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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转移财产要受到法律制裁试读:
故意转移财产要受到法律制裁
作者:编辑部排版:Cicy本书由北京法讯网络技术有限公司2015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故意转移财产要受到法律制裁【分析解答】
为防止对方转移财产,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
1通过对对方性格、为人处事、经济观念等各方面进行分析,判断对方有可能转移财产的,应当事先以复印、录音、拍照、摄像等方式对家庭财产相关资料予以采证。然后再向对方提出离婚意愿。
2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的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等,被法院保全的财产,另一方就无法再进行隐藏、转移、变卖、毁损了。甚至在离婚后,一方发现对方有财产转移等行为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3财产举证相对较难,当事人要增强法律意识,注意收集保管家具、电器、房屋等大宗物品的购买发票、合同等。预感另一方有可能转移隐匿财产时,要及时向婚姻方面的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寻求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方法。
【基本案情】
卢某(男)和文某夫妻婚后拥有房屋两套。一套总价值23万元的房屋,产权人登记为卢某,用于家庭日常居住,另一套6万元购买的福利房,产权人为文某,用于出租。因为感情基础薄弱,婚后感情不和,丈夫卢某多次提出离婚。2005年8月,丈夫卢某再次提出离婚诉讼,妻子文某坚持不同意。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得知文某已经在2005年9月将自己名下的房屋(目前市值42万元)计算了折旧后,以4万元价格出卖给了文某的弟弟。
法院审理后认为:文某在离婚诉讼审理期间,与其弟签订房屋买卖契约,且所售房屋价款与市场价相差悬殊,以明显低于现行市场价的价格出售给自己的弟弟,可以推定文某转移财产行为成立。房屋并未实际交付,该买卖行为是无效的,判决撤销张某与其弟签订的买卖契约。房屋仍旧是两人的共同财产,按照房屋的市价,判定两套房屋双方各分一套,福利房归文某所有,因文某有故意转移财产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应予以少分,判决向卢某支付房屋差价款15万元。
【案例分析】
离婚时,一方故意转移、隐藏、毁损、变卖夫妻共同财产的,司法实践中,法院会采取以下措施或途径对过错方施以惩罚或处罚。
1在财产还可以追回的情况下,首先应当责令其追回被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以减少损失。本案中文某和其弟之间的交易尚未进行过户登记,即房屋并未实际交付,还是可以撤销合同,收回房屋的。笔者认为,即使两人以最快的速度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文某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价钱将房屋出售给自己的亲弟弟,可以推定为有故意转移共同财产的嫌疑,其弟也有故意帮助转移财产的嫌疑。卢某有权要求撤销买卖行为或确认买卖行为无效。
2由于夫妻间的约定不可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财产已经转移、变卖,实在无法追回的,可将转移、变卖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而且可以判令转移、变卖方少分或不分。如果该财产明显低于市价,应当责令转移财产一方就另一方的损失进行补偿。
3 无论财产是否追回,在财产分配中,有过错的一方会少分,甚至不分。
4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即在离婚诉讼中,如果一方擅自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且在法院指定的时间内拒不交出财产,则该行为影响了案件的正常审理,妨碍了法院的诉讼活动。法院有权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2条妨碍民事诉讼行为的规定,对转移财产一方处以拘留罚款。
因此,凭借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方式占便宜是行不通的。法院如果查明,一是财产会被追回,包括实物或者价款;二是在财产分配中会使自己处于极其不利的地位,还有可能因为妨碍诉讼活动,被处以拘留罚款,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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