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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02 13:4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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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D.H.劳伦斯

出版社:上海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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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爱我

无人爱我试读:

似听天籁(译者序)

在一个人云亦云、匆匆忙忙赶潮头搭便车的时代,人们从一个梦中醒来又匆匆做起另一个梦,换一个梦后自称比以前清醒了,便开始在新的梦里蔑视起旧的梦,称之为往事不堪回首。到底人有了多大长进?人性有了多大的改变?谁也说不清。当我们在诅咒自己的过去肯定自己的今天时,一旦发现那最基本的需求并没改变时,我们只能扼腕,悲叹人性的不可改变。方式与手段的改变并没有改变人的本性,这似乎就是劳伦斯所说的“人类似乎有一种保持原样的巨大能力,那就是人性”(《女人会改变吗?》)。在昆德拉的作品中我们领略了“媚俗”这个字眼儿的悲凉,尽管我们至今找不到一个更合适的词来代替对人类状况的这种描述(语言是多么贫乏!)。我把其意思理解为无论怎样变幻手段也无法改变的人性之恶。到目前为止的一切人类的变革与斗争还没有超出为手段的斗争。人性之恶仍然如初。当我们看到昆德拉笔下的人物逃出一种手段,或人类状况又进入另一种并非惬意的手段或人类状况时,我们真正感到了人性的悲哀。

由此我想到了劳伦斯文学的革命性,那就是个性,一种毫不媚俗的独立性,一种对轰轰烈烈的代表多数的人类惰性的反抗。这种个性正如同媚俗是一种天性一样,它也是一种天性,是少数艺术人格的天性。也正如同媚俗和人性恶有不同的手段甚至是相排斥的手段,这种艺术天性也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并受制于其生长的环境而带上“地域”色彩。但终归它是一种绝对的革命性。有时一个“地域”的天才的声音仅仅凭着它的一点灵性就能得到另一个“地域”中同类的认同,有时则难以被认同甚至像不同的人性恶相互排斥一样,它们也相互排斥。但独立的声音终究会给人类以不同凡响的启迪,“时间”会让这些个不同的独立的声音显示出它们共同的本质。于是我们发现:如果把劳伦斯与鲁迅对换一下,如果把萨克雷与林语堂对调一下,如果让鲁迅多活三十年,如果让索尔仁尼琴生长在另一个国度……可能最富有说服力的就是昆德拉了,他自己完成了这所有的设想与对换。艺术的天然革命性这一马尔库塞的断言着实令人叹服。当然令人感喟的亦是人类状况、手段、人性恶的难以改变。由此我们发现艺术家这一特殊的超越种族的人种是人性的试金石。

这样空谷足音般独立的声音往往成为一种形态的丧钟和另一种新形态的开场锣鼓。或许只有这样的声音才代表着人类的一点点长进也未可知。也正因此,这样的声音在历史上绝不是太多而是太少。

对这样划时代的声音,我们似乎更该注意的不是它说什么而是怎么说,即它的精神与本质,风格与内涵。其灵魂所附丽的肉体可以死也必须死,但灵魂的转生却是永恒的。或许我们读任何一个大师的作品都是在完成着这种灵魂转生。

读劳伦斯似乎更加重在“灵魂转生”,尤其在这个仓促的时代、迷惘的时代也是最需要倾听那空谷足音的时代。

劳伦斯属于那种如果就事论事则最容易被迫害、最容易被误解(歪曲)也最容易过时的天才。因为“地域”与“时间”决定了他的文学之灵所附丽的是一个古老的“性”。当八十年代中期劳伦斯在中国还被当成“黄色”受到假正经的攻击和低级趣味的欢呼时,一转眼到九十年代他却因为其纯文学性而受到一心奔钱的社会潮流的冷落。总之,两方面都不需要劳伦斯,因为他代表的是文化,反抗的是金钱文明,所以他过时了。这个时代从来没有真正需要过文化。匆匆的历史进程除了让人们不断地变着手段革文化的命,还能怎样嘲弄人类的努力?

所以,在这个时候读劳伦斯的作品倒成了一种对天籁的倾听,成了一种孤独的享受与贫穷的奢侈。若非是有着“过时的”情调,哪有心境手捧劳伦斯作品,雪天围炉品茗或深秋凭窗听雨?

但我必须说,只有那一切喧嚣与骚动都过去,劳伦斯只成为劳伦斯的时候——这个时候,我们才能进行他的“灵魂转生”。想当年黑市上二十块一本炒卖《查泰莱夫人的情人》时,有几个是在真正读劳伦斯的?真正的“灵魂转生”只有在静谧的心中。

谨在这喧哗与骚动的时刻,默默地译出我喜欢的一部作品,供人们闹中取静地消闲,在会心之顷,谛听那一声声天籁。那是一个孤独者在六十年前另一个喧哗的时代、另一个骚动的文化氛围内发出的生之感喟。无论他倾诉乡愁乡怨、放谈性爱男女还是狂论文学艺术,字里行间都透着诗意的真,读之回肠荡气,绝非无病呻吟、为上层楼强说愁,或故作婉约。你看不到人们定义中的那种“散文”。那是滔滔不绝的自白。若非孤独之人,哪有这种自言自语也风流成章的本事?劳伦斯,果真是“一个天才,但是……”(此乃英人评价劳氏的名言)。黑马1993年于北京莲花河畔

回声绕梁(再版序)

本书首版是1993年海天出版社出版的《劳伦斯随笔集》,是国内最早的两本劳伦斯散文随笔集之一(另一本文论类随笔集也是拙译)。彼时由于英文出版物来源有限,所据选本多为几十年前的初期版本。二十多年过去,英国剑桥大学出版社已经出版了大量劳伦斯作品的注释本和校勘本,如今再版这本译文集,既要完全保留原书的篇目格局以纪念当年的开拓之举,唤起本书老读者的历史记忆,又要根据新的英文版本修订中文译文,以体现译文的与时俱进和译者水平的进步,以求为广大读者提供最佳译本。

在篇目上,这次有四篇的篇名发生变化:旧版中《乏味的伦敦》根据剑桥新版恢复原标题《我为何不爱在伦敦生活》;旧版中《性与美》根据剑桥新版恢复原标题《性感》;旧版中《唇齿相依论男女》与《实质》合并为《唇》,这次在新版中按照剑桥版恢复原貌,拆为两篇,因此《实质》并非是多出的一篇文章。另外旧版中的《淫秽与色情》恢复为《色情与淫秽》。

在行文上,译者根据新的英文版做了相应的文字修订,补充了旧版中没有的字句和段落,也改正了一些当初的错译,增加了很多注解。这都是一个译者应该做的。

在编辑过程中,责任编辑陈蕾女士建议我统一在篇末略作简要的说明性文字,追溯每篇散文创作、发表的时间及相关轶事,既帮助读者加深对作品的理解,亦便于大家在劳伦斯版本研究方面寻到一个线索。这是一项很有意义的不同凡响的工作,感谢责编这种对读者负责的态度,也感谢此举对我的研究的促进。这些条目是这次再版的新亮点,希望读者能从中获益,并能欣赏我们继往开来的新努力。通过研究这些版本,我还有了一些新的发现,如当年英国的出版社曾经为劳伦斯的一些优秀中短篇小说和散文出版过精美的单篇单册薄本,如《性感》一文曾配上当年的性感影星的画像出了单册,作为圣诞节礼品发售。这对我以后以新的模式推出劳伦斯作品也是一个启发。

我很幸运,在劳伦斯的散文随笔翻译方面是一个早期的开拓者,而且多年下来还能不断修订出版旧译,并继续我的劳伦斯翻译研究事业,仍然能够拥有众多读者,享受一个译者的殊荣。再次感谢出版者,也感谢众多的劳伦斯作品爱好者对我的支持。黑马2016年春节前夕

鸟语啁啾

严寒一直持续了数周,冻死的鸟儿骤然增多。田野里、树篱下,死鸟横陈,一片残尸,有田凫、欧椋、画眉和红翼鸫。这些死鸟被一些看不见的食肉兽叼走了肉,只剩下血淋淋烂糟糟的外壳。

随后的一个早上,天气突然变好了。风向转南,吹来温暖平和的海风。午后现出丝丝斜阳,鸽子开始缓缓地喁喁细语。鸽子的咕咕叫声仍有点吃力,似乎还没从严寒的打击下缓过劲来。但不管怎样,在路上的冰冻仍未融化时,鸽子们却在暖风中呢喃了一个下午。夜里微风徐拂,仍然卷起坚硬地面上的凉气。可再到夕阳西下时分,野鸟儿已经在河底的黑刺李丛中喳喳细语了。

一场冰冻的沉寂后,这声音真令人吃惊,甚至让人感到恐怖。大地上厚厚地铺了一层撕碎的鸟尸,鸟儿们怎么能面对此情此景同声歌唱呢?但是夜空中就是有这样犹豫但清亮的鸟鸣,令人心动,甚至胆寒。在大地仍封冻着的时候,竟有如此银铃般的小声音急速地划过暖空,这是怎么回事?不错,鸟儿们在不住地鸣啭,叫声虽然很弱,断断续续,可它却是在向空中发出清越的、富有生命力的声音。

意识到这个新世界,且是那么快地意识到它,这几乎令人感到痛苦。国王死了,国王万岁!可鸟儿们省略了前边半句,只剩下微弱盲目但充满活力的一声“万岁”!

另一个世界来了。冬天已去,春天的新世界来了。田野里传来了斑鸠的叫声。这种变化还真让人猛然打个冷战。泥土仍然在封冻中,这叫声让人觉着来得太早了点,再说田野上还散落着死鸟的翅膀呢!可我们别无选择。从那密不透风的黑刺李丛中,一早一晚都会传出鸟儿的啁啾。

这歌声发自何处?一段长长的残酷时期刚过,它们怎么如此迅速地复苏了?可这歌声真是从它们的喉咙里唱出的,像泉眼里汩汩而出的春水。这由不得它们,新的生命在它们的喉咙里升华为歌声了,是一个新的夏天之琼浆玉液在自顾涨潮的结果。

当大地被寒冬窒息扼杀过后,地心深处的泉水一直在静静等待着。它们只是在等待那旧秩序的重荷让位、融化,随后一个清澈的王国重现。就在无情的寒冬毁灭性的狂浪之下,潜伏着令所有鲜花盛开的琼浆。那黑暗的潮水总有一天要退去。于是,忽然间,会在潮尾凯旋般地摇曳起几朵藏红花。它让我们明白,天地变了,变出了一个新天地,响起了新的声音,万岁!万岁!

不必去看那些尸陈遍野的烂死鸟儿,别去想阴郁的冰冻或难忍的寒天。不管你怎么想,那一切都过去了。我们无权选择。我们若愿意,我们可以再冷漠些日子,可以有所毁灭,但冬天毕竟离我们而去了,我们的心会在夕阳西下时不由自主地哼唱。

即使当我们凝视着遍野横陈的破碎鸟尸时,棚屋里仍然飘来鸽子柔缓的咕咕声,黄昏中,仍从树丛中传出鸟儿银铃般的鸣啭。就是在我们伫立凝视这惨不忍睹的生命毁灭景象时,残冬也就在我们眼皮底下退却了。我们的耳畔萦回着的是新生命诞生的嘹亮号声,它就尾随着我们而来,我们听到的是鸽子奏出的温柔而快活的鼓声。

我们无法选择世界,我们几乎没什么可选择的。我们只能眼看着这严冬里血腥恐怖的脚步前行。但是我们绝无法阻拦这泉水,无法令鸟儿沉寂,无法阻挡大野鸽引吭高唱。我们不能让这个富有创造力的美好世界停转,它不可阻挡地振作着自己,来到了我们身边。不管我们愿不愿意,月桂很快就要散发芬芳,羊儿很快会立起双脚跳舞,地黄连会遍地闪烁点点光亮,那将是一个新天地。

它在我们体内,也在我们身外。也许有人愿意随冬天的消失而离开尘世,但我们有些人却没有选择,泉水就在我们体内,清洌的甘泉开始在我们胸膛里汩汩涌动,我们身不由己地欢欣鼓舞!变化的头一天就断断续续奏出了一曲非凡的赞歌,它的音量在不可思议地扩大着,把那极端的痛楚和无数碎尸全抛在脑后。

这无比漫长的冬日和严寒只是在昨天才结束,可我们似乎记不得了,回忆起来它就像是天地遥远的一片黑暗,就像夜间的一场梦那么假,当我们醒来时已是现实的早晨。我们体内身外激荡着的新的生命是自然真实的。我们知道曾有过冬天,漫长而恐怖的冬天;我们知道大地曾被窒息残害,知道生命之躯曾被撕碎散落田野。可这种回顾又说明什么呢?它是我们身外的东西,它跟我们无关。我们现在是,似乎一直是这种纯粹创造中迅速涌动的美丽的清流。所有的残害和撕裂,对!它曾降落在我们头上,包围了我们。它就像一场风暴,一场大雾从天而降,它缠绕着我们,就像蝙蝠飞进头发中那样令我们发疯。可它从来不是我们真正最内在的自我。我们内心深处一直远离它,我们一直是这清澈的泉水,先是沉静着,随后上涨,现在汩汩流泻而出。

生与死如此无法相容,真叫奇怪。在有死的地方,你就见不到生。死降临时,它是一片淹没一切的洪水,而另一股新潮高涨时,带来的全然是生命,是清泉,是欢乐之泉。非此即彼,非生即死,两者只能择其一,我们绝无法两者兼顾。

死亡向我们袭来时,一切都被撕得血红一片,没入黑暗之中。生命之潮高涨时,我们成了汩汩曼妙的清泉,喷薄而出,如花绽放。两者全然不相容。画眉鸟儿身上的银斑闪着可爱的光亮,就在黑刺李丛中唱出它的第一首歌。如何拿它与树丛外那血腥一片、碎羽一片的惨景相联系?那是它的同类,但没有联系,它们绝然不可同日而语。一个是生,另一个是死。清澈的歌声绝不会响彻死的王国。而有生的地方就绝不会有死。没有死,只有这清新,这欢乐,这完美。这是全然另一个世界。

画眉无法停住它的歌,鸽子也不会。这歌声是自然发出的,尽管它的同类刚刚在昨天被毁灭了。它不会哀悼,不会沉默,也不会追随死者而去。生命留住了它,让它无法属于死亡。死人必须去埋葬死人1,现在生命握住了它,把它抛入新创生的天空中,在那儿它放声歌唱,似乎要燃烧自己一般。管它过去,管它别人什么样,现在它跨越了难言的生死之别,被抛入了新的天空。

它的歌声唱出了过渡时的第一声破裂和犹豫。从死的手掌中向新生命过渡是一个从死亡到死亡的过程,灵魂转生是一种眩晕的痛苦挣扎。但过渡只须一刻,灵魂就从死的手掌中转生到新的自由之中。顷刻间它就进入了一个奇迹的王国,在新创生的中心歌唱。

鸟儿没有后退,没有依偎向死亡或它已死的同类。没有死亡,死者已经埋葬了死者。它被抛入两个世界之间的峡谷之中,恐惧地扑棱起双翅,凭着一身冲劲不知不觉中飞起来了。

我们被抬起,准备被抛入了新的开端。在我们心底,泉水在翻腾,要把我们抛出去。谁能阻断这推动我们的冲力?它来自未知,冲到我们身上,使我们乘上了天国吹来的清新柔风,像鸟儿那样在混沌中优雅地款步从死转向生。(此文写于1917年,发表于1919年。1916—1917年的冬天极为寒冷。)

归乡愁思

一个灵魂已死的男人在喘息

他从未对自己说

——这是我的,我自己的故土——2

真受不了!

四年前,我眼瞅着一层薄雪下肯特郡那死灰色的海岸线从眼帘中消逝3。四年后,我又看到,在远方地平线上,最后一抹夕阳辉映着寒冷的西天下一星微弱灯光,像信号一样。这是英国最西角的灯塔之光。我这个有点近视的人几乎是第一个看见了它。人往往凭预感也能看得见。夕阳过后,这英国最西端的灯塔之微光,在从大洋对面的墨西哥湾来的人眼中,的确是太遥远了。

我绝不佯装我心已死。不,它就在我心中爆裂着。“这是我的,我自己的故土!”天啊,那灯光之后是什么呀?

两小时以后再上甲板,会发现黑暗中一片耀眼的白光4,似乎是什么人在黑夜的树丛中晃动着一束强烈的信号灯光。白光下,航船悄然在黯淡的海上行驶。我们正驶入普利茅斯湾。

那儿有“一个灵魂已死的男人在喘息”吗?

微暗中星星点点的灯光在闪烁,那一定是陆地了。远处的一排微光,那儿定是岬角了。航船缓缓前行,速度减半,要进港了。

英格兰!那么静!看上去是那么遥远!英格兰静卧在怎样神秘孤独的地带啊!“它看上去不像一个文明大国,”我身后的古巴人说,“似乎那上面没人。”“说得对!”那德国女人叫道,“太安静了!太静了!好像谁也不会来似的。”

你在黑夜中缓缓进入港湾,看到幽暗中那一星星儿闪光时,生出的就是这种感觉。这里的黑夜是沉默的,而美国或西班牙的夜岸却是喧闹的。

航船渐渐陷入沉寂中。一只小汽艇上亮起了红、白、黄三色光,在船尾兜了一圈就驶到了背风处。那德国女人称之为“圣诞树样的船儿”,尽管亮着灯,可看上去很空荡,好生奇怪。英国船员们在沉默中快手快脚地拴着船。听到小艇里英国人的说话声,好奇怪,是那么轻声细语,与我们船上西班牙人和德国人的喧哗形成了对比。

这些正在拴缆绳的英国海员正如同这英国土地那样安宁。他们不会打扰夜的宁静,他们不会刺破这静夜。梯子很快就在静悄悄中搭上了;随之警察和护照检察官也在静悄悄中快步上了船。一切都静得出奇,使得喝茶时分还是各国游客云集的航船像被遗弃了似的。英国上了船,船上的一切就都静了下来。

一切手续都在静悄悄中迅速办完,我们上岸了。我心中立即生出一种奇特的失落感,一切事物一切人都让人感到有点缺憾。我觉得,在日常生活的来来往往中,只有英国人算得上是文明人了。就这么轻手轻脚迷迷糊糊上了岸,轻描淡写地看一眼行李就算过关,糊里糊涂进了普利茅斯的旅馆,一切都轻柔、散淡、文明到极点。就这么结束了,下了船,上了岸,进了旅馆。

这是第一次上岸过夜,静得出奇。我说不清,从西边5回到英国后,怎么会感到那么一种死样的静谧。在旧金山靠岸时,那种狂躁的嘈杂声令我无法忍受。可伦敦又让我感到一种压抑的死静,似乎什么都没有共鸣。一切都受着压抑、杳然无声,没有半点有力的接触,没有半点激烈的反响。似乎交通是在深深的沙漠中进行着,心被重重地扭曲了、喑哑了。

我必须坦白说,故乡这种奇特的喑哑比纽约或墨西哥城的嘈杂更令我恐惧。自打我看到英国最西角上的一线微光和港湾口上那大树样的灯塔发出的强光后,还没感到英国有什么让我怦然心动。一切似乎都拴上了沙袋,就像轮船船帮拴上沙袋以缓和与码头相撞的冲击力。这种情形即是如此。任何的冲击和接触都被拴上了沙袋以减缓其力量。每个人说的每句话都被事先淡化了,是为了防止冲撞。每个人对每件事的感受也都降了温,化为乌有,是为了不影响人们的感受。

这情景最终令人发疯。坐在开往伦敦的火车餐车中用早餐,会感到一种奇特的紧张。是什么奇特的不安缠绕着这火车?在美国,普尔门火车比我们的车重,因此震动得没这么厉害。那里似乎里里外外都有更多的空间,让人无论精神上和还是肉体上都感到宽松。可能美国人举止不够好,尽管我即使在美国也不大会同意这种说法。至于英国人,如果他觉得不是与自己的“同类”在一起,他就会沉默不语,这毛病很不好,常遭人谴责。当然了,他从不说在嘴上也不表现在行动上,因此可以说他在自己的环境中急安全又得体。

可现在是坐在餐车中,车身晃得厉害。侍者们行动快捷轻柔,很专心致志。可饭食不够好,令人感到是一群已经休眠的人在昏睡中伺候你这个鬼魂样的人。空间太小,挤得人真想砸碎点什么才能轻快一下子。车窗外,那挤挤巴巴的景致儿一闪而过。真令人难以置信,阳光如同一层薄薄的水雾,半英里开外的景物拥挤着直冲向你的脸,令你不得不仰着头边躲闪边倒吸一口气,如同有人把他的脸径直伸向你眼皮子底下一样。太挤了!

我们吃着腌鱼和咸肉。车里挤满了人。人们,大都是男人们,都三缄其口,似乎是要保住他们的气味不发散出自己的座位。在那个自我蜷缩的小圈子里,他们坐着,一张张英国式的脸上笑容可掬。当然,他们都试图显得更“大气”一点,让人觉得他们有更多的人伺候着。这就是英国人的幼稚了。如果他们有两个仆人,他们要装出有四个的样子,不少于四个。

他们故作“大气”,自鸣得意地坐在一个透明的气泡中,微笑着吃饭,往粥上撒着糖。但他们也会偷偷地瞟一眼那透明气泡之外的东西。他们不允许“大气”的气泡之外还存在别的什么,除了别样的“大气”气泡。

在生活琐事上,英国人算得上是唯一完全文明的人。上帝总算把我从这种文明中解脱了出来,饶了我一命。这种文明的把戏在于狠狠地克制自己,严严地捂住自身的气味,直到它在自己周遭形成一个自我封闭的透明的小球体。在这个小球体中间,端坐着英国人,自以为是、自尊自大,同时又自我否定。他似乎是在表白:我知道我不过如此一个人而已。我不会拿你怎么样,绝不会。嗬,还绝不会!归根结底,你是什么人对我来说毫无意义。我在我那透明的世界中是个神,那小小领地,没人能否认那是我的领地。我只是在沉默寡言的气泡中才是个神,我怎么会去侵犯别人呢?我只是敦促别人也变得同样沉默寡言、同样不爱冒犯别人。如果他们乐意,他们也可以在自己的气泡中做个神。

于是你感到被封闭得透不过气来。从海上来,进入英吉利海峡时就算入了第一口箱子中,普利茅斯湾是第二口箱子,海关是第三口,旅店是第四口,再进入餐车,就是第五口箱子了。如此这般,就像中国式的连环箱,一个套一个,最中间套着一个半英寸长的小瓷人儿。就是这种感觉,感到像一层套一层,一层紧似一层的箱子中套着的小瓷人儿,这真要令人发疯。

这就是回乡,回到故乡人身边来!在生活琐事上,他们算得上全世界最讲究、最文明的人了。可这一个个完美的小人儿却是紧紧地锁在沉默寡言的箱子或气泡中的。他还为了自身的安全为自己做了其他这样那样的箱子。

他心里感到自鸣得意,甚至是“优越”。回到故土,你会被英国人的这种微妙的“优越”感狠狠一击。他倒不会怎么样你,不会的,那是他“优越”的一部分——他太优越了,不屑于拿你怎么样,他只须在自己的气泡中洋洋自得,自以为优越。比什么优越呢?哦,说不上比什么,就是优越。如果非要他说,他会说比什么都优越。见这优越的鬼去吧。这气泡中的自我克制和自我幻觉恰恰是他做作自傲的畸形萌芽。

这是我的,我自己的故土。

餐车里进早餐的绅士在粥上撒着糖,似乎自作潇洒的把戏玩得很油了。他知道他往粥上撒糖的架势很优雅,他知道他往糖罐里放回茶匙的动作很漂亮。他知道与世界上的别人比,他的谈吐很文明,他的笑容很迷人。很明显,他对别人不怀恶意。很明显,他是想给人们留下最好的印象。如果留下的是他的印象,这印象并非如此美好。还有,他知道他能够克制自己。他是英国人,是他自己,他能自制,只生活在那永不破灭的自我克制气泡中,不让自己的气味泄露一旁,也不与别人的气味相混淆。真是毫不危险的可爱贵族!

可他还是露馅儿了。好好儿看看他那美好明亮的英国人眼睛吧,那眼在笑,可它们并没笑意。再看看那张姣好的英国人的脸,似乎对生活很满意。他的笑还不如里奥德·乔治6笑得真切呢。那目光并不潇洒,那好气色的脸也并不神情自若。在那微笑的眼神中深藏着的是恐惧。甚至英国人的和蔼大度满足中都藏着恐惧。那得意的脸上,笑纹奇怪地颤抖着,看上去像是歹意的笑纹。就是这笑,不管他如何克制自己,还是流露出一丝恐惧、无能、恶意和克制的怨恨。是的,在轻柔的文明外表下,是恐惧、无能和怨恨。

他的心不曾燃烧,

当他流浪的脚步

从异国土地转回家乡!7

回到英国会发现国内的人就是这样。于是你会明白在国外的英国人的痛苦,特别是有点地位的英国人。

不可否认,大战(指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英国的尊严在全球大打折扣。英国人会说,那是因为美国人的美元造成的。从这话音里你就可以听出英国垮掉了。

英国的尊严绝非建立在金钱上,而是建立在人的想象上。英国被认为是骄傲自由的国度。自由与骄傲相辅相成,在某种程度上慷慨大度,慷慨之至。

这就是曾经领导过世界的英国。窃以为这是人们对英国最佳的概念了,在别国人眼中英国最好的一面即是如此,而英国人便据此获得了一种荣耀。

现在呢?现在她仍旧获得了一丝荣耀的残羹,但很有点嘲讽意味了。正如同穷兮兮的俄国伯爵,他们现在得去卖报纸了,因此招来的是嘲弄,倒是与众不同啊。真正的英国骄傲已去,取而代之的“优越”是愚蠢的优越,招来全世界人的笑话。

对这大千世界来说,英国不仅优越不起来,反而受着羞辱。在世人眼中,她正一天天丢人现眼下去,虚弱、寡断、无主无张,甚至失去了最后一丝骄傲,英格兰在世界舞台上不停地申辩着、发出反对的声音。

海外的英国人当然对此感同身受。在外边你几乎很难碰上哪个英国人对他的故乡不深感焦虑、恶心甚至蔑视的。故国似乎是个废物,如果回来了,你会感到她比从远处看起来更像废物。

如果在国外的办公室里遇上个英国人,他会与你无言以对,一脸的愤世嫉俗。“我能怎么着!”他说,“我怎么能违反国内来的命令?命令我不能流露出丁点儿对美国的不满。我要做的就是防止冒犯美国人。在美国面前,我必须总是跪着,求她别理会对她的冒犯,其实她一点也不理会。”

这就是一个生活在外的人的感受。他知道,当你冲某人下跪时,这人就会冲你吐口水。他做得对,因为人的膝盖不是用来下跪的。“有个英国人想来美国,华盛顿发放了签证,说:什么时候想来就来吧。可伦敦来了电报:别让这人进美国,华盛顿可能不喜欢。这可怎么办好?”

哪儿都有这样的事。一个人与黑人劳工一起修铁路,某个蛮横的牙买加黑人(是英国籍,但比英国人牛气多了)控告了他的老板,英国人严肃地审了这案子,受政府的影响,这英国老板受了惩罚,于是那黑人笑了,还冲他脸上吐了口水。

倒霉鬼万岁!但愿他全吞吃了我们大家。

同样的事发生在印度、埃及和中国。国内是一群莫名其妙的蠢货,半男不女,女人也比他们更有胆量;可国外,倒有那么几个英国汉子在斗争。

英国在我看来的确是变软了,腐烂了。如果要从全球的眼光来看英国,现在就该这样做。于是你看到英国这个小岛不过是世界的一座后花园,挤满了一群井底之蛙,却自以为是在引领着世界的命运。真是可悲又可笑。那所谓的“优越”就更是做作到抽风的地步了。

这帮子可怜的“优越”绅士们,剩下的唯一一招儿就是抱怨美国人了。英国人一说起美国人来,那股子怨恨真令我吃惊。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那儿的共和党老鹰们不愿为别人呕心沥血地当鹈鹕8。凭什么要为他人当鹈鹕?

说到底,怨恨对于一个高尚的人来说是个坏毛病,它表明你无能。高尚的英国人惹不起美元,因无能而怨恨——但只是在私下,当美国人听不到的时候。

我是个英国人,我深知,如果我的同胞还有灵魂可出卖,他们会卖了灵魂换美元,并且会苦苦地讨价还价一番。

这就是面对美元表现出的真正优越。

这是我的,我自己的故土!

它许多年来是那样勇敢的一个国家,勇往直前,无所畏惧,雄性的英格兰。甚至染了胡子的帕麦尔斯顿9也算个勇敢的人。太勇敢,太勇猛了,从不会使暗绊儿,那是我的英格兰。

看看我们现在吧,那千百万条裤裆中,一个男人也没剩下,一个也没剩下。一帮子和善的胆小鬼全躲在自负的气泡中,锁在一个接一个的连环箱中保了平安。

面对这无休止的连环保险箱中的小人儿,你非狠狠嘲笑一通不可。嘲弄了半天你还是个英国人,所以只剩下瞠目结舌的份儿了。我的,自己的故土,简直令我目瞪口呆。(此文写于1923年,但被杂志退稿,理由是文辞过于尖刻。四十五年后才被收入劳伦斯的文集发表。)

我为何不爱在伦敦生活

你刚刚走下旋梯上岸,心儿就突然莫名其妙地一沉。不是因为恐惧,恰恰相反,似乎是因为生命的冲动消退了,心也就随之黯淡下来,沉了下去。你随人流穿过慈悲的警察和善良的护照官身边,穿过繁琐又有点愚蠢的海关——如果有人偷带进两双冒牌丝袜似乎算不得什么大罪过——然后上了慢吞吞的火车(它慢,但不伤害你),与懒散但不会伤害你的人坐在一起,从好心肠不害人的侍者手中接过一杯无害的茶水。我们坐着车穿过狭小、慵懒但淳朴无害的乡村,直到抵达庞大但毫无生气的维多利亚火车站,随后一个不坏的脚夫过来把我们送上一辆不坏的出租车10,车子穿过拥挤但出奇乏味的伦敦街市来到旅店,这旅店舒适但让人觉得慵懒、乏味得出奇。出国几年回到伦敦,这头半个钟头真叫过得难受,心头只觉得让一种难言的沉闷压抑着,几乎要被它压死。不过,很快这感觉就会过去,你会承认刚才的说法有点夸张。你又合上了伦敦的节拍并告诉自己伦敦一点也不乏味。可是,无论你睡着还是醒着,那可怕的感觉一直都挥之不去:乏味!无聊!这里的日子十分乏味!我没劲!我让它弄得没劲!我精神没劲!我的生命与伦敦的乏味一起乏味。

这就是初来伦敦几周内纠缠你的噩梦。自然,待长了,这感觉会消逝,你会发现伦敦与巴黎、罗马或纽约一样令人激动。可这里的天气我受不了,我在这儿待不长。离开伦敦的那个早上,我睁着酸痛的眼从出租车中好奇地往外看去,眼看着伦敦一阵阵乏味起来,死一样的乏味。只有当我坐上了赶班船的火车,才觉得生命与希望又还阳了,我听到一阵阵的“再见”声!感谢上帝,再见了。

对自己的故土生出这种感受来,真是可怕。我相信,我是个例外,或者说我的情况至少是个被夸大了的例子。可我看得出,大多数我的同胞都是一脸的痛苦和可怜,隐约透着这样的感受:没劲!压根儿就没劲!我的日子太乏味了!

当然了,英国是世界上顶安逸的国家了,安逸、闲适而美好。人们个个儿不错,个个儿好脾气儿。总的来说,英国人是世界上顶好的人,人人都为别人创造了方便,没有什么跟你过不去的。可就是这种方便与善良最终变成了噩梦。似乎空气中都弥漫着这样那样的麻药,它让一切都变得容易美好,祛了一切东西的锐气,无论好坏。你吸进这种安逸与美好之药,你的生命活力也随之下降——倒不是你的肉体生命,而是别的——你个性生命的熊熊火焰。英格兰本来是能自由起来,能个性起来的,可现在没有哪团个性的生命之火燃得猛烈而生动。这里的火只是温乎乎的,手指头伸过去都烧不痛。善良、安全、安逸,很理想。可在这一切安逸之下埋伏着不安之痛,这情形正如吸毒者一样。

早先可不是这样。二十年前的伦敦11在我看来是个十分十分刺激的地方,特别刺激,是一切冒险的巨大喧嚣中心,它不仅是世界的心脏,而且是全世界冒险的心脏。斯特兰德大街,英格兰银行,查灵克罗斯12之夜,海德公园13的清晨!不错,我现在是老了二十岁,可我并未失去冒险精神。我觉得伦敦与冒险无缘了。交通太拥挤!这里的车辆曾驶向某个冒险的场地。可现在,它们只是挤成一团向前涌着,没个方向,只是成群结队无聊地向前拱而已,前头半点冒险也没有。车辆陷入了一种乏味的惯性中,然后再乏味地重新启动。伦敦的交通车辆曾经与男人在生命的大海上冒险的神秘同咆哮,如同一只巨大的贝壳在喃喃自语,讲着一个激动人心但又含糊其辞的故事。这会子她发达了,倒像一门遥远但声音单调的大炮,乏味地轰炸着这个那个,粉碎了大地,毁灭了生命,把一切都炸死。那么,在伦敦做点什么呢?我没个事由儿,就只剩下闲逛,为这里无尽的乏味百思不得其解。我也时而与朋友吃个午饭晚餐什么的,边吃边聊。现在我对伦敦感到最害怕的就是这种聊天了。我在国外的日子中,大多数时间里没什么话可说,偶尔说上几句也就沉默了。而在伦敦,我感到像一只蜘蛛,我的蜘蛛线让某个人给逮住了,被人给拉扯着没完没了地织网,织呀织,毫无目的。他甚至织的压根儿不是自己的网14。

因此,在伦敦的午餐晚餐或茶会上,我不想开口说话,无意说。可我的话被人无休止地拉扯了出来,别人也是没完没了地絮叨着。说不完的话,人人沉醉其间,这是我们这些不会演奏爵士乐或随爵士乐跳舞的人的唯一真正职业。简直是徒劳,这就像俄国人那样为谈话而谈话,没有半点儿行动。干坐着大聊特侃,这也是我眼里伦敦的一面。由此而生出的可怜徒劳感只能加深可悲的乏味感,摆脱它的唯一办法就是一走了之。(此文写于1928年,发表在《晚报》时编辑将标题改为《乏味的伦敦》,后一直以此标题收入各种选集,中文版亦然。现根据剑桥版劳伦斯散文集恢复劳伦斯最初的标题。)

诺丁汉矿乡杂记

大约四十四年前我出生在伊斯特伍德,那是一座矿乡,住着三千来口人。它距诺丁汉有八英里光景,一英里外的埃利沃斯小溪是诺丁汉郡和达比郡的分界线。这片山乡往西十六英里开外是克里奇和麦特洛克,东部和东北部是曼斯菲尔德和舍伍德林区。在我眼中,它过去是、现在依然是美丽至极的山乡:一边是遍地红砂岩和橡树的诺丁汉,另一边是以冷峻的石灰石、桉树和石墙著称的达比郡。儿时和青年时代的故乡,仍然是森林密布、良田万顷的旧英格兰,没有汽车,矿井不过是偶然点缀其间,罗宾汉和他乐观的伙伴们离我们并不遥远。

B. W.公司15在我出生前六十年就在这里开煤矿了。有了矿才有了伊斯特伍德镇。在十九世纪初,它一定是个小村落,散落着一些村舍和一排排四间一户的联体矿工住家楼。十八世纪的老矿工们就住这样的房子。他们在露天小煤窑里干活。有的矿是在山的一侧开洞,矿工们钻进去干活,还有的是靠驴拉卷扬机,把矿工装在车斗里一个个送上地面。我父亲年轻时,那种卷扬机还在用着。我小的时候,还能看到卷扬机的轴架。

1820年左右,公司的卷扬机轴架肯定是塌了,尽管掉得不太深,但从此装上了机器,矿井成了真正的工业化矿井了。就在那时,我祖父来了。他学会了裁缝,从英国南部漂泊到此地,在布林斯里矿上找到了一份裁缝工作。那时矿上给工人们发法兰绒衬衣或背心,那种奇大的老式缝纫机缝着成堆的裤子。可在我还很小的时候,矿上就不再给工人们发工作服了。

我祖父就在老布林斯里矿的小溪旁,找了一间采石场边上的老农舍住了下来。那是近一百年前的事了。现在看来伊斯特伍德是在山上占了一个可爱的位置。一边是向着达比郡的陡峭山坡,另一边是通向诺丁汉的长长山坡。人们建起了一座新教堂,它尽管样子不怎么样,却占了居高临下的位置,隔着难看的埃利沃斯谷地与黑诺的教堂遥遥相望,那座教堂也同样占据了远处的一座山头。良机难遇,良机难遇!这些煤镇子完全可以像意大利的小山镇一样别致迷人。可事实又怎么样呢?

大部分老式矿工的一排排小房子都给拆了,代替它们的是诺丁汉街上沿街开的小店铺,单调无味。而在这条街北面的下坡上,公司建起了所谓的新建筑,也可以称之为方块广场。这些建筑围出了两方广场,建在粗鄙的斜坡上。这些一户四间的联体楼,正面对着阴郁空旷的街道,背面带一个矮砖墙四方小院子,里面有一间厕所和一个炉灰坑,外面是沙漠似的广场。陡斜的广场地面坚硬、坑坑洼洼、黑魆魆的,四周全是这些小后院,院角上开着门。广场很大,实在只能叫沙漠,不同的是上面戳着晾衣杆子,人们从中穿行,孩子们在硬地上玩耍。这种建筑四面封闭,像兵营,样子十分古怪。

即使在五十年前,这种广场也不那么招人喜欢。住在这种地方算“粗俗”的一类了。不那么俗的则住在另一处叫布里契的地方,那是有六个街区的一个住宅区,是公司在谷地里建起的一批稍微像样的住房。一边三排房子,中间是条小路。最粗俗掉价的地方是达金斯罗那一片儿,那是两排十分破旧,黑糊糊的四间一户联体楼,就在离方块广场不远的山上。

这地方就是这么发展起来的。就在陡峭的街那边,在广场中间的斯卡吉尔街上建起了美以美会教堂,我就出生在教堂上方小街角的店铺里。在广场另一边,矿工们建起了一座高大如谷仓的原始卫理公会教堂。诺丁汉街就从山顶上穿过,街旁是丑陋的维多利亚中期样式的商店。倒是镇边上的小集市样子挺好看,集市那边就是达比郡了。集市的一边是太阳客栈,对面是药店,摆着金色的杵和臼,街角上是另一家商店,那正是阿尔弗里顿街与诺丁汉街相交的街角。

就在那新旧英国混乱交替的时代,我开始懂事了。我还记得,一些本地区的小投机商们早已开始乱建成排的房子,总是成排地建,在田野上建起单调讨厌的红砖青石板顶的排房,外立面是平的。外飘窗式的房子在我童年时已经出现了,但乡间没盖这样的房。

广场周围和街上一定有三四百座公司的房子,围起来就像兵营的大墙。布里契那边大约有六十到八十座公司的房子。而破旧的达金斯罗地区则有三四十座小房子。再加上有园子的旧农舍和排子房遍布胡同和诺丁汉大街,人们有足够的房子住了,不必再建新房了。我小时候已经不怎么看得到人们建房子了。

我家住在布里契街角上的房子里,一条山楂树篱掩映的土路一直伸延到我家门口。另一边是那条溪水,小溪上架着一座牧羊桥,直通草场。溪边上的山楂树篱长得老高,像大树一样。我们爱下溪里去洗澡,就在磨房水坝附近,流水在那里形成了一个瀑布,人们就在那里给羊洗药澡16。我小时候,磨房里不再磨面了。我父亲一直在布林斯里矿上干活,总是在早晨四五点钟起床,黎明时分就出门穿过田野去康尼·格雷上班,一路上在草丛中采些蘑菇或捕一只怯懦的野兔,晚上下班时揣在工作服里带回家来。

我们的生活处在一个奇特的交叉点上:介于工业时代和莎士比亚、弥尔顿、菲尔丁和乔治·艾略特的农业英国。那地方的人讲一口浓重的达比郡方言,总把你(you)说成thee和thou。那儿的人几乎全然本能地活着。我父亲同辈的人根本不识字。矿井并未把他们变成机器,相反,在采煤承包制下,井下的工人像一家人一样干活儿,他们之间赤诚相见、亲密无间。井下的黑暗和矿坑的遥远以及不断的危险使他们之间肉体上、本能上和直觉上的接触十分密切,几乎如同身贴身一样,其感触真实而强烈。这种肉体上的意识和亲密无间在井下最为强烈。当他们回到井上的光线中,眨眨眼,他们会改变他们之间的交流方式。但他们仍然把井下那黑暗中亲密的、近乎赤裸的接触带到井上来。每每回想起童年,都觉得似乎总有一种内在的黑暗闪光,如同煤的乌亮光泽,我们就在那种黑暗的光泽里穿行并获得了自己真正的生命17。我父亲喜爱矿井,他不止一次受了重伤,可他决不逃脱矿井。他喜欢那种接触和亲昵,正如同战争黑暗的日子里强烈的男性情谊。他们失去这情谊后仍然不知道失去了什么。今日的年轻矿工想必也是这样。

现在的矿工也有审美的本能,但他们的妻子却没有。矿工们本能地生机勃勃,但在白日里他们却毫无雄心,毫无智慧。他们其实是在躲避理性生活,愿意本能地、直觉地活着。他们甚至并不怎么在乎钱,反倒是他们的老婆为这类琐事唠叨个没完没了,这倒也自然。我小时候,矿工和他们的老婆之间很不平等。矿工们只能见到几个钟头的日光,而冬天几乎一点也见不到。他们在井下时,他们的老婆则享有整个白天。

最大的谬误是可怜这些男人。他们从没想到可怜自己,可那些鼓动家和感伤主义者却教会了他们可怜自己。其实他们本来是幸福的,甚至不止是幸福,他们十分满足。可以说他们是感到满足却难以言表。矿工们下酒馆喝酒是为了继续伙伴间的亲情。他们无休止地聊,但聊的多是奇闻奇事甚至政治,而非现实里的真事儿。他们离家下酒馆儿、下井,要逃避的是沉重的现实——老婆、钱和有关家庭必需品的唠叨。

矿工能逃出来就逃,他们要逃离女人唠唠叨叨的物质主义。跟女人在一起,总是诸如这个断了快修补上或我们要这要那,钱从哪儿来?矿工对此一无所知,也不怎么在乎,他的生活跟这不搭界。所以他要逃。他喜欢乡下,带着他的狗在乡间游荡,打兔子,掏鸟蛋,采蘑菇,什么都干。他喜爱乡下,不由分说地喜欢。或者他就喜欢那么蹲着,看什么或什么都不看。他并不爱动脑筋,生活对他来说不是这事那事,而是一种流动。他爱他的园子,真心爱花草。对矿工的这种爱我实在是太了解了。

爱花容易引起误解。大多数女人爱花儿,但是把花当成自己的所有和装饰品。她们不会看花儿,不会对花畅想一番。如果她们被一朵花迷上,她们就会马上摘下来。占有!占为己有!我又有什么东西了!现在大多数人所说的爱花儿,不过就是这种伸出手去占有,是一种利己主义——我有了什么东西,它把我打扮得漂亮了。可我看到许多矿工站在他们家后院低头采花的那种奇特而渺远的沉思状,那表明他们真的感受到了花的美丽,那表情甚至不是仰慕,不是欢欣鼓舞,不,不是常见的那种占有欲的表情。那是一种沉思,表明他们是萌动中的艺术家。

依我看,英国真正的悲剧是丑陋。乡村是那么可爱,而人造的英国却是那么丑陋不堪。从小我就知道,那些普通的矿工怀有一种奇特的美感,这美感来自于他们的直觉和本能,是在井下被唤醒的。可是他们上井来到白天的光线中看到的尽是冷酷和丑陋,面对的是赤裸裸的物质主义。特别是当他们回到方块建筑地带和布里契居住区,回到他们自己的餐桌前,他们内心里就有什么被扼杀了,在某种意义上说他们作为人是被毁了。家里的女人几乎总是在唠唠叨叨说些物质方面的事儿。女人是被教会说这个的,被鼓励去这样做的。做母亲的责任就是盯着儿子“有出息”,男人的责任就是挣钱。我父亲那一辈男人,他们背负着野性的旧英国,也没受什么教育,所以他们还算没给撂倒。可到了我这一辈儿,当年一块儿上学的男孩子们(现在做矿工了)全给撂倒了,是让铃声叮咚的寄宿学校、图书、电影院和牧师给撂倒的,整个民族和的人类的思想都把物质繁荣当成天下头等大事来孜孜以求。

男人算是被撂倒了。一时间出现了繁荣,但是以他们的失败为代价的,接踵而来的就是灾难。所有的灾难之根就是颓丧。男人颓丧了,英国男人,特别是矿工们颓丧了。他们被出卖了,被打趴下了。

现在或许没人知道,十九世纪出卖男人之精神的是丑陋。兴旺的维多利亚时代里,有钱阶级和工业家们作下的一大孽,就是让工人沦落到丑陋的境地,丑陋,丑陋,卑贱,没人样儿。丑陋的环境,丑陋的理想,丑陋的宗教,丑陋的希望,丑陋的爱情,丑陋的服装,丑陋的家具,丑陋的房屋,丑陋的劳资关系。人的灵魂更需要实在的美,甚至胜于需要面包。中产阶级的人嘲笑矿工买钢琴,可钢琴是什么物件儿?其实他们往往买的不是什么钢琴,买琴是一种对美的盲目追求。对女人来说它是一件财产,一种家具,是一件足以让她感到优越的东西。可是看看那些老大不小的矿工学钢琴的样子吧,看看他们怎样神情专注地听女儿弹奏《少女的祈祷》18,你会发现一种对美的盲目、永不满足的渴求。男人的这种渴求比女人来得更强烈。女人只想炫耀,而男人想要的是美。

山顶那边是个不错的去处,如果公司不是在那儿建起肮脏丑陋的方块儿建筑,而是在小小的集市中央竖起一根高高的柱子,在这可爱的地方建起三圈拱廊供人们散步、坐憩,身后是漂亮的房子,那该多好!如果他们建起宽大实用的住房,五六间一套的公寓,有漂亮的门该多好。最重要的是,如果他们鼓励人们唱歌跳舞(矿工们仍然爱唱爱跳)并为此提供漂亮的场地该多好。如果他们倡导衣装美、家居美——家具和装饰美,该多好。如果他们能奖励人们做出最漂亮的桌椅、织最可爱的披巾、造最迷人的房屋,那该多好!工业化的问题在于卑鄙地强使人们的精力用于仅仅为获得而进行竞争。

你可能会说,工人们不会接受这样的生活,因为他们把英国人的家看成是自己的城堡——“我的小家”。可是,如果你能听到隔壁人家说话,那就不叫城堡了,如果你能看到人们在方块儿广场里出没,看到他们去上厕所,那成什么了?你的愿望会不会就是逃出这“城堡”和你“自己的小家”?!算了,别说这些了。只有女人才把“她自己的小家”给偶像化。女人总是最差劲,最贪婪,最有占有欲,也最下作。“小家”之类真没什么好说的,那是胡乱涂抹在大地上丑陋的小东西。

其实,直至一八〇〇年,英国人还是绝对过着乡间生活的人,很有点泥土气。几个世纪以来,英国一直有城镇,可那绝不是真正的城镇,不过是村路串成的一片村落而已,从来就不是真正的城镇。英国人性格中从未表现出人城市性的一面,即市民的一面。意大利的锡耶纳是个小地方,但它算得上是个真正的城市,市民与城市生活密切相关。诺丁汉是个大地方,正向百十来万人口发展,可它只是乱糟糟一团。诺丁汉与锡耶纳绝不可同日而语。英国人很难变成市民,部分应归咎于他们维护“小家”的雕虫小技,部分应归咎于他们不可救药地认可了环境的小气。在罗马人的标准下,美国的新兴城市倒比伦敦和曼彻斯特更算得上城市,甚至爱丁堡都比任何英格兰的城市更像真正的城市。

这种“英国人的家就是他的城”和“我的小家”之傻气的个人主义早就过时了。那是一八〇〇年前的事了,那会儿英国人只是村民老乡。工业制度一下子就让这些变了个样。尽管英国人仍爱把自己当成“老乡”,爱想点儿什么“我的家,我的园子”,可这已经显得孩子气了。今天,甚至农场劳工都觉得自己是只城市鸟儿。英国人被彻底工业化了,因此不可救药地变成了彻头彻尾的城市鸟儿。可他们不知道如何建设一座城,不知怎么设想一座城,不知怎么住在一座城里头。他们都是些市郊人,半农村人,没一个懂得怎么变得有城市气——一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他们都不知道怎么变成罗马市民、雅典市民甚至巴黎市民。

这是因为,我们一直压抑着自己的群体本能,它可以使我们团结一致,以市民的姿态表现出骄傲和尊严,而非村民。伟大的城市意味着美、尊严和某种辉煌。英国人的这一面一直被压抑着并被惊人地放弃了。英格兰是一片零零落落的小破房子,这等卑贱东西被称之为“家”。我相信,英国人打心眼里恨他们自己的小家,但女人除外。我们要的,是一种更高的姿态,更宽广的视野,某种辉煌,某种壮丽和美,一种恢弘的美。在这方面,美国人比我们干得漂亮多了。

一百年前,工业家们敢于在我的家乡干下那些丑事。而今更恶魔般的工业家们则在英国大地上胡乱建起绵延数英里的红砖“住家”,像一块块可怕的疥癣。这些小捕鼠笼子中的男人们越来越无助,越来越像被夹住的老鼠那样不满,因为他们受的屈辱日甚一日。只有那些下贱的女人才仍然喜欢她们男人眼里鼠笼一样的小家。

抛弃这一切吧。不管付出什么代价,开始改变。别再管它什么工资和工业争吵吧,把注意力转向别的什么事。把我的故乡拆个精光吧,计划一个核心,固定一个焦点,让美好的东西从中放射而出。然后建起高楼大厦来,美丽的大厦,由此扩展成一个城市中心,把它们装饰得美丽无比。先有一个绝对洁净的开始,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地收拾过去,建设一个新的英国。去它的小家吧!去它的散落在大地上的小破屋子。看看大地,在这上面建设起高尚来。英国人尽管心智发达,可在辉煌的城市里他们却比兔子还卑贱。他们像下作、小心眼儿的家庭妇女,整天吵吵吵,吵吵吵,却原来为的竟是什么政见和工资这类事儿。(这篇随笔是1929年劳伦斯应英国《建筑评论》杂志之约而写,杂志社本意是希望劳伦斯对工业文明过程中乡镇建设的杂乱无章进行批评。此篇后来成了劳伦斯最有名的随笔,经常被收入各种随笔集中。)

性感

真可惜,性竟成了一个丑陋的字眼儿,一个小小的丑陋字眼儿,甚至教人无法理解的字眼儿。性到底是什么?我们越想越不得其解。

科学说,它是一种本能。可本能又是什么?很明显,本能,就是某种古而又古的习惯变得根深蒂固后成了一种习性。一种习惯,即使再老,也是有个开头的。可性却没有开端。有生命的地方就有它。所以说性绝非是从“习惯”而来。

人们又把性说成欲望,像饥饿一样。欲望,什么欲望?繁殖的欲望吗?真叫荒唐。他们说,雄孔雀竖起他全部漂亮的羽毛来,令雌孔雀眩惑,从而雌孔雀会让他满足一下繁殖的欲望。可为什么雌孔雀不这样表现一下去眩惑雄孔雀从而也满足她的繁殖欲?她肯定同他一样对蛋和幼雀充满欲望。我们无法相信,她的性冲动太弱,竟需要雄孔雀来展示那蓝色羽毛的奇景,以此激起自己的欲望。绝不是。

反正我从没见过哪个雌孔雀注意过她的丈夫展示其黄蓝相间的光彩。我不信她注意过这个。我一点也不信她能辨别黄、蓝、褐或绿这几种颜色。

如果我见过雌孔雀凝神注意过她男人的花花风采,我会相信雄孔雀竖起羽毛是为了“吸引”她。可她从来不看他。只是当他扑棱一下用他的羽毛碰到了她,就像风暴穿过树丛那样,她才似乎有了点生气,这才瞟他一眼。

这类性理论真叫人吃惊。雄孔雀竖起羽毛风光一番却原来是为雌孔雀,可雌孔雀的眼睛却从不看他。你就想象一个科学家有多么幼稚吧,他甚至赋予雌孔雀一双深邃灵活的目光去欣赏雄孔雀的色彩与造型。哦,多么会审美的雌孔雀啊!

还有一说是,雄夜莺歌唱是为了吸引雌夜莺。可让人好奇的是,求偶期和蜜月都过了,雌夜莺也不再对雄夜莺感兴趣,而只顾起幼莺来。这时那雄的还唱得那么欢是为什么呢?看来他唱歌不是为了吸引雌的,而是要分她的心,逗正在抱窝的她一乐。

理论是多么令人高兴又是多么幼稚!可这些理论背后隐藏着一种意愿。所有性理论背后都藏有一个不可饶恕的意愿,那就是否定并要抹杀美的神秘。

因为美就是一种神秘。你既不能吃又不能用它来做法兰绒。于是,科学说,追求女性并引诱她繁殖,这是一种美的诡计。好不幼稚!好像女性需要勾引。她甚至可以在黑暗中繁殖。那么,哪里有美之诡计呢?

科学对美怀有一种神秘的仇恨,因为美无法适应科学的因果之链。社会对性怀有一种神秘的仇恨,因为它永远有悖于社会的人之美妙的赚钱计划。于是这两者联手把性与美说成仅仅是繁殖的欲望。

其实,性与美是同一的,就如同火焰与火一样。如果你恨性,你就是恨美。如果你爱活生生的美,那么你就会对性抱以尊重。当然你尽可以喜欢陈旧、死气沉沉的美并仇视性。但是,只要你爱活生生的美,你必然敬重性。

性与美是不可分的,正如同生命与意识。与性和美同在、源于性和美的智慧就是直觉。我们文明造成的一大灾难,就是仇恨性。举个例子说,还有什么比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法更恶毒地仇视性?它同样极端恐惧美,活的美。它使我们的直觉官能萎缩,使我们直觉的自我萎缩。

现代男女之心理顽症就是直觉官能萎缩症。本来有一个完整的生命世界是可以靠直觉去认知、去享受的,而且只能靠直觉。可我们丢了这直觉,因为我们否定了性与美——这直觉生命与悠然生命的源泉,它在自由的动物与植物身上显得十分可爱。

性是根,根之上,直觉是叶子,美是花朵。为什么女人在二十来岁时显得可爱?因为此时性正悄然爬上她的脸,正如一朵玫瑰正爬上枝头一样。

它用美来吸引人们。我们竭尽全力否定它,我们尽可能试图让这美变得浅薄、变成废品。可说到底,性的吸引就是美的吸引。

美这东西,咱们受的美育太浅,几乎谈不出个所以然。我们试图装懂,把它说成某种固定的安排:高鼻、大眼儿什么的。我们认为一个可爱的女人一定要长得像莉莲·基什19;英俊的男人必定要像鲁道夫·瓦连蒂诺20,我们就是这么想的。

可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却不这样。我们会说:“她挺美,可我不拿她当一回事儿。”这说明我们用错了美这个字眼儿。我们应该这样说才对:“她有美的固定特征,可在我眼中她并不美。”

美是一种体验,而不是别的。它不是某种一成不变的特征与模式,它是某种被感受到的东西,是一道闪光或通过美感的传导获得的感受。我们的毛病在于我们的美感受了挫伤,变迟钝了,我们错过了一切最好的东西。

就说电影吧,查理·卓别林那张怪模怪样的脸上透着比瓦连蒂诺多得多的美。卓别林的眉毛和眼睛里有一种真切的美,一种纯洁的光芒。

可是,我们的美感大受挫伤,迟钝至极,以至于我们看不到这美,看到了也不懂。我们只能看到那些明显的东西,如所谓的鲁道夫·瓦连蒂诺的美,它令人愉快因为它满足了某种固有的关于英俊的看法。

可是那些最普通的人也可以看上去是美的,可以是美的。只需性之火微微上升,就可以使一张丑脸变得可爱。那才是真正的性吸引力:美感的传导。

相反,再也没有比一个真正标致的女人更令人生厌的了。这是因为,既然美是体验而非具体的形式,那么,一个最标致的女人肯定是十分丑陋的了。当性之光芒在她身上失去以后,她以一种丑恶的冷漠相出现,那模样该多么可恶。外表的标致只能使她更丑。

性是什么,我们并不知道。但它一定是某种火,因为它总传导一种热情与光芒。当这光芒变成一种纯粹的光彩,我们就感到了美。

没有什么比一个性火熄灭了的人更丑的了。人人都想躲避这样一个讨厌的泥人。

可当我们勃勃有生气的时候,性之火就在我们体内文燃或烈燃。年轻时,这火星星点点,光焰四射。上了年纪,这火燃得柔和了、平缓了,但它仍然存在。我们可以控制它,但只能是部分地控制,因此社会仇恨它。

性火是美之源泉,也是怒之源泉,它在我们体内燃烧着,我们的智力是无法理解它的,正像真火一样,当它燃烧时,我们的手指不小心碰上它就会被灼痛,正因此,那些只想“安全”的社会人仇恨性之火。

幸运的是,并非太多的人能成功地仅仅做一个社会人。老亚当之火在文燃。这火的一个特点是它会点燃别的火。这里的性之火会引燃那里的性之火。它会使文火变成微火,它会点亮一星耀眼的火花或引燃一团火焰,火焰与火焰相遇就会引燃一场大火。

无论何时这性之火燃起,它都会得到这样那样的回应。它唤醒的只能是热情与乐观。当你说:“我喜欢那姑娘,她真是个好样儿的。”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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