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你走出半生,归来仍是少年(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10-31 12:4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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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蒲思恒

出版社: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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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你走出半生,归来仍是少年

愿你走出半生,归来仍是少年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愿你走出半生,归来仍是少年作者:蒲思恒排版:aw出版社: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有限公司出版时间:2016-6-1ISBN:9787552013849本书由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摄影by吴晓隆我的文字像你手中的银杏叶。摄影by吴晓隆夏日的知了,秋日的蝉。初夏的暖阳,初秋的雨。哪一个时刻在你心底停留的时光最长?摄影by吴晓隆窗前人独立,身姿何袅娜。摄影by吴晓隆长桌、圆椅,午后的校园。时光凝滞。摄影by吴晓隆少年天高远。星子如大海。摄影by吴晓隆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小方,你愿意陪我走下去吗?摄影by吴晓隆每个穿越时光的回忆,都有电车。摄影by吴晓隆愿得一人心,白首永不弃。摄影by吴晓隆我认识她最早,照片为证。你呢?OK,我排队。摄影by吴晓隆人不在年高,会吹萨克斯则灵。道阻且长文/杜公子诗若和三姐在娘胎里就认识的,不过别误会,他们不是双胞胎,大哥而是两家的母亲在同一时期怀孕,私交甚好,所以他们一出生就注定是兄妹。

然而三姐自从懂事之后就没有叫大哥一句哥哥,大哥倒是一直喊她妹妹的。

大哥从初三开始之后就是班里的第一名,所以大家都叫他大哥,反倒是不怎么提他本来的名字——徐逸成。

同样的,三姐也是因为长期考第三名才被称为三姐。在三姐还远没有被冠上“三姐”这个名号之前,她也是有乳名的,叫丫丫,然而丫丫小朋友太过早熟,对这个名字很是反感,除了父母之外,绝不允许别人这么叫她。如若有谁敢以身试法,她绝对会满村子追打。

有一次,逸成哥哥脑子秀逗,中午开饭的时候,站在门口,字正腔圆地喊了一句:“丫丫,回家吃饭。”结果触动虎须,被暴走的丫丫追到村头的麦堆里一顿胖揍,逸成当时被吓傻了,他被丫丫摁在麦堆上动弹不得,而丫丫小朋友则是“上下其手”,把大哥掐得龇牙咧嘴,讨饶不已。然而,更让逸成崩溃的是,丫丫一边掐他,一边自己哭个不停,涕泗横流,抹了他一脸。逸成把丫丫背回家之后,差点又被不明情况的徐爸爸再揍一次。他看到小丫丫眼睛红肿,满脸泪痕,爬在逸成背上时还依旧义愤填膺,立马就判断是被逸成欺负了。好在丫丫同学做人光明磊落,要揍人绝对是亲自动手,绝不会借刀杀人,所以徐逸成才免遭荼毒。

不过,心理阴影却是埋下了,徐逸成从此以后再也没敢叫过一次“丫丫”。虽然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渐渐懂事,逸成对丫丫的称呼也只是从楚逸雅到逸雅,再到雅雅。有一次丫丫大朋友说:“逸成,其实,我一直还是想让你叫我丫丫的,这么多年了,没想到你真的一次都没叫过。”

逸成同学顿时放下了手里的游戏手柄,说:“老婆大人,你知不知道当年我那叫一个怕啊,真担心我的一身肉都被你撕下来。”

楚逸雅被逗得噗嗤一笑,说:“你活该。”

是啊,大哥真是活该。那时候的大哥尚没有大哥的实力,班里的第一名长期被逸雅霸占,而他则是从正二到倒二都考过的。

考倒数第二那次,逸成同学是交了白卷的,奈何倒数第一干脆缺考,介于徐逸成上次排名较高,所以只能屈居倒二,那一块钱的赌约还是输了。

放学的路上,逸成同学一般是不停嘴的,唧唧歪歪说个不停,逸雅听烦了就揍他一顿,然而,获得的安静时间绝不会超过一分钟,逸雅同学是统计过的,最长的一次48秒。

那天,逸雅看到逸成同学不复往日神采,蔫蔫的,一句话都不说,她以为是倒数第二这个名次刺激到了徐逸成,她就说:“喂,笨瓜,不就是一次倒数第二么,大不了下次我把第一名让给你,你又不是考不到!”

不说这个还好,听到逸雅这么说,徐逸成立马就来气,他吼道:“谁稀罕你的第一名,我是打赌输了才……”说着说着声音就小了,显然他很是后悔说出来的,完了,哪壶不开提哪壶啊。果然,逸雅恨恨地盯着他,他知道如果不交代清楚,怕是要出人命了。

他讨好地笑着,说:“我说了,你别生气啊。”“你说不说?”“好吧,我说,我和老九那混蛋打了个赌,如果我考倒一,他给我一块钱,如果考不了,我给他一块钱,我都交白卷了,谁知道他压根就缺考。”“你还真是有出息啊!”“你别告诉我爸行吗?”徐逸成满脸无奈,对于老爸和逸雅他是同样害怕的,可是,挨了一刀之后总不能不去躲另一刀吧?

逸雅同学果然守信,没有告诉徐爸爸,只是,从此以后只要她看到逸成在玩,就会揪着耳朵把他拉回教室。

后来,小伙伴们都说如果徐逸成娶了楚逸雅,肯定没有好日子过,后来,他们又说如果徐逸成要是不娶楚逸雅,怕是会被直接杀掉。

徐逸成和楚逸雅是小两口的传言不胫而走,介于楚逸雅的威慑力,大家只敢私下里说说,然而,有一个人不怕,那就是班主任小蔡老师。

小蔡老师正和男友处于热恋期,恨不得世界上所有的东西都是好玩的,所以班里出了这么一对活宝,看着就让人开心。

小蔡老师说:“逸雅,你把你家逸成管的挺严嘛!”

逸成赶快辩解说:“她是我妹妹。”如果不采取行动的话,放学的路上肯定又是一顿暴揍。

小蔡老师说:“逸成同学,你是不是很怕逸雅?”

逸成捣蒜似地点着头,瞥了一眼,发现逸雅在看他,立马摇头,脖子都快扭断了,结果还是没有避免每天必有的战争。

小蔡老师说:“你们两个真好玩,小时候一定被指腹为婚了吧?”

楚逸雅不置可否,而徐逸成却是大惊失色,果然,那天逸成同学又被逸雅揪着耳朵摁在村头的大槐树下,逸雅说:“你给我老实交代,是不是你又没有管住你的嘴,泄露了出去?”“哪有啊,小蔡老师乱说的,她乱说的东西还少吗?和你在同一个盆子里洗过澡的事就不是我说的。”“你还说,信不信我揪下你的耳朵来。”说着,她又加重了几分力道。“疼,我再也不敢胡说八道了,疼啊!”

村头的大槐树是这一带的图腾,不管是集会庆丰,还是婚丧嫁娶,都在这里举行最重要的仪式,甚至连小两口打架都拉对方来这里质问起誓,所以“大槐树”在逸雅的意识里是逼问逸成最好的场所,神圣而庄重。

多年后,他们都离开了那个小山村,据说大槐树也被砍伐已久,然而有一个故事却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被冲淡。

有一次小蔡老师又说:“徐逸成,你将来会不会娶逸雅同学啊,我看你们挺般配的。”

逸成摇了摇头,接着又点了点头,说:“会。”“为什么呀?”“因为我喜欢她。”

小蔡老师笑得花枝乱颤,而逸雅同学则是怒目相向,在那个年纪里,“喜欢”是一个很羞人的词,不能随便拿来说的。

果然那天中午回家的路上,逸雅同学看都没有看逸成一眼,他们一前一后走着,一路无语,下午去学校的路上依旧如此。走到大槐树下时,逸成终于忍住不了,说:“楚逸雅,我告诉你,我才不会娶你呢,你那么凶,谁会喜欢你啊?我那是在敷衍小蔡老师。”

逸成觉得自己“敷衍”一词用得很好,没想到逸雅立马就揪住了自己的耳朵,熟练得就像眨一下眼睛一样。他被摁在树下,逸雅问道:“你说谁凶了?信不信……”“我信,我信,你会揪下我耳朵的。”没等逸雅说完,逸成马上就讨饶了,他说:“我娶你,我娶你还不行吗,疼啊,你轻点,嗷!”

这个场景恰好被村子里的一个老太太看到,她逢人就说:“楚家那丫头厉害啊,逼着陈家那小子以后非她不娶。”

这个故事以讹传讹,终于演变成了逸成和逸雅10岁的时候就在大槐树下私定终身的传言,在那个山村学校里流传了数年。

后来,他们每每提起那个午后,都会笑得直不起腰,逸雅锤着逸成的胸膛说:“你那时候就像杀猪一样惨叫,真好玩。”“还说,你那时候力气可大了,下手又黑,我一度怀疑哪天我的耳朵真的就被你给揪下来了。”

逸雅娇笑着去揪逸成的耳朵,没想到逸成一把把她搂在怀里,一阵激吻,她捶打着逸成的胸膛说,真不应该和你打那个赌的,没想到赢了以后反倒是被你欺负,哼!

是啊,真不该打那个赌的,那个赌约几乎陪着他们走过了整个中学岁月。

他们打赌的事情发生在初中二年级,然而,逸雅最先想起来的并不是初中二年级,而是刚上初中的时候。

逸雅和逸成读完小学之后,双双来到县城里读初中。那时候,县城对于两个山里娃来说,简直就是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每次回想起那段时光,记忆力都弥散着斑驳的色彩。

有些人遇到新鲜的事物,总是习惯性地把自己包裹起来,像刺猬一样排斥着外面的一切,表面坚强不已,其实内心不堪一击,比如逸雅。她努力学习,成绩依旧名列前茅,她不去聚餐,不去拍大头照,不去染头发,但她却突然喜欢上了一个人。

和逸雅不一样的是,逸成属于另一种人,他能包容一切,接受着身边形形色色的人和事,就像变色龙一样,把自己打扮成和世界同一样的颜色,然而,他内心多年来筑城的堡垒让他并不被这个世界同化,总有一天,埋在他心中的那颗种子要破土而出,无可阻挡地长成参天大树,来保护身边的人。

然而,此时的逸成和逸雅还太过弱小,弱小到挣扎着让整个世界来接受自己。

逸雅喜欢的那个人足够优秀,他的成绩傲视众人,他帅气大方,温文尔雅,总是穿着洁白的T恤,总是笑着对人说话,他满足所有女孩子对白马王子的幻想。他叫钟善朗,一个无人不知的名字,而逸成更喜欢叫他“中山狼”。谁没有在情窦初开的年纪里喜欢过一个不可能的人,而十四岁恰好是情窦初开的年纪。

或许逸雅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变化,逸成却是心知肚明的。

逸雅不再热衷于揍他,不再喜欢和他吵架,不再对他的成绩喋喋不休,甚至不再想起他。她总是在解方程的时候就突然开始发呆,墨水浸透了草稿纸尚不自知;她开始去照镜子,开始喜欢穿漂亮的裙子;她数次躲在篮球场边的树下偷偷看他,被逸成发现后惊慌失措地离开。

后来逸雅和钟善朗在一起了。事情源于他们共同参加了学校组织的校园主持人大赛,钟善朗粉丝众多,学校里的老师也很喜欢他,优胜是必然的。

而逸雅却是陪太子读书,不对,是陪小姐选秀,她报名只是为了给闺密壮胆的,结果逸成这个不务正业的家伙破天荒地给逸雅准备了好多资料,还义务组织排练,介于他如此煞有介事,逸雅同学勉为其难地排练了几次。

由于大家都是在闹着玩,所以逸雅的表现可谓是鹤立鸡群了,逸成看着台上的逸雅,说了一句:“妈的,原来这妞好好说话,声音还是蛮好听的,嗯,人也挺漂亮的,老子怎么就没早看出来?”

一语成谶,逸成真的晚了一步。那天,“中山狼”和逸雅主动套近乎,然后很快就攻陷了逸雅的脆皮碉堡。

十四岁那年的夏天,徐逸成失去了楚逸雅。他开始感觉到孤独,他明白了一个人如果已经住进你的生命里,突然失去的时候,那是一种割心裂肺的疼痛。

他独自一人返回乡下,村东头的那片杏树林又结满了果子,花褪残红青杏小呐。老伯又在赶着来偷杏的小孩子,他老人家总是守着这片树林,等到杏儿黄透之后,他会每家每户都送上一大捧。然而,小孩子往往会忘记自己每年都能吃到甜甜的杏,反而去苛责老人家的小气,惦记着没有摘下来的青杏。或许人就是这样的一种动物,把最美好的记忆全部忘掉,然后不断地回忆着生涩和悲伤。

大槐树也在村东头,枝叶繁茂,却温厚的像一个长辈,他老人家见过了太多的悲欢离合,也听过了太多的生死聚散,对于逸成的烦恼,他保持着缄默,只是树冠随风摆动,哗哗作响,庄严而深远,恍若梵音轻唱。逸成回过神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居然已经泪流满面了,原来逸雅在他心里的烙印那么重,重到他能记起逸雅每次和他打闹的原因。

他知道再也不会有人在他趴在课桌上睡觉的时候突然将书本拍在桌子上,打得口水四溅了;他知道再也不会有人笑着笑着突然揪着他耳朵,质问他知不知错;他知道再也不会有人在他躺在谷堆里睡觉时,用秸秆挖他的鼻孔;他知道再也不会有机会大大咧咧地说,你要不直接嫁给我算了。

知道逸成独自回乡后,逸雅很是气愤,她说:“你要是以后再敢丢下我,一个人回去,信不信老娘揍死你?”

逸成一阵苦笑,从前的逸雅是不会说这样的狠话的,她只会直接动手,然后让逸成自己说原因。原来,有些人变成了大家都喜爱的样子之后,对某个人来说并不是一件好事。

逸雅和“中山狼”的关系越来越近,就如同亘在逸成面前的一座大山一样,越来越高,让他难以逾越,痛苦不已。

有人说,恋爱期的女孩子都是白痴,或许男孩子也一样。逸雅白痴地贪恋着那个人与她越来越多的交集,而逸成却白痴地在别人的交集里痛苦挣扎。

有些事的结局一开始就是定好的,我们无法抛却生命里最初的东西,注定是要和现实妥协的,不管是情愿还是不情愿。

逸雅和“中山狼”最终还是分开了,因为逸成和完美男打了一架,那一架是为了她。

男人的战场有三处,情场、赌场、权力场,而男孩的战场也有三处,操场、考场、篮球场。逸成和“中山狼”的那场战争就发生在篮球场。

有一天逸成在打球,旁边的一伙人中就有“中山狼”,看得出来,“中山狼”是他们的领袖,众人都唯他马首是瞻。有一个人说:“老大,听说你最近又钓到了一个不错的妹子?”“中山狼”说:“自己送上门来的,不要白不要,先玩玩再说了。”“长得怎么样?”

又一个人说:“老六,瞧你说的,大哥眼光什么时候差过?”“中山狼”说:“还行吧,就是胸小了点。”

那群人哄堂大笑,“中山狼”说:“对了,你们都见过的,就是上次校园主持人大赛得奖的那妞,叫楚逸雅。”

听到这里,徐逸成的火气再也压不住了,他一直告诉自己说:“那些人讨论的不是逸雅。”

然而还是得到了最不想得到的结果,他把球向“中山狼”甩去,由于距离太远,并没有砸到人,反倒是惊动了那群人。“中山狼”看到是徐逸成,轻蔑一笑,说:“我当是谁呢,原来是那妞的青梅竹马啊,喂,你的妞被我抢了,心里很不痛快吧?不过是她选择的,怪不得我啊,谁让你那么差劲呢?”

对啊,谁让你那么差劲呢?徐逸成冲上去就给了“中山狼”一拳。他在山里长大,动作自然比这群只会打嘴炮的家伙厉害,于是他就和对方五个人扭打在了一起。

事情的经过被楚逸雅全部看在了眼里,她惊愕于徐逸成的义无反顾,要知道,打架是会被开除的。她更是愤怒于钟善朗的伪善,关于他的美好幻想在这一刻瞬间幻灭。她冲上去拉开了徐逸成,对方也识趣地住了手,尴尬不已。

徐逸成离开的时候恨恨地说:“‘中山狼’,你等着,如今你拥有的一切,我都要夺走。这个被你玩弄于股掌间的傻丫头,我要护她一世周全。”

多年以后的一个下午,逸雅躺在逸成怀里,他们决定回忆一下,到底是谁先喜欢上对方的。

逸雅说:“逸成,其实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你的,或许从小就喜欢的,我不叫你哥哥,喜欢管着你,大概是因为我的父母就是那样的吧。只是,从球场那天开始我才知道,从前你任由我欺负你,只是在让着我,而我却傻傻地认为你胆小怕事,认为你胸无大志。当你说你要保护我时,我才意识到,这些年来你无时无刻不在护着我,在我爸妈那里,你一直说我的好话;在小蔡老师那里,你一直笑着掩盖一切尴尬;在我最颓废时,你陪我不吃不喝傻坐了三天。我没有叫过你哥哥,可你比一个兄长让我更为安心,我怎么可能只把你当作哥哥呢?从那时候开始我不得不承认,我放不下你了。”

逸成一声不吭,把脸埋在逸雅的头发里,使劲揉着,逸雅说:“你干什么啊?好讨厌的。”

逸成说:“我当时就是傻,要是早知道你芳心暗许,我何必费那么大力气去超越那个人呢?那段时间我付出的代价可真大啊!”

是啊,要彻底超越一个人得付出多么大的代价呢?夺人之物必有强横的实力,而实力的培养必要长时间的蛰伏,然而,徐逸成并不能这么做,此时的他已经没法低调行事了。从此,徐逸成除了打球以外,其他时间都在学习,不得不承认,逸成同学确乎是天赋异禀,他用那一年余下的时间把初中所有的课程全部自学了,而且几乎做遍了书店里在卖的所有试卷。

初二结束的时候,他顺利杀入校前十,离把“中山狼”拉下马只有一步之遥,但这似乎也是可望而不即的,唯有位居高位之人才能明白在那样的位置上更进一步有多么难。

那年暑假,徐逸成很少出门,甚至连楚逸雅都没有见过他几面。这样的逸成让逸雅感到陌生和恐惧,她不知道一个成天嬉皮笑脸的人突然认真到这种程度是不是精神上出了问题。直到有一天,徐逸成居然站在楼顶,看着夕阳西下,任晚风吹尽所有郁结于心的隐忧。

不明真相的逸雅害怕极了,他以为逸成要从那六层的小楼上一跃而下,她蹑手蹑脚地走到逸成背后,一把抱住了他的腰。此时的逸成已经比逸雅高了太多,再也不是那个可以被她一把揪住耳朵的人了,然而高大的逸成还是被吓了一跳,他低头看到死死卡在他腹部的手,立马就知道是谁了。

他说:“楚逸雅,你是要吓死我吗?谋杀亲夫啊。”

逸雅颤声说:“你不要跳下去好吗?”“我干嘛要跳下去,我只是出来透透气,你的笑话一点也不好笑。”

逸雅听到他这么说,哇的一声就哭了出来,逸成转过身去,把逸雅揽在怀里,猛然间才发现,自己的身高在这个暑假里蹿升了好大一截。他摸着逸雅的头发,说:“别哭了,你看,西边的云彩都看得羞红了脸。”

他的笑话也不好笑,至少逸雅没有笑,她把脸贴在他胸口,泪水全部都擦在他的T恤上。他们仿若又看到了儿时的岁月,麦堆旁的那两个小小儿童,惊鸿一瞥间居然就到了有各自心事的年纪。

逸雅涩涩地说:“逸成,咱不要和那个人争了,好吗?你还是像原来一样吧,我都快不认识你了。”

逸成笑着说:“你知道我今天为什么要上楼顶吗?”

逸雅摇了摇头,圆乎乎的脸还是没有离开他的胸膛,几乎算不上摇头,只是在他衣服上左右蹭了几下。

逸成说:“一个人唯有站得足够高才能看清世界的全部,同样,学习上,唯有比别人学得更为高深,才能举重若轻。我自学了一部分高中的东西,从前有很多不理解的问题,如今豁然开朗。开学后我证明给你看。”

初三第一次考试,徐逸成出乎所有人的意料,拿下了第一,很多人不服气,一次第一算什么,有本事一整年拿第一。然而,徐逸成就是有这样的本事,那一年,他一直是第一。

从那个时候起,徐逸成开始被称为大哥,一直延续了好多年。后来,有人问他,曾经扬言要夺去钟善朗一切的他,为什么突然住手了,似乎除了拿下第一外,并没有做其他什么事情。

徐逸成说:“我并没有夺走他什么,那个第一也不是他的。”

那天在楼顶,逸成和逸雅都明白了对方的心思,那个人对他们来说,已经一点也不重要了,所以,干嘛还要和他较真呢?

徐逸成拿下第一名那天,他准备去找逸雅表白,突然间发现自己很害怕,原来这种事情比考第一名还难啊。

见到逸雅时,还没等他开口,逸雅就说:“你笑什么笑,不就是考了个第一么,有什么大不了的。鄙视你这样的暴发户。”

逸成顿时哑口无言,呆了半晌,他才说:“其实,我是想请你吃饭的。”

逸雅毫不客气地挑了一个菜价不菲的饭馆,点菜时也是毫不犹豫,不花自己的钱就是有底气啊。逸成默默盘算了一下自己的腰包,倒吸一口凉气,这妞真狠,铁了心要把自己吃穷。更让他崩溃的是,逸雅看着他苦瓜一样的脸,狡黠一笑,说:“老板,来一打啤酒。”“不是吧,还要喝酒?”然后,他又讷声说:“我的钱可能不够了。”“我知道,酒钱我出,但一定要喝,为了你人生中第一个第一名,我们,嗯,一醉方休。”

楚逸雅同学不愧是女中豪杰,喝酒的时候拧着眉头,一干而尽,然后说:“好难喝,好难喝!”

接着又是一杯。

逸成看得目瞪口呆,这丫头是怎么了?简直就像是有人欠她什么一样。

逸成赶紧按住她的手说:“雅雅,别喝那么多,会难受的。”

谁想到楚逸雅哇地一声就哭了出来,逸成一头雾水,不对啊,自己明明叫她“雅雅”的,说的字正腔圆,完全不可能和“丫丫”混音的。他问逸雅说:“怎么了,你干嘛哭了啊?”“人家就是想哭,突然就很难受。”

后来发生的事多次证明,逸雅的酒品实在糟糕,她每次见了酒就馋得要死,喝几口之后就要哭,简直就是条件反射嘛。

逸成趁着酒劲终于还是表白了,逸雅立马就跳了起来,大声说:“不行,我才不能喜欢你呢。”

逸成赶紧捂住她的嘴,还好四下里并没有人注意到他们,逸雅却在他怀里挣扎不已,显然还要说些什么。最后逸雅干脆咬了他一口,疼得他嗷嗷直叫。“那天在楼顶上不是这反应啊,怎么说翻脸就翻脸呢?”“你要是再敢提那天楼顶的事,信不信我……”“你会揪下我耳朵的,我知道。”“我,我,我咬断你的手。”“不就是要了你初吻么,我的也是初吻好吗?你该咬下我的嘴,咬手是几个意思啊?”“还说,你还说!”逸雅急得直掐逸成,逸成同学再次嗷嗷乱叫,终于让邻桌的一对夫妇侧目不已。那对夫妇还带了一个小女孩,小丫头对这边的事情非常好奇,估计是妈妈终于看不下去了,说道:“小丫乖啊,别看他们,他们是傻子。”

逸成听到后,那叫一个汗颜呐,扑哧一声笑了出来,然后又疼得“嘶……”的一声,吸了一口凉气。

回家的路上,逸雅果然醉得认不得路了,见了门就要进去,逸成同学连拉带拽,几乎是半拖着,才把逸雅弄回家。

逸雅说:“逸成哥哥,我们要不也打个赌吧?”

逸成说:“赌什么?”

逸雅说:“我也要把我的第一夺回来,等我超过你的时候,我们就在一起,怎么样?不过说好了啊,你不许故意让我,不然我就再也不理你了。”

逸成说:“好,我答应你。”

第二天,逸成说:“雅雅,你知道吗,你昨天叫我逸成哥哥,哈哈哈哈,笑死我了。哈哈哈哈……嗷……疼啊……疼!”“不可能,我才不会叫你哥哥的。”“你刚才不是又叫了吗?哎,别打我,我再也不瞎说了。”

自从他们两个打赌之日起,逸成果然长时间霸占着第一,逸雅也在一直进步着。高中的时候,他们居然再次被分到了同一个班里,在那里他们遇到了另一个疯子,康加年。于是,逸成独孤求败,还是大哥,康加年死死追赶,却始终是千年老二,逸雅同学长时间霸占着第三,却是很难更近一步,所以大家都叫她“三姐”。

班里的人都很是好奇,大哥和三姐到底在较什么劲啊?只要大哥稍微放点水,他们不就可以在一起了吗?犯得着那么别扭么?

某知情人士听说后,笑了笑说:“他们两个虽然名义上不算情侣,可是,你们看,他们早就是情侣了,只不过人家玩的游戏和咱们不一样罢了。”

高二下学期的一次考试,逸成做错了一道分值很大的题目,康加年这货居然也做错了,于是逸雅成了新科“得分王”。这可是一件大事,全班的同学都在等待发生点什么,然而,事情并没有像大家想象中的发展,他们似乎并没有突然如漆如胶,似乎对于这次名次的变化并不在乎。楚逸雅不在乎,徐逸成不在乎,甚至康加年也不在乎。

其实,大家不知道的是,那天放学,逸雅说:“走,逸成,请我吃饭。”“你不是又想喝酒了吧?”“才没有呢!”看着逸成一脸不相信的表情,她说:“就喝一丢丢好吗?”

在逸雅烂醉如泥的时候,逸成给康加年发了一个短信,说:“谢了,哥们,没想到你也会故意把那道题做错。”

然后他轻轻吻了一下逸雅,悄悄说:“真不容易啊,没想到这个赌约用了三年才有结果,虽然我们都知道会是这个结果,路还很远,我们道阻且长。”行走在城市中的手艺人文/青桥像极了一名医生,左手拿梳右手拿刀,拈起一小戳头发在胸前比划。恰到好处将梳子倒插进发中,“咔咔”几刀,只见发丝她飘散于地,用毛刷飞速在脖颈、脸颊两旁轻快拂过,将围布从后脑勺解开,在客人身前一抖,一个成型的头就算完成了。

往上梅林地区中康南路的入口走,你时常会看见这样一幕:一群人沿街而坐,男女老少不一,或驾着自行车,或手持蒲扇。他们在耐心地等待着,像即将走进演播厅欣赏名家音乐会的观众,一个个怀着激动且忐忑的心情排队、等位。

在左侧的绿化带里,有一条石板铺成的道儿,不长,大概两三米就到头,背后是一排乳胶漆刷过的矮墙,墙漆早已经日晒雨淋脱落地不成形状,透出了大片的黑。矮墙两面生长着高低不一的行道树,有的盖过了人的头顶,正好挡住东面升起来的太阳;有的与人一般高,低头还能看见新发出来的芽儿。

深圳的生活节奏很快,街上行人往往神色慌张,步履匆匆,很难有人发现这条小道儿上每天发生的故事。

这是刘虹来到深圳的第四个年头,当我在约好的时间来到中康路时,她已经收拾好东西,左肩挂着一个旧塑料箱子,右手拿着一根折叠板凳,身边跟着一个约莫五十岁的老头,推着自行车。

看着他们后面的城管,我想今天的工作或许只能歇菜了。上前问道:“刘姐,今天就回家了?”她笑笑,带着我和老头径直走进旁边小区的花园。凉亭下有一个板凳,她让老头坐在板凳上,打开石阶上的箱子,依次取出家伙来:一件工作服、一条围布、一面镜子、一把电推子、一个塑料梳子。就这样,手边的活又能继续干下去了。

中康路的那条小道儿是刘姐每天工作的地方,露天、透明、随时可移动。这不,近几天市里有领导检查,城管就上街例行公事。凉亭算是一个避难所,每当有活没干完又不得不离开时,她会带着顾客来到这里,忙完以后将头发打扫干净了才走。

2011年,刘虹和她老公从山西老家来到深圳。她老公做电子生意,她也开始在一家理发店打工,虽然有着十多年的理发经验,但面对深圳顾客的需求,她着实傻眼了。“什么鸡冠头、子弹头啊,以前都不会,连听也没听过。后来跟着其他店员弄,也慢慢学会了。”在山西老家,刘虹开了几年的理发店,她说:“在老家剪头不行,老家人眼光不同,几块钱剪短就行。这边的人呐,要求的是漂亮!”

半年后,理发店关门刘虹失业,而她老公生意也亏到负债累累。此时刘虹的身边已经有一个四岁大的儿子,老家有一个十岁大的女儿。她老公脾气不好,经常在外面喝酒闹事,有时和人起争执,免不了一顿打。在这样的生活状态下,刘虹萌生出上街理发的念头。

在她很小的时候,村里有一种叫“剃头匠”的人,每天担着剃头挑子,一头放着板凳,另一头放着剃头工具,就这样走街串巷地喊着:“剃头咯,有剃头的么……”虽然现代社会不能叫卖,但她还是想尝试像过去那样干。目前面临最实际的问题是,再不出去干活也就意味着必须回老家,但这并不是她想要的结果。

她惊奇地发现,在离家一公里的地方,有一块宝地儿,既临街还不挡道,此后便决定开始另一种生活。

第一天干活,刘虹在矮墙上挂了一个小木牌,上面用黑漆竖直写着“理发五元”,她回忆道:“刚开始去外面剪,我觉得挺不好意思,觉得很尴尬。特别担心没人愿意来。很幸运呐,第一天剪了二十个头,就赚了一百块钱。”她边说边抿嘴笑,欢快得像个孩子。2012年的深圳,五元就能理发那可是相当便宜,来的人多了,刘虹的生意也渐渐开始做上路了。

两三年间,她将理发价格由五元调到八元,再到现在的十元。很多老顾客不满意,抱怨到涨工资的速度还没跟上来,这剪头发的价格倒是蹭蹭蹭地上去了。有人剪着剪着便不再来,当被问到是否担心顾客流失时,她是这样回答的:“来剪五元的可能是图便宜,涨到八元还来的是认可我的手艺。涨到十元依旧来的,他们告诉我那是因为值得滴!”她眉宇间多了几分坚韧和肯定,旁边理发的老头接着说:“可不是嘛,你看我这么远的路,还骑自行车来找她剪,比理发店的那些小崽子手艺好多啦!”

老主顾是念旧的,想来有一些担忧就变得多余了。刘虹的生意越做越响亮,整个上梅林地区周边的住户,大多认识这位“女剃头匠”。时不时还有开跑车停路边来剪头的人,年长的人叫她“小刘”,年轻的人称她“刘姐”,机缘巧合般通过一位顾客介绍,刘虹的老公找到一份小区保安的工作,现在每月也能有两千块的收入。

在刘虹的眼中,这条小道儿上没有上帝和奴隶,每一位顾客都是朋友。她所真诚对待的朋友中。有一个有趣的书法家朋友,送给她一副字画,还自诩道他死后这些东西就值钱了!

当刘虹将心比心的同时,自然不是所有人都愿意领会。遇上挑刺儿的顾客,她选择默不作声,有些人第一次来,自然需要熟悉头型,剪坏的情况当然有,既无法避免,也无可奈何。

谈到同行,她知道有许多“剃头匠”师傅在天桥下摆摊,大部分人为了图赚快钱只求数量不求质量,这和她的初衷是相悖的。“剪头发,不光只是剪,我觉得它更像一门艺术。有些人为了赚钱,但我不止是为了赚钱啊。”她一本正经地说道,“我剪头发就老感觉跟画画似的,它是一件必须要有悟性和灵感才能完成的事。有的人头型不好,一边高啊,一边低的,这时候就需要悟性了。时间长了,就能学会如何把这个头型剪得更漂亮,并且还不能让他人看到这个缺点。这就像搞艺术,搞好了我感到特别自豪!”

现在刘虹一家的收入也算基本稳定,但她想过了,以后自己还得在深圳开店。这样说可能有些天方夜谭,但最艰苦的时间都过了,她相信一切都会变美好。虽然偶尔被城管赶,暴雨天不能摆摊,全家挤在不足二十平的房间里,每月还得承受着一块一毛一度的电费,但这些,丝毫影响不了眼前这位笑起来像朵花一样的三十多岁的女人。

这几年的烈阳暴晒,让刘虹早已变得皮肤黝黑、毛孔粗大,经常有顾客无意间问:“小刘啊,今年四十几啦?”她故意赌气道:“人家也是八零后好不好!”

三年的时间,她行走在深圳街头,靠着一份手艺,养活了一家子人。公公在深圳带儿子,婆婆在乡下带女儿,讲到坚持下来的理由,她清楚明白地说:“是孩子!”她希望有一天能把女儿接到这座充满活力的城市来,让她接受到更好的教育、更好的资源,并且做一个有用的人。说着她的眼圈开始有些泛红,眼睛盯着出租房所在的那栋大楼。

那是一栋临街、没有电梯,两侧入口标着大红舞厅招牌的楼。楼底是卖场,楼上有着大大小小的娱乐场所。他们每天准点在楼道做饭,在公厕解手,我仿佛看到那个忙碌的女人,卸下一整天的疲惫,不到十点就躺在上下铺的床上安然入睡。

在每一座充满故事和内容的城市里,你能随处可见行走在大街上的手艺人,他们简单地专注在生活这一个目标上,心无杂念,不断挣扎却又充满希望。他们隐藏在这片钢筋混凝土的森林中,各自安守本分,在粗糙的生活里探寻本真,在不和谐中创造着和谐,像你,像我一样。记忆中的地方文/陈奕翰记忆中,小时候搬过许多次家,房子自然是越搬越大。每一次搬都会比原来的房子宽一点。搬前的头一天晚上,通常都会兴在奋得睡不着,在床上滚来滚去一直到天亮。

搬过很多次家的缘故,光是小学就已经换过好多所学校。每次搬家虽然会让我兴奋,但一搬家就要告别同学,面对新的学校、新的同学、新的老师,告别同学这总会让我伤心很久。

三岁以前我是住在很老的瓦房里,里面有个辽阔的庭院,旁边有好几户人家,都是我们亲戚。爷爷、奶奶、小叔、二叔、姑姑他们都住在那,后来大家一个个搬离了,如今那房子已经没人了,再回到那里,发现如今已破旧得不成样子,房顶上甚至还长了不少杂草。

那时我才一岁不到,因此在老家的记忆基本上已经没有任何印象了,后来是从母亲口中听说的。

母亲在怀上我时,老姐两岁。父亲每日都要去上班,因此家里就只剩下母亲,还要同时照顾那个未懂事的姐姐。当时家里穷并没有钱请保姆,因此即使母亲怀孕了,家务依然要自己来做。

奶奶就住在旁边,但依然很少过来帮忙。奶奶打从妈妈嫁给爸爸起,就跟母亲合不来。时常动不动就训斥妈妈,这里不好那里不行。即使那时母亲怀孕,奶奶也依然很少过来帮忙。

当你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即使对方做得不好,你依然会为对方辩解;当你不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即使对方做得再好,你都会鸡蛋里挑骨头。

奶奶不喜欢妈妈的原因就只有几点,妈妈不太会讲话,最主要的是没读过书。

奶奶跟妈妈的关系至今都不好,小时候每次半夜听到爸妈吵架,原因永远都是因为奶奶。

在妈妈怀孕的那阶段,家里的全部家务依然都要由妈妈来做。忙来忙去,差点流产。用妈妈现在的话来讲,当时我差点就没了。

但后来母亲还是没有流产,再后来我就出生了,出生于1995年6月18日。

我出生后又哭又闹,白天妈妈一人同时要照顾姐姐跟我两个,更加辛苦。

我大约两岁多搬离了那里,新家离原来住的地方其实不远,大约二十分钟的路程而已。那时候还太小没有什么记忆,但到了三岁后,就开始逐渐有些记忆了。

我记得新家的小巷子很窄很窄,窄到房子跟房子之间,几乎就要碰在一起。我们当时住的是二层楼房,住二楼,楼下刚好住着老爸的一个高中同学,因此老爸时常有事没事地会跑去串门。刚搬过来我很兴奋,房顶还有个放杂物的小空间,这一点让我最兴奋。我从外面仰着头望向里面,“洞口”是正方形的,里面黑乎乎的。我立刻断定里面肯定有只妖怪,于是我拉来了隔壁的哥哥,帮忙拿梯子,好让我爬上去看看,但每次都被妈妈揪着耳朵,骂上一顿。

但其实就我一人的话,也不敢进去。

后来在新家我交到了不少好朋友,除了跟我最要好的小豆外,还有竹竿、小胖。

竹竿之所以叫竹竿,是因为他真的很瘦。小胖很明显是因为很胖的缘故,所以被叫小胖。小豆则是因为很矮,让我感觉很小。但他们似乎都比我大,这让我十分不服气,小豆是女生比我大两岁,竹竿比我大一岁,小胖岁数跟我一样,但比我大两个月,我最小。但最矮的人不是我,是小豆,这可能因为她是女生。

小胖零用钱最多,所以每次都会请我吃糖,也是因为他请我吃糖认识的。没隔几天他就会去固定的那家店买零食,不知道小胖哪来这么多零钱,我时常怀疑他胖,是吃零食吃出来的。

卖零食的那家店面很小,就两个窗户大小,上面摆着各种各样的零食。老板是一位很吝啬的老伯,所有小孩都叫他田伯。每当买东西叫他多给个袋子时,田伯总会摇摇头说,不给,浪费。

至于竹竿,他家玩具很多,去竹竿家多半是为了玩他家玩具。

我跟小豆最要好,这可能是因为小豆是女生的关系,我最愿意跟她玩。

小豆时常会牵着我到她家玩,我也时常把她拉到家里。一到家我便会指着天花板上那个“洞口”说:“小豆,你知道吗?洞口里面有怪物。”

小豆说:“骗人!有怪物你还住这。”

我眼睛睁得大大地说:“是真的,特别是到了晚上,那怪物就会在天花板上走动,天花板就会被它走得咚咚响。”

小豆开始有些害怕了,抓着我说:“你别吓我!”

其实那时候我指的怪物,是天花板上的老鼠而已,到了晚上它们在上面,会很猖狂地到处乱跑。

我继续兴奋地说:“要不要上去看看。”

我想拉小豆去拿梯子上去,但小豆使劲摇头,就是不肯上去。

小豆拉着我说:“你也不能上去,会摔下来的,你要是敢上去我告诉你妈妈。”

小豆又摆出了一副姐姐的样子,被她这么一威胁我立刻停下来了。

但我没有就此放弃。

看来这种事情得叫男生,于是我跑过去找小胖。我对小胖说:“走吧!来我家。”

小胖狐疑地问:“去你家干嘛?”

我拉着他说:“去了你就知道了。”

谁知道,看小胖体重不轻,胆子却不大,一听怪物马上溜了。

我想叫竹竿,但回头一想,他那么瘦还是算了,于是决定一人拿梯子上去,但又不敢。

之后无数个夜晚里,我无数次地在脑海里想象,里面是怎么样的,放着什么东西,有多宽,到底有没有怪物。

小时候我一直认为,那里面一定有怪物,虽然妈妈说,没怪物,只是有几只老鼠罢了。但我就是不信,一直想去探个究竟,看看那怪物长啥样。

一等再等,等到再次搬家时,我都没能上去那个神秘的洞口,因此至今都不清楚上面究竟是咋样的。

只知道仰头望去,里面是一片漆黑的;只知道里面说不定,有只龇牙咧嘴的怪物;只知道说不定还有其他的什么,小生物在里面。

但这些只知道,说不定。恐怕只有在我们小的时候,才会去幻想了。黑猫啊黑猫文/恩戴米恩的月亮7月11日,黑猫第二次离家出走,至今没有回来。或许2007年它已经死了,也可能在某个地方垂垂老矣地活着。我养了它三年,却足足怀念了八年,每年夏天,我都要默默地回忆黑猫与我的故事。我一再安慰自己,猫是一种养不熟的动物,就算相处的时候它对你俨然像条足够忠诚的狗,你却不得不承认它就是一只忘恩负义的杂种黑猫。

2004年的夏天,妈妈抱回家一只脏兮兮的小猫,用绳子把它拴在了门边,小猫迅速躲进煤炉与墙角的缝隙里,警惕地不准任何物体靠近,来什么挠什么,弓着背嘶哈地吐着怒气。妈妈端来一盆热水,拽着绳子把黑猫拉出来,放在水里便是一阵揉搓,黑猫抗拒了两下,竟悠然地闭上了眼,一声不吭地任人肆意摆弄,我在旁边惊讶地叹气:“这东西上辈子不会是一只狗吧!”洗干净之后的小猫像一只大老鼠,妈妈只用毛巾稍微清理一下便放开了它,洁癖的猫科动物这时也顾不得警觉四周,逮住一片阳光地儿便把自己从头到尾舔了好几遍。纯黑色的身体配备了四只小白爪,一撮小白胡,晾干毛发后的小东西竟然这么好看,在田园猫类群中,这可算得上一只天生有风度的绅士猫。

黑猫在我家站稳脚跟是从一次战功之后开始的。有天院里邻居来借我家黑猫逮鼠,黑猫还小,从没实战过,虽然把它锁在邻居家杂货间之前我给它解释了很久有的没的,但离开后还是放心不下,黑猫会不会和老鼠称兄道弟啊,会不会被邻居嘲笑黑猫算不上好猫啊,会不会一直喵叫让人厌恶啊,这让我担心了一整晚。第二天,邻居叫我去接猫,黑猫藏起来了,邻居怎么叫都不出来,我小心地问黑猫有没有逮到鼠,邻居开心地说逮到了,杂货间好几摊老鼠尸体。摊?我疑惑着站在了杂货间门口,试探着叫了黑猫的名字,黑猫叫了一声回应我,我蹲下身,又唤了黑猫一声,过了一会儿,黑猫从柜子底下慢悠悠地走到我脚边,我一把抱起黑猫,摸了摸它的肚子,呵!圆滚滚的。邻居又开心又恶心地打扫着房间,我抱着黑猫回了家。“来,告诉我,你逮到几只老鼠!”“喵……”“你才多大呀你就知道猫是逮老鼠的!”“喵……”“你肚子这么鼓,你是便秘了么?”“喵……”

突然,黑猫挣脱我的怀抱,在院子里左摇右摆地晃来晃去,两分钟后,黑猫吐了三回,我顿时明白了邻居为什么用“摊”来形容鼠尸。我尖叫着奔出院子,叫妈妈来收拾了残局。黑猫却舒舒服服地躺在门框旁边晒起太阳,这回之后,黑猫恶心坏了我,我却宠爱起了它。

那时我和弟弟每晚临睡前都会喝一袋纯牛奶,有了黑猫之后,我们总冒用出门扔垃圾的借口把残留的一点牛奶倒在小盘子里。第一次呼唤黑猫,它还不懂什么意思,我钳着脖子把它摁在盘子里,它晃着头呜呜地叫,不小心尝到了嘴边的牛奶,黑猫愣了一下,随后不再挣扎,恨不得整只猫都趴进盘子里,舔完了剩下的牛奶,还“喵喵”叫着再要,我拍拍它的头,功成身退。

第二天,同样的时间,同样的呼唤,黑猫“嗖”地从角落里奔过来,吧唧吧唧舔完当天的牛奶,可能记恨第一天我对它的粗暴,黑猫也没表示感谢,自顾自的回到原处躺下了。次数多了,爸妈自然发现了,好在黑猫喝的牛奶不多,爸妈默认了这顿加餐,再之后我们喂黑猫牛奶就成了正大光明的事。黑猫也渐渐地因此练就了猫生第一项闲杂技能——长时间站立。偶然一天小盘子丢了,这时候黑猫已经形成了条件反射,看到我手里有袋子就开始踱着步子来回走,最后没办法只能凑着袋子缺口喝,黑猫仰着头接住一滴滴落下的牛奶,脖子越伸越长,猫头越仰越高,发展到最后,前爪离开了地面,上身直力了起来,猫爪抱住了奶袋,嘴巴含住了袋口,黑猫开始像人一样喝袋装牛奶了!一段时间后,黑猫能够长时间地站立起来了,不管是喝牛奶、抓毛线,还是像猫鼬一样站在杂草丛里观察麻雀落下的地方。后来听说有的猫喝牛奶是会生病的,可黑猫喝了三年的牛奶,一个小感冒都没得过,真是一只贱猫啊。

2006年的夏天,黑猫突然不见了,那时黑猫已经可以自己觅食自己玩耍,也不需要被牵着脖子认家门。黑猫白天卧在阳台睡觉,晚上出去疯跑,早晨五点半准时挠门叫我起床。我们的相处模式很微妙,它从不认为它是属于我们的,我家只是它可以翻着肚皮睡大觉的安全站。它身体健壮,有时会看到它和别的猫打架留下的伤痕,它只会一声不吭地独自舔着伤口,我问它疼不疼,它当我神经病。所以连着两天看不到它,我也并不觉得奇怪,它惯有的轻蔑眼神让我明白,等它玩够了,就会回来。

在漫长的等待和落空中,直到第七天,黑猫终于回来了。早上我正要出门,却敏感地听到很远传来凄厉的喵叫声,直到现在我都忘不掉当时的一幕:黑猫从百米之外像火箭炮似地飞奔过来,呼哧呼哧地冲到我脚边,我还没来得及高兴地抱它转圈,黑猫却着急地边叫唤边背身,高高地撅起屁股……那是我第一次觉得粘蝇板也可以有其他用途,黑猫的屁股上结结实实地糊着一块粘蝇板,不能撒尿也不能排便,我毫不留情地笑话它,笑得肚子痛。“黑猫啊黑猫,你再跑啊,你别回来啊!”“喵……”“你不是翅膀硬了么,长这么壮,可以不需要我了么!”“喵……”“黑猫啊,你还是知道的,我习惯了可以每天看到你。”“喵……”

黑猫乖乖趴在我腿上,我拿起剪刀顺着板子剪下一片猫毛,黑猫一声不吭地看着地面,我边剪边安慰它:“算你走运啊小子,生来就是长毛,就算剪了这么大截,还是那么英俊潇洒,哈哈哈!”它低声呜呜地回应,蹿一边儿舔屁股去了。

这之后,黑猫和我的关系又回到了原来,它又开始白天呼呼睡觉,晚上出去疯跑,早晨挠门叫我起床,就好像它从没试图离开过,也没失败地回来过。黑猫从巴掌大的瘦弱长到卧当门槛的肥硕,我越来越习惯生活里有这么一坨猫。

2007年夏天,共处三年后,黑猫几乎成了我家第三个孩子,爸妈对它也是宠爱有加,吵骂不断,就像对我和弟弟一样。我们忘了它是一只猫,一只爱吃鱼的猫,也是一只离家出走过的猫。

三岁的黑猫正是身手矫健的年龄,挂在房梁上的鲤鱼再高都逃不过它的猫爪。那天爸爸正好撞见得逞的黑猫把鱼拖到床底下,一时生气不已,一扫帚把黑猫打了出来,上去就是一脚,黑猫飞出两米远摔在地上,呜呜地低声哀嚎,我赶紧出来护猫,挡住爸爸让黑猫从墙头上跑了。当天夜里,黑猫又回来了,一下下地挠我房间的纱窗,我听到动静打开灯,看到黑猫端坐在窗台上,我把它放进屋里,喂了它当天留下的牛奶,它卧在我脚边安稳地睡着了。早上天还没亮,黑猫叫醒我,站在门边表示要出去,我迷迷糊糊地打开门,就像之前很多次一样机械地打开门让它跑走。

当天我们一家出门走亲戚,没有给它留食物也没唤它回家,我记得我坐在车子后座,看到远处草丛里探出头来的黑猫,可它没有在看我。

我没想到,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黑猫。

天黑后回到家,黑猫没有来挠门。第二天早晨,黑猫没有按时叫我起床,我隐隐地不安,黑猫可能不会再回来了,它受了那么大的火气,又一天没见到我们,它肯定不会回来了。我埋怨爸爸那天打黑猫太狠,只是一条鱼而已,猫爱吃鱼怎么了,你可以重新买条鱼,可我只有一只猫啊!我后悔早上轻而易举地放黑猫出门,它刚受了委屈,我怎么能还没好好安慰它,就莫名其妙地放它走了啊!

黑猫啊黑猫,算我先不仁,不怪你不义。

一下子失宠的我好几天都恍恍惚惚,当天就以泪洗面帮每个家庭成员反思了一遍,爸妈说只要黑猫能回来,一定好好待它。可我们总是在失去之后才觉得珍贵,也总是在不经意失去之后再也得不到。黑猫第二次离家出走后没有再回来,我的生活里再也没有一只高冷的黑猫不屑我绞尽脑汁的挑逗,也不会有一只温暖的黑猫在我委屈难过的时候卧在我身边咕咕安慰,更没有一只贪玩的黑猫满屋子追着毛线团上蹿下跳。我每天站在院落门口四处张望,总希望在不经意的一瞬间瞥见在草丛和我玩捉迷藏的黑猫。

可是黑猫啊黑猫,你一定是攒了很久的怨气才又慎重地出走,你从我眼前跑走的那刻就决定了再也不要回来。

黑猫啊黑猫。

你走以后的第一年夏天我重温了关于你的很多回忆,我觉得就算以后我再养猫赎罪,也遇不到像你一样的好猫了。

你走以后的第二年夏天我遇到了一只小黄猫,它没你聪明但还算不傻,可是后来被自行车撞死了。

你走以后的第三年夏天我遇到了一只小黑狗,它没你生命力旺盛但求生欲还算很强,可是后来它喝牛奶拉肚子泄死了。

你走以后的第四年夏天,我决定不再养宠物,把你当作我的第一只也是最后一只猫,虽然你从未屈服于我。

这是你走以后的第八年夏天,你原来晒太阳的院落不再有我的身影,你原来藏身的草丛早已盖上楼房,你原来冲刺的跑道尽头已立起一堵高墙。就算你有心再回到童年这地方,也看不到当初熟悉的景象了。

可是黑猫你到底是仍安稳地活着么,还是早已幽怨地死去。回家文/突突2.0摇摇晃晃抵达家乡的小镇已是接近下午五点了,天有点闷车子热,偶尔才有几丝夹着初夏余热的风吹过。我交过车费钱,缓缓地下车,朝着家的方向走着。路旁的摩的司机问我要不要租车,我没有回头,只是向他摆一摆手,算是拒绝了他。这次回家是为了祖母的生日,父亲也从遥远的海滨城市赶回来了,虽然在外地,因为各种事情,并没有太多时间想家。但对于长辈的重要日子,作为后辈的我们还是记在心里的。

其实,很早就想回来了,走在河边的小路上,我就这么想着,前段时间一直想着回来看一看遍布田野的油菜花,可是却找不到什么正当的理由回来,便作罢。翻阅着记忆里放眼望去的一片片金黄色,像太阳一样温暖夺目,像梵高的画一样妖冶绚烂。读初中那会儿放学回家,老喜欢走在这条小路上,茂盛的油菜花甚至盖过头顶,淡淡的香味直扑鼻间,趁着没人,我会躲到油菜田里,慢慢地行走。可现在,油菜已完全熟透,有些田里的油菜已被收获,秸秆高高地堆在田间,像是小山坡。我走着路,觉得有些遗憾。

回到村子里,就被告知父亲已和哥哥去外祖母家了。是正在田间劳作的老人告诉我的,远远地叫着我的名字,然后说我爸昨天到的家,今早便去了岳母家了。接着又问我是否是为了祖母的生日而回,我说是,她便自顾自的笑着说好。我不再说话,匆匆走着。

远远看到正在督察装修宅子的婶子,正打着招呼,祖母便从那边的菜园里冒出来,见过我,便领着我去到厨房,为我张罗饭菜。狼吞虎咽的闲暇里,听着祖母唠叨,已记不清梗概,大致是叔父一家装修房子的大事小事。问她父亲和哥哥何时从那边回来,祖母说父亲一大早便会回来,而哥哥却要晚点,因为他老婆的一位亲戚明天过寿。我诺诺地答应着,我老是忘记哥哥也是快要成家室的人了,总是以为他和我一样,对着成长里的小事物还是念念不忘。哥哥的对象是比我还要小两岁的女孩,通过介绍,他们已经交往一年多了,计划着下半年或是明年成婚。想着当初哥哥对相亲强硬的抵制态度和即将要喝到的这碗喜酒,不禁觉得时间真的是个奇妙的东西。

天渐渐黑了,一个人回到家里,打开电视,只是想在寂静的屋子里制造一点声响。茶几上摆放着纸箱和袋子,这些痕迹证实父亲已回过家。取出曾经看过的书,信手翻阅着,心思胡乱地飘荡。其实是一本初中时买过的作文书,但却并不是什么大众意义上的应试作文书,更像是一本杂文散文集,是它令我认识了柏杨、王朔、许知远等知名作家。我看着那些熟悉的文字,似乎看到了曾经混和着这些文字而流淌过的心事。其实每次回家都会有意或无意地去翻看,好像习惯了一般,因为面对老书时,我心底总会莫名地升腾出一种感动的温暖来,说不清道不明,但她却真实地存在着。透过窗户,可以看到漫天的繁星,小时候,大人都说那是会发光的箱子。电视里播放着平日里爱看的娱乐节目,抖着各式各样的包袱,笑声四起,我却只是觉得屋子异常的安静,身旁摆放着几张椅子,堆着各种柜子杂物的屋子里竟然也让我觉得空空如也。

第二天,因为起得晚,已然忘了前一天夜里答应祖母要和她一起去赶集。婶子依然为装修房子的事忙碌着,村子里一如既往的安静,我吃过早饭后,只好再次回到自己家里看电视和看书。时间一点点的过去,见到了父亲,见到了表哥,中饭时,四爷也来凑热闹,和装修师傅们说起一些旧事,也谈论到了祖父。坐在旁边矮凳子上的我,突然想起了,四爷去年说过的一句话,“大哥死了,二哥也死了,三哥也死了,接下来便轮到我了吧。”我拿着手机拍摄着餐桌上的谈笑风生,看着因为喝了点酒而红光满面的四爷,心中又忽地腾出一片温暖。下午,又见到了哥哥、嫂子、叔父、伯母他们。家里开始闹腾起来,我又突然想起,远在天边的母亲,此刻该是怎么样的情景,下班之余,应该只是一个人看看电视,或是在电脑上简单的玩玩牌吧。

第三天,因为父亲念叨着十余年没有到村子上去走走了,吃过早饭,在阳台上站了一小会,便和爸爸慢慢地走在山间的小路上,天阴阴的,四处异常的安静,鸟叫声和水流声都显得稀少,我看到路旁生长着小时候常吃的小果子,便去摘着吃,父亲手持相机胡乱地拍着风景。有时候拍拍我,也叫我去拍拍他。我递给他果子,他只是随意地捡了一颗。父亲是在我11岁左右离乡打工的,到如今已是九年了。起初做的工作是门卫,一天到晚只是坐着,能做伴的只是几份固定的报纸。这对于当时只有三十多岁的父亲来说,是极其痛苦的,可是,他仍然坚持了下来。这一坚持,便是将近十年,而且还将一如既往下去,父亲计划是做到六十岁,那么还有十几年。我们继续漫无目的地走着,像是两个外地而来的游客一样,我们似乎从未如此用心地欣赏着这早已司空见惯的风景。群山环抱着湖泊,湖泊像是一面镜子一样清澈,倒映着所有的景色。像蜘蛛一样的小生物潇洒自如地在湖面上滑行,所到之处,荡起轻微的涟漪,煞是好看。

父亲碰到久违的老朋友和老同学,只是简单地说着十几年不见了,对方恭维父亲说是大老板,父亲只是尴尬地笑笑,相对于他们满身泥污的装束,父亲的穿着较之老板有过之而无不及。父亲问对方的老父亲是否健在?对方只是淡淡地说,已过世好多年了;老母亲呢?也过世了;你叔叔呢?也过世了。父亲不再说什么,向他和另一个老乡赠着香烟,旁边一个像疯子一样的妇女喃喃地大声说着含糊不清的话语,仔细听时,像是在说,你爸爸姓付,你也姓付,你儿子也姓付……然后自顾自地疯笑。大家都没有理她,心里却听清了她的话。我忽然想到她的存在,好像电影《阳光灿烂的日子》里总是说着“古伦木,欧巴”的傻子,和电影《天堂电影院》里总是说着“广场是我的”的流浪汉一样。他们的存在或许显得不伦不类甚至有些荒唐和可笑,细细想时,她令我们生活中的苍凉和变迁袒露得不遗余力。我看着那位老乡正在盖的新房子和屋后不远处摇摇欲坠的土砖房屋,心里想着,时代更替,任何事物都将终被埋没的。唯一不变的,便是祖祖辈辈的我们都是姓付的这个事实,是这一条叫做亲情的纽带牵引着我们,在这个世上活着。后来回到家里,听祖母谈起,才知道她原是村里的妇女主任,当年哥哥和我都是她帮忙接生的。

因为哥哥打电话来催,也因为天空开始飘着细雨,我和父亲才打道回府。

回到家,见到外祖母、小表弟、伯父和一些不常来往的远房亲戚,早两天的安静一扫无余。我逗弄着高兴的孩子,和祖母虔诚地向先人祭拜。临开饭时,我接过在灶前烧火的祖母手中的火钳,催促她作为寿星,应赶紧入席才是。然后自己摆弄着柴禾,送入火膛。学过厨师的哥哥炒着菜,婶子和嫂子打着下手。我时常放下火钳,偶尔先尝一两块,然后小心翼翼地上菜,看到两桌上的亲人都其乐融融,谈笑风生,仿佛看到恬淡如水的亲情像空气一样流淌在房子里的各个角落,然后注入每一个人的胸膛,开出一朵美丽的花来。远房的亲戚问我是不是涛涛,我说是,他便说都这么大了,都不认识了。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也不知道该称呼他什么,心中却有一种亲近感升腾出来。

吃过饭,大家便开始陆续散去。哥哥骑着摩托车送我到镇里去坐车。一转眼他便消失在路的尽头,说是还有其他人需要送,便不再耽搁。

我辗转地换着面包车、大巴、火车,离家乡又再一次远了。和朋友在网上说起,我又回家了这事,他便不住地羡慕,说我离得近多好,可以随时回家,可我却并不如此以为,相反我对远方却一如既往地心生向往,因为我一直都知道,有个家在那儿等着,无论世事怎么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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