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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0-17 23: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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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吉莉安·弗琳

出版社:中信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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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失的爱人

消失的爱人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消失的爱人作者:[美]吉莉安·弗琳排版:吱吱出版社:中信出版社出版时间:2017-06-01ISBN:9787508673714本书由中信联合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爱情是这世上难以言尽的无常,它有着诸般化身:爱情

交织着谎言,交织着怨恨,甚至交织着谋杀;盛放的爱逃不

开恨,它是一朵娇艳欲滴的玫瑰,散发出一抹幽幽的血腥。——托尼·库什纳《幻觉》第一部分芳踪难觅尼克·邓恩/事发当日

每当想起我太太,我总会想起她那颗头颅。最先想起的是轮廓:第一眼见到她时,我望见的就是她的后脑,那头颅有着某种曼妙之处,好似一个闪亮坚硬的玉米,不然便是河床上的一块化石。在维多利亚时代,人们定会夸她“头型雅致”,你简直一下子就能想出颅骨的形状。

不管在哪儿,我都不会错认她那颗小脑袋。

我也会想起那颗脑袋里的思绪。她的脑中有着无数沟回,一个个念头穿梭其间,好似狂乱的蜈蚣。我像个孩子一样想象着:我要打开她的头颅,理清沟回,捉住思绪,让它们无处可逃。“你在想什么呢,艾米?”自结婚以来,这是我问得最多的问题,即使我没有大声问出口,也没有问那个掌握答案的人。但据我猜想,这些问题恰似阴云般笼罩着每一桩婚姻——“你在想什么?你感觉怎么样?你是谁?我们都对彼此做了什么?我们该怎么办?”

清晨六点整,我打了个激灵睁开眼睛。不是眨眨眼悠然醒来,睫毛还像翅膀般忽闪,这次我可是直挺挺地醒过来的。眼帘“咔嗒”睁开,好似诡异的木偶娃娃,眼前先是一片漆黑,紧接着一眼瞧见闹钟显示着六点整——好戏登场!这种感觉有点怪,因为我很少在整点睡醒。我起床的时间很不规律,要么八点四十三分,要么十一点五十一分,要么九点二十六分。我的生活可不受闹钟摆布。

恰在六点整,夏日的朝阳从橡树丛背后喷薄而出,露出盛气凌人的面孔。阳光在河面投下一片倒影,光亮照耀着我们的屋子,活像一根亮闪闪的长手指,刺破卧室里薄薄的窗帘指向我,仿佛在控诉:“你已经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你终究会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我在床上辗转反侧,身下躺的是在纽约用过的那张床,身处的却是我们位于密苏里州的“新家”。回到密苏里已经两年了,我们却还把这里叫作“新家”。这是栋租来的房子,位于密西西比河畔,从里到外流露出一股暴发户气质。儿时住在铺着粗毛地毯的错层式小破房里时,我倒是一心向往这种豪宅。房子似曾相识,看上去宏伟豪华、中规中矩,也新得不能再新,可惜注定不讨我太太的欢心,她也确实看不上眼。“除非我丢了魂,不然怎么在这么俗的地方住得下去?”一到“新家”,她就说了这么一句。其实,当时租房是个折中的办法,艾米恨不得早日搬出密苏里州,因此死活不让我在自己的家乡小镇购房,只肯租。但本地唯一可租的房子全聚在这片烂尾的住宅小区里,当时经济不景气,撂下了一个烂摊子,这片小区还没上市就已经完蛋,房产收归银行所有,里面的豪宅通通降价。租这个“新家”是折中之选,可惜艾米不这么认为。在艾米眼里,这就是我用来修理她的招数,是我非要背地里捅她一刀,不由分说地把她拽到一个她死活不愿意待的城市,让她住进一栋死活看不上眼的房子。如果只有一方认为某个主意是折中之选,那我猜这主意其实并不折中,但我与艾米的折中常常就是这样,我们中间总有一个人为此怒气冲冲,通常这个人都会是艾米。

拜托,别把你对密苏里州的一腔怨气撒在我头上,艾米。这事都怪经济形势,怪运气不好,怪我父母和你父母,怪互联网,还要怪上网的那帮家伙。我曾是一名撰稿人,写些关于电影、电视和书籍的文字,当时人们还乐于阅读纸质作品,还肯关注我的所思所想。我于20世纪90年代末抵达纽约,想来那已是辉煌岁月的垂死挣扎,可惜当时无人具备这份远见。彼时的纽约挤满了密密麻麻的作家,都是响当当配得上“作家”头衔的那种真货,因为彼时的纽约遍地是杂志,也是响当当配得上“杂志”头衔的那种真货。互联网还只能算是出版界豢养在角落里的一只异兽,人们时不时扔口食物逗逗它,看它拴着锁链翩翩起舞。那小家伙真可爱,谁知道它会趁着夜色要我们的小命?请诸位想想吧,当时刚毕业的大学生居然可以到纽约靠写作赚钱呢。可惜我们没料到自己上了一艘沉船,十年之内,我们那刚刚扬帆的职业就会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当了整整十一年撰稿人,却在一眨眼间丢了工作,形势就变得这么快。当时经济萧条,全国各地的杂志纷纷倒闭,撰稿人也跟着一起完蛋(我说的是像我这样的撰稿人,也就是胸怀大志的小说家和上下求索的思想家。这些家伙的脑子转得不够快,玩不转博客、论坛和“推特”,基本上属于夸夸其谈的老顽固)。我们这群人是过时的老古董,属于我们的时代已经结束。在我丢掉饭碗三周后,艾米也跟着失了业(现在我能感觉到艾米一笔带过她自己的遭遇,却在我背后冷眼相看,嘲笑我当初费工夫讨论自己的事业、感叹自己的不幸。她会告诉你,这就是我的作风。“……简直是尼克的典型作风”,她会说。这是我太太的口头禅,不管这句话前面说的是件什么事,不管我的典型作风具体怎么样,总之不会是什么好事)。于是我与艾米摇身变成了两个失业的成年人,穿着袜子和睡衣在布鲁克林的褐砂石宅邸里闲荡了好几个星期,把烦心事全抛到脑后,还把没开封的信件撒得到处都是,扔在桌子和沙发上,上午十点钟就吃起了冰激凌,下午则倒头呼呼大睡。

有一天,电话铃响了,来电话的是我的孪生妹妹玛戈。玛戈一年前在纽约丢了工作,随即搬回了家乡。这姑娘不管什么事都抢先我一步,就算走霉运也不例外。当时玛戈从密苏里州北迦太基我父母家的房子(我跟玛戈就在这里长大成人)里打来电话,听着她的声音,我的眼前不由浮现出她十岁时的一幕:一头黑发的玛戈穿着连体短裤,坐在祖父母屋后的码头上,耷拉着身子,在水中晃着两条纤细的腿,目不转睛地望着河水流过自己雪白的脚,显得格外冷静沉着。

玛戈的声音很温暖,带来的消息却令人寒心。她告诉我,我们那不服输的妈妈快撑不住了。爸爸正一步步迈向生命的尽头,他的坏心眼和硬心肠都逐渐失效,但看上去,妈妈倒会比他先行一步——后来过了大约半年,也有可能是一年,她果真先父亲一步离开了人世。当初接到电话,我当场就能断定玛戈单独去见过医生,还用她那歪歪扭扭的字勤恳地记着笔记,眼泪汪汪地想要读懂自己写下的日期和药剂。“嗯,见鬼,我压根不知道这写的是什么玩意儿,是个九吗?这讲得通吗?”玛戈念叨着,我却插嘴打断了她。妹妹刚刚向我展示了照料父母的重任,我感动得差点哭出声。“我会回来,玛戈。我们会搬回家来,这副担子不该让你一个人挑。”

她根本不信我的话,我能听到她在电话那头的呼吸声。“我是说真的,玛戈,为什么不回密苏里呢?反正我在这里无牵无挂。”

玛戈长长地吁了口气,“那艾米怎么办?”

我确实没有把这点考虑周全。我只是觉得自己可以带着艾米离开她那住在纽约的父母,把她那一身纽约气息、纽约品位,还有她那身为纽约人的自豪通通搬到密苏里州一个临河的小镇,就此抛开激动人心、光怪陆离的曼哈顿,然后一切都会一帆风顺。

当时我还不明白自己的想法是多么蠢,多么盲目乐观,没错,“……简直是尼克的典型作风”。我也还不明白,这种想法会招来多大一场祸患。“艾米那边没问题,艾米嘛……”我本该接口说“艾米很爱妈妈”,但我没法对玛戈声称艾米爱我们的母亲,尽管已经过了很久,艾米跟我们的母亲却一点也不熟。她们只见过几次,每次都是一番折磨。见面后接连好几天,艾米都会寻思她和我母亲的只言片语。“当时她说这话是什么意思呀……”从艾米的话听来,我妈妈活像一个来自不毛之地的老农妇,一心想用牦牛肉和小零碎强行跟艾米换些东西,艾米却不乐意把那些东西拿出手。

艾米懒得去了解我的家人,也不愿意了解我的故乡,可我竟然还觉得搬回密苏里是个不错的主意。

清晨的空气烘得枕头暖乎乎的,我不由转念想道:今天不该用来后悔,而该用来行动。楼下传来了一阵久违的声音,看来艾米正做早餐呢。厨房里响起木头橱柜的“咣咣”声、锡罐和玻璃罐的“叮当”声、铁锅的“哐啷”声;锅碗瓢盆交响曲热热闹闹地响了一会儿,渐渐变成收场的乐章——那是蛋糕烤盘落到地上,“砰”的一声撞上了墙。这顿早餐一定令人难忘,也许是可丽饼,因为可丽饼很特别,而今天艾米想必会做些特别的花样。

今天是我们结婚五周年的纪念日。

我光脚走到楼梯口,聆听着四周的动静,一边琢磨是否下楼找艾米,一边踏上地毯——长毛绒地毯铺满了整间屋子,艾米对它恨得咬牙切齿。此刻我在犹豫,厨房里的艾米却一无所知,她哼着一首忧郁的曲子,听上去有点耳熟。我竭力想听出那首歌,那是首民谣呢,[1]还是首摇篮曲?突然之间,我悟出那是《陆军野战医院》的主题曲《自杀并不痛苦》,接着迈步下了楼。

我在门口徘徊,凝望着我太太。今天艾米把一头金黄的秀发梳了起来,马尾正像跳绳般开心地晃动。她心烦意乱地吮着烫红的指尖,嘴里还哼着歌。艾米没有唱歌词,因为她总把歌词弄错。我们刚开始[2]约会时,电台正在热播“创世纪乐团”的一首歌,里面有句歌词是“她仿佛在无形中触动人心”,结果艾米低声唱道“她接过我的帽子,把它搁在架子的顶层”。我问她那些词跟原唱怎么沾得上边,她却告诉我,她总觉得歌里的女人真心爱着那个男子,因为她把他的帽子搁在了架子的顶层。当时我就知道自己喜欢她,我真心喜欢这个对什么事都有一套说法的女孩。

如今回忆起这温暖的一幕,我却感觉自己的脚底升起了一股透骨的寒意,这种感受让人有些心惊。

艾米凝视着平底锅里咝咝作响的可丽饼,又舔掉了手腕上的残渣,露出得意的神色,看上去一副贤妻模样。如果我把她拥进怀中,她闻起来会有浆果和糖粉的味道。

这时艾米瞥见我鬼鬼祟祟地躲在一旁,身穿皱巴巴的四角短裤,头发直愣愣地冲向天空,便倚着厨房台面开口说:“你好呀,帅哥。”

苦水和惧意顿时涌上了我的嗓子眼,我暗自心想:好吧,行动吧。

我很晚才去工作。搬回家乡后,我和妹妹干了件蠢事,我们把嘴上一直念叨的想法付诸行动,开了间酒吧。钱是从艾米那儿借的,一共八万美元。对艾米来说,这笔钱曾经可能只是九牛一毛,当时却几乎是她的全部身家。我发誓会连本带利还给她,我可不是那种吃软饭的男人……说到这里,我能感觉到父亲对我这句话嗤之以鼻。“嗯,世上有各色各样的男人”,这是他最浑蛋的一句口头禅,下半句还没有说出口,“你偏偏属于不像样的那一种”。

不过说实话,开酒吧是个脚踏实地的决定,也是个精明的商业举措。艾米和我都需要另起炉灶,开酒吧就是我的新职业。有朝一日,艾米也会挑份工作,或者什么也不做,但与此同时,靠着艾米的最后一笔“信托基金”,我们好歹还有这间酒吧和一份收入。跟我租下的“巨无霸”豪宅一样,酒吧在我的童年记忆里也是一种具有象征意义的事物:

那是成年人独霸的地方,玩的都是成年人的一套。也许正因如此,丢了饭碗以后,我才坚持要开家酒吧。它证明我还是个有用的成年人,是个响当当的男子汉,尽管我已经丟了职业生涯和立足之地。我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了:一度声势浩大的杂志撰稿人队伍还会继续缩水,谁让当今有互联网,有经济不景气,还有宁愿看电视或玩视频游戏的美国民众呢!那些家伙宁愿发条短信给朋友们,说一声“下雨天烦死人啦”!不过,谁要是想在温暖的天气里到一家凉爽又朦胧的酒吧喝几杯波旁威士忌的话,坐在屋里玩应用程序可无法办到。无论什么世道,人们总要喝上几杯嘛。

我们的酒吧位于街角,秉承着一种任意随性、东拼西凑的审美观,最大的特色是一个巨大的维多利亚式饮料架,上面用橡木雕着龙头和天使的面孔。在塑料材质大行其道的狗屎年代里,这个木架子简直算得上奢侈品。说实话,除了这个饮料架,酒吧余下部分则搜罗了每个时代最不上台面的设计:艾森豪威尔时代的油毡地板有着一条条上翘的边,看上去好似烤焦的面包;暧昧的木板墙活像是直接从20世纪70年代的色情视频中照搬过来的;几盏卤素落地灯仿佛不经意间借鉴了我在20世纪90年代居住的宿舍。奇怪的是,这堆不三不四的玩意儿却凑出了一间格外舒适的屋子,看上去不太像酒吧,倒更像疏于修缮的房屋。

这间酒吧还带着几分喜气。它跟本地的保龄球馆共享一个停车场,因此当酒吧大门摇晃着敞开时,保龄球馆里一阵阵稀里哗啦的声音便会随着顾客一起涌进门来。

我和妹妹给酒吧取了个名字,叫作“酒吧”。“大家会觉得我们在玩反讽,而不是没有创意。”妹妹认为。

没错,我们觉得自己玩转了纽约人的那一套——这个酒吧名是个俏皮话,没人能真正找到笑点。反正不能跟我们一样心领神会,百分百弄懂。我和妹妹想象着本地人皱起鼻子问:“为什么你们酒吧的名字叫作‘酒吧’呢?”可谁知道,我们的首位顾客开口便说:“我喜欢这个酒吧名,就跟《蒂凡尼的早餐》一样,那里面奥黛丽·赫本的猫咪就叫作‘猫咪’。”那是个头发花白的女人,戴着双光眼镜,身穿粉色运动衣。

从那以后,我和玛戈的优越感就一落千丈,这倒是件好事。

我把车驶进停车场,等到保龄球馆里爆发出一阵哗啦声(谢谢,谢谢,朋友们),这才迈出汽车。我欣赏着周围的景致,并未觉得厌倦:街对面有一间矮墩墩的黄砖邮局(该邮局每逢周六歇业),不远处是栋不起眼的米黄色办公大楼(该大楼目前已经歇业)。无论如何,这个小镇也算不上兴旺,它的黄金时代已经过了,连它的名字都算不上特立独行,真是该死。密苏里州有两个名叫迦太基的地方,严格说来,我们这个小镇叫作“北迦太基”,听上去跟另一个迦太基搭成了[3]双子城,但两城相距数百英里,而且本城怎么也比不过人家那一个。它是个20世纪50年代的古雅小城,扩建出了一片中等规模的市郊,并引以为傲。不过,不管怎么说,这里仍然是我母亲生长的故乡,她在这里把我和玛戈养大。因此,这座城有着一段段历史,至少有着我的过去。

我穿过杂草丛生的水泥停车场向酒吧走去,沿着前路一眼望见了密西西比河。说到我们所在的城市,这一直是我热爱的一点:我们的城市并非安然建在断崖上,俯瞰着密西西比河,而是正好建在密西西[4]比河上。我大可以沿着面前的道路走下去,往下三英尺踏进河中,就此向田纳西州挺进。市中心的每幢建筑上都有手绘的线条,记录着密西西比河的洪水历年淹没的位置。

眼下河水并未泛滥,但水势迅猛,水流湍急。一队人正排成长长的一列,伴着奔腾的河水前进。他们紧盯着脚,端着肩膀不屈不挠地向前走。当我打量他们时,其中一个突然抬起头望着我。他的脸笼罩在一片椭圆的阴影中,我扭开了头。

我恨不得马上进屋。谁知刚走了二十英尺,脖子上就出了一圈汗。太阳仍然毒辣辣地当空高照,仿佛又在说“你已经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我顿时觉得胸中翻江倒海,于是加快了脚步:我得喝上一杯。

[1] 1972年CBS台首播电视剧《陆军野战医院》,1970年出品了同名美国电影。——译者注

[2] 创世纪乐团:英国摇滚团体,组成于1967年。——译者注

[3] 1英里约合1.6公里。——编者注

[4] 1英尺约合0.3米。——编者注艾米·艾略特/2005年1月8日 日记摘录

呜啦啦!我手上忙着记日记,脸上不禁笑开了花。想不到自己会如此开心,简直让人脸红:我活像彩色漫画里春心萌动的少女,正叽叽喳喳讲着电话,头上扎着马尾,脑袋上顶着对话框,里面几个大字赤裸裸地袒露了心声:“我遇到了一个男孩!”

但这话千真万确。我真的遇到了一个男孩,一个棒得不得了的家伙,幽默万分、酷劲十足。让我来讲讲当时的场景吧,因为子孙后代会铭记这一幕。(拜托,我还没有落到说胡话的地步吧,什么子孙后代!呀呸!)今天并非新年,却有着新年气氛。现在是冬季,天黑得早,四处寒气逼人。

一个刚结识不久的朋友卡门说服我去了布鲁克林区,去赴一个作家聚会(卡门好歹算半个朋友,不过其实也算不上朋友,反正属于不好意思放人家鸽子的交情)。我喜欢作家聚会,我喜欢作家;我父母就是作家,我自己也是作家——要是遇上表格、问卷调查还有文件之类的东西要求填写职业,我就龙飞凤舞地写上两个字:作家。好吧,我撰写的是性格测试,不是什么大不了的时事要闻,不过我觉得自称作家也不算言过其实。我正靠这些测试磨炼技巧、收录见闻,也玩转“让读者身临其境”之类的狗屁写作门道呢。(拜托,还不算糟糕吧,笑容要灿烂呀!)不过说真的,我觉得自己撰写的测试已足以让我顶上作家的名头了,对吧?如果在一次聚会中,你发觉自己周围簇拥着一帮货真价

实、才华横溢的作家,他们供职于大名鼎鼎、颇有声望的报

纸和杂志,而你自己只为一些上不了台面的女性媒体撰写测

试题,一旦有人问起你的职业,你会:(A)无地自容,然后回答:“我不过是个写测试的撰稿

人,那些玩意儿入不了大家的法眼。”(B)发起进攻:“目前我在写东西,不过我正考虑从事

一些更具挑战性、更有意义的事业……怎么啦,请问阁下又

从事什么职业呢?”(C)为你的成就感到骄傲:“靠着我的心理学硕士学

位,我正在撰写性格测试……哦,还有一件好玩的事要告诉

你——有套热销的童书就是以我为原型的。我敢肯定你知

道那本书……叫作《小魔女艾米》?”对,知道我的厉害了

吧,你这不长眼的势利小人!(答案:C,绝对选C)

总之,这次聚会由卡门的一个密友举办,他在为一家电影杂志写影评。据卡门说,那个朋友十分幽默。我本来担心她要给我们牵线,我对别人牵线不感冒,我需要的是有人出其不意地对我出手,好似凶猛的豺狼一般攫取我的心。不然的话,我就太忸怩。我觉得自己一直努力在扮演万人迷,却又意识到自己显然在装腔作势。为了不当场穿[1]帮,我就更加卖力地扮起了万人迷,最后变得跟丽莎·明尼利差不多:我活像正穿着连裤袜和小亮片翩翩起舞,但求别人爱我,边舞边挥着圆顶礼帽,踏着爵士舞步,笑得格外灿烂。

但卡门对她的朋友赞不绝口,我也突然回过了神:卡门才不会给我们牵线呢,她自己就对那位朋友动了春心——妙极了。

我们走过三截弯弯曲曲的楼梯,迈进了作家云集的人群。放眼望去,到处是黑框眼镜和乱蓬蓬的头发,仿西部风衬衫和杂色高领毛衣。沙发和地板上扔着一件件黑色羊毛双排扣水手外套,油漆剥落的墙上贴着一张《亡命鸳鸯》的德语海报,音响里还播放着“法兰兹·费迪南”乐队的歌曲《带我走吧》。

所有的酒都摆在一张牌桌上。一群家伙正绕着牌桌徘徊,不时啜上几口酒,再满上自己的杯子,根本不理会其他人还能不能分到酒喝。我挤进人群,像个街头艺人一样把塑料杯搁到中央。一个长着俊美脸[2]孔、穿着“太空侵略者”T恤的男子稀里哗啦地朝酒杯里倒了些冰块,又咕嘟咕嘟地为我灌上一杯伏特加。

宴会的主人开玩笑地买了一瓶看上去能要人命的青苹果利口酒。要是没有人出门替大家买些酒回来的话,我们立刻就会摊上那瓶倒霉的玩意儿。不过从现场的情形看来,显然不会有人乐意出门买酒,因为每个人都觉得自己刚为这种破事跑过腿。时值一月,胡吃海喝的假期让众人对山珍海味大倒胃口,个个都有一副懒骨头和一身臭脾气。聚会上的人喝过了头,正在妙语连珠地吵架,从开着的窗户往外喷烟雾——尽管主人已经要求宾客们到屋外抽烟,他们却都把他的话当成了耳边风。这群人在无数个节日派对上互相搭过话,已经聊得无话可聊,所有人都百无聊赖,但我们可不希望转身再走回一月的寒气里,从地铁出来的那几步就已经把我们害得够呛啦。

卡门已经跟她那位举办宴会的男友搭上了腔,完全把我抛到了九霄云外。他们在厨房角落里聊得热火朝天,两人躬起肩膀,面朝对方,形成了一个心形——妙极了。我想要找点东西吃,免得自己站在房间正中央无所事事,笑得好像学校食堂里刚入校的新生,但人们几乎已经把能吃的东西一扫而空了。一个“特百惠”大碗的碗底还盛着些薯片渣;咖啡桌上摆着一盘从超市买来的食品,上面摆满了灰白的胡萝卜、疙疙瘩瘩的芹菜和一碟蘸酱,没有人碰过;一支支香烟撒得四处都是,仿佛附送的蔬菜条。我天马行空地做起了白日梦(做白日梦是我素来的爱好):如果此刻我从影院阳台纵身跃下会怎么样?如果我在地铁里和站在对面的流浪汉热吻会怎么样?如果我自个儿在地板上坐下来,把托盘上的食物吃得一干二净,连香烟也不放过,会怎么样?“拜托别吃那边的任何东西。”他说——这就是他,(咚咚锵咚咚锵!)但当时我还不知道这就是他。(咚咚锵咚咚锵!)我知道这小子会跟我搭上话,他摆出一副趾高气扬的模样,不过那气质倒挺配他。此人看上去常在女人堆里打滚,是个流连花丛的浪荡子,说不定能与我在床上激战一场。我还真想在床上激战一场!我的约会史似乎一直绕着三类男人打转:一种是通身学院味的常春藤名校生,他们觉得自己是菲茨杰拉德笔下的人物;一种是巧舌如簧的华尔街人士,浑身散发着金钱的气息;还有一种是心有七窍的才子,他们的自我意识如此强烈,一切都像是玩笑。到了床上,爱扮“菲茨杰拉德”类型的男人常常雷声大雨点小,声音闹得响,手法用得多,可惜收效甚微;金融[3]人士变得怒气冲冲却又绵软无力;才子们仿佛在编一曲数学摇滚——先用这只手漫不经心地拨弄某处,再用那根手指敲几个低音节奏……我这番话听上去挺骚包,对吧?稍等片刻,让我算算究竟有几个……现在为止有十一个。还不错,我一直觉得用“十二”收尾既可靠又合理。“说真的,”十二号还没有住口(哈!),“别碰那托盘,詹姆斯的冰箱里最多还能找出三种吃的,我可以给你弄个芥末橄榄来,不过只限一颗。”“不过只限一颗。”这句话算不上笑料十足,但已经有几分私密玩笑的味道。要是一遍遍拿出来回想,这种话会一次比一次显得风趣。我心想:一年之后,我与他会在日落时漫步布鲁克林大桥,其中一人不禁窃窃私语“不过只限一颗”,我们便一起开怀大笑(想到这儿,我总算管住了自己。太吓人了,如果他知道我的白日梦一下子飞到了一年后,这小子只怕已经吓得掉头就跑,我还不得不在一旁给他加油叫好呢)。

我要坦白:此刻我露出了笑容,主要是因为眼前的男人魅力四射。他俊朗得让人心醉神迷、眼花缭乱,让人恨不得先把那个明眼人都看得出的玄机点破,然后再继续跟他搭话:“你知道你非常帅,对吧?”我敢打赌,男人们可不待见他。他看上去像是20世纪80年代青春片里的“小霸王”富家子,专爱欺负性格敏感又不合群的孩子。在影片结尾,一个馅饼会“吧嗒”砸到“小霸王”的脸上,鲜奶油糊住了他竖起的衣领,食堂里的所有孩子都欢呼起来。

不过他可不是那种“小霸王”,他的名字叫尼克。我很喜欢这个名字,这名字让他显得既和气又可亲,他也确实是这样的人。当他告诉我名字时,我接口说:“这才是个脚踏实地的名字嘛。”他顿时面露喜色,一口气甩出一句:“名叫尼克的人可以陪你喝杯啤酒,这种人不介意你喝多了吐在他的车上。尼克!”

尼克讲了一连串蹩脚的俏皮话。他从电影中借鉴而来的双关语,我只听懂了四分之三,也有可能是三分之二。(记住:下次要去租《犯贱情人》来看看。)他不知道从哪里搜罗了最后一杯好酒,不等我开口就给我满上了。这个男人把我圈进了他的领地,在我身上竖起了自己的旗子,仿佛在说:“我已经占领了这片土地。她是我的人,其他人不许染指。”最近我接连遇到了好几个信奉后女权主义的男人,他们一个个都显得紧张兮兮、恭敬有礼,现在却猛然间被这个男人收归麾下,这种感觉其实还不错。尼克的笑容十分迷人,好似一只猫。就凭他对我微微一笑的模样,他应该再咳出一团黄色鸟毛才对。他没有问我的职业,这倒挺不错,跟别人不太一样。(对了,我有没有提过我是个作家?)尼克用起伏跌宕的密苏里口音跟我聊天。他在汉尼拔城外出生长大,那是马克·吐温儿时的故乡,《汤姆·索亚历险记》一书正是以汉尼拔为背景的。他告诉我,少年时代他在一艘轮船上工作,为游客准备晚餐、演奏爵士乐。当我放声大笑时(我是个刁蛮透顶的纽约女孩,从未涉足过中部各州,那些庞大的州里住着许多不是纽约人的人呢),尼克告诉我,密苏里是个神奇的地方,是世上最美之地,再没有哪个地方能及得上密苏里的万丈荣光。他长着调皮的眼睛、长长的睫毛,我可以隐约看出他少年时代的轮廓。

我们同乘一辆出租车回家,路上的街灯投下乱纷纷的阴影,身旁的汽车风驰电掣地驶过,我们两人仿佛正在亡命的途中。凌晨一点,出租车因为堵车堵在了离我家十二个街区远的地方——不知道什么原因,反正堵得一塌糊涂。于是尼克和我溜出了出租车,溜进了寒冷的冬日与奇妙的未知之中。他陪我走向我的住所,一只手揽着我的背,我们的脸庞在扑面的寒气面前不堪一击。我们绕过街角,正遇上有人给那里的面包店送糖粉。一桶桶糖粉咕噜噜地倒进面包店的地窖里,仿佛一桶桶水泥。街上翻涌着芬芳的白雾,我们能隐约看见送货员的身影。这时尼克把我拉到他的身边,再次露出微笑,用两根手指捻起我的一缕发丝,一路捻到发梢,又轻轻拽了两下,仿佛拉响一个铃铛。尼克的睫毛上裹着星星点点的白雾,他先伸手拂去我唇上的糖粉,这才俯身品尝那双红唇的滋味。

[1] 丽莎·明尼利:美国女演员与歌手。——译者注

[2] “太空侵略者”:一款游戏。——译者注

[3] 数学摇滚:一种实验性的摇滚风格。——译者注尼克·邓恩/事发当日

我推开自家酒吧的大门,溜进了一片昏暗之中。从早上醒来到现在,我这才算是第一次深吸了一口气,闻见了香烟味、啤酒味、辛辣的波旁酒味,还有扑鼻的爆米花香味。酒吧里只有一个客人,正孤零零地坐在远远的一侧。那是个上了年纪的女人,名叫苏,以前总在周四跟丈夫一起光顾酒吧。三个月前,她的丈夫去世了,苏便在周四独自前来,也不怎么跟人搭话,只是伴着啤酒和拼字游戏坐上一会儿。

我的妹妹正在吧台后面干活,一头秀发挽到脑后,用呆头呆脑的发夹别了起来。她正把啤酒杯一只接一只地放进热肥皂水里涮,两条手臂泛着粉色的红晕。玛戈身材修长,面容长得有点特别,却并非没有吸引力。她算是个“第二眼美人”,五官要看上一会儿才会顺眼——宽宽的下巴、玲珑娇俏的鼻子、大大的黑眼睛。如果眼前是一部时代剧的话,剧中的男人一眼望见玛戈,就会轻轻掀起浅顶软呢帽,同时吹声口哨,嘴里说着:“嘿,那边来了个妙人儿!”现在是古灵精怪的娇娇女当道的年代,要是像玛戈一样长着20世纪30年代“神经喜剧片”里女主角的面孔,可不是处处都吃得开。不过,凭我和玛戈相处多年的经验,我知道男人们常围着我的妹妹转,这也在我身上撂下了一副兄长的担子——既有几分得意,又有一丝警惕。“甜椒肉片这玩意儿还买得到吗?”玛戈知道来的人是我,于是头也没抬地随口说道。跟平常看见她的反应一样,我顿时松了口气:也许事情不太妙,但好歹不会太糟。“我的孪生妹妹玛戈”,这句话我说过很多次,结果它已不再是一句实实在在的话,反而变成了一句令人安心的符咒:孪生妹玛戈。我们出生于20世纪70年代,当时双胞胎还算罕见、神奇,简直比得上独角兽和精灵。我和玛戈甚至有几分孪生兄妹间的心灵感应。在这个世界上,只有在玛戈身边,我才能彻头彻尾地做回自己。我不觉得有必要跟她解释我的举动,我不澄清、不怀疑、不担心。我不会把一切都告诉她——应该说是再也不会把一切都告诉她,但迄今为止,我向她倾诉的事情比向谁倾诉的都多,只要能告诉她的我都告诉她。我们曾经背靠背地在母亲腹中待了九个月,相互关照着对方,后来这成了一辈子的习惯。说来倒是有几分古怪:玛戈是个女孩,而我虽然是个极其关注自我的人,却从未在乎过这一点。不过我能说什么呢?玛戈一直酷得很。“甜椒肉片,跟午餐肉差不多的东西,对吧?我觉得还买得到。”“我们应该买一批甜椒肉片。”她对我挑挑眉毛,“有意思。”

不用我开口,玛戈就往一只咖啡杯里倒了些蓝带啤酒给我。那只杯子实在说不清是否干净,于是我紧盯着脏兮兮的杯口。玛戈见势端起酒杯,舔掉了杯口的污渍,只在杯子上留下了一抹口水印。她把杯子端端正正地放到我面前,“这样是不是好点了,王子殿下?”

玛戈一心认为,父母把最好的一切都分给了我,我才是父母想要的宝贝男孩,是他们养得起的唯一一个孩子,而她拽着我的脚踝偷偷地溜到了这个世界上,是个没人要的局外人(我的爸爸尤其不想要这个局外人)。她觉得,整个童年时代她都是自己在照顾自己,父母会把别人用过的二手货给她用,时不时忘了在她的许可条上签字,不肯在她身上花钱,还留下了许多憾事。我真不忍心承认:她的说法也许有几分道理。“是的,我那脏兮兮的奴仆。”“王子殿下”说着挥了挥手。

我在啤酒旁边蜷起了身子。我得坐下来喝杯啤酒,喝上三杯也行——我还没有从今早的一幕幕里回过神来呢。“你怎么啦?”她问道,“你看上去简直坐立不安。”她向我弹了弹泡沫水,弹过来的水比泡沫还要多。这时空调突然启动,吹乱了我们的头发。玛戈跟我老是待在酒吧里,其实打理酒吧花不了多久,不过这里已经成为我们俩童年时从未有过的俱乐部。去年的一个晚上,我们喝醉了酒,撬开了母亲地下室里的储物盒。当时母亲还在世,但已经犹如风中残烛,我跟玛戈需要安慰,于是我们找出了幼时的玩具和游戏,一边小口喝着罐装啤酒,一边发出“哇”“哦”的惊叹声,活像在八月过了一回圣诞节。母亲去世后,玛戈搬进了我家的老房子,我们把以前的玩具一件接一件地搬到了“酒吧”里:某天,一个已经失去香味的“草莓女孩”玩偶在酒吧的凳子上出现了(这是我送给玛戈的礼物);而在另一天,一辆缺了只车轮的“埃尔卡米诺”小玩具车则突然出现在了墙角的架子上(这是玛戈给我的回礼)。

我们正在考虑组织一次“桌游之夜”,可惜“酒吧”的客户大多数年纪太大,对我们的“饥饿的河马”“游戏人生”等桌游没多少共鸣——在“游戏人生”中,你要在丁点儿小的塑料汽车里插上丁点儿小的塑料家长和塑料宝宝。我不记得如何才算赢家了。

玛戈给我满上啤酒,也给自己的杯子满上。她看上去有些睁不开眼睛。现在是中午十二点,我想知道玛戈今天已经喝了多长时间了。这十年来,她一直过得不太顺:我那聪明伶俐又不肯服输的妹妹热衷于冒险,20世纪90年代末便从大学辍学搬到了曼哈顿。她赶上了最早一拨网络热潮,成了新贵中的一员,头两年财源滚滚,后来却在2000年的互联网泡沫中一败涂地。当时玛戈仍然镇定自若,毕竟她才二十出头,离三十岁还远着呢,没什么大不了。卷土重来的玛戈拿了个学位,加入了西装革履的投资银行业,成了一名中层管理人员,既得不了多少风光,也担不了多少过错,谁料后来在一眨眼间丢了饭碗——她正好遇上了2008年的金融危机。玛戈从母亲的住所打电话给我,那时我才知道,她已经离开纽约回了家乡。当时她说“我不干了”,我听完又求又哄地劝她回来,却听见玛戈恼火地一声不吭。挂断电话以后,我忧心忡忡地造访了玛戈那间位于包厘街的公寓,在那里一眼瞧见了盖瑞——那是玛戈心爱的无花果树,已经发黄枯死,被扔在了安全出口。那时我就知道,玛戈再也不会回纽约了。“酒吧”似乎让玛戈重新打起了精神。她管账,给顾客倒啤酒,还时不时偷偷地从小费罐里顺手牵羊,但她干的活确实比我多。我们从来不谈以前的生活。我们是姓邓恩的一家人,我们的前途成了泡影;但奇怪的是,我们对此心满意足。“到底是怎么回事?”玛戈一贯这么开场。“嗯。”“嗯什么?情况很糟?你看上去一团糟。”

我耸了耸肩表示赞同,她审视着我。“艾米?”她问道。这是个简单的问题,我又耸耸肩再次表示赞同,露出无可奈何的模样。

玛戈被逗乐了。她用双肘撑在吧台上,双手托住下巴,蹲下身打算对我的婚姻来一番精辟的剖析。玛戈一个人就担当了整个专家团的职责,她问:“她怎么啦?”“倒霉日子,只不过是倒霉的一天而已。”“别为她的事烦心。”玛戈点燃了一支烟——她每天会不多不少抽上一支。“女人全都神经兮兮。”玛戈不把自己算在“女人”这一类里,她把“女人”当作一个嘲弄的词。

我把玛戈吐出的烟雾向它的主人吹回去。“今天是我们的结婚纪念日,五周年。”“哇。”妹妹向后歪了歪头。她曾经在我们的婚礼上做过伴娘,一身紫衣,艾米的母亲还把她叫作“那位美艳动人、一头乌发、紫裙摇曳的夫人”,不过玛戈可记不住什么纪念日。“哎呀,见鬼,时间过得真快。”她又朝我吹了一口烟,这懒洋洋的一招弄不好会让我得上癌症。“她又要玩那个……呃,你们把那种游戏叫作什么?不叫‘寻物游戏’……”“叫寻宝游戏。”我说道。

我的妻子爱玩游戏,主要是些斗智游戏,但也有需要真人上阵的消遣游戏。每逢我们的结婚纪念日,她总会弄出一个精心制作的寻宝游戏,游戏的每条提示都指向下一个藏身处,直到我一步一步接近终点,一举找到我的纪念日礼物——谁让艾米的父亲每逢结婚纪念日便会为她的妈妈设计一套寻宝游戏呢。你们别以为我没看懂一男一女在这两个家庭中各自扮演的角色,别以为我没有体会到其中的意味,但我并非在艾米的家中长大。我自有另一个家庭,在我的记忆中,父亲送给母亲的最后一件礼物是只熨斗,它摆在厨房的台面上,光秃秃的没有包装纸。“我们要不要赌一赌她今年对你会有多恼火?”玛戈一边问,一边在啤酒杯后面微笑。

艾米的寻宝游戏有个麻烦之处:我从来都猜不透那些提示。周年纪念日时,我们还住在纽约,结果我从七条提示中悟出了两条,这成了我在周年纪念日寻宝游戏中的最佳战绩。当时打头的一条提示是:该处门脸狭窄,但去年秋天某个周二,你我在此地那一吻是何等浓情蜜意。

你在孩提时代参加过拼字比赛吗?听见单词后,你会搜肠刮肚,想看看自己能否拼出那个字。那时你的脑海中一片茫然,感到无比恐慌又空空落落——这就是我在寻宝游戏中的感受。“那是家爱尔兰酒吧,不过那里爱尔兰气质不浓。”艾米说。

我咬着嘴唇端起肩膀,审视着起居室,仿佛答案会凭空冒出来。她又等了好一会儿。“当时我们在雨中迷了路嘛。”她的声音听上去有几分恳求,但只怕马上就要恼火了。

我耸了耸肩。“是‘麦克曼’酒吧呀,尼克。记得吗,当时我们在唐人街找那家点心馆,却遇上一场雨迷了路。餐馆本该在孔子雕像旁,结果那地方有两座孔子雕像,我们浑身都湿透了,就随便找了一家爱尔兰酒吧咕嘟咕嘟喝了些威士忌,你一把搂着我吻我,那个吻……”“没错!你应该把孔子加进提示里嘛,那样我就猜得到了。”“孔子雕像不是问题的关键,酒吧才是关键,在酒吧共度的那一刻才是关键。我觉得那一刻挺特别的。”她把最后几个字说得十分娇憨,我一度为这种口吻着迷。“是挺特别。”我把她拉进怀中吻了吻,“我要在‘麦克曼’酒吧再度上演那一吻,当作周年纪念日的特别节目。我们再去故地重游一次吧。”“麦克曼”酒吧的酒保是个长着胡须的家伙,他一看到我们进门就咧嘴一笑,为我们倒上威士忌,又把下一条提示送了过来。当我心中凄凄惨惨,只有一个地方能让我重展笑颜。

结果那地方是中央公园里的“爱丽丝梦游仙境”雕像。艾米曾告诉过我(她告诉过我,她敢肯定自己告诉过我很多次):在孩提时代,那座雕像曾让她重展笑颜。我根本不记得我们谈过这些话题;这可不是假话,我确实连只言片语也想不起来。我有点注意力不集中的毛病,我的妻子又有点让人眼花缭乱——在这里,我用的是“眼花缭乱”的本意;也就是说,她让我无法看个分明,尤其当她处在明亮的光线之下。在她身旁听她说话就已足够,她究竟说些什么并不那么重要。当然,我理应留心她的话,但实在无法做到。

等到忙完一天,开始交换礼物的时候(我们在第一个结婚纪念日按传统互送了纸质礼物),艾米已经不再搭理我了。“我爱你,艾米,你知道我爱你。”我边说边紧跟着艾米在游客中间穿梭。这些拖家带口的游客一个个张着嘴待在人行道上,对我们视而不见。艾米从中央公园的人群中闪身而过,游鱼般绕过眼神凌厉的慢跑族、细脚伶仃的溜冰族、跪在地上的父母和醉鬼一样乱窜的学步幼童。她一直在我的前方跑,抿着嘴急匆匆地向前奔。我千方百计想追上她,抓住她的胳膊,最后她终于停下了脚步。我拼命澄清自己,她却摆出一张冰块脸,那神情仿佛冰冷的手指般摁熄了我的怒火。“艾米,我不明白为什么我必须把你做过的事情一件件记得分毫不差,以此来证明我对你的爱。这并不意味着我不珍惜我们在一起的生活嘛。”

这时一个小丑在附近用气球吹出了一只动物,一个男人买了一枝玫瑰,一个小孩舔了舔蛋筒冰激凌,我与艾米之间诞生了一个真正的传统——这个传统我永远也不会忘记:艾米总是爱得太用力,我则永远永远也抵不上她付出的心意。结婚周年快乐,浑蛋。“我估计,五周年纪念啊,她这回可真要气炸了。”玛戈接口道,“我希望你准备的礼物确实合她的心意。”“还没准备呢。”“嗯,五周年是什么婚来着?纸婚吗?”“第一年才是纸婚。”我说道。玩完结婚一周年那场异常痛苦的寻宝游戏以后,艾米送给我一沓豪华的信笺。信笺顶端按我的首字母缩写压印着一排凸字,纸质莹润如凝脂,我简直以为它会打湿我的手指。而我一心想着公园、野餐和夏季的阵阵暖风,于是送给妻子一只从廉价商品店买来的鲜红色风筝作为回礼。我们都不喜欢自己收到的礼物,送给对方的礼物倒是让我们情有独钟,整个是欧·亨利小说颠倒过来的版本。“银婚吧。”玛戈猜道,“还是铜婚?象牙婚?帮帮忙吧。”“是木婚。”我说,“木头质地可实在找不出什么浪漫的礼物。”

酒吧的另一头,苏把一份叠得整整齐齐的报纸、一只空杯子和一张五美元纸币搁在吧台上,随后起身离开。我们互相沉默地笑了笑。“我有主意了,”玛戈说,“回家跟她在床上大干一场,然后一边用你的小兄弟抽她,一边大声喊‘木婚是吧,那就给你个小兄弟,让你尝尝干柴烈火的滋味,骚货!’”

我们放声大笑,两张脸上都泛起了红晕,恰好浮在同样的位置。玛戈很喜欢动不动跟我开些荤玩笑,仿佛时不时扔过来一个手榴弹,并不顾忌兄妹之间的规矩。正因为这个缘故,高中时曾有过流言,声称我和玛戈私底下上过床——活生生是孪生兄妹的乱伦恋。谁让我们如胶似漆呢:我们有别人听不懂的私密笑话,我们避开大家躲在派对的一角窃窃私语。我敢肯定自己无须辩白,但你又不是玛戈,弄不好你还真的会错意,因此我还是多说一句吧:我和妹妹从来没有上过床,也没有动过这种邪念,我们只是真的很喜欢对方。

此刻玛戈正手舞足蹈,做出要用小兄弟猛抽我太太的样子。

不行,艾米和玛戈永远成不了朋友,她们都太护着自己的地盘了。玛戈曾是我生活中的明星,艾米则是众人生活中的明星。这两人曾经两次居住在同一座城市里:第一次是纽约,目前是这儿,但她们并不熟悉。她们在我的生活里穿梭,仿佛两个算准了时间的舞台演员,只等其中一个出门,另一个就会走进来。有几次,她们破天荒撞上了对方,这种场合似乎让两个人都有些茫然。

在艾米还没有跟我稳定交往、订婚、结婚时,玛戈会不时提一下她对艾米的看法。她说过“这事真有趣,我居然没法看透她,摸不清她的底细”,然后说“跟她在一起的时候,你似乎不太像你自己”,接着说“真正爱一个人,跟爱上你想象中的她,并不是一回事”,最后则变成“重要的是,她确实让你开心”。

那时艾米确实让我十分开心。

艾米也把她对玛戈的看法告诉我。“她……很有密苏里气质,对吧?”再加上一句“非要打点心情才伺候得了她”,还有一句“她有点黏你,不过我想她也没有其他人可黏”。

我本来希望她们在一起回密苏里后尽释前嫌,好歹能够求同存异,相安无事地过日子,只可惜事与愿违。她们俩谁也没变,只不过玛戈比艾米有趣,因此她们并不算势均力敌。艾米是个话里带刺的机灵鬼,很会挖苦人,能把我气得火冒三丈,能够一针见血地道破玄机;玛戈却总能让我放声大笑——话说回来,嘲笑自己的枕边人说不定会招来什么祸事呢。“玛戈呀,我们不是说好你再也不提我的‘小兄弟’了吗?”我说,“在我的妹妹面前,我可没有‘小兄弟’。”

这时电话铃响了。玛戈又抿了口啤酒,接起了电话,转转眼珠微微一笑,“他当然在这儿啦,拜托等一下!”她对我做了个口型:“是卡尔。”

卡尔·佩利在三年前退了休,两年前离了婚,随后搬进了我们所在的小区,住在我和艾米对面的那条街上。他是个周游四方的推销员,卖些儿童派对用品。依我看,过了四十年汽车旅馆生涯后,待在家里让他感觉不太舒服。他几乎每天都会带着一个刺鼻的“哈迪斯”快餐袋在“酒吧”里现身,唠唠叨叨地抱怨手里的钱不够花,直到“酒吧”把他喝的第一杯酒免单。(从卡尔在“酒吧”的德行看来,喝酒倒不碍他的事,但他离了酒只怕过不下去。)对“酒吧”想要处理的各种垃圾货色,卡尔通通奉行“来者不拒”的宗旨,他也确实动了真格:我们曾经在地下室里发现一批积灰的“Zima”酒精饮料,大约生产于1992年,结果卡尔一整个月就只喝那批饮料。每当宿醉来不了“酒吧”,他就找个理由打电话来:“尼克,今天你的邮箱看上去快炸了,说不定是收到了一个包裹。”不然就是:“据说今天要下雨,你最好把窗户关上。”那些理由都假得要命,卡尔不过是一心想听听酒杯的“叮当”声和别人喝酒的“咕噜”声罢了。

我拿起电话,把一大杯冰块举到话筒旁摇了摇,好让卡尔联想起杜松子酒。“嗨,尼克。”话筒里传来卡尔有气无力的声音,“很抱歉打扰你,我只是觉得该告诉你一声……你家的前门正大开着,你家那只猫也溜到了屋外。它本来应该老老实实地待在家里,对吧?”

我不置可否地哼了一声。“我会过去瞧瞧,但我身体不舒服。”卡尔闷声说道。“别担心,”我说,“反正我也该回家了。”

顺着“河间大道”向北,只要十五分钟就可以开到我家。驶进小区时,我偶尔会打个寒噤:黑洞洞的房屋多得吓人,有些房子从未有人问津,另外一些曾经有过业主,但业主又被赶了出去。那些房子得意扬扬地空着,里面一个人影也没有。

我和艾米搬进小区时,附近寥寥可数的几户邻居突然造访了我家:一个是养了三个孩子的中年单亲妈妈,带着一锅炖菜;一个是家有三胞胎的年轻父亲,带着半打啤酒(他的妻子留在家里照顾宝宝);一对上了年纪的基督徒夫妇,住在离我家几栋房子远的地方,当然还少不了住在街对面的卡尔。我们一起坐在我家屋后的平台上远眺河水,邻居们可怜巴巴地谈起了抵押贷款、零利率和免头期款,又纷纷声称艾米和我是唯一一户临河的人家,也是唯一一户没有孩子的人家。“家里只有你们两个人?住这么大一所房子?”单亲妈妈一边问,一边递过来一份炒鸡蛋。“只有我们两个人。”我面带微笑说道,然后吃了一口鸡蛋,点点头表示很好吃。“似乎有点寂寞呢。”

她倒没说错。

四个月后,这位艳羡“大房子”的女人再也交不上按揭款,于是跟她的三个孩子一起消失在了夜色中。她家的房子一直空着,客厅窗户上还贴着孩子画的蝴蝶,魔术变色笔鲜艳的色彩在阳光暴晒下褪成了棕色。不久前的一天晚上,我开车经过这栋房子,望见一个胡子拉碴、蓬头垢面的男人躲在蝴蝶图后面往外张望。他的身影浮在夜色中,像是一尾伤感的观赏鱼。他发现了我的目光,一闪身躲进屋子深处。次日,我把一个装满三明治的牛皮纸袋放到了前门台阶上。那袋三明治在阳光下晒了一周无人问津,渐渐腐烂变质,我又把它捡起来扔掉。

眼下小区里一片寂静——这片楼盘总是静得让人发毛。我驾车驶向自己的家,耳边回荡着汽车发动机的声音,远远望见猫咪待在台阶上。卡尔的电话已经挂断二十分钟了,猫却还在台阶上,这有点奇怪。艾米非常宠爱那只猫,猫咪以前做过去爪手术,艾米从不放它出门,因为布利克这只猫虽然可爱,却蠢得要命。猫咪毛茸茸肉滚滚的身上带着跟踪设备,但艾米知道:只要一出门,布利克只怕就会不见踪影了。那只猫会摇摇摆摆地栽进密西西比河,再一路漂到墨西哥湾,被饥肠辘辘的白鲨一口吞下肚去。

谁知道那只猫竟蠢得连前门台阶都迈不过:布利克正趴在门廊边上,好似一个胖墩墩又得意的哨兵——算是个卖力过头的列兵吧。我把汽车驶入车道,卡尔走出屋子,站在自家门前的台阶上。我感觉猫和老人都望着我一步步下车向屋子走去,沿途朵朵红牡丹肥厚多汁,仿佛正引人将它一口吞下。

我正要堵住猫的去路,好伸手捉住它,却一眼看见家里的前门敞开着。卡尔倒是已经提过这件事,但亲眼看见却有些诡异。门并非开了一条缝,看上去不像主人去倒垃圾马上会回来,而是大开着的,透出几分不祥的气息。

卡尔在街对面徘徊,等着看我的反应。我顿时觉得自己在扮演“担心的丈夫”一角,仿佛眼前是一场糟糕的行为艺术。我站在中间一级台阶上皱起眉,三步并作两步匆匆上了楼梯,嘴里叫着妻子的名字。

一片沉默。“艾米,你在家吗?”

我径直奔到楼上,却没有发现艾米的身影——熨衣板已经铺好,熨斗还开着,一件衣服正等着熨烫。“艾米!”

我又跑回楼下,发现卡尔还站在自家门口,双手叉腰遥望着这边。我猛地转身进了客厅,又突然停住了脚步。地毯上撒着一片片闪闪发光的玻璃碴儿,咖啡桌已经散了架,茶几东倒西歪,一本本书散得满地都是,仿佛在玩纸牌魔术。就连沉重的古董搁脚凳也翻了个身,四条细腿齐刷刷地伸向天空,仿佛已经咽了气。在一片乱糟糟的家具中间,赫然摆着一把锋利的剪刀。“艾米!”

我撒开腿,边跑边高喊着她的名字。我穿过厨房——厨房里的一只水壶已经烧开,到了地下室——地下室的客房空荡荡的,又疾步出了后门。我风驰电掣地穿过后院,奔上了河中那艘小艇细长的甲板,从侧面打量了几眼,想瞧瞧我们的小艇上是否有艾米的身影。有一天,我曾在小艇上找到过她。那时小艇正系在码头上,在水中兀自摇摆,而艾米闭着眼,向着阳光仰着头。我凝视着水面让人眼花缭乱的倒影和艾米美丽宁静的面孔,这时她突然睁开了蓝眼睛,却一句话也没有说。于是我也一声不吭,独自进了家门。“艾米!”

她不在船上,也不在家里——这些地方都找不到艾米。

艾米不见了。艾米·艾略特/2005年9月18日 日记摘录

哎呀呀,猜猜谁回来了?居然是尼克·邓恩,布鲁克林聚会上结识的男孩,糖云中与我接吻的男孩,那个突然不见了踪影玩消失的男孩。整整八个月零两周再加几天,这个人压根没有一丝音讯,接着却又突然冒了出来,仿佛失踪本就是计划中的一步——真相是:原来他弄丢了我的电话号码。当时他的手机碰巧没电了,因此他把我的号码写到了一张便笺纸上,接着把便笺纸塞到了自己的牛仔裤口袋里,又把牛仔裤塞进了洗衣机,结果把便笺纸洗成了一团旋风状的纸浆。他千方百计想从那团纸浆中找回我的电话号码,却只能读出一个3和一个8。(这是男方的说法。)

随后他就被一大堆工作淹没了,谁料眨眼就到了三月,那时再要回头找我可就不太好意思了。(这也是男方的说法。)

还用说吗,我简直火冒三丈,生了一肚子气,不过现在气已经消了。让我先来讲讲事情的经过吧(这是女方的说法):时间是今天,九月的劲风阵阵刮来。我正沿着第七大道漫步,边走边盯着街边的美食琢磨——一碟碟香瓜、蜜瓜、甜瓜摆在冰上,仿佛是当天刚捕获的生鲜。这时我感觉有个男人正尾随着我,便用眼角的余光瞥了瞥他,一眼认了出来。是他,是那个令人心动的小子,我就是为他写下了“我遇到了一个男孩”这句话!我并未停下脚步,只是扭过脸对他说:(A)我认识阁下吗?(女王腔调,挑衅的架势。)(B)哇噢,见到你真开心!(受气包腔调,倒贴的架

势。)(C)去你妈的。(怨妇腔,咄咄逼人的架势。)(D)嗯,尼克你还真是不着急呀,对吧?(从容不迫的

腔调,古灵精怪、轻松诙谐的架势。)答案:D

现在我们成了情侣,一切甜蜜蜜呀甜蜜蜜,就这么简单。

时机真是凑巧,如果愿意承认的话,简直算得上天赐良机(反正我承认)。就在昨天晚上,我的父母刚为他们的书开了个聚会,书名叫作“小魔女艾米大喜之日”——没错,这回兰德和玛丽贝思两位作家实在忍不住了,他们给不了自己的女儿一段姻缘,于是给书中与女儿同名的人物安排了一个丈夫!是的,在第二十册里,“小魔女艾米”要结婚了!呃……可是没有人在乎,没有人愿意眼睁睁看着“小魔女艾米”一步步长大,我自己尤其不愿意。让人家“小魔女艾米”继续穿着及膝短袜,在头发上绑一条丝带吧;让我一步步地长大,不要受“小魔女艾米”的约束,尽管“小魔女艾米”是个活在书中的我,尽管我本该是那副模样。

但“小魔女艾米”毕竟是艾略特一家的金饭碗,我们全家靠她赚了不少钱呢。因此我不能小气,不把她的天作之合给她。还用说吗,“小魔女艾米”在书中嫁给了“巧匠安迪”,他们就像我的父母一样幸福美满。

但出版商给这本图书下的订单实在太少了,让人心慌。在20世纪80年代,《小魔女艾米》的新书首印数一般为十万册,现在却落到了区区一万册。相比之下,这次的新书发布会也很没劲,根本不搭调。该虚拟人物一出生就是个早熟的六岁女童,现在则是个而立之年却还一副娃娃腔的准新娘,你要怎么给她办宴会?(“哎呀,”艾米心想,“要是不合他的意,我那亲爱的未婚夫就会摇身变成一个牢骚鬼……”这句可是书里的原话——整本书从头到尾害得我想冲着艾米那傻气十足、冰清玉洁的私处狠狠挥上一拳。)这是一部怀旧之作,目标读者是跟“小魔女艾米”一同成长的姑娘们,但我实在不觉得会有人想读那本书。当然,我倒是读过了,我祝该书一路好运……还不止祝了一次。兰德和玛丽贝思担心“小魔女艾米”的姻缘戳中了我的心窝,谁让他们的女儿还一直单身呢。(“举例来说,我就不觉得姑娘们应该在三十五岁前结婚。”我妈妈说道。话说回来,她自己嫁给我父亲时才二十三岁。)

父母总担心我会跟“小魔女艾米”闹别扭。他们总是告诉我,不要从“小魔女艾米”身上挖掘深意,但我还是不禁注意到:每当我把某件事搞砸,艾米却会交上一份漂亮的成绩单。十二岁时,我终于放弃了小提琴,艾米却在接下来的一本书里当上了音乐神童;(“哎呀,练小提琴是蛮辛苦,但要提高技艺必须吃得了苦!”书里说。)十六岁时,为了与朋友一起去海边度周末,我把青少年网球锦标赛抛到了九霄云外,艾米却认真投入了这项运动(“哎呀,我知道跟朋友们一起玩是多么有趣,但如果我缺席比赛的话,我自己和大家不都会失望吗”)。我曾经为此气得火冒三丈,但等我去了哈佛大学(艾米则又一次明智地选择了我父母的母校),我就认定犯不着为这种事心烦。我的父母乃堂堂两位儿童心理学家,却选择了这种以退为进的形式向他们的孩子开炮,不仅非常糟糕,而且又傻又怪,还有几分荒唐。既然如此,那就这样吧。

这次的新书发布会跟新书一样神经兮兮:宴会设在联合广场附近的“蓝夜”。这家灯影朦胧的沙龙摆设着靠背扶手椅和装饰艺术风格的镜子,旨在让顾客感觉自己恍然变成了灵气十足的年轻人。侍者通通摆着装腔作势的微笑,举着托盘,端来一杯杯颤巍巍的杜松子马提尼;贪心的记者们则露出心知肚明的微笑,带着好酒量前来,先在发布会上喝上几杯免费饮品,再动身去别处捡更大的甜头。

我的父母则手牵着手满屋子转。他们的爱情故事总跟“小魔女艾米”交织在一起:二十五年来,他们夫妻合力创作了这部系列作品,堪称彼此的知音。他们还真的这么称呼对方,其实也有点道理;因为我觉得他们确实是心心相印的知音,这一点我可以保证。身为他们的独生女,我毕竟已经琢磨他们很多年了。他们之间没有什么不可调和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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