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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0-16 0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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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托妮·莫里森

出版社:南海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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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罗门之歌

所罗门之歌试读:

第一部

北卡罗莱纳州互惠人寿保险公司的代理人承诺于三点钟从慈善医院飞往苏必利尔湖对岸。在这件事预定要发生的前两天,他在他那所小小的黄色住宅的大门上,用图钉挂出了一则通告:兹定于一九三一年

月十八日(星期

)下午三点,本人拟依靠自己的翅膀,从慈善医院出发飞向远方。敬请见谅。我爱你们大家。保险公司代理人罗伯特·史密斯(签名)

史密斯先生吸引来的人群,没有

年前林德伯格那次多,在场的只不过四

十人,因为这天正是他选定进行飞行的那个星期三,而且已经到了上午十一点,人们还没有读到他的通告。在一周中间这一天的这段时间里,靠口头传播的新闻只能是姗姗来迟的。孩子们正在学校上课;男人们正在工作;大多数妇女也正在扣好胸衣,打算出门去看看肉铺会不会处理猪尾和下水。附近只有那些失业者、个体经营者和学龄前的小家伙们:有些人是听到这个消息专门来看热闹的,有些人则正巧在那当口走到了非医生街靠近湖边的这一头。说到“非医生街”这个名称,邮局是不承认的。城市地图上标明这条街叫“干线大道”,可是由于原来城里唯一的一位黑人医生曾经在这条街上居住过并且在这条街上去世,当一八

年他搬来的时候,他的病人们没有一个是住在这条街上或离这条街不远的,于是就管这条街叫“医生街”了。后来,别的黑人也搬来住了,当邮政业务成了他们传递信息的普遍手段时,来自路易斯安那、弗吉尼亚、阿拉巴马和佐治亚的信件开始寄给医生街带门牌号码住宅里的居民。邮局的工作人员把这些信件退回或转到死信处理部门。后来,在一九一八年,当黑人应征入伍的时候,有些人就在征兵处把地址写成医生街。这样一来,这个街名就有了半官方的地位。但是没过多久,对确定恰当名称和保持城市界标的关心成了城市立法机关的一些成员政治生活的主要内容,他们就此指出:在任何官方场合从未使用过“医生街”这一名称。而他们知道,只有城南的居民才坚持这种叫法,于是就在那一地区的商场、理发店和饭馆里张贴布告,宣布:从紧靠大湖的湖滨路到通向宾夕法尼亚的二号路和六号路交叉点的南北大街,以及与之平行、处于卢瑟福大街和百老汇大街之间的一段,一直叫作今后也应叫作干线大道,而非医生街。

这是一个真正的澄清性质的公告,因为它令城南居民记忆犹新并且取悦了城市立法机关的大员。城南居民于是管这条街叫作非医生街,并且倾向于把位于该街北端的慈善医院叫作非慈善医院,因为直到一九三一年,在史密斯先生从医院圆顶上起飞那天的晚些时候,才允许第一位黑人产妇在病房里而不是在门外台阶上分娩。医院对这位妇女如此开恩,并非因为她是那位黑人医生的独生女。那位黑人医生在他的整个职业生涯中,从未获准有任何住院特权,慈善医院仅仅接收过他的两名病人,还都是白人。再说,到一九三一年,医生早已去世。这次破格接收她入院的原因应该是史密斯先生从他们头上的屋顶起飞。无论小小的保险公司代理人深信他能够飞翔这一点能不能对她生产的地点起作用,反正对她生产的时间确实作了贡献。

已故医生的女儿看到,史密斯先生像他曾经许诺的那样,从圆顶后面迅速地出现了。他那宽大的蓝色丝质双翼,围绕着前胸向前弯曲着,这时她手中的大篮子落在了地上,里边的红丝绒做的玫瑰花瓣散落出来。风吹着这些花瓣向四周飞去,忽上忽下,落进一个个小小的雪堆中。她的两个半大的女儿在周围忙乱着,想抓住这些丝绒花瓣;而做母亲的却呻吟着,两手捧住肚子的下边。迎风乱飞的玫瑰花瓣极大地吸引了人们的注意,而孕妇的呻吟倒无人理睬。大家都知道,小姑娘们花费了一小时又一小时的工夫去描、去剪、去缝这些值钱的丝绒,而且他们也知道,杰哈尔茨百货商店会当即拒收那些在地上弄脏了的绒花。

有一段时间倒是挺欢快的。男人们跟着去收绒布片,以免让雪把它们浸透—在阵阵狂风中去抓,或者小心翼翼地从雪上捡。而那些小家伙却犹豫不决,不知到底该去看屋顶上那身体包在蓝丝绸中的男人,还是该去看周围地面上飘舞的红片片。他们这种进退两难的境地因一阵女人突发的歌声而解脱。那个唱歌的女人站在人群的背后,一身破破烂烂的装束和医生女儿漂漂亮亮的衣服恰成对比。医生的女儿身穿一件整齐的灰色外套,按照传统,孕妇在肚子中间打个蝴蝶结,头上戴一顶黑色圆顶窄边钟形女帽,脚上是一双女式四扣高筒橡皮套靴。唱歌的女人戴着一顶手织的水兵帽,低低地压在前额上,身上没穿冬天的大衣,而是裹着一条旧被子。她把头歪向一边,两眼盯着罗伯特·史密斯先生,用浑厚有力的低音唱道:,售糖人飞走了售糖人走啦售糖人掠过天空售糖人回家喽……

聚集在那里的五十来人中有几个互相碰了碰臂肘,悄悄笑着。其余的人好像在听着无声电影中帮助理解和说明主题的钢琴曲。他们就这样站了好长时间,没有一个人对史密斯先生喊叫,所有的人都对周围的这件或那件次要事件专心致志,直到医院里的人们走了出来。

这些医院里的人本来是从窗户里向外看的,起初是带着轻微的好奇,后来,当人群看来就要挤到医院围墙跟前的时候,他们就怀揣着担心来观察了。他们弄不清楚是否种族主义情绪高涨的人们正在组织起来。但是当他们发现既没有标语牌也没有演讲人时,就大胆地走到寒冷的露天来了。他们当中有穿白大褂的外科医生,有穿黑上装的职员,还有三名穿着浆过的工作服的护士。

史密斯先生插上那对宽大的蓝色翅膀的那副样子使他们惊呆了几秒钟,那个妇女的歌唱和周围飘散着的玫瑰花也使他们莫名其妙。他们当中有些人简单地认为这可能是某种表示崇拜的仪式。由父神统治的费城就离得不远嘛。也许手持花篮的小女孩就是他的两名贞女。可是一个满口金牙的男人的笑声使他们恢复了理智。他们不再做白日梦,而是迅速着手工作,下达着指令。他们的叫嚷和忙乱,在原来只有几个男人和一些女孩摆弄绒片、一名妇女唱歌的医院门外,引起了巨大的慌乱。

有一名护士希望在一团混乱中出点力气,在四周的面孔中寻找,后来看到一名粗壮的妇人,看样子要是她愿意,会连地球都搬得动的。“你,”她冲着那个粗壮的妇人说,“这些是你的孩子吗?”

那个壮妇慢慢地转过了头,对这番话只是漫不经心地扬起了眉毛。然后,在看清问话来自何处之后,她才低下眉毛,垂下了眼皮。“夫人?”“打发一个人绕到后边的急诊室去,让他告诉看门的马上到这里来。那边那个男孩可以去,那个。”她指着一个大约有五六岁样子的长着一对猫眼的男孩。

壮妇的目光往下滑到护士的手指,顺着看过去,找到了她指的那孩子。“吉他,夫人。”“什么?”“吉他。”

护士盯着壮妇看,似乎她刚才讲的是威尔士语。后来她闭上了嘴,又看了一眼那猫眼男孩,这才把手指交叉起来,慢慢地对孩子说话。“听着。绕到医院后边,到门房去。门上有块牌子写着‘接待急诊’。接待。看门的就在那儿。告诉他让他过来,要跑步来。现在就去。去吧!”她松开了手指,用两手做了个舀东西的姿势,两只手掌迎着寒风一推。

一个穿着一身褐色西装的男人向她跑来,嘴里呼出缕缕寒气。“消防车已经上路了。快进里边去。你会冻死的。”

护士点了点头。“你少说了一个S,夫人。”男孩说道。北方对他来说还是新奇的,而且他刚刚开始懂得他能对白人开口讲话。可是她已经走开了,一边揉搓着手臂来御寒。“奶奶,她漏掉了一个S。”“还有一个‘请’字。”“你估摸他会跳吗?”“一个疯汉什么都会干出来的。”“他是谁呀?”“收保险金的。一个疯汉。”“那位唱歌的女士是谁?”“孩子,那是个不上等级的小人物。”可是,看到那唱歌的女人时,她微笑了。于是这个长着一对猫眼的男孩聆听起这一音乐节目,其兴趣起码不亚于他对医院房顶上拍着翅膀的男人的专心。

由于这时招来了执法人,人群中开始有点紧张。他们全都认识史密斯先生。他每月两次到他们家中来敛一美元六十八美分钱,并且在一张黄色小卡片上写上日期和每周八十四美分的付款。他们总要迟付半月左右,可还要没完没了地对他讲已经提前付款了—他们事前已经讨论过,他干吗这么快就又回来了呢。“你又跑这儿来啦?我觉得才把你甩掉呢。”“看你的脸我已经看烦了。真的烦了。”“我知道。只要我赚上两毛钱回来,你就会跑到这儿来的。比收割庄稼的人还要准时。胡佛知道你这个人吧?”

他们哄骗他,取笑他,让孩子告诉他,他们不在家,或者生病了,或者到匹兹堡去了。然而,他们却把那黄色小卡片看得煞有介事,加以妥善保存—把它同房租收据、结婚证书,以及作废了的工厂证章一起仔细地放在鞋盒里。史密斯先生对此一笑了之,在收款的几乎全部时间里,尽量把自己的目光集中在主人的脚上。史密斯先生上班穿一套西装,可是他的住所并不比他们的好。据他们所知,他从来没有过一个女人。在教堂里他一言不发,只是偶尔说一声“阿门”。他从不动手打人,夜晚也不出门,所以他们认为他算是一个好人。不过,人们总是要把他和疾病与死亡紧紧联系起来,尽管在他们黄色卡片背面印着的北卡罗莱纳州互惠人寿保险公司大楼的棕色照片里一点看不出病与死的样子。从慈善医院的屋顶往下跳,这是他干过的最有趣的事儿。从没有人想到他会有这么一手。他们彼此嘀咕着:去瞧瞧吧,谁也不真的了解一个人的底细呢。

唱歌的女人放低了声音。她哼着曲子穿过人群,走到那个提玫瑰花瓣篮子的妇人跟前,那妇人还在捧着肚子。“你要暖暖身子,”她对她低声说,碰了碰她的臂肘,“随着清晨来临,一只小鸟就会到来啦。”“哦?”那个带玫瑰花瓣的妇人说,“明天清晨?”“就是那个要来的清晨。”“不可能吧,”带玫瑰花瓣的妇人说,“那太快了。”“不,不快,刚刚准时。”

两个女人深深地盯住对方的眼睛,这时人群中掀起了一阵高声的喧哗—是一种波浪起伏的“哦”的声音。史密斯先生有一阵失去了平衡,但马上潇洒地抓住了圆顶上伸出的木制三角架。接着,那唱歌的女人又开始了:,售糖人飞走了售糖人走啦……

在市中心,消防队员们穿上了他们的外衣,但当他们来到慈善医院时,史密斯先生已经看到了玫瑰花瓣,听到了歌声,并且一跃而进入空中。

第二天,在慈善医院里边诞生了第一个黑种婴儿。史密斯先生的蓝色丝质翅膀肯定留下了深刻的影响,因为当这个小男孩长到四岁时一发现史密斯先生早些时候已经弄懂的道理—只有飞禽和飞机才能飞—就对自己失去了全部兴趣。没有这样一种本领,可还得过日子,使他郁郁寡欢。由于他失去了想象力,即使那些不恨他母亲的妇女也觉得他呆笨迟钝。那些恨他母亲的接受他母亲的邀请来喝茶,羡慕医生这所有十二个房间的阴暗的大房子,羡慕那部绿色轿车,却还说他“乖僻”。而那些晓得这所房子与其说是宫殿不如说是监狱,晓得那部“道吉”轿车只能在星期天才开一开的人,为露丝·福斯特和她的两个干瘪的女儿感到十分难过,却称她这儿子“深不可测”,甚至认为他神秘。“他生下来的时候有胎衣吗?”“你得把那东西晾干,做成茶水让他喝掉。要不,他会看见鬼的。”“你信这个?”“我不信,可这是老人们说的呀。”“唉,别管怎么说,他是个深不可测的人。看看他的眼睛就知道了。”

于是,她们从上腭抠下来一些没烤熟的糕饼屑,再一次盯着那男孩的眼睛。那男孩也尽量同她们的目光对视,后来,向他母亲投过祈求的一瞥,就获准离开了房间。

要走出客厅很需要动点脑筋。她们说话的嗡嗡响声还在向他的后背冲来,他要打开那两扇沉重的通向餐室的大门,悄悄走上楼梯,经过所有的卧室,还要不惊动姐姐莉娜和科林西安丝,她们俩正像一对大娃娃似的坐在堆满红色丝绒片的桌子跟前。她们在下午做绒玫瑰花。这些色彩鲜明但毫无生气的玫瑰花要在大篮子里放上几个月,直到杰哈尔茨百货商店的特产收购人派看门的弗雷迪来通知两个姑娘,他们可以再进一批货了。要是能溜过两个姐姐的门口而不引起她们一时的怨恨,他就会在自己房间的窗台前跪下来,想了又想而不明白他为什么得待在地平面上。这时弥漫于医生住宅中的沉寂就只是沉寂,偶尔被吃着靠太阳光烤出来的糕饼的女人叽里咕噜的低语所打破而已。这种沉寂并非平静,继之而来结束这沉寂的,便是麦肯·戴德的出现。

麦肯是一个脚踏实地、明察秋毫的人,经常在不动声色之中突然爆发一通脾气,全家人都因畏惧而惴惴不安。他对妻子的恼恨闪现在他对她说的每一个字眼里。他对女儿们感到的失望像筛灰似的倾撒在她们身上,把她们黄油色的面孔弄得阴阴沉沉,把她们本来是女孩子的轻快嗓音弄得阴郁喑哑。在他那使人发冷的目光的注视之下,她们在门槛上磕磕绊绊,还把盐瓶掉在水煮荷包蛋的蛋黄里。他对她们的体面、她们的才智和她们的自尊心肆意践踏,这种事情成了她们日常生活中唯一的刺激。要是没有他激起的这种紧张和冲突,她们简直不知道该拿自己怎么办。当他不在家的时候,他的女儿们把脖子弯到一块块血红色的丝绒上,急切地等待着与他相关的暗示。而他的妻子露丝,由于丈夫的鄙薄,总是胆战心惊乃至呆若木鸡地开始一天的生活,又在这种鄙薄之下手忙脚乱地结束一天。

她送走下午来的客人,把大门关上,那种恬静的笑意就在唇上消失了,这时她就开始准备令她丈夫感到难以下咽的食物了。她并非要使饭菜令人作呕,只是不知道怎样才不致令人作呕。她曾经留意到把糕饼摆到他面前确实乏味了,就决定改上苹果作为饭后甜食。可是,为了做肉面包得绞牛肉馅,花去了她太长的时间,不但忘掉了该用熏肉油浇汁的煎猪肉,而且根本没时间再准备甜食了。然后,她就匆匆忙忙地动手摆桌子。当她抖开白色亚麻桌布,让它垂下红木餐桌时,她得再看一眼那硕大的水花纹。她从来不会在安排餐桌或穿过餐室时不这么看上一眼。就像一个管灯塔的走近窗户再瞧一眼大海,或是一个囚犯走到院子里放风时要自然而然地看一看太阳一样,露丝一天总要把那水纹看上几眼。她明知道水纹就在桌面上,而且总会在那儿的,但还是需要证实一下它的存在。就像管灯塔的或囚犯似的,她把这看作是一种支撑物,一个检查站,某些使她确信整个世界依然如故的稳定的可见实体。这样她就可以相信,这就是生活而不是梦境,她在一个地方活着,仅仅由于她所熟知、倍感亲切的东西摆在那里,在她之外存在着,她的内心也就坦然地相信了她是确确实实地活着的。

甚至在睡眠的洞穴里,既梦不到这桌面水纹也根本不去想它,她仍能感到它的存在。啊,她没完没了地向她的女儿们和客人们唠叨怎样设法去掉它—用什么办法可以使这块完美的木料掩饰起这唯一的瑕疵:凡士林、烟草汁、碘液、砂粒,还有亚麻油,她通通试过了。可是她的目光倒有一种滋养作用:年复一年,如果说那水纹斑有变化,也反而变得更加醒目了。

云状的灰色圆圈使那医生在世时每天放置装满鲜花的盆缸的地方更加显眼了。当年,那是每天从不中断的啊。没有花,也要插满草叶,一簇细枝和浆果、褪色柳、苏格兰松……反正总要有些东西把晚饭的餐桌点缀得优雅庄重。

对她父亲来讲,这是使他自己的家庭与周围的邻人相区别的一种格调。而对露丝来说,这是她认为她的孩子们所处环境的优雅温柔的总和。在麦肯同她结婚并搬进医生的这所住宅时,她保持了餐桌中央的这一装饰品。后来就有了那次—她穿过城市中最粗俗的地段走到湖畔,拿回了一些浮木。她在报纸的“自己动手”专栏内看到过一些浮木和风干海藻组成的图案。那是十一月里潮湿的一天,医生当时已经瘫在床上,只能躺在那儿吃流食了。风把她的裙子从膝盖处卷起,吹透她系带的鞋子。回家之后,她只好用温热的橄榄油揉搓双脚。吃午饭的时候只有她和丈夫坐在桌边,她就问他喜不喜欢这个装饰品。“大多数人都忽略了这类东西。他们看见了它,但却看不出有什么内在的美,他们看不出美自天成到了尽善尽美的地步。你从侧面来看一看,多好看啊,是不是?”

她丈夫看了一眼浮木和上面的带状斜纹海藻,头也不动一下地说道:“你做的鸡靠骨头的地方还是红的,而这盘土豆按理说应该是成块的,不应该弄成土豆泥。”

露丝让海藻分蘖,后来,海藻的枝蔓下垂并弯曲成褐色的斑点落到桌面上,她就挪开了缸盆,扫净了斑点。可是,多年来由缸盆遮盖着的水纹却显露了出来。而一旦暴露,这水纹就像本身就是一棵植物似的,还开出一朵硕大的鼠灰色的花,像热病一般地悸动,还像沙丘移动时一样地叹气;当然也有静心不动的时候,那时便是耐心、悠闲而宁静地一动不动。

然而,对于一个支撑物来说,你是无能为力的,除非你能洞悉它,把它用作你想使之清新生动的概念的证明。也还需要从日出到日落再得到些别的东西,诸如一种甜蜜的安慰、温柔的爱抚及舒服的倚靠之类。于是露丝站起身,摆脱了毫不掩饰的无能状态,去索取做完晚饭后到丈夫下班归来前的一段时间之内的安慰。这是她的两项秘密嗜好之一—与她儿子有关的这项给她的一部分愉快来自她办这事的房间。那里有着紧挨到窗口并过滤了光线的常青树造成的一种湿润的绿荫。这是一个过去被医生称作书房的小屋,里面除去角落里挨着陈列女服的人体模型放着的缝纫机之外,只有一把摇椅和一只小小的脚凳。她坐在这间屋里,把儿子抱在大腿上,瞅着他合拢的眼皮,听着他咂奶的声音,与其说盯着这种实实在在的欢娱,倒不如说是避免看到他的两腿几乎垂到地板上的希望。

黄昏之后,在她丈夫锁上办公室回家之前,她把儿子叫到跟前。他来到这小房间之后,她就解开上衣,微微笑着。他还太小,不会在她的乳房前感到眼花缭乱,可是他已经太大,对无味的母乳已经觉得厌倦,因此他别别扭扭地走进来,就像去干一件不顺心的工作,然后像以往一样,至少每天一次地把他的生命置于她的怀抱之中,从她身上吮吸那清淡微甜的乳汁而尽量不用他的牙齿咬痛她。

她感到了他的存在。他的谨慎、他的礼貌、他的冷漠,所有这一切都把她推向奇思异想。她独特地感受到,他的嘴唇从她身上吸出一束光线。似乎她就是一口能纺出金子的大锅。就像那个磨坊主的女儿,夜里在贮满麦草的房间里,由于侏儒怪赋予她的秘密力量而颤抖,眼见金线从她自己的梭子中缓缓流出。这就是她的另一部分愉快,她是绝对不肯放弃这一愉快的。所以,当看门人弗雷迪—他喜欢把自己装扮成这个家庭的朋友而不仅仅是他们的一名仆人或房客—一天下午带着他的房租来到医生的住宅,透过常青树往窗子里看的时候,露丝的眼里流出一道恐惧的神色,因为她很快便意识到她马上就要彻底失去使她忍受日常生活的一半力量了。不过,弗雷迪把她的目光理解成一种纯粹的羞耻,当然这并没有使他不嬉笑起来。“发发慈悲吧,我真该死!”

他扒开常青树枝,想看得更清楚些,可是妨碍他的并不是那枝蔓而是他自己的嬉笑。露丝一下子跳起来,掩上前襟,把孩子撂到了地上,这就益发使他相信原先已经开始怀疑的事情:这些下午有点奇怪和不对头。

在母子俩来不及说话、重新整顿一下自己甚至交换一下眼色之前,弗雷迪已经跑着绕过住宅,跨上门廊的台阶,在强忍的笑声中呼唤他们了。“露菲小姐,露菲小姐,你在哪儿呢?你们都跑哪儿去啦?”他打开了通向绿色房间的屋门,就像在自己家里一样。“我真该死,露菲小姐。我上一次看到那个是什么时候来着?我甚至不知道我看到那个是上一次。我的意思是说,这没什么不对头的。我是说,上年纪的人可信这种事了。这是对的,你知道,你不会总看到这种事的……”可是他的眼睛却看着孩子,那双有眼力的目光对男孩传达着沟通的信息而将她排除在外。弗雷迪上下打量着男孩,领会着对方稳定而遮掩的目光,为露丝的柠檬黄肤色和孩子的黑皮肤之间的对比而大吃一惊。“在南方,过去有很多妇女常常给她们的孩子喂奶喂很长时间。这样的妇女可不少。不过现在不大常见了。我认识一家人,那个当妈的喂奶时间可不短,她喂孩子直到,我记得,直到那孩子差不多到了十三岁。当然那有点太过分了,是吧?”他一边满嘴东拉西扯,一边用手来回摸着下巴,两眼却盯着男孩。他终于闭上了嘴,但发出了一声长长的、低沉的窃笑。他找到了一直想说的一个字眼。“一个奶娃。对,你有的就是一个奶娃,露菲小姐。要是我这回开了眼,这可是个天生的奶娃。小心啦,女人家,他来啦,唿!”

弗雷迪把他的发现带到露丝的邻居家,还带到他自己住的、麦肯·戴德有房子出租的城南。于是露丝就足不出户,并且在两个月之内不再在最好的时间邀请下午客人,以便不去听她儿子又让人给起了个新名字,这个名字他一辈子都甩不掉了,而且对母子俩改善同孩子父亲的关系毫无好处。

麦肯·戴德从来不知道事情的缘由—不知道他的独子怎么会得到这样一个绰号,他儿子既不想用也不想听这个绰号。这件事与他这做父亲的关系重大,因为关于他家起名字的习惯他总是认为极端的愚蠢。没有人对他提起过他儿子的绰号是因为什么而出现的,因为他是一个难于接近的人—一个难以对付的人,脸上总是带着一副冷漠的神色,让人没法随便、自然地同他交谈。只有看门的弗雷迪敢和麦肯·戴德讲话,他的大胆是他用仆役工作交换而来的酬报,而弗雷迪当然不会把起绰号的缘故告诉他。所以麦肯·戴德既没有听说也没有看到露丝那天突如其来的恐惧:她从摇椅上尴尬地跳起来,男孩子摔倒在小脚凳的旁边,以及弗雷迪事后对当时情景的津津乐道。

尽管他不了解任何详情,但还是靠他那由于痛恨而敏锐起来的头脑,精确地猜到了,他听到小学生们叫他儿子的外号,听到收破烂的收下一大堆旧衣服付给他儿子三分钱时所用的称呼—他猜到了这个名字不干净。奶娃,这个名字当然听起来不像奶房男工的诚实的工作,也不会使他联想起后门外堆着的冷冰冰的、像被看管的财富一样闪闪发光的罐头。这个名字听起来肮脏、暧昧、淫秽。他明白,不管这名字从何而起,总是和他妻子有关,并且,像他一想到她就会有的那种感情一样,这名字也包含在厌恶之中。

他看待他儿子时心怀的厌恶与不安,影响到他在那座城市里所干的一切事情。要是他只感到伤心,仅仅是伤心,也许会使他轻松一点。十五年无子的遗憾,结果却造成了在最令人反感的环境中终于有了儿子的痛苦。

曾经有过一个时期,那时他还是满头浓发,而露丝则穿着逗人喜爱的繁琐的内衣,他总是故意慢慢地去解。他的全部前奏就是在地面上慢慢松开、摘开、解开那些应该是最漂亮、最精致、最洁白和最柔软的内衣上的钩钩袢袢,这时候,他摆弄着她的紧身胸衣的每一个扣眼(两侧各有二十,总共有四十个扣眼),解开穿缀在雪白紧身围腰上的缎带上面的每一个浅蓝色缎结。他不仅解开了蓝色的缎结,还把缎带从衣服的折边上硬扯下来,以致她事后只好用一根别针把它重新穿上。他把她那连接吸汗腋布和背带长衬衣的松紧带松了又拽,用指尖在她肩上发出的颤动和松紧带的声音让她和自己戏耍开心。在这阵松解的过程中,他们俩谁也不开口,只是偶尔咯咯傻笑,因为当孩子们玩“看病”时,脱衣服当然是最精彩的一段。

当露丝一丝不挂地躺在那里,像原色甘蔗似的浑身汗湿和无力时,他就俯下身去解开她的鞋带。这是最后一件美差,因为他一旦剥光她的双脚,把长袜从膝头直拉到脚趾,他就进入她的身体并迅速射精。她喜欢这么干,他也喜欢。而在几乎二十年之间他没对她的赤脚看上一眼,他只思念她的内衣。

以前他相信,她把嘴唇贴在那死人手指上的景象会使他记一辈子。可是他错了。一点一点地,他对细节记得越来越少,直到最后他只能靠想象,甚至靠杜撰,来揣摩他们曾经该是如何如何。他设想的形象离开了他,可令人作呕的感觉却长在。因为那些圆圆的、无辜的胸衣扣眼已经在他的记忆中荡然无存了,可对她内衣的记忆却培养起了他的憎恨。

因此,如果人们把他的儿子叫奶娃,而且当她听到这种叫法时,只是低垂眼皮和轻擦上唇的汗珠,其中定有某种不干不净的联系,至于有没有人告诉他详情,对麦肯·戴德来讲是无关紧要的。

可是并没有人去说。没人敢说,也没人愿说。那些愿说的人—莉娜和科林西安丝,是他那些年给妻子脱衣服的活见证—却不敢说。而唯一敢说又不愿说的那个人是他在这个世界上比恨自己妻子还要恨的人,尽管这人就是他的妹妹。自从他的儿子出生以来,他就没有跨进贫民区去看她一眼,而且现在也无意去同她恢复关系。

麦肯·戴德在衣袋里掏他的钥匙,弯过手指攥住钥匙,让那实实在在的一圈东西使他平静下来。这是打开他的房产的一切门户的钥匙(仅有四栋是真正的住宅,其余的实在只是简陋的棚屋)。他从非医生街一路走向他的办公室,手里不时地抚弄着这串钥匙。至少他把这地方当成他的办公室,甚至还在门上漆上了“办公室”字样。可是那块厚玻璃板的窗户同他作梗。以呈半圆形排列的正在剥落的金色字母标示,他开设的字号被称作“桑内”店。既然他无法从人们的头脑中刮掉这个名称,也就几乎不值得费事去刮掉前任老板的名字。他这座沿街铺面办公室除去“桑内”店没叫过别的字号,尽管现在已经没有人记得起三十年前的情况,只是可以推测当年桑内曾经在这儿干过点什么。

他这会儿正朝那儿走去—更恰当的字眼是“大摇大摆”,因为他往后高仰着头,迈着运动员的大步—心里想着一串名字。他想到,不错,他和他妹妹有过一个祖先,一个肤色微红,两腿像甘蔗秆一样挺直、动作灵活的年轻人,姓氏也是确确实实的。这个姓氏在先人出生时就定下了,那是充满着疼爱和认真的。这个姓氏可不是什么玩笑,也不是什么伪装,同样不是烙印标记。可是,这个动作灵活的年轻人是谁,他那两条甘蔗秆似的腿带着他从哪里来到哪里去,从来没人知道。不,连他的姓氏也不知道。他自己的父母,以违反常情和无可奈何的劲头,同意接受了一个由别人再轻率不过地加给他们的姓氏。他们同意使用这个姓氏并且将其传给子孙后代,然而这个姓氏却是联军一个喝醉酒的北方佬在一种没做任何思考的情况下随便一挥而就的。钢笔在一张纸上错误地一划,就递给了父亲,而父亲又传给了独子,独子又同样传给了自己的孩子。当了第二代麦肯·戴德的麦肯·戴德娶了妻子露丝·福斯特(戴德),又把这个姓传给了孩子:叫作莉娜的玛格达琳·戴德和科林西安丝第一·戴德,还有另一代麦肯·戴德(他最不愿意要的一个孩子),现在一部分人管他叫奶娃·戴德。似乎这还嫌不够,他还有个妹妹叫派拉特·戴德。这个派拉特·戴德永远不会对她哥哥提及他的儿子得到这么一个蠢外号的来历和细节,因为这件事从头到尾只会使她得意。她会欣赏他儿子这个外号,说不定也会把这名字装进一个铜盒子里,挂在她另一边耳朵上呢。

在这个男孩之前,他作为一名年轻的父亲曾经参与为自己的每个孩子从《圣经》上盲目地选名字,信手指去,指到什么就叫什么。他知道他妹妹取名的全过程,他就学到了这一手。他妹妹出生时,母亲死于分娩,父亲为此方寸已乱,如痴如呆,一劲儿用手翻着《圣经》。由于他不识字,就挑了一组他看着挺有劲和挺神气的字母,觉得像是一排小树中高贵、挺拔、有压倒一切气势的一株大树。他就把这组字母抄在一张褐色的纸上,就用那种文盲抄书的办法,把一笔一画,一拐一弯都描下来递给接生婆看。“这就是孩子的名字。”“你想给孩子取这个名字?”“我想给孩子取这个名字。念一下吧。”“你不能给孩子取这个名字。”“念一下吧。”“这是个男人的名字。”“念一下吧。”“派拉特。”“什么?”“派拉特。你写下来的是派拉特。”“像个船只的领水员吗?”“不,不像船只的领水员。像是杀害基督的彼拉多。你找不到比这更糟的名字了。而给一个女孩起这种名字更没法说了。”“这是我手指顺着找到的啊。”“不过,你的脑袋可不必跟着走。你不想给这个没妈的孩子起个杀害耶稣的男人的名字,对吧?”“我求过耶稣救我女人一命。”“小心点,麦肯。”“我求了他整整一夜。”“他给了你这个孩子。”“是的,他给了。这孩子要叫派拉特。”“耶稣,发发慈悲吧。”“你打算把那张纸放在哪儿?”“从哪儿来的回到哪儿去。回到魔鬼的火中去吧。”“放在这儿。它来自《圣经》,就待在《圣经》里。”

这张纸片就这么夹在《圣经》里,直到小女孩长到十二岁,她把它取出来,折成小块,放进一个小小的铜盒里,然后把这一整套新鲜玩意儿穿到她的左耳垂上。她十二岁时就会对自己的名字干出那样难以捉摸的事,从那时起她该变得如何更加难以捉摸,麦肯只有凭空猜测了。可是有一点他是很清楚的:对第三代麦肯·戴德的命名同对那男孩的出生一样,她会抱着敬畏的态度的。

麦肯·戴德记得,当他的儿子出世时,她对这个长侄是如何比对她的亲女儿,甚至亲外孙女更感兴趣。在露丝下床走动、像以往一样能够—她的能力并不怎么强—操持家务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派拉特还是不断来看望:她不系鞋带,一顶编织的帽子扣到前额上,戴着那个蠢耳环,发散出一股令人恶心的气味走进厨房。从他十六岁起直到他儿子出生的前一年她在这城里露面,他一直没见过她。这时她扮演起小姑和姑妈的双重角色,伸手帮露丝和两个女孩子,但是她既没有兴趣,又缺乏知识,干不来像样的家务活儿,处处碍手碍脚。最后她只好坐到婴儿床边的一把椅子上,给孩子唱歌。这倒不算太坏,可麦肯·戴德记得最清楚的,是她脸上的表情,看着像惊奇,又像热切,只是如此强烈认真,让他感到不安。也许还不仅如此。也许是兄妹俩在山洞外分手后那么多年又看到她,使他又想起了他的愤怒和她的背叛。从那时以来她沦落得多深啊。她已经斩断了礼仪的最后一根丝线。曾经有一段时间,她是他在这个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可现在她变得古怪、阴沉,而最糟不过的是,还这么邋遢。要是他接受了她的这一切,就会经常使自己处于尴尬的窘境。当然他不会接受的。

终于,他告诉她不要再来了,等到她能够表现出一点自尊自重再说。她可以给自己谋个正当职业而不要开个小酒馆。“你为什么不穿戴得像个女人样儿呢?”他站在炉子旁边说,“你头上戴顶水手帽干吗?你有长袜没有?你想让我在这城里处于什么境地?”他想到了银行里的白人—这些人帮助他收买和抵押住房—会不寒而栗地发现这个穿得破破烂烂的卖私酒的女人竟是他的妹妹,会发现他这位富有的黑人在事业上精明强干,自己在非医生街住着大房子,却有个妹妹,她没有丈夫却有女儿,而女儿也有女儿而没丈夫;完全是一伙疯子,她们酿酒,还在街上唱歌。“跟普通的街头妓女一样!跟普通的街头妓女一模一样!”

派拉特当时坐在那儿听他说话,眼中令人费解的目光滞留在他的脸上。后来她说:“我也一直为你担心,替你恶心呢,麦肯。”

他被她激怒了,转身向厨房门走去。“去吧,派拉特。现在就走吧。我就要发火了,我可是使劲儿憋着哪。”

派拉特站起身,把被子裹到身上,对婴儿投去慈爱的最后一瞥,就从厨房门走出去了,从那以后再也没来。

当麦肯·戴德来到他办公室的前门时,他看到一个大块头的女人和两个男孩子站在几步之外。麦肯用钥匙开了门,走到办公桌后面坐了下来。在他用手翻着账本的时候,那个女人进来了,只是她自己一个人。“下午好,戴德先生,老爷。我是贝恩斯太太,住在第十五街门牌三号。”

麦肯·戴德想起来了—不是想起了这个女人,而是想起了三号门的情况。他的房客的祖母或姑妈什么的早已搬了进来,而房租已拖欠好久了。“嗯,贝恩斯太太,你给我带来什么了吗?”“那个,我来跟您谈的就是这个。您知道塞西留给我这么一堆孩子。而我的救济金连养一条看家狗的开销都不够,也就能让狗吃个半饱,我得那么说。”“你的房租是一月四块,贝恩斯太太。你已经拖了两个月没交了。”“我明知道我欠了租,戴德先生,老爷,可是孩子们总不能没东西填他们的肚子啊。”

他们俩说话声音都不高,还挺客气,没有任何冲突的意味。“他们不能到街上去搞点吃的吗,贝恩斯太太?要是你想不出什么办法给我交租钱的话,反正他们是得到街上去的。”“不行啊,老爷。他们不能在街上过日子啊。我想,我们要有地方住,要有东西吃。和您家里的人一样的。”“这么说,你们最好还是弄点儿钱,贝恩斯太太。给你的期限是到……”他转过身来查看墙上的日历,“到这个星期六。本星期六,贝恩斯太太。不是星期天,也不是下星期一。是这个星期六。”

要是她还年轻,泪水再多些的话,眼睛里闪着的泪花也许就会流到脸上了。可是,到了她这把年纪,眼泪却只能在眼睛里打转了。她把双手按到麦肯·戴德的书桌上,让泪水在眼睛里闪着,慢慢从椅子上撑起身子。她把头稍稍转过去一点看看玻璃板窗户的外面,然后又把目光回到他身上。“把我和孩子们赶出来,戴德先生,老爷,那样干对您有什么好处呢?”“星期六,贝恩斯太太。”

贝恩斯太太垂下了头,咕哝了一声什么,拖着沉重的脚步,慢慢离开了办公室。在她关上桑内店的大门时,她的两个孙子从太阳地里走进阴凉里,来到她身边。“奶奶,他说什么来着?”

贝恩斯太太把一只手放到那高个子男孩的头上,轻轻抚弄着他的头发,心不在焉地用指甲找着皮疱疹。“他一定跟她说不行。”另一个男孩说。“我们非搬不可吗?”高个子男孩仰起了头,躲开了她手指的抚弄,从一边看着她。他的一双猫眼露出两条金色的细缝。

贝恩斯太太收回了手,垂到身边。“开买卖的黑鬼看着太可怕了。实在实在太可怕了。”

两个男孩对望了一眼,然后又回过来看着奶奶。他们的嘴张开着,就像听到了什么重要大事。

贝恩斯太太关上门之后,麦肯·戴德重新埋头于他的账本的纸页之中,一边用指尖划过一个个数字,一边用空余的脑筋想着他第一次拜访露丝·福斯特父亲的情景。当时,他口袋里只有两把钥匙;要是允许人们像刚刚离开的那个女人那样为所欲为的话,他就会任什么钥匙也没有了。正因为有了那些钥匙,他才敢于走到非医生街(那会儿还叫医生街)的那一段,去接近城里最重要的黑人。因为每把钥匙都代表他当时所有的一幢住宅楼,他才可能举起狮爪式的门环,才可能抱着娶医生女儿的想法。要是没有那些钥匙,医生说出“啊?”这第一个词儿,他就得乖乖地走开;要不,也得在那对苍白眼睛的热量中像新蜡一样化掉。然而,他却能够讲出,他已经结识了医生的女儿露丝·福斯特小姐,如果医生准许他能不时陪伴一下她,他将感激不尽。他还说,他的动机是真诚的,而且他本人完全值得医生把他当作福斯特小姐的一位高尚的朋友,因为他在刚刚二十五岁之时,就已经是一位有产业的黑人了。“我对你一无所知,”医生说道,“只晓得你的姓名,何况我还不喜欢这个姓,不过我会尊重我女儿的选择。”

事实上,医生对他了解得相当不少,对他的兴趣远比医生让自己流露出来的要多。尽管他对自己的独生女钟爱至极,在妻子去世之后备感她在家中的作用,可后来还是开始对她的尽心照顾感到焦躁易怒了。她对父亲一成不变的爱戴无尽无休,连儿时那么可爱的表达方式都从未中断。睡前道晚安时的亲吻,在她那方面就是智力发展迟滞的明证,而对医生则是很不舒服的举动。在她长到十六岁时,她还坚持要他在夜间到她跟前,坐在她的床头,互相开开玩笑,在她唇上亲吻。也许是他死去妻子喧扰的沉默,也许是露丝撩人地酷肖其母,更可能是每当他俯身亲吻她时她脸上似乎总在闪耀着的狂喜—这种狂喜他认为在这种场合很不恰当。

当然,这一切他对这位来访的年轻人都只字未提。于是,麦肯·戴德就总相信魔力来自他的两把钥匙。

麦肯正在出神凝思,窗上一阵急促的拍响打断了他的思绪。他抬头一看,只见弗雷迪正透过窗上的金字往里窥探。他点头示意他进来。弗雷迪是一个镶金牙的最轻量级选手,更像城南一个大声宣读公告的人。当年他正是在这同样急速地敲击窗玻璃,同样闪露着金牙的微笑之后,用现在已经十分著名的尖叫冲着麦肯嚷道:“史密斯先生啪地摔下来了!”如今麦肯知道,弗雷迪显然又有了新的惊人消息。“波特又发酒疯了!抄起了他的滑膛枪!”“他要对付谁?”麦肯合起账本并打开办公桌抽屉。波特是他的一个房客,而明天是收房租的日子。“倒也不是专门对付谁。只不过是站到顶楼窗口里,挥舞起了滑膛枪。吵嚷着要在天亮前杀死个什么人。”“他今天上班了吗?”“上了。还挣了十块钱呢。”“全都喝光了?”“倒没有。他只弄了一瓶,还有满把的钱呢。”“谁这么发疯,还卖给他酒?”

弗雷迪咧开嘴,露出几颗金牙,可是一句话没说。麦肯这下明白了,是派拉特。他把所有的抽屉都锁好,只留下一只;他拉开这只抽屉,从里边取出一支小巧的零点三二口径手枪。“警察已经警告过全县卖私酒的,可他居然还能弄到酒。”他接着打哑谜,装作不晓得是他妹妹卖酒给波特和随便什么人—大人、孩子,也许还有野兽。他曾经想过上百遍;需要把她关进监狱,只要他能肯定她不会碎嘴唠叨地说起他,不会让他在法律和银行眼中不值钱就成。“您知道怎么用那玩意儿吧,戴德先生,老爷?”“我知道怎么用。”“波特一喝醉就发酒疯。”“我知道他是个什么东西。”“您要对他瞄准,把他收拾掉吗?”“我不想收拾他。我要收拾我的钱。要是他愿意,他可以在那地方待到死。可是,要是他不肯付给我房租,我就要把他从那窗口里一枪打下来。”

弗雷迪轻轻地咯咯笑着,不过他的牙齿加强了笑的效果。他生来是个奴才,喜欢流言蜚语,也喜欢说长道短。他是能听见一切抱怨嘀咕和诅咒谩骂的顺风耳;他是能洞察一切—秘送秋波、打架斗殴、新装上身的千里眼。

在麦肯的心目中,弗雷迪是个傻瓜和说谎的人,不过倒是个靠得住的说谎人。他所说的事实总是有根有据的,而他所说的造成事实的动机却总是无影无踪。就拿眼下这件事来说吧,波特确实拿着一支滑膛枪,待在顶楼窗口里,而且喝得醉醺醺的。不过,波特并没有等在那里要杀谁,没想在天亮前杀死任何人。事实上,他有明确的射杀对象,那就是他自己。然而,他确实从顶楼上响亮而清晰地对下面嚷着他的前提。“我想操,给我打发一个人上来让我操!听见没有?给我打发一个人上来,我告诉你们,要不我就把我的脑袋打开瓢!”

当麦肯和弗雷迪走近院落时,从出租公寓房子里出来的女人正在叫苦连天地回答着波特的请求。“这笔交易怎么讲价钱?”“先杀掉你自己,然后我们就给你打发一个人。”“非得是一个女人不可吗?”“非得是人吗?”“非得是活物吗?”“一块肝行吗?”“把那东西放下,把我的钱如数给我扔下来!”麦肯的声音打断了女人们的取笑声,“把钞票给我撒下来,黑鬼,然后再对自己开枪!”

波特掉过头来,把他的滑膛枪对准了麦肯。“你要想扣扳机,”麦肯嚷道,“就要打准点。枪一响,就得准知道我死了;不然的话,我可要把你的睾丸打进你的喉咙!”他抽出了自己的武器。“现在,给我扔出窗口来!”

波特只犹豫了一下,接着就把滑膛枪的枪筒对准了自己—或者是想这么干。枪筒的长度造成了困难,而他又醉醺醺的,掉转不灵。这么折腾了一阵子,他突然发狂了。他把滑膛枪靠在窗台上,掏出阳物撒起尿来,尿水形成一条高高的弧线,冲着女人的头顶浇过来,弄得她们尖叫着在混乱中跑开,刚才的滑膛枪都没造成这种效果。这时麦肯搔着后脑勺,而弗雷迪却笑弯了腰。

波特搅得他们手足无措足有一个多小时:哆嗦、尖叫、威吓、撒尿,用这一切来表达对一个女人的乞求。

他如荷重负地大声哭泣着,随之是更多的尖叫。“我爱你们!我爱你们大家。别这么慌慌张张的。你们这些女人啊。停止吧。别这么慌里慌张的。你们难道没看见我爱你们吗?我要为你们而死,为你们自杀。我是说我爱你们。我在跟你们讲哪。哦,上帝,发发慈悲吧。我要干什么呢?在这个操他妈的世界上我要干什么呢?”

泪水流下他的面颊。他用两臂把滑膛枪的枪身紧紧抱在怀里,仿佛这枪身就是他终身乞求和寻找的女人。“给我一点痛恨吧,上帝,”他呜咽着说,“我哪一天都可以接受恨。可是不要给我爱吧。我再也接受不了爱了,上帝。我可拿不动了。就跟史密斯先生一样。他就是拿不动了。太沉了。耶稣,你知道的。你知道全部情况。是不是重啊?耶稣?爱重不重?你难道没看见吗,上帝?你自己的儿子拿不动它。要是爱杀死了他,你认为又会对我怎么样呢?嗯?嗯?”他又生起气来了。“从那儿下来吧,黑鬼!”麦肯的声音仍然很大,不过有点声嘶力竭了。“而你,你这个长不大的狒狒,”说着,他竭力要指向麦肯,“你最坏了。你该杀,你真的该杀。你懂得为什么吗?好吧,我来告诉你。我知道为什么。大家……”

波特在窗户里瘫倒在地,嘴里咕哝着“大家都知道为什么”就昏昏入睡了。他睡熟之后,滑膛枪从手中溜下来,磕磕碰碰地滚过屋顶,落到地面,响起一声爆炸,子弹嘶嘶地穿过一个看热闹的人的鞋,把路边停着的一辆喷漆剥落的“道吉”车的轮胎炸出一个洞。“去给我收款。”麦肯说道。“我?”弗雷迪问道,“万一他……”“去给我收款。”

波特正鼾声大作。虽然外面响了一枪,又让人掏了口袋,他仍然像个婴儿一样沉睡不醒。

等到麦肯走出院子,太阳已经在面包公司的后面消失了。他感到又累又烦,沿着十五号路走着,经过了他的另一处房产,抬头一看,只见房子的剪影融在颤抖的暮霭之中。他的房产东一处西一处地在四外伸展开来,犹如一个个蹲伏着的鬼影,戴着风帽,露出眼睛。他不喜欢在这种光线中注视自己的房产。白天这些房子能够让人放心地看得一清二楚,可现在似乎一点都不属于他—事实上,他感到似乎这些房子彼此之间结成联盟,让他觉得自己是个局外人,一个既无财产又无土地的流浪汉。由于这种孤独感,他决定抄近路回非医生街,尽管这么一来,他得路过他妹妹的家。他相信在夜幕中走过她的门口是不会被她注意到的。他穿过一个院落,沿着一道篱笆走向宝贝街。派拉特就住在这条街上的一座狭窄的平房里。平房的地下室好像是升出地面,而不是深入地下的。她的房子里没电,因为她不想付电费,也没有煤气。晚上她和她女儿用蜡烛和煤油灯来照亮房间;她们用劈柴和煤来取暖做饭;从井里抽水,经过一条水管,流进厨房,再流进一个渗水池。她们的生活似乎在很大程度上说明,“前进”无非是一个意味着沿街稍稍走远一点的字眼。

她的住房坐落在人行道之外八十英尺远,背后是四棵高大的松树。她把树上的松针用来作褥垫。看到松树,使他回想起她的嘴巴:在她还是个小女孩时,她多么喜欢嚼松针啊!结果,即使在那时,她的嘴里就有一股树林的味道。整整十二年,她就像他自己的孩子一样。在他们的母亲死了之后,在没有肌肉收缩和迅速流动的羊水的压力下,她自己挣扎着出了母亲的子宫。当年,兄妹相依为命,哥哥知道妹妹的肚皮上没有肚脐的凹坑,和后背一样光滑坚实。由于她没有肚脐,人们都相信,她不是通过正常渠道来到人间的,她从来没有在由结缔组织细管连上人类营养可靠源泉的那个温暖而有液体的地方躺着、浮动或生长过。麦肯知道情况并非如此,他当时在场。他看到了当他母亲的两条腿垂下去时接生婆的眼神,也听到了当胎儿自己从一动不动、一声不响、毫无作为的血肉之洞中,身后拖着脐带和胞衣,头前脚后地一点点爬出来时接生婆的叫声—大家都以为小家伙已经死在肚子里了呢。不过,其余的事倒是真的。新生儿的脐带被剪断之后,剩下的残根就萎缩,脱落,一点没留下原来长过脐带的痕迹。当他这个小男孩照顾这婴儿妹妹时,他觉得这同一个人秃头一样没什么可大惊小怪的。到他十

岁时,和她无可挽回地分了手,开始踏上追求财富的道路,这会儿他才懂得,在这个世界上可能再没有一个人的肚皮像她那样了。

现在,他走近她的院落,心中相信黑暗会使屋里的人谁也看不到他。他走过的时候,甚至没有向左边看一眼。可这时候,他听到了音乐声。她们在唱歌。全家三口人都在唱:派拉特、丽巴,还有丽巴的女儿哈格尔。他看不到大街上有人,人们都在吃晚饭,舔着指头,吹着咖啡,肯定都在聊着波特的越轨行为和麦肯对顶楼上这个野人的无所畏惧。城里这一地段没有路灯,只有月光为行人指路。麦肯继续走他的路,尽可能不去听那追随着他的歌声。他迅速地走到马路的一处地方,这里乐声传不到了。这时他看到了一幅像是印在明信片背后那种图画的景象,就在他要去的前方,也就是他自己的家:他的妻子窄窄的、挺直的后背,他那两个由于天长日久的思慕而变得干瘪的女儿,还有他的儿子,他只是在他的谈话构成命令或批评时,才对儿子开口。“喂,爸爸。”“喂,孩子,把衬衫塞进裤子里去。”“我发现了一只死鸟,爸爸。”“别把那玩意儿带到家里来……”在那幢房子里是没有音乐的,可他今晚却刚好想听一点音乐—从他当年最早照顾过的人那儿听一点音乐。

他转回身,慢慢朝派拉特的房子走去。她们在唱一支曲子,派拉特担任领唱,另两个人附和着唱出一个短乐句。派拉特是浑厚的女低音,丽巴是高亢的女高音,配合着旋律,还有今年该有十岁或十一岁的哈格尔,是个女孩子的柔软的童音,这三个声音交织在一起,就像磁石吸引地毯上的图钉一样把他拉住了。

麦肯向这歌声屈服了,向近处移动了一下。他不想同她们谈话,也不想让她们看见,只想听一听也许再看一看这祖孙三人,她们唱出的歌声使他想起了田野、野生的火鸡和长斑点的野兽。他尽可能轻地踏着脚步,蹑手蹑脚地走向闪动的蜡烛光最暗的侧面窗口,往里边偷偷地窥视。丽巴正在用菜刀或者是弹簧折刀剪脚指甲,她的长脖子几乎要弯到膝盖上了。那个小女孩哈格尔正在编发辫。而派拉特背向着窗口,因此他看不到她的面孔,她正在锅里搅拌着什么,大概是酒浆。麦肯知道她搅拌的不是什么吃的东西,因为她和女儿、外孙女像孩子一样吃东西,想什么就吃什么,从来没有安排过、斟酌过或端到桌上过什么饭食。桌上也没堆着什么采摘来的东西。派拉特可能烤点热面包,谁想吃的时候,就把面包抹上些黄油往嘴里一放。也可能有些酿酒剩下的葡萄,要不就吃上一连几天的桃子。要是祖孙三人中有谁买来一加仑牛奶,她们就喝牛奶,直到喝光为止。要是另一个人弄来半蒲式耳西红柿或是十几穗玉米棒,她们也就吃这些东西,直到吃光完事。她们有什么,碰上什么或者馋什么,就吃什么。她们卖酒赚来的钱就像大海里的水遇上一阵热风一样挥发掉了—花在给哈格尔买冒牌珠宝,丽巴买礼物给男人,还有他不了解的各种名目上。

他在窗口附近,躲在暗处,感到白天的烦躁从身上消失了,自然而然地陶醉在烛光中妇女歌唱的美感之中。丽巴柔和的轮廓,哈格尔两手摆弄头发的动作,还有派拉特,他对她的面孔比对自己的还要熟悉。现在在歌唱之中,她的面孔会像一张面具,一切情感都离开了面部表情而糅进了歌声之中。不过他知道,当她既不唱歌也不说话的时候,她的面孔由于唇部的不停活动而十分生动。她总在嚼东西。在她还是个婴儿,还是个小姑娘的时候,她就总把一些东西放在嘴里—扫帚苗、脆骨、纽扣、种子、叶子、线绳,还有她最喜爱的东西,有时他能给她搜罗来一些,那就是橡皮圈和印度橡皮擦。她的嘴唇总在做着一些小动作。要是你在她跟前,就会纳闷,她是不是正要发笑,还是她只不过要把一根草从牙床下边挪到舌头上;也许她正在把一根橡皮圈从腮帮子内侧移动一下位置,或者是正在微笑?要是从远处看,她看上去就像在喃喃自语,其实她是正在用前牙啃着或咬开小种子。她的双唇被酒迹和乌板树的紫黑浆果染了,比肤色要黑,因此,她的面部有一副可笑的样子—就像涂了一种颜色很深的唇膏,又用破报纸抹去了光泽。

当麦肯在记忆和音乐的重压下觉得自己软化下去的时候,歌声消逝了。气氛是宁静的,但麦肯却无法离开了。他喜欢这么自由自在地看着她们。她们都没动地方,只是停止了歌唱,而丽巴还在剪脚指甲,哈格尔把她的发辫编了又拆,拆了又编,派拉特仍在像株柳树那样摇晃着搅拌她的东西。二

当大型的“柏加”轿车平稳无声地驶出门前车道时,只有叫作莉娜的玛格达琳和科林西安丝第一由衷地感到喜悦。只有她们俩有一种冒险感并且毫不掩饰对汽车开动的那种高兴劲头。她们俩一人守着一个窗口,对窗外飞驶而过的夏日景色可以一览无遗。而她们的年龄不大不小,正好信以为真自己是乘着由强壮剽悍的车夫驾驭的王室车辇出巡的公主。她们坐在麦肯和露丝看不到的后座上,脱下漆皮浅口无带鞋,把长袜拽到膝盖以下,盯着街上熙来攘往的男人。

全家在周日下午乘车出游已经成为一种习俗惯例,是麦肯赏心悦目的一项十分重要的活动。对他来讲,这是一种使他感到当真是一个飞黄腾达的人物的自满自足的方式。对露丝来讲,这种仪式不那么野心勃勃,然而终归是她显示她的家庭的一种方式。对他们的小儿子来说,这只不过是一个负担。他被安插在前座的父母中间,只能看到汽车鼻子上装的那展翅飞翔的女神。在汽车行驶中,他不能坐在母亲的膝头—倒不是因为母亲不愿意,而是因为父亲不同意。因此,他只有跪在银灰色的座位上,从后车窗望出去,才能不致只是看到父母的膝盖和手、脚,还有仪表盘,或是“柏加”鼻子尖上悬着的银亮的带翼女神。可是这样一来车就朝身后开了,使他很不痛快。就像是盲目飞行,不知目的何在—不知道身在何处—使他很烦。他不想看飞掠而过的树木,也不想看让汽车甩在背后的房屋和儿童。

麦肯·戴德的“柏加”轿车沿着非医生街缓缓行驶,穿过城里的简陋、贫困地区(后来被称作“血库”,因为那里的人血流得太随便了),越过闹市区的侧街,驶向富裕的白人居住区。一些看到汽车驶过的黑人不怀恶意地羡慕着它的优美与神气。在一九三六年,黑人当中像麦肯·戴德那样生活富裕的简直是凤毛麟角。另外一些看到这一家人乘车驶过的,稍微带点忌妒,主要觉得赏心悦目,因为麦肯的宽大的绿色“柏加”与他们心目中一辆汽车的作用不相符合。他开车一小时从不超过二十英里,从不加大油门,从不在一两个街区内保持着一挡来给行人一点激动。他从来不会让车胎放炮,从来不会用光汽油,也从不需要十二个穿着杂色裤子、嬉皮笑脸的男孩子帮他推车上坡或跨上便道。不必用绳子把车门拴在门槽内,也没有十几岁的孩子跨上踏车板让车带着自己沿街滑行。他不向别人打招呼,别人也不向他打招呼。他从来不会紧急刹车,不会倒车同一个朋友喊一声或笑一笑。不会从打开的车窗向外扔啤酒瓶或冰激凌的锥形盒。也没有一个小男孩从打开的车窗朝外看。只要可能,他从不让雨点落在车上,而且他到桑内店上班也靠步行—只在周日出游时才把车开出来。更主要的,他们怀疑他是否曾在后座上带过女人,因为谣传说他去“坏地方”或有时同那些不检点和孤寂的女房客躺在一起。要不是叫作莉娜的玛格达琳和科林西安丝第一明亮的顾盼的秋波,这辆“柏加”就毫无真正的生气可言。所以他们都把这辆汽车叫作麦肯·戴德的棺材。

科林西安丝第一用手指梳了梳头发,那是一头轻柔的、湿沙色的长发。“你要去什么地方,还是我们就这么兜兜风?”她的目光仍往街上看着,注视着走过的男男女女。“注点意,麦肯。你总在这地方拐错弯。”露丝从车的右侧轻声说。“你想开车吗?”麦肯问她。“你知道我不开车的。”她回答。“那就由我来掌握好了。”“好吧,不过千万别怪我,要是……”

麦肯顺利地把车开上穿过闹市区的左边岔路,驶进一个住宅区。“爸爸,我们要到什么地方去吗?”“光荣岛。”麦肯说。

叫作莉娜的玛格达琳把她的长袜又往下边拽了拽。“到湖上去?那儿有什么啊?那儿什么都没有,没有人。”“那边有个湖滩居民点,莉娜。你爸爸想去看一看。”露丝又不甘寂寞地插嘴说。“干吗呀?那是些白人的住宅。”莉娜说。“并不全是白人的住宅。有些地方什么都没有,只是一片空地。就在另一面的路上。那里可以弄成一个挺不错的黑人度夏的地方。建一些湖滩住宅。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吧?”麦肯从后视镜里瞥了女儿一眼。“谁去住呢?还没有黑人能够有两所住宅呢。”莉娜说。“柯里斯牧师有条件,还有兴里顿医生。”科林西安丝纠正着她。“还有那个律师—他叫什么来着?”露丝回头问着科林西安丝,但女儿没理睬她。“还有玛丽,我想。”莉娜笑着。

科林西安丝冷冷地斜睨了她姐姐一眼。“爸爸不会把财产卖给一个酒吧间女招待的。爸爸,你会让我们住在一个女招待的隔壁吗?”“那块地皮是她的,科林西安丝。”露丝说。“我不管她有什么,我只管她是什么,对吧,爸爸?”科林西安丝靠拢父亲来取得肯定。“你开得太快了,麦肯。”露丝的鞋尖抵住了车底板。“要是你对我开车的方法再多嘴多舌,你就给我走回家去。我说话算话。”

叫作莉娜的玛格达琳往前坐了坐,把手放在母亲的肩头。露丝闭口不语。小男孩用两只脚踢着仪表盘的下边。“别踢了!”麦肯告诉他。“我要上厕所。”儿子说。

科林西安丝仰了仰头。“哦,天哪。”“可是我们出发前你刚去过呀。”露丝说。“我憋着哪,我要去!”他开始哼哼唧唧地哭起来了。“是真的吗?”他母亲问他。他瞅着她。“我看我们最好还是停车吧。”露丝说这话的时候,并没有特别冲着哪个人。她的眼睛盯着他们正在驶进的郊野。

麦肯没有改变车速。“我们是打算建一所避暑住宅呢,还是你要出卖产业?”“我什么也不卖。我在合计着买进然后出租。”麦肯回答她说。“可是我们是不是—”“我憋不住了。”小男孩说。“—打算也住在那儿?”“也许吧。”“光我们一家?还有谁?”科林西安丝很感兴趣。“我还没法回答你。可是在几年之内—五年或十年吧—所有的黑人就都住得起这地方了。所有的。记着我的话吧。”

叫作莉娜的玛格达琳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再往上开一点你就可以停车了,爸爸。他会把座位弄脏的。”

麦肯在镜中看了她一眼,放慢了车速。“谁带他去?”露丝手按在车门把手上动着。“你别去。”麦肯对她说。

露丝看着她丈夫,嘴已经张开了,可是没说话。“我去不了,”科林西安丝说,“我穿的是高跟鞋。”“跟我来吧。”莉娜叹了口气。她俩离开了汽车,大姐姐带着小弟弟,消失在长到路边的小树林中。“你当真认为有那么些住在这城里的黑人—我指的是好黑人—会住到那儿去吗?”“他们不见得从这个城市来,科林西安丝。人们总要找避暑的房子。白人始终是这样的。”麦肯用手指在方向盘上敲着鼓点,由于车子停着,方向盘有点发颤。“黑人不喜欢水面。”科林西安丝咯咯地笑着说。“要是水面属于他们,他们就会喜欢了。”麦肯说。他朝窗外看着,见叫作莉娜的玛格达琳从树林里往回走。她手里拿着一大束五彩缤纷的鲜花,可是一脸不高兴的生气样子。在她浅蓝色的衣裙上,四处点染着像数字一样的深色湿痕。“他往我身上撒,”她说,“他把我尿湿了,妈妈。”她就要落泪了。

露丝用舌头发出一阵“咯咯”的声响。

科林西安丝大笑着说:“我告诉你黑人不喜欢水嘛。”

小男孩不是成心的。这是他还没尿完时干的,只是碰巧,姐姐从他身边走开去采花,回来的时候,他听到了身后的脚步声,还没尿完就转过了身。他养成了一种习惯—总是把注意力放在身后,就像没有未来似的。

然而,如果说未来还没有到来,那么目前可是已经展开了。“柏加”汽车里这个感到不舒服的小男孩上了学,到他十二岁时,就遇到了一个男孩,这孩子不但解放了他,而且领他去见一位妇女,这位妇女对他的未来正像对他的过去一样起着重要作用。

吉他说他认识她,甚至还到过她屋里。“屋里是一副什么样子?”奶娃问他。“亮堂堂的,”吉他回答说,“亮堂堂的一片褐色。还有一股气味。”“一股臭味吗?”“说不上。她的气味。你去了就知道了。”

所有那些不可信但完全可能的有关他姑妈—父亲一直禁止他去接近她—的种种故事都让他们俩着迷。他们俩都不想再推迟一天去弄清真相,而且相信由他们俩去办这件事是合理合法和自然而然的。何况,吉他已经认识了她,而奶娃则是她的内侄。

他们看见她劈开腿坐在门前台阶上,身穿长袖长身的黑色衣裙。她的头发也用黑颜色的东西包着。从远远的地方,他们真正能看到的,只是脸部下面她正剥着皮的橘子在发亮。他后来记起,她全身到处都是成角度的:最弯曲的是膝盖,然后是臂肘,一只脚向东,另一只朝西。

等他们走近时,就看到那只铜盒子在她耳下摇晃着—奶娃知道耳坠里是什么—还有橘子、褶皱的黑色衣服,没有一件东西能够使他不去接近她,连他父亲的精明和对这个世界应有的谨慎都拉不住他。

吉他到底年长而且已经上了高中,丝毫没有他那位小伙伴依然摆脱不掉的那种不情愿劲头,首先开了口。“嗨。”

那妇女抬起了眼睛,先看了看吉他,又看了看奶娃。“你说的是什么词儿啊?”她的声音很轻,稍带沙哑。奶娃的眼睛一直盯着她熟练地剥橘皮的手指。吉他咧嘴笑了一下,耸了耸肩。“意思是‘你好’。”“那就按照你的意思说吧。”“好吧。你好。”“这就好多了。你要什么?”“什么也不要。我们刚好从这儿路过。”“可看着倒像是站在这儿。”“要是你不想让我们在这儿,派拉特小姐,我们就走。”吉他轻柔地说。“我是个不求人的人。你们倒是有所求。”“我们想跟你打听一点事。”吉他不再装作无所谓的样子。她可太单刀直入了,要想跟她讲话,他得十分注意自己的用词。“说吧。”“有人说,你没有肚脐。”“就是这么件事?”“是的。”“听着不像问题,倒像是回答。问我问题吧。”“你有吗?”“我有什么?”“你有肚脐吗?”“没有。”“你的肚脐怎么了?”“这可把我问住了。”她把闪光的橘皮扔在膝头,慢慢地掰开橘瓣,“现在可该我问个问题了吧?”“当然。”“你这个小朋友是谁?”“这是奶娃。”“他会讲话吗?”派拉特吞下了一瓣橘子。“会。他会讲话。说点什么吧。”吉他的目光没离开派拉特,只是用胳臂肘捅了捅奶娃。

奶娃吸了一口气,屏住一会儿,然后说:“嗨。”

派拉特哈哈大笑。“你们可能是没给吊死的黑人里边最不会说话的了。学校是怎么教的你们?人们想轰猪和羊时才说‘嗨’呢。你要是跟一个人说‘嗨’,他就会起身把你打倒。”

奶娃周身感到一阵羞耻。他原来就想到会有羞耻感的,可不是现在这种。她是一个又丑、又脏、又穷还又醉的人,学校里他的六年级同学因为他这位古怪的姑妈而取笑他,而他由于感到了对她的丑陋、肮脏、贫穷和酗酒的责无旁贷,恼恨这位古怪的姑妈。

然而,她却取笑他的学校、他的老师,还有他本人。虽然她看上去就同大家所说的那么穷,眼神中却不见一点能够证明她贫困的东西。她也不脏;虽说不够整洁,可是并不脏。她手指甲肚里的白颜色跟象牙一样。而且要是他一点情况也不知道的话,眼前这个女人看上去肯定没有喝醉。当然,她算不上漂亮,可他心里明白他可以盯着她看上一整天:那些从橘子瓣上撕去橘络的手指,那对让浆果染黑使她像化了妆一样的嘴唇,那个耳坠……在她站起来时,他简直透不过气来了:她居然和他父亲一般高,头和肩都超过了他。她的衣裙并不像他想象的那么长,也就刚刚过小腿。现在他看到了她脚上那双没系带的男鞋和她那银褐色的脚踝。

她准确地一把接住从膝头落下的橘皮。在她迈步上台阶时,看着就像是提着裤裆。“你爸爸不会喜欢那样子的。他不喜欢不讲话的人。”然后她直瞪着奶娃,一只手握着橘子皮,另一只放到门把上,“我认识你爸爸,我也认识你。”

吉他又开口了,“你是他爸爸的妹妹?”“他就我这么一个妹妹。再没有第三个姓戴德的人活着了。”

奶娃从刚才说了那声蠢笨的“嗨”之后半天都没说一句话,这时听到自己喊道:“我就姓戴德!我母亲也姓戴德!还有我两个姐姐都姓戴德。你和我爸并不是唯一姓戴德的人!”

即使当他大喊大叫的时候,他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突然这样辩解起来—为了自己的姓氏如此态度明朗。他从来都恼恨这个姓,恼恨他整个姓名,在他和吉他交上朋友之前,也一直恼恨他的外号。可是在吉他的嘴里,这个外号叫起来挺机灵,像是叫一个大人。这会儿他和这个奇怪的妇女起劲地争辩着,似乎有这么个姓是一种深深的自豪,就像她刚才想把他从这组特殊的人群中开除出去,可他不但属于这组人群,而且有着完全同样的权利。

喊完之后,周围一片寂静,他只感到自己的心跳得怦怦响,这时派拉特又哈哈大笑了。“你们俩想吃煮蛋吗?”她问道。

两个男孩子交换了一下眼色。她已经把他们俩掌握住了。他们并不想吃鸡蛋,可是他们确实想跟她待在一块儿。他们想到这个吊着一只耳环、没有肚脐、长得像一株大黑树的女士的酒馆里边去看看。“不啦,谢谢,可我们想喝点水。”吉他冲她微笑着回答。“好吧。那就进来吧。”她敞开门,他们随着她进了一间宽敞而充满阳光的房间,屋里是一派贫困景象,而且显得很杂乱。一个草绿色的口袋从顶棚上往下吊着,到处都是插在瓶子里的蜡烛,墙上钉着报纸上的文章和杂志上的照片,除去一把摇椅、两把直背椅、一张大桌子、一个渗水池和一个炉灶外,屋里就再没别的家具了。整个房间里弥漫着松枝和发酵的水果的气味。“你们应该来一个鸡蛋尝尝。我知道怎么煮得不老不嫩。我不喜欢让蛋白流汤,知道吧。而蛋黄呢,我要它软,可也不能流,就像湿天鹅绒一样。你们俩干吗不尝一个呢?”

她把橘子皮扔到一个大瓦罐里,那个大瓦罐和房间里的大多数东西一样,都是派别的用场的。这阵子她站在干干的渗水池跟前,把水抽到一个蓝白花的脸盆里,她这个脸盆是当作深平底锅用的。“看,水和蛋要一半对一半,哪一样都不能多。这样,温度对两种东西就一样了。我先给水稍加点温,只让它别太凉,也不让水太热,因为鸡蛋是室温,懂了吧。好吧,真正的秘密在于这一道。等到水面开始冒泡,泡只有豆粒大还不到弹球那么大的时候,对,就在这会儿把锅端下火。不必灭火,而是把锅从火上拿下来。然后你把叠起来的报纸盖到锅上,去干一件小事,比如听到有人来去应一下门,或者把桶倒空,提回来,从前门廊拿到屋里。我一般是去一次厕所。不是解大手,别弄错了,只是解小手。只要你做到这一切,完事就会有一个恰到好处的煮鸡蛋了。“我记得当年给我父亲做饭时总是弄得乱糟糟的。你爸爸,”她用一个拇指指着奶娃,“一点饭都做不来。有一次我给他做一个樱桃馅饼,要不就是想要那么做。麦肯是个好孩子,对我可好了。要是你那会儿认识他,他可是挺不错的,也一定会成为你的好朋友,就像对我那样。”

她的声音让奶娃想起了鹅卵石,小小的、圆圆的鹅卵石,互相冲撞着。也许她嗓音有点沙哑,也许说出话来就是这个样子,慢吞吞地拖着长腔,可是有时又挺干净利落。松树与醇酒的香味令人陶醉;强烈而无阻挡的阳光射进室内,同样令人昏昏然,因为绕墙一圈,没有一扇窗户上有窗帘或遮板。在三面墙上,每面有两扇窗:大门的两侧各一扇,水池和炉灶上各一扇,远处一面墙上也有两扇。第四面墙上没有窗,一定是通往后边卧室的,奶娃心里琢磨着。那石子般的嗓音,那阳光,以及那醉人的酒味,把两个男孩子弄得浑身软绵绵的,他们俩坐在那里,半醉半醒,沉浸在一种愉快之中,听着她说呀说的……“要不是你爸爸,我今天就不会在这里了。我可能早就死在娘肚子里,后来也会死在小树林里了。那些小树林和黑暗的夜晚肯定早就把我杀掉了。可是他救了我,如今我才能在这儿煮鸡蛋。你知道,我们的爸爸死了。他们开枪打他,把他打到空中五英尺高。他当时坐在篱笆上等他们,而他们偷偷摸摸地从后边走上来朝他开枪,把他打到空中有五英尺高。因此,当离开瑟丝的大房子的时候,我们无处可去,只是在周围走来走去,睡在那些小树林里,那些荒郊野外。可是有一天爸爸回来了。起先我们不知道那是他,因为我们俩都亲眼见到他给射到空中五英尺高。我们后来迷了路,嘴里谈着黑暗。你们以为黑暗只是一种颜色,不是那么回事。足有五六种黑色呢。有的带点银色,有的模模糊糊,有的干脆什么也没有,有的就像指头似的。而且黑暗还不是停在那儿一动不动的,黑暗会移动,还会从一种黑色变成另一种。要说什么东西漆黑一团,就跟说某个东西是绿的一样。什么样的绿色呢?像我这些瓶子这种绿色吗?像蝗虫一样的绿色吗?像黄瓜或莴苣的绿色吗?还是像暴风雨前天空在刹那间出现的绿色呢?是的,夜里的黑暗也是这么回事。有时也可以像彩虹一样,丰富多彩呢。“是的,我们迷了路,而当时刮着风,我们的爸爸就在我们面前,他回来了。我们是吓坏了的两个孩子。麦肯不断对我说,让我们害怕的东西不是真的。其实,你要是让什么东西吓坏了,是真是假又有什么区别?记得有一次我给两口子洗衣服,是在弗吉尼亚。一天下午那男的哆哆嗦嗦地问我有没有弄好的咖啡。我问他是什么东西把他揪住了,让他看起来那么糟。他说他也闹不清,可是觉得像是就要从悬崖上摔下去。他其实就站在黄、白、红三色的亚麻地毡上,就跟熨斗那么平,可他开始先抓住门,后来又拽住椅子,拼命不要跌落下去。我开口对他说,厨房里没有悬崖。就在那会儿,我又想起了在那些小树林中的情形。我感到又身临其境了。于是我问那男人,要不要我拽住他,以免他摔下去。他用天底下最感激的目光看着我。‘你肯吗?’他说。我绕到他身后,把双手扣在他胸前,就这么拽住他。他的心在胸口里怦怦地跳着,就像有一头发烧的骡子。可是过了一阵子就慢慢平息下去了。”“你救了他一命。”吉他说。“没那么回事。我还没松开手,他老婆就进来了。她问我在干吗,我对她讲了。”“对她讲什么?你怎么说的?”“实话实说呗。我说我在使劲拉住他不让他从悬崖上摔下去。”“我敢打赌他当时一定宁愿自己已经跳下去了。她信你的话吗?可别告诉我她信了你的话。”“当时她并不信。可是我刚一撒手,他就凭全身的重量死死地摔到了地上,把眼镜什么的都给砸碎了。他摔了个狗吃屎。你猜他是怎么摔的?他是慢慢倒下去的,我发誓足足用了三分钟,用了整整三分钟从站得直直的姿势到把脸碰到地面上。我说不上是不是真有悬崖,可是他用了三分钟才慢慢落下去。”“他死了吗?”吉他问道。“硬挺挺地死了。”“谁枪杀的你爸爸?你刚才是不是说有人朝他开枪?”吉他觉得新奇,两眼闪闪发亮。“在空中有五英尺高……”“谁干的?”“我不知道是谁,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只知道我告诉你们的情况:时间、地点和经过。”“你可没说在哪儿。”他坚持着。“我说了,从一道篱笆上。”“篱笆在哪儿?”“我们的农庄。”

吉他放声大笑,可他的两眼太亮,没有流露出很多可笑之处。“农庄又在哪儿?”“门图尔县。”

他不再追问“在哪儿”。“那么,在什么时候呢?”“他坐在那儿的时候—坐在篱笆上的时候。”

吉他感到自己有点像一个沮丧的侦探。“在哪一年?”“就是他们在街上枪杀爱尔兰人的那一年。那一年对卖枪的和掘墓的来说可是个好年头,我知道的。”派拉特把一个酒桶盖放在桌上,然后把鸡蛋从脸盆里捞出来,开始剥皮。她的嘴里含着橘子籽,舌头拨来转去,嘴唇不断翕动着。直到剥光鸡蛋皮,露出软乎乎的橙黄色蛋心之后,她才接着讲她和哥哥流浪的故事,“一天早晨我们睁开眼的时候,太阳已经斜挂在天上了。可真亮啊,也真蓝啊。天空蓝得就像我妈妈帽子上的缎带。看到那一片天空没有?”她指着窗外,“就在那些山核桃树背后。看见了吗?就在那边。”

他们抬头望去,看见屋后和树后伸展着的蓝天。“就是这种颜色的天空,”她说,似乎发现了什么重大的事情,“跟我妈妈那缎带的颜色一样。走到哪儿,我都认得出她那带子的颜色,可我不知道她的名字。她死去以后,爸爸不准任何人叫她的名字。嗯,那天早晨,我们还没来得及揉净眼睛里的沙子,往四周看一看,就瞅见他坐在一个树桩那儿,就在太阳底下。我们就大声喊他,可是他似看不看的,像是看见了我们,又像是没看见。他脸上有种让我们害怕的表情,就像看着水里面的面孔。过了一会儿,爸爸站起身来,走出太阳地,回到小树林里去了。我们俩站在那里呆呆地瞅着树桩,全身像筛糠似的抖着。”

派拉特把鸡蛋皮刮到一堆,手指伸开成扇形,一下一下地收拢着。两个男孩子看着,不敢开口讲话,唯恐破坏了她的后半截故事,可也不敢一声不吭,怕她就此不再继续讲她的故事。“像筛糠似的抖着,”她自己咕哝着,“就像筛糠一样。”

突然间,她仰起头发出猫头鹰般的一声长啸。“唔!我来了!”

奶娃和吉他两人既没听到也没看见什么人走近,可是派拉特一下跳起来,朝大门跑去。她还没跑到,大门已经给一只脚踢开,奶娃看到一个女孩子弯曲着的后背。她拖着一个五蒲式耳的大篮子,里边装的像是一丛荆棘。篮子的另一头有一个女人推着,嘴里说着:“小心门槛,丫头。”“我已经迈过来了,”女孩回答着,“推。”“刚好,”派拉特说,“不知不觉天就要黑了。”“托米的卡车抛锚了。”女孩喘着气说。等到两人把大篮子又拽又推地弄到屋里,女孩伸直了腰,转过身来,把脸冲着他们。可是奶娃没必要去看她的脸,刚才看到她的屁股时他就爱上了她。“哈格尔,”派拉特把屋子四下看了一圈,“这是你的兄弟,奶娃。而这位是他的朋友。再跟我说一遍你叫什么,小伙子?”“吉他。”“吉他?你弹吗?”她问道。“他可不是她的兄弟,妈妈。他是她表舅。”那个岁数大些的女人说道。“一码事。”“不一样。对吧,丫头?”“对,”哈格尔说,“是不一样。”“对了吧。不一样呢。”“哎,有什么不同,丽巴?你可知道得真多。”

丽巴仰脸看着顶棚,“兄弟就是兄弟,要是两人一母所生或者两人—”

派拉特打断了她的话,“我是说你对待一个兄弟或表舅有什么不同?你难道不该同样对待吗?”“问题不在那儿,妈妈。”“闭上嘴吧,丽巴。我在同哈格尔讲话。”“是的,妈妈。你应该对他们同等看待。”“既然如此,干吗要弄出两种称呼而不干脆就叫一种呢?”丽巴把双手放到臀部上,大睁着眼睛。“把那把摇椅拽过来,”派拉特说,“你们俩小伙子要是不动手帮忙,就别想坐着了。”

三个女人围着大篮子,里边满满地装着长在短而多刺的枝干上的黑莓。“我们怎么帮忙呢?”吉他问道。“把莓果从那些讨厌的枝子上摘下来,可别弄破了果子。丽巴,把那个瓦罐拿来。”

哈格尔往四下仔仔细细地看了一遭。“咱们干吗不从后边屋里挪张床出来?那样我们就全都可以坐下了。”“这地面对我就可以了。”派拉特说,说着就蹲了下去,从篮子里轻轻举起一根莓枝,“你们采的全在这儿了?”“不。”丽巴边滚动着一个大瓦罐,边回答说,“外边还有两篮子呢。”“最好还是都搬进来吧。在外边放着净招苍蝇。”

哈格尔朝门走去,同时对奶娃招呼着:“来吧,兄弟。来帮帮忙。”奶娃一下跳起来,碰倒了椅子,跟在哈格尔后头一路小跑。在他看来,她是他见过的最漂亮的姑娘。她比他可大得多得多。她应该跟吉他一般大,甚至也许有十七岁了。奶娃似乎有点飘飘然,比平时更有生气的飘飘然。他跟哈格尔一起,把两只大篮子抬上前廊台阶,搬进屋里。她跟他一样肌肉发达、强壮有力。“小心点,吉他。别太快。你把莓果都弄破了。”“甭管他,丽巴。他得先熟悉熟悉。我刚才问你,是不是你会弹吉他,他们才管你叫吉他?”“并不是因为我会弹,而是因为我想弹。那会儿我还很小,他们是这么对我说的。”“你在哪儿看过吉他吗?”“那是在一次猜谜比赛中,在佛罗里达州老家的一个百货商店里。我妈领着我去逛商店,我看见了吉他。当时我还是个怀抱中的小孩呢。比赛就是让你猜在一只大玻璃缸里放了多少颗糖豆,猜中了就得一把吉他。他们讲,我哭着非要一把,而且从那以后总想要吉他。”“你要是求教丽巴,她会给你弄一把的。”“不行,你不能花钱买,你得猜出来豆形软糖的数目。”“我听见你说的话了。丽巴知道有多少。丽巴能猜中得奖。她从来没输过。”“真的?”吉他脸上露出了笑容,但还有点不信,“她那么走运?”“我就是走运嘛。”丽巴咧嘴笑了,“人们从四面

方来求我,让我替他们抓阄,给他们出数字来猜。这玩意儿他们玩得挺来劲,我也总能猜对。我得到许多想要的东西,还得到许多我甚至没打算赢的东西。”“她去的那种地方,没人要卖给她彩票,他们只是要她替他们抓。”“看见这个了吗?”丽巴把手放在衣裙上面,拽出一颗连着一根链子的钻石戒指,“这是我去年赢的。我是……怎么说的来着,妈妈?”“第五十万个。”“五十……不,不对。他们不是这么说的。”“他们说的是半百万。”“这回对了。我是走进‘西尔斯暨罗巴克公司’的第半百万个人。”她的笑声中带着开心的骄傲。“他们不想给她这戒指,”哈格尔说,“因为她样子太寒酸了。”

吉他大吃一惊。“我记得那次猜谜比赛,可我不记得听说有黑人中了彩。”吉他经常在街头游逛,认为自己对城里的新闻无所不知。“谁也不记得。他们准备好照相的人和各种各样的东西,都挤在大门口等着下一个进门。可是他们却没把我的相片照下来登在报上。我跟我妈也找报纸看了,对吧?”她朝派拉特看了一眼,等她加以证实,然后接着说,“可是他们倒把中二等奖的那个男人的相片登上了报。他得的是一张战争债券。是个白人。”“二等奖?”吉他问道,“什么样子的‘二等奖’?你要么就是那第半百万个人,要么不是。不会有什么仅次于第半百万个人一说。”“要是优胜者是丽巴,就可能,”哈格尔说,“他们又设了个二等奖的唯一原因,就是因为她得了头彩。而他们把头等奖给了她的唯一原因,就是那些照相机。”“告诉他们你怎么会去‘西尔斯公司’的,丽巴。”“找厕所。”丽巴把头往后一甩,止住了笑声。她两只手上染满了黑莓的浆汁,在从眼中抹去眼泪时,鼻子到颧骨都抹上了紫色的道道。丽巴比派拉特和哈格尔肤色要浅得多,长着一双婴孩式的天真眼睛。她们祖孙三人都用直率的目光望着他们俩,但是在派拉特和哈格尔的面孔背后潜藏着一种更隐蔽和复杂的东西。只有丽巴长满疱疹的皮肤和毕恭毕敬的态度,让人感到似乎她的单纯可能是一种贫乏。“闹市区只有两个准黑人去的厕所:五月之花饭店和西尔斯公司。而西尔斯更近一点。幸好我当时不是憋得很急。他们足足盘问了我十五分钟,问我的姓名和地址,然后才把钻石送给我。可我不让他们把钻石给我,一再问他们,这是不是一次真的比赛?我不相信他们。”“让你离开那地方,花上一只钻石戒指还是值得的。你当时已经吸引了一群人而且还会再招来苍蝇的。”哈格尔说。“你打算拿这戒指怎么办?”奶娃问她。“戴呗。我赢来的东西没几样是我喜欢的。”“她赢的所有东西都给人了。”哈格尔说。“给了一个男人。”派拉特说。“她从来不肯自己留着……”“她真想赢的是—一个男人……”“还不如圣诞老人……”“可笑的碰运气根本不能算走运……”“他一年只来一次……”

哈格尔和派拉特你一句我一句地扯着,两人都自言自语般地加着评论,似乎不是对奶娃和吉他讲话—甚至也不是对丽巴讲话。丽巴这时已经把戒指藏到衣裙里,正在一边甜蜜地笑着,一边灵巧地把深紫红色的莓果从嫩枝上摘下来。

奶娃当时已经身高五英尺七英寸了,可是在他活这么大的记忆之中这还是第一次全身心都感到幸福。他和他的朋友在一起,一个比他大的男孩,一个机灵、善良、无所畏惧的小伙子。他舒舒服服地坐在这家出名的酒馆里;被三名妇女包围着,她们看来很喜欢他,正放声大笑。而且,他还陷于热恋之中。莫怪他父亲要怕她们了。“这酒什么时候能造好?”他问道。“你是说这批?几个星期。”派拉特说。“到时候能让我们尝尝吗?”吉他笑着问。“没问题。你们现在想来点吗?地窖里有的是酒。”“我不想喝那个,我想喝这个。尝尝自己跟着造的。”“你以为你造了这酒?”派拉特冲着他哈哈大笑,“你以为造酒干点这个就算完了?就是摘几只莓果?”“哦。”吉他搔着脑袋,“我忘了。我们还得光脚把这些果子搅烂。”“脚?脚?”派拉特大发雷霆了,“谁用脚造酒?”“也许味道不错呢,老妈妈。”哈格尔说。“味道不会坏的。”丽巴说。“你的酒有什么好呢,派拉特?”吉他问道。“不能告诉你。”“为什么?”“从来没尝过。”

奶娃哈哈大笑起来,“你卖酒,可自己连尝都不尝吗?”“人们买酒可不是要尝。买酒是要喝个醉。”

丽巴点点头。“以前倒有人买酒只是尝尝,现在没人买了。”“现在没人想买便宜的家酿酒了。大萧条时期已经过去了,”哈格尔说,“大家现在都有了工作。他们买得起‘四玫瑰’牌好酒呢。”“不过还是有不少人要买的。”派拉特告诉她。“你从哪儿弄到造酒的糖呢?”吉他问。“黑市。”丽巴说。“什么‘不少人’?说实话吧,老妈妈。要是丽巴没赢到那一百磅的食品杂货,我们从去年冬天就挨饿了。”“不会的。”派拉特把一段新鲜的嫩枝放进嘴里。“我们会的。”“哈格尔,不要跟你老妈妈顶嘴。”丽巴小声说。“谁会给我吃的呢?”哈格尔还是不让步,“老妈妈可以几个月不吃东西,跟蜥蜴一样。”“蜥蜴能不吃东西活那么长?”丽巴问。“丫头,没人会让你挨饿的。你挨过一天饿吗?”派拉特问她的外孙女。“她当然没挨过。”哈格尔的妈妈回答说。

哈格尔把一根枝子往地上那堆一扔,搓起了手指。指尖染上了一种深红色。“我有些日子是不饱的。”

派拉特和丽巴的头,像鸟一样迅速地往起一抬,她们瞪了哈格尔一眼,然后又交换了一下眼色。“宝贝儿!”丽巴的声音是轻柔的,“你挨过饿吗,宝贝儿?你干吗要这么说?”看来丽巴被刺痛了。“你想要什么,我们就给你弄什么,宝贝儿。什么都满足了你。你一直是知道这一点的。”

派拉特把嫩枝吐到手掌上。她的面孔滞呆呆的,没有任何表情,就像一张面具,嘴一动不动。在奶娃看来,像是有人咔嗒一声关掉了灯。他看着三个女人的脸。丽巴蹙额皱眉,泪水正在沿着两颊往下流。派拉特仍然像死人一样毫无表情,可是变得很警觉,似乎在等待什么信号。哈格尔的面部轮廓让头发遮住了。她俯身低头,两肘撑在腿上,揉搓着手指。室内光线渐暗,手指像是染了血。她的指甲很长很长。

大家就这样保持着沉默。连吉他也不敢打破寂静。

后来,派拉特开了口。“丽巴,她说的不是吃的东西。”

丽巴的脸上慢慢掠过恍然大悟的表情。派拉特嘴里哼起了曲子,同时又摘起了莓果。过了一会儿,丽巴也跟着干起了活,母女俩十分和谐地一起哼着,接着,派拉特开始领唱:,售糖人不要把我丢在这里棉花球会憋死我,售糖人不要把我丢在这里白人东家的胳臂会箍死我……

两个女人唱到合唱部分时,哈格尔抬起头,也跟着唱了起来。售糖人飞走了售糖人走啦售糖人掠过天空售糖人回家喽。

奶娃简直透不过气来了。哈格尔的声音把他留下来呼唤自己的那些心的碎片全都给铲出来了。当他认为自己就要在重压之下晕厥过去时,他大胆地看了朋友一眼,看见落日的余晖在吉他的眼中闪着金光,把一丝逐渐领悟的微笑推到了阴翳中去。

对奶娃来说,这一天变得如此美妙,而且由于这一天之中所遇到的秘密和挑战而益发妙不可言。不过,在他父亲回家后的一小时之内,这一切便全都烟消云散了。弗雷迪已经向麦肯·戴德汇报了,他儿子“在酒馆里喝酒”泡掉了一个下午。“他在撒谎!我们什么也没喝。没喝。吉他甚至连他要的那杯水都没喝到口。”“弗雷迪从来不撒谎。他说话颠三倒四,可是从来不撒谎。”“他对你撒谎。”“你是说喝酒一事吗?也许。可是你在那酒馆里,这一点他没胡说吧,嗯?”“没有,老爷。这件事他没撒谎。”奶娃把语调放得柔和了一点,但是在他的话音里仍然成功地保持着一触即发的挑战意味。“说吧,我以前嘱咐过你什么话。”“你告诉我不要去那地方,离派拉特远远的。”“对了。”“可你从来没讲过为什么。她们是我们的近亲。她是你的亲妹妹。”“而你是我的亲儿子,我让你干什么,你才能干什么。可以解释,也可以不解释。只要你的两只脚还在我的桌子底下,你在这家里就要做我让你做的事。”

麦肯·戴德已经五十二岁了,可还像四十二岁时那样仪表堂堂,威风凛凛。十年前,奶娃觉得父亲是世界上最大的一个庞然大物,甚至比他家的住宅还要大。然而,他今天见到了一个跟父亲一样高大的妇女,使他觉得自己都变高大了。“我知道我是家中最小的一个,可究竟不再是个婴儿了。你对我的态度,就像我还是个婴儿似的。你总是不断地说,什么也不必对我解释。你知道这让我有什么感觉吗?像个婴儿,就是这么回事。像个十二岁的婴儿!”“别对我高喉咙大嗓门地讲话。”“你十二岁时,你父亲是这么对待你的吗?”“嘴上把点门儿!”麦肯大吼着。他把两只手从衣袋中拔出来,可是不知道该往哪儿放。有这么一阵子,他感到困惑不解。儿子的问题改变了整个场景,他似乎看到自己才十二岁,穿着奶娃的鞋子站在那儿,又有了当年面对自己父亲的那种感觉:看到自己爱戴和敬仰的那个人从篱笆上摔下来时周身所处的麻木感;盯着那个在脏土上扭曲的躯体时穿过全身的野蛮劲儿。他父亲在分叉的篱笆上撑着一支滑膛枪坐了五天,最后还是为保护自己的财产而遇害身死。这个孩子现在对他是不是也是这种感觉呢?也许是对儿子讲讲那件事的时候了。“说呀,他是不是这么对待你的?”“我就在父亲身边跟他一起干活,就在他身边。从我四五岁时起我们就在一起干活。就我们父子俩。我母亲死了,是派拉特出生时死的。派拉特那会儿还是个婴儿呢。白天她待在另一个农庄里。每天早晨我抱她去那儿,然后穿过庄稼地回来同父亲会合。我们得把‘林肯总统’套到犁上,还要……那是我们给那匹母马起的名字:‘林肯总统’。爸爸说,林肯在当总统之前是位犁地的好手,你可不能让一位犁地的好手离开他的活计。他还把我们的农庄叫作‘林肯天堂’。我们的农庄不算大,不过当时在我眼里显得挺大。现在我知道那只不过是块小地方,可能有一百五十英亩吧。我们只耕种五十英亩,大概有八十英亩是一片树林,可能是橡树和松树吧,大概那就是他们想要的财产—那些木材,那些橡树和松树。我们还有一个四英亩的水池,连着一条小河,里边净是鱼。就在山谷的正当中。门图尔山是最美的山了,我们住的地方是门图尔县,就在萨斯奎哈纳的北边。我们有一个四间房大小的猪圈。谷仓是一百四十英尺长、四十英尺宽,上面是四坡屋顶。山里到处都是鹿和野火鸡。谁要是没吃过爸爸做的野火鸡,就不算吃过东西。他在火上快快地燎一下,把火鸡的周身全烧黑,这样就封住了,就把油汁封在鸡里了。然后他再用炙叉慢慢烤上二十四小时。等你把烧焦的外皮剥开,里边的肉可嫩哪,甜腻腻、油乎乎的。我们还有果树,苹果、樱桃。有一次派拉特打算给我做一个樱桃馅饼。”

麦肯顿了一下,脸上的笑容慢慢绽开。他已经有许多年没谈过这些了,最近几年甚至都不大去想了。他刚结婚时,经常跟露丝谈“林肯天堂”。门廊笼罩在黑暗之中,他坐在那里,一开口就把那块本该属于他的土地描述一番。还有在他刚买进房产时,总在理发馆附近闲逛,跟那里的男人们交换故事。可是近年来,他已经没有这类时间或是这份兴致了。不过今天他又跟儿子谈起了以往,而那块土地上的一草一木都历历如在眼前:那口井,那个苹果园,那头叫“林肯总统”的母马,它的小驹“玛丽·托德”,他家的奶牛“尤利西斯·S.格兰特”,那头叫“李将军”的猪。他就是用这种方式来了解父亲记得的历史的。他父亲不识字,只知道亲眼所见或亲耳所闻的事情,但是他却把某些历史人物深深印在了麦肯的脑子里。麦肯在学校做学生的时候,每当读到这些人物,总要想起家中那些牲畜具备的“人格”,他家的马和猪。父亲管他们的耕马叫“林肯总统”也许只是一个玩笑,但麦肯一想到林肯,总是满心喜爱,因为他热爱那首先来自一匹强壮、耐劳、温和、驯顺的马的印象。他甚至喜欢“李将军”,因为一年春天,他们把这头猪杀了,吃到了弗吉尼亚州以外最好的猪肉,“从臀尖到熏火腿到硬肋到香肠到头肉到猪蹄到猪尾到干肉”—整整吃了八个月,在十一月时还有响皮吃。“‘李将军’在我身边还是蛮不错的,”他笑着对奶娃说,“是我知道的最好的‘将军’。连它的睾丸味道都挺好。瑟丝做出了最好的猪肚。哟!我差点忘了那女人的名字。对,是瑟丝。她在宾夕法尼亚州丹维尔一家白人的大农场里干活。说来有意思,事情不知怎么就忘了。多少年来,你什么都记不得了,可是就像这会儿,一下子又都想起来了。有一次赛狗,对,他们搞过一次。那是当时那地方体育运动上的一件大事。狗赛跑。白人可爱他们的狗了。在杀掉一个黑鬼的同时还要爱抚地给狗顺毛呢。我还看过成年白人为自己的狗大声痛哭。”

他的语气奶娃听起来很不寻常,不那么生硬。他的话音也不一样,更像南方黑人,听起来要舒服和轻柔得多。奶娃也轻声讲道:“派拉特说有人射杀了你们的父亲。把他打到空中有五英尺高。”“他花了十六年时间才把那个农庄弄成那副样子。现在,那儿成了暴徒出没的县境,当年可不一样,那时候那地方可……好了。”“谁把他打死的呢,爹?”

麦肯把目光对准了儿子,“爸爸不识字,连签名都不会。他只是做记号。他们骗了他。他画了押,我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他们就对他说,他的财产属于他们了。他从来没读过书。我打算教他,可他说那些小符号他记不到第二天。一辈子就写过一个字—就是派拉特的名字,是从《圣经》上抄的。就是他写的名字,派拉特装进了她的耳环里。他当初要是让我教他就好了。他一生碰到的倒霉事全因为不识字。由于他不识字,连姓名都闹了个一团乱。”“他的姓名?怎么回事呢?”“那是宣布自由时候的事。州里的全体黑人都要到自由民管理局去登记。”“你父亲是黑奴吗?”“你问得有多蠢?他当然是啦。一八六九年的时候,哪个黑人不是?他们全都得去登记,自由民和非自由民,自由民和原先的黑奴,全得去。爸爸当时才十几岁,就去登记了。可是坐在办公桌后边的那个白人喝醉了。他问爸爸在何处出生。爸爸答说麦肯。他又问爸爸父亲是谁。爸爸回答:‘他死了。’又问爸爸主人是谁,爸爸说:‘我是自由民。’好了,那个北方佬倒是都写下来了,可是填错了地方。给写成了出生于丹佛里,鬼知道在什么地方。在该填姓名的地方,那个蠢货写上了‘戴德’,逗号,‘麦肯’。可是爸爸不识字,根本没发现怎么给他登记的,直到后来妈妈告诉了他。他们俩是在北上的大车上碰上的。他们说东说西,他就告诉她,他已经是自由民了,还拿出登记的证明文件给她看。她看了证明,给他读出来上面写的是什么。”“他不必保持那个名字,对吧?他完全可以用他自己的真姓名嘛,对不?”“妈妈喜欢。她喜欢那弄错的姓。她说这姓新鲜,把过去抹掉了,一笔勾销了。”“他的真姓名是什么?”“我不大记得我母亲。她死的时候,我才四岁。她是浅肤色,挺漂亮。在我眼里像个白人。我跟派拉特都一点不像她。要是你不信我们是来自非洲,看看派拉特就信了。她长得完全像爸爸,而爸爸的模样就跟你看到的非洲黑人一模一样。他是个宾夕法尼亚的非洲黑人。一举一动也都像非洲人。像扇门似的板着面孔。”“我看派拉特的脸就是那样子。”由于他父亲用一种轻松和亲热的口气同他讲话,现在奶娃感到,他同父亲的距离缩短了,增强了信心。“我可没变主意,麦肯。我不想让你去她那儿。”“为什么呢?你还没说为什么呢。”“好好听我说。那女人一点也不好。她是一条蛇,可以像条蛇一样地引诱你,可到底是条蛇。”“你是在说你的亲妹妹,你当年每天早晨抱在怀里下地去的那个妹妹。”“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你已经见到了她。你看她像什么?一个好人?一个平常人?”“哦,她……”“还是一个割断你喉咙的人?”“她看着可不像那样的人,爹。”“哦,她是那样子的。”“她干过什么呢?”“不在于她干过什么,而在于她是什么。”“她是什么呢?”“一条蛇,我已经说了。听说过蛇的故事吗?听说过一个人见到地上有一条小蛇的故事吗?嗯,那个人看到这条小蛇受了伤,流着血,躺在脏地上。那个人可怜小蛇,就把它捡起来,放到篮子里,带回了家。他喂它,照顾它,看着它长壮了,长大了。他自己吃什么就喂它什么。后来,有这么一天,蛇过来咬了他,把它的毒舌一直戳到他的心脏。当这个人躺在那里等死的时候,他转向毒蛇,问它:‘你干吗要咬我呢?’他说:‘是不是我对你百般照顾?是不是我救了你的命?’毒蛇回答说:‘是的。’‘那么,你干吗要咬我呢?你杀我干吗呢?’你猜那毒蛇怎么说?它说:‘可你知道我是一条蛇呀,对不对?’现在,我的意思是要你离那个酒馆远点,而且离派拉特越远越好。”

奶娃低下了头。他父亲一点都没解释出个道理。“孩子,你可以用你的时间干更重要的事。再说,你也该开始学着工作了。你星期一就开始吧,下学后到我办公室来,在那儿干上两小时,学点真本事。派拉特不能教你在这个世界上有用的东西。也许她教的东西在下一个世界有用,可在如今没用。听我告诉你,目前你最需要了解的一件重要大事:掌握财产。用你掌握的财产再去掌握别的财产,这样你就可以掌握你自己,也就可以掌握别人了。从星期一开始,我要教你怎么干。”三

奶娃开始给麦肯工作之后,他的生活大大改善了。同他父亲的愿望相反,他有了更多的时间去拜访派拉特的酒馆。为麦肯的出租住宅跑腿,使他名正言顺地来到城南并且新结识了吉他熟识的人们。奶娃还是个孩子而且待人很友好—和他父亲恰恰相反—房客们感到同他打交道可以随随便便,跟他开玩笑,给他东西吃,向他吐露秘密。不过,他很难跟吉他多见面。只有星期六这一天他才肯定能找到吉他。要是奶娃在星期六这一天早早起来,就可以在吉他到街上闲逛和他自己帮麦肯收房租之前,及时把他抓住。但是,工作日中总有几天,他们俩商量好不去上学来一起消磨时间。一天,吉他带奶娃来到“羽毛”的弹子房。这家弹子房坐落在十号街,正好在血库地段的中间。

时间是上午十一点,吉他推开弹子房的大门喊道:“嘿,‘羽毛’!给我们两杯‘红帽子’。”“羽毛”是个矮胖子,头发稀疏而卷曲。他抬眼看了看吉他,又看了看奶娃,然后皱起了眉头。“让他从这儿出去。”

吉他一下子停住了,随着矮胖子的目光看看奶娃的脸,又回到矮胖子身上。屋里赌弹子戏的五六个人听到“羽毛”的声音转过脸来。其中有三个是空军飞行员,来自第三百三十二飞行中队。他们漂亮的飞行帽和华丽的皮夹克都仔细地放在椅子上;头发都剪得短短的贴着头皮;袖口都整齐地卷到小臂处;白围巾折成雪白的长方形,从后裤兜中垂下来。随着他们把白粉慢慢塞到弹子棒的顶端,银项链在脖子上闪闪发光,看起来一个个都显出一点兴致。

吉他的面孔因发窘而有点红了。“他是跟我一块儿的。”他说。“我说过了,让他从这屋里出去。”“不要这样,‘羽毛’,他是我的朋友。”“他是麦肯·戴德的儿子,对不对?”“那又怎么样?”“那就让他从这屋里出去。”“谁是他爹,他又不能做主。”吉他控制着自己的声音。“我也不能做主。出去。”“他爹对你怎么的了?”“眼下还没有。所以我才想让他出去。”“他不像他爹。”“他用不着像他爹—是他爹生的就够呛人了。”“我有责任对—”“别跟我胡搅了,吉他。让他出去。他还没到喝酒的岁数。”

三个飞行员放声大笑,一个戴着有白帽带的灰草帽的人劝说道:“哦,让这孩子待着嘛,‘羽毛’。”“你给我闭嘴。这地方是我开的。”“他能对你怎么样呢?他才是个十二岁的孩子嘛。”他朝奶娃微笑着,奶娃本想纠正说他已经十三岁了,这下又闭上了嘴。“反正与你无关,对吧?”“羽毛”问道,“他爹不是你的房东,对吧?而你也没挂什么营业执照。与你毫无关系……”“羽毛”这时把刚才对两个男孩子说话的尖刻劲儿转到了那个帽子上有白帽带的人身上。吉他抓住“羽毛”转向新目标的机会,像一柄双刃斧猛砍树身一样地挥着一只手喊道:“等着瞧吧,你这小子。咱们走。给这地方点儿厉害看。”这时他的声音响亮而低沉,就像两个人说话。奶娃把两只手往后兜里一插,跟着他的朋友朝大门走去。他抻了抻脖子,让自己的个头显得像眼中那几个当兵的那样威风凛凛。

他们俩缓缓地沿着第十街朝前走,谁也不吱声。后来他们来到一个从便道突出到马路牙子附近的石凳跟前,停住脚步,背对着两个身穿白罩衫、盯着他们看的男人坐了下来。那两个人有一个靠在一家理发馆的门口,另一个坐在一把椅子上,往后翘向理发馆的厚玻璃窗。他们是理发馆的店主:“铁道”托米和“医院”托米。吉他和奶娃还是一语不发,既不搭理两个托米,彼此间也不交换一句话,只是坐在那里看着车来车往。“是不是所有的学院大厅全都坍塌了,吉他?”“医院”托米坐在那儿问。他两眼是混浊的,就像年迈的老人的眼睛一样,不过他身体的其他各部分却是坚定、柔韧、显得年轻的。他说话的语气随随便便但却含着一种权威性。“没有,先生。”吉他回过头来说。“那就请你说说,大白天的,你跑到这大街上来干吗呀?”

吉他耸了耸肩,“我们不过是歇一天,托米先生。”“那你这个伴侣呢?他也在过安息日吗?”

吉他点了点头。“医院”托米讲起话来净用些百科全书上的大词,吉他只好去揣摩其中的许多含义。奶娃还是看着汽车开来开去。“你们这个休假日看来过得并不怎么开心,倒不如待在学院大厅里,做出一副邪恶样子。”

吉他抽出一支香烟,还递给了奶娃一支。“‘羽毛’跟我过不去,就是这么回事。”“‘羽毛’?”“对。他不让我们进去。我经常去他的弹子房。每回去他都不说什么。可今天他把我们推出来了。说我这位朋友太小。你说稀奇不稀奇?‘羽毛’居然会操心起别人的年龄来?”“我不知道‘羽毛’还会有这份心肠。”“他才没有呢。不过是显显威风罢了。他甚至连一瓶啤酒都不让我喝。”“铁道”托米倚在那儿轻声笑了起来。“就这么些?他不让你喝啤酒?”他用手揉搓了一阵后脖颈,然后朝吉他弯起一个手指,“过来吧,孩子。听我告诉你一些你不知道的别的情况。快过来呀。”

两个孩子不情愿地站起身,斜着身蹭到那个笑眯眯的人跟前。“你认为这就算了不起的事情了?不让你喝啤酒?好吧,让我问你几个问题。你半夜里在巴尔的摩和俄亥俄的餐车厨房里一动不动地站过吗?那会儿,厨房关了门,里边的东西安放得整整齐齐,为第二天作好了准备,列车在轨道上全速前进,而你的三个伙伴正握着一副崭新的纸牌候着你,你有过这种经历吗?”

吉他摇了摇头,“没有,我从来没有……”“这就对了,你从来没有过。而且你也绝不会有。这是你不会有的让你浑身毛骨悚然的又一种经历,一瓶啤酒算什么。”

吉他笑了。“托米先生—”他刚开口,托米就打断了他。“一口气干上十四天,然后回到家中,面对着你温柔的女人,干净的衬衫,还有五分之一的野火鸡,你有过这种经历吗?嗯?”他看着奶娃,“你有吗?”

奶娃微微一笑,说:“没有,先生。”“没有?好,也别盼着有,因为你也不会有。”“医院”托米从罩衫底下取出一根幼羽做的牙签,“不要拿这孩子取笑,托米。”“谁取笑他了?我在跟他讲实话。他不会有这种好事的。他们俩谁也不会有这种好事。我再告诉你们一些你们不会有的事。你们不会有里边装着四个天鹅绒座位的私人轿车,总是在一个地方等着,你想去哪儿就去哪儿。不会有的。你们也不会有你们自己的专用厕所,不会有你们自己的特制的八条腿的床铺。也不会有贴身跟班、私人厨子和秘书跟着你到处游逛,对你唯命是从,把一切都弄得好好的:温度适当的开水放在热水瓶里啦,银质保湿雪茄烟盒里的烟随时检查啦,这可都是天天要做的事呢。你也不会享这种福的。你有过这种经历吗:口袋里装着足足的五千元现金,走进一家银行,告诉管事的,你要在这样那样的一条街上买如此这般的一所房子,他马上就卖给你?是啊,你绝不会有的。你不会有一所州长的宅邸,也不会有八千英亩的森林出售。你不会有由你指挥出海的航船,也不会有自己的火车到处跑。要是你愿意,你可以加入第三百三十二航空中队,去独自打下一千架德国飞机,还能降落在希特勒的后院里,用你的两只手狠揍他一顿,不过,你的衬衫前胸绝不会缀上四颗星,连三颗也混不上。也不会有人每天早晨给你端来一盘早餐,放上两个发面角、一杯热巧克力,还摆上一朵红玫瑰。不会的,永远不会。也不会有让你馋涎欲滴的香嫩可口的美味—埋在椰叶中放上二十天,肚子里填满大米,再放在木头上烧烤的野鸡。也不会有一九二九年的罗斯柴尔德或者甚至薄若来美酒来佐餐。”

几个过路人立住脚,听着托米在那里大发议论。“怎么回事?”他们问“医院”托米。“‘羽毛’不卖给他们啤酒。”他说。那几个人哈哈大笑。“也不卖烤阿拉斯加!”“铁道”托米接着说,“没有。你们永远不会有那东西。”“没有烤阿拉斯加?”吉他恐惧地大睁着两眼并用手扣住喉咙,“你把我的心都弄碎了!”“啊,是啊。那才是你该有的东西—一颗破碎了的心。”“铁道”托米的目光变轻柔了,但其中的兴致也一下子消逝了,“还有愚昧。完完全全的愚昧。你等着瞧吧。”“托米先生,老爷,”吉他用一种嘲弄的谦卑语气唱歌般地说,“我们想要的只是一瓶啤酒而已。”“是的,”托米说,“是的,嗯,欢迎您到我们船上来。”“烤阿拉斯加是一种什么东西?”托米弟兄俩就这么瞅着两个孩子坐在门前,又目送他们离开了那里,沿第十街继续走下去。“是一种甜东西,”吉他回答奶娃,“一种甜食。”“好吃吗?”“我不知道。我吃不了甜东西。”“你吃不了甜东西?”奶娃感到奇怪,“为什么呢?”“让我恶心。”“你不喜欢甜东西?”“水果还行,可是带糖的不成。糖果、糕点,这一类的东西都不成。我甚至不愿意闻甜味。我会反胃的。”

奶娃想从身体上找原因。他不大相信有人会不喜欢甜东西。“你大概有糖尿病。”“你不会因为不吃糖而得上糖尿病的。有糖尿病的人是因为吃糖太多。”“那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嗯?”“我不知道。甜东西让我想起死人,还有白人。于是我就想吐了。”“死人?”“是啊,还有白人。”“我不明白。”

吉他没有说话,奶娃又继续问道:“你这种感觉有多久了?”“从我小时候。从我父亲在锯木厂被锯成条,他老板来到我家,给我们小孩吃糖那次就开始了。那是牛奶软糖,整整一大包。是他老婆专门给我们做的。可甜了,里边还放了花生。比糖浆还甜。真够甜的,甜得赛过……”他停住脚步,把聚在前额上的汗珠抹掉,两只黯淡下去的眼珠直往上翻。他吐到便道上了。“顶……顶住了。”他悄悄说,迈腿站到一家卖炸鱼的餐馆和“莉莉”美容厅当中的地方。

奶娃在便道上候着,瞅着挂窗帘的美容厅的窗户。美容厅的窗户总用帘幕这类东西遮着。理发馆则不然。女人们不想让街上过往的行人看到她们做头发。她们害羞。

吉他过来了,他的两眼由于干呕了半天而泪汪汪的。“来,”他说,“咱们抽一根吧,眼下我只能来点这个。”

奶娃到十四岁的时候,注意到自己的一条腿比另外一条要短。当他光脚站得笔直的时候,左脚离地大概有半英寸,所以他从来站不直。他总是没精打采地往哪儿一站、一靠,要不就把半边屁股撅着。不过他从来没对任何人讲过。有一次莉娜说:“妈妈,他干吗要那样子走路呢?”他应声道:“我愿意怎么走就怎么走,还可以走过你的丑面孔。”露丝说:“安静点,你们俩。他只不过有点腿疼罢了,莉娜。”奶娃心里清楚,他还没到瘸的程度—一点都不是—只是有点迹象而已。不过让人看起来像是走起路来有点装模作样,一个年轻人故作老练的那种大摇大摆地神气十足。他为这事苦恼着,他需要一套动作和习惯来掩饰他的这一严重缺陷。他坐着的时候,总要把左腿搭到右腿上跷着,从来不把右腿放到左腿上;每当他跳一种新舞的时候,总要用一种奇特的腿部僵直的舞步,不但博得了女孩子的欢心也引得别的小伙子后来跟着争相效仿。其实,这种畸形主要还是在他自己的头脑里。在多数情况下,但并不是全部如此,在篮球场上活动几小时后,他确实感到腿部阵阵刺痛。他反倒对此窃窃自喜,相信这是小儿麻痹症,并且悄悄地感到因此就同已故的罗斯福总统联系在一起了。甚至当人们因为杜鲁门建立了一个人权委员会而对他如醉如痴地大谈特谈的时候,他内心里仍然倾向于富兰克林·罗斯福,感到同他很亲近,事实上比同自己的父亲还亲近,因为麦肯没有生理缺陷及年事已高这种引他尊敬的条件。奶娃对父亲是敬畏的,但他知道,由于他那条腿,他无从仿效父亲,于是就尽其胆量去与父亲不同。麦肯总是把脸刮得光光的;奶娃却竭力要留点髭须。麦肯总是打蝴蝶领结;而奶娃总是系活结领带。麦肯的发式是背头;奶娃留的是分头。麦肯最不喜欢烟草;奶娃偏要每十五分钟抽一根。麦肯一分一分地攒钱,奶娃却大把大把地开销。不过,他没法不像麦肯那样穿高质量的薄袜子和精美的皮鞋,而且,作为他父亲的雇员,他也尽量按照麦肯的要求去努力办好每件工作。

麦肯大喜过望。现在他儿子属于他而不属于露丝了,而且他也不必再像小贩那样穿街走巷去收房租了。这使他的经营更有派头,他也就有时间去思考,去筹划,去拜访银行界人士,去阅读公告和拍卖消息,去发现有什么纳税的诀窍、无人认领的继承财产,什么地方在修建马路、超级市场、学校,谁在准备把什么地盘卖给政府以便修建住宅,还有在军工厂周围涌现出大批仓促建成的居民区。他心里明白,他只是个黑人,不会分上一大杯羹,可是还有没人想要的财产,或是有些人不想让犹太人或天主教徒染指的边缘财产,或是还没人认识到其价值的财产。在一九四五年,这种刮刮盆底碗边就可弄到的残羹剩饭很是可观。这些东西应该属于他。在战争中,麦肯·戴德的各方面都大有发展,不过露丝要除外。几年之后,当战争结束时,这种残羹剩饭已经撒满他的膝头,沾满他的双手,把他的胃口撑得鼓鼓囊囊,成了便便大腹,但他还是思忖着,不如当初在一九二一年时把她扼死算了。从那时起,她一直没有停止在夜间偶尔外出,不过她现在已经五十岁了,会有什么情人能保持这么长久的关系呢?要是连弗雷迪都毫不知情,又会有什么情人呢?于是麦肯得出结论,这事无足轻重,而他由此气得揍她的情况也越来越少了,特别是最后那次动手之后,他再不揍她了。那次之所以成为最后一次,是因为他儿子跳起来,把他打到了暖气片上。

那一年,奶娃二十二岁。六年以前,他开始了性生活,其中包括和同一个女人的几次同眠共枕。这样,他开始用一种新观点来看待他母亲。在他的心目中,她不再是那个操心他的冷暖饥饱,因为他会把屋里弄得脏乱就吵嚷不让他玩个痛快的人了。在他看来,她现在成了满足于日常琐事,养养杜鹃花、大丽花、天竺葵、郁金香和金鱼这类小生命,即使这些小生命死了也不会伤心的一个意志薄弱的女人。事实上,这些小生命确实死过。金鱼漂到水面上,她用指甲轻扣鱼缸边,它们不再在这种闪电般的恐惧中迅速游开了。杜鹃花的叶子有时长得很野、很绿,正当颜色最深最亮时,突然枯萎,芯里变黄了。她在一定程度上有点羡慕死亡。在医生去世时她感到的悲哀中,还有点愤懑之情,似乎他选择了一桩比生命更有趣的事情—一个比她更有激情的伴侣—并且当死亡向他招手时,慎重地随之而去了。在面对死亡的时候,她具有平时任何时候都没有的激情,甚至变得很英勇。死亡的威胁,给她指引了方向,使她头脑明晰,行动大胆。不管麦肯都干了些什么,她始终怀疑,要是医生不想死,他本可不必死的。也许正是出于这种个人的不满和反感(再加上一点对麦肯的报复),才使她把丈夫引向除去动手打人别无他途的绝路上去。不过,科林西安丝开始看到一种方案,看到她母亲怎么学会把自己的丈夫逼得走投无路,而不是无能为力(因为一个九岁的小女孩都可以打完露丝回头就跑)。开始时,她常常描述一件事情,自己在其中扮演一个诚心诚意的小丑。那往往是饭间茶余的一段愉快谈话,表面上看无关痛痒,因为坐在桌旁的人谁也没想去分担她的尴尬,而只能佩服她的真诚和取笑她的无知。

她去参加狄沃拉克夫人孙女的婚礼。安娜·狄沃拉克是个匈牙利老太太,原来是她父亲的一个病人。医生在世时有许多病人是干体力劳动的白人,还有些是中产阶级的白人妇女,因为她们认为他挺漂亮。安娜·狄沃拉克坚信,医生曾经在一九〇三年奇迹般地救了她儿子一命,不致把他送进肺病疗养院去受罪。几乎所有住进“疗”(他们这么称呼疗养院)的人,全都死在里边了。安娜不晓得,医生其实并没有输送病人转院到那家疗养院的权利,就像他无权送病人进慈善医院一样。她也不晓得,一九〇三年使用的治疗肺病的方法对病人是绝对有害的。她只清楚一件事:医生给病人规定了饮食,让他严格坚持每天数小时休息和口服鱼肝油两次。孩子得救了。自然,她得邀请这位创造了奇迹的医生的女儿参加她这个儿子幼女的婚礼。露丝去了。当在教堂中参加婚礼的人群涌到圣坛前接受圣饼时,露丝也跟了过去。她跪在那里低着头,没有意识到神甫选择了把圣饼撒到她帽子上或是从她身边越过。他很快就明白了她不是天主教徒,因为她没有随着他的话抬起头,也没伸出舌头等着把圣饼仔细地撒在上面。“我主耶稣基督的圣体,”那神甫说道,然后对她大声耳语,“嘘—抬起头来!”她抬头一看,瞧见了圣饼和托着一只盛圣饼的小银盘的执事。“我主耶稣·基督保存至今的圣体赋予你生命……”神甫向她举着圣饼,于是她张开了嘴。

后来,在招待会上,那神甫直截了当地问她,她是不是天主教徒。“不是。我是卫理公会教徒。”她回答说。“我明白了,”他说,“我们教会的圣餐是留给—”正在这时,狄沃拉克老夫人打断了他的话。“神甫,”她说,“我想请你会一会我的一位最亲爱的朋友。福斯特医生的女儿。她父亲救了利基一命。利基今天不会在这儿的,要不是……”

巴德鲁神甫面露微笑地同露丝握了手,“见到你非常高兴,福斯特小姐。”

就是这么一件简单而偶然的事情,已经说得一清二楚了。莉娜聆听着、体验着她母亲满怀激情的每一句话,从宗教狂热到天真的信念再到窘迫不堪。科林西安丝是抱着分析和观望的态度来听取母亲这番叙述的,心中纳闷她母亲怎么会把这种闲谈越扯越糟,准得招惹麦肯不是破口大骂就是揍她一顿。奶娃在一边只是半心半意地听着。“‘你是天主教徒吗?’他问我。嗯,我开始有点狼狈,可后来我说:‘不是。我是卫理公会教徒。’于是他就给我讲起来,只有天主教徒才能在天主教堂里领取圣餐。唉,我可是从没听说过。我还以为谁都可以领圣餐呢。在我们卫理公会的教堂里,随便谁都可以在第一个礼拜日来参加。嗯,他还没来得及讲完,安娜过来说:‘神甫,我想请你会一会我的一位最亲爱的朋友。福斯特医生的女儿。’嗯,神甫一下子就满脸堆起了笑容,跟我握手,并且说他认识我非常高兴和荣幸。就是说,结果还是蛮不错的。不过,说老实话,我事先可不知道,我去的时候简直像只无辜的羔羊。”“你连只有天主教徒才能在天主教堂里领取圣餐都不懂?”麦肯·戴德问她,语气中清清楚楚地表明,他根本不相信她。“真的,麦肯。我怎么会懂得这个呢?”“你明知道他们自己办学校,不让孩子到公立学校去读书,而你居然还认为他们教会里的东西可以随便给一个想顺路进去的人?”“圣餐就是圣餐。”“你这个蠢货。”“巴德鲁神甫可没这么看。”“你把自己弄成了傻瓜。”“狄沃拉克夫人可没这么看。”“她不过是想让婚礼顺利进行,不让你操个一团乱。”“麦肯,请你不要在孩子跟前用这个脏字眼。”“什么他妈的孩子?坐在这儿的人都到有选举权的年龄了。”“那也不必争嘴。”“你在一个天主教堂里出了丑,让招待会的所有的人都感到尴尬,居然扬扬得意地大吹特吹你当时怎么出风头?”“麦肯……”“居然还坐在那里撒谎,说什么你原先不懂?”“安娜·狄沃拉克可一点都没—”“安娜·狄沃拉克甚至根本不知道你的名字!她管你叫福斯特医生的女儿!我敢拿一百块钱跟你打赌,她到现在也不知道你的名字!你本人算老几?你只是你爹的女儿!”“是嘛,”露丝用单薄而坚定的声音说,“我当然是我爹的女儿。”说罢微微一笑。

麦肯等不到把手中的叉子放到桌上,他随手一扔,就伸出手越过面包盘,同时握成了拳头,跟着就是一拳打在她下巴上。

奶娃完全没料到会闹成这样,不过他以前注意过,有一天麦肯打了他母亲之后,她用手捂着嘴唇,拿舌头查看有没有什么牙齿给打坏了,结果发现没有,就想法调整嘴里那部位,不让人看出来。这天,奶娃可忍无可忍了。他父亲的拳头还没收回去,奶娃已经使劲拉住他的后衣领,把他从椅子上拽出来,接着就把他摔到暖气片上。窗帘给震得拍动着,一下子卷了上去。“你再碰她,再碰一下,我就把你干掉。”

麦肯突然挨了这么一下,惊得半天说不出话来。他原先以为,多年来他走到哪里就把敬畏带到哪里,在任何集会上他都是个子最高,这样他简直成为不可战胜的人了。现在,他沿着墙脚爬着,眼里看到的是一个和他一样高的人,可是年纪要比他小上四十岁。

做父亲的一边沿墙爬着,一边心中充满矛盾的感情—既感到屈辱、气愤,又对儿子忌妒、骄傲。做儿子的也感到了自己的矛盾:看到父亲让人打翻在地—哪怕是被他自己,心中总有一种痛楚和羞耻之感,这种难过就像发现金字塔原来并非文明世界历经五千年的奇迹,不是一代又一代人为使其尽善尽美不惜作出牺牲,坚持不懈、不可思议地艰苦建造的,而是在“西尔斯”厂家的后室中,由一位聪明的橱窗设计师用纸浆做成的玩意儿,充其量也就只能保持几十年。

他也感到一种兴奋,一种和欲望一样古老、如同马匹奔跑喷着鼻息时的兴奋。他在刹那之间,有得又有失。在他面前一时展现出无限的可能性和巨大的责任感,然而他既无准备去利用可能性的机会,也无准备去接受责任感的重担。于是他大摇大摆地绕过餐桌,走到母亲跟前问道:“你没事吧?”

她两眼瞅着自己的指甲说:“嗯,我挺好。”

奶娃看了看两个姐姐。他从来未能把她们(或是她们的作用)同母亲区别开来。在他出生时,她们俩已经十岁出头了;现在一个是三十五岁,另一个是三十六岁。可是,由于露丝只比莉娜大十六岁,她们仨在他看来年龄相差无几。这会儿,当他的目光同她们的目光隔着餐桌相遇时,她们流露出来的痛恨太新奇了,使他大吃一惊。她们黯淡的眼睛在更加黯淡的皮肤的衬托下不再显得浑浊不清。在他看来,似乎眼圈上涂了炭黑的线条,两条乌黑的线条弄脏了两颊,而她们玫瑰色的嘴唇在痛恨中肿胀得要爆破了。在她们的脸色恢复到他惯见的略带惊讶的模模糊糊的温和之前,奶娃使劲眨了两次眼睛。他意识到屋里的人既不会谢他也不会骂他,就赶快离开了。他的行为就是这么回事,既改变不了他父母的关系,也改变不了他们各自的内心。他把他父亲打倒了,或许会改变满盘棋的局势,但棋还要继续下下去。

跟哈格尔睡觉使奶娃变得宽宏大量了,起码他自己是这样认为的;也让他生气勃勃,起码他自己是这样想象的。他的宽宏大量和生气勃勃足以保护他从不去想的母亲和打倒他一向敬畏和爱戴的父亲。

回到自己的卧室,奶娃摆弄起梳妆台上的东西。有一对银背刷子,是他母亲在他十六岁时给他的,上面嵌着他姓名第一个字母的大写,恰好又是“医学博士”学位的缩写。他和母亲为此开起玩笑,她却郑重地提醒他,他应该考虑去读医科大学。他搪塞她说:“这两个字母会给人什么看法?M.D.,M.D.要是你有病,你会去找一位叫‘戴德医生’的人看吗?”

她听了哈哈大笑,不过提醒他,他的中间名字是福斯特。他能不能用福斯特作姓呢?麦肯·福斯特医生。这名字听着不是挺好吗?他不得不承认,是挺好。这对银背刷子成了不断提醒他母亲期待于他的东西—希望他不中断高中学习并继续攻读医科大学。她对丈夫的经营极少尊崇,而麦肯对大学毕业生也同样缺少敬意。对于奶娃的父亲来讲,大学无非是虚耗年华,与生意经相距过远,生意经才让人学会怎么积累财富。他对女儿上大学倒是热心的,在大学里她们可以找到合适的丈夫。他的一个女儿,科林西安丝确实上了大学。但他认为让奶娃上大学是无稽之谈,特别是儿子在办公室上班对他确有帮助之后,他更加相信这一点,尤其是他已能让他在银行界的朋友向他们的朋友辗转推荐,让他儿子跳出1-A选类,进入了“必须支持家庭”一级。

奶娃站在镜子前面,在壁灯的弱光下,瞅着他自己的影像。他同往常一样,对见到的样子不大以为然。他的面孔相当动人:眼睛是女人们所恭维的,下巴轮廓很坚定,牙齿长得洁白齐整。五官的各部分分开看都不错,还不仅是不错。可是,脸上各部分凑在一起,就不够带劲,缺乏统一的整体感。他的那副样子很勉强,就像一个人在偷偷查看一个不该看的角落或地方,竭力要下决心是接着看下去还是回头走开。他要作出的决定是极其重要的,可是他作决定的方式却是随随便便、轻而易举和无知无识的。

他就这样站在灯光之下,尽量不去想他父亲怎样沿墙角爬行的那副模样。这时他听到一声敲门声。他不想看到莉娜或科林西安丝的面孔,也不想同母亲作什么悄声密谈。后来看到原来是父亲在大厅昏暗的光线中站着,他也没觉得更高兴些。麦肯的嘴角处细细的伤口上仍有一丝血迹隐隐可见,但他站得挺挺的,目光坚定不移。“你看,爹,”奶娃开口说,“我—”“什么也甭说,”麦肯说着,走过他身边,“坐下吧。”

奶娃朝床走去,“听我说,咱们不去想刚才那件事吧。要是你答应—”“我说过了,让你坐下。我是让你坐下。”麦肯的声音不高,可是脸色就像派拉特的一样。他把门关上了。“你现在是个大人了,可是光是大人还不行。你得成为一个完整的人。如果你想成为一个完整的人,你就得对付全部事实。”“你不必这样,你自己知道。我不需要知道你和妈妈之间的全部事实。”“我必须说,而你也需要了解。要是你干出了举起拳头打你父亲的事情,在你下次挥拳头之前,最好还是装点理智在脑子里。我要说的既不是抱歉也不是借口,只不过是真相。“我是一九一七年跟你母亲结婚的。她当时十六岁,和她父亲住在一起。我没法告诉你我爱上了她。当时人们对恋爱的要求不像现在这样强烈。人们按照文明的要求彼此相待,真诚,还有—还有干脆。你相信人们就是他们自己所说的那样,因为除此没有其他途径可走。在你娶亲的时候,重要的是你们俩一致同意,什么才是重要的。“你的外祖父从来没喜欢过我,而我应该说,我对他也很失望。他简直是这城里的第一号黑人,并不是最有钱的,但是最受尊敬的,也是个从未有过的最大的伪君子。他把他的钱分存在四家银行里,总是镇静沉着、神情高贵。我原以为他天生如此,后来却发现他吸乙醚。这城里的黑人都很崇拜他。虽然他从来不咒骂他们,却管他们叫食人生番。他亲自为你两个姐姐接生,而每次感兴趣的,只是她们的肤色。他会否认你是他外孙的。我不喜欢他给自己女儿当医生的做法,尤其因为她是我的妻子。慈善医院那会儿不接待黑人。别管怎么样吧,露丝就是不到别的医生那儿去。我本来要找个接生婆,可医生说接生婆不干净。我对他讲,我就是接生婆接生的,既然接生婆对我母亲管用,对他女儿也就管用。嗯,我们俩为这件事争执起来,最后我告诉他,再没什么事比一个做父亲的给女儿接生更下流的了。话就到此为止,之后我们之间很少交谈。不过他们父女俩还是商量好了这么干,莉娜和科林西安丝都是他接的生。他们让我干的就是随便给孩子起个名字,仅此而已。你的两个姐姐相差一岁多点,这你知道。每次出生时他都在场。她大劈双腿,而他就在跟前。我知道他是个医生,而医生是不该在乎这类事情的。可是他首先是个男人,然后才是医生。我当时就明白,他们一致行动,将我永远排除在外—他们父女俩,不管我怎么反对,还是按照他们的办法行事了。他们心里清楚,我记得我住的是谁的房子,瓷器都是从哪儿来的,他怎么给英国去信订购了玻璃缸,之后又订购了桌子来放这只缸。桌子尺寸太大了,只能拆卸开才搬进门。他总是吹嘘,他如何如何是这城里第二个有两匹马拉轿车的人。“而我出生的地方,我们家原先有的那个农庄,对他们一钱不值。我孜孜以求的东西他们也看不上眼。他们管我的房地产生意叫作‘贫民窟里买棚子’。‘今天的贫民窟怎么样?’他们就这样在晚上问候我。“但是还不仅如此。这些我都能容忍,因为我知道我想要什么,还很内行怎么才能把想要的东西弄到手。所以我能咽下这口气。还真的咽下去了。是些别的东西,那些我不能插一手的东西。有一次我设法让他从四家银行里取出些钱来用一用。有一段路基地会值很多钱—修铁路的钱。艾利·拉卡瓦纳正在买进。我早就预感到那儿要修铁路。我把那一带都踏遍了,湖滨大路、码头区、六号路和二号路的岔道口。我琢磨出了路轨要从什么地方走,还发现可以低价购进再转卖给铁路经理人的土地。可是他一个子儿都不肯借给我。要是他听了我的话,到死时他就会阔了,不至于还是个只能勉强过富裕日子的人。而我也会比现在强得多。我请你母亲跟他谈这桩生意,确切地告诉她艾利的打算。她说这事得由他决定;她不能左右他。她就是这么对我这个做丈夫的说的。于是我就开始纳闷,她到底嫁的是谁,是他还是我。“嗯,他病倒了。”麦肯讲到这里住了口,好像一提生病就使他想起了自己的弱点,随手从衣袋里取出一块白色的大手帕,哆里哆嗦地按在嘴唇边细细的伤口上。他瞅了瞅伤口在手帕上印的浅痕。“就是那些乙醚,”他说,“大概全进了他的血液。他们有另外一种名字,可我只知道叫乙醚。他就这么躺着,开始肿起来了。虽说只是身体,不过四肢也就没用了。他再不能给病人看病了。有生以来第一次,这头目空一切的驴子懂得了生病是种什么滋味,只好花钱请另一头驴子来治病。他们那伙医生中的一个,来照顾他了—就是当初不让他进医院的那伙医生中的一个,要是他给他们的女儿或妻子接过生,哪怕只是这么想过,他们也会给他全身涂满柏油,粘上羽毛,抬在杆上,赶出这房子—就是他以为值得他注意的那伙医生中的一个。嗯,这个医生到这儿来了,带着一种神秘的方子,叫什么辐射器,说是可以治好他。露丝高兴极了。开始几天,他有好转,之后就病得更厉害了。他不能动弹,头皮上穿了洞,就躺在你妈现在还在上边睡觉的那张床上,后来就在那儿死了。他躺在那儿,肿大的肚皮,皮包骨的四肢,样子像只白老鼠,有什么办法呢?你知道,他消化不了食物了。只能进点流食,饭后吞咽点什么。直到今天我还相信他吞的就是乙醚。“那天晚上他死了,当时我在城市的另一头,在装一个坍倒的门廊,是勃拉德利的住宅。那门廊歪歪斜斜有二十年了,那阵子刚坍倒,从地基上塌了个七零八碎。我找了几个人帮我,把那儿修复妥当,省得人们从屋子里往外跳或是爬上三英尺才能进屋。有人踮着脚尖走过来对我说:‘医生死了。’他们说,露丝在楼上守着他。我寻思她一定心烦意乱,就马上赶回来安慰她。我连修门廊的衣服都没来得及换,不顾一切地往回赶。她坐在床边的一把椅子上,一瞅见我,立刻跳起来,朝着我尖叫着:‘你居然敢这样子走进屋来?把你自己洗一洗!洗干净再进这屋子!’她这种态度让我有点恼火,可是我确实尊敬死者,就出去洗了一通。洗了澡,换上干净衬衫,又回到那房间。”麦肯又顿了顿,擦了下破嘴唇,似乎眼睛中流露出来的痛苦就是来自这伤口。“在床上,”他接着说,可是又停了好长一会儿,弄得奶娃不知道他是不是还要说下去,“在床上。我打开屋门时发现她在床上。就躺在他身边。跟条看家狗似的一丝不挂,亲吻着他。他的尸体苍白、肿胀、皮包骨,她把他的手指含在她嘴里。“好吧,我想让你知道,过后我经历了一段可怕的时间。我开始想起各种各样的事情。莉娜和科林西安丝是不是我的孩子呢?我很快就知道她们是我的孩子,因为那个杂种根本干不成人事。乙醚早在我来这里之前就已经把他那地方的功能取消了。而且,除非这俩孩子是我生的,否则他不会对她们的肤色那么操心。接着我又想到他给露丝接生。我并不是说他们有了接触。不过,一个男人有很多事情可做来讨一个女人的欢心,哪怕他干不成事。管它真假,反正她当时躺在床上嘬着他手指,这是事实。如果他死了她还肯这么干,他活着时候,她会干出什么事来呢?对这样一个女人只能杀掉。跟你说实话,那天我好几次都后悔听完她的话没有杀掉她。不过,我可不打算让我后半辈子都蹲在石头房子里。你懂了吧,麦肯,我有时候就是不能迅速地把握住自己,一下子就发作了。今天晚上,当她说到,‘是嘛,我当然是我爹的女儿’,还来上那么一下傻笑的时候……”麦肯抬头看了看儿子。做父亲的脸色这时已经开朗了,他的皮肤看起来闪闪发光,用一种稍有变化的语气对奶娃说:“我不是一个坏人。我想让你了解这一点,或者说相信这一点。没有人比我对待自己的职责更认真的了。我可不是在宣称自己是个圣徒,不过你应该了解我的整个为人。我比你大四十岁,我不会再活上四十岁的。下回你再想给我一下子时,我希望你想一想你要打的这个人,也要想一想我也许不让你就这么打了。尽管我岁数大了,我可不一定干挨着。”

他站起身,把手帕放进后裤兜。“眼下什么都先别说。不过好好想想我刚才说的每件事。”

麦肯转动了门把手,没有回头看一眼,就走出了房间。

奶娃坐在床边,除去脑子里微微的嗡嗡声之外,一切都凝滞了。他感到从刚刚听到的一切中奇怪地游离出来了,就像在公园的长凳上坐在身旁的陌生人对他转过脸来,讲开了一桩心事。他对这个陌生人的苦衷满怀同情—完全理解这个人对自己遭遇的看法—只是他的一部分同情出自他本人与陌生人的故事毫不相关或对自己毫无威胁。这与他一个来小时之前的感受迥然不同。这个刚刚走出房间的外人也就是刚才他激动万分地狠狠打过的那个人。直至现在他还能感到在不可遏制的冲动之下打了他父亲一耳光的那只臂膀在颤抖。在他上楼回房间的路上,他曾感到孤立,但是有理。他是个男子汉,看到了另一个男人在打一个无助的女人。于是他就仗义挥拳了。难道这不就是世界历史吗?难道男子汉不都是这么干的吗?不都是要保护弱者而面对庞然大物的国王吗?虽然弱者是他母亲,庞然大物的国王是他父亲,这使问题有些棘手,但实质并没有发生变化。没有。他并不想假装是出于热爱母亲才这么干的,她太像幻影,无法去爱。但也正因为她无形无体才更需要保护。她不是一个做苦工的母亲,她的头脑给压得没棱角了,双肩给家务劳动和操心子女压垮了,整个人都让一个男人的重压弄得没有理性了。她也不是那种伶牙俐齿的泼妇,不会用些恶毒的词句和唇枪舌剑来保护自己。露丝生来便是一个胸无大志、只知过分拘于礼仪、苍白无力但又令人费解的女人。她看起来无所不知,其实对一切都不甚了了。这种分析对思考是个锻炼,在他还是前所未有的。他从来没把母亲看作一个人,一个独立的个体,除了给予或干预他的生活之外也有自己的生活。

奶娃穿上外衣,离开了房间。已经是晚七点三刻了,可天还没黑。他想散散步,呼吸一下不同的空气。在他没弄清要想些什么之前,他是弄不清自己的感觉的。而要想在那个房间里进行思考是不可能的,在他的房间里,刻着M.D.大写字母的银背刷子在灯光下闪闪发光,而他父亲刚刚坐过的椅子垫上还有压瘪的屁股印。随着夜空中星星逐渐分明,奶娃尽力捉摸着什么是真的,哪一部分是真的,而这些又同他本人关系何在。听到父亲倾泻在他头上的那些新情况,他该对此采取些什么行动呢?这是不是让他抓住口实的一种努力?现在他该怎么看待他的双亲呢?首先,他讲的是不是真的?他母亲是不是曾经……是不是已经跟她自己的父亲干过那事了?麦肯说没有。他说医生身患阳痿,不能人事。他又怎么知道的呢?是啊,他对自己所讲的事情当然应该知道;因为他是满心不愿意这是事实的,如果有一点发生这种事的可能性,他也不会轻易放过的。再说,他还承认过,还有一个男人能讨女人欢心的“别的事情”。“他妈的,”奶娃大声骂着,“他跟我说这一通屁话到底为他妈的什么?”对于这件事他任什么都不想知道了。他对此无能为力。医生已经死了,你没法让过去重演。

奶娃的混乱心情很快就转到气愤上去了。“真他妈的奇怪,”他嗫嚅着,“奇怪。”要是他想让我别干预他和母亲的事,干吗要对我说这些呢?奶娃心里想。他完全可以像个男子汉那样来找我,对我说,让事情慢慢冷下去,你冷静点,我也冷静点,我们俩一起来让事情冷下去。那样,我就会说,好啊,你说得对。可他不是这样。他来找我,跟我说了些关于事情来由的离谱的话。

奶娃朝城南走去。也许能找到吉他。现在就是要和吉他喝上一杯。要是找不到吉他,他就去看哈格尔。不,他不想同哈格尔谈,也不想同任何女人谈,现在还不想。谈点新鲜事嘛,嘿,这可是一大堆新鲜事,她全家就是一大堆不正常的事。派拉特一天唱到晚,还对着墙自言自语。丽巴为了任何一桩事都会兴奋一阵,没个安宁。而哈格尔……啊,她当然挺不错的,不过,她也有点非同寻常。她有些古怪。可至少她们都挺有趣,而且也不是到处都有秘密。

吉他可能在哪儿呢?你真想找他的时候,就哪儿也找不到了。他可真是个没准儿的地老鼠,东也去,西也去,不论什么时候抬腿就走,从来没个准儿。奶娃意识到自己不断自言自语说出了声,街上的人都回过头来看他。忽然,他似乎觉得一天到了这种时候,街上居然还有这么多人。大家都往什么鬼地方奔呢?他竭力不把脑子里想的事情说出声来。“你想成为一个完整的人,你就得对付全部事实。”他父亲刚才是这么说的。我能不能无需知道一切就可以成为一个完整的人呢?“在你挥拳之前,最好还是装点理智在脑子里。”好吧。什么理智呢?就是我妈妈抱住她爹不放,就是我外祖父是个浅黄肤色的黑鬼,他嗜好乙醚并痛恨黑皮肤。要是这么着,他干吗要让你跟他女儿结婚呢?是为了可以霸占她而遮过邻居的耳目吗?你是不是曾经当场捉奸呢?没有。你无非只是感到有什么事你不能插手。可能是医生的钱。他不让你插手他的钱,对吧?而她的女儿也不肯帮助你,对吧?于是你就琢磨父女俩一定是在手术台上凑到一块了。要是他当初把那四个银行的存折都给了你,随你去用,让你买下艾利·拉卡瓦纳铁路,他也就可以对她随心所欲了,对吧?他可以直接来到你的床上,你们仨就可以滚作一团,他可以抓住一个奶头,而你就抓住……另……一个……

奶娃走着走着一下站住不动了。他的脖子上冒出了冰冷的汗珠。行人推搡着他,想越过这个挡路的孤独的汉子。他记起了什么,或者说相信自己记起了什么,也许他以前梦见过,现在记起来的正是那梦。画面变换着。那两个男人和他母亲睡在一张床上,每人叼着一个奶头,但这画面破灭了,跟着又出现了另一幅。那是这间绿色的房间,是一间很小的绿房间,她母亲坐在里面,敞开上衣,露出乳房,有个人正在吃奶,而那个人就是他自己。是这么回事吗?是怎么回事?我母亲喂我奶。做母亲的都给婴孩喂奶。为什么要出汗呢?他又开始往前走了,也不注意别人推着他走过,还用厌烦的、绷紧的面孔对着他。他想再多看几幅画面,可是看不到了。接着他听到了什么声音,他知道是同那画面有关的。笑声。有些他看不见的人,正在房间里哈哈大笑……笑他,也笑他母亲,而他母亲感到羞愧了。她低垂下眼睛,可是不去看他。“看着我,妈妈。看着我。”可她还是不看他,这时笑声更响了。所有的人都在哈哈大笑。是不是他尿了裤子?是不是因为他一边吃奶一边尿了裤子,他母亲才感到羞愧的?什么裤子呢?那时候他没穿裤子,他裹的是尿布。婴孩把尿布尿湿是常有的事。他为什么会觉得他穿着裤子呢?蓝色的裤子,腿腕还箍着松紧带。小小的蓝色灯芯绒灯笼裤。他为什么要穿这种裤子?是不是为了这个那人才笑他?就因为他是个小婴儿却穿着蓝色灯笼裤?他看到他自己站在那里。“看着我,妈妈。”他能想到说的就是这么一句话。“请看着我,妈妈。”他站着?他还是个小婴儿呢,让母亲抱在怀里喂奶,他还站不起来呢。“我站不起来。”他说出声音来了,并且朝一个商店橱窗走去。窗玻璃里映出他的面孔和竖起的外衣衣领,现在他明白了。“在我已经会说话、会站着、能穿灯笼裤的岁数,我母亲还在喂我奶。有人瞧见了,就笑起来了,而—而这就是他们管我叫奶娃的起因,所以我父亲从来不这么叫我,母亲也从不这么叫我,可是其余的人都这么叫。我怎么会忘了这一点?为什么会忘呢?在我已经能用杯子喝牛奶、阿华田饮料,以及各种各样这类东西时,她还要无缘无故地给我喂奶,也许她会跟她父亲干出什么事来吧?”

奶娃闭上两眼,过了一会儿又睁开。街上的行人更拥挤了,他们都朝着他来的方向走去,一个个走得都很匆忙,不断碰撞他。过了一阵,他注意到没人在马路的另一边行走。街上没有车辆,路灯亮了,夜已经来临,可是马路对面的便道空无一人。他转过身来看看人流涌去的方向,可是除去在黑夜中不断向前涌去的后背和帽子之外,看不到什么。他再次看看非医生街的另一边,连个鬼影子也没有。

一个戴便帽的男人正要从他身边走过,他碰了一下那人的胳膊,问道:“大伙儿干吗都在街道这边走呢?”“你自己看嘛,伙计。”那人急匆匆地说着,又跟着人流往前走了。

奶娃接着走,还是朝城南方向,心里始终没有想过一次为什么他自己也不横越马路,到没人走的对面去。

他相信自己在冷静、清醒地思考。他从来没爱过自己的母亲,不过心里一直清楚,她是爱他的。在他看来,这是很正常的,理应如此嘛。她对他的坚定不移、持之以恒的爱,那种他甚至不必去争取也不配享受的爱,在他看来都是自然而然的。现在这种爱已经解体了。他不知道这世界上是否还有谁喜欢他,就为他这个人本身而喜欢他。他到那酒馆去(在他同他父亲谈话之前)看来是原本指望从母亲那里得到疼爱的延伸。不在于派拉特和丽巴体现了如他母亲一般的主动疼爱,而在于她们毫不迟疑地承认他,并且百般亲切,毫不见外。她们对他也很认真。她们问他问题,思考他的应答,如果谈的是重大事情,就会嘲笑他或同他争辩。他在家中的所作所为都得到母亲和姐姐们的默认(或是父亲的冷淡与责备)。而酒馆里的女人们对什么事都不冷淡,但也不理解。每一句话、每一个词对她们都挺新鲜,她们听着他说话,就像眼睛明亮的渡鸦,急切得周身颤抖,努力领悟和解释宇宙间各种响声。现在他盘诘着他们,盘诘着所有的人。他父亲先是沿墙爬行,后来又上楼来告诉他一件可怕的事情。他母亲不再是一个只知疼爱独子的母亲,而给描绘成一个猥亵淫荡的孩子,只要有男性在身边—不管是她父亲还是她儿子,就要耍起肮脏的把戏。甚至他的两个姐姐,本来是他知道的一切女人中最宽容随和的,现在也改变了外貌,让红黑两色粉尘染了眼圈。

吉他到哪里去了呢?他得找到这个从不使他失望的明智的朋友。除非吉他跑到外地去了,他下决心一定要找到他。

他第一站就来到托米的理发馆,果然不虚此行。吉他正和几个人待在那里,一个个或倚或靠,可是全都在倾听着什么。

当奶娃走进理发馆,从背后认出吉他时,他大大松了一口气,大声喊道:“嗨,吉他!”“嘘!”“铁道”托米说。吉他转过头来,冲他使眼色让他进去,可是别出声。他们正听着广播,一边小声议论,一边摇头。过了好一阵,奶娃才弄明白他们一个个如此紧张的原因。在密西西比州桑芙乐尔县,有一个黑人小伙子被肢解身死。凶手是谁,已经昭然若揭—那些下手的人已经毫无顾忌地大吹大擂过了—动机何在,也已不言自明。那个小伙子曾经对一个白种女人吹口哨,而且还毫不否认确曾同几个白种女人睡过觉;他是北方人,去南方旅游的,名字叫梯尔。“铁道”托米竭力让议论声低些,好听清播音员的最后一个音节。没多会儿,消息就播完了,因为播音员没有多作推测,而事实本来就挺少。当播音员接着播其他新闻时,理发馆里爆发出高声谈论。刚才竭力让他们安静点的“铁道”托米,现在自己一言不发了,朝他那磨剃刀的皮带走去。这时“医院”托米则尽量让他的顾客坐在椅子里。波特、吉他、看门的弗雷迪一个个勃然大怒,满屋子高声说着气话。除去奶娃之外,只有“铁道”托米和“纽约州”保持沉默。“铁道”托米正在专心致志地磨剃刀,“纽约州”是个头脑简单的人,甚至可能是个哑巴,尽管谁也说不准他到底是不是哑巴,不过他头脑简单却是毫无疑问的。

奶娃努力捕捉着交错进行的谈话。“日报上会登出来的。”“也许会登,也许不登。”波特说。“已经广播了,应该登报的!”弗雷迪说。“白人报纸才不登这种新闻呢。除非他强奸了人。”“你赌什么?要是见了报你赌什么?”弗雷迪说。“你输得起的东西我都可以赌。”波特回答说。“那你准备好赌五块钱吧。”“别忙,”波特嚷道,“说一下在哪儿。”“‘哪儿’,你说在哪儿?我说登在日报上,我就赢五块。”“在体育运动版吗?”“医院”托米问道。“还是在幽默谐趣版?”尼罗·布朗说。“都不是,伙计。在头版。我打五块钱的赌,一定在头版。”“有他妈的什么区别?”吉他嚷着,“一个小伙子让人大卸八块了,可你们却站在这儿争论什么臭白人是不是会把这事登在报上。他给砍了,对不对?他死了,是不是?就因为他冲着斯卡莱特·奥哈拉那骚娘们吹口哨。”“他干吗要这么干呢?”弗雷迪问道,“明明知道他是在密西西比嘛。他以为那是什么地方呢?是汤姆·索亚的土地吗?”“他就这么吹了口哨!就为这个!”吉他发火了,“他就为这个得死吗?”“他是北方人,”弗雷迪说道,“跑到戴脚镣的地方去表现了不起。见鬼,他以为他算老几?”“他以为他是个人,就这么回事。”“铁道”托米说。“是啊,可他错了,”弗雷迪说,“在戴脚镣的地方是没有黑人的。”“没有才见鬼。”吉他说。“谁?”弗雷迪问。“梯尔。就是他。”“他死了。死人是不算人的。死人只是尸体。如此而已。一具尸体。”“一个活着的胆小鬼也不能算人。”波特说。“你说谁?”弗雷迪马上把人身攻击接过去了。“要平心静气,你们俩。”“医院”托米说。“说你!”波特喊道。“你管我叫胆小鬼?”弗雷迪想先弄清事实。“要是这顶帽子合适,就戴在你那生锈的脑袋上吧。”“你们要是再这么嚷嚷下去,就全给我滚出我的理发馆。”“给那黑鬼一点教训。”波特说。“我现在可是说正经的,”“医院”托米接着说,“你们这样吵吵嚷嚷毫无道理。小伙子已经死了。他妈妈在放声大哭,不让他们埋他。街上黑人流的血该够多的了。你们要是想放血,就去把害他的那帮臭白人的血放一放吧。”“哦,他们会抓住凶手的。”沃尔特斯说。“抓住他们?抓住他们?”波特感到吃惊,“是你他妈的脑子里想出来的?他们会抓住凶手,是啊,然后给他们开个大庆功会,再给每人一枚奖章。”“是的。全城还要来一次游行。”尼罗说。“他们得抓凶手。”“你说他们得抓凶手。你认为他们会有时间吗?你到死也看不到的!”“怎么能不给他们时间呢?”沃尔特斯的声音又高又不自然。“怎么?就是不给,就这么回事。”波特烦躁地摆弄着表链。“可是现在已经弄得满城风雨了。全国到处都知道了。法律终归是法律啊。”“你想打赌吗?我这儿可有现款!”“你真傻,伙计。真傻。根本就没有给黑人保障的法律,送他坐电椅除外。”吉他说。“他们说梯尔身上有刀。”弗雷迪说。“他们总是这么说。他可能有一卷口香糖,他们会发誓说那是一颗手榴弹。”“我还是认为他应该闭着他的嘴别说话。”弗雷迪说。“你应该闭上你的嘴。”吉他回敬他说。“嗨,伙计!”弗雷迪再次感到了威胁。“南方是个坏地方,”波特说,“坏地方。美国这么些年就没什么变化。我敢说他爹就在太平洋的什么地方把他的蛋给弄破了。”“要是它们还没被弄破的话,那些臭白人会把这事负责到底的。还记得一九一八年那些士兵的事吗?”“哦,别把那些全抖搂出来吧……”

人们开始追述那些暴行,先谈起他们听过的故事,后来又谈到亲眼所见的事实,最后扯到他们亲身经受的事情。伴随着逗趣,个人所受的屈辱和由此引起的愤怒经由叙述变成了刺痛。后来他们哄堂大笑,笑奔跑的速度,笑摆出的姿势,笑那些想出来的避免威胁他们人格或男子汉气概的诡计妙招。只有“纽约州”一人没笑。他手里握着扫帚,耷拉着嘴唇,脸上是一副像十岁孩童般聪明透顶的样子。

再有就是吉他。他身上生气勃勃的劲头不见了,只有目光中还闪烁着一点痕迹。奶娃等到他又集中起注意力。然后他们俩就出了屋,沿街默默地走着。“怎么回事?你进门的时候,样子疲乏透了。”“没什么事,”奶娃说,“我们到哪儿去喝一杯?”“到玛丽酒家怎么样?”“不好。女人太多,缠得你心烦。”“现在才八点半,不到九点钟雪松夜总会是不会开门的。”“废话。那是你想去。我已经乏了。”“在我那窝里有点可以尝的。”吉他提议。“这倒实在。你那留声机匣子好使啦?”“嗯,嗯,还是破破烂烂。”“我需要听点音乐。边喝边听。”“要是那样,我们只好去玛丽小姐的酒家了。我会让那些女士到别的地方去揽生意的。”“是吗?我倒想看看你教那些女士干什么。”“走吧,小奶。这里不是纽约,没那么多地方随你挑着去。”“好吧。那就去玛丽酒家吧。”

他们走过几个街区,来到黑麦街和第十街的交叉路口。在走过一家小面包房时,吉他费力地咽着唾沫,加快了步伐。玛丽酒家在血库一带,是生意做得最好的酒馆兼客店。在这个十字路口的另外三个拐角处,都各有一家类似的买卖,但都比不上玛丽酒家,这是由于玛丽本人的缘故。玛丽是酒店里的合股老板,又是女招待,人长得挺漂亮,就是脸上的妆化得太浓。她活活泼泼,说说笑笑,顾客们都跟她合得来。妓女们可以在她的酒店里安全地兜揽生意;孤独的酒鬼可以在这店里消停地自斟自饮;流浪汉可以在这店里找到他们感兴趣的一切,从年轻姑娘到赌场骗子,甚至低于法定年龄的雏妓;坐卧不宁的主妇们也可以在这店里得到满足,可以跳舞跳到把鞋后跟踢掉;十几岁的孩子可以在这店里学到“人生之道”;总之,人人都可以在这儿自得其乐。在玛丽酒家里,灯光照得人人漂亮异常,起码显得都很迷人;音乐使本来令人昏昏欲睡的谈话变得抑扬有致;饮食刺激得人们手舞足蹈,就像舞台上的剧中人一样。

不过,这一切热闹场面要到晚十一点左右才开始,而在八点半吉他和奶娃进店的时候,里面几乎还没上座。他们俩偷偷地溜进一间雅座,要了苏格兰威士忌和矿泉水。奶娃很快喝干了自己那杯,又要了一杯,然后才问吉他:“他们怎么会管我叫奶娃呢?”“我他妈的怎么会知道?那是你的名字,对不?”“我的名字叫麦肯·戴德。”“你把我一直拖到这儿来,就为了告诉我你的名字?”“我需要知道那外号的来历。”“哦,喝光吧,伙计。”“你知道你的名字,是不是?”“少说废话。你脑子里想些什么?”“我把我家的老头子打倒了。”“打倒了?”“对,揍了他。把他揍到他妈的暖气片上头去了。”“他怎么你了?”“没怎么。”“没怎么?那你就站起来,给了他一下子?”“对。”“什么原因都没有?”“他打了我母亲。”“哦。”“他打了她。我就打了他。”“这事干得有点粗暴。”“是啊。”“我说的是正经话。”“我知道。”奶娃深深叹了一口气,“我知道。”“听着。我能理解你的想法。”“嗯,嗯。你不能理解。除非这事出在你身上,你是不能理解的。”“不,我能理解。你知道我以前经常打猎。还在我是个孩子的时候,在老家—”“哦,废话,我们是不是要再听一遍关于阿拉巴马州的故事?”“不是在阿拉巴马州,是在佛罗里达州。”“管他什么地方。”“好好听着,奶娃。听我说。我以前经常打猎,从我刚刚会走路和能够打猎时候起。人人都说我天生是个猎人。我像猫一样,什么都能听到,都能闻到,都能看到。你懂我的意思吗?天生如此。而且我从不害怕—不怕黑暗,不怕影子,也不怕任何有趣的声响,从来不怕杀戮。我可以杀任何东西,兔子、鸟、蛇、松鼠、鹿。那时候我可小哪。我不拿这当回事。冲着什么我都会开枪。大人都拿这事取笑。说我是个天生的猎人。在我跟祖母搬到这地方来之后,我唯一留恋南方的事就是打猎。所以,当祖母送我们这些孩子在夏天回南方老家时,我一心想的就是再去打猎。大人们把我们送到汽车上挨个坐好,我们就和祖母的姐妹,佛罗伦丝姨婆一起过夏天。我一到那儿就去找我的叔叔、舅舅,一块儿去树林子。有那么一个夏天,我猜那会儿我十岁或十一岁的样子,我们一起出发,而我却独自走开了。我以为我看到鹿的踪迹了。那不是捕鹿的季节,可我根本不在乎。要是发现了一只,我就要下手杀掉它。我没看错,那真是一只鹿,可是脚印挺怪,不是我原来想的分得挺开的那样,不过确实还是一只鹿。你知道,鹿都是后脚踩着前脚印走的。要是以前从来没见过,你会以为那是个两脚动物蹦着走呢!不管怎么说吧,我站在脚印上,后来看到一片丛林。光线挺好,突然我看到树枝间露出了臀尾。我第一枪就撂倒了它,第二枪就结果了它。我是想跟你说,我当时感到挺不错的,我想象着叔叔、舅舅们看我打了一只什么。可是等我走近一看—我还是慢慢走过去的,心想也许还要再补一枪—原来是一只母鹿。不是只小鹿,是只老鹿,反正是母鹿。我感到……挺不自在。你懂我的意思吗?我杀了一只母鹿。是一只母鹿啊,伙计。”

奶娃瞪大了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吉他,似乎是竭力使自己样子冷静些。“所以我理解,在你看到你父亲打你母亲时你的心情,就像看到那只母鹿一样。一个男子汉是不该这么下手的。你不由自主地就这么想了。”奶娃点了点头,不过,很明显,对吉他来讲,他怎么说都没什么不同。奶娃可能根本不知道母鹿是什么样子,再说,母鹿也不是他母亲。吉他用指头沿着自己的杯口转来转去。“她怎么惹他了,小奶?”“根本没惹他,只是微微一笑。他不喜欢看她笑。”“你让人听不明白。说清楚些,讲慢点。你知道你控制不了喝酒。”“我控制不了喝酒?这话怎么讲?”“劳驾,给自己倒吧。”“我在跟你说正经的,而你却讲些废话,吉他。”“我听着呢。”“我在说呢。”“是啊,你是在说,可你说些什么呢?你爸爸因为你妈妈冲他笑就给了她一下。你又给了他一下,因为他打了她。瞧,是不是你们一家人就是这么着在家里过了一个晚上,还是你打算再说些什么呢?”“事后又来找我谈了。”“谁?”“我的老头子。”“他说些什么呢?”“他说我得成为一个完整的人,得了解全部事实。”“说下去。”“他曾经打算过买进艾利·拉卡瓦纳的地,可是我母亲没让他买。”“哦,是这么回事?也许她该打。”“这事很可笑,伙计。”“那你当时为什么不笑呢?”“我笑了,在内心里笑的。”“小奶?”“嗯?”“你爹打了你妈耳光,对吧?”“对,对。”“你又揍了他,对吧?”“对。”“没人夸你干得好,对吧?”“嘿,吉他。你算又说对了。”“你母亲、你两个姐姐,还有你爹,谁都没有夸你一句。”“一句没夸。是这么回事。”“于是他就冲着你大喊大叫了。”“是。啊,不,不。他……”“他平心静气地跟你谈话?”“对!”“把情况对你解释一番。”“是的。”“解释他为什么对她动手。”“嗯,嗯。”“而他所说的全是发生在很久以前的事情?早在你出生之前?”“全让你说对了!你可真是个机灵透顶的黑小子。我要向牛津大学讲讲你的情况。”“而你宁愿他把这些事藏在心里,因为本来与你无关,况且你也无能为力。”“你已经通过了。吉他·贝恩斯,博士。”“可实际上这事还是让你恼火?”“让我想想看。”奶娃合拢了双眼,一个劲儿地想用手撑住腮帮,可是太难了。他要尽量喝得醉一点,越快越好。“是的。嗯,确实让我恼火,在我进这酒馆以前确实如此。我也不太清楚,吉他。”他变得严肃起来,脸上露出了一个成年男子控制自己不吐……或不哭的镇定神色。“忘掉它吧,小奶。管它是什么,忘掉它。这事算不了什么。别管他对你讲了些什么,忘掉它好了。”“我愿意忘掉,我敢说我愿意忘掉。”“听着,孩子,人们会干出些可笑的事情。尤其是我们这种人。牌总是洗得不顺我们心,点儿总凑不齐,牌像是活的,就不肯到你手中来,让我们干出些可笑的事情,我们毫无办法,弄得我们彼此伤害。我们甚至弄不清怎么搞的。不过要注意,这事不要搁在心里,也不要说给别人。设法弄明白,要是弄不明白,就忘掉它来保持自己的强有力,伙计。”“我不清楚,吉他。事情似乎在逼我,你懂吗?”“甩掉吧。除非你已经作好了安排。瞧瞧梯尔吧。事情也在逼他。现在他已经成了《世界新闻评论》的晚间新闻了。”“他是发疯。”“不,不是发疯。只是太年轻,并不发疯。”“就算是他玩了个白人女孩子,谁又去过问?谁都可以这么干嘛。他有什么好吹的?谁去管他?”“那些臭白人要过问的。”“那就是说,他们比他还要发疯。”“当然啦。可他们活生生的,而且在发疯。”“就是嘛,唉,他妈的梯尔。我真倒霉了。”“我没听错吧,兄弟?”“没有。我的意思不是那个。我……”“你怎么倒霉了?你不喜欢你的名字?”“是的。”奶娃让自己的头靠在隔板上,“就是这么回事,我不喜欢我的名字。”“听我给你讲点事,孩子。黑鬼取得名字的方式就像他们搞到任何东西一样,不过是尽力而为。尽力而为啊。”

奶娃的眼睛这时已经模糊了,嘴里说的话也含糊不清了,“为什么我们不能用恰当的方法得到我们的东西?”“尽力而为就是恰当的方法。来,我送你回家吧。”“不,我不能回那儿去。”“不回家?那往哪儿去呢?”“我在你屋里过夜吧。”“哦,伙计,你知道我那儿的情况。咱们俩得有一个睡在地板上。再说……”“我就睡在地板上好了。”“再说,我也许有伴。”“不是废话?”“不是废话。起来,咱们走。”“我可不回家,吉他。听见没有?”“你想让我把你送到哈格尔那儿去?”吉他朝女招待示意要结账。“到哈格尔那儿去。对。甜蜜的哈格尔。我弄不清她叫什么。”“你不是刚说了嘛。”“我指的是她的姓。她爹的姓。”“去问丽巴吧。”吉他付了酒账,扶着奶娃朝门口走去。外边起了风,天冷下来了。吉他晃动着两个臂肘来抵御冷气。“随便问谁可别问丽巴,”奶娃说,“丽巴连自己姓什么都不知道。”“那得问派拉特。”“对。我要问派拉特。派拉特知道。准在坠在她耳垂下面那蠢盒子里边。里边有她自己的名字,还有别人的名字。我敢打赌连我的名字也在里边。我打算问她我的名字是什么。比方说,你知道我的老头子他爹的名字的来历吗?”“嗯,嗯。怎么来的?”“臭白人给起的。”“真的?”“对。他也就这么叫了。像他妈的做梦一样。肯定有人枪杀了他。”“目的何在呢?他不是已经姓‘戴德’了吗?”四

他还是在一家列克索尔杂货店买他的圣诞礼物。时间已经拖到圣诞夜的前一天,他没有那种精气神和劲头儿,也没心思去早早周详地采购完毕。厌烦的心绪原先还只是轻微的感染,现在可已经把他彻底制服了。似乎什么事都不值得一干,什么话也不值得一谈。家中种种节前准备的激动不安看来都显得矫揉造作和黯淡无光。他母亲像往年一样,用吓人的价钱去买圣诞树和黄油,就像他们家这棵树跟以往不同,其实,从她还是小姑娘时就有了这件阴影婆娑的玩意儿,摆在屋角,上面缀满了种种饰物。似乎她做的果子馅饼吃起来可口,她做的火鸡肉烂骨酥。他父亲给全家每人一个信封,里面装着不同数量的现金,从不去想一想也许有一次他们喜欢他亲自走进一家商店,亲手给他们挑选一件礼品。

奶娃必须要买的礼物数量不多,一家杂货店就尽够他挑的了。一瓶科隆香水和一袋香粉给叫作莉娜的玛格达琳;一只带镜子的小粉盒给科林西安丝;一盒五磅的巧克力给他母亲;还有给他父亲的剃须用具。一刻钟之内,他就把一切都办妥了。剩下的问题就是给哈格尔的礼物了。由于她对什么都喜欢,可又对什么都不真的称心,就很难在匆忙之间给她挑好一件礼物了。更主要的是,他对是否把关系保持下去心中没底,说不准是不是继续维持同哈格尔“交往”的整个举动。除去看电影,他很少带她出去,从不带她去参加他那伙人又跳又笑和互相搞恶作剧的晚会。认识他的人都知道哈格尔,不过都把她看作是他私下的情人,而不是真正或合法的女友—不是有朝一日他可能与她结婚的那个未婚妻。在他“正经”约会的各种女人中,只有一两个曾经同他为她吵过架,其余的人认为她根本还算不上一个情敌。

现在,在一起混了十二年之后,他对她开始感到厌倦了。她的古怪脾气不再有挑逗性,同她发生关系的轻而易举,也已从原来的巨大走运变成了随便上手的烦恼。他在她身上太自由了,太轻易了,反倒丧失了应有的热情。现在想到她时,他已不再激动,心脏不再跳得厉害,脖子上也暴不起青筋了。

她是第三杯啤酒,而不是第一杯。喝第一杯时,喉咙里简直感受到一种令人落泪的感激之情。她也不是第二杯。喝第二杯时,会加强和扩展第一杯带来的愉快。她只是第三杯。你之所以要喝这第三杯,只是因为现成摆在那里,喝下去不会有什么害处,当然,不喝又有什么两样呢?

也许把这一切一笔勾销,这一年年底是个好时候。这事情要是原地不动,只会使他懒散。就像一只让蜂蜜撑饱了的熊,只要伸出一只前掌就可以再够到一勺蜜,因此,再也没有爬树、斗蜂的劲头,也就不会体会到寻觅的那种刺激了。

当然,他得给她买点东西算作圣诞节礼品,买点好东西给她让她想起他,不过绝不能给她任何结婚的暗示与启发。有些服饰珠宝陈列着。她可能喜欢这玩意儿,可是跟丽巴缝在衣裙上的钻石戒指一比,就会黯然失色。买一只“天美时”手表吗?她连看都不会看一眼的。他两眼瞪着罩着手表的玻璃罩,心里越来越生气了。这种买什么给哈格尔的犹豫不决是从来没有过的。在以往圣诞节前,总是从哈格尔特别点过的一大堆物品清单中,由他随便挑一种,或是请他的两个姐姐给挑一种。那些物品总是在她家中派不上用场的:一件海蓝色缎子浴袍(给一个家中没有浴室的女人);一把精致的小锁;一个上面有丝绒蝴蝶结的束发网;与一对耳坠相配的水晶手镯;与晚礼服一起穿的那种跳舞用的浅口漆皮鞋;“白色肩膀”古龙香水。奶娃对她的特殊要求始终想不通,后来他想起派拉特和丽巴从来不过问,才弄明白。不过,这母女俩的大手大脚也是真心实意的,简直到了挥金如土的地步,她们对哈格尔的种种怪念头,总是尽力有求必应。在他第一次把哈格尔搂到怀里时,她是个爱虚荣,甚至不易让人理解的人物。他喜欢这样来回忆—是他把她搂到了怀里—但实际上是她把他叫进了卧室,然后笑容满面地站在那里,解开了自己外衣的纽扣。

从第一次见到她,他就深深地爱上了她。那时候他才十二岁,她是十七岁。从那以后在她面前,他不是笨手笨脚就是绝顶聪明。她拿他当小孩,不理不睬,要不就拿他取笑,一句话,她高兴怎么就怎么。而他只要能看到她,就心满意足了,不管她做了什么或采取什么态度。他替父亲收房租时,很大一部分热情是来自他能借此机会去派拉特的酒馆,而且抱有希望见到哈格尔在家。他可以在任何时间自由自在地走进酒馆,而每天放学之后,他都要尽量保证去见上她一面。

时间一年年地过去了,他的青春的呼吸在哈格尔面前跟以往一样急促。后来,吉他领他去城南第一次参加晚会,他发现自己不费吹灰之力就在街坊四邻和自己同年龄的女孩子中大出风头;这样,他面对哈格尔时的急促呼吸才变缓慢了。但是,在他十七岁,她二十二岁的时候,尽管他的青春呼吸不再那么急促了,哈格尔仍然能够煽起他的激情。他记得她有一次就是这么做的。那是三月份一个可以随便打发的日子,一个最单调乏味不过的日子。他驾着父亲的双色福特牌轿车来到她家,想买两瓶葡萄酒。那天他竭力要弄到两瓶酒,他和他那帮不满二十一岁的朋友们一致认为,没有这酒,晚会就开不成了,而这个任务就交给了他。他到了派拉特的家门口就迈步进门,正赶上一次家庭纠纷。

丽巴新交的男朋友找她借一小笔款子,她告诉他说她一点钱也没有。那个男人原来收到过她主动赠送的两三件挺不错的礼物,这时就以为她在撒谎,暗示要就此了结两人的关系。他们在后院吵起来了—确切地说,是那男人在大吵大嚷,而丽巴哭哭啼啼,竭力说服他她说的是实话。就在奶娃开门的时候,哈格尔从卧室里跑出来了,她原来一直在从后窗口往外看。她跑出来冲着派拉特尖叫:“老妈妈!他在打她!我看见了!他用拳头揍她,老妈妈!”

派拉特正在看一本四年级的地理课本,这时合上书,抬起了头。在奶娃看来,她慢慢地走到悬在渗水池上的搁板跟前,把地理书放好,然后抄起一把刀,还是慢腾腾地走出前门—屋子没有后门—这时,奶娃立刻听到丽巴的尖叫声和那男人的咒骂声。

他没有想到去制止派拉特—她的嘴不再嚅动,那只耳环闪着火光—但却紧跟着她。哈格尔也紧跟着她。她绕到屋背后,从后面接近了那男人,用右臂钩住他的脖子,把刀子对准了他的心口。她等到那人觉出了刀尖,然后熟练地一戳,穿过衬衫,扎进皮里大概四分之一英寸的样子。这时她还用胳膊卡着他的脖子,所以他看不到而只能感到流出的血粘住了衬衫。她开口对他说话了。“哼,我可没想杀死你,宝贝儿。甭担心。老老实实给我这么待一会儿,你的心脏就在这儿,不过我不打算再往里捅了,要是我再往里一捅,就把你的心脏刺穿了。所以你得真的一动不动,听见了吗?稍微动一下都不行,那样我就把握不准了。现在只扎了一个小眼,宝贝儿,就像针尖扎的一样。你也许会流两汤勺血,不过不会更多了。你要是真的一点不动,宝贝儿,我可以毫无问题地把刀尖拔出来。不过,在我拔刀之前,咱们得稍微谈一谈。”

那人闭上了眼睛。汗珠从太阳穴流向两腮。有几家邻居听到了丽巴的尖叫,聚到了派拉特的后院。他们马上认出来那男人是刚到这城里来的,要不,他总该知道一点丽巴的事,比如说,她有什么东西都肯拿来送人,要是屋里有二十五块钱,她一定会拿出来给他的。更重要的,他早该懂得不该去乱碰属于派拉特的东西—派拉特从来不麻烦别人,总是给人帮忙;可大家都相信,她有魔法能蜕掉自己的皮肤,从五十码以外点燃一片丛林,还能把一个男人变成一颗熟透了的芜菁甘蓝—这一切都是由于她没有肚脐而被信以为真的。因此,邻居并不同情那人,只不过来伸长脖子仔细听听派拉特对他说些什么。“你知道吧,亲爱的,我就她这么一个孩子。她是我的头生女,要是你能回过头来看看我的脸,你当然不能,那会让我失手的,你就会明白,她也是我最后一个孩子了。你知道,女人都很蠢,而当妈的是最蠢不过的了。你懂得当妈的是怎么回事吗?懂吗?你也有妈,对吧?你当然有妈,所以你懂我这话的意思。要是有人不喜欢她的孩子,当妈的会伤心、会发疯的。我这一辈子最初一次感到难过就是我发现有人—不过是个十来岁的小男孩,不喜欢我的小女孩。我当时简直要疯了,不知如何是好。我们想尽一切办法,可我们没有你们男人那么有本事。所以,如果有一个成年男子动手打我们女人,我们是十分伤心的。你听懂我的话没有?我真不情愿把刀子就这么拔出来,让你有机会再对我的小女孩无礼。有一件事我是清清楚楚的:不管她做了些什么,她对你是好的。不过,我也不愿意再把刀子往里扎,那会让你妈跟我现在一样不好过。我明说吧,我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也许你能给我出出主意,帮个忙。告诉我,我该怎么办?”

那个人喘着粗气,派拉特松开手臂,可刀子还对准着他的心口。“让我走吧。”他低声下气地说。“嗯?”“让我走吧。我……再也不动……她一下了。我保证。”“真的保证,宝贝儿?”“是真的。我保证。你再也不会见到我了。”

丽巴坐在地上,两臂拢着膝盖,透过还没肿起来的眼睛,斜睨着这个场面,像是在看图片展览。她的嘴唇破了,脸上青一块、紫一块,肿起老高。虽然她竭力用双手和裙子来止住涌出的鼻血,弄得手上和裙子上到处都是血污,可还是有一股血慢慢淌着。

派拉特把刀子从那人的衬衫中抽出来,把胳膊也松开了。他往前踉跄了两步,低头看了看衣服上的血,又抬头看了看派拉特,舔了舔嘴唇,然后在派拉特的逼视下,一步一步退着,走到房子的侧面。他沿路跑开,直到看不见他人影了,派拉特的嘴唇才重新嚅动起来。

这时人们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丽巴身上。她竭力想站,可是站不起来。她说,她觉得刚才被他踢的地方里边骨头或是筋准是断了。派拉特摸了摸她的肋骨,告诉她什么也没断。但丽巴还是说要去医院。(她一直梦想着能当医院里的病人;她在自己图片展览式的幻想中,把那地方当成了一座漂亮的旅馆,因此总想获准住进去。在血库搬出慈善医院老远,成为一个办公室式的小诊室前,她经常跑去卖血,只要血库的人同意,她随时都去。)这回她死乞白赖非去不可,连派拉特的清醒判断也只好让步。一个邻居主动提出要开车送她们,母女俩就去医院了。剩下奶娃只好向哈格尔买酒了。

他对这场风波满心欢喜,边说边笑地随着哈格尔进了屋子。她心平气和,一语不发,而他则激动不已,喋喋不休。“这事可真了不起,对吧?啊哈!她比他还要高出两英寸,可嘴里还说自己是个弱女子。”“我们本来就是嘛。”“跟谁比?跟B-52吗?”“别的妇女谁也顶不上她。”“但愿如此。顶她一半就够呛啦。”“哦,身强力壮是一回事。我所说的女人软弱是指的在其他方面。”“说说看。我想听你给我说上几条。你在哪点弱?”“我不是说自己,我说的是别的女人。”“你就没有任何弱点吗?”“我还没发现。”“我想你认为你能抽我。”十七年来他不断想着这个问题:谁能鞭打他。“也许是吧。”哈格尔说。“哈哈!好吧,我想我最好还是别想法证明你没这份本事。派拉特可能会拿着刀子回来的。”“派拉特把你吓坏了吗?”“是啊。她没吓坏你吗?”“没有。还没人能吓坏我。”“是的,你可够心狠的。我知道你心够硬的。”“不是硬心肠。我只是不想让人们指拨我做这做那。我想干什么我就干什么。”“派拉特告诉你该做些什么。”“不过只要我不愿意,就可以不干。”“要是我能这样对我母亲就好了。”“你什么都得听你母亲的?”“嗯……也不一定。”奶娃慌乱地想找出一个词来描述他母亲的唠里唠叨,他觉得自己成了这种婆婆妈妈的牺牲品。“你今年多大了?”哈格尔问。她就像一个妇女对一个小孩的年龄温柔地感到兴趣似的把眉毛一扬。“十七。”“都到了结婚的岁数啦。”哈格尔说这话时明显地在暗示,他不该再听凭母亲对他指手画脚了。“我在等你呢。”他说,试图重新做出(或者说做出)一种男人粗鲁无礼的姿态。“那可要等好久了。”“为什么?”

哈格尔叹了一口气,似乎她的耐心在经受考验。“我一定要爱上那个娶我的人啊。”“拿我试试看。要是你想试的话,你可以体会一下。”“对我,你太年轻了。”“说真话。”“对,是我心里想的真话。”“你呀,跟所有的女人一样。满心等待迷人王子从大街那头骑马快步跑来,停在你的门前。这时你就三步并作两步冲下台阶来恭候着!你们两人的目光相遇,然后他就一下子把你拉上马,两人骑马随风而去。小提琴伴奏着,马背上还打着‘米高梅电影公司式的殷勤’字样,对吧?”“就是那么回事。”“这段等待的时间里,你打算干点什么呢?”“瞅着一个小男孩裤裆里鼓囊囊的东西长大。”

奶娃微微一笑,但并没有感到高兴。哈格尔放声大笑。他跳起来去抓她,她闪身跑进卧室,关上了门。他用手背擦着下巴,看着卧室的门,然后耸了耸肩,提起了两瓶酒。“奶娃?”哈格尔从门里探出头来,“进来呀。”

他转过身,把酒放到桌子上。门开着,可他看不见她,只能听见她咯咯笑着,那是一种窃窃私笑,就像她赌赢了。他往屋里走得太快,忘了躲闪从屋顶吊下来的一只绿色口袋。等他走到她跟前,额上已经肿起了一个包。“你们把什么玩意儿挂在那儿啦?”他问她。“那是派拉特的东西。她说是她的遗产。”哈格尔边说边解开外衣的纽扣。“她遗留下些什么产业呢?砖头吗?”这时他已看到她裸露出上身。“在这段等待的时间里,我就干这个。”她说。

那时候,他们俩这种笑着闹着扭在一起的关系是自由和公开的。只要吉他上班不在家,他们就在他的房间里厮混,就像吉他本人在家时他自己的销魂一样频繁。她成了他生活中半秘密但又经常保持的固定内容。她很像在戏弄他,有时对他百依百顺,有时又拒之不理。他从来弄不明白什么时候或者是为了什么她会采取其中的哪一种态度。他猜想丽巴和派拉特可能清楚,可她们对于他同哈格尔关系上的变化从来不置可否。由于他不再像十二岁时对她那么倾慕,倒是满心欢喜地与她同床共枕。她是个乖僻、有趣、莫测的伴侣,虽然从小娇惯,但毫无心计,因此比起与他年纪相仿的多数女孩子更加趣味清新。有时候,一连几个月哈格尔不见他,可是有一天他出现在她面前时,她马上满脸笑容,热情接待。

哈格尔这么反复无常的忽冷忽热大约有三年之久,之后,她的拒绝越来越少,最后,从奶娃打了他父亲那次开始,她就毫不拒绝了。不仅不拒绝,她开始等候他,而他呢,越是陷入他社交生活的其他内容,她也就越发变得更加可靠了。她开始板脸撅嘴,含嗔带怒,责怪他不爱她或不想再见她。尽管他不大想到自己的年龄,她可是十分关心她的岁数。奶娃那种无忧无虑的男孩时代已经延伸到了三十一岁,哈格尔却已经三十六岁,必然变得神经质了。她理所当然地在他们俩的关系中加上了一种责任感;可他却在想找一个出路。

他把挑好的礼品的款子交给收款员,就离开了杂货店,心中已经决定把这事就此一刀两断。

我要提醒她我们是隔代表亲—他心里想着。他准备什么礼物也不给她买,而给她一笔可观的钱,就说希望她用这钱给自己买点真正的好东西,还要说明他给她礼物是对她妥协,他并不是她需要的那种人。她需要的是一个能跟她结婚的稳重的人。他在妨碍她。既然他们是亲戚以及诸如此类的问题,她该着手寻找别人。他会说,这事已经多年,现在的结局让他难过,让他深深地难过,但如果一个人爱另一个人像他爱她那样,就首先要替对方着想,一个人是不该对爱的人表现出自私的。

经过仔细考虑该怎么对她解释之后,他觉得似乎已经谈完话,而且把一切都办妥了。他回到他父亲的办公室,从保险柜里取出些现金,给哈格尔写了一封措辞美好的信,结尾处是这样的:“同样,我也要感谢你,感谢你对我表达的一切,感谢你让我这些年来生活很幸福。我在这里签名的时候,当然满怀对你的爱,更重要的是,对你的感激之情。”

他确实满怀着爱签上了自己的名字,然而,正是“感激之情”这种用词和“感谢你”这种冷冰冰的客气话把哈格尔的怒气冲上九霄云外,那儿一片蔚蓝,空气稀薄,鸦雀无声,人们屏神敛气,即使开口也都低声细语,周围的一切全都冷得凝结成冰,只有她胸中的烈火不时迸发出来,爆裂开去。后来她跑到大街上去找奶娃·戴德了。

奶娃把信和钱装进信封之后的好长时间,一直坐在他父亲的办公桌边。他把一项项的数字加了又加,不是少了八角钱就是多了八角钱。他仍然感到心烦意乱,暴躁不安,而这一切并非出于哈格尔的问题。不久之前,他和吉他谈过一次关于法网的问题。有一个大约十六岁的男孩在从学校回家的路上给绞死了,凶器据说是一根绳子,脑袋也给打得不成样子了。和地方警察合作的州警察指出,这个男孩被害的方式同一九五三年除夕夜另一个男孩被害的方式相同,也同一九五五年四个成人被害的方式一样,都是绞杀和毁容。在弹子房和托米的理发馆里,人们说温妮·露丝·扎德又动手了。人们对此放声大笑,对新进来的人重复讲着那个故事:一九三二年,有个叫温妮·露丝的杀人犯,用斧头肢解了几名被害者,还把尸体装到箱子里边,她因精神错乱犯罪被送进州精神病院,而每年都要逃跑两三次。

有一次,她步行两百英里,穿过两个州,最后才给抓回来。因为那年的十二月份,城里出了一桩惨无人道的杀人案,而彼时温妮·露丝恰好逃跑在外,城南的居民都相信是她作的案。从那时起,只要有什么耸人听闻的谋杀案公之于众,黑人们就说是温妮·露丝干的。他们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温妮·露丝是白人而被害者也是白人。他们总是用这种方法来解释他们相信的白人疯狂症—完全用疯狂手段针对素不相识的陌生人策划并进行犯罪行为。这种罪犯只能由他们白人中同样疯狂的家伙来判罪,而温妮·露丝·扎德就符合这种情况。黑人们坚信,他们本民族成员互相杀害时总是理由充分:同别人淫乱(发现一个男人同别人的妻子在一块儿);违背好客的准则(一个男人伸手到他朋友的芥末罐里抓走肉食);开口骂人不是男子汉,骂人不老实,骂人没人味,骂人精神不健康。更主要的,他们认为他们所犯的罪是合理合法的,因为他们是在气愤、忌妒、丢脸等等极端的激情中干出来的。稀奇古怪的杀人使他们开心,当然,被害人要是他们自己人就不同了。

他们推测着温妮·露丝最近一次杀人的动机。有人说她挣脱束缚变得堕落并且出去找一处落脚的地方。可是她心里清楚,不能指望一个成年男子要她,所以才去找一个小学生。也有人说,她可能是不喜欢那种帮上有黄皮的白便鞋,在她逃出疯人院,走了四百英里去找安身之地时,看到的第一桩事,就是一个小孩穿着一双那样的鞋,她无法容忍,就胡作非为起来了。

在这种种玩笑之中,含着一股子没说出口的恐惧。警察说,有一个证人看到一个“头发蓬松的黑人”从发现孩子尸体的学校院子里跑走了。“就是山姆·谢帕德拿斧子砍他老婆时他们看到的同一个头发蓬松的黑人。”波特说。“是用锤子砸的,伙计,”吉他说,“砸了二十七下。”“伟大的耶稣。他为什么砸二十七下呢?这么杀人太惨了。”“所有杀人全都是惨的。”“医院”托米说,“杀人总是惨的。你看到电影里英雄用两手掐住别人的脖子,被害的咳嗽一下就断气了,对吧?别信那一套,我的朋友们。人的身体有强大的生命力,一旦生命处于危险,就会拼出全身力气来。”“你打仗的时候,杀死过人吗,托米?”“我对几个人下过手。”“用手?”“用刺刀,朋友。步兵第九十二军团的人拼过刺刀。贝露森林中闪过刀光血影,真的闪过刀光血影。”“当时感觉怎样?”“不是滋味。可不是滋味哪。哪怕你明知道你不杀他他就要杀你,你还是觉得这种事野蛮无比。”

大家像往常一样笑着托米讲话的特有方式。“那是因为你无论如何也不想在军队里混事。”一个胖子说,“要是你在街上闲逛,刚好碰上奥瓦尔·福布斯,你会怎么样?”“孩子,我倒情愿杀死那吸血鬼。”一个大块头的人说道。“你要是总这么说,他们会很快在闹市区把你这蠢驴抓起来的。”“我的头发可不蓬松。”“他们会让你的头发蓬松起来的。”“他们会戴上铜指套揍你,把你的脑袋打个稀烂,管那叫头发蓬松。”

在“纽约州”开心的咯咯笑声中,奶娃当时似乎感到里边有一种惨淡和紧张的劲头。屋里所有的人都知道,他在大街上走的时候,经常被人抓起来,而且不管用什么方法证明他是谁,谋杀案发生时他在什么地方,他总得有一段受审的不愉快。

还有一个情况。有一段时间,奶娃不断注意到一些蛛丝马迹,这些谋杀案中多少总有几次是某个黑人干的或有黑人在场。有的人说漏了嘴,有的人对被害者一清二楚,就拿温妮·露丝是否无法忍受那种鞋子来说,那个男孩是不是穿的就是那种鞋?报纸上讲到这点没有?还是仅仅是开玩笑的人随心所欲杜撰出来危言耸听的细节?

托米兄弟俩清理着理发馆。“关门了。”他们对一个往里探头的人说,“营业时间过了。”谈话停止了,屋里闲坐的人似乎都不愿意离开。吉他也不想走,可最后还是匆忙穿上外衣,跟“纽约州”比画了两下拳头,然后随奶娃出了屋门。城南的店铺以黯淡的花环和灯光为特色,现在让圣诞节期间装饰得花里胡哨的汽船和城里电灯杆上挂起的一串串铃铛一衬,更显得昏暗无光了。只有闹市区灯光通明,节日气氛炽烈,显出一派希望。

两个小伙子沿着第十街朝吉他的住处走着。“想入非非,”奶娃说,“一些想入非非的废话。”“想入非非的世界,”吉他说,“一个想入非非的搅得他妈的乱七八糟的世界。”

奶娃点了点头,“‘铁道’托米说那孩子穿了一双白便鞋。”“他是这么说的吗?”吉他问道。“他是这么说的吗?你明知道他就是这么说的嘛。你当时还跟我们大伙一块儿哄堂大笑呢。”

吉他瞅了他一眼,说:“你干吗要乍开鼻孔?”“我知道有人在搪塞我时,我就会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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