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实践与唯物史观形态研究(马克思主义研究论库·第二辑)(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10-09 17:4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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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董振华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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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实践与唯物史观形态研究(马克思主义研究论库·第二辑)

创新实践与唯物史观形态研究(马克思主义研究论库·第二辑)试读:

出版说明

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是我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强大理论武器,加强和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深入推进,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迫切需要我们紧密结合我国国情和时代特征大力推进理论创新,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发展真理,研究新情况,分析新矛盾,解决新问题,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时代变迁呼唤理论创新,实践发展推动理论创新。当代中国的学者,特别是马克思主义学者,要想适应时代要求乃至引领思想潮流,就必须始终以高度的理论自觉与理论自信,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不断赋予马克思主义新的生机和活力,使马克思主义焕发出强大的生命力、创造力、感召力,放射出更加灿烂的真理光芒。

为深入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组织策划了“马克思主义研究论库”丛书。作为一个开放性的论库,该套丛书计划在若干年内集中推出一批国内外有影响的马克思主义研究高端学术著作,通过大批马克思主义研究性著作的出版,回应时代变化提出的新挑战,抓住实践发展提出的新课题,推进国内马克思主义研究,促进国内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

我们希望“马克思主义研究论库”的出版,能够受到广大读者的欢迎,为推动国内马克思主义研究和教学做出更大贡献。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引言

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首要和基本的观点。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指出:“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不了解‘革命的’、‘实[1]践批判的’活动的意义。”因此,“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2]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不仅是实践唯物主义诞生的宣言,而且也指出了这种新哲学“革命的”“批判的”本质特征。按照这种革命的和批判的本质,实践唯物主义自身的发展方式,就在于随着人类生存方式的生成、发展而展开。哲学与人们的生活实践具有密不可分的联系。哲学不是世界之外的遐想,而是现实生活的理论形态;离开了生活实践,哲学将不可避免地走向孤寂、神秘。只有立足于人类生活实践,才能真正理解哲学;也只有立足于人类生活实践,才能有所谓真正的哲学创造。因此,马克思指出:“关于思维——离开实践的思维——的现实性或非现实性的争论,是[3]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4]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马克思的论断不仅揭示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特征,同时也揭示了一切无效的哲学之所以无效的真正秘密。因而,我们应该从实践的观点出发来理解人、人的活动以及整个世界。正如肖前先生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前言中所指出的:“实践的观点是全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实践范畴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整个体系的核心范畴,只有立足于社会实践的观点,才能把握和阐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精神实质,才能理解和说明马[5]克思主义哲学在它产生之后100多年里的生气勃勃的新发展。”我们应当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的角度去理解和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概念。在当今社会,人们的实践活动发生了很大变化,技术创新、社会制度创新等已经成为人们生存和发展活动的最主要的形式,哲学作为时代精神的精华,应当对当代社会实践和科学成果做出理论反思和科学概括,因此,扣住这些时代主题在哲学上提炼出创新实践范畴,使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创新实践的基础上实现总体创新,就成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保持持久生命力、成为体现当今时代精神精华的迫切要求,同时也成了马克思主义哲学走向当代、获得当代意义的重要途径。注释[1]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58.[2] 同上61.[3] 同上55.[4]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56.[5] 肖前.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前言Ⅱ.

一、问题的提出及意义

近代以来,天文学、力学等领域实现的一系列科学创新,使自然科学获得了独立地位和快速的进步。在以科技革命为龙头的一系列创新实践的强大驱动下,欧美国家的工业革命凯歌高奏,捷报频传,新的资本主义工业生产方式代替了旧的农业生产方式,新的自由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取代了扼杀个人自由和社会生机的封建主义生产关系,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社会变化的脚步也渐行渐快,以至于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发出了如下的赞叹:“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自然力的征服,机器的采用,化学在工业和农业中的应用,轮船的行驶,铁路的通行,电报的使用,整个整个大陆的开垦,河川的通航,仿佛用法术从地下呼唤出来的大量人口,——过去哪一个世纪料想到在社会劳动里蕴藏有[1]这样的生产力呢?”随着各种创新速度的日益加快,人类改造世界的能力也日益增强。在人的本质能力的全面绽放过程之中,人类实践活动中的创新成分越来越多,实践正在从以常规的重复性实践为主导形式向以超常规的创新性实践(创新实践)为主导形式的跃迁。当代人类实践在内容、方式、特征等方面都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变化,创新实践已经日益成为当代人类的主要实践形式。

创新实践始终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原动力,在知识经济时代,创新实践对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尤为显著。如果说在以前的经济时代,由于创新实践还较少,而且常常和常规实践混在一起,因此,人们对创新实践还缺乏切身的感受,对创新实践的巨大社会推动作用还缺乏足够的认识,那么,在当今时代,创新实践已经上升为主导的实践形态,它也由此成为推动社会发展和革命性变革的主导力量,离开创新实践就没有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就更谈不上飞跃式发展和革命性变革了。

当代社会发展已经把创新实践的重要作用彰显了出来,但也历史地向人们提出了从理论上认识创新实践的时代课题。如果说在马克思生活的时代,创新还不是一个普遍性的问题,研究创新实践还不是实践迫切要求回答的历史课题,那么,在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和知识创新成为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重要现象的当代,研究创新实践就已经成为迫切的理论需要和实践要求。正如恩格斯所说:“我们的理论是发展着的理论,而不是必须背得烂熟并机械地加以重复的教[2]条。”结合时代特点和现实需要,运用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是所有马克思主义者义不容辞的责任。“马克思的整个世界观不是教义,而是方法。它提供的不是现成的教条,而是进一步研究的出发点和供这[3]种研究使用的方法。”在对待马克思主义的实践理论这个问题上,我们同样需要与时俱进,结合时代特点运用马克思主义提供的基本方法进行大胆创新,用不断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于是,创新实践问题就理所当然地进入了理论研究的视野,本书的选题也正是基于这一考虑。(一)创新实践问题研究的理论意义

创新实践问题的研究具有十分深远的理论意义,它不仅可以推动劳动理论本身的发展,而且在此基础上可以推动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等学科的发展。

首先,研究创新实践问题可以推进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正像马克思首先批判了旧唯物主义的实践观,确立了新唯物主义的实践观,从而为新的历史观的建立找到了“立脚点”,打下了理论基础一样,创新实践理论的研究也必须自觉地贯彻和运用到社会历史发展领域的研究中。这种运用必将推进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当代化转换。创新实践问题的研究可以从多个方面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例如历史主体论、价值论、社会发展动力论、社会发展理论等。如果说实践性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区别于一切旧哲学的本质特征,那么创新实践应该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当今时代更本质的特征。如果说常规实践可以加深人们对现有知识的理解和认识,那么创新实践才真正为人类的认识活动提出了新要求、新任务,提供了新材料、新工具,对已有理论进行创新性检验,从而拓宽了认识的领域、加深了认识的层次。既然劳动是理解社会历史的锁钥,那么标志着人类劳动本质属性的创新实践更应该是理解历史的锁钥。如果说常规实践可以对既有实践创造的产品进行量的积累,这只是在维持着人的生存状态和人类社会的存在状况,那么创新实践可以不断满足人们发展着的需要,同时促进人自身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它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原动力。创新实践内在地包含着主体与客体、主观与客观、事实与价值、经验与理念、实有和应有等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多重矛盾关系,蕴含了一切当代哲学问题由之产生的胚芽,又是当代人类解决多重矛盾的根本途径。所以,创新实践是一个能够全面融通和贯穿马克思主义哲学各个组成部分的总体性范畴,引进创新实践观点必将推进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总体创新。

其次,研究创新实践可以促进经济学的发展。自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特于1912在《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正式提出“创新”概念以来,在很长的一段时期内,这个理论由于和主流经济学不协调而被长期忽视。直到20世纪50年代,由于西方经济发展得相当快,已不能用传统的资本、劳动力因素来解释经济的快速增长,尤其是到了20世纪下半叶,随着新技术革命的蓬勃兴起和市场改革取向的快速发展,人们越来越认识到技术进步和制度创新对经济发展的显著作用,从而掀起了一场全世界范围内的创新浪潮,创新理论才被人们重视起来,并逐渐被世人所接受。随着人们对创新问题的深入研究,创新理论得到了前所未有的蓬勃发展,取得了许多理论成果。但是,在这一领域中,尚有许多有待开发的空间。例如,在创新理论的基础上,我们可以进一步研究创新实践问题,从经济学的理论上解释创新实践的价值创造、价值分配、价值构成、激励和制约机制等问题。(二)创新实践问题研究的实践意义

研究创新实践问题对于当代中国和世界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这一问题的深入研究不仅有利于破解各种经济难题,解答我们社会主义实践中所遇到的问题,而且有利于洞悉新经济形态的创新本质,从而制定出科学的社会发展战略,应对新技术革命的挑战,从而牢牢抓住和正确把握难得的历史机遇,实现中国的跨越式发展,有力推动我国的现代化进程,赶超世界发展的历史潮流。

首先,创新实践问题的深入研究,可以使我们更加清楚地认识社会发展的原动力,有利于正确认识社会发展规律,科学认识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种社会历史进程,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正如恩格斯所说的:“在马克思看来,科学是一种在历史上起推动作用的、革命的力量。任何一门理论科学中的每一个新发现——它的实际应用也许还根本无法预见——都使马克思感到衷心喜悦,而当他看到那种对工业、对一般历史发展立即产生革命性影响的发现的时候,他的喜悦就[4]非同寻常了。”正是在科学技术和创新实践的推动下,人类社会不断向前发展,“两个必然”才成为一个必然的逻辑结论。

其次,创新实践问题的深入研究,可以使我们更好地解释其他国家社会发展实践的成败得失、我国改革开放前所遇到的挫折以及40年来改革开放所取得的巨大成果,从而正确认识创新实践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坚定不移地进行社会主义改革,以创新实践实现我国的跨越式发展,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最终实现全民族的伟大复兴。

再次,创新实践问题的深入研究,可以使我们更好地解释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为政治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例如,分配制度改革、产权制度改革、所有制经济形式改革等,这对于正确认识工人、科技生产者、管理生产者在技术革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中的重要作用,正确认识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私营企业主为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所做的贡献,以及确定他们相应的经济地位和政治地位,在全民族形成敢于创新、勇于创新、能够创新、尊重创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教育的良好文化氛围,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最后,创新实践问题的深入研究,可以更好地解释企业发展的动力,以及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在此基础上进行相应的企业制度改革,鼓励企业创新,激发企业员工的创新潜力,有利于增强企业的生机和活力,推动企业的快速发展。

总之,创新实践问题的提出并不是某个天才头脑的构想,也不是学术界故意标新立异,而是当代人类实践发展的迫切需要,是理论研究与时俱进的必然要求。注释[1]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77.[2]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681.[3]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9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406.[4]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777.

二、研究的目的及方法

(一)研究目的

创新实践产生于时代又推动着时代的发展,时代中的许多问题都和它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需要从创新实践问题的研究中找到具体的答案。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创新实践问题是非常复杂的,而且研究内容也相当丰富,如此纷繁复杂的问题的解决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创新实践问题的研究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不可能一劳永逸。鉴于本书的篇幅和本人的研究能力都十分有限,本书只能探索性地对当前大家普遍关注而又没有具体答案的一些问题进行解答,以期抛砖引玉,推动创新实践问题的研究。本书的研究目的是:(1)从概念上,对创新实践的内涵外延进行明确界定,厘清创新实践与创新、创新劳动、创新活动等概念之间的关系,从而使人们对创新实践有一个更加明确的认识。(2)从基础理论上,对创新实践内在结构、外部环境、生成机制、基本特点等重要的基础理论问题进行探讨,从而从更加深刻的层次上剖析和研究创新实践范畴。(3)从经济学和哲学相结合上,研究价值论、实践价值论和基于创新实践的创新劳动价值论等问题,对创新实践的价值创造、价值度量、价值分配等问题进行比较深入的探讨,为解决传统劳动价值论和现实实践之间的结合问题提供探索性的思路,从而为经济学和哲学在相关领域的进一步发展做一些探索性的工作。(4)从哲学上,研究创新实践对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唯物史观的深化,进而对社会历史主体、社会发展动力、历史规律等进行创新实践基础上的试探性诠释。(5)从发展理论上,对于创新实践的本质及其在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进行分析,以期建立基于创新实践的发展理论,探讨当代中国科学发展的意义。(6)在研究这些问题的基础上,力图向人们展示一个以创新实践为主线的理论体系。

本书始终坚持“以问题为中心”的方法,力图围绕上述问题进行分析和论证。我不敢奢望能够对创新实践问题的研究做出多大贡献,如果能够为他人对这一问题的进一步研究奠定一点基础,甚至树立一个可供批判的靶子,那么,本书的研究目的也就算达到了。(二)研究方法

从一定意义上说,哲学研究本身就是一种方法,但是本书又不仅仅限于哲学领域,因此所采用的研究方法也不仅仅限于哲学方法。为了更好地研究创新实践问题,本书采用了多种研究方法,试图从多个视角对这一问题进行分析。1.历史考察和逻辑分析相统一的方法

历史的方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个基本方法,它的应用不仅仅限于研究哲学问题。根据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原理,所有的事物都是发展的和变化的,因此,在此基础上抽象出的所有的范畴和理论都应该是发展的和变化的。既要尊重事物在一定发展阶段上其本身所固有的属性,这是实事求是;又要尊重事物已经发生的和正在发生着变化的事实,这也是实事求是。这就是历史的方法。在本书的研究中,许多地方都运用了这种方法,例如,从对实践发展史的考察开始到对创新实践本身发展史的分析,无不渗透着实事求是的历史精神。不仅如此,包括对某一事实和现象的评价,本书也采取历史的态度。例如,对于“剥削”问题,采取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方法,并和一定的历史发展阶段相联系进行考察,而不是简单地、抽象地进行事实判断和价值评判。

历史的方法并不排斥逻辑的方法,二者是相互统一的关系。一般来讲,逻辑和历史应该是一致的,历史从哪里开始,逻辑就应该从哪里开始。但是,由于历史本身是纷繁复杂的,我们的认识能力不允许我们事无巨细地进行分析。而且很多历史事件已成为过去,不可能重新展现在我们面前,这从客观上排除了我们完全认识所有历史的可能性。不仅如此,对于一些尚未发生的事情,我们也无法运用历史的方法进行分析。在这样的情况下,仅仅依靠历史的方法就显得有点不够了,在尊重历史的基础上,我们还要根据已经掌握了的事实和规律对未知的事情进行推论,这就是逻辑的方法。逻辑的方法是一种抽象的方法,它虽然并不能给我们提供活生生的事实,但是对于我们把握事物的本质和发展规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离开历史的方法,我们的认识是无源之水,很可能严重偏离实际,成为纯粹的精神运动。离开了逻辑的方法,我们的认识只能局限于当前的经验、表面的现象,不能深入本质、把握规律,因而也就根本无法体现出理论对实践的预见性、超前性和指导作用。本书在尊重历史的前提下坚持了逻辑的方法。2.个案研究和比较研究相结合的方法

为了深入研究一个问题,我们有时还需要采用个案研究的方法。本书就运用了这种方法,例如,在创新实践基础上对我国分配制度进行的个案分析。个案研究对于深入研究一个具体的问题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在研究共性现象时就显得勉为其难了,这个时候就需要比较研究,从多个角度考察问题,以获得认识的深化。这也是本书常用的方法,例如,对创新实践与常规实践、创新与创新实践、创新实践与创新活动、创新实践与知识实践、创新实践与精神实践等的比较研究。3.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相结合的方法

定性研究是任何问题研究的起点,只有定性成功,研究的方向才正确。定量研究是研究的进一步深化,只有建立在定量研究基础上的定性研究才最具有说服力。本书中采用了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相结合的方法,例如,在关于创新实践的价值创造问题上,我们不仅定性地确定“创新劳动要创造更多的价值”,而且还给出了“创新劳动所创造价值”的度量方法。

三、相关问题研究状况

创新实践固然是我们的主要研究对象,但是,我们的研究又不能仅仅局限于此,否则就无法达到对创新实践的全面认识和准确把握,因为创新实践概念的提出本身就是一个过程,它和其他一些概念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可以说,在正式提出和使用这个概念以前,人们早就开始关注创新实践问题,只不过使用的概念不是“创新实践”而已,例如,创新活动、创新性实践、创造性活动、创造性劳动、创新行为、创新行动、创新等等,尤其是在创新理论和实践理论中有很多方面都涉及了这一问题。因此,我们在分析问题、研究状况的时候,要对创新理论和实践理论的研究状况进行考察,分析提炼其中所隐含的创新实践思想,这是十分有必要的,不仅仅是因为它们之间存在着天然的联系,而且是因为这符合人们对创新实践问题认识的历史。(一)创新理论研究状况

随着世界创新浪潮的掀起,“创新”已成为出现频率极高的一个词语。人们从哲学、工程学、心理学、社会学、经济学等不同的学科角度,对“创新”概念进行着不同的阐释。作为一种带有探索性的特定的人类实践活动,创新赋予人们创造性地变革自然和人类自身的能力。人类社会的发展史就是创新能力不断提升的历史。从最初的石器、铜器、铁器,到蒸汽机、电动机,再到今天的计算机、航天器、因特网,人类的创新经历了由现成的宏观物质世界,向宇观世界和微观世界的漫长发展;经历了由以物质为中心,到以能源为中心,向以信息(知识)为中心的发展历程。当然,人们对创新本身的认识也需要一个过程。

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熊彼特是最早把“创新”这个概念引入经济学的人,他被公认为创新理论的开山鼻祖。然而,创新思想并不是从熊彼特那里才开始产生的。

早在1776年,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发表了《国富论》一书,他在这本书中提出了这样的观点:国家的富裕在于分工,而分工之所以有助于经济增长,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它有助于某些机械的发明,这些发明将减少生产中劳动的投入,提高劳动生产率。亚当·斯密虽然没有明确提出“创新”这个概念,但是他显然已经隐隐约约地看到了制度创新(分工)和技术创新(某些机械的发明)对经济增长的重要作用,以及制度创新对技术创新的推动作用(分工之所以有助于经济增长,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它有助于某些机械的发明)。

尽管马克思和恩格斯都没有明确提出过创新理论,也没有对于创新问题的专门论述,甚至根本就没有使用过“创新”这一字眼,但是,在他们的著作中包含着丰富的创新哲学思想。对于这一点,创新理论的大师熊彼特本人也不否认,他明确表示过自己的理论体系源于马克思:“这一概念和目的是和构成卡尔·马克思经济学基础的概念和目的[1]完全相同的”,也就是说,他和马克思都认为生产方法的不断变革是资本主义的一个基本特征。早在1848年的《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就指出:“资产阶级除非对生产工具,从而对生产关系,从而对全部社会关系不断地进行革命,否则就不能生存下去。”[2]这就是说资产阶级必须不断创新,进行技术创新(对生产工具进行革命)和制度创新(对生产关系进行革命),否则它就不能够生存。[3]作为马克思主义“根本的理论基础”的唯物辩证法就内在地包含着创新思想。马克思指出:“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4]的和革命的。”革命性和批判性本身就要求置疑和扬弃现有的理论和事物,也就是要否定旧理论、获得新认识,打破旧世界、建立新世界,而这实质上就是创新。

熊彼特吸收了马克思、恩格斯的创新思想,创立了自己的创新理论。他是在1912年出版的《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首次提出这一理论的。后来,于1939年和1942年,又分别出版了《经济周期》和《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民主主义》两本专著,对他以前提出的创新理论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并以创新理论为基础,综合表述了他在哲学、政治学、经济学等方面的思想。

熊彼特把“创新”的本质界定为一种由企业家为获取超额利润而实施的经济行为,即“所谓创新是指一种生产函数的转移”或者“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一种重新组合”并“引入生产体系使其技术体系发生变革”,以获得“企业家利润”或“潜在的超额利润”的过程。他把“创新”或“执行新组合”分为五种情况:①开发一种新产品;②采用一种新的生产方法;③开辟一个新的市场;④掠夺或控制原材料或半制成品的一种新的供应来源;⑤实现一种工业的新的组织[5]。有的学者认为熊彼特的“创新”就是技术创新,我认为这种观点是值得商榷的。这五种情况实际上已经包含了技术创新(①和②)、管理创新(③和④)以及制度创新(⑤),只不过由于历史的局限,熊彼特并没有明确使用这几个概念而已。后来,熊彼特又把“创新”理解为资本主义的实质,并进一步把“创新”解释为一个创造性破坏的过程:创新就是“不断地从内部使这个经济结构革命化,不断地破坏旧结构,不断地创造新结构。这个创造性破坏的过程,就是资本主[6]义的本质性的事实”。

熊彼特以“创新理论”为核心,研究了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实质、动力与机制,探讨了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的模式和周期波动,预测了经济发展的长期趋势,提出了独特的经济发展理论体系。他认为经济发展不是由外部推动的,而是来自资本主义经济内部,是“创新”的结果;而资本主义的灭亡和社会主义的胜利,正是由于“创新”的减退和消失。

在熊彼特那里,“创新”主要是一个经济学术语,创新的本质也主要是从经济学的角度进行界定的,创新始终是和利润相联系的。

在熊彼特之后,创新理论主要是沿着两条路线发展的:技术创新学派和制度创新学派。前者以索洛、曼斯菲尔德、施瓦茨等为代表,他们从技术的创新与模仿、推广、转移的关系等角度对技术创新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后者以科斯、诺斯等为代表,把创新与制度结合起来,研究制度因素与企业技术创新和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强调制度安排和制度环境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经济由工业经济转向知识经济,高科技产业成为各国经济增长的主要源泉,创新就成了经济增长、产业发展、企业竞争力增强以及人们生活水平提高的主要动力,再加上经济全球化浪潮的兴起,人们对创新问题的研究更加重视,创新理论也就获得了新的生机,国家创新系统理论在这种背景下应运而生。

除了马克思以外,西方大部分学者的创新理论主要集中于经济领域,很少涉足经济学以外的领域,而且这种思想深深地影响着中国学术界对创新理论的研究。

在这股世界创新浪潮中,我国的学者也时刻关注着创新问题、研究着创新理论,主要是沿着两条路线进行的:一个是介绍和引进西方的创新理论,用于分析中国的现实问题;另一个是创立自己的创新理论。这些研究也取得了十分喜人的成果,尤其是国家领导人对这一问题的重视,使创新理论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鉴于中国的创新理论还不是很系统,也很难找出一个或几个代表性的学者和理论,而且学界的一些主要成果也被国家领导人所采纳和吸收,反映在他们的理论创新、具体指示、讲话和决策中,因此,我们主要从几代领导集体的论述中挖掘他们的创新思想。

毛泽东没有专门提出过创新理论,甚至在他的著述中根本就没有出现过“创新”这一字眼,但是毛泽东思想中蕴含着比较丰富的创新思想。他在《实践论》中指出:“客观现实世界的变化运动永远没有完结,人们在实践中对于真理的认识也就永远没有完结。马克思列宁主义并没有结束真理,而是在实践中不断地开辟认识真理的道路。”[7]这实际上就是理论创新的哲学表述。1964年11月,他在《关于总结经验的指示》中指出:“人类的历史,就是一个不断地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发展的历史。这个历史永远不会完结。在有阶级存在的社会内,阶级斗争不会完结。在无阶级存在的社会内,新与旧、正确与错误之间的斗争永远不会完结。在生产斗争和科学实验范围内,人类总是不断发展的,自然界也总是不断发展的,永远不会停止在一个水平上。因此,人类总得不断地总结经验,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8]创造,有所前进。”这里,毛泽东所说的“四个有所”,实质上就是有所创新。

邓小平共有五次直接提到过“创新”。第一次是1977年9月29日,他会见英籍作家韩素音,在谈到科研和教育问题时说:“我们损失了二十年或者三十年的时间,但我们相信中国人是聪明的,再加上不搞关门主义,不搞闭关自守,把世界上最先进的科研成果作为我们的起点,洋为中用,吸收外国好的东西,先学会它们,再在这个基础上创[9]新,那末,我们就是有希望的。”第二次是1978年9月18日,他在《用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改造企业》中指出:“引进技术改造企业,[10]第一要学会,第二要提高创新。”第三次是1978年12月13日,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这篇重要讲话中,邓小平指出:“干革命、搞建设,都要有一批勇于思考、勇于探索、勇于创[11]新的闯将。”第四次是1979年10月30日,《在中国文学艺术工作者第四次代表大会上的祝词》中指出:“围绕着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共同目标,文艺的路子要越走越宽,在正确的创作思想的指导下,文艺题[12]材和表现手法要日益丰富多彩,敢于创新。”第五次是1984年2月15日,在视察宝钢的题词中,邓小平指出,掌握新技术,要善于学[13]习,更要善于创新。虽然邓小平直接谈及创新的论述并不多,也没有给我们留下关于创新思想的专门论著,但是他在长期革命和建设生涯中,积累了丰富的创新经验,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理论创新、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思想,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创新理论,这些思想散见于邓小平关于其他问题的论述中。

江泽民关于创新的论述比较丰富,形成了相对比较完整的的创新思想体系。在他领导中国共产党和全国人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十几年中,他通过一系列讲话、报告、文章多次号召全党和全国人民,要“勇于探索,勇于创新”。世纪之交,他高瞻远瞩,高屋建瓴,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提出了“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14]源泉”的著名论断,并且阐述了理论创新、体制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创新的动力和源泉、增强全民族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等一系列富有远见卓识的重要思想。

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党的创新思想和创新理论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系统完整地提出了“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伟大战略,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创新的思想和观点,例如:实践发展永无止境,认识真理永无止境,理论创新永无止境;我们要始终把改革创新精神作为强大动力,不断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改革创新精神是改革开放培育造就的伟大精神,也是推进改革开放须臾不可缺少的奋斗精神;只有锐意改革、不懈创新,才能不断开拓事业发展的广阔前景,才能使我们的国家、我们的民族、我们的党不断增添发展进步的蓬勃活力;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大力培育改革创新意识、增强改革创新勇气,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努力使改革步伐持续迈进、创新成果不断涌现;要坚持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全面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完善适合我国科技发展需要的人才结构,不断发展壮大我国科技人才队伍;要坚持在创新实践中发现人才、在创新活动中培育人才、在创新事业中凝聚人才;等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创新发展。他在多次讲话和论述中反复强调“创新”,内容涵盖了科技、人才、文艺等方面的创新,以及在理论、制度、实践上如何创新。2016年4月26日,习近平在安徽合肥主持召开知识分子、劳动模范、青年代表座谈会时指出,“面对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我们必须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各方面创新”。他强调要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2018年3月7日,习近平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的审议时指出:“中国如果不走创新驱动道路,新旧动能不能顺利转换,是不可能真正强大起来的,只能是大而不强。”他对科技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和理论创新等方方面面的创新进行了充分论述,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指出:“世界每时每刻都在发生变化,中国也每时每刻都在发生变化,我们必须在理论上跟上时代,不断认识规律,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二)实践理论研究状况“Practice”起初被人翻译为“实际”,事实上,“实际”是一个佛教术语,是指完全终极的真理和不变的“真如”,是不同于非现实、假象和本身变化的现象。这个翻译与“practice”的真实含义相去甚远,因此,后来有人用“实践”来译“practice”。在哲学大词典中,实践是指人类有目的地改造世界的感性物质活动,是对人类自身社会历史活动本质的概括。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实践概念的内涵除了这层意思外,还有“实行、履行”的意思。在中国先秦时,已有些与实践相关的概念,如“行”“为”“志”等,在后来出现的一些古典文集中,“实践”作为一个完整的概念也有出现,但中国传统文化的“实践”概念,都往往局限于个人的、伦理道德方面的行为。

尽管在亚里士多德之前已经有人探讨过实践问题,比如希波克拉底就曾论述过医疗实践和医学理论的关系,柏拉图也使用过“在实践中”、“在活的生活中”和“在理论中”,并区分过技术制造的知识和教育文化的知识,柏拉图跟毕达哥拉斯学派的欧多克索和阿尔基塔还就理论知识及其应用问题发生过争论,但是,到了亚里士多德,实践概念才作为一个哲学概念被系统阐述。亚里士多德之后,实践概念经历了不同方向的转变,以笛卡儿为代表的近代西方哲学家将实践理解为一种工具理性,认为实践是人们获得知识的一种手段,将亚里士多德的实践仅仅理解为一种“创制”、做试验,片面地发展了他的实践观;以康德为代表的德国古典哲学家则将实践理解为一种道德行为,将实践限定在纯粹的道德领域。“实践”作为哲学概念是由亚里士多德提出的。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亚里士多德把人的活动分为“理论”、“实践”和“制作”三种,认为实践是与将来目的事件相联系的活动,是以自身为目的的自由市民的活动。从而在哲学史上第一次明确了实践的地位。“每种技艺与研究,同样地,人的每种实践与选择,都以某种善为目的。所以有人就说,所有事物都以善为目的……由于活动、技艺和科学有许[15]多,它们的目的也就有多种。”在该书中,亚里士多德多次强调实践与目的、善之间的直接联系,“德性的实现活动都是人的实现活

[16]动”,亚里士多德从自然本体论的思维角度出发,把实践确定在政治伦理领域,从而成为古代伦理实践理论的最大代表。亚里士多德通过对实践最本质规定的揭示,说明实践作为人的存在方式是趋向自由的自我实现过程,并在趋向自由的意义上把思辨看作实践的最高形式,展示了实践之于人的自由和幸福的价值和意义,为其后实践哲学的发展提供了理论路径。

亚里士多德的实践观对于后世的影响是深远的,例如,以培根为代表的近代哲学家把工匠的各种手艺同对自然的认识和实验一起列入实践的内涵,把实践看作人类征服自然的手段,将实践降低到功利性的技术层面,看作是一种纯然的技术活动,形成了一种经验(功利)主义的实践观。与此相反,作为德国古典哲学的奠基者,康德则继承和发扬了亚里士多德实践观的超验维度,将实践限定在道德领域,从道德和善的角度提出“实践”问题,进而以理性为基础形成了一种本体论的实践观。康德在考察人的实践活动时,对实践要素的构成做了一定的分析,提出了“目的”、“行动”和“工具”三个重要范畴,从而构成了他的实践概念的一般性内容。他根据实践的不同目的,把实践划分为三种类型:技术的实践、实利的实践和道德的实践。康德对实践的探讨,是从抽象的定义出发,把人的本质归结于理性,从人的主观能动性的角度对实践进行阐释。在他看来,实践是在理性指导下的活动,实践离不开认识,但实践理性高于理论理性,可以超越理论理性的界限。实践有直接的现实性特点,它活动于感性世界之中,并且实践具有创造性,实践行为可以把理性转化为现实。康德的实践观是以人格的二重性(有理性的感性存在者)和人的实践的二重性(受理性指导的感性活动)为基点、为线索充分展开的,是一种本体论的实践观。

费希特的实践理论就是为消除康德实践理性理论的内在矛盾,进一步从机械因果性中解放人实践的目的而建立的。他站在属人世界的立场,从人是完全自由的主体出发,认为人自己创造了属于人自己的世界。这一思想表达在下述三个命题中:“自我设定自我本身”“自我设定非我”“自我与非我的统一”。费希特哲学把客体归并于人的世界,完全否认了自然实体的作用。它从人创造自我与非我的统一的矛盾中意识到,这种创造活动可以出于自由因而非自然因,然而却不能仅限于理智活动,必须同时依赖实践活动。费希特认为实践是符合自我本性的行动。人作为有限自我,本来是绝对自我自身设定的产物,既是有限的,又是无限的;既有以外物为目标的感性冲动的一面,又有以自身为目的的纯粹冲动的一面。实践就是有限自我所做的一种无限的努力,它争取远离感性冲动,接近纯粹冲动,或者使感性冲动受纯粹冲动所主宰,从而超脱非我的阻碍以恢复绝对自我的自由。可见,只有理论活动(自我设定自身为非我所决定)和实践活动(自我设定自身为决定非我者)相结合,才能建立自我与非我的统一。因而费希特突出了人的行动在创造活动中的作用,提出自我不单是认识的主体,也是行动的主体,要用“行动”同非我抗争。这表明,人们对自身主体性的意识已突破观念世界与实在世界相矛盾的圈子,开始进入建立在人的现实活动基础上的主体与客体相矛盾的世界。

黑格尔也是近代理性实践理论的集大成者和最高成就者,并成为马克思实践观点的直接来源。黑格尔实践观的基本思想,主要散见于《精神现象学》《逻辑学》《历史哲学》《法哲学原理》等著作。概括起来,黑格尔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论述实践的:第一,黑格尔在前人实践理论的基础上,更进一步说明了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的辩证关系,这两种活动单就自身而言都是有局限的,只有把二者统一起来的无限过程才能达到“善”;第二,黑格尔以对立统一关系原则为标准,把认识活动与实践活动的关系同人与自然的关系联系起来,从而使德国古典哲学关于实践的研究提高到了一个新境界,他把人与自然的关系划分为三个阶段:“‘精神’汩没于‘自然’之中”阶段、自由意识阶段、精神性本质的自我意识和自我感觉阶段;第三,黑格尔还从人与人的关系出发,指出人类的实践(精神性)是一个长期的、曲折的、艰难的过程;第四,黑格尔认为,在历史实践领域中,人是历史的主体,历史是许多个人活动的产物,而人的活动又是由其主观意志推动的。唯物史观认为,正是人们最基本的物质利益的需求,才真正构成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原始驱动力,推动了人类历史的进程。黑格尔恰恰看到了这一点,把人们追求物质利益的“恶劣的事情”看作历史发展的真正动力,这与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显然是十分接近的。

费尔巴哈的感性实践理论在一定意义上成为黑格尔理性实践理论与马克思实践思想的中间环节。费尔巴哈在批判德国思辨哲学,特别是黑格尔哲学的过程中,创建了自己“回到事情本身”(费尔巴哈语)的实践理论。由于费尔巴哈反对思辨理性哲学,反对绝对,所以他竭力要把哲学从天上拉回到人间,从绝对理性基础转变到感性基础之上。费尔巴哈把人理解为具有思维、理性的感性存在,并且把实践定义为具体感性活动,把实践理解为单纯满足“吃喝”“享受”的活动,将思维理性与感性活动对立起来。费尔巴哈把“实践倾向”作为自己哲学的特征,呈现出马克思实践哲学的萌芽,这表明了从费尔巴哈人本主义上升到马克思实践哲学的客观逻辑发展的必然性。

马克思实践思想是德国古典实践理论合乎逻辑的继续,是人类哲学史的根本变革。在哲学上,马克思反对以传统哲学的思维方式说明人的自由,坚持以实践的思维方式说明人的自由。与传统哲学的思维方式不同,实践的思维方式直接面对人的创造活动、人的自由,把人的创造活动、人的自由理解为感性的生活世界。实践正是人的自由自觉的感性活动,是在人与自然对象性活动的关系中呈现出来的人与人的关系,是在人与人的社会关系中表现出来的人与自然的关系。马克思彻底摈弃了关于人的本质论的形而上学传统,从历史生成论的视角去理解人类社会的实践和历史。

自马克思以后,马克思主义哲学家们在不同程度上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的实践思想。19世纪后半叶,拉布里奥拉、拉法格都反对以传统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来理解马克思的实践思想,强调马克思的实践思想的基础不是自然界,而是人类历史本身。所谓历史,就是人类社会生活的整体,是人的文化创造活动,是人的感性活动过程。然而,这一阶段最重要的还是意识到方法论对于理解马克思实践思想的关键意义。拉布里奥拉把马克思实践思想称为“实践哲学”,指出“实践哲学”最重要的是方法问题,因为哲学面向历史是要揭示历史本身。20世纪,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家们发展了拉布里奥拉的思路,对历史唯物主义做了本体论的阐释。葛兰西从政治的上层建筑入手,通过对市民社会的文化内涵的发掘,建立了马克思的实践本体论;卢卡奇早年阐发了马克思哲学的意识形态理论,晚年又以劳动为核心范畴,阐发了马克思哲学的社会本体论。经过葛兰西、卢卡奇等马克思主义哲学家的工作,马克思哲学转向了文化批判哲学,于是,市民社会批判、大众文化批判等一些批判现代性的重要课题也被纳入了马克思哲学的研究视野。

从马克思哲学的实践观点的创立到历史主义方法的阐发,再到对马克思实践思想做本体论的阐释,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实践哲学是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家们为当代人建构的一种哲学新样式。这种哲学具有三个特征:第一,以人性、人的自由、人的文化创造性活动为其本体论基础;第二,坚持历史理性的方法论原则;第三,强调人类历史进步和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是一个有机统一的过程。(三)创新实践研究状况

从目前所掌握的材料看,墨西哥哲学家阿道夫·桑切斯·巴斯克斯最早从哲学层面对实践进行本质性考察和区分,明确提出创新实践与常规实践的划分和研究问题。1972年,巴斯克斯在其《实践的哲学》一书中,专辟一章阐述“创造性实践和重复性实践”。在此,他明确指出:“根据人们的实践活动所改变的对象或物质,可以把社会实践的总体分为各种不同的部分。由于人们……作为主体活动对象的物质在实际生产中被创造或人化的实现程度”,即“主体活动的产物所体现的创造性程度”,可以把实践划分为创造性实践和重复性、模仿性[17]实践。但是,巴斯克斯在此也只是侧重于从“实践”的自觉性、革命性和能动性视角粗略地考察其本质区分问题,未能进一步做深入系统的考察和研究。由于其理论受到南斯拉夫实践学派的影响,因而局限于从异化理论出发探讨创造性实践与机械实践的对立与矛盾,抽象地批判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旧式分工。从国内哲学界的研究情况来看,国内对创新实践问题的研究起步较晚,对相关问题进行较为严谨研究的最早见于庞元正、关壮民主编的《以高起点的创新赢得竞争优势》一书。该书通过对上海宝钢发展道路的调查研究和经验总结,第一次明确提出了以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推动发展是我国[18]实行工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其后在肖前等人主编的《实践唯物主义研究》一书第四章“实践范畴的再认识”之“实践活动中规范和创新的矛盾及其科学解决”中,赵剑英提出规范和创新是人类活动中[19]的一对矛盾,并对创新与规范的辩证关系做了初步的论述。此后,有关创新实践问题的哲学研究才缓慢地展开,一些研究论著零散地发表、出版,虽然2006年政府提出了“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发展战略,创新问题研究迅速升温,但哲学视野中的创新实践研究仍显单薄。具体来看,目前国内哲学界关于创新实践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1.关于创新实践研究的重要意义

在当今时代,创新已经成为表征时代精神的一个重要范畴,从理论上研究创新实践范畴并对其进行深入研究已经成为时代的要求。学术界不少同人已经看到了这一时代课题,并且从理论上呼吁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例如,中共中央党校的庞元正教授在《辩证唯物主义研究》《马克思哲学与当今时代》《创新实践: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重大课题》等中提出,马克思主义哲学要成为“自己时代精神的精华”,必须紧紧围绕和紧扣创新这一时代精神,通过创立体现创新的哲学范畴和原理,建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当代形态——创新实践唯物主义。在《创新实践: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重大课题》中,庞元正教授更是明确地指出:“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最基本的观点,当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离不开实践的发展,离不开实践观点的发展。上世纪70年代以来,新技术革命蓬勃兴起,科学理论不断实现新的突破,社会体制创新成为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课题,创新成为时代精神的集中体现,成为当代人类社会实践的主导形式。正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创新实践不仅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不容回[20]避的重大课题,更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的源头活水。”2.关于创新实践概念的界定问题

对于创新实践概念的界定问题,学术界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研究。有的学者从相对于常规实践的角度来进行界定,例如庞元正、董振华、陈力、杨启国、田辉、刘士文等人,他们在《马克思哲学与当今时代》《创新理论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新发展》《创新实践: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重大课题》《创新实践论》《创新实践认识论》《创新实践发展论》等中提出:以往的哲学只是从实践的不同领域区分实践的不同形式,而对于同一领域实践质上的差异缺乏分析,根据创新理论可以把实践区分为常规实践和创新实践两种质上不同的实践类型。常规实践,是实践主体对已有实践的继承、模仿和重复,从实践的方式、手段、对象和效果来看,与原有的实践具有同质性。重复性是常规实践的基本特征。创新实践,是实践主体在已有实践基础上开展自觉、能动的创造性活动,在实践的方式、手段、对象、程序或者实践的效果等方面,实现对原有实践的破旧立新和推陈出新。不可重复性是创新实践的基本特征,即创新实践一经变为可仿效、可重复进行的活动,就不再是创新实践而开始转变为常规实践了。常规实践是一种既成的人类行为方式,是对既有实践的重复进行,对于人类维持生存和社会生活的正常运转是不可或缺的;创新实践则是充满变化的创造性活动,在一定意义上和一定范围内,不是对已有实践的简单重复,而是对原有实践模式的突破,其所产生的结果是前所未有的。同时,常规实践和创新实践的这种划分绝不是静止的和绝对的,常规实践与创新实践处于不断的相互对立、依存、转化和促进的辩证运动之中,创新实践总是在一定的常规实践基础上才得以可能,没有完全脱离常规实践的创新实践;而创新实践的模仿、复制和社会化推广,又会使创新实践成为普遍化和主导化的新的常规实践,在新的常规实践之上又诞生新的创新实践,由此循环往复、螺旋式上升,不断推动实践活动的前进和发展。

还有的学者从与重复性实践相比较的角度对创新实践概念进行界定。目前学界大部分学者持此观点,主张以实践结果或实践成果所包含的重复性因素和创造性因素的多少为依据,把实践划分为重复性实践和创造性实践。例如,蔡的贵、李继武等学者在《邓小平创新实践观论析》《创新及其本体论基础和人本质论根据》等中提出创新性实践与重复性实践的概念,马万令在《创造性实践:理论创新的基础》中提出创造性实践与模仿性实践的概念,颜晓峰在《创新论》《创新的实践检验与评价》等论著中主张实践可分为重复性实践与开创性实践,等等,其内涵和划分大致相同,仅在概念上稍有区分而已。创造性实践与重复性实践,都对物质生产和科学实验的发展进而也对社会发展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二者相互依存、相互包含、相互渗透,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还有的学者根据实践发展的不同阶段,对创新实践进行界定。例如,同满宏在《实践的创新和创新的实践》等文中指出,从历史维度来看,人类主体的实践创造性经历了从模仿复制形式自发创造到对客体的自觉创造再到对客体的自由创造三大阶段,从逻辑视角看,这三个阶段呈现出从低级到高级依次递进的关系,自由创造实践是人类实践的高级形式。在人类20世纪的伟大社会变革中,无论是社会主义实践还是世界各国的经济社会发展都经历了由自发到自觉、由自觉到自由创造性的历史性飞跃。再如,康永超的“实践方式三变革、四形式”说,他在《科技进步推动下的实践转型及当代趋向》中说,在科技进步推动下,人类的实践方式已经发生过两次重大变革,即由远古社会的依附性实践方式转变为古代社会的经验性实践方式,再转变为近代以来的改造性实践方式,当今,将再次经历一个重大变革,即向创新性实践方式转变。创新性实践方式的主要特征为智能化、超前化、交互化和高效化。3.关于创新实践的基本形式问题

庞元正、董振华、陈力、杨启国、田辉、刘士文等人在《马克思哲学与当今时代》《创新理论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新发展》《创新实践: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重大课题》《创新实践论》《创新实践认识论》《创新实践发展论》等中指出,技术创新是生产力自身发展中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的解决,是生产实践的高级形式;制度创新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的解决,是交往实践的高级形式;知识创新包括自然科学知识的创新和社会科学知识的创新,是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社会物质生活与社会精神生活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的解决,是科学实践的高级形式。4.关于创新实践的性质与功能问题

创新实践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是经济学、发展哲学探讨的热点问题。技术创新理论的核心是主张技术创新是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美国学者F.M.谢勒在《技术创新——经济增长的原动力》一书中明确提出,“技术创新是经济增长的最关键动力。因此,未来的关[21]键问题就是能否维持强有力的技术进步”。国内学者也加强了对技术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制度变迁之间互动关系的研究,代表性的著作主要有:周其仁的《产权与制度变迁》、尹翔硕的《技术进步与新经济》以及向文华等著的《科技革命与社会制度嬗变》等。而哲学界特别是发展理论和发展哲学学派更是在这一问题上颇有建树、成果丰富,如庞元正、丁冬红著的《发展理论论纲》,王伟光主编的《创新与中国社会发展》,庞元正、杨信礼主编的《哲学视野中的发展与创新》,庞元正、董德刚主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前沿问题研究》,庞元正、张耀光、边立新等著的《辩证唯物主义研究》等,都明确提出了创新实践是社会实践的高级形式,当代创新实践已经成为社会实践的主导形式,由技术创新实践、制度创新实践和知识创新实践等三大创新实践相互依存、相互促进而有机地构成的社会历史合力系统,已经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深层动力。这些相关的理论研究及其成果,揭示了创新实践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实践哲学和社会发展动力理论。5.关于创新实践与马克思主义哲学当代形态问题

有的学者看到了创新实践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当代形态建构的重大意义,例如庞元正、董振华的《从创新理论到创新实践唯物主义》《创新实践: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重大课题》《创新实践与马克思主义哲学创新》《创新实践视域中的哲学创新》,对于这个问题进行了比较前沿的展望与研究,他们认为,创新实践能科学地解答自在自然与人化自然的统一问题,进而才能科学地解决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事物的普遍联系孕育着创新实践的前提条件,永恒发展的创新实践推动着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从而不断地产生新的联系,创新实践能够最鲜明地体现辩证法的本质;创新实践能够提供人类认识世界的新信息、新知识,加深和拓展对客观事物认识的深度和广度,特别是创新实践要破除与客观事实不相符合的旧观念、旧理论、旧模式、旧做法,发现客观事物的新联系、新属性、新规律,并运用这些新联系、新属性、新规律去有效地改造客观世界,因而,创新实践比常规实践更能体现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主观能动性,更能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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