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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0-28 00:2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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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鲁德亚德·吉卜林

出版社:山东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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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林之书

丛林之书试读:

译序

在我大量阅读外国文学名著的年代,是读不到《丛林之书》的。我研读外国文学史的时候,所看到的关于《丛林之书》作者吉卜林的介绍,只有很少的几笔──他被描述成一个“反动”作家。

在国外,对他的评价也是有争议的。即使在今天,若要比较全面中肯地对吉卜林介绍和评论一番,也是要写一大篇文章的。在这儿没有这个必要,所以就简单地介绍一下吧:约瑟夫·鲁德亚德·吉卜林(Joseph Rudyard Kipling,1865—1936),英国小说家、诗人。出生于印度孟买,以记者、编辑和文学创作为业,先后在印度、美国、英国和南非居住,到过中国。1936年吉卜林在英国伦敦去世,英国政府和各界人士在威斯敏斯特大教堂为他举行了隆重的国葬。

他一生创作了大量的文学作品,包括大量诗歌、四部长篇小说和大量短篇小说,还有许多散文、随笔和游记。1907年他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获奖理由是:“这位世界名作家的作品以观察入微、想象独特、气概雄浑和叙述卓越见长。”

吉卜林是一个非凡的作家,我们有必要知道的正是这一点。《从林之书》是吉卜林的代表作之一,而且可以说,他在中国读者中闻名,正是因为这部作品。

这部作品分为两部:《丛林之书》(1894)和《丛林之书二》(1895),相当于上下两集,每一部都由狼孩儿莫格里的故事和其他故事穿插构成。此前我们见到的中文译本,大多是将两部中的狼孩儿莫格里的故事抽出来合成的,其他故事被舍弃了,有的版本甚至只是利用现有的中文译本进行缩略和改写。也有少数中文译本选译了部分其他故事,但好像目前只有一个全译本,分上下两册:将莫格里的故事抽出来合为上册,其他故事合为下册。

我们看到的关于莫格里的故事的介绍,往往扑面而来的是“狼孩儿”这个词——一个让人联想到“粗野”的词,然后是让人联想到冷酷无情的“丛林法则”。其实,这是一个充满温情的故事,里面甚至还有些许伤感。“丛林法则”只是丛林里的动物们为了生存必须遵守的法则。破坏了“丛林法则”,丛林会变成一个无秩序的世界,充满不必要的杀戮(食肉动物猎杀其他动物应该只为了获得食物)。这本书并没有竭力宣扬“丛林法则”,它展现给我们的是虽然危险却充满诗意的梦幻般的丛林世界,是动物间的情义和他们生机勃勃的冒险活动。

总的来说,《丛林之书》是一部童话式的动物故事集,但莫格里的故事中有一篇还带有神话色彩,《恐惧怎样降临》中,一头老象讲述了丛林创始的传说,还包括老虎身上斑纹的来历、老虎和人类的关系等,简直就是一篇动物世界的《创世纪》。人是因为受蛇的诱惑,吃了智慧之树上的果子而从伊甸园堕落,丛林则是因为老虎代行丛林主人和法官之职,一时冲动杀死了一头公鹿,而从所有动物的乐园堕落成了动物相食的世界。

另外,《让丛林来吞噬》讲述的是莫格里因人类的愚行而对人类世界实施报复的故事,寓意深刻;《国王的驱象刺棒》讲述的是人为财死的故事,也是很有寓意的一篇。

其他故事(莫格里系列之外的故事)共有七篇,可以说是一道七色彩虹,每一篇都向我们展示了一个独特而神奇的世界,每一种动物都被描绘得活灵活现。

在《丛林之书》中,吉卜林用生动的文字、雄浑细腻生动的笔触、高超的叙述技巧和缜密的构思向我们讲述了一些充满诗意和灵性的故事。《丛林之书》是不朽之作。

我想,这样一部书,这样一个非凡的作家,读者读到的应该是其全译本,而且应该是严谨准确、与原著风格一致、传达出原著精妙之处、文字生动的中文译本。所以在翻译过程中,我一直在告诫自己要尽力对得起吉卜林先生。

翻译这本书的过程并不轻松,里面有不少方言要查──作者为了生动和贴切,使用了不少当地方言。为了尽量做到准确无误,我到英国一个专门的吉卜林网站去查询。因为一些疑难之处,我甚至写信给相关的英国专家求教,感谢他们的热情回复。在此我要特别感谢“吉卜林协会”的图书馆员(在国外,图书馆工作者都是有学问的人,图书馆员是很受尊重的学者头衔)JohnWalker先生,也感谢热情向我推荐专家的RichardJaffa先生。张炽恒于上海奉贤海湾

莫格里的兄弟们

黑夜被蝙蝠芒恩释放,

被老鹰兰恩带回了家中;

牛群被关进棚栏厩舍,

拂晓前我们要通宵放纵。

这是耀武扬威的时刻,

张牙舞爪各显神通。

听啊,叫唤声声──祝狩猎大吉,

遵守丛林法则的兽众!──《丛林夜歌》

这是西奥尼山中一个非常温暖的夜晚,狼爸爸睡了一个白天,醒来已是七点钟了。他挠挠身子,打个哈欠,把爪子一个一个伸展开来,甩脱爪尖上的睡意。狼妈妈垂着脑袋趴在那儿,在四个打着滚儿吱吱尖叫的狼崽儿中间用鼻子拱他们。月光照进了他们一大家子居住的洞穴门口。“嗷!”狼爸爸说,“又该去狩猎了。”他正要纵身下山,一个拖着毛茸茸尾巴的小身影跨进门来,嗥叫着说道:“狼首领啊,祝你好运。祝你们高贵的孩子好运,长出一口结实的白牙,绝不至于忘了这世上还有挨饿的动物。”

这一位就是豺,名叫塔巴克,一个专捡残羹剩饭的家伙。印度的狼都瞧不起塔巴克,因为他到处招灾惹祸,传播流言蜚语,还到村子里的垃圾堆上扒拉碎皮烂筋充饥。但同时他们也怕他,因为塔巴克比丛林里的其他任何一种动物都更容易发疯。他发起疯来,就会忘记自己曾经惧怕过什么动物,会在森林里到处乱窜,见谁咬谁。就连老虎看到塔巴克发疯,也会跑到一边躲起来,因为在野生动物受不了的事情里面,最丢脸的就是染上疯病。我们称之为“狂犬病”,但他们叫作“地万泥”,也就是疯病。一看见犯这种病的,他们就跑。“那你就进来看看吧,”狼爸爸生硬地说,“不过家里没吃的。”“对于狼来说是没有,”塔巴克说,“可是对于我这样一只下贱的豺,一根干骨头就是一顿大餐了。我们算什么呀,饥度尔-洛格(豺民)而已,还能挑挑拣拣?”他直奔洞底,找到一根带一点点肉的公鹿骨头,坐下来,咬住骨头一端,美滋滋地咔嚓咔嚓啃起来。“多谢这顿美餐,”他舔了舔嘴巴说道,“这些高贵的孩子长得多美啊!眼睛这么大!还这么年轻!真是的,真是的,我本不该忘记的,国王的孩子生下来就是男子汉哟。”

没有什么事比当着父母的面夸孩子更不吉祥了。塔巴克说这话时,像其他动物一样对此心知肚明。看到狼妈妈和狼爸爸不舒服的样子,他感到很得意。

塔巴克安安静静地蹲坐着,为自己造成的不快而窃喜,然后他不怀好意地说:“大头领谢尔可汗的狩猎场换了地方。下个月,他要到这儿的山里来狩猎了,这是他对我说的。”

谢尔可汗就是那只老虎,他住在二十英里外的维恩贡嘎河附近。“他没这个权利!”狼爸爸生气地开言道,“根据丛林法则,他没有权利不事先警示就改换狩猎区。他会让方圆十英里内的每一只猎物受惊吓的,而我这些日子狩猎得打到双份的才够呢。”“他母亲叫他浪格离,那可不是凭空乱叫的,”狼妈妈平静地说,“他生下来时一条腿就瘸了。他之所以只猎杀耕牛,就是这个原因。现在维恩贡嘎的村民们被他激怒了,他就过来招惹我们这儿的村民。到时候人家到丛林里来追杀他,他肯定已经跑远了。可是草一旦点着,我们和孩子都得逃走。真是的,我们可真得感激谢尔可汗呢!”“要我向他转达你们的感激吗?”塔巴克说。“滚出去!”狼爸爸厉声说道,“滚到你主子身边和他一起狩猎去吧。你一个晚上作的恶已经够多了。”“好,我走,”塔巴克平心静气地说,“下面密林里谢尔可汗的动静你不会听不到。我就不应该告诉你这个消息。”

狼爸爸倾听着,他听见下面通往一条小河的山谷中,有一种干涩单调、怒不可遏的哼唧声。发出这声音的,就是那只一无所获,又不在乎让丛林里所有动物知道的老虎。“傻瓜!”狼爸爸说,“刚开始干夜里的活儿,就弄出这么大动静!难不成他以为,我们这儿的公鹿跟维恩贡嘎那些肥肥的阉牛一样?”“嘘!今晚他要狩猎的不是阉牛也不是公鹿,”狼妈妈说,“是人类。”

哼唧声变成了连续不断的呼噜噜的低吼声,好像从四面八方发出来的一样。发出这声音,是要迷惑露宿的伐木工和吉卜赛人,撵得他们晕头转向,有时正好就跑到了老虎嘴里。“人类!”狼爸爸说着,露出了满口白牙,“呸!池塘里的甲虫和青蛙不够他吃吗,一定要吃人?而且是在我们的地盘上!”

丛林法则里没有一条规定是毫无缘由的,其中有一条就是禁止兽类吃人。除非是为了向孩子演示如何猎杀,否则绝不可以杀人。即便如此,狩猎人类也必须在族群的地盘外面进行。之所以规定这一条,真实的原因是,猎杀了人类,就意味着迟早有一天,白种人会骑着大象挎着枪,加上几百个棕种人带着铜锣、信号火箭和火把来到这儿。到那个时候,丛林里的所有居民就都要遭罪了。而兽类自己对这条规定的解释是,人类是所有生灵中最孱弱、最没有自卫能力的,所以攻击他们不是一件光明正大的事。他们还说,吃了人的兽类会浑身生疥癣,掉牙齿,这话倒是不假。

呼噜噜的低吼声越来越响,最后是一声拔高了嗓门儿的咆哮:“啊呜!”这是老虎攻击时发出的吼声。

接下来是一声号叫——谢尔可汗发出的听上去不像虎类的号叫声。“他失手了。”狼妈妈说,“外面是什么声音?”

狼爸爸跑出洞外几步,听见谢尔可汗跌跌撞撞地倒在矮树丛里,嘴里恶狠狠地咕哝着。“那傻瓜没长一点儿脑子,扑到伐木工的篝火堆上,把脚烧伤了。”狼爸爸说完,很不屑地哼了一声,“塔巴克和他在一起。”“有东西上山来了,”狼妈妈说着,一只耳朵抽了抽,“做好准备。”

矮树丛中有灌木窸窣的响声,狼爸爸蹲下去,准备一跃而起。要是你在场的话,接下来所发生的一切,将是你在这世上看到的最奇妙的情景:狼爸爸的身体跳起来以后居然中途停住了。原来他跳起时并没有看到扑击的目标,看清楚之后却想收住动作,结果他直直地向上蹿起了四五英尺,然后从空中落下来,几乎落在原地。“人类!”他声音急促地说,“人崽儿,瞧!”

在他的正前方,站着一个刚会走路的棕种人小孩儿。他赤裸着身子,扶着一根低矮的树枝。夜间的狼穴里,还从不曾来过这样一个柔嫩的、脸上长着酒窝的小东西呢。他仰望着狼爸爸的脸,笑着。“这就是人崽儿?”狼妈妈说,“我还从来不曾见过呢。带他过来。”

一匹狼有必要挪动自己的幼崽时,是习惯用嘴来叼的;即使叼一枚蛋,也不会把它咬破。狼爸爸把小孩子叼到了自己的幼崽中间,虽然他的上下颚夹着孩子的背,牙齿却没有刮破孩子的一点点皮。“多么小哟!光溜溜的,而且那么勇敢!”狼妈妈温柔地说。这时,那孩子为了靠近温暖的狼皮,已经挤进幼崽中间。“哎嗨!他在和别的孩子一起吃东西呢!人崽儿原来就是这样的哦。可曾有过一匹母狼能够夸口她的孩子中间有一个人崽儿吗?”狼妈妈说道。“这种事情我听说过几回,但不是发生在我们这一群狼中间,也不是发生在我们这个年代。”狼爸爸说,“他全身没有毛,我用脚轻轻一踩,就能杀死他。可是你瞧,他抬起头来看我,一点儿都不害怕。”

洞穴门口的月光被挡住了,因为谢尔可汗那方方的大脑袋和宽肩膀挤进了洞口。他的身后,塔巴克在尖叫着:“我的主人,我的主人,它就是从这儿进去的!”“谢尔可汗大驾光临,我们非常荣幸。”狼爸爸嘴里这样说,眼睛里却透出愤怒的神色,“谢尔可汗想要什么?”“我的猎物,”谢尔可汗说,“一个人崽儿。他的父母逃脱了,他跑到这里来了,把他给我。”

正如狼爸爸所说,刚才谢尔可汗扑到了伐木工的篝火堆上,把脚烧伤了,很痛,心里面正恼怒着。但是狼爸爸知道,对于老虎来说,这洞口太窄,进不来。即便是现在这种情形,谢尔可汗的肩膀和前爪也挤得动弹不得,就像人挤在酒桶里想打架时的感觉一样。“狼是自由民,”狼爸爸说,“只接受狼群头领的命令,可不会听杀耕牛的家伙支使,身上有条纹也不管用。人崽儿是我们的,杀与不杀我们自己选择。”“什么选择不选择!为什么说这种废话?凭着我杀死的公牛起誓,难道要我一直这个样子,在你们的狗窝里嗅我应得的猎物吗?是我——谢尔可汗,在对你说话!”

老虎的咆哮像雷声一样在洞穴中震响。狼妈妈甩开幼崽,跃上前来。她的双眼像黑暗中两个绿莹莹的月亮,直瞪着谢尔可汗咄咄逼人的眼睛。“是我,拉克夏(恶魔),在回答你。人崽儿是我的,浪格离你听好喽,我要定他了!他不会被杀死,他会活下来,和狼群一起奔跑,和狼群一起狩猎。最后,捕猎没毛幼崽的家伙,吃青蛙的货色,猎杀鱼的玩意儿,你瞧好喽,将来他会猎杀你!你这就给我滚,凭着我杀死的黑鹿(我可不吃挨饿的牛)起誓,滚回你母亲身边去,你这个挨火烧的丛林兽,来到世上就瘸,现在更瘸的瘸子!滚吧!”

狼爸爸诧异地看着。他几乎已经忘了,当初他是在公平决斗中战胜了五匹狼,才赢得了狼妈妈;而她在狼群里混出的“恶魔”名号,也绝非恭维之词。谢尔可汗也许可以对付狼爸爸,却顶不住狼妈妈。谢尔可汗知道,以他所在的位置,狼妈妈占尽了地利,如果打起来,那就是生死恶战。所以他号叫着从洞口退了出去,脱离危险境地后才吼道:“狗在自家院子里都会吠!我们走着瞧好了,看狼群对收养人崽儿这件事怎么说。这幼崽是我的,我会用牙齿结果他的。哼,你这个尾巴蓬松的窃贼!”

狼妈妈猛一下子卧倒在幼崽中间,喘息着。狼爸爸严肃地对她说道:“谢尔可汗说的倒也不假,这幼崽必须让狼群见过才行。你仍然要收留他吗,妈妈?”“收留他!”她气喘吁吁地说,“他赤条条地来这儿,一个人,在夜里,饿着肚子,却不害怕!瞧,他已经把我的一个宝宝推到一边去了。那个瘸腿屠夫本来会杀了他,然后逃到维恩贡嘎河去的。那样的话,村民就会复仇,搜遍这儿所有的狼穴捕杀我们!留下他,我一定要留下他。安安静静躺着,小青蛙。哦,你这个莫格里,我就叫你青蛙莫格里吧。谢尔可汗猎杀过你,总有一天,你会猎杀他的。”“可我们的狼群会怎么说呢?”狼爸爸说。

丛林法则规定得清清楚楚,每一匹狼,结婚以后都可以退出他所属的狼群,但是他的幼崽长到能自己站立时,他必须带着他们去参加狼群大会,目的是让其他的狼辨认他们。这种大会一般在满月的时候召开,每月一次。经过验证之后,幼崽们就可以自由奔跑,想去哪儿都行。在他们杀死自己的第一头公鹿之前,狼群里的成年狼不得以任何借口杀死其中任何一只狼崽儿。谋杀行为一旦被发现,所受的惩罚就是处死。你只要想一分钟,就会明白必须要这样规定。

狼爸爸等到狼崽儿们能跑一点儿路了,就在举行狼群大会的晚上,带上他们,同莫格里和狼妈妈一起去会议岩。那是一个小山顶,布满了石块和大卵石,容得下百十匹狼藏身。大灰狼阿克拉,一匹孤狼,凭着力量和机智做了狼群的首领。开会时他舒展开四肢,卧在他那块石头上,下方则蹲坐着四十多匹大大小小、毛色各异的狼。从毛色像獾子,独自就能制伏一头公鹿的狩猎老手,到毛色偏黑,自以为也办得到的三岁青年狼,全有。孤狼领导他们已经有一年了。他年轻时曾经有两回落入捕狼陷阱,其中一回还被人暴打了一顿,丢在那儿等死,因此他了解了人类的行为方式和习惯。会议岩上几乎没有狼在互相交谈。做父母的围坐成一个圈子,狼崽儿们就在那圈子里,你压着我,我压着你,翻腾打滚儿。不时地有一匹年长的狼静悄悄地走到一只狼崽儿跟前,仔细打量一番,然后悄无声息地回到自己位置上。有时会有一位做母亲的把幼崽远远地推到前面去,让他待在月光下,确保他不会被大伙儿看漏了。阿克拉会在他那块岩石上喊叫:“你们知道法则,你们知道法则。好好地看一看哪,狼伙计们!”那些做母亲的会接过话来:“好好地看一看哪,狼伙计们!”

最后,时间到了,狼妈妈脖子上的鬃毛竖立起来,狼爸爸把青蛙莫格里──他们就是这样叫他的──推到了圈子中间。他就坐在那儿,玩着几颗在月光下闪烁着光亮的鹅卵石。

阿克拉始终把脑袋搁在爪子上,不抬起来,只继续用单调的声音喊叫着:“好好看一看!”这时岩石后面响起一声沉闷的吼叫,是谢尔可汗的喊叫声:“那幼崽是我的,把他给我。自由民要人崽儿做什么?”阿克拉连耳朵都没有抽动一下,只说了这样的几句话:“好好地看一看哪,狼伙计们!除了自由民自己的命令,其他的命令与自由民有什么相干?好好看一看!”

会场上响起一片低沉的嗥叫,一匹四岁的青年狼把谢尔可汗的问题抛回给阿克拉:“自由民要人崽儿做什么?”这就要提到丛林法则的一个规定了:如果对一只幼崽被狼群接受的权利有争议,那么除了他的父母之外,狼群里至少必须有两个成员为他说话。“有谁为这个幼崽说话?”阿克拉说,“自由民中有谁出来说话?”没有狼搭腔。狼妈妈做好了准备,她知道,如果事情发展成打斗,这将是她一生最后的搏斗。

这时,获准参加狼群大会的唯一的一只异族动物后半身直立起来,咕咕哝哝地开了言。他是巴洛,那只总像是睡不醒的棕熊,狼崽儿们就是跟他学习丛林法则的。老巴洛可以随心所欲到处走动,因为他只吃坚果、块根和蜂蜜。“人崽儿,人崽儿?”他说,“我为人崽儿说话。人崽儿是没有危害的。我没有说话的天赋,但我说的是真相。让他和其他幼崽一起加入进来,和狼群一起奔跑吧,我亲自来教他。”“还需要一位,”阿克拉说,“巴洛已经说话了,而且他要做这幼崽的教师。除了巴洛还有谁说话?”

一个黑影降落到圈子里。他是黑豹巴赫拉,全身像墨一样黑,但在特定的光线下,会显现出波纹绸图案一般的斑纹。每一只动物都认识巴赫拉,没有一只动物敢挡他的道。因为他像塔巴克一样机智,像水牛一样勇敢,像受伤的大象一样不顾一切。但他的声音却像树上滴下的野蜂蜜一般甜柔,他的皮肤比羽绒还要软滑。“阿克拉啊,还有你们这些自由民,”他用愉快的呼噜声说道,“我无权参加你们的集会,但是丛林法则说,如果在一个新幼崽的事情上有了异议,并且没有到杀死他的地步,那幼崽的生命就可以付出一定代价买下来。法则并没有说谁可以出价,谁不可以出。我说得对吗?”“说得好!说得好!”年轻的狼们说道——他们总是吃再多也不嫌饱的,“听巴赫拉往下说。那幼崽可以出价买下来,法则是这么规定的。”“我知道自己无权在这儿说话,所以请求你们准许。”“你说吧。”二十个声音叫喊道。“杀死一个没毛的幼崽是可耻的。而且,他长大后可以为你们捕到更多猎物。巴洛已经为他说话了,如果你们肯按照法则接受人崽儿,我愿意加上一头公牛,一头很肥的公牛,刚杀死不久,就在离这儿不到半英里的地方。接受这条件有困难吗?”

一片闹哄哄的声音响起,只听见狼群里七嘴八舌地在说:“有什么关系呢?他可能被冬天的雨冻死,也可能被夏天的太阳烤焦。一只没毛的青蛙能对我们有什么危害?让他和狼群一起奔跑吧。公牛在哪儿呢,巴赫拉?我们接受他了。”这时响起了阿克拉低沉的吠叫声,他喊叫着:“好好看一看,好好看一看哪,狼伙计们!”

莫格里仍然沉浸在对于鹅卵石的兴趣中,狼一匹接一匹过来看他时,他一点儿也没注意到。最后,他们全体下山去找死公牛了,只剩下阿克拉、巴赫拉、巴洛,还有莫格里所属的那一大家子狼。谢尔可汗仍然在黑夜中咆哮着,因为他们没有把莫格里交给他,他非常愤怒。“哎,好好吼你的吧,”巴赫拉的嘴巴在髭须下面说道,“因为终有一天,这个没毛的小东西会迫使你用另外一种声调来吼叫。如果我说错了,那就是我对人类一无所知。”“干得好,”阿克拉说,“人类和他们的幼崽是很聪明的。也许有一天,他会成为我们的帮手。”“确实是的,在需要的时候他能成为帮手,因为没有谁能指望永远领导狼群。”巴赫拉说。

阿克拉没有接话。他在想,在未来的岁月里,每一个狼群的每一个首领,都会渐渐丧失气力,变得越来越虚弱,最后被别的狼杀死,出现新的首领。将来,又会轮到新首领被杀死。“带着他去吧,”他对狼爸爸说,“把他训练成合格的自由民。”

就这样,凭着一头公牛的代价和巴洛所说的好话,莫格里加入了西奥尼狼群。

现在得跳过整整十年或十一年,这段时间莫格里与狼共度的奇妙人生,你只能自己去猜想了。你表示不满也没有用,因为如果写出来,得写满好多本大书。莫格里和狼崽儿们一起长大,当然,他还没有长成一个大孩子时,狼崽儿们差不多就已经是成年狼了。狼爸爸教他各种本领,给他解释丛林里各种事情的含义,直到他对于每一片草叶的沙沙声、温暖夜空里的每一声呼吸、头顶上猫头鹰的每一声啼叫、蝙蝠落到树上栖息片刻时爪子的每一下抓挠、池塘里每一条小鱼跃起时的每一阵溅水声……都了如指掌,就像商务人士熟悉自己办公室里的工作一样。不学习的时候,他坐在外面太阳底下睡大觉,然后吃东西,吃完又睡。觉得身上脏或者感到渴的时候,他就去森林中的池塘里游泳。想吃蜂蜜(巴洛告诉他,蜂蜜和坚果跟生肉一样好吃)了,他就爬到树上去采——爬树是巴赫拉教他的。巴赫拉会舒展身体卧在大树枝上,唤他:“上来呀,小兄弟。”起先,莫格里会像树懒一样紧抱着树身不放,后来他就能在树枝间跳来荡去了,几乎像灰猿一样勇敢。在会议岩上,他也有了一个位置。狼群开会的时候,他发现,如果他目不转睛地盯住一匹狼看,对方就会被迫垂下眼睛。所以他为了好玩儿,老是那样找一匹狼盯着看。可另外一些时候,他会帮朋友拔去掌心里的长刺,因为狼脚上扎了刺,或者皮毛上扎了芒刺,会难受得要命。晚上,他会走下小山坡,走进耕地,非常好奇地看着茅屋里的村民。但是他对人类不信任,因为巴赫拉曾经指给他看一个带吊门闸的方盒子,告诉他这就是陷阱。它非常巧妙地藏在丛林里,他差一点儿就走了进去。他最爱做的事情,是和巴赫拉一起到幽暗又温暖的森林中央去,昏昏沉沉地睡上一整天,到了晚上就观看巴赫拉怎样猎杀动物。巴赫拉腹中饥饿时,猎杀起动物来是不分青红皂白的,莫格里也一样。但有一种猎物除外。莫格里长大懂事后,巴赫拉就告诫他,永远不要碰牛,因为他进入狼群是以一头公牛的生命为代价的。“整个丛林都是你的,”巴赫拉说,“你什么动物都可以猎杀,只要你够强壮。但是为了赎买你的那头公牛的缘故,你永远都不要杀牛,也不要吃牛,不论老幼,这是丛林法则。”莫格里忠实地遵从了这条法则。

一个男孩子,肯定是会长成棒小伙子的;莫格里不断地长大,变得越来越强壮。他并不知道自己正在学会很多东西。除了吃,他不知道天底下还有什么需要考虑的事。

有一两回,狼妈妈对他说,谢尔可汗是一只不可以信任的动物;将来有一天,他必须杀死谢尔可汗。这样一个忠告,一匹年轻的狼是会时时刻刻放在心上的,莫格里却把它忘了。假如他能说人类的语言,他肯定会用“狼”这个称呼来自称,但他并不是一匹狼。

他老是在丛林里碰见谢尔可汗。因为阿克拉老了,变得虚弱了,狼群中比较年轻的那些狼就跟这只瘸腿虎成了至交好友。他们跟在他后面捡食残皮碎肉,这样的事,如果阿克拉还能正常行使自己的权威的话,是绝对不会允许的。谢尔可汗呢,就趁这个机会拍他们的马屁,说他很纳闷儿,这么优秀的年轻猎手,怎么会甘心受一匹垂死的老狼和一个人类小崽子的领导。“我听他们讲,”谢尔可汗会说,“开会的时候,你们都不敢正眼看他。”那些年轻的狼听了,就会竖起鬃毛,嗷嗷地嗥叫。

巴赫拉处处都有耳目,这种事他已有耳闻。有一两回,他啰唆了一大堆话,为的是告诫莫格里,总有一天谢尔可汗会杀了他。莫格里听了总是笑笑,回答道:“我有狼群,还有你,还有巴洛。老巴洛虽然那么懒,但为了我,拍那家伙两巴掌他还是肯的。我有什么可害怕的呢?”

那是一个非常温暖的日子。巴赫拉脑子里突然生出一个新的念头──来由是他听说的一件事,好像是豪猪伊基告诉他的。于是他带着莫格里来到丛林深处。男孩子头枕着黑豹漂亮的黑色皮毛躺下来以后,巴赫拉对莫格里说道:“小兄弟,谢尔可汗是你的死对头,这话我对你说过多少回了?”“那棵棕榈树上有多少果子,你就说过多少回。”莫格里说,他自然是不会数数的,“怎么啦?我想睡觉了,巴赫拉。谢尔可汗只不过是个尾巴长、说话响的家伙,就像孔雀莫奥一样。”“可现在不是睡觉的时候。这一点巴洛知道,我知道,狼群知道,就连非常非常愚蠢的鹿也知道。塔巴克也已经告诉过你了。”“嚯!嚯!”莫格里说,“不久前,塔巴克跑到我面前,嘴巴里不干不净,说什么我是一个没毛的人类崽子,不配挖植物块根。我二话不说,抓住他的尾巴,抡起他朝棕榈树上磕了两下,叫他下回懂点儿礼貌。”“这样做很愚蠢。塔巴克虽说是个祸害,却还是有可能告诉你一些生死攸关的事情的。睁大眼睛,小兄弟。谢尔可汗确实不敢在丛林里杀死你,但是你要记住,阿克拉已经很老了,他无力捕杀公鹿的那一天很快就会到来,那时候他就不再是首领了。当年你第一次被带到狼群大会上时看过你的那些狼,也有许多已经老了。而年轻的狼听了谢尔可汗的教唆,相信狼群里不应该有人类崽子的位置。用不了多久,你就要做回一个人了。”“做了人,为什么就不能和他的兄弟们一起奔跑了呢?”莫格里说,“我在丛林里出生,我遵守丛林法则。我给狼群里所有的狼都拔过爪子上的刺,他们毫无疑问是我的兄弟!”

巴赫拉伸直了身子,半闭着眼睛。“小兄弟,”他说,“来,摸摸我的下巴。”

莫格里把他那双粗壮的棕色大手伸到了巴赫拉丝绸般光滑的颌下。那地方圆滚滚的肌肉都被泛着光泽的毛覆盖了,但他还是摸到了一小块光秃秃的皮肉。“丛林里没有一只动物知道,我,巴赫拉,身上有这个记号,这个戴过项圈的记号。可是小兄弟啊,我出生在人类中间,我的母亲也是在人类中间死去的──她死在乌代浦王宫中的笼子里。正是因为这一点,当年你还是一个没毛的幼崽时,我在狼群大会上为你付出了一头公牛的代价。是啊,我也是在人类中间出生的,我小时候从未见过丛林。他们隔着栅栏,用一个铁盘子盛着食物喂我。后来有一个晚上,我终于感觉到我是巴赫拉,一头黑豹,不是人类的玩物。我一巴掌拍过去,砸开了那把愚蠢的锁,逃了出来。正因为我了解人类之道,在丛林里我才变得比谢尔可汗更可怕,不是吗?”“是的,”莫格里说,“丛林里的动物个个都怕巴赫拉──除了莫格里。”“是啊,因为你是人类崽子呀。”黑豹非常温柔地说,“就像我回到了属于我的丛林里一样,你最终是要回到人类中间去的,回到你的人类兄弟中间去──如果在狼群大会上你没被杀死的话。”“可是为什么呢,为什么会有动物想要杀死我?”“看着我。”巴赫拉说。莫格里就目不转睛地直视着他。不到半分钟,大黑豹就把头扭开了。“这就是为什么。”他说着,爪子在树叶上滑来滑去,“连我都不能直视你的眼睛,我还是在人类中间出生的呢,而且我爱你,小兄弟。别的动物都恨你,就是因为他们的眼睛不能和你的眼睛对视,因为你聪明,因为你给他们拔掉了脚掌上的刺,因为你是人。”“我不了解这些事情。”莫格里闷闷不乐地说,他的又浓又黑的眉毛打起了结。“什么是丛林法则?先出手,再动舌头。正是因为你满不在乎,他们才知道你是一个人。你要聪明些啊。我心里面放不下的是,如今的阿克拉,狩猎时一回比一回消耗更多的体力才能逮住公鹿。如果下一回他失手了,狼群就会回过头来反对他,也反对你。他们会在会议岩举行丛林大会,然后……然后……我想出办法来了!”巴赫拉说着跳了起来,“你快下山,到山谷中人类的茅屋里去,取一些他们种在那儿的红花来。这样的话,到时候你就会有一个强大的朋友,比我,比巴洛,比狼群里爱你的那些狼更强大的朋友。去取红花来。”

巴赫拉说的红花就是火,只是丛林里没有一只动物愿意用正经的名称来称呼它。兽众们个个生活在对于火的极度恐惧中,发明了上百种描述它的别名。“红花?”莫格里说,“暮色中在他们的茅屋外面开放的那种?我去取一些来。”“这才是人崽儿说的话。”巴赫拉骄傲地说,“记住,它是长在小盆子里的。动作要快,取一盆来,收好了,到时候用得着的。”“好的!”莫格里说,“我这就去。可是我的巴赫拉哦,你是不是——”他举起胳膊搂住巴赫拉漂亮的脖子,凝视着他那双大眼睛,“你是不是很肯定,这一切都是谢尔可汗捣的鬼?”“凭着我砸开后获得自由的那把锁起誓,我很肯定,小兄弟。”“那我凭着赎买我的那头公牛起誓,我会和谢尔可汗算总账,也许还会叫他多还一些。”莫格里说完,就纵身下山去了。“这才是人,这才是完完全全的一个人。”巴赫拉重新躺下去,自言自语道,“谢尔可汗呀,你狩猎那么多回,没有哪一次比十年前猎杀青蛙莫格里更不吉利了!”

莫格里在森林里越跑越远,他迅猛地奔跑着,心里面滚烫滚烫。黄昏的雾霭升起来时,他跑回了山洞。他歇一口气,向山谷里俯望了一会儿。狼崽儿们都出去了,狼妈妈待在洞底,她从莫格里的呼吸声里听出有事情在困扰着她的小青蛙。“是什么事情呀,儿子?”她问。“谢尔可汗的乌鸦嘴捣鬼,”他大声回答道,“今晚我要去耕过的田地里狩猎。”他纵身向山下飞奔而去,穿过灌木丛,来到谷底的溪流边。这时他一下子收住了脚,因为他听见了狼群狩猎的喊叫声,听见了被追猎的黑鹿的鸣叫,听见了那公鹿无路可逃时喷鼻息的声音。接着是一帮年轻的狼不怀好意、含讥带讽的嗥叫声:“阿克拉!阿克拉!让孤狼显示他的力量吧。给狼群的首领腾出地方来!扑上去呀,阿克拉!”

孤狼一定是扑了个空,因为莫格里听到了他上下牙齿的猛烈磕碰声,然后是他被黑鹿前蹄踢翻时发出的一声惨叫。

莫格里没有再听下去,拔腿又向前飞奔起来。叫喊声在他身后越来越微弱,他跑进了村民居住处的庄稼地。“巴赫拉说得真准,”他跑到一座茅屋窗户旁边的牛饲料堆旁,舒舒服服地在上面躺下来,喘息着,“明天,对于阿克拉和我,是一个重大的日子。”

他把脸贴在窗户上,望着炉子里的火。他看见庄稼汉的妻子在黑夜里起身,往炉子里添一块一块黑色的东西。早晨来临了,雾气那么寒冷、那么浓,四周一片白。他看见人类的孩子端起一只柳条骨架的泥盆,往里面装了一些烧红的木炭,罩上一块毯子,端着它走出屋子,去照料牛栏里的母牛。“就这么简单?”莫格里说,“既然一个小崽子都办得到,那就没什么好害怕的了。”于是他转过屋角,大踏步迎向那男孩儿,从他手里把火盆夺了过来。男孩儿吓得号哭起来,而莫格里已经消失在雾中。“他们和我长得很像。”莫格里一边说,一边向火盆里吹气,夜里他看到那女人就是这样做的,“如果我不给它一点儿东西,这玩意儿就会死。”于是他往烧红的东西里面丢了些细树枝和干树皮。上山时,他在半道上遇到了巴赫拉,在那黑豹的皮毛上,晨露像月长石一样闪闪发光。“阿克拉失踪了,”黑豹说,“他们本来昨晚就会杀死他,但他们想把你一块儿杀死。此刻,他们正在山上寻找你。”“昨晚我在耕地里。我已经做好了准备,看!”莫格里举起火盆。“好!不过,我看见过人类把一根干树枝插进那东西里面,没多久树枝一头就开出了红花。你不害怕吗?”“不,我干吗要害怕呢?我记起来了,如果不是做梦的话,在我做狼之前,我曾经躺在红花旁边,感到很温暖很舒服。”

那一天,莫格里整个白天都在洞里坐着,照料他的火盆。他把干树枝放在火上,看它们燃烧时的样子,他还找来了一根称心如意的枯树枝。黄昏时,塔巴克来到山洞,十分无礼地通知他,他们要他去会议岩。他哈哈大笑,笑得塔巴克窜逃而去。然后莫格里来到了会场上,他仍然在哈哈地笑着。

孤狼阿克拉卧在那块岩石的旁边,这表示狼群头领的位置已经空了出来。谢尔可汗带着那帮吃他残羹剩饭的狼随从们,在会场上大摇大摆地走来走去,接受奉承。巴赫拉紧靠莫格里卧着,火盆搁在莫格里的双膝之间。全体到齐之后,谢尔可汗开言了──这样的事,在阿克拉的鼎盛时期,他是绝没有胆量做的。“他没有权利这么做,”巴赫拉耳语道,“你就这样说。他是个狗儿子,他会害怕的。”

莫格里跳了起来:“自由民们,”他喊道,“难道是谢尔可汗在领导狼群?他是一只老虎,我们的头领位置关他什么事?”“看到头领的位置已经空出来了,我是应邀讲话的……”谢尔可汗开言道。“谁邀请你的?”莫格里说,“难道我们都是豺狗,要向你这个屠宰牛的家伙摇尾乞怜?狼群头领的位置是狼群自己的事。”

一阵叫嚷声响起来:“安静,你这个人类的崽子!”“让他说吧,他一向都遵守我们的法则的。”最后,狼群里那些年长的狼发出了雷霆般的吼声:“让死狼说话。”狼群头领一旦猎杀失手,在他还活着的时候就会被叫作死狼;一般来讲,他也活不了多久了。

阿克拉吃力地抬起老迈的头:“自由民们,还有你们,谢尔可汗的豺狗,我领导了你们十二个寒暑,带着你们来来回回狩猎,这段时间里,没有一匹狼落进陷阱或者受伤残废。现在我猎杀失手了。你们心里面明白,这是怎样一个阴谋。你们明白得很,是你们故意把我引向一头没有经验的公鹿,把我的虚弱暴露在大家面前。干得很聪明。此时此刻,把我杀死在会议岩上,这是你们的权利。所以,我想问一下,哪一个上来结果我这匹孤狼?因为按照丛林法则,你们必须一个一个地上。”

接下来是长久的静默,没有一匹狼愿意单独上去,同阿克拉决一死战。于是谢尔可汗咆哮道:“呸!我们干吗和这个没牙齿的傻瓜纠缠?他反正注定得死!倒是这个人类崽子活得太久了。自由民们,他一开始就是我的食物,把他给我。我已经对这种人狼的荒唐事厌烦透了,他也已经给丛林制造麻烦十个寒暑。把人类崽子给我,否则我就一直在这儿狩猎,连一根骨头也不给你们。他是一个人,是人类的孩子,我恨他入骨入髓!”

狼群中超过半数的狼叫嚷道:“一个人!一个人!人与我们有什么相干?让他回自己的地方去吧!”“你们想招惹全体村民来反对我们?”谢尔可汗叫嚣着,“不,把他给我。他是一个人,而且我们谁也没本事直视他的眼睛。”

阿克拉重新抬起头来说道:“他一直吃我们吃的食物,和我们睡在一起,为我们追赶猎物。他从来没有违反过丛林法则。”“而且,当初他被接受时,我为他付出过一头公牛。一头公牛值不了什么,可是为了巴赫拉的荣誉,我也许会不惜一战的。”巴赫拉用最轻柔的声音说道。“十年前付出的一头公牛!”狼群咆哮起来,“几根十年前的骨头,我们在乎个啥?”“十年前的誓约也不在乎?”巴赫拉说着,白牙从嘴唇下面露了出来,“怪不得你们叫作自由民呢!”“没有一个人崽儿可以和丛林居民一起奔跑,”谢尔可汗吼道,“把他给我!”“除了血脉,他在所有的方面都算我们的兄弟,”阿克拉接过话来,“而你们竟要在这儿杀死他!的确,我已经活得太长了。你们中有些成了吃牛的狼,我还听说,在谢尔可汗的教唆下,还有些狼居然夜里摸到村民们的门口,掳走他们的孩子。所以啊,我知道你们是懦夫,我这是在对懦夫说话。我必须死,这是肯定的;我的命值不了什么,否则我会拿它来替代人类崽子的命。不过,为了狼群的荣誉──你们没了头领,就把荣誉这件小事给忘了──我许一个诺,如果你们让人类崽子回到他自己的地方去,到了我断命的时辰,我不会向你们龇一下牙的。我愿意不和你们打斗就去死,那样至少可以救下狼群里三匹狼的性命。我只能做这么多了。不过,如果你们愿意听我的,就不必杀死一个无过错的兄弟,避免因此而蒙受耻辱──这个兄弟,是遵照丛林法则,有动物为他说话才加入狼群的。”“他是一个人,是人!”狼群咆哮道。大多数狼开始聚拢到谢尔可汗身边去,老虎的尾巴开始甩动。“现在要看你的了,”巴赫拉对莫格里说,“我们除了战斗,已经别无办法。”

莫格里直立起来,手里拿着火盆。他冲着会场伸了个懒腰,打了个哈欠。其实他心里已经愤怒和难受得发了狂,因为,狼就是狼,这些狼从来不曾告诉过他,他们有多么恨他。“你们听好了!”他喊道,“没有必要这样狺狺地吠,像狗一样。今晚你们已经告诉我许多次,我是一个人(其实,我本来愿意做一匹狼,到死都和你们在一起)。我觉得,你们说的是真话,所以我不再把你们称作我的兄弟,而是像人一样,把你们称作傻格(狗)。接下来你们做什么不做什么,可不是你们说了算,那要看我怎么打算了。我们不如把事情弄得简单些,我,一个人,带来了一点儿红花,这是你们,一群狗,所害怕的。”

他把火盆往地上一扔,几块红炭点着了一簇干苔藓,火苗立刻蹿了起来。面对跳跃的火焰,会场上所有的狼都惊恐地往后退。

莫格里把他带来的枯树枝插进火里,等那大树枝上的细枝噼噼啪啪烧着了,便举到头顶上,不断地挥舞着。周围的狼都吓得缩成一团不敢动。“你是头领了,”巴赫拉压低嗓门儿说道,“救阿克拉一命吧,他一直是你的朋友。”

阿克拉这匹倔强的老狼,一辈子从不请求恩典,此时却用哀怜的目光看了莫格里一眼。莫格里站在那儿,全身赤裸,长长的黑发披散在肩头,辉映着熊熊燃烧的树枝所发出的火光。火光照出的一个个影子,在他周围跳跃着、颤动着。“好!”莫格里缓缓地扫视了一圈,说道,“我清楚了,你们是狗。我离开你们,回到我的同类那里去──如果他们是我的同类的话。丛林对我关上了门,我必须忘记你们和我说过的话,忘记你们的友谊,但我会比你们仁慈些。因为除了血脉,我在所有的方面都是你们的兄弟。我许一个诺:我成为人类中间的人之后,不会像你们出卖我一样,把你们出卖给人类。”他用脚踢了一下火堆,火星飞溅起来,“我们狼群的任何成员之间都不应该有战争。但是在我走之前,还有一笔债要偿还。”他大踏步走向前去,走到傻呆呆蹲坐在那儿对着火光眨巴眼睛的谢尔可汗跟前,一把抓住他下巴上的一撮毛。巴赫拉跟了上去,以防发生意外。“起来,狗!”莫格里喝道,“人说话的时候,你要站着听,否则我把你的皮毛给烧喽!”

谢尔可汗的耳朵平贴在脑袋后面,他闭上了眼睛,因为燃烧的枯树枝离他很近。“这个猎杀牛的家伙说过,他会在狼群大会上杀了我,因为当年我还是个幼崽时,他没有能杀死我。那好吧,我们作为人,就是这个样子打狗的。浪格离,你要是敢动一根髭须,我就把红花塞进你的咽喉!”他用枯树枝劈头盖脸地敲打着谢尔可汗,在极度的恐惧中,老虎呜咽着、悲号着。“呸!烧焦的丛林猫,滚吧!但是你给我记住,我下次来会议岩——作为一个人来这儿时,头上会披着谢尔可汗的皮。还有一件事:阿克拉免死,他想去哪儿就去哪儿。你们不可以杀死他,因为这是我的意愿。我也不想再看见你们坐在这儿,伸着舌头好像是什么人物似的,其实你们就是我要赶走的一群狗──就像这样赶!滚!”火焰在枯树枝的一端炽烈地燃烧着,莫格里在圈子里左突右冲,火星溅到那些狼的皮毛上烧了起来,他们嗥叫着四散逃开了。最后,会场上只剩下阿克拉、巴赫拉,还有站在莫格里一边的大约十来匹狼。这时,在莫格里的内心里,开始有一种被刺痛的感觉。他这一生,还从来不曾受过这样的伤害。他哽咽着,喘不过气来,泪流满面。“这是什么?这是什么?”他说,“我不想离开丛林,我不知道这是什么。我要死了吗,巴赫拉?”“不,小兄弟,这只是眼泪,人类常常这样。”巴赫拉说,“现在我看出你已经是一个男人,不再是人崽儿了。从此以后,丛林的门真的对你关上了。让它流吧,莫格里,这只是眼泪。”于是莫格里坐下来,哭得好像心就要碎裂一样。他这一生,从来不曾这样哭过。“马上,”他说,“我就要去人类那边了,但我得先去向我妈妈道别。”他来到狼妈妈和狼爸爸居住的山洞,趴在狼妈妈的皮毛上哭泣着,四只狼崽儿也哀号不已。“你们不会忘了我吧?”莫格里说。“只要我们还能追踪猎物,就不会忘记你,”狼崽儿们说,“你做了人之后,到山脚下来,我们和你说说话。夜晚我们会去庄稼地里,和你一起玩耍。”“早些来!”狼爸爸说,“聪明的小青蛙啊,要早些来,因为我们老了,你妈妈和我都已经老了。”“早些来,”狼妈妈说,“我的光身子的小儿子。因为,人类的孩子啊,你听着,我爱你胜过爱我自己的崽子。”“我肯定来,”莫格里说,“我来的时候,一定会把谢尔可汗的皮铺在会议岩上。别忘了我!告诉丛林里的居民们,别忘了我!”

天光开始破晓,莫格里独自向山下走去,他要去见那些叫作人的神秘动物了。

西奥尼狼群的狩猎歌

天光破晓,黑鹿发情呦呦叫,

一遍,两遍,又一遍!

一只母鹿蹦蹦跳,蹦蹦跳,

在野鹿饮水的林中池塘边。

被我独自侦察时全看见,

一遍,两遍,又一遍!

天光破晓,黑鹿发情呦呦叫,

一遍,两遍,又一遍!

一匹狼儿悄悄返,悄悄返,

给等待着的狼群把话儿捎。

我们搜索和发现,冲着踪迹叫,

一遍,两遍,又一遍!

天光破晓,狼群齐声嗷嗷叫,

一遍,两遍,又一遍!

丛林中不留痕迹是我们的脚!

黑暗之中眼睛看得见,看得见!

舌头,伸出舌头叫!听啊!听好!

一遍,两遍,又一遍!

卡阿的狩猎

斑点是豹子的欢乐,犄角是水牛的骄傲。

要爱干净哟,猎手的力量从皮毛的光泽知晓。

若发现阉牛能掀翻你,黑鹿也用角抵你,

不用停下活儿诉说,十个寒暑前我们就知道。

莫欺压外来户的幼崽,把他们当弟妹来欢迎,

他们虽胖乎乎的很小,却可能是大熊的宝宝。“谁都不如我!”幼崽初次猎杀时言语骄狂,

叫他想一想,安静些。丛林很大,幼崽渺小。──巴洛的格言

这篇故事里讲述的一切,发生在莫格里被逐出西奥尼狼群之前,当时他还没有向谢尔可汗复仇。那些日子里,巴洛在教他丛林法则。严肃的大个子老棕熊很高兴有这么聪明的一个学生。那些年轻的狼只学了些适用于自己族群或部落的丛林法则,会背背狩猎诗,就马上跑开了:“脚步轻轻莫出声,眼睛夜间看分明;窝里耳朵听风声,磨尖白牙最要紧;除了豺狗我们恨,全是兄弟一家亲。”可是莫格里作为人崽儿,必须学习的东西要多得多。有时,黑豹巴赫拉会到丛林里来逛一逛,看看他所宠爱的小家伙的学习情况。莫格里到巴洛跟前背诵一天的功课时,巴赫拉会把头靠在树上,发出呜呜的声音表示得意。男孩子擅长奔跑,也擅长游泳;游泳棒,爬树也一样棒。所以,法则教师巴洛既教他林中法则,也教他水中法则:怎样分辨新鲜的树枝和腐烂的树枝;遇上距离地面五十英尺高的蜂房时,怎样有礼貌地对野蜂说话;正午时分打扰了栖息在树枝中间的蝙蝠芒恩,该对他说些什么;怎样向池塘里的水蛇发出警示,免得跳下去水花四溅打搅了他们。所有的丛林居民都是不喜欢被打扰的,每一个丛林居民都时刻准备着扑击入侵者。然后,莫格里又学了“外来户的狩猎招呼”。无论何时,丛林居民到自己的领地外面去狩猎,都必须大声地反复打招呼,得到回应后才可以开始。这招呼的意思,翻译过来就是:“请允许我在这儿狩猎,因为我很饿。”回应则是:“那好吧,但狩猎是为了食物,不是为了取乐。”诸如此类。你肯定看得出来,有很多很多东西,是莫格里非得用心学会不可的。同样的几句话,要重复学一百多遍,这让他感到非常厌倦。但正如巴洛对巴赫拉所说的那样:“人崽儿毕竟是人崽儿,他必须学会所有的丛林法则。”当天早些时候,莫格里挨了一巴掌,负气跑了。“可是你也要想想,他还只是个小孩子呀,”黑豹说(要是让巴赫拉用自己的方式来管教莫格里,肯定会把孩子宠坏的),“他的小脑瓜怎么装得下你所有的长篇大论?”“丛林里有没有什么动物,因为太小就不被杀死的?没有吧?所以我才教他这些东西,所以他没记住时我才打了他,很轻很轻的。”“很轻?你知道轻重吗,老铁掌?”巴赫拉不满地咕哝道,“今天你这轻轻的一巴掌,让他的整张脸全都青肿了,哼!”“我这是爱他,就算他被我打得从头到脚都是瘀青,也强过他因为无知而受到伤害,”巴洛很认真地答道,“这段时间我正教他丛林的主人话语。鸟类和蛇类居民,还有他所属的狼群之外的所有四条腿的猎手,都有可能会伤害他。主人话语可以保护他,只要他记住那些话语,就可以应付所有的丛林居民。难道这还不值得小小地挨一顿打吗?”“嗯,那你小心点儿,别把人崽儿打死了。他不是树干,你爪子钝了的时候,就在上面磨磨尖。对了,什么是主人话语?我不是想刨根问底,主要是想看看能不能帮上忙。”巴赫拉伸开一只爪子,看着那一个个像锋利的凿子一样的钢蓝色爪尖,自我欣赏着,“不过我还是想了解一下。”“我把莫格里叫来,如果他愿意的话,让他说给你听吧。过来,小兄弟!”“我脑袋里嗡嗡响,就像一棵聚满蜜蜂的树一样。”他们头顶上,一个细细的声音闷闷不乐地说道。莫格里愤愤不平地从树上溜下来,落地后又加上一句:“我是冲着巴赫拉下来的,不是冲着你,又胖又老的臭巴洛!”“对我来说都一样。”巴洛说,虽然他受到了伤害,感到委屈,“今天我教你的丛林主人话语,你说给巴赫拉听听吧。”“针对哪一类居民的主人话语呢?”莫格里很高兴有机会表现一番,“丛林里有很多语言,我全知道。”“你知道一点儿,但不是很多。你看见了吧,巴赫拉,学生是从来不感谢老师的,从来不曾有一只小狼崽儿跑回来谢谢老巴洛的教导。那就说说针对狩猎居民的主人话语吧,伟大的学者。”“你和我,我们血脉相同。”莫格里复述着所有狩猎居民通用的话,那是棕熊特别强调的。“好。现在说针对鸟类的。”

莫格里背诵着,每句话末尾都带一点儿鸢的哨音。“现在说针对蛇类的。”巴赫拉说。

答复他的是一种完全无法言喻的咝咝声。莫格里向后踢脚,拍手为自己喝彩,然后跳到巴赫拉背上,侧身坐着,一边像擂鼓一样,用脚后跟敲打着他光滑的皮毛,一边还冲着巴洛做鬼脸,他想得出来的最难看的鬼脸。“好啦,好啦!脸上弄点儿伤还算值,”棕熊温和地说,“总有一天你会记起我的。”然后他转过脸去,告诉巴赫拉,他是怎样乞求野象哈提教他主人话语的,那一类事情哈提无所不知。他又讲了哈提怎样带莫格里下到池塘里,向一条水蛇学习蛇语,因为巴洛发不出蛇的声音。他说,现在莫格里已经算比较安全了,不会在丛林里出什么事,因为无论蛇类、鸟类,还是野兽,都不会伤害他。“那就一只动物也不用害怕了。”巴洛骄傲地拍着毛茸茸的肚皮,总结道。“除了他自己的族群。”巴赫拉压低嗓门儿说道,然后又放开嗓门儿对莫格里说,“当心点儿我的肋骨,小兄弟!你这样上蹿下跳、手舞足蹈干什么呀?”

刚才莫格里想让他们听他说话,就一直拽巴赫拉肩上的皮毛,还使劲儿踢他。现在他们注意听他讲了,他就拔高了嗓门儿大声地喊叫:“所以呀,我要有一个属于我自己的族群,领着他们整天在树枝间蹿来蹿去。”“你这个新冒出来的傻念头是怎么回事,小梦想家?”巴赫拉说。“没错,我们要向老巴洛扔树枝和脏东西,”莫格里接着说道,“他们答应过我的——啊!”“啊呜!”巴洛的大熊掌一合,将莫格里从巴赫拉背上抄了下来。莫格里躺在两只大前掌之间看着棕熊,发现他很生气。“莫格里,”巴洛说道,“你和班达尔-洛格──那些猴民说话了?”

莫格里望望巴赫拉,想看看黑豹是不是也生气了。巴赫拉的眼睛像绿玉石一样冰硬。“猴民──那些灰猿──那些没有法则的居民──那些什么都吃的家伙,你和他们搅和到一起,那是极其可耻的事。”“巴洛打伤我的脑袋后,我跑开了,”莫格里说着,仍然仰面朝天躺在熊掌间,“灰猿们从树上下来,对我表示同情。没有别的动物关心我。”他抽动鼻子,几乎要哭了。“猴民的同情!”巴洛从鼻子里哼了一声,“那要等到山间的水停流,夏天的太阳变冷!然后呢,人崽儿?”“然后,然后,他们给我坚果和好东西吃,他们还……还用胳膊把我抱到树顶上,说我是他们同血脉的兄弟,只是我没有尾巴而已。他们说我总有一天会做他们的头领。”“他们没有首领的,”巴赫拉说,“他们说谎,他们一向说谎。”“他们非常友好,叫我再去。为什么从来不带我去猴民中间呢?他们像我一样,两只脚站立。他们不用硬爪子打我。他们整天地玩。让我起来!坏巴洛,让我起来!我要再去和他们一起玩。”“听着,人崽儿,”棕熊的声音像酷热的夜晚隆隆滚过的雷声,“我教了你针对所有丛林居民的丛林法则,但不包括生活在树上的猴族。他们没有法则,他们是被排除在外的弃儿。他们没有自己的话语,使用的都是偷听来的话。他们躲在树上偷窥,等待机会。他们的行事之道和我们不一样。他们没有首领,他们没有记性。他们吹牛、饶舌,装出一副了不起的大人物的样子,好像要在丛林里做出一番大事业似的。但是一颗坚果掉下来,他们就会转移心思,嘻嘻哈哈笑一阵,把一切都忘得一干二净。我们丛林居民从来不和他们沾边。猴子饮水的池塘我们不饮,猴子去的地方我们不去,猴子狩猎的地界我们不入,我们死都不和猴子死在同一个地方。到今天为止,你有没有听我提到过班达尔-洛格?”“没有。”莫格里悄声说,因为巴洛的话说完后,森林里静寂无声。“丛林居民嘴上不提他们,心里也不想他们。他们为数众多,邪恶肮脏、不知羞耻,而且有贪欲。如果说他们有什么不变的贪欲的话,那就是想得到丛林居民的注意。但哪怕他们扔坚果和脏东西砸我们的脑袋,我们也不去注意他们。”他话音未落,坚果和小树枝就像阵雨一样从树上落了下来。他们听见头顶上的细树枝间响起了咳嗽声、号叫声和愤怒的跺脚声。“猴民是禁忌,”巴洛说,“是丛林居民的禁忌。记住。”“禁忌哦,”巴赫拉说,“我还以为巴洛早就警告过你不要接近他们呢。”“我?你怪我?我怎么想得到他会和那些脏东西一起玩?猴民?呸!”

又一阵雨落到他们头上,他们俩挟着莫格里赶快跑开。巴洛评说猴子的话一点儿都不假,他们是属于树顶的,而野兽很少抬头看上方,所以猴子和丛林居民没有机会狭路相逢。但是,生病的狼、受伤的老虎或熊一旦被猴子发现,就会受到他们的折磨。他们会向任何一只野兽扔枯枝和坚果,以此取乐,希望得到注意。他们会号叫着或者尖叫着唱一些毫无意义的歌,招惹丛林居民爬上树去和他们打斗;要不就在族群内部无缘无故地激烈打斗起来,打死的猴子会被他们丢在丛林居民看得见的地方。他们总是说很快就要有头领了,很快就要有自己的法则和惯例了,但是永远不会成真,因为他们的记忆延续不到第二天。所以,他们编了一句口头禅来和稀泥:“班达尔-洛格今天想到的,丛林居民今后才会想到。”这样一来,他们就得到了极大的安慰。没有一只野兽能够奈何他们,但是另一方面,也没有一只野兽会去注意他们。莫格里过去和他们一起玩,后来他们又听说巴洛很生气,这件事之所以让他们高兴得不得了,正是因为这个缘故。

他们从来不打算再做点儿什么,班达尔-洛格根本就没有打算过做任何事。但是有一只猴子想到了一个主意,在他自己看来,那是一个聪明绝顶的好主意。他对其他所有的猴子说,应该把莫格里留在他们的族群里。他是很有用的一个人,因为他能够把树枝编起来挡风,所以啊,如果把他逮住,就可以逼迫他教他们。莫格里作为伐木工的孩子,当然遗传了人类的各种本能,他常常会不假思索地用树上掉下来的枯枝搭建小棚屋。猴民们在树上看着他干这件事,觉得他的玩法奇妙至极。这一回他们说了,他们真的很快就要有一个头领了,猴族很快就会变成丛林里最聪明的一族,聪明得让其他所有族类都注意他们、嫉妒他们。所以,他们静悄悄地在丛林里穿行着,跟在巴洛、巴赫拉和莫格里后面。午间小睡的时间到了,已经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很羞愧的莫格里,在黑豹和棕熊中间躺下来睡觉。他下定决心,再也不和猴民们来往。

他记忆中的下一件事,是感觉到胳膊和腿上有许多很硬、很结实的小手;然后是脸上刮过许多树枝;然后是自己瞪着眼睛,透过摇晃的大树枝往下看。他看见巴洛深沉的喊叫声惊醒了丛林;看见巴赫拉露出所有牙齿,跳上了树干。班达尔-洛格发出胜利的号叫声,拉拉扯扯地爬到更高的树枝上,巴赫拉不敢再跟上去了。猴子们大叫起来:“他注意到我们了!巴赫拉注意到我们了!所有的丛林居民都羡慕我们本领高强、机智灵巧!”然后,他们开始飞荡。

猴民们飞荡着在有林子的地带穿行,是一件无人能够描述的事情。他们有固定的路线和交叉路口,有上山的路线也有下山的路线,全都在离地面五十至七十甚至一百英尺的高度上。如果需要,他们夜间也能在这些路线上穿行。两只最强壮的猴子架着莫格里的胳膊,带着他从一棵树顶荡到另一棵树顶,每一跃都飞出去二十英尺。如果他们单独飞荡,速度可能会快一倍,男孩儿的重量使他们滞后了。莫格里感到晕眩和恶心,但同时也禁不住很欣赏这种狂野的奔突。地面在下方离得那么远,瞥一眼他都感到害怕。他们凌空而过时下面除空气外空无一物,每一次急停和骤跃,都让他的心跳到了嗓子眼儿。两个护送者带着他蹿上树顶,他感到身子下面那些最细的树枝弯下去,噼噼啪啪发出折裂声。然后,伴随着一声咳嗽、一声呐喊,他们向前向下腾飞到空中,靠手或脚把身体吊在下一棵树部位较低的大树枝上,又荡了起来。有时,他的目光能越过静寂的绿色丛林,望出去好几英里远,就像人在桅杆顶上,能够远眺几英里外的海面一样。接着有树枝和树叶抽打他的脸,他和两个护卫往下直坠,几乎返回到了地面。就这样,整个班达尔-洛格族群,带着他们的俘虏莫格里,哇啦啦地叫嚷着、弹跳着,哗啦啦地奔窜着,沿着树上的路线呼啸而去。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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