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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0-22 12: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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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栎宇

出版社: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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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无古人:全国各地先后免除农业税

前无古人:全国各地先后免除农业税试读:

前言

自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新中同已走过了60年的风雨历程。历史是一面镜子,我们可以从多视角、多侧面对其进行解读。然而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半个多世纪以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的政治、经济、军事、外交、文化、教育、科技、社会、民生等领域,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中国人民站起来了,中华民族已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60年是短暂的,但这60年带给中国的却是极不平凡的。60年的神州大地经历了沧桑巨变。从开国大典到60年同庆盛典,从经济战线上的三大战役到经济总量居世界第三位,从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三大改造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确立,从宜将剩勇追穷寇到建立了强大的国防军,从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到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从“双百”方针到体制改革后的文化事业欣欣向荣,从扫除文盲到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建设新型国家,从翻身解放到实现小康社会,凡此种种,中罔人民在每个领域无不留下发展的足迹,写就不朽的诗篇。

60年的时间在历史的长河中可谓沧海一粟。其间究竟发生了些什么,怎样发生的,过程怎样,结果如何,却非人人都清楚知道的。对此,亲身经历者或可鲜活如昨,但对后来者来说却可能只是一个概念,对某段历史的记忆影像或不存在或是模糊的。基于此,为了让年轻人,特别是青少年永远铭记共和国这段不朽的历史,我们推出了这套《共和国故事》。《共和国故事》虽为故事,但却与戏说无关,我们不过是想借助通俗、富于感染力的文字记录这段历史。这套500册的丛书汇集了在共和国历史上具有深刻影响的500个蘑大历史事件。在丛书的谋篇布局上,我们尽量选取各个时代具有代表性的或深具普遍意义的若干事件加以叙述,使其能反映共和国发展的全景和脉络。为了使题目的设置不至于因大而空,我们着眼于每一重大历史事件的缘起、过程、结局、时间、地点、人物等,抓住点滴和些许小事,力求通透。

历史是复杂的,事态的发展因素也是多方面的。由于叙述者的视角、文化构成不同,对事件的认知或有不足,但这不会影响我们对整个历史事件的判断和思考,至于它能否清晰地表达出我们编辑这套书的本意,那只能交给读者去评判了。

这套丛书可谓是一部书写红色记忆的读物,它对于了解共和国的历史、中国共产党的英明领导和中国人民的伟大实践都是不可或缺的。同时,这套丛书又是一套普及性读物,既针对重点阅读人群,也适宜在全民中推广。相信它必将在我国开展的全民阅读活动中发挥大的作用,成为装备中小学图书馆、农家书屋、社区书屋、机关及企事业单位职上图书室、连队图书室等的重点选择对象。

编者2010年1月

一、探索农村税改

●当李培杰和刘兴杰看到《农民日报》的一篇题为《为农民松绑,把粮食推向市场》的社论时,顿时豁然开朗。

●在10月的第一个工作日,马明业就让太和县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开始对太和农民负担进行问卷调查。

●在研讨会上,有关领导和著名专家都对河北省搞的这个公粮制改革试点给予了极高的评价。

新兴镇开始探索税费改革

1992年12月20日,是个天气晴朗的冬天的早晨。一大早,安徽省涡阳县新兴镇政府就开始忙碌起来,四处张贴镇长李培杰署名的政府公告。公告中说:

1、实行税费提留全额承包,农民只承担按照政策规定的义务工,不再承担任何费用,不准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农民摊派或增加提留款;

2、全镇8.9万亩土地,每亩承包费全年上交30元,夏秋各半,实行税费提留一次到位。农民按照国家规定交售的粮食,谁出售,谁得款;

3、镇财政所直接与农民签订协议书,在收款期间,自然村、行政村干部负责落实。同时要求全镇干部、国家职工、教师、党团员带头交款。

这是一张绝无仅有的公告,它虽然是以一个基层政府的名义张贴的,却是最朴实地表明了亿万中国农民渴望摆脱历史的重负、勇敢走向市场的决心。

原来,在20世纪90年代,发源于安徽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给农村经济发展带来了辉煌,也伴随中国农村走过了大半个80年代。

但是,后来不断增加的农民负担,使农村各种矛盾与问题不断加深,让农民焦虑不安。

因为在我国广大地区,农村社会的运转基本上就是通过向农民收费完成的。农民负担重就重在要承受各种名目繁多的收费、集资和罚款上。

此时,安徽农村处在一个十字路口上,整个中国的农村也都处在这样一个十字路口上。“土地承包后向哪里去,如何再进一步发展生产力?”人们期待着中国农村出现第二次飞跃。

当时,上任不久的安徽省涡阳县新兴镇镇长李培杰与镇党委书记刘兴杰,正在为难以完成的收费任务而头痛。

眼看征收的任务年年在加大,这一年,全镇就要完成农业税31万元,农业特产税24万元,耕地占用税2.4万元,烤烟产品税81.5万元,提留统筹款162万元,再加上修路、治水的费用,总计就是320万元,人均负担高出100元,亩均负担也在50元以上。

为完成以上征收任务,镇政府必须组织人员上门催缴,这些人员所需费用一般达到征收总额的10%,有时甚至达到20%到30%,这笔额外的花销又要加到农民头上。农民怨声载道,镇村干部每年都要用10个月时间,在骂声中强迫种植,在骂声中催促收购,弄得镇村干部上下不是人。

刘兴杰刚过而立之年,年轻气盛,眼看这一年又难以完成收费与收购的任务。他感慨地说:“如何设定一个合理的办法,真正减轻农民的负担。收费收得叫农民明明白白,又能让乡村干部从一年忙到头也完不成的征收任务中解放出来。”

刘兴杰自担任新兴镇的党委书记以来,一直就在寻找一个解决的办法。

9月,当李培杰和刘兴杰看到《农民日报》的一篇社论时,顿时豁然开朗。这篇题为《为农民松绑,把粮食推向市场》的文章,使他们产生了“税费一把抓、用钱再分家”的税改念头。

李培杰说:“咱不妨试试报上讲的这个办法。”

刘兴杰说:“我喊你来也就是合计合计这件事。”

于是,后来被人们称作“新兴二杰”的刘兴杰和李培杰,一拍即合,两人坐下来,按照文章提供出的办法,进行了一番认真的核算:新兴镇每月工资支出为7万元上下,全年就是85万多元;办公经费精打细算一年得要20万元;农业税一般是定在50万元;加上建设费40万元,农田水利、植树造林所需的20万元,以及“五保四扶”要的20万元,杂七杂八扣除以后,全年全镇所需资金起码在260万元左右。而全镇耕田面积是8.7万亩,细算下来,每亩一年一次性地上交30元便能基本满足全镇的财政需求。

这样,“一亩耕地一次交清30元,任何人不得再收费”的大胆设想就产生了。

这个办法群众能不能接受呢?刘兴杰和李培杰动员乡村干部去走村串户,广泛征求农民的意见。农民一听一次交清税费后,再没有人上门收钱纳粮,全都乐得拍巴掌。

新兴镇土生土长的镇党委书记刘兴杰,听罢分头下去征求农民意见的汇报之后,在镇党委和镇政府召开的联席会上,他同大家推心置腹地说:“我就是农民的儿子,农村的许多事都亲身经历,亲眼目睹;我这是在家乡的土地上工作啊,如果干不出一点实事,只知道收钱,父老乡亲是会骂娘的!”

然后,两人迅速拿到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并广泛征求农民的意见。进展非常顺利,在调查的事实面前,党政联席会议通过了这个意见。主意已定,接下来,他们就想方设法地寻求上级领导的支持。

在1992年10月初,刘兴杰和李培杰专程前往涡阳县城,向县委和县政府汇报工作。

几乎与此同时,涡阳县委扩大会也对这个想法进行了讨论,可惜夭折而亡。

1992年底,在当时任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调研室研究员何开荫的鼓动下,涡阳相关领导也动了税改的念头,并为此召开了一次县委扩大会。

会议开始没有多久,便出现了阵线分明难以融合的局面:县委、县政府很想干,政协态度不明朗,人大则坚决反对。支持者、反对者都振振有词,意见难以统一,最终不了了之。

在这种情况下,涡阳县委县政府对前来汇报的李培杰与刘兴杰却表示了支持。在欣喜之余,李培杰与刘兴杰知道他们必须避免县委扩大会上的分歧。于是,他们干脆把税费改革的方案提交新兴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这样就可以争取到镇人大的参与和人民代表的支持。

李培杰说:“我看这项改革对各部门都有利,唯独没有利的就是乡、镇干部、村干部,因为他们再揩不到农民身上的‘油’了。既然有利于国家,有利于集体,又可以把农民负担降下来,就是个人受点委屈,甚至‘倒霉’,咱也认了!”

1992年11月23日,新兴镇人民代表大会隆重召开。全镇110名人大代表,那天除因事因病有两人请假外,其余的108人均如期到会。

在会上,李培杰代表镇政府作了《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建立土地承包税费制度》的工作报告。经过代表们充分而认真的讨论,108位到会代表全都投了赞成票。

新兴镇的人民代表在审议通过大会的提案上,从来还没有如此齐心过。

会后,共和国的历史上,空前绝后的,由乡、镇政府宣布改革的第一张公告产生了。有着镇长李培杰亲自签名的这张公告,一个早上就贴遍了新兴镇所有的村庄和集市。

新兴镇闹起了税费改革,这消息,像一道骤然亮起的闪电,划过淮北平原这片空寂的原野,惊动了整个涡阳县的乡村干部和农民。

干部们都被征收税费弄得焦头烂额,农民更是被“三乱”搞怕了,听说新兴镇试验起“一次清”的“费改税”,干部群众全打心里欢迎。一时间,去新兴镇参观取经看热闹瞧新鲜的人,滔滔似水,络绎不绝。

新兴镇带头闯出了一条新路,其他乡、镇自然也都跃跃欲试。

1993元旦,还是天寒地冻淮北,涡阳县,以及涡阳周边的蒙城、利辛、太和、濉溪和亳县,却都是在热谈新兴镇税费改革的话题中度过的。

1993年,由于新兴镇同农民签订的协议规定,每亩耕地交足30元钱之后,就不再承担除政策规定的义务工以外的其他义务,农民种田的积极性空前高涨,不少农户主动干起了高效农业,仅药材和涡阳的特产苔干,就都一下扩大到7万亩,分别比上年增加了2倍和9倍;池藕也扩大到5000亩,比上年增加到5倍以上。

因为大家舍得投入,用心种地了,老天又帮了忙,夏季出现了少有的大丰收。结果,这一年夏季税费的征收,一没用民兵,二没动民警,更没有乡村干部上门牵猪扒粮,全镇仅用了10天时间,就顺顺当当完成了任务。这是多年来不曾见过的。

同时,因为有着改革《试行细则》的约束,乱伸手的现象,在新兴镇得到了遏制,全镇农民人均负担和亩均负担,都比改革前的1992年同期分别减少了37%和20.6%,这是过去想都不敢想的。

因为不要组织人员上门催款催粮了,许多编制就不需保留了,仅此一项,全镇精简分流的村组干部就300多人,大大减轻了农民负担。

中国税费改革的序幕被新兴镇义无反顾地拉开了。新兴镇也成为“中国税费改革第一镇”。

太和县实行税费大包干

1993年初冬,农村税费改革开始转移到安徽太和县。

当时,太和县的农村税费改革起因于两件事。

一件事是,一位因交不起税费的军属老大爷,半夜跑到时任太和县长马明业处哭诉,对马明业的刺激非常大。

另一件事是,战争年代曾给安徽省委一位老领导当过警卫员的老同志,夫妻都70多岁了,却每人要交80元的超生保证金。这位老同志给老领导写的一封信也让马明业坐立不安。

在1993年夏秋之季,得知新兴税改后,马明业就下定决心在太和全县试点税费改革。

在10月的第一个工作日,马明业就让当时担任太和县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的邹新华,开始对太和农民负担进行问卷调查。调查结果出来之后,邹新华连夜打印了8份给了马明业。这就是《太和县农村税费改革意见报告》。

1993年11月8日上午,由安徽省农经委副主任吴昭仁主持的《太和县农村税费改革意见报告》论证会,在安徽省委北楼准时召开。

参加会议的不但有省体改委、省财政厅、省减负办、省政府办公厅等单位和部门的有关负责人,省农经委的生产处长、调研处长、办公室主任、经管站党支部书记和站长,都一一到会;太和县县长马明业、县财政局局长龚晓黎、县农委副主任邹新华和县政府调研科长宋维春,也都从太和赶到省城,出席了这次会议。

论证会开始不久,会场上就充斥着争论的声音。安徽省财政厅的代表坚持认为把税与费混在一起,会坏了国税的名声。越来越多的人对能否突破中央政策开始表示怀疑,局面开始难以控制了。

这时,农经委副主任吴昭仁停下来,看了看大家,突然提高了嗓门说:“我在这里表一个态,如果太和的税改方案得不到批准,我将以农村改革试验区的名义,要求省委批准方案的实施。”吴昭仁的话一说完,所有的人都让他震住了。

当时,阜阳是国家级农村改革试验区,阜阳地委书记是试验区组长,吴昭仁是副组长。

最终,《报告》在修改之后获得通过。

经过两天热烈讨论,通过了上上下下、方方面面、反反复复的集思广益,一份有着4个部分19条条款的《关于太和县农业税费改革实施方案的报告》,便眉目清晰地产生出来。《实施方案》决定:

从1994年1月1日开始,太和县在全县范围内取消粮食定购任务,改为向农民开征公粮,征粮以实物为主,如果交实物有困难,也可以按物价、财政等部门共同核定的当年市场粮价折算交代金。

税费统筹,折实征收,依章纳粮,取消定购;夏六秋四,两次交清,一定三年,不增不减;粮站收粮,财政结算,税入国库,费归乡村;费用包干,村有乡管,严格收支,账目公开。《实施方案》尽可能地做到贴近百姓,符合实际,既要有其严肃性,又体现出一种人文关怀。为切实制止“三乱”、减轻农民负担,方案中专门增加了:

凡违反公粮合同,向农民乱摊派、乱集资、乱收费者,农民有权拒绝,有权举报、上诉,政府保护和奖励举报人员。

县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及时审理农民负担过重引起的案件的通知》,按照合同,对于不服行政机关、乡村干部非法要求农民承担费用或劳务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及时审判。

对于不合理的决定依法撤销;因乱摊派给农民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判决予以赔偿;对任意加重农民负担而引发的恶性案件,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实施方案》送省以后,得到省农经委、粮食厅和财政厅领导的一致认可。他们在充分肯定的同时,也提出了一些十分具体的很好的修改意见,最后,农经委副主任吴昭仁亲自为《实施方案》定稿。

1993年11月16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签发了批复意见,从此以后,一场空前的农村税费改革,就在广袤的淮北大平原这个有着139万人口、175万亩耕地的太和县,令人怦然心动地揭开了序幕!

1994年1月1日,当河北省公粮制的改革仍在正定县3个乡的范围进行试点时,湖南省武冈县的费改税尚处于酝酿的前期阶段时,安徽省太和县却已雷鸣电闪般地将这场改革在全县31个乡、镇全面推开,从而当之无愧地成为中国农村税费改革的第一县!

太和县自从搞了农村税费的改革,只用了半年时间,便一举创下这个县建国45年以来最大的一个奇迹:全县31个乡、镇、9168个村民小组、35万多户农民,夏季农业税的全部征收工作只花了短短5天!

望着多年不见的,踊跃交粮的农民在粮站门前排起的长蛇阵,许多乡村干部竟激动得鼻子发酸,眼窝发热。他们说:“过去,向农民要钱的文件多,向农民要钱的部门多,向农民要钱的项目多,向农民要钱的数额多,多得连咱这些当干部的也闹糊涂。现在好了,交多,交少,大家都清楚;从前一年忙到头,催钱,催粮,催命,年三十晚上还上门,今天咱是彻底解脱了,又落个清净;从收粮到结账干部两头不沾钱,更落个清白!”

干部清楚了,清净了,清白了;农民也因为一次征,一税清,一定3年不变,放了心,称了心。

这年的秋季庄稼虽然受了旱灾,但农业税的征收工作前后也只用了15天!

这一年全县共征粮6527.7万公斤,比原先国家下达的定购任务还超出了1774.7万公斤!如扣除价格因素,农民的税外负担就较过去减轻了一半还多。尤其是,全县大胆地放开了粮食的市场与价格,农民留足口粮和种子之后,单商品粮这部分就让农民增加收入1.5亿元,全县人均增收就达到了120元!

改革前一年,太和县因为反映农民负担闹到各级党委政府去的,还多达93起,500多人,可是改革的1994年,全县2969个自然村,132万农业人口,再无一人因“农民负担过重”去上访的。

太和县出现的喜人的变化,还是在农民负担日益加重、干群关系日趋紧张的广大农村引起了巨大反响。太和周边的蒙城、利辛、临泉等县不但仿效起来,全都看清了税改的好处,同心协力地搞起了“正税除费”的改革试验。

安徽省太和县改革农业税费的消息不胫而走,没过多久,国家财政部农财司就来了人,要去太和实地考察。他们先到省城合肥,也只同系统内的财政厅农税处取得联系;下到太和县后,一不惊动县领导,二不给乡、镇长打招呼,只要求县财政局派人派车,专门跑偏僻的地方、穷地方,直接进村入户,向农民面对面地调查。

这以后不久,国务院减轻农民负担办公室主任徐国洪一行也来到阜阳地区检查工作。他们在了解了这个地区对农业税费制度的改革之后,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建议地委、行署要很好地总结其中的经验,并表示今后将密切关注这里的改革进展的情况。

曾亲自为太和县的改革实施方案最后定稿的省农经委副主任吴昭仁,这期间不断听到从太和县传来的令人振奋的好消息,心里痒痒的。他高兴地邀上省减负办副主任马启荣,先到阜阳,然后和地区农委主任王春魁一道,也驱车去了太和县。

为了更真实地解到社情民意,他们也是越过县、乡干部,调查了3个乡的20多位农民。所到之处,接触到的每一个农民,几乎是众口一词地夸赞这种税费改革的办法好。吴昭仁为此大为感动,回去后,他在为《农村改革新探索》一书作序时,竟动情地写道:

这么多年来,在我的工作记忆中,农民对某项政策表示完全拥护的,除了包产到户,大概就要算是这次了。

他为太和县的农村税费改革进行了总结:

粮站满意,定购任务完成顺利,主渠道掌握了充足粮源;财政满意,税收及时足额入库;银行满意,统一结算,减少了货币发行流通,又不打“白条”;基层干部满意,他们节约了大量时间和精力,更免除了干群磨擦的烦恼。

1994年的12月1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院副总理姜春云,率10个部委的负责同志深入到安徽视察,在看了阜阳地区的农村改革带来的大变化后,高兴地评价道:

你们这里抓农村改革有突破性进展,在几个方面都探索了成功的经验。

土地承包制度改革搞得很好,解决了稳定承包制的问题,调动起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提高了土地产出率。

特别是税费制度改革,解决了使农民和农村基层干部都很头痛的一个问题,既减轻了农民负担,又改善了干群关系,不仅具有经济意义,而且具有政治意义!

那天,姜春云作为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管农业工作的副总理,看到安徽农村的改革工作有了突破性的进展,高兴地对回良玉省长说:

农业税费制度的改革,是深化农村改革的重大突破,你们要大胆推广这项改革的试点工作!

在姜春云一行离开后,回良玉就在省长办公会上明确要求:

江淮分水岭以北的沿淮一带,尤其是淮北地区,必须全面推行农村税费制度的改革。

此后,这项改革便势如破竹般地在安徽境内20多个县、市遍地开花。

这时的中国,农村税费改革已经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它不光在安徽、河北、河南3省势不可挡,并且迅速蔓延到了湖南、贵州、陕西、甘肃7省50多个县、市。农业税制改革已呈“星火燎原”之势。

正定县推行公粮制改革

1990年的2月23日,《人民日报》副刊发表了高级农艺师何开荫有关农村税费改革设想一文时,引起了河北省省长岳歧锋的注意。

河北省也是农业大省,产粮大省,同样也长期受到农业税费征收工作中诸多问题的困扰,因此,岳歧锋认真读完何开荫的文章,立刻提笔作了批示。他不但自己对何开荫提出的改革设想发生了兴趣,还要把党委和政府两边的政研人员的积极性都调动起来,结合河北省的情况,立即进行探讨与论证。

当天,河北省委办公厅就做出决定,请省委政研室牵头办理。省政研室主任、后调任中央政研室副主任的肖万钧,当即调兵遣将。

于是,河北省委政研室农村处的杨文良,接到这项任务后,他就一头扎进了“公粮制”的研究中,并在3个月之后拿出了研究成果:《对实行公粮制的探讨》。初稿完成之后,他给远在安徽的何开荫写了一封信。

他在信中满含敬慕之情地写道:

我高兴地拜读了您的大作,受益甚大。我认为您提出的这些建议基本上切实可行,如被采纳,必将提高农民保护耕地和种粮的积极性,有利于稳定家庭承包制,有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当然更有利于农村的安定……

何开荫也就杨文良《对实行公粮制的探讨》一文很坦诚地回了一封信。从此,两人互相视为知音,经常交流,被人们称为“南北互动、推进改革”。

当杨文良完成文稿的最后修定,准备报给岳歧锋省长时,情况发生了变化,岳歧锋正在这时调离了河北省,出任了辽宁省省长。由于岳歧峰的调离,杨文良的报告也就搁置了起来。

但是,为此花费了大量心血的杨文良,他却从此再也无法从中超脱了。可以说,他在接受这项任务时纯粹是偶然的,是被动的,可一当他全身心地投入进去之后,他就清醒地意识到,这是一个非常有意义的、很难遇到的重大课题,而且感到了一种神圣的社会责任。于是,对公粮制的研究,就成了他魂牵梦绕的最重要的一件事情。

那段时间,杨文良在《农民日报》、《求是》、《决策参考》和《县级综合改革通讯》等省内外报刊上,先后发表了《双重负担太重,问题亟待解决》以及《五千万农民呼唤第三次解放——关于农村税制改革的研究报告》。和何开荫一样,他也是希望这些文章能引起上面的关注。

1992年9月,杨文良和邢台市委研究室的邱世勇在邢台市4个县进行调查后,又合写了一篇《公粮制:减轻农民负担的根本出路》的文章,被刊登在河北省委办公厅主办的《综合调研信息》上。

这篇文章引起省委书记邢崇智的注意。邢崇智立即把文章批给了省委副书记李炳良;希望他出面召集有关方面的负责同志研究提出个改革方案,力求从法规上解决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

终于得到了省委领导的肯定,杨文良十分兴奋,他很快写出《关于实行公粮制的建议》,觉得不大满意,后又草拟了一个《河北省公粮制改革方案》。

为慎重起见,方案一写好杨文良就跑去征求了省委农工部、省体改办、省财政厅和农业厅等部门的意见,然后又去了产粮大县正定县,征求下面的意见。

杨文良发现正定县委、县政府对进行这种试点的态度很积极,于是,就又和省委政研室副厅级研究员谢禄生一道,同正定县综改办的徐祥熙、肖玉良、韩根锁、张银苏、叶正国5人,历经4个月,一头扎到正定县5个乡、镇10个村庄的100户农民家里去调查走访。最后,7易其稿,写成了《正定县公粮制改革试点试行草案》。

1993年5月,改革方案已经成稿,就准备向省委正式上报了,杨文良却觉得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没有做,那就是应该去趟安徽,拜访一下农村税费改革的首创者何开荫,听一下他的意见。

1993年5月24日,杨文良从石家庄踏上南下的列车,来到了安徽省的省会合肥。

何开荫见杨文良不远千里而来,而且还带来了正定县综合改革办公室的肖玉良和韩根锁,以及正定县粮食局的李黑虎,别提有多高兴。

本来,何开荫准备把这些河北客人在合肥期间的生活安排得轻松愉快一点,至少陪诸位到各处逛逛,看看。但得知河北省委、省政府对农村税费的改革十分重视和支持,要求他们尽快拿出个具体的实施方案来,何开荫就决定哪儿也不去了,关起门来,同他们一心一意研究“公事”。

杨文良一行在合肥呆了两天,他们也就这样谈了两天。彼此都觉得相见恨晚,有说不完的话题。

当杨文良重新回到河北省,不久,便完成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最后修改工作。而且很快,省委领导拍板同意试点。

同时,为使改革方案更臻完善,杨文良和正定县的同志一起,又跑了趟北京。他们分别前往中央政研室,国家计委,国家农业部和内贸部,以及北京农业大学农经管理学院等许多部门,广泛征求了一次意见。

进行改革时,遇到了粮食部门极力反对。一方面,粮食有定购任务;另一方面,粮食部门在定购粮食方面有利可图。

1993年在正定县的3个乡进行试点,这3个乡的粮食定购任务总计是2000万斤。粮食部门认为,与其他不进行改革的地方相比,自己将会减收多少多少,还得为完不成任务而活动。为此,由财政同意拨给正定县粮食部门50万元以获取该县粮食部门的支持。

1993年正定县实行公粮制,那年,是正定县农民上缴的农业税和“三提五统”最快的一年,交公粮时,队伍在粮站外排出了一公里长。

1993年12月3日,就在安徽省太和县揭开税费改革序幕的第十六天,河北省综合改革办公室和正定县政府,联合在京召开了一次“公粮制改革试点研讨会”。

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有关农村税费改革的理论研究会。其规格之高,影响之大,都是空前的。中央政研室、国务院研究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体改委、中国农科院、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部、农业部以及国内贸易部的有关领导和著名专家都应邀到会。

研讨会上,大家都对河北省搞的这个公粮制改革试点给予了极高的评价。

1994年1月10日,新的一年刚刚到来,河北省公粮制改革的试点迅速由正定县的3个乡,扩大到全省26个县市的184个乡、镇,其中正定、宁普、故城、新乐和沧县都是全县全面推开的。

一时间,公粮制改革的滚滚热浪,在黄河北岸这一望无垠的阡陌之间沸腾,给我国这块重要的粮棉产区带来了勃勃生机!

武冈市开始试行费改税

1994年,湖南省武冈市开始实施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根据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状况,明确划分中央与地方支出责任,按税种划分中央与地方收入范围,建立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

武冈市地处湘西南,是湖南省邵阳市所辖的一个县级市。武冈市大力推行农村“费改税”,主要是为了解决农村收费管理中存在的3个主要问题:

一是收费乱。据当地干部群众反映,当时,农村中的各种收费,政出多门,种类繁多。来自于各种法规、部门红头文件以及领导讲话的收费、集资、摊派项目和达标活动,层出不穷。

二是收费难。由于收费管理混乱,导致农民的抵触情绪大。国家规定的“三提五统”也难以收上来。据反映,改革前武冈市收取“三提五统”要通过“人海战术”,由村组干部挨家挨户上门催收,征收成本一般在20%左右,收费难,已成为农村工作中的“第一难事”。该收的收不上来,该支的支不出去,拖欠村干部误工补助的现象相当普遍。受其影响,一些地方人心涣散,班子瘫痪,严重影响农村基层政权的稳定和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

三是财力分散,管理混乱。改革前,武冈市各乡、镇的“三提五统”,由乡、镇政府各相关机构、部门分别管理和使用。财力分散,各自为政,缺乏监督。

为规范收费管理,遏制农民负担不断增长的势头,保证“三提五统”的足额收取,集中使用财力,保证农村公益事业和政权建设支出,巩固农村基层政权,经武冈市人大批准,市委、市政府决定进行农村“费改税”。

武冈市实行农村“费改税”的主要内容和做法是:

1、将三项村提留和五项乡统筹改为“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税”。

2、“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税”以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计税依据。

3、“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税”的纳税人为试点乡、镇区域内的农民。

4、收取的“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税”,主要用于国务院规定的乡统筹、村提留的支出范围,具体规定了12个方面的用途。

5、“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税”收入,由乡、镇政府通过乡、镇财政预算统筹使用。

为制止乱收费,武冈市还规定,实行“费改税”后,取消一切其他收费。对强行乱收费的,农民有权抵制并可提起行政诉讼。

湖南省人大、省政府对武冈“费改税”几年的试点情况,给予基本肯定。认为武冈“费改税”在减轻和规范农民负担,改善和健全乡、镇政府职能,稳定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也反映,武冈“费改税”还存在一些争议。因此,湖南省政府结合本省实际情况,提出规范农村税费改革的思路,即“取消乡统筹,增加农业税,减少村提留,完善义务工”。

1998年10月27日至10月31日,财政部、农业部联合调查组对湖南武冈市农村“费改税”试点情况进行了调查。

调查组听取了武冈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农村“费改税”情况的汇报;召开座谈会,分别听取了财政局、农业局、粮食局、农委、教委、乡、镇委等有关部门和部分乡、村干部及农民群众的意见;并到邓元泰镇、龙田乡进行了实地调查,走访了部分农户和村组干部。在武冈调查结束后,在长沙,调查组又听取了省政府、省人大对武冈农村“费改税”的有关意见。

调查组认为武冈市农村“费改税”3年的试点工作,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也存在一些问题。

武冈“费改税”,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遏制农民负担不断增长的势头,对于规范收费,加强资金管理,改善干群关系,及时发放村组干部误工补贴,促进农村基层政权的稳定等,有积极意义。

同时认为,农村税费改革还应注意研究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新时期乡、镇政府职能定位和乡、镇政府机构改革;二是落实中央有关农村的方针政策,尊重村级组织的自主权;三是农村税费改革要综合考虑农民负担,切实防止税外负担的增长。

为使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顺利进行,调查组建议:

武冈市的试点工作可以继续进行,试点工作必须注意遵守和贯彻党在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不断总结经验,完善试点办法。上级组织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在试点办法尚未成熟的情况下,不宜大范围的推广。

加快农村税费改革步伐,尽快制定统一政策和办法,指导全国农村税费改革工作。

在1997年,全国有几十个县市在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试点模式存在较大差异。为指导和规范各地农村费税改革试点工作,中央要求加快农村税费改革步伐,尽快研究出台有关政策和具体改革措施,推动农村税费改革的健康发展。

阜阳总结税费改革的经验

1995年4月21日至25日,全国农村基层税费制度改革经验研讨会在安徽阜阳召开。

安徽阜阳地区位于皖西北与河南省接壤,是我国著名的产粮区,更是经国务院备案的中国第一个农村改革试验区。

在1986年时,这个试验区是在当时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杜润生的亲自带领下,由段应碧、周其仁、陈锡文、杜鹰、卢迈等一大批著名农业专家建立起来的。

这次率先进行土地税制改革的涡阳县新兴镇,和赞成农村税费改革第一县的太和县,都在这个地区。因此,1995年4月,全国农村基层税费制度改革经验研讨会放在阜阳召开,无疑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会议由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办公室主任杜鹰主持。

来自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国务院特区办公室、农业部、财政部、内贸部和粮食部门等部委办的专家学者,安徽省阜阳试验区、湖南省怀化试验区、贵州省湄潭试验区及河北省正定县、河南省城郾县等7省暨有关县代表共80余人出席了会议。

大家实地考察了太和县试点情况,还就各地试点的具体做法和成效进行了交流,对当时尚存在的具体问题,和如何进一步完善试点工作,都做了坦诚而深入的探讨。

由于各地都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做法的,因此在改革的措施上是不尽相同的。看上去,令人眼花缭乱,其实,万变不离其宗,还是何开荫早先总结出来的那几句话,是一种“税费统筹、折实征收、财政结算、税费分流”的模式。

在原则和目标大体一致的前提下,各地都在农村基层税费制度的改革方面做了许多有益的尝试。与会代表们公认,在诸多试点之中,安徽省太和县和河北省正定县的两处试点,又是最具有代表性的。

在会上,国务院特区办政研室副主任刘福垣的发言格外引人注目。他说:“听了同志们的介绍,对这项改革,我有一个总的感觉,就是现在试点单位的改革已经获得了基本的成功,意义是非常重大的。姜春云副总理说这项改革不仅有经济而且有政治意义,说明这个问题确实是上下都很关心的事。”

他说:“我认为这项改革的意义,已经不仅仅是简单地解决农民负担问题,其核心,就是理顺国家、集体和农民的关系。我们第一次改革,是以‘大包干’为旗帜,改革的对象是政府,是我们公社化以来的政社合一的体制。”

他说,今天,各级政府都在讨论如何解决农民负担,如何消除苛捐杂税,如何改变干部‘要钱、要粮、要命’的形象;很多政府的文件三令五申这个费可以收,那个费不能收;哪个税是合理的,哪个税是不合理的;收多少为合理,收多少为不合理;国务院的电话会议也曾明令取消31项费用。其实,在分配关系都不清楚的背景下,哪个合理,哪个不合理,最后也是划不清的,上面下面都不清。比如计划生育费用、民兵训练费用,这全是一种行政性的费用,是贯彻国家政策所需要的费用,它和农业生产并没关系,实际上这也是应该由财政来拿的,但是现在,都混在了‘三提五统’里面要农民承担。“只有最根本地解决摊派问题,真正做到明租,正税,除费,我们才能够对农村的分配问题喊上一声‘立正’。农民和社区之间说到底只有租的关系,农民和国家的关系也只是靠税来调整,农民交了租,交了税,其他的任何费用都与农民无关!”

最后,他慷慨陈词:“既然我们下这么大决心来搞这项改革,就应该有一个恒心。既然我们承担了这个改革任务,就应该给我们这个权力,以一切方式加重农民负担的东西,就要敢顶,即便说农民都同意了,也不要听这话!”

刘福垣的发言,赢得了各地代表热烈的掌声。

在这次会议上,参加会议的专家,对这项改革更是给予了极高的评价,认为它是对旧体制的又一次突破,在实践中是可行的,方向是对头的,成效是明显的。

二、中央推动税改

●在十五届三中全会上,大家一致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1998年11月20日,国务院成立以财政部长项怀诚牵头的农村税费改革小组。

●2000年3月2日,党中央、国务院为了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正式下发了《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并决定率先在安徽全省进行试点。

中央把农村税改作为重点

1998年10月,在北京召开的十五届三中全会上,农村税费制度改革被列为改革重点内容。

在十五届三中全会上,与会代表一致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次会议提出:

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关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问题。没有农村的稳定就没有全国的稳定,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国人民的小康,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没有整个国民经济的现代化。

原来,在1978年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的10年,是我国农村和农业的“黄金发展期”。但是,从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农产品供给出现了结构性和地区性过剩,农产品销售不畅,价格下跌,农民增收困难。

此外,各级政府自上而下层层下达各种经济社会发展任务,除了农业税之外,还有“三项提留、五项统筹”、各式名目的“集资收费”。农民负担的不断加重,激起农民的强烈不满。这些情况引起中央和部分地方政府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重视。

在1990年2月,国务院发出《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通知》,指出:

不少地方农民人均负担的增长,超过了人均纯收入的增长,超过了农民的承受能力,严重挫伤农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如此发展下去,必将影响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安全。《通知》规范了农民负担的提取比例和提取办法,但其中的规章制度灵活性较大,文件中鼓励各地政府“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本通知的规定,制定减轻农民负担的具体办法”。

在这个鼓励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出台的同期,部分地方政府和部分学者也已开始着手研究如何解决征粮征税难和减轻农民负担问题。

尤其在1993年和1994年国务院连续召开两个与减轻农民负担有关的工作会议后,一些地区自发进行了费税改革创新试点,如河北正定县的“公粮制”、安徽太和县“税费合一”、湖南武冈市“费改税”等。

这些各地自发进行的税费改革,明确了税费项目,简化了征管办法,因而提高了农民负担的透明度,比较有效地遏制了“三乱”,在一定程度上控减了农民负担,改善了农村干群关系。

但是,由于县乡村三级财政、行政大环境尤其是相关法律文本没有变动,这些地区性的创新只能局限于推行新的农业税费征管办法,而不能从根本上减轻农民不合理的负担。

当时,中央认为这一时期影响农村稳定和发展的关键因素是农民负担问题,所以决定以农村税费改革为突破口。

在十五届三中全会后,国务院就成立了由财政部、农业部和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3个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国务院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小组,开始着手研究和制定新的改革方案,为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由治乱减负适时转向税费改革做准备。

国务院成立税费改革小组

1998年11月20日,国务院成立以财政部长项怀诚牵头的农村税费改革小组。

1999年4月,农村税费改革小组将一份名为《关于农村税费改革有关重大政策问题的调研报告》上报国务院。

2000年1月,国务院第五十七次总理办公会议原则通过了小组提出的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农村税费改革有关重大政策问题的调研报告》和据此形成的政策性文件,基本上奠定了税费改革方案的雏形。

根据农村税费改革新方案,改革内容被概括为“三个取消,一个逐步取消,两个调整和一项改革”:

即取消屠宰税,取消乡、镇统筹款,取消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用3年的时间,逐步减少直至全部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

调整农业税政策、调整农业特产税征收办法,规定新农业税税率上限为7%;

改革村提留征收和使用办法,以农业税额的20%为上限,征收农业税附加,替代原来的村提留。

国务院税费改革工作小组组长项怀诚说:“这是对向农民乱收费根源的釜底抽薪。将‘乡统筹’等面向农民的各种政府收费和乱收费一律减掉,目的在于堵死乱收费的口子;按照新的税率提高农业税,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取消乡统筹费带来的缺口并规范征收;同时,改革村提留的征收使用办法,将村提留以农业税附加形式收取,意在带动村级组织的改革。”

改革的方向,在于借此建立一个以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及其附加,以及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税费制度框架。至于新税制是收钱还是收粮,新方案没有统一规定,允许各地根据具体情况自行确定。

农村统筹资金是乡、镇政府以“三提五统”等各种收费形式直接向农民收取的,实质上属于“一事一费一制”筹资办法。“一事一费”的筹资办法本身也没什么特别的不好,但需要专款专用、收入与支出相适应,但农村在具体工作中实际上做不到这一点,因为收费是由各部门自收自用,缺乏严格的法律约束和有效监督机制,在各部门自身利益的驱动下,在实际执行中,就很容易扩大收费项目,或产生搭车收费的现象,乱收费、高收费,也就成了不可治愈的“顽症”,从而造成农民负担远远超出国家所规定的“定项限额。”

这些名目繁多的收入,除极少数纳入国家统一预算外,绝大部分游离于国家预算之外,由各部门各单位自行分配使用。

这种“诸侯财政”和“瘦干肥枝”的作为,是不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属于不规范的分配行为,对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带来极大危害。一方面扰乱了整个国家的分配秩序,加重了农户的负担;另一方面,各种收费因逃避开财政监督和管理,便为各级政府官员的腐败行为提供了客观条件,这对国家政权的稳定也极为不利。

因此,农村税费改革是农村经济利益大调整的重大决策,目的在于通过对现行农业和农村领域的税费制度的改革和完善,规范农村分配制度,理顺国家、集体和农民之间的分配关系,真正实现“耕者有其利”。

农村税费改革,因为涉及面广,影响深远,也被称为1949年以来,继土地革命、改革开放初期推行家庭承包经营制之后的“中国农村的第三次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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