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10-23 14:26:23

点击下载

作者:[加]西顿

出版社:中国妇女出版社

格式: AZW3, DOCX, EPUB, MOBI, PDF, TXT

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

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试读:

序言

这些故事都是真实发生过的。虽然在有些地方,我背离了历史的真实性,但这本书里所有的动物都在现实中生存过。它们过着我书中描写的生活,但它们呈现出的英雄气概和独特性格远远超出我的描述。

我认为人们笼统而抽象的处理方式,对于自然的历史非常不利。用长达十页的篇幅来描述人类的风俗习惯,能有多大的意义?如果用同样多的文字来讲述伟人的生平,价值将更高些。我在本书中描述动物时所遵从的原则,是展现个体的真实性格和它的生活背景,而不是肤浅甚至充满敌意的人眼中的动物形象。

看过本书的读者,可能觉得这与我借鉴很多动物特点的做法相矛盾。确实,由于观察记录的不完整,我不得不东拼西凑。然而,老波、宾果和野马的故事完全取材于现实。

从一八八九年到一八九四年,老波一直住在科伦堡的草原上,过着狂野不羁的生活,农场主们再清楚不过了。就如书中所写,它死于一八九四年一月三十一日。

从一八八二年到一八八八年,宾果成为我的爱犬,虽然中间我去了纽约,一度中断了与它的联系,但从我在马尼托巴的朋友们那里,可以得到证实。还有我的老邻居——猎犬唐的主人,会从本书中得知他的狗死亡的真相。

十九世纪九十年代,野马生活在离老波不远的地方。这个故事以实际发生的事为蓝本,除了野马的死因这部分存在争议。据某些证人称,它在第一次被赶进畜栏时扭断了自己的脖子。“火鸡爪”去向何处,没人知道,所以也没办法跟它确认了。

从某个层面上讲,巫利是两只狗的组合。这两只狗都是有着柯利牧羊犬血统的杂种狗,都被当作牧羊犬养大。巫利的第一章是真实的,人们知道它变成了一个冷酷的绵羊杀手。第二章是另一只类似的黄狗的故事,这只狗长久地过着两面派的生活:白天是忠诚的牧羊犬,到了晚上变身为嗜血的刽子手。这样的故事并不罕见,我在写本书的时候,就听说了另一个故事,一只也过着双重生活的牧羊犬,到了晚上就屠杀附近的小狗,并乐此不疲。等到主人发现时,它已经杀了二十多只狗,还把尸体都埋进了沙坑里。最后它的下场和巫利一样。

真实的红颈环生活在多伦多北部的唐河河谷,我的很多朋友都记得它。它被害于一八八九年,死在了舒格洛夫山和法兰克城堡之间。我不想提起凶手的名字,因为我想揭露的是一个群体,而不是某个人。

银斑、小豁和泉原狐的故事也都以真事为蓝本,我把它们同类的故事集中在一起,放在它们身上,其中的每一件事都真实存在。

小熊乔尼也来源于真实的故事。

这些真实的故事往往以悲剧告终。野生动物的真实生活从来都不是喜剧。

本书中的故事表达了上个世纪就应该被提倡的道德观。毫无疑问,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道德标准,但在这里,我希望你们能感受到,这种《圣经》中就曾提及的古老道德观:人类和动物密不可分。人类有的东西,动物也有;动物没有的,人类在某种程度上也不会有。

动物也是有感情、有想法的生灵,只是程度上与我们有差别,它们应该拥有自己的权利。这个事实早在两千多年前就被圣人提出,现在才获得人类的认可。

本书由我的妻子格蕾丝·加勒廷·汤普森整理成册,内容由我负责编写。欧内斯特·西顿·汤普森一八九八年八月十四日

狼王老波

新墨西哥州位于美国的西部,在这个州的北边,有一个科伦堡草原,广袤无垠,苍茫壮阔。这里有丰美的牧草,成群的牛羊,起伏的山峦,还有几条小河,这是一个绝好的天然牧场。这几条小河汇集成科伦堡河,这一带也因此而得名。

很久以来,科伦堡草原都被一个凶猛彪悍的老灰狼统治着,它的名字叫老波。

老波是狼群最有威望的首领,墨西哥人叫它“狼王”。狼群已经在这一带横行霸道了很多年。在这里生活的牛仔们,没有不知道它的。

每当老波带着它那忠诚的狼群出现时,牛羊就四处逃窜;主人们更是闻风丧胆,无比绝望:“狼王来了,狼王来了。”“牛羊群又要没了!可恶!”“咱们实在打不过老波!”

老波在狼群里十分显眼,威猛壮硕,又特别狡猾。它的叫声也与众不同,晚上一听就能分辨出来。

普通的小狼,要是夜晚在驻地附近一直叫,顶多会引起一丝注意:“这里有狼!”但是,每当山谷里传来狼王悠长而猛烈的嗥叫声时,看守人就会提心吊胆,天亮时才敢出去查看被狼群毁害的牛羊。

老波带领的狼群规模一般。关于这一点,我一直费解,按理说,像老波这样的狼王,应该会吸引一大批追随者。

但是,老波的追随者,加起来才五个。或许是老波脾气过于残暴,而其他的狼过于胆小。

这五个追随者,个个身材凶猛,臭名昭著。就拿狼群的第二号人物“巨人”来说,它的体格就无比壮硕。当然,跟老波比,无论是体格还是胆量,它都差很多。

狼群里还有一只漂亮的白狼,墨西哥人叫它“布兰卡”,八成是只母狼,没准儿跟老波是一对。

还有一只速度奇快的黄狼,身手灵活敏捷。据传它好几次都帮着狼群逮到过羚羊。

其实,牛仔们对狼群了如指掌,他们经常看到狼群,也经常听到它们的嗥叫;狼群的生活和牛仔们的生活密切相关。不过,牛仔们恨透了狼群,暗暗地期盼哪一天能解决掉它们。

科伦堡的牛仔们甚至愿意用一群牛来抵一只狼的性命。可是无济于事,这些狼不仅一头也没少,还完全不顾忌猎人的捕杀,它们甚至嘲笑所有的毒药,一再抢走牛仔们的牛羊。

很多人都说,它们基本上每天都要抢走一头牛,五年来差不多弄走了两千头肥美的牛。这是当然的,因为它们每次专挑最肥的牛。

通常来说,狼总是饥不择食,可对这群狼来说,这样的情况不可能发生。这群强盗从来都不用担心温饱,吃东西总是挑三拣四!无论什么动物,自然死亡,或者生病、腐烂的,它们从来不吃,就连牛仔们宰杀的,它们也不会动一下。它们经常吃的,就是刚被它们弄死的一岁左右的小母牛,而且只吃身上最嫩的部分。老公牛和老母牛入不了它们的口。牛仔们也都知道,它们不喜欢吃羊肉,把羊杀死,多半是为了消遣。

在一八九三年十一月的一天晚上,白狼布兰卡和黄狼就杀死了两百五十只羊,却一只也没吃,显而易见就是为了取乐。

为了消灭狼群,牛仔们没少费心思,年年都想出好多新主意,不过全都没有用,狼群还是横行霸道,为非作歹。人们重金悬赏老波的脑袋,也没有用。有人用二十种方法来放毒药毒它,全都被它识破并躲开了。老波只怕猎枪,它非常清楚,这一带人人带枪,所以它从来不袭击人,也不出现在人前。狼群采取了见人就开溜的策略。而且,老波只让狼群吃自己捕杀的东西,这规矩让狼群避开了无数次的危险。老波的嗅觉非常敏锐,能轻松分辨出人和毒药的味道,这更是狼群的保护伞。

有一天,一个牛仔听到了老波熟悉的嗥叫,这是在鼓励狼群继续攻击。牛仔就跟上去偷偷看了一眼,原来这群狼在围攻一群牛。老波在不远处的山坡上坐着,布兰卡和其他狼正在向一只小母牛进攻。不过,这些牛头向外,身体凑在一起,用牛角对着狼群。看样子起了作用,牛角阵暂时抵挡住了狼群。可是,很快有几头牛被狼群的攻势吓到,想退到牛群中间去,狼群趁机弄伤了小母牛。小母牛负伤后,还在拼命地抵抗。持续一段时间后,老波慢慢失去了耐心,它从山坡上跑下去,嗥叫一声,猛地扑向牛群。那群牛一看它过来了,马上就崩溃了。老波纵身一跃,跳到了牛群中间。牛群受了惊,四处乱窜,那头小母牛也跑出去了,不过没跑多远就被老波扑住了。老波咬住小母牛的脖子,往后一扯,就把它摔倒在地。小母牛遭遇重创,摔得爬不起来。其他狼迅速扑到小母牛身上,没两秒就把它弄死了。老波摔倒小母牛之后,就没再参与下面的工作,它十分自豪,仿佛在说:“嗨,光浪费时间呢,早该解决了!”

正在此时,那个牛仔骑马赶到,大声叫唤。狼群赶紧散去。牛仔随身带了一瓶毒药,就在小母牛身上撒了三处,之后就走了。他心里明白,狼群肯定得回来吃肉,因为这是它们自己弄死的东西。

第二天早上,牛仔回去瞧瞧,看有没有中毒的狼。过去一看,这些狼确实回来吃了肉,只不过把其他部分都吃光了,就剩下撒毒药的三个地方的肉。

年复一年,害怕老波的牛仔越来越多,悬赏老波脑袋的赏金也越来越丰厚。到最后,都涨到了一千美金。这可是一笔超高的赏金,即便是找人的赏金,都没这么高。

一天,德克萨斯猎人坦纳瑞听说了这笔赏金,来到这片草原。他有着捕狼的专业设备——最好的枪和最快的马,以及一大群狼狗。他之前带着这些狼狗,在西弗吉尼亚的平原上捕杀过很多狼。现在他更是信心满满,认为几天之内必能拿下老波的狼头,挂在自己的马鞍上。

一个夏天的清晨,天蒙蒙亮,他们就出发了。没一会儿,那群大狼狗就十分高兴地吠叫起来,它们发现了狼群的行踪!又走了两英里,科伦堡的狼群就出现在眼前了。这场猎杀正式拉开了序幕。

狼狗负责死死盯住狼群,等待猎人过来猎杀它们。在辽阔的德克萨斯草原,这样做很容易。但是,这个地方可不一样,这证明了老波多么会挑选地方。科伦堡溪流众多,乱石林立,把大草原分割得沟壑纵横。这会儿,老波正向最近的河流奔去,一过河,就摆脱了骑马的人。狼群分散开来,负责盯住它们的狼狗也分散开来。过了一会儿,狼群又重新聚合,狼狗来不及聚在一起,数量上占了劣势,于是狼群掉头回来,扑向狼狗,或者咬死它们,或者把它们弄成重伤。

那天晚上,坦纳瑞检查了一下,狼狗只剩了六只,其中还有两只伤痕累累。之后,他又试着围捕了两次,没一次成功的,最后一次把自己的马都搭进去了。他只好放弃作战计划,回德克萨斯了。在打败坦纳瑞之后,老波更是目中无人了。

第二年,又来了两个猎人,下定决心要拿到赏金。他们深信自己能够消灭赫赫有名的老波。第一个猎人加隆,采用的是最新发明的毒药,投放方法跟以前截然不同;第二个法裔加拿大人拉罗切,除了毒药外,还弄了符咒,配上咒语使用,因为他认为老波是“狼人”,不能用一般的方法消灭它。不过,对于这只灰狼来说,最新的毒药、符咒和咒语,丝毫伤不到它。它还是四处游荡,吃吃喝喝,跟以前一样。没过几个星期,这两个猎人就放弃了,离开这里去别处碰运气了。

一八九三年春天,加隆在捕猎失败之后,又丢了一次脸。这次的事说明老波瞧不起它的对手,并且非常自信。加隆的农场在科伦堡一条支流旁边的一个风景优美的溪谷中。那个季节,在溪谷的岩石中间,距离加隆的农场不到一千码的地方,老波和它的伴侣定居下来,准备繁衍子孙。整整一个夏天,它们弄死了加隆的许多牛、羊和狗,安稳地待在岩壁深处,无视加隆的毒药和各种机关。加隆费尽心思,企图用火把它们熏出来,还试着用炸药把它们炸出来,不过一点儿用处都没有。老波它们安然无恙,继续打家劫舍。“去年整个夏天,它们就住在那儿,”加隆指着那块岩壁说,“我一点儿办法都没有,在它眼里,我就是个笨蛋。”二

前面的内容都是我听牛仔们说的,我一直不肯相信,直到一八九三年秋天,我亲自见识了这个诡计多端的强盗,比其他人更深入地了解了它,我这才相信传闻的真实性。

几年前,我也是个猎人,捕猎狼群,后来才换了一种职业,天天趴在写字台上。我急需转换环境,正好一个在科伦堡的朋友要我去新墨西哥州,在那里他有一个农场,他想让我过去对付这帮强盗。我接受了这个邀请,迫不及待地想见见这位狼王,所以迅速地赶到了这里。我先骑马四处转了转,了解一下地形地貌。向导经常指着一具还粘连着皮的牛骨架说:“这就是它的杰作。”

我知道,在崎岖蜿蜒的地方,不能用马和狗来追捕老波,最有效的莫过于毒药和机关。不过,我们的捕狼夹不太大,只能先用毒药试试。

捕猎老波的方法成百上千,我也不必赘言,但凡含有士的宁、砒霜、氰化物和氢氰酸的东西,我全都试过。我也试过所有能当诱饵的肉类。但一个早晨接着另一个早晨,我出门查看时,总是失望。这位狼王太狡猾了!

我举个例子,就能看出它有多聪明绝顶了。有一次,我按照一个老猎人的做法,把一些奶酪和一只刚宰杀的小母牛的肥腰搅拌在一起,炖烂放在瓷盘里,再用骨质的刀子切开,避免沾上金属的味道。等东西冷却后,我把它分成小份儿,每一份儿在里面挖了洞,塞进士的宁和氰化物,这些毒药之前放在封闭的胶囊里,最后我又用奶酪把洞口堵上。在此期间,我一直戴着一副用小母牛的血浸过的手套,大气不敢喘一下。等工作完成后,我把它们放在涂满牛血的皮口袋里,又在马尾上系了一根拴着牛肝和牛腰的绳子,骑马时拖着走。我大概骑了十多公里,每走四分之一,就扔下去一个诱饵。扔的时候,我小心翼翼,绝不用手碰一下。

通常,老波会在一星期的前几天来这个区域,后几天去格兰德山附近转悠。这一天是周一,当晚睡觉的时候,我们就听到了狼王低沉的嗥叫。听到这个声音,同伴就说:“它来了,等着看吧!”

第二天一早我就出门了,真想看看逮住它没。很快我就看到了狼群的新脚印,老波在最前面。它的脚印十分容易辨别,一般狼的爪子长约四英寸半,大一点儿的也不过四又四分之三英寸,可老波的爪子,我们测量多次,能有五英寸半。之后我发现,老波其他部分也很庞大,从爪子到肩约有三英尺,体重一百五十磅。所以,即便它的足迹被其他足迹盖过,也很容易就辨认出来。这群狼发现了我骑行的路线,还跟了过去。从足迹上看得出,老波在第一个诱饵的附近闻了半天,最后还把它叼走了。

我忍不住激动起来,“总算逮到它了,”我大喊着,“一英里内,我准能找到它的尸体。”然后我骑着马飞奔,死死地盯住地上的足迹。第二块诱饵也不见了。我当然心花怒放,这下子可算逮到老波了,说不定还能多逮几只狼呢。地上宽大的爪印继续延伸下去。我把前面的平原搜罗了一遍,连只死狼的影子都没发现。再往前走,第三块诱饵也消失了,狼王的爪印还在前面,走到第四块诱饵旁边,我才知道它一块诱饵都没吃,只是故意把前三块诱饵叼过来,叠放在第四块诱饵上,还往上面撒了一泡尿,以示对我的蔑视。此后,它离开我扔诱饵的路线,领着完好无损的狼群忙自己的勾当去了。

这只是我许多经历中的一个例子。经过这些事,我知道对付它不能用毒药。不过,在等待捕狼夹到来的时间里,我还是继续使用毒药,因为毒药还能消灭草原上其他狼和有害动物。

就在这段时期,我观察到一件事,这足以说明老波的残暴。狼群仅仅为了寻开心,就惊吓和虐杀羊群,它们很少吃虐杀的羊。通常,绵羊都是一千头到三千头合成一群,由一个或几个牛仔负责看管。晚上,它们集中到隐蔽的地方,牛仔睡在一边,严加防守。绵羊没有脑子,风吹草动就吓个半死。它们天性中有一种根深蒂固的或许是唯一的本能,也许是最大的弱点,那就是紧紧地跟着头羊。牛仔们就利用这个弱点,把五六只山羊放在羊群里。绵羊对它们长胡子的表亲非常敬佩,夜里出现警报时,就把山羊团团围住。通常情况下,这样做不容易被冲散,从而形成一种保护。但有时也不起作用。去年十一月下旬的一个夜晚,狼群袭击了两个佩里克牛仔的羊群。绵羊围在山羊周围,山羊也不慌不乱,冷静地站在那里,无惧狼群的袭击。

然而,这次袭击可不是由一只普通的狼王策划的!山羊是羊群的精神支柱,老波和牛仔们都很清楚这点。老波直接从羊群的背上跳过,猛地扑到那些山羊身上。瞬间的工夫,就解决了这些山羊。惊慌失措的羊群四处逃窜。此后的几周,每天都有几个焦虑的牛仔跑来问我:“你最近见过身上有OTO标志的羊吗?”我多半会说看到过。有一次我是这么说的:“见过,就在钻石泉那儿见过五六只死羊。”还有一次是这么说的:“有一小群在马尔佩山上乱跑呢!”再不然我就干脆地回答:“没看见。不过两天前,胡安·梅拉在赛德拉山上看见了二十多头刚被杀死的羊。”

捕狼夹总算到了,我和另外两个人埋头苦干了一个星期,才把机器装好。我们工作得非常辛苦,只要能对抓狼有帮助的办法,我都采用。捕狼夹装好的第二天,我就骑马出去巡视,没过多长时间,就发现了老波在每架捕狼夹旁边留下的足迹。从尘土上,能看出它的一举一动。老波在黑漆漆的夜里小跑,虽然捕狼夹被藏得很严实,可它还是发现了第一架。它马上让狼群停下,小心翼翼地扒开捕狼夹周围的土,直到捕狼夹、链条和木桩全都暴露出来,但没有触动机关。然后狼群继续前进,用同样的方式找出了十几架捕狼夹。我发现老波一旦发现可疑的情况,就会停下脚步,走到另外一边。于是我就想到了一个新招。我把捕狼夹摆成“H”形,在路的两边各放一排捕狼夹,再在路中间放一架,当“H”中间的那个横杠。不久,我发现这个方法也没有用。老波的确跑到这条路上了,在发现捕狼夹之前,它已经在两排的中间了。不过它及时停下了。真不知道它是如何知道的。它慢慢地向后退,每个脚步都踩在原来的足迹上,就这样退出了危险地带。然后它绕到另外一边,用后爪扒出石头和土块儿,触发了所有捕狼夹的机关。这之后,它也干了好多次,无论我换了多少种方法,多么谨慎小心,它都没上过当。它绝顶聪明,从来没出过错。要不是此后它愚蠢的伴侣,可能到现在它还作威作福呢!和许多孤胆英雄一样,老波也是因至亲至信的人而断送了性命。三

有那么一两次,我发现了一些可疑行踪,这让我觉得科伦堡的狼群不太对劲儿。比如说,从足迹上可以看出,有一只较小的狼常常跑到老波的前面。我不大明白,后来听了一个牛仔的话才搞清楚,他说:“今天我看到它们了,脱离狼群乱跑的是布兰卡。”他这么一说,我就明白过来:“布兰卡肯定是只母狼,要是一只公狼敢这么干,老波肯定把它宰了。”

这样的发现激发了我。我宰了一头小母牛,并在死牛旁边设置了一两个很明显的捕狼夹,然后把牛头割下来,狼群不会在意这样的“废料”。我把它放在死牛不远处,并在它周围小心谨慎地布置上六架钢制捕狼夹。在布置的过程中,我的手、皮靴和工具上都抹了牛血,在地上也洒了不少牛血,看起来就像是牛身上流淌的。埋好捕狼夹后,我又用一块狼皮清扫了周围,并用狼的爪子在捕狼夹前印了一些脚印。牛头旁边是杂乱的草丛,中间留着窄窄的一条道,在这条道上,我又埋了两架捕狼夹,把牛头拴在上面。

狼都有一个习惯,要是闻到什么死动物的味道,即便不吃,也会去看一下。我就指望着这个习惯能把狼群引来。当然,老波会发现这个阴谋,不让狼群靠近。不过,我还是对牛头抱着一丝希望,因为它看上去就像是随意被丢弃的。

第二天早上,我急忙去查看那些机关,哈哈,真让人高兴!周围都是狼群的足迹,放牛头和捕狼夹的地方,现在什么都没了!我仔细查看了脚印,虽然老波不让狼群靠近,但还是有一只小个头的狼跑过去看一边的牛头,并触发了机关。

我们沿着足迹追踪,不到一英里,就看到了那只倒霉的狼布兰卡。它尽管拖着五十多磅重的牛头跑着,还是把我步行的同伴远远地甩在了身后。当它逃到岩石地带时,重重的牛角被挂住了,我们就追上了它。布兰卡浑身油亮油亮的,它的皮毛几乎纯白,我从来没有见过像它这么漂亮的狼!

布兰卡只能转过身来准备搏斗,它提高嗓门发出了响彻山谷的嗥叫。从远处也传来了一声回响,那是老波的回复。这是布兰卡最后的呼唤了。此时,我们已经包围了它,它也只能拼死一战了。

然后,悲剧就发生了。后来,我每次回想起来,都会感到恐惧。这只母狼在劫难逃,我们每个人向它脖子上扔了一根套索,接着反方向用马拉拽它,直到它嘴巴喷血,眼睛发直,四肢僵硬,瘫倒在地上。我们带着死去的布兰卡,骑马回家,为第一次给科伦堡的狼群带来致命的打击而兴奋不已。

事情发生时,以及之后骑马回去的路上,我们都能听到远处山坡上老波的嗥叫,好像在寻找布兰卡。老波一直没有放弃布兰卡,不过它非常害怕枪,看到我们经过,它知道救不了布兰卡了。那一天,我们一直听到它找寻伴侣的哀嚎声。我对同伴说:“这下可以确定,布兰卡确实是它的伴侣。”

夜幕快要降临的时候,老波的叫声越来越近,好像返回了峡谷的窝里。它的叫声充满了痛苦和悲伤,不再是响亮而神气的嗥叫,而是绵长悲切的哀嚎。它仿佛呼唤着:“布兰卡!布兰卡!”夜慢慢黑下来,我注意到它来到了我们追上布兰卡的地方,它找到了我们的足迹,找到了布兰卡的死亡之地,它发出了伤心欲绝的嗥叫声,听起来真让人动容。嗥叫里充满了悲恸,就连一向冷漠的牛仔听到都说:“从来没听过一只狼这样嗥叫。”它好像明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因为那里到处都是布兰卡的鲜血。

然后,它循着马的足迹来到了牧场。不知道它来这里干吗,是要找布兰卡,还是要报仇?不过最后,它确实报了仇。它看到了牧场屋子外面的看门狗,在离屋子不到五十码远的地方,它撕碎了那条狗。这一次它是自己来的,因为第二天早上,我只看到了它的足迹。它一路狂奔,丝毫不注意周围的情况,这可一点儿都不正常。我正期待这种情况的发生,于是在牧场周围放了很多捕狼夹。后来我发现,老波触到了其中一架,但它太壮硕了,居然挣脱了机关,并把捕狼夹甩到了一旁。

我琢磨着,它还会在这一片找下去,直到找到布兰卡的尸体。我把全部注意力都放在这件事上,想趁它精神恍惚之际逮住它。这个时候,我才认识到,不该杀死布兰卡,如果拿它当饵,第二天我就能抓住老波了。

我找到了所有的捕狼夹,一共一百三十架,并把它们分成四组,安放到每一条通往峡谷的小路上。每架捕狼夹都拴在一根木桩上,再把这些木桩埋到地里。埋的时候,小心翼翼地挖开草皮,把挖起来的泥土全都盖在表层上,等我们重新铺好草皮,把一切都弄好后,看不出一丝挖开的痕迹。等弄好捕狼夹,我又拖着布兰卡的尸体走遍了这些小路,还在牧场转了一大圈,最后砍下它的一只爪子,在每架捕狼夹上留下了它的脚印。我用上了自己知道的所有机关和办法,等到很晚才离开,等待着结果。

有一天晚上,我好像听到了老波的叫声,不过也不是很确定。第二天,我骑马去查看,还没走到北边的峡谷,天就黑了,什么也没发现。晚饭时,一个牛仔说:“今天早上,在北边峡谷的牛群闹哄哄的,八成是捕狼夹逮到了什么。”第三天下午,我赶到北边的峡谷,当我靠近时,看到了一个灰溜溜的东西正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正是狼王老波,它被捕狼夹逮个正着。这个可怜的家伙,还没有放弃寻找布兰卡,一发现布兰卡留下的脚印,就不顾一切地过去,落入我们设置的陷阱之中。它躺在地上苦苦挣扎,怎么也挣脱不了。周围的足迹显示出牛群是怎样围攻羞辱这个落难暴君的,但它们也不敢跑到老波够得到的地方。老波被困了两天两夜,现在已经筋疲力尽了。发现我向它走近时,它还是站了起来,竖起鬃毛,号叫着,呼叫自己的伙伴速来救援。整个峡谷响起了它那低沉的嗥叫声。这是最后的嗥叫,可惜没有任何回应。在这种孤立无援的情况下,老波用尽力气拼命朝我扑来。这只会白费力气,每架机器都在三百磅以上,把它死死地夹住,再加上那些木桩和铁链全都拧在一起,它根本没法摆脱。我壮着胆子用枪托砸它,它用巨大的白色獠牙死死地咬住枪托,到现在这些痕迹还都在呢。它想抓我和我那吓得发抖的马,眼睛充满了愤怒的绿光,嘴巴使劲儿张着,要咬我们。不过,饥饿、挣扎以及失血过多,让它筋疲力尽地躺在了地上。

它可是恶贯满盈,当我打算除掉这个家伙时,心底里涌上一种不安的感觉。“你这个恶霸,弄死过多少牛羊,一会儿你就完蛋了,等着吧,只有一种下场。”说完,我就扔下套索,套住它的脑袋。但事情没那么顺利,它没有放弃抵抗,而是用牙咬住了套索,使劲儿咬着,居然把套索咬成了两截,落在它脚边。

我不想破坏它那珍贵的皮毛,所以不到万不得已,我不会用枪。我骑马回到营地,找来一个牛仔和一段新套索。我们先把一根木棍扔给老波,它马上用牙咬住了那根木棍,在它吐掉木棍之前,我们迅速扔下套索,套到了它脖子上。

此时,它眼睛还闪着凶光,我急忙大喊:“等一下,我们别杀死它,留个活口回营地。”这会儿老波已经没有气力了。我们很容易就把一根木棍穿过它的嘴巴,再用一根粗绳捆住它的嘴,绳两头系在木棍上。木棍和绳子互相牵制,牢牢地把它拽住,这样它的嘴巴就不能伤人了。它看到自己嘴巴被捆起来后,放弃了抵抗,一声不吭,只是平静地盯着我们,仿佛在说:“好吧,落到你们手里了,要杀要剐,悉听尊便!”之后,它就不再理睬我们了。

我们把它的爪子捆得死死的,它也没有吭声,连脑袋都不动一下。我们两人一起用力,勉强把它抬到马上。老波就像睡着一样,呼吸平稳,眼睛清澈明亮,并没有看我们一眼,而是望着远处起伏的山地,这里是它的领地,也是它那群声名赫赫的狼生活着的地方。它就这样一直望着,直到马下了坡,走进峡谷,岩石挡住了它的视线。

我们慢慢地走回了牧场,给老波戴上了项圈,拴上了一根粗链子,而后把它拴到牧场的一根木桩上,然后松开了捆住它的绳子。这是我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地观察它,我这才发现人们之前对它的描述多不可靠。它脖子上没有金圈,肩上也没有什么表明和魔鬼结盟的倒“十”字。我只在它的腰腿部看到了一个大疤痕,据说这是坦纳瑞的狼狗首领朱诺的牙印,它被老波拖到峡谷的沙地上,死之前拼命咬了老波一口。

我把肉和水放到它旁边,它看都不看一眼,只是安静地趴在那里,坚定的目光穿过我,继续凝视着峡谷的入口,看着曾经属于它的平原。即便我碰它一下,它也纹丝不动。黄昏来临时,它还在望着远方。我以为它会在夜里召唤它的伙伴,我们也做好了准备,可是它没有。在最绝望的时候,它曾经呼叫过一次,谁也没来。这之后,它就不再叫了。

据说,失去力气的雄狮,失去自由的老鹰,以及失去伴侣的白鸽,都会心碎而死。谁又能说,这个诡计多端的恶霸能同时承受住这三种打击呢?这一点,只有我能理解。

第二天清晨,它仍然趴在原来的位置上,安安静静,不过它的灵魂已经走远——老波就这样死了。

我解开它脖子上的项圈,一个牛仔帮我把它抬到安放布兰卡尸体的棚子里。我们把它放在布兰卡的身边,那个牛仔大声地说:“你不是要找它吗?现在好了,你们又在一起了。”

爱犬宾果

富兰克林的小狗

富兰克林的小狗跳出栅栏,

大家叫它小宾果,

宾果,宾果,

大家叫它小宾果。

富兰克林的老婆酿着啤酒,

多么好的烈酒,

烈酒,烈酒,

多么好的烈酒。

这是一首多么动听的歌谣,

感谢上天的庇佑,

庇佑,庇佑,

感谢上天的庇佑。一

那是一八八二年十月初,马尼托巴省的冬天刚刚来临。吃完早饭后,我斜躺在椅子上,百无聊赖地看着窗外的大草原和牛棚的尽头,转而望着旁边木头上的那首古老歌谣《富兰克林的小狗》。突然之间,歌谣和风景组成的画面被打破,我看到一只灰色的庞大动物飞快地冲进牛棚,后面紧紧地跟着一只黑白相间的动物。

我大叫一声:“狼!”然后,抓起一把猎枪就往牛棚跑。不过我还没到牛棚,它们就跑了出来。那只狼在雪里跑了一阵子,陷入绝境,转过身来;后面跟着的是邻居家的牧羊犬,来回地转圈,想寻找机会扑上去。

我在远处放了两枪,它们听到枪声,又跑了起来。过了一会儿,狗追上了狼,一口咬住狼的屁股。狼疯狂转身反击,狗机灵地躲开了。然后又是一圈撕咬和躲避,每隔几百码,这样的场景就重复一次。狗很有主意,每一次猛攻都想解决掉狼;而狼拼命要逃回东边阴暗的森林里,但都没有成功。就这样拉扯了一英里后,我追上了它们。狗看到它强有力的后援来了,就猛地向狼扑去,把狼扑倒在地,死死地咬住狼的咽喉。然后我就轻松地结束了这场战斗,向狼的脑袋开了一枪。

这只牧羊犬看到敌人已死,再也没瞧它一眼,头也不回地穿过四英里的雪地回家了。狼一出现,它就把主人丢在原地,自己追了上去。这真是一条英勇的狗,即便我不出现,它自己也能解决掉那头狼。因为我听过它以前捕杀过其他狼,虽然这只狼有点儿小,但跟它比起来,身型依然要大很多。

我十分佩服这只勇敢的狗,想不惜一切代价从它主人手里买下它。它的主人却建议我买它的孩子。这只叫富兰克林的狗是只公狗,它的妻子刚生下一窝小狗,我从中选了一只。这只又黑又圆的名门之后,不太像狗崽,反而像长尾巴的熊崽。皮毛上有一些棕褐色的斑纹,和富兰克林身上的一模一样,我希望这能预示着它英勇的未来。它的口鼻之间还有一圈白环儿,十分有特色。

有了它之后,我就琢磨着给它取个名字。这个问题早已有了答案。我们相识于《富兰克林的小狗》这首歌谣,所以我给它取名“宾果”。二

在那个冬天剩余的日子里,宾果住在我们家的小木屋里。它很喜欢吃东西,胃口非常好,一天比一天块头大,一天比一天笨重。虽然之前有过被捕鼠器夹住的经验,它仍然去碰捕鼠器。它对猫表示友好,却被误解,结果酿成了一场武装对峙。这种局面一直持续着,偶尔也被一次恐怖统治所打破。最后还是从小就有主见的宾果退出了这场对峙,从小木屋搬到了马棚里。

春天暖和时,我开始训练宾果。我煞费苦心,它也非常争气,总算学会了在大草原上寻找四处吃草的老黄牛。

在掌握这项本领后,宾果欢喜雀跃,一让它去找牛,它比什么都要高兴。它会兴高采烈地冲出去,愉快地叫着,高高跃起,以便看清楚在草原上散开的牛群。没一会儿,它就追在牛的屁股后面,拼命地来回跑,直到把牛赶到牛棚里面它才作罢。

要是它兴致少些,我们会更满意。不过,我们一直容忍着它。直到它对这种追逐战上了瘾,即使我们没有下达命令,它也擅自去找牛羊把它们赶回牛栏。最后,精力充沛的宾果不再一天一两次,而是一天十几次地出去找牛,把它们赶回牛棚里。

局势急剧恶化,不论何时,只要宾果想活动活动,或者一有空闲时间,乃至一想起来,就会冲到草原上,赶着那面露不快的母牛拼命奔跑。

一开始并没有什么不好,有它看着,牛不会跑远了。不过很快就出现了不良后果,老黄牛没法吃草了。吃不上草,身型就瘦了,这又是一头奶牛,产的奶就少了,并且精神紧张,因为时时要注意宾果的动向。它每天早上只在牛棚附近活动,好像害怕一走远就让自己身处危险之中。

这就有点儿过火了。我们试过教宾果收敛一些,但都失败了,最后只能强迫它放弃这项爱好。之后,它就不再追赶老黄牛了,不过它依然对老黄牛有着很大的兴趣,总是在挤奶的时候,躺在牛棚外。

夏天到来的时候,蚊子多了起来。挤奶时,老黄牛总是甩着它的尾巴,这比蚊子还让人心烦。

挤奶的弗雷德,喜爱发明创造,但没什么耐性。他发明了一种简单的方法,让牛不再来回甩尾巴。他在牛尾巴上拴了一块砖头,然后就高兴地开始工作了。他倒信心满满,我们其他人却疑虑重重。

突然,从蚊子的嗡嗡声中,传来一声敲击的声音,紧接着一句谩骂声。老黄牛还在安静地吃草,弗雷德猛地站起来,拿起挤奶用的凳子砸到牛身上。原来,牛尾巴上的砖头砸到了弗雷德耳朵上,旁观的人起哄似的大笑起来。

宾果一听到乱哄哄的声音,以为自己该出场了,就冲进去,从另一侧袭击了老黄牛。等一切平静下来,牛奶打翻了,桶和凳子也被砸坏了,老黄牛和宾果都被“修理”了一顿。

可怜的宾果搞不清楚前因后果。之前它就很讨厌老黄牛,现在更是深恶痛绝,决定再也不去牛棚了。此后,它只看守马群,在马厩附近活动。

牛群是我的,而马群是我兄弟的。宾果的视线从牛群转到马群,好像把我也抛弃了,每天不再跟我形影不离了。不过,只要有紧急状况,它还会来帮我,我也会去帮它,我们两个都觉得人和狗的这种牵系要持续一生。

在那年秋天一年一度的卡伯里牲畜大会上,宾果最后一次充当了牛倌的角色。大会的举办方给出了丰厚的奖励,赢得比赛的一方不仅可以拿到奖牌,还能得到两美元的奖金。

我被损友鼓动,给宾果报名参加了比赛。比赛当天,奶牛都被赶到了草原上。比赛开始,裁判一声令下,我就让宾果去找牛。这道命令的意思是,让宾果把牛带到裁判台前。

动物们各有主意。一整个夏天,它们都在预演。老黄牛一看见宾果飞奔过来,知道自己唯一安全的地方就是牛棚。宾果也知道自己唯一的任务就是把老黄牛赶回牛棚。于是,它们在草原上尽情追逐,就像一匹狼追着一只小鹿,笔直地朝两英里以外的家奔去,直到再也看不到它们。

后来,裁判再也没见过它们。奖金给了另一位选手,事实上,就我们两人参加了这场比赛。三

宾果对马群忠心耿耿。白天陪着马儿奔跑,晚上睡在马厩门口。马群去哪里,宾果就到哪里,时刻和马群形影不离。它仿佛是马群的主人。这种管制很有意思,也使得后来发生的事意义深远。

我从不迷信,从不相信任何征兆。不过宾果身上发生的一件奇怪的事,让我印象深刻。那时,只有我们两兄弟住在德温顿农场。一天早上,我兄弟约翰动身去沼泽溪装干草,来回需要整整一天,所以他很早就出发了。奇怪的是,宾果有史以来第一次没跟着马队出发。我兄弟呼唤它,它离得远远的,冷漠地看着马队,纹丝不动。突然,它仰面朝天,悲切地发出一声长嚎。马队越走越远,直到消失。宾果跟出去一百多码,时不时发出几声哀嚎。那一天,它都待在马厩周围,那是它唯一一次主动和马分开,而且每隔一段时间,它就发出痛苦的哀嚎。我一个人待在农场里,宾果的行为让我有一种大祸临头的不祥征兆,时间越久,这种感觉越明显。

大概六点的样子,宾果的哀嚎声越来越急促,我难以忍受,就向它扔了一根什么东西,让它走开。我的内心里充满了恐惧,为什么要让我兄弟一个人出去呢?我还能看见他活着回来吗?我当时就应该从宾果的行为中,看出将会发生可怕的事情。

终于,约翰坐在一车干草上回到了家。我安置好马,松了一口气,装作不经意地问他:“一切还顺利吗?”

他说:“还行。”

过了很久之后,我把这件事讲给一个精通玄学的人听,他很严肃地问道:“每当遇到危险时,宾果是不是总来帮助你?”“是的。”“那就别笑了。那天是你有危险,宾果才留下来陪你的,虽然你一点儿也没察觉到危险。”四

刚一开春,我就开始训练宾果。没过多久,它也教给我不少东西。

在我们的木屋和卡伯里村之间,有一片两英里的草地。草地的中间,有一个小土坡,矗立着农场的界桩,从很远的地方就能看到。

很快我就观察到,每次路过这根界桩时,宾果都要仔细察看,否则绝不过去。之后我才得知,除了附近的狗以外,草原上的狼也爱光顾这儿。后来我拿望远镜观察了几次,弄清了这事,同时也对宾果的私生活有了更深的了解。

这根界桩是犬类公认的登记处。它们嗅觉灵敏,能从蛛丝马迹中闻出有什么动物到过附近。一下雪,更能看出踪迹。其实,这根界桩只是整个野外通信体系的一个站点,简单点儿说,整个地区在每处绝佳的位置上都有一个这样的站点,惹眼的柱子、石头、水牛的头盖骨,或者是任何东西。通过广泛的观察,我发现这是一个非常完备的发布和接收信息的体系。

每只狗或者每只狼,都会察看离它们活动范围最近的站点,考察一下谁最近来过,就好比一个人去俱乐部翻翻会员登记簿一样。

我见过宾果靠近界桩,用鼻子使劲儿地嗅嗅,检查一下附近的地面,嚎叫几声,然后竖起鬃毛,两眼发光,轻蔑地用后爪刨地后才离开,并不时回头张望。但凡出现这种行为,翻译成人类语言即是说:“嗷!嗷!汪汪!麦卡锡家的狗杂种居然敢来这儿!汪汪!今晚我就找它算账去!汪汪!”还有一次,宾果在检查之后,对一只狼的爪印产生了很大的兴趣,自己嘀咕一翻。后来我发现,它是这个意思:“这是从北方过来的狼,身上还有死牛的味儿。肯定是波尔沃斯家的‘斑点’死了,这得好好调查一下。”

有时候,它摇着尾巴,在界桩附近跑来跑去,把自己的痕迹深深地印在那个地方,也许就是为了让它从布兰登来的兄弟比尔留意吧!所以,在那之后的某天夜里,比尔出现在宾果的家中,被宾果带到山上,那儿有一头刚死的马,被当作它们庆祝重逢的大餐。

还有些时候,它也会因为新的消息而激动万分,沿着痕迹去另一个站点搜集更多的情报。

还有些时候,它检查完后,心情反而沉重起来,仿佛在自言自语:“呃,这到底是谁啊?”或者“这好像是我去年夏天在伯蒂奇山遇到的那个家伙。”

有一天早上,它向界桩跑去,快接近时,每根毛发都竖起来了,尾巴耷拉下来,身子晃动,一副胃不舒服的样子,这是害怕的表现。它没有继续追踪调查,反而回到了家。半小时后,它的毛发仍然竖着,脸上满是畏惧的表情。

我仔细地调查了一番令它畏惧的原因,发现在宾果的叫声中,发出低沉的“咕噜咕噜”就是狼的意思。

这些知识都是宾果教给我的。以后,当我看到它从马厩旁边挂了霜的窝里出来,伸伸懒腰,抖抖身上的雪花,小跑起来,消失在黑暗中,我经常会想说:“哼哼,老狗,我可知道你要去哪儿,也知道你为什么要避开小木屋。现在我更知道,你为什么每天晚上都准点出门,还有在什么时间、用什么方法、去哪里寻找你的目标。”五

到了一八八四年的秋天,我们把德温顿农场关闭了。宾果也随之把家搬到了我们的友邻戈登·莱特家的马厩里。

从它出生后的那个冬天开始,宾果就不愿意住进屋子里,除非遇上雷雨天气。它害怕雷声和枪声,毫无疑问,对前者的恐惧来源于对后果的畏惧,这也是因为有一些不愉快的开枪经历,一会儿我们会有所涉及。宾果喜欢晚上睡在马厩外面,即使天寒地冻,它也一样,由此可以看出它非常喜欢黑夜里无拘无束的感觉。宾果的夜游会波及好几英里的草原。有许多证据能证明这一点。好几个偏远地方的农场主托人捎话给莱特,要是晚上他再不看好自己的狗,他们就会开枪打死宾果。所以说,宾果并不是没有理由地害怕枪。一个住在佩特罗的人说,某个冬夜,他看到一只黑狼在雪地上咬死了一只草原狼,不过后来他改口称“那肯定是莱特家的狗”。外面一有冻死的牛马,宾果晚上都会赶去,轰走那些草原狼,自己享受一顿大餐。

有的时候,它夜游也只是为了戏弄一下邻居的狗。虽然有不少人威胁要报复宾果,不过也不用担心宾果的血脉会断绝。有人就看到了一只母狼带着三只小狼,小狼长得非常像妈妈,只是个头非常大,毛发黝黑,口鼻处还有一圈白环儿。

也不知道传闻是否属实。三月底,我们乘着雪橇出门时,宾果跟在后面跑。忽然一只草原狼从洞里钻出来,宾果立即一路小跑追逐着它,那只狼也没有拼命奔跑,很快宾果就追上了它。奇怪的是,它们没有撕咬起来。宾果亲热地跟在那只狼的旁边,还舔了舔它的鼻子。

我们大为震惊,呼喊着宾果,让它继续追击。我们的呼喊吓坏了那只狼,好几次它都跑开了。宾果又开始追逐,直到追上它,满怀着脉脉的温情。

我终于明白了缘由:“这是只母狼,宾果不会伤害它的。”莱特也大喊:“哎,岂有此理!”

然后,我们召回了不愿离开的宾果,继续上路。

之后的几周里,那只草原狼屡屡骚扰我们,咬死我们的鸡,还偷走了房头上的猪肉。甚至好几次趁大人外出,趴在窗户上窥探,可把孩子们吓坏了。

对这头狼,宾果完全不管。不过,最后这只狼被奥利弗杀死了。从此之后,宾果就跟奥利弗结下了深仇大恨。六

一个人和他的狗可以相互依赖、生死与共,这是一件多么美妙的事啊!巴特勒曾经讲过一个故事,在一个遥远而团结的印第安部落里,就因为一个人的狗被邻居杀了,两人从此结下了世仇,相互残杀,直到部落灭绝。在生活中也有不少这样的例子,人们为此诉诸法律或者争斗,全是因为一条古训:“爱我,就爱我的狗。”

我们的一个邻居有一条非常棒的猎犬——唐,在他眼里,这只猎犬是全世界最好的狗。我爱他,连带着也爱他的狗。有一天唐遍体鳞伤地爬回家,死在家门口,我和它的主人发誓要为它报仇。我们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的线索,悬赏搜集证据。终于让我们查到,在三个住在南方的人里面,有一个是杀害唐的凶手。事件越来越明朗,我们很快就能伸张正义了。

后来发生了一件事,改变了我的看法。我开始觉得,把唐弄得遍体鳞伤也不能算是不可饶恕的罪过,要是仔细琢磨一下,反倒是件好事。

莱特的农场就在我们的南边,有一天,他儿子知道我在寻找凶手,把我带到一边,悄悄地对我说:“这是宾果干的!”

就这样,事情悬在那里了。从我知道的那刻起,我就不怎么想伸张正义、惩罚凶手了,尽管这是我之前努力想做的。

很久之前,我就把宾果送人了,不过我仍觉得是它的主人,这种牵系从未消失,并且很快就得到了证实。莱特和奥利弗是近邻,也是好友。他们合作伐木,直到冬末,合作都非常愉快。奥利弗的一匹老马死了,他为了获得更多的用处,就把它拖到草原上,下了毒药来诱杀周围的狼。哎,可怜的宾果!它想像狼一样,过自由自在的生活,虽然这种生活充满了厄运。它和其他野生动物一样,喜欢吃死马的肉。当天晚上,它和莱特家的狗柯利一起来到了死马的附近。看样子宾果忙着轰赶狼群,而柯利则放开肚皮大吃一顿。从足迹上可以看出那场宴会的盛况,也能看出毒药发作后,它们如何颤颤巍巍地奔跑,并疼得抽搐的样子。一回到家,柯利就倒在宾果的脚下,抽搐而死。“爱我,就爱我的狗。”任何解释和道歉都无济于事,即便是偶然的事故也没有用。合作伐木就此中断,友好的关系也不复存在。

宾果中毒后,用了几个月时间才恢复过来。我们都以为它不再像以前那样壮硕了。但当春天来临时,它逐渐有了精神,草越长越高,它的身体也越长越壮。几周之后,它完全恢复原样,又那么的生气勃勃,再一次成为朋友的骄傲和邻里间的困扰。七

由于某些原因,我离开马尼托巴,去了遥远的地方。一八八六年我回来时,宾果依然是莱特家的一员。离开这里已经两年了,我以为宾果一定忘记了我,不过现实并不是这样的。入冬的一天,宾果在消失了四十八个小时后,回到家里,腿上夹了一个捕狼夹,捕狼夹后面还拖着一根重重的木头,那条腿冻得跟石头似的。大家都知道宾果的暴脾气,没有人敢靠近它、帮助它。那个时候,作为陌生人的我蹲下来,一只手抓住了捕狼夹,另外一只手抓住它的腿。它一下子就咬住了我的手腕。

我没有动,只是对它说:“宾果,你不认识我了吗?”

听到我的声音,它立刻就松了口。在我帮它取下捕狼夹的过程中,它连声哀嚎,可再也没有挣扎。虽然它搬了家,我也离开了很久,但它还是认得我这个主人。虽然我把它送人了,可在我心里还觉得它是我的狗。

宾果十分不情愿地被抬进了屋里,它那只冻僵的腿慢慢恢复了。在那个冬天剩余的日子里,它一直瘸着腿,最终还掉了两个脚趾头。天气刚刚暖和,它就恢复了健康和气力,表面看上去,被捕狼夹夹住的恐怖经历并没有给它留下阴影。八

那个冬天里,我捕到了很多狼和狐狸。它们没有宾果的好运气,能从捕狼夹里逃走。到春天时,我还放置了许多捕狼夹,虽然它们的皮毛不太值钱,但是捕猎的奖金还挺丰厚的。

肯尼迪草原素来是使用捕狼夹的好地方,因为那里荒无人烟,处在茂密的森林和住宅区中间。在这里,我弄到不少皮毛,所以到四月底,我还骑马巡视了一番。

捕狼夹是用重钢打造的,有两个弹簧,每一个弹簧都有上百斤的力道。我把捕狼夹四个一组,装在放好的诱饵附近,紧紧地拴在埋起来的木桩上,再覆上棉花和沙子,几乎看不出任何痕迹。

一只草原狼被捕狼夹夹住了,我用木棍打死了它,把它扔一边,然后重新安装好捕狼夹,就像我之前几百次做过的一样。都弄好后,我把捕狼夹的扳手扔到了小马驹旁边,看到附近有些沙子,我便顺手抓了一把想要撒在捕狼夹上。

唉,真是倒霉的想法!真是阴沟里翻船!那些沙子下面就是一个捕狼夹,就这样我被夹住了。还好,这些捕狼夹没有齿,而我刚好戴了厚厚的捕猎手套,减少了捕狼夹的咬合力,我的手并没有受伤。但是,我的手被死死地夹住了。我没有惊慌,开始努力用右脚去够扳手。我脸朝下,使劲伸展身体,慢慢向扳手靠近,同时让那只被夹住的手伸长、伸直。我够扳手的时候,看不到它,只能用脚一点一点地试。第一次努力以失败告终,虽然我使劲儿去够,但脚没有碰到任何东西。我的脚来回转动,却什么也没有找到。一番努力之后,我发现自己太靠西边了。于是我转了过来,继续用脚触地,直到“咣当”一声,左脚被另一个捕狼夹夹住了。

开始的时候,我还没意识到自己的危险处境,不过很快我就发现,任何举动都是白费力气。我根本不能摆脱任何一个夹子,也不能把这两个夹子挪到一处,只能两脚大开地躺在地上。

我会落到何种境地呢?不至于被冻僵,因为天已经不太冷了,但是除了伐木工冬天会来,其他人不会光顾肯尼迪草原。没有人知道我来这儿了,除非我自己能脱身,否则要么被狼吃了,要么被饿死,总之什么都指望不上。

就这样,我一直躺在那里,看着红红的夕阳从草原西边的云杉沼泽地上落下去,几码之外的土坡上,百灵鸟正唱着小夜曲,跟昨晚在我们小木屋门口唱歌的那一只差不多。尽管我的手臂慢慢麻痹了,浑身也在发冷,我还是看到了它长长的小耳朵。然后我想起了莱特家里舒服的晚餐桌,他们这会儿该煎着猪肉,准备吃晚餐了吧?要不就已经吃上了。我的小马驹仍然站在之前的地方,辔头就放在一边的地上,耐心地等我回家呢。它不知道为什么耽搁这么久,我大声叫喊的时候,它停止了吃草,呆呆地看着我,眼里满是疑问。要是它跑回去,空空的马鞍也许会引起人们的关注,这样他们就会过来找我。但是忠心耿耿的它等了一个钟头又一个钟头,而我在饥寒交迫中就快要死了。

此时,我又想起了老猎手格洛失踪的事情,第二年春天,他的同伴才找到他的骸骨,他的一只腿被捕熊夹夹住了。我暗暗地琢磨,我衣服的哪个地方能看出我的身份。突然,我又有了新的想法,要是一只狼被夹住,它有什么感觉呢?哦,我这罪魁祸首,现在终于得到了报应。

夜色渐黑,一只草原狼嗥叫起来,小马驹竖着耳朵,向我靠近了一些,耷拉着脑袋站在那里。又有一只狼在嗥叫,听得出来它们正在附近聚集。我无可奈何地躺在那里,等着它们过来把我咬死。我听见它们叫了许久,然后一个黑漆漆的身影悄悄摸过来。小马驹看到了这个影子,呼哧呼哧地大叫起来,把影子吓回去了。不过很快它们又来了,离我更近了,就坐在我周围的草地上。一只胆子特别大的狼上前,拖住了之前被打死的那只狼。我大声叫喊着,把它吓回去了。小马驹也被吓得跑到了远处。就这样两三次反复后,那只死狼被拖走了,没过几分钟就被狼群给分食干净了。

然后,狼群离我越来越近,它们蹲下来看着我,胆大的闻了闻来福枪,还往上面刨了些土。我用自己还能动的那只腿拼命踢它,而且发出大声的叫喊,它往后退了退。但是,我力气消耗得非常厉害,它也看出来了,于是上前冲着我的脸号叫。其他狼也都围了上来,眼见我就要被自己最鄙视的敌人撕成碎片,突然,从夜色中冲出来一只大黑狼,高声地叫着。狼群顿时四处逃窜,那只胆大的狼速度慢了一点儿,被抓个正着,片刻之间就成了一具尸体。之后,真是太恐怖了!那只黑狼向我扑了过来,原来是宾果!真是好样的宾果!它一边喘着气,一边用它长满粗毛的身体蹭了蹭我,舔着我冰凉的脸。“宾果——宾果——老——伙计——给我把扳手拿过来!”

它跑到边上,拖回了来福枪,它知道我要让它取东西,但不知道具体取什么。“宾果——不对——去拿扳手。”它又跑出去,把我的腰带拖了过来。不过最后,它还是把扳手拖过来了,而且愉快地摇起了尾巴。我用那只能动的手,费劲地把木桩上的螺丝帽拧开,捕狼夹散落开,于是我的手就出来了。一分钟以后,我完全挣脱了束缚。宾果把小马驹也带回来了,我稍微活动一下,就骑上马,先慢慢悠悠地走,后来就极速前进。宾果在前面飞驰,着急报信儿,我们一起回家。到家后才知道,没有人带宾果去过那一带,那晚这只勇敢的狗行动异常,不停地呜咽,还不时望着丛林里的小路。夜幕降临时,它突破重重阻拦,冲到小路上,在我们不知道的一种直觉的指引下,找到了我,解救了我。

忠心可靠的老宾果——真是奇怪的狗。虽然它心里有我,但第二天连看都不看我一眼,就从我身边跑过去了。而小戈登让它去抓金花鼠时,它却欣欣然地跑走了。到最后,宾果如自己所愿,过着像狼一样的生活,冬天时去找被冻死的马匹,后来又碰到一只被下毒的马,它照样吃进了肚子里。当疼痛来临时,它没有去莱特家,而是来找我了,待在我家的小木屋门口。那天我正好没在家,第二天当我回来时,看到宾果倒在了雪地里,头枕在门槛上——它的童年时光就是在门槛上度过的。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宾果仍来找我帮忙,可我却让它失望了。

溜蹄的野马

乔·卡洛把马鞍扔在到处都是灰尘的地面上,给马松开后,就走进了屋里。“该吃饭了吧?”他问。“还有十七分钟呢。”厨子瞄了一眼墙上走着的钟回答说。他的口气真像是火车的调度员,不过没有必要那么精准。“普瑞克草原那边怎么样?”乔的伙伴问道。“还不错,”乔答道,“牛羊都好,牛群里多了不少小牛犊。”“我看见那群野马了,就在羚羊喝水的那一带,有好几匹小公马,其中的一匹小黑马特别漂亮,真是天生的赛马料子。我追了它们两三里地,它一直跑在最前面,步子都没乱过。后来我使劲儿追它,就想看看能不能追上它,到最后也没能追上。”“你肯定是没体力了才追不上的吧?”司克思半信半疑地说。“得了吧,司克思,上次咱俩打赌,你还没兑现呢,等你是个男人了,再来赌第二次吧!”“吃饭了!”厨子大声喊道,打断了他们的对话。第二天,他们换了一个地方放牧,很快就忘了野马的事。

过了一年,牛仔们又回到了新墨西哥州的这个地方,再一次发现了野马群。之前的那匹小黑马已经满一岁了,四肢修长挺拔,毛发光亮顺滑。很多人都发现了它——天生的溜蹄好料。

乔也看见它了,非常想把它据为己有。对于东部的人来说,这样想很正常,可对于西部的人来说,未被驯服的马只值五美元,驯好的马也只给十五到二十美元。所以,不会有人想抓一匹野马,再说了野马非常难抓,即便抓到了,也只不过是笼中鸟,根本无法驯服,没有一点儿用处。很多牧场主只要一看到野马,就开枪射死它们,因为野马不仅毫无用处,有时候还会带跑家里的驯马。那些驯马一旦适应了野外的生活,就不会回家了。

狂人乔·卡洛了解野马的天性,他说:“我对它们了如指掌,白色的马温顺,栗色的马神经质,枣红色的马只要驯服得好,就一定是好马,黑马就不一样,天生狂傲,要是再多长几只利爪,就能力压群狮了。”

那个年代,野马不仅分文不值,还被人看作是祸害,而黑色的野马更是祸害中的祸害。乔的同伴在知道乔想抓那匹小黑马时,都觉得匪夷所思。但是,那一年乔并没有下手的机会。

乔是个牛仔,一个月只挣二十五美元,还必须时时刻刻盯着牛羊。和其他男孩一样,乔总是梦想着拥有一处自己的牧场和器具。他早就在圣达菲注册了自己的烙印标志,目前只在一头老牛身上烙了印,要是他能找到其他没有烙印的动物,就能在其身上盖章,占为己有。

每到秋天时,乔拿到工钱后,扣除各种应付款,只要兜里还有钱,他就跟伙伴们一起进城,享受一番。所以,这些年他仅有的财产就是一副马鞍、一张床和一头老牛。他总希望好运降临,有个崭新的开始,现在他认为那匹黑马就是个好兆头,他只需要找个机会逮住它。

牛仔们放牧牛群,转到了加拿大河,秋天时才回到了唐·卡洛斯丘陵这片地区。不过他再也没看到那匹小黑马,只是听人说起过,现在三岁的它精力旺盛,饱受人们的议论。

这一片开阔的草原中间有一个羚羊泉。水涨的时候,会形成一个莎草环绕的小湖泊;水落时,就变成一块黑色的沼泽,因为含有盐碱而在阳光下闪闪发亮,羚羊泉就在沼泽的中心。虽然是片死水,却不混浊,反而清冽,是附近几公里之内唯一的饮水点。

北方的人称这里为大草原,那匹小黑马也非常喜欢这片草场。这也是很多牛群和马群的牧场。其中有一家联合牧场,管理人叫福斯特,同时他也是牧场主之一,是个事业心很强的人。他认为如果能繁殖好品种的牛和马,那么一定会有好的回报,所以他投资买了十匹混血的母马。它们高大挺拔,四肢匀称,眼睛像小鹿一样大。跟它们比起来,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下载完整电子书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


© 2020 txtepub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