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贪食亦贪爱(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10-20 12:23:52

点击下载

作者:刘思颖

出版社:北京联合出版公司

格式: AZW3, DOCX, EPUB, MOBI, PDF, TXT

我们贪食亦贪爱

我们贪食亦贪爱试读:

序 一切有情,皆依食住

长久以来,我一直想要写一本与食物有关的书。

作为一枚资深“吃货”,有时候我会陷入深深的困惑:口腹之欲,到底能给我们带来什么?

在英国读书的时候,做饭是我无聊生活里面为数不多的亮色。在异国寒冷的深冬里,腹中饥馁的我靠着临睡前流着口水翻菜谱,打发掉了不知道多少孤单的深夜。在唐人街昏暗闪烁的招牌里,我异国的青春,是一碗热气腾腾的叉烧饭。

后来,我一个人出去游历,走过了不知道多少个国家。一路上,我遇见偷渡到欧洲的大妈,她非要在火车上塞给我一包茶叶蛋;遇到过一个走了十几个国家,却无论到哪儿都要随身携带电饭煲与家乡大米的独行客;深夜里,还在青年旅馆遇到过为我做阳春面的留学生……

我遇到过许多人,听到过许多故事,品尝过许多菜。

于是渐渐起意,想要把那些破碎伶仃的旧事收拾起来,把熄火渐冷的炉灶重新烧旺,把曾经尝过的饭菜一一重现。

于是,就有了你面前的这本小册子。

我相信,人的味觉是奇异的记忆载体。有时候时过境迁,大脑也许会遗忘,但唯有那点子念念不忘的口舌之欲,会时不时提醒你那些或悲伤或温暖的细节。

书中的主人公,有的是我的朋友,有的纯属是虚构。但大部分的故事都有一个原型,在远远地望着。

年少时候的感情往往很激烈,我们自以为的那些小情绪就是我们的全世界。爱啊,恨啊,我们无所顾忌,我们鲜衣怒马。可等到年纪渐长,我们渐渐发现,等到所有的情绪都慢慢平息,一万声“我爱你”,也抵不过冬夜手边的一碗热汤。

这也是我一直所秉持的观点:满堂盛宴,其实都抵不过素面一把。

日子不是轰轰烈烈,是细水长流。所以,我在书中收录的菜肴,并没有多么动听的名字,也没有太复杂的制作程序,都是平常日子里,随处可见的家常菜。故事里的人物,也许就是在平凡的日子里过着平凡生活的你。

这是一本写给平凡如你我的故事书。我们没有经历过至死不渝、倾城倾国的感情。但就是在这一蔬一食一饭一菜的生活里,我们完成着属于自己的生命哲学。

当你打开这本书,也许是在忙碌一天后的地铁上,也许是在四下无人的夜里,也许是在有饭菜香气伴随左右的饭桌上。我并不指望每一个故事都能够打动你的心,但我希望,在你阅读这本书的某一个瞬间,能够打开记忆匣子,回忆起某一种滋味,想起某一个人。

世界那么大,我们一路走来,风尘仆仆也好,山重水复也罢,在酸甜苦辣的记忆片段、聚散离合的烟火人间里,总有你忘不掉的那碗面,总有你记得清的那个人。

一切有情,皆依食住。我们贪恋的,从来不仅仅是一碗热面汤的温度。

而这,大概也是食物最动人的力量。

唯美食与爱不可辜负

爱你的人或许只是你生命中再普通不过的骨汤炝锅面,不奢华不精致,但味道醇厚朴素,能管饱。最重要的是,唯独它能够长长久久、安安稳稳地陪在你身边,让你心生温暖,心里踏实。

平淡生活里的刺

那天晚上,我照例和顾小野窝在沙发抱枕堆里听歌,是宋冬野的《平淡生活里的刺》。结尾的时候,宋冬野用他一贯低沉磁性的嗓音说:一个人,一生中可以喜欢很多人。可心疼的,只有一个。

小野却突然低低地笑了,哼。1

顾小野是我见过做酸辣土豆丝最好吃的女人。

作为一个山东人,对浓油赤酱的热爱是一切友谊的基石。那时候我和小野都刚到北京,我是穷光蛋,她也好不到哪里去。我们租住在酒仙桥一带破旧的老公房里,我靠爬格子勉强混个生计,她在一家小软件公司做出纳。白天她剪干净利落的bobo头,穿讲究合身的西服套装,踩7厘米不高不矮的细高跟,挤公交车去大山子上班。晚上就换上紧身的皮夹克,背上鼓槌去三里屯打鼓。

没错,顾小野的业余爱好,也就是打个架子鼓。

所以总的来说,她挣得还是比我多的。

但挣得多其实也并没有什么用,因为厕所堵了照样还要我去拿着皮搋子去通,下雨屋顶漏了照样要她挽挽袖子搬个水桶来接。

要说这生活的苦啊,半点不由人。顾小野唱念做打地感慨。每当说起这话,就是顾小野开启发疯模式的时刻。

所以,对于两个穷得一清二白的穷光蛋来说,平日里最大的消遣也就是宵想一下口舌之欲。顾小野挣了钱,就请我去巷子口的串儿摊过把瘾。20串腰子20串羊肉,就一罐啤酒、半碟子花生下肚,这也是老北京的享受。可绝大多数的时候,我们两人还是闷在家里研究怎么把土豆、茄子做出花儿来。

再重复一遍,顾小野是我见过做酸辣土豆丝最好吃的女人。

后来顾小野研究出过一个标准,说最好吃的酸辣土豆丝功夫都在那个“丝”字上。什么叫丝?就是直径不超过1.5毫米,那得是熟手才切得出来。在这个程度上,土豆不用腌渍也能入味,还恰到好处地保持了土豆的脆。急火爆炒出来,一嚼,满口都是嘎啦嘎啦的脆生,老“带感”了!“你再看看摊子上那些土豆丝,”顾小野一脸恨铁不成钢,“那能叫丝儿吗?啊?那得叫棍儿!”

我翻一个白眼。

可不管怎么说,顾小野都是我见过做酸辣土豆丝最好吃的女人。嗯,重要的事情得说三遍。

顾小野切土豆丝,那是专业级别。顾小野除了爱玩鼓,再有大概就是玩刀。笨重的葛家大菜刀到了顾小野手上,简直如臂指使。别看顾小野也就155的细瘦架子,大腿还没我胳膊粗,可拿起菜刀来简直是另一个人。唰唰唰,刀子白练也似的施展开,就切了满案子薄如蝉翼的土豆片。唰唰唰,再切,就成了丝。捻起来看,果然真真直径不超过1.5毫米,端的是神技。

然后顾小野就扬扬得意地扔下刀子,对我颐指气使:“去,把土豆丝炒了。”

哦,我忘了说,顾小野这货会切会吃,不爱炒。2

顾小野是有个恋人的,这事我们都知道。

顾小野跟韩则这档子事,算一算,也真能说得上是青梅竹马了。

顾小野跟韩则是高中同学,不过不是一个班的。就像所有烂俗了的偶像剧,他们俩一个高高在上地在优等生一班,另一个则憋憋屈屈地在普通班里吊着车尾。

说是憋憋屈屈,真是太慢待了顾小野的年少时光。

要说年轻时候的顾小野,在学校里也算是数得上的人物。虽不是老大的女人,身后却有一帮小子等着帮拳。

也不是说顾小野从小就是个小混混,可大院出来的子女,多少都是打断胳膊连着筋的。更何况顾小野从小就展现出了她非同寻常的领导才能。小野父母都忙,从小便只留了顾小野一个人跟着爷爷奶奶过活。爷爷奶奶年岁已高,又加上隔辈更亲,便由着顾小野整日里在家属大院疯跑瞎闹,呼风唤雨。家属大院里年龄相仿的孩子十几个,别管是拖着鼻涕的小姑娘,还是结结实实的小胖墩,竟一个个都被顾小野收拾得服服帖帖。于是几年时光下来,顾小野以一介女流之身拳打敬老院,脚踢幼儿园,遂成此间一霸。

可韩则呢,可是正经高知家庭教养出来的小孩,从小就白白净净、一本正经。五岁读诗书,七岁学钢琴,韩则年少时几乎所有的业余时间都混迹在了少年宫与图书馆。于是一路走来,韩则顺顺当当,成绩永远保持在年级前五,与只知道疯跑疯玩的顾小野自是不可同日而语。

所以说,两个人最后能勾搭到一起,那妥妥的是缘分啊缘分。

我一直私下怀疑,顾小野能勾搭到韩则,绝对是她垂涎人家的美色,于是先下手为强。可顾小野撒泼打滚赌咒发誓,这绝对是个意外。

好吧,那就权当意外吧。反正,也不过是个俗套的美救英雄的故事。

没错,是美救英雄。听说年少的时候,韩则虽然学习好,却也不是只知道学习的“弱鸡”。白白净净的韩则骄傲得像只鹭鸶,打个篮球投个三分什么的,还是很能吸引一些小姑娘目光。而耍帅太过的后果就是,明里暗里韩则不知招了多少人的恨。

球场上的摩擦本来是小意外,可抬头一看,哟,撞人打手的这不是我们好学生韩则吗?再加上周围一圈“花痴”小女生不分场合的尖叫,得,原本推搡几下就能散了的小场面可就轻易不能放过了。事态迅速演变成了两方对峙,叫嚣的、帮拳的、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就剩下一个韩则被孤零零围在了正中央。

说来也是巧,当顾小野万年难得一次地路过那片操场时,正赶上对方一个篮球砸上了韩则的眉骨。要说顾小野和韩则虽然是同校同级的同学,但其实也没见过几面。要真是硬扯关系,大概也就是迎新晚会上两人的匆匆一面。所以我们都说,那天韩则能逃出生天,真心要亏了顾小野那天心情好。

向来自诩大姐大的顾小野见此情况,二话不说,抄起场边的篮球,“咣”一声砸向对方老大的眉骨,然后拉起韩则一路飞奔出了对方的包围圈。

很久以后,韩则说:“顾小野,我这辈子再没见过像你这么疯的女人。”3

韩则就这么进入了顾小野的生活。或者换句话更妥当,是顾小野就这么生猛不羁地闯进了韩则的生命,简直堪称浓墨重彩。

其实本质上讲,顾小野绝对是个好姑娘。她不抽烟,不喝酒,不说脏话。顾小野不动不笑不说话的时候,单看她精巧的下巴和白皙的皮肤,你会以为她是一个淑女。

但你又实在不能把她看成一个单纯的乖乖女。顾小野的头发永远乱七八糟的像个鸟窝,脸上带着惺忪的倦意。顾小野最不耐烦穿裙子,喜欢贴身牛仔裤配10厘米的细高跟鞋。顾小野最喜欢肆无忌惮地露齿大笑,或者毫无形象地四仰八叉。顾小野还好美人,爱快车,在美女品鉴这件事情上,她比一个男人还男人。

总之,顾小野是一个奇怪的女人。

顾小野有一辆老式的复古摩托车,是她用从13岁就开始攒来的钱买的。当我们还在骑着凤凰自行车灰头土脸地上学的时候,她早就骑了拉风的摩托车风驰电掣。而自从韩则从了顾小野,也义无反顾地坐上了顾小野的后座,头上戴着的那顶藏蓝色的小头盔成了灰暗县城的亮色。

顾小野其实是有一种来自骨子里的浪漫的,具体体现在她不定时的抽风。她会拉着韩则逃课,在上午空荡荡的大街上闲转,坐在路边马路牙子上看美女的大腿,然后不正经地吹口哨,活脱脱一个小流氓。她还会带着韩则夜里十二点出发,开三四个小时的车,驱车百余公里,只为赶上一个据说天气绝好的清晨,然后在海边凌晨四点的熹微晨光里为韩则弹一首新写的情歌。

再后来,韩则也学会了骑摩托车,于是后座上的人就换成了顾小野。

他们趁着晚自习结束,宿舍尚未熄灯的那点空隙,偷偷翻出宿舍大门,然后顾小野坐在韩则的摩托车后座上,一起追一段火车尾灯黯淡的光。80迈呼啸而过的风里,是她和他散落的青春。

后来的韩则出落得极吸引人,尤其是女人。人们说韩则身上有一种致命的性感,在那么多灰头土脸的男人里,只有他细节严整,潇洒从容。可熟悉的人都知道,他所有的情趣浪漫与洒脱不羁,都承袭最初的顾小野。

这样的一个女人,是的,那时候的顾小野就很难称之为“少女”了。这样的女人,对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年来讲固然有种致命的诱惑,可对于少年的父母,就是不折不扣的邪门歪路。从两人在一起之初,韩父韩母就旗帜鲜明地反对过。且不说高中生的早恋本就是禁果,单单凭顾小野的出身做派,就让韩家父母看不上眼。这样一个毛里毛躁的小丫头,如何配得上自家品学兼优的儿子?

从顾小野勾搭上韩则,韩家父母就少不了地横挑鼻子竖挑眼。韩家父母早先是早一批的留学生,留过洋的二位是讲究开明教育的,并不会明着给难堪。可对于韩则这个小女朋友,却是从头到尾都挑不出“满意”二字。长相不够甜美,学习不够优异,性格还过于彪悍。从韩则带顾小野回家的那一刻,两人就开始与韩家父母明里暗里打起了游击战。“还好,韩则还是爱我的。”顾小野回顾这几年的恋爱,无不感慨。

是啊,还好,韩则还是爱顾小野的。

大一到大四,韩则的痴情传遍了整个校园。

没人知道,顾小野是发了什么疯。明明她是一个那样自由散漫的人,却在高三那年完全改了性子。韩则是学校出了名的好学生。顾小野呢,固然算不上很差,但成绩跟韩则的成绩相比却只能是望尘莫及。老师家长原本想,高考之后,韩则必然是要考到魔都帝都的好学校去的,顾小野呢,也就安安分分地待在本地,上一所不好不坏的大学。这段感情,倘若真能走下去就是造化,走不下去倒也没什么坏处。

年轻嘛,谁没个年轻的时候。

可谁承想,两人却一道发了疯。顾小野固然改了吊儿郎当的性子,发愤图强。韩则这般理智的人,竟也在最后关头放弃了帝都名校,迁就顾小野去了不知名的外地大学。此举一出,满校哗然。从此之后,韩家父母再也看不上顾小野。

但不管怎么样,两人终究还是如愿走到了一起。4

顾小野生性爱自由,韩则就是能牵住她的那根地上的线。本质上讲,韩则确实不是一个浪漫的人,他说不了太多的甜言蜜语,他只是踏踏实实地爱着顾小野。

从大一到大四,从相聚到分离,韩则和顾小野没有辜负每一刻的青春。那时候他们都很穷,虽然现在也穷,但那时候似乎更惨一点。因为韩则的自作主张,韩家父母断了韩则的经济来源,于是两人的生活费就全靠韩则打工挣来的钱和顾小野手中一星半点儿的生活费。

为了生计,韩则打过各种各样的工,在学校食堂收拾碗筷,做过倒泔水的小工,到小饭馆做切菜的帮厨,甚至是当过宿舍楼道的卫生员。韩则算不上有钱人家的少爷,可在这之前也是十指不沾泥的。当顾小野第一次在食堂后厨里见到围着围裙、一身油腻的韩则时,这个整天就知道没心没肺、疯跑瞎闹的女人差点掉下泪来。

韩则扎煞着双手,在厨房的烟熏火燎下原本堪称白净英俊的脸上汪起了一层油。他手足无措地看着扑到自己怀里、哭得像个孩子一样的顾小野,半晌说不出话来。直到顾小野手忙脚乱地拿出家里寄来的存折硬往韩则手里塞,韩则才浅浅地叹了口气。

顾小野的父母每次寄来的生活费也就将将够维持两人基本的生计。韩则浅浅地叹口气,从口袋里掏出不多的几张大钞,然后和存折一起塞回顾小野的手心里。“女孩子是要好好打扮的,”韩则说,“别委屈自己,想买什么就买吧。”“所以说,”后来的顾小野总结,“买买买才是一个男人最动人的告白。”

这样的苦日子,直到上届学长介绍韩则去做了家教才有所好转。韩则做家教的地方离两人的住处有半小时的车程,为了省钱,韩则要走一段路程再乘车,以此省下转车的一块钱。省下的一块钱,韩则就从小区门口买一个热热的茶叶蛋,密密地封好,然后放到顾小野的枕边。冬天冷,顾小野就把茶叶蛋捂在手心里,像是一枚小小的暖手炉,照亮那间租来的、破旧的、阴暗的、潮湿的地下室。

人家说,贫贱夫妻百事哀。那段日子,是顾小野过得最艰苦、最贫穷,但也是最甜蜜的日子。

租不起好房子,两人就找了破破烂烂的校工宿舍楼做歇脚之处。在校工楼阴暗潮湿的半地下室里,顾小野第一次学会了用报纸糊墙。

她从学校图书馆的看守大妈那里半哄半骗来一大箱过期报纸,一个人哼哧哼哧地扛回家,然后细细地贴上胶条,遮盖住斑驳脏污的墙面。

为了省钱,顾小野剪掉了从初中时就留起来的长发。顾小野天生就带着一点儿自来卷儿,于是短发里就总有一撮乱发不服帖地翘着,配上她瘦削的躯干,就仿佛一个发育未完全的小男孩儿。韩则总喜欢摸着顾小野的乱发亲昵地喊“我的小孩儿”,如同顾小野真的就是那个他疼到心窝里,捧在手心里的小孩儿。

可小孩儿的躯干里却可以迸发出非同一般的爆发力。韩则惯常是不在家的,顾小野就穿了韩则的旧衬衣,挽了松松的袖子,抓起放了两人衣服的沉重大包,一个过肩就甩上了房梁。顾小野还接过私活,给小公司做账。这样的活计向来是量大时间紧,顾小野就挑灯夜战,一熬就是几个通宵。

后来,顾小野甚至学会了做饭。顾小野做梦都没想过,自己满脑子的诗和远方,有一天会变成满腹的柴米油盐。顾小野原本以为,自己一辈子都不会碰油盐酱醋铲瓢刀勺这样的俗物,可之所以拿起刀,也不过是因为韩则无意中的一句“我妈喜欢会做饭的女孩儿”。

在做饭这件事情上,顾小野是下了苦功夫的。可奈何这种事情和音乐画画一样,多少需要点天赋。顾小野固然能弹出婉转动听的吉他声,打出激情四射的鼓点,可依然掩盖不了她在厨艺上的天赋缺陷。

顾小野并没闯下过什么乱子,更没有烧掉过厨房,她做出来的东西只是正常水平的不好吃——说不上哪里不对,可又好像哪里都不对。几年的贫寒日子留给顾小野最大的馈赠,大概就是她那一手出神入化的刀工了。纵然调味需要天分,可切劈削砍却可以后天习得。韩则曾在无数个寒夜里捧起过顾小野伤痕累累的手,最终却只能化作一声叹息:“你又何必这样,让我心疼。”

从大学到毕业,从找工作到做“北漂”,看到顾小野和韩则一路走来的经历,我们想,如果这都不是爱情,那还有什么值得相信?5

谁也没想到,竟然是韩则先提了分手。

那是顾小野和韩则来北京的第三个年头,也是他们在一起的第九年。

都说七年之痒,顾小野平安度过第七年的时候,还只当那是笑谈。毕竟,那样辛苦的日子两人都曾依偎着走来,如此深情厚谊,怎么可能在马上就要见到曙光的时候,就烟消云散了呢?

可当顾小野亲眼见到韩则身边的娇小女孩时,生活狠狠打了顾小野一记耳光。

恋爱中的女人,都有着猎犬一样敏锐的神经,随便拉出去一个都有做福尔摩斯的潜力。何况顾小野只是天真,不是傻。

顾小野是从韩则衬衣上的褶皱看出端倪的。尽管多年的艰苦生活几乎已经把顾小野改造成了一名勤俭持家的主妇,但骨子里的懒和散漫,却是怎么改也改不掉的。我们打一个鸡腿的赌,顾小野肯定熨烫不出那样挺括干净的褶皱——能把衣服烫成这样的,一定是个真正的淑女。

铁证如山下,韩则终于还是承认。新欢是韩家世交的女儿,说不上名门,却也是书香。姑娘清清秀秀,眉目间透着江南姑娘特有的水润。见到那姑娘的照片,我们恍惚就想起了顾小野精致的侧脸,是与不动不笑的顾小野如出一辙的精细。只是比起顾小野,姑娘少了桀骜,多了温婉,是韩家父母会喜欢的模样。

面对顾小野的失望和愤怒,韩则只是厌烦地摆摆手,我只是累了。

九年来,韩则确实倾心爱过,心疼过。父母不喜欢顾小野,韩则是知道的。顾小野始终不是一个可以安于相夫教子的贤妻良母,哪怕她愿意为韩则改变那么多,可她骨子里并不是。这点,韩则也总归明白。年轻时候的韩则以为,他和她与这世间的平常人总是不一样的。面对爱情这朵绚丽奇异的花,现实的那点灰头土脸怎么能够阻拦自己的满腔热血?可当真的在现实里挣扎,在尘世间撞得头破血流,韩则才不得不承认,现实,才是最后的终极BOSS。

韩则后悔了。

韩则后悔当年为什么一时冲动选了这所不知名的大学,韩则后悔为什么没有听父母的劝告,留在家乡找一份清贵悠闲的工作,甚至,韩则开始后悔,自己为什么要爱上顾小野。

韩则终究只是一个普通又平凡的男人,他想要的只是一个家庭,一个老婆孩子热炕头的家庭。他早已经不再是少年的模样,转过头来的韩则,只是一个满身疲惫,在现实生活中被磨去棱角的中年男人而已。顾小野纵有千般风情万种好,可他爱上的终归是一匹野马。而他,没有草原。“你快点长大吧顾小野。”在最后,韩则说,“我总不能照顾你一辈子。”6

关于故事的结尾,其实我犹豫了很久。私心里,我是希望能有一个完美的结局的,像童话故事里的最后结局,王子和公主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或者话本小说里浪子的回头。哪怕是言情小说里恶俗得不能再恶俗的相爱的人彼此误会,然后冰释前嫌。这终归也是一个让人欢喜的、团圆的故事。

可我知道我不能。

在这个故事里,没有生离死别,没有波澜起伏,没有冰释,没有误会,甚至很难说有伤害。这只是一对平常男女在现实里的无可奈何。

韩则终究还是离开了顾小野。我不知道在最后说的那声“再见”,韩则有没有后悔,后悔自己的年少轻狂,后悔终究敌不过时间的爱情。

在韩则离开之后的很长时间里,顾小野一直不知道怎么面对一个人的生活。或者说,她不知道应该怎么面对曾经坚信的那些事情。在这段感情中,甚至在那么多人里面,唯有顾小野固执地在现实面前做一个少年,头破血流也不肯让步。唯有她,在日月变换、星移斗转里坚定地挽留早已流走的年少时光。以为捂住眼睛,就可以不去面对世界的变化无常,所以等再张开双手,顾小野才发现早就变了模样。

他们故事的结局就好像一个哑然的句号,明明开始得如同一段宏大叙事的前奏,让人满怀着希望,可结束得却潦草黯淡,就显得格外虎头蛇尾。

顾小野问,我真的错了吗?

我羞愧地低下了头,无言以对。7

再后来,顾小野也离开了北京。

顾小野走的时候,只有我去送她。她依然保持了常年积累下来的变态执行力,即使刚失恋,依然干脆利索地打包全部家当提前寄回家,理智严谨、井井有条得简直令人发指。

于是等她人走的时候,就只剩下了随身的双肩包,和多年不离的木吉他。

还好,还好,总算是保住了洒脱颜面。

临别的火车站,我不知道该说点什么。面对顾小野这样一个女人,你总会觉得,说那些伤情离别的话,总有点不好意思。好在顾小野也不打算煽情。车来了,她拍拍我的肩膀:“走了,有缘再吃你炒的土豆丝。”她突然扬眉一笑,“老规矩,我切,你炒。”

在那一刻,我仿佛又见到那个在那间狭小逼仄的厨房里,兴高采烈切土豆丝的顾小野。挑一枚土豆,削皮,去疤。唰唰唰,切成薄片;唰唰唰,削成细丝。她眉眼弯弯,残酷生活的逼仄没能爬上她眉梢。

大概,她活得也像是一颗大土豆。从泥土里扒拉出来,带着野地里热辣新鲜的泥土味儿,在一层层地托劈砍削中露出洁白的胴体,永远心怀勇气,永远浴火重生。

所以,还有什么可担心的呢?尽管顾小野的架子鼓已经蒙上了一层灰,她剪得短短的、翘起来像小男孩的短发又长长了寸许。可我知道,顾小野还是那个哪怕生活再艰辛,也总是怀揣希望翘起嘴角的小孩儿。

在很久很久的以后,她也许会再次爱上一个眼神明亮的少年,然后和他走一段载歌载舞的旅程。也许她会一个人孑孑独行,自己看这世间笑语笙歌、繁花似锦。可不管怎么样,她始终眼神清澈,无所畏惧。

她就像爱情本身,在强大的现实面前也许脆弱得不堪一击,却又能在艰难的缝隙里开出奇迹的花。天真本身,就是她抵御现实的武器。

她是平凡生活里的一根刺,是寡淡盛宴上的一道酸辣土豆丝。她上不得台面,却热辣辣地接着地气,她呛得你死去活来刺得你痛不欲生,可因其疼痛,所以真实。

而勇气和真实,才是爱情的本质。

酸辣土豆丝做法:

1.取新鲜大土豆一枚,削皮去疤切丝,放入加过白醋的清水中浸泡,防止氧化变色;

2.锅中放油,油热后放入葱、姜、蒜、干辣椒爆锅;

3.土豆丝放入油锅中爆炒至断生,加入少许生抽、白醋、盐调味;

4.盛盘,撒少许葱花调味即可。

无非求碗热面汤

婚姻对于一个女人究竟有什么意义?尤其对于一个像淼淼这样富足而独立的女人来说。

淼淼是坚定的不婚主义者,不是拖着拖着年纪大了嫁不出去,淼淼是真不想嫁。用她的话说,我有车有房有存款,生活富足身体健康内心强大,又没有强烈的繁衍欲望,干吗非要跟自己找不痛快,去找个男人?我图什么呢!

于是已经年过三十的淼淼优哉游哉过着单身贵族的日子,自由又舒服,最重要的是,神色之间并无半点焦虑,她是真的享受这种生活。

为了这点自由,淼淼与父母抗争多年,甚至不惜只身跑来国外,就为了躲避三姑六婆们催命一样的指指点点和异样眼光。这么多年下来,淼淼的父母早已死心,何况淼淼早就经济独立,也奈何她不得,只好放任自流,也就真让她晃晃悠悠单身到三十多,半点不着急。

但淼淼是有足够的底气说这话的。

淼淼十八岁读大学,在全国最好的外语大学读比较文学,外语精通三四种,会说七八种,简直让我这单学个英语还说得磕磕巴巴的“学渣”恨不得一头撞死在地上。

十年的时间里,淼淼拿了两个学士、一个硕士、一个博士学位,后来干脆留在德国做助教,专门研究美学里面某个我搞不懂的奇葩流派,淼淼是真“学霸”。

除此之外,淼淼还与朋友合伙开了个小贸易公司,专做化妆品进出口的生意,赚得满盆满钵。一年下来,杂七杂八赚的钱足够她过得舒心自在。

这倒也就算了,这样的淼淼最多就是一“学霸”女博士,充其量是聪明还会挣钱的女博士。不得不说,上帝造人的时候真是偏心。

淼淼如今年过三十,却还是一副小姑娘的样子。皮肤白皙,脸色红润,身材窈窕,腿细胸大,跟她一起去酒吧,来搭讪的男人多半去找她,特别伤我这真小姑娘的心。这据说是要归功于多年来的舞蹈训练。

没错,淼淼还是个会跳舞的“学霸”,拉丁、肚皮、恰恰,无一不精,有专门的教练证,甚至可以在游轮上打份零工,专门做巡回表演。所以,淼淼的不婚主义也就不难理解了,对于这样的淼淼,真不知道得什么样的男人才能般配得起。

我与淼淼就是在游轮上认识的,她正同她的英俊舞伴在游轮上做巡回演出,除了一天两场一场半小时的演出,其余的时候管吃管住还有工资,日子过得不要太惬意。

游轮巡航动辄五六天起,但那次不巧,整艘船几乎要被开party狂欢的挪威学生占领,中国人统共就没几个,所以,舞者里一张黑发黑瞳黄皮肤的面孔也就格外引人注目。

淼淼的拉丁舞跳得极好,身体柔韧,眼神魅惑,连女生都忍不住要动心。演出结束下来一攀谈,居然同是中国人,我们俩自然也就多了几分亲切。接下来的四五天里,我与淼淼就顺理成章地黏在了一起,岸上船上都不落单。淼淼甚至干脆掉换了舱位,搬下来与我同住三等舱。

起初我不好意思,看淼淼与舞伴的互动便知二人关系匪浅,要是一不小心做了电灯泡可就尴尬了。但淼淼不在乎,“前男友,没关系”,大手一挥潇洒极了。

后来才知道,这位长相英俊的舞伴的确不是淼淼的现任男友。

淼淼的正牌男友另有其人,据说是一个金发碧眼的德国帅哥,是淼淼读博时的同窗。二人兴趣相投,又有共同语言,刚读博没多久就在一起,至今已经五年有余。

我惊讶,五年的感情早该修成正果,但淼淼似乎对此漫不经心。

淼淼读哲学,最欣赏萨特与波伏娃,欣赏他们的学问,也欣赏两人开放式的伴侣关系。只可惜在这一点上能志同道合的男人着实太少,至少连同为哲学博士的男友对后者也无法苟同。

淼淼对此十分苦恼,因为据说男友已经开始悄悄策划求婚了。“我是真的喜欢他啊,可为什么非要用一纸婚约束缚彼此?”淼淼纠结,于是我结识淼淼的时候,正是她甩开男友来游轮演出找清静的时候。一来算是度假,更重要的是,淼淼需要足够的时间去思考究竟是不是应该接受一枚戒指,从此选择安定而平庸的生活。

在游轮上,淼淼给我阐述她之所以犹豫的理论基础。

说真的我半点没听懂,不过在最后我还是忍不住八卦了一句:“那你怎么想?真要结婚吗?”“说不准,”淼淼皱皱眉,“但我总觉着,那样的生活与我所想的实在相差过远。更何况,”淼淼耸耸肩,“更何况,你看我像是能安下心来相夫教子的女人吗?”“那是因为你还不够爱他。”我说。“不够爱吗?也许吧。但又有谁值得我去爱而胜过对自己的爱呢?”

我知道淼淼是真心纠结,但听到淼淼这么说,我心想,这婚怕是结不成了。

后来我重游德国,正好路过海德堡,便去淼淼家借宿一晚。淼淼依旧是老模样,但房子里并没有她交往五年的男友,更没有新婚的丈夫。淼淼看起来满不在乎,“早就已经是过去式了”。果真如我所料,男友最终求婚不成,被淼淼一口拒绝。

淼淼还是不愿意放弃自己的自由生活,于是走不进坟墓的感情只能暴尸荒野。

男友负气而去,没过多久就另结新欢,曾经为淼淼准备的戒指与嫁纱也顺理成章地披在了另一个女人身上。淼淼倒是一派云淡风轻,旧的不去新的不来,但眼中的黯然却无法忽视。

再后来,淼淼身边的男友来了又去,可再没有一个入得了淼淼心里。

我暗自叹息,淼淼恐怕一辈子真的就会这么一个人过下去了吧。

可我没料到的是,在我回国后没几个月,淼淼就在微信里欢天喜地:“我要结婚啦!”

照片里淼淼笑容甜美,身着白纱,笑意盈盈地挽着一个长相朴实的男人。“中国人?”我诧异。“是啊,还比我小两岁呢!”淼淼扬扬得意。“哈,当年是谁说要结婚还不如一个人来着?”我嘲笑淼淼。“可是,他会做好吃的炝锅面!简直无法拒绝。”“吃货!难道一碗炝锅面就搞定你了?我还会做更好吃的酱油炒面、豆角焖面呢!女神你来不来投奔我?!”我开玩笑。

淼淼却笑笑说:“你不懂。”

淼淼遇到如今的未婚夫正是她处在最艰难的一段日子时。

与德国男友分手后,淼淼也谈过几个新男友,只是再也找不到当初和德国男友在一起时的默契。

新谈的男友更是渣男,除了一张脸能看之外再无可说之处,劈腿被捉奸在床不说,分手后甚至搬走了一起租住的寓所里所有值钱的电器。淼淼虽不差钱,也不差男人,但遇到这样的极品前男友也觉得像是吃了苍蝇一般地恶心。

而就在这时候,淼淼的母亲又因为恶性高血压住院。

淼淼的母亲身体一直不太好,淼淼是家中独女,父母心里其实一直希望她可以回国。一来离得近些方便照顾,再来,虽说父母嘴上说着随便淼淼单身,但私心里还是觉得女儿不肯结婚只是因为国外没合适的对象,在国内选择面一广,想不结婚也难。于是趁着这次淼淼母亲住院,二老明里暗里敲打淼淼,让淼淼直接回国工作算了。

这让淼淼有苦难言。这段时间又恰恰赶上淼淼的研究到了关键的阶段,淼淼要时刻与小组成员保持沟通。一个月里,淼淼往返中德数次,一边照顾母亲一边赶论文进度,其中辛苦自不必说。

而更难熬的还是心理的压力,母亲的病情、父亲隐晦的期盼、男友的翻脸无情、连轴转停不下的工作,各种事情赶在一起简直要逼淼淼崩溃发狂。

而这时候,淼淼遇见了他。

交集是在某次学院里的聚会上。在酒精的刺激下,一帮子被论文研究逼得熬绿了眼睛的博士助教们统统把平日里的矜持与斯文抛在了脑后,在酒吧里闹哄哄地群魔乱舞,逮住人就要来个一醉方休。

这正合淼淼心意。淼淼此时正被生活里的一摊子正事、杂事搞得一个头两个大,于是多少也有了借酒浇愁的意思。别人劝酒,淼淼来者不拒,喝着喝着就喝茫了,这时候正好遇见了他。

新男友,哦,不,现在应该算是未婚夫,是淼淼的学弟,当天正被朋友拉来参加学院的社交。

淼淼与他并不熟,不过虽然不是一个专业,但好歹是一个学校的校友,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多少也混个脸熟。在此之前,淼淼并没有多关注过这个貌不惊人、不声不响的学弟。

这也不能怪淼淼。一直以来,淼淼的追求者甚众,身边多得是英俊的、才华横溢的,甚至是有钱有貌的男人,而像师弟这样面目平庸、言语木讷的人,简直是砸进人堆里都认不出来。

但在那个时候,淼淼刚被她帅气但无耻的前男友恶心到,对于学弟这样平庸的长相反而心生亲切。而且他也有他的优点,虽然言语不多,但句句精妙,谈吐有趣。淼淼素来喜欢美丽的大脑胜过美丽的外表,再说了,淼淼有点自暴自弃地想,保不准就是一夜露水的姻缘呢,现在看着顺眼就行。

聚会散场,男生送淼淼回家,淼淼故意问他要不要上去坐坐,没想到男生想了想说“要不去我那里吧,离这里不远”。

说真的,淼淼其实是失望的,原来觉得有那么点不同的他,其实也不过是凡夫俗子,看到的也不过是一具肉身皮相。不过淼淼想,顶多不就是夜夜情变一夜情吗,下床之后谁认识谁?本着无可无不可的态度,淼淼答应了。

学弟的住处是很典型的男生宿舍,不算干净但也不算太乱。唯一不搭配的是,他居然有一个占据了小半个厨房空间的超大冰箱。见淼淼好奇,男生腼腆笑笑,我平时喜欢做饭,说完就自顾自地扎进了厨房。

起初淼淼以为他只是去倒杯红酒什么的调节气氛,可左等右等不见人出来。淼淼没耐心,索性也跟进了厨房。可没想到的是,厨房里男生连衣服都没换,围了个围裙,挽着袖子,正在簌簌地切小葱。见淼淼进来,他不好意思地笑笑:“你饿了吧,我想给你做点东西吃。”

淼淼惊讶,就像在电影院明明买了《色·戒》的票,谁知道放出来却成了《喜宴》。

见淼淼面露讶异,男生有点羞涩:“你别误会,我没别的想法。”踌躇一下,他说:“其实这两天我遇到你好几次了,你一直没在意。不过你看起来挺辛苦的,是不舒服吗?每次遇见你都只是吃点饼干、三明治。所以,我有点担心。”他脸色泛红,“你别嫌我冒昧,但我真的只是想请你吃碗面。”

他说得没错。淼淼确实已经很久没有吃过像样的食物了。从母亲生病开始,除了飞机餐,淼淼几乎没再吃过什么热的饭菜。在学校,时间紧、任务重,又有这么多糟心事堵着,淼淼早没了好好吃饭的胃口。绝大多数的时候,淼淼并不觉得饿,只是理智在告诉淼淼该是进食的时候,淼淼才会想起用几片面包、三明治打发掉自己的午餐、晚餐。让淼淼没想到的是,他居然一直知道。

见淼淼发愣,他笑笑,转过身继续忙活着手里的食材:小葱、白菜、瘦肉切丝,用一点葱、姜炝锅,放入白菜、瘦肉炒软,加入一钵鸡汤。汤滚开后放面条,煮熟后卧上一枚荷包蛋。他端着一碗汤汤水水放在淼淼面前:“赶紧吃吧,吃饱了胃暖和了,也就没什么坎是过不去的了。”“你能想象吗?Summer,”事后淼淼拍大腿,“他真的就只为了做一碗面给我!我这么一美女都跟他回家了,他居然就真的只做了一碗面!别的什么都没做!”“你当时啥感觉?是不是特感动?”我打趣淼淼。

淼淼认真地想了片刻,才说:“当时也没有多感动,只不过在那一刻,我突然觉得饿。”

大概在那一刻起,她就已经动了心吧。淼淼遇见过的男人千千万,有人在乎她的容貌,有人欣赏她的才华,也有人单纯觉得她幽默有趣。可偏偏只有他,看见过她的痛苦无依,也偏偏只有他,曾在宿醉的深夜里为她端上过一碗面。“你曾经说过,婚姻对于你毫无意义。”婚礼前的单身party上,我问淼淼,“那现在呢?婚姻对你真的有意义了吗?”

淼淼愣了一下,大概是没想到她的一句话我竟然记了这么久。但她还是认真地想了想,然后坚定地说“有意义”。

她望着那头忙碌碌的未婚夫笑得温柔:“遇见他之后我才明白,我想要的婚姻,不过是一碗炝锅面。无论在什么时候,无论多苦、多累、多难熬,总归会有一个人,他会知道我饿,知道我的伤,会记得在我无助的时候捧上一碗面。你知道这种感觉吗,”淼淼笑笑,“踏实。”

所以,别问我婚姻的意义究竟是什么。婚姻大概就是在你觉得冷的时候,他愿意为你添把柴;在你无助的时候,他愿意为你做碗面。这就是婚姻,他是你生命中的一碗骨汤炝锅面,不奢华不精致,但味道醇厚朴素,能管饱。最重要的是,唯独它能够长长久久、安安稳稳地陪在你身边,像淼淼说的,让人心生温暖,心里踏实。

骨汤炝锅面做法:

1.小葱取葱白切葱花,蒜切片,姜切末备用;

2.大白菜取叶子切成丝,瘦肉切丝备用;

3.油锅烧热,葱、姜、蒜爆过后加入瘦肉炒至发白,再放入白菜叶子炒软;

4.加入事先留好的高汤,放入适量的盐、胡椒粉调味;

5.另起一锅,面条冷水入锅,煮熟备用;

6.将煮好的汤和浇头浇在面上,卧上一枚荷包蛋即可。

面条也可以直接放在高汤中煮,但分开煮能使面汤色泽清冽,口感更好。

当童话落幕

1

她是我见过的最可爱的姑娘,却也是最迷糊的。

她是我的大学同学。那时候都还是二十出头的年纪,可唯有她最显小。我第一眼见到她,就觉得玉雪可爱、楚楚可怜。带点婴儿肥的脸颊上还有一点褪不去的粉红色,活像是小时候摆在窗边的洋娃娃,连女生都忍不住要捏捏她肉乎乎的脸颊。

她是我在英国认识的第一个同学,就且叫她安安。

安安原本就是南方水乡人家里的小姐,父母皆殷实开明,于是人便有了一派明丽的娇憨天真。南方男人惯会做菜,用安安爸爸的话讲,女人哪里该是做饭的,手养得粗了可怎么办?于是南方姑娘也便二十余年未碰过锅铲,养得一双水嫩嫩似春葱般的手。

所以,从安安到宿舍的第一天起,我们就知道,安安在做饭这件事情上,是帮不上什么忙的。2

可出国在外,怎么可能一点儿都不学着料理这生活里琐碎的柴米油盐呢?尽管安安出国前,父母千叮咛万嘱咐:“囡囡可要找个会做饭的同住呀!”可等汉堡、比萨、三明治吃腻了,该下厨房还是要下厨的。

说真的,安安不是不上心。我们也曾拖着安安去超市,可临到结账,才发现安安一购物车都是零食、饼干、冰激凌。“这里的菜太奇怪,我都还认不全呢!”安安委屈地嘟嘴。好吧,英国蔬菜长相确实清奇,拿着笋瓜当黄瓜,拿着黄百合当黄花菜的笑话都实在太平常。这个……真真怪不得安安。

安安也不是没有试着学做菜:青沥沥的小葱切段,红艳艳的番茄码块,最后打上两个黄澄澄的鸡蛋。可青葱刚一下锅,溅起的热油就吓得安安丢下炒锅便跑,连铲子掉在地上也顾不得。油溅到安安手背上,安安的手上迅速鼓起一个小红包,半天消不下去。

这次“工伤”的后遗症彻底浇灭了安安学做饭的欲望。从那之后,安安再也不肯靠近灶台,端菜的时候都恨不能隔着三丈远。不过安安也是好性子,任凭我们三五好友揶揄嘲笑也不为所动,肯刷碗肯洗菜,却是再不肯见明火热油。炉火上的铁锅于安安似乎是伤人的怪兽,只隔三步远,安安就觉得危险。

时日久了,我们便都明白,安安怕是再也不会拿起锅铲做饭煲汤了。不过好在她在吃上并不挑剔,给什么便吃什么,好养极了。一间宿舍住四个人,最不缺的就是厨子,反倒是安安这肯刷碗的最难得。于是一搭一档,日子也过得安闲愉快。3

我们本来都以为,这样搭档着过几年留学时光倒也不是什么坏事情。可一学期转眼过去,她便转学去了另一个城市。

临走之前,闺密聚餐,聊得最多的不是新城市、新学校,反而是安安的饮食问题。个个都忧心忡忡:“安安啊,到了那边,你可怎么吃饭呢?”

说真的,安安去了新城市,着实也过了一段时间的苦日子。

要知道英国那种除了伦敦就是乡下的地方,就算有钱,能买到的也多不过油炸的鸡腿、速食的比萨。于是QQ上、微信里,安安抱怨得最多的大概是学校食堂的三明治冷冰冰没滋味,自己煮的水煮面太潦草且不好吃……抱怨得久了,我们便都劝,干脆再试试学做饭吧,不求中餐西餐样样精通,可好歹也能混个肚圆腹饱。一个人孤身在外,怎能没有一技傍身?

安安不是不动心,于是我们约好,等期中考试一结束,便重聚小普村,誓要把安安调教成绝世大厨。

可没想到,还没等那一天到来,安安竟有了升级版方案——交男朋友。

安安与唐渊的爱情故事,仿佛就是电视剧的剧本。我们听了,只能感慨现实果然比小说还梦幻。

故事要从安安暑假回国说起。

安安所在的城市偏安江南一隅,小城不大,但郊外还算有几处名胜颇为出名,也算是个不大不小的旅游城市。所以每年春夏之交,总有周边大城市里来的游客来此游山玩水。而那天,唐渊就是其一。

说来也是巧,安安向来是路痴,别说分清东西南北,就连在自己家门口都可能迷路。所以,当安安听到唐渊问路的目的地自己恰好知道的时候,那种爆棚的成就感让安安想都没想就答应带唐渊过去。

何况,唐渊还是一个如此丰神俊秀的美男子呢。

其实坦白说,唐渊若真论长相,也算不上最出挑。可胜就胜在一身文质彬彬的好气质,眼睛细细长长,笑起来双眉弯弯,满眼的潋滟波光,让人联想到古时候的歌谣:有匪君子,其温如玉。

总之,唐渊与安安的第一面,就算说不上一见钟情,但绝对赚足了印象分。

再见是在机场。正是临近新学期开学的时候,想想回去后要面临的全然陌生的新城市,安安一个人坐在机场紧张得直发抖。然后,安安又听到那把温润的嗓音:“你好,请问去23号登机口怎么走?”

安安抬头,果然,又是他。

这便算认识了。安安知道了他的名字,叫唐渊。和他的人一样,充满儒雅斯文的书卷气。再聊一聊,两个人的目的地竟然是同一座城市,又是同一所大学的学生,学的还是一个专业。

要不怎么说是缘分呢。

后面的事情不用我多说,老天都帮到这里了,两人倘若还不在一起,“叔可忍婶都不可忍”。4

总之,回学校后没多久,安安就正式跟唐渊在一起了。

两人虽说是同一学院同一专业,但唐渊高安安一级,算是师兄。唐渊在那座城市生活多年,各处都算熟悉,而且,唐渊的确把安安安顿得很好。

其实唐渊是极细心的人,从第一天报到,唐渊就一路带着安安从东跑到西地办手续、交资料、拿饭卡,趁路上的空当还把今后安安的导师姓甚名谁、教什么课、什么性格都细细讲给安安听。唐渊知道安安不会做饭,就拿了卡片,把安安住处附近的中餐馆外卖电话一一抄下来,把厨子的拿手菜一一标注,贴在安安宿舍的门上。唐渊的字如其人,洒脱又俊逸,龙飞凤舞的小字不仅写在了安安的门上,也写进了安安的心里。

但不管怎么说,像安安这样的小迷糊有了唐渊一般踏实沉稳的人在身边照顾,着实让熟悉安安的小伙伴也松了一口气,放下一颗心。

其实说句实话,安安与唐渊也算得上天作之合。安安活泼,唐渊沉稳,两人刚好互补。在一起之后没多久,两人就搬到了一处。我们猜这是唐渊的私心,毕竟安安刚去那城市的第一间房子就是唐渊帮着租的,眼下不过是换了个地方。两人在距离学校10分钟路程的地方租了一间小公寓。公寓不大,只容下一间卧室,一间客厅,一间厨房,却好在公寓就在图书馆的后面,上学放学很是方便。这也是唐渊考虑到的,谁让安安总是找不到路呢。

两人就这么愉快地住在了一起。早上,唐渊负责叫醒贪睡的安安,然后温一杯牛奶,煎两块可丽饼做早餐。傍晚,安安就跟着唐渊去露天市集上买食材。当然,安安不认识太多菜,所以往往是唐渊在前面拿着无纺布袋子认真地挑,安安老老实实跟在几步远的地方,百无聊赖踢石子,偶尔回答一下诸如晚上想吃什么这样的问题。人多的时候,唐渊就停下来,等一等安安,然后一起牵着手回家。

除此之外,唐渊还有一个天大的好处:他的手艺好极了。

对于唐渊来说,像番茄炒蛋这样初级的菜肴,几乎是不会上桌的。唐渊爱做饭,也会做饭,随便炒炒就是三个碟子五个碗。别说是一般的家常小菜不在话下,有了时间,唐渊还会弄个松鼠海鲈鱼、家常佛跳墙这样的硬菜。安安给我们看她家的晚餐:一个桌子上,糖醋小排,浓油赤酱,撒了芝麻并小葱碎;宫保鸡丁,红白相间煞是喜人;家常茄子,紫艳艳地汪了一层亮晶晶的油;干锅花菜,小锅爆炒,看着就干香爽脆;还有一大钵汤浓脂白的腌笃鲜。

我们“哇”成一片:“你们这是过年啊还是过节?腐败,太腐败!”

安安只是笑:“这就是家常菜,算不得什么。”神色里是掩不住的骄傲。

好吧,唐渊在做饭一事上,确实肯下功夫。5

两人在一起的那些年里,安安确实被唐渊照顾得无微不至,连体重都胖了三斤。

所以,谁能想到,两个人竟说分手就分手呢?

真心的,听到两人分手的消息,安安的整个朋友圈都一片哗然。两人做了这么久的模范情侣,安安还时不时在微信里发男友的爱心便当,小日子蜜里调油羡煞旁人,怎么就分手了呢?

我们都说,嗨,两个人定是又不知道耍什么花腔了,那什么,床头吵架床尾和,还不如赌一赌安安这次会气唐渊多久。

可安安却平静地说,真分了,这次。

分手的理由很简单,无外乎那两个:心里有事,外头有人。而唐渊和安安算是两个都占全了。

其实要真仔细想想,唐渊与安安两人确实差异颇多。唐渊好静,是安静沉稳的性子,平日里的活动基本就是宅在家里,读书、做饭、沏茶、种花,连一株半开的玫瑰他都能有滋有味地侍弄半天。

安安可不行。安安向来是活泼好动的性格,平日里最不耐烦待在家。原本住在一起的时候我们就知道,像安安这种周末一定要跑出去吃喝玩乐的妹子,怎么会老老实实跟着唐渊待在一起一天都不带动弹的。

两人也不是不迁就。都说爱情最初是火热,后来是磨合。起初唐渊也试着周末跟着安安出去玩。可不得不说,唐渊的作风太过老干部,连出去玩找地方,不是公园就是花卉市场,最多陪安安逛一会儿街,见到书店、超市、二手家居店,还忍不住往里面拐。“我就是不明白了,”安安气急败坏,“好端端的一个大老爷们,怎么业余爱好跟我爸我妈似的。”

唐渊也是有苦难言,安安是年轻活泼的性子,就爱去些稀奇古怪的地方:去什么二手“古着店”买vintage首饰啦,去动物园看新来的羊驼驼啦,新来了歌手开演唱会老牛×了得去听一听啦,最不济也要去朋友家里打牌唱歌,还一待就是一整晚。这样一天下来,先是逛一逛街,然后试一试新开的中餐馆,晚上再约上三五好友小酌一杯。累啊,唐渊真是觉得累,不光是腰酸背痛脚疼手疼,还心累。“你说现在这年轻的姑娘家,都这么能跑能逛能玩能疯吗?”唐渊也不解,“可我就比安安大一岁啊,怎么倒感觉像养了个闺女似的?”

总之,两人的矛盾早就种下了。所以,当安安亲眼看到唐渊身边那个娇小娴静的姑娘时,除了失望愤怒,安安竟意外地生出了一种最后一只靴子终于落了地的诡异解脱感。

但分手前的狂风骤雨,该来还是要来的。这么多年的感情走下来,安安早已经对唐渊形成了说不上来的依赖。安安曾经以为,纵然有过磕绊,有过争吵,但他们最后一定能够走到一起的。说老实话,安安本来也不是太过独立的姑娘,对于自己的人生也并无多少的野心。嫁给唐渊,成为唐太太,然后在唐渊的护佑下度过一生,是安安曾经以为过的幸福的终点。

而这一切,都被突然出现的娇小女生毁了。

安安如何忍得下这一口气。安安抓着唐渊的手,一时闹着骂他没有良心,这么多年的感情说扔就扔,一时又哭着乞求唐渊不要丢下自己。

唐渊也不算顶没良心的,自知理亏,便任凭安安哭闹,一路收拾残局,丢了脸面也只默默忍着,只是对安安重修旧好的要求不置可否。

直到安安一路打到了娇小女孩的家门口,唐渊才忍不住发了火:“跟她没关系,我跟她只是同学,别的什么关系都没有。”唐渊的眉心紧紧皱着,形成一个小小的川字,“是我拜托她冒充我的新欢,我只是想跟你分手。”“跟我……分手?”安安蒙了,“为什么?”“我早就想跟你分手了,”唐渊说,“你知道吗?我每次跟你在一起,就觉得自己像提前做了爹,每天就只是给你收拾残局。”唐渊揉了揉眉心,“你想想吧,我们在一起这么久,永远是我在付出,考试前替你复习,逛街时帮你付账,每天还要给你做饭。可你呢?你作为女朋友,究竟付出了什么?”“可是这些……难道不是男朋友应该做的吗?”安安呆呆地望着唐渊,只觉得一夜之间,那个日夜亲密无间的爱人,陌生得彻头彻脚。“你看谁家的男朋友不做这些?你做了这些就吃亏了吗?”

望着陡然理直气壮起来的安安,唐渊只好苦笑:“是应该的,但是……”想了想,唐渊还是长叹一声,“你还是个孩子,可有些事情,你早晚应该明白的。”“我想,等到有一天,你真的长大了,再去想爱人这件事吧。”在最后,唐渊这样对安安说。6

在那之后的很长时间里,安安几乎是一蹶不振。电话里她泣不成声:“不就是不成熟不独立吗?不就是不会做饭吗?这些和爱不爱有什么关系?他唐渊要分手就分手,干吗拿这种狗屁理由搪塞我!”

我们在电话这头听了,也只能沉默。毕竟爱情,归根结底是两个人的事情,谁也劝不了。

只不过,安安大概真的忘记了,爱情,本来就是产生在两个独立人格之间的事情啊。

……

后来,大概这件事情也过去了很久。

在那之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们与安安都断了联系。一方面临近毕业,每个人都被各种考试、论文折磨得欲生欲死,实在再没精力顾及别人。另一方面,自从分手后,安安就几乎在朋友圈里销声匿迹,原本最爱热闹的安安,竟突然变得深居简出,也不知道是不是在默默疗伤。

所以那个午后,当我接到安安打来的电话时,心里着实纳闷了一阵。

电话那头,安安的声音听起来轻快,情绪稳定,与刚失恋时的颓唐沮丧截然不同。电话里一阵寒暄之后,她终于期期艾艾地开口:“当年那盘番茄炒蛋,你能再教我一遍吗?”“怎么突然想学做饭了?转性啦?”我打趣。

谁知电话那头安安却轻轻地笑了:“是啊,爱情没了,日子还得照过啊。毕竟,我要是连自己都照顾不好自己,以后还能去照顾谁呢?”

隔着几百公里的距离,在总是刺刺啦啦信号不好的电话里,我终于同她完成了她人生中做给自己的第一顿晚餐:油锅放油,小蒜切片,等油锅微热后放入鸡蛋并搅碎,点一点生抽,滴两滴陈醋。放入切好的番茄与木耳,翻炒后,最后大火收汁,放入新鲜翠绿的小葱叶子。

我坐在房间里,听着她那边的兵荒马乱,时不时地,她抓起电话问我,盐该放多少,糖会不会太多。直到最后,一切的声音回归平静,她抓起电话对我说:“成功了,我会做饭了。”

童话落幕,锦衣玉食的小公主终究还是要回到琐碎的日子里,学着失去依靠后自己生活,学着在生活让自己狼狈不堪的时候,依然能给自己端上热气腾腾的饭食。也许,这个世界上的爱情就像安安曾经给我们看过的爱心大餐那样,颜色鲜明却终会褪色。可到了最后,我们依然还会有一盘最简单的番茄炒蛋,那是我们最后的依赖。

番茄炒蛋做法:

1.番茄洗净切块,小葱切碎,蒜切片备用;

2.取一只干净的碗,打碎两只鸡蛋,顺时针搅匀;

3.油锅烧热,放入鸡蛋,炒至鸡蛋凝固变黄后盛出;

4.锅中放入蒜片炒至金黄,放入西红柿炒至发软出汁;

5.倒入炒好的鸡蛋,放两滴生抽、少许盐、糖调味;

6.焖5分钟盛出,撒上葱花即可。

爱情无非是这样

虽说现如今在爱情面前连物种都不是问题了,更何况国别之差。不过在英国这么多年,异国恋人真不算常见,仔细想想,真正修成正果的,我也只见过这一对而已。

小罗原名罗伯特,是我教过的英国学生。

其实也算不上教,只不过日常里教他些简单的中文对话,顺便点拨一下他写的和鬼画符一样的中国字而已。

罗伯特正儿八经的专业是地质学,年纪比我还大几岁,但他一直嫌自己的中文名不够中国味儿,所以擅作主张改成了小罗。

这一听就是中国大街上俗烂到家的名字,也就他还沾沾自喜:“你看书里你们中国人都喜欢叫小某,小明、小强、小红、小张,所以我叫小罗,有中国范儿!”都怪这万恶的教科书,我真不好意思跟他说这名字在中国撞名比撞衫还严重,不过随他去好了。

罗伯特遂降格小罗,真不是我存心占他口头便宜。

小罗热爱中国文化其实是被他女友逼的,哦,现在得叫老婆了。

小罗的老婆小满是个地地道道的中国人,来英国三年多,英语还是一股玉米子味儿,忒实诚。当年两人认识也是因为小满去语言中心补习英语,小罗那时在当义工,恰好负责小满那个班的口语课。一来二去,小满的英语不见进步多少,两人倒是日久生情。

我认识他俩的时候,两人已经谈了两年有余的恋爱,时间虽不算太长,但小满已经把小罗治得俯首帖耳,据说罗伯特这中文也是在小满的强烈要求下才来报的名。

在刚入学的时候,老师鼓励每个人都讲一讲为什么要学汉语。这是例行的规矩,绝大多数人的理由不过是“我热爱中国文化”一类中规中矩的答案,唯独小罗的理由够奇葩:“因为我女朋友说她爸爸妈妈不会说英语,所以要我学好汉语,还要学用筷子,然后我才能讨丈母娘欢心,然后才能娶媳妇。”

小罗说得一脸严肃理直气壮,一边旁听的我直接笑喷。

不过在见丈母娘之前,小罗还得老老实实学好中文。

学校每周有两节汉语课,小罗场场不落。每次看小罗一脸菜色地跟方块字打交道,我都会油然地升起一种风水轮流转的变态快感。

想来小满也颇有同感,毕竟她受英语的压迫比我更甚。于是每次送小罗来补习班的时候,小满脸上都挂着舒爽满足的笑“好好学习啊,晚上给你做好吃的”,端的是居心不良的样子。

不过小满并不糊弄小罗,每回小罗上完汉语课,家里的晚餐就要比平时丰盛些,算是犒劳与激励。

在这里不得不感慨小罗是有口福的,小满虽说英语不咋地,但菜做得却是地道极了。

我与小罗、小满都算熟悉,有时候课下得晚了,我也能有幸厚着脸皮去他们家蹭顿豪华大餐。一年多来,我吃过的好菜不胜枚举,什么叉烧牛排、手撕鸡,小满不仅爱做更会做,中餐西餐样样手到擒来,连摆盘都美轮美奂,颇具大厨风范,每次都能让我吃得满嘴流油。

只是小满最拿手的一道菜既不是中餐,也不是西餐,而是个不中不洋的大杂烩:牛肉用肉锤打松,切成小块的牛肉粒,用蚝油、生抽、红酒、食盐、淀粉抓匀放在冰箱腌渍一整晚,第二天拿出来撒上黑胡椒、香草再腌渍片刻。爆炒洋葱丝与牛肉粒,最后放入新鲜的口蘑同炒。临起锅前撒上香菜、罗勒叶,异香扑鼻。

这菜妙也妙在它的不中不洋:明明是中式的酱料做法,却炒出了西餐的味道;明明用了西餐的香料,可入口却还带点中餐的回味,就连最后撒上的装饰也要拿田间地头的乡土小香菜和西餐里的惯用香料罗勒叶做混搭。这样绝妙的搭配,也就是小满这样古灵精怪的才能琢磨出来吧。

可当我跟小满提起这道菜,小满却神秘地眨眨眼:“这道菜可不是我发明的,真正的大厨可是我家那位。”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下载完整电子书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


© 2020 txtepub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