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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1-20 06: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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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弗兰克·鲍姆(L. Frank Baum)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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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野仙踪全集③

绿野仙踪全集③试读:

奥芝国的嘀嗒-嘀嗒

第一章 安的军队

“我不干!”安嚷着;“我才不扫地呢,干这活有失我的尊严。”“总得有人扫地,”安的妹妹莎丽说;“要不过不了多久我们就会踩在厚厚的灰尘里了。你是老大,又是一家之主。”“我是乌盖布的女王,”安骄傲地说。“但是,”她叹了口气又说,“我的王国在奥芝境内最小又最贫穷。”

确实是这样。在美丽的奥芝仙境的一个偏远角落里,就在远远的大山那一边,有一个小小的山谷,它的名字叫乌盖布。在这个山谷里住着一些居民,向来过着安居乐业的生活,从来没想要翻过山隘到奥芝王国那些有更多居民定居的地方去。他们知道,整个奥芝,包括他们这个地区,是由一个美丽的公主统治的,她的名字叫奥芝玛,住在奇妙的翡翠城里;然而纯朴的乌盖布人从不谒见奥芝玛,他们有自己的王室——这个王室主要不是为了统治他们,而是表达了他们的一种骄傲。奥芝玛允许她的国家的各个地域有自己的国王、王后和君主等,可所有的地域都由这个可爱的姑娘,翡翠城的女王所统治。

乌盖布的国王本是个普通人,名叫乔尔·杰姆基夫·索福思,多年来他调解纠纷,告诉人们什么时候种卷心菜,什么时候采摘洋葱,干这种事真叫人感到单调乏味;更何况这位国王的妻子口利舌尖,根本不把国王,自己的丈夫放在眼里,于是国王乔尔在一天晚上悄悄地翻过山口到奥芝境内去了,就此离开了乌盖布不见了踪影。王后等了好几年,不见他回来,于是她就去寻找他,留下自己的大女儿安·索福思行使女王的权力。

安一直没忘记自己的生日,因为过生日就意味着开一个盛大的宴会,还要跳舞,不过她完全不记得自己每次过的是几岁的生日。人们一直住在一个地方,忘了几岁生日也算不得什么,因此我们不妨说,乌盖布的女王安已经到了能做果冻的年龄了——就当她是这么大吧。

不过她从不做果冻,只要有可能也从不干一点家务活。她是个雄心勃勃的女人,一直恼恨自己的领土这么狭小,自己的臣民又是这么愚昧,毫无进取心。她时常想起自己的父母,不知他们翻过那个山口到了奇妙的奥芝王国以后究竟怎么了;他们没回乌盖布,这一点又让安猜疑他们已经找到了一个更好的地方住下了。因此,安见莎丽不肯把宫里起居室的地板扫干净,自己也不愿干,于是她便对妹妹说:“我准备离开这儿。这个愚蠢的乌盖布王国让我感到腻烦透了。”“如果你想走的话,走吧,”莎丽答道;“可你想离开这地方,真是蠢极了。”“怎么啦?”安问道。“因为在奥芝玛的国家,也就是那个奥芝王国你只会是个无名小卒,而在这儿你是个女王。”“哼,说得倒好!只是个管十八个男人、二十七个女人和四十四个孩子的女王!”安尖刻地说道。“哦,伟大的奥芝王国的人民当然比这儿的多得多,”莎丽笑起来。“那你为什么不召集起一支军队去征服他们,成为整个奥芝的女王呢?”她问道,她是想嘲弄安,激怒她。说完她便朝姐姐扮了个鬼脸,跑到后院,悠闲地躺在吊床里晃悠去了。

不过,她的这番嘲弄话倒启发了安女王,她由此想到,人们都说奥芝是个和平安宁的国家,奥芝玛只是个小姑娘,她统治国家靠的是对所有人的那番温柔,她的人民服从她是因为他们热爱她。甚至在乌盖布都传说奥芝玛唯一的军队由二十七名出色的军官组成,他们穿着漂亮的军服可不带武器,因为不需要同任何人去打仗。除去这些军官外,曾经有过一个士兵,可奥芝玛却让他当了个总司令,还拿走了他的枪,唯恐枪走火伤人。

安越琢磨越是确信,只要她有一支军队,她就能轻易地征服奥芝国,让自己取代奥芝玛成为奥芝女王。然后她就能出征世界,征服其他的国土,再往后她说不定能找到一条通往月亮的路,进而征服月球。她实在太好斗了,宁愿找麻烦而不愿悠闲度日。

这一切都取决于一支军队,安决心已定。她在心里仔细计算了一下她领土里男子的人数。不错,已经说了,一共有十八个人。这么些人可凑不起一支大军,不过用这些人来吓唬吓唬奥芝玛的那些手无寸铁的军官们,或许倒还能轻易地制服他们呢。“文质彬彬的人总是害怕那些气势汹汹的人,”安自言自语说。“我不希望流血,那会让我感到紧张,说不定我还会昏过去呢;不过假如我们恐吓他们,亮出我们的武器,我想奥芝人一定会在我面前跪倒投降的。”

她反复地在心里盘算着,最后乌盖布的女王下定决心要去进行这番大胆的冒险。“不管发生什么,”她思忖着,“总比死待在这个可怜的小山谷里扫扫地,跟莎丽妹妹吵架要让人高兴得多;我要去作一番冒险,去赢得我能赢得的一切。”

就在这一天,她开始着手组建她的军队。

她首先去找了苹果乔,人们这么叫他是因为他有一座苹果园。“乔,”安说道,“我准备去征服世界,我要你参加我的军队。”“别要求我去干这种傻事,我必须客气地拒绝陛下,”苹果乔说道。“我并不打算请求你,作为乌盖布的女王,我命令你参加我的军队,”安答道。“这样的话,我想我只能服从了,”他悲哀地说。“不过我得请你注意,我是个十分重要的公民,根据这一点,我有资格当个大官。”“你将成为一个将军,”安许诺道。“有肩章和剑吗?”他问道。“那还用说,”女王说。

接着她去找第二个人,他叫面包乔,因为他有一座果园,果园的树上长着许多各种各样冷热都有的全麦小圆面包和麦粉小圆面包。“乔,”安说,“我准备去征服世界,我命令你参加我的军队。”“决不可能!”他惊叫起来。“小圆面包都得采摘了。”“让你的妻子和孩子们去干吧,”安说道。“可我是个极为重要的人,陛下,”他争辩说。“根据这一点,你将成为我的一名将军,戴上饰有金缏的三角帽,卷起你的唇髭,佩上铿锵响的长剑,”她许诺道。

尽管他极其勉强,还是答应下来。女王又向另一座农舍走去,那是蛋卷乔的家,他叫这个名字是因为他家果园的树上长着许多可口的蛋卷冰淇淋。“乔,”安说道,“我准备去征服世界,你必须参加我的军队。”“真对不起,”蛋卷乔说,“我可不是个好战士,几年前我就给我老婆征服了,她打架可比我在行得多。陛下,让她代我去参军吧,你能恩准我将感激不尽。”“我的军队必须由男人,由那些凶猛无畏的勇士组成,”安斩钉截铁地说,一面严厉地看着这个懦弱的人。“你让我老婆留在乌盖布啰?”他问道。“正是;我委任你当个将军。”“那我就去吧,”蛋卷乔说。安又去了钟乔的农舍,他有一座果园,果园里种着钟树。一开始钟乔坚持说他不参加军队,可等安许诺让他当个将军,他心动了,终于答应参军。“你的军队里有几个将军?”他问。“到目前为止有四个,”安答道。“那这支军队共有多少人呢?”他又问。“我准备要乌盖布的十八个男子全部参加这支军队,”安说。“那四个将军足够了,”钟乔说。“我建议你让其余的人当上校。”

安听从了他的意见。她接下来去找的四个人是李子乔、鸡蛋乔、班卓琴乔和奶酪乔——根据各自果园里的不同果树而取名——她委派这四个人当她军队的上校;第五个人是钉子乔,他说乌盖布这支军队里上校和将军够了,没什么稀奇,他宁愿当少校。这样钉子乔、蛋糕乔、火腿乔和长袜乔四个人当了少校,再挨下来的四个人——三明治乔、挂锁乔、圣代乔和纽扣乔——当了这支军队的上尉。

可这一来安女王的处境十分不妙。整个乌盖布只剩下两个男子了,如果她委任这两个人当中尉,那么她的军队里就有四个上尉,四个少校,四个上校和四个将军,这很容易引起互相猜忌,或许还会造成叛变和溃逃。

不过这两人中有一个名叫冰糖乔的,根本就不愿参军。任何许诺打动不了他,任何威胁也吓不倒他。他说他必须留在家里,他得收获果园里的杰克逊球糖、柠檬硬糖、夹心糖和奶油巧克力糖。他还有大片大片成熟的玉米花核桃饼和牛油炒玉米花得收割和脱粒,他决心不让乌盖布的孩子们失望,不去收获糖果而让它们糟蹋掉,他决不去征服什么世界。

发现冰糖乔竟这么固执,安女王只好随他去了。她继续走到第十八个也是最后一个乌盖布男子的家去,他是个年轻人,名叫书夹乔。他有十二棵树,树上长着各种各样的钢书夹;他还有九棵长书的树,树上长着精选的故事书。如果你们从来没见过书长在树上,那我就来告诉你们是怎么回事。书夹乔的果园的树上长满了绿色的大果荚,果荚里便是书,等这些果荚成熟时,颜色就变成了深红色,这时就可采下果荚,剥去壳取出里面的书,就能看了。如果采摘得过早,那么书里的故事便乱七八糟,一点没趣,而且字词拼写错误百出。可只要等到果荚熟透了,书里的故事读起来就非常有趣,语法和拼写也十分正确。

不管谁想看书,书夹乔总是免费把书送给他们,可惜乌盖布人不太喜欢看书,因此他只好趁书没烂掉之前自己看,大部分书都是他看的。或许你也明白,这些书一经人看过,字便消失了,然后那些书页全都干瘪枯萎了——这就是长在树上的书的最糟不过的缺点。

书夹乔这年轻人非常聪明而有志气,女王安跟他一讲他就说,他觉得征服世界实在太有劲了,不过他又提请她注意,他要比她军队里其他人强得多。因此,他不想当什么将军、上校、少校或上尉,他要当一名光荣的士兵。

安一点不喜欢这个主意。“我讨厌在我的军队里有一个士兵,”她说;“士兵实在太普通了。我听说奥芝玛公主也有过一个士兵,可她让他当上了总司令,这就完全证明根本不需要什么士兵。”“奥芝玛的军队不打仗,”书夹乔反驳道;“而你的军队必须勇猛地去战斗,这样才能去征服世界。我在我那些书里看到,总是由士兵去冲杀作战,因为没有一个军官敢面对敌人。此外还有一个道理,那就是总得有人去听从你那些军官的指挥,去传达他们的命令;因此我要成为这样的一名士兵。我渴望去同敌人拼杀,我要成为一名英雄。等我们回到乌盖布,我就要把孩子们手中的大理石弹子全收拢来,把它们熔化后为自己塑一个大理石塑像,让所有的人来瞻仰。”

安对士兵书夹乔满意极了。看来他确实是个勇士,而她的事业正需要这么个勇士。这时书夹乔告诉她,说他知道有个地方长着一棵枪树,他马上去那儿摘一支最成熟最大的滑膛步枪来,这使安突然觉得她成功的希望更大了。

第二章 从乌盖布出发

三天后,乌盖布的这支大军集合在王宫前的广场上,十六名军官穿着华丽的军服,佩着闪闪发光的利剑。唯一的士兵书夹已经采来了枪,尽管这支枪不是什么了不得的武器,可书夹尽力显出一副威严勇猛的样子,他确实十分神气,就连他的顶头上司们心中都暗暗有些怕他。

所有的女人也在那儿,她们抗议说,安·索福思女王没权力带走她们的丈夫、她们的父亲;然而安命令她们保持安静,以前她们可从没听到过如此严厉的命令。

女王出现在她军队的前面,她身穿一件威严的绿军服,上面都是金缏带。她还戴了一顶绿军帽,军帽上插着一根紫色的羽毛,她的样子那么高贵威严,除了她的军队,乌盖布所有人见了都为她的出征而高兴。她的军队真希望她一个人出征。“整队!”她用尖利的声音喊道。

莎丽靠在王宫的窗户上,高兴地笑着。“我相信你的军队逃跑的本事超过作战的本事,”她作出了这么个评价。“当然喽,”面包将军骄傲地说。“你明白,我们不想找麻烦,我们只想掠夺战利品。仗打得越少越好,战利品越多越妙,这种活儿才更称我们的心。”“依我看,”书夹说,“我可更喜欢战争和屠杀。要成为英雄,唯一的方法就是去征服,而故事书上都说了,去征服的最容易的方法就是去战斗。”“这话太对了,勇敢的男子汉!”安十分赞同。“去战斗就能征服,征服了就保证夺到了战利品,夺到了战利品就能成为英雄。有这种高尚的决心支持我,世界就是我的!再见,莎丽。等我们回来时,我们会那么富有,名扬天下的。好了,将军们,让我们出发。”

听到这命令,将军们站直身子,挺起胸膛。接着他们迅速挥舞着明晃晃的宝剑,大声对上校们喊道:“出发!”

上校们对少校们喊道:“出发!”少校们又对上尉们嚷道:“出发!”上尉们对士兵尖叫着:“出发!”

于是书夹扛起枪,开始出发,所有的军官跟在他后面。安女王走在最后面,她真为她这支了不起的军队高兴,同时纳闷自己为什么没有早下决心去征服世界。

这支队伍就依这样的顺序大步从乌盖布出发,取道那个狭隘的山口,翻过那儿就进入了可爱的奥芝仙境了。

第三章 魔术迷惑了行军者

奥芝玛公主一点不知道,野心勃勃的乌盖布女王正率领着她的军队决心要来征服她的王国。这个美丽的姑娘,奥芝的统治者,正忙着为她的臣民谋福利,根本没时间想到安·索福思和她那不忠诚的计划。然而有一个人时刻在捍卫着奥芝国内和平幸福的生活,她就是王国的官方女术士,善良的格林达。

就在奥芝玛临朝听政,接见来宾的翡翠城以北很远的地方,有一座富丽堂皇的城堡,格林达就住在里面,她有一本非常神奇的记事簿,世界上任何地方每时每刻发生的事立刻就在这本簿子上显现出来。

从最琐细的小事到最重要的大事全都记在这本簿子上。如果有个孩子发脾气,跺跺脚,格林达就在簿子上看到了;如果有座城市失火烧塌了,格林达就发现这事已记在了她的簿子上。

这位女术士每天都要看这本记事簿,因此她就知道了乌盖布的女王安·索福思愚蠢地召集起一支由十六名军官和一名士兵组成的军队,准备侵犯奥芝国,想要征服它。

这事毫无危险,相反,奥芝玛有善良的格林达和本领高强的奥芝术士——两人都是她最好的朋友——的巫术的支持,她能轻易地击败比安的军队更强大的军队。不过让任何争吵或是战斗骚扰奥芝的和平毕竟是个耻辱,因此格林达根本不想把这事告诉奥芝玛或是其他人。她只是走进了她的城堡的一间很大的房间,也就是那间魔法室,她在那儿作了一通法,便把从乌盖布出来的那个山口变成了迂回曲折的迷津。这一来等安和她的军队走出山口时,他们根本不是在奥芝国土里,而是到了另一个跟奥芝玛的领土完全不同的地方,有一道肉眼看不见的障碍将这地方跟奥芝截然分开。

乌盖布人一进入这块地方,他们刚通过的山口就在他们身后消失了,看来他们连回乌盖布山谷的路都找不到了。他们实在给周围的这一切搞得晕头转向,根本不知道该往哪儿走。再说他们谁也没去过奥芝,因此他们费了好大劲才明白他们根本不是在奥芝,而是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国度。“没关系,”安说,还想掩盖起自己的失望;“我们已经开始去征服世界了,这儿就是世界的一部分。只要坚持按我们胜利的征程走下去,毫无疑问,迟早我们总会到达奥芝的;不过,等我们到达奥芝时,我们或许把我们发现的每个地方都征服了。”“陛下,我们已经征服这个地方了吗?”蛋糕少校焦急地问道。“差不多,”安说。“我们还没碰上什么人,等碰到了,我们就通知他们,他们都是我们的奴隶。”“那以后我们就把他们的财产全部抢走,”苹果将军补充说。“可能他们什么也没有,”士兵书夹提出了不同看法;“我倒希望这些人会同我们开战。不动一刀一枪的征服一点没意思。”“别担心,”女王说。“不管我们的敌人打还是不打,我们都会战斗的;或许我们会发现,让敌人立刻投降倒更舒服些。”

这是一片荒芜的土地,在这儿旅行没什么乐趣。更糟的是,他们找不到什么吃的,等到这些军官们饥肠辘辘时,他们变得烦躁不安。如果能找到回家的路,许多人都会开小差,然而由于这些乌盖布人眼下在一个奇怪的国家里迷了路,都很绝望,因此大家觉得还是待在一起不分开更安全。

安女王的脾气向来不太好,眼下她和她的军队艰难地跋涉在这些满是石块的路上,既碰不到任何人,又抢不到什么东西,她的脾气变得更加暴躁了。她不停地训斥她的军官,弄得他们也光起火来,有几个军官不再是那么忠诚了,而是要她闭上嘴。还有些人开始责怪她把他们带进了困境。在不愉快的三天里,每个人都悲伤地想着自己在美丽的乌盖布山谷里的果园。

然而,书夹表现得截然不同。困难越多,他越是斗志昂扬,军官们个个唉声叹气,而这个士兵却用他欢快的口哨声来回答他们。他这种高兴的情绪大大地鼓舞了安女王,没过多久她就经常征求这个士兵的意见而不大同他的上司们商量了。

到了他们神圣征程的第三天,他们遇到了第一个危险。傍晚时分,天突然黑下来,钉子少校惊叫起来:“一场大雾朝我们过来了。”“我认为那不是雾,”书夹答道,一边饶有兴趣地注视着那片渐渐移近的乌云。“在我看来那更像是一只雷克呼出的气。”“雷克是什么东西?”安问,害怕地看着四周。“那是一种可怕的野兽,胃口大得惊人,”士兵答道,脸色也有点发白。“说老实话,我也从未见过雷克,可我在我果园里长出的故事书上看到过,如果真是一只这种可怕的怪兽,我们就不可能去征服世界了。”

一听这话,军官们非常害怕,都紧紧聚拢在他们的这个士兵的周围。

有一个军官问道:“这东西长得什么样?”“我在一本书上看到的唯一的一张雷克的图十分模糊,”书夹说,“因为这本书摘下来时还没完全成熟。不过这家伙能飞,跑得像鹿那么快,还能像鱼那么游水。他的身体里有一座熊熊燃烧的大熔炉,雷克吸进去的是空气,吐出来的是烟,不管他到哪儿,他吐出的烟能把周围几英里的天空变黑。他比一百个男人加起来还大,只要是活物他都要吃。”

这下军官们痛苦地呻吟起来,浑身发抖,不过书夹还想宽慰他们,他说:“或许我们看见的、朝我们过来的根本不是一只雷克,况且你们必须记住,我们是乌盖布人,乌盖布是奥芝仙境的一部分,因此没人能杀死我们。”“不过,”纽扣上尉说,“如果这只雷克抓住我们,把我们嚼得粉碎吞下去——那时会怎么样呢?”“那么每个碎块仍然会活着,”书夹声称。“我看不出这对我们有什么用,”班卓琴上校哀叹道。“一块汉堡包就只是一块汉堡包,不管是死还是活!”“我告诉你,或许这不是一只雷克,”书夹坚持说。“当这片乌云靠近了,我们就能知道他究竟是不是雷克吐出的烟了。如果闻不出什么气味,或许就是一阵雾;可如果有一种盐和胡椒气味,那就是雷克了,我们就必须准备决一死战。”

他们都恐惧地盯住了那片云。不一会这片乌云就飞临这群害怕的人,把他们笼罩住了。每个人都伸长鼻子嗅着——每个人都在云里闻出了盐和胡椒的气味。“是雷克!”士兵书夹叫起来,十六名军官绝望地大叫一声,全趴在了地上,痛苦地呻吟着,在地上翻来滚去。安女王坐在一块石头上,尽管她的心怦怦直跳,但她仍然十分勇敢地正视着这片乌云。至于书夹,他镇定地把子弹装到枪里,站在那儿准备同敌人决一死战,就像一个真正的士兵。

这时他们四下一片漆黑,因为这片乌云盖住了整个天空,落日就像墨水一般乌黑。这时冥冥之中出现了两颗火红的圆球,书夹当即断定这一定是怪物的两只眼睛。

他端起枪,瞄准后开了一枪。

枪里装填了好几颗弹丸,都是从乌盖布的一棵奇妙的子弹树上采摘的。这些弹丸很大也十分坚硬,它们朝怪物飞去,击中了它。这只雷克发出一声令人毛骨悚然的大叫,拍打着翅膀掉下来,嘭的一声他那庞大的躯体砸在了趴在那儿的十六个军官身上,这一下他们尖叫得比先前更响了。“哎哟!”雷克痛苦地呻吟着,“看看你用你那支危险的枪干了什么哟!”“我看不见,”书夹答道,“你吐出的这片乌云让我什么也看不见!”

雷克一边徒劳地拍着翅膀,一边继续责备道:“我求你别再说那是一件意外事故,也别说什么你不知道枪是装了弹丸的!”“我不是故意这么干的,”书夹回答说。“你伤得很厉害吗?”“一颗弹丸打碎了我的颚骨,这下我的嘴张不开了。你会注意到我的声音听起来十分沙哑,因为我张不开嘴只能从牙齿缝里讲话。另一颗弹丸打断了我的左翅膀,这一来我不能飞了;第三颗弹丸打断了我的右腿,这样我也无法行走了。这可是我听说过的最粗心大意的射击了!”“你能不能设法把身子从我的指挥官们身上挪开呀?”书夹请求道。“他们这么惨叫着,我真担心你身体沉重的分量把他们都压扁了。”“那才好呢,”雷克咆哮着,“有可能,我就要压扁他们,因为我太失望了。要是我能张开嘴巴,我要把你们全都吃了,哪怕我的胃口在这种炎热天气里并不太好。”

说罢这只雷克开始把他的庞大的躯体滚向一边,以便更容易把这些军官们压扁;可这么一来,他的身体完全滚离了他们,十六个军官争先恐后爬起来,尽快逃离开去。

士兵书夹并没看见他们逃开,不过从他们发出的声音中他知道他们已经逃离了,他这才放下心来。“对不起,我可要跟你说声再见了,”他对雷克说。“我们还要继续赶路,只能同你分手了。如果你死了,请别责怪我,我完全是为了自卫才被迫向你开枪的。”“我不会死,”这个怪物说,“因为我的生命是施过魔法的。不过我求你别撇下我!”“为什么呢?”书夹问。“因为我打碎的颚大约过一个小时就会痊愈,那时我就能把你吃了。我的翅膀过一天就会长好,我的腿过一个星期也会愈合,到那时我又跟以前一样了。你开枪打伤了我,给我添了这么多的麻烦,那么唯一公正的就是你留在这儿,等我能张开嘴时可以把你吃掉。”“很抱歉,我不能同意你的意见,”士兵坚定地回答它说。“我已经和乌盖布的安女王订好协议,要帮助她去征服世界,我可不能为了让一只雷克把我吃掉而破坏我的诺言。”“噢,那就是另一回事了,”怪物说。“如果你有了协议,那我就不来阻拦你了。”

于是书夹在黑暗中四下摸索起来,他抓住了正在浑身打抖的女王的手,领着她离开了这只拍着翅膀、长吁短叹的雷克。他们在大大小小的石块上磕磕绊绊地走着,不过,等到他们走得离那只受伤的怪物躺着的可怖之地越来越远时,他们也就开始一点点看清了面前的道路。

不一会儿他们走到了一座小山上,能看见太阳最后的光亮照亮了那儿的一个美丽的山谷,因为这时他们已经完全走出了雷克吐出的那片乌云。十六个军官挤作一堆,还是惊恐未定,跑得气喘吁吁的。他们实在是因为再也跑不动了,这才停了下来。

安女王狠狠地训斥他们,责骂他们是如此胆怯,与此同时,她大大赞扬了一番书夹的勇敢。“可我们比他更聪明,”钟将军咕哝道,“正因为我们逃开了,现在我们才能帮助陛下去征服世界;再说如果书夹给雷克吃了,那他就是擅离了你的军队。”

稍稍休息了一会,他们朝下面的山谷走去,一等到不见了那只雷克的踪影,整支队伍的士气很快就恢复了。天刚擦黑,他们走到一条小溪边,安女王下令在溪岸边搭帐篷宿营。

每个军官都在口袋里带了一顶很小的白帐篷。只要把这顶帐篷放到地上,它很快就会变大,大到足以让人钻进去,在它的帆布壁里睡觉。书夹被迫带了一个背包,里面不仅装了他自己的帐篷,还为安女王带了一顶精美的大帐篷,此外还有她的一张床、一把椅子和一张神奇的桌子。这张桌子一放在安的那顶大帐篷的地上,立时就变大了,在这张桌子的一个抽屉里放着女王必需的东西:替换的衣服,修剪指甲的用具和卫生用品以及其他必需品。那张王家用床是营地里唯一的一张床,军官们和士兵就在帐篷的柱子上系上吊床,睡在上面。

背包里还有一面旗帜,上面绘有乌盖布的王家纹章,每天晚上书夹都把这面旗帜升起来,以显示他们所到的这个地方已被乌盖布的女王所征服。至今为止,除了他们自己外,没别的人看见过这面旗帜,不过安看着旗帜在风中猎猎飘拂,心中十分高兴,自认为她已经是一个有名的征服者了。

第四章 贝翠勇战恶浪

波涛汹涌,电闪雷鸣,船撞在了一块礁石上。贝翠·鲍宾正在甲板上跑过,这下冲撞一下子让她摔了出去,扑通一声掉进了墨绿色的海里。汉克是头瘦小、面容忧伤的驴子,他也让这一下撞击给甩了出去,翻滚着掉进了离船很远的海里。

贝翠浮出水面,大口喘息着,这下突然的跳水实在让她大吃一惊,黑暗中她伸出手抓住了一绺毛发。起先她以为这是一根绳头,可随即便听到了“唏-嚎”一声沉闷的叫声,于是她明白自己紧紧抓住了汉克的尾巴。

突然一道闪电照亮了海面。只见远处那艘船给闪电打着了,起了火,沉到海里去了。

看到这情况,贝翠害怕得直抖,正在这时她看见身旁漂来了一块失事船的残骸,于是她松开了驴子的尾巴,抓住了这只粗陋的木筏,攀上身去,安全地爬到了残骸的上面。汉克也看见了这只木筏,朝它游来,可他实在太笨拙了,要不是贝翠帮他一把,他是根本爬不上木筏的。

他们只能紧紧地挤在一起,因为他们脚下只是一块从甲板上掉下的船舱盖;不过它完全吃得住他俩的分量,小姑娘和驴子知道它能浮起他们,他们不会淹死了。

船沉没的时候,这场风暴根本没有停息。炫目的闪电在乌云间忽闪,远处深沉的霹雳声在海天间引起了隆隆的回声。海浪使这只小木筏上下颠簸,抛东抛西,就像一个孩子在扔皮球。贝翠心情沉重,她感觉到方圆几百英里的海面上除了她和这头小驴子外没一个活物。

或许汉克也有同感,因为他轻轻地用鼻子在惊吓的小姑娘背上摩挲着,用最轻柔的声音叫了一声,似乎要安慰她。“亲爱的汉克,你会保护我的,是吗?”她孤独无助地叫道,驴子又“唏-嚎”叫了一声,听声音他是答应了。

在这次失事以前的那段风平浪静的日子里,贝翠和汉克在船上变成了好朋友;因此在这危急关头她要寻找一个更有力的保护人时,她觉得汉克会尽一头驴子的所有力量来保护她的安全的。

他们漂荡了一夜,风暴一点点减弱,过去了,只在远处还传来几声沉闷的雷声,海浪也越来越小,木筏也不再上下颠簸了,贝翠摊开身子在这只湿漉漉的木筏上躺下来,睡着了。

汉克睁大眼一会儿也没睡。或许他觉得他的责任是保护贝翠。总之,他在木筏上蜷起身子卧在疲倦地酣睡着的小姑娘身边,耐心地守望着,直到第一道曙光照亮了海面。

这道曙光弄醒了贝翠·鲍宾。她坐起身,搓搓眼睛,朝水面望去。“呀,汉克,前面是陆地!”她叫道。

汉克用他那平板的声音叫了一声回答她。

木筏正轻快地朝一个非常美丽的国度漂去,等他们漂近时贝翠看见枝叶繁茂的树上盛开着成排鲜艳的花朵,可连一个人影也不见。

第五章 玫瑰花排斥遇难者

木筏发出轻轻的摩擦声在沙滩上搁住了。贝翠毫不费劲地蹚水到了岸上,驴子紧紧跟在她后面。阳光灿烂天气暖和,空气中充满了玫瑰花的浓郁香味。“我真想吃点早饭,汉克,”小姑娘说,登上了陆地,她精神更加振作起来;“这花真香,真好闻,可我们不能拿它们当早饭。”“唏-嚎!”汉克叫了一声以示回答,一边迈着碎步顺一条小路向岸上跑去。

贝翠跟在他后面走去,一边看着四下优美的景致。不远处有一座巨大壮观的玻璃暖房,成千块澄澈的长方玻璃在阳光下熠熠闪光。“附近一定有人,”贝翠若有所思地说道,“花匠或是别的什么人。走,汉克,让我们去瞧瞧。我越来越饿了。”

他们朝大暖房走去,走到了门口,但一个人也没碰见。门半掩着,于是汉克率先走了进去,寻思着如果有什么危险,他就能退出来给他的小伙伴报警。可贝翠紧跟着走了进去。一踏进门,眼前的奇妙景象立时让她惊呆了。

大暖房里全是大花盆,上面长满了极其美丽的玫瑰花丛。每丛花中的茎秆上开放着一朵光彩照人的玫瑰花,花的颜色是那么漂亮,香味扑鼻,而且每朵玫瑰花的中心是一张可爱的姑娘的脸庞。

贝翠和汉克一进去,所有玫瑰花的脑袋就垂了下来,闭上眼睛进入了睡眠状况;可这头驴子实在太惊讶了,他情不自禁地发出了“唏-嚎”一声大叫,他这粗沙的嗓音一叫,玫瑰花叶立时一阵颤动,花儿的脑袋全抬起来了,几百双受惊的眼睛紧紧瞪住了闯入者。“真-真对不起!”贝翠满脸通红,窘困得结结巴巴地打招呼。“哦……哟!”所有的玫瑰花齐声叹息道,其中一朵加了一句:“多可怕的叫声啊!”“哎呀,那只是汉克叫的,”贝翠说,似乎为了证明她的话没错,驴子又响亮地叫了一声。

听到这声驴叫,所有的玫瑰花都在茎秆上尽量转开去,抖个不止,似乎谁在摇晃她们似的。一朵秀丽的苔藓玫瑰喘息着说:“天哪!多可怕呀,可怕极了!”“这一点也不可怕,”贝翠有点气愤地说。“等你们听惯了汉克的声音,它会让你们安然入眠。”

这时,玫瑰花瞧着这头驴子,不那么害怕了,有一朵花问道:“那头野兽叫汉克吗?”“是呀,汉克是我的同伴,真诚而又忠实,”小姑娘答道,伸开两臂紧紧抱住了这头小驴子的脖颈。“汉克,对吗?”

汉克能作出的回答就是“唏-嚎”叫了一声,玫瑰花们又是一阵颤抖。“请你们走开吧!”一朵玫瑰请求道。“你们没看见吗?你们惊吓了我们,弄得我们一星期不会生长。”“走开!”贝翠重复道。“为什么?我们没处可去,我们的船失事了。”“船失事?”玫瑰花异口同声惊讶地问道。“不错;我们乘了一艘大船,风暴把船弄沉了,”小姑娘解释道。“可汉克和我抓住了一只木筏,漂到了这儿,再说——我们又累又饿。请问,这是什么地方?”“这儿是玫瑰王国,”苔藓玫瑰高傲地答道,“这儿专门培植最稀有最美丽的玫瑰花。”“我相信是这样,”贝翠说,她十分赞赏这片盛开的美丽花卉。“不过这儿只允许有玫瑰花,”一朵典雅的香水月季皱眉蹙额接口道;“因此你们必须赶快离开,别让宫廷花匠发觉了,把你们赶下大海去。”“哦!这么说,这儿有一位宫廷花匠了?”贝翠问道。“是啊。”“难道他也是朵玫瑰花么?”

玫瑰花答道:“当然不是;他是个人——一个了不起的人。”“太好了,是人我就不怕,”小姑娘声称道,舒了口气,话音未落,那个宫廷花匠突然走进了暖房——一手拿着把铲耙,一手拿着把水壶。

这是个十分滑稽的小个男子,身穿一件玫瑰色的衣服,膝盖和肘部都饰有缎条,连他的头发上也扎了一束缎带。他有一对闪闪发亮的小眼睛,尖削的鼻子,脸上全是深深的皱纹。“哦-嗬!”他发现暖房里有陌生人,惊叫起来,这时汉克大叫一声,花匠惊恐地把水壶扔到了驴子的脑袋上,挥舞着他的铲耙四下蹦跳着,不一会他就给铲耙柄绊倒了,趴手趴脚地倒在地上。

贝翠大笑起来,把水壶从汉克的头上拿下来。小驴子让这一下搞得十分恼火,他气势汹汹地扭过身去,臀部朝着花匠。“当心他的蹄子!”贝翠叫起来,警告花匠,他忙不迭地爬起来,赶忙躲到玫瑰花丛后去。“你们触犯了法律!”他探出头来瞪着小姑娘和驴子,大叫着。“什么法律?”贝翠问道。“玫瑰王国的法律。陌生人决不允许进入它的领地。”“连海难失事者也不准进入吗?”她又问道。“这条法律对海难失事者也不例外,”宫廷花匠答道,他还想说下去,这时突然传来噼里啪啦玻璃的破碎声,一个男人从暖房顶上翻滚着掉了下来,沉重地摔到了地上。

第六章 邋遢人寻找失散的兄弟

突如其来掉下的是一个模样古怪的人,穿一身邋里邋遢的衣服,贝翠一开始还以为他一定是什么动物。不过这个陌生人跌到地上正好是个坐姿,于是小姑娘看清这原来是个人。他手里拿着个苹果,很显然他一边掉下来一边在吃苹果,他丝毫没对这次意外事故感到震惊和害怕,还在继续咀嚼着苹果,一边若无其事地看着四周。“天哪!”贝翠惊叫起来,走到他身边。“你是谁?你从哪儿来?”“我吗?噢,我是邋遢人,”他说,又咬了一口苹果。“只是顺便来拜访一下。请原谅我这副狼狈相。”“嗨呀,我想你这是身不由己的吧,”贝翠说。“是呀,我爬上了外面的一棵苹果树;树枝闪开了——我就到了这儿。”

这么说着,邋遢人吃完了苹果,把果核给了汉克——汉克贪婪地把它吃了——然后他站起来,彬彬有礼地朝贝翠和玫瑰花鞠了一躬。

玻璃哗啦啦碎了,又有这么一个邋遢的陌生人掉进了玫瑰花的这个幽居之地,这一切让宫廷花匠几乎吓昏过去,这会儿他偷偷地从花丛后朝外窥视着,用他那尖锐刺耳的声音叫起来:“你们触犯了法律!你们触犯了法律!”

邋遢人一本正经地瞧着他。“难道玻璃就是这个国家的法律吗?”他问道。“打碎了玻璃就是触犯了法律,”花匠尖声愤怒地答道。“同样,闯入玫瑰王国的任何地方也触犯了法律。”“你怎么知道的呢?”邋遢人问道。“这不是明摆着的,它在书上印着呢,”花匠说着,走上前来,一边从口袋里掏出一本小书来。“第十三页。就是这儿:‘任何陌生人进入玫瑰王国即由统治者宣告有罪,处以死刑。’这下明白了吧,陌生人,”他得意洋洋地继续说道,“你们死到临头了,你们的末日到了!”

可就在这当口,汉克插了进来。他已经不出声儿悄悄将臀部对准了宫廷花匠,这家伙实在让他讨厌,他将后蹄飞快蹬出去,正好踢在这小个男人的腰部。他身子弓成两截,就像个“U”字一样飞了出去,——根本没沾地——贝翠眼睛都来不及眨一下他就不见了。

不过驴子的这种袭击行为让小姑娘担心起来。“来,”她悄声说道,走近了邋遢人,拉起他的手;“让我们到别处去吧。再待在这儿他们准会杀了我们!”“别担心,亲爱的,”邋遢人拍拍孩子的头说道。“自打我有了爱的磁铁之后,我什么也不害怕了。”“爱的磁铁!嗳,那是什么东西?”贝翠问。“那是最吸引人的有魔力的小玩意儿,任何人只要一瞧见它,他的心就会让它吸引过去,”邋遢人回答说。“爱的磁铁一直高挂在奥芝国翡翠城的城门口;可在我开始这次旅行时,我们爱戴的奥芝玛公主允许我把它带上。”“啊!”贝翠叫起来,睁大眼睛盯着他;“你真是从奥芝仙境来的吗?”“是啊;亲爱的,你到过那儿吗?”“没有,可我听说过它。你认识奥芝玛公主吗?”“非常熟悉。”“呃——那么多萝西公主呢?”“多萝西是我的老朋友了,”邋遢人说。“天呀!”贝翠惊叫起来。“那你为什么要离开奥芝这样可爱美丽的地方呢?”“为了办一件事,”邋遢人答道,他显得十分悲哀又很严肃。“我正尽力要找到我亲爱的小兄弟。”“噢!他不见了吗?”贝翠问道,很为这个可怜人感到难过。“已经失踪十年了,”邋遢人答道,掏出一块手帕擦去眼里流出的泪水。“我一直不知道,直到最近我才在奥芝国女术士格林达的一本神奇的记事簿上看到上面记载了这件事。因此现在我一直在尽力想找到他。”“他是在什么地方失踪的?”小姑娘同情地问。“在科罗拉多的僻远地带,我在到奥芝国以前就一直住在那儿。我兄弟是个采矿人,在矿里开采黄金。有一天他进了他的金矿,从此就没再出来。人们去找他,但他已不在矿里了。消失得无影无踪,”邋遢人悲伤地住了口。“看在老天分上!你猜想他会怎么了?”小姑娘问道。“只有一个解释,”邋遢人答道,他从口袋里又掏出一只苹果吃起来,借此减轻自己的悲伤。“很可能是矮子精国王带走了他。”“矮子精国王!他是谁?”“唉,有时人家也叫他金属大王,他的名字叫拉格多,住在某个地下大洞穴中,他宣称地球上所有埋藏着的金属都是属于他的。别问我为什么。”“为什么?”“因为我也不知道。然而如果有谁挖了地下的金子,拉格多就会大发雷霆,依我个人的看法,是他掳走了我的兄弟,把他带到他的地下王国去了。不——别问我为什么。我看出你是要打破砂锅问到底的。可我不知道。”“不过——天啊!——那一来你就会永远找不到你失踪的兄弟了!”小姑娘惊叫起来。“可能找不到了;可我有责任设法去寻找,”邋遢人答道。“至今为止我找了好多地方,也没有发现他,不过这只能证明他不在我到过的那些个地方。现在我在找那个通往可怕的金属大王的地下洞穴的隐蔽入口。”“哦,”贝翠怀疑地说,“这倒让我觉得,即使你设法找到了那儿,金属大王也会把你变成他的囚犯。”“废话!”邋遢人毫不在乎地说道,“你一定忘记了那块爱的磁铁了。”“那又怎么样?”她问。“那个残暴的金属大王一看到爱的磁铁就会深深地爱上我,我要他干什么他都会去干的。”“爱的磁铁一定很神奇,”贝翠敬畏地说。“当然啰,”邋遢人向她保证说。“要我给你看看吗?”“噢,太好啦!”她叫道;于是邋遢人在他那只邋遢的袋子里摸索了一会,掏出了一块很小的银色磁铁,它的样子像一块马蹄铁。

一看到它,贝翠就开始比先前更喜欢邋遢人了。汉克也看到了这块磁铁,他悄悄走到邋遢人身边,亲昵地用头蹭着他的膝盖。

可这时宫廷花匠插了进来,他把头探进暖房,愤怒地嚷道:“你们都要判死罪!立即离开此地才是你们的唯一生路!”

贝翠给吓了一大跳,可邋遢人只是把磁铁对准了花匠一晃,花匠一看到这块磁铁就冲上前来,跪倒在邋遢人的脚下,甜言蜜语地喃喃说道:“哦,你是多可爱多可爱的人啊!我实在太喜欢你了!你身上的每撮绒毛每块布片对我来说都是那么亲切——我的一切都属于你!可看在老天分上,在你没死之前快离开这儿。”“我可不打算去死,”邋遢人说。“你一准会死的,这是法律,”花匠叫道,开始真的抹起眼泪来。“把这不幸的消息告诉你,真让我的心都碎了,可法律规定,任何陌生人都必须由统治者判处死刑。”“还没有什么统治者来宣判我们呢,”贝翠说。“当然没有,”邋遢人接口道。“我们甚至还没看见玫瑰王国的统治者呢。”“好吧,实话告诉你们吧,”花匠用尴尬的声音说,“眼下我们什么统治者也没有。是这么回事,我们所有的统治者都长在宫廷花园的花丛里,我们拥有的最后一个统治者还没成熟就霉变枯萎了。因此我们只得培植他,至今为止,宫廷玫瑰花丛中还没有一个统治者成熟得可以采摘。”“那你又是怎么知道的呢?”贝翠问。“明摆着的嘛,我是宫廷花匠。我得承认,有许多王族的最高贵的花儿生长着,可眼下他们还都没成熟。在没有一朵花成熟之前,想必就只能由我亲自来管理玫瑰王国,来监督这儿的法律得以实行。因此,邋遢人,尽管我是多么喜爱你,我只能将你们处死。”“等一下,”贝翠请求说。“在我死之前,我很想瞧瞧这些宫廷花园。”“我也是,”邋遢人加了一句。“花匠,带我们去吧。”“噢,那可不行,”花匠反对说。可邋遢人又一次让他看了那块爱的磁铁,花匠只看了一眼就再也坚持不下去了。

他带着邋遢人、贝翠还有汉克来到大暖房的尽头,小心谨慎地打开了一扇小门。一走过这扇小门,他们便来到了玫瑰王国美丽非凡的宫廷花园。

花园四周是一道高高的树篱,里面长着几丛非常高大的玫瑰,上面密密长满了天鹅绒般的绿叶。就在这些花丛中长着玫瑰王国王室的成员——成熟程度各各不同的男人、女人和孩子。看上去他们都带了一层淡淡的绿色,似乎还未成熟或是没有完全发育,他们的肤色和衣服全是绿的。他们毫无生气地长在各自的枝条上,枝条随着微风轻轻摇动着,而他们那大睁着的眼睛直瞪瞪地看着前面,眼神了无生气什么也没看见。

贝翠仔细打量这些生长着的奇怪的人们,她在花园中间的一大丛玫瑰背后走过,立时发出了一声惊讶和喜悦的叫声。就在那儿,盛开着一朵完全成熟了的玫瑰花,那就是玫瑰公主,美丽可人,光彩夺目。“瞧呀,她成熟了!”贝翠叫起来,她把一些宽大的叶子拨开,好更清楚地瞧瞧她。“是啊,或许是成熟了,”花匠承认道,他来到了小姑娘身边;“可她是个姑娘,因此我们不能让她来当统治者。”“是啊,不行!”传来了一阵轻柔的声音,贝翠朝四下一打量,发现暖房里所有的玫瑰花都跟来了,这会儿都簇拥在小门边。“瞧见了吧,”花匠解释道,“玫瑰王国的臣民们都不要让一个姑娘来当统治者。她们要一个国王。”“国王!我们要一个国王!”玫瑰花们异口同声地重复道。“她难道不是个王族吗?”邋遢人问道,他非常赞赏可爱的玫瑰公主。“当然是喽,因为她长在王家的花丛上。这个公主名叫奥芝伽,因为她是奥芝女王奥芝玛的一个远房表妹;如果她是个男人,我们都会兴高采烈地拥戴她为我们的统治者。”

说罢花匠转身走过去同他的玫瑰花儿聊天去了,贝翠小声对她的同伴说:“邋遢人,我们把她采下来。”“对,”他说。“如果她是个王族,她有权统治这个王国,如果我们把她采下来,她一定能保护我们,不让我们遭到伤害,或遭驱逐。”

于是贝翠和邋遢人一人拉住美丽的玫瑰公主的一只胳臂,她的脚轻轻一扭,就脱离了她长在上面的那根枝条。她优雅地迈步从花丛走到了地面上,然后她朝贝翠和邋遢人低低地一鞠躬,用甜美的声音高兴地说道:“谢谢你们。”

一听到这说话声,花匠和玫瑰花们扭回头,发现玫瑰公主已经给采下来了,并且变成活人了,他们的脸上顿时浮现出一阵厌恶和愤怒的表情,一株玫瑰花大声嚷道:“无耻的凡人!你们干了些什么呀?”“为你们采下了一个公主,就这啊,”贝翠喜洋洋地回答道。“可我们不要她!我们要一个国王!”一株杰克玫瑰大声说,另一株又用轻蔑的声音补充说:“姑娘决不能统治我们!”

刚采下的公主用惊诧的眼光逐个打量着她这些不服从的下属。一丝凄苦的神情出现在她高雅的脸上。“美丽的臣民们,难道我在这儿不受欢迎吗?”她温柔地问道。“难道我不是从王族花丛上下来成为你们的统治者吗?”“你是给凡人采下来的,没有得到我们的同意,”苔藓玫瑰冷冷地回答道;“因此我们拒绝让你统治我们。”“花匠,把她同其余的人一起驱逐出去!”香水月季叫道。“请稍等!”邋遢人叫道,从口袋里掏出爱的磁铁。“公主,我想用这可以赢得她们的爱戴。喏——拿在手里,让这些玫瑰瞧着它。”

奥芝伽公主接过磁铁,把它举到她的臣民们的眼前;可她们轻蔑地瞧着它,丝毫不为之所动。“怎么啦,这是怎么回事?”邋遢人惊讶地叫道。“这块磁铁从未失效过!”“我知道,”贝翠点着头聪明地说,“这些玫瑰花都没有心。”“是这么回事,”花匠同意道。“她们是那么美丽,优雅,具有活力,然而她们毕竟是玫瑰花。她们的茎上长着刺,但她们没有心。”

公主长叹一声,把磁铁还给了邋遢人。“我该怎么办?”她悲哀地问道。“花匠,把她同那些人一起驱赶出去!”玫瑰花们一起命令道。“等到有一朵男性玫瑰,一个国王完全成熟,给采摘下来,到那时我们才有我们的君主。”“好吧,”花匠谦卑地说道。“亲爱的邋遢人,你一定得原谅我,尽管这违背你的本意,可你和其他人,包括奥芝伽,如果先前没被赶走,但现在必须立即离开玫瑰王国。”“你不爱我了吗,花匠?”邋遢人问道,漫不经意地展示出他那块磁铁。“我爱你,我十分喜爱你!”花匠诚挚地回答说;“然而真正的男人是不会因为爱而忽视他的职责的。我的职责是把你们驱赶出去,因此——你们滚吧!”

这么说着,他抓起了他的园丁耙,开始朝这些陌生人猛戳过来,要强迫他们离开。驴子汉克毫不害怕这把耙子,当他的蹄子挨近花匠时,这家伙仰天倒下去,免得给踢到。

这时玫瑰花都拥了过来,把这些被驱赶者围了起来,不久就发现,在她们那碧绿的叶子底下长着许多尖利的刺,这些刺比汉克的蹄子更危险。无论是贝翠或奥芝伽还是邋遢人或是驴子都不敢去碰那些刺,他们发现他们给这些刺逼迫着一点点退出了宫廷花园的小门,退到了暖房,又被迫从暖房入口退了出去,就这样给赶出了遍布鲜花的玫瑰王国的国土,这块土地并不很大。

玫瑰公主伤心地抽泣着;贝翠真是义愤填膺;汉克不服气地“唏-嚎”放声直叫,而邋遢人却轻轻地顾自吹起了口哨。

玫瑰王国是由一条深深的裂沟把它同外界隔绝开来,不过有一处地方有一座吊桥,宫廷花匠这时把吊桥放了下来,让这些被驱逐者走出去。然后他就把吊桥重又拉起,回到暖房里他的玫瑰花那儿去了,撇下了这四个奇怪地聚在一起的同伴,他们面前要走的是一片荒漠而不为人知的国土。

邋遢人打头在石块遍地的贫瘠土地上朝前走去,他说:“我并不在乎,反正我要去找我失踪了那么久的小兄弟,我不在乎我到什么地方去。”“汉克和我要帮你去寻找你的兄弟,”贝翠兴致勃勃地说道。“现在我离开家这么远,我想也根本找不到回家的路;而且,说真的,到处旅行、冒险要比待在家里有趣多了。你难道不这么想吗,汉克?”“唏-嚎!”汉克叫了一声,于是邋遢人对他俩表示感谢。“至于我呢,”玫瑰国的公主奥芝伽轻轻叹息一声说道,“我是永远给驱逐出了我的国土。因此,我也很高兴帮助邋遢人去寻找他失踪的兄弟。”“小姐,你真太善良了,”邋遢人说。“不过,我非得找到金属大王拉格多的地下山洞,才能找到我那可怜的兄弟。”“没人知道它在哪儿吗?”贝翠问道。“当然,肯定有人知道的,”邋遢人回答道。“但不是我们。我们要获得成功的唯一途径就是不停地找,直到我们能找到一个人,他能指点我们找到拉格多的洞穴。”“或许不要别人帮忙,我们自己就能找到它,”贝翠提醒说。“谁知道呢?”“除了写下这个故事的人以外,没人知道,”邋遢人说。“但是如果我们不走下去,那是什么也发现不了的——也别想有午饭吃——这儿有条小路,我们顺它走下去,看它会把我们带到哪儿。”

第七章 七彩姑娘的可怜处境

雨王在他的水盆里装了太多的水,水就打盆边溢出来了。这样某个地方就下起了雨——有时是一场大暴雨——等到雨过天晴,彩虹也匆匆忙忙来到了这个地方,那道壮丽的虹展示出了他那璀璨的色彩。

彩虹的出现总是让地球上的人兴高采烈,然而几乎没人贴近地见过彩虹。彩虹总是离得那么远,你可以看到他那绚烂的色彩,但那色彩总是朦胧的,正因为这个缘故我们很少能看到彩虹的女儿们翩翩起舞。

就在这块荒瘠的地方,雨刚刚下罢,四处不见人烟;与此同时彩虹出现了,就在他那拱顶上,彩虹的女儿们欢快地跳起舞来,领头的是仙女般的七彩姑娘,她是那么优雅美丽,没一个姑娘能同她媲美。

七彩姑娘兴致勃勃,边舞边从彩虹的拱顶来到了地上,挑逗她的姐姐们跟随她下来。她们欢天喜地、乐不可支,迈动轻盈有节奏的脚步也来到了地上;不过彩虹的女儿都知道这是个危险的游戏,因此她们很快又登上了彩虹的拱顶。

所有姑娘都上去了,只有七彩姑娘仍在地上。尽管她是彩虹女儿中最可爱最活泼的,但同时她也是最鲁莽的,对什么都毫不在乎。再说,粉红色的两脚踩在冷冰冰湿漉漉的大地上又有一种不同寻常的感觉。没等她意识到,彩虹已经升上去,消失在浩瀚辽阔的蓝天上,只剩下七彩姑娘孤零零地站在一块岩石上,她的轻纱衣服飘拂着,就像美丽透明的珠网,没一个人影。——不管是仙女还是凡人——来帮助她重新登上那消失的彩虹。“天哪!”她惊叫起来,美丽的脸上掠过了一道阴影,“又叫我碰上了。这是第二回了,姐姐们都回到天上的宫殿里去了,而我却这么粗心大意给留在了地上。第一回我还经历了一些十分有趣的事,可这回是在一个冷落,与世隔绝的地方,在我的彩虹重又回来让我登上去以前我就得凄苦冷寂地待在这儿。让我想想最好干些什么。”

她在平坦的岩石上蜷起身子,把衣服拉拢,低下了头。贝翠·鲍宾发现七彩姑娘时,她就是这么个姿势。当时贝翠正沿着多石的小道走来,跟在她后面的是汉克、玫瑰公主和邋遢人。小姑娘立刻就奔到这个光彩照人的彩虹的女儿身边,惊叫起来:“啊,这是一个多么可爱的人儿啊!”

七彩姑娘抬起她金灿灿的头,她湛蓝的双眼里噙满了泪水。“我是世界上最最不幸的姑娘了!”她抽抽搭搭地说道。

大家全围到了她的身边。“美丽的姑娘,把你的麻烦告诉我们吧,”玫瑰公主鼓励她说。“我——我丢失了我的虹!”七彩姑娘呜咽着说。“带上我吧,亲爱的,”邋遢人同情地说道。他把她说的“虹”错认为是“情人”了。“我才不要你呢!”七彩姑娘傲慢地跺着脚叫起来;“我要我的彩虹!”“噢;原来是两码事,”邋遢人说。“不过忘了这事吧。我小时候也常常哭闹着要彩虹,可我根本无法得到它。看样子你也不可能得到它;好了,请别哭了。”

七彩姑娘责怪地看着他。“我不喜欢你,”她说。“是吗?”邋遢人答道,从口袋里掏出了爱的磁铁;“一点也不喜欢么?——有那么一点点喜欢吧?”

七彩姑娘凝神一看这块吸引人的法宝,便拍着手狂喜地叫起来:“噢,是啊!我爱你,邋遢人!”“你当然爱我,”他平静地说道;“可这并不说明我有什么能耐。那是爱的磁铁的魔力。不过看起来你十分孤单,无依无靠,小彩虹。在你重新找到你的父亲和姐姐们以前,你想和我们在一起吗?”“你们打算到哪儿去?”她问道。“我们自己也不知道,”贝翠答道,拉起她的手;“我们正尽力在寻找邋遢人失踪很久的兄弟,他给可怕的金属大王抓走了。你和我们一起去,帮助我们好吗?”

七彩姑娘逐个打量着这奇怪的一小伙人,突然一丝迷人的笑容让她脸上光彩焕发。“一头驴子,一个凡人小姑娘,一位玫瑰公主和一个邋遢人!”她高声说道。“如果你们打算去对抗拉格多,你们肯定需要帮助。”“这么说,你认识他啰?”贝翠问道。“确切地说不认识。拉格多的山洞都在地底下,彩虹是无法穿越地面到那儿去的。不过我听说过这位金属大王。你们知道,他也叫矮子精国王,在他年轻时,他就给许多许多人——凡人和仙子——带来了不少麻烦,”七彩姑娘说。“那你怕他吗?”玫瑰公主焦虑地问道。“没人伤得了彩虹的女儿,”七彩姑娘骄傲地说。“我是天上的仙女。”“那么,”贝翠赶快说道,“你能告诉我们到拉格多的山洞去的路啦。”“不,”七彩姑娘答道,摇摇头,“这是一件我无法办到的事。不过我会高兴地随你们一起去,帮助你们去寻找那个地方。”

这一许诺让这几个浪游者大为欣喜,于是在邋遢人重又找到路以后,他们就顺这条小路走去,大家的心境都更高兴了。彩虹的女儿轻盈地在这条遍布石块的小路上跳跃着走去,她不再伤心了,美丽的脸庞上堆满了笑容。邋遢人跟在她后面稳步走着,不时搀扶一下跟在他后面的玫瑰公主。贝翠和汉克走在最后,小姑娘如果走累了就坐在汉克背上,让这头强健的小驴子带她一程。

傍晚,他们来到了一条小溪边,在溪边的几棵树下搭起帐篷,一直歇到天明。然后他们四下走开,到处去找浆果和野果子,贝翠、邋遢人和汉克用它们填饱了肚子,这对他们来说已是相当满意的了。

贝翠很惊奇地发现玫瑰公主也分享着他们的食物,她总认为她是个仙女;不过她把这个想法告诉七彩姑娘时,彩虹的女儿便给她解释道,当奥芝伽给赶出了她的玫瑰王国以后,她就不再是个仙女了,而只能永远变成了一个凡人。然而七彩姑娘是个仙女,不管她到什么地方,如果她在拂晓时分吮吸几滴露珠,给自己提神,是没一个人会看到的。

他们继续茫然地四处跋涉,朝哪个方向走对他们来说无关紧要,因为他们绝望地在这个陌生的地方迷失了方向。邋遢人说最好就是一直朝大山走,因为拉格多的地下洞穴的天然入口很有可能就是隐藏在某个遍布岩石的荒凉的地方;不过他们四周全是大山,除了他们来的那个方向,那儿通向玫瑰王国和大海。因此他们随便朝哪儿走似乎都无所谓。

不一会,他们偶尔看见一道淡淡的踪迹,看起来像是一条小路,他们顺这条小路走了一会便来到了一个交叉路口。这儿交汇着许多条小道,通向各个不同方向,路口有一块非常陈旧的路标,上面已经没有了字迹。在一边有一口古井,井上有一个辘轳用来吊水,然而看不见有房屋或别的建筑。

这伙人停下来,不知该走哪条道,这时驴子朝那口古井走去,想瞧瞧里面有些什么。“他渴了,”贝翠说。“那是口枯井,”邋遢人说。“或许这口井已经干了好多年了。不过,来吧,让我们决定该走哪条道。”

看来谁也拿不出主意该朝哪儿走。他们围成一圈坐下,想好好考虑一下最好该走哪条路。然而汉克总不愿意离开那口井,最后他用后腿站立起来,把头伸过井边,响亮地叫了一声,贝翠好奇地望着她的这个动物朋友。“不知他在那下面看见了什么?”她说。

一听她这么说,邋遢人站起身朝枯井走去,想看个究竟,贝翠跟他一起走过去。玫瑰公主和七彩姑娘已经变成了亲密无间的朋友,她俩手拉手正慢慢朝一条小路走去,想找出一条好走的路。“真的,”邋遢人说道,“看来这口老井底下是有什么东西。”“我们不能把它拉上来,看看那是什么吗?”小姑娘问道。

辘轳架的链索的顶端没有吊桶,不过那儿有一个一度曾用来钩住吊桶的大钩子。邋遢人放下了钩子,让它沿着井底拖曳,然后又把它绞上来。钩上钩了一条古老的有裙环的女裙,贝翠哈哈大笑,把它扔得远远的。汉克以前从未见过有裙环的女裙,这下可把他吓坏了,他躲得远远的不敢挨近它。

邋遢人用钩子钩住了好几样其他东西,把它们拉上来,可都不是什么要紧的东西。“这口井看来是个垃圾桶,这地方所有的破烂垃圾都扔到这儿来了,”他说着,又一次放下了吊钩。“我想我已经把所有东西都钩上来了,不——钩子又钩住了什么。帮我一把,贝翠!这到底是什么东西,竟这么沉。”

贝翠跑过去帮他转动辘轳,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一大堆乱七八糟的铜露了出来。“天啊!”邋遢人惊叫起来。“这可真令人吃惊!”“这是什么?”贝翠问道,气喘吁吁地拼命握住辘轳把手。

作为回答,邋遢人紧紧抱住这一大团铜,把它从井口拉出来,砰然一声放在地上。然后他用脚把它翻转过来,把它摊开来,贝翠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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