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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0-12 10:2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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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法)大仲马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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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火枪手(上)

三个火枪手(上)试读:

译本序

大仲马可能是中国读者心目中最为熟悉的外国作家之一。他的长篇小说《三个火枪手》和《基督山伯爵》很早就被译成中文,特别是根据这两部小说拍摄的电影又在我国广为放映,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大仲马的知名度自然也就随之提高了。

大仲马的祖父,安托万·亚历山大·达维·拉伯耶特侯爵,面临破产之际,卖掉祖传的庄园,来到中美洲的圣多明各,买了一大片土地,定居下来。后来他与一个名叫瑟赛特·仲马的黑人女奴同居,一七六二年生了一个男孩,取名叫托马·亚历山大,这就是大仲马的父亲。

托马·亚历山大十岁那年,母亲去世,八年后随父亲回到法国,这个强壮英俊的混血儿报名参加龙骑兵,因父亲认为有辱他的贵族姓氏,于是用了母亲的姓氏,改名为托马·亚历山大·仲马。

一七八九年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爆发,托马·亚历山大·仲马成了坚决拥护共和国的军人,深信惟有革命才能给人们带来平等。由于他的忠诚和勇敢,他一步步升到共和国将军的高位。但是后来他失宠于拿破仑,被迫退役,在巴黎附近的小城维莱尔科特莱过着清贫的生活。一八〇六年,仲马将军因病去世,当时大仲马只有四岁。

大仲马生于一八〇二年。父亲的去世使得他一家人的生活更加艰难。在十五岁那年,他被送进一家公证人事务所当办事员。在这一阶段,他阅读了大量书籍,弥补了他所受教育之不足。他结识了几位热爱文学、颇有教养的朋友,在他们的影响下,萌发了当作家的念头。他的文学生涯是从翻译意大利小说和诗歌开始的,随后他又写了几个剧本,但这些起步时期的作品未能引起人们的注意。

一八二三年大仲马来到巴黎,靠了父亲的老朋友的帮助,进入奥尔良公爵的秘书处当了一名小文书。刚到巴黎不久,他便和一个大他九岁的漂亮女工同居,并在一八二四年七月有了一个儿子,也和他一样取名叫亚历山大。为了区别两个亚历山大·仲马,世人称父亲为大仲马,儿子为小仲马,也就是后来写出不朽之作《茶花女》的小仲马。

到巴黎最初的日子里,大仲马写小说,写剧本,虽然也有两个剧本被搬上了舞台,但均不理想。在工作的同时,具有惊人记忆力和顽强精神的大仲马,继续如饥似渴地阅读小说、剧本和有关法国历史的著作;这为他后来的文学创作打下了牢固的基础。

接着大仲马参加了法国文学史上的浪漫主义运动。在当时,进步的浪漫主义流派,成为反对封建贵族反动势力的先锋力量。一八二八年,维克多·雨果的沙龙已经成为浪漫主义运动的司令部,聚集着许多法国文学新流派的拥护者,有维尼、圣勃夫、缪塞、爱弥尔·德尚,大仲马也在其中。

一八二八年前后,浪漫主义文学在法国已稳固地占领了阵地,浪漫主义作家已在许多文学体裁方面创造出优秀的成绩,如像史达尔夫人的小说,雨果的诗歌,年轻的梅里美的戏剧;但是他们还没有创作出足够多的戏剧作品来满足舞台的需要。因此,创造出浪漫主义的戏剧作品来占领到当时为止还为古典主义剧作家占有的戏剧舞台,成了以雨果为首的这一群作家的首要任务。年轻作家大仲马,在这场对法国浪漫主义文学的命运至关重要的斗争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他的剧本《亨利三世和他的宫廷》,比雨果的《欧那尼》上演还早一年,于一八二九年二月十一日在巴黎上演,获得了巨大的成功,打响了浪漫主义戏剧的第一炮。《亨利三世和他的宫廷》在文学史上具有一定的地位,首先在于这个剧本体现了浪漫主义戏剧的原则,其次也在于它的积极的社会意义。大仲马以揭露十六世纪法国宫廷的罪恶来表达他反对君主专制,反对教权的思想,这种思想与一八三〇年爆发的反对波旁王朝的斗争精神是完全一致的。

大仲马一生共写了五十五个正剧、三个悲剧、二十三个喜剧、四个通俗剧和三个喜歌剧。除《亨利三世和他的宫廷》以外,主要的戏剧作品有爱情悲剧《安东尼》(1831)、历史剧《拿破仑·波拿巴》(1831)、诗体悲剧《纳斯尔塔》(1832)、喜剧《贝里斯尔小姐》(1839)和《路易十五时代的婚姻》(1841)。

法国国王查理十世企图恢复一七八九年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前存在的贵族和教士享有的特权,遭到了来自自由民主力量的反对;一八三〇年七月二十七日,巴黎爆发了革命,工人和广大群众拿起武器与政府军作战,又一次推翻了波旁王朝。在这场七月革命中,大仲马背着双管枪,帽子上插着蓝、白、红三种颜色的羽毛,热情地投入战斗,他和许多热爱自由的作家一样,天真地以为这场革命会给人民带来自由和平等的幸福生活。但是七月革命后,大仲马的老东家奥尔良公爵,即路易·菲利浦,在金融资本家支持下取得王位,建立了代表金融贵族利益的七月王朝,继续执行镇压工人和民主运动的政策,从而引起广大群众的不满。具有强烈共和党人意识的大仲马愤怒地谴责路易·菲利浦,又一次投入斗争的行列,积极反对七月王朝。

一八三一年六月,在法国爆发了反对七月王朝的六月起义。大仲马虽然大病未愈,仍然勇敢地参加了起义。不幸的是,第二天他就发高烧晕倒在家里。尽管如此,他仍然上了七月王朝统治当局的黑名单,成为逮捕对象。在朋友们的劝告下,大仲马被迫离开法国到了瑞士。此后他经常出国旅游,以戏剧家特有的敏感和好奇,了解各地的风土人情,收集奇闻轶事,甚至深更半夜还去教堂听故事。每次旅行之后,他都写下了一系列内容丰富、生动有趣的游记,这为他以后的小说创作准备了必要的材料。

一八三二年,大仲马发表了一篇文章,题为《我是怎样成为剧作家的?》,表达了他的共和党人的观点;他还肯定地说,他之所以有这些观点,是受了他的在共和国军队里当将军的父亲的影响。

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的报刊为了争取更多的订户,纷纷开辟文学专栏,特别是长篇小说的连载专栏如雨后春笋般出现。报社的负责人不惜重金邀请著名作家为自己的报纸撰稿。一些作家为了能得到更高的稿酬,也乐意为报纸写小说,巴尔扎克、欧仁·苏、斯克里布等人都在《新闻报》上发表过作品。报社更欢迎大仲马的作品,因为他懂得连载小说的特点:必须是开门见山,情节生动,对话有趣,而且每一段都必须有精彩结尾,制造一个悬念,以引起读者强烈的兴趣。这使大仲马赢得了成千上万的读者,他们每天等着看下回如何分解,而大仲马也就必须每天不停笔地写下去。

在三十年代,大仲马就制定了写系列长篇小说的宏伟计划,以反映法国从查理二世(1422—1461)到十九世纪中叶这样一个漫长的、波澜壮阔的历史时期。不过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巴伐利亚的依莎博》以及其他几部长篇小说,写得不很出色,一直到一八四四年《三个火枪手》问世,才获得空前的成功,从而奠定了他作为历史小说家的地位,而过去他是以剧作家而闻名于世的。

大仲马的作品数量惊人,多达五百卷;其中最著名的小说除了《三个火枪手》以外,还有《基督山伯爵》(1844—1845)、《玛戈王后》(1845)、《红屋骑士》(1846)、《蒙梭罗夫人》(1846)、《四十五卫士》(1848)、《昂热·皮都》(1853)、《夏尔尼伯爵夫人》(1852—1855)等。

有一点必须指出,大仲马大部分的长篇小说是他在四十年代以后,和历史教师奥古斯特·马盖(1813—1888)等人合写的。

马盖是位热爱历史与文学的中学历史教师,但他却不满意自己的职业,一心想成为作家。无奈这位教师缺乏文学家的气质,他写的剧本屡遭拒演。一八三八年,他写了一出三幕剧《狂欢节之夜》,再度失败后,经大仲马重写,才于一八三九年一月搬上舞台,马盖的名字也见于海报之上,不过上演时剧名已被大仲马改为《巴蒂尔德》。

后来,马盖又写了一部历史小说《老好人布瓦》,命运仍然不佳,于是他又想到了大仲马。大仲马很喜欢这个题材,表示愿意再度合作。大仲马不愧为文学大师,经他修改之后,小说立即显示出迷人的光彩,篇幅也由一卷增加到四卷,并且改名为《达芒塔尔骑士》。但是《新闻报》经理爱弥尔·德·季拉尔丹提出,如果以大仲马一人名义发表,每行值三法郎,如果由大仲马与马盖联合署名,每行只给三十苏。一个法郎折合二十个苏,这样一来,经济上的损失是不难算出的。马盖同意由大仲马一人署名,而他本人分到了八千法郎的稿酬。从此开始了他们两人的作品由大仲马一人署名的先例。

对这种合作方式,后来马盖是有些不满的,也招来了一些人的非议。但不能否认,大仲马是个勤奋的作家,每天工作十小时,常常是一挥而就,连标点符号似乎也来不及加。他的小说大都具有以下特点:统一的文学风格,严谨的故事结构,对历史事件完整一致的观点。应该说这是大仲马在创作过程中所起的主导作用的结果。

从一八四三年起,大仲马几乎告别了戏剧创作,即使在一八四七年他创办了他私人的“历史剧院”以后,他也只是将他的小说改编成舞台剧;先后上演过的有《玛戈王后》、《三个火枪手》和《基督山伯爵》。一八四八年五月二十五日剧院初次上演了巴尔扎克的名剧《后娘》。只是好景不长,由于一八四八年的革命前的经济危机,历史剧院每况愈下,只维持了两年便关门了。

推翻七月王朝并建立了第二共和国的一八四八年革命,把不少著名作家都吸引了进来,雨果当选为制宪议会的议员,拉马丁当上了外交部长,乔治·桑不仅参加编写官方的《共和国报》,而且还创办了自己的报纸《人民事业》。大仲马也有投身政治的愿望,热衷于议会的竞选活动,但是他最后失败了。同年十二月,路易·波拿巴当选为总统,一八五一年十二月他发动政变,实行军事独裁,一八五二年称帝,建立了法兰西第二帝国。

这几年法国的社会一直处于动荡不安之中,大仲马面对这样的局势,再加上自己竞选的失败,便在一八四八年创办《月报》,以此来介入法国的政治生活。当路易·波拿巴称帝野心逐渐暴露之后,以雨果为首的左翼共和党人积极组成反对派,与路易·波拿巴斗争。路易·波拿巴疯狂进行反扑,密令逮捕反对派人士。大仲马得到消息后,通知了雨果,使他得以逃亡国外免遭毒手。大仲马也相继流亡到布鲁塞尔,直到一八五三年十一月初才重返祖国。

回国后,大仲马筹办了《火枪手》晚报。这是一份文学性的报纸,由于它的内容精彩,形式多样,又多系名流撰稿,因而颇受欢迎,如像纳瓦尔的中篇小说和十四行诗,邦维尔和梅利的短诗,莱蒙托夫和爱伦·坡的短篇小说。当然,报纸最主要的供稿人是大仲马本人,他的《回忆录》、《漫谈录》以及长篇小说《巴黎的莫希干人》、《耶户的伙伴们》(又译《双雄记》)最后都是登载于《火枪手》晚报上的。后因经费拮据,这份备受欢迎的报纸不得不在一八五七年停刊。《火枪手》的停刊使读者失去了一份优秀的文学报刊,但对大仲马来讲却是一次解脱,使这位热爱旅行的大作家又可自由出游了。一八五八年六月至一八五九年四月,大仲马来到遥远的俄罗斯,他到了圣彼得堡、莫斯科、阿斯特拉罕等地。最值得一提的是,一八五八年九月,他在下诺夫戈罗德见到了他的长篇小说《一个剑术师的回忆录》的男女主人公;这部小说反映了反对俄国沙皇专制制度的一八二五年十二月党人起义,曾使沙皇尼古拉一世大为恼火。这时亚历山大二世继承了尼古拉一世的统治,大仲马方能愉快地游历俄罗斯,所到之处都受到国宾般的礼遇。

一八六〇年,意大利民族解放运动的领袖加里波第率领红衫军从热那亚出发,前去解放西西里和那不勒斯。大仲马一向钦佩为希腊独立运动而献身的英国诗人拜伦,他这时寓居于比利时的布鲁塞尔。当听到加里波第胜利进军的消息后,大仲马以极大的热情奔赴意大利参加革命。到意大利后,又曾回到法国为加里波第购买武器。这位满怀共和理想的浪漫主义大文豪穿着义勇军的红衬衫,在群众的欢呼声中,和加里波第并肩进入那不勒斯。

后来,加里波第任命他为文物总监,委托他领导庞贝古城的发掘工作,目的是因为他希望大仲马少参与政治、军事和外交。但大仲马仍旧竭力鼓吹建立意大利共和国,甚至还提出建立法兰西—意大利共和国的设想。原先也想建立共和国的加里波第,这时却与萨伏依王朝妥协了,将解放了的大片土地合并于撒丁王国。鼓吹共和的大仲马自然也就成为不受欢迎的人物,于是他在一八六三年怀着无比懊丧的心情回到巴黎。

这一阶段他留下不少作品,重要的有《加里波第回忆录》。

大仲马为人豪爽大方,生活上却十分奢侈、放荡。他撰写连载长篇小说,得到巨额的收入,成了百万富翁。一八四七年他在创建“历史剧院”的同时,花费数十万法郎建成了豪华的住宅“基督山城堡”。他挥金如土,慷慨好客,一大帮食客靠他混饭度日;所以尽管他收入巨万,却总是入不敷出。他纵然拼命写作,也永远还不清债务,一八四九年他的“基督山城堡”被查封,这座地上天堂仅以三万零一百法郎的低价在拍卖场上被一位美国牙科医生买去!大仲马尽管体魄健壮,精力过人,但是到了一八六五年,他的智力和精力都日渐衰退。一八六七年开始,他几乎已无力从事文学创作。一八七〇年普法战争爆发,小仲马赶在普鲁士军队包围巴黎之前,把他送到自己在诺曼底省第厄普城附近的海滨别墅去居住。当年十二月五日,一代文豪大仲马死在女儿玛丽的怀中。

一八七二年四月十六日,在大仲马的故乡维莱尔科特莱举行了正式葬礼,他的墓穴就在他父母亲坟墓的近旁。二

为了让读者深入了解《三个火枪手》这部长篇小说,有必要介绍一下故事发生的历史背景。大仲马的历史小说尽管不是写历史,甚至和历史的本来面目差得很远,但是却又离不开历史,离不开历史这一大背景。

十六世纪初,在以天主教为主的法国开始了宗教改革,到了十六世纪中期,新教开始广泛流行,已有四百万新教徒,并且成立了法国新教会;在法国,这些新教徒称为胡格诺派。一五六二年爆发的胡格诺战争,就形式而论,是一场天主教派和胡格诺派之间的宗教战争,实际上则是各派封建主,大贵族,以宗教分歧为名而进行的一场内讧。一五七二年,当某些天主教派封建主同胡格诺派谋求和解时,巴黎的天主教派制造了“圣巴托罗缪惨案”,大举屠杀胡格诺派,随后蔓延至各省,死者以千计;两派内战因之更趋剧烈。后来因为农民起义的发展和西班牙的干涉,双方开始互相妥协;一五八九年,胡格诺派的首领纳瓦拉的亨利继承王位,建立波旁王朝,称亨利四世。一五九三年,亨利四世改宗天主教,次年进入巴黎,成为全国公认的国王。一五九八年四月十三日,亨利四世颁布《南特敕令》,胡格诺战争始告结束。《南特敕令》实际上是交战双方妥协的和约,对胡格诺派作了相当大的让步,既有宗教信仰上的让步,也有政治上的让步;如容许胡格诺派保留两百个左右的要塞和城堡,两万五千人的军队等。这种国中有国的局面继续存在,自然不利于加强集权。但是《南特敕令》的颁布,结束了旷日持久的胡格诺战争,使法国得到统一,亨利四世实施了一系列经济和政治措施,巩固了中央政权。

但是一六一〇年亨利四世被一个疯狂的天主教徒刺死,继位的路易十三年幼,由母后玛丽·德·美迪奇摄政,天主教派与胡格诺派的贵族乘机掀起新的内讧,向王权进攻,使法国的政治再度陷入危机。一六一四年,贵族坚持召集三级会议,企图利用这次会议作为反对王权的工具。但是贵族的计划没有得逞,因为城市代表支持王室。不久,三级会议解散,而进一步巩固和加强法国绝对专制制度的责任最后落到了路易十三的首相黎塞留的肩上。

法国的统一,政权的巩固,首先要求消灭胡格诺派的国中之国。一六二五年,胡格诺派贵族在拉罗舍尔集会,以德·洛昂公爵和德·苏比斯亲王兄弟两人为首领,举兵叛乱,他们联络英国,反对政府。红衣主教黎塞留亲自指挥军队围攻拉罗舍尔;次年,城中弹尽粮绝,被迫投降。一六二九年,国王颁布《恩典法令》,剥夺了胡格诺派的政治与军事特权。

这段法国历史可以说是波澜壮阔,激动人心。《三个火枪手》上卷第一章一开始就标明了故事发生的时间是一六二五年四月,也就是黎塞留就任首相的第二年;下卷的尾声部分又明确指出一六二八年十月二十八日拉罗舍尔投降,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路易十三凯旋回到巴黎。这就明确告诉我们,故事是以围攻拉罗舍尔这一场激烈战争为背景来描写的。

大仲马这样写的目的是想要把读者带入这样一个境界,似乎他讲的这一切都是真实的。事实恰恰相反,《三个火枪手》和大仲马的其他长篇历史小说一样,历史背景是真的,人物也大都在历史上出现过,但是作家只是把这些事件与人物升华为小说,不再是历史本身。大仲马喜欢历史,可是他在写小说时并不尊重历史,更不拘泥于历史。他以历史作为舞台,作为框架来渲染他的主人公的冒险奇遇。正如他本人说的:“历史是什么?是我用来挂小说的钉子。”《三个火枪手》正是挂在一六二五年到一六二八年这段法国历史的钉子上的一部引人入胜的小说。围攻拉罗舍尔这件与国家命运有关的大事,在书中却被写成是由黎塞留的嫉妒和与白金汉的争风吃醋引起的:“黎塞留知道,跟英国打仗就是跟白金汉打仗,打败英国就是打败白金汉;总而言之,使英国在所有欧洲人面前出丑就是使白金汉在王后面前出丑。”“从白金汉方面来讲,表面上是为英国的荣誉而战,而实际上也跟红衣主教一样,完全是受了个人利益的驱使。白金汉也是在追求一种个人的报复行动:白金汉现在再也找不到任何借口以大使的身份来到法国,所以他想以征服者的身份来旧地重游。”一件关系国家命运的大事,却被大仲马写成了个人的恩怨,这当然与历史本身相去甚远,但当你把它作为小说来读的时候,这似乎又都是在情理之中。

大仲马在《三个火枪手》的序中自称,他为了编写一部路易十四的历史,在皇家图书馆里搜寻资料,无意之中见到一部名叫《达尔大尼央先生回忆录》的书。这部书确实存在,它的书名叫《国王第一火枪队副队长达尔大尼央先生回忆录》,一七〇〇年出版,作者是曾在军队里当过上尉军官的小说家库尔蒂兹。大仲马吸取了这本书里提供的主要素材,进行了再创作,从而出现了一部伟大的通俗历史小说《三个火枪手》。《三个火枪手》中的主人公达尔大尼央和他的三个亲密的伙伴,以及火枪队队长德·特雷维尔、博纳希厄太太、米莱狄都取自库尔蒂兹的作品。据考,这些人物也都有实在的原型:达尔大尼央本名叫吕皮阿克,原是平民,因其兄在国王的火枪队里卓有功勋,取得贵族身份,改姓达尔大尼央;一六四〇年他也加入了火枪队,担任过火枪队队长,以及里尔城军事长官,曾受命去英国和克伦威尔打过交道,后又执行过逮捕财政总监富凯的重任,一六七三年行将接受元帅权杖时,在对荷兰战争中去世。阿多斯等三个火枪手原系表兄弟,也是在一六四〇年前后成为火枪手的,库尔蒂兹把他们写成了亲兄弟。

小说家大仲马没有照搬库尔蒂兹书中的人物,他把达尔大尼央和他的三个伙伴改写成来自法国四个不同地区的人,通过他们构成了整个法兰西的缩影;同时,他又把他们加入国王的火枪队的时间提前了大约十五年,这就使他们得以经历小说中所描写的那些惊心动魄的历史事件。

在七月王朝时期当过省长的罗德莱写的《查理九世、路易十三、路易十四、摄政和路易十五时代的政治和爱情阴谋》一书中,谈到法国王后奥地利安娜曾经赠给白金汉公爵一副钻石坠子作为爱情的信物,黎塞留曾计划以此事加以陷害。这段多少带有一些史实性的记载,为《三个火枪手》的故事提供了一条得以展开的重要线索。《三个火枪手》的主要文学成就,在于它描绘了一系列生动的人物形象。达尔大尼央是其中最鲜明的一个。大仲马把他写成了一个勇敢、机智、见义勇为、珍视友谊的英雄。他武艺高强,而且忠于爱情。他刚一出场,就为国王立下了汗马功劳;为了解救王后,又敢于冒着生命危险,冲破红衣主教布下的重重罗网,两渡英吉利海峡,到伦敦去见白金汉公爵;红衣主教对他威胁利诱,心狠貌美的米莱狄对他阴谋陷害,都没能使他低头。大仲马从多方面刻画了达尔大尼央的性格,塑造了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其他三个火枪手也都各具鲜明的性格特点:阿多斯为人冷静,处事老练,又嫉恶如仇,正气凛然;波尔朵斯另具一格,他大胆鲁莽,头脑简单,却又爱慕虚荣;阿拉密斯则举止文雅,风度翩翩,在他那教士般严肃的外貌下,却隐藏了许多风流韵事,是个能为了爱情牺牲宗教信仰的多情种子。这四个性格各异的好朋友抱成一团,为了路易十三和王后的利益敢于赴汤蹈火。在他们身上充满了浪漫主义的气息,给读者以全新的审美感受,因而受到了人们的欢迎。

博纳希厄太太和米莱狄这两个人物也是库尔蒂兹作品中的人物,但到了大仲马的笔下,已经面目全非了。在库尔蒂兹作品中博纳希厄太太是个小酒店的老板娘,在《三个火枪手》中变成了惹人喜爱、不可或缺的重要人物,她的出现为小说增添了许多曲折动人的故事。米莱狄这个女人的变化就更为明显了。在库尔蒂兹的笔下她是个不安分的女人,不重要的小人物,大仲马则把她写成了一个“比男人更凶残”的女人。大仲马对这两个女人进行了精心的安排,把她们安排到惊心动魄的政治斗争中去,为作品抹上了瑰丽的色彩。

黎塞留是王后的对立面,当然也就是达尔大尼央及其伙伴们的对立面,我们不能简单地把他划到反面人物这一范畴中去。历史上的黎塞留可以说是法国著名的政治家,为巩固君主专制,提高法国的国际地位,都作出过重大贡献。在《三个火枪手》中,大仲马当然也对他重新进行了塑造。他在大仲马的笔下成了一个老谋深算,玩弄权术的人物。这位红衣主教对国王路易十三表面上十分尊崇,内心里却是十分鄙视;他对和他作对的达尔大尼央及其伙伴们不是加以杀害,而是采取笼络的办法,最后赢得了达尔大尼央的诚服。这就使得这位权臣具有了多方面的性格特点。

大仲马不愧是大手笔,他对人物性格和心理活动,不是用大段大段冗长的文字来描述,而是通过人物一连串的活动和生动有个性的语言来表达。的确,整部小说从头至尾都充满了妙趣横生的对话,这是《三个火枪手》的又一个艺术特色。不难想象,这是他在戏剧创作时练就的非凡的本领,戏剧不正是通过对话和动作来刻画人物的吗?

由于连载小说体裁的要求,《三个火枪手》不仅情节曲折、层次分明,而且还有另外一个特点:它可以说是由许多既有密切联系而又独立成章的小故事组成的,如白金汉公爵和王后的爱情,阿多斯的不幸婚姻,费尔顿中尉的受骗,达尔大尼央对博纳希厄太太的一见钟情,波尔朵斯与诉讼代理人夫妇的微妙关系等等。这些故事都可独立来读,因为它们是完整的,又能引起悬念,吸引读者想了解究竟。大仲马的这点本事恐怕连巴尔扎克都不能与之相比;这就充分显示出了作为通俗历史小说家的大仲马的才能。更值得一提的是,这些故事不但使小说趣味盎然,而且还从不同角度,或多或少地反映了时代的风貌,也在不同程度上揭露了法国宫廷中的腐朽生活和统治阶级人物间的伪善关系。这也是这部小说至今仍有生命力的一个重要原因。

大仲马在序言中曾经许诺:“如果这第一部分,如同我深信不疑的那样,获得了它理应得到的成功,我就立即发表第二部分。”《三个火枪手》问世后,引起了巨大的轰动,几乎是街头巷尾,茶余饭后,无人不在谈论达尔大尼央和他的三个伙伴,他们的命运和遭遇引起了广大读者的关注。因此,靠了这部作品发了大财的报馆老板和出版商,当然希望大仲马继续写下去;对达尔大尼央和他的三个伙伴的故事着了迷的成千上万读者更是急待了解主人公的命运,大仲马真的是欲罢不能了。于是,满怀喜悦的大仲马一鼓作气,在第二年,也就是一八四五年,又写了《三个火枪手》的续集《二十年后》,一八四八年至一八五〇年更发表了《二十年后》的续集《布拉热洛纳子爵》,从而完成了《达尔大尼央三部曲》。上海译文出版社已经分别出版了这两部续集,我们相信,喜爱《三个火枪手》的读者,一定也迫切地想知道达尔大尼央和他的三个伙伴的结局如何,那就不妨看看这两部续集,便能了却这个心愿。译者一九九五年三月十二日序

我们即将有幸叙述给读者听的故事中的主人公,尽管他们的名字以OS和IS结尾,还是完全可以肯定他们与神话毫无关系。

大约在一年以前,我为了写《路易十四史》,在皇家图书馆搜寻资料,意外地看到了一本《达尔大尼央先生回忆录》,像那个时期的大部分作品一样,这本书是在阿姆斯特丹的红石书店出版的,因为那个时期的作者既要坚持讲真话,而又不想去巴士底狱或长或短地蹲上一段时间。这本书的书名吸引了我;当然是在征得图书馆馆长的同意之后,我把它带回家,如饥似渴地读了一遍。

我并不打算在这儿对这部奇异的作品作一次分析,仅限于向我的读者中那些喜欢欣赏特定时代画卷的人加以推荐。他们在书中将会找到一些出自大师之手的画像;虽然这些速写往往是草草画在营房的门上和酒馆的墙上,他们仍然能够认出路易十三、奥地利安娜、黎塞留、马萨林,以及当时的大部分廷臣的形象,一个个都和昂格蒂尔先生的历史书中描绘的一样,与本人十分相似。

但是,大家都知道,能打动诗人变幻莫测的心灵的,并不总能给广大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正如别人毫无疑问也会赞赏的那样,在我赞赏我提到的那些细节时,最吸引我的是一件在我之前肯定还不会有人注意过的事。

达尔大尼央叙述他初次拜访国王的火枪队队长德·特雷维尔先生时,在候见厅里遇到了三个年轻人,他们当时正在他请求得到录用的这个著名的部队里效力,名字叫阿多斯、波尔朵斯和阿拉密斯。

我承认,这三个外国名字引起了我的注意,我立刻想到它们只不过是些化名,是达尔大尼央用它们来隐瞒一些也许非常显赫的人名,要不然就是用这些名字的人自己在由于一时任性,由于心怀不满,或者由于缺少钱财而穿上普通的火枪手制服的那一天挑选的。

打这以后我再也得不到安宁,直到有一天,我在当代作品中找到了与这些曾经引起我如此强烈的好奇心的、离奇的人名有关的记载。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我阅读过的书籍,单单把书目开列出来,就可以构成整整一章;也许开列出来有很大益处,但是对我的读者来说,肯定不是很有趣的。因此我仅仅对读者说,在一再徒劳无功地查阅以后,我已经失去信心,准备放弃我的查找,谁知就在这时候,我的名声显赫、学识渊博的朋友保兰·帕里斯来指点我,我终于找到了一部对开的手写本,编号是4772还是4773,我已经记不太清楚了,标题是:《德·拉费尔伯爵先生回忆录——有关路易十三国王统治末期到路易十四国王统治初期的这段期间在法国发生的几件大事》。

这部手写本是我的最后希望,在翻阅中我在第二十页发现了阿多斯这个名字,在第二十七页发现了波尔朵斯这个名字,在第三十一页发现了阿拉密斯这个名字;读者不难猜想这时候我有多么快乐。

在历史科学发展到这样高度的一个时代,发现一部完全不为人知的手写本,在我看来简直是个奇迹。因此我赶快请求许可将之付印出版,目的是为了有朝一日如果我不可能——十之八九不可能——带着自己的作品进入法兰西学院,至少,我还可以带着别人的作品成为铭文与美文学学院的一名成员。我应该声明,我的请求有幸被接受了;我把这事记载在这儿,是为了公开揭穿那些不怀好意的人的谎言,他们断言我们生活在一个对文人相当不友好的政府的统治之下。

我今天奉献给读者的是这部珍贵的手写本的前一部分,还给它起了一个合适的书名,并且许下诺言:如果这第一部分,如同我深信不疑的那样,获得了它理应得到的成功,我就立即发表第二部分。

同时,因为教父就是第二个父亲,所以我要求读者读了以后不论是感到愉快还是感到乏味,都把责任归诸于我,而不要归诸于德·拉费尔伯爵。

说完这些以后,让我们开始讲我们的故事吧。

第一章 老达尔大尼央先生的三件礼物

一六二五年四月的头一个星期一,《玫瑰传奇》的作者的出生地默恩镇看上去就像胡格诺派教徒打算把它变成第二个拉罗舍尔似的,陷在一场大混乱之中。不少市民看见妇女朝大街那个方向奔跑,听见孩子在家门口哭喊,就急急忙忙套上护胸甲,拿起一支火枪或者一把槊来稳住自己多少有点不够坚定的信心,朝诚实的磨坊主客店赶去。客店门前密密麻麻地聚集着一群吵吵闹闹、满怀好奇的人,人数一分钟比一分钟增多。

在那个时代里,恐慌经常出现,难得有一天没有这个城市或者那个城市把这一类事记入档案。有领主与领主之间的争斗,有国王与红衣主教之间的动武,有西班牙人与国王之间的战争。除掉这些暗的、明的、秘密的、公开的战争以外,另外还有盗匪、乞丐、胡格诺派教徒、狼和穿号衣的仆从,向所有的人开仗。市民们一直要拿起武器抵抗盗匪、狼、穿号衣的仆从,——常常要拿起武器抵抗领主和胡格诺派教徒,——偶尔也要拿起武器抵抗国王;——但是从来没有拿起武器抵抗红衣主教和西班牙人。因此这个根深蒂固的习惯得出的结果是,在上述的一六二五年四月的头一个星期一,市民们听见喧闹声,既没有看见黄红两色的军旗,也没有看见德·黎塞留公爵的侍从号衣,于是匆匆忙忙朝诚实的磨坊主客店的方向赶去。

他们到了以后,每个人都能看见而且看清了这场骚动的原因。

一个年轻人——让我们用一两笔勾勒出他的画像——请你们想象一下十八岁时的堂吉诃德;没有紧身胸甲,没有锁子甲,也没有护腿甲的堂吉诃德,身上穿一件蓝颜色褪成近乎葡萄酒渣和碧空的色调的紧身短上衣的堂吉诃德。棕色的长脸;颧骨突出,这是头脑精明的象征;颌部的肌肉非常发达,这是即使不戴一顶贝雷帽也能让人认出是加斯科尼人的万无一失的标记,何况我们的年轻人还戴着一顶插着一根羽毛的贝雷帽;眼神坦诚又聪颖;鼻子是鹰钩鼻,但是模样很秀气;身材对青少年人来说显得太高,对成年人来说又显得太矮。如果没有那把挂在皮肩带上的长剑,缺乏经验的人会把他看成一个出门在外的农夫的儿子。那把长剑在它的主人走路时,拍打着他的腿肚子,在他骑马时,拍打着他的坐骑身上的倒竖的毛。

因为我们的年轻人有一匹坐骑,而且这匹坐骑甚至是那么值得注意,以致它确实引起了注意:这是一匹贝亚恩小马,十二岁到十四岁,黄色皮毛,尾巴上的毛脱落,腿上长着坏疽。它走路时头低得比膝盖还低,那条马颌缰因此成为多余的了;尽管如此,它还是照样地每天走八法里路。不幸的是这匹马的优点完全被它的古怪的毛色和不恰当的走相所掩盖,以致在一个人人都对马很在行的时代里,上述的这匹小马差不多一刻钟以前从博让希门进来,出现在默恩镇时,就引起了轰动,马产生的不好印象甚至殃及到骑在马上的人。

这种轰动使年轻的达尔大尼央(骑在这另一匹罗西朗特上的堂吉诃德就叫这个名字)感到格外难受的原因是,尽管他是一个无比高明的骑手,他还是不能装着看不见这样的一匹坐骑给他带来的可笑的一面。也就是因为这个缘故,他在老达尔大尼央先生把它作为礼物送给他时,他一边接受,一边频频地叹气。他知道像这样的一头牲口至少值二十利弗尔;至于随着这件礼物讲的那番话更是无价之宝。“我的儿子,”那位加斯科尼贵族用亨利四世至死未能改掉的那种纯正的贝亚恩土话说,“我的儿子,这匹马出生在您父亲家里,一转眼快满十三年了,从那时候起一直没离开过我,因此您应该喜爱它。千万不要把它卖掉,让它平平静静、体体面面地寿终正寝。如果您骑着它上战场,您要像照顾一个老仆人那样照顾它。在宫廷上,”老达尔大尼央先生继续说,“万一您有到宫廷上去的荣幸,再说,您的古老的贵族姓氏也让您有权享受这种荣幸。在宫廷上您务必不失尊严地维护您的贵族姓氏,您的祖先们不失尊严地使用它已经有五百多年了。为了您,也为了您的亲近的人——我说您的亲近的人,指的是您的亲人和朋友,——决不容忍别人对您有任何一点冒犯,除非冒犯来自红衣主教先生和国王。一个贵族子弟在今天取得成功,是靠了他的勇敢,仔细听好,只能是靠了他的勇敢。谁有一秒钟的胆怯,谁就有可能失去幸运之神正好在这一秒钟内给他送过来的机会。您还年轻,您有两个理由应该勇敢:一是您是加斯科尼人,二是您是我的儿子。机会来了不要害怕,还要去寻找冒险的事干。我教过您击剑;您有两条铁打的腿,一双钢铸的手臂;您要动不动就跟人决斗;特别是因为决斗已经遭到禁止,决斗需要加倍的勇气,所以您更要跟人决斗。我的儿子,我要给您的只有十五个埃居,我的马和您刚才听到的忠告。您的母亲会另外添上从一个波希米亚女人那儿得到的调制某一种药膏的秘方,对一切创伤,只要不触及心脏,这个秘方都有神奇的疗效。尽量利用这一切,幸运地、长久地活下去。——我还有一句话要补充,我提供给您一个榜样,这个榜样可不是我,因为我呀,我从来没有去过宫廷,仅仅作为志愿兵参加过宗教战争;我想谈的是德·特雷维尔先生,他从前是我的邻居,有幸在还是个孩子的时候跟我们的路易十三国王——愿天主保佑他——在一起玩耍。他们的游戏有时候转变为打架,在这些打架中,国王并不总是强者,在打架中挨的打反而使他对德·特雷维尔先生更加敬重,更加友好。后来,德·特雷维尔先生在他初次到巴黎的旅行中与人决斗过五次,从前国王去世一直到小国王成年,决斗过七次,还不算一次次战争和围城;从小国王成年一直到今天,也许有一百次!——因此,尽管有那些敕令、规定和判决,瞧,他还是当上了火枪队队长,也就是说,成了国王十分看重而红衣主教先生颇为畏惧的一群勇士的首领;可是大家都知道红衣主教先生这个人,他是无所畏惧的。此外,德·特雷维尔先生每年挣一万埃居;因此他是个很阔很阔的达官贵人。——可他开头和您一样。您带着这封信去见他;以他为榜样,像他一样去做。”

说到这儿,老达尔大尼央先生亲手把自己的剑给儿子佩上,亲切地吻了他的双颊,并且为他祝福。

年轻人从父亲的房间出来,找到他母亲,她拿着那张了不起的药方,正在等他。从我们刚刚提到的那些忠告看来,这张药方以后要经常用上了。这一次的告别比刚才的那次告别时间长而且更亲切,这并不是达尔大尼央先生不爱他的儿子,他的儿子是他惟一的后嗣,而是因为达尔大尼央先生是个男子汉,他认为听从自己的感情摆布与一个男子汉不相称;达尔大尼央夫人呢,她是女人,而且是母亲。——她痛哭流涕,让我们讲几句赞扬小达尔大尼央先生的话:不管他做出多大的努力来像一个未来的火枪手所应该的那样保持坚定,但是天性还是占了上风,他流了大量的眼泪,而且好不容易才掩饰住了其中的一半。

就在这一天,年轻人动身了,他带着父亲给他的三件礼物,我们前面已经说过,包括十五个埃居,一匹马和一封给德·特雷维尔先生的信;至于忠告,我们也很清楚,那是额外添加的。

带着这番临别赠言,达尔大尼央在身心两方面都成了和塞万提斯的小说主人公完全一致的复制品;当我作为一个历史学家有责任把他描绘一番时,我曾经那么成功地拿他和塞万提斯的小说主人公做过比较。堂吉诃德把风车当成巨人,把羊群当成军队,而达尔大尼央把每个微笑都当成一个侮辱,把每道目光都当成一个挑衅。结果是从塔布一直到默恩,他的拳头始终紧握,平均每天都有十次把手伸向剑柄;尽管如此,拳头总算没有落到任何一个人的颚部,剑也从未离开过剑鞘。并不是说过路人看见这匹倒霉的小黄马脸上没有绽出过微笑,而是因为在这匹小马之上有一把长度可观的剑在发出响声,在这把剑之上闪烁着一双与其说是高傲的目光毋宁说是凶狠的目光的眼睛,所以过路人都忍住不笑出来,如果想笑出来的欲望超过了谨慎心的话,他们至少也像古代的面具那样,努力做到只让半边脸笑。因此达尔大尼央在到达默恩这个不幸的城市以前,一直保持着自己的尊严,他的感情也没有受到丝毫的伤害。

但是到了默恩,达尔大尼央在诚实的磨坊主客店门口下马时,不论是老板、伙计还是马夫,竟然没有一个人过来扶住他的马镫。他从底层一扇半开着的窗户望进去,看见一个身材高大,尽管脸上带有一点愠色,神情却很高傲的贵族,正在和两个人说话,这两个人看上去是在恭恭敬敬地听。达尔大尼央照例十分自然地相信自己是他们谈话的题目,于是仔细地听。这一次达尔大尼央没有完全弄错,他们谈的不是他,而是他的马。那个贵族好像是在列举它的所有优点,正如我们前面说过的,听的人好像对讲的人非常恭敬,所以他们时时刻刻都发出哈哈大笑声。既然一个半露的微笑就足以激起性格暴躁的年轻人的怒火,我们也就不难猜到像这样喧闹的大笑会对他产生怎样的影响了。

然而达尔大尼央首先想看清楚这个在嘲笑他的傲慢无礼的人的长相。他用傲气十足的目光打量那个陌生人,看清楚了那个陌生人年龄在四十岁到四十五岁之间,一双目光锐利的黑眼睛,面色苍白,鼻子突得非常出,黑唇髭修剪得十分仔细。他身上穿的是一件紫色的紧身短上衣和一条紫色的、上面有同样颜色的饰带的齐膝短裤,除了露出衬衣的、通常在袖子上开的衩缝以外,没有别的装饰。这条短裤和这件紧身上衣,虽然是新的,看上去好像长时间搁置在旅行箱里的旅行服装一样,皱得很厉害。达尔大尼央以细心的观察者的锐利目光迅速地注意到这一切,毫无疑问他还本能地感觉到这个人对他的一生将会产生重大的影响。

然而就在达尔大尼央盯着穿紫色紧身短上衣的贵族看的时候,那个贵族正在针对那匹贝亚恩小马提出他那些最渊博、最精辟的论证中的一个,他的两个听众哈哈大笑,他自己也破例有了一抹淡淡的微笑,明显地在他脸上飘忽不定,如果可以用飘忽不定这四个字的话。这一次再没有什么可怀疑的了,达尔大尼央真的受到了侮辱,因此他满怀这种确信,把头上的贝雷帽往下拉拉,低得几乎遮住眼睛,尽力模仿他在加斯科尼碰巧看见的那些正在旅行的爵爷们显出的宫廷派头,一只手按在剑的护手上,另一只手叉在腰上,向前走去。不幸的是随着他一步步朝前走,怒火越来越使他失去理智,他在舌头尖上找到的不是他为了提出挑战而准备的那一番既尊严而又高傲的话,而是伴随着狂怒的手势的、粗鲁的人身攻击。“喂,先生,”他大声嚷道,“站在这扇护窗板后面的先生!对,就是您,把您在笑什么说点给我听听,让我们一起来笑。”

那个贵族慢慢地把目光从马转移到骑马的人身上,就像他需要一些时间才能明白这番如此奇怪的指责是冲着他说的。接着,他再也不能有任何一点怀疑了,于是眉头微微蹙紧,在相当长时间的停顿以后,用难以描述的挖苦讽刺和蛮横无理的口气回答达尔大尼央:“我不是在跟您说话,先生。”“可是我,我在跟您说话!”年轻人被这种又蛮横又得体、又客气又轻蔑的口气激怒了,大声喊道。

陌生人又面带淡淡的笑意,把他打量了一会儿,接着离开窗口,慢慢走出客店,来到和达尔大尼央相距两步远的地方,正好在马的前面站定。他的平静的态度和嘲笑的表情使和他谈话的那两个人笑得更加厉害了,他们仍旧留在窗口。

达尔大尼央看见他来到,把剑从剑鞘里拔出一尺来长。“这匹马肯定是,或者说得更确切些,在它年轻时曾经是毛茛色,”陌生人说,他继续他已经开始的探究,话是对窗口的听众说的,看上去好像一点也没有注意到达尔大尼央已被激怒的神色,然而达尔大尼央就站在他和他们中间,“这是在植物学里非常著名的一种颜色,但是直到现在在马身上还非常罕见。”“笑马的人未必敢笑马的主人!”特雷维尔的效法者在狂怒中大声嚷道。“我并不常常笑,先生,”陌生人说,“这一点您自己从我脸上的表情也可以清楚地看出;不过我要坚决保留我什么时候高兴笑就什么时候笑的权利!”“我呢,”达尔大尼央大声嚷道,“我不愿意别人在我不高兴他笑的时候笑!”“真的吗,先生?”陌生人接着说,他显得越发平静了,“好吧!这倒也很公正。”说着转过身去,准备从大门回到客店里去。达尔大尼央刚才来到的时候曾经注意到大门底下有一匹备好鞍的马。

但是,就这样把一个曾经蛮横无理地嘲笑过他的人放走,这不是达尔大尼央的性格。他把剑从剑鞘里拔出,开始一边追,一边叫喊:“转过身来,转过身来,爱嘲笑人的先生,我可不愿意从背后刺您。”“我!刺我!”对手猛地转身,一边说,一边望着年轻人,目光中流露出同样多的惊奇和蔑视,“好啦,好啦,朋友,您一定是疯了!”

接着他就像自言自语地继续低声说下去:“真可惜!陛下正在到处寻找勇士来充实他的火枪队,对他来说,这是多好的一个活宝!”

00他刚说完,达尔大尼央已经猛地一剑刺过来,他要不是急忙往后跳了一步,很可能这是他最后一次开玩笑了。陌生人看到事情已经超出开玩笑的范围,于是拔出自己的剑,向对手行了个礼,认认真真地摆好架式。可是就在这同时,他的两个听众在客店老板的伴随下扑了过来,他们用棍子、铲子和火钳猛打达尔大尼央。这是一次来势迅猛、完全彻底的牵制进攻,当达尔大尼央转过身来对付这雹子般的打击时,他的对手同样动作准确地把剑插回了鞘内,从他差点儿演成的角色又变成了斗殴的旁观者,他一边像平常那样无动于衷地扮演着旁观者的角色,一边嘴里喃喃自语:“该死的加斯科尼人!让他骑上他的橙黄马,赶快滚开。”“那要等我先把你杀掉,胆小鬼!”达尔大尼央叫道。他尽力抵挡三个敌人的围攻,一步也没有后退。“还在吹牛,”贵族低声说,“以我的名誉担保,这些加斯科尼人真是不可救药!那就继续跳你们的舞吧,既然他坚决要这么办。等他累了,他就会说他跳够了。”

但是陌生人还不知道同他打交道的是怎样一种顽固的人;达尔大尼央决不是一个会讨饶的人。因此斗殴又继续了几秒钟;最后达尔大尼央筋疲力尽,丢下了被一棍子打成两截的剑。另外一棍子,几乎就在这同时打破了他的额头;他血流满面地倒在地上,差不多昏过去了。

就在这时候,人们从四面八方跑到出事地点来。客店老板怕事情闹大,让他的伙计们帮着,把受伤的人抬进厨房,略微给他医治了一下。

至于那个贵族,他已经回到窗口原来的位子上,带着几分不耐烦的神色望着这一大群人;他们留在这儿不走,似乎引起了他的强烈的不快。“喂!那个疯子怎么样了?”他听见开门的声音回过头去,对来探问他的身体状况的老板说。“阁下安然无恙吧?”老板问。“是的,安然无恙,我亲爱的客店老板,我要问您,我们的那个年轻人怎么样了?”“他好些了,”老板说,“他刚才已经昏过去了,人事不省。”“真的吗?”贵族说。“不过他在昏过去以前,曾经拼着命喊您,一边喊,一边向您挑战。”“这么说,这个家伙真是个魔鬼了,”陌生人叫了起来。“啊!不,阁下,他不是魔鬼,”老板轻蔑地撇了撇嘴回答说,“因为他昏过去以后我们曾经搜过他,他的包裹里只有一件衬衣,他的钱袋里只有十二个埃居,尽管如此,他在昏过去时还是说,这件事如果发生在巴黎,您会立刻后悔的,在这儿呢,您以后也会后悔的。”“如此说来,”陌生人冷静地说,“他是一个乔装改扮的王族。”“我把这个情况告诉您,爵爷,”老板接着说,“是为了让您有所提防。”“他在发怒时没有提到什么人吗?”“恰恰相反,他拍拍口袋说:‘我们以后会看到,德·特雷维尔先生在知道他的被保护人受到这个侮辱以后会怎么想。’”“德·特雷维尔先生?”陌生人说,他变得警觉起来,“他拍拍口袋说出德·特雷维尔先生的名字?……嗯,我亲爱的老板,您的年轻人昏过去以后,我敢断定,您不会不去看看这个口袋,口袋里面有什么?”“一封写给火枪队队长德·特雷维尔先生的信。”“真的吗?”“就像我有幸对您说的一样真,阁下。”

老板没有敏锐的洞察力,丝毫没有注意到自己说的话在陌生人脸上引起的反应。陌生人原来肘尖一直支在窗台上,这时他离开了窗口,心事重重地皱紧了眉头。“见鬼!”他低声嘀咕,“难道特雷维尔会派这个加斯科尼人来对付我?他还非常年轻!但是一剑总是一剑,不管刺这一剑的人是什么年纪,况且一个孩子不像大人那样容易引起怀疑。有时候一个小小的障碍就足以破坏一个伟大的计划。”

陌生人陷入沉思之中有好几分钟之久。“听好,老板,”他说,“您难道不能替我把这个疯子摆脱掉吗?良心不允许我杀死他,然而,”他脸上又露出一种冷酷无情的威胁表情补充说,“然而他碍我的事。他现在在哪儿?”“在二楼我老婆的房间里,有人在替他包扎伤口。”“他的衣服和袋子跟他在一起吗?他没有脱下他的紧身短上衣吗?”“正相反,这些东西全都在楼下厨房里。不过,这个年轻的疯子既然妨碍您的事……”“那还用问。他在您的客店里闹出这么大的乱子,凡是正派的人都受不了。上楼到您的房间去,把我的账算清,再通知一下我的仆人。”“怎么!先生要离开我们这儿了?”“这您知道得很清楚,既然我早已吩咐过您给我的马备上鞍子。难道您没有照我吩咐的去做?”“做了。阁下也能够看到,您的马就在大门底下,完全做好了出发的准备。”“很好,那就照我说的去做。”“原来是这么回事,”老板心里想,“他莫非害怕这个毛孩子?”

但是陌生人射来的一道命令式的目光把他心里想的打断了。他谦恭地行完礼走了出去。“不能让米莱狄被这个怪家伙看见,”陌生人继续说,“她很快就要在这儿经过;她甚至已经迟到了。最好还是让我骑上马去迎她……要是我能知道写给特雷维尔的那封信的内容就好了!”

陌生人低声咕哝着,朝厨房走去。

客店老板深信是年轻小伙子的来到迫使陌生人离开他的客店,这时候他回到楼上他妻子的房间里,看到达尔大尼央终于完全清醒过来了,于是让他明白警察很可能来找他的麻烦,因为他曾经找碴儿跟一位达官贵人吵架,——因为照老板看来,陌生人只可能是一位达官贵人,——因此劝他别顾身体虚弱,赶快起床,继续赶他的路。达尔大尼央还有些头晕,身上没有穿紧身短上衣,头上缠满了绷带,爬起来,被老板推着,开始下楼;但是到了厨房里,他头一眼看见的是他的挑衅者,正站在一辆套着两匹粗壮的诺曼底马的、重型四轮马车的踏板上平静地在跟人谈话。

他的交谈者的头从车窗的窗框里露出来,是一个二十岁到二十二岁之间的女人。我们已经说起过,达尔大尼央能以怎样敏锐的观察力抓住一个人脸上的全部特征。因此他头一眼就看出这个女人既年轻又貌美。不过她的美之所以特别打动他,是因为这种美在他到当时为止一直居住的法国南方是十分罕见的。她脸色苍白,头发金黄,卷曲的长发披在肩头,蓝色的大眼睛没精打采,玫瑰色的嘴唇,雪花石膏一般洁白晶莹的手。她这时正在激动地和陌生人谈话。“这么说,法座命令我……”夫人说。“立即返回英国,如果公爵离开伦敦,直接向他禀报。”“还有什么指示?”美丽的女旅客问。“全藏在这个盒子里,等您到了拉芒什海峡的另一边才能打开。”“好,您呢,您怎么办?”“我吗,我回巴黎。”“不教训教训那个蛮横无理的浑小子吗?”夫人问。

陌生人正要回答,但是嘴刚张开,全都听在耳里的达尔大尼央冲到了门口。“是那个蛮横无理的浑小子来教训别人,”他大声喊道,“我希望应当受到教训的人这一次不会像刚才那样从他的手掌中逃脱。”“不会从他手掌中逃脱?”陌生人皱紧眉头说。“是的,在女人面前,我敢断定,您不敢逃走。”“考虑考虑吧,”米莱狄看见那个贵族把手伸到剑柄上,便大声叫起来,“考虑考虑吧,极小的延误就可能毁掉一切。”“您说得对,”贵族大声说,“那您就走您的路吧;我也走我的。”

他朝那位夫人点点头告别以后,就跳上他的马,同时四轮马车的车夫也使劲用鞭子抽打拉车的马。两个对话者都动身了,各自朝大街的相反方向飞速离去。“嗨!您的账呢,”老板叫了起来,他看到他的旅客没有结账就走了,对这个旅客的好感陡地变成了极端的蔑视。“快付钱,该死的,”旅客一直骑着马飞奔,一边向他的穿号衣的仆人喊道。这个仆人扔下两三个银币在客店老板的脚边,跟着他的主人飞驰而去。“啊!胆小鬼,啊!坏蛋,啊!冒牌贵族!”达尔大尼央也跟在仆人后面向前跑去。

但是受伤者还太虚弱,经不住这样用劲;他刚跑了十步,耳朵就嗡嗡作响,一阵头晕,眼前模模糊糊一片血红色;他栽倒在路中间,嘴里还在嚷着:“胆小鬼!胆小鬼!胆小鬼!”“他确实非常胆小,”老板一边走到达尔大尼央跟前,一边嘴里咕哝,他想用这句奉承话来跟这个可怜的年轻人和解,就像寓言里的那只鹭鸶想跟它晚上遇到的蜗牛和解一样。“是的,非常胆小,”达尔大尼央咕哝道,“但是她,非常美丽!”“她是谁?”老板问。“米莱狄,”达尔大尼央含糊不清地说。

接着他又一次昏了过去。“不管怎样,”老板说,“我失掉了那两个,但是我还剩下这一个,我有把握至少可以把他留上几天。好歹能赚进十一个埃居。”

我们知道十一个埃居正好是达尔大尼央的钱袋里剩下的数目。

老板估计养好伤需要十一天,每天一个埃居,但是他没有和这个旅客在一起估计。第二天,早上刚刚五点钟,达尔大尼央就起床,亲自从楼上下来,到了厨房里,除了几样因为明细单子没有流传下来、我们不得而知的药剂成分以外,还要了一点儿葡萄酒、橄榄油和迷迭香。他手上拿着他母亲的药方,为自己配制药膏,抹在许多伤口上,亲自换敷料,不愿意再请任何医生。毫无疑问靠了波希米亚人的药膏的功效,也许还靠了没有任何医生插手,达尔大尼央当天晚上就可以站起来,第二天就差不多痊愈了。

马主人绝对禁食,用在迷迭香、橄榄油和葡萄酒上的花费就是他的惟一开支,至于那匹黄马呢,正相反,照客店老板的说法,它吃的至少要比我们照它的身坯可能做出的合理估计要多出三倍以上。但是在付钱的时候,达尔大尼央在他的口袋里只找到了他的已磨损的天鹅绒钱袋和钱袋里的十一个埃居;至于写给德·特雷维尔先生的那封信,却不见踪影。

年轻人开始极其耐心地寻找这封信,把衣服上的大小口袋翻过来翻过去,足足翻了有二十遍,在他的旅行袋里一次次搜寻,又把他的钱袋打开关上,关上又打开;但是等他深信这封信再也无法找到以后,他的怒火又第三次骤然上升,差点造成他再一次使用加上香料的葡萄酒和橄榄油;因为看到这个坏脾气的年轻人大发雷霆,威胁说如果不把信找出来就把客店里的东西全都砸烂,店老板已经抓起一支长矛,他的老婆抓起一根扫帚柄,他的伙计们也各自抓起了前天使用过的那几根棍子。“我的介绍信!”达尔大尼央大声喊道,“我的介绍信!他妈的!否则我把你们全都像雪鹀那样串在铁扦子上烤来吃!”

不幸的是有一个情况妨碍了年轻人实现他的威胁:他的剑,我们前面已经提到,在他第一次打斗中已断成了两截。这件事他已经完全忘了。结果是当达尔大尼央真想拔剑出鞘时,拔出来握在手里的只有差不多八寸到十寸长的一段残剑,是老板仔细地插进剑鞘里的。至于剑身的其余部分,厨房领班师傅已经偷偷地藏了起来,准备将来用它改制成将猪膘塞进瘦肉中去的扦子。

然而这个挫折也许不能阻止我们这个暴躁的年轻人,如果不是老板考虑到他的旅客向他提出的要求是完全合理的。“不过,”他放低了他的长矛,说,“这封信究竟到哪里去了?”“对,这封信到哪里去了?”达尔大尼央喊道,“我预先告诉您,这封信是给德·特雷维尔先生的,非找到不可;如果找不到它,他有办法让你们找到的!”

这句威胁话终于把老板吓住了。除了国王和红衣主教先生,德·特雷维尔先生的名字是最经常被军人,甚至被市民提到的。不错,还有约瑟夫神父;但是他的名字只敢低声提,从来都是如此,因为被人称为“灰衣法座”的这位红衣主教的亲信引起的恐怖是那么巨大。

因此他把他的长矛扔得远远的,并且命令他的妻子把她的扫帚柄,他的伙计们把他们的棍子也像他一样扔掉。他首先做出榜样,开始寻找那封丢失的信。“这封信里装着什么贵重的东西吗?”老板徒然地寻找了一会儿以后问。“他妈的!我想是的!”加斯科尼人大声喊道,他指望靠这封信帮他走上通往宫廷的道路,“里面有我的财富。”“西班牙债券吗?”老板着急地问。“陛下私人金库的债券,”达尔大尼央回答,他指望靠这封介绍信去为国王效劳,自认为作出这个多少有点轻率的回答并不是在撒谎。“见鬼!”老板在完全绝望中说。“不过关系不大,”达尔大尼央神色泰然地接着说,“钱算不了什么,——那封信却无比重要。我宁可丢掉一千皮斯托尔,也不愿意丢掉那封信。”

他即使说两万也不会有更大的危险;但是年轻人的羞耻心阻止他这样说。

老板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寻找,还是找不到,忽然间有一道亮光射进他的脑海。“这封信没有丢!”他大声叫起来。“啊!”达尔大尼央说。“没有丢;是给人偷走了。”“偷走了!谁偷的?”“昨天的那个贵族。他到过厨房,您的紧身短上衣就放在厨房里。他独自一个人待在里面。我敢打赌是他偷的。”“您这么想?”达尔大尼央嘴里回答,心里却不大相信;因为他比任何人都清楚这封信仅仅对他个人有重要性,他想不出有什么理由会引起别人的贪图。事实上任何仆人,任何住店的旅客,拿了这封信都不会捞到什么好处。“您是说,”达尔大尼央接着说,“您怀疑那个蛮不讲理的贵族。”“我要对您说,我能肯定是他,”老板继续说,“当我告诉他老爷您是德·特雷维尔先生的被保护人,您甚至有一封给这位大名鼎鼎的贵族的信时,他显得非常不安,问我这封信在哪里,接着便立刻到厨房里去了,他知道您的紧身短上衣就放在厨房里。”“这么说,他是贼了,”达尔大尼央回答,“我会向德·特雷维尔先生申诉,德·特雷维尔先生会向国王申诉。”

接着他神色威严地从口袋里掏出两个埃居付给老板,老板手里拿着帽子,把他一直送到门口。他骑上他的黄马,一路上没有再出任何意外事故,最后来到了巴黎的圣安东尼门,把马卖了三个埃居,这个价钱已经很不错了,因为达尔大尼央在最后一段旅程中已经把它累得筋疲力尽。因此以上述的九个利弗尔买达尔大尼央的这匹马的马贩子,非常坦率地对年轻人说,他出这个高得惊人的价钱仅仅是因为这匹马的毛色非常独特。

达尔大尼央于是夹着他的小包步行进入巴黎城,他一直走到找着了一间和他的微薄的财力相称的房间。这是一间有复折屋顶的顶楼房间,坐落在卢森堡宫附近的掘墓人街。

定金付出,达尔大尼央就立刻住进他的房间,这一天剩下的时间他用来把花边缝在他的紧身短上衣和齐膝短裤上,这些花边是他母亲从老达尔大尼央的一件几乎还是新的紧身短上衣上拆下来,偷偷给他的。接着他到铁器沿河街去给他的剑重新配一个剑身;然后他回到罗浮宫,向头一个他遇到的火枪手打听德·特雷维尔先生的府邸。德·特雷维尔先生的府邸坐落在老鸽笼街,也就是说正好在达尔大尼央租下的那间屋子的附近。他把这个情况看成是一个好兆头:他这趟旅行必定会获得成功。

随后他怀着对自己在默恩的表现十分满意的心情,对过去不感到后悔,对现在信心百倍,对未来充满希望,躺在床上,立刻陷入了勇士才有的那种酣睡。

这种酣睡而且还是外省人才有的,他一直睡到第二天早上九点钟,才从床上起来上德·特雷维尔先生家里去。根据他父亲的判断,这位大名鼎鼎的德·特雷维尔先生是王国里的第三号人物。

第二章 德·特雷维尔先生的候见厅

德·特鲁瓦维尔先生(他的家族在加斯科尼还姓这个姓),或者说,德·特雷维尔先生(他后来在巴黎给自己改成了这个姓),开始的时候确实像达尔大尼央一样,也就是说,身无分文,但是作为本钱,他拥有胆量、机智和判断力,正是这些使得最贫困的加斯科尼小贵族预期得到的父方的遗产常常要比最富有的佩里戈尔和贝里的贵族实际得到的要多得多。他的异乎寻常的勇气,他的在一个动辄动刀动剑的时代里的更加异乎寻常的好运气,使他爬上了被称之为宫廷恩宠的那座难以登上的梯子的顶端,而且是四级一跨地攀登上去的。

他是国王的朋友;大家都知道,国王怀着十分崇敬的心情追念着自己的父亲亨利四世。德·特雷维尔先生的父亲曾经在对天主教同盟的战争中那么忠心耿耿地为亨利四世效劳,以至于亨利四世由于没有现金——这个贝亚恩人终生都缺少这个东西,经常总是用他惟一的一种不需要去借的东西,也就是说,用精神鼓励来偿还他欠下的债。——我们说到,以至于亨利四世由于没有现金,在巴黎投降以后,准许德·特雷维尔先生的父亲用一只在红直纹底子上作行走姿态的金狮子做纹章,纹章上还有这么一句题铭:Fidelis et fortis。就荣誉来说,这可以说是很了不起,可是对生活享受来说,这起不到什么作用。因此当伟大的亨利国王的这位杰出的伙伴去世后,留给他的少爷的遗产只有他的那把剑和他的纹章上的那句题铭;靠了这两件遗赠以及伴随它们的毫无污点的姓氏,德·特雷维尔先生被录用,参加了年轻王子的侍从队伍。他用他的剑尽心尽力地效劳,而且忠于他的纹章上的题铭,以致路易十三,王国的击剑好手之一,平常总是说,如果有朋友要参加决斗的话,他会建议这个朋友请副手,首先是请他,其次是请特雷维尔,甚至也许会建议这个朋友先请特雷维尔。

因此路易十三对特雷维尔怀有一种真正的喜爱,不错,是国王的喜爱,自私的喜爱,但是仍然不失为一种喜爱。这是因为在那个动乱的年代里,谁都力图在自己身边聚集一批像特雷维尔这样坚强的人。许多人都能把作为他的题铭的第二部分的“坚强的”当作座右铭;但是贵族中只有很少的人能有资格要求得到作为第一部分的这个修饰语:“忠诚的”。特雷维尔属于后面这种人;这种人可以说是凤毛麟角,具有像看门狗那样的驯服天性,盲目的勇猛,敏锐的眼力,迅捷的出手;眼睛长在他身上仅仅是为了看国王是不是对某一个人感到不满,手长在他身上仅仅是为了打击某一个讨厌的人,某一个贝姆,某一个莫尔维尔,某一个波特罗·德·梅雷,某一个维特里。总之,直到当时特雷维尔所缺少的仅仅是机会;不过他在等待,而且他下定决心,一旦机会来到手边,他一定会把它紧紧抓住,绝不放过,因此路易十三让特雷维尔做他的火枪手的队长。这些火枪手对路易十三的忠诚,或者不如说,对路易十三的狂热崇拜,其程度和常备卫队对亨利三世,以及苏格兰卫队对路易十一相比有过之无不及。

在这方面红衣主教也并不比国王落后。法国的这位第二号国王,或者更可以说是第一号国王,看见路易十三身边这支可怕的精锐队伍,也想有自己的卫队。因此他像路易十三一样有了自己的火枪手。当时的人看到,这两个相互竞争的统治者在法国的各个省份,甚至在国外各个地方,挑选因剑术高超而出名的人来为他们效劳。因此黎塞留和路易十三晚上下棋的时候,常常为了各自的侍卫人员的品质发生争执。各人夸耀各自的手下人的仪表和英勇。他们一边公开反对决斗,反对斗殴,一边却又私下怂恿手下人动武,对自己人的失败或者胜利会感到真正的悲伤或者过分的快乐。至少有一个人的回忆录是这么说的,这个人曾经亲身经历过这种失败和这种胜利。不过失败的次数很少,胜利的次数很多。

特雷维尔抓住他的主子的弱点,正是靠了这种机灵的手段他才能得到一位身后并没有留下十分忠于友谊的好名声的国王的持久的、不变的宠信。他让他的火枪手像接受检阅似的在红衣主教阿尔芒·德·普莱西面前列队走过,脸上流露出嘲笑的表情,气得法座的灰色小胡子直往上翘。特雷维尔通晓那个时代的战争;在那个时代里,不靠敌人养活的时候,就得靠自己的同胞养活;所以他的士兵组成了一个无法无天的魔鬼军团,除了他,对任何人都不服从。

国王的火枪手,或者更确切地说,德·特雷维尔先生的火枪手,他们总是衣冠不整,醉醺醺的,身上带着擦破碰坏的伤痕,分散在酒馆、散步场、游乐场里,他们大声喊叫,捋着小胡子,身上的佩剑碰得哐当哐当响,遇到红衣主教的卫士,就成心地去碰撞;接着他们在大街上拔出了剑,嘴里还说着笑话;他们偶尔也会被人所杀,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确信会有人哀悼他们,为他们报仇;他们经常会把别人杀死,这种时候他们拿得稳不会长久泡在监牢里发霉,因为有德·特雷维尔先生在,他会把他们要出来。因此,德·特雷维尔先生受到这些人百般赞扬,千般歌颂。这些人崇拜他;尽管他们全都是凶神恶煞,见了他却像小学生见了老师,浑身直打哆嗦,对他惟命是从,如果受到他的责备,哪怕再轻,为了洗刷干净,连自己的性命都可以牺牲。

德·特雷维尔先生运用着这个强有力的工具,首先是为了国王和国王的朋友,其次是为了他自己和他自己的朋友。但是那个时代留下的那么多部的回忆录里,却没有一部提到过这个可敬的贵族受到过指责,甚至敌人的指责也没有提到过,——他在文人中间的敌人和他在军人中间的敌人一般多,——请听清楚,没有一处提到过这个可敬的贵族受到过指控,说他派亲信去为人效劳,从中收取钱财。他具备罕见的策划阴谋的天分,能和最高明的阴谋家旗鼓相当,可是他仍然是一个正直的人。此外,尽管执剑猛刺会把腰扭伤,艰苦操练会把人累得筋疲力尽,他还是变成了他那个时期经常出入内室沙龙的最风流的人物之一,最优雅的纨袴子弟之一,最善于说委婉动听话的行家之一。大家谈特雷维尔在情场上交的那些好运,就像二十年前谈巴松皮埃尔交的好运一样,可了不得了。火枪队队长因此受到钦佩、畏惧和爱戴,换句话说,他已经功成名就,达到了最高峰。

路易十四用他巨大的光辉淹没了他的宫廷里的所有那些小星星,使他们变得黯淡无光;但是他的父亲却是颗Pluribus impar太阳,让每个亲信都有自己的荣耀,让每个廷臣都有个人的价值。除掉国王的起身和红衣主教的起身以外,当时在巴黎还有两百多受到不同程度重视的小起身。这两百多小起身中,参加人数最多的就有特雷维尔的小起身。

他的府邸坐落在老鸽笼街。府邸的院子夏天从六点钟起,冬天从八点钟起,简直就像一座兵营。五六十个火枪手仿佛为了始终保持可观的人数,在院子里轮流值班,他们不断地来来去去,身上全副武装,做好了应付一切情况的准备。楼梯很宽大,足够我们今天的建筑师在它所占的地盘上盖整座的房子。沿着宽大楼梯上上下下的有遇上什么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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