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悟爱情——刻骨铭心的106个思念(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11-28 20:3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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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贾明

出版社:延边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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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悟爱情——刻骨铭心的106个思念

感悟爱情——刻骨铭心的106个思念试读:

桃木手镯

◎文/卫宣利

相爱却选择离开,这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如果有来生,一定不会听任你退出,一定陪你在一起。

桃桃12岁那年,第一次见到林灿。13岁的林灿,是个清瘦冷峻的少年,跟在妈妈的身后,冷冷地注视着这个陌生的家。妈妈的手,抚在林灿的肩上,低声催促他:“叫爸爸啊。”

林灿的嘴始终紧紧闭着,嘴角有一道坚硬的弧线,很倔强的样子。桃桃的爸爸宽容地笑,憨厚地说:“别为难孩子,叫什么都行。”又拉过桃桃,桃桃却不等爸爸开口,已经乖巧地趋前一步,清脆的声音如风拂银铃:“许阿姨好,灿哥哥好。”许阿姨便喜得一把拉住桃桃,亲切地整整桃桃的衣襟,摸摸桃桃的小辫儿,嘴里一个劲儿地说:“真是讨人疼的丫头。”旁边的林灿,却鄙夷地哼了一声:“就会讨巧卖乖!”便摔门而去。

桃桃五岁时,妈妈便在一次意外的车祸中去世,她一直由爸爸带着。林灿有爸爸,但是脾气暴烈,喝酒打人,把一个家弄得支离破碎。父母离异后林灿便跟着妈妈。桃桃爸和林灿妈经人介绍走到一起,他们这个家,也就这样组合在了一起。

桃桃喜欢这个新家,每天放学回来,看到桌子上热腾腾的饭菜,空气里氤氲着饭菜的香味,桃桃小小的心,便欢喜地开出花来。她喜欢跟在许阿姨后面,帮她剥葱洗菜,喜欢傍晚时一家人围在餐桌前,闲闲地吃饭。桃桃总是叽叽喳喳说学校的事情,不然就追着许阿姨问东问西。而林灿,只是闷头吃饭。有时候桃桃夹了林灿喜欢吃的糖醋排骨放到他碗里,乖巧地说:“灿哥哥,阿姨做的排骨很好吃呢。”林灿头也不抬,吃到最后,必定仍把那块排骨留在碗里。

桃桃的心,有细小的失落。她从小就希望有个哥哥,可以带她去树上捉蝉,帮她撑起橡皮筋让她跳。还有,隔壁班的小胖,总是在放学路上拦着她,把她梳得整整齐齐的小辫儿弄得乱七八糟。她不敢告诉爸爸,只是企盼,如果有个哥哥就好了。

可是,冷漠的林灿,完全不是哥哥的样子。

桃桃和林灿在同一所中学读书,学校离家有十儿里的路程。家里只有一辆自行车,每天早晨,桃桃坐在林灿的车后,一路晃晃悠悠地去学校。林灿吃饭的速度很快,桃桃跟着他,吃饭也常常囫囵吞枣,有一次她吃得稍慢一些,出门时林灿已独自骑着自行车走出好远。桃桃在后面追着跑,当然追不上,桃桃便急了,停下来,把书包狠狠地摔在地上,声嘶力竭地喊:“林灿,你给我站住!”

林灿站住,回头看她,眉头微皱,目光里有无奈,有躲避,又有揶揄。桃桃使性子,赌气在原地站着不肯动。林灿无奈地摇摇头,回来帮她捡起书包,背在自己肩上,又拽着她的手往前走。桃桃低了头,脸颊微红,心跳如鼓。桃桃眯着眼睛,一任那双温暖的手把她往前牵。是四月,有风,空气里弥漫着梧桐花的香甜,芬芳的气息一直流到桃桃的心里,泛起柔柔的波。

林灿是学校里功课最好的男生,总有女生绕来绕去地和桃桃打听林灿,桃桃便把头一昂,很骄傲地把长发往后一甩:“林灿,是我哥哥啊!”又小心翼翼地加一句,“他对人可凶了,你不要去招惹他。”看着女生们吓得吐吐舌头,仓惶逃离,桃桃便开心地一跃连上三级台阶,却没站稳,身子晃了两晃,眼看就要摔倒,正好被一双手稳稳接住。林灿仍然眉头微皱,一副不情不愿的表情,嘴里嘟囔:“玩杂技呢?”

16岁的林灿,蜕变成一个沉稳大方的男生。温暖安逸的家庭环境,渐渐磨去了他的尖锐和冷漠,他的脸上开始有了浅浅的笑意。林灿的心,在桃桃对他的亲热和崇拜中,日渐温厚而细致。对桃桃,林灿也学会像亲妹妹一样宠着。他会用卖旧报纸的钱,给桃桃买新上市的菱角,回来用刀切开,再一个一个挤出粉白的米来。桃桃便喜笑颜开,只顾忙着捡了往嘴里丢。冬天下了晚自习,林灿在学校门口等着桃桃,手里捧着一袋奶油爆米花或者一只热腾腾的烤红薯。桃桃坐在林灿的车后,一边吃一边大声地唱歌,林灿在前面哼哧哼哧努力地蹬着车,桃桃突然伸着手臂,把手里的红薯递到林灿的嘴里:“哥,加点儿油啊!”

学校组织春游,景区的地摊上,卖各种各样的饰品。桃桃看中了一对桃木手镯——古朴雅致的造型,粗犷流畅的线条。桃桃缠着林灿:“哥,买了吧,回家就还你钱,大不了我一个月不吃早饭。”林灿笑着敲她的脑袋:“丫头,不许赖账哦。”

手镯戴在手上,桃桃快乐无比,上下晃动着手腕,两只镯子轻轻相击,发出清脆悦耳的声音。林灿看着阳光下长发飞扬的桃桃,想起一个词:环佩叮当。

桃桃没有还林灿的钱,林灿说,当是哥哥提前送给妹妹的生日礼物。而事实上,清贫的家境,是不允许桃桃有这样的奢侈的,林灿一个月没有吃早饭,才把这笔钱省了出来。

一场高考,成了彼此命运的分水岭。林灿考到了上海的大学,而成绩同样优异的桃桃,竞出乎意料地落榜。

爸爸和许阿姨商定,让桃桃再复读一年。桃桃却很决绝地一把火烧了所有的课本,她说我一看书就头痛,不如找个工作先做着。

秋天的时候,林灿离家去上海。离家前,林灿在桃桃的房间里坐到很晚,话说了很多,反反复复只有一个意思:“桃桃,你不能放弃,我在上海等你。”桃桃看着眼前这个清俊的男生,心里有淡淡的疼痛划过——有些事,还是不说了吧。

桃桃找的工作,是在一家塑料纤维厂做包装工。厂里环境很不好,到处都是飞扬的纤维丝,桃桃的皮肤对纤维过敏,粘上去便红肿一片,奇痒难忍。桃桃只好每天用工作服把自己包得只剩下两只眼睛。可是桃桃给林灿的信里写:“哥,我在美容院做美容师呢,真是美女如云啊,等你回来,介绍美女给你认识哦。”

桃桃的信写在没有方格的空白纸上,纯蓝的墨水,一笔一画清秀婉约,信纸折得方方正正。写信时,桃木手镯在腕上叮当做响,桃桃静静看着,会突然涌起莫名的惆怅。

每个月15号,林灿都会准时收到桃桃寄到学校的汇款单。桃桃在附言里写:“哥,爸又涨工资了,你不要心疼钱,多买好吃的补身体。”林灿的回信,讲学校的篮球场绿草地,讲有趣的教授漂亮的女生,末了,千篇一律地叮嘱她:“桃桃,大学的环境和氛围最熏陶人的气质,你一定要来哦。”桃桃在狭小黑暗的宿舍里读林灿的信,读完了就把信平平层层地压在枕头下,继续去车间里装纤维。

19岁的桃桃已经明白,有些距离,是为了爱才心甘情愿去拉开的。

大三那年暑假,林灿回家。桃桃带了男孩子回家来,两个人很亲密的样子。林灿拉了桃桃进厨房,他还没开口,桃桃已经得意地指着那个男孩子,很甜蜜地对林灿说:“哥,他很帅吧?”

林灿抓着桃桃的手,慢慢地松开。他看到桃桃的腕上,已经没有了那对桃木手镯,激昂的心一下子就黯然下来。他不能不接受现实:这个从10岁开始就跟在他身后喊他灿哥哥的女孩儿,原来只是把他当做哥哥。而她,终究要有另一个人去爱的。

暑假没过完林灿就走了,他说准备考研,时间总是紧张。桃桃送他去车站,在车站旁边的商场里,桃桃买了很多的东西,让他车上吃。林灿忽然发现一柜台上摆有桃木手镯,是那种桃桃喜欢的古朴的色彩,可是,他还有买下来的必要吗?

桃桃远远看着林灿发呆的背影,心里又酸又涩。

火车轰隆隆开过来,桃桃歪着头,调皮地笑着说:“哥,要走了,来,抱一个。”林灿张开双臂,轻轻拥抱了一下桃桃。他说:“丫头,结婚时要记得告诉哥哥啊。”桃桃没有言语,瘦小的身体,在他的怀里微微颤抖。

林灿回去后便不肯再用桃桃寄来的钱,他说做了教授的助教,还有家教的收人,完全可以应付日常开销。

林灿毕业后,留在上海一家合资公司工作。他很少回那个小镇,只是每月准时寄钱回去。有时候,在某个午夜,他会突然醒来,想起那个跟在他身后叫他灿哥哥的女孩儿,想起那些流年碎影里她潮红的脸,悠然荡起的双腿,塞到他嘴里的烤红薯,还有那对桃木手镯……桃桃,她该结婚了吧?

林灿没有等到桃桃的结婚请柬,却收到母亲的信。他匆匆赶回去,已听不到桃桃叫他哥。

是心脏病突发。

父亲说,其实桃桃有先天性的心脏病。

父亲说,那两年,父亲母亲双双下岗,他的学费,其实都是桃桃打工赚的。

父亲还说,桃桃哪里有什么男朋友,她是希望哥哥能过正常的生活。

父亲老泪纵横。

林灿在桃桃的房间里呆呆坐着,在桃桃的小抽屉里,他看到他写给桃桃的那些信,整齐的一撂,被压得平平展展,上面,放着那对桃木手镯。他拿起来,细细抚摸,忽然看见手镯的内圈,刻着一行细小的字:如果不能爱你,要心有什么用?

月色渐次升起,窗前的栀子花散发着幽幽的暗香,林灿在黑暗中潸然泪下。他一直以为自己的爱满满地都给了她,却原来,从一开始,就是她更深更切的爱盈盈地包围了他……

橘红5月的未央歌

◎文/挪威森林

那橘红五月的未央歌,满浸着想留不能留的寂寞,我的心就这样荒成沙漠。13岁,新橘飘香

小遇学会的第一个英语单词是“橘子”。教她的人叫杨舸。那一年他们13岁。是5月。橘园里的橘子长势正好,碧叶叠嶂,透过夕照,仿佛可以看见汁液正顺着叶脉汩汩流动。杨舸在镇上的中学住宿,每个周末才能回家一次。

那个5月的傍晚,她看见杨舸披着晚霞向她驶来,因为身高不够,他必须左歪右扭才能将自行车踏板蹬个满环,那费劲的样子活像一只螃蟹。然而小遇还是觉得他看上去像个英雄,她心中不由自主地被欣喜和自豪填满——那是她的哥哥,别人都没有。杨舸是全家的骄傲,小学毕业考试全镇第一。

杨舸每次回家都会带点儿好吃的,有时是一块芝麻糖饼,有时是一串糖水荸荠。这次也不例外,他的书包里装着两个熟透的杨桃。他们站在橘树下分而食之。杨舸捏捏树梢已经泛红的新橘,说:“妹妹,我教你,这是Orange。”

小遇崇拜地看着他,汗水将他的头发浸成一缕一缕,像木瓜的藤须一样挂在额前。小遇张张嘴,清冽的橘香顿时涌进她的胸腔,她没有发出声音,只是在心里羞怯地念了一声,Orange。15岁,寄居蟹的心事

小遇终于也上初中了。每个周末,她和杨舸一起回家。抄海边的小路,可以早10分钟到家。小遇坐在自行车后座上,海风迎面吹来,杨舸卖力地蹬车,吭哧吭哧地喘气。小遇连忙跳下车:“哥,休息一下吧。”杨舸把自行车斜摆在海滩上。小遇在海边的礁岩下发现了一只骨骼清奇的海螺,赭黄色的壳体,流畅华丽的螺纹。嗯,真好看,她决定拿回家摆在书桌上,可是,螺壳里还藏着一只寄居蟹。她连忙往外拽,试图将它拽出螺壳。但小家伙很聪明,小遇刚一用力,它就立刻机警地将身体缩回去。小遇沮丧地叫道:“讨厌!又不是你家,还赖着不肯走!”

一直在旁边浅笑的杨舸顿时灰了脸,他转身,一言不发地扶起自行车,径直往前骑。

小遇望着他黯然远去的背影,心里又悔又怕。

不一会儿,杨舸将车头一转,又骑回来,梗着脖子说:“臭丫头,上车吧。”

小遇的家在小镇东隅,离海岸和橘园都只有10分钟路程。小遇的父亲从武警部队退伍后,回到故乡接管这片祖传的橘园。在小遇心中,父亲是个真正的英雄,历经无数次与歹徒的生死较量。更让小遇佩服得五体投地的是,父亲居然毫发无损。

小遇这时就想,杨舸将来也一定是个英雄,尽管他不是父亲的亲生。杨舸的生父是她父亲的战友。因为一次紧急任务,杨舸7岁时失去了父亲,尔后母亲又不辞而别。这家人收留了他,视为己出。18岁,挖青蛤的季节

小遇初中毕业后没有继续读书,她开始帮父亲管理橘园。杨舸考入了重点高中,每个月才能回家一次。

杨舸上高三后,全家也跟着紧张起来,每个月末杨舸回家,母亲都想方设法地给他补充营养。

3月是挖青蛤的季节。青蛤肥硕的身子隐匿在浅滩的泥沙下,它们肉质鲜嫩,营养丰富。杨舸回家那天,小遇决定去挖点青蛤给哥哥吃。

那是傍晚,小遇投入地劳作着,忽略了潮汐涨落的规律。当她直起腰满足地掂量着沉重的布袋时,才发现自己已经走进了海屿深处,潮水悄无声息地淹没了来时的浅滩。她被困在海屿高处,四周海水暗涌,她就像被陷在了孤立无援的海岛上。天黑下来,海水继续上涨,海屿已全部没于水中,她的双踝浸在冰冷的海水里,恐惧向她袭来,她开始嘤嘤地抽泣。19岁,海螺壳里的潮声

杨舸要去北京读大学了。他是小镇走出的第一个大学生。小遇高兴和自豪之余,也感到了淡淡的惆怅。她不知道这惆怅因何而来。她只知道,在那个挖青蛤的夜里,当杨舸撑着船,像拎一只落水狗一样把瑟瑟发抖的她从海水里拎起来的瞬间,这种莫名的惆怅便开始在她心间萌芽。

杨舸离家前一天,小遇一个人去了海边。她把那个海螺放在浅滩上,那只被监禁了太久的寄居蟹终于忍不住跑了出来,潮水像舌头一样将它舔走了。浅滩上,只剩下那只空空的海螺壳。小遇将它捡起,惆怅地叹了口气。这时她的双眼被人蒙住了。这个人身上裹挟着隐隐的橘香。小遇知道他是谁,但她什么也不说——她愿意就这样,在他的双手簇拥下,一直沉默下去。

那天夜里,杨舸把这个海螺壳放进了行李箱。“想家的时候,”他眼睛笑成一条缝,古铜色的皮肤在灯光下泛光,“把耳朵贴在海螺壳上,就可以听见潮水的声音。”

小遇闭上眼睛,把耳朵贴在海螺壳口试了试,是的,她依稀听见了海水涨落的浩淼之音,空旷,悠远,一声又一声,一直传到她心里。20岁,渴望发芽的橘核

小遇每个月都能收到杨舸从北京寄来的信。每当邮递员背着墨绿色的邮包驶来,她心中便溢满了希冀。她觉得那个邮包很像杨舸念初中时的书包,里面盛着她的惊喜,有时是一块芝麻糖饼,有时是一串糖水荸荠,现在,是一封信。

20岁的那年暑假,杨舸回家时带回很多英语书和磁带。他说他准备考GRE出国,以后可能好几年才能回家一次。

小遇整个夏天都有些失魂落魄。杨舸要开学了,她突然意识到自己是渴望永远和他在一起的。

送走杨舸,回家的路上下雨了。小遇躲在橘园里避雨。雨水从树叶间滑落,打在她脸上。她望着枝头上沾着雨滴的橙橘,感到了些微的凉意。“0range。”她突然对着胖胖的橘子说。

小遇的脸红扑扑的,她由衷地感到了轻松。

整个下午她都在淋雨,回家后她开始发烧。半夜,父母将她送进了小镇卫生所。药水有节律地滴落着,她躺在锈迹斑驳的病床上,从一重梦境,跌入另一重梦境。23岁,未央歌

杨舸毕业了,他回到家乡。那时,他已经通过签证。

他在橘园里找到了小遇。他扶正她的双肩,直视着她,轻轻问道:“为什么你不回我的信?”

小遇沉默地看着他厚实的唇。杨舸问她:“你是不是并不喜欢我?或者,只是把我当成你的哥哥?”她当时点了点头。

她知道他这次离家,很可能会很多年之后才回来。

他离开前一天,拉着她的手来到沙滩,他们在沙滩上徜徉,良久,他靠着一块礁石,她看见他的唇在嗫嚅而唱:“是谁在敲打我窗,是谁在撩动琴弦,那一段被遗忘的时光,渐渐地回升出我心坎……”

她没有听完便转身离去。她怕自己会控制不住泪水。但那支未央歌,却永远徘徊在了她心中。

杨舸只在家里待了几天,小遇一直没有理他,这使他既郁闷又沮丧。他唯有匆匆而别。小遇站在橘树下,看着杨舸黯然神伤的背影渐行渐远。她摘下一个青橘,剥开皮,橘瓣像青涩的恋人羞怯地紧紧拥抱在一起。她吃了一瓣,又酸又涩,一如她此刻的心情。25岁,又是5月

流年偷换,很快又到了5月。

一天,在橘园干完活,父亲给小遇看了一封来自大洋彼岸的信,上面记载着杨舸的婚期。小遇由衷地为他高兴,这个在海边成长的家庭一直拥有最质朴的爱情观:爱一个人就是让他幸福,而不是拖累他。这么多年,她和父母一直默默坚守着这个信念,和一个秘密。

暮色四合,小遇吃完饭,一个人转悠到了海边。她坐在一块礁石上,面对着浩瀚的海面,绵延不息的海风将她的黑发拂乱,她将食指置于唇间,双手食指和拇指在左胸合成一颗心,左臂在空中划出一道波浪线——是的,她是在用手语说:我爱你,所以我要离开你;请海风带去我的祝福,并捎回你幸福快乐的消息。

不是她刻意学会了沉默,只是失聪的她再也无法诉说——20岁那年的5月,在杨舸远去的那天夜里,发烧的她被小镇卫生所注射了过量的链霉素。她失去了听取情话的权利,却学会了阅读别人的唇语。曾经的欢喜和哀伤,被缄默成一颗永远无法发芽的橘核,种植在她的记忆里。

只是她心里清楚,她依然怀念那个在5月的新橘下教她说英语的男孩儿。所以,她常常将耳朵紧紧贴在海螺壳口,试图再次倾听潮汐涨落的声音,还有,那橘红5月里的一支未央歌。一遍又一遍,默默无语,只是,用心倾听。

一月一日雪

◎文/潇洒一生

爱情的世界很大,大得可以装下一百种委屈;爱情的世界很小,小到三个人就挤到窒息。一

本文首先要出现的是一个叫许潮燕的女主人公。许潮燕本不姓许,因为她的父亲姓徐。小时候,我曾多次疑惑地问爸爸:为什么我们村男的全姓许,单单徐叔就姓徐。后来,据内部可靠消息透露,徐叔原本是广东人,早些年许潮燕的母亲去广东沿海打工,一不小心就与当地一徐氏青年(后来成了许潮燕的父亲)相爱了。这段感情自然遭到了徐氏家族的强烈反对,他们是绝对不会同意一个优秀的高中毕业生娶一个来自鄂南山旮旯的女子为妻的。然而,这个徐氏青年是很有个性的,他用行动直接违背了他家族的意愿。传闻在二十年前的一个月黑风高的夜里,徐氏带着许潮燕的母亲私奔了,这一奔就奔到了我们村。大家都应知道,那时的高中毕业生是很少的,完全比现在的大学生甚至研究生还要少,再加上徐氏颇为英俊强壮老实厚道;就在徐氏出逃的一个月后,许潮燕的爷爷奶奶便决计招徐氏为婿,并为他们举办了一个简单的婚礼;也就在那年的12月25号,一个小女孩儿就降临了。徐氏为了表达对许家的感激之情同时又因为有些怀乡,便将那个女孩儿取名为许潮燕。顺便说一句:第二年春,徐叔成了我们村的小学语文教师。

接下来要出现的就是本人了。其实我就是我,无须赘言。许潮燕出生后的一天我就诞生了。为此,我曾暗自埋怨过妈妈多次:为什么不能早些日子将我生下,至少要早一天。因为许潮燕老在我面前自豪地说她与耶稣同生日,是圣人,我等皆为渺小的晚辈。

确切地说,认识许潮燕的时候我还在穿开裆裤,甚至连开裆裤还得妈妈帮我穿上。她家与我家是邻居,只有一墙之隔,两家关系自然十分好。很小的时候,我和她时常是谁饿了或谁家的饭先做好就去谁家吃。由于我父母是做生意的,经常需要外出,年迈的爷爷奶奶又住在城里大伯家。于是,父母每次外出时就干脆将我寄养在许潮燕家。徐叔待我就像待自己的亲生儿子一般,再加上许潮燕和我很玩得来,因而那时我甚至期盼着父母更频繁地外出或外出的时间更长些。

我自小就叫许潮燕为燕子,因为别人都这样叫她;虽然父亲多次责备我,说我是弟弟,不能对她大名小字的。但我还是固执地叫她燕子,因为我觉得那样叫她很好。我本不想用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之类的词语来形容我和燕子的关系,但事实就是我和她的关系比铁哥们还要铁许多。我们除了睡觉外几乎终日粘在一块——我们自出生到读大学都是互相陪伴着成长过来的。二

由于女孩儿通常比男孩儿发育得早些,儿时的燕子总比我高大且比我有力,再加上她比我大那么一天,所以可以说,我的童年是在她的欺压兼照顾的阴影中度过的。当然,那种状况在我们入学后得到了改善。

六岁那年秋天,我和燕子双双欢喜雀跃地进入了学堂。也许因为我天资聪慧,学什么都快,数学几乎次次接近满分,我的作文也每每被老师当做范文拿到班上朗读并传阅,所以直到如今,我家的墙壁上还贴满了已经泛黄的奖状。而那时的燕子则成绩平平,几乎倒数。这自然使得徐叔经常严肃地号召燕子向我学习。于是,我在她的面前有了一种无形的优越感。不过,只要一有空,什么打石子跳房子踢毽子啊,我们仍会拼命地玩,有时还调皮捣蛋地漫山遍野乱跑,刨鸟蛋捡蘑菇摘山楂,无所不为。常常害得我妈和徐叔找得要命,每每等我们灰头土脸乐颠颠地被找回来时,夜已探头探脑,徐叔总是又急又好笑。整个童年时光,我们差不多就那样晃晃悠悠地度过了。后来一起上初中,再后来我以全校第二的成绩考入了市重点高中,没想燕子也跟了去,并且和我分到同一个班。当然,她享受那种待遇的前提就是徐叔找了些关系出了些钱。

于是,燕子又终日和我厮混在了一起,这以至于班主任找我们旁敲侧击地谈了几次:“虽然是同乡,但走得太近了,也是不利于学习的。”

燕子每次都只是不以为然地笑了笑,我倒并不完全否认老师的话,因为我发现燕子的性格其实和我是存在很大的差异。她蹦蹦跳跳能说会道,而我向来沉默寡言,交友圈子极小。所以我将我与燕子走得太近的原因归结于没有其他的人陪我一起玩。只是我到现在还没有弄明白,和一个异性走得近不近和学习到底有什么关系。三

高一下学期时分文理,听说燕子选择的是文科,我略带踌躇地选择了理科。可刚交上志愿后,她就大嚷着要改为理科。我取笑她说:“像你这种脑袋不适合学理科,读文科或许还有点儿前途。”“哼,我就要读理科!你能读,我为什么就不可以?”她急得直跺脚。

后来,分班时她还真的进了理科班并且又与我同桌。

当她笑呵呵地坐到我身旁时,我气急败坏地说:“燕子啊燕子,我看你就是我的影子了,到哪儿也甩不掉。以后就叫你影子吧。”“随你了。”她得意地笑着。

后来,我还真的就一直叫她影子了。

日子如滚滚流水般夹杂着缤纷的落英从眼前从梦里飞快地淌过去,我甚至来不及剖析曾经的烟云与美好。高二那年,突然就学会了忧郁。开始对文学产生浓烈的兴趣,对物理生物则兴趣索然。我成绩自然是每况愈下——每天只知道趴在桌上对着纸胡乱地写写画画,默默地经营着自己的抽屉文学;当然我也投了些稿并小有成就,在一些报纸杂志偶有豆腐块亮相,还多次获得一些征文比赛的奖项。

终于有一天,我对爸爸说我决定转到文科班。爸爸什么也没问就不假思索地说,你自己的路自己选择好。总之,要好好学习。

我对燕子说我要转到文科的那天,她先是露出一副惊恐的模样,转而眼神黯淡了下去,似乎为我的决定而失望忧伤。我淡淡一笑:“我觉得我学文科会混得更好。呵呵,并且还能摆脱你这个影子。”

她低头不语,默默地帮我将书从一楼搬到五楼的文科班。

三天后的晚上,我正趴在桌上写诗玩,突然两个男生搬着一张熟悉的书桌和一桌的书本径直放在了我旁边。我正欲问干吗,燕子便扛着一摞书闯了进来。“影子,你怎么……”我皱了皱眉头。“我也转文科了,老师和家里都很赞成呢!”她看起来相当兴奋。“现在转会影响学习的。”我的心头泛起了一种不知是欣喜还是忧郁的情愫来。“你行我不行啊?你曾经不还说我这种脑袋读文科更有前途些吗?”她一脸灿烂的笑靥。“影子,看来你真的成了我的影子了。”我摇了摇头说。“呵呵,我愿意!”她依然得意地笑着。

也许是她的脑袋真的适合学文科些,她的成绩居然和我不相上下,同属前十名的范畴。我数学语文好,她则英语、语文好。

高中的时光在看似紧张的氛围中很快被耗尽。高考分数出来后,我终究没能如愿地考上一类。更令我伤心的是,燕子不多不少刚好比我多考了一分,这令我的父母在那段日子里面对徐叔的家人时很尴尬。

填志愿的时候,我故意偷偷选报了一所远离家乡的大学。令我万万没想到的是,后来我与燕子同一天收到同样的录取通知书。

拿到通知书的那天,燕子欢呼雀跃地说:“我特意央求老师给我看你的志愿的,厉害吧?”“你……你这严重地侵犯了我的隐私。你不仅是我影子还差点儿成了我的克星!你知不知道这所大学的这个专业在湖北只招五人?你分比我高,把我挤下了,我该怎么办啊?”我生气地说,真恨不得狠狠地捶她几下。“知道啊。可是,这不是都录取了吗?呵呵,吉人自有天相哦!再说我比你大,去山东了也好照顾一下你啊。”她非常得意地说。

我无奈地笑了笑。

可恶的许潮燕!可恶的影子!差点儿把我害惨了。不过话说回来,幸好都录取了,远在山东有个老乡也还算是不错的。四

就在那年的秋天,我们大包小包地赶到了济南的一所二流大学。入学后不久,我就对大学生活产生了一种厌倦的情绪,感觉人与人之问一下子冷漠了起来:老师上完课便跑了,平时也见不着他们的影子;同学们都各自玩各自的,许多日子都过去了,连班上的同学还没认完全。

不过,我与燕子依旧保持密切联系,每天一起上课一起上自习一起吃饭一起散步。这自然引起了许多同学的猜疑。每每有同学拿燕子在我面前调侃时,我总是淡淡地说:“我们只是老乡。”“老乡(相)好,老乡(相)好啊!”那些同学总是这样怪笑着。

十一假期后不久,学院办迎新兼庆国庆晚会,我厚了一次脸皮去试唱了首歌,后来竟然有幸登台亮相。那次晚会后,我惊喜地发现,原来我唱歌的天赋不错。更令我兴奋的是,我似乎赢得了历史系一个美女的青睐。

对于那个美女我是早有耳闻的,传闻她比较放荡;我见过她几次,真的是美女一个,后来我还不经意问知道她叫肖晴。自古以来,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何况她主动打我宿舍电话要求与我交个朋友。我这人意志脆弱,经不起诱惑,就欣然同意了,并且对她产生了与日俱增的好感。

于是,肖晴几乎取代了燕子在我身旁二十来年的影子位置,除了上课、睡觉,其余时间我都和肖晴在一起,并且担心肖晴因为我和燕子走得太近而不满,所以几乎每次燕子约我去上自习或出去转转都被我以没时间为由给推脱了。

渐渐的,燕子不再约我干什么了,我却竟然感觉自己的身边越来越空旷起来。“喂,影子,把你毛概(《毛泽东思想概论》)笔记给我抄。”一日下课后,我叫住正要走的燕子。要知道,燕子的笔记差不多是班里做得最好的,再加上我上课从不做笔记,所以每次都用她的。“早被人借走了!”她冷冷地说。“哦?这不刚下课,分明没谁借你的。影子不为主人服务了啊?”我对她的反应有些意外。“别人预定了。还有,你以后能不能不叫我影子啊?谁是你影子啊?”她不耐烦地说,似乎受了很大的委屈。

我更是吃惊,怀疑她今天精神紊乱:“你干吗呢?不叫你影子,那叫你什么?”“随你啊,最好什么也不叫!以后你自己做笔记吧,好像我的一切都该为你服务似的。”她突然提高声调,发怒了一般。“不叫就不叫啊,谁稀罕?我还得找女朋友呢,免得人家老说我有你这么个影子。”我收敛了笑,心里很是纳闷,她从来都不曾对我发火的。我立刻感觉眼前不是燕子,而是一个陌生的爱无理取闹的女孩儿。“你!”她没说完就红着脸转身跑了,留我站在原地丈二和尚半天摸不着头脑。五

燕子一下子就对我冷漠起来。她似乎开始刻意躲避我,就连上课也离我远远的,倘使我坐在一组她就坐四组;倘使我坐前排她就干脆一人跑到最后一排。要知道她原先为了做好笔记一向坐中间的前三排。

我还真的不再叫她影子了,而是在本来就只有片言只语的话语中省略了一切称呼。每次在吃饭或上课的路上不巧碰面时,她总是偏着头假装没有看见我,倒是我有所顾忌地礼节性地对她笑了笑,她仍然只是斜了斜眼睛面无表情地一声不吭地与我擦肩而过。我知道,我是哪里得罪她或哪里让她伤心失望了,只是好多东西我不愿去想也无从去想,比如我们的感情,比如我们的相处方式。

一些同学了解到这一状况后也就不再拿我们调侃了,倒是我时常听说本班的甚至它院外系的一些男生在追她。好几次,我也注意到一些认识或不认识的男生与她说话,我的心竟然开始失落起来,有时还特意地将那些男生拿来在心里默默地与自己比较一番。

说实话,我在高中时就已发现燕子是属于比较漂亮的那种了,尤其身材和皮肤很好。读大学后,她还很顺利地成了我们院的宣传部副部长。因而,有很多人追她是极有可能的。于是,我时常在心里默默地问自己,是不是喜欢上了燕子?可随即我又对自己说:她只是与我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产生一种类似亲情的感情是很正常的;再说我现在不和肖晴很好吗?即使我真的喜欢她,我也不能脚踏两只船。但不管我怎样去劝慰自己,每次看到她与别的男生在一起时,心头总会泛起酸溜溜的滋味。

很快,大学的第一个冬天就逼来了。圣诞节前夕,寒冷的济南终于下起了期待已久的大雪来。我和肖晴的关系几乎密切得叫人眼红。我们终日在校园内游来逛去,俨然幸福的小两口。不过,我很少让肖晴和我一起去教室上课,因为不知为什么,我莫名地害怕燕子看见我和肖晴在一起。

一天中午,我正在宿舍睡大觉。突然燕子打电话来约我去足球场。我一下子从床上跳了起来,穿了件厚衣就往外跑。

这是她很久以来第一次主动约我。

外面的雪飘飘洒洒,到处一片白色,踩在地上喀喀吱吱地直响。“喂,这里!”我刚一进操场围栏,燕子就在操场的一角不断地朝我挥手。偌大的操场就只有我们两个人。“呵呵,怎么一个人跑到这里啊?挺冷的。”我跑到她跟前笑嘻嘻地说。“不冷啊,你不是很喜欢雪的吗?喏,这是我送给你的。”她的微笑还是一如记忆中的那么灿烂而温馨。

我顺着她指的方向望去,只见不远处堆放着一个足足一米多高的雪人。红红的鼻子,黑黑的眼睛,样子特别可爱。“你堆的?干吗送我?”我朝她笑了笑,一下子兴奋起来——要知道,在江南老家要堆这么高大的雪人是缺乏条件的,那里虽然每年也下雪,但下得很小且时间很短,往往刚一着地就不见踪迹了;更重要的是,燕子又与我说话并且对我笑了。“当然是我的杰作。你看看雪人的背后。”她自豪并神秘地说。“生日快乐!!!”当我转到雪人背后看到这四个字时,我一下子呆住了。今天是12月26号,是我的生日!我的父母朋友更包括我自己还有肖晴都忘了,只有燕子记得!

一种深深的愧疚猛烈地袭上心头——我不但忘了我的生日,还将燕子的生日也忘了,这是自我懂事后从没有发生过的事情。往常她生日我都会买礼物给她并请她吃许多她喜欢吃的东西。可是昨天一天,我只知道和肖晴一起去泉城广场打雪仗去吃冰糖葫芦了,晚上还和她一起在校园喷泉旁参加舞会一直疯到凌晨两点多。作为她这个远在北方的老乡,一起成长了十九年的伙伴,我居然对她的生日不闻不问,甚至根本就未曾想起!“呵呵,今天是你生日,你应该高兴才是,怎么面对我的礼物却一脸茫然啊,刚才不还好好的吗?”她笑了起来,不停地往通红的双手呵气。我知道,她肯定是冻着了,要知道堆那样的一个雪人是很不容易的,更何况只有她一个人。“对不起!昨天你生日……”我低着头,已被愧疚和感动哽咽得说不出更多的话来。“没关系的。我明白。”她勉强地笑了笑,眼睛随即红了起来。

我更加难过,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此刻,我只希望我身上能突然变出一双很暖很漂亮的手套来,那样我可以将它送给燕子并郑重地对她说:生日快乐!

此刻,我是那么地想让她的心得到安慰,让她的手得到温暖。“我们在这走一走吧,站着挺冷的。”她依然笑了笑。我明显看出那笑里隐藏的强烈的哀伤来。“你还喜欢雪吗?”她低着头,两只手揣在红色羽绒服的口袋中。她的头几乎挨着了我的肩膀。我突然疑惑起来:什么时候燕子比我矮了一截?“喔,很喜欢。”我的心头异常沉重,回答这话时,我忽然就想起了在江南时的一个下着小雪的冬季。那时我们大概渎高二,总向往着有一天能看到北方大雪的美景。我还记得她曾深沉地对我说:“雪就象征着很纯很纯的感情!”她说这话时我还曾取笑她简直是一派胡言。

此时此地,我们正身处北国大雪的包围之中,我们之间却似乎被雪漫淹得只剩下了沉默。

北方的雪季再漫长也有消逝的那天,其实我是多么希望它永远也不要离开啊!因为那样燕子送给我的礼物就永远也不会消失了。可是,一切都不能由我的思想去主宰,冬季还有很长的一段路没走完时,雪人就不知被哪个坏蛋给捣得粉身碎骨了。

为此,我失意了多日。六

我与肖晴的关系终究是慢慢冷淡了下去,她开始故意不回我的短信不接电话,我约她出来她也多次找不是理由的理由给推脱了。我不是白痴,自然能感觉到我将失去什么了。燕子和我之间则不知是好还是坏,反正再也找不出原先老粘在一起时无拘无束的情景了。虽然我们还是经常联系,但彼此都把对方当贵宾一般对待。在我们的交往过程中,彼此是那么的小心翼翼,似乎很害怕一不小心就会伤害到对方似的。偶尔,帮她做点儿什么事,她居然还补上一句:谢谢!后来,我借她笔记的时候也不经意地开始说“谢谢”了。

也许我们都长大了,都越来越懂礼貌了。我时常这样满怀落寞地想。

济南的春天是短命的,短得教我怀疑它是否在这个地方逗留过;似乎冬天还没完全结束,夏天的热气就翩翩而至。大一结束时,天气已经很热了。考完最后一门时,燕子突然对我说她这个暑假不回家了,要在山东某个地方实习,一切已经安排妥当。

我满怀落寞地独自回到了江南老家。

暑假竟然是那么的漫长,我发现我会很容易地在不经意间就想起燕子以及儿时在一起玩耍时的情景来。在一起时,我们还经常说些话,她一不在旁边,我发现自己连说句心里话的地方也没有了,总感觉日子过得特别乏味特别没有着落。

我和肖晴几乎是断了联系,因为她不但不主动发短信给我,就连我发给她的短信她也不再回。我当然是没有那么多的精力去理会了。

经过漫长的煎熬,大二的新学期终于到来。返校的时候已是2006年的深秋了。一到学校,我便打电话给燕子说她爸妈托我带了一些东西给她。

再见到她的时候,我差点儿认不出她了:她的头发拉直了,还戴上了一对玲珑的耳环,皮肤似乎比以前更白更好了。“你怎么成这样子了?”我满怀疑惑地打量了半天。“好看些了吧?谢谢哦。”她笑呵呵地接过一袋东西。“臭美!我先回去整理东西了。”我笑了笑,默默地想:她真的是变得好看多了。可随即,我心里就塞满了酸酸的涩涩的感觉,似乎在嫉妒她。

开学后不到一个星期,我就遇见了令我不太爽的一幕。那天在去图书馆的路上我碰见了肖晴。她当时正挽着一个男生的手。见了我她居然缩了手,尴尬地朝我笑了笑问:“暑假过得好吧?”“哦……还好。”回答完后,我就径直走开了。

果然是个荡货!我狠狠地想。但很快我又原谅了她,因为客观地说,那个男生比我帅比我高甚至可能家底殷实。我没有办法也没有权力阻止一个渴望往高处走的女人的步伐。

也不知是谁的嘴喜欢乱说,有关我失恋的消息一度在同学口中成为热点话题。我本来是没事的,被他们说东说西的也就多少有些伤心起来,毕竟自己也曾萌发过与她厮守终身之类的痴痴的幻想。“你真的喜欢上她吗?她那样的女生根本就不值得你为她伤心。好好学习吧,看看你,终日不学习!”一日,燕子这样严肃地说。“你别管啊。”我冷冷地说。其实我心里也没什么不服的,因为燕子大一时就已经拿了一等奖学金并被评为校级优秀学生,而我自甘堕落,一事无成。“我就要管,当初来济南读书时我不就说过要照顾你吗?”她的脸微微地红了起来。

我半天无语,心里充满感动。七

接下来的日子,我和燕子的关系又密切了起来。只是我们不再像原先那样在一起时到处乱走或经常开玩笑了,我们开始讨论有关前途之类的沉重的话题。

转眼2006年又将结束了。圣诞节那天晚上,全班同学在一起聚会。就在聚会结束时,我拿出了一个很大的蛋糕,并特意邀请全班同学一起为燕子庆祝生日。当我笑着点燃二十根小小的蜡烛并带头唱起生日歌时,我分明看见她的眼睛是红红的。

第二天便是我的生日,她居然送给我一个MP4,还说既是为她拿奖学金请客又是为了庆祝我的生日。我本不敢接受这种贵重的礼物,但她不由分说塞给我转头就跑了。

我打开MP4,只见里面有且仅有一首小刚的歌:《只为你作影子》。一种咸咸的苦涩的感动的味道立刻涌上心头。

2007年的第一场雪比以往时候都要来得更早些。

我就一直在等着下雪那天的到来,因为我答应过燕子,只要一下雪我就带她去济南一处名叫千佛山的景点游玩。

2007年1月1日清晨,天灰蒙蒙的一片。一大早,我便打电话给燕子,约她去千佛山玩。

她惊奇地问:“怎么现在去啊?不是说下雪时才去吗?”

我故意叹了口气说:“今天元旦刚好放假,去那玩的人一定很多,很热闹,我们就提前去吧,我怕下雪时我们都放寒假回家了。”“好吧,你等等哦。我过会儿就下来。”她一口答应了。

当燕子乐呵呵地随着我来到千佛山脚下时刚好上午八点,我故意找了条较陡峭的路就开始往上爬。

我们一前一后慢慢地走着。

路很滑,一不小心她突然就滑倒在了地上,我连忙回过头:“我牵着你吧。”

她坐在地上皱了皱眉头,迟疑了许久才伸出手来。我这才发现她的手原来很白,用雪去形容一点儿也不夸张,白得以至于我怀疑我和她不属同一人种。

当拉着她手的时候,我的心头泛起了一种异样的滋味,感觉似乎是与她相处这二十年来第一次拉她的手——她的手很冷,却很柔软。

其实,那天去千佛山的人一点儿也不多。一路上我们都沉默不语,郁郁葱葱的山林显得分外寂静,那种寂静透露出一股不为人知的祥和与甜蜜来。

到山顶时已是11点多了,我们都微笑地领略着济南的风貌。

天空越来越阴沉。我一阵阵窃喜。“你还记得你小时候有多坏吗?”我笑着说,“那时只要我稍稍对你有点儿不好,你就跑到我爸爸那去告状,说我打你欺负你。然后,我爸爸就会狠狠揪我耳朵;要是我顶撞说没有,他就会揪得更厉害,然后就把我锁在房间里,直到我承认是真的欺负了你,才肯放我出来吃饭。每次我被关进房后,你就会爬到我窗户上探着头不断地朝我怪笑。”“是吗?嘿嘿,谁让你坏啊?呵呵,不过那时我确实有点儿过分哦。”她转了转眼珠,得意地笑着。

接着她又叹了口气:“唉,现在你翅膀硬了,即使真的欺负我,也没谁替我出气了。”“谁欺负你啊,我可一直都没有哦。”我笑了笑。“倘若是感情上的欺负呢?”她一本正经地说,“你也真是的,跟了别的女孩儿就把我忘光了。唉,虽然说你和我这么多年朋友,可你还是一点儿也不了解我。”“我了解,可我不说,呵呵。”思索了半天,我才假装轻松似的冒出了这样的一句话来。“算了,你不会了解的。你不是喜欢唱歌吗?唱个听听吧。”她狡黠地笑了一下,眼眸里却装满了忧郁。“唱个小刚的吧。”我的心忽然紧张并感伤起来:“为你不眠多夜多日

为你恍惚不知多时

还是难以逃脱……”——《只为你作影子》

刚唱完第一段时,我就分明看见燕子流下了两行泪水,这是我从小到大第一次看见她流泪。八

我紧紧地握着她冰冷的双手,忽然也有一种强烈的要流泪的感觉,脑海里的尽是那些或远或近的镜头,如幻灯片般闪闪而过:小时下大雨时她背着我过沟的样子,与我坐同桌时打闹嬉戏的情景,为我送来干净的衣服被套时的浅浅的笑容,一起去雪地追逐时的欢乐,堆完雪人后默默地向通红的双手呵气时的模样,送我MP4时的那种期待的眼神……“啊!下雪了,你看!”她惊叫起来,连忙用衣袖抹了抹眼睛又拢了拢头发。

天空真的下起了雪花,小小的,密密麻麻的。“啊?真的!”我表现出很惊喜的样子。“真巧啊,今天会下雪,真是太好了!你看越来越大了。啊!真不敢闭上眼,不会是幻觉吧?”她粲然一笑。

我朝她眨了眨眼,拉起她的手轻轻地说:“我一直就在关注天气预报。几天前就听天气预报说:公元2007年1月1日,大雪。”

笑声让我想起我的那些花儿

◎文/晴田

暗恋带来淡淡心事,它沉淀、沉淀,不知不觉中就没了痕迹。一

我在上大一的时候,曾去看过一场小型的现场演唱会。

那时北京零下十几度,很多还不太红的内地歌手,跟栏目组到我们学校附近的一个霓虹灯厂录节目。

我夹在人群中,拼命地挤到了最前面。满场的人拥在一个小小的舞台周围,我的脸因为发热而非常红。人群里有人大声叫喊,白桦林!白桦林!我看到一个个子很高的,瘦得有些摇晃的男孩儿站到了台中央。他前额的头发过长,遮住了大半边脸,唱歌的时候嘴唇总是咬得扁扁的,唱到“来吧亲爱的来这片白桦林”的时候,我终于看到他的眼睛。黑眼珠的颜色深浓,白眼珠残酷又伤感。我直直地看了他半分钟,直到他九十度鞠躬谢幕。

这个小鹿一样敏感忧伤的眼神,就在滴水成冰的冬天夜晚,将我的魂魄轻易吸走。二

再过了半个学期。唱《白桦林》的朴树变得非常非常红。

一到下午,学校广播台就放《那些花儿》,让原本平常的黄昏也变得有些略略的伤感。我抱着书走在回宿舍的路上,忽然看到一个颀长的身影。他穿着卡其色的灯芯绒外套,头发遮住大半边脸,一只手拎着一只暖瓶。

我鬼鬼祟祟地跟着他,跟着他经过4号楼前,经过宿舍楼和小卖部中间的几棵杨树,拐弯再走10米到开水房前。这个男孩儿单薄,瘦削,走路晃晃悠悠,另一只手懒散地插在衣兜里,背轻微有些弯。我突然意识到,他散淡的气质多么像朴树啊。

我就这么抱着书,在他身后像磁石一样看着他。看他拧开热水龙头,水柱周围弥漫着浓烈的白气,然后关上水龙头,塞上软木瓶塞,低头转身往回走。他的头发那么长,比朴树的还要长一点,但是也能隐约看到头发后面皮肤上轻浅的疙瘩。和我的朴树一模一样。

我着了迷似的继续尾随。他拎着暖瓶悠闲地走进了学校招待所的门。招待所?他难道不是我们学校的学生,那他岂不是随时都可能消失。

我在冰凉昏黄的暮色里绝望起来,突然有点儿想哭。天边浅淡的紫色渐渐深浓,金黄的云朵慢慢消褪,将夕阳吞没在无边的天幕后面。

我开始无可抑制地期待再次看到他。然后设想了很多种浪漫的认识方式。

他并没有很快消失。他迅速成为大众情人,不再是属于我一个人的秘密。女生楼3楼的楼道里,每个系的女生都会说,天啊,那个男孩儿真的好像朴树!大家像集体行窃一般,三三两两地跟踪、议论,再到水房激动地分享。我也从中知道了他的来路,他是北京某高中高三的学生,来我们学校参加艺术系的考前培训,这年4月份报考。

他是学画画的。我又高兴起来。我高中的时候也学过画画,跟他肯定有很多共同语言。而且我还算有趣,长得也差强人意,更紧要的是,我读懂他忧伤的眼睛啊。于是我因为他不能为我隐秘地独占而感到的沮丧和嫉妒,便又被冲散很多。

我冲动地想要去认识他,又怕惊扰到他。三

这天下午,我正捧着本书在床上赖着。

突然宿舍里有人喊,快看,朴树!我“噌”地跳了起来,从这边上铺跃过一米真空,跳上了靠窗那边的上铺,贪婪地盯住那个身影。他低着头,然一副酷酷的样子在打水。我目不转睛,傻傻地笑,完全听不见舍友的惊叫。

过了半天,舍友才哆哆嗦嗦地说,你刚才跳过两张上铺的姿势太矫健了。假如摔下来,肯定死悄悄。我这才发现,刚才高空跨越了那么远一截距离,两张相隔遥遥的上下铺之间的地上,码得整整齐齐6个暖瓶。而那凌空一跃,何其迅捷,未带半点儿犹疑和思考。

我终于说服自己。

我去学校外面的音像店买了朴树的专辑,《我去2000年》。专辑封套上朴树头发比我见到他的时候短,单手放在胸前,站在深及腰际的麦田里。这张专辑包装严密,拿在手里有些沉甸甸,连同我紧张惊惶又甜蜜的心,它们要一起交给那个男孩儿。

我打听到他住在招待所115号房间。晚上八点钟,我特地穿上新买的衣服,心里设计了很多种对白和结局,然后轻轻敲开了115的门。

他开了门。我慌起来,耳根滚烫,结结巴巴说,你好。他说,你找哪位?我说,我找你。我帮同学送样东西给你。请问你叫什么名字?说话的时候我不敢抬头看,头低低埋在胸前。他说,张洋。海洋的洋。谢谢你同学,也谢谢你。很礼貌,很好听的声音。

那好。再见。我递过专辑,还夹着一张红色信纸的信,逃也似的离开。

他在身后关了门。然后我听见房间内传出起哄的笑声。

我懊恼起来。为什么平日这么管不住自己的嘴巴,以至于现在这样胖。我穿的衣服一定又傻又土。他会不会已经识破了这个胖女生蹩脚的计谋呢。我胡乱想着,掀开招待所门口厚重的塑胶帘子,月亮早就升上了半空。清冷。皎洁。明晃晃照着树梢和台阶上失神的我。四

之后我又敲了115号一次。开门的是个矮个子男孩儿,我故作轻松地说要找张洋,他眼神狡猾地一闪。张洋走到门口,屋里的男生笑闹起来,“张洋!张洋!”地高声叫着。

你有空吗,我想请你去操场走走。

他转身拿了件外套,跟在我身后走了出来。我的手攥在口袋里直想发抖,但我不能被他看穿。春天到来不久。夜晚的空气有些凉,有些清甜。我问他,朴树的歌你听了吗。他说,听了。我说,喜欢吗。他说,还行。

你知道自己长得像朴树吗?这样蠢的问题。

哈哈。没有吧。他的话短到连空气都还没阻断,就已经收回。

哦。好。我同学托我转告你。她很欣赏你。但她不好意思,就派我来了。不打搅你吧。

没事儿。

他一路轻描淡写,我还是得到莫大的满足。走了操场一圈,我说谢谢你,你回去吧。他说再见。抽出一直插在衣兜里的手,朝我摆了摆,算是道别。然后他卡其色的外套,深蓝色的牛仔裤,连同他参差的长发和略显颓废的面庞,都逐渐走远。

我坐在操场看台的台阶上,一会想笑,一会想哭,一会觉得自己真傻,一会又觉得这两次接触很成功,很美好。五

我没有理由再三番五次借“同学”之名邀他出来。

他白天在裙楼3号楼最里间的美术室上课,晚上在那里画画。我不分白昼地带着书,坐到美术室旁边的自习教室里,摊开书,耳朵却始终竖着,等着隔壁传来的任何一丁点儿声响。有时我会按捺不住,推开自习教室的门,假装只是无聊路过,眼睛却如针一样迅速而锋利地扎进那个门缝。有时也会刚好听到他和其他男生从美术室出来,他低低的磁性声音在走道里那样有穿透力,把我慌张而膨胀的心穿个通透。

有次我们在走道里遇见。他旁边的男生坏笑着看我,他似乎也在笑,但眼睛被头发遮住。我没敢看清楚,埋着头,假装若无其事地匆匆穿过。我希望他认得出我,又怕被他遇见时,头发没整理好,衣服不够有品位,又难过又忧伤。

4月很快就到了。他如期参加了专业考试,我四处托学校的熟人打听。第一时间得到了他的考试成绩。打传呼给他。他听完成绩,礼貌地道了谢。

我说,张洋。放松点儿,高考文化课要加油啊。

他说,谢谢。

然后挂了电话。我的眼泪扑簌簌落下来。他将离开学校,回到高中复习,准备7月的高考。我想趁此机会忘了他,却在接下来的三个月里郁郁寡欢,真没用。六

我升上大二。开学的时候在校门接刚入校的新生。他在人群里非常显眼,身边有女生压着嗓子低声尖叫,看,那个像朴树的男生来报到了。

我看着他由远至近,穿着干净的白色T恤和深蓝色牛仔裤,头发短了一点儿。他没看见我,抑或他看见了,但是没有打招呼。

之后便经常能在篮球场看见他。我穿着咖啡色的格子衬衣,把手嵌在球场外的铁丝格里,看他漂亮的上篮,轻轻跃起,再东突西冲,把球敏捷地传给队友。我依旧会听到身边各个方向的女生,她们兴奋地喊道:“朴树,好帅啊。”

我低着头走开,再不去美术室旁边的自习教室。我想起那个地方就会不自觉打个寒战。楼道里空荡荡的,下午的风会从顶端的木门吹进来,落下忧伤的回响。我开始节食,到下一个冬天的时候,似乎变漂亮不少。再远远撞见他,我想我瘦了这么多,他一定认不出来了。

再后来,我听说他其实一直有女朋友。高中时候就有。两人是高中同学,女孩儿长得很漂亮。

我的心忽凉忽热。晚上哭着醒来,又睁着眼到天亮。七

时间过得很快。

毕业的时候,我跟宿舍几个女生走到校外去买封纸箱的宽胶带。

走到马路对面的时候,看到书摊上贴着一幅大海报。朴树沧桑面容旁边,是传他自闭的大标题。

刚好有车到站,张洋背着一个大包从车上下来,微微抬着一边肩膀,看了我们一眼,面无表情地朝校门口走去。舍友捅捅我,你看,这不是你喜欢的那个像朴树的男生嘛!

我笑起来:“谁说的呀。”

然后转过身去,在6月的天光里努力仰头,想让眼泪倒流回去。

青春当无情

◎文/安宁

一份绽放的友情,和一份含苞的爱情,青春里最值得我用力挽留住的东西,就这样无情地与我擦肩而过。

一入大学,我便迫不及待地加入了老乡会,感觉里像找到了组织一样的温暖和踏实;心,在听到那么熟悉的乡音后,也少了一份初到这个陌生城市的孤寂和凄清。这其中,有一个叫陈慕的师兄,对我尤其地热心,不仅带我很快地熟悉了校园和周围的环境,而且知道我家庭困难后,还把我介绍到图书馆做勤工俭学,让我捉襟见肘的处境即刻得到缓解。这样切实的帮助,自然是让我感动。我打电话给母亲,说起陈慕,母亲立刻嘱咐我,一定要真心对人家,这样有什么事,他才会照应到你。

我当然明白母亲的意思,对于我这样一个从农村里走出来的贫寒学生,除了老乡,在这个喧嚣的城市里,几乎再也找不到可以依靠的人。而且陈慕又是一个那样“吃得开”的人,不像我,只知道死啃书本,关于人情世故,几乎一窍不通。依靠老乡的关系,能够和陈慕走得更近一些,我想这或许是比勤奋学习还要重要的吧?

陈慕一身兼着许多的职务,常常忙得找不着人影,我挣了钱,想请他吃饭都没有时间。而且那么多的人来求他办事,我这样一个小老乡的饭,如果只是单纯地想要讨好他,怕是永远也轮不上的吧。有个师兄说过,大学就是一个小小的浓缩了的社会,如果你在这个小社会里,除了成绩没有一点儿小小的心计,你永远也不会真正地成长成熟起来。听起来有点儿残酷,但我还是从周围热衷于寻找自己的交际圈的同学身影上,开始知道,为了毕业时能留在这个城市,我也必须有自己的圈子了。

终于想起陈慕还没有女朋友,为什么不把班里某个秀外慧中的女孩子介绍给他呢?没有一个男生不希望在大学里谈一场浪漫的恋爱的吧,贫穷如我,都渴盼爱情,更不用说那么优秀的陈慕。我很快将目标锁定在班里一个叫白兰的女孩子身上。她是个说话细声细语的温柔女孩子,长得也漂亮,见了谁都会绽开甜美的微笑,至少她是不讨厌我的,不像有些稍稍势利的女孩子,与她说话都不怎么搭理。而白兰,用她迷人的微笑征服了每一个男生,那么,她也一定可以将陈慕征服,进而在我和陈慕之间,搭上一座可靠稳固的桥梁的吧?

我的猜测果然是没错。陈慕在看到白兰的第一眼,便不可救药地爱上了她。陈慕开始忙里偷闲地来找白兰,如果她不在,他便会让我捎纸条给她。有时候还会问我一些如何讨好她的小计策,一个班里的同学,我对白兰的了解,自然是比陈慕要多。不知不觉,我竟成了陈慕最得以信赖的朋友。我会将白兰的一言一行都告诉陈慕,而白兰有什么困难,我也会以陈慕的名义,竭尽全力地去帮助她。一向矜持的白兰,终于开始答应与陈慕约会。看着陈慕和白兰手牵着手走在校园里,我在高兴的同时,不知为什么,心里竟是有片刻的嫉妒和酸涩。

这样的感觉,我在有一次代替陈慕给白兰提水的时候,才终于明白。那天我提了两暖瓶的热水站在楼下,等着白兰下来。她穿了白色的长裙,在靠窗的楼梯间若隐若现,像蓝天上的一抹白云,优雅地漂浮着。在最后一级楼梯上,她俏皮地停下来,透过窗户,向我挥了挥手。我的心,在那一刻,突然地被一种强烈的忧伤给占去了。我其实早已深深地爱上了白兰,而这时候,我才敢承认。

我不知道白兰心里在想些什么,可是我看得出她的眼睛里,有一种别于陈慕的东西,会在遇到我时,悠然地出现。陈慕确实忙,许多的事情,他都让我来代劳。我和白兰在一块的时间,甚至比陈慕还要长。但每一个人都知道,陈慕深爱着白兰;白兰,也是陈慕唯一的女朋友。而我,只不过是陈慕和白兰共同的朋友。陈慕对我,当然是深信不疑,否则他也不会把自己的女友,交给我来照顾。为了自己,也为了白兰,除了让白兰更加地喜欢陈慕,我别无选择。

我开始在白兰面前,无休止地说陈慕的好话。而白兰,也很奇怪地,在我们三个人相处时,不停歇地说我的优点。这样做的结果,是陈慕开始给我许多可以增加就业资本的机会。无依无靠的我,终于开始被一个最活跃的圈子接纳,各种各样接触外界的机会,纷至沓来。等到陈慕毕业的时候,我已经能够在校学生会里,独挡一面。毕业时陈慕被一家对他欣赏至极的公司的招去,也有了无限光明的前途。

陈慕的公司,离我们学校,需要坐一个多小时的车。除了周末,陈慕几乎没有时间过来陪着白兰。自然而然地,悉心照顾白兰的重任,又落到了我的身上。特别是白兰每月必经的痛苦里,陪她去打针买药,帮她将饭买到宿舍将热水袋灌好的,都是我一个人做。以至于女生宿舍看门的阿姨,每次见了我,总会很夸张地问一句:又来看女朋友啦?!不相识的女孩子,看到站在我身边的白兰,总是会一脸的羡慕。那时候的白兰,也是满眼的幸福和满足,她甚至会对我撒娇,硬赖着我陪她逛街学习和吃饭。白兰要求的每一件事,我都会心甘情愿地去做,没有陈慕在身边,我几乎会将自己的身份忘记,忘记白兰是陈慕的女友,而我,只不过是为了自己的前途,暂时地代替他的职责。

后来有一次,陈慕来看白兰,我知趣地在吃过饭后,退出他们两个人的小世界。白兰竟是在我转身的时候,脱口而出:大齐,你为什么不陪着我?!她的语气里,有明显的气愤,就像自己心爱的人,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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