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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0-04 09: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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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读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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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言情故事(一)

都市言情故事(一)试读:

第一章

你不知道雪人的心

认识苏更之前,我先知道了他的名字。总觉得他应该是35岁以上,一脸沧桑,而且不苟言笑。其实全然不是这么回事。

美院毕业之后,我被分到杂志社做企划,苏更就坐在我对面。我真的不敢相信,已小有名气的苏更竟然那样年轻。

苏更很活跃,其实那时我对他的背景一无所知。

每月给印刷厂送过了稿件,我和苏更就一下子闲了下来。在杂志社没事干,我就贡献出我上好的极品碧罗春与他喝茶聊天。他总是很没气氛,在喝茶时还要一支接一支地拼命抽烟。有一回他告诉我说,他很喜欢雪,等到下了雪了,他要约我去堆一个大大的雪人。无意中记住了他的这句话,不过那时离冬天还早,我就画了一个很卡通的小雪人,嵌进了一个钥匙链的挂牌上,想着过愚人节那一天送给他玩。这个小把戏他当然不知道。

那时苏更抽的烟牌子总是不固定,整个画室终日烟雾萦绕的,我因为被他“熏陶”惯了,也不觉得怎样,倒是偶尔来了女编辑看清样,必要大骂他几句烟鬼。苏更脾气好,听了只是笑,从不生气。

和苏更共处一室,久了,竟习惯了每天见他。那时我在杂志社是比较活泼的一个女孩,每天进进出出,风风火火。因为工作关系,我和苏更经常出双入对,就被编辑部的同仁打趣说我们是一对儿。知道是开玩笑,大家谁都没有放在心上。

从美院毕业的学生,大都自命不凡,心比天高。我当然也不例外。那时,我总以为我在忙事业,并不觉得我是需要爱情的。直到愚人节那一天。

那一天,苏更没有来上班。整个一天,我独自呆着,竟然产生了一种从未有过的空虚。那个雪人钥匙链就放在桌上,我一遍遍地看着。终于呆不住了,我去了苏更的家。

苏更生病了。整个人烧得糊里糊涂。我找了他的邻居来,把他送到了医院。从他邻居的口中,我才知道苏更是从内蒙古独自一人过来的,他在本地根本没有什么可以依赖的亲人。

这些,他从来没有告诉过我。守在苏更的病床前,看着他苍白的面容,下意识地我就握住了他的手。这是我第一次握他的手,他的手比我的手整个大了一圈,很粗糙。我轻轻地抚摸着,像是怕碰疼了他。那一刻,我的泪一滴一滴地落在了他的手背上。

那天我离去的时候,天已黑透。苏更一直在昏睡中。临走,我把那个小雪人的钥匙挂链放在了他的枕边。

隔日,下了班我买了一些营养品去医院看他。隔着窗户见一长发女孩坐在他的床边。那时他已醒了,同那女孩说着什么。我看着手中提的东西竟然感觉我很多余。我实在没有勇气进去。

苏更很快就上班了。他的病看来已经完全好了。我依然同往日一样和他谈笑风生,并且问他怎么失踪了这么久。他就说外出采风去了,他并不告诉我他生病了。他更不可能知道我曾把他送进医院守了他一整天。

那天之后,那个长发女孩开始频繁地出入于我们的杂志社,或者在楼底下等苏更。那个女孩很清秀,瞳仁很大,很黑,看人时让人的思维不由就沉进了她的眼睛里。我想,也许这就是苏更喜欢的女孩类型,而我,必是他眼中的异类女孩。我留短发,说话快得像打仗。别人总以为,像我这样开朗的女孩是没有理由受伤的。杂志社里也没有一个人知道我对苏更有了感情。

那个长发女孩出现后,同事便不再开我和苏更的玩笑了,而是追问苏更什么时候请大家吃喜糖。苏更总是笑笑,说,快了快了。说完问我,什么时候给他送大礼。我真后悔没去考艺术学院,否则当演员也是极有前途的。我竟装得那么像,我居然还笑得出来,还不忘开他的玩笑,我说:“苏更,收了我的大礼别忘了给红包。”

以后和他独处一室我依然赠他上好的碧罗春。我为他泡菜。米粒大的茶叶被开水冲过,蜷缩的叶子在水面上慢慢伸展开来,旋转着沉入杯底。很清的茶啊,喝起来却有着微微的苦涩。抬头看苏更,他的手指上正转着一串钥匙链,我一眼就认出,那个钥匙链是我的。

苏更发现我在看他,就把手中的钥匙链递过来,说:“这是我最喜欢的一个钥匙链,上面有一个可爱的小雪人。你看看。”我接过来看,果真就是我放在他枕边的那一个。我递给他,无语。他并没有注意到我的表情,依然说:“她花了很多心思。也许选择被人爱要比去爱人轻松吧?”说完了,他并不解释什么,而是换了别的话题。

我终于再也装不下去了。我怕再面对苏更时我会痛哭失声。谁都不知道我离开杂志社的真正原因,我只是说我这个人天生不安份,在一个地方呆不久。我去了广播电台,做一些幕后工作。有时哪个栏目的主持人请了假我也会接替一下。日子就这样如水般地流过,转眼又是一年。

当街面上的鲜花开始缤纷时,整个西安城也有了一点破土而出的绿意。有时没有了节目,我也会趴在窗栏上朝下望,看到那些新鲜的花,心内不禁忧伤。也曾经有过短暂的恋爱,也曾经有过男孩喜欢我,可是,从没有哪个男孩给我送过花。在男孩的眼中,我这样的女孩子是不需要花的,因为我处处好胜,我不像别的女孩柔弱温顺,惹人怜惜,难道,做女孩只能是那样吗?

那天,快下班时,苏更给我打来了电话。接到他的电话很意外。在电话里,他说,“知道吗,小丫头,我爱你。”听到他的话,我的心一下揪了起来,突然想到那天是4月的第一天,便笑道:“别神经了,苏更,是不是通知我去喝你的喜酒。”话筒那边,苏更立刻笑了,他说:“愚人节快乐。”

苏更很快就结婚了。婚礼那天我去了。我喝了酒,喝了一点就感觉醉了,便提前退了席。出来时,夜晚的风吹到脸上,有些清醒,那一刻我的脸上满是泪水。

苏更结婚之后,我一直没有同他联系。怕他打搅,我很快又换了工作,在一家合资企业搞广告设计。这个地址我谁都没有告诉,也没有再同以前的熟人联络,我是存心要在别人的记忆里消失。

一个月、两个月,很快就过去了大半年。不知不觉就到了冬天。一天下了班路过东大街。竟在一家新开不久的画廊见到了苏更画展的宣传画。鬼使神差我走了进去。

半年不见他,他竟筹备出了画展。我一幅幅地看过去,在每幅画里,我都看到了一些我说不出来却可以完全了解的东西。当走到画廊尽头的时候,我停住了。眼前站的,竟是苏更。苏更!在我还没有来得及伪装自己的时候我竟然见到了他!这一次,是我们之间唯一的一次沉默。

从画廊出来的时候,天上开始飘雪。

苏更问我还记不记得他曾说过要约我堆雪人。那夜我真是什么都忘记了,忘记了他已是有妻室的人了。我和他沿着东大街一直往前走,不知道有多晚了,路上的出租车都少了。到了城墙底下,我靠着城墙站住了。苏更站在我面前,看我,终于忍不住把我一把抱在了怀里。我在他的怀里发抖,没有温暖,我感觉到的是彻骨的冰寒。他更紧地拥住了我。

苏更说:“为什么这么晚才让我知道你是爱我的。”

我说:“你呢?为什么不告诉我。”

半晌,他才说道:“我知道你是个心高气傲的女孩。我怕你拒绝,所以选择了愚人节那一天对你说出口。这样,我也好有个台阶下。”

雪依然在下。他吻我,疯狂地吻我的唇我的脸我的耳,突然他身上的什么落在了地上。我俯身拾起,竟然是我的那个雪人钥匙链。

看到钥匙链,苏更松开了我。他说:“我妻子对我太好了。两年前如果不是她送我去了医院,也许就没有我的存在了。以前,她只是我的一个人体模特,我对她从来没有动过心,只是那次病中,醒过来,看她守在身边,便有了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温暖,当时想在西安只有她还记得我了。那次病愈之后,我一直收藏着她放在我枕边的这个雪人钥匙链。我知道这个雪人钥匙链就足够让我守候她一生了。”

我在黑暗里流了泪。我把钥匙链重新挂回了他的皮带上。终于什么都没有说。我只是在泪里对他微笑。

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苏更,他给我写过一次信,说他有了baby,信中附了他们的全家福。baby小小的在他女人的怀中,我忽然发现,baby很像钥匙中的那个小雪人。

“租”一个女朋友,真好

母亲的那颗心只有我才最为理解。自9年前父亲去世后,母亲含着泪将一个个攒起来的鸡蛋换成钱供我们兄弟俩读书,不到16岁的弟弟在我升入高中时便辍学打工了,母亲为此流了几夜泪,直到我接到大学录取通知书后,母亲才露出从未有过的笑容,她把家里的大半积蓄拿出来给我说:“伢,城里不比咱乡下,吃穿不如人就被人看不起,以后谈对象就难……”

自从见到李杰温柔如花的女友后,要强的母亲对儿子又多了一份希冀,她更加没日没夜地劳作,同时写信劝我在大学里遇到合适的就谈一个,不要像我表哥博士生找个体户素质差得不行。

但我怎能比得上李杰呢?他的父亲承包了一个茶场,是我们那儿有名的“李财神”,李杰在那所学校里钱用得很凶,社交面很广,不少女孩为他所倾倒。而啃着馒头萝卜条的我只知道趴在图书馆里看书。到大二结束时,我们班上只有我还是快乐不起来的单身汉,在一同进入大学的7位老乡中,似乎只剩下我和见到男生就脸红的兰兰让一个个美丽的双休日变得空空落落的。

正当我为自己的形单影只而烦恼时,过度劳累的母亲却病倒了,但是她还是坚持写信暗示我谈朋友不要怕花钱,并偷偷地把弟弟打工给她治病的钱寄给我。收到信和汇款单后,我的心在滴血,那个没有星光的晚上,我一个人跑到校旁的沙湖边痛哭了一场,我发誓要满足母亲这多余的关爱……

国庆节那天,我们7位老乡决定到东湖的磨山去潇洒一回。兰兰也来了,她穿着一套洁白的运动服,在蓝天白云下快活得像一只白天鹅。在这片欢乐的海洋里,想和兰兰合影竟使我一路上诚惶诚恐,直到凤凰台前我才鼓足勇气说出口,兰兰的双颊立刻出现了红晕,女孩的羞涩和脑腆使她拉着另一位女老乡小莉,就这样,一张在一对展翅欲飞的美丽凤凰雕像前三人的合影诞生了。

后来,没想到那张照片差点带来一个小小的青春悲剧。故事开端于弟弟的一封信,他说已经病了两个月的母亲仍不见好转,怕吃荤,四肢无力,但我却连续收到母亲的三张汇款单。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了,将那张合影寄给母亲,我在信上说:“妈妈,最左边像一只白天鹅的兰兰是我的女朋友,以后就少给我寄钱吧……”这个美丽的谎言果真给母亲带来了莫大的慰藉,她收到照片后一有机会就拿出来给别人看,同时很少给我寄钱。

一封信令人无法想象地使我变得如此“卑鄙”,那张“照片事件”像给我套上了套子,令我愧疚不已,偶尔远远地看见兰兰走来,我便像逃命一般躲开,看到痴痴傻傻的兰兰还蒙在鼓里,我几次想向她道歉,可哪有勇气开口呢?

寒假正准备回家,弟弟一个电话把我击蒙了,可怕的“癌”字竟和母亲联系起来了,顷刻山崩地裂,我甚至拿电话的力气也没有,泪水吧嗒吧嗒地落在桌子上。弟弟要求我回乡时一定要带上“女友”兰兰到城关县医院里看望母亲,否则她会死不瞑目的。天啊,我该怎么办?我不能失去母亲啊,病中的母亲怎能被那个谎言伤害呢?我的眼里流出来的不再是泪而是心中的血。室友们纷纷为我出谋划策,最后大家一致认为最好是花些钱请兰兰一起看望我母亲。这简直太荒谬了,但想到母亲已经到了生命的黄昏,我只好默认大家的主张。不过,我早就听说过这种“租用”的男女朋友已在大学城里暗暗流行起来。再说兰兰的家乡就在城关里,碍着老乡的面子也许会答应的。

那个黄昏风很大,荷叶已经在隆冬中写就了生命,我约兰兰到校旁的湖堤上散步,我暗暗发誓,等走到堤中间,一定要开口。

兰兰穿着很单薄的红绒外套显然有些冷,而那段越来越短的堤坝使我充满了不安、焦急、渴望,甚至恐惧,兰兰那双清澈的眼里充满了疑惑地看着我,我立刻像失败的战俘一样低下了头。最终我以“请原谅”三个字开始了自己的叙述,兰兰听完母亲和那张照片的故事后,双眼睁得很大,而我这时竟像小孩似地呜呜地哭了,等待着兰兰暴风骤雨般的怒吼……

兰兰没有怒吼,更没有骂我“卑鄙”,而是平静地说我不该用那张照片来制造谎言,这无私的宽容竟使我嚎啕大哭起来,兰兰慌忙许诺愿意帮助我,劝慰我不要太伤心。这荒谬的请求竟没有遭到拒绝,我心中的一块石头终于落地了,很认真地说:“兰兰,谢谢你,我会给你200元钱的报酬的。”兰兰颇为生气:“谁希罕你的钱……我仅仅诚心帮忙而已,不过,可不真是你的女朋友……”她的脸“刷”一下子红了,我看她时,发现她的眼里也有一层模糊的水雾,一段美丽的友谊从此开始了……

我和兰兰在县城下车后,立即赶往医院,不久前做完肝部切除手术的母亲见到令人炫目的兰兰时,惊喜得要为她拿水果,兰兰连忙阻止母亲,说:“伯母,您好好休息吧,不要太客气了”。母亲的脸上出现了一丝血色。她在兰兰的扶持下重新躺好,而我的心却被兰兰甜甜的一声“伯母”融化了。兰兰没有和我们一起吃午饭就回家了。第二天,她提来了一大塑料袋苹果、柑橘,感动得母亲几乎流下了浑浊的泪,在医院护理母亲的堂姐说我有好福气,找了个好女朋友。听了这些话,我心里酸溜溜的,真愿兰兰是自己的女朋友。

由于兰兰家离医院不远,她以后就经常来看望母亲了,不时地带来水果、补品之类。大年三十那天,兰兰大清早披着一身雪花送来一大罐莲子鸡汤,她邀请我们到她家过年,这在乡下叫人简直不敢相信,母亲在连连说“不”的同时从床边摸出250块钱,要我给兰兰买套衣服,兰兰说啥也不同意,说钱该留着让伯母买补品用。

兰兰给母亲带来无比幸福的感觉,她一天比一天地好了起来,令人吃惊的是医生在几次检查中都没有发现母亲内脏有癌细胞,院长最后亲自送来CT报告单:向我们解释:他们将肝血管良性肿瘤当作肝癌切除了,但这并不影响医疗效果。这样,正月初六的上午,我们兴高采烈地拥着母亲走出了医院。细心的母亲却怅然地问:“兰兰怎么没有来?”兰兰这时偏偏患了重感冒,我将自己昨天给她家打电话的事告诉了母亲。但当我们所乘的公汽驶出车站时,我却看见兰兰拎着一大包东西匆匆地赶往车站,“妈妈,你看!”母亲和我的眼眶立刻湿漉漉的,我们只好向兰兰招手……

回家后,母亲嘴里常常念着兰兰。不久,我们村里的人知道我有一个既漂亮又心眼好的女朋友,李杰却在心里喃咕着,怎么可能呢?我心里更有鬼,总对这个“租”来的女朋友避而不谈。

开学后,母亲精心准备了一大包柿子干叫我带给兰兰,并叮嘱我一切要顺着兰兰。说来也巧,我刚跨入校门就碰见兰兰和一群女生在一起,我拿出柿子干,兰兰接过后十分感动:“你母亲真好……”她立刻红霞满面了,这时,我对兰兰的感觉跟以前已经不大一样了。

兰兰的生日到来了,我按照母亲的意思想给她买-套好点的衣服,却被兰兰阻止了,她说我应该送给她最纯洁最高尚的礼物,我明白兰兰是在等待真诚的感动,便骑着一辆自行车跑到市郊几十里外的一座山上采摘了一大抱清秀的兰花,看到我的手臂被荆棘划破了好几道血痕,兰兰手捧着兰花感动得不停地抽噎:为什么偏偏跑那么远去摘花呢?我说只有这样才能让一个人明白摘花者的痴痴情怀,兰兰再也忍不住地扑到我的怀里,她说得很动情:“阿诚,其实,那天在湖堤上我就真心想做你的女朋友……”

大学毕业后,我和兰兰结了婚。许多熟人都知道我的罗曼史有着与众不同的地方,那就是我的女朋友是“租”来的,但我却找到了一生的最爱。

你走好,我的“爱情维修工”

我的“爱情维修工”说:爱情就像一辆汽车,跑长了路总有抛锚的时候,只要维修好了还可以继续奔跑。真的是这样子吗?

杜松是我同事中的“爱情专家”,他的潇洒外表和幽默才能使他的周围总有花枝招展的女孩子围绕着他转。可是他私下里对人说,他对其中的任何一个都未曾动心,他喜欢我这一类富有艺术气质的女孩子。我只是把他的话当作开玩笑,我对他有几次将玫瑰花带到我的办公室里来也毫无反应。我知道我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决不是杜松这种玩世不恭的男人,不过,这并不妨碍我和他之间几乎无话不说的“友谊”。

我闪电般发生的初恋故事让杜松大吃一惊。因为他发现我爱上的竟是一个看书摊的“小贩”。在他眼里,这种相识也缺乏起码的浪漫色彩。

那天,我对杜松说,我到单位附近的一个书亭去买两个月前出版的一份杂志。卖书的是一个戴眼镜的男孩子,他正捧着一本厚厚的书在读。我“喂”了一声,那个男孩抬起头来,很英俊的一张小生脸。我说出那期杂志的名字,他说没有,可看到我脸上失望的表情,他又问:“上面有你的文章吗?”我点点头。他说:“要不我给你找找看?”没想到这个叫江峰的男孩子竟骑着自行车几乎跑遍了大小书摊,终于为我找到了那本杂志。

杜松用一种很奇怪的表情看着我,嘲弄地说:“就这样,你被他的小恩小惠感动了?”我急急地表白说:“不是!他还说他喜欢读我的散文,像晚秋在月亮下听琴的那种感受,我就觉得他是我的知音!”杜松眼里莫名其妙地闪过一丝妒意,嘴上却继续笑话我说:“你一个大学生怎么跟小书贩是知音!”我抗议说:“你不要有那么多偏见,好不好?他也是大学刚毕业,还学的国际贸易呢,他想念研究生,因为母亲生了病去年没考成。他现在暂时还未找到合适的工作,就利用上班前的这段日子帮家里打理书亭。”杜松“哦”了一声,对我作了一个鬼脸,酸酸地说:“这个书呆子也有呆福哟!”

没有事的时候,我总去江峰的书亭看书。有读者来买杂志,他就会热情地拿出有我文章的杂志:“买这本吧,刚来的,里面有我女朋友的文章呢,给你打九折。”我笑他傻,他歪头看我一眼:“给你做广告呢!等有一天你也来签名售书,我就可以坐在这里坐享其成了。”我发现我真的爱上这个聪明又勤奋的男孩子了。

很快,我们开始约会。夏夜的晚风温暖而多情,我们在一起也好像总有说不完的话题。有一天他突然说:“我觉得有了你的爱我就够了,我不想再考研,再说,要是我考上了,你怎么办呢?”“我会等你的。”我说,“你还是考研吧,要不然你以后会后悔一辈子的。”他终于又开始专心复习功课了。

江峰家里很穷,一家四口挤在一间不足15平方米的小屋里,他怕影响家人的休息,晚上便跑到书亭学习。我就天天晚上做了宵夜送给他吃。一个下着大雪的傍晚,我给江峰去送刚炖的鸡汤。不小心在结冰的马路上摔了一跋。爬起来顾不得擦破的手掌心流了许多的血,首先想到的是我给江峰炖的汤。江峰接过保温壶的时候看到我流血的左手,他握着我的手流了泪,说:“你是世界上对我最好的人,我一定会好好爱你的。”那一刻,尽管天寒地冻,我心里却升起一片温暖。

知道江峰考上青岛大学研究生的那一晚我们去了台湾酒楼庆贺。那一晚我们喝了许多酒。在昏暗的灯光下,我望着他那张热切地谈论着他个人梦想的脸,突然觉得有些陌生。记得杜松开玩笑地说过:“小心呀,书呆子一出门很容易变成花心的。”江峰会不会对我变心呢?我心里隐隐有一些失落和担忧,但我不敢说。

送江峰去上学的那一天,在火车站他旁若无人地紧紧拥抱着我,笑着大声说:“等着我,3年很快就会过去的。”我泪眼婆娑地使劲点点头。火车张狂地呜叫着,很快地抛下我轰隆隆地走了。

暮色四合,我站在月台上,竞想起看过的一部外国电视剧《悲情城市》:有个叫丽迪姬的女人为了爱情抛弃了家产,只身一人去陌生的城市寻找所爱的人。可最后的结局是:丽迪姬站在落满飞雪的大街上,看着她心爱的公爵奥维尔坐在一辆豪华马车上,从她身边飞驰而过,他怀中拥着一个漂亮的女人,笑声极放纵极响亮。丽迪姬站在悲凉的风中,泪水从眼角慢慢滑落,望着渐渐远去的马车,忍不住悲从中来……不知不觉,我的眼眶也蓄满了泪水,昏暗的天空开始飘起了雨丝。

最初的半年,江峰的信总是如期一封,每封信末尾他总不忘加上一句话:“等着我。”我尽量省吃俭用,将省下来的钱寄给江峰让他多加些营养和买书。并且,对我来说给江峰回信是一件最快乐的事情。因为他说读我的信是一种享受,他是我信的惟一的读者。

但第一个寒假江峰没有回来,他说要在那里打工挣钱。而且,江峰的信像珍稀动物也渐渐地少了,从最初的两天一封到现在的两个月一封信,而且信写得越来越简洁。我想他一定是学习太忙。然而一个落雪的冬天,我却收到江峰的绝交信,信中说他爱上了一个同校的女孩,还说他不回这座小城了,请我千万要原谅他。

两天后,又收到厚厚的一个邮包,里面是我寄给他的所有信件,如今被江峰全部地退了回来。被退回来的还有我的爱情,我一下子就变得失魂落魄。我的几篇言情散文陆续发表了,可我却再没了欣喜,因为江峰不会再拥紧我,轻轻地对我耳语:“你知道我有多喜欢你,多喜欢你的文章吗,我会一生一世好好珍惜你。”

不知道杜松是怎么知道我失恋的,他调侃地对我说:“别再折磨自己了,你去青岛一趟吧!去找那小子,告诉他你有多爱他!”

我接受了杜松的建议,在春寒料峭的一天请假去了江峰所在的那个城市。坐在车上,我一遍遍地幻想着我对江峰的爱情能够打动他,让他重新回到我的身边。

我永远也无法忘记江峰看到我的那一刻眼神的冷淡:“你怎么来了?”他甚至没有请我进他的宿舍坐一坐。走廊里学生来来往往,我强忍着自己的眼泪,告诉自己千万不能在这里流眼泪,不能让他难堪,我的声音低了又低:“江峰,我们到外面去说吧。”

站在校园的林荫路边,他不带一丝感情地看着我:“我在信中不是说得很明白吗?感情的事不可以勉强,我已经不爱你了,你觉得我们在一起还会快乐吗?”“可是我爱你呀,我爱你……”带着最后一点点希望,我哭了起来,蓄了许久的泪这一刻终于流了下来。我们也有过快乐的时光,谁又能否认呢?他看了我一眼,轻轻地说了一句:“毕业后我不准备回烟台了,我会留在这里和她结婚。”那么我呢,我想问,你不是说过会一生一世好好珍惜我吗?望着他无动于衷的脸,我楞楞地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第二天我又回到了烟台。下午我面色苍白地去单位上班,我有意避开了杜松,我知道我的痛在心里,除了江峰,谁也无法分担。

傍晚,我第一次一个人走进了酒吧。酒吧里光线金黄柔和、音乐轻漾如波,我坐在角落里低头喝着一大杯血一样红的葡萄酒汁。这时,杜松推门进来,坐在了我的对面,他嘻嘻笑着说:“你在借酒浇愁吧?”我望着他,不争气的眼泪又涌了出来。他又笑着说:“你怎么这样悲观呢。如果你真爱他的话,就振作一点,说不定他只是一时糊涂,你还会赢回他的心。爱情就像一辆汽车,跑长了路总有抛锚的时候,只要维修好了还可以继续奔跑。”

我像在黑暗中看到了一线光明,睁开朦胧的醉眼问:“你说吧,我的爱情该怎么‘维修’呢?”杜松半真半假地说:“你若雇我作你的爱情维修工,你给我什么报酬呢?”“请你在冬天吃冰淇淋。”我以为他只是想逗我开心,回敬了他一句。没想到他却一脸认真地说:“一言为定,你可一定要在冬天请我吃冰淇淋哟!”然后,他跟我讲了3条“锦囊妙计”,尽管我颇不以为然,但为了找回我所爱的人,死马就当活马医吧。

杜松跟我讲的第一条妙计是“包装爱情”。他要我在江峰眼里不要像个忧郁的灰姑娘,更不要像个受害者。要装得像什么事儿都没发生一样,继续与江峰保持冷静的联系。按照此计,我第一次跟杜松去了时装店和美发屋,将自己从头到脚打扮得像个公主。奇怪的是,我阴郁的心情随之明朗起来,青春也好像真正地焕发了亮丽的光彩。我把自己崭新形象的相片和一封情意缠绵的情书一起寄给了江峰,并照样每月寄钱给江峰。尽管我知道这钱他可能拿去跟新女友“打牙祭”。没想到,这一招挺奏效,不到10天,我就又收到了江峰的来信,他说他很吃惊我的变化,就像他刚开始认识我一样新鲜,他表示愿意与我再做“一般”的朋友。

当我把这一“喜讯”告诉杜松时,他要我一定得沉住气,并给了我第二条妙计:“情火攻心”。我于是把最近写的文章寄给他,有意提醒他往日的美好时光,动情地叙述我们最初怎样相爱,两人如何在夏日夕阳西下时,沿着荒凉的海岸线去看镀金的大海。在无垠的金色沙滩上赤足嬉逐,在月亮升起时,相偎相依地倾听着海浪合奏的摇篮曲……我重温着往昔的这一切,心中充溢着无法言喻的伤感,我想江峰即使是铁石心肠也会被打动的吧。我的文章寄给江峰一个星期后,他竟打电话给我了。他说,他更喜欢我现在的文章,让人读了心弦抨动。他还开始抱怨他的新女友太俗气,整天只知道跳舞看电影,腻歪死了……

我把这些信息及时地给了杜松,杜松说这正是他第三条妙计中的“爱情游戏”。要给他一种暗示:没有他,我一样可以活得很快乐,从而引起他爱情的忌妒。

这是最后一招“杀手锏”了。杜松让我给江峰打电话时按下免提键,故意让他听见我和杜松低声的“甜言蜜语”,同时又对江峰平淡地说些不关痛痒的事情。我知道敏感的江峰听了那些“情话”后定会如蜂螫心的。

果不其然,当天深夜,江峰就打电话给我,他说他已经跟他那个俗气的小女孩分手了,他问我还爱不爱他。听着他的表白,我泪流满面,可是我却抑制住了我的哭声。最后他说一放寒假就会回来看我。

第二天傍晚,我第一次约杜松出去散步。深秋的月亮像满怀心事地伫足在半空。我们坐在海边的石凳上,我长久地沉默着,杜松讲着一个笑话,我心不在焉地听着,笑不起来。他又说了句什么,我只是淡淡地应着,杜松转过头来认真地看我:“我刚才在问你,海面上的渔火和港里的探照灯哪一个更远?”“啊,”我看着暗夜的海面,惊觉地转过头来看他:“你说什么?”

咸湿的海风拂面而来,杜松的眼底闪过一丝落寞,过了一会儿,他轻轻地问:“怎么,他还没有回心转意?”“不,不是,”我心慌意乱地说,“他说他寒假会回来看我。”“那我应该祝贺你啊!”杜松笑着说,“你可别忘了冬天请我吃冰淇淋哟!”我觉察出他的笑有些苦涩,我的心也酸酸的。我轻声说了句:“谢谢你!”就躲开他灼人的视线,低下头去。杜松没再说什么,转过头去不再看我,清凉的海风刮得强烈起来,要涨潮了……

最后一批大雁南飞以后,天气骤然凉了下来。离江峰放假的日期越来越近了,我期盼着见到他,可心里又隐隐有些秋叶纷落的怅然。

突然听说杜松要辞职去深圳工作了。那天晚上,同事们为他在森林餐厅里饯行。外面下着大雪,我穿上大衣正准备出门时,母亲叫住我说江峰来过电话,说他回来了。我顾不得杜松还在餐厅等着我,就去了江峰的家。

他家的小屋里亮着灯,透过小窗,我看见削瘦的江峰坐在火炉边烤火。我站在街的斜对面,静静地看着我久别的爱人,直到雪花落了我一身……江峰出来时,我的脚竟发酸地挪不动了,嘴也张不开了。江峰看见我,向我飞奔过来,那一刻我的泪水又流了出来,我无条件地轻易地原谅了他。我想起了那部电视剧,我想我终究比丽迪姬幸福多了,不是吗?我终于等回了我最爱的人。而这得归功于——杜松。

我很晚才回到家,母亲说我走后杜松给我打了五六个电话。第二天我到车站送杜松时,他已经提前走了。我听同事说昨晚他喝醉了,一直不断地叫着我的名字,要我给他送冰洪淇去……我一下惊呆了,我现在才知道杜松一直在深深地爱着我。可是,为了我一生的幸福,他竟痛苦地充当了我与江峰之间的“爱情维修工”。

站在寒冬的冷风中,漫天的雪花正纷纷扬扬地包裹着这座寒冷的城市。想着逝去了的那份真挚的无价情义,我忍不住怆然泪下……

听说爱情回来过

学校安排毕业实习。正巧姑妈家经营了一家小打字复印社,这对我这个在计算机系读了4年的大学生来说,再合适不过了。

初秋的微风已有些阵阵寒意。我独自坐在微机旁发呆。“有人吗?打字。”

我不由得一惊。

说话的是一位二十多岁戴着宽边墨镜的青年,高高的个儿,淡灰色的西服,白皙的面庞,举手投足无不流露着他的文化涵养。“能把它打下来吗?”他把文稿递给我。“可以,稍等。”

只有一张纸,短短的几行字,没有称呼和落款。“起个文件名吧,”我说。“就叫‘第一封情书’。”他彬彬有礼地回答。

我不知道是我的耳朵出了问题还是他在嘲弄我。但一个打字员的职责就是按照顾客的要求去做。这是我刚来时姑妈就反复叮嘱过的。

怀着几分新奇,我稳稳地坐在微机旁,飞快地敲打起键盘:

分手数载,一朝相逢。你知道我的心吗?

9年前,我们分手后,我无时无刻不想你,无时无刻不找你。现在,我终于如愿以偿了。我们再也不会分开,今生今世。这朵玫瑰你喜欢吗?愿它伴你快乐到永远。

这时我才注意到一枝火红的玫瑰平躺在一旁的茶桌上。

我把打印好的稿递给他。“谢谢,免费?”他微笑着说。

我被他的这种幽默逗笑了。“不,3元。”“正好3元。再见!”他转身就走。“等等,你的玫瑰。”我急忙拿起那枝火红的玫瑰,紧走两步递给他。“噢,噍我。”他脸上似乎有一种复杂的不可琢磨的表情。“看你打字真是一种享受,下周六我还会来的。”

那青年走后,我不禁有些茫然。连情书都要这来打印。是不是浪漫得昏了头了。不知怎的,那神秘的墨镜、古怪的信、新奇的文件名、火红的玫瑰,时刻萦绕于脑际,挥之不去。或许他还会送来他的第2封情书,我想。但愿他下周六真的还能再来。

又是一个周六的下午。金色的阳光透过窗户轻轻地洒在桌面上,给这个清寂的小屋平添了几分温馨和生机。“有人吗?打字。”

又是那熟悉的声音,淡灰色的西服,宽边的墨镜。“请进。”我微笑着说。

这时,我注意到他手里拿着一枝火红的玫瑰。他把它轻轻地放在茶桌上,像是呵护着一颗年轻的心。“文件名?”“第2封情书。”他很坦然地回答。

我预感到他会用这个文件名的,但还是无法同平日一样那么气定神闲。

我理了理有些乱了的思绪,稳稳地敲打起键盘:

你现在还好吗?上次见到你仍旧是那么美丽。黑黑的头发轻轻地泻落在肩上,朗朗的眼睛,似水的衣衫,盈盈地向我走来。还记得9年前你舞台表演时演唱的那曲《东方之珠》吗?“东方之珠,我的爱人……”你就是我的东方之珠。我将用一生的柔情,开启你尘封的记忆。愿你心随所想,事成所望。

我的目光不由自主地停在了桌面上那枝玫瑰上,它真美。“这次我决不会忘掉,你放心吧。”

我再一次被他的话语逗笑了。“欢迎再来。”“下周六。一定。”

时光如落花般纷纷飘逝。那位戴墨镜的青年每周六都如期而至,一转眼,已经来了8次,完成了他的第8封情书。每一封信都那么短,却又那么情真意切。

现在,我隐约地感到有些嫉妒那位不知名的女孩了。不管她是谁,能同如此爱她的青年相伴永远也就此生无悔了。多美多好的一对伴侣,我知道他们一定会幸福的。然而,属于我的那份情感的天空究竟在哪里?

我天生是一个腼腆的女孩。虽然我能够在众目睽睽的舞台上尽情歌唱,能够和女伴大声说笑,甚至同她们开某一男生的玩笑,但我并不怎么单独同男生说话。一旦我发现只有自己一个女生站在男生堆里,便会找一个合适的理由马上逃开。

记得那还是上初一的时候。一个清晨的早晨,我意外地发现书包里放着一个装帧很美的信封,上面用很秀气的字写着我的名字。我惴惴地撕开。里面竟是两粒红豆!便连忙做贼似的把信塞进书包,心怦怦地跳个不停。远处的他默默的看着我,灼灼的目光烤得我浑身不自在。

他是一个少言寡语的男孩,又瘦又小,一副弱不禁风的模样。在他身上我几乎找不到任何令人满意的优点,更谈不上感情了。

晚上,我壮着胆约他出去,讷讷地告诉他“我……还小。”看到他有些沮丧,便再也不敢多说一句,如释重负的跑开,耳畔只传来他的呼喊:“我会等的。我发誓。”那夜,瑟瑟的风和萧萧的雪成为天地间唯一的风景。

后来,我患了重感冒住进了医院。痊愈归校后才得知,他由于家庭搬迁,初一上半学期还没读完就转学了。腼腆的他没给任何人留下通讯地址,从此我们就再也没有见面。

现在回想起来,感到既美好,又可笑。如今我脑海里甚至连他的相貌都有些模糊了,只记得他瘦小的身躯,灼热的目光。偶尔在记忆深处把此事翻出,当成孩童时一种爱的游戏,慢慢回味,也别有一番情趣。

时已深秋。又是一个星期六的下午,浓黑的云低低地压下来,令人喘不过气来。一种莫名的失望涌上心头。

大街上,人们纷纷撑起了雨伞,行色匆匆。啊,玫瑰!一把花伞下有一枝火红的玫瑰!我眼睛一亮。是他,他的第9封情书来了。“啊,好大的雨。”“快进,‘情书天使’。”我上次同他开玩笑已经这么称呼他了。“你的第10封情书出炉了吧?”声音略显激动。

他笑了。“错了。这叫聪明反被聪明误。是第10封。”他看出了我的不解,接着说:“我对‘9’有一种特殊的感情,我的许多成功细细想来都与9有关。我希望爱情也是如此。所以……”他顿了一顿,“我不敢写。我要把第9封情书当做最美好的礼物献给她,让她真正知道我的真情,使我们永久相伴。”

他简直是一位诗人。我微笑地望着他,不禁一阵心动。

怀着一种崇高,我稳稳地坐下,打下了他的第“10”封情书:

你是我的唯一。

我还从未说过我爱你。今天,就让我说一声我爱你。“她真幸福,能告诉我她的名字吗?”“这……”

我觉得有些冒失了。

他第一次缓缓地摘下那令人百般琢磨的墨镜,露出灼热的目光,似曾相识。“她在初中时的一篇获奖作文上,用了‘辛尉’的笔名。我是永健。”他狡黠地一笑,抓起伞,逃似地走了。

我足足愣了一分钟,心中默念着:“辛尉永健永健辛尉……”

是他!?那灼热的目光,那个风雪之夜,那个发誓要等我的男孩——永健!他真的在等,等了整整9年!

我激动地一股脑儿把永健写的情书全调出来,细细品读着爱情的甘甜。

那“第9封情书”是什么?我没有答案。但永健说它是最美好的礼物。

雨不知什么时候停了。金色的阳光动情地洒在桌面上,永健未带走的那枝火红的玫瑰熠熠地闪着艳丽的光泽。

一封信让我赢得了你

那是参加工作后的一个夏天,我们办公室来了个高个子的女孩,长得很机灵,说话挺逗,就坐我对面。一年之后,我疯狂地陷入情网不能自拔,可又道听途说她已有男友,我用100种理由劝自己放弃,可总有第101种力量再把我不由分说送回到她身边,我终于知道了什么叫不可抗拒。于是我决定换个工作,一走了之。临走前一天,我鼓起勇气给她写了一封信,没想到这封信变了我的一生。“因为就在给她信后的第二天——也就是那个我以为将从此与她永诀的日子——当我从深醉中醒来,她竟站在我面前,眼睛哭得红肿。她问我:‘你写的都是真的吗?’我当时全傻了……其时,我俩彼此喜欢,我根本的错误是太腼腆。”

好在康巍最终勇敢地迈出了第一步,虽然面临着很多棘手的问题,比如小禾的退婚、康巍的新工作,以及随之不期(注:是不敢期望)而至的婚姻现实(3个月后):康巍从此每天不得不花至少4个小时往返在从单位到与小禾的家的路上。当然,有了如此浩大无边的爱情,这一点点路又算得了什么?

那封情书——

小禾:你好!

最初的开始只是因为看到什么有趣的事,听到什么有意思的笑话就想对你讲。有一次碰巧你开会去了,一个笑话没讲上,当时我有一种很深的失落感。我问自己,你这是怎么了?一天清晨,我在单位值班,你从外地回来,我看着你疲惫的面容,突然发现一种惊人的美丽。我终于明白了:我是那么深地爱着你,这个发现让我心碎。

我努力地提醒自己,男女之间除了爱情,还有真挚的友谊。还想,算了,无缘对面不相识,有认识你的这点缘分就已经很不错了;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不要太奢侈了,哪能什么美事自己都得有一份儿?但这一切都归于失败。我不可避免、无路可逃地在感情的路上走向深渊。不能爱你,却又不知该如何。一次对话或是会心的微笑都让我觉得一种身心的愉悦。甚至你的每一个电话我都因怀疑是你男友而备感痛苦。

我本喜欢独处,不怕孤独,但现在不行了。我到处瞎逛,想要忘掉你,但你却像无处不在的电波一样笼罩着我。有时白天熬过去了,你又顽强地闯进我的梦乡来。有一次……喂,有一次我在梦中吻了你一下,醒来后真是觉得别无所求。当时我对自己软弱的心灵痛恨不已。

今年夏天,你分到房子后,我觉得你快要结婚了,简直绝望到了顶峰。虽然你不属于我,这种绝望根本没道理,完全是潜意识。你还说起要给我介绍对象,你真是在伤我的心,但不怨你,都怪我。7月,我与几个好友去了新疆。那段时间玩得真好。也许分离才是唯一的解脱。但是,那天在敦煌莫高窟,在一个卖刻字小石头的小礼品摊儿前,我无意中在一块小石头上看到了“小禾”两字。我当时彻底崩溃了,泪流满面。朋友们惊奇地看着我,我打岔说:中华民族真伟大,有这么灿烂的文化。

我要走了,肯定是不能看到你穿婚纱了,你穿婚纱的样子一定很漂亮。但我眼中的你根本不用穿什么好的衣服,也用不着化妆,你的美丽胜过了所有的一切。那天看报纸,讲冯小刚拍电影时需要眼泪,自己拿瓶啤酒到一边去,回来就行了。我想,他心中一定有过一个曾坐在他对面的善良、美丽又聪明的姑娘。

我已被一个单位录用,上帝还不是太残酷,给了我一个离开你的机会,可以不参加你的婚礼,不然我肯定坚持不住。这个秘密将伴我终生。我需要时间,忘掉我所犯的错误。明天我就要去新单位上班,我想不会再见到你了。你自己要多保重,不要那么善良地对待任何人,该生气要生气,要知道世风不正,对过分的玩笑不要太迁就。

好了,说得太多了。生活真残酷,说一个爱字要用分手作为代价。“相信爱的年纪,没能唱给你的歌曲,让我一生常常回忆。”这首《恋恋风尘》就像是在说我自己,真好听。不用为我担心,我会学着把一首忧伤的歌曲唱得快乐一点。有一天我有了妻子,我也会给她唱那首经典的《同桌的你》。

雪山上的红盖头

第一次见到小雪,是在1988年的全国舞蹈比赛中。

因为在艺术学院当教授的妈妈是比赛评委之一,刚考上美术学院的苏唯才有了观比赛的机会。节目很精彩,他不时在速写本上色画几笔。这时,一个大眼睛的小女孩出场了,主持人说她叫小雪,来自天府之国,是这次比赛中年龄最小的选手,只有十二岁。小雪笑得很甜,一举一动娇憨可爱,苏唯立刻喜欢上这个小女孩。最后,小雪获得比赛第三名,苏唯很替她高兴。

散场时,苏唯一看见小雪正独自坐在台上津津有味地吃糖葫芦,便走去,把一幅速写送给她。小雪睁大眼睛,一脸的惊喜与开心。带几分艺术家气质的苏唯很快赢得小雪的信任,她得意地告诉他,这次回去后,她就要去当文艺兵了,可以和爸爸一样穿军装了。苏唯“哦”了声,说那可以常到北京了。小雪很肯定地点点头,快乐地和他说声“再见”,蹦蹦跳跳向后台跑去。进门前,她突然回头一笑,淘气的笑脸上有两个甜甜的洒涡,苏唯深深记住了她。

一别8年,再见小雪,是在全军文艺调演的排练中。朋友告诉他,下个节目是双人舞《红盖头》,非常棒,获奖希望很大。在缠绵动人的乐曲中,男演员出场,随后,一位头戴红盖头的女演员翩翩出场,两人把一段动人的爱情故事演绎得荡气回肠。

看着女孩优美的舞姿,苏唯觉出一阵莫名的激动和兴奋。一曲终了,演员向观众至意,他看见女孩美丽笑脸上的酒涡。是她?他惊喜地抢过节单,上面写着:小雪,成都军区少尉。顿时,回忆如潮水般涌出,苏唯百感交集:小雪,你终于来了!

苏唯大学毕业后应征入伍,经过自己努力,成为总政干部部最年轻的干事。而这个老成帅气的上尉军官同8年前那个画画的大男孩气质戴然不同,小雪认不出他了。小雪留京借调演出半年,在朋友介绍下,两人重新相识了。

一天休息,苏唯请小雪去散步,还特意带了两支糖葫芦给小雪。小雪惊讶地问:“你怎么知道我爱这个?”当然知道,几年前短暂的相逢已点点滴滴铭记在他心里,但他没有说什么,只是笑笑。在政治部5年工作的经历早就磨平了苏唯的锐气,他变得沉稳和老练。而小雪没有沾染上过多的油滑与轻浮,依旧保留着少年时的那份纯真,这让苏唯很欣慰。共同爱好思想的默契,使两人很快成为极好的朋友。

那日,苏唯去小雪宿舍玩,发现桌上摆着一幅速写,画上的小雪天真可爱,时间是1988年12月。小雪说那是第一次来北京时一位大男孩画的,还说经后会见面呢,可能早把自己忘了。苏唯很想告诉她,他从未忘记过她,甚至为她画过上百幅画,可或许出于自尊,或许因为从事干部工作所特有的小心翼翼,他没有说,他想以后给小雪一个惊喜。

床头一块鲜红的盖头引起苏唯的注意,小雪说那是西藏的一位老兵送的,还讲了一个红盖头的故事:老兵说曾有一位在乃堆拉哨所当兵的新郎,因执行任务而没来得及揭开新娘头上的盖头就匆匆离去。第二天,等他回到冰冻的家中,发现新娘还是那样一动不动地坐着,揭开盖头,即发现新娘早已冻成雕塑,只有盖头依旧鲜红……老兵说他的新娘就是因为高山反应而离开了他。从那以后,再没有女人上过乃堆拉,因为太苦了……回到军区,搭档峰就含泪编了这个舞蹈;第二次去西藏演出时,他们专门去找老兵,可他已经回到乃堆拉哨所了,很遗憾……小雪说爸爸也曾是一个边防军人,每次表演这个舞蹈,她总想起妈妈期待的目光和爸爸过早花白的头发,她还会想起老兵的故事……她深爱舞蹈,因为它能表达她对父母,对边防官兵全部的爱……小雪的眼睛湿润了,苏唯感动地握住她的手,慢慢揽她入怀。

秋天到了,澄蓝的天空万里无云,枫叶红了又落,放眼望去,一路灿烂,像苏唯和小雪浓浓的恋情。闲时,苏唯便换上便装,围上小雪织的情侣围巾,骑着旧单车去找小雪。小雪总是灵巧地往车横梁上一坐,一边吃着糖葫芦,一边和身后的苏唯说笑,长发随风飘起,甜甜的笑脸,像个无邪的孩子。苏唯快乐而又满足地想:或许这一生,就是为了等小雪的到来吧!

半年的借调期很快就过去了,小雪同时接到代表宣传部参加全国比寒和代表军区参加进藏慰问演出的通知。苏唯希望她能留下参加比赛,只要取得名次,留京的把握就大些。小雪却想参加进藏演出,她说不在乎比赛名次,留北京的机会总会有。苏唯看说服不了小雪,有些急了。最后,小雪勉强答应了,一脸的失落,一脸的不被理解的委屈。

第二天,苏唯去找小雪,发现小雪已经偷偷走了。她在留给苏唯的信中写道:“我走了,去西藏的乃堆拉哨所演出。我喜欢北京,但总忘不了边防那些渴盼的眼睛。我喜欢为那些边防的战士们表演,为能给他们枯燥的生活带来快乐而高兴。我去过西藏两次,每次都能感到心灵的升华。我忘不了那些脸庞黑红、指关节粗大、指甲凹陷的同龄人,那些可敬可爱的战士年复一年在千里无人的雪线上重复着单调的巡逻;忘不了给我讲故事的老兵满面的泪水……原谅我的不辞而别,相信我对你的爱,等我回来。”苏唯第一次感到,自己以前对小雪的理解太少了些,他一直把她想参加进藏演出的愿望认为是稚气的冲动。在他心中,她一直是那个吃糖葫芦的小姑娘,可小雪毕竟已经长大了。他想:该和小雪好好聊聊,告诉她画画的男孩是谁,告诉她他理解一切,以前是自己错了。哦,小雪,我等你回来!苏唯热切地盼望着。

可是,小雪回不来了,她是雪山之魂,雪山要永远留住她。当苏唯拿着加急电报,发疯似的赶到成都时,小雪已再也醒不来了。峰含泪告诉他,这次进藏演出,小雪高山反应非常强烈,一直靠吸氧气才能完成演出。哨所很小,他们几个便轮流在雪地上演出,最后节目是《红盖头》,高难度的动作,高强度的反应,使小雪头痛欲裂呼吸困难,但她仍然面带微笑跳完舞……谢幕时,她突然口吐鲜血,在掌声中倒下。医生用尽所有的方法,还是没有能救醒她……全兵站的官兵都哭了,他们一边掉泪一边为小雪在乃堆拉哨所旁塑了个冰雕,他们说小雪是他们心中最美的雪山女神。那位老兵最伤心,他跪在小雪身旁象个孩子似的哭着……

小雪为什么不回来呢?她还不知道为她画画的男孩就是苏唯呢,他等了她8年,她刚来,怎么又要离开?苏唯脑中一团乱,忽尔是小雪淘气的笑脸,忽尔是她失望的泪水……她沉静的脸庞还那样美丽可爱,仿佛随时会醒来,怎么会呢?恍惚间,苏唯看见小雪睁开眼睛,淘气地笑着。他狂喜地叫起来:“她活着!活着!”她握住小雪的手,满怀希望地望着她。许久过去,小雪依旧未动。他知道,小雪再也不会醒来了。他抑制不住心中的绝望,怕冷似的紧紧抱住她,喃喃自语:“我还没告诉过你,我一直爱你,爱了8年……”泪水模糊了他的双眼,依稀间,他看见小雪美丽的笑脸,看见她在掌声中缓缓倒下,清清的眸中还留着无限的纯真与留念,鲜血与盖头映在洁白剔透的雪地上,红得耀眼,红得惊心,红得让人想要流泪……他不禁抽泣起来。

第二章

陆地上的鱼

他从来没爱过她,却跟她过了一辈子。

他少小便因文章成名,衣正轻,马正肥,少年心事飞到九霄云最深处,家中却早为他娶了妻室。她生得丑,书也念得不多,惯常低眉顺眼,一眼看去,木头人似的,他不由心头生厌。

恪于身份及舆论,他不能休弃她,婚姻之外,多的却是绯色记忆,红白玫瑰,如虹霓过影,倒映在他长河大川般的生命流年里。

他在外种种,她向来不知,即使知道想也不在意,只每天不言不语,替他料理家务,孝养老人。如此平平顺顺过下去,在外头人看来,倒也是一对恩爱夫妻了。

霹雳起自平地。刹时星移斗转,他也不知自己怎么就成了不齿于人类的人,三反五反、四清反右,他没一桩逃得过。终于举家被席卷至偏远的农场。

倒只记得落日了,疲沓地拖着长长余晖.他艰难地直起酸痛的腰,身边的她,早快手快脚把他的话接过去干完了。回家他往床上一躺便起不了身,她却还在灶间忙碌。

她没跟他享过什么福,他却带累了她一起吃苦。他仍不爱她,却多少有点内疚,以及一点相濡以沫的情意。农场在湖区,偶尔分条鱼给他们加餐,他也会往她碗里夹一筷子。

她却又从碗里夹出来,说:“我不吃鱼。”他先以为她让着他和孩子,后来才知道她是真不吃。

那时,不堪岁月已如书页轻轻翻过,世事一新,他重又回到心爱的书桌前,却不能再是绿袖的五陵少年。状况好了,也注重保养,每餐桌上必有一盘鱼,她却宁肯几根咸菜下一碗饭,也从来不碰一筷子鱼。

他一眼瞥见也觉奇怪,饭吃过也就忘了。

风来雨往,她仍丑,老了反而受看些,他的旧欢新爱又渐渐是梦里梦外一大群。他早已学会随心所欲不逾矩,她也是不闻不问,日子便也太平无事。

儿女都己成人,最小女儿的婚礼上人家恭喜他们道:“以后,老两口可以享点清福了。”她却在半个月后骤然倒下,是肝癌。

他生活了几十年的家突然如原始森林般空旷陌生,他不知道电灯开关在哪里,厨房里所有用具,没有一件他会用。失去她,他竟如孩子一样茫然。他一直以为自己是她的天空,原来反而是她,是她以柔弱的双臂,为他擎起整片天空,容他在天幕下如野马自由地驰骋。

她要增加营养,又不能吃油腻,医生嘱多吃鱼。他平生第一次下厨,好不容易弄熟了一条鱼。她却只闭目摇头:“我不吃。”

家人百般劝说,直到他大发脾气,她才勉强喝了一口鱼汤,立即翻肠倒肚大吐,狂乱地摇头,断断续续:“苦……苦……”她随后便陷入长长的错乱,却在每一个醒的间隙喃喃:“苦啊……苦啊……”

一个月后她过世,他清点她的遗物时,意外地发现,她也有记日记的习惯,清清楚楚记载了他每一次的外遇。

她曾跟踪他一直到那女人家的楼道。门将恣意的男女遮掩,她既没有勇气去拍门叫骂,却又不甘心就此离去。她躲在暗黑的公共厨房里,看见脚盆里谁家养的一条活鱼,已经快窒息而死,挣扎着,扔摆着,嘴急切地一张一合,全是无声的呐喊:“给我氧气。”

她说,“他就是我的氧气呀,可是他不肯给我,我想,我也就是一条快死的鱼吧。”

他将她的日记随她一起火化,仿佛希望她可以借此收回她的悲伤与怨苦。凝视着青烟缓缓吐出,他缓缓盖住脸,终于失声痛哭。

40年来,他始终当她是生命里一件可有可无的存在,仿佛一张桌子,一条板凳。却忘了,再丑的女人,也有一颗细致的女人心和尊贵的、不容受伤的灵魂。

她活在他的冷淡里,像一尾活在陆地上的鱼,焦渴濒死。他是她的氧气呀,他却不肯给她。直到他永远失去她,仿佛生命中的一切都已抽身而去,只剩下一片真空,他才恍然知道,原来,她也是他的氧气。

只是,他的爱,来得太晚了,而此后余生,他都将是一条濒死的鱼。

受伤的女孩长发飘飘

阿童不是那种外貌漂亮的女孩,五官极平常,但她有两样足以令好多女孩妒忌的东西——高挑的身材和一头黑缎缎的长发。

当时,在我们那所中专校园里,身材好的女孩不少,然而拥有一头又黑又柔又亮又厚绝好的长发只有阿童一个人,她的头发没有经过任何现代美发手段的修饰加工,浑然天成。阿童也只是随便地带个发夹或梳成一条辫子垂在背后,可照样美得要命。我常惋惜地说阿童那头长发不去做广告太屈了,“飘柔”中的头发也不过如此嘛。

也就是因为那头美丽的长发,阿童认识了丁原并堕入情网……

阿童凭着好身材进学校舞蹈队。其实阿童几乎不会跳舞,因为她是在一个偏僻的小镇上长大的。但领队老师说那么好的身材不跳舞太可惜了,不会跳可以学嘛便收下了她。舞蹈队里可算是美女如云,男同胞们真心实意地称为“靓女队”,以此美誉可知她们在异性眼里的地位。可阿童在“靓女队”训练几天之后忧心忡忡地说:“我感到自己像只丑小鸭,她们的条件和基本功都比我好。”“既然是舞蹈队,相貌能衡量什么?”我安慰她,“只要肯下功夫,你会变成白天鹅的。”

阿童略带苦涩地笑了笑——她是个不自信的女孩,近乎柔弱。

一天夜里阿童回来之后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似乎很不安。后来又钻到我的被子里,悄悄地问我认不认识丁原。“丁原?男士还是女士!”我装糊涂,其实心中料到几分。“哎呀你不认识?歌唱得棒极了!你真的不认识?”阿童又兴奋又失望地捶了我一下。

我当然认识丁原。他高我们一个年级,是学生会的文艺部长。正如阿童所说,他的歌唱得特棒,在市卡拉OK大赛中也拿过奖,在学校的各种晚会上更是常常独领风骚,算是学校里炙手可热的人物。

阿童几乎是迫不及待地告诉我:晚上彩排她坐在一边休息时,丁原突然失声惊叫:“哇,我只在广告中看到过这么美的头发!”众演员停下来莫名其妙地望着(她)他,丁原愣了片刻之后向大家摆摆手说:“看我干什么?继续演吧。”那时阿童抬起头来正看到丁原的目光从她脸上移开。舞台上彩灯辉映,阿童又刚洗过头,她相信自己的头发应该是光彩夺目的。后来丁原在台上唱了几首歌,阿童看着他潇洒自如的样子,不由自主地心跳加起来。更精彩而美妙的是,彩排因停电而中止,阿童走在回宿舍的路上,嘈杂的黑暗中突然传来丁原的声音:“嗨,那时我说的是你,知道么?你的头发美极了,真的。”“……他的眼睛亮亮的。”阿童继续向我叙述着。虽然是夜晚,但我可以想象阿童说话时的神态:兴奋、陶醉、娇羞。是啊,能有什么比情窦初开的感觉更新鲜而美丽呢?

两天之后丁原邀阿童看电影。“你说我去不去?”阿童犹豫不决地问我。我摸摸她美丽的头发,鼓励道:“为什么不去?”

阿童去了,样子很叫人放心。此后便有一段甜蜜的过程,那些天阿童分外美丽。

他们恋上以后,在舞台上也就珠联壁合,相得益彰了。国庆晚会上,丁原深情款款是唱起《东方之珠》,阿童带着三个姐妹为他伴舞,效果竟出奇地好。我发现阿童的舞已跳得很不错了。

没过多少日子,学校开展了“十佳学生”的竟选活动。条件十分苛刻,奖品十分可观。“在校期间不曾谈恋爱”居然成为竞选条件之一。这一条大概是老校长添上去的,他一向极力反对学生谈恋爱。按规定,候选人由年级组慎重推荐,学校经过全面审核后,全校师生参加投票。

这件事在毕业班学生当中引起一阵骚动和恐慌。不曾想睿智潇洒的丁原在名利的诱惑之下也乱下方寸。按说他当选和可能性是极大的:他的歌声使不少人喜欢他,他的成绩、能力、表现以及与人交往都不错。经过权衡,丁原变得利欲熏心了。他找到阿童对她说:“这件事十分重要,对任何人都不要承认我们之间……以后我们还是朋友。”阿童不假思索地答应了。为他作出这点牺牲算什么?阿童天真地想。

丁原充分施展出他的交际才华,使年级主任上报的名单里有了他的名字。那些惶惶不安的竞争者当不会不失时机地扯出阿童了事来攻击丁原。于是乎丁原依然大义凛然地去找总裁判校长大人,一番慷慨陈词,居然让校长坚信了他的清白。

竞选演讲会上的丁原依然洒脱,那时他已胜券在握,掩饰不住脸上的得之色。他先精辟地分析了个人奋斗与“十佳”之后誉的关系,而后低缓地说:“某些同学反映我谈过恋爱。那么,确有其事吗?不必作太多的解释,我只想说,如果”十佳“的桂冠戴在我头上,我决不会感到哪怕一丝的羞愧!我拥有同学朋友之情,我遇到不自重的自作多情,但我敢以名誉担保:本人至今不晓‘爱情’为何物!……”

台下,好多人向阿童投来异样的目光,阿童脸色发白。

丁原当选“十佳”之后,众人对“自作多情”一事大放厥词,一时间沸沸扬扬成了热闹话题。年级主任拐弯抹角地跟阿童“谈心”,不小心也溜出“自作多情”一词……

刚刚拥有一点自信,憧憬着成为“白天鹅”的阿童几乎崩溃了。只有我了解阿童伤得有多深——她伤得连恨的感觉都找不出来,她只会畏惧和躲避。她坚决地退出了舞蹈队,甚至连电影院都不进了。有一次偶然碰到春风得意的丁原,又无处可避,我发现阿童如秋风中的叶子般微微打起了哆嗦。

可怜的阿童!

后来,毕业前的几天,丁原又疯了似地找阿童。

在教学楼、宿舍、餐厅、图书馆以及每条路上,丁原等、追、堵、截,阿童总是惊弓之鸟般地逃之夭夭。我拉阿童的手,凉得厉害,还颤抖着,她的脸灰白灰白的。

又碰见丁原时我对他之声嚷道:“够了!你想在离开之前把她吓死吗?”“不,我只想跟她说几句话,只说几句话!请你劝她来见我一面,好吗?”丁原几乎是哀求着对我说,眼神楚楚可怜,以前潇洒的派头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毕竟,阿童对他付出过纯真的感情,见他最后一面又有什么关系呢?于是我婉言劝阿童去见了丁原。

谁知阿童愀然色变:“连你也看不起我!”

我噤若寒蝉了。只是暗暗为阿童悲哀痛惜不已。

丁原在小河边垂柳下等了整整一夜。从我们宿舍的窗子可以看到他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我动了恻隐之心,故意叫阿童去开窗户。阿童发现了他,只微微怔了几秒种,不为所动。可是夜里她又几次爬起来去窗前的桌子上倒水喝。我知道她彻夜未眠。

第二天丁原永远地离开了学校。我以为他会留下一封长书或者什么别致和信物给阿童,然而没有,什么也没有……

18岁担不起爱

我13岁时就没有了父亲。父亲的去世带走了他对我的管教和我对功课的兴趣,我16岁进工厂,在这之前我上了两年技校,但没有毕业,我由于打架被开除了。我喜欢上夜班,因为我和我的朋友都习惯白天睡觉;我喜欢打牌谈恋爱,因为我没有别的事可做。

她在我18岁那年调进我们厂,她有一张苍白的脸,长发总是扎成一个端庄的辫子。我觉得她很美。

有一天,我请她看电影,办法虽然老土了点,但可显出我的纯情。她笑了,宽容的拒绝了我,像对待一个犯了错误的弟弟。那天我知道她大我8岁,但我不在乎,因为我16岁时曾有过一个大我6岁的女友。

我感觉她和其他女孩不同,放弃和她我会后悔的。元旦厂里聚餐,她很快就离席了,我也草草吃完去她办公室。她正在读一本英文书,我提议打牌,谁输了谁就得满足对方一个要求。结果她赢了,我问她要我做什么,真的,我愿意为她做任何事。“把烟戒了吧!”她静静地说。我愣住了,问她“为什么?”她依然平静地说,18岁的男孩不应该这么老练地抽烟,并且说我戒了烟脸色会好看些。我莫名地感动了,装作不介意的样子昂起头,因为我害怕眼泪掉下来——尽管我已很多年没有哭过了,我决不让自己在她面前流泪。她问我何时开始抽烟,我告诉她是在五年前父亲去世的时候。我看出她的目光暗淡了,我感到这么多年来只有她了解我少年丧父的悲哀。从那以后,她不再把我当一般人看待,这一发现使我无比幸福。

我喜欢亲近她,在她面前我的暴戾和玩世不恭没有了,仅存的一点体面都是为了她。我尽可能地帮她做事,上下班帮她搬自行车,下雨时给她拿雨衣……她每次都说“谢谢”,可我真的不需要谢,她永远不会明白我多么渴望她能重视我的存在。

那天上夜班,我给她送夜宵,她正背对着门梳头发。这是我第一次看见她披散长发的样子:乌黑的头发,柔弱的双肩,苍白消瘦的手……一切都显得那么不真实,我怔怔地站在她背后,然后就情不自禁地紧紧抓住那只冰凉的手,我感到一阵轻微的战栗。“啪”的一声,是梳子滑落带地上的声音。她挣脱我的手,弯腰去捡梳子,当时那心悸的感觉几乎把我吞没。她没有看我,平静地对我说她已经结过婚,儿子已三岁。我记得自己飞跑出去,狂奔了很久,仿佛只有这样才能掩饰那起伏的心情。等我安静下来之后,才意识到这本该在意料之中。一个温柔、亮丽的26岁女人,怎可能没有结婚?心里却在怪那个做了她丈夫的男人:他怎么可以把她照顾得如此苍白消瘦?他怎么可以让她一个人下夜班走那么长的夜路?

我无法控制自己,继续用18岁的心灵和单薄的双肩去关注她,照顾她,一如既往。她也和从前一样收藏我18岁的多情和脆弱,并且使我明白踏实和执着是做人应具备的品质。

自从父亲死后,逢年过节我从不愿呆在家里。除夕之夜,我踏着冷风和喜庆的爆竹声来到她家楼前,我知道他们全家在共享团圆,她根本不可能在这时想到我,可我只想看她一眼。她家二楼的阳台竟漆黑一片,像辉煌灯火中的一个黑洞洞的缺口。我上了楼,门内的死寂和邻居的欢笑声形成鲜明的对比。我犹豫了一下,叩响了门。当门打开时,她独自站在黑暗中,苍白的脸和我的一样惊奇。这是我第一次走进她的家。她打开灯,墙上很醒目地挂着她的结婚照,她的丈夫很帅,照片上的她健康美丽。忽然,我看到旁边桌子上端正地放着她丈夫的大幅黑白照片。她回头望着我,苍白的脸在昏暗的灯光下凄楚动人:“儿子没见过爸爸,我丈夫刚结三个月就死了,车祸。”话没说完,她已泪流满面。我一把拥她入怀,在普天同庆的时刻,她在我怀中无助地哭泣,窗外五彩的烟花照亮夜空……

我终于明白,18岁的年龄根本负担不起我怀中这个女人如海的深情,这一刻,我真正长大了。

该拿什么来还你

小淙慢慢地在街上走,天很冷,很黑,出门的时候没戴手套,她把手插在外套的兜里,不时的抽出来放在脸上哈气暖和一下。

从11路车站到家,这段路不长,小淙却出神的走了很久,全然没有了刚才送他时的轻快脚步。那会儿他俩刚从小淙家出来手挽着手冻的一蹦一跳地去赶末班车,他回学校,她去送他。

她很喜欢这样,轻轻的挨着他走,手在他的手中被一点点捂热,听他讲一些稀奇古怪的话或是一大堆哲理,然后随心所欲地瞎说一通去把它搅乱。在他面前,她就象一个长不大的孩子,什么事都要他督促,总是他对她说:“唉!你总得看看书了吧,要考试了!”或者是“我跟你说的话你都记住了吗?记住了就要去做。”她总是哼哼哈哈答应着,本来嘛,他的道理的确都是对的。

他们已经认识九年了,中学的同学,大学又是面对面,只是他的那所在全国很著名,而她的则一般。“他很聪明,是她所认识的人中最聪明的一个”她总这么固执地认为。虽然她也知道这也许不太客观,但她偏就这样。九年以前他刚到她们班的时候,她对他没有什么印象,只是排队做操时发现站在前排的他穿的那件鲜红的运动衣在队伍里格外刺目,“他怎么这样啊。”她想。直到升入高中,她和他成了同桌,他们才熟悉起来。那时她刚离开一个天天吵架摔文具盒的调皮男生,相比之下他显得温厚宽容。每天早上来了会主动擦桌子,会在她需要借尺子像皮还没张口时及时给她递过来,会在她趴桌上看书胳膊超过了界河时悄悄往自己那边缩一缩而不是粗暴的撞回去,当然他也会把每天令她头痛的物理化学作业很快做完呈上供她“参考”,会在上课时喋喋不休地同她说话,以致在下课后她有那么多不懂的问题要问他。一次开家长会,班主任对他的家长说:“他课堂纪律不好,好动,老爱和同桌及前后讲话”。她的父母问到她的表现,班主任则说:“她很守纪律,上课从不讲话”。他百思不得其解,对她说:“奇怪,难道我每天都在自言自语?”就这样快乐的时光很快就过去,高二的国庆联欢会后,班里宣布了新的座位名单,他的同桌换成了她的好朋友,而她的同桌是一个玩皮任性的浑小子。当时她的眼圈红了,很难受,心里反复盘旋着《恋曲1990》里的几句歌词,“人生难得再一次寻觅……”这种伤心因为她发现他对他的新同桌有过之而无不及地好而持续了好久。

转眼到了高三,他留在原班她去了文科班。再后来他升入了这所全国著名的高等学府,第二年,她终究没能上成她最想上的广播学院阴差阳错考到他对面的那个大学。这可能跟缘分有点关系,小淙边走边想。

快到家了,小淙收住了那些纷纷扬扬的思绪,换了一个灿烂的表情掏出钥匙开门。客厅的灯温暖而舒适,爸爸妈妈看到小淙回来迎上去怜爱的说:“多冷啊,去了这么久,也不戴帽子。”她孩子气地撒娇:“车多不好等啊,我已经是最快速度了。”小淙的情绪有些异样,其实每次和他告别后都有点失落,只是今天尤为严重罢了。她很想回自己的房间一个人呆着,又怕爸妈察觉自己不大对头,便坐在客厅同他们一起看电视。“你们也真是的,同学来了,老是问人家妈妈是哪儿的人爸爸是哪儿的人,妈妈的妈妈是哪儿的人爸爸的爸爸是哪儿的人,我记得你们都问过了,怎么老这样啊,烦不烦那!”“那我们能跟人家说什么呀,我们又不知道你们这么大的人关心什么。”其实爸妈挺喜欢他的,小淙想,这主要都是她平日里那些溢美之词的功劳。

小淙掩上房门,来到电脑前,今天他在这里为她忙了一天,想象着鼠标,键盘,椅子上还有他的余温,她竟舍不得碰它们。也不知道今天为什么会如此伤感,就跟决别似的。

或许是因为他说他每天一个人在学校里常觉的很孤独,或许是她想到了茫茫无法预知的未来。

她念大四,他正在读研。她毕业后很可能参军到南方,他的既定目标是出国留学,她担心命运注定他们会走上两条完全不同的道路。留学也是她的梦想,可是对一个文科生来讲,这个梦想太渺茫了,她没有理由放弃眼前很好的参军机会。更何况她也向往军营生活向往南方。但是她舍不得他。别的的同学都是两个人来自不同的省份不同的城市到了毕业分配时削尖了脑袋往一个城市挤,而她和他呢,从小生长在这座美丽的城市,又都在本市读大学,却将相隔万里。有什么办法呢?他们都太年轻了,一切还没有起步,根本没有能力去许诺未来,这个世界很大,还有那么多的梦想要去实现。她由衷地希望他可以做成所有自己想做的事,无论哪一天,无论他在做什么,她都会一如既往地支持他。但是想到快要到来的分别,她从心底感到一丝寒冷。

他长的并不英俊,但高大而结实,给人一种很强的信任感,在一帮同学中总是不自觉的就成了领袖人物,遇到夜晚护送女同学回家呀为大家冲洗照片呀修自行车呀拎包之类的事,他总能本着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的精神,全包了。因此总有人念他的小恩小惠对他感恩戴德,尤以女生居多。所以偶尔会引起同宿舍哥们儿的不满:“嘿,怎么女的总找你啊!”。

一次在高中同学的聚会上,小淙和几个女同学围在一起叽叽喳喳的评论班里的男生。一个女孩说,“越往上念发现男生越不怎么样,到不如咱们中学同学棒”。“那就肥水不留外人田,赶快动手吧”大伙纷纷凑热闹。最后经过大家一致推举,排出了一二三四,最优秀的竟是他。根据近水楼台先得月的道理,决定由小淙追他,小淙心里偷偷乐了:已经用不着了。

小淙静静的在电脑前坐着,对他的思念弥漫到空气中无处不在。她无法适应一个人的这种空荡荡的感觉。也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自己变得这么多愁善感。是不是对他有点过于依赖了呢?往日不管有了什么大小事总要去从他那儿寻求一些支持和安慰。跟爸爸吵架啦,考试没考好啦,喜欢谁啦讨厌谁啦,连从中学到大学有哪个男孩子给她写了情书,她都要同他商量商量。唉,今后要是隔了千里万里,打电话多贵呀。

小淙打开电脑,先到他的主页上溜达了一圈。无意间点击到发件箱里曾发给他的一封花里胡哨的信,是约他去看《甜蜜蜜》。她总爱让他陪他去看这类女孩子钟爱的文艺片,虽说是随叫随到,却不知他有没有如坐针毡。他每天在学校的生活好象一只定了时的闹钟,严谨而有序,用他自己的话说是一个僧侣或是一头驴子。他们虽离的挺近却不常常见面,偶而他来找她上自习,她去找他看电影,他忙,她闲。他们有时也会在学校门口的超市前靠着他那辆破自行车聊天,虽然不全是冬天,她却记得自己老是冻得一跳一跳,缩手缩脚。一次,靠着靠着一不小心两个人就同车子一起仰过去了,摔了个四脚朝天。日子就这样一天天漫不经心地过着,在你还没来的及仔细品味它的甘甜的时候,它已从你的身旁悄然逝去。你无法挽留过去,无法预知将来,所拥有的唯有现在。

电话铃响了,妈妈推门而入,“小淙,电话!”小淙回过神来,奔向客厅。电话那端传来他浑厚的男中音;“小淙,我在你楼下,不放心你一个人回来就一直跟着。”天哪,这怎么可能!放下电话的那一刹那,小淙眼睛一亮,忽然对未来充满了信心,是啊,天天都可能有奇迹发生!

美丽的心伤

那天下着很大很大的雪。我固执地穿上那件红色的薄呢大衣,在众人诧异的目光里踏出门,去图书馆还那本昨天才借的书。其实,我只是不喜欢坐在寝室里听她们不着边际的闲谈,我只是想再试一试我和鉴之间的那份默契。

图书馆里空荡荡,我心不在焉地将一个个抽屉拉开又关上。忽然有人在背后狠狠地撞我,回头望去,真是他。我在心里叫了九千九百九十九遍的鉴!他依旧是一身牛仔衣的风华,潇洒里又带点侠士气质,脸上写着若有若无的一份心事。我们互相胸无城府地笑笑,他查他的书卡,我翻我的目录,但最后谁也没有借出一本书。“走吧”,他抬腕看看表,“再晚就赶不上吃午饭了。”

和他并肩走出图书馆,我故意走得很慢很慢。风吹起我飘逸的红衣,像面旗帜似的在雪里猎猎响着。他忽然站住,问我:“你真以为今天又是巧合?”我点点头,他指指肩上的牛仔包,告诉我他逃了两节课,两节很重要的课,只因为他在去上课的路上远远看见了一袭红衣的我……

我静静听着,心里感动得翻江倒海,表面上却无动于衷。我很严肃地说他不应该逃课。毕竟,他是高年级的班长。

他听了频频点头,那副又委屈又可怜又失望的神情让我不忍心。

他送我到宿舍楼门口,那时,我身上的衣服已成了一件厚厚的雪的衣裳。他重重地拍我,直拍得雪花纷纷震落,渐渐露出那鲜艳如火的本色。“我可以不再逃课,可是我没有办法不想你,阿娈,”他说。

我庆幸上苍擦亮了鉴的眼睛,让他在一群美丽活泼的女孩子中间认出了如此平凡又如此敏感的我。我对自己说:将来要嫁,就嫁给那个为我震落雪花的男生吧。

接下来的日子,我因为一些琐事忙得晕头转向,几乎连喘息的功夫都没有。当终于可以静静坐下来梳理心情的时候,我失望地发现我和鉴之间的心灵感应竟飘散得无影无踪……

实在难忍受没有鉴的春天。我找到理科生的宿舍,爬上七楼,敲开一间寝室的门。

我说我要找鉴,一个戴眼镜的男生告诉我:鉴搬家了,他不再住校。

鉴失踪了,从我20岁的世界里,他甚至没有留下一句话。

也许,仍是一份默契诱惑着我,在很久以后一个大雨飘泼的周未,我发神经般地跑去一家离家很远的电影院里看电影。散场时,我发现了鉴。仍是高高瘦瘦,清清秀秀,身边依偎着一个长发女孩。那女孩有种苍白的美丽。

我叫鉴的名字,声音在风中发颤。

他居然还能维持住那不变的冷静,在写满心事的脸上挤出毫无生气的笑容。“这是我的女朋友阿黛。”他指着那长发女孩向我介绍,然后又对阿黛说,“这是阿娈,一个会写诗又很特别的女孩子。”

原来,我在他眼里仅是个“会写诗又很特别的女孩子”而已,我忽然觉得整个世界都在欺骗我,我笑出了冷冷凉凉的两声。

连我也觉得不可思议,我竟很平静也很平淡地问候他们,祝福他们,接着又心平气和与他道声“再见”。

鉴关切地说:“好大的雨……”

我无视他的好意,我打断他的话,我说我是和另一个男孩子一起来的,他现在正在大雨里跑,只是为了给我寻一杯很特别的冰淇淋。“你还是那么任性,阿娈。”鉴有点伤感地笑笑,迎风抖开一把紫色的大伞。他一手举着伞,一手揽着阿黛的腰,慢慢走进雨里。他的背影异常温柔,一把大伞几乎完全倾斜在阿黛头上,就是再大的风雨也打不湿她那没有血色的裙子。人去街空,残灯如梦,只有冰冷冰冷的雨仍淋着无泪又无助的我。

回家后,我发起了高烧,直烧得天昏地暗,有苦难言。大病初愈的我变得好冷静也好憔悴。我用一只大箱子锁起了所有的红衣。从此,在别人眼里我成了一个素色的女孩,没有诗,更没有故事。

时光如流,我苍白依旧。

大学毕业后,我在本市的经济电台主持一个直播节目,在万籁俱寂的深夜里倾听着各种各样的人生。

再后来,我结婚,做了母亲。在循环往复的忙碌里,我以为我忘了鉴,我自以为往事尘封。

可是,一天在去直播室的路上,天空里飘起了纷纷扬扬的雪花,一如七年前那个上午。我忽然没有原由地想起鉴,只觉得有种痛楚切入肺腑。

那夜的最后一个电话是一位声音非常动听而又带点哀怨的女孩子打来的,她说她从小就喜欢一个男孩,发誓非他不嫁。那男孩子高高瘦瘦,清清秀秀,总喜欢穿着一身帅气的牛仔装。男孩只把她当作一个美丽而又不懂事的小妹妹,不管她如何努力,这种感情十几年都没有变过。后来,她考上了大学,并和那男孩同系。可一纸冷酷的诊断书却使她不能去大学报到,她病了。在生命里最黑暗、最无助的日子里,那个男孩子很沉静也很勇敢地担负起照顾她的责任,甚至,做了她的男朋友。她任性地透支着那份感情。因为她以为自己会很快离开这个世界,满足地死在男孩子温暖的怀抱里,那个男孩也这么认为。可她居然奇迹般年复一年地活下来,她慢慢地恢复健康,她美丽依然,可那男孩却变得沉默又憔悴。今晚,他们谈到婚事,她哭着对那个男孩说别勉强自己,男孩大吼着告诉她:他爱的那个红衣女孩早已嫁人生子,现在,他娶任何一个别的女孩子都是一样的……

不知不觉中我已泪流满面。在走过许多风风雨雨的岁月,经历了许多咸咸淡淡的坎坷这后,我已渐渐懂得:爱就是爱,掺不得一丝同情和怜悯,带不了半点强迫和委屈,我们可以让出整个世界,但却不可以让出一寸至真至纯的爱情的原野。我忽然想对鉴说:“真的,别勉强自己,好吗?”“我不会嫁给那个男孩,永远不会,尽管我非常非常爱他。我祝福他,永远。”阿黛的声音湿润起来,她出乎意料地挂断电话,使我不知所措。也许,她只想在深夜里找个陌生人倾诉心情,她不需要任何人的安慰。

我的婚姻很幸福,我和先生爱得真真实实而又刻骨铭心。我们一生里也许并不会只爱一个人,但往往会有一个人让你笑得最甜,让你痛得最深,往往会有一处美丽的伤口成为你身体上不能愈合的一部分。我伏在工作台上,眨眼时,有冰冷的东西无声滑过面颊……

雪玫瑰

柳明不知不觉间迷上了电子网。虽然课业紧张,但他每天都要在网上泡两三个小时。网中内容五花八门,深沉的,肤浅的,高雅的,低俗的,不一而足。在柳明看来,这一切归结为一句话就是宣泄,对政治、经济、文化、精神,甚至生理许多方面的压抑的宣泄。读网上文字,就仿佛和形形色色的人物交谈。柳明平素很少有机会和周围人接触,在他留学的城市里中国人不多。网上的中国人住在世界各个角落:中国、美国、德国、英国、加拿大……但柳明觉得自己和其他中国人天涯咫尺,只需敲几下键盘就可以触到他们的手,甚至灵魂。这种难以言喻的接触使他陶醉。

那天晚上他读到了一篇散文,是一位网名为晴玫的小姐写的,题目是《送我一枝红玫瑰吧》。“送我一枝红玫瑰吧,在银雪纷飞的夜晚。你轻轻地扣门,我将披散着我新洗的发,带着一脸鲜润为你开启。请把我挂在窗口的心缓缓收回,拢在怀中,暖我一季冬天。”“送我一枝红玫瑰吧,辉映我曾经苍白的青春。我将回报你最倾心的微笑,和任何生存的皱纹都无法掩住的温柔。我们将在陌生的大地筑一座小小的城堡,守着壁火听玫瑰绽放的声音。”

柳明写了个帖子输到了网上,说他心里很感动,如果他能遇见一位善解人意的女孩,他一定会在下雪的夜晚送她一枝红玫瑰,他落的网名是:“云中帆”。

那天晚上柳明回宿舍时已经凌晨两点了。他打开房门时碰翻了门口的鞋架,惊动了和他同住一套单元房的王影。两年前他刚到美国时,在一个公寓办公室遇见了急着找房的王影,他们很快商定合租,这样两个人都可以省下些钱。他们租的是有两间卧室的房子,每人住一间,客厅合用。王影坚持要柳明住那间大一点的卧室,他多付30元房租。过了几个月,柳明买了一个书架放在了客厅里,他觉得客厅太空了并不好看。王影就说,她从来不用客厅,既然他放了东西,用得自然多,他应该多付一点房租。柳明当时十分后悔买这个书架,但还是答应多付25元。他当时想和她算算电费,电费是两个人平摊的,他每天呆在学校里,很少用电,但她房间里的计算机却经常开着。他最后还是忍住了没说,他想她毕竟是个女生,在这里也没什么亲戚朋友,如果他太计较就有点说不过去了。他们的邻居,读数学的小陈听说他多付房租,猛拍了几下他的肩膀,说他蛮有怜香惜玉之心。他苦笑了:“我怜的是哪门子香,惜的是哪门子玉呀?王影要算得上香玉,那全世界的女人都是天仙了。”“其实她也不丑。”小陈说,还挺诡秘地挤挤眼。“没仔细看过。”柳明笑了,他从第一次见面就认为王影属于那类既不美丽又不会撒娇的女生。

王影在睡衣外面随意地套了件毛衣,就冲了出来。她的头发纷乱,眼睛有点肿。她愤怒地站在客厅中央,一双细眉挑得高高的:“你以后能不能早点回来,你知道不知道我神经衰弱?你惊醒我我就再也睡不着了。”

王影的几声叫嚷把柳明从沉醉了一晚上的玫瑰心情中彻底拉了出来,他也恼了:“嫌我吵醒你?自己租一套房子呀,那多安静!”柳明说完就进了洗澡间,他甚至听见了王影在他身后咬牙的声音。

周末时晴玫小姐在网上又有声音了,她说她感谢云中帆先生的欣赏,由此她相信这世界不全是冷漠,还有共鸣,穿越时空的给人安慰的共鸣。他回了一个帖子,用了不少令自己的脸微微发烫的词儿,是那种感觉充实的发烫。

柳明吹着口哨回到了宿舍,见王影在厨房里做饭就打了一声招呼,王影也飞快地笑了一下。晚上她给他送了几个豆沙包,他已经两年没吃过自己喜欢的豆沙包了,所以很开心。他因为不会做饭,一星期总要吃三天方便面。他发现王影做饭的手艺不错,心里有些羡慕。他把这想法对她说了,她趁兴还告诉了他几种正宗川菜的做法,后来两人又聊了聊功课,把几天前的吵架都忘记了。

第二天,他还没起床,她就敲他的门,求他帮忙换汽车的机油。他似乎没有理由拒绝,就躺在车底忙活了大半天。前一天刚刚下过雪,地面冰冷蚀骨,等他爬出来的时候,浑身都冻僵了。

当天他就感冒了,不过他还是挣扎着到学校上网。他发现有人攻击晴玫散文的情调,就拟了激烈的文字反攻,尽管他对她一无所知,但他必须捍卫她的文字,那里藏着他最初的感动。

中秋节来了,小陈夫妇分别邀请了柳明和王影到家里吃月饼。陈太太是中国人圈子里出了名的热心人,下大雪的日子都肯开车到另一个城市陪别人聊家常事儿。柳明看得出她有意撮合他们。王影那天穿了一件米色的衬衣和同样颜色的牛仔裤,柳明想,她倒是比从前受看了许多。四个人聊了一阵,陈太太就和王影去了厨房。小陈说:“我看你们俩就合在一起过算了,近水楼台嘛,你还省得做饭。在这儿也用不着到居委会开什么介绍信,领什么结婚证。”“你杀了我吧。”柳明半认真半开玩笑。“她没什么不好。”“你没见过她的真面目。”柳明摇了摇头,站起身到厨房拿水,在门口正听见王影对陈太太说:“嫁给他?即使世上只剩下他一个男人,我也不会那样做。”“那我倒要考虑考虑。”陈太太笑得直颤。“你知道他从来不打扫厨房、浴室,懒得要命,还经常半夜三更才回来,不洗澡就睡觉。”

柳明没拿水就返回来了。他恨不得立刻离开这里去上机,似乎只有网上的一小时,天地就属于他了。

像晴玫曾说的:“生活的琐细和单调已让我厌烦了,我什么时候能逃开?”那天以后柳明和王影就不再说话。小陈怪他们俩都太认真了,试做一回夫妻也未尝不可嘛。陈太太断定他们早已陈仓暗渡,表面还一本正经,免不了把他们作了几回谈资。柳明受不了王影谈论他象谈论乡巴佬的那种口气,他想找机会损她几句。不过,有一次当他拿起和她共用一条线的电话,他听见她一边哭,一边喊着妈妈,就立刻轻轻放下了电话,打消了贬斥她的念头。

他一直和晴玫保持对话。其他网人态度各异,有人说网上恋倒新鲜,对比鸿雁传书,电子网快捷多了;还有人说电子网既不是月老,又不是红娘,别搞这么多酸溜溜的事儿好不好?真寂寞了,美国有每分钟三块九毛九的谈心电话,谈话小姐一个赛一个的风流。

春节前夕,晴玫以简洁的文字给他传送了一段令他五脏肺腑翻腾不止的文字。“云中帆,农历二十八是我的生日,请你来替我点燃生日蜡烛。别忘了带上你的玫瑰。”

她留下了电子信函号。柳明发信给她时,几次都按错了键,他强迫自己镇定下来,双手在键盘上慢慢地摸索着。他眼前一片空朦,脑中却有一幅图像清晰逼真:

一枝红玫瑰怒放在雪野上。

随即她又回函写明了她的住址和电话号码。她的住址,共十一个单词,她的电话号码,包括国家代码、区号共十一位数,都和柳明的一模一样。柳明猛地把头压在了键盘上,计算机随即发出刺耳的叫声,屏幕上出现了一连串杂乱的字母。

王影就是晴玫,晴玫就是王影。

王影在自己的微机前守了一夜,云中帆再没有了任何消息。房间里静悄悄的,只有呼啸的风雪一下一下敲打着窗户,她惊奇地发现柳明居然一夜未归……

第三章

有爱相随

手里握着邮差刚送来的杂志,我立在门边,仍不敢确定发表这篇文章是对是错。他是否会看到,是否会猜出“青果”是谁?

我只知道,除了他,也许不会再有人能读懂这篇文章。

他叫浩,是好友婕堂兄的死党,也是那所大学颇有名气的才子。记得那天是陪婕找她的堂兄,恰巧赶上他们系搞一场篮球友谊赛。

浩并非场上主力,但他专注的神情却相当引人注目。赛后,在堂兄的介绍下,我们相识了。当时只觉得他很和气,笑起来让人感觉暖暖的。以后便常常随着婕到大学去玩,参加他们的Party,自然而然同浩的接触越来越多。外表普通的浩相当优秀,他的文章不时出现在报章杂志上。可他对于这些看得很淡,每当我称赞他的作品时,他只是笑笑,算是接受。

我欣赏他的性格,也因此喜欢接近他、同他交谈。他善谈,有许多时候我都是在作一名尽职的听众,听他讲他的生活、他身边的故事以及种种看法和观点。他是个细心的人,很懂得如何去关心别人,对于我们几个小他两三岁的女生,他总是很宽厚,任我们疯、我们闹、甚至提一些过份的要求。因他的包容,婕和其他几个女孩一致决定认他为大哥,而我却没有。我不想只当他是兄长,我想要的是另一种感情,而他似乎不懂。

在他们结为兄妹的那天,我们去酒店庆祝。大家都非常开心。他问我,为什么不象她们一样认他为大哥。现在我还清楚地记得我的回答。我说,我只想做你的朋友,以朋友的身份接受你的关心与呵护。可是,我当时更想说的是——以一个朋友的身份默默地爱你。

然而,这句话,始终没有说出口。我知道自己对他的感情,却不敢向他倾诉。如果他只把我当妹妹,我无法想象自己将如何面对他。挣扎是痛苦的,在无法承受煎熬之时,我终于将心事倾注于笔端,让一切化为文字寄出。我选择了他常读的杂志,希望他能读到、读懂。

今天,文章刊出来了,正赶在情人节前的第三天。

正在我踌躇着要不要翻开杂志之时,婕来了电话。她带来了令我兴奋的消息——情人节卖花去。

很好的提议使我暂时抛开烦恼和她聊起细节,一共七个人,大家可以分成三组。我与她加上她堂兄三人一组。

情人节的大清早我还未起来,婕的电话就充当了起床号:“我们不用三个人一组了,浩同你结伴。”“他不是有事吗?”我掩饰住自己的惊讶问。“是呀,他原本是说有事,可是昨天又打电话给我说可以改天。”

就这样,原本应该同婕在一起的我与浩配成了一组。

我们的花很新鲜,价钱又适中,所以销路不错。浩和往日一样并无异常表现。他一定没看到我的文章,我想,失落感顿生。

天色渐暗时,桶中的花剩下不到二十支,浩突然对我说:“替我留下九支,其余的卖完我们就回去吧!”

我点头,却为了他的话心中泛起痛楚。他要留下九支玫瑰,一定是送给他心爱的女孩。

记得婕说过,送九支玫瑰是希望与对方长久相守;“青果”也曾在那篇文章中提过——能收到九支玫瑰的女孩该是多么幸福!

直到夜幕降临,我们才把花卖光。街上的行人渐渐稀少,卖花人大都已收拾离开。“该把它们重新包装,至少绑在一起才好.”我把那九支单包装的玫瑰递给浩,竭力保持平和。他望着我,温柔地笑着,“是应该绑起来,还有丝带吗?”

从提包中摸出所剩无几的丝带,递给他。“不多了,应该还够。需要帮忙吗?”“不了,我自己可以。”他接过丝带,客气地回绝我的好意。

是啊,亲手包起来才能显示他有多么重视她。真切的心痛在胸中浮起,让我无法再看他。“小姐,还有花吗?”“抱歉,刚刚卖完。”回答他的同时,我十分讶异。看他已步入中年,很难想象还会接受年轻人的浪漫方式。“噢。”他失望地看看空空如也的塑料桶,轻应了声,突然发现浩手中握着九支单装的玫瑰。“那花,可不可以卖我一支?”“我已经买下了。”“让我一支好吗?只一支?”他仍不死心,似乎有些恳求。也许是因为现在的街上已没有卖花的人了。“对不起,我不能卖。”浩答得很坚决。

那男人神色有些黯然。“早些过来就好了,她一直喜欢花,若不是从孩子口中得知她希望情人节得到一支我送的玫瑰,我还不知道。”

他象在自言自语,说完,一脸遗憾地离去。“难道只差一支?”我问盯着男人远去的浩,语气中的责备远比我想象的严重,连我自己也说不清是为了那个男人,还是在妒忌浩对于那个女人的情意。

浩收回目光,看着我,“我怕她会介意。”

我无话可说。他要把花送给爱人,自然希望送这最能表达心意的九支,八支又算什么?而我又有什么资格去责备他呢!我转过身不再说什么。“如果是你,会不会介意?”转过身,我不解地望向他。“我是说,如果你的男友把原本准备送你的玫瑰让给他,你会不会介意?”他小心翼翼地问,象是怕说错了什么。

我会吗?应该不会。只要对方真心爱我,我甚至不会介意他是否在情人节送我玫瑰。那只是形式,不是吗?“我不会。”十分肯定地回答他。“为什么?”“玫瑰代表爱情,但它并不能换回真正的爱。真爱是心灵的相通,是全心的付出,就象他。”

我望向渐远的中年男人的身影。他不知道送玫瑰有何特殊之处,但他知道自己的妻子希望得到,所以会在忙碌一天后替爱人寻觅玫瑰。也只有到了他们手中,玫瑰才会绽放出炫目的光彩。“所以,你不会介意把自己的一朵送与别人。”

他替我接下去,同时露出释然的微笑,冲我说:“等我一下。”

然后他便以百米冲刺的速度朝着男人的方向跑去,我看到他从花束中抽出一支递与他。男人想从口袋里掏钱,被他拒绝了。“谢谢你,为他。”等他走到我身边,我说。“他已经谢过了。”他站在我面前,温柔地笑。

好喜欢他温柔的笑容,却无法抑制住自己的悲伤。也许以后我再也无法见他此时的笑容了。

看一眼昏黄的街灯,我说:“走吧。”

他并没动,仍旧立在我面前,深深地凝视我。

一时间,我被他看得无所适从;他从未用这种眼神看我。我想说话却不知如何开口,只能立在原地,目光停伫在他手中的玫瑰上。

他突然伸长长臂,把花捧到我面前:“送给你,情人节快乐。”

我惊讶得无以复加,花真的是送给我的吗?这些代表爱情的红玫瑰?“收下它。”见我怔在原地,他走近一步,“你说过并不介意少一支的。”“可是,为什么送我?”也许他只是怕我一个人过情人节寂寞而安慰我。依他平时对人的体贴,这种事他……也许能做出来。“难道在情人节送女孩子玫瑰还会有其它理由吗?”他笑得依旧很温柔,回答却很鬼。

我立在原地,不去接他的花,不去看他的脸,更不去望他的眼,只是盯着他手中的玫瑰。至此时仍无法肯定他的感情,因为自始自终他从未表示过他是爱我的。

我有此激动:“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如果你只是想安慰我,这大可不必。没人送花我一样可以快活地过情人节。我不需要你的怜悯。”我的脑子乱成一团,根本理不清头绪。

浩收起笑容,“别这样,听我说好吗?昨天我看过一篇文章,文章讲述了一个很令人感动的故事。一个善解人意的女孩一直默默地恋着一个男孩子,却不敢向他表白。其实她很傻,她不知道他也爱她,而且和她一样傻。他也矛盾,也不敢表白,怕表白之后连朋友都做不成。其实,他并没有女孩描述的那般优秀,在真正需要勇气的时候,他却是那样懦弱、胆小,使得两个人一样痛苦着。我很喜欢那篇文章,更喜欢女孩的名字,‘青果’,一颗未成熟的果子,美丽而富于诗意。”他看过了,而且读懂了!

突然之间,我好想哭,眼泪在眼眶中打转,最终不受控制地夺眶而出。

他被我吓倒了。他曾说我是个坚强的女孩。

而今天,我的泪因他而落。

他把花抛在桶中,一把拉我入怀,他把我紧紧拥在怀中,用他的温柔罩住我:“其实,我很早就爱上你了。当你坐在我身边认真听我讲故事时,我就认定,你会是我今生的最爱。可是,我不敢肯定你对我的感情,我怕说过之后连朋友都做不成,你懂吗?”

我怎么会不懂!一直以来我不也是这么想的嘛!

他低下头望着我含泪的眼,“我很矛盾,所以当婕策划今天的活动时,我推说有事不想参与,我不敢与你共度情人节。但是,昨天,我看到了那篇文章,我才知道……”他突然打住,不再说下去,只是温柔地望着我。

呆在他怀中,我不再抗拒,我明白,今后的日子将不再孤单。因为,有他相伴,有爱相随!

往事悠悠

云已经几年没有来信了,我不知道她发生了什么事情。在我心底深处,她那清丽的影子,时不时地会浮现出来,虽然已过了几十年,却难以淡忘。

我认识云的时候,只有十多岁,她长我一岁,属牛,住我家后院。不知为什么,我那么的个小男孩,却总是对这个小女孩有一种特殊的好感,愿同她一起玩,一起谈天说地,讲些莫名其妙的鬼话。

她呢,不论我说什么都爱听,还夸我知道的真多。她很文静美丽,家境又好,总是穿得干干净净,整整齐齐,活象个小公主。常常是晚饭后我们就不约而同地跑到一起,在晚霞中说些有趣或根本没什么趣的事情,直到天黑了还不愿回家。

别的孩子常恶作剧地说我们“对象”了,她也不恼,好象真是那么回事似的。我妈大概也看出点什么,说:“春(我的小名),你好好念书,念好书,妈把云头(她的小名)给你娶来作媳妇。”听妈的话,我心里象吃了糖一样的甜蜜,嘴上却硬:“我才不要她呢,笨死了!”

云头是有点笨,跑不快,跳绳也不会,脑子好象也不会“拐弯”,谁说什么她都信;和我同时上小学,我小学毕业时她还在三年级晃呢。我有时取笑她:“你的书是不是都念到狗肚子里去了?”。

她也不生气,只是甜甜地一笑,大概觉得这话听了很好听、很舒坦呢,你说她笨不笨?可我就是喜欢她这个笨丫头,到十五六岁的时候,一天不见就想的慌。这就叫初恋吧?

我到省城上大学后,只能在寒暑假见到她了。那时她已长成大姑娘,却依然很笨,考了两次才考上高中,学习差劲的很。假期见面,我们自然是仍有说不完话。

我给她讲省城风光,讲大学里的生活和大学生的无法无天,她又羡慕又向往,使劲地说:“我也要上大学!”。

虽然我不太相信她能考上,但也坚决支持她这“伟大理想”。真想不到,三年后她竟奇迹般地考上吉林师范大学数学系。

我可糊涂了,她那不会“拐弯”的脑子怎么能进数学王国呢?当然了,我为她高兴死了,她上了大学,尽管与我不在一个城市,可离得也不远。

假期相约一起回乡,一起返校,一起在哈尔滨玩上两天,上太阳岛划船游泳,尽管她连狗扒式都不会,可在水里却也扑腾得挺欢。

为了云,我在大学时代谢绝了不少女孩子的好感。我觉得,我再没有其它选择了。青梅竹马,志趣相投,两情相悦,还有什么比这更美好?

我盼望着有一天,有情人终成眷属,我和云好梦成真,夙愿得偿,用不着山盟海誓,也无需三媒六证,我愿意用纯洁的信赖保留那一份期望的甜蜜和相思的缠绵。

然而,我这美丽的憧憬最终在严酷的现实中化成了泡影。就在我大学毕业的前夕,我突然得了急性脑膜炎。在医院中抢救了十几天,医生们好不容易把我从死亡边缘拉了回来,但由于大量注射链霉素,使得听神经严重中毒,我的双耳听力无可挽回地丧失了。

我悲痛欲绝,万念俱灰,一个残疾人,还有什么资格去攀那美丽的爱情圣殿?

这年她刚上大学二年级,每月都给我写十多页的信,百般安慰我,鼓励我振作起来。假期,她仍来看我。可今非昔比了,我工作分配不下去,行踪不定,有时在家乡见到她,也是相对无言,黯然伤神,再没有了从前那种情趣。

如此难堪,使我连与她见面的勇气都没有。我爱云头,正因为如此,我才必须离她而去。我终于心感身受,明白什么叫作悲剧了。

两年后,我被正式安排在省城工作,省聋协给我介绍了一位聋哑姑娘,并与之闪电般地结了婚。云知我结婚后,并没说什么。不久她大学毕业分配到边疆一个农场中学教书。

上班之前,她来我家看我。那天妻回娘家了,我和云一起包了饺子,却什么味也吃不出来。晚上,我二人在小屋里笔谈诉衷。她详细询问了我的工作、生活情况,也告诉了我她的事。

她已二十八岁了,如今又要孤身到农场去,亦感前途茫茫,很是悲观。最后她说:“我理解你,这都是命,我们认命吧!”我泪流满面,再也无话可说。我卷起一条被子告诉她:“你自己在家睡,我上公司办公室睡去。”

走出家门,外面黑沉沉的夜仿佛紧紧压在我的心上,而我的心又仿佛已经一无所有,成了一片可怕的空白。

云孤雁一样地离去,从此天各一方,千山暮雪,万里层云,在那遥远的农场里,举目无亲,她可怎么生活呢。我的心在为她流泪,我的心在为她流血!

她到农场不久,就生了一场大病,身体完全跨了,直到三十岁她才和场里一位技术员结婚。她的每封来信都充满了无奈的叹息和凄凉的回忆。

此后几年,我们一直书来信往,保持着联系。我想,这就如同我们希望保持那份童年和青年时代的美好回忆一样吧。后来她举家南迁山东,在一家大工厂做职工教育工作,虽然还和我通信,但次数越来越少,信也越来越短,终于在三年前归于沉寂。大约我们双方都不想再触动那微妙的感情伤口了吧。

错过是一种永恒的美丽

正如不能得不到葡萄便说葡萄是酸的,也不能认为没得到的葡萄是甜的。我们感怀过去是因为我们还要生活,要从回忆中获得经验和力量;我们憧憬未来是因为我们需要希望,要从梦想中得到信心与方向。

失去的已经失去,就让我们带着美好的回忆继续上路,不要在频频回首,留恋水中的月亮.错过的,固然可惜,但最美丽的风景,还在远方。未曾拥有过的,谈不上错过。梦中的金缕衣,不如身的破衣裳。珍惜你所拥有的,当你为错过的东西惆怅,真正永恒的美丽正从你的指间滑落在地上!

晴是和我从小一块儿长大的老乡,同学,朋友。

早在小学里,我便是校内外闻名的好学生,用晴的话来说,“所有的风光都让我给占尽了。”晴也是班上为数不多的几个好学生当中的一个。好胜的晴和我总是在把对方当做好朋友的同时,也把对方当作竞争的对手。渐渐的,我们交流多了起来,成绩也好起来了,把其他同学远远的甩在了后面。而每每我拿者令人骄傲的成绩的时候,得意之余,也打心底里暗暗感激晴……

我和晴考入了同一个初中,但是不同班。男孩爱玩的本性在初中时的我的身上体现无疑,成绩也是逐渐沦入二流水平。由于不同班,和晴的联系少了起来,以至于有一次见到晴居然一下子说不出她的名字。晴却总是对我笑笑,然后就跑掉了……

直到初三时候,贪玩的我猛然发现该是认真学一学的时候了,怀念起小学时候和晴一起学习,一起努力的日子,总有一种说不出的依恋,总是会突发奇想,要是我和晴在一起,我的成绩肯定会向以前那样出色……

随后是一年的苦读……

但晴的消息在我的苦读中逐渐变的杳无音讯了……

幸运的我终于在努力之下考入了重点高中。报到那天,我做完一切必需作的工作,坐在教室里聊天。刹时,一个熟悉的身影走进我的视线,依旧是那样楚楚动人,依旧是那样的动人的微笑,依旧是那样潇洒的短发。我的思维凝固了,回忆却刹那间活跃起来……

就是晴,和我同班,坐在我的前面。

这就是缘?

我已经记不清楚我当时是怎么和晴说第一句话的,除了回忆,思维一片空白……

高中的生活也是丰富的,我们一起春游、踏青、爬山……

高中的学习生活是坚苦的,有了晴,好象一切都变的简单了。晴在我心中,就好似一位纯洁的女神,促我上进,催我奋发。那时,班级里不时也有男孩女孩恋爱的传闻,但我没有一丝一毫把它联系到我和晴身上,甚至连偷偷的想一想也没有过。我们之间的感情是纯洁的,纯洁的没有一丝一毫的被沾染,纯洁的没有一丝一毫的杂质,纯洁的令人不敢去碰它,生怕一碰它就会被沾染似的,纯洁的连我当时都没有意识到它的存在。

晴也是众多男孩追求的对象,不时的总能听到有晴的传闻,晴听见了,却总是淡淡的一笑。

一天,自习课上,晴扔过来一个小纸条,打开一看,写着:“我提议:我们成立一个诗社吧!”很快就得到了我和两个同桌的响应。说干就干,给诗社起名字,分工,起笔名……不到两个小时,一个小虫诗社就成立了,成员有:流星、慧星(我)、晨星(晴)、新星,晴还给每人发了一张“会员卡”,一张明信片,上有每个人的名字。我的是一张西厢记——佳期的明信片,画面上是莺莺去赴张生的约会。

我当时无论如何没有想到,那张明信片,竟成为一次永恒的错过。

后来,她考上了北京的一所学校,我也进了我的大学。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以前的同桌提到了小虫诗社,提到了明信片,对我说晴对我很好,问我为什么当时不接受晴。

我茫然了,我的心被刺了,正中了内心最深处。

之后给晴去了一封信,晴回信说:

我将永永远远记住我的小学生活

我将永永远远记住我的初中生活

我将永永远远记住我的高中生活

就让错过,成为一种永恒的美丽……

爱上一个穷男孩

我竟然爱上了一个黑黑瘦瘦、貌不出众而且很穷的男孩。

以前同事朋友在一起聊天时,总说凭我的条件完全可以找一个英俊、富有的男人。同他相识,是一位热心的中年朋友介绍的,朋友说他很有才气,文学创作有一定成就,还弹得一手好吉它。一见之后,我的心凉了大半截,相貌不怎么样的他居然告诉我,他没有工作,以自由撰稿为生,穷得只剩下一支笔。

以一个女孩的自尊和自己择偶的标准,对这类“男的”,我完全可以起身说一声“拜拜”,但我对他的真诚和坦率多少有点感动,细看之下,他傻里傻气的脸上还透出一股逼人的灵气和英气。

这以后,我们平平淡淡地交往着。一星期见一次面,偶尔通个电话,见面时,他也没有什么激情表演,很随意地聊天,从没有强求过什么,更没有许诺过什么,平平淡淡之中,表现出一种坦然的气度。

在不知不觉中,我发现自己正身不由己地陷进去,对他竟有了某些期盼和等待。那天约他去逛节日的街道,在人流匆匆中,他的手拉住了我的手,牵引着我避开人群往前走。我想把他的手甩开,但始终下不了决心,更怕甩脱后,我和他会走散,迷失在城市的人流中……

去年的情人节,天上飘着大雪,满大街的玫瑰红艳欲滴,洋溢在男男女女脸上的笑靥,那么动人心魄,温馨甜美。一缕失落和酸楚的感觉袭上我的心头,我不知道很穷的他在这个情人节里会送给我什么礼物——一束玫瑰还是一张贺卡?

但是我突然看到,那个很穷的男孩正在我的窗下,冒着飞扬的雪花,用一双冻得瑟瑟发抖的脚在厚厚的雪地上踩出一个大大的心形的图形!他抬头望我一眼,很狡黠地笑了一下,泪水即刻盈满了我的眼眶。那一刻,我知道,自己已经深深地爱上了在情人节里只能送给我一颗冰清玉洁的心的穷男孩,并决定与他过一辈子的苦日子。

爱情擂台,谁是赢家

认识雄是在七年前,那时我还是哈尔滨商学院市场营销专业的一名学生,那天,我们几个同学去逛街在大商场里正赶上深圳一家不锈钢厨具厂在做展销,当时雄在场,他用不怎么流利的普通话给我们介绍产品,我当时只记得他个子不高,他身边的促销小姐叫他韩经理。

不知道为什么会那么巧,几天后我在街上又碰到他,他竟叫住我说:“小姐,你是不是买过我的厨具”,上大学的时候,心灵向世界敞开,对任何人都不设防,从那以后我们相识了,也闪电般地恋爱了。

雄是一个真诚、正直而善良的男人,大我五岁,不会说奉承话,也不会说谎,爱情把他在我的眼中变成了一个孩子,哪怕是跟他一起去谈生意听他讲场面话,我也总觉得他是那么傻乎乎的可爱,大学还没毕业,我就打定主意为了扶助他的“厨具”事业而在厨房忙一辈子。然而,这一切都在雄的哥哥韩凯出现以后改变了。

那天下午,雄去机场接他的顶头上级刚刚被提拔为深圳总集团公司副总的哥哥韩凯,当晚就去学校接我去见他哥哥,寝室的姐妹们帮我参谋着穿什么衣服,带什么围巾,鼓励我不要害怕,“丑媳妇也总要见爹娘”,何况先见个兄长而已……我带着紧张和拘谨见到了雄的哥哥韩凯,他长得比雄英俊,但表情冷得像一张白纸,我站在他面前跟他问好的时候,他甚至连眼皮都没有抬一下地瞟了我一眼,然后说“坐吧”,雄在他的面前竟也和我一样紧张不安,那种没有任何交流的空场让我觉得无比尴尬,并且觉得压抑,这间平日里充满着我和雄的欢声笑语的房子里面因为有了一个既将成为亲人的人却变得空旷而阴森,韩凯始终都没有用正眼看过我一眼,这种带着鄙视的不屑终于让我无法忍受,我起身告退了,雄跟出来送我,却只是为我打了一辆车就忽忽忙忙回去了,我预感我们的困难来了。

果然,韩凯不同意我们的事,他对雄说如果和我相处下去,他要把雄调回深圳总部去做既没有钱赚又没有前途的行政职员。韩凯走了以后,我们抱头痛哭,雄不会说谎话,也不会周旋,所以留给我们的只是无比的伤心和痛苦,韩凯说我们没有经济基础,房子怎么办,一个在南,一个在北,户口的事解决不了,将来的孩子怎么办,他还说我不是个安份守己的女孩儿……雄害怕分离,而且我毕业分配还未定方向,我们决不能在这个时候分别,于是我们暗地里偷偷地来往,不让他的同事和客户知道,怕消息透露给韩凯。

那一年我分配时的接收单位里根本没有深圳的,所以我只能留在哈尔滨或者回内蒙古。当时市场上的厨具设备竞争也相当激烈,生意不好做,雄根本没有实力解决我们的房子、户口和孩子问题,而且我知道这些都不是主要问题,原因就是韩凯不喜欢我,而雄又没法不受韩凯的约束出来自立门户,我知道他没有办法。

毕业我被分到哈尔滨一家大商场,不久的一天,雄来找我,流着眼泪告诉我他刚刚接到消息,派他回总公司等候安排……这个消息像个晴天霹雳,从此我们要一个最北、一个最南,我们不是怕我们的爱情禁不起距离的考验,只是觉得让这份本就不易的情感去面对如此残酷的现实太委屈了。尽管如此,我们还是为彼此擦干眼泪并且尽力地露出笑容鼓励对方:岂在乎朝朝夕夕?

雄走了,他给我留下了每个出外工作的南方人都会有的护身符。我彻底冷静下来,想明白,指望他一个人去建筑我们的未来已经不太可能,我不能再这样下去袖手旁观,这一切必须要靠自己去努力。韩凯何以对我们如此苦苦相逼呢?我决心已定,辞掉了工作南下。

到了深圳,我见到雄,可是韩凯不许我踏进他的家门,也不允许雄出来陪我,我们见面刚刚十几分钟,雄的手机和传呼机便响个不停——我终于忍不住大哭,骂雄是个窝囊废,我那伤透的心再也忍受不了这种折磨,我要奋起自救,我不服气,我要让韩凯亲眼看见他如此瞧不起的女孩儿是怎样在深圳顶天立地的!

我有文凭,英文又好,相貌也算端庄秀丽,再加上年轻,虽然不会说白话(粤语)但是并不难找工作,可我只想去韩凯的集团。当时集团下属的一个分厂(位于深圳市郊)正招工,我去报名,以我的这种条件是不可能去应聘做车间工人的,可我却填了表,只要能进来工作,做什么都可以。当时分厂副厂长跟我用英语讲了几句,我对答如流,进厂后的一个月便被调进办公室做文秘,三个月以后,写材料、报告、外事活动我都要参与了,很快,厂里大大小小的事我都能了如指掌。年终的时候,集团开会,副厂长正在国外考察,所以我跟着厂长一同去参加,那一天,我打扮得很漂亮,精神也特别好,在集团的大会议室门前签到时,我遇见了韩凯,虽然他很快地转过了头,但我还是察觉到他眼角的一丝惊惧。我微笑着在签到薄上签上我的大名,然后跟着厂长走进去,我的位置与韩凯斜对着,他始终没有向这个方向看,而我却一直微笑着直视他的眼睛。开会的时候,由我来做我们厂的年终总结,除了个别数据以外,我几乎没有看稿,总结完后,许多人似乎都在议论着我,集团老总是个个子很矮的中年男子,他问厂长我是不是新来的,叫什么名字,我看见这个时候韩凯面孔上的紧张再也掩饰不住了。

我干工作充满了动力,虽然麻烦和困难也不断,但是为了我的目的,我坚强地克服一切,不后,我被调到集团的办公室。那时我已独自奋斗了整整两年。

到集团工作的第一天下班,雄突然来找我,他说他没想到我会留在这里工作,并干得这么好,他本以为我会回哈尔滨等着他去找我,雄吱唔了半天要我回去,说我们在一个公司工作会很不方便,我说不,你在销售公司,而我在总公司,我们连面都碰不上,没有什么不方便,我抱住雄,告诉他我爱他,我会做得很好然后来嫁他,什么房子、户口、孩子都由我来解决,我说“我好累,但这一切都是为了你”,雄那天又流泪了,说怎么也没想到事情会是这样,两年多没有见我,他以为我会恨他、忘了他,给我去了几封信都没有回音,还以为我不再爱他了,没有想到我竟一直呆在深圳吃这么多苦,是韩凯告诉他我的下落,让他来劝我回去,雄没有变,他还像过去一样不会说谎。

在集团工作时间久了,我听到了许多关于韩凯的事,深圳人是不会关心别人的家事和稳私的,除非你刻意地留意和观察,我知道了韩凯最初是靠着市场部部长杨玉提起来的,杨玉比他大十岁,是个离了婚的女人,带着一个十二岁的孩子,出身高干,举手投足仿佛都带着贵族味儿,我已经亲眼见过了她的风姿。韩凯凭着能干、肯干、会干干到了副总,位置高于杨玉,但一直都没有女朋友。他竟然是这样一个男人,还对我们的爱情指指点点!

在工作中,我们有许多交往,许多时候他在故意刁难我,给我的工作造成麻烦,幸好他的工作也很忙,没有太多的时间来对付我。

我的一个同学在北京一家报社工作,我写了一篇宣传我们集团科学管理的文章发表在上面,公司没花一分钱竟在中央一级的报纸上光风亮相,还得了深圳地区的科技进步奖,老总特意给我发了红包。集团要与东南亚几个公司联合搞开发,于是我的英文在这个时候大派用场,加上我熟悉集团业务,很快便被抽到新成立的开发部,跟着老总跑前跑后,韩凯也被临时调到开发部,虽然他的职务比我高,但是在工作关系上,我们互相合作,平起平坐。联合开发立项以后,开发部正式成立了,直接向老总负责。老总找我谈话,说韩凯还要分管销售那一块儿,虽然任命韩凯兼管开发部部长,但事实上一切由我负责。

韩凯不愿意见我,可我偏偏喜欢去见他,我常常找他向他汇报工作,尤其有人在场的时候。有时候,有些事、有些应酬必须我们两个一同去,他越是别扭我越是觉得高兴,我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地在他的“关怀领导”下干工作,虽然我们的合作并不愉快。

开发部开发的第一批产品投放市场,反应不错,老总赚到了钱,心情大快,请我们去喝庆功酒,并频频举杯,韩凯也屡屡敬酒,很快老总便不胜酒力被司机送回了家,宴席纷纷散去,我看了看表准备离去,韩凯叫住了我。他问我想怎么样,是不是想把他挤垮,他终于承认从前那样对我的确有点过份,但那是为了韩雄好,他说他第一眼看见我就知道我不是一个能守在韩雄这样的男人身边安份守己过日子的女孩子,他说自己果然没有看错……我说:你看错了,我做这一切都是为了雄。韩凯喝了酒一反常态,但是他冷漠得有些冷酷的脸却一直未变,句句话带着不屑的伤害,他说:你是为了雄?在分厂一步一步利用男人爬上来,在集团也上窜下跳,不要以为靠上了老总就万事顺利……

我把杯里的残酒泼到他的脸上,告诉他:别以为你韩凯是靠女人爬上来的,就以为别人都是这样,我能有今天,这要感谢你韩凯,是你逼我学会了忍耐,给我动力。

韩凯在桌子边上呕吐了,他一点也不像平日在公司里以洁癖著称的韩凯了,我终于可以发泄我心中久闷的苦水,这一天我等了很久,我像他曾经那样充满不屑地说:我知道你们从小失去了父母,你们从小被人抛弃、受人鄙视,所以你心虚,你怕,你自私,你势利,你畸型,你永远找不到幸福,因为你这种人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幸福,可悲!可怜!

说完话,我起身走了,深圳的夜色那一天最美。走到十字路口的时候,老总打来电话又表扬了我几句,他说改日再好好慰劳我,我知道他话中有话,借着酒气试探我。放下电话我忽然觉得好累好累,竟想起从前与雄在一起的日子,多美!于是我把雄约了出来,看见我站在他家的楼下他吓了一大跳,问我韩凯哪里去了,我想去吻他的唇,可我吻不到从前温柔的感觉。他送我回家,客气的语气似在应酬客人,的确,在级别上,我们距离太远了。太久了,我甚至想不起他从前的样子,我爱的人是现在这个点头弯腰的雄吗?我们不再有玩笑和笑话,我们的世界似乎已永远无法交叉,我们还会有爱吗?我还会像从前一样甘心为了他进一辈子厨房吗?我很痛苦地找到了答案,把雄当初给我的护身符还给了他,在这里如此辛苦委屈地拼杀还有什么意义?

第二天,我没有去上班,给雄写了一封长信;第三天,我向韩凯递交辞职报告的同时知道韩凯也向老总递交了辞职申请。我对老总扯了谎,说我要回内蒙古结婚,辞职报告才批,韩凯的没有批,我告诉他不批更好,因为我走了,你就不必走了。

在我们工作交接的一个月里,韩凯对我的态度突然好起来,也许是知道我要走了已经没有了危险。他说他第一眼见到我就觉得不安全,他还肯定地说我不适合阿雄,因为他比我更了解阿雄,他至今还认为他是对的……我们交接得比合作得顺利,我不再跟他争辩什么,一切的争斗已经没有任何意义。韩凯开车送我离开公司,他说韩雄看了我的信哭了一个晚上,我告诉他雄比我脆弱多了,别再用对付我的办法来折磨雄了,分别的时候,他突然问我:“还会留在深圳吗?”我没有再回头去看目送我远走的韩凯,对他我早已不再怨恨。为了爱情,我拼搏了两年,而我的拼搏,却让我失去了爱情——唯一的收获,就是让我终于了解了自己。

忽然想回内蒙古看一看家乡的草原。我几乎是冲动地向机场奔去。明天会是怎样呢?谁也不知道,但不管怎么,明天会是全新的一天。

爱与纸巾

有时,即使是一张纸巾,也可以改变一个人的一生。

婚礼上,她的泪忽然奔涌而出,不仅是新娘必有的喜泪。当初她坚持要举行盛大的婚宴,不是没有一点补偿心理的。他是留美的医学博士,开一家药品公司,财富与前途都是明摆着的。第一次见面,对她说手术室的笑话,自己笑得“呵呵”地,她也附和地浅笑,可是根本没听懂——一大堆专业术语。

他对她好,送花,开车送她上下班,带她去豪华娱乐场所,出资为她出了两本散文集但他都只翻了几页就睡着了。对于他,她始终是高山仰止,敬而远之,却连她周围所有的人都动了心,这样的男人不嫁,还要等什么样的男人?

她最后还是嫁了,只是泪不由自主。在豪华的奔驰车里,他一路用纸巾细细地为她拭泪,淡淡的茉莉清香笼了她一脸,柔声劝她:“我们会经常回来看你爸妈的,别哭了,脸上的妆花了。”他还是不懂得她。

她是在一次笔会上认识那个男孩的。第一个晚上,月光泼泼溅溅得满山都是,夜都深了,她还依着靠山的栏杆,把自己放在月光里。有脚步声从她身边走过,那人停一停,低低吟了一句:“几处吹茄明月夜。”她惊得直起身来:莫非他听得见她心里的声音?

他们以后就总是这样:一句话,她说了上半句,他便很自然地接出了下一半。笔会结束后,他们回到了各自的城市,却仍旧借助电话与邮路,谈诗说文,谈天说地,然后谈情说爱,终至于谈婚论嫁。她不自觉地将男孩的信揉成了一团,她整个人都愣住了——也许,她一直都知道会有这样的结果,只是……

她看见丈夫在电脑前专注的身影,已经开始了中年的微胖,他怎么办?

男孩不断地催问,每次见到男孩,她都下决心回家后立刻对丈夫摊牌。可是,怎么说出口?他对她,一直是那么好。

她在时间里煎熬,思绪纷乱如风起时的槐花:进,或者退?离婚,或是不离婚?他们再见面的时候,男孩追问的声音越来越大,她想起自己的诸般委屈,不由得就落了泪,一会儿便哭得的。

男孩慌了,翻遍全身才摸出一张卫生纸递给她。她捧着男孩递过来的卫生纸,忽然心里涌起一股说不出的滋味。

那卫生纸颜色灰蒙蒙的,纹理粗枝大叶,捏在手里,坚硬粗糙有如砂纸,一看就知道是那种自由市场上论斤卖的。

她想起他为她拭泪时那淡淡茉莉清香的纸巾,柔软细腻而轻盈,仿如他给她的日子:舒适的,温存的,清洁的。如果不是遇上他,她不可能在两年内连出两本书,也不可能至今还保留了一份少女不谙世事的纯净,包括她编织的那些美丽的爱情故事,其实都是在他给了她足够的生活保障的前提下才有的。她想起他的豪华私家车和那些与男孩在寒风凛冽的街头等末班车的深夜;他的健伍音响和男孩要经常拍一拍才会响的随身听;他送的钻戒和男孩送的玫瑰。男孩给了她爱情,他却给了她一个女人一生中最为重要的东西:安全感。

不知不觉地,她泪止住了。她将他的卫生纸还给了他,静静地说:“我自己有。”

她后来还是会常常地想起男孩,可是一次也没有后悔过自己的选择:如果,感情和生活的质量,一个是玫瑰,另一个是每天必吃的一把青菜,那么,她只能选择后者。

只是,那一天,男孩递过来的,为什么会是质量那么低劣的一张卫生纸呢?

第四章

我的青梅竹马却不能有缘的明啊

明比我大一岁,我们从小玩到大,感情很好,后来才知道这就叫做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记得我第一决定和他好是在我4岁的时候。我和明看电视里的花样滑冰表演,电视里的漂亮女子翩翩飞舞的样子让我喜欢得不得了。我突然觉得院子里有块地方很像溜冰场。就弹簧似地从板凳上跳起来跑了出去。毫不犹豫地跳进了那个“溜冰场”——那是明的爸爸挖的坑,长方形,蓄满了雪白的灰浆,盖房子用的。我跳进去才明白根本站不住,身体在粘稠的灰浆里渐渐下陷。我“哇”地哭了起来。明在上面使劲拉我的手,拉不动,一着急,也“咚”地跳下来。幸好明的爸爸看见我们的壮举赶快把我俩拽了上来。我惊魂未定继续大哭,明就用他沾满灰浆的小胖手拍着我的肩说:“别伯,别怕,有我呢。”那一刻心中全是明舍身救我的光辉形象,我暗暗对自己说:“明救我的命,我要和他更好。”

明是个内心灵秀的男孩子,有时小伙伴们一起疯跑疯闹,他会突然停下来说:“平平你的小辫儿乱了。”然后就帮我重新扎好。他做的风筝总是飞得最高,他用泥巴捏的小动物神似形似。明还会把土豆或白薯切成特别薄的片儿贴在炉子外面,然后把散发着香喷喷味道的烤薯片分给我们吃。明喜欢看小人书,并且保存得非常好。明还是我们这群人中第一个学会骑自行车的人。

念小学时明特别喜欢画画,尤其喜欢画身穿铠甲手持兵器的古代战士,那么复杂的人物全部用钢笔一气呵成而不用铅笔打草稿,我佩服得啧啧称奇。明从不炫耀,一副虚怀若谷的样子,他说:“你不会画画,可是你会唱歌。”嘿,我听了飘飘然。有一次明的表弟来找他玩,看到明坐在我旁边听我唱歌他也高兴地坐下来一起听,听了一会儿,他站起来说:“你干吗老唱一半就不唱了啊?”我有什么办法,没有歌本,歌词似懂非懂记不住,只好记住多少唱多少了。可是,明从来没有说过像他表弟这样的话。

小学四年级时我患了急性黄疸性肝炎,住在姥姥家休养了两个月。明成了我的小老师,每天一放学就跑来给我补习功课,明的学习成绩很好,他写的作文还获得过全国作文比赛一等奖呢。有一次明的妈妈来找他,我坐在窗户下的炕上,听见他妈妈说:“这病是传染人的,非常厉害,你怎么不听话?”明小声地说:“说话是不会传染的,只有一起吃东西才会传染,是消化道传染,不是呼吸道传染。”他用从我妈妈那里听来的专业用语辩解。他妈妈轻声呵斥他:“你懂什么,都传染,我不是不许你来,可是不能老来。”不过,明是老来的,除了补习功课还陪我说话和我玩,大概童真的感情是可以战胜病魔的,我的功课没有落下,明也没有被我传染上肝炎。我一脸诚恳地对明说:“如果你得最最厉害的传染病,别人都害怕,我也不怕,我一定陪你玩。”明吓了一跳说:“我可不愿意得最最厉害的传染病。”

初二那年爸爸的朋友带我们全家去游乐园,明也去了,我们都是第一次见到过山车这个庞然大物,我激动地蹦着喊着要玩过山车。大家面面相觑,谁都没玩过,看着上面的人头朝下地翻来滚去都有些害怕,只有我一个人去爸爸当然不放心。这时明拉起我的手说:“平平我和你一起去。”我们俩手拉手坐进过山车,紧张又兴奋地互相看着傻笑。有明在身边,心里踏实多了,还没来得及害怕就翻完了。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已经清清楚楚地知道,明和我虽然青梅竹马,但却永远不可能有再深一步的发展了,纵然绝望,却并不影响我和明的情深意长,我们一如从前地要好。

等到我们上大学,因为住校不能经常见面了,就一直写信。记得他有一封信写道:“今天停电,不用上晚自习,同学们都出去玩了,只有我一个人在教室里给你写信。点着蜡烛,一阵风吹来,烛光忽明忽暗,映在墙上的我的影子忽长忽短,妈呀!好可怕啊,我得赶快走了。”明读大四的时候,恋爱了,且是最苦的单恋,我成了他最信任的倾诉对象。用明的话说,“那个女孩子很有气质,很夺目,也很有背景”,这么光鲜闪亮又复杂的女孩子我可不喜欢,我写信劝他说以你这样善良纯正的心地是不宜追求这类女孩子的,文静如水气质如兰的女孩才是最佳人选,像我这样的最好了。可是。“情到深处人糊涂”,明哪里听得进去我的劝告,他的信里再没有校园里的趣闻轶事,再没有了读书心得观后感,除了失意徘徊,就是伤心迷悯。明的一意孤行持续到大学毕业参加工作才偃旗息鼓,那个女孩子远走深圳和明招呼也未打。明的憔悴把我心痛得咬牙切齿,如果不是生不逢时,哪就轮到她让明欢喜让明忧了!

当明长成一表人才的帅小伙,我出落成亭亭玉立的大姑娘时,每次见面,我们更要感慨一番生不逢时。在那些身无牵挂的日子里,我和明俨然就是-对热恋情人,我们俩一起进城买材料学电脑学外语,手拉手一起爬香山,一起逛商场买衣服,一起去看电影,甚至一起对酒当歌。因为青梅竹马,我们无话不说,共同分享彼此的喜怒哀乐;因为两小无猜,我们相对时真实坦城放松自如。

工作三年的明尚未找到意中人,工作倒是比恋爱有声有色得多,经常被评为机关甚至局级先进。我为明着急,明说:“还没见到和你一样好的女孩子,终身大事不能草率。”恨得我说:“你是不是在逼我独身?”。

明这样优秀的男孩当然不会令人失望,就在我准备把自己嫁掉时,明终于领来一个清秀可人纯情大方的女孩子,两个人浓情蜜意的样子让我可以放心地嫁人了。我说:“有你照顾明。我一百个放心,不过你能遇到明也是幸福无比的事,明善解人意,细致体贴,忠诚淳朴,英俊潇洒又擅长家务,进得厨房出得厅堂。”说得兰花样的女孩子露出整齐洁白的牙齿笑。

大概老天是要考验我对明的这番夸奖,就在明淮备结婚的前两个月,他的女友出了车祸伤及双腿,医生说可能会有后遗症。那段日子,明天天往医院跑,守着受伤的女友。明用他坚定宽容的心呵护温暖着女友,那份执著与温柔先把我感动得一蹋糊涂,我泪水婆娑地说:“明,我没看错你,可惜我没这个福分啊!”明说:“平平,你帮我为她选枚戒指吧。”我陪明一枚一枚枚地挑选试戴,最后选中一枚红宝石戒指,我指着碎钻镶嵌的如血宝石,对明说:“明,这就是你那颗忠诚的心,就是砸碎了,每个碎粒都写着忠诚。”老大有眼,明的女友完好无损地出了院,做了明美丽的新娘,直到今天,我和明通起电话仍然热线-般长谈不止,娶我的那个男人在身旁急得又蹦又跳。来了客人,我还会捧着相册说:“喏,这是明,和我青梅竹马却生未逢时。”

是啊,生而不能逢有缘是多么无可奈何的事情。在全球提倡科学举第一生产力优生优育造福社会的时候,我和明,青梅竹马,也是枉然!因为:明,是我的表哥,他的爸爸是我的舅舅。我的姥姥就是他的奶奶啊!

情网

第一次见到她,是在工厂欢迎高校毕业生的联欢会上,她就坐在我的对面,是个很小巧可爱的面孔,记得那天她站起来唱了一首歌,歌名我不记得了,但很好听,于是便有了一些印象。

没过几天干部处组织去游玩,在碧波荡漾的湖面上,一大群刚刚走出校门的男男女女玩的很开心,回来的大客车上我们又碰巧坐在了一起,谈了一路,当时也没有感觉到什么,快下车时互相留了电话便分手了。

刚上班很是不习惯,每天下班后再也没有以往学生宿舍里的那种喧闹的欢笑,这里每个人似乎都很忙,我只好躺在床上看书、写字、还有睡觉,日子过的单调而无聊。

直到有一天下班在路上碰到了她,互相问好后,她说:“一块儿走走吧。”我们沿着黄昏的小路向江边堤岸走去,边走边聊,她给我讲她上学时的事,讲她教的那些小学生的事,我也给她讲自己如何逃避考试,如何在学校里捉弄老师……高兴了我们就在一起大笑,伤心时我们就一起叹气,仿佛我们是相识很久的老朋友似的。直到送她回家时,天早已经黑了。

那晚我失眠了。

也许就是从那天开始,我发现自己落入了一个网里,我每天努力克制着不去想她,可总是不由自主的拿起电话,慢慢地,我们之间的交往便多了起来,我也逐渐地了解了她,这时我已经能够很明显地感觉到在我们之间存在着一种莫名其妙的东西,可我却不敢去抓住它们。我在等什么,我也不知道。

日子过的飞快,转眼一年的时间过去了,我们之间一直相处的很好,有时她的任性、天真活泼简直就使我把她当做自己的小妹妹一样,我们之间无话不谈,只要星期天有功夫,我们总是找个理由出去玩,我们俩有说不完的话,每当她在学校有了委屈便会对我说,我也把自己工作上的烦恼告诉她,我们是很好很好的朋友,我们都这么说,对别人也是这么说。

如今想起来,那时的我真是懦弱,我害怕自己,我在逃避一种不可避免的东西——真正的感情。

转眼间,春天过去了,夏天也过去了,窗外红红的叶子在风中摇摆,秋天来了,天气也凉了许多,我坐在桌前,望着窗外飘来飘去的白云,终于决定要对她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了。后天就是她的生日。

她的生日那天我们去逛商店,路过一个花店,我让她等我一下,我进去取了一束早已订好的玫瑰,连同一个很精致的贺卡,背在手中走出来,她正在专心致志地看着一辆非常漂亮的跑车,我走到她身旁:“今天是你的生日,祝你生日快乐,同时我要告诉你一句话‘我爱你!’”

她猛然回过头,瞪着大大的双眼望着我,一副非常惊讶的样子。

过了一会,这一会儿对我来说就象几十年这么漫长,她突然笑了,笑的这么好看,“不要开这种玩笑”她笑着说。“不,这不是开玩笑,我是认真的。”

她收拢了笑容,低头不语。“不!我不能答应你。”“为什么?”“你看这朵花多美!”,她摆弄着那束玫瑰,低着头说:“我们回去吧”。

回来的路上她告诉了我事情的原因,原来她一直很喜欢我,就象我喜欢她一样,她一直就在等着我,可是一年的时间过去了,却不见我对她说起什么,女孩子特有的矜持使她终于准备放弃了,就在这时,通过朋友们的介绍,她同以前的一个同学处上了朋友。他们以前就不错,那个他现在在外地上学,现在也不常见面。可是从我这方面,她又不忍心与我坦白,于是表面上我们很好,我一直被蒙在鼓里,可是她说她没有想到我会在今天对她提出这件事情。她说这一切似乎都有些晚了。

那天回来的路上,我觉得今年的秋天真凉。

从那以后我不知道自己处在一个什么样的角色,我尽量不去想她,尽量让工作和日常的一切来冲淡她在我回忆中的痕迹。可是不行,有时这就是在自欺欺人!

她也一直没来找过我。

直到有一天我在办公室接到了一个电话,是她打来的,很久不见了,声音仿佛变了许多。在电话中她也没说什么,只是聊天,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突然她让我请她吃饭,说是这么长时间不见了,我应当请客。于是我们便约好星期六下午。

那晚我们很少说话,什么事情都没说。我只是不停的抽烟,腾起的烟雾在朦胧的灯光里变的无比的丑恶,望着对面的静静的她,我心中突然有了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是爱还是别的什么东西,我说不清楚……

晚上外面开始飘飘扬扬的下起了雪,平添了许多凉意,出来时我不由的搂紧了她,她把头靠在我的肩上,小鸟般的可爱,我们慢慢地向前走去,这时候,什么都不必说了,这天,这雪,这柔柔的灯光……

我只想让这馨香的发丝永远的萦绕在我的身旁!

我至今不知道那晚她找我的目的,也许是由于空虚,也许有别的事情。

现在当我们再在一起时,我发现当初自己真的什么都不懂,象一个落在网中的鱼儿一样,这个网就是爱情,现在我仍然呆在这个网中,我知道自己是要永远留在这里了……

梦里又飞花

梦里又一度,落花纷纷。

是坐在你的车后,怀抱一束鲜红的玫瑰,那种血也似的欲滴的鲜红,一路长发迎空飘扬。在我们的身后,是一望无际的田野和蓝天白云,远处有一列拉着汽笛长鸣的火车,拖着浓浓的白烟,渐隐在遥远的天边,便有片片落花翩然入怀,世界五彩缤纷。

醒时在你身旁,却满脸的泪痕——是因为幸福漾得太满太满,以至于在心内有些承托不住?

那一日,我是你的新娘。

那一日,当妈妈满心欢喜地把我交到你的手里,我就知道:今生命定,不能再回头,从此每一个日夜,我都要与身边这个人共同拥有,无论幸福,无论苦难;而那个天真浪漫的少女时代,从此只能成为儿时窗前的风铃,摇响记忆的回音。

那一夜,满天的繁星在梦中流连,唯有两颗是同伴,彼此情依万千,彼此长久相守。

世上有一种姻缘,唯爱是尊,唯情是本,无数长风斜过时,握住一缕在手心,不,一定最美丽,不一定最温馨,却是最最情深,最最心悸。缘生缘落的,都始之于我们生命深处的情之结,是恩是怨,都深在其中了。

于是那一年的冬天,那个很冷很漫长的冬季,架在你我生命中一栏天梯,站在那栏天梯上,你告诉我你终生的选择,我突然明白:我所梦想的惊心动魄的那一刻,却在这蓦然回首之中的平静无声的夜色里,那个前世既定的缘,就这样不知不觉地在我面前漾出一脉情海,无边无止。

沐浴爱河,晶晶溅出的,是青春少女的熠熠光彩,流溢在发梢,在唇角,在轻轻飞扬的脚底。

也曾有过万千阻拦,告知这爱情的开始便是结束,更曾有过情深情恨的聚聚离离,但那栏铁定的天梯上,依然有一个你在那冰冷而漫长的冬季,那没有戴手套却总是滚烫的双手,紧紧地温暖着我冰凉苍白的指尖,我的心怀在寒意瑟瑟中,依旧暖流如注。

于是我坦然地把手插进你的衣袋,轻轻地松了口气,然后告诉你:带我回家。

我不知道这栏天梯究竟有多长,但我知道每一步踩在脚下的都是心甘情愿的真真实实,每一时每一刻都无怨无悔。两个人相约到白头,自己来证实这样的情是否真心,是否相爱如初,不然又怎能知道,这样的爱,是否合情?

于是在那个冬阳下的雪野里,每日午后,都有一对少男少女牵手漫步其中,在他们的身后,是皑皑的白雪和苍翠的青松。

忽在某一日的早晨,醒来发现身边与我共枕五年的这个男人脸上竟也有了皱纹,再也找不到多年前那栏天梯上握我手的男孩的影子,才省悟到这个“缘”字已经掮了近十年,这个姻缘所兑现的现在就是这样的两个人的家。每一个早晨,两个人推车出门相向而去,就带去了彼此的一份挂牵。每一个傍晚,独守一盏孤灯,听到你的脚步声从一楼响起,直到重重的敲门声响。

这样的每日每夜,循环往复,不再有大起大落的悲欢离合,也不再企望爱情的如火如荼。如今我们已不再年少,曾经光洁的额头日渐爬上纹路,平平实实的生活中有一份宁静祥和的安谧,夜晚对坐灯下,各自做着互不相干的工作,不需言传,便能体会出彼此的心意,那种片刻千金的平常人家的心怀。

历经了近十年的爱情印证,我们所理解的爱不再是海誓山盟和大喜大悲,而是生活中的高山流水,是轻风细雨,是每日每日你归来的脚步,是我手下烫洗干净的衣裤和在外面采撷的一把野草,是平淡又平淡的日日月月。

如果我们能够体会到这种平淡之中的幸福,能够在一粒沙中见世界,能够在锅碗瓢盆中品味出坦然,那么这就是生命中的一个大境界了。我们所期待的,不正是这样的一种德行?

爱情如是,人生亦如是,我们常常所自勉的淡泊明志,宁静致远,便在此罢了。

今夜梦里,又一度,落花飞扬。

仍是那样的梦,醒时仍是你握住我的手。四周,却是一片白色的茫然,你坐在我床前的木凳上,背景是医院长长的走廊和来回穿梭的白衣,头顶上的吊瓶里,滴滴液体,正缓缓渗入我的脉管。

你像守望麦田的老农,三天三夜守护在我的床前,眼帘没有合上片刻,满眼里血丝,满眼是痛。给你讲这个梦,讲梦中的你我神采飘逸,梦中的落花飘飘洒酒……讲这个梦时,你的眼中闪过一丝忧郁。

我黯然:难道这个梦,是在预示着什么?

无数次,我用剧痛的头去撞击墙壁,无数次,去拔手上的针头——我受不了我不要再治疗!可无数次,被你死死按住双手,拧着眉头的你心疼地喊:你一定要坚持!因为我要你活!

唯有这声暴喊,我明白了我的生命,早已不仅仅属于我一个人,维系着两个完整生命的,是超越一切的至情至信,它不只只是一个承诺,它就是那栏架在你我生命中的天梯,缺少一个,都会塌掉。你紧紧地攥住我无力的双手,任何时候,你的双手都是无言的力量。你说:现在我们是在拳击场上了,我们必须还手,我们是赢家。

当我再度躺在手术台上,心内的勇气已足够,因为陪伴我的不单单是你的坚定,更有那窗外皑皑的白雪和苍翠的青松,犹如许多年前那个漫长而又寒冷的冬季——我们的初恋时节。

终于迈出白色的病房,春天已悄然坐在门外,你从远处采来一束野花递到我的面前,我抱在怀里,像五年前做你的新娘一样,我挽住你的手臂,轻轻地对你说:带我回家!

你跨上自行车,我坐在后面,与梦中的情景一样,只是不再有长发迎空,身后都是一样的蓝天白云,我把手中的鲜花撒向天空,顿时,满天的落花纷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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