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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0-16 19: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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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阿Sam

出版社:湖南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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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你的旅行

去,你的旅行试读:

版权信息COPYRIGHT INFORMATION书名:去,你的旅行作者:阿Sam排版:Cicy出版社:湖南文艺出版社出版时间:2017-04-01ISBN:9787540479893本书由天津博集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序

青春

五年前写下这本书,我在最后写了一句:“青春。梦。旅人。”

五年过去了,这三个词依然在我脑海里,可是我们还有青春吗?

如果要对青春再做一个注脚,五年后的我会说,青春是用来怀念的,是我们共同经历的过程;青春是一首无言的诗,是我们再也回不去的岁月;青春美好又短暂,充满泪水也充满了欢笑。

像是电影一样,一早设定了结局。你曾经不甘心地期望赶快长大,不要一直活在青春里,但有一天发现心慢慢变老了,比老去的面庞更让人感到害怕,青春真正消失在你的生活中,只剩下了怀念。

所有念念不忘的经历,注定将改变你的一生,起码对我来说是这样。读大学时周末在汉口一家唱片店打工,现在回想起来应该是清寒的,但在那个年代,精神食粮几乎超越了一切,于是也格外地开心。

那是一家位于台北路的小唱片店,整个店面不过十来个平方米,两排货架堆满了唱片和DVD,转个身都难。通常这样的小店都会找个乡下的亲戚或者朋友来看着,无须做任何培训或是陈列,反正来的都是熟客,街坊邻里买张CD或是电影大片再正常不过,我这个不爱读书的大学生,就这样加入了这家唱片店。

也是在那个时候,我像海绵吸水一样听了大量的音乐,看了无数的电影,对这个世界的好奇心,从这家小唱片店一直延伸到了未知的世界。从爵士到流行,古典到摇滚,什么都听;电影也是一样,从独立电影到好莱坞大片,全部都看。当然这些都是在下班后。偶尔不回学校,我睡在二楼的小阁楼里,狭小的阁楼,翻个身都难,但因为有冷气,比起学校这里条件算好了。夏天的时候,每天的工作结束,武汉的消夜正式上场,在唱片店门口的小摊子点一碗煲仔饭,再来几根烤脆骨、一瓶啤酒,端着热乎乎的食物拉上卷帘门,这里就是我的世界,我的青春。

十几年前,世界对我而言是汉口和武昌,再远一些的地方都只能从电影里看到。我不知道何年何月可以去一次纽约,也不知道东京是不是真的有很多漫画店,越南是不是还有“三轮车夫”。谈了几场草草结束的恋爱,不后悔也不怀念,像是一个急于要长大的孩子。

十几年后,我买了一台CD机,身边的好朋友们都不太理解今时今日还有人在听CD这件事,手机拿出来随时可以找到你想要的音乐,网络书店分分钟可以买上几本喜欢的书籍,想要吃的餐厅大部分可以送外卖到你家,所有的一切都太方便了,方便到让你还未来得及细嚼慢咽,品尝其中的滋味,人就已经开始偷偷地变老。

想买CD机的原因很简单,家里的唱片堆在那里落了灰,每次做清洁时总要一遍遍地擦拭。

这些年无数次地搬家,从武汉一路到上海,丢了那么多东西,这些CD一直没有丢掉。这长达十数年的时间里,我不停地擦拭它们,却再未听过,很像是一个故人,久未联系却又不想删掉他的电话,实际上已经没有任何意义。有时在旅途中也会光顾一下唱片店,纽约布鲁克林有不少好唱片店,一张张CD被分门别类按照名字以及音乐种类排列,看着那些熟悉的乐手或唱片名字,脑子里不由自主响起熟悉的旋律。音乐是一个很神奇的东西,它会让你想起某个场景、某个人,和味道一样,跟随着你,埋藏在心底。

我想我开始怀念我的青春了,怀念我曾经爱过的那家小唱片店,那瓶啤酒,那几串烧烤,那些简单又快乐的岁月。

家中的唱片柜里摆着利绮的《体贴》,林隆璇的《夜深人静》,当然更少不了许美静、王菲、林忆莲……还有很多打口碟。我看着它们,如同看见一张青春的存折,保留着那个时代留下的所有财富。

一个人的生活轨迹,与他的成长环境和兴趣爱好总是息息相关。在全国各地做读书分享会的时候,总有读者拿着这本快翻烂掉的《去,你的旅行》,我也总会莫名地感动。一直觉得文字中的我和生活里的我是两个人,就像看我的书和跟我聊天,你总会有不同的感受。很多人因为《去,你的旅行》认识了我,一晃时间又过去了五年的光景,当年的学生现在应该已经开始工作,读到这本书时二十出头的人,现在可能快要而立,很高兴,我们的青春相遇在这字里行间。

有读者会在分享会时留一封信给我,我会把它们全带回家慢慢地读,

其中有一封信是这样的:阿Sam:

收信快乐,这封信我写了好几天,一直在犹豫要不要写。

喜欢看你的书,从《去,你的旅行》到最近这本《不过,一场生活》,很高兴你来成都做分享会,希望你多吃点串串!

说实话,当时是因为失恋想去旅行又没有勇气独自出发,看了你的第一本书,给了我很多鼓励。但我今天想说的是我和我男友的事。

和他认识并非偶然,因为是高中同学,所以很自然就恋爱了。他家离我家隔了三条马路,经常放学后我坐在他的自行车后座回家。像大多数女生一样,我对这个可以靠在他身后的男生十分着迷。他个头很高,是校足球队的,我经常等他踢完球再一起回家,晃晃悠悠就到了高中毕业。

高考后,我们没能如愿地考上同一个大学,散伙饭那天我哭得像鬼一样,他抱着我说要一辈子这样抱下去,我至今都记得那样的温度。

我依旧待在成都,好像一辈子都离不开这里了,他去了北方,和所有的异地恋一样,我们只能用邮件和短信交换彼此的生活。有一次我搭了几天几夜火车去看他,夜晚的哈尔滨零下十好几摄氏度,他一个人站在冰天雪地里等我,手上的豆浆都冻得结了冰,下了火车看到他第一眼,我忍不住又哭啊哭,他还像吃散伙饭那天那样抱着我。

这样又过了两年,每个暑假我们都约着去一个地方旅行,当时我想,就这样一辈子走下去就好了。

大学毕业,他去了北京工作,我还在成都。那一年我们不再讨论未来,商量接下来去哪儿,而是无谓地争吵,为了谁都不肯为谁迈出更大的一步,接着是分手,像是大多数异地恋的结局。

偶尔我会不甘心地想,难道爱真的抵挡不过距离吗?

再后来,我们渐渐没了彼此的消息。我处了新的朋友,然后又失恋了,但这次还好,因为我已经知道什么才是自己需要的生活,我努力工作赚钱,从朋友那里知道他在北京发展得也不错。我们就像是永无交集的平行线,直到买了你这本书,看完后我鼓起勇气发短信问他,要不要一起去一次西藏。

隔了几天他回复我说:“好的!”

今天想给你写这封信是因为,我们最终又走到了一起,兜兜转转,一起去了西藏,回去后他便辞职来了成都。

十年了,我们最终还是没有在人群里走散,我告诉他要去你的分享会,他说那天会跟我一起来。

希望你一切安好。张馨荣

我把这封信贴在了公众号上,想分享的不仅仅是这封信,更是每个人逝去的青春。年少时的爱恋总是难能可贵,但有时候我们会放弃,因为看不到未来,时间消耗了彼此的精力,也磨灭了最初的爱恋,但我们更愿意相信:携手走过的路,才是最真实的。

青春转瞬即逝,拥有过,爱过,便好。

小时候做梦,总觉得那是真实世界的一部分,因为心存一丝念想,所以情愿相信梦是真的,尤其是那些美好的梦境。

后来,当我们开始为梦所惊醒,你才会发现并不是每一个梦都会实现的。曾共事的主编在某年的周年刊里写过一句话:“不要放弃你的梦想。”几年后她因为疾病离开了我们,而我一直也还记得她说过有很多的梦,时至今日,我还是很想问问她,那些梦都实现了吗?还有遗憾吗?

可能因为这样,让我坚信趁还可以做梦,就要一一去实现。

那些年主编偶尔来上海出差,我会请她和另外几个同事来家里喝茶。她总是说,就是爱你这种文艺青年的小资调调。当时住在华山路蔡元培故居小区里的一幢老别墅里——说是别墅,其实不过是老的洋房,一层楼里也有两三户人家。小区闹中取静,樱花、桂花、山茶花随着季节交替地开着,有时候上班时发现路边又开了新的花,心情也会好很多。

我是那种哪怕租房也要把家里弄得舒服美好的人,甚至期待租来的房子最好家徒四壁,什么都没有,自己再去一点点地买回来,按照理想中家的模样收拾布置。通常房东不会提供这样的条件,但只要你承诺临走时留下添置的家具,适当地改造也没有太大问题。大部分人不理解,为什么一个租来的房子要弄得自己这么累?随便住住不可以吗?我坚持说:“不行。”

这种坚持,像是一种对梦的追逐。哪怕再穷也不忘喝一杯咖啡,哪怕房子再小也有理由让它成为你舒服的家,无论在外面遇到多大的挫折和不快乐,回到自己的家中,就会是温暖的。

华山路的老房子是木质结构,过去应该住过一个大家族,时间久了,地板的木头很薄,甚至一开电视,二楼的老阿姨就要上来吵说你家电视太大声能不能不要看了,所以那时我基本不在晚上接待客人。

事实上,我也能够听到二楼的一切,像是他们晚上的呼噜声。可以说住在这里的每个人都没有太大的秘密,但只要遵守了游戏规则,依旧可以住得很开心和舒适。

周末的时候,我会去巨鹿路的小书店看看书,再吃个早午餐,买点菜和花回家。那栋房子的结构有些奇怪,我和一家邻居共享同一个走道,每次需要穿过走道去洗手间和厨房,还好邻居常年不在,我常常穿着短裤衩大摇大摆地走来走去,无所顾忌。

阳台是我最爱的区域,也是我最初写这本书的地方,小桌子对着一片小树林,我自己也养了一些花花草草。早上阳光很好,透过小树林的细碎光芒落在皮肤上,有一种不真实的感受。到了中秋夜,席地而坐,吹着电扇喝着冰啤酒,也格外惬意。

和苏分手之后,我在这里开始了一段新的恋情。虽然长期与一个人相处后,对于要重新谈一段恋爱,始终会有某种抗拒,也可能是怕麻烦,因为要开始培养新的习惯,吃个饭要想好去哪里,价格是不是彼此可以接受,做任何事情都不忘报备一下。但人终究是耐不住寂寞的。在这样一直抵触和抗拒的内心状态中,我开始了这段新的恋情,结果发现也没有那么糟糕,甚至会觉得,和年轻人谈恋爱的好处就是你自己好像也年轻了一点。

晚上一起在院子里跑步,散步去吃碗米粉,上海的夏天巨热无比,流着汗回到家洗了澡再喝点小酒,播着喜欢的音乐。或许并不富足,却莫名地开心,这样的日子如果能一直如此该多好。

有一次我去北京出差,朋友趁我离家想给我一个惊喜,把家里的整个布置换了一个底朝天。我不知道算是惊喜还是惊吓,书找不到了,唱片挪了位置,连花都去了角落,太快的同居,太快改变彼此的生活习惯,对一个快三十岁已独立成习惯的人而言,还是太难以接受。

后来我在想,这应该是这段感情没能走到最后的导火索。写这本书的时候曾计划一起去一趟土耳其,最终的结局不是旅行而是分手,性格不合或许是个很烂的理由,有时却是生活的真相。

又一次搬家。是的,这是我在上海搬的第六次家了。

在炎热的8月找房子,搬家,交水电煤气费,装宽带买家具,累到如同一具麻木的躯壳。最后躺在新家的沙发上,吃着冰西瓜喝着威士忌播着老音乐,看着生活此刻呈现出的样子,我想我的梦再一次破了。

大概是从这时起,我心中默默有了想买一个房子的念头。虽然书上写着:“一个厨房的价钱,就可以环游世界。当然,少了厨房,可能房子已经不再是房子,但是那时候你的世界观也变了。”

看过了大半个世界,世界观没变,房子依旧没有,但我开始渴望有一处任何时候都可以回去,任何时候都不用再搬走的住处,一个真正梦想中可以称作家的地方。只是我那一点点存款在上海的高房价面前只是杯水车薪,于是我带着这本书的稿费和积蓄回到了武汉,看了三天的房子,却发现因为没在武汉缴纳社保,户口也不在本地,根本没办法贷款买房,唯一的选择只能是买商用房。

那天去看了汉口的某个项目,售楼处像是被打劫了一般,因为基本上都卖光了,根本没有销售理你,而且我觉得那房子并不怎么样,产权也有限,尽管家里人很期望我能够马上定下来,但我觉得,人总是要有梦的,既然不喜欢,宁可再等等,我不想最后那是一个不完整的梦。

我带着那笔钱又返回上海,一年后我辞了职,那年过年的时候,母亲在饭桌上突然说起:“记得没事时去看看房子,我看别人都买了,你也应该买一个了,家总归是让你安定下来的地方。”

于是买房变成悬在我家的一个命题,而且需要靠我自己去解答它。2016年春天,我又回了一次武汉,继续完成这件每个人一生中可能都会经历却又害怕的事。

在我的世界观中,买房子一直不算是人生必须要做的事情,可是随着岁月增长,父母渐渐年迈,你会觉得这件事情开始变得重要——父母在此,即是故乡。

但故乡对于我,也是回不去的地方。当车开在高架桥上,看着这座到处在挖在建的城市,我心里感到陌生,有些地名甚至都想不起来了,武汉话也说得不太灵光了,它成为你经历中的一部分,却不拥有你的现在。

试着翻了一下从前写的博客,找到旅途中写过的一段话:“随身带了星野道夫的《在漫长的旅途中》,熟悉的香水和很多棉布T恤在身边,六卷胶卷、一个卡片机和信用卡、仅有的一点现金,可以工作写东西的上网本,这是我的全部,简单快乐又美好。”

经历与当下,或许同等地重要。没有过去的自己,也不会有现在的我。江滩那些喝醉的夜,司门口到江汉路的轮渡,武大的食堂,湖大的沙湖,一切都像是昨天,一转身却过去了十年。我依稀记得那天离开武汉搬去上海的场景,飞机离开这座城市的时候,我看着脚下熟悉的一切,多少还是有些难过,那些曾经爱过恨过的人此刻都在你之下,一点点变得渺小。我知道当我再回来时,一切都将不一样了,包括我自己。

有人说,一座城市,当你离开那一刻就成了伤城。武汉于我没有所谓的伤,更多是情。

最后终究回来这里安了一个家,我没有问过买房这件事对父母有多大的意义,但我记得在《不过,一场生活》武汉的分享会上,差点当场哭了出来,泪到了眼眶又压了回去。

在现场我读了一段王小帅导演《我11》里的台词:“我们在生命的过程中,总是看着别人,假设自己是生在别处,以此来构想不同于自己的生活,可是有一天,你发现一切都太晚了,你就是你,你生在某个家庭,某个时代,你生命的烙印,不会因为你的遐想而改变,那时你所能做的就是接受它并尊重它。”

那一刻我在想,我们并不能选择自己的命运,但有权利选择做一个属于自己的梦。

父亲少时离开武汉,时常提及的事物和地标,随着城市变化早已物是人非,再回来时已是暮年,人生兜兜转转,其实就是这样吧。

离开,是为了回来。

还好,我没有忘记我还会做梦。

旅人

从东京飞往波士顿的航班上,我一直未眠,抱着Kindle看了一夜。阅读是件很奇妙的事情,因为你会跟着叙事的推进,想象自己站在故事中的什么地方,又或者如果自己是主角下一步该怎么办。过了这么些年,从廉价航空坐到商务舱,依旧是睡不着,但现在我会觉得长途飞行时人的头脑会格外地清醒,身处高空却不知身在何处,索性就让思绪肆意飘荡。

去波士顿是为参加婚礼,辞职后最大的好处是,无须请假也无须告诉谁,带上行囊就可以出发。

相识十几年的朋友,我们是在哥哥张国荣过世那年认识的,两个人在汉口路边的小酒馆里畅聊人生和未来,突然手机里全是他走了的短信。那一天我们一直都记得,转眼十二年,我们都离开了那座城。

他出国,不远万里去读书,经历过不少情感的波折。有一年我们走在纽约的中央公园,看着一对对走在热夏纽约的情侣,我说你应该会遇到一个相爱的人,然后将一直生活在这里。他说一定会的。

而这一天真的来了。我和他的亲戚朋友们一起,又一次飞过太平洋,只为见证这场婚礼和他的幸福。租了一艘船开在黄昏的海湾中,小提琴拉起,像电影和美剧里看过的一样,他在海风中说:“从今天开始相互拥有、相互扶持,无论是好是坏,富裕或贫穷,疾病还是健康,都彼此相爱、珍惜,直到死亡才能将我们分开。”

所有的人都湿了眼睛,我们那些藏在心中的细微的情感,在这一刻,终于被释放。

好在美式婚礼整体比较轻松,更多时候都在喝酒。伴着微风我们在海的中央漂来漂去,他挽着母亲,步履蹒跚地跳着邓丽君的《漫步人生路》,我想对老去的父母来说,不管最终和谁在一起,他自己的幸福才是最重要的。

黄昏时升起了烟火,所有的人都喝到了微醺,我几乎是带着醉意回到了上海,发短信给好朋友说,你们一定要一直幸福下去!

旅途中的人总是格外容易被感动。在那天的游轮上,我遐想着如果自己生活在这里,是不是会看到同样的日出日落,是不是也会带着家里的狗狗去公园散步,和自己爱的人还有小朋友躺在草地上喝着酒。但如果生活真的变成这个样子,到那时我们又会遐想些什么呢?

生活毕竟不是用来遐想的。就像你问我一直在路上会累吗?当然会。可是你问我会厌倦吗?我想告诉你,我从未对这个世界厌倦过,因为她比你想象的更精彩。

五年过去了,你们也总问我说,这五年的时间,你觉得自己最大的变化是什么?这真的是一本旅行书吗?

从二十岁写到三十岁,这本书里放着我青春年少的样子,那些疯狂的叫作爱情的小事,它们随着时间慢慢变作记忆,成为想起或许会眼睛一红的过往。关于旅行,我记得更多的是那些路途中陪伴过你的人,路边小酒馆里唱歌拥吻微醺的情侣,白发苍苍牵着手走完半辈子的老夫妻,他们都真实地存在于我的世界,我不过借了他们的幸福,在属于自己的旅途中共同走过这样一段,谢谢你曾经陪我去了这些旅行,看过那些感动的瞬间。

文字是一面镜子,当你打开这本书的时候,你敞开了自己的心扉,看到的也会是个人的影子。不要问我这个故事最后的结局是什么,我们总是期望每段旅途都有一个完美的结束,但真的到了终点,再回头看时,你会发现发生的未发生的,一切都是经历,改变那些不完美只是徒劳,所以请务必享受你的当下,珍爱你身边的爱人。

去,你的旅行,爱值得你爱的一切,岁月短暂,我们务必格外珍惜。

愿我们一直拥有青春的热情,带着梦做一个不倦的旅人。阿Sam2017年2月14日于上海第1章上海——起点和终点从常德公寓开始

在我身边的很多朋友看来,能够生活在上海似乎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比如《花样年华》中的那些老石库门,又或者是路边温馨的小咖啡店,每一个人都能够在这座城市里找到一些归属感,这样说来或许会让人感觉有些矫情,但上海就是这样复杂而丰富的符号。

小时候对上海的印象很模糊,真正开始喜欢这座城市应该是从张爱玲开始。那天下午我在常德路的张爱玲公寓门口听着iPod,脑子里却在想那个拒绝了胡兰成但在千里之外对他又爱又恨的张爱玲。楼下新开了小书店,来杯咖啡吧,不知道是不是她当年喜欢的口味。很多时候时光在变,建筑却还是老样子,就像一些情愫无法被替代一般,想一想,我在这个城市快有十年的时间了,不长不短。

八年前的某一天,我在网络上遇到了二十五岁单身的苏,成都人,独自在上海工作多年,感情淡薄,平日话语不多,典型的天蝎座,建筑设计出身。我从没想过自己会遇见这样一个人,那段和泉分开后的漫长时间里,我在武汉苟且生活,遇见一些人,也伤害一些人,像个任性的孩子一样在感情的世界里随波逐流。

天气炎热的7月,我买了下午的机票到上海看望苏。

上海对我而言真是一个陌生又陌生的城市,我对他一无所知,但如同所有的爱情电影一般,我期待着好的开始。当我站在太原路、嘉善路路口的罗森便利店门口时,我有过某一瞬间的恍惚,给自己买了一瓶纯净水,戴着耳机慢慢地喝了下去。我记得那时候还在听无印良品的歌,等待苏加班之后来找我,十分钟后我被苏带去了她的公司。

遇见一个比自己年纪大的人总会忍不住要装成熟,那种成熟现在看来有些幼稚,但也许真的不是装出来的。

我是阿Sam,现在住在位于华山路近常熟路的蔡元培故居里。七年前我曾经一度幻想以打字为生,虽然书里都说字贱清寒,虽然我过得并不很富足,但我从来也没有想过改变,于是几年后我做了杂志编辑至今。

有时候大家都喜欢看那些编造的一个又一个似乎美好的故事,用来安慰寂寞悲伤的人,只是我知道,从心底里我是期待把我的痛楚带给你的,那些痛如同生长在骨头里无法剔除的利刺一般,但我清楚疼不过心,难过不抵天明。

到上海的第一天,我陪苏加班至深夜,她用微波炉热了煎饺给我吃,喝的是当时我觉得奇贵无比的味全每日C的果汁,一个人在公司的院子里默默地抽烟听歌。有时候我挺怀念那个时候的自己,怀念彼此之间那份安静的默契,就像是夜凉如水一样令人轻盈的安静。

关掉桌上的灯,苏说一起步行回家。上海,一个陌生而复杂的城市爱情地图,充满了繁华也有说不出的寂寞。我和苏在大木桥路近肇嘉浜路的东北馆子里吃了第一顿饭,我喝下了一整瓶三得利啤酒,没有醉,然后苏给我买了毛巾和牙刷。

是不是所有的故事就应该这样开始,两个寂寞的人紧紧拥抱在漆黑的夜里,汗水交融,在这样一个炎热的7月变得格外熟悉,你们不用说话,用城市的余光看着彼此,那是熟悉的呼吸味道。

深夜时分外面下起了小雨,江南的小雨不比北方,细密得像针线在城市上空有条不紊地织着。

我们就这样迷迷糊糊地睡到了第二天早晨九点,窗外依旧阴沉。苏留了便条:钱在抽屉的第三格,相机是F717,不知道你是否能用惯,可以带出去拍照,有事情就电话我。寥寥几行字交代了她在上海的全部,干脆利落,是这个城市熏陶出的典型样子。

在这个炎热的夏日午后,拿着苏留给我的小纸条,心里一阵莫名地感动,这感动源自长大后除了家人之外第一次有人对我毫无保留地信任。这不仅仅是钱或者相机的问题,而是一种全身心的交付,在这个全新陌生的城市里。

苏的房间在大木桥路的老式房子里,洗手间不大,推开窗户可以看到车水马龙的街道,木质的地板已经不算新了,到处有斑驳的痕迹。我换好了衣服准备出门,在关上门的那一刻我默默地闭上眼睛,似是要把眼前的一切都刻入心中,如同我现在写着这段文字时的样子,默默地闭上眼睛关上那一扇门。

每个人的生命里一直在不停地开门、关门,可是你却无法清楚地知道哪些门一旦关上便再也打不开了……

不知道你年少的时候是否会和我一样,为了一段感情执着地飞行在两个城市之间,熟悉两个机场的停机位和航空公司的办票柜台、店铺,你不是出差也不是旅行,只是单纯地为了一份感情抛弃了一切去往另外一个城市。

现在想来真是有些疯狂,如果再变回当年的我,我是不是还有这样的心情和勇气去谈一场远距离的恋爱。

和苏刚刚在一起的半年里,我几乎每周飞一次上海,不知疲倦地疯狂爱恋。我至今都不明白当时怎会有如此盛大的勇气和情感,义无反顾地奔走于城市之间。那些曾承载了太多期待的机票,我都完好地保存了下来,然后在分手的那一年,没有冲动也没有怨恨,平静地全部丢掉,我以为很多记忆就是这样可以被丢掉一般。但原来是徒劳。

骗父母说我在上海找到了实习工作,其实大学还没毕业的我没有任何机会,只是苏一直二话不说地默默支持我,除了精神还有经济。我一直不太清楚自己要做哪一行,只是心里朦朦胧胧地早已确定要进媒体行业,但进媒体对毫无经验的我来说真是一个梦。我想,我当年唯一的资本就是年轻吧。

离开武汉的那天,我一如既往地在宿舍里把电脑打开,放着《悲情城市》的原声——一直都很喜欢这部电影的音乐,但哪知道竟然听着听着就迷迷糊糊地睡着了。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十点半了,照常刷牙喝水下楼去吃饭。只是那天有一点特别,我整理了这些年出去的车票、机票、门票。那个时候都有这些收集癖,喜欢记住日期,喜欢告诉自己每一个日子都是应该有意义的。如此加起来已有厚厚的一摞,标注着日期的票据如同日记一般,但我却记不起多少次在上海虹桥机场、武汉天河机场起起落落。四百多张CD,十公斤重的杂志和书,还有一个可以放七八瓶饮料的小鸡蛋冰箱,随身几瓶熟悉的香水和用惯的背包,简单的几箱衣服,这些就是我的全部。也许是读书时留下的毛病,很多旧东西都舍不得丢弃,于是东西越来越多,我就是这样带着这些东西一起飞抵了上海,真正开始了我的上海生活。

飞机离开武汉的那一刻我看着窗外默默流泪了,因为我知道,这一走也许再也不会回来,年少的爱恋、欢喜和悲伤都被我丢在了江的对岸。

那些痛如同生长在骨头里无法剔除的利刺一般,但我清楚疼不过心,难过不抵天明。

每个人的生命里一直在不停地开门、关门,可是你却无法清楚地知道哪些门一旦关上便再也打不开了……半梦半醒的生活

我在上海的第一个朋友叫Niko,是我的老乡,在网上聊了很长时间。我和苏的相识还是源于Niko。当年我在一个叫WEANDWE的网站写专栏,他把我的文章发给了苏,这才有了后面的故事。

因为初到上海,第一次见Niko的时候我还没有工作,而Niko已经是公司职员了。我们约在肇嘉浜路的张生记门口,当时我们可吃不起张生记,只是随便在徐家汇吃了碗味千拉面。Niko长得很清秀,曾在北京学过化妆造型,后来不知为什么一心想来上海,并最终留在了这里。

在这个饭局上,我问了他个问题:“为什么喜欢上海?”这大概是我第一次问别人这个问题,很多年过去了,反而是很多人问我。

Niko说:“几年前,我带了几千块钱,从上海到北京又回到了上海,除了这里哪里都不想去。”很多人来到这个城市都有这样或者那样的理由,只是有些人留下来了,有些人离开了。

多年后,我和另外一个好友黄瓜走在回家的路上,我问了他同样的问题,他头也没抬,轻描淡写又很自然地说,大概是因为安妮宝贝吧!

我怎么忘记了安妮宝贝?那个在我上学时陪伴我长大的写书的女子,尽管很多人说她做作,说她无病呻吟,可是在我心里她始终是那个人,就像那些青春记忆一般无法复刻。那年的上海和全国一样笼罩着SARS的阴影,我独自一人从武汉到上海旅行,心里只有安妮的上海地图,在淮海路的梅陇镇广场,我看到《彼岸花》里小乔和她见面的地方,那个甜言蜜语的哈根达斯就在对面;在上海体育馆附近,我找到书里那些男孩子在夕阳中打球的篮球场;上海老站餐厅、罗森便利店、法国梧桐掩映的老房子……这一切的一切就像是我脑中的烙印一般,仿佛来上海只为了遇见某某某。

我楼下也有一家罗森便利店,很多年过去了,那个女子搬离了这个城市,而我渐渐习惯了这样在上海生活,偶尔十点准时去隔壁的酒吧喝一杯长岛冰茶——这种看似清淡、柔和、味道诱人的冰茶其实下口顺畅后酒劲十足——这个习惯至今都未改过。我喜欢在第四个位置趴在吧台上抽烟,不出声地看Evan给我调酒,这个二十五岁的单身男子留着极短的头发,他熟练地在我面前调换酒的颜色,然后推到我面前,但他从不和我聊天。午夜一点三十分,三杯酒过后我从茂名南路步行回家,天空下起了小雨,速度轻缓,站在便利店门口抽West烟,此时刚好差不多是苏下班的时间,我就习惯性地在路口一直站在那里等着她。

有时候想想,年轻时的爱恋真好,说来就来,说走就走,不拖泥带水,仿佛世界就只有爱情一般。

其实我到现在也没有弄清楚上海人方言里的一些陌生词语,这些似乎变成了我与上海之间的一个过往,对于上海往昔的过往。

工作自然而然又不可避免,我清晰地记得我第一份稿件发表在青岛的《半岛都市报》上,当时稿费只有三十多块,这比我高中时的稿费还要低,可那时的我已开始懂得珍惜每一个机会。再翻开以前的那些文字,我惊奇地发现那个时候,我的创作欲望真是无比强悍,那些心情随笔,那些编造的爱情故事,那些时装评论都是在我一个又一个寂寞的夜里完成的。很快我的稿子越写越多,到2004年的时候我已经给包括《风度MEN’S UNO》《时尚先生》,以及后来停掉的《NEWAY华夏》等杂志撰稿,我一直天真而执拗地相信可以以写字为生,相信写作就像是喝水一样,离不开,丢不掉。

做SOHO在外人看来多么有意思,可在那几年我越来越发觉收入稳定的重要性,一旦杂志稿费晚发或者是其他我不可控的原因,我马上就会面临身无分文的窘境,这种窘境逼迫一向懒散的我决定去找一份稳定的工作。可讽刺的是,在我满怀信心投出简历后的一个月内,只有一家房地产的网站通知我面试。虽然心里有百般的不情愿,我还是赶了早上的公交车来到写字楼的门口,抬头看着陌生的高楼大厦,我沉默地走上去后又沉默地走了下来,心里那个声音如此清晰地告诉我要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于是我选择了放弃。

回家后我对苏说是他们没有录用我,苏只说没关系,依旧干着手里的活儿。在漫长的两年里,一直是苏的鼓励让我走到今天,有大家看到的所谓成功。

同时,我还做了一件现在看来都觉得挺牛的事情,因为Niko的朋友Leo介绍我获得了一份写剧本的工作,和一个香港知名编辑一起为陈宝国、袁立等大腕写个清宫剧本。那段时间我几乎以每天一万字的速度在写作,常常因为没有灵感烦躁不安,甚至和苏在楠溪江旅行的时候也不会忘记提醒自己要交稿子。虽然播出时没有见到我的署名,但那真是一段令人欣慰的辛苦过程,也正是因为这个剧本我第一次有了和苏分开的念头。

在苏毅然决然决定去重庆工作,而我则选择留在上海时,我就知道我们已经走到了岔路口。当时身上只有几十块钱,我耐心而焦躁地等待着那笔做编剧的稿费。其实如今的我怎么努力也回想不起当时的苦,或许早已烟消云散了。

去越南似乎是一个心愿,从上大学到毕业,刚开始是自己计划去,后来变成了我和苏两个人的目的地。2006年我们如愿成行,从上海到广州再到西贡(胡志明市的旧称)、芽庄、河内……一路穿过越南,从日出到日暮,我至今也不知道为什么。从越南回来后,我们的生活发生了一些变化,分开成了不可避免的结果。

我开始一个人生活,搬去别的地方。有了稳定的工作,在一家杂志社做编辑。

住在番禺路的五楼,小阳台的对面是一个校园,早上还能听到广播体操的音乐,我的脑子里一直回响着这样那样的声音,最终一切思绪毫无意外又出人意料地回到了苏身上。

我觉得自己真的很想念她,如同深入骨髓的血液,在分别的冬天重新翻涌,于是我和苏复合了,搬回原来的地方。我不仅开始了新的工作,也开始了新的恋爱,只是那个人还是苏。

感情故事总是这样百转千回,到头来我觉得都是一个样。爱来爱去似乎看不见尽头,永远好像竹篮打水一场空。与苏重新在一起的四年真是一段快乐的时间,苏买了新房子,我的工作一帆风顺,本来以为这平淡的生活会一直持续下去,直到我们老去,但某一天我们选择了彻底分离。我再次搬离浦东的房间,忘却了所有的前尘往事。

有时候想想,年轻时的爱恋真好,说来就来,说走就走,不拖泥带水,仿佛世界就只有爱情一般。

那些爱过、恨过、牵挂过、想忘记的人如同电影画面一样一一浮现,清晰可辨。

我想说我热爱这座城市,也深刻地爱着你。无论你身处何方,这些爱就像是太阳的起落,你终究会明白。早安,上海

和苏分开后的几年时间里,我开始了漫无目的的长途旅行,包括这本书里的所有城市。

上海实在是一个太过快速的地方,你可以在一年的时间里看到熟悉的咖啡店开业又倒闭,然后又有新的咖啡店填进来。现在的我早已经不会像六年前带着一个笔记本去IKEA的二楼喝一杯续杯咖啡加黑巧克力蛋糕,那曾经是我的最爱。今天不再做这件事并不是因为自己发达或者高级了,已经没有几个人不知道宜家的这个地方,当年那里还有小清新乐队在现场助唱,而今天更多的是大批游客和本地阿姨去那里无限续杯地喝着咖啡。

LV几年前做过的一个关于城市的旅行原声音乐,上海部分是陈冲在里面讲了一个关于她和这座城市的爱情故事,听她娓娓道来的那一刻,我猛然察觉上海也藏着一个属于我的城市爱情故事。虽然从大学时的懵懂到现在的独自生活只过去了七八年的光景,但似乎所有的东西都改变了。

旅行其实像极了恋爱。这些年我穿梭在不同的城市,晨昏梦醒,看过太多的日出日落。但每一次离开的时候,我都会习惯性地坐在窗台边看看脚下这座城市,那些爱过、恨过、牵挂过、想忘记的人如同电影画面一样一一浮现,清晰可辨。我无处倾诉,只能靠文字来与灵魂沟通。不管我走多远,只要回到了上海,回到自己的小房间里,看着熟悉的物件,我的心便会瞬时安定下来。

现在是上海早上的六点零四分,这并不是一个我常会遇到的时间。但今天,此时此刻我写着这些过往,用简单的文字和复杂的心情和每个人说早安。窗外的太阳已经快要升起来,橘黄色的光芒仿佛下一刻就会喷薄而出,势不可当。我站在窗口大口地呼吸,我想说我热爱这座城市,也深刻地爱着你,无论你身处何方,这些爱就像是太阳的起落,你终究会明白。第2章绕着地球走半周悉尼——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还记得你第一次想接近大海的样子吗?内心是波涛汹涌还是平静无澜?

有很长一段时间,大海对我来说,都是一个遥不可及的地方。

因为父亲的一个承诺,让还在幼儿园的我对海产生了莫名的期待。那个有海的地方不知是否也如我一般喜欢自由自在的生活。记得每次中午午睡前我都会从母亲织的毛衣袖子上揪下一簇小小的毛,然后轻轻将它们吹散,看着它们慢慢在天花板上升起然后飘飘忽忽地消失在眼前,我才看着天花板慢慢睡了过去。

那个时候幼小的我一直相信在梦里,那些腾空升起的毛絮是有生命力的,然后在某一天积少成多的时候,它们便带着一个可以听到海浪声的海螺回来,让我能一直听着海浪敲打岩石和沙滩的声音。那时候,对于一个内陆的小孩子而言,大海还是遥不可及的地方。

活到了三十岁看过世界各地的很多大海,我深知那早已经不是父亲的承诺也不是儿时的梦,大海的美丽更像是一个真实版的梦境,跳进去便沉入海底。

不知道这能不能算是对父亲的一种失望,因为童年太容易相信长辈的各种承诺,只是这承诺随着时间的痕迹慢慢都变淡了。

第一次真正看到大海,已经是大学时的独自远行。

一个人坐在长途的绿皮火车上,整夜无法入眠。这个习惯在后来的很多年都没有改变。火车从武汉一路向着东南方开,转乘福州巴士途经福清来到莆田,最后一直到达靠海的湄洲岛。

一个叫鱼的人带我去了海边。

他个子很高,脸上轮廓分明,同我一样喜欢沉默寡言。我们相约一起去看海。

去往莆田的前夜,我和鱼住在福清山脚的小旅馆里。晚饭后天色渐渐变黑,两人一前一后地在山边步行抽烟,好像各怀心事。

在这个异乡的小旅馆前我们稍做停歇,手里拿着便宜且叫不出名字的啤酒,然后坐在月光皎洁的小山村里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最后我们竟然在山间睡着了。醒来的时候发现山上的光慢慢微亮起来,整个天空变成了橙色。

去往大海的路途其实有点遥远,在不知名的小车站换了一部车后一路颠簸,大概一个小时后,我终于看到了大海。

有时候人大抵就是如此,你太期待某一种东西,得到的时候反而失去了那一点小激动。也许因为期待得实在太久。这是久居沿海城市的朋友所无法理解的心理过程,就像是从香港飞往北方看雪一般,这些美丽通常都是遥不可及的。

租了车叫司机载我们去中间的小岛,飞驰的海上摩托车似乎要带我们深入海的中央,海浪和阳光拍打着脸庞看不清楚远方,我想这无边的大海究竟怎么样才能走到边际呢?

我应该是喜欢大海的,也喜欢和大海做邻居的城市。

这是我最初想去悉尼看海的理由,那真是一个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城市。悉尼路漫漫

对很多人来说,悉尼应该都不会成为旅行的首选地吧。这座拥有大量移民的城市,没有时装也没有逛不完的商店,空旷得只有大海,无边无际的大海。

印象里的悉尼,除了独有的袋鼠、考拉外,也许就是那些在夜店不分昼夜播放的凯利·米勒了。

旅行的人都会有同样的体验,一座城市在记忆中的重要标志往往是超出了自然风光、电影以及旅行杂志的,到最后,只有人的存在才是最关键的因素。

如我这般。

于是,看好友Jimmy便成了我去澳洲最佳的成行原因。

和Jimmy认识那年应该是我在上海最为艰难的一年。

因为失业,我和苏常常会发生争执,不是歇斯底里地互相指责,而是令人胆寒的冷战,那种彼此视对方为透明的寂静每每想来都让我感觉害怕。

朋友介绍苏去了重庆工作,我却继续待在上海这座陌生的城市。

我开始想不起自己为何要来到这里,是喜欢这座城市还是城市里的人?然而上海对我来说早已空空荡荡。

只因他说要请我吃顿好的,我便欣然答应了和Jimmy的饭局。我们在网上认识数月,从未见过面,在这样一个冷漠的城市里和陌生人吃顿饭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好在那个时代的网络还很真诚。

白净的皮肤,高高的个子,有胡楂,语速缓慢,身上有淡淡的松木香水味道,典型的上海男生,父亲几年前突然过世后,和母亲一直住在周家嘴路,上学的时候成绩不好,也做过小生意,最后家人介绍去了国企,却不愿就此碌碌无为地生活下去,正在经历一场青春期似的甜蜜恋爱。

我们约在人民广场附近的兴旺茶餐厅。两个人像失散多年的好友一样喝酒聊天直到深夜。

我们一生总会遇见很多人,但是未必每个人都能成为朋友。Jimmy和我刚好是一见如故的那种。这样的关系很奇妙,我们可以十分默契地聊到很多话题,不去探究对方心底的伤痛和失去。那种索取很难受,于是干脆忘记。

我问他为什么要去澳洲。他的理由听来简单,只是因为感情受挫便想离开,去一个没有人认识自己的陌生地方,一个离大海最近的地方。

那是2007年8月的夏天,Jimmy终于拿到了梦想中的签证。看着他孤单的背影渐渐消失在闸口,我在想,要有多么深的爱才让人决定抛开一切去远行呢?

只是记得那年夏天我们很多朋友经常会在一个叫Shanghai studio的酒吧买醉,然后抱在一起哭泣,是我们太过年轻还是太过孤独?

书上说孤单的人不远行,而远行的目的有时候不就是为了逃离孤单吗?在此之前,我的大部分旅行只是在亚洲的城市间奔走,这次选择去澳洲显然遥远了很多且问题重重。

首先,几万块的保证金对于月光族的我来说简直是天方夜谭,接着是有几十页的表格要填写。除此之外,准假信、薪水证明等一堆书面证明都是个大问题。拒签率是很高的,于是让澳洲的朋友寄来邀请信和他所有银行账户的公证,以够担保我在澳洲全部的行程都没有任何经济问题。然后在某个早上我带着像杂志一样厚的资料只身前往澳洲签证处,接下来就是等待电话调查。我敢说等待签证下来的过程和等待医院的病情诊断书一样难熬。

一星期后签证还是杳无音信,我有些按捺不住了,索性打了电话询问,对方告知我还要补充材料。先是去银行打印所有的收入证明,接着需要公司证明我的职位和薪水构成,媒体的身份也很重要,起码他们觉得我会写一些对他们国家有帮助的文字吧。

两个多星期后的下午,我终于拿到了我的澳洲签证。

Tips:

签证材料尽可能完整和真实,老外很看重真实性。

如果能够有澳洲的好朋友给你做担保,过签率会很高。

买一份旅行保险也很有用,虽然澳洲签证没有说明必须,但是对于自己而言也是一种安全保障。

2009年我再次申请澳洲签证的时候就非常容易了,不仅存款证明没有要,签证在三天之内就下来了,给的还是一年多次,所以看来诚信很重要。

书上说孤单的人不远行,而远行的目的有时候不就是为了逃离孤单吗?和大海做朋友的城市

飞往悉尼的一段路,整个机舱都已经安睡过去。我不知道自己身处何方或者思念何人,我又为何独自在此孤身飞行,是习惯了漂泊还是习惯了孤独?

这一路我觉得好似飞了很久很久,一直都是梦了又醒,醒来又睡着。这是一段奇妙的旅程,在三万尺的高空远行近万公里只是为了新鲜的空气和陌生的城市。在漫长的十个小时的飞行时光里,想起一些人,又忘记某些事,这都是属于我的时光,没有人可以打扰也没有人能够知道。

脑子里一直不断播放着蔡明亮的那部电影《你那边几点》,好像自己是抱着时钟坐在安静的电影院里,而机舱一如散场后的影院般寂静。

经过漫长的午夜飞行,我被窗户外刺眼的阳光叫醒,整个机舱弥漫着晨间咖啡的香味,再过一小时我就要抵达悉尼Kingsford Smith机场了。

是有两年没有见到Jimmy了,远远地便看到他在出口处等我。因为整夜的颠簸,我看上去非常疲惫,眼睛像兔子一样地红,(小建议:长途飞行最好多喝水和带一个补水喷雾,另外,失眠者可以来点酒或者牛奶,隐形眼镜最好别戴。)但还是十分兴奋地拖着我偌大的行李箱对着南半球的阳光说早安!

悉尼机场并不算大却十分温馨。因为是早晨,所以到处都有浓浓的咖啡的香味。机场来往城市的交通非常便捷。除了火车、公共汽车到市区外,出租车也很方便,适合行李比较多的旅客。

从机场出来大约半小时就能抵达St.James火车站,出门便可以看到很大的教堂。因为曾经是英属殖民地,悉尼的很多建筑都保留了浓厚的英国殖民气息。经过一个很大的草地来到新南威尔士艺术馆,再远一点就是Jimmy的家了。

房间在安静的街道边,偶尔还能听到小鸟鸣叫的声音。租这样一家在市区的房子并不便宜。我放好行李去洗澡的时候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陌生的感觉,陌生又亲切。

这是我到悉尼的第一天,我要在这里生活半个月。

认识一座城市并不是难事,难的是你如何融入其中。

作为游客,住在朋友家而放弃酒店是最好的选择,你不仅可以了解附近的超市、交通换乘、天气情况等,也可以与周围的邻居有更亲密的接触,等同生活在这里一般。

Jimmy家所在的woolloomooloo路位于一个港口边,港口叫woolloomooloo bay,经常有一些国外的驻军行驶往来。值得一提的是,澳洲、新西兰这些国家的人对健康生活十分自觉,中午一点多还有很多人在悉尼歌剧院附近的海边跑步。

他们对于大自然的热爱是发自内心的。

上帝给予了什么,我们就去珍惜这些美好的礼物。

如果你有机会来这里,不妨品尝一下Harry's Hot Dog。Harry's是悉尼当地的一家小咖啡厅。其实沿途路遇的咖啡厅并不少,但原始风味十足的店却可遇而不可求,比如这家Harry's。于是,我决定停下来吃点小点心。

这家老字号的热狗店位于港口边,价格实惠,味道诱人,据说很多名人都慕名而来,并且这里的营业时间也很长。阳光明媚的午后,一边吹吹海风看看不远处的海鸥,一边吃着热狗,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我要了一份咖喱派,一口咬下去香味扑鼻。坐在海边吃完了整个咖喱派,心满意足地看着周围恬淡的风景。不得不说,澳洲的环境保护非常成功,即便是在市区的海域里都能够见到一群群的水母游来游去。沿着港口穿过皇家植物园就可以看到著名的悉尼歌剧院了。

第一次见到悉尼歌剧院我简直是兴奋不已,那是经常在电视里才能见到的场景啊,估计和老外初到长城、故宫的感受差不多。可是在悉尼住得久了之后便发现,虽然每天都会路过歌剧院,但常常连看都不会仔细看,便匆匆走过了。歌剧院的地理位置十分不错,并且悉尼人都说歌剧院只适合远观,近看反而不会有那么强烈的震撼。只是对于这样标志性的建筑而言,身处海边,通过夜晚随着灯光的明暗调节,我才发现这座歌剧院所带来的影像变化会呈现出一个色彩斑斓的悉尼夜色。

悉尼人真是爱极了大海。走在街上,最受人们欢迎的店铺莫过于一些沙滩品牌和拖鞋品牌。这样看似单纯而自在的生活方式,与其说表现出了澳洲人的乡土气息,不如说澳洲人的生活态度更趋向于对自然的回归。穿上拖鞋便可以走世界的潇洒感觉是在世界其他任何地方都很难实现的。

Tips:

Harry's Hot Dog地址:Cowper Wharf Rd, Woolloomooloo NSW 2011

电话:+610292112506

http://www.harryscafedewheels.com.au/春暖花又开的Bondi海滩

10月的悉尼正值春天,而遥远的北半球已经开始进入秋季。虽然早晨的天气还有些微微的凉意,但一到中午气温就升了上来。大部分悉尼人有事没事都喜欢去海边溜达,晒太阳、散步、看书、听歌、吃饭、运动……仿佛所有的事情都是在海边完成。

于是我和Jimmy商量说一起去著名的Bondi海边晒晒太阳吧。渐渐地我发现,这是我到悉尼后最热爱的事情:背着包,装上iPod和喜欢的书,躺在沙滩上享受柔软的时光,一晃便是几个小时。快乐舒适的时间总是过得最快。

从市中心换车到Bondi海滩并不困难。在King Cross火车站坐到Bondi Junction后便有直达的车到海边。一路风景还很不错,在某个拐角处便有波澜壮阔的大海在迎接。Bondi曾经是世界所有极限运动爱好者的天堂,面朝大海的运动场地和无数的海滩让人不得不停下脚步。

沿着海边走是一条条开满鲜花的小路。悉尼人太受大海的恩赐了,很多游泳池都修在了海边并且连着大海,远远看去,蓝色的游泳池和蓝色的大海几乎连成一片,并且价格低廉。整个海滩都十分人性化地设置了淡水冲凉点,更有为养狗人士着想的大便收集器,并且都是免费的,也许这时我才明白与大海做朋友的真正含义,那是完全而无忧地全心投入并与之拥抱,这对于从中国来的我来说,简直有些不可想象。在这些旅游景点,不用担心欺骗和小贩的骚扰,也不必因为不合时宜的劣质店铺而坏了心情,每个站在这里的人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与大海深情相拥。

悉尼是一个没有大餐的城市,食物也以汉堡为主,所以浅尝还行,大吃不可。这个中午陪伴我的是美味的汉堡和两大杯气泡圣培露。也许是因为长途飞行的疲惫始终没有散去,我独自在沙滩上睡着了。梦中,我和苏在一个巨大的海边房间,那是某年的三亚海边。三层楼的小洋房里浴缸正对着大海,那儿离我梦外的悉尼应该很遥远吧。

那是我和苏的最后一次旅行。也许同居太久对于彼此已经感到乏味,突然有一天,苏大喊着说一起去看海吧。马尔代夫对于那时的我们来说实在太过昂贵,最后选择了去三亚。

那些彼此相偎的日日夜夜,我们听着黑暗的海水带来的巨大的海浪声和对方沉默而激烈的心跳声。仿佛所有的言语都失去了光泽,唯有亲吻与爱抚能让我和苏感受到对方深刻的爱。没有人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事情,也没有人去猜测是紧握双手还是彼此分离,没有人知道。在三亚的每天晚上都会下一阵小雨,我们紧紧抱在一起睡着了。

那是一种与生俱来的默契,不用言语便可以很舒服地躺在一起。

苏时常抱怨我喝酒,直到今天我也很难改掉这个习惯。也许我自己始终喜欢活得虚幻一点,用她的话说是醉生梦死,起码在梦里我们还是快乐的。突然间我被巨大刺眼的阳光所惊醒,梦外依然是巨大的海浪声音,这是Bondi的声音。

在这样的海洋里游泳看来真有些奢侈,似乎人会变成一条条自由呼吸的鱼,放弃思考和愿望。

我们决定往海边的小山上继续行走。

Bondi除了大海优美外,这里还有全世界相当知名的几所好学校,所以很多世界各地的学生会经常在此出没。小岛干净又整洁,很多小店铺和咖啡馆都开在其中,很多不愿待在学校的学生拿着书戴着墨镜在太阳下发呆或者看书,日光之下几乎无事可做,我甚至怀疑这里的人是否需要工作。

沿着山间小路一路向上,Bondi的样子渐渐清楚了起来,成片的人群和花儿组成的Bondi海滩分外漂亮,沿着海岸线错落有致地分布着高级住宅,是城市中的人为自己在海边特别安置的独家别墅。

和大海做邻居应该是很幸福的事情吧。

Tips:

Bondi的北边Vaucluse区域是悉尼最后一个保留19世纪港口的庄园,每周二至周日都会开放,哥特式的建筑分布在占地十公顷的绿色花园之中,除了大海之外,这里十分值得一去。

没有人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事情,也没有人去猜测是紧握双手还是彼此分离,没有人知道。

这时我才明白与大海做朋友的真正含义,那是完全而无忧地全心投入并与之拥抱。在Campos喝一杯热拿铁

十分喜欢在清晨喝拿铁的感觉,香浓又不太伤胃。咖啡的味道和香浓的牛奶奶泡混合在一起慢慢下咽,整个体内都倍感温暖,其他地方我不了解,但悉尼最好喝的拿铁莫过于这间店铺了。

这也是我喜爱拿铁的真正原因,从这家位于New Town的Campos咖啡店开始。

很久以前,在旅行书上看到说小小的咖啡店就在街角,一般人去New Town经常会错过它。传说这家店是很多咖啡师的梦想地,也是悉尼最好的咖啡馆之一,于是我下定决心一定要去New Town喝杯拿铁才离开。

下了火车沿着路边一路走下去便会看到各种奇装异服的人在此出没,不要奇怪,这是New Town所带来的惊喜,无数的时装达人、布波族、街头艺术家都在此混迹。这里是学生和外来移民的天堂,听上去有点混乱可又是这城市最真实的写照。风格鲜明的古装服装店和人文气息浓郁的书店遍布整个New Town,无论你是时尚的潮流爱好者还是浪漫的文艺青年,都能在这里找到你想要打包带走的礼物。为自己挑选一件属于这座城市的物品,把记忆锁定。相对其他街区而言,我更喜欢New Town的文化气息和穿衣风格,在这里除了可以淘到很多不错的小玩意儿外,甚至还能吃到很多非常地道的泰国菜。

找到咖啡店并不困难,就在转角的巷子里。因为店家太过随性所以很多时候它都不准时营业,以至于第二次来这里的时候我就吃了闭门羹。这更让我对这杯热拿铁充满了期待。在街角等待店铺开门的时间一点都不无聊,周围总是有令人心情大好的风景——翘课的男生在那里一句句地唱着自己写的英文歌;路边咖啡店里的情侣则在互相喂食巧克力蛋糕,在南半球金色的阳光下一切都是这么和谐又温馨。

终于拿到了期待已久的拿铁,不愿闷在店里,而又重新回到门外,一边抽烟一边发呆。仿佛时光能在这一刻奢侈地停留,但我又常常想,时光这样安静而无忧地在咖啡的香味与烟灰的陨落间流走也算值得了。放空自己,我甚至忘记了所有的往事。

在Campos周围的潮铺是不可错过的,这里几乎囊括了世界上最炙手可热的设计师的代理店铺。

离开New Town不妨去著名的情人港看看,在那里喝一杯啤酒,要是时间还早,可以步行去不远的鱼市场,这里绝对是你来悉尼的必去之处,超级无敌大龙虾和非常新鲜的生蚝都值得体验一下,并且价格绝对公道。这个世界上数一数二的鱼市场除了每天供应悉尼乃至澳洲的新鲜海鲜外,还行销海外,如果早一点儿来到现场,更可以吃到最新鲜美味的海鲜。十只装的新鲜生蚝也不过几十块人民币,只是这美景美食我却无从与人分享。

去往New Town街区主要是想喝全澳洲最好的咖啡,可惜运气不好,那天是澳洲的法定假日,咖啡店早早打烊了。在街角遇到了这家Maple,其实这整个街区都有很多不错的店铺,因为住了很多G和L,还有很多艺术家和街头艺人,到处可见的涂鸦,就连买蛋糕时服务员都会调侃地问我和我朋友是不是一对。Maple装修十分精致,并且有些法国情调,不过货也很杂,像一般的Lee之类的也有在里面售卖,只是货品很全很新,所以也十分受欢迎。只属于夜的城市

有时候,我喜欢的悉尼是只属于夜晚的。

在城市里,你无法回避任何一个眼神,那些都是寂寞的影子。

每个城市的夜晚都有不同的味道,悉尼的味道是什么?

我在深夜十一点十七分的牛津街头问着好朋友。

我们一路开车往山坡前行,整个城市被抛在了身后。我和好友站在山顶看着这个寂寞的城市,不远处的歌剧院和大桥灯火通明。车厢里有啤酒,一人打开一瓶站在山顶吹着冷风喝啤酒,好朋友不怎么抽烟,为了陪我也点上了一支,我们有一句没一句地道家长里短:“还是一个人吗?”

我点了点头。“和苏还有联络吗?”

我摇了摇头。

拿起了手中的啤酒和他碰了一下,默默地抽起了手中快被夜风吹灭的烟蒂。

让我想想苏的样子吧?我努力地想,努力地想,却好像很模糊,那是我努力用时间忘记的样子。如果此时一定要我说出喜欢苏的原因,我想一杯长岛冰茶会不会更加适合?

那是综合了各种酒精的味道,名字好听,入口顺畅,酒劲十足。可不到几分钟后你会发现酒劲上来了,你晕了,整个世界也跟着晕了起来。

来山顶喝酒的并不止我和Jimmy两个人,很远地我就看到了她,一个人站在角落里,车里隐约传来电台的老情歌。Jimmy指了指旁边的女生说长得还不错哦。可是,我看着她忘记开场白要说些什么,我只记得她的笑容,当时的感觉应该也是如同喝了长岛冰茶一样晕眩吧。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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