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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0-12 15: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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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赖正维

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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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海域移民与汉文化的传播:以琉球闽人三十六姓为中心

东海海域移民与汉文化的传播:以琉球闽人三十六姓为中心试读:

“海上丝绸之路与中国海洋强国战略丛书”总序

中国是欧亚大陆上的重要国家,也是向太平洋开放的海洋大国。长期以来,中国以灿烂的内陆农耕文化对世界文明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近百年来,由于崛起于海洋的欧洲文明对世界秩序的强烈影响,来自黑格尔的“中国没有海洋文明”“中国与海不发生关系”的论调在学术界应者甚众。这种来自西方权威的论断加上历史上农耕文化的强大,聚焦“中原”而忽略“沿海”已是中国学术界的常态。在教育体系与学科建设领域,更是形成了一个“中”“外”壁垒森严、“中国”在世界之外的封闭体系。十八大提出了包括建设海洋强国在内的中华民族全面复兴的宏伟目标。2013年以来,习总书记提出以建设“一带一路”作为实现该宏伟目标的现阶段任务的重要战略构想。国家战略的转移需要新的理论、新的知识体系与新的话语体系,对于农业文明高度发达的中国而言,建设富有中国气质的、与海洋强国相适应的新知识体系、新话语体系、新理论更是刻不容缓。

从地球的角度看,海洋占据了其表面的约70.8%,而陆地面积占比不到30%,陆域成了被海洋分割、包围的岛屿。从人类发展的角度看,突破海洋对陆域的分割、探索海洋那一边的世界、把生产生活活动延伸至海洋,是人类亘古不变的追求。而人类对海洋的探索主要经历了四个不同的阶段。

第一阶段是远古至公元8世纪,滨海族群主要在近海区域活动。受生产力,特别是造船能力的影响,滨海人民只能进行小范围的梯度航行,进行近海的捕捞活动。除了无潮汐与季风的地中海之外,其他滨海区域的人民尚无法进行远程的跨文化交换与贸易。目前的知识体系还不足以让我们准确了解该阶段的发展状况,但我们仍然可以从各学科的发现与研究中大致确定海洋文化较为发达的区域,它们是环中国海区域、环印度洋区域、环北冰洋区域,当然也包括环地中海区域。在这一阶段,滨海区域开始出现与其地理环境相应的航海工具与技术,这是各地滨海族群为即将到来的大规模航海储备力量的阶段。

第二阶段是8世纪至15世纪,滨海族群逐渐拓展自己的海洋活动空间。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他们由近海走向远洋,串联起数个“海”而进入“洋”。海上交通由断断续续的“点”链接成为区域性、规模化的“路”。环中国海的“点”逐渐向西扩展,与印度洋进行连接;印度洋西部阿拉伯海区域的“点”向地中海及其周边水域渗透。由此,海上丝绸之路“水陆兼程”地与地中海地区连接在一起,形成了跨越中国海、南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的贸易与交通的海洋通道。从中国的历史看,该阶段的起点就是唐代中叶,其中,市舶司的设立是中国政府开始对海洋贸易实施管理的代表性事件。这一阶段,是中国人与阿拉伯人共同主导亚洲海洋的时代,中国的瓷器、丝绸以及南洋的各种物产是主要的贸易产品。

第三阶段是15世纪至19世纪中叶,东西方的海洋族群在太平洋上实现了汇合。这是海上丝绸之路由欧亚板块边缘海域向全球绝大部分海域拓展的时代。在这一阶段,欧洲的海洋族群积极开拓新航线,葡萄牙人沿非洲大陆南下,绕过好望角进入印度洋;西班牙人向西跨越大西洋,踏上美洲大陆。葡萄牙人过印度洋,据马六甲城,进入季风地带,融入亚洲海洋的核心区域;西班牙人以美洲的黄金白银为后发优势,从太平洋东岸跨海而来,占据东亚海域重要的交通与贸易“点”——吕宋。“大航海”初期,葡萄牙、西班牙的海商是第一波赶赴亚洲海洋最为繁忙的贸易圈的欧洲人,紧接着是荷兰人、英国人、法国人。环中国海以及东南亚海域成为海洋贸易与交通最重要的地区。但遗憾的是,中国海洋族群的海洋活动正受到内在制度的限制。

第四阶段是19世纪下半叶至当代,欧洲的工业革命使得人类不再只能依靠自然的力量航海;人类依靠木质帆船和自然力航海的海洋活动也即将走到尽头;中国的海洋族群逐渐走向没落。“鸦片战争”之后,中国海关系统被英国等控制,世界上以东方物产为主要贸易物品的历史终结了,包括中国在内的广大东方区域沦为欧洲工业品的消费市场。

由上述分析,我们能够充分感受到海上丝绸之路的全球属性。在逾千年的历史过程中,海上丝绸之路唯一不变的就是“变化”:航线与滨海区域港口城市在变化;交换的物产在变化;人民及政府对海洋贸易的态度在变化……但是,由海上丝绸之路带来的物产交换与文化交融的大趋势从未改变。因此,对于不同的区域、不同的时间、不同的族群而言,海上丝绸之路的故事是不同的。对于非西方国家而言,对海上丝绸之路进行研究,特别是梳理前工业时代东方文明的影响力,是一种回击欧洲文明优越论的文化策略。从中国的历史发展来看,传统海上丝绸之路是以农耕时代中国物产为中心的世界文化大交流,从其相关历史文化中可汲取支撑我们继续前行的力量。

福州大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研究院”在多年研究中国海洋文化的基础上,依托中国著名的出版机构——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策划设计了本丛书。本丛书在全球化的视野下,通过挖掘本民族海洋文化基因,探索中国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历史、经济、文化的关联,建设具有中国气质的海洋文化理论知识体系。丛书第一批于2015年获批为“2015年主题出版重点出版物”。

丛书第一批共十三本,研究从四个方面展开。

第一,以三本专著从人类新文化、新知识的角度,对海洋金融网、海底沉船进行研究,全景式地展现了人类的海洋文化发展。《海洋与人类文明的生产》从全球的角度理解人类从陆域进入海域之后的文明变化。《海洋移民、贸易与金融网络——以侨批业为中心》以2013年入选世界记忆遗产的侨批档案为中心,对中国海洋族群在海洋移民、贸易中形成的国际金融网络进行分析。如果说侨批是由跨海成功的海洋族群编织起来的“货币”与“情感”的网络的话,那么,人类在海洋上“未完成”的航行也同样留下了证物,《沉船、瓷器与海上丝绸之路》为我们整理出一条“水下”的海上丝绸之路。

第二,早在欧洲人还被大西洋阻隔的时代,亚洲的海洋族群就编织起亚洲的“海洋网络”。由中国滨海区域向东海、南海延伸的海洋通道逐步形成。从中国沿海出发,有到琉球、日本、菲律宾、印度尼西亚、中南半岛、新加坡、环苏门答腊岛区域、新西兰等的航线。中国南海由此有了“亚洲地中海”之称,成为海上丝绸之路的核心区域,而我国东南沿海的海洋族群一直是这些海洋交通网络中贸易的主体。本丛书有五本专著从不同的方面讨论了“亚洲地中海”这一世界海洋贸易核心区的不同专题。《东海海域移民与汉文化的传播——以琉球闽人三十六姓为中心》以明清近六百年的“琉球闽人三十六姓”为研究对象,“三十六姓”及其后裔在向琉球人传播中国文化与生产技术的同时,也在逐渐地琉球化,最终完全融入琉球社会,从而实现了与琉球社会的互动与融合。《从龙牙门到新加坡:东西海洋文化交汇点》、《环苏门答腊岛的海洋贸易与华商网络》和《19世纪槟城华商五大姓的崛起与没落》三本著作从不同的时间与空间来讨论印度洋、太平洋交汇海域的移民、文化与贸易。《历史影像中的新西兰华人》(中英文对照)则以图文并茂的方式呈现更加丰厚的内涵,100余幅来自新西兰的新老照片,让我们在不同历史的瞬间串连起新西兰华侨华人长达175年的历史。

第三,以三部专著从海洋的角度“审视”中国。《海上看中国》以12个专题展现以海洋为视角的“陌生”中国。在人类文明发展的进程中,传统文化、外来文化与民间亚文化一直是必不可少的资源。就中国的海洋文化知识体系建设来说,这三种资源有着不同的意义。中国的传统文化历来就有重中原、轻边疆的特点,只在唐代中叶之后,才对东南沿海区域有了关注。然而,在此期间形成了海洋个性的东南沿海人民,在明朝的海禁政策下陷入茫然、挣扎以至于反抗之中;同时,欧洲人将海洋贸易推进到中国沿海区域,无疑强化了东南沿海区域的海洋个性。明清交替之际,清廷的海禁政策更为严苛;清末,中国东南沿海的人民汇流于17世纪以来的全球移民浪潮之中。由此可见,对明清保守的海洋政策的反思以及批判是我们继承传统的现实需求。而《朝贡贸易与仗剑经商:全球经济视角下的明清外贸政策》与《明清海盗(海商)的兴衰:基于全球经济发展的视角》就从两个不同的层面来审视传统中华主流文化中保守的海洋政策与民间海商阶层对此的应对,从中可以看出,当时国家海洋政策的失误及其造成的严重后果;此外,在对中西海商(海盗)进行对比的同时,为中国海商翻案,指出对待海商(海盗)的态度或许是中国走向衰落而西方超越的原因。

第四,主要是战略与对策研究。我们知道,今天的国际法源于欧洲人对海洋的经略,那么,这种国际法就有了学理上的缺陷:其仅仅是解决欧洲人纷争的法规,只是欧洲区域的经验,并不具备国际化与全球化的资质。东方国家有权力在21世纪努力建设国际法新命题,而中国主权货币的区域化同理。《国际法新命题:基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背景》与《人民币区域化法律问题研究——基于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背景》就对此展开了研究。

从全球的视野看,海上丝绸之路是人类在突破海洋的限制后,以海洋为通道进行物产的交流、思想的碰撞、文化的融合进而产生新的文明的重要平台。我们相信,围绕海上丝绸之路,世界不同文化背景的学者都有言说的兴趣。而对中国而言,传统海上丝绸之路是以农耕时代中国物产为中心的世界文化大交流,源于汉唐乃至先秦时期,繁荣于唐宋元时期,衰落于明清时期,并终结于1840年。今天,“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是重返世界舞台中心的中国寻找话语权的努力,在相同的文化语境之中,不同的学科与专业都有融入海洋话语时代的责任。欢迎不同领域与学科的专家继续关注我们的讨论、加入我们的航船:齐心协力、各抒其才。海洋足够辽阔,容得下多元的话语。苏文菁2016年12月

内容提要

琉球(大致现在日本冲绳)是位于中国东南太平洋上的一个岛国,与福建隔海相望。明洪武五年(1372年)中琉建立宗藩关系后,鉴于琉球国造船航海技术之落后,明廷为了加强中琉之间政治与经济联系,陆续派遣闽人三十六姓移居琉球。这是中国历史上鲜有的由官方派遣中国民众移居海外的活动,充分显示了明廷对琉球的特殊优待。此外,在长期的朝贡贸易交往中,也有许多中国沿海民众通过各种途径移居琉球国。闽人三十六姓居住地久米村成为中国先进文化及生产技术、手工技艺向琉球传播的中心。在琉球国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有许多闽人三十六姓后裔被派遣回中国学习。他们中的许多人在华奋发学习,学成后回国报效社会,深受重用。闽人三十六姓及后裔是将中国儒学思想文化和先进科学技术直接传播到琉球的最主要使者之一,对琉球王国的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而且由于他们主要从事与中琉朝贡贸易有关的活动,因此他们对中琉之间政治、经济、文化的交流也发挥了特殊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尤其重要的是,闽人三十六姓及后裔在向琉球人传播中国文化和生产技术的同时,也在逐渐琉球化,与琉球人通婚、繁衍后代,最终完全融入琉球社会。

本书以闽人三十六姓移居琉球为主线,追根溯源,从闽人三十六姓移居琉球的原因、时间及移居方式,闽人三十六姓居住地久米村的兴衰,琉球王国对闽人三十六姓的礼遇与重用,闽人三十六姓及后裔对琉球王国的贡献,闽人三十六姓对中琉朝贡贸易关系的作用与影响,闽人三十六姓氏源流考,久米村家谱与福建家谱的比较研究,福建中琉关系历史遗址调查等各个方面深入探究了明清福建移民对琉球社会的进步与繁荣,对中国与琉球绵延五百余年的政治、经济、文化友好交往的特殊贡献。

本书在写作过程中参阅了大量久米村家谱,走访了冲绳久米崇圣会、国鼎会等闽人三十六姓后裔宗亲组织,从中深刻感受到闽人三十六姓后裔与福建无法割舍的骨肉亲情。六百多年过去了,昔日的久米村人在为琉球社会勤奋工作的同时,不忘祖先,他们通过门中会等组织团结起来,坚守福建传统文化与生活习俗,积极到福建寻根问祖。这种血浓于水的亲情,是历史、地域和战争所无法隔绝的。

引言

琉球(大致现在的日本冲绳)是位于中国东南太平洋上的一个岛国,明朝以前就与中国有交往。明洪武五年(1372年)中琉建立正式的宗藩关系。鉴于琉球国造船航海技术之落后,明廷为了加强中琉之间政治联系及朝贡贸易,陆续派遣闽人三十六姓移居琉球,这是明朝以前鲜有的由官方派遣中国民众移居海外的活动,充分显示了明政府对琉球的特殊优待。此外,在长期的朝贡贸易交往中,也有许多中国沿海民众通过各种途径移居琉球国。

包括闽人三十六姓移民在内的中国移民在琉球受到了热烈的欢迎和极高的礼遇。琉球国王“即令三十六姓择土以居之,号其地曰唐营(俗称久米村)”。他们中“知书者授大夫、长史,以为贡谢之司;习海者授通事,总为指南之备”,其“子孙世袭通使之职,习中国之语言、文字”。来自先进文明之国的闽人三十六姓居住地——久米村自然成为中国先进文化及科学技术向琉球传播的中心。在此后的岁月,众多闽人三十六姓后裔被派遣回中国学习。他们中的许多人在华奋发学习,学成后返回琉球,深受重用。闽人三十六姓及后裔是将中国儒家思想文化和先进科技直接传播到琉球的最主要使者之一,而且由于他们主要从事与中琉朝贡贸易有关的活动,因此他们对中琉之间政治、经济、文化的交往也发挥了特殊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古代中国人移居海外较为集中的地区有东南亚地区和东北亚地区。相比之下,明代移居琉球的闽人三十六姓较之同时期其他区域的海外中国移民,可谓颇受礼遇。他们享有各种特权,担任法司官、紫金大夫、正议大夫等各级官职,许多人还获得各种爵位。他们不仅是琉球对外活动的主要角色,而且是中国先进科技文化的传播者。尤其重要的是,他们在向琉球人传播中国文化与生产技术的同时,也在逐渐地琉球化,与琉球人通婚、繁衍后代,最终完全融入了琉球社会,从而实现了与琉球社会的互动与融合。第一章闽人三十六姓与久米村的历史沿革

琉球是太平洋的小岛国,位居东北亚与东南亚之间,与中国、朝鲜、日本和东南亚各国隔海相望,地理位置非常重要。所谓久米村人,即居住在与首里王城仅五里之隔的久米村的华裔琉球人。据称,他们是以闽人三十六姓移民为基础,逐渐衍生和发展而成的一个族群。历史上,久米村人对琉球国之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发展均发挥了重要作用。第一节“赐闽人三十六姓”之由来

明洪武元年(1368年),朱元璋建立明朝,即遣使赉带诏书前往海外各国,诏告天下明朝开国。彼时琉球三分天下,中山、山南、山北三国鼎立。洪武五年(1372年),明太祖遣杨载赉诏到琉球,促琉球来明朝贡。其诏书曰:昔帝王之治天下,凡日月所照,无有远迩,一视同仁。故中国奠安、四夷得所,非有意于臣服之也。自元政不纲,天下兵争者十有七年。朕起布衣,开基江左,命将四征不庭,西平汉主陈友谅、东缚吴王张士诚、南平闽越、戡定巴蜀、北清幽燕、奠安华夏,复我中国之旧疆,朕为臣民推戴,即皇帝位,定有天下之号曰“大明”,建元洪武。是用遣使外夷,播告朕意,使者所至,蛮夷酋长称臣入贡。惟尔琉球在中国东南,远处海外,未及报知,兹特遣使往谕,尔其知之。

同年十二月,琉球国“中山王察度遣弟泰期等随载入朝,贡方物”。这是琉球正式入贡中国之始。洪武十三年(1380年),山南王承察度也以师惹为使,入贡中国。但当时琉球内部三国争斗,民不聊生。明太祖特遣使梁民及路谦赉敕到琉球,规劝三王“息民战,养人生”。洪武十六年(1383年),山北王帕尼芝遣其臣模结习随同中山王及山南王一同到明廷谢恩。明太祖赐中山王镀金银印一颗。洪武十八年(1385年),明廷复补赐山南王、山北王镀金银印各一,并赐中山王、山南王海舟各一。此后,三王入贡不断。宣德四年(1429年),尚巴志先后消灭山南王、山北王而统一琉球,仍以中山王之名向明称臣纳贡。

明初中琉海道十分凶险。“浪大如山,波迅如矢,风涛汹涌,极目连天”,但琉球造船及航海技术都十分落后,“缚竹为筏,不驾舟楫”。鉴于琉球造船业之落后,难以与明朝保持密切的朝贡贸易关系,自明太祖始,明朝皇帝不断慷慨赐海舟予琉球国。据史料统计,洪武永乐年间,数有三十只船。

洪武十八年(1385年),“太祖赐(中山)王海舟一。而山南王、山北王各遣使入贡,太祖赐山南王海舟一”。

洪熙元年(1425年),琉球使臣“郑义才又具呈言,海舟经年,被海风坏,臣等附内官柴山舟得达,乞赐一舟归国,且便进贡,宣宗命工部给之”。

宣德七年(1432年),琉球“王遣漫泰来结制等入贡,漫泰来结制具呈言,来舟损坏,乞赐一舟归,宣宗命工部给之”。

正统四年(1439年),琉球国中山王尚巴志奏,“近使者巴鲁等贡方物赴京,舟为海风所坏,缘小邦物料工力俱少,不能成舟,乞赐一海舟付巴鲁等领回,以供往来朝贡……上命福建三司于见[现]存海舟内择一以赐,如无则以其所坏者修葺与之”。

正统九年(1444年),琉球“使臣梁回奏乞给海舟一,以便岁时朝贡,英宗给之”。

上述所赐海舟,多系出闽浙沿海卫所。

永乐年间(1403~1424年),赐永宁卫崇武千户所原百户经所掌勇字五十九号,四百料官船一只。

永乐十六年(1418年),于福建拨与□□洪字号海船一只。

宣德五年(1430年),拨给福建镇东卫安字号船只。

宣德六年(1431年),拨给永宁卫金门千户所顺字号船。

宣德七年(1432年),福建拨与海船一只。此外,浙江卫所拨赐海船两只。

由于琉球国缺乏航海驾舟人员,明廷在拨赐海舟的同时,提供航海通贡人才,这便是赐闽人三十六姓的由来。

据琉球《历代宝案》载,宣德六年(1431年),琉球国王致明廷礼部咨文称:潘仲孙告称年八十一岁,原系福建福州府长乐县十八都民,于洪武二十三年钦报梢水,遞[递]年驾船,往来进贡,至永乐三年蒙受火长身役,径[经]今年老,无力驾驶船只,欲回原籍住坐,告乞施行。得此,参照本人系是钦报人数,合令附船前去,理合移咨,烦就行属回乡住坐便益,咨请施行。《明宪宗实录》成化五年(1469年)“三月壬辰条”谓:琉球国中山王长史蔡璟,以祖本福建南安县人,洪武初奉命于琉球国导引进贡,授通事。父袭通事,传到璟升长史。至是奏乞照例赐诰封,赠其父母。下史部。以无例而止。

以上两则史料说明,明廷确实派遣了若干闽人入琉任导贡引船等事务。“住坐”是徭役名称。明朝规定,凡军户、匠户,需终身服役。匠户徭役分“住坐”“轮班”两等。“住坐”之匠户每月上工十天,如贫病不堪,每月可出班工银一钱,委官雇人上工代替自己。潘孙乡原为梢工,服匠役,故虽因年老从琉球返中国,但仍须继续服“住坐”之役。

图1-1为徐葆光《中山传信录》所载琉球地图。图1-1 徐葆光《中山传信录》所载琉球地图第二节闽人三十六姓移居琉球时间

华人到琉球的时间应该很早。据记载,“永乐九年(1411年)四月癸巳(三日),琉球国中山王思绍,遣使坤宜堪弥等,贡马及方物。并以长史程复来表言……又言,复饶州人,辅其祖察度四十余年,勤诚不懈。今年八十有一。请命致仕,还其乡。从之。升复为琉球国相兼左长史,致仕还饶州”。永乐九年为公元1411年,前推40年,即1371年,应为洪武四年,此时明琉尚未建交。若考虑“余年”的话,时间应为元末明初。由此可见,早在元末明初,琉球已有华人。

目前,中外史籍中关于闽人三十六姓移居琉球的时间,大致有以下几种记载。1. “洪武二十五年”

这种说法出现在大部分古籍中。最早见于明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郑晓的《皇明四夷考》,其曰:“(洪武)二十五年,中山王遣子侄及陪臣子弟入国学。上喜,礼遇独优,赐闽人三十六姓善操舟者,令往来朝贡。”此后,王圻的《续文献通考》、向乔远的《闽书》、茅瑞征的《皇明象胥录》、徐溥的《明会典》、茅元仪的《武备志》、俞汝楫的《礼部志稿》、查继佐的《罪惟录》、龙文彬的《明会要》、傅维麟的《明书》、汪楫的《中山沿革志》、徐葆光的《中山传信录》,均持此说法。

从日本方面史料来看,包括《中山世谱》《中山世鉴》《球阳》《琉球国由来记》,以及《久米村系家谱》中的《郑氏家谱》《金氏家谱》《蔡氏家谱》等在内的古籍资料都持此观点。2. “洪武二十九年”

张廷玉的《明史》卷323《琉球传》记载:“洪武二十九年,……又嘉其修职勤,赐闽中舟工三十六户,以便贡使往来。”此外,王鸿绪的《明史稿》也持此观点。3. “洪武三十一年”

严从简的《殊域周咨录》卷4《琉球国》记载:“洪武三十一年……上赐王闽人之善操舟者三十六户,以使贡使、行人往来。”此外,慎懋赏的《四夷广记》持相同观点。4. “永乐年间”“永乐中”

罗曰褧的《咸宾录》(东夷志卷2)中《琉球》一节记载:“永乐中……中山王遣子侄及其陪臣子弟入国学。上喜,礼遇独优,赐闽人三十六姓善操舟者,令往来朝贡。”《久米村系家谱》之《陈氏家谱》记载:“陈氏之先闽人也,盖永乐年间迁中山,同闽人三十六姓居唐荣以备出使之选焉……”

周煌在《琉球国志略》卷3,对蔡廷会之祖蔡璟被赐迁琉球的时间也有记载:“廷会祖璟,本闽人,永乐中拨往琉球充水手。”5. “洪永年间”《明神宗实录》卷438“万历三十五年九月己亥条”记载:“琉球国中山王尚宁以洪永间例初赐闽人三十六姓知书者授大夫、长史以为贡谢之司;习海者授通事、总管为指南之备。”

茅瑞征《皇明象胥录》一书中有关赐闽人三十六姓有两种说法,其一为洪武二十五年;其二为“洪永所赐三十六姓多闽之河口人”。

周煌的《琉球国志略》卷9记载:“臣按三十六姓,皆洪、永两朝所赐。”《久米村系家谱》之《阮氏家谱》记载:“初洪武永乐间,两蒙圣祖隆恩,共赐闽人三十六姓入国。”《红氏家谱》亦有记载:“红氏之先闽人也,盖洪永间迁中山,同三十六姓居唐荣以备出使之选。”6. “洪熙时”

清册封使张学礼著《中山纪略》记载:“至洪熙时,悯其来往风波惊险不测,特免之,赐三十六姓人教化三十六岛。”7. “万历年间”“万历十九年”“再赐”“续赐”

周煌的《琉球国志略》记载:“至万历中,存者止蔡、郑、梁、金、林五姓,续赐者阮、毛两姓。”《久米村系家谱》王氏之世系图记载:“元祖讳立思,号萧国,原是福建漳州府龙溪县人也,于万历十九年奉圣旨始迁中山,以补三十六姓。”同书《阮氏家谱》记载:“原是福建漳州府龙溪县人也,明万历十九年辛卯奉敕始至中山,蒙国王隆礼且赐宅于唐荣。”

上述多种说法,“洪武二十五年”提出的赐闽人三十六姓的时间最早,记载亦最多。上述史料提及,潘仲孙的派遣时间大约在明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而陈康则大约在永乐年间被派遣至琉球。所以合理的解释应该是,闽人三十六姓赐予是一个渐进和持续的过程。明朝根据中琉间海船赐予、导贡引船等需求,分批选派闽人入琉。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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