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种起源(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10-14 05:02:57

点击下载

作者:达尔文

出版社: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格式: AZW3, DOCX, EPUB, MOBI, PDF, TXT

物种起源

物种起源试读:

导读

如果没有前人对自然万物的探索,就没有今天高度发达的物质文明。人们对做出过划时代贡献的科学大师心怀敬仰,渴望通过阅读他们的作品,寻求创新的灵感。怎奈时空相隔,以今人的视角观古人,很难读出原著的过人之处,这也许是当前科学名著公众阅读率不高的原因之一。“科学名著轻松阅读”系列正是能让大家易读和悦读的作品。我们在每章前增加了简明扼要的导语,以期有助于读者了解大师的思想在当时的背景和认知体系下是怎样脱颖而出的——以历史的眼光看待古人,才能读出创见,受到启迪。

科学名著公众阅读率不高的另一原因是,在信息大爆炸时代,行色匆匆的人们无暇在每一道风景前长久驻足,内容艰深,术语繁杂,动辄几十万、上百万字的鸿篇巨制委实令人生畏。因此,在编辑“科学名著轻松阅读”系列时,我们删繁就简,提炼精华,保留了原著中的核心观点和能与现代理论接轨之处,以便读者用较短时间就能充分领略和欣赏名著中的精华。

世界从未像现在这样缤纷多彩,时下人们普遍追求丰富多元的精神享受。为此,我们查阅大量资料,倾尽所能在书中插入了精美图片。文图相得益彰,能给读者带来非同寻常的视觉体验。

在策划和编辑“科学名著轻松阅读”系列的过程中,我们得到了众多相关领域科学大家的充分肯定和悉心指导。他们对科学研究的孜孜追求,对科学普及的身体力行,尤其是对经典阅读的大力倡导,令我们深受鼓舞与启发。我们诚挚期待这个系列能引领更多的读者阅读大师的原著,欣赏这些历久弥新的瑰宝并有所收获。序

李虎先生根据《物种起源》第一版翻译的《物种源始》曾于清华大学出版社出版。四年后,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又推出李虎先生根据《物种起源》一书缩译、增加了插图的《物种起源》缩译插图版。相对于早期的《物种起源》版本,《物种起源》缩译插图版无疑带来了现代图书的新形式,增加了可读性。

我曾经为《物种源始》写过推荐序,这一次又受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委托审校《物种起源》缩译插图版。为了保证稿件质量,除清华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物种源始》外,我参考了科学出版社1996年出版,周建人、叶笃庄、方宗熙译,叶笃庄修订的《物种起源》,还从网上下载了1859年由伦敦默里出版社出版的《物种起源》第一版(On the Origin of Species by Means of Natural Selection, or the Preservation of Favoured Races in the Struggle for Life)的扫描版。我想自己大概是为数不多的反复阅读过达尔文著作的中国人之一。当我审校完最后一页书稿时,抚摸着厚厚的书稿,我不禁感触万千。

达尔文先生是一位细心观察的人,一生中唯一一次海外考察的所见所闻影响了他的一生。考察回国后,他通过观察信鸽、猫狗和家畜,发现了人工选择;通过观察蜂巢,发现了自然选择对蜂巢结构的优化;通过对比观察被围栏和未被围栏的石南地植物群落,发现围栏中的生物群落发生了变化,他还发现,排除掉牛的啃食之后,冷杉才能在石南地生长……

达尔文先生是一位博学的人。细究起来,达尔文先生似乎没有系统学习过植物学和动物学——他在父亲的安排下先进入爱丁堡大学学习医学,后来到剑桥大学学习神学,可是小达尔文对当时大学里讲授的枯燥的知识不感兴趣,却对大学自然博物馆情有独钟,时常在自然博物馆观察标本,还协助博物馆做收集工作。达尔文在爱丁堡大学学习期间旁听了动物学课程,靠自学积累了广博的生物学知识,他对当时生物学所有前沿动态的了解程度着实令人惊叹。

达尔文先生是一位亲自动手的人。为观察鸽子的变异,达尔文收集了当时能得到的所有鸽子品种,甚至鸽子皮,他还亲自饲养鸽子,参加过伦敦的两个养鸽俱乐部;为检验杂交理论,他亲自做甘蓝混种田园实验,还在田间做过植物杂交试验;为探究动物的本能,他还养过蚂蚁,观察过蚂蚁的行为。

达尔文先生是一位认真思考的人。仅靠积累知识、动手做实验尚不足以成为一位伟大的科学家。要取得惊世骇俗的成就还需要勤于思考、善于思考。经过深思熟虑,达尔文提出物种个体存在变异,自然选择保留有益变异、剔除有害变异,他在吸收马尔萨斯人口学说的基础上提出“生存竞争、自然选择”理论。他还发现了性选择——自然界中存在一种力量能塑造公盘羊巨大的角、雄松鸡的求偶舞蹈、雄红腹锦鸡的绚丽羽毛。

达尔文先生是一位有胆识的人。他在宗教势力强盛的年代提出进化论,无疑相当于在一湖静水中投入了一块石头。这块石头激起了千层漪涟——达尔文的理论震动了整个社会。当时不仅普通人,即使是他的同行——大多数博物学家也难以接受他的理论。物种神创论符合天主教教义,是当时英国社会的普遍信仰,所以经过二十多年准备,达尔文才决定发表《物种起源》一书。

在达尔文时代,生态学、遗传学尚未出现,地质学也才刚刚兴起。达尔文不知道基因、染色体、减数分裂、生态位、生态系统等概念,甚至不知道奥陶纪。我们不应当以我们今天所掌握的知识来评价达尔文的工作。达尔文年轻时有幸乘英国皇家海军比格尔号在南半球进行了5年的考察,那是他一生中仅有的一次海外考察经历,然而,对于现代人来说,那仅仅是一次考察而已。试问,现代动物学家、植物学家哪一位不曾经历过数十次乃至上百次类似的考察呢?现代交通的便利使今天的人们不论从华盛顿出发,还是从北京出发,到达南美洲任何一座大城市似乎只是一两次进出飞机而已。然而,我们都没有取得达尔文那样的发现。

达尔文先生对生命演化的认识至今仍没有过时。仔细研究达尔文先生绘制的“生命演化之树分枝图”,我们会发现他对生命演化历程的洞察十分到位。事实上,达尔文先生对物种灭绝必然性的认识,早就回答了2015年《科学》杂志在纪念该刊创刊125周年之际公布的125个最具挑战性的科学问题之一“能否避免物种灭绝?”。

今天,我们重温达尔文的经典著作,不仅仅是为了解他的进化论思想,更重要的是为学习达尔文先生对科学执着追求的精神和严谨治学的工作态度。作为一位多年从事野生动物保护的专业人员,我在《物种源始》推荐序中提到:“信息时代来临后,网络传输速度越来越快,消除了地域与语言的障碍。日益普及的网络,使人们获得信息的方式日益便捷,处理信息的效率日益提高,供人们检索的网络数据库日益完备,获得的信息日益图文并茂,信息传播进入影像视频时代。当网络在线阅读成本下降,入门门槛降低,加上信息实时更新,并提供在线互动,网络日益成为人们获得信息的主要渠道时;当生活节奏越变越快,读书成为快餐文化,更多人倾向于在线阅读时;当藏书成为少数人的时尚,多数人不再藏书时;当人们的写作速度加快,书籍出版速度加快,书籍更多地变成一次性消费读物时,经典著作的译介,特别是那些巨匠们倾注毕生精力写作的经典著作的译介十分必要。精读深思达尔文的著作,可以深化我们对当代生物多样性问题的认识、深化我们对当代野生动物保护与管理的认识。”《物种起源》缩译插图版使更多人能够重读这部科学史上的名著,用达尔文的学术思想和研究方法探究、认识地球的生物多样性,从而深切体会到拯救濒危物种、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人类生存环境的重要性。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研究员蒋志刚2015年12月于中国科学院奥运村园区

本版说明

《物种起源》是影响人类历史进程的重要著作。在达尔文之前,人们普遍相信,所有物种都是神造的,自被创造以来没有变化。1859年《物种起源》的出版,使人们对生命起源的认识产生了深刻的变化,引发了人类思想史上的一场革命,达尔文本人也从一个正统的基督徒转变为一个不可知论者或者怀疑论者。

第一版《物种起源》思路清晰地阐述了达尔文的原始观点,最充分地体现了达尔文的革命精神。《物种起源》发表后,批评和质疑的信件纷至沓来,激烈的争辩随之在报纸、杂志及科学会议上展开。面对诘难,达尔文做了许多不必要的修改,甚至在有些方面重新倒向神创论。在他有生之年,此书改版达5次之多,篇幅也越来越长,累积到第六版,篇幅增加了三分之一。国内中译本《物种起源》大多基于第六版,而国外学者引用《物种起源》,90%以上是引用第一版。我们开发的这个版本正是基于《物种起源》第一版,这是国际学术界通行的标准版本,本身就具有简明、精炼、行文流畅的优点。在原著的基础上,我们又进一步精简,删去了原文中繁琐、重复之处和规律之外的极少数例外。作为一个“精炼的节译本”,本版删减了第一版原著三分之一的篇幅,因此在翻译上有更大的自由度,不拘泥于“直译、硬译”,而更倾向于注重读者的阅读习惯、优化读者的阅读体验。我们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使这部脍炙人口的名著真正走向中国读者。

本书译者李虎先生,十多年来从事进化论科学普及方面的翻译工作,先后翻译了《进化论传奇:一个理论的传记》、《地球上最伟大的表演:进化的证据》、《众病之王:癌症传》等进化生物学相关著作,并且早在2012年就与清华大学出版社合作出版了《物种起源》第一版的全译本。尽管如此,他在着手节译《物种起源》的时候仍然非常谨慎。李虎先生在翻译上以准确性高见长,绝不会妄自以现代人的眼光修正原作者的观点,比如modifcation和variation在其他版本的《物种起源》中都笼统地被翻成“变异”,但达尔文在使用这两词的时候是有区别的:variation(变异)指的是每一次的小变异,modifcation(修改)指的是世代积累之小变异所达成的修改,这是从量变到质变的飞跃,不可同一而论。再如,在这样一部论证“共祖学说”的著作中,不宜先入为主、未审先判地把allied species翻译为“亲缘物种”,而应翻译成“类缘物种”,通过论证,自然而然地因“物生其类”,而揭示“类缘”的实质乃是因“系出共祖”而来的“亲缘”。这样一丝不苟的翻译才能真实再现科学史上名著的本来面目。

今天我们阅读《物种起源》不仅仅是为了了解达尔文的进化论思想,更重要的是体会科学大家的思想方法和创新精神。达尔文承认自己并非第一个提出进化思想的学者,在他之前已有数十人“猜”到了进化论,但达尔文能以细致的观察、大胆的怀疑、睿智的分析、缜密的逻辑论证物种进化的思想,这些才是更值得今人借鉴的地方。进化论的共同创立者华莱士曾经说过:“……能力远在我之上的人可能都要承认,他们没有那种持续不衰的耐心去积累大量的证据,也不具备那种非凡技巧去驾驭和利用那么多不同类型的事实和材料,也没有他(达尔文)那样广泛而精确的生理知识、设计实验时的洞察秋毫、做实验时的老练和娴熟以及令人艳羡的写作风格:简明清晰、思虑缜密、富有说服力——所有这些素质在达尔文身上完美地结合,使他成为当今世上最适合从事并完成这一伟大工程的人。”

导言

我作为博物学者搭乘皇家军舰比格尔号环游世界期间,看到南美洲生物的地理分布以及古今生物在地质关系上的某些事实,受到极大震动。这些事实似乎为解决物种起源问题提供了一些线索。这个问题[1]被一位最伟大的哲学家称为谜中之谜。归国以后,1837年,我想到,如果我耐心搜集和思索可能与该问题有些许关系的各种事实,也许可以得出一些结果。经过五年工作之后,我才允许自己对该问题有所推测,并整理了一些简短笔记;1844年,我把这些笔记扩充为一篇纲要,以表达当时我感觉很有可能的结论。从那时起到现在,我坚定地追求着同一个目标。希望读者原谅我讲述这些个人琐事,这么做只是为了表明我并没有草率做出结论。皇家军舰比格尔号赖尔(1797~1875)英国地质学家,《地质学原理》的作者。

现在,我的工作已接近完成。不过,因为要完成它还需要两三年时间,而我的健康情况远不能说是好的,所以我被催着尽早发表这部摘要。另外一个重要原因是:正在研究马来群岛自然史的华莱士先生对于物种起源得出了和本人观点几乎完全一致的结论。1858年,他曾寄给我一篇关于这个问题的著述,请求我转交查尔斯·赖尔爵士。赖尔爵士把这篇著述送到林奈学会,发表在该会会刊的第三卷上。赖[2]尔爵士和胡克博士都知道我的工作,胡克还读过我写于1844年的纲要;他们认为有必要同时发表我手稿的某些简短摘录和华莱士先生的卓越著述。承蒙他们看重,我感到很荣幸。

我现在出版的这部摘要必定还不完善。我无法为其中的若干论述提供参考文献和权威性的根据,只好期望读者信任本人论述的准确性。虽然我一向小心谨慎,只信赖权威性的根据,但无疑仍难避免错误的混入。在这里,我只能列出我得出的总括性结论,用少许事实进行阐明,我希望在大多数情况下这样做是足够的。今后,很有必要详细发表我做出结论所根据的全部事实并附上参考文献——没有人会比我更痛切地感到这些事的必要性。因为我清楚地认识到,虽然本书所讨论的内容几乎没有一点不能援引事证,但这些事实又往往看似能引向同本人结论正相反的结论。只有对于每一个问题正反两面的事实和论点加以充分叙述和比较,才能得出公平的结论,但本摘要却不可能做到这样。

我得到了许多博物学家的慷慨相助,其中有些人和我并不相识。非常抱歉,因篇幅所限,我无法对他们一一表达感激。但是,我不能错过这个对胡克博士表示深切感谢的机会,最近十五年来,他以丰富的知识和卓越的判断在各方面给我以可能的帮助。槲寄生槲寄生科,槲寄生属,常绿小灌木,寄生于槲、梨、榆、桦等树上。雌雄异株,叶对生,叶柄短。花序顶生或腋生于茎叉状分枝处,花期4~5月。果球形,成熟时淡黄色或橙红色。

考虑“物种起源”问题,完全可以想到,一位博物学家如果对生物之间的相互类缘关系、胚胎关系、地理分布、地质演替及其他事实加以思考,他可能得出结论——物种不是被独立创造出来的,而是像变种一样,是从其他物种传衍下来的。不过,即使有很好的依据,这样一个结论也仍然不能令人满意,除非我们能阐明世界上生存的无数物种是被如何改造才产生了令人惊讶的完善结构和相互适应的。博物学家不断地把变异的唯一可能原因归于外界环境条件,如气候、食物等。后面我们将会看到,从某种非常有限的意义上讲,这种说法可能是对的;但是,以啄木鸟的构造为例,它的脚、尾、喙、舌如此令人赞叹地适应于捉取树皮下的昆虫,若将其仅仅归因于外界条件,则十分荒谬。再举檞寄生的例子,它从某几种树木吸取营养,种子必须由特定的几种鸟传播,而且雌雄异花,需要某几种昆虫的帮助才能完成异花授粉,因而要用外界条件、习性或植物本身意愿的作用来说明这种寄生株的构造及其与几种不同生物的关系,也同样十分荒谬。[3]

我推想,《创世遗迹》的作者会说,经过不知多少代之后,某种鸟生下了一只啄木鸟,而某种植物产生了檞寄生,并且在它们产生出来的时候就和我们现在看到的一样完美。这样的设想对我来说等于什么都没解释——因为它没有触及、也没有解释各个生物体如何相互适应,以及如何与它们的非生物环境相适应。

因此,最重要的是搞清楚“修改”和“相互适应”的途径。在观察的初期,我就感觉仔细研究家养动植物将为弄清楚这个难解的问题提供最好的机会,它们果然没有令我失望。在各种错综复杂的事例中,我总是发现:虽然有关家养下变异的知识还不完善,但已能提供最好的和最可靠的线索。我愿大胆地表示,我相信这种研究价值很高,虽然它常常被博物学家忽视。

基于这些考虑,我把本摘要第一章用来讨论家养状态下的变异。由此,我们将看到大量的遗传性修改至少是可能的。然而,同样重要甚至更加重要的是:我们将看到,人类对连续的微小变异进行选择并积累的力量是多么巨大。第二章将进而讨论物种在自然状态下的变异,但不幸的是,我只能十分简略地讨论这个问题。而要把这个问题处理妥当,不列举长篇事实是办不到的。无论如何,我们还是能够讨论什么条件对变异是最有利的。第三章将讨论全世界所有生物之间为生存而进行的斗争,这是它们以几何级数高速增殖带来的必然结果。此为马尔萨斯学说在整个动物界和植物界的应用。因为每一物种所产生的个体数都远远超过其可能生存的个体数,并由此频繁引发为生存而进行的斗争,所以在复杂且时常变化的生存条件下,任何生物所发生的变异,无论多么微小,只要以任何方式有利于其自身,就会使生物有较好的生存机会,这样便被自然选择了。通过强有力的遗传规律,任何被选择下来的变种,都会倾向于繁殖其改良了的新类型。马尔萨斯(1766~1834)英国经济学家,以人口理论闻名于世。

在第四章里我将用相当的篇幅论述自然选择的基本问题,我们将看到,自然选择怎样几乎不可避免地导致改良较少的生物类型大量灭绝,并且引发我所说的性状分异。在第五章,我将讨论复杂的、所知甚少的变异律和相关生长律。在接下来的四章,将列举本学说面临的最明显、最严重的困难:第一、转变之难,即一种简单生物(或简单器官)怎么能够变化和改善成高度发育的生物(或构造精密的器官);第二、本能,即动物心智的问题;第三、杂交问题,即物种间杂交的难育性和变种间杂交的能育性;第四、地质记录的不完备。在第十章,我将穿越时间,考察生物的地质演替。在第十一章和第十二章,我将跨越空间,讨论生物的空间地理分布。在第十三章,论述生物的分类或相互的类缘关系(包括成体的和胚胎期的)。在最后一章,我将扼要复述全书内容并给出几条结论性的评述。

如果人们能正视自己对周围所有生物的相互关系几近无知,那么就不该惊讶于物种和变种的起源仍然留有许多未解之谜。谁能解释为什么某一物种分布广泛、数量众多,而另一个近似种却分布区狭小、数量稀少?然而,这些关系却是最重要的,因为它们决定着这个世界上每一种生物当下的福祉,并且我相信也决定着它们未来的成功和修改。关于无数生物在许多既往地质时代里的相互关系,我们知道的就更少了。虽然许多问题至今隐晦难解,而且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还会如此,但经过殚精竭虑的审慎研究和冷静判断,我毫无疑虑地认为:许多博物学家直到最近仍然持有的观点,即每个物种都是被独立创造出来的,是错误的。这种错误观点我也曾相信过,现在,我已完全信服:物种并非恒久不变,那些所称的同属物种都是另一个通常情况下已经灭绝的物种的直系后裔,正像任何一个物种的公认变种乃是该物种的后裔一样。此外,我深信:自然选择是物种发生修改的主要途径,但不是唯一途径。注释[1] 这里指天文学家约翰·赫歇尔(1792~1871),其父威廉·赫歇尔也是著名的天文学家。[2] 这里指植物学家约瑟夫·胡克(1817~1911),其父威廉·胡克也是著名植物学家。[3] 作者为罗伯特·钱伯斯(1802~1871)。书中的进化理论激起了达尔文的兴趣,但因错误较多,未得到大多数科学家的认同。Chapter 1第一章 家养状态下的变异

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中主要论证了两个观点:

一、所有动植物都是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演化而来的;

二、生物进化是自然选择的结果。

为什么在第一章中,达尔文要先谈家养状态下的变异呢?首先,变异是自然选择的原料,没有变异,自然选择就成了无米之炊;其次,自然选择的进程十分缓慢,一个人在有生之年很难观察到明显的变异现象,而在家养状态下变异却易于观察。从人们所熟知的家养状态入手,类比自然界中不易被人观察的变异,是达尔文的高明之处。

人类总是在家养动植物的各种变异中刻意选择对自己有利的个体,通过积累培育出新品种。这使达尔文联想到自然界也有类似的过程,只不过人工选择的作用是使家养动植物根据人类的需要和喜好而发生结构或习性的适应,而自然选择的作用则是使生物适应自身的生存环境。

人工选择所能产生的改良程度远远超乎人们的想象。达尔文认为20多个品种(注意这里不用物种)的家鸽全部是从野生岩鸽培育而来的。如果告诉鸟类学家这些都是野鸟,恐怕它们都会被归为不同的种,甚至不同的属。家养变异及变异的原因

在历史悠久的家养动植物中,当我们对比同一变种或亚变种的诸个体时,最先注意到的一个要点是:它们彼此间的差异往往比自然界中任何物种或变种诸个体间的差异还要大。思索千百年来在迥异气候和待遇下发生变异的家养动植物的巨大多样性,我们可以认为:变异性大只是因为家养品种生活环境各异,不像它们的祖先种所处的自然环境那样单一。生物在新生活环境中历经数代才能产生可察觉的变异,而且一旦开始变异,通常会在许多世代中持续变异。可变异生物在家养状态下停止变异的例子尚未见于记载。直到现在,最古老的作物和家畜仍能快速产生新变种,或者发生改良和修改。

无论变异的原因是什么,这些原因起作用的时间到底是在胚胎发育的早期、晚期,还是受孕时刻呢?老圣提雷尔的试验表明,对胚胎的非自然处理会导致畸形;而畸形和变异之间并没有清晰的界限。但我倾向于认为:变异最经常的原因是,雌雄生殖元素在受孕之前受到过影响。我们都知道,圈养或栽培会对生殖系统的功能产生显著影响。看来对于生活环境的任何变化,生殖系统远比生物体的其他部分更易受影响。没有什么比驯养一只动物更简单了,但要让它在圈养状态下自由生育却难上加难;有许多栽培植物表现出极其旺盛的生命力,却很少或从不结籽!在少数这样的例子中发现,非常微小的改变往往会决定植株能否结籽。一方面我们看到,虽然家养动植物经常弱而多病,却能在圈养状态下自由生殖;另一方面,有些动物个体,虽然在幼时就被捕获,完全驯化并且健康长寿,却因为未知因素严重影响了生殖系统而不能正常生育。动物在圈养情况下,生殖系统虽然能发挥作用,但功能不正常,产生的后代和亲本不甚相似或者不同,也就不足为奇了。“芽变植物”指的是,和植株的其他枝芽相比,一个单独的芽或枝突然表现出一种新的、有时是完全不同的特征。这种芽可以通过嫁接等方法来繁殖,有时也能通过种子来繁殖。“芽变”在自然界中极少发生,但在栽培状态下并不罕见。由此可见,对亲本的处理影响的[1]是芽或枝,而非胚珠或花粉。大多数生理学家认为,在形成阶段早期,芽和胚珠并无实质区别。所以“芽变”其实支持了我的观点,即变异的主要原因很可能是,亲本在受粉之前所受到的处理影响了胚珠或花粉(或两者)。

有时,从同一果实长出的秧苗或同一窝幼崽彼此也有明显差别,但亲代和子代的生活环境完全相同,这表明与生殖律、生长律和遗传律相比,生活环境的直接影响是多么不重要。否则,如果一个幼体出现变异,所有其他幼体也会发生同样的变异。我们很难判断在任何变异中,热、湿、光、食物等的直接作用有多大,看来这些环境因素对动物影响很小,但对植物影响较大。当生活在某种环境条件下的所有或几乎所有个体以相同方式受到影响时,乍一看变化似乎与这种条件直接相关,但有时完全相反的条件也能产生同样的结构变化。或许可以将某些微小变化归因于生活条件的直接作用,如食量有时能决定个体的大小,特定食物和光照能决定个体的颜色,气候有可能决定毛皮的厚度等。

习性也具有决定性的影响,例如,植物被移至另一种气候下,花期会相应改变。习性对动物的影响更加显著,例如,就占整副骨架的比例而言,家鸭同野鸭相比,翼骨较小而腿骨较大。我推想,这是因为家鸭和野生亲本相比,飞得少、走得多。因使用而产生影响的另一个例子是,有些地区对母牛和母山羊挤奶,有些地区不挤奶,挤奶地区母兽乳房发育得更大,并且可以遗传给后代。任何一种家养动物总免不了在某地出现垂耳品系,有些作者提出:这些动物很少因遭遇危险而受到惊吓,耳朵下垂是耳肌不被使用的结果。

支配变异的法则有很多,这里只稍微说一下所谓的“相关生长律”。胚胎或幼体的任何改变几乎都会导致成体的改变。在畸形生物中,各个部位之间的关联非常奇妙。育种家们相信,长肢个体几乎总是长着细长脑袋,蓝眼猫总是耳聋。颜色和体质特性相匹配的古怪例子在动植物中能举出很多。在某些植物毒素的作用下,白羊、白猪与其他颜色的羊、其他颜色的猪所受的影响不同;秃毛狗总是牙不好;据说长毛兽和粗毛兽倾向于角长或角多;毛脚鸽外趾间有皮膜;短喙鸽脚小,长喙鸽脚大。神秘的“相关生长律”使人在不断选择和积累某种特性时,不可避免无意中改变生物结构的其他部分!

这些完全未知或只有模糊认识的变异法则产生了无限复杂、无限多样的结果。几种古老栽培植物(如风信子、马铃薯、大丽菊等)的各种变种和亚变种在结构和体质上表现出的无数细微差异着实令人吃惊!生物体的所有部分似乎都有轻微背离亲本类型的倾向。风信子风信子科,风信子属,多年生草本。基生叶质厚,披针形,花钟状,有红、黄、白、蓝、紫各色,花期3~4月。

不遗传的变异对我们来说没有研究价值,但可遗传的结构差异的数量和多样性多得数不胜数。没有一位育种家会怀疑遗传倾向之强,“物生其类”是他们的基本信条。当显然处于同一环境的个体由于某些因素的异常组合而出现十分罕见的(例如概率是700万个体中有1个)偏差,这些偏差又在子代中再现时,如此奇缘巧合几乎就会促使我们把这种“再现”归因于遗传。想必所有人都听说过白化病、刺皮、毛身等病症出现在同一家族多位成员身上的情况。如果奇怪和罕见的结构差异果真是遗传的,也就可以坦率地说,不大奇怪的、较常见的[2]偏差也是遗传的。或许研究这个问题的正确思路是,把对所有性状的遗传都看作是规律,而把不遗传看作是例外。

支配遗传的诸法则完全不为人所知。没有人知道,为什么同一物种诸个体间,或不同物种诸个体间的同一特性有时候遗传,有时候不遗传;为什么子代经常重现祖父母或更久远的祖先的某些性状;为什么有些特性的遗传和性别有关联。我相信一条非常重要的规律:一种特性不管在哪个龄期初次出现,都倾向于在相应龄期的后代身上出现,但有时候会更早。例如,牛角的遗传特性只出现在后代接近成熟的阶段,蚕的特性出现在后代的毛虫期或结茧期。遗传病和其他一些事实使我相信,这条规律有更广的适用范围。我认为它对解释胚胎学的法则极为重要。

博物学家们经常说,家养变种回归野生状态后,必定会逐渐恢复原始种的性状。有人因此说,不能拿家养品种的情况推演野生物种。我曾竭力寻找支持这么多人大胆提出上述说法的决定性事实,但徒劳无功。要证明这个结论的正确性恐怕很难:我们姑且可以稳妥地认为,绝大多数特征显著的家养变种无法生存在野生状态下。在许多时候,我们不知道原始种是谁,所以不能判断它们是否发生了近乎完全的返祖。要排除杂交的影响,只能把一个变种放归野外。无论如何,家养变种的确偶尔会恢复祖先类型的某些性状,我认为这并非不可能——如果我们能在许多世代中成功地将甘蓝的几个品种栽培到贫瘠的土壤中,它们能在很大程度上或完全恢复到野生的原始种状态。不论这个试验是否成功,对于我们的讨论都没有太大的意义——因为试验本身改变了生活条件。如果能表明在以下条件下我们的家养变种仍能呈现强烈的返祖趋势,即失去它们已获得的性状——在生活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养育足够多的个体,使其杂交子代间自由交配通过相互融合防止结构上出现微小偏差——我将承认我们不能从家养变种推演物种的情况。但并无支持这种观点的任何证据!断言我们不能将各种家禽、家畜和作物繁殖无数世代,将有悖于我们的所有经验。家养族的单起源和多起源

如前所述,家养族在性状一致性方面通常不如真种。同一物种的家养族也经常会有某种怪异的性状。我的意思是:虽然它们彼此之间以及和同属其他种之间在若干方面只有很小的差异,但常常在某一部位具有非常极端的差异。这种情况不但出现在我们比较这些家养族时,更特别的是出现在我们比较它们和自然态下的所有最近似物种时。除了这些怪异性状(以及将在后文中讨论的“变种间杂交完全能育”)之外,同一物种各家养族之间和自然态下同属各近似种之间在差异的表现形式上是一样的。在动物和植物的家养族中都曾出现过一些权威人士认为是变种,而另一些权威人士认为是传衍自原本不同的物种的情况。如果家养族和物种之间存在显著差异,就不会总是反复出现这样的两难情况了。人们常说,家养族彼此间在性状上的差异达不到属级。我认为,这种主张很难成立;博物学家们在判定哪些性状具有“属级意义”的时候,意见大相径庭;目前所有评估都是经验性的。并且,根据我下面谈到的对“属的起源”的看法,我们不该奢望能经常从家养品种中找到“属级水平”的差异。

在试图估计同种家养族之间结构差别大小的时候,我们立即陷入了困惑——不知道它们传衍自一个祖先种,还是几个祖先种。如果这个问题能解决,将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例如,如果能表明纯种繁殖的灵、大猎犬、、獚和斗牛犬都是同一物种的后代,那么我们将有充足的理由质疑生存于世界各地的许多近缘天然物种(如多种狐狸)的“不变性”。我不相信所有狗都是从一种野生物种传衍下来的,但对于其他家养族,却有强有力的证据支持这种观点。灵一种身细腿长的猎犬,以奔跑速度快著称,被用于追逐野生的狩猎动物,尤其是野兔。

人们通常设想,用于驯养或栽培的动植物都有非凡的内在变异倾向,并能耐受各种气候。但是,野蛮人在着手驯化一种动物的时候,怎么可能知道它会在后续的世代中发生变异和能忍受别种气候呢?驴和珍珠鸡变异性不大,驯鹿不耐热,普通骆驼不耐寒,难道这些阻止它们被驯养了吗?我相信,如果野蛮人从自然界中取来的是其他一些动植物,它们在数量、分类和产地上与现在的家养品种基本一致,则在家养条件下繁殖同样多世代之后,平均而言,它们产生的变异将与现有家养品种的祖先种一样多。

历史悠久的家养动植物是传衍自一个物种,还是几个物种?这个问题目前得不到确切答案。认同家养动物多起源的人主要依据:在最古老的记载中(特别是在埃及石碑上),家养动物品种丰富,有些品种与现生品种非常相似,甚至可能完全相同。即便果真如此,除了能说明某些家养动物品种是四五千年前从埃及起源的之外,还能说明什么呢?那么在四五千年之前呢?谁敢妄言在更古老的时期,埃及就不可能存在拥有一只“半驯化的狗”的野蛮人,就像火地岛和澳大利亚土人一样?

从地理等方面考虑,我认为家犬很可能传衍自几个野生种。关于山羊和绵羊,我还没有形成明确的意见。从布莱思先生对印度瘤牛的习性、叫声和体质等的描述中可以看出,它们的原始种和欧洲牛的不同。几位权威人士认为,欧洲牛有不止一个野生亲种。关于马,我倾向于推测所有家养马都传衍自一个野生种。学识渊博的布莱思先生认为,所有品种的鸡都源自普通的印度野生鸡(Gallus bankiva,原鸡)。鸭和兔的各个品种虽然在结构上存在显著差异,但是我认为它们都传衍自普通的野鸭和野兔。印度瘤牛哺乳纲,牛科,牛属家畜,原产印度。脖子上方有一个硕大的牛峰,像一个大瘤子,喉部的松肉皮延长为肉垂,直至腹部。原鸡(雄)鸡形目,雉科,原鸡属的一种,为家鸡的原祖。雄性羽色鲜艳,雌性上体大部黑褐色。栖息于热带和亚热带山区的密林中,主要以植物的果实、种子、嫩竹、树叶、各种野花瓣为食。

一些作者把某些家养族起源于多个原始种的理论发挥得荒谬绝伦。他们认为所有纯种繁殖的家养族,不管在性状上的差异多么微小,都各有野生原型。照此说来,仅在欧洲,就存在过不下20个野牛种、20个野绵羊种和若干野山羊种,甚至在大不列颠一地就有好几种。要知道现今英国几乎没有一种哺乳动物是特有种,法德两国只有很少几种哺乳动物有差别,匈牙利和西班牙等国的情况也是如此,但这些国家都拥有牛、绵羊等的好几个特有品种。我们必须承认许多家养品种起源于欧洲:如果这几个国家没有这么多特有种作为它们各自的祖先种,这些家养品种还能源自哪里呢?印度的情况也是如此。我完全赞同,全世界的家犬品种可能是从几种野生种传衍下来的,我毫不怀疑它们经历了大量的遗传性变异。谁能相信与意大利灵、大猎犬、斗牛犬或布莱尼姆獚犬(和野生犬科动物大不相同)等极为相像的动物曾在自然状态下自由生存过?常听到有人轻率地说,所有品种的狗都是由少数几个原始种杂交产生的;但是,杂交只能让我们得到某种程度上介于两个亲本之间的类型。如果要用杂交来解释这几种家犬,就必须承认意大利灵、大猎犬、斗牛犬等极端形态曾在野生状态下存在过。此外,通过杂交制造不同品种的可能性被过度夸大了。无疑,通过偶然杂交并借助于对具有所需性状的混种进行仔细挑选就有可能改变一个品种,但是很难相信我们能从两个非常不同的品种或物种获得接近中间类型的品种。约翰·西布赖特爵士特意为此做过试验,结果失败了。两个纯种第一次杂交产生的后代还算均一,有时候非常均一(我发现鸽子的情况就是这样),一切看起来很简单。但混种杂交几个世代之后,就很少能拣出两个彼此相像的后代了。当然,要成功地得到两个区别很大的品种的中间品种,必须长期进行极为细致的选择。在文献记载中,我找不到任何一例通过这种途径形成的永久品种。布莱尼姆獚犬家鸽的品种

研究特殊类群往往是最好的办法,经过深思熟虑,我选择了家鸽。我收集了所有能买到或求得的品种,并从其他一些国家得到了别人惠赠的鸽子皮。关于鸽子的论文很多,用各种语言写成的都有,其中一些年代久远的文章非常重要。鸽子品种多得惊人。比较英国信鸽和短面翻飞鸽,可以看到喙的奇特差异使头骨出现了相应的差异。信鸽,尤其是雄性,肉冠特别发达,因此眼睑极大地拉长,外鼻孔非常大,喙张开的角度很大。从外形上看,短面翻飞鸽喙的形状很像雀科鸣鸟;普通翻飞鸽有一种严格遗传的奇怪习性——高空密集群飞,头尾颠转翻筋斗。大种家鸽体形巨大、喙粗长、足大,某些亚品种生有很长的颈,另一些生有长翅和长尾,也有尾巴特别短的。巴巴里家鸽和信鸽接近,但前者的喙又短又宽。球胸鸽的身体、翅膀和腿都很长,嗉囊异常发达,得意的时候,嗉囊胀得令人惊异甚至发笑。浮羽鸽的喙很短,呈圆锥形,胸下有一道反毛,这种鸽有不断微微扩展食道上部的习性。毛领鸽的羽毛沿着颈背翻转,呈围巾状;与身长相比,翅羽和尾羽显得格外长。帚鸽和笑鸽发出的咕咕声与其他品种很不一样。扇尾鸽的尾羽有30支甚至40支,而不是鸠鸽科大家族其他成员的正常数目12支或14支。这些尾羽总是保持展开,而且高高地竖着——优良个体能做到头尾相触。这类鸽子尾脂腺严重退化。还能举出一些差异比较小的品种。家鸽的6个品种1.扇尾鸽 2.球胸鸽 3.毛领鸽 4.岩鸽 5.翻飞鸽 6.鹰头鸽

就骨骼而言,上述几个家鸽品种的面部骨骼在长度、宽度和曲率上都有巨大差别。下颚支骨的形状、宽度和长度有显著的差异。尾椎骨数和荐椎骨数不同,肋骨的数目、相对宽度和有无突起也存在差异。胸骨孔的大小和形状有较大差异,叉骨两支分开的角度和相对大小也差别很大。易于发生变异的结构还有:口裂的相对阔度,眼睑、鼻孔和舌的相对长度,嗉囊和上部食管的大小,尾脂腺的发育或退化,第一列翅羽和尾羽的数目,翅、尾的相对长度以及它们占鸽子身长的比例,腿和足的相对长度,趾上角质鳞片的数目,趾间皮膜的发育程度等。羽毛长齐的时间不同;雏鸟刚破壳时所被绒羽的状态也不同。卵的形状和大小不同;飞行姿态差别较大;某些品种的叫声和性情相差很大。还有一些品种,雌鸟和雄鸟之间也略有不同。

至少可以挑出20种鸽子,如果告诉鸟类学家这些都是野鸟,我想它们一定会被归为界限明确的不同物种,甚至会被分到不同的属。

尽管家鸽品种间的差异非常大,但我完全相信博物学家们的普遍看法,即它们都是从岩鸽(Columba livia),包括岩鸽这个名称所覆[3]盖的几个地理宗或亚种,传衍下来的。理由如下:如果这几个品种不是从岩鸽传衍而来的变种,那么它们就必然传衍自不少于七八个原始种;因为数目小于七八个的话,就不可能通过杂交产生这么多家鸽品种了。例如,除非球胸鸽的祖先种之一生有巨大的嗉囊,否则如何通过杂交得到球胸鸽呢?所有家鸽的假定原始种必定都是岩鸽,也就是说,它们既不在树上繁殖,也不喜欢在树上栖息。但除最原始的岩鸽和它的地理亚种之外,只有两三个其他岩鸽物种为我们所知。这些物种都不具备现有家鸽品种的任何性状。于是,关于原始种,只存在两种可能:或者它们还生活在最初被驯养的地区,惟不被鸟类学家所知而已——就这种鸟的大小、习性和特有性状而言,这几乎不可能;或者野生状态的原始种已经灭绝。不过,繁衍于悬崖上的善飞鸟是不太可能灭绝的。和家鸽习性相同的普通岩鸽仍栖息于几座不列颠小岛和地中海沿岸,所以我认为,假定这么多和岩鸽习性相似的物种已经灭绝是非常草率的。并且,上述几个家鸽品种已经被引入世界各地,某些品种一定被带回了自己的原产地,很少有哪个品种恢复野性。最近的试验都表明,要想让任何一种野生动物在家养情况下自由繁殖是很难的。但如果认可家鸽的多起源假说,就必须设想至少有七八个物种曾在古代被半开化的人完全驯化,并且在圈养下也能大量繁殖。野生岩鸽鸽形目,鸠鸽科,鸽属的一种。头、颈暗青灰色,两翅折合时有两道明显的黑色横带斑。栖息于有岩石和峭壁的地方,喜食玉米、高粱、小麦等。

上述家鸽品种虽然在体质、习性、叫声、颜色和结构的大多数方面都与野生岩鸽大体一致,但在结构的另一些方面却极为异常。在整个鸠鸽科大家族中,找不到英国信鸽、短面翻飞鸽或巴巴里家鸽那样的喙,也找不到毛领鸽那样的倒羽毛、球胸鸽那样的嗉囊、扇尾鸽那样的尾羽。那么,按照家鸽的多起源假说,我们就必须假定,半开化的人不但成功驯化了好几个物种,还特意或偶然选出了非常奇异的物种;而且这些被选的物种从此彻底灭绝,或不再为人所知。我认为,这么多奇怪的意外事件绝不可能同时发生。

关于鸽子羽色的几个事实很值得我们注意。岩鸽呈石青色,尾部白色;尾端有一道暗色的条带,外层尾羽的基部边缘呈白色;翅膀上有两条黑带;一些半家养品种和一些纯种繁殖的野生种除了这两条黑带之外,翅膀上还有黑格子条纹。这几种标记不会同时出现在鸠鸽科的任何其他物种中。但在所有家鸽品种中,只要是良种,上述所有标记,甚至包括外层尾羽的白边,都有可能同时发育。并且,两只不同品种的鸽子杂交,虽然都不具有青色,也没有上面提到的任何一种标记,但混种后代却非常有可能突然表现出这些特征。例如,我用纯白色的扇尾鸽和纯黑色的巴巴里家鸽进行杂交,得到了有棕色杂斑的鸽子和黑色的鸽子。再将它们杂交,则孙辈中出现了一只和野生岩鸽一样呈美丽的蓝色、白尾、翅膀上有两条黑色条带、尾羽有条纹和白边的鸽子!如果所有家鸽品种都是从岩鸽传衍下来的,那么用著名的“返祖律”就能解释这些事实。否则,就必须接受以下两个匪夷所思的假定中的一个:一是假想的所有原始种都具有和岩鸽一样的羽色和标志(事实上没有一个现生种具有这样的羽色和标志),因而每一个家鸽品种都存在重现这种羽色和斑纹的倾向;二是每一个品种,即便是最纯的,都在12~20代内曾和岩鸽发生过杂交。在某品种和另一不同品种只发生一次杂交之后,随着世代推移,外来血统被逐代冲淡,所以后代重现由这次杂交获得的任何性状的倾向自然会越来越小;但如果不曾杂交过,则在这个品种中就会存在一种重现前面若干代丢失性状的倾向,我们发现这种倾向有可能会毫不衰减地遗传到无数代,这同杂交的情况正好相反。

最后要说的是,所有家鸽品种杂交产生的杂种或混种都是完全可育的。这个结论是从我特意针对差异最大的品种所做的观察中得到的。极难或根本不可能举出两种明显不同的动物在杂交后产生完全可育后代的例子。某些作者认为,长期家养消除了强烈的不育性倾向。从家犬的历史来看,我认为,对于近缘物种来说,上述假说有一定可能性,但尚无试验能支持这个假说。然而,如果把这个假说扩展到猜想原始种是像目前信鸽、翻飞鸽、球胸鸽和扇尾鸽这样差别显著的物种,它们之间还能产生完全可育的后代,在我看来是极端鲁莽的。

所有家鸽品种都传衍自岩鸽及其地理亚种的理由还包括:第一、岩鸽在欧洲和印度都可以被驯养,并且在习性和大量结构要素上同所有家养品种一致;第二、虽然和岩鸽相比,英国信鸽和短面翻飞鸽在某些性状上差别很大,但通过对比这些品种的几个亚品种,我们可以在若干极端结构之间摆出一个几近完美的序列;第三、每一品种最具区别性的性状在每一品种中也最易发生变化,在谈到“选择”之后,这一点很容易得到解释;第四、鸽子作为一种观赏动物受到众人的精心呵护,在世界各地已经被驯养了几千年。鸽子的配偶终生不变,所以不同品种的鸽子可以同舍混养,这非常有利于同时培养不同的品种。

刚开始研究鸽子时,发现几个品种的鸽子严格进行纯种繁殖令我很难接受它们源自同一共祖的观点,就像博物学家们无法接受“自然界的诸多雀科鸣鸟,或鸟类中其他一些大的类群,都源自同一祖先”这种观点一样。所有我能接触到的动植物育种家之所以都坚信,他们养育的品种传衍自许多原本不同的物种,是因为长期的研究让他们对这几个品种之间的差别印象深刻。虽然他们知道每一个品种都会有略微不同(能拣出这些细小差别的人会得到奖金),但是他们却无视总体的效果,拒绝考虑这些微小差异是在许多连续世代中积累下来的。博物学家对遗传律和世系传衍中间环节的了解远远比不上育种家,为什么前者也认为许多家养品种各有其祖呢?当他们嘲笑“自然状态下的物种是其他物种的直系后裔”这一观念时,难道不应该先上一上“谨慎”这一课吗?人工选择及效果

现在让我们简要讨论一下家养品种从一个或几个近缘物种产生的步骤。或许可以将一小部分效果归因于外界生活条件的直接作用,一小部分效果归因于习性。但是,是什么因素导致了拉车马和赛马的不同?是什么因素导致了灵和大猎犬的不同?又是什么因素导致了信鸽和翻飞鸽的不同呢?如果说是因为外界环境和习性,那就未免太大胆了。家养族最显著的特征是:它们产生适应并非为了自身的利益,而是为了满足人类的需要或喜好。有些对人类有用的变异可能会突然发生,或者只经历一个步骤就发生。例如,很多植物学家认为,带刺钩的起绒草只是川续断草的一个变种,而这种变化有可能是在一株秧苗上突然发生的。转叉狗很可能也是这样。但是,当我们比较拉车马和赛马、单峰驼和骆驼、羊毛用途各异的绵羊品种时,当我们比较不同品种的狗(每一种都能给人类带来某种好处)时,当我们比较好战的斗鸡和脾气平和的鸡时,当我们比较在不同季节对人类有不同作用或者可以令人赏心悦目的农作物、蔬菜、果木和花卉时,我想,我们不应只看到变异性,还应该看得更远。我们不能认为所有这些品种都是一蹴而就的,一经形成就像今天看到的样子那么完美和实用。关键在于人类的不断选择——自然界提供连续的变异,而人类循着对自己有用的方向进行积累。就这个意义而言,可以说人类为自己制造了有用的品种。川续断草川续断科,川续断属,二年生或多年生草本。茎中空,茎生叶稀疏。头状花序球形,花冠淡黄色或白色,花期7~9月。生于溪沟边、林缘、草丛或路旁。

选择原理的伟大力量并非臆想。几位杰出育种家甚至在有生之年就显著改善了某些牛羊品种。他们习惯于认为动物机体具有极强的可塑性,可以随心所欲地塑造。比任何人都更通晓农学著作的尤厄特说,选择原理“使农学家不仅改变了畜群的性状,而且让牲畜发生了彻底的改变,就好像魔法师的魔杖,能召唤来任何形态和模式的生物”。萨默维尔勋爵说,育种家培育羊“就好像他们用粉笔在墙上画了一个完美的形体,然后赋予它生命”。约翰·西布赖特爵士在谈及鸽子时提到,“用三年时间就能培养出任何想要的羽毛,但要塑造特定的头和喙则需要六年。”

英国育种家的成就可以用良种动物的高昂价格来证明,现在这些动物已经出口到世界各地。通常情况下,改良绝不可能来自不同品种之间的杂交;优秀的育种家都强烈反对这样的杂交——除了有时在近缘亚品种之间进行杂交之外。当进行杂交的时候,必须做出比普通情况更严密的选择。选择原理的重要性在于,通过在连续世代里朝某一方向积累微小差异从而产生巨大的效果。未经训练的“肉眼凡胎”绝对看不见这些“微小差别”。杰出的育种家需要火眼金睛、明智善断以及不屈不挠的终身追求,这样的人何止千里挑一。

园艺家也遵循同样的原理,但他们处理的变异往往是突然的变化。没有人认为我们选择的生物仅由原始种经过一次变异产生,我们有保留了确切记录的例子可以证明,事实并非总是如此。比较今天许多花匠种的花和二三十年前绘画作品中的花,我们会发现改进的量令人惊异。

对于植物,有另一种方式来观察选择的积累效果——在花园里,比较同种不同变种的花的多样性;在菜园里,比较叶、荚、块茎或其他有价值部分的多样性,再结合比较相同变种的花;在果园里,比较同种的果实的多样性,再结合比较同一组变种的叶和花。看看甘蓝的叶子是如何大不相同,而花又是何其相似;三色堇的花大相径庭,而叶又极其相似;不同品种醋栗的果实在尺寸、颜色、形状和茸毛方面区别很大,但花只有微小区别。在某一点上差异很大的变种未必在其他各点上就没有差异。“相关生长律”的重要性不容忽视,正是它决定了差异的出现;但是,通常来说,我毫不怀疑对叶、花或果上微小变异的持续选择将培育出主要在这些性状上彼此不同的品种。

选择原理远非现代发现。我可以用古书中几条引文说明,那时人们就已经完全认可了这条原理的重要性。在英国历史上的半开化时代,人们经常进口良种动物并立法禁止出口这样的动物。像园丁拔除劣种一样,身材小于某一尺寸的马会被勒令杀掉。我在古代中国的一部百科全书上曾找到过有关选择原理的明确记载。某些古罗马作者清楚地拟定了选择的规则。从《创世记》的某些段落中可以清楚地看到,早在那个时代,人们就已经在注意家养动物的颜色。直到现在,野蛮人[4]有时还会用自己的狗和野生犬科动物杂交以改良品种;普林尼指出,古代野蛮人也是这么做的。南非洲的野蛮人根据挽牛的颜色进行配种,一些爱斯基摩人(现称因纽特人)也这样对狗进行配种,从未接触过欧洲人的非洲内陆黑人非常珍视好的家养品种。虽然有些例子[5]并没有涉及人工选择,但它们都表明,古人和现在最低等的野蛮人都很重视对家养动物进行育种。优劣品质的遗传是这样明显,如果不曾被人注意,那才是咄咄怪事!无意识的选择

现在,杰出的育种家采用系统的方法进行选择,目标明确地要获得一个超越所有品系的新品系或亚品种。但是,就我们的讨论而言,更重要的是一种被称作“无意识”的选择行为,因为每个人都试图获得最佳动物个体并进行繁殖。比如,有意驯养指示犬的人,自然会尽力得到良种狗,然后用所拥有的最好的狗与它交配,但他并无意愿永久地改变这个品种。当然我不怀疑这个过程持续几百年之后会改良或改变某一品种。贝克韦尔、科林斯等人就是利用这样的途径,只不过方法更系统,甚至在有生之年就使他们的牛在形态和品质上大为改善。这种变化慢得难以察觉——除非相关品种在很久以前曾被认真测量,或仔细描画以资比较,否则不会有人认识到这种变化。某些情况下,在文明不发达地区可能会有同一品种未改变的个体或改变很小的个体,因为那里的品种改进很小。有理由相信,自查尔斯王统治以来,查尔斯王獚已经在很大程度上被无意识地改变。英国指示犬在18世纪也发生了重大变化,据信主要由与猎狐狗的杂交所致。请注意,虽然这种变化效应是无意识的和逐渐的,但却非常有效。

通过相似的选择过程并辅以认真的训练,英国赛马已经在速度和身材上超越了祖先种阿拉伯马。与该地区的原种相比,英格兰牛的体重有所增加、成熟期有所提前。对比有关信鸽和翻飞鸽的古老论文与现在生存于英国、印度、波斯(今伊朗)的这类品种,我们可以清楚地追踪它们在不知不觉中经历的各个阶段,以至于最终变得与岩鸽非常不同。

关于无意识选择产生的效果,尤厄特给出了一个绝好的例证。贝克韦尔先生将历经50余年时间从原始种纯种繁殖下来的一群莱斯特羊分给巴克利先生和伯吉斯先生。两位牧主都没有对贝克韦尔先生的羊进行混血,也无意养成独特的品系。但传至今日,这两位先生的羊差别之大,从外观上看就像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变种。莱斯特羊原产英格兰的莱斯特郡,由罗伯特·贝克韦尔(1725~1795)培育而成。

即使未开化的野蛮人从不注意家养动物后代的遗传性状,但只要他们在发生饥荒或其他不测时,小心地将对自己有特殊用处的任何一种动物保留下来,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被选择的动物通常会比劣等动物留下更多的后代。这便是无意识的选择发挥作用的其中一个例子。就连火地岛的野蛮人也懂得珍视动物,在闹饥荒的时候,他们会首先杀死和吃掉老年妇女,认为她们的价值还不如狗。

对于植物,同样可以通过偶然保存最佳植株实现逐渐的改良。梨的栽培始于古典时代,但据普林尼记载,果实品质很差。我从园艺著作中看到,人们对园丁的神奇技艺惊讶不已,说园丁从如此劣质的材料中培育出了如此精美的结果。不过我毫不怀疑这种技艺其实很简单。最终结果几乎是在不知不觉中实现的。人们总是栽培最知名的变种,一代一代地遴选、栽培偶然出现的稍好一点儿的变种……在某种程度上,我们要感谢古代园丁无意识地选择和保存了从各处寻到的最佳变种,尽管他们从未想过这么做会给后人带来精良的水果。

就这样,栽培植物在不知不觉之间缓慢积累了重大的变化。我认为,这解释了一项众所周知的事实:对于花园和菜园中历史悠久的栽培植物,我们已辨识不出(因而不知道)它们的野生祖先种是谁。澳大利亚、好望角或者其他被野蛮人占据的地方,没能给我们提供一种值得栽培的植物。这并不是因为那些地区恰好没有可改良成有用植物的原始种,而是因为那里的土著植物没有被持续的选择,以达到古老文明国家的植物所达到的标准。

关于野蛮人所养的家畜,有一项事实不应忽视:至少在某些季节里,家畜要为自己的食物而争斗。在条件迥异的两个地方,体质或结构上微有差异的同种个体,常常在一个地方会过得比另一个地方好。因此,通过第四章详述的“自然选择”过程,就可能形成两个亚品种。这大概部分解释了某些作者所说的“野蛮人所养的变种比文明人所养的变种更具有野生种的性状”。

很显然,人工选择的重大作用在于使家养族根据人类的需要或喜好而发生结构或习性的适应。我认为,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家养族经常具有异乎寻常的性状,以及为什么家养族外部性状迥异而内部结构相对差异较小——因为人类最容易对外部可见的偏差进行选择,而很少注意内部结构。除非自然界提供某种轻微程度的变异,否则,人类永远无法进行“选择”。如果没有人看到一只鸽子的尾部在某种轻微程度上发育得不同寻常,就不会有人尝试去培育扇尾鸽;如果没有人看到一只鸽子的嗉囊大得异乎寻常,就不会有人尝试去培育球胸鸽。一种性状第一次出现的时候越变态、越不同寻常,就越能吸引人们的注意。不过,第一位挑选出尾部略大的鸽子的人绝不会想到,经过长期不断的选择,鸽子的后代会变成什么样子。

不要以为吸引养鸽人眼球的一定是比较大的结构偏差,他们对微小差异也能明察秋毫,珍视自家财物出现的点滴新奇变化是人类的本性。不过,微小偏差也可能被当作毛病,或被认为偏离了品种的“完美标准”而被抛弃。

这些观点进一步解释了时常被人提起的事实,即我们对任何家养品种的起源和历史一无所知。实际上,家养品种和方言一样,很难说是否存在明确的起源。人们保存和繁殖结构上出现轻微偏差的个体,或者格外用心地将它们与良种交配,并使改良后的动物逐渐散播到周边地区;但那个时候它们并没有受到广泛的重视,也没有被冠名,因此它们的历史湮没无闻。随着改良过程的缓慢推进,它们会散布得更广。当独特性和价值被人们认可的时候,可能才会先有一个地方性的名字。一旦价值得到充分认可,这个品种的特性就会随着无意识的选择过程而缓慢增加。赖于时尚的兴衰和各地居民文明程度的不同,这种增加可能会随着时代和地点的不同而不同。在如此缓慢、多变、不易察觉的变化过程中,相关记录能保存下来的机会微乎其微。对人工选择有利和不利的情况

什么因素对人工选择有利?什么因素对人工选择不利?显然高度变异性很有利,因为它为选择提供了多样的原材料。当然,只要非常细心,依靠个体间的微小差异也足以在所希望的任一方向上积累大量的修改。但因为对人类有用或者能取悦于人类的变异只是偶尔出现,所以个体数量巨大将极大增加这两类变异的出现概率,数量是获得成功的不二法门。要培育某一物种的大量个体,就需要将它们置于有利的生活条件下,令它们自由繁殖。物种在个体稀疏的情况下,所有个体不论优劣都会被允许进行繁殖,而这将妨碍“选择”。但是,最重要的一点大概是,人类高度重视动植物的价值,以至于会密切注意每个个体品质或结构上的最轻微偏差,这是一切工作的前提。

对于雌雄异体动物,是否便于预防杂交是成功育成新品种的重要因素之一。在这方面,地理屏障发挥了作用,流浪的野蛮人或开阔平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下载完整电子书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


© 2020 txtepub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