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桑短篇小说(中英对照)(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10-24 17:5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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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振武

出版社: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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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桑短篇小说(中英对照)

霍桑短篇小说(中英对照)试读:

关于纳撒尼尔·霍桑

翻看美国作家的历史画卷,有一位小说家的肖像格外引人注目,他面容沉静,额头光洁,黑发微卷,眉毛浓密,十分清秀俊逸;尤其是那双眼睛,好像在沉思中凝视着什么;即使在头发花白的老年肖像中,那深邃的目光似乎依然能够穿透黑暗,看透人性的本质。这位作家的名字总是和清教、人性恶以及祖先罪恶的因果报应等概念联系起来。是的,这是一个令人肃然起敬的名字,纳撒尼尔·霍桑(Nathaniel Hawthorne, 1804—1864),“美利坚民族第一位伟大的小说家”。提到霍桑,大家马上就会想到那部家喻户晓的《红字》中精美绝伦、鲜艳夺目的红色刺绣“A”,想到《

年轻的布朗先生

》中似梦似真、疯狂邪恶的林中聚会,以及《牧师的黑面纱》中那面至死都不肯摘掉的神秘面纱。我们中国有古语说,“相由心生”,又说,”文如其人”,这两句话用来形容霍桑的人生和写作可以说是最合适不过。霍桑的家世背景以及种种人生经历和经验都进入了他的内心,经过沉淀,经过反思,成为创作的背景、灵感和素材,由此造就了一位卓尔不群的作家。

到底是哪些因素影响了这位外表俊秀兼带几分柔弱,且内心孤独而忧郁的作家呢?首先要提及的当然是他的清教背景。他出生成长于美国马萨诸塞州的塞勒姆镇,一个清教氛围极其浓厚的地区。霍桑祖先几代人都是狂热的清教徒,他本人也受到了严格的清教家庭教育。他的五世祖先约翰·霍桑是一名法官,曾参与臭名昭著的1692年的塞勒姆驱巫案(Salem Witch Hunt)。这个事件成了笃信清教的霍桑心中永远的伤疤,他甚至把自己的祖姓由 “Hathorne” 改为“Hawthorne”。一方面,霍桑继承了祖先的精神遗产,深受清教教义和伦理影响,内心中将加尔文教派的善恶观念当作评判社会的标准。另一方面,他也更清楚地看到了其中令人质疑的地方,并不可避免地在思想上充满矛盾。这两方面的意识和冲突在他后来的创作中几乎贯穿始终。

其次是霍桑的朋友和妻子,他们要么直接或间接地为他提供了物质上的帮助,要么则在精神上赋予他灵感。霍桑在缅因州的鲍登学院时的大学同班同学弗兰克林·皮尔斯(Franklin Pierce)是他的终生好友。皮尔斯竞选美国总统时,霍桑主动要求为他写了一篇充满溢美之词和传奇色彩的竞选传记;作为回报,当选总统后的皮尔斯任命他为驻英国利物浦的领事,霍桑从这个肥缺上颇有收益。皮尔斯也是霍桑临终前最后陪伴他的人。另一位同学赫拉修·布瑞奇(Horatio Bridge)不仅为他提供了编辑工作,而且还秘密资助了短篇小说集《重讲一遍的故事》出版。还有一位同学就是著名的诗人朗费罗(Henry Wadsworth Longfellow),他不仅写评论赞美《重讲一遍的故事》,而且是他终生的朋友和支持者。霍桑另一拨重要的朋友是当时鼎鼎大名的作家和思想者,如爱默生、梭罗、富勒、梅尔维尔等人。他兴致勃勃地参加了具有乌托邦性质的布鲁克农庄,虽然坚持的时间并不长,但是这段生活经历后来成为他的《福谷传奇》的素材;他与富勒的深厚友谊多少有助于他日后塑造小说中的女性角色;他断断续续在康考德(Concord)住过,和爱默生等人共同生活劳作,沉思散步、高谈阔论;虽然他不是非常喜欢爱默生,也对盛行的超验主义颇有微词,但这一思潮仍然对他的写作产生影响,比如《创造超凡之美的艺术家》;他尤其喜欢梭罗和梅尔维尔,从一定角度上来说,笃信清教的霍桑从这两个人身上看到了他深受吸引却并未完全投入的活力、激情和自由,并且在写作中反映了这种思想上的差异。与梅尔维尔的亲密的友谊也或多或少地体现在《福谷传奇》中,梅尔维尔还以《白鲸》向霍桑致意。更令人称奇的是,霍桑的婚姻同样是他文学创作的助推力。经过三年半的爱恋和追求,霍桑38岁时才与索菲娅·皮博迪(Sophia Peabody)结为连理。对这位女士的深爱与激情使霍桑从内心深处将自己的理想与索菲娅紧紧联系在一起,他真正地认识了自己,仿佛获得重生,并由此文采迸发,杰作频出。毫不夸张地说,这位贤妻成就了霍桑,令他成为好作家,也是好丈夫。

再次是霍桑的工作经历。与同时代的其他作家不同,霍桑在写作的同时并不排斥为政府工作。他第一份真正意义上的工作是1839年,做海关的测量员,后来还担任过美国政府的驻外领事。一方面,霍桑深受清教主义世俗理念的影响,对生活有较为实际的认识,因此在整个成年时期都为金钱的问题而努力,而为政府工作可以令他有稳定的经济保障,幸运的话还能有足够的积蓄(这也是个典型清教徒的做法);当然,工作同样为他的写作积累了素材,甚至有研究者认为他之所以愿意做测量员的一个原因就是和那些实实在在干活的年轻劳动者更加接近。另一方面,霍桑的内心深处仍然是个艺术家,他希望能够“足够富裕而不需要什么职业”,也不愿意依靠写作来养家糊口(虽然他做了父亲之后,不得不考虑将写作当成赚钱的行当)。他一般在外工作的时候便很少写作,没有工作的时候则专心写作,从而保证了他的大部分小说都来自于他内省的心灵和丰富的想象力,而非生存的压力。

霍桑在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作家之前蛰伏了很多年,这些年可以说是他的习作阶段。他33岁才出版第一部短篇小说集《重讲一遍的故事》(Twice-Told Tales, 1837),46岁时才出版了第一部成功的长篇小说,即《红字》(The Scarlet Letter, 1850)。在他专注写作的不到30年时间里,他一共写了100多篇短篇小说,主要收录在三部集子中,其他两部是《古屋青苔》(Mosses from an Old Manse, 1846)和《雪的意象》(The Snow-Image, 1851)。《红字》之后,他再没有写过短篇小说,而其他三部长篇小说分别是:《有七个尖角阁的房子》(The House of the Seven Gables, 1851),讲述了祖先的罪恶如何使几代家庭蒙受诅咒;《福谷传奇》(The Blithedale Romance, 1852),以布鲁克农场的人物和生活为原型描述了一群知识分子失败的乌托邦社会的试验;以及《玉石雕像》(The Marble Faun, 1860),一个发生在罗马的关于罪恶、因果报应和忏悔救赎的故事。霍桑时代的美国正经历一个快速上升的阶段,逐渐独立的政治、经济和文化诸方面都蓬勃发展。在文学上,则是被誉为“美国的文艺复兴”的浪漫主义时期,以爱默生领导的超验主义为代表,空气中都弥漫着乐观主义和理想主义的气息。虽然生活上颇有交情,但是霍桑同超验主义者那种乐观自信,带有乌托邦色彩的哲学理念和人生态度却大不相同。此外,清教的加尔文教义强调人有义务不断地进行内省,这使他与外界有一种强烈的疏离感。因而尽管他家庭美满,生活上也非穷困潦倒,但是在思想上却总是沉浸于孤寂之中,甚至还或多或少体验了一番隐士的生活。正是由于与现实世界的隔绝,霍桑在作品中并不直接描写当代的生活和周围的人和事,而是要么以17世纪清教气氛浓厚的新英格兰作背景,要么就模糊时间和地点背景,渲染一种神秘和超自然的色彩。霍桑的作品总给人似真实似虚构,似小说似寓言的感觉。传奇(romance)这个词屡屡出现在他的小说题目和正文中,但是这个词并非读者所理解的一般意义上的浪漫或者冒险故事,而是霍桑所创造出来的“一个中间地带,介乎于真实世界和童话国度之间”。在《有七个尖角阁的房子》的序言中,霍桑具体阐释了自己的创作理念:如果作家把自己的作品称做传奇,那么毋庸置疑,他的

意图是要在处理作品的形式和素材方面享有一定自由。如果

他宣称自己写的是小说,就无权享有这种自由了。人们普遍

认为,小说是一种非常注重细节真实的创作形式,不仅要写

人生中可能发生的偶然现象,也要写常见的一般现象。传奇

作为艺术创作,必须严格遵守艺术法则,如果背离人性的真

实,同样是不可原谅的罪过,但它却在很大程度上赋予作者

自行取舍、灵活虚构的权利,以表现特定环境下的真实……

这一段文字不仅说明了该小说的创作思想,同时也反映了他一贯的写作态度和目标,包括那些短篇。霍桑对自己作品的概括应该说是准确的,如果他在作品中仅仅反思清教,或者阐释加尔文主义的人性恶,那么就很难想象他的作品能够打动英美之外的读者,尤其是以儒教和“人之初,性本善”为文化基础的中国读者。我们在他的小说中,总能感受到一种超越时代、地域和文化差异的深刻。这种深刻来自于作者的内心,因为他的作品,不管距离真实社会有多遥远,都深刻地揭示了“人性的真实”,所以才能引起共鸣,触动心灵。与此同时,这种深刻并非是作者通过虚构或者超自然的因素刻意为之,而恰恰是霍桑基于某些历史事实,通过揭示人类的真实本质的存在而实现的。“文学即人学”,正是因为有了这种直达人性的深度,霍桑的作品才会经久不衰,而且不断给读者和研究者带来新的惊喜,当然也有新的困惑,不过这也是他作品的魅力之一,因为真实的人性本身就是复杂的。霍桑的小说承载了丰富的意蕴和深刻的启示意义,其中有关人性恶和祖先罪恶等命题以及他的象征手法大家已是耳熟能详。细细品味本书中的12个短篇小说,读者将有更多的发现和收获。

同他在长篇小说中描写的一样,新英格兰是大部分短篇传奇的发生地,有的干脆就发生在塞勒姆镇,清教主义不可避免地成为一个重要的道德命题。霍桑本人似乎“并不笃信那些传统的清教思想”。但是霍桑所做的更多的是揭示,而非评论,也不是要批判。在《恩迪科特与红十字》中,我们看到了奋起反抗英国国王的清教徒队伍同样心狠手辣地对待所谓的异教徒;在《欢乐山的五月柱》中,一批终日劳作、严厉苛刻的清教徒和那些纵情欢乐、享受阳光的五月柱崇拜者面对面对峙并砍倒了他们的旗杆。在《年轻的布朗先生》中,霍桑更是将自己祖先的罪恶借助树林中那位神秘的持杖老人而直接表现出来。这一类的小说中都不乏真实的历史事件甚至场景,当然也有某些采用了“灵活的虚构”的作品:在运用了象征手法的《胎记》中,丈夫无法容忍看到美丽妻子脸上的一块小小的胎记,最终用药水去除了它,同时也夺走了妻子的生命,而那块胎记在别人眼中正是一种特殊的美。从这些小说中,我们看到霍桑“既不置身人类生活之外,又不置身其中,而是采取中性立场,这一立场既包含着审美意义又包含着道德意义”。不过霍桑似乎并不想做个寓言家,在《有七个尖角阁的房子》的序言中,他这样表达了自己关于作品道德意义的认识:许多作家特别强调某种明确的道德意义,他们声称其写

作的目的就在于此……如果传奇故事真能对人有所启发,或

产生某种有效作用,一般是通过一种非常曲折微妙的方式,

而不是表面上的那种直接方式。因此作者以为不必在故事中

生硬地贯穿一根铁棍般的道德教训——或者不必像用一根

大头针扎穿蝴蝶一样——因为那会立刻结果了它的性命,

把它弄成一副僵硬、难看、不自然的样子。

霍桑的确采取了曲折微妙的方式,一方面,他以客观冷静的笔调将清教主义中狂热残忍专断的一面毫不留情地加以展示;而另一方面,身为清教徒的他却不予置评,就像一位隐士,虽然身处社会,但是却冷眼旁观世上纷纷扰扰,只用“传奇”来表达心中疑虑。《胎记》中的丈夫正象征着狂热的清教徒,不能容忍任何的不同意见;同样,狂欢和舞蹈就如同一块胎记,在别人眼中是欢乐,但是在清教徒的眼中就是邪恶的标记,为了保持信仰纯正,为了“拯救他人灵魂”,他们采用一切手段来宣传清教思想,甚至不惜消灭那些“异教徒”的肉体而强迫他人接受自己认为是纯正的宗教。在《海德格医生的实验》中,霍桑通过回春泉的实验告诫那些严厉的道德审判者:即使人类有返回青春的能力,也无法改正青春时期所犯的错误,因为自由放纵,激情燃烧,本就是青春的特点,人性使然,因而难以改变。至于这种人性是好是坏,霍桑没有评论。而读者之所以感受到心灵的震撼,不仅仅在于看到了清教主义的局限,更看到了善与恶,美与丑的矛盾——何谓善恶,何谓美丑,有些时候没有绝对的标准,而是由拥有统治权和话语权的一方来决定的,当然,这一方可能是个集体,也可能是个人。在所谓扬善除恶的过程中,多少无辜生命受到迫害,不管是清教主义还是其他什么主义,不管是在17世纪还是19世纪,还是现代社会,莫不如此。霍桑的小说揭示了人类社会中一直存在的矛盾状况。

作为笃信加尔文主义的清教徒,霍桑当然也将加尔文的人性恶的概念贯穿到自己的作品中。霍桑探究了人的罪恶,并反复印证了爱德华兹的观点,“人类属于魔鬼,他们的心灵皆在其掌握之中,受其支配”。但他并不直接描述罪恶本身,而是分析隐秘的罪恶以及对人性恶的发现给主人公带来的心理影响。霍桑称自己的作品是人的“心理罗曼史”。他本人也被认为是“美国心理小说的开拓者”。霍桑认为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一块象征罪恶的黑面纱,大多数人对此茫然无知,有的人意识到了自己的罪恶,却不敢公之于众,从而终生受到良心的谴责和煎熬。虔诚的牧师用一块黑色的面纱掩盖自己的罪恶直到死;背负着诅咒的罗本独自一人忍受着心灵的折磨,脾气乖戾,直到以儿子的性命换来通向天堂的祷告。埃森·布兰德耗尽生命去寻找“不可赦免之罪”,却在这个过程中犯下了不可言说的罪,并最终认识到所谓“不可赦免之罪”就在自己的心里,他选择了毁灭。隐秘的罪恶当然令主人公良心不安,而发现存在于自己以及他人心中罪恶的过程却造就了主人公的成长,霍桑不少短篇小说都带有“成长小说”(initiation story)的色彩。但是,跟传统的以人类学的成长概念为基础的对成长小说的理解不同,霍桑作品中年轻的主人公在经历了重大的事件或者变故之后,并没有受到成人世界的劝导或者教化而变得成熟世故,成长带来的也并非是圆满或者释然的结局。年轻的布朗先生因为发现了罪恶而变得对周围的所谓虔诚的好人失去了信任,成长带给他的是幻灭,但是他没有选择与那些人一起沉沦,而是成了唯一一个“好人 (good man)”。淳朴的乡村小伙罗宾一心想要投靠他的亲戚莫利纳上校,以获得更加美好的生活,但是彻夜寻找却发现想象中年高德勋的亲戚却被处以私刑并游街示众。罗宾从纯真走向经验,也许能够认识到没有任何人是可以依靠的。霍桑的成长小说也反映了他自己精神上的成长历程,他改了祖姓以示区别,似乎想要做到“众人皆醉我独醒,众人皆浊我独清”。但他做不到彻底的决裂,无论是他个人的性格,还是所处的环境,都决定了他的这种矛盾,同时也决定了他的痛苦。其实,他的“对心理活动的兴趣和洞察力正是[他]继承新英格兰传统的结果”。一定程度上,霍桑可以说是开创了“美国模式”的成长小说。我们在马克·吐温、海明威、菲兹杰拉德、塞林格以及凯鲁亚克等众多作家的作品中都看到了主人公,同时也是作者本人精神上的成长。他们大都因为发现罪恶而经历了幻灭的过程,有人因此选择沉沦,有人选择毁灭,也有人选择奋起。霍桑的小说超出了他的时代,真正做到将“过去和现在联系起来”,在19世纪就已经反映出困扰着现代人的深刻主题。

19世纪的美国同样是科学技术发展的时代,人人为新的发明和新的技术而欢呼,但是霍桑却对此忧心忡忡。在他的笔下,科学,或者更准确地说是促成科学发展的人的智能(intellect),如果无视心灵的存在,势必成为邪恶力量的帮凶甚至是推动力。如同艾尔默、埃森·布兰德、拉帕西尼、海德格医生等,要么因为对科学的狂热而忽视人性的存在,要么以为科学可以改变人性,而最后的结局无一例外都是一声哀叹,既毁灭了他人,也毁灭了自己。关于头脑和心灵的博弈,技术和精神的斗争,也是现代人,现代作家一直在争论的话题。其实,霍桑早已经给了我们回答。

也许是霍桑那个时代的超验主义太过理想,也许风起云涌的各种运动在保守主义的霍桑看来太过热闹,也许是艺术家在物质上升阶段的美国不受重视这种情况令霍桑太过无奈,也许是他对人性的本质太过失望,他小说中的主人公往往表现出一种极致的孤独,这种孤独透彻心扉,令人不寒而栗。无论是发现了人性恶的布朗先生还是背负着罪恶的牧师、罗本和埃森·布兰德都是在无人理解的孤独中终老。除此之外,韦克菲尔德在家庭中仍感到内心的孤寂,即使逃离熟悉的环境也无法找到出路。还有追求精神美的小钟表匠欧文·沃兰德,被周围所有重视“实实在在的东西”的人排斥误解,几致疯癫。这种孤独感在那个高奏凯歌的社会似乎显得有些格格不入,一定程度上正是霍桑自己对当时社会以及其他作家的看法。他自己对这个社会的罪恶是充满疑虑的,并且通过小说来表达自己对世界的认识,因此他不赞同超验主义者认为的人是可以自我完美的观点,认为他们“忽视了那些‘使世界处于黑暗之中’的疑虑”。他甚至还写了一篇短篇小说《通往天堂的铁路》(Celestial Railroad, 1843)来讽刺那些超验主义者没有能够成功地解决人类的罪行和疑虑等问题,就企图使基督徒能够顺利地一步登上天堂。在另外一部逐渐受到评论家的关注,甚至被誉为经典的具有奇幻色彩的短篇小说《羽毛冠(Feathertop, 1846)》中(可惜由于篇幅所限,该小说未能收入本集),作家借女巫之口,对蒙昧中的芸芸众生,以及那些所谓的浪漫主义作家进行了嘲笑,说这个世界上到处都是一些脑袋空空的草包在那里吵吵嚷嚷。霍桑认为自己不在此列,或许这也是他拒绝妥协,同时倍感孤独的原因吧。

最了解霍桑内心的应该是他的挚友,同样在当时的文学思潮中显得格格不入的赫尔曼·梅尔维尔。他曾经这样评论霍桑:“[他]灵魂中的一面笼罩着阳光,而另一面则完全被黑暗包裹,十倍的黑暗。”大多数读者只注意到他阴暗忧郁的一面,而作为一位真正的艺术家,对美好的东西的追求和描绘同样在他的小说中处处显现。在小说的角色中,年轻的女子通常是美丽的象征,比阿特里斯、乔治亚娜、海斯特、五月王后、多卡斯,等等,她们都娇弱、美丽而且单纯善良;还有一些和作者本人很像的年轻男子,布朗先生、五月之王、韦克菲尔德、伊尔布拉希姆、塞勒斯等也是同样俊秀而敏感。甚至还有《羽毛冠》中温文尔雅、一表人才的稻草人,以及《创造超凡之美的艺术家》中那个栩栩如生、精美绝伦的机械蝴蝶。这些美丽的角色是那些小说中的一缕阳光,令以邪恶为名的人世多了些许光芒,些许温情,还有些许美丽。“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背负着清教主义的黑暗,霍桑在孤寂的沉思中看到了前方的一丝光明。可惜,这丝光明却并不长久,所有美好的东西最终的结局都是死亡或者毁灭。“悲剧就是把有价值的东西撕碎给人看,”霍桑把一幕幕悲剧展示给读者,对于一个清教徒来说,人生就是一出悲剧,是“一个痛苦和眼泪的峡谷”。

作为一个孤独的沉思者,霍桑发现了清教的缺陷和人性的真实本质,揭示人类内心深处隐藏的恶;但是作为一个对当时的各项运动都持保守主义态度的清教徒,霍桑“是温和的叛逆者,他对于他那个时代……社会的信条,他又遵守,又嘲讽地破坏”。虽然霍桑“用他的创作去揭示而不是去解决人类命运的难题”,我们在小说中,仍然看到他似乎提供了获得宽恕和平静的办法,那就是向上帝敞开心扉,承认罪恶,这也正是清教徒们所提倡的做法。布朗高呼着仰望上天可以抵抗魔鬼,戴着黑面纱的牧师盼望人类不再徒劳地躲避造物主的目光。加尔文主义要求人们“倾听上帝的召唤,树立自己的信心,培养自己的坚忍力,……你的坚忍力……也许真的有助于拯救你的灵魂呢。”温柔的男孩伊尔布拉希姆更是在忍耐和坚持中走向死亡,从而换取了两派教徒间的和平。

霍桑的主题引起了读者强烈的兴趣,但是我们同样感动于他作品的结构之精巧,文字之优美。霍桑的心理描写并不令读者感到枯燥,不仅因为这些描写细腻生动、扣人心弦,而且总是与一个个冲突的场景以及一段段隐晦的对话交叠出现,除了审视主人公的内心,读者对其命运时刻都有所期盼,同时又不断体会满足、失落或者震撼。我们不仅在《红字》这样的长篇小说中看到了场景与叙述的交替出现,以及由此带来的高潮迭起;即使在短篇小说这样有限的空间内,我们仍然可以体会到霍桑在安排结构上的独具匠心。在《

我的堂叔,莫利纳上校

》中,淳朴的罗宾每一次找到上校的期待之后都是镇上的人隐晦的言辞和行动所带来的失望,同时又引起了新的期盼,直到最终的高潮,同时也是最大的失落出人意料地到来。《年轻的布朗先生》中,随着一个又一个新的“好人”踏上参加恶魔聚会的道路,布朗的心理不断发生微妙的变化,直到他的妻子费丝也和他站在一起这一高潮时刻。霍桑不仅长于心理描写,同时也精于制造气氛。一方面他的小说中经常出现群体场面,欢乐的异教徒“群魔乱舞”,魔鬼的信徒林中集聚,愚昧的众生疯狂盲从,不胜枚举;另一方面,精心组织的细节描写带来了阴郁、神秘的感觉,马尔文暴尸荒野,长满毒株的花园、科学狂人的实验室、清教徒们肃穆的神情,不一而足。霍桑的小说不仅给予我们心理上的暗示或者震撼,同时还在读者的头脑中呈现出一幅幅生动的画面,不仅令读者深深的思索,还能享受到强烈的阅读快感。欣赏霍桑的小说,就仿佛是充满期待地坐在剧场中,看着舞台上的大幕徐徐拉开,人物轮番登场,故事依次上演,高潮迭起,令所有观众沉醉其中,直到散场才如梦初醒。而且,小说中句式的丰富流畅,用词的准确生动,也同样令我们读起来唇齿留香,回味无穷。

虽然霍桑在写作短篇和长篇小说的时间上有着严格的分野,但是两种体裁在主题上却一脉相承。相比之下,短篇小说的题材更加丰富,形式更加多样;而长篇小说的人物关系更加复杂,对人性的探索也更加深刻一些。我们也看到长篇中的一些角色正是某些短篇中的人物的发展,如同丁梅斯代尔之于戴面纱的牧师,还有众多的女性角色。特别是读到《恩迪科特与红十字》中那个胸前绣着美丽的A字的罪妇时,有谁能不会心一笑呢。对于中国的读者来说,霍桑的小说中译本已经流传了几十年,尤其是他的长篇杰作《红字》。早至1934年,即有伍光建的译本《红字记》,1937年傅东华译的《猩红文》,1954年又重印了韩侍桁的译本,并在随后几十年中屡次再版。进入20世纪80年代,特别是90年代之后,关于霍桑的译介和研究开始大量涌现,陆续出版了三四种不同译者的《红字》译本。同时,霍桑的短篇小说也逐渐引起了学术界的重视。解放前曾有个别几篇单独译介。山东人民出版社1980年出版的《霍桑短篇小说集》包含有22个短篇,浙江文艺出版社1995年出版的由周晓延和邓延远翻译的《〈红字〉霍桑作品集》中包含有六个短篇,而2000年安徽文艺出版社出版的《霍桑小说全集》,包括了霍桑几乎所有的长短篇作品。同时,以霍桑作品为研究对象的论文也有数百篇。由此可见,中国的美国文学爱好者和研究者对霍桑的兴趣还在逐渐增加。但是,在这数百篇论文中(根据万方数据),将近有百分之九十的研究对象都是《红字》,大多分析其主题意蕴和象征手法的使用。此外也有一些对《有七个尖角阁的房子》进行研究的论文,主要集中于“祖先罪恶”的分析,对其他两部长篇小说的研究非常之少。至于短篇小说,对《年轻的布朗先生》、《牧师的黑面纱》和《胎记》等最为熟悉的几篇研究最多,主要集中于主题分析,对其他短篇小说只有零星的研究。

国内评论界对霍桑的大部分短篇小说尚缺乏深入的研究,因此选择本书的篇目是一件极为困难的事情。本书篇幅有限,而霍桑的短篇佳作甚多,实在是难以取舍,许多作品都不得不忍痛割爱。编者参考了国内外的霍桑选集,从他主要的三部短篇小说集中选取了艺术价值已得到国内外评论家和读者认可,在内容和主题上较具特色的作品。想要这区区12篇小说就能代表霍桑的思想和写作特色,当然是奢望;虽然只是管中窥豹,我们仍然希望这个选集能给读者以新的认识和感受——关于他的思想、他的技巧以及他的语言。在评论界,霍桑的作品因为含义丰富隐晦而令读者和批评家们大伤脑筋,除了清教主义,人们还从超验主义、乌托邦幻想、女性主义、种族主义、新历史等角度来阐释他的作品,希望能解开个中玄妙。本书编译者并未刻意追求这些理论,而是选取每篇小说中最打动编者、最令人震撼的一点进行深入的阐释,希望能够引起读者的共鸣和进一步的思考。霍桑小说的语言古雅优美,含义深刻丰富,因此编著者翻译的时候只能战战兢兢,不敢有丝毫马虎。即便如此,与那些翻译前辈和大家相比,该书年轻的编译者的语言不免稚嫩,思想也不够深入,不过我们都是怀着一颗虔敬的心工作,希望能够触摸到作品的灵魂。

在具体分工方面,《年轻的布朗先生》、《我的堂叔,莫利纳上校》、《快乐山的五月柱》以及《埃森·布兰德——一段夭折的传奇》等篇由白岸杨导读、注释和翻译;《

韦克菲尔德

》、《牧师的黑面纱》、《恩迪科特与红十字》、《温柔男孩》等篇由王岩导读、注释和翻译;《海德格医生的实验》、《胎记》以及《拉帕西尼的女儿》等篇由廖嵘君导读、注释和翻译。在此,我们还要由衷感谢主编朱振武教授对本书编著者的严格要求和悉心指导,希望这部集子能够抛砖引玉,引起大家对霍桑的短篇小说欣赏和研究的兴趣,在霍桑的文学世界走得更远。

由于水平有限,本书难免会有不周甚至错误之处,再次恳请各位前辈、学长、同仁、霍桑的读者以及外国文学爱好者批评指正。白岸杨2010年夏年轻的布朗先生

日落时分,年轻的布朗先生走出家门,到了塞勒姆村的街道上。可是,跨出门槛之后,他仍然扭过头去,还要和年轻的妻子吻别。他的妻子名叫费丝,倒也名副其实;你看她也使劲地将那漂亮的小脑袋伸出门外,看着街道的方向,一边还喊着布朗先生的名字,任凭风儿吹拂她帽子上的粉红丝带。“最亲爱的心肝儿,”她将双唇贴近他的耳朵,低声呢喃着,声音轻柔,颇为哀伤。“请把旅程推迟到日出以后,今晚就睡在自己的床上吧。独睡的女人总是被各种噩梦和胡思乱想困扰,有时候连她自己都害怕自己。一年365个夜晚,就今天晚上,陪着我吧。求你了,亲爱的丈夫。”“亲爱的费丝,”年轻的布朗先生答道,“这一年365个夜晚,唯独今晚我不能陪在你身边。我这趟远门出去,你也知道,必须要赶在日出以前回来。我们新婚才三个月,我的甜心,漂亮的妻子,难道你对我就已经不放心了吗?”“那么上帝保佑你!”费丝说着,粉红丝带飘呀飘的,“希望你回来的时候会发现这里一切都平安无事。”“阿门!”布朗先生喊道。“亲爱的费丝,好好做祷告,黄昏的时候就上床睡觉,这样就不会有什么东西能伤害你。”

他们就此分别,小伙子一路走到了礼拜堂旁边。正当他准备拐弯的时候,回头一看,只见费丝还在身后不停地张望,一脸哀戚之色,头上的粉红丝带还那么漂亮。“可怜的小费丝!”他想着,心脏一阵猛跳。“就为这么个差事,我就得离开她,真是可怜呀!她还说做了好几个梦。我看得出她说这些话的时候一脸苦恼,仿佛她在某一个梦中得到警示,已经知道我今夜要做什么。天哪,知道这件事会要了她的命啊。不过她受到过上帝的祝福,是降临人间的天使。等过了今晚,我就要一辈子陪着她,陪她一起走上天国之路。”

布朗先生憧憬着美好的未来,觉得自己更应该加快速度,赶紧去完成眼下这个邪恶的任务。他拐上一条荒僻的小路,两旁满是这树林中最枝繁叶茂的大树,把这条小路遮蔽得十分幽暗,勉强容得下这条狭窄的小路从中间穿过。人一走过,树冠马上就合在一起。这条路非常僻静,人迹罕至,正因为如此,这位旅人心中惴惴不安,不知道那些数不清的树干还有头顶上粗壮的树枝中会藏着些什么人。他这样一个人走着,就算旁边有一群人,他也看不见。“说不定每棵树的后面都藏着一个魔鬼一样的印第安人呢,”布朗先生自言自语地说。他慌慌张张地向身后瞟了一眼,接着说道,“要是魔鬼真的近在身旁可怎么办呢?”

他一直往后看着,经过一个弯道时,又转过来看了看前方,发现有个男人。这个人穿着庄重而体面,坐在一棵老树下面。看到布朗先生走近,他就站起来,和他并排继续往前走。“你来迟了,布朗先生,”他说,“我穿过波士顿往这里来的时候,正好听到老南会议厅的大钟在敲,现在都已经过去整整一刻钟了。”“费丝拦着我,耽搁了一会儿,”年轻人答道。尽管他也知道这个人可能要来,但是突然一下看到他出现,还是不由得声音发颤。

森林里现在已经完全黑下来了,而且这两个人走的那条路又是最黑暗的地方。布朗先生勉强能够看出这位同伴大概50岁,看起来跟他属于同一个社会阶层。他俩的面容也很相似,倒不是指五官,而是脸上的神情,别人看起来也许会误把他们当成父子。尽管长者的穿着以及举止都和年轻人的一样朴素自然,但他的脸上有种难以言表的洞察世事的神情,如果真的有什么事让他与州长共进晚宴或者到皇宫觐见威廉国王,他肯定也会从容不迫的。但是关于这个人,唯一可以确定的显著标记是他的手杖,这把手杖做工精妙无比,不仅形状上像是一条巨大的黑蛇,而且似乎真的在盘旋扭曲,俨然一条活生生的毒蛇。当然,这只是由于光线晦暗而造成的视觉错误罢了。“来吧,布朗先生,”他的旅伴喊道,“旅程才刚开始,你的步伐就如此迟缓。如果你这么快就感到疲倦了,那就抓着我的手杖吧。”

另外这一位本来走得就慢,现在干脆完全停下来,“朋友,我已经履行了约定,到这里与你会合。但现在我的想法是,从哪里来的,还得回到哪里去。该不该掺和你的事情,我还真有些犹豫呢。”“你只是说说而已吧?”对方阴恻恻地回答,还咧嘴一笑。“不管怎么说,我们还是继续走吧,我边走边跟你讲讲;不过要是我说服了你,你就决不许回头。我们在森林里才走了一小段路呢。”“太远了,太远了!”年轻人大声喊起来,不知不觉间又继续前进了。“我父亲从来没有为了这种差事而到林子里来,我父亲的父亲也没有来过。从圣徒殉教的时代起,我们祖祖辈辈就都是诚实的好人,是老老实实的基督徒:我竟然成为布朗家族中第一个走上这条小路而且还……”“还和我这样的人搭伴,你是想这么说吧,”年长者明白他为什么顿住不说,便把那句话接着说完。“说得好,布朗先生!我和您家族的人也很熟悉,就跟熟悉任何一个清教徒一样,这我可不是随便说说的。你的祖父是一名治安官,当年他命令一名贵格派的女子游街并且狠狠地鞭打她时,我还助过一臂之力呢。在菲力普王战争中,正是我从自家的炉膛里面引燃了一根松枝,亲手交给你的父亲,让他放火把印第安人的村子给烧了。他们是我的好朋友,两个人都是;我们也曾多次结伴在这条小路上愉快地散步,直到过了半夜才兴高采烈地回家。看在他们的份上,我很乐意跟你也交个朋友。”“如果真有你说的这种事,”布朗先生答道,“真奇怪,他们可从来没有说过这些。实际上,我并不感到奇怪,因为如果他们当真做过这样的事情,哪怕就一点,也早就应该被逐出新英格兰了。我们一家人都很虔诚,而且总做善事,不会容忍这种邪恶行为的。”“不管算不算邪恶,”这位手拿着扭曲形状手杖的旅人说,“反正我在新英格兰这地方颇有人缘。很多教堂的执事都曾和我一起喝过圣餐酒;很多城镇选我作地方机构的主席;在殖民地最高法院和地方议会中,大多数人都坚定地维护我的利益。州长和我也熟——不过这些都是国家机密。”“这都是真的吗?”布朗先生无比惊异地盯着这位丝毫不动声色的旅伴,叫了起来。“不过,我可没跟州长和议会打过任何交道;他们有他们的做法,我这么一个普通的农夫可不会按照他们的路子来。可是如果我继续跟你同行的话,以后遇到我们塞勒姆村的牧师时,我都不敢正视那位善良老人的眼睛。唉,到了安息日和布道日,我听到他的声音都会浑身发抖的。”

年长的这位旅人一直非常严肃地听他说着;不过此时却忍不住大笑起来,笑得前仰后合,他那根蛇杖看起来好像也兴奋地扭动起来一样。“哈!哈!哈!”他大笑不止,终于平静下来,“说下去,布朗先生,说下去呀;不过,求你了,别让我笑得背过气去。”“好吧,赶紧把这件事做个了断吧,”布朗先生先生大受刺激,“还有我的妻子费丝呢,我这样做会让她可爱的小心灵破碎的,而我宁肯自己心碎。”“啊,如果真的是这种情况,”他的同伴说,“你就自便吧,布朗先生。就算有20个像前面那样蹒跚而行的老妪,我也不愿意费丝遭受任何伤害。”

说着,他用手杖指了指前面小路上一个女人的身影。布朗先生认出来了,这是一位非常虔诚的模范女士,年轻的时候教过他教义问答集,现在跟牧师和顾金执事一样都是他道德和精神上的导师。“真是怪事,这么晚了,克劳伊斯老太大老远跑到这片荒地上来干什么,”他说,“可是,请原谅,朋友,我得从林子中抄近路走,好把这位女基督徒甩到后面。如果碰到了,她又不认识您,肯定要问与我同行的人是谁,我要到哪里去这样的问题。”“如果这样的话,”他的同行者说,“你去抄近路吧,我还走这条路。”

然后年轻人就拐到林子里去了,但还是小心地注意着他的同伴,只见他静悄悄地沿着小路往前走,直到距离前面那位老妪不到一手杖远。与此同时,她也尽量走得快一些,对于这样一位年迈的妇人来说,称得上是速度惊人。她一边走还一边含含糊糊地咕哝着什么——肯定是在祈祷。后面那位旅人伸出手杖,用蛇尾巴那部分碰了碰她那皱巴巴的脖子。“魔鬼!”虔诚的老妇人惊叫一声。“克劳伊斯老太还认识老朋友吗?”旅者说着靠在那根扭转翻腾的手杖上,面对面看着她。“啊,真的是阁下您吗?”好心的妇人喊道。“是啊,果真就是我的老朋友——就是现在那个傻乎乎的小伙子的祖父——布朗先生的模样。不过——阁下您能相信吗?——我的扫帚柄奇怪地消失不见了,我怀疑是被偷了,就是那个没给吊死的女巫考利老太偷的。当时我正在进行涂油礼,全身都涂满了块根芹、洋莓和狼毒的混合汁。”“还混合了优质小麦和新生婴儿的脂肪,”那个似乎是年老的布朗先生的人说。“啊,阁下您也知道涂油的配方,”老妇人喊道,咯咯大笑。“所以我就说嘛,我为这次聚会已经准备好了,既然没有马骑,我就下决心要走着去;因为我听说有个不错的小伙子今晚要被吸收进我们的团体。现在阁下您行行好,扶我一把,我们眨眼工夫就可以到了。”“这不太可能,”她的朋友答道。“我可能不会伸手扶着你走,克劳伊斯老太,但是如果你需要,就用我的手杖吧。”

说着,他把手杖扔在了妇人的脚下,手杖似乎获得了生命,因为它的主人曾经把一些手杖借给了埃及的某些魔法师,它就是其中一根。不过布朗先生是不会知道这些事情的。他无比惊讶,两眼望天,然后又收回目光,既没有看克劳伊斯老太,也没有看那根蛇形手杖,而只是看着他的那位旅伴,此时这位长者正平静地等待着他,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样。“那位老妇人曾经教过我教义问答,”年轻人说;话虽简单,个中含义却颇为丰富。

他们又继续往前走,年长的旅者此时劝他的同伴走快一点,还走原来那条路。他真是能说会道,这些话听起来好像并不是他的建议,而是从年轻人自己心中涌出来的一样。走着走着,长者折了一根枫树枝想当拐杖用,准备把上面的细枝小条都掰掉。那些枝条上原来都沾着夜露,潮乎乎的。奇怪的是,他的手指刚一碰到这些枝条,它们就立即枯萎了,就像是已经被太阳晒了一星期一样,变得干巴巴的。两个人就这样随意向前走着,突然,路上出现了一个阴森森的洼陷,布朗先生坐在洼陷中的一个树桩上,再也不肯继续走了。“朋友,”他说,语气中透着执拗,“我已经拿定主意,一步也不想再走,这差事我不干了。我以为那个可怜的老太太要上天堂,而她自己却决定要去投奔魔鬼。如果这样,我该怎么办呢?难道这样我还应该离开亲爱的费丝,跟随她下地狱吗?”“你会慢慢习惯的,”他的同行者若无其事地说。“坐在这里,休息一下吧;如果你想继续走的话,还可以借助我的拐杖。”

他没再多说,把枫树拐杖扔给了年轻人,然后就一下子消失了,似乎是沉入了愈来愈深的暗夜中。年轻人在路边坐了一会儿,在心里暗暗赞许了自己一番,之后又想到早晨散步时他可以怀着纯净的心见到牧师,而且也不必在好心的顾金执事面前畏畏缩缩了。就在今晚,他可以安心地睡上一觉。原本这一晚会充满邪恶,而现在回去就可以躺在费丝的怀抱中,那么纯净,那么甜蜜。布朗先生正沉浸在这样令人愉快、值得称颂的思绪中,突然听到路上传来了马蹄声,他思量着自己最好还是藏在树林的边上。尽管他很高兴自己现在已经弃暗投明,走回正路,但是他也意识到自己来到这里毕竟是出于罪恶的目的。

路上有马蹄声和说话声传过来,越来越近,是两个人,声音苍老庄重,在严肃地谈论着什么。两个人的声音混在一起,听起来就在离这个年轻人的藏身地几码远的地方走过去了。不过,这个地方夜色特别浓重阴沉,因此,他并没有看见两位旅人和他们的马。尽管他们的身影一路过来,拨开了路两边的小树枝,但是却看不到他们阻断了月光,一刻也没有。这些微弱的光线来自于偶尔闪现的明亮天空,他们应该刚好斜穿而过才对。布朗先生一会儿蹲下,一会儿又踮着脚站起来,拨开树枝,拼命地探出头去,又尽量不让自己的身影被发现。他听出这两个声音了,就是牧师和顾金执事,他敢发誓就是他们,这让他越发感到心神不宁。那两个人骑着马,一路慢慢地走来,就跟他们平常去接受任命或者参加神学会议时候一样。他还听到其中一个停下来挥了挥鞭子。“尊敬的阁下,”好像是执事的声音,“任命晚宴和今晚的聚会这两件事中,我宁肯错过前者。他们说我们这次聚会中有些人是从法茅斯甚至更远的地方来的,还有些人来自康涅狄格州和罗得岛。除此之外,还有几个印第安巫师,他们虽然施法术的方法跟我们不一样,但是对恶行的了解可是跟我们最能干的人相差无几。不仅如此,还有一个漂亮姑娘也要加入到我们这个团体中呢。”“有可能吧,顾金执事!”这是牧师那老成持重的声音,“快马加鞭吧,要不就迟到了。我们得抓紧赶到地方下马,要么什么事也做不成啊。”

马蹄声又嘚哒嘚哒地响了起来,还有他们说话的声音在空旷的野外响起,飘荡在树林中,听起来非常奇怪。这片树林中还从未有教堂出现,也未听到过孤独的基督徒祈祷的声音。那么这些献身于宗教的人深入野外,踏足这样的荒蛮之地,到底要到哪里去呢?年轻的布朗先生差点一屁股跌坐到地上,忙抓住一棵树定了定神。他感到浑身无力,像是生了大病一般,一颗心十分沉重。他仰头看看天空,不知道头顶上是否真的有个天堂。但是那里只有一片蓝色的天穹,还有颗颗星星熠熠闪烁。“苍天在上,费丝在下,我誓与魔鬼对抗到底!”布朗先生大声喊道。

他仰头凝视着那高邈的天穹,然后又举起双手祷告。此时虽然天上没有一丝风,但是却有一朵云匆匆飘过天顶,挡住了闪亮的星星。蓝色的天空依然可见,只是在他头顶正上方,一大团乌云迅速地一掠而过,向北飘去。高空中响起一阵充满困惑和怀疑的声音,就好像是从那团乌云的深处传来一般。他一度觉得能够辨别得出那些声音,他们的口音好像就是跟他住在一个镇子上的人的,有男有女,有虔诚的也有不敬神的,其中很多人他曾在教堂中的祭坛前见过,还看见过其他一些人在小酒馆中放浪狂欢。过一会儿,那些声音又变得模糊不清,他都怀疑自己到底是听到没有,抑或只是那林中老树发出的呜咽,在无风的夜里悄声耳语。接着,在那些熟悉的腔调中,一个抑扬顿挫的声音逐渐响亮起来。在塞勒姆村,每天都能在阳光下听到这声音,现在却是从夜晚的乌云中传出来的。这是一个年轻女人的声音,吟诵着哀歌。但是声音中的悲痛却有些犹豫。她还在祈求恩宠,但是获得恩宠似乎又会令她伤心。尽管看不到其他人在哪里,但是无论他们是圣徒还是罪人,似乎都在鼓励她继续下去。“费丝!”布朗先生大声喊道,声音中透着痛苦与绝望;而从林中传来的回声也在嘲笑他,大喊着,“费丝!费丝!”好像是有好几个可怜的人满心迷茫地在整个旷野中寻找她。

这悲痛、愤怒和恐怖的声音穿透了黑夜,痛苦的丈夫屏住呼吸,等待回音。又是一声尖叫,这尖叫很快就淹没在一阵更大的嘈杂不清的声音中,越来越弱,变成了远去的笑声。此时乌云飘过,布朗先生的头顶只剩下那片干净沉默的天空。这时有样东西轻轻地从空中缓缓飘落,挂在一棵树枝上。年轻人抓住那个东西一看,是一根粉红的丝带。“我的费丝不见了!”他怔了一下,大叫起来。“人间没有了善,罪恶只不过是个名义。来吧,魔鬼,整个世界都给你了。”

布朗先生因绝望而疯狂,他大声长笑,紧抓手杖迅速地冲了出去,好像不是在林中小路上走,也不是跑,而是飞起来一般。小路越来越荒凉,越来越阴暗,几乎无法辨认,最终消失不见了,只剩下他一个人在黑沉沉的荒野中央狂奔,凡人具有的趋恶本能驱使他继续前行。整个树林都充满了可怕的声音——树木发出的吱嘎声,野兽的嗥叫声以及印第安人的呼喊声;风声有的时候低声哀诉,仿佛远处教堂敲响丧钟,有的时候又在这旅人身边大声呼啸,好像整个大自然都在嘲笑他。但是他本人就是这一场景中最恐怖的,并不会因为其他的恐怖而退缩。“哈!哈!哈!”布朗先生对嘲笑他的狂风怒吼着。“让我们听听,看谁的笑声更响。别以为你的恶行可以吓倒我。来吧,女巫;来吧,神汉;来吧,印第安巫师,魔鬼自己也来吧,布朗先生来了。他害怕你,你也同样地害怕他。”

事实上,在这片鬼魅盘旋的树林中,布朗先生的身影才是最最可怕的。他在黑黢黢的松树间一边飞奔,一边舞动着手杖,姿势极为疯狂。他时而宣泄对神灵的可怕诅咒,时而又发出一阵阵狂笑,笑声在树林中回响,好像他四周有无数的魔鬼。当一个人的心中有魔鬼疯狂作祟的时候,他看起来比魔鬼本身更加可怕。就这样,他一路上变得愈加疯狂,直到他看到前方有一束红光在树丛间颤抖。似乎是午夜时分,在一片空地上,所有砍下来的树枝和树干都被点燃,可怕的火焰直冲天际。他停下脚步,一直驱动他前行的狂暴力量暂时归于平静。他听到了抑扬的曲调,似乎是圣歌。在众多声音的包围中,这庄严的歌声从远处翻滚而来。他知道这曲调,非常熟悉,就是礼拜堂的合唱队唱过的。歌声缓缓地消逝,然后又被一阵合唱声拉长,但不是人合唱的声音,而是漆黑的荒野中所有声音隆隆作响,合在一起竟然十分和谐。布朗先生大声喊叫起来,他的喊声和荒野的呼啸声融合在一起,连他自己都分辨不出了。

在声音沉寂的间歇当中,他悄悄地往前走,直到有光照亮了他的双眼。幽暗的树丛像围墙一般围出一片开阔地,其中一头矗立着一块巨石,看起来颇像是个天然的祭坛或者讲道坛,周围有四根燃烧的松枝。松枝的顶端火焰熊熊,枝干部分则没有火苗,就好像是夜晚聚会时点燃的蜡烛一样。巨石顶端草木繁茂,伸展到了巨石外面,现在也都烧着了,火光冲天,正好照亮了整个空地。每一根悬垂的小树枝和披满树叶的花彩也都在燃烧。随着红色的火焰上下翻滚,无数的人群交替闪现,时而隐没至阴影中,时而又借着火光从幽暗之中冒出来,马上就挤满了这片沉寂的树林的中心地带。“这是一群忧郁的黑衣人,”布朗先生说。

的确如此。在这些人中,不时有各色面孔在黑暗和光亮中来回摇摆。有些面孔第二天就可能出现在大省议会的会议桌前。还有些面孔可以在一个个安息日上见到。他们站在这片土地最神圣的讲道坛上,时而满怀虔敬地仰望天空,时而慈祥亲切地扫过拥挤在教堂一排排座位上的信徒。有些人断定州长夫人也在那里。至少有一些与州长夫人相熟的高贵夫人;还有一些妻子,她们的丈夫都备受尊敬;还有众多的寡妇,以及年岁不小的老处女,这些人都有着很好的名声。有一些漂亮的年轻姑娘,她们浑身颤抖着,生怕被自己的母亲发现。布朗先生感到阵阵眩晕,或许是因为突然一阵亮光照亮了黑暗的林地,或许是因为他认出了几十个塞勒姆村的教友,他们都是出了名的圣洁之人。善良的老顾金执事已经到了,就在那名庄重的圣人,也就是令人尊敬的牧师大人的裙边等待着。这些人都以老成持重、虔心敬神而出名,其中有教堂中的长者,贞洁的夫人以及清纯的处女。可是,和他们站在一起的还有生活放荡的浪子,名声不佳的女人,还有那些专门从事卑污恶行的可怜虫,人们甚至怀疑他们曾犯下过恐怖的罪行。善良并不拒绝与邪恶比肩为伍,而罪人也不因见到圣人而自惭形秽,看到这一切,真令人惊异。在这些脸色苍白的敌人中,还三三两两地站着几个印第安牧师,或者说是巫师,他们曾经在本地的森林中念过一些骇人听闻的咒语,比任何英格兰的巫术都厉害。“可是费丝在哪里?”布朗先生暗想,他的心中突然有了某种念头,不由得一阵悸动。

又一段圣歌响了起来,缓慢而哀伤,这样的曲调表达的是虔诚的爱;但是歌词中叙述的却是这个世界所能想象得到的罪恶,甚至更加过分。对于这些凡人来说,撒旦的学问总是深不可测的。一段又一段的圣歌唱了起来;其间掺杂着荒野中越来越洪亮的合唱声,好像是巨大的管风琴发出的最低沉的音调。就在这段可怕的赞美诗最后的高音部分,又加入了一个声音,犹如狂风在呼啸,河流在奔腾,野兽在号叫,荒野中其他所有不和谐的声音都加入进来,和上这个负罪之人的喊声,向众人之王致敬。四根熊熊燃烧的松枝的火焰蹿得更高了,这些不敬神的会众头顶上笼罩着一圈烟雾,被火光一照,恐怖的形状和模样便模模糊糊地显示出来。与此同时,巨石上红色的火焰猛然一蹿,形成一道闪亮的拱形,人们可以看到在巨石上面有一个人形。但愿我这么说并无不敬,不过这个人无论是装束还是模样,都与新英格兰教堂中那些庄重的牧师大相径庭。“把皈依者带上来!”一个声音高喊道,其回声传遍了整个旷野,隆隆地进入到树林当中。

听到这句话,布朗先生从树丛的阴影中走出来,走向那些会众。因为心中同样都怀着邪恶,他对这些人产生出一种令人憎恶的兄弟姐妹之情。他几乎可以发誓,是他那过世的父亲的身形召唤他向前走的,这个身影被一圈烟雾环绕着,俯视下方。同时还有一个女人,神情似乎非常绝望;她伸出手,警告他马上退回去。那人是他的母亲吗?但是他已经没有力量后退一步,也无法抵抗,甚至想想都不行,这时牧师和善良的老顾金执事紧紧地抓住了他的双臂,把他带到燃烧的巨石跟前。那里还出现了一个苗条的身影,是个戴着面纱的女人,也被两个人一边一个引领着。一个是讲授教义问答的虔诚教师克劳伊斯老太,另一个是玛莎·凯瑞尔,魔鬼曾经许诺让她做地狱女王,这是一个肆意妄为的邪恶女巫。在火焰的掩护下还站着几个改变信仰的人。“欢迎你们,我的孩子,”那个昏暗的身影说道,“欢迎加入你们同类人的团体。你们还年轻的时候,就能发现自己的天性和命运。孩子们,看看你们的后面!”

他们转过头去,一团火焰的火光一闪,照亮了那些魔鬼崇拜者的身影,一张张脸上都闪现着幽暗的光,微笑着迎接他们。“看吧,”那个昏暗的身影又说话了,“从青年时期起,你们一直对这些人充满尊敬,把他们看得比你们自己还要神圣。你们认为他们过着虔诚正直的生活,一心向往天堂,因而你们一想到自己的罪恶心中就感到畏惧。但是现在他们都聚到这里拜敬我。今夜,你们将获准知晓他们那些不可告人的秘密:教堂中那些鬈发花白的教士曾经在家里的年轻侍女耳边悄声耳语,都是轻薄猥亵的话;许多妇女都迫不及待要披上寡妇的黑纱,因此便在丈夫就寝之前让他喝了一杯,然后他们倒在妻子的怀抱中,从此长眠不醒;那些黄口小儿,虽然乳臭未干,但是已经急急忙忙地要继承他们父亲的财富了;还有那些清纯的尚未婚配的姑娘们——可爱的美人,你们不用脸红——曾在花园中挖个小小的土坑,然后请求我这个唯一的客人来参加婴儿的葬礼。你们这些人心中包藏着同样的罪恶,因此在任何地方——不管是教堂、卧室、街道、田野,还是森林——你们都会嗅到罪行的味道。整个世界都是一个罪行的污点,一个巨大的血斑,看到这些,你们应该欣喜啊。这还远远不够,你们还应该刺探每一个人的内心世界,去发现最为隐秘的罪恶,那是滋养万恶之花的源泉,永不枯竭地提供着邪恶冲动,这冲动超越了各种恶行中所体现出来的人类力量——也超越了我的最高力量。我的孩子们,现在互相看看对方吧。”

他们照这话做了,透过那些熊熊燃烧的松枝火把的火焰,可怜的年轻人看到了他的费丝,年轻的妻子也同样看到了她的丈夫,她在这亵污的圣坛前瑟瑟发抖。“来吧,孩子们,就站在这里,”那个身影说道,声音严肃低沉,还带着一点哀伤,那种威严令人绝望,好像他天性中曾有的天使般的良善也为我们这些悲惨的人而哀悼。“你们相互依赖,相互信任,始终希望美德并不全是好梦一场。现在你们都醒悟了吧。邪恶就是人类的本性,必然要成为你们唯一的欢乐。孩子们,再次欢迎你们加入到你们的族类中。”“欢迎,”那些恶魔的崇拜者们也跟着喊道,喊声中混杂着绝望和胜利。

他们站在那里,看起来像是这黑暗世界中仅有的两个虽已站在邪恶边缘,却仍然感到踟蹰的人。巨石中间一片自然形成的洼地就像是水盆。里面是被熊熊火焰映红的水吗?也许就是血?要么是液体的火焰?那个邪恶的身影是否要用手指蘸一点这样的液体,然后在他们的前额上留下受洗的印记,这样他们也许就成为神秘罪恶的参与者。与自身的罪恶相比,他们更加强烈地意识到其他人在行为和心理上那隐秘的罪恶。丈夫瞟了一眼他那脸色苍白的妻子,费丝也看了他一眼。如果他们再对看一眼,就会发现彼此都是灵魂受到污染的可怜人。他们为了自己揭露出来和看到的一切而同样浑身打战。“费丝!费丝!”丈夫喊道,“抬头看着上天,要抵抗这邪恶的家伙。”

他不知道费丝是否照他的话去做了。话刚出口,他就发现自己正孤身一人站在平静的夜色中,听着呼啸的风声在林中慢慢消逝。他摇摇晃晃地靠在巨石上,感觉到巨石冰冷而潮湿;一根垂挂下来的小树枝刚才本来是完全烧起来的,现在却在他的脸颊上撒满了最最冰冷的露珠。

第二天早晨,年轻的布朗先生慢慢来到塞勒姆村的大街上,四下凝望,一副迷迷糊糊的样子。好心的老牧师正沿着教堂墓地散步,以便早餐时候有个好胃口,同时还可以考虑一下布道的内容。经过布朗先生身边的时候,他还向他祝福致意。布朗先生却好像看到了一个异教徒,从这位庄重高尚的基督徒身边躲开了。老顾金执事正在家中进行祭拜,窗户敞开着,听得到他祈祷中的那些圣洁的词句。“这个巫师到底在向哪位神祈祷呀?”布朗先生说。还有那位杰出的老基督徒克劳伊斯老太,清晨的阳光下,她站在自家的格子窗前,正在跟一个小姑娘做教义问答。小女孩给她送来了一品特牛奶,是早晨刚挤出来的。布朗先生一下子把小女孩抱走了,好像是把她从恶魔手中抢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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