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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0-04 10: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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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弗兰纳里·奥康纳

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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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血

智血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智血作者:弗兰纳里·奥康纳排版:辛萌哒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16-6-1ISBN:9787020111862本书由上海雅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译 者 序弗兰纳里·奥康纳和《智血》

美国女小说家弗兰纳里·奥康纳,年仅39岁便离开人间,一生短暂如流星。幸运的是,这是一位写作效率很高的作者,没有浪费多少时间在通常的尝试摸索阶段,便果断找到主题、确定风格,从正式开始写作到去世,十几年间发表了两部长篇小说、三十二则短篇小说。这些作品笔法独特、视角奇诡、思想成熟,像古往今来所有优秀之作一样反映出人类在有限的文字格局中探索最大表达可能的勃勃欲望,令人在扼腕叹息作者戛然而止的创作生涯的同时,也为她及时地发挥了才华、留下了佳作而颇感欣慰。

1925年,弗兰纳里·奥康纳出生在佐治亚州一个从事房地产业的人家中。女孩天生聪慧,在许多方面都颇富天赋:喜欢小动物,5岁时便因训练出倒退走路的鸡,而上了报纸新闻;少女时代担任校报美编,漫画作品小有名气。不过最终她还是选择了写作。从佐治亚州女子学院毕业后,她进入爱荷华大学作家培训班,很快开始发表小说。

奥康纳的文学之路可以说走得顺风顺水,几乎不曾经过苦苦码字却无人认可的窘境,二十出头便成为颇受关注的女作家。长篇小说《智血》《暴力夺取》,短篇小说集《好人难寻》《上升的一切必将汇合》,佳作奇迹般接连涌现,篇篇可圈可点。除了是写作天才,她年轻美丽,外形颇为出众,时尚杂志都来刊登她的照片。

不过,一时间仿佛人生赢家的奥康纳,却并非事事如意。她15岁时,父亲因为红斑狼疮去世,这一病症同样折磨着她,让她只能选择一种平淡的活法:终生未嫁,长期和母亲住在农庄。为了治病,她历经各种疗养、手术,健康却每况愈下,1964年终于不敌恶疾,英年早逝。

虽然生活写作在半个世纪之前,但是奥康纳字里行间所追索所传递的,都是超越时代的永恒讯息。因此,作者的早逝并没有影响其作品的命运。《短篇小说全集》在奥康纳去世八年后获得1972年美国国家图书奖,她的其他作品也不断再版,被阅读,被讨论,直到今天。

奥康纳的作品短篇居多,也更为人所知,不过仅有的两部长篇同样出色。它们提供了足够的腾挪空间,应该说比短篇更详尽地承载了奥康纳的思想和写作特色。因此,如果想进入这位女作家的世界,从她成功的长篇小说处女作《智血》入手,当为一个不错的选择。

1948年,在纽约一个作家营,奥康纳孜孜不倦地埋头写作《智血》。1952年,小说正式出版。《智血》以奥康纳之前发表的一些片段为基础,第一章基于奥康纳的硕士作品《火车》,其余部分则由《削皮机》《公园深处》《恩诺克和猩猩》几则短篇扩充连缀而成。小说出版后,其独特风格和特殊主题逐渐引起注意,1979年被改编为同名电影。

早早发表成功之作的女作家不乏其人,弗朗索瓦·萨冈18岁写出青春小说《你好,忧愁》;西尔维亚·普拉斯二十余岁完成探讨少女之困惑的《钟型罩》。同为早期代表作,奥康纳的《智血》所采纳的主题、所达到的深度,均迥异于上述这些作品,令人很难想象出自大学刚刚毕业、二十四五岁的年轻女子笔下。首先,《智血》讨论的是宗教裹身之人的生存窘境。为何要选择这样一个看似不太有趣且颇富难度的话题?有评论认为,原因在于奥康纳的天主教背景。不过,对于奥康纳这样一位立意甚高的作者,我们或许不该这么简单地一言以蔽之。事实上,宗教只是一个切入点,奥康纳的视线从这里出发,投向人类最基本的存在问题。正如她本人在《智血》十周年纪念版序言中解释的,此书事关“自由、自由意志、生与死,以及信仰之不可避免”。

不妨先从小说的故事梗概讲起。

青年海泽·莫茨应召入伍,受伤退役之后来到南方小城,遇到一位带着女儿四处传教的盲人传教士,并结识了给动物园看大门的少年恩诺克。这三组人物都与宗教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莫茨从小被传教士祖父灌输以宗教,产生怀疑和叛逆心理,以至于创立了一个反基督的新教派,每晚卖力地站在汽车顶上发表演讲,劝诫众人摆脱基督教的救赎观。盲人表面上带着女儿虔诚传教,实际却是个无耻流浪汉,欺世盗名、骗钱谋生。恩诺克从宗教学校逃出,独自来到小城打工度日,义无反顾地鄙视宗教,倒是对潜藏在自己的睿智血液(小说标题所谓的“智血”即由此而来)中的本能深信不疑。这些彼此遭逢并引发了一连串怪异情节的角色,象征着人类信仰的三种可能:对信与不信沉重如枷锁一般的魂牵梦萦、荒唐滑稽的浅信辄止和对于原始本能的盲信之勇。

我们从《智血》的架构便足以看出,奥康纳的作品被归入“南方哥特风”阵营,绝非浪得虚名,这不是一个简单轻松的故事,而是处处弥漫夸张生硬的戏剧色彩。奥康纳并不是为了取悦读者,而是为了讨论问题而写作。她从宗教入手,将小说背景安置在分外在意信仰问题的美国传统南方,并借助几位对宗教心怀特殊情结的主人公,编织出充满寓言和象征意味的故事,来呈现她眼中的世界真相。莫茨对宗教的粗暴抗拒,盲教士可笑的怯懦欺瞒,以及恩诺克的自鸣得意,都暗喻着人类寻求灵魂自在的种种路径。他们虽然个个显得自作聪明,到头来沉重也罢、狡黠也罢、荒谬也罢,竟都是徒劳一场。这让我们感受到存在主义小说的冷酷调子:没有天意的世界,真相就是无序、混沌、麻木无解。最富特色的一点在于,奥康纳刻意阻断了莫茨等人向真实生活求得慰藉的可能。以莫茨为例,他虽然仇视宗教,却不曾因此得到解脱。反信仰显得是一项和信仰同等沉重,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的任务,充任了人生核心,横亘于主体和世界之间。跟妓女过夜,或与盲教士的女儿同床,都无关享乐,只是试图用来完成这一根本任务的手段。小说人物们保持着这种对周遭现实奇特的疏离冷漠姿态,深陷于无休无止的自我折磨当中。如此独特的设定、如此奇异的气氛,无怪乎不用上诸如 “怪诞”“阴暗”“乖张”之类形容词,似乎都无法评论奥康纳的作品。

不过,事实上奥康纳并非字面上那般冰冷无情。她给友人的信中曾云,“每部伟大的作品中,都会有一个上帝的恩典涌现、等待被接受或被拒绝的时刻。”这句坦陈心迹之语透露了一个秘密:她的用意并非仅仅在于揭示无情的真相;在小说中等待、捕捉光芒四射的恩典时刻才是终极目标。以《智血》的主人公莫茨为例,对于他的挣扎,奥康纳似乎总保持着冷眼旁观的态度,任他自毁双目、苦修虐己,在与世隔绝的孤寂中死去。最后,房东太太看进死者目盲空洞的双眼,发现里面竟有星光宛然。奥康纳以此戛然收尾,给莫茨苦苦自我拷问的一生抹上出其不意的一笔亮色。这份终于漫溢而出的悲悯之情,方为奥康纳的根本出发点、她的隽永之源。作为一位出色的写作者,她的高明之处在于,能够长时间按捺隐藏住这点星光,甚至让我们以为它不可能存在。作品的格调与说服力正由此而来。

从小说技艺而言,奥康纳忙着展开哲学探讨的同时,在叙述上也是非常用心、极富天才的。她是一位目光敏锐的观察者,擅长发掘人生的荒谬之处,每每用几个精准生动的词句便勾画出人物和事件,营造充满幽默感的细节。这份叙述功力,让我们不禁联想到她的漫画天分,或许上佳的观察力和表现力是所有艺术共通的基础。《智血》很好地展示了奥康纳的这种表达才华。比如,小说开场时一位唠叨不已的中年女乘客,“身材肥胖,领口袖口都是粉红色,梨形腿儿从座位上耷拉下来,够不着地面”,寥寥几笔,其平庸无趣而不自知跃然纸上。对于瓦茨夫人,奥康纳的描述是:“大块头女人,长着非常黄的头发,一身白皮涂了某种油膏,闪闪发亮”,坐等客人上门的中年妓女之低俗廉价已自不待言。对于配角的交代都如此精确到位,对几位主人公的传神白描自然更见奥康纳的功力。鉴于篇幅,此处不再赘言,读者可以在阅读中自己感受这种淋漓笔墨。

奥康纳是一位极富特色的写作者,其思想和语言都值得我们一再研读体会。能参加对她的中文译介,我深感荣幸,也非常惶恐,唯愿译文不至太过辜负她的精妙深邃。自然,瑕疵难免,祈请读者们宽宥指正。

最后请允许我借此一隅,对耐心支持我翻译工作的家人和朋友们表示感谢。第一章

海泽·莫茨坐在火车的绿绒座上,身子前倾,一会儿直盯着窗外,好像要跳出去,一会儿又顺着过道瞟向车厢那头。列车飞驰在林梢,时隐时现,远方树林边上露出一枚鲜红鲜红的太阳。近处蜿蜒曲折的耕地渐渐远去,几头猪在犁沟里拱着,看起来像几块带有斑点的石头。瓦莉·比·希茨柯克夫人坐在莫茨对面,她说这黄昏是一天里最好看的时辰,问他是否有同样的感觉。她身材肥胖,领口和袖口都是粉红色的,梨形腿从座位上耷拉下来,没够着地面。

他瞥了她一眼,没接腔,又把身子前倾,望向远远的车厢那头。她扭头看那里究竟有啥,只看到一个小孩在包厢门口探头探脑,远处车厢的尽头,一个列车员正在打开装满被单的柜子。“我猜你是要回老家。”她转回头搭讪道。她估计他二十出头,膝盖上搁着一顶只有乡下老布道师才会戴的那种古板的黑宽檐帽。他的外套蓝得晃眼,袖子上的标价牌还没扯掉。

他没理她,眼睛继续盯着原来的地方。她注意到他脚边搁着一个军用行李包,由此断定他刚服完兵役,现在正要回老家。她想凑近些,看他身上那件外套值多少钱,却不由自主地打量起他的眼睛,几乎是直勾勾地盯住它们。只见那核桃壳色的眼珠深陷在眼窝里。这副皮囊下裹了个纹路清晰、形状显眼的脑袋。

她有点不自在,硬生生把视线转向那标价牌。这件外套只值十一块九毛八分钱。她觉得这下断定了他的地位,好像因此也就安了心,便继续打量起他的脸来。他长了个鹰钩鼻,两道长长的木偶纹分布于嘴巴两侧,头发被笨重的帽子压着,好像永远地贴在了前额上,不过最引人注意的还是他那双眼睛。深邃的眼窝像两条通往某处的隧道,她探身向前,极力窥视进去。就在她快要越过两人中间位置的时候,他突然飞快地把脸转向窗外,又以几乎同样的速度转回头,继续盯着刚才那地方。

他一直盯着看的是站在车厢连接处的列车员,刚上车的时候,他就在那儿了——这个男人身材魁梧,秃顶的脑袋黄乎乎、圆滚滚的。海泽站住脚,列车员瞟了他一眼,使了个眼色示意他去该去的车厢。但他并没动弹,列车员很不耐烦地开口道:“去左边, 去左边。”海泽只好照做了。“说真的,”希茨柯克夫人说,“这儿真的没法跟老家比。”

他瞥了她一眼,只见那张扁平的脸上微微发红,上面盖着一头狐狸色头发。她是两站前上车的,在此之前,他们素昧平生。“我得去找那列车员。”他边说边站起身,朝车厢尽头走去,列车员已经在那儿整理起铺位。海泽倚着座位扶手,站在一旁,不过列车员对他不理不睬,自顾自拉开包厢门。“收拾一个铺位要多长时间?”“七分钟。”列车员头也不抬。

海泽坐在扶手上,说道:“我是伊斯特罗人。”“那不在这条线上,”列车员说,“你坐错了。”“我进城去,”海泽说,“我意思是,我是在伊斯特罗长大的。”

列车员没有应声。“伊斯特罗。”海泽提高声音重复道。

列车员拉下百叶窗,问道:“是要现在就给你铺床吗?不然你杵在这儿干啥?”“伊斯特罗,”海泽说,“靠近梅尔西。”

列车员把座位一角抻平:“我是芝加哥人。”说着又抻平了另一角。他弯腰时,后颈隆起三块肉疙瘩。“是啊,我猜准是的。”海泽边说边瞄了他一眼。“你脚踩在走道中间,会挡别人路的。”列车员说着突然掉头,从他身边挤了过去。

海泽站了起来,一时不知所措。那模样就像被列车天花板上吊下的绳子勾住后背吊在那里一样。他眼看着列车员迈着沉稳的步子穿过过道,蹒跚的身影消失在车厢另一头。这个来自伊斯特罗的黑佬姓帕兰姆,他认识他。海泽回到自己的包厢,一只脚搭在窗下的管子上,没精打采地缩在座位里。他脑海里全是伊斯特罗的情景,那些画面鱼贯而出,从车厢内一直延展到车外那暮色四合的旷野上。他仿佛看到了那两幢大宅,锈色的小路,几间黑佬的棚屋,以及谷仓和畜栏,畜栏一面墙上贴了一大张红白相间摇摇欲坠的CCC鼻烟广告。“你是回老家吗?”希茨柯克夫人问。

他紧紧抓住黑帽边缘,烦闷地看着她。“不,我不是回家。”他声音尖锐而高亢,一口鼻音浓重的田纳西方言。

希茨柯克夫人说她也不是,并告诉他,她结婚前叫作魏特曼小姐,眼下要去佛罗里达看望自己已婚的女儿萨拉·路西尔。她说自己就像从未有时间出远门的人,事情一桩接一桩。时间过得太快,你都搞不清自己到底是年轻还是老了。

他想,既然问了就该明确告诉她,她当然是老了。过了一会儿,他都懒得再理她。列车员又沿过道走了回来,看都没看他一眼。希茨柯克夫人终于停下唠叨,问道:“我猜你是要去见什么人吧?”“去托金罕,”他说着便坐进座位深处,望着窗外,“那里没什么认识的人,不过我打算做点什么。“我打算做点以前从未做过的事。”说着他斜睨了她一眼,微微撇了下嘴。

她说认识一位名叫阿尔伯特·斯帕克斯的托金罕人,那是她哥哥的连襟,然后……“我不是托金罕人,”他说,“我说只是要去那儿,仅此而已。”希茨柯克夫人又唠叨起来,不过他打断道:“那个列车员是我老乡,可他偏说自己是芝加哥人。”

希茨柯克夫人说她认识一个住芝加哥的……“或许你无论去哪儿都有熟人,”他说,“我就只认识那人。”

希茨柯克夫人说,是啊时间过得真快,有五年没见到妹妹的孩子们了,也不知道再见面还能不能认得出来。妹妹家一共有三个孩子,罗伊、巴伯和约翰·卫斯理。约翰六岁了,给她写过一封信。他们管她叫姨妈老妈,叫她老公姨夫老爸……“我想,你是觉得自己得到救赎了吧。”他说。

希茨柯克夫人用力揪住领子。“我想,你是觉得自个儿得到救赎了吧。”他又说一遍。

她涨红了脸。过了一会儿回答说是啊,生活就是一种启示。然后说她饿了,问他是否乐意一起去吃点东西。他戴上僵硬的黑帽,跟她走出了车厢。

餐车很挤,很多人在外面排队。他和希茨柯克夫人摇摇晃晃地站在狭窄的走道里,排了足足半小时队,每过几分钟就要把身子贴到边上,让人挤过去。希茨柯克夫人跟旁边的女人聊了起来,海泽·莫茨则盯着墙。希茨柯克夫人跟那女人聊她妹夫,他在亚拉巴马的图尔福斯市自来水厂工作,那女人则说起患喉癌的侄子。最后他们总算挪到餐厅进口处,可以看到里面了。有个男服务员招呼人们坐下,并递上了菜单。他是个白人,身上的外套和头上的黑发全都油腻不堪,就像一只乌鸦似的在餐桌之间蹿来蹿去。他招手放进两个人,队列向前挪动了一点,马上就可以轮到海泽、希茨柯克夫人以及与她聊天的女人了。很快又有两个人走了出来,服务员招手示意他们进去,希茨柯克夫人和那女人在前,海泽跟在后面。但那服务员却拦住他说:“只能进两个。”又把他推回了门口。

海泽的脸涨得通红,他想排到身后那人的后面去,又想挤过长队回到来时的车厢,奈何外面人太多,挤作一团。他只得站在原地,任周围人盯着看。有很长一段时间,没一个人出来。最后车厢尽头终于有个女人站起身,服务员向门口招了招手。海泽踌躇片刻,见那手又挥了两下。于是他跌跌撞撞沿过道向前走,一路撞到两张桌子,手捅进不知谁的咖啡杯。服务员让他跟三位穿得鹦鹉似的年轻女士同桌。

她们都把手搁在桌上,指甲染得鲜红。他坐下之后,在桌布上擦了擦手,并没摘下帽子。那三个女人刚吃完饭,正抽着烟,见他坐下,她们就不再说话了。他指了指菜单上的第一道菜,服务员俯身凑过来说:“写下来,小伙子。”同时对着其中一位女士挤眉弄眼,那位女士则嗤之以鼻。等他写下之后,服务员才拿着菜单走开。他愁容满面地坐在那儿,紧张地注视着对面女人的脖颈。她夹着香烟的手时不时在脖颈前某处晃来晃去,一会儿远离他的视线,一会儿又搁在桌上,回到他眼皮底下。紧接着就会有一股烟雾扶摇直上,吹在他脸上。被这么吹了三四次之后,他瞪了她一眼。但她的小眼睛也毫不示弱地盯着他,那神情像一只好斗母鸡似的。“如果你这种人也能得到救赎,”他说,“那我反而不想被救赎了。”说完转头看向车窗,只见一张苍白的脸倒映在玻璃上,与窗外黑色空阔的旷野交织在一起。这时,一列货车呼啸而过,将冷漠的空间一分为二。有个女人笑了起来。“你觉得我信基督吗?”他朝她俯身过去,喘着粗气似的说,“好吧,就算他真的存在,就算他就在这列火车上,我也不信。”“谁说你一定得信呢?”她用令人讨厌的东部口音反问。

他靠了回去。

这时,侍者端来了饭菜。他刚开始细嚼慢咽地吃着,但在他咀嚼时,那几个女人一直盯着他下巴上鼓起的肌肉,于是他就越吃越快。他吃完那份配了鸡蛋和猪肝的东西之后,先喝掉了咖啡,然后掏出钱。服务员看到他,却不过来结账。每次经过这张桌子,他都要对那几个女人挤眉弄眼,同时瞪海泽一眼。希茨柯克夫人和那女人已经吃完走掉了。最后,服务员终于拿来了账单。海泽把钱一把推过去,从他身边挤出来,离开了餐车。

他在车厢连接处站了一会儿,点了一支烟,这里还算有点新鲜空气。列车员恰好路过,“你好啊,帕兰姆。”他招呼道。

但列车员并未停下脚步。

海泽跟着他走进车厢。所有铺位都整理好了。梅尔西站的人卖给他一张卧铺票,因为那人告诉他,不然他就得在车厢坐一夜。那是个上铺。海泽走过去,拽下他的包,去男厕所做过夜洗漱。他吃得太饱,现在只想赶紧躺在铺位上,他已经开始想象躺在上铺看着窗外的乡村美景在夜色中略过的情景了。但有个指示牌上说,去上铺得找列车员。于是他把包塞进铺位,回头去找列车员。车厢这头没找到,于是又去另一头找,谁知在转角处撞上一个沉甸甸、粉红色的东西。那东西喘息着嘀咕道:“笨蛋!”原来是希茨柯克夫人,她裹着粉色睡袍,头发扎成满头卷子,眼睛几乎眯成了一条缝,并狠狠地盯着他。头上的发髻遮住了她的脸,看上去像个深色的毒蘑菇。她想从他身边挤过去,他也想给她让路,但是每次都正好朝同一边挪动。除了几处长小白斑的地方,她整张脸都涨得发紫。她停下来站直身子,说:“你怎么搞的?”他连忙从她身边溜了过去,冲过走道,一头闯进了乘务室,把那列车员撞翻在地。“你得帮我到上铺去,帕兰姆。”他说。

列车员爬起来,步履蹒跚地沿过道走开,很快又拉着脸扛着梯子摇摇晃晃走回来。海泽站在一旁,见他架好梯子,便开始往上爬,爬到一半他转头说:“我记得你,你父亲是个叫卡什·帕兰姆的黑佬。你回不去了,谁都回不去,就算想回去也不成。”“我是芝加哥人,”列车员恼怒地回答,“不姓帕兰姆。”“卡什死了,”海泽说,“他从猪身上染上了霍乱。”

列车员的嘴巴抽搐了一下,说:“我父亲是铁路上的。”

海泽笑了。列车员突然一甩胳膊,抽走了梯子,海泽紧拽着毯子好不容易爬上了铺位。他一动不动地趴了几分钟,这才翻身打开电灯,看了一眼周遭。这里没有窗,他被封闭在了这儿,只在帘子上方有一点点缝隙。铺位顶很低,而且是弧形的。他躺下后又注意到那弧形顶好像不止是闭拢的,它看上去还在闭得越来越紧。他一动不动躺了一阵,喉咙里好像堵了一块鸡蛋味的海绵。他不敢翻身,担心会把那东西吐出来,可又想关掉灯。于是,直接伸手摸到按钮,啪嗒一声关上,黑暗随之降临。几缕过道的灯光从床尾缝隙处漏进来,使这黑暗稍稍褪去了一些。但他想要彻底的黑暗,不想看到任何光亮。他迷迷糊糊地听到列车员踩在过道地毯上轻轻走来的脚步声,绿色的帘子动了一下,随后那声音逐渐消失在了车厢另一头。过了一阵,当他几乎睡着时,依稀又听到那脚步声回来了。他的帘子晃了晃,那声音才悄然消失。

半睡半醒之间,他感觉自己好像躺在棺材里。他见到的第一口里面装了人的棺材是祖父的。那回,老爷子躺在用木棍支着盖子的棺材里,就这么敞开着放在屋里过夜。海泽在远处看着,心想:他才不会让他们把自己关在里面。到时候,他准会把胳膊肘捅到那道缝里。祖父是个巡回布道师,一个脾气暴躁的老头,当年在三个县之间跑来跑去,虽然脑袋里装着耶稣,但却是个浑身带刺不好惹的人。谁知真到下葬的时候,他们把棺材盖子关上,他动也没动。

海泽有两个弟弟。一个婴儿时就夭折了,装在一口小棺材里。另一个是七岁那年被割草机压死的,他的棺材只有普通的一半大小,他们盖上盖子时,海泽跑过去又把它打开。人们都说这是因为他太过悲痛,舍不得跟弟弟告别,其实并非如此。他只是想,如果是自己躺在里头,要被人在头上盖个盖子,那可咋办。

他终于睡着了,梦见自己又在参加父亲的葬礼。他看到他弓着背,跪着趴在棺材里,就这样被运到墓地。他好像听到老头说:“只要这棺材不入土,就没人能把我关住。”不过等他们把棺材运到墓穴,砰的一声扔下去,他父亲就跟所有人一样乖乖躺平了。火车的颠簸把他晃得半醒,他琢磨着,那时在伊斯特罗至少有二十五口人,其中有三家姓莫茨。现在那里已经没有莫茨家的人了,也没有阿什菲尔德家的,没有布拉森加姆家的,菲家的,杰克森家的……甚至连帕兰姆家的黑佬也不在那里了。他感觉好像又踏上了那条大路,在黑暗中看到紧闭窗门的铺子,倾倒的仓库和被洗劫过半的小木屋。门廊早已无影无踪,大厅的地板也没了。

他十八岁离家时可不是这样。那时村里还住着十口人,他都没注意到自从他父亲那辈以来,村子已经缩小了不少。因为队伍征召,他十八岁离家。当时为了避免参军,还打算往腿上开一枪。他想做个像祖父一样的布道师,而布道师少一条腿是没什么问题的。布道师是靠脖颈、舌头和胳膊发光发热的。祖父开福特车在三个县奔波来去。每月的第四个周六,他都会赶到伊斯特罗,仿佛要及时赶来挽救他们所有人免下地狱似的。车门都还没来得及打开,他就开始嚷嚷。人们围拢到他的福特车边,因为他似乎是在挑唆大家这么干。这时,他会爬到车前盖上,站在上面布道,有时还爬到车顶上,低头对他们吼道:你们就像一堆顽石!可耶稣却为了拯救你们而死!耶稣如此渴求灵魂,所以他死了,一死为众生,可他也愿意为了一个人,尝遍众生之死!你们明白这个吗?你们明白吗,为了每个石头一样的灵魂,他愿意死成千上万次,为了你们中的某个人,他愿意让自己的胳膊和腿在十字架上摊开被钉上成千上万次!(这时,老爷子会指着孙子海泽。他对海泽分外不齿,因为他自己的样貌几乎严丝合缝地复制到了这孩子脸上,这对他而言是一种讽刺。)你们知道吗,哪怕为了这小孩,就为了这个卑劣、罪恶、没头脑地杵在那儿,把脏手在身上抓来抓去的小孩,耶稣为了不让他的灵魂丧失,也愿意死掉成千上万次!他会把他从罪恶的深渊里挽救出来!难道你们对此还有什么怀疑吗?这孩子被拯救了,耶稣对他永远不离不弃,永远不会让他忘掉自己已经得救。这罪人对此会有什么想法呢?无论他怎么想,耶稣终究会将他拯救!

这孩子不需要听这些。他早就默默地下了个邪恶的决定:要像躲避罪恶一样躲避耶稣。他十二岁那年就知道自己要当布道师。之后他在脑海中仿佛看到耶稣在树丛中晃来晃去,一个衣衫褴褛的粗野形象,指挥他调头步入捉摸不透的黑暗之中,让他浑然不觉地迈向深渊,等到反应过来却早已葬身水底。他只想待在伊斯特罗,他可以开阔眼界,手里忙着熟悉的事情,走在熟知的道路上,嘴里也不会胡说八道。但十八岁那年,他征召入伍。他相信战争是个让他遭受引诱的骗局,早该往脚上开一枪的,不过他相信自己过几个月就能重返故土,并且出淤泥而不染。他坚信自己抵御邪恶的能力,这就像他的容貌一样,都是从祖父那里继承而来的。他想,如果四个月后政府还不放他,他无论如何也要走的。十八岁那年,他本打算就给他们四个月时间,结果一去四年,一次也没回老家,甚至都没有回来探亲。

他从伊斯特罗带到部队去的只有一本黑皮《圣经》,和一副母亲以前戴过的银框眼镜。他曾在乡村小学学过读书写字,虽说其实不学更明智。《圣经》是他唯一读过的书,但并不经常翻看,读的时候总要戴上母亲的眼镜,可眼睛也经常因此而受累,每次看不了多久就不得不打住了。每次队里有人邀他去做罪恶的事情,他就会告诉他,他来自田纳西的伊斯特罗,以后要回那里当一位传递福音的布道师,不管是政府,还是将被派遣去的异国他乡,都绝对不可能将他的灵魂玷污。

他在帐篷里住了几周,交了几个朋友——不算真朋友,不过总得跟人相处吧——后来他终于得到期待已久的机会,有人邀他去妓院。可他却从口袋里掏出母亲的眼镜戴上,并告诉他们,哪怕给一百万加一张羽绒床,他也不会跟他们走,他来自田纳西的伊斯特罗,不会让自己的灵魂被政府或异国他乡玷污的……不过他说着说着声音就嘶哑了,没再说下去。他只能竭力绷着脸,瞪着他们。他的朋友们告诉他,除了神父,没人关心他那该死的灵魂。他挣扎着回答,没哪个听命于教皇的神父可以来伤害他的灵魂。他们告诉他,他根本没啥灵魂,说罢便径自出发去妓院了。

他花了很长时间去相信他们的说法,因为他确实想要这样。他只求可以相信他们,并且一劳永逸地摆脱罪恶,而现在他看到了机会,可以摆脱它并且不致堕落,可以皈依虚无而非邪恶。部队把他送到半个地球以外的地方,然后便将他抛之脑后了。他受伤之后,他们过了好一阵才想起要帮他把弹片从胸部取出——他们说取出了,但从没给他看过,他觉得那弹片还在里面,并且生了锈,正毒害着他的身体——然后他们又把他送到另一片不毛之地,再次将他遗忘。他花了足够长的时间来研究自己的灵魂,然后发现它已不复存在。等确信之后,他才明白自己一直以来就知晓这个事实。他的痛苦只发自思乡,与耶稣无关。当部队终于放他走的时候,让他高兴的是,自己仍旧一尘不染。他只想回到田纳西的伊斯特罗。黑皮《圣经》和母亲的眼镜仍在他的军用行李包底下。他现在什么书也不读了,却还留着《圣经》,因为它是老家带来的,同时也留着眼镜,以防视力变弱。

两天前,部队把他丢在一个距他目的地以北三百英里的城市,他立刻赶到火车站,买了一张去梅尔西的车票,那是离伊斯特罗最近的站点。因为要等四小时的火车,所以他去了车站附近一家黑乎乎的成衣店。那是一家狭窄的店铺,店内弥漫着一股纸箱味,越往里越阴暗。他走到最里面,买了一件蓝外套和一顶黑帽子。他把军装装在纸袋里,塞进了角落的垃圾箱。刚从里面出来走到阳光下,新外套就变得光鲜炫目,帽子的线条好像也变得格外挺括。

下午五点,他到达梅尔西,又搭一辆运棉籽的卡车赶了一大半路。剩余的路他步行,夜里九点终于赶到伊斯特罗,那时天刚刚黑。宅子在夜色中敞着大门,看上去一片漆黑,他看到周围的部分篱笆已倒塌,前廊地板上杂草丛生,但并没立刻意识到这里只剩下一具空壳,除了宅子的骨架,什么都没有了。他卷起一个信封,用火柴点燃,拿着它把楼上楼下的每个空房间都走了一遍。一个信封燃尽,他又点上另一个,把每间屋子又走了一遍。那晚他睡在厨房地板上,天花板掉下块板子,砸伤了他的脸。

整个宅子里什么也没有,唯剩下厨房里的衣柜。母亲总睡在厨房,胡桃木衣柜就安在这里。那是她花了三十美元买的,之后就再没给自己添过别的大件。不知是谁拿走所有别的东西,唯独留下这个。他打开所有抽屉,顶上一个里有两根包扎绳,别的都空无一物。让他诧异的是,居然没人偷这样一个衣柜。他取出包扎绳,把柜子腿拴在地板木条上,在每个抽屉里留张纸条:该衣柜归海泽·莫茨所有。禁止偷窃,否则诛杀无误。

他半睡半醒地想着衣柜,想到母亲要是得知它受到保护,在九泉之下也就安歇了。如果她夜里什么时候过来,她会看到的,也不知道她有没有夜里显灵来过这里。她脸上一定还是那种不安而又焦虑的表情,那种表情他曾见过,是在人们把棺材盖盖上的时候,他透过棺材缝看到的。那时他十六岁,看到阴影盖住她的脸,她嘴角向下耷拉着,好像死了也不比活着时快活多少。她好像是要跳起来,掀开盖子,飞出来让自己活得更满意些,不过他们还是盖上了盖子。或许她本可以飞出来,可以跳起来的。他在梦中看到了她极其可怕的样子,像只巨大的蝙蝠,从棺材的闭合口向外猛冲,她想飞出来,但黑暗从上方笼罩下来,将他重重包裹。他感觉好像躺在了棺材里,眼看着棺盖慢慢地向下闭合,最终将外面的光亮和房间全都隔绝在外。在棺盖即将闭拢之时,他连忙惊跳而起,把脑袋和肩膀夹在缝隙处,就这么头昏目眩被吊在那里,火车昏暗的灯光慢慢映出了地上的毛毯。原来他是被挂在车顶和帘子的缝隙处,他看到列车员在车厢另一头,黑暗中那道白影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地注视着他。“我不舒服!”他喊道,“我不能被关在这玩意儿里。快放我出去!”

列车员依然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看着他。“耶稣啊,”海泽嘶吼着,“耶稣啊。”

列车员还是一动不动。“耶稣早就消失了。”他用刻薄的语调得意扬扬地说道。第二章

直到第二天晚上六点,他才到达那个城市。那天早上,他在中途一个车站下来透了口气,正当他望着另一头的时候,火车悄没声响地溜走了。他想追上去,帽子却被风刮走,他只好反过来追帽子。幸运的是,因为担心有小偷,他随身带着军用行李包。他不得不在那车站等了六小时,才等到合适的车来。

到达托金罕之后,一下火车他就看到各种招牌和灯光,“花生”“西部联盟”“阿加科斯”“出租车”“旅馆”“糖果店”。它们大多是上下移动或疯狂闪烁着的广告灯。他把军用行李包挂在脖子上,慢吞吞地走着,脑袋不停地转来转去,看看这个招牌,又看看那个招牌。他走完整个站台,又往回走,仿佛打算再上火车。他戴着那顶沉重的帽子,表情严肃而又坚定。看到他的人,都不会想到他其实无处可去。他在拥挤的候车室来回走了两三轮,但并不想在那儿的长凳上坐下,因为他想找个地方方便。

最后他推开车站一头的那扇门,一个简陋的黑白招牌上写着:男厕所,仅限白人。他进到一间狭窄的房间,一侧排列着洗手池,另一侧是一排小隔间。墙壁原本是清新明朗的黄色,现在已经差不多变成了绿色,上面全是污秽的词句和淫秽不堪的涂鸦。几个小隔间有门,其中一扇上大概是用蜡笔的写着“欢迎”两个大字,外加三个感叹号和一个类似蛇的图形。海泽进了这间。

他在狭窄的隔间里坐了一阵,研究两侧墙和门上的涂鸦,突然注意到左墙厕纸上方的字。貌似是某个喝醉的人写的:

列奥拉·瓦茨夫人!

巴克利大街60号

全镇最友好的一张床铺!

哥们留字。

他想了想,从袋里掏出铅笔,在一个信封反面记下了地址。

他走出门,上了一辆黄色出租车,告诉司机目的地。司机是个矮个子,头上带了顶大皮帽,嘴中间叼着一根雪茄。开过几个街区后,海泽注意到司机透过后视镜正斜眼看着自己。“你不是她的朋友吧?”司机问。“我从没见过她。”海泽回答。“那你从哪儿听说她的?她通常可不接待布道师。”他说话时雪茄纹丝不动,他有这种从嘴巴的两侧出声的本领。“我不是布道师,”海泽皱眉道,“就是在厕所看到她的名字。”“你看起来像个布道师,”司机说,“那帽子就像布道师戴的。”“才不是,”海泽俯身抓住前排椅背,“只是一顶普通的帽子。”

他们停在一幢很小的一层楼房前,一边是个加油站,另一边是一片空地。海泽下车,把钱从车窗递了进去。“不光那帽子,”司机说,“还有你脸上那说不清的神色也像。”“听着,”海泽用帽檐斜斜地遮住一只眼睛,“我不是布道师。”“我明白,”司机说,“在这片上帝所赐的绿土地上,没哪个人是完美的,无论是布道师,还是普通人,都一样。要是你自己有体验,就能更好地告诉大家罪恶是多可怕。”

海泽把脑袋凑近车窗,无意中又把帽子撞正了。似乎脸也被撞得周正了,已经变得毫无表情。“听着,”他说,“听好了,我可是啥都不信。”

司机从嘴里摘下雪茄头。“啥都不信吗?”他问,之后仍张着嘴。“我只说一次。”海泽说。

司机闭上嘴巴,过了一秒钟,又把那段雪茄塞回嘴里。“你们这些布道师啊,就有这个麻烦,”他说,“你们全都太好了,以至于啥都不信了。”他一脸厌恶,大义凛然地绝尘而去。

海泽转过身,打量着这幢即将迈入的房子。它比棚屋好不了多少,不过有温暖的灯光从前排窗子里投射出来。他走上门廊,把眼睛凑在百叶窗上的缝隙处,但只看到一个巨大的白膝盖。他迟疑片刻,离开缝隙处,去推了推大门。门没上锁,进门是个又小又昏暗的玄关,两侧各有一扇门。左侧门留着缝儿,透出一道窄窄的光束。他走过去,透过门缝向里看去。

瓦茨夫人正独坐在一张白色铁床上,用一把大剪刀剪脚趾甲。她是个大块头女人,长着非常黄的头发,白皙的皮肤上涂了某种油膏,显得闪闪发亮。她身上那件粉色睡袍,穿在瘦小些的女人才更合身。

海泽转动门把手,发出了点声响。她抬起头,看到他站在门缝后面。她的眼神大胆而又坚定,似乎能看透一切。过了足有一分钟,她才移开视线,继续剪趾甲。

他走进屋,四处打量了一番。屋里乏善可陈,只有床、一张梳妆台和一把堆满脏衣服的摇椅。他走到梳妆台前,用手指拨弄着指甲锉和一个空果冻杯,并从发黄的镜中注视着瓦茨夫人。她的脸有点扭曲变形,正咧着嘴对他笑。他的感官被挑逗到了极限,于是飞快转身,朝她的床走去,在远处一角坐下。他用一侧鼻子长长地吸一口气,一只手小心翼翼地沿床单伸过去。

瓦茨夫人伸出粉色的舌尖,舔了舔下唇。虽然她一言不发,但她似乎很高兴见到他,好像看到了老相好一样。

他抓起她沉甸甸的的脚,似乎并不怎么凉。他把它往边上挪了一英寸,手一直按在上面。

瓦茨夫人咧着嘴大笑,露出一排牙齿。它们又小又尖,上面附着着绿色的斑点,齿间缝隙都很大。她伸手抓住海泽的胳膊,拖长声调问:“你在找啥吗?”

要不是她这么牢牢抓住他的胳膊,他或许已经窗户跳了出去。只见他的嘴唇不自觉地传递出“是的,夫人”这样的信息,却没发出声音。“有啥让你心烦吗?”瓦茨夫人把他僵硬的身体拉近了一点。“听着,”他竭力让声音保持平稳,“我来是想干那事的。”

瓦茨夫人的嘴变得更圆了,这样的废话似乎让她感到无趣,于是简明扼要地说:“你尽管随意一点吧。”

两人大眼瞪小眼差不多有一分钟,都没动弹。然后他用比平时更高亢的声音说:“我想说明的是,我不是个该死的布道师。”

瓦茨夫人平静地看着他,带着一点虚情假意的微笑。她另一只手伸到他的脸下面,像母亲逗弄孩子一样挠了挠。“没关系啦,孩子,”她说,“老娘才不在乎你是不是布道师。”第三章

在托金罕的第二晚,海泽沿着市中心的商业街踱步,但对路边那些店铺并没什么兴趣。漆黑的夜空好像被许多长长的条纹模样的东西支撑着,它们状如脚手架,闪着银色的光芒。深远的后方是成千上万的星星,似乎全都在缓慢地移动着,仿佛参与建设着整个宏大的宇宙,要一直建到地老天荒才罢休。不过没人有闲暇去注意天空,因为托金罕的店铺星期四晚上整夜开放,以便人们多点机会来淘货。海泽的影子一会儿拖在身后,一会儿跑到身前,时不时又被路人的影子截断。但当身后只有他一人的影子时,就显得格外瘦长不安。他脖子一直往前伸着,仿佛努力嗅着某种离他远去的味道。店铺的橱窗发出炫目的光亮,把他的蓝外套染成了紫色。

走了一阵,他看到有个面孔瘦削的男人在百货商店门口支起一张牌桌,正在展示土豆削皮机,于是便停下了脚步。这人戴了顶小帆布帽,衬衫上印着一堆颠倒的雉鸟、鹌鹑和铜色火鸡图案。他在嘈杂的街上喊着话,以让声音一清二楚地传入每个人耳中,好像在跟他们私下交谈似的。周围围了几个人。牌桌上摆着两个桶,一个空着,一个盛满土豆。两桶当中摆着一堆叠成金字塔形的绿色纸盒,最顶上的纸盒打开,用作展示。那个男人站在这座“祭坛”前,向大家指指点点。“觉得怎样啊?”他指向一个头发潮乎乎、满脸粉刺的男孩,“你可不该错过这么好的机器。”他把一个棕色的土豆塞进打开的机器一头。那机器是个带有红色把手的方形铁盒,他扳动把手,土豆滚进铁盒,立刻又从另一侧滚出,已经削掉皮变成了白色。“你可不该错过这样一台机器哟!”他说。

男孩哈哈大笑地看着其他围观者。他一头黄发,脸型像狐狸。“你叫什么名字?”卖削皮机的男人问。“恩诺克·埃默里。”男孩吸着鼻子答道。“有这么个好听名字的男孩,真该有一台这样的机器。”这人转着眼珠,想趁机调动起大家的热情。不过只有男孩一个人乐了。接着海泽对面的一个男人笑起来,但听起来并非开心的笑,反而颇为刺耳。他个子很高,脸色灰白,穿件黑外套,戴了顶黑帽,架着墨镜,脸颊布满纹路,仿佛是画上去又褪了色似的。这些纹路让他看起来像一头狞笑的大猩猩。他一边笑,一边迈着从容的步子走上前,一手晃着个铁杯,另一只手拄了根白色的拐棍,在前面捣来捣去。从他身后又冒出一个发传单的女孩。她身穿黑裙,戴一顶黑色毛线帽,低低地拉到额头上,帽子两侧各耷拉下一片棕色短发。她脸很长,鼻子却又短又翘。卖削皮机的男人发现人们都在看着这一对,却对他置之不理,不由颇为懊恼。“你觉得咋样啊?那边那位,”他指着海泽问,“你到哪家店都买不到这么实惠的东西了。”

海泽正盯着那盲人和女孩。“喂!”恩诺克伸手越过一个女人,捶了捶他的胳膊,“他在跟你说话呐!他在跟你说话呐!”恩诺克又捶了他一下,他才转过去看那卖削皮机的男人。“你干吗不买一台回去给老婆?”卖削皮机的男人建议。“我没老婆。”海泽嘀咕着,又回头看那盲人。“哦,那你有个亲爱的老妈,对吧?”“也没有。”“嗯哼,好吧,”那人说着便把手拢在嘴边对众人喊道,“他得来一台这种机器做伴哟。”

恩诺克觉得这太好笑了,乐得弯下腰直拍膝盖,不过海泽似乎置若罔闻。“第一个买这种机器的人,可以获得半打削皮土豆,”那人说,“谁愿意第一个来?只要一块五,你到哪家店,这机器都得三块钱才能买到!”恩诺克在口袋里摸索起来。“以后想到今天在此驻足,你都会感激不尽的,”那人说,“你会永生难忘的。你们但凡谁买下一台这种机器,都会永生难忘的!”

盲人缓缓向前走去,含含糊糊地低声念叨:“帮帮盲人布道师吧。要是你不肯忏悔,就捐五分钱吧。我会替你花在刀刃上的。帮帮失业的盲人布道师吧。你们难道宁愿我乞讨也不让我去布道吗?来吧,要是你们不肯忏悔,就捐个五分钱吧。”

周围本就稀稀拉拉的人开始散去。卖机器那人见此情景,不由俯身,隔着牌桌怒目而视。“喂,说你呢!”他对盲人喊道,“你到底想干啥?你以为自己是谁呐,谁让你把我这里的人都赶走了?”盲人对此置之不理。他自顾自咔嗒咔嗒地晃着杯子,女孩继续发着传单。他从恩诺克身边经过,朝海泽走来,白色拐棍从脚边向前伸出去。海泽凑上前,盲人脸上的线条并非画上去的,确实都是伤疤。“你到底想要干啥?”卖削皮机那人喊道,“这群人是我聚起来的,你凭什么横插一脚?”

女孩把一张传单递给海泽,他一把抓住。封皮上印着:“耶稣召唤你。”“我倒要看看你到底以为自己是谁啊!”卖削皮机那人接着喊道。女孩转身向他走过去,也递上一张传单。他撅着嘴瞟了一眼,冲到牌桌前,撞翻了土豆桶。“这些见鬼的耶稣迷。”他怒目圆睁,到处寻找那个盲人。这时,又有一群看热闹的人聚拢过来。“这些该死的共产主义外国佬!”那人嘶叫道,“这群人是我聚起来的!”说到这里他陡然停下,意识到周围已经又聚了一群人。“听着,伙计们,”他说,“一个一个来,机器有好多呐,不用挤,第一个上前购买的,送半打剥皮土豆。”他平静地走回牌桌后面,举起削皮机盒子。“上前一步,机器多得是,”他说道,“不用挤。”

海泽没打开手中的小册子,看完封皮就将它一撕两半,然后把两半叠在一起,又撕成两半。他就这么撕了几次,直到只剩一小把纸屑,最后翻手一撒,让碎纸洒落地面。这时他抬起头,看到盲人的孩子正在距离不到三英尺的地方瞪着他。她张着嘴,眼睛闪闪发亮,像两块绿玻璃似的,肩膀上搭着一个白色麻袋。海泽皱了皱眉,在裤子上擦着黏糊的双手。“我看到你了。”她说,接着便飞快地走到牌桌旁,站到盲人身边,又转过头盯着海泽。这时,人群已经基本散开了。

卖削皮机那人俯身在牌桌上,对盲人叫道:“喂!我想你就是这种人吧。就想着过来插一脚。”“瞧啊,”恩诺克说,“我这里只有一块一毛六,可我……”“哼,”那人说,“我来算给你看,你可不能从我这抢生意。我只卖了八台削皮机,卖了……”“我买一台。”那女孩指着削皮机。“哈。”他回答。

她解开一块手帕,从打结的手帕一角摸出两个五毛硬币。“我买一台。”她递上钱说。

那人撅着嘴,瞟着钱。“要一块五哦,小妹妹。”他说。

她飞快地抽回手,狠狠地瞪了海泽一眼,好像他对她说了什么似的。盲人继续往前走,女孩站在原地瞪了海泽一会儿,然后转身跟着盲人走了。海泽也开路了。“听着,”恩诺克说,“我只有一块一毛六,我想买台这个……”“省省吧,”那人回答,收起牌桌上的小桶,“这儿可不是打折区。”

海泽看到盲人在前面不远处沿大街走着。他呆立在那儿,看着那背影,双手一会儿插进口袋一会儿掏出来,好像不知道是要跟上去还是掉头走开。突然,他塞了两块钱给卖削皮机的人,从牌桌上抓起一个机器,沿着大街向前跑。恩诺克立马气喘吁吁地跟了上来。“老天,我猜你有的是钱吧。”恩诺克说。

海泽看到女孩已经跟上盲人,扶着他的胳膊,在前方大约一个街区。他放慢步子,这才注意到身边的恩诺克。他穿了件发黄的白色外套,里面是件泛红的白衬衫,领带是豌豆色的。他微笑着,看起来像只友好的癞皮狗。“你来这里多久了?”他问。“两天。”海泽嘀咕道。“我来这里两个月了,”恩诺克说,“我在城里打工,你在哪里干活?”“还没工作。”海泽说。“那可太糟了,”恩诺克说,“我在城里打工。”他往前跳了一步,以便跟海泽并排走,并自我介绍道:“我十八岁,来这里才两个月,就已经在城里打工了。”“不错嘛。”海泽说。他把靠近恩诺克一侧的帽子往下拉了拉,并加快了脚步。前方的盲人开始开玩笑似的向左右两边鞠起躬来。“我还不知道你名字呢。”恩诺克说。

海泽报上了自己的名字。“你是想跟着那两个土包子吗?”恩诺克评论道,“你很信耶稣这码子事?”“不是。”海泽说。“嗯,我也不是,不怎么信,”恩诺克赞同地说道,“我在那个罗德米尔儿童圣经学校待了四个礼拜。就是那个从我老爸那里把我弄走的女人送我去的,她是慈善会的人。上帝啊,待了整整四个礼拜啊,我感觉自己被净化得都快要发疯了。”

海泽走到街区尽头,恩诺克紧跟在他身边,气喘吁吁地说个没完。海泽过街时,恩诺克喊道:“你没看到那灯吗!那意思是你得等等。”警察吹响哨子,一辆车狂鸣喇叭,戛然停住。海泽眼睛只盯着前方街区中央的那个盲人,径自往前走。警察仍在不停地吹哨子,他穿过马路,朝海泽跑来,并拦住了他。他面容消瘦,长着一双椭圆形的黄眼睛。“你知道挂在那儿的小玩意儿是啥吗?”他指着十字路口上方的交通灯说。“我没看到。”海泽说。

警察默默看着他。几个行人停下来围观,他朝他们扫了一眼。“没准你觉得红灯是让白人走,绿灯是让黑佬走的吧。”他说。“是啊,我以为是那样,”海泽说,“别用手抓着我。”

警察收回手,搭在臀部。他后退一步说:“跟你所有朋友都讲讲这灯吧,红灯停,绿灯行,男人女人,白人黑佬,全都一样。跟你所有朋友都讲讲吧,这样他们进城时就都知道啦。”围观人群哄笑起来。“把他交给我好了,”恩诺克挤到警察身边说,“他来这里才两天。把他交给我吧。”“你来这儿多久啦?”警察问。“我是这里土生土长的,”恩诺克说,“这里就是我老家。我帮你照看他。喂,等等!”他冲海泽喊道,“等等我!”他从人群中冲出来,跟上了他。“我想这回是我救了你吧。”他说。“感激不尽。”海泽说。“不客气啦,”恩诺克说,“我们干吗不去瓦格林买杯汽水?这么早夜总会还没开门吧。”“我不想去杂货店,”海泽说,“再见吧。”“没问题,”恩诺克说,“我想我还是继续陪你一阵吧。”他看着前方的盲人和女孩说:“我可不乐意夜里这个时候跟这些土包子打交道,尤其是整天念叨着耶稣的那类人。我可受够他们啦。那个从老爸那里把我弄走的慈善会女人啥都不做,只会祈祷。我和老爸原本在锯木厂干活,厂子开到哪儿我们就跟到哪儿,有年夏天,开到布恩威尔边上,然后这女人就冒出来啦。”他扯住海泽的衣服。“我在托金罕唯一的麻烦,就是街上人太多啦,”他推心置腹地说,“他们看起来好像一心就想把你撞翻——还是言归正传说那女人吧,我想她喜欢上我了吧。我那时十二岁,会唱些赞美诗,唱得很好听,是从一个黑佬那儿学来的,所以她就喜欢上了我,把我从老爸那里弄走,带我去布恩威尔跟她过日子。她有幢砖头房子,但是一天到晚都是耶稣耶稣的。”有个身穿褪色大工装裤的小个儿男人撞了他一下。“你干吗不好好看路?”恩诺克怒吼道。

小个儿男人停下脚步,凶神恶煞地举起胳膊,一脸无赖相。“跟谁说话呐?”他咆哮道。“你瞧啊,”恩诺克小跑几步跟上海泽,“他们诚心想撞翻你。我可从没见过这么不友好的地方。就连那女人也没有这样。我在她的房子里跟她过了两个月,”他继续道,“然后秋天到啦,她就送我去了罗德米尔儿童圣经学校,我想那总归是好事吧。这女人真不好相处——她不算老,我估摸着四十岁吧——但她长得可真丑。她戴那种棕色眼镜,头发稀稀拉拉,活像火腿肉汁从脑瓜上淌下来。我觉得跑到那学校,多少是好事吧。我跟她住的那会儿逃跑过一次,她把我抓了回去,后来发现她有些跟我有关的文件,要是我不跟她过,她可以把我送进劳教所,所以能到那学校去,我其实真心乐意。你上过那种学校吗?”

海泽置若罔闻。“嗯,其实根本就没好事,”恩诺克说,“我的老天爷啊,真没好事。过了四个礼拜,我从那里逃走啦,可她要不把我抓回去,再住到她那房子里,那才怪呢。不过我还是出来啦。”他等了片刻,“你想知道我是咋办到的吗?”

又过了一会儿他说:“我把那女人吓得半死,就是这么干的。我想了又想,还祈祷来着。我说:‘耶稣啊,教教我咋样才能不杀死这女的,不用进劳教所,就能从这里出去吧。’他要不帮我才怪。一天早上,天一亮我起了床,没穿裤子就走到她房间,把她身上的被子扯下来,吓得她心脏病发作。然后我就回到了老爸那里,我们就连她的毛也没有再见到啦。”“你下巴在动哦,”他从侧面观察着海泽的脸,“你也不是从来都不笑的。你说不定根本不是真的有钱人。”

海泽拐进一条小路。盲人和女孩在前面一个街区的转角处。“好吧,我想我们迟早会赶上他们,”恩诺克说,“你在这里熟人多吗?”“不多。”海泽回答。“那你也不至于一个都不认得吧。不过这里毕竟不是什么容易交朋友的地儿。我在这儿待了两个月,还是一个人都不认识。好像他们一心只想把你打倒在地。我想你有很多钱吧,”他说,“我可没有。要真有的话,我可知道该怎么用它们。”盲人和女孩在拐角停下,转身朝街左侧走去。“我们快赶上啦,”他说,“我打赌我们要是不小心的话,没准会跟她和她老爸参加什么唱赞美诗集会。”

下一个街区前方有一幢带着柱子和穹顶得高大建筑。盲人和女孩正朝它走去。这房子四周,街对面,以及附近的街道上,满满当当停着汽车。“那儿又不是电影院。”恩诺克说。盲人和女孩踏上前面的台阶。台阶横贯整个建筑前方,两侧各有几尊坐在基座上的石狮。“可不会是什么教堂吧。”恩诺克说。海泽在台阶前停下,他似乎在努力寻找合适的表情。他把黑帽朝前斜斜地拉下,向坐在一侧石狮边的那两人走去。他走到盲人面前,一言不发地朝他俯下身去,好像打算看透他的墨镜。女孩只管盯着他看。

盲人的嘴轻轻一抿。“我闻到你呼吸里的罪恶味儿了。”他说。

海泽站直身子。“你为什么跟着我?”“我没跟着你。”海泽说。“她说你一直跟着。”盲人伸出大拇指朝女孩指了指。“我不是在跟你。”海泽说。他意识到手中捧着削皮机盒子,看了看女孩。黑毛线帽在她额头上勒出一道横线。她突然咧嘴一笑,旋即又恢复了严肃的表情,仿佛闻到什么不好的味道。“我不是在跟你,”海泽说,“我是在跟她。”他把削皮机盒子递给她。

刚开始,她好像打算一把抓过它,但并没那么干。“我不要那玩意儿,”她说,“你以为我要它干啥呢?拿走吧。不是我的,我不想要!”“收下吧,”盲人说,“放到你的麻袋里,闭嘴,不然我揍你。”

海泽又把削皮机递过去。“我不要。”她嘀咕道。“照我说的收下,”盲人说,“他可没有跟你。”

她接过之后,把它丢进放传单的袋子。“它不是我的,”她说,“虽然我收下了,可它并不是我的。”“我跟着她过来,是想说一句,我可消受不起像她刚才向我抛的那个媚眼。”海泽看着盲人说。“你是什么意思啊?”她叫起来,“我可从没向你抛什么媚眼。我只是看你撕传单来着。他把它撕得粉碎,”她推了推盲人的肩膀说,“他把它撕碎,像撒盐似的撒在地上,还在裤子上擦手。”“他跟的是我,”盲人说,“没人跟着你。我从他的声音里,能听出他对耶稣的渴求。”“耶稣,”海泽嘀咕道,“我的耶稣啊。”他坐在女孩腿边,把手放在她脚边的台阶上。她穿着便鞋和黑色长筒棉袜。“别听他那连篇鬼话,”她低声说,“他根本没跟过你,爸爸。”

盲人发出了刺耳的笑声。“听着,孩子,”他说,“你不可能离开耶稣的,耶稣是真真实实存在的。”“我知道一大堆耶稣的事,”恩诺克说,“我上过那个罗德米尔儿童圣经学校,有个女的送我去的。要是你想问耶稣的事,就问我好了。”他跷着二郎腿,侧身坐在石狮的背上。“我以前还乐意相信点什么,”海泽说,“后来我走了很长的路,绕着地球走了一半了。”“我也是。”恩诺克说。“你没走那么远,不然也不会还要跟着我了。”盲人说。他突然伸出手,盖在海泽脸上。有那么一秒钟,海泽没动弹,也没出声,然后他把那双手推开。“拉倒吧,”他轻声说道,“你根本不了解我。”“我老爸看起来就跟耶稣一样。”恩诺克在石狮背上插嘴道,“他头发也披到肩膀上。唯一不同的是,他下巴上有道疤。但我从来不知道我妈是谁。”“有个布道师在你身上留下了印记吧,”盲人几乎窃笑起来,“你跟着我是想摆脱它,还是要我再添一个?”“听着,除了耶稣,没人可以帮你解决痛苦。”女孩突然说道。她拍了拍海泽的肩膀。他正坐在那儿,黑帽斜斜地盖在脸上。“听着,”她提高声音说,“有个男人和一个女人杀死了一个婴儿。那是她的亲生孩子,可就因为长得丑,她从没给过它爱。但这小孩有耶稣,那女人除了漂亮脸蛋和一个她打算一起过罪恶生活的男人什么也没有。她把小孩送走,可它却又回来了,她再次把它送走,它还是回来了,每次把它送走,它都会再次回到这个她和那男人过着罪恶生活的地方。后来他们用丝袜勒死了它,吊在烟囱里。可从此之后,她一刻也不得安宁。她看到的任何东西都变成了那小孩。耶稣把它变得光鲜靓丽,并让它去缠着她不放。她跟那男人躺在床上的时候,就会看见它在正从烟囱里盯着她看,半夜里它透过砖块闪闪发着光。”“我的老天啊。”海泽咕哝道。“她除了漂亮脸蛋,啥也没有,”她操着大嗓门用极快的语速说道,“还不止这些,还没完呢,先生。”“我听到他们在里面走动起来了,”盲人说,“把传单拿出来吧,他们就快出来了。”“还不止这些呢。”她又重复道。“我们要做啥?”恩诺克问,“那里面在干什么啊?”“活动结束了,”盲人说,“都是我的教众。”

女孩从麻袋里拿出两扎用绳子捆着的传单递给他。“你和那个男孩到那头去发,”盲人吩咐,“我和跟着我的这位待在这里。”“他根本不会碰它们,”她说,“除了把它们撕碎,他啥也不想干。”“照我说的做。”盲人说。

她阴沉着脸在那儿站了一会儿,然后对恩诺克说:“要是你乐意就来吧。”恩诺克连忙从石狮上跳下来,跟着她向另一头走去。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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