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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0-12 21: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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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尼尔·盖曼

出版社: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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坟场之书

坟场之书试读:

第一章 诺伯蒂是怎么来到坟场的

黑暗中有一只手,握着一把刀。

刀柄由乌骨制成,打磨得锃亮。刀刃比任何剃刀都来得精致锋利,倘若划过你的皮肤,你甚至不会知晓自己被划伤了,起码无法立刻发觉。

这把刀已近乎完成被带到这间屋来的所有使命,刀刃和刀柄都已经被鲜血染湿。

临街的门依然开着,只开了一道缝,刀和持刀的男人就是从这道缝溜进来的,随之而入的还有一缕缕在夜间蜿蜒缭绕的雾气。

杰克之一在楼梯平台上停下脚步,左手从黑色外套的口袋里拉出一块白色大手帕,将刀和戴着手套握着刀的右手擦拭干净,再把手帕收好。猎杀即将告终。他将女人的尸体留在床上,男人的尸体留在卧室地板上,大一点的孩子的尸体留在她色彩鲜艳的卧室里,周围是她的玩具和一些模型的半成品。还剩下小的那个,一个蹒跚学步的小孩,解决掉这一个,他就大功告成了。

杰克之一活动了下指关节。毕竟他是专业的,或者说这是他对自己的要求。在工作完成前,他不允许自己露出笑容。

他的头发是黑的,眼睛是黑的,由纤薄的羔羊皮做成的手套也是黑的。

小孩的房间在顶楼。杰克之一走上楼梯,落在地毯上的脚步无声无息。他推开阁楼的门,走了进去。他的黑色皮鞋擦得锃亮,闪耀得如同黑色的镜子,映照出小小的弦月。

真正的月亮透过平开窗照了进来。月光弥散在雾气中,并不明亮,不过杰克之一也不需要太多光亮,这样的月光就够了,足够了。

他依稀看到婴儿床上孩子的轮廓:头、四肢和躯干。

婴儿床四周竖着高高的围挡,以防孩子掉下去。杰克之一向前倾身,右手举起刀,瞄准孩子的胸膛…………他又把手放了下来。婴儿床上的人形是只泰迪熊。孩子不在这儿。

杰克之一的眼睛已经适应了暗淡的月光,因此他无意打开电灯。光线其实无关紧要,因为他有别的本事。

杰克之一嗅了嗅空气,忽略那些由自己带进房间的气味,不理会那些可以放心不管的气味,而是聚精会神地寻找猎物的气息。他闻到了那个孩子的味道:巧克力饼干似的奶味、潮湿的一次性夜用尿布的酸臭味、孩子头发上散发出的儿童洗发水的气味。他还闻到了一个橡胶做的小东西——一个玩具,他心想,不,是个用来吮吸的东西——那个小孩一直含着它。

孩子曾在这儿,可现在不在了。杰克之一循着气味走下楼梯,在这栋高而窄的房屋里穿行。他一一查看浴室、厨房、通风橱柜,最后来到楼下的走廊。走廊里看不见别的,只有这家人的几辆自行车、一堆空的购物袋、一块掉在地上的尿布,还有透过紧邻马路的前门缓缓飘入走廊的袅袅雾气。

杰克之一轻哼一声,哼声中既有沮丧,又有满足。他把刀插回长外套内袋里的刀鞘,走到路上。路上有月光,也有路灯,可雾气扼住了一切,削弱了光线,压抑了声音,让夜色变得阴森幽暗,暗藏杀机。他看向山下几家打烊的店铺透出的灯光,又抬头看了看马路,几栋高楼依山而建,盘山而上,通往黑暗中的那片老坟场。

杰克之一嗅了嗅空气,不紧不慢地朝山上走去。

自从这个孩子学会走路以来,他的父母既为之高兴又为之苦恼,因为从来没有哪个孩子这么喜欢爬来爬去、爬上爬下、钻进钻出。

那天夜里,有什么东西砰的一声掉到地板上,吵醒了他。醒来后没多久,他感到很无聊,便开始想办法从婴儿床里爬出去。床四周有高高的围挡,就和楼下的幼儿玩耍围栏一样,但他坚信自己能翻过去。他只需要一个垫脚的东西……

他把大大的金色泰迪熊拖到婴儿床的角落,小手抓住床的围挡,一只脚踩在熊的大腿上,另一只脚踩在熊的脑袋上,用力支起身子,半爬半滚地翻过了婴儿床的围挡。

一声闷响,他落在一小堆毛茸茸的玩具上。这些玩具中,有些是他一岁生日时亲戚朋友所送的礼物——这还是不到半年前的事,还有一些是他姐姐曾经的玩具。落地时,他吃了一惊,但没有大声哭叫——如果你哭的话,他们会过来把你放回婴儿床。

他爬出了房间。

上楼梯很需要技巧,他还没有掌握好,但他发现下楼梯相当容易。他在楼梯顶端坐下,用包得严严实实的屁股一级一级地往下弹,就这么滑了下去。

他吮吸着橡胶奶嘴,不过他妈妈刚对他说过,他这个年龄已经不再适合吸奶嘴了。

他一路用屁股坐着下楼梯,尿布渐渐松了。当他滑到底站起来时,尿布滑落下来。他迈过尿布,身上只剩下一件儿童睡衣。通往他房间和家人卧室的楼梯很陡,而面对马路的门恰好开着,正对他发出邀请……

孩子有些犹豫地走出房子。雾气缠绕上他的身子,像个失散多年的老朋友。一开始,他心里还有些没底,但走了几步后,他越来越有信心,走得越来越快,摇摇晃晃地上了山。

越接近山顶,雾气越稀薄。

半轮月亮当空,月光皎洁,虽绝对比不上白天亮堂,但也足以让人看得清坟场。

瞧。

你能望见废弃的墓地教堂、挂锁的铁门、缠绕教堂塔尖的常春藤,还有顶部排水沟里长出的一棵小树。

你能望见石头、墓穴和墓碑。时而会有一只小动物从灌木丛中蹿出来,在路上一阵猛冲或小步疾跑,或是兔子,或是田鼠,或是黄鼠狼。

如果那一晚你在这里,这番月光之下的景象将映入你的眼帘。

也许你还没看见一个面色苍白、体态丰润的女子走在坟场大门边的小路上。如果你看见了她,只需定睛一看,便能察觉她不过是月光、雾和阴影罢了。

不过,那个苍白而丰润的女人的确在那儿。她沿着小路穿行过东倒西歪的墓碑,走向大门。

大门上了锁,冬日通常下午四点上锁,夏日则是晚上八点。

带尖刺的铁篱笆包住了部分坟场,其余部分由高高的砖墙围住。大门上的栏杆缝隙很窄:别说是成年人了,十岁小孩都钻不过去。“欧文斯!”面色苍白的女人大喊,声音听来如同瑟瑟微风吹过高高的草地。“欧文斯!你快过来看!”

女人蹲下身,凝视着地上的某个东西。她的身旁移来一片阴影,盖住了月光,原来是个头发灰白、四十来岁的男子。男子低头看了看妻子,又顺着她的目光看去,挠了挠头。“欧文斯太太?”男人用语恭敬,因为他生时的年代比我们更讲究礼节,“这就是你叫我过来看的东西?”

这一刻,男人打量的东西吸引了欧文斯太太全部的注意力。小东西张开嘴,橡胶奶嘴落在地上。他伸出肉嘟嘟的小手,像是想拼命抓住欧文斯太太苍白的手指。“我没看错吧?”欧文斯先生说,“这是个小孩吗?”“那还用说?”欧文斯太太说,“问题在于,我们该拿他怎么办?”“这的确是个问题。不过,这个问题不归我们管。因为这个小孩无疑还活着,也就是说他不属于我们的世界,和我们毫无干系。”“你看,他笑了!他笑得多甜啊。”欧文斯太太用虚幻的手摸了摸小男孩稀疏的金发。小男孩开心地咯咯直笑。

一阵寒凉的微风吹过坟场,吹散了低坡上的雾气(坟场占据整个山头,坟场里外的路顺着山势蜿蜒曲折)。哐啷!坟场大门那儿有人在拉着门使劲摇晃,让老旧的大门、沉重的挂锁和锁链哐啷作响。

见欧文斯太太仍用虚幻的双臂抱着小男孩,轻柔地安抚他,欧文斯先生说:“来了,这孩子的家人来了,要把他接回母亲温暖的怀抱。我们就把他放在这里吧。”

欧文斯太太说:“那人看上去不像他的家人。”来者是个黑衣男子,他已放弃摇晃大门,转而对小一些的侧门下手。侧门也锁得严严实实。去年坟场发生了几起破坏公物的案子,坟场理事会便采取了应对措施。“快点啊,亲爱的,别管他了。”欧文斯先生说。这时他看到一个幽灵,吓得张大了嘴,脑子突然一片空白,说不出话来。

也许你会想——如果你真这么想,你就猜对了:欧文斯先生不会因为见着个幽灵就大惊失色,毕竟他和欧文斯太太本身就是幽灵。已经差不多两百年了,他们全部的社会生活,或近乎全部,都是和死人一起度过的。可眼前的人影和坟场里的那帮家伙并不一样:闪烁不定,原始、瘆人且灰扑扑的,就像电视里的静电雪花。彻骨的惊慌和赤裸裸的情绪涌入欧文斯夫妇心中,令他们感同身受。三个人影,两大一小,可只有一人看得清模样,另外两人只有闪烁的模糊轮廓。那个相对清楚的人影喊道:!我的孩子!他要害我的孩子

哐啷!坟场外的男人使劲拖动一个沉重的金属垃圾桶,沿着小路走向环绕部分坟场的高耸砖墙。幽灵说。请保护我的儿子!

欧文斯太太觉得这是个女人,毫无疑问,她是这个孩子的母亲。“他对你做了什么?”欧文斯太太问,但她不确定幽灵能否听到。刚去世不久的可怜人哪,安详地死去总是更轻松些:在被埋葬的地方适时地醒来,与死亡妥协,与同住的人们相识。而在这个女人心中,却只有因为担心孩子而产生的惊慌与恐惧。在欧文斯夫妇的感知中,女人的慌乱就像一声低沉的尖叫。这种慌乱吸引了其他人的注意,数个苍白的身形正从坟场各处赶来。“你是谁?”凯厄斯·庞培问。他的墓碑饱受日晒雨淋,如今只余一块残破的石头。两千年前,他曾要求将自己葬在大理石圣殿边的山丘上,而非将遗体运回罗马。他是坟场里最德高望重的几个人之一,对自己肩负的责任尤为严肃。“你被葬在了这里吗?”“当然不是!瞧她那样子,一看就是刚死不久。”

欧文斯太太搂住女人的肩,与她悄声说话,语气低沉、平静而理智。

小路边的高墙那儿传来一声闷响,紧接着砰的一声巨响。垃圾桶倒了。那个男人吃力地爬上围墙,在雾蒙蒙的街灯下映出一个灰暗的轮廓。他停了一会儿,从墙的另一侧爬下,手抓墙顶,双腿晃荡。离地不过几英尺,他手一松就落了下来。“可是,亲爱的,”欧文斯太太对三个幽灵中唯一没消失的母亲说,“他是个活人,可我们不是,你能想象……”

小男孩正望着上方的两人,一脸困惑。他伸手够向其中一人,又够向另一人,触及的却只有空气。母亲的身形在飞速消散。“我愿意。”欧文斯太太答应了什么事,但没人听见,“我们会尽己所能。”她转向身边的丈夫,问:“欧文斯,你怎么想?你愿意成为这个小不点的爸爸吗?”“愿意什么?”欧文斯先生皱起眉头。“我们从没有过孩子。”欧文斯太太说,“他的母亲希望我们保护好他,你愿意吗?”

黑衣男人被缠结的常春藤和残破的墓碑绊倒了。站起身后,他愈加小心翼翼地前行,但依然惊动了一只猫头鹰。猫头鹰无声地张开翅膀,飞上高空。黑衣男人看到了孩子,眼神中流露出胜利的喜悦。

一听妻子的语气,欧文斯先生便明白了她的心思。他们那跨越生死、持续二百五十多年的婚姻并不是摆设。“你想好了?”他问,“真想好了?”“百分之百想好了。”欧文斯太太说。“那就这么办吧。如果你当了他的妈妈,那我就是他的爸爸了。”“你听到了吗?”欧文斯太太对那个闪烁不定、只剩下轮廓的身影说。这身影就像夏日天际处一道形如女人的闪电。女人对欧文斯太太说了几句悄悄话,接着便消失了。“她不会再回来了。”欧文斯太太说,“下次醒来时,她会在自己的坟场里,或在她前去的其他地方。”

欧文斯太太在孩子身边弯下腰,伸出双臂,温和地说:“来吧,宝贝,来妈妈怀里。”

至于杰克之一,他正沿着坟场的小径向他们走来,刀已握在手里。月光下,他看到小男孩仿佛被一团雾气萦绕,随即便消失了,只留下月光、潮湿的雾气和摇曳的草。

杰克之一眨了眨眼睛,嗅了嗅空气。有什么事发生了,可他完全没有头绪。他从喉咙深处发出一声咆哮,如同一头困兽,愤怒而懊恼。“有人吗?”杰克之一大喊,心想那个孩子也许会从什么东西后面走出来。他的声音低沉粗糙,透着一种古怪的尖刻,如同惊讶或困惑于听到自己的说话声。

坟场会保守自己的秘密。“有人吗?”他再次大喊,指望能听到一个孩子啼哭、咿呀或移动的声响。他万万没料到,他听到的是某个人丝滑的嗓音。“你需要帮助吗?”

杰克之一很高,说话的男人也很高。杰克之一身穿深色衣服,男人的衣服颜色更深。杰克不喜欢办事时被人看见,而看见他的人往往会心神不安,浑身难受,或心生莫名其妙的恐惧。杰克看着这位陌生人,心神不安的反倒是他自己。“我在找一个人。”杰克之一边说边把右手悄悄放进外套口袋。这样一来刀就藏了起来,但随时准备出鞘。“大晚上的,在一片上了锁的坟场?”陌生人反问。“我要找的是个小孩。我路过时碰巧听到孩子的哭声,就透过大门看见了他。你说其他人撞见这一幕会怎么做?”“我为你的公德心鼓掌。”陌生人说,“可就算你找到了那个小孩,你打算怎么离开这儿?你没法带着一个孩子翻过高墙。”“我会大声喊叫,直到有人来帮我们出去。”杰克之一说。

一串沉甸甸的钥匙丁零作响。“哦,那么那个人应该就是我了。请你跟着我离开这里。”陌生人从钥匙环上挑出一把大钥匙,“跟我来。”

杰克之一跟在陌生人后面,从口袋里拿出刀。“你是守墓人吧?”“守墓人?不妨就这么说吧。”

他们向大门走去,杰克之一确定自己正离那个孩子越来越远。那个守墓人有钥匙,只需在黑暗中给他一刀,钥匙就到手了。接下来,他就能彻底搜查这片坟场,找寻那个孩子的下落。

他举起刀。“如果真有个小孩,”陌生人说,“那也不可能在坟场里。你弄错了吧,毕竟一个孩子不可能进这儿来。你更有可能听到了一只夜鸟的叫声,看到了一只野猫或一只狐狸。你知道吗?他们宣称这儿是一片官方自然保护区,那是大约三十年前,举办最后一场葬礼的时候。现在你好好想想,再告诉我你确信自己看到了一个小孩。”

杰克之一想了想。

陌生人打开侧门的锁,说:“是只狐狸吧。狐狸会发出稀奇古怪的叫声,与人的哭声有几分相像。先生,你不该浪费时间来这片坟场,你找的孩子正在别的地方等你。”

等杰克之一把这个想法消化了一会儿后,陌生人优雅地打开门,说:“很高兴认识你。相信你在外面能找到你想要的一切。”

杰克之一站在坟场的侧门外。

陌生人站在侧门内,锁好门,收好钥匙。“你要去哪儿?”杰克之一问。“这里还有别的门。”陌生人说,“我的车在山的另一边,不必管我。你根本没必要记住这次谈话。”“对,没必要。”杰克之一表示赞同,回想起刚才发生的事:晃荡到山上,发现自己所以为的孩子原来是只狐狸,一个好心的守墓人护送他回到路上。他让刀滑入内鞘,说:“就这样吧,晚安。”“晚安。”被杰克之一当作守墓人的陌生人说。

杰克之一动身下山,继续寻找那个孩子。

身处阴影之中,陌生人望着杰克之一离去,直到望不见为止。随后他开始在夜色中移动,不断上行,来到山脊之下的一块平地。平地上立着一块方尖碑和一块平板石,用来纪念约西亚·沃辛顿——当地的啤酒酿造者、政治家,后来成了准男爵。大约三百年前,约西亚买下了老坟场和周围的土地,并永久地捐献给了城区。他为自己留下了山上最好的地方——一座能将整个城镇及更远的景致尽收眼底的天然环形剧场。他还作出承诺,让坟场永远保持现在的状态,这让坟场的居民感激不尽,尽管这感激从未达到约西亚所期许的程度。

据说坟场里有一万来个鬼魂,但大多数在沉眠,或对这地方日复一日发生的事失了兴趣。在月光下的环形剧场里,只有不到三百个鬼魂。

陌生人悄悄靠近他们,像雾气一样悄无声息。他站在阴影中,一言不发地关注事态发展。

约西亚·沃辛顿说:“尊敬的夫人,您真是倔得可以……难道您不觉得这荒谬至极吗?”“不,我不觉得。”欧文斯太太说。

她盘腿而坐,活人小男孩正睡在她的大腿上。她用苍白的手护住小男孩的头。“请阁下原谅,欧文斯太太想说的是,”站在妻子旁边的欧文斯先生说,“她没往您说的那方面想,她认为这是她的责任。”

欧文斯先生在世时就见过约西亚·沃辛顿,还为他位于英格沙姆附近的庄园住宅打造了好几件精致的家具,并依然对他心怀敬意。“她的责任?”准男爵约西亚攱沃辛顿摇了摇头,像是要甩掉一根蛛丝。“夫人,您所要负责的,是这片坟场,还有这儿的一众人。脱离肉体的灵魂啦,亡灵啦,鬼魅之类的。因此,您的职责是尽快把这个生命送回他现实的家中,而不是把他留在这里。”“他的母亲把他交给了我。”欧文斯太太说,仿佛她要说的仅此一句。“我尊敬的夫人……”“我不是你的什么尊敬的夫人。”欧文斯太太站起身,“说实话,我真想不明白,小不点马上就要饿醒了,我为什么还在跟你这个老糊涂胡搅蛮缠?在坟场这么个地方,我上哪儿给他找吃的去啊?”“嗯,”凯厄斯·庞培毫不留情地说,“说到点上了。你喂他吃什么?你怎么照顾他?”

欧文斯太太怒目而视:“我能照顾他,和他的亲生母亲照顾得一样好。他的母亲已经将他托付给了我。瞧,我正抱着他是吧?我正在抚摸他。”“好啦,明理些。”屠杀之母说。她是个瘦小的老太太,戴着宽大的系带女帽,披着披肩。帽子和披肩她在世时穿过,下葬时也穿在身上。“你说他能在哪儿生活呢?”“就这儿啊,”欧文斯太太说,“我们能给予他在坟场里自由行动的权利。”

屠杀之母的嘴张成一个小小的圆。“但是,”她顿了顿,“我永远不会同意。”“为什么啊?这又不是我们第一次将在坟场里自由行动的权利给一个外人。”“话是这么说,”凯厄斯·庞培说,“可他又不是个活人。”

话说到这份上,陌生人意识到不论自己情愿与否,他已经卷入这场谈话。他无可奈何地从阴影里走出来,如同从阴影中剥离出的一块黑斑。“没错,”他说,“我不是活人,但我赞成欧文斯太太的想法。”

约西亚·沃辛顿说:“赛拉斯,你真这么想?”“没错。不管是出于好意还是出于恶意,我坚信是出于好意,欧文斯夫妇会保护这个孩子。不过要养大这个孩子仅仅靠一对好心肠的夫妇是不够的,这需要靠整片坟场一齐出力。”“那食物怎么办?还有别的七七八八的事呢?”“我可以自由出入坟场。我能给他带食物。”赛拉斯说。“那真是太好了。”屠杀之母说,“可是你来无影去无踪的,如果你离开一个星期,孩子可能就饿死了。”“您真是一位聪明的女士。”赛拉斯说,“我算是明白为什么他们对您的评价那么高了。”他无法像改变活人的想法一样改变死人的想法,但他仍能使用奉承和劝服两大法宝,死人对此并不具备免疫力。

他作了个决定:“好,如果欧文斯夫妇要当他的父母,那我就当他的监护人吧。我会留在这里,如果有事要离开,我会找人接替我照顾孩子,给他带吃的。我们可以利用教堂的地下室。”“可是,”约西亚有沃辛顿劝道,“可是,这是个人类孩子,活生生的孩子。我是说,我是说这里是一片坟场,不是一所托儿所,该死。”“没错,”赛拉斯点点头,“您说得对极了,约西亚阁下。就算是我,也没法表达得更贴切。正因如此,在养大这个孩子的过程中,要尽量不让他破坏,请原谅我用词不当,不让他破坏坟场的生活。”他慢步走向欧文斯太太,低头看她怀里的小男孩,挑起一边眉毛,问,“欧文斯太太,他有名字吗?”“他的母亲没有告诉我。”“这样的话,”赛拉斯说,“反正他原来的名字也没什么用了,而且坟场外头还有人想伤害他,就由我们给他起个新名字吧。”

凯厄斯·庞培走过来,看了一眼孩子,提议道:“他看上去有点像我的地方总督马库斯,就叫他马库斯吧。”

约西亚·沃辛顿说:“他看上去更像我的园丁主管斯特宾。我不是说要给他起斯特宾这个名字。那家伙能把酒当水喝。”“他看上去像我的外甥亨利。”屠杀之母说。

坟场的居民纷纷加入其中,将小男孩与某个许久未忆起的故人相比较,直到欧文斯太太打断了他们。

她坚定地说:“他长得不像任何人,只像他自己。”[1]“那就叫他诺伯蒂吧。”赛拉斯拍板决定,“诺伯蒂·欧文斯。”

话音刚落,宛如在回应这个名字,小男孩睁大眼睛,完全醒转过来。他环视四周,看着一张张逝者的脸,看着蒙蒙雾气和皎皎明月。

随后他转向赛拉斯,目光毫不畏缩,反而有些深沉。“诺伯蒂算得上个名字?”屠杀之母不敢苟同。“诺伯蒂是他的名字,一个好名字。”赛拉斯对她说,“这有助于他平安长大。”“我不想卷入麻烦。”约西亚·沃辛顿说。小男孩抬头看他,接着,也许是饿了或累了,也许是想念他的家、他的家人或他的世界,他小脸一皱,哭了起来。“请你回避一下。”凯厄斯·庞培对欧文斯太太说,“我们还得再讨论讨论。”

欧文斯太太在墓地教堂外等候。四十多年前,这座带尖顶的小教堂被列入历史名胜建筑,但市议会觉得,这个位于杂草丛生的坟场中且设计早已过气的教堂翻新起来成本太高,就索性给它上了挂锁,等待它有朝一日自然坍塌,但爬满常春藤的教堂建得很结实,至少在这个世纪是不会坍塌的。

孩子已经在欧文斯太太的怀里睡着了。欧文斯太太轻轻摇动双臂,哼唱一首老歌。这首歌是在她还是个小宝宝时妈妈唱给她听的,那得回溯到欧洲贵族刚开始戴卷边假发的年代。这首歌是这么唱的:睡吧,我的小宝贝一觉睡到自然醒若我没有说错长大后你就会看到世界亲吻爱人共舞一曲找寻你的名字和埋藏的宝藏……

欧文斯太太唱着唱着,却怎么也想不起结尾的歌词,最后一句似乎是“和长毛的培根”,可这好像又和另一首歌混了。她只好停下换了一首歌,讲一个月亮上的男人掉了下来。唱完后,她用温暖的乡音唱了一首时代更近的歌,讲一个伙计把大拇指放进嘴里,拔出来后变成了一颗李子。随后她又唱起一首长长的民谣,讲一位年轻的乡村绅士被女友无缘无故用一盘斑点鳗鱼给毒死了。她刚刚开始唱时,赛拉斯手拿一个硬纸盒,来到了教堂边。“进来看看,欧文斯太太。”赛拉斯说,“这么多好东西,一个正一天天长大的男孩恰好用得着。咱们就把他放在地下室吧。”

他打开挂锁,拉开铁门。欧文斯太太走了进去,犹疑地看着里头的架子和靠墙的几张老旧的木质教堂长椅。一个墙角有几个发霉的箱子,装着教区的历史记录。另一个墙角有扇敞开的门,露出一个维多利亚风格的抽水马桶和一个洗脸盆,洗脸盆只安装了一个冷水水龙头。

小男孩睁开眼睛,看着这一切。“食物可以存放在这里。”赛拉斯说,“这儿很凉爽,食物能保存得更久。”他打开盒子,拿出一根香蕉。“这是个什么东西?”欧文斯太太狐疑地盯着这个黄褐色的东西。“这是一根香蕉,一种热带水果,外皮可以剥下来,就像这样。”

小男孩诺伯蒂在欧文斯太太怀里扭来扭去,见此,欧文斯太太就把他放到了地上。只见他跌跌撞撞地快步走向赛拉斯,抓住他的裤脚不肯放手。

赛拉斯把香蕉递给他。

欧文斯太太看着诺伯蒂吃香蕉。“香蕉?”她半信半疑,“从没听说过。什么味道?”“我完全没概念。”赛拉斯说。他只吃一种食物,但不是香蕉。“你可以在这里给小男孩弄张床。”“我不打算那么做,我和我先生在水仙花田边有座可爱的小坟墓,那儿空间很大,足够养育这个小家伙了。再说,”欧文斯太太担心自己拒绝赛拉斯的好意不太妥,便客气地说,“我不想让他给你添麻烦。”“他不会的。”

小男孩吃完香蕉,弄得全身都是香蕉糊糊。他开心地笑了,脸颊红扑扑的。“蕉蕉。”他高兴地说。“真是个聪明的小家伙。”欧文斯太太不禁感叹,“不过破坏力也够强的!弄得这一团糟。唉,你这个小鬼头啊……”她拿掉男孩衣服和头发上的香蕉皮,问赛拉斯:“你说他们会怎么决定?”“不知道。”“我不能抛弃他,因为我向他母亲承诺过。”“我一生中曾有过各种身份,”赛拉斯说,“但从未做过母亲,现在也没这打算。不过我可以离开这里……”

欧文斯太太当即打断:“我不会,我的尸骨在这里,欧文斯先生也是。我永远不会离开。”“那一定很棒,能有一个归属之地,能有一个家。”赛拉斯的语气丝毫不带伤感,他的声音比沙漠还要干燥,听上去只是在陈述一件不容争辩的事。欧文斯太太没有辩驳。“我们还要等很久吗?”“不会太久。”赛拉斯说。但他错了。

山坡上的环形剧场里,大伙儿仍争论得热火朝天,主要原因是卷入这件荒唐事的是欧文斯夫妇,而不是一个轻虑浅谋、轻举妄动的新来者。欧文斯夫妇值得尊重,也得到了大家的尊重,同时赛拉斯主动担当男孩的监护人也有所分量——坟场的人对赛拉斯心怀敬畏,因为他身处这个世界和活人世界的交界地带。可即便如此……

坟场通常没有明确的民主制度,但死亡是绝对民主的,每个死人都有发言权,都要就是否允许这个活人孩子留下来予以表态。这一夜,他们每个人都决心要发出自己的声音。

眼下时值深秋,天亮得很晚。天色尤暗之时,山脚下就传来了汽车发动的声音。活人们正驱车上班,行驶在薄暮中,穿行在薄雾里,而坟场的居民仍在讨论那个突如其来的孩子,商量该拿他怎么办。三百个声音,三百种意见。来自坟场破落的西北面的诗人尼赫迈亚·特罗特正在发表自己的见解,尽管在场者都听得一头雾水。可这时发生了一件事,足以让每一张坚持己见的嘴闭上。这件事对坟场来说史无前例。[2]

一匹高大的灰马缓缓走上山坡。未看到它前,嗒嗒的马蹄声早已传来,夹杂着它一路走来的动静。它穿过矮树林和灌木丛,踏过长满荆棘、常春藤和金雀花的小山坡。这是一匹夏尔马,高达一米九,兴许还不止,完全能载着一位全副武装的骑士冲锋陷阵,可它光秃秃的背上却骑着一个女人。女人从头到脚一身灰,身着仿佛由陈年蛛丝编织而成的长裙和披肩。

她的脸色平静而安详。

他们认识她,坟场的居民们都认识她。在生命告终之时,每个人都会见到这名骑着灰马的女子,从此再也不会忘记。

灰马在方尖碑边停下。东方天空渐渐发亮,黎明前珍珠般的微光让坟场的居民很不舒服,让他们想回到舒适的家中。即便如此,也没有一人动身。他们望着灰马女子,半是兴奋,半是恐惧。死人通常不迷信,但此刻他们注视女子的样子正如同注视圣鸦群的古罗马占卜师,想借此寻得智慧,觅得线索。

她开口说话了。“死者也要乐善好施。”清脆悦耳的声音如同一百个小银铃一齐奏响,说完她微微一笑。

那匹刚扯起一丛浓密的草、心满意足地大口咀嚼的夏尔马停了下来。女子摸了摸马脖子。灰马掉转身,嗒嗒嗒地迈了几大步,从山坡上腾空而起,缓步跃过天穹。雷鸣般的马蹄声渐行渐远,化作远方蓄势待发的隆隆雷响。不一会儿,它就消失在了视野之外。

至少,当晚亲身经历的坟场居民是这么描述的。争论就此告终,连个举手表决也没有就下了定论:那个叫诺伯蒂·欧文斯的孩子有权在坟场里自由行动。

屠杀之母和准男爵约西亚·沃辛顿陪同欧文斯先生来到老教堂的地下室,把这个消息告诉了欧文斯太太。

欧文斯太太似乎对这个奇迹毫不惊讶。“这就对了。”她说,“有些人一点儿都不懂情理。但她懂,她当然懂。”

这天早晨雷声隆隆,天色灰暗,太阳还未升起,孩子正在欧文斯太太精致的小坟墓里酣睡。(欧文斯先生死前是当地家具木匠协会的会长,木匠们希望他带着荣耀入土。)

日出之前,赛拉斯完成了最后一件事。他发现了山坡上那座高房子,检查了屋里的三具尸体,研究了刀口的形状,直到满意为止。他走出房子,步入黎明前的黑暗,为一些糟糕的可能性而心烦意乱。他回到坟场,上到教堂尖顶,一边睡觉,一边等待白昼过去,黑夜降临。

在山脚下的小城镇,杰克之一越想越生气。这一夜他期盼已久,几个月,乃至数年的准备都在此一举。昨夜的任务开展得那么顺利——三个人连喊叫的机会都没有就被干掉了。然后……

然后发生的事就完全脱离了掌控,让他抓狂。明明那孩子只可能下山,他为什么还要上山?等他从山上赶到山下,痕迹早已淡去。一定有人先找到了孩子,带走他并藏了起来。没有别的解释。

一声炸雷响在天边,震耳欲聋,如同炮弹出膛,紧接着大雨倾泻而下。杰克之一有条不紊地思索下一步计划——他得去跟镇上的几个人打声招呼,那几个人是他在镇上的眼线。

不必告诉组织他失手了。

早晨的雨如泪珠般洒下,杰克之一在一家店的屋檐下踱步,告诉自己:你没有失败,还有好几年呢,你有充裕的时间来了结这个未完成的任务,剪断最后一根线。

警笛响了起来,来了一辆警车,又来了辆救护车,接着一辆警笛高鸣但没有标记的警车从他身边呼啸而过,向山上驶去。杰克之一只好拉高衣领,低下头,步入早晨的雨幕。他的刀放在口袋里的刀鞘中,安全而干燥,免受雨淋之苦。[1] 诺伯蒂为Nobody的音译。上文欧文斯太太说“他长得不像任何人,只像他自己”(He looks like nobody but himself),因此赛拉斯为他取了这个名字。——译注(本书中注释如无特别说明,均为译注。)[2] “灰马”这一说法出自《新约·启示录》。白马象征纯洁和胜利;红马象征流血和战争;黑马象征灾难;灰马象征死亡。

第二章 新朋友

[1]

伯蒂是个安静的孩子,他有一双素净的灰眼睛,一头乱蓬蓬的鼠灰色头发,大多数时候都很听话。

在学会说话后,他开始没完没了地向坟场的居民提问:“为什么我不能出坟场?”“他刚才做的我怎么才能做到?”“这里住着的是谁?”大人们会绞尽脑汁给出回答,可答案常常含糊不清、令人迷惑或自相矛盾。一旦碰上这种情况,伯蒂常常会去老教堂向赛拉斯请教。

他会在那儿等待日落。赛拉斯会在日落后醒来。

赛拉斯非常靠得住,他能将问题讲解得清晰透彻,浅显易懂。

比如——“你不能走出坟场,因为只有在坟场我们才能保护你,你才是安全的。你住在这里,这儿有爱你的人。外头对你来说,目前还不安全。”“可你能出去啊,你每晚都到外头去。”“我比你大得多,小家伙,我到哪儿都是安全的。”“那我在外头也安全。”“但愿如此吧。不过只要你待在这里,你就一直很安全。”

或者——“你怎么才能做到?有些技能需要人教,有些需要练习,有些则需要时间,这些技能你只要好好学就能掌握。很快你就能学会隐身术、滑行术和梦游术了。但有些技能活人是学不会的,那些你就得等久一些了,但我相信,总有一天你能学会。”“你被赋予在坟场里自由活动的权利,”赛拉斯告诉伯蒂,“所以坟场会照顾你。只要你在这里,就能在黑暗中看见东西,就能进一些活人进不去的地方,活人的目光会从你身上滑过。我也有权在坟场里自由活动,不过这对我而言意义不大,仅仅是有个睡觉的地方而已。”“我想和你一样。”伯蒂嘟起嘴巴。“不,你不行。”赛拉斯一口否决。

或者——“谁住在那儿?大多数人的名字都刻在墓碑上。你会读吗?

你认识你们的字母表吗?”“我们的什么?”

赛拉斯摇了摇头,什么也没说。欧文斯夫妇在世时没受过多少教育,坟场里也没有学字母的书。

次日晚上,赛拉斯带着三本大书来到欧文斯夫妇温暖的坟墓[2]——两本是色彩鲜艳的字母书《A是苹果,B是球》,一本是复印的《戴帽子的猫》。他还带来了纸和一盒蜡笔。

随后,赛拉斯领着伯蒂在坟场里转了一圈,让他把手指搁在最新最清晰的墓碑和纪念碑上,从尖顶的大写字母A开始,教他找到书中对应的字母。

赛拉斯给了伯蒂一个任务:在坟场里找齐二十六个字母。伯蒂完成了这个任务,颇为自豪。他还发现了伊齐基尔·乌尔姆斯里的墓碑,就嵌在老教堂的墙里。赛拉斯对他的表现很满意。

每天白天,伯蒂会拿着纸和蜡笔来到坟场,尽其所能抄下墓碑上的名字、单词和数字。每天晚上,在赛拉斯外出前,伯蒂会让他解释自己记在纸上的东西,让他翻译几段拉丁文,因为欧文斯夫妇对拉丁文几乎一窍不通。

有一天艳阳高照,大黄蜂在坟场角落的野花丛中探寻,从金雀花悬荡到风铃草上,懒洋洋地哼着嗡嗡的小调。

伯蒂躺在春日暖阳里,看着一只红褐色的甲虫慢吞吞地爬过乔治·里德、他的妻子多卡斯和儿子塞巴斯蒂安的墓碑。伯蒂刚抄下碑文“至死不渝”,正满脑子在想甲虫的事,忽然听见有人对他说:“嘿,你在做什么呢?”

伯蒂抬起头,看到金雀花丛的另一边有个人正在看着他。

金雀花丛那一边的人皱起脸蛋,舌头往外伸,双眼往外凸,做了个滴水兽雕像般的鬼脸,接着又变回女孩的模样。“挺不错的。”伯蒂感叹道。“我能做好些超棒的鬼脸,瞧瞧这个。”她用一根手指顶起鼻尖,咧开嘴,眯起双眼,鼓起腮帮,“你知道这是什么吗?”“不知道。”“这是猪。傻瓜。”[3]“哦。”伯蒂想了想,“你是说P所指的猪?”“那当然。你等我一下。”

女孩绕过金雀花丛,来到已站起身的伯蒂身边。女孩比他大一些,高一些,衣着很鲜艳,有黄有粉又有橙。相比之下,穿着灰色裹尸布的伯蒂显得寒碜而单调。“你多大了?”女孩问,“你在这里做什么?你住在这里吗?你叫什么名字?”“我不知道。”伯蒂说。“你不知道你的名字?得了吧,没有人不知道自己的名字。小骗子。”“我知道自己的名字,也知道自己在这里做什么,但我不知道你问的第一个问题。”“你不知道你多大了?”

伯蒂点点头。“好吧。”女孩说,“你上次过生日是什么时候?”“我从来没有过过生日。”“每个人都有生日。难道你从来没吃过蛋糕,吹过蜡烛吗?”

伯蒂摇摇头。“你好可怜啊。”女孩眼中满是同情,“我五岁,我赌你也是五岁。”

伯蒂忙不迭地点点头。这个女孩让他很开心,他不想违她的意。

女孩说她叫斯卡莉特·安贝尔·帕金斯,住在一栋没花园的公寓里。她妈妈正坐在教堂边的长凳上看杂志。来之前妈妈曾叮嘱她出去松松筋骨可以,但要在半小时内回去,还叫她不要卷进什么麻烦,也不要和陌生人说话。“我就是个陌生人啊。”伯蒂说。“你不是。”女孩笃定地说,“你是个小男孩,你还是我的朋友,所以你不是陌生人。”

伯蒂很少笑,可他笑了,笑得非常灿烂:“我是你的朋友。”“你叫什么名字?”“伯蒂,大名叫诺伯蒂。”“有趣的名字。”女孩笑了笑,“你在这里做什么?”“学字母,用这些墓碑,我要把上头的单词抄下来。”“我能和你一起吗?”

有那么一瞬,伯蒂想护住自己的所有物——墓碑是他的,不是吗?但他当即意识到自己有多蠢,有些事在阳光下和一个朋友一起做才更有乐趣。于是他说:“好啊。”

他们抄下墓碑上的名字。斯卡莉特教伯蒂念他不熟悉的名字和单词,伯蒂则告诉她自己认识的拉丁文的含义。时间在不知不觉间流逝,仿佛没过多久,山脚下就传来一声大喊:“斯卡莉特!”

女孩把蜡笔和纸丢给伯蒂,说:“我得走了。”“我们还会再见面的,对吧?”伯蒂说。“你住在哪儿?”女孩问。“就住在这里。”

伯蒂站在原地,目送女孩跑下山。

回家的路上,斯卡莉特告诉妈妈,坟场里住着一个叫诺伯蒂的男孩,她刚刚还和他一起玩了一会儿。当天晚上,斯卡莉特的妈妈跟她爸爸说了这事,她爸爸认为这个年纪的小孩有个想象中的朋友很正常,完全不必担心,而且在这么近的地方有片自然保护区能让孩子玩得尽兴,实在是很幸运。

初次见面后,每次都是斯卡莉特去找伯蒂。天不下雨时,她的爸爸或妈妈会带她到坟场,自己坐在长凳上读书看报,任由她在路上闲逛,在一抹抹绿莹莹、黄澄澄或粉艳艳的花丛中探寻。通常过不了多久,她就会发现一头乱蓬蓬的鼠灰色头发、头发下方灰色的小脸和盯着她看的灰色眼睛。随后两个孩子就会一起玩:捉迷藏,爬上爬下,或静静地看着老教堂后头的兔子。

伯蒂将斯卡莉特介绍给了自己的一些朋友。斯卡莉特看不到他们,不过没关系。父母告诉过她,伯蒂是她想象中的朋友,这完全没问题。她妈妈几天前甚至坚持在晚餐时给伯蒂留个座位。因此对于伯蒂也有想象中的朋友这一点,斯卡莉特一点儿都不惊讶。

伯蒂会把他的朋友对斯卡莉特的看法告诉她。“巴特比说你的脸像被压扁了的红李。”“他才长那样呢!唉,他这人说话怎么这么好笑?他是说我的脸像捣烂的土豆吗?”“我想他在世的年代还没有土豆,那是他那个年代的表达。”

斯卡莉特很开心。她是个聪明又寂寞的孩子。母亲任职于一所离这里很远的大学,为从未面对面见过的学生上课,批改电脑上传过来的英语试卷,并给予建议或鼓励等反馈。父亲教授粒子物理,不过呢,斯卡莉特告诉伯蒂,想教粒子物理的人很多,可想学的人很少,所以他们一家不停地从一个大学城搬到另一个大学城。在每个城市父亲都想谋得一个终身教职,可从未如愿。“什么是粒子物理?”伯蒂问。

斯卡莉特耸了耸肩。“让我想想。你知道原子吧,非常小,小到看不见,而我们就是由原子构成的。不过世上还有比原子更小的东西,那就是粒子。”

伯蒂点点头,心想斯卡莉特的父亲可能对想象中的虚幻事物很感兴趣。

伯蒂和斯卡莉特每天下午都会在坟场里散步,用手指描墓碑上的名字,再抄写下来。伯蒂会给斯卡莉特讲住在墓穴、陵墓或坟头里的人各自有怎样的过往,而斯卡莉特会将自己刚读过或学过的故事讲给伯蒂听。

有时斯卡莉特会说起外头的世界,比如汽车、公交车、电视和飞机。(伯蒂曾抬头望见过天上的飞机,以为那是叫声响亮的银色大鸟,但此前他从未对此产生过兴趣。)

轮到伯蒂时,他会讲到坟场居民们生前的见闻。比如塞巴斯蒂安·里德曾到过伦敦,见到过女王。女王是个胖女人。她戴着毛皮帽,盯着在场的每一个人,讲的不是英语。塞巴斯蒂安·里德记不起她是哪位女王,但他认为这位女王在位的时间不会很长。“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斯卡莉特问。“塞巴斯蒂安的坟墓上写着他于1583年去世,那就比这更早些。”“整个坟场里最老的人是谁?”

伯蒂皱起眉头。“也许是凯厄斯·庞培吧。第一批罗马人到这儿一百年后,他就到了这里。这是他告诉我的。他喜欢这里的路。”“所以他是最老的喽?”“应该吧。”“那些石屋子,我们能不能进其中的一间搭个小房子?”“全都上锁了,你进不去。”“你进得去吗?”“当然。”“那我为什么不行?”“因为我得到了在坟场里行动的自由,所以我哪儿都进得去。”“我想进石屋子里盖小房子。”“不行。”“小气。”“我没有。”“小气鬼!”“我没有!”

斯卡莉特把手插进兜帽夹克的衣兜,连再见也没说就下山了。她怀疑伯蒂有事瞒着她,可又怕自己错怪他。想到这里,她更生气了。

吃晚饭时,斯卡莉特问爸妈,在罗马人到来前,这个国家有人吗?“罗马人你是从哪儿听来的?”父亲问。“这谁不知道啊。”斯卡莉特不屑地说,“在罗马人来之前,这儿有人吗?”“有,凯尔特人。”母亲说,“凯尔特人最先来,比罗马人要早,后来他们被罗马人征服了。”

老教堂边的长凳上也在上演类似的对话。“最老的人?”赛拉斯说,“说实话,我不知道。在坟场,我认识的人当中最老的是凯厄斯·庞培。但在罗马人到来之前,这里就有人了,有很多,很早很早之前就有。对了,你的字母学得怎么样了?”“还不错。我什么时候开始学字母组合?”

赛拉斯顿了一下。“不出我所料。”他思索了片刻,“这儿埋葬了许多才华卓绝的人,我敢说其中至少有几位老师。我得去问问。”

伯蒂兴奋极了。他想象将来有一天,自己什么都能读懂,所有故事都会在他面前尽数展现。

赛拉斯离开坟场去做自己的事了。伯蒂来到老教堂旁的柳树下,喊凯厄斯·庞培的名字。

凯厄斯·庞培从自己的墓穴里出来,伸了个懒腰,说:“哦,是你啊,活人男孩。你好吗?”“我很好,先生。”“听你这么说我真高兴。”这位古罗马人的头发在月光下略显苍白。他身着下葬时就穿在身上的托加长袍,袍子下是厚实的羊毛马甲和羊毛裹腿,因为这是一个地处世界边缘的寒冷国家,比这儿还冷的地方只有北方的喀里多尼亚。那里的人与其说是人,不如说更像是野兽,裹着橙色毛皮,野性十足,连罗马人也无法将之征服,而那儿漫长的冬天也像围墙一样将他们与世隔绝。“你是最老的吗?”伯蒂问。“坟场里吗?是的。”“那就是说你是第一个下葬在这里的?”

凯厄斯·庞培犹豫了一下,说:“差不多是第一个,不过在凯尔特人到来之前,这座岛上就已经有人了,其中一个就被葬在这里。”“哦。”伯蒂想了想,“那他的坟墓在哪里?”

凯厄斯指向山坡。“在山顶上?”

凯厄斯摇了摇头。“那在哪儿?”“在山的里面。”凯厄斯弯下腰,揉了揉伯蒂的头发,“我被朋友们抬到这里,后面跟着当地官员和哑剧演员,哑剧演员戴着我已故妻子和父亲的石蜡面具。我妻子在卡姆罗多努发高烧过世,我父亲在高卢的一场边境冲突中丧命。我死后三百年,一个农民来这里寻找放牧羊群的新草场,偶然发现一块堵住坟墓入口的大石头。他推开石头,走了下去,指望里头有宝藏。没过多久他出来了,原本的一头黑发变得和我一样白……”“他看到了什么?”

凯厄斯没有回答。那个人不会把见闻说出来,更不会重返那个坟墓。“他不会说出来。后来人们把石头搬回原位,过了一段时间就把这事给忘了。再后来,大约两百年前,在修建弗罗比歇陵墓时,又有个年轻人发现了那个入口。他想发大财,就没把这事告诉别人。他用以法莲·佩蒂弗的棺椁挡住入口,在一天晚上神不知鬼不觉地下到墓穴里,或者说他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的。”“他上来时头发也白了吗?”“他没有上来。”“好吧。那么到底是谁被埋在下面?”

凯厄斯摇摇头。“我不知道,但我能感觉到他,当这个地方还一片空荡时他就在了。刚来时我就感觉到,有什么东西在山里等待。”“等待什么?”“我能感觉到的,就只有等待。”

斯卡莉特带着一本大大的图画书,与母亲一同坐在大门边的绿色长凳上,她看她的书,母亲则在研读一本教育副刊。

斯卡莉特享受着春日的融融暖阳,竭尽全力忽视那个从覆满常春藤的纪念碑后头向她招手的小男孩。当她定下心神不再往那儿看时,男孩忽然像玩具盒里的小丑一样,啪一下从纪念碑(久吉·G. 修吉,逝世于1921年,我是个陌路人,你欺骗了我)后蹦了出来,拼命地向斯卡莉特打手势,可她就是不理睬。

最后,她把书放在长凳上,对母亲说:“妈妈,我想去散个步。”“别离开小路,宝贝儿。”

斯卡莉特沿着小路走到拐角,看到伯蒂正在山坡上冲她挥手,就冲他做了个鬼脸。“我找到答案了。”斯卡莉特说。“我也是。”伯蒂说。

斯卡莉特说:“罗马人之前还有别的民族,比罗马人更早居住在这里。他们死后会埋在山里,随葬的还有宝藏之类的东西。他们的墓叫作古墓。”“没错。”伯蒂说,“这就说得通了。你想去见见古墓吗?”“现在?”斯卡莉特一脸疑惑,“你真的知道哪里有古墓?你能去的地方,我可不一定能去。”毕竟她曾看见伯蒂像个影子一样穿墙而过。

伯蒂举起一把锈迹斑斑的铁质大钥匙,说:“这是教堂里的钥匙,能打开这儿大多数的门。所有门用一把钥匙,多省事啊。”

斯卡莉特跟在伯蒂身边,爬上山坡。“你说的是真的吗?”

伯蒂点点头,嘴角舞动着愉悦的笑容。“来吧。”

春意盎然,风和日丽。鸟儿的叫声和蜜蜂的嗡嗡声让空气变得生机勃勃,水仙花在微风中尽情绽放,山坡上零星几朵早开的郁金香迎风点头,一大片星星点点的勿忘我和优雅饱满的黄樱草点缀在翠绿的山坡上。两个孩子爬上山,朝着弗罗比歇的小陵墓走去。

那是一座被人遗忘已久的古老小石屋,样式简单,安着一扇金属门。伯蒂用钥匙打开锁,两人走了进去。“这里有一个洞,”伯蒂说,“或有一扇门,就在一具棺材后头。”

他们在底层架子上的一具棺材后找到了入口——一个狭窄的通道。“就在下面。”伯蒂说,“我们下去吧。”

斯卡莉特忽然打起了退堂鼓。她说:“下面太黑了,我们看不清。”“我不需要光。”伯蒂说,“只要在坟场,我就不需要。”“我需要。”斯卡莉特说,“太黑了。”

伯蒂绞尽脑汁,思索有什么安慰的话能说,比如“下面没有可怕的东西”之类的。可头发变白和一去不复返的传说让他无法心安理得地把话说出口。再三考虑后,他说:“我先下去,你在上头等我。”

斯卡莉特蹙起眉头。“你不该离开我。”“我先下去,看看下头是什么人,然后上来把看到的都告诉你。”

伯蒂转向洞口,弯下腰,手脚并用爬了进去。他来到一片大到能直起身的空间,并看到了一段向下的石阶。“我要下台阶了。”“台阶很长吗?”“应该吧。”“如果你能一直牵着我的手,如果你能保护我,我就跟你下去。”“当然可以。”伯蒂话音未落,女孩已经手脚并用爬进了洞口。“你可以站起来。”伯蒂拉住她的手,“台阶就在前面,你往前迈一步就能感觉到。我开始走了。”“你真的看得见吗?”“虽然很黑,但我看得见。”

伯蒂领着斯卡莉特走下台阶,进入山体深处,边走边告诉她自己看到了什么。“这是段向下的石头台阶。我们头顶上也全是石头,墙壁上还刻了一幅画。”“什么样的画?”“一头牛,个头大,毛又多,还长着角。然后是一团花纹一样的东西,像一个巨大的结,似乎是刻进石头而不光是画上去的。你摸摸。”伯蒂抓起斯卡莉特的手指,放到那个结上。“我感觉到了!”“现在石阶变宽了,前面是一个房间,还有几级台阶。别动。好,现在我就在你和房间之间。用你的左手扶着墙。”

他们继续往下走。“再下一级,我们就到石地板上了。”伯蒂说,“地不太平。”

这是个小房间。地上铺了一层石板,角落里有个低矮的岩架,上头放着一些小物件。地上散落着几截尸骨,年代非常久远。不过在房间入口处,伯蒂看见了一具蜷曲的尸体,尸身上还残留着褐色长外套的碎片——想必是那个想发大财的年轻人吧,他一定是在黑暗中滑倒了。

周围响起了某种声音,一种沙沙的蛇行声,像一条蛇在干枯的树叶中游走。

斯卡莉特把伯蒂的手抓得更紧了。“什么声音?你有看见什么吗?”“没有。”

斯卡莉特叫出了声——半是惊愕,半是痛苦。伯蒂看到了一个东西,问都不用问,斯卡莉特也一定看到了。

房间尽头亮了起来,光亮中,一名男子从岩石中走了出来。伯蒂听到斯卡莉特生生把尖叫咽了回去。

男子看上去皮肉无损,但依然像是死了很久很久。他的皮肤上有紫色的花纹图案,伯蒂觉得是画上去的,斯卡莉特觉得是文身。他的脖子上围着一串用长长的尖牙齿串成的项链。“我是这里的主人。”男子说。他用词很古老,从喉咙深处发出的声音含糊不清。“我是这里的守护者,谁都休想破坏此地!”

他的眼睛显得特别大。伯蒂定睛一看,原来他的眼眶外描了一个个紫色的同心圆,让他的脸变得像一只猫头鹰。“你是谁?”伯蒂边说边捏紧了斯卡莉特的手。

刺青人似乎没有听见,依旧恶狠狠地盯着两人。“离开这里!”刺青人发自喉咙深处的吼叫在伯蒂脑中轰鸣。“他会伤害我们吗?”斯卡莉特问。“我觉得不会。”伯蒂照着别人教他的那样对刺青人说,“我有在坟场自由行动的权利,我想去哪儿都可以。”

刺青人一点反应也没有,这倒让伯蒂愣住了。就算是坟场里脾气最冲的居民,听了这话也会安静下来。“斯卡莉特,你能看到他吗?”“废话,我当然看得见,一个又大又可怕的刺青人,他想杀了我们。伯蒂,让他走开!”

伯蒂看了看石地板上那个穿着褐色外套的乡绅的遗体,遗体边有盏摔破的灯。“他想逃跑,”伯蒂大声说,“因为他受惊了,然后他就滑倒了,或者在石阶上绊倒后摔了下来。”“你说的‘他’是谁?”“地上那个男人。”

斯卡莉特的语气带上了怒火、困惑与恐惧。“什么地上的男人?这儿太黑了,我看到的只有那个刺青人。”

这时,仿佛确定了两人知晓自己的存在,刺青人一仰头,发出一连串的号叫,如同约德尔唱法般咕噜咕噜,不绝于耳,吓得斯卡莉特紧紧抓住伯蒂的手,指甲都抠进了他的肉里。

不过伯蒂倒是不害怕了。“我错怪你了,我之前还说他们是想象中的东西。”斯卡莉特说,“我现在信了,他们是真的。”

刺青人把什么东西举过头顶,看上去像一把锋利的石斧。“入侵者格杀勿论!”他用发自喉咙深处的声音大声嚷嚷。伯蒂想起了那个发现石室后头发瞬间白了的男人,想起他再也没回过坟场或说起自己的所见所闻。“不。”伯蒂说,“你是对的,这家伙的确是……”“是什么?”“是想象中的。”“别说傻话了。我能看见他。”“对,但你看不到地上的那个人。”

伯蒂环视石室,对刺青人说:“你停下吧,我们知道这不是真的。”“我要吃了你们的肝脏!”刺青人咆哮。“不,你做不到。”斯卡莉特长舒了一口气,“伯蒂说得没错,你不过是一个稻草人。”“稻草人是什么?”伯蒂问。“稻草人是农民放在田野里用来吓唬乌鸦的。”“他们为什么这么做?”伯蒂挺喜欢乌鸦的,他觉得乌鸦很有趣,多亏了它们,坟场才一直干干净净。“我不太清楚,回头我问问妈妈。有一次我坐在火车上看到窗外有个稻草人,就问妈妈那是什么。妈妈说乌鸦会把稻草人当作真的人。但稻草人是人造的,看起来像人,实际上不是,人们用稻草人来把乌鸦吓跑。”

伯蒂四下看了看,说:“不管你是什么东西,你这套不管用了,我们一点儿都不害怕。我们知道你不是真的,停手吧。”

刺青人停了下来,走到石板边躺下,接着就消失了。

在斯卡莉特眼中,石室再一次被黑暗吞没。可在黑暗之中,她听到了蜿蜒爬行的声音,越来越响,仿佛有什么东西在环绕房间爬动。

那声音说:我们是杀戮者。

伯蒂后颈上的汗毛都竖了起来,耳中的声音十分古老,极其干涩,如同枯枝在刮擦教堂的窗户,不像一个人的声音,而像一群人异口同声。“你听到了吗?”伯蒂问斯卡莉特。“我只听到了什么东西在爬行的声音,这让我心里直发毛,胃里一阵刺痒,感觉有坏事要发生了。”“不会有坏事发生的。”伯蒂安慰道,接着他冲着石室问,“你们是什么人?”我们是杀戮者。我们在此地守卫。“守卫什么?”守卫主人的休憩之地。此地为最神圣的圣地,由杀戮者守卫。“你触碰不到我们。”伯蒂说,“你们只能吓唬吓唬外来者。”

对方似乎被激怒了。恐惧是杀戮者的武器之一。

伯蒂低头看向岩架。“这些就是你主人的宝藏?一枚旧胸针,一个杯子,还有一柄小石刀?看上去不过如此嘛。”杀戮者守卫宝藏:胸针、酒杯和刀。我们为主人守卫珍宝,等待主人归来。他定会归来,他终会归来。“你们有多少人?”

杀戮者一言不发。伯蒂的脑海里像是结满了蜘蛛网,他用力甩头,想清醒一下头脑。他抓住斯卡莉特的手,说:“我们该走了。”

伯蒂带着斯卡莉特绕过那个穿褐色外衣的死人,心想:说实话,如果这人没有被吓得摔死,那他一定会对自己的寻宝之旅大失所望——数千年前的宝藏和今日的宝藏有着云泥之别。伯蒂领着斯卡莉特小心翼翼地走上石阶,穿过洞口,进入弗罗比歇黝黑的陵墓。

晚春的阳光透过陵墓的间隙和金属门栏杆的间隔照了进来,亮得晃眼,突如其来的光让斯卡莉特连忙闭上眼睛,用手盖住。鸟儿在灌木丛间唱歌,一只黄蜂嗡嗡飞过,一切都平常得不可思议。

伯蒂推开陵墓的门,出来后又将门锁上。

斯卡莉特鲜艳的衣服上满是尘垢和蜘蛛网,深肤色的脸蛋和手沾满灰尘,变成了白色。

在山下,有好几个人在喊叫,大喊大叫,疯狂地大喊大叫。

他们在大喊:“斯卡莉特?斯卡莉特·帕金斯?”斯卡莉特回应:“我在这儿!”还没等她和伯蒂来得及谈刚才的经历,谈那个刺青人,一个穿着后背带“警察”字样的亮黄色马甲的女人就开始追问她有没有出事,问她去了哪里,有没有遭人绑架。问完后,这位女警拿起对讲机,告诉那头的人孩子找到了。

女警和斯卡莉特向山下走去,伯蒂亦步亦趋地跟着她们。教堂的门开着,斯卡莉特的父母在里面等候,母亲泪流满面,父亲正在焦急地打电话,另一位女警正陪着他们。没有人看到等候在角落里的伯蒂。

大家围着斯卡莉特问个不停,问她出了什么事,斯卡莉特一五一十地如实问答。她说有个叫诺伯蒂的男孩带她进入了山体深处,黑暗中出现了一个刺青人,不过那只是个唬人的稻草人罢了。

大伙儿给了她一根巧克力棒,为她擦了擦脸,并问她那个刺青人有没有骑摩托车。已从恐惧中解脱的父母开始生气,生女儿的气,也生自己的气。他们彼此指责这是你的过错,居然让女儿一个人在坟场里玩耍,就算那是个自然保护区。这年月世上处处暗藏凶险,你若是一刻没留意自己的孩子,孩子就可能陷入无从想象的险境,特别是像斯卡莉特这样的孩子。

斯卡莉特的母亲开始抽泣,听见母亲哭,斯卡莉特也不禁哭了。她的父亲和一位女警吵了起来,父亲说你的工资全靠我这样的纳税人,女警也不甘示弱,对他说我也是纳税人,你的工资没准也得靠我。

此刻伯蒂正坐在教堂角落的阴影中,没人看见他,连斯卡莉特也没有。他就这么看着,听着,直到再也承受不住。

坟场已是黄昏时分,赛拉斯在环形剧场找到了伯蒂,他正俯瞰着城镇。赛拉斯跟平常一样,一言不发地站在伯蒂身边。“这不是她的错。”伯蒂说,“这是我的错,现在她遇到麻烦了。”“你带她去了哪儿?”赛拉斯问。“我带她到了山里面,去看最古老的坟墓。可那儿一个人也没有,只有一个像蛇一样的叫‘杀戮者’的东西在吓人。”“有意思。”

他们一起走下山,看到教堂再一次被锁上,警察和斯卡莉特一家步入夜色。“伯萝丝小姐会教你字母组合。”赛拉斯说,“你看过《戴帽子的猫》吗?”“早就看完了,你能再为我多带些书吗?”“应该行。”“你觉得我还能再见到她吗?”“那个女孩?估计不会。”

可赛拉斯错了。三周后,一个灰蒙蒙的下午,斯卡莉特在父母的陪同下来到了坟场。

尽管父母在她身后拉开了一段距离,但他们一刻也不允许她离开自己的视线。斯卡莉特的母亲时而会抱怨这一切真是太邪门了,好在他们很快就能把这一切抛在脑后。

当斯卡莉特的父母开始聊天时,伯蒂说:“嘿。”“嘿,”斯卡莉特轻声说,“我想这是我最后一次来见你了。我和爸妈说,若不带我来这里最后一次,我就不和他们走。”“走?去哪儿?”“苏格兰。那里有一所大学,我爸爸要去那儿教粒子物理。”

一个穿着明黄色兜帽夹克的小女孩,一个穿着灰色裹尸布的小男孩,两人一同走在小路上。“苏格兰离这里远吗?”“远。”“哦。”“来之前我很希望你在这里,这样我就能和你说声再见。”“我一直在这里。”“可你并不是个死人,对吧,诺伯蒂·欧文斯?”“当然不是。”“所以说,你不能一生都待在这里呀。有朝一日你会长大,那时你就得到外面的世界生活了。”

伯蒂摇摇头。“外面的世界对我来说不安全。”“谁这么说的?”“赛拉斯,我的家人,每个人。”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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