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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0-21 04:3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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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卫兴华

出版社: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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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马克思经济学殿堂

走进马克思经济学殿堂试读:

序言——怎样准确研读和把握马克思的经济学原理及其当代价值

一、我从事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教学与研究的历史回顾

1950年8月,我在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系学习的暑假期间,系领导通知我,学校组建政治经济学教研室,直属校部。由经济系主任宋涛同志改任政治经济学教研室主任,选调我到教研室做研究生。我从没有学过这方面的专业知识,没有任何有关理论基础,一切从头学起。凭借高强度的精力付出和刻苦钻研,系统学习和初步掌握了马克思和恩格斯有关政治经济学的主要著作的基本内容。但更多的收获是在日后的教学工作中取得的。

我最初发表经济学方面的文章,是在1952年做研究生期间。起因是《人民日报》读者来信部发函给人民大学政治经济学教研室,请回答读者提出的经济知识问题:什么是资本、资金、资产及其关系?当时教研室秘书徐禾同志将读者来信交我,要我解答。我的解答在《人民日报》“答读者问”栏目中以编辑部名义发表,还得到一笔稿费。

研究生毕业后留校任教。讲授政治经济学,后来又讲授《资本论》。当时所用的教材和参考资料,多是从苏联翻译过来的。特别是由斯大林倡导编写的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于20世纪50年代初期出版后,成为我国高校的通用教材,党政干部也普遍学习,把这部教材看作是完全马克思主义的、绝对正确的著作。但我在教学过程中,感到流行于苏联的有关教材和新编教科书中一些观点,缺乏理论与事实依据,难以认同。我在1957年和1958年先后发表了几篇文章进行质疑。比如,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第二版讲:“在以人剥削人为基础的各个社会形态里,货币具有阶级性,它是占有他人劳动的手段。”我觉得这一论断,在马克思的著作中不存在。而且,从实际生活看,在阶级社会中,金属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对任何阶级和个人都一样起作用,固然货币在剥削者手中可以成为“占有他人劳动的手段”,但在劳动者和被剥削者手中,也是必要的维持其生活的手段。再说,在剥削者手中,生产资料也是“占有他人劳动的手段”,但不能以此得出生产资料具有阶级性的论断。我的质疑论文《货币有没有阶级性》在《新建设》1958年3月份发表后,没有看到与我进行辩驳的论文。在国内现今出版的有关论著中,没有再看到货币具有阶级性的观点。

再如,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中讲:抽象劳动“只是商品经济所特有的社会劳动的特殊形式”。我国的有关论著中也流行同样的论断。我认为这种论断同样缺乏理论与事实依据。《资本论》和马克思其他著作中没有这样讲过,相反,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讲:劳动作为“最抽象的范畴”,“正是由于它们的抽象而适用于一切时代”,只是在商品经济中它“才具有充分的适用性”。再从实际生活看,我国当时建立和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社员出勤劳动要计工分。“工分”这个概念所反映的就是舍去劳动具体形式的抽象劳动。我在《读书月报》1957年第1期刊发了《关于抽象劳动问题》,对这种流行的观点提出不同意见。发表后,有多位学者回应表示赞同,也有个别学者在《光明日报》发表文章辩驳。但以后多年,国内有关教材中都放弃了从苏联搬过来的这一观点。特别是由徐禾教授等编写、影响较大的《政治经济学概论》(人民出版社1973年版、1983年版)中,特别说明:“只要有具体劳动存在,同时也就会有抽象劳动。马克思十分明确地指出,抽象劳动或一般劳动是一个‘适用于一切时代’的范畴,尽管它的适用程度在不同时代可以有很大的差别”。“并非任何时候抽象劳动都形成价值”。

还有,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在平均利润和生产价格一章中,讲利润率下降的趋势时,提出这样的观点:“由于固定资本比流动资本增加得更快,整个资本的周转就缓慢起来,造成利润率的下降。”我认为这个道理不能成立。一是固定资本的增加,并不影响流动资本的周转速度。如果固定资本“增加更快”,意味着部门资本有机构成和技术装备水平的提高,那么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意味着可变资本绝对或相对减少,会导致部门利润率的下降,而个别企业技术装备水平的提高,则可获得超额利润,提高企业利润率。但现在讲的是资本周转快慢对利润率的影响。马克思讲资本周转速度会影响年利润率的高低,是指流动资本(实质上是指可变资本)周转速度的影响。固定资本周转快慢并不影响利润率的高低。基于这种认识,我在《教学与研究》1957年第4期发表了《固定资本周转的快慢对利润率有无影响?》的短文,对苏联教科书提出质疑。在1955~1957年间,我还在通俗读物出版社出版了三本通俗性的小册子。我的第一篇算得上是研究性的学术论文,是发表于《经济研究》1956年第1期的《关于资本主义地租理论中的一些问题》。当时政治气氛较宽松,学术问题可以展开百家争鸣,而且,指名道姓地进行学术争鸣,是正常的事情。我在论文中针对苏联有关论著和我国多位著名的经济学界老前辈的著作中所存在的对马克思地租理论阐述上的纰漏,指名道姓地进行了辩证,获得共识。

从1957年“反右”开始,政治气候的“左”风持续兴起。我因在一次动员向党提意见的会上提出:中国人民大学尚钺教授在中国奴隶制与封建制分期问题上的观点与《毛泽东选集》中所采纳的范文澜教授的西周封建论不一致,学校组织召开大会进行批判,这是对待学术问题缺乏科学态度和民主作风的表现,其实,郭沫若的分期观点也与范文澜不同。我提出还是“要科学和要民主”的问题。结果惹了祸,说我提出了“五四”运动口号,在向党要科学要民主,差点被划成右派,划了个“中右”,打入另册。对于“反右”以及接着而来的“大跃进”、“人民公社化”、反右倾等,我在认识上和行动上都跟不上。我是农家子弟,知道一哄而起的高级社、人民公社不是广大农民自愿兴起的,我还为城乡差别大、农村和农民的贫困叫屈。这样在每次“左”的政治运动中我都是挨整的对象。但是,我始终没有被排除出政治经济学教研室的教学与研究岗位,这是出于两个原因:一是系领导宋涛同志和徐禾同志的爱护;二是我自从1952年从事教学工作以来,我的讲课一直受到学生的欢迎,而且我的科研成果也处于教研室和系内教师们的前列。但在政治上我是一直受到“左”风歧视的。举一个例子,约在1964年的一次经济系的会议上,一位副系主任肯定了我的教学和研究成绩,说我讲课获得学生好评,还发表了多篇论文。结果有的“左”派教师去到主持学校工作的郭影秋副校长家中告状,说经济系领导表扬什么人,树什么标兵?这样,我再努力工作,也不会被肯定。在当时的政治环境下,我出于探求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真谛和提高教学水平的需要,也出于自己从事马克思主义教学与研究的责任心,往往背负着精神压力,离开与“左”的理论与实践相联系的研究领域,专注于马克思主义学理性和学术性的研究。如商品经济理论、劳动价值论、价值规律、“虚假的社会价值”、按质论价、按劳分配与等价交换的关系、资本总公式的矛盾是指什么、所用资本与所费资本之间差额的增大怎样成为决定积累的因素、《哥达纲领批判》中所讲的“原则与实践的矛盾是指什么”,等等。有必要提一下,在20世纪50年代初到60年代前期,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问题,一直是我国理论界议论和争论的热点议题。1959年在上海召开了全国经济学界的专题讨论会。这一年几乎所有的经济学界各路知名人士,包括未参加上海会议的学者,都发表论文参加讨论。依然存在意见分歧: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消亡论;生产资料商品外壳论;国营企业间的交换“还部分地包含着商品的性质”论;“全民所有制内部的产品不再具有商品的实质和价值的内容”论;有的学者连斯大林肯定消费资料是商品的观点也予以否认。他认为国家职工到商店购买消费品,是用劳动券去领取消费品,不是商品关系,因为是同一个全民所有制内部的关系。我不赞同以上诸观点,于1959年在《学术月刊》第11期发表论文《社会主义制度下商品生产的研究方法问题》,提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中的消费和生产资料都应是商品,并进行了论述。我是较早提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论的。

总之,在改革开放前,我从事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教学与研究工作,游离于“左”的理论与实践之外。我既没有写过宣传“大跃进”、“人民公社化”、“三面红旗”万岁等方面的文章,更没有写过“大批判”之类的东西。因此,我对自己20世纪50和60年代写的东西,不存在因政治气候变化而过时的问题。在本书《走进马克思经济学殿堂》第七篇选入了我于1962年1月22日在《光明日报》发表的《所用资本与所费资本之间差额的扩大怎样成为决定积累规模的因素》一文,并在第八篇收入于1956年第1期《经济研究》发表的《评析对马克思地租理论理解中的一些纰误》(原题为《关于资本主义地租理论中的一些问题》)一文。改革开放前,我还发表过十多篇研究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论文,本文集中只收入其中一篇。几年前关于深化劳动价值论的争论,我也发表过多篇,只收入其中三篇,特别是与晏教授的多篇争辩论文,因为此前已收入《理论是非辨析——误解错解马克思主义理论事例评说》一书,本文集未再收入。而且,我筹划出版一部《坚持与发展劳动价值论》的专题文集。故多篇有关论文在本书中没有收录。

收入本书的60多篇文章,绝大部分是改革开放以来有关坚持与发展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论著。关于我研究领域中的其他方面,如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经济增长与发展理论、经济体制改革理论等方面的论文,都未涉及。但是,本文集所研究和阐述的马克思的经济理论,不是脱离当前我国改革与发展的理论与实践,去做经院式的探究,而是紧密联系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来研究和阐发其要义的。既正面阐述《资本论》和有关论著的重要理论观点,又对误解、错解甚至有人乱解、曲解和进行理论造假的东西提出商榷、评论和辩驳。二、马克思《资本论》和其他经济学论著的当代价值《资本论》不仅是革命的、破坏旧世界的理论,也是科学的建设新制度的理论。不仅有历史意义,又有现实意义。《资本论》过时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过时论,是根本不学不懂《资本论》博大精深内容、不学不懂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真谛的人们的浅薄之论。本书第一篇专门分析“马克思经济学的当代价值”。但对当代价值的阐述并不限于这一篇,其他九篇也都与国内国际的经济实际相联系。本书从多方面阐述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主要是《资本论》的历史意义和现代价值。关于马克思经济学的现代意义,可简要概括为以下几方面:(1)《资本论》是系统研究资本主义制度中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的著作。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包括供求规律、竞争规律、价格运动规律、货币流通规律、市场机制决定资源配置的规律等,《资本论》中都有深入的分析和阐述。因为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规律本身,不具有特定的社会经济属性,因而可以与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相结合,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也可以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相结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讲价值规律调节生产,就是指价值规律决定资源配置,也就是市场决定资源配置。这一理论,同样可以用以指导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2)马克思在《资本论》和其他著作中既阐述了未来社会主义经济社会制度的特点,也阐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资本论》中阐述了作为“自由人联合体”的社会主义经济社会制度的主要特点是:生产资料公有制;按劳分配;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劳动人民是经济社会的主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等。在《共产党宣言》和《经济学手稿》中,阐述了在劳动人民取得政权的新制度中,要抓经济社会发展的两大环节。一是尽快地发展生产力;二是不断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实现共同富裕。马克思在1857~1858年的《经济学手稿》中指出:在未来的社会主义制度中,“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将如此迅速,……生产将以所有人的富裕为目的”,恩格斯也讲:在社会主义制度下,“通过有计划地组织全部生产,使社会生产力及其成果不断增长,足以保证每个人的一切合理的需要在越来越大的程度上得到满足”。事实上,在马恩的著作中,已经说明了什么是社会主义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根本问题,邓小平提出的社会主义本质论,是与马克思的有关理论一脉相承并有所发展的。因此,社会主义要将快速发展生产力和着力于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完善与发展统一起来。忽视生产力的大力发展而片面强调公有制、按劳分配等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不可能搞好社会主义;反之,片面强调和着力于生产力的发展而忽视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发展与完善,脱离共同富裕的目标发展生产力,就会产生贫富两极分化,离开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因此,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既要重视生产力标准,又要重视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标准,将生产力标准和社会主义价值标准统一起来,有的学者宣扬唯生产力标准论和唯生产力论,是背离科学社会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错误观点。(3)社会主义公有制是与个人所有制相统一的所有制。《资本论》中讲:取代资本主义私有制,是要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又讲:社会主义所有制是联合起来的社会的个人所有制。这表明,社会主义公有制是与每个社会成员个人利益密切相关的所有制。公有制或社会所有制,是生产资料归总体劳动者所占有,而总体劳动者是由各个个人组成的,因此是人人有份的所有制,是社会所有和个人所有的统一。我们的作为全民所有的国有经济,应是与全民利益攸关的所有制,也是与各个劳动者个人利益攸关的所有制。

马克思既强调公有制是生产关系体系的基础,又强调生产资料和劳动者结合方式对经济制度的决定性作用,资本主义生产资料与劳动力相结合的方式是资本与雇佣劳动的结合。《资本论》第1卷第4章就是专门分析这个问题,正是这种生产方式决定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同样,社会主义所有制需通过生产资料和劳动者的特定结合方式起着决定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作用,这种结合方式应是劳动者作为生产资料和社会的主人,与公有生产资料相结合。企业职工应拥有管理权、监督权、知情权、话语权。如果国有经济的厂长经理独断专行,以权谋私,职工被当作雇佣劳动者对待,那么,这种公有制则失去其社会主义性质。(4)马克思的生产力理论以及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状况的规律,具有重要理论与实践意义。马克思的论著阐明,生产力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的发展状况。我国长期以来进行生产力二要素、三要素的争论。在“左”风时期,连科学是生产力的观点,也受到批判。其实,在《资本论》和其他论著中,马克思明确说明:生产力的要素包括劳动者、生产资料、科学技术、管理、分工协作、自然力等。比西方经济学更早更全面地论述了决定生产力的诸要素。西方经济学最早是萨伊的生产三要素论,后来才逐步增加科学和管理等。我国长期受斯大林生产力二要素的理论影响,连劳动对象也被排除在外,劳动资料中的基础设施也被忽视,只留取其中的生产工具。这不利于在实践中全面利用和发展生产力诸要素,以快速发展生产力。

我国曾违反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状况的规律,去做超越历史阶段的错事。急于消灭一切私有制经济,“让资本主义绝种”,刮共产风,“跑步进入共产主义”,既损害了生产力的发展,也损害了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正是从我国生产力发展的现实水平出发的,是按照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提出的。(5)应重视马克思的产权理论。有国外学者指出:“马克思是第一位有产权理论的经济学家。”在《资本论》和其他论著中,马克思重视经济社会中的生产资料所有制、所有权。又从所有权中分解出占有权、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等。生产资料所有者,既可以把上述诸权能统一于一身,又可以从所有权中分离出其他权能。如西欧封建农奴主具有土地所有权,而农奴具有份地的占有权和使用权。马克思还区分法律上的所有权和经济上的所有权。如企业向银行贷款,银行对贷出的款项具有法律上的所有权,而企业具有了经济上的所有权。改革开放前,我国国营企业是将所有权与经营权统一于一体的,是国有国营。改革开放后,实行两权分离,所有权归国家,经营权归企业,正是根据马克思的产权理论改革的。(6)社会再生产中采用粗放型与集约型、外延型与内涵型的不同方式的比较。《资本论》中论述社会再生产的扩大时,提出了粗放经营和集约经营,又提出了外延型扩大生产与内涵型扩大生产的区别。关于粗放经营与集约经营概念,马克思以前的经济学已经使用,原本是讲农业中的两种经营方式,现已将其扩大到工业和其他经济部门作为两种不同的增长方式看待。而外延型与内涵型的扩大再生产概念和原理,则是马克思提出的,由于在英文中,“粗放”与“外延”是同一词,“集约”与“内涵”也是同一词,不少学者便将两组概念内容认作是相同的。而且,什么是外延型,什么是内涵型,流行的解读也不很准确。我国提出由粗放型增长方式转向集约型增长,有的学者就将其等同于由外延型转向内涵型,主张取内涵而舍外延。其实,两组概念各有其不同内涵。两者的原理,对于我国转变增长和发展方式,都具有指导意义。我在《走进马克思经济学殿堂》一书中对两组概念的内涵和原理的区别与关系进行了分析和论证。(7)《资本论》中不断拓展的劳动价值论,需要整体把握。劳动价值论具有丰富的内容,由于国内外的有关教科书中,解读得比较简单,造成读者的误解、错解。通读三卷《资本论》,可以看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从抽象到具体不断拓展其内容的。特别是《资本论》第3卷第10章中讲市场价值、市场价格、竞争规律、供求规律、另一种意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等,集中显示出对劳动价值论认知的拓展。前几年,在深化对劳动价值论的认识的大讨论中,有几位学者竟然认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指体力劳动、简单劳动创造价值。其实,《资本论》中明确指出:创造价值的劳动包括脑力劳动,如科技工作者和管理人员的劳动。这可归之为高层次的复杂劳动。在当代社会生产中,科技劳动和管理劳动具有更为突出的重要作用。马克思提出“总体劳动”概念,“总体劳动”创造价值,就拓展了劳动价值论的外延。马克思论述了资本主义管理劳动即监督劳动具有二重性:一是生产性;二是剥削性。如果资本家自己管理生产,他除了凭借资本获取剩余价值外,另凭管理劳动获取的收入也是由管理劳动创造的价值。这都表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实事求是和科学性。(8)《资本论》中关于股份制与信用制度的理论,具有现代意义。马克思在《资本论》第3卷中专设一章即《信用在资本主义生产中的作用》,对资本主义社会制度中的信用制度和股份制进行了专门论述。高度评价了其在发展社会经济中所起的重要作用。信用制度和股份制促进了生产规模的扩大和生产力的发展;是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消极扬弃,是通向社会主义的过渡点。但马克思也指出私人资本组合的股份制,并未超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它只是有利于向社会主义公有制过渡,但不等于社会主义。马克思并未想到社会主义制度下还会存在和发展股份制。股份制曾被视作为资本主义的东西,其实股份制是一种资本经营方式,不是一种独立的所有制形式。它可以是私有制或公有制的实现形式,但并不是取代私有制或公有制的所有制形式。马克思也指出了股份制的负面作用:再生产出了一种新的金融贵族、新的寄生虫;再生产出了一整套投机和欺诈活动;在交易所的赌博中羊为狼所吞掉,小鱼为鲨鱼所吞掉。我国学界在股份制的理论讨论中,存在诸多认识上的混乱现象,需要准确把握马克思的股份制理论,并在实践中取股份制之长,力避其短。(9)马克思关于经济危机的理论依然具有现实指导意义。自2007年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通过各种途径传导到世界各国经济,我国也被波及。这是学界和政界未曾预料到的一次席卷全球的严重危机。危机的诱因可以有不同的看法,但深层次的根本性原因是什么,人们不能不回归马克思的《资本论》。前德国财政部长斯泰因布吕克公开说他正在阅读《资本论》,法国前任总统萨科齐也去阅读《资本论》。也许他们不可能系统深入阅读与研究《资本论》的内容,但已表明,西方政要与学者也知道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揭示了资本主义周期性经济危机的根源。《资本论》中关于“货币资本”、“现实资本”和“虚拟资本”的理论论述及其与危机的关系,也是我国经济实践中应弄清的问题。处理好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的关系,也是防范危机的举措之一。(10)《资本论》揭示了社会主义最终取代资本主义的历史规律。当前,有人会认为马克思所讲的这一规律已不会起作用。其根据是当代资本主义与马克思150年前所看到和描述的资本主义已有很大不同,有了许多新现象与新特点。工人运动已长期处于低潮。再者,苏东原社会主义国家发生剧变,转向资本主义,更冲击了社会主义必然取代资本主义的理论。然而,不能用现象代替规律。20世纪产生的社会主义革命,都是采取以武装斗争取代旧社会制度的。马恩著作中也讲过通过暴力革命取得政权。我国同苏联论战的“九评”中,还强调暴力革命是普遍规律。然而,人们忽视了马恩论著中的以下几点:①之所以采取暴力革命,是由于敌对阶级的反抗。马恩但愿通过赎买政策取得社会主义胜利。②恩格斯重视在德国的议会斗争,曾寄希望于通过议会斗争取得选票的胜利。③马克思重视在资本主义经济内部所产生的扬弃资本主义的因素,不仅把股份制看作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消极扬弃,把工人合作社看作是对资本主义的积极扬弃。而且认为,任何新的经济制度因素会在旧社会制度中孕育出来。明确指出新的经济制度因素也会在资本主义制度内部孕育出来。资本主义“本身已经创造出一种新的经济制度因素”。工人阶级“是要解放那些由旧的正在崩溃的资产阶级社会本身孕育着的新社会因素”。当代资本主义的新变化、新特点,并不表示资本主义返老还童、青春永驻。而是表明出现了更多和更显著的扬弃资本主义的新因素,是更多地转向社会主义的过渡点。这些变化和新特点,距离社会主义是更近了,而不是更远了。在新的形势下,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的规律,怎样显示其作用,会有不同已有的途径和形式。过去,有一种被当作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社会主义经济因素不可能在资本主义内部孕育出来,只能在暴力革命后的“空地上”建设社会主义。谁认为资本主义内部也会孕育社会主义新因素,就是“和平长入社会主义”的修正主义观点受到批判。我们知道,无论从理论和历史发展的实际来看,以往几千年来,新社会制度取代旧制度,都是在旧经济制度中孕育出新的经济制度因素,并逐渐发展扩大,这是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如果否定马克思讲过的新经济制度因素也会在资本主义内部孕育出来,那就是否定人类社会发展中一个普遍的历史规律。肯定这一规律,才能增强对社会主义必然取代资本主义历史规律认识的自信。三、马克思经济学研究中的理论是非需要澄清

马克思经济学的研究和阐述中,存在着误解、错解和曲解甚至搞理论造假的情况。要分析几种不同的情况:

其一,由于没有系统研究和掌握马克思经济学某些理论观点的原义,产生误解。如认为抽象劳动是商品经济特有的范畴;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体力劳动价值论;货币的本质是作为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等。

其二,出于自己的理论水平偏好和倾向,错将马恩的理论套入自己的理论构想中。如有人硬把马克思主义的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理论错解为“唯生产力标准”论和“唯生产力论”。讲“生产力标准”论是正确的,但宣扬“唯生产力标准”论则是错误的。讲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生产力论”是正确的,但宣扬“唯生产力论”则是错误的。“唯生产力论”是马克思主义批判过的“庸俗生产力论”。邓小平也明确批评过“唯生产力论”和“庸俗生产力论”。“四人帮”批判“唯生产力论”,是错将重视和致力于发展生产力诬之为“唯生产力论”。不能因为“四人帮”批判“唯生产力论”,就反过来说“唯生产力论”是正确的。我主张社会主义制度下既要重视快速发展生产力,坚持“生产力标准”论,又要重视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发展与完善,坚持“社会主义价值标准”即价值取向论,主张将两者统一起来,竟遭到“唯生产力论”者的非难。宣扬“唯生产力论”的学者,其理论倾向是反对强调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基础或主体,反对强调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发展与完善,而是强调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批判与事实不符的“国进民退”,总之是反对社会主义价值标准。这是争论的实质所在。

其三,对马克思的有关理论误解错解,颠倒了原意,并出于自己的主观愿幻,还自诩为是“突出理论贡献”,获得党和学界的高度重视和认同。事实是这样的: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批评《纲领》中离开所有制问题抽象地谈论“平等权利”、“公平分配”等。指出社会主义制度下也只能实行按劳分配,而按劳分配存在形式上的平等而事实上的不平等。按劳分配中的等量劳动互换,同商品等价交换,是同一原则,只不过内容和形式改变了。马克思认为,这种与等价交换具有同一原则的等量劳动交换,是一种“资产阶级权利”。“这个平等的权利,总还是被限制在资产阶级的框框里”。它是一种“旧社会的痕迹”,是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不可避免的“弊病”。而有的学者,竟对马克思的这一观点做了相反的解读。他将按劳分配的等量劳动互换与商品等价交换原则完全对立起来。并用按劳分配的等量劳动互换否定和排斥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中商品等价交换的存在。认为马克思预计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消亡的理论已成为现实。声称:人民币不是货币,是劳动券,消费者到商店去买东西,不是商品等价交换关系,而是用劳动券去领取消费品,是马克思所讲的与等价交换相对立的等量劳动交换。并高调自诩:他“发现了”马克思将等量劳动交换看作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竟将马克思所认为的“资产阶级权利”、“旧社会的痕迹”、不可避免的“弊端”,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宣扬。在他的《自选集》和多家刊物上不断自诩他的这一“发现”是“重要学术贡献”,是“最突出的创新性见解”,得到了党和学界的“极大重视”和认同。他还进一步高调宣称:他1959年在《红旗》发表的这一否定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理论观点,为邓小平90年代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和我国的改革目标“提供了理论铺垫”和“做了理论上的准备”。这种高调自诩,完全是虚构的,没有任何事实根据,是把误解、错解马克思的理论,虚幻为“重要学术贡献”和“最突出的创新”。人们知道:在党中央的报刊上发表文章,并不等于得到了党和学界的“极大重视”和认同。何况《红旗》发表他的文章时还特别加了按语:是作者个人见解,供进行讨论参考。不仅《红旗》接着刊发了关梦觉老先生与他商榷的文章,另外,苏星同志也发表文章不赞同他的观点。苏星紧接着在《红旗》1959年第12期发表《全民所有制经济内部的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问题》一文,指名道姓地提出不同意见。所谓获得学界的高度重视和认同,也是完全不符合事实的。我之所以谈论这一情况,因为这一问题涉及怎样科学理解和把握马克思的经济学观点和社会主义现实问题,也涉及学风问题。有必要划清真假是非界限。上述这段论述也是对本文集中有关争鸣文章的概述与补充。

其四,有人既没有读懂马克思的有关经济学理论,也没有读懂别人的解读和观点,自以为是地进行胡乱解读和批判。例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提出: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是要在公有制基础上重新立个人所有制。作为学术问题,对此论述有不同理解和解读是正常的,可以各抒己见,各自提供论据与论证。但是有人力主只能遵守恩格斯的解读,即重建消费资料的个人所有制,对别人按马克思的说明,将其解读为联合起来的社会的生产资料个人所有制,就大肆诬责:是“别有用心”、是“杜林的阴魂不散”、是“篡改马克思的话”、“还不如谢韬、辛子陵的观点正确”,等等。杜林对马克思讲的社会主义要在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的观点进行攻击,他将马克思把社会主义所有制定断为既是社会的(公有的),又是个人的,诬之为“混沌世界”。错乱解读和批评者竟硬说,“既是公有的,又是个人的”观点是杜林的观点,是杜林的臆想。谁正面解读和维护马克思“既是公有的,又是社会的”观点,谁就是“杜林的阴魂不散”,是与杜林一样的观点。还借力于受到学界批判的谢韬、辛子陵的错误观点作为其争辩的理论武器。既弄错了谢、辛的观点,以为他们的主张更符合马克思的观点,更错解了马克思的观点和杜林的观点。明明杜林是否定和攻击马克思“既是社会的,又是个人的”观点,怎么能说这是杜林自己“臆想”的观点呢?表明论者的逻辑思维混乱到何种地步!马克思关于社会主义所有制是社会所有制和个人所有制的统一的论述,对于我国国有经济的改革,具有指导意义。需要按其原意准确把握。

其五,有人教条主义地对待马克思经济学,借口《资本论》“是一个艺术整体”,搞句句是真理,反对区分基本原理和非基本原理,反对在教科书中进行取舍。主张劳动价值论不能拓展和发展,谁拓展和发展就是否定劳动价值论,就是否定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础的整个马克思经济学。还认为,马克思指出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消亡论是正确的真理,不能否定,等等。问题还不在于教条式地拘守马克思的某些论述,问题还在于拘守的是被他曲解了的马克思的有关理论。硬说马克思的重大发现和贡献不是剩余价值论,而是“资本总公式”及其矛盾。硬说《资本论》第1卷的内容不是讲产业资本,而是阐述资本总公式即一般公式的矛盾。这竟是在高校教了一辈子《资本论》的一位退休教授的理论杰作。本文集不能不对此进行评析,澄清理论是非。

其六,有人肆意曲解马恩的理论著作和观点,将自己编造的荒唐观点强加给马克思。将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观点,歪曲为斯大林的观点予以批判,还编造说晚年的恩格斯的“政治遗言”,放弃和否定了马恩以前的社会主义理论。凭空编造说:马克思讲过“社会主义运动只限于西欧”,而斯大林和中国没有遵从马克思的告诫,搞了暴力革命。一再宣称:十月革命送来的不是马克思主义,而是斯大林版本的东西。还打着马克思主义的旗号,对马克思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进行否定和批判。还宣称,他在中国人民大学所学的不是马克思主义,而是斯大林的东西,有意颠倒是非。反马克思主义、反科学社会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气焰嚣张到狂热的地步。对于这位“著名经济学家”的惊人的理论观点,不能不起而近战,辨明理论是非。

本文集第八篇“误解、错解、曲解马克思理论评析”,对上述诸多观点进行了专题评析。“灯越拨越亮,理越辩越明”,马克思主义是在不断辩论与争论中发展的。应当说明:这里所讲的误解、错解,除了打着“离经不叛道”(离斯大林之经,不叛马克思主义之道)的“马克思主义”旗号,公开否定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的个别人之外,都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教学和研究工作者中的理论是非问题。两刃相割,利钝乃知,二论相订,是非乃见,在理论讨论和辩论中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会碰撞出真理的火花。谁是谁非,不能由自己主观判定,因为都会“自以为是”。而是要由广大读者、理论工作者和学界同仁判定。有些理论是非,还需经受时间和历史的考验,要受实践的检验。四、从系统性和整体性上把握马克思的理论观点,以求得学界有争议的问题的正确解析

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教学与研究工作中,有些被看作是疑难理论问题长期进行讨论和争论。如果能从系统性和整体性上研究和把握马克思的理论观点,可以看出,马克思自己已对某些后人争论的问题做了解答。举两个例子:(1)在劳动价值论问题上,出现了两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与价值的关系问题。在《资本论》第1卷中,马克思论述了同一部门内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即平均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价值。在《资本论》第3卷中,又提出另一种意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与价值的关系问题。所谓另一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指按照市场需要量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也就是各个部门按照市场需要的商品量合比例地应分配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有的学者认为,商品价值应由两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共同决定;有的认为应由第二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有的则认为,商品价值就是由第一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第二含义的必要劳动时间,只决定价值实现问题。

其实,只要从系统性和整体性上研究和把握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就会得出符合马克思原意的结论。从《资本论》第1卷到第3卷,劳动价值论是不断拓展和具体化的过程。马克思的理论分析,是从抽象到具体的方法。科学抽象,是要从复杂的现象中抽象出最本质的规律性的规定。由抽象到具体的分析路径,不会由后面的具体,否定前面的抽象即本质规定。否则,抽象分析方法就失去其科学性和任何意义。因此,用《资本论》第3卷中的有关论述,否定第1卷中的价值理论,是不能成立的。而且,马克思自己从理论的整体性上已明确回答第二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只涉及价值实现问题。

在《资本论》第3卷第10章中,提及了第二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问题。“如果某种商品的产量超过了当时社会的需要,社会劳动时间的一部分就浪费掉了。这时,这个商品量在市场上代表的社会劳动量就比它实际包括的社会劳动量小得多。”有人从这段话中得出第二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价值的观点。然而,紧接在这段话的后面,明确指出:“因此,这些商品必然要低于它们的市场价值出售。”就是说商品供过于求,市场价格会低于市场价值。接下来又说:“如果用来生产某种物品的社会劳动的数量,和要满足的社会需要的规模相适应,……那么这种商品就会按照它的市场价值来出售。”就是说,如果商品供求平衡,就会按市场价值出售。总之,是讲价值实现的问题,而不是价值决定问题。在同一章中又说:“如果产品量超过这种需要,商品就必然会低于它们的市场价值出售;反之,如果产品量不②够大,……商品就必然会高于它们的市场价值出售”,依然是讲的价值实现问题。《资本论》第3卷第37章《导论》明确提出“另一种意义”的必要劳动时间问题。“社会劳动时间可分别用在各个特殊生产领域的份额的这个数量界限,不过是价值规律本身进一步展开的表现,虽然必要劳动时间在这里包含着另一种意义。为了满足需要,只有如许多的劳动时间是必要的。”但是,马克思并没有认为,另一义的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价值或是两种意义的必要劳动时间共同决定价值。他明确指出:“如果这种分工是合乎比例的,那么,不同类产品就按照它们的价值(进一步说,按照它们的生产价格)出售。”反之,如果按社会需要分配于不同部门的社会劳动量的比例发生破坏,那么,“这种比③例的破坏使商品的价值,从而使其中包含的剩余价值不能实现”。这两段话表明,如果投入一定部门的劳动量,高于或低于社会需要量,即出现供不应求或供过于求,其产品就不能按照价值出售,而只能按高于或低于价值的价格出售。也就是价值和剩余价值“不能实现”,明确说明是价值的实现问题。

由此可见,由《资本论》第1卷所论述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价值的理论,不会因第3卷提出另一义的必要劳动时间而改变。前者属于价值决定理论,后者属于价值实现理论。如果主张第二义的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价值,就会退到供求价值论了。(2)作为《资本论》的研究对象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究竟是指什么?这个问题长期以来进行讨论和争鸣,有多种不同的解读。我认为,只要从整体性和系统性的研究方法去掌握,可以从马克思的论著中找到答案。应把握以下几点:(1)《资本论》第1卷序言中讲:“我在本书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用公式表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生产关系——交换关系。这表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决定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基础性环节。有人根据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原理,容易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解读为生产力或生产力含义的劳动方式。然而只要对照一下《资本论》第3卷中的格式相同的另一公式,就会排除上述解读。

在《资本论》第3卷第51章《分配关系和生产关系》中提出这样的说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一种独特的、具有独特历史规定性的生产方式;它和任何其他一定的生产方式一样,把社会生产力及其发展形式的一个既定的阶段作为自己的历史条件,而这个条件又是一个先行过程的历史结果和产物,并且是新的生产方式由以产生的既定基础;同这种独特的、历史规定的生产方式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具有一种独特的、历史的和暂时的性质;最后,分配关系本质上和这些生产关系是同一的,是生产关系的反面。”将这段论述用公式表示:一定既定历史阶段的生产力——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生产关系——分配关系。这表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以一定历史阶段的生产力为“历史条件”的。这就排除了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解读为生产力或生产力含义的劳动方式的观点。而且这里明确说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都具有独特的历史的规定性和暂时性,而生产力和劳动方式并不具有这种性质。(2)作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中间环节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什么?显然,既不是生产力,也不是与生产力相联系的劳动方式。这就需要探求生产关系与其相适应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涵。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生产关系体的基础,可不可以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解读为资本主义所有制呢?不可以!固然《资本论》中有的地方讲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就是讲资本主义所有制,但这里另有含义。因为所有制不能单独直接决定生产关系的特殊性质。为什么都是非劳动者占有生产资料而劳动者不占有的所有制形式,会区分为奴隶制、封建制和资本主义制度呢?显然不能单用所有制来说明,而且,决定所有制性质的是什么还需要说明。马克思在《资本论》第2卷第1章的论述中,已经提供了解答的钥匙。“不论生产的社会形式如何,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始终是生产的因素。……凡要进行生产,它们就必须结合起来。实行这种结合的特殊方式和方法,使社会结构区分为各个不同的经济时期。在当前考察的场合,自由人和他的生产资料的分离,是既定的出发点,并且,我们已经看到,二者在资本家手中是怎样和在什么条件下结合起来的——就是作为他的资本的生产的存在方式结合起来的。”这段话表明: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结合的特殊方式决定着不同经济时期的“社会结构”即社会制度。并且说明,资本主义制度的“既定的出发点”是自由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分离,劳动者是与作为资本的生产资料结合起来的。这也就是马克思所讲的资本与雇佣劳动相结合的生产方式。(3)《资本论》第1卷是分析资本的生产过程的。而分析资本的生产过程即资本主义的生产过程,是从第5章“劳动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开始的。而作为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前提条件即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相结合的特殊方式,是在第4章“货币转化为资本”中论述的。第4章单独的一章成为独立的一篇即第二篇的内容,在3卷《资本论》中是仅有的。这一章正是要分析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以其为条件的生产资料与劳动力相结合的方式,也就是资本与雇佣劳动相结合的方式。这一章讲货币转化为资本,就是货币及其购买的生产资料转化为资本,而劳动力则成为商品,也就是成为雇佣劳动。正是这种资本与雇佣劳动相结合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成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与交换关系与其相适应的特殊生产方式。

马克思所讲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相结合的生产方式决定生产关系的理论,具有重要理论和现实意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如果生产资料名义上归公共所有或全民所有,但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相结合的生产方式不反映社会主义本质要求——劳动者是主人,快速发展生产力与消除两极分化,走共同富裕道路——它就会失去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性质。卫兴华2014年4月14日第一篇马克思经济学的当代价值科学把握马克思关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唯物史观及其当代意义——兼评“生产关系决定生产力论”和“唯生产力标准论”

摘要:长期以来,我国学界关于生产力二要素、三要素之争,既偏离马克思的观点,也与生产力发展的实际相悖。生产力是人们生产物质资料的能力。构成生产力的诸要素既包括劳动力和生产资料,也包括管理、分工协作、科学、自然力等。劳动者是生产力发展的主动力,劳动者利用生产资料和科学技术、生产组织及自然力,推动生产力的发展。我国强调创新驱动发展,就是要依靠作为第一生产力的科学技术,推进和统率其他生产要素的变革及其协调发展。生产力作为最活跃和最革命的因素,会自行发展,有其自己的内在原因和发展规律。生产力诸要素的内在矛盾和解决,是生产力发展的重要源泉。生产关系不是也不可能是生产力发展的根本动力。对什么是社会主义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判断标准,应坚持社会主义的生产力标准和价值标准的统一,既包括大力发展生产力的要求,也包括搞好社会主义生产关系,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的基本范畴,涉及马克思主义原理的诸多方面。理论界对唯物史观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一些重要概念和原理,在认识上有诸多分歧。本文仅就以下问题展开评析:什么是生产力?生产力的构成要素是什么?马克思有没有界定或怎样界定生产力的内涵及其构成要素?马克思为什么要强调生产力是劳动的生产力,劳动生产力是否指劳动生产率?生产力发展的源泉或动力是什么?科学是不是生产力的独立要素?主张生产关系是生产力发展的根本动力的观点能否成立?生产力决定论与生产力标准论是同一命题,还是不同的问题?能否将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原理归结为“唯生产力论”和“唯生产力标准论”?判断和评价社会主义制度的标准是否只能是生产力标准,而排除生产关系标准?回答这些问题,需要从马列主义理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予以阐述。一、生产力、劳动生产力和劳动生产率概念的同异

生产力、劳动生产力和劳动生产率是唯物史观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几个重要概念。在《资本论》中,生产力特别是劳动生产力的概念应用很多。什么是生产力,生产力的构成要素有哪些;“劳动生产力”与“生产力”是什么关系,与“劳动生产率”又是什么关系?对于这些看起来似乎是最简单、最基本的概念和问题,直到现在,学界在理解和阐述上依然存在很大的分歧。分歧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对马克思的《资本论》和其他著作中的有关论述研究不够和解读的差异。因此,问题的解决,还得回归马克思有关论述的原意。(一)什么是生产力?

如何界定生产力,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界有不同的回答。蒋学模主编的教材说:“生产力是人们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逄锦聚等主编的教材说:“生产力是人们改造自然和控制自然界的能力,它反映人和自然界之间的关系。”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的重点教材说:“生产力是人类利用自然和改造自然进行物质资料生产的能力。”程恩富等主编的教材讲:“人们运用生产资料创造社会物质和精神财富的能力,叫做生产力。”胡钧引证斯大林生产力二要素的定义,反对将生产力定义为人们生产物质资料的能力。他说:“生产力概念其内涵是指一种物质力量,是许多物质要素的总和,如果像一些人那样把它定义为人们生产物质资料的能力,则完全改变了它的内涵”,因为这些人把“人变成主语,讲的是人的能力”。他强调说,“马克思和恩格斯都未给生产力下过定义,只是说明它包括哪些要素”。这样讲未免有点武断。

有别于斯大林的二要素论,也有别于三要素论,马克思不仅具体说明了生产力包括哪些要素,而且简括地说明了生产力是指什么。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生产力即生产能力及其要素的发展”,是指人们生产使用价值或财富的能力。马克思又说:“生产力当然始终是有用的、具体的劳动的生产力。”也就是具体劳动生产使用价值或财富的能力。马克思还指出:“一切生产力即物质生产力和精神生产力。”这表明,生产力既是生产物质财富的能力,也是生产精神财富的能力。在一般情况下,讲生产力,或讲生产力的决定作用,主要是指物质生产力。有的政治经济学教材离开了马克思关于生产力的这些说明,只讲生产力是人类改造、控制、征服自然的能力,这是不够的。这只是表明在生产中人与自然的关系,表明生产力的高低可反映人类利用和改造自然的能力大小,并未说明生产力自身的内涵是什么,发展生产力是为了什么。人类利用和改造自然,并不是目的,目的是生产出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满足人的物质文化需要。因此,上面所引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的教材和程恩富等编教材中,关于生产力的界定是正确的,符合马克思的本意。而胡钧的批评让人不得其解。他给生产力下了这样一个定义:“什么是生产力?生产力或物质生产力和社会生产力,是一个集合名词,是指生产过程中的生产者、劳动资料诸要素或诸力量的总和。”这是将生产力二要素作为生产力的定义了。其实,生产力是什么与生产力的构成要素是什么,为两个不同的问题,用生产力二要素或三要素、多要素都不能说明生产力是什么。胡钧批评将生产力界定为“人们生产物质资料的能力”,实际上是在批评马克思的观点。人是生产力的主导力量,是主体;生产力的其他要素是客体。生产力就是人们(劳动者)运用生产要素生产物质和精神财富的能力。这有什么错误呢?不赞同“人变成主语”,不赞同“讲的是人的能力”,认为生产力只是“一种物质力量”,“诸多物质要素”应是主语,应是物质要素的“能力”而非“人的能力”,这样认识就完全偏离了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只要肯定,生产力是人们(劳动者)运用物质要素生产财富的能力,就会肯定“人们”(劳动者)是生产的主语,是发动者。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讲:“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就是将“人们”作为主语。凡讲生产力的地方,马克思总是将“人们”作为主语。

由卫兴华、林岗主编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一书,对生产力做了这样的界定:“生产力是人们生产物质资料的能力。它表示人们适应自然、利用自然和改造自然的水平,反映了人和自然界的关系。生产力的构成包括人的因素和物的因素,也包括被利用的自然力如风力、水力和其他自然资源,还包括科学技术以及在生产中的分工协作和生产组织等社会结合方式。”包含了三层含义:什么是生产力;生产力表示什么关系;构成生产力的要素是什么。(二)什么是劳动生产力,它与生产力和劳动生产率是什么关系

有的学者认为,劳动生产力与生产力在内涵上是一致的。有的认为,劳动生产力与生产力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是与劳动生产率相同的概念。

程恩富等主编的《现代政治经济学新编》一书中,对劳动生产力有专门一段说明:“劳动生产力,是人类认识、利用和改造自然界以获得物质资料的能力……劳动生产力不完全等同于劳动生产率。劳动生产力是具体劳动运用劳动手段加工劳动对象以生产使用价值的能力。”这段话对劳动生产力的说明,与对生产力的界定是一致的。胡钧在前引一文中认为,生产力或物质生产力,与劳动生产力和劳动生产率之间的差别是明显的,不能混同。他认为,劳动生产力与劳动生产率“可以通用”,“但是它们与物质生产力是绝对不能通用的”。他举例说明,在英文中,劳动生产力与决定生产关系的生产力的用词是有差别的。他认为,“生产力与劳动生产力二者的衡量尺度是不同的,生产力主要由劳动资料特别是生产工具的数量和效能来表示”;“不能区别生产力与劳动生产力,是一些人把加工对象也包括在生产力范畴中的重要原因”。显然,胡钧是用生产力二要素、劳动生产力多要素来说明两者的不同。姚挺针对胡钧的观点,从英文的用词上论证二者的一致性,认为“劳动生产力和生产力是可以通用的”。也有其他一些学者将劳动生产力解读为劳动生产率。

需要弄清楚的是:在马克思的著作中,生产力与劳动生产力究竟是作为内涵一致的概念,还是作为两个独立的不同的概念而区别应用的?这需要从三个方面考证。一是从马克思的有关论述中看二者的内涵是否一致和是否通用。还需要弄清,劳动生产力概念是承袭前人的,还是马克思专用的。二是需要弄清马克思为什么要使用“劳动生产力”这个概念。如果劳动生产力与劳动生产率是内涵相同的概念,讲劳动生产力还有什么必要呢?三是看在马克思的著作中,构成生产力的要素与劳动生产力的要素是否相同。

1.从马克思的论述可以看出生产力与劳动生产力的内涵是一致的。下面用例证说明二者的一致性。

例一,前面已引证《资本论》中讲:“生产力当然始终是有用的、具体的劳动的生产力。”这表明,生产力始终是指“劳动的生产力”。而不是像有些西方学者那样将其作为“资本的生产力”、“土地的生产力”等。

例二,“结合工作日怎样达到生产力的这种提高……都是社会的劳动生产力或社会劳动的生产力,这种生产力是由协作本身产生的”。这是说明,协作提高了生产力,这种提高的生产力,已不是个人的劳动生产力,而是协作的劳动生产力即社会的劳动生产力。这里的生产力概念也是与劳动生产力通用的。

例三,“一个产业部门利润率的提高,要归功于另一个产业部门劳动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力的这种发展……”在这里,劳动生产力与生产力是同义的。

例四,“假定有一个资本家使劳动生产力提高一倍……生产力虽然提高了一倍,一个工作日仍然同从前一样创造六先令新价值”。这里的两个概念又是通用的。

例五,“社会生产力(也可以说劳动本身的生产力)”。

例六,马克思指出:具体劳动的产品多少,“与有用劳动的生产力的提高或降低成正比”。“相反地,生产力的变化本身丝毫也不会影响表现为价值的劳动”。这里,劳动生产力与生产力也是同义的。

还可以举出更多的例证,限于篇幅就舍弃了。

2.马克思为什么将生产力又称作劳动生产力,有什么特殊意义?人们不要忘记:马克思的《资本论》和其他一些经济学著作是对前人的“政治经济学批判”。萨伊的“三位一体”公式受到马克思的批判。萨伊用资本的生产力说明利润的来源,用土地的生产力说明地租,用劳动生产力说明工资。斯密认为,“财富只不过是积累的劳动”,劳动是“价值的唯一尺度”。萨伊断言,这是“不正确的结论”。他批评斯密说:“劳动每生产一项价值,就消费等量的价值,因此,劳动没有剩余,没留有净产品。”他认为斯密抹煞了资本的生产力:“要是资本所包含的生产力,只有创造资本的劳动的生产力,而自己没有生产力……怎样能提供永久利润呢?”

经济学说史表明,劳动生产力的概念,是庸俗经济学与古典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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