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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0-27 02:5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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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嘉宁

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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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芜城

荒芜城试读:

醒来的时候仿佛接近清晨,虽然没有睁开眼睛,但是能感觉到外面透进来的紫色微光。我一动也不敢动,希望睡意能够再次到来,好返回那个梦境。

梦里是咖啡馆门口窄窄的马路,夏天刚刚到来,两边的泡桐树褪去花朵以后开始疯狂地长出新绿色的叶子,即使在梦境中,也依然能够感到空气里的水分,但是并没有实际的触觉,也不觉得闷热。我大概正在上班去的路上,心里充满一种被梦境放大了的喜悦,喜悦感在身体里像气球一样膨胀,因为简直无法承受而带出些悲伤来。我加紧步子,能听见自己轻微的喘气声,呼哧、呼哧。没有其他声音了,四周安静极了,也没有人,商店都还是关闭着的。只有越来越急切的喘气声,呼哧、呼哧。我走得有些焦急起来,唯恐错过什么似的,心脏也怦怦直跳,担忧着梦就要结束了。

很难描述梦境与现实的边界。我此刻醒来,觉得四肢还浸泡在葱翠的梦里。我没有睁开眼睛,害怕泡桐树成片的绿色就此淡去。也并不翻转身体,极小声地呼吸,但膝盖关节咯噔响了一下,像是收到信号似的,绿色迅速褪去,连带着夏日所有的知觉,平静而喜悦的情绪,都好像被水洗过一遍,再一遍,毫无余地,彻底不见。

其实并不是清晨,也没有紫色的微光,四周漆黑一片,只是另一个永不结束的黑夜而已。我花了一些时间思考自己身处何处。我觉得自己尚在北京,东南

环转角处的屋子里。然后我看到那些搁置在床边没有拆封过的纸板箱与蛇皮袋,九

年代样式的衣橱,墙上我十几岁时在公园的旧照。我已经回到了上海,可是喜悦感荡然无存。我再次闭上眼睛,只希望梦境不要跟随着我渗透到白昼里去。

若不是因为保罗先生,我也找不到理由再去咖啡馆。其实在回来的这一个月间,很多次坐在出租车里路过,甚至心里满满期待那个转角路口。不过车速再慢,也是转瞬而过,只从落地玻璃窗间看到些泡桐树间的光影。有些稀落的客人,偶尔有人坐在门口抽烟,都是陌生面孔。即便如此,车子开过去以后还是忍不住要扭过头去望,再从心里叹口气。

消息是胖子发给我的,他并不知道我回来,所以只是礼貌性地群发消息。寥寥数语,通知大家说保罗先生因为心脏病的原因突然去世。这样隔着几年未听说的名字突然被提起,就好像在旧房间里随手一挥,撩起一阵呛鼻的灰尘,难免要咳出声来。也像是要让我的心里再明确一次,咖啡馆还在,或许,或许大家也都还在。

醒来后的下午,我出门去咖啡馆。第二天就是国庆,从小到大在这一天闻到的空气都是这样的,触鼻的凉意,交通管制的疏松,隐匿着的桂花香气,还有心脏的空空荡荡。已经临近傍晚,我沿着马路走了一会儿,始终叫不到出租车。一个骑摩托车的男人在我身后不急不缓地跟了一小段路,招呼我上车,我不愿意与他说话,加快步伐,又用余光望他。他一只脚跨在摩托上,一只脚踩在路牙上,熄着火慢慢荡着。像是无所事事,又不知道该如何消耗天黑前的时光。在我走过下一个路口时,他停下来,幸灾乐祸地说:“都放假了,再往前走,马路也都封了。你不是本地人吧,国庆节交通管制,你喊不到出租了。”然后他又重复了一遍,“马路都已经封了。”

哦。我差点忘了,只不过

年没有待在这儿而已。上一年的国庆还是在北京,因为挨着中秋节的缘故,就干脆把阿乔与他的两个朋友都请到家里来吃螃蟹,没有准备什么饭菜,只是买足了酒,又特地开车去南三环的海鲜市场买来用麻绳捆扎好的大闸蟹,放在冰块里一起拎回来,沉沉两袋。结果家里最大的锅子也还是嫌小,只能分开几次来煮,也算是酒足饭饱的一顿。随后他的朋友说要去歌厅找小姐,阿乔有些尴尬,推辞说晚上答应了我要一起去龙潭公园看灯会的。其实他只是找个借口随便一说,但晚饭后也没有什么可做的事,于是两个人就真的去了公园。时间已经有些晚了,看灯会的人很少。湖面上漂浮着八仙过海,

色的,现在回想起来,完全是个梦境。我们有耐心地绕着公园走了一圈,没有想到公园太大,到了差不多

点,灯也开始慢慢熄灭。我们沿着漆黑的小道走,我记不得前一天曾经下过雨,但草坪是湿的,裙摆下的小腿也被溅湿了。不时有巡逻人员打着手电从我们身边走过去,一束束光在小树林与荆棘丛中摇摆。他们并不催促我们,像是故意要留给我们时间。我不着急,觉得即使走整夜的路都没有关系,但是阿乔有些失去了耐心,他不再说话,拉起我的手大步向前。

那日的月亮是橘黄色的,很大,颜色竟可以称得上是鲜艳,悬在空中几乎失真。想起这些,我也不由往眼前的天空看了看。虽然是傍晚,但已经悬起一轮月亮,疏疏浅浅的,离得有些远。喊不到出租车,我也并不赶时间,而且去往咖啡馆的路简直闭着眼睛都能够摸到。我当然知道自己在犹豫些什么。我走到梦里那条路上,不过夏天已经算是苟延残喘,泡桐树依然遮蔽着整条马路,绿色却毫不轻盈,浓重得突然叫人透不过气来。我知道再往前几步,拐角处,青春感过分强烈的记忆都在那儿,触手可及。可是我是否还能够承受得住喜悦。

推门进去的时候,玻璃门上挂着的风铃被撞响了。我难免像个老人一样开始絮叨着想,这还是过去那盏么。然后自己都觉得可笑起来。可是店里并没有熟悉的面孔。我匆忙扫了一眼吧台,只站着两位面色沉郁的男孩,并不抬眼,对外面发生着什么也不太关心的样子,只是死气沉沉地刷碗。我踯躅片刻,打消了向他们询问的念头,要了杯美式咖啡,就径直找了张桌子坐下。

我旁边桌的情侣正在发着牢骚,他们要的南瓜汤迟迟没有上来,意面又上错了,咖啡端上来的时候奶泡是凉的。“我是在网站上看到其他人的推荐才来这里的。”女孩轻声抱怨说。

这儿的格局变了一些。原本靠墙的三张火车座被拆除,变成一排拥挤局促的小桌,是想要容纳更多的客人,可是此刻生意寥寥,那些总好像站不稳似的桌子无疑在放大一种空荡荡的潦倒感。过去我们只做两种简单的意面,蘑菇培根面和肉酱面,用一只电磁炉完成。所有的三明治都依靠一只很小的烤箱,定时器的叫声此起彼伏的。用来做奶昔的粉碎机也只有一台,临到我快走时才新添置了一台烤面包机和另外一台粉碎机。橙汁这些则完全靠胖子手工榨,一旦有超过三桌客人同时点单,吧台后面就乱作一团。但是没有人抱怨,客人们彼此熟识,互相聊天,等着对面电影院的霓虹灯亮起来,又暗下去。

所幸这会儿咖啡机运作起来,还是旧的那台,每次打奶泡时蒸汽燃烧都会发出巨大的噪音,隆隆音反倒让我平静下来。毕竟天花板上糊着的旧报纸也都还在,吧台后面橱柜的顶端甚至还有一瓶茴香酒。这酒搁在那儿平日里几乎没有人点,简直是专门为保罗先生准备的。冬天里他还喜欢喝用滚水冲淡了的威士忌,真是奇怪的人。

而这会儿我有些记起他来,他不是什么讨人喜欢的人,说是美国人,其实有一半的印度血统。最初是隔壁咖啡馆的常客,总是见他独自坐在店里公用的电脑前回复电子邮件,有时候也跟伙计们下两盘象棋。之后因为赊账赊得厉害被列入黑名单。其实整条街的咖啡馆,彼此都有沟通,我们也不是不知道这回事,但既然他混迹过来,胖子便拉不下脸来赶他走,又觉得店里需要有些这样的文艺人装点门面,便嘱咐说一两杯咖啡的钱由着他去,但酒钱绝不含糊。胖子向来与慷慨大方沾不上边,那些经他手倒出去的酒都是用量杯比着的,绝不会手一抖就多洒出去一口。

我们都说不清保罗先生靠什么为生。他看起来有些年纪,在这儿也没有一份合情合理的工作,偶尔在一些英语期刊上发表豆腐块大小的文章,会拿来给我们看。我们这儿大部分服务生都不懂英文,敷衍着拿过来看一会儿,点点头。大部分的时间里他无所事事,倒是在咖啡馆一坐就能坐整个下午。

最初他还喜欢

处找人搭讪,他在北京待过些日子,中文说得算是不错,舌头里总是卷出些不合时宜的翘舌音。夏天时穿白色短衫与布鞋,春秋天加件米色褂子,冬天再裹件褐色毛衫,天再冷下去就见不到他了。他个子特别高,这些年间日趋消瘦,终日带着那副嗑药以后迷惘的神态,与人说话时不得不弯下腰来,显出一种真的在认真倾听的模样。但我们都知道其实不是的,他只是做出在听的样子,尤其在我快要离开的那一年里,他已经很少能够有集中精神的片刻。

偶尔有些夜晚他坐在尚未拆去的火车座里,对面坐着个女孩,他煞有介事地聊起诗歌和电影。我想她们都不会明白他在说什么,他自己大概也不明白,但是她们竟然都认真在听。白痴,我们在心里骂一句。

这么想着的时候,不知从哪里蹿出来一只肥胖的虎斑猫,在我腿边摩挲片刻,轻轻跃上桌子。有些迟疑似的朝我看看,然后伸出舌头,飞快地舔了一口奶缸里温热的牛奶。见我并没有动静,干脆就低头放心地喝起来。我向来对动物无能为力,一时不知道该做什么举动,只好望着它。愣神间却见到它被拎住头颈抱起来。抬头望去,它已经被抱在一个男人怀里。他看起来颇有几分眼熟,一定是过往老客人中的一位,却一时间无法把他的名字从记忆那潭已经浑了水的池塘里捞出来。

辨别不出他什么年纪,将近四十岁的样子,或许还更年轻些。头发理得很短,皮肤黝黑,眼神中透着股草莽干脆的气势,算得上惹人注目。如果没有搞错的话,他自己开了家小规模的广告公司,公司就在咖啡馆旁边,或许他的家也在咖啡馆旁边。所以过去是几乎每天都能见到的熟客。他的样貌还是那样,若要说有什么改变的话,大概是瘦了些,以及前些年那种嬉皮笑脸的神态现在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温和的倦怠感。

他拖了把椅子在我对面坐下,手里依然抱着那只虎斑猫,轻声说着,嘘嘘。他并不急着与我说话,像我们真的认识很久似的。他便是那种典型的在咖啡馆里待久了的人,与整个世界的关系都是松弛的。“它叫什么?”我没话找话地问他。“木耳。”他说。

木耳,我疑惑起来。虽然我向来都与木耳相处得不好,但是也分明记得木耳之所以叫木耳,因为最初从花坛边把它捡来时,它浑身墨黑油亮,便给它取名木耳。它的脾气坏得要命,绝不像寻常咖啡馆里养的猫那样,慵懒、黏人。却是到处撒尿,抓坏沙发,不喜近人。若不是因为咖啡馆里那两天正好有过路老鼠,一定不会收留它。“哦,不是原先那只了。”他想起来似的,抬头看看我,说,“木耳死了。”“怎么会?”我追问。“也就是上个月的事,它自己跑出去玩,门口正好在排管道,挖得一塌糊涂。它不知道是怎么受的伤,一瘸一拐跑回来的时候,都是血,把这儿当班的小姑娘吓哭了。之后送医院做了三个小时手术,横膈膜、膀胱和肺都动过了,胸口划了一个很大的口子,内脏也都整理了一遍。然后在医院里住了

天,特别难熬,还是死了。”他说着,把手里的虎斑猫放走。“听着真叫人不好受。”我说。“胖子对木耳算是尽心尽力,医院里这一个星期花去他六千块钱,还是没能救回来。你知道他这个人平日里小肚鸡肠的,不过还是念着那份旧。”他说。“谁不是呢?”“这只虎斑也是朋友寄养着的,胖子唤木耳唤得顺口,就不换了。”他说着,把猫放到地上,猫在原地舒服地打了个滚,又消失在了桌椅之间。然后他才转过身来,两条腿大咧咧地笔直伸到我旁边,挨得很近,我不敢移动脚踝的位置。“你与两三年前我初见你时不一样。”他说。“我们一直都算不上是认识。”我不免有些局促,他的眼神和语气都像是在调情。岁月无疑给了他一些好的馈赠,像是此刻的处事不惊。“我刚刚看到你,你远远站在门口,像个男孩,非常坚毅,长身玉立。然后你此刻开口说话,表达又完全是个女孩,运转自如。你是怎么出落成这样的。”他虽然在笑,但竟然显得真挚。我们沉默了一会儿,说话间记忆不免被剥落一些,他的名字渐渐浮出来,我正要张口的时候,却看见玻璃门被撞开,满头大汗的胖子像朵祥云一样朝我们这儿扑过来。“大奇。”他大声招呼着走过来,“兄弟也有段日子没见了。”“看到你的短信,就过来走一圈。”大奇起身从屁股后面摸出包香烟来扔给他,然后胖子才转头看到我,愣了一会儿,接着笑起来,重重抱了我一把。他还是那副样子,生活的重担像是始终在折磨着他,一脸难以甩去的不满与抱怨。把我放开以后,浑身的肉都抖了一抖。他向来如此,一半是发自内心的热情,一半又是职业病的虚情假意,在客人面前要表现出惯性的热络与相熟,却常常别转屁股在背后漫不经心地说些闲言碎语。与此同时,心灵的敏感程度又与外表极其不相称,常常叫人哭笑不得。

他拖过一把凳子一屁股坐下,点了根烟,顿时就把我们与旁边那桌情侣间的空隙彻底填满了。那两人显然已经有些气急败坏,这会儿收拾起东西来匆匆走了,再也不会来光顾的模样。他们才刚出门,胖子就骂了句傻逼。吧台后面那两位小哥也并不着急过来收拾,吃剩的食物坦然自若地摊在那儿。要是放在过去,胖子早就对着他们大喊大叫起来,但此刻就连他自己也懒得回头往残局望一眼。于是我意识到他其实已经不在意这些了,不在意奶泡冷了才端出来的咖啡,也不在意冷柜里硬邦邦的布朗尼。他的心里像是有什么无法描述的东西正在慢慢熄灭。“你们俩怎么在一块儿?”胖子问,他对所有人的秘密都怀着不可理喻的好奇。“正好路过。”我抢先说,立刻有些后悔自己的急于辩解。“哦,哦。”他长长叹口气,似乎有些心不在焉,我意识到他此刻的兴趣又怎么会在我这儿。我与大奇互相望了一眼,都知道他很快就要进入状态来讲一个长长的故事。大奇点起一根烟,我也赶紧找好一个舒服的坐姿。“我可真是累坏了。”他的开场总是这样,又重复了一遍,“真是累坏了。”“我刚刚帮保罗先生办好所有的手续,也给他家里人发了电邮。要是联系不上,那这家伙可是欠我欠大了,之前那些酒钱又算得了什么。”他说话间,肚子起伏,也在强调他的付出似的。“上个月见他还好好的,”大奇说,“我们一起喝了些啤酒,他好像拿了些稿费,啤酒都还是他买单的。他如果是个有钱人,还真会有一掷千金的派头。”“长话短说。上个星期没见他人,总觉得什么地方不太对。这段时间咖啡馆生意不太好,你们也看到附近新开了好多家咖啡馆、西餐厅、面包房,老客人们都留不住。每天晚上其实也就他还来陪我说说话。我还跟店里那些小家伙打趣说,就算他死了也没有人知道。结果挑了个日子早早打烊,去他家里敲门,门口的垃圾都臭了。”胖子说着,揉揉胸口,悲伤里又洋溢着难以抑制的兴奋,说是长话短说,但话匣子一开就再也收不住,一如既往地,在故事最精彩的部分到来前,得意扬扬地眯起眼睛。“竟然是你发现的。这人生。”大奇对胖子说,却又望向我,我转过头去。“他啊一直是有心脏病的,我们谁都不知道,也不知道他安着心脏起搏器。我想他怎么那么瘦呢。可是你们怎么能想到他竟然穷得没有钱去更换心脏起搏器的电池。他就这样拖着,到最后电池没电了,死了。妈的,到底是个诗人,死得也像是在写诗一样。”胖子说到这儿,都已经喘起气来,“你们说他为什么不回美国去呢,他们美国人不是都有医疗保险么,就这样在这儿等死。死了以后还给我添个那么大的麻烦。”“大家都相识一场的,总也不能由着他去。”大奇拍拍胖子的肩膀说,“兄弟,有什么要帮忙的尽管说。”“现在还不好说,等着看看美国那边有什么消息过来。”胖子一鼓作气说完这些,真的有些累了,从吧台里拿出些冰啤酒来。我们各自打开一罐,默默地喝起来。“我带了些照片来。”大奇说着起身从包里掏出摞自己影印出来的黑白照片,“挺多年前拍着玩的,可能是店庆的时候吧。收到你短消息说起保罗的事,我就整理出来,想带给你看看。”

我等胖子看完,接过照片来,十来张的样子。我猜想那是三年前店庆的时候,咖啡馆还保留着我记忆中的模样。架子上悬挂着水晶玻璃杯,我们用放在咖啡机上烘干的软布一个个擦拭过,对着光线也绝看不到一点水渍。我不知为何突然紧张起来,那种梦中的感觉再次袭来,我的手有些发抖,紧接着我感到浑身都在发抖,无法形容那究竟是喜悦所致,还是悲伤。我匆匆看了他们一眼,胖子与大奇正自顾自地聊起店里的生意,然后我再埋头翻到下一张。照片的前景是保罗先生,虽然他占据了几乎一半的篇幅,但是对焦并没有对在他身上,闪光灯把他的脸打成白茫茫的一片,他眨着眼睛,露出有些惊恐的神情。而在他的身后,吧台背面,那个侧脸站着的女生,男孩气的面孔,松着扣子的衬衫,头发又短又柔软,随时倒向一边。焦点都聚拢在她的脸上,她轻轻皱着眉头,像是与谁生气,又不愿意妥协,也不愿意置身在热闹中。

微微。她的脸上沾着灰尘,我用手指擦拭,试图抹去,才发现是冲印过程中留在底片上的尘埃,变成一根蜷缩起来的小小的灰白色的曲线。在我的记忆里,那一整天她都有些忧心忡忡,但其实压根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为了晚上的店庆,她下午去隔壁剪头发,结果剪坏了。我们一起坐在门口的台阶上抽了会儿烟,夏天正要到来的样子,吹过来的风里面含着一种不可名状的伤感情绪。她在背心外面套着件白色衬衫,没有系扣子。低下头去,脖子间都是细细碎碎的头发,让人忍不住想要伸手拂去。

我当然知道我会再一次看到她。哪怕她已经不在咖啡馆里,但总会留下些痕迹,我们都会留下痕迹。而哪怕只是看到这些痕迹,就已经足够叫人喜悦。只觉得记忆过分美好,无法承受。我此刻最想做的,无非是拨通她的电话,告诉她有关保罗先生的事情。这是任何人在听到一则死讯时的本能反应,去告诉另外一个人,告诉她,把这件事情从头到尾地对她讲一遍,好像唯有这样,才能确凿感到这件事情真实发生了。否则的话,那些失去联系的人跟那些死去的人,对我们这些活着的人来说,到底有什么区别。“很久不见微微。”胖子突然把我的注意力拉回到他们交谈的现实场景里。“嗯。”我含糊地应答,并不想与他说起这个名字,好像只有不说,照片里的场景才能停留得更久一些。“你走之后没多久,她也走了。你们后来还联系过么?”胖子问。“她来北京看过我一次,两年前的事情。然后就再也没有联系过。”我说。“我也给她发过消息,但是我猜想她已经换了号码。”胖子说。

我们三个人都沉默了一会儿。晚饭时间才刚过,可是店里的客人差不多已经走光了。这曾经是最好的时光,当我们都还在一起的时候。夏天里天总是暗得很晚,七点的光景还泛着微光。对面电影院里的电影正好开场,在咖啡馆里等待的客人们也纷纷散去,直到九点电影散场,又有些闲闲散散的人回来喝杯酒。我们都享受中间这段静谧的时间,因为这种静谧并不持久,所以也不会显得孤独。

胖子会去隔壁落市的菜场里逛一圈,带回一些蔬菜和肉。我和微微都最爱吃他做的洋葱炒肉片,后来我自己也做过几次,都不如他做的那么好味。其实无非是大火爆炒,加酱油和糖调味,味道却无法复制。也问起过胖子,他总是摆出那副有独门秘方的嘴脸。其实我们都知道是没有的。就好像当时我与微微为脸上的青春痘烦恼,胖子就为我们调放了蜂蜜和薄荷叶的茶,越喝越浓,都没有效果。所以从来也都没有什么秘方,胖子只是为了讨得欢喜而瞎吹牛。之后我再也做不出那道菜的味道,也只是因为地方不对、人不对,世界也变得不对了。“过两天来我家里吃饭吧。”胖子打了个响亮的酒嗝,他的酒量向来与他的外表以及咖啡馆老板的身份不符。“其实最想吃的还是你做的饭。”我说,这是真心话。“等天再凉一些,你们俩一起来。给你们做红烧羊肉,放整根的白萝卜一块煮。再去买几只大闸蟹来。”胖子说,虚晃一枪的热情。“你自己过得好不好?”我问他。“最近都是一个人过日子。刚刚下午潦草吃的一顿就是把剩了两天的排骨热一热拌饭,顺便把冰箱里半棵白菜一起炖了。后来你们都走了,我也很久没有在家里招待过什么人了。”“我常记得你以前教给我们的一些小诀窍。在北京的时候,自己做饭,煮完一锅骨头汤以后根本吃不完。就像你说的那样分装在小袋子里冻起来,之后半夜要煮面条的话,就有现成的骨头汤做底,好味得很。”我说得动了些情。我知道大奇正望着我,我们的目光有时候碰到一起,但我不再感到不安。有那么一会儿,我产生一种回到了过往的错觉,空气里咖啡的香气和蒸汽机隆隆的声音对我来说像某种致幻剂,而在那样的过往里,我从来不曾感觉到真正的不安。于是大奇笑了笑,又把目光转向别处。

然后胖子站起来打烊。其实时间还早,只不过看起来真的不像是会有人再来光顾的样子。接着不过两三分钟而已,吧台后面那两位男生就已经消失不见。我随手拿起一块搁在咖啡机上的布,想要擦干几个正在沥水的杯子。“放着吧。谁会去管它呢。”胖子说着,他正在把一些没有用完的意面重新放回冰箱里,“一看到你就难免要想起些旧事来,虽然旧事重提总叫人生厌。你们一个个走掉,客人们一个个走掉,就像是把这儿的魂都带走了。”“可是胖子,谁也不能在咖啡馆里待一辈子。”我踯躅了一会儿说。“谁说的。”胖子突然大声说。我愣了愣,本以为胖子的牢骚会像晃过的啤酒泡沫一样涌出来。他向来抱着一种壮志未酬的焦虑。但是他却没有再说话,只是背转过身去,留给我们一个笨拙的背影。我再次意识到他已经不再有那副时不我待的模样,他显得平静,平静甚至让他添出些悲壮来。于是我们都不再说话,帮着他把椅子翻到桌面上,把垃圾袋收拢起来,一起走出咖啡馆,看着他拉下沉重的卷帘门。“说真的,你怎么突然回来了,在北京过得不好?”胖子直起身来问我。“回来谈恋爱呗。”我说,不由往大奇站着的方向看过去。他双手插在口袋里,又点了根烟,然后抬头认真望着我,像是在等我说下去。“大家都是老朋友了,有一句说一句的。你这哪是谈恋爱,失魂落魄的样子,明明是失恋。”胖子说。我笑起来,摸摸他的肚子。对于胖子这样的人来说,向来是人心隔着肚皮的,但是也有如此刻这样短暂的时候,他是真诚的。

我们挥挥手,他甩着手里的钥匙往马路对面走去,走到一半,又回过头来,两手交叉在头顶,用力地朝我们挥了两下。“我陪你叫车。”大奇说,并不是一句疑问句,不容置疑似的往前走去,像是确定我很愿意与他一起走一段路。而这无疑是最适合步行的季节,暑气几乎褪尽,因此所有的知觉都变得格外敏感。我感觉自己正在从一个冬天漫长的梦境里渐渐醒来,却也并不是那么确定。于是我在潮湿的空气里偷偷动了动手指,又伸了伸球鞋里的脚趾,我甚至想要走得更快些,想要把那些旧梦甩在身后,不再让它们有机可乘。

可其实我只是保持着与大奇差不多的步子,并排挤在一条窄小的林荫道上。在经过树木、广告牌或者邮筒的时候,他不得不让开,在下街檐走两步,却又立刻走回来,与我挨在一起。我们的胳膊和肩膀不时碰到,我也没有想过要避让。我们不断经过一些黑漆漆的小花园,嗅到各种甜蜜的花香,但是我们都没有停下来往里张望,只是继续向前走,甚至都没有再说话。

然后我们在一个路口停下,大奇伸手拦下一辆疾驶过来的空车。我坐进车里以后,他也坐了进来。我们都沉默了一会儿,似乎是在等着谁先开口。大概几秒钟后,大奇对司机报出一个我从没听过的地址。我转过头去望向窗外,外面是高架桥底下一片蓝紫色的灯光。“能抽根烟么,憋死我了。”司机从后视镜里看着我们。“当然。”大奇说着,也点起一根烟。然后他递给我。我接过来,抽了一口,又抽了一口,烟嘴湿湿的,带着些其他人的温度。“要秋天了哦。”司机打开窗户,没话找话地说。

我们都没有再说话。从车窗外面涌进来一些风,闻见熟悉的江水气味。然后就是在这个时刻,我第一次感到,那些失了的魂、落了的魄稍稍回来了一些。二

我很久没有到过陌生人的家里。大奇的家并不大,床的跟前放着张沙发。他没有招呼我,好像我是这里的常客似的。于是我在沙发角上坐下,把包放在地上。这是间非常整洁的屋子,床单掖在床垫底下,被子与枕头也都看得出整理过的痕迹。有一张用了很久的书桌,因为堆放着太多书籍的缘故,中间已经凹陷下去。两条看起来像是平时常穿的牛仔裤耷拉在椅子上。地板已经磨得很旧,从未打过蜡,但是没有灰尘。门口并排放着几双鞋,皮鞋和球鞋对半分。没有其他任何一件称得上是多余的东西。就好像这个人的生活在多年来都保持着一种大学男生的朴素。

而他自顾自地在房间里走动,收拾衣物。中间拿了两罐啤酒,打开一罐递给我,顺势摸摸我的头发。我心不在焉地翻看一本摊开的杂志,其实完全看不进去,只觉得灯光照着所有的字都在晃动,度日如年。

所幸他很快就在我身边坐下,打开另一罐啤酒,喝了一口,转头看着我,然后朝我伸出胳膊,说:“来,过来。”于是我朝他那边挪了挪,他的胳膊卡在我的脖子后面并不舒服,而我们也不知道该用怎么样的姿势才能消除此刻剧烈的陌生感。于是我们各自调整着背脊、腰肢或者大腿的位置,最后觉得一切都是多余的。他侧过身来,我们近距离地对视了片刻,然后心照不宣地接吻,在沙发上纠缠了一会儿,挪到床上。

他算得上是热烈与温柔,于是我也尽力回应,甚至有些犹豫自己表现得是否过于主动。但是他还没有来得及撤去凉席,换了几个姿势以后就把膝盖磨得生疼,难道这整个夏天他都没有发现在这条凉席上根本就没法做爱么。我们都有些兴致寥寥,甚至气急败坏起来。半途他停下来从床头柜的抽屉里取避孕套,撕了两次都没有撕开。我看着他,没有想要帮忙。我们并没有关灯,所以此刻的灯光算得上刺眼,把一切都照得过分清楚,他的神情、陌生的床单,我甚至注意到空调风挡的转动。我看着他第三次努力把避孕套撕开时,出了很多汗,有些气喘吁吁。然后他俯身抱住我,一动也不动的,身体变得愈发沉重,汗水黏在我的身上,我觉得不舒服,尽量想要摆脱。但我沉默着,等待着他的动静,过了一会儿,他重新躺回到我的身边。“该死的凉席。”他说,把撕开的避孕套扔回枕边。“嗯。”我说。

然后我们都没有说话,静静地躺着。虽然并没有做完一场完整的爱,但是心中那种迫切想要做爱的愿望却也忽然熄灭了。这跟最后一抹烟火从空中坠落以后那种空荡荡的感觉没什么差别。他侧过身来搂住我,手搁在我的乳房上,我能够感觉到自己的心跳声,混杂着他呼吸的节奏,都是在催促梦境的到来。我挣扎了一会儿,胡乱转动着眼睛,伸伸脚趾,只感到黑暗像一整排浪头般打来,毫不费力地把我卷走,我努力呼吸,双手徒劳地试图抓紧什么,而除了灰白色的泡沫,我随手所能捞起的,全部都是支离破碎的阿乔而已。

那天,我与阿乔坐在一个沿湖饭店的二楼,靠窗,能够看到什刹海的冰场。底下的湖水冻结成深不见底的黑色,完全看不到下面水的流动,冰刀在湖面留下一道道白色划痕。记忆中我们每次去那儿都是在傍晚,回忆起来天却是黑的,高处有明亮的聚光灯把光束白花花地打在冰场上。明明听不见声音,我却知道高音喇叭里在放着歌,我甚至能从心里把那首歌再哼上一哼。冰场上有个梳着马尾辫的女孩,她站在一圈光晕下,不停地原地旋转。双臂和双腿先是舒展,然后抱紧,转速越来越快。好美,我心想。

阿乔坐在我对面,他常常因为我与他在一起时走神而忿忿,那天他却与我一样,久久地望着窗外。然后他说春天的时候他被朋友约着来这儿谈事,也是坐在这个位置,外面烟雨蒙蒙,柳树绿成一片,水也是绿色的。他们从下午聊到傍晚,天好像花了非常久的时间才暗下去。听他说这番话时,我已经经历过北京的春天了,漫天柳絮,不过眼下望出去,却明明是冬天里最黯淡的傍晚,像个噩梦。

我浸泡在迷雾里,无能为力,没有任何事情可以去做或者值得去做,所有的努力都是徒劳,唯有等待时间慢慢过去,梦境总有结束的时候。我慢慢就听到了声音,床单被掀动的声音、房间里的脚步声、抽水马桶的声音、杯子放在茶几上的声音、水声、敲键盘的声音、讲电话的声音,都隔得远远的。像是小时候发烧在家,没有什么可担忧的,只管沉沉睡去,梦的间歇能听到房间里父母的脚步声,花很长的时间醒来,便会有一碗加了两片酱萝卜和一块腐乳的白粥放在床边。待烧慢慢退去,世界又会重新清朗起来。

我动了动手指,好确定自己已经不是在动弹不得的梦境里。而我的左手被握在另一个人的手里。“再睡一会儿吧。不着急。”大奇柔声说。“嗯。”我花了一些时间想起身边的人是谁。他在发短信,左手按着键盘发出轻轻的咔嗒声,右手握着我的手。而这会儿他捏了捏我的手指,像是在说没关系的。“我睡了多久?”我问他。“十分钟。”他说。哦,原来只是十分钟而已,却重温了整个傍晚。梦境加重了回忆的晦涩,也拉长了现实的时间。我甚至记得碗里的食物,从剁椒鱼头的盘子里捞出来,被夹断的面条,再次被拉回到那个场景里,并且被无限放大和放慢,任何一个细节都没有错过,这让我难过极了。不知道此刻的心情是渴望被原谅,还是渴望原谅别人。我不由把手收回来,觉得有些突兀,于是干脆起身去洗手间。

大奇告诉我怎么开热水,嘱咐说老房子的水管老化得厉害,可能会有些忽冷忽热的。然后又递给我一条没有用过的浴巾。他的洗手间里只放着最简单的洗漱用品,一瓶剩了个底儿的洗发水和一块用了很久的肥皂,绝不是什么在意细节的人。因为没有想到那么快就进入了正题,并且草草了事,所以我也不知道接下来该做什么,只是麻木地洗去些身上陌生的气味,擦干,然后把地上的衣物一件件拾起来。

这会儿大奇已经把空调关了。他打开窗户,又打开一面风扇,正坐在风扇前抽烟。他的窗户外面遮蔽着树叶,有风吹过的时候,在夜色里簌簌作响。他还没有穿上衣服,阴茎松弛地蜷缩在椅子上,像只安眠的蛹。他替我拉开张椅子,于是我在他的身边坐下,我们之间隔着一段触手可及的距离。“我能抽根你的烟么?”我问他。“当然。”他递给我烟盒,我从里面抽了一支,凑到他点燃了的打火机旁边,风扇把火苗吹得东倒西歪,他用双手来护。我能感觉到自己的头发撩到他的脖子与手腕,不知道为何,此刻的感觉竟是离他更近了些似的。

这样仿佛才是最好的,我意识到此刻如同过去的无数个时刻一样,做爱对我来说并不是最重要的事情,我渴望的无非是人与人之间无限的贴近。简直可以说为了这样的贴近,就连做爱都可以。所以现在,我们俩的心中都已经没有记挂着要去做的事,没有欲望,倒显出些难得的亲密来。“你有男朋友么?”他问我。“没有。”我说。有么,我心想。“你呢?”我反问他,其实我并不好奇,只是出于礼貌。“上一个女朋友差不多是一年前的事情了。”他说。“你们为什么分开?”我问。像是个抛给自己的问题。“她从来不曾信任我。其实我从未出轨,但是她觉得无法在心灵上接近我,她总是在抱怨说我从来没有对她说过心里话。真是奇怪,我确实从来不曾对她说过心里话。”他说,“后来我想她是对的,像我这样一个挖心挖肺的人,竟然不愿意对她说心里话,大概就是不够爱吧。”“嗯。”“在最后的一年里,她常常对我提出分手。每次我刚把她送回家,她就打来电话,在电话里哭。然后她的妈妈打来,她的舅舅也打来。”“后来呢?”“我们最后一次见面是在我的公司里。我们为了很小的事情大吵,我累了,我对她说分手吧。这是我仅有的一次主动提出分手。然后我们一起下楼,我没有开车,所以就步行去喊出租。坐上车以后才发现手机上有她的未接来电,我打过去,她说没事了,原本只是想问我要不要捎带我一段路。我也说没事了,我已经坐在出租车里了。又过了一会儿,我坐的车被红灯堵住,转头望向窗外,看到她的车就在我旁边,但是她没有看到我。等到转绿灯的时候,我们的车并行了一段路,我看到她开始用耳机打电话,她显得很愉快,一直在微笑。我想,在这样的时候打电话,就意味着对方已经向前迈出一步去了。之后我们再也没有见过。”“只是因为看到她在打电话?”“没错。一直以来不都是这些鸡毛蒜皮的事情促使我们做出最后的决定么?”“分手是很难过的事情么?”“这算什么问题,难道你从来不为离别觉得难过?我可也算是尽力爱她,与她分开当然难过,这一年来,都有如行尸走肉。”“可是总会慢慢好起来的吧。”我问,小心翼翼地,“会么?”“之前我养过一只猫,黑白相间,四蹄踏雪。它在我家里待了五年,然后有一天,它突然就走了,我还没有来得及跟它告别呢。后面的一段日子里,我都是麻木的。只是每天深夜下楼,在附近花园的一个个角落里找它、等它。也不敢大声呼唤,怕把它吓跑。这个举动坚持了足足有一个月。”他说,“所以生活对我来说,一次次也是这样的。我是真正冷漠的人也好,是热情过度的人也好,都是一次次的离别把我变成这个样子的。说我习惯也好,麻木也好。”

我们各自轻松喝掉面前已经不太凉的啤酒,他说得有些动情,又起身从冰箱里拿出两罐。然后点起一盘蚊香,说是秋虫凶猛。一会儿房间里就弥漫起一股夏天才有的味道,像是上一个季节还弥留着迟迟不肯走似的。“每次喝酒就难免想起我妈,她与我谈事,各种表情,但手里总离不开一罐啤酒。秋天时换成黄酒,冬天甚至是白酒。我爸不在的酒席上,她还会再问我要一根烟,定是要中华的。我外公一家都擅酒,从不用杯,都是劳动人民,只用大碗盛。黄酒就用铝壶烫热。一家人都是工人阶级,就出了我妈这么个医生。却也是个没素质的医生。但我的性格里多是遗传了她的豪爽。”大奇说着与我碰了下杯。我就笑眯眯地喝着,听他说话。这是我喜欢的喝酒方式,不急不缓,若身边有两三人絮絮说话最好。酒过三巡,身体慢慢放松,从耳朵到鼻翼都透亮发红,眼睛也湿润。一部分神经麻木不知,另一部分则一触即发。“其实在我的脑子里,我已经与你喝过这场酒了。”他说,“你就是这般模样了,少女小渔一样。至少此刻我觉得你清纯至极,我对你也是真诚至极。”“你喜欢什么酒?”他隔了会儿问我。“入口甜腻的桂花酒,这是到北京以后养成的习惯。楼下杂货店就有,四块钱便能买回来的销魂物。”我说。“我喜欢性格温和的黄酒,天再冷些,常常在办公室里开一坛分饮。”他说。“在北京的时候,我常常一个人在家里喝多了,只好哭起来。”我说。“我要是早与你相熟,就拎着酒瓶找你去吃铜锅涮肉,哭什么呢,大好人生的。这会儿北京已经开始变天冷了吧,再过些日子就该就着暖气喝黄酒了。”“吃涮肉当时是在家围炉最好,再做两个凉菜。喝多了也不用担心,直接在暖气里睡过去。不管怎么说,我总是在想念北京。”“你自己常做菜?”他问。“刚到北京时,常有朋友来给我做饭吃。因为朋友是北方人,所以我最初学会的是打卤面,切黄瓜丝竟然也很在行。”我说。“朋友是男的吧,做完饭也免不了要做爱吧。你再往下我简直要吃起醋来。”他插科打诨的,“其实我这辈子都没有吃过哪个女朋友主动做的饭。前女友倒是做过一次,土豆炖牛肉,她的妈妈事先演习教授了做法,几乎做成半成品,连锅一起颤巍巍地端来的。”他说着,趁酒兴从角落里拿出小半瓶杨梅烧酒,里面的杨梅早就泡得没有了颜色,他手舞足蹈地说,“牛逼,这还是公司刚成立那会儿存下的呢。”然后找来两个刚刚洗过的杯子,摆在我面前,顺势与我接了个吻。“我告诉你一件保罗先生的牛逼事吧,我从来都没有跟其他人说起过。我想他活着的时候大概不太想让其他人知道。”他说,“那年咖啡馆隔壁有家小画廊开张,我想不起来是几几年了。我在那个派对上第一次遇见保罗,他穿着件夹克,趴在张方形的桌子上喝啤酒。有人把他介绍给我,说他刚从印度旅行过来。他有些艰难地转过头来,喝得已经有些多了。那时候他的长相跟现在还不太一样,胡子刮得很干净,没有那么多的白发,虽然有些年纪,但看起来很健硕。”他顿了顿说,“他与我聊了会儿天,喝得有些多了,或者是嗑了药。他反复与我说起镇子边缘一条干涸的河,心不在焉的。”“嗯。”我看着他,他讲起这些来竟然非常动情。“那天我喝得可比现在多多了,我们俩等大家都散了,就坐在门口的台阶上喝啤酒。我才知道他上过战场。他的肩膀因此被弹片划伤,战地医生直接在锁骨上给他钉了几根钉子。之后他的右手臂都只能小幅摆动。那应该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但他说他就此从未摆脱过噩梦,一做梦就不得不喝酒。喝酒能够消灭梦境。他的梦里都是血光冲天。据他家里人说,每次喝多了他就大喊,把枪放下。完全没法再在家乡那个小镇待下去。之后在朋友的介绍下去了印度。到了印度以后大失所望,说是坐在火车上疲劳至极,而周围拥挤着的都是当地人,面无表情地盯着他看,与他噩梦里的场景并没有多大的区别。待了五个星期以后决定来中国,就来到了这儿。”他停下来。“保罗先生有多大年纪?”我问。“不知道,从没说起过。总有六十多了吧。”“真想不到。”“其实那差不多是我们仅有的一次聊天,我也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得的心脏病,应该是在美国的时候。他说起之前去俄罗斯动手术的事情,我只以为是修理他的手臂,现在想想可能是心脏的问题。”“后来呢?”“后来你就来咖啡馆上班了,他就变成了那副样子。不过也可能一开始他就是这样的,从一开始我见到他,他就已经是那副心不在焉的样子,像是从未能够从噩梦中醒来。到最后,其实是他自己也已经放弃努力了吧。”他说。“你能告诉我变老是怎么回事儿么?”我问。“空茫茫的。”他说。“嗯?”我没听清。“就是心里变得空茫茫的,像长了很多杂草。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他说,“所以要是早几年,我们能像现在这样坐在一起聊天喝酒就好了。”“嗯。”空茫茫的,默念了一下。“你呢,你在北京爱着谁吧。”“我总是在北京爱着谁的。”我开玩笑说。说完我们都笑起来。“你迷死人了。”他说,望着我,然后闭上眼睛,又睁开,继续望着我,“我这个人激情四射,旱涝不匀。你以后就知道了,我碰到什么人都不怕,都立刻能克敌制胜。但是一个人的时候就难说了,我就是那种,即使再与你热恋,只要你一走,心就立刻瓦凉瓦凉的。”“那你不是整天都瓦凉瓦凉的。”“不瞒你说,每次去按摩,服务生都会说,先生,麻烦你拳头不要捏得那么紧。在睡梦中,我也是紧紧攥着拳头,攥到发痛。”他顿顿说,“自己在人背后是软弱的,没有安全感的,在人面前或许就有些矫枉过正起来。人嘛,常常就是这样的。”“所以,干杯吧。”我举起手里的杯子对他说。“嗯。喝酒是高兴事,其他都是扯鸡巴淡。”他说,又给我满上酒,我手一晃就把杯子里的酒都洒在了裙子上。可是就像现在这样多好,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我们各自在浓重的酒意里沉默了会儿,窗户外面传来隔壁人家放出来的评弹音乐,他也跟着哼唱起来:“姊妹的语言不能听,因为她们似假又似真。我劝你,早早安歇莫宜深,可晓得你病中人,再不宜磨黄昏。我劝你一切心事都丢却,更不要想起扬州这旧城门。”我闭上眼睛,却能够听见各种轻微的声音,树叶窸窣,虫子扑打在灯泡上,野猫在屋顶追逐。我甚至听到肚子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声响,我有些饿了,我想起来很久没有吃过东西。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我心里平平静静的,甚至感到有些隐约的欢喜。

我在将近凌晨的时候告辞,大奇提了一句如果觉得太晚也可以在他家里过夜,我当他是出于礼貌,坚持告辞,他便也没有再挽留。趁我收拾起包的时候,他从厨房里拿出个牙签罐大小的玩意儿递给我,说是为我接风洗尘的礼物。我接过来看看,原来是过去花鸟市场里常见的蟋蟀罐,里面竟有一只活着的蟋蟀。“就在楼下花坛里抓到的。我发现它的时候,它正在枯叶堆里,声音低哑浑厚,可是一位真正的将军。”他说。“算了,别送给我。我从来没有把动物养活过。”我推辞说。“放心,这可不是什么斗士,就算是送你养着玩的。也是个挂念。你刚刚错过了我们上个星期驱车九十公里的狩猎,收获颇丰呢。我们周末时大战一场,惨烈得很。所以你放心,厉害的大虫我都自己留着,等着今年最后的决战。所以你看,对我来说,夏天是这样结束的,与你很不同吧。”他说着,把我领进厨房,我才看到虽然几乎没有什么厨具,但在桌子底下却排着一溜儿黑色蟋蟀罐,他打开一个,里面黑漆漆的,我屏气凝神地看了会儿,突然听到很轻很轻的声音,啾啾、啾啾。“你自己做饭的时候,撕片菜叶、掰粒毛豆给它就好了。”大奇在身后不厌其烦地关照。我想如果再不走的话,他大概会转身从冰箱里抓出一把毛豆来塞进我的口袋里。单是想象这番情景,就让我忍不住要笑出来。我把蟋蟀罐放进口袋里,又突然想到什么似的问起他那些照片来。“照片也留一张给我吧。”我说得漫不经心,好像无所谓一般。“你随便挑就是。”他转身拿出更多张照片来。“我就要那张,闪光灯打在保罗先生脸上的那张。”我说。就是微微脸上有抹灰尘的那张,我心想。

他递给我,问说要不要给我个袋子装着。我说不要,只是着急接过来。然后我走在黑漆漆的楼道里,不知道该怎么安置那张照片,放在包里怕被折坏,只好拿在手上。这样就不由常常拿起来看一眼,再看一眼。酒意差不多已经过去了,马路上的凉风很努力地想把我身后那些难过的梦都吹散了似的,我手里还拿着保罗先生的照片呢,很想劝慰说,别吹了,没有用的。不是么,保罗先生。

我不知怎么的想起有一天在咖啡馆里,大概是圣诞节的前夜。因为胖子难得请大家去唱卡拉OK的缘故,所有人都提早下班,留我一个人打烊。保罗先生在差不多要关门的时候进来,从毛衫里抖出许多寒意来,我看咖啡机还没有关,便顺手做了杯咖啡给他。等着蒸汽把水打热的间隙,我没话找话地问他为什么不回去过节,那几日常来咖啡馆的外国人都走光了。

他犹豫了一会儿说机票太贵。我把咖啡端给他,他就站在吧台旁边喝。我并没有催促他,继续擦几个剩下的杯子。他有时候看看我,有时候又看看窗外。然后他说他已经很久都没有回去了,家里也没有什么人。说完他拖了把椅子坐下来,定神望着我,像是要开始一番长篇大论。可是我并没有聊天的兴致,甚至有些木讷起来,不知道该接什么话。于是我干脆打住他的话头说,明天晚上咖啡馆还是会照常营业的,如果他想过来喝一杯的话,胖子会在这儿。他哦了一声。又望望外面,我也望望外面,外面冬天的街道上没有车,也没有人。所以现在想起来,他突然死了,虽然有些吃惊,但真的说不上是什么意外。

这么想着,我口袋里面的蟋蟀突然叫起来,啾啾、啾啾。我被吓了一跳,用手捂住口袋,怕它会跳出来似的。但其实它在罐子里一动不动的,啾啾、啾啾。三

那是我们最后的好时光。总是下午,或者临近傍晚的时候,我们坐在咖啡馆门口靠窗的座位,那是三个围拢起来的小沙发座,中间摆着张圆桌。沙发很旧,都是胖子从隔壁弄堂的旧货店里淘来的,并不成套。而且弹簧几乎都松了,人造革的皮面上裂了好几个口子,露出里面的海绵。桌子上摊着我们看到一半的书,客人们留下来的过期杂志,大瓶可乐,开始不断滴水的整桶冰块,咬过两口的三明治,半盒这个牌子的香烟和半盒那个牌子的香烟,插满烟头的烟灰缸。我们从来不收拾这个桌子,也没有客人会来坐,这就像是专门为我们自己留着的,并没有人这么规定过,但是时间久了,这就成了我们的习惯。

这三个沙发早就被胖子处理掉了。但当时,我们坐在这儿,正好能够看到窗户外面,外面永远都是夏天的样子。反正每当我想起咖啡馆,我就立刻能看到外面泡桐树绿色的叶子,空气潮湿得能滴出水来。有穿着短裙和夹趾拖鞋的女孩在马路上走来走去。

有时候微微坐在我旁边,有时候她还在路上。小杰总是在吧台后面忙碌,把意大利面煮熟以后过油放冰箱,再等一大锅肉酱突突冒起泡儿。他是店里唯一正经从职业学校厨师专业毕业的,被胖子从隔壁一家西式简餐店挖过来做领班,每天开着辆小摩托来上班。说是领班,其实他上日班的时候就只有他一个人而已,我跟微微上的都是晚班,从傍晚到晚饭的高峰时间我们三个人有个交集。但通常下午的时候,我与微微就已经待在那儿了。与我们不同,他对咖啡馆的种种事物,全无好奇,每天只是程序化地做各种事情,给所有的定时器调整好时间,在送货单据上打钩画叉。等他做完一切,就一屁股坐在我对面的沙发里。他跟所有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一样,时刻都能睡过去,长手长脚地在那只小小的沙发里摊开,睡得毫无防备,不一会儿就轻声打起鼾来。

其实胖子给他的薪水算得上苛刻,但他仿佛对生活也并没有其他要求,他既没有女朋友,也不去夜店,甚至不喝酒,只偶尔抽根烟。每天挨到下班的时刻,就立马收拾东西走人,绝不流连片刻。然后他站在马路边发动摩托车,等发动机热起来的间歇,他就这样垂手站着,望着马路对面。不知道他在想什么,或者他想要做什么。他看起来像是已经提前没有了所有烦恼,做好一切准备接受命运安排。甚至打算就此开着摩托车一路往中年里奔去。

而有时,就算我们三个人都坐在那儿,我们也未必会说话。我们只是齐齐望向窗外。这条马路上不通公交,几乎没有车。遛着三条狗经过的菲律宾人,在围栏上锁自行车的女孩,卖白兰花的婆婆,隔壁理发店的夫妇。我们看着他们走来走去,看着天色一些些暗下来,抽根烟,闭会儿眼睛,等桌子上面那桶冰慢慢地化成水。

有一天,微微从马路对面一瘸一拐地走过来,她穿着紧绷绷的白色背心,外面套着件衬衫,走路的时候总能带起一股风。她走进来,裤腿一挽,得意地把脚搁在桌子上。我才看到她把原来的一个文身图案改了。那儿原本文着个意义不明的图腾,据她说是好多年前的事,已经褪去些颜色,边缘也模糊了。这会儿改成了一根系着蝴蝶结飘带的狗骨头,她与我同年,生肖属狗。“疼么?”我问她。“当然疼。不过大面积的刺痛感会叫你欲仙欲死。”她说完撩起衬衫给我看。那会儿我们才刚去咖啡馆上班,算不上相熟,所以那是我第一次看到她整个后腰上的图案,完全说不上好看,甚至有些糟糕。颜色乌糟,粗糙。一看就是少年时期出自三流文身师之手。“这是我的第一个文身,图案完全没有意义。当时失恋了,要去文身纯粹是为了感受痛,就好像失恋还不够痛似的。第一针下去才知道,人体很奇妙,藏着很多一辈子也没法挖出来的痛。”

接着她干脆把衬衫脱去,给我看右侧肩膀上的图案,她说那里面藏着她名字的缩写,我仔细看了一会儿也没能看出来什么。只是当中还空着个桃心。她说:“一直是想留着,给什么重要的人或者东西,反正现在还没有碰到。”“你会后悔么?”刚说出这句话我就后悔了,硬生生地把自己跟她隔开了似的。“我做过好多后悔不迭的事呢,又有什么关系。”她说,全没放在心上。“他们说文身的位置不好,会倒霉。”我说。“我每回文身的时候,都会觉得自己已经碰到最倒霉的事情,还能再糟到什么地方去呢。”微微说,“当然是会转运的,这个世界上的人分成有文身的人与没有文身的人,文了第一个以后就把自己归入另一类人里去了。”

所以之后当我俩站在一起的时候,也总是这样的。微微总是那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的模样,她说话大声响亮,热气腾腾,随时都要拼命投入这个世界。而我则是她的反面,小心翼翼,羞涩不安,时刻提防世界的夹缝。在明明从未有过什么伤心事的时候,我的脸上已经布满担忧。

那么在当时,突然决定要去文身大概只是因为想要变成与微微一样的人,心情迫切到根本不在乎到底文什么样的图案,不在乎文在什么样的部位,所有的犹豫都变得微不足道,自己完全无法理解。

两三天以后,微微陪我去做了文身。我们在休息日的下午碰面,这是我第一次在咖啡馆之外的地方见她。那几日为了不碰到脚踝上的文身伤口,她都穿着短裤和拖鞋。我们的心里怀着些无以名状的兴奋,几乎算得上是雀跃。一路上她不断停下来,逗引一两只趴在屋檐上的野猫,欢呼着扑向一只过马路的流浪狗,与影碟摊上的小伙子打情骂俏,经过快要落市的菜场时,从门口的蔬菜摊上买了两根黄瓜,问鱼摊老板借水龙头冲洗干净,递了一根到我手上。咯嘣一口咬下去,清香四溅。她一刻不停地与我说话,一会儿走在我前面,一会儿走在我后面,一会儿与我紧紧地挨在一起。

我们都有一种面对新生活的新鲜感,对我来说尤其如此。

文身只花了半个小时,右侧脖子上一株绿色的树苗。我趴在一张椅背上,上身脱得只剩下胸罩。空调开得太足了,我因为紧张而起了一层鸡皮疙瘩。但是文身师问我还好吧,我说没事,很好。然后他用酒精给我消毒,我还是缩了缩肩膀,倒不是害怕,稍微觉得有些孤独。与小时候打针前的感觉差不多。等到第一针下去,反倒放心起来。微微去隔壁帮我买了包烟,点好一根以后递给我,烟嘴被她咬得湿湿扁扁。“疼么?”她俯身问我。“还行。”我说。看着师傅不断用纸巾擦去从表皮毛细血管里渗出来的血,擦在纸上是粉红色的,刺痛感并没有我想象的强烈,甚至感觉这是其他人的血。“我第一次文身的时候,抽了足有大半包中南海,一根根地没有停过。痛不欲生的。一边骂人一边发誓说这是最后一个。”“结果呢?”“结果隔了两个月就做了其他图案,比第一次还疼,完了以后得立刻在隔壁吃碗热腾腾的米线才能长出力气来。半途还接到我妈的电话,问我怎么还不回家。她平时可不会这样问我,那天却说做了噩梦,梦见我躺在手术台上,非常痛苦。她喊我的名字,喊不出声音来,在梦里急得哭起来。她做那个梦的时候,我正在文身台上躺着。”她说。“她后来见过你的文身么?”“隔了一段时间才见到的。差不多我做完第五个,别以为做五个花了很长时间,也不过是一年。那时候为了感情的事情难过得死去活来的,就搬回爸妈家里住了段时间。我妈妈年轻时是个飞妹,抽烟。现在也偷偷瞒着我爸抽。那回她偷听我躲在厕所里打电话,声嘶力竭地哭、哀求。等我挂上电话,她就递给我一根烟。”她说到这儿笑起来,“你别看我现在五毒俱全的,那是我抽的第一根烟。出于一种回报的心态,我就给她看了全部的文身。”

文身师是个不苟言笑的敦实男人,听到这儿他都笑起来。“她说了什么?”“跟你一样,问我说,疼不疼。”她说,“然后她认真地看了我的每个文身,详细地问我那些图案是什么意思。我的左后腰文了句英文,她问是不是我爱你的意思。说完我们都乐了。我说不是的,是‘挺住意味着一切’的意思。她看起来像是挺崇拜我的,然后她说没把男孩的名字文上去她就放心了。”

但其实那天我就知道,疼这回事情,不过如此。不过是两三根烟的工夫,图案就做好了。文身师拿了两面镜子给我,好让我看到树苗的样子。它瘦瘦弱弱,比我想象的要更小一些,沿着我左边那边薄薄的肩胛骨向上生长。有十来片叶子,下面伸出些细小的根须。它的位置有些太靠近肩膀,所以并不是那么容易被衣服遮住。可是我心里其实对它并没有什么太大的期望,所以也根本不会觉得失望。文身师叮嘱我这些天不要喝酒,不要吃辣,再买些金霉素眼药膏涂涂伤口。然后他转而对微微说:“你是久经沙场了,照顾她没问题吧。”

我们一起从店里走出来,外面的世界并没有什么变化,西落的太阳恹恹地照在我们身上。在经过一间杂货店时我们停下来,要了两瓶可乐,站在那儿吮着吸管一气喝完。“你为什么要文棵树苗?”她问我。“担心自己总是离地太远,希望以后树根会真的长起来。”我说。“它们才不会真的改变你。”她说,又点起一根烟。那会儿她烟不离手,抽的都是六块钱的软壳黄骆驼,心里憋着一股子劲不愿意显出女生气,觉得那样就不酷,她自己是这么说的。她对着玻璃的反光抓抓自己往一边倒去的短发,耸耸肩,看起来像是暂时对自己那副毫不在乎的样子感到满意了。“你还打算再文么?”我问她。“暂时没有这个愿望。”她说,“我以前总是以为,在皮肤上文了图案,那些相关的记忆就不会再被忘记。可其实完全不是这样的。就算碰到很糟糕的文身师,图案也要隔很久很久才会模糊起来,但记忆迅速就模糊了。我自己都吃惊,怎么把那么多事情都忘记了,再也想不起来痛苦的感觉了。不甘心呢,我有时候想,是因为还不够痛么,痛得还不够刻骨铭心么?”

可是到底怎么样的痛才叫刻骨铭心,很难吧。我想。

我给她看手背上的疤,是高三时在马路上与男生飙自行车摔的。当时只是手掌青肿,站起来拍拍屁股就继续骑回家了,以为是伤到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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