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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0-25 07:3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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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立群

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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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治理:挑战与趋势

全球治理:挑战与趋势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全球治理:挑战与趋势作者:朱立群排版:KingStar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时间:2014-04-25ISBN:9787509755310本书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代序全球治理:现状与趋势[1]朱立群

自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全球治理再度成为国际社会广泛关注的一个问题。正如英国《金融时报》国际事务首席评论员拉赫曼(Gideon Rachman)所说,金融危机的爆发“使昔日居于全球霸主地位的美国正逐渐失去绝对优势地位,更多国家开始关注自身的国家利益。与此同时,‘全球治理’理念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2]他强调,应对日益突出的全球化问题,“我们需要一个世界政府”。世界政府可能是人类社会的一个遥遥无期的梦想,但全球治理则可能是一个现实的、可以期待的目标。特别是,此次金融危机和随后各国相继陷入经济衰退和经济发展的困境,进一步暴露了资本主义制度以及民族国家体系与全球化之间的深刻矛盾,人们普遍认为解决这一内在矛盾的唯一途径只能是加强全球治理、推动国家层面的善治以及国际层面的协调与合作。这一共识来之不易,当然,要实现在全球各个领域的治理,包括在核扩散、气候变化、千年发展议程,以及其他全球公共政策领域的治理,仍然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

全球治理在冷战结束后的迅速发展,反映了国际政治经济格局的新态势,以及全球化进程中全球问题对人类社会生活的日益凸显的重要影响。但是,要真正做到全球多边主义的协调与合作并不容易。全球治理面临困境,其关键在于如何解决各国在国家利益至上的原则下自行其是的做法,也就是“集体行动困境”的问题。这一问题在全球化和信息化的新形势下变得更加突出。

首先,全球化和信息化导致力量转移和力量分散的趋势加速发展,使得具有全球和区域影响力的行为体数量越来越多。全球治理的行为体增加,虽然有助于提升全球治理的合法性,但也导致全球治理的有效性面临挑战,协调与平衡变成全球治理过程中的重要价值。力量转移的趋势主要体现为一批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的快速成长,以及在全球事务中的影响力不断提升。以金砖五国为例,其国内生产总值全球占比在20世纪70年代约为6%,20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上升到8%~9%,2010年则达到18%;五国资本形成占比从20世纪七八十年代的5%~6%,跃升到2010年的25.7%;出口占比从2000年的7%上升到[3]2010年的14%。金砖国家经济规模的快速扩大以及金融危机对欧美发达国家的打击,推动金砖国家形成改革国际经济体系的强大诉求,特别是对国际金融机构的监管和改革,包括在IMF的份额改革。目前,西方发达国家在全球改革议程上,特别是在对国际经济体系的改革上动力不足。美国国会拒绝批准注资IMF,直接导致本应于2012年年底完成的IMF份额改革未能兑现,IMF的下一轮改革不得不推迟。

全球经济治理的争论并非仅仅是份额等利益之争,其核心内容实际上是理念之争,即制定一种怎样的国际经济新规则,在这一方面发达国家和新兴国家之间有着不同的诉求。发达国家用人权、公平、正义等抽象原则致力于把环境、劳工、社会权利以及和平、安全等内容统统纳入国际经济新规则中去。例如,美国在亚太地区推动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TPP)和在跨大西洋两岸推动的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关系协定(TTIP),都是极具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高水平贸易和投资安排。新兴国家如何才能在新一轮国际经济规则制定中维护自身的发展权利和发展空间,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其次,全球治理的供应和需求之间的矛盾仍很尖锐。一方面,治理的议题不断扩展,如全球经济体系中包括贸易、金融和投资体系的改革问题,安全领域的核扩散问题,发展领域的气候变化和千年发展议程的落实问题,以及其他全球公共政策问题等十分突出,但治理供给,即全球公共物品的提供在民族主义高涨的今天面临短缺。在金融危机导致世界经济持续低迷的“新常态”条件下,各国的经济保护主义上升。根据WTO的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以来各主要经济体共启动了800多起保护措施。仅2010年9月到2012年上半年,启动的保护[4]措施就增加了25%。

民族主义广泛兴起和高扬,进一步加剧了全球公共物品供给的困难。由于经济和信息全球化突破了文化、人种、语言和宗教等界限,国际社会受到同质化、均质化或普遍主义的深刻影响,导致文化独特性和民族认同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在民族国家体系不断受到侵蚀的过程中,各国在信息化快速发展面前不仅面临激烈的经济竞争,也面临身份上的竞争,需要重新确认自我存在。在这样的环境下,世界各地出现了寻找国家认同的新一轮民族主义。经济危机带来的经济困难和失业严重的情况,进一步加剧了民族主义意识形态的上位。例如,在欧洲出现的反一体化倾向以及南北矛盾带来的前所未有的政治和民族裂痕,就是这一轮民族主义在欧洲勃兴的表现;在中东北非地区,认同困境导致某种极端主义的发展以及不断加剧的宗教分裂;在东亚各国,民族主义也不是完全的传统民族主义的形式,而是一方面实行与国际体系密切联系的自由市场经济,另一方面通过突出强调民族认同、国家权威、民族凝聚力等塑造国家的认同和忠诚感。在一些地区,民族主义和民粹主义相结合,导致政治家被民族主义劫持,国内政治右倾化和极端化。这种国内政治和意识形态领域的新发展,表现在对外政策上就是质疑国际合作和开放包容的地区主义理念,从而使国际合作日益困难,加剧世界政治的碎片化。

在这种新形势下,全球治理的合作形式出现了两种不同的发展态势:一是自上而下的新型国际制度安排,二是自下而上的公私伙伴关系,它们构成了全球治理的两种主要表现形式。

从自上而下的制度安排来看,目前全球治理的国际制度呈现出与二战后以国际组织为核心的正式制度安排不同的一种新形态。这种新的形态主要表现为非正式性和“小团体化”,议题联系和政策网络的重要性凸显出来,制度演化的速度加快,开放性带来的不确定性增加。由于民族主义的再度兴起、权力的分散和转移,以及因美国霸权地位的相对衰落和作为战后国际秩序思想基础的新自由主义的式微,二战后那种以正式组织形态出现的大范围国际合作和国际制度安排因功能、效率下降而面临改革。由于竞争的现实与合作的需求同时存在,许多问题单个国家难以解决,国际竞争加剧又需要同盟和朋友,因此,新形势下的国际合作或者制度形态开始发生深刻的变化,“意愿者联盟”、非正式制度安排、伙伴关系等不断发展。

非正式性也就是过程性,这个过程是快速互动带来的流动和变化,因此其发展演变带有一定意义上的不确定性;过程性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着开放性,这是因为今天的世界是相互依存和相互联系的,封闭的制度建设已经背离了今天的情境,多边主义日益获得了更为普遍的合法性地位。这一特点在全球议程的各个领域都表现得十分明显,如解决全球经济危机和可持续经济发展的“二十国集团”(G20)、在解决朝核问题上的“六方会谈机制”和伊核问题上的“5+1”机制,以及气候变化谈判进程中的各种小集团或团体的出现等,都体现了非正式制度安排的过程性和团体化的新特征。即使在G20机制中,也存在着不同的小集团,甚至在金砖五国内部也存在着不同的团体。这种局面说明国际体系结构日益多元化,议程和领域相互联系加强,利益越来越分散,交易过程受国内政治议程的影响日益增大,这些都是全球治理过程中制度演化形成的诸多新特点。以全球多边贸易领域发生的变化为例,根据WTO数据,全球范围内已生效的各种区域贸[5]易安排已有356个,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又增加了74个。全球经济合作中的区域化和次区域化发展趋势,与全球治理制度形态的变化是相辅相成的。

另一种全球治理的合作形式是极具发展潜力的公私伙伴关系(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PPPs)。例如在气候变化领域,尽管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谈判的进展艰巨而又缓慢,但关于气候与环境治理的自下而上的自组织行为已在悄然发展。1989年,美国艾依斯电力集团(AES)与世界资源研究所(WRI)、美国援外合作社(CARE)、美国和平队、美国国际开发署(USAID)、危地马拉林业局合作筹资1450万美元,在中美洲的危地马拉种植了5200万株松树和桉树,用以抵消该企业在美国康涅狄格州新伦敦县蒙特维尔镇(Montville,New London,CT)的泰晤士火力发电厂40年预计释放的1500万吨温室气体,成为世界上首个以碳捕集方式抵[6]消碳排放、履行企业低碳社会责任的合作项目。这一案例表明,在气候公益提供的治理模式中,除了自上而下的规范社会化模式外,还存在着自下而上的一种公私合作伙伴关系。

全球治理出现的两种不同合作形式:自上而下的非正式性“意愿者联盟”和小集团制度安排与自下而上的公私合作伙伴关系,虽然因其具有的灵活性和软约束性特征,更易于在实践中推行,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全球多边主义治理面临的困境,但也出现了国际机制复杂性问题。国际机制复杂性包含了无等级秩序下嵌套的、部分重叠的以及平行的机制,但缺乏总体的结构安排。这使得各国可以有选择地遵守符合自身利益的机制,同时规避甚至违背其他的机制。比如,为了解决特定的跨国挑战,国家行为体和非国家行为体会根据不同的目的创设治理机制,这些治理机制关心共同的问题,但是强调该问题的不同方面或者解决的不同思路。比如在气候变化治理问题上,就不存在一个整合的、全面的治理机制,而是由一组松散的不同治理机制构成,包括联合国法律框架、专家评估机制、蒙特利尔公约、双边倡议、单边行动计划、小集团等。机制的复杂性使得未来全球治理中的多边主义推行愈加困难,全球治理改革面临有效性的巨大挑战与考验。

全球问题的解决需要全球层面的集体行动,需要全球公共物品的供给。长期以来,美国作为霸权国一直是全球公共物品的主要提供者。它通过主导建立联合国、北约、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和世界贸易组织等全球性政治、军事和经济组织以及大量的功能性地区组织,建立了一张以其为中心的巨大制度网络,推行着符合美国特性的集体秩序。美国也通过提供公共物品换取其他国家对其霸权国权力地位合法性的认同和对其领导的接受。然而,2008年金融危机后,随着美国经济发展受挫,以及新兴经济体的崛起,美国“衰落论”一度成为国际舆论的主流。在此情形下,美国提供公共物品的能力与意愿均大大降低,美国主导的多边主义也在传统体系(联合国、布雷顿森林体系)和几种“小多边主义”之间摇摆。在金融危机催化的新一轮国际权力格局变动的背景下,谁来提供公共物品?谁来维护世界秩序?一些战略家开始认为,未来全球治理的最大风险,就是陷入群龙无首的“G0时代”,没有某个国家或国家集团可在解决全球重大和紧迫议题方面承担起领导责任。为防止这种情况成为现实,大国理应承担“全球领导”的使命与责任,这是大国的历史担当。大国间的协调与合作、共同应对挑战,是解决全球问题的关键。

美国与中国,一个是世界最大的发达国家、第一大经济体,一个是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第二大经济体,中美合作的全球性影响和战略意义无论如何估量都不为过,许多全球问题的解决需要中美发挥领导力。虽然中美两国在历史传统、价值观念和意识形态等方面的差异较大,加上国际权力结构的变化带来的双方对自身权益的认知和诉求差异增大,但在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和社会信息化发展背景下,两国利益交融达到了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美国大战略家、前国务卿基辛格说道:“我是搞了一辈子‘均势’的人,现在看来,在21世纪搞均势是不行了。还是你们提出的办法好,扩大利益汇合点,构建利益共同体。”美国另一位大战略家、前国家安全事务助理布热津斯基则是这样说的:“这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两个大国——一个当前的大国与一个崛起中的大国,被相互依[7]存的共同利益联结在一起。”在这个利益共存与交融的时代,“世界上很多地方都存在问题,这为美中两国创造了共同承担历史性战略责[8]任的机遇”。因此,中美两国需要从全球战略高度处理两国关系,并积极承担大国责任,合作应对全球挑战。

综上所述,全球治理是当今国际社会的共识。然而,全球化与信息化的高速发展并没有改变国际政治的现实,主权民族国家体系与国家利益至上原则使得全球治理面临严重的“集体行动的困境”。在新形势下,全球治理出现了两种不同的合作形式:自上而下的非正式性“意愿者联盟”和小集团制度安排与自下而上的公私合作伙伴关系,虽然它们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全球多边主义治理面临的困境,但也使得未来全球治理中的多边主义推行愈加困难。全球问题的解决需要全球层面的集体行动,历史经验证明,大国间的协调与合作、共同应对挑战,是解决全球问题的关键。因此,大国理应承担“全球领导”的使命与责任。作为传统大国的美国和作为新兴大国的中国,需要在新的历史时期探索出一条新型大国关系之路,许多全球问题的解决需要中美发挥领导力。

本书是国家外专局“引进海外高层次文教专家重点支持计划”项目的一部分。在该项目资助下,2012年外交学院邀请到意大利佛罗伦萨大学哲学系政治哲学教授富里奥·塞鲁蒂(Furio Cerutti)先生来我院做为期半年的访问学者。富里奥·塞鲁蒂教授在访学期间为外交学院国际关系专业的研究生开设“全球治理的哲学视角”课程,并就欧盟治理、全球治理与中欧关系展开项目研究。外交学院是国内最早建立国际关系专业博士点和硕士点的教学科研单位,外交学院国际关系学科自2011年成为国家级重点学科后,积极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努力,取得了显著成绩。全球化与全球治理研究是外交学院国际关系学科的重点建设领域。塞鲁蒂教授的访学不但促进了外交学院国际关系学科在全球治理领域教学和科研的发展,而且扩大和加深了中欧学术交流与合作。本书的完成,也是塞鲁蒂教授和我们共同努力的成果,在此,我们谨向他表示衷心的感谢。感谢国家外专局长期以来对外交学院教学科研工作的大力支持。在富里奥·塞鲁蒂教授访学期间,外交学院领导和相关部门给予了大力支持与配合,尤其要感谢外事办公室童新主任和马新宇女士、科研处万霞教授和佟巍先生等。本书从筹划、写作到完成历时一年多,并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得以出版。本书框架设计和组稿工作由朱立群和富里奥·塞鲁蒂共同完成;译文校对工作主要由外交学院国际关系研究所卢静教授负责;全书统稿工作主要由朱立群和卢静完成。同时,感谢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祝得彬编审、张金勇编辑及其同事认真仔细的审读、编辑和校对等工作,没有他们的共同努力,本书也很难以今天的面目呈现给大家。[1] 朱立群,外交学院副院长、教授。[2] Gideon Rachman,“And Now for a World Government,” December 8,2008,http://www.ft.com/intl/cms/s/0/7a03e5b6-c541-11dd-b516-000077b07658.html#axzz1wWmlwP6N.[3] 卢锋、李远芳、杨业伟:《“金砖五国”的合作背景和前景》,《国际政治研究》2011年第2期,第4~5页。[4] 陈东晓:《G20视角下的亚洲和全球经济治理》,http://www.siis.org.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22&id=48。[5] 陈东晓:《G20视角下的亚洲和全球经济治理》。[6] Mark C.Trexler,Paul E.Faeth,John Michael Kramer,Forestry as A Response to Global Warming:An Analysis of the Guatemala Agroforestry and Carbon Sequestration Project,Washington D.C.:World Resource Institute,1989.转引自郦莉《全球气候治理中的公私合作关系——以碳市场的构建为例》,外交学院2009级博士学位论文,第3页。[7] 国纪平:《开创大国关系新模式的政治智慧和历史担当》,《人民日报》2013年6月10日,第2版。[8] 〔美〕兹比格涅夫·布热津斯基:《中美合作有益于世界》,《人民日报》2013年5月25日,第2版。导言基于规则的多边全球治理趋势[1]〔意〕富里奥·塞鲁蒂

如何阅读这本书?

聪明的读者也许并不需要阅读指南,但是出于主编的责任,我还是觉得有必要给读者介绍一下本书。

第一个需要指出的是,本书选择的各章主题是基于对不同层次全球治理的概括。大部分作者都着眼于全球治理的总体框架,如卢静、万霞以及除了马里奥·泰洛(Mario Telò)之外的西方学者,有的侧重于方法,如万霞提出了国际法中的“软法”和“硬法”相结合问题,有的侧重于对像国际犯罪、国际移民、全球治理中的市民社会等这样的全球议题提出规范性建议。首先需要提及的是两个对于人类具有致命性威胁的、在狭义上称为“全球挑战”的两个问题:一是核武器的持续存在(核扩散只是一个方面),二是人类造成的全球气候变化。在此并不是说戴维·鲁本(David Luban)、戴维·维克托(David G.Victor)、查尔斯·肯尼尔(Charles F.Kennel)、维拉哈德兰·拉玛纳坦(Veerabhadran Ramanathan)的对其关注问题的探讨是基于我的全球治理理念,他们完全是在其研究兴趣驱使下经过独立思考而完成的。我也从他们的论述中受益匪浅。

本书的其他章节,有的对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贡献或中国在参与全球治理中的获益问题更感兴趣,如樊莹和曲博。有的对区域组织在全球治理中扮演的角色进行了讨论,如马里奥·泰洛和聂文娟。马里奥·泰洛是在一个更广的世界范围的大背景下探讨欧盟治理的。

另一个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本书的编著者都力图对全球治理在抽象和具体的两极间寻求平衡。一方面,为了保证著作内容的适量,没有试图对截至目前(2013年)全球治理所涉及的所有领域给出一个完整的分类解释,我们精选了全球治理的重要行为体并对其进行研究,如马切蒂(Marchetti)对市民社会的分析,但也省略了对其他重要行为体,如联合国、跨国公司、G20的探讨。另一方面,我们尤其关注对全球治理现有概念的理论诠释,除了富里奥和卢静所撰写的章节外,其他章节的作者也是如此。

正因为如此,无须再解释全球治理的概念,而是鼓励感兴趣的读者仔细阅读本人以及卢静的文章。大家不难发现,我理解的狭义上的全球治理,尤其是我称作的“作为一个项目的全球治理”(global governance as a project)要比卢静定义的要狭窄一些,我首先将其定义为一个“基于规则的多边国际秩序”,它不包括单边规则和国家间的权力均衡。而卢静对全球治理的认识中包含单边规则的想法,但她将全球治理视作基于“公平与效率”就更接近于我的认识了。不同的观点促使我们更关注所谈及的全球治理的真实含义,而不是那些要么包罗一切要么空无一物的模糊概念。“基于规则”到底是什么意思?是什么样的规则?我认为,是规则区别了全球治理和纯粹国际合作。国际合作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为体首先基于自身利益或者是相互间暂时重叠的利益而选择在法律框架下进行合作,如签订条约、合约或其他。而全球治理则是世界所有或大多数行为体在基于某种普遍适用的、尊重的规则去追求自身利益。尊重既包括国家之间的相互尊重,也包括国家对不论是哪国公民的公民权的尊重(这就是1795年康德在区分国际法和世界法时所想到的)。行为体之所以这样做并不是因为他们突然变成了理想主义的哲学家,而是因为他们从现实中认识到如果不遵守这些规则,其行为和愿望都不可能得到保障。而且,自行其是的行为体会发现他们自以为是的行为会将其置于各种危险之中,并难以控制。如核战争和气候变化对人类文明的威胁,以及像2008年金融危机此类的因为重要行为体决策失灵导致的世界金融系统崩溃。时至今日金融危机仍未结束,世界更需要重视提高应对全球挑战的能力。英国《金融时报》首席经济评论员马丁·沃尔夫(Martin Wolf)在其文章中列举了一些潜在风险:“高收入国家私人消费的长期疲软;关于危机前经济和经济政策传统知识面临的挑战;关于金融部门反调节的争斗;应对中央银行和政府实施的前所未有政策干预的长远后果问题;众多国家财政部门的弱化;欧元区生存问题及二战后欧洲一体化遇到的挑战;全球供求模式再平衡问题;全球声望与权力之间的平衡问题。”

这些危险无须赘述,因为很明显其带来的麻烦和影响范围已不能通过通常的国际政治来管理,而是亟须一种来自大国的倡议,从而产生一套现在还不存在的、新的规范或制度。

顺便提及一下,沃尔夫的文章凸显出连接全球与区域治理的另一方面,即世界经济以及“平衡全球声望和权力”部分依靠于最高地区性权威的能力,就像欧洲中央银行和欧盟委员会一样去管理货币政策和重塑金融法规。我们无须提醒,在一个全球化的世界,主要经济问题的立法已不再为单独的地区或国家政府所垄断,各国更需要考虑到其他国家以及国际组织,并与其立法进行协调。资本和商品不受限制的全球性自由流通,而管理这种流动性的仅仅是在不同层次的当地、国家、地区和国际决策的某种和谐中产生,这就是过去良政下国家主权的实施环境。在此背景下,从重新定义而非否定的意义上可以说,全球治理超越了国家主权。如果说主权意味着对自身命运的有效决策,那么在相互依赖不断加深的时代,其有效性更好地体现在全球范围的“主权的集中和共享”,而不是坚持过时的威斯特伐利亚模式。这就是厄尼斯特·汉斯(Ernst Haas)构想的难以推广至全球的欧洲一体化过程。当然,这不能严格适用于不同地理、经济、文化背景下的任何一个国家,但对于威胁人类文明,挑战国家利益和人类崇高使命的两个全球性挑战是适用的。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人类”不仅仅是指当前地球上的居民,也指未来的后世子孙。这不仅是出于我们不变的兄弟情谊,也是出于这一简单的理由,即我们应该为下一代人可能遭受到的核威胁以及灾难性的温室效应承担义不容辞的责任。

对主权认知的改变清楚地反映在斯维尔·路甘德(Sverre Lodgaard)对无核武器世界的探讨中,他解析了国家利益是如何更好地存在于消除而不是继续拥有核武器之中,以及消除核武器应怎样从道德动力转化为“现实政治”的。路甘德的文章有两点是很重要的:第一,他的关注切中了全球治理议程而不局限于政府和媒体关注的问题(毕竟核威胁并不是当前最热门的政治议题);第二,他提供了一个在全球治理背景下构造元素政治(element politics)的想法,即深刻意识到长期存在却难以在现时环境中被讨论的问题(如核武器的存在);高度关注可能采取的行动中的障碍、目标以及结果;坚持人类生存及安全的战略目标,以及对解决方法的执着追求(路甘德提出的无核武器世界)。

核武器问题并不是唯一的一个证明全球治理与传统主权国家不能并存的例子,虽然考虑到现实可行性,并不需要取消主权和建立世界政府。国际刑法也具有相同的功能,国际刑法从法律和道德上让严重侵犯人权的个人受到审判,而不是让这些人受到其国家政治和军事的保护。这里有法律、政治和历史三个方面的原因。如果全球治理是一个基于规则的多边治理,那么没有理由让其受到曾神化了的领土主权的限制。正像戴维·鲁本在他的文章中提到的,否定国际刑法的权力和合法性(我强调这也包括强制执行性)等同于否定世界事务的法律规则,也是否认全球治理的可能性。从政治上说,如果不将全球治理的规则、制度和政策看作是来自共存和合作的普世法治下的文明统治的机制,那么全球治理将不能获得全球公信力。从历史上看,20世纪上半期发生在欧洲和亚洲的残暴是我们集体记忆中的惨痛和羞辱,这也由此产生了1945年纽伦堡国际法律制度,它不考虑任何单一国家怎样想,而是从整个人类大局对战争罪犯进行的起诉,它拯救了人类尊严。但是国际刑法真正走向全球还任重而道远,当前国际刑事法庭已被全球122个国家承认,其中包括34个非洲国家和27个拉丁美洲国家,但没有被巴西和有5亿人口的欧盟成员国,以及中国、印度、俄罗斯和美国这四个人口最多的国家所承认,尤其是俄罗斯和美国依然存在着冷战后帝国思想。

国际刑法的公正性问题只是全球治理双重困境的一个体现:第一,各方很难达成一个基于共同规则和机制的而不是暂时共同利益下的协议,而没有这个协议全球治理就会变得空洞或难以与均势下的国际体系旧模式区分开来;第二,如果没有世界政府,没有霸权(霸权和领导力是不一样的),也没有通过胜利的战争来保障最基本规则(对于冷战及其结束是否能被功能性地视为代表了胜利的战争还存在争议)的情况下,想要在一个真正的多边治理机制中建立规则是很困难的。

另一个体现全球治理难度的例子是全球气候问题。戴维·维克托、查尔斯·肯尼尔、维拉哈德兰·拉玛纳坦探讨了从侧面入手进行气候治理的范式,他们建议达成一个包含二氧化碳、甲烷、黑碳等(污染度不低于甲烷)几乎全部污染品在内的排放协议,这对于重启二氧化碳减排谈判创造了有利空间。当然本书主编不如三位作者,他们已经获取了气候学和经济学方面的数据,并通过对德班(2011)和多哈(2012)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情况的分析,提出了推动系统化“气候外交”的一个可选择路径。当今的全球治理已经超越了传统的国与国之间的外交模式,而是融入了更多的参与者,如市民社会组织、知识共同体和跨国公司等。

还有一个并没有受到广泛关注的现象就是移民或者是劳动力的部分全球化问题。该问题的重要性体现在许多方面,在一个缺乏立法保护人的尊严的环境中,移民劳工更容易直接地受到全球化的不利影响。一方面,移民输出国可以获得(从汇款中)经济增长和创新动力;另一方面,由于缺乏保护移民劳工的全球性立法,对移民劳工的剥削使其受到了资本主义早期存在的有阶级统治但没有阶级反抗的恶劣对待。西方国家中的曾成功维护本国工人权利的工会,现在正在努力处理这种新的现象。正如斯蒂芬·卡斯特斯(Stephen Castles)在其文章中指出的,建立规范当前全球移民劳工的全球性机制需要劳工(全球移民与发展论坛中的)输出国和接纳国,以及(与移民、发展和人权全球行动相联系的)各国初级劳工自治组织的共同努力。后者强调对于人类团结和社会融合至关重要的市民社会的必要性;市民社会通过发现问题、设置议程和寻求解决方案等方式在维护人权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

虽然本书主编认为市民社会并不是解决由政府制造的罪恶的万灵药,但是还是很乐于强调市民社会的理念。正如卡斯特斯在其文章中以一个具体问题说明了全球化中的市民社会的角色和局限,而拉斐尔·马切蒂(Raffaele Marchetti)则对全球治理中的市民社会进行了系统的概念阐述。马切蒂的文章有一个优点,他一开始就对概念进行了明确定义(否则读者会模糊不清),然后又分析了它在大众传播、规范创造或者规范改变、政策咨询及执行等方面的作用。尽管马切蒂并没有回避市民社会运行效率“不高且不平衡”问题,但他关于全球治理应该将市民社会纳入其中以制定成功战略的这一结论很有说服力。由于市民社会在全球治理的各个领域都能发声并唤起公众的关注,因此,这不仅事实看上去是正确的,更重要的是,市民社会连同其他一些声音(很不幸的都是西方的知识共同体和独立媒体,如《纽约时报》《经济学家》《世界报》)反映出了最贴近现实的世界舆论。市民社会这个并不易被辨认的行为体对全球治理至关重要,因为它既会产生多元和自发的新想法和观点,而且也对治理过程起到监督作用,因为作为一个缺少以议会和自由媒体为代表的必要对手进行监督的过程,全球治理需要建立起比自由主义模式更好的架构。

公众意见将我们引向治理系统的基础性问题:合法性。这个议题在这篇“规范性”全球治理的导言中多次出现,不仅仅因为任何一个治理系统都需要证实其合法性,也是因为要让人们相信设想中的善治遵守了相关的法律和规则。全球治理甚至比国家和地区政府更需要权威性根基,这体现在它的现存程序(民主国家是最好的榜样)中以及得到承认的领导力。如果全球治理的衡量标准是其支持者愿意为其支付成本(如为应对全球变暖减少排放而支付全球范围的碳税),人们必须认识到这的确在政治上是必要的(政治上体现在对于自我、后代以及子孙的保护;道德上体现在为未来一代呵护地球)。国际刑法的公正性也是一样的,治理系统的可信性并不能也不希望体现在对严重违反人权的罪犯的控诉,不管它是不是内战(如叙利亚和利比亚),或种族屠杀(如达尔富尔和非洲大湖地区),或国家战争(如1945年后的东京和纽伦堡审判)。在这方面,大部分非洲国家首选的“保护的责任”,而不是大部分亚洲国家坚持的“不干涉内政原则”(见聂文娟的文章)似乎更符合全球治理的要求。这是因为一方面国际法太清楚又太宽泛,另一方面旧时代的残余(如从殖民主义中解放)对保护人类安全这一法律核心原则的背道而驰。关于全球治理合法性的更多讨论可以参见本书第一章。

通过区域一体化的区域治理是不是一条通往高效且更合法的全球治理的捷径?这个问题可以在马里奥·泰洛的文章中找到答案,虽然欧盟不是目前唯一一个研究区域一体化的案例,但鉴于其成员国以及欧盟本身在一体化中的参与能力,欧盟仍然是区域一体化最成功的。当然,欧盟的这种独立参与能力目前还没有被其他行为体完全认同(根据泰洛的解释,主要由于其失败的对外政策,抑或是由于成员国间经济方面巨大的不平衡)。但是目前已经持续5年(从2008年起)的联盟经济和财政困难并不能让我们忽视过去60年中欧盟成员通过斡旋、辩论和条约从而使众多旧敌化干戈为玉帛的光荣历史,区域一体化势必比武力征服更具说服力。拿破仑和希特勒失败了,而部分放弃国家主权和结束“光荣孤立”政策的国家却成功了。当然,欧洲进程不能被视作“规范力量”的模范,但可被当作供观察的实验室。近些年来,由于某些内部原因引起的经济政策困境和战略领导力的缺失,欧盟还不能成为一个全方位的全球玩家,但是,多边主义和基于规则的共同治理模式仍然是欧盟政治文化的支柱,通过合作和一体化获得经济共同繁荣仍然被看作是维持和平的最佳手段。

欧盟的历史告诉我们,建立一个没有政府的共同治理机制是一个需要经历起伏的长期过程,需要尽全力避免进程停滞或倒退。维护并深化共同治理是一个涉及政治意愿,着眼未来的清晰思考、战略设计能力以及凝聚全球共识的问题。全球治理是一个长时间考验政治领导力的新挑战。(佟巍 译)[1] 富里奥·塞鲁蒂(Furio Cerutti),意大利佛罗伦萨大学哲学系政治哲学教授。全球治理的两个挑战:哲学的视角〔意〕富里奥·塞鲁蒂【摘要】为了澄清概念并更好地了解过去、洞察未来,本文从哲学的视角对全球治理做出分析。目前,学术界存在两种对全球治理的界定和使用:一是作为难题的全球治理,二是作为设计的全球治理。二者不尽相同。运用全球挑战理论来理解全球治理搭建了沟通这两种不同用法的桥梁。【关键词】全球治理 哲学视角 全球挑战理论【作者简介】富里奥·塞鲁蒂(Furio Cerutti),意大利佛罗伦萨大学哲学系政治哲学教授。

哲学与全球化和全球治理有何种关系呢?它可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澄清概念,以减少困惑和误解;二是提供深入洞察过去与未来的观点,而不像实证主义政治学那样“被现实俘获”。

现在,那些产生于学术界并随后引起世界公众关注的辩论总是围绕着一些非常宽泛和令人误解的概念。最终,这些辩论也没有真正促进相互理解。对本文标题中包含的两个术语的界定也是如此。治理这个概念最初是由世界银行提出的,随后詹姆斯·罗西瑙等在其编著的《没有政府的治理》一书中确定了其学术影响力。之后它很快成为政治和学术探讨中的一个关键词。如今,这个概念距提出已经二十余年了。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开始质疑对治理概念研究所付出的智力成本。早在1995年,就有一位批评家反对全球治理概念,并指出它[1]“似乎涵盖一切”,罗西瑙也认为“一个无组织的实体被称为全球治[2]理”。最近克劳斯·奥佛(Claus Offe)夸张地担心“治理”最终会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一个“空洞的能指”(empty signier),同时指出[3]狭义地界定治理或许能够挽救这一概念的命运。

然而,我在本文中将不讨论“治理”的一般概念,而是关注全球治理。为了避免常见的一词多义,有必要一开始就区别这个词的两个基本用法:一是作为难题的全球治理;二是作为设计的全球治理。然后,我建议将此概念作为一种必要的恶,并继续寻找一个更明确的用法,或至少在多种表述中确立某些标准或相关性。我曾尝试从全球挑战理论来研究全球治理,正如我们所知,在现代社会中这些挑战令政治家焦虑。最后,我将讨论在政治转型期治理人为的气候变化所面临的困境。一 作为难题的全球治理

将全球治理视为一个难题意味着提出这样一个问题:怎样治理全球化的世界?这个问题有两个前提和至少一个隐含的意义。第一个前提涉及“全球”,即世界是全球化的。我们面临的进程和挑战既不在地方、公私部门及政策层面,也不在传统的国家层面。在这一语境下,严格区分国内政治和国际政治已经过时。从此意义上说,全球治理理论可以视为是超越了其起始阶段的一种国际机制的发展。

第二个前提涉及“治理”。它假设在全球化背景下,用类似政府的等级制方式治理世界难题不再奏效。这有双重含义:其一是此种政府不仅不存在且不可能出现;其二是指难题的复杂性和行为体的多样性不允许以中央集权式的方式(如世界政府、一个国家或国家集团的单边统治)治理难题。在此意义上,多边主义与全球治理有着必然联系,尽管如我们将看到的那样,多边主义不能仅仅被视作基于公共规则下的特殊利益的妥协。至今,全球治理概念的理论假设也没得到充分阐释,它有时被理解为国际体系的一个性能。该性能是各种力量和行动的偶然联合,通过没有行为体的客观方式呈现出来。由各种不同历史、目标、结构和进程所驱动的控制机制推动了这种联合,这样的治理是在行为者背后发挥作用的。罗西瑙高瞻远瞩地看到,在后冷战世界,霸权缺乏任何中心原则或宏观逻辑,这是一种新的无政府主义,但是由于统治体系现已经深深地“渗透到日常生活,在时间上延伸,在空间上扩展,功能不断扩大,更加的官僚化”,它允许“集体治理[4]能力的高涨”。

不论理论框架如何,该观点认为全球治理中不存在行为体。治理全球问题的成败取决于非人格化的机制的运转,而不是行为体的意图,或是行为体无意识行为的结果。如果这一解读是正确的,我们可以认为在国际关系史上第一个全球治理的例子是国际化的理念。英国学派创造了“无政府社会”的概念,并于1997年在布尔(Bull)那里[5]达到顶峰。“无政府社会”与行为者简单互动的国际体系不同,只要行为体目标一致并共同努力,目标即可达到,并建立规则。然而我们知道,事实远非如此。

在另外一些人眼中,全球治理是一个结果,即国家的、非国家的和私人的行为体为应对全球挑战而通力合作的结果。但是,世界政府不是一个选择,世界范围的法规也不可能通过,更不可能得到执行。在此意义上,全球治理只是政治上一厢情愿的结果。将全球治理视为一个难题还需要进行分析,但是它也包含了我们即将探究的规范性问题。尤其是最近的研究也更多地将全球治理视为一个难题。在其实质性的问题领域中,位列第一的是金融和环境领域的全球治理,其次是能源、公共卫生、互联网、移民、专利、生物政治学、善治,还有欧盟。

我在一开始就强调,全球治理概念的隐义在于界定和解决全球化世界的难题,这比强调“谁来治理”要更重要。正如奥佛在2009年所提出的,全球治理概念并不是一个我们从中洞察权力及其分配的有力视角,但我们可以把它当作是对实用主义者的反对,而非对治理概[6]念批判性质的反对。奥佛也是这样做的。然而,在严峻的全球挑战面前,将“如何治理”置于“谁来治理”之上并作为转型时代的标志,这是可行的。在这一过程中,鉴于全球挑战的威胁性,我们必须寻求解决方法,而不是考虑那些根本不重要的谁输谁赢的问题。二 作为设计的全球治理

规范性的全球治理超越了分析全球治理成败的态度。至于是要分析治理来源于行为体计划周详的行动还是探索如何实现最好的治理(如正义和效率的原则),我们选择了后者。广义上而言,它既是科学的又是政策导向的。想一想1992~1995年的全球治理委员会和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就足够了,更不用提那些尽管不在治理的名义下但提供大量全球治理的国际组织,如八国集团、十五国集团、二十二国集团或者金融稳定理事会。为了使世界更加公平和更可操控,联合国制定了千年发展目标。需要注意的是,在2015年达到该目标之前,国际社会是不可能全面推进全球治理的。

在此方面,全球治理呈现出一种明显的反对新自由主义的设计,因为它在治理这个处于无政府状态又不公平的全球化世界时,既非依靠世界范围的市场力量,也不依靠国家利益驱动下的政府。同时,它也意味着为开放并危险的世界提供解决方案。目前,对全球治理的研究在以下议题领域均取得了丰硕成果,如人权、国际分配公平、世界贫困、环境尤其是气候变化,还有其他领域。这些研究(在某些特定领域已经有了一些政策建议)已经取代了20世纪70年代以来理查德·福克(Richard Falk)和他在普林斯顿的同事所提出的世界秩序模式建议,这是十分振奋人心的。这些研究的动机既有政治的(将施政能力带入全球化的世界),也有宗教的和民族的。在此过程中,正义的内涵也发生了变化,它从罗尔斯的纯粹规范主义发展到更具有政治性的认知,即正义不仅仅是一个道德价值,也是维持稳定和发展的因素。[7]在全球治理和政治理论的关系上,戴维·赫尔德(David Held)的研[8]究路径仍然十分重要和令人兴奋。在此,世界主义(cosmopolitanism)可以给全球治理问题领域的研究提供政治解决方案。但是,这是一个温和的或是政治性的世界主义的观点。与致力于发展和改造现状不同的是,它关注现实世界而不是沉迷于预测之中。

最终,规范性全球治理与现实性全球治理同样有两个前提,但是没有隐义。在这里,行为体因为在议题领域中的作为和不作为而理所当然。一方面,它要尽其义务或更广义上的责任;另一方面,它也显示出经典的政治合法性。但是,就全球治理及其对未来的规划而言,[9]正如我曾论证过的那样,这一问题不能通过传统方式解决。三 “全球治理”是必要的恶

由于全球治理这个概念一词多义,加上现实与规范之间的矛盾,喜欢澄清概念的人有足够的理由不论是在整体(将全球治理替代世界治理)还是在具体议题层面上抛弃它,并寻找另一个明确的、不那么宽泛的构想。

然而,全球治理与其他一些无所不包的概念一样,都有这些缺点。在此情况下,明智的选择是尽可能少地使用这一概念,并在更合适的概念出现时放弃使用它。而且,也可以在更具体的案例中细化其内涵。我建议清晰地使用而不是轻易地放弃这一概念,因为它表明了全球政治中的一个全新维度(全球)和一个新颖视角(用来描述没有政府的治理,是一个略带神秘感的治理,尽管我们尚未准确理解此概念,但应该研究),当前此概念依旧模糊。现实世界已经开启了一个新的但尚未发生根本性变化的纪元,只要该过程是开放的和多层面的,就不可能清晰界定全球治理的概念。

这来自于对全球治理重大缺陷的反思。全球治理仅仅是一个程序性的或主观性的概念,关注行为体和行为规则,而不是解决“应该进行治理”这一实质性问题。或者,如果它关注后者,但由于它关注单一议题的治理,就有忽视全局、忽视议题领域之间联系的危险。研究全球治理的人需要注意在以下两方面维持微妙的平衡:一是全球化世界中的单一性和碎片化问题;二是虽然存在一个统一的世界,但某领域的治理(如能源)离不开与其他领域的互动(如温室气体排放、宗教包容、与产油国的文化沟通等)。虽然近距离观察全球治理像是要治理地球上的所有问题,但不容忽视的是,特定问题的治理必然影响其他问题的治理。除了不同问题领域之间的联系外,同样需要关注的是,虽然不同问题治理的最终行为体和参与者同样是个体,但不同行为都存在于同一个星球上。作为整体的全球治理使得与治理有关的议题变得模糊。

如果这是真的,更好地定义全球治理的下一个步骤是问一问是否可以确定全球治理的组成部分之间的相关性。这样可以通过在众多政策选择中建立优先顺序实现(作为设计的)全球治理。作为一个分析性的经验法则,我们可以合理假设:一个尚未解决的议题阻碍全球治理的可能性越高就越需要衡量其难度。如果我们要放弃全球治理的宽泛用法并狭义界定它,就要首先确定全球挑战的优先顺序。四 全球挑战意味着什么

我将核武器(仅指核武器本身,核扩散是一个次级现象)和全球气候变化这两个挑战进行狭义定义,因为它们不仅是致命的,而且是全球范围的,几乎可以影响到地球上的任何人,只有把所有国家和人民当作一个整体才能合理地应对这两个挑战。我没有找到其他符合全球挑战定义标准的问题,因为要想真正地具备全球性就必须对所有个体生命安危产生威胁,这同霍布斯解释利维坦产生的原因一样。这些威胁是致命的,不仅仅指它们可以在生物学意义上毁灭人类,如尽管全面核战争的可能性很小,但也不能排除发生的可能,并且还将可能摧毁人类文明。核战争或者气候变暖都可以导致这种糟糕的前景。在我看来,这些手段不是价值性的,而是物质性和文化性的,像农业、通信、运输和贸易一样,它使人类得以生存和发展。

这两种全球挑战(其他的也会出现,如出于政治原因滥用生物武器或者神经生理学)不仅同伦理学或哲学相关,也同政治学和政策制定相关。关于核武器问题的外交已进行了近65年(如1946年失败的巴鲁克计划)。如今,不论是在国际还是国内政策领域,外交和产业政策相交织的问题(如减排、碳排放交易、绿化经济)每年都会成为联合国气候大会的热点(2009年在哥本哈根,2010年在坎昆,2011年在德班,2012年在多哈),并以某种方式被列入议事日程,却从未得以解决。如今的核不扩散机制也没有解决核武器的存在这一实质性问题,甚至该机制在经受考验,并面临严重挑战。国际社会对治理全球变暖的有效措施远没有达成共识。这两个问题在今后很长时间内仍可能会悬而未决,虽然各国都认识到了核武器的严重后果,但仍有不少国家决心获取核武器,而现在国际社会也没有足够的联合力量来应对。政治学的目的仅仅是解决在政治行为体议程上的问题,而政治哲学最重要的任务是洞察世界事务的深层含义。

但是,为什么全球挑战尤其是全球治理对政治学影响如此深远?

首先,它让我们意识到,这两个全球挑战只要在源头上没有得到缓解(全球变暖)或是足够的抑制(核武器)就会给人类带来致命的威胁。核威慑虽然具有一定优势,但至少从长远来看在结构上仍然不稳定。谁如果更自信谁就得面对托马斯·谢林(Thomas Schelling)曾提出的境况:在战争问题上无限期地延长我们的自信(然而,谢林特指偶然战争而非普遍理解的威慑)如同一个刚从俄罗斯轮盘赌中幸存[10]下来的男人说“其实它一点都不危险”一样。只有实质性的裁减核武器(不是暂时性解决问题,因为技术是可以恢复的)或者制定一种新的限制核武器的政策,而不是在让渡国家主权和弃核之间寻求妥协,才会真正发挥作用。同样,全球气候治理也必须通过严厉和高成本的减排手段从源头上(温室气体排放)进行。因为仅仅采取一些低成本的减排措施只会稍微安慰一下当代的富裕者,而长远来说并不能解决问题,甚至会变得更糟糕。

影响生态环境问题的第一个原因是全球治理没有足够的像妥协、讨价还价、变换联盟这样的传统的政治手段可以利用。自然界的演化有自己的规律和运行机制,像全球变暖或小行星靠近地球一样,尽管可以并应该由公共政策来处理它,但这不需要对政治负责。第二个原因是我们缺乏“时间性”(temporalization)工具,尤其是全球变暖问题。时间性就是公开或通过模糊议程的方式来延迟行动。如果2015年后才采取行动,那么减排或隔离措施就无法在2100年之前使气温[11]上升保持在2摄氏度以下(能接受的最高标准),后京都进程(post-Kyoto process)的时间表和自然界的时间表之间将会存在巨大差距。由于国际气候谈判失败,加上温室气体排放量的稳定增长,从当前看,哥本哈根目标已无法实现。

第三个原因在于公地悲剧。当前全球/星球公共物品使用者不能严肃对待这些公共物品(如大气层)的损耗问题,这既源于特殊利益集团不愿意承担必要改变所带来的损失,也在于当前大多数使用者并不认为下一代的利益是值得保护的,还有些人会认为集体行动的困境并非那么难以处理。在中世纪的欧洲,集体行动的困境已经通过对当地牧场之类的公共物品进行管理而得到解决。但不幸的是,人类和单一共同体是具有不同结构的行为体。

与第三个原因相比,第四个原因可以被称为民主的悲剧。民主是解决原则和利益冲突的成功方式。它可以避免这些冲突演变为破坏性的和血腥的结果,因为它确保多数人的统治并确保少数人的基本权利得到尊重(自由主义民主)。这些少数人随后有机会通过选举成为多数人。民主之所以被认为是目前最公平和成本最低的争端解决方式,在于它默认的一个前提是社会和自然的稳定性。无论民主选举出的大多数采用怎样的政策,自然环境都不会被严重或不可逆转地遭到破坏。民主允许多数群体或联盟进行局部纠正,比如在最坏的情况下可以缓解一场失败战争带来的伤害,但是它不能在废墟中重新开始。现在,这种稳定性已不再是一个安全和隐含的假设,该前提已经遭到质疑。拒绝将气候协定和更敏感的核协议列入日程的决定是错误的,不仅会对自然环境造成比现有污染更严重的破坏,而且会导致不可逆转的破坏。由此看来,在全球挑战面前,需要对民主进行重新思考。但是,与其他统治方式相比,民主依旧更令人安心。因为它允许在议程设置问题上进行公开辩论,并允许政策制定中进行多元掌控。目前全球挑战侵蚀了国家的合法性,民主国家尽管表现得更好些但也是如此。这种情况促成了短期的生态权威主义(Eco-authoritarianism)。[12]

更重要的是,另一个可以证明民主是最合法的治理手段的是政策制定者的共识,包括选举时期的民众以及被政策影响的群体和全体公民。当前环境政策的制定者不仅合法地代表了当代受影响群体的利益,也代表了后代人的利益。尤其是在所谓的共和政体中,人们认为今天被民主决定的事务对明天的公民来说也是有效的和有益的,然而寡头政治的暴政被认为是仅维护暴君或者寡头的短期利益。这已不再是事实。代与代之间的利益冲突存在可能,然而,这是一个相当不对称的冲突。因为下一代,如果他们存在的话,严重依赖当代人的决定所产生的长期效益,下代人没有手段来强迫或制止当代人的行为,他们甚至不算是政治行为体。

综上所述,我从全球挑战的定义开始,认为核武器和气候变化符合全球挑战定义的标准。这两个全球挑战的产生有四个原因,前文已阐述。这两个全球挑战可能会扰乱政策制定的结构,同时使全球治理更加必要,也更难实现。更难实现的原因在于它需要政治上的激励和规范上的改变。它意味着不仅采取策略性行动,如行为体被利益驱动,以最大化自身效用为目标;也意味着当处理全球挑战时需要在态度上关心后代,对后代负责(后代将面临气候变化的巨大威胁,也将面临核武器再次运用的危险)。简而言之,它意味着从今天开始,未来政治(future politics)需要变为“面向未来的政治”(politics for the future)。这与以自我为中心的、现实导向的政治有极大的不同。这种政治已经被现代行为体实践了近五百年(意识形态政治除外)。这一转变的原理存在于现代化末期的新两极政治:传统政治是对稀有资源的权威分配(可分配的物品受制于分配性冲突),超越传统政治之外的是对全球公共物品高成本的保护。这种公共物品只能以整体形式被保护或者消失,保护的成本只能以对抗的方式进行分配。目前,这些对抗没有发生的原因在于对濒危物品的漠视,这种漠视是由否认或者推迟严厉的保护政策导致的。有一种观点认为全球治理不能也不愿意迎接由新两极化带来的挑战,这一观点没能做到创新。在日新月异的后现代时期,创新是必需的。

该困境似乎无法避免。考虑到以重塑经济和文化的方式减少排放需要付出巨大的经济成本,甚至导致文化变革(与新的经济成本相比,人们更反对文化变革),传统的渐进策略将不再有效。因为该策略诉诸精明又自利的个人和国家,期望他们能高瞻远瞩,深谋远虑。同时,又因为当代人及其子孙,尤其是发达国家未必能受到气候变化带来的灾难影响。为什么当代人要考虑子孙的利益,这是一个哲学问[13]题,虽然已经超越了本文主题的限制,但也可总结一下。(1)严肃对待这些威胁(遏制全球变暖,建立削减核武器库的机制)可以使我们通过强调自身对下一代的责任而获得合乎规范的正义性。因为我们不能任由自己破坏这个星球从而中断父母跨越代际的联系(trans-generational chain of parents),使得父母不能在一个体面的生活环境中照顾子女。(2)使子孙后代在体面的环境中生活有利于实现我们的人生意义。这一意义无论对个人还是对整个一代人来说都一样(这不是一个规范论证)。(3)无论我们怎样去论证,现实依旧是对不断迫近的现存威胁的一种霍布斯式的恐惧和对人类存亡的关怀。

最后一点区分了我们探讨的两个全球挑战和其他全球问题的不同。其他全球问题目前并不具备引人注目的特征和致命的特质。与其他全球挑战相比,这两个全球挑战的致命性使它们更可能促使我们制定或采纳一项全球政策。正义告诉我们如何以道德来塑造最佳的未来世界。全球挑战理论既是道德的又是政治的,它关注促使做出反应的压力从哪里产生,而不是关注怎样设计它们。

我们不需要一开始就评估“面向未来的政治”的哲学基础,而是将它视为一个现实问题,作为政治社会学经验研究的目标,这已经成为一股政治力量,突出表现在具有自由主义和世界主义观念的公民身上,包括美国现任总统、生态运动和知识共同体。

从这一点来看,全球挑战似乎搭建了一个作为难题的和作为设计的全球治理之间的桥梁。因此,它可能为作为整体的全球治理提供一个由道德和政治所塑造的中心,该中心也是一个哲学视角。围绕这一中心,在探讨其他问题(比如能源问题)时可以通过其相关性以及同此中心之间的联系进行排序。从这一意义上来说,全球能源治理必须同气候和核安全问题相联系。另一方面,在全球挑战的案例中,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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