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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0-20 08:2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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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黛妮

出版社:延边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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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漫小语

浪漫小语试读:

前言

《少男少女文摘丛书》汇集的是近年来写得最优美真切、生动感人的少男少女作品。这里有少男少女们初涉爱河的惊喜、迷惘、痛苦和走出“误区”挽手无怨的历程,有对五彩纷呈的世界特殊的感受和选择,有在升学压力之下压弯了腰的哀怨和对父辈们关于人生关于命运关于社会的认从与反叛。

通过这些作品,你不仅可以感受到少男少女青春的心跳和成长的脚步,还会在阅读过程中与少男少女特有的欢乐与忧伤产生强烈的共鸣,触摸到广大少男少女面对家庭、学校、社会的种种微妙心态和对理想、未来、纯真友情的执着追求。《少男少女文摘丛书》是写给社会和少男少女自己的。阅读这些作品,其真挚美、坦率美使人感到如走向森林和原野,清新的自然气息扑面而来。

愿这套丛书里你或你的伙伴们所表达的情感能再次触动你的心绪,伴你欢喜伴你忧,伴你奋斗伴你停歇。

愿家长、教师对子女们多几分关怀!

愿社会对少男少女们多几分理解!

愿少男少女们相互之间多几分友爱!

愿少男少女们成长得更活泼,更朝气!

爱的判断

爱情的生命力就在于不懂爱情,就在于朦胧,就在于似是而非,就在于揣摩,就在于嫉妒,就在于心跳和羞怯。马尚龙

有的人说初恋的人不懂爱情,因此,便有了一部叫《初恋时我们不懂爱情》的电影。但是,这种糟糕的电影根本无法回答如下的问题:谁懂爱情?实际上,当一个人能够像X射线透视般地全部了解爱情的细枝末节时,他肯定已经像耄耋老人坐在壁炉前回首童年趣事。也就是说,只有走完了爱情历程的人才会深知爱情,没有走完爱情历程的人或多或少的都是爱盲。于是,我们似乎可以这样判断:爱情的生命力就在于不懂爱情,就在于朦胧,就在于似是而非,就在于揣摩,就在于嫉妒,就在于心跳和羞怯。当一个人读完爱情这本书的时候,也就是他(她)向爱情告别的时候。

两个人之间的爱恋程度并不会绝对的对等,并不会都以百分之一百的爱情去燃烧对方,甚至并不是双方都是火。如果说其中一个是火,那么,另一个则是冰或岩石。冰,既可以被火溶化,也可以淹没火苗,而岩石却是在点燃了火以后不再理会火的存在。那也就是为什么在爱情的天地里,总是迫和被迫的两个角色。两个追逐者不会是爱情,两个被追逐者也不会是爱情。当追逐者终于追上了被追逐者,爱情终于演变为婚姻时,一个极其有趣的现象发生了:爱情中的追逐和被追逐常常逆转成婚姻中的被主宰和主宰。

我们常常听到社会舆论对青年男女在选择婚姻伙伴过于苛求时的批评。但是这种舆论是否忽略了如下的生活事实:当我们去小店买件杂货时,我们可以完全地忽视它的质量;当我们去买一件几百元钱的衣服时,我们的目光开始挑剔,而且决不会在第一家商店第一柜台就成交,虽然我们有可能兜了一圈仍然回到老路上;当我们花几千元钱去买一件家电时,我们不仅挑剔,而且还会约请朋友作个参谋或者称为消费指南,从外观到质量到价钱等等。那么,当我们选择婚姻伙伴时,当然有权力作更多更全面的选择,挑剔也自然在情理之中。只是应该有个心理定位。当你怀里只揣着“一千元”钱时,切莫去想29英寸的“大彩电”。爱情的幻想不可不存在,婚姻的真实不可不正视。

当一个人在经历数次不成功的恋爱而后结婚时,他(她)很可能把成为自己配偶的对象看成是一个完美的人,他(她)甚至很清晰地了解对方的诸多缺点,比如相貌的平庸,职业的低贱,性格的偏激……这些缺点对于初恋者来说是那么的不容接受,但有这些缺点的人并不因此而失去婚姻。因为这个世界太多的是我们这些不是十全十美、不是白马王子、不是白雪公主,甚至什么都不是,只是平平常常有血有肉有情感的普通的人。

意外情缘

后来,我的女同乡便成了我的恋人。后来的后来,她成了我的妻子。可到现在,已成家有子的大学室友来信总忘不了向我讨要两瓶啤酒。史永涛

大二初夏,室友决定追我的一位女同乡,在图书馆泡了两天,几易其稿,一篇情书出“笼”了,而后面只署着“深爱你的ⅹⅹⅹ”,却无名字,并约星期六下午六点半ⅹ路汽车站见。当然这“绝密”级“情报”我也是后来才知道的。我因天时地利人和的优势而荣任“信使”之职,奔走的结果是得到两瓶啤酒的“好处费”。

我的女同乡是一位有着极高回头率的校花级靓女。风闻一年来有三位数的“采花者”遭“刺”。曾蠢蠢欲动的我虑及仁兄们无一得逞,又碍于学校学生会主席的“颜面”而未“妄”,只好“贼”心不死作壁上观。

又一位“采花郎”,我静等着看热闹。

自情书送达后,室友待我特别好,干什么都拉上我,并自觉包了饭后洗碗的差役。

星期六下午没课,我洗完澡,换了衣服便等着吃饭,五点半室友便拉着我去了饭堂。扔下碗,棋友前来讨战,我正待厮杀,室友却硬拉着去散步,出门时他没忘了擦皮鞋、照镜子。出了校门,走到车站,室友停下来不走了。我正纳闷他要搞什么名堂,却见我的女同乡朝这边走来。我明白过来,心里嫉妒室友艳福匪浅,这次有“戏”,又恨他拉着我充当“电灯泡”,打算回去“宰”他一顿出气。我欲走开,却见室友跳上一辆停站的车独自跑了,而我的女同乡却径直来到我面前。我赶紧打招呼:“吃过饭啦?出来散步?”

她低着头,红着脸,轻轻地“嗯”了一声。

过来过去的同学不少,熟识的还打着招呼,许多人走过去很远还回过头朝这边张望,我于是提议:“你没事吧?一起走走怎么样?”

我们向前走去。

室友在追她,我是知道的,所以,我保持着相当的距离。

她一直不开口,我只好没话找话,问她觉得我的室友怎么样,她瞪了我一眼没回答。“看了那封信?”我又问。

她点了点头,脸很红。“那你答应啦?”我醋意十足地又问了声,带着名花有主的烦闷和懊丧。

她的脸更红了,却没有表示。

我没有再问。两个人默默地走了很久,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她终于开口了:“我走累了,找个地方坐一会儿,行吗?”

这有什么不行的。我领她走进一家茶座,要了两瓶饮料。

她低着头,偶尔抬头一下又急忙低下去。她娇羞、紧张、不好意思的模样令我浑身不自在,脚在桌子下边没处放,便只好往后缩,终于没法缩了,腿却不争气地抖起来。脸上尽是汗,衬衫湿透了贴在背上。

两个人就这样干坐着,谁也没说话。

老板看出我们是一对穷学生,便走过来要求清帐。

逃出茶座,我推说学生会还有点事,便一起朝学校走去。

到了校园,该分手了,她塞给我一沓饭票说了声“我答应你”便跑了。

我愣住了,她答应我什么?有没有搞错?

过了一会儿,经夜风一吹,我似乎有点明白,也醒过神来,手上是一沓潮乎乎的饭票。

她一定是搞错了!回到宿舍,躲在床上,我这样想。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我的室友怕被“刺”下不了台成为笑料,约了人家却临阵脱逃;而我的女同乡本来对我就有好感,她误以为我送去的大手笔情书实际是我的“杰作”,于是,我便糊里糊涂地有了平生第一次约会。

后来,我的女同乡便成了我的恋人。后来的后来,她成了我的妻子。可到现在,已成家有子的大学室友来信总忘不了向我讨要两瓶啤酒。

你说,我还不还他呢?

别碰碎“夜明珠”

倘若一个人全无值得回忆的美好东西,他的内心想必会黯淡失色。伊人

夏君愁眉苦脸,踽踽独行,他遇见智者,便倾诉起苦恼来。他说,那天,他无意间发现妻子藏着几封信,从信上面的日期看出,是在她学生时代收到的。那些信情意缠绵,毫无疑问就是情书,信里还夹着一张小伙子的相片,看来他就是写情书的人了。

夏君叙述完之后,叹了口气,说:“我和她结婚有五年了,我如此真诚地深爱着她,而她却还把别人的情书保藏着。我真不知道,她心里想的是什么?先生,假如换了你,你会怎样呢?”“我——我会怎样呢?……”智者沉吟片刻,对夏君说了下面一番话——

假如我发现妻子藏着这个隐私,或许,我的第一个反应是:诧异、气恼,夹带着几分酸溜溜的嫉妒。这很正常。因为爱她,就自然会有如此反应。

但是,我不至于冲动到把信和相片撕得粉碎,或者怒气冲冲地攥着作为“罪证”的情书,去责问妻子:“你看看!这是什么?”……不,我不会这样。

我会让那情书仍然留在原处。然后,走出门去,找个僻静处,比如人迹罕至的河边(当然我不会跳下去),我要冷静下来,我要自己说服自己。

前思后想,我感到自己还没有理由怀疑妻子对我的爱。可是……可是,她为什么又要保存别人的情书和“昨天的爱呢”?左思右想,我反问自己:她为什么不能保存那一切呢?我难道有禁止她保留隐私的“天赋权利”吗?

我总是说,通达和宽容是好的。我也总认为,人的隐私权,应该得到尊重。那么,自己最亲爱的人的隐私权,为什么不能同样予以尊重呢?

她珍藏着的那一切,也许记录着她纯洁的初恋,储存着往昔时光的美好回忆,那就是她心中的“夜明珠”吧?

命运使她和我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我想,她是把心的九分给了我,而留下一分珍藏她的“夜明珠”;我能狭隘到连那一分也要挤对、霸占吗?

何况,我能全然否认自己没有秘不示人的隐私?也曾有昨天的梦,也有属于我的“夜明珠”。世上的人们或多或少总会有自己的隐私吧。当然,不是所有的隐私都和情爱有关,它也可以是别的什么。而蕴涵美好回忆的隐私,那就是一颗“夜明珠”。虽然有的人愿意捧出来给人看,而更多的人还是宁愿将它珍藏在心底,让“夜明珠”在幽深中发出美丽的光。倘若一个人全无值得回忆的美好东西,他的内心想必会暗淡失色。

智者对夏君讲了这番话,最后说:“嘘,小心,别碰碎‘夜明珠’!”

爱与咳嗽不能忍耐

爱是美,纯净,风光旖旎,容不得污损。麦琪

肺病是一种浪漫风致的病。茶花女病卧在床上,苍白虚弱美丽,不时咳嗽着,一位不肯留下姓名的金发青年每天来送花……可我一直相信这只是小说里的事。

从小到大,人来人往我看得最多的是各式各样医生的脸——或严肃古板,或倦怠敷衍,或平和宽厚、慈悲为怀。我的熟人是怪头怪脑的中草药们:川贝、法夏、云苓、薄荷、厚朴。既是被这种麻烦的病纠缠上了,也只是认命,像个水晶心肝玻璃人儿般地易碎,需小心轻放,一丝不苟地遵守繁复的禁忌,依赖离奇的偏方来养生。远离辣椒与胡椒,忌食生冷鱼腥,少碰葱姜韭;冬天把脐橙放在白炭火中烤,秋天把梨切成小片加冰糖川贝一起蒸。每个晚上,一灯如豆,小火炉上炖着中药罐,那种中国的沉郁的香弥漫整个小屋,我就坐在蒲团上看看书,或是写几幅字,画几张画儿,抚弄几回古筝——芳情只自遣,雅趣向谁言?我没有朋友更没有爱人。

也幸而没有爱人。在爱人面前咳嗽是件难堪的事,自己吃力难受不算,还要想着打扰了他的清静,让他为我担心心痛,而且咳嗽的姿态又是那么难看!爱是美,纯净,风光旖旎,容不得污损。

因为肺气弱而导致清心寡欲,这是命运的安排。

而遇见他,却是猝不及防的。

那是中秋之夜。月亮异常皎洁明亮,如银盘般的暗蓝的天空,不断缓缓游过浅灰的浮云,满地银光如泻。我忍不住走出去,到附近的江滨公园里。如烟似雾中人们在婆娑起舞,我立住了观看。悠扬的乐曲声中我想,这里的自由热闹欢乐,我似乎只能旁观,而永远不能置身其中的。

不知过了多久,忽然有人从对面的角落快步朝我走来。他颀长挺秀,卓然出众,极普通的白衣长裤偏能衬出玉树临风之姿。他脸上微露着欣喜的神色,彬彬有礼地向我做出邀请的姿势。我就在那一刻红了脸。

他是一个令人愉快的舞伴。与他共舞,我觉得自己像一只蝴蝶,由伴侣牵引,在花丛中随心所欲地飞来飞去,心在深深浅浅地吟唱。不过一曲跳完后我却走到另一个角落站着。是矜持、害羞,还是一点恐慌,我无从探究。然而等到乐曲再度响起,他又从容地走来了。跳到第三支时,我有点累,很想咳嗽,又不便失态,勉强忍耐到曲终,对他说:“对不起,我该回去了,再见。”

我转身取出手帕掩口咳了几声,缓缓走开。“小姐,你不舒服吗?我送你回去吧!”他跟上来说。“不用了,有人等我呢,谢谢你。”

我感觉他一直站在那里看着我离去。我一直记得他失落的神情。

半个月之后的一个清早,我坐在葡萄亭中看《红楼梦》。四周芳草萋萋,静悄悄地没一个人影。看到“多情女情重愈斟情”:黛玉脸红头胀,一行啼哭,一行气凑,一行是泪,一行是汗,不胜怯弱。宝玉见了这般,又自己后悔:“方才不该和她较证,这会子她这样光景,我又替不了她。”心里想着,也由不得滴下泪来了……

原来无论怎样的狼狈病痛,爱人看见了心中都只有疼痛,恨不能代其受苦,而绝没有半点的嫌弃之意啊!

我暗自神往。

一个人影轻轻地走进亭里来。一身白衣,清雅宜人,宛然就是中秋节那天的舞伴。他温文地微微笑着,走到我身边坐下。

他说:“我听见你咳嗽,我想一定是你。”

如果存心要找,就一定能找到;如果真正有缘,就一定躲不过。

他第一次去我的小屋。他看了墙上的字画,书架上的读本,案上的古筝,瓷瓶里插的孔雀羽毛,地上的蒲团,以及墙角小火炉上的中药罐,点头叹道:“难怪看你这么特别。罕见的古朴典雅气质,源自于这一切的熏陶。”

我笑说:“气质是中药罐里熬出来的。”

他也笑。

从此他常来。

一个午后,窗外飘着烟雨,微风吹动窗帘,映得屋内忽明忽暗。我坐在窗前听闻那风声雨味。他守在小火炉边替我熬药,熬好了,去洗一个小碗,倒在碗内,端来放在案上。

我看着他做这一切,他的脸温柔平和,充满内涵,他俯身凝视我的眼,问我:“想什么?”我不答,只轻抚那架古筝,轻轻慢慢,婉转缠绵,心思尽在不言中。

有些事是自然而然水到渠成的。我们坐在湖畔伸入水中的一段台阶上,头顶上垂下茂盛的梧桐枝叶。阳光透过树缝,小光圈落在我们身上晃来晃去。我问他为什么要接近我这么个弱不禁风一身病的女孩?他想了想,说曾在一本书上看到一句话,说世上什么都可以忍耐,惟独两件事不能:一件是咳嗽,另一件是——爱。

第一个吻

一切都有了,才感到失却了点什么,才感到失落的沉重和痛苦。苇蔷

我这里说的不是妈妈的吻。

……那年我23岁,经人介绍,我认识了一位19岁的女孩。比起今天的同龄人来,当时我们实在单纯幼稚得有点发傻。

我们就傻里傻气地恋爱了,恋得羞羞答答偷偷摸摸。压马路,要等到天黑下来且离开一定距离;看电影,要看晚场且跑到偏僻的影院;连手儿也不敢碰。

就这样恋了4个月。

那是早春三月,天气冷得很。我参加一个会,住在市交际处。那会在本溪开,却要到北京结束。第二天一早就要去北京了,晚上她来为我送行。

我们来到中心公园,在一株松树下站住。白天刚刚落了一场雪,公园里一片银白,朦胧的月光下,宛若童话世界。

我靠在松树上,她站在我身边,保持着距离,都局促得很,连句得体的情话也说不出。常常是我笨拙说出一句,她羞涩地回上一声,便又冷场。常常地冷场,便看对方一眼。目光相遇,又都慌慌地把目光移开,去看天上的月,去看地下的雪,去看月光下朦朦胧胧的雪的世界。“明天,我就要去北京了。”我说。是没有别的合适话才说,其实这话我至少说过三遍了。她看看我,没吱声。“要半个月才能回来。”我又说。她还是没吱声。“我有点儿不愿意去。”

她开口了:“你不是说,你是第一次去北京吗?”

我点点头。她仰起脸望着我,我也没有避开。朦胧的月光透过树枝洒在她那微微扬起的脸上,我似乎才发现,那张脸实在的生动——一双丹凤眼泛着好奇的神采,左眉梢一颗粒大的美人痣颇有几分调皮的韵味,那双并没有涂一点儿口红的唇很乖巧地微微闭合着,勾出一道弯弯的弧线,透着动人的单纯和稚气……

月光朦胧,呼吸可闻,她终于垂下长长的眼睫。就在那一瞬间,鬼使神差,我一把搂过她,向那微微闭合的唇间吻去……

天!两颗充满稚气傻气天真纯洁的心灵碰撞了燃烧了,颤栗得一塌糊涂,连身体也索索抖个不停。树枝上的雪“刷刷”地落下来,落在我的她的头上灌进我的她的脖领里。

她羞得把头深深埋在我的怀里,再也不肯抬起来,一只手却紧紧地攥住我的拇指,手心里汗津津的。我一时竟不知如何是好,傻了一样。

好一会儿,她才转过脸去,颊上缀着晶莹的泪珠儿。我像犯下弥天大罪,我有些害怕,我要给她擦去泪花,她却猛地挣脱我的怀抱,逃开了,从地上捧起一捧雪就往脸上搓去。

我忙说:“凉!”她却说:“好受!”说着她又捧起一捧雪往我的脸上搓来。我的脸正火烧火燎,也说:“真好受!”

朦朦胧胧的月色,朦朦胧胧的雪地,朦朦胧胧的天地间只有真实的她和我,还有那个吻——我的也是她的第一个吻。

世界真美好,那晚上。

……后来,由于一个变故,又一个女孩闯入了我的世界。我似乎是有了经验,于是便匆匆地恋,匆匆地吻,匆匆地结婚,匆匆地生孩子。

一切都有了,才感到失却了点什么,才感到失落的沉重和痛苦。一切都经历了,才感到纯真幼稚的圣洁和珍贵。我负下了一笔感情债,对她,对纯洁和真诚,而且无法偿还,永远,永远。

再也没有见到她,那丹凤眼,那美人痣。而那第一个吻却是一直留在我的心底,留在我的感情世界里,且印得深深,深深,便时常出现在我的梦里,我的小说里,成了我心目中美好的象征,且常常给我以温馨幸福的回忆,更给我的心灵和感情以残酷的折磨,时时呼唤着我的为人和真诚,呼唤我对纯洁幼稚的渴求。

我敢说,我真正懂得了在感情世界里什么是最可宝贵、最值得珍重的。

一条透明的鱼

孩子们都很感谢作为鱼主人的小男孩,孩子们也都很愿意画这条美丽的透明鱼……丛立新

在国外学习的时候,曾经读过一本儿童读物,10年后的今天仍然不能忘怀其中的一个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美国的小学一二年级小男孩。男孩的叔叔到日本工作去了,给他写来一封信,告诉男孩,在他生日的时候,要送给他一件特别的礼物:一条来自日本的鱼。小男孩骄傲地向全班同学宣布了这个消息,于是,所有的孩子与他一起热切地盼望着这件礼物的到来。每天男孩来到学校后,迎接他的都是充满期待的询问:“那条日本的鱼来了没有?”男孩都大声地充满信心地回答:“快了,快了,我的生日就要到了。”男孩在家里准备好了一个玻璃鱼缸,注满清水,每天望着鱼缸幸福地憧憬着。终于有一天,男孩放学回家的时候,妈妈告诉他有一个寄给他的邮包。男孩冲进自己的房间,迫不及待地打开邮包,撕开外包装纸,打开包装盒,再打开内包装纸,终于看到了他的生日礼物——一个纸做的工艺精美的鱼形灯笼。男孩默默地望着这条鱼坐了一会儿,然后,小心翼翼地把纸鱼重新折好,包上内包装纸,放进包装盒,再包上外包装纸。然后,小心翼翼地将邮包塞到床下最深的角落。然后,又坐到鱼缸前望着……

第二天,迎接他的是同样的问题:“来了吗?那条日本的鱼?”男孩的声音有点含糊:“快了吧,我的生日就要到了。”回到家里,男孩又坐到鱼缸前面,固执而专注地向里面望着。突然,他的眼睛亮了,接着小脸上漾出灿烂的笑容:“啊!我看到了,一条多么漂亮的鱼啊!”

接下来的第二天,男孩小心地捧着鱼缸走进教室,所有的孩子都拥了上去,然后,所有的孩子都将小脑袋转向这个男孩。“当然啦,你开始可能看不见。”男孩告诉同学们,“因为这是一条透明的鱼,你必须认真地、使劲地看,那样你就能看到它了。”孩子们的小脑袋又转向鱼缸,过了一会儿,一个孩子发出了吹呼:“看到了!我看到透明的鱼了!它的嘴巴在一张一合、一张一合……”再过一会儿,又是一声欢呼:“我也看到了,它的眼睛是圆圆的,还有金边哪!”接二连三地,一个又一个孩子兴高采烈地宣布他们看到了透明的鱼,描述着这条鱼的美丽。只有一个孩子还没有看到,同学们七嘴八舌地指点着,“看它的鳞多么亮!”“看它还在眨眼呢。”“看它游得多么快呀。”……终于,最后一个孩子也发出了欢呼:“我也看到了,我还看到它的尾巴摆来摆去哪!”全班孩子陶醉在那条透明鱼的欣赏中,由衷地赞叹着,叫嚷着。

这时,老师微笑着说话了。她先提醒大家,是不是该感谢鱼的主人,他让大家见到了这样一条透明美丽的鱼,然后她问孩子们,愿不愿意把他们所见到的鱼画出来?孩子们都很感谢作为鱼主人的小男孩,孩子们也都很愿意画这条美丽的透明鱼……

最后,教师把所有孩子的画都贴到了墙上,画上的鱼异彩纷呈,千姿百态,老师说孩子们画得真不错,孩子们认为还是鱼缸里的鱼更漂亮,老师说,是啊,是啊……

默默的情怀

少年心痴,天真处抛洒了多少无标题的泪;青春易老,还为那段多情的岁月默默伤心。王中举

不要说我年纪轻轻没有多少情感体验,我情感世界远比一般人丰富。我对痛苦极为敏感,当万物萧瑟的时候,一朵无名小花的微笑也足以让我的心尖震颤。至于我内心世界的纷繁复杂,我无力痛快宣泄,常常高筑一道堤坝,把我的忧郁和痛苦紧锁到最底层。

那是一个最让人渴望温暖的冬天,那一年我才十四岁,少年莫名的烦恼和忧伤时时袭击着我年幼的心灵。

我从县城中学赶回家乡,已是瑞雪纷飞的腊月。炊烟袅袅,爆竹声声,整个小村都笼罩在新年前的忙碌气氛中。无言绕过那堵斑驳的红墙,轻轻走进狭窄幽深的古巷,裹着寒意的冬阳下,我一眼认出了长长的石阶尽头那个扎绿方格头巾、披绣花小袄的年轻少妇——秋芸娘,整整一年不见了,她的脸看上去已憔悴、苍白,全不见了往日红润丰盈的容光;她的双手无奈地交叉在胸前,眼里分明蓄了一汪淡淡的忧伤。她一面惊喜地呼唤着我,一面投过来那迷惘的眼光,那凄楚的闪烁着泪花的眼里似乎流露出几分虔诚的哀求。那一瞬间,我的内心轰然激起一阵巨浪,我只觉得一阵晕眩……然而,我却只咧开嘴角,微微苦笑了一下,又以同样迷惘的眼神,轻轻而又平淡地婉谢了。

秋芸娘,我还能有什么话对你说呢?早在半年前我就什么都知道了,你那个有省城工作的“狠心贼”竟撇下你母子三人,独自尾随歌舞团的那个女人一道享天伦之乐去了。更为残酷的是,一张象征权威的纸片冷冰冰地甩在了你面前,一下子把你和两个天使一般可爱的孩子隔在了银河的两边。往日的欢乐像一阵风顿时逃得无影无踪,你哭你闹已无济于事,你只有断鸿零雁般独守着乡下这片黯淡的天空悲鸣。我懂得那该有多么悲痛,却不知该怎样给你以慰藉。我所有的安慰在你面前已浅薄如童稚的呓语,换不回你丝毫舒心的容颜。我明白,就凭你的含蓄与深沉,这剩下的生命,你会任性地扎着绿方格头巾,穿着绣花小袄,就那么颓然地守着几间空屋,直到有一天它成为埋葬你的坟墓。

就因为这哀婉的故事,我成天心慌意乱,神思恍惚,再也振作不起来。腊月三十的年夜饭我实在无心吃下去,难以抑制的同情心驱使我一溜烟跑进了她的院子。我斜倚着门,见空荡荡的屋子里,她一人面对丰盛的一桌酒菜呆呆地坐着,脸上空垂着两行泪痕,形容更加枯槁,面色草般憔悴,眼里也依然一汪凄迷。桌上放着四双竹筷、四只酒杯(那是多少年以后也难改的习惯啊!她对往昔那个欢快的家庭依然怀着依恋的深情),满满一席菜早已冰凉,都呆呆地向主人瞪着冰冷的眼睛。她就那么悲哀地坐了约摸一个时辰。

我的心像一滩柔水在急剧地软化,急剧地下沉,我整个人像是掉进了她用满眼的空蒙迷惘编织的深潭。望着她那绿格子头巾、绣花小袄的小寡妇妆扮,我又一次深深品尝到伤心的滋味,那痛苦的感觉一直渗入我的灵魂,两行清泪扑簌簌掉了下来。

除夕之夜,我无论如何也不能安眠。可怜的秋芸娘那痛苦忧伤的形象如此顽强地铭刻在我脑海里,绿格子头巾和绣花小袄彻夜在我眼前飞来飞去。我想此刻她也一定在床头辗转难眠。那曾是一间多么温暖甜蜜的小屋,那时候她总是幸福地坐在孩子和丈夫中间,看他们绕着自己唱啊、跳啊、笑啊……如今,她却像被无情飓风从喧闹的都市卷入死寂的荒原,一分钟,一小时,一昼夜地,任孤独的利爪撕扯着她脆弱的灵魂。在万家灯火的团圆之夜,除了我一个和她一样无奈的少年,还会有谁记起她呢?她静静地忍受着漫无边际的黑暗,让过去温馨的一切像小虫啃噬着她的心,她呐喊,她挣扎,她歇斯底里,她的哽咽被深掩在厚重的棉被里,她的悲哀无论如何也穿不过死寂的天花板。

我害怕这漫天的黑暗,更担心夜幕笼罩下晦重的孤独和寂寞会把她逼到绝望的边缘。我祈愿自己的心情能化作一支彩笔,为她添上一抹希望的色彩,一毫莹莹的亮色。啊,秋芸娘,我多想变一只载重的飞虫,进入你孤寂的梦影。

正月初一的早上,我忍不住故意徘徊在她的窗前。她一把把我拉进那间散发着淡淡幽香的整洁的小屋,殷勤地给我抓瓜子、花生。那双手那样冰凉,却又那么紧,生怕我会逃走似的。我的心弦“铮”的一声又悲鸣起来。我从她的双眸里清清楚楚捕捉到了她爱抚和温情的回音。她太孤单了,身边的“正人君子”们没有哪一个肯和她说一句话,连小孩也远远躲开。

遏止不住的心的海洋又开始翻腾,冲开了灵魂深处某扇隐秘的心扉。我真想把我火一样滚烫的目光投向她,让她顿悟;我真想集合起我全部的柔情,紧紧握住她的手,就和她平安地守着温暖的火炉,陪着她一起好好地活下去,用我最真纯坦诚的歌声和欢笑,抚慰她心底的伤痕,融化她灵魂深处冰结的土层,和她一起走完余下那段清贫寂寞的路程……

时间缓缓流逝,日子也一天天格外太平。那个年轻温柔的寡妇最终成了一个小小少年心中一首忧伤的小诗。我的琴弦不再只有从前那颗单音跳荡,常常是双重的协奏如潮涌来,令我回肠荡气。她笑的时候,我的心反倒隐痛如一片被梅雨浸润的绿叶;她沉默的时候,我的心苍白如一页平静的白纸;她消失了,我的心便空落如秋天惨雾弥漫的幽谷,我通体都在燃烧,烦躁、不安、窒闷、惶恐……向我猛烈辐射。

不懂得爱的人永远也不会懂得痛苦,因为我所理解的痛苦是和博爱相关连的。我开始变得喜怒无常,恍惚不定,心绪越来越糟糕,我的悲欢已无时不牵挂着她的悲欢。在万神普渡众生、世界一片欢腾的节日,谁也不会注意到我为什么变得如此忧郁,更不会知道,为一个平凡而普通的寡妇,我一个小小少年付出了多么真挚热烈的深情。“人之初,性本善”,最初的生命原来是那么清纯透明,最初的人性原来也那么高尚明净。对爱本能的渴望,对人类痛苦不堪忍受的怜悯,对人与人之间由衷的颂赞、关怀与信任,这三股简单而又非凡的激情彼此渗透,终使人间处处荡漾着春天般的温暖和亲情。每每回首我宝贵的少年时光,我感到欣慰,感到平静,因为,我和许多人一样,也曾珍藏过一颗那么美丽、那么善良的心灵。

那一个黄昏

他脸上的线条流畅优雅,已经是一个英俊少年了。张晓燕

谁也不说话。

弟弟把手插在衣袋里,满不在乎地倚着门。

妈妈在织毛衣。织衣针是新买的,不顺手,于是老是织错,老是拆了重来。

爸爸吸着烟,烟缸里满是烟头,烟味让人头晕。

我在翻一本电影画报,里面全是些搔首弄姿的长发女郎,妆化得非常浓艳,嘴唇红得让人怀疑她刚刚才杀过人吮了血。

一封挂号信躺在桌上,是从弟弟学校寄来的。里面说,弟弟上课不听讲、顶撞老师、态度恶劣,记大过一次。

黄昏真静,仿佛全世界都沉静了。只有闹钟在殷勤而徒劳地敲打着黄昏的孤寂……

记得很小的时候,弟弟跟我在同一张桌子上做功课,每次他一做完,就跑到我身后捣乱,拽我的辫子,甚至有一次擦了一根火柴要给我烫发,差点把我的脑袋烤熟了。看着焦黄的辫梢,弟弟颇有点失望,毕竟希望和现实差距太大太大。

弟弟没有读过《祝福》,也不知道有个叫莎士比亚的英国老头曾经写过一本《雅典的泰门》。但他知道金庸,知道梁羽生,知道古龙,知道陆小凤等等许多对他说来如雷贯耳的名字。弟弟爱看武打小说,有一段时间他老在琢磨一本武打小说里的剑法,嘴里还念念有词:“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爸爸开心得要命,以为他的宝贝儿子向唐诗宋词进军了。弟弟冲我直挤眼,后来我才知道那本书里的“躺尸剑法”每一招都是用一句唐诗命名的,也就是“唐诗剑法”,不同的是此种剑法舞起来全无唐宋的文儒之气,碰到剑刃就让你立刻“躺尸”。再后来我知道了,这种辞格是谐音双关,告诉弟弟时他哈哈大笑:“双关?三关也照样让你中剑‘躺尸’。”

武打小说里的男主角多是敢爱敢恨,刀光剑影里仍旧面不改色心不跳的侠士,常常怀有刻骨之仇,常常在身陷绝境时有世外高人相助,常常大难不死享尽了后福。弟弟每看完一本武打小说,总要在床上躺半个小时,回味着,想象着。有一个冬天的夜晚,他做了一回侠士。天很冷,玻璃冻得快裂开了,教室里一片跺脚搓手哈气之声。弟弟放下手里的书,把一张放在教室角落里的破凳子劈了,生了一堆火。那火温暖了一教室的同学,他们上了一个很好的晚自习。但弟弟的大名上了布告栏,因破坏公物被记过一次。他的班主任因此来家访,笑眯眯地托爸爸买台彩电,并暗示可以以此为条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我至今记得他的班主任,长得非常handsome(英俊),他的妻子和同事都叫他“拿破仑”。“拿破仑”走后,爸爸揍了弟弟一顿,十五岁的弟弟不还手,也不逃,只用冷冷的目光盯着爸爸。那一天,我们突然发现,弟弟在自己的小房间里,在武打小说中,长大了。他脸上的线条流畅优雅,已经是一个英俊少年了。岁月的刻刀将他雕琢成一个早熟的男孩,虽然眉宇间还残留着擦火柴烫发时的稚气,但他的眼睛,已经不那么清澈见底了。

爸爸发现自己有了第一根白发,他学不会“鬓微霜,又何妨”的洒脱,开始叹息,开始追忆了。他怀念着数年前那个胖乎乎的、叫起“爸爸”来声音又脆又甜的小男孩。他不再加班了,下午三点半就急急地从单位往家赶,妈妈也把一大堆帐单带回家来清理。他们在等弟弟,等那个走了很远,远得只看见一个淡淡的背影的少年。他们终于明白了,养育一个孩子不仅仅意味着让他穿得暖吃得饱,还有一些更重要的东西,缺少了,花就不会开,树就长不大。但弟弟已经走远了,他已经习惯一个人独行了,他已经有自己的轨道,自己的方向了。

弟弟考上了F中,一所远近闻名的重点中学。刚进高中时,他很是活跃过一阵子。他买了一把吉他,到处寻师访友,终于学会边弹边唱了。他有很宽很沉的好嗓子,这是他的骄傲。他还学着写词谱曲,为金世遗——《云海玉弓缘》里的男主角——他最喜欢的侠士写了一支歌:“世人遗弃了你,何必叹息?不如扬帆远行,珍惜自己……”F中举办文化节时,弟弟的吉他弹唱得了一等奖,他很快就有一个“吉他王子”的美称。

有一天我去F中找弟弟,正好看见他站在走廊里,教室里一个中年女教师正在上语文课,声音抑扬顿挫,铿锵有力。“你怎么不上课?”我问。弟弟怔怔地看着我:“给赶出来了。”原来上课时,那女教师念错了一个字,弟弟在底下小声嘟囔了几句。于是那个气得快要发疯的老师就把一大串污言秽语泼向了弟弟。少年气盛的弟弟顶撞了一句:“我不知道你怎么从大学里毕业的?”女教师便全身直抖,毫不犹豫地将弟弟“驱逐出境”。我赔着小心向那个女教师道歉,平均三句话里就一个sorry。我脸上的肌肉已经笑得麻木了,那个女人才终于松了口,让弟弟写一份深刻的检讨。弟弟写了,但是一点也不深刻,我帮他添了一些关于要夹着尾巴做人的话,当然措词并不直截了当:要让女教师心里舒服得像吃了蜜,又不能显得太奴颜媚骨。那个女人一点也不含蓄——我只能原谅她不幸生长在大鸣大放的年代——她把不那么直截了当的话弄得十分直截了当,并且让弟弟在年级大会上读那份检讨,总算争足了面子。从此,弟弟的语文成绩一落千丈,期末考时险些不及格。

F中的人在第二届文化节上找到了新的王子。他们不能喜欢一个只考六十分的吉他歌手,尽管弟弟的歌喉依旧动听,弹琴的姿势依旧潇洒,拨弦的手指依旧轻柔。在F中的人看来,分数高玩吉他的人是王子,六十分还玩吉他的人就是不务正业的了。弟弟弹断了吉他上的六根弦后,把吉他摔得粉碎。他迷上了游泳、拳击和长跑,后来又迷上了画画。他疯狂地爱上了凡高,热烈地崇拜着这个死后才得到人们肯定的荷兰画家。《凡高传》看了一遍又一遍,凡高的头像也画了一张又一张。一走进弟弟的房间,就会发现凡高在每一面墙壁上都忧郁地睁着眼睛。

女教师常常在班上得意地讲起弟弟在年级大会上做的那次检讨。弟弟先是抿着唇,低着头一言不发。不过很快他就学会了给耳朵放假,取出一张纸开始画画。画凡高,画他那双忧郁的眼睛。女教师用手指拢了拢头发,眼睛瞟了一下弟弟,她看见的并非一个沉默的忏悔者。这一次她不当动口不动手的君子了,走上前去一把扯住那张纸,一片片地撕碎了,凡高的眼睛在碎片里忧郁地望着她。弟弟像一头被激怒的豹子直扑过去,战火在课堂上越烧越旺。那女人宣布罢教,跑到校长室里摔门拍桌子,说如果不处分弟弟,她将如何如何……

……黄昏真静,仿佛全世界都沉静了。只有闹钟在殷勤而徒劳地敲打着黄昏的孤寂。

我扔掉画报。弟弟仍然倚门站着,穿着质地很好的茄克衫和时下最流行的AB裤。宽宽的肩,修长的腿,还有一身黑色的衣服,使弟弟成了一个画在门上的巨大的惊叹号。他的目光越过窗子,眺望着远方。云在天上徜徉着,画着一幅幅美丽的风景画。

对楼的灯“唰”地亮了。

暮色,已经来临。

注意“温情”

心中有个恋人,心外有个世界,惟有时而内时而外,两个选择统一,才能使爱情变得深沉、博大。篱下

空气有气温,身体有体温,恋爱有恋温。因为恋爱是一种感情火山喷发、欲火燃烧的行为。高尔基说:“比太阳更美好的,世上没有;也没有比爱火更烈的火。”有火就有热量。气温高了,人觉热,直至中暑;体温高了,人发烧,直至昏厥;恋温高了,则容易引起感情火灾,直至将爱化为灰烬。因而莎士比亚说:“‘爱’和炭相同,烧起来,得设法叫它冷却。让它任意烧,那就要把一颗心烧焦。”

从初恋到热恋。是一个恋温逐步升高的过程。初恋时,亲昵之举是小心翼翼的,进入热恋,拥抱和亲吻之类就放肆起来。这时很自然地会诱发性冲动。这是人的天性,也正是爱情的自然生理基础。

当然,这样说并非主张可以在热恋中无限度地自由放纵。无数事实一再表明,性放纵必然会给热恋蒙上阴影。一旦放纵,偷吃了禁果,经受全新体验,就很难煞住车,美好的青春精力和时光,便在身不由己中白白挥霍掉,随之而来的就可能是第三个生命的孕育,这无论是对男方或对女方,特别是对女方所造成的后果是可想而知的。这种放纵的全新体验,也几乎是性爱的全部体验,即提前走到了尽头,这样必然使恋爱不再有新奇的朦胧美感。爱情心理学告诉人们:热恋应该是伴随着纯洁愉快的一种期待。过早地得到性满足,使得这种优美的期待消失了,爱情也就不再有激动人心的魅力了。而且这样做,也直接有悖于性道德。有些热恋情人认为,反正关系已确定,性的满足不过迟早的事。有些报刊也因而宣称,热恋中性冲动的相互满足,只要以爱情为基础就不算不道德。这种认为和宣称显然是错误的和不负责任的。照此做了,只能给情人以一时的痛快而换来长期的痛苦,甚至酿成更大的不幸和悲剧。某学院有一对相恋的大学生,本都是班上的学习尖子,但他们性放纵之后一发不可收拾,成绩一落千丈不说,女方怀孕,人为地造成了不得不切除子宫的恶果,男的也因此不要她了,在她的伙伴们考上研究生的喜庆中,她手持大学肄业证饱含悔恨自杀身亡。男方呢,也拿着肄业证,背着处分懊丧地返回了老家的山沟。类似事例并不是个别的。

要想掌握好恋温,不致被爱火烧焦,首先要在认识上坚信人类理智能够把本能置于理性的价值和尊严之中。马克思指出:“人类理性对性冲动的调节和抑制是人在何种程度上成为人的衡量标准。”无疑要掌握好恋温,就要在自我的人格中培养坚强的理智控制能力,使情感、信念、意志等品格都能在理智的品格统率下融会成强大的精神自控力,从而随时扼住感情野马的缰绳,免其闯祸。当真做到了这一点,便会发现,在适度恋温中的爱才更深沉、更优美、更崇高。

依仗羞怯保护,是掌握好恋温的有效办法。如果说羞怯在求爱和初恋时尚属一种拘谨、腼腆的消极心境的话,那么在热恋中,它却是一种在理智、感情和意志方面对自我的一种监督和约束。这是一种特殊的自我保护功能,故被心理学家称之为热恋中的“防御情感”。有了这种“防御情感”,就能在异常炽烈感情冲动袭扰中,避免忘乎所以,蠢蠢欲动,保持性道德上的纯洁无邪。

引进艺术于热恋生活,也有利于恋温的调适。瓦西列夫说:“人的文化艺术修养越高,精神世界愈丰富,他的爱情审美化程度也越高。”这样,艺术与爱情在这里有了一个共同点,自然也就会互相影响。由于艺术美的感受始终是注重其精神价值的,这种社会文化的高级追求和享受的本身就意味着抑制纯生理的性欲和满足的冲动。所以热恋时应该多跳跳舞,唱唱歌,品品诗,画画画,看看电影,读读小说等等。艺术的陶冶和净化作用,无疑是有助于保持恋温适度的。

还应该注意,要经常走出热恋小天地散散热。赫尔岑说:“应该有比爱更多的爱。”就是说,应使自己的热恋范围宽泛一些,多一点“博爱”精神。比如,要多一些共同的理想追求,多一些对学业和事业的追求,多一些诸如友谊之类的追求。心中有个恋人,心外有个世界,惟有时而内时而外,两个选择统一,才能使爱情变得深沉、博大,不管性爱冲击波多么撼人魂魄,也不致盲目升温,被爱人烧伤、烧昏甚至烧焦。

两个爱情故事

为了那个离奇的故事,请走进我的故事。张玉庭就为了那个离奇的故事

有个男的叫伟。

伟烟瘾特大,那吞云吐雾的水平绝对是第一流的。

每当看到妻子被他的烟呛得连连咳嗽时,他就骂自己没出息。还说,一定戒。

可还是戒不掉。

对此,妻子只是轻轻地叹了口气——那意思是说:理解万岁!

可有那么一天,是阳光灿烂的早晨,当伟又忍不住抽烟时,妻子突然冲过来,一把夺过那根烟,哭了。

伟吃了一惊。

妻子也就泪汪汪地看着伟,给他讲了件真人真事:“今天,我们医院收了一位病人,是个男的,满脸是血,下巴也不见了。一问才知道,是抽烟时,烟里的那根雷管突然炸了!”

伟吓了一跳。

妻子也就一把搂住了他,泪光闪闪的眼睛似乎在说:“我怕,怕有那么一天,你也会……”

伟什么也没说,搂着妻子,在她的额间深深地吻了一下。

第二天,伟就把烟戒了——因为,他完全读懂了妻子泪汪汪的眼睛。

聪明的妻子发现他戒了烟,也就悄悄地笑了——

她没有告诉丈夫,她的那个关于炸掉下巴的故事纯系子虚乌有——那不过是她做过的一个梦。

她一直以为伟不知道。

其实伟全知道:烟卷里藏雷管的故事肯定是妻子编的。

但他不告诉她,永远也不!就为了她脸上的那两行珍珠般晶莹的泪,和那个关于炸掉下巴的极离奇的故事!请走进我的故事

看电话亭的那个女孩子准是有心事——总是痴痴的,默默的,挺无奈挺茫然地看着远方。

远处有什么?难道真有一个飘远了的梦?

于是,有那么一天,一个小伙子来到这里,他拨了一个电话号码,然后对着电话听筒说:“喂!是你吗?别愁眉苦脸的,听我给你讲个故事,好吗?从前有个小男孩病了,医生说他得的是癌症,他就天天苦闷地躺在床上,等待着死神来找他。有个画家知道了这件事,就送了一幅画给他。画上有蓝天、白云、大海、沙滩,还有几只高飞的海鸥。画家还告诉那小男孩如果他天天都能看看这画,病就会好的。那小男孩也就天天看画,慢慢的,不知不觉中,他的病真的好了。想知道这幅画的名字吗?让我告诉你,叫《天上飞来希望》。对对,别拒绝希望,至少您没得癌症,凭什么愁眉不展呢?好,祝你快乐。”然后,那小伙子付了款,说了声“谢谢”,就走了。

那女孩子也就呆呆地看着小伙子的背影,在心里猜:“怪!他的话,怎么就像是说给我呢?”

于是也抬头看了看天——天挺蓝,云挺白,只是没有海鸥。

就这样,连着好多天,那小伙子天天来,每天都要对着电话听筒讲一个故事——那些故事挺温暖,挺明亮。听着听着,女孩子就有了个感觉,觉得垂头丧气地活着太没出息,抬起高贵的头才对!

就这样过了十几天,奇迹真的出现了。

一天,当那小伙子又来打电话的时候,女孩子说了声:“对不起,我先用一下。”然后,她拿起听筒,拨了一个电话号码:“喂!是你吗?你真好,真该谢谢你的那些故事,听了这些故事,我的病居然不知不觉地好了!喂!如果……我想请你走进我的故事,你能答应吗?”说着,女孩子放下听筒,对小伙子笑了笑。

小伙子也笑了笑,说:“你放心,我看没问题!”“真的?”“真的。”

果然,一年后,他们真的手挽手肩并肩地走进了一个美丽的故事中——他们都挺聪明:小伙子是个刚刚分配来的心理咨询医生。女孩子是个高考落榜的应届毕业生。

他们拨打的电话都是空号。

夹生的爱情

“爱情从不死于饥饿,而常死于消化不良。”这消化不良包括给爱情喂得太饱,也包括半生不熟的夹生爱情。夹生的爱情是一种痛苦的爱情,是一种弃之可惜、食之无味的无奈复无奈的爱情。郑敏

夹生饭是很难吃的,而夹生的爱情也同样难以下咽。一位外国作家曾说过:“爱情从不死于饥饿,而常死于消化不良。”这消化不良包括给爱情喂得太饱,也包括半生不熟的夹生爱情。

夹生的爱情是一种痛苦的爱情,是一种弃之可惜、食之无味的无奈复无奈的爱情。我所认识的一位独身女性在年轻时就经历过这样一段尴尬的感情经历。

28岁那年,她本可同一位与她青梅竹马的男友结婚,他们已相恋8年,可不知为什么,随着时间的推移,她愈来愈嫌他老实巴交、没有能耐、缺乏情趣,她对他愈来愈没有激情和欲望,到最后,她竟弄不清自己到底爱不爱他,他们的爱情始终像一壶温水既沸腾不起来,也降不到零点,与他结婚,她心不甘,不与他结婚,又于心不忍,在理智和情感的反复较量后,她终于咬咬牙,狠心地与他分手了。万没想到,分手后的男友因一时承受不了这沉重的打击,精神全面崩溃得了精神病住进了医院。病稍好转后,他家人把他的户口从省会大城市迁到苏北的一个小县城,匆匆与当地一位农村姑娘结了婚。而我的那位朋友从此背上了一笔重重的心债,一辈子都还不完。以后的十几年里,不少人为她介绍男朋友,她都带着负疚的心理回绝了。时光流失,她已由一个清丽的姑娘变成了一位憔悴的中年妇女,人们只要稍稍与她交谈几句就明显地感觉到她生活的不如意,她曾多次到心理咨询中心去寻问自己的选择是对还是错。我不知那些心理专家如何回答,但我想,事到如今,木已成舟,再高明的专家面对这样一位容貌看上去远比实际年龄苍老的女性,也只能说一些宽心的话,否则,何如?我也曾多次安慰她说,对这样夹生的爱情无论怎样选择都是有遗憾的。

应该说,这位女性的选择并没有全错,错的是她所用的时间太长,人生毕竟没有几个8年可以挥霍。

撇开这位女性的不幸遭遇不说,单说这夹生的爱情也委实是一种棘手的情感,这种情感离理想的爱情还有段距离,还差一点火候,却又难以升温。

说这样的爱情没有一点感情吧,它又时时有一种情同手足、相互怜恤的温厚之情。说它有感情吧,它又难以燃起一种震撼心扉的热力,如滴答的水流能湿润干枯的心灵,却对灵魂没有冲击力。就像夹生饭,表面看去能进嘴,可吃到口中胃里却不舒服不消化。如果真是夹生饭倒好办,再加点水,用文火慢慢地煮,虽不如一次煮熟的饭喷香油亮,但仍能充饥。然而,爱情这盘菜可不是那么简单,它不易重新加工,一旦重新烹调,重新回锅,也就相应失去了一部分鲜美的味道,失去了不少微妙的东西。

夹生饭往往是煮得时间不够长,而夹生的爱情则往往是恋爱时间过长,恋爱时间长了,女人变得喋喋不休,男人变得浅薄粗俗,争吵也难免爆发,感情也难免变得粗糙麻木;同时彼此太清醒太清楚地看清了对方,心灵的感动度、灵敏度也自然下降,对婚姻也自然少了一份难得的憧憬与怀想。

对夹生的爱情,我以为当断则断、该舍弃则舍弃为好,否则将两败俱伤,遗憾无穷。因为你所选择的爱情本身就带有某种缺憾。所以,我常想,世上令人困惑的情感成百上千种,夹生的爱情算是其中棘手的一种,如若真让你撞上,如若你再比一般人多愁善感些,再比一般人难以割舍一些东西,那你今生的情感世界也只能是一半清亮、一半混浊、一半甜蜜、一半苦涩了,除了你自己,谁解其中味呢?

我第一次收到玫瑰

真相比我幻想中的那个故事平淡了许多,却更为美好。英子

这个故事发生在我18岁的生日那天。那时,我正在上海的一所师范读三年级。因为是独在异乡为异客,我从未奢望过自己的生日会有人给我安排点什么,但那一次,我心里总未免有些失落。对一个女孩来说,18岁的生日似乎总有点特殊。如果说16岁是一个女孩含苞待放的季节,那么18岁的花,开得最美、最香,18岁的记忆,也该是最灿烂、最绚丽的。

可惜,现实和希望总存在很大的出入。那一天,我过得风平浪静。没有人知道我的生日,也没有人来祝福我。我甚至都没收到一张贺卡。我一直是个内向的女孩,又是孤身一人在异地求学,早已习惯了一个人去静静地面对生活。只是这个18岁的生日,让我觉得日子好像实在太苍白了些。或许上天注定了,我只是一个没有色彩的女孩。

那天晚自习的时候,我借故迟到了一会儿,一个人在操场独自徘徊着,夜幕渐渐地降临了,整个校园笼罩在一片明月的清辉之中,显得格外静谧、和谐。在操场旁边的林阴路上,明灯错落,映射出一片灿烂的辉光。天上是参差的繁星,地上是暗香的春花,眼前的一切营造出了一个风清月白的良辰美景。那份失落终于慢慢地被排遣了一些。没人祝福就没人祝福吧,不管怎么说,我毕竟18岁了。18岁,是生命中一个特殊的里程碑,那么,就让我在心底为自己默默地唱一首《生日快乐》歌吧。

我快步走向教室。教室里灯火通明,大家都在静静地自习,我回到了课桌前。

打开课桌的刹那,我几乎有些不相信自己的眼睛,课桌里平白地多了一束火红的玫瑰。六枝玫瑰被一根紫色的绸带精心而又雅致地扎着,在一张透明的塑料纸的映衬下,玫瑰显得娇艳欲滴。绸带末端还挂着一张小卡片,“生日快乐”几个小字苍劲有力,但却很陌生,我愣愣地几乎有泪落下,我没想到今天真的会有一个人在悄悄地为我祝福,更没想到18岁生日时收到的惟一礼物竟会是一束玫瑰。

晚上回到寝室,我把玫瑰小心地插入了灌满清水的玻璃杯中,玫瑰为我的桌子增添了一份流动的情致。整个寝室变得哗然一片,追究着玫瑰的来历,我用浅浅的微笑回应着她们的好奇。从她们的话语中,我分明地听出了一份羡慕。想不到这束玫瑰,竟让许多女孩都有些心神不宁起来。18岁,是个多么敏感的年龄,这一束玫瑰,映红的,不仅仅是一个女孩的心思。

那一夜,我很晚都没睡去,倚在床头,看着窗外空明澄澈的月光,心思低回婉转。感谢着那个为我送来祝福、带来惊喜的人。

这束玫瑰的送出者一直神秘地没有出现,我心中也就一直悠悠地悬着个解不开的谜。快毕业了,打算在这个时候去找寻爱情。可这束玫瑰毕竟映照着18岁,我真的很想看看他,我想,我会记住这一份温馨和浪漫的。

谜底的揭开是在一次偶尔的聊天中。那天,走廊里只有我和班长两个,他忽然不经意地问我“玫瑰漂亮吗?”我诧异地盯住了班长。那是个年长而沉稳的男孩,自幼经历有些坎坷,所以总比同龄的男孩显得深沉一些。他,怎么会?

班长大概看出了我的诧异,不好意思地低头笑了笑,自顾自地说了下去。原来给我买生日礼物是班主任的意思,班主任从我的周记中感觉到了我那份淡淡的孤寂和忧伤,所以特意交代了班长去为我买一份礼物。班长拿着钱在街上踌躇了许久,实在不知该为女孩子买什么礼物。结果遇上了一个卖花的姑娘,小姑娘问他要不要花,他随口问小姑娘女孩喜欢什么花,小姑娘毫不迟疑地挑了六枝玫瑰给他。他本不想买,可看到春寒料峭中,女孩瘦削的身影和那无望地等候买主的凄楚,一不忍心,掏钱买下了花。他想到送玫瑰给班中女孩,怕被人误解,所以偷偷地放在了我的课桌里。

真相比我幻想中的那个故事平淡了许多,却更为美好。我相信自己的未来不会缺少爱情,而来自老师的关爱和隐藏在玫瑰背后的曲折,却让我深深地为之心动。这是一束和爱情无关的玫瑰,可它在我的心中曾经引发的幻想和至今的感动,都使这束玫瑰在我的记忆中现出了别样的绚丽。

即使事到如今,我或许已不再会为收到一束鲜花而心悸,可生命中的第一束玫瑰,在我的心中却是清晰依旧。

那束玫瑰融进的,是我18岁的生命。

幸福的人

在以往的一些会议上,他们曾激烈地争吵到白热化的程度,两人唇枪舌剑,出语尖刻,有一次竟动起拳头来。张白桦

他一早醒来发觉自己很幸福。是的,除了“幸福”,他再也找不到能更准确地描绘他此时心境的词了。今天与平时的感觉显然不同,往日里,因为前一天在报社开夜车,所以每次早晨醒来都是迷迷糊糊的。此外,他还要给自己打气,才能有勇气去面对危机四伏的紧张生活。

他津津有味地吃着早饭,同时对侍候他的贝希尔大叔粲然一笑。“告诉我,贝希尔大叔,我是个幸福的人吗?”可怜的贝希尔大吃一惊,因为尽管主人平日待他不错,可对他说话时也只是发号施令而已。“由于真主的高贵和恩赐,您是幸福的。”“你的意思是说我应该很幸福,因为不论是谁,如果能拥有我这样的工作,拥有我这样的健康身体,住在我这样的房子里,那他就应该是幸福的。可你以为我真的幸福吗?”

仆人答道:“您工作太辛苦了,先生。”在一再追问下,他又补充道:“您太爱动气啦,跟邻居争论得也太激烈。”

主人朗声大笑打断了他的话:“你呢,你没有焦虑的事吗?”“当然有,每个人都会有的。”“你是说完全幸福是位请不到的客人?”“这不符合生活的规律。”

仆人怎么能设想他感受到的这令人难以置信的幸福呢?走进报馆大楼的会议厅,他看到了他最大的政敌正坐在对面翻看杂志。对方显然已经看见他,却低着头盯着杂志,以保持内心的平静。在以往的一些会议上,他们曾激烈地争吵到白热化的程度,两人唇枪舌剑,出语尖刻,有一次竟动起拳头来。就在一周以前,对方在选举中获胜,他却败下阵来。当时他感觉如毒箭穿身,眼前的世界也随之暗淡下来。而此刻他正朝对方走去,带着一颗无忧无虑的心,脸上是宽容的表情,好像不是在接近政敌,而是要与老友叙旧似的。他无怨无悔地说:“早上好!”

对方惊愕地抬起头,半晌没反应过来,末了,才含含糊糊地应了一声,好像是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和耳朵似的。

他挨着对方坐了下来:“今天天气真不错……”“还可以……”对方心存戒备。“是个让人内心充满幸福的好天气。”

对方靠近了些,小心谨慎地低声说:“看到你这么幸福我很高兴。”“惊人的幸福……”他哈哈一笑。

对方用迟疑的口气说:“我希望在政务会上不会扫了你的兴……”“哪儿的话。我的观点已是众所周知,但我并不在意其他委员采用你的意见。”“你一夜之间变了许多。”对方笑吟吟地说。“事实上是因为我幸福,惊人的幸福。”

对方仔细审视着他的脸:“你的宝贝儿子改变主意不留在加拿大了?”“绝对不是,我的朋友,”他答道,笑声更爽朗,“他还坚持他的决定……”“可这曾是你情绪低落的主要原因……”“没错儿,我以前曾苦苦哀求他可怜我年老孤独,还劝他报效祖国。其实,他在哪里感到幸福就让他在哪里生活好了。我在这里也很幸福——就像你看到的这样,惊人的幸福。”

对方看到他袒露心迹感到心里热乎乎的:“事实上,我一直把你想像成一个脾气暴烈的人,这种性格给你带来了许多麻烦。”“真的?”“你不懂得怎样休战,你没有折中的概念,你凶狠好斗,好像任何问题都生死攸关似的!”

他以坦荡的心轻松地接受了这个批评。

几天以后,他走进一家心理医生的诊所。他开始对医生讲他这几天的情况,可医生用手势打断了他的话:“一种无法抗拒的、不可思议的、使人沉迷的幸福感?”医生平静地问。

他目瞪口呆地盯着医生,正要说点什么时,医生又开了口:“这种幸福已经使你厌倦工作,放弃睡眠……”“你真神!”他失声大叫。“你的孤独感与日俱增,笑声成了你表达震惊和绝望的方式。”“先生,你是隐形人吧?”“不是!”医生笑眯眯地说,“只因为我每周至少遇到一个像你这样的来访者。”“你是否发现这些人的这儿有些错乱?”他急切地问,用手指了指头。“绝对不是,”医生满有把握地说,“我敢肯定他们的智力完全正常……”医生沉吟片刻,“咱们一周进行两次治疗如何?”“好的。”他顺从地答道。“不要感到奇怪,也不要难过。”

感觉奇怪,难过?他微微笑着,嘴越咧越大,迸发出一声朗朗大笑,最后竟哈哈大笑不止。

鱼来雁往情长在

现在,在充分地享受到现代科技所带给我的种种便利后,回首前尘岁月,竟“不合情理”地生出了几许的缅怀、几许的眷恋。尤今

把文字化成鱼化成雁而与好友互通心曲,在那娱乐高度欠缺的年代里,是一项极佳的消遣。

念小学时,家境拮据,买不起漂亮的信笺,更买不起自来水笔,只能因陋就简地使用铅笔把活页纸密密麻麻地写得满满满满的。全然没有矫情的华美修辞,有的,仅仅是属于童真那种无遮无拦的坦率,心中有什么色彩,便恣意染到纸上去。长长的活页纸,一摊开来,便是一整个赤裸裸的世界,喜怒哀乐,无所遁形。有时,兴致高时,便刻意将活页纸颠三倒四地折成复杂难解的形状,考验对方的耐性。对方却也不是一盏省油的灯,苦等而来的复函,居然变成了一朵“绽放着的纸花”,如何在保持“完璧”的情况下使“纸花”还原为无损的信纸,便成了对拆信者最大的挑战。有时,拆信所花的时间,比读信所需的时间更为长久,可是,那种“见招拆招”的感觉,十分刺激。童言无忌,信里净是琐琐碎碎的喋喋不休,像是老太婆一圈又一圈的缠脚布,可是,落在眼里,却都是黄莺一阕又一阕无声的曲子,十分受用。读信、拆信、写信,一个又一个漫长的假期,便在这种充满了期待的喜悦中度过去了。

升上中学后,进入了凡事敏感的年龄,写起信来,少了那份畅所欲言的豪爽,却多了感性和理性的讨论。那时候,有几个朋友,都是酷爱啃书的蠢虫,年尾长假一到,便闭口啃书,在信上滔滔不绝地进行讨论,那种针锋相对的议论,是热烈而近乎激烈的,有时,为了充分了解朋友的论点,每一封厚厚的来信,总是反反复复地读上好几遍,咀嚼、消化,然后,思考、反驳,洋洋洒洒,长篇大论,现在回想,觉得这便是激荡思维的一种最佳方式了。如果说脑子像是刀子,那么,这个时期的来信,每一封都像是磨刀石,把脑子磨得利利的、活活的、锐锐的。

迈入了大学的门槛后,从信纸到感情,都学会了自我包装。信笺是五彩缤纷的,上下角落有浮凸的花纹图案,美得让人不忍猝然落笔。心门加了锁,语言自然含蓄如诗词。雕字琢句是家常便饭,信笺无形中成了磨炼文笔的“竞技场”。这个时期,以及大学毕业后的好些年,常常接到以感情为金为玉而把文句镶嵌得灿然生光的来信,那一份份使人心旌动荡的情意,不是明晃晃、亮晶晶地展示着的,而是一丝丝、一缕缕地缠在“匠心独具”的语言当中的,它像是一只只色彩斑斓的蜻蜓,在心湖中掠起了瑰丽的涟漪。有时,从邮差手中接过了那封被炙烤得热烘烘的信,仿佛不经意触及了对方那颗炽热的心,兀自脸红,良久,良久。那种旖旎的感觉,使盼信的心情化成了一份又一份焦灼的美丽;这种刻骨铭心的美丽,是一生一世永难忘怀的浪漫。

盼信盼得最苦最苦的一段时间,是在大漠居住时。离家万里,失去了亲情和友情的滋润,我觉得我就像是荒荒大漠里一株奄奄一息的植物,万里来鸿,便是我所渴求的甘霖了。信差总在傍晚时分到来,而我,喜欢倚在门口静静地倾听他由远而近的足音。在沙漠里,夏天的落日像雄踞林中的一头狮,光芒四射而又风华绝代,既有睥睨四方的霸气,又有怡然自得的绚丽。然而,这份跋扈的美,偏又是寂寥的、孤芳自赏的,只见它撑着圆圆的身子,壮烈而苍凉地自焚,把干干净净的天和白白茫茫的地烧得通红通红的,有一种无声的痛。坐在这样的一种景致里,展读一封封因为盛载着浓浓亲情和厚厚友情而变得沉甸甸的信,常常令我泪盈满眶。不舍得囫囵吞枣地速读,几乎是一个字一个字地细嚼慢咬的。一颗颗的字,变作了一滴滴的琼津玉浆,由眸子缓缓、缓缓地流进了心坎,在那儿,漫成了一个清凉的湖泊。大漠生活一年余,这个澄明清澈的湖泊,着着实实帮助我洗涤了心灵里因为寂寞因为生活风暴所带来的厚厚尘垢与粗粝砂砾。

从荒瘠的大漠重返繁华的城市,快速的生活节奏把我化成了一架飞转不停的风车。当我晕头转向地转转转、转转转的时候,整个社会也以惊人的速度,不停不歇地向前推进,许多传统的事物都在起着革命性的变化。

为了应付每天千头万绪的事情,我开始以电脑代替手书给朋友写信,借以节省时间。起初,抗议之声不绝于耳,大家都认为以电脑写成的信冷冰冰、硬邦邦、没感情、死板板;然而,时间宝贵,再加上我的书法原来就丑得不堪入目,对于朋友的抗议,我充耳不闻,渐渐地,朋友也就“见怪不怪”,被逼接受我的电脑函件了。有趣的是:原来极力反对的朋友,在不久之后掌握了这门现代科技,居然也兴致勃勃地使用电脑来写信、复函了。

一日,闲闲地读着书时,传真机突然响了,探头一看,啊,朋友那独树一帜的字体,正一寸一寸、优雅缓慢地从传真机里溜了出来。朋友住在隔了千山万水的他乡异国,遥不可及,可是,此刻,当他把他亲切温馨的问候通过传真机“活生生”地传过来给我时,我仿佛看到他站在咫尺之遥的地方,将满腹经纶化成无声的语言,娓娓地与我聊天。那么的真实、那么的坦然。自此之后,传真机又成了我另外一种通信的现代化工具了。传真机一响,来者何人、有啥话说,直来直往,一清二楚;要复信嘛,不论对方在天涯、在海角,只需短短一分钟,便能将信息飞速传到了;方便当然方便,然而,不讳言,没有了信封的包装、没有了邮票的点缀,接信读信,也就缺乏了那一点该有的情调,有点“公事公办”的意味儿。

时代的轮子,继续地以全速向前滚动,很快的,以传真机传达信息的方式又落伍了,电子邮件成为各界新宠。它是无声的电话,电掣一开,你来我往,喋喋不休,在很短的时间内,便把该说的全都说了,高效率、快速度;然而,电子邮箱一满,便悉数倒进电脑那无形的“垃圾桶”内,仿佛双方说的都是毫无意义的“废话”,全无回味与收藏的价值。

现在,在充分地享受到现代科技所带给我的种种便利后,回首前尘岁月,竟“不合情理”地生出了几许的缅怀、几许的眷恋。

是的,我缅怀。

是的,我眷恋。

我缅怀那种以手指夹着信封揣测来者何人的情趣。

我眷恋那种剪开信封而让一串一串盈盈的笑声滚出来的美丽感觉。

可惜,这种情趣,这种感觉,都渐渐地被快速前进的时代轮子活活地辗死、辗死了……

畏惧自由

“自由”这个词充满魅惑,它神圣的光芒来自天堂,我们没有理由不对它顶礼膜拜。伊甸

飞翔是鸟的天性,一只笼中的鸟无论被囚禁多久,一旦打开笼门,它就会展翅高飞,直扑蓝天。因此还可以说,自由是鸟的天性。一些诗人和一些囚徒,把飞翔的鸟儿看作自由的象征。

自由是不是人类的天性?“自由”这个词充满魅惑,它神圣的光芒来自天堂,我们没有理由不对它顶礼膜拜。当它有幸来到我们中间,它就会成为我们的翅膀,让我们像天鹅、像犀鸟、像云雀那样去高远的云天纵情飞翔。

然而事实上,我们常常畏惧自由,甚至逃避自由。

我们有了恋爱的自由,再不需要冒沉潭活埋的危险去私奔,但我们又亲手把爱情禁锢在道德、名利和既定秩序的囚笼里。

我们有了写作的自由,再不会像布罗茨基那样被加上可笑的罪名流放,像“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的作者那样被莫名其妙地砍头,像胡风那样在监狱里遭受长期的非人折磨,像老舍那样不堪凌辱而死……但许多诗人和作家依然被自己的种种惰性、偏见和欲望捆绑,他们的思想和良知始终蜷缩在地上不愿自由飞翔。

自由固然是一种权利,但更是一种意识、一种素质、一种能力。在一个只强调共性、千方百计要消灭个性的社会里,这种自由的意识、素质和能力得不到必需的滋养,它勉强开出的花朵是残缺的和病态的。萨特和波伏瓦这两位现代伟人的自由精神,对于中国人来说,只能被看作神话和梦想。

我们的自由意识、自由素质和自由能力都处在先天贫血的状态,我们既渴望自由,又畏惧自由,逃避自由。因为在缺乏自由精神的环境里,自由赋予我们的不是尊严,不是幸福,而是牺牲、屈辱和痛苦。

我们的爱和思想,只能戴着桎梏趔趄前行。我们单薄的身子还承担不了自由的巨大翅翼。

泪水的咸味叫爱情

假如三毛还活着,假如有幸相见,一定会结为知己。因为,我们有太多相似的话题。栖云

推开一窗细雨的时候,总感觉胸口隐隐作痛,有咸咸的泪水夺眶欲出,为爱,为一个叫镇的男人。

不流泪,算不上爱情。“别总哀哀怨怨地,带你去摸螺好不好?”镇的真诚与耐心更添了我内心的痛楚。我还没从昔日的阴影里跨出,忧伤还在腮边踟蹰。那时,镇21岁。他旅行沈阳的时候,见我实在郁郁寡欢,就带我回他的家乡苏南。“你姨不也住在那里么,走亲戚嘛,散散心。”这是他的理由。在此之前,我们隔着秦岭黄河通过许多信。他是编辑,我是作者,尽管,我大他4年零6个月。“河底的螺才多呢,你接着,我凫水去摸。”镇说话的时候,潮湿的晨岚正从踝边徐徐散开,9月的河水,触手微凉。镇回头笑了笑,噗咚一声扎进河里,半晌,才远远地探出头:“嗨,我给你表演特技。”说着,挥手蹬腿,用各种姿势游泳。

定定伫立河边,望着镇一次又一次潜水摸螺,心底最温柔的部分突然被刺疼了:他待我多么好,他多么好!好朋友?好弟弟?好弟弟?第一次,我意识到身边的男孩长大了,高高大大,很帅气,很有才,很……婚姻路上跌撞了一回,不敢再奢求什么,生怕一颗心再碎了,难以弥合。况且——痴人说梦,突然被自己的妄想逗笑了。

抵苏第三天,镇去上班,将我委托给他母亲。来了个清秀的女孩唤我至竹林根儿。“你认识镇多久了?”她劈头问。见我不解,补充道:“别管我是谁。”

乍到南国,还没有人抬举过我,除却镇,还没有发泄过积郁。不知不觉,我嘴角荡起了捉弄的笑纹:“很长啊,好像前生;很短啊,只见面两次。”“知不知道,你害惨了我!”泪水决堤般在她面颊汹涌:“我费多大劲才结识他,却蹦出个你。假如没有你,假如没有你——”

原来!

女人的泪水最管用,尤其是:爱情的。仔细搜索她的面孔,认真询问她的职业、家庭、学问(那时,我真像镇的姐姐)。确认无疑后,一字一句道:“没我。真的没我。你可要努力。”谎称回姨家玩玩,告别镇的母亲,登上列车,向北一直一直走,回家。“连个招呼都不打就跑了。”镇一身的风尘,满脸的愠怒。“追了1800公里,我要问个明白,我有什么错,把你气跑了?”“你比我小,远在江苏,语言不通,经历不同,风俗差别,不——爱——我。”生命的无奈,情感的郁结,命运的多舛,终于山洪暴发般倾泻出来。“不爱你一封封通信做什么?精心为你写诗评做什么?领你到江苏做什么?如果这些都算错,将错就错到底好不好!”镇紧紧抓住我。“不可能的,你太小,不会懂得我。”“那,什么叫懂?”镇问得我哑然。那么多信里信外的侃侃而谈,推心置腹,还有什么叫不懂呢?可是,女孩清秀的脸在我眼前浮现,答应的事,要兑现。我慢慢道:“知不知道,有个人为你相思?”“运足了底气,我能晕倒一大批女孩子,都娶?”见我依然淡漠,他猛捶自己的头:“我恨自己为什么这么痴情,为什么?为什么?”

凝望他英俊的面孔,泪水渐渐迷蒙双眼。如果生命中该认定什么,冥冥中我那份渴望已经来了,终于到了!

拒绝才是绝顶的傻瓜、蠢蛋。很长一段日子,跟着镇东奔西走,在浪迹山川的颠簸里,彼此相依为命。再回到江苏,我们已成了夫妻。每天,送镇上班,然后在陌生的街巷陌生的脸孔陌生的语言里转回家,偷偷抹眼泪,想家。

镇千方百计地替我谋工作,但总是碰壁。英雄遍地,芝麻粒大的小人物何足挂齿?镇的积蓄渐渐减少,直到有一天,早餐两个人仅能买两块小饼。镇跺足痛吼:“够了,我去东北。”

辞了编辑工作,辞了诗社社长职务,辞了相处多年的墨客骚人,辞了20多年天天走过的小巷遇见的乡人,镇甩甩头发,“现在好了,一心一意跟你走。”

凛凛西风,皑皑白雪重现眼前,一切都是旧相识。走出站台,对镇的歉疚变成了无法更改的定局。泪珠就凝在脸上。“哭什么,现在可不是落雨的季节。”镇温和地拍着我的肩。

一切都是为了我。结婚5年,再捧起席慕蓉的诗,终于相信,世上有一种爱情,绝对的无怨和绝对的美丽。假如三毛还活着,假如有幸相见,一定会结为知己,因为我们有太多相似的话题。

逗着怀里撒娇的女儿,镇说:“等宝宝长大了,你喜欢什么地方,全家去。”除却爱人的怀抱,还能更喜欢哪里呢?爱情的故事里,我洒下了太多的泪水。滚滚红尘,拥有这份爱,再平实的生活,也足够了。

丢戒指

丢失一件宝贝,却意外地获得另一件宝贝,也许这就叫因祸得福吧。栖云

跨下墨绿色的车厢,我就感到植物的气息一阵一阵海水似的席卷而来。到底是名不虚传的江南,随便抓一把空气,都雾岚岚地透湿肺叶,绿盈盈的染翠眸子,伟岸而茂盛的梧桐树,素洁而馥郁的玉兰树,隽永而秀丽的栀子树,矮小而不败的冬青树,无不在蒙蒙的细雨中烟笼雾罩,翠色乱泼。我微微有些悔意,具有绘画天赋的我,竟在颜色方面出了闪失。我不由自主地扫一眼左手无名指上的绿宝石戒指。我怎会如此不合时宜地戴个绿宝石戒指,原来料想惹人注目的啊。

一点豆绿,那么渺小,那么甚微,那么不屑一顾,湮没在满眼的绿意之中,谁能在意麻地里的一粒小小的芝麻?况且,戒指金色的两条腿上缠着一圈又一圈的红丝线,红配绿——简直俗不可耐。对自己选择彻底否决的同时,另一只手就开始了行动,左拧拧右转转,试图脱下滑稽的绿宝石戒指。“你,结婚了?”

熟谂的声音在头顶开花,我但觉炸雷一声,惊慌失措地抬起头来。大羊,一张梦中的脸,俊逸、凝重、棱角分明,只是有些惊愕,有些诧异,有些失魂落魄。到底学问中人,到底谦恭之人,瞬息之间,就镇静若常。馨香的话缕缕吹拂过来:“祝福你!”

这一贺,反而让我感到窘迫和尴尬,连忙推上戒指:“一路上总是担心脱掉了,怪惹眼的。”大羊也附和一笑,有些悲凉。

因为戒指,我和大羊之间就隔开了一道无形的墙,两人的肩头躲躲闪闪。大羊擎着雨伞,绵绵的细雨银针样全神贯注地点着伞布,虽然不曾雨意婆娑,但由于中间的空隙,外露的半个肩膀都湿漉漉的。更难堪的是,这枚戒指竟封闭了语言,一时找不到话讲。

我和大羊是校友,他小我两届,但平等的是我们在同一个文学社。他属羊,又高又帅又温和的江南人,所以我戏谑称他大羊。转眼毕业了,各奔东西,但是文学笔会经常召开,第一次,东北;第二次,中原。这是第三次,江苏召开。那些风花雪月的旧事,似乎隐隐,又似乎昭昭,似乎夜不能寐,又似乎风平浪静,女孩子的青春,就仿佛早晨的露水,一眨眼就消失了,耗不起,等不得,虚掷不能。所以在再一再二,不再三再四的古训熏陶之下,我给自己戴上了一枚绿宝石戒指。

江南的石板路也独特,一块一块的青石板并接成仄仄的街巷,石板上刻着历代的花纹,边边角角的地方甚至用各处颜色的小石头子点缀成美丽的图案。雨水多情地拍打它,湿润润的,滑腻腻的,走在上面,像贴着爱人的额做梦。然而我和大羊,做着白日的异梦。只无声地走,静静地走,仿佛要一直走到太空中去。突然,大羊驻足陡然问:“你丈夫,不是搞艺术的吗?”“你不适合戴这种戒指,再说,与服装也不搭配。”

两团胭脂红跳跃上我的脸颊,但是,我不服输!这是永远的信条。“他不如你胸怀瀚墨,可是很真诚。”我用挑衅的目光盯住大羊,不容置疑地反诘。“那就另当别论。”大羊的眼神更晦涩。

我感到心底隐隐作痛,那是一个无人察觉的结。但是,多年未解,反而再也不敢触碰。默默咬了一回唇,低低道:“你不是希望我来江南吗?如果变卦,我马上走。”“别,别,一定留几天。”大羊惊慌失措地拉住我的手,又心存戒备地撒开。

一枚绿宝石戒指,竟击碎了往日的随和和想念。那是一个几分矜持,几分尴尬,又几分漫长的夜,我退下戒指,在大羊安顿的床上辗转地睡去。

也许耐心十足的梅雨始终不肯开晴,也许不可言喻的烦恼缕缕纠结住心绪,我一觉睡得天已近晌。揉开眼,刹那惊呆了。

那枚绿宝石戒指已抽去了红丝线,被清洗过,端端正正地躺在床头柜上,另外还有一条葱心绿色的丝绸连衣裙,一顶十分柔软,系着湖蓝色缎带的草帽。泪水在我心情转变的地方潺潺地流。“这套装束再配以璧玉手镯才淑女,等你丈夫送吧。”“你吝啬,还是你挖苦我。”大羊戚戚的目光。一时,两人又似乎无可言语。

街转角的小饭店正卖着刚出锅的糯米馅烧麦,奶白的烧麦皮,上端捏着木耳型的碎褶,褶口露出酱红色,饱满而舒展的糯米粒,只把喷香喷香的气味弥漫在轻烟细雾里。我似乎一下子找到了突破口,兴奋地坐下来,从糯米烧麦聊到明天的笔会,再聊到文坛的现况,洋洋洒洒又回到校园一般。末了,逛了一处园林,举头看天,阴沉沉的,牛毛细雨依然不温不火地飘散。问题就出在这儿,我一抬头,发现绿宝石戒指丢了。

大羊的脸一下子就长了,“是我拿掉的红丝线,为的是好看,谁曾想你纤指如蒜苗。”

还有什么好解释的,原路折回,找吧。园林处,没有;失物招领处,没有。遍地横翠,哪里去寻一颗绿豆似的戒指!大羊不肯死心,我虽然不曾诚惶诚恐,心里怅然若失,毕竟上千元的首饰。“你丈夫不见得奚落你,我也可以送一个同样的代替,可是感情的价值哪里去补救?”大羊总是振振有词。他跑回家,点燃一根蜡烛,仔细地搜寻每一寸走过的石板路。

红色的火苗照耀着大羊年轻而英俊的脸庞,照耀着他极其专注的神情,烟雨飘在他的头顶,像恋人多情而幽静的眼神。多少年来,我一直梦想这样一幅画,这样一个人,在我生命里安营扎寨,守护看管。可是,我和大羊,那么多的相聚时光,却没有片言只语的谈情说爱。明天就开会了,集体的畅谈,集体的行动,然后不由分说地挥别。心潮奔涌到这,我再也按捺不住,倾盆作雨般滂沱起来。

大羊手足无措,连忙安慰我:“再接着找好不好?我赔偿你好不好?本来我是准备送你戒指的,可是你一下火车,手指上就戴着结婚戒指。”大羊显得非常激动,不可遏止地爆发出来:“你为什么要那么快地结婚,为什么?”

我伤心欲绝地反问:“那你为什么直到今天才肯问这句话呢?”

大羊暴跳起来,“在你眼里,我一直是个天真无知的小孩子,这次,我想在自己的家乡,证明我已经长大了。不信你看,我真的为你买了结婚戒指。”大羊从上衣兜里,小心翼翼地掏出一个红缎的心型小盒,启开,一枚钻戒在黑色的夜空中闪烁着稀世的光华,就像我泪流满面的眼。

慢慢地把钻戒捧在手心,想说:大羊,我一直都在等待着你,只是为了旅途减少麻烦,才向表姐借枚戒指。

可是,语未出,泪已千行。

破译现代爱情

恋爱中的青年男女是天空的云,浪漫得无边无际;结婚后的男人和女人立即变成地上的草,实际得无法再实际了。唐宝民(一)

有人说,男人的财富是他的聪明才智,女人的财富是她的美丽。但在爱情上,二者却受到不公的待遇。一个美丽的女人可以使无数男士为之倾倒,而一个学识渊博的男人,如果他物质上贫乏到一无所有的地步,那么女人便很可能会对他的学识不屑一顾。一些女孩宁愿嫁给一个胸无点墨却腰缠万贯的个体户也不愿嫁给一个穷知识分子。在一个功利横流的社会里,一切都带上了功利色彩,爱情自然也在劫难逃。价值取向的倾斜,使爱情也步入了商品经济。于是,女孩衡量爱情的标准便不再是“才”而是“财”,一字之差,差不尽男人的悲哀。(二)

恋人另有所爱。在分手时,男人的眼泪往往是假的,而女人的眼泪却多半是真的。(三)

某君大学毕业,身高属二等“残废”,谈了几个对象都因女方嫌其个矮而告吹。他愤愤不平地说:“现在的女人太势利,择偶只注重外表而不看内在条件。”

这话未免有些偏激。其实,这些女孩并非只看外在而不看内在,她们同样也注重内在,只是由于中国人多,选择面亦广,谁不想找一个既满腹经纶又高大英俊的男孩而内在外在两全其美呢?(四)

其实,分手后男人和女人都很痛苦,所不同的是,女人往往在人前悲泣,而男人则常常在背后流泪。(五)

从恋爱到结婚,大多数女人都走过了从将军到奴隶的历史阶段,而大多男人则完成了从奴隶到将军的伟大转折。

所以,恋爱中的男人是最善于伪装的。个个都是十足的腕级演员,女士万万不可被其表象所迷惑。(六)

热恋中,无论男人还是女人,都不相信“我爱你永远”、“这辈子我只爱你一个人”以及“你就是我的全部”等诸多海誓山盟。因为热恋其实就是一种严重的精神亢奋状态,或许还伴有“三十九度九”的持续高烧,足以把人烧得胡说八道。(七)

恋爱中的青年男女是天空的云,浪漫得无边无际;结婚后的男人和女人立即变成地上的草,实际得无法再实际了。也就是说,恋爱中的男女都是理想主义者,而婚后的男女则成为现实主义者。从理想主义到现实主义是一个痛苦的嬗变过程。

雪落无声爱有声

30年后,她的小女儿问她最心爱的食物,她毫不犹豫地答道:“荷包蛋。”叶倾城

三十几年前,他们在武汉一所大学相遇,一个湖南一个河南,却同姓。同学们起哄:“你们认个兄妹吧。”

他说:“行。”

她没做声。可是下学年开学的时候,她对他说:“俺跟俺娘说了,俺认了个哥!”

他们应该毕业那一年,“文革”开始了,天下大乱,没人管事,他们就凭空多读了一年。那年没有功课,同学中多的是激进分子,一把把的“司令”、“总指挥”,你方唱罢我登场。他俩只跟着老师,勤勤恳恳地,在校园里的道路两侧,种下了许多棵小树。

学校在分配前便已宣布,他们所有的去向都是边疆艰苦之处。都是乡下孩子,都没什么阅历,面对一堆的名字:丰满、六盘水、玉溪、资水……像在抽签,抽取一生的命运,而绮丽的名字背后,到底有没有丰饶的身世?

他到底灵活些,到图书馆借了地图册来研究,又挨个到老师家咨询。然后跑来跟她说:“我问了好些人,他们都建议说丹东最好。我们一起去吧?我给你也报了名。”

她说:“好。”

——这就算求婚了。

走之前,照例在蛇山上留个影。背景是浩瀚大江,一桥飞架南北。他依当时所流行的,作个指点江山状,而她却只拘谨地抱膝而坐。黑白照片,也看得出她红彤彤的苹果脸,两根粗粗的麻花辫垂到肩上。两个人看上去,都淳朴、健康而傻气,像他们头顶上明净无瑕的天空。

第二年夏天,生了大女儿,再隔一年,二女儿也来了。而那时,鸭绿江边的安静小城,天正寒,地正冻,积雪盈膝。

仿佛一头撞在冰墙上,撞碎两砣冰块:没——有。没有肉,没有鱼,没有新鲜蔬菜,凭个出生证领到5斤鸡蛋,其实,是空白。东北的冬天可以酷寒到什么程度,他终生不能忘。

而他是在南方鱼米之乡长大的男人,在他的故里,女人坐月子要喝清甜的蛋酒和煮得奶白的喜头鱼汤。他心疼女儿的哭,心疼她的瘦——那样迅猛,像一脚踏空,从十几级台阶上一跤跌下去——却无能为力。

愁在心里,也不改他爱说爱笑、喜交朋友的天性。一次去附近驻军办事,见一个小解放军战士在修收音机,工具摊了一桌子,却只会拆开来又装好,拼命地拍,又使劲地摇。

他实在看不过眼,一句:“我看看。”三下两下完工,喇叭里传出悠扬的“我失骄杨君失柳……”小战士喜得小心翼翼捧住,像捧了一丛易碎的珊瑚,嘴里连连道谢,他也就走了。

几天后正在车间里,忽然厂办紧急召他,他刚一进门,便有人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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