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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0-17 17: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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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富兰克林

出版社:时代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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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兰克林自传

富兰克林自传试读:

我的人生信条

本杰明·富兰克林

1.节制:食不可过饱,饮不得过量。

2.缄默:避免无谓闲扯,言谈必须对人有益。

3.秩序:生活物品要放置有序,工作时间要合理安排。

4.决心:要做的事就下决心去做,决心做的事一定要按时完成。

5.节俭:不奢侈浪费,任何花费都要做到有益,不论是于人,还是于己。

6.勤勉:珍惜每一刻时间,去除一切不必要之举,勤勉做一切有益之事。

7.真诚:不损害他人,不使用欺骗手段。考虑事情要公正合理,说话要有真凭实据。

8.正义:不损人利己,应尽的义务要履行。

9.中庸:避免任何极端倾向,克制一切报复心理。

10.清洁:身体、衣着和居所要力求清爽整洁。

11.平静:剔除不必要的烦恼,也就是那些琐碎的、常见的和不可避免的不顺利的事。

12.贞节:少行房事,不使身体虚弱、生活贫乏,以利于身体健康或养育后代;不可损害自己或他人的声誉或者安宁。

13.谦逊:以耶稣和苏格拉底为榜样。

序言

亨利·斯蒂尔·康马杰“在我身上,也许有太浓厚的美国味道了。”当富兰克林遭遇失败,准备返回宾夕法尼亚州时,曾沮丧地对一位英国朋友说。当时他离开宾州已有11年了。英国曾带给他快乐,富有、显贵在不断诱惑着他:在那里,贵族绅士许以他有利可图的官衔;聪慧美丽的淑女们倾慕他的才华;学者和科学家热烈地拥戴他。但是,身在异国的富兰克林抵制住了这些诱惑,丝毫没有因此削弱他对美国根深蒂固的眷恋。“参天古树是不能安然无恙地被移植别处的。”富兰克林的内心里,时刻思念美国的亲人,充溢着对这个亲爱的家园难以磨灭的珍爱。最终他整装出发,斗志昂扬地登上轮船返回了祖国,又一次投入到费城和那些渴望独立的殖民地的斗争之中。他渴望能在自己69岁时,再次谱写政治和外交崭新的辉煌篇章。他协助起草了《独立宣言》《宾夕法尼亚州立宪法》《十三州联邦宪法》,以及与法国结盟条约、英国和约及这个新生的国家的联邦宪法。这次重返美洲,使他在美国制宪元勋中获得了不可取代的地位。在那些仪态庄重、令人钦佩的开国元勋 中,他是唯一不以严肃的神情注视人们的人。华盛顿、杰斐逊、两位亚当斯、潘恩、亨利、汉密尔顿、麦迪逊、梅森,他们所有的人都是以一种威严、犀利、清澈的目光俯视着我们,只有富兰克林眼里闪烁着丝丝的温情。

美国人渴望英雄,却又对英雄满心狐疑。人们景仰华盛顿,敬佩杰斐逊,崇敬林肯,但是对于富兰克林,人们却能以本色去观察他,将他看成是自己阵营中的一员。在他面前,芸芸众生丝毫不会感到拘束。他比任何历史名人都更能体现美国精神,以至于从来没有存在过富兰克林这样一个人,人们只是通过考察广大的美国人民而塑造出一个富兰克林—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通才:他充满了不竭的动力,全心致力于自我完善和社会进步;他精明,具有亲和的态度和谈笑风生、无所不在的魅力;他甘于平凡,善于妥协,又能充分把握机遇。他朴实无华、疾恶如仇、脚踏实地、讲求实际;既随机应变,关注人文因素的理性体现,又刻薄讽刺、冷面幽默、积极热情地投身于政治工作。这一切都集中体现在富兰克林身上,充分展现出两个世纪以来美利坚民族的特性。即使在今天,如果我们将富兰克林放在美国的任何一个角落,他依然会融入于人民中间。

富兰克林的哲学思想概括起来就是彻底的实用主义。他对形而上学持怀疑态度,甚至对怀疑主义也表示质疑;他抛弃了唯物主义,认为唯物主义哲学尽管是唯物的,但并不实用。富兰克林身处理性时代,却将理性主义混合于幽默之中。在他回忆自己如何用理性的态度摆脱素食的过程时说:“人类获得理性给自己带来了许多便利,理性可以让人们为自己的所作所为寻找甚至制造出一个理由来。”身为一名政治活动家,富兰克林从不表明自己信仰某种政治理论;作为一名科学家,他也没有为人的本性和宇宙的实质等问题所困扰,而是以自己的所见所闻探求真理。他沉静、温和、无所畏惧;他的人生原则是与人为善。当自己犯错误时,他总是能俯首听从他人的改正意 见,在他看来,谬误乃是人之本性。

从某种角度来说,他的为人似乎毫无情趣可言—他可能算不上一位典型的美国人—既不会将满腔热情挥洒自如,也不会把一切悲苦倾吐表露,甚至爱情也仅仅是因为生活的需 要。当他发现自己对平凡的黛比在感情上难以割舍时,他将与她结为夫妻视为自己的职责,一生坚贞,毫无怨悔。《穷理查历书》是一个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智囊库,他从中获得了这样的教益:“没有付出就不会有收获。”

富兰克林没有建立起自己完整的哲学体系,但这并不影响他成为一名杰出的大众哲学家,成为从西巴·史密斯到威尔·罗杰斯等一系列大众哲学家的先驱。《穷理查历书》中的教诲性箴言远远超过了那个时代所有牧师的说教,其道德学说也比牧师的神学更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今天,人们虽然不再将节俭当成最高的美德,但是却仍然愿意选举柯立芝入主白宫,以表示对节俭的敬意。本“自传”始终彰显着诚实、节制、勤奋、温和与俭朴的大众美德,并且使人感受到其中的寓意:任何人只要奉行这些美德,就一定能生活幸福。

放弃这些美德可谓轻而易举(曾经一度在美国非常流行),这对于中产阶级的富兰克林更是如此。然而,富兰克林和自己的伙伴们一样,所关注的不仅仅是个人的成就,他们对社会的进步与完善的关注,远远超过对个人成就的追求。对此他并非刻意为之,仅仅是出于避免某种浪费和低效的需要,而这正是他的独特之处。乌托邦的梦想和种种改革蓝图未曾打动过美国人,但富兰克林却以无人能及的勤奋和积极,用为大众谋利益的举措影响着人民。

如果排除了社会动机,就根本谈不上什么道德动机了,在这点上他与那些后继者完全不同。富兰克林最早创办的一种事业—“讲读会”便属于这种性质。“讲读会或者类似的机构为什么能对你有信誉的计划有所帮助呢?”他曾这样问道。其中一个至关重要的词是“有信誉的”,这一词来源于新英格兰波士顿的富兰克林。他曾经编辑出版了殖民地最成功的报纸,发行过历书,承包过议会的印刷业务,并且最终成为殖民地的政治领袖。可以说没有任何人比他更富有公益精神了:他改善了街道的照明;设想出一种经济实用的方法让街道保持整洁;他负责组建了消防队和火灾保险公司,创办了图书馆、医院和学校;他不仅经管邮政事务,从中获取利润,还掌管过教友会和地处偏僻乡村的长老会与友爱会;他为布雷多克将军提供货车;他在白宫为殖民地事业辩护……他一个人发挥了殖民地事务连锁董事会的所有作用。

也许最令人惊讶的正是他的通才。那是一个通才的时代:君主能演奏长笛;政治家能撰写戏剧;陪审员能信口吟诗;物理学家热衷于神学。在美洲这个新的世界里,多才多艺甚至有些过火了。政治家甚至必须懂得怎样种土豆、搭建谷仓、为奴隶或学徒治病。这种多面手的传统延续至专业分工的时代。

如果我们对那些尚需为政府工作的专家们表示遗憾,那么即使是在18世纪,富兰克林也是非同寻常的。除了杰斐逊和那难以令人置信的朗福特伯爵以外,还有哪一个美国人能集如此广泛的兴趣于一身,并且取得如此卓越的成就呢?制订一个会员制图书馆计划和制订所有殖民地联盟计划,对他而言同样轻而易举。他既能制造出一种新式火炉,也可以组建一个新的联邦;他既能管好邮政事务、赚取利润,也能管理国际同盟。在他稍有闲暇时,他就会去测风观潮,驾驭闪电。印刷商、编辑、发明家、科学家、教育家、政治活动家、外交家、慈善家、哲学家,从一个工作到另一个工作,从一个岗位到另一个岗位,他日理万机,却不追求功名利禄,只求自足、自娱自乐,使自己的幽默感、好奇心、生生不息的活力及解决社会经济、政治问题的热情得以满足,也就心安理得了。

正因为如此,富兰克林成了一名伟大的民主主义革命家,尽管他从来没有使用过这一称呼,但其民主精神比杰斐逊更加正统,更加美国化。在富兰克林看来,民主是一种本能,而不是由推理得出的理论。出身于中产阶级的他向来把平等看作是理所应当的。他勇敢地将平等贯穿于日常生活之中,因而招致费城教会的特权阶层的敌意。但无论是在家乡的小镇,还是西部开拓的前沿,乃至法国的凡尔赛宫里,他都能轻松自如地和各阶层的人相处。尽管他准许自己保留那么一点儿虚荣,以晋见过五位君主而自豪,包括与丹麦国王同桌就餐,但是,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他其实并没有把这些真正当一回事。他对于政治民主所做的贡献已经远远超越了人们所能意识到的范畴。他是居住于边远乡村的苏格兰人、爱尔兰人和费城工人联盟的主要缔造者,正是这个联盟推翻了教友会的特权统治。他促成了1776年《宾夕法尼亚州宪法》的问世,这是当时所有州宪法中最富有民主精神的宪法。在政治上他是一位领袖,一位平易近人的领袖。他喜欢充当幕后推手,以他人为中心发挥作用。他惯于使用奉承和诱惑,而不是武力。他一直愿意与人妥协,他精明过人,在大多数交易中总能占据有利的地位。

最能真实体现富兰克林这个美国人特点的是他的文风,尤其是他的幽默。早年,他明智地抛弃了那些模仿《旁观者》风格写作的尝试,而《穷理查历书》则成为其写作风格的独立标志。在历书中,在《富兰克林自传》中,在他的政论中,富兰克林逐渐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文风。

文章中的措辞,只要能为大多数人所理解,就应该让其发挥最大的表达力。如果一个词能将意思表达清楚,就不该用两个词,即不用或少用同义词,但对于整篇文章来说,词汇的安排也应该做到朗读时悦耳动听。简言之,文章应该结构平稳、意义明确、篇幅简短,反之则会令人生厌。

在《富兰克林自传》中,他的文风表现得淋漓尽致。朴实无华、简洁明了的文体,浅显清新、诙谐幽默的文风,吸引着一代又一代的读者。

作为美国最幽默的作家之一,富兰克林已经得到了社会的一致公认。其幽默中虽然没有伏尔泰冷嘲热讽的机智,也没有谢里丹眼花缭乱的华丽,却带有浓郁的美国风格。除了像他一样的美国人,很难有人会数年如一日地坚持:印刷业的对手应该神话般地死去;应该向吉本提供大英帝国兴衰史的材料;撰写对肆无忌惮的普鲁士国王的敕令,要求对英国拥有管辖权;同时,传授一些简单浅显的格言—婚前擦亮眼睛,婚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一本正经地描述湖泊上游中鳕鱼和鲸鱼的情景:

湖泊上游为淡水,而鳕鱼和鲸鱼则生活在海水里,毫无知识的人也许会心存异议。然而,先生们,鳕鱼和其他鱼一样,在受到敌人攻击时,会逃遁到任何安全的水域,而捕食者则会穷追不舍。在追逐的过程中,鲸鱼也会跃上尼亚加拉大瀑布,所有看过这一情景的人无不认为这是大自然界最奇妙的景观之一。

适应能力强,善于把握机会;对完善个人道德品质充满了激情;多才多艺,富有朴素的民主精神,诚实坦率且极富幽默感……这些品格都在《富兰克林自传》中那些为人所熟知的字里行间流露出来。诚然,这些文字仅仅记录了富兰克林传奇一生中的某些侧面,更加辉煌的篇章还留待后人抒写,然而从中我们依然能读到富兰克林鲜明的性格特征。

在他的晚年,各种荣誉纷至沓来,但他始终固守自己的本色,丝毫没有改变。如果说富兰克林一生最精彩的部分都体现在《富兰克林自传》中,未免有些言过其实,但是说《富兰克林自传》体现了他全部做人的风范,则是恰如其分的。“如果你对富兰克林的作品不怀崇敬之情,我就剥夺你的继承权。”西德尼·史密斯对女儿如此说—同样是这个史密斯曾提出一个不朽的问题:“此书不读,还有什么美国书可读?”这些评价也许过高了,但我们可以十分有把握地认为,一代又一代读者对《富兰克林自传》所表露的敬仰之情永远不会消失,书中自然展示的美国文化特点将会产生其持久不衰的影响力,并始终为人们所珍视。

致儿子的信

亲爱的儿子:

我一向喜好收集有关祖辈的逸闻趣事,即使是一些细小的事情也好。你也许还能记得你和我一起在英国的时候,我曾经遍访家族中的老人,并为此跋山涉水的情景。我想你也许很愿意了解我的生活经历,虽然对此你还不太熟悉,我目前正在乡村隐居,估计还将有一个星期的空闲日子,于是我便安心坐下来,将我的身世记述下来。此外,我这样做还另有一些想法。

虽然我出身于贫寒卑微的家庭,现在却生活富足,并且在世界上享有一定的声誉。承蒙上帝的恩赐,至今我一帆风顺,事事顺遂,这应当归功于我立身处世的成功。后辈子孙也许乐于知道这些方法,因为其中一些处境或许与他们相似,值得他们效仿。

每当我回想起自己一生的成功,有时候我不禁会说,如果能让我再选择一次的话,我将乐意再过上相同的生活,只求像作家那样,再版时能够纠正第一版的某些偏误。诚然,除了改正错误之外,我还要使自己一生中某些不幸的过往变得更顺遂一些。即使这些要求得不到满足,我依然愿意原原本本地重活一遍。但是这个愿望事实上是不可能实现的,只有回忆是最接近重演的了。为了能将回忆久远地保存,就需要把它用文字记述下来。

所以,我将和一般老人们一样回顾自己的过去,并使一切尽量生动、有趣。我这样做还为了不使听者感到厌倦,即便是那些因为尊敬老人才来听我讲话的人。当然,我自己已经写了出来,看不看就是他们的事情了。我还得承认(即使我否认,人们也不会相信),写自传可以大大满足我的虚荣心。老实说,我时常听见或者读到人们这样说:“我完全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此话一讲,接下来便是自吹自擂的长篇大论。应该说,不论他们自己是多么虚荣自负,但大多数人还是不欣赏别人的自我夸耀。不过,无论我在什么地方发现它,我都会宽容地理解它,这是由于我相信这种自我表现对他们和周围的人并无害处。所以,如果一个人把虚荣心当作他生活的慰藉,在大多数情况下,不足为怪,也不必贬斥。

我的一位伯父也同样喜欢收集家族的珍闻逸事。一次,他交给我一些关于我们祖先事情的笔记,我这才知道,我们的家族在诺桑普顿郡的爱克顿教区已经居住了300多年,在这以前居住了多久,他也不清楚。据猜测是从他们采用“富兰克林”这个姓的时候开始的,因为,在那个时候,英国各地人们刚刚开始使用自己的姓氏。在此之前,“富兰克林”这个名称是指一个人民阶层。伯父家有30英亩(英美制面积单位)的自由领地,并且以打铁为副业。

我们家族一直沿袭着打铁这一门手艺,一直到我这位伯父时为止。家里的规矩是最大的儿子都要学打铁,伯父和我的父亲也遵循了这一传统让他们的第一个儿子做铁匠。我还查阅了爱克顿教区的户口登记册,其中只记录了1555年以后出生、婚嫁和丧葬的情况,没有保存在此之前的户口登记册了。从那个户籍册里,我了解到自己是近五代以来最小儿子的最小儿子。我的祖父汤姆斯生于1598年,原本住在爱克顿,并一直在那里居住到老,直到他不能从事劳动的时候才搬到他儿子约翰的家里。约翰的家在牛津郡班布雷村,他是一个印染匠,也是我父亲的师傅。我的祖父就在那里去世了,并葬在那里。1758年,我们还去看望了他的墓碑。他的大儿子汤姆斯住在爱克顿的老房子里,这份田产后来留给他的独生女儿。她的丈夫是威灵堡人,名叫费雪。他们后来又把这份田产卖给伊斯德先生,此人如今还是那里的庄园主。我祖父有4个儿子:汤姆斯、约翰、本杰明和约瑟。由于资料有限我只能把我还记得的都写下来,如果我搜集的材料在我离家后尚保存完好的话,你将会从中看到更详细的记录。

按照传统,长子汤姆斯跟他的父亲学习打铁,但是他聪颖过人,深得当地一个尊贵的绅士伯麦老爷的赏识,他鼓励他们努力求学上进。后来,汤姆斯终于获得了书记官的资格,成了地方上有名望的人,并且成为当地一切公益事业的积极倡导者,不论是他家所在的村子,还是有关诺桑普顿城镇或者他们那个州的事务。关于这一类事情我们听到了很多,当时他颇受爱克顿教区的哈利法克斯勋爵的照顾和奖识。他于1702年1月6日死去,离我的出生只有4年。记得当我们来到爱克顿教区,从一些老人那里听到有关他的生平事迹时感到很惊异,因为我的个性与为人与他非常相似,也许你会说:“要是你出生在他死的那一天,人家还真以为这是灵魂转世呢!”

祖父的次子约翰成了染匠,大概是专染羊毛织品的行当;三儿子本杰明是在伦敦学的徒,后来也成为一名丝织品染匠。他这个人非常聪明,我对他的印象很深。因为当我还是孩子的时候,他渡海到波士顿来找我父亲,跟我们在同一幢房子里住了几年。他的寿命很长,其孙塞缪尔·富兰克林如今仍住在波士顿。本杰明死后留下了2卷4开本的诗稿,主要是一些赠给亲友的即兴之作,他也曾经送给我一首。他还发明了一种速记法,并教会我如何使用。可我至今没再练习,现在几乎忘光了。我的名字就是他取的,因为他和我父亲之间有着非常亲密的兄弟友情。他还笃信宗教,只要是著名传教士的布道,他从来不曾错过,并且用速记法将其全部内容记录下来,足有数卷之多。他还具有一种政治家的热忱,可以他的身份来讲,他也许过于关心政治了。后来,我在伦敦发现了他所搜集的1641—1717年重要的政论手册。根据编号来看,已经缺失了许多卷,不过还保存了8卷对开本的、24卷4开本和8开本的。因为买书而结识的旧书商偶然得到这些手册,于是就拿给我看。看样子是我伯父在去美洲的时候把它们留在了伦敦,这可是50年前的事情了。他还在书页的空白处作了很多批注。

我们这个卑微的家族很早就加入了宗教改革的运动,在女王玛丽统治时期,家族一直信奉新教信仰。当时,因为他们激烈反对教皇制,所以时常处于受迫害的危险境地。他们珍藏了一本英文版的《圣经》,为了能够将其安全地保存,他们把《圣经》打开,用细绳绑在一个折凳的背面。当曾祖父向家人宣读《圣经》时,就把折凳翻过来放在膝盖上,在凳子底下翻阅,他还会派一个孩子在门口站着,如果看见教会法庭的官吏走过来,便会马上报信,折凳便会被重新放好,凳脚朝下放好,《圣经》就像原先一样藏在凳子下面了。这是我从本杰明伯父那儿听说的。直到查理二世的末年,我们家族还是一直信奉新教。但是那时有几位牧师因为不信奉国教遭到了驱逐,他们在北安普敦郡举行集会宣布了自己的信仰。除了本杰明、乔赛亚追随他们,并且一生坚信不渝以外,家族的其他人仍然信奉国教。

我父亲乔赛亚很早就结了婚,大约是在1682年,他带着妻子和3个孩子移居到了新英格兰。因为他所信仰的新教不仅被法律禁止,集会时还常常受到骚扰,因此父亲的许多熟人都移居到了新大陆。他们希望在那里可以享有宗教信仰的自 由。我父亲也同意随他们前往美洲。在那里,他的这位妻子又生了4个孩子,后来第二任妻子又为他生了10个。这样,我父亲一生共有17个孩子。我记得有一次13个孩子都围在他的桌旁,这13个孩子后来都长大成人,各自成家立业了。

我是最小的儿子,在所有的孩子当中排行倒数第三,因为我还有两个妹妹。我是在新英格兰的波士顿出生的,我的母亲是父亲的第二任妻子,名叫艾比亚·福尔杰。我的外祖父叫彼得·福尔杰,他是第一批来新英格兰定居的人之一。如果我没记错的话,科顿·马瑟在他的《美洲基督大事记》中曾称我的外祖父为一位信仰虔诚、学识渊博的英国人。我听说他也曾零星地写了些即兴小诗,不过只出版了其中的一首,好多年前我还曾见到过。那首诗写于1675年,是写给那些与政府有关人士的,是当时流行的一种朴实无华的小诗。这首诗拥护信仰自由,声援当时受迫害的浸礼会、教友会和其他教派的教徒们。他认为对印第安人的战争和这个国家的其他一些灾难的根由,都源于对信仰自由的迫害,而这些灾难又是上帝对这种重大罪过的判决和惩罚。于是,他要求当局废除那些毫无仁爱之心的立法。我的印象是,整首诗写得简洁平实、流畅大方。我还记得最后的六行,大意是说他的批评完全出于善意,因此他并不想隐瞒自己的真实姓名。他在诗里说:

由于我从心底里憎恨

做一名恶意的诽谤者

我在诗篇中写下姓名

心中没有怀一丝恶意

我如今居住在舍伯镇

你的朋友彼得·福尔杰

我的哥哥们都选了各不相同的职业,父亲准备把我这个 最小的儿子奉献给教会。所以,我从8岁起就被送到学校去念书。我很小就会读书了(我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不会阅读,所以我想我一定是从很小的时候便开始阅读)。父亲的朋友们都说我将来会成为一名有成就的学者,这样就更坚定了他让我读书的信念。本杰明伯父也很赞成这个主意,并且提议把他速记下来的全部说教的记录本赠给我。从他的性格来看,这大概是想作为我思想启蒙时的信仰积累吧。

我在文法学校还没有读满一年,成绩从中等水平跻身于前茅,并且还跳了一级,年底就可望升入三年级了。可是,父亲考虑我们这么一个大家庭,要负担我上大学的费用,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同时,他看到许多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日后生活仍很拮据—这是他在朋友面前告诉我的理由。于是,他改变了初衷。让我转学去了另一所专门教写作和算术的学校。后来的那所学校是由当时著名的乔治·布劳内尔先生开办的学校。他办学已经颇有成就,教学多采取宽容和鼓励的方法。我在他的教导之下,很快练就了一手好字,但是算术还是不行,并且毫无进步。10岁那年,我回家帮助父亲做生意。他经营的是蜡烛和肥皂制造。他原本并不从事这一行当,但是到了新英格兰后,发现这里对染色行业需求不大,难以维持一家人的生计,所以才改做皂烛业了。我帮着父亲剪烛芯、灌烛模,有时还照看店面、跑腿当差。

当时我十分讨厌这行当,心里渴望去航海,但是父亲坚决反对。好在我们家住在海边,我就常到海边玩。我很小就会游泳,而且还学会了驾船。当我和男孩们一起在船上玩的时候,尤其是在面临危险的时候,常常是由我来指挥。在其他场合 中,我一般也是孩子王,尽管有的时候我也会把他们带入困境。我想举一个例子,因为这件事还显现出我从小就具有的热心公益的精神,虽然当时这件事做得很不恰当。

在大西洋的岸边有一片盐滩沼泽地,涨潮的时候,我们这些男孩子就常到那里捉鲦鱼。时间长了,沼泽被踩踏成一片泥浆。为了方便我们立足,我提议筑一个平坝。于是,我带着大伙去看一堆石头,这些石头是准备建一幢新房子的材料,不过正好符合我们的需要。到了傍晚,我等工人下班之后,便找来几个伙伴,拼命地干了起来。我们几个孩子一起抬一块石头,像蚂蚁搬家那样,把石头全搬了过去,垒起了一座小平坝。结果,第二天早上,工人们惊讶地发现石头全跑了,他们追查石头到底搬到哪里去了,终于发现被用来筑了海边的平坝。自然,我们谁也跑不了,被狠狠地告了一状,同伴们也都受到了父亲的严厉斥责。我当然也一样,虽然我极力表白我们这项工程的实际用途,但是父亲还是用他的方式,警告我这种行为是多么有害、多么不诚实。

想来你也许愿意对你的祖父有更多的了解。他中等身材,身体健壮,而且体态十分匀称。他头脑灵活,聪明机敏,不仅图画得非常好,而且具有音乐天赋,嗓子很好,歌声优美动听。有时候,当一天的事情做完之后,他会在晚上一面演奏小提琴,一面唱起圣歌,听起来令人十分快意。他还喜欢摆弄一些机械,有时还能够熟练地摆弄其他行当手艺人的工具。不过,要说你祖父最了不起的地方,那还在于他能够对所面临的问题,做出全面而恰如其分的理解和准确的判断,不论是处理公务或者私事都是如此。因为家境的窘迫,而且家里还有这么多的子女需要接受教育,这使得他必须认真操持自己的生意。

尽管他一生并未担任过任何公职,还是有一些头面人物经常登门拜访他,他们往往是就镇上和所属教区的事务来向他请教的。他们都十分尊重他的意见和建议,这些至今我还记得十分清楚。有的人在私人事务上遇到麻烦,也常来找他商量,有时双方发生了争执,他就会被请去主持公道。

只要一有空闲,他就会请来一些通情达理的朋友或邻居,大伙儿同桌而谈。每逢这个时候,他们总是特别注意挑选一些实际的话题进行讨论,为的是能够使在旁边听的孩子们明白道理、增强办事的能力。他就是用这种方法把我们的注意力集中在这些方面。比如在我们的生活中哪些行为是善良的、哪些行为是正直而明智的,致使我们常常忘记桌上有什么好吃的东西,饭食的味道好不好、合不合自己的口味之类的事情。所 以,这些事情我从小就不放在心上,不论前面放的是什么样的饭食都是一个样的,因为我从不去留意。就是到了今天,要是有人在吃过饭几个小时之后问我吃的是什么,我多半是说不上来。不过这也有好处,比如在旅行时就很便利,同伴们经常因为食物不合胃口而痛苦,我却从来不会为此烦恼。

我的母亲和父亲一样,在世时身体一直很好,去世后他们合葬在波士顿,我在他们墓前立了一块大理石墓碑,上面铭刻着如下的碑文:

乔赛亚·富兰克林

与妻子阿拜亚安葬于此。

在五十五年的共同生活中,

他们相亲相爱,

虽然既无田产,又无高俸厚禄,

但靠着一生辛勤劳作,蒙上帝保佑,

他们维持着一个大家庭安然度日,

将十三个儿女和七个孙儿养大成人,

他们的声名将永远长存。

观者应从中受到激励,

勤勉人生,笃信上帝。

乔赛亚信仰虔诚,明智谨慎。

阿拜亚忠诚贞洁,节俭贤惠。

谨立此碑,永志纪念。

先父乔塞亚·富兰克林生于1655年,卒于1744年,享年89岁;

先母阿拜亚·富兰克林生于1667年,卒于1752年,享年85岁。

唉,我这样唠叨了些离题话,看来真是已经老了。以前,我写文章可比现在有章法多了。不过在家人的聚会中,人们可以不必像参加公共舞会似的梳妆打扮,这大概是一种自在随意的表现吧。

还是言归正传吧。我在父亲的店里就这样连续干了两年,那时我已经12岁了。我哥哥约翰本来是跟父亲学艺的,那个时候结了婚,离开父亲到罗德岛去自立家业。很明显,我是注定要接替哥哥的位置,成为一个蜡烛制造匠了。但是,那时我仍然不喜欢这个行业。父亲开始担心起来,假如不替我找一个更合适的职业的话,我会像乔赛亚一样私自逃到海上去航行。那样,他当然会十分恼火。因此,他就时常带着我一起到外面走走,让我看看木匠、瓦匠、车工和铜匠干活的情景,他希望由此发现我的志趣所在,以便能够在陆地上为我谋求一个固定的职业。所以从那个时候起,我就以观察手艺高超的工人如何摆弄他们的工具为乐趣。我从中学到了很多有用的东西,真是获益匪浅。当家里一时请不到工匠时,我就帮忙干些维修的工作。有时候,我还会突发奇想,制造个小机器来做个实验。父亲最后决定让我从事制造刀剪的行业,因为那时候,我伯父本杰明的儿子塞缪尔已经在伦敦学成这门手艺,并到波士顿开了家小店铺。于是,我就被送到那里去做学徒。不料他想向我收取学费,这使我父亲大为恼火,所以又把我领回了家。

我从小就爱读书,所有的零花钱都花在买书上了。那个时候我非常喜欢《天路历程》,所以从一开始我就搜集了约翰·班扬文集,那是单独发行的一个小册子。后来,我把我的存书全部卖掉,又买了R.B.伯顿的《历史文集》。这些都是小贩们叫卖的书,价格非常便宜,只需要四五十美分就可以将全集买下来。我父亲有一个小图书馆,收藏的大都是关于宗教理论的书籍,其中大多数我都读过,现在有时候我还很懊悔,在自己求知欲最旺盛的时期竟没有读到适合自己的书籍。当时我十分清楚,我不会去做一名牧师。普鲁塔克的《英雄传》是我非常仔细阅读过的一本书,现在看来这段时间的阅读对我极为有益。另外,还有笛福的《计划论》和马太博士的《论行善》,这两本书改变了我的思想倾向,影响了我人生中几件大事。

正是由于这种对书籍的爱好,使得父亲最后决定让我从事印刷业,虽然我的哥哥詹姆士已经学了这一行业。1717年詹姆士从英国回来,带回了一台印刷机和一副铅字模,在波士顿开办了一个小型印刷厂。对我来说这当然远胜过父亲的职业,不过内心里我依然向往着航海。父亲为了防止我的这种渴望成为现实,立即叫我去做哥哥的学徒。我抵制了一段时间,最后还是被说服了,与詹姆士签订师徒契约。当时我只有12岁。按照契约规定我的学徒要到21岁才能满师,而且只有在最后一年才能领取到一个熟练工的薪水。但我只用了很短的时间就学会了熟练的技艺,成为他的得力帮手。那个时候我已经能够读到一些好书。我结识了一位在书店的学徒,有时我能够从他那里借些书来看,我总是小心翼翼地保持书本的整洁,尽快地归还。经常是晚上借来书,第二天早晨就去还,这样便不会有人察觉少了书。为此我常常是到深夜还坐在房间里读书。

没过多久,我引起了一名精明的商人马太·亚当斯先生的注意。他是一位收藏家,家里有一大批图书。他经常光顾我们的印刷厂。一次,他邀请我去参观他的藏书室,并且慷慨地允许我随意挑选借阅。我那时候正迷上了诗歌,自己也写了几首小诗。我哥哥认为这或许能够派上用场,所以大加鼓励,并且要我编写几首即兴歌谣。于是,我就写了两首叙事诗,一首是《灯塔悲剧》,讲述华萨雷船长和他的两个女儿在海上遇难的故事;另一首是《水手歌谣》,叙述捉拿海盗铁契(或叫作“黑胡子”)的经过。这两首诗都是用俚俗谣曲的格式写成的,行文颇不雅,并没有什么价值。诗歌印好以后,哥哥就让我拿到镇上去卖。第一首诗十分畅销,因为它所讲述的事件就发生在不久以前,引起了轰动。这一成功使我感到很得意,但是父亲却对此大加嘲笑,他说诗人大都是些穷光蛋。这使我十分扫兴,我终于没能成为诗人,这也许是一件幸事,因为即使成为诗人,我恐怕也是很差劲的。不过,练习写作散文却对我的一生具有极大的帮助,我人生的进步主要得益于此。这里我告诉你们,我是怎样在这种生活境况下掌握写作散文这门技能的。

在我们的镇上还有一个酷爱读书的小伙子,名叫约翰·科林斯。我和他交往密切,不过我们时常争论。我们也的确喜欢争论,相互间都希望能够说服对方。可是,这种爱好争辩的癖好极易发展成为一种很坏的习惯。因为争论往往会产生摩擦,朋友之间一旦有了矛盾就很难再和睦相处,不但交谈被破坏,还容易产生厌恶情绪,甚至产生敌意。除此之外,争论倒是一种加深见解的好方法。我这种爱好争辩的习气,可能是从父亲的宗教论辩的书籍中学来的。后来,我注意到除了律师、大学教授,以及在爱丁堡受教育的各种人士以外,绝大部分明白事理的人都没有这种争辩的习惯。

有一回,不知是因为什么,我和科林斯展开了一场争论,问题是妇女是不是应该接受教育、她们有没有学习知识的能力。他固执地坚持妇女天生不是学习的料,让她们受教育是很不适宜的。也许是为了争论的缘故吧,我站在与他相反的立场上。他向来比我能说会道,在我看来他之所以占上风,完全是因为口齿伶俐,而绝非他的论据比我充足。

我们一时不能取得一致的看法,就这样分手了,我很想把自己的观点阐释明白,而一时又无法再见面,因此我就拿起笔来,把我的论点整理清楚,写成文章寄给他。他也用信来回 答,于是我再回信答复。这样一来,我们每人都写了三四封信。父亲碰巧看到了我们写的东西,他认真地看了一遍之后,没有对讨论的问题发表意见,却趁机和我讨论起文章的写作风格。他认为虽然我在文辞的铺排和标点运用上胜过对方(这当然得归功于印刷厂),可是从措辞的优雅、陈述问题的严谨和条理的清晰方面却远远落后于对方。他对此一一举出例证,使我心里十分信服。我认为他的评论很有道理,从此便开始注意文章的写作方法,并下决心要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

恰好在这个时候,我偶然得到《旁观者》的第三卷。在此之前,这套书我一卷也未见过。于是,我把这一卷买下来,反复读了好几遍,真是乐趣无穷。我认为此书的文章写得妙极了,如果可能的话,希望能够模仿它的文风。这样一琢磨,我就选了其中的几篇文章,归纳出其中每段表述的要旨,接着把它搁置几天。然后不看原书,用自己想得到的适合的词句重新进行组合,并尽量依照原来的内容写出一篇文章。然后将原文与我复制的文稿做一比较,找出其中的不足,加以修正。这时我发现自己的词汇量太贫乏,或者说不能在需要的时候想出恰当的词汇,使渴望表达的内容即刻变为生动的语言。我想假如我继续坚持写诗的话,这种技能早应该掌握了。因为诗歌要求使用相同的含义、长度各异的词汇,而且要讲究押韵,需要声调各不相同的词。这样就会迫使我不断搜寻不同形式的同义词,从而将其牢牢记住,以便能够得心应手地运用。于是,我从中找出一些故事,把它们改写成诗歌。一段时间后,当我差不多已经忘记了这些故事的时候,再把它从诗的语言还原为散文。有时候,我还有意把文章的内容、次序打乱,过些日子再重新进行整理,设法使它们恢复原来的顺序排列,然后再集结成篇。我之所以要这样做,是为了学会如何整理自己的思路以便表达得更生动。到后来,我又把自己所作的散文和原文比较,找出里面的错误,并一一订正。也有这样的时候,我会扬扬自得地以为在某些不太起眼的细节上,自己竟然对原来的章法和语言做了某些改进。这又促使我以为自己有朝一日会成为一名不错的作家,对此我心里寄予了极大的期望。可惜,我只有在晚上或者早晨去上班之前才有时间做这些练习,不然就只有在星期天。一到星期天,我就设法逃避去教堂做礼拜,使自己能够独自待在印刷厂里。要是我还在父亲的管教之下的话,他是一定会逼我上教堂去的。虽然我当时认为做礼拜是每个人应尽的义务,只是我实在挤不出时间履行这项义务罢了。

大约在我16岁那年,也是极为偶然,我见到屈里昂写的一本宣传素食的书,决定尝试一下。那时候我哥哥还没有结婚,我们自己不做饭,两个人全都在另外一户人家搭伙。我不吃荤给大伙儿带来了不少麻烦,常常因为这种怪癖而受他们的指责。我学会了一些屈里昂介绍的烹调食品的方法,如煮山 芋、煮饭、做快速布丁等。于是,我向哥哥提出:假如他愿意把我每周伙食费的一半交给我,我愿意伙食自理,他立刻同意了。不久我发现我还能够从这笔钱中再节省一半。这可为我买书增加了一大笔资金。这样做还给我带来了另一个好处,就是当哥哥和别的徒工去吃饭时,我可以一人留在印刷厂。草草地吃完我的轻便点心,常常只是一块饼干或是一片面包,一把葡萄干或是从面包铺中买来的一块果馅饼和一杯清水,在他们回来前的一段时间里我就可以读书了。由于饮食节制常常能使人头脑清醒、思维敏捷,所以我比以前取得了更大的进步。

我曾经因为不懂算术而遭到人们的羞辱,在学校里也有两次算术成绩不及格。因此,我就把考克尔的算术教本找了出来,很顺利地从头到尾自学了一遍。我还读了舍勒和斯图美有关航海的书籍,从中学到了一些几何原理,不过除了这一点以外,我对于这门学科没有做过更深的研究。在这一时期,我还读了洛克的《论人的理解力》和波尔·鲁耶学院教授们所著的《思维术》。

就在我这样专心致志提高语言写作能力的时候,我弄到了一本英语语法书(可能是格林伍德所作)。在这本书的后面附有关于修辞法和逻辑学的简短介绍,在逻辑学的那篇结尾举了一个用苏格拉底对话进行论辩的实例。不久,我又找到色诺芬写的《回忆苏格拉底》,其中有许多关于这种论辩法的例证。这一辩论方法把我深深地迷住了,我完全放弃了以前辩论时那种生硬的反驳和正面的论证,取而代之的是,在辩论的时候,表现出一副谦卑的探询和质疑的口吻。也就是在那个时候我读了沙夫茨伯里和科林斯有关宗教的书籍,对宗教教义的许多问题产生了怀疑,经常与人们进行公开的辩论。这时我发现运用这种方法既可以使自己毫无破绽,也可使对手陷入十分为难的境地。他们往往在不知不觉中被引诱,最后落入重重困境之中不能自拔。对此,我不免有些扬扬自得,只要一有机会就加以运用,成了一名迫使对手认输的辩论行家,甚至驳倒了一些知识渊博的对手。我就是这样获得了与自己的身份或者我所坚持的理由并不相称的胜利。

我使用这种辩论方法长达数年之久,后来才逐渐将它放弃,仅仅保持了在阐述自己观点的时候留有余地的习惯。当我提出可能引起争议的事项时,我绝不会使用“肯定地”“无疑地”这类对意见表示确凿之意的字眼。相反,我总是倾向于说自己对此事的“设想”或“理解”是如此这般的,或者出于某种原因,我认为某事应当如何,我是怎样理解的,或者在我看来如果没有搞错的话事情应该是这个样子的。我认为如果要向他人阐述自己的观点、使人信服自己倡导的方法,那么这种说话方式是极为有利的。

再说,人们之所以要交谈,其目的无非是传达某种事情、接受某些思想,或者是表达某种感情以取悦于人,因此我奉劝善良的聪明人,为了不削弱行善的能力,切勿采取某种独断的、自以为是的说话方式。因为这种讲话方式往往使人反感,容易产生抵触情绪,达不到交流思想、传达情感的目的。

假如你的目的是在教诲人,讲话时过分自信、过于武断反而会引起别人的反感,使人不以为然,从而使公正的讨论变为不可能。如果你本来是想汲取别人的见解,但同时又明确地坚持自己的看法,那么明达谦逊的人士就会让你继续坚持自己的错误见解,因为他们并不愿意与你争辩。可见,你的态度很难博得人们的欢心,赢得他人的赞同。蒲柏曾说:

不要以教训的方式去教导人,他人不懂的要以提示的方式来传达,并且告诫我们:即使你深信不疑,说话也应当宽容谦和。

我想可以用蒲柏的另一句诗与之相配,这会比放在原来的地方更适当些。这一句是:

傲慢无异于不明事理。

蒲柏原话是这样的:

大言不惭只有一个理由,那就是:傲慢。而傲慢即愚蠢。言辞无理只能这样解释,不懂谦逊是因为不谙事理。

这样说是否恰当,还是让世人来评判吧。

大概是在1720年或1721年,我哥哥开始出版报纸。这是在美洲殖民地发行的第二份报刊,名叫《新英格兰报》,在它之前出版的报纸名叫《波士顿新闻通讯报》。我记得当时他的一些朋友认为不大可能发行成功,劝他不要做这份生意。到现在1771年为止,至少有了25份报刊。不过,我哥哥还是着手开办了起来。那时候,我一排完字或者印刷完毕,就抱起报纸,走街串巷,把它们送到镇上订户手中。

哥哥的朋友之中有些人很有才气,他们为了消遣,就给报纸写一些小文章。这些文章大大提高了报纸的声誉,从而提高了销量。这些绅士们还经常到印刷厂来拜访。听他们高谈阔论,讲述报纸如何受人欢迎,我不禁跃跃欲试,也想写一些东西。不过,我还只是一个孩子,担心要是哥哥知道是我写的东西,会反对在他的报上发表。于是,我就想方设法改变笔迹,写了一篇匿名的文章,夜间放在印刷厂大门底下。第二天早上,哥哥发现了这篇文章,等那些撰稿的朋友来访的时候,他把这篇文章交给他们传阅。他们就在我的面前读完文章,并且做了详细的评议。能得到他们的好评,我从心里很高兴。他们赞许这篇文章,猜度它的作者,提到的全是当地有学问有智慧的知名人士,这简直使我欣喜若狂。现在想来我很幸运,能遇到这些人做我文章的鉴定者,虽然这些人也许并不值得我当时对他们如此地敬重。

正是由于受到了这样的鼓励,我后来又撰写了几篇文章,用同样的方式投递到印刷厂,这些文章同样得到一致好评。我一直保守着这个秘密,没把此事透露出去,直到我觉得再没有必要这样做为止。这样一来,哥哥的朋友们都对我刮目相看 了,但是哥哥却不喜欢他的朋友重视我。因为他认为这样会使我变得目中无人,这种顾虑也许有点儿道理。而这件事却成为后来我们兄弟失和的开端。

尽管他是我的哥哥,他却仅仅把我当作他的徒工,自以为是我的主子,因此指望我像其他学徒一样替他卖命。可是我不这么看,而是希望能够从他那儿得到更多的关照,觉得他要我做的某些事情降低了我的身份。我俩经常吵架,常常闹到父亲那儿,父亲一般总是站在我这一边,可能是大多数时候都是我有理,也可能是因为我比他能说会道。但哥哥脾气暴躁,常常把我狠狠地揍上一顿,而我则怀恨在心。一旦想到距离学徒期满还是那么遥不可及,便不断盼望有机会早点儿结束学徒生涯。终于,这种机会来临了。

我们报纸上曾经刊登了一篇有关政治的评论(我已经记不起来内容是什么了),结果触怒了当局。议会签发拘押票,逮捕了我哥哥,严加审问,并且判了他一个月的徒刑。他之所以被监禁,我猜大概是由于他不愿意透露作者的姓名的缘故。我也同样被逮捕,并且受到参政会的审讯。我没有给他们提供什么有用供词,他们只是教训了我一番就把我放了,也许是因为他们认为作为一个学徒,我有义务保守师父的秘密吧。

尽管我们兄弟俩并不和睦,但是,哥哥被关押还是令我愤怒。所以在他被拘禁期间,我担负起了有关报纸的全部事务,并且果敢地在报上刊文,对统治者进行了一番冷嘲热讽,哥哥对此十分感激。可有一些人却因此对我产生了恶劣的印象,认为我虽然年少有才,但天性倨傲,偏好诽谤嘲讽,不讨人喜欢。没过多久,哥哥从监狱释放出来,同时带回来一道议会的决定,一道极其古怪的命令:“禁止詹姆士·富兰克林继续出版名为《新英格兰报》的报纸。”

哥哥的好友们在我们的印刷厂里举行了一次会议,商讨在这种情势下应采取何种对策。有人提议改换报纸的名称,以此来回避议会的决定。我哥哥觉得这个办法有所不妥。最后他想出了一个更好的办法,就是今后以我的名义发行报纸。为了避免州议会可能的非难,说他让自己的一个学徒出版报纸,于是他又想出一个方法,把我们签订的学徒契约退还给我,并在契约的背面注明解除师徒合约,以备在必要的时候出示证明。但是,为了保障他对我的控制权,他要我另外签订一个学徒期限未满的有效合同。这个计划其实是非常脆弱的。然而,我们还是立即执行了这个决定,于是报纸就以本杰明·富兰克林的名义又持续出版了好几个月。

可是,后来我们兄弟俩之间又产生了一次新的争执。因为我估计他不敢把新契约公开,于是想方设法地为自己争取自由。当然,对我来说钻这个空子颇不磊落。现在想来这可谓我人生所犯的第一个大错。不过,我那时并没有意识到有什么不妥,因为我哥哥虽然为人还挺不错,可是他只要一发脾气就狠狠揍我,这使我异常愤怒。也可能是我这个人太过粗鲁无礼,容易惹人发火的缘故吧。

当他断定我真的要离开的时候,就跑到镇上所有印刷厂的老板那里去打招呼,想方设法不让他们雇用我,因此我完全无法找到一份工作。这使我产生了去纽约的想法,那地方离这里最近,并且有很多印刷厂。

那时候我有一种强烈的欲望,就是离开波士顿。有时我想自己也已经成为当地统治集团的眼中钉了,从州议会处理我哥哥案件时所表现的专横来判断,假如我继续待下去很可能被卷入其他麻烦中。再就是我对宗教问题的批评不够审慎,善男信女们已经把我看作可怕的异教徒和无神论者了。我决定离开这儿,这时父亲却站到了我哥哥那边。我心里十分清楚,如果我明目张胆地闹着要走,他们肯定会采取措施阻止我。于是,我的朋友科林斯帮我安排了一个出走的计划。他跟一艘“纽约”号单桅船的船长讲好了让我搭乘他的船,说我是他的一个年轻友人,由于使一个不正经的女孩子怀了孕,她的朋友们逼着我娶她,因此我无法公开露面,也不敢公开逃走。于是,我卖掉了一部分书,拼凑了一点儿钱,悄悄地上了船。这次航行可谓一路顺风,3天的时间就到了纽约。

就这样年仅17岁的我,孑然一身来到离家将近300英里的地方,既不认识当地的任何人,也没有一封介绍信,口袋里仅有那么几个钱。这时候,我对航海的兴趣已荡然无存。不然我现在倒可以如愿以偿了。不过,因为我已经学会了一门手艺,并且自认为是一个很不错的技术工人,于是我找到一位印刷铺老板,请他收我为伙计。这就是年老的威廉·布莱德福先生。他本来是宾夕法尼亚的第一个印刷商,因为与那里的总督乔治·基思发生了争执,便迁到纽约。

可是他那里生意不多,人手已经够了,不能雇用我。不过他对我说:“我有一个儿子在费城,最近他最得力的帮工阿奎拉·罗斯死了,正缺少人手,要是你到那儿去,我想他可能会雇用你。”费城离纽约还有100英里的路程,于是,我搭乘一艘开往安博的小船出发了。我把箱子和行李留下,等随后由海船托运过去。

我们在穿越海湾时遇上了大风,那张破烂不堪的风帆被撕成了几片,因此无法驶入基尔河,海浪把我们冲到了长岛。在途中,一个喝得烂醉的荷兰乘客失足坠入海中,就在他正要下沉时,我伸手抓住了他乱蓬蓬的头发,一把将他拉了上来,在其他人协助下,总算又把他弄回船里。他在水中这么一浸清醒了许多,从口袋里掏出一本书来,要我帮他晾干,然后便睡觉去了。那是一本荷兰文的《天路历程》,是我最喜爱的作家班扬的作品,而且是铜版印制的,纸张精良、页面讲究,装帧比我所见到的英文原版要漂亮多了。后来我发现《天路历程》已经被译成了多种欧洲语言。我想除了《圣经》以外,它比其他任何书籍都拥有更广泛的读者。根据我的了解,可敬的约翰是把叙事和对话融汇在一起写作的第一位作家。这种写法对读者很有吸引力,尤其是在作品最动人的部分,读者宛如身临其境,亲自参与人物的对话。笛福在《鲁滨孙漂流记》《摩尔·弗兰德斯》《宗教求爱》和《家庭教师》中努力模仿这种写作手法,产生了极好的效果。理查逊在他的《帕美勒》等作品中也运用了相同的写作技巧。

当我们靠近长岛,才发现船已无法在这个地方靠岸。沙滩上碎石累累,浪高水急。我们抛下锚泊住船,无奈地往岸上眺望。有人来到水边,向我们高声呼唤,我们也同样呼叫,但是风浪的声音实在太大,我们听不清对方在说些什么,因而无法表达自己的想法。岸边泊有几条小船,我们声嘶力竭地叫喊,一边使劲地做着手势,要求他们驾船把我们接过去。但是他们可能没有弄懂我们的意思,不然就是认为无法做到,于是纷纷走开了。

天黑后,除了等待风力减弱之外,我们无计可施。我和船老大商量要是能睡得下,就先进舱内睡上一觉。那个荷兰乘客还浑身透湿地躺在那儿,因此我们也挤了进去。浪花打在船 头,漏进舱里打在我们身上,没过多久我们就和他一样全身湿透。我们就这样躺了一夜,根本没有得到什么休息。幸好第二天风势减弱,我们调转船头,争取能够在天黑之前到达安博。这时,我们已经在海上漂泊了30个小时,既没有东西可吃,又没有淡水可喝,只有一瓶混浊的甜酒,而外面的海水咸得根本无法入口。

当天夜里我开始发高烧,自己躺在床上,记得不知在什么地方读到过喝凉水可以帮助退烧。于是,我就照此去做。整个晚上,我大汗淋漓,终于使高烧退了下去。第二天早上,我摆渡到对岸,徒步向着50英里之外的伯林顿走去。据说在那里可以乘船到达费城。

大雨下了整整一天,我浑身湿透了。到中午的时候已经筋疲力尽,只好在路边一家破旧的小旅店住下,可是彻夜难眠,我开始有点儿懊悔当初不该离家出走了。我心情沮丧,甚至想象自己可能正处于被抓捕的危险之中。我看起来十分穷酸,好像是一个逃犯,因此担心会有人盘问我,怀疑我是逃出来的仆人。

第二天,我还是继续向前赶路,直到天黑才在一家客店投宿,此地离伯林顿只有10英里左右了。客店的店主是布朗先生,布朗先生在我吃饭的时候和我攀谈起来。当他发现我读过一些书的时候,显得十分和气且友善。我们的交往就是这样开始的,并且一直持续到他去世。我估计他是一个行走江湖的郎中,因为无论是哪一个欧洲国家,或者英国城镇,他都异常熟悉,并能说出那里详细的景况。他还很有学问,而且头脑敏 捷,但是没有宗教信仰。几年后,他居然把《圣经》改写成打油诗,就像科顿曾经对维吉尔的著作所做的那样。经过这样的转换,许多严肃的事实就显得滑稽可笑起来。如果他的这部作品出版的话,对那些意志薄弱的人将会产生极为不良的影响。好在一直没有发表过。

我在他店里宿了一晚,第二天上午赶到了伯林顿。但是令我十分懊丧的是,在我赶到之前,开往费城的定期航班刚刚开走。那天是星期六,到下星期二之前再没有开往费城的船只 了。于是,我又回到了镇上的一个老妇人那儿,我曾经向她买了一些姜饼,用水泡着吃,我向她请教应当怎么办。她说在下一班船到来之前,我可以在她家里借住。因为徒步赶路实在太累了,于是我接受了邀请。她听说我是一个印刷工人,就劝我留在伯林顿谋生,但是她全然不知搞印刷需要各种材料。她亲切和蔼,非常好客,用炖牛肉来招待我,可只接受一罐啤酒作为酬谢。

当时我认为,到下星期二之前估计是走不了了。可是,傍晚我到河边散步的时候,恰巧一艘小帆船从旁经过,船上有几个乘客,这条船正好是驶往费城的。他们让我上了船。因为没有风,我们一路上划船行驶,可是过了半夜,还是看不到费城的影子,有的乘客断定一定已经过了费城,不愿再划下去了。其余的人也搞不清楚我们究竟到了哪里。因此,我们就把船向岸边驶去,划进一个小河湾。在一道旧木栅旁边登上了岸。10月的夜晚颇有寒意。我们拆下木条点了一堆篝火,围在那儿一直等到了天亮。这时候才有一个乘客辨认出这里是库柏 湾,费城在此地的北方,只是不太远的一段路程。我们驶出河湾就看见了费城。我是在这个星期天的上午9点钟左右从市场街码头上岸的。

我如此详尽地叙述这次旅程,还尽可能详细地把我最初进入这个城市的情况讲出来,是为了让你在脑海中形成这样一个比较:我的开端是如此艰难,后来却在此成了一个德高望重的人物。那时候,因为体面的衣服还没有随行李运到,所以我穿着一身工作服。这一路上风尘仆仆,我全身肮脏不堪,口袋里鼓鼓囊囊,塞满了污浊的衬衣和袜子,既举目无亲,又无处可以投宿。因为需要赶路、划船,缺乏休息,我疲惫不堪。此时我腹中空空,身上只剩下5先令银币和1先令铜板。而这1先令铜板还作为船费给了船夫。他们起初不肯收,因为我帮着出力划船,但是我坚持要他们收下来。有时候一个人在只有少量钱财时,反而比钱多时来得更慷慨些,也许是怕别人认为他身上没钱的缘故吧。

我来到街上,毫无目的地四处溜达,就这样来到市场附近,在那里看到一个小男孩手里拿着面包。我经常把面包当作一天的食物,于是就过去问他是在哪儿买的,按照男孩的指示,我立即跑到第二大街的一家面包铺,询问可有波士顿常见的那种饼干,结果这里没有,问有没有3便士一个的长面包,回答还是没有。因为我没有想过也不知道货币价值有所不同,而且费城物价比较低,我也不知道究竟他铺子里有什么面包,我就请他给我3便士任何种类的面包,于是他给了我三个很大的松软面包卷,3便士能买这么多东西,我十分惊讶,不过还是马上接了过来。口袋里放不下,我就两腋各夹一个,嘴里吃着一个,在街上走。

我就这样从市场街一直走到第四大街,经过我未来的岳父里德先生的门口。当时里德小姐正好站在门口,看到我这么一副古怪的模样,觉得非常滑稽可笑,我想自己也确实十分滑稽。我转了一个弯,过了板栗街,在胡桃街又逛了一段,继续不停地吃着面包卷。这时,我发现自己已经转了一个圈,又回到了市场街码头我乘来的那只船附近。我跑上码头大喝了一阵河里的凉水。我的肚皮已经被一个面包圈填饱了,这时我看到同船来的一位妇女和她的孩子,她俩正在那儿等船继续赶路。于是,我把另外两个给了她们。

我吃过东西,恢复了精神,又跑到街上去。这时候,大街上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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