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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0-14 20: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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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高乐

出版社:民主与建设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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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的品格

国家的品格试读:

前言

19世纪中叶,美国就开始与中国进行贸易,以此为起点,中美之间就已开始了广泛的文化和经贸交流。且随着时代的发展,中美之间的这种关系也不可避免地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到20世纪末,中美之间的关系,彼此依赖和结合的程度更是不断地加深。

毋容置疑,当今世界,尤其是在世界信息化大潮的今天,中美之间的关系是非常微妙的,这一点,无需特别说明。因而,他们之间应该如何构建面向21世纪的新型大国关系,就成为了世人关注的焦点,这其中,对美国国民性的研究至关重要!

现实中,虽然每年都有数以万计的人出国赴美或由美返国,但他们对美国的认知仍然是蜻蜓点水、一知半解,缺少对美国社会和美国国民性较为全面、理性的了解。从这个意义上考虑,本书是非常值得阅读和推荐的,堪与本尼迪克特的名著《菊与刀》相媲美。

本书的作者约翰·高乐是英国著名的人类学家,学识渊博,专业造诣深厚,在近代分析心理学方面也有较为深入的研究。本书就是以他在华盛顿留居七年的社会生活经历为创作题材,然后根据分析心理学的观点,对美国的国民性进行剥茧抽丝式的细致分析之后写出的。该书以妙趣横生的笔法代替了以前味同爵蜡的文字叙述,来一层层揭开美国国民性的面纱。这些国民性特点,有的积极向上,有的就难登大雅之堂了。

上述有点美国国民性特点的特质,大都是著者自身的见解,不过,读者朋友们不一定完全赞同,但是,著者观点的新颖,却是令人不得不叹服和深省的。本书中,著者讲述的关于美国国民性格中“娘娘腔”的特点,就是上述论断中典型的一个例子。

有理由相信,如果读者能把这本书从头读到尾,然后把书中的观点与现实中美国人的生活和工作习性进行对比,就一定会对著者关于美国国民性特点的论断,有着更为深刻的理解和认识。

序言

个人是一切的根基。

我现在发誓:在我看来,凡是抹杀个人的,都不是良善的。

美国是由个人合作立约而成的,

只有与个人进行协商的,才是真正的政府……

——魏特曼于蓝色的奥泰里亚湖畔

本书中,我以文化人类学上已经得到实践检验的科学理论和方法,来分析研究一个伟大的现代国家——美国。

1935年,我第一次访问美国,就得到了当时人类学研究领域的多位大师的帮助,他们是梅特、本尼迪克特和陶拉特三位博士,在他们的指导下,我接受了系统的人类学知识的学习,也就是从那时起,我踏上了追逐人类学的征途,从此,人类学的相关论题在我的生活中,也一直占据了主导地位。

随后,我就开始了我的人类学研究生涯。1936年至1937年,我在锡金的一个部落进行实地学术研究和考察,当时,这只是以后将连续进行的考察中的第一次而已,但是没想到,考察结束之后,我的身体健康受到了不小的损害,以至于在那之后的几年内,我不能再度考虑涉足原始部落了。而这一切从人类学的观点考虑,就是因为原始部落的生活环境太过于恶劣,不仅生活艰辛、食物匮乏,而且医疗条件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可以想象,在这样的生存环境下,对一个初到此地的陌生人来说,肯定会对其心里、生理健康带来深远的影响。

后来,我接受了洛克菲勒基金会的邀请,以“人类学的观点”来研究电影和无线电对美国观众和听众的影响,这一研究课题的性质,使我得以走过了美国的许多地方,在这个过程中,我不仅最大程度的熟悉了美国的风土人情,而且还接触了不少美国社会学家以及他们的研究成果,这些经历都为我研究美国的国民性提供了可靠的资料。在这个调查完成之后,我在基金会理事长梅博士的邀请下,加入了耶鲁大学人类关系研究所,这次邀请,不但让我对人类学、行为心理学和心理分析学等知识有了更进一步的学习和了解,还让我得到了一个能详尽研究美国儿童和青年心理的机会。

研究所里有位同事——心理分析学家泰恩——曾经对一位患有人格分裂症的新英格兰青年,进行过四年的系统研究分析,并记录下了大量的数据资料。泰恩曾邀请我根据这些研究资料,一同来撰写出这个青年的生活轨迹,以便为以后的研究提供科学的依据。

但是因为对病者儿童时代及求学时代缺乏何谓“正常”的标准,我不得不采取研究普通人的行为方式,以发现这个青年人格分裂者的行为方式有哪些是特殊的,所以我就得对那些没有人格分裂症的青年进行细致入微的研究,这样才能对这个青年的病症进行一个科学合理的解释。本书中的有些材料,尤其是关于儿童及青年期的资料,就是通过上述研究而得来的。

离开耶鲁大学以后,我在美国的华盛顿参加了一个英国的战时代表团,在这里,两个国家不同的国民性得到了尽情的展示。我在这个代表团中的职位是联络员,不仅要代表伦敦方面出席美国相关单位举办的一些会议,还要随时把美国的相关态度、批评和建议报告给伦敦,在我们双方需要为了共同目标而同甘共苦的时候,我们的合作是非常愉快的,但那深藏在不同国家民族心底的相异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却一直没有消失。也许是因为这个团队中美国方面的工作人员大多都是我以前的同事,所以,我听到的关于对英国方面的批评都是坦率的,而在正式的会议中,因客气之故,这种“坦率”的批评还是不能上台面的。

据此再结合以前的经验,我清楚的看出英美之间虽然有许许多多的异议,但大多数人在私下里却表现为一种单纯的交流态度。英国人因为美国人不能设身处地的站在英国人的立场进行相关行动和相关言论,便反对、藐视或痛恨美国人,反之亦然。因为英美两国人有着大同小异的语言、宗教、政治思想、法律与体格形式,所以每一方都假设对方是和自己一摸一样的,其行事模式也应该是一样的,可是等到这种假设被证明是与事实不符时,就难免会产生失望和痛苦。

上述因素的存在,确对两国间长期的政治关系做出了重大贡献,但我深信,在日常事务中,认为英美一体或拥有完全相同的信仰,是阻碍两国人民相互了解和合作的最大绊脚石。

其实,在两百年前,英国人民和殖民地美国人民之间的相同之处要比相异之处多得多,但是,在两个世纪时间年轮的碾压下,英国和美国开始形成不同的社会结构、不同的价值制度、不同的行为方式、不同的世界观等差异性,通俗的讲,就是形成了不同的极端强烈的民族性。

这种差异的存在,并不是说其中一种方式是好的,可以赞美的,另一种方式是坏的,只能批判的,它们之间其实是没有好坏之分的,只有见识狭隘或浅薄的人才会对其有好坏之分的评判标准。因为这种差异在本质上都是为了完成同样的社会目标,就像人类对于事物,有各自不同的喜好,但是这种差别肯定不至于引起社会大众的愤怒,可如果有人强迫我们食用我们不喜欢的食物,就能引起我们的愤怒;以下例子也可以很好的解释上述问题,比如因纽特人吃腐朽的海豹肉、一些澳大利亚土著吃树上的蛴螬,这种行为是“不当”或“不道德”的吗?印度教徒鄙视我们吃牛肉,可我们有谁会认为这种反对是合理的呢?所以,我们在涉及不同的观察和解释世界的方式时,在涉及不同的希望和恐惧时,一定要从公正的心理出发,千万不要有我是唯一正确的,其他都是错误的想法,如若不然,个体心里的苦恼和愤怒便会长存,于一个民族而言,如果这样唯我独尊的心里持久存在于本民族的国民性中,就会对本民族的发展带来不可估量的严重后果。

自我中心思想的存在,使得我们在地位相等、时代相同的民族之间讨论民族性的长短得失,就变得非常困难和复杂。有时一个十分客观的说明,就会被其他民族的读者解释为对其的恶意批评。如果读者恰好属于说明中所提到的民族中的人,他可能会把说明中客观的语调解释为缺乏了解和同情。这一种情感与听见自己的录音后所引起的观感颇有几分相像。如果读者不是说明中所提到的民族中的一份子,他就会不由自主地把说明中所讲述的行为形式和他自身的特性作比较,然后再对两者的差别进行踌躇满志的判断:谢天谢地,我不像其他人那样……”

为了最大程度的降低因不友好批评而引起的观感和自满,我在本书中已尽我所能,尽量避免把美国人的行为与其他社会的行为进行比较,同时设法指出相同的地方。所以,书中除非确有必要外,我尤其努力避免提及任何可进行比较的英国人的行为。我深知文中有若干叙述英国人行为的文字,其实这种行为也很可能是美国人的行为,但是除非进行全面系统的比较,否则仅仅关注局部的相同之处是毫无意义的。

我避免进行比较的动机之一是希望不至于引起读者不友好的批评以及读者伪信的自满,但我还有一个更为迫切的理由,那就是因为我的浅薄无知,我所有关于英国的知识,都不足以使我能进行较为系统全面的比较,而且由于我所受的教育和出身,视野也存在着一定的局限和偏见。况且我接触的英国社会的范围比接触的美国社会的范围,要狭隘的多;甚至就地理知识而言,我对英国的了解也比对美国的了解少的多。除了进行较为短期的旅行以外,我所知道的英国仅限于英国的南部和中部,毕生中,我在剑桥以北逗留的时间,总共加起来也不到两个月,而美国各个州,我去过40个以上,除了西南区的新墨西哥州、亚利桑那州、内华达州和西北区的华盛顿州、俄勒冈州、爱达荷州等六个州,但是这六个州的人口仅占美国总人口的30%,所以我认为,对这些区域虽然缺乏一定的了解,但是并不会动摇我的研究结论的。因为我大部分时间都呆在华盛顿特区,这座政府城市虽然不能代表它地域外的一切,但是在它小小的地域内,却聚集了美国联邦内各州的众多居民,这些来自各州的居民,也为我的美国国民性研究提供了相当必要的帮助。

本书对美国南部诸州的历史、传统、宗教、种族或社会习性等方面的内容讨论比较少,因为它们与美国其它地域有着显著的不同,如果要对这些不同之处进行细致的讨论,恐怕需要另外一本同样篇幅的书不可。这也是这本书只有第八章对美国南部诸州进行探讨的原因,其他篇幅我都没有对这些问题加以论述。这里还有一点需要特别说明,即这本书中我的叙述只限于过去十年中的美国人。

不过,即使把最显著的例外除外,如要对分布在半个大陆的数亿人进行一个准确的综述,似乎也还是很困难的。这个困难在旧世界也许更有力量:因为在欧洲,由于许多世纪以来的孤立,各地有不同的传统,婚姻也互不相通。结果可以预料得到,那就是在不同人群及不同地域之间,将产生很大的差别。不过,美国的历史,除了少数例外外,却刚好缺乏这种孤立、地方传统和亲族通婚的特点。大西岸沿岸以外的大部分美国人是在铁道兴建以前不久才到达美洲的,所以很少有人在同一个地方,有世代相传的历史,因而也缺乏那种对某一特别区域的强烈感情。当然在不同的地域之间,依然存在着明显的差别;在有些地域,因为具有同一传统的移民占据绝大多数,所以呈现出了地方色彩,例如明尼苏达州的斯堪纳维斯亚半岛人;威斯康星州、伊利诺伊州和宾夕法尼亚州的德国人;马萨诸塞州的爱尔兰人;得克萨斯州的墨西哥人;路易斯安那州西部操法语的阿卡迪亚人。还有些区域,大多数居民集中于同一种行业,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居民之间的差别,却也限制了居民的希望,例如蒙大拿州的矿业,怀俄明州的畜牧业,但这些只是一个共同形式的表面变动而已。

一个专家可以根据语言习惯的细微区别,进行精密的语言差别分析,借以发现某一美国人在百里以内的出生地;但是就全国三分之一的人口、五分之三的地域而言,这种语音的差别,只是表明地方色彩的出身和教养而已。诗人惠特曼对大部分现代美国人的心理发展曾经有明确的预见,用他的话来说,美国有一种“民主的平均性和基本的平等性”;有了这种特色,才使我们能进行性质广泛的系统论述。

此处也许应当声明,这种民族性的概念,绝无否认个性差别的意思,也不是说所有美国人都表现为下文所述的种种特性。这个概念的全部意思,是指所谓一个人群的特色体系和行为模式,是指在那个人群内占重要数量的人士的共同且被其他大部分人所赞同的一种特性;而且这种特色体系和行为模式曾是影响整个社会生活制度形成的重要因素。所以我在书内用“美国国民性”一词而并不加限制解释时,读者不妨把这个名词的意思再扩大,读作“美国人中占重要数量的人士”,或“大多数美国人的情形”,或“如与其他人群比较,美国人更倾向于……”——如果为了细密精确起见,经常使用这种累赘的词句,就不免使行文拗口,不易阅读。

我曾研究过若干典型关系中习惯的和有意的行为,如子女对父母、父母对子女、夫妇、爱人、朋友、邻里、商业同行和竞争者、资方和劳方、多数对少教、美国人对外国人等等,并设法一一讨论根本的、形成美国人行动的恰当的主题。在技术上,这种研究方法就其范围和系统性而言是一种新奇的方法。不过还有一个严重的缺漏,就是书内完全没有提到的宗教问题,以及教区居民和教士间的关系。这是一种性质严重的缺漏;尤其是在农村,基督教新教有极高的社会地位,它所产生的理念,往往具有很大的影响力。这种缺漏,一方面源于我的无知:我缺乏足够的经验或知识,以进行准确的论述。我虽曾系统地把我所能掌握的材料进行了一番科学的思考,正如我对其他人类学材料所采取的态度一样,但因为我在美国时并没有计划写这本书,所以并没有刻意收集我所需要的材料。除了研究那个虔诚的合众教会教徒、人格分裂症患者以外,我在美国前后所担任的各种职务,都使我无法和美国国内的宗教生活有长时间的接触。鉴于我对那些有心理重要性的事件,完全只有间接或辗转得来的知识,所以我索性决定完全置之不论。

本书可以被视作根据“心理文化”观点来研究美国人特性的第二本著作。1942年梅特女士写了一本《知己知彼》,“讨论美国人特性的长处和弱点——我们可以获取战争胜利的心理准备”。该书的主要目的,是希望“以我们所有的知识和真知灼见,在人类学家的本位上尽可能地帮助取得战争的胜利”。梅特博士心里有了这个凌驾一切的目标,所以全力集中于详细分析美国人的道德原理,而除了少数偶尔提及之处外,对于美国生活中这种道德原理不发生作用的领域,完全置之不论。书内关于美国人道德地位的说明,在我看来似乎极为详尽和完备,所以我也不想再画蛇添足。我曾经对梅特博士的结论,进行过若干简要的叙述,我也参考过她的著作中有关的章节。

梅特博士的著作中关于美国家庭的特殊发展的研究,为我提供了一个可供遵循的路径。因此,在这两本书之间,存在若干重复之处是在所难免的:凡梅特博士已提出充分论证的各点,我仅以概述她的结论为限。我没有进行任何争辩;对这个问题有兴趣的专家,把两书一比,可以很轻易的看出有少数地方我和她有不同的解释,至于我偏重不同的地方则更多。

我从梅特博士那受益的知识,实在无法进行充分的表达。我在文化人类学方面所受的众多知识,从她书中所得的关于美国国民性的资料,以及通过多年来长期谈话表达的、使我对英美特性的不同之处有更进一步了解的真知灼见,都深受她的启发。不幸的是,我始终不曾养成把谈话内容记录下来的习惯;所以在书内很可能援引了原来由梅特博士所提出的观念和公式,而没有进行适当的声明和鸣谢。我请求读者宽恕这种无心的失礼。

为了使本书的附注不至太多,所以我对于前人关于同一题目的许多论述——无论是和我的见解相合的,还是和我的见解抵触的¬,不曾一一注明。但借助这些著作,我获得了十分清晰的认知。在这里,我特别想提出的有布洛根的《美国问题》、兰斯威尔的《个人的不安与世界政治》、凯瑟琳的《解放的美国》、托克维尔的《论美国的民主制》、赫顿的《如日中天的中西部》和根斯的《美国内幕》,直到本书完稿后我才得以拜读。

罗宾曾为《幸运》杂志从优良的民意测验中对过去十年进行过一次系统的调查,我从这个调查中获得了大量的资料。我不愿在本书内插入统计表格,所以书内关于这方面的来源,没有进行直接的援引;但本书内相当一部分的陈述,都可参照《幸运》杂志的测验,从而获得统计的证明。

书内的材料,有许多是根据多年来在美国各地举行的谈话和讨论而得来的。我自己以及谈话的对方在当时都不知道后来我会写这本书。所以对于他们所提出的、没有另外见之文字的说明或见解,不便举出提出者的姓名,以免有失公允。不过,我自知曾从以下各人处获得过资料:奥登、贝特逊、本尼迪克特、乔治·狄逊和蒲加·狄逊、约翰·陶拉特和维克杜·陶拉特、厄列克孙、傅勒、浩尔、荷尔姆、欧文·加尼斯和玛乔丽·加尼斯、简宁斯、寇斯泰恩、恩斯特·克里斯和玛利安娜·克里斯、兰斯威尔·雷茨、保罗·林巴格和玛格雷特·林巴格·约翰·马夏尔和玛丽·马夏尔、麦克·梅和罗倍·梅、亚尔弗雷特·梅特洛和罗大·梅特洛、彼得·满陶克和卡门·满陶克、斐里奥·奈许和厄狄斯·奈许、考尼列斯·奥斯哥特和哈里欧·奥斯哥特、纳尔孙·鲍恩特和亨里泰、鲍恩特、罗伯茨、里奥·洛斯敦和柏里西拉·洛斯敦、约翰·索尔特和奥立武·索尔特、许纳特和斯庇尔、斯图亚特、乔治·泰勒和罗伯特·泰勒、玛丽·泰勒、约翰·魏廷和比特兰斯·魏廷和泰恩。我希望他们接受我的感谢。伦敦美国资料图书馆的馆员也曾对我提供了善意的帮助,我也表示感激之情。

我特别感激伦敦大学和芝加哥大学的歇尔斯教授。他非常细心地阅读过本书的初稿,并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批评和建议,我感觉到它们大大提高了本书的价值。他提供给我了许多宝贵的材料,并且准许我采用从他最广博的知识中得来的若干概念或说明。可惜我未能获准在有关的地方提出适当的感谢。

虽然我从以上的书籍和讨论批评中获益匪浅,但本书归根结底是以我在美国七年多的经验和接触,以及构成我在美国生活的爱情、友谊、争执、误会、复杂的谈判、没料到的事件等为依据的。也许会有人认为像这样的一本书对于曾给我许多优惠的那个国家和它的人民未能尽颂善之能事,但持这种意见的人一定没有了解写作本书所持有的精神。为免除发生任何误会起见,我愿意郑重声明,我相信未来世界的和平与繁荣有赖于英美人民和政府之间的彼此了解与有效合作;我也相信,这种了解和合作是防止再度发生战争、防止极权独裁统治或程度仅略逊战争一筹的恐怖的唯一保障。但彼此互相了解如果仅仅建立于幻想和虚伪之上是不能持久的;它必须以接受我们之间大不相同的特性以及解释世界的不同方式为基础。本书即为力求对这一种了解有所贡献的尝试。

[第一章] 移民,祖先,美国人

等到我们登陆时,我们将遭遇德意的军队,向他们进攻并把他们歼灭是我们的荣誉和特权。在你们许多人的血脉里,存有德国人和意大利人的血统,但要记牢,你们的祖先是如何的珍爱自由,为了追求自由,不惜舍家离国,远涉重洋。我们现在要加以消灭的这些人,他们的祖先,就缺乏这种牺牲的勇气,而不得不继续过着奴隶般的生活。

美国1943年7月对西西里岛的海陆进攻表明了西方盟国重新回到欧洲,这是一件很重要的事。尚未大显身手的美军也参加了进攻的战役,在刚开始登陆以前,指挥美军中某一军团的巴顿将军,向他的部队发出了一个命令,以提高他们的士气,并使他们深切知道此次登陆之举的重要性。命令的一部分内容如下:

等到我们登陆时,我们将遭遇德意的军队,向他们进攻并把他们歼灭是我们的荣誉和特权。

在你们许多人的血脉里,存有德国人和意大利人的血统,但要记牢,你们的祖先是如何地珍爱自由,为了追求自由,不惜舍家离国,远涉重洋。我们现在要消灭的这些人,他们的祖先,就缺乏这种牺牲的勇气,而不得不继续过着奴隶般的生活。

这位已故将军的公开风格是非常浮夸的;不过以上的几句话,确是以警句的方式简要表达出了关于美国人的许许多多有心理暗示的真理。“你们的祖先……舍家离国,远涉重洋……”,驱使这些移民远涉重洋的主要动机,究竟是因为他们在道德上爱好自由,还是出于比较近于物质的欲望,或者为了要追求更大的机会,更好的生活水准,更自由的土地,在此处倒无关紧要;重要的是巴顿将军部下大多数人的祖先,大部分确实是由欧洲移民而来的。他们的祖先曾经离家弃国,舍弃了他们出身其间的价值和传统,而等到他们的子孙长成、接纳了与他们自己所有的大不相同的价值和传统之后,却讥嘲并拒绝了他们不由自主地保留下来的欧洲人的习惯及思想方式。

1860年美国的人口,包括移民和土著,白人和黑人,老人和儿童在内,统计约有1300万人。在此后的70年内,有3000万欧洲移民远涉重洋,变成了美国人。现在美国1.8亿白人人口其中有多少人的祖先是在1860年以前抵美的,有多少人的祖先是在1860年以后抵美的,目前难以精确地计算;但值得提出的是,定居的人口中包括各种年龄的组别,而移民的人口中绝大多数为正达生育力最强年龄的青年男女。“你们的祖先……舍家离国……”这种移民除了少数例外外,并不是以殖民者的身份远涉重洋的,而是想在海洋的对岸复制他们本土的文明的。因为地理的隔绝,他们准备尽力放弃所有他们的过去:他们的文字以及只有该种文字所能表达得出的思想;他们从小受教要遵守的法律和忠顺心理;他们的祖先以及过去本国同胞所具有的价值观和稳妥的生活方式;甚至一大部分习惯了的饮食、衣着和生活方式。他们大部分人同时也逃避了歧视性的法律、严厉的教会制度下的社会结构、强迫性军役、妨碍有进取心者的向上机会和他们渴望实现的目标的权威性限制。但家园和故园是不能零零星星舍弃的;此外必须同时放弃许多其他的维系和牵绊;移民必须设法改造自己,才能变成美国人。

不过除非移民是在儿童时代便移入境内,或者具有非常强的心理适应能力,否则要完全改造自我,实属不可能。因为文化是极强有力而无所不在的;一个人在年幼的时候,便获得了代表地方文化的民族特性;单凭意志的力量不足以改变那种出于看不出和不自觉来源的动机与宇宙观的方式;大部分人是不能以潜心考虑来自行改造的。所以多数移民,虽然尽可能地舍弃欧洲的一切,本身仍为不完全的美国人;他们本人,他们的特性,他们的思想方式,甚至他们的语言腔调,仍带有他们所舍弃的欧洲式的痕迹。但是他们自己虽然不能改变,他们的儿女,却可以脱胎换骨;公立学校,有时再加上邻里的帮助,可以把他们的子女,改变成他们自己绝不能做到的百分之百的美国人。一旦这种脱胎换骨实现,子女又会排斥他们的父母,视其为流于老式、无知和在重要的方面带有外国气味的一类人。移民的父辈,越成功地把他们的子女改造成美国人,使他们的子女完全摆脱旧的效忠心或价值观念,则父亲一代的外国色彩,越发成为子女们自惭形秽和羞辱的根源,父亲一代做模范、指导和榜样的重要性也越发减少。至于母亲,不管操何种语言和具有何种生活方式,因为她是爱抚、食物和同情援助的根源,所以仍保持情绪方面的重要性。但如果儿子成年后同父亲一代一样,其成就不能胜过父亲,具有和父亲同样的品性,则无论父亲还是儿子,都将同样地认为失败了。

第一代移民与第二代子女之间连续性的中断,我认为对于现代美国人特性的形成,具有极重要的作用,如用发生学作比,它们产生了也许可称为美国变种的结果。差不多世界各地,以及在许多时代中,确曾有过个人改变效忠国籍,和看到他们的子女接受了他们所陌生的特性与价值;不过在这种其他的例证中,移民的人数比起他们所迁往地方的主要人口数,实在微不足道。而在美国的许多地域,特别在城市中,移民的人数大大超过了原有的美国人口。在其他的例证中,拒绝视父亲为指导者和典范,只是个人问题个别方式的解决,而在美国,这种行为也象征着他们接受了他们为之保证效忠的那个社会的主要价值。第二代美国人,每个人都须拒绝承认他出身于欧洲的父亲,这可以作为他的典范和道德的权威,其情形与美国之由排斥舍弃英国而成为独立国家的情形如出一辙,越发彰显出了前者的重要和强度。

18世纪下半叶,随着美洲殖民地脱离英国而附带发生的心理和政治变迁,在现代史上是不易找到相同现象的。直至《独立宣言》和战事爆发的13年前,殖民地人民对英国的效忠似乎是一向没有问题的。对于地方事件,他们大部分自己处理,但是他们自认为是英王的忠诚臣民,与各地英王的臣民程度相同。他们的观感,他们的制度,他们的哲学,他们的宗教,全都出于英国;其与英国标准式的差别,并不超过英国各地之间的差别;新奇的外国观念,其在美洲殖民地的影响也并不比在伦敦的影响大。

自1763年至1776年,英王乔治三世及其若干阁员采取了一连串高压的和专横的措施,把殖民地置于与国王其他臣民相比较低的地位,未获他们同意便实行征税、驻军,干预他们的商业活动,以致最终摧毁了殖民地占重要数量的人民的效忠心理。他们用维护英国精神的名义,来抵抗这种违反英国惯例的行为。等到请求纠正的公认的法律方法,因为国王及其阁员态度盲目顽固而全无成效之时,这些殖民地人民,仍根据英国的先例而行动,武装起来保卫“英国人的权利”。

在旷日持久、极端危急的情势之中,殖民地多数的人民,包括最有势力的人士,都抛弃了向英国效忠的心理。这种抛弃,是否认一般所承认的、唯一的具体威权,在当时并无取而代之的意思。而美利坚合众国的诞生,正以否认权威而著称:权威是强迫的、独断的、专制的,在道德上是错误的。

美洲13个独立殖民地在11年之中,各自采取了互相冲突的政策,靠一个无权无勇的自由民众的联盟作为彼此之间的唯一联系。但这种基本属于无政府的状态却使全联盟几乎陷入完全破产的境地,表明如无某种中央的威权,各独立殖民地是不能再继续生存下去的。1787年举行的制宪会议计划成立一个联邦政府,该政府具有为保合众国独立存在所必不可缺的最低限度的权力。这种讨论结果所订定的非常文件,即为《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其特别值得称赞的地方,是用极巧妙的方式,对政府的权威加以慎重的限制;所有互相牵制的条款、以求平衡的话语以及三权分立的制度,用意都在于筑起无法逾越的法律界限,使任何个人或团体都不能有过度的权力。

美国的诞生,与弗洛伊德所想象的文明与图腾仪式制度起源时的神话景象,在若干重要方面颇有相似之处。照弗洛伊德的“如此云云”的故事,受压制的几个儿子,联合起来杀死了专横的父亲;接着他们心头感到犯了滔天大罪,又深恐兄弟中有人会起而代替被暗杀了的父亲的地位,于是他们立了一个公约,以全体放弃父亲的权力和特殊地位为基础,确定兄弟之间法律地位的平等。英国、英王乔治三世和诺斯勋爵,代表那位专制暴力的父亲;美洲殖民地的人民,代表阴谋弑父的群子;而《独立宣言》和《美利坚合众国宪法》,代表诸兄弟所订的公约,以共同放弃所有支配人民的权力为基础,使全体美国人都得到自由与平等的保证;这种支配人民的权力,是那位父亲最令人痛恨、也最惹人艳羡的特权。

这虽然只是由一个故事引申出来的比喻,但它也表明了若干有心理重要性的真理。自从美国成为独立国家以来,在美国国民性的范畴内,就出现了两个大题目。一个是感情上的平等思想,认为所有人,一律平等;认为一个人如果奴役另一个人,其行为不仅应遭到唾弃,且应以法律的形式加以禁止;人人皆有平等的机会和法律地位。另一个是相信支配人民的权力在道德上是可憎的,并且是应该加以抵抗的;只有怀疑别人夺取权力的心理唯恐不够;必须把国内居于必要权位的人视作潜在的敌人和篡夺者。美国人所珍重的平等,过去、现在都是建筑于他们政府的羸弱之上的。

移民的子女不仅在学校里学习如何才能成为百分之百的美国人,他们在教室以内,在他们的功课以及历史与公民的课本中,在教堂说教和展示爱国性庆祝活动中,他们也继续受熏陶,继续深刻理解以上各种教训。照这些欧洲人的子女看来,课本上的英国成了一个集压迫与虐政大成的怪物,而抛弃向英国效忠之举,变成了一件单纯的事,把附随历史事实而起的毁誉不一之见几乎全部抹杀。反对权威成了一种可以赞美的典型的美国式行为;子女反对由父亲所代表的家庭权威,不仅出于个人的动机,而且还能得到社会的赞许,而具有欧洲式特色和教养的父亲,往往需要子女过度的服从。对个别父亲来说,是否妨碍或帮助他的子女变成与他们不相同的人物,是无关紧要的问题;而他们的子女为成为一个美国人,就需要拒绝以父亲为仪范、为威权的来源。这一点,作为父亲有时候很难理解。变种一旦确立,它就将继续维持下去;因此,一个美国人与他的移民祖先不管中间隔开多少世代,他总是不承认父亲的权威和仪范,而且也预料到他的儿子,一样会对他表示同样的排斥。

心理分析理论是在欧洲发展的;根据欧洲流行的社会及家庭结构,似乎尽可合理地说,国家内部有威势权力的位置——国王、教士、警察、军官等等——都是父权象征性的扩张。不过,这个说明是建立于不合理的假定之上的,即假定家庭的形式和父母的地位是处处相同的,且所有各地做父亲的都是具有威权的让人望而生畏的人物。较为准确的概论,毋宁是:在某一时代某一社会内,各不同情境下权力的各种形式,有彼此相似的趋势,各不同关系内同时并起的居高支配和在下受制的情感,仍保持相同的状态,并互为影响;做父亲的根据他社会内威权者的典例来塑造他的行为,其方式好比儿童根据他对自己父亲的态度,来解释社会上的权威代表。一个美国人等到成为父亲之时,他也不免趋向于根据所处社会流行的价值观念相称的方式,来维持他的地位;他对新生孩子在生物学方面所占的优势,必须与社会为一般优势地位者所规定的适当行为相称不悖。

美国人现在对权力所抱的态度,与草订美国宪法者要表示的态度实质上大体相同:权力的本身是恶劣的、有危险性的;为了国家的继续生存和发展,不免有若干人必须被赋予权力,但这种权力必须用法律加以框定和限制,对居于权力位置的人,应该经常加以监督,并且应该把他们视为潜在的敌人,予以戒备。

这种对权力概念的态度,包括对人支配人的权力以及对居于权力地位者所抱的态度,正是了解美国人特性与行为的最基本因素。这种态度远非限于政治上,就希腊与爱尔兰举例而言,在这些国家内,“反政府”虽为公认的和体面的政治立场,但教会的威权在爱尔兰,家庭的威权在希腊,对于这一点始终没有遭受质疑。另一方面,这种态度除了绝无仅有的例外以外,其间并不含有像西班牙或19世纪俄国那种无政府哲学思想的抽象理想。它们虽有政治的含义,但归根结底具有道德的性质,即认为凡是“压迫别人”的人或制度,都是恶劣的、违反良好情感的和绝对可以非难的,支配别人的权力被视为一种霸道,而追求这种权力的人,则被视为罪人。

这种态度具有多种含义,而且几乎影响着美国人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本身具有运用权力以支配他人性质的行业成了最被人瞧不起和最受怀疑的行业。在平时为政治,在战时为军役。凡是以改善自己社会地位或赚钱以外的任何目的加入这种行业的人,都是重大的嫌疑分子。美国有若干家族,主要位于南部特别是西南部,差不多家族中世代从事军旅一行;但是职业军人的主体,都是西点军校和安纳波利斯海军军官学校的毕业生,而向军官训练机关提名入学志愿人,却是国会上下议院议员们培植势力的政治行为。国会议员依法有提出这种保荐的权利,他们把拥护他们的贫苦且可造就的子弟保送入学。如果一个有才能的青年,既不经提名,又无家庭的传统,却宣布他想担任一位陆军或海军军官,那他就会受到重大的猜疑了。

被大家相信是为了个人利益,为了赚钱,或为了改善自己地位而参与政治的政客,并不被视为嫌疑犯。这是被认为正常的和可以理解的,是在近于合法范围以内的行业,正同簿记业或在禁酒州内违禁贩酒的行业一样;它不是可以令人钦佩的或特别可敬的。但假定不至于太藐视法律,则让现成有人可以替人“弄到”车票;可以替亲戚中比较庸碌的在公家机关中弄到一个差使;或保证公共工程建筑能够被交给适当的行商承包,也有极大方便之处。支配美国大部分大城市的政治“结党”行为,并没有受一般的和普遍的道德上的斥责,正好比对违禁贩酒者并无普遍的道德上的斥责一样;国内确实有许多人希望最好不要有政客和违禁贩酒的私贩,但是无人认为两者中任何一者会威胁社会的安定。既然法律以及必须执行法律的政客代表权力的一面,那么美国人一般的态度必然包含种种矛盾:一方面最好别人都能奉公守法,政客最好不理睬别人的呼吁,另一方面一个人不应大受妨碍,或太驯顺地服从。而投票选举一个绝不会对我有好处的人,也属愚拙。大多数人对惠特曼向美国所提出的“多抵抗,少服从”的劝告,却一直采取充耳不闻的态度。所以在近几年,若干参议员的臭名昭著的舞弊案件,虽经暴露,但并没有引起表示诧异的愤慨。人民的一般态度倒好像有点认为不幸言中的光景;一个人能希望些别的什么呢?他们的营私舞弊,至少保证他们参与政治只是从中牟利,并不存恶毒的野心。

为了个人直接利益以外的理由而置身政治生涯的人,都是极大的嫌疑分子。他也许暗中贪婪地寻求权力,因此对他必须实行最严密的监视,务使他无从满足自己这种邪恶的欲望。我确信美国拥有许多最受人尊敬且最可尊敬的人士。罗斯福总统就是其中的一位,但现实生活中,对已故的罗斯福总统及其一家抱有几乎近于病态的仇恨心理者也不少,产生这种仇恨的根本原因即源于此种道德态度。社会上曾有过各种关于这种仇恨心理的、自圆其说的解释,虽然各种解释并无自相矛盾之处,但其中大部分依然是虚伪的;不过这种仇恨心是足够真实和深刻的。但是没有被充分同化和地位相对不稳定的人,却把他当作父亲一样敬爱,大家感到一种受保护的慈祥的权力;至于此外的人则只看到权力,以及罗斯福显然乐于保持他自己的地位;结果不管他做些什么或没有做什么,大家都感到他将成为一种对公理的威胁。

这种对居于最高权力地位者所持的态度,不可避免地造成了一种左右为难的情形,这也许可以帮助说明拉斯基所注意到的、强有力的总统与羸弱的总统轮流迭起的现象。一个强有力的总统,代表一种道德的威胁;而一个羸弱庸碌的总统,即使他自己和他的属僚洁身自好,也将使国家的形势岌岌,甚至陷于近乎无政府的境地。因为按照宪法中缜密的规定,总统的权力是任何团体都不能越俎代庖的。

完全由只求自利的人,或由唯利是图、转移新阵地活动的“生意人”来组织政府,这种想法不管如何娓娓动听,总之不是一种切实可行的办法。政府本身是必须具有某种权力的,因此,凡居于较高权位的人,都不免带有这种罪恶的气味。这种从道德上就被摒弃的观念,可以帮助解释为什么美国人对他们的政府普遍抱有鄙视的态度;不论哪一批人执政,政府中的人都被认为是“他们”,实际上绝不会成为“我们”。政府是人民以外的东西,它的利益与社会的利益不同;政府的主要目标是增加它的权力,而公众的主要天职,便是抵抗政府扩大权力。大家承认,具有某种权力的政府是必要的,但公民务须保持警觉,把政府的权力限于最低限度。政府是必要的罪恶,但普通人专注于其罪恶的一面甚于其必要的一面,它便自然不能获得人民的尊敬。在叙述政府适当地位的谈话或著作中,最常用的比喻是把政府比作像棒球拳击一类运动中的公正人;公正人只能按照已有的规则行事,不得自作主张;运动的真正目的为竞赛,但公正人自己是不能下场参加的;公正人的责任仅在于防止竞赛者有违反公道、偷巧的行为。在美国的运动中,尤其在棒球赛中,公正人并不受人尊敬:他常常遭遇非难,偶尔还会受到球员来势汹汹的威胁,至于受存心偏袒的观众的侮辱,更属家常便饭。不过,美国政府中,“公正人”的一面却极少遇到怀疑与藐视:极少有人怀疑最高法院和它的法官意图不当地增加它或他们的权力。

最高法院是政府中不受重大怀疑的唯一部分。任何增加政府权力的企图,至少在最初的阶段中,都会引起最大的道德上的愤慨和抵抗。这一点在提议政府负责设计的事例中尤其明显。“偏好”私人企业,并不代表相信这种生产或分配方法一定比其他方法好;凭理解而得的信仰,也不一定是一种掩饰,以便能够在幕后保护私人追求利润的利益和希望;它实在是一种深切真诚的、有半宗教气味的道德态度,也同印度教徒嫌恶宰杀牛一样,不接受理性的辩解。反抗政府规划既然根本上带有道德的性质,于是每遇政府有一次提议,就得从头斗争起。美国的田纳西流域管理局,也许是世界上前所未见的、大规模设计最成功的例证:在管理局开发之下,沙漠变成了沃土,摧毁一切的潮泛有了管制,整个地域的人口过着日趋富庶健康的生活,而整个事业在财政上足以清偿债务而有余;在这种情形下,人们一定会认为统一管制流经几州的河流,理由已经有了完全的证明。但是等到提议成立密苏里河流管理局时,仍须从头重新奋斗。大家既已认定权力的扩张本身为罪恶,且须加以抵抗,任何先例都不能改变这个事实。

这种畏忌权力的心理,使美国成为一个非军国主义的国度。个人的乐于用武和社会的乐于作战,虽尚未被证明这两者之间是有关联的,但在这类相关思想的范围以内,美国人对于用武或暴力并无特别讨厌之现象。梅特曾经提纲挈领地叙述了关于用武所应有的规则:挑斗者不应打第一拳,被打的人不应比打人的一方瘦小或羸弱太多等。乡间和小城镇上的男孩子,为证明他们的男子气概,有时候便将一捆木材放在他们的肩上保持平衡,如果有哪个人敢把他们肩上的木材撞倒落地,他们就将和那个人动手打架。而且除了这一类伦理地和友善地用武以外,在美国的商业、工业和政治生活中,暴力和暴力的威胁占有重要的、而且往往是主要的作用。在报纸、书籍、电影以及专门论述流氓和强盗故事的无线电广播中,曾经把没有法纪的暴行做过度宣传;这一类活动,虽然不像外间宣传的那样常见,但无论如何总是有的。政党的统治,通常都是靠暴力和欺诈而维持的;直至最近,资方曾使用最大规模的加于身体的暴行,来阻止成立或增加工会;今日仍有许多工会,是靠使用加于身体的暴行,或以此为威胁来维持或增加会员的;许多独立的企业和自由职业分子在这样的威胁之下,不得不就范。许多美国人在他们的职业及政治生活中,都是深恐身体受到暴行,才不得不循规蹈矩的。大家对凡能“采用”这种暴行的人,虽普遍在道德上并不赞同,暗中却流露一种敬慕之感;但对那些“受得了”这种暴行的牺牲者,即能以勇气和镇静来抵抗虐待的人,尤其有更大的和更为公开的钦慕之忱。在美洲的“平原印第安人”中,凡能一面身受非刑,一面歌咏自如、至死为止的人最受崇拜。这种行为,在现在住在他们故土上的人民中受到了相当的敬重。大部分数量在增加中的公众娱乐节目,尤其是无线电节目,都是以客串的人当众受辱为中心题材;而在美国“硬汉”派侦探小说中,通常有主角身体受到伤害的一节。

所以美国人反对军国主义,并不是因为一般人对于用武和暴力望而生畏;他们反对军国主义,实起于憎恶权力;而在现在的军事服役中,势必包括纪律,听从军官的调派和命令。我在和退伍军人的谈话中,发现他们在战争中虽不把日本人当作人类,但对自己军官的恶感,甚至比对敌人还要厉害。由心理分析谈话所唤起的幻觉中,他们最得意的地方是对军官实行报复、侮辱和叱责。幻想中最常见的,也许是恢复了平民身份的士兵成为雇主,拒绝了同样恢复了平民身份的军官卑躬屈膝的求职。

这种幻想也透露出权势与权力两者之间微妙的差别。支配人,即权势,在道德上总是恶劣的,支配事物,或被设想为事物的抽象概念即权力,在道德上是无所谓善恶的,而且在某种缺乏良好界限的范围以内,甚至还是值得赞美的。这种差别,其源于情绪的成分多于理智的成分;在前面所举的美国士兵的梦想中,那位退伍军官的生活所受的重大打击,是消极地被排出于大门之外,而非积极地受到强制胁迫。在美国公众生活中发生的大规模的社会经济变动中,一般人怀疑合法的权力正在转变成为不合法的权势;20世纪之初,则表现为对当时以洛克菲勒为代表的大资本家的群起攻击,结果遂有反托拉斯法的通过;最近则为攻击以路易斯为代表的强有力的工会领袖,结果遂有许多反工会的法律形成。至于权力到了什么地步才变成权势、或有变成权势之虞,是可以理解而无法说明的;它是一种关于大小程度的现象。

因为权力,尤其是大的权力,有变成权势的可能,所以凡是居于大权地位的人,必须本身表示出并无权势,或有谋取权势的野心。他们必须尽力成为寻常的公民,具有与其他公民相同的利益和习气;不管他们私人脾气如何,他们的举止须和“同道中人”一样,欢然握手,外表亲热,记牢同群中人亲昵的名称,在接见下属之时,不妨袖管卷起,把脚搁在桌上,言语粗俗;如果他们有任何私人的利益,应该限于很单纯和人人皆能达得到的。洛克菲勒之所以不受欢迎,可以说就是因为他未能展示出这种公开的品格,而美国公众讨厌路易斯比讨厌与他同时代的其他任何人都甚,也是为此之故。

如果大权在握的人士不愿接受这种谦卑自逊的地位,这种地位也可能被强加到他们的身上。下面一个故事最可以佐证这一点。有一次,势力强大、态度谦逊的摩根在被传至参议院一个委员会中做证以后,出门即被摄影记者包围起来,他们把一个偷带进来的小孩子,硬放在他的膝上,拍成了一张照片。从任何理性的观点而言,这件事是没有什么意义的,它只是一张不协调的照片而已。但是照片一经发布,便不胫而走,虽经多年甚至在摩根去世后,大家想起来此事仍感兴奋,这证明这张照片具有极深刻的情绪上的重要性。那么这张照片究竟诱发了那些影响呢?虽然它并没有使摩根所有的、许多人认为有危险性的金融权力减少一分一厘;但它多少使摩根暂时变成可笑的样子,它减少了他和权势人物相似的程度;一个膝上坐了一个孩子、满脸惊异的人,不是可以激发别人尊敬或使人望而生畏的人物。

尊敬和畏俱,是对个人化权势最常见的情绪反应,所以被列入美国人认为最痛苦的情绪之内,并且很小心地加以避免。他们一旦遇到了可能引起这种情感的人物或情形,便尽一切努力利用轻率、矛盾或罗织,把这种人士或情形贬低至不配这一种情感的地位。马克·吐温的《在亚瑟王朝的康涅狄格州的美国佬》和《傻子国外旅行记》也许是在文学方面表现这种反应的最显著和几乎最细致入微的例证。除了著书立说以消除错误的情感做更为持久的努力外,报纸上随意闲谈的专栏,坦白写真的照相,以及文艺性的侧面描写,更继续发扬这种努力。在美军占领罗马后,有一位美国军人于占领罗马的第二天爬上了威尼斯宫,模仿着墨索里尼向群众大声地发表演说的样子,还被拍成了照片。之后美国报纸和新闻片几乎都曾予以发布,它就是美国摧抑权势态度的一个愉快的象征。它也许全无政治的含义,它的意义即在于把这样一个权势的象征,降到了每一位美国母亲所生的孩子都能达到的水准。

美国人之所以对温莎公爵的婚姻生活有着如此持久的兴趣,以及美国报纸之所以连篇累牍地刊载伊丽莎白公主的婚姻故事,一部分即出于同上一样的理由。这并不是如有些天真的外国观察者所说,美国人对英国王室有什么恋慕的心理,实在只是把那些可能引起人们敬畏之心的人物,降低到最普通的凡人的水准。

美国有许多人,对天主教抱有强烈痛恨和政治性的反对态度,一部分的因素,即出于同样的感情。在近年中,这种反天主教的感情只有过一次表面化,即1928年民主党总统候选人为天主教徒之时。但人们通常为了政治的和商业的理由而保持缄默,因为全国人口中有近六分之一为天主教徒,而且这也许是国内组织最良好的集团。不过,这种反天主教的情感总是存在,并且有爆发的可能,而且也不限于穿黑色睡衣的病态顽固分子。教皇是世界上唯一一个不能硬把一个孩子放在他膝上的人,也不能把他卷入桃色纠纷之中,也不能拍他的背,对他做亲昵的称呼。

除教皇以外,斯大林也许是最不易把他做合于人情的处置的人了,最难把他表述成与其他人差不多的人物,但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希望和苏联维持友好关系的时期内,美国的记者相当卖力,对乔伯伯的家庭生活,做了一番详尽的描写,其中包括一次谣传的爱情事件,而最为愉快精彩的地方,为斯大林的烟斗不离口。他最喜欢的烟草就是一种在美国的普通市场上就能买到的烟草,在美国街头角落的药店内都可以买得到。

在这方面值得回忆的,还有美国人对于日本人向他们的“天皇”所表示的尊敬和畏俱有着极度的道德上的反感;他们感觉到所谓的“天皇崇拜”,是民主政治的直接敌人。所以他们对于新闻记者和联络官员一旦得到政治安全许可,便把日本天皇裕仁的地位在日本人的眼里降低至与寻常人一样,不禁发出近乎神圣的欢欣赞叹。过去美国政府不准在战时进行这种工作,这曾成为引起最强烈攻击和怀疑的根源;这种自制的政策虽经时势证明是完全正确的,但若干被认为对这种政策负主要责任的人却因此不得再在美国政府中继续任职。

这种关于人与事之间的差别,在畏俱的情感方面也同样正确。对人表示畏俱,通常是痛苦的和不可宽恕的;但对事,或者对被视为事物的抽象思想表示畏俱,则在许可之列,而且在有些情形下,还有表示敬畏的义务。例如国旗等代表自由与民主一类观念的抽象体,若干与美国初期历史有关的建筑物和地点,例如自由钟、林肯纪念堂及亚拉摩建筑物,都是可以引起畏俱和尊敬的适当目标。大规模的观念传播也自然可以引起长久的敬畏之感。

在美国青年的整个生长发育期中,他们不断地努力认识权势,以及学习对于设法运用权势的人应抱何种适当的态度等知识。结果等轮到他们做父亲的时候,发现他们对儿女的适当地位的期望,因为社会普遍反对人对人实行权势支配的消极制度,已被规定和限制了。即使他因冲动而想独占他的子女,要子女对他作无条件的服从,他也不可能得到他的妻子、邻里和社会的支持。国家内权力分配的模式,在家庭之内也有着其雏形的表现,父亲好似代表行政部分,母亲代表立法部分,以学校教师为领袖的邻里则代表司法权力。子女的地位与人民相似,他们利用一种权力来抵抗另一种权力,采取由相制而达平衡的办法来维持他们的独立。这个比喻虽不免有点推之太远,但的确能表现出美国寻常家庭结构的特色与欧洲常见的父权家庭景象的迥然不同,而且反其道而行之,把父亲的权力全部不加改变地移交给母亲。

因为美国的许多社会制度、法律和若干宗教都源自英国或其他欧洲国家,这使得美国家庭实际结构的图像显得格外混乱。家庭的形式,除了最贫苦的黑人以外,仍旧是父权的;子女仍取父亲的姓氏,虽然现在以母亲的闺名为中间名字者已经很普遍;妇女最近才获得全部的公民与法律地位的平等,但许多最显著的荣誉位置,仍专为男子而保留。不过形式虽然相似,但美国家庭的内容却和欧洲及亚洲大部分的父权社会大不相同。

在儿子被改造的过程中,第二代美国人最有切实的经验,他们认清了所有美国父子之间的关系与期望,知道做父亲的决不能独断专行。即使他并非是有缺陷的美国人,但既为父亲,照说就几乎一定是传统的,不懂其子女所醉心的时髦和潮流,不习惯子女所爱好的新近流行的玩意儿。他不是,至少不能长期成为供给儿女新知识的根源。他也同他初移至美国的第一代父亲一样,并不希望他的儿子们像他一样从事同样的行业,或保持安身于同一社会阶层。如果他的儿子们能强爷胜祖,赶在他的前头,那就是他的骄傲和他的价值的证明。除了他从根本上是男性这一点,父亲并非希望儿子效法自己的仪范。

上面的论述对于父亲的地位做了消极方面的解释。那么他积极的方面有哪些呢?首先他是、或者应该是家庭中赚钱的人,尽一切努力使子女能受比他更好的教育,拥有更良好的“背景”,获得更良好的机会;他的主要任务,即在于使他的子女能超过他。他可以、而且应该使其子女能够向邻里夸耀他的权力,“我的父亲比你的父亲高大、强壮、富有和能干”,借以改善其子女与邻里的比较地位。他应该是儿子们的一个“伙伴”,帮助训练他们具备一套专为男性而设的关于战斗、游戏、狩猎等技术。他应该支持母亲和教师所谆谆教诲的道德观念和规则,并身体力行。

就最后一点要求而言,言论与行为之间一贯存在矛盾。一旦儿子们度过了儿童期,父子之间便极普遍地存在着串通勾结的现象,他们共同抵抗或躲避家庭及社会行为中女性的规则;从“不要被你母亲捉住”这一惯用语中便可以看出这种沟通“阴谋”。美国父子间最愉快的相处模式似乎就是根据他们的男性立场来共同抵抗女性的要求。在相对不大愉快的家庭内,早年父子两人在潜移默化中所受到的母亲的爱护抚慰却打破了他们的团结,进一步地产生了对立;等到儿子到了青春期及以后,关于何时使用家庭的汽车,听什么无线电节目,和选用些什么作为父子之间必须共同分享的便利,父子之间也更容易有公开的冲突。在这种争执中,父亲往往是失败者。在美国,年轻人普遍把自己的父亲称为“我的老头子”。美国是属于青年的。

除了《纽约时报》是显著的例外,几乎每一家报纸都刊发有滑稽连载,而且一般至少有一面。它们团结几乎所有的美国人,这是他们享受一种共同经验的少数重要联系之一。一个人离开大城市和大西洋沿岸,越往内地走,报纸上刊登国际新闻,甚至国内新闻的篇幅越少,而关于地方新闻的篇幅越多。但是却没有一家报纸吝啬到连全国发行的滑稽连载都不登的。当一个人在全国范围内旅行时,他可能不晓得国会或在联合国会议中发生了些什么,但如果不晓得“超人”、阿勃纳、巴洛加、华勒特以及这些全国发行的幻想连载中其他主角的最近的冒险故事,就不可饶恕了。

最早、最流行和今日仍在继续刊载中的这种连环插画之一名为《怕老婆故事》。故事中的主角杰格士和麦琪虽仍有他们的信徒,但故事的内容和技巧,在今日看来似乎已经过于陈旧和古怪了。《勃朗第》也许更可以表现出关于美国家庭流行态度的观感。《勃朗第》是容许时间发生作用的少数连环漫画之一——就我所知的还有《汽油路》——在它连载期间,主角由孩提而至成人,成家立业,生儿育女。因为这些漫画包含了时间因素,所以免不了有些牵强附会之处,但同时也具有那些无时间因素幻想插画所缺乏的现实感,并表现出了美国生活中许多共同的形式。《勃朗第》中的主角是一位沉静、漂亮、衣饰入时的中产阶级妇女,漫画中包括其家庭生活中一连串不连贯的、具滑稽意味的插曲。她的丈夫达格渥特是一位不修边幅的公务人员,他每天早晨必须赶公共汽车上城里办公。一般来说,他是庸碌的、无能的、贪婪的、耽于感官爱偷懒,平常脾气温顺、态度随和,但偶然也会突然冲动,做毫无结果的狂怒。在早些年,这则喜剧漫画主要叙述勃朗第利用巧妙的技术,使他们得以避免由达格渥特闯祸而造成的恶果。他们结婚几年后有了孩子,第一个生下来的是儿子,名叫亚历山大,酷似他的父亲,最近又生了女儿歌姬,像她的母亲。在我和达格渥特一家分手时,亚历山大已进学校,在他和父亲日占上风的对垒之中,引出了许多滑稽的事件。

书中的达格渥特虽然不免夸张过度,但他代表了大众对于美国丈夫和父亲所抱的一种极为普遍的态度。达格渥特是和善的、尽本分的、勤恳的,在其限度以内用心甚好的;但他已经放弃了任何权势的要求;要是没有勃朗第的逢凶化吉,家庭即有涣散和大祸临头的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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