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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0-12 12:2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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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法)维克多·雨果(Hugo, V.)

出版社:译林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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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圣母院

巴黎圣母院试读:

译本序

——并立的两座丰碑

雨果出入人世二百余年,被誉为伟大的诗人、伟大的戏剧家、伟大的小说家、伟大的散文家、伟大的批评家等,然而,哪一种头衔,都不足以涵盖雨果的整体。如果一定要找出一种来,我倒认为思考者(思想家)或许堪当此任。

雨果不是一位创建学说的思想家,而是人类命运的思考者。

雨果的诗文,一字一句,一段一章,无不浸透了思考。而千种万种的思考,最深沉、最宏大、最波澜壮阔的,要算他对人类命运的思考了。

思考人类的命运,主要体现在他创作《巴黎圣母院》、《悲惨世界》和《海上劳工》的过程,换言之,这三部长篇小说,正是他思考人类命运的记录。

雨果由《巴黎圣母院》(1831)开宗明义,继由《悲惨世界》(1845—1861)淋漓演绎,终以《海上劳工》(1866)重彩结幕,历时三十余年,才算完成“人类命运三部曲”。

完成这三部曲,这三大部杰作,雨果就无愧于人类命运思考者的称号了。

三部曲分别从宗教、社会、自然三个角度,来演绎沉重压在人类头上的三重命运,即有史以来人类所承受的教理(迷信)的命数、法律(偏见)的命数、自然(事物)的命数。

宗教、社会、自然,这三种主要的异己力量,是人类既需要又与之抗争的对象,因而也就成为“人生的神秘苦难”的根源。

雨果作为人类命运的思考者,探本溯源,从深层意义上表现了人类在自身的发展史中,与宗教、法律、自然所产生的矛盾这种永恒性主题。因此,构成雨果的人道主义思想体系的《巴黎圣母院》、《悲惨世界》和《海上劳工》,也就成为世界文库的不朽杰作。《巴黎圣母院》和《悲惨世界》两部杰作,差不多是在同一个时期开始构思的。但是,《悲惨世界》从酝酿到出版,延宕三十余年。而《巴黎圣母院》的创作虽小有波折,时逢七月革命,小说的研究材料和笔记全部散失,但雨果只用了五个月时间,一气呵成,显示出了他的天才与勤奋。

雨果以其浪漫主义诗人的才情和文学创新者的胸怀,偏爱宏伟和壮丽,而巴黎圣母院又恰恰是一座巍峨壮美的建筑,两者自然一拍即合。雨果打算写一部气势宏伟的历史小说,一开始酝酿,就决定以这座大教堂为中心,讲述一段奇异的故事。

在雨果的笔下,巴黎圣母院绝不是一个完备的、定型并能归类的建筑:它不再是罗曼式的,但还不是哥特式教堂,因而成为集万形于一身的神奇之体,成为令人景仰的科学和艺术的丰碑。1831年,《巴黎圣母院》一经出版,它又成为文学的丰碑了。于是,这座大教堂和这部小说就联结在一起,两座丰碑并肩而立,再也分不开了。

有了这部小说,巴黎圣母院在城心岛上亭亭玉立,仪态万方,不仅多了几分风采,还增添了一颗灵魂。

笔者在欧洲参观过数十座大教堂,都各具风采,有的甚至显得还要宏伟高大,还要华丽美观;但总是作为建筑艺术来欣赏。然而,唯独见到巴黎圣母院,哪管只是在它的广场走过,哪管远远望见它的雄姿俪影,笔者也不免怦然心动,有种异样的感觉,脑海重又浮现圣母院楼顶平台的夜景:

吉卜赛姑娘爱丝美拉达一身白衣裙,在月光下和小山羊散步,敲钟人卡希魔多则远远地欣赏这美妙的一对;另外还有一副目光在追随着姑娘,那是从密修室小窗口射出来的,淫荡而凶狠,密修室里幽灵似的主教代理弗罗洛正在窥视;教堂前的广场上跑过一匹高头大马,那骑卫队长浮比斯不理睬吉卜赛姑娘的呼唤,向站在阳台上的一位贵族小姐致敬……

广场上一片火光,丐帮男女老少为救小妹子爱丝美拉达,开始攻打圣母院;可是,卡希魔多不知是友,误以为敌,独自挺身出来保卫吉卜赛姑娘,从教堂上投下梁木石块,还熔化了铅水倾泻下来;在熊熊的火光中,廊柱的石雕恶兽魔怪似乎全活了,纷纷助战……

以这大教堂为中心舞台,出现一幕幕惊心动魄、变幻莫测的场面,演绎着圣母院墙壁上刻的那个神秘的希腊词“命运”,并将所有这些人物锁到命运的铁链上。圣母院也好像有了灵魂,有了生命,以天神巨人的身躯,投入人世间这场大混战。

中世纪的宗教黑暗统治,正是锁住人的命运的铁链,而人同教会势力,同狭隘思想相抗争,便酿成大大小小的悲剧。这些悲剧组成的15世纪巴黎的社会画面,由雨果的天才想象和创作,从湮没的久远年代,更加鲜明而生动地显现出来。

雨果早在二十一岁时就讲过:“在瓦尔特·司各特的风景如画的散文体小说之后,仍有可能创作出另一类型的小说。这种小说既是戏剧,又是史诗;既风景如画,又诗意盎然;既是现实主义的,又是理想主义的;既逼真,又壮丽;它把瓦尔特·司各特和荷马融为一体。”这种看似夸大其词的预言,几年后便由他的小说《巴黎圣母院》实现了。

正如作者所预言的那样,《巴黎圣母院》是一部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相结合的杰作。

这部小说讲述的一个个故事,塑造的一个个人物,都是那么独特,具有15世纪巴黎风俗的鲜明色彩,都可以用“奇异”两个字来概括。推选丑大王的狂欢节,奇迹宫丐帮的夜生活,落魄诗人格兰古瓦的摔罐成亲,聋子法官开庭制造冤案,敲钟人飞身救美女,行刑场上母女重逢又死别,卡希魔多的复仇与殉情,这些场面,虽不如丐帮攻打圣母院那样壮观,但是同样奇异,有的也同样惊心动魄,甚是催人泪下。

书中人物虽然生活在15世纪,一个个却栩栩如生:人见人爱的纯真美丽的姑娘爱丝美拉达、残疾丑陋而心地善良的卡希魔多、人面兽心又阴险毒辣的宗教鹰犬弗罗洛、失去爱女而隐修的香花歌乐女、手挥长柄大镰横扫羽林军的花子王克洛班,等等,他们的身世和经历都十分奇异,却又像史诗中人物,比真人实事更鲜明,具有令人信服的一种魔力。

不过,书中最奇异的人物,还是无与伦比的巴黎圣母院。她既衰老又年轻,既突兀又神秘;她是卡希魔多的摇篮和母亲,又是弗罗洛策划阴谋的巢穴;她是爱丝美拉达的避难所,又是丐帮攻打的妖魔;她是万众敬畏的圣堂,又是蹂躏万众命运的宫殿。她的灵魂是善还是恶,总与芸芸众生息息相关……

毫不夸张地说,这部小说也改变了这座大教堂的命运。巴黎圣母院的名气远远超过所有教堂,大半功劳应当归于雨果的小说《巴黎圣母院》。许多游客都是读过小说,或者通过不同途径知道这个故事,才慕名去参观巴黎圣母院的,这是物以文传的绝好例证。

雨果由1802年出生至1885年去世,八十三年的历程,从帝国走到共和。在给雨果举行国葬的时候,卡希魔多似乎又飞身登上钟楼,趴到大钟玛丽的身上拼命摇摆:巴黎圣母院的钟声格外哀婉,同自动送葬的二百万民众的“雨果万岁”的呼声汇成奇妙的哀乐。一声声的钟鸣,所表达的何止是沉痛,还隐隐含有遗憾。巴黎圣母院望着雨果的柩车驶向塞纳河左岸,安葬到先贤祠,她心中何尝不在想:“雨果啊雨果,葬在先贤祠,固然是一种殊荣,但是,你在我这里长眠,才真正死得其所!”《巴黎圣母院》于1991年译出,纳入《雨果文集》中,又选入《雨果精选集》中;后又出了四五种单行本,早该修订一下了。这次趁再版之机所作的修订,仍失之仓促。世界文学名著的中译本,十余年校订一次不为过,最好请高手操作,自我很难超越。好的中译本的外国名著,应是译者的文学创作,能引起读者的兴趣读下去。李玉民 2004年3月18日于北京花园村

作者原序

几年前,本书作者去圣母院参观,更确切地说追踪觅迹,在两座钟楼之一的暗角墙壁上,发现这样一个手刻的词:|ΑΝΛΥΚΗ

这几个大写的希腊文字母,由于岁月侵蚀而发黑,深深嵌入石壁中,其形貌和笔势,不知如何借鉴了哥特字体的特征,仿佛特为昭示这是中世纪人之手写下的,其中所包藏的难逃定数的命意,尤令作者凛然心惊。

作者思索再三,力图窥见究竟何等痛苦的灵魂,誓要给这古老教堂的额头打上这罪恶的或者凶兆的烙印,才肯离开人世。

后来,这面墙壁又几经抹灰刷浆或者打磨(哪种原因已难知晓),字迹消失了。须知将近两百年来,中世纪的宏伟教堂,无不遭受这种待遇。无论内部还是外部,四面八方都来破坏。神甫要粉刷,建筑师要打磨;老百姓则蜂拥而至,干脆拆毁,夷为平地。

刻在圣母院晦暗钟楼上的神秘文字,及其惨然概括的未知的命运,就这样湮没无闻,如今仅余本书作者不绝如缕的追怀了。在石壁写下这个词的人,几百年前就消逝了,历经几代人,这个词也从大教堂的墙壁上消逝了,就连这座大教堂,恐怕不久也要从地球上消逝。

本书就是基于这个词而创作的。1831年2月

勘定本说明

(1832)

此前曾预告本版要增加若干“新”章节,“新”字说法有误,应当说“未曾面世”。因为新者,一般理解为“新写的”,而本版增加的几章并非“新写的”。这几章和本书其余部分是同时写就的,始于同一时期,源于同一思想,始终是《巴黎圣母院》手稿的组成部分。况且,作者也难以理解,这样一件作品既已完成,怎么还能另加追写铺陈呢。这是不能随心所欲的。笔者认为,从某种意义来讲,一部小说的所有章节,必然是同时产生的;一部戏剧的所有场次,也必然是同时产生的。所谓戏剧或小说,是一个整体,是一个神秘的小天地,由多少部分构成,绝不要以为能武断规定。这种性质的作品,动笔就应当一气呵成,即成定型,再要实行嫁接焊接之术,则势必貌离神异。事情一旦告成,就不要改变初衷,不要再补缀修饰了。书一旦出版,作品的性别是否阳刚,立时便能确认并宣布出来。同样,犹如婴儿面世,一旦发出呱呱之声,婴儿就算出生了,就算入世了,生成什么模样,父母再也无能为力,从此属于空气和阳光,生死由他吧。您的作品未获成功吗?只能认了。不要再给败笔之作增添章节。您的作品不完整吗?本来孕育时就应当使其完整。您的这棵树长节弯曲吗?您是不可能把它扳直的。您的小说病势危殆,活不成了吗?您不能起死回生,重新赋予它生命的气息。您的剧作生来就瘸吗?请相信我,不要给它安装一条木制的假腿。

因此,笔者特别关照读者,这里增补的三章,并不是为这次再版特意写作的。《巴黎圣母院》前几版没有收入,原因很简单,当初本书付梓的时候,不巧装有这三章书稿的材料袋遗失了。要么重写,要么舍弃。笔者当时考虑,这三章中只有两章篇幅较长,内容主要涉及艺术和历史,纵然缺略,也无关宏旨,绝不会影响小说的故事情节,读者也不会有所觉察,唯独作者知道这一空缺的秘密。于是,作者决定照样付印。还有一层,不妨供认不讳,作者未免懒惰,面对补写遗失的三章这一任务,他望而却步,认为还不如另写一部小说痛快呢。

如今,这三章又物归原主,他就不失时机,让它们复归原位了。

现在才是作品的全貌,正是作者梦想的样子,创作的样子,好还是坏,长久还是短命,反正这是作者的初衷,原样奉献。

自不待言,有些人认为,失而复得的几章没有多大价值,他们自视甚高,却在《巴黎圣母院》中仅仅追求戏剧性,仅仅追求故事情节。然而,也许另外一些读者认为,探究本书中蕴藏的美学哲学思想,不是徒劳无益的,他们在阅读《巴黎圣母院》的过程中,饶有兴趣地透过小说,探寻小说之外的东西,还饶有兴趣地——恕我们使用多少有点儿狂妄的字眼——通过诗人原本原样的创作,领悟历史学家的体系、艺术家的宗旨。

这一版补足了遗缺的几章,主要还是考虑这后一类读者,一部《巴黎圣母院》,假如值得,也就补充完整了。

作者在补充部分的一章中,表述并阐明当前建筑已衰微败落,这种至高无上的艺术,几乎不可避免地走向死亡;而且不幸的是,这种看法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在他头脑里已然根深蒂固。不过,他也感到有必要在此申明:他强烈渴望有朝一日,未来判明他持论偏颇。他深知各种形式的艺术,可以把希望完全寄托在后代人身上:我们在工作室里,不是听见还处于幼芽状态的天才勃然萌发吗?种子已然撒进犁沟,将来必定丰收。作者只是担心——其原因可以在第二卷中看到,建筑艺术这片古老的土地,千百年来曾是艺术的最佳土壤,如今恐怕元气耗尽,精液衰竭了。

所幸今天的艺术青年朝气蓬勃,精力旺盛,可以说前途无量,尽管在当今的建筑学校中,教员都非常可鄙,但是他们不知不觉中,甚至完全南辕北辙,居然培养出优秀的学生;同贺拉斯所说的那个陶工正相反,心里想着做双耳尖底瓮,偏偏做出罐子来。轮盘转,罐子现。

然而,不管建筑艺术的前途如何,不管我们的青年建筑师将来如何解决建筑艺术问题,我们在企盼新建筑物出现的同时,无论如何也要好好保护古建筑物。如果有可能,还要激发全民族热爱民族的建筑。作者在此声明,这正是本书的一个宗旨,这正是他生活的一个主要目标。《巴黎圣母院》也许为中世纪艺术开辟了真正的前景,而对中世纪这一辉煌艺术,至今有些人还不甚了了,更糟糕的是还有人不屑一顾。作者甘当此任,但是他认为这一任务远远没有完成。他已有多次机会维护我们的古老艺术,高声揭发种种亵渎、毁坏和玷污的行为。今后他还要乐此不疲。他责无旁贷,要反复强调这个问题。他一定要反复强调。学院派那些主张打倒偶像的人,越是疯狂地攻击中世纪建筑艺术,他越要坚持不懈地起来捍卫。因为,中世纪的建筑艺术落入什么人手中,今天无知的工人又是如何抹灰刷浆,胡乱作践这一伟大艺术的遗迹,着实令人痛心!眼睁睁看着他们胡来,站在一旁仅仅嘘几声,这真是我们有识之士的莫大耻辱!这里讲的情况,何止发生在外省,还天天发生在我们家门口,我们窗户下面;天天发生在巴黎,发生在这个大都市,这座文化名城,这个出版、言论、思想自由之邦。在要结束这篇《说明》的时候,我们不禁要举出几例,来说明他们就在我们眼皮底下,就在巴黎艺术公众的眼皮底下,全然不顾谴责,每天都策划、讨论、开始并继续破坏文化的行径,而且还心安理得,尽量干得漂亮,简直胆大包天,令批评家们瞠目结舌。大主教府最近拆除了,这座邸宅并不美观,倒还不算作孽,可是一股脑儿也把主教府拆毁,殊不知这是14世纪遗留下来的珍贵古迹,热衷于拆毁的建筑师根本不懂得加以识别。他们良莠不分,一并铲除。现在又有人议论要拆毁精美的万森小教堂,拆下的石料用来建造什么连道迈尼都不曾需要的堡垒。一方面不惜工本,加紧修复波旁宫那个破玩意儿;另一方面却任凭秋天的狂风肆虐,扫荡圣小教堂美轮美奂的彩绘玻璃窗。屠宰场圣雅各教堂的钟楼四周,前几天又搭起了脚手架,说不准哪天早晨,就要挥舞镐头了。事有凑巧,一名泥瓦匠在司法宫那两座威严的钟楼之间盖了一间小白屋。另一名泥瓦匠又去阉割草场圣日耳曼,那可是有三座钟楼的封建时代修道院。毫无疑问,还会有一名泥瓦匠,要夷平圣日耳曼-欧塞鲁瓦王家教堂。所有那些泥瓦匠都自称是建筑师,由省政府或国库来支付报酬,他们还穿上绿色礼服,而所干的事,无非是以冒牌的风格损害真正的风格。多么可悲的景象!就在我们写这篇《说明》的时候,他们当中的一个人正掌握杜伊勒里宫;另一个人对着菲利贝·德洛姆劈面砍了一刀,这位先生也不知人间有羞耻事,硬让他那低矮蠢笨的建筑,横卧在文艺复兴建筑物这面最挺秀的门脸儿之前,这在我们这个时代,当然不能说是一件无足挂齿的丑闻!1832年10月20日于巴黎

第一卷

一、大堂

话说距今三百四十八年零六个月十九天前,那日巴黎万钟齐鸣,响彻老城、大学城和新城三重城垣,惊醒了全体市民。

其实,1482年1月6日那天,并不是史册记载的纪念日:一清早全城钟声轰鸣,市民惊动,也没有发生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既不是庇卡底人或勃艮第人进犯,也不是抬着圣骨盒的宗教列队仪式;既不是拉阿斯城学生造反,也不是“我们尊称威震天下圣主国王陛下”摆驾入城;甚至不是在司法宫广场吊死男女扒手的热闹场景;更不是15世纪常见的羽饰盛装的某国使臣莅临到任。就在两天前,还有这样一队人马,即佛兰德使团奉命前来,为缔结法国王太子和佛兰德玛格丽特公主的婚约。为此,波旁红衣主教不胜其烦,但是他为了讨好国王,不得不满脸堆笑,迎接佛兰德市政官那帮土里土气的外国佬,还在波旁公爵府款待他们,为他们演出一场“特别精彩的寓意剧、滑稽剧和闹剧”。不料天不作美,一场滂沱大雨,将府门挂的精美华丽的帷幔淋得一塌糊涂。

1月6日那天,是约翰·德·特洛伊所说的“全巴黎欢腾”的双重节庆,即远古以来就有的主显节和狂人节。

这一天,照例要在河滩广场燃起篝火,在布拉克小教堂那里植五月树,在司法宫演出圣迹剧。就在前一天,府尹大人已派衙役通告全城:他们身穿神气的紫红毛纺衬甲衣,胸前缀着白色大十字,到大街小巷的路口吹号并高声宣告。

一清早,住家和店铺都关门闭户,男男女女从四面八方拥向三处指定的场所。去看篝火,赏五月树还是观圣迹剧,要随个人的兴趣而定。这里应当赞扬一句巴黎看热闹的人,他们有古人的那种见识,绝大多数都去看篝火,因为这正合时令,或者去观圣迹剧,因为是在司法宫大厅演出,那里能遮风避雨。大家仿佛串通一气,谁也不去布拉克小教堂墓地,让那棵花还不繁茂的可怜的五月树,孤零零在一月的天空下瑟瑟战栗。

市民大多拥进通往司法宫的街道,他们知道两天前到达的佛兰德使团要前来看戏,并观看在同一大厅举行的推举丑大王的场面。

司法宫大厅虽然号称世界之最(须知索瓦尔那时尚未丈量过孟塔吉城堡的大厅),这一天要挤进去谈何容易。通向司法宫广场的五六条街道犹如河口,不断拥出一股股人流,从住户的窗口望过去,只见广场上人山人海,万头攒动。人流的汹涌波涛越来越扩大,冲击着楼房的墙角,而那些墙角又像岬角,突进围成如不规则状大水池的广场。司法宫高大的哥特式门面正中一道大台阶,上下人流交汇在一起,又在接下的台阶分成两股,从两侧斜坡倾泻到人海浪涛中;这道大台阶就是一条水道,不断向广场注入,犹如瀑布泻入湖泊中。成千上万人呼喊,戏笑,走动,简直甚嚣尘上,沸反盈天。这种喧嚣,这种鼓噪,有时还变本加厉,有增无已。拥向大台阶的人流受阻,折回头来,乱作一团,形成了旋涡。原来是府尹衙门的一名弓箭手在推搡,或者一名警官策马冲撞,以便维持秩序。这种传统实在值得称道,是由府尹衙门传给总督府,又由总督府传给骑警队,再传给我们今天的巴黎保安队。

面孔和善的市民,成千上万,密密麻麻,站在门口、窗口,爬上天窗、屋顶,安安静静,老老实实,注视着司法宫,注视着熙熙攘攘的人群。而且时至今日,巴黎还有许多人,喜欢围观看热闹人所形成的场面,只要猜想人墙里面发生了什么事,就已经觉得很有意思了。

我们今天1830年的人,假如在想象中能有机会混杂在15世纪的这群巴黎人中间,同他们一起前呼后拥,摩肩接踵,跌跌撞撞地挤进原本十分宽敞,而1482年1月6日这天却显得特别窄小的司法宫大厅,所见的景象不无兴趣,也不无吸引力,周围本来全是古旧的东西,我们看起来反有全新的感觉。

如果读者愿意,我们就力图想象,读者和我们一同跨进这座大厅,跻身于这群短衣短袄打扮的嘈杂的平民中间,会产生什么印象。

先是耳朵一片嗡鸣,眼花缭乱。我们头顶是双合圆拱尖顶、雕花镶木、绘成天蓝色、衬着金黄色的百合花图案;脚下是黑白相间的大理石地面。几步远有一根巨大圆柱,接着一根又一根,总共七根,沿中轴线一字排列,支撑双圆拱顶的交汇点。前面四根柱子周围摆了几个小摊,卖些闪闪发亮的玻璃和金属饰片制品;里面的三根柱子周围安有几条橡木长椅,年长日久已经磨损,被诉讼人的裤子和讼师的袍子磨得油光锃亮。沿着大厅四面高高的墙壁,在门与门之间,窗户和窗户之间,边柱和边柱之间,不见尽头地排列着自法腊蒙以下法国历代君主的雕像:无所事事的国王耷拉着双臂,低垂着眼睛;勇武好战的国王则昂首挺胸,双手直指天空。此外,一扇扇尖拱长窗上的彩绘玻璃五光十色,宽宽的出入口所安的门扉,都精工细雕,富丽堂皇。总之,拱顶、圆柱、墙壁、长窗、镶板、宽门、雕像,所有这一切,从上到下,绘成天蓝和金黄两色,一望金碧辉煌,光彩夺目。不过,在我们看见的时候,大厅的色彩已略显暗淡,到了公元1549年,尽管杜·勃勒尔还沿袭传统赞美过它,而其实它几乎完全消失,只剩下厚厚的灰尘和密密的蛛网了。

在一月份的一天,这座长方形宽敞的大厅里,射进苍白的天光,拥进衣饰花枝招展并吵吵嚷嚷的人群,只见他们溜着墙根闲逛,绕着七根圆柱回旋,现在我们想象出这些,那么对整幅图景就有了个大致的印象,下面只需略微详细地描述其有趣的方面。

假如拉瓦亚克没有刺杀亨利四世,那么,司法宫档案室也就不会存放凶手的案卷,他的同谋也就不会考虑自身利害,非把此案卷宗销毁不可,而纵火犯也就不会别无良策,只好一把火将档案室烧掉,要烧掉档案室,又只好一把火将司法宫烧掉;由此可见,没有弑君一案,也就不会有1618年那场大火了。从而,古老的司法宫及其大厅,也就会依然屹立,我也就可以对读者说:“请亲眼看看去吧!”我们双方都省事:我省得像上面那样描绘一番,读者也省得阅读这一段。——这情况证明了这样一条新的真理:重大事件必有难以估量的后果。

首先,拉瓦亚克很可能没有同谋,其次,即便有同谋,他们也很可能同1618年那场大火毫无干系。其实,还有两种解释都说得通。其一,3月7日后半夜,一颗宽一尺,长约一臂的燃烧的大陨星,自天而降,落到了司法宫。其二,有特奥菲尔这四行诗为证:一场游戏多悲惨,只缘案桌嘴太贪,司法女神镇巴黎,眼看宫殿火冲天。

1618年司法宫大火的起因,有政治的、自然的和诗意的三种解释,不管我们的看法如何,那场不幸的大火却是千真万确的事实。这座法兰西最早的王宫,如今已经所剩无几,这自然要归功于那场大火,更要归功于后来历次的修复工程。这座王宫堪称卢浮宫的长兄,在美男子菲利浦王在位时期,年岁就相当大了,有人甚至依照埃加杜斯所描述的、由罗伯尔王兴建的宏伟楼阁,去寻找遗迹,但几乎荡然无存了。圣路易“完婚”的那间枢密处室如今安在?他“身穿驼毛布上衣、棉毛混纺的马甲和紫檀色长外套,同若安微一起,席地躺在毛毯上”,审理案件的花园又在何处?

西格蒙德皇帝的寝宫今在哪里?查理四世、无采邑的约翰王的寝宫又在哪里?查理六世颁发大赦谕的那座楼梯何处寻觅?马塞尔当着王太子的面,杀害罗伯尔·德·克莱蒙和德·香槟元帅时,所踏的那块石板地又何处寻觅?还有那条狭廊——撕毁伪教皇训谕的地方,而传谕使者身穿法袍,头戴法冠,一身可笑的打扮,从那里出发游遍巴黎全城以示谢罪——如今在何处?还有那座大厅及其镀金的装饰、天蓝色的彩绘、尖拱长窗、一尊尊雕像、一根根圆柱、布满雕刻图案的高大拱顶,如今又在何处?还有那金碧辉煌的寝宫呢?还有那守门的石狮,如同所罗门座前所有狮子那样,低垂脑袋,夹着尾巴,一副暴力服从公理的恭顺模样的石狮,究竟在哪里?还有那一扇扇精美的房门、一扇扇绚丽的彩绘玻璃窗,究竟在哪里?还有那令比科奈特也甘拜下风的镂花铁包角、杜·昂西制作的精细木器,究竟在哪里呢?……岁月和人事,如何摧残那些巧夺天工的杰作?用什么取代了那一切呢?用什么取代整个高卢的历史、整个哥特式艺术呢?无非是设计圣热尔维教堂大门道的那个笨拙的建筑师,德·勃罗斯先生建造的低矮笨重的穹隆,用以冒充艺术。至于历史,就只有关于粗柱子的喋喋不休的回忆录,帕特律之流摇唇鼓舌之声,至今还回荡不已。

不过,这些都无足挂齿。——还是扯回话题,谈谈名副其实的古老司法宫那名副其实的大堂。

那座长方形大堂无比宽敞,两端各有用场:一端安放着著名的大理石案,极长极宽极厚,无与伦比,正如古代土地赋税簿中说的那样,“世上找不出同样那么大块”——这种说法准能让卡冈都亚食欲倍增;另一端辟为小教堂,路易十一命人雕塑他的跪像,放在圣母像前面,他还命人把查理大帝和圣路易的雕像移进来,全然不顾外面一长排历代国王雕像中间,留下两个空空的壁龛。显而易见,他认为这两位圣君,作为法兰西国王上天言事最有分量。小教堂刚建六年,还是崭新的:建筑精美,雕刻奇妙,镂刻也细腻精微,这种整体的美妙的建筑艺术品格,标示哥特时代在我国进入末期的特征,并延续到16世纪中叶,焕发出文艺复兴时期那种仙国幻境般的奇思异想。门楣上方那扇花瓣格子的透亮小圆窗,那么精巧秀丽,宛如饰以花边的星星,尤其堪称精品。

对着正门的大堂中央,靠墙有一个铺了金线织锦的看台,其专用入口,就是那间金碧辉煌的寝室的窗户,特为接待应邀观看圣迹剧的佛兰德特使和其他大人物。

圣迹剧照例要在那张大理石案上演出。为此,一清早就把石案布置妥当,大案面已被司法宫书记们的鞋跟划得满是道道,上边搭了一个相当高的木架笼子,顶板充作舞台,整个大堂的人都看得见,木笼四周围着帷幕,里面充当演员的更衣室。外面赤裸裸竖起一架梯子,连接更衣室和舞台,演员上下场,就登着硬硬的横牚。不管多么出乎意料的人物、多么曲折的故事,也不管多么突变的情节,无不是安排从这架梯子上场的。戏剧艺术和舞台设计的童年,是多么天真而可敬啊!

司法宫典史手下的四名警官守住大理石案的四角,每逢节庆或行刑的日子,他们总要派往现场,监视民众的娱乐活动。

要等到中午,司法宫的大钟敲十二响,戏才能开场。演一场戏,这当然太晚了;不过,总得迁就一点儿外国使团的时间啊。

观众熙熙攘攘,一清早就赶来,只好等待。这些赶热闹的老实人,许多人天刚亮就来到司法宫大台阶前,冻得瑟瑟发抖;还有几个人甚至声称,他们在大门洞里守了个通宵,好抢着头一批冲进去。人越聚越多,仿佛水超过界线而外溢,开始漫上墙壁,淹了圆柱,一直涨到柱顶、墙檐和窗台上,涨到这座建筑物的所有突出部位和所有凸起的浮雕上。这么多人关在大堂里,一个挨一个,你拥我挤,有的被踩伤,简直透不过气来,一片喧噪怨艾之声,而外国使团迟迟未到,大家等累了,等烦了,觉得苦不堪言,何况这一天可以随意胡闹,可以撒泼耍赖,因此,谁的臂肘捅了一下,谁的打了铁掌的鞋踩了一脚,正好找碴儿争吵打架。抱怨和咒骂响成一片,骂佛兰德人,骂府尹,骂波旁红衣主教,骂司法宫典史,骂奥地利的玛格丽特公主,骂执法的警官,有骂天气冷的,有骂天气热的,有骂天气坏的,还骂巴黎主教,骂丑大王,骂大圆柱,骂雕像,还骂那关闭的大门,骂那敞开的窗户,统统骂了个遍;而混杂在人群中的一伙伙学生和仆役,听着特别开心,他们还不断挖苦嘲弄,可以说火上浇油,更加激发大家的火气和急躁情绪。

这些促狭鬼,有一伙闹得更凶,他们打烂一扇玻璃窗,大胆地坐在上面,居高临下,忽而瞧瞧里边,忽而看看外边,既嘲弄大堂里的群众,也嘲笑广场上的群众。他们同大堂另一端的伙伴遥相呼应,相互调笑,模仿别人的动作,大笑不止。显而易见,这些年轻学生不像其他观众那样,他们丝毫也不感到烦闷和疲倦,从眼前的景物中导演出一场戏来,自得其乐,耐心地等待另一场戏的开演。他们当中的一个人嚷道:“没跑儿,准是你,不愧叫磨坊约翰·弗罗洛,瞧你那两条胳膊两条腿,就跟迎风旋转的风车一样。你来了多长时间啦?”

那个绰号叫磨坊的小淘气鬼,有一头金发、一张俊秀而调皮的面孔,此刻他正钩在一根柱子的饰叶上。他回答说:“仁慈的魔鬼啊!来了有四个钟头啦!但愿这四个钟头没白过,从我在炼狱净罪的时间里扣除。我来的时候,正赶上在圣小教堂做七点钟的大弥撒,听见西西里王那八名童子唱圣歌的头一节。”“那些唱圣歌的童子真棒,”另一个又说道,“嗓门比他们脑袋上的帽子还尖!给圣约翰先生举行弥撒之前,国王陛下应当打听打听,用普罗旺斯地方口音唱拉丁文的颂诗,人家圣约翰先生喜欢不喜欢。”“哦,搞这次弥撒,原来是为了雇用西西里王那些该死的圣歌童子啊!”一个老太婆在窗户底下的人群中尖声尖气地嚷道,“你们说说看!一场弥撒要花一千巴黎利弗尔!还不是从巴黎菜市场海鲜税中出的钱!”“住嘴,老太婆!”一个表情严肃又很神气的胖子接口说,他紧挨着卖鱼婆,不得不捂住鼻子,“就该举行一场弥撒,你总不会希望国王又病倒吧?”“说得好,吉勒·勒角奴阁下,专给王室办皮货的大老板!”钩在柱顶雕饰上的那个小个子学生嚷道。

王室皮货商竟有这样倒霉的姓氏,学生们听了都哈哈大笑。“勒角奴!吉勒·勒角奴!”有些人嚷道。“长了角,生满毛。”另一个人也接着喊道,“嘿!那还用说,”钩在柱顶的那个小鬼头继续说,“有什么好笑的?吉勒·勒角奴可是个人物,内廷总管约翰·勒角奴先生的胞弟,万森树林首席护林官马伊埃·勒角奴的公子!他们个个都是巴黎的好市民,父子相传,全都正式结了婚!”

欢乐的情绪顿时倍增。目光从四面八方射过来,胖子皮货商不敢应声,拼命挣扎想躲起来,累得他气喘吁吁,满头大汗,然而无济于事:他就像一只楔子卡在木头里,越用劲咬得越紧,结果他的脑袋便更加牢实地夹在前后左右的肩膀中间。他又气又恼,那张充血的大脸盘涨成了猪肝色。

终于有人来救驾了,此公跟他相貌一样,又矮又胖,是个道貌岸然的主儿。“坏透啦!学生竟敢这样对市民讲话!想当年有这种情况,就要用劈柴棒子狠揍,再用那些劈柴活活烧死他们。”

那帮学生哄堂大笑。“赫——啦——嘿!谁唱得这么好听啊?是不是夜猫子嚎丧呢?”“咦,我当是谁呢,原来是安德里·穆尼埃老板啊。”一名学生说道。“是认得,咱们大学四名宣过誓的书商,他是其中之一嘛。”另一名学生也说道。“在他那铺子里,什么都规定四个,”第三个人嚷道,“四个学区、四个学院、四个节日、四名稽查、四名选董、四名书商。”“好哇,”约翰·弗罗洛说,“那就让他们瞧瞧四出闹剧。”“穆尼埃,我们要烧掉你的书!”“穆尼埃,我们要痛打你的仆人!”“穆尼埃,我们要调戏你的老婆!”“那个胖妞儿吾大德小姐!”“风流快活,赛过小寡妇!”“让魔鬼都把你们抓走!”安德里·穆尼埃老板咕哝一句。“住嘴,安德里老板,”始终吊在柱顶端的约翰又说道,“要不我就跳下去,砸到你脑袋上!”

安德里老板仰头望望,仿佛要估量柱子有多高,淘气鬼有多重,心算一下重力乘以加速度,便不敢做声了。

约翰掌握了战场的主动,又乘胜追击:“我会干得出来的,别看我是一位主教代理的老弟!”“杰出的先生,我们大学的弟兄们!像今天这样的日子,我们的权益都得不到尊重!哼,新城有五月树和篝火;老城有圣迹剧、丑大王,还有佛兰德使团;可是,我们大学城呢,什么也没有!”“按说,我们的莫伯广场,不是相当大吗?”一名学生趴在窗台上接着嚷道。“打倒校长!”约翰突然喊道,“打倒选民和稽查!”“今天晚上,”另一个接着喊道,“去加雅田园,用安德里老板的书燃起篝火!”“也烧掉录事们的书桌!”旁边的一名学生也喊道。“也烧掉堂守们的棍棒!”“也烧掉院长们的痰盂!”“也烧掉稽查们的酒柜!”“也烧掉选民们的票箱!”“也烧掉校长那些凳子!”“全打倒!”小约翰操着雄蜂一般的声音,接着喊道,“打倒安德里老板!打倒堂守和录事!打倒神学家、医生和经学博士!打倒稽查、选民和校长!”“这简直是世界的末日!”安德里老板捂住耳朵咕哝道。“注意,校长来啦!他从广场那边走过来。”窗口上的一个家伙喊道。

于是,大家的目光都争相移向广场。“当真是我们那位校长大人蒂博先生吗?”磨坊约翰·弗罗洛问道。他攀附在大堂中间的柱子上,望不见外面的情景。“是他,是他,”大家异口同声地回答,“没错儿,正是他,正是校长蒂博先生。”

果然不错,正是校长和学校的全体头面人物,他们隆重迎接外国使团,此刻正穿过司法宫广场。学生们拥到窗口,以嘲笑和讽刺的掌声欢迎他们,而首当其冲,迎面遭到痛击的,则是走在前头的校长先生。“您好哇,校长先生!赫——啦——嘿!您老可好!”“这个老赌棍,他跑到这儿来干什么呀?怎么,他把骰子丢下啦?”“瞧他骑着骡子,屁颠屁颠的样儿!骡子的耳朵还没有他的耳朵长。”“赫——啦——嘿!您好,蒂博校长先生!蒂博赌棍!老傻瓜!老赌棍!”“上帝保佑您!昨天晚上,您经常掷出双六吧?”“噢!瞧他那张老脸,都为爱赌爱掷骰子,弄得那么疲惫不堪,仿佛包了一层青皮。”“掷骰子的蒂博,您这样背向大学城,急急忙忙往新城跑,究竟要去哪儿啊?”“当然要去蒂博多骰街,开个房间玩个痛快嘛!”磨坊约翰嚷道。

那帮学生疯狂地鼓掌,喊声如雷,一齐重复这妙语双关的挖苦话。“您要去蒂博多骰街开个房间,对不对呀,校长先生,魔鬼牌桌的大赌棍?”

继而,攻击目标又转向大学的其他头面人物。“打倒堂守!打倒执杖吏!”“喂,罗班·普斯潘,你瞧瞧,那家伙是谁呀?”“他是吉贝·德·许伊。‘吉贝图斯·德·许利亚科’,奥坦学校的校长。”“喏,拿着我这鞋,你的位置比我这儿好,把鞋摔到他脸上!”“瞧啊,我们把纵情狂欢节的胡桃扔过去啦!”“打倒六位神学家和他们的白法袍!”“那是神学家吗?我还以为六只大白鹅,是圣女日内维埃芙代表鲁尼采邑,送给巴黎城的呢。”“打倒医生!”“打倒经院争论和教义问答!”“向你脱帽致敬,圣女日内维埃芙教堂堂主!你移花接木,夺了我的权利!千真万确!他把我在诺曼底学区的名次,给了布尔日省阿斯卡尼奥·法尔扎帕达,就因为他是意大利人。”“这太不公道啦!”所有学生齐声喊道,“打倒圣女日内维埃芙教堂堂主!”“赫——嘿!若善·德·拉德奥先生!赫——嘿!路易·达于伊!赫——嘿!朗贝·奥克特芒!”“让魔鬼掐死德意志学区的稽查!”“也掐死圣小教堂的神甫及其灰皮披肩!”“也掐死一身灰皮的神甫!”“赫——啦——嘿!文学博士们!这么多漂亮的黑斗篷!这么多漂亮的红斗篷!”“成了校长的一条美丽的尾巴!”“就好像威尼斯一位公爵要去嫁给大海!”“瞧哇,约翰!圣女日内维埃芙教堂的神甫们!”“让神甫们统统见鬼去!”“克洛德·肖阿神甫!克洛德·肖阿博士!您这是去找玛丽·吉法尔德的女人吗?”“她住在格拉蒂尼街。”“她在给淫荡王铺床。”“她倒贴四文钱。”“或者一顿美餐。”“您要不要她当面贴给您啊?”“同学们!瞧西蒙·桑甘先生,庇卡底的委员,他还在骡子后屁股上把老婆带来啦!”“骑士身后坐着忧虑。”“振作点儿,西蒙先生!”“早安,委员先生!”“晚安,委员夫人!”“他们多快活呀,什么都看得见。”磨坊约翰叹道,他还一直攀附在柱顶的叶饰上。

这工夫,大学城宣过誓的书商安德里·穆尼埃先生,探身凑到王室皮货供应商吉勒·勒角奴的耳边,悄声说道:“跟您说吧,先生,世界末日到了。从未见过学生这样胡闹。全怪本世纪那些可恶的发明,把什么都给毁了。什么火炮呀,蛇纹炮呀,臼炮呀;尤其是印刷术——这又是从德国传过来的瘟疫。手稿不复存在了,书籍不复存在了!印刷术扼杀了书店这一行。世界末日就来了。”“从天鹅绒衣料越来越时髦,我就看出了这一点。”皮货商说道。

这时,正午的钟声敲响了。“哈!……”全场异口同声地叫了起来。

学生们也沉默下来。接着,全场大乱,一个个摇头晃脑,伸腰蹬腿,又是咳嗽又是擤鼻涕,如爆炸一般,响成一片;人人都想找个好位置,纷纷聚堆成伙,纷纷踮起脚来。继而,全场又肃静了,一个个脖子伸得老长,嘴巴张得老大,所有目光都转向大理石案。然而,什么也没有出现。四名警官始终立在那里,身体僵直,纹丝不动,犹如四尊彩绘雕塑。于是,全场的目光又移向佛兰德使团的专座。那边的门依然紧闭,看台上依然空空如也。大堂里簇拥这么多人,从一清早就等待三样东西:正午、佛兰德使团和圣迹剧。现在,只有正午准时到来。

这未免太过分了。

又等了一分钟,两分钟,三分钟,五分钟,一刻钟,还是毫无动静。看台上仍然空荡荡的,戏台上仍然静悄悄的。这时,人们的焦躁情绪转为气恼。激愤的言辞开始在场内传播,诚然,起初还只是低声咕哝:“圣迹剧,圣迹剧!”继而,情绪渐渐激烈,已隐隐听见隆隆声,一场暴风雨在人们的头上盘旋。磨坊约翰首先触发一道闪电:“圣迹剧,让佛兰德人见鬼去吧!”他像蛇一样盘曲在柱子上,憋足劲大吼一声。

全场鼓掌。大家也纷纷喊叫:“圣迹剧,让佛兰德见大鬼小鬼去吧!”“我们要求,圣迹剧马上开场。”磨坊约翰大吼道,“要不然,我们就把大法官当场吊死,算作一出喜剧、一出寓意剧!”“说得好!”众人又喊道,“先把他的几名警卫吊死吧!”

全场立刻欢呼。那四个可怜虫大惊失色,面面相觑。人群拥过去,四个家伙眼看着单薄的木隔栅被挤得弯曲了,快要冲破了。

形势万分紧急。“把他们套起来!套起来!”四面八方喊声一片。

恰巧在这时候,上面描述过的更衣室的帷幔忽然掀开,钻出一个人来。众人一见他出现,就仿佛中了魔法,愤怒登时化为好奇了。“肃静!肃静!”

那人神色慌张,浑身发抖,他边走边鞠躬,越靠近前越像跪拜,一直走到大理石案的边沿。

这工夫,场内也渐渐静下来,只有人多场面肃静时总能听见的隐隐的骚动声。“市民先生们,”那人说道,“市民女士们,我们万分荣幸,要在红衣主教大人面前朗诵,演一出极为精彩的寓意剧,名叫《圣母马利亚的明断》。天神朱庇特由在下扮演。此刻,红衣主教大人正陪伴奥地利大公派遣的尊贵的使臣,在博岱门听取大学校长先生的演说,故稍有延误。等红衣主教大人法驾一旦莅临,我们就开场。”

其实在这种情况下,只要朱庇特一出面干预,就保全了四名倒霉的警卫的性命。也是天缘凑巧,我们在此杜撰了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因而在批判之神圣母面前要承担责任;尽管如此,有人若借机引一句古训——“愿天神不要干预”,也奈何不了我们。再者,朱庇特老爷那身服饰极为华丽,很有效果,吸引了全体观众的注意力,促使他们安静下来。朱庇特身穿锁子胸甲,外罩镀金大纽扣的黑丝绒扎靠,头戴缀有镀金银钮的尖顶盔,要不是胭脂和大胡子各遮住他半张脸,要不是他手执挂满金片银条的一个金光闪闪的硬纸板圆筒(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那圆筒表示霹雳),要不是他赤脚蹬着古希腊式的皮绊鞋,那么,他这一身威风凛凛的打扮,真可以赛过贝里公爵麾下羽林军中布列塔尼弓箭手。

二、彼埃尔·格兰古瓦

然而,观众见到他那副扮相,所感到的一致满意和赞赏的情绪,又随着他演讲的话语渐渐消失了;他还不识时务,结尾竟然讲了这么一句话:“等红衣主教大人法驾一旦莅临,我们就开场。”结果,他的声音淹没在一片雷鸣的嘘声中了。“马上开演!圣迹剧!圣迹剧马上开场!”观众吼叫起来。“马上开场!”磨坊约翰的尖声怪叫超出所有的声音,冲破这片喧嚣,犹如尼姆杂声乐队中的高笛。“打倒朱庇特!打倒波旁红衣主教!”罗班·普斯潘和高踞窗台上的其他学生也大喊大叫。“马上演出寓意剧!”观众纷纷附和,“马上!立刻开演!要不,给演员和红衣主教准备口袋和绳子!”

可怜的朱庇特吓掉了魂儿,愣在那里,胭脂抹红的脸透出苍白色,霹雳也失落了,他摘下头盔,连连鞠躬,一边发抖,一边结结巴巴地说道:“红衣主教大人……使团……佛兰德的玛格丽特公主……”他语无伦次,心里毕竟害怕被吊死。

他左右为难:等待吧,他要被民众给吊死,不等待吧,又要被红衣主教给绞死,两边唯见深渊和绞刑架,别无选择。

幸好有人挺身而出,给他解围。

原来,此人待在栏杆和大理石案之间的空地里,身子又细又长,完全被他背靠的圆柱遮住,谁也没有看见。他高高的个头儿,干瘦的身材,脸色苍白,一头金发,人还算年轻,尽管额头脸上已经有了皱纹,眼睛炯炯有神,嘴角总带着笑意,身穿的黑哔叽旧袍已经磨光磨破了。这时,他走到大理石案跟前,向那个准备受刑的可怜家伙招了招手,然而,那家伙已经吓昏了头,什么也没有看见。

新露面的人又朝前跨了一步,说道:“朱庇特!亲爱的朱庇特!”

朱庇特什么也没有听见。

这个金发高个子终于不耐烦了,几乎在他的鼻子下面喊道:“米歇尔·吉博纳!”“是谁叫我?”朱庇特开了口,仿佛从梦中惊醒。“是我。”黑衣打扮的人答道。“哦!”朱庇特惊叹一声。“立刻开演吧!”那人说道,“先满足老百姓,我负责去请大法官息怒,大法官再去请红衣主教先生息怒。”

朱庇特这才缓过气来。“市民老爷们,”他用足气力,对嘘声不断的观众喊道,“演出马上开始。”“唉呼嘿,朱庇特!喝彩吧,公民们!”学生们呼喊。“好啊!好啊!”观众高呼。

掌声震耳欲聋,直到朱庇特回到帷幕里面,欢呼声还在大堂里回荡。

这工夫,如先贤高乃依所说的,那个大显神通“平息了风暴”的陌生人,也谦谦然引退,回到柱子的阴影下;要不是头一排观众中有两位年轻女子,刚才注意他跟米歇尔·吉博纳——朱庇特——对话,现在又招呼他,那么他还会像先前那样,靠着柱子一动不动,悄然无声,也不为人所见了。“法师。”其中一位女子招呼他过去。“你住嘴吧,亲爱的列娜德。”身旁另一位女子说,她长得清秀美丽,一身节日打扮,更显得光艳照人,“人家又不是神学士!是在俗的,不可以叫法师,应当叫先生。”“先生。”于是列娜德又叫道。

那位陌生人走到栏杆跟前,殷勤有礼地问道:“小姐,你们唤我有何贵干?”“唔!没事儿,”列娜德不知所措地答道,“是这位吉丝凯特·拉苒仙娜要同您谈谈。”“嗳,不是我,”吉丝凯特满面羞红,也说道,“是列娜德叫您法师,我告诉她应当叫先生。”

两位姑娘垂下眼帘。而那个男子,正巴不得同她们攀谈,便笑容可掬,望着她们俩:“你们没有什么话要对我讲吗,小姐?”“唔!没什么话要讲的。”吉丝凯特答道。“是没有什么。”列娜德也说道。

金发高个子青年退了一步,正待走开;可是两位姑娘实在好奇,哪肯轻易放过。“先生,”吉丝凯特急忙喊道,那种急切劲头,仿佛打开水闸一般,又好像她打定了主意,“在圣迹剧中扮演圣母的那名士兵,想必您认识他啦?”“您是说扮演朱庇特的角色吧?”陌生人问道。“哦!对呀,”列娜德说道,“她可真笨!看来您认识朱庇特喽?”“米歇尔·吉博纳吗?”陌生人答道,“认识的,小姐。”“他那胡子好神气呀!”列娜德赞叹一句。“他们要演出的戏,也会精彩吗?”吉丝凯特怯生生地问道。“非常精彩,小姐。”那陌生人毫不迟疑地回答。“演什么戏呢?”列娜德又问道。“演出《圣母马利亚的明断》,寓意剧,不错吧,小姐。”“哦!那就不同了。”列娜德又说道。

接着冷场片刻,那陌生男子打破沉默:“这是新编寓意剧,还没有演出过呢。”“那就不是原先那出戏了,”吉丝凯特说道,“还是两年前演出的,那天,教皇特使先生入城,戏中还有三名美丽的姑娘扮演……”“美人鱼……”列娜德接上说。“全都一丝不挂。”小伙子补充说道。

列娜德羞怯地垂下眼睛。吉丝凯特看了看她,也随即低下头去。小伙子仍笑呵呵地往下说:“那可真好看啊。今天演出的是寓意剧,是特意为佛兰德公主编排的。”“剧中唱牧歌吗?”吉丝凯特问道。“嗳!”陌生人说道,“寓意剧中哪能唱牧歌!不要把剧种搞混了。要是滑稽剧,倒还可以。”“真可惜,”吉丝凯特又说道,“那天的戏中,有几个村野的男女在蓬梭泉边打闹,一边唱圣歌和牧歌,一边摆出各种各样的姿态。”“适合给教皇特使看的,不见得对公主也合适。”陌生人相当生硬地说道。“在他们旁边,”列娜德接上说,“几种低音乐器,竞相奏出十分优美的旋律。”“还有,为了给过往行人解渴,”吉丝凯特又说道,“喷泉有三个泉眼,分别喷出葡萄酒、牛奶和桂花滋补酒,让人随便喝。”“在蓬梭泉那边一点儿,”列娜德继续说道,“就在三圣泉那里,还有耶稣受难的场面,但是扮演的人不讲话。”“我记得清清楚楚!”吉丝凯特不觉提高嗓门,“上帝在十字架上,两名强盗一左一右,也钉在那里!”

两个饶舌的姑娘想起教皇特使入城的情景,都兴奋起来,抢着说话。“再往前边一点儿,在画师门那里,还有几个人,穿戴简直华丽极了。”“在无辜圣婴泉那边,还有猎人追捕一头母鹿,一群猎犬狂吠,号角齐鸣,真是响声震天!”“还有,在巴黎屠宰场那里,搭起了高台,象征迪埃普城堡!”“对,就在教皇特使经过的时候,你也知道,吉丝凯特,我们的人发起攻击,把那些英国佬全杀了。”“还有,在大堡门前,一些人物穿戴得非常漂亮!”“还有,货币兑换所桥上,黑压压一片全是人!”“还有,教皇特使过桥时,同时放飞两三千只各种各样的鸟儿,那景观好看极了,列娜德。”“今天的戏更好看。”小伙子仿佛听得不耐烦了,终于说道。“这可是您保证的,今天的圣迹剧很好看,对吧?”吉丝凯特说道。“毫无疑问,”那人答道;接着,他略带几分矜持地补充一句,“二位小姐,在下就是剧作者。”“真的吗?”两位姑娘好不惊讶,齐声问道。“真的呀!”诗人微微挺起胸膛答道,“也就是说,我们有两个人:另一个,约翰·马尔尚,他锯木板,搭戏台,木匠活全包了,而我呢,编写了剧本。在下名叫彼埃尔·格兰古瓦。”

就连《熙德》的作者自报姓名“皮埃尔·高乃依”,也不会更加自豪。

读者可能注意到,从朱庇特回到帷幕中,到现在这位新寓意剧作者突然亮明身份,引起天真的吉丝凯特和列娜德惊叹不已,这中间过去了好大工夫。事情也真怪,这些观众几分钟前还大嚷大叫,竟然听信了那名演员的宣告,现在却十分宽容地等待了。这就证明了这样一条永恒的真理:要让观众耐心地等待,最好的办法,就是向他们宣布马上就开演;而且,时至今日,我们的剧院里仍然天天证实这条真理。

不过,学生约翰可没有睡大觉。“赫——啦——嘿!”在全场混乱之后的平静等待中,他突然又吼了一嗓子,“朱庇特!圣母太太,全是给魔鬼耍把戏的!你们想拿人开心吗?演戏呀!演戏呀!立刻开场,要不然,我们就再演一出好戏给你们看啦!”

这就足够了。

高音低音的乐器,立刻在戏台木架中奏起乐曲;这时帷幕也掀起,走出四个人来,一个个衣着五颜六色,脸上化了粉妆,他们从陡立的梯子爬上戏台,一字排开,面对观众深鞠一躬。这时乐队停止演奏,于是圣迹剧开场了。

四个角色向观众鞠躬,博得热烈掌声。接着,在一片虔诚的肃静中,他们开始朗诵开场诗——我们在此索性略去,免得让读者受罪。何况当时的观众感兴趣的主要是戏装,而不是他们所扮演的角色,这种情况至今仍然如此;归根结底,这也是公道的。四个角色都穿着黄白两色的袍子,只是质料不同:第一个是金银线绣缎袍,第二个是丝绸袍子,第三个是呢袍,第四个是土布袍子。第一个右手执着佩剑,第二个拿着两把金钥匙,第三个手捧一架天平,第四个手拿一把铲子。这四样东西的标志一目了然,但仍有聪明的懒汉看不明白,为了帮助他们,每件袍子的下摆还绣上标志身份的黑色大字。绣缎袍上绣着“我叫贵族”;丝绸袍上绣着“我叫神职”;呢袍上绣着“我叫商品”;布袍上绣着“我叫劳动”。这四个象征角色的性别,凡是有眼光的观众都能看出来:两个男性穿的袍子略短,头上戴着风帽;两名女性穿的袍子长些,头上扎着花巾。

听了开场诗,除非有意装糊涂,才弄不明白劳动娶了商品,神职娶了贵族,这两对幸福的夫妻共有一只金海豚,一定要送给绝代佳人。于是,他们走遍天下,寻找这样的美人,先后鄙弃了哥尔孔德王后、特瑞比宗德公主、鞑靼大可汗的女儿,等等,劳动和神职、贵族和商品便来到司法宫大理石案上面休息,向老实厚道的观众朗诵大量的格言和警句:这些警句和格言,在文学院中随便卖弄一点儿,就能应付考试,可以诡辩、立论、修辞和答辩,赚个学士帽易如反掌。

这场面果然很好看。

这四个象征人物滔滔不绝,竞相抛出各种隐喻;不过,在观众中间,谁也没有作者本人耳朵那么专注,心田那么悸动,目光那么发直,脖子伸得那么长;这位诗人作者,正是刚才喜不自胜,向两位美丽的姑娘自报姓名的彼埃尔·格兰古瓦那位老兄。现在他又靠近来,离她们只有几步远,站在柱子后面倾听着,观看着,品味着。刚开场时所博得的热烈掌声,还在他的心中回荡,他完全沉浸在静观自赏中:作者看见广大观众敛声屏息,自己的思想字字珠玑,从演员的口中朗朗吐出,自然要醺醺欲醉了。令人钦佩的彼埃尔·格兰古瓦!

不料,说来实在痛心,这种陶醉状态,很快就被扰乱了。格兰古瓦举起胜利欢悦的酒杯,未饮先醉,刚刚沾到嘴唇,就感到掺进了一滴苦液。

一个衣不遮体的乞丐,混在人群中间,却难以捞到油水,把手探进周围的人兜里,显然也没有得到足够的补偿,于是他灵机一动,想爬到显眼的地方,引人注目并引人施舍。他看准了贵宾看台栏杆下突出的飞檐,就在开场诗朗诵头几句时,便顺着看台柱子爬了上去,端然坐在那里,展示他那破衣烂衫和满是假脓疮的右臂,乞求众人关注和怜悯。不过,他倒是一声不吭。

他不声不响,序幕本可以顺利演下去,不会出什么大乱子;然而,也是造化捉弄人,高踞在柱顶的学生约翰,偏偏瞧见了那个乞丐和他那副鬼样子,这个淘气精突然哈哈狂笑,根本不顾会不会打断演出,会不会扰乱全场宁静的气氛,兴高采烈地嚷道:“瞧呀!那个病鬼在乞讨施舍呢!”

谁若是有过经验,往一片蛙塘里投一块石头,或者朝一群飞鸟开一枪,就能想象出在全场聚精会神看戏时,突然冒出这种话来,会多么大煞风景。格兰古瓦仿佛触了电,冷不丁打了个寒战。序幕诗朗诵戛然中止,观众的头纷纷转向那个乞丐;而那家伙却毫不惊慌,倒觉得这个意外情况提供了大好时机,可以大捞一把;于是,他眯起眼睛,摆出一副可怜相,声音凄惨地喊道:“大家行行好吧!”“嘿!没错,”约翰又嚷道,“那不是克洛班·特鲁伊傅吗?赫——啦——嘿!朋友,你那疮疤妨碍腿走路,才安到胳膊上的吧?”

说着,他像猴子一样灵活,投去一枚小银币,不偏不差,正巧落入乞丐用疮臂伸出去的油腻的毡帽里。乞丐接过施舍和嘲笑,仍然不动声色,继续哀告:“大家行行好吧!”

这段插曲大大地转移了全场的注意力,许多观众,由罗班·普斯潘和所有学生带头,欢快地鼓起掌来,欢迎这奇特的二重唱:学生约翰尖声尖气,乞丐则一腔不变的哀调,在序幕诗朗诵中间来了个即兴串演。

格兰古瓦极为不满。开头不禁愕然,继而猛醒,他就拼命冲戏台上的四个人物吼叫:“演下去呀!见鬼,你们倒是演下去呀!”对那两个打断演出的家伙,他甚至不屑一顾。

这时,他觉得有人拉他的袍襟,颇为恼怒地回过身去,好不容易才挤出个笑脸来。他不得不以笑脸相迎,因为那是吉丝凯特·拉苒仙娜的美丽手臂探过栏杆,拉袍襟招呼他。“先生,”姑娘问道,“他们还演下去吗?”“当然演下去啦!”格兰古瓦答道,心里对这种发问相当反感。“这样的话,先生,”姑娘又说道,“能不能烦劳您给我解释解释……”“他们下面要讲的话吗?”格兰古瓦打断对方的话,“那就好好听着吧!”“不是的,”吉丝凯特接着说,“演到现在,他们究竟讲些什么呀?”

格兰古瓦简直要跳起来,就像被谁捅到了伤疤。“去她的吧,这种笨丫头!”他从牙缝里咕哝一句。

从此,吉丝凯特就从他头脑里抹掉了。

这工夫,演员听从了他的号令,而观众看见他们接着表演,也就收回心思观戏,当然错过了不少美妙的诗句:一场好戏猛地被截为两段,焊接起来难免如此。格兰古瓦心里不是滋味,嘴里不住地咕哝。好在全场渐渐平静下来,那名学生不再言语,乞丐也在数着帽子里的几个小钱,演戏重又占了上风。

其实,这部剧作相当精彩,只要略加修改,就是今天也还可以借鉴。陈述的部分稍显冗长,稍显空洞,也就是说按章法而言,倒还简单明了;而格兰古瓦在他天真心灵的殿堂上,恰恰赞赏明晰畅晓这一点。可以想见,那四个象征人物不辞辛劳,踏遍了世界三大地区,不免有点儿疲倦,仍然没有给金海豚找到合适的归宿。戏演到这里,他们又开始颂扬这条神奇的大鱼,运用许许多多精妙的暗示,影射佛兰德的玛格丽特公主的年轻未婚夫,只可惜,此刻他正关在昂布瓦兹城堡,心情十分忧伤,根本想不到劳动和神职,贵族和商品为他踏破铁鞋。且说他年少英俊,身强力壮,尤其他是法兰西雄狮之子(这是全部王德的源头!)。笔者在此声明,这个大胆的借代的修辞手法,用得的确非常高妙,值此大兴譬喻之风、大唱皇家婚礼赞歌的日子,用戏剧形式表现博物志,绝不会因为一只海豚是雄狮之子而大惊小怪。诸如此类世所罕见、荒诞不经的糅合杂交,恰恰证实了作者的激情。当然,也不妨批评两句,这样一个美妙的主题,诗人本可以用不满二百行诗句,就能发挥得淋漓尽致。可是,府尹大人却有令在先,圣迹剧必须从正午演到下午四点钟,这么长时间,总得用话填满。何况,观众听得还挺耐心。

正当商品小姐和贵族夫人争得不可开交的时候,正当劳动师傅朗诵这一美妙的诗句:林中何曾见过这样无敌之兽!

猛然间,贵宾看台的门打开了——这道门一直关着,本来就不像话,这时打开就更不像话了——门官突如其来地宣告:“波旁红衣主教大人驾到!”

三、红衣主教大人

可怜的格兰古瓦!就是圣约翰节所有双响大爆竹一齐点爆,就是二十张连弓弩一齐发射,就是比利炮台那赫赫威名的蛇纹炮轰击(例如巴黎围困时期,1465年9月29日星期日那天,一炮就轰死七名勃艮第人),就是圣殿城门那里库存的弹药全部爆炸,也不如在此庄严而壮丽的时刻,门官说出“红衣主教大人驾到”这几个字更具威力,更加震破他的耳膜。

这倒不是因为彼埃尔·格兰古瓦多么畏惧或者藐视红衣主教大人,他既不那么懦弱,也不那么傲慢。拿今天的话来说,他“真像遭电击”一般。格兰古瓦这种人品格高尚而坚毅,谦让而文静,始终善于守中,不偏不倚,富有理性和明哲,同时也恪守四德。这类哲人的珍贵种类从未断绝,似乎多亏了赛似阿里阿德涅的智慧,也给了他们一个线团,让他们从开天辟地以来,就牵着这条线穿越人事代谢的迷宫。各个时代都能看到他们,而且始终如一,也就是说适应所有时代。且不说我们的彼埃尔·格兰古瓦,如果我们能还给他应得的那份荣誉,他就堪称这类哲人在15世纪的代表。就拿杜·勃勒伊神甫来说,他在16世纪,写出流传千古的率真卓绝的话来,肯定是受到他们精神的激励:“就民族而言我是巴黎人,就言论而言我是自由人,因为这个词在希腊语中是言论自由的意思:甚至对孔德亲王殿下的叔父和胞弟那两位红衣主教大人,我也要运用这种言论自由,尽管我尊重他们高贵的身份,同样也不冒犯他们众多随从的任何人。”

可见,彼埃尔·格兰古瓦不愉快的感觉,既不是仇恨红衣主教,也不是藐视他大人的驾临。恰恰相反,我们这位诗人深谙人情世故,身上的衣衫也破旧不堪,不会不渴望序幕中的丰富寓意,尤其是对法兰西雄狮之子的颂扬,上达红衣主教大人。其实,诗人天性崇高,私利并不占主导作用。假设诗人的实体以十等分表示,那么就如拉伯雷所说,化学家经过分析和剂量测定,肯定会发现私利仅占一成,自尊心倒占九成。然而,就在门官开门让进红衣主教的时候,格兰古瓦那九分自尊心,在观众赞赏之风的吹拂下,已经虚浮膨胀,正以惊人的速度扩大开来,而我们刚刚从诗人结构中辨识出来的那种难以觉察的微量私利,仿佛承受不了极度的挤压,完全消失了;尽管私利这一宝贵的成分,是把诗人系于现实和人类的压载物,舍此,他们就要双脚离地,飘然飞升了。的确,序幕的婚礼赞歌,每一部分都出现大段大段的颂诗,全体观众,都是贫贱小民又有什么关系,他们倾耳细听,一个个目瞪口呆,仿佛心醉神迷,这种情景,格兰古瓦亲身感受,亲眼看见,可以说触摸到了,因此我敢断定他心里喜滋滋的,也同大家一起激赏陶醉。当年拉封丹观看自己的喜剧《佛罗伦萨人》演出,曾经问道:“这种蹩脚的东西,是哪个笨蛋创作的呀?”格兰古瓦则相反,他会问左右的观众:“这部杰作,是出自谁的手笔啊?”可想而知,现在红衣主教突然闯进来,大煞风景,会给他造成什么效果。

他最为担心的情况果然发生了。红衣主教大人一进场,整个大堂就骚动起来,所有脑袋都转向看台,所有嘴巴都不断重复:“红衣主教!红衣主教!”震耳欲聋,倒霉的序幕再次戛然中断。

红衣主教在看台门口停留片刻,他目光颇为冷漠,扫视全场,于是全场沸腾起来。人人争相从两边人的肩膀中探出头来,要把他看个清楚。

他的确是个大人物,瞧他比得上看任何喜剧。此公,查理,波旁的红衣主教,里昂大主教兼伯爵,高卢的首席主教,他既同路易十一是姻亲——因其胞弟彼埃尔,博热的领主,娶了长公主,又同莽夫查理有姻亲关系,因其母亲正是安妮丝·德·勃艮第郡主。不过,这位高卢首席主教性格突出而鲜明的特点,正在于他恪守为臣之道,忠心依附于权势。可以想见,这双重姻亲关系给他制造了重重困难,随处布下各种各样的暗礁险滩,他在路易十一和查理之间周旋,犹如他的灵魂之舟行驶在卡里布迪斯礁和希拉礁之间,左防右躲,才不至于像内穆尔公爵和圣波耳统帅那样,撞得粉身碎骨。谢天谢地,他历经千难万险,总算幸免于难,安全抵达罗马。然而,也许正因为抵港了,回顾以往的艰辛与种种险恶,才不免心有余悸。因此,他有一句口头语,1476年“既黑又白!”言下之意,那一年他丧母:波旁公爵夫人,也失去了表兄勃艮第大公,一悲一喜,也算有所安慰。

话又说回来,他还算是个厚道人,身为红衣主教,过着快活日子:畅饮夏月皇家葡萄园的佳酿,情愿在酒中取乐,也不仇视加穆瓦斯的女人丽莎德、萨雅德的女人托玛丝之流的骚娘儿们,见到漂亮姑娘比见到老妪们,施舍起来也大方得多。凡此种种,他在巴黎老百姓的心目中,还有相当的人望。他无论走到哪里,只有少数随从:主教和神甫,一个个都是风流倜傥的世家子弟,纵情声色饮馔的雅士。圣日耳曼-欧塞尔王家教堂的忠厚信女们,晚上从灯火辉煌的波旁府窗下经过时,不止一次大为惊骇,她们分明听见白天还给她们唱圣诗的那些嗓音,又在碰杯声中大唱教皇伯努瓦十二的酒神颂歌——我们知道,这位教皇在冠冕上又加了第三重冠:像教皇那样畅饮吧。

这种民望绝非浪得虚名,正因为如此,他进场时,才没有受到观众的嘘哄,尽管他们刚才还十分不满,而且在要选举丑大王——另一位教皇的日子,他们也无意尊重什么红衣主教。好在巴黎人不大记恨,何况他们已经一逞威风,迫使演出开始了,善良的市民灭了红衣主教的威风,有此胜利也就心满意足了。再说,波旁红衣主教先生一表人才,又穿着一件艳美的大红袍,显得气度不凡,博得全体妇女的青睐,也就是说得到大半观众的拥戴。一位红衣主教,模样儿又俊美,大红袍穿得又神气,只因耽误大家看戏了,就要嘘他,毫无疑问,这既有失公道,也显得缺乏教养。

且说他进到场来,以大人物面对庶众时天生的那种微笑,向观众致意,然后一副若有所思的神情,迈着四方步,走向那张猩红丝绒的太师椅。他的扈从,若在今天可称之为“他的参谋部”,那些主教和神甫,也都随后进入看台,立刻使得全场观众更加喧闹,更加好奇。人人都争相指指点点,说出他们的姓名,至少认出他们其中的一个。有人指出哪一个是马赛主教——如果我记得不错的话——名叫阿洛岱;哪一个是圣德尼教区的教长;哪一个又叫罗贝尔·德·勒皮纳斯,牧场圣日耳曼修道院院长,路易十一的一位情妇的兄弟,一个生活放荡的家伙。大家都怪声怪调,说出的名字也往往张冠李戴。至于那帮学生,叫骂声更是不绝于耳。今天本来就是他们快活的日子,是他们的狂人节、狂欢日,是法院小文书和大学生们一年一度的盛宴。今天可以胡作非为,这是他们神圣的权利。尤其人群中还有不少浪货,什么西蒙娜·加特四书,什么安妮丝·拉加丁,什么罗比娜·皮埃得步……在今天这样的好日子,又有神职人员和窑姐儿这些尤物相伴,随便骂上两句算什么,诅咒一声上帝又如何呢?因此,他们越发肆无忌惮,在全场欢腾喧闹声中,他们的咒骂和粗话甚嚣尘上。这帮神学士大学生,因为惧怕圣路易烧红的烙铁,常年噤若寒蝉,唯独今天所有舌头都放开了。可怜的圣路易啊!他们就在他的司法宫中嘲弄他!他们望着步入看台的权贵们,每人都选定一个对象,或者穿黑袍的,或者穿灰袍的,或者穿白袍的,或者穿紫袍的,肆意谩骂攻击。至于磨坊约翰·弗罗洛,以其主教代理的胞弟身份,他就直接大胆地攻击穿红袍的,眼睛放肆地瞪着红衣主教,扯着嗓门高唱:浸透琼浆教袍湿!

所有这些细节,我们在此展示出来,只是为了让读者了解;而其实,场面那么乱;人声鼎沸,学生们的喊叫,还没有传到贵宾看台就完全被淹没了。何况,红衣主教即使听见也不会介意,按照习俗,今天本来就可以胡闹。再说,他心事重重,满面愁容,还有一件烦心事跟踪而来,几乎和他同时进入看台,那就是佛兰德使团。

倒不是他在政治上城府很深,要考虑他表妹玛格丽特·德·勃艮第郡主同他表弟维也纳的储君查理殿下的婚事,究竟会产生什么后果;奥地利大公和法国国王的虚假的亲善关系,究竟能维持多久;英国国王又会如何看待他女儿所受的鄙视,这一切,他并不怎么放在心上,每天晚上照样畅饮夏月皇家葡萄园的佳酿,丝毫也没有料到,同样的酒装了瓶(当然稍微经过库瓦迪埃医生的检验和加工),由路易十一盛情馈赠给爱德华四世,结果忽然有一天,就替路易十一除掉了爱德华四世。“奥地利大公殿下极为尊贵的使团”,丝毫也没有把这类烦忧带给红衣主教,而是从另一方面扰得他意乱心烦。这种情况,我们在本书第二页已经略微提及:他,查理·德·波旁,不得不欢宴并盛情款待无名的乡巴佬儿;他这位红衣主教,居然款待一些乡村小吏;他这位法兰西人,快活的美食家,居然款待这些爱喝啤酒的佛兰德人,而且还在大庭广众,这实在是勉为其难!自不待言,这是他为了讨好国王所做出的最无聊的谄笑。

这时,门官朗声通报:“奥地利大公殿下特使先生们驾到!”红衣主教回头朝门口望去,脸上浮现出极为热情的笑容(须知他训练有素)。不用说,全体观众也都转过脸去。

只见奥地利大公马克西米连的四十八名使节,一对一对入场,一个个神态庄严,同查理·德·波旁的那帮快活的随从教士,形成了鲜明的对照。使团为首的两位:一个是上帝的仆人,尊敬的约翰神甫,圣伯廷修道院院长,金羊毛会会长;另一个是根特大法官雅克·德·戈伊,人称多比先生。大堂里顿时鸦雀无声,但是听了那些稀奇古怪的姓名和庶民官衔,有人不时窃笑。这些使臣一丝不苟,将自己的姓名和头衔报给门官,门官混淆起来,朗声一一通报,观众再以讹传讹,错误百出。他们是卢汶城通判洛瓦·娄洛夫先生、布鲁塞尔城通判克莱·德·埃杜德先生、佛兰德议长保罗·德·巴厄斯特,人称德·瓦米塞耳先生、安特卫普城府尹约翰·科甘斯先生、根特城法院首席判事乔治·德·拉莫尔先生、该城检察院首席判事盖多夫·冯·德哈格先生,还有德·比贝克先生,还有约翰·平诺克和约翰·狄马泽勒,等等,等等,大法官,判事、市政官;市政官、判事、大法官,如此等等,不一而足,他们身穿丝绒锦缎华服,头戴黑天鹅绒披帽,帽顶缀着塞浦路斯大束金线缨,一个个身体僵硬板直,故作庄严的姿态;总而言之,一张张都是典型的佛兰德面孔,一副副好人家的正派而严肃的形象,酷似伦勃朗《夜巡图》黑色背景衬出的极鲜明而庄严的人物,一个个额头上分明刻着他们的主公,奥地利的马克西米连诏书上的话:他有理由“完全信赖他们的识见、勇敢、经验、忠诚以及高尚品德”。

然而,有一个例外,此人尖嘴猴腮,一副外交家的圆滑相,那张脸透着精明、聪颖和狡狯。红衣主教一见,立刻趋前三步,深鞠一躬;而其实,此公不过是“威廉·里默,根特城参事和靠养老金生活的人”。

威廉·里默是何许人,当时鲜为人知。他是个奇才,如果生逢革命时代,就能叱咤风云,轰轰烈烈干一番大事,然而,值此15世纪,生不逢时,他只好偷偷摸摸搞些阴谋勾当。正如圣西门公爵所说:“生活在坑道中。”不过,他深得欧洲第一“坑道兵”的赏识,同路易十一密谋策划,打得火热,经常插手这位国王的机密要务。这些内幕情况,那天的观众当然一无所知,他们见到这个佛兰德典吏式的干巴老头,受到红衣主教如此礼遇,都不免诧为奇事。

四、雅克·科坡诺勒老板

根特城这位靠养老金生活的人和红衣主教大人相对鞠躬,身子低低俯下,声音更低地交谈几句;正在这时,一个汉子硬要跟威廉·里默并肩挤入。这人宽宽的脸膛,身材高大,膀阔腰圆,跟在里默身边,犹如狐狸旁边跟着一只獒犬。他头戴尖顶毡帽,身穿皮袄,混迹到锦缎华服的人中间,就像一个大污点。门官以为他是个迷了路瞎闯的马夫,便一把拦住,喝道:“嘿!朋友,不许进!”

穿皮袄的汉子肩头一拱,将门官撞开。“你这东西,想干什么?”他吼道,声如洪钟,引得全场都倾听这场奇特的对话,“你没长眼睛,看不见我和他们是一块儿的?”“您贵姓?”门官问道。“我叫雅克·科坡诺勒。”“身份?”“卖袜子的,挂的是‘三链记’招牌,根特城的。”

门官退缩了。若是通报判事和市政长官,倒还罢了;什么,一个卖袜子的,这可就难了。红衣主教如有芒刺在背。所有人都竖耳倾听,瞪眼观望。他大人煞费苦心,花了两天工夫,调理佛兰德这些笨熊,好让他们稍微上得台盘;可是,这种鲁莽行为,实在令人难堪。这时,威廉·里默一脸讪笑,走到门官跟前,悄声对他说道:“您就通报雅克·科坡诺勒老板,根特城市政助理官秘书。”“对,门官,”红衣主教高声帮腔,“你就通报雅克·科坡诺勒老板,根特城市政助理官秘书。”

这下子帮了倒忙。这种难堪场面,威廉·里默一个人就能掩饰过去;红衣主教一掺和就让科坡诺勒听见了。“不对,奶奶的!”他声如雷鸣,吼道,“雅克·科坡诺勒,卖袜子的!听见了吗,门官?一点儿不夸大,一点儿不缩小,奶奶的!就是卖袜子的,蛮不错嘛。大公先生要买手套,不止一次光顾我的袜店。”

全场哄堂大笑,掌声响成一片。的确,一句俏皮话,巴黎人一听就明白,因此一向受欢迎。

还应当交代一点,科坡诺勒是个平民,周围的观众也是平民,因此,他和观众之间的沟通也就疾如闪电,可以说一拍即合了。佛兰德袜商理直气壮,挫辱了达官贵人,这就从平民的心灵中激发出一种莫可名状的尊严感,尽管在15世纪,这种感觉还朦朦胧胧,尚不明显。这个袜店老板竟敢分庭抗礼,顶撞红衣主教大人!全体观众怎不心中暗庆:这些可怜虫一贯逆来顺受,别说对红衣主教,就是对给他牵袍裾的圣日内维埃芙修道院院长,院长手下的典吏,典吏手下的卫官的仆人,他们也都恭恭敬敬。

科坡诺勒神态倨傲,向红衣主教大人点头致意,大人赶忙向连路易十一也畏惧三分的万能市民还礼。这时,威廉·里默,即菲利浦·德·果明所说的“精明而狡猾的人”,面带讥诮而自负的微笑,目送他们二人各自就座:红衣主教颇为狼狈,愁眉不展;科坡诺勒则泰然自若,趾高气扬,无疑他在暗自思忖。归根结底,袜商的名头能抵得上任何别的头衔,今天他来参加议婚,决定玛格丽特公主的终身大事,而这个玛格丽特的母亲玛丽·德·勃艮第虽说怕红衣主教,但是更怕他这个袜商,因为,能煽动起根特市民讨伐莽夫查理的女儿宠幸的,并不是一位红衣主教;同样,当佛兰德公主一直跑到断头台下,洒泪哀求民众饶恕她的两个宠幸时,也不是红衣主教,而是他这个袜商能给民众打气,抬一抬穿着皮袄的胳臂,就叫两个显贵的老爷,吉·德·安伯库尔和威廉·于果奈人头落地。

然而,事情还没有完,可怜的红衣主教,和如此拙劣的宾客同席,一杯苦酒还必须饮干。

读者大概没有忘记那个放肆的乞丐吧,从序幕一开场,他就爬到看台前的飞檐上,即使贵宾们到场,他也岿然不动。就在高级神职人员和特使们酷似青鱼拥上看台,纷纷就座的时候,这位老兄索性也盘起腿来,舒舒服服地坐在柱顶托檐上。如此放肆无礼,世上罕见,不过起初无人发现,大家的注意力都移向别处了。而大堂中的情况,他也似乎一无所见,就像典型的那不勒斯人那样,若无其事地摇头晃脑,在全场的喧闹声中,仿佛出于习惯,不时机械地叫喊:“行行好吧!”全场观众,恐怕唯独他一人不屑于回头,瞧瞧科坡诺勒和门官争执的场面。然而,无巧不成戏,根特城的这位袜店老板,偏偏坐到看台的前排,正在乞丐的头上。全场观众对他已经产生极大的好感,一双双眼睛都集中到他的身上,这时又看见他的惊人之举,无不深感诧异:佛兰德这位特使瞧见眼皮下的这个怪人,便伸出手臂,友善地拍了拍遮着破布片的肩膀。乞丐猛一回头,两人面面相觑,起初惊讶,继而认同,终于眉开眼笑……一个袜商和一个癞乞丐,丝毫不顾众目睽睽,竟然拉起手来,娓娓交谈。在这工夫,克洛班·特鲁伊傅的破衣烂衫展现在金灿灿的看台铺垫上,就像毛毛虫爬在柑橘上一般。

这一景象十分奇特,观众都欣喜若狂,大堂里欢声一片,结果红衣主教很快就觉察出事因。他微微探身,但由于所处的位置,只能瞥见破衣衫的影子,自然以为是乞丐在乞讨,心想如此胆大妄为,不禁恼火,便喝道:“司法宫典吏何在,快把这个家伙给我扔到河里去!”“奶奶的!红衣主教大人,”科坡诺勒没有放开克洛班的手,说道,“这是我的朋友啊。”“太妙啦!太妙啦!”观众嚷道。从这一时刻起,科坡诺勒老板在巴黎,也像在根特那样,拿菲利浦·德·果明的话说:“在民众中享有极大的威望,因为,这样的伟丈夫,能如此无法无天,必定深孚众望。”

红衣主教咬了咬嘴唇。他俯过身去,对身边的圣日内维埃芙修道院院长低声说道:“为玛格丽特公主的大礼,大公殿下给我们派来的特使,可真够滑稽的!”“大人,”院长附和说,“对这些佛兰德猪猡,您讲礼貌是白糟蹋!可谓置玛格丽特于群猪前。”“不妨说:置群猪于玛格丽特前。”红衣主教微微一笑,又说道。

对于这种文字游戏,一小帮穿教袍的随从都赞赏不已。红衣主教心中略感宽慰,他的俏皮话也有人捧场,这就同科坡诺勒扯平了。

现在,读者诸公,有能按当前流行的文风概括意象和构思者,敢问在我们吸引住你们的注意力的时候,你们是否想象得出,那座长方形宽敞大堂内是什么情景。金黄色锦缎铺垫的华丽大看台,坐落在靠西墙的大堂中央。门官尖声尖调地一一通报,那些庄重的人物从一道尖拱小门鱼贯入场。不少尊贵的客人已经在前排就座,他们头上戴着貂皮帽、天鹅绒帽或者猩红缎帽。台上静悄悄的,气氛庄严,而台下四周,对面,各处,都人头攒动,闹声喧喧。观众上千双眼睛注视台上每一张面孔,上千种声音叨念报出的每一个姓名。这种场景固然很有意思,值得观众注意。然而在大堂里端,在那木头台上立着的四个彩色木偶,台下还立着四个,那是什么呀?还有,站在台子旁的那个身穿黑袍、脸色苍白的人,他又是谁呢?唉!亲爱的读者,那正是彼埃尔·格兰古瓦和演出的序幕啊!

我们全把他忘得一干二净了。

这恰恰是他担心的情况。

红衣主教一入场,格兰古瓦就不停地忙活,力图挽救他的序幕诗。他先是吩咐陷于停顿的演员提高嗓门演下去,继而看到没有一个人听戏,又吩咐他们停止。戏中断了将近一刻钟,他躁动不安,又是跺脚,又是招呼吉丝凯特和列娜德,鼓动旁边的人要求继续演戏;然而一切努力终归徒劳。红衣主教、佛兰德使团和华丽的看台,那才是唯一的中心、大堂里万道目光聚拢的焦点,谁也不肯把视线移开。还必须指出,我们也要遗憾地承认,红衣主教莅临,悍然分散观众注意力的时候,他们对序幕已经开始有点儿厌烦了。看台上也好,戏台上也罢,归根结底演的是同一出戏,全是劳工和教士的冲突,贵族和商人的对立。大多数人宁愿观赏看台上的戏:看台上的角色化为佛兰德使团,化为教士随从,有的穿着红衣主教的大红袍,有的穿着科坡诺勒的皮袄,他们都有血有肉,活灵活现,他们都在呼吸,都在活动表演,摩肩擦背,热闹非凡;而戏台上的角色,却是格兰古瓦设计的古怪打扮,全都涂脂抹粉,身穿半黄半白的肥大长衫,还用诗句对话,简直就是稻草人。

尽管如此,我们的诗人看见全场稍微平静一点儿,又想出一条能挽回全局的妙计。

他转向身旁,对一个看似耐心而和善的胖子说:“先生,干吗不重新开始呢?”“什么?”胖子不解地问。“喏,圣迹剧呀!”格兰古瓦又说道。“随您的便。”胖子又说了一句。

有这种五分赞同就足矣,格兰古瓦自会全力以赴,他开始叫喊,并尽可能混同于观众:“重新演圣迹剧!重新开始!”“见鬼!”磨坊约翰说道,“那里边,他们嚷嚷什么呀?(他说‘他们’,是因为格兰古瓦的嗓门顶得上好几个人。)同学们,你们说说看,圣迹剧不是演完了吗?他们还要重演一遍!这可不对头啊!”“不行!不行!”所有学生都喊了起来,“打倒圣迹剧!打倒圣迹剧!”

可是,格兰古瓦却变本加厉,喊得更凶:“重新开始!重新开始!”

这一阵喧哗引起了红衣主教的注意。“司法宫典吏先生,”他对离开几步远的一个身穿黑袍的大个子说,“那些家伙是关进圣水瓶里吧,怎么鬼哭狼嚎的呢?”

司法宫典吏是一种两栖类官员、司法领域中的一种蝙蝠:既像老鼠,又像鸟雀;既像审判官,又像勤务兵。

他唯恐触怒大人,便小心翼翼地趋步来到面前,讷讷地解释民众为何这样失礼:只因时到中午,大人还没有莅临,演员迫不得已,只好开演了。

红衣主教哈哈大笑,说道:“老实说,即使换了大学校长,也只能这样处理。尊意以为如何,威廉·里默先生?”“大人,”威廉·里默答道,“我们也该满足,逃过半场戏,总算占了几分便宜。”“还让那些混账东西把闹剧演下去吗?”司法宫典吏问道。“演下去吧,演下去吧,”红衣主教答道,“我倒无所谓,趁此机会可以念念每日的祈祷经。”

典吏走到看台边上,摆摆手要观众肃静,然后朗声喊道:“市民们,乡镇百姓们,居民们,有人要求从头再演,有人要求就此结束,大人吩咐接着演下去,好让这两部分人都满意。”

事出无奈,只好迁就这两方面,结果剧作者和观众都不满,久久怨恨红衣主教。

于是,戏台上的人物接着背诵无聊的台词。格兰古瓦指望观众静下来,至少会聆听他这大作的其余部分。这种指望也难幸免,同其他幻想一样很快破灭了。全场倒是勉勉强强恢复了平静,然而格兰古瓦没有注意到,在红衣主教下令继续演出的时候,看台上的贵宾还没有到齐,佛兰德使团上场之后,陆续又来了一些人,都是随行人员。于是,门官又通报他们的大名和头衔,他那尖声怪调,不断穿插在演出中间,大大地破坏了演出效果。不妨想象一下,有那么一个门官,就在诗剧的两句台词之间,甚至在一行诗的中间,尖声怪调地喊出诸如此类的夹注:“雅克·夏莫吕阁下,教会法庭的检察官!”“约翰·德·哈莱,侍卫,巴黎城夜禁骑队官!”“加利约·德·热诺瓦克阁下,骑士,勃吕萨克采邑领主,羽林军炮兵统领!”“德娄-拉吉埃阁下,法兰西全境、香槟和勃里地区的王国河流森林巡视官!”“路易·德·格拉维尔先生,骑士,国王参事和近侍,法兰西海军统领,万森树林总管!”“德尼·勒·迈西耶阁下,巴黎盲人院总管!”

诸如此类,不一而足。

简直叫人活受罪。

这种伴奏实在奇特,闹得戏无法演下去。格兰古瓦不能视而不见,他尤为气愤的是,戏越来越精彩,只差有人观赏了。序幕中的四个人物陷于难以自拔的窘境,正在悲叹不已的时候,维纳斯飘然而至,“真正的女神自有凌波仙步”,她身穿绣有巴黎城战舰纹章的华美短衣裙,来到他们面前,要争夺许给绝色美人的海豚。这时,朱庇特也驾临,只听更衣室里发出滚滚风雷的轰鸣,他出面支持女神。维纳斯就要取胜,毫不夸张地说,就要嫁给化为海豚的王子。不料又来了一位少女,她身穿素缎白衣裙,手执一枝玛格丽特雏菊花,一望便知是佛兰德公主的化身,要同维纳斯一争高下。剧情突变,跌宕曲折,经过一番争执,维纳斯、玛格丽特,以及所有人物一致决定提交圣母公裁。还有一个绝妙的角色,即美索不达米亚国王堂·佩德尔。然而,一出戏几经打断,现在难以判断他出场干什么,只知道所有角色都是从梯子爬上台的。

一台戏眼睁睁毁掉了。好戏妙处,观众全无感受,也毫不理解。自从红衣主教一上场,就仿佛有一根无形的魔线,突然将所有视线都从大理石案牵向看台,从大堂南端牵向西侧。谁也祛除不了观众所中的魔力。所有目光都盯在那里,总是分神注意新来的人、他们的混账姓名、他们的相貌和服装。实在令人痛心。格兰古瓦不时拉拉吉丝凯特和列娜德的衣袖,可是,除了这两位姑娘和身旁一个耐心的胖子,谁也没有听戏,连正眼都不看一下:可怜的寓意剧遭人鄙弃了。现在,格兰古瓦只能看见观众的侧面。

眼看着他这诗歌的光荣大厦,一砖一石地倾塌,他感到多么揪心啊!想想刚才,这些观众还要起而反对典吏先生,都急于聆听他的大作;现在演出了,他们又不予理睬。同是一出戏,开场时赢得满堂彩!人心向背,永远变化莫测!想想刚才大家还要吊死司法宫的警卫!若能换回那一甜蜜时刻,以什么代价换回来,豁出命格兰古瓦也在所不惜!

门官的鬼叫神嚎的独白终于止歇了。贵宾都已到齐,格兰古瓦这才长吁一口气。演员们苦苦支撑,继续演下去。岂料科坡诺勒老板,那个卖袜子的,却又腾地站起来,就在全场一片凝神贯注的时候,发表了一通十恶不赦的演说:“巴黎市民和绅士们,我不知道奶奶的我们大家在这儿干吗。我倒是看见那个角落,在那个台子上,有几个人好像要动手打架。我闹不懂那是不是你们所说的什么神秘剧,圣迹剧,可是看来没啥意思。他们只是斗嘴皮子,再也玩不出什么花样了。我在这儿等了一刻钟,看他们谁先动手,可是没戏。他们全是孬种,只会骂骂人!要看热闹,应当从伦敦或者鹿特丹请来角斗士,那才带劲呢!击拳的嘭嘭声,在广场上都能听得见。可是这几个家伙,实在不像样子。哪怕跳上一段摩尔人舞,或者耍点儿别的什么玩意儿也好哇!原先跟我说的可不是这个,而是约我来参加狂人节,选举丑大王。我们根特也有丑大王,奶奶的,在这方面我们决不落后!我们是这么干的:搞一个大聚会,就跟这儿一样;接着,一个挨一个,脑袋钻进窗洞里,做个怪相给大家看。谁的样子最丑最怪,受到大家欢呼,就算当选为丑大王。就这个办法,简直开心极了。按照我们那儿的办法,选举你们的丑大王,大家说好吗?再怎么说,也不会像这些人满嘴废话这么乏味。谁愿意参加这种游戏,就到窗洞里做个怪相。你们说怎么样,市民先生们?这儿男的女的,怪样子的人不少,足够我们按照佛兰德方式大笑一场;是的,我们这儿的丑八怪还真多,做出的怪相也一定很精彩!”

格兰古瓦真想驳斥他。然而他恼羞成怒,一时瞠目结舌,讲不出话来。何况市民们听到称呼他们“绅士”,全都喜不自胜,立刻热烈拥护这位颇得民心的袜商的倡议,谁出来反对都是徒劳的了,只好顺从大溜。格兰古瓦用双手捂住脸,恨不能像提芒泰斯画上的阿伽门农那样,用斗篷把脑袋蒙起来。

五、卡希魔多

转瞬之间,一切就绪,可以按照科坡诺勒的办法进行了。那些市民、学生和小文书,大家纷纷动手。大理石案对面的那座小教堂挺合适,就选作表演怪相的舞台。门楣上方有一扇美丽的花瓣格子窗,干脆敲碎一块玻璃,石雕圆框里外就通了;参加竞赛的人,就按规定从圆洞里探出脑袋。不知从哪儿搞来两只大酒桶,好歹摞起来,赛手登上去就够得着窗洞。大家还定一条规矩,凡是参赛的人,无论男女(也可能选出一位丑女王),必须先蒙上脸,躲进小教堂里,等轮到时再突然露面,这样做出怪相,就能给人以全新之感。不大工夫,小教堂里就挤满了赛手,门也随即关上了。

科坡诺勒从他的座位上发号施令,统一指挥,统一安排。在这种喧哗吵闹声中,红衣主教的尴尬程度也不亚于格兰古瓦,于是他推说有事,还要做晚祷,率领全体随从退场了。他大人莅临时,全场欢腾,走时观众却毫无反应。唯独威廉·里默一人注意到他全军溃退了。群众的注意力犹如太阳继续运行,从大堂的一端起始,在中央略停片刻,此时转到另一端了。大理石案和锦缎看台已经风光过了,现在该路易十一小教堂露脸,成为恣意胡闹的场所。这里只剩下佛兰德人和刁民了。

鬼脸怪相表演开始。从窗洞探出的第一张面孔,红眼皮翻出来,嘴巴咧到耳根子,脑门皱纹重叠,好像帝国轻骑兵的马靴,引得全场观众前仰后合,大笑不止,就是荷马听见,都会把这些老百姓误认作神仙。其实,这座大堂正是地地道道的奥林匹斯山,格兰古瓦的这位可怜的朱庇特比谁都明白这一点。接着第二个,第三个,鬼脸怪相陆续献丑;场内狂笑的声浪此起彼伏,兴奋得乱跺脚。这种场景有一种说不出来的特别诱惑力,令人心醉神迷,乐此不疲;这种感受,是很难向如今普通的和沙龙的读者言传的。诸位可以想象一下:各种各样,奇形怪状的面孔相继出现,从三角形直到不规则四边形,从圆锥体直到多面体,还有各式各样的表情,从愤怒直到淫荡;表现各种年龄层,从新生婴儿的皱纹直到气息奄奄的老妇的皱纹;还有各色各样的宗教幻象,从农牧之神直到鬼王别西卜;还有各种各样动物的形体,从兽嘴直到鸟喙,从猪头直到马面。诸位可以想象一下,新桥的那些柱头像,经过日耳曼·皮隆妙手的点化,这些魇魔都活了,一双双火热发亮的眼睛轮流面对面瞪着瞧你;威尼斯狂欢节上的五花八门的面具,从你的观望镜中鱼贯而过。一言以蔽之,这真是人类百丑图。

这种狂欢越来越具有佛兰德特色了。千姿百态,即使特尼埃拿起生花妙笔,也不能完整描绘出来。诸位还可以想象一下:这就是在酒神节上展开的萨尔瓦多·罗萨的战斗画卷。什么学生、特使、市民,什么男人、女人,全都消失了;什么克洛班·特鲁伊傅、吉勒·勒角奴,什么西蒙娜·加特四书、罗班·普斯潘,统统不见了,人人都融入这万民放诞纵情的欢乐中,整个大堂化为无耻取乐的一座大熔炉:一张张嘴都化为呼喊,一双双眼睛都化为闪电,一张张脸都化为丑形,一个个人都现出怪相。整个大堂一片狂呼乱叫。龇牙咧嘴的鬼脸接连从窗口探出来,每一个都是投入烈火中的干柴。犹如从锅炉里腾腾冒出蒸汽一样。从这沸腾的人群中,也冲起尖厉锋锐、嘶啸凄厉的喧声,交汇成蚊蚋振翅的嗡鸣。“唉嘿!天杀的!”“瞧那副嘴脸!”“那不值一文钱。”“下一个!”“姬野麦特·莫惹皮,瞧那个公牛脑袋,就只差长角啦。可别找他当老公!”“下一个!”“教皇的大肚皮!这算什么怪相?”“赫——啦——嘿!这是搞鬼!都应当亮出真面目来!”“佩瑞特·卡勒博特这个瘟娘儿们,这一套她还真拿手!”“妙呀!真妙呀!”“笑得我都上不来气儿啦!”“又一个家伙,连耳朵都伸不出来!”

诸如此相,层出不穷。

不过,应当为我们的朋友约翰说句公道话。在这场群魔乱舞的喧闹声中,他仍旧赫然盘在圆柱顶端,好似角帆上的见习水手,只见他手脚并用,发疯一般狂挥乱蹬,嘴巴也张得老大,发出一种人们听不见的喊声。倒不是因为被喧闹的声响淹没了,而是他那喊声大概达到听得见的尖音的极限,即索弗尔规定的一万二千振次,或比奥规定的八千振次。

再说格兰古瓦,他沮丧一阵之后,又打起精神,凛然对抗逆境,第三次吩咐他的演员们——那些说话机器:“演下去!”接着,他又在大理石案前面大踏步来回走动,还忽发奇思异想:何不到小教堂的窗洞口也亮亮相,哪怕做个鬼脸,向这些忘恩负义的群氓寻寻开心。“这可不行,不能同他们一般见识,无须报复!要坚持斗到底!”他一再勉励自己。“诗歌对民众影响力极大;我一定能把他们拉回来,走着瞧吧,究竟是鬼脸怪相,还是正经文学占上风。”

唉!他的剧作,只剩下他一人观赏了。

情况比刚才还要糟糕,现在他只能看见众人的脊背了。

我说得不准确。还有一个人依然面对着戏台,就是刚才危急关头时,他曾征询过意见的那位耐心十足的胖汉。不过,吉丝凯特和列娜德两位姑娘,却早已溜走了。

有这样一位忠心耿耿的观众,格兰古瓦铭感心中。他走过去,见那位老兄伏在栏杆上打盹儿,便摇摇他的胳膊,说道:“先生,谢谢您。”“谢什么呀,先生?”胖汉打了个呵欠,问道。“看得出来您烦什么,”诗人又说,“是烦那边喧闹妨碍您安心看戏。不过,请放心,您的大名会流芳百世。请问尊姓大名?”“在下雷诺·夏多,巴黎大堡的掌印官。”“先生,在这里,您是缪斯的唯一代表。”“过奖了,先生。”大堡的掌印官答道。“唯独您认真听了戏,”格兰古瓦又说,“尊意以为如何呢?”“哦!哦!”胖大人还睡眼惺忪,答道,“还是相当欢快的。”

格兰古瓦也只好满足于这句赞扬话;何况,这时掌声雷动,欢呼四起,打断了他们的谈话。丑大王选出来了。“妙极啦!妙极啦!妙极啦!”四面八方一片狂呼乱叫。

果然,一副叹为观止的鬼脸,从花瓣格窗洞里探出来,一时光彩夺目。前一阵,从窗洞里相继探出来的那些五角形、六边形,以及各种奇形怪状的丑相,全不够理想。须知在狂热的气氛中,群众的想象力达到离奇怪异的程度,自有一种标准,他们一见最后这张怪脸,顿时眼花缭乱,全场喝彩。就连科坡诺勒也鼓起掌来;同样,参加角逐的克洛班·特鲁伊傅,别看他的模样要多丑有多丑,也只好认输了。我们也一样,自愧弗如。

我们在此并不想为读者描绘那个四面体的鼻子、那张马蹄铁形的嘴巴、那只被棕红色眉丛所掩蔽的小小左眼,以及完全消失在一颗大瘤之下的右眼,也不想描绘那七扭八歪、好似城垛一般参差不齐的牙齿、那两片厚皮赛过老茧的嘴唇、一颗犹如象牙抵着厚唇的獠牙,以及那劈裂的下巴,更不想描绘由这些部位组成的整个形貌,以及那狡黠、惊奇和忧伤相混杂的神态。请诸位尽量联想那整副模样吧。

全场一致欢呼通过,大家蜂拥冲向小教堂,把这个幸运的丑大王抬出来炫耀。这样一来,惊讶和赞叹达到了极点:鬼脸怪相竟然就是他的本来面目。

更确切地说,他的整个形体就是一副怪相。大脑袋上倒竖着棕红色头发;臂膀之间突出一个大驼背,同隆起的鸡胸取得平衡;从胯骨到小腿,整个下肢完全错了位,只有双膝能勉强接触,从正面看去,两条腿恰似手柄合拢的两把弯镰;双脚又肥又宽,一双手大得出奇;然而,整个畸形,却有一种难以言状而又令人生畏的强健、敏捷和果敢的气度,可以说是一种奇特的例外,违反“力和美皆来自和谐”这一永恒法则。这就是确立的丑大王。

正像大卸八块而又胡乱拼凑起来的巨人。

又像巨人库克罗普斯出现在小教堂门口,伫立不动,敦敦实实,身体的高度几乎等于宽度,如同一位名人所说的“底边的平方”。看他那件缀着银色钟形花纹的半红半紫大氅,尤其一看他那达到完美程度的丑相,观众立刻认出来他是谁,异口同声地喊叫:“那是卡希魔多,敲钟人啊!那是卡希魔多,巴黎圣母院的驼子!卡希魔多独眼龙!卡希魔多罗圈腿!妙极啦!妙极啦!”

显而易见,这个可怜的家伙绰号多得很。“孕妇可要当心啊!”学生们嚷道。“想要孩子的女人也得当心啊!”约翰接口喊叫。

妇女们当真把脸捂起来。“噢!这个丑八怪!”一个女人说。“又丑又凶!”另一个女子也说道。“真是魔鬼!”第三个补充说。“我真倒霉,就住在圣母院旁边,整夜听见他在承水槽上游荡。”“还带着猫。”“他总在我们的房顶上。”“他从烟筒里向我们兴妖作怪。”“有一天晚上,他跑到我家的天窗口,向我做了个鬼脸,我还以为是个野男人,可真把我吓坏了。”“我敢说,他是去参加群魔舞会的。有一回,他的扫把还丢在我们的房顶上。”“噢!驼子的样子,太难看啦!”“噢!心肠也非常恶毒!”“噢啦啦!”

男人则不然,他们兴高采烈,鼓掌喝彩。

然而,引起这样欢闹的人物卡希魔多,却始终站在小教堂门口,脸色阴沉,表情肃穆,听任大家赞扬。

一名学生,想必是罗班·普斯潘吧,他跑上前来;冲他的脸嘿嘿笑,大概凑得太近了,卡希魔多揪住他的腰带,越过人群,一下子把他抛出十步远。整个过程中他仍旧一言不发。

科坡诺勒老板惊叹不止,也走了过去。“圣父啊!奶奶的,不错,你是我所见过的最美的丑八怪。你不但在巴黎,而且在罗马也够资格当教皇。”

说着,他兴致勃勃地伸手拍拍他的肩膀。卡希魔多毫无反应。科坡诺勒接着说:“你这家伙挺逗,我真想请你大吃一顿,就是让我破费十二枚图尔银币也没关系。你看怎么样?”

卡希魔多没有应声。“奶奶的!”袜商问道,“你是聋子吗?”

他的确是个聋子。

不过,他见科坡诺勒如此狎昵,不免厌烦了,猛然朝他转过身去,牙齿咬得咯嘣响,吓得佛兰德巨人连连后退,就像獒犬碰到凶猫一样。

这工夫,众人都敬而远之,至少保持十五步远,围着这个怪人形成一圈。一位老妪向科坡诺勒解释说:卡希魔多是个聋子。“聋子!”袜商不愧为佛兰德人,发出粗犷的笑声,说道,“奶奶的!这个丑大王,真是十全十美!”“嘿!我认出他了,”约翰嚷道,他终于从柱子顶端下来,要靠近一点儿瞧瞧卡希魔多,“他正是我哥哥——主教代理的敲钟人。你好,卡希魔多!”“魔鬼!”罗班·普斯潘说道,刚才他给摔了出去,浑身仍在疼痛,“他一露面,才知道是个驼子;一走路,是个罗圈腿;一看人,是个独眼;你对他说话,他却是个聋子。哼!这个波吕斐摩斯,他的舌头拿去喂狗啦?”“他想说话就说了,”一位老妪说,“他生来并不哑,耳朵是因为敲钟震聋的。”“美中不足啊。”约翰品评一句。“嗳!他还多一只眼睛呢。”罗班·普斯潘补充说。“不然,”约翰颇有见地地指出,“要说不完美,独眼则大大超过瞎子:他一眼就能看出自己少了什么。”

这工夫,所有乞丐、所有仆役、所有扒手和学生们会聚起来,列队前往司法宫书记室,打开文件柜,找到纸板,给丑大王做了冠冕和可笑的长袍。卡希魔多不动声色,听任别人给他穿戴,温顺中透出凛然难犯的神态。然后,大家让他坐上花花绿绿的担架,由狂人会十二大骑士扛上肩。这个独眼巨人瞧着这些男人漂亮、端正而姣好模样的脑袋,都在自己畸形的双脚之下,阴郁的面孔不由得开颜,现出一副又辛酸又鄙夷的喜悦神情。这支衣衫褴褛、闹闹哄哄的队伍开始行进,按照惯例,先在司法宫各条走廊转一周,然后上街游行。

六、爱丝美拉达姑娘

我们可以欣慰地告诉读者,就在上述场面的整个过程中,格兰古瓦和他的戏仍然坚持不懈:演员们在他的激励下继续演出,他本人也继续听戏。管他全场如何喧闹,他毫不气馁,决心坚持到底,相信观众的注意力会转移过来。他望着卡希魔多、科坡诺勒,以及闹哄哄的丑大王的扈从高声喧哗着走出大堂,心中的希望之光重又闪亮。观众也都随后纷纷跑出去。“好吧,”格兰古瓦自言自语,“捣蛋分子全都滚蛋啦!”然而不幸的是,捣蛋分子就是全场观众。转瞬之间,大堂里的人全跑光了。

老实说,还留下一点儿观众,不过零零星星,三三两两,也有的待在圆柱周围,全是妇孺老幼,受不了那种喧闹和混乱而留下来,还有几名学生骑在窗台上,向广场张望。“这样也好,”格兰古瓦想道,“这些人听完我的圣迹剧,数量也足够了,少虽少些,但他们毕竟是精华,是文化素养高的观众。”

过了一会儿,圣母登场了,可是格兰古瓦发现,应当极大渲染气氛的乐曲却没有演奏,原来,这支乐队已被丑大王的游行队伍裹走了。“没有伴奏也成啊。”他淡然说道。

有一堆市民好像在议论他的剧作,他凑过来,零零碎碎地听了几句:“施奈多老板,您知道纳瓦尔公馆吗?那曾是德·内穆尔先生的。”“知道,就在布拉克小教堂对面。”“喏,税局最近把它租给了圣像工匠纪尧姆·亚历山大,一年租金为巴黎币六利弗尔八苏。”“房租涨得好厉害啊!”“得了吧!”格兰古瓦叹息一声,心中想道,“其他人在听呢。”“同学们!”窗口上一个淘气鬼突然嚷道,“爱丝美拉达!爱丝美拉达在广场上呢!”

这个名字具有魔力,大堂里剩余的人全跑到窗口,爬上墙壁,以便向外张望,同时反复念叨:“爱丝美拉达!爱丝美拉达!”

与此同时,外面传进来响亮的鼓掌声。“爱丝美拉达,这是什么意思?”格兰古瓦双手合十,伤心地说道,“噢!上帝啊!现在,好戏似乎又在窗户上开场了。”

他回身望望大理石案,看到演出又中断了。朱庇特携着霹雳上场,可是,演员却侍立在舞台下面。“米歇尔·吉博纳!”诗人怒吼一声,“你站在那儿愣什么?忘了角色啦?快爬上去啊!”“唉!”朱庇特答道,“梯子让学生搬走了。”

格兰古瓦瞧了瞧:这事千真万确。他这剧本的关节和终结之间的联系完全切断了。“浑小子!他干吗把梯子搬走呢?”他又咕哝一句。“好登高去看爱丝美拉达。”朱庇特沮丧地答道,“他说了一句:‘咦,这架梯子没人用!’顺手就搬走了。”

这最后一击,格兰古瓦也只好领受了。“你们都见鬼去吧!”他对演员们说,“我若是得到赏钱,就有你们的份儿。”

于是,他垂头撤退,但是殿后,犹如浴血奋战的一位大将军。司法宫的楼梯千回百转,他边下楼边嘟囔:“这些巴黎佬,真是一帮蠢驴笨猪!他们是来听圣迹剧的,却又根本不听!他们对什么人都感兴趣,什么克洛班·特鲁伊傅、红衣主教、科坡诺勒、卡希魔多,还有魔鬼!就是对圣母马利亚毫无兴趣!早知道如此,我就多准备几个小妞儿马利亚,这帮闲汉!而我呢,是来看观众面孔的,却只看到脊背!身为诗人,却像个卖狗皮膏药的!难怪荷马靠乞讨为生,走遍希腊大小村镇!难怪纳索流亡异国他乡,客死在莫斯科!真的,他们那个‘爱丝美拉达’是什么意思呢?我若是明白,就叫魔鬼扒我的皮!这到底是什么词呢?恐怕是古埃及咒语!”

第二卷

一、从卡里布迪斯旋涡到希拉礁

时值一月份,天黑得早。格兰古瓦步出司法宫时,街道已经昏暗了。夜幕降临,他倒觉得挺高兴,正想钻进一条幽暗无人的小街,从容地思考一番,好让他这哲学家给他这诗人略微包扎一下创伤。再说,他也无家可归,哲学是他的唯一栖身之所。在剧坛上初试锋芒,就夭折得这样惨,他不敢再回草料港对面的水上谷仓街的公寓,已经拖欠了六个月房租,这次创作这部贺婚诗剧,本来指望府尹大人给一笔赏钱,好还清巴黎屠宰税承包商纪尧姆·杜克斯-西尔先生的房租钱,即十二巴黎苏,相当于他全部家当的十二倍,全部家当,连他的短裤、衬衫和尖顶帽统统算上。他先躲在圣小教堂司库牢房的角门廊檐下,寻思片刻在哪里过夜,巴黎各条铺石马路倒是任由选择,忽然忆起上周在旧鞋店街,曾瞧见一位司法院参事家门前有一块上马的垫脚石,心想那给乞丐或者诗人临时当枕头,还是蛮不错的。他感谢老天的启迪,有了这样的好主意。要去就得穿过司法宫广场,前往老城那迂回曲折的迷宫,穿行那里斗折蛇行的古老街道,诸如桶厂街、老呢布厂街、旧鞋店街、犹太街等——那里十层的楼房至今还屹立着——他正待举步,不料却被丑大王的游行队伍挡住了去路。这支队伍从司法宫里冲出来,高声喧哗,举着火把,还有他格兰古瓦的乐队伴奏。他一见此情景,自尊心的创伤又被刺痛,于是急忙避开。他的戏剧横遭扼杀,苦不堪言,凡是令他回想这天节庆的事情,都会使他痛心,使他的伤口涔涔流血。

格兰古瓦想取道圣米歇尔桥,可是,孩子们举着花炮和冲天炮在桥上乱窜。“让烟花爆竹见鬼去吧!”格兰古瓦咕哝道,他又折向钱币兑换所桥。桥头的楼房上悬挂着三面大旗,分别画有国王、太子和佛兰德公主的肖像,还悬挂六面小旗,看那上面的肖像便知是奥地利大公、波旁红衣主教、博热亲王、法兰西公主雅娜、波旁的私生子亲王,只有一个不知是何许人。这里有不少火把,照得通亮,围观的民众啧啧称赞。“约翰·傅博这个画家多走运!”格兰古瓦长叹一声,随即转过身去,避而不看那大小旗帜。前面一条街黑洞洞的,僻静无人,正可以躲避节庆的喧闹和光彩。于是他钻了进去,没有走多远就绊了一跤,摸黑瞧瞧,原来是五月树,是司法宫小文书们早上放到一位大法官的府门前,为了隆重庆祝这个节日。格兰古瓦勇敢地承受了这一新的挫折,爬起来又走,来到塞纳河边,把民事庭和刑事庭都抛在后面,沿着御花园的高墙走去,踏着没有砌石的河滩和没到脚脖子的泥水,一直走到老城的西端,望了望牛渡小洲。后来修桥,这个小洲便隐没在铜马和新桥之下了。当时,小洲在夜色中还依稀可辨,只见微微泛白的狭窄水面那边,有一摊黑糊糊的东西。借着一盏小灯的微弱光亮,还隐约可见好像蜂房似的木屋,那就是摆渡牲畜的船夫过夜之所。“给牛摆渡的船夫多幸运啊!”格兰古瓦想道,“你不盼望荣耀,也不用作婚礼赞歌!不管什么国王结婚,也不管什么勃艮第公爵夫人,都与你毫不相干!你也不认识其他什么玛格丽特,只知道四月份一来,你的草场上玛格丽特雏菊花就盛开,可给你的奶牛当饲料!而我这个诗人,却吃人家的倒彩,跑到这儿来冻得发抖,鞋底磨得透亮,能做那盏小灯的玻璃罩,还欠下十二苏的房租。谢谢你,牛渡的船夫!你的小屋照亮我的眼睛,叫我忘掉巴黎!”

他这略带几分抒情意味的遐想,忽又被圣约翰双响大爆竹所惊断:原来牛渡的船夫也投入了节庆,在幸福的小屋那里燃放鞭炮。

这双响大爆竹,震得格兰古瓦直起鸡皮疙瘩。“该死的节日!”他高声说道,“难道我走到哪儿,你就追到哪儿吗?噢!天哪!一直追逐到这船夫的小屋里!”

接着,他瞧瞧脚下的塞纳河,心中起了可怕的念头,喃喃说道:“唉!我真想投河自尽,如果河水不那么冷的话!”

到了这种地步,他干脆横下一条心,反正也逃不脱丑大王和约翰·傅博的旗帜,逃不脱五月树、烟火和花炮,那就放开胆量,投入节日狂欢的旋涡里,到河滩广场上去吧!“到了那里,”他思忖道,“至少有篝火的余焰,可以暖暖身子;还有市区的公共食摊,肯定安放了三个带王徽的大食品柜,供应御膳甜点心,我可以拾点儿残渣儿,权当晚饭充饥。”

二、河滩广场

当年河滩广场的面貌,如今已模糊难辨了,仅余那座秀丽的小钟楼,但也横遭灰泥涂抹的玷污,那雕塑的灵动的装饰线条早已面目全非,恐怕不久也将消失,埋葬在不断崛起的新楼群中。同样,巴黎所有的古宅,恐怕不久就要统统埋葬了。

凡是穿越河滩广场的行人,无不像我们一样,要向那座可怜的小钟楼投去怜悯和同情的目光,叹惜它夹在路易十五时代两幢破楼房中间几欲窒息了。望一望那座小钟楼,就不难重新构想出当年它列于其中的整个建筑群,以及15世纪哥特风格的古老广场的全貌。

当年的广场也像今天这样,呈不规则四边形,一边是河岸,三面是成排的狭窄而阴暗的高楼。白天,可以观赏那些多姿多彩的建筑物,全是石雕或木雕,呈现出中世纪不同民宅建筑的齐全的样板,即从15世纪上溯到11世纪,最近是长方形窗扇开始取代尖拱窗户,再早些时候,则是尖拱窗户取代罗曼式的圆拱窗户。不过,这种圆拱窗户在罗朗塔楼虽退居楼下,仍盘踞着二层:这幢古老的房舍靠近制革场街,坐落在广场濒临塞纳河的角上。夜晚,这片楼群难以分辨,只能看见参差不齐的屋顶,犹如锯齿形的黑色花边,镶在广场的周围。须知今昔相比,城池的一个根本差异,就是如今的房舍门脸儿都朝向广场和街道,而当年则是山墙对着街道和广场。二百年来,楼房都掉了个方向。

广场中央的东侧,矗立着一座笨重的混杂建筑,由并列的三幢楼组成,并有三个名称,分别标示它的沿革、功用和建筑风格:一是“太子宫”,因为查理五世为储君时,曾经在此居住;二是“商务会馆”,因为市政厅设在这里;三是“大柱楼”,因为整个四层楼是由粗大的柱子支撑。巴黎这样的大都市所需要的一切,这里一应俱全:有一座小礼拜堂,可以祈祷上帝;有一间大厅堂,可以审判,或者必要时也可以坚拒国王派人干预;阁楼上还有一个武器库,装满了枪炮。巴黎市民自然懂得,为了保护城市的权利,只靠祈祷和诉讼,不是任何情况下都能奏效的,因此,他们在市政厅的顶楼上,常年储备一些上了锈的精良火枪。

早在当年,河滩广场景象就这样凄惨,而且延续至今,既有它所唤起的悲惨的记忆,又有取代大柱楼的晦暗的市政厅。在铺石的广场中央,常年并排竖着绞刑台和耻辱柱,当时称为“公道台”和“梯子”,应该说这两样东西作用也不小,迫使行人移开目光,不忍观看这片刑场;有多少欢蹦乱跳的人在这里断送了性命,而五十年后,这里又流行起“圣瓦利埃热病”,即断头台恐怖症,所有病症中最可怕的一种,因为它是人祸,而不是天灾。

顺便讲一讲,三百年前,死刑那么肆虐,以其铁轮、石砌绞刑台、常用的嵌在路石缝里的各式各样刑具,堵塞了河滩广场、菜市场、太子广场、特拉瓦尔十字教堂、猪市、可怖的鹰山、警士关卡、猫广场、圣德尼门、香波地、博岱门和圣雅各门,这还不算掌握生杀大权的府尹、主教、教士、神甫和修道院院长的无数“梯子”,也不算塞纳河的溺刑场;但是想来令人欣慰的是,封建社会这个衰老的暴君,逐渐丧失了它的全部甲胄,丧失了它夸耀的酷刑、各种异想天开的刑罚,丧失了每五年要在大堡更新一张皮革刑床的那种笞刑,而且它几乎完全被逐出我们的法律和我们的城市,又被一部部法典追剿,从一处又一处地方赶走,到了今天,在我们一眼望不到边的巴黎,它仅仅剩下河滩广场这可耻一角的小地盘,仅仅剩下一座可怜的断头台,还是一副鬼鬼祟祟、惶惶不安而又无地自容的样子,仿佛总怕被人当场逮住,干了坏事要赶紧逃之夭夭!

三、“以吻还击”

彼埃尔·格兰古瓦赶到河滩广场时,全身已经冻僵了。他是从磨坊桥过来的,好避开货币兑换所桥上拥挤的人群,也免得再见到约翰·傅博所画的肖像旗。可是主教磨坊旋转的轮子,在他经过时却溅了他满身水,大褂儿全打湿了。而且他还感到,剧本演出失败后,他格外怕冷了。因此,他望见广场中间燃得正旺的篝火,就急急忙忙赶过去。但是人很多,里三层外三层,已经把篝火团团围住。“该死的巴黎佬!”格兰古瓦自言自语,他是个名副其实的诗剧诗人,动不动就来一段独白,“你们挡住我烤不上火!可我多么需要到火边暖暖身子啊!我的鞋喝足了水,该死的磨轮浇了我一身水。巴黎的鬼主教还有什么磨坊!真不知道一位主教要磨坊干什么?难道要当磨坊主教吗?如果他只需要我的诅咒,就能实现这种愿望,那我就诅咒他,诅咒他的主教堂和他的磨坊!过去瞧瞧,看那帮闲汉会不会动窝儿!不知道他们在那儿干什么?唔,他们在烤火,好快活啊!他们在观赏上百根劈柴的火焰,多美的景色啊!”

他走到近前仔细一看,才发现圈子拉得很大,并不是人人都能烤到火,而且这么多观众,显然不全是被百捆柴火燃起的火焰的美景吸引来的。

围着篝火的观众圈里留下一大片空场,有位姑娘在那儿跳舞。

那姑娘是人,是仙女,还是天使,格兰古瓦一时闹不清楚,他枉为怀疑派哲学家,又是讽喻诗人,却被眼前光彩夺目的景象给迷住了。

姑娘的个头儿并不高,但身材苗条,亭亭玉立,显得很高。她的肌肤微黑,不过可以想见,白天看来肯定闪着金光,极为漂亮,就像安达卢西亚或罗马女子那样。她的纤足也是安达卢西亚型的,穿着秀美的花鞋,显得那么纤巧,那么相得益彰。她翩翩起舞,转圈飞旋,踏着随意掷在地上的一块波斯旧地毯,那张光艳照人的脸每次转向你,乌黑的大眼睛都会向你射去一道电光。

周围的人个个张大嘴巴,瞪大眼睛观看,只见她那纯美滚圆的双臂举到头顶,嘭嘭敲着巴斯克手鼓,伴随着舞蹈,那身段修长窈窕,灵活飞动,宛如一只胡蜂,那金光闪闪的胸衣平滑无纹,彩衣飘舞而裸露臂膀,彩裙翻飞而不时窥见线条美妙的小腿,那秀发乌黑如漆,那目光灼灼似火焰,这哪里是凡人,分明是一位天仙!“一点儿不错,”格兰古瓦心中暗道,“她是一个火精,是一位山林仙女,是一位天仙,是曼纳路斯山的酒神祭女!”

恰巧这时,“火精”的一条发辫松落,一枚缀在发上的黄铜钱掉在地上。“哦,不对!”格兰古瓦说道,“她是个吉卜赛女郎!”

整个幻象倏然消失。

她又跳起舞来,并从地上拿起两把短剑,把剑尖抵在额头上朝一个方向转动,同时身子则朝另一个方向旋转。果然不错,她是个地地道道的吉卜赛女郎。格兰古瓦尽管颇为失望,但觉得整幅图景还不乏迷人的魔力。通红的篝火光亮刺眼,欢腾跳动,映在围观群众的脸上,映在吉卜赛女郎微黑的额头上,又向四周广场投射过去,淡白的余光映现跳荡的人影,映现一侧的大柱楼满是皱纹苍老发黑的面容,另一侧绞刑架的石臂。

千百张脸被火光映得通红,都凝视着跳舞的姑娘,其中有一张脸看得似乎格外出神。这是一张男人的脸,一副严峻、沉静而阴郁的神情。由于旁边的人遮挡,看不出他的衣着打扮,估计年龄不超过三十五岁,但是已经秃顶,只有两鬓稀稀落落长几绺头发,且已花白了。他的额头又宽又高,开始刻出一道道横纹;然而,他那双深陷的眼睛里,却闪烁着非凡的青春、火热的活力、深沉的情欲。他那双眼睛死死盯住吉卜赛女郎,就在这个十六岁的放浪少女跳舞、飞旋、为众人取乐的时候,他那沉思凝想的神情越来越阴沉了。一丝微笑和一声叹息,不时在他的唇边相遇,但笑容比叹息还要痛苦。

姑娘跳得气喘吁吁,终于停了下来,观众则满怀爱心,热烈鼓掌。“佳利!”吉卜赛姑娘叫了一声。

格兰古瓦立刻看见跑来一只小山羊,雪白而美丽,灵敏而活泼,神采奕奕,两只角染成金黄色,四只蹄子也染成金黄色,还戴着金黄色的项圈。刚才它一直蜷伏在地毯的一角,瞧着主人跳舞,格兰古瓦没有注意到它。“佳利,该你的了。”跳舞的姑娘又说了一句。

姑娘坐下来,将巴斯克手鼓亲热地举到小山羊面前,问道:“佳利,现在是几月份?”

小山羊竖起前蹄,在小鼓上敲了一下。果然不错,正是一月份。观众鼓起掌来。“佳利,”姑娘翻转了巴斯克鼓面,又问道,“今天是几号呀?”

小山羊又竖起金色的蹄子,在鼓上敲了六下。“佳利,”埃及女郎再一次翻转鼓面,又问道,“现在几点钟啦?”

佳利便敲了七下,正巧这时,大柱楼的时钟打了七下。

观众都惊叹不已。“这里面有巫术!”人群中一个险恶的声音说道。说话的人正是那个死盯着吉卜赛姑娘的秃顶男子。

姑娘打了个寒噤,扭头望望;但是又爆发出一阵掌声,淹没了这声哀鸣。

掌声甚至从她心灵上完全抹去了那人的声音,因此,她还继续考问她的小山羊。“佳利,在圣烛节游行队列中,城防手铳队队长吉沙尔·大勒米先生,是一副什么样子呢?”

佳利竖立起来,用两只后蹄走路,样子又庄重又斯文,把个手铳队队长假正经的神态模仿得惟妙惟肖,逗得全场人哈哈大笑。“佳利,”表演越成功,姑娘也就越胆大,她又问道,“王国检察官雅克·夏莫吕阁下,在宗教法庭上,是怎样夸夸其谈的?”

小山羊坐下来,开始咩咩叫,同时挥动前蹄,动作十分奇特,除了学不出他那蹩脚法语、蹩脚拉丁语之外,那姿势、那声调、那神态,整个儿活脱出一个雅克·夏莫吕来。

观众的掌声更热烈了。“亵渎神灵!邪魔外道!”那秃顶男人又叫了一声。

吉卜赛姑娘再次回过头去。“哼!又是那个坏蛋!”她说着,便伸出下嘴唇,做了个似乎是习惯性的撇嘴动作,随即一旋,转过身去,托着巴斯克手鼓,开始收敛观众的赏钱。

大白洋、小白洋、小盾币、鹰币,雨点一般投过来。她走到格兰古瓦面前,猛然停下。诗人摸摸口袋,一探到底,原来囊空如洗,说了声:“见鬼!”美丽的姑娘却始终站在那儿,伸着手鼓等待。格兰古瓦急得豆大的汗珠往下淌。

口袋里若是装一座秘鲁金矿,他也情愿掏出来给跳舞的姑娘。可是他没有秘鲁金矿,何况那时还没有发现美洲大陆。

幸而一个意外事件给他解了围。“你还不滚开,埃及蝗虫?”一个尖厉的声音从广场最幽暗的角落传过来。

姑娘大惊失色,转身望去。这回不是那个秃顶男人喊的,而是一个女人的声音,又虔诚又刻毒。

这声叫喊吓坏了吉卜赛女郎,却喜坏了在那儿乱窜的一群孩子。“是罗朗塔楼的那个隐修婆,”孩子们起哄笑着嚷道,“是麻袋婆在吼叫!大概她没有吃晚饭吧?看看公共食摊上有什么剩东西,给她送点儿去!”

大家都朝大柱楼拥去。

这工夫,格兰古瓦趁跳舞的姑娘慌乱之机,赶紧躲到一旁。听到孩子的鼓噪,他想起自己也没有吃晚饭,于是也朝食摊跑去。那些小鬼到底腿脚快,等他赶到,食摊的东西一扫而光了,连五苏一斤的加米松都没剩下,只有夹杂着玫瑰的挺秀的百合花,还是马蒂厄·比特恩在1434年画在墙上的。画花充饥,这晚饭也太寒酸了。

不吃东西就睡觉不是件快事,不吃东西又不知道去哪儿过夜,就更快活不起来了。格兰古瓦恰恰落到这种地步。没有面包,也没有住处。人穷的滋味,饥寒交迫,他更感到各种需要的催逼。他早就发现这条真理,朱庇特是在一阵厌世情绪中创造出人类的,这位圣贤整个一生,命运始终围困他的哲学。至于他格兰古瓦,此时所遭受的封锁水泄不通,更是前所未有;他听见自己的肠胃咕咕作响,觉得噩运实在不择手段,竟然以饥饿逼使他的哲学就范。

他正愁肠百结,意绪消沉,忽然听见一阵充满柔情而又奇特的歌声,顿时从遐想中醒来。原来是埃及女郎舒展歌喉。

她的歌喉犹如她的舞蹈,犹如她的容貌,极为迷人,却又难以捉摸,可以说蕴涵着纯净、激扬、空灵、缥缈。听来是一阵阵心花怒放,一阵阵美妙的旋律,一阵阵意外的节奏;继而乐句单纯,间有咝咝尖厉的音符;继而音阶轻快跳跃,足令夜莺退避三舍,但音韵始终那么和谐;继而八度音起伏跌宕,好似这位唱歌少女悸动的胸脯。随着歌声的千回百转,她那张俏脸的神态,也奇异般变幻莫测,从极度狂放到极度庄严,忽而显出一副浪相,忽而俨若一位女王。

格兰古瓦不懂她唱的歌词是什么语言,看来她本人也未必懂得:显而易见,她歌唱时的种种表情,同歌词的内容并没有多大关联。譬如下面四句歌词,从她口中唱出就欣喜若狂:他们寻找有发现,宝箱藏在柱里边,箱中装满新旗帜,旗上画着狰狞脸。

隔了几段,她还唱出这样一节:阿拉伯人骑士团,看似跃马不动弹。腰间佩剑好威风,肩头还挎神翎箭。

听她这声调,格兰古瓦不禁眼泪盈眶。不过总体来说,她的歌情调欢快,她像鸟儿一样歌唱,完全出于恬适,出于无忧无虑。

吉卜赛姑娘的歌声扰乱了格兰古瓦的冥想,但是像天鹅划出水纹一样。他聆听着,自觉心中欢然,忘却了万念。几小时以来,只有这会儿他没有痛苦之感。

然而,这一时刻太短暂了。

那个女人的喊声,刚才打断了吉卜赛女郎的跳舞,现在又来打断她的歌唱。“你还不住口,地狱的知了儿?”她仍然从广场最黝黯的角落喊道。

可怜的“知了儿”戛然停止鸣叫,格兰古瓦急忙捂住耳朵。“噢!”他叫道,“可恶的破锯齿,要来锯断诗琴啦!”

其他观众也像他一样嘟囔,不止一个人怪道:“那个麻袋婆,让她见鬼去吧!”那个藏匿不见的老厌物屡次攻击吉卜赛女郎,此刻要不是过来丑大王的队列,转移了观众的注意,那么,他们绝不会轻饶她。游行队伍走遍大街小巷,又来到河滩广场,他们高举着火把,闹哄哄沸反盈天。

读者已经看见这支队伍从司法宫出发,一路上排列成形,不断扩大,巴黎所有的地痞无赖、无所事事的小偷,以及闲散的流浪汉,全都加入进来;因此,队列来到河滩广场时,已经声势浩大了。

最前列是埃及王国。埃及公爵一马当先,伯爵们步行,为他执缰扶镫,后面则跟随乱哄哄的埃及男女,肩头扛着叽哇乱叫的孩子;他们这一群,从公爵、伯爵,直到平民百姓,全都穿着破衣烂衫,满身金光闪闪的铜箔饰物。第二群是“黑帮王国”,即法兰西各路盗贼,也是按照品列高低排列,级别最低的走在前面。他们四人一排行进,各自戴着不同的标记,表明他们在这奇特的国度中的品衔;他们大多是残疾人,有瘸腿跛脚的,有少手缺胳膊的,有矮子畸形的,有装扮成香客的,还有独眼龙、愣头青、鼓眼睛、小瘪三、流浪儿、孱弱者、骗子手、假残疾乞丐、假烧伤的人、卖假货的、破产的商贩、假伤兵、放荡的文书、假麻风病人,如此等等,不一而足,纵然荷马再世,也不能尽述。核心的圈子由伪善人和帮凶打手组成,在他们中间好不容易才识别出丐帮帮主,这位龙头大哥蹲在由两条大狗拉的小车里。在丐帮王国之后,则出现伽利略帝国。伽利略帝国皇帝纪尧姆·卢梭,身披酒迹斑斑的大红袍,龙行虎步,气宇轩昂,由相互搏击和跳祝捷舞的艺人作先导,周围簇拥着御驾执杖吏、扈从和审计院的文书。游行队伍殿后的,则是司法宫的文书们,他们身穿黑袍,奏着不亚于群魔舞会上演奏的音乐,举着花枝招展的五月树和黄色大蜡烛。在这大群人中间有狂人大骑士团,他们肩扛的担架上,点燃的小蜡烛数量极多,超过瘟疫流行时圣日内维埃芙圣物的抬架。新登基的丑大王头戴王冠,身披王袍,手持权杖,端然坐在担架上,真是光彩炫目,他正是圣母院敲钟人,驼子卡希魔多。

这支光怪陆离的游行队伍,每一部分都有自己的独特音乐。埃及人弹着非洲七弦琴并敲着手鼓,叮咚作响。丐帮不大懂音乐,但是也拉着弦琴,吹着牧羊角号,弹着12世纪的哥特琴。伽利略帝国也不比丐帮强多少,听他们弹奏的早期艺术的三弦琴,只能辨别出“来”、“拉”、“咪”三个音。不过,还是在丑大王周围,才称得上音乐荟萃,集当年音乐之大成,演奏得富丽堂皇,热闹非凡,使用的三弦琴有高音、次高音和中音三种,还有笛子和铜管乐器。唉!读者应当记得,这正是格兰古瓦的乐队。

游行队列从司法宫到河滩广场这一路上,卡希魔多那奇丑而忧伤的面孔,如何渐次开颜,喜形于色,终至得意扬扬的神态变化,是很难描绘出来的。这是他有生以来,自尊心第一次得到满足。在此之前,他因地位卑贱而受尽了鄙夷和屈辱,又因相貌丑陋而遭人厌恶。因此,他虽然失聪,却像货真价实的大王一样,有滋有味地品尝众人的欢呼,尽管他一向受这帮人憎恶而反过来憎厌他们。他的子民是乌合之众,全是狂徒、残疾人、盗贼和乞丐,这又有何妨!他们终归是子民百姓,而他终归是君王。这阵阵讥诮的掌声、这种种可笑的恭敬,他都完全当真;不过也得承认,群众在嘲弄中还真夹杂着畏惧的情绪。因为,驼子无比强壮,罗圈腿动作敏捷,而聋子又心黑手辣:这三种特质就冲淡了荒唐可笑的印象。

再说,我们也决不会相信,这位新的丑大王能明了自己的感觉和他所引起的感觉。这个先天不足的躯体中所寓居的灵魂,必然有残缺不全、闭塞不通的成分;因此,他此刻的感受在他的意识中,也肯定是模模糊糊、含混不清的。唯独喜悦极为突出,自豪占主导地位,他那阴沉而不幸的面孔,也就容光焕发了。

卡希魔多正自我陶醉,耀武扬威地经过大柱楼时,一人怒气冲冲,忽然从人群中闯出来,一把从他手中夺去他那丑大王的标志——那根包着金纸的木棍,众人见此情景,无不深感意外,无不惊骇。

这个胆大包天的家伙,正是刚才躲在人群中发泄仇恨,大肆威胁吉卜赛女郎的那个秃顶男人。他一身教士打扮。他从人群里冲出时,格兰古瓦定睛一看,这才认出他来,惊呼道:“咦!这不是我的学艺师傅,克洛德·弗罗洛主教代理吗!见鬼,他要把这个独眼龙怎么样?想要让这独眼龙吞掉吧!”

果然,随着一声惊叫,可怕的卡希魔多跳下担架,女人纷纷转过脸去,不忍心看着主教代理被撕成碎片。

卡希魔多一个箭步蹿到教士面前,瞧了瞧他,却扑通一声跪到地上。

教士扯掉他的王冠,折断他的权杖,撕烂他那缀着金箔的王袍。

卡希魔多双手合十,低头跪着。

继而,两人虽然都不讲话,却打起手势,做出种种姿态,开始一场奇特的交谈。教士昂然站立,大发雷霆,又咄咄逼人;卡希魔多则卑恭地跪着,极力哀求恳请。然而只要愿意,卡希魔多动一动手指头,就肯定能把这个教士碾碎。

主教代理粗暴地摇着卡希魔多强壮的臂膀,终于示意他站起来跟他走。

卡希魔多站起身来。

这时,狂人团从一阵惊愕中醒悟过来,想前来护驾,保卫他们这位被猝然赶下宝座的大王。埃及人、丐帮和所有小文书们,将教士团团围住,厉声叱责。

然而,卡希魔多却挺身护住教士,他挥动着两只大拳头,牙齿咬得咯嘣响,像发怒的猛虎一般,注视着进犯的人。

主教代理又恢复阴沉而庄重的神态,他向卡希魔多略一示意,便默默地离去。

卡希魔多劈开人群,在前边为他开路。

他们穿过人群,穿过广场,可是喜欢热闹、游手好闲的人,黑压压一片,都要在后面跟随。于是,卡希魔多掉过头来断后,倒退着尾随主教代理,他那形体敦敦实实,样子狰狞可怖,毛发倒竖,四肢蓄势待发,龇着野猪似的獠牙,又像猛兽一样咆哮,只要手脚一动,目光一瞥,人群就如退潮一般纷纷闪避。

他们俩钻进又黑又窄的小街里,众人干瞪眼看着,谁也不敢贸然追上去:卡希魔多那咯嘣嘣咬牙的幻影,就足以把住街口。“嘿!真是妙不可言!”格兰古瓦说道,“可是鬼知道,我上哪儿去混顿晚饭呢?”

四、夜晚街头追逐美女的麻烦

格兰古瓦不假思索,跟上了吉卜赛女郎。他看见那姑娘带着小山羊,走进刀剪街,自己也走上那条街道。“有何不可呢?”他自言自语道。

格兰古瓦是个在巴黎街头流浪的哲人,他早已发现,跟踪一位不知道她去哪儿的美貌女子,比什么都更能激发奇思异想。甘愿放弃自主,自家异想天开要依赖另一人的异想天开,而对方又毫无觉察,这既有放纵的独立性,又有盲目的顺从,两者混杂,莫名其妙地介乎于奴性和他喜欢的自由之间。的确,格兰古瓦头脑复杂,优柔寡断,基本上是个混杂体,执于各端,始终垂悬于人的各种倾向当中,使其相互制约。他往往好把自己比作穆罕默德的陵墓,受方向相反的两块磁石所吸引,永远游移于高和低,拱顶和地面,上升和坠落,天顶和天底之间。

假如格兰古瓦生于当世,他在文学的古典派和浪漫派之间,一定会恪守中庸之道!

实在遗憾,他还算不上远古人,能活上三百岁!他弃世便给人间留下一段空白,如今更有深切之感。

况且,格兰古瓦好在街上跟踪行人,尤其行路的女子,要说有多大的癖好,也无非是不知道何处投宿。

就这样,他边走边思索,尾随着吉卜赛姑娘。这个时辰,市民们都匆匆回家,在这天营业的小酒店也陆续关门,姑娘见此情景,就加快脚步,带着美丽的小山羊一路小跑。“不管怎样,”格兰古瓦大致这样想道,“她总得有个住的地方,而吉卜赛女人心肠好——谁说得准呢?……”

设疑之后跟着省略号,这其中的妙想是难以言表的。

不过,他经过一些人家,听到最后关门的市民交谈的只言片语,心中所想的好事思路也就不时中断。

有时碰到的是两个老头在攀谈。“蒂博·菲尼克勒师傅,知道吗,天气冷啦?”(刚一入冬,格兰古瓦就领教了。)“是啊,博尼发斯·狄索姆师傅!今年冬天,别又像三年前,就是八〇年那时候,烧柴涨到八苏一担!”“嗳!蒂博师傅,那算什么,要说起1407年那年冬天,从圣马丁节上冻,一直到圣烛节才解冻!天气冷极啦,大法院的录事每写三个字,就要呵冻,审讯记录总是断断续续!”

再往前走一段,又碰见邻家的两个女人:她们站在自家的窗口,举着的蜡烛在雾霭中噼啪作响。“拉布德腊克太太,今天出的事儿,您丈夫没有给您讲吗?”“没有哇,屠尔康太太,出什么事儿啦?”“就是大堡的公证人,吉勒·戈丹先生骑着马,看见佛兰德使团那队人马,他的马就惊了,撞倒了塞勒斯坦修会的修士菲利坡·阿弗里奥先生。”“真的吗?”“一点儿不假。”“市民骑的一匹马!真有点儿邪门儿。要是骑兵队的一匹战马嘛,那倒没得说!”

窗户关上了,格兰古瓦的思路也断了。

幸好他很快就找到了思路的断头,毫不费力地重新接上,这也多亏了吉卜赛女郎和佳利。两个苗条、娟秀而喜人的倩影,一直走在前边,格兰古瓦赞赏她俩娇小玲珑的纤足、窈窕秀美的身形、绰约多姿的体态,在观赏中几乎将她俩混淆起来:从颖慧和友爱的角度来看,觉得那是两个妙龄女郎;从轻盈、灵活、敏捷的脚步来看,又认为那是两只母山羊。

越走街道越黑,越阒无人声。宵禁的钟声早已响过,路上难得碰见一个行人,难得看见哪家窗户还透出灯光。格兰古瓦跟随埃及姑娘,闯入了错综复杂的一座迷宫——在古老的无辜圣婴公墓周围,小街、岔路和死胡同纵横交错,宛如被猫抓乱了的一堆线。“这些街道,真是不通逻辑!”格兰古瓦叹道。他迷失在千回百转的盘陀路中,而看那女郎却轻步熟路,毫不迟疑,走得越来越快了。至于他本人,则完全转蒙了,要不是拐过一条街道,偶然望见菜市场的那根八角形耻辱柱,看见柱顶鲜明投在韦德莱街一家亮灯窗户上的黑影,他真弄不清走到哪里了。

已经有好一会儿,那姑娘注意他了,多次回头,神色不安地望望他,有一次经过一家面包房,她甚至突然站住,借着半开的店门射出的灯光,从头到脚打量他一遍。瞥了这一眼之后,格兰古瓦见她又像他先前看到的那样撇了撇嘴,掉头又继续赶路。

姑娘这一撇嘴,倒引起格兰古瓦的考虑:她这娇嗔的表情中,肯定包含蔑视和嘲笑的意味。他这样一想,便不觉低下头来,放慢脚步,同那姑娘拉开了距离;待她拐进另一条街刚刚不见,就听见她尖叫一声。

他急忙快步跑去。

这条街伸手不见五指。不过,在拐角圣母像脚下有一个铁笼子,里面点着一盏油灯,格兰古瓦借着微光,看见吉卜赛女郎正在两条汉子的手臂中挣扎,那两条汉子极力堵住她的嘴,窒息她的叫喊。可怜的小山羊吓坏了,抵着角咩咩直叫。“救人啊,巡逻队的先生们!”格兰古瓦高声呼救,勇敢地冲上去。抓住那姑娘的两条汉子,有一个朝他回过头来,原来是卡希魔多那张狰狞可怖的怪脸。

格兰古瓦没有逃跑,可也不敢向前多走一步。

卡希魔多却逼过来,反手一掌,就将他击出四步远,摔倒在铺石路上。接着,那个魔头一只手臂托着吉卜赛女郎,就像搭着一条丝巾似的,飞步跑掉,一忽儿便隐没在黑夜中。那个同伙跟在后边,也消失不见了。可怜的小山羊跟着追赶,咩咩惨叫。“救命啊!救命啊!”不幸的吉卜赛姑娘连连呼叫。“站住,坏蛋!把这个浪货给我放下!”突然像打雷般一声断喝,只见从邻街冲出一名骑手。

他是一名羽林军骑卫队长,全身披挂,手执一把巨剑。

他从惊愕的卡希魔多的手中夺过吉卜赛姑娘,横放在马鞍上。待狰狞可怖的魔驼定下神来,冲上去要夺回他掠获的女子,紧随队长的十五六名羽林军卫抢上前来,个个手执长剑。这是一小队禁军,奉巴黎军警统领罗伯尔·戴图维尔之命,沿街巡逻检查宵禁。

卡希魔多被包围逮捕,牢牢地捆住。他狂吼乱叫,口吐白沫,牙齿咬得咯嘣作响,如果是大白天,那么毫无疑问,单凭他这张因发怒而更加丑恶的脸,他就能吓跑这一小队人马。丑相是他的最可怕的武器,然而,黑夜却解除了他的武装。

他的同伙趁厮打的时候溜掉了。

吉卜赛女郎从马鞍上优美地坐起来,双手钩住年轻军官的双肩,定睛凝视他片刻,仿佛既喜爱他那英俊的相貌,又欣然感激他的搭救之恩。继而,她率先打破沉默,使甜美的声音更加甜美,问道:“警官先生,您尊姓大名?”“浮比斯·德·夏多佩队长,为您效劳,我的美人儿!”军官挺身答道。“谢谢。”姑娘说道。

浮比斯队长捻着他那勃艮第式的小胡子,姑娘趁机哧溜一下滑下马,像飞箭一般逃掉。

她消失得比闪电还快。“他娘的!”队长勒紧捆绑卡希魔多的皮索,恨道,“我宁愿扣住那个浪货!”“有什么办法呢,队长?”一名骑警说道,“黄莺飞走了,蝙蝠留下来。”

五、麻烦续篇

格兰古瓦摔得头昏眼花,躺在街角圣母像前面的石路上,渐渐恢复知觉,但还有一阵迷迷糊糊,神思飘浮,不乏温馨的感觉,朦胧中,吉卜赛女郎和小山羊两个空灵的倩影,同卡希魔多那拳沉重的一击水乳交融。这种状态持续时间不长。他的躯体接触路面的部位感到冰凉的刺激,这才猛地清醒过来,神志完全恢复了。“哪儿来的这股凉气呢?”他忽然自言自语,一看才发现,半个身子浸在阴沟里。“独眼巨人这个魔头!”他狠狠地咕哝道。想爬起来,可是摔得太重,头发昏,浑身疼痛,只好躺在原地。好在手还能活动,他捂住鼻子,先忍一忍。“巴黎的泥水,”他思忖道,“(因为他相信阴沟是他的宿地已成定局:待在居所,不胡思乱想能干什么?)巴黎的泥水臭得厉害!一定含有大量挥发性硝酸盐。况且,尼古拉·弗拉麦勒和炼金术士都这么看……”“炼金术士”这个词,令他猛然联想到克洛德·弗罗洛主教代理。他回想刚才撞见的暴力场面:吉卜赛姑娘在两个汉子中间挣扎,卡希魔多还有个同伙;想到这里,主教代理那阴沉高傲的面孔,在他的记忆中模模糊糊地闪现——“这就太怪啦!”他心中暗道。于是,他从这点出发,在这个基础上开始假想、造一座荒诞不经的大厦——哲学家用纸板搭起的城堡。继而,他又猛地重返现实:“哎呀!我都冻僵啦!”他叫了起来。

的确,这地方越来越没法待了。阴沟污水的每个分子,都从格兰古瓦腰身夺走一分温暖,体温和水温渐趋平衡,叫人吃不消了。

祸不单行,另一种性质的麻烦,又突然向他袭来。一群孩子朝格兰古瓦躺着的街头跑来。他们永恒不变的名字就叫“流浪儿”,是一群野孩子,不管什么天气,总光着脚在巴黎街上乱窜,在我们小时候傍晚放学出校门,也正是他们,看见我们穿的不是破裤子,就朝我们投石块;这样一群淘气鬼,也不管附近居民睡不睡觉,一路大笑大叫,拖着一个不知装什么东西的奇形怪状的大口袋;单是他们木鞋的一片响声,就能把死人给吵起来;格兰古瓦还没有完全死去,也给吵得半抬起身子。“唉嘿!埃纳甘·唐代什!唉嘿,约翰·潘斯布德!”他们扯着嗓门叫嚷,“拐角上专卖废铜烂铁的商贩,厄斯塔什·穆朋那个老家伙玩儿完啦,我们把他的草垫子弄来,点起一堆篝火。今天可是欢迎佛兰德人的日子呀!”

他们跑到近前,没有瞧见格兰古瓦,将草垫子一扔,正巧扔在他的身上。一个小家伙当即抽出一把草,要去圣母像座下的油灯上点燃。“天哪!”格兰古瓦咕哝道,“一点着火,我岂不是太热了吗?”

情况万分危急,他就要遭到水火夹攻,于是拼命一挣扎,就像要下油锅而拼命挣脱的造假币的犯人那样,他一跃而起,将草垫子朝流浪儿推过去,拔腿逃跑了。“圣母啊!”孩子们惊呼,“铁器店老板又还魂儿啦!”

孩子们也都四处逃散。

草垫子主宰了战场。宗教裁判官倍勒福瑞神甫和科罗泽都一口咬定:第二天,该区的教士们拾起草垫,非常隆重地送到圣运教堂的宝库中,圣器管理员从而大赚其钱,他宣扬说在1482年1月6日那天值得纪念的夜晚,莫功塞伊街口的圣母雕像大显神灵,驱除了厄斯塔什·穆朋的亡灵:该人临终时,蓄意将阴魂藏在草垫里,要向魔鬼搞个恶作剧。

六、摔罐成亲

格兰古瓦慌不择路,拼命跑了一阵,脑袋多次撞到街角的墙上,跨过一条条阴沟,穿过一条条小街,闯进一条条死胡同,转过一个个街口,踏遍菜市场周围的铺石马路,要从曲里拐弯的街巷中找个出路。我们的诗人真是惊慌失措了,如美妙的拉丁文古诗中所说,他探索了“所有大道、小路和途径”跑了好一阵,他猛然站住,首先是因为喘不过气来,其次是因为一个疑念从头脑中闪现,他揪住脖领,用手指按住额头,自言自语:“彼埃尔·格兰古瓦啊,您这么乱跑,看来没长脑子。那些淘气鬼怕您,不亚于您怕他们。跟您说吧,您往北边跑,想必听见了他们往南跑的木鞋声响。因此,二者必居其一:要么他们逃跑了,仓皇之间,一定丢下了草垫,那正好是热情招待您的床铺,而从一清早您就为此奔波,现在圣母把它送给您,是要奖赏您为她编了一出成功而热闹的圣迹剧;要么孩子们并没有逃跑,果真如此,他们肯定会点着草垫,那不正是一堆旺火,供您享用,既可暖暖身子,又可烤干衣裳。好床还是好火,不管哪种情况,反正草垫是天上掉下来的。也许正是这个缘故,莫功塞伊街头的圣母马利亚才让厄斯塔什·穆朋死掉。可是您这位老兄,简直昏了头,就像庇卡底人碰上法兰西人,狼狈逃窜,却把您要在前面找的东西丢在后面:您真是大傻瓜一个!”

于是,他要原路返回,一面辨认方向,一面鼻嗅耳听,留神探索,竭力重新找到那块天赐的草垫。然而徒劳一场。房舍、死胡同、交叉口纵横盘结,他处处迟疑,进退维谷,只觉得这乱成一团麻的黑暗街巷,比小塔府邸的迷宫还要繁杂紊乱,令人晕头转向。他终于失去耐心,义正词严地喊道:“这些交叉的街巷真可恶!肯定是魔鬼按照他那铁叉的样子建造的。”

这样呵叱一声,总算出了一口气,这时,他忽然望见一条狭长街道的那头有一道红光,精神便为之一振,不禁又说道:“谢天谢地!就在那边!正是我的垫子在燃烧。”于是,他又自比黑夜迷航的船夫,虔诚地补充道:“致敬,致敬,海上的明星!”

他这句赞美诗,究竟是献给圣母还是献给草垫?我们不得而知。

这条长街是慢坡路,没有铺石块,越来越泥泞,也越来越倾斜。格兰古瓦没走出几步,就发现有些奇特的东西。看来这条路并非阒无一人,沿街爬着一团团不知什么东西,模模糊糊,奇形怪状,纷纷爬向街那头闪动的亮光,犹如笨重的昆虫,夜间沿着一根根草茎爬向牧人的篝火。

人处于什么境况,都不如身上一文不名这样富于冒险精神。格兰古瓦继续往前走,很快赶上那些毛毛虫中爬得最慢、落到后面的一条,靠近前一看,才明白这不是别的东西,而是一个失去双腿的可怜残疾人,只见他用双手撑着蹿动,仿佛仅剩两只脚的受伤的盲蛛。格兰古瓦从跟前经过时,这只人面蜘蛛抬头看看他,声调凄惨地哀告:“行行好吧,老爷,行行好吧!”“让魔鬼把你抓走!”格兰古瓦说,“也把我一道抓走,我若是明白你要说什么!”

他扬长而去。

接着,他又赶上另一个爬行动物,仔细瞧了瞧,原来是个又缺胳膊又短腿的残疾:此人的木腿和拐杖结构复杂,支撑着身子,整个儿像移动的脚手架。格兰古瓦满腹典雅的譬喻,眼前所见,心中便比作火神的三足活鼎。

这只活鼎见他过来,便举帽致敬,帽子就停在格兰古瓦的下颏儿跟前,好像刮胡子的托盘,同时对他耳朵喊道:“骑士老爷,赏两个钱买块面包吧!”“看来这一个也会说话,”格兰古瓦说道,“可是,这种语言太粗鄙,他本人若是懂得,那就比我走运。”

他拍了拍额头,忽然联想起一件事:“对啦,他们上午说的‘爱丝美拉达’,究竟是什么意思呢?”

他刚要加快脚步,却又第三次被什么东西挡住去路。说什么东西,不如说是什么人:是个瞎子,个头儿不高,满脸胡须,一副犹太人面孔,由一条大狗带路,手拿木棍往周围乱杵。他鼻音很重,带着匈牙利人口音对格兰古瓦说:“行行好吧!”“好极啦!”彼埃尔·格兰古瓦说道,“总算有个讲基督教语言的人了。看来我是一副乐善好施的相貌,尽管身无分文,也纷纷有人求我施舍。我的朋友(他转身对瞎子说),上周,我把最后一件衬衣卖掉了;既然您只懂西塞罗的语言,这就是说:上周我把最后一件衬衣卖掉了。”

说罢,他掉头继续赶路;不料瞎子也加大步子跟上来,同时,另外两个残疾人,那个瘫子和那个腿脚残废者,也都急匆匆赶上来。他们三个跌跌撞撞,紧紧跟着可怜的格兰古瓦,并开始向他唱歌:“行行好吧!”瞎子唱道。“多施舍点儿钱!”腿脚残废的人唱道。“买块面包!”跛子按照原调反复唱道

格兰古瓦赶紧捂住耳朵,喊道:“噢!巴别塔啊!”

他拔腿跑起来。瞎子也跑,跛子也跑,残腿人也跑。

他越深入这条街,周围的残腿人、瞎子、跛子也越聚越多,还加进来没胳膊的、独眼的、满身大疮患麻风的,有的从房舍里出来,有的从旁边的小巷里钻出来,有的从地窖的气窗里爬出来,他们呼噪,狂吼,尖叫,全都一瘸一拐,跌跌撞撞,蜂拥冲向亮光,在泥泞中翻滚挣扎,活像雨后的蛞蝓。

三个追命鬼紧跟不舍,格兰古瓦真不知道会落到什么地步,他慌不择路,在那些人中间逃窜,绕过跛子,跨过残腿的人,但是畸形人密密麻麻,处处绊脚,真像那个英国船长误入蟹群中。

格兰古瓦忽又想到,还不如往回跑,然而为时已晚,一大群人封锁了退路;那三个乞丐又紧追不放,他只好继续向前,既受这不可抗拒的浪潮所推拥,又被恐惧情绪所驱赶,一时六神无主,恍若经历一场噩梦。

终于跑完这条街,尽头是一大片空场,只见迷蒙的夜雾中,有成百上千的亮点闪烁。格兰古瓦仗着腿快,直冲过去,要把三个纠缠他的残疾幽灵甩掉。“你这家伙,往哪里去?”缺胳膊少腿的人大吼一声,扔掉拐杖,迈开大步追上去,那敏捷的步伐是巴黎街头前所未见的。

这工夫,那个无腿的人也直挺挺站起来,他把沉重的铁包皮扣到格兰古瓦的头上,而瞎子则面对面看他,瞪大的眼睛射着光芒。“我这是在哪儿啊?”诗人说,他简直吓蒙了。“在奇迹宫廷。”第四个幽灵走上前来答道。“我以灵魂发誓,”格兰古瓦又说道,“我清清楚楚看到,瞎子能看见东西,跛子能奔跑了,可是,救世主在哪儿?”

他们报以一阵哄笑,笑声阴森可怖。

可怜的诗人环视周围:的确,在这种时刻,从来没有一个好人走进可怖的奇迹宫廷;这是个魔圈,无论大堡的军校还是京城的警官,胆敢闯进来的,无不粉身碎骨;这是贼窝,是巴黎脸上的脓疮;这是条阴沟,每天早晨污水流出去,夜晚又流回来停滞,满载着邪恶、乞讨和流浪,即在各国京城常年横溢的流浪;这巨大的巢穴,每天晚上,社会的一切寄生虫都满载而归;这是骗人的医院,吉卜赛人,还俗的修士,失足的学生,诸如西班牙、意大利、德意志等所有民族,诸如犹太、基督、伊斯兰、偶像崇拜等各个宗教的渣滓,他们白天敷上假造的伤口,化装要饭,夜晚在这里摇身一变而为强盗;总而言之,这是一间巨大的化妆室,在巴黎街头上演的偷盗、卖淫、谋杀这类永恒喜剧的所有演员,当年就是在这里上妆卸妆的。

这片广场很宽阔,跟当时巴黎所有广场一样,形状不规则,铺石路面也不平整。四处火光闪亮,每处火光都围着一群奇特的人。他们窜来窜去,大叫大嚷。还听见尖厉的笑声、孩子的啼哭、女人的声音。他们的手和头映衬着火光,显现出各种各样奇形怪状的黑影。地面上跳动的火光伴有难以言状的憧憧巨影,不时能看到过去一条仿佛人形的狗,或者一个仿佛狗形的人。这里就像群魔宫殿,种族的界限、物种的界限,似乎全打消了。男人、女人、禽兽、年龄、性别、健康、疾病,全部掺杂,混淆,重叠起来,融为一体,无不为这群人所共有,所共享。

格兰古瓦在惶恐中,借着微弱而闪动的亮光,依稀辨出巨大的广场围着一圈破烂不堪的房子,门脸儿都虫蛀斑斑,变得干瘪而萎缩了,每座都开了一两个有亮光的天窗,在黑暗中看去,像围坐一圈的老太婆的巨大脑袋,样子既怪诞又乖戾,眨着眼睛在观赏群魔乱舞的场面。

这又像一个前所未见、闻所未闻的新世界,是爬行动物麇集、怪异荒诞的世界。

格兰古瓦被三个乞丐像钳子一般紧紧抓住,又被周围一群人的咆哮震聋了耳朵,越发吓得魂飞魄散。这个倒霉的家伙极力收拢神思,回想今天是不是礼拜六。可是白费劲,他的记忆和思路已然中断,什么都怀疑起来,思想从所见飘忽到所感,他一再向自己提出这个无法回答的问题:“如果我存在,那么这一切存在吗?如果这一切存在,那么我存在吗?”

在周围一片喧哗吵嚷中,一声清晰的叫喊响起来:“带他见大王去!带他见大王去!”“圣母啊!”格兰古瓦咕哝道,“这里的大王,一定是公山羊了。”“带去见大王!带去见大王!”众人不断地叫嚷。

人人都来拖他,都争先恐后朝他伸出指爪。然而,那三名乞丐就是不松手,吼叫着同其他人争夺:“他是我们的!”

诗人那件上衣本来就病入膏肓,这一撕扯也就寿终正寝了。

他穿越可怕的广场时,目眩神迷的感觉消失了,走了几步之后,便恢复了真实感。他在逐渐适应这里的氛围。起初,从他那诗人的头脑里,说得简单通俗些,也许是从他那空腹中,升起一道烟雾,也可以说是一层水汽,扩散开来,笼罩住景物,看上去影影绰绰,如在噩梦的迷雾中,在梦幻的黑暗里,万物的轮廓都在抖动,都在扭曲变形,相聚为庞然的堆叠,景物纷纷化为龙蛇虎豹,人也都变为魑魅魍魉。继而,这种种幻象渐渐退隐,他的目光不那么迷乱,也不那么放大景物了。真实世界在他周围重现本相,既触目又绊脚,一块一块拆毁他原以为身陷其中的可怕的诗境。必须看到他并不是徒涉冥河,而是跋涉在泥泞中;必须看到推拥他的并不是魔鬼,而是强盗;经历险境的并不是他的灵魂,而不折不扣是他的性命(既然他缺少金钱——能十分有效地在强盗和好人之间斡旋的可贵调停者)。格兰古瓦更加仔细,也更加冷静地观察这种狂欢,终于从群魔舞场跌入了下等酒店。

其实,奇迹宫廷不过是一家下等酒店,而且是强盗酒店,那一片殷红,既是血色,也是葡萄酒色。

那几个衣不蔽体的人护送他跑完一程,到达目的地,终于放开他。这时映入眼帘的,并不能把他拉回诗境,甚至拉不进地狱的诗境。这是空前缺乏诗意的冷酷现实:小酒店。如果故事不是发生在15世纪,那么我们就会说,格兰古瓦是从米开朗琪罗跌落到卡洛。

一块大圆石板上燃着一堆旺火,火焰烧红了此刻还空着的三角支架。几张虫蛀的桌子胡乱摆放,没有一个略懂几何学的仆役肯把桌子摆摆整齐,至少防止它们相互切割成罕见的角度。桌上放着大酒碗,满满装着葡萄酒和麦芽酒,许多醉汉聚在周围,他们借着酒力和火力,一个个脸膛红得发紫。其中一个汉子大腹便便,一脸快活的神气,正热火朝天地同一个满身肥肉的妓女亲热。还有一个假当兵的,用他们的黑话来说,就是“油子”,他吹着口哨,正一道一道解下假伤口的绷带,舒展开从早晨起就千缠万裹的健壮膝盖。对面是一个病鬼,他正用白屈菜和牛血炮制次日要用的“伤腿”。再过去两张桌子,有个假扮香客的强盗,他一身朝香的装束,口里念着圣后怜世经,而且加重鼻音,操着诵圣诗的声调。另一个角落有个小无赖,正向一个老疯魔学习发羊痫风的技艺,如何嚼着肥皂块口吐白沫。旁边有个“水肿患者”正在放水消肿,熏得四五个女拐子连忙捂住鼻子,而此刻,她们也围着桌子争夺当晚偷来的一个小孩。

这形形色色的场景,正如二百年后索瓦尔所记述的:“宫廷认为十分滑稽可笑,就搬来为国王消遣,并采纳芭蕾舞剧《黑夜》为垫戏;这部四幕的芭蕾舞剧,曾在小波旁宫为国王演出。”看过1653年那场演出的人补充说:“‘奇迹宫廷’里各种形体的突然变幻,表演得精彩极了。邦斯拉德还作了几行相当优美的赞诗给我们看。”

这里,到处可闻粗野的狂笑、淫荡的歌声。人人都想引起注意,只顾讲话,只顾笑骂,根本不听旁人说什么。酒杯碰得叮当响,碰杯又引发争吵,杯子豁口又剐坏破衣衫。

一条大狗蹲在那里,眼睛盯着火堆。几个孩子也混入这狂饮欢宴的行列。那个被偷来的孩子又哭又叫。另外一个四岁的胖小子坐在高凳上,双腿垂在半空,下颏儿刚够着桌沿儿,待在那里一声不吭。第三个孩子,正用手指把流下来的蜡烛油摊在桌面上。还有一个小家伙蹲在泥地上,整个身子几乎钻进一口大锅里,用瓦片刮着,发出的噪音足令斯特拉狄瓦里乌斯晕过去。

一名乞丐坐在火堆旁的大酒桶上,他就是坐在宝座上的花子王,丐帮帮主。

三个家伙把格兰古瓦拖到酒桶前,狂呼滥饮的人一时静了下来,只有那孩子还在大锅里刮出声响。

格兰古瓦大气不敢出,眼睛也不敢抬一抬。“小子,把帽子摘下来!”抓他来的一个家伙说道。还未待他明白是什么意思,那人就一把掀掉他的帽子。这顶尖帽破虽破,但总还能遮遮太阳,挡挡雨。格兰古瓦叹息一声。

这时,高坐在酒桶上的帮主开口问道:“这小子是什么东西?”

格兰古瓦惊抖一下。这人的声音尽管颇有声威,还是令他想起另一个声音,正是今天午间在观众中哀叫“行行好吧!”给他的圣迹剧头一个打击的声音。他抬头一看,果然是克洛班·特鲁伊傅。

克洛班·特鲁伊傅虽然披挂着王者的标志,但还是不折不扣地穿着他那身破衣烂衫,手臂上的脓疮不翼而飞了。他手中拿一根白皮条鞭子,就是当时军警用来驱赶百姓的那种“赶人鞭”。他戴的帽子镶了一圈箍,帽顶收口,说不准是软垫童帽还是王冠,因为两者太相似了。

格兰古瓦看到奇迹宫廷这个大王,认出正是搅他戏的那个该死的乞丐,但又不知为什么他心中反而重萌一线希望。“师傅……”他结结巴巴地说,“大人……陛下……我该怎么称呼您呢?”他终于承认道。称呼升级到了顶点,他确实不知道如何再往上升,如何降下来了。“大人、陛下,或者伙计,随你怎么叫我都行!你可得快点儿。你有什么话要替自己辩护?”“替自己辩护?”格兰古瓦心想,“这话听着可别扭。”他又嗫嚅道:“我就是今天那个……”“让魔鬼一爪子抓你去!”克洛班打断他的话,“叫什么名字,小子,少废话。告诉你,你面前是三位强大的君王:我,克洛班·特鲁伊傅,金钱王国的国王,丐帮大头目的传人,黑帮王国的大君;你看那边,头缠破布条、黄脸膛的那个老家伙,他叫马提亚斯·韩加迪·斯皮卡利,是埃及和波希米亚大公;再有那个胖子,没有听我们讲话、正抚摩一个浪货的那个,他叫纪尧姆·卢梭,是伽利略皇帝。由我们三人来审你。你不是黑帮成员,却闯入黑帮王国里,侵犯了本城的特权,应当受到惩罚,除非你是‘加朋’、‘真米肚’或‘离福地’,用正人君子的黑话来说,就是窃贼、乞丐、流浪汉。你是这一类人吗?说一说吧。亮出你的身份。”“可惜!”格兰古瓦答道,“我没有这份儿荣幸。我是创作那出……”“别说了,”特鲁伊傅不容他说完,就喝断他的话,“要吊死你!理所当然,正派的市民先生们!你们那边怎么对付我们,我们这边就怎么对付你们。你们定什么法律惩罚无家无业的游民,游民也拿什么法律惩罚你们。如果说法律太残忍,那也是你们的过错。就应该不时地观赏观赏,一个正人君子脖子套上绳索的那副怪相,这样,事情才公平合理。好啦,朋友,快活一点儿,把你的破衣服分给这里的小姐们。我要吩咐人把你吊死,好让这里的无赖汉开开心。你的钱袋呢,给他们买酒喝。你要是弄什么仪式,那儿有个石臼,里边有个石头天老儿,还很像样,是我们从公牛圣彼得教堂偷来的。给你四分钟,去把你的灵魂扔到他的头上。”

这番话真叫人胆战心寒。“以我的灵魂发誓,讲得真棒!克洛班·特鲁伊傅布道,比得上教皇那个圣老儿。”伽利略皇帝嚷道,同时摔破酒碗去垫桌子腿。“皇上和王上各位陛下,”格兰古瓦冷静地说道,不知怎的,他又定下神来,说话的口气坚决了,“你们可不能这么干。我叫彼埃尔·格兰古瓦,是个诗人,今天白天在司法宫大堂里演出的寓意剧,就是我创作的。”“哦!是你呀,师傅!”克洛班说道,“以上帝的脑袋保证,我也在那儿啦!这又怎么着,伙计,就因为白天你让我们无聊了好一阵,晚上就不吊死你了吗?”“恐怕在劫难逃了,”格兰古瓦暗自思忖,不过他还要挣扎一下,“我不明白为什么诗人就不能算作无家无业的游民、流浪汉,伊索就是一个;乞丐,荷马就是一个;窃贼,墨丘利就是一个……”

克洛班打断他的话:“你说的什么鬼话,是想蒙我们呀!他妈的,别忸忸怩怩,痛痛快快让我吊死算啦!”“请原谅,金钱王国国王陛下,”格兰古瓦回驳道,现在他寸土必争了,“我的话值得听一听……请等一等!……听我说……您总不至于还没听我申诉就判决我吧……”

其实,他这哀求的声音,完全淹没在周围的喧闹声中了。那个小鬼越发起劲地刮锅。更有甚者,一个老太婆刚把铁锅放到烧红的三脚架上,满锅的肥油熬得哗哗乱响,仿佛一群孩子吵吵嚷嚷,跟随一个戴假面具的人。

这工夫,克洛班好像在同埃及大公和酩酊大醉的伽利略皇帝商量事,他厉声喝道:“安静点儿!”然而,那口大锅和熬油锅却不听他这一套,继续演出二重唱。于是,他从酒桶上跳下来,飞起一脚,踢得大锅连同孩子一起滚出十来步远。接着又是一脚,将铁锅里的肥油全踢翻到火堆上,末了,他大摇大摆地回到宝座上,根本不理睬那孩子的抽泣、那老太婆眼看晚餐化作白烟而发的怨艾。

特鲁伊傅招招手,立刻过来几个人,在他身边排成马蹄铁形,有大公、皇帝、头号打手和伪善人;围在中间的格兰古瓦,始终被死死地揪住。这个半圆圈陈列着破衣烂衫、金箔、叉子、斧头、冒着酒气的小腿、赤裸的粗胳臂、肮脏委顿而呆痴的面孔。克洛班·特鲁伊傅身居中间,这群要饭花子的圆桌会议如果是元老院,那么他就是大元老;如果是贵族团,那么他就是大首领;如果是红衣主教会议,那么他就是教皇。一来他高高坐在酒桶上,二来他有一副难以描摹的傲慢、粗野而狂暴的神态,这使他的眼珠放射贼光,也冲淡了他那粗犷的形貌中兽性的特质。可以说是猪群中的一头野猪。“听着,”特鲁伊傅用粗硬的手抚摸着畸形的下巴,对格兰古瓦说,“我想不出为什么就不能吊死你。不错,看样子你老大不愿意;显而易见,你们这些市民还不习惯。你们把这事儿想得太玄乎了。说穿了,我们并不想跟你过不去。眼下,你要想活命,还有一个办法。你愿意入伙吗?”

格兰古瓦眼看小命要丢,开始万念俱灰,忽听这样一个建议,有什么反应是可想而知的,他狠命地抓住,说道:“我当然愿意,求之不得。”“你同意加入火剑帮吗?”克洛班又问道。“加入火剑帮,正中下怀。”格兰古瓦答道。“你承认自己是无法无天的刁民吗?”金钱国国王又问道。“是无法无天的刁民。”“是黑帮王国的顺民?”“是黑帮王国的顺民。”“是个流浪汉?”“是个流浪汉。”“连灵魂都是?”“连灵魂都是。”“告诉你吧,即便如此,也要照样吊死你。”大王又说道。“活见鬼!”诗人说道。“只不过,”克洛班不动声色地继续说,“过些时候再吊死你,要守法的巴黎城出钱,搞得隆重些,使用有气派的石柱绞刑架,由那些良民执刑。这样死了也是一种安慰。”“您说得对。”格兰古瓦答道。“还有别的好处呢。当了刁民,不用交泥路捐、穷苦捐,也不用交灯火捐,这些钱,巴黎良民可都得拿。”“那好吧,我同意,”诗人说道,“我就是流浪汉、黑帮分子、刁民、火剑帮客,要我当什么都成。其实这些,我早就是了,金钱大王陛下,因为我是哲学家嘛:哲学包罗万象,哲学家兼为万众,这您是知道的。”

金钱国大王皱起眉头,说道:“你当人不识数啊,朋友?你跟我胡诌什么,不就是匈牙利犹太黑话吗?我可不懂希伯来语。做强盗,不见得非是犹太人不可。现在,我甚至都不动手盗窃了,我超出了这种行当,要动手就是杀人。割喉咙,干;割钱袋,不干!”

他这一生气,讲话越来越断断续续,格兰古瓦很想插进这句抱歉的话:“请原谅,陛下,我说的不是希伯来语,而是拉丁文。”“告诉你,”克洛班怒冲冲地接着说,“我不是犹太人,我要叫人吊死你,犹太教的肚皮!连同你身边卖假货的小犹太,我真希望有那么一天,看见他钉死在柜台上,就跟一枚假钱币那样!”

他边说边指着那个满脸胡子的小个儿匈牙利犹太人,正是先前对格兰古瓦说“行行好吧”,讲匈牙利话的那个家伙;而他又听不懂别的语言,看着金钱国大王冲他发火,真是惊诧不已。

克洛班大人终于平静下来,又问诗人:“小子!你愿意当流浪汉?”“毫无疑问。”诗人答道。“光愿意还不够,”暴性子的克洛班说道,“好愿望,并不能给菜汤里增添一个葱头,只能帮助上天堂;然而,天堂和黑帮是两码事。要想加入黑帮,你得证明自己还有点儿用处,瞧瞧你摸假人的钱包怎么样。”“您要我摸什么都成啊!”格兰古瓦答道。

克洛班挥了挥手。几个黑帮分子离开圈子,工夫不大搬回来两根立柱。立柱下端有平木和支架,放在地上好稳当些,上端架一根横梁;一个很像样的便于移动的绞刑架,眨眼工夫就在格兰古瓦面前竖起来,不由得他不满意。什么也不缺,连绞索都有,吊在横梁下悠然地摆来摆去。“他们要搞什么名堂?”格兰古瓦纳闷,心里不安起来。恰好这时,一阵铃响打消了他的忧虑:丐帮的人又搬来一个假人,用绳索套住脖子将它吊起来。只见它穿着红衣裳,颇像吓唬鸟雀的草人,浑身挂满了大小铃铛,足够三十匹卡斯蒂利亚骡子披挂的了。这么多铃铛随着吊绳的摇曳响了一阵,声音渐渐止息。同时,那假人也静止不动了,完全顺应代替滴漏计和沙时计的钟摆的规律。

克洛班指了指假人下面的一个摇摇晃晃的破旧矮凳,对格兰古瓦说:“站上去!”“要死啦!”格兰古瓦提出异议,“我会折断脖子的。您这凳子瘸腿,就跟马提雅尔的警句诗一样:一个腿六音步,一个腿五音步。”“上去!”克洛班又说道。

格兰古瓦登上去,脑袋和手臂摇晃半晌,总算找到了重心。“现在,”金钱国大王接着说,“你把右脚盘到左腿上,踮起左脚尖。”“陛下,”格兰古瓦说道,“您是非要我摔断胳膊腿不可啦?”

克洛班摇了摇头,说道:“听着,朋友,你的废话太多。两句话就能给你讲清楚:你这样踮起脚,就能摸得着假人的衣兜,兜里有个钱包,你能掏出来,又不碰响铃铛,就算合格了,可以当丐帮的人,只需挨鞭子抽一周就行了。”“噢,上帝的肚子!挨鞭子可不干,”格兰古瓦说道,“万一我把铃铛碰响了呢?”“那就吊死你。明白吗?”“一点儿也不明白。”格兰古瓦答道。“再告诉你一遍:你要摸假人的衣兜,把钱包掏出来,哪怕碰响了一个铃铛,也得吊死。这回明白了吧?”“好吧。”格兰古瓦说,“我明白了。还怎么样呢?”“你要是掏出钱包,又没有碰响铃铛,那你就成了丐帮的人,然后连续鞭打你一星期。现在你总该明白了吧?”“嗳,陛下,我又糊涂了。我怎么才能便宜点儿呢?一种情况是吊死,另一种情况是挨打……”“加入丐帮呢?”克洛班又说,“加入丐帮呢?难道这不算什么吗?打你也是为你好,让你的皮肉经得起打。”“太谢谢啦。”诗人答道。“好啦,动作快点儿!”大王说着,用脚磕酒桶,就像敲大鼓一般发出咚咚的声响,“快点儿掏假人的兜儿,把这事儿了啦!我最后一次警告你:只要听见一声铃响,我就让你代替这个假人。”

黑帮分子听了克洛班的话,都鼓掌喝彩,纷纷围上来,在绞刑架四周站了一圈,残忍地哈哈大笑,格兰古瓦一看便明白,他们实在太开心了,什么都干得出来。因此,他不再抱任何希望,只存一点儿侥幸心理,能顺利完成强加给他的这一可怕的操作。他决意冒险一试,不过动手之前,他还是虔诚地祈祷一番,求他要掏包的假人高抬贵手,也许这假人比丐帮的人更容易动恻隐之心。这么多铃铛,一个个都像眼镜蛇,张开大口,吐着毒芯,看样子随时要咬他,要发出咝咝的声音。“噢!”他喃喃说道,“怎么可能,我的小命就系于这里一个小铃的轻微摇晃吗?噢!”他双手合十,又默祷,“响铃啊,劳驾别响!摇铃啊,劳驾别摇!晃铃啊,劳驾别晃!”

他还想碰碰运气,问特鲁伊傅:“万一刮来一阵风呢?”“照样吊死你。”对方毫不犹豫地答道。

看来毫无回旋、缓解的余地,也没有任何借口解脱。于是他横下一条心,右脚盘到左腿上,踮起左脚,伸出手臂,可是刚摸到假人,由一只脚支撑的身子,就在只有三条腿的凳子上摇晃起来。他下意识地去扶假人,立刻失掉平衡,重重地摔倒在地;而那假人被他手掌一推,转了个身,顺势移动,在两根柱子之间大摇大摆起来,身上无数铃铛催命一般响成一片,震得格兰古瓦两耳发聋。“该死!”他摔下时叫了一声,趴在地上不动了,就像死了似的。

这当儿,他听见头上可怕的铃声震天响,丐帮的人怪声狂笑,还听见特鲁伊傅说道:“把这家伙给我拉起来,吊上去,绝不轻饶!”

格兰古瓦爬起来。这时,假人已经解下来,给他让位了。

黑帮分子把他揪到凳子上。克洛班走过来,用绳索套住他的脖子,拍拍他的肩膀,说道:“永别了,朋友!哪怕有教皇那样一副弯弯肠子,这回你也逃不掉了。”

格兰古瓦想说“饶命”,但话到唇边又咽了下去。他游目四望,一点儿希望也不见:他们都在哈哈大笑。“星星美葡萄,”金钱国大王叫道,只见一个大块头的乞丐应声出列,“爬到横梁上去。”

星星美葡萄敏捷地爬上横梁;过了一会儿格兰古瓦抬起头,看见他蹲在上面的横梁上,不禁心惊胆战。“现在,”特鲁伊傅又说,“我一拍手,红脸安德里,你就用膝盖把凳子拱倒;弗朗索瓦唱李子,你就抱住这小子的腿往下拉;你呢,美葡萄,你就一下子跳到他肩上。你们三个要同时行动,听清楚了吗?”

格兰古瓦不寒而栗。“准备好了吗?”克洛班·特鲁伊傅对他们三个说。这三个黑帮分子准备扑到格兰古瓦身上,像三个蜘蛛要扑向一只苍蝇。可怜的家伙,受刑前的等待真可怕;这工夫,克洛班还不慌不忙,将几根没有烧着的树枝踢进火堆里。“准备好了吗?”他又重复问道,双手张开准备击掌。再过一秒钟,就玩儿完了。

然而他却停住了,好像突然有了个什么念头。“等一等,”他说道,“我倒忘啦!……咱们还有个规矩:要吊死一个男的,总是先问问有哪个女的要他——伙计,你只有这最后一点儿活路。要么跟一个女花子结婚,要么跟绳子结合。”

吉卜赛人的这条法律,不管读者觉得多么怪异,可是直到如今,还在英国宗教古法典中有详细记载。请参阅《伯灵顿法规评述》。

格兰古瓦长吁了一口气。半小时以来,这是他第二次死里逃生,因此,他不敢过分相信。

克洛班重又爬上大酒桶,嚷道:“喂!喂!女的,娘儿们,你们当中,从女巫到女巫的雌猫,凡是母的,有哪个骚货想要这个浪子?喂,科莱特·拉夏龙!伊丽莎白·特鲁凡!西蒙娜·若杜因!玛丽·皮埃德布!托娜·拉龙格!贝拉德·法努埃尔!蜜歇儿·日纳伊!咬耳朵克洛德!玛图琳·吉罗鲁!喂!伊莎博·拉提埃里!你们都过来呀,都瞧一瞧啊!白捡一个男人!谁要啊?”

格兰古瓦这副惨相,当然吊不起人家的胃口。女花子看到处理的这种货色,似乎都没有什么兴趣。倒霉的家伙听见她们回答:“不要!不要!吊死他吧,还可以让大家开开心!”

不过,还是有三人出列,走过来嗅嗅他。头一个是四方脸的胖姑娘,她仔细察看哲学家这件寒酸的上衣,只见大窟窿小眼,比炒栗子的破锅还破。胖妞儿做了个鄙夷的鬼脸,咕哝一声:“破铺衬!”又问格兰古瓦:“瞧瞧你的斗篷吧?”“斗篷丢了。”格兰古瓦答道。“你的帽子呢?”“给人抢去了。”“鞋怎么样?”“鞋底磨穿了。”“你的钱包呢?”“唉!”格兰古瓦结结巴巴地答道,“身上一个铜子儿也没有了。”“那就让人吊死吧,还得说声谢谢!”女花子啐道,扭头走了。

第二个是老太婆,一张黑脸满是皱纹,奇丑无比,就是在奇迹宫廷也有碍观瞻。她围着格兰古瓦转了一圈,吓得他直发抖,还真怕被她要了去。不料,她也嘟囔一句:“他太瘦了。”于是走开了。

第三个是个年轻姑娘,长得不太难看,还算有两分姿色。“救救我吧!”可怜的家伙低声向她哀告。

姑娘倒是有怜悯他的意思,端详了一会儿,然后垂下目光,摆弄衣裙,一时拿不定主意。格兰古瓦注视着她的一举一动:这是他最后的一线希望了。“不行,”姑娘终于说道,“不行!纪尧姆·龙格儒会揍我的。”她也回到人群里了。“伙计,活该你倒霉!”克洛班说道。

说罢,他从大酒桶上站起来,嚷道:“没人要吗?”他模仿拍卖场估价员的声调,逗得全场哈哈大笑,“没人要吗?一——二——三——!”他转向绞刑架,点头示意,说了一声:“拍板!”

星星美葡萄、红脸安德里和弗朗索瓦唱李子闻声一齐朝格兰古瓦靠过去。

恰好这时,黑帮堆里有人喊了一声:“爱丝美拉达!爱丝美拉达!”

格兰古瓦浑身一抖,扭头朝叫嚷声那边望去,只见人群闪开一条路,走来一个光艳照人的清秀女子。

正是那个吉卜赛女郎。“爱丝美拉达!”格兰古瓦在惊愕中不禁说道。他听到这个具有魔力的词,突然想起这一天种种遭遇,怎能不激动万分。

这个天生尤物世间罕见,她那魅力和美貌,似乎在奇迹宫廷也有极大威力。黑帮男女都悄悄为她让路,他们看见她,粗野的面孔都笑逐颜开。

美丽的山羊佳利跟在后面。她脚步轻快,走到受刑的人跟前,默默地端详了片刻,只见格兰古瓦此时已经半死不活了。“您要吊死这个人吗?”姑娘向克洛班郑重问道。“是啊,妹子,”金钱国大王答道,“除非你要他做老公。”

姑娘撇了撇下嘴唇,做出她常有的娇态。“我要他了。”她答道。

到了这一步,格兰古瓦确信从早上起,他无非在做梦,而这是接续的梦景。

尽管逢凶化吉,变化也的确来得太突然了。

有人将绳套活结解开,把诗人从凳子上扶下来。由于精神上受的刺激太强烈,他不得不坐下。

埃及大公一言不发,拿来一个瓦罐。吉卜赛姑娘把它递给格兰古瓦,说道:“把它摔到地上。”

瓦罐摔成了四瓣。“兄弟,”埃及大公说着,双手按住他俩的额头,“她是你老婆;妹子,他是你老公。婚期四年。好啦。”

七、新婚之夜

过了一会儿,我们的诗人就置身于一个小房间,坐在桌前了。这间屋尖拱棚顶,严实而又暖和;这张桌子的旁边有个食品吊橱,拿点儿东西很方便;可以想见还有一张舒舒服服的床,以及相与厮守的一位美丽姑娘。这场奇遇简直神了。他当真开始认为自己是童话中的人物了,还不时左顾右盼,看看由两只生翅膀的神兽驾驶的火焰车是否还在,因为只有这种火焰车,才能如此飞速地把他从塔耳塔洛斯狱送上天堂。有时,他死盯住自己上衣的破洞,好紧紧抓住现实,免得完全失去依托:他的理智在想象的空间飘荡,也只靠这一根细线维系了。

年轻的姑娘似乎根本不理睬他,只是在屋里走来走去,时而碰到一张小凳子,时而同小山羊说两句话,时而又撇撇嘴。终于,她走过来,挨着桌子坐下。格兰古瓦可以从容地端详她了。

读者啊,你有过童年,或者很幸运还处于童年时期,你大概不止一次(至少我本人,童年有多少天那样度过,那是我一生利用最充分的日子),在阳光明媚的日子,沿着小河边,从一个灌木丛跑到另一个灌木丛,追逐美丽的蓝蜻蜓或绿蜻蜓,看着蜻蜓飞旋,急速转弯,轻吻每一枝树梢。你还记得,当时抱着多么迷恋的好奇心,一个心思注视那沙沙嗡嗡飞旋的小东西,捕捉那紫红和蓝色翅膀疾飞中飘忽不定的形体。是啊,在翅膀的震颤中,那空灵的形体难以捕捉,显得那么虚幻,那么缥缈,既无法触摸,又无法察看。不过,蜻蜓一旦栖息在芦苇梢上,就可以观察了;你敛声屏息,细看那薄纱似的长翼、那身珐琅般的长袍、那对水晶一样的眼珠,心中怎不暗暗称奇,怎不怕那形骸重新化作幻影,那实体重又遁入虚无!回想一下那种种印象,你就不难洞悉,这个爱丝美拉达,在歌舞喧嚣的旋涡中一直扑朔迷离,而此刻格兰古瓦可见可触她的形体,心中究竟是一种什么感受。

格兰古瓦越来越沉溺于梦想,失神的目光还跟随她的一举一动,暗自思忖:“‘爱丝美拉达’,难道就是她吗?一位天仙!街头跳舞的一个姑娘!既是神品,又如此低贱!白天,正是她最终断送了我的圣迹剧;晚上,又是她搭救了我的性命。她是我的丧门星,又是我的好天使!……老实说,是个如花似玉的女子!……她肯定爱我爱得发狂,才会这样把我要下来——真的,”他猛然起身,带着构成他性格和哲学基础的现实感,自言自语,“我还没搞清是怎么回事,就成了她的老公!”

这个意念从他的目光中流露出来,他雄赳赳地,但又殷勤地凑过去,吓得姑娘连连后退,问道:“您要干什么?”“这还用得着问吗,可爱的爱丝美拉达?”格兰古瓦回答的声调亲热极了,连他自己听了都大为惊奇。

埃及女郎睁大了眼睛:“我不明白您是什么意思!”“怎么!”格兰古瓦又说,他的头脑越来越发热,心想自己要对付的,无非是奇迹宫廷的一种贞操,“多情的朋友,我不是你的人吗?你不是我的人吗?”

说着,他老实不客气地去搂姑娘的腰。

吉卜赛女郎的衣衫跟鳗鱼皮似的,从他手中滑走了。她一个箭步,从屋的一端蹿到另一端,略一弯腰又挺起来,未待格兰古瓦看清楚,手中不知从哪儿操出一把匕首。她又气恼又高傲,嘴唇鼓起来,鼻孔张大,两颊涨得赛似红苹果,眼珠子放射光芒。与此同时,白色小山羊也护在她面前,抵着两只涂成金色的美丽尖角,向格兰古瓦摆出一副迎战的姿态。这一切发生在一眨眼的工夫。

蜻蜓忽然化为黄蜂,只想蜇人。

我们的哲学家愣住了,困惑的目光一会儿看看山羊,一会儿又看看姑娘。“圣母啊!”格兰古瓦惊魂稍定,便说道,“这不是两个泼妇吗?”

与此同时,吉卜赛姑娘也打破缄默:“你这家伙,胆子也够大的!”“对不起,小姐,”格兰古瓦笑呵呵地说道,“不过,为什么您又要我做您老公呢?”“难道眼看着你被吊死吗?”“这样看来,”诗人自作多情的美愿落空了,颇为失望,又说道,“您嫁给我,只想救我一命,没有别的意思啦?”“你还要我有什么别的意思呀?”

格兰古瓦咬咬嘴唇,说道:“算啦,我以丘比特自居,并不像我以为的那样大获全胜。我倒要问,何必又要摔破那可怜的瓦罐呢?”

这工夫,爱丝美拉达的匕首和小山羊的尖角,始终处于戒备状态。“爱丝美拉达小姐,”诗人说道,“咱们和解吧。我又不是大堡的文书录事,要成心找您的碴儿;可您无视府尹大人的告示和禁令,私带匕首在巴黎城里闲逛:您不会不知道,就在一周前,诺埃尔·勒克里文只为携带短剑,被判十个苏的罚款。当然,这与我毫不相干,还是谈正经事吧。我以我进天堂的福分向您发誓,没有您的准许,我决不靠近您。可是,您给我一顿晚饭吃吧。”

其实,格兰古瓦也跟德普雷奥先生一样,“不贪女色”,他绝非是向少女进袭的骑士和军官之流。在爱情上也像其他方面一样,他情愿等待时机,采取折中平易的态度。何况,他现在饥肠辘辘,有可爱的人儿做伴,能饱餐一顿,这在一场艳遇的序幕和终场之间,倒是一个绝妙的过场。

埃及女郎不再搭腔,只是鄙夷地撇了撇嘴,又像鸟儿似的把头一扬,接着咯咯笑起来。她那把玲珑的匕首,也像突现时那样不翼而飞;不待格兰古瓦看清,黄蜂就把刺收藏起来了。

过了一会儿,桌子上就摆了一块黑面包、一片肥肉、几个皱巴苹果、一罐麦花酒。格兰古瓦开始大吃大嚼,叉子和陶瓷盘子碰得叮当作响:看那样子,他的情欲整个儿化为食欲了。

姑娘坐在他对面,默默注视他吃饭,显然她另有所思,脸上不时泛起微笑,温馨的小手抚摩着轻轻抵在她膝上的聪明小山羊的头。

一根黄蜡烛照亮这个场面:一边狼吞虎咽,一边沉思默想。

这工夫,饥肠的鸣叫稍稍缓解了,格兰古瓦一看,只剩下一个苹果了,真有点儿不好意思。他假惺惺地问道:“您怎么不吃,爱丝美拉达小姐?”

她摇了摇头,若有所思的目光凝望着斗室的拱顶。“她在想什么鬼呀?”格兰古瓦心中暗道,他朝她望的方向看去,“她这么全神贯注,总不会欣赏拱顶那个石雕侏儒的鬼脸吧?活见鬼!同那家伙,我倒敢比个高下。”

他叫了一声:“小姐!”

姑娘仿佛没有听见。

他又提高声音叫道:“爱丝美拉达小姐!”

还是没有反应。年轻姑娘的心思飞走了,格兰古瓦的声音无力把它呼唤回来,幸而小山羊干预了,它轻轻地拉了拉女主人的袖子;埃及女郎仿佛惊醒了,急忙问道:“佳利,你怎么啦?”“它饿了。”格兰古瓦说,他很高兴开了话头。

爱丝美拉达拿了面包掰碎,放在手心里,佳利欢欢喜喜地吃起来。

现在,格兰古瓦却不容她重新陷入沉思,试着提一个难解的问题:“看来,您不要我做老公喽?”

年轻姑娘定睛看他,答道:“不要。”“做您的情人呢?”格兰古瓦又问道。

姑娘撇了撇嘴,又回答:“不要。”“做您的朋友呢?”格兰古瓦继续问道。

姑娘又凝视他,想了想,答道:“也许吧。”

哲学家特别珍视“也许”这个词,格兰古瓦一听,胆子大起来,又问道:“您知道什么是友谊吗?”“知道,”埃及女郎回答,“友谊就像兄妹俩,就像两颗灵魂,相互接触却不合在一起,又像手上的两根指头。”“那么,爱情呢?”格兰古瓦继续问道。“哦!爱情嘛!”她说,声音有些颤抖,眼神也明亮了,“那既是两个,又完全是一个。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合成一个天使,那就是天堂。”

这位街头跳舞卖艺的姑娘讲这话时,更显得秀色可餐,格兰古瓦格外动情,觉得她如花的容貌,同她近乎东方式夸张的语言相得益彰。她那纯洁的红唇半含着微笑;她那明朗宁静的额头,有时蒙上思虑的阴影,如同镜子呵上水汽;她那低垂的长长的黑睫毛,不时透出难以描绘的光芒,给她的形貌平添了温馨甜美的色彩,这正是后来拉斐尔再现的理想形象,把纯贞、母爱和神性神秘地融为一体。

格兰古瓦不甘心,继续追问:“究竟怎么样才能讨您欢心呢?”“应当是个男子汉。”“那么我呢,”他问道,“我怎么样呢?”“一个男子汉,要戴着头盔,手执利剑,马靴跟上安有金晃晃的马刺。”“好嘛,”格兰古瓦说,“没有马骑,就算不上男子汉了——您爱上什么人了吗?”“是指爱情?”“是指爱情。”

她沉吟片刻,然后表情奇特,说道:“很快我就会知道了。”“为什么就不能在今天晚上呢?”诗人又柔声问道,“为什么就不能是我呢?”

姑娘严厉地看了他一眼。“我只能爱一个能保护我的男人。”

格兰古瓦脸红了,认为这是指他而言。显然,姑娘有意影射两个钟头前她遇到危难时,他没有给予多大救助。这件事被当晚其他险遇所掩蔽,现在回想起来了,他拍拍额头,又说道:“对了,小姐,我本该从这件事情谈起。请原谅,我净胡说八道了。您是怎么逃脱卡希魔多的魔爪的呢?”

听这一问,吉卜赛女郎打了个寒噤。“噢!可怕的驼子!”她双手捂住脸说道,就像发冷似的浑身颤抖。“的确很可怕!”格兰古瓦附和说,但仍不放弃这个念头,“那么,您到底是怎样逃脱的呢?”

爱丝美拉达笑了笑,又叹了口气,默然不答。“您知道他为什么跟踪您吗?”格兰古瓦又问道,他想绕个弯回到原来的问题上。“不知道。”年轻姑娘说。她又立刻补充一句:“您不是也跟踪了吗?您干吗跟着我呢?”“老实说,我也不知道。”格兰古瓦回答。

双方沉默了片刻。格兰古瓦用餐刀刻着桌子。年轻姑娘则面带笑容,仿佛透过墙壁凝望什么东西。忽然,她吐字极轻地唱起歌来:当五颜六色的鸟雀默然栖息,而大地……

她又戛然止住歌声,开始爱抚佳利。“您这只羊真漂亮。”格兰古瓦说。“这是我妹妹。”姑娘答道。“大伙为什么叫您‘爱丝美拉达’呢?”诗人又问道。“我一点儿也不明白。”“总有点儿原因吧?”

姑娘从胸襟里掏出一个长方形小香囊,那是吊在脖子上用念珠树籽串的项链。小香囊发出一股强烈的樟脑味,外面有绿绸子套,正中镶了一大颗仿绿宝石的玻璃珠。“大概是因为这个吧。”她说道。

格兰古瓦伸手去拿香囊,姑娘身子往后一闪,说道:“别碰!这是护身符,你会影响它的法力,或者受它的法力的影响。”

诗人越发好奇了。“是谁送给您的?”

姑娘把护身符放进怀里,将一根指头放在嘴唇上。他还提些别的问题,但是姑娘爱答不理的。“‘爱丝美拉达’这个词是什么意思呢?”“不知道。”姑娘回答。“是什么语呢?”“是埃及语吧,我想。”“我早就想到这一点了,”格兰古瓦说,“您不是生在法国的吧?”“我一点儿也不知道。”“您有父母吗?”

姑娘唱起一支古老的民谣:雄鸟是吾父,雌鸟是吾母,我欲渡河去,何需舟与橹,雌鸟是吾母,雄鸟是吾父。“这支歌很好听,”格兰古瓦说,“您是几岁上来法国的?”“很小的时候。”“来到巴黎呢?”“那是去年。我们从教皇门进城的时节,我看见芦苇中的黄莺飞上天空,那正是八月底,我就说:‘今年冬天一定很冷。’”“去年冬天是非常冷,”格兰古瓦附和说,这样开始交谈,他心中乐不可支,“整个一冬天,我都往手指上呵气。这么说,您天生就能未卜先知。”

姑娘又爱答不理了。“不。”“您称呼埃及大公的那个人,是你们部落的酋长吗?”“是的。”“我们的婚姻,可是他主持的呀。”诗人怯声怯气地提醒道。

姑娘美丽的小嘴又习惯地撇了撇:“我连你的名字都不知道。”“我的名字?要想知道,可以告诉您:我叫彼埃尔·格兰古瓦。”“我知道有个名字更美。”姑娘说道。“您可真坏!”诗人又说,“不过,没关系,我不会生您的气。喏,您同我熟了之后,也许会爱上我的。再说,您这么信得过我,向我讲了身世,我不向您谈谈我的情况也说不过去。要知道,我叫彼埃尔·格兰古瓦,父亲是戈内斯地区公证人的佃农。二十年前巴黎围城时,父亲被勃艮第人给绞死了,母亲也被庇卡底人开膛破肚了。这样,我六岁上就成了孤儿,脚下穿的鞋就是巴黎的铺石路面。从六岁到十六岁,我是怎么过来的,自己也不知道,反正这儿卖水果的女人给我一个李子,那儿糕饼店老板扔给我一块面包;夜晚,我就让巡逻队收进监牢,那里铺着草可以睡觉。尽管如此,我还是一天天长大,一天天变瘦,正像您瞧见的这样子。冬天,我就躲在桑斯府门廊下晒太阳;圣约翰节的篝火,非得等到三伏天才点燃,我觉得非常可笑。到了十六岁,我想找个差使干干,一样一样都试了试。先是去当兵,可是我不够勇敢;又去当修士,但又不够虔诚,再说,我的酒量不行。实在没法子,我就去当学徒,跟抡大斧头的木匠干活,然而我的身体又不够健壮。我倒更愿意当教师,不错,当时我还不识字,但是不能因为不识字就不想当了。试了一阵子,我发现自己干什么都差点儿劲;既然什么长处也没有,我就完全自愿当了诗人,编点儿押韵的东西。这个行当,只要是流浪汉都干得来,这总比去偷去抢强些吧;我的朋友中有几个是强盗的儿子,他们还真劝我去当强盗呢。有一天算走了运,我遇见了圣母院的代理主教,尊敬的克洛德·弗罗洛先生。多蒙他的抬举和教诲,我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文人,懂得了拉丁文,从西塞罗的演说词到则肋司定会神甫的悼亡经,我都无所不通,无论教育学、诗学、音韵学,甚至炼金术这门科学之科学,我也都不是门外汉。今天,在司法宫大堂里演出的圣迹剧大获成功,受到满场观众的热烈欢迎,剧作者正是在下。我还写了一本书,印出来足有六百页,讲的是1465年出现的那颗大彗星,并使一个人发疯的故事。我还有别的成就。譬如,我懂得点儿造大炮的木工活,参加制造了若望·莫格那门大炮;要知道,试炮那天,在夏朗东桥上爆炸,当场炸死了二十四个看热闹的人。您瞧,我这样一个配偶,还不算太差劲。我会不少有趣的花样,可以教给您的山羊,例如模仿巴黎主教的举止神态:那个该死的伪君子弄什么水车,行人从磨坊桥经过都要溅一身水。还有我那出圣迹剧,如果付给报酬,我能赚上一大笔银币。最后一点,我完全听您的调遣:我这个人,还有我的才智、学识和文采,乐于同您一起生活,小姐,保持贞洁还是你欢我爱,随您的便,觉得做夫妻好就做夫妻,觉得做兄妹更好就做兄妹。”

格兰古瓦不讲了,想知道他这番高谈阔论对姑娘起什么作用。姑娘的眼睛凝视着地面。“浮比斯,”姑娘喃喃说道,继而转向诗人,“‘浮比斯’是什么意思?”

格兰古瓦不大明白,他的一番话和这个问题有什么关联;不过他也不恼,能炫耀一下自己的博学也是好的,于是他昂首挺胸,答道:“这是个拉丁文词,是‘太阳’的意思。”“太阳!”姑娘重复道。“这是一个非常英俊的弓箭手、一个天神的名字!”“天神!”埃及女郎重复道,声调中含有一往情深的意味。

这时,姑娘的一只手镯脱落,掉在地上。格兰古瓦赶紧弯腰去拾,等他起来时,姑娘和山羊都不见了。他听见门闩咔嚓一声:通隔壁的小房门一定是反插上了。“她至少给我留下一张床吧?”我们的哲学家念叨一句。

他在小屋里兜了一圈。要找适合睡觉的家具,也只有一口长木箱,可恨箱盖还是雕花的,格兰古瓦躺上去的感觉,就跟米克罗梅嘎斯睡在阿尔卑斯山群峰上的滋味差不多。“算了,”格兰古瓦咕哝道,同时尽量顺势卧下,“还得将就点儿。这个新婚之夜,也真够离奇的。唉!真遗憾。不过,摔罐成亲的习俗,我倒挺喜欢,这里有天真淳朴的古风。”

第三卷

一、圣母院

自不待言,巴黎圣母院至今仍不失为巍峨壮美的建筑。然而,尽管她年事已高而风韵不减,但是目睹时光和人公然藐视奠定第一块基石的查理大帝,藐视放上最后一块石材的菲利浦·奥古斯都,同时肆意毁损和肢解这座古老的丰碑,我们怎能不痛心疾首,义愤填膺。

在我国教堂的年迈王后的脸上,每一条皱纹都伴随一道伤痕。“时光贪婪,人更贪婪。”这句拉丁文,我想译为:“时光盲目,人则愚昧。”

我们若是有闲暇,同读者一道拜谒这座古老教堂,一一察视她所受创伤的种种痕迹,就不难发现时间的破坏还算小的,最恶劣的是人为破坏,尤其是艺术家的破坏。我不能不称其为“艺术家”,因为近二百年来,那些人取得了建筑艺术家的称号。

这里只能举几个最突出的例子,当然首先要谈谈圣母院的门脸儿,建筑史上再也没有比这更为绚丽的篇章了。从正面望去,只见三座并排的尖顶拱门,上面有一层锯齿状雕花飞檐,一溜儿排着二十八尊列王塑像的神龛,飞檐上居中是花棂的巨型圆窗,左右护拥着两扇侧窗,好像祭师身边的两名助手——执事和副执事;再往上看,便是那亭亭玉立的修长的三叶形拱廊,那一根根纤细的圆柱支撑着沉重的平台,还有那赫然矗立,带有青石瓦披檐的两座黑沉沉的钟楼。纵观整个门脸儿,雄伟的五个层次,上下重叠,在恢弘的整体中布局和谐,一齐展现在眼前,又丝毫不给人以紊乱之感,甚至那难以计数的细部,诸如雕塑、浮雕、镂刻,无不强有力地凝聚在宁静而伟大的整体上。可以说,这是石头谱成的波澜壮阔的交响乐,是一个人和一个民族的硕大无朋的作品,整个儿既浑然一体,又繁复庞杂,如同她的姊妹《伊利亚特》和罗曼采罗;这也是一个时代所有力量凝结的神奇产物,每一块石头都千姿百态,鲜明地显示由艺术天才所统摄的工匠的奇思异想;一言以蔽之,这是人的创造,伟壮而丰赡,赛似神的创造,似乎窃来神的创造的双重特质:繁丰和永恒。

我们对这座建筑门面的描述,同样适用于整座教堂;我们对巴黎这座大教堂的描述,也同样适用于中世纪基督教的所有教堂。一切都容涵在这源于自身、逻辑严谨而又比例匀称的艺术之中。量一量足趾,也就等于量了巨人的全身。

扯回话题,还是谈圣母院的正面,如今我们去虔诚地瞻仰这座庄严雄伟的大教堂,所见的正面仍然是这个样子。这座大教堂令人敬畏,正如她的编年史家所称:庞然大物,见者无不震悚。

如今我们见到的这个门面,已经少了三件重要东西。首先是以往将其抬离地面的十一级台阶;其次是三座拱门上的神龛里的雕像,这是下层一排;上层还有一排,即法国更久远的二十八尊国王雕像,陈列在二楼的走廊上,从希德贝尔起始,直到手执“皇杖”的菲利浦·奥古斯都。

石阶,是时间令其消失的,这是一个不可抗拒的缓慢进展过程,老城的地表升高了。时间推动巴黎地表这片上涨的潮水,逐一吞没了使这座建筑显得更雄伟高大的十一级台阶。然而对于这座大教堂,时间给予的恐怕要多于它所取走的;因为文物年资愈古愈美,正是时间给这座教堂表面染上数百年沉滞的黝黯色泽。

然而,是谁拆除了那两排雕像?是谁留下空空的神龛?是谁在中央拱门的正中,新凿制了一个不伦不类的尖拱?又是谁这么胆大妄为,就在毕斯科奈特的阿拉伯式雕花旁边,安装了路易十五式雕刻图案的讨厌而笨重的木头门框?那是人,是建筑师、当代的艺术家。

再者,我们若是走进教堂看看,又是谁推倒了圣克里斯托弗的巨像?那可是天下雕像中的佼佼者,正如天下大厅莫过于司法宫大堂,天下钟楼莫过于斯特拉斯堡的尖塔一样。在前后殿堂的各个圆柱之间,曾经布列无数的雕像:有跪下的、站立的、骑马的;有男人,有女人;有儿童、国王、主教、骑卫;有石头雕的,大理石雕的;还有金的、银的、铜的,甚至蜡做的。那么多雕像,是谁粗暴地一扫而光?不是时间。

拆掉粲然置满圣骨盒和圣物盒的古老哥特式祭坛,代之以雕有天使头像和云彩的笨重大理石棺椁,就像从圣恩谷修道院或荣军院取来的零星样品,究竟是谁干的呢?在埃尔冈杜斯的加洛林王朝石板地中,愚蠢地嵌入这块年代不同的笨重石头,又究竟是谁干的呢?难道不是继承路易十三遗愿的路易十四吗?

我们的先人曾激赏那“色彩斑斓”的彩绘玻璃,踟蹰于大拱门圆花窗和圆后殿的尖拱窗之间,是谁用冷冰冰的白玻璃取代了那些彩绘玻璃呢?我们的野蛮的大主教们,将主教堂涂抹上黄灰泥而以为美,假如16世纪的一个唱诗童子看到这种情景,他会怎么说呢?他会想起来,这正是刽子手粉刷“死牢”的颜色;他还会想起来,由于军队统帅叛国,小波旁宫也涂了这种颜色;索瓦尔说:“那黄颜料毕竟质量很高,名不虚传,百余年后也没有褪色。”那唱诗童子会以为圣殿变成污秽的场所,赶紧逃避而去。

我们如不停步察看形形色色无数的野蛮痕迹,一直登上大教堂的顶层,就会发出疑问:那座可爱的小钟楼如今安在?当初它挺立在两翼的交叉点上,样子既娟秀又奔放,不亚于附近的圣小教堂的尖塔(也已毁掉),比两翼的钟楼更为挺拔,刺向天空,显得那么修长、尖削,也显得那么高朗、鲜明。讵料,一位鉴赏力极高的建筑师,于1787年腰斩了那座小钟楼,并且用一大块锅盖似的铅皮膏药贴上去,以为就能掩盖住伤疤了。

中世纪艺术的遭遇,在各国大抵如此,在法国尤甚。看它的废墟,能辨识出三种破坏,都不同程度地深深损害了这种艺术:一是时间,它在不知不觉中,随处弄出豁口裂缝,剥蚀这种艺术的表面;二是政治和宗教革命,它们从本质上说是盲目而狂暴的,凶猛地冲击中世纪艺术,撕破它那饰满雕塑和镂刻的丰艳的装束,打碎它那花棂彩绘圆窗,摧毁它那花案浮雕像的装饰项链,还因为讨厌教士帽或王冠,就把雕像扫荡出去;三是时髦,式样越出越怪诞,越愚蠢。从“文艺复兴”的杂乱无章、崇尚华丽的各种流弊开始,陈陈相因,势必导致建筑艺术的没落。时髦风尚比革命具有更大的破坏性,总是阉割要害部分,打击建筑艺术的骨架,不断地切削,砍凿,拆卸,从形式到象征,从内在逻辑到外观美,整个儿宰杀这座大厦。况且时尚多变,往往推倒重来,其跋扈程度,是时间和革命所望尘莫及的。崇尚时髦者厚颜无耻,假冒“高雅情趣”,在哥特艺术已创的伤口上,又添加流行一时的庸俗小点缀,诸如大理石花边、金属饰物、种种卵形、旋涡形、螺旋形装饰,种种帷幔、花环、流苏、石雕火焰、铜制云彩、肥胖的小爱神、滚圆的小天使,斑斑驳驳,无一不是麻风的痂疤,起初在卡特琳·德·梅迪契的小祈祷室中剥蚀艺术,两个世纪之后,又在杜巴里夫人的小客厅中大肆折磨和丑化,终至使这种艺术陨灭了。

综上所述,哥特建筑艺术遭受三方面的摧残。浮表的皱纹和赘疣,那是时间的作用;侵害、挫伤、折断,那是从路德到米拉博的革命粗暴的践踏;肢解、截肢、断肢再“复位”,那是教授们效仿维特鲁威和维尼奥拉,恢复希腊式、罗马式和蛮族式的工程。这一辉煌的艺术,由汪达尔人创建出来,却被学院派给扼杀了。时间和革命的破坏,至少光明正大,不失为公正。继之而来的学院派建筑师都是经过特许,宣誓就职的,他们蜂拥扑向这种艺术,但是趣味低下,不辨妍媸,把路易十五时期菊苣饰纹当做巴特农神的最大光轮,取代哥特式的花边饰带,不啻对垂死的雄狮猛踢一驴蹄子,又好比老橡树,枝叶本已凋零,更哪堪害虫滋生,被啃啮蛀食,咬得体无完肤。

抚今追昔,感慨万千。遥想当年,罗贝尔·色纳利曾盛赞巴黎圣母院,比之为以弗所的著名的狄安娜神庙,并认为这座高卢大教堂“无论从长度、宽度、高度和结构上看,都要胜过一筹”!那座神庙,古代异教徒曾强烈要求收回,而埃罗斯特拉托斯也因它而遗臭万年。

不过,巴黎圣母院绝不是一个完备的、定型并能归类的建筑。它不再是罗曼式教堂,但还不是哥特式教堂。这座建筑不是个典型。巴黎圣母院不同于图尔尼修道院教堂。那座古教堂幅宽敦实而厚重,拱顶浑圆而开阔,就像所有采用半圆拱腹的建筑那样,冷冰冰而毫无装饰,朴实无华而又十分庄严。圣母院也不同于布尔日大教堂:布尔日大教堂是尖拱穹隆的产物,既华丽又轻灵,既多姿又丰茂,既繁衍又花繁。同样,也不可能把圣母院归入古老教堂的家族:那些教堂黝黯、神秘、低矮,仿佛被半圆拱腹压垮了,除了拱顶之外,几乎完全是埃及风格的,象形文字式的,完全用于祭祀,无不具有象征;装饰上,菱形锯齿形多于花卉图案,花卉图案多于动物图形,而动物图形又多于人像;那些教堂,与其说是建筑师的设计,不如说是主教的作品;那是建筑艺术的最早变异,处处打着宗教和军国主义的烙印,显示从“后帝国”到征服者纪尧姆那个时期的特点。我们的圣母院也不能纳入另一类教堂的家族:那类教堂高逸、空灵,装饰大量的彩绘玻璃和雕塑,整个建筑形体尖峭,姿态放纵,从政治角度看,象征村社和市民,作为文艺作品,则显得自由、随意而奔放;那是建筑艺术的第二次变异,始于十字军归来,到路易十一时期为止,那不再是象形文字式的,也不再是固定不变并仅仅用于祭祀,而是艺术型、进步的,为民众所喜爱的建筑了。巴黎圣母院既不属于第一类纯种罗马式教堂,也不属于第二类纯种阿拉伯式教堂。

她是转型时期的一种建筑。当初开始建造大殿时,萨克逊建筑师刚刚竖起第一批柱子,十字军带回来的尖拱式样,就以征服者的姿态出现,登上原本只用来支撑半圆拱腹的罗曼式宽大斗拱。尖拱一跃而为主宰,构成这座大教堂的其余部位。不过,这种式样毕竟还嫩了点儿,初登宝座,难免有些胆怯,有时放开手脚,有时又收敛拘谨,只是后来才大有作为,在许许多多出色的大教堂上化为利箭长矛,直刺天空,而眼下在圣母院,还未得施展,大概是受到身边粗壮的罗曼式圆柱的影响吧。

尽管如此,从罗曼式到哥特式过渡的这类建筑,同纯粹的式样一样珍贵,一样值得研究。没有这类建筑,它们所表现的艺术格调就会失传。这种格调就是在半圆拱腹上嫁接尖拱式样。

巴黎圣母院正是这种变异的一个弥足珍贵的样品。这座令人景仰的丰碑,每一侧面、每块石头,都不仅是我国历史的一页,而且是科学和艺术史的一页。我们这里不妨只举出主要几点来谈:例如,小红门造型之精美,几乎达到15世纪哥特建筑艺术的顶点,而大殿的圆柱,以其粗壮和凝重,又把我们带回到牧场圣日耳曼修道院的加洛林时代。小红门和大殿圆柱之间,恐怕相距有六百年。就连炼金术士也能从那种大拱门的象征中,满意地找到炼金术的要点,而屠宰场圣雅各教堂则是炼金术最完善的象形符号。再如,罗曼式修道院、点金术教堂、哥特建筑艺术、萨克逊建筑艺术、令人回溯格列高利七世时代的粗壮圆柱、尼古拉·弗拉麦勒先行于马丁·路德的那种炼金术象征、教皇一统精神、教派分立倾向、牧场圣日耳曼修道院、屠宰场圣雅各教堂,凡此种种,无不结合、杂混、融会在圣母院的建筑中了。这一中枢教堂,母体教堂,在巴黎所有古老教堂中,是集万形于一身的神奇之体:头颅、四肢、腰身,都分属不同的教堂;从所有教堂都取来一点儿东西。

我们重复一遍,对这种混合型的建筑,艺术家、文物学家和历史学家仍有浓厚的兴趣。这种建构使人们感到,建筑艺术是多么原始的东西,它像巨人时代的遗迹,像埃及金字塔和印度高大的佛塔那样,表明建筑艺术最伟大的作品,主要不是个人的创造,而是社会的创造,主要不是天才人物的灵感,而是民众劳动的成果。最伟大的建筑,是民族留下的财富,是世世代代的积淀,是人类社会不断升华的结晶,总而言之,这是相叠的生成层。时间的每一浪潮都覆上一片冲积,每一种族都为大厦增添自己的一层,每个人都奉献一砖一石。这是海狸所为,蜜蜂所为,也是人类所为。巴别塔,建筑艺术的伟大象征,就是一座蜂房。

伟大的建筑,如同高山一样,是多少世纪的产物。艺术发生变化,而建筑物往往处于停滞状态:中断的工程停而待建;建筑随着变化的艺术平静地继续。新艺术碰到建筑物,就会抓住不放,钻进去,消化吸收,再随心所欲地发展它,并且尽量把它塑造成型。整个过程遵循平稳的自然法则,既无骚动,又不费力,不待引起反应就完成了。这是一种意外的嫁接,是一种循环流通的汁液,是一株复活再生的植物。同一建筑物的不同高度相继焊接多种艺术,这种材料足够写几部巨著,足够写人类通史。在这些没有标出作者姓名的庞然大物上,人类、艺术家、个人都消泯了,其中只凝聚着人的智慧。时间是建筑师,人民是泥瓦匠。

这里只谈欧洲基督教的建筑艺术,这位东方伟大营造艺术的小妹妹,看来它像一个巨大的生成层,明显地分成三个相互重叠的带:罗曼带、哥特带、文艺复兴带(或称希腊-罗马带)。罗曼带最古老最幽深,由半圆拱腹所占据,又被希腊柱举到现代高层,在文艺复兴带再现。尖拱式样则介乎两者之间。仅仅属于三带中任何一带的建筑物,全都一目了然,都是统一而完整的。例如瑞米耶日修道院、兰斯大教堂、奥尔良圣十字教堂。不过,这三带的边缘往往交错杂混,就像太阳光谱的颜色那样。从而出现复合式建筑,出现有了差异的过渡性建筑。其中有一座建筑物,罗曼足,哥特身,希腊罗马头,只因建造的时间长达六百年。这种变异可谓旷世罕见。埃唐普城堡主塔就是一个样品。不过,两带璧合的建筑更为常见,例如巴黎圣母院,虽为尖拱建筑,但是却因为早期的圆柱而深深扎于罗曼带中;同样,圣德尼拱门和牧场圣日耳曼教堂的大殿,也都属于这一带。再如,博舍维尔教务会的美丽大厅,是半哥特式的,罗曼层一直抵达半个腰身。还有鲁昂大教堂,如果那中央尖塔的顶尖没有刺入文艺复兴带,它就纯粹是哥特式的了。

固然,所有这些差别,所有这些歧异,还仅仅涉及建筑物的表面。变换表皮的乃是艺术,而基督教教堂的结构本身却没有受到冲击。内部始终是同样的骨架,各部分始终是同样逻辑的布局。一座大教堂,不管外表如何雕饰,下面总能看到长方形的罗马式大殿,至少也是处于萌芽和初创的状态。这种大殿遵循同一法则,永世在地面上发展,并始终分成两个殿堂,交叉而为十字形,拱顶为半圆形的部分便是唱诗堂;殿内列队游行、小礼拜堂的排列,以及走动的场所,总设在大殿的两厢,但隔着廊柱与主殿相通。在这个大前提下,小礼拜堂、门拱、钟楼和尖塔的数量,随着时代、民族、艺术的畅想而千变万化。崇拜仪式的功用一旦得以保障,建筑艺术就可以任意发挥。无论雕塑、彩绘玻璃、花棂圆窗、藤蔓纹饰、齿状花边、斗拱,还是浮雕,建筑艺术都会发挥奇思异想,按照自认为合适的对数加以排列组合。因此,这些建筑内里井然有序,整齐划一,外观却变化多端。树干总是一成不变,枝叶却纷繁而姿态万千。

二、巴黎鸟瞰

前一章我们力图为读者所描述的,正是巴黎圣母院这座出色的教堂的原貌,扼要指出她在15世纪大部分瑰美之所在,也正是今天她所缺憾的。不过,我们漏掉了她的美的主要方面,即当年登上钟楼所俯瞰的巴黎全景。

我们顺着钟楼墙壁间垂直的螺旋楼梯,在黑暗中长时间摸索,盘旋而上,终于豁然开朗,登上两座中的一座楼顶平台,只见阳光灿烂,天风流荡,四面八方的美景尽收眼底;我们的读者如有幸参观过一座完整的、清一色哥特风格的城市全貌,就能想象出这样一种“自身繁衍续延”的奇观。现存哥特风格的城市,可举出巴伐利亚的纽伦堡、西班牙的维多利亚;保存完好,但规模小些的,如布列塔尼的维特里、普鲁士的北豪森。

三百五十年前的巴黎,15世纪的巴黎,已经是一个大都市了。对其后来的扩展,我们巴黎人往往有一种错觉;其实从路易十一以来,巴黎的范围扩大不过三分之一,而且在美方面的损失,远远超过在宏伟方面的收获。

众所周知,巴黎的发祥地,乃是这船形的老城古岛。这岛周围的河滩就是最早的城垣,塞纳河则是最早的护城沟堑。巴黎城这种河洲状态,持续了好几世纪;南北各有一座桥,两个桥头既是门户,又是堡垒:大堡在右岸,小堡在左岸。后来,到了第一王朝几代国王统治时期,岛城就显得太狭窄,再也没有回旋余地,巴黎便跨过塞纳河,北出大堡,南越小堡,蔓延到河两岸的田野上,始筑城墙和塔楼。这道古老的城墙,直到18世纪还有一些遗迹,如今只剩下回忆了,零星还有一两处传统称呼,例如,博岱门,又称博岱耶门,古称博戈达门。房舍的洪流,不断从市中心涌出,逐渐向四外扩散,漫溢,蚕食,冲击,最后夷平了这道城垣。为了扼制这股洪流,菲利浦·奥古斯都建造了一道新堤坝,即筑起高大而坚固的城楼,将巴黎团团围住。后来一个多世纪,巴黎房舍就在这盆地里拥挤,堆积,如同水库中的水位那样上涨,越来越深邃,往上层层相叠,楼上加楼,好比受压的汁液往高处喷射,都争先恐后地伸头探脑,要超过左邻右舍,好多呼吸点儿空气。街道越陷越深,越挤越窄,空场全部占满,都已消失了。房舍终于跳出菲利浦·奥古斯都的围墙,在平原上撒欢儿,就像逃出牢房,四处乱跑一样,纷纷在田野上建造花园,舒舒服服地安顿下来。从1367年起,市区就向城厢大肆扩张,尤其在右岸,查理五世只好新筑一道围墙。然而,像巴黎这样的大都市,总在不断膨胀;也只有这类城市才能发展成为国都。这类城市犹如巨型漏斗,会聚一个国家的地理、政治、道德、智慧的所有川流,会聚了一个民族的所有流向;这类城市也可以比做文明之井,又好似沟渠,世世代代以来,商业、工业、才智和居民、一个民族的全副精力、整个生命和灵魂,都一滴一滴过滤,在这里沉积。就是查理五世的围墙,也落到菲利浦·奥古斯都城垣的同样下场。早在15世纪末叶,巴黎就跨出、超越了这道围墙,城厢越跑越远。到了16世纪,围墙好像眼看着后撤,越来越退入老城里去,因为城外新城越扩越大了。话头到此打住,简言之,早在叛教者尤里安时代,巴黎的城垣就在大堡小堡那里萌芽,逐渐筑成三道,而到了15世纪,巴黎就把三道围墙全部冲破了。这座城市威力无比,先后胀破了四道围墙,就像儿童一天天长大,撑破去年的衣裳。在路易十一时代,在房舍的汪洋大海中,还多处冒出旧城垣倾颓的箭楼,赫然可见,犹如洪水泛滥中露出的山尖,又像老巴黎淹没在新城中仅余的群岛。

可惜,此后巴黎又在我们眼前发生变化,但这次仅仅多跨越一道围墙:那是路易十五兴建的,用污泥和垃圾筑造而成,简直破烂不堪,确也同那位国王相匹配,值得诗人这样歌唱:围墙围住巴黎使巴黎委屈怨艾。

在15世纪,巴黎仍旧分为三座城,泾渭分明,相对独立,即老城、大学城和新城,各有各的面貌、特性、风俗习惯,各有各的特长和历史。老城最古老,身形最小,是另外两个的母亲,夹在中间,就好像一个干巴老太婆夹在两个漂亮的大姑娘之间。大学城坐落在塞纳河左岸,从小塔楼到奈勒塔楼,这两点分别相当于酒市场和铸币厂。大学城的围墙深入尤里安建造的公共浴池的田野,把圣日内维埃芙山也圈进去了。这道弧形城垣的最高点是教皇门,大致相当于今天的先贤祠地址。在巴黎三大块中,新城最大,坐落在右岸。它的堤岸沿塞纳河而下,有好几处折断或中断,从毕利城楼到树林城楼,即如今从丰谷仓地点到大小杜伊勒里的地点。塞纳河切断首都城垣的四个点,左岸是小塔和奈勒塔,右岸是毕利城楼和树林城楼,恰好称为“巴黎四城楼”。新城比大学城深入田野还要远,城垣(即查理五世城墙)的北端在圣德尼门和圣马丁门,这两处原址未变。

如上所述,巴黎三大区域各自为城,但每城又过分专一而不完备,因此离不开另外两座。这样,三副面貌各不相同:老城多教堂,新城多宫殿,大学城多学院。这里姑且不谈旧巴黎的次要特征,也不谈道路管辖治理的复杂花样,只是总的看看各区域司法权的混乱:岛城归属主教,右岸归属府尹,左岸归属大学校长。京兆尹则统管巴黎,他是国王所派,而不是市府官员。老城有圣母院,新城有卢浮宫和市政厅,大学城则有索邦神学院。新城有菜市场,老城有主宫医院,大学城则有神学生草坪。学生在左岸犯了法,在神学生草坪上做了案,要送到老城司法宫去受审,再押到右岸的鹰山上去执刑。除非大学校长认为大学势盛而国王势弱,直接出面干预,因为,在校园受刑绞死,毕竟是大学生的特权。(顺便指出,还有一些特权更为实惠,但是大部分特权,都是通过造反和暴动从国王手中夺来的。这是自古以来的通例。民众只有争夺,国王才肯撒手。一份古代的契据上关于效忠一款,就是这样直言不讳地写道:“市民对国王的效忠,虽几经革命而中断,但还是为市民带来许多特权。”)

在15世纪,巴黎城垣内的塞纳河中,共有五个小岛:卢维埃岛,当时上面长些杂树,现在已蔚然成林;牛岛和圣母院岛,两处均为主教采邑,当时荒无人烟,只有一间舟子破屋,到了17世纪,两岛合而为一,大兴土木,现今称为圣路易岛;最后是城岛及其尖端的牛渡沙洲,后来沙洲平毁,压在新桥堤墩下了。老城当时有五座桥,右岸三座:圣母院和钱币兑换所桥为石桥,磨坊桥为木桥;左岸两座:石头小桥和圣米歇尔木桥,桥上均有房屋。大学城有六座门,都是菲利浦·奥古斯都时代建造的,从小塔算起,计有圣维克托门、波岱勒门、教皇门、圣雅各门、圣米歇尔门、圣日耳曼门。新城也有六座门,是在查理五世时代建造的,从毕利城楼算起,计有圣安托万门、圣殿门、圣马尔丹门、圣德尼门、蒙马特尔门、圣奥诺雷门。这些城门既坚固又美观,美观却无损其坚固。有一条城壕,又宽又深,冬汛时节水流很急,拍击着城垣墙脚,环绕全巴黎,水源便是塞纳河。夜晚城门关闭,城东城西两端再拉起铁链锁住河面,巴黎就可以安稳睡觉了。

鸟瞰巴黎三镇,只见老城、大学城和新城街巷无不错综杂乱,布局奇特,就像无法理清的毛线。不过应当承认,头一眼望去,这三大块还是构成一个整体,能立刻看出,有两条几乎笔直的平行长街,与塞纳河垂直,绵延不断,从南到北纵贯三城,将三者连接起来,融合焊在一起,而街上人流往来不断,从一城拥入另一城,显示出三位一体的特点。头一条长街从圣雅各门到圣马尔丹门,在大学城一段名为圣雅各街,到了老城叫做犹太街,进入新城则称为圣马尔丹街,而且两度跨过塞纳河,即小石桥和圣母院桥。第二条长街在左岸叫做竖琴街,进入岛城则称桶厂街,到了右岸便是圣德尼街,从大学城的圣米歇尔门一直延展到新城的圣德尼门,中途跨过两条河汊,南有圣米歇尔桥,北有钱币兑换所桥。不过,尽管名称不同,但是从头到尾还是这两条街道。这是两条母体街、总干线,是巴黎的两大动脉;而三城区的所有其他脉管都与之相接,血液循环流淌。

这两条纵贯全巴黎的长街,是整个都城所共有的主要街道。除此之外,新城和大学城各有一条大街,横贯东西,与塞纳河平行,垂直切过那两条“大动脉”。这样,在新城,从圣安托万门可以直达圣奥诺雷门;在大学城,从圣维克托门则可以直达圣日耳曼门。这两条大街同纵向的两条长街相交叉,构成经纬,而巴黎错综复杂的街道如同网线,从四面八方编织过来,紧紧结在经纬线上。然而,如果仔细分辨这千头万绪的网络,还是能看出大学城和新城各有一束宽阔的大街,犹如两束鲜花,从各座桥向各个城门纷纷开放。

这一几何图形的线条,如今还依稀宛在。

那么,回到1482年,在圣母院钟楼上俯瞰全城,又是一幅怎样的图景呢?下面我们就试图描述一番。

游客气喘吁吁地登上去,放眼一望,只见密密麻麻的屋顶、烟囱、街道、桥梁、广场、尖塔、钟楼,不禁眼花缭乱。万物纷至沓来,一齐映入眼帘,有石砌山墙、陡峭的房顶、墙角悬挂的角楼、1l世纪的石头金字塔、15世纪的石板方碑、主堡的光秃秃的圆塔、缀有装饰图案的教堂方塔钟楼,有大的也有小的,有厚重的也有纤巧的。目光久久探询这座迷宫,从最普通的民舍到卢浮王宫,卢浮宫自不必说,排列着塔式的廊柱,就是普通的民居,门面也有彩绘雕刻、木头骨架显露出来,大门低矮,而二层楼却悬空突出,总之,每一座建筑无不有其独特之处,无不有其立足的理由,无不巧夺天工,无不绰约多姿,无不源于艺术。建筑物虽然纷繁盘错,但是目光稍微稳定下来,就能分辨出几个主要建筑群。

首先是老城,或者沿用索瓦尔的说法,叫做“城岛”;他的著作芜驳杂乱,但时有妙句:“城岛之状像只大船,漂流至塞纳河中游,深陷泥沙中而搁浅。”上文交代过,在15世纪,这条大船以五座桥梁为缆绳,系泊于两岸之间。这种船状城岛,自然引起纹章学家的兴趣,据发汶和帕斯齐埃说:巴黎古老的徽章是条船,恰恰源于城岛之状,而非表示诺曼人的围城。对于行家来说,徽章就是一种数学,就是一种语言。中世纪后半期的全部历史,都记述在纹章中;同样,前半期的历史,则记述在罗曼教堂的象征上。这是继神权象形文字之后出现的封建体象形文字。

呈现在眼前的老城,正是船头朝东,船尾朝西。观赏者面向船首,就能看见古老房顶不可胜数,而圣小教堂后殿的铅皮圆顶高悬其上,俨如驮着一座宝塔的大象。这座尖塔钟楼看上去非同凡响,造型最为大胆,雕镂最为精美,做工最为细腻,圆锥体周遭的透刻最为繁多,透过空隙可望见天空,真是天下独一无二。圣母院门前就近有三条街道,汇入古老房舍林立的美丽的广场。广场南侧矗立着老医院,只见那布满皱纹的门脸儿凄苦不堪,屋顶也仿佛长了许多脓疮和瘤子。再环视左右东西各方向,就会发现老城虽然特别狭小,却矗立着二十一座教堂的钟楼,建造年代不同,形体各异,大小不一,既有阶梯圣德尼教堂的罗曼式钟楼,低矮而蛀迹斑斑,亦称“海神监牢”,也有牛倌圣彼得教堂和圣朗德里教堂的尖针状钟楼。圣母院两侧和后边,北面有哥特式走廊的修道院,南面是罗曼式主教府邸,东面则是荒滩的尖岬。在这密密麻麻的房舍中,根据府邸天窗上僧帽状透突的高高石罩,还可以分辨出于维纳·德·于尔森公馆,那是查理六世时代巴黎城提供给他的府邸。目光再往远移一点儿,便能望见沼地市场那些房顶涂沥青的简陋棚屋;随着目光延伸,能看见老圣日耳曼教堂新建的唱诗室,1458年已扩建到弗贝韦斯街口;还可以看见行人熙熙攘攘的十字街头,某个街角竖立的一根耻辱柱、菲利浦·奥古斯都时代的一段出色的铺石马路:那条路很有气派,正中划出供行车驰马的跑道,后来16世纪翻修,却变成极糟的所谓“同盟路”的碎石马路。还有一个荒凉的后院,那楼梯上半透明的小角楼是15世纪时建的,而今在布尔多奈人一条街还能见到。最后,在圣小教堂右侧偏西方向,则是司法宫坐落在河边的塔楼群。御花园位于老城西端,园中高大的树木遮住牛渡小洲。从圣母院钟楼上俯瞰,城岛两侧的河面几乎看不见,塞纳河已经消失在桥梁下面,而桥梁则消失在房屋下面了。

目光扫向这些桥梁,只见房顶发绿,显然这里水汽太重,房顶很快长了青苔;目光越过桥梁,移向左岸的大学城,首先望见的是又粗又矮的一束塔楼,那便是门廊大口吞掉一端小石桥的小堡;如果从东往西,从小堡向奈斯勒塔眺望,又可以看见房舍连成的长带,一座座画栋雕梁,镶着彩绘玻璃,屋上架屋,垂悬于铺石街道之上,而临街民房排列起来,斗折蛇行,一望无边,但常为街口所切断,或者被一座大公馆给挤开一点:这种石建的府邸气派很大,有庭院和花园,有主楼和厢房,昂然来到一群拥挤狭小的民宅之间,犹如领主大老爷来到一堆平民百姓中。河滨有五六处这样规模的公馆:从洛林公馆数起,它和圣贝尔纳修道院共用一道大院墙,同小塔毗邻;西端一直到奈斯勒府邸,它的主楼坐落在巴黎城,一年中有三个月,黑色的三角形屋顶蚀去通红夕阳的一角。

不过,塞纳河左岸不如右岸商业繁华。左岸学生比工匠多,吵闹得更凶。其实,从圣米歇尔桥到奈斯勒塔楼这一段,才称得上码头堤岸。河岸其余部分,不是光秃秃的河滩,如圣贝尔纳修道院远一些的地方,就是拥挤的民居,如两座桥之间房基浸在水中的那一片。河岸沿线还像今天这样,洗衣的妇女又是叫喊,又是说笑,又是唱歌,用劲捶打衣服床单,从早晨闹腾到夜晚。这也是巴黎一景,可供观赏。

看上去,大学城是个整体,从头到尾,既整齐又紧密。那无数的房顶密密麻麻,棱角分明,但又相互贴近,几乎都是由同样的几何图形构成的,居高俯瞰,则呈现一片同样质地的结晶体。街道所形成的细谷虽然任意伸展,切割这片密集的房舍,但是一块块比例并未过分失调而显得零乱。四十二所院校分布均匀,各地都有一所。这些美观的建筑物房顶式样多变,风趣盎然,和下面民宅房顶是同一建筑艺术的产物,归根结底是同一种几何图形,仅仅有平方或立方的倍数差异而已。因而,这些房顶既多彩多姿,又保持总体的一致,既补充完备,又不改变总体的风貌。几何就是一种和谐。左岸还有几处华丽的公馆,不时从民居如画的顶楼上突兀峭立,成为富丽堂皇的点缀,计有奈维尔公馆、罗马公馆、兰斯公馆,可惜已经不复存在,所幸还有克吕尼公馆,存续至今,可稍慰建筑艺术家的心,讵料几年前塔楼又被拆毁,真是天大的蠢事。在克吕尼附近,有一座罗马式宫殿,圆顶拱廊十分悦目,那便是尤里安皇帝所建的公共浴室。还有不少寺院,其美观和宏伟,不亚于那几座公馆,而且美观中又多了几分虔诚,宏伟中又平添几分肃穆。首先引人注目的,一是有三座钟楼的圣贝尔纳修道院;一是圣日内维埃芙修道院,但今天只残存方形塔楼,毁掉部分令人不胜叹惋;一是索邦,既是学校,又是修道院,但是建筑仅仅留下令人十分赞美的教堂中殿;一是圣马太教派四边形的秀美的修道院;一是毗邻的圣伯诺瓦修道院,就在本书出版第七版和第八版之间,人们在这所修道院内草草造起一个剧场;一是结绳教派修道院,那三面高大的山墙并列相连;一是奥古斯都教派修道院,那挺秀的尖塔的透刻花边,在巴黎左岸从西面数起,是继奈斯勒塔之后位居第二。实际上,各院校是联结神修院和尘世的中间环节,隔开府邸和寺院,在这片建筑群里处于正中,显得既肃穆又文雅,雕塑不如公馆那么飘逸,建筑风格又不像修道院那么素淡。这些建筑的哥特艺术,在富丽和简约之间掌握的分寸恰到好处,只可惜如今几乎荡然无存了。在大学城中,教堂很多,一座座都很壮观,体现历史各个时期的建筑风格,从尤里安朝代的半圆拱腹数起,直到圣塞维兰时期的尖拱式样。它们高踞于其他建筑之上,仿佛在这片庞大的和谐体中,又增添了一种和谐;它们突破各种各样壁墙的侧影,展现那多刺的利箭、透空的钟楼、纤细的长针,不过,这种线条也无非是屋顶房脊锐角的绝妙夸张。

大学城坐落在丘陵地带。东南方那突起的巨大圆丘,便是圣日内维埃芙山。从圣母院上眺望这里,美不胜收:许多弯弯曲曲的狭窄街道(现在称拉丁区),犹如葡萄串似的房舍,从山顶向四面八方散开,混乱无序,几乎从陡坡俯冲下去,一直冲到河岸,姿态各异,有的仿佛要跌倒,有的又好像掉头往上爬,似乎彼此都在相互制约,相互扶靠。无数的黑点儿汇成长流,在马路上交错而过,往来不断,要搅乱眼前的整个景物,那便是居高远眺所见到的行人。

总之,无数的房顶箭塔和高低起伏的建筑物,把大学城的轮廓折叠,扭曲并切割得奇形怪状。在这些高低起伏的建筑物的空隙当中,还能依稀望见几段长满青苔的大院墙,望见一座敦实厚重的圆塔,以及堡垒似的带雉堞的城门,那便是菲利浦·奥古斯都城垣。城外便是绿葱葱的牧场;再过去就是向远方伸延的大道,沿途还零星有些房舍,但越远越稀少。不过,近郊乡镇有几个还相当大。首先是始自小塔的圣维克托镇,它在比埃夫尔河上有一座单孔桥,它的修道院中还能看到胖子路易的墓志铭,它那教堂建于11世纪,八角顶的周遭竖立四座小钟楼(埃唐普也有同样一座教堂,至今尚未拆毁)。其次是圣马索镇,当时它已经有三座教堂和一所修道院。再数下来就是圣雅各镇,它左邻戈勃兰家的磨坊及其四堵白墙,十字街头挺立着雕刻精美的十字架;高台阶的圣雅各教堂,当初是哥特式的,尖顶十分挺秀悦目;还有圣马格洛瓦教堂,中殿很美观,建于14世纪,拿破仑曾用来装草料;还有田园圣母院,里面装饰许多拜占庭式的镶嵌图案。目光一直往西转移,先抛下田野里孤零零的夏特娄修道院,那是和司法宫同时代的绚丽多姿的建筑物,院内有分隔成小块块的花园;再抛下时有鬼怪出没的伏维尔修道院废墟,便望见牧场圣日耳曼修道院的三个罗曼式尖顶。其时,圣日耳曼已发展成为大市镇,有近二十条街道。圣绪尔皮斯修道院的尖顶钟楼标出市镇的一角,旁边就是圣日耳曼集市的四面围墙,如今那里面仍为市场;接下去是神甫耻辱柱,那是一座美丽的小圆塔,塔上有一顶很好看的圆锥形铅皮盖。瓦厂还有一段路,炉街通到公用面包炉,磨坊则坐落在土丘上;还有麻风病院,那是一座名声不好的孤零零小房。不过,还是牧场圣日耳曼修道院本身,格外引人注目。毫无疑问,这座修道院气象宏大,既像教堂,又像领主的府邸,巴黎的主教们能在此住宿一夜都深感幸运;它的斋堂造得气魄非凡,十分壮观,又有花棂彩绘圆窗,简直不亚于大教堂;还有典雅的圣母小教堂、规模庞大的寝室、几座宽敞的花园,还有铁闸门、吊桥,以及伸入周围绿野的垛子围墙;只见那一座座庭院里,武士的盔甲和教士的饰金斗篷交相辉映,而这一切远远望去,围绕着哥特式东圆堂之上半圆拱腹的三座高高尖塔,构成了宏伟壮丽的景观。

久久眺望大学城之后,目光再移向右岸,移向新城,那又完全是另一番景象。新城实际上比大学城大得多,但是格调却不那么统一。一望就能看出,新城分成几个大块,彼此泾渭分明。首先东边那一片,如今称为沼泽区,那是卡穆洛惹纳把恺撒诱入泥塘的地方,只见那里府邸宫舍连成一片,直抵河边,其中四座几乎连成一体,即儒伊府、桑斯府、巴尔博府和王后宫,那挺秀的角楼突起的青石板房顶,倒映在塞纳河中。四府占满了诺南迪埃街和则勒司定会修道院之间的地盘,而在修道院的尖顶衬托下,四府的山墙和围墙雉堞的线条愈加显得优美。几座濒临水边的发绿的破房,虽然位于四府前面,但是遮不住四座豪华大厦门脸儿那美丽的壁角、那方形石框的宽大窗户、那饰满塑像的尖拱门廊、那轮廓始终分明的高墙尖脊,以及显示哥特建筑艺术随时能重新组合的各种奇思妙想。四府后面则是神奇的圣波耳宫的围墙,它向四面八方伸延,范围广阔,形态多变,时而像一个堡垒那样,墙垣有垛子,有断裂处,并围以树篱,时而像查尔特勒修道院那样,院墙为高树所遮蔽。这座行宫极大,法兰西国王能显得极有排场,同时接待二十二位相当于王储和勃艮第公爵品位的王公及其扈从仆役,更不用说接待大领主以及来巴黎观光的皇帝;至于狮子,在王宫里也都另有专用的别馆。这里要说明,为王公准备的每套房子不下十一间,从礼仪厅直到祈祷室,一应俱全;这还不算一条条游廊、一间间浴室、一间间蒸汽浴室,以及每套房子的“备用之所”;而且国王的每位贵宾都有专用花园。此外,还有大大小小的膳食房、酒窖、配餐室、宫中的公共食堂;还有几个家禽饲养场,附设从烤房到配酒房等二十二个作坊;还有无数种游戏场,如木槌球、手网球、投环球,等等;还有飞禽大棚、养鱼池、动物园、马厩、牛羊圈;还有图书馆、兵器馆和铁工场。当年的王宫,如卢浮宫,如圣波耳宫,气派之大,堪称城中之城。

从我们伫立的钟楼上远眺,圣波耳宫虽然半掩蔽在四府大厦的后面,但是看起来仍然十分壮观,令人赞叹不已。查理五世用镶有彩绘玻璃的几条小圆柱长廊,将三座公馆同王宫巧妙地合为一体,尽管如此,还是能分辨出那三座附属建筑:其一是小缪色公馆,那楼顶边缘镶有雅致的花边栏杆;其二是圣摩尔神甫公馆,那建筑的气势犹如一座堡垒,有一座高大的塔楼,备有箭孔、枪眼,墙垣中间还有铁棱堡,神甫的纹章雕刻在萨克逊式宽大的城门上,正当吊桥的两个槽口之间;其三是埃唐普伯爵府,那主楼顶层已经坍毁,看上去变圆了,参差不齐好似鸡冠。此外,还能望见三五成堆的老橡树,零散分布几处,好像巨大无朋的菜花;还有那清澈的水池上天鹅的嬉戏、只望见边角的许多如画的庭院,以及那矮拱粗柱并安装铁闸门、终年传出吼叫声的狮子馆。穿过这一切,便能望见圣母礼赞堂那剥落成鳞状的尖顶,左侧那配有四座玲珑剔透的小塔的巴黎府尹公馆。正中最里端才是圣波耳宫:从查理五世起,这座宫舍就重叠增建门脸儿,陆续添加各种装饰,二百多年来全凭建筑师的一时兴致,屋上架屋,头上安头,弄得五方杂处,不伦不类,如小教堂增建东圆室,游廊旁边竖起了山墙,还到处安装随风转动的风信鸡,并排建了两座高塔,圆锥形塔顶盖底部雉堞起伏,酷似两顶卷檐儿的尖帽子。

这座宫苑呈梯状向远方伸延,我们的目光也拾阶而上,跨过新城屋顶中间标示圣安托万街的一条深谷,便到达昂古莱姆公爵府。我们仍然只谈主要部分。这所庞大的建筑历时几个朝代才完成,有些部分还崭新洁白,同整体难以融合,犹如蓝色外衣上缝了红补丁。这座现代风格的宫殿,殿顶又尖又高,十分奇特,边角安装一条条镂花的天沟雨槽,顶盖又覆以铅皮,而铅皮上缠绕着奇异的藤蔓花案,闪闪发光,正是镀金的黄铜镶嵌;主体建筑的几座粗塔状如大酒桶,由于年久失修,中间膨胀而颓坍,从上到下出现道道裂缝,好似袒露的大肚皮,而在这古老宫殿晦暗残败的景象中,焕发异彩的镶嵌殿顶却卓然独立,挺秀超拔。后面则是尖塔林立的小塔宫,只见尖塔、小钟楼、烟突、风信标、螺形塔、盘旋塔、仿佛用冲头打了洞而透空的顶塔,以及亭台楼阁、当时称为纺锤塔的细长塔,一片林立,高矮不同,形神各异,真是千姿百态,显得无比神奇,无比空灵,可以说世间绝无仅有,纵然到香堡城,到西班牙的阿兰布拉城,也见不着这种景观。这一片塔林,宛若一个巨型的石头棋盘。

小塔宫左侧,耸立一簇黑糊糊的巨大炮楼,彼此嵌合,仿佛被环带沟堑勒得太紧;主堡上的枪眼数量远远超过窗口,吊桥常年吊起,大铁门永远关闭,那就是巴士底城堡。一只只黑喙从城垛之间探出来,远远望去仿佛檐槽,其实那是一口口大炮。

在这庞然大物的脚下就是圣安托万门,夹在两座炮台之间,处于石弹的威胁之下。

过了小塔宫,直到查理五世城垣,眼前展现柔软光滑的地毯,那是色彩绚丽的一片片绿茵、一片片花木、一片片庄稼、一片片王家禁苑。那中间有林木路径迷错失踪的地带,一看便知那是路易十一赐予库瓦蒂埃的著名迷宫花园;迷宫之上矗立着观象台,仿佛一根孤零零的大圆柱顶着一间小屋,库瓦蒂埃博士就在那间观象室里,观测可怕的星象。

如今那里是王宫广场。

如上所述,宫殿区占满了查理五世城垣与东边塞纳河的整个夹角地带,我们只介绍了最突出的几处建筑,想给读者一个大概印象。新城中心是一大片居民区;而老城右岸的三座桥梁,实际上就是通向这里的:有了桥梁,总是先建民宅后起王宫的。这片民宅十分拥挤,好似蜂房的一个个小蜂窝,自有其美的一面。一国京城连成一片的屋顶,宛如汪洋大海的波浪,蔚为壮观!看那街道纵横交错,于整体中呈现出千姿百态。菜市场好似一颗明星,射出千道华光。圣德尼和圣马尔丹两条长街,分出许多枝枝杈杈,就像并排生长的两棵大树,连理枝丫交织起来。有几条弯弯曲曲的线路,蜿蜒通过居民区,那便是石膏厂街、玻璃厂街、纺织厂街,等等。也有一些美丽的建筑,从房舍墙壁所汇成的石海里冲出来。首先是大堡,屹立在货币兑换所桥的桥头,而靠下一点儿,塞纳河水在水磨桥的水轮下,浪花滚滚,赫然可见。大堡已经不是叛教者尤里安统治时期那种罗马风格了,而建成一座13世纪封建时代的炮楼,所用的石头异常坚硬,拿尖镐刨三小时,也啃不下拳头大的一块来。其次屠宰场圣雅各教堂华美的方形钟楼,那精雕细刻的边角都长满了青苔,15世纪尚未完工,就已经令人赞叹不已。尤其那四只怪兽,今天仍然蹲在房顶四角,当时却还没有;那样子真像斯芬克司,仿佛看着新巴黎,要猜出旧巴黎的谜。直到1526年,雕塑家罗耳才把怪兽安放上去,一番心血才挣得二十法郎。再如大柱楼,正对着河滩广场,那情景上文已向读者略微介绍过。还有圣热维教堂,可惜被后来添设的“式样高雅”的大门给糟蹋了;圣梅里教堂,那古老的尖拱还近乎呈半圆状;圣约翰教堂,那美轮美奂的尖顶也是有口皆碑。还有二十来座建筑物不甘于埋没,冲出黝黯、狭窄而深邃的街道那一片混沌,展现奇绝的身姿。除此之外,还应算上那些挺立在十字街头、比绞刑架数量还多的石雕十字架,以及越过重重屋顶远远望见围墙的无辜婴儿墓、从科索纳里街的两个烟囱之间望得见顶端的菜市场耻辱柱、终日黑压压一片行人的十字街头上特拉瓦十字教堂的“梯子”、小麦市场那环形大棚、在民宅的掩蔽中还能分辨出菲利浦·奥古斯都古城垣的残段:为青藤吞没的城楼、倾覆的城门、不辨形状的残垣断壁;当然还有河滨大街,那数以千计的店铺和鲜血淋漓的屠宰场、从草料港到主教港船舶往来如梭的塞纳河。看到了这一切,对巴黎新城不等边四边形中心区在1482年的情景,就会有个模糊的印象。

除了宫殿区和居民区,新城面貌还有第三种类型,那就是由寺院连成的长带,从东到西几乎围住整个新城;这条长带位于护卫巴黎的城墙里侧,可以说是由修道院和小教堂构成的第二道城垣。例如,紧挨着小塔林园的圣卡特琳教堂及其宽阔的田园,它坐落在圣安托万街和圣殿老街之间,背靠着的就是巴黎城墙。在圣殿老街和新街之间有圣殿教堂,那孤零零而又阴森森的一束高耸的塔楼,围着一道有雉堞的大院墙。在圣殿新街和圣马尔丹街之间,则是圣马尔丹教堂,四周有花园,设防森严,其建筑出类拔萃,那环带似的塔楼群、三重法冠似的钟楼,只稍逊于牧场圣日耳曼教堂。三圣教堂的围墙从圣马尔丹街延至圣德尼街。最后,在圣德尼街和蒙多戈伊街之间,还有一所修女院。那旁边正是奇迹宫廷朽烂的屋顶和破败的院墙:那是由寺院构成的虔诚链条上掺杂的唯一世俗的环节。

右岸民居密集的房顶中间,还有第四个区域自行标出,位于古城墙西角和城岛下游的河边,那便是簇拥在卢浮宫脚下新的一环宫殿和公馆。菲利浦·奥古斯都的老卢浮宫,建筑庞大无比,大塔楼周围有二十三座配塔,外加许多小塔,远远望去,就好像镶嵌在阿朗松府和小波旁宫哥特式尖顶上。这条塔身巨龙,堪称巴黎城的守护大神,那二十四颗脑袋日夜翘立守望,怪异的身躯鳞光闪闪,显然那是有金属般流光溢彩的铅皮和石板。以这一造型标示新城西端的界线,实在出乎人的意料。

综上所述,15世纪巴黎新城的情景就是这样:古罗马人所谓的“岛”,即那一大片民宅,左右各有一大群宫殿,西边以卢浮宫为首,东边以小塔宫为冠,北面那一条长带,则是寺院和田园。俯瞰整个新城,只见一片混杂交融,难以计数的建筑,屋顶或铺瓦,或盖青石板,层层叠叠,相割交切,构成许多特异怪诞的序列:首先高耸突出的是右岸四十四座教堂的钟楼,一座座刺花纹身,密纹精雕细镂;还有无数条纵横交错的街道,一端至方塔楼城垣(大学城垣上则为圆塔),另一端通到塞纳河畔,而塞纳河又被桥梁切断,河面上行驶着无数货船。

城墙外围,紧靠着城门有几个城关小镇,但比较分散,数量也不如大学城那边多。巴士底城堡背后有二十来间简陋的民房;环绕着有奇特雕刻装饰的福班十字架教堂,以及建有拱扶壁的田园圣安托万教堂;还有波潘库尔镇,那周围全是麦田;库尔提伊,那是开设不少家小酒店的快活的村庄;圣洛朗镇,镇上教堂的钟楼远远望去,仿佛加入圣马尔丹门尖塔之列;圣德尼镇,拥有大片围起来的圣德尔田园;蒙马特尔城门外有一圈白墙,里面是河运谷仓;谷仓背后则是石灰岩的蒙马特尔山,当年山上教堂和磨坊的数量大致相当,后来只剩磨坊,因为现今社会只有肉体需要食粮。最后,在卢浮宫以远,可以看见在牧场中展现的已有相当规模的圣奥诺雷镇、郁郁葱葱的小布列塔尼园林,以及猪仔市场,市场中心支着骇人的大锅,是用来处死伪币制造犯的。你已经注意到,在库尔提伊和圣洛朗之间的荒凉平原上,有一个小土丘,丘顶好像有个什么建筑物,远远望去,仿佛倾颓的一排柱廊,还立在裸露的地基上。那既不是巴特农神庙,也不是奥林匹斯山朱庇特神殿,而是鹰山。

我们历数这么多建筑物,不管多么力求简洁扼要,但是在我们构筑过程中,如果还没有从读者头脑里消除对老巴黎的通常印象,那么现在,我们就再用几句话概括一下。中心是城岛,形状酷似一只乌龟,带着覆瓦鳞片的几座桥梁,犹如从灰色屋顶龟壳里探出来的足爪。左岸大学城是个不等边四边形,结结实实地结为板块,既密集又拥塞,而且长满了皮刺。右岸那广阔的半圆形是新城,城中掺杂多得多的花园和高大建筑。总共三大块——老城、大学城和新城,街道无数,纵横交错。塞纳河流经全城,按照杜勃勒耳神甫的说法,就是“塞纳河乳母”。河中一块块沙洲、一道道桥梁、一只只船舶,显得十分拥挤繁忙。巴黎四周是一望无际的平原,补缀着上千种庄稼的一块块田地,镶嵌着一座座秀丽的村庄。左岸有伊西、旺夫尔、蒙特鲁日、兼有圆塔和方塔的冉提伊,等等;右岸另有二十来座村庄,从孔弗朗直到主教城。从巴黎向四周远眺,天际绣了一圈丘峦的花边,好似一个大盆的边缘。总之,如果远眺,东方是万森城堡及其七座四角塔,南方是比塞特及其小尖塔,西方是圣克卢及其主堡,北方则是圣德尼及其尖顶。这就是1482年栖止在圣母院钟楼顶端的乌鸦所见的巴黎。

然而,就是这样一座城市,伏尔泰却说“在路易十四世之前,只有四座美丽的建筑”,即索邦神学院的大教堂、圣恩谷教堂、现代风格的卢浮宫,我已忘记第四个是什么,也许是卢森堡宫吧。所幸的是,尽管如此,伏尔泰还是创作出了《老实人》,仍然成为世世代代人类中,最善于发出魔鬼般笑声的人。这也恰好证明,一个人即使是旷世奇才,对不懂的一门艺术还是一窍不通。莫里哀说拉斐尔和米开朗琪罗是“他们时代的米尼亚尔”,不是以为非常抬举他们吗?

言归正传,还是回到15世纪的巴黎。

当年的巴黎,不仅是一座美丽的城市,而且风格统一,是中世纪历史和建筑艺术的产物,是一部用石头撰写的编年史。这座城仅由两层构成——罗曼层和哥特层;须知罗马层早已绝迹。只有在尤里安时代的公共浴室那里,它才穿透厚厚的中世纪外壳冒了出来。至于凯尔特层,即使到处挖井也难再找出样品了。

五十年后,文艺复兴运动一起,巴黎那种十分严谨,但又多彩多姿的统一性中,就掺进光彩夺目的豪华装饰,即文艺复兴的奇思异想和种种体系,开始出现罗马式半圆拱腹、希腊式圆柱、哥特式低矮圆拱,开始出现感情细腻而富于理想的雕塑、藤蔓花纹和莨菪叶饰的特殊情趣,以及富于异教情调的路德时代的建筑艺术。这样一来,巴黎也许更美了,但是在感观上没有那么和谐了。可惜,这种辉煌的时期持续不久。文艺复兴并非不偏不倚,它绝不满足于建设,还要破坏,它的确需要发展的地盘。因此,哥特式巴黎只是在一瞬间完整齐备。屠宰场圣雅各教堂刚刚落成,就开始拆毁老卢浮宫了。

此后,这座大都市日益改观。罗曼式巴黎磨灭,哥特式巴黎取而代之;哥特式巴黎也同样磨灭了,可是谁又能说得准,取而代之是什么巴黎呢?

在杜伊勒里宫中,有卡特琳·德·梅迪契的巴黎;在市政厅,则有亨利二世的巴黎,这两座建筑至今仍然超凡入圣;在王宫广场有亨利四世的巴黎:那是三色的楼房,门脸儿由砖砌成,墙角为石头结构,屋顶则铺着青石瓦;在圣恩谷教堂见到的是路易十三的巴黎:一种矮墩墩的建筑式样,穹隆好似带提手的篮子,圆柱莫名其妙地鼓起肚子,圆顶又莫名其妙地驼着背;荣军院则是路易十四的巴黎:那建筑宏伟华丽,金光闪闪,却又冷冰冰的;路易十五的巴黎在圣绪尔皮斯修道院:有涡旋、飘带系结、云霞、细纹、菊莴苣叶饰,全是石刻的装饰图案;路易十六的巴黎在先贤祠:那是罗马圣彼得大教堂的拙劣翻版,整个建筑很笨拙,再紧凑也难以补救线条的缺点;共和的巴黎在医学院:格调贫乏,模仿罗马古竞技场和希腊的巴特农神庙,如同共和三年宪法模仿米诺斯法典,建筑艺术上称为“获月风格”;拿破仑的巴黎在旺多姆广场:显得很有气派,那根高耸的铜柱,是熔大炮铸成的;波旁王朝复辟的巴黎则在交易所广场:那一排洁白的廊柱支撑着平滑的中楣,总体上看方方正正,耗资两千多万。

上述典型建筑的每一座,都有不少格调和构造相似的民宅,分散在各个区里,行家一眼就能分辨出风格和时代来。只要有鉴赏的眼光,哪怕见到一个敲门槌,也能从中洞察一个时代的精神、一位帝王的相貌。

因此,现在巴黎面貌丝毫也不统一,只是许多世纪样品的蓄积,而最美的式样已然消失了。这座京城扩大,仅仅增建房舍,可那是什么房屋啊!照这样下去,巴黎每五十年都要更新一次,它那建筑艺术的历史标志,也就一天天泯灭。历史文物越来越稀少,仿佛眼看着渐渐沉入房屋的汪洋中。我们的祖先拥有一个石头的巴黎,到了我们的子孙,将是一个灰泥的巴黎了。

至于新巴黎的现代建筑,我们还是免谈为好,这倒不是我们不能欣赏,给予恰当的评价。例如,苏弗洛先生建造的圣日内维埃芙教堂,无疑是前所未有的一块最美的萨瓦石头点心。荣誉军团宫也是一块很高级的蛋糕。小麦市场的圆顶,恰似一架高大的梯子上扣了一顶英国骑士盔。圣绪尔皮斯修道院的钟楼,分明是两大根单簧管,造型毫无特色,顶盖上的信号台手臂,歪歪扭扭的怪相煞是好看。圣罗希教堂大拱门的宏伟程度,只有圣托马斯·阿奎那教堂可与之媲美;一间地下室里还有一尊圆雕的耶稣受难像、一轮镀金的木雕太阳。这些都是非常美妙的东西。植物园中迷宫的灯笼也极为巧妙。至于交易所大厦,柱廊是希腊式的,半圆拱腹的门窗又是罗马式的,低矮宽阔的拱顶又是文艺复兴式的,这样一座建筑,当然极合规矩,极为纯粹。有事实为证:大厦上边的那个雅典式小顶楼,就是在雅典也见不到,那种直线条真够美的,不时被烟囱随意切断。还应指出,一座建筑物必须符合其用途,如果这成为通例,只要看见建筑物,其用途便一目了然,那么再见到任何建筑物,就不会特别惊奇了,无论见到王宫、议院、市政厅、学校、驯马场、科学院、仓库、法庭、博物馆、兵营、陵墓、庙宇,还是剧院,都不会赞叹不已了。而眼下见到的,就是一个交易所。这还不算,一个建筑物必须适应于气候。显而易见,这个交易所就是特意为此地寒冷多雨的天气建造的。房顶几乎像东方建筑一样板平,冬天下雪就要打扫。毫无疑问,房顶就是为了方便扫雪而设计建造的。它在法国是交易所,在希腊就是一座庙宇了。设计时要把大时钟隐蔽起来还着实花了一番心思,否则就会破坏正面美丽线条的纯净;当然也有补偿,周围造了一道柱廊,每逢宗教的盛大节日,证券经纪人和商业掮客,就可以在那里高谈阔论。

毫无疑问,这些都是出类拔萃的建筑,再加上许多美丽的街道,像里伏利街那样又有趣又丰富多彩。我相信有朝一日从气球上观赏,巴黎会呈现出线条的风采、细部的繁富、面貌的多样;呈现出难以描摹的景象;如同棋盘那样,简单中见宏伟,娇美中出意外。

然而,不管你觉得今天的巴黎多么值得赞赏,还要请你复制出15世纪的巴黎,你要在想象中把它重新造出来,要透过由尖塔、塔楼和钟楼编成的这道奇妙的篱笆观望天光,要让宽宽的塞纳河黄绿两色,比蛇皮还要变幻不定的水流,穿越这座一望无际的城市,碰上岛岬就劈裂,遇见桥拱就折弯;要让蔚蓝的天际清晰地衬出老巴黎的哥特式侧影;要让老巴黎的轮廓,飘浮在缭绕无数烟囱的冬日雾霭中;要把它浸入幽深的夜里,再观看在这座黑沉沉的建筑物的迷宫中,黑暗和光明是怎样嬉戏的;要把一束月光投上去,显出它朦胧的身影,让塔楼从雾霭中探出硕大的头颅,或者仍然利用这一片暗影,让尖顶和房脊的无数锐角弄影搔姿,让巴黎映现在落日橙黄的天幕上,显示那比鲨鱼下颏还多的利齿——然后,你再加以比较。

如果你再难从现代巴黎得出古城的印象,那就请你在一个重大的节日,复活节或者圣灵降临节的早晨,迎着日出,登上能俯瞰全京城的制高点,去领略钟乐齐鸣的美景。你看,朝日发出的信号冲天而起,成千上万的教堂同时悸动起来。首先零星地响起叮当声,从一座教堂传到另一座教堂,仿佛乐师们彼此提醒就要开始演奏了;继而,你会突然看见,要知道在某种时刻,耳朵似乎也有视觉,你会看见同时从每座钟楼升起一根声波的圆柱、一缕和声的孤烟。起初,每一口钟的震颤,都直线升上朝霞灿烂的天空,可以说彼此孤鸣,十分纯净。继而,鸣声逐渐扩展,彼此交融,相互杂混,彼此消长,终于汇成一支气势磅礴的协奏曲。现在,钟鸣已经浑然一体,不断从无数的钟楼飘逸出来,在城市上空浮荡流转,跳跃飞旋,而那最强的地震动波圈,一直蔓延到九霄云外。然而,这是一片和谐的大海,绝非一团混沌。这海洋再怎么雄浑,再怎么深邃,却毫不失其清澈与透明。你看见齐鸣中逸出每组音符单独蜿蜒前行,你可以聆听木铃和管风琴时而低沉时而尖厉的对话,你可以看见各种八度音,从一座钟楼跳到另一座钟楼:有的是银钟发出来的,轻灵而带呼啸,振翅冲上云霄,有的是木钟发出来的,破碎而又跛行,爬不多高便跌落下来;你还可以欣赏其中的圣欧斯塔什教堂,那七口钟的丰富音阶不断起伏升降;你能看见光亮而快速的音符疾驰穿过和声,划出三四个折弯的光迹,然后像闪电一般消失了。那边,是圣马尔丹寺院的歌喉,听来尖厉而嘶哑;这边,是巴士底城堡的喊叫,听来瘆人而粗犷;另一端则是卢浮宫粗大钟楼的男低音。故宫的王家钟乐响亮悠扬,不断传向四面八方,而圣母院一下下沉重的钟声,有节奏地落到王家钟乐上,就像大锤击打铁砧迸出一束束火花。牧场圣日耳曼修道院飞扬的三重钟乐,那各种形状的音色,一阵阵从你的眼前掠过。还有,那响彻云霄的协奏和鸣,时而中间开启一条缝,让迸发而灿烂如星光的圣母颂穿过。在下面,在这支协奏曲的最深处,你能隐约辨识从每座教堂拱顶所有颤动的毛孔透出的肺腑之歌。自不待言,这是一出值得聆听的歌剧。通常,巴黎白天一片喧闹,那是市井的话语;夜晚,城市在轻轻呼吸,现在,城市则在唱歌。要倾耳细听钟楼乐队的全套乐曲,联想那五十万人的窃窃私语、塞纳河水的永恒哀怨、清风的无限叹息,以及天边丘峦上,那四片森林的巨型管风琴遥远低沉的四重奏,从而按照中等响度,消除钟乐主调中过于嘶哑、过于尖厉的音质。然后你再说一说,世间能否还有什么更加丰富,更加欢快,更加闪光,更加炫目,胜过这钟声的和鸣,胜过这音乐的熔炉,胜过这高达三百尺的石笛同时吹出的万缕乐音,胜过这已然化为一支乐队的城市,胜过这首狂风暴雨般的交响乐。

第四卷

一、善人

在这个故事发生的十六年前,那是卡希魔多星期日晴朗的早晨,圣母院弥撒结束后,发现前庭左首的木榻上放了一个小生灵。木榻正对着圣克里斯托夫大雕像,还有骑士安图瓦·德·艾萨尔的石雕跪像,在对面仰望着圣徒,那是1413年置放的,当年有人企图掀倒圣徒和信徒这两尊雕像。按当时的习俗,弃婴置放在木榻上,就是求人发善心收养,谁愿意都可以抱走。木榻前有一个铜盘,是投放施舍的。

我主纪元1467年,卡希魔多日的早晨,躺在木榻上那个活物,显然引起人们的极大好奇;一时围上来许多观者,但大部分是妇女,几乎都是老太婆。

其中四位老妪站在最前列,腰弯得也最低,瞧着这张木榻。从那连风帽的斗篷能看出,她们是哪个修女会的。我不明白这四位谨慎而可敬的嬷嬷的大名为什么不载入史册,传之后世。她们是安妮丝·拉爱尔姆、约翰娜·德·拉塔尔姆、亨利爱特·拉戈耳提埃和戈舍儿·拉维奥莱特。四人全是寡妇,在艾蒂安·欧德里小教堂当修女。她们经院长准许出了修院,遵照彼埃尔·达伊的戒律,前来听讲道。

然而此时,四位欧德里修女就算遵守了彼埃尔·达伊的条规,但也十分肯定,她们非常开心地违反另一条极不人道的规定,即米歇尔·德·勃拉什和比萨红衣主教要求遇事沉默的戒律。“这是什么玩意儿啊,嬷嬷?”安妮丝端详着弃婴,问戈舍儿。在众目睽睽之下,那婴儿在木榻上拼命扭曲身子,吓得哇哇大哭。“如果现在就是这样生孩子,那么世界要成什么样子啦?”约翰娜叹道。“生孩子的事儿我可不是行家,”安妮丝又说道,“不过,瞧一眼这个恐怕就是一种罪孽。”“这哪儿是孩子呀,安妮丝!”“说猴子又不像猴子。”戈舍儿指出。“这真是个奇迹。”亨利爱特·拉戈耳提埃接过话头。“真的,”安妮丝指出,“从四旬斋之后的第四个礼拜天算来,这是第三个奇迹了。就说上次,欧贝维利耶城的圣母显灵,惩罚了嘲弄香客的人,这事儿过去还不到一周,这次是本月发生的第三个奇迹。”“这算什么弃婴,简直就是个讨厌的怪物。”约翰娜又说道。“他这通号叫,能把唱诗童子给吵聋了,”戈舍儿接着说道,“还不住声,小哭巴精!”“真想不到,兰斯先生给巴黎先生送来这么一个大怪物!”拉戈耳提埃双手合十补充道。“我想啊,”安妮丝·拉爱尔姆说道,“这是一头畜生、一只野兽,是犹太人跟母猪生的,反正不是基督教徒,就该扔进河里淹死,投进火里烧死!”“但愿谁也不收养他!”拉戈耳提埃又说道。“噢,上帝啊!”安妮丝嚷道,“很可能把这个小怪物送去喂养,可怜的奶妈!育婴堂就在河岸下边那条胡同口,紧挨着主教大人的公馆!换了我,我宁愿给一个吸血鬼喂奶。”“可怜的拉爱尔姆,也真够天真的!”约翰娜又说道,“我的嬷嬷,您还没有看出来,这小怪物少说有四岁了,他不会爱吃您的奶头,恐怕更爱吃烤肉吧。”“这个小怪物”(即使我们,舍此也难以找出别种称呼),的确不是新生儿。这是一小堆肉,装在麻布袋里,鼓鼓囊囊,拼命地蠕动,布袋上印着当时的巴黎主教纪尧姆·夏提埃先生姓名的缩写。布袋口露出一个畸形的脑袋,只见一头蓬乱的棕发、一只眼睛、一张嘴巴和牙齿。那只眼睛在流泪,那张嘴巴在啼叫,那牙齿仿佛只想咬人。整个儿一堆在麻袋里挣扎,吸引过来的人越聚越多,使围观的人不胜惊讶。

这时,有钱的贵妇人阿洛伊丝·德·贡德洛里埃经过这里,她拉着一个六岁左右的俊秀女孩,身后拖曳着挂在金帽尖上的长长纱巾,停到木榻前,对着这个不幸的小东西端详片刻;而那可爱的小姑娘百合花·德·功德月桂,身穿绸缎衣裙,此时正用美丽的小手指点木榻上常年悬挂的牌子,拼读着上面“弃婴”两个字。“真的,”贵妇人厌恶地扭过头去,说道,“我还以为这里只放婴儿呢。”

她说着,往铜盘里扔了一枚弗洛林银币,转身走开。那枚银币当啷一声砸在几枚铜币上,引得艾蒂安·欧德里小教堂那几个可怜的老修女睁大了眼睛。

过了一会儿,王国大法官,庄重而博学的罗伯尔·米斯特里科勒经过这里,他一只胳臂夹着一本大经书,另一只胳臂挽着夫人吉约梅特·拉梅莱斯,这样,身边就有两个调节者:精神的和肉体的各一个。“弃婴!”他察看了那东西之后说道,“显然是丢弃在冥河岸边的!”“只瞧见一只眼睛,”吉约梅特夫人指出,“另一只眼上长了肉瘤。”“那不是肉瘤,”罗伯尔·米斯特里科勒大人说,“而是一个卵,里面包藏着同样一个魔鬼,那魔鬼也有一个卵,卵里包藏另一个魔鬼,以此类推。”“您怎么知道的?”吉约梅特·拉梅莱斯问道。“我明察秋毫,自然知道。”大法官回答。“大法官先生,”戈舍儿问道,“这个没人要的孩子,您看是什么预兆呢?”“预示大灾大难。”米斯特里科勒回答。“噢,天哪!”围观的人群中一位老妪叹道,“去年就瘟疫流行,现在又要遭难,据说英国人要在阿尔夫勒大批登陆。”“这样,九月份,王后也许不能来巴黎了,”另一位老妪说道,“生意本来就很不景气!”“要照我的想法,”约翰娜·德·拉塔尔姆高声说,“巴黎老百姓不能让这个小巫师躺在木板上,最好把他扔到一堆柴火上。”“扔进熊熊燃烧的柴堆里!”另一位老妪也说道。“这么办可能更稳妥。”米斯特里科勒说道。

有个年轻教士来了好一会儿,倾听欧德里修女的议论和大法官的判决。他神态严肃,额头宽阔,目光深邃。只见他默默拨开人群,端详那个“小巫师”,伸出手去护住;正是千钧一发的时候,所有信女都在热心地描绘“柴堆的熊熊火焰”。“我收养这孩子。”教士说道。

他用教袍一兜,将孩子带走。众人瞠目结舌,目送他走开。不一会儿,他就消失在由教堂通修士院的红门里。

一阵惊愕之后,约翰娜·德·拉塔尔姆俯过身去,对着拉戈耳提埃的耳朵说:“嬷嬷,我早就跟您说过,这个年轻神学生克洛德·弗罗洛先生是个巫师。”

二、克洛德·弗罗洛

提起克洛德·弗罗洛,确非寻常之辈。

他出身中等家庭,按上个世纪粗俗的语言,有不同的叫法,称为上等市民或者小贵族。他的家庭从帕克莱兄弟继承了莱尔夏普采邑。那片采邑原属巴黎主教管辖,为了其中的二十一栋房子,在13世纪打了许多场官司。现在,克洛德·弗罗洛作为采邑的主人,位于一百四十一位领主之列,享有巴黎及其城厢的年贡。有鉴于此,他的姓名长期载于存放在田园圣马尔丹教堂的档案中,排在属于弗朗索瓦·勒雷的唐卡维尔公馆和图尔学院之间。

克洛德·弗罗洛早在幼年,就由父母决定献身神职。他是从拉丁文学习认字看书的,并养成低头垂目、轻声说话的习惯。他在童稚之年,就被父亲送进大学城托尔希学院,过着隐修学习的生活,在经书和希腊文辞典中长大成人。

不过,这孩子生性忧郁,老气横秋,不苟言笑,学习十分勤奋,领悟得很快。在课间游戏时,他从不吵吵嚷嚷,也不同福瓦尔街那些酒徒胡混,更不知道“打耳光揪头发”为何种游戏;即使1463年那次暴乱也没有他的份儿;史家以《大学城第六次动乱》为题,严肃地记述了那一事件。很少见他嘲笑蒙塔居的穷学生,不叫他们因穿风帽短斗篷而博得的“傻帽”的绰号,也不嘲笑道尔芒学院那些公费生,尽管他们剃得光光的脑袋,身上穿着四王冠教堂红衣主教的书里所说的湖绿、宝蓝、绀紫三色粗呢制服,都是极好的笑料。

反之,他倒经常出入约翰·德·博韦街的大小学堂。山谷圣彼得教堂的神甫,每次到圣旺德日西尔学校开始宣讲教会法典时,首先注意到总靠着一根柱子站着的一名学生,那就是克洛德·弗罗洛,只见他携带了羊角墨水瓶,用嘴咬着鹅毛管笔,垫着磨损的膝头记录,冬天还要往手指上呵气。每星期一早晨,歇夫·圣德尼学校一开门,神学博士米勒·狄利埃先生看见头一个气喘吁吁跑来听讲的,就是克洛德·弗罗洛。因此,这个年轻的神学生虽然才十六岁,在神秘神学方面比得上教堂的神甫,在经文神学方面比得上宗教评议会的神甫,在经院神学方面比得上索邦神学院的博士。

修完神学课程,他又急忙攻读法典;刚放下《判例大全》,又一头扎进《查理曼法令汇编》。他的求知欲十分旺盛,啃了一部又一部教令,诸如伊斯帕尔的主教泰奥道尔谕录、沃姆的主教布夏尔谕录、夏特尔的主教伊夫谕录,接着又啃了承继查理曼法令的格拉田教令、格列高利九世谕令集,以及洪诺留三世《论抱负》的书信集。总之,由泰奥道尔于618年开启的,并由格列高利教皇于1227年结束的那个时代,是民法和教会法在中世纪混乱中纷争创建的时期,这一长期庞杂的情况,克洛德·弗罗洛全都搞清楚,全弄得滚瓜烂熟了。

他吃透了法典之后,又潜修医学和各种自由学科,攻读了草药学、膏药学,成了热症、扭伤、骨折和疔疮方面的专家。雅克·德·埃斯尔如若在世,一定会接受他为内科医生;同样,理查德·艾兰也会接受他为外科医生。在自由学科方面,他先后获得了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他还攻读语言,学会了拉丁文、希腊文和希伯来文,这三座圣堂,当时很少人能够升堂入室。他如饥似渴,不断获取和积累知识的财宝。到了十八岁,他修完了四个学院的全部课程。这个青年似乎认为,人生的唯一目的就是求知。

大约这个时期,即1466年盛夏时节,流行一场大瘟疫,仅在巴黎子爵采邑,就夺走了四万多人的性命,据约翰·德·特洛伊说,其中就有“国王的星相师阿努尔,一个聪明而有趣的好人”。大学城里盛传,瘟疫在蒂尔夏普街尤为猖獗,而克洛德的双亲所住的采邑,恰恰就在那条街上。年轻的神学生惶惶不安,赶紧跑回家去,一进门才知道,父母已于头天晚上双双病故,只抛下一个小弟弟,在摇篮的襁褓中呱呱啼哭。克洛德一家人,只留下这个小弟弟了。年轻人抱起孩子,离开家门,边走边考虑。从前,他完全生活在学问中,此后,他开始在现实中生活了。

这场灾祸,是克洛德生来所面临的一次危机。他成了孤儿,但又是长兄,十九岁就当了家长,便从学校的梦幻中猛醒,回到尘世中来。于是,他大发悲悯之心,对这个孩子,自己的弟弟产生挚爱和献身精神:他这样一个只爱书本的人,忽然有了常人的亲情,这真是美妙的奇事。

这种亲情发展到特殊的程度,在一颗白璧无瑕的心灵中,这种感情就像初恋一般。可怜的神学生自幼送去隐修,离开他还不大了解的父母,关在书城里面,不顾一切地潜心学习,只想在知识中提高自己的智力,在文学中扩展自己的想象力,还没有闲暇感受一下自己的心灵所占的地位。这个幼儿,这个父母双亡的小弟弟,突然自天而降,落入他的怀中,使他焕然一新,前后判若两人。他发现除了索邦神学院的思辨,除了荷马诗句之外,这世界上还有别的东西,人需要感情,而缺乏温情和爱的生活,不过是没上油的齿轮,只能发生吱吱咯咯的噪音。然而,他毕竟青春年少,只会以幻想代替幻想,以为骨肉手足之情是唯一的需要,有这样一个幼弟,就足以充实他的一生。

于是,他对小约翰投注了全部的爱心,况且他天生一种痴情,性格深沉,虔诚而专注。这个可怜而孱弱的孩子,粉红的脸蛋,一头金黄色鬈发,模样儿很好看,这个唯有另一个孤儿可依托的孤儿,深深地搅动了他的五脏六腑;他本来就素性深沉,善于思考,现在更是以无限慈悲的心怀,考虑如何安排小约翰。他把孩子视为十分脆弱、十分珍贵的东西,给予无微不至的关怀,远远胜过一位长兄,简直成了一位母亲。

小约翰没有断奶就失去了娘亲,克洛德就请奶妈喂养。他继承的产业,除了蒂尔夏普采邑之外,还有附属于方形堡的磨坊。那个磨坊坐落在山丘上,靠近温歇斯特(比赛特)城堡。磨坊女主人自己有个吃奶的漂亮孩子,而且离大学城又不远,克洛德就亲自把小约翰送去喂养。

从此,克洛德感到肩负重担,便极为严肃地对待生活了。有小弟弟占据他的头脑,这不仅成为他的娱乐,而且成为他研究学问的宗旨。他决心对上帝负责,全身心献给这孩子的前途,决心一辈子不要女人,不要孩子,只保证弟弟的幸福和前程。从此,他更加专心致力于教职的使命。由于他品德高尚,博学多才,采邑又直接附属于巴黎主教,教会的大门自然为他敞开。年仅二十岁,他就得到教廷的嘉惠殊恩,当上了神甫,成为圣母院中最年少的教士,主持人称“懒汉圣坛”的最晚的弥撒。

同时,他越发潜心研读,即使偶尔放下心爱的书本,也只是出去个把钟头,跑到磨坊去看一看。这样苦学苦修,在他这种年龄是难能可贵的,因此,他很快就博得修院上下的敬重和钦佩。他博学的声望也从修院传到百姓中间,赢得“巫师”的绰号,这一小小的改篡,在当时也是常有的事。

懒汉圣坛就在唱诗室通向中堂的右侧门旁边,离圣母像不远。卡希魔多日那天,克洛德到懒汉圣坛做完弥撒,回去时看见弃婴木榻前围了一堆人,听到几个老太婆唧唧喳喳的议论,这便唤起他的注意。

就这样,他走近那个遭人痛恨威胁的不幸的小东西。可怜的孩子身体畸形丑陋,遭到遗弃,这情景惨不忍睹,克洛德不禁联想到自己的弟弟,头脑里突然产生一种幻觉:万一自己死了,他亲爱的小约翰也会被置放在弃婴木榻上,落到这种悲惨的境地。于是他百感交集,悲悯之心油然而生,就把孩子抱走了。

他把孩子从麻布口袋里抱出来一看,的确是个畸形,丑陋不堪。可怜的小魔鬼左眼上长了个瘤子,脑袋缩到脖腔里,脊椎骨弯曲,前胸隆起来,双腿也打弯,不过,看样子生命力倒很旺盛,虽然听不懂他咿咿呀呀讲的是什么语言,但那啼叫声却很有力量,表明体格十分健壮。面对这样奇丑的形体,克洛德反而倍加同情,他暗自许下心愿,为了对弟弟的爱心,他要抚养这个孩子长大成人,将来小约翰无论犯下什么过错,都有以他的名义做的这桩善事来补赎。这是克洛德为小弟积的一份阴德,未雨绸缪,算是善行的一笔投资,以备小淘气日后不时之需:要知道,上天堂只收这种买路钱。

克洛德给养子洗礼,取名为“卡希魔多”,也许他想以此纪念收养孩子的日子,也许他想以名副实,表明这个可怜的小东西天生的形体残缺不全。确实如此,卡希魔多,独眼,驼背,又是罗圈腿,只能说“三分像人”。

三、怪兽群牧人更怪

时光流逝,到了1482年,卡希魔多已经长大成人,多亏义父克洛德·弗罗洛的保举,在圣母院当敲钟人已有数年;而克洛德·弗罗洛也多亏恩公路易·德·博蒙的保举,当上了若萨的主教代理;而路易·德·博蒙于1472年纪尧姆·夏提埃去世之后,继任为巴黎主教,也是多亏恩公奥利维·勒丹的保举;而多亏了上帝,勒丹是路易十一的御前理发师。

就这样,卡希魔多成了圣母院的敲钟人。

日子一长,在敲钟人和主教堂之间,便结下了难以描摹的不解之缘。这个可怜而不幸的人,身份不明、形体又丑陋,从小就被这双重不可逾越的魔圈困住,他习惯于生活在收养他的宗教壁垒中,对外部世界一无所见。随着他的发育成长,圣母院相继是他的蛋壳、巢穴、家园、祖国,乃至宇宙。

在这个生灵和这个建筑物之间,的确存在一种先天而神秘的和谐。他还幼小的时候,就在穹隆的黑暗中歪歪斜斜,一蹿一跳,拖着步子走路,虽为人面却有兽躯,真像一个天生的爬行动物,生活在潮湿阴暗的石板地上,周围尽是罗曼式斗拱投下的怪影。

后来,他下意识地第一次抓住钟楼的绳索,吊在上面,摇动起大钟,他的义父克洛德听了,就觉得那是孩子伸展舌头,开始说话了。

他始终顺应大教堂,就这样渐渐发育成长,在教堂里生活,睡觉,几乎从不出去,每时每刻都接受周围神秘的影响,可以说镶嵌在里面,成为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结果酷似教堂了。请允许我们这样描绘:他那躯体的一个个棱角,恰好吻合建筑物的一个个凹角;看来,他在里面不仅仅是一个住客,而且是天生的肌体。甚至可以说,他以教堂为体形,如同蜗牛以其壳为形状一样。教堂就是他的寓所、洞穴和躯壳。他本人和古教堂关系极为笃深,本能上就息息相通,具有深厚的磁性亲缘,深厚的物质亲缘,因而他黏附于教堂,在一定程度上就像乌龟紧紧贴着甲壳。凸凹不平的大教堂,就是他的甲壳。

无需提醒读者,我们描述一个人和一座建筑物这种奇特、对称、直接、近乎同质的结合,不得不用借喻之法,自然不要死抠字面的意思;同样也无需赘述,在如此漫长而亲密的相处中,他对整个教堂又该是多么熟悉。这座教堂,就是卡希魔多特有的寓所,无深处不钻,无高处不登,哪儿他都去过。有多少回,他仅仅抓着浮雕,就从教堂正面攀缘上去好几层。两座钟楼犹如孪生的巨人,那样高峻,那样凶险,那样骇人,可是人们常常看见他像只壁虎,爬在陡立的钟楼墙壁上,既不眩晕,也不害怕,毫不惊惧而发抖;看着在他的手下,钟楼那么温柔,那么容易攀登,真好像被他驯服了。在这巍峨的大教堂悬崖峭壁间,他终日蹿跳,攀登并嬉耍,在一定程度上变成了猿猴或羚羊,如同意大利南部海滨的孩子,还不会走路就能游泳,幼年就跟大海嬉戏。

不仅他的身体,就连他的灵魂,也是按照大教堂的模子塑造成型的。在这样扭结盘陀的皮囊里,在这样野性的生命中,这颗灵魂长了何等迂曲的褶纹,成为何等奇异的形状,究竟处于什么状态,这里很难描述清楚。卡希魔多生来就是独眼,驼背,跛足。克洛德·弗罗洛也以极大的耐心,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教会他说话。然而,这个可怜的弃婴也是在劫难逃,当了圣母院的敲钟人,十四岁上又得了一种残疾:耳朵鼓膜被钟声震破,从此变为聋子,这一下就无以复加了。造化本来为他敞开的通向外界的唯一大门,却訇然永远关闭了。

这个门户一关闭,就截断了透进卡希魔多心灵的明亮快乐的唯一光线。从此,他的灵魂就堕入黑夜的深渊。这个苦命人的忧郁,也同他的畸形一样,发展到了极致,不可治愈了。再说,他耳朵一聋,在一定程度上也随之变成哑巴。因为,他一发现自己聋了,就不想惹人耻笑,决意沉默不语,只有在独自一人的时候,才偶然打破沉默。他的舌头,克洛德·弗罗洛费尽苦心才给解开,他又情愿结扎起来了。因此,即使迫不得已要开口说话,他的舌头也变得僵硬,不听使唤了,如同一扇门合叶锈住一样。

现在,我们如能透过这层坚硬的厚壳,尽量深入卡希魔多的灵魂,如能探测这畸形肌体的幽深之处,如果我们有办法借助火炬,从背后观察这些不透明的器官,勘察这个混浊不清的生灵的黑暗宇内,探明那密室暗道、死角异域,以强光突然照亮他那紧锁在洞穴里的灵魂,那么一定会发现那不幸的灵魂处于多么可怜的姿态,发育不良而佝偻枯萎,就像威尼斯铅矿里的囚徒,腰折成两段,老死在状如石匣子的低矮狭小的矿坑里。

肉体畸形,精神也必定萎缩。卡希魔多几乎感觉不到以他形象长成的灵魂,在体内还能盲目地活动。外界事物的映象,要经过大大的折射,才能达到他的思想。他的头脑是一种奇特的介质,意念通过便完全扭曲变形。对外界的反应,经过这种折射,势必散乱无序,面目全非了。

由此产生了视觉上的种种幻象、判断上的种种悖谬;思想也时而疯狂,时而痴愚,产生了种种游移偏执。

这个肌体天生残疾,第一个后果就是扰乱了他投向物体的目光。他几乎接收不到视觉的直接反应。外界距他比距我们似乎远得多。

他这种不幸的第二个结果,就是变得凶狠了。

他的确凶狠,这是因为他粗野,他粗野又是因为他丑陋。他这种天性,也同我们的天性一样,自有一套逻辑。

他的体力异常发达,这也是他凶狠的一个原因。霍布斯说:“健壮的孩子天生凶狠。”

不过,也得说句公道话,卡希魔多也许并非天生凶狠。他刚踏入人世,恐怕就感觉出,后来又看到自己受人奚落、厌弃和排斥。他所听到的人话,无非是嘲笑和诅咒。及至长大,他发现周围对他只有仇恨,于是接过这种仇恨情绪,同时也学会了人所共有的狠毒。他拾起了别人用来伤害他的武器。

总而言之,他要把脸转向人是非常勉强的。有他的大教堂就足够了。教堂里布满了大理石雕像,尽是国王、圣徒、主教,至少他们不会冲他发笑,只是向他投去平静而和善的目光。其他雕像虽为妖魔鬼怪,但是对他卡希魔多绝无仇恨;他们之间何其相似,是不会仇视的,倒是要嘲笑其他所有人。圣徒是他的朋友,为他祈福;魔鬼也是他的朋友,终日庇护他。因此,他时常久久地向雕像倾诉衷肠,有时一连几个钟头,蹲在一尊雕像前,单独交谈,一有人来就急忙逃走,就像情人正唱小夜曲时被人撞见一样。

对卡希魔多来说,大教堂不仅是一个社会,而且是全宇宙,是整个大自然。有鲜花始终盛开的彩绘玻璃,他不向往别的花园;有萨克逊式柱顶上石刻的落满鸟雀的茂盛树丛,他不追求别的树荫;有那两座矗立的钟楼,他不梦想别的山峰;同样,他也不渴望别的海洋,钟楼脚下的巴黎,浪涛就日夜鸣响。

在这慈母般的建筑物中,他首先喜爱的还是钟。那一口口钟唤醒他的灵魂,让灵魂在洞穴里凄惨收拢的双翼展开,有时也使他欢快起来。他喜爱钟,时常抚摩,对钟说话,也懂得钟的语言。从中轴尖塔的那一组钟,直到门廊上面的那口大钟,他无不满怀着柔情。中轴尖塔和两座主钟楼,在他眼里就是三个大鸟笼,由他喂养的鸟儿只为他歌唱。然而,把他耳朵震聋的也正是这些钟,不过,母亲还不是往往最疼爱给自己带来最大痛苦的孩子。

这些钟声是他唯一还能听得见的;这也是事实。从这个角度说,他最喜爱那口大钟。在这个家庭里,节庆日子在他周围欢蹦乱跳、吵吵闹闹的姑娘中,名叫玛丽的大钟,则是他的掌上明珠。她独自在南钟楼里,旁边有一口个头儿小点儿的钟,关在小点儿的笼子里,那是她妹妹雅克琳,是以约翰·德·蒙塔居的妻子姓名命名的。约翰·德·蒙塔居虽然捐赠了这口钟,后来还是没有逃脱噩运,被押上鹰山,落个身首异处的下场。北钟楼里还有六口钟,中轴尖塔则住着六口钟,以及从圣周四晚饭后到复活节的头天早晨才敲响的一口木钟。卡希魔多在后宫豢养的,总共十五口爱钟,大玛丽则最受宠幸。

钟乐齐鸣的日子,卡希魔多那种高兴劲儿,是无法形容的。主教代理一放他走,对他说一声“去吧!”他就急速登上钟楼的旋梯,上楼比别人下楼还快。他气喘吁吁跑进大钟凌空的房间,满怀爱心,默默地端详片刻,然后轻柔地对大钟说话,用手爱抚,如同爱抚即将远行的一匹骏马。对大玛丽要付出的辛劳,他感到心疼。爱抚一阵之后,他就吆喝在钟楼下面一层的助手可以开始了。助手们吊在绳索上,绞盘开始轧轧作响,那巨型金属圆盅缓缓摇动起来。卡希魔多注视着,心怦怦直跳。钟锤刚一撞上青铜的钟壁,就震动了他登在上面的木架。卡希魔多同大钟一起颤动。哈!他喊道,同时发出一阵狂笑。只见大钟摇摆的速度加快,幅度越来越大,卡希魔多的独眼也越睁越圆,射出火一样的光芒。终于,钟乐齐鸣,整个钟楼都颤抖了:木架、铅顶、石壁,从桩基直到顶层的梅花装饰,都一齐吼叫起来。卡希魔多激动万分,满口喷着白沫,他跑来跑去,从头到脚跟着钟楼一起颤抖。这时,大钟大发雷霆,左摇右摆,青铜大口忽而冲向钟楼这边侧壁,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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