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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1-25 14: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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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陆一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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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会在生死边缘?

爱,会在生死边缘?试读:

内容提要

一棵小树苗可以长成参天大树,由两片嫩叶变成满树大叶,郁郁葱葱的,透射出勃勃生机的光彩,那是根对绿叶的恩赐,也是绿叶对根的情意!

面对那最无私,最不求回报的恩情,我无从下手,我无从形容。我是您给的,您让我有了生命,您让我有了一个家,而您,却只有了一缕缕雪白的银发。望着窗外的蓝天,我轻轻地把您写下,又轻轻地把您唱起。

森林公园

今天虽然下着零星小雨,但是阻挡不了我的兴致,我和余彬一起雨游森林公园。

到了森林公园,雨突然停了,真是天助我也,我们一起坐着游览车观看森林公园的风景,花草树木都已发了芽,处处显着春的气息,红的、紫的、白的、黄的……花,看的我眼花缭乱,百花争夺着春天的景色尽收眼底,真是满园春色关不住,车突然停了下来,原来已经到了猴山。

可惜只有我们两个人在候山这里游玩,我们沿着蜿蜒的小道走着,两边都是茂密的树林,空荡荡的,余彬提心吊胆地说:“这里有没有鬼呀?”我理直气壮的说:“当然没有,原来你胆子只有这么小”,虽然我表面一点也不害怕的样子,可心里经他这么一说,真有点害怕我们一路上提心吊胆的走着,突然听到一声怪叫,吓了我们一跳,往回看一看,原来是有几个哥哥、姐姐闹着玩,然后我们故意等了他们一下,他们走在我们前面,我们在后面紧跟着,终于快到了出口那里,我往左边一看,我的妈也!这里竟然有猴子,我就告诉余彬,余彬也转过头看了看,有的猴子在树枝上懒洋洋的睡觉,有的从这一棵树用手甩到那一棵树上,快乐的玩耍,还有的就在地上津津有味的吃着游人丢给它们的食物……,我们在继续往前走,又来到了一个地方。

前面有几个笼子,里面关着许多猴子,我有点迫不急待了,加块乐脚步,走到它们跟前,它们把目光转移到我们这些不速之客身上,有一只猴子往铁笼上爬了几格,就伸出它那只黑乎乎的手,它干吗?我想着,它是不是想要我手上的这盒饮料,我就到了一点给它喝,喝完后,它还不满足,我只有把剩下的饮料全给它喝,喝完后,它竟然这么贪心,连饮料袋也要,还把它拿着到处跑,然后我们又走到另一个铁笼子跟前,有一只老猴子用异样的眼光盯着我,原来是看上了我手上的半瓶薯片,我就拿了一片薯片,递到它手里,它一把抓过去又一口送到嘴里,慢慢地享受这美味的佳肴,吃完后,它竟上了瘾,还找我要,我实在无能为力,就把薯片盒递给它,它拿到后,用一只手握住盒子,另一只手往口子里面捞,我赞叹的说:真是一个聪明的家伙,我又走向另外一个铁笼,这里可精彩了,猴子们都使出自己的绝活,其中有一个猴子竟使出飞檐走壁,用两只手往上一爬,后脚往下一蹬,从左边的笼网上迅速地爬到上面的笼网,它那熟练的步伐,敏捷的身手,赢来了观众们的掌声,另一只猴子也不甘示弱,它更猛,竟然从左边的网上,双脚往后一蹬,双手往右边的笼子一抓,一个高难度动作完成了,观众再一次鼓掌,那只猴子也用手不停地拍,惹的大家哈哈大笑,随后我们离开了这片给我门带来了欢声笑语的地方。

我们还参观了许多景点,有百鸽齐飞的放鸽坪,有绿树成阴的竹林,有惊险刺激的游乐场……,这次游玩真是不虚此行,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书之悟,书之乐

在清闲午后,在落日黄昏,手捧一杯清茶,随手拿起一本好书,就可以津津乐道。

读书如水,是生命的源泉;读书如花,是生命的美丽;读书如火,是生命的热情;读书如松,是生命的坚持……

读书,是一种感悟——

畅快奔腾的唐诗如奔流到海的江河,潇潇洒洒,一气呵成;曲折含蓄的宋词如叮咚作响的泉水,凄凉超脱;轻灵凝练的现代诗如一泓潭水,刚柔并济。读“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我会为李白的矛盾而感到难受,也会为他能充满自信,勇敢面对生活而感到欣喜;读“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我会为李清照的人生愁绪发出深深的感叹;读“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我会为岳飞的雄心壮志而叫好;读《德国——一个冬天的童话》,我也会和海涅一样,向往美好的生活……

在诗中,我找到了一份难得的闲静。

读书,是一种享受——

清秀隽永的散文如潺潺流过的小溪,清新典雅。读《岳阳楼记》,我仿佛来到了“衔远山,吞长江”的岳阳楼,也体会到了范仲淹“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爱国情怀;读《浆声灯影里的秦淮河》,我仿佛置身于那个纸醉金迷的世界,使我有一番水阔天空之想;读《海燕》,我深深感受到了高尔基对“暴风雨”的渴望,对革命的呼唤……

在散文中,我领略到了语言文字的独特魅力。

读书,是一种意境——

传奇写实的小说如一望无垠的大海,波涛汹涌,海浪拍打着礁石,撞击出美丽的浪花,令人惊心动魄。读《红楼梦》,我会被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真情所感动;读巴金的《激流三部曲》,我会惋惜于觉新的悲惨结局,更痛快于觉慧和觉民的果断选择;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保尔·柯察金的坚持不懈和永不言弃教会我在学习上要不断努力,探索,永攀高峰;读《羊脂球》,我看到了人们的自私与伪善,同时也教育我要尊敬他人……

在小说中,我学会了如何做一个品德高尚的人。

读书,是一种情怀——

充满神奇幻想的戏剧如一泻千里的瀑布,既有磅礴雄伟的高潮,又有平静祥和的低谷。读《雷雨》,我会敬佩蘩漪“雷雨的”性格;读《哈姆莱特》,我会被丹麦王子的勇气和智慧所折服,使我懂得正义必定战胜邪恶;读《威尼斯商人》,我会痛恨奸商夏洛克,也感谢聪明伶俐的鲍西亚救了可怜的安东尼奥……在戏剧中,我看到了人性的真善美与假恶丑。

有人说:读你喜欢的书,就像在和一位智者交谈。的确,学会读书就是学会品位,学会欣赏,学会思考。朋友们,如果有时间,就请多读书吧!因为读书的过程就是丰富和充实你人生的过程。

聪明的你,会吗?

等待

这是一个远近闻名的文化古城,它叫西安。它的历史是一尊威武的兵马俑,它的文化是一张精细的剪纸,它的风光是一幅潇洒的水墨画。

五湖四海游客慕名来到了这座城市,在一个路口,人们静静地站在斑马线一侧,背上背着沉沉的旅行包,目光集中在那交通灯上,等待着,等待着。宽阔的马路上,大大小小的车辆川流不息。

绿灯息了,黄灯亮了。

人们拉着孩子,扶着老人,提起箱子,准备着穿过马路,前往下一个景区。车,没有停,一辆接着一辆飞驰着。人们仍然注视着那盏交通灯,等待着,等待着。

黄灯息了,红灯亮了。

人们的第一只脚跨出了人行道。汽车仍然一辆接一辆从面前呼啸而过。人们又试探着跨出了一小步。车流却阻挡了人们继续向前的道路,后边的老人还在蹒跚地移动着脚步。小孩子把母亲的手抓得更紧了些,眼前的车辆使他茫然,步子仅向母亲这边挪动了一点。父亲的背包似乎变得更沉了,他无法走出下一步,只能等待着。年轻的小伙子站在最前面,如同敢死队,瞄准时机几大步跃过一辆相对温柔一点的小轿车。终于,有这么一排人站到马路中央。大队人马还在人行道的边缘等待着,谁也不知道在等待什么,但却只能等待,车还是那样开,没有一个司机抬头看看那盏交通灯,没有一个司机因为过马路的人群减一点速。他们心平气和地坐在车上,想着自己的路程。父亲的脸上出现了一丝焦急,母亲显出一点忧虑,把孩子的手拉得更紧了。老人依然站在人行道上,他们无奈地看着,一辆车开过了,又一辆车开过了。

红灯息了,黄灯亮了。

父亲、母新拉着孩子退了两步,回到人行道上。几个小伙子幸运地过了马路。大部分从仍旧站在人行道上。

黄灯息了,绿灯亮了。

他们又开始了新一轮的等待。

这仿佛是兵马俑上的一块伤疤,仿佛是剪纸中的一个裂口,仿佛是水墨画里的一团墨渍。

人们还继续等待着,等待着……

这么短暂,那么永恒

窗外面,悄然无声,月色朦胧。繁星布满银河,好似一颗颗钻石镶在深蓝色的绸子上,闪烁着光芒。几千几万年来,它们一直在自己的位置闪烁,不曾改变。可是我却从未记清具体某颗星的位置,也不知道它的名字、真正面目、来历。它们是那么平凡,闪耀了几千几万年,却没有让人们记住自己;它们是那么平庸,不肯用自己的寿命来换取瞬间的闪亮,让光芒成为永恒。

这时,天边的一道闪亮的银光打断了我的思考。哦!是流星。那银白色的一道亮光从天空划落,瞬间消失不见。似天使的眼泪。划过人间,坠入凡尘,落向大海。几分钟后,我仍然注视着刚才流星划过的方向,心里似惊起波澜,久久未能平静。“这么短暂”,我不仅感叹。可是那个瞬间,那个美丽的画面却定格在心灵的演播室,不断地重复放映。啊,短暂的生命,永恒的美好!

这样的想法,似曾相识。我们生活中也有许许多多类似之人或事。他们用短暂的生命,换取了人们永恒的记忆。他们虽身死,但精神永存。那浩然正气将永载史册,那宝贵的精神将被后世发扬光大。还记得任长霞吗?那个为国家利益而殉职的警官,那个为人民服务的好局长。她的生命虽短暂,但精神永恒,人们永不会忘记她的贡献。还记得那个人民的螺丝钉雷锋吗?那个乐于助人的好榜样。他虽然只活了二十七岁,却流芳千古。

还有为国献身的黄继光,顾全大局的董存瑞,一心保国的夏完淳……他们是世界最美的昙花,花期那么短暂,香气却那么永恒。

爱的回忆

又到了暑假,我又回到了我的故乡,那个生我养我的故乡,那个我儿时的幸福的摇篮。看着那巍峨的高山,听着那潺潺的流水,我的心也渐渐地飞翔了……

这一切都是那么的熟悉,没有丝毫的陌生,那条小溪流着我长大的梦,人们的汗水夹杂着满足与欢笑,是我最舍不得的画面……在远离了尘世的故乡,即使经过了多年的沧桑,故乡的面貌依旧没有改变,唯一的陌生之处就是奶奶不在了,那个世界上最疼爱我的人不在了。

奶奶,你会回来吗?

我坐在家门前的小石坎上静静地回想着与奶奶在一起的点点滴滴……记忆中,也是夏天,才刚学会走路的我却总是喜欢乱跑,好奇是孩童的天性,而小时候的我似乎好奇心特别强,一会儿摇摇摆摆地走到路旁去倾听拖拉机“轰隆隆”的响声;一会儿磕磕碰碰地走到田野边,看着农民伯伯辛勤地劳作;一会又跌跌撞撞地来到小溪边,看那牛儿洗澡。是一种说不出的自由自在……这可急坏了奶奶,于是乡亲们就经常可以看到,奶奶用她那三寸金莲不停地奔波,穿梭在小镇地街头巷尾,寻找着我的身影。

有一次我乘着奶奶不注意,又跑出了家门,去满足我那颗似乎永远不会磨灭的好奇心了。可是,当我带着满身的尘土回到家的时候,奶奶却不知为何躺在床上。父母站在奶奶的身边,目光中透露出一股“杀气”,父亲脸上的肌肉抽搐着,让人联想到怒气冲天的火龙,而奶奶却依然微笑着,眼光中充满着慈爱,脸上洋溢着欣慰,仿佛在说:“回来啦,没事就好,以后别在乱跑了……”

原来,奶奶在找我的时候,不小心摔了一跤,扭伤了脚。这是后来母亲告诉我的,我这才感到十分内疚。想着回到家时奶奶那慈爱的目光,我更加惭愧,万一奶奶这次摔出什么病来,那……幸好过了几个星期,奶奶的脚就好了,而且依然像以前一样地疼我,我也尽量克制住了内心的野性,不再经常到处乱跑。可是过了几年,父亲要到杭州工作,于是我只好含泪挥手告别了大山,告别了小溪,告别了故乡,更依依不舍地离开了亲爱的奶奶……

然而几年后奶奶患上了胃癌,当检查出来时已经是晚期了,尽管医生们尽力治疗,可还是没能创造奇迹,67岁的奶奶就这样撒手离开了人间,离开了她最爱的人。我至今还能清楚地记起奶奶埋葬时,我痛哭的情景……可能是长那么大第一次经历亲人的亡故,那一天我感觉天空是灰色的,而我的心是灰涩的……以致于每当听到“谁在用琵琶弹奏一曲东风破,岁月在墙上剥落看见小时候……”都会不禁回忆起儿时的往事,回忆起与奶奶在一起的幸福时光。

绕过天真,我知道——奶奶你不会再回来,因为你到了另一个城市,找不到回来的班车了,而我却永远无法买到通往那个城市的车票,我只想问一句:“奶奶,现在的你,好吗?”

我就是一飒风景

在街道的两旁,各有一行笔直的行道树,虽是生活中最不起眼的两行,但细细一看,你会品味出这是生活中一道最靓丽的风景线。

生活中的你、我、他……个个都是那么普通。有人说:“我太平凡了,这个世界上有我不多,无我不少。”的确,多你不多、少你不少,有了你地球还是绕着太阳转,没有你每天仍是不多不少的二十四小时。“你的生命有何价值?”我无从知道,但你若问,我的生命是否有价值,我会自豪的说,价值在圩自我创造。

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无论是小的成功,还是大的业绩,都是值得欣赏的。哪怕是一道简单的证明题,只要是自己做出来的,我自豪。这就是自我欣赏,虽然很渺小,我还是很骄傲。因为,这就是自我价值的体现!

生活中我们常有人这样感叹:这个人太伟大了,我也要像他一样。这,就是崇拜。古人云:“人不可有傲气,但不可无傲骨。”我就是一个有“傲骨”的人我不会崇拜。常听同学们说:“某某明星我崇拜,某某伟人我崇拜。”我的骨子里就没有拜,所以在我的字典中找不到“崇拜”一词。自己就是生活中一道最靓丽的风景线。“只有我最摇摆,没有人比我帅……”我不敢说我是最摇摆、最帅的男生,但是我相信一点——我的世界会因为我的存在而精彩。我固然不是最帅,但我毕竟敢去爱——爱我所爱。

我从不在乎别人的眼色。认可我无言,反对我无怨,人毕竟不是十全十美。但是,只会仰人鼻息的人终究能有什么成就呢?对于这一点,有人说我狂妄不羁,也有人说我“有型、帅呆”,我无怨,因为我自爱——敢于去爱。

微风中缓缓摇动的行道树依然风尘仆仆,也依然昂首屹立,从清晨到傍晚,它依然无人关怀。她依然是街道上最美丽的风景线。

我甘愿做一棵充实的行道树,而不愿去做一朵随遇而安的蒲公英。因为我坚信,世间的时钟为我而铸,世界的明天会因我而精彩!

我就是一飒风景。只有我最摇摆,没有人比我“帅”……

他走了

——读哲人小语《人与自然》

这本收集从古至今哲学家思想的书首先终于揭示了社会与自然的关系,那就是一场关于解释自然方式的革命会引起一场真正的革命。我们不能以为自然科学知识终究对人类的自我了解无足轻重,比如布鲁诺识破星空景象具有相对性,足以让封建社会制度丧失其基本合法性,因为“宇宙关系的民主化”不可避免地导致社会关系民主化。

人们做事是有界限的。就拿学校招收学生来讲,学生需要达到一定的成绩。学校便裁定一条分数线,只招收分数线以上的人。那么,比分数线低一分的人就不会被录取了。然而细究起来,这些比分数线低一两分的人,他们的能力真的不及线上的人吗?他们可能是发挥不理想,可能是遇上了不喜欢这种风格的老师评语文卷,相差几分完全可能。他们被人为地划分在界限以外。原本界限是公正的,可是到了分界处,却显得不公。把界限降低要求,问题依旧存在于新界限附近。其实,出问题的根本原因是自然界本来就没有明确的界限,连生物与非生物的界限都是模糊的,我们怎么还能指望人类社会的界限清晰?

同样的问题存在于平等上。原来社会有许多阶级,他们互相之间是不平等的,后来封建制度垮台了,又发现黑人与白人不平等。现在,白人歧视黑人的现象仍时有发生,我们又怎么指望连自己内部都还不平等的人类怎样与别的什么平等?但根据历史的发展规律,当人类都互相平等后,必然会感受到类人猿身上能看到人类的痕迹。当我们看到一只猴子被杀时,酷似儿童的身躯血淋淋的,令我们感到恐惧。人类有精神,或者说灵魂,那么动物有吗?当人类与猴子平等时,就又转向与动物平等,最后必然会转向与生物平等。如果所有生物平等了,人类吃什么可能已经有科学技术解决了,而动物没有,他们互相厮杀,杀气腾腾、充满敌意的场面绝对让人想不到“平等”二字。如果在生物平等后又转向万物平等,我们就不能想象这个世界了。

自然界决不是一台机器,因为机器有明确的界限问题,而大自然没有,所以人类也没有。但可以想象成机器,而人类要做的就是要知道这台机器是怎样运作的。这台机器是有规律但又是随机的,我们的现状只是那大爆炸后无数种可能的一种。正如本书中所写:“那么,上帝掷骰(tóu)吗?”曼弗雷德·艾根问,“肯定,但它遵循比赛规则”。而仅仅两者之间的差距赋予我们意义和自由。人类还为世界从何而来的问题所困扰。就算是世界来自一块小石头的爆炸,人类还是追问,这块小石头是从哪里来的?

如果有上帝的话,他造了自然界,又造了人。但人又不接受大自然,拼命想创造自己控制的独立环境,我们的生物圈试验,最终以失败告终,给狂妄自大的人们浇了一盆冷水。人类向上帝宣战还为时过早。人是被造物,现在又想充当创造者。说不定人类最后又成为某一颗星球生物的上帝。但是人是可变的生物,是不属于天也不属于地的生物,可以上升到神性,也可以下沉到动物。人类的历史才刚刚开始,人类不可避免的还要继续厮杀,并且以厮杀来决定胜负,用暴力来解决问题,现在要指望的,就是除此之外,人类能不能干一点别的什么。而且,现在科学的发明与猿人打造石器的目的没有什么不一样的,人们根本不注意科学知识,而是在任何情况下都先琢磨其可能的实用性,翻开我们的科学课本,满目都是“滑轮组/简单机械的运用”。甘地说:“人类正处于分道口,他要选择丛林法则或者人道法则。”这个选择关键在于人本身,人要靠自己来寻找为未来的出路。

我回想起电影《楚门的世界》,这也反映了人类不受上帝控制的决心。片中的楚门居然从小到大生活在一个充满演员、摄像机的摄影棚里而浑然不知。但他惊奇的发现,工作的公司每一个人都在他出现后才开始真正地工作,他家附近的路上每天都有相同的人和车在来往。也就是说,他发现的事实已经与他去解释的方法相矛盾了,如果他闭上眼睛,假装不存在(这也是科学有时所采取的方法,这样的事情一多,科学就会走向迷信),那么它就不会发现这个国际玩笑。可是,他终于发现了破绽,最后走到了摄影棚的出口处,走到了“神”长期控制自己世界与自己创造世界的界线。

导演充当的上帝竭力挽留楚门,但他还是凭着自己识破的“世界”运转模式,坚定地走出了那扇门,走向那个黑漆漆的未知世界,他说不管那个世界中等待他的是什么,他都不在乎。

花开的声音

种的花开了,一朵一朵的,非常漂亮。似乎花瓶已包含不下它的光辉了。“花什么时候开的呢?”我问妈妈。妈妈说:“我也不知道,反正昨天还没开呢!”我沉思了半响,如果花开的时候有声音,那该多好呀!花儿大概开的时候有声音,它在努力施展它的声音,可是,我们听不到罢了。

我想到了自己,自己在努力施展什么呢?

曾以为自己很勇敢,可是在一次次的失败后,总是忍不住悄然落泪。哭又怎样呢?人家说“失败乃成功之母”,可我却这样不堪一击,承受不了,接受不了失败。我想我该学着去承受,去接受,也许在失败后,我不再泄气,这才叫勇敢吧。

曾以为自己很大度,可是自己却不曾拥有宰相的肚量。为了一件小事,也会和朋友闹翻,到最后又很后悔,却不知该如何收场。“天空能包容一切,而心能包容天空”,这句话曾是我的座右铭,可事实我并不懂得怎样用心去包容天空。也许当我学会了,就会明白怎样才能拥有宰相的肚量。

曾以为自己学不会忧郁,可是有时却会望着窗外发呆,脑子里想着事情。我也会为了电视剧主人公的悲惨遭遇而痛苦流涕:看见别人受委屈,我也会很难过。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就叫做忧郁,也许在以后的漫长道路上,我会认识它,学会它。

花又开出了好几朵,我们仍然听不到花开的声音,可是我们能想象,像风铃,像一阵风吹过,像树叶飘动的声音……一切都是那么美好。花开的声音我们虽然听不到,可是我们却能看见它绽放出来的美丽,由此我们就可得知——花开了。

我想,我不用施展什么了,知道自己努力过,就够了,我总有一天会获得成功。花开了——我们同时能知道,花开有声音。

遗失的静

某年某月的夜晚,我被一声钟响打醒。突然感觉到,你来过这里。

当然不能把自己完全推向茫然的记忆中,那些川流不息的人群也都走在繁忙的大街上。故,所谓的美感,从何处生发,又在何处栖息?眼前闪过的,是故事还是童话,昨日的太阳是从几时升起的?

好不容易能与你小坐片刻,但十分的严肃,面对生活,我无从下手,是该喋喋不休,还是要现实一些呢?那一响钟声,是你为我敲响,未曾留人任何可以被感动的言语,但你走出去时的足印,我还是可以看得到的。唯有你知我心意,明了,明了,让我稍稍安静一会。

在树林里,偶然踩到一跟树枝,太消沉了,你可知它的意义?它是安静的。如你接近一步,便能接受到一种不可思议的清醒,铭刻在你的心境中。对,这种静音就是遗留下的,那声钟响里也有它的声音与成分,我们都应到处走走,很有可能在无意间拾起往昔一切可以值得享受的事物,我们太吵闹了,把自己所有的浮华都流露在表面上,还纵容自己保留着,是最不可理解且又是不能摆脱的贻误。

又是你。你从月中取出一点点精华送来给我,我从月光中吸取,这夜里的空气中,到处都是遗失的珍宝,它们浸在泥土里,让虫怪们侵蚀着它的身躯,使之乱七八糟的。那树梢上的夜鸟儿,从不会多叫一声,哪怕是受了一惊!因为它清楚地知道,这夜晚的含义,它会忍着恐惧为我们催眠,观望空中散发的宁静,片刻之后,它又从树梢上飞下来,用嘴叼起地上的石子,又仍下,只要用耳轻轻地聆听,终于又能听到空气与石子的摩擦声,又是一声被遗弃的音符。此时,那沉闷的钟声又被敲响了,我寻觅着你的身影,却一无所获,而是在梦境中遇见了你,一片辽阔的草原,无一人影,只有流水声、鸟鸣声、树叶摇摆声、山羊争斗声、风声、雨声……惊天地,泣鬼神,心旷神怡,自然得乐,处处都是被遗弃的碎片。静中之美,令万物沉溺,令生命精彩,令世界温柔,使得我们情愫万千,蜕变成唯一的美丽,静啊!

真的要谢谢你,在无声中提醒了我,让我在静中呼吸,在静中陶醉,识得一醉千醒,百声聚鸣。我犹如一只甲虫,爬向一条没有源头的河流中,随着流水声漂泊,路经小桥流水人家,留下一分静音,让他们也真正的明白,人在生活的里程中,也都曾遗留过珍宝,要比金钱宝贵的多!比时间和生命都是一等的宝贵。

无论从哪里找到被遗弃的事物,都是你所留下的,拾起它吧!你会懂得生命的精彩与意义,对于人生,那是大有裨益的!

蝶梦

雨刚停。

她从朦胧中醒来,发现自己长了一副新翅膀,她新奇的环顾四周,努力的站了起来,去嗅了一朵玫瑰花。

她突然在无意间发现地上躺着一具尸体,好像也是一只蝴蝶。但奇怪的是,他怎么没有翅膀?经过自己的疑惑,她终于发现了,自己身上的翅膀并不是原有的那副,是一副雄性翅膀——泪落。

此时的夕阳,恰好打在她的脸上,那两只毛溶溶的触角,在风儿的指挥下摇晃着,她的脸颊显出一副莫名的样子,她微微地回头看着他,不是一种恻隐之心,而是一份爱意浓浓的恋情。

这一天,已经昏睡了七天的雄性蝴蝶,终于苏醒了过来。他的身体还是很虚弱,他使尽了全身的力气爬向日光下,把下额轻轻的伏在地面上,眼睛咪成了一条线,嘴里还喃喃的自言自语。此时,雌蝴蝶正向地面飞来,展开双手抱起他,又飞向了另一个地方。

这里如仙境一般美丽,她把雄蝴蝶抬到了一张用叶子做的床上,大松了一口气,试探的问道:“我的……我的翅膀是不是……是不是你的?”“是的”“为什么要这么做?”“因为……你很美丽!”“我叫玛纱,你呢?”“蒙哈”

他们都沉醉了,他们彼此互相看着双方,好像在传达着爱意。“你放心吧,你会好起来的”玛纱鼓励的说道。“我也许活不了多久”

玛纱为了蒙哈能够早点好起来,每天早起晚归,为他采最香的花粉,去蜂窝里偷蜜给他吃,而且,时常会受到蜜蜂的攻击,玛纱被咬得满身是伤,而每每蒙哈问起的时候,却总是沉没无语。

夜,又一次的笼罩了大地,玛纱抚摸着她背后的翅膀,用鼻子轻轻地嗅了一下,她红了脸,眼眶里冒出了晶莹的泪光。她望着月亮,好像在哀求些什么,她是多么的渴望,能与蒙哈一起飞出夜空,在月光的照耀下,反衬出厚重的爱情,想到这里,她叹了一口气,又一次失望的回到了床边,苦苦的忍受着精神的折磨。

一个月后。

经过玛纱的努力,他终于能自己站起来行走了,可惜就是不能在飞向蔚蓝的天空了,他时常为此叹息。他不敢再走向蝶群,因为,他们不喜欢一只没有翅膀的蝴蝶,那样,蒙哈会被他们嘲笑、讽刺,甚至会被处死。

玛纱看出了他的心思,一直想把翅膀还给他,可每一次,都遭到蒙哈的回绝。

变季了,蝴蝶们都要飞回自己的住处了,不然,就会被冻死,可由于路途遥远,玛纱再没有力气抱着他飞翔了,于是她决定,把翅膀还给蒙哈。于是她来到蝶神这里,祈求把自己的翅膀摘下来还给蒙哈。“蝶神,我求你,把翅膀还给蒙哈吧”“啊!你可要想清楚啊!”“求你了”玛纱留着泪说着“恩,我已经好多年没有见过像你们这样的恋人了……”

……

蝶神实在顶不过她,还是把玛纱的翅膀摘了下来,趁着蒙哈熟睡时,又悄悄的插上了他的脊背上。玛纱已经筋疲力尽了,她趴在蒙哈的身边,望着他熟睡的样子,自言自语的说道:“亲爱的,你是一只真正的蝴蝶了……”

清晨,蒙哈被风吹醒,他看见玛纱躺在地上,他什么也没说,只是默默的抱起她,贴在自己的胸口上,飞向了蝶谷,可她却在半路上就已死去……

蒙哈痛恨地咒骂着,他拼命地冲想墙壁,狠狠的冲撞自己的身体,最后,被撞的头破脑流,逐渐地,进入了梦乡。

梦境里,他与玛纱都有了一双新翅膀,一双好漂亮的蝶翼,他们手拉着手,在月光下盘旋地飞行着。此时,蒙哈真情地问着玛纱:“亲爱的,你爱我吗?”“是的,是的”……

就这样,一个永远也做不完的梦,它是那样的甜蜜,那样的神奇。

这时,空中突然冲出一道光,照亮了整个蝶谷,所有的蝴蝶都围着蒙哈和玛纱飞旋,形成了世上最美丽的景色。此后,他们的故事,就被称为蝶梦……

荷包

在我童年里,最值得我回忆的就是那个荷包,端午节的清晨,母亲亲手为我戴上的。“阿妈,带这干啥?”“保佑呗!”

我懵懂地点了点头,只知道它能保佑我!于是,每一次出门,都愿意把它拿出来炫耀,得意的告诉每一位好朋友,它能保佑我!

我的弟弟也有一个荷包,但和我的不是一样的,比我这个大得多,我又不解的问:“阿妈,他的咋比我的大呢?”“因为……他比你小,就要比你受的保护多一些啊!”

就是这一年,我懂了什么长大的好处,可毕竟我才刚7岁,连衣服都要别人给穿的孩子。母亲那年也才刚刚过上苦日子。这一次,母亲拿着两块八毛钱带着我去城里看命,记忆中是一个白胡子的老头儿,穿着一身黑色寿服,一副庄严的模样,手里还攥着一大把钱,悠悠的说:你娘俩是来看命呢!还是祸福呢?“看命,看命!”母亲很小心地说着。“那就你就进来吧,孩子就不用进了,拿着一样他的随身物品就行了”说完,母亲就把我脖子上戴的荷包摘了去。

约有十分钟的时候,母亲乐着出来了。“来,娃儿,把它好好地带上,这个能保佑你考大学。”

我便硬着把它带上了。后来,才知道里面又多加了一张符,可能也是有说道的,每一次,我都满怀稀奇地拿出来看看,有一次,被母亲看到了,十分愤怒的臭骂了我一顿。“谁叫你打开看的,你咋这皮呢!败家的玩意儿”。

自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有打开过这个荷包。当我满10岁那年,我把它从脖子上摘了下来,哪成想!那一年我得了一场大病,住进村里唯一的医院。母亲整日愁眉苦脸地叹气,我的病情也日益见重。一日,母亲得知我把荷包摘下来后,立即又把它揣进我的裤袋里,说道:“娃儿啊,千万别摘了啊”母亲眼睛红红的。

这一天,我从医院跑出来找母亲,回到家中,便见到屋子里面乱七八糟的,只有唯一的5块钱,我飞快的跑到了村头的小卖店,问着甲叔叔:“阿妈去哪啦?”我慌张地问着。“你阿妈在村东头陪王道士做法呢”一听这话,准是为了我。

我急快地跑到了村东头,全身已经无力了,我见母亲跪在地上,头上还被浇的湿湿的,还让所有的乡亲们问她身上吐口水。我哭了,飞快地跑上前去抱住母亲,没有想到的是,母亲不仅没有被我说服,倒是说我捣乱。“你来干啥,不在医院里呆着,好好的接受治病?”“阿妈,你咋这样被人侮辱呢,咋非要看这个命吗?”“娃儿啊,这不是侮辱,这是做法的必经过程,阿妈呀!也没有办法,只有这个办法才能救你呀!”母亲哭着说。

我此时急了,站起来要问个究竟,我挺起胸走想所谓的“仙人”。“请问,你在干什么?”“我在为你祈祷”我看到桌上的荷包。“祈祷拿我的荷包做什么,现在又不是端午节了”。“施主,你有所不知,这个荷包里有你母亲为你请的第一张符,所以祈祷也要用它才行”。

那时,我才明白,这个荷包对我是多么的重要。

那一年,我的病随着母亲祝福治好了,我上了中学。临走前,母亲又给了我那个荷包,说它能保佑我学习好,身体好。

于是,我带着那个荷包上了中学。由于家里的经济条件有限,不能每月都回家,所以,我和母亲也只能打电话了,每一次都在电话里问我一切安好?渐渐地,我发现在电话里的母亲有些咳嗽,而且很频繁。终于,又是一年的端午节到来了,我回到了家,见到苍老的母亲。“阿妈,你咋了,怎么还咳嗽起来了?”“老毛病了,不要紧”。“娃儿啊!端午节了,你就别着急回去了,妈给你做荷包!”“恩!”我应和着。

端午的清晨,我被咳嗽声惊醒了,看到正在缝荷包的母亲,我留出了眼泪。“阿妈,你别缝了,快躺下吧!”“哎呀,也好啊,一会在缝吧”母亲安详地躺下了。“阿妈,你咋咳的这么厉害,要不要找个医生看看!”“哇儿呀!你就给阿妈好好地学习,其他的你别管”。“哇儿啊!你看,我给你缝的好看不!”“好看!”我哭着说道。

母亲渐渐地不出声了,我知道,母亲已经去了,手里还握着荷包,我忍不住地从我的书包里拿出了我当年的荷包,和母亲的放在了一起,然后安详地送走了母亲……

那年我18岁了,在荷包的保佑下,我在中考时,考上了全市第一名。此后每年的端午,我都会来到母亲坟前,为她缝一个大荷包。

此时,我对这个荷包又爱有恨。

红艳花

其实,根本就没有什么红艳花,她只是我心里的一朵花,对她的第一印象就是,花瓣很大。

开学后,同学们都在忙着自己的事,整个教室充满了紧张的氛围,好像都喘不过气来,因为我们已经是初中的最高年级,没有办法的办法也只有学了。“听说,我们换了好多新老师呀!”同桌稀奇地问着我。“可能吧,什么数学、政治啊,都换了吧”我无精打采地回答着。“还有一个语文呢!傻帽!”“我哪知道啊,我又不是校长,老师又不是我分配的”我不服气的说。

此时,教室里突然一片寂静,一猜准是老班——班主任。她依然走着“猫步”进来了,看起来,也没有什么大变化。“哎!你看老师有什么变化没?”同桌又稀奇地问着我。“这个……好像比去年更老了呦!”我们暗笑着。

班主任还是老规矩,唠叨个没完,又是新学期的要求啦,又是纪律要求啦。

大约过了半个小时,终于我们的第一节课开始了,是语文课。“大家好,我是你们的新语文老师,这一学期的语文课就由我来给大家讲授”。

她中等的个子,身材稍好,说话很有气质,最有特点的是,她的“嘴形”挺有趣,只要一讲话,那张嘴总在不停的变型,因此,大家都叫她刀子嘴。“自我介绍一下,我姓×,名叫红艳。”她自豪地介绍着。

实在不敢相信,她的到来给我们带来了巨大的震撼。有人说她时髦,有人说她有种古老美,还有人说她有种现在美,而我却觉得她像朵花,就叫红艳花。

其实,第一天我听她的课的时候,心思根本就不在课堂上,而是在欣赏她,不是欣赏她的美貌,而是在欣赏带一点观察的劲,看她的一举一动,看她的眼睛,看她手指尖儿上的粉笔灰,此时在心里默默地想“这哪是人啊,这不就是天上的神吗?”她并不美丽,但气质不凡,尤其她的才华,出口成章,对她颇带有崇拜的感觉。“哎呀!”我被粉笔头打醒了。“你是叫××吧!”她严肃地问着。“对呀,咋了?”“以后上我的课你不准睡觉,不然你就给我滚出去!”我满眼冒金星……“老师对你有耳闻,所以,要重点培养你,明白吗?”

培养?这是啥意思,我这个人别的不行,要说这写作嘛,还有点底蕴,难道她对我有这方面的了解?后来,我就借助她的这句话,给予了我不少的信心,我开始喜欢这个老师,喜欢上她的课,更喜欢把我的作品拿给她鉴赏,渐渐的,我便成了她的干儿子。

说起来,还是我不知羞耻,一遍又一遍给她写信,同学后来都怀疑我暗恋她呢!——开玩笑。其实,并没有那么复杂,我只是把我的感受和想法用笔表达出来,在以书信的方式传达给她,哪知!这么一来还上瘾了?动不动就要给她写我的感触,动不动就要给她写我的新方向,更可笑的是,我居然要求她做我的干妈!这很让我头疼啊!可由于时间的推移,她也渐渐的认可了,也就算了,其实也不是真的,只不过是一种幽默的举动罢了。

这天早上,我起的很早,还没有完全地睁开双眼,就跑到窗台上透风去了。我用余光扫描着地面,突然看见一朵很好看的花,让我十分的迷恋,我连衣服都没换,穿着老妈的高跟鞋就下去了,还跌了一个跟头,哪成想!那鞋子也飞了出去,居然飞到了“花芯”里。我火冒三丈地光着脚走到它跟前,它被玷污了,心里暗想:“完了,今天,她肯定要发威了”。

真的不出我的意料,由于我在作业上做了点手脚,居然被她的慧眼看出来了,还一顿把我训斥。如果早上那朵花能摘下来送给她多好啊,她就不用这个生气了,真笨!

后来,我又想写给她一封信,告诉她,我是多么的崇拜她,是多么爱戴她,甚至,还想“亲吻”一下她,表示我对她的敬畏,可是,这个想法被我班的一个女生知道了,那封信也被她给看了,最后告诉我说:“你真是臭不要脸”。是啊,我这个想法一定不能成立的,如果传了出去,多丢人那!有的时候,真恨不得找出一朵“红艳花”,可惜呀!就是没有!

红艳花,我心中的花朵,她是一生中,第一个被我敬畏、欣赏的老师,虽然这个比喻有点过分,但是,我总不能把她比喻成树,那树皮那样的苍老,到时候不就成了“倦了心怀,老了青丝”了。

生命的标点

关于生命这个词含义也许了解的人很多,看透的人很多。对于标点的这个词,陌生的人也许不会有吧。但对于“生命的标点”这个新名词也许就不一定可以很好地了解甚至于陌生了吧!然而我告诉你这种标点还有色彩之分,也许你会接近迷茫也许你会以为我在故弄玄虚。不管其它的,让我来为你解释一下吧。

感叹号!以这种符号结尾的人生轰轰烈烈。在新闻媒体的追逐下降遗体放尽燃炉,焚烧后有的流芳百世,有的遗臭万年。巴老就是在这么一个环境下走的。全中国的人都为之叹息。从少年时出版的小说《灭亡》到晚年出版的《随想录》,巴老总是充当着一个时代的追求者,一个狂热的人。同样,马佳决亦是这么走的,他走在世人的唾沫下“畜牲”“混蛋”“禽兽”。该骂的都骂了。这感叹号的颜色我想就显而易见了。

阿Q死在了刽子手手里,他的生命被挂上了省略号,虽然他不甘心,嘴中喊道:“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咔嚓”他死了,但没有人为他哭泣,这省略号是白色的,无味的。然而在数年前同样半路终结生命的抗非英雄,同样是在半路结束了自己的生命,然而在他们离开人世时有多少人为这个六点符号添上鲜艳的色彩?

还有一种人色生命一直处于问号阶段,从头到底就像这样他们彷徨着,不知去向。

你的“人生之句中”的一个短语已经完成,你为自己点上了一个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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