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狗的疗愈(美版豆瓣Goodreads百万读者推荐。一部抑郁症患者的重生自述)(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10-12 07: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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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朱莉·巴顿,汤笑梅

出版社:北京联合出版公司

格式: AZW3, DOCX, EPUB, MOBI, PDF, TXT

狗狗的疗愈(美版豆瓣Goodreads百万读者推荐。一部抑郁症患者的重生自述)

狗狗的疗愈(美版豆瓣Goodreads百万读者推荐。一部抑郁症患者的重生自述)试读:

前言

我深信在我最痛苦的时候,上天为我派来一个治疗者,他是以狗的样子出现的。有些人觉得这个想法可笑、幼稚、怪异,甚至愚蠢。没关系,还会有人赞同的,他们知道我在说什么。

近几年来,我一直在写邦克的故事。我写这本书也是为了分享他的一些智慧,因为对我来说他真的是良药。

谢谢你信任我,与我一起经历这个过程。不管是狗、猫、马,或是任何其他动物,我真希望在故事里你能找到你自己和你爱宠的影子。这是我自己的故事,但我由衷地认为,如果你拿起了这本书,那么,这意味着它也可能是你的故事。

第一部分

爆发的时刻,纽约市

1996年4月16日

从地铁站到我的公寓要经过六条街,我不确定自己能不能坚持到家。我的注意力全都集中在地面上:4号线的地板都磨花了,通往86号街的台阶粘满了口香糖,位于列克星敦大道和85号街拐角处的水坑里污水打着旋儿。从在俄亥俄州的大学毕业的第二周算起,我在曼哈顿生活已经将近一年。这一年,我在SoHo大厦里担任书籍出版商的编辑助理,我的名字已经出现在了两本书的责编名单上,我的老板称赞我为得力干将。我勉强能够按时付清房租和账单。关心我的朋友和支持我的父母都对我的成功翘首以待。

而我,快要精神崩溃了。

我刚走出几条街,一些血腥的想法突然涌现:走到出租车呼啸而过的马路上去,冲到一辆临近的公共汽车的前头去。这些并不是我脑袋里的声音,这都是些不正常的可怕的想法,但我不知道怎么去控制。

如果你在街道上碰到我,你看到的会是一个疲惫的20多岁的女人。你可能会以为我宿醉未醒,或是好几个月都没吃蔬菜了,后面这个原因听起来更像是真的。我个子很高,通常身着一件宽松的黑色长衬衫,脚踩破旧不堪的钢制鞋头的马丁大夫鞋。从前的我留着一头飘逸的金色长发,从后背倾泻而下;现在的我剪成了齐耳短发,染成棕色的,在反光的商店橱窗下看起来几乎就是灰色——这是我大脑短路,在一家杂货店抓了一瓶3美元的染发剂造成的后果。

我转过82号街拐角,穿过有飘窗和沉重大门的褐石公寓楼,路过P.S.290曼哈顿新学校。这学校也没见有什么孩子。然后,我走进位于一楼的公寓,开了两道防盗门,又划开三道锁,拖着脚步进了屋。

终于可以独处了。

我把身后的门闩插上,公寓闻起来有股放馊了的牛奶夹杂灰尘的味道。像我这种社会新人一毕业就住这么个地儿已经很不错了:由陡峭的木制楼梯连接着的上下两间拥挤、促狭的小屋;楼上一间小厨房挤在角落,对面是裸露的砖墙;楼下的空间是隔断,刚够塞进一间小(1)浴室和卧室。这里常年阴暗潮湿,窗户离地有五英尺高,只能看见一些缓行而过的行人的腿脚。

客厅没有家具,只有一台立体声收音机,还是我高中时买的。旁边是一堆倒塌的CD和磁带:范·莫里森、安妮·迪芙兰蔻、多莉·艾莫丝、大明星乐团、艾拉·菲茨杰拉德、金属乐队,它们陪伴我度过最黑暗的时刻。我需要耳边放着音乐,因为静下来的时候我只能听见我脑子里的各种想法。这些想法像一个声音对我耳提面命,指摘我是多么没用、愚蠢、丑陋和软弱,一无是处,就连活着都是个错误。

我尽量不去在意,或是质疑。

我煮上开水准备做意面。打开电炉,用锅盛满水,放在炉灶上。就这么个琐碎活儿,我感觉像是勉强把一块巨石抬起来一样。最近,我干小杂活儿越发觉得费力,穿双鞋啊,系衣服扣子啊,连早上醒来都变得无比艰难。我站在炉子前,闭上了眼睛。

然后,我坐在地板上,手里把着木勺子。我也说不上来我是否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我还记得,如果这算是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的话:水开了,沸腾的水冒出来,溢在炉灶上。我眨了眨眼睛,手掌伸平在满是灰尘的硬木地板上,以支撑住身体,接着手一滑,整个人还是倒下了。我的左眼皮一直跳。

我感觉自己像是一个没了电的机器人,或是被两根断弦牵着的木偶。我得够着电话,我需要帮助,有哪里不对,我隐约中还知道自己不能在厨房的地板上睡着。然后我注意到冰箱门上有一块陈年的棕色酱料渍,我仔细观察了一下,已经干了的酱滴,因为那里不该有这个东西,我也不该在这里。我抱着头,脊椎一阵痉挛,然后晕过去了。

所有的声音汇成一声巨大的回响:外面汽车按喇叭的声音,鸽子拍打翅膀的声音,人们走路说话的声音,还有厨房冰箱的嗡嗡声。我倒在那里,知觉麻木,我想这就是精神崩溃了。精神崩溃,这些词在脑子里重复着,像悲伤的吟诵,又像一首轻快的歌。你就是小题大做。想法继续往外冒着。你没有精神崩溃。你就是神经过敏,杀了自己吧。把一根绳子绑在什么上面,套在脖子上,然后纵身一跳。

来纽约之前,我一直生活在俄亥俄州,我早就受够了它中西部偏远的位置和暗淡寂静的夜晚,有些事总是让人感觉不对劲。高中和大学的大部分时间里,我都觉得自己生错了地方。我看过很多电视节目,决心要做一个大城市的女孩——而非俄亥俄州的乡下姑娘。这就是个地理上的失误,我不能把我的身体不适归咎于我的父母,他们婚姻很幸福。我哥哥和我打架打得厉害,但我想那也正常。结果这一次的崩溃和好几年的治疗让我意识到,这不正常。

我在大城市的生活第一次出现问题是一个熟人告诉我,我大三就开始交往的男生威尔早在我没毕业时就和别人厮混了。那时他本该等我去纽约找他一起生活的,于是我当面与他对峙,争执数周,最后以分手告终。他说他进了一个乐队,需要专注于音乐。我知道那都是借口摆脱我的陈词滥调,但是对于这段恋情的结束,我仍然感到特别痛苦。威尔曾是我的依赖,现在他已离我而去。我这个女人,除非有个男人爱我,不然我就会难受,而且这个男人必须是威尔,别无他者,其他男人都怕我。我一个人在城市里闲逛,好像这世上没有我的容身之所。接着毫无音讯的几周后,威尔又会在凌晨3点打电话来,问他能不能过来和我谈谈,我总是说来吧,总是又和他上床。我对他如此渴望,对我的肌肤来说,他就像一股磁力。我们的关系恶化后,我开始闹情绪,不安全感让我几近崩溃。

大城市带来的文化冲击和分手的后遗症都证明,我出问题了。这不仅是因为我年轻、没安全感、幼稚、伤心过度,也不仅是因为我男朋友选择了别的女人,爱乐队超过爱我,而是我心里有些无法抹去的黑暗和混沌一直搅扰着我。

我的舍友利亚几周前离开了曼哈顿,那时我肯定她匆匆离开是我的错。我们在大学相识,一起住在纽约——不仅因为我们是要好的朋友,还因为恰逢合适的机遇。她是一个优雅的小个子美女,金发碧眼,眼睛深邃,有个男朋友比她早一年毕业,在曼哈顿生活。她来曼哈顿几个月后,也和男友分手了,但她看着没什么事。她继续过自己的生活,仿佛分手是她男友的损失。可威尔和我分手时,我异常痛苦。我对他的生活、他的一举一动、他的交际圈都着了魔,这让我心不在焉,反复无常,变成一个糟糕的朋友。

我醒来时失明了,什么也看不见,眼前一片灰茫茫的浓烟。我把手放在面前确认自己是不是真的瞎了。我勉强看到了自己的手指,我使劲咳了咳,肺部好像塞满了滚烫的棉花。这味道让人绝望,闻起来像点着的木炭。我扬起手挥舞着,结果手背关节打到冰箱上,我想起那里有一滴不属于它的污渍。

我闻到烟味后,跌跌撞撞地摸索到炉子那里,现在都要喘不过气儿了。要是我的公寓有烟雾报警器,它早就该嘟嘟地响了。我把炉灶关掉,听着水壶噼啪的爆裂声,然后眼前一片黑。

我再次醒来时,太阳已经照在我脸上,耳畔响着汽车鸣笛声。早上了。

家,我必须给家里打电话。

透过依旧呛人的烟雾,我开始意识到自己在啜泣,自己一晚上都躺在厨房的地板上。我咳嗽气喘,牙齿咬得很紧。悲伤涌来,如此猛烈,像要把我的身体爆破成数百万个小分子。难以名状的孤独、糟糕的感受渗透进我的皮肤,最后终于侵占了我的整个身体,这个过程历时甚长。我开始哭,那个声音又开始大骂:你太蠢了,赶紧起来去工作,看看世界上别人怎么活的。你凭什么觉得自己和别人不一样,可以一整天都躺在地上?

醒来时我不记得自己如何睡去的。我在地板上爬行,每蠕动一肘的距离,就停下来开始哭,咳嗽,然后又跌入昏睡中。睡觉成了一件幸事,我实在太累了。

正午,烟雾几乎消散了,我终于够着了电话,不久又抱着电话睡着,然后被话筒滑下去发出的尖锐声音吓醒。我按了一下电话键,一次接着一次拨打妈妈的电话,她是一名高中老师,当时在上班。我很少在她上班时给她打电话,就给学校秘书留了言:“请告诉她是她女儿来电,很紧急。”

电话响了,把我吓醒。“妈妈?”我声音沙哑地问,我吸进去太多烟了。“朱莉?怎么了?”她问,等着我回答。“朱莉?”她又呼唤我,像是吓坏了。她的声音成了安慰我的灵丹妙药,至少有人在乎我,感谢上帝,有人在乎我。“有些糟糕,”我说,接着哽咽住了,“我觉得我可能精神崩溃了。”我躺在一间几乎没有别的住户的公寓里,头发缠在一起,眼圈黑黑的,双腿瘫软无法站立。我的胸口很紧,真想去死。“我这就去找你,”她说,“我这就上车,九个小时就到,接你回家。”我松手放开了电话,电话侧着滑向地面。“谢谢,妈妈。”我喃喃低语道,然后昏沉沉地睡了。

后来妈妈告诉我,她当时径自走到校长办公室说:“我得离开,家里有急事。”她跑回家,胡乱塞满行李箱,然后开车从俄亥俄州哥伦布市出发,一直到曼哈顿,开了九个小时。因为担心我,所以她一路未停。开到宾夕法尼亚州时,她差点一边开着车一边睡着,这才驶离高速,进了家汽车旅馆,穿着外衣睡了会儿,早上7点又来电告诉我,她中午前能赶到我的公寓。“我马上接你回家。”她又说了一次,我没有辩驳什么。

那时我22岁,毕业进入社会一年,被寄予厚望,然而却对社会适应不良。我后来才知道那种感觉叫抑郁,但当时我还不懂。那是一种实实在在的感受,萦绕于心头,控制我整个人。它蜷在我的胸口上,告诉我饶了大家吧,去死吧。* * *

我们所知道的是,根据美国犬舍俱乐部的记录和旧日报的说法,我精神崩溃的那个春日,恰好是邦克·希尔出生的时候。他是一条金毛寻回犬,在俄亥俄州的一个小家庭农场里出生。他有六个兄弟姐妹,他不算最大也不算最小的。他出生后,裹着旧毛巾,散发出湿漉漉的狗崽味道。有一位女士在那儿看着,他虽然既看不见也听不见,却能闻到她的味道。邦克来到世上的时候是无助的,几乎不能动弹,直到他的妈妈,温柔尽职的红棕大母狗把他舔干净,他才勉强开始呼吸。他是第二个拱出来的小狗宝宝,健康的毛茸茸的公狗,渴望着温暖和妈妈的呵护。他没有牙齿,不能伸舌头散热,没有妈妈舔屁股他都不能大小便。他像一只蠕动的虫子,一只眼睛紧闭,耳朵都还没长成的小狗。他绝望地寻找妈妈,想要妈妈呵护他、抚摸他,渴望妈妈的温暖和关爱。

就像我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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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英尺≈0.30米

特别的我,俄亥俄州

1982年秋

我还保留着父母送给我的一个日记本,是我9岁的生日礼物。这是我在纽约倒地后我第一个想起的可以帮助寻求幼年记忆的事物,这本日记叫《特别的我:一本彻头彻尾关于“我”的书》。

这本日记的封皮是亮黄色的,上面有一个手拿画笔的小孩,微微笑着。生日宴会的客人都走后,我冲进卧室里开始写我的填字自传。我舒适地蜷在床上,写下我的头发是稻草的颜色,眼睛是巧克力的颜色,我最喜欢的颜色是绿色,最喜欢的电视剧是《名扬四海》和《蓝精灵》,最喜欢的书是《夏洛的网》和《柳林风声》。

我通常都在雨天写日记,我喜欢写作和睡觉。日记记载了我的感受,“我有许许多多不同的感受……”我在空格处填道。

爸爸高兴时,我就特别高兴。

独自一人时,我就特别伤心。

哥哥嘲笑我时,我会很生气。

哥哥欺负我时,我会真的感觉到了受伤。

我画了一张小小的皱着眉的脸,黑色的眼睛流下两滴眼泪。我写道:“我能数到‘八’不眨眼,我的狗很好看,瘀青可不好看。”

那时我身上有好多瘀青,一般是在胳膊上。我哥哥就喜欢打我的胳膊,但是我腿上也有一片片的瘀青,都是他踢的,或是向我身前扔凳子戳的。他时不时地就打我,一般在只有我们两个人的时候。

父母不在旁边时,他就嘘我说:“垃圾。你瞧瞧你自己,还有你那丑陋的嘴脸。”我往后缩的时候他会比画一拳,大笑着。他一比画拳头,我就吓得嗷嗷叫。

很多哥哥都脾气很差,一张臭脸。我哥哥叫我婊子、妓女、垃圾、蠢货、丑八怪、怪货色,还有杂种。他打我,打得很用力,还往我脸上吐唾沫,把我推倒,往我身上猛踩,扯我的头发,更有甚者,他拿着小刀追着我跑。但我不觉得我哥不正常,当时我不知道克莱在挣扎,我以为其他人的哥哥也都这样暴力。我没有意识到爸爸长时间不在家对他的影响,或是妈妈在情感上的疏离让他茫然不知所措。我只知道他恨我,我在他面前做什么都是错的,我在自己的家里也感觉不到安全,当时我的极度敏感对我来说更是没什么好处。我想象着我的毛绒(1)玩具也有感情,给它们读毕翠克丝·波特的故事,然后给它们掖好被子,哄它们入睡。

有一次,克莱使劲推了我一把,我撞到了墙上,然后反弹,头磕在洗衣房门的合页处。起因是我频频地问他一个问题,问他和他的朋友觉得1983年的体育画报泳装秀里面哪个女孩最好看,那期的封面(2)是雪浓·提格丝,她倚进一个瀑布,身着几乎透明的白色连体泳衣。

爸爸听见咚咚声,从他的办公室跑过来,发现我倒在血泊里没了知觉。我醒来时分不清东南西北,爸爸来回踱步,大声地呼唤我,惊骇不已。他把我抱上车,急速奔向急诊室,那里最可爱的护士小姐抱着我的头,一位扎着棕色马尾的女医生给我缝了五针。我还记得当时心想,这些女人像天使般闪耀着光芒。我们回家后,克莱躲在锁着的门后,爸爸冲着他大骂。我觉得我也有责任,我不该招惹他和他的朋友。我想让爸爸别喊了,因为我知道过不了多久爸爸就会回去工作,我就又没人护着了,可别让克莱太愤怒了。

后来,那道疤长成了一个粉色的月牙,就在我的右侧太阳穴上,儿时的事情从一开始就一点点把我的希望、自尊和自信心榨干了。我在后期的治疗和写作中花了不知道多少时间努力厘清我们的兄妹关系。我已经很努力地思考父母在克莱打我时都去哪儿了,为什么不管管他,但我仍然没有弄明白。

我的父亲在哥伦布市中心的一家企业担任诉讼律师,工作时间非常长。家里好像总是很拮据,所以什么都没有他的工作重要。我们全家人的情绪都随着他的压力波动,如果他有个大案子要开庭了,我们都不能打扰他。如果他最近的官司输了,我们也不能打扰他。他可没时间管他觉得无关紧要的小孩子的口角。爸爸是他们家的独子,没有体验过和兄弟姐妹打架的事情,所以无法裁决我们的争吵。成年后我问他当时怎么不管管。他说他没在我们身边,没见到那些戏剧性的场面。说实在的,他真不知道我们斗得那么厉害。

妈妈呢,则是管不了我们两个。她说,她小时候也和两个姊妹打架,但也就是为了个卷发器打起来过,平常很少动手。克莱和我的事对她来说也是新的挑战,面对我们这样不正常的关系,她跑过来也只能祈祷。她努力假装情况不那么糟,也许她要是给我俩讲道理,情况真的不会那么糟。有时我们动起手来,她就一走了之。我成年后,她告诉我说,有一次我们打得特别厉害时,她躲到了床底下。她说她曾(3)经看过一个电视脱口秀——好像是菲尔·多纳休——说兄弟姊妹间打架是为了引起父母的注意,要是父母不在周围,孩子就不会打起来。我不禁想象,妈妈伏在床下时,我却被拳头揍出了几个房间。她只是努力尝试着去做正确的事情。

我很早就知道父母对我俩小时候的打架束手无策,我那时全靠自己。我现在才知道克莱伤害我是因为他很孤独。后来他是真的感到抱歉,却没法面对我。他想不起来那些烙印在我记忆里的我们之间的事情,这让我困惑:是他受的创伤太深才忘记了,还是我记错了呢?我伸出手指摸到右太阳穴的那道月牙形的疤,它让我确定那些伤害确实发生过,我当时受伤了。当然,即便是没有幼年创伤, 22岁突然抑郁也不是没可能。绝大部分心理疾病都是在青少年末期开始,20岁出头爆发,我就是个例子。

我出生的那天,1973年10月1日,月亮是一轮新月,渐盈的月亮,整个球体从地球看只有24%的部分可见,和我太阳穴上疤的形状、尺寸刚好吻合。这也是我不只是想讲幼年兄妹关系给我造成创伤的另一个原因。但是这些故事不断拉扯着我,让我反复无常,充满矛盾。前一分钟我还同情我哥哥,觉得他肯定也很受伤。下一分钟我就怒不可遏,发自内心地想摔东西,为什么那时没有人救我?

当然,我还是不明白,我在曼哈顿晕倒在地时这些坏事怎么影响了我。我只觉得自己软弱而愚蠢。我在厨房地上失控痛哭时,我的灵魂出窍了——只是砰的一声——在期待和需求间来回跳跃,和那个被黑暗、沉重的月光之尘湮没的小女孩什么关系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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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毕翠克丝·波特(Beatrix Potter)(1866——1943),英国儿童作家,彼得兔的创造者。

(2) 雪浓·提格丝(Cheryl Tiegs),美国名模,20世纪70年代最成功的模特之一。

(3) 菲尔·多纳休(Phil Donahue),美国演员、主持人。

四分之一日食,纽约市

1996年4月17日

我醒来时不辨方向,脑袋嗡嗡乱响,好一阵子我才缓过神来听见电话铃声在响。我爬过去,按下应答键:“喂?”“亲爱的,”妈妈说,语气一如往常,“我在宾夕法尼亚州的哈里斯堡东部。我正在给车加油,中午就到。”“好。”我哑着声音说。“马上我们就见面了,”她说,“你收拾收拾,准备回家。”

她挂断了电话。我还想问问她现在是几点呢,早上还是晚上。

这样的睡法像是没有任何征兆的昏倒。昏睡了多久我哪怕连模糊的概念都没有,一醒来就晕头转向。但是现在我得起来小便,我缓缓地坐起来,可屋子旋转起来。利亚走后我本打算把这屋子用作客厅,它空荡荡的,只有一个从大街上捡来的梳妆台,一台扭结电线吊着的电话机,一把表皮烧煳了的平底锅蹲在小炉子上,一堆撕开包装的意面盒子乱扔在灶台上。

仅仅坐起来这个动作,就让我眼冒金星、头脑昏沉。我坐着,双腿放直,双手无力,等着我的耳鸣停下来。我的皮肤蹭到地上发出吱扭的声响,我用力支撑自己起来,屁股抬高,摇摇晃晃,像喝多了,我倚着砖墙一拐一拐地走。那个声音又骤然钻进我脑子里聒噪起来:你真是软弱又愚蠢,瞧你那丑陋肥胖样儿,什么问题都解决不了。这个公寓可迫不及待地想把你和你可怕的负能量打发走呢。我深信我真的一无是处,我甚至觉得这无生命的空间都憎恶我。头脑里的声音对我来说就像突然的饥饿感和疲劳感一样正常,是我存在的一部分。

终于,我走下楼梯进了浴室。几小时后妈妈会敲门进来,我不想让她看到如此糟糕狼狈的我。

淋浴的时候,打湿我的水流像天使的抚摸一般,这让我感激得开始哭泣,然后哭声变得凄厉:哭声混杂着尖叫。什么样的人会觉得流过指间透过头发的水是天使呢?只有疯子才这么觉得。这种疯子会披着垃圾袋当作外套,裤子全是尿浸泡的,全部财产只有一个购物手推车。

我心里某个声音说,我看到的那个我是真正的自己。未触及的灵魂深处的小宇宙,她开始放弃自己。我听到水里传来的声音全都是“放手吧。就放手吧,太艰难了。是时候说再见了”。

我真的开始放手了。我坐在地板上淋着水,号啕大哭。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怎么了。我失恋了,我觉得工作乏味了,我的朋友们受够了我的惴惴不安,就是这样。但这些困难都不代表我就该如此痛苦啊,我开始反复考虑自杀也许会结束这些痛苦。

多年来我都在努力筑建起一个情绪的水坝,把伤心挡在外面。但不知怎么的,大学毕业后,我太阳穴的疤胀开了,月亮渐盈,我根本不想去看它。每天坐地铁上班太折磨人了,那么多双眼睛看着我,太多人了。我心里那些糟糕的想法让我坚信,大家都觉得我令人作呕。

门铃声把我吵醒。原来我刚才又睡着了,就像解开绳索的宇航员飘向太空。我冻得哆哆嗦嗦的,裹上红蓝帆船图案的粗糙扎人的旧浴巾后还是觉得冷。刺耳的门铃好像永远不会停止。我坐起来,身体裸着,沉重得很,爬上楼梯,把浴巾紧握在胸前。门铃还在响,我想喊一声“这就来”,但实在喘不上气,没力气,也没心力。

我摁了按钮打开公寓外门,然后我又开了四道锁,勉强睁开了眼睛。我知道这是个契机,给妈妈开门,我就能摆脱挣扎回俄亥俄州了。我不妄想和威尔重归于好,这个我以为我需要的男人。我将放弃在纽约的生活,甚至放弃活着本身。* * *

1996年4月17日,邦克出生第二天,也是我倒在地上的第二天,出现了日偏食。月亮经过太阳和地球之间,遮蔽了阳光。月亮总是伴随着我,挡住我的太阳,给黑暗以可乘之机。

对邦克也是,他的眼睛还没睁开。就像圆钉揳进圆孔一样,我们在黑暗中相遇。我们原本不知道,但在月亮滑过天空,遮蔽太阳的黑暗时刻,我们就开始了漫长而艰难的等待,等待我们有一天会团聚,共同迎来光明。

郊区的涂鸦,俄亥俄州

1983年

我和哥哥又打起来了,那年我10岁,哥哥13岁。他从走廊一直追到我的卧室,我夺门而入,砰地关上门上了锁,上气不接下气。我爬上床,迅速地躲到角落里,哥哥追了上来,咣咣地敲门。他踹门时,门震颤着,发出空洞诡异的回响,就像吉他弹奏那般。他用拳头猛击房门,门震得嘎嘎作响,以至于我脑袋后面的墙都开始震动。“该死的,开门!”他大吼着。我膝盖抵着胸膛,蜷缩到角落里,眼睁睁看着房门被他砸得颤颤巍巍。我已经记不得他为什么那么生气了。妈妈倒是在家,但她在院子里清理落叶,爸爸出去工作了。

每砸一拳或踹一脚,哥哥克莱就声嘶力竭恶言相向:“该死的婊子!我真他妈该把你的头拧掉!”先是门的前左面板被踢裂了,我只能干瞪眼,然后该发生的事情就发生了。门被踹出门框,裂开窝进去,门板掉到石灰绿的地毯上,发出几乎听不到的一声闷响,像大树倒在森林里那样。他猛扑过来,跳上我那带有针孔板的白色柳条床上,一拳打在我的胳膊上,压住我,调整拳头,露出中间的关节,不停地打我身上同一个地方。我滑下来,脑袋顶着印花墙纸装饰的墙,顶得生疼,以至于我耳朵开始嗡嗡响,我的头发也被柳条床头板钩住了。

我推不开他,他13岁就有6英尺高了,体重超标。“从我身上滚开!”我惊叫着,推搡着,但我的力气不及他三分之一。他往我眼睛上吐了口水,然后站了起来。“你应该觉得幸运,我没弄死你,”他说,“我本来能的,你知道。”我坐起来,努力做出不忿的表情,理了理乱糟糟的头发。他假装还要打我,拳头落在我眼前。我吓得往后仰,用手挡着,但是什么也没有碰到我。我缓缓地睁开眼睛,他已经往外走了。

我不知道那之后克莱去了哪里。可能他躲了起来,毕竟我塌了的房门足以证明他的暴怒。我蹑手蹑脚地经过他的房间然后百米冲刺,冲过长长的走廊跑到父母的房间。“妈妈!妈妈!”我听到她房间里传来抽屉嗖地打开的声音,就赶紧求救,“克莱把我的卧室门踹坏了!整个门都塌了!是他把门踹坏的!”

她正脱掉脏兮兮的园丁装。每到秋天,她会利用整个周末把我们(1)三英亩的地上的落叶用耙子拢到一起。她脸上覆着一层薄薄的汗水,身上和头发上都粘着星星点点的泥土和树叶。“那就离他远点。”她叹了口气。她拿了条毛巾,捂住脸,长吸了口气。她特别厌恶我们打架,她不明白我们为什么打架,也制止不了。

我也就没再说什么。我坐在她的床上,她脱下衣服,一言不发,踏进蓝砖铺砌的浴室里洗泡泡浴了。我从爸爸的床头柜上抓了把指甲刀开始修指甲,一边当心指甲屑可别掉到他们的羽绒被上。

过了一阵儿,克莱走了,去他朋友家,我才敢回我的房间,我的房门依然瘫倒在地毯上,像一个曾经捍卫我但被击垮的士兵倒在那里。当我试图跨越破碎开裂的木头时,一些东西引起了我的注意,我的门框上潦草地涂着歪七扭八的字:“废物”“同性恋”“妓女”以及“大家都觉得你恶心”,我惊讶地倒吸一口气。虽然他写这些字让我很难过,但是更可怕的是万一有人看到了这些字呢。由于克莱这么看我,我也如此看待自己,毕竟他年长于我,更凶悍,更聪明。我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什么,只是担心万一父母和朋友们看到这些涂鸦,觉得我就是这种人怎么办。我慌乱地从桌子上抓起一块橡皮,但这些字怎么也擦不掉。克莱是用钢笔写的,还使了很大的劲儿,这些字都已经刻进木头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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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英亩≈4046.86平方米。

日偏食,纽约市

1996年4月17日

妈妈站在我的屋门口,对我来说,看到她是仅剩的一件有意义的事了:淡蓝色的眼睛,勤劳的双手,闻起来熟悉的味道,像咖啡、床单和香水那样。她紧紧地抱住我,但我已经没力气拥抱她了。“你怎么样?”她边说边用手搂住我的后腰,“你还好吗?”“我得躺下。”我说。我跛行下楼上了床。她把手提包放在地上随我下楼。“你能告诉我发生了什么吗?”她坐在我的地毯边上说。“说不上来。”我爬进被子里,只裹着一条浴巾。头顶的灯光太刺眼了,我就一直关着它。“我就是……太累了。”

我累,也很恐惧,我知道发生了一些不好的事,但是我能想起来的只是我不知道接下去该怎么活。我要是回俄亥俄州,住在父母家,没工作,没恋爱,没前途,没朋友,根本没有未来。“好的,亲爱的,”她说,“你睡吧。”“嗯。”我说,这耳语减轻了我的痛苦,这次我再昏睡过去的话,至少身边有人在。

我醒来时,屋里像是飘散着咖啡的味道,我不喝这种饮料的。我眯着眼睛,瞥见妈妈在悄然无声地用海绵擦拭我的浴室。我翻了个身,她放下咖啡和清洁用品,朝我走来。她坐在毯子边上,我小时候她就总是如此,她拨开我的头发,掖在耳后。这样一个小手势让我颤抖着,潸然泪下。“你已经睡了三个小时了,”她说,“我开始收拾你的行李了。你得去跟老板说你要走了。”她对我笑了一下,然后又转身回去清理浴室。(1)

妈妈总是笑着。她身高只有五英尺四英寸,但是能够操持大部分体力活。我见过她只戴着粉色花园手套就能整个儿拔起根长四英尺的灌木,还见过她用锄头把蛇劈成两半儿。好多年,她都开着约翰迪尔割草机给数英亩的草坪割草——她的一头长发塞进了棒球帽子里。她不怕指甲里嵌进泥土,但是她也喜欢穿上裙子参加派对。她的棕色头发总是留得很长,至少超过肩膀几英寸。她有着一双长春花般的蓝色眼睛,当年是校友日橄榄球赛上的女王,那场球赛爸爸持球触地得分,赢得了比赛。她每天都喷着香水——雅诗兰黛的“尽在不言中”,那香味对我来说就是无条件的爱。尽管时过境迁,我知道要是我听她的话,她就会照顾我,事情或许会好起来。

但问题是,这是1996年,人们不常提起心理疾病,父母也不懂临床抑郁症是什么,我也不知道。糟糕的日子?当然。一段艰难时期?肯定的。但我是得了一种病吗?我们得通过让黑暗来到家门口,才能找到通往诊断的路。

在妈妈的帮助下,我好不容易才起来,穿上了衣服。我打车去SOHO大厦告诉老板我要辞职。我感觉好像是走在了橡皮筋上,但还是走到了那里。下午3点了,我悄悄地徘徊,在失踪了一天半后终于到了办公室。老板扫视了我一眼,好像在质问:“你究竟去哪儿了?”我试图冷静下来,想解释我要辞职,但是我却突然歇斯底里地哭了出来:“发生了一些事情,我需要离开这儿。我得走了,我要离开纽约。”

他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好吧,冷静一下。”十分钟后,在哭着道歉并匆忙整理办公桌、交接文件资料之后,我离开了。

我坐地铁返回公寓,我选择地铁是因为我好像无法叫辆出租车。结果,我又觉着地铁里每个乘客都在嫌恶我的缺陷:我脸上的粉刺,没型的头发,满是泪痕的脸。这次不同,我选择向上看。我一个个检视这些人,我知道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不会再坐地铁了。每个人都在皱眉头,我对人和人之间的联结极度渴望,但这在曼哈顿地铁里竟是如此让人忌讳。好像我们是不同的离子在互相推搡、彼此弹开,我们身上都带着负电荷,怎么都无法彼此联结。很久以前,我曾把地铁里这种人与人之间无法联结却不约而同的情况归咎于自己,于是那声音不期而至:究竟为什么大家想看你?还不是因为你是个让人讨厌的蠢货,面目可憎的蠢货。

地铁戛然停下,这一站是86街,门刚打开,我就赶紧溜进支路。我低着头往公寓走,多希望自己掉进混凝土里然后融化掉。我的想法又突然间变得黑暗了:就甩开步子冲向黄色出租车前头吧。一切都很简单,你会被撞飞,什么感觉也不会有。但是,我知道妈妈在等我。

我转过街角要走到82号街的时候,看到妈妈已经打包好我所有的家当了,还把我的破家具拖拽到人行道上以便有路人取走。我把活儿丢给妈妈,小个子的她竟然强大到可以把所有家当都打包好,包括笼子里的小兔子,统统在短短一下午都装进了车里。我走进公寓,看到家徒四壁,除了灰尘、绒毛、电线、厨房里烧焦的壶。我想坐在地上哭,但是妈妈抓住了我的手,拧了下门把手,把钥匙扔到地板上,用力推门把它锁上。

我们下楼梯上车,她的车已经启动好了。“上来,”她搂住我的腰,“我们一会儿就到家。”

我缓慢地挪进车里。她把SUV的副驾驶位置后调以方便我倚靠,还帮我系好安全带。我一直哭,她没问我怎么了,只是把我的头发拢到耳后,让我感觉自己又回到了小时候,安全地躺在床上,外面有树林、小鹿和月亮保护着我。我们驶离曼哈顿的路上,眼泪流过我的耳朵,坠到我的脖子上,没出曼哈顿我便睡着了。

这是我搞不懂自己为什么会变得抑郁的部分原因:多数时候,我父母还是会出面陪我面对问题,解决问题。如果我在学校出事了,爸爸会立马放下文件和工作,跑过来看我。高中时候,有一次我的法语考试没及格,我哭着给他打电话,他冲到学校接我,带我出去吃甜甜圈,喝巧克力牛奶,告诉我一次法语考试的破成绩影响不了我的未来。还有一次是在我17岁的时候,在我破处后我坚持认为自己怀孕了,因为我买了廉价的试纸显示出阳性结果,后来妈妈带我去药店买了正规的试纸。整个煎熬的过程中,妈妈都表现得冷静、宽容、善解人意。我还记得她一直拉着我的手。

不管以什么标准说,这都不是一般的父母能做到的。所以他们为什么偏偏就不管管他们自己孩子之间的打架呢?我仍然不知道问题的答案。我有很多推测,但事实是,即使是最棒的、最有同情心的、最善解人意的父母也会犯错。他们错在疏忽大意。我猜他们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酿下这恶果的。* * *

刚出生四天时,小狗还是什么也看不见。他的眼睛还没张开,他能活动的范围很小,他唯一的目标就是获取暖窝和食物。他为了到妈妈肚子上去和兄弟姊妹争,然后寻摸到一只奶头。他找到了奶头,用尽力量拉扯,拽呀抓呀,以刺激乳汁分泌。他妈妈的奶头都红了,被扯成原来大小的十倍那么长,肿胀起来,胀满了奶。她知道她的小宝宝们需要她,他们需要她给予源源不断的关心和爱护。他们叫着,又是咬她,又是挠她,直到精疲力竭。当然,他们的妈妈包容了这一切。她闭着眼睛躺着,她脆弱的肚子朝着孩子们敞开,呼吸紧促而费力,但又控制得那么好,以便她幼小的宝宝们能得到他们所需,快快长大,生存下去。这些大部分出自本能,其余的就是纯粹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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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概相当于1.62米。

月缺的神秘,俄亥俄州

1984年

小时候,我曾经和树对话。有一棵树和我最要好,一棵百年山毛榉,我叫她爱丽丝。如果你问6岁的我,我会告诉你爱丽丝是我的老奶奶。她最爱我了,她希望我每天都去看她,她和我亲切地交谈,她给了我很多礼物:绕着她粗壮身躯的五只瓢虫,还有一只翩翩起舞的黑脉金斑蝶。她告诉我别担心,一切都会好起来。

我会成天一个人游荡在我家附近的农场里,在包里背上一瓶花生酱和一个果冻三明治,然后抄近路走基连斯家的后院,穿过街道,从伸长的倒刺铁丝围栏下面溜进去。一旦我溜进围栏后面,就只剩下玉米地、森林、农场,以及安全感了。

经过一块玉米地再右拐,就会看到隐匿起来的雷曼池塘,好似被遗忘的地方,小小的贮水池边上满是野生物:青蛙、鱼儿、蛇、鸟、蜗牛和虫子。这里有一个废弃的旧谷仓,也许是这一带劳作的人的房子。谷仓非常靠近池塘,有两层高,但是一整面墙都塌了,露出腐烂的楼梯和脆化的结构,木材部分还留有红白相间的油漆。我会坐在谷仓腐烂的地板上,双腿悬吊着,这样我的脚尖就能触碰到池塘的水。我会花好几个小时在这里读书、小憩,在废墟间蹦来跳去,抓青蛙玩。

挨着雷曼池塘耸立着一片高大的松树,四排排列着。这些树至少得有55岁了,它们开辟了这神奇的户外空间,树枝伸展成了天花板,落下的松针铺成地毯,森林里的声音在这里静了下来。如果我坐下来的时间足够长、足够安静,我会什么也听不到——什么也都听得到。我听到小鸟落在树枝上的声音,树叶滑落地上的声音,蜂鸟飞过的声音,超速行驶的自行车车轮的声音。

一次,我在这儿坐了一会儿,听见母鹿带着小鹿漫步时蹄子踏在地上的啪嗒声。母鹿发现了我,定住了,黑色的眼睛闪烁着光芒。她让小鹿围着我转,离我受伤的膝盖不到十英尺远,然后踱到池塘边抿了口水喝。小鹿的腿那么纤细,后背的白点那么明显。我注意到他轻快掠过的小尾巴,他的蹄子差不多是唇膏那么粗。他穿过松林时警惕地看着我,到了空地上,他停了下来。我们四目相对,那一刻成了永恒。有某种东西在我们之间传递,我觉得是神奇的东西。我感觉好像能和他对话,他也明白了我的意思。动物们都懂我,这种想法极其令人欣慰,我有同伴了。小鹿转身跟上他妈妈,然后他们一起跳进一排排的玉米地里,消失在视野里。

那时候我还不到10岁,我感觉我与土地紧紧相系,还有树木和途经的动物。我认为自己是他们中的一员——大自然部落的一分子,树林里的一切,鸟儿、青蛙、月亮、小鹿、猫头鹰,还有我家的狗,都是我的伙伴,是我快乐的可靠来源。

冬天一来,周末就变得僻静,没有人陪我玩,除了爱丽丝。天太冷无法出去和她待在一起的时候,我就特别着急。一个寒冷冬天的下午,我看到爱丽丝在凛冽的暴风雪中摇摆。我想象着那感觉就像整个冬天把我的手指暴露在五十英尺高的地方。这样的状况太糟了!我得做点什么。

我把我的两条婴儿毯从壁橱里拖出来,跑到车库里穿上雪地靴。外面寒风凛冽,我得不停地眨眼睛以免睫毛冻住。我费力地拖着毯子,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清理干净她树皮上的东西,我绕着树干转了一圈,把毯子两角系起来,然后把另一边别住。她看起来像是穿了件对她而言特别小的围裙,我用双手把她围住。“我希望这样有用,爱丽丝,”我轻声说道,“春天不远了。”我轻轻地拍了拍她,然后跑回了家。

好多天我都会在餐厅踌躇,从屋子里往外望,她的毯子很快结上了冰。晚上我在好几层毯子下缩成一团时,听到风声吹得树枝噼啪作响,我都担心是爱丽丝倒下了。她要是真的倒了,她不会压扁我们的房子,但是她的枝杈会划破窗户,好像曾试图抓住我们,求我们救救她,即使她知道我们无能为力。

男人们,凯尼恩学院以及纽约市

1994冬及1995年

如果说我和哥哥的矛盾关系破坏了我的自我价值感的地基,那么我在纽约的男友,威尔,则是入侵的白蚁,瓦解了我的自我价值感的整个架构。大学三年级时,我在一次公寓楼派对上认识了他。当时他读大四,留着山羊胡子和棕色长马尾辫:完全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我喜欢特别帅气的坏男孩,粗犷的模样,少言寡语,能够带我回家,驾驭得了我的男人,最好是高冷范儿的。对我来说,男人要是因为兄弟聚会放女朋友鸽子,这没什么问题;男人和我上床,上完就把我撇在自助餐厅也是可以的。男人就是这样的,我甚至期待被抛弃或是被虐待。

派对上,威尔挨着我坐,我们六个人打扑克。他的声音很性感,低沉而清晰,但我对这种招摇的马尾辫打扮实在不感兴趣。可是,当我把肘部支在他腿上够桌上一张牌时,竟然感觉像触电了一样,真是奇了怪了。我们四目相对,都感到震惊。

几天后,我在书店碰巧遇到威尔。在这大晴天下我并没认出他。他骨瘦如柴,有六英尺高,体重看着和我差不多。他站起来问好时,裤子几乎要掉下来。“嗨,朱莉,我一直在找你呢。你愿意和我去费兰德的舞会吗?”

我笑了,知道他在开玩笑。现在的大学生谁还约女孩去舞会?他脸上的表情是认真的,我真浑蛋。“噢!”我说,“啊,好的。”“太好了,”他说,“我们周六晚上9点整在皮尔斯大厅集合,好吗?”“好。”我边走边说,挥挥手,骂自己没快点想出个借口推掉邀约。

费兰德·蔡斯是凯尼恩大学的创始人。以他命名的舞会每年都要举行一次,为了对抗二月病什么的。傻瓜和蠢货们去费兰德舞会都会制订好计划,而酷孩子会穿着很随便,破破烂烂的最好。我得证明自己属于后者,但是又不想显得无礼。于是我穿上一件无肩带的黑色旧裙子,我上高中时去各种舞会上都穿它,膝盖的部位都起皱了。然后,在俄亥俄州冬天的一个晚上,我9点准时出席,穿着高跟鞋和连裤袜,冻得哆哆嗦嗦的。

看到我朝新的方向发展,我的朋友们都觉得很好。他们受够了我总是念念不忘我的前男友布赖恩,我俩在我大一第一个月时就开始约会了,分分合合,直到我上大三。我喜欢他,是那种初恋的感觉,第一次爱上一个人的不顾一切、唯此一人的欣喜若狂。但是在我的朋友们看来,布赖恩对我特别不尊重,他们完全不懂我为什么放不下他。我们的关系既浪漫又病态,我们的往来信件都是手写的,常常泪水模糊了字迹。他长相帅气:淡褐色的眼睛,黑色的卷发,身高六英尺,肩膀有我两倍宽,双腿修长,还是国家游泳冠军。他对我时而关心时而冷漠,我被他迷住了。他和我交往时就背着我偷过腥,和我分手后他还背叛过其他人。我们曾在一次派对上遇到了,又上了床,只是一夜情。我祈祷早上醒来他会坦白他其实一直爱着我,我们的分手是他最后悔的事。但当早上刺眼的光照进来,他说:“也许你该走了。”

布赖恩给我的爱很糟糕,但是我对这刺激感还意犹未尽,那时候我并没去思考其原因。我不仅没有想为什么恋爱关系扭曲,我还去寻求这种扭曲的关系。我并没打算反过来和威尔谈恋爱,那个多愁善感、梳马尾辫的弹吉他的家伙。

我现在还留着一张我和威尔在费兰德舞会的照片。当时有一个摄影师到处溜达,给一对对舞者照相。我们那张照片上威尔站在我后面,胳膊挽着我的腰。看起来我们好像离照相机半步之遥,就要倒在上面了。看到照片后我的第一反应是我的脸看起来好肥。但是仔细端详,我感觉自己看起来很快活——真正的、没有烦恼的快乐。

舞会结束后,我们回到我的宿舍。我放了张多莉·艾莫丝的CD,然后这首歌响起:“天哪,有时候你一个人不能渡过难关。你需要一个女人照顾你吗?”他紧紧搂住我的腰,臀部压迫着我,然后慢慢倚向我。我们嘴唇触碰的时候微妙的事情发生了,像是一道白光,或雷霆一击。我记得当时我想,这就是人们所说的,初吻的感觉就像焰火,依然是那种感觉,我已不能自拔。

我们一有空就在一起。我们亲热、聊天,什么都做除了做爱。我告诉自己说,我不能再陷入一段病态的性欲驱使的恋爱中。好像我在保护什么神圣的东西,终于开始善待自己,我选择每晚凌晨两三点时送他回家。他在的时候我很快乐,他不在的时候我也很好,这样的恋爱很健康。

他会弹吉他,之前来我宿舍,一边他弹拨美妙的旋律,一边我们聊各自的家庭和童年往事。他说他从没遇到过我这样的人,他说他和我在一起感觉很安全。我从没想过男人也会有不安全的感觉,在我的生命里,男人好像从不需要保护。他的脆弱突然让我豁然开朗,既美丽又罕见。

然后,威尔是第一个努力找到我性兴奋点的男人。他找到了我身上让我无法高潮的无数个心理障碍,他费尽心思直到满足我为止。我跟我的女朋友们聊过他,说从来没有男人让我高潮。我告诉她们他深夜在我宿舍里低语说的热情似火的话,她们听得目瞪口呆。“你美极了。我爱你。我想让你来找我。现在呢,我得让你再高潮一次。”这风流恋情让我经历了最好的性爱,像史诗一样,我想去曼哈顿再续前缘。我们是两只忧伤的小鸟,想要比翼双飞。我们之间的爱情很快变成了两个人向整个世界对抗,我们觉得几乎每个人都粗鄙卑劣,无知愚蠢。我们想在这种世界活下去的唯一方式就是彼此相依相偎。

他早我一年毕业,为庆祝他毕业,我穿了条特别的裙子,他穿着学士服,每张照片都有我的合影。他去曼哈顿之前,我们熬夜聊天聊到深更半夜,聊我读大四的时候他怎么过,怎么为我们将在一起的生活做准备。我想象着我们去参加音乐会:位于律路街咖啡馆的Wilco(1)(2)乐队、保罗·韦勒,还有所有未签约的原创歌手们。我想帮他的乐队操办演唱会,搬设备,吸引粉丝。我会站在前排开启舞池,观众们嗨起来后我便退到一边。我想象着自己和朋友们出去喝酒,还偷偷跑到黑暗角落和威尔亲热,然后飞奔回我们的公寓,尖叫着、急不可耐地享受狂野的、令人满足的性爱。我想象着我们边聊边徜徉在绿树成荫的街道上,盖着一张毯子懒懒地躺在中央公园里,啃着热乎乎的百吉饼,给身体补充大量水分,我们的四肢交织在一起,在毯子下蹭掉对方的衣服,因为我们最不想放开紧紧抓住对方的手。

但是我到了纽约仅仅几小时,我就意识了一种疏远感。在我和利亚找房子的时候,我打算先在威尔和他的舍友位于地狱厨房的小公寓里凑合几周。我想象着,我、威尔和杰夫在他们陈设简陋的公寓里吃比萨,杰夫对于能接触到女性感到欣慰。结果,杰夫却问我:“你打算在这儿住多久?”然后无奈地穿过我的行李堵着的狭窄走廊,并重重地叹了口气。威尔向他道歉:“不是我的主意。真他妈糟。”我感到了一种背叛,但我对男人的大体印象让我释然——男人不喜欢女人,除非女人对他们有用处。

接着,有一天威尔在工作,我拖着两大袋子他的脏衣服,跋涉了几条街,就像一个本分的新婚妻子,把他所有的衣服洗干净。我拖着袋子回去的时候,突然意识到有些衣服还有点潮。我还是把它们叠起来了,他下班回家看到一堆堆叠得整整齐齐的干净衣服时,他并没有笑,反倒问我为什么做这些。他用平平的语气说,他觉得我不是那种给男人做家务的女人。我当然不是那种女人,我还比不上那样的女人:我软弱、恐惧,我是一个被丢到大城市的乡下女孩,对自己一点自信都没有。我说了些类似这样的话道歉:“对不起,就是想帮忙而已,收拾一下烂摊子。”“好吧,”他回答,吻了下我的头顶,“没什么大不了的。”他上床时,摸了摸其中一堆,看了看我,双眉紧蹙,“你知道这还有点潮,是不是?”“该死。”我说。我其实知道,我只是不想他留意到。我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我想让他温柔地待我,像他在俄亥俄州时那样。纽约似乎让他变得冷酷,却让我变得软弱。我想哭着求他原谅我,虽然我也不知道我要他原谅什么。没有他对我的肯定、他给我的爱,我就像漂泊的浮萍。

几周的争吵后,我通过一个叫简的女人才得知,威尔一直背着我和别人偷情。简是我舍友利亚工作的出版社的前台接待。她是一个漂亮的女孩,一头深褐色头发,总是涂着亮红色口红,非常自信的样子。我们在某天下午开始聊天,那时她还不知道我是威尔的女朋友。她一直和威尔乐队的主唱约会,乐队所有的活动,威尔都将我排除在外,所以我们并没见过面。她说她男友乐队里的人都挺浪荡的。“哦,是吗?”我问,“这几个人天天在外面鬼混?”“哦,天哪,”她操着一口斯塔滕岛口音,每个词尾音音调都发生变化,“你是不知道啊。”“真的吗?”“哦,天哪,”她说,“那个吉他手?威尔?他简直不能让我和我的朋友消停会儿。他总让我给他介绍女孩。‘给我介绍个性感的金发女郎吧。’有一次他说。”她停顿一下,抬高了下手,示意我有个心理准备,“有次我进乔恩的公寓,看见威尔光着身子跑回乔恩的卧室,里面传来笑声,什么烂货在等着他。顺便一提,显然他在爱达荷州还是哪儿有个女朋友。而且他扁平的屁股基本和没有差不多。”

她说得对,他没有屁股。

谈话间我开始走神了。我只记得胃里开始泛酸水。我下电梯出去,朝唱片店走,到了那儿就开始哭。我倚着窗户,湿冷的额头靠在十英(3)尺高的图派克海报上。我怎么这么傻呢?威尔怎么能做这种事呢?本该是我们俩一起对抗这个世界的啊。

我和威尔对证。一开始,他弱弱地否认自己不忠,然后开始拼命为自己辩解,说我有病,神经过敏,说简在撒谎。很快,我们对这些谣言是否真实争得不可开交,也为我们之间的爱情是否早已消失殆尽争执不休。我们分手,又复合,然后又分手。有时候我和他在一起时,我感到自己有清醒的认识:“我不想和这个男人在一起。”但这不意味着我要离开他。我需要他对我的肯定,没什么比这个更重要,没有。这是绝望的挣扎,是我没法控制的感情。

记得有几次在餐馆里、在大街上、在我们各自的公寓里,我哭得都失态了。有一次,我们吵得不可开交,影响到了其他顾客,酒保把我们撵了出去。我痛苦了好几个月,人都憔悴了,脑子里装不进别的事。我到处找他,几乎从来没有任何机会能在曼哈顿和他偶遇,我像是被困在茫茫人海的孤岛上,孑然一身。

之后,威尔会在凌晨3点奇迹一般出现在我的公寓门口。我们喝下几瓶啤酒,把彼此揽入怀中,然后我们做爱,咆哮着问我们为什么没能在一起,然后发誓我们的爱至死不渝。但到了早晨,我们之间裂痕复现,伤害再次重演,争吵开始倒带,我们又一次决裂。我被这一切击垮了,悲痛欲绝,总想着干脆从楼顶上跳下去算了。我知道自己的心被撕碎了,我的痛苦快要终结我们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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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Wilco乐队,美国另类乡村摇滚乐队。

(2) 保罗·韦勒(Paul Weller),英国摇滚常青树。

(3) 图派克(Tupac)(1971年6月16日——1996年9月13日),美国说唱歌手、演员。

日全食,宾夕法尼亚州和俄亥俄州

1996年4月17、18日

妈妈载着我疾驶穿过宾夕法尼亚东部。我们开进艾伦镇一个休息站,像低俗电影的剧本一样,威尔出现了。他的乐队正在巡回演出,费用是贝斯手的爸爸出的。“哦,天哪。”我低声自语,自动贩卖机旁我们四目相对,彼此凝视。他向我走过来,一把拉住我,把我紧紧揽入怀里。妈妈看着我们没说什么,径自回了车里。“我离开纽约了。”我在他耳边说。他身上有股香烟和啤酒的味道。“好吧。”他说。“对不起。”我说。“嘘。”他抱得更紧了。我还是爱着他的,爱他的身体,爱他精瘦而强壮的样子,我曾幻想一辈子日日夜夜都搂着他。但是很快,烟味儿开始呛鼻,而妈妈还在等着我。“我爱你。我会一直爱你。”他说。我用袖子擦了擦我的眼泪,推开了他。跟他一个乐队的人散漫地走过来,看到我们,玩世不恭地笑着。“我也是。”我说,随后往车的方向走去。妈妈坐在车里紧握着方向盘,引擎启动着。我几乎连车门都没关紧,她就驶离了休息站。“你没事吧?”她问,一边迅速开到高速公路上,一边回头看了看,“真不走运,真不敢相信我们在这儿碰见他。”“嗯,”我说着缓慢地给自己扣好安全带,“专心开车吧。”我闭上眼睛准备继续睡。我不敢正视妈妈的脸。(1)

开了几百英里,我和妈妈始终没有说话。我睡醒后,把脸转向一边,鼻子离窗户一英寸近,然后又陷入了昏睡中。过了一小时左右,我们停在一家路边的汽车旅馆过夜。

我做了个梦,很真实,关于纽约,关于威尔,还有我抛置于身后的生活,醒来时我都不知道自己在哪儿。妈妈拍了拍我的肩膀,告诉我该退房了,都中午了。“看起来你确实需要好好休息一阵。”我脑中浮现出她看我熟睡的样子,盯着我呼吸,好像我是襁褓中的新生儿。“好的。”说完我踉跄地走到厕所,闭着眼睛上了厕所,刷了牙,跟着她回到车里。我蜷缩成一团,头靠在车窗上,眼睛又紧紧闭上,睡眠会将我带走。“还有一个小时就到了。”我听见妈妈说。我睁开眼看到妈妈小小的双手紧紧把着方向盘,她的圆形指甲涂着哈密瓜橙色。我没有回应,我很艰难地醒来,注意到太阳正在落下。这样的曼哈顿好像倒过来的地形图,这边一切都是平的,凹面也平了。经过几个月挤在纽约公寓的狭小空间里,四面是墙,逼仄的角落,眼前开阔的俄亥俄州东部让人豁然开朗。

农场从眼前掠过:大豆地、玉米地、大片的旧谷仓。很快,地标开始变得熟悉起来。帕塔斯卡拉郊外,一个高高的红色谷仓倾斜着,几乎要倒塌了。小镇边上是劳什五金店,爸爸以前经常在那里给我们买玻璃纸包装的椰丝巧克力吃,算是我们等他去花园区长期出差的补偿。诺亚方舟宠物店,在那里我卖了我的小仓鼠和豚鼠宝宝们,分别得了二十九美分。还有那家冰激凌店,某个星期日的炎热的下午,我们一家人会开车过去——每个人都会吃石板街冰激凌,除了妈妈,她平时只喝水。都柏林中学,我在那里读小学六年级时,教我英语的老师尼米先生,一头红棕色卷发,戴着约翰·列侬同款眼镜,眼睛有神,他是第一个告诉我应该坚持写作的老师。

左转开进745公路,有一家奥斯卡熟食店,我在那里有了第一份工作,做服务员,自己吃的比我招待给客人的都多。有一次,一个女人对她要的煮鸡蛋挑肥拣瘦,我把她的早餐送回厨房六次,忍着不哭出来。长长的公路尽头是泥泞的河,路过可恶的罗比·汤姆森家,他有时候和克莱一起欺负我。然后是我幼年玩伴特里西娅的家。我想象这些孩子离开了家,没有再回来。我想象他们进了医学院、法学院,找到不错的工作,在闪闪发光的屋顶和恋人翩跹起舞。

几英里后,我们转进伯奇伍德公路,我们家的那条路上。我们顺着延绵而和缓的山坡行进。我曾无数次在这山上慢跑,经过派修太太和雅各比太太的房子门前,这两个老太太常常在漫长而孤独的夏日里邀请我去她们家吃馅饼。街道对面的院子有处空地,穿过去是雷曼池塘,还有我无数次徜徉其中的松树林。

长途跋涉后,我们终于停了下来。妈妈跳下车,跑到路对面查看信件,信筒的小门发出熟悉的嘎吱声,关上门的回响也是如此熟悉。面前就是黄昏下我的家。中央屋檐很高,大大的角隅,是用大量金黄(2)色木头打造的,仿照了弗兰克·劳埃德·赖特的设计,还有多面落地窗。父母的卧室向南,哥哥和我的卧室朝北。两面卧室之间隔着厨房、起居室和餐厅,顶部高耸着拱形天花板。

到了目的地后,妈妈又回到车里,重重关上车门。“唉,”她叹了口气,“到家了,走吧。”长途开车后她终于放松下来。我瞥了一眼,一只眼睛闭着,树叶间穿过的薄暮日光晃得我视线有些迷离。照进来的光让我们的屋子看起来像个教堂,这是我遭受重创的精神得以安歇的地方,或者说是我可以接受死亡的地方。* * *

幼犬刚出生的那几周会出现很多问题。他可能会因为错过妈妈的基本护理,死于营养不良或体温过低。他妈妈可能会得乳腺炎,分泌出的奶水里含有的毒质会毒死她的孩子们。他还可能被奶水充足的、精疲力竭的妈妈压死,或者可能仅仅因为妈妈奶水不够而饿死。

我一直都不成熟,一心想自杀,而且这种愿望在真正自杀前愈加强烈。我知道我脑子不太好使,这让我恐惧。我知道自己不理智,知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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