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修·斯卡德系列:屠宰场之舞(侯孝贤、梁朝伟等为之迷狂的爱伦坡终身大师奖得主、硬汉派侦探小说标杆劳伦斯?布洛克杰作。)(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12-05 17:4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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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劳伦斯·布洛克

出版社:四川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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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修·斯卡德系列:屠宰场之舞(侯孝贤、梁朝伟等为之迷狂的爱伦坡终身大师奖得主、硬汉派侦探小说标杆劳伦斯?布洛克杰作。)

马修·斯卡德系列:屠宰场之舞(侯孝贤、梁朝伟等为之迷狂的爱伦坡终身大师奖得主、硬汉派侦探小说标杆劳伦斯?布洛克杰作。)试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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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7-01ISBN:9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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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7658本书由后浪出版咨询(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假若真主为世人所犯的罪恶而惩治他们,那末,他不留一个人在地面上。——《古兰经》第三十五章,四十五节1

第五回合接近一半时,身穿蓝短裤的拳手,以一记强劲的左勾拳击中对手下巴,接着又朝他头上补了一记右直拳。“他差不多啦。”米克·巴卢说道。

他看起来是一副快倒下的样子。不过当那蓝短裤小子展开猛烈攻击时,那名挨打的躲过一记直拳,弯腰抱住对手,两人便扭成了一团。在裁判将他们拉开之前,我看见他已然涣散的目光。“还剩多少时间?”“大概一分多钟。”“还早嘛,”米克说道,“你仔细瞧那小子,他准会把对手打得落花流水。他个儿小,却蛮得像头牛。”

其实他们不算小个子,中量级的选手,体重大概在一百五十五磅左右。过去我对拳赛的各种量级很清楚,但那时候比较容易,现在的分级标准比以往多两倍以上,一下又是次什么级,一下又是超什么级,每一级还各有三种不同的冠军。我想当某位仁兄发觉增立名目要比赢得比赛容易得多时,这种潮流便一发不可收拾,而从此之后,就再看不到什么精彩的好拳了。

现在我们看的这场比赛,严格地讲,什么名目也没有,若和拉斯维加斯或亚特兰大赌场举行的盛大场面比起来,简直是天壤之别。再说精确一点,我们是在麦斯佩斯附近的某条黑街上,一个废弃工地的水泥仓库里。它位于皇后区的边缘,东、南角分别和绿点、布什维克区相接,其余的地方则被一大片公墓包围。你可能在纽约住上一辈子而从未踏进麦斯佩斯这个鬼地方一步,或者开车经过几十次却浑然不觉。满街不是工厂和五金行,就是单调乏味的住宅,没有人会想来此地投资或开发。不过未来的事情也难说,有限的空间迟早会用光,只要城里那些年轻拓荒者把一整列的排屋墙上的老旧沥青铲掉,再动手将室内好好装潢一番,这个地区将会像艺术家住的阁楼一般重获生机。到时候,格兰德大道的人行道上会种上满满一排银杏树,巷尾街角也会到处林立着韩国蔬果行。

不过呢,眼前这麦斯佩斯体育馆的崭新面貌是唯一显出这一带会有光明前途的标记。几个月前,麦迪逊花园广场因为翻修而把菲尔特广场暂时关闭了。就在十二月初,麦斯佩斯体育馆隆重开幕,每周四晚上都安排了一堆拳赛,第一场预赛通常在七点左右开锣。

这栋建筑物要比菲尔特广场小,四周是未经处理的水泥墙,顶上是铁皮棚子,地板也是裸着的水泥,看起来相当简洁;拳击赛的擂台坐落在这长方形场馆其中一面的正中央,面对着入口。一排排金属制的折叠椅将擂台三面围住;三个座区的前两排座位是血红色,其余则是灰色,靠擂台的红椅子是预订席,灰椅子则可自由入座,一张票才五元,比曼哈顿的首轮电影便宜两块。即便如此,还是有近半数的灰椅子是空的。

为了尽可能塞满观众席,票价被压得很低。如此坐在家里看有线电视的观众才不会发觉,原来,这个节目是针对他们设计的。新的麦斯佩斯体育馆是有线电视的产物,为一个刚成立的体育频道提供节目,这家名叫“五区有线电视网”的公司,正摩拳擦掌准备在纽约电视界争得一席之地。七点多,我和米克到了这儿,看见有几辆“五区”的转播车已停在体育馆外面,准备在八点时开始转播。

此时最后一场预赛的第五回合结束,穿白短裤的小子还挺着没倒。这两名拳手都是布鲁克林混大的黑人,赛前的介绍中说,其中一位来自贝德福德-斯泰弗森特,另一位则来自皇冠高地。一样的短发,一样的中等身材,其中穿蓝短裤的那个因为老弯着身子打拳,看起来比较矮,实际上也差不多高。还好两人的短裤颜色不一样,要不还真难分辨。“蓝短裤应该乘机撂倒对手,情况都对他这么有利了,竟然没能顺势收拾掉。”“穿白短裤那小子比较有心眼。”我说。“可是他的眼神完全呆滞了。那个,那个穿蓝短裤的叫什么名字来着?”他查了查节目单,所谓的节目单,也不过是一张印着赛程的蓝色破纸条。“麦卡恩,”他说,“麦卡恩让煮熟的鸭子飞了。”“刚才他的确占尽上风。”“没错,而且还结结实实地击中好几下,但就差那么一点点,我真搞不懂,很多拳手都是这样,把对手打得惨兮兮,但总是无法一鼓作气击倒。”“下面不是还有整整三个回合吗?”

米克摇摇头说:“没用了,良机稍纵即逝。”

 

他说得没错,虽然麦卡恩赢了接下来的三回合,却没能再像第五回合那样几乎把对手击倒,终场铃响,两人一身大汗淋漓,很快地拥抱了下,麦卡恩跳回他的角落,高举双臂以示胜利。

裁判也做出了相同的判决,其中两个判他从头赢到尾,是一场完胜。

但第三位裁判却判定白短裤拳手赢了其中一回合。“我去买瓶啤酒,你喝什么?”米克问道。“现在还不需要。”

我们坐在入口处右边第一排的灰椅子上,这样我便能时时注意入口处的动静。但到目前为止,我的眼睛几乎没离开过擂台。趁米克往体育馆另一头小卖部走的这会儿,我朝入口处张望了下,接着眼光一转,突然瞥见一张熟面孔向我走来,一个身形高大的黑人,穿着剪裁合身的海军蓝直条纹西装,我站起身来,迎上去与他握手寒暄。“我就说是你嘛,刚才麦卡恩和伯德特开打前,回头瞄了一下,我就跟自己讲,我一定看到了我的朋友马修坐在那边的便宜座位上。”他说。“麦斯佩斯这儿的座位都很便宜。”“可不是,”他把手搭我肩膀上,“我们第一次见面也是在看拳赛,在菲尔特广场对不对?”“没错。”“和你一道的是丹尼男孩。”“跟在你身旁的则是叫桑妮的女人,但我忘了她姓什么。”“她叫桑妮·亨利克斯,或是索尼娅,但没人喊她索尼娅。”“不如这样,假如你不介意次等席,不如和我们一起坐?我朋友买啤酒去了,这整排几乎全是空的。”我说。

他笑了:“我已经有位子了,在蓝色角落,我得替我的拳手加油打气。‘神童’巴斯科姆,你还记得他吧?”“当然记得。我们头一次见面那晚上,他把那一个……呃,我忘了叫什么鬼的意大利小子给打惨了。”“谁记输家的名字。”“他身上狠狠中了一拳,被打得魂不附体,这点我倒记得很清楚。巴斯科姆今晚不出赛吧?节目单上没他名字。”“他早退休了,几年前就高挂拳套,不打了。”“我想也是。”“他就坐那里。”说着,他指给我看:“今天晚上,我的拳手是埃尔登·拉希德,他应该会赢。可是与他交手的家伙也不是等闲之辈。”“他过去的战绩是十一胜两负,其中一次还是因为对手从裁判那儿赚到分数才落败。所以我说这小子并不容易对付。”

接着,他开始滔滔不绝起来,正说到拳击比赛策略的时候,米克捧着两个大纸杯回来,一杯啤酒,一杯可乐。他说:“免得待会儿你口渴了得多跑一趟。排了那么长的队,就只买一杯啤酒,实在太不划算了。”

我替他们介绍:“这是米克·巴卢,……这是钱斯……”“钱斯·库尔特。”“幸会幸会。”米克手上捧着两杯饮料,他们俩没办法握手。“喏,多明格斯出来了。”钱斯说道。

这个名唤多明格斯的拳手,由一干助手簇拥着,从侧翼走道下来。他身上披了件藏青色绲边的宝蓝色袍子,人挺好看的,方方的长下巴,蓄着整齐的黑色胡须,面带微笑,向拳迷挥挥手,爬上了擂台。“气色不错。我看埃尔登大概也磨刀霍霍吧。”钱斯说道。“你支持另一个吗?”米克问。“是啊,我支持埃尔登·拉希德,喏,他出场了,待会儿比赛结束,咱们大伙儿去喝一杯如何?”

我说,这倒是个好主意。然后钱斯便走回自己靠蓝色角落的座位,米克把两杯饮料递给我,在我身旁坐了下来。“埃尔登·拉希德对佩德罗·多明格斯。”他大声念着节目单上的说明。“这两人的名字到底谁取的啊?”“佩德罗·多明格斯这名字不坏,简洁有力。”

他白了我一眼。拉希德此时也爬上了擂台。“埃—尔—登—拉—希—德,”米克一字一字地念出他的名字,“如果这是一场选美大赛,佩德罗可赢定了,你瞧瞧拉希德那副德行,活像被上帝用铲子敲扁了似的。”“上帝会做这种事?”“哼,上帝做过的事起码一半以上都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对了,你那个朋友钱斯长得挺帅气,你们怎么认识的?”“几年以前,我替他工作过。”“替他办案吗?”“是的。”“大概是他的穿着打扮吧,我觉得他看起来挺像律师。”“他是一个非洲艺术品商。”“像是雕塑那类的?”“差不多。”

主持人在一片叫嚣声中宣布比赛即将开始,又加油添醋地预报下周举行的轻中量级比赛,以招揽观众。接着,再煞有介事地介绍场边在座几位知名人士,包括“拳击神童”阿瑟·巴斯科姆。观众一视同仁,管他是谁,掌声一样稀稀落落。

接下来介绍裁判、三位评审、一位计时员,以及一位有人倒地时的读秒员,这个读秒员今天晚上可有得忙了,因为两名拳手以前都打过重量级,而且过往的记录绝大多数以击倒收场,多明格斯十一胜中有八次击倒;而拉希德在他职业拳赛的十连胜里,只有一个对手在拳赛结束时还站着。

擂台另一头传来一群拉美裔拳迷为多明格斯加油的热烈欢呼,拉希德这边的拳迷则克制得多。两位拳手走到擂台中央,聆听裁判对他们说一堆早已滚瓜烂熟的规则,然后两人碰碰手套,各自回角落,马上铃声响起,比赛正式开始。

第一回合两人未尽全力,意在试探对方,但也各挨了几拳。拉希德一记猛烈的左拳打中对手,以他体型来说,移动速度算快了。相比之下,多明格斯就笨多了,打起来有些迟钝。然而,在第一回合还剩三十秒时,他忽然一记天外飞来的右勾拳命中拉希德左眼,拉希德甩甩头,好像不在乎。但观众可以看出他受伤了。

下一回合开始前,米克对我说:“那个佩德罗还真悍,光这一拳,大概够他赢下第一回合了。”“我永远搞不清楚他们是怎么计分的。”“那种拳只要再来几下,我看这场比赛根本就不用计分了。”

第二回合,拉希德开始绕外围绳圈与对手周旋,他刻意避开多明格斯的右拳,并伺机以直拳进攻,比赛进行中,我发现了一个男人,他坐在场边的中间区位,我想刚才我已经注意到了,此刻不知道为什么,我又盯上他。

此人年约四十五上下,额头突出,上面顶着稀疏的深褐色头发。脸刮得很干净,形状肥而扁,似乎以前也当过拳手,不过要真是这样,主持人应该会介绍才对。在这里,充场面的名人很缺货,任何一位曾经在金手套杯亮相超过三回合以上的人,都很有机会在五区电视网的摄影机前亮亮相,更何况他座位就在台边,跨上去接受掌声,简直太方便了。

那个男人身边,跟了一个小男孩。他一手搭小男孩肩上,一手对着擂台指指点点,我猜他们应该是父子,虽说长得不太像:男孩大约十岁出头,浅褐色的头发,额上有着明显的美人尖,如果这种特征在父亲身上也曾有过的话,恐怕也早秃光了。那位父亲穿蓝色运动衫,法兰绒长裤,领带是蓝色的,上面缀着深蓝大圆点,圆点的直径将近一英寸,男孩则穿着红格子衬衫,藏青色灯芯绒长裤。

我一点也想不起来,究竟在哪里见过他。

 

第三回合,在我看来,两人打成平手。印象中拉希德得手次数较多,不过我没有仔细算过,多明格斯表现得也不差,两人都比较进入状态了,这一个回合直到接近终了,我都没有再留意那个打蓝圆点领带的男人,因为,我看到了另一个人。

这个人比较年轻,三十二岁吧。双脚岔开站在那儿,活像一名轻量级拳手。他把夹克和领带全脱了,露出一件白底彩色条纹衬衫,外表轮廓很鲜明,摆出的架势也不错,是那种你可以在男装目录上看到的帅哥型人物,美中不足的是,他有一张下掀的厚唇和一个粗糙的大鼻子。一头浓密的褐发经过细心吹整,相当有型,配一身古铜皮肤,那是在安提瓜晒了一个礼拜之后带回来的纪念品。

他的名字叫理查德·瑟曼,五区有线运动网的制作人。他正站在擂台绳圈外围和一名摄影师说话。

举告示牌的美女开始绕场。凉快的装束除了让观众知道第四回合马上开打之外,还顺带养眼,只是这位高挑丰满的长腿姐姐向大家展示本钱时,坐家里的观众可就错过了,他们只能看啤酒广告,不像我们,可把她不吝外露的胴体当冰激凌吃。

她走近摄影机,对瑟曼说了些话,瑟曼伸手过去拍拍她屁股,可能是他习惯对女人毛手毛脚,或者说她习惯被吃豆腐,对此完全无动于衷。还有另一种可能,也许,他们早八百年前已是老友了。可是她一身嫩粉色皮肤,似乎不太可能和他一起去安提瓜度假晒太阳。

性感美女跨出绳圈,他也爬下来,同她一起敲响赛钟,拳手双双从凳子上起身,第四局由此开始了。

这回合多明格斯一上场就挥出右拳,正中拉希德左眼,拉希德则以刺拳和直拳还击,接近尾声时,更以连续的上勾拳扳回劣势,铃响那一刹那多明格斯又一记漂亮的右拳。我问米克,这局到底该怎么算?“怎么算不重要,反正他们撑不完十个回合。”“你比较喜欢哪个?”“我喜欢那黑小子,不过,他大概没有希望了,这个佩德罗真他妈的猛。”他说。

我又向那个带着小男孩的男人望去。“你瞧那边那个男的,第一排,旁边坐了个小男孩那个。”“他怎样?”“我想,我见过他。可是忘了在哪里,你认得吗?”我说。“从来没见过。”“那我到底是在哪里看过他呢?”“他那个样儿,看起来像条子。”“不会,你真这么想吗?”“我不是说他就是条子,是说他长得像而已。你知道他像谁吗?我忘了名字……呃,就是经常演警察的那个演员……”“经常演警察?几乎每个演员都演过警察。”“啊,对!吉恩·哈克曼。”他说。

我再看了看。“吉恩·哈克曼比较老,”我说,“也比较瘦。这家伙松垮垮的,吉恩·哈克曼多结实。还有,哈克曼的头发也比较多,是不是?”“拜托!”他叫起来,“我又没说他就是吉恩·哈克曼,我只说他长得像。”“如果他真是吉恩·哈克曼,他们一定会请他站起来,向观众鞠躬致意。”“哼,就算是他妈的哈克曼他表弟来,这些饥渴的人也一样会拉他起来鞠躬。”“不过你说对了,他们确实有相似之处。”“我先声明,我可没说他们是一个模子印出来的,不过——”“不过他们的确有些神似,但我不是因为这样才觉得他眼熟的。奇怪,我到底在哪里见过他?”“可能在某一次聚会上碰过面吧。”“有可能。”“除非他现在喝的是啤酒。如果他是你们那帮家伙中的一个,现在还会喝啤酒吗?不会吧。”“大概不会。”“不过你们那群人,也不见得个个谨守戒律是不是?”“这话也没错。”“好吧,只能说但愿他杯子里装的是可乐。如杯里真是啤酒,我们就祈祷他早点把酒递给旁边那小家伙才是。”

 

多明格斯在第五回合表现得比较好,尽管空拳不少,但打在拉希德身上的少数几拳仍然起了作用。这一回合接近尾声时,拉希德漂亮地扳回几拳,但很明显,天下还是属于那拉丁裔的拳手。

第六回合一上来,拉希德被一拳打中下颚,应声倒地。

那一拳打得可结实了,观众都兴奋地站起来。拉希德趴了将近五秒钟,八秒钟的强迫暂停过去,裁判一宣布开始,多明格斯便迫不及待逼上前去。拉希德虽然脚步有些踉跄,但却展现了许多技巧,包括下潜、侧身化解对方攻势,也会利用钳制争取时间,不时见缝插针奋勇还击。这一回合才刚开始没多久,拉希德就被击倒,然而他竟然还能撑到第六回合结束,挺着没有倒下。“再一回合就分胜负了。”巴卢说道。“不可能。”“哦?”“大好机会他已经错过了,”我说,“就像上一场比赛,那爱尔兰人,叫什么名字的?”“爱尔兰人?什么爱尔兰人?”“就那麦卡恩。”“哦,那个黑漆漆的爱尔兰人。嗯,照这种情况看来是有可能,你认为多明格斯也会像麦卡恩一样,时机到了却扣不下扳机?”“扣扳机,把对手击倒,这他倒会,只不过他现在恐怕心有余力不足了。你想想,他挥了那么多空拳,出拳本身就很耗体力,如果没打到那更累人。这一回合下来,多明格斯消耗的体力,要比拉希德多得多。”“你觉得最后会变成由裁判判定胜负?除非其间你那位朋友钱斯先生动了手脚,否则,一定会判佩德罗赢这回合。”

像这种没有设赌局的比赛,是不会有人费事去动手脚的。我说:“用不着裁判,拉希德会把他撂倒。”“我说马修你是做梦吧?”“不信走着瞧。”“要不要打赌?跟你,我可不想赌钱。你说该赌什么好呢?”“不知道。”

我眼睛盯着那对父子,脑子里面一直有个东西悬在我的思绪边缘,好像就要掉出个什么结论来,弄得我心不在焉。“如果我赢了,咱们就来个彻夜不归,然后到圣伯纳德教堂去,赶八点的屠夫弥撒。”“要是我赢呢?”“那咱们就甭去了。”

我笑起来。“这个赌注下得可真好,本来我们就没打算要去,我这算是哪门子赢?”“那这样好了,”他说,“如果你赢了,我就去参加你们的聚会。”“哪个聚会?”“就那个见鬼的匿名戒酒会。”“你为什么想去参加聚会?”“我当然不想,但这就是他妈的重点。愿赌服输啊。”“可是我要你参加聚会干吗?”“我哪知道?”“如果你自愿,我倒很乐意带你去,但我可不希望你是因为我才去参加。”

这时,我看到那个父亲把手放在小男孩的额头上,把他的褐发慢慢向后拢。这个姿势像一记右拳,猛地震动了我的心,一时之间我像聋了一般完全听不见米克说话,以至于我得要他再说一遍。“那就不赌行了吧。”他说。“好啊。”

钟响了,拳手再度起身。“反正,你说的我也同意,我看佩德罗真他妈的把自己给累垮了。”

 

结果正是如此。虽然第七回合情势对多明格斯来说还没有到无力还击的地步,因为他还有力气挥出几记让观众为他欢呼的拳来,但是,让观众起立欢呼比叫对手失足倒地要容易多了,这一回合快结束时,拉希德猛然挥出一记右拳打中对手心窝,我和米克不禁会心地相视点头。这时全场鸦雀无声,没人欢呼,也没人叫嚣,比赛的结果有目共睹,任谁都无法改变,这一点我们都了解,埃尔登·拉希德亦明白,甚至连多明格斯也一样心知肚明。

两回合之间的空档,米克对我说:“我真服了你,我什么都还看不出来,你就已经料到结果了。那些打在身上的拳头真是有利的投资,对吧?起先看起来好像没什么作用,但是忽然间,多明格斯的双腿就这么不管用了。说到这腿……”

举告示牌的美女这时正在绕场,告诉我们接下来是第八回合。“她看起也很眼熟。”我说道。

他试着提醒我:“可能又是在匿名戒酒会里认识的吧。”“好像不对。”“当然不对,如果见过,你一定会记得,对吧?嗯,你大概在梦中和她邂逅。”“这样说还比较接近点。”我的视线从她身上转移到打圆点领带的男人,然后再转回来。“有人说,假如你看到每个人都觉得眼熟,表示你已经步入中年了。”我说。“有这说法?”“呃,这不过是其中的一种说法而已。”

第八回合铃响,才过了两分钟,埃尔登·拉希德便挥出强劲的左勾拳,击中佩德罗·多明格斯的肝脏部位,跟着又在他下颚补一记右勾拳。

八秒钟之后,佩德罗从地上爬起来,一定是一股男人的气概支持他再度站起来。这时的拉希德已经稳占上风了。在终场之前,多明格斯又被三拳打趴在地。这次裁判连数都懒得数,他挡在两个人之间,高高举起拉希德的手。

原本来为多明格斯加油的同一班人,现在又鼓噪起来,改替拉希德欢呼。

 

我们站在钱斯和巴斯科姆旁边,听主持人宣布,在八回合两分三十八秒,裁判裁定比赛结束,外号“斗牛犬”的埃尔登·拉希德以技术性击倒获胜。这些事情,我们早知道了。之后主持人又加了一句,接下来还有两场四回合比赛,这是在新麦斯佩斯体育馆举行的一连串拳击马拉松,敬请观众不要错过。

这两场四回合的比赛,是为了电视节目填时间用的。要是预赛提早结束,就可以穿插在正赛前面;又或者拉希德在第二回合就把对手解决掉,或是他自己被解决了,就会需要几回合来填满转播时段。

可是现在都快十一点了,观众们纷纷涌出体育馆,往回家的路上走,这种情形和棒球赛差不多,第七局结束,双方平手,球迷们便意兴阑珊地从道奇球场涌出来,换句话说,电视不会转播剩下的两场比赛了。

理查德·瑟曼走进场中,替他的摄影师收拾器材,没见到金发美女,也不见那对父子。我四处张望,想指给钱斯看,问他认不认得他们。

算啦,管他那么多,又没有人付钱要我调查为什么一位打圆点领带的父亲看起来会这么眼熟。我的工作是盯住理查德·瑟曼,查他到底有没有谋杀他老婆。2

时间回到十一月份。

理查德和阿曼达参加了一个在中央公园西侧举行的小型晚宴,接近午夜时,两人离开宴会。因为夜色很美,近一个礼拜以来,天气一直温暖得不合时令,于是,他们决定散步回家。

他们住的公寓占了那栋建筑的顶楼一整层,那位于第八与第九大道间的西五十二街上,一栋五层的褐石建筑。一楼是意大利餐厅,二楼分别被旅行社与戏剧经纪公司租下,三四楼都是住家。三楼有两户,一户住着一位退休的舞台剧女演员,另一户住着一个年轻的股票经纪人和一名男模特儿。四楼只有一户,房客是个退休的律师和他太太,他们在这个月初飞去佛罗里达,要到五月上旬才会回来。

瑟曼夫妇在十二点至十二点半之间到家。他们踏上四楼的楼梯口时,正巧撞见两名歹徒刚搜刮完老律师的家出来,这两名歹徒身形魁梧,肌肉发达,约莫二三十岁。他们持枪抵住瑟曼夫妇,把夫妇俩逼进刚才洗劫过的公寓里。他们抢走理查德的手表、钱包,还有阿曼达的珠宝,又说他们夫妇是一对废物,一对没用的雅皮士,被杀完全活该。

他们把理查德揍了一顿并五花大绑,用胶布贴住嘴巴,然后当着理查德的面,强暴了他太太,最后,再用铁橇一类的东西重击他后脑,使他昏了过去。醒来时,歹徒早不知去向,他太太横躺在地上不省人事,全身上下一丝不挂。

他滚下床来,试着踢响地板求救,可是地毯太厚,根本无法引起楼下房客的注意,他又将一盏台灯打翻到地上,发出的声响依旧得不到任何回应,他挣扎着爬向太太,试着叫醒她,也没有任何反应,鼻息亦无,身体冰凉,恐怕已死去多时了。

他没办法挣脱被缚的双手,嘴巴也还贴着胶带,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胶带弄松后,他总算可以张口呼救了。可是,不管他怎么叫,窗子关着,这栋老房子的墙壁和地板又都很厚,他的喊叫声仍然传不出去。终于,他够到了一张小桌子,把桌上电话打落地上,除此之外,桌上还有一支老律师用来通烟斗的金属条,瑟曼紧紧地咬住金属条,拨了911,报出名字、地址,告诉接线员他的太太有生命危险,旋即又失去了知觉。直到警方赶到现场找到他时,他仍昏迷不醒。

 

那件事发生在十一月的第二个周末,星期六深夜至星期天凌晨之间。一月最后一个星期二的下午两点,我坐在吉米的阿姆斯特朗酒吧里喝着热咖啡。坐我对面的是一个四十岁左右的男人。他有一头短黑发,仔细修过的胡子微微透着灰白。身上穿一件灰褐色高领衫,外罩咖啡色苏格兰呢夹克,肤色给人一种长久以来都待室内的印象,不过,在纽约的冬季里,这种肤色其实一点也不特别。他的眼光隐藏在金边眼镜后面,但掩不住重重心事。“我认为,是那个混蛋杀害了我妹妹。”他用一种冷静的、中性的音调,说着这些愤怒的字眼,听不出抑扬顿挫。“我认为他杀了她。而且,我认为他会逍遥法外,我不能容许这种事发生。”

阿姆斯特朗是一间位于第十大道和五十七街交叉口的酒店,它在这儿已不少年了。在此之前,它是在第九大道上,西五十七街和五十八街之间,那里现在是一家中国餐馆。当年,我正巧住那附近转角的一间旅馆,一天中几餐都在那儿打发。餐厅靠里面有我的老位子,我总喜欢坐那儿,与客户会面,和人聊聊天,消磨晚上时间,有时候,独自一人坐在那儿也好,点一杯纯的或是加了冰块的波本威士忌,为了不喝醉,有时也会掺一点咖啡。

我戒酒之后,心中暗暗拟了一张单子,上面列着一些想要刻意避开的人、事、地、物;阿姆斯特朗酒吧位居清单头一名。后来吉米失去地契,把酒吧向西搬了一个街区,这种刻意的疏远就变得比较容易,因为它已脱离我日常生活的基本路线,有好几年我都没再去过,直到有一次,一位不喝酒的朋友提议上那儿吃夜宵,从那时起,我又摇身变成那里的常客,到现在为止,至少已经在那儿用餐超过六次了。听人说,如果你要保持滴酒不沾最好别在低级酒吧里混,可是不管怎样,现在的阿姆斯特朗感觉起来更像一家餐馆,尤其是装潢,裸露的红砖墙上覆盖着青翠的羊齿植物,看起来亲切可人。餐厅里播放的是古典音乐,在周末还有三重奏现场室内乐,所以它并不是那种典型的,像地狱厨房般充斥着血腥晦暗的罪恶之地。

莱曼·沃里纳告诉我,他远从波士顿来,我提议在他住的旅馆碰面。但是,他住朋友家,我的旅馆又太小,大厅也嫌挤,而且那种地方不可能激发你的信心或灵感,于是我再次选择吉米的酒吧,作为会见这位我未来客户的场所。此刻我喝着咖啡,沃里纳则一边啜着伯爵茶,一边指控理查德·瑟曼谋杀他妹妹。背景音乐播放的是巴洛克管风琴五重奏。

他皱着眉道:“这件案子虽然还没结,表面上好像还在侦办中,可是在我看来正好相反,他们已经放弃调查,要想有个水落石出,恐怕没希望了。”“话也不是这么说,他们不会完全放手不管,只是不再那么积极罢了。”我回答。

他点点头:“我和一个叫约瑟夫·德金的警官谈过,我想,你们是朋友吧?”“挺友好的。”

他挑起眉梢,说:“说得好。友好和朋友不同。德金警官并没有表示理查德该为阿曼达的死负责。但正因为他这种不置可否的态度,才更让我觉得事有蹊跷。你应该懂我意思。”“我懂。”“我问他,我是不是能做些什么来协助调查?他说,凡是经由官方渠道所能做的努力,都已经做过了。这句话花了我好大工夫才搞懂,他不能挑明了建议我去雇一名私家侦探,只能引我朝这方向走。我就说啦,‘也许不需要经过官方渠道,比如说,请个私家侦探之类的……’他露齿一笑,好像在赞许我很上道。”“这种事他不便直接提议。”“而且我相信,他也不能直接把你推荐给我。‘说到推荐,我想我最该做的,就是请你去查电话簿,’德金这么说,‘但这附近有个侦探,电话簿里查不到,因为他没有执照。就这点而言,他称得上是非常“非官方”的了。’你笑什么?”“你学他学得很像。”“谢谢你。只可惜对事情没有什么帮助。你不介意我抽烟吧?”“请便。”“真的?几乎每个人都戒烟了。我也戒过,但没成功。”他拿出一根万宝路,点燃,好像还要针对这问题再做补充说明似的猛吸了几口,仿佛正吸取一种生命的替代品。

他道:“德金警官说,你是个异端,甚至有点脱轨。”“他用这些个词儿?”“反正差不多是这意思。他说,你收费的标准很随意,而且常常变来变去。当然,他也没真用到这些词句。他还说,你不会提供详细的调查报告,也不给报销凭证。”说完,他的身子向前倾。“这些我都可以接受。重要的是他告诉我,你这个人一旦有所发现就咬住不放,这一点才是我要的。如果那个狗娘养的杀了阿曼达,我必须知道。”“你凭什么认为是他干的?”“凭直觉,我知道这没什么科学根据。”“但不表示一定错。”“是啊,”他凝视着手中的烟,缓缓说道,“我向来就不喜欢他。我试过,因为阿曼达爱他,或是说陷进去了,反正就那么回事,随你怎么讲。然而,要去喜欢一个厌恶你的人很困难,至少对我来说是这样。”“瑟曼很讨厌你?”“他一看到我,当下直觉反应就是那样,因为我是同性恋。”“就因为这个?”“也许还有其他原因,不过,我的性取向已足以把我排除出他的社交圈之外了。你见过瑟曼吗?”“报纸上看过他的照片。”“我说自己是个同性恋时,你好像一点也不吃惊,你第一眼看到我就知道了,对吗?”“也没有,隐隐约约吧。”“其实从外表是看得出来的。我没故意隐藏,马修。我可以叫你马修吗?”“当然。”“还是你比较喜欢马特?”“都可以。”“你可以叫我莱曼。我的意思是,我的外表看起来像个同性恋,当然对那些身边没几个同性恋的人来说,可能较难分辨。据我对瑟曼外表的观察,我觉得他根本就躲在衣柜深处,被重重大衣淹没了。”“这话什么意思?”“我不知道他是装的,还是连他自己都没发觉,在性的方面,他比较偏好男人,但是他厌恶那些出柜的同性恋,因为,他骨子里生怕自己跟我们是好姐妹。”

 

女侍者走来替我加咖啡,并问沃里纳他的茶要不要加热水。他告诉她不但要,而且还要加个新茶包。“这简直莫名其妙,喝咖啡的人可以免费续杯,喝茶的人却只有免费的热开水。如果要换一个新茶包,他们就算你第二杯的钱。可是对他们来说,茶比咖啡还要便宜。”他叹了口气,继续说:“如果我是律师,我会发动一群人来告他们。当然,这只是开玩笑。但话说回来,在我们这个好打官司的社会,某某地方一定有某某人正这么做。”“我不意外。”“……她怀孕了,你知道吗?她去医院检查,已经有两个月身孕了。”“报上写了。”“她是我唯一的亲人。我死了,我们家血脉就断了。我一直以为这种事应该会很困扰我才对,实际上却不然,真正困扰我的是阿曼达死在她丈夫的手上,而她丈夫居然可以逍遥法外。当然我还不能确定他到底有没有杀她,如果我确定……”“怎样?”“就会少一点困扰。”

女侍者把茶端来,他把新茶包浸到热水里。我问他瑟曼杀害阿曼达的动机是什么。“钱,”他说,“她手上有点钱。”“多少?”“我父亲搞房地产赚了很多钱,其中很多被我妈乱花花掉了。不过她过世之后,多少还留了一些。”“什么时候的事?”“八年前,遗嘱规定我和阿曼达各继承六十多万元,我不认为她把钱花光了。”

 

我们的谈话结束时将近五点钟,已到酒吧的“快乐时光”减价时间。我的小笔记本写满了好几页,也不再添咖啡。莱曼·沃里纳先喝茶,之后改喝啤酒,然后再换成现在正喝一半、盛在高脚杯里的“日暮之首”。

该是谈钱的时候了。

像往常一样,我不知道该收多少钱。我猜,不论多少他一定付得起,但这并没真正左右我的开价,我说两千五百元,他问也不问,掏出支票簿和钢笔;我都不记得上次看到钢笔是什么时候了。

他问道:“马修·斯卡德对吗?两个‘t’,两个‘d’?”我点点头。他挥舞着写好的支票,好让墨水风干。我跟他言明费用多退少补,他点点头,似乎对这类事并不很在意。我接过支票,他说:“我只想知道真相。”“你能期望的也只有这么多了。查出是他干的,和在法庭上提出有利证据是两码事。就算最后你的假设被证实了,仍然不一定能将你妹夫绳之以法。”“你无须向法官提供什么证据,你只要向我证明就够了。”

感觉上,我好像不能不继续追问下去:“听起来,你好像打算亲自出马。”“我不是已经这么做了吗?不等天理循环,也不等上帝,用它慢吞吞的老方法来让他得到报应,我已经雇用一名私家侦探了。”“我可不想变成谋杀理查德·瑟曼的共犯。”

他沉默了半晌,说:“说心里从来没这种念头是骗人的,但我不会这么做,这不是我的行事风格。”“那就好。”“是吗?我很怀疑。”他招手要女侍者过来,给了她二十元并叫她不用找了;我们喝掉的,只有这金额的四分之一,不过这张桌子被我们占了三个钟头。他说:“如果是他杀的,那么他真是笨到家了。”“谋杀一直是很愚蠢的。”“真的吗?我不大同意你的说法,可是你是专家,懂得比我多。不过我的意思是说,时机尚未成熟,他应该忍一下。”“为什么?”“为了更多钱。别忘了,我也继承了同样多的钱,而且我向你保证我还没花光。阿曼达是我的继承人,也是保险受益人。”

他抽出一根烟,又塞回去。“除了她,我还能留给谁呢?我的爱人在一年半前死于一种四个字母的病,”他凄凉一笑,“可不是痛风(gout),是另外一种。”

我没讲话。“检验结果,我也是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阳性,”他说,“很多年前我就知道了,可是我骗阿曼达检验报告是阴性,没什么好担心。”他定睛看着我。“你不觉得这是个善意的谎言吗?反正我又不跟她发生关系,何必说实话,徒增她的精神负担?”他又把烟抽出来,但没点。“还有,说不定我根本不会发病,有抗体并不代表体内一定有病毒……算了,当我没说。今年八月第一块紫斑出现了,卡波西肉瘤(Kaposi’s sarcoma)。”“我知道。”“这不像一两年前那样,一旦确认是艾滋就没几年好活了,我还可以活上好一阵子,也许十年,或更久,”他点燃烟,“但是我有预感,我不会活那么久。”

他起身从架上拿了外套,我也取下我的,跟着他走出去。一辆出租车驶来,他招手让它停下,打开车门,转过身来说:“这件事阿曼达还不知道,我本来想在感恩节告诉她,当然到了那个时候我不说她也看得出来了。既然她不知道这件事,当然他也就不可能知道,所以晚一点谋杀她的好处,他也就不可能知道。”把烟扔掉,他说:“这可真讽刺!如果我早告诉她我快死了,也许现在她还活着。”

3

第二天早上一睁眼,我便将沃里纳付我的支票存进银行,同时提了一些钱留手边花。这个周末下了一点雪,此时大部分已经融化了,只剩下少许灰污的残雪还留在街边。外头很冷,没什么风。时令已入仲冬,这样的天气还算不坏。

我步行到西五十四街上的中城北区分局,希望能碰上约瑟夫·德金。可是他不在。我留言要他回来时跟我联络,然后到四十二街和第五大道交叉口的图书馆。我在那儿花了几小时,阅读所有能查到的关于阿曼达·沃里纳·瑟曼谋杀案的资料。在查阅过去十年来《纽约时报》的索引时,我看到了他们的结婚启事,时间是四年前的九月。那时她已继承遗产。

虽然我已从沃里纳那儿得知他们结婚的时间,但查证一下客户给你的资料总是好的。除了那些已知的信息,这份结婚启事还提供了一些沃里纳没提到的讯息——包括瑟曼父母的名字、参加婚礼的宾客名单、他上过的学校,还有进入五区有线电视网之前的工作。

查到的众多资料中,没有一个能告诉我瑟曼有没有杀他老婆,但反正我也不指望在图书馆研究个两小时就能破案。

后来我又打电话去中城北区分局,约瑟夫还没回来。午饭我草草吃了一个热狗和熏肉卷,徒步晃到一间瑞典教堂,平常中午十二点半这儿都有聚会。今天演讲的人家住长岛,在六大会计事务所其中一家工作,过去十个月来滴酒不沾,至今还沉浸在戒酒的喜悦里。

 “我听到你的留言后,就打到你住的旅馆,但接线员说你出去了。”他说。“本来我正准备回去,想说不定可以碰碰运气,就顺道过来看你会不会刚好在这儿。”我说。“今天算你走运,马修。坐。”“昨天有位仁兄来找我,”我说,“他叫莱曼·沃里纳。”“受害者的哥哥。我就知道他会去找你,怎样,你能帮他点什么吗?”“看情况吧。”说着,我把一张百元大钞塞他指缝间。“谢谢你的介绍。”

我俩单独坐办公室里,所以他才能毫无顾忌展开那张钞票,仔细打量着。“是真钞,”我跟他保证,“我看着他们印的。”“听你这么说,我安心多了,”他说,“不,刚刚我只是在想,也许我根本不该拿你的钱,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这个案子并非花钱就能消灾,然后所有人皆大欢喜。你接了这件案子我很高兴,我是真心希望你能帮上他忙。”“你觉得是瑟曼宰了他老婆吗?”“什么我觉得?我他妈根本就认定是他干的!”“怎么说?”

他思索了一下:“不知道,这么说吧,警察的直觉,怎样?”“对我来说,这就够了。但是,我猜在你警察的直觉和莱曼的女性第六感之间,瑟曼还靠了他的狗屎运才能逃过法律的制裁。”“你见过这家伙吗,马修?”“没有。”“到时候看看你对他的观感会不会跟我一样。我发誓,他就是个狗娘养的骗子。这件案子我有第一手资料;除了那几个制服警察接获报案、抵达现场之外,我是第一个赶过去的。那时他惊魂未定,头上的伤口还流着血,嘴上贴着胶带的地方又红又肿。接下来的几个礼拜,不知道又看过他几次。马修,他说的话听起来很假,我就是不相信他会对他老婆的死感到难过。”“这并不表示他杀了她。”“没错,我看过几个杀人犯,他们会因为被害人死亡而感到很难过,但也有一些因为被害人没死而难过。不过,我又不是测谎机,不是每一次都能拆穿谎言。但应付他可就容易多了,只要他那张嘴一掀,八成又是吐出一堆狗屎。”“是他一个人干的吗?”

他摇摇头:“我看不是,那个女人的前后都有被强暴的痕迹,阴道里面残存的精液确定不是她丈夫的,血型不同。”“那后面呢?”“肛门里面并没有精液,也许上后面那个男的很重视安全性行为。”“真是顺应现代潮流的强暴手法。”我说。“还不是到处散发的那些外科宣传单的功劳,提高了社会大众的危机意识。反正整件事看起来,两名歹徒的犯案手法,和死者丈夫的供词完全吻合。”“除了精液之外,还有没有其他生理上的证据?”“有啊,又短又卷的那种。看起来是不同两个人的阴毛,其中一种可以肯定不是她丈夫的,另外一种则有可能。但问题是,光从毛发查不出什么线索,最多只能证明两种都是白种男人的。就算有些确实属于瑟曼所有,也不能证明什么,他们是夫妻,老天,丈夫的阴毛在你的阴部卡个一两天,也没什么好奇怪。”

我想了一下,说:“如果,瑟曼单枪匹马地干……”“怎么可能?”“当然可能,他只要事前把精液和阴毛准备好就行了。”“那些个玩意儿,他要怎么弄到手?帮一个水手吹喇叭,然后吐塑料袋里?”

莱曼·沃里纳猜测理查德·瑟曼是秘密同性恋者的说法忽然闪过脑际,我说:“那也行得通。我只是过滤某种可能性。不管用什么办法,他弄到了一些精液和体毛,和他太太一起参加派对,回家时……”“爬了三层楼,他要太太等会儿,好让他有时间撬开戈特沙尔克家公寓,他还会说:‘你看着,亲爱的,我学了一招不用钥匙就能开门的绝活。’”“门是撬开的?”“嗯。”“这可以事后弄。”“哪个事后?”“杀掉阿曼达之后,打911之前。这样好了,我们假设他有戈特沙尔克家的钥匙。”“戈特沙尔克不是这么说的。”“他可以偷偷打一把。”“戈特沙尔克家的门有很多道锁。”“他也可以打很多把钥匙,‘等一下亲爱的,我答应罗依和爱玛替他们的植物浇水。’”“他们才不叫这名字,老律师叫艾尔弗雷德·戈特沙尔克,他太太的名字我忘了。”“‘我答应帮艾尔弗雷德和爱谁谁的植物浇水。’”“凌晨一点钟浇花?”“干什么还不是都一样?也许他说想借一本想了好久的书;也许派对结束后,两人都有一点意乱情迷,他提议溜进老律师的公寓里,在他们床上云雨一番。”“‘好刺激哦,亲爱的,就跟我们婚前一样。’”“他就像这样把她引进去,杀了她,然后将精液和体毛注入她体内,布置得像一起强暴案。对了,她指甲里有没有发现疑似生前抓到的东西?”“没有。他没有说她挣扎过。歹徒有两个,其中一个干“好事”时,另一个可以抓住她的手脚。”“我们再回到他单独作案的可能性上。他杀她之后,伪装成强暴,戈特沙尔克家则成了第一现场,由他布置成歹徒闯入的样子。你有没有让老夫妇检查是否遗失了什么东西?”

他点点头:“艾尔弗雷德来过,说他太太身体一直不好,尽量避免不必要的远行。他们一向放在冰箱里头应急用的几百块不见了,一些家传的珠宝、袖扣和很久没戴的戒指也丢了,至于她的首饰,因为他无法确定哪些带去了佛罗里达,哪些又锁在保险柜里,所以也搞不清楚。不过贵重的东西大多存银行,或带去佛罗里达了,损失应该不会太大。得请露丝列一张详细的失物清单才可作准。对了对了,露丝,就是律师太太的名字,我就知道迟早会想起来。”“皮草呢?”“她没有貂皮大衣。她是动物保护人士。更何况她一年有六个月零一天都待在佛罗里达,根本也没这需要。”“为什么得住六个月零一天?”“因为得住满这个最低期限,才符合佛罗里达州居民的条件。那一州的居民不用缴所得税。”“他不是退休了吗?为什么还要缴税?”“还有一些其他投资的收入。”“好吧,没貂皮大衣,那么有没有丢掉什么大东西?比如说电视音响之类的?”“客厅里有一台很大的背投电视,卧室里也有一台。歹徒们把卧室的那一台搬到客厅,随后就扔那儿了。看来,他们原本想搬走,但不知道是一时紧张忘记了,还是临时决定在这间公寓还躺着一具女尸时不要冒这个险,搬走那么大一台电视。”“那也要他们知道她断气了。”“他们把她的脸整个揍扁了,还用丝袜勒她脖子,这个折腾法,难道还不清楚阿曼达的状况比遇上他们之前凄惨多了吗?”“然后,他们便拿走了现金和珠宝。”“表面上看起来是这样,戈特沙尔克能想到的只有这么多了。问题是,他们还把整个公寓搞得天翻地覆,马修。”“谁?警方搜证小组?”“歹徒。所有东西都非常彻底地翻过,乱七八糟的,抽屉拉出来倒扣在地上,书架上的书也都弄下来了。倒不是那种因为要搜什么秘密玩意儿而把床垫划开、椅垫割破,而是他们把每一样东西拿起来乱丢。我猜他们是找现金。你想,冰箱放奶油的小隔间里的几百块钱,怎么够?”“那戈特沙尔克怎么说?”“他还能怎么说?‘我有一大笔没有报税的现金,被那些混蛋歹徒发现了。’他说,除了几件艺术品之外,公寓里面并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有一些是签了名、编过号的画,像马蒂斯、夏加尔,其他的名字我忘了,那些画都已经投保,总价大概八万美金左右。歹徒把画从墙上搬下来,并没有偷走。可能是想看看后面有没有保险箱吧。”“我说,假使他是一个人作案……”“怎么又绕回去了?好吧,请说。”“公寓里到处被翻箱倒柜,看起来跟真的一样,但他只要把现金和珠宝藏起来就行了。你有没有搜他身?”“瑟曼?没有。他被打得鼻青脸肿,双手反绑,太太僵死在地上。这种情况下你还能把他剥光,再检查他的屁眼里有没有夹白金袖扣吗?不管怎样,若是按照你的推断,其实他大可把所有东西藏在自己公寓里。”“我正想这么说。”“如果再进一步推想下去,他用一把,不,两把……唉,管他用几把钥匙。总而言之他潜进戈特沙尔克家了,杀了自己的老婆,伪造一个强暴案现场,把偷走的现金和珠宝塞进一双袜子里,再放回抽屉中。然后他下楼来,把门撬开,装成歹徒闯空门的样子。接下来,依我看,他又把铁橇藏回楼上去了,因为在戈特沙尔克家搜不到铁橇。”“瑟曼的公寓有没有搜过?”“有,不过是先征得他同意的。我告诉他,歹徒很可能先从他那儿下手,再一路往楼下作案。当然,我早知道根本没这回事,瑟曼的公寓完全没有歹徒闯入的迹象;当然也可能是从逃生梯溜进去的,不管是用什么法子,反正没人踏进他公寓一步。但我还是照规矩搜了,看看有没有从楼下带上来的东西。”“什么都没搜到。”“一无所获——不知道这能证明什么。我没有机会来一次地毯式搜查。就算有,如果他把珠宝塞进他太太珠宝盒里,我怎么可能看得出来呢?况且,搜寻的目标是什么连我自己都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又从何搜起?至于那几百块钱现金,难道他妈的就不能塞进他自己钱包里吗?”“他的钱包不是被抢走了?”“对啦,对啦,他的手表和钱包都被抢走了。歹徒逃逸时,把钱包丢在半路上,掏空了现金,留下信用卡。”“他可以自己拿下楼。”“也可以从楼梯口扔下来,省得跑上跑下。”“至于他太太那些‘假设’被抢走的首饰珠宝……”“干脆放回珠宝盒里不就得了吗?还有,他的劳力士表,哼,谁知道?搞不好他根本就没戴手表,或是卷在哪一只袜子里面。”“然后呢?他把自己痛扁一顿,双手反绑,嘴巴封上胶带……”我说。“换作是我,我会先把嘴巴贴起来,再反绑双手。”“嗯,这种事你比我在行。他是怎么被绑的?你看过他被绑着的模样吗?”“该死,就是没有,我越想就越懊恼,真恨不得去咬掉那两个替他松绑的菜鸟的脑袋!但你能指望什么呢?面对一个相貌斯文、穿着体面的男人,精神恍惚,被五花大绑扔在地上,妻子的尸体就躺在一旁,你还能说,在警察未到达之前,现场必须尽量保持原状吗?当然是赶快将他松绑,换了你我也一样。”“是的。”“可是,唉!他妈的我真希望他们没那么多事,如果是我先赶到现场就好了。若还依你那个他独自犯案的剧本来推断,现在问题在于,他可不可能把自己反绑,对不对?”“对。”“他的腿是捆住的,这个自己动手并不难,至于把双手绑在背后,便令人觉得有些难以置信了,不过,也不是不可能。”说着他拉开抽屉,伸手在里面翻了一会儿,掏出一副手铐。“马修,把手伸出来,”他铐住我手腕,“好,现在你弯腰,一次一只,把脚这样跨过去,去,坐到桌上弄……去啊,难不倒你的。”“老天。”“这在电视上常常可以看到。有一个人被铐住,他只要跳过自己手臂环成的圈,铐着的手就跑前面来了。好,现在站起来,把双手弄到背后。”“不行。”“如果你再瘦一点就没问题了,瑟曼的腰围只三十英寸,而且一点屁股也没有。”“他的手臂很长吧?如果我的手臂再长个几英寸,也会比较容易。”“我是没有去量他的袖子长度,不过你如果从这里开始调查也不错,到附近所有中国人开的洗衣店去,看能不能查到他的衬衫尺码。”“把手铐打开好不好?”“呃,不知道该不该这就打开,你这副德行还挺好看的,活像抓自己的屁股似的,坐也不是、站也不是,我怎么好破坏画面呢?”“快点。”“咦?我明明有钥匙啊?摆哪儿去了?嘿,没关系,我们可以蹭到前面去,那里一定有人有钥匙……好啦。”他取出钥匙打开手铐。我站直身子,肩膀有点酸,一边大腿肌肉也有轻微拉伤的现象。“奇怪,怎么电视上看起来那么简单?”“可不是?”“没看到他被反绑的方式,实在无从得知歹徒是怎么把他捆住的。我放弃你的假设,应该是有几名歹徒联手作案。你知不知道我现在烦心些什么?”“什么?”“警察赶到现场时,他还被绑着。可是他滚下床去,撞翻桌子打电话报警……”“就凭一根咬在嘴里的烟斗通条。”“可不是?真厉害,一个人办妥了这么多事。不但如此,还把嘴上的大部分胶带蹭掉。我猜你也有这份能耐。”“得了。”“要不要我去找一卷胶带现场试验一下?开个小玩笑罢了。马修,你知不知道,你的毛病就是没幽默感。”“哦,是吗?我正想知道自己会有什么毛病。”“喏,现在你知道啦。说正经的,他什么都做了,就是没给自己松绑,又不是魔术师胡迪尼,绳子一点都没有松动,一个动弹不得的人能做什么?但他却有办法滚来滚去,再说,这些家伙干起窃贼的行当像是业余的,又能把他绑得多牢?我真想知道,他到底怎么被绑,第六感告诉我,他有挣脱的机会,但他选择不挣脱。他为什么这么做呢?”“他想在警察到达时,保持被绑的样子。”“一点不错,这样就可以撇清谋杀罪嫌疑了。如果他挣脱了,我们可以顺理成章说是他杀的,因为他一开始就没有被绑。目前的状况是,我们只能假设,他之所以没有挣脱,只因为他想那样子被发现,但这也不能证明什么,因为照这样下去,不管怎样他都有罪,况且他的动机又……”“我了解你的意思。”“所以说,我真希望能看到他还没松绑之前的样子。”“我也是。他是怎么被绑的?”“我不是才说过……”“我是问用什么绑的?电线?晒衣绳?还是什么别的?”“哦,他们用的是一种家用麻绳,相当坚韧,可以捆包裹,或假如你刚好有那方面癖好,也可以用来绑女朋友。我不知道是不是他们带来的。戈特沙尔克家有一个专门放置家庭用品的抽屉,里面有些钳子、螺丝刀、起子之类的,说不准老人家抽屉里也正好有一两捆绳子,谁会去操心这事?更何况是一位在这里住半年、下半年搬别处住的七十八岁老头子。抽屉翻倒在地上,里面如果有绳子,他们一定会发现。”“胶带呢?”“是平常医药箱里的那种普通白色胶布。”“我就没有这玩意儿,我的医药箱里只有一瓶阿司匹林和一盒牙线。”“好吧,应该说,如果活得像个人的话,就可以在你的医药箱里找到白胶布。戈特沙尔克认为是歹徒自己带来的胶布,因为他家浴室没有,有趣的是,用剩的胶布和麻绳都没有留下。”“这就怪了。”“不知道,可能歹徒有收集小东西的嗜好吧,而且,连铁橇也带走了。如果我把一个死掉的女人留在公寓里,才不会拿着凶器满街乱跑。不过,他们也可能是天赋异禀……”“天赋异禀的话,老早去干别的勾当了。”“是啊。为什么把凶器带走?如果瑟曼是共犯,又是他出面采购,也许他们还怕因此被追查到;如果就用公寓里现成的……不知道呀,马修,这他妈的从头到尾都很诡异。”“我知道,在一堆为什么和假如之中瞎转,而且还很多地方说不太过去。”“正因为如此,我们的谈话才这样东一句西一句没个逻辑。”“他描述过歹徒长相吗?”“当然,细节上虽然有些模糊,但前前后后还算交代得清楚,并没有什么自相矛盾之处,你等会儿可以自己去看档案。据他描述是两个年纪与他们夫妇差不多的白人,两个彪形大汉,都留着胡子,比较高大那个蓄着一条颇长的小辫子,好像小尾巴拖在后面那种,知道吗?”“我知道。”“一看就知道来自上流社会,就像那些理平头的家伙,头上仿佛黏了一顶土耳其帽,而且还用割草机推过,外表都是同一副德行,我刚刚说到哪儿啦?”“那两个歹徒。”“喔,对对对,他非常热切且合作地看过一整本嫌疑犯照片,却没指出半个来,我们替他安排一名警方画家雷·加林德兹,我想你认识他。”“我认识。”“他很不错的,不过他的素描,怎么看都像拉丁美洲人,档案里有一份画像复件,有一家报纸也登过。”“我没看到。”“是登在《每日新闻》上吧?也接到过几个检举电话,浪费了一些时间去查,啥也没查到。你知道我怎么想吗?”“怎么想?”“这件案子不是他一个人干的。”“是啊,我也这么认为。”“我的意思是,你无法排除掉这种可能性。也许他真的有办法把自己反绑起来,经过周详的计划把铁橇、胶布和绳索扔掉,可是,事情应该不是这样的,他一定有帮手。”“我同意。”“他安排几个职业杀手,对他们说:‘喏,这里是大门钥匙,怎么做看你们自己方便,进来后直接上四楼的公寓。别担心,不会有人在家的,楼上也没有人在,就当成自己家一样,爱干什么就干什么。把抽屉掀翻,书本扔到地上,现金和珠宝尽管动手拿不要客气,只要在十二点半到一点之间,我们从宴会回来以前弄妥准备走人就成了。’”“然后,因为不想太早到,所以他们散步回家。”“或许吧,或许散步回家只是因为夜色真的很美,谁知道?到了戈特沙尔克家的那层楼之后,他说:‘你看!露丝和艾尔弗雷德的门开着!’接着他把她推进去,他们攫住她,打昏之后再强暴,最后把她杀了。事成之后他说:‘嘿,混球,你们不想在三更半夜抬着一台电视到处跑吧?我现在付给你们的钱,够买十台电视。’所以电视就留下了,而因为怕被追查,绳索、胶布和铁橇也被带走了……不对!简直胡扯!杂货店和五金行的东西怎么追查?”“带走作案工具,是想让我们知道,这不可能是一个人干的。那些绳子、胶布怎么可能自己长脚跑掉呢?”“对,没错。不过在离开之前,得稍微揍他一下,他们造假的功夫令人印象很深刻,你在档案中可以看到我们替他拍的照片。接下来,将他捆住,封住他的嘴巴,也许还替他把胶布撕掉一半,等时间差不多,他就可以打电话报警了。”“或者是绑得够松,好让他能挣出一只手来,把该做的事都做完后,再伸回绳子里去。”“我也正想到这一点。老天,如果那些警察能够慢一点替他松绑就好了。”

我说:“不管怎样,他们走了以后,他想办法多挨了一阵子才拨911。”“不错,这种说法,我看不出有什么漏洞。”“我也看不出来。”“我是说,还有没有其他的理由能解释他为什么还活着?他们已经把她杀了,尸体就放在一边,为何不干脆顺道把他宰了落得干净,省得费力去捆他。”“他是在她被杀之前就被捆了。”“好吧,这是他的说法。可是为什么要留活口?她的死,已经足够把这些劫匪送上绞刑台了,而且他可以指认他们……”“在本州不能。”“别再提醒我这个了。重点是,既然已经犯下了二级谋杀罪,多杀他一个也不会更糟,就像那些黑人说的,用手上的铁橇砸烂他的天灵盖。”“他们有可能就这么做了。”“做什么?”“用力砸他,用力到以为他死了。他们刚杀了她,或许原先没有计划要杀人,所以……”“你是说,他讲的是实话?”“让我们暂时先站在魔鬼这一边来替他辩护,他们失手杀了她。”“只因为她的脖子不小心被丝袜缠住……”“而他们并不慌乱,只是匆忙中一铁橇击昏了他,心想下这么重的手,应该是活不成了,一心只想赶紧跑掉,谁还有那种闲工夫去摸他脉搏,或拿面镜子到他鼻子下头查看还有没有气呢?”“胡扯。”“你明白我说的了吧?”

他叹道:“是啊,我明白你的意思了。这就是为什么它是一桩悬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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