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宗炎英语教育自选集(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10-27 15:33:47

点击下载

作者:王宗炎

出版社: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格式: AZW3, DOCX, EPUB, MOBI, PDF, TXT

王宗炎英语教育自选集

王宗炎英语教育自选集试读:

我与王老的一面之缘(代序)

《中国英语教育名家自选集》是我策划的,所以一直由我负责与各位专家联系。按照策划构想,每位作者都应请人写一个序,并写一个自序。我征得王老的同意,把王老的两篇已发表的介绍自己求学和教学经历的文章作为自序。一般请人写序都会找比自己资历更高的人来写,但王老在给我的信中说,“写序的事情,就请你代劳了吧”。王老的信任让我感动,也让我忐忑不安:作为徒孙辈的我哪里有资格给王老写序呀。但王老交待的任务,我又怎能拒绝呢?恭敬不如从命,我就硬着头皮答应了。

说起来,我跟王老还有一面之缘呢。那是1992年的春天,大概是4、5月份吧,具体日期记不得了。那时,即将本科毕业的我报考了中山大学的英美文学方向的研究生。考试结果下来了,我的分数超过了中山大学的录取线,但是一门专业课没有达到单科最低分数要求。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我决定独自一人到中山大学闯一闯,看看有没有定向或自费的希望。我把去中大的想法跟我的导师张德禄教授说了,他说他正好有一封信要给王老,让我把信捎给王老,并向王老请益。

我按照张老师给我的地址,问到了王老的家。那是一座两层的小洋楼,周围环境十分优雅。在跟王老的交谈中,我了解到王老的求学和工作经历,这些读者可以从作为本书自序的两篇文章中读到。这次谈话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王老最初是学文学的,到后来才转做语言学。中大我最终没有上成,两年后报考北京外国语大学时改考语言学,这也算是王老对我的直接影响吧。

读王老的著作,首先映入眼帘的是王老的“三个信条”。“第一,我不认为什么人已经掌握了最后的真理,也不相信语言界有个最高的权威。”[1]王老以朴素的话语道出了学术研究的真谛,也给我们鸣响了警钟。“第二,我认为学术研究总是后来居上,因为站在前人的肩膀上,后人自然爬得高。”[2]这对我国青年学者该是多么大的激励呀。“第三,我相信,只有经过观察、实验、探索、讨论,才能逐步逼近和认清事物的真相。”[3]这正是我们做学术研究时应该采取的正确态度。

王老兴趣广泛、著述丰富。我认为王老的主要学术贡献有以下两点:1.中国语言学的开拓者。他和许国璋先生一道主编《现代语言学丛书》,使中国人第一次能从本国著作中看到以前只能从外国著作里才能看到的语言学理论和材料;他和许国璋先生一道主编《中国大百科全书·语言文字卷》中的“语言学”、“世界诸语言”等部分的词条;发起并主编《外国语与外国文化丛书》等。2.他的治学态度是中国语言学和应用语言学研究中的典范。他不迷信权威,不偏激,实事求是,反对教条主义。例如,他认为“翻译法”也有可取之处,不人云亦云;在建国初期唯苏联马首是瞻的年代,他对苏联教材“CollegeEnglish”有所批评;他对Quirk的《当代英语语法》提出了不同意见;他对Chomsky的“语法天生论”也有所保留。以上事例充分说明了王老的治学态度,是王老“三个信条”的集中体现。

在语言学方面,本书收录了王老主笔的《中国大百科全书·语言文字卷》“语言学”词条。王老站在高处,从宏观的角度谈语言学研究的历史、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王老研究语言学的态度是“人不应局限于一家一派,而应把各派学说综合起来,取长补短,去粗取精。”[4]“尊重事实,多做调查研究,避免武断和教条主义。”[5]王老在研究英语词汇和语法的时候发现:“在造句方面,汉语比英语更多使用意合法,但在行文方面,倒是英语更多使用意合法。[6]

在英语教学方面,王老在《我走过的弯路》(1984年)一文中,针对当时学校里只注重拼写的毛病,提出要“花很大力气学语音”。现在这已是学界共识了,但在当时哑巴、聋子英语横行的时代,这是很有针对性的。王老在同一篇文章里也提出以下这些观点:英语教材的选篇不能只限于文学和文艺批评;英语专业精读课不可废;学英语也要学一点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等。这些观点在当时是有的放矢、切中要害的,即使对现在而言也是有指导意义的,由此可见王老的远见卓识。王老在分析了中国学生写英语文章中经常出现的病句类型后,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改进意见,如:适度的汉英对比分析是可取的;适度的句型操练也是必要的教学手段;对高年级学生,单句练习作用不大,必须写整段整篇的文章等等。

在词典学方面,王老在《五十年代以来美国语言学界的一些探讨和争论》一文中探讨了词典编纂应以哪种语言学理论为基础的问题,如:描述还是规定?只记录语言习惯还是要加以评价?以哪种语法为纲?是否进行词性标注?等等。王老指出词典应该既要记录词语的各种用法,又要说明人们对这些用法的看法。王老不仅研究词典学的理论,也从事具体的词典编撰工作。我们可以从《<英汉应用语言学词典>前言》一文中了解到王老编词典时锱铢必较的认真态度,对应用语言学术语的翻译经常是“一名之立,旬月踌躇”。这样,译名自然也就准确、通俗、易懂。王老订立的词典编撰标准是:可懂性和可读性。具体细化成六项要求:通用、准确、明白、简洁、有系统性和有区别性。[7]这些原则和方针对现阶段的词典编纂无疑也是有极大的参考价值的。

王老对汉语和汉字的研究也独树一帜。在《汉字使用者看汉字》一文里,王老明确提出汉字不可废、不可恢复繁体字、不能繁简任选,以及写简识繁也要因人而异等主张,可谓旗帜鲜明。

本书中书评也占据了较大的比重。王老的书评总是能一针见血地指出所评之书的特点。王老在评《许国璋论语言》时就以醒目的标题“发挥理性的权威”概括了许老“朴实说理”,“只讲个人意见,不是美制或苏制商品的代销处”。这一点颇值得当今外语界那些热衷引进国外成果,不知消化、吸收、创新的人牢记在心。国内书评作者应向王老学习。

我在通读本书的过程中,也记下了王老提出的一些仍有现实意义的问题,下面仅举几例:

1.王老指出国内学术杂志里边的文章存在文字艰涩、不通顺,小圈子之外的人不易读懂的问题,鼓励大家“多用结构简单的句子”,“把意思表达清楚”。

2.教学法的采用要注意可行性的问题。王老举例说交际教学法对老师的英语水平的要求比较高,很多中学英语老师达不到。

3.外语界对外国新学说介绍得比较多,但展开讨论的比较少。“只介绍而不讨论,就谈不上借鉴和吸收。”[8]

4.教师编书应从课堂教学实际出发,“以实用为准,而不是从理论到理论,或者以理论为基点”。[9]

5.王老对外语教学的热爱值得后人学习。王老分析自己喜欢教学的原因时说“内容可以经常变换,不要天天念同一本经”。[10]但我不只一次听说,有些学校教改要更换教材,遭到很多老师的反对,因为他们一直使用同一本教材,备课一次,十年内就不用再备课了。对比这种占便宜图省事的心理,王老真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教师典范啊。

本书出版在即,我又趁去广州出差的机会探望了王老。王老原先住的小洋楼已作为文物交还给学校了,他现在搬进了一套教工公寓。看到王老身体健康,思维敏捷,口齿清晰,心中甚感欣慰。在有生之年,王老一定能给像我这样的后来者更多的教诲。

刘相东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2006年12月  

[1] 《

粉笔青灯五十年

[2] 《粉笔青灯五十年》

[3] 同上

[4] 《语法学说和英语教学》

[5] 《广大的处女地——读<应用语言学论文集>》

[6] 《英语病句探源》

[7] 《关于译名的三个问题》

[8] 《语法学说和英语教学》

[9] 同上

[10] 《粉笔青灯五十年》

粉笔青灯五十年[1]

我王宗炎是广西合浦县人,1913年生。1934年毕业于中山大学英文系本科,获文学士学位。毕业后曾任公务员、报馆编辑、海关关员。后来转入教育界,先后任中学教师(1944—46),中山大学讲师、副教授(1946—70),广州外国语学院副教授、教授(1970—78),中间曾兼任上海《密勒氏评论报》(The China Weekly Review)特约通讯员(1944—53)。现任中山大学外语学院教授(1979年起),博士生导师;兼任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现代语言学丛书》主编(1983年起),湖南教育出版社《外国语与外国文化丛书》主编(1993年起),北京大学出版社《实用技能教程丛书》主编(1997年起)。我是中国语言学会第一、第二届学术委员会委员。

1992年,我获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和有关证书;1995年获得国家教委全国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

我这一辈子教过不少学生,帮助别人编过不少书,自己也有五本著作。因为我长期教外语,我所研究的是:(1)汉语和汉语学习,(2)英语和英语学习,(3)外语教学法,(4)外语教学与外国文化,(5)语言学。

在大学生时代,我听过闻宥、容肇祖、W. J.B.Fletcher的课;大学毕业后,在学术研究方面我获得王力、吕叔湘、许国璋的帮助,在工作方面获得张沛霖、董秋斯、岑麒祥、周其勋、冯乃超的帮助。对于上述诸位先生,我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个信条

一半出乎天性,一半由于受到中外学者的启迪,我有三个信条。随着工作的进展,这些信条越来越明确了。

第一,我不认为什么人已经掌握了最后的真理,也不相信语言界有个最高的权威。

第二,我认为学术研究总是后来居上,因为站在前人的肩膀上,后人自然爬得更高。

第三,我相信,只有经过观察、实验、探索、讨论,才能逐步逼近和认清事物的真相。

根据这些信条,我主张学术界同仁打开窗户,独立思考,仔细验证,自由讨论。我觉得从事学术研究的人要有度量。要能容许不同的意见充分地发表出来。在事实弄清之前,不必匆忙做结论。我还相信,过去的定论其实也不过是已经获得公认的假说,今后还要不断验证。

五十年来,我所干的是教学工作、编辑工作和著述工作,下文将按这个次序谈谈。我觉得自己兴趣广泛,但钻研不深,用功很勤,但成果不大。

教学工作

我从事教学,自1944年开始。一当上教师,我就觉得这是最可喜的行业,终身不改。

为什么我喜欢教学工作呢?这有几个原因。一是工作方法可以自由选择,不受别人控制;二是内容可以经常变换,不要天天念同一本经;三是学生对教师不断反馈,看见他们不断进步,自己觉得没有枉费功夫。无可否认,我也有自大感和虚荣心,由于这些东西作怪,所以教学工作尽管十分繁重,我还是乐此不疲。

我开过英语专业本科高年级的精读课和翻译课,也开过研究生的普通语言学课和语言史课,这些课在当时颇有好评,但多年后回想起来,缺点是显著的。

1950—60年代,我主要教英语精读课,教材是别人编的。我的办法是老办法,每课先讲全文内容,特别着重政治意识问题(这是当时的风气),然后进而阐发词汇要点和语法要点。我教翻译课不用别人编的教材,只让学生翻译一些短文,再加以修改和讲评。我赞成瞿秋白的翻译理论,但对鲁迅的译文不敢恭维。

如果说我的教学效果不好,那是不符合事实的,因为几十年后还有学生对我说(并且对人说)他们自己从听课得到了益处。他们认为我的作风严格认真,让他们受到熏陶。

但是,如果仅仅因为得到学生的一些好感,便自满自足起来,那是可笑的。我没有受过师范教育,在教学上必然犯了不少错误。

回想起来,我的教学方法的主要缺点是:(1)虽然不照本宣科,能给学生提供一些有用材料,可是在课堂上只唱独脚戏,没有跟学生讨论磋商。(2)在讲课时,我只管灌输,不重启发。课前我没有要求学生对某些问题加以考虑,课后也不要求他们再深入思索。(3)我学过语言学,知道外国学者(尤其是美国学者)重视口语,可是在教学时我偏重书面语,根本没安排什么口头练习,没有把读写与听说结合起来。

我的主要毛病何在呢?在于对教学过程没有正确而全面的认识。我只重教,不重学;只重传授,不重引发。在我当时的心目里,老师是示范者和指挥者,学生是模仿和顺从者。我没有看到,这正是美国行为主义心理学派的窠臼。

编辑工作

从1980年代初期起,我除当教师外,还当上编辑。最初以教学为主,后来喧宾夺主,编辑工作竟比教学工作还要吃重。不过,从社会效益看,也许编辑工作比教学的用处多一点。

1981年,各地语言学者在广州开会,决定要编印一套《现代语言学丛书》交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出版,编委会由许国璋任主编,我任副主编。二十年来,这套丛书在语言学界起了开风气之先的作用,先后面世了有关普通语言学、应用语言学、心理语言学、计算语言学的书。由于著者们的努力,中国人第一次能从本国著作中看到一些先前只能从外国著作里才找得到的语言学理论和材料。最近出版的两本语用学专著,除引进外国理论外,还把它试用于汉语研究,那就更进一步了。

1982—86年,北京出版界决定编印《中国大百科全书》,其中《语言文字》卷的“语言学”、“世界诸语言”两个分支的编写组由许国璋任主编,我和黄长著任副主编,周流溪任组员。许先生把试写“语言学”条的任务交给我,我花了半年功夫才完成,并请十位同志审议。这个分支的其它稿件是分请专人撰写的,但都由我从头到尾加以审订,这是一件吃力而有意义的工作。

1980年代后期,国内有些学者觉得,教外国语而不讲有关的民族文化,是无法讲得透的。我参考了胡文仲和一些别的同志的意见,建议湖南教育出版社出版一套《外国语与外国文化丛书》。除写总序外,我还与出版社商量,聘定五个语种的书稿撰写人。这样的丛书国内从来不曾有过,我们干的是破天荒的工作。关于英国英语与英国文化,美国英语与美国文化,现在已出了书,别的书也将陆续付印。我这个“负弩前驱”的老兵可聊以自慰了。

1990年代,由于同事和朋友们的建议,我先后为十来人审改书稿。这其中有李筱菊教授谈语言测试,何广铿教授谈英语教学法,朱道敏教授谈口译,林汝昌教授谈语义学等等的专书。我尽了微薄的力量去帮助他们改进内容或文字,可也从他们的书稿中吸收了不少自己缺乏的资料和知识。

最近我们中山大学的英语教师们为北京大学出版社编一套书,名为《实用技能教程丛书》,我又被推出为主编,辞也辞不掉。我们的宗旨是参考当代国外语言理论和教学理论并根据中国学生的实际需要,编出一系列材料新鲜,切合实用的教材来。

第一种书名为《英语交际口语教程》,已出版。在编写前,我们对大学毕业生的工作需要进行调查,并从大量书报中挑选有用资料,附带着也讲述了有关的社交和文化问题。第二种是《现代信息英语翻译教程》,其中有许许多多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商贸、医药、卫生的资料,都是从最新报刊中选出。我们采取一种新编法,先就一篇文章的内容提问,然后选择某些段落。我们认为,要内容与技巧并重,示范与创新并重。这样的做法,在我们还是破题第一遭。

十年前,我与许国璋先生谈过编辑工作问题。我问他:“编北外学报,你花了多少功夫?”他笑一笑说:“I put my heart and soul into it.”这句话引起了我的强烈共鸣。当编辑,这不是把别人稿件过目那么轻松的一回事,我非但要字斟句酌,有时还要与各位作者商量、讨论,甚至进行持久的争辩。

著述工作

我是一个外语教师;无论读书、观察、做实验、思索研究,都是为了教好书。我的治学宗旨平平无奇;学以致用,言必有据。不能证明的理论,我不能接受;无实用的学说,我留待别人去钻研。我这个倾向,要是寻根究底,可能与顾亭林的思想有关。

我一辈子只写了五本书,都不是什么惊人之作,却受到了某些读者的欢迎。这可能是由于“下里巴人”比高雅的曲调更合乎流俗的品味吧?

1958年,我国进入了“大跃进”时期。中山大学外语系那时也要大跃进,教师们奋勇编出了《英语自学丛书》。我的任务是除为几位同事审稿外,自己还要编一本《英语语法入门》,由商务印书馆出版。为了顺应当时的风气,我把英国J. C.Nesfield的语法书和苏联Canshina的教材捏合在一起,删繁就简,例子也力求有“思想性”。出乎意想之外,出版之后一印再印,竟销售了200 000册以上。

第二本书是《回春楼谈英语》,由陕西人民出版社出版(1983)。在这本论文集中,我初步总结了自己的翻译经验,追溯了中国学生英语作文出错的根源,又介绍了当时很负盛名的《美国传统词典》,我还做了一件大胆的事:对英国Randolph Quirk等合编的A Contemporary Grammar of English(1975)的某些论点提出了质问。意想不到,上海有些学者居然认为我确有所见。

第三本书是《英汉应用语言学词典》,由湖南教育出版社出版(1988)。这本书有一部分是在医院编写的,那时我面对着两个敌人——一个是知识有限,一个是身体欠佳。这本书是国家教委“七五”重点科研计划的一个项目,1995年获得了国家教委全国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消息传来,我觉得惭感交萦。

在编写这本词典时,我以Longman Dictionary of Applied Linguistics(1985)为蓝本,加以改写和增订。在取材范围、立条标准方面,大致仿照原书,但在学术观点、术语定义、例证选择方面,我们自有主张,并非跟着Longman亦步亦趋。书中的缺点已由胡壮麟教授指出,但许国璋教授的书评却给以难得的夸奖。

第四本书也是论文集,名为《汉英语文研究纵横谈》,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1997)。这里我讨论三类问题:语言学研究、汉语语言学研究和英语语言学研究。我不改故态,依然独往独来。我说Chomsky驳倒了Skinner的行为主义语言理论,但是他自己那套“语法天生说”可是无稽之谈;我指出Halliday《汉语语法范畴》一文中的汉语例子的纰漏。但关于汉语“语法词”和“词汇词”的区别,我可支持Halliday的主张。

我的第五本书也是论文集,名为《语言学和语言的应用》,由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出版(1998)。这书所讨论的问题是(1)语言教学问题,(2)翻译问题,(3)辞书问题。关于语言教学,我不赞成专讲语言结构,也不赞成偏重语言功能。关于翻译,我认为译者必须先从历史、文化、社会背景摸索出原文的真正意义来,不然译文便难免失去原文的神味。我还挑出了1987年以来国内出版的多种新辞书加以检查。我惊喜地发现,编者们已经打破了过去的思想枷锁,在三方面取得了进展:(1)在叙述历史事件时,能采取客观的态度;(2)在谈生理心理现象时,能以科学实验为根据;(3)在谈学术思想时,能把不同意见搜集在一起,原原本本地端出来。一句话,我们的辞书界已在改革开放的大道上前进,神学观点和教条主义再也无立足之地了。

回顾和展望

回顾五十年来的工作,我能说些什么呢?

我觉得自己是个幸运儿,在教育界和学术界得到了难得的指引和提携。

我觉得自己虽然老了,可还要也还能继续学习,继续写作。

我牢记古人的名言:“老而好学,如炳烛之明。”烛光自然比不上阳光那么明亮,但我还要勇敢地跟着它前进,前进,再前进。

1999年1月9日

[1] 原载《福建外语》2001年第1期。

六个教师和一个用低调子说话的人

[1]

我在中学二年级的时候,怎么也想不到后来会当英语教师。我的父亲希望我做官;我的曾祖父更希望我做官。我自己呢,大概想当大文豪而兼魔术师,因为我爱读姚鼐的《古文辞类纂》、太虚法师的讲演集和中国心灵学会的催眠术讲义。英语这东西,是中学课程中的一科,我得考个65至70分,但是再多就不大可能也没有必要了。

使我对英语发生兴趣的不是英国人,而是阿拉伯人——他们创造了文学名著The Arabian Nights Entertainments(《天方夜谈》[2])对于一个十四岁的青年,这本故事集太引人入胜了。

在我们那个中学里,《天方夜谈》是三年级英语科的唯一教材。没有语法书,更没有语音书。在课堂上,老师从头讲到尾,就像广州广播电台讲《西游记》一样。这种做法,今天的英语教学法专家不免嗤之以鼻,可是对我们却有效。这是为什么呢?

我想大概有三个原因:第一,所读故事离奇有趣,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第二,教材中语言素朴,句法简洁。第三,我必须提到麦念勤先生,在英语方面他是我的真正启蒙者。

对于二十年代中期的中学生,麦先生是一个不平凡的人物。小白脸,头发梳得光光滑滑的,配上一副金丝眼镜,显得潇洒而高贵。他有点洋派头,可并不爱穿西服,见人也不爱说英语。

按今天的标准,麦先生恐怕不能算是很优秀的教师。他把每一个英语音节都念得清清楚楚,没有轻重之分。他讲语法显然讲得太少,不然我就用不着自己去苦读《纳氏文法》第三册。他从来没有讲同义词,所以我当时以为清真教的genie就是基督教的devil,也就是佛教的“魔王”。

但是他有他的长处。他是个十分热心的讲课者。他人虽不高,嗓音可很响亮。他讲课时显然自己觉得饶有兴趣,所以越讲越精神,越讲越眉飞色舞。每个英语句子,他都译成流利的汉语,听起来毫不费劲。我本来想说他的教学法是“语法·翻译法”,可是细想起来,语法他也没讲多少,恐怕只能叫做“翻译法”吧?“翻译法”——单纯的“翻译法”——在教学上也能用吗?许多人会问。我不认为这是没有缺点的方法。可是也有人问过我,“不用翻译法,行吗?”有些补习英语的技术员、工程师常常提出这样的问题:“为什么我们的老师不能把课文译成明白流畅的汉语?为什么他老是在那里枝枝节节地讲单词,讲短语,讲什么主语,什么宾语,可从不直截痛快地告诉我们,一个长句子说的是什么?”

一朵花如果把它掰成七棱八瓣,就再也不是花了。麦先生的办法,也许还有可取之处吧?

1928年,我从家乡的廉州中学毕业,考进了广州中山大学预科。中山大学——我觉得这是个新奇的世界:课室里有电灯(家乡只有煤油灯),化学课有实验,图书馆阅览室里外国杂志很多,还铺上地毯。老师当中,有白发苍苍的老教授,也有西服笔挺的青年留学生,而且除中国人外,还有英国人、美国人、加拿大人。预科许多门功课都用原版英语教本,抱着一摞洋书走到课室去,我觉得挺神气。

只有一样事情不大称心——英语科胡美娟老师的教学法和麦念勤先生不相同,我很不习惯。

胡老师的模样倒挺叫人喜欢。短短的头发,金丝眼镜,闪亮的高跟黑皮鞋,宽袖子的苹果绿旗袍,是一个归国不久的华侨女郎样子。态度沉静而大方,说话时声音柔和,和麦老师的高亢调子成为一个强烈的对照。

我不习惯的头一项,是胡老师从不叫学生的名字,只叫第几号。她可能是把我们当足球队员看待,也可能有意避免记姓名的麻烦。不过,在我看来,我本是王宗炎,这会儿突然变为No.16,未免滑稽。

我更不习惯的是,她从来不讲课。从走进课室起,她就不断地向学生发出连珠炮式的问题,No.8答不上她问No.9,No.9答不上她问No.10。她那些问题,也不是事前叫人好好准备的,一般是先让你读一段课文,跟着就问这问那。事实上,有许多问题是要No.16答复的。

我心里纳闷:问题都叫学生回答了,老师还干什么?

只是很久以后,我才略略明白胡老师的做法的妙处:跟她学了一年,我就能独立阅读几本书——Fifty Famous Stories Retold,Vital Problems of China,甚至Washington Irving的The Sketch Book。我仍然不懂国际音标;我仍然背不出现在时态动词的定义;但是我具备了阅读浅易英语读物的能力。

胡老师的教学法,我不知道是她自己创造的还是从美国学来的,也不知道是否就是Arthur R. Ellis所谓the problem-solving model,可是显然相当有效。不过,在她以后,我没有见过哪一位英语教师使用同样的方法。那可能是太旧了——也可能是太新。

在中山大学预科两年,我听过不少出色的老师的课。容肇祖先生使我对先秦文学和学术思想发生兴趣;陈仲伟先生(他只有一只耳朵),让我感到梁启超和历史研究的魔力;闻宥先生引导我读苏东坡、辛稼轩、纳兰性德的词。但是我怕做中文系、历史系那些训诂考证工作,于是进了英文系。

英文系教师换了好几批,各有特色。有善于讲课的,如史实烂熟的张葆恒;也有长于说明编剧艺术的,如教莎士比亚戏剧的Mrs. Kunkle。刘奇峰鼓吹唯美主义;黄学勤喜欢希腊悲剧;瘸腿的伍满意兴致勃勃地大讲我不大了解的美国新诗。但是只有一位教授对我影响较大,那就是符佑之(W.J.B. Fletcher)先生。

我不知道该怎样去描写符佑之。也许我可以说他是一个浪漫主义者吧。

他是英国人,可是青年时代跟一位中国姑娘结婚。

他懂得中文,并且在商务印书馆出版过两本英译唐诗选。

他本是一个英国的副领事,可是放弃了待遇优厚的外交职务,到广州南武中学教书。

在我所见的外籍教师中,他是生活最清苦的。他从没穿过新衣服,脚上也永远是一双篮球鞋。

在文学方面,他有强烈的爱好,也有强烈的偏见。他喜欢Rudyard Kipling, Rider Haggard, Alexander Kinglake, Thomas Moore, Charlotte Brontë, Thomas Carlyle。他完全瞧不起Thomas Hardy,认为Tess of the D’Urbervilles只是一章章地模仿Pamelas。他说Alfred Tennyson以后英国无诗人。

他的教学法最不值得赞美,因为那是最陈旧、最枯燥的。他把生词一个个写在黑板上,加上注解。他不讲作品的思想内容,也不讨论修辞手法。上他的课,你觉得他仿佛在教小学生。

但是他是最好的作文课老师。在一年级的时候,我虽没有选他的课,他也愿意给我改作业。由于他能写简洁清新的散文,他对学生自然有感染力。在改作文时,每一个词他都掂量过。他能告诉你表面相似的词在什么地方并不相同。上下文不动,他能一下子给你提出两三个可用的同义词。他指引你进一步读书,并且在你的作文本子上抄下他所心爱的许多诗句。别人觉得改文是苦事,他可觉得改文是乐事。

他有不少民俗学知识。他告诉我,西欧妇女戴帽子,原来是为了预防魔鬼藏在自己的头发里边。

他有许多不平凡的见解。有一回我问他是否基督教徒,他说不是。我再问:“为什么不是?”他的回答十分干脆和明确:“你读过《圣经》,就想去读宗教史。可是读过宗教史之后,你就再也不信上帝了。”

像一切抱有不平凡的见解的人一样,符佑之先生是苦恼的。他最后挑选了浪漫主义者的结局——投海自杀。在给中山大学英文系的遗书里,他这样写:

Life is short, but art is long.

1938年,我到海关税务专门学校内勤班当学员。海关这地方,早先我是不愿去的。第一,海关是“国中之国”,洋人当权。第二,我的计算能力很差,可是在海关里你要天天跟算盘、账本打交道。但是海关对于失业的大学生是有吸引力的。那里有金饭碗,报酬特别优厚;它还有铁饭碗,只要你规规矩矩,一辈子不愁被开除。

从家乡来到上海法租界麦琪路税务专门学校(上海市已经沦陷,租界是“孤岛”),我接触到了各式各样的教师。粗野诙谐的白俄Anderson教体育,拘谨稳重的意大利人Antonio教军操,说话结结巴巴的英国人Fewkes教验估学,年轻貌美的美国人Emily Hahn教英文公牍写作(她爱抽大雪茄,上课时常常打盹)。中国教师倒一般不错:教务长梅其驹说英语口若悬河,李博士(记不得他的名字)讲经济学讲得很熟练,任锦祥谈缉私工作也具体而生动。

由于对历史有兴趣,我特别喜欢张似旭(Samuel Chang)的中西关系史课。他是东吴大学毕业生,英语流利,听说在国民党外交部当过什么司长。年纪不过四十来岁,中等身材,圆眼镜后面闪动着孩子气的眼睛,说话时气度安详,像是一切都胸有成竹。

除当教师外,张先生还在一家保险公司任职,同时又为The Shanghai Evening Post(英文《大美晚报》)写文章。《大美晚报》由美国人Randall Gould主持,同情中国,反对日本侵略。正是因为这,我们佩服张先生,并且为他担心。“张先生,你不为自己的安全担忧吗?”有人在课堂上问。“是啊,”张先生用低沉而缓慢的调子回答,“他们觉得我碍眼。寄过一包有毒的苹果给我。”

听到这话,全班学员都紧张起来。“他们还派人把一只断手送给我,”张先生接着说。“那么你不害怕吗?”“我到别的地方住了几个月,避一避风头。后来我就回来了。”在讲这些事时,张先生照样气度安详,就好像谈论别人的事一般。

时间一天天过去,张先生每周按时上课,我们的心渐渐安定下来了。但是九个月后的一天晚上,我在《大美晚报》忽然看到了一则黑边新闻。再注意看下去,那标题是:张似旭在德国餐馆被人刺杀。主笔Randall Gould为他写了悼词,但是不敢公开骂日伪特务,只说下毒手的是superrats。[3]

如果有人写中国报业史,他不应该忘记一个不太出名的人——张似旭。

我是1946年回到中山大学外文系任教的,当时系内教师人数不多。到了1948年,外文系忽然热闹起来,因为添了一批南来教授。不用说,这些人是因为禁不住从延安吹来的强风而避居广州的。后来他们各奔前程。有的回到北方,如俞大纟因和吴宓;有的可再走远些,如李祁到了香港,梁实秋到了台湾。

在这一群“南飞雁”当中,我感兴趣的是梁实秋。第一,我读过《新月》派一些作品。第二,他是讲文艺理论的,我那时也正在担任文学概论课。我觉得,教这门课是一个苦差。我搞不通朱光潜的文艺心理学,也弄不懂梁实秋的人文主义。当然,对于蔡仪的新美学和高尔基的社会主义现实主义,我更外行。

我看过梁实秋的《论三一律》、《浪漫的与古典的》等等论文,觉得他有学问,可是学院气太重。我那时也是住在“象牙塔”里边的人,可是我住在最下层,梁先生却住在最上层;他和他的老师Irving Babbitt所讲的那一套人文主义,我认为离水深火热的中国人民太远了。但是他既然来到广州,机不可失,我总得去请教一番。

他住在文明路平山堂。想是由于新来乍到,房间里收拾得不太整齐。人胖胖的,穿一件半旧灰色袍子,谈起来活泼爽朗,可又带着淡淡的哀愁。

我自然首先提出人文主义。我以为他会进一步发挥他的高见。“你要问国外的文学批评吗?”他摇摇头。“啊哟,对于这些东西,我早已out of touch啦。这些年来,我只搞两个题目——杜甫和莎士比亚。”

文学理论不谈,我们改谈时事。前不久,我看过梁实秋的一篇文章叫做《罗隆基论》,说此人“识不如学,学不如才”。我料想他会在这个题目上再发表意见。

但是这他一点也不谈,倒是扯到当时的大学生助学金问题上去。他说,“这个问题这里闹得一塌糊涂,倒不如老八那里的办法好。”

他所谓“老八”,自然是指中国共产党。这句话出自他的口,我不禁一怔。“老八的方法怎么样?”我问。“他们干得公道合理。哪个学生得助学金,得多少,都公布,让大家讨论。不像我们这里暗地搞,争得面红耳赤,不能解决。”

我没有再问下去,可是我心里想,从梁实秋的嘴里听到这样的消息,这样的评论,如果能报道出去,那倒是一个真正的scoop。[4]

时间一晃过去了三十多年了。我不知道梁实秋现在怎么想,可是从我过去听到的几句话,我觉得对他的见识和性格应该客观地、全面地估量。

1964年夏天的一个上午,中山大学三位校长都在办公室。头发灰白的许崇清校长开始看一本新杂志;精力饱满的陈序经副校长研究财务科的报告;胖胖的、惯用低调子说话的冯乃超副校长正在打开盒子,把眼镜拿出来。作为校长办公室的兼任秘书,我照例走到他们跟前,看有什么事情要办。

一个不速之客来了。那是钟一均副教授,政治课教研组的负责人。他皱起眉头报道一项新闻:“听说外语系正在争论苏联教材问题。有人说这种教材的英语不够地道,有人认为这样说是有意捣乱。对于这件事,我们应该怎么看?”

那正是全面学习苏联时期。马里采夫是政府的文教总顾问;凯洛夫的《教育学》是老师们的必读书;普希金以教育专家的资格在全国各地听课,滔滔不绝地发表评论。如果你对新理论不留神学习,你不是反动派也是个老顽固。

苏联教材有没有缺点呢?这个问题当时没听人提过。许校长显然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他动也不动地坐在那里,不回答钟一均的话。陈副校长似乎吃了一惊,他轻轻地咳了一声,转过头来望着冯乃超。办公室里鸦雀无声,真是掉下一根针也听得见。

为什么外语系关于英语教材的争执要由政治课负责人来向学校领导反映呢?因为这虽是语言问题,可也是政治问题。

外语系使用苏联教材College English已经一年了。对于它,英语教研组主任骆传芳教授和多数教师一样,是持肯定态度的。但是经过跟爱人夏露德教授(美国人)一起细心阅读以后,他们的结论是,从语言角度看来,个别地方有不完善之处。

这个意见一透露出来,马上引起各式各样的反响。有人点头赞成;有人心里赞成,嘴里不说,可是占上风的是这样一些议论:

——骆传芳的英语能比苏联专家好吗?他满嘴湖北土音,连moon都念成[moun]。

——骆传芳是由美国教会豢养长大的,老婆又是美国人。他准是美帝走狗。

——骆传芳夫妇自从由汉口调来以后,就跟广州那些亲美派抱成一团,这里难道没有鬼?

——党号召学习苏联,骆传芳可偏要挑苏联教材的刺。这哪里是讨论什么英语问题,分明是存心跟党唱对台戏嘛!

上面这些话,我也隐隐约约地听到过—些,现在在我的脑子里翻滚着,要求判断,要求解答。跟许崇清、陈序经、钟一均一样,我注视着党委书记兼副校长冯乃超。

冯乃超拿手绢把脸擦一擦,开始用低调子对我们说话了。“苏联教材嘛——”他停了一下,“我看嘛——”又停了一下,“也是可以讨论的。”

陈序经脸上露出微笑了。许校长点了点头。钟一均好象找到了丢失的门匙,他满意地转身走出校长办公室。

外语系的争论暂时平息下去了。骆传芳得救了。可是他在劫难逃,三年后,由于某些莫须有的罪名,他终于戴上了“右派”帽子(后来已经摘掉)。

六十年代以后,学习苏联的口号不再高呼了,批评苏联教材当然再也不会有人大惊小怪。但是理智战胜愚昧和偏见是不容易的,讨论苏联教材College English中的英语这件事到底是不是反革命行为,人们——除了冯乃超——要经过整整十年才弄得清楚。

[1] 原载《外语教育往事谈》,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88。

[2] 一般译为《天方夜谭》——编辑注。

[3] rat本为老鼠,在俚语中有“叛徒”之意,superrat则是“大叛徒”了。——编辑注。

[4] scoop本意为“铲子”,在俚语中有“独家新闻”之意。——编辑注。

第一部分语言学研究

语言学(Linguistics)[1]

以人类语言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它的探索范围包括语言的结构、语言的运用、语言的社会功能和历史发展,以及其他与语言有关的问题。

近几十年来,语言学迅速发展,引起了整个学术界的注意。法国人类学家G. 列维-斯特劳斯(1908~ )把语言学家提出的结构主义运用于人类各种习俗和行为(包括舞蹈、恋爱和宗教)的研究,因此有人说语言学是先行科学。但是语言学与许许多多别的东西有千丝万缕的关系,牵涉到生理、物理、心理、数学、地理、哲学、美学、社会学、历史学、民族学、人类学、工程学各方面的问题,范围既广,头绪又多,而且不能完全用实验方法来解决,所以,虽然某些学者对语言学评价很高,不少人还是感到,语言学本身仍在成长中,并没有成为精密的科学。

语言学的性质和任务

语言学有广义狭义之分。狭义的语言学专指19世纪以来的语言研究和语言理论,广义的语言学包括语文学。语文学以研究古代文献和书面语为主,而现代语言学却以研究近代、现代语言和口语为主,兼顾其他方面。本条所说的语言学,是广义的语言学。

瑞士语言学家F. de 索绪尔把“语言”(即语言的体系,如汉语或英语的体系)和“言语”(即语言的运用,如用汉语或英语说的话)区别开来,以为前者重要,后者不重要。美国语言学家N. 乔姆斯基把“语言表现”和“语言能力”区别开来,以为后者重要,前者不重要。本条所说的语言学,把这几方面都归入研究范围之内。

研究语言在某一时期的情况,叫做共时语言学;研究语言在不同时期所经历的变化,叫做历时语言学或历史语言学。共时语言学也叫描写语言学,这是与历史语言学相对的;但是因为描写语言学要对语言习惯如实描写,不加任何褒贬,所以有时又被当作是与传统语法或规定语法对立的学科名称。

除研究个别语言外,人们还对多种语言作综合研究,试图找出其中的共同规律,这叫做普通语言学。由于普通语言学是讲一般性理论的,所以又称为理论语言学。如果想要把语言学知识运用于实际工作,那就是应用语言学。应用语言学本来多指把语言原理应用于教学方面,但是随着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的发展,应用语言学的领域越来越广,已经包括文字创制、语言政策制订、语言疾病医疗、通信技术研究乃至人工智能研究等等。

人们对多种语言进行比较,所抱目的可能不同。19世纪的欧洲学者想通过语音和词形的比较追溯某些语言的亲属关系,这叫做历史比较语言学。后来有人想要用比较方法发现人类各种语言的某些共同现象,这叫做类型语言学。近来还有人为了解决教学或翻译问题而对勘两种语言不同之处,这叫做对比语言学。

从古到今,语言学者们视线逐步转移,视野逐步扩大,探索逐步深入,雄心也越来越大:从古代语言转向当代语言;从书面语转向口语;从个别语言项目转向整个语言系统;从一种语言的某些配置转向多种语言的共同特征;从语言的表面形式转向语言的深层意义;从语言的结构转向语言的功能;从语言作为一个孤立的对象转向语言与社会、语言与人脑的关系;从人们如何说出和听懂语言到如何利用机器来分析、辨识、模拟和翻译语言。如果过去的语言学只是一家小商店,现在它已经发展成为百货公司,千门万户,五光十色,叫人眼花缭乱了。

语言学的起源和发展

公元前600~前300年,语言学有3个中心:中国、印度和希腊。8世纪以后,阿拉伯语言学勃然而兴,那是较为后起的流派,并且受到希腊和印度语言学的影响。19世纪以来的西方语言学,主要是希腊语言学的继承和发展,在某些方面也是古代印度语言学乃至阿拉伯语言学的继承和发展。中国语言学在周秦时代独树一帜,汉代以后音韵学受到外来影响,近代和现代的中国语言学者又从国外摄取了更多的营养。对于西方语言学,中国学者所产生的影响不多,但是中国语法学家提出的“虚字”、“实字”的区别,也曾引起欧洲学者G. von der加布伦兹(1840~1893)、O. 叶斯泊森等的注意和讨论。

中国语言学 中国语言学史大致可以分为3个时期:古代期(公元前3世纪~公元17世纪初,约为先秦至明末),近代期(17世纪初~1898年),现代期(1898年至现在)。

先秦时代,孔子只偶尔谈到语言问题。他说,“辞达而已矣。”墨子、荀子谈得多些。荀子(约公元前298~前238)说,“名无固宜,约之以命。约定俗成谓之宜,异于约则谓之不宜。”(《正名篇》)这里正确地指出,语言有社会性,事物的名称不决定于它的本质属性,而决定于社会习惯。墨子(约公元前480~前420)多谈语言与逻辑的关系,这既是古代希腊哲学家所注意的问题,也是现代语言学家所常常讨论的问题。

中国的文字学和词典学(包括字典学)起源最早,地位也特别重要,因为汉字形体各异,数目也多。远在春秋战国至秦汉之间,就陆续编出了《史籀篇》、《仓颉篇》、《急就篇》等识字课本,拿来教学童。到了公元121年,更有许慎的巨著《说文解字》出现。这书分析字形,考究字源,注出字音,解释字义,是一部系统严密,包罗宏富的词书,当时在世界上无与伦比。不着眼于字形部首,而以字义为纲的是《尔雅》,约在公元前2世纪编成。这部汉语训诂学名著是中国最早的类语词典。汉代扬雄的《方言》也是一部开山的著作,为了积累这本世界上最早的方言词典的材料,他花了27年工夫,总共写成9000字。

中国的音韵学随文字学、训诂学而兴起,因为汉字有形、有义也有音。许慎《说文》已经讲字与字之间的语音关系。汉代末年(3世纪),孙炎在《尔雅音义》中开始讲反切,把字音分为声母韵母。魏代(3世纪)李登著《声类》,晋代(3~4世纪)吕静著《韵集》,开了韵书的先河。按四声分韵,大约始于沈约(441~513)的《四声谱》。以后各代陆续有重要的韵书出现,如隋代陆法言等的《切韵》(约601),宋代丁度等的《集韵》(1037),元代周德清的《中原音韵》(1324)。应当指出,从汉代开始的音韵研究,后来由于佛学东渐,梵语拼音字母传到中国,这就更加发展。因为许多音韵学古籍流传至今,所以我们对1000多年来汉语语音的演变能画出一个清楚的轮廓。

古代汉语单音词多,一个词儿不像印欧语那样有标明语法特点的屈折形式,因而在组词成句方面,虚字就特别重要。西汉《诗毛传》注解《诗经》,许慎《说文》讲文字,都谈到虚字的语法作用。远在1800年前,这些书的作者已经注意到汉语的语法特点了。

中国语言学的近代期有两项重要发展:一是清代经学复兴,周秦音研究、隋唐音研究、训诂研究、文字研究都突飞猛进,超过了宋、明两代。1899年后,还开始了前所未有的甲骨文研究。二是西学东渐,西方传教士和外交官写了一些谈汉语语法、音韵、方言的书,懂得外语的中国人也逐渐增加,从外国著作得到某些启发。例如马建忠的《马氏文通》(1898)就得力于拉丁语法的学习,它是第一部有系统的汉语语法书,既采用西方传统语法观点(当时在欧洲占主导地位),又摸索出了一些汉语所有而拉丁语所无的特征。

中国语言学的现代期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1阶段由1898~1949年,第2阶段由1949年至现在。

在第1阶段,中国语言学有了很可观的发展。由于考古资料的发现,古文字研究达到了新的高峰。由于西方语言学的启发,语音研究的成绩超过了乾嘉以来的学者。在语法方面,也试图摆脱印欧语系的羁绊,探索汉语自身特有的规律。

在第2阶段,最重要的成就是在实用方面,如制订正确的语言政策,推广汉语普通话,公布汉语拼音方案,合理地简化汉字,广泛进行少数民族语言调查,并为某些民族制订或改进文字。以上工作,有一部分仍在进行中。在音韵学、语法学、汉语史、汉语教材编写方面,已有显著的成就。关于现代和古代汉语,已出了几部有分量的词典,并正在编印其他词典。汉语方言研究、少数民族语言研究正在逐步深入。利用计算机进行语言研究虽仍在试验阶段,也取得了初步成绩。

古代印度语言学 印度语言研究发源很早,约在公元前6~前3世纪已达到了惊人的高度。波你尼约在公元前4世纪就写成了8卷本的梵语语法,描写古典梵语。20世纪的美国语言学家L.布龙菲尔德说,此书是“人类智慧的最高成就之一”,因为现代描写语言学所注意的许多问题这本书已谈到了。这本书有两个长处:一是语音描写准确而有系统,二是把一个单词切分为词根和词缀,并列出了详尽的构词规则。全书文字极其简括,这可能是为了便于记忆和背诵,但是从现代读者看来,如没有注解便很难懂得。英国R. H.罗宾斯说,这是供语法专家用的语法书,而不是供教师或学生用的,因此与下文所说的希腊语法书不可同日而语。

古代至18世纪的欧洲语言学及阿拉伯语言学 远在公元前5世纪,希腊的哲学家就讨论语言的起源问题。有的说语言是自然产生的;有的说语言是约定俗成的。公元前4世纪,亚里士多德派提出“整齐论”,认为词形和语法结构都有规则,语法形式与语义是平行的;斯多葛派则提出“参差论”,因为词形的单复数往往与语义的单复数不对应,语法性别也往往与自然性别不一致。

古代希腊学者只注意本族语,不注意外族语。自公元前4世纪以来,他们所关心的是什么才是纯正的希腊语,因为他们所讽诵的荷马史诗等古典著作,在语言方面和当时的口语已经差别很大了。再说,他们虽注意语法,可并没有深入地研究语音。

约在公元前100年,狄奥尼修斯·斯拉克斯编成了第一部希腊语法书,名为《语法艺术》。这部书把希腊语词类分为8类,但是只讲词法,不讲句法。到了公元2世纪,阿波罗尼奥斯才写了一些讨论希腊语句法的书。他把句子分为主语、述语两部分,2000年来这是传统语法分析句子结构的基本原则。

继希腊语法学者而起的是拉丁语法学者。拉丁语是罗马人的语言,可是拉丁语法著作却以希腊语法为蓝本,因为这两种语言有不少地方相似。最有名的拉丁语法书是多纳图斯的《语法艺术》(约公元400年写成)和普里西安的《语法规范》(约公元500年写成),这些是中世纪长期奉为经典的著作。

在普里西安之后约200年,阿拉伯语言学者异军突起。8~12世纪,他们在巴士拉和库法两地(都在今伊拉克境内)先后建立了学派,编出了有名的阿拉伯语词典,并研究了阿拉伯语特有的三联辅音词根和发音方法。他们所下的词根、词缀的定义,对19世纪欧洲语言学者,尤其是对F. 博普很有影响。他们还有个长处——非但研究阿拉伯语,也研究土耳其语、蒙古语、波斯语。他们受希腊语言学的影响,但是比希腊语言学家的眼界要开阔得多。

与阿拉伯人相反,欧洲人在普里西安之后长期止步不前。直至过了1000年,才出现了一部值得注意的语言学著作,这就是17世纪法国巴黎附近波尔瓦罗亚修道院所编的《普遍唯理语法》。17~18世纪,这部书一直被广泛采用。在编写时,作者以R.笛卡儿(1596~1650)的唯理主义哲学为理论基础,认为一切语言都是表达思想的,虽有民族之别,可都有共同特征。作为这一主张的证据,这部书从希腊语、拉丁语、希伯来语和欧洲近代诸语言引了许多例子。作者把词分为9类,其中6类与人们的思维客体有关(如名词),3类与人们的思维形式有关(如连词)。他们还按逻辑来分析句子,说“看不见的神创造看得见的世界”这个句子就包含着3个命题:①神是看不见的;②神创造世界;③世界是看得见的。这种语言哲学,300年后美国学者乔姆斯基又重新倡导并加以发展。

由16世纪至18世纪末,欧洲人的视野逐渐扩大了:他们重新发现了古希腊语;学习了希伯来语和阿拉伯语;认识了欧洲各国近代语言的重要性;接触了与欧洲语言大不相同的亚洲、非洲、美洲语言,也接触了与基督教传统大不相同的多种文化。尤其重要的是,18世纪末发现了亚洲的古梵语竟与欧洲的古希腊语、拉丁语等同出一源,又把波你尼的梵语语法翻译了过去。

19世纪的欧洲语言学 欧洲中世纪的语言学家心窍很窄,19世纪的人天地已大得多。他们利用当时的条件,大力开展历史比较语言研究(那时叫做“历史比较语文学”),同时语言类型研究、民族语言心理研究、方言研究、语音研究也有很大进步。

历史比较语言学的工作,18世纪末年已经开始。1786年,英国W.琼斯证明,亚洲印度的古梵语与欧洲古希腊语、拉丁语有共同的祖先。1799年,匈牙利人G.沙穆艾尔(175l~1830)又证明匈牙利语与芬兰语同出一源。到了19世纪,从事这种研究的就更多,如R.拉斯克、F.博普、J.格林、A.施莱歇尔等等都做了许多工作。他们考释历史音变,验证词项对应,给印欧语系编出了一个族谱。有的学者还根据梵语和欧洲古代语言构拟出原始印欧语的形态来。

施莱歇尔设想,一个语系正如一棵树,亲语是树干,子语是树枝,构成一个谱系树。他的学生J.施密特(1843~1901)则提出“波浪说”,认为语言变异以一个地区为中心,像波浪一般范围逐渐扩大,首先强烈地影响邻近诸语言,距离远些,影响就来得迟些、小些。

除语言的历史演变外,有的学者还注意到语言与民族的关系问题。远在18世纪,德国哲学家J.G.von赫尔德(1744~1803)就指出,民族语言与民族心理有密切的关系。到了19世纪,这个思想就由W.F.von洪堡特来加以发挥。

洪堡特认为,语言有“外部形式”和“内部形式”。外部形式是语音,无民族之别;内部形式是语义和语法结构,因民族而异。他还说,人会说话,这是他所不可缺少的心智能力,这种能力使语言能适应环境,随环境的变化而变化。所以,不管你怎么分析语言,总有一些东西分析不出来。他还说,思想与语言是互相依存的,一个词儿非但是某一事物的名称,还把这一事物纳入一定的范畴之内。他的这些思想,给20世纪美国语言学家E.萨丕尔和B.L.沃尔夫开辟了道路。

洪堡特最有名的理论也许是他的类型语言学。他跟德国学者F.von施列格尔(1772~1829)都认为语言有3种类型:孤立型(如汉语),黏着型(如土耳其语),屈折型(如拉丁语)。他觉得屈折型最好,可是又说,汉语虽然没有用形式表现出来的语法类别,却自有其优胜之处。

20世纪的西欧、北美语言学 现代国外语言学有3个主要区域——西欧、北美和苏联。自20世纪初期至中期,西欧各派陆续建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下载完整电子书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


© 2020 txtepub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