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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0-28 10:3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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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伟伟

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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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碳市场的机制设计、市场对接及减排绩效

中国碳市场的机制设计、市场对接及减排绩效试读:

作者简介

张伟伟 男,1981年9月生,吉林长春人。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社科基金同行评议专家、吉林省科技厅项目评审专家、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评审专家、长春理工大学大珩学者。近年来,主持国家社科基金等省部级以上项目15项,发表CSSCI收录论文26篇,论文入选国家社科基金《成果要报》1篇,出版专著13部、译著2部、教材2部。获得省级一等奖等科研类奖项10项。摘要

随着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日益突出,温室气体减排问题受到了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世界各国加大了对温室气体减排方案的设计与实践。理论研究与实践经验表明:在众多减排措施中,碳市场被认为是最行之有效的。作为目前世界上最大的碳排放国及碳资源供给国,同时又是经济增长速度最快的新兴工业化国家,中国的经济发展不应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中国在2011年进行了7省市的碳交易试点,并以此为基础,于2017年启动了全国碳交易市场。目前,中国碳交易市场已成为全球最具发展潜力的商品交易市场,同时也是中国新型经济发展模式的首选之路。在中国统一碳市场的发展初期,如何设计中国碳市场机制、如何对各地方的碳市场进行有效衔接?解决好这一问题不仅有助于促进全国性碳市场的发展,争夺碳商品国际定价权,从而摆脱目前中国在国际碳市场及碳交易链中的低端地位,而且还有利于从根本上改变或解决中国乃至世界的环境问题,更有助于促进中国实现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提升中国经济增长的效率和质量。

本书对中国碳市场的机制设计、市场对接及减排绩效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本书共分为八部分。一是绪论部分,在深入剖析本书的研究背景和意义的基础上,对碳市场的运行机制、主要功能、障碍与风险、影响因素及对接体系等文献进行了详细回顾,为后文的进一步研究提供了良好基础。二是回顾了外部性、科斯产权、碳排放权指标分配等相关理论,为中国碳市场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三是详细分析了国际碳市场交易机制,重点分析了欧盟、美国、日本等经济体的碳市场发展经验。四是回顾了中国碳市场的发展历程,重点分析了中国碳市场的发展情况及面临的问题。五是对中国碳市场进行体系设计。建议通过规划引领,分阶段发展中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以及构建以总量设定与配额分配为中心的制度框架。六是依据碳市场对接理论,借鉴国外碳市场体系对接经验,系统分析了中国碳市场的对接问题。七是运用碳强度指标衡量了试点地区与非试点地区的碳市场减排绩效;采用脱钩模型分析了经济增长与二氧化碳排放之间的脱钩程度;通过倍差法和半参数倍差法对碳市场的减排绩效进行了实证检验。八是从中国碳市场发展的基本思路、推动碳市场发展的路径等方面提出了促进中国碳市场发展的具体对策。

关键词:碳市场 机制设计 市场对接 减排绩效第一章 绪论一 研究背景与意义(一)研究背景

低碳经济是一种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新型经济发展模式。近年来,在环境恶化和能源枯竭的双重压力下,国际社会努力探寻新的经济增长方式,低碳经济成为各国政府、非政府组织、媒体、学者以及广大民众关注的热点。低碳经济中蕴含的经济学原理为发展低碳经济指明了方向。应对碳产品的公共品特性,需要依靠制度设计将二氧化碳排放权变成稀缺资源,使其具备商品属性。此外,碳市场交易还得到科斯定理的有力支持——通过碳商品的市场交易能够降低交易成本,尤其是降低发达国家履行减排责任的成本。作为新兴的商品交易市场,全球碳交易市场在2003年初具规模,且发展态势迅猛。目前,碳交易市场已成为全球最具发展潜力的商品交易市场。碳交易市场制度已被证明是目前最有效的减排制度,也将是中国新型经济发展模式的首选之路。

经过四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凭借外向型经济发展模式和粗放式发展战略,中国的经济发展取得了骄人的业绩,国际地位也在不断提升。凭借GDP的持续扩大,中国已经跃升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货物贸易总额跃居世界之首,人民币进入SDR,“一带一路”倡议得到国际社会的支持。尽管如此,伴随经济的持续扩张,国内经济体制中的一些深层次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主要包括产业发展的结构性矛盾、人口老龄化现象,尤其是能源的逐渐枯竭和环境的不断恶化正在成为当前中国经济增长与发展过程中的寄生品,同时也成为阻碍中国经济获得可持续发展的主要障碍。社会各界提倡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呼声逐渐高涨。倡导低碳发展已经成为国家和人民共同的愿望和努力的方向。2015年11月,习近平主席参加在法国巴黎召开的气候变化大会,在演讲中向世界各国郑重承诺:“中国在‘国家自主贡献’中提出将于2030年左右使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实现,203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1]60%~6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

近年来,中国在碳交易市场领域已经取得了一些可喜成绩,包括在北京、上海、天津、武汉、长沙、深圳和昆明等均设立了碳交易所。特别是在2011年底,国家发改委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批准北京、天津、上海、重庆4大直辖市,外加湖北(武汉)、广东(广州)、深圳等7省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截至目前,中国已超美国跃居全球碳排放榜首,尽管目前中国有“最大的碳交易资源供给国”之称,但是由于定价权缺失致使其处于国际碳市场及碳价值链的低端位置。而中国碳市场的建立正是中国谋求碳定价权的基础。2017年12月启动的全国性碳交易市场标志着中国在碳排放权交易方面实现了质的飞跃。(二)研究意义

对中国碳市场的机制设计、市场对接及减排绩效问题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指导价值。

从理论上而言,现有研究多是对碳市场的交易工具与功能、低碳政策选择与绩效等问题的分析。对于碳市场的机制设计及体系对接问题,国内尚未有过深入、系统的研究,尤其是有关中国碳市场试点地区与非试点地区经济绩效的比较研究尤为匮乏。本书结合中国碳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并参考其他国家的碳市场发展经验,综合考察中国碳市场的机制设计、市场对接及减排绩效问题,以期丰富有关中国碳市场建设的理论与实证研究。

其现实指导价值在于,中国是目前最大的碳排放国以及碳资源供给国,尤为重要的是,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同时又是经济增长速度最快的新兴工业化国家,经济发展的环境和背景并不是简单的工业化发展问题,更重要的是“怎样发展”和“如何发展”的问题,绝不应该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单纯追求GDP的增长。因此,关注如何设计中国碳市场机制、如何对各地方的碳市场进行有效衔接以及提高碳市场的经济绩效,不仅有助于促进全国性碳市场的发展,争夺碳商品定价权,从而摆脱目前中国在国际碳市场及碳交易链中的低端地位,而且还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中国乃至世界的环境问题,更有助于推进中国实现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提升中国经济增长的效率和质量。二 文献回顾与述评

近年来,随着全球碳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尤其是碳交易机制的不断发展与完善、新兴碳市场的不断扩充,国内外学者对碳市场问题的研究不断增多,已经形成了大量有价值的研究成果,这些成果对中国碳市场的建设与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价值。本书对国内外相关文献进行了梳理,并归纳为碳市场的运行机制、碳市场的主要功能、碳市场障碍与风险、碳价格的影响因素、碳市场的体系对接五个方面。(一)碳市场的运行机制《京都议定书》框架下,签约国被分为以主要发达国家为代表的附件一国家和以发展中国家为主的附件二国家,附件一中的国家被要求完成强制性减排任务,附件二中的国家实行自愿减排。为促进减排,《京都议定书》还设置了“联合履约”(JI)、“清洁发展机制”(CDM)和“国际排放交易”(ET)三种机制。“联合履约”机制规定附件一国家间可以通过项目合作共同完成减排任务;“清洁发展机制”规定发达国家可以与发展中国家开展项目合作以完成减排目标;“国际排放交易”机制规定未完成减排任务的国家可以在碳商品市场上购买其他国家的碳排放额度以履行减排义务。需要强调的是,2018年美国宣布退出《巴黎协定》,由特朗普掀起的贸易战使国际经济环境堪忧,致使国际碳交易市场机制的走向依然扑朔迷离,其走向取决于各方的利益博弈。

根据行动类型、交易商品、管理规则的不同,碳交易市场可以分为强制性减排市场和自愿性减排市场两类。在强制性碳交易市场中,国际排放交易市场、欧盟碳排放权交易体系(EU ETS)和美国区域温室气体减排行动(RGGI)等具有代表性的碳交易市场的运行机制[2]成为学者们研究的热点。其中,欧盟碳排放权交易体系是现有的全球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市场,其交易量与交易额占全球温室气[3]体交易的70%左右。欧盟排放权交易机制也是其他国家建立碳交易市场的模板,中国2007年末在浙江省建立的第一个区域性排放权交易试点在排污总量的限定、制定排污权的价格等环节都与欧盟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类似。在欧盟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机制设计中,初始配额的分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整个体系的效率,这一问题自然成为学者们研究的重点。饶蕾等指出,在欧盟碳市场的第一阶段(2005~2008年),欧盟各国政府按照现有排放状况并考虑减排潜力等因素,将95%的初始排放配额免费发放给各企业,即按企业现实排放量的95%发放,其余5%拍卖给后进入的企业。第二阶段(2008~2012[4]年),免费配额的比例降至90%。

在碳配额分配方案中,虽然学术研究成果中对混合分配方式的论述较少,但在国际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中的实践十分常见,根据碳市场发展的不同阶段,免费分配与拍卖的方式综合运用。而在中国统一碳排放权交易体系成立初期,诸多学者在对统一市场初始碳排放权的分配方式提出建设性意见的同时,对该方面内容的涉猎较多,国内鲁炜、[5]崔丽琴较早提出以免费分配为主、有偿拍卖为辅的混合分配方式。冯路、王天庆认为,混合模式具有先天的优势,其更灵活且可操作性[6]更强。吴洁等预测全国统一碳市场建立初期的发展情况,指出在能源行业配额免费发放、高耗能行业配额拍卖的混合分配方式是最优的[7]分配方式。胡东滨等指出在低能耗行业集聚区域采用祖父制分配方[8]式,在高耗能行业区域采用拍卖分配方式。(二)碳市场的主要功能

碳市场交易之所以被众多国家与地区采用,原因是碳市场具有一些重要功能,如价格发现及资金积聚功能等。

碳市场具有价格发现功能——不同碳市场上的同种碳商品或者同一碳市场上的不同碳商品的价格之间存在关联性。Milunovich和Joyeux利用Granger因果检验和线性协整方法考察了欧盟EUA市场的有效性和价格发现问题。研究得出:在欧盟碳市场第一阶段,EUA的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之间存在长期关联关系,即从双边信息传输角度[9]看,现货和期货价格可以有效地信息共享,共同促进价格发现。戚婷婷和鲁炜利用向量误差修正模型和公共因子模型实证得出,现货市[10]场的价格发现功能较弱,而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较强。黄明皓等发现,CER期货市场具有较好的短期价格发现功能,但其长期价[11]格发现功能不明显。Uhrig-Homburg和Wagner也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考察,研究得出:欧盟第一阶段的EUA期货价格和理论期货价格之间存在长期关联关系,而期货价格主导了长期价格发现过程。[12]Mizrach同样支持在欧盟碳市场的现货价格与期货价格之间存在协整关系。作者同时指出,由于CDM在政治上的不确定性,使欧盟碳排放配额和核证减排量的价格并不收敛,RGGI与欧盟碳排放配额的价格变动趋势相同,欧盟碳排放配额的价格随着RGGI价格的调整而[13]调整。Chevalier以欧盟第二阶段碳市场数据为研究基础,利用协整和向量自回归(VAR)分析,实证得出期货价格引领了欧盟碳市场[14]的价格发现过程。杜莉等从机制和实证两个角度,以欧盟数据作为样本对碳金融交易的溢出效应进行研究,结果发现碳金融交易机制能够有效发挥价格发现功能引导企业进行战略调整,从而优化社会的[15]产业结构布局。Arouri、Jawadi和Nguyen反对利用线性协整方法来考察碳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认为线性VAR模型不能描述和捕获碳现货和期货价格的非线性联系。作者利用STR-EGARCH模型实证考察了第二阶段EUA现货价格和期货价格的动态关系。研究结果表明,碳[16]现货与期货收益之间存在非线性关系。孙悦利用向量误差修正模型与向量自回归模型对欧盟第二阶段碳配额现货价格关系及互动影响、CER商品期现货价格关系及互动影响进行实证分析,发现在EU ETS第二阶段中的EUA及CER市场中,虽然期货具备一定价格发现功能的基础,但现货收益率仍处于主导地位,期货价格对市场信息的反[17]应更加灵敏。

有关碳市场的资金积聚功能,Leconte和Pagano认为碳市场中的[18]衍生工具对资金扩张起到了强烈的正向效应。Bloch也认为碳交易[19]市场上存在的套利机会吸引了大量投资者。Kossoy等同样支持上述观点,认为以市场为基础的工具可以在激励私人资本投入温室气体[20]减排的过程中发挥关键作用。Prag、Briner和Hood进一步指出,交易体系和信用机制都可以在转变投资模式中起到一定作用,使资金[21]从传统领域转向抵御气候变化的基础设施和实践领域。Weber和Neuhoff认为,碳市场上的减排技术创新会导致预期碳价格的上升,[22]以便为私人R&D投资提供足够的激励。Hultman、Pulver和 Guimaraes等考察了影响CDM投资的主要因素,他们认为,预期收入在大多数管理者的CDM投资决策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也有一些管理[23]者把声誉当作CDM投资的主要动机。(三)碳市场障碍与风险

在碳市场发展过程中,政策的不确定性构成了碳市场发展的主要障碍。正如Lederer所言,只有国家和政府间协议才可以为碳市场的[24]存续与运作提供必要的监管。Kossoy等指出,尽管《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阶段的条款成为现实,但是做出强制减排承诺的国家仅限于[25]欧盟27个成员国以及挪威、瑞士和冰岛。而加拿大已于2011年底退出了《京都议定书》。虽然日本和俄罗斯维持签署《京都议定书》,但是已经表示不会参加第二承诺阶段。国际碳市场的存续问题令人担忧。当前过低的碳价格同样严重阻碍了碳市场的发展。一部分原因是经济衰退降低了企业对于碳配额的需求;另一部分原因是欧盟在第一阶段发放了太多的碳配额,从而造成了碳市场的过度供给。

与传统金融市场一样,碳市场也面临着各种风险,这些风险来自政治、经济、环境、金融等多个领域。Cormier和Acharya将碳市场中的风险分为碳资产风险和项目风险两类。其中,碳资产风险来源于监管风险、市场风险和国家风险,而项目风险来源于施工风险,绩效风险,财务、商业和监管风险,合同风险,对手风险以及政治风险。[26]在国际碳交易实务中还存在一些具体风险。World Bank指出,在2010年及2011年初,最令人瞩目的事件是直接针对欧盟碳市场的犯罪行为:包括增值税舞弊、CERs的回收再销售、德国的钓鱼窃取减排额度等事件。在地球之友的报告中还提到,篡改信息、销售虚假的碳抵消信用是典型的与信息披露有关的碳欺诈行为。就风险的影响、识别及监管问题,Blyth等以及IEA和Yang等考察了碳价格风险对投资决策的影响,指出燃料价格风险对投资决策的影响尤为重要,而碳价[27]格风险对低碳技术的选择也发挥着重要作用。Chevallier计算了隐含波动率和实际波动率之间的差异。实证结果显示,碳市场的系统方差风险需要较高的风险溢价,并且方差风险溢价是随时间而变化的。[28]针对如何管理基于市场机制的污染控制风险,一些研究集中于价[29]格型管理工具(税收)与数量型管理工具(排放交易);而另一些集中于排放交易机制中约束价格风险的方案设计,例如,价格上限或[30]价格下限。为应对国际碳交易实务中的具体风险,国际上还采用了共同注册制度、碳身份证明、碳税的反向征收等监管手段。而Hill、Jennings和Vanezi认为,与其他市场相比,对碳市场中的参与者[31]而言,几乎不存在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这主要是由于较短的定价数据记录以及市场交易历史。这些风险可能主要影响标的资产(也就是无纸化的排放配额证书),也有可能进一步扩散并影响金融服务管理局(FSA)所监管的衍生市场,增加FSA法定目标的风险,进而对投资者和消费者产生不利影响并削减他们对监管市场的信心。

有关碳市场风险的测度,林立利用单因素模型实证得出,欧盟碳市场第一阶段的各期货合约所面临的系统风险基本持平,第二阶段面[32]临的系统风险波动较大;非系统性风险也呈现类似的波动情况。凤振华、魏一鸣运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实证得出,2005~2007年第二阶段单个合约对市场风险敏感性小于第一阶段。2005~2007年的系统风险和2008~2009年较为一致,而前者的非系统性风险是后者[33]的10倍以上。海小辉构建了更为全面的风险测度指标,运用风险价值模型(VaR)和条件风险价值模型(CVaR)对欧盟碳排放市场价格风险进行测度,实证结果显示,EU ETS现货市场的风险明显高于期货市场的风险,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的价格运动都服从有偏的随机游走,具有持续性与长记忆性,而期货市场的持续性和长记忆性要[34]强于现货市场。高辉等在测度风险时,同时考虑均值和方差结构[35]突变点的静态VaR最大值,能更真实地反映碳市场风险。(四)碳价格的影响因素

碳价格是碳市场机制中的核心问题。Mansanet-Bataller等通过引入虚拟变量,建立多元回归模型,实证考察了天然气、布伦特原油价格和电价对欧洲碳配额现货价格的影响,最终结果显示能源价格对碳[36]商品价格具有显著影响。这一观点得到Chevallier等的支持,其通过建立碳定价模型实证分析得出,布伦特、天然气和煤炭价格都是碳价格的主要影响因素。Alberola等采用结构变化理论证明了能源价格与碳交易价格两者关系的显著性,研究得出,欧盟碳排放配额的现货价格不但对能源的价格有反应,而且对意料之外的温度变化也有反应,通过对试点阶段的分期限研究得出,制度与市场活动是驱动碳价[37]格变化的主导力量。这一观点得到Ladaniwskyj和Leconte等的肯定。[38]Ladaniwskyj认为,与成熟的期货市场理论不同,市场的多头方是欧洲碳市场上碳期货价格的主要决定因素。Leconte等认为,碳价格的高度波动并非源于碳衍生工具本身,而是由于缺乏有效的政策与标准的碳定价工具。

Bousquet和Creti探讨了欧盟碳市场两个阶段碳价格的决定因素。根据2005年6月24日到2010年12月20日每日EUA期货合约数据,测试第一阶段识别的碳价格驱动因素是否仍适用于第二阶段,并演化为一种长期关联。考虑的所有解释变量包括石油价格、权益价格指数以及天然气和煤炭的转换价格。研究结果是,在第二阶段,这些因素是碳价格的显著长期决定因素,而转换价格在第一阶段没有起到主要作

[39]用。Kim和Koo指出,美国碳配额市场为自愿碳排放市场,具有不同于欧盟碳市场的价格形成过程。他们利用自回归分布滞后模型分析了美国碳配额市场价格的决定因素。研究得出:从长期看,煤炭价格是决定美国碳配额交易的主要因素。从短期看,原油和天然气价格以[40]及煤炭价格的变化对碳配额价格具有显著影响。赵立祥、胡灿运用结构方程模型对碳交易价格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研究,研究表明:市场环境是碳交易价格的最主要影响因素;政策因素和气候变化是碳交易价格的主要影响因素;能源价格对碳交易价格也有一定的影[41]响,但影响效果不明显。汪中华和胡垚认为碳排放权交易价格受到市场内在机制以及市场外部环境双重作用的影响。在市场内在机制下,能源价格与碳排放权交易价格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其中石油价格对碳排放权交易价格影响最大;在市场外部环境下,各地区发展的季度GDP增长率、气温以及降水量均对碳排放权交易价格有着[42]不同程度的影响。(五)碳市场的体系对接

Richard和Tola按照总量控制原则和相对指标碳强度原则对碳市场进行了分类,并认为碳市场建立对接的前提是需要合作国权衡建立[43]对接的利益,产生对接的意愿。Ellis和Tirpak认为两类碳市场之间[44]可以对接,但是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面临着很多难题。Jotzo和Betz分析了欧盟和澳大利亚碳市场对接前需要清除的障碍。[45]Perdan和Azapagic指出了碳市场对接的必要条件——需要不同交易体系的技术调整和协调,也需要明确的监管和政策信号、持续的政[46]治支持以及稳定的经济环境。Burtraw等认为如果两个碳市场需要建立对接必须设定相似的绝对减排目标和强度减排目标,减排覆盖的[47]行业范围一样。叶楠通过研究美国加州和加拿大魁北克碳市场的对接,提出了中日韩碳市场对接时应给予充分的时间调整彼此的制度和中国可作为优先推动方先与韩日建立对接,再推进韩日的对接或者[48]直接推进三方的直接对接等相关建议。蒋金星认为不同的碳市场之间对接经济状况需要一致,碳排放控制严格程度相似,MRV和抵[49]消额比例应该协调。

Alexeeva-Talebi和Anger在研究构架欧盟的碳交易体系时指出通过与CDM机制的对接,可以在总分配额降低的情况下减轻企业减排[50][51]的压力。Edenhofer等探讨了碳市场对接的意义。Lazarowicz指出碳市场对接有利于实施碳排放权交易国家的企业降低减排成本,获[52]得更多减排机会,进一步促进国际减排合作。Lanzi等认为不同碳市场之间的链接促进了碳定价机制的完善,有助于碳价的及时调整,[53]减小减排国的压力。Marschinski等的研究结果表明,市场对接并[54]不总是有利的。Wettestad认为碳市场对接提高了碳资产的流动性,[55]减少了价格波动性,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碳泄漏。Kachi等通过模型分析表明美国加州和加拿大魁北克完成碳市场对接,减排成本将降[56]低1/3。Arlinghaus研究了欧盟碳市场的对接问题,结果表明碳市[57]场的对接并不会影响企业的产出和利润。

已有文献对碳市场的发展问题进行了细腻的研究,为中国碳市场机制设计、市场对接以及减排绩效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尽管如此,现有研究多是对国际碳市场机制改革及碳市场对接问题进行考察,从机制设计及实证角度对中国碳市场的发展及其经济效应研究的文献相对较少,尤其是并未发现从地方视角去考察中国国内碳市场对接的相关文献。此外,已有文献并未给出一致性的分析结论。由于学者们采用了不同的研究方法考察不同的研究对象,同时对于碳市场功效的研究选取的数据又处于不同时间区间,导致研究结果均存在差异性。显然,克服这一问题的方法就是利用不用的模型进行数理分析,把得出的预测数据和已有的历史数据进行比较,最后再选择出所有模型中误差最小的一个进行最终的测算。

综合来说,上述研究确认了碳市场发展的重要性,鉴于现有欧盟碳市场运行模式存在的诸多政策缺陷,国内研究者需结合国际碳市场发展趋势,同时借鉴欧盟碳市场机制的经验教训,细腻科学地谋划中国碳市场的发展。基于此,本书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对中国碳市场机制设计、市场对接及减排绩效问题进行系统研究,更加细腻地谋划促进中国碳市场发展的路径。三 研究思路与内容(一)研究思路

全书沿着理论分析—国际经验总结—国内现状与问题分析—实证分析—对策建议的逻辑顺序,即首先从建立碳市场的理论基础出发,分析国际碳市场发展的主要经验,重点剖析中国碳市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实证研究考察碳市场的经济绩效,最后分别从中国碳市场的机制设计、碳市场体系对接等层面详细分析促进中国碳市场发展的具体对策建议。(二)研究内容

具体而言,本书共分八部分。

第一章为绪论部分。第一,从环境问题催生低碳经济、碳市场成为低碳经济实施的有效手段及中国开始积极筹建碳市场三个层面分析了本书的选题背景;第二,从理论与现实两方面分析了本书的选题意义;第三,从碳市场的运行机制、碳市场的主要功能、碳市场障碍与风险、碳价格的影响因素、碳市场的体系对接五个方面对碳市场的相关文献进行了总结和归纳;第四,阐述了本书的研究思路与分析框架;第五,指出了本书采用的研究方法;第六,总结了本书的创新与不足。

第二章为碳市场的相关概念与基础理论。本章的目的是从理论层面解析与验证碳市场的功能与效率,为中国碳市场的研究提供理论依据。具体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内容:一是对低碳经济、碳排放权、碳金融和碳市场的概念进行解析;二是依据外部性理论、科斯定理、排污权交易理论等基础理论解析碳市场的功能和绩效;三是对碳市场建立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进行了详细介绍。当然,碳市场理论涉及了市场经济的诸多理论,基于本书的研究目标,本书仅对碳市场发展的基本性理论进行了一般性回顾,以期为中国碳市场发展提供基本的理论支持。

第三章对碳市场发展的国际经验借鉴进行详细介绍。本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首先对国外碳市场的交易机制进行了细致的介绍,包括减排机制、监管机制以及价格机制;其次分别对欧盟、美国、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等国的碳市场发展现状进行了详细介绍;再次对国外碳市场发展面临的障碍进行了分析;最后给出国际碳市场的发展对中国碳市场发展的经验借鉴。

第四章对中国碳市场的发展历程、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详细介绍。本部分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具体而言:首先对中国碳市场发展历程进行了详细介绍,中国碳市场的发展主要经历了项目减排阶段、区域碳市场试点建设阶段以及全国碳市场启动阶段;其次是对中国碳市场的发展现状进行了解析,主要从清洁发展机制、基于配额交易以及碳市场试点地区之间的比较三方面进行深入剖析;最后对中国碳市场发展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其中碳市场交易体系要素不健全、价格机制不完善、运行难度大等问题仍是阻碍全国统一碳市场发展的瓶颈。

第五章对中国碳市场的机制设计进行了深入剖析。本部分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首先是对碳市场的机制设计进行了详细介绍,包括总量设定机制、配额分配机制、统计核查机制、注册登记机制、初始定价机制、市场交易机制、调控监管机制、风险管控机制等;其次是对中国碳市场机制设计方案进行了细致介绍,包括中国碳市场机制的总体设计和具体设计。

第六章对中国碳市场的体系对接进行了系统分析。碳市场对接有降低减排成本、减小价格波动的作用,其已成为全球碳市场发展的趋势。本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首先对碳市场对接进行了详细介绍,包括碳市场对接的内涵、模式、兼容性以及碳市场对接的意义四个方面。其次对国外碳市场对接体系进行了细致介绍,主要有伞形碳市场对接体系和平行碳市场对接体系两种方式。最后对国内碳市场的体系对接进行介绍,包括如北京与承德的内部对接以及中国与欧盟的外部对接。

第七章对中国碳市场的减排绩效进行详细阐述。本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首先利用碳强度指标衡量试点地区与非试点地区的碳市场减排效果;其次通过脱钩模型检验各地区经济增长与碳排放之间的脱钩关系;最后选用倍差法和半参数倍差法对碳市场的减排功能进行了实证检验。

第八章对促进中国碳市场发展的对策建议进行了细致入微的分析。本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首先对中国碳市场的运行机制进行了详细介绍;其次提出了完善中国碳市场运行机制的有效建议及对策;最后以构建多样化的碳交易市场为参考,对健全中国碳市场的发展路径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四 研究方法

本书采取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逻辑推理和演绎归纳相结合,实证和规范研究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展开论述,具体的研究方法包括文献研究法、专家咨询法、统计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等方法。(一)文献研究法

利用学校图书馆和国内外网站查阅国内外文献资料,一方面,将查阅的相关文献进行分类,总结文献的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形成文献综述,并将索引文献标注在参考文献之中。另一方面,时刻掌握前沿的研究动向,将主要论点引入本项研究,丰富研究的内容,并作为本书立论的依据之一。(二)专家咨询法

对于一些有争议的观点,如中国碳市场发展的路径选择问题,采取了专家咨询等方法,即通过写明咨询的问题向一些专家请教问题解决的方法,同时将本书的对策建议请专家审核,是否具备可行性。根据专家提出的意见,不断修改,使本书更加充实与可信。(三)统计分析法

利用统计软件对中国碳市场的脱钩问题及其经济效应进行了面板分析,进而对碳市场的发展有了较深入的理解。此外,利用中国7个试点地区的碳排放数据进行了协整和向量自回归分析,验证了碳市场节能减排功能的存在。统计分析中的数据既来自已有文献,还包括国内外网站所收集的数据,一些关键性的指标数据和碳排放交易数据多来源于世界银行、联合国贸发会议等。(四)比较研究法

对现有国外碳市场的基本构成要素的设计方法进行了横向比较,并对国外现存的碳交易体系的实施情况进行了介绍,力图借鉴国外碳市场发展的经验,找到或设计适合中国国情的碳交易模式和碳市场要素设计方法,提出中国发展碳交易市场的整体思路与具体对策。五 主要创新与不足(一)创新之处

本书的创新之处在于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利用面板研究方法、协整、脱钩模型分别对中国试点地区碳市场的减排功能、绩效及脱钩情况进行了全面考察。实证研究的目的是验证碳市场机制的有效性,进而为中国发展碳市场提供依据和支持。

二是对中国碳市场体系设计的具体步骤,尤其是中国碳市场运行机制的基本要素进行了设计。有关中国碳市场机制的构成,目前尚未有一个较为全面的研究成果,本书的研究力图全面地考察中国碳市场机制组合中的基本要素,提高中国碳市场机制设计的系统性。

三是对碳市场的对接进行了具体分析,一方面,对国外碳市场的对接进行了全面而细致的介绍,为中国碳市场对接提供经验;另一方面,就中国国内、国外碳市场对接进行了细腻的解析。(二)不足之处

本书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这也是笔者需要继续努力的方向。

一是对碳市场相关理论的研究还不够系统和完整,对碳市场体系的研究或许也仅是冰山一角。碳市场体系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体系,本书只是考察了中国碳市场建设的基本要素,并没有涵盖该体系的所有环节,而这些环节对碳市场建立与发展或许也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受数据可得性、可比性等多种因素的限制,这些问题并未涉及。

二是因企业层面的减排数据无法获得,本书并未从企业微观层面及产业宏观层面考察中国碳市场机制问题。随着中国碳市场的发展与完善,国内碳价格等相关数据将不断扩充,对中国碳市场问题的实证研究将不断涌现,这些研究将为中国碳市场的发展提供实证支持。

三是对碳市场的后期发展问题,包括各国的碳博弈、碳交易货币选择问题,还未曾探讨,未来还有较大的进一步深入研究的空间和必要。[1] 习近平:携手构建合作共赢、公平合理的气候变化治理机制[EB/OL].2015-11-30. http://news.cntv.cn/2015/12/01/ARTI1448951528510252.shtml.[2] 曾刚,万志宏.国际碳交易市场:机制、现状与前景[J].中国金融,2009(24):48-50.[3] Mizrach B. Integration of the Global Carbon Markets[J]. Energy Economics,2012(33):335-349.周宏春.低碳经济纳入国家发展规划正当时[J].金融经济,2010(11):18-19.[4] 饶蕾,曾骋,张发林.欧盟碳排放交易配额分配方式对我国的启示[J].环境保护,2009(9):66-68.[5] 鲁炜,崔丽琴.可交易排污权初始分配模式分析[J].中国环境管理,2003,22(5):8-9.[6] 冯路,王天庆.中国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定价研究[J].学习与实践,2014(4):45-51.[7] 吴洁,范英,夏炎,刘婧宇.碳配额初始分配方式对我国省区宏观经济及行业竞争力的影响[J].管理评论,2015(12):18-26.[8] 胡东滨,彭丽娜,陈晓红.配额分配方式对不同区域碳交易市场运行效率影响的研究[J].科技管理研究,2018(19):240-246.[9] Milunovich G,Joyeux R. Pricing Efficiency and Arbitrage in the EU-ETS Carbon Futures Market [J]. Journal of Investment Strategy,2007(2):23-25.[10] 戚婷婷,鲁炜.核证减排量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J].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11(6):71-77.[11] 黄明皓,李永宁,肖翔.国际碳排放交易市场的有效性研究——基于CER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和联动效应分析[J].财贸经济,2010(11):131-137.[12] Uhrig-Homburg M,Wagner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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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经济中蕴含的经济学原理为发展低碳经济指明了方向。应对碳产品的公共品特性,人为地设置碳排放权,使碳产品成为稀缺资源并具备商品属性,进而通过市场交易降低减排成本,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碳市场作为减排的市场化手段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碳市场工具的采用既有外部性、科斯定理、排污权交易等理论支持,也有国际社会碳市场实践的检验。

本章的目的是从理论层面解析与验证碳市场的功能与效率,为中国碳市场的研究提供理论依据。具体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内容:一是对低碳经济、碳排放权、碳金融和碳市场的概念进行解析;二是依据外部性理论、科斯定理、排污权交易理论等基础理论探析碳市场的功能和绩效;三是对碳市场建设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进行深入剖析。一 碳市场的相关概念(一)低碳经济的内涵

近年来,“低碳经济”(Low-Carbon Economy,LCE)已经成为国际社会研究全球气候变暖应对之策的热门词语,各报纸、期刊等媒体均将“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低碳经济”作为其特征的描述。但实际上,低碳经济是一个内涵宽泛的概念,目前学术界并没有形成一致的概念。学者们从不同层面对低碳经济的内涵进行了诠释。“低碳经济”一词最早出现在2003年英国颁布的能源白皮书——《我们能源的未来:创建低碳经济》之上。英国采用“低碳经济”一词,是在面对能源安全和气候变化的威胁之下,希望通过提升能源效率和采用新能源的方法来降低温室气体排放。可见,此处对低碳经济内涵的解析更加注重低碳经济与能源供应安全的关系。联合国政府间[1]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IPCC)将低碳经济等同于低石化燃料经济,认为低碳经济是使环境生物圈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最小化的经济,但这里的温室气体主要是指二氧化碳类的温室气体。显然,IPCC是从低碳经济最终目标的角度对低碳经济的内涵进行了诠释。

低碳经济热潮也吸引了大量国内学者的关注。李胜、陈晓春以及邱敏芳、周璐从市场机制的角度出发,将低碳经济的内涵理解为生产的低碳化、流通的低碳化、分配的低碳化和消费的低碳化四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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