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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0-13 08:4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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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全国财经高等院校《资本论》研究会

出版社:西南财大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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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资本论》年刊(第十二卷)

中国《资本论》年刊(第十二卷)试读:

序言

刘诗白

马克思的《资本论》不仅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而且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这已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一百多年来,《资本论》经历了许多风风雨雨,受到了许多责难乃至攻击,然而历史的考验、实践的检验,不断证明着《资本论》的真理性和科学性。

诚然,一百多年来,世界经济社会格局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如今的世界状况与马克思时代相比已不可同日而语,西方发达国家在过去工业革命所创造的生产力的基础上,又实现了第二次、第三次技术革命,进入了后工业社会或知识经济、信息社会时代。然而,尽管资本主义国家经济社会中出现了许多新情况,资本主义基本矛盾仍然存在,马克思《资本论》中有关资本主义的基本理论仍然没有过时。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商品、资本、货币更具有了全球性的意义。马克思《资本论》中揭示的商品社会或市场经济中的基本原理和规律,在更高层次和更大范围内得到了印证。当代纷繁的社会经济现象不仅成为我们进一步深入研究《资本论》的理由,也为我们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提供了鲜活的材料及新的经验。

我国目前正处于由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轨时期,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诸多方面都需要理论和实践的支持。马克思《资本论》中阐述的商品社会中的市场机制、市场运行原理等,在任何市场活动中都是具有普遍意义的必不可少的内容,是我们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理论基础。特别是面对我国当前从事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重大历史任务,我们更需要以《资本论》中阐述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作为指导。

我们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坚持认真学习《资本论》,也需要科学的方法论。要坚持唯物辩证法和历史唯物主义,既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和马克思《资本论》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又要与时俱进,立足于新时代的新情况、新实践进行理论创新,不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我们应以发展中的马克思主义来给青年一代特别是青年大学生以思想理论武装,并以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邓小平理论及其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来指导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构建。在大学经济学理论的教材建设中,《资本论》的教学研究对其也会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

马克思《资本论》的重大理论与实践意义,需要更多的理论工作者和实践工作者来加以研究和阐发。可喜的是,全国高等财经院校《资本论》研究会汇集了一大批研究《资本论》的专家、学者。他们自研究会成立至今的32年中,坚持宣传和传播《资本论》的思想,坚持学术研究与改革实践相结合,坚持学术研究与教学相结合,坚持学术研究与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相结合,有力地推动了《资本论》的学习和研究。32年来,全国高等财经院校《资本论》研究会成绩斐然。一是通过研究会的凝聚力,形成了一支颇具研究实力的老、中、青专家学者的理论队伍,这支队伍已成为在全国颇有影响的《资本论》研究力量。二是科研成果累累,出版了一批颇具分量和水平的学术论著,如《〈资本论〉教程》、《〈资本论〉与当代中国财经专题丛书》、《〈资本论〉节选本导读》等。三是建立了财经大学《资本论》教学、研究的框架,奠定了学科建设坚实的学术基础。在全国高等财经院校《资本论》研究会2014年学术年会上,来自全国近40所高等院校的100多名代表交流了过去一年来研究马克思《资本论》的最新成果。这些成果紧扣时代主题,不仅进一步深入探讨了《资本论》与中共十八大三中全会、《资本论》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资本论》与全球金融危机、科学发展观、劳动价值理论、所有制理论、资本理论、分配理论等,而且还就中国经济发展的深层次问题、收入差距、“三农”问题、和谐社会的建设、《资本论》的研究与教学、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的比较等问题进行了探讨与交流。这些成果与过去的成果相比,内容更丰富、更全面、更深入。

为了进一步推动《资本论》的学习、研究与教学,按照全国高等财经院校《资本论》研究会2003年做出的决定,对专家学者们提供的研究成果,以《中国〈资本论〉年刊》形式汇集,并每年出版一卷,借以促进当代《资本论》的研究。本期《中国〈资本论〉年刊(第十二卷)》收录了《资本论》最新研究成果60篇以及《近一年来国内〈资本论〉研究综述》、《全国高等财经院校〈资本论〉研究会第31届学术年会综述》等论文。

通过《中国〈资本论〉年刊(第十二卷)》的出版,我们希望并相信能引起更多学术界同仁的关注和参与,引起社会更多的关注和反响,从而推动中国《资本论》研究与时俱进,为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更多更好的理论依据和决策支持。

是为序。2015年5月

近一年来国内《资本论》研究综述

李明 余声启 蒋樱 蒋南平一、劳动价值论

政治经济学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中国经济学的基本出发点,就是要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坚持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就是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基本观点和基本方法;发展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就是运用这些基本原理、基本观点和基本方法来认识、解决当前改革与发展中的新问题。

劳动价值论作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基础,也是《资本论》的基石,研究马克思主义经济学首先必须坚持和发展这一理论。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最大贡献是证明了劳动的二重性,马克思认为价值是一种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是抽象劳动的凝结。在劳动二重性的基础上,马克思创立了剩余价值学说,并进一步形成资本有机构成理论、资本积累理论和资本主义再生产理论,解释资本主义社会的内在矛盾。劳动价值论是理解政治经济学的枢纽。

然而劳动价值论由于在研究方法上的抽象性和哲学性,其自创立以来,在学界就备受攻击。在当前,坚持劳动价值论就是坚持其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发展劳动价值论就是拓展其理论,解释新现象、解决新问题。(一)关于劳动价值论的争论

关于商品的使用价值,何祚庥认为首先要确定科学技术在劳动价值论中的理论地位:“经典劳动价值论所讨论的是劳动如何创造(交换)价值。而‘新’劳动价值论就还要进一步讨论,‘劳动×科技’如何创造社会财富或创造使用价值。”马克思说:“如果生产商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不变,商品价值量也就不变。”“但是,生产商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随着劳动生产力的每一变动而变动。”总之,劳动生产力越高,生产一种物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就越少,凝结在该物品中的劳动量就越小,该物品的价值就越小。相反,劳动生产力越低,生产一种物品的必要劳动时间就越多,该物品的价值就越大。可见商品的价值与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的量成正比,与这劳动的生产力成反比。“如果将马克思上述这些话用数量关系表示出来,那就是:单位劳动时间产生的使用价值量=单位劳动时间产生的价值量×劳动生产率。或者说:使用价值量WS=交换价值量WJ×劳动生产率N。”

针对不同类型商品的使用价值量如何计量,它们的使用价值量又能否相加这一问题,何祚庥认为“马克思所讨论的使用价值的‘可计量性’显然只限于性质相同的同类商品”。但是,市场价格的衡量单位是“一般等价物”,即货币。因为这是“一般等价物”,当然就有可能用货币的“一般性”作为衡量的单位。虽然类别不同的使用价值有“不能等同的计量单位”,但不能因此就认为在“两种不同计量单位”间就不能用“一般等价物”来建立量的关系。

在对效用的论述上,他认为需求反映到人们的主观上即是效用。“效用”即“主观”对“客观”的反映,当然有一定的“主观性”。正是由于有不同人群的“主观性”存在,所以市场价格会或高或低,或大或小。但是,对大多数人群来说,在不同人群的“主观性”后面,市场价格仍有能正确反映“需求”的一面的“共性”。其“共性”的测量单位,是市场供需均衡条件下由供需双方共同决定的市场价格,或又称为均衡价格。从马克思主义理论来看,均衡价格即是劳动创造的价值的表现。只不过主流经济学往往害怕劳动创造学说会诱发公众对资本社会的质疑,因而拒绝认同!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又往往坚持批评“效用价值论”是唯心论。

为什么市场涨落达到供求平衡条件下的均衡价格即是劳动价值论所定义的价值?何祚庥的回答是:“马克思又说,‘如果供给和需求互相平衡,则商品的市场价格相当于它们的自然价格,即相当于由生产它们所必需的劳动量来决定它们的价值。但供给和需求必定要经常趋向于相互平衡,市场价格的变动,市场价格的背离价值,市场价格的上涨和下落,都是互相抵销和互相补偿的;所以……一切种类的商品,平均说来总是按它们各自的价值,即它们的自然价格出售的。’处于‘均衡点’的市场价格i≡使用价值i=价值i×科技效率因子Ni,如果将各类商品i的单位价格‘i’乘以交易数量,就得到同类商品总价格。如果再将所有不同类商品的总价格加起来,也就是社会财富总量≡使用价值总量。”

针对何祚庥将“科技×劳动”创造使用价值的思想引入新劳动价值论的探索和研究,丁堡骏、于馨佳提出不同的看法,认为科技×劳动共同创造价值的新劳动价值论不仅不是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的丰富和发展,而是相反,它背离和庸俗化了马克思科学的劳动价值论。

首先,对于何祚庥引入“‘科技×劳动’创造使用价值”,到论证“‘科技×劳动’创造交换价值”的新劳动价值论,丁堡骏、于馨佳认为:“新论”似乎是强调科技作为一个生产要素,它与劳动结合在一起对使用价值生产上的决定作用。在这里我们丝毫也看不出“新论”要动摇“劳动创造价值”这个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根本命题。但是,“新论”研究的结果确实还是要触及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这个根本问题。我们注意到“新论”第一部分在列举了当代科学技术对使用价值生产上所表现出来的许多新现象以后,便直截了当地写道:“如果人类社会的发展仅仅由‘劳动’创造‘价值’的话,将难以解释这些即将出现的事实。”可见“新论”的写作目的绝不仅仅限于标题所标明的,研究“‘科技×劳动’创造使用价值”。而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的核心命题是劳动创造价值,或者说劳动是交换价值的唯一源泉。

其次,丁堡骏、于馨佳认为经济学中不存在WS=WJ命题,也就是使用价值等于交换价值,是一个早已被古典经济学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否定了的命题。“新论”作者在此之前发表的一篇文章中讲到:“马克思在某些具体问题的讨论中,实际上又认为,商品价值,或又称为市场价值或使用价值的‘量’等同于交换价值的‘量’。马克思认为‘商品的价格即商品价值量’。马克思还‘假定’生产者或卖者‘耗费在他的产品上的只是平均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而‘因此商品的价格只是物化在商品中的社会劳动量的货币名称’,或者说,马克思在今后有必要对使用价值计量时,实际上是‘假定’了‘使用价值量=交换价值量’。在后来的资本主义的积累的一般规律的研究中,其实也用了类似的假定。”在这里“新论”只是武断地说“使用价值量=交换价值量”是马克思的假定。“新论”抄录了众多的《资本论》原著内容,然而,“新论”还是没有能够拿出证据证明马克思在《资本论》或其他任何著作中有“使用价值量=交换价值量”的说法。“不同商品生产者之间之所以能够引起交换,之所以能够交换成功,其根本前提就在于他们是对方商品使用价值的需求者。不同商品使用价值上根本不同,造成了不同商品生产者或商品占有者互相需要对方的产品。‘新论’这里的‘使用价值量=价值量’,是对马克思的误解或曲解!马克思的基本逻辑是,两种商品相交换,以它们的使用价值有本质的不同,以它们的交换价值相同为前提。”

再次,丁堡骏、于馨佳驳斥了“把马克思劳动生产力概念解释为WS=WJ × N命题”。马克思明确地阐明了劳动生产力多因素论,其中包括:工人的平均熟练程度、科学的发展水平和它在工艺上应用的程度、生产过程的社会结合、生产资料的规模和效能,以及自然条件。而“新论”整篇文章都在指责马克思只有劳动创造使用价值,没有提“科技×劳动”创造使用价值;严格按照马克思的表述写出的劳动生产率计算公式中,右边的被乘数项我们用的是“一定量劳动(时间)”。而“新论”的右端被乘数项却是“单位劳动时间产生的价值”;严格按照马克思的表述写出的劳动生产率计算公式中,右边的乘数项的劳动生产率是“一定量劳动(时间)的生产率”,劳动生产率是具体劳动生产使用价值的效率,而不是抽象劳动生产价值的效率。而“新论”却将右边的劳动生产率随意解释成“交换价值的放大因子”或“使用价值的放大因子”。

最后,丁堡骏、于馨佳认为边际效用价值论和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不可能调和。马克思是效用价值论的最坚决和最彻底的批判者,在《资本论》中,马克思继承了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的一切优秀成果,又创造性地提出了劳动二重性学说等重要理论创新,才将古典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推向一个新的高度。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与边际效用价值论是根本对立的。而“新论”在赞成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批判边际效用价值论庸俗性的同时,却为边际效用价值论鸣不平: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不应该否定边际效用价值论“用‘效用’来描述使用价值的‘可使用性’”。“新论”不仅在研究中强调边际效用价值论是可以成为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补充的,而且在“新论”的具体行文中也忘不了边际效用价值论。“新论”试图要调和均衡价格论和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新论”中表述“均衡点所反映的均衡‘价格’的‘本质’,就是劳动所决定的价值”。“这是把测定价值的方法和决定价值的本质这两种不同的概念混为一谈,是庸俗经济学者‘庸俗性’之所在。”

物化劳动能不能创造价值?非物质生产领域的劳动是否创造价值?蔡继明通过回顾钱伯海教授“社会劳动价值论”两大命题给出了回答。他首先肯定了钱伯海教授活劳动和物化劳动共同创造价值的观点,认为“从逻辑上看,即使假定价值是劳动时间的一元函数,但由于决定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多元函数,所以,价值实际上是多元函数的隐函数或复合函数,非劳动要素至少是由物化劳动参与价值决定。由此看来,钱伯海教授的物化劳动与活劳动共同创造价值的观点与《资本论》中的相关论述并不矛盾。”其次,他赞成“非物质生产领域的劳动与物质生产领域的劳动同样创造价值”。“从宏观角度看,所谓社会劳动是指社会从事物质生产和非物质生产的各种劳动,非物质生产领域的劳动也是生产劳动,同样创造价值;由于人的需要既包括物质的(或自然的、生理的)需要,又包括精神的或社会的需要,从而这里所说的使用价值,既包括满足人们物质需要的物质产品,又包括满足人们精神需要的精神产品,所以作为生产劳动一般,它既包括物质生产领域的劳动,又包括精神生产领域的劳动,只要这些劳动生产使用价值。”由此,他认为钱伯海教授有关非物质生产领域的劳动同样是生产劳动,同样创造价值的观点,与马克思的生产劳动理论在逻辑上是完全一致的。他强调钱伯海教授“社会劳动价值论”两大命题对于发展传统的劳动价值论,为我国分配制度改革和国民收入核算体系转轨提供了重要的价值基础。其研究方法值得借鉴学习。

刘冠军也对物化劳动能不能创造价值进行了回答。他认为:关于主张物化劳动创造价值的“物化劳动价值论”,马克思在其经典著作中对其进行了彻底的批判,然而在“科技—经济”一体化的新形势下,“物化劳动价值论”在学术界以“新”形式重新提出,并在当今理论界被为数不少的学者所肯定,被认为是对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发展。这在理论界造成了相当大的思想混乱,在相当大的程度上阻碍了劳动价值论的发展。在这一新形势下,有必要对“物化劳动价值论”进行厘析,澄清理论界的混乱局面,推动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发展。物化劳动价值论仅仅看到了现代企业大量的“物化劳动”所起的作用,而没有看到在这“物化劳动”背后所遮蔽的人类劳动——“在场的”生产工人的劳动、“准在场的”技术人员的劳动(技术劳动)和“不在场的”科学人员的劳动(科学劳动)——对价值创造和价值增值所起的决定性作用;更没有看到“科技—经济”一体化时代现代企业生产过程“跨时空”劳动的有机构成性,现代企业“跨时空”的价值生产和增值的复杂过程,以及现代企业价值生产和增值过程所展示的复杂的“劳动价值链”及其“价值网络”。因此,从本质层面上来看,“物化劳动创造价值”的观点是不能成立的。一则它在理论上违背了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基本思想,二则它在方法上不能透过现象看其本质,三则在现实中仅仅停留在现代企业价值创造和价值流动的现象层面而没有触及其事实的本质。(二)关于劳动价值论的理论拓展

刘昌用通过对国内外劳动二重性研究进行对比总结,强调“劳动二重性是劳动价值论研究中亟待深入展开的重要论题。”他首先对西方经济学界对劳动二重性的态度及相关研究进行分析。他认为西方经济学家对劳动二重性持否定态度,而西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关于抽象劳动内涵的态度更是存在严重分歧。其次,苏联20世纪20年代关于抽象劳动的争论得出结论,认为“抽象劳动既是生理的,又是社会的,其在生理意义上是超历史的,但在其社会性质上仅属于商品经济,因此,作为商品社会形式的价值也仅存在于商品经济中”。而之后的争论中得出“苏联社会主义仍然存在劳动二重性,只是不再反映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之间的矛盾的结论”。最后,他提出新中国劳动二重性探索分三个阶段:①中国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抽象劳动争论,得出“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的二重性在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条件下依然存在,具有超历史性”的结论。②20世纪80年代的劳动二重性研究,“主要是根据经典理论对抽象劳动具有超历史性的观点做出批判和反驳”。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劳动二重性问题研究主要集中在价值(价格)决定问题上,对于价值的社会关系本质及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冲突讨论不深,这也使得对揭示价值本质的劳动二重性理论的讨论未能深入展开。在他看来,“尽管对劳动二重性态度的分歧巨大,其内容也存在长期未决的问题,但总体来看,国内外对劳动二重性的研究与劳动二重性的理论地位极不相称。最近,国外学者就劳动二重性问题有了一些争论,但受马克思理论研究群体较小的限制,其影响不大。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曾掀起研究劳动价值论的高潮,但研究的核心问题是价值决定或价值与价格的关系问题,包括近年对转形问题的新见解,但对在马克思理论中起基础性作用的价值本质问题的研究未能深入。劳动二重性的基本功能是揭示价值本质,并且提供价值本质与价值决定、价值来源、价值尺度等问题的内在联系。因此,展开劳动二重性理论研究是深化劳动价值论研究不可超越的关键环节。”

胡若痴、卫兴华认为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的正确理解与把握,必须弄清马克思价值理论由抽象到具体的分析方法。在《资本论》中,劳动价值论经历了不断拓展和具体化的过程,必须从系统性和整体性上把握其真谛。针对学界存在的某些不同解读与见解,他认为对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应包括活劳动的社会必要时间,也包括物化劳动的必要劳动时间;超额价值和超额剩余价值的来源是什么;在特殊供求情况下,商品价值可由优等或劣等条件的劳动时间调节;在供求严重失衡的条件下,市场价值由劣等或优等条件决定;资本家的管理劳动是否创造价值;国际价值理解中的是非问题;两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与价值的关系问题等,都应该力求从理论与实际的结合上予以说明。”

张新颖、笪志刚对赵培兴先生的《创新劳动价值论》修订版进行了评论。他们认为:《创新劳动价值论》是一部顺应时代发展,总结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探索如何继承、发展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以促进《资本论》中国化、大众化的创新性著作;同时,也是从价值论层面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的原创性著作。它的原创性、创新性主要体现在:发现超常价值,圆成超常价值与正常价值辩证统一的完整价值范畴,破除了创新形成的“价值黑洞”;建立创新劳动价值论,系统研究和回答了“创新价值”课题,应对了当代国内外在理论上对马克思劳动价值的挑战;概括剩余价值二重性理念,明确了其代表生产关系剥削性与生产力先进性的完整属性,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理论;揭示了知识经济形态充分发展必将导致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或资本主义发展为社会主义,论证了新历史条件下社会主义实现、发展并完成使命的特殊路径。

刘航、张雨微对国际价值理论的当代化创新成果进行了总结。在回答“国际不等价交换是否存在,形成因素是什么”这一问题时,他们概括出三种主要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国际不等价交换不是国际经济关系的常态,并不意味着国际价值的持续转移;第二种观点认为国际不等价交换广泛存在,但未必都是由生产率差异造成的;第三种观点坚持国际生产率差异是国际不等价交换的根源。应如何拓展国际价值的形成来源?首先要确定国际价值来源的市场范围;其次把国际价值的形成来源拓展至服务业是寻找其理论依据。在国际价值的实现条件上,一类观点是强调国际市场对国际价值实现的重要性;另一类观点看到了国际市场的复杂性构成国际价值实现的一些障碍。20世纪八九十年代至今,国内学者结合当代中国的实际,从多角度研究了国际价值的形成来源、国际转移及实现条件等问题,提出了诸多创新观点。这为我国对外开放政策的顶层设计与企业国际战略调整提供了重要理论依据。比如,根据国际价值理论,企业能够以高于国别价值量的价格出售商品,同时按劳动力的国别价值量支付工资,由此可延缓平均利润率下降趋势,这既解释了企业投资梯度转移的现象,又为我国产业实现空间优化布局与“圈层升级”提供了思路。宋树理、覃思阐述了国际价值量形成的机理与效应。他们认为“关于国际价值量的形成,马克思曾明确指出,‘国家不同,劳动的中等强度也就不同;有的国家高些,有的国家低些。于是各国的平均数形成一个阶梯,它的计量单位是世界劳动的平均单位’,即‘世界市场上的平均必要劳动时间’。基于此,学界讨论了四种国际价值量形成的基本方法,即基数赋值法、加权平均法、算术平均法、劳动强度法。这四种方法虽然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但是都有一定的缺陷。因此,有必要根据马克思经济学的基本假定,在价值规律发生重大变化的条件下,继续讨论世界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国际价值量的形成机理及其特性。”他们通过数理分析和一般分析得出结论:“以不同劳动强度和劳动生产率国家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为基准形成的世界必要劳动时间可以等价计量出口商品的国际价值量,也就是说,世界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国际价值量,可见,价值规律在世界市场上也发挥着基础调节作用。但是,由于价值规律在世界市场上的重大变化,国际竞争和国际垄断同时影响国际价值量的形成。具体来看,国际竞争促使发达国家的出口商品只能按照其个别价值与国际价值的差额从欠发达国家转移超额价值,其转移的价值总量等于商品出口量与单位出口商品的转移价值量之积;所有发达国家出口商品总量转入的价值量等于所有欠发达国家贸易出口商品总量转出的价值量,并根据每个国家单位出口商品的个别价值与国际价值的差额进行平均分配。而国际垄断则导致较高劳动强度和劳动生产率国家的出口商品,都会按照劳动复杂程度依次从较低劳动强度和劳动生产率国家获得一定比例的超额价值,其中,转移的价值总量等于单位出口商品得到的超额价值与该国家商品出口量之积。但是,国际垄断会引起同等发展程度国家之间的价值转移,而国际竞争则没有这种影响。在此基础上,还可以进一步推导出国际垄断竞争效应,不过,这并不会影响国际价值量形成的基本结论。”

李慧中认为在政治经济学理论界,服务劳动的价值创造性已被普遍接受,但与之矛盾的是商业服务和银行服务的价值创造性仍被广泛否认,使服务劳动的价值创造性在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中无法贯穿。为了做到这个贯穿,他尝试对商业服务和银行服务的价值创造进行尝试理论构架。首先,他回顾了服务劳动的价值创造性由不被肯定到在理论界被一般地承认的历史过程。其次后他对劳动凝结从价值创造的物质承担者到对象承担者的转变进行阐述。再次通过对三种服务进行表述,说明生产者服务、消费者服务、分销服务等商业服务有使用价值。在分析这种“使用价值能否承担价值”时,他认为马克思“只是当时没有把价值承担者一般化为对象承担者,而只把直接的物质生产活动看作是唯一的价值创造活动,把物质形态看作是唯一的价值承担者,才没有贯彻劳动价值创造于服务生产而已”。他认为“商业利润是商业工人自己创造的”;在阐述银行服务的使用价值承担价值时,他认为“银行服务近似于分销服务,它的使用价值也同样为‘便利’,是为存贷双方提供的便利”。“这个使用价值当然承担银行服务的价值。它与消费者购买某种实物商品具有价值是完全一样的”。“银行利润就完全是银行员工的服务劳动创造的”。最后他认为产业资本、商业资本和银行资本,“三种形态资本的有机构成和周转速度(农业资本实际上也如同产业资本,这里存而不论)存在着客观的差别,从而使各部门的年平均利润率发生了差别。同样,在上述市场机制下,形成了利润在各部门即整个社会平均化的趋势”。“如此,政治经济学才在理论上与体系上做到了服务劳动创造价值的贯穿”。

丁晓钦、郭艳青根据西方新马克思主义学者大卫哈维的资本修复理论,针对资本价值增值的本性以及在资本积累和资本扩张过程中产生的劳动异化等问题,提出劳动修复概念,并划分了劳动修复的层次,旨在彰显劳动者价值,提高教育和培训质量,“改善劳动待遇”实现劳动者全面自由发展。什么是劳动修复理论?他们认为“劳动修复的第一层次:劳动者生存与繁衍后代”; “劳动修复的第二层次:劳动者的教育和培训”;“劳动修复的第三层次:劳动者全面自由发展”。合起来就是劳动修复理论。劳动修复的重要性是毋庸置疑的。但是,资本主义无法真正解决劳动修复问题:资本主义生产的目的决定了劳动修复的有限性;资本主义竞争和资本扩张与积累的本性决定了劳动修复的困境。那么作为社会主义中国在劳动修复方面采取什么措施,有什么意义呢?“尊重劳动、尊重创造,坚持劳动者的主体性”, “确保劳动者在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等方面占据主体地位,确保劳动者是整个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利益主体,最大限度地发挥劳动者的创造性与积极性”; “以劳动修复为切入点,解决分配问题”。“中国经济问题的根源在于分配制度残破和扭曲,集中表现为劳动修复的困难。未来经济改革的关键在于建立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配制度。因此,包括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在内的旨在促进劳动修复顺利进行的措施应该作为我国今后长期坚持的政策”。

西方经济学的研究传统多以分工和比较优势理论来解释国际分工和全球价值链对提高生产效率的意义,但回避甚至故意掩盖了由此导致的贫富两极分化现象。丁涛针对这一问题,使用劳动价值论对全球价值链的霸权性质进行分析:他认为“西方经济学依然固守着比较优势和自由贸易等世界主义经济学的教条,很少对其违背历史事实的弊端进行反思”。与世界主义经济学对“看不见的手”的幻想形成鲜明对比,马克思立足于资本主义国家的现实背景,对世界主义经济学进行了深刻的批判并吸收了其有益的成分,创立了科学的劳动价值论。以劳动价值论为根基,马克思揭示了资本和资本家的嗜利本性,以“资本家的手”取代了“看不见的手”。正是在“资本家的手”的推动下,分工层次不断深化,分工的范围持续扩大,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从简单协作演变为机器大工业,从机器大工业演变为全世界范围的经济体系,即全球价值链。根据劳动价值论,工人创造了剩余价值,却被资本家无偿占有。为了获得更多利润,“资本家的手”推动着分工的深化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演变。“资本家的手”伸向全世界,便会在国际分工与经济全球化中展现其掠夺本性。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揭示了全球价值链的剥削本质:“一般认为缺少价值创造能力的加工制造环节却创造了最多的价值实体,而一般所谓的高价值环节付出的劳动最少,”因而“就发达国家及其跨国公司的自身利益而言,他们不会乐于帮助低端制造业实现功能升级,而是牢牢抓住研发、营销或流通等高端环节,辅以各类手段,千方百计地诱导或强迫代工企业陷入‘代工—微利化—自主创新能力缺失’的循环路径。”这就揭示了一个很残酷的现实问题:为什么付出高强度的劳动,却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为了达到其在全球价值链中的有利地位,“资本家的手”还维系着全球价值链霸权体系流通环节。“全球价值链就是这么一种财富或价值实体转移机制,发展中国家创造的财富源源不断地流向了发达国家。”

蒋学模总结了《现代企业中的劳动与价值》的三个贡献。第一个理论的贡献是对马克思价值理论体系的科学剖析:“马克思的价值理论体系包含着两个不同层次的论题。第一个层次属于价值本体论,它所要回答的论题,是商品价值的源泉是什么,价值的本质是什么?在这个层次上,马克思的结论是:商品生产过程中消耗的活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价值的实体就是凝结在商品体内的一般人类劳动(抽象劳动)。第二个层次属于价值运行论,它所要回答的论题是构成价值的因素是什么,价值是如何形成和分配的。对于这个层次的问题,马克思提出了c + v + m的价值三分法,确认了全部生产要素(资本和劳动)都是商品价值的构成因素,并参与价值的分配。”“严格从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出发,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这是本书的一大特点和一个重要的理论贡献。”第二个理论贡献是对于19世纪中期马克思所面对的业主型企业到当今市场经济中现代企业的演变,从政治经济学理论的高度做了分析和概括。“在业主制企业价值构成(c + v + m)中归资本所有者独占的剩余价值,在现代企业中必须与组合劳动的各个主体分享,而归货币资本所有者占有的,仅是扣除了归研究与发展部门、营销部门、管理部门等人员分享后的净剩余,这个净剩余才归货币资本所有者(国家、集体、各种联合体、个人股份所有者)按资本额的大小分享。”第三个理论贡献是关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分析,使得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相容性得到了进一步的论证。二、混合所有制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研究混合所有制经济具有重要意义。近一年来,国内对混合所有制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混合所有制本身及混合所有制下的国企改革。(一)关于混合所有制

侯彩侠首先对混合所有制经济相关概念出现的历史背景的梳理,进而提出“混合所有制经济”有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宏观上来讲,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多元所有制结构的非单一性,即有国有、集体等公有制经济,也有个体、私营、外资等非公有制经济,还包括拥有国有和集体成分的合资、合作经济;微观上来讲,是不同所有制性质的投资主体共同出资组建的企业,可称为‘混合所有制股份公司’。”并且,“股份制”是“混合所有制”天然的实现形式。

傅尔基也对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相关概念及实现形式进行了阐述。他认为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内涵应分为宏观和微观。在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定位上,应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作用则是促进改革与发展,有助于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有利于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打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基;有利于我国本土企业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进而推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有利于我国本土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走出去”,深入推动全球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股份制与公司制应是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途径。

邹升平从马克思主义混合所有制思想的角度,阐述混合所有制的合理性。他认为:“马克思主义混合所有制思想是由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混合所有制思想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混合所有制思想构成的有机统一的科学体系,它深刻揭示了混合所有制存在和发展的前提、混合所有制的本质和未来发展趋势、混合所有制的社会历史作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认为,小农经济占主体地位的经济落后国家建设社会主义,必须经过不同经济形式的混合来实现,并指出农村公社是公有制与私有制相互‘混合’的经济组织。”而“只有在‘过渡时期’才存在混合所有制,因而混合所有制具有暂时性、过渡性特征”。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混合所有制思想由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期间不受重视,到改革开放以后引起广泛的重视和关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在谈到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作用时,他指出:第一,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种内生经济形态;第二,马克思主义混合所有制思想有利于促进和规范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第三,马克思主义混合所有制思想对正确把握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变革的方向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中国发展混合所有制的理论基础是什么?蔡继明指出:“混合所有制经历了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过程,而每一次革命和变革,都是以一定的理论为基础的。传统的剥削理论,构成了非公有制经济进一步发展的理论障碍。正是对传统劳动价值论的反思和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理论的建立,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制度的确立奠定了理论基础。股份制是现代混合所有制企业普遍采取的形式,它在性质上既是一种财产组织形式,也是一种特殊的产权形式,是公私两种产权制度的有机融合。可以说,股份制既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同时也是非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对此,他从广义价值论角度进行解释:“根据广义价值论,各种生产要素都参与了价值创造。而所谓按生产要素的贡献分配,就是按生产要素在社会财富(即价值的创造)中所做的贡献进行分配。”而“根据广义价值论和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的原则,剥削产生于报酬与贡献的偏离。如果要素报酬低于要素贡献,要素所有者就被要素使用者剥削;如果要素报酬高于要素贡献,要素所有者就剥削了要素使用者;如果要素的报酬与贡献相一致,要素所有者与要素使用者之间就不存在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因此,“私有制经济中并非一定存在剥削,而公有制经济中未必就没有剥削。我们不能笼统地把私营业主等同于剥削者——只有当私营业主付给工人的工资低于其边际产品收益时,我们才能把私营业主界定为剥削者;我们也不能断言公有制企业中的劳动者就一定不受剥削,除非他们的劳动报酬等于他们的劳动贡献”。由此可见,正是对传统劳动价值论的反思和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理论的建立,为保护私有财产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扫清了理论障碍,也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制度的确立奠定了理论基础。

何自力指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要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他认为从混合所有制的性质上看,“混合所有制不是一种独立的所有制形式,而是公有制与私有制相融合的产物”,“现阶段,在中国特色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中,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国有资本和集体资本在其中占据主体位置,这决定了中国特色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公有制经济属性”。那么,为什么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呢?他认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能进一步壮大国有经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市场主体地位,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但是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不是盲目的,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其一,坚持国有资本控股地位;其二,建立和完善资产和信用评估制度;其三,建立和完善产权交易市场;其四,建立和健全相关的法律体系;其五,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顾钰民认为,对我国基本经济制度认识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对混合所有制经济这一实现形式的研究。完善基本经济制度,不仅在宏观领域坚持和发展公有制主体地位,坚持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同时,要在微观层面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体现基本经济制度的微观特征。混合所有制经济为国有资本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平台,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更好地体现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使劳动者和资本所有者在企业内部得到统一,为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提供有效的载体。

厉以宁通过调研总结当前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相关理论,澄清了一些对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偏颇认识。他指出支持并鼓励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建立和发展是中国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重大创新。建立和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理论基础应考虑资源的配置效率。建立和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现实意义:有利于消除各方阻力,确定市场调节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有利于盘活资本,将国有资源开发和使用列入规划以纳入中国经济建设。建立和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途径有:鼓励现有的国有企业走向混合所有制;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或参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加强员工持股的规范化;界定不同行业的国有企业功能,针对不同行业特点提出改革措施。建立和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五大好处:第一,把国有资本盘活了,通过国有资本的合理配置、有效配置,资源配置效率将大大提高,有利于经济的持续增长;第二,建立适合市场调节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机制,减少行政部门对资源配置的干预,切实做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在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作用的前提下,经营管理水平将不断提高;第三,有利于各种所有制取长补短,发挥各种所有制机制的长处,参与市场竞争,企业的活力将增加;第四,通过员工持股制的推行,有利于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包括产权激励制度实行后对高管、高级技术人员的积极性的提高;第五,市场调节的作用将在不断进行资产重组的过程中显现出来。民营企业或民间资本参股、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应遵循的原则:自愿原则。其方向则是:一是加快国有资本体制的改革;二是要加快国有企业管理体制的改革;三是要加快国有企业管理体制的改革。同时,民营企业需要在混合所有制经济建立和发展过程中向现代企业转型。他强调对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偏颇认识主要有:把投资主体多元化等同于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建成,把国有资本减持等同于国有企业实力的减弱;而把员工持股制的好处着重放在短期效益上,把实行员工持股等同于增加了福利,员工人人有份,这与企业工作是否改进没有什么关系;既然员工持股是一种福利,那就应当“旱涝保收”。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不仅需要战略构想,更需要顶层设计。对此,李正图指出关于发展混合所有制的战略构想上,我们关于当前及未来“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战略构想必须突出体制、机制和制度改革所释放的“改革红利”对我国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和驱动作用:在宏观层面,提炼出借鉴国际规则、总结中国经验的“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有制经济的建设路径;在中观层面,夯实创新驱动、融合发展、政策引领,国资、民资和外资联动的“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前提和平台;在微观层面,推进因地制宜、一企一策、多元包容的混合所有制企业的组建、运营和发展路径,最终将努力开创出一条具有时代特点、中国特色的“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中国道路。而关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顶层设计思路,他提出从宏观层面,优化我国“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社会经济环境;从中观层面,夯实我国“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前提和平台;从微观层面,推进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的组建。当论及当前及未来中国所有制经济的总格局时,他指出:“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于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在同一时空中‘并存’的现实,在产权市场、资本市场和企业并购市场等共同构成的前提和平台上,依据现代产权制度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制度保障而逐步发展起来并将逐步演进下去。与此同时,混合所有制经济也与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之间在同一时空中实现了‘并存’,这三者共同构成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所有制经济基础。”

吴延兵从不同所有制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考察,发现混合所有制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最强。他认为传统文献基于熊彼特假说强调企业规模和市场力量等市场因素的作用,但这些研究并不能很好地解释为何企业在相似的规模及外部环境下却表现出巨大的创新绩效差异。但是,“企业所有权性质及其结构,根本上决定了企业资源配置方式和治理结构等一系列重要制度安排,深刻影响着企业的技术创新行为与创新绩效”。他整理出七种企业所有制类型: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内资其他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采用技术创新投入、技术创新产出、技术创新效率和劳动生产率四类指标来综合度量不同性质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最终发现,混合所有制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最强,国有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最弱,私营企业具有专利创新优势但其整体创新能力有待提高,外商投资企业创新投入少但在新产品和劳动生产率上拥有显著优势。究其原因,“混合所有制企业是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而形成的企业形态,其产权成分较为复杂,但总体而言产权归属明晰,尤其是混合所有制企业中的私有资本所有者能够像私营企业那样同样具有从事技术创新的激励”。(二)混合所有制下的国企

通过何千强提问、项启源回答的方式,指出应该如何科学理解和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如何采取混合所有制经济形式来推进国企改革。项启源强调“当前舆论界对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某些解读,却似是而非”,这主要是“搬用新自由主义和‘趋同论’来解读混合所有制经济”导致的。他提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宏观层面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公有制主体地位与私营、外资经济、个体经济的非主体地位,在性质上和数量上都要清晰”;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公私界限是清晰的,关键看谁控股;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不是贬低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不是“国有资本所有者就要放弃对国有资本经营权的支配和控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也不是私有化。同时,他也指出应该如何“科学地理解混合所有制经济”:首先,必须把我国的国有企业同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国有企业”在所有制性质上区别开来,两者不能混为一谈。前者是全民所有制性质的经济,而后者仍是私有制性质经济;其次,科学理解“混合所有制经济”,应当确立对唯物史观、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原则的理论自信,至少应当明确两个基本观点:一是国企改革采取混合所有制经济形式一般应当由国有资本控股;二是国企改革采取混合所有制经济形式必须坚持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基本性质。对此,何千强进行补充,他认为有必要从唯物史观角度弄清相关理论:其一,混合所有制经济具有实物形态、混合和价值形态清晰这种二重性;其二,混合所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在企业层面的一种重要实现形式;其三,混合所有制经济属于经济的社会形态发展中的过渡性经济形式。他们都认为要坚持整体和个别相结合深化国企改革,坚决杜绝“西化”和一些学者提出消解、改掉国有企业走邪路的主张。

杨瑞龙指出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应以混合经济为突破口。他指出当前国有企业改革尚存在问题:第一,不同所有权主体在“混合”过程中存在种种制度性障碍,这直接影响了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以及产权的明晰化;第二,国有资产管理与经营体制改革的滞后制约了国有企业更快地走向市场;第三,所有者行为的行政化导致企业内部缺乏真正的风险承担主体;第四,国有独资或一股独大导致不同治理主体相互制衡机制失灵;第五,激励与约束机制不健全导致企业经营者行为官员化。因此,当前应以混合经济为突破口推进国有企业深层次改革。第一,继续推进国有企业的分类改革战略,为国有资本与非国有资本的融合减少制度性障碍;第二,重构与混合所有制相适应的国有资产管理与经营体制;第三,积极探索国有资本有序退出的路径,为国有产权与非国有产权的融合创造条件;第四,优化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治理结构,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

尤利平对混合所有制下的国有企业竞争力进行阐述。他通过对中国混合所有制经济沿历史沿革进行梳理,理清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脉络,并整理出中国式混合所有制的发展特点:具有开放融合的多元性和具有动态联合的交易性。在此基础上,他分析了混合所有制经济下国有企业发展面临的挑战:一是国企与民企、外资的磨合问题。“国企依靠国家体制的保护,一直过着旱涝保收的日子,‘老大哥’的优越感使得它们在短时间内很难转变观念,放低姿态,虚心地接受民企与外企的融入”。二是国有资产的保护与监督问题。在建立新的监管体系时,如何做到既避免监管“缺位”,又保证监管不“越位”,既不侵犯非国有资产的产权,又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这对于我国监管部门来说,将是一个严峻的新课题。三是法人治理体系问题。“在近年来的实践中,国有企业凭借资源优势以及在融资贷款方面的优越性,表现得非常强势,使得在混合所有制企业的经营中,民营股东和个体股东缺乏相应的话语权,这大大打击了民营股东与个体股东的积极性”。四是国有资本的过度退让导致民族经济风险产生。虽然面对诸多挑战,但是混合所有制经济下的国有企业竞争力还是得到了很大发展,其表现为:明确了企业产权,保护与放大国有资产功能;引进了多元投资主体,提高国有企业发展活力;通过完善混合所有制机制,培育优化机构投资者;通过发挥独立董事会的作用,保护国有企业资产;通过构建合理的产业结构,发展壮大关键领域的国有资产。那么,完善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对国有企业发展有什么意义呢?他强调:第一,有利于促进国有资产的流动;第二,有利于国有企业与市场接轨;第三,有利于明确国企功能并实施相应的分类管理;第四,有利于人才引进与人才培养;第五,有利于政府管理职能的转变。

在混合所有制下,国有经济改革会遇到什么新问题呢?荣兆梓认为虽然宏观层面的所有制结构调整已基本到位,我国已在国民经济整体意义上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但是从微观层面看,首先,至今仍然较少看到真正意义上的兼有公私两类经济优势的混合所有制企业,而公私经济不能在企业层面充分融合,限制了混合所有制经济优势的发挥,不利于完善多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的现代市场体系;其次,是要理顺“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与组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关系;再次,要明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和“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关系;最后,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与国企改革的联系,“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鼓励有条件的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陈林、唐杨柳进一步指出以“混合所有制”为主的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政策性负担。他们认为国企改革方向影响较大的理论派别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主张产权改革;另一类主张剥离政策性负担。“从以往的研究成果来看,国内学界似乎将两种改革路径对立起来,很少有文献将两种思路进行综合性的研究”,他们“将试图从融合产权改革与政策性负担的视角,研究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否会加剧国企身上的政策性负担”。从混合所有制改革与社会性负担角度来看,“社会性政策负担是由于国有企业承担过多的冗员和工人福利等社会性职能而形成的负担”,混合所有制企业通过扩大生产规模或进入更宽的经营领域吸收大量劳动力,进而促使国有企业的社会性负担下降;从混合所有制改革与战略性负担的视角来看,“战略性负担是指在传统的赶超战略的影响下,投资于不具备比较优势的资本密集型产业或产业区段所形成的负担”,而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由于资金来源广泛,资本稀缺性会得到有效缓解,混合所有制改革后,国企的战略性负担也会下降;从混合所有制改革效果与垄断性行业角度来看,随着非国有资本逐渐进入垄断型国企,外部激烈的竞争就会降低资源重新配置的成本,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企业经营绩效就会得到提升。因而,对垄断性行业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效率高于竞争性行业。为了证明以上理论,他们以1999—2007年全国工业企业数据为大数据样本,首先整理出经历过早期产权改革并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样本,然后测算出这些国企所承载的社会性负担和战略性负担,进而使用双重差分法计量模型进行实证检验。研究结果表明:混合所有制改革可以降低国有企业的政策性负担,且垄断性行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效率高于竞争性行业。

汤吉军在不完全契约视角下分析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他认为科斯定理是建立在零交易成本、完全个人理性和外生的给定制度结构这样一些严格的假定之上的,而大型契约通常是不完全的,国有企业的物质资本专用性、金融资本专用性、人力资本专用性和组织资本专用性,简单的私有化无法解决所有国有企业问题。“如果国有企业资产专用性或沉淀成本很小,那么很容易退出市场,产权无关紧要。然而如果资产专用性或沉淀成本很大,对于大型国有企业来说,采取国有化也是一种内生的治理机制,但私有化并不是唯一、首选方案而是最后、迫不得已的方案”。同时,由于私有化浪潮迭起,还会出现政府失灵问题和市场失灵问题,“在那些市场与社会目标迥然不同的行业,市场失灵问题更为严重,而国有企业则是弥补市场失灵的重要工具。因此,作为一种制度创新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不仅是公有制理论创新和重大发展也是完善市场经济体制面临的新课题”。不完全契约理论下,国有企业具有发展混合所有制的各种主客观条件。其具体做法是:①降低资产专用性,完善竞争性市场结构,促进混合所有制发展;②降低交易成本,加强企业治理结构,促进混合所有制发展;③减少敲竹杠行为,提高信息对称程度,促进混合所有制发展;④创造良好的缔约环境,提高政府干预效率,促进混合所有制发展。

那么,大型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关键环节是什么?杨建君指出:第一,政府放权,减少干预,为混合所有制改革创造条件。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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