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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0-05 13:0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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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瑞)拉格洛夫

出版社:中国友谊出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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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试读:

译者序

这本中译本《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瑞典文直译篇名叫做《尼尔斯·豪格尔森周游瑞典的奇妙旅行》,作者是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1858—1940),她经过跋山涉水在瑞典全国各地考察后写成这部充满奇趣的名著。该书分上、下两册于1906和1907年出版。自该书第一次出版到1940年拉格洛夫去世,它总共发行了350万册。此后,每隔几年又再版一次,是瑞典文学作品中发行量最大的一部作品。此书迄今已被译成50余种文字,也是世界上被译成多种文字的一部瑞典作品。这部作品,在瑞典最近几代人中,上至国王、首相,下至平民百姓,几乎每一个人从小都阅读过这本书,在这个故事的潜移默化之下长大。《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写的是一个名叫尼尔斯的14岁农村小男孩的故事。他家住在瑞典南部,父母是善良、勤劳、十分贫困的农民。尼尔斯不爱读书学习、调皮捣蛋、好捉弄小动物。一个初春,他的父母上教堂去了,他在家里因为捉弄一个小精灵而被精灵用妖法变成一个拇指般大的小人儿。正在此时,一群

大雁

从空中飞过,家中一只雄鹅也想展翅跟随大雁飞行,尼尔斯为了不让雄鹅飞走,紧紧抱住鹅的脖子,不料却被雄鹅带上高空。从此他骑在鹅背上,跟随着大雁走南闯北,周游瑞典各地,从南方一直飞到最北部的拉普兰省,历时八个月才返回家乡。他骑在鹅背上,看到了自己祖国的奇峰异川、旖旎风光,学习了祖国的地理、历史,听了许多故事传说,也饱尝了不少风险和苦难。在漫游中,他从旅伴和其他动物身上学到了不少优点,逐渐改正了自己淘气调皮的缺点,培养了勇于舍己、助人为乐的优秀品德。当他重返家乡时,不仅重新变成了一个高大漂亮的男孩子,而且成了一个温柔、善良、乐于助人且又勤劳的好孩子。作者通过这个故事启发少年儿童要有良好的品德和旺盛的求知欲,要善于取人之长补己之短。这个故事能让少年儿童的心灵变得更纯洁、更善良。同时,小读者从尼尔斯的漫游中也饱览了瑞典的锦绣河山,学习了瑞典的地理、历史知识和文化传统,也了解了生长在这片土地上的各种动物和植物。这部作品使拉格洛夫在瑞典享有崇高的威望,在瑞典出版的纸币中就有她的头像——正面是她的头像,背面是她的代表作《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书影。不仅如此,这部作品成了一部世界名著,使她赢得了与丹麦童话作家安徒生齐名的声誉,并成为一个具有世界声誉的瑞典作家。她于1909年因该书成为获诺贝尔文学奖的第一个女作家,1914年成为瑞典文学院第一位女院士。挪威、芬兰、比利时和法国等国家还把本国最高的勋章授予她。

塞尔玛·拉格洛夫是瑞典19世纪末出现的新浪漫派主义文学的代表。她一生创作了许多部长篇小说、短篇小说、回忆录和童话故事。她的多部作品被改编为电影在瑞典和北欧以及世界各地放映。她的作品也成为画家创作的源泉。

拉格洛夫出生在瑞典西部风景秀丽的韦姆兰省的莫尔巴卡庄园,并且在那里度过了童年、青年和晚年。她的父亲是位陆军中尉,性格开朗,心地善良,酷爱文学,并且十分热爱韦姆兰家乡的风俗习惯和传统,祖母和姑妈心中又装着讲不完的韦姆兰民间传说和故事,这一切对拉格洛夫的文学创作起了很大的作用。

拉格洛夫出生后不久左脚不幸成了残废,3岁半时,两脚完全麻痹不能行动,从此以后她总是坐在椅子上听祖母、姑妈和其他许多人讲传说和故事。7岁以后开始大量阅读。她麻痹的双腿经过多次治疗后能像健康人一样行走,但是走起路来脚仍然有一点瘸。

1881年,拉格洛夫不顾父母反对,设法筹借到一笔钱后只身一人前往斯德哥尔摩求学,次年考入高等女子师范学院。1885年毕业后,到南部的一所女子学校任教,教学之余伏案刻苦写作。

1891年,她的第一部作品《古斯泰·贝林的故事》出版。这是一部以古斯泰·贝林牧师为中心,记述19世纪20年代寄居在乡间地主庄园中的一群食客的故事。但是这部作品在瑞典国内起初没有受到重视,有的评论家甚至认为是一部“失败之作”。拉格洛夫虽然没有气馁,继续创作,并开始写短篇小说,但是处女作的失败毕竟使她受到打击,因此在写作中,她常常感到疲惫和缺乏勇气。

1893年1月,世界著名的丹麦文学评论家格奥尔格·勃朗兑斯在哥本哈根的《政治》报上发表了赞扬《古斯泰·贝林的故事》的评论文章,这不仅使这部作品在丹麦受到欢迎,而且也改变了瑞典国内评论界对这部作品以及对拉格洛夫本人的态度。当她的短篇小说集《无形的锁链》在1894年出版时一下子卖出了3 500册,这在19世纪90年代的瑞典是十分罕见的。这一成功极大地鼓舞了拉格洛夫的创作热情,她辞掉教员的工作,走上了专心从事写作的职业作家道路。

拉格洛夫到了晚年仍然孜孜不倦地写作,她居住在出生地莫尔巴卡庄园里,跟她父亲一样,一面经营庄园,一面积极创作,出版了回忆录《一个孩子的回忆》(1930)和《日记》(1932)等。她出版的最后一部作品是《秋天》(1933)。

1940年3月8日,82岁的拉格洛夫不幸患脑溢血,于3月16日清晨去世。这位在瑞典享有崇高地位和声誉的女作家一生没有结婚,把毕生精力献给了文学事业。

拉格洛夫的创作把幻想同真实交织在一起,把现实幻想化而又不完全离开现实,把自然浪漫化而又不完全脱离自然,她的这一特点在《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中尤为突出。在这部作品中,她别具匠心的构思和高超的写作技巧使得世上的万物都有了思想和感情。她在书中大量采用拟人的写法,把人类世界发生的事情搬到动植物世界中去,使整部作品有了动感,有了情节,人和拟人化的动植物活跃行动于其间,并且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充满情趣,使作品极为生动浪漫。此外,她在书中还运用了形象而生动的比喻,穿插了大量童话、传说和民间故事,有的是为了向读者叙述历史事实,有的是为了讲述地形地貌,有的是为了介绍动植物的生活和生长规律,有的则是为了赞扬扶助弱者的优良品德,歌颂善良战胜邪恶,纯真的爱战胜自私、冷酷和残暴。前呼后应的情节同独立成章的故事相结合是这部作品的另一个重要特色。《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全书以尼尔斯从人变成拇指大的小人儿,又从小人儿重又变成人为主线的故事中间穿插了许多独立成篇的故事、童话和传说,使得各章既自成一体,又互相连贯。拉格洛夫十分擅长采用这种方法进行创作。

为了使少年儿童能够看得懂、记得住,真正掌握知识,她基本上是用平铺直叙和素笔白描的写法,文字也很朴素,对景物除了必要的几句交代和叙述之外,一般不作重笔浓彩、长篇大论的描写。石琴娥

这个男孩子

小精灵

从前有一个男孩子,他十四岁左右,身体很单薄,是个瘦高个儿,而且还长着一头像亚麻那样的淡黄色头发。他没有多大出息,他最乐意睡觉和吃饭,再就是很爱调皮捣蛋。

有一个星期天的早晨,这个男孩子的爸爸妈妈把一切收拾停当,准备到教堂去。男孩子自己只穿着一件衬衫,坐在桌子边上。他想:这有多走运啊,爸爸妈妈都出去了,在一两个钟头里可以自己高兴干啥就干啥了。“那么我就可以把爸爸的鸟枪拿下来,放它一枪也不会有人来管我了。”他自言自语道。

不过,可惜就差那么一丁点儿,爸爸似乎猜着了男孩子的心思,因为在他刚刚一脚踏在门槛上,马上就要往外走的时候,他停下了脚步,扭过身来把脸朝着男孩子。“既然你不愿意跟我和妈妈一起上教[1]堂去,”他说道,“那么我想,你起码要在家里念念福音书。你肯答应做到吗?”“行啊,”男孩子答应说,“我做得到的。”其实,他心里在想,反正我乐意念多少就念多少呗。

男孩子觉得他从来没有看到过妈妈的动作像这时候那样迅速。一[2]转眼工夫她已经走到挂在墙壁上的书架旁边,取下了路德注的《圣训布道集》,把它放在靠窗的桌子上,并且翻到了当天要念的训言。她还把福音书翻开,放到《圣训布道集》旁边。最后,她又把大靠背椅拉到了桌子边。那张大靠背椅是她去年从威曼豪格牧师宅第的拍卖场上买来的,平常除了爸爸之外谁也不可以坐的。

男孩子坐在那里想着,妈妈这样搬动摆弄实在是白白操心,因为他打算顶多念上一两页。可是,大概事情有第一回就有第二回,爸爸好像能够把他一眼看透似的,他走到男孩子面前,声音严厉地吩咐说:“小心记住,你要仔仔细细地念!等我们回家,我要一页一页地考你。你要是跳过一页不念的话,那对你不会有什么好处的。”“这篇训言一共有十四页半哩,”妈妈又叮嘱了一句,把页数规定下来,“要想念完的话,你必须坐下来马上开始念。”

他们总算走了。男孩子站在门口看着他们渐渐远去的背影,不由得怨艾起来,觉得自己好像被捕鼠夹子夹住一样寸步难移。“现在倒好,他们俩到外面去了,那么得意,居然想出了这么巧妙的办法。在他们回家之前的这段时间里,我却不得不坐在这里老老实实地念训言啦。”

其实,爸爸和妈妈并不是很放心得意地走的,恰恰相反,他们的心情很苦恼。他们是穷苦的佃农人家,全部土地比一个菜园子大不到哪里去。在刚刚搬到这个地方住的时候,他们只养了一头猪和两三只鸡,别的啥也养不起。不过,他们极其勤劳,而且非常能干,如今也养起了奶牛和鹅群。他们的家境已经大大地好转了。倘若不是这个儿子叫他们牵肠挂肚的话,他们在那一个晴朗的早晨本来是可以心满意足、高高兴兴地到教堂去的。爸爸埋怨他太慢慢吞吞而且懒惰得要命,在学校里啥都不愿意学;说他不顶用,连叫他去看管鹅群都叫人不大放心。妈妈也并不觉得这些责怪有什么不对,不过她最烦恼伤心的还是他的粗野和顽皮。他对牲口非常凶狠,对待人也很厉害。“求求上帝赶走他身上的那股邪恶,使他的良心变好起来,”妈妈祈祷说,“要不然的话,他迟早会害了自己,也给我们带来不幸。”

男孩子呆呆地站了好长时间,想来想去,到底念还是不念训言?到后来终于拿定主意,这一次还是听话的好。于是,他一屁股坐到大靠背椅上,开始念起来了。他有气无力,叽里咕噜地把书上的那些字句念了一会儿,那半高不高的喃喃声音似乎在为他催眠,他迷迷糊糊地觉得自己在打盹了。

窗外阳光明媚,一片春意。虽然才3月20日,可是男孩子住的斯康耐省南部的威曼豪格教区,这里的春天早已来到了。树林虽然还没有绿遍,但是含苞吐芽,已是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沟渠里都冰消雪融,化为积水,渠边的迎春花已经开了。长在石头围墙上的矮小灌木都泛出了光亮的棕红色。远处的山毛榉树林好像每时每刻都在膨胀开来,在变得更加茂密。天空是那么高远晴朗,碧蓝碧蓝的,连半点云彩都没有。男孩子家的大门半开半掩着,在房间里就听得见云雀的婉转啼唱。鸡和鹅三三两两地在院子里踱来踱去。奶牛也嗅到了透进牛棚里的春天的气息,时不时地发出哞哞的叫声。

男孩子一边念着,一边前后点头打盹儿,他使劲不让自己睡着。“不行,我可不愿意睡着,”他想道,“要不然我整个上午都念不完的。”

然而,不知怎么,他还是呼呼地睡着了。

他不知道自己睡了才一会儿还是很长的时间,可是他被自己身后发出来的窸窸率率的轻微响声惊醒了。

男孩子面前的窗台上放着一面小镜子,镜面正对着他。他一抬头,恰好朝镜子里看。他忽然看到妈妈的那口大衣箱的箱盖是开着的。

原来,妈妈有一个很大很重的、四周包着铁皮的栎木衣箱,除了她自己外从不许别人打开它。她在箱子里收藏着从她母亲那里继承得来的遗物和所有她特别心爱的东西。这里面有两三件式样陈旧的农家妇女穿的裙袍,是用红颜色的布料做的,上身很短,下边是打着褶裥的裙子,胸衣上还缀着许多小珠子。那里面还有浆得绷硬的白色包头布、沉甸甸的银质带扣和项链等等。如今大家早已不时兴穿戴这些东西了,妈妈有好几次打算把这些老掉牙的衣物卖掉,可是总舍不得。

现在,男孩子从镜子里看得一清二楚,那口大衣箱的箱盖的确是敞开着的。他弄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因为妈妈临走之前明明是把箱盖盖好的。再说只有他一个人留在家里,妈妈也决计不会让那口箱子开着就走的。

他心里害怕得要命,生怕有个小偷溜进了屋里。于是,他一动也不敢动,只好安安分分坐在椅子上,两只眼睛直怔怔地盯住那面镜子。

他坐在那里等着,小偷说不定什么时候会出现在自己面前。他忽然诧异起来,落在箱子边上的那团黑影究竟是什么东西。他看着看着,越看越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团东西起初像是黑影子,这时候愈来愈变得分明了。不久之后,他就看清楚那是个实实在在的东西,而且不是个什么好东西,是个小精灵,它正跨坐在箱子的边上。

男孩子当然早就听人说起过小精灵,可是他从来没有想到过他们竟是这样的小。坐在箱子边上的那个小精灵的身材还没有一个巴掌高。他长着一张苍老而皱纹很多的脸,但是脸上却没有一根胡须。他穿着黑颜色的长外套、齐膝的短裤,头上戴着帽檐很宽的黑色硬顶帽。他的浑身打扮都非常整洁讲究,上衣的领口和袖口上都缀着白色的挑纱花边,鞋上的系带和吊袜带都打成蝴蝶结。他刚刚从箱子里取出一件绣花胸衣,那么着迷地观赏那老古董的精致做工,压根儿没有发觉男孩子已经醒来了。

男孩子看到小精灵,感到非常惊奇,但是并不特别害怕。面对那么小的东西是不会使人感到害怕的。小精灵坐在那里,那样聚精会神地沉迷在观赏之中,既看不到别的东西,也听不到别的声音。男孩子便想道,要是恶作剧一下,或者是把他推到箱子里去再把箱子盖紧,或者是别的这类动作,那一定是十分有趣的。

但是男孩子的胆子还没有那么大,他不敢用双手去碰一下小精灵,所以他朝屋里四处张望,想找到一样家伙来戳那个小精灵。他把目光从沙发床移到折叠桌子,再从折叠桌子移到了炉灶。他看了看炉灶旁边架子上放着的锅子和咖啡壶,又看了看门口旁边的水壶,还有从碗柜半掩半开的柜门里露到外面的勺子、刀叉和盘碟,等等。他还看了看爸爸挂在墙上的丹麦国王夫妇肖像旁边的那支鸟枪,还有窗台上开满花朵的天竺葵和吊挂海棠。最后,他的目光落到挂在窗框上的一个旧纱罩上。

他一见到那个纱罩便赶紧把它摘下来,然后蹿过去,贴着箱子边缘把小精灵扣住。他自己都感到奇怪,怎么竟然这样走运,还没有明白是怎样动手的,那个小精灵就真的被他逮住了。那个可怜的家伙躺在长纱罩的底部,脑袋朝下,再也无法爬出来了。

在起初的那一刹那,男孩子简直不知道他该怎么来对付这个俘虏了。他只顾小心翼翼地将纱罩摇来晃去,免得小精灵钻空子爬出来。

小精灵开口讲话了,苦苦地哀求放掉他。他说他多年来为男孩子一家人做了许多好事,按理说应该受到更好的对待。倘若男孩子肯放掉他的话,他将会送给他一枚古银币、一个银勺子和一枚像他父亲的银挂表底盘那样大的金币。

男孩子并不觉得这笔意外收获有多吸引他,可是说来也怪,自从他可以任意摆布小精灵以后,他反而害怕起小精灵来了。他忽然觉得,他是同某些陌生而又可怕的妖怪在打交道,这些妖怪根本不属于他这个世界,因此他倒很乐意赶快放掉这个妖怪。

所以,他马上就答应了那笔交易,把纱罩抬起,好让小精灵爬出来。可是正当小精灵差一点儿就要爬出来的时候,男孩子忽然一转念,想到他本来应该要求得到一笔更大的财产和尽量多的好处。起码他应该提出这么一个条件,那就是小精灵要施展魔法把那些训言变进他的脑子里去。“唉,我真傻,居然要把他放跑!”他想道,随手又摇晃起那个纱罩想让小精灵再跌进去。

就在男孩子刚刚这样做的时候,他脸上挨了一记重重的耳光,他觉得脑袋都快被震裂成许多碎块了。他一下子撞到一堵墙上,接着又撞到另一堵墙上,最后他倒在地上失去了知觉。

当他清醒过来的时候,屋里只剩下他一个人,小精灵早已不见踪影了。那口大衣箱的箱盖严严实实地盖在箱子上,而那个纱罩仍旧挂在窗子上原来的地方。要不是他觉得挨过耳光的右脸颊热辣辣地生疼的话,他真的几乎要相信方才发生的一切只不过是一场梦而已。“不管怎么说,爸爸妈妈都不会相信发生过别的事情,只会说我在睡觉做梦,”他想道,“再说他们也不会因为那小精灵的缘故让我少念几页。我最好还是坐下来重新念吧。”

可是,当他朝着桌子走过去的时候,他发觉了一件不可思议的怪事:房子明明不应该长大的,应该还是原来的大小,可是他却要比往常多走好多好多步才能走到桌子跟前。这是怎么回事呢?那张椅子又是怎么回事呢?它看上去并没有比方才更大些,他却先要爬到椅子腿之间的横档上,然后才能够攀到椅子的座板。桌子也是一样,他不爬上椅子的扶手便看不到桌面。“这究竟是怎么回事?”男孩子惊呼起来,“我想一定是那个小精灵对椅子、桌子还有整幢房子都施过妖术了。”

那本《圣训布道集》还摊在桌上,看样子跟早先没有什么不同,可是也变得非常邪门了,因为它实在太大了,要是他不站到书上去的话,连一个字都看不完全。

他念了两三行,无意之中抬头一看,眼光正好落在那面镜子上。他立刻尖声惊叫起来:“哎哟,那里又来了一个!”

因为他在镜子里清清楚楚地看到一个很小、很小的小人儿,头上戴着尖顶小帽,身上穿着一条皮裤。“哎哟,那个家伙的打扮同我一模一样!”他一面吃惊地喊,一面两只手紧捏在一起。这时,他看到镜子里的那个小人儿也做了同样的动作。

男孩子又揪揪自己的头发,拧拧自己的胳膊,再把自己的身体扭来扭去。就在同一刹那,镜子里的那个家伙也照做不误。

男孩子绕着镜子奔跑了好几圈,想看看镜子背后是不是还藏着一个小人儿。可是他根本找不到什么人。这下可把他吓坏了,他浑身簌簌地发起抖来。因为他明白过来,原来小精灵在自己身上施展了妖法,他在镜子里看到的那个小人儿,不是别人,正是他自己。[1]福音书:基督教圣经中《马太福音》、《马可福音》、《路加福音》、《约翰福音》的统称,也指其中任意一本,内容是关于耶稣降生、成人以及其他言行的故事。“福音”原意为“好消息”。[2]即马丁·路德(1483—1546):16世纪德国宗教改革的倡导者,基督教路德派的创始人。大雁

男孩子简直无法使自己相信,他竟然摇身一变,变成了小精灵。“哼,这保准是一场梦,要不就是胡思乱想,”他想道,“再等一会儿,我保管还会变成人的。”

他站在镜子面前,紧闭起双眼。过了几分钟后,他才睁开眼睛,他等待着自己那副模样烟消云散。可是这一切还是原封不动,他仍旧还像方才那样小。除此之外,他的模样还是同以前完全一样,淡得发白的亚麻色头发,鼻子两边的雀斑,皮裤和袜子上的一块块补丁都和过去一模一样,唯一不同之处就是它们都变得很小、很小了。

不行,这样呆呆地站在这里等待是没有什么用处的,他想到了这一点,他一定要想出别的法子来,而他能想得出来的最好的法子就是去找到小精灵,同他讲和。

他跳到地板上开始寻找。他将椅子和柜子背后、沙发床底和炉灶里统统都看过,他甚至还钻到两三个老鼠洞里去看,可是他没有法子找到小精灵。

他一边寻找,一边呜呜地哭泣起来。他苦苦地恳求,而且还许愿要做一切可以想出来的好事,他保证从今以后再也不对任何人说话不算数,再也不调皮捣蛋,念训言时再也不睡觉了。只要他能够重新变成人,他一定要做一个非常讨人喜欢的、善良而又听话的孩子。可惜不管他怎么许愿,却一点用处都没有。

他忽然灵机一动,记起了曾经听妈妈讲过那些小人儿常常是住在牛棚里的。于是,他决定马上就到那里去看看能不能找到小精灵。幸亏屋门还半开着,否则他连门锁都够不到,更无法打开大门了。不过,现在他可以毫无障碍地走出去。

他一走到门廊里就找他的木鞋,因为在屋里他当然是只穿着袜子来回走动的。他直怔怔地对着那些又大又重的木鞋发愁,可是他马上就看到门槛上放着一双很小的木鞋。他注意到小精灵想得那么细致周到,竟然连木鞋也给变小了。他心里就更加烦恼起来,照这么看来,他倒霉的日子似乎还长着哩。

门廊外面竖着的那块旧槲木板上有一只灰色的麻雀在跳来蹦去。他一见到男孩子就高声喊道:“叽叽,叽叽,快来看放鹅倌儿尼尔斯!快来看拇指大的小人儿!快来看拇指大的小人儿尼尔斯·豪格尔森!”

院子里的鸡和鹅纷纷掉过头来,盯着男孩子看,咯咯的啼叫声乱哄哄地闹成一片。“喔喔喔呃,”公鸡呜叫说,“他真是活该,喔喔喔呃,他曾经扯过我的鸡冠!”“咕咕咕,他真活该!”母鸡齐声呼应,而且这样没完没了地叽咕下去。那些大鹅围挤成一团,把头伸到一起来问道:“是谁把他变了样?是谁把他变了样?”

可是最叫人奇怪的是男孩子竟然能够听懂他们在说些什么了。他非常吃惊,怔呆呆地站在台阶上听起来。“这大概是因为我变成了小精灵的缘故吧,”他自言自语地说,“保准是这个原因,我才能听得懂那些鸟呀、鸡呀、鹅呀,那些长着羽毛的家伙的话。”

他觉得那些母鸡无休无止地嚷嚷他真活该,叫他实在无法忍受下去。他捡起一块石子朝她们扔过去,还骂骂咧咧:“闭上你们的臭嘴,你们这些浑蛋!”

可是他却忘记了,他已经不再是母鸡们看见了就害怕的那样一个人了。整个鸡群都冲到他的身边,把他团团围住,齐声高叫:“咕咕咕,你活该,咕咕咕,你活该。”

男孩子想要摆脱她们的纠缠,可是母鸡们追逐着他,一边追一边叫喊,他的耳朵险些儿被吵聋了。倘若他家里养的那只猫没有在这时走出来的话,他是休想冲出她们的包围的。那些母鸡一见到猫儿,顿时安静下来,装作专心致志地在地上啄虫子吃。

男孩子马上跑到猫儿跟前,说:“亲爱的猫咪,你不是对院子每个角落和隐蔽的洞孔都很熟悉吗?请你行行好,告诉我在哪儿可以找到小精灵?”

猫儿没有立刻回答。他坐了下来,把尾巴优雅地卷到腿前盘成一个圆圈,目光炯炯地盯住男孩子。那是一只很大的黑猫,颈项底下有一块白斑。他周身的毛十分光滑,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油光光的。他的爪子蜷曲在脚掌里面,两只灰色的眼睛眯成一条细缝。这只猫样子是非常温和驯服的。“我当然晓得小精灵住在什么地方,”他低声细气地说道,“可是,这并不是说我愿意告诉你。”“亲爱的猫咪,你千万要答应帮帮我,”男孩子说道,“你难道没有看出来他用妖法害得我变成了什么模样?”

猫儿把眼睛稍微睁了一睁,闪出了含着恶意的绿色光芒。他幸灾乐祸地扭动身体,心满意足地“咪呀、咪呀,喵呀、喵呀”地叫了老半天,这才做出回答:“难道我非得帮你忙不可,就因为你常常揪我的尾巴?”

这下子气得男孩子火冒三丈,他把自己是那么弱小和没有力气忘得一干二净。“哼,我还要揪你的尾巴。”他叫嚷着向猫儿猛扑过去。

霎时间,猫儿变了个模样,男孩子几乎不敢相信他就是刚才的那个畜生。他浑身一根根毛全都笔直地竖立起来,腰拱起来形成弓状,四条腿仿佛像绷紧的弹弓,尖尖的利爪在地上刨动着,那条尾巴缩得又短又粗,两只耳朵向后贴,血盆大口发出嘶嘿嘶嘿的咆哮,一双怒目瞪得滴溜滚圆,喷射着血红色的火光。

男孩子不肯被一只猫吓得畏缩起来,他朝前逼近了一步。这时候,猫儿一个虎跃扑到了男孩子身上,把他掀倒在地上,前爪踏住了他的胸膛,血盆大口对准他的咽喉一口咬下来。

男孩子感觉到猫儿的利爪刺穿了背心和衬衣,戳进了他的皮肉里面,猫的大尖牙在他的咽喉上磨来蹭去。他使出了全身力气,放声狂呼救命。

可是没有人来。他认定这下子完了,他的最后时刻来到了。就在这个时候,他忽然觉得猫儿把利爪缩了回去,也松开了他的喉咙。“算啦,”猫儿慷慨地说道,“这一回就算啦,我看在女主人的面上饶了你这一次。我只不过想让你领教领教咱们两个之间现在究竟谁厉害。”

猫儿说完这几句话扭身走开去,模样又恢复到刚来时的那样温顺善良。男孩子羞愧得连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他三步并作两步跑到牛棚里去寻找小精灵。

牛棚里只不过有三头奶牛。可是当男孩子走进去之后,里面顿时沸腾起来,喧闹成一片,听起来叫人感觉至少有三十头奶牛。“哞、哞、哞,”那头名叫五月玫瑰的奶牛吼叫道,“真是好极了,世界上还有公道!”“哞、哞、哞!”三头奶牛齐声吼叫起来,她们的声音一个盖过一个,他简直没法子听清楚她们在叫喊什么。

男孩子想要张口问问小精灵住在哪里,可是奶牛吵闹得天翻地覆,他根本没法子让她们听见自己讲的话。她们怒气冲冲,就像是平日他把一条陌生的狗放进来,在她们之间乱窜的时候的情景一样。她们后腿乱蹦乱踢,颈上的肉来回晃动,脑袋朝外伸出,尖角都直对着他。“你快上这儿来,”五月玫瑰吼叫道,“我非要踢你一蹄子,叫你永远忘不了!”“你过来,”另一头名叫金百合花的奶牛哼哼道,“我要让你吊在我的犄角上跳舞!”“你过来,我让你尝尝挨木头鞋的滋味,你去年夏天老是这么打我来着。”那头名叫小星星的奶牛也怒吼道。“你过来,你把马蜂放进过我的耳朵里,现在要你得到报应。”金百合花狠狠地咆哮。

五月玫瑰是她们当中年纪最大、最聪明的,她的怒气也最大。“你过来,”她训斥说,“你干下了那么多坏事,我要让你统统得到惩罚。有多少次你从你妈妈身下抽走她挤奶时坐的小板凳!有多少次你妈妈提着牛奶桶走过的时候你伸出腿来绊得她跌跤!又有多少次你气得她站在这儿为你直流眼泪!”

男孩子想要告诉她们,他已经后悔了,他过去一直欺负她们,可是只要她们告诉他小精灵在哪里,他就决计不会亏待她们,会对她们很好很好的。然而奶牛们都不听他说,她们吵嚷得非常凶,他真害怕有哪头牛会挣脱缰绳冲过来,所以还是趁早从牛棚里溜出来为妙。

他垂头丧气地走了出来。他心里明白,这个农庄上恐怕不会有人肯帮他的忙去寻找小精灵的。再说就算找到了小精灵,也不见得会有多大用处。

他爬上那堵环绕农庄四周的厚厚的石头围墙,围墙上长满了荆棘,还攀缘着黑莓的藤蔓。他在那里坐了下来,思索着万一他变不回去,不再是人的话,那日子怎么过呀!爸爸妈妈从教堂回家一定会大吃一惊。是呀,连全国各地都会大吃一惊呢!从东威曼豪格镇、托尔坡镇还有斯可鲁坡镇都会有人来看他的洋相,整个威曼豪格县远远近近都会有人赶来看他。说不定,爸爸和妈妈还会把他领到基维克的集市上去给大家开开眼哪。

唉,愈想愈叫人心惊胆战。他真愿意从今以后再也没有一个人看到他的怪模样。

他真是太不幸了。世界上再没有人像他那样不幸。他已经不再是人了,而成了一个妖精。

他渐渐地开始明白过来,要是他变不回去,不再是人的话,那会有什么结果。他将丧失人世间所有的一切:他再不能够同别的孩子一起玩耍,也不能够继承父母的小农庄,而且休想找到一个肯同他结婚的姑娘。

他坐在那里,凝视着自己的家。那是一幢很小的农舍,圆木交叉做成的梁柱,泥土垒成的墙壁,它仿佛承受不了那高而陡峭的干草房顶的重压而深深地陷进了地里。外面的偏屋也全都小得可怜。耕地更是狭窄得几乎难容一匹马翻身打滚。尽管这个地方那么小、那么贫穷,但对他来说已经是好得不能再好了。他现在只消有个牛棚地板底下的洞穴就可以容身了。

天气真是好极了,沟渠里的流水淙淙作响,枝头上绿芽绽发,小鸟唧唧喳喳地在啼叫,四周一片欣欣向荣。而他却坐在那里,心情非常沉重,难过得要命,随便什么事情都无法使他高兴起来。

他从来没有看到过天空像今天那么碧蓝碧蓝的。候鸟成群结队匆匆飞翔。他们长途跋涉刚刚从国外飞回来,横越过波罗的海,绕过斯密格霍克,如今正在朝北行进的途中。一群群鸟各色各样种类不同,他只认出了几只大雁,他们分为两行,排成楔形的队伍飞行前进。

已经有好几群大雁飞过去了。他们飞得很高很高,然而他却还能隐约地听到他们在叫喊:“加把劲儿飞向高山!加把劲儿飞向高山!”

当大雁们看到那些正在院子里慢慢吞吞迈着方步的家鹅的时候,他们朝地面俯冲下来,齐声呼唤道:“跟我们一起来吧!跟我们一起来吧!一起飞向高山!”

家鹅禁不住仰起了头仔细倾听,可是他们明智地回答说:“我们的日子过得很好!我们的日子过得很好!”

就像刚才讲的那样,这一天天气格外晴朗,空气是那么新鲜,那么和煦。在这样的晴空丽日中翱翔,那真是一种绝妙的乐趣。随着一群又一群大雁飞过,家鹅越来越蠢蠢欲动了。有好几次,他们振拍起翼翅,似乎打算跟大雁一起飞上蓝天。可是有一只上了年岁的鹅妈妈每次都告诫说:“千万别发疯!他们在空中一定又挨饿又受冻的。”

大雁的呼唤使得一只年轻的雄鹅勃然心动,真的萌发了长途旅行的念头。“再过来一群,我就跟他们一起去。”他说道。

又是一群大雁飞过来了,他们照样呼唤。这时候,那只年轻的雄鹅就回答:“等一下,等一下,我来啦!”

他张开两只翅膀,扑向空中。但是他不经常飞行,结果又跌下来,落在地面上。

大雁大概听见了他的叫喊,他们掉转身体,慢慢地飞回来,看看他是不是真的要跟上来。“等一下,等一下。”他叫道,又做了一次新的尝试。

躺在石头围墙上的男孩子对这一切都听得一清二楚。“哎哟,这只大雄鹅飞走的话,那该是多么大的损失呀,”他想道,“爸爸妈妈从教堂回来,一看大雄鹅不见了,他们一定会非常伤心的。”

他这么想的时候却又忘记了自己是那么矮小,那么没有力气。他一下子从墙上跳了下来,恰好跳到鹅群当中,用双臂紧紧抱住了雄鹅的脖子。“你可千万别飞走啊。”他央求着喊叫。

不料就在这一瞬间,雄鹅恰恰弄明白了应该怎样动作才能使自己离开地面腾空而起。他来不及停下来把男孩子从身上抖掉,就带着他一起飞到了空中。

一下子很快上升到空中,这使得男孩子头晕目眩。等到他想到应该松手放开雄鹅的脖子的时候,他早已身在高空了。倘若这时候再松开手,他必定会掉下来,摔得粉身碎骨。

想要稍微舒服一点的话,他唯一可做的事情就是爬到鹅背上去。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爬了上去。不过要在两只不断上下扇动的翅膀之间稳坐在光溜溜的鹅背上,却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他不得不用两只手牢牢地抓住雄鹅的羽毛,免得滑落下去。

方格子布

男孩子觉得天旋地转,好长一段时间头脑晕晕乎乎的。一阵阵气流强劲地朝他扑面吹来。随着翅膀的上下扇动,翎毛里发出暴风雨般的呜呜巨响。有十三只大雁在他身边飞翔,个个都振翼挥翅,都放声啼鸣。他的眼前眩晕旋转,耳朵里嗡嗡鸣响。他不知道大雁们飞行的高度如何,也不晓得他们要飞到哪里去。

后来,他的头脑终于清醒了一些,他想到他应该弄明白那些大雁究竟把他带到哪里去。不过这并不那么容易做到,因为不晓得自己有没有勇气低头朝下看。他几乎敢肯定,只要朝下一看,他非要晕眩不可。

大雁们飞得并不特别高,因为这位新来的旅伴在稀薄的空气中会透不过气来。为了照顾他起见,他们比平常飞得慢一点。

后来男孩子勉强朝地面上瞄了一眼。他觉得在自己的身下,铺着一块很大很大的布,布面上分布着数目多得叫人难以相信的大大小小的方格子。“我究竟来到了什么地方呀?”他问道。

除了接二连三的方格子以外,他啥都看不见。有些方格是正方形的,有些是长方形的,每块方格都有棱有角,四边笔直。既看不到有圆形的,也看不到有曲里拐弯的东西。“我朝下看到的究竟是怎么样的一块大方格子布呢?”男孩子自言自语地问道,并不期待有人回答他。

但是,在他身边飞翔的大雁却马上齐声叫道:“耕地和牧场,耕地和牧场。”

这一下他恍然大悟,那块大方格子布原来就是斯康耐的平坦大地,而他就在它的上空飞行。他开始明白过来,为什么大地看上去那么色彩斑斓,而且都是方格子形状了。那些颜色碧绿的方格子他首先认出来了,那是去年秋天播种的黑麦田,在积雪覆盖之下一直保持了绿颜色。那些灰黄颜色的方块是去年夏天庄稼收割后残留着茬根的田地。那些褐色的是老苜蓿地,而那些黑色的是还没有长出草来的牧场或者已经犁过的休耕地。

那些镶着黄色边的褐色方块想必是山毛榉树林,因为在这种树林里大树多半长在中央,到了冬天大树叶子脱落得光秃秃的,而长在树林边上的那些小山毛榉树却能够把枯黄的干树叶保存到来年春天。还有些颜色暗淡模糊而中央部分呈灰色的方块,那是很大的庄园,四周盖有房屋,屋顶上的干草已经变得黑糊糊的,中央是铺着石板的庭院。还有些方格,中间部分是绿色的,四周是褐色的,那是一些花园,草坪已经开始泛出绿颜色,而四周的篱笆和树木仍然裸露着光秃秃的褐色躯体。

男孩子看清楚所有这一切都是那么四四方方的,忍不住嘻嘻地笑出声来。

大雁们听到他的笑声,便不无责备地叫喊道:“肥美的土地!肥美的土地!”

男孩子马上神情严肃起来。“唉,你碰上了最倒霉的事情,亏你还笑得出来!”他想道。

他的神情庄重了不长一会儿,又笑了起来。

他越来越习惯于骑着鹅在空中迅速飞行了,非但能够稳稳当当地坐在鹅背上,还可以分神想点别的东西。他注意到天空中熙熙攘攘全都是朝北方飞去的鸟群。而且这群鸟同那群鸟之间还你喊我嚷,大声啼叫着打招呼,“哦,原来你们今天也飞过来啦。”有些鸟叫道。“不错,我们飞过来了!”大雁们回答说。“你们觉得今年春天的光景怎么样?”“树木上还没有长出一片叶子,湖里的水还是冰凉的哩。”有些鸟儿这样说道。

大雁们飞过一个地方,那里有些家禽在场院里信步闲走,他们鸣叫着问道:“这个农庄叫什么名字?这个农庄叫什么名字?”有只公鸡仰起头来朝天大喊:“这个农庄叫做‘小田园’!今年和去年,名字一个样!今年和去年,名字一个样!”

在斯康耐这个地方,农家田舍多半是跟着主人的姓名来称呼的。然而,那些公鸡却不愿约定俗成地回答说:这是彼尔·马蒂森的家,或者那是乌拉·布森的家。他们挖空心思给各个农舍起些更名副其实的名字。如果他们住在穷人或者佃农家里,他们就会叫道:“这个农庄名字叫做‘没余粮’!”而那些最贫困的人家的公鸡则叫道:“这个农庄名叫‘吃不饱’,‘吃不饱’!”

那些日子过得红火的富裕大农庄,公鸡们都给起了响亮动听的名字,什么“幸福地”啦,“蛋山庄”啦,还有“金钱村”啦,等等。

可是贵族庄园里的公鸡又是另外一个模样,他们太高傲自大,不屑于讲这样的俏皮话。有过这样一只公鸡,他用足以传遍九天外的声音来啼叫,大概是想让太阳也听到他的声音。他喊道:“本庄乃是迪贝克老爷的庄园!今年和去年,名字一个样!今年和去年,名字一个样!”

就在稍过去一点的地方,另外一只公鸡也在啼叫:“本庄乃是天鹅岛庄园,想必全世界都知道!”

男孩子注意到,大雁们并没有笔直地往前飞。他们在整个南方平原各个角落的上空盘旋翱翔,似乎他们对于来到斯康耐旧地重游感到分外喜悦,所以他们想要向每个农庄问候致意。

他们来到了一个地方,那里矗立着几座雄伟而笨重的建筑物,高高的烟囱指向空中,周围是一片稀疏的房子。“这是约德伯亚糖厂!”大雁们叫道,“这是约德伯亚糖厂!”

男孩子坐在鹅背上顿时全身一震,他早该把这个地方认出来。这家厂离他家不远,他去年还在这里当过放鹅娃呐!这大概是从空中看下去,一切东西都变了样的缘故。

唉,想想看!唉,想想看!放鹅的小姑娘奥萨,还有小马茨,去年他的小伙伴,不知道他们现在怎么样?男孩子真想知道他们是不是还在这里走动。要是他们万一知道了他就在他们的头顶上高高飞过的话,他们会说些什么呢?

约德伯亚渐渐从视野中消失了。他们飞到了斯威达拉和斯卡伯湖,然后又折回到布里恩格修道院和海克伯亚的上空。男孩子在这一天里见到的斯康耐的地方要远比他出生到现在那么多年里所见到的还要多。

当大雁看到家鹅的时候,他们是最开心不过的了。他们会慢慢地飞到家鹅头顶上,往下呼唤道:“我们飞向高山,你们也跟着来吗?你们也跟着来吗?”

可是家鹅回答说:“地上还是冬天,你们出来得太早。快回去吧,快回去吧!”

大雁们飞得更低一些,为的是让家鹅听得更清楚。他们呼唤道:“快来吧,我们会教你们飞上天和下水游泳。”

这一来家鹅都生气起来了,连一声哑哑也不回答。

大雁们飞得更低了,身子几乎擦到了地面,然而又像电光火花一般直冲到空中,好像他们突然受到了什么惊吓。“哎呀!哎呀!”他们惊呼道,“这些原来不是家鹅,而是一群绵羊,而是一群绵羊!”

地上的家鹅气得暴跳如雷,狂怒地喊叫:“但愿你们都挨枪子儿,都挨枪子儿,一个都不剩,一个都不剩!”

男孩子听到这些嘲弄戏谑,禁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就在这时候,他记起了自己是如何倒霉,又忍不住呜呜咽咽地哭了起来。可是,过了一会儿他又笑了起来。

他从来不曾以这样猛烈的速度向前飞驰过,也不曾这样风驰电掣地乘骑狂奔,虽然他一直喜欢这么做。他当然从来也想象不出来,在空中遨游竟会这样痛快惬意。地面上冉冉升起一股泥土和松脂的芬芳味道。他从来也想象不出在离开地面那么高的地方翱翔是怎样的滋味。这就像是从一切能想得到的忧愁、悲伤和烦恼中飞了出去一样。

大雪山来的大雁阿卡

傍晚

那只跟随雁群一起在空中飞行的白色大雄鹅由于能够同大雁们一起在南部平原的上空来回游览,并且还可以戏弄别的家禽而显得兴高采烈。可是,不管他有多么开心,到了下午晚些时候,他还是开始感到疲倦了。他竭力加深呼吸和加速拍动翅膀,然而仍旧远远地落在别的大雁后边。

那几只飞在末尾的大雁注意到这只家鹅跟不上队伍的时候,便向飞在最前头的领头雁叫喊道:“喂,大雪山来的阿卡!喂,大雪山来的阿卡!”“你们喊我有什么事?”领头雁问道。“白鹅掉队啦!白鹅掉队啦!”“快告诉他,快点飞比慢慢飞要省力!”领头雁回答说,并且照样扑动翅膀向前飞。

雄鹅尽力按照她的劝告去做,努力加快速度,可是他已经筋疲力尽,径直朝耕地和牧场四周已经剪过枝的柳树丛中坠落下去。“阿卡、阿卡,大雪山来的阿卡!”那些飞在队尾的大雁看到雄鹅苦苦挣扎就又叫喊道。“你们又喊我干什么?”领头雁问道,从她的声音里听得出来她有点不耐烦了。“白鹅坠下去啦!白鹅坠下去啦!”“告诉他,飞得高比飞得低更省劲!”领头雁说,她一点也不放慢速度,照样扑动翅膀往前冲。

雄鹅本想按照她的规劝去做,可是往上飞的时候,他却喘不过气来,连肺都快要炸开了。“阿卡,阿卡。”飞在后面的那几只大雁又呼叫起来。“难道你们就不能让我安安生生地飞吗?”领头雁比早先更加不耐烦了。“白鹅快要撞到地上去啦,白鹅快要撞到地上去啦!”“跟他讲,跟不上队伍可以回家去!”她气冲冲地讲道,她的脑子似乎根本没有要减慢速度的念头,而是同早先一样快地向前扑动翅膀。“嘿,原来就是这么一回事呵。”雄鹅暗自思忖道。他这下子明白过来,大雁根本就没有真正打算带他到北部的拉普兰去,而只是把他带出来散散心罢了。

他非常恼火,自己心有余而力不足,没有能耐向这些流浪者显示一下,哪怕是一只家鹅也能够做出一番事业来。最叫人受不了的是他同大雪山来的阿卡碰在一块儿了,尽管他是一只家鹅,也听说过有一只年纪一百多岁的名叫阿卡的领头雁。她的名声非常大,那些最好的大雁都愿意跟她结伴而行。不过,再也没有谁比阿卡和她的雁群更看不起家鹅了,所以他想让他们看看,他跟他们是不相上下的。

他跟在雁群后面慢慢地飞着,心里在盘算到底是掉头回去、还是继续向前。这时候,他背上驮着的那个小人儿突然开口说道:“亲爱的莫顿,你应该知道,你从来没有飞上天过,要想跟着大雁一直飞到拉普兰,那是办不到的。你还不在活活摔死之前赶快转身回家去?”

可是雄鹅知道,这个佃农家的男孩子是最使他浑身不舒服的了,连这个可怜虫都不相信他有能耐做这次飞行,他就下定决心要坚持下去。“你要是再多嘴,我就把你摔到我们飞过的第一个泥灰石坑里去!”雄鹅气鼓鼓地叫起来。他一气之下,竟然力气大了好多,能够同别的大雁飞得差不多快了。

当然,要长时间这样快地飞行他是坚持不住的,况且也并不需要,因为太阳迅速地落山了。太阳一落下去,雁群就赶紧往下飞。男孩子和雄鹅还没有回过神来,他们就已经站立在维姆布湖的湖滨上了。“这么说,我们要在这个地方过夜啦。”男孩子心想着,就从鹅背上跳了下来。

他站立在一条狭窄的沙岸上,面前是一个相当开阔的大湖。湖的样子很难看,就跟春天常见的那样,湖面上覆盖着一层皱皮般的冰,这层冰已经发黑,凹凸不平,而且处处都有裂缝和洞孔。冰层用不了很久就会消融干净,它已经同湖岸分开,周围形成一条带子形状的黑得发亮的水流。可是冰层毕竟是存在的,还向四周散发出凛冽的寒气和可怕的冬天的味道。

湖对岸好像是一片明亮的开阔地带,而雁群栖息的地方却是一个大松树林。看样子,那片针叶林有股力量能够把冬天拴在自己的身边。其他地方已经冰消雪融露出了地面,而在松树枝条繁密的树冠底下仍然残存着积雪。这里的积雪融化了又冻结起来,所以坚硬得像冰一样。

男孩子觉得他来到了冰天雪地的荒原,他心情苦恼,真想号啕大哭一场。

他肚子咕噜咕噜叫起来,饿得很,已经有整整一天没有吃东西了。可是到哪儿去找吃的呢?现在刚刚是3月,地上或者树上都还没有长出一些可以吃的东西来。

唉,他到哪里去寻找食物呢?有谁会给他房子住呢?有谁会为他铺床叠被呢?有谁来让他在火炉旁边取暖呢?又有谁来保护他不受野兽伤害呢?

太阳早已隐没,湖面上吹来一股寒气。夜幕白天而降,恐惧和不安也随着黄昏悄悄地来到。大森林里开始发出淅淅沥沥的响声。

男孩子在空中遨游时的那种兴高采烈的喜悦已经消失殆尽。他惶惶不安地环视他的那些旅伴,除了他们之外他是无依无靠的了。

这时候,他看到那只大雄鹅的境况比自己还要糟糕。他一直趴在原来降落的地方,样子像是马上就要断气一样,他的脖子无力地瘫在地上,双眼紧闭着,他的呼吸细如游丝的气息。“亲爱的大雄鹅莫顿,”男孩子说道,“试着去喝点水吧!这里离湖边只有两步路。”

可是大雄鹅一动也不动。

男孩子过去对动物都很残忍,对这只雄鹅也是如此。此时此刻他却只觉得雄鹅是他唯一的依靠,他害怕得要命,怕弄不好会失掉雄鹅。他赶紧动手推他、拉他,设法把他弄到水边去。雄鹅又大又重,男孩子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他推到水边。

雄鹅的脑袋钻进了湖里,他在泥浆里一动不动地躺了半晌,不久之后就把嘴巴伸出来,抖掉眼睛上的水珠,呼哧呼哧地呼吸起来,后来元气恢复过来了,他昂然在芦苇和蒲草之间游弋起来。

大雁们比他先到了湖面上。他们降落到地面上后,既不照料雄鹅也不管鹅背上驮的那个人,而是扎着猛子钻进水里。他们游泳,刷洗羽毛,现在正在吮啜那些半腐烂的水浮莲和水草。

那只白雄鹅交上好运气,一眼瞅见了水里有条小鲈鱼。他一下子把鱼啄住,游到岸边,将鱼放在男孩子面前。“这是送给你的,谢谢你帮我下到水里。”他说道。

在这整整一天的时间里,男孩子第一次听到亲切的话。他那么高兴,真想伸出双臂紧紧地拥抱住雄鹅的脖子,但是他没有敢这样冒失。他也很高兴能够吃到那个礼物来解解他的饥饿,开头他觉得他一定吃不下生鱼的,可是饥饿逼得他想尝尝鲜了。

他朝身上摸了摸,看看小刀带在身边没有。幸好小刀倒是随身带着,拴在裤子的纽扣上。不用说,那把小刀也变得很小、很小了,只有火柴杆那样长短。行呀,就凭着这把小刀把鱼鳞刮干净,把内脏挖出来。不消多少时间,他就把那条鱼吃光了。

男孩子吃饱之后却不好意思起来,因为他居然能够生吞活剥地吃东西了。“唉,看样子我已经不再是个人,而成了一个货真价实的妖精啦。”他暗自思忖道。

在男孩子吃鱼的那段时间里,雄鹅一直静静地站在他身边。当他咽下最后一口的时候,雄鹅才放低了声音说道:“我们碰上了一群趾高气扬的大雁,他们看不起所有的家禽。”“是呀,我已经看出来了。”男孩子说道。“倘若我能够跟着他们一直飞到最北面的拉普兰,让他们见识见识,一只家鹅也照样可以干出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这对我来说是十分光荣的。”“哦……”男孩子支吾地拖长了声音。他不相信雄鹅果真能够实现他的那番豪言壮语,可是又不愿意反驳他。“不过我认为光靠我自己单枪匹马地去闯,那是不能把这一趟旅行应付下来的,”雄鹅说道,“所以我想问你,你是不是肯陪我一起去,帮帮我的忙。”

男孩子当然除了急着快回到家里之外,别的什么想法都没有,所以他一时之间不知道应该怎样回答才好。“我还以为,你和我,咱俩一直是冤家对头呐。”他终于这样回答说。可是雄鹅似乎早已把这些全都抛到脑后去了,他只牢记着男孩子刚才救过他的性命。“我只想赶快回到爸爸妈妈身边去。”男孩子说出了自己的心思。“那么,到了秋天我一定把你送回去,”雄鹅说道,“不把你送到家门口,我是不会离开你的。”

男孩子思忖起来,隔一段时间再让爸爸妈妈见到他,这个主意倒也挺不错。他对这个提议也不是一点不动心的。他刚要张口说他可以同意一起去的时候,他俩听到背后传来了一阵呼啦啦的巨响。原来大雁全都从水中飞了上来,站在那儿抖掉身上的水珠。然后他们排成长队,由领头雁率领朝他俩这边走过来了。

这时候,那只白雄鹅仔细地观察这些大雁,他觉得心里很不好受。他本来估计,他们的相貌会像家鹅,而他也可以感觉到自己同他们的亲属关系。但事实上,他们的身材要比他小得多,他们当中没有一只是白颜色的,反而几乎只只都是灰颜色的,有的身上还有褐色的杂毛。他们的眼睛简直叫他感到害怕,黄颜色、亮晶晶的,似乎眼睛背后有团火焰在燃烧。雄鹅生来就养成了习惯,走起路来要慢吞吞、一步三摇头地踱方步。然而这些大雁不是在行走,而是半奔跑半跳跃。他看到他们的脚,心里更不是滋味,因为他们的脚都很大,而且脚掌都磨得碎裂不堪,伤痕斑斑。可以看得出来,大雁从来不在乎脚下踩到什么东西,他们也不愿意遇到了麻烦就绕道走。他们相貌堂堂,羽翎楚楚,不过脚上那副寒酸相却令人一眼就能看出他们是来自荒山僻野的穷苦人。

雄鹅对男孩子咬耳朵说:“你要大大方方地回答问话,可是不必说出来你是谁。”刚刚来得及说了这么一句话,大雁们就已经来到了面前。

大雁们在他们面前站定身躯,伸长脖子,频频点头行礼。雄鹅也行礼如仪,只不过点头的次数更多几次。等到互致敬意结束之后,领头雁说道:“现在我们想请问一下,您是何等人物?”“关于我,没有什么可说的,”雄鹅说道,“我是去年春天出生在斯堪诺尔的。去年秋天,我被卖到西威曼豪格村的豪尔格尔·尼尔森家里。于是我就一直住在那里。”“这么说来,你的出身并不高贵,本族里没有哪一个值得炫耀的,”领头雁说道,“你究竟哪儿来的这股子勇气,居然敢加入到大雁的行列里来?”“或许恰恰因为如此,我才想让你们大雁瞧瞧我们家鹅也不是一点没有出息的。”“行啊,但愿如此,假如你真能够让我们长长见识的话,”领头雁说道,“我们已经看见了你飞行得还算可以,不过除此之外,你也许更擅长于别的运动技能。说不定你善于长距离游泳吧!”“不行,我并不高明,”雄鹅说道,他隐隐约约看出来领头雁拿定主意要撵他回家,所以他根本不在乎怎样回答,“我除了横渡过一个泥灰石坑,还没有游过更长的距离。”他继续说道。“那么,我估摸着你准是个长跑冠军喽!”领头雁又说道。“我从来没有见到过哪个家鹅能奔善跑,我自己也不会奔跑。”雄鹅回答说。

大白鹅现在可以断定,领头雁必定会说,她无论如何不能够收留他。但他非常惊奇地听到领头雁居然答应说:“唔,你的问题回答得很有勇气。而有勇气的人是能成为一个很好的旅伴的,即使他在开头不熟练也没有关系。你跟我们再待一两天,让我们看看你的本事,你觉得好不好?”“我很满意这样的安排。”雄鹅兴高采烈地回答。

随后,领头雁撅撅她的扁嘴问道:“你带着一块儿来的这位是谁?像他这样的家伙我还从来没有见过呐。”“他是我的旅伴,”雄鹅回答说,“他生来就是看鹅的,带他来是会有用处的。”“好吧,对一只家鹅来说大概有用处,”领头雁不以为然地说道,“你怎么称呼他?”“他有好几个名字。”雄鹅吞吞吐吐地说道,一时之间竞想不出来怎样掩饰过去才好,因为他不愿意泄漏出这个男孩子有个人的名字。“噢,他叫大拇指。”他终于急中生智这样回答说。“他同小精灵是一个家族的吗?”领头雁问道。“你们大雁每天大概什么时候睡觉?”雄鹅突如其来地发问,企图这样避而不答最后一个问题,“到了这么晚的时候,我的眼皮自己就会合在一起啦。”

不难看出,那只同雄鹅讲话的大雁已经上了年纪。她周身的羽毛都是灰白色的,没有一根深颜色的杂毛。她的脑袋比别的大雁更大一些,双腿比他们更粗壮,脚掌比他们磨损得更狼狈。羽毛硬邦邦,双肩瘦削,脖子细长,所有这些都显示出了年岁不饶人,唯独一双眼睛没有受到岁月的煎熬,仍旧炯炯有神,似乎比别的大雁的眼睛更年轻。

这时候她转过身来神气活现地对雄鹅说道:“雄鹅,告诉你,我是从大雪山来的阿卡,靠在我右边飞的是从瓦西亚尔来的亚克西,靠在我左边飞的是诺尔亚来的卡克西。记住,右边的第二只是从萨尔耶克恰古来的科尔美,在左边的第二只是斯瓦巴瓦拉来的奈利亚。在他们后边飞的是乌维克山来的维茜和从斯恩格利来的库西!记住,这几只雁同飞在队尾的那六只雁,三只右边的,三只左边的,他们都是出身在最名贵的家族里的高山大雁!你不要把我们当做可以和随便什么人结伴混在一起的流浪者。你不要以为我们会让哪个不愿意说出自己来历的家伙和我们睡在一起。”

当领头雁阿卡用这种神态说话的时候,男孩子突然朝前站了一步。雄鹅在谈到自己的时候那么爽快利落,而在谈到他的时候却那么吞吞吐吐,这使得他心里很不好受。“我不想隐瞒我是谁,”他说道,“我的名字叫尼尔斯·豪格尔森,是个佃农的儿子,直到今天为止我一直是一个人,可是今天上午……”

男孩子没有来得及说下去。他刚刚一说到他是一个人的时候,领头雁猛然后退三步,别的大雁往后退得更远一些,他们一个个伸长了脖子,暴怒地朝他呜叫起来。“自从我在湖边第一眼看到你起,我就起了疑心,”阿卡叫嚷,“现在你马上就从这里滚开!我们不能容忍有个人混到我们当中!”“那是犯不着的呀,”雄鹅从中调解说,“你们大雁用不着对这么个小人儿感到害怕,到了明天他当然应该回家去,可是今天晚上你们务必要留他跟我们一起过夜。要是让这么一个可怜的人儿在

黑夜

里单独去对付鼬鼠和狐狸,我们当中有哪一个能够交代得过去?”

领头雁于是走近了一些,但是看样子她还是很难压制住自己心里的恐惧。“我可领教过人的滋味,不管他是大人还是小人儿都叫我害怕,”她说道,“雄鹅,不过要是你能担保他不会伤害我们的话,他今天晚上可以同我们留在一起。可是我觉得我们的宿营地恐怕不论对你还是对他都不大舒服,因为我们打算到那边的浮冰上去睡觉。”

她以为,雄鹅听到这句话就会犯起踌躇来,却不料他不动声色:“你们挺聪明,懂得怎样挑选一个安全的宿营地。”“可是你要保证他明天一定回家去。”“那么说,我也不得不离开你们啦,”雄鹅说,“我答应过决不抛弃他。”“你乐意往哪儿飞,就听凭自便吧!”领头雁冷冷地说道。

她拍翼振翅向浮冰飞过去,其他大雁也一只接一只跟着飞了过去。

男孩子心里很难过,他到拉普兰去的这趟旅行终于没有指望了,再说他对露宿在这么寒冷刺骨的黑夜里感到胆战心惊。“大雄鹅,事情越来越糟糕了。”他惶惶不安地说道,“首先,我们露宿在冰上会冻死的。”

可是,雄鹅却勇气十足。“没啥要紧,”他安慰说,“现在我只要你赶快动手收集干草,你尽力能抱多少就抱多少。”

男孩子抱了一大抱干草,雄鹅用喙叼住他的衬衫衣领,把他拎了起来,飞到了浮冰上。这时大雁都已经双脚伫立,把喙缩在翅膀底下,呼呼地睡着了。“把干草铺在冰上,这样我可以有个站脚的地方,免得把脚冻在冰上。你帮我忙,我也帮你忙!”雄鹅说道。

男孩子照着吩咐做了。在他把干草铺好之后,雄鹅再一次叼起他的衬衫衣领,把他塞到翅膀底下。“我想你会在这儿暖暖和和地睡个好觉的。”他说着把翅膀夹紧起来。

男孩子被严严实实地裹在羽毛里,他无法搭话。他躺在那里既暖和又舒适。他真的非常疲乏了,一眨眼工夫就睡着了。黑夜

浮冰是变幻无常、高深莫测的,因此它是靠不住的,这是一条千真万确的真理。到了半夜里,维姆布湖面上那块和陆地毫不相连的大浮冰渐渐移动过来,有个地方竟同湖岸连接在一起了。这时候,有一只夜里出来觅食的狐狸看见了这个地方。那只狐狸名叫斯密尔,住在大湖对岸的厄维德修道院的公园里。斯密尔本来在傍晚的时候就已经见到了这些大雁,不过他当时没有指望可以抓到一只。这时候他便一下子蹿到浮冰上。

正当斯密尔快到大雁身边的时候,他脚底下一滑,爪子在冰上刮出了声响。大雁们顿时惊醒过来,拍动翅膀冲天而起。可是斯密尔实在来得猝不及防,他像断线风筝一般身子笔直地往前纵过去,一口咬住一只大雁的翅膀,叼起来回头就往陆地上跑去。

然而,这一天晚上,露宿在浮冰上的并不只是一群大雁,他们当中还有一个人,不管他怎么小,毕竟是个人。男孩子在雄鹅张开翅膀的时候就惊醒过来了,他摔倒在冰上,睡眼惺忪地坐在那儿,起初弄不明白怎么会这样乱成一团。后来他一眼瞅见有只四条腿短短的“小狗”嘴里叼着一只大雁从冰上跑掉时,他才明白过来发生这场骚乱的原因。

男孩子马上追赶过去,想要从“狗”嘴里夺回那只大雁。他听到雄鹅在他身后高声叫道:“当心啊,大拇指!当心啊,大拇指!”可是,男孩子觉得对这么小的一只狗哪用得着害怕,所以一往无前地冲过去,其实男孩子追的不是一条狗,而是狐狸斯密尔。他是一个无恶不作的大强盗。

那只被狐狸斯密尔叼在嘴里的大雁听到了男孩子的木鞋踩在冰上发出的呱嗒呱嗒的响声。她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说不定这个小人儿是想把我从狐狸嘴里夺过去?”她怀疑起来。尽管她的处境那么糟糕,她还是直着嗓门呱呱地呼叫起来,声音听起来就像哈哈大笑一样。“可惜他只要一奔跑,就会掉到冰窟窿里去的。”她惋惜地想道。尽管夜是那么黑,男孩子却仍然能够清清楚楚地看到冰面上的所有裂缝和窟窿,并且放大胆子跳过去。原来他现在有了一双小精灵的夜视眼,能够在黑暗里看得见东西。他看到了湖面和岸边,就像在大白天一样清楚。

狐狸斯密尔从浮冰同陆地相连接的地方登上了岸,正当他费劲地顺着湖堤的斜坡往上奔跑的时候,男孩子朝他喊叫起来:“把大雁放下,你这个坏蛋!”

斯密尔不知道喊叫的那个人是谁,也顾不得回头向后看,只是拼命向前奔跑。

狐狸跑进了一个树干高大而挺拔的山毛榉树林里,男孩子在后面紧追不舍,根本都不想会碰到什么危险。他一心只是想着昨天晚上大雁们是怎么奚落他的,他要向他们显示一下:一个人不管他身体怎么小,毕竟比别的生物更通灵性。

他一遍又一遍地朝那条狗喊叫,要他把叼走的东西放下来。“你到底是一条什么样的狗,居然不要脸地偷了一整只大雁!”他叫喊说,“马上把她放下,否则你等着瞧要挨一顿怎样的痛打!马上把她放下,否则我要向你的主人告状,叫他轻饶不了你!”

当狐狸斯密尔听到,他被人误认为是一条怕挨打的狗时,他觉得十分可笑,几乎连嘴里叼着的那只雁也差点儿掉出来。斯密尔是个无恶不作的大强盗,他不满足于在田地里捕捉田鼠和耗子,还敢于蹿到农庄上去叼鸡和鹅。他知道这一带人家见到他都害怕得要命,所以像这样荒唐的话他从小到现在还真没有听到过。

可是男孩子跑得那么快,他觉得那些粗壮的山毛榉树似乎在他身边哗啦啦地往后闪开。他终于追上了斯密尔,用手一把抓住了他的尾巴。“现在我把大雁从你嘴里抢下来!”他大喊道,并且用尽力气攥住狐狸的尾巴。但是他没有那么大的力气,拖拽不住斯密尔。狐狸拖着他往前跑,山毛榉树的枯叶纷纷扬扬地飘落在他的身边。

这时候斯密尔好像明白过来,原来追上来的人是没啥危险的。他停下身来,把大雁撂到地上,用前爪按住她,免得她得空逃走。狐狸低下头去寻找大雁的咽喉,想要一口咬断它,可是转念一想,还不如先逗逗那个小人儿。“你快滚开,跑回去向主人哭哭啼啼吧!我现在可要咬死这只大雁啦!”他冷笑着说道。

男孩子看清楚他追赶的那只狗长着很尖很尖的鼻子,吼声嘶哑而野蛮,便猛然心头一惊。可是狐狸那么贬低他、捉弄他,他气得要命,连害怕都顾不上了。他攥紧了狐狸的尾巴,用脚蹬住一棵山毛榉树树根。正当狐狸张开大嘴朝大雁咽喉咬下去的时候,他使出浑身力气猛地一拽,斯密尔不曾提防,被他拖得往后倒退了两三步。

这样,大雁就抽空脱身了,她吃力地拍动翅膀腾空而起。她的一个翅膀已经受伤,几乎不能再用,加上在这漆黑的森林里她什么也看不见,就像一个瞎子那样无能为力,所以她帮不上男孩子什么忙,只好从纵横交错的枝丫织成的顶篷上的空隙中钻出去,飞回到湖面上。

可是斯密尔却恶狠狠地朝男孩子直扑过去。“我吃不到那一个,就要抓到这一个。”他吼叫道,从声音里听得出来他是多么恼怒。“哼,你休想得到。”男孩子说道。他救出了大雁心里非常高兴。他一直死死地攥住狐狸尾巴,当狐狸转过头来想抓住他的时候,他就抓着尾巴闪到另外一边。

这简直像是在森林里跳舞一样,山毛榉树叶纷纷飘旋而下,斯密尔转了一个圈子又转了一个圈子,可是他的尾巴也跟着打转,男孩子紧紧地抓住尾巴躲闪,狐狸无法抓住他。

男孩子起初为自己这么顺利地对付过来而非常开心,他哈哈大笑而且逗弄着狐狸。可是斯密尔像所有善于追捕的老猎手一般,非常有耐力,时间一长,男孩子禁不住害怕起来,担心这样下去迟早要被狐狸抓住。

就在这时候,他一眼瞅见了一株小山毛榉树,它细得像根长竿,笔直穿过树林里纠缠在一起的枝条伸向天空。他忽然放手松开了狐狸尾巴,一纵身爬到那棵树上。而斯密尔急于要抓住他,仍旧跟着自己的尾巴继续兜圈子兜了很长时间,“快别再兜圈子了。”男孩子说道。

斯密尔觉得要是自己连这么一个小人儿都制伏不了,简直太出丑了,于是就趴在这株树下等着机会。

男孩子跨坐在一根软软的树枝上,身子很不舒服。那株小山毛榉树还没长到顶,够不到那些大树的树冠枝条,所以他无法爬到另外一棵树上去,而爬下去他又不敢。

他冷得要命,险些儿被冻僵了,连树枝也抓不紧,而且还困得要命,可是却不敢睡觉,生怕睡着了会摔下去。

啊,真想不到半夜里坐在森林里竟凄凉得那么令人恐惧,他过去从来不曾知道黑夜这个字眼儿的真正含义。这就仿佛是整个世界都已经僵死得变成了化石,而且再也不会恢复生命。

天色终于徐徐发亮,尽管拂晓的寒冷比夜间更叫人受不了,但是男孩子心里却很高兴,因为一切又恢复了原貌。

太阳冉冉地升起来了,它不是黄澄澄的,而是红彤彤的。男孩子觉得,太阳似乎脸带着怒容,他弄不明白它为什么气得满脸通红,大概是因为黑夜趁太阳不在的时候把大地弄得一片寒冷和凄凉的缘故吧!

太阳射出了万丈光芒,想要察看黑夜究竟在大地上干下了哪些坏事。四周远近的一切东西的脸都红了起来,好像他们也因为跟随黑夜干了错事而感到羞愧。天空的云彩,像缎子一般光滑的山毛榉树,纵横交错地交织在一起的树梢,地上的山毛榉叶子上面盖着的白霜,全部在火焰般的阳光照耀下染成了红色。

太阳的光芒愈来愈扩张,继续射向整个天空,不久之后黑夜的恐怖就完全被赶走了。万物僵死得像化石的景象已经不复存在,大地又恢复了蓬勃的生机,飞禽走兽又开始忙碌起来。一只红颈的黑色啄木鸟在啄打树干。一只松鼠抱着一个坚果钻出窝来,蹲在树枝上剥咬果壳。一只欧椋鸟衔着草根朝这边飞过来。一只燕雀在枝头婉转啼叫。

于是,男孩子听懂了,太阳是在对所有这些小生灵说:“醒过来吧!从你们的窝里出来吧!现在我在这里,你们就不消再提心吊胆啦!”

湖上传来了大雁的鸣叫声,他们排齐队伍准备继续飞行。过了一会儿,十四只大雁呼啦啦地飞过了树林的上空。男孩子扯开喉咙向他们呼喊,但是他们飞得那么高,根本就听不到他那微弱的喊声。他们大概以为他早成了狐狸的点心,他们甚至连一次都没有来寻找过他。

男孩子伤心得快哭出来了,但是此刻太阳稳稳地立在空中,金光灿烂地露出了大笑脸,使整个世界增加了勇气:“尼尔斯·豪格尔森,只要我在这儿,你就犯不着为哪件事情担心害怕。”

大雁的捉弄

大约在一只大雁吃顿早饭那样长的一段时间里,树林里没有什么动静,但是清晨过后,上午刚刚开始的时候,有一只孤零零的大雁飞进了树林浓密的树枝底下。她在树干和树枝之间心慌意乱地寻找出路,飞得很慢很慢。斯密尔一见到她,就离开那株小山毛榉树下他原来待着的地方,蹑手蹑脚地去追踪她。大雁没有避开狐狸,而是紧挨在他身边飞着。斯密尔向上蹿起身来扑向她,可惜扑了个空,大雁朝湖边飞过去了。

没过多久,又飞来了一只大雁,她飞的样子同前面飞走的那一只一模一样,不过飞得更慢、更低。她甚至还擦着斯密尔身子飞过,他朝她扑过去的时候,向上蹿得更高,耳朵都碰着她的脚掌了。可是她却安然无恙地脱身闪开,像一个影子一样无声无息地朝湖边飞走了。

过了一会儿,又飞来了一只大雁,她飞得更低、更慢,好像在山毛榉树干之间迷了路找不到方向,斯密尔奋力向上一跃,几乎只差一根头发丝的距离就抓住她了,可惜毕竟还是让大雁脱险了。

那只大雁刚刚飞走,第四只又接踵而至。她飞得有气无力、歪歪斜斜,斯密尔觉得要抓住她是手到擒来的容易事。这一次他唯恐失败,所以打算不去碰她,放她过去算了,就没有扑过去。这只大雁飞的路线同其他几只一样,径直飞到了斯密尔的头顶上,她身子坠得非常低,逗引得斯密尔忍不住还是朝她扑了过去。斯密尔跳得如此之高,爪子已经碰到了她,她忽然将身子一闪,这样就保住了自己的性命。

还没等斯密尔喘过气来,只见三只大雁排成一行飞过来了。他们飞的方式和先前的那几只完全一样。斯密尔跳得很高去抓他们,可是一只只都飞过去了,一只也没有捉到。

随后又飞来了五只大雁,他们比前面几只飞得更稳当一些,虽然他们似乎也很想逗引斯密尔跳起来,他到底没有上当,拒绝了这次诱惑。

又过了好大工夫,有一只孤零零的大雁飞过来了。这是第十三只。那是一只很老的雁,她浑身都是灰色羽毛,连一点深色杂毛都没有。她似乎有一只翅膀不大好使,飞得歪歪扭扭、摇摇晃晃,以至于几乎碰到了地面。斯密尔蹿上去扑她,而且还连跑带跳地追赶她,一直追到湖边,然而这一次也是白费力气。

第十四只来了,她的样子非常好看,因为她浑身雪白。当她挥动巨大的翅膀时,黑黝黝的森林仿佛出现了一片光亮。斯密尔一看见她,就使出全身的力气,腾空跳到树干的一半高,但是这只白色的也像前面几只一样安然无恙地飞走了。

山毛榉树下终于安静了一会儿,好像整个雁群已经都飞过去了。

突然之间,斯密尔想起了他在守候的猎物,便抬起头来一瞧,果然不出所料,那个小人儿早已无影无踪了。

不过斯密尔没有多少时间顾得上去想他,因为第一只大雁这时候又从湖上飞回来了,就像方才那样在树冠下面慢吞吞地飞着。尽管一次又一次地不走运,斯密尔还是很高兴她又飞回来了。他从背后追赶上去朝她猛扑。可是他太性急了,没有来得及算准步子,结果跳偏了,从她身边擦过,扑了个空。

在这只大雁后面又飞来了一只,接着是第三只、第四只、第五只,轮了一圈,最后飞来的还是那只灰白色的上了年纪的大雁和那只白色的大家伙。他们都飞得很慢很低。他们在狐狸斯密尔头顶上盘旋而过时就下降得更低,好像存心要让他抓到似的。斯密尔于是紧紧地追逐他们,一跳两三米高,结果他还是一只都没有捉到。

这是斯密尔有生以来心情最为懊丧的日子。这些大雁接连不断地从他头顶上飞来飞去,飞去飞来。那些在德国的田野和沼泽地里养得肥肥胖胖、圆圆滚滚的又大又漂亮的雁,整天在树林里穿梭来回,都离他那么近,他曾有好几次碰到他们,可惜抓不着一只来解解腹中的饥饿。

冬天还没有完全过去,斯密尔还记得那些日日夜夜,他那时闲得发慌,四处游荡,却找不到一只猎物来果腹。候鸟早已远走高飞,老鼠已经在结了冰的地下躲藏起来,鸡也都被关在鸡笼里不再出来。但是,他在整个冬天忍饥挨饿的滋味都比不上像今天这么一次次的失望叫他更不能忍受。

斯密尔已经是一只并不年轻的狐狸了,他曾经遭受过许多次猎狗的追逐,听到过子弹嗖嗖地从耳旁飞过的呼啸声。他曾经无路可走,只好深藏在自己的洞穴里,而猎狗已经钻进了洞口的孔道,险些抓到他。不过,尽管斯密尔亲身经历过你死我活的追逐场面,他的情绪却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沮丧过,因为他居然连一只大雁都逮不到。

早上,在这场追逐开始的时候,狐狸斯密尔是那么魁梧健壮,大雁们看到他都分外惊讶。斯密尔很注重外表是否漂亮。他的毛皮色泽鲜红,亮光闪闪,胸口一大块是雪白的,鼻子是黑黑的,那条蓬蓬松松的尾巴如同羽毛一样丰满。可是到了这天傍晚,斯密尔的毛却一绺一绺零乱地耷拉着,浑身汗水流得湿漉漉的,双眼失去了光芒,舌头长长地拖在嘴巴外面,嘴里呼哧呼哧地冒着白沫。

斯密尔到了下午已经疲惫不堪,他头晕眼花地趴倒在地上,他的眼前无休无止地晃动着飞来飞去的大雁。连阳光照在地上的斑斓阴影他都要扑上去。还有一只过早从蛹里钻出来的可怜的飞蛾也遭到了他的追捕。

大雁们却继续不知疲倦地飞呀,飞呀。他们整整一天毫不间断地折磨斯密尔。他们眼看着斯密尔心烦意乱、焦躁不安和大发癫狂,但是却丝毫不顾怜他。尽管他们明明知道他已经眼花缭乱得看不清他们,只是跟在他们的影子后面追赶,然而他们还是毫不留情地继续戏弄他。

直到后来斯密尔几乎浑身散了架,好像马上就要断气一样地瘫倒在一大堆干树叶上面的时候,他们才停止戏弄他。“狐狸,现在你该明白了,谁要是敢惹大雪山来的阿卡,他会落得怎么个下场!”他们在他耳边呼喊了一会儿,这才饶了他。

男孩子被妖术改变形象已经有一个星期了,而他的模样一直是那么小。

不过,他似乎已经并不因为这个缘故而烦恼不堪了。星期天下午,他蜷曲着身体,坐在湖边一大片茂密的杞柳丛里,吹奏起用芦苇做成的口笛。他身边的灌木丛中的每个空隙里都挤满了山雀、燕雀和椋鸟,他们啁啁啾啾不停地歌唱,他试图按着曲调学习吹奏,可是男孩子的吹奏技术还没有入门,吹得常常走调,那些精于此道的小先生们听得身上的羽毛直竖起来,失望地叹息和拍打翅膀。男孩子对于他们的焦急感到很好笑,忍不住咯咯地笑了起来,连手中的口笛都掉到了地上。

他又重新开始吹奏,但是仍旧吹得那么难听,所有的小鸟都气呼呼地埋怨说:“大拇指,你今天吹得比往常更糟糕。你老是走调,你脑袋里究竟在想些什么呀,大拇指?”“我一心不能二用嘛,”男孩子无精打采地回答说,其实他的确心事重重。他坐在那里,心里老在嘀咕自己究竟还能同大雁们在一起待多久,说不定当天下午就会被打发回家去。

突然之间,男孩子将口笛一扔,从灌木丛纵身跳下来,钻了出去。他已经一眼瞅见阿卡率领着所有的大雁排成一列长队朝他这边走来,他们的步伐异乎寻常地缓慢而庄重。男孩子马上就明白了,他将会知道他们究竟打算将他怎么办。

他们停下来以后,阿卡开口说道:“你有一切道理对我产生疑心,大拇指,因为你从狐狸斯密尔的魔爪中将我搭救出来,而我却没有对你说过一句感激的话。可是,我是那种宁愿用行动而不用言语来表示感谢的人。大拇指,现在我相信我已经为你做了一件大好事来报答你。我曾经派人去找过对你施展妖术的那个小精灵。起先,他连听都不要听那些想要让他把你重新变成人的话。我一而再、再而三地派人去告诉他,你在我们之间表现得何等出色。他终于让我们祝贺你,只要你一回到家里,就会重新变回跟原来一样的人。”

事情真是出乎意料,大雁刚开始讲话的时候,男孩子还是高高兴兴的。而当她讲完话的时候,他竟然变得那么伤心!他一言不发,扭过头去呜呜咽咽哭了起来。“这究竟是怎么啦?”阿卡问道,“你似乎指望我比现在做更多的事情来报答你,是不是?”

然而,男孩子心里想的却是,那么多无忧无虑的愉快日子,那么逗笑的戏谑,那么惊心动魄的冒险和毫无约束的自由,还有在远离地面的那么高的空中飞翔,这一切都将丧失殆尽。他禁不住伤心地号啕起来。“我一点都不在乎是不是重新变成人。”他大呼小叫地哭道。“我只想跟你们到拉普兰去。”“听我一句话,”阿卡劝慰道,“那个小精灵脾气很大,容易发火,如果你这次不接受他的好意,那么下一回你再想去求他那就犯难啦。”

这个男孩子真是古怪得不可思议。他从一生出来就没有喜欢过任何人。他不喜欢自己的爸爸和妈妈,也不喜欢学校里的老师和同学,更不喜欢邻居家的孩子。无论是在玩耍的时候,还是干正经事情的时候,凡是他们想要叫他做的事,他都讨厌烦恼。所以,他如今既不挂念哪个人,也不留恋哪个人。

只有两个同他一样在地头放鹅的孩子,看鹅姑娘奥萨和小马茨还可以勉强同他合得来,不过,他也没有真心实意地对待他们,一点也不真心喜欢他们。“我不要变成人嘛,”男孩子呼喊着,“我要跟你们一起到拉普兰去。就是这个缘故,我才规规矩矩了整整一星期。”“我也不是一口拒绝你跟着我们旅行,倘若你当真愿意的话,”阿卡回答说,“可是你要先想明白,你是不是更愿意回家去。说不定有一天你会后悔莫及的。”“不会的,”男孩子一口咬定说,“没有什么可后悔的。我从来没有像跟你们在一起这么快活。”“好吧,既然如此,那就随你的便吧。”阿卡说道。“谢谢!”男孩子兴奋地回答说,他高兴得流下了眼泪,方才哭泣是因为伤心的缘故,而这一回哭泣却是因为快乐。

白鹤之舞

有一天大清早,露宿在湖面的浮冰上的大雁们被来自半空中的大声喧哗所惊醒,“呱呱,呱呱,呱呱”,叫声在空中回荡。“大鹤特里亚努特要我们向大雁阿卡致敬。明天在库拉山举行鹤之舞表演大会,欢迎你们诸位光临!”

大雁们听到这个消息非常高兴。“你真是好运气,”他们对白雄鹅说道,“竟然可以亲眼看到鹤之舞表演大会了。”“看鹤跳跳舞有那么不得了吗?”白雄鹅不解地问道。“喔,这是你做梦也难想得出来的呀。”大雁们回答说。

库拉山并不高,峰峦低矮而地形狭长,它朝大海之中突兀地伸展得很远很远。自古以来,各种动物每年都要在这里举行一次游艺大会。他们都分别按族类聚在一起,任何一只动物都用不着担心遭到袭击。在这一天里,一只幼山兔可以大模大样地走到狐狸聚集的山丘而照样平安无事,连一只耳朵也不会被咬掉。

男孩子举目四顾,目光从这个山丘转向那个山丘。他看到,在一个山丘上全是七支八叉的马鹿头上的角,而在另一个山丘上则挤满了苍鹭的脖子。狐狸围聚的那个山丘是火红色的,海鸟麇集的山丘是黑白两色相间的。

游艺大会开始了。红嘴松鸡鼓起了羽毛,垂下了翅膀,还翘起了尾巴,这样贴身的雪白羽绒也让大家看得清楚了。随后他便闭起双目,悄声细气地叫道:“嘻嘻!嘻嘻!嘻嘻!多么好听啊!嘻嘻!嘻嘻!”几百只松鸡放开喉咙啼鸣不止,血液开始猛烈冲动和滚热发烫起来。“冬天的严寒总算熬过去啦!”各种动物都在心里呼喊着。“春天的野火正在燃遍整个大地。”

黑琴鸟也不甘示弱,他们出来齐声歌唱。正当黑琴鸟和红嘴松鸡[1]的较量如火如荼地进行的时候,一件非常不得了的意外事情发生了。有一只狐狸趁所有动物都在聚精会神地欣赏黑琴鸟和松鸡歌唱的机会,偷偷地溜到大雁们聚集的山丘。他小心翼翼、蹑手蹑脚地靠拢过去,被发现时他已经走上了那座山丘。有一只大雁突然瞅见了他,便叫喊起来:“当心啊,大雁们!当心啊!大雁们!”狐狸朝他直扑过去,一口咬住了她的咽喉,多半是因为她不肯住嘴的缘故。大雁们听到了她的警报便一齐扑扑飞上天空。大雁们都飞走了之后,只有狐狸斯密尔嘴里叼着一只死雁站在大雁们的那个山丘上。

狐狸斯密尔由于破坏了游艺大会的和平而遭到了严厉的惩罚,他不得不后悔终生,当时他没能抑制住报复的心情,竟然想出用偷偷摸摸的方式去袭击阿卡和她的雁群。他马上就被一大群狐狸团团包围起来,并且按照自古以来的老规矩受到了判决。无论是谁,只要他破坏了这个盛大游艺大会的和平就要被放逐出群。没有任何一只狐狸要求减缓那个判决,因为他们都很清楚,倘若他们敢提出这样的要求,他们就会被赶出游戏场地。斯密尔被判禁止留在斯康耐,只好到别的陌生地方去碰碰运气。为了让斯康耐境内所有的狐狸都知道斯密尔已经遭到放逐和被剥夺一切权利,狐狸之中年纪最长的那只扑向斯密尔,一口把他右耳朵尖啃了下来。这一手续刚刚办完,那些年轻的狐狸便嗜血成性地号叫,扑到斯密尔身上厮咬起来。斯密尔没有其他办法,只好夺路逃命。他在所有年轻狐狸的穷追猛赶之下,气急败坏地逃离了库拉山。

这一切都是在黑琴鸟和红嘴松鸡进行精彩表演的过程中发生的,但是这些鸟类都已经深深陶醉在自己的歌唱之中,他们听而不闻,视而不见,因此他们并没有受到什么打扰。

松鸡的表演刚一结束,马鹿开始登场献技,表演他们的角斗。有好几对马鹿同时进行角斗。他们彼此死命地用头顶撞,鹿角噼噼啪啪地敲打在一起,他们都力图迫使对方往后倒退。他们从喉咙里挤出了吓人的咆哮,泛着泡沫的唾液从嘴角一直流到了前胛上。

这些能征善战的马鹿厮打在一起的时候,四周山丘上的观众都凝神屏息,寂静无声,所有的动物都激发出新的热情。所有的动物都感到自己是勇敢而强壮的,浑身重新充满了使不完的劲头,仿佛大地回春使得他们又获得了新生,他们意气风发,敢于投身到任何冒险行动中去。虽说他们并没有彼此恨得咬牙切齿非要拼个你死我活不可,但是却一个个伸出翅膀,竖起颈翎,摩擦脚爪,大有一决雌雄之势。倘若马鹿再继续搏斗一会儿的话,那么各个山丘上难免不发生一场场混战乱斗,因为他们一个个感受到烈焰般的渴望,都急于要露一下自己的身手,来表明他们都是生气勃勃的。冬天肆虐的日子已经熬出头了,他们如今浑身充满了力量。

正在这个时候,马鹿却恰到好处地结束了角斗表演。于是一阵阵悄声细语立即从一个山丘传到另一个山丘:“现在大鹤来表演啦!”

那些身披灰色暮云的大鸟真是美得出奇,不但翅膀上长着漂亮的翎羽,脖子上也围了一圈朱红色的羽饰。这些长腿细颈、头小身大的大鸟从山丘上神秘地飞掠下来,使大家看得眼花缭乱。他们在朝前飞掠的时候,旋转着身躯,半似翱翔,半似舞蹈,仿佛是荒凉的沼泽地上翻滚奔腾着的阵阵雾霭云翳,他们的舞蹈里有一种魔力。以前从未到过库拉山的这一下才恍然大悟,怪不得整个这场游艺大会是用“鹤之舞表演大会”来命名的。他们的舞蹈蕴涵着粗犷的活力,然而激起的感情却是一种美好而愉悦的憧憬。在这一时刻,没有谁会想要格斗拼命。相反,不管是长着翅膀的,还是没有长翅膀的,所有的动物都想从地面腾飞。他们都想舍弃那越来越显得笨重的肉体,使自己从躯壳中解脱出来,投奔到那虚无缥缈的天国。

对于不可能到手的东西抱有想入非非的追求以及想要探索生活中隐藏的奥秘,对动物来说每年只有这次独一无二的机会,那就是在他们观看鹤之舞盛大表演的那一天。[1]如火如荼:形容旺盛、热烈或激烈。

在下雨天里

正当大雁们离开维姆布湖开始朝北飞行的那一天,下起了大雨。大雁们为春雨感到高兴,因为春雨把冰封的湖面凿出一个个洞,可是男孩子浑身湿透,冻得瑟瑟发抖。

男孩子勇敢地咬紧牙关硬撑着。大雁们终于降落在一块大沼泽地上,男孩子情绪饱满地跑来跑去,寻找蔓越橘和冻僵了的野红莓。但是夜幕降临了,荒野变得异乎寻常的可怕。男孩子感到他必须走,到有灯和暖和的地方去,这样他才不至于被活活吓死。大雁们刚才朝这块沼泽地降落之前,他曾经隐隐约约地瞅见旁边有一个大村庄,他朝着那个方向走去,前面传来居住在这些温暖小屋里的人们的说话声和笑声。

一股奇怪的恐惧情绪从男孩子心里泛起,他几乎快要哭出来了。他突然害怕自己永远被排斥在人类之外,再也不能重新变成一个人了。

他爬上一座房屋的台阶,就在如注的大雨中坐定下来开始思索。

正在这个时候,他看到一只大猫头鹰飞落在附近的一棵树上。一只栖息在屋檐下的小猫头鹰打招呼说道:“叽咕咕,叽咕咕!沼泽地来的大猫头鹰,你在外省生活得好吗?”“多谢问候,小猫头鹰!我出门在外的这段时间里,家里发生过什么有意思的事情吗?”“在斯康耐省有一个小男孩变成了一个小精灵。他现在跟着家鹅往拉普兰省飞去了。”“真是稀奇!那么请问,小猫头鹰,这个男孩子就再也不能重新变成人了吗?”“这可是一个秘密,不过说给你听听也不碍事。那位小精灵关照说,倘若这个男孩子能够照顾好那只雄家鹅,让他平安无事地回到家的话,那么……让我们一起飞到教堂钟楼上去吧,在这里大街上说话不方便,我怕被偷听了去。”

于是那两只猫头鹰就一齐飞走了。男孩子兴奋得把小帽子抛向空中。“好啊!我可以重新变成人啦!我当然会照顾好雄鹅的。”他高兴地迈开双腿,大步流星地朝着沼泽地和他的伙伴们走去。

无论大雁们或者狐狸斯密尔都不会相信他们在斯康耐分道扬镳之后,居然还会重新碰头。斯密尔对在斯康耐的遭遇十分不满,心头积郁着怒火离开了那里。

阿卡派出约克和卡克西出去侦察,他们回来报告说水面上全是冰,地面上积满雪,所以阿卡决定往春天来得较早的海岸飞去。

斯密尔在荒凉的森林地带行走,猛一回头看见空中掠过两行雁群,其中一只居然浑身毛色雪白。他立即紧随不舍地追踪大雁们,不仅是因为他们逼得他走投无路,他要报仇,而且也是因为“饿”火中烧,想要大吃一顿。阿卡栖息在一座陡峭峭壁底下的堤岸上,他们的面前是湍湍奔腾的河流,身后是插翅难飞的峭壁。斯密尔根本没有本领攀登过去。尽管地势险要,可是男孩子仍然不敢睡着,他担心睡在雄鹅翅膀底下,万一雄鹅有危险,他就不可能发觉。

突然,男孩子在月光中看到一根低垂的树枝上有一只眼睛在闪耀,那是一只紫貂,男孩子拿起一块石头向他砸去,紫貂扑通一声摔进了河里。大雁们被惊醒了,拍翼振翅,匆忙飞到空中逃走了。

不久阿卡又找到了一块新的栖息地,那是白色瀑布中间突出的几块大岩石,狐狸和紫貂都不可能来侵犯的地方。大雁们很快就入睡了,但是男孩子仍旧坐着给雄鹅放哨。

男孩子在奔腾的河水声中突然听到一种古怪的声音,他转过头,看到一只水獭的头和爪子,这只水獭快要爬到大雁身边了。他赶忙抽出小刀朝水獭的爪子上戳过去。水獭站立不稳立即滚进旋涡之中,大雁们不得不又飞开去寻找新的栖息地。

在朦胧的月光的照耀下,阿卡让雁群降落在一栋避暑旅馆的阳台上,那里冬天空空荡荡,阒无一人。

但是不久,从花园里传来了一阵鬼哭狼嚎般的咆哮。男孩子只见阳台下面洒满月光的院子里站立着一只狐狸。原来斯密尔整夜都在追踪着大雁。当他发现他们栖息的地方之后,就明白过来他仍旧无法接近他们。他怒不可遏,忍不住号叫起来。

阿卡惊醒过来问道:“是你吗,斯密尔?”“不错,”斯密尔回答说,“你们大雁觉得我为你们安排的这个晚上滋味如何呀?”“什么?原来紫貂和水獭都是你派来暗算我们的呀?”“不错。现在我要用狐狸的戏弄方式来回敬你们,只要你们还有一只雁活着,即使我不得不为追赶你们而跑遍全国各地也在所不惜。不过,要是你愿意把大拇指扔下来,交到我面前,那我倒可以答应你,今后不再追赶你们了。”“要想叫我交出大拇指,那是休想,”阿卡回答说,“我们愿意保卫他而献出自己的生命。”“哼,你们这样喜欢他,”斯密尔狂怒地说道,“那么我就向你们发誓,我报仇的时候第一个就拿他下手。”斯密尔又大发雷霆地号叫了几声后就消失了。

男孩子躺在那里一直醒着。阿卡答复狐狸的那一番话使得他没有睡意了。他绝对不曾想到,他居然能够听到有谁愿意为他而牺牲生命这样伟大而慷慨激昂的语言。

从这一时刻起,就再也不能说尼尔斯·豪格尔森不喜欢任何动物了。

卡尔斯克鲁纳

这是在卡尔斯克鲁纳城的一个傍晚。这里白天早些时候曾经有过大风大雨,现在月亮已经升起,皎洁的清辉照亮着大地。天气舒适宜人,大街小巷空无一人,四周十分安静。大雁们为了摆脱狐狸斯密尔的袭击,寻找一个安全栖息过夜的地方正朝这里飞来。

男孩子骑在鹅背上飞行在天空,他的底下是茫茫大海,礁石岛屿星罗棋布。在墨绿色的天空之下,这些岛屿无论大小看起来都是一样的黑。岛屿四周的水面上还浮动着那么多张牙舞爪的怪物,他们有的看上去像是大鲸鱼、有的像是大鲨鱼和其他许多大海兽。男孩子估摸着,那些聚集在岛屿周围的怪东西保准全是水妖海怪。他觉得,所有的景色似乎都变得光怪陆离,而且还鬼影憧憧。

男孩子注意到阿卡开始朝这个岛上降落,吓得失魂落魄。当大雁们看到两侧各有一个正方形钟楼的大教堂,就纷纷降落到了一座钟楼的平顶上。这一下男孩子大吃一惊,原来整个岛屿就是一座城市。那些他看成是水妖海怪的东西,原来是停泊在岛屿周围水面上的大小不同、形状各异的船只。

在靠近陆地的浅水里,停泊着小艇、帆船和汽轮。朝向大海的开阔远处,停泊着造型灵巧的各种装甲战舰。

这究竟是哪个城市呢?嗯,他终于想出来啦。男孩子的外祖父曾经是海军舰队里的一名老水兵。在他生前,他每天不离口地对男孩子提到卡尔斯克鲁纳,向他讲述那个修造战舰的造船厂,还有城里其他的名胜。现在男孩子看到了那么多军舰,有那么多军舰停泊的地方不会是别的城市,一定是卡尔斯克鲁纳。它是瑞典的海军基地,是一座岛屿军港。他从小就喜欢船,虽说他只能在大路旁边的水沟里玩玩纸做的船。不过,他非常高兴自己今天能够来到这个曾经听过那么多次的地方。

对于大雁们来说,这里的确是可以避开狐狸追踪的栖身之地。对男孩子来说,他可以钻到雄鹅翅膀底下美美地睡上一觉是很惬意的。可是不知为什么,男孩子却总是安不下心来,刚刚睡了还不到五分钟,就从雄鹅的翅膀底下溜了出来,爬到了地上。

不久,男孩子来到了一个很大的广场,广场伸展在教堂前面,地面是鹅卵石铺成的。广场上除了一座塑像外空空荡荡,一个人影子都没有。这个塑像是一个身材高大魁梧的粗壮汉子,头戴三角形毡帽,脸上一副凶相,鼻子是鹰钩鼻子,嘴巴也非常难看,手里还握着一根很长的手杖。

男孩子觉得自己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矮小,这样可怜。他想说出一句俏皮话来自我安慰一下,于是他说道:“这个厚嘴唇、大嘴巴的家伙站在这里干啥呢?”说完他就迈开大步,沿着大街向前走去。

可是男孩子还没有走出几步,就听出身后有个人跟过来了,那个人沉重的脚步在鹅卵石铺的街面上踩得震天响,使地面在颤抖、房屋在晃动。

男孩子害怕起来。“也许是那个青铜大汉跟过来了吧。”他暗自思忖并且拐进了旁边的一条街上。

可是,过了一会儿他就听见青铜大汉也拐进了同一条街道,跟了过来。男孩子真的害怕了。就在这时候,他看到前方有一幢圆木结构的小教堂,旁边有一个男人在向他频频招手。男孩子十分高兴,一直往他那里奔跑。可是当他跑到那个男人面前的时候,他却惊愕得两眼发直,因为在他眼前站着的却是一个可怜的做成木头人形状的箱子。

他站在那里,怔怔地看着那个木头人。那是一个粗壮的汉子,头上戴着一顶黑色的木头帽子。他想起来了,外祖父也曾经向他提起过这个木头人,还说卡尔斯克鲁纳城里所有的孩子都非常喜欢他。男孩子看着木头人,看得出了神……现在那个青铜塑像也将很快来到这里了。

就在这千钧一发的关键时刻,木头人朝着他弯下腰来,向他伸出了又宽大又厚实的手。男孩子就毫不犹豫地立即纵身跳到他的手掌上。木头人掀开自己的帽子,把男孩子塞到帽子底下。木头人刚刚把手臂放回原处,青铜大汉就来到了木头人的面前。

青铜大汉生硬而大声地问道:“喂,你是什么人?”

木头人手臂向上一伸,把手举到齐帽檐,身上发出吱吱嘎嘎的响声。他一面敬礼一面回答说:“陛下!请恕罪,我叫罗森博姆,曾经是‘无畏号’战舰上的上等兵,服役期满后在教堂当过看门人。现在被雕刻成木像,作为一只募捐箱子被安放在这个教堂的前院里。”

男孩子听到木头人高呼“陛下”,心里着实地吃了一惊,吓得浑身直打哆嗦。原来那尊青铜塑像不是哪个等闲之辈,而是这个城市的[1]缔造者,卡尔十一世国王陛下本人。“嗯,快告诉我,你有没有看到过一个很小的小家伙今天晚上在城里到处乱窜呀?要是这个小坏蛋落到我的手中,我非要叫他尝尝我的厉害不可。”国王十分生气地说道,一面用手杖用力地戳戳地。“哦,陛下,是的,我看到过那个小子,”木头人说道,“那个小子往造船厂方向跑去了,准是躲到那里去了。”“嗯,言之有理,罗森博姆!那么你就快随我来,跟我一起去寻找他!四只眼睛总比两只眼睛管用嘛。”

可是木头人用可怜的腔调说道:“我最最卑微地请求允许我能站在此地不动,因为我新近刚刷过油漆,所以看起来浑身锃亮,很有神气,其实我已经老朽无用、动弹不了啦。”

青铜大汉根本不听他解释,反而举起那根长长的手杖朝着木头人的肩膀狠狠地敲了下去,并且说道:“别啰嗦,快跟我走,罗森博姆,没有规矩就要你好看。”

于是,他们这两个合不到一起的人结伴为伍,一前一后地出发了,他们俩在卡尔斯克鲁纳的大街上大摇大摆地走着,恍若进入一个无人之地一般。男孩子蜷曲在帽子底下从一条木头缝里往外窥望着。他们一直来到造船厂的大门前。青铜大汉抬起脚把大门踢开,他们进入到造船厂里面。这是一个规模巨大的港口,里面停泊着许多军舰。“你看,我们从哪里开始搜查这个小子最为合适呢,罗森博姆?”青铜大汉问道。“像他那样的小个子想必最容易躲藏在船只模型陈列室里。”木头人回答说。

他们来到了一幢低矮的房屋前,走了进去,那里有一个很大的大厅,里面陈列着各色各样的船只,有古老的战列舰,有划桨小艇,还有巡洋舰、鱼雷艇等等。

男孩子被带着在这些舰只模型之间穿来穿去,他感到骄傲,心里不断地叫好,因为这么大而漂亮的船只都是在瑞典造出来的呀!

青铜大汉和木头人一面兴致勃勃地浏览着,一面喋喋不休地谈论着,把别的事情一股脑儿忘到九霄云外去了。男孩子也放下心来、安安稳稳地坐在木头帽子底下,聆听他们的谈话。

最后他们来到了一个开阔的院落,那里陈列着装饰在古老的战列舰船首上的船头像。那些人像的面部表情都十分威严,令人生畏。他们一个个都是硕大无朋和英勇威武,充满着伟大的自豪精神。

他们来到这里之后,青铜大汉威严地吩咐木头人说道:“脱下帽子,罗森博姆,向留在这里的人们致敬!他们都曾为了保卫祖国而英勇战斗。”

罗森博姆竟然同青铜大汉一样也忘记了他是为什么那么老远跑到这里来的,他不假思索地从头上掀起帽子,高声呼喊道:“我脱帽向选择和建造这个港口的人致敬!向重建海军的人致敬!向使得这一切付诸实现的国王致敬!”“谢谢,罗森博姆!你说得好!罗森博姆,你果然是一个非常出色的家伙……嗯,可是这是怎么回事呀,罗森博姆?”

因为就在这时候,他猛然看到尼尔斯·豪格尔森站立在罗森博姆光秃秃的脑袋上。但是男孩子现在不再害怕了,他挥舞起自己的红色尖顶小帽子,高声呼喊道:“大嘴巴万岁!”

青铜大汉狠狠地把手杖往地上猛戳,但是男孩子弄不清楚他想干什么事。因为就在那时候太阳已经冉冉升起,霎时间青铜国王塑像和木头人都化为一股烟尘随风消失了。男孩子站在那里,怔怔地凝视他们消失,大雁们却从城市上空飞了过来。那只大白鹅很快地看到了尼尔斯·豪格尔森,立即从空中飞下来把他接走了。[1]卡尔十一世国王:瑞典国王(1655—1697)。

去厄兰岛之行

大雁们飞到一个小岛上,降落下来寻找食物。他们在那里遇到了几只灰雁。灰雁们感到很奇怪,怎么竟然会在这里见到这些大雁,因为他们的这些同类朋友一般是不先飞往海边,然后再往北飞行的。他们十分好奇,喋喋不休地问长问短,阿卡就把狐狸斯密尔如何追逐他们的经过详详细细地告诉了他们。有一只苍老而聪明的灰雁在听了阿卡的叙述之后长叹一声说道:“唉,那只狐狸被逐出他的家园对你们来说可是很大的不幸呀。他一定怀恨在心,不把你们追赶到拉普兰是不肯罢休的。我看你们还是飞过大海,飞到厄兰岛上去待几天吧,这样狐狸斯密尔就找不到你们的踪迹,也就不会来追赶你们了。”

阿卡觉得这确实是一个非常好的主意,就决定按照灰雁的建议去做。灰雁们还把沿路的明显标记告诉了他们,免得他们迷路。

这一天,海面上非常平静,没有一点儿风,天气还很热,如同夏天一般,这种天气正适合出海飞翔遨游。

大雁们飞了不久,发现身下的海面越来越开阔,海面上没有一点儿波浪,平静如镜。男孩子探头往下看,只觉得水天一色,似乎海水都已经消失在天空之中了,他的头上和身下全是天空和云彩。这使他眼花缭乱,感到头晕目眩。他死命地紧紧贴在鹅背上,心情比第一次骑上鹅背飞行还要紧张不安。

当大雁们同大群大群鸟类会合的时候,男孩子感到更为糟糕了。

大批鸟群蜂拥而来,沿着一条似乎是早已规定好了的路线争先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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