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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0-22 06: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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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格雷厄姆·格林

出版社: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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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剧演员

喜剧演员试读:

代序

格雷厄姆·格林十分关注在海地发生的暴行,他曾以海地为主题,向报纸媒体撰写义愤填膺的书信,甚至专门发表了一篇新闻报道;然而,这个被他称为“梦魇共和国”的国度,对他而言却是最完美的所在。和体制健全的民主国家相比,那些“梦魇共和国”更受旅行者格林的青睐,尽管当他要定居时,他会选择更有益健康的去处,比如卡普里岛,巴黎的时髦街区,以及昂蒂布镇。1966年,为了躲避税务,格林迁至法国南部定居,《喜剧演员》即于当年出版。

在格林位于昂蒂布镇的公寓住宅里,墙上挂着几幅由海地艺术家菲利普·奥古斯特和里戈·伯努瓦绘制的珍贵画作。无独有偶,《喜剧演员》的叙述者布朗也拥有这些画家的作品。布朗描述了奥古斯特画作中以死亡为主题的恐怖细节,随后他补充道:“我心想,这幅画挂在哪里,我就会在哪里感觉到海地近在身旁。”格林肯定在昂蒂布镇那些安逸无忧的旅客身上感受到过这种怀旧情绪。但他并不是第一个在艺术品和美食餐厅的包围下书写恐怖故事的小说家。在他那些创作草率的同胞中,有许多人正做着近乎同样的事情。整洁有序的蓝色海岸正是能唤起“底层怀旧”情绪的所在地,而此处的“底层”则是一片“荒凉破败的恐怖之土”(这又是格林的描述)。

格林1954年首次赴海地旅行,后来他又多次回访,直到十二年后,《喜剧演员》激怒了海地总统弗朗索瓦·杜瓦利埃(“爸爸医生”)。国民作家通常都会被专制政权拒于门外,但像格林这样,其个人被施以严厉谴责,其作品被国家首脑审查评论,而原因仅仅在于他将该首脑治下的国家作为小说背景,另外还有哪一个访问作家可以做到呢?格林对此事佯装愤怒,但他对“爸爸医生”的小册子《最终暴露的格雷厄姆·格林》表现出愉悦满足之情,这一点清楚无疑。很明显,格林将这场口诛笔伐视作一枚荣誉勋章。

海地融合了格雷厄姆·格林希望从异乡之旅中收获的一切事物,特别是它可以作为格林创作小说的背景。这个国家地处热带,极度贫穷,腐朽破败,人口密集,民不聊生,还濒临内战边缘,其统治者是一个恶鬼般的可怕人物。令海地出名的还有数不清的妓院、贫民区和诡异的宗教信仰——罗马天主教和非洲原始宗教仪式的大杂烩。这里的女人,尤其是妓女,以姿色超群而闻名。富丽堂皇的酒店日趋没落,却依然有足够多的玉液琼浆,尽可以让宾客在这里醉生梦死。然而,出于十二分的恐惧,游人们早就遗弃了海地。居住在此地的外国人只有闯荡江湖的可疑商贩、常驻此地的外交大使和他们那些必不可少的无聊主妇。除此以外,再加上伏都教、专制暴政、朗姆潘趣酒和明媚的阳光,结果就是一幅舒适宜人、色彩鲜艳的恐怖风景画。

海地也因美国政府的干涉介入而蒙上污点。在格林看来,杜瓦利埃的专制政权之所以能长期存在,全依赖美国政府在幕后提供援助。这一点同样让格林感到愉悦,因为在其漫长的写作生涯中,格林经常发表一些反美言论,以此嘲弄他接见的采访者。(1960年,一名法国记者曾向他发问:“在今天这个文明世界里,你厌恶哪一样东西?”格林答道:“美国。”)针对格林的这种轻蔑态度,美国政府施展了报复。格林去世后,一些内幕消息得到了披露:美国联邦调查局曾秘密监视格林的行动,监听他的激进言论,时间长达四十年之久。

格林虽然是作为外国记者出门旅行,并对发生在越南、马来亚和非洲的危机进行报道的,但他不是一个天然的记者,也就是说,他对新闻行业追求时效性的苦差事不感兴趣。所以,他曾多次延误报道,每天只将收集到的故事素材整理归档。他还经常反复提起自己厌恶新闻记者这件事。他写作的天然形式是经过深思熟虑、富于思想内涵的散文。他所寻求的是鲜活生动、能够阐释生活的经历体验,不是那些捷足先登的独家报道。总而言之,他在新闻采访方面取得的成就并不显著。即便如此,他还是为海地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不是作为突发新闻,也不是作为重大事件报道,而是对当地环境氛围的综述总结。这篇描述海地悲惨现状的文章名为《梦魇共和国》,发表在1963年9月22日的伦敦《星期日电讯报》上,此时距《喜剧演员》出版尚有三年。(在这部小说中,他特别嘲讽了这种类型的新闻报道,甚至还用一种贬损的方式引用了这篇文章的标题。)格林个人对海地的态度,和他在小说中表现出的不偏不倚恰好相反,对任何一个希望理解他这种态度的人来说,阅读这篇文章会大有裨益。

在《喜剧演员》中,有个段落描绘了伏都教巫师活生生咬下公鸡头颅的场景,从段首的寥寥数语,以及全书对贫困、毁灭、暴力和恐惧的描述中不难看出,作者之所以选择很多细节,是因为它们能起到震撼人心的作用。“伊斯帕尼奥拉岛上获得自由的奴隶们,某种奇异的诅咒降临在他们头上。”格林如是写道,然后他追加一句,“他们生活在希罗尼穆斯·博斯的世界中。”读完这几句话,你首先会想到的是,格林声称自己讨厌新闻行业,这可真是出人意料,因为这些句子正是通俗小报为了达到最耸人听闻的效果而进行过度渲染的例证。

然而,《梦魇共和国》也有其精明微妙之处。开篇伊始,格林便如是写道:“恐怖统治周围往往萦绕着闹剧的气氛。”你马上就能猜到,正是闹剧——邪恶所体现出的荒谬感——吸引住了格林。他将“爸爸医生”总统描绘成一个暴君,一个迫害成性的虐待狂,一个盗用公款的贪污犯,一个信奉伏都教的巫师,一个平日里扮演着邪魔恶鬼形象的人物。“经常在坟场出没的星期六男爵,头戴高礼帽,身穿燕尾服,嘴叼雪茄烟,鼻梁上夹着一副墨镜,就像某些人相信的那样,成天待在总统宫邸,他的另一个名字就是杜瓦利埃医生。”

格林枚举了现实生活中的一系列闹剧元素——空空荡荡的酒店,耸人听闻的流言,把守路障的暴徒。“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事情都有可能发生。”弥撒在太子港市的大教堂里举行,可是“有一次,在被革出教门的总统现身弥撒仪式之前,手持冲锋枪的通顿·马库特分子首先赶来进行了彻底搜查,就连祭坛后面也没放过”。不仅如此,“某种不怀好意的邪恶闹剧甚至闯入了宗教争端的领域”。为了遏制伏都教,一位声名显赫的主教曾经要求收缴伏都教的护身符饰品,结果“这位主教受到了指控,罪名是妄图掠夺海地珍贵的考古学文化遗产”。

贸易萎靡,农业萧条,就连人民起义也以失败而告终。“在太子港,可以说每个人都是囚徒。”饥饿成为常态。“海地的赤贫状况无可夸大。”而当格林自问,这个“美丽而多难的国家”是否还有一丁点的希望时,他似乎也感到困惑了,就连单单一个佐证也找不出来,除了“海地的骄傲亦无可夸大”这一点评价以外。而面对格林为这块无望之地做出的沮丧评价,我们会禁不住思考:海地究竟为何而骄傲?

林木尽毁,贫民遍地,暴君横行,鱼肉百姓,国格蒙羞,内部分裂,濒临战火——对于居住在海地的人们来说,这里是一个恐怖的国度,对格林而言,它却是一份天赐之礼。作为一名经常访问海地的旅者,格林目睹了这个国家在历届政权统治下发生的变化,而在《梦魇共和国》一文中,格林将海地描述成了失败的典范。或许,正是这篇文章的创作使格林相信,对这个国家最好的描述应该呈现在小说里。格林在文章中表达的许多观点在《喜剧演员》里也得到了刻画和体现;而那篇文章中的气氛,那股恐怖和闹剧相融合的黑暗气氛,也弥漫于小说的始末。

格林在构思创作《喜剧演员》时,正逢他遇到了人生的危机。由于他的会计的管理不当,导致他的财务状况处于极度困难的境地。他决定迁往法国生活,声称这是出于健康原因,但实际上他是为了躲避税务。由于这场财务危机,格林就像早年时那样,重新开始为金钱而创作。他切断了和英国的联系,卖掉了在伦敦的住所,并检讨审视自己的情感生活。格林以前曾爱上一名住在法国的有夫之妇。尽管她从未离婚——格林也是如此(但他的婚姻早在25年前就已名存实亡)——搬到法国南部生活却可以让她更方便地接近自己。他已年过六旬,不如以前宽裕,人又背井离乡,心神不宁。

这些情境在《喜剧演员》中均有体现。书中的一切都暗示着危机:背景是腐败的海地共和国,每个人物都被无法解决的问题所困扰着。这是一部关于危险的小说。海地没有希望,海地人民也没有希望。食品匮乏。政府鱼肉百姓,横征暴敛。一切都失去了作用。怎么办?好吧,还有性——这个倒管用;还有信仰——伏都教赐予信徒激情,而对于天主教徒,上帝从天庭向芸芸众生提供救赎;还有爱——虽然此地所剩无几;还有喜剧——这个倒还挺多。的确,喜剧在这里是备受推崇的。悲剧和闹剧只差一步——格林曾这样写道。当其他一切事物都无可挽回时——而在这部小说里,其他一切事物都是如此——至少始终还有欢笑存在。

从小说开篇,所有的人物角色便都戴着面具。在驶往海地的货轮“美狄亚”号上的旅程表明,这一小群付账的旅客都是伪君子,只是程度有重有轻。引言中有“相由心生”一句。随着小说脉络的展开,这些人物的真实面目逐一暴露。总而言之,虽然他们看上去可能过得很悲惨,或者深受麻烦困扰,但他们几乎所有人都是喜剧演员。

这部小说的第一段话是格林最好的开场白之一——它暗示出了小说里全部的模糊含义,还带着一股嘲讽雄辩的味道,而且主要集中在琼斯身上。琼斯明显是个骗子,一个投机倒把分子,一个讨人喜欢的迷魂精,擅长含糊其辞。很显然,格林创造琼斯这个角色,在某种程度上是以他的会计为原型的,正是那个家伙让格林陷入了财务混乱的困局。在为这部小说所作的一篇序言里,格林写道,史密斯先生和史密斯太太的原型是他在某次旅行中结识的一对善良的美国夫妇——他们热爱艺术,打算将艺术引入海地的课堂。这个事实蛮有意思,而艺术指导似乎比史密斯夫妇对素食主义的执着追求更有用处。不过,既然在叙述中出现了素食主义者,而本书又是一部黑色喜剧,那么书中就有余地对已经提前打包好的素食代餐略提一笔,比如像“益舒多”和“保尔命”这样的名字,所有这一切似乎都让格林觉得滑稽可笑。

小皮埃尔这个角色脱胎于一位名叫奥伯兰·若利克尔的真实人物——至少在某次访谈中,奥伯兰本人对此事深信不疑——他是太子港市内的一名记者,性情调皮有趣,为人精于世故,经常出入各种社交场合,而小皮埃尔和他确有几分相似之处。布朗的酒店“特里亚农”则取材自现实中一家名为“奥洛弗森”的酒店,和后者一样空空荡荡、破旧衰败、装饰华丽。书中还有一座名叫“凯瑟琳妈咪之家”的妓院——而凯瑟琳正是格林以前的情妇,在他迁居法国之前,两人断绝了联系。格林素来喜欢在自己的作品中植入一些私人笑话。然而,所有这些与格林的个人生活相吻合的事情,它们具有任何实际意义吗?我看没有。“美狄亚”号货轮上的航程是一段不错的前奏,包含了许多提示性线索和对人物的素描——格林很少在小说里写船上生活,虽然在《不法之路》中,他描述过一段在墨西哥的旅程。“美狄亚”号上的狭小舱房空间和喧闹快活的气氛,与旅途前方笼罩着海地的无边黑暗相比,在某种意义上构成了一幅温馨光明的序幕场景。跨越重洋之旅的封闭环境,是揭示人物性格和撩拨读者兴致的绝佳手段,使故事更具悬念,并设置好接下去的全部情节。主要角色陆续登场。他们分别是史密斯、琼斯和布朗,只有普普通通的姓氏名,而格林这样做似乎是玩了一个令同类相聚的小花招,仿佛在费劲编造一个生硬的笑话:“看哪,这里有这样三个人——史密斯,琼斯,还有布朗……”《喜剧演员》不是格林最好的作品,也不是他个人最喜爱的(他的宠儿们包括《权力与荣耀》和《名誉领事》),但却是格林最具代表性特征的作品之一,显示出了他绝大多数的优点和许多缺陷。小说的情节叙述很简单。布朗正要回到从邋遢母亲手里继承的衰败酒店。琼斯卷入了一场私人冒险。史密斯夫妇则热心推动素食主义,他们还曾在美国南部宣扬自由平等,是20世纪50年代后期支持美国民权运动的理想主义人士。史密斯先生曾在1952年竞选美国总统,为素食主义摇旗呐喊。

抵达太子港后,这些人物表面上分道扬镳,但此时处于政治危机中的海地是一个排外的弹丸小国,他们的人生道路再次交会。在“特里亚农”酒店的空游泳池里,布朗发现了海地医生菲利波的尸体,他显然是自杀身亡的。此后,一系列海地人物粉墨登场:爱打探消息的讨厌鬼记者小皮埃尔,爱用警句的马吉欧医生,掌管通顿·马库特组织的孔卡瑟尔上尉(这个名字意为“蒸汽压路机”),还有凶狠残暴的通顿·马库特分子。此外,“爸爸医生”虽然没在小说里直接露面,却始终阴魂不散。布朗自始至终都表现得愤世嫉俗,史密斯夫妇的理想主义在海地备受考验,琼斯则是最大的机会主义者——这也是导致他毁灭的原因所在。小说中人物相遇的关键地点是在布朗的“特里亚农”酒店和那所妓院“凯瑟琳妈咪之家”。随着剧情发展,我们得知,菲利波医生是为了逃避通顿·马库特的折磨迫害而割喉自尽的。菲利波的儿子和布朗的酒店雇员参加了一场伏都教降神仪式(格林整段整段摘抄自己那篇新闻报道《梦魇共和国》中的文字,描绘了那幅宗教场景),成为了海地起义军的新成员。为了把装模作样的琼斯诱离自己的情妇,布朗参与了义军游击队的反抗活动。起义失败了——尽管琼斯在战斗中变成了英雄。布朗的风流韵事化为了泡影。史密斯夫妇黯然离开了海地,他们虽然满心悲伤,却变得更加睿智。布朗最终变成了一名殡葬业者。海地则毫无变化。

从旅途伊始便不停自我指涉的布朗(我们只知他的姓氏,不晓得他的名字)时常反省着自己动荡不定的无根生活。他是一个真正迷茫的人物。矛盾在于,他越是意识到这一点,就越是会察觉出自己和琼斯的相似之处。“也许他就像我一样,没别的地方可去。”布朗说。“我把世上的人分成两类——阔佬和穷鬼。”琼斯声称,还说自己就是个穷鬼。这乍听起来很可笑,但琼斯随后解释,穷鬼们为了谋生而四处奔波忙碌,时刻保持警觉,始终漂泊不定,靠小聪明苟活,而他对穷鬼的描述也与布朗本人不谋而合。尽管琼斯的诙谐幽默让他跟布朗格格不入,这两人在小说中却似乎有某种共性。琼斯最后甚至变成了布朗的情妇玛莎(一位某南美洲国家驻海地大使的德国太太)的房客。玛莎作为一名已婚妇女,在与布朗继续保持偷情关系的同时,仍选择与对她百依百顺的丈夫共同生活,在格林的全部小说作品中,她是一个定型化的角色。令布朗深感恼火的是,玛莎觉得琼斯是一个不错的客人,是一个比布朗有趣得多的伴侣,而布朗却阴沉郁闷,冷漠无情。

琼斯是“外人”,在故事临近尾声时,他透露自己带有一半印度血统,所谓“英国战斗英雄”不过是他的自我粉饰。他急于用伪装和吹嘘来掩饰自己那段模糊不清的过去。很显然,布朗也只是一个无名小卒,在他得知琼斯的真实身世后,他说道:“我仿佛遇见了一个未曾谋面的兄弟。”琼斯生于印度的阿萨姆邦,布朗则生在摩纳哥公国:“这就和当个无名之地的公民差不多。”在另一段中,布朗说道:“这个世上也没有哪块地方曾取代过我的故乡。”“我根本就不该来这个国家,我是个陌生人,”布朗在另一段里说,“我母亲包养了一名黑人情夫,她的心因此有了牵挂,而我呢,自从许多年以前,在某个地方,我早就忘记该如何对任何事情产生牵挂了。不知何故,也不知在何地,我失去了挂念别人的能力。”

布朗惨淡经营着自己位于海地的空酒店,“对这里,对上天偶然为我选择的这片荒凉破败的恐怖之土,我感到了更加强烈的羁绊”。可是我们翻遍全书都见不到任何对布朗与这个国家之间联系的表述。事实上,布朗还曾经离开海地前往纽约,打算出售酒店,但出于可以理解的原因,没有买家愿意接手。

无根的布朗没有提到自己身上的一个显著特征,那就是极端的自私自利。出于自我保护,布朗始终只考虑他自己。你会感到奇怪:既然布朗的利己主义令他无法在海地的历史大戏中亮相,而他又明明哪儿都可以去,他却为何偏偏要寄身于这个极度危险的独裁国家中呢?为了解释自己的漂泊不定,对于这个问题,布朗在书中含蓄地给出了一个理由,他是这样说的:“这样你就更容易随遇而安……我们别无选择,只能苟活于世,‘天天和岩石、树木一起,随地球旋转运行’。”然而,这种华兹华斯式的精神让布朗超脱事物之外,成了一个冷漠的观察者。他的担忧焦虑不过是敷衍了事。事情发生在他身上了,他却不采取行动。这算是存在主义的表现吗?不,这是自我中心主义。

从布朗身上我们看不出任何忠诚,琼斯则是一个精于掩饰的吹牛大王。但琼斯吹起牛来令其他人都信服不已,这就迫使他去采取行动。当布朗诱使琼斯摊牌时,琼斯从骗子到游击队领袖的角色转变,成了他夸夸其谈的可笑结果。在小说中,琼斯是所有出场的喜剧演员里最滑稽可笑的人物。我们不可能遗漏这一主题——恐怖激发了闹剧。“人生是一出喜剧,不是我准备好想要面对的悲剧,”布朗在“美狄亚”号货轮上沉思,并诉说自己对上帝的信仰,“在我看来,……我们仿佛都受到一个独断专行的恶作剧大王的驱使,走向喜剧的极点。”

布朗说,要想信仰上帝,你得具有一丝幽默感。然而,幽默在海地同样有用,它代替了承诺的意义:史密斯夫妇奉行的素食主义和他们的天真理想令人发笑;琼斯则是一个大笑话,他自己跳进了泥潭。但还有那些海地角色呢?他们都很叫人开心,可实际上他们没什么要紧,因为这部小说的主旨不是要描绘海地的困境,而是要讲述欧洲人在一个没有希望的暴政国家中分崩离析的故事。海地是一个恐怖可怕的舞台背景,上演着一幕幕背叛失贞、自我怀疑、家庭悲剧和外国投机者信口雌黄的好戏。

每个人物都在这里或是那里被描述成喜剧演员。布朗的母亲就是其中之一,她生前挥霍放纵,拖欠债务,蒙骗世人,还包养了一个黑人情夫。布朗说:“我虽然对她所知甚少,却也足以看出她是一个技艺高超的喜剧演员。”史密斯先生也说:“也许在你眼里,我们是相当可笑的角色吧,布朗先生。”而当布朗否认这点并说对方是英雄人物时,他心里仍然觉得素食主义、总统竞选和争取民权自由的美国南部之旅是相当愚蠢的。史密斯夫妇是典型的美国人——充满幽默感的滑稽人物。“我可绝不是什么喜剧演员。”虽然玛莎自己这么说,但她丈夫随即猜测道:“也许连‘爸爸医生’都是喜剧演员嘛。”当布朗第一次在“凯瑟琳妈咪之家”遇见孔卡瑟尔上尉时,孔卡瑟尔做了一小番关于幽默的演讲,他说:“你这家伙身上有点儿幽默感。我欣赏幽默。我喜欢笑话。笑话有政治价值。它们可以给懦夫和无能之辈带来解脱。”

琼斯的幽默感是他身上的可取之处。他能让玛莎哈哈大笑,能把妓女逗得花枝乱颤。(这又令布朗恼火不已,因为她是布朗在“凯瑟琳妈咪之家”中最喜爱的妓女之一:“到了一定岁数,人会更喜欢老朋友,甚至在妓院里也是。”)而作为起义武装的领袖,琼斯也很成功:“弟兄们都爱戴他。他把他们逗得哈哈大笑。”书中有一段小插曲,是少有的几段真正滑稽可笑的情节之一:琼斯扮成女人的模样,想从一艘船上逃跑——他戴着一顶羽饰成功地蒙混过关,那顶羽饰暗示出,他以前也像这样干过,借用剃须粉化装,再穿上一条黑裙子和一身西班牙女装:“等走到跳板那儿,”他对事务长说,“你必须亲我一下。这样可以挡住我的脸。”“你怎么不亲布朗先生?”事务长问。“他马上要带我回家了,现在就亲我会让人觉得别扭。你得想象一下,我们刚刚在一起过了夜,三个人都在。”“过的什么夜?”“一个放浪不羁的夜晚。”琼斯说。“你的裙子能应付吧?”我问。“当然了,老兄。”他神秘兮兮地补充道,“这又不是第一回了。当然,以前的情形很不一样。”

后来,当我们屡次得知琼斯的弱点是扁平足时,我们很容易就会把他的扁平足和小丑的扁平鞋联想在一起。喜剧本来是没有意义的,但它至少可以使人从凄惨或悲哀的生活中解脱出来,这种暗示贯穿小说的始末。“我们属于喜剧的世界而不属于悲剧的世界。”布朗谈起自己和玛莎时这样说道。之前,玛莎曾否认自己是喜剧演员,但布朗的结论是,或许“她才是我们中间最出色的喜剧演员”。虽然布朗对喜剧大谈特谈(而且在这部小说中,谈论喜剧的次数比喜剧真实发生的次数要多),但是布朗和玛莎的私情似乎既不可笑也不可悲,反倒显得沉闷阴郁,毫无激情可言,时而突然性欲勃发,还带有明显的嫉妒、误解、矛盾和怨恨之情。这是一段恋情的终结,欲望的消逝。“若即若离”,这是布朗对自己和玛莎的私情所做出的阐释,而他对这桩情事的描述也为小说中的海地社会给出了一条线索。他们的爱情生活曾经是那么重要,布朗说道,因为它“似乎全然独属于太子港,属于宵禁期间的恐怖与黑暗,属于无法拨通的电话,属于戴墨镜的通顿·马库特,属于暴力、不义与折磨”。

然而,布朗还声称,自己这段失败的恋情和海地正在分崩离析的混乱局势十分相称,他这是在浪漫地美化他们两人的自私,与此同时,他对数百万海地民众所蒙受的水深火热之苦却不屑一顾。布朗并没有用“混乱”这个普通易懂的词语,而是采取戏剧化的手法加以夸张表述。他那桩棘手的风流情事和海地的混乱局势及偶发的暴力事件相得益彰。可是那又有什么要紧?因为这段恋情上演的地点是一幕更为宏大的混乱场景的边缘,我们对前者所知太多,对后者又所知不足。这部小说存在的问题之一便是,格林——以及他的代言人布朗——从未向我们解释,我们为什么应该对这两个鸡毛蒜皮、毫无幽默、自私自利、失贞不忠且满腹牢骚的情人加以关注。光说我们全是喜剧演员,这是不够的。虽然没有得到证明,但从某种更坦率、更残酷的意义上说,书中有些人物的举动就像是傻瓜的作为。

在小说的结尾,布朗坦承自己是一个精神空虚的人。格林小说的读者们会发现这份告白十分耳熟。布朗对任何心怀信念的人都很嫉妒——他嫉妒马吉欧医生,是因为后者持有政治信仰。“我早就觉得自己不仅仅只是缺乏爱的能力……可我甚至连感觉内疚都做不到。”在小说中,布朗从头到尾都显得相当平静镇定,甚至在做爱时他也感觉沉闷无趣。和玛莎享受鱼水之欢时,布朗说:“我纵身扑向欢愉,仿佛跳楼自尽时投向人行道的路面。”他把自己和玛莎之间存在的问题归结于他缺乏幽默感,或者,正如他所说的——“没有学会能逗人发笑的把戏。”到头来,布朗嫉妒琼斯,因为琼斯不仅很幽默,而且最终变成了一个采取行动的人;不仅是那名最出色的喜剧演员,而且还是一位英雄。小说以布朗对琼斯的追忆开篇,以布朗梦见琼斯的场景结尾。很明显,琼斯才是这部小说中的关键人物,但问题在于,布朗的复杂个性对格林刻画琼斯的简单纯朴这一过程造成了阻碍。

格林在海地的生活体验不够深入,对此格林自己也直言不讳。1968年,在明显仰慕格林的青年维·苏·奈保尔为格林所做的一场新闻访谈中,格林说:“(《喜剧演员》中描述的)政治形势是准确无误的。但是我感觉我对海地人民的生活和风俗的了解还很肤浅。”(他还尖锐地向奈保尔发问:“你对自己写的东西还满意吧?”)没错,海地社会生活的纹理未在书中得到体现。另外,由于缺乏武装起义的第一手资料,这部小说显得不温不火。作为本书叙事高潮部分的那场战斗,是格林道听途说的第二手和第三手的削弱版本,它就像莎士比亚戏剧中的舞台说明(“警钟高响。号角齐鸣。几支大军杀作一团。”),从背景中突然出现,令人难以信服,而我们也从未看到一场小规模战斗。我们会想当然地以为,武装反抗“爸爸医生”的义举正在酝酿之中,地点就在与海地遥遥相望的圣多明各边境附近。

影响过格林的作家们(据他本人所称)都是动作和冒险小说的作者——安东尼·霍普,乔治·亨蒂,赖德·哈格德,创作出《基姆》和《可能成为国王的人》的吉卜林,还有玛乔丽·鲍恩,她的《米兰的毒蛇》令格林终生赞不绝口。奇怪的是,他几乎很少尝试去写动作小说,通常只会写几段故事大纲拿来自娱自乐。《喜剧演员》的构思诞生于海地的一场未遂的武装起义期间,书中并没有描述任何枪战场景,所以实际上也没有正面描写任何武装起义。取代动作场景本身的是对它的描述。这本书还充满了一系列的警句隽语和差不多算是半格言警句的文字。“横死暴毙在这里都算是自然死亡。”爱用警句的马吉欧医生说,“他是被环境逼死的。”后来马吉欧又说:“在这里,证人受到的折磨不见得就比被告少。”布朗则说:“一名无辜的受害者几乎总会流露出罪恶感。”还有“在没吃早饭时,就连勇敢者的胆量也是蛰伏未醒的”,以及他评价小皮埃尔的话语:“他具有失败者的勇气和幽默。”还有,“暴力可以是爱的表达,冷漠却绝对不是”。还有,“死亡是真诚品质的证明”。格林试图用这些评论来支撑其观点,但这些言论每一条都有待商榷。在《喜剧演员》中,海地这个“反叛和动乱的共和国”被弱化成了一个“言论共和国”,冗长的言语矫饰给了这部小说一种静止不变的特质。

然而,这本书里带有确凿无误的作家印记。这部小说只可能是格雷厄姆·格林的作品:一段发生在荒僻岛国上的注定失败的恋情,关于信仰的谈话——尤其是关于对原则的信仰的谈话,破败的酒店,欢闹的妓院,烈性的饮料,所有这一切都是格林式的元素。“情妇”令我颇感过时,而在某种程度上,关于信仰上帝的讨论亦是如此。一个没有艾滋病的海地也是过时的。带有狂欢聚会的海上旅程则属于过去的年代。《喜剧演员》出版至今只有四十多年,但它已经显得有点不合时宜了。

格林很可能会反对这一观点,不过,这些细节的离奇古怪之处也是小说所具有的吸引力的一部分,因为世界已然改变,而格林笔下的世界早已远去。可是,格林用这本书为读者打开了一扇了解海地的窗口,绘制了一幅鲜活生动的海地风情画;此外,格林通过将弗朗索瓦·杜瓦利埃妖魔化,使这个卑鄙的独裁者显得重要起来,甚至变得神秘怪异不似凡人。(“星期六男爵在我们所有的坟场中徘徊,他的身影随处可见。”)“爸爸医生”死后,其幼子让-克洛德·杜瓦利埃——他因为体形肥胖、头脑蠢笨而被人们戏称为“篮筐脑袋”——接管家族政权,后来在一场军事政变中下台。杜瓦利埃政权倒台后,海地又发生了数起军事政变(该国历史上共有三十多起),最后才在海地的首届自由选举中产生了一位民选总统。

我写下这篇序言的时间是2004年3月,正值海地独立二百周年。1791年,海地爆发了由杜桑·卢维杜尔及其战友布克曼(一名伏都教巫师)领导的著名奴隶起义。最终,海地于1804年获得独立。二百年后,海地在媒体的报道中再次变成了“梦魇共和国”:太子港街头的暴乱,偏远城镇里的动荡,数千人丧生,甚至就像《喜剧演员》所描述的那样,许多大难临头的海地民众向外国大使馆寻求庇护。民选总统让-贝特朗·阿里斯蒂德发声抗议,自称是被美国海军陆战队绑架,且在违背其意愿的情况下前往非洲的。政府选出了一位临时总统。一名担任过海地行刑队队长,且有证据显示曾犯下许多暴行的叛军头领,目前正在谋划成为海地的下一任国家元首。“海地并不是正常世界中的一个例外:它是每天随机抽取的日常生活的其中一小部分。”所以四十年前的情况肯定看起来就是那样。地球上还有其他的一些国家和海地相似——政治地理学家已将统计数字更新到45个,其中大部分位于非洲,尽管阿尔巴尼亚也算一个,还有阿富汗也是。它们被统称为“失败国家”。这些国家最开始可能是前殖民地,或是君主制国家,或是大共和国的行省,或是从前因拥有矿产资源或经济作物资源而繁荣兴旺的国家(而这些资源如今已失去市场需求)。1780年的海地种植了占全球总量60%的咖啡作物。今天,海地只有很少量的咖啡树,其他种类的灌木也非常少:该国对燃料的需求造成了大量的森林砍伐。现在,海地已经成为西半球中最贫穷的国家。

作为一个“失败国家”,海地要实现其财政独立或是政治稳定的希望十分渺茫,它似乎注定要继续作为世界的贫民区之一而存在。格林心里明白,海地是一个问题不断的地方——他对这些地方的嗅觉十分灵敏——所以,在20世纪60年代初期,当越南战争已经见诸媒体报道时,格林还是选择将海地作为自己的书写对象。《喜剧演员》一书的巨大价值不在于它的宗教神学方面(有些批评家称它是一本宣扬詹森主义的小册子),不在于哲学探讨,也不在于它的情节。它读起来就像是一篇加长版的自我批评文章,由一个自称对海地所知不多的人写就,其最大的价值就在于故事背景。即使书中的戏剧本身并不真实,但格林对海地恐怖喜剧的偏执热爱却是真实可信的。海地曾经没有任何小说——也几乎没有任何正面描写——直到格林写出了本书为止。保罗·索鲁,2004年

致A. S. 弗里尔

亲爱的弗里尔,

你在大出版社当领导的时候,我曾经是你最忠实的作家之一。后来,等你不再从事出版工作,我也和你名单上的许多其他作家一样,觉得该是我另觅门户的时候了。这是我离开后写的第一本小说,我想把它献给你,以纪念我们之间超过三十年的联系——“联系”这个词冷冰冰的,代表了你送给我的所有的建议(你从未指望我会接受它们),所有的鼓励(你也从未意识到我多么需要它们),所有的感情,以及我们这么多年来共同分享的乐趣。

关于《喜剧演员》的角色我得说上几句。我是不可能把诽谤的祸水引向自己的,不过,我要声明清楚,这个故事里的叙述人虽然名字叫布朗,但这个人可并不是格林。许多读者会做出假设——这是我从经验中了解到的——书中的“我”往往就是作家自己。因此,在我的写作人生中,我被人看成是杀害朋友的凶手,和某公务员夫人暗通款曲、心怀嫉恨的情郎,以及嗜轮盘赌如命的偏执玩家。我不希望再往自己如变色龙般多样的本质中添加其他特性,而这些特性本应属于那个给南美外交官戴了绿帽,自己也可能是私生子,而且曾被耶稣会士教育过的男人。啊,也许有人会说,布朗是天主教徒,所以嘛,我们都知道,格林自己也是……人们经常忘记的是,哪怕是在一部背景定为英格兰的小说里,当人物角色超过十人以上时,如果其中没有任何一个人是天主教徒,那么这个故事就会变得不够真实。对社会统计数据中呈现出的事实愚昧无知,有时会给英国小说带上一股外省乡村的庸俗气息。

在这部小说里,“我”并不是根据想象虚构出来的唯一人物,其他所有人,从那些默默无闻的小角色(比如英国代办)到主要角色,都从未在现实生活中存在过。某种生理特征,某人说话的习惯,一则奇闻逸事——这些素材在潜意识的厨房间里混杂融会,共同烹煮,当这道菜肴端上桌面时,大多数情况下,就连亲手掌勺的大厨也无法一一分辨清楚。

海地这个贫穷可怜的国度,还有杜瓦利埃医生统治下的社会生活特征,却是绝非杜撰,后者是如此真实,在书中甚至并未添加戏剧性效果去加以刻画。恐怖独裁的黑暗夜色是那么浓重,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通顿·马库特组织里充斥着比孔卡瑟尔上尉更邪恶的货色;被中途打断的葬礼来自生活中真实发生的故事;许多百姓就像约瑟夫那样惨遭毒打,拖着断足踉跄走在太子港的街头。另外,虽然我从未见过小菲利波,但在圣多明各附近那座曾是疯人院的陋屋里,我曾和一些像他那样勇敢无畏但缺乏武装训练的游击队员打过交道。从我开始写这本书以来,只有在圣多明各事情发生了一些变化——变得更加糟糕。你诚挚的格雷厄姆·格林

喜剧演员

……相由心生,

最具君王之风范者

即为君王。托马斯·哈代

第一部

第一章

我遥想起了伦敦城内所有那些灰蒙蒙的纪念碑,它们纪念的人物有驰骋马背的将军,有旧殖民地战争的英雄,还有身穿礼服大衣、被人们遗忘得更加彻底的政客。想起它们时,我找不出任何理由嘲笑位于国际公路的遥远彼端,为纪念琼斯而树立的那块朴实无华的石碑。琼斯没能越过那条公路,他留在了远离故土的异国他乡——尽管直到今天我也不能完全确定,从地理意义上讲,他的故土究竟位于何处。至少,为了那块石碑,他付出了——无论他多么不情愿——生命的代价,而那些将军,如果可以的话,通常都会用部下的鲜血换得自己安然返乡。至于那些政客——谁会在乎那些已经离世的政客,记住他们的功劳事迹?一场阿散蒂战争比自由贸易更有意思,虽然伦敦的鸽子对两者是一视同仁的。“我立了一座纪念碑”。每当我为了自己那份颇为古怪的工作而北上蒙特克里斯蒂,中途经过那块石碑时,我都会感到某种骄傲之情油然而生,因为我曾用实际行动促成了它的建立。

在大多数人的一生中,都会有一个节点,事情一旦发生便无可挽回,而在彼刻,它却不为人所知。当这个节点出现时,无论是我还是琼斯,我们对此都没有察觉,虽然我俩所从事职业的性质应该把我们训练得眼力过人,就像喷气机出现以前那些老式班机的飞行员那样。当时,我肯定是完全没留意到它的来临,那是八月里一个阴郁的上午,荷兰皇家邮轮公司的货轮“美狄亚”号正行驶在大西洋上,要从美国的费城和纽约市开往海地的太子港,而那个节点就紧跟在“美狄亚”号船尾泛起的波浪之中。在我人生的那个阶段里,我对自己的前途仍抱着慎重其事的态度——我甚至很在乎自己那家空荡荡的酒店的未来,以及我那段几乎同样空荡荡的恋情。就我所知,当时我还没有和琼斯或史密斯产生任何联系,他们是与我同船的旅客,仅此而已,而对于他们日后在费尔南德斯的店铺里为我准备的殡葬差事,当时我也一无所知。如果当时有人告诉我这些事情,我肯定会捧腹大笑,就像我现在回顾起自己以前的好日子也会大笑一样。

随着船身的摇摆,我酒杯中的红杜松子酒也在不停晃动,表面的水平线变化不已,仿佛这只酒杯是用来记录海浪冲击的仪器,这时,史密斯先生态度坚定地回应琼斯说:“我从来没有晕过船,没有过,先生。晕船是酸性物质带来的反应。吃肉会导致酸性,喝酒也会。”史密斯先生来自美国的威斯康星州,但从一开始我就把他当作总统候选人看待,这是因为,在我得知他的姓氏前,他的夫人就是用这个称谓提到他的。当时货轮刚出海一个小时,我们正倚靠在栏杆上。开口时,史密斯太太猛地支了支她那线条硬朗的下巴,仿佛是在提示我,如果这条船上还有另外一名总统候选人的话,那可不是她要讲到的人。她说:“我是说我的丈夫,就在那儿,史密斯先生——他是1948年的总统候选人。他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当然,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他根本没机会取胜。”之前我们一直在聊些什么,把她引到了这番话上?当时,我们正闲散地望着平坦灰暗的海面,它横躺在三海里领海界限内,好似一头慵懒冷漠却暗藏凶险的笼中困兽,只等着冲破牢笼,向世界展现自己的威力。或许我先前向她提起了一个会弹钢琴的熟人,这可能让她的思绪跳到了杜鲁门的女儿身上,又因此令她联想起了政治——她的政治意识比她丈夫的要强烈得多。我觉得,就做总统候选人而言,她相信自己比她丈夫更有胜算,而当我顺着她突出的下巴望去时,我心想这是挺有可能的。史密斯先生正在我们身后的甲板上踱步,他身穿一件破旧的雨衣,衣领竖起,保护着他那对毛茸茸的、看起来显得蠢笨的大耳朵,一缕白发像电视机天线那样竖立在风中,他的胳膊上还挂着一条旅行毛毯。我可以把他想象成一位名不见经传的普通诗人,或者也可能是一所不知名的学院里的系主任,但我绝对不会把他想象成一名政客。我试图回想起杜鲁门在那一个选举年的竞争对手是谁——毫无疑问是杜威,不是史密斯。然而,大西洋上的海风刮走了她的下一句话。我觉得她的话好像和蔬菜有关,但在彼时彼刻,“蔬菜”这个字眼在我看来似乎并不太可能出现。

琼斯是我稍后在令人尴尬的场合中遇见的,当时他正想贿赂舱室服务员,把我们的客舱调换过来。他站在我的客舱门口,一只手里提着一个手提箱,另一只手里攥着两张五美元的钞票。他正在说话:“他现在人还没下来嘛。他不会找麻烦的。他不是那样的家伙。就算他发现房间不一样了,那也不会怎么样。”听他的口气,好像他以前就认识我似的。“可是,琼斯先生……”服务员开始和他争辩。

琼斯是一个小个子男人,他穿戴得十分整齐,外面是一套浅灰色西服,里面搭配一件带双排纽扣的背心。不知为什么,离开了电梯、办公室人群和打字机发出的咔嗒声,他的这身打扮显得和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美狄亚”号正在阴暗凝滞的海面上游荡,在我们这艘破旧的货轮上,只有他穿着这么一身衣服。后来我注意到,他从来就没换过这套穿戴,甚至在船上举办音乐会的那天夜里也没有换,于是我开始怀疑,他的手提箱里是不是根本就没装其他的衣服。他给我的感觉是,之前他收拾行李时很仓促,结果带错了制服,因为他肯定不是有意想要引人注目的。他那两撇黑色的小胡须和那双哈巴狗似的黑眼珠,会让我误以为他是法国人——也许在巴黎证券交易所工作——所以当我得知他叫琼斯时,我倒很是吃了一惊。“是琼斯少校。”他对服务员回道,口气中带着一丝责备。

我几乎就像他一样尴尬。一艘蒸汽货轮上本来就没有多少乘客,要是再和旅伴结下私怨,那会让人感觉很不自在。服务员扣紧双手,义正辞严地对琼斯说:“先生,我真的没有办法。这间舱房是给这位绅士预订的。就是这位布朗先生。”史密斯、琼斯和布朗——三个再普通不过的姓氏聚到了一起,这种情况也太巧了,几乎不可能发生啊。我之所以取“布朗”这个单调乏味的名字,自有我的道理,可是他也有吗?我对他所处的窘境微微一笑,但琼斯身上的幽默感,就像我后来发现的那样,属于更简单的那种类型。他表情严肃、全神贯注地看着我说:“先生,这个房间真是你的吗?”“据我所知,是的。”“先前有人告诉我这里没人住。”他稍微挪动了一下,以便将后背对着我那只分明已经摆在房间里的大皮箱。那两张钞票消失不见了,也许是被他藏进了袖子里,因为我没看到他做出任何向口袋伸手的动作。“他们给你的房间不好吗?”我问。“哦,我只是更喜欢住在靠右舷的位置。”“是啊,我也是,尤其是这趟航行。住在这里可以把舷窗打开。”此时,“美狄亚”号正朝公海深处行驶,船身开始缓缓摇荡,仿佛是在强调我说的话真实无误。“是时候来一杯红杜松子酒了。”琼斯飞快地说。我们一起上楼,找到了那座小交谊厅,里面的黑人服务员趁着给我酒里兑水的工夫,抓住机会贴着我的耳朵小声说:“我也是英国公民,先生。”我留意到,他没向琼斯做出这样的声明。

交谊厅的房门旋转打开,总统候选人露面了,虽然他长了一对蠢笨的大耳朵,但他的身形还是令人印象深刻:他得先低下头,然后才能走进门。随后,他环顾了大厅一圈,这才站到一旁,好让他的太太能在他用手臂弯成的拱门下进屋,仿佛她是一位走在军刀下的新娘。看那情景,他是先想让自己满意,确认这里没有不合适的同伴在场。他的双眼清澈如洗,呈现出纯净的蔚蓝色彩,几撮丑陋的灰色毛发从他的鼻孔和耳朵里探出。如果这个世上真有一位货真价实的高贵人物,那就非史密斯先生莫属,他和琼斯先生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如果当时我费心去琢磨他们的话,我会认为他们就像油和水一样无法相融。“请进来吧,”琼斯先生说(不知为什么,我就是没法把他想成是琼斯少校),“进来咪上一口吧。”我后来发现,琼斯使用的俚语总是有点过时,就好像他是从通俗用语词典中学到它们的,但词典本身却不是最新的版本。“请您务必包涵,”史密斯先生彬彬有礼地回答,“但我这人是不沾酒的。”“我自己也不沾酒啊,”琼斯说,“我会喝掉它。”接着他便用行动证实了自己的话。“我是琼斯,”他补充道,“是琼斯少校。”“很高兴认识您,少校。我叫史密斯。威廉·亚伯·史密斯。这是我夫人,这位是琼斯少校。”他向我投来询问的目光,我这才意识到,自己在这轮相互介绍中不知为何慢了半拍。“布朗。”我迟疑地说。我觉得自己好像在讲一个拙劣的笑话,而他们二人都没有领会笑点所在。“再摇下铃吧,”琼斯说,“我的好伙计。”我已经升到他的老朋友的地位上了,于是,尽管史密斯先生离服务铃更近,我还是穿过大厅,亲自去摇那个铃;毕竟,史密斯先生这会儿正忙着将旅行毛毯裹在他妻子的膝盖上,虽然大厅里已经足够暖和(也许这是在婚姻中养成的一种习惯吧)。琼斯断言道,一杯红杜松子酒是祛除晕船症状的绝佳药方,再也没有比它更有效的方法了。就在这时,为了回应琼斯的话,史密斯先生做出了他对自己信念的声明:“我从来没有晕过船,没有过,先生……我这辈子都是素食主义者。”然后他妻子又补了一句:“我们为这件事曾参加过竞选。”“竞选?”琼斯突然开口问道,仿佛这个词将他体内的少校唤醒了。“1948年美国总统大选。”“你当过总统候选人?”“恐怕,”史密斯先生露出淡淡一笑,“我本来就没多少获胜的机会。两大党派……”“那是一种姿态,”史密斯太太尖锐地插嘴道,“我们表明了自己的立场。”

琼斯陷入了沉默。也许他是被这件事给镇住了,或者可能就像我刚才那样,他正在努力回忆那一年参选总统的主要竞争者是谁。然后他在舌尖品味着这个称呼,仿佛他很喜欢它的味道:“1948年美国总统候选人。”他又补了一句:“我非常荣幸能与您见面。”“我们当时也没有竞选团队,”史密斯太太说,“费用承担不起。尽管如此,我们最后还是拿到了一万多张选票。”“我从未想到自己能获得那么多人的支持。”总统候选人说。“我们拿的票数在计票结果中不是垫底的。还有一名候选人——好像跟农业有点关系,对吧,亲爱的?”“没错,我也记不清他的政党具体叫什么名字了。我想,他是亨利·乔治的信徒。”“我必须承认,”我说,“我以为只有共和党和民主党的党员才能当上总统候选人——哦,另外还有一个社会党,对吗?”“全国党代会为总统选举做足了宣传,”史密斯太太说,“但它们就像牛仔竞技比赛一样粗俗。你能想象史密斯先生跟一大群鼓乐队的女队长走在一起吗?”“任何人都可以竞选总统,”这位候选人带着温和而谦逊的态度解释道,“这就是我们民主政治令人骄傲的地方。我可以告诉你,对我来说那是一段不同寻常的经历。一场了不起的体验啊。我永远也忘不了它。”二

我们乘坐的是一艘很小的船。我相信船上就算住满也只能装下十四名乘客,而“美狄亚”号现在压根儿就没有满员。当前并不是旅游旺季,而且无论如何,我们即将前往的那座岛屿对游客们来说已经不再具有吸引力了。

船上的乘客中有一名非常整洁干净的黑人,他衣服上的白色衣领竖得很高,袖口浆洗得十分硬挺,脸上还戴着一副金丝眼镜,其旅途的目的地是圣多明各。他这人很自闭,在餐桌前,他总是彬彬有礼又模棱两可地用几个单音节字眼回复别人。比如,有一次我曾经问他,船长可能会往船上装运什么样的主要货物,等我们到了特鲁希略城以后——我随即更正道:“抱歉。我是指圣多明各。”他严肃地点点头,说了一声“是”。他十分谨小慎微,从来不问任何问题,仿佛是在对我们自己身上那份闲散无聊的好奇心加以责难。船上还有一名来自某家制药公司的旅客——他告诉过我自己不愿坐飞机的理由,但我现在已经记不清了。我的感觉是,那肯定不是他选择坐船的真正原因,而且他还受着心脏病的折磨,却不肯告诉别人。他的脸上总挂着一副紧绷绷的表情,干巴巴的,单薄如纸。和他的脑袋相比,他的身躯显得过于臃肿庞大。每天他都会在自己的铺位上躺很长时间。

我自己之所以选择坐船——有时候我怀疑琼斯可能也抱着同样的想法——是出于谨慎行事的考虑。在机场里,你很快便会走下飞机,踩在沥青跑道上,跟机组人员分道扬镳;而在码头里,你会拥有一份安全感,因为你脚下踩着一块外国的领土——我总觉得,只要我还待在“美狄亚”号上,我就算是一名荷兰公民。预订船票时,我把旅程的终点定为圣多明各,而且不管多么令人难以信服,我还是告诉自己,我一点儿也没有想要下船的意思,除非我从英国代办——或者从玛莎——那儿得到某些保证。至于我那座在山顶上俯瞰着首都的酒店,我已经有三个月没去料理它了,现在它肯定无人入住。和一间空荡荡的酒吧、走廊上一排空荡荡的客房以及一个毫无希望的空荡荡的未来相比,我更重视我当下的生活。而那对史密斯夫妇,我当真以为他们是因为热爱大海才乘船旅行的,不过,还要过好一阵子我才会明白,他们为何要选择海地共和国作为其旅行拜访的目的地。

船长是一个身材清瘦、冷漠不易亲近的荷兰人,在餐桌前只露过一次面,他平时总梳洗打扮得干干净净,就像自己船上的黄铜扶手一样光亮整洁。与船长相反,事务长是个邋遢鬼,带着一股兴高采烈的快活劲儿,对波尔斯杜松子酒和海地朗姆酒青睐有加。出海的第二天,事务长便邀请我们去他的舱房里和他共饮。除了制药公司的那名旅客说他向来必须在九点前上床睡觉而没有参加,我们其他人全都挤了进去。甚至连来自圣多明各的那位绅士也加入了我们,而当事务长问他觉得天气如何时,他回了一声“不”。

事务长有一个叫人开心的习惯,他总是喜欢眉飞色舞地对每一件事情都夸大其词,而当史密斯夫妇向他要柠檬汽水,在得知没有后继而要求喝可口可乐的时候,他那股发自内心的快活劲儿也只是稍稍受了点打击而已。“你们这是在自折阳寿。”他对他们说,然后便开始阐述自己的那套理论,解释可口可乐的秘密原料是如何制造出来的。史密斯夫妇却不为所动,带着一副明显的愉悦表情继续喝他们的可乐。“在你们要去的地方,你们会需要比它更烈的玩意儿。”事务长说。“我和我先生从来没喝过比这个更烈的东西。”史密斯太太回答。“那儿的水质叫人信不过,而且现在美国人已经走了,你们买不到可乐喝。到了夜里,当你听见从街上传来枪声时,你就会觉得也许来上一杯烈性朗姆酒……”“不要朗姆酒。”史密斯太太说。“枪声?”史密斯先生问道,“那里会有人开枪吗?”他面带一丝焦虑,朝他妻子看了一眼,只见史密斯太太坐在那里,蜷缩在那条旅行毛毯下面(甚至在这间闷热的舱房里,她还是觉得不够暖和)。“为什么要开枪?”“去问布朗先生吧。他生活在那里。”

我开口说:“我听到枪声的次数并不多。通常他们会更隐蔽一些,不声不响地动手。”“‘他们’是谁?”史密斯先生问。“通顿·马库特,”事务长带着一副不怀好意的欢悦表情插嘴道,“总统的魔鬼手下。他们都戴墨镜,在天黑后上门拜访他们的牺牲品。”

史密斯先生将一只手搁在他妻子的膝头。“这位先生是想吓唬我们,亲爱的,”他说,“在旅游局他们根本没告诉我们还有这种事。”“他哪里晓得,”史密斯太太说,“我们可没那么容易害怕。”不知为什么,我相信她说的是真话。“您听得懂我们在说什么吗,费尔南德斯先生?”事务长抬高嗓门朝舱房另一头喊道,就像有些人在和外国人说话时会提高音量那样。

费尔南德斯先生脸上挂着一副人快要睡着时露出的呆滞表情。“是。”他说,但我觉得他向来只会回答“是”或“不”,所以两者出现的机会是一样的,没有什么区别。琼斯刚才一直坐在事务长铺位的床沿上,小心地端着一杯朗姆酒,这时他第一次开口说话了:“给我五十个突击队员,我就能像一剂泻盐那样顺畅地穿过那个国家。”“你以前参加过突击队?”我有些惊讶地问他。

他模棱两可地说:“是同一种部队下面的另一个分支。”

总统候选人开口道:“我们有一封给社会福利部长的私人介绍信。”“什么部长来着?”事务长说,“福利?你们什么福利都找不着呀。你应该去看看那些老鼠,长得有小猎犬那么大……”“旅游局的人告诉我,那里有几家非常好的酒店。”“在下就开了一家。”我接口道。我掏出袖珍笔记本,向史密斯先生亮出三张明信片。尽管印出来的色彩显得艳丽俗气,但它们还是带着历史的庄严感,因为它们是一个永久逝去的时代留下的遗物。第一张明信片上有一座贴着蓝色瓷砖的游泳池,里面挤满了身穿比基尼泳装的年轻姑娘;第二张上有一名在加勒比地区闻名遐迩的鼓手,他正在克里奥尔式酒吧的茅草屋檐下演奏鼓乐;而第三张——整座酒店的全貌——有许多山墙、阳台和塔楼,是那些奇妙非凡的19世纪太子港老建筑。至少它们还没有变样。“我们原本考虑住在更安静一点儿的地方。”史密斯先生说。“我们那里现在够安静了。”“和朋友住在一起,肯定会让人很愉快,不是吗,亲爱的?要是你那儿还有一个带浴缸或淋浴的空房间就好了。”“每个房间都有浴缸。不用怕有人吵闹。那名鼓手已经逃到纽约去了,所有那些比基尼姑娘现在都待在迈阿密。你们很可能会是我仅有的客人。”

我心想,和他们付的房钱相比,这两位顾客本人也许能给我带来更多的好处。一位总统候选人肯定有地位,他会受到美国大使馆全体或留守人员的保护。(在我之前离开太子港的时候,美国大使馆里只剩下了一位代办、一个秘书和两名海军陆战队卫兵。)琼斯或许也有相同的想法。“我可能也会加入你们,”他说,“要是他们没有替我做其他安排的话。我们如果住在一起,不就有点儿像是还留在船上一样吗?”“人多保险嘛。”事务长也同意道。“有三位房客入住,我肯定是太子港最遭人嫉妒的酒店老板了。”“遭人嫉妒可就不太保险咯。”事务长说,“你们仨,如果到时还跟我们在一起,肯定会好得多。我自己是不会跑出码头太远的,顶多五十码。圣多明各有家不错的酒店。是一家豪华酒店。我可以拿风景明信片给你们看,跟他的一样好。”他打开抽屉,我瞥见了十来只方形小袋——都是些保险套,当船员们要上岸去逛“凯瑟琳妈咪之家”或更便宜的妓院时,他就会卖掉它们赚上一笔。(我敢肯定,他的推销词里会包含某些危言耸听的统计数字。)“我把它们放哪儿去了?”他徒劳地问了费尔南德斯先生一声,后者却微笑着回答:“是。”他开始在桌面上寻找,桌上散乱地摆放着许多什物,有打印好的表格、回形针,装红色、绿色和蓝色墨水的瓶子,一些老式木制笔筒和钢笔尖。他找到了几张质地松软的明信片,上面印着的游泳池和我的简直是一模一样,另外也有一座克里奥尔式风格的酒吧,除了奏乐的鼓手不同以外,其他地方和我的也分不出什么区别来。“我先生可不是过来度假的。”史密斯太太轻蔑地说。“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想留一张在身上。”琼斯说,他选了带游泳池和比基尼姑娘的那一张,“谁知道以后会怎么样……”现在想想,我觉得他说的这句话代表了他对人生意义最深刻的探究。三

第二天,在带有遮阳棚的右舷甲板上,我坐在一张折叠躺椅中,任自己随着淡紫绿色海水的波动,慵懒地在阳光和阴影之间晃来晃去。我试着去读一本小说,但书中人物在索然无趣的“权力走廊”中那段枯燥乏味、足可预见的进展,让我感到昏昏欲睡,因此当书本掉落在甲板上,我也懒得去捡起它。只有在制药公司的那名旅客从我身边经过时,我才睁开眼睛。只见他用双手紧紧抓住护栏,似乎想爬上去,就好像那是一架竖梯。他剧烈地喘着粗气,脸上露出一副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拼命表情,仿佛他心里明白,这番奋力攀爬会带来什么结果,而那结果值得他付出这般气力;不过,他也清楚,自己永远不可能有力量爬到梯顶。我再度昏沉睡去,梦中发现自己独自待在一个灯火全灭的黑房间里,这时有人用一只冰冷的手碰了我一下。我惊醒了,原来是费尔南德斯先生,我猜他刚才是被船身的一阵猛烈摇晃吓了一跳,赶紧用手抓紧我好稳住自己。时有时无的阳光在他的墨镜上忽隐忽现地闪烁着,给我留下的印象是一场黄金阵雨正从暗空中倾泻而下。“是,是。”他说,一边踉踉跄跄地继续往前走,一边露出表示歉意的微笑。

在这出海后的第二天,好像货船上除我以外的所有人都突然爱上了运动,因为下一个过来的便是琼斯先生——我还是没法让自己管他叫“少校”——他沿着甲板中间稳稳地走来,一边顺应船体的摆动而调整着脚步。“狂飙肆虐哈。”走过身旁时,他冲我喊了一句,我再次产生了这种印象:他的英语是从书本上学来的——也许这一次是出自狄更斯的作品。接着,出人意料的是,费尔南德斯先生又折回来了,动作剧烈,左右打滑,而在他身后,那名药商还在继续艰苦攀爬,显得痛苦而费力。他已经落在了后面,但他还是顽强地坚持继续这场竞走比赛。我开始好奇总统候选人会在何时露面,他肯定是碰上了什么大麻烦,可就在这时候,史密斯先生从我身旁的交谊厅里冒了出来。他孤身一人,很不自然地落了单,就像晴雨盒中的一只男玩偶,失去了另一只女玩偶的陪伴。“风挺大嘛。”他说,仿佛是在纠正琼斯先生的英语文风,然后便坐在我身边的椅子上。“我希望史密斯太太一切安好。”“她挺好的,”他说,“挺好的。她正在下边儿的船舱里练习法语语法呢。她说有我在她没法集中精神。”“法语语法?”“他们告诉我说,我们要去的地方是讲法语的。史密斯太太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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