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塔系列5:卡拉之狼(2017年新版)(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10-08 22:3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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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斯蒂芬·金

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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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塔系列5:卡拉之狼(2017年新版)

黑暗塔系列5:卡拉之狼(2017年新版)试读:

序言:关于十九岁(及一些零散杂忆)

1

在我十九岁时,霍比特人正在成为街谈巷议(在你即将要翻阅的故事里就有他们的身影)。

那年,在马克思·雅斯格牧场上举办的伍德斯托克音乐节上,就有半打的“梅利”和“皮平”在泥泞里跋涉,另外还有至少十几个“佛罗多”,以及数不清的嬉皮“甘道夫”。在那个时代,约翰·罗奈尔得·瑞尔·托尔金的《魔戒》让人痴迷狂热,尽管我没能去成伍德斯托克音乐节(这里说声抱歉),我想我至少还够得上半个嬉皮。话说回来,他的那些作品我全都读了,并且深为喜爱,从这点看就算得上一个完整的嬉皮了。和大多数我这一代男女作家笔下的长篇奇幻故事一样(史蒂芬·唐纳森的《汤玛斯·考文南特的编年史》以及特里·布鲁克斯的《沙娜拉之剑》就是众多小说中的两部),《黑暗塔》系列也是在托尔金的影响下产生的故事。

尽管我是在一九六六和一九六七年间读的《魔戒》系列,我却迟迟未动笔写作。我对托尔金的想象力的广度深为折服(是相当动情的全身心的折服),对他的故事所具有的那种抱负心领神会。但是,我想写具有自己特色的故事,如果那时我便开始动笔,我只会写出他那样的东西。那样的话,正如已故的“善辩的”迪克·尼克松喜欢说的,就会一错到底了。感谢托尔金先生,二十世纪享有了它所需要的所有的精灵和魔法师。

一九六七年时,我根本不知道自己想写什么样的故事,不过那倒也并不碍事;因为我坚信在大街上它从身边闪过时,我不会放过去的。我正值十九岁,一副牛哄哄的样子,感觉还等得起我的缪斯女神和我的杰作(仿佛我能肯定自己的作品将来能够成为杰作似的)。十九岁时,我好像认为一个人有本钱趾高气扬;通常岁月尚未开始不动声色地催人衰老的侵蚀。正像一首乡村歌曲唱的那样,岁月会拔去你的头发,夺走你跳步的活力,但事实上,时间带走的远不止这些。在一九六六和一九六七年间,我还不懂岁月无情,而且即使我懂了,也不会在乎。我想象不到——简直难以想象——活到四十岁会怎样?退一步说五十岁会怎样?再退一步。六十岁?永远不会!六十岁想都没想过。十九岁,正是什么都不想的时候。十九岁这个年龄只会让你说:当心,世界,我正抽着TNT,喝着黄色炸药,你若是识相的话,别挡我的道儿——斯蒂芬在此!

十九岁是个自私的年纪,关心的事物少得可怜。我有许多追求的目标,这些是我关心的。我的众多抱负,也是我所在乎的。我带着我的打字机,从一个破旧狭小的公寓搬到另一个,兜里总是装着一盒烟,脸上始终挂着笑容。中年人的妥协离我尚远,而年老的耻辱更是远在天边。正像鲍勃·西格歌中唱到的主人公那样——那首歌现在被用做了售卖卡车的广告歌——我觉得自己力量无边,而且自信满满;我的口袋空空如也,但脑中满是想法,心中都是故事,急于想要表述。现在听起来似乎干巴无味的东西,在当时却让自己飘上过九重天呢。那时的我感到自己很“酷”。我对别的事情毫无兴趣,一心只想突破读者的防线,用我的故事冲击他们,让他们沉迷、陶醉,彻底改变他们。那时的我认为自己完全可以做到,因为我相信自己生来就是干这个的。

这听上去是不是狂傲自大?过于自大还是有那么一点?不管怎样,我不会道歉。那时的我正值十九岁,胡须尚无一丝灰白。我有三条牛仔裤,一双靴子,心中认为这个世界就是我稳握在手的牡蛎,而且接下去的二十年证明自己的想法没有错误。然而,当我到了三十九岁上下,麻烦接踵而至:酗酒,吸毒,一场车祸改变了我走路的样子(当然还造成了其他变化)。我曾详细地叙述过那些事,因此不必在此旧事重提。况且,你也有过类似经历,不是吗?最终,世上会出现一个难缠的巡警,来放慢你前进的脚步,并让你看看谁才是真正的主宰。毫无疑问,正在读这些文字的你已经碰上了你的“巡警”(或者没准哪一天就会碰到他);我已经和我的巡警打过交道,而且我知道他肯定还会回来,因为他有我的地址。他是个卑鄙的家伙,是个“坏警察”,他和愚蠢、荒淫、自满、野心、吵闹的音乐势不两立,和所有十九岁的特征都是死对头。

但我仍然认为那是一个美好的年龄,也许是一个人能拥有的最好的岁月。你可以整晚放摇滚乐,但当音乐声渐止、啤酒瓶见底后,你还能思考,勾画你心中的宏伟蓝图。而最终,难缠的巡警让你认识到自己的斤两;可如果你一开始便胸无大志,那当他处理完你后,你也许除了自己的裤脚之外就什么都不剩了。“又抓住一个!”他高声叫道,手里拿着记录本大步流星地走过来。所以,有一点傲气(甚至是傲气冲天)并不是件坏事——尽管你的母亲肯定教你要谦虚谨慎。我的母亲就一直这么教导我。她总说,斯蒂芬,骄者必败……结果,我发现当人到了三十八岁左右时,无论如何,最终总是会摔跟头,或者被人推到水沟里。十九岁时,人们能在酒吧里故意逼你掏出身份证,叫喊着让你滚出去,让你可怜巴巴地回到大街上,但是当你坐下画画、写诗或是讲故事时,他们可没法排挤你。哦,上帝,如果正在读这些文字的你正值年少,可别让那些年长者或自以为是的有识之士告诉你该怎么做。当然,你可能从来没去过巴黎;你也从来没在潘普洛纳奔牛节上和公牛一起狂奔。不错,你只是个毛头小伙,三年前腋下才开始长毛——但这又怎样?如果你不一开始就准备拼命长来撑坏你的裤子,难道是想留着等你长大后再怎么设法填满裤子吗?我的态度一贯是,不管别人怎么说你,年轻时就要有大动作,别怕撑破了裤子;坐下,抽根烟。2

我认为小说家可以分成两种,其中就包括像一九七〇年初出茅庐的我那样的新手。那些天生就更在乎维护写作的文学性或是“严肃性”的作家总会仔细地掂量每一个可能的写作题材,而且总免不了问这个问题:写这一类的故事对我有什么意义?而那些命运与通俗小说紧密相连的作家更倾向于提出另一个迥异的问题:写这一类的故事会对其他人有什么意义?“严肃”小说家在为自我寻找答案和钥匙;然而,“通俗”小说家寻找的却是读者。这些作家分属两种类型,但却同样自私。我见识过太多的作家,因此可以摘下自己的手表为我的断言做担保。

总之,我相信即使是在十九岁时,我就已经意识到佛罗多和他奋力摆脱那个伟大的指环的故事属于第二类。这个故事基本上能算是以古代斯堪的纳维亚的神话为背景的一群本质上具有英国特征的朝圣者的冒险故事。我喜欢探险这个主题——事实上,我深爱这一主题——但我对托尔金笔下这些壮实的农民式的人物不感兴趣(这并不是说我不喜欢他们,相反我确实喜欢这些人物),对那种树木成荫的斯堪的纳维亚场景也没有兴趣。如果我试图朝这个方向创作的话,肯定会把一切都搞砸。

所以我一直在等待。一九七〇年时我二十二岁,胡子中出现了第一缕灰白(我猜这可能与我一天抽两包半香烟有关),但即便人到了二十二岁,还是有资本再等一等的。二十二岁的时候,时间还在自己的手里,尽管那时难缠的巡警已经开始向街坊四处打探了。

有一天,在一个几乎空无一人的电影院里(如果你真好奇的话,我可以告诉你是在缅因州班戈市的百玖电影院里),我看了场瑟吉欧·莱昂内执导的《独行侠勇破地狱门》。在电影尚未过半时,我就意识到我想写部小说,要包含托尔金小说中探险和奇幻的色彩,但却要以莱昂内创造的气势恢弘得几乎荒唐的西部为背景。如果你只在电视屏幕上看过这部怪诞的西部片,你不会明白我的感受——也许这对你有些得罪,但的确是事实。经过潘纳维申镜头的精确投射,宽银幕上的《独行侠勇破地狱门》简直就是一部能和《宾虚》相媲美的史诗巨作。克林特·伊斯特伍德看上去足有十八英尺高,双颊上挺着的每根硬如钢丝的胡楂都有如小红杉一般。李·范·克里夫嘴角两边的纹路足有峡谷那么深,在每条纹路的底部可能都有一个无阻隔界(见《巫师与玻璃球》)。而望不到边的沙漠看上去至少延伸到海王星的轨道边了。片中人物用的枪的枪管直径都如同荷兰隧道般大小。

除了这种场景设置之外,我所想要获得的是这种尺寸所带来的史诗般的世界末日的感觉。莱昂内对美国地理一窍不通(正如片中的一个角色所说,芝加哥位于亚利桑那州的凤凰城边上),但正由于这一点,影片得以形成这种恢弘的错位感。我的热情——一种只有年轻人才能迸发出的激情——驱使我想写一部长篇,不仅仅是长篇,而且是历史上最长的通俗小说。我并未如愿以偿,但觉得写出的故事也足够体面;《黑暗塔》,从第一卷到第七卷讲述的是一个故事,而前四卷的平装本就已经超过了两千页。后三卷的手稿也逾两千五百页。我列举这些数字并不是为了说明长度和质量有任何关联;我只是为了表明我想创作一部史诗,而从某些方面来看,我实现了早年的愿望。如果你想知道我为何有这么一种目标,我也说不出原因。也许这是不断成长的美国的一部分:建最高的楼,挖最深的洞,写最长的文章。我的动力来自哪里?也许你会抓着头皮大喊琢磨不透。在我看来,也许这也是作为一个美国人的一部分。最终,我们都只能说:那时这听上去像个好主意。3

另一个关于十九岁的事实——不知道你还爱不爱看——就是处于这个年龄时,许多人都觉得身处困境(如果不是生理上,至少也是精神和感情上)。光阴荏苒,突然有一天你站在镜子跟前,充满迷惑。为什么那些皱纹长在我脸上?你百思不得其解,这个丑陋的啤酒肚是从哪来的?天哪,我才十九岁呢!这几乎算不上是个有创意的想法,但这也并不会减轻你的惊讶程度。

岁月让你的胡须变得灰白,让你无法再轻松地起跳投篮,然而一直以来你却始终认为——无知的你啊——时间还掌握在你的手里。也许理智的那个你十分清醒,只是你的内心拒绝接受这一事实。如果你走运的话,那个因为你步伐太快,一路上享乐太多而给你开罚单的巡警还会顺手给你一剂嗅盐。我在二十世纪末的遭遇差不多就是如此。这一剂嗅盐就是我在家乡被一辆普利茅斯捷龙厢式旅行车撞到了路边的水沟里。

在那场车祸三年后,我到密歇根州蒂尔博市的柏德书店参加新书《缘起别克8》的签售会。当一位男士排到我面前时,他说他真的非常非常高兴我还活着。(我听了非常感动,这比“你怎么还没死?”这种话要令人振奋得多。)“当我听说你被车撞了时,我正和一个好朋友在一起。”他说,“当时,我们只能遗憾地摇头,还一边说‘这下塔完了,已经倾斜了,马上要塌,啊,天哪,他现在再也写不完了。’”

相仿的念头也曾出现在我的脑袋里——这让我很焦急,我已经在百万读者集体的想象中建造起了这一座“黑暗塔”,只要有人仍有兴趣继续读下去,我就有责任保证它的安全——即使只是为了下五年的读者;但据我了解,这也可能是能流传五百年的故事。奇幻故事,不论优劣(即使是现在,可能仍有人在读《吸血鬼瓦涅爵士》或者《僧侣》),似乎都能在书架上摆放很长时间。罗兰保护塔的方法是消灭那些威胁到梁柱的势力,这样塔才能站得住。我在车祸后意识到,只有完成枪侠的故事,才能保护我的塔。

在“黑暗塔”系列前四卷的写作和出版之间长长的间歇中,我收到过几百封信,说“理好行囊,我们将踏上负疚之旅”之类的话。一九九八年(那时我还当自己只有十九岁似的,狂热劲头十足),我收到一位八十二岁老太太的来信,她“并无意要来打搅你,但是这些天病情加重”,这位老太太告诉我,她也许只有一年的时间了(“最多十四个月,癌细胞已经遍布全身”),而她清楚我不可能因为她就能在这段时间里完成罗兰的故事,她只是想知道我能否(“求你了”)告诉她结局会怎样。她发誓“绝不会告诉另一个灵魂”,这句话很是让我揪心(尽管还没到能让我继续创作的程度)。一年之后——好像就是在车祸后我住院的那段时间里——我的一位助手,马莎·德菲力朴,送来一封信,作者是得克萨斯州或是佛罗里达州的一位临危病人,他提了完全一样的要求:想知道故事以怎样的结局收场?(他发誓会将这一秘密带到坟墓里去,这让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我会满足这两位的愿望——帮他们总结一下罗兰将来的冒险历程——如果我能做到的话,但是,唉,我也不能。那时,我自己并不知道枪侠和他的伙伴们会怎么样。要想知道,我必须开始写作。我曾经有过一个大纲,但一路写下来,大纲也丢了。(反正,它可能本来也是一文不值。)剩下的就只是几张便条(当我写这篇文章时,还有一张“阒茨,栖茨,葜茨,某某—某某—篮子”贴在我桌上)。最终,在二〇〇一年七月,我又开始写作了。那时我已经接受了自己不再是十九岁的事实,知道我也免不了肉体之躯必定要经受的病灾。我清楚自己会活到六十岁,也许还能到七十。我想在坏巡警最后一次找我麻烦之前完成我的故事。而我也并不急于奢望自己的故事能和《坎特伯雷故事集》或是《艾德温·德鲁德之谜》归档在一起。

我忠实的读者,不论你看到这些话时是在翻开第一卷还是正准备开始第五卷的征程,我写作的结果——孰优孰劣——就摆在你的面前。不管你是爱它还是恨它,罗兰的故事已经结束了。我希望你能喜欢。

至于我自己,我也拥有过了意气风发的岁月。斯蒂芬·金2003年1月25日

最后的前情概要

《卡拉之狼》是一个长篇故事的第五部,这个故事受罗伯特·布朗宁的叙事长诗《去黑暗塔的罗兰少爷归来》启发而写成。第六部《苏珊娜之歌》将在二〇〇四年出版。第七本《黑暗塔》,也是最后一本,将在同年晚些时候出版。

第一部《枪侠》讲述了蓟犁的罗兰·德鄯如何追寻并最终逮住黑衣人沃特——那个人假装和罗兰的父亲为友而实则效忠于遥远的末世界的血王。抓获半人半巫的沃特并不是罗兰的最终目的,那只是一种手段而已。罗兰的目的在于接近黑暗塔,以期中世界的飞速毁灭和光束的路径的缓慢死亡可以来得慢一点,或者来个根本性的扭转。这部小说的副题为“新的开始”。

黑暗塔是罗兰的迷恋,他的追求,他活下去的唯一理由,如我们所见。我们得知当罗兰还是个小男孩时,马藤如何试图让人把他送到西部令他失宠,把他从这场重大游戏中踢出局。可是,罗兰彻头彻尾地挫败了马藤的图谋,主要是由于他具备男子汉气概,选择了有利的反击。

斯蒂文·德鄯,罗兰的父亲,把自己的儿子和儿子的两个朋友(库斯伯特·奥古德和阿兰·琼斯)送到了眉脊泗的海岸领地,主要是让孩子远离沃特的魔爪。在那里,罗兰遇到并爱上了被女巫缠住的苏珊·德尔伽朵。库斯的蕤嫉妒这个姑娘的美貌,尤其危险的是,蕤得到了那些被称为“彩虹”……或“巫师的玻璃球”的神奇玻璃球中的一个。总共有十三个这样的东西,最有魔力并最危险的是“黑十三”。罗兰和他的朋友们在眉脊泗经历了多次冒险,尽管他们侥幸逃命(还带着粉红色的“彩虹”),苏珊·德尔伽朵,站在窗旁的可爱女孩,还是被烧死在火刑柱上。第四部《巫师与玻璃球》讲述了这个故事。这部小说的副题是“致敬”。

在围绕塔展开的一个个故事中,我们发现枪侠的世界和我们自己的世界在本质上有可怕的相似之处。我们最早发现这种相似是在罗兰遇到杰克的时候。杰克是来自一九七七年纽约的一个男孩,于苏珊·德尔伽朵死后多年在一个沙漠中的驿站遇到罗兰。罗兰的世界和我们的世界之间有一道道门;其中一道就叫做死亡。杰克是在被推到第四十三大街,然后被一辆汽车碾过后,才发现自己处在这个荒凉的驿站的。汽车司机是个叫恩里柯·巴拉扎的男人。推他的人是个仇视社会的罪犯,名叫杰克·莫特,是沃特手下的黑暗塔纽约层级的代表。

在杰克和罗兰与沃特相遇之前,杰克已经死过一回了……这次是因为枪侠,在面临这个有象征性的儿子和黑暗塔之间的痛苦抉择时,罗兰选择了塔。杰克陷入无底深渊前最后的话语是:“去吧——在这个世界之外还有其他的世界。”

罗兰和沃特之间的最终对决发生在“西海”附近。在漫漫长夜的闲聊中,黑衣人用一副怪异的塔罗牌给罗兰算了命。有三张牌——囚犯、影子女士和死亡(“但不是冲着你来的,枪侠”)尤其引起了罗兰的注意。《三张牌》,副题为“重生”,始于西海海岸,发生在罗兰从和沃特的对抗中醒来后不久。筋疲力尽的枪侠遭到一群食肉大螯虾的攻击,他还未及逃跑,右手已经少了两个手指,而且被严重感染。罗兰继续沿着西海海岸艰难地跋涉,尽管他病得不轻甚至就快死去。

在行走中他遇到三扇门,全都自由地立在海滩上。这些门通向三个不同时间点的纽约。从一九八七年,罗兰拉来了埃蒂·迪恩,一个吸食海洛因的囚犯。从一九六四年,他拉来了奥黛塔·苏珊娜·霍姆斯,一个断腿女人,是一个叫杰克·莫特的仇视社会分子把她推到地铁列车前致残的。她就是“影子女士”,在她脑子里隐藏着凶暴的“另一个人”。这个隐藏的女人,残暴和狡猾的黛塔·沃克,被枪侠拉入中世界时,决心把罗兰和埃蒂都干掉。

尽管只有埃蒂和奥黛塔两人,罗兰仍然觉得自己已经把三个人拉入了中世界,因为奥黛塔有双重人格。不过当黛塔和奥黛塔合而为一成为苏珊娜的时候(这主要归功于埃蒂·迪恩的爱和勇气),枪侠就知道不是这么回事了。除此之外,他还在想别的事情:他满脑子都是杰克,并为此痛苦不堪,那个男孩在死时讲到其他世界。《荒原》,副题为“救赎”,开端是一个悖论:对罗兰而言,杰克看起来既活着又死了。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期的纽约,杰克·钱伯斯也被同样的问题所困扰:自己活着还是死了?他是谁?杀掉一头叫米尔(害怕它的老人们这么叫)或者沙迪克(制造出它来的中土先人这么叫)的巨熊后,罗兰、埃蒂和苏珊娜回溯这只野兽的踪迹,并发现了这种马图林人以为是沙迪克、塔特勒人以为是熊的动物的出没路线。原来曾有六只这样的动物,在标志着中世界边界的十二个入口之间奔跑。在这些动物相交之处,在罗兰的世界(也是所有的世界)的中央,耸立着黑暗塔,所有空间和时间的核心。

到如今,埃蒂和苏珊娜在罗兰的世界里已不再是囚犯。沐浴在爱河中的他们自己也走上了枪侠的道路,这时他们已经完全参与到这场探险之中,并追随着罗兰,这个最后的塞普先生(死亡售卖人),沿着沙迪克的踪迹,马图林的道路。

在光束的路径不远处的一个通话石圈中,时间被修补过,悖论终止了,而真正的第三人被拖了出来。杰克在一个危险的仪式结束时重新进入中世界,那里的四个人——杰克、埃蒂、苏珊娜和罗兰——全都记得自己父亲的脸并体面地洗清了罪责。不久以后,四重奏变成了五重奏,因为杰克救了一只貉獭。貉獭看上去像是獾、浣熊和狗的结合体,语言能力有限。杰克把他的新朋友叫做奥伊。

朝觐者之路把他们带往剌德城,那里两个古老的帮派的幸存者之间继续着旷日持久的冲突。到达这座城市之前,在河岔口小镇,他们遇到几个远古年代的古老幸存者。他们认出罗兰是世界转换之前的往日时光的一个幸存同伴,满怀敬意地接待了他和他的同伴们。老人们还告诉他们有一种单轨火车或许仍可从剌德驶入荒原,沿着光束的路径,朝向黑暗塔。

杰克被这一消息吓坏了,但并不感到意外,从纽约被拉来之前,他从一家书店弄到两本书,书店主人叫凯文·塔,一个发人深思的名字。一本书满是谜语,而谜底已被撕掉。另一本书叫《小火车查理》,讲述了一个与中世界隐隐有所呼应的儿童故事。而“查”这个字在罗兰成长的地方蓟犁的高等语中意思是死。

泰力莎姑母,河岔口的女族长,给罗兰一个银十字架让他戴上,然后旅行者们上路了。在穿越横跨寄河的残桥时,杰克被一个叫盖舍的垂死(而且极端危险)的逃犯绑架。盖舍把自己的年轻囚犯带到地下的滴答老人那里,这人据称为戈嫘人的最后一个首领。

在罗兰和奥伊寻找杰克之际,埃蒂和苏珊娜发现了剌德的摇篮,单轨火车布莱因在那里苏醒。布莱因是剌德城下面庞大计算机系统的最后一个地上工具,而布莱因只剩下一样兴趣:猜谜。它允诺带旅行者到单轨火车的终点站……只要他们能出一道它猜不出的谜语。否则,布莱因说,他们的旅程就会以死亡告终:杀人树。

罗兰救出杰克,留下快要死去的滴答老人。然而安德鲁·奎克没有死。眼睛半瞎,遭毁容后面目丑陋的他被一个自称理查德·范宁的男人救下。可是,范宁还称自己为永生的陌生人,一个罗兰曾被警告要小心的魔鬼。

朝圣者从行将灭亡的剌德继续他们的旅程,这次是乘坐着单轨火车。尽管事实是单轨火车位于计算机中的实际操纵者被他们甩在身后越来越远,然而当火车在沿着光束的路径某处腐坏的轨道像粒粉红子弹般以每小时超过八百英里的速度飞跳时,这一事实无论如何已没有意义。他们想要存活的唯一机会是给布莱因出一道计算机答不出的谜语。

在《巫师与玻璃球》的开头,埃蒂确实出了那样一道谜语,用独一无二的人类武器——混乱的逻辑,毁坏了布莱因。单轨火车在一个类似堪萨斯的名叫托皮卡的地方停了下来,这个地方已经被一种被称做超级流感的疾病侵袭一空。就在他们沿着光束的路径(如今是I-70公路的启示录版)继续行程时,他们看到一些令人不安的牌子。血王万岁是一个。留神不速之客是另一个。而且,警惕的读者会发现,不速之客有一个和理查德·范宁非常相似的名字。

告诉他的朋友们关于苏珊·德尔伽朵的故事后,罗兰和自己的朋友们来到建造在I-70公路尽头的一座绿色玻璃砌成的宫殿,宫殿和多萝西·盖尔在绿野仙踪中寻找的那座极其相似。在这座高大城堡的宫殿里,他们遇到的不是伟大恐怖的奥兹,而是滴答老人,剌德这个伟大的城市最后的难民。滴答老人死后,真正的巫师现身了。他是罗兰远古时代的对头,马藤·布罗德克洛克,在有些世界里叫兰德尔·弗拉格,在有些世界里叫理查德·范宁,还有些世界里叫约翰·法僧(好人)。罗兰和他的朋友们无法杀死这个最后一次警告他们放弃追逐“黑暗塔”的鬼魂(“它杀不了我,罗兰,老朋友。”他跟枪侠说),但是他们可以把他驱逐走。

进入巫师的玻璃球这趟最后的行程并经历了可怕的最终揭秘后——蓟犁的罗兰曾杀死了自己的母亲,他误把她当成了那个叫蕤的女巫——流浪者们又一次发现自己处身中世界,并又一次走上了光束的路径。他们再次开始了自己的追寻,而《卡拉之狼》即以此为开端。

这一前情概要绝不是对“黑暗塔”系列前四本书的总结;如果你在开始阅读这本书前还没读过那几本,那我劝你先读一读,要么就把这本撂在一边。这几本书只是一个连贯的长篇故事中的一些片断,你最好从头读到尾,而不要从中间开始看起。“先生,我们用子弹说话。”——史蒂夫·麦奎因《七侠荡寇志》“首先是微笑,接着是谎言。最后才兵刃相见。”——蓟犁的罗兰·德鄯

流淌在你体内的血液

也同样在我身上流淌,

当我望着镜中,

我看见你的脸庞。

握住我的手,

依偎在我身上,

我们回到童年,

自由自在,东游西荡。——罗德尼·克劳维尔19抵抗RESISTANCE

序慕 弱智

1

逖安被赐予(尽管很少有农夫会用这个词)三块田地:河边地,那是他的家族在很久以前就种植大米的地方;路边地,是扎佛兹人世世代代栽种根茎植物、南瓜和玉米的地方;还有杂种地,一片荒芜的土地,主要产物是岩石、疱病和破碎的希望。逖安不是第一个决心在房子后面这二十来英亩的土地上弄出点名堂的扎佛兹人,他的祖父,在其他方面都很理智的一个人,偏偏认定那里有金子。逖安的妈妈同样确信这片地会长出珀林,一种价值不菲的调味料。逖安自己妄想的是麦橘果。当然麦橘果会在杂种地里生长,必须在那里生长。他已经弄到一千粒种子(这些种子花了他一大笔钱),现在正藏在他卧室的地板下面。在明年耕作之前余下的所有种子都会种在杂种地里。这可是一件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的农活。

扎佛兹部落还拥有牲畜,其中包括三头骡子,可是在杂种地用骡子干活的人非疯了不可;不幸被挑中的那头畜牲很可能在第一天劳作不到晌午之前,就已经不是断了腿动弹不得,就是被蜇得奄奄一息。逖安的一个叔父多年前几乎就碰到过后面这种情况。他曾经一边往家飞奔一边声嘶力竭地大喊,后面一群变种的大黄蜂穷追不舍,它们的刺叮有指甲那么大。

他们找到了蜂窝(哦,是安迪发现的;再硕大的黄蜂安迪也不怕)并用煤油烧毁了它,不过也许还有其他的。另外还有些洞孔。该死的,还不少呢,可你不可能把地洞烧掉,对吗?不可能。杂种地在老人们称之为“疏松地”的上面。结果它上面的洞孔和岩石几乎一样多,再说至少还有一个洞穴,不断喷出满是污秽、腐烂味儿的气体。谁知道里面藏着什么妖魔鬼怪呢?

而最可怕的洞孔并不是人(或者骡子)可以看到的,根本看不出,先生,想都甭想。那些会让你磕断腿的洞孔总是藏匿在看上去最无害的杂草或高高的草丛中。你的骡子会踩进去,紧接着嘎嘣一声,像一根折断的树枝,随后这个倒霉蛋就倒在地上,龇牙咧嘴,眼珠打转,冲着天空痛苦地叫唤个不停,直到你杀死它结束它的痛苦为止。牲畜在卡拉·布林·斯特吉斯可是宝贝,即使是进化不完全的牲畜。

因此,逖安就和妹妹一起顺着小径犁耕。没有理由不干。逖阿是弱智,所以做别的什么都不行。她是个大块头姑娘——弱智儿经常会长成惊人的身个儿——而且她乐意帮忙,耶稣爱她。卡拉汉神父为她做了个小耶稣树,他称之为十字架,她到哪儿都戴着。这会儿随着她费力往前走,十字架前后晃荡,狠狠地捶打着她大汗淋漓的皮肤。

犁具由一条生牛皮绳系在她的双肩上。在她身后,逖安通过犁的硬木柄控制着犁的方向,并用颈轭缰绳为自己的妹妹引路,当犁的板片落下即将嵌在地里时,他嘴里咕咕哝哝地又拽又推。旱期已结束,可是杂种地这里仍然如盛夏般炽热;逖阿的连衣裤又黑又湿,贴在她肉乎乎的长腿和臀部上。每次逖安甩头把头发从眼睛中弄出来时,汗水就会像喷雾一样从他乱蓬蓬的头发中飞出。“快点,你这个贱货!”他喊道。“那边的岩石会把犁毁了,你瞎了吗?”

她不瞎,也不聋,只是弱智。她用力往左边拉,很卖力。后面的逖安往前打了个踉跄,脖子猛地一抽,在另一块岩石上擦破了小腿上的皮肤,这块石头他开始没看到,而犁具竟然奇迹般避开了。当他感到热乎乎的血汩汩流出淌在脚踝上时,他在纳闷(不是第一回了),是什么狂热症总是把扎佛兹人驱使到这里。在内心深处,他明白麦橘果会和之前的珀林一样不适宜种植,尽管你可以栽种毒草。唉,如果他乐意,他可以让这二十英亩的地上全部开满那种屁玩意儿。可农活的要诀是让地里始终没有毒草,这总是新土的第一项农活。这——

犁翻到了右边,接着向前猛扯,差点把他的胳膊拉脱臼了。“哎哟!”他叫道。“轻点,丫头!如果你把它们拉出来可就合不上了,知道吗?”

逖阿抬起宽大、满是汗水又毫无表情的脸庞望向天空,空中充满了低垂的云层和雁叫般的笑声。主啊,可是她的声音听上去也像头驴子。然而那是笑声,是人的笑声。逖安寻思,他有时不由自主地这样,那笑声是否意味着什么。他说的话她能听懂一些吗?或者她只能明白他说话的口气?这些弱智们——“向您问安。”一个响亮却几乎毫无音调的声音从他背后传来。声音的主人无视逖安惊讶的叫喊。“美好的日子,愿它们常驻此间。我远游到此,愿意为您效劳。”

逖安急速转身,看到安迪站在那里——七英尺赫然立在那儿——这时他差点被掀翻在地,因为他妹妹又歪歪扭扭地往前跨了一大步。犁的颈轭缰绳从他的手上滑开并缠住了他的喉咙,听得到劈啪一声响。逖阿不知道可能要出人命,又往前迈了坚实的一步。在她迈步时,逖安喘不过气了。他又咳又吐,并在皮绳上乱抓一通。安迪看着这一切,像往常一样莫名其妙地大笑起来。

逖阿又往前拽,逖安被撂倒在地。他摔在一块岩石上,石头残酷地刺进他双股间的缝隙里,不过好在他又能呼吸了,不管怎么样这会儿可以。该死的倒霉地!总是这样!会永远这样!

逖安趁皮绳把自己的喉咙缠紧之前用力把它抓住,并大叫,“站住,贱货!吁,要不我把你胸前那对肥大而没用的乳头拧掉!”

逖阿相当顺服地停了下来,回过头来看发生了什么事。她笑得更灿烂了。她举起一只肌肉横生的胳膊——上面的汗水闪闪发亮——并指了指。“安迪!”她说,“安迪来了!”“我不瞎,”逖安说着站起来,揉揉屁股。那个部位也在流血吗?我主耶稣啊,他觉得是的。“向您问安,”安迪对逖阿说,一边用三根金属手指在自己的金属喉咙上敲了敲。“祝天长,夜爽。”

尽管逖阿肯定已听过这一问候语的标准回答——祝收成增倍——不下一千遍,可她唯一会做的是再次抬起她宽大的白痴脸庞,对着天空发出雁叫般的笑声。这一刻,逖安感到一种意外的痛苦,不是来自手臂,或喉咙,或受伤的屁股,而是他的心。他隐约记得逖阿还是小女孩时的样子:漂亮并像只蜻蜓般敏捷,聪明得超乎想象。后来——

可就在他结束思考之前,出现了一种前兆。他感到自己的心在下沉。消息会在我来到这里时传来,他心想。在这块没有好事只有厄运的不毛之地。到时间了,不是吗?超时了。“安迪。”他说。“在这儿!”安迪笑着说,“安迪,你的朋友!远游归来,愿意为你效劳。想知道你的星象吗,逖安君?是‘满土’。红彤彤的月亮,就是中世界所说的‘猎女月’。有个朋友会来访!生意兴隆!你会有两个主意,一个好的,一个坏的——”“坏主意是来到这里企图改变这块地,”逖安说,“别去管讨厌的星象,安迪。你来这里干吗?”

安迪的笑容或许不可能被扰动——毕竟他是个机器人,卡拉·布林·斯特吉斯乃至方圆几英里中的最后一个——但是在逖安看来,他的笑容变得不安起来,反正也没什么不同。这个机器人就像一个小孩被拉长成了大人,又高又瘦,简直超乎想象。他的腿和胳膊是银色的。他的头像个不锈钢桶,上面有双电眼。他的身体,就是一个圆柱,呈金黄色。身体正当中——该是人的胸部的位置——贴着这样的图标:

北方中央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联合

拉莫科工业

推出

安迪

设计:报信者(许多其他功能)

序列号:DNF-44821-V-63

这个傻东西究竟为什么或者如何得以保存,而所有其他的机器人都已消失——消失好几代了——逖安既不知道也不关心。你在卡拉的任何地方都可能看到他(他不会冒险离开边界)用瘦得出奇的银腿迈着步子,四处张望,偶尔当他存储(或者可能是清除——谁知道呢?)信息时,还会发出滴答声。他会唱歌,把飞短流长从镇子的一边传到另一边——报信机器人安迪是个永不疲倦的行者——而且他看起来喜欢传递星象胜过一切,尽管村子里的共识是这些信息没什么意义。

然而,他还有另一项功能,而且那意义重大。“你为什么来这儿,你这个螺钉和柱子皮囊,回答我!是狼群吗?它们从雷劈回来了?”

逖安站在那里,抬头注视着安迪那张愚蠢的金属笑脸,身上的汗水开始发凉,他满心祈祷这个傻瓜会说不,然后继续唠叨他的星象,或者可能会唱“绿色的谷物阿达哟”,总共二十或三十诗节。

安迪仍然面带笑容,但他所说的却是:“是的,先生。”“耶稣圣人啊,”逖安说(他从卡拉汉神父那里觉得那两个名字是一回事,但从没去深究过),“还要多久?”“还有一个月它们就到。”安迪回答,仍然笑着。“一个满月?”“差不多,先生。”

那么是三十天了,再增减个一天。还有三十天狼群就来。寄望于安迪弄错了没什么意义。无人晓得这个机器人怎么在狼群到来之前就知道它们已从雷劈那么远的地方出来,但是他就是知道。而且他从没弄错过。“他妈的去你的坏消息!”逖安喊道,他为自己声音中的颤抖感到狂怒。“你干什么吃的?”“很抱歉是个坏消息,”安迪说。只听到他的肠子咔哒一声响,他的眼睛闪出的蓝光越发亮了,接着他后退一步。“你不想让我讲讲你的星象吗?是‘满土’之末,此时尤其适宜结束老营生,结识新朋友——”“去你妈的破预言吧!”逖安弯下腰,抓起一团土块,向机器人掷过去。土块中的一个小石子撞在安迪的金属外壳上发出叮当一声。逖阿倒吸一口气,随后哭了起来。安迪又后退了一步,他的影子在杂种地里划出长长的一道。但是他可憎的笑容依然不变。“来首歌如何?我在镇子最北端的曼尼学到一首有趣的歌,名字叫‘失落的时候,请神主宰’。”从安迪肚肠深处的某个地方传来一阵定音管的颤巍巍的嘟嘟声,随后是钢琴琴键的潺潺声。“来了——”

汗水从他的双颊流淌下来,把他痒痒的睾丸粘在了大腿上。他心里充满该死的焦虑。逖阿仰起傻乎乎的脸,冲着天空叫了起来。而这个坏消息的传递者,白痴机器人,已准备为他演唱某种曼尼赞美诗。“安静点,安迪。”他听上去相当理智,但却是牙关紧咬。“遵命。”机器人回答,随后同情地保持着沉默。

逖安走到他大喊大叫的妹妹跟前,用一只胳膊搂住她,闻闻她身上冲鼻(并非臭不可闻)的味道。她只是工作和顺从,并不担忧。他叹口气,然后开始抚摩她颤抖的胳膊。“停下,你这个咋咋呼呼的臭女人,”他说。用词或许恶劣,但语气却友善之极,而她只对他的语气有反应。她开始安静下来。她哥哥站在那里,她臀部的红斑紧贴着他胸腔下面的位置(她足足高了一英尺),任何从此路过的陌生人可能都会停下来看看他们,惊讶于他们面孔的相似和身材的极大差异。相似其实是自然的:他们是对双胞胎。

他用亲昵和咒骂相夹杂的话安慰妹妹——自她从东方回来成了弱智以后的这些年里,这两种表达方式对逖安·扎佛兹来说没什么不同——最后她停止了哭泣。当一只褐鸦从天空飞过,一边翻转着发出其惯有的一长串难听的叫声,她用手指着笑了起来。

一种感觉从逖安心中升起,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他也无从识别。“不对,”他说。“不。耶稣圣人和众神之神啊,这不对。”他望向东方,那边的小山连绵翻滚成一团升腾的黑膜,像是云雾但又不是。那是雷劈的边界。“他们这样对待我们是不对的。”“你肯定不想听你的星象吗,先生?我看到闪亮的硬币和一个美丽的黑衣女士。”“黑衣女士们就甭指望我了,”逖安说,一边开始把挽具从他妹妹宽阔的肩膀上拉下来。“我是有妇之夫,相信你肯定知道得很清楚。”“许多已婚男人都有自己的情人。”安迪评论道。逖安觉得他的口气几乎是洋洋得意。“那些爱自己妻子的男人不一样。”逖安背上輓具(是他自己做的,大多数牲口棚里明显缺乏供人类使用的东西)转身往家里走去。“农夫也不行,不管怎么样。告诉我一个养得起情人的农夫,我就亲吻你闪亮的屁股。走,逖阿。抬起来,放下去。”“回家?”她问。“对。”“在家里吃午饭?”她迷迷瞪瞪又充满希望地看着他。“土豆?”停顿了一下。“肉汁?”“当然,”逖安说。“他妈的为什么不呢?”

逖阿大叫一声,开始往家里跑去。她跑起来时几乎有种让人敬畏的力量。他们的爸爸在去世的那个秋天前不久曾经评论过:“不管聪明还是愚蠢,跑起来可是周身的肌肉都在运动。”

逖安在她后面慢慢地走,低着头留神别踩到洞孔,他妹妹好像不用看就能避开,仿佛她内部的某个部位已经测出了每个洞孔的位置。那种奇异的新感觉越来越强烈。他知道生气的感觉——任何曾经有奶牛患乳毒病而死或自己的玉米地被夏天的雹暴击毁的农夫都深有体会——但是这种感觉更深切。这是种愤怒,而且以前从未有过。他慢慢走着,脑袋低垂,拳头紧握。他没有意识到安迪一直跟在自己后面,直到这个机器人说:“还有别的消息,先生。镇子的西北方,沿着光束的路径,来自外世界的陌生人——”“该死的光束的路径,该死的陌生人,还有该死的你自己,”逖安说,“离我远点,安迪。”

安迪原地不动站了一会儿,四周全是杂种地的岩石、杂草和没用的小丘,这片扎佛兹土地上最恶劣的一块。他体内的继电器响了。他的眼睛闪了闪。然后他决定去找卡拉汉神父谈谈。老神父从没说过他该死。老神父总是愿意听他的星象。

还有,他总是对陌生人感兴趣。

安迪朝镇子和“我们的安详女神堂”走去。2

扎丽亚·扎佛兹没有看到她丈夫和小姑子从杂种地回来,也没有听到逖阿不停地把头扎进牲口棚外面的雨桶里,然后像马一样把嘴唇上沾的水吹掉。扎丽亚正在房子的南边晾衣服,同时照看着孩子们。她没有意识到逖安回来了,直到她看到他从厨房的窗户伸出头来看她。看到他竟然在那里她觉得奇怪,但更奇怪的是他的表情。他面如灰土,只有脸颊靠上部有两块闪亮的色斑,而且额头中央也有一块在闪耀,就像一个烙印。

她把手中正拿着的几个衣架放回衣篮里,朝房子走过去。“去哪儿,妈?”赫顿问。赫达也跟着问:“去哪儿,妈妈?”“别管,”她说,“只要看好你们的弟弟妹妹。”“为什么—么么?”赫达呜呜地抱怨。她呜呜一下停住了。这些天要是她把声音拖得长了点,她妈妈会把她痛打一顿。“因为你们年龄最大。”她说。“可是——”“闭嘴,赫达·扎佛兹。”“我们会照看他们,妈。”赫顿说。她的赫顿总是最听话,也许不如他姐姐聪明,但聪明不是一切。远远不是。“要我们把衣服晾完吗?”“赫顿—顿顿……”是他姐姐。又是那烦人的呜呜声。不过扎丽亚顾不上管他们了。她只是看了其他几个孩子一眼:利曼和利阿,都是五岁,还有亚伦,两岁了。亚伦光着身子坐在泥土中,开心地把两块石头碰在一起发出声响。他是少有的单生儿,村子里的女人为此多么羡慕她啊!因为亚伦总会是安全的,而其他人,赫顿和赫达……利曼和利阿……

她突然明白了在这种日子里,他中途就回家可能意味着什么。她向神祈祷不是这样,但是当她来到厨房,发现他往外看孩子们的样子,她几乎确信就是这样。“告诉我不是狼群,”她说话的声音干涩而狂乱,“说不是。”“是的,”逖安回答,“三十天,安迪说——一个满月到另一个满月。而且在这方面安迪从没——”

他还没说完,扎丽亚·扎佛兹就双手紧捂太阳穴尖叫起来。旁边的院子里,赫达跳了起来。过一会儿她就会往房子跑去,不过赫顿拽住了她。“他们不会要利曼和利阿这么小的孩子,对吗?”她问他,“赫达和赫顿,可能会,但是不会要我的小不点吧?噢,他们要不了半年就六岁了!”“狼群最小连三岁的都抓过,你知道的,”逖安说。他的双手张开又握上,张开又握上。他体内的感觉继续变得强烈——比单单生气更深切的感觉。

她看着他,泪水从脸上哗哗流下。“也许是说不的时候了。”逖安几乎没认出自己说话的声音。“怎么能呢?”她低声说,“以神的名义我们怎么能呢?”“不知道,”他说,“但是过来,女人,我求你了。”

她走过来,又转过头看了看在后院的五个孩子最后一眼——好像要确认他们都还在那里,还没有狼群把他们带走——然后穿过客厅。祖父坐在熄灭的炉火旁一个角落的椅子里,垂着头,打着盹,无牙紧闭的嘴巴还滴着口水。

从这个房间看得到牲口棚。逖安把妻子拉到窗边用手指着。“那里,”他说,“你看见他们了吗,女人?你能看清楚他们吗?”

她当然能。逖安的妹妹,身高六英尺半,这会儿正站着,连衣裤的裤带已放下,她从雨桶里把水泼在乳房上,硕大的乳房闪闪发亮。站在牲口棚门道处的是扎勒曼,扎丽亚的亲兄弟。他差不多七英尺高,和珀斯老爷一样魁梧,和安迪一样高大,和那个姑娘一样面无表情。一个强壮的年轻男子看到一个强健的年轻女子的胸脯像这般裸露在外,他的裤子里肯定会惹人注目地鼓出一大块,可是扎利的却没有。永远也不会有。他是弱智。

扎丽亚转身对着逖安。他们看着对方,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没变成弱智只不过是因为偶然的运气。就他们俩所知,阴差阳错,很可能现在就是扎利和逖阿站在这里观看外面牲口棚那里的逖安和扎丽亚,身体变得巨大,脑子变得空无。“我当然看见了,”她告诉他,“你以为我是瞎子吗?”“你有时不是希望自己是吗?”他说,“看到他们那种样子?”

扎丽亚没有回答。“不正常,女人。不正常。从没正常过。”“可自从远古以来——”“去他妈的远古!”逖安喊道,“他们是孩子,我们的孩子!”“那么你愿意狼群把卡拉烧成平地吗?让我们大家的喉管被割破,眼睛在头颅中被油炸吗?之前发生过的,你知道。”

他知道,没错。但是除了卡拉·布林·斯特吉斯的男人,谁会纠正这个错误呢?在这些地区,当然没有执政当局,甚至连治安官也没有,无论什么级别的。他们只能靠自己。即使早前,当内领地闪烁着光明和秩序时,他们在这里也没看到一星半点那种光明生活的迹象。这里是边界地带,而这里的生活总是很奇怪。后来狼群开始出现,生活变得越发怪异。什么时候开始这样的?经历了多少个世代?逖安不知道,但他觉得一切并没有开始得比他能意识得到的时间更早。狼群开始袭击边界的村庄时祖父还小,当然——祖父自己的同胞兄弟被掳走时,他们俩正坐在土堆里玩纸牌。“他们抓走他是因为他离路更近,”祖父告诉他们(很多次了)。“如果那天先走出房子的是我,如果我离路更近,他们抓走的就会是我,感谢上帝!”然后他会亲吻老神父给他的木头十字架,把它朝天高举,并呵呵笑着。

然而祖父自己的祖父告诉过他,在自己的年代——那是五个或者甚至可能是六个年代以前了,如果逖安计算正确的话——并没有狼群骑着灰马从雷劈浩荡而出。有一次,逖安曾问过老人,那时候除了少数婴儿大部分孩子都是双胞胎吗?有没有哪个老人说起过?祖父思考了很久,然后摇摇头。没有,他不记得祖先们曾说起过,不管以何种方式。

扎丽亚焦虑地看着他,说:“我看你现在不适合想那种事情,你刚在那块坚硬的土地里待了一上午。”“我的想法无法改变他们何时来,或带走谁。”逖安说。“你不会做蠢事,逖,对吗?独自干傻事?”“决不。”他说。

决不犹豫。他已经开始设计方案,她想,心中也燃起一丝渺茫的希望。毫无疑问,逖安根本对付不了狼群——他们中的任何人都不能——可是他绝不愚蠢。在一个大多数男人只想着下一期耕种(或者在星期六晚上寻欢作乐)的农庄里,逖安确实是个异类。他能写自己的名字,他能写“我爱你扎丽”等字句(而且就是这些字赢得了她的心,尽管她认不出写在尘土上的那些字迹),他会把数字加起来而且可以从大到小报出这些数字,他说这更不容易。有可能……?

她的一部分不愿意再想下去了。然而,当她这个做母亲的心思转到赫达和赫顿,利阿和利曼身上时,她的另一部分又想有所期待。“那么要怎样?”“我准备召集一次全镇集会。我会发送羽毛。”“他们会来吗?”“当他们听到这个消息时,卡拉的每个男人都会来。我们会详细讨论。也许这次他们想要反抗。也许他们愿意为自己的孩子斗争。”

在他们身后,一个嘶哑苍老的声音说:“你这个愚蠢的屠夫。”

逖安和扎丽亚转过身,手牵着手,注视着老人。屠夫是个严厉的用词,不过逖安断定老人看他们——他——的神情是和善的。“为什么那么说,祖父?”他问。“男人们参加了你计划的会议会发疯的,然后烧掉半个村庄,如果他们喝醉的话,”老人说。“清醒的男人——”他摇摇头,“永远不会为你所动。”“我想这次你可能错了,祖父。”逖安说。扎丽亚感到一阵冰冷的恐惧钳住了她的心。然而埋藏在其中,温热的,是那份希望。3

如果他至少提前一晚上发出通知,大家的牢骚也会少些,可是逖安没有那么做。哪怕是一个休耕无事的夜晚对他们来说也是种奢侈。当他让赫顿和赫达送出羽毛时,他们的确来了。他早知道他们会来。

卡拉的集会厅位于村子大街的尽头,比图克的百货店再远些,在亭子镇的斜对面,镇子在夏末这会儿是灰尘弥漫、黯淡无光。很快,镇子上的女人们就会开始把它装扮一新,迎接丰收,不过在卡拉他们很少庆祝收割夜。当然,孩子们总是喜欢看双手涂成红色的稻草人被扔进火堆里,还有大胆的家伙们在夜晚开始降临时,会偷吻他们心爱的姑娘,但仅此而已。在中世界和内世界,穿花里胡哨的衣服和欢宴庆祝都可以,然而这里不行。在这里,他们还有比收割节集市更严肃的事情要考虑。

就像狼群这样的事情。

有些男人——来自富有的西部农庄和南部的三个农场——骑马而来。罗金B的艾森哈特甚至带着步枪,斜挂着十字形的弹药带。(逖安·扎佛兹怀疑这些子弹能有什么用,或者那支古老的步枪是否好使,尽管有些能用的。)曼尼族的一行人蜷缩在一辆巴克马车里,由两匹变种的阉马驮着,一匹长着三只眼睛,另一匹背上有一块粉红的肉像标杆一样戳出来。大多数卡拉的男人骑着驴子或毛驴而来,身穿白色的裤子和彩色的长衫。他们走进集会厅时,用长满老茧的拇指把挂着绳子的脏宽边帽推到背后,不自在地相互对望。长凳是纯松树做的。没有女人和任何弱智人,这些男人连九十张长凳中的三十张都没坐满。有些交谈,但全无笑声。

逖安站在前门外,手里拿着羽毛,望着夕阳向地平线沉下,金色的光芒一点点加深,就好像被鲜血染过。当夕阳最终落下时,他又朝大街看了一眼,几乎空无一人,只有三四个弱智人正坐在图克店的台阶上。他们全都是巨型身材,可除了把地里的岩石拽出来以外别无用处。他再也看不到别的男人,也没有驴子往这边来。他深吸了一口气,吐出来,接着再吸一口,抬头望着渐渐深邃的苍穹。“耶稣圣人,我不信奉你,”他说,“但是如果你在那里,现在就帮帮我吧。向神道谢。”

然后他走进去,把集会厅的门关上,用力比通常稍微重了些。谈话停止了。一百四十个男人,大多是农夫,看着他走到大厅前方,他白色裤子的宽裤脚瑟瑟作响,短靴踩在硬木地板上发出劈啪声。他曾料想自己在这一刻会被吓坏,甚至可能哑口无言。他是个农夫,不是舞台演员或者政客。可接着他想到了自己的孩子们,当他抬头看这些男人们的时候,他发现自己可以坦然地看着他们的眼睛,他手中的羽毛毫不颤抖。他讲起话来字句流畅、自然、连贯。他们也许不会像他希望的那样行动——祖父在这一点上可能是对的——但是他们看上去很愿意听。“你们都知道我是谁,”他站在那里,双手紧握着淡红色羽毛的老杆说道,“逖安·扎佛兹,也就是路加的儿子,扎丽亚·许尼克的丈夫。她和我有五个孩子,两对双胞胎和一个单生儿。”

下面传来低声耳语,很可能是感叹逖安和扎丽亚还有亚伦多么幸运。逖安等待着声音逐渐消失。“我一生都住在卡拉。我分享着你们的楷覆,你们也分享我的。现在听我说吧,我请求。”“我们说谢啦,先生。”他们嘟囔。这也不过是个普通的反应,可是逖安受到了鼓舞。“狼群正往这边来,”他说,“我从安迪那里听说的。还有三十天,从一个满月到另一个满月,他们就来到了。”

传来更多低语。逖安听到沮丧和愤怒,但是没有惊讶。说到传递消息,安迪是极其可靠的。“即使我们中那些能读会写一点的,几乎也没有纸张可以在上面写字,”逖安说,“所以我没法确切地告诉你们他们上次到来是什么时候。没有任何记录,你们知道,只能口口相传。我记得那时我还经常挨屁股板子,所以要早于二十年前——”“二十四年前。”房间后面的一个声音说。“不,二十三年,”靠近前面的一个声音说。鲁本·卡沃拉站了起来。他是个胖子,有一张快乐的圆脸。然而,此刻快乐已不见踪影,只剩下忧伤。“他们带走了鲁斯,我的妹妹,我请求听我说。”

一阵咕哝声——实际上无异于一种赞同的叹息声——从长凳上挤在一起的人们中传来。他们本可以坐开来,但却选择肩并肩靠在一起。有时在不适中可以寻求安慰,逖安承认。

鲁本说:“他们到来时,我们正在前院的一棵大松树下玩耍。从此以后,我每年在树上做一个记号。即使他们把她送回来之后,我仍然坚持。现在有二十三个记号,也就是二十三年。”说完他坐了下来。“二十三年还是二十四年没什么区别,”逖安说,“狼群上次来时还是孩子的人,现在已经长大成人并有了自己的孩子。这里有好收成等着那些混蛋。收获好大一批孩子。”他停顿了一下,在大声讲出来之前给他们一个自己思考下一步行动的机会。“如果我们任其发生,”他最后说道,“如果我们任狼群把我们的孩子带到雷劈,然后把他们变成弱智送回来。”“我们到底能做什么?”一个坐在中间一条长凳上的人说,“他们不是人!”话音一落就有一阵基本赞同的(而且痛苦的)嘀咕声。

一个曼尼人站起来,拉拉自己深绿色的斗篷,紧贴在瘦骨嶙峋的肩膀上。他用怀恨的目光环顾着周围的人。那双眼睛不疯狂,但是在逖安看来,它们却远不理智。“听我说,我请求。”他说。“我们说谢啦,先生。”怀着敬意却有所保留。在镇子里看到曼尼人是件稀罕事,而这里却有八个,全坐在一条长凳上。他们的到来让逖安很高兴。如果有什么能突出这件事的极端严峻性的话,曼尼人的出现就可以。

集会厅的门开了,又一个人溜了进来。他身穿一件黑色的长外套。额头上有块伤疤。没有人注意到他,包括逖安在内。他们都盯着曼尼人。“听听曼尼的经书怎么说的:当死亡天使穿过阿伊吉普时,哪家房子的门柱上没有涂上祭祀品的鲜血,他就会杀掉这家的初生儿。经书就是这么说的。”“赞美经书。”其他的曼尼人说。“也许我们也该这么做,”曼尼的发言人继续说道。他声音平静,可是额头上有根筋剧烈地跳动着。“也许我们应该把接下来的三十天变成小不点儿们的欢庆节日,然后把他们哄睡着,让他们的鲜血洗染大地。让狼群把他们的尸体带到东方吧,如果他们愿意。”“你们疯了,”波尼托·卡什说,看上去义愤填膺可同时又几乎笑出声来,“你和你所有的同类。我们不会杀死自己的婴儿!”“那些被送回来的还不是生不如死?”曼尼人答道,“没用的庞然大物!掏空的外壳!”“哎,那么他们的兄弟姐妹怎么办?”沃恩·艾森哈特问,“狼群只从每两个孩子中拿走一个,你知道得很清楚。”

又一个曼尼人站起来,他银色的长须垂落到胸部。第一个坐下了。这个老者,韩契克,看看四周的其他人,然后看着逖安说:“你拿着羽毛,年轻人——我能讲话吗?”

逖安冲他点头示意可以。这个头开得还不赖。让他们尽情探索自己所在的处境吧,探索到山穷水尽。他确信,他们最终将发现只有两种选择:让狼群带走还没长到青春期的一对孩子中的一个,就像他们素来的做法,或者奋力反抗。但是要意识到这一点,他们需要明白所有其他的出路都是死路。

老者耐心地讲话。甚至有点悲伤。“这是个可怕的主意,唉。可是你们这么想想,先生们:如果狼群来时发现我们没有子嗣,也许他们从此以后就会让我们安宁了。”“啊,也许他们会,”小自耕农中的一个——他的名字是佐治·埃斯特拉达——低声说道,“也许他们不会呢。曼尼先生,你真的会因为一个也许而杀死整个镇子的孩子们吗?”

人群中传来一阵强烈的低声附和。又一个小农,伽瑞特·斯特龙,站了起来。他那张哈巴狗式的脸一副凶相。他的两个大拇指勾在腰带上。“我们最好连自己也杀死,”他说,“管他是婴儿还是成人。”

曼尼人看上去对此并不动怒,他周围其他穿蓝色斗篷的人亦然。“这是种选择,”老者说,“如果其他人愿意,我们愿意讨论。”他坐下来。“我可不愿意,”伽瑞特·斯特龙说,“这就好像为了省去刮胡子,把自己该死的脑袋砍下来,听我说,我请求。”

笑声传来,还有几声“听得非常明白”的喊叫声。伽瑞特坐回原位,看起来少了些紧张,并把头和沃恩·艾森哈特的头靠在一起。另一个农场主,迪厄戈·亚当斯听得黑色的眼睛目不转睛。

又一个小农站起来,是巴吉·扎夫尔。他有双闪亮的蓝色小眼睛,小小的脑袋像是从长着山羊胡的下巴倾斜到了后面。“如果我们离开一阵子如何?”他问,“如果我们带着孩子们返回西部怎么样?也许一路走到大河的西部支流?”

这一大胆的建议提出后出现了片刻的沉默,显然大家是在考虑。到外伊河的西部支流几乎要一路走回中世界去……那里,听安迪说,前些时候出现了一座雄伟的绿色玻璃宫殿,而近来又消失了。逖安正准备自己回应,这时伊本·图克,那个百货店主,替他回答了。逖安松了口气。他希望自己尽可能保持沉默。当他们走投无路时,他再告诉他们剩下的选择。“你疯了?”伊本质问,“狼群来发现我们走光了,会把所有一切烧成灰烬——农田和牧场,庄稼和商店,根茎和枝干。我们回来还有什么?”“再说他们要是追赶我们怎么办?”佐治·埃斯特拉达插话,“你觉得对狼群来说,追上我们是什么难事儿吗?他们会像图克说的那样把我们烧个精光,沿我们的原路返回,然后把孩子们抓走!”

传来强烈的赞同声,短靴在简朴的松木地板上的跺脚声,还有几阵叫喊声:“听他说,听他说!”“另外,”站在那里把宽大、肮脏的宽边帽捧在胸前的内勒·法拉迪说,“他们从不偷走我们所有的孩子。”他讲话的口吻胆小怕事,像是说“让我们理智点”,这让逖安咬牙切齿。他最最害怕的正是这种观点。对理性大错特错的呼唤。

曼尼人中一个年轻一点而且没有胡子的,发出一声尖厉和嘲弄的笑声。“啊,每对可以二剩一!这样就正确,对吗?愿神保佑你!”他本还想再说,但是韩契克一只粗糙的手抓住了年轻人的胳膊。年轻人不再多说,不过也没有屈服地低下头。他双目含火,双唇泛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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