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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0-06 20:4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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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刀尔登

出版社:山西人民出版社发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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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好人

中国好人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中国好人作者:刀尔登排版:KingStar出版社:山西人民出版社发行部出版时间:2013-12-09ISBN:9787203063056本书由北京汉唐之道图书发行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序缪哲

读者眼前的,是刀尔登君近十年来文字的一选集。其中有为遣无聊而写的,有为逞狡狯而写的,但多数的篇目,则是谋稻粱。刀兄悬的高,为了混饭吃,不得不卑其笔;对平日的所作,颇不自重。得亏喜欢他文采的几个朋友的热心,这些散出于报刊的短文,才结作一书册的模样,不复局促于明星的花边、富贾的野史与鸿儒的阔论间。

我与刀兄是相知二十多年的老朋友。我们一起读大学,一起行走于某省的“南书房”,一起编报纸;在被人威胁夺下“五斗米”时,又“挂冠”而去,一道“回家再读书”了。刀兄的学问渊博,识见敏锐,这使他在不大的朋友圈、或口碑圈里,成了受宠的人,与被惧怕的人;盖在刀兄的面前,我们未免显得愚蠢。他的天资,是旧友皆叹为不及的。记得我那一年高考,刀兄夺了鄙省的魁元;唯这一经历,成了他“平生最大的不体面事”,人说必掩耳。盖刀兄的性格,是羞与人争的;——而高考无非争竞而已。这个性格,亦使他在今天的瓦釜之鸣里,自毁黄钟,不思所作。即使有思,也悬鹄太高;往往刚一开头,就拿心里的尺子——我每告诫他“那可是量莎士比亚或王国维的尺子呀,哥儿们”——量自己,而每量必气馁。故他的“有作”,就“靡不有初”,“鲜克有终”了。收入这集里的文字,不过他棋酒的余事,或混饭的勾当而已。

即便如此,这集里的文字,也大有可观了。就自然的作品说,人不多见山,多涉水,是不可称某山高,某水广的。人的作品,也须比长量短,方知高下。刀兄写作的当今,是汉语史上最暗淡的一页。人们所知的词汇,似仅可描画人心的肤表,不足表精微,达幽曲。所用的句法,亦恹恹如冬蛇,殊无灵动态。名词只模糊地暗示,不精确地描述。动词患了偏瘫,无力使转句子。形容词、副词、与小品词等,则如嫫女的艳妆,虽欲掩、然适增本色的丑劣。刀兄的文字,则是出乎其时代的。他的名词有确义,动词能使转,小品词的淡妆,更弥增其颜色;至若句式,则如顽童甩的鞭子,波折而流转。故刀兄的友人们——包括我自己,都素重其文,称是“文明堕落的一阻力”。这或是爱屋及乌亦未可知。但人之得益于私谊者,是有时而尽的;人所主张与反对的,也有过时的日子。到了那天,人们评判文字的好坏,将不复以激情,以偏见,而仅以品质。刀兄的友人们于今天的感受,想那时必多共鸣的人。

语言与人心、或文明的关系,是古来的老话题。霍尔姆斯(Oliver Holms)论伊丽莎白朝的语言说:“语言腐坏了。臭气还熏染了英国的良心。”这是以语言的腐败,为文明腐败的祸首。《汉书》称“天下无道,则言有枝叶”,则又以语言的腐败,为世风腐败的一后果。奥威尔也称语言的愚蠢,为起于思想的愚蠢。则知语言与精神的好坏,虽不知孰为表,孰为里,然互为表里,是可得而言的。今天汉语的污浊,亦自为精神污浊的一表征。虽挽狂澜于既倒,是个人力不能胜的;但刀兄于驱遣文字时所表现的“洁癖”,亦自为精神之“骨气”的宣示、或对文明之信仰的一宣示。在他的清峻的文字下,是思想的通脱。如这集里所论的,大都为古事;然所见每与我们听说的不同。常人论以道德、善恶者,刀兄则论以平恕。此即《红楼梦》所称的“人情练达,世事洞明”,——虽然刀兄对《红楼梦》一书,是素来鄙薄的。这个思想自周氏兄弟以来,即有人提倡之不遗余力,但今天我读刀兄的书,仍有孤明先发之感,由此也知我们思想的不长进了。

二十多年来,我与刀兄同居一城,衡宇相望,是颇感庆幸的。因我们所居的城市,粗鄙如“头曼”;可与语者,举目而寥寥。鱼之大幸,固是相忘于江海,但陆处于涸辙,也不得不欣喜有相濡以沫者。但我遗憾的是,刀兄不自惜其才,“市也婆娑”,精力多耗于游耍了。言毕不免“当奈公何”之感。○八年末,于石家庄“数他人之宝斋”零刀尔登说今我为什么不喜欢狗

有人把我派作鲁迅一党,我说非也,鲁迅是不喜欢猫的,而我不但喜欢猫,还因为狗与猫作对,把狗恨恨不已。我的不喜欢狗,很多朋友都知道,一同去乡下玩时,常有人叫道,那里有只狗呀!便是想挑拨我去和狗打架。城里的狗都不是好欺负的,因为每条狗都领着一个人,高低惹不起,只好偶尔去饭馆吃顿狗肉,聊抒快意。狗的样子我也不喜欢,小时候在山里见过一只狼,以为是狗,不知道害怕,现在想来,很是对不起,因为狼的脖子和尾巴分明是粗硬的,而进化为狗之后,都细软起来,以便摇头摆尾,哪里还有一点狼的样子。尤不喜的是乖而顺之的狗脾气。当然,这种脾气,也是人教给的,而且教学相长,人再重新从狗身上学过来,动不动就“上怀犬马恩”,眼眶也湿。不知道早先狗是怎么被改造过来的。现在店里卖的狗粮,至少是小康水平,但想当初,五十者才衣帛食肉,轮到狗头上,恐怕只剩下猪狗不食其余的东西,较之狼在山林里的伙食,远有不如。不过,毕竟是一份安稳饭,头顶上“嗟”的一声,面前就有吃的,在改造好的狗看来,已经是福气。明人陶宗仪的《辍耕录》里面讲,驿站里拉车的狗,口粮有“狗分例”,要是被人克减了,它们会反啮其主。这样的狗脾气倒讨人喜欢,不过日常里所听到见到的,全是克己奉主的故事,甚至有自愿饿死,以成狗节的。所以陶宗仪多半是在瞎编,别的不说,居然要“辍耕”,可见其不是什么良民。

现代人满耳是汽车喇叭声,所以做起诗来,不再说什么“无使尨也吠”,而是慨叹听不到鸡犬之声了。但我对狗叫有两种意见,第一是一犬吠形,百犬吠声,自己明明长着一双狗眼,却不用,偏偏听别狗的。我有几次夜间进到乡村,一点坏事没来得及做,忽然之间,就有上百只狗在黑暗里大叫不已。其实它们也只是瞎叫叫,互为声援而已,并不知道在叫什么。蜀犬吠日,粤犬吠雪,总还有点由头,像这样不明不白地以天下为狗任,实在是只有“狗脚朕”们才喜欢的脾气。我并不是反对狗叫,狗不叫,性乃迁;但西谚云:“无论大狗小狗,都应该有自己的吠声。”

第二种意见是狗只讲恩属,不论是非,所谓桀犬吠尧是也。最坏的人,也可以有最好的狗,因为这“最好”者,标准只在于“吠非其主”。人有人道,狗有狗德,人被别人的狗咬死了,人们并不觉得那狗有什么不是。这虽然是犬监主义,未始也不是更多的人的立场。据说最好的狗,对主人最柔媚,永远夹着尾巴做狗,对不是主子的人毫无情面,不管高矮胖瘦,黑白妍媸,一概作势欲啮。假如这世上只有一个人,那还好办,但并不是这样,而且养狗的人也很多,走在这些人之间,犬牙交错,我们实在不知道是该怕人,还是怕狗。

喜欢狗的形貌,不妨算是人情之常,我不敢非议;喜欢狗德,在我看来,就有点不同寻常。在中国,“狗”是骂人的话,可见爱狗的人,对狗也是看不起的,至于赫胥黎声称愿意做达尔文的斗犬,齐白石有一方印上刻着“青藤门下走狗”,不过是比方而已。而我们爱猫的人就不是这样,以“猫”字加于人,并不觉得可恼,但也并不宣称要做猫。爱狗的人经常对我宣讲狗的种种用途,狗宝狗皮,引车救人之类,我同意,不过谁要是说这些事只有狗才能办,那我是说什么也不信。

临难狗免的事是没有的,倒霉的总先是狗;犬吠云中我也没听到过,呜咽一声死掉,倒是见过几次。所以若说“恨”狗,是不确的,其实只是憎厌而已。至于吃狗肉,因为它们毕竟是狗,不是人,人肉我是不吃的。而狗咬人,早已不是新闻了。为什么不能拿农民开玩笑

我不喜欢牡丹,看到它的胖样子,就觉得有股俗气扑面而来;我也不喜欢梅花,看到它的瘦样子,就觉得有股酸气冲鼻欲入。——为什么说这个,而且把话说得这么难听?因为以后可能说不成了。

不出今年,或者牡丹,或者梅花,或者两个一起,就要被定为“国花”。我现在这般挖苦,至多是口齿轻薄;以后再这么说,没准儿罪在亵渎。现在胡说八道一番,拥戴牡丹或梅花的人听了,心里虽不高兴,也奈何我不得;以后呢,人家眼里寒光一现,我就要吓得闭嘴——国花呀!大概不会有相关法律禁止侮辱国花,不过就算如此,我也自会小心:瞧,世界上不能批评、不能拿来开玩笑、惹不起之物,又添两种了。

其实,我并不是真的不喜欢牡丹和梅花。之所以要挖苦它们,主要是我实在不喜欢有些人的一种脾气,那就是,他喜欢的,不许别人冒犯;他敬重的,不许别人轻视。

自结成社会以来,在意见纷殊的众人之间,只有一种真实的状态,那就是妥协。

我种了一园芍药,邻人种了半亩牡丹,如果要相安无事,第一,彼此管管自己的嘴巴,不要把对方挖苦过甚;第二,对对方一般性质的异议,要能忍受,不要摆出惹不起的架势。两条缺一,都得打起来。

所以,不要对一切异己都是一通批评,而要将这种批评的权利保留起来,以图和睦。

说到这,我要再次恭维中国社会的世俗性质。吴承恩写的《西游记》,对释道二氏都没有毕恭毕敬,开玩笑的话很是说了几句,但没听说斯人斯书受过什么打击,这样一种宽容的姿态,使释道这两种信仰,同主流社会以及彼此之间,经历千年仍能和平共处。

但我们的春节联欢晚会刚播完,却就有了一片批评之声,指责有节目“拿农民开玩笑”。这真是让人没办法。为什么就不能拿农民开玩笑呢?为什么?到底为什么呢?谁能讲明其中的道理吗?

举而反之,推而广之,能拿工人开玩笑吗?能拿学生开玩笑吗?能拿……能拿任何群体开玩笑吗?能拿任何个人开玩笑吗?最后,还能开玩笑吗?

我拿我的道理同一位前辈争论,他一时无话,半闭了一会儿眼睛,说:“那就不能什么玩笑也不开吗?”我说不能,否则便成严峻的社会,遍地禁忌,动辄得咎,我不知道有谁喜欢这样的日子。

其实,“随便说说”的阀门一旦被关,真正的恶意反而要在心里酝酿。

据我接触,农民在各阶层中是最豁达的,他们的玩笑,对什么都开,时常会让外人吓一跳。我也不曾发现,他们认为自己因其劳作而变得神圣不可冒犯,享有“不被开玩笑权”。“春晚”的一位批评者质问:“为什么农民会在城里人眼里显得可笑?”——有谁听得懂他在问什么吗?我是听不懂的,或者说,这么上纲上线地问问题,我宁可装听不懂。在重农的古代,或在“工农兵学商”的时代,农民的“精神地位”是非常高的,不妨问一问上了年纪的农民,他们因此而怀念彼时吗?

通常,拿富人开玩笑都无妨,拿穷人开玩笑往往招非议,因为人的境遇好了,就不用再那么敏感了。我这么说,可能要被批评为贬低穷人,但是,哪里又有规定,说人穷了就批评不得呢?

再回到“国花”上,“国花”有也罢没也罢,本来都不是什么大事。只是不要一日被选为国花,便俨然正房。少看一眼是不敬,多看一眼是亵渎,那样,大家只好去看芍药了。家有小学生

我家的三年级小学生下课回来,眉飞色舞地报告:“今天我们班选三好学生,有三个人选我哩。”

我心里想这样的傻瓜全国也不过四五个,居然有三个和你同班,也是一奇。但嘴里还是说:“好小子!这儿是四块钱,一块钱是给你的,三块钱是给他们的。”

恰好一个朋友在我家做客,看到这个情景,脸一下子就绿了。儿子又拿出一张考试卷,挣到两块钱。朋友的眼睛鼓了出来。然后儿子下楼去玩,走时带上垃圾袋,又赚了五角钱。这时,我的朋友已经快昏过去了。等小学生一离开,他喘出一口气,语无伦次地说:“你还不如把他送到孤儿院去。”

我们就这个问题讨论了一会儿。我承认我的教育方针未必得当,不过,我也不能接受他的办法。他的女儿是严格按照各种规范、守则、礼仪培养出来的,是远近闻名的小君子。有一次我到他家,小姑娘送上一盘水果,说:“先生吃大的,园园吃小的。”我心里说:“哦,这个小伪君子。”

我也研究过新版的《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那里面的内容真的很好,很全面。有些条目,如“不吸烟,不喝酒,不赌博,远离毒品”,我本来就没想起来,幸亏阅读了《规范》,才加到对儿子的教育内容中去。

有些条目我知道怎么实现,如“不逃学”,我可以用罚款的办法来促使他遵守;有些条目,会有别人用罚款的办法来促使他遵守,如“不在建筑物和文物古迹上涂抹刻画”。经过朋友的劝说,现在我承认罚款不是好办法,应该讲道理,如有一条是“在公共场所不拥挤,礼让他人”,对此我应该告诉他:“你想被踩死吗?”这是非常有说服力的。

但确实有些事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如《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里面的“关心父母身体健康”,合乎古训,我非常希望儿子能做到,可怎么实现呢?我给他看过《二十四孝图》,他对鲤鱼跃出的故事有些兴趣,却说别的人物“变态”,我该怎么讲解?我的妻子感冒了,吃早饭时连打了四个喷嚏,儿子顿时乐不可支,我该批评他吗?

而父母最大的难处,任何《守则》或《规范》里面都没写。我们,与许多父母一样,既希望孩子能是个好人,又希望他有好的前程。也就是说,既希望他是个正直的人,又希望他在社会中成功。而以现在的情形,或可以预见的将来看,这多少有些矛盾。

上个月,儿子要我们“买荔枝,多多的”。他一向不喜欢荔枝,我和妻子自然要问是怎么回事。原来,他的班主任要过生日,而几天前,她曾偶尔谈到最喜欢的水果是荔枝。我非常不喜欢让孩子做这种事,老师过生日而学生讨好,这种事让我厌恶。但我们应该怎么指导他?

与此相类的事,以后还会有很多。成年人懂得分寸,懂得哪些事需要固守,哪些事可以通融,既可不失原则,也能保持人际关系的润滑,而孩子不可能理解这些。他一直不喜欢这位班主任,但我们并不能因此就要他什么也不送,那样直则直矣,危亦在其中也。我只好建议:“估计你的班主任会收到大量的荔枝,所以,你也许该送点别的,比如……一盒庆大霉素?”这个主意没被采纳,最后他按照母亲的建议,送了一张卡片。

既不想让他长成个骗子,又不想让他成为与别人格格不入的“狷”者。《老子》里面讲的“方而不割,廉而不刿,直而不肆,光而不耀”,那是非常好的境界。不过但凡写进《老子》的,那肯定是做不到的事,何况对一个孩子!

我觉得他学到了好多虚伪的东西,却不知如何纠正。纠正而不趋于另一端,是很难的事。我不反对儿子学一点虚伪之术,不过我想,对此他将来也许会有非常多的机会。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还是先学诚实比较好。

前几天我看到他写的作文,叫《国庆游记》,里面有大量的溢美之词,无论是对路旁的风光,还是对他自己的幸福感。而他描写的那个地方,我简直就没去过。他洋洋洒洒地写:“拐过去我就看见了大瀑布,真是‘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啊!”我也看见过那个所谓的“瀑布”,比我高一头,用来淋浴倒正好。而语文老师在这一行浓圈密点,批云:“贴切!”我还能说什么?随他“直下三千尺”去吧。

我承认我的一些教育办法也不怎么样,但我有时“反着干”的理由只是想让孩子知道,除了正规的教育,世界上还有各种见解、各种行为。也许这给三年级小学生出了太多的难题,所以我已经着手纠正自己,比如我不再给他“工资”和“奖金”。而对他已经积攒起来的过多的资金,也开始陆续清理:我和他打扑克,把他的钱一点点赢回来。嘲笑链

关于人有许多定义,其中一个说,人是会笑的动物。这个定义被二十世纪孜孜不倦的科学家动摇了,据他们的研究,另一些灵长类动物也有笑的表情。我则发现,猫也会笑。所以更可靠的说法可能是,人是唯一会“嘲笑”的动物。

处在“嘲笑链”底层的是“乡下人”。北京的小学生鲜衣怒马地下乡“同吃同住”,回来后最长久的话题是乡下孩子的种种“好玩”举止。但一般而言,城里人来到乡下,一来是客,二是原本就是要欣赏更“低”的东西,所以并不怎么嘲笑,不但不嘲笑,还赞美兼以鼓励;可如果陈奂生进城,便像入侵一般,立即成为城里人嘲笑的对象。我不知道民工之类的人受到过多少伤害,以我的想像,他们会一边在回乡后,嘲笑城里人“将长凳称为条凳,而且煎鱼用葱丝”,一边怀恨在心,另外准备奋斗,获得这一种更高的嘲笑资格。这种奋斗可能难有尽头,因为在城里,人们还是一级一级地嘲笑着;而且不同的城市的人们,也彼此嘲笑,石家庄人嘲笑保定人,北京人嘲笑石家庄人,上海人嘲笑北京人,全国人共同嘲笑上海人,因为上海人几乎处在“嘲笑链”的顶层,不如此不能对付他们。不过,如果说广东的土财主,深圳的资本家,尚不足以动摇上海人的信心,香港之回家,可有点让上海人坐不稳了,——不过还不至于从椅子上跌下来,因为他们发现自己比人“有文化”。

高级人士一到西方,又马上处于不妙境地。不论在清朝,还是在二十一世纪,出国考察的官员成为许多笑话的主角。在中国为文化先锋者,负笈西洋,第一件事就是发现自己还得重新奋斗,不仅仅是在经济和社会地位上,还在“格调”上。当然怀抱着“五千年文明”的中国人,不会缺少反击的法宝,自己人在一起时,少不得嘲笑“老外”的各种不聪明,但聚会一散,各自泄气,还得去研读“中产阶级入门”。受了这种鸟气,一个不可低估的补偿是,回国时,口气便可以完全不同了。

有一种稳固的嘲笑链是反向的,学者会说,那是对阶层感的一种调整。不过,嘲笑归嘲笑,脚下仍要赶紧。不能说人嘲笑什么,就都渴望什么,但不少时候确实如此。愿意不愿意冒做可笑人物的风险,与是否“成功”大有关系。

在《儒林外史》里,匡超人从乡下上杭州,遇见景兰江,请教“开的什么宝店”,为什么开店还要看书。景兰江劈头盖脸地说:“你道这书单是戴头巾做秀才的才看吗?我杭城多少名士都是不进八股的。”匡超人又是惭愧,又是景仰,连夜便看“诗法入门”。后来听一位潘三说“这一班人是有名的呆子”,“见识”自又长了一层。等到他中了举,待选内廷教习,再见到景兰江时,连茶楼也不愿去,非要到酒楼上,才说:“不然!不然!我们在里面也和衙门一般,公座、朱墨、笔砚,摆得停当,我早上进去,升了公座,那学生送书上来,我只把那日子用朱笔一点,他就下去了,学生都是荫袭的三品以上的大人,出来就是督、抚、提、镇,都在我面前磕头。像这国子监的祭酒,是我的老师,他就是现任中堂的儿子,中堂是太老师。前日太老师有病,满朝问安的官都不见,单只请我进去,坐在床沿上,谈了一会出来。”被小学生批判过的

一九七一年我上小学,读到一九七六年,这个时期正是“十年”的后一半。在这几年里,我和全国别的小学生一样,写过,现在看来是很多的,批判文字。那时的作文,常常是“彻底批倒批臭‘读书无用论’”一类,题目出下来,我们就哗哗地削铅笔,动手写一篇两百字的文章,把“读书无用论”批倒批臭。开始写不了这样长,只能用几十个字,来把随便什么批倒批臭。到十岁时我已经相当熟练了,不论你交给我什么东西来批判,我都能很自信地把它批倒批臭。除了作文,所有成文的东西,决心书、倡议书、慰问信、检查……除了请假条之外,所必不可少的内容,一是颂圣,另一样就是批一点儿什么,至于批什么,得看当时的流行。比如上面说的批“读书无用论”,是七十年代初的事,如果你提早几年批它,那就该倒霉了。

我的批判生涯不是从批刘开始,而是从“批林整风”开始。批刘时我还太小,只能观摩。当然,不管什么时候,批刘都是家常程序,你在文章放几句骂“叛徒内奸工贼”的话,一般不会错。“批林整风”之后,就是“批林批孔”,这才到了我有用武之地的时候,因为我已经上到三四年级了,很有本领,写得出有头有尾的作文。然后是“评水浒批宋江”,“评法批儒”,批“右倾翻案风”,这中间还批过“回潮”,批过“师道尊严”,还有永远在批的“苏修美帝”,以及种种数不清而我已经忘记的东西。有时还会要你批一本书,比如《青春之歌》,但和批《水浒》不同,在批判之前并不让你看《青春之歌》,因为你的“鉴别能力”还差,弄得不好,看过之后,不但批不出,自己先中毒了。这是件挺奇怪的事,因为中国人的鉴别能力总是如此地被低估,而批判能力又总是如此地被高估。直到现在也是这样,所有要你批判的东西,差不多都不让你看。

我印象较深的是“评水浒批宋江”和“评法批儒”。《水浒》我看得非常起劲儿,批得也很起劲儿。这又是一件怪事,但当时并不觉得,当时已经“习惯了”。七五年我订了上海的《学习与批判》和《朝霞》,后来这两本杂志被宣布为毒草,——那时的出版物分为两种,一种是毒草,一种虽然暂时还不是毒草,不过早晚也会是的。我看《学习与批判》时它还是香花,很多人揣摩它,不过所谓“学习”,就是学习“批判”的技术。这已经是有点高深的程度,因为多数人多数时候并不需要特别的学习,——你只需要批判。当然在批判中你也能学到东西,比如我就学会了使用“扈从国”这样的难字眼儿,虽然我不认识那个“扈”字。《水浒》里有一个姓它的女将,会用绳子像套马一样套人,我崇拜过她几年,但还是不会念那个字。七五年前后我读了一些先秦子书,语孟荀韩之属,但后来都得重读,而且要多花工夫来清除以前的印象,因为以前那个时候不但什么也读不懂,还尽把人家的意思往歪里想。总之,虽然也学到了一点东西,但我一点也不感谢那时的批判生涯,我绝不会认为如果没有“大批判”,我就再没机会学会那些东西;我也绝不会因为我很早学会了说“扈从国”,就感谢那种经历,不然我就成了某种贱坯,被当狗一样看待,还面有喜色,觉得自己爬得很好看。我说“被当狗一样看待”并不过分,因为只有狗,才是你要它咬谁它就咬谁,我们也只是对狗,才会简单地说:“老黄,咬!”——用不着告诉狗它为什么要咬那个人,也用不着让狗事先了解那个人,考虑一下对方是否有该被咬的道理。

我没有批判,准确点儿说,“批斗”过人,无论是地主还是教师,都没有落到过我的手里。因为我上小学的那个地方,人还厚道,不像有的地方,或六十年代后期那样,动辄把活生生的人拉到前面去“供批判用”。不过我们那时已经做好“批斗”别人的思想准备,像自动机器一样,只要你站在前面,弯下腰,不论你是什么人,哪怕你是在系鞋带儿,我们都会立即批斗你。在“反潮流”的时候,我很想批判我的班主任,因为我不过旷了一节课,他却把我“批判”了足足两节课。但只是想一想,没有敢实践,因为我们那个地方“师道尊严”很厉害,按我当时的看法,和全国的形势,或我从《朝霞》之类的杂志和电影里看来的“形势”比,是很落后于革命的。有一次在被他教训时,我想起那些故事,想像着我也冲上前去,通体发亮,眼睛上闪着高光,大声宣布出他的错误,他一下子就灰溜溜了。这样的想像让我激动得不能自持,身体颤抖,血液沸腾。这位姓刘的老师看出我没有认真听他的教训,把我臭骂了一顿,我才清醒过来,虽然还在发抖,却是因为怕他。如果我非得感谢点什么,那我就感谢这位刘老师吧,或者谢天谢地,没叫我赶上批斗活人,这样,我那些批判文字,伤害的就只是自己了。无论我批判孔孟,或是批判美国的什么人,或是批判虽在中国而远离我十万八千里的什么人,他们对我的批判毫无所知,都活得好好的,或死得好好的,或虽然活得不好,却和我毫无关系,而我的批判不过是伤害自己而已。

现在我们来看看这些伤害在什么地方。把某样东西宣布为“臭”,和要你自己动手把它“批臭”,这里面的区别很深。把孩子召集起来,告诉他们太阳绕着地球转,或达尔文是猴子,这不过是谬见的强迫教育。而要孩子自己动手来证明达尔文是猴子,得逼着他发动全部的恶意,抛弃对同类的所有同情心,蔑视一切他已知和未知的逻辑,把对事实的任何敬意踩到泥淖里去。前一种是对羊的训练,后一种兼有对狼的训练。前一种训练出来的是食物,后一种训练出来的,除了做食物,还会为主人捕食。对知道达尔文不是猴子的成年人来说,去批判达尔文是猴子,要先对自己进行无耻训练;对孩子来说,没有这种痛苦,而更坏的却是,他将不知道这里面有羞耻。对小学生,或任何对该对象无知的人来说,去批判一种对象,很像是一种轻松的游戏,在里面人们可以满足一种运用无知的暴力快感。你有本事是吗?我用一句“他妈的”就可以打倒你;管它是多少人殚精竭虑才产生的一点思想,我照样可以看不起它。理由?不需要理由!——这才是要义所在。慢慢地就养成了习惯,习惯于不讲道理,习惯于说谎,编造是非,习惯于把别人往坏里琢磨,习惯于依赖愚昧,并从愚昧中发现出力量,体验到快乐。田间地头学哲学,工人阶级上讲台,在这种“游戏”里,受伤害的绝不是知识传统的本身,而是我们。到今天,我看到一些念过书的人拿起什么事来都敢胡说,我怀疑他们和我一样,也是“批判”着过来的。

我批过个人主义,现在则以个人主义者自居;我批过自由主义,现在别人说我是自由主义;我批过经验主义,曾一直以为那是反对施用化肥的一种学说;我批过实用主义,很多年后才奇哉怪也地发现杜威原来不姓杜。我批判过指不胜屈的各种主义,这里边的一半,现在我也不很了然,另一半主义,后来花过很多时间来“学习”。被我咒骂过的人,很多是比我现在好得多的人,在那时他们在我眼里不是人;被我咒骂过的理论,许多是我现在也不能完全理解的,而那时它们在我眼里不过是“对象”。说到这里,有人可能误解,以为我要“忏悔”点什么。对不起,小学生是不需要忏悔的。需要忏悔的不是我。当然我需要提防自己,提防早年教育在我身上的某些影子,不过,真正让我觉得遗憾的是,到了今天,我还看到人们在接受这样的训练,有些人是被动的,有些人却偏要“自学成才”,我不知道哪一种更让我遗憾些。壹中国好人·中国坏人事不宜以是非论者,十居七八;人不可以善恶论者,十居八九。童话皇帝朱厚照

旧史中有趣的事不多,一旦遇到,哪里舍得再板起脸来读?如明朝的正德皇帝朱厚照,若观其政,自然要皱眉头,若论其人,只好微笑。贪玩的年轻皇帝,代有其人,但花样百出如他这样的,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说前无古人,只成立一半。南朝刘宋的后废帝刘昱,在某些方面,可算明武宗的先鞭。单看这位小皇帝最后一天的日程,便知道他的作风:先是微行出北湖,匹马先走,羽仪不及;随从张五儿的马掉到湖里去了,刘昱大怒,自己动手把那匹马刺死,又屠割之来出气。接下来在一个叫蛮冈的地方比赛跳远,然后闯到一所尼寺去,详情不明。晚上,去新安寺偷狗,到昙度道人那里把狗煮来喝酒。夜里回宫,饮酒至大醉,遂在醉梦中被人杀死了。

正德有刘昱的滑稽,但没有他的残暴。正德脾气是不错的,被人冒犯了,从不大生气。在明朝,这样好性子的皇帝可没几位。他的性格,只是童心太盛,做太子时,贪玩的名声已经远播,等十五岁上做了皇帝,更觉手脚伸展,于是今天到西海擎鹰搏兔,明天上南城攀险登高,还在宫中演武,火炮声响彻昼夜,士民听到,无不变色。

正德的故事流传很多,只说他三件事。第一件是热爱旅游,起先是在京城微服出行,时常单骑远出,满山遍野地乱跑。把附近的景致玩遍之后,又要出远门。在近处逸游,臣下尚要唠叨不休,每一出格,谏疏雪片般飞来,哪里能够容他到远处乱跑?正德便琢磨偷偷溜掉。某年的八月初一,他起个大早,趁天未亮,带上亲信,徒步出宫,溜出德胜门,一路北行。走得累了,在路上雇了大车,奔向昌平。群臣上朝,等了小半日,知道皇帝失踪,飞马来追,在沙河将他赶上。正德不听劝阻,继续北上,在居庸关被巡关御史张钦执剑挡回。在宫中装了几天老实后,他又一次溜掉,这次计划周详,又赶上张钦出巡在外,正德顺利地闯出居庸关,玩到第二年才回来。

从这次开始,他在外面的日子多,在京里的日子少。常年住在宣府,号称“家里”,臣子请旨,只好去宣化,什么事都要耽搁,那是不用说的了。便回京时,他也不回宫,住在豹房,那是他登基的第二年,在西华门内造的大宅子,留做逃避之用。

第二件是爱打仗。有一次蒙古的小王子犯边,正巧他在山西阳和,不畏反喜,自将兵迎战。小王子之来,只是例行骚扰,没有发生什么激烈的战斗,双方伤亡,合在一起不足百人,但毕竟让正德过了回瘾。

几年后宁王朱宸濠造反。这是惊天动地的大事,但正德的反应不是愤怒,而是欢喜不胜。理所当然,他要御驾亲征。这一次他师出有名,群臣自然是无话可劝。可惜刚走到涿州,消息传来,叛乱已被王阳明等平定。正德好不扫兴,便压下捷报,继续“南征”。他想让王阳明把捉到手的叛王朱宸濠释放回鄱阳湖,由他自己率兵,再战一场。

我们时常听说什么人拿什么事为儿戏。像正德这样,能拿所有的事——包括造反这样的大事——为儿戏的,哪里还有第二人?

王阳明好不容易捉到朱宸濠,放是不肯放的。后来君臣妥协,在南京把朱宸濠放到一个大广场中,正德以威武大将军的身份,全盔全甲,威风凛凛,动手把朱宸濠再捉了一遍,捆绑起来,自己向自己献俘。可怜朱宸濠,造了一回反,倒被捉了两次。

第三件事也匪夷所思。他“南征”到扬州时,不知听了什么人的主意,下令禁止民间宰猪养猪——“照得养豕宰猪,固寻常通事,但当爵本命,又姓字异音同。况食之随生疮疾,深为未便。为此省谕地方,除牛羊等不禁外,既将豕牲不许喂养,及易卖宰杀。”

正德属猪,又姓朱,所以要禁止养猪。此令一出,天下骚扰,百姓只好将猪杀掉,或贱价抛卖,或做成腌肉藏起来。大臣杨廷和后来上过一篇一本正经的《请免禁杀猪疏》。正德的禁令,与此疏对读,更显有趣。

正德虽然怪,但一不疯,二不傻。所以怀疑他的胡闹,至少一部分是有意为之。禁猪的荒诞,如果说他不太可能意识不到,便可能是故意捣乱。他的一些极端举动,如放着皇帝不做而要做将军、公爵、法王,如他听到直谏,会假装要举刀自刎,以此撒赖,如他亲自做强盗去抢人。——一半出自童心,一半出自烦闷,一半出自性格,一半出自观念。

他的臣下显然完全无法理解这位君主的心思。杨廷和只好叹气:“事之不经,名之不正,言之不顺,一至于此,自古及今,未之有也。”群臣只好继续拿大义来劝皇帝,而没有意识到皇帝恰恰是被大义和责任逼反。既然做不到尽去人欲,尽守祖训,尽合大义,索性破罐子破摔,还落得个响儿。

常常疑惑的是,伴着这么一位君主,那时的臣子,难道除了发愁,就不大笑吗?依人之常情,笑是一定要笑的,只是不敢形诸笔墨,所以我们今天见到的史料,只是一位怪诞的皇帝,和一群愁眉苦脸的臣子。天下只有一个是张 巡

什么事是以任何借口都不能做的?或者,有没有无论如何也不能做的事?孟子说:“行一不义,杀一不辜而得天下,皆不为也。”可惜不曾仔细讨论,而且行不义与杀不辜并举,降低了这个命题的意义。再说,孟子也讲权变,这一主张在他的道德体系中到底居何位置,不能确知。

唐代张巡,是极有名的忠臣烈士。安史之乱,张巡固守睢阳,城破被执,骂贼而死。他的故事人人皆知,不用多说。这样一位大忠臣,乱后议封赠时,居然有争论。原来张巡守城,粮草断绝,连老鼠都吃光了,士气低落。这时张巡杀死自己的妾,把她的肉分给将士吃。以此为开端,先以城中妇女为食,食尽,则食老幼,共食三万人。城破时,百姓只剩下四百余人。许多名士纷纷请求表彰张巡,这种意见终于占了上风,张巡被追赠为大都督,立祠祭祀。至于食人一节,李翰在《张巡中丞传》中说,食人是不好的,但既非本意,且“仓黄之罪轻,复兴之功重”,——食人过小,守城功大,人无完人,不要求全责备。这便是历代的主流意见。至于杀妾及食人一节,毕竟是不太好的事,连舌长如韩愈者,在给《张中丞传》做的序文中也觉难以为言,干脆略过不提。《新唐书》的传文,也只提杀妾食妾,不提食尽城中妇孺,大概是作者觉得,妾是自家人,杀也罢吃也罢,近于以私奉公,无可厚非。

中国式的道德观是一张价值表,排在高处的,可以压过低处的,如果最高的一条不是“不得以人为手段”,那么,有太多的名义,顺手拈来,便可用来杀人。古代杀妻、食子之类的事,代不绝书。杀妾饷军,在张巡之前,便有三国时的臧洪,之后又有金国的乌库哩海罕。汉末有一个叫管秋阳的人,和弟弟及一个同伴,三人出行,粮绝,与弟弟共杀同伴,食而得活。孔融议论说,管秋阳爱先人遗体(自己的身体,先人所遗,爱惜是谓孝),吃同伴不算错,反正这人又不是什么至交好友,那么,不过如“禽兽而能言耳”。——孔融好为偏激之论,但他的主张,用传统的语言,竟难以驳倒。俗谚说“两人不看井,三人不出门”,信矣。您想啊,只要两个人一商量,就拥有了多数的名义。鲁迅说翻开历史一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吃人”。幸好我们还可以在历史中找到另一种议论,如金朝的王若虚,与人论张巡事,人问杀人“为己不可,为国何害”,王若虚说:“为己与为国等耳,天下只有一个是。”人又说“图大事者不顾其小”,王若虚说:“守城之事小,食人之事大。”其他如王通说的“不以天下易一夫之命”,王夫之所说的“无论城之存亡也,无论身之生死也,所必不可者,人相食也”,袁枚说的残忍的原因纵然不同,残忍总是残忍。正是这些议论,使人读史时仍存一些信心。

清代王士禛,讲过一个鬼故事,说的是张巡妾的后身向张巡的后身索命。值得注意的,是她在故事里说出这样一句话:“君为忠臣,吾有何罪?”读此知人的同情心,虽经千年碾磨,终于不灭。不过纪晓岚又反驳说:“古来忠臣仗节,覆宗族,糜妻子者,不知凡几,使人人索命,天地间无纲常矣。”——一点错也没有,本来就是那样。

明代有一部戏曲,叫《双忠记》,须读此剧,才知如何“仗义杀人”。剧中张巡要杀妾,心中不舍,可见是有情有义的汉子;然后,那位娘子不待张巡开口,自己先猜出来,又免去了张巡的启齿之难。下一步,张巡表示“心凄切,心哽咽,不因王事何忍别”,听着倒像是要自杀,他的妾则很知大义地说“臣死君,妾死夫,理所当,情何辜”,对这位吃人夫君,不但不埋怨,反而要“今生未了,又结来世缘”。——敢情被吃一回,还不过瘾。许多事情,都如《双忠记》之于张巡事,涂饰一番,便成高节,成大义,成美谈。新文化运动时,大家都骂礼教杀人。其实礼教自己是不杀人的,它只负责劝人甘愿被杀,以及将惨状叙述为妙事耳。顺便说一句,《双忠记》在京剧和粤剧里还在唱,尽管版本不同。勿语中尉正承恩严延年

假如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一个盗贼也没有,岂不是政治清明,社会完美,大同盛世、大大同盛世?假如这么想,你就错了。没有罪恶的社会一旦出现,只能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作恶的能力被统治者独占了。幸运的是,人类的政治还从未曾达到过这种极致,尽管有许多次都相当地接近。

严延年任河南太守,“野无行盗”,庶几太平。他的办法很简单,就是多杀人。他的朋友看他杀戮太重,写信劝他,他回信说:河南当天下咽喉之地,又承周代余弊,坏人多好人少,怎么不可以痛加铲除?为了树威,他把各县的死囚集中到郡府行刑,血流数里,河南人恐惧战栗,背地里叫他“屠伯”。

西汉的酷吏,往往有立致太平的政声。郅都做济南太守,如狼牧羊,郡内道不拾遗;义纵治南阳,吏民重足一迹,其治定襄,以前的坏蛋都改行做了官府的帮手。王温舒做广平郡的都尉,外地的盗贼不敢过境,及做上河内太守,只用三个月的时间,夜里连狗叫声都听不到;尹赏任长安令,几个月后,本来嚣张的盗贼,死的死,逃的逃,长安顿时安定。其余诸人,大致如此。

酷吏的另一个好名声是清廉。腹诽罪的发明人,酷吏之宗张汤,死后遗财不到五百金;王温舒死后,家产不值五十金。郅都最有廉名,从不收礼,在官不拆私信,常说:既然出来给皇帝做事,家里的事,只好不顾了。

酷吏最大的特点——在我们平民看来,简直就是美德——是和豪强作对。酷吏之祖侯封,便是被吕后用来压制刘氏宗室。宁成也是如此,皇帝委任他做中尉,便是专门让他约束宗室。余如郅都的诛戮济南大姓,行法不避贵戚,权贵都不敢正眼看他;王温舒到广平,一下车便捉捕郡内豪强,连坐至千余家,往往族灭。张汤擅长整治诸侯王,排挫富商,锄灭豪强,也是他的拿手事。

严延年更是如此。他的治术,务在摧折豪强,扶助贫弱。贫弱之人犯了法,他不惜舞文弄法,为他们脱罪;豪门若欺负小民,他同样舞文弄法,必致之于重罪。这一点有些像后代的海瑞,海瑞力不能多杀人,但手段一同汉代的酷吏,其清廉也很像其中的几位。

可惜酷吏的功用,并不是解纾民困。西汉的酷吏,正史中有传的一共十八人,有十二人是汉武帝之臣,不是巧合。中国的帝制起于秦始皇,成于汉武帝,谓之秦三世,亦无不可。帝师李斯的理论之一,是把社会压扁。在他看来,对帝权的威胁,不来自易于胁制的小民,而来自有文才或武勇、有势或有钱的中间阶层,把“五蠹”去掉,天下就安定了。对李斯的五蠹之说,汉武帝去其二而用其三;酷吏或自以为得意,其实他到底在干什么,自己未必清楚,而是简在帝心。

小民从酷吏那里得到的好处,纵有也是暂时的,酷吏能去恶人于一时,却助纵恶之制长命百岁。何况酷吏绝不是秉法之人,如杜周所说,哪里有什么法律,人主的意旨就是律令。酷吏往往善伺上意,便在于此。为酷吏鼓掌的人,需得有把握自己绝无可能犯法,或者犯忌,否则不要抱怨得不到公平的对待。

严延年做官是在汉宣帝时。汉宣帝初政苛察,后来渐渐和缓。酷吏治郡有方,各地曾纷纷模仿,然而不数年间,老百姓更加铤而走险,盗贼蜂起,朝廷无可奈何,重视酷吏的风气,便渐渐止息。——并不是以后没有,只是少用酷吏之目了。

为帝爪牙,换来的名声却不好,皇帝经常要把他们抛掉,来假装好人。西汉酷吏,能善终的没几个。严延年做官时,去汉武帝已有二三十年,前辈的命运,他便视而不见,也有人替他看到。他的母亲来河南探望,看见他杀人,大吃一惊。再三劝阻无效,便告辞说:我可不忍看见自己的儿子被刑戮,我还是赶紧离开,回老家替你预备后事吧。一年多后,严延年果然被朝廷处死。

又严延年治河南时,邻郡的黄霸以宽恕为政,郡中也很太平,连凤凰都给面子,数次光降。不过,什么凤凰于降,以及道不拾遗,夜不闭户之类,都是汉代官场中的套话,当不得真的。菹醢尽处鸾皇飞李 斯

李斯临刑前,对儿子发出著名的感叹:“现在,就是想再与你牵大黄狗,出上蔡东门捉兔子,又哪里还能做得到呢?”李斯本是上蔡小吏,某日见到溷厕和米仓中的老鼠生活不大相同,便有所触,发愿不为厕鼠,力争上游,前往荀子那里学“帝王术”。

顾炎武曾说,性、命、天道这些玄远的事情,孔子很少说,今天的君子则挂在嘴边;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孔子言兹在兹,今天的君子却不大提。春秋时,新士人与政治的结合,尚无常式,进退时时失据,所以孔子要再三申论。后人讨论李斯相秦,一方(如李白)说他得到如此功名,远胜于糟糠不饱的拘儒,另一方(如柳宗元)说他贪利杀身,还不如曳尾于泥中。——出处去就,在今天早已不是问题了,至少不该是问题,但在过去,可是件大事,如何能够出而不至于背义害身,入而不至于辗转沟壑,一直令古人头疼。

且说李斯跟着荀子和春申君,在楚国不得为用,掉头向西,投向六国的对头,新起的强秦。秦国虽强大,尚无文化的自信,也不知如何运用自己的武力。李斯的第一课辅导,便是为秦王立下平诸侯、成帝业的大志。当时关东之士,往投秦国的本来就少,李斯所言又恰中秦王的心事,所以一拍即合,秦王便让李斯主持大计,派辩士与剑客来招募六国名士,能利诱的利诱之,不能的刺杀之。

二十年后秦一统天下,李斯又做了两件大事,第一是力主郡县制,第二是禁止学术,行焚书坑儒之政。——李斯本是中原儒士,荀子的门生,乃禁百家,焚图书,视师道如寇仇,岂不自断后路?说起这一点,宋人通常归罪于荀子主张人性恶,学说本身便不醇。如苏轼说,荀子性格激烈,平时高谈异论,一时口舌之快,足为李斯之激。

其实,荀子的事业本在于将儒学改造为治术,其学说本身便包含权变的后门。且他及春申君的门下来路很杂,李斯所学,未必尽出于荀子,如他的中央集权思想,可能就有一大部分是来自同学韩非。韩非被李斯设法害死,可惜后来焚书不彻底,使我们尚能知道先秦思想的脉络。

李斯是个杰出的人。有点让后人难办的,是如何处理他的双重身份。一面是政治家,一面是士人。他的文才的确非常好,足以配得上他的头脑。鲁迅说“秦之文章,李斯一人而已”;不过鲁迅又加上一句“由现存者而言”,——是啊,别的士人死的死,亡的亡,只剩下他自己了。李斯对同侪的态度,既与他的治国主张相副,又未尝没有固宠之意。在权力盛时,他已生惧意。那时他儿子娶的是公主,女儿嫁的是王子,整日拜谒填室,车骑塞门,李斯叹道:荀老师曾说事不可太盛,物极则衰,不知以后我会怎么收场。

当年李斯西投,除干求功名外,还有一番意思便是实践自己的政治理论。如今志得意满,又不免难继之忧。秦二世时,李斯为了保命,甚至对皇帝说:明主就是要灭仁义,绝辩争,大大方方,想怎么来就怎么来。这种议论空前绝后,便是黄皓魏忠贤辈,也从没敢公开这么说。他还运用自己的学识,给这种奇特的主张以详细的论证。但如此阿上,也不能取容于赵高,后来李斯自知难保,索性与赵高反目,硬着头皮说些忠言,自然是想成则全身,不成也博得个身后之名。

后人感叹李斯之死,或说他不懂得功成身退。其实这个道理,李斯何尝不知,只是他一手奠定的格局,已没有那种水滨林下,可为他的退步了。当年商鞅出亡,想找个旅店,店主说:“商君的法令,如果收容没有合法身份的人,坐以同罪。”商鞅只好长叹自己的“为法之弊”。在这一点上,两人的境况真是相似。

另外,不能说是李斯一手将关东卖给秦国。举天下以奉一人,李斯没这么大的本事。六国自己先失了方寸,当年的樽俎之容,会盟之礼,扫地无余,大家尽情攘夺,不知黄雀在后。至于士人阶层,分崩离析,疾走先得,与李斯只有五十步与百步之别。秦政的集体惩罚,实在是这些人有以自召。山厌高而水厌深曹 操

谈曾静案时,我曾提到曾静有种迂阔的见识,以为皇帝该文人来做,而不该让“世路上的英雄”来做。其实,“我学中人”是出过一位“皇帝”的。那便是曹操。——或说,曹操并没有做过皇帝啊。是的。不过他无其号而有其实,算得上是无冕皇帝。不管他冤不冤,且按住他来说话。

曹操年轻时喜欢的三件事,是冒险、游戏和狎侮同侪。曹操一家都是老实人,对这么个孩子,想管也管束不住。史称曹操好游侠,那时世家子弟的游侠,不过是些半大孩子胡乱闯祸,惹出事来由家里承当,而对方看在家长的面子上,尽量不和他们计较,往往而成其名。

难怪那时的名士,多不说他好。在他们眼里,曹操既轻躁,还眼尖嘴利。也有说他好的,如桥玄。后来曹操对桥玄感念无已,称“士死知己,怀此无忘”。——曹操大张旗鼓地纪念桥玄,不无对别的品评者含讥带讽之意。

年少时曹操不是好学生。从顿丘令任上罢归后,他老老实实地在家读了几年书。再出来时,已经通经书,明古学,成为“知识分子”了。文士而称孤道寡的,此前有一位隗嚣。只是隗嚣不唯场面小,便是文才,也没有办法和曹操相较。

通常,政治领袖不需要特别优异的才能,不仅不需要,还最好没有。魏晋以下的皇帝都爱摆弄诗文,除了李后主和宋徽宗这两个背运皇帝,也都谈不上高明。后人每以后主和徽宗为玩物丧志之戒,但问题不只在玩物丧志。文才是文士的身基,武略是武士的食源,做皇帝的,如果对这些事太内行,臣下难免要不自安,即所谓“月明星稀”。至于乾隆与臣子争才,那是他没有自知之明,真以为自己的诗写得好,字也写得好。他的臣下,口中唯唯,心里从没觉得皇帝的天才对自己有什么威胁。

曹操的诗才,比著名的“建安七子”还要高。这就有点咄咄逼人了。文人对君主的期待,是以爱好者的身份来做文学的保护者,像曹丕那样。而如曹操,许多事情都哄不住他,实在是有些为难。倒是曹操,可以在那里傲慢地感叹“天下人相知者少”。

不仅如此,曹操还可以利用他的特殊地位,做一些别的皇帝做不好的事情。比如他敢诛孔融,是因为他能估计出如此做的后果,在当时以及在身后。他知道士人的弱点,他知道舆论的构成;他可以借仗他和读书人的关系,他也知道孔融和别的文士集团的关系。他处死杨修后,可以以“圈内人”的身份给杨修的父亲杨彪写信,直言“同此悼楚,亦未必非幸也”。孔杨之死,不会影响帝权与士人的合作,因为曹操自己有一半的身份就是“士”,这一身份,他一直小心翼翼地保留着。再看别人。嵇康之诛,便导致一大批士人与司马氏不合作。至今,嵇康之死仍然是著名的悲剧,至于孔融,人们多只记得他的“让梨”。

曹操之不称帝,和他的角色有关。“庖人虽不治庖,尸祝不越樽俎而代之。”皇帝果然是该“世路上的英雄”来做,诸葛亮再高明,做梦怕也不曾梦到自己当皇帝。后人每称道诸葛亮的“忠”,其实那是——用今天的话说——“敬业”,或守本分。曹操自明本志,声称“欲望封侯作征西将军,然后题墓道言‘汉故征西将军曹侯之墓’,此其志也”,其实是真话。

曹操的名声差,一大半是因为他不是皇帝。如果他做了皇帝,李世民就不好说他“有无君之迹”,许多人也只好闭嘴了。另一小半原因,则是他以士人的身份掌天下之柄,两边的好处都占到,而才能又高,用朱熹满怀嫉恨的话说,叫“连圣人之法都窃了”。

顺便说一句,《三国演义》是小说,而且是一本极其缺少历史感的历史小说。《三国演义》看得入迷,会染上“纵横家气”。——实际上,这是一种风俗,从铁匠铺的学徒到大学里的教授,往往沾染。他们讲究的是运筹帷幄,撒豆成兵;把天下事运于指掌间来谈,仿佛面前是摆着万国图或地球仪的,所以能视五千年如盘水,二万里如掌泥,捭阖之方圆之,无不顺手。如此论史,“戏剧性”是有了,但也只有“戏剧性”而已,说来说去,还是说书的。——曹操年轻时也是有些纵横家气的,后来日渐其少,建安十年以后,就不大见得着了。兔角弓射无明鬼司马相如

汉代“纯文人”中,我最喜欢与最不喜欢的,都是司马相如。他的文才,自不用说;他的性格,大有可爱之处。最有意思的是“当垆卖酒”这一出,迹近无赖,然而无赖得有风度。顺便说一句,当初他勾引卓文君,是看上了卓老太爷的家产,不过结尾圆满,历代不以为乱。

司马相如是成都人,卓家在临邛。他把卓文君拐到成都,等了些日子,不见被迫做了老丈人的卓王孙送来一个大子儿。京剧里有几句词,“老爹爹百般施辣手,他那里皱双眉借酒浇愁。不如回转临邛走,开设酒店在街头”,说的就是这一段。他们回到临邛,在卓王孙鼻子前面开了家小酒馆,两人自操贱役,一个卖酒,一个跑堂。卓王孙斗不过他们,只好送上钱财,于是,像童话里说的,王子与公主从此快乐地生活在一起。

司马相如本来也出身富家,花钱谋为郎官,家产荡尽,才出此下策。他是喜好事功的人,看名字便可知道。此番有了经费,不数年,又去做官,因为《子虚》、《游猎》二赋,得到武帝欢心。以后的年头,或宦或否,逍遥自在。若到此也就好了,但他终于肠热难耐,做了那篇《封禅文》。

封禅之说,起于齐国,但当年齐桓公想封禅,管仲谏而止之,不愿意让齐国成为大家伙的眼中钉。按早期的理论,改朝换代后才好封禅,相当于取得天的授权,合法地君临大地。第一位封禅的皇帝是秦始皇,第二位就是汉武帝了。汉武帝很想成为接天贯地的名君,喜事功,好祥瑞,花样百出,心犹未足。司马相如的《封禅文》,可以说马屁拍在了前面。

此前,封禅的事也有儒生提过,但没人能够像司马相如这样,详细而雄辩,力证汉武帝是如此伟大的君主,可以封禅,应该封禅,必须封禅,如不封禅,老天爷一千个不答应,老百姓一万个不答应。有意思的是,司马相如殚思极虑写了这篇雄文,一直藏在家里,待机而售;然而很快生了重病,便在临终前嘱托卓文君,皇帝若派使者来求书,把这一篇送上去吧。

我不喜欢的不是《封禅文》的谄谀,而是谄的方式,——先意承志。帝制下讨生活,不说些奉承话,是不可能的。但把事情想到前面,先主上之忧而忧,后主上之乐而乐,如非心性熟透,何能及此?

日前一个朋友购入一批书,我帮他搬上楼。他养的一条狗,看到我们往家里搬东西,非常兴奋,打滚撒欢,伴以高唱,我想那唱词不过是“我家好兴旺”之类。我觉得奇怪,如果主人搬来牛肉,也或许有它的份,它的高兴,大有道理;但我们搬的是书,它又不识中国字,跟着瞎高兴什么?说不定里边还有本《怎样烧狗肉》呢。

这个就是境界了。当年梁启超骂奴性,云“依赖之外无思想,谄媚之外无笑语,奔走之外无事业,伺候之外无精神”,以及“言主人之言,事主人之事”。其实还有更高一层的,为言主人之所难言,事主人之所未事,奴才做到这个份上,才算有成。奴才和奴隶不同,奴隶是不得已而为,想不做而不可得,奴才则其乐陶陶,一日无主,反倒浑身不舒服。——当然,他们并不是没脑子,自甘下贱,而是自有其理由,那便是沈约说的“鼠凭社贵,狐借虎威”。所以古人早有预报,不可以因其柔媚而轻侮之,因为他们一旦遇到批评,立刻就会招来主子,指示对手所在,以及种种可恶当诛之处。

话说回来,司马相如并不是这种人。他是豪迈的人,虽然有些不谨慎,而他的才学,足以掩羞。汉朝人就是不好,也坏不到哪儿去,所以当时的酷吏,在后代便是清官,史、汉《佞幸传》中的人物,如活在千载之外,大可为名臣。至于学不及相如之万一,谄谀则倍之千万的人,更是后世才有的了。韩非子《说难》,讲到若干条揣摩功夫,相如只会一条,叫做“主有私急而强之以公义”;他不会的,还多着呢。又总则云“饰其所矜而灭其所耻”,司马相如只懂得一点儿“饰之所矜”,至于“灭其所耻”的功夫,现在随便找个文化人,都可以做他的老师了。移羞做怒刘 瑾

某个美丽的傍晚,一位钻研心理学的朋友,占据着我最好的一把椅子,沐浴着唯一一束阳光,冥想了大约二十分钟,然后把思想的作品,发布给一直在敬畏地等待的我:“假如你做了太监,会怎么样?”

我激动地把他从椅子上赶开。——这便是常人的反应。对这类问题,我们必须反应激烈,最好是带些愤怒,以表明自己的身心,不会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和那个大不韪的问题沾一点边。特别是在我们中国,阉宦等于邪僻和奸恶;不是不能够举出些好宦官的例子,但有一个这样的例子,就有一百个反例,来说明肢体的残缺会导致人性的残缺,尽管这一点从来也没有被真正证明过。

本篇想说刘瑾,但刘瑾又有什么好说的呢?他的名字,人们并不陌生,就是没念过书的老汉,或许还看过《法门寺》呢。在明代的太监中,论凶狡他不及魏忠贤,权力不如王振,深沉不如冯保,差有一技之长者,就是捞小钱,报小仇。

人说宦官爱财,未必是一定之论,不过刘瑾确是有些钱癖的。他得志之后,外官入觐、京官出使,都得送他钱,成为常例。刚开始收贿时,不过以几百两为望,有一个叫刘宇的人,一次送他一万两,刘瑾大为惊喜,说“刘先生对我真是太好了”,以后胃口颇开,但聚敛之术似乎只有贿赂一方,所得终于有限。

刘瑾爱作威福。受廷杖者去衣,是他的首创,乃有杖死者,不过究其本意,着重处在于羞辱而不在杀人。明代的大太监中,刘瑾远不算最残暴者,很少杀人,如方良永之不揖,刘玉之劾,处罚不过是撤职或罚米,这样的例子不少。若换在魏忠贤时代,死的人就会很多了。刘瑾也没什么大志,军国大事都糊涂,“知州改御史”之类的事倒做了一些。他的获死,罪名是谋反,当是张永、杨一清等人怕他死灰复燃,捏造出来以致他于死地的。

刘瑾恨翰林,恨御史,这种仇恨不难理解。读书人也憎恨他们。但宦官上应天象,也是读书人的发明。天市垣的中心是帝座,周围有众星屏藩,其中便有四颗星辰叫“宦者”。既然取则天象,虽然可憎,也是不能少的了。自东汉以后,痛骂宦官,又英雄又稳当。中上阶层的人,极端看不起这些刑余之人,说了无数难听的话,以为他们“奸心素笃,憎爱移易”,是变态的小人;然后又没有一个人主张废除宦官制度,就连骂宦官最烈的黄宗羲,也只说宦官可留几十人,不能再多。

阉人不是中国独有,在亚述,在印度,在古埃及,直至后来的拜占廷,都有宦者的身影。只是在这些地方,宦者既不怎么显眼,也不特别地为人痛恨或厌恶。也有掌大权的宦者,如东罗马帝国的克里萨菲乌斯,做过狄奥多西二世的首相的,以及更早的巴葛阿斯,那被亚历山大大帝亲吻过的。这些人士的政治作为,不大能看出和他们的生理有关,社会也不怎么难于接受,便在容易夸张的文学当中,从泰伦斯到莎士比亚,也没有我们这里常见的大惊小怪的因素。

刘瑾最可述的,是他的凌迟处死。据监刑官回忆,头一天例该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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