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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0-13 15:3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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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阳建强

出版社:东南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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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欧城市更新

西欧城市更新试读:

绪论

研究背景与意义

城市更新自产业革命以来一直都是国际城市规划学术界关注的重要研究课题。始发于英国的产业革命导致世界范围的城市化,大工业建立和农村人口涌向城市促使城市规模扩大,在产业革命之初由于城市的盲目发展,随之出现“逆城市化”。起初,由于缺乏针对性的有力措施,许多严重问题相继出现:居住环境恶化,市中心区“衰败”,贫民窟形若癌瘤,城市特色消失,社会治安混乱……面对这种局势,许多国家采取了相应的更新措施,以期防止和消除“城市病”和“枯萎症”,恢复城市的活力。但是事实证明,许多城市并未能按照规划达到预期目标;因为局部地添建房屋,零星地改建房屋,仍不能从根本上阻止地区的衰败。为了彻底解决旧城的问题,许多国家开始从更为广泛的社会经济角度致力于全面的更新改造。

在当时城市更新研究与实践活动中,处于前沿的主要是西欧一些发达的先进国家,他们经过长期以来的不断探索与发展,积累了丰富的理论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纵观其历史发展与演变,基本上经历了一个由以大规模拆除重建为主,目标单一、内容狭窄的城市更新和贫民窟清理转向以谨慎渐进式改建为主,目标更为广泛、内容更为丰富的社区邻里更新的发展过程。目前,大多数西欧国家都已进行了比较彻底的产业革命,其城市化平均水平在80%以上,如英国为92%,比利时为97%,荷兰为88%。可以说,西欧诸国的城市化已基本上走完了其兴起、发展和成熟的历程,开始进入自我完善阶段,未来的发展速度将日趋缓和。相应地,现阶段的西欧城市更新理论与方法体系亦日渐成熟完善。

比较而言,我国由于复杂的社会历史原因,其真正意义的产业革命(相当于英国18世纪末的产业革命)于1970年代末1980年代初才开始。近三十多年来,伴随着经济结构的显著变化、社会的全方位深刻变革,我国的城市发展已经进入一个高速城市化的重要阶段。根据《中国城市规划行业发展报告2007—2008年》的统计资料,2000—2007年是我国城镇化速度最快的7年,我国城镇化水平已由2000年的36.22%提高到2007年的44.9%,年均增长1.24个百分点。并且未来20年,我国仍将会保持适当速度的城镇化。该报告中预计2010年城镇化水平约达到47%,2020年城镇化水平将达到56%~58%。按照世界城市化发展的一般规律,当一个国家城市化程度处在30%~40%时,其城市发展将达到一个高峰期,城市和空间结构亦将发生重大调整和迅速变化,一种新的城市景观和格局将会出现。可以预测,伴随高速的城市化进程,城市更新将日益成为我国城市发展的重要主题。

因此,本着“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的精神,客观全面地分析了解西欧城市更新的发展进程、历史背景、内在机制及实践探索,认识把握城市更新的内在规律与未来趋向,借鉴吸取西欧城市更新的成功经验与失败教训,无疑对进一步扩展和丰富我国城市更新的思路,探求适合我国国情的城市更新模式和途径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与积极的现实意义。

国内外研究现状

在西欧,为了解决当时严重的城市衰落问题,早期许多社会学家与城市规划师主要在城市更新的思想、理论及方法上进行了多方面的探索与研究。如霍华德提出著名的“田园城市”理论,主张从广泛的区域角度解决旧城问题;勒·柯布西耶在其著作《明日之城市》中倾向于运用现代城市规划技术改造现有城市的结构;卡米洛·西特的著作《城市建设艺术》批评了当时在欧洲城市重建中盛行的形式主义,揭示了城镇建设与更新应遵循的内在艺术构成规律;柯林·罗和弗瑞德·科特的《拼贴城市》从哲学角度提倡以一种“有机拼贴”的方式来进行旧城建设等。这些富有见地和前瞻性的规划思想对西欧城市更新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1970年代—1990年代,在城市更新实施一段时间后,西欧各国能够有机会对其实施后产生的问题进行反思与评价;与此同时,在新的发展背景下他们还针对出现的各种新的社会与经济问题展开研究,并将一些研究与实践成果转化为城市更新政策。当时比较有代表性的成果与著作有:1977年,英国政府颁布关于内城政策的城市白皮书,它以英国大工业城市持续存在的问题为焦点,强调工业的驱动力和地方工业政策的改变对内城复兴的重要影响,指出使萧条旧城再生的关键在于旧城更新和城市发展,重点是重新开发衰退的老工业区和仓库码头区,并依此通过了地方政府规划与土地法案;1980年,欧洲经济委员会发布《城市更新与生活质量》(Urban Renewal and the Quality of Life),将城市更新问题上升到与城市生活品质相关的层面来进行研究;1982年,荷兰奈美根教会大学的N. J. M. 纳利森(Nelissen)出版《西欧城市更新》(Urban Renewal in Western Europe)一书,通过对西欧城市的更新研究,提出城市更新的本质和特性随城市规模的大小而有所变化,倡导应依据城市不同的特性和规模采取因地制宜的更新政策;1988年,迈克尔·基廷(Michael Keating)在其著作《拒绝死亡的城市》(The City that Refused to Die)一书中以格拉斯哥为例从城市更新的公共政策角度探讨了城市复兴的途径,提出了城市再生的概念。

进入1990年代,随着西欧城市更新实践的不断深入,西欧城市更新更多地将重点转向对城市更新中的土地利用经济、邻里复兴、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公共政策、人居环境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等深层问题的研究。针对当时出现的内城衰退、土地闲置和废弃等严重问题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研究,并更加强调综合多目标的更新战略的整体研究。代表性研究论著主要有:克里斯·库奇(C. Couch)1990年出版的《城市更新:理论与实践》(Urban Renewal: Theory and Practice),在书中克里斯·库奇以英国城市为背景,从经济、社会以及物质空间的综合方面对城市更新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总结,揭示了城市更新的内涵,并建构了城市更新的理论框架;而奥尔特曼(R. Alterman)和卡斯(G. Cars)1991年出版的《邻里复兴》(Neighborhood Regeneration)和科洪(I. Colquhown)1996年出版的《邻里复兴:一个国际比较视野》(Neighborhood Regeneration: An International Perspective)则从涉及内城更新的社会问题入手,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对邻里复兴进行了系统研究,并提出了邻里复兴的规划途径;1999年罗杰斯勋爵(Lord Rogers)领导的“城市工作组”写就《走向城市更新》(Towards an Urban Renaissance)的研究报告,之后英国政府以此为基础颁布城市白皮书《我们的城镇:迈向未来的城市复兴》(Our Towns and Cities: The Future Delivering an Urban Renaissance),该白皮书整合已有的研究成果,并将其上升到国家的政策层面,强调城市文化的整体复兴,强调综合多目标的更新战略,提出地方政府、社区及其他参与者的合作关系;2000年,皮特·罗伯茨(Peter Robests)和休·思柯斯(Hugh Sykes)在伦敦出版了《城市更新手册》(Urban Regeneration: A Handbook)一书,以英美为例介绍了城市更新的发展背景及其关注的若干焦点,并探讨了城市更新的发展趋势;2003年,克里斯·库奇、查尔斯·弗雷泽(Charles Fraser)和苏珊·帕西(Susan Percy)在英国牛津发表《欧洲城市更新》(Urban Regeneration in Europe)一书,通过对英国、法国、荷兰、比利时、意大利、德国等国的案例分析,全面比较了欧洲多国城市更新的政策与战略,分析了城市更新中政治、经济因素的影响,对其制度和财政情况以及新千年城市更新面临的挑战进行了系统的研究。

此外,《可持续城市:城市更新和可持续性》(The Sustainable City: Urban Regeneration and Sustainabulity)对全球城市化背景下的土地经济利用、社区重建和复兴等问题展开研究,以期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从边缘回归城市:老城中心区的新生》(Cities Back from the Edge: New Life for Downtown)中着重从交通、公共住宅、公共政策和投资等层面对老城的复兴提出了策略;《欧洲的城市和技术:从工业化走向后工业化城市》(The European Cities and Technology Reader: Industrial to Post-industrail City)从历史发展和经济结构的战略层面揭示了内城居住区、商业区、老工业区的衰败机制及应对策略;《21世纪的城市更新》(Urban Regeneration for the 21th Century)、《可持续到2020年:英国城市更新的战略方法》(Sustainable by 2020: A Strategic Approach to Urban Regeneration for Britain's Cities)等书系统地分析了全球化背景下城市经济结构的调整与转型,从历史发展和经济结构的战略层面揭示了内城的衰败机制及应对策略,更加强调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包括自然环境、人文生态和社会公正,并从城市土地使用的角度,深入剖析了城市闲置地、废弃地产生的背景、原因及对策等;《企业家:城市更新的催化剂》(Entrepreneurship: A Catalyst for Urban Regeneration)、《城市更新:地产投资与发展》(Urban Regeneration: Property Investment and Development)等论著主要研究了城市更新过程中不同主体的作用。

论文方面较具代表性的是娜奥米·卡蒙(Naomi Carmon)于1999年发表的一篇名为《三代城市更新政策:分析与政策含义》(“Three generations of urban renewal policies: analysis and policy implications”)的文章,基于20年来对美国和欧洲城市更新政策和项目的研究,提出了城市更新政策所经历的三个过程:推倒重建、修复和城市再生,并通过对代表这三代政策的案例分析,提出城市更新应注意对人与场所的尊重。其他相关的论文有:贝蒂纳·赖曼(Bettina Reimann)的《公共财产到私人财产的变迁:东柏林内城居住区内城市发展与更新的归还原则的结果》(“The transition people's property to private property: consequences of the restitution principle for urban development and urban renewal in East-Berlin's inner-city residential areas”),基思·海顿(Keith Hayton)的《提高苏格兰地区城市复兴建设规划的有效性》(“Improving the effectivess of Scottish structure planning on urban regeneration”),约翰·彭德尔伯里(John Pendlebury)的《规划历史城市:1940年代英国的重建规划》(“Planning the historic city: reconstruction plans in the United Kingdom in the 1940s”)以及格伯恩特·赫勒曼(Gerbent Helleman)与弗兰克·瓦塞伯格(Frank Wassenberg)的《明日理想城市更新:高楼林立的阿姆斯特丹新城“庇基莫米尔”》(“The renewal of what was tomorrow's idealistic city: Amsterdam's bijlmermeer high-rise”)等,它们分别通过个案研究,探讨了城市更新的不同政策。

我国城市规划界对西欧城市更新的系统研究与介绍相对较少。代表性的著作主要有1997年郝娟发表的《西欧城市规划理论与实践》和1999年阳建强和吴明伟撰写的《现代城市更新》。前者较为全面地介绍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西欧各国的城市规划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其中涉及城市更新的一些内容。后者在书中的主要章节中,从城市更新的历史发展角度,分析和探究了西方现代城市更新运动的思想渊源和政策演变,并以英美为例,阐述了现代城市更新的基本特征和发展趋向。具有代表性的论文主要有阳建强的《现代城市更新运动趋向》,方可的《西方城市更新的发展历程及其启示》,李建波、张京祥的《中西方城市更新演化比较研究》,王如渊的《西方国家城市更新研究综述》,吴炳怀的《西方国家旧城更新的理论与实践发展》,杨静的《英美城市更新的主要经验及其启示》,黄琲斐的《德国城市更新之路》,刘道明的《巴黎的城市保护与更新》等等,这些论文回顾与梳理了西方国家城市更新的发展历程,并探寻了其对我国城市更新的有益启示,为进一步探究西欧城市更新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相关概念的界定

1)“西欧”的界定

广义的“西欧”包含了地理学与经济社会学通常涉及的地域,多指世界资本主义与近代科学技术的发源地、产业革命时期欧洲的经济中枢以及欧洲当前城市化及城市更新发展的先驱,以英国、法国、德国、荷兰、比利时、意大利等国为代表。

狭义的“西欧”则主要以地理学对世界地理各区块的界定为参照,一般指欧洲西部濒临大西洋的地区及附近岛屿,包括英国、爱尔兰、摩纳哥、法国、比利时、卢森堡、荷兰七国。

本书中关注的是如何全面地了解西欧城市更新的发展进程与历史背景?如何借鉴汲取对我国城市更新具有参考价值与启示作用的经验教训?因此,书中的“西欧”按照广义的“西欧”范围界定,主要选取英国、法国、德国、荷兰、意大利等国的一些典型城市为主要研究对象,以求能较好地介绍西欧城市更新。

2)城市更新的定义(1)广义的城市更新

广义的城市更新,涵盖了西欧国家自二战结束至今的一切城市建设,代表西欧国家城市更新的不同发展阶段,包括多种表述:城市重建(Urban Reconstruction)、城市复苏(Urban Revitalization)、城市更新(Urban Renewal)、城市再开发(Urban Redevelopment)、城市再生(Urban Regeneration)以及城市复兴(Urban Renaissance)。与城市更新类似的词语还有城市改造、旧区改建、城市再开发、旧城整治等等。

城市更新涉及的面极广,故有很多定义。英国1977年公布的关于城市更新的《内城政策》白皮书中明确指出:城市更新是一种综合解决城市问题的方式,涉及经济、社会文化、政治与物质环境等方面,城市更新工作不仅涉及到一些相关的物质环境部门,亦与非物质环境部门联系密切。而法国2000年颁布的《社会团结与城市更新法》则将城市更新解释为:推广以节约利用空间和能源、复兴衰败城市地域、18提高社会混合特性为特点的新型城市发展模式(刘健,2004)。

随着人们对城市更新的日益关注和城市更新问题的日益突出,各国学者对于城市更新也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与理解。1990年,库奇将城市更新定义为:在经济和社会力量对城区的干预下所引起的基于物质空间变化(拆除、重建、修复等)、土地和建筑用途变化(从一种用途转变为另一种更能产生效益的用途)或者利用强度变化的一种动态过程。该定义透过传统的物质空间领域,把城市更新看成物质空间、社会、经济等诸方面共同作用的结果。1992年,梅特塞拉尔(Metselaar)提出了一个关于城市更新的更为广义的理解:为了保护、修复、改善、重建或清除行政范围内的已建成区而采取的作用于规划建设、社会、经济、文化等领域的一种系统性的干预,以使该区域中的人们达到规定的生活标准。这一定义不仅把城市更新理解为传统的物质空间规划、住房政策以及建设领域的一部分,更描述了一个来自社会、经济、文化等多领域的背景,将研究对象扩大到大都市、大城市、小城镇乃至乡间的集镇、村落。同年,伦敦规划顾问委员会的利歇菲尔德(D. Lichfield)女士在她的《1990年代的城市再生》(“Urban regeneration for 1990s”)一文中将“城市再生”一词定义为:用全面及融汇的观点与行动为导向来解决城市问题,以寻求一个地区可以获得在经济、物质环境、社会及自然环境条件上的持续改善。2000年,皮特·罗伯茨又将城市再生定义为:一个广泛全面且综合整体的远见与行动,引导着城市问题的解决,并力求引导遭受变化地区的经济、物质、社会及环境方面的持续改善(Roberts P, Sykes H, 2000)。(2)狭义的城市更新

狭义的城市更新特指1970年代以解决内城衰退问题而采取的城市发展手段。这一概念最早由1954年美国艾森豪威尔(Eisenhower)成立的某顾问委员会提出,遂被列入当年的美国住房法规中;而对其较早亦较权威的界定则来自1958年8月在荷兰海牙召开的城市更新第一次研讨会,其对城市更新的阐述如下:“生活于都市的人,对于自己所住的建筑物、周围环境或通勤、通学、购物、游乐及其他生活有各种不同的希望与不满;对于自己所住房屋的修理改造以及街道、公园、绿地、不良住宅区的清除等环境的改善要求及早施行;尤其对土地利用的形态或地域地区制的改善、大规模都市计划事业的实施以形成舒适的生活与美丽的市容等,都有很大的希望;所有有关这些的都市改善就是都市更新(Urban Renewal)。”(朱启勋,1982)。比较具有代表性的还有比森克(Buissink)的说法:“城市更新是旨在修复衰败陈旧的城市物质构件,并使其满足现代功能要求的一系列建造行为”(Buissink JD, 1985),其中包括小块修复、大面积修缮、调整建筑内部结构以及全拆重建等多种行为。这一时期的城市更新侧重于城市物质空间规划和住房政策两个方面,是针对城市现存环境,根据城市发展要求,满足城市居民生活需要而对建筑、空间、环境等进行必要的调整和改变,是有选择性的保存与保护,并且通过各种方式提高环境质量的综合性工作。它既不是大规模的拆建,也不是单纯的保护,而是对城市发展的一种适时的“引导”。(3)本书对城市更新的理解与定义

本书针对西欧国家城市建设各阶段的实践及其解决的社会问题,以1970年代的城市更新为主要参照,同时借鉴各国城市再开发、城市再生与城市复兴实践,对照中国城市建设的现状、突出问题及存在矛盾,寻求现阶段国内城市更新的有效措施及政策,故将书中的城市更新定义为:城市更新改建作为城市自我调节机制存在于城市发展之中,其主要目的在于防止、阻止和消除城市衰退,通过结构与功能不断地调节相适,增强城市整体机能,使城市能够不断适应未来社会和经济的发展需求,建立起一种新的动态平衡。在科学技术和人民物质文化水平提高的今天,伴随世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更新改建成为整个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涉及内容亦日趋广泛,总体上主要是面向提高城市功能,调整城市结构,改善城市环境,更新物质设施,增强城市活力,促进城市文明,推进社会进步等更长远的全局性目标。

在城市建设实践中,城市更新改建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面广量大,必须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有步骤地进行。一般情况下,城市更新改建主要有重建(Reconstruction)、再开发(Redevelopment)、改善(Rehabilitation)、保存(Conservation)、保护(Protection)、复苏(Revitalization)、更新(Renewal)、再生(Regeneration)以及复兴(Renaissance)等多种方式,其具体内容包括:①调整城市结构和功能;②优化城市用地布局;③更新完善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市政设施;④提高交通组织能力和完善道路结构与系统;⑤整治改善居住环境和居住条件;⑥维持和完善社区邻里结构;⑦保护和加强历史风貌和景观特色;⑧美化环境和提高空间环境质量;⑨改善与提高城市社会、经济与自然环境条件。

在城市更新改建规划的整个过程中特别要注意处理好局部与整体的关系、地上与地下的关系、单方效益与综合效益的关系以及近期更新与远景发展的关系,区别轻重缓急,分期逐步实施,保证城市更新改建的顺利进行和健康发展。与此同时,城市更新改建政策的制定亦应在充分考虑旧城区的原有城市空间结构和原有社会网络及其衰退根源的基础上,针对各地段的个性特点,因地制宜,因势利导,运用多种途径和手段进行综合治理、再开发和更新改造。

研究方法

1)文献查阅与归纳总结法

西欧城市更新历经战后重建、城市复苏、城市更新、城市再开发、城市再生、城市复兴等几个重要发展阶段,具有规模大、时间长、类型丰富、暴露的问题多和代表性强的鲜明特征。对西欧城市更新研究首先需要建立在对大量历年来重要时期的基础资料进行文献查阅的基础上,借助辩证思维法、历史研究法、比较研究法等方法,通过科学甄别和系统梳理,廓清西欧城市更新的内涵、意义、价值与规律,并作出有针对性的研究总结和价值判断,以为我国城市更新提供参考例证。

2)实践调查与案例研究法

城市更新是一项实践性强且涉及诸多社会因素的系统工程,参考以往的经验,我们选择通过西欧各国的典型案例研究来考察其状况。采用这种方法有很多实际的原因:首先,已有很多基于欧洲城市趋势和政策开展的关于国际比较研究的出版物;其次,各国都在不同程度上详细地分析了本国的城市更新取向和途径,我们感到获取这些资料比较方便。我们的主要目标是研究西欧城市更新的地方特征(特别是城市结构、经济、社会、政策制定程序等特征)与面临问题,并对西欧城市更新采取的规划对策和措施的得与失进行客观分析和评价,以此总结对我国有参考价值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从而起到改进和修正我国城市更新政策的作用。

基于这个目标,我们的研究自然基本上都是定性的,而且采用一切有价值的细节对其加以强调。通常情况,达到需要的深度的唯一方法就是按照一定的范式进行一系列的案例研究,我们的阐释也因此着重依据于对案例研究的阐释。我们完全明白我们的工作在普遍性的广度上存在着种种制约,为此在案例研究中强调实地考察与第一手资料的获取,强调案例研究的建构效度(construct validity)、内在效度(internal validity)、外在效度(external validity)及信度(relia-bility)38-43(罗伯特·K·殷,2004),并且尽力将案例研究拓展到西欧国家和国际的趋势、事件及背景。

考察与研究案例的选取主要集中于西欧退化的城市地区(通常是内城),而不太关心乡村地区和城市边缘区,除了那些和城市退化地区的问题和政策有相互影响的地方。案例研究旨在解决两个层面的问题:大都市圈和所选大都市内退化地区的特定问题。同时还注重选取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与不同层次的研究案例,以更好地体现研究案例的代表性、典型性、启示性、独特性及普遍性。

入选研究案例的基本条件是:(1)通常作为区域中心的大城市,在国际经济动力方面将具有不同的影响范围;(2)经历了我们希望研究的大规模的经济重构和社会重构的城市;(3)具有与众不同的城市特色并具有明显影响的城市。

写作框架

首先以纵横两轴为框架对西欧城市更新进行全面介绍。在纵向上,以时间与各发展阶段的事件为轴,归纳与剖析西欧城市更新不同发展阶段面临的问题、规划思想、政策措施与更新实践;在横向上,以城市问题为轴,重点从经济、社会以及空间等要素综合分析与讨论现阶段西欧城市更新关注的几个重要方面。在此基础上,进而介绍西欧不同国家、不同城市与地区的更新实践,归纳总结出西欧城市更新的类型与模式,并对西欧城市更新管理机构、金融结构、公众参与以及政策法规进行介绍。最后,从总体上分析与评价西欧城市更新的内涵、价值与成效,并揭示西欧城市更新的未来趋势。

全书共分为两大部分。

上篇为“西欧城市更新的发展与特征”,共五章。第一章为“西欧城市发展的背景概况”,简要介绍欧洲的城市化模式和欧洲城市的总体情况,尤其是介绍与分析近年来西欧城市格局的新变化;第二章为“西欧城市更新的历史发展”,分析考察西欧城市更新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1970至1990年代”以及“1990年代后”等几个重要发展阶段面临的问题、重要思想及政策措施,归纳总结城市重建、城市复苏、城市更新、城市再开发、城市再生以及城市复兴等方面的阶段特征,对西欧城市更新的发展历程进行全面回顾;第三章为“西欧城市更新的实质内容”,针对西欧城市更新的现况,重点从经济复兴、物质环境更新、社会与社区更新等方面对当代西欧城市更新面临的诸多问题展开讨论与研究;第四章为“西欧城市更新的实施机制”,考察与讨论在城市更新管理机构中国家政府、区域政府、地方政府以及专业代理机构的相应作用,介绍由公共基金、共有基金与商业金融共同构成的城市更新金融结构的实际运作,分析公众参与在城市更新中的作用及其组织方式,并以英国、法国、德国为例总结了西欧城市更新的政策与立法状况;第五章为“西欧城市更新的总体评价”,主要就西欧城市更新的相似与差别、成功经验、存在问题及其发展趋势等方面进行总结与分析,并针对西欧城市更新对我国城市更新的参考价值与启示作用展开讨论。

下篇为“西欧城市更新的实践与探索”。以巴黎、伦敦、柏林、阿姆斯特丹、鹿特丹等城市为例,对各城市的历史背景、发展状况、存在问题、更新政策以及主要的更新规划实践等进行了全面的介绍与分析。上篇西欧城市更新的发展与特征1西欧城市发展的背景概况

纵观人类历史,城市在各个历史时期的重要变革与转型中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历史上伟大的文明成果、科技革新和政治运动都源于城市。城市是新的经济活动和生活方式的孵化器。同时城市也受制于它们所处在的宏观社会经济环境和城市发展阶段。因此,要想全面深入地理解西欧城市更新的发展,就不能脱离开欧洲的城市化背景与未来趋势(表1.1),如人口、迁移、生活方式、经济、交通和交流以及环境和资源等。表1.1 欧洲城市化趋势的背景和对城市的相应影响资料来源:根据Kunzmann KR, Wegener M, 1991: 283翻译整理

概括起来,欧洲城市体系的未来走向将由诸多因素共同决定。考虑到政治结构的稳定性、人们的行为模式以及人们对环境保护的日益关注,把这些趋势作为欧洲现时期及将来可能的城市发展框架十分必要,这些宏观背景对理解和把握西欧城市更新的发展轨迹也同样至关重要。1.1 欧洲的城市化模式1.1.1 欧洲城市发展历程简述

当前的欧洲城市体系是两千多年来人类在欧洲生活和迁移到欧洲的活动的演化结果。人们在合适的地点建立、修建和扩展居住地,使其成为城市文化、贸易和工业中心。城市之所以繁荣是因为它们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广阔的经济腹地,与此同时,其拥有战略性的政治地位也是一个重要原因。欧洲城市体系的状况反映了欧洲文化、经济、物质环境和政治的历史进程。整体上,欧洲城市体系自古以来没有发生大的变化。但是,在最近的一个多世纪里——在欧洲历史上相对较短的时间中——科技和政治变革促进和加速了国际城市在欧洲区域经济中的作用和功能。

在罗马帝国覆灭、地中海城市衰落之后,欧洲的城市体系在10世纪的时候重新出现。从那时起,直至现代都保持着相对的稳定。城市的发展缓慢,除了战争破坏、疾病流行之外,贸易线路改变也是其主要原因。然而,从18世纪的下半段开始,一场无法预知的城市发展浪潮席卷了整个欧洲。

城市化的最初阶段首先发生在18世纪下半段的英国西北部的工业城市中,在接下来的100年时间里扩展到了整个欧洲。首先是欧洲西北部的国家,主要包括荷兰、比利时、法国西北部和德国,之后是意大利北部。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德国南部和法国南部也开始了大范围的城市化。相对而言,地中海国家的大片区域的经济转型较之前面发达地区则来得晚得多。

19世纪初不断增加的财富和医药卫生的进步减少了人类的死亡率,特别是婴儿的死亡率,其结果是人口增长加速,更多的人口开始迁移到城市中去寻找工作。后来,因为死亡率和人口出生率的降低以及人口变化,城市的增长终止了。由于没有国家间的人口迁移,城市开始在人口上出现严重衰落。

从欧洲西北部到西南部,以及南部到东南部的波浪形的经济和人口变化的现象,我们不难看出在欧洲的不同地区往往存在着不同的城市化阶段。在西北部,除了那些从制造业向服务业转变的经济转型第二阶段已经完成的地方之外,在经济和人口转变差不多已经结束的地方,可以发现逆工业化和逆城市化。在发生工业化第三次浪潮的地区,英格兰东南部、德国南部、意大利北部和法国南部,后工业城市也开始出现。同时,在西班牙、葡萄牙、意大利南部和希腊的部分地区,一些城市仍旧在重复早期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增长阶段。1.1.2 欧洲层面

1.1.2.1 城市化水平与城市规模

按照联合国1990年代的估算,到20世纪末,50%的人口和80%的发达国家人口将居住在城市带的情况已经出现;并且到21世纪,20个最大的城市中仅仅只会有3个是在工业化国家,并且这3个城市都不在欧洲。应当清楚认识到,与其他大洲和国家相比,欧洲的城市体系相对平衡些,与非洲、亚洲或南美洲的城市平均水平相比,城市中最严重的问题也显得轻得多。第三世界国家城市的恶劣的居住环境可能会鼓励或者甚至逼迫人们移民到欧洲的门户城市。因此,对于西欧城市未来十分重要的是促进第三世界城市生活环境的改善。

在19世纪80年代中期,欧共体90个城市拥有超过25万的人口。但是,10个欧洲人中有8个仍生活在规模较小的社区中。在过去的50年中,欧洲的城市持续发展,其城市范围已超出了他们的原有行政界线,于是要定义城市和农村间的实际界线变得更加困难。通过“功能城市区域”(functional urban region)的概念试图把握城市经济的影响范围,这一努力向人们展示了一个不同的城市体系景象:10个欧洲人中4个居住在城市群;如果把拥有33万人口的主要都市地区考虑进去,每两个人中就有一个居住在城市。但无论怎么说,总的城市化数字并没有显示出城市体系的平衡程度。例如,在1960年,在奥地利、希腊和爱尔兰超过半数的城市人口居住在最大的城市中,如维也纳、雅典或都柏林,然而在荷兰、比利时、意大利、德国和西班牙这个基本比率低于20%。

1.1.2.2 城市等级(图1.1)

1.第一类城市

巴黎和伦敦毫无疑问是处于等级顶端的西欧仅有的两个全球性城市。在德国统一后,柏林也极有可能成为欧洲重要城市之一,而且在以后有可能将与巴黎和伦敦并驾齐驱。

2.第二类城市

例如法兰克福、哥本哈根/马耳摩、曼彻斯特/利兹/利物浦、兰斯塔德地区(阿姆斯特丹/鹿特丹)、鲁尔(多特蒙德/黑森/杜尔斯堡)和莱茵(波思/科隆/杜塞尔多夫)。同样重要的是许多更大的欧洲城市,例如雅典、布鲁塞尔、伯明翰、维也纳、里昂、米兰、罗马、马德里、巴塞罗那、汉堡、慕尼黑和苏黎世。这些城市对于欧洲整体而言主要承担重要的经济、金融、政治和文化功能。图1.1西欧的城市体系资料来源:Kunzmann KR, Wegener M, 1991.

3.第三类城市

国家的首都和其他欧洲的重要城市。例如都柏林、格拉斯哥、里斯本、斯特拉斯堡、斯图加特、帕勒摩、都灵和那不勒斯。这些城市尽管其功能主要是在国家的层面上,但却组成了欧洲重要的城市网络。在这个层次之下,依据不同国家对中心地区的定义,不同层面的低一层次的城市等级将会依次延续下去。

1.1.2.3 城市衰退与增长

近些年来,中欧和西北欧的城市或者因为经济衰退,或者因为人们找不到工作,或者在经济繁荣的情况下由于城市中居住用地被更有利润的土地用途所代替等诸多原因,从而导致人口外迁和损失。在另一方面,南欧的大部分城市却继续在增长。在那儿,非正式的劳动力市场吸引了来自农村的移民。但是,几个大城市,并没有因循这种简单的模式。伦敦人口在减少,而巴黎却在稳健地增长;杜塞尔多夫、哥本哈根和法兰克福的人口已经在衰减,但慕尼黑和波恩的人口在增加。

1.1.2.4 近来的空间趋势

欧洲近八十年来的城市体系发展由处于不同城市化阶段的特点所决定。在人口、经济和科技趋势的影响下(表1.1)产生了三个截然不同的城市空间趋势:欧洲核心区和边缘地区差距日益加大、北欧和南欧之间的差异以及东西分割。

1.欧洲核心区和边缘区

快速发展的地区和国家经济国际化有利于处于欧洲核心区的城市的发展(如比利时、德国、荷兰、法国中部和北部以及英格兰东南部地区的城市),而在边缘地区的城市(如苏格兰、爱尔兰、希腊、葡萄牙等)则处于相对劣势的地位。因为,相比较而言,在欧洲核心区的城市有着更为有利的交通可达性,并且在服务提供和文化信息交流方面也更加多样和丰富。

2.北欧和南欧

在北欧与南欧之间有着清晰的分割。在富裕的北欧城市和地区,也包括中欧的部分地区(德国、奥地利和瑞士)的人口增长实际已经停止,然而南欧城市的人口仍继续在增长,同时,城市仍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较初期阶段。

3.西欧和东欧

出乎意料的东欧的开放重新整合了一个长期以来存在的空间分割——东西分割。一些德国城市(柏林、汉堡、汉诺威)从新的政治地理中受益,并且丹麦、奥地利和北意大利的一些城市也会受益匪浅。可以说,在最近欧洲空间发展的20年中,柏林的地位需要重新评估。

没有证据显示欧洲中心与边缘、北部和南部、东部和西部的城市极化能够被轻易地消除掉。在过去,区域政策在欧洲和国家层面上缩小了中心与边缘的差距,在北部和南部只取得部分的成功(如西班牙),但这些措施有助于阻止区域差距的进一步扩大。

1.1.2.5 城市网络

在不断加强的全球化竞争的威胁下,越来越多的欧洲城市开始着手建立跨越国界的城市网络。通过网络,城市能够建立互惠的联系,提高信息流,发展最好的项目,集中金融资源和分享或承担革新项目的发展费用。然而传统的城市网络仅在一个国家的基础上运作,或者有着整体统一的目标,新出现的跨国界的城市网络更多是以行动为导向的。1.1.3 国家与地区层面

西欧的城市化模式因各个国家的不同情况而呈现出不同的模式。在超过80年经济发展和1990年以来政治持续稳定之后,欧洲城市体系有一些显著的特点,现概述如下:

1.1.3.1 国家城市化模式

在欧洲层面上,中心与边缘和南北的分立在共同体的所有国家中都存在,虽然有时处于不同的状况:

1.单一国家中的中心与边缘

回顾5个国家(法国、英国、爱尔兰、希腊、奥地利),基本上是由一个大都市来控制国家的城市体系。历史上巴黎的中央集权力量是众所皆知的,伦敦、都柏林、雅典和维也纳也起到了同样的主控作用。大都市的首位度相当高,其主控地位起到了联系整个国家及其重要的公共和私人机构、法院、银行和中央政府作用,并由此形成庞大而复杂的网络体系,但是,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它们往往都忽略了与国家内其他城市和地区的联系。

2.单一国家中的南与北

与欧洲工业化的北部和发展中的南部的差异进行对比,欧洲许多国家中的繁荣的南部与衰退的北部之间的差别已成为过去20年中的国家性问题。“南北”差异表明了一个国家中不平衡的经济发展和日益扩大的空间地域差别。近期的发展,例如南部增长的非经济的聚集和北部成功重构的初步迹象似乎已经阻止了南北之间差距的加大,至少在英国、法国和德国是这样。利兹、里尔、多特蒙德和格拉斯哥的“成功故事”已经改善了先前北部城市的负面形象。

3.城市的功能

城市履行着多样的服务、工业、政治和文化的功能。国际上认同的金融或文化城市整体上仍拥有相当的工业,并且大部分的工业或港口也有着区域和国家的服务功能。因此,欧洲城市的任何功能分类只能够以在欧洲城市体系中城市的主导功能来描述(表1.2)。另一方面,有一种新的趋势需要引起注意:有越来越多的证据显示某些现代工业更青睐某种类型的城市。表1.2 欧洲城市的功能类型资料来源:根据Kunzmann KR, Wegener M, 1991: 287翻译整理

1.1.3.2 区域内部/城市层面

极化和空间重构不仅影响了整个城市地区,而且也影响到城市与它们腹地之间的关系和城市区域内部人们活动空间的组织。

1.城市化、郊区化和逆城市化

城市化的过程包括一系列的阶段:(1)在城市化阶段,城市发展主要发生在核心区,并且城市飞速发展。如在中欧,战后的重建时期或多或少地重复了战前的模式,城市化仍旧在南欧和东欧继续。(2)在郊区化阶段,中心城市衰落,而广大的都市人口仍在增长,郊区发展速度超过了核心区,核心区的住房开发由于缺乏空间而衰落,工作仍然在中心区,但逐渐地随人们迁出。(3)在逆城市化阶段,发展更多地迁向了城市周边,甚至延伸到处于边缘并且城市化程度还不高的小城镇和中等城市。核心城市人口和工作失去的问题要比郊区严重得多,即城市地区出现了整体衰落现象。反城市化或逆城市化趋势主要可以从西北欧和中欧的高度城市化的国家中发现,包括北意大利。然而在地中海盆地,城市化阶段仍旧由高出生率和农村到城市的迁移所支撑。

2.再城市化

进入再城市化阶段,都市的人口又恢复增长。1950年代是城市人口增长的时代,整个欧洲大量的农村人口向城市,特别是大城市迁徙。到了1960年代末,这一城市发展阶段在很多国家中止了。但在西班牙、葡萄牙、希腊和爱尔兰等欧洲边缘国家,迁徙仍在继续。郊区化和逆城市化在1970年代十分风行,老牌都市,特别是市中心,丧失了大量人口,而中小城镇却在发展,边缘城市也追随这一股潮流。尽管时间上有先后,但是整个欧洲的城市都走上了这种城市发展道路。

分散过程的结果肯定是消极的。当然,郊区的生活代表了大部分人的喜好。但是,城市扩散结果却并不是人们所期望的:更长的工作时间和运输路途,高的能源消耗、污染和事故,过度的土地消耗,以及在低密度地区还存在着难以提供公共交通的问题。这就使得小汽车外出成为就业、获取服务和丰富社会生活的先决条件。此外,与郊区化相对应的是城市内部的衰落。整个欧洲的城市都已采取行动来振兴内城,诸如通过重整修复计划、步行项目或新的公共交通系统等行动。在一些情况下这些措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除了在荷兰、德国和斯堪的纳维亚等国的一些城市外,意大利的城市,例如博洛尼亚和佛罗伦萨,这些城市都是这种潮流的典型例子。近期的数据显示,从内城迁出的人数已经超过了顶峰时期,接下来会有一个再城市化的阶段,是一个更加强调城市环境品质和生活质量的过程。

在1980年代,一些欧洲城市再次出现了再城市化的趋势。这一过程包括两个方面:第一,小城市的发展速度放缓;第二,大城市在经历了1960年代、1970年代和1980年代上半期的持续衰退后开始复苏。再城市化最先出现在前西德,标志是来自东德和东欧的移民潮。然而,这股趋势并非仅限于西德,它同样出现在法国、荷兰和英国的城市。在1980—1985年,只有边缘地区的塞维利亚和核心地区的里昂的城市人口在增长。到了1985—1990年,情况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在老的核心城市阿姆斯特丹和鹿特丹,新的核心城市法兰克福和里昂以及边缘城市塞维利亚,人口都在增长。同时,布鲁塞尔和米兰的人口下降也放慢了脚步。

从这一发展变化不难看出,再城市化是由经济、社会和人口增长等多种因素促成的,并相应产生多种后果。在大城市中,再城市化的成功因素来自于城市经济的重组,以及市中心高档消费服务领域的快速成长。经济的复苏总是伴随着文化的发展,收入高于平均水平且没有子女的家庭开始搬回城市,以便从事服务型职业并且享受城市独特的生活方式和文化氛围。与此同时,许多城市的地方政府为了促进城市更新工作,采取积极措施以鼓励这种行为。于是,由私人自发和公共投资的关于城市文化活动的高品质更新项目使得旧城的城市生活变得更具有吸引力。

从总的情况来看,有选择的再城市化过程在对城市的贡献上,经济效益要大于社会效益,并且还出台了相应更新的政策法规。然而再城市化在取得经济效益的同时,却付出了社会代价。低收入居民和低附加值经济活动被置换出城市中心,而代之以大量的高收入居民,这就是所谓的绅士化运动。尽管已出现问题,这种发展趋势还要持续数年。实际上,1980年代末到1990年代初可称作是欧洲城市发展的分水岭,它标志着欧洲人口和经济的“文艺复兴”的开端。

需要注意的是,西欧经济中不断发展的劳动分工伴随着城市和地区间不断发展的劳动分工产生了两大重要的趋势,并主导了欧洲城市体系的发展。(1)空间极化 国际化和欧洲经济的融合,以及正在进行的经济活动的转型,都会使得欧洲中心城市相对边缘城市来说有着更多的城市利益。(2)功能专门化 越来越多的欧洲城市已经成为特定专门工业的中心,也许是特殊类型的生产制造业(汽车制造、机械工程),也许是专门化的服务业(金融)或者是包含生产和服务的工业(文化产业),或者是与历史内在潜能有关的(旅游业)。随着专门化加强,城市发展了独特的“标识”或形象,这有助于吸引更多的专门化的经济活动,并丰富劳动力的技能。这反过来又刺激了特定功能的扩展。1.2 欧洲城市的总体情况1.2.1 欧洲层面

20世纪末,欧洲的城市体系受到科技和结构性经济变化的深刻影响,并且由于欧洲单一市场的发展而得以不断加强。尤其是近年来,新的先进的远距离交通网络对欧洲的城市体系也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此外,最近欧洲大陆政治地理上的变化将会持续改变其区域和城市发展的社会政治环境。与产生这些变化最有关联的问题如下:

1.2.1.1 大城市的主导作用

欧洲大型城市的主导作用将进一步加强。因为欧洲的和非欧的资本投资而与欧洲的其他城市进行竞争,这一需要将继续有利于大型的高科技工业和服务业城市。这些城市将会继续发展,而且经常会超过它的行政界线,以便于为它们提供技术工人、有吸引力的工作以及高质量的服务和一些文化与休闲设施。

1.2.1.2 高速交通设施产生的极化现象

欧洲高速铁路网络,加上已有的联系中型城市和更大都市区域的铁路网,加强了大城市的主导作用。大城市的城市化和半城市化腹地将继续以大约1小时都市圈的范围进行扩张。大都市腹地的更小的和中型城市将从其中心区的国际可达便利性中受益。国际机场的可达性同时也成为区域和城市发展的主要因素。处于(将来高速交通和联系通道间的)“灰色地带”或交通阴影区域中的中小型城市的经济发展有可能落后,除非它们能够提供有吸引力的地方资源或者具有独特的潜力,并受到国家或国际项目的资助。

1.2.1.3 无边界和新的等级出现

一些处于边缘的城市会从单一欧洲市场中受益。只要当地的决策者能够迎接挑战,它们就能够扩张它们的腹地和增加它们的贸易。近来在东欧的政治发展将会在长时间里改善那些在战前与东欧市场有着传统联系的城市的地理区位(例如汉堡、哥本哈根、纽伦堡)。这也会削弱其他城市的地理区位,这主要是那些处于边缘的,在西北欧和南欧会变得更加边缘化的城市。德国的统一会给那些地处西欧边缘位置,并且已经停滞发展的国家中的城市带来新的刺激。而与东欧国家接壤的城市将会在经济上从欧洲新的政治地理条件中受益。它们会重新建立起传统上的联系和市场,并且扩大他们的区域腹地。在东欧国家中的城市(布拉格、布达佩斯)经过较长时间会重新获得它们在战前欧洲国家中的地位。

1.2.1.4 对欧洲城市门户的压力

门户城市将要承受不断增加的从东欧、非洲和中东来的移民的压力。已有的设施(学校、医院)将会没有能力吸收增加的人口,当地的经济会由于增加了无技能或者低技能的劳动力而加重负担,从而会增加这些城市中的社会和政治压力。有着大型国际机场和靠近东欧的城市(巴黎、阿姆斯特丹、法兰克福)或者靠近北非的城市会起着欧洲门户城市的作用。1.2.2 国家/地区层面

在单个欧洲国家内部的城市体系也会受到重要影响。首先,传统的国家城市网络已发生了改变。原先主要的大城市会失去它们在国家中的重要性,处于边缘地区的城市会获得新的重要性,而更多的在衰退的乡村地区的边缘城市会继续衰落下去。新类型的城市地区和城市网络将会产生。半城市化地区(城乡结合带)将进一步沿交通走廊进行扩张。最后,随着东西局势的缓和与国家防卫政策的改变将对一些城市产生经济上的影响与作用。更为突出的是国家和地区政府将会面临下列主要的城市问题:

1.2.2.1 处于国家边缘的城市:旅游业和第二故乡

处于国家边缘的城市竭力保持他们在国家城市体系中的相对地位(处于大城市聚集区之外)。更大的和次一级的城市会感到中心与周边日益扩大的差距,除非它们的地区环境能提供更有吸引力的条件。尤其是处于意大利、希腊、葡萄牙、爱尔兰或苏格兰等国的更偏远地区的城市,预计将会从增加的国家、国际旅游业和第二故乡开发中受益,但这仅仅是建立在它们能成功地保护其环境质量,而不把它让给那些寻求廉价劳动力和对环境标准要求较低的工业的基础之上。这需要深谋远虑的政策来避免给当地居民带来负面的金融、经济和基础结构的影响。

1.2.2.2 工业城市出现更大的衰退

在衰落的工业城市中,失业仍然是一个严重的问题。除了那些已进行了重构的地方经济和已成功实现城市结构现代化的城市外,其他许多城市仍旧在挣扎中。尽管加强环境保护和提升环境质量的意识可以促使许多公共部门和私人企业对衰落工业城市的重生给予支持,但仍有许多事情需要做。经济衰退、恶劣环境和糟糕形象的共存,使得这些城市难以逃脱缺乏投资和物质衰退的恶性循环。在偏远地区或依靠煤炭开采或钢铁生产的小型和中型工业城市在迎合国际投资者的要求方面尤为困难,它们可能是欧洲经济发展中条件最为不利的城市。

1.2.2.3 港口城市处于压力之中

现代化和结构专门化失败的港口城市将会处于更加衰退的危险之中。它们将会受到来自欧洲大型港口城市竞争加剧的影响,也会受到是否具备有吸引力的服务和与腹地有效率的联系的影响。如果这些城市不得不担负起经济移民的门户城市的额外负担,那么增长的问题会远远超过它们自身解决问题的能力。

1.2.2.4 城乡结合带:无所不在的城市

在那些处于国家交通通道和经济发达地区之间的城乡结合带,将会更加密集并得到进一步发展。它们将会成为外溢工业和从城内迁出的人口的最佳选择地区,并有着低廉的土地价格和更好的自然环境。城乡结合带也会是国家交通转换、货物处理和分配的主要地点。这种发展将会对地区环境带来负面影响,并且通常情况下还会超过公共事业和社会设施的承载能力。1.2.3 地区内部/城市层面

许多城市问题都是源于城市总的经济状况和由此在欧洲或国家城市等级中的原位置,这些问题在地区内部或城市层面上常常会被感觉到。繁荣兴旺的城市通过更新它们的物质储备、技术和社会基础设施以及服务,比那些衰落的城市,或者人口增长了而经济没有增长的城市更能够应付快速的变化。富裕的城市能够有资源来提供住房和增强适应性。但是快速发展往往要付出巨大的代价,尤其在经济特别发达的城市,现在的市场不断推动城市发展,但是由于缺乏深谋远虑和有效的公共控制,往往带来诸多问题,例如盲目的土地投资,隔离的社会群体,内城居住社区的物质性衰退,加剧的劳动力空间分隔,能源和自然资源的浪费,以及过度的流动性和城市扩张等等。因此,在地区内和城市规模上,地方政策制订和规划的关键在于:

1.2.3.1 未来的城市形态

两个欧洲全球性的城市,伦敦和巴黎,将继续他们的大型项目,例如伦敦老码头地区再发展。像布鲁塞尔、法兰克福、巴塞罗那以及柏林这些城市,将竭力通过创造丰富的高层建筑天际线这一措施来达到符合它们在欧洲日益增长的重要地位的目的。同时,也常常还会通过迷人的传统文化设施以及城市机动车和地铁网络的建设等措施来实现。然而,在大多数城市,变化的步伐会缓慢一些。

1.2.3.2 衰落的城市设施和服务

富裕的城市将能够有力地提高它们的基础设施水平和扩大它们的服务。然而,在欧洲不那么富裕的城市,由于当地企业的税收减少,国家政府公共资助削减,以及先前公共服务设施的私有化等原因,这些城市的压力会越来越大,它们将面临老化的基础设施带来的越来越多的问题。

1.2.3.3 城市贫困

地方政府财政还有一部分主要是用于解决城市贫困。欧洲国家普遍的趋势是减少政府对社会保障的干预,并且对处于极度需要福利支持的人群的资格予以限制,这样将会使更多的家庭处于贫困线之下,而且他们将集中在城市中。在大城市,城市贫困人群常常成为无家可归者。

1.2.3.4 城市环境问题

城市环境质量将继续成为城市发展的核心问题。这一问题不仅仅是因为城市工业布局的因素而变得越来越重要,而且尤其在繁荣和成功的城市中,由于日益增长的交通量,失控的土地利用开发,以及私人企业和家庭对生态环境的忽视,这一系列的问题已严重威胁城市环境的质量。而那些快速发展的南方城市,排水、废物排泄以及能源产生等方面由于公共财政的缺乏,往往成为改善低效率基础设施的主要瓶颈,甚至在一些城市由于长期忽视这个问题而引起了严重的环境问题。但是,也有成功的例子,像英国的曼彻斯特、荷兰的鹿特丹、法国的里昂等城市依靠国民的能力和地方的努力,以及通过地区内部的合作和交流,在经济利益和生态环境之间寻找到了较好的总体平衡。1.3 欧洲城市格局变化的新趋势1.3.1 全球经济中的城市

1.3.1.1 经济全球化和技术创新

在过去20年中,全球经济最显著的变化已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欧洲的主要城市地区,它们对商业本地化选择、部门间变换以及城市劳动力市场的定位产生了重要影响。欧洲城市化的飞速变化由两个相互关联的过程推动:经济全球化和技术创新。全球化是不断发展的全球经济贸易、国际资本的释放,以及不发达地区的工业化和跨国合作等诸多方面共同作用的产物,在全球经济贸易竞争发展的同时,欧洲作为商品生产基地的强势地位不仅受到传统竞争者,例如美国和日本的挑战,而且像环太平洋和拉丁美洲等新兴工业化地区也加入了竞争。

1.3.1.2 核心与边缘理论的重新定义

商业地域性因素和近期产业门类的变化导致了非常复杂的空间模式与格局变化。标准的教科书对于欧洲地域经济实力的分析是基于传统的核心与边缘理论(Hull, Jones and Kenny, 1988)。欧洲核心的定义众说纷纭,但它们总是指出金三角的存在。例如,伦敦、巴黎和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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