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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1-23 01: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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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豹

出版社:金城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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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武侠中的法律学

金庸武侠中的法律学试读:

绪论:成年人的童话与金庸武侠中的法律学

一、有华人的地方就有金庸的武侠小说“凡有井水处,皆能歌柳词。”这句话记载在宋人叶梦得所作的《避暑录话》中,用以说明北宋著名词人柳永的受欢迎程度:“柳永为举子时,多游狭邪,善为歌辞。教坊乐工每得新腔,必求永为辞,始行于世,于是声传一时。余仕丹徒,尝见一西夏归朝官云:‘凡有井水处,皆能歌柳词。’”

这句话现在被演绎为“凡有华人处,就有金庸的武侠小说”,充分说明金庸(本名查良镛)武侠小说在华人世界的受欢迎程度。从1955年第一部武侠小说《书剑恩仇录》开始,到1972年封笔的武侠巨作《鹿鼎记》,金庸的武侠小说获得最广泛的读者群:无论文人、商人,还是科学家或政治家,无论大学教授还是中学生,可以说不分职业、文化程度、社会地位,都有“金庸迷”。换句话说,从获得诺贝尔奖的教授,到贩夫走卒,从黄土高原到美利坚,各个阶层、各个地方,都有“金庸迷”。于是有人说,在中国文学史上,恐怕只有两位作家的作品,真正做到了家喻户晓,真正做到了写尽中国的人生,那就是曹雪芹的《红楼梦》以及查良镛的武侠小说。2009年3月28日晚,由香港凤凰卫视发起、联合中国新闻社《北京青年报》《明报》等共同主办的“世界因你而美丽——2008影响世界华人盛典”在北京大学百年讲堂举行,年过八旬的金庸先生荣获“影响世界华人终身成就奖”。9月10日,中国作协七届八次主席团会议全票通过决议,聘请作家金庸为中国作协第七届全国委员会名誉副主席。

武侠小说是中国特有的一种小说形式,西洋的《三个火枪手》或者日本的《宫本武藏》都不能视为武侠小说。金庸武侠小说的影响范围,绝不仅限于华人世界,其武侠小说也先后被译为多国文字,广泛流传于世界各地。英文版较早有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的《雪山飞狐》(Fox Volant of the Snowy Mountain,1993年版)和牛津大学出版社的《书剑恩仇录》(The Book and the Sword,2002年版)、《鹿鼎记》(The Deer and the Cauldron,1998年版);法语版有《射雕英雄传》;日语版则是由日本最具规模的德间出版社出版日文版全集,并且多次再版。此外,东南亚地区已先后出版越南文、泰文、印尼文、柬埔寨文、马来文等文字译本,1995年出版了新加坡、马来西亚汉语简体版本,其余文种均是盗译,流传广泛;韩文版的金庸武侠小说在20世纪80年代末已大行其道,共有12家韩国出版社盗译了金庸的全部武侠小说。直到2009年,金庸才正式授权韩国出版社出版他的韩文版作品。希伯来文版的金庸作品出版后,在以色列大学生中也大受欢迎。二、初识金庸、痴迷武侠到成年人童话

初识金庸武侠小说的情景,至今记忆犹新。从小到大,虽然自己不算乖乖儿、优等生,但还算是父母庇护下的“听话者”、老师教导不折不扣的“执行者”。一般父母老师不允许做的事情,大多还是不做的,虽然很多时候内心也“蠢蠢欲动”“跃跃欲试”。还记得1986年正在县城城关中学读初二,班上坐在后面的几个成绩不太好的男同学总是鬼鬼祟祟进行着什么“勾当”。我努力地凑过去想了解一下,被他们坚决地排斥开了。趁着他们一个疏忽,我终于搞清楚了他们正在看一套名为《射雕英雄传》的书籍。这套书的具体出版社及出版年代已经没有印象了,只记得被印成了七至八册的模样,大家都在抢着要看。除了那个直接从外面借回来的同学外,其他没有一个同学是从头看起的,拿到哪本就看哪本,没有看到开头又有什么关系呢!为了赶时间(估计租金不便宜),大家基本上都在上课时看,压在课本的下面偷偷看。今天看来,这种做法虽然被视为“大逆不道”,却似乎是很多同龄人的做法,如报纸上就有人提到当年其为防止被老师发现,只能把小说放在抽屉里,然后把教科书摊开遮住大半本书,从教科书的缝隙中“逐行扫描”。在我的苦苦哀求和“向老师报告”威胁的双重作用下,终于也得到了看一节课的特权,就是这短短的一节课时间,我开始认识了黄蓉、郭靖、周伯通、欧阳锋等形形色色的角色,开始了我的武侠之旅。

从此一发不可收拾,我逐渐进入了他们的圈子,开始广泛地阅读金庸的武侠小说。其实,所谓的“广泛”,说法并不科学,当时也就是对《射雕英雄传》《笑傲江湖》等少数几部经典的反复阅读。后来,觉得老是看别人借的书不好意思,决定自己购买一套《射雕英雄传》。犹豫了好几天,终于某日期期艾艾地走到书摊(当时的新华书店没这种书卖)老板面前,老板偷偷摸摸地从书摊下面拿出了两本淡黄色封皮、十六开本的《射雕英雄传》(上下册,长江文艺出版社1984年第1版):“4元,要不要?”我看了看标价,明明是“3.60元”,老板要黑我0.4元。要知道我当时每天的早餐费也就0.2元,一般可以节约下4-6分钱,四元钱相当于我三个月早餐结余!犹豫再三还是买下,这套书后来被看了多少遍已经数不清楚了,只知道终于在某天晚上被父亲发现压在英语书下面偷看时,怒火中烧地撕为两半,直到高考完毕后才允许我将其黏合复原。

中学时光看武侠小说,似乎是一件极为“大逆不道”,也被老师家长所强烈批判,将其视为“洪水猛兽”的事情。到了大学期间甚至毕业后很长一段时间,不知道如何看待这种痴迷于武侠小说的态度:羞耻、困惑抑或惭愧?直到有一天,看到了一篇介绍著名科学家华罗庚和武侠小说家梁羽生对话的文章,其中华罗庚将武侠小说称为“成年人的童话”,心中才豁然开朗。谁说不是呢?武侠小说,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一个期望中快意恩仇、鲜衣怒马的人从少年时代开始,到成年时代以后,就已经心向往之的传奇故事!每个人都有一个江湖梦,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是武侠小说的主角。但是,现实之残酷打破了幻想,毕竟不可能每个人都是大侠!所以,儿时不懂、成人难梦,它是成年人的童话,也是每个人心中最隐秘的梦想!谁都知道儿童需要童话,成人何尝不需要自己的童话呢?其实许多大学者都爱读武侠,甚至一些著名高等学府的教授们,都是武侠小说的“粉丝”。不少学者通过经济学、历史学、政治学等角度对武侠小说中的角色及其行为进行分析。现在,“金学”在我国甚至已经成为与“红学”并列的一个文学研究门类。三、法学视野下的金庸武侠小说的萌芽

武侠小说并不起源于金庸,金庸也不是现代唯一一个写武侠小说的人。从我初识金庸到痴迷武侠,这其中也看了大量的各类武侠小说,也逐步知道了武侠小说界的若干顶尖人物。号称“武侠三剑客”的,当然是指金庸、梁羽生、古龙;“武侠四大家”则再加上温瑞安,这些都是武侠小说界的“侠之大者”。虽然对“武侠三剑客”或者“武侠四大家”的小说几乎看遍,不过私下觉得能够让人流连忘返、爱不释手的,只有金庸的武侠小说。梁羽生的武侠更像历史小说,且每部中的历史情节几乎相似(只是时间、地点、人物做了替换);古龙的武侠更像是神话小说,人物心理、情节、行为跳跃极大且死亡率极高,“那风,起了;那雨,大了;那人,死了”,很多时候犹如朦胧诗一般;温瑞安的武侠更像是公案小说,武侠中夹杂着各类案件,公案中夹杂着武侠故事。而金庸的武侠小说,就是明明白白摆在那里的例子,其中对人性描写之深刻、小说结构之严谨、文字运用之巧妙等,在近三十年来的文学作品之中,还找不出相似的例子来。金庸的武侠小说,既有明确的历史时间依托和事件背景(很多时候几乎真假不分),又有神话般的故事情节和公案般的正义追求,其史学功底、文学功底和武学功底,远非其他大侠所能媲美。

本书萌芽于多年来对金庸武侠小说的热爱,直接诱因则有二:一是无意中发现了一个署名为叶克飞的80后所撰写的《金庸政治学(一)》(译林出版社2012年3月版),觉得既然有人从政治学角度解读金庸的武侠小说,为什么不能从法学角度来解读呢?上网一搜,对金庸及其武侠的研究书籍很多,还真没有从法学角度入手的解读书籍呢!既然如此,作为一名多年来备受金庸武侠小说熏陶的读者,作为一名从事法律研究多年的教师,这种事情为什么不可以做做呢?二是在网上无意中发现,台湾华成律师事务所所长(大陆一般叫主任)刘孟锦律师,制作了一个独一无二的《看金庸学法律》(连载在“台湾法律网”,国内网站转载后,被重新命名为《金庸法典》),还撰写了《金庸小说法律谈》等系列文章(非常遗憾没有找到全文),以台湾地区现行律法来诠释金庸名著中的一些事件,倒也视角独特、寓教于乐。既然台湾律师能够做这件事情,大陆律师为什么不能做呢,大陆律师为什么不能够以大陆现行法律规定来诠释金庸武侠小说中的事件呢?说到做到,开始动笔。后来查找资料,发现大侠金庸竟然也有法律背景:金庸,原名查良镛,1924年出生在浙江海宁袁花镇;1944年,考入重庆国立政治大学外文系,因对国民党职业学生不满投诉被勒令退学;曾经进入中央图书馆工作;后来,通过时任上海市法院院长和东吴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的堂兄查良鉴的关系,查良镛进入东吴大学(今苏州大学)法学院插班修习国际法。1949年曾发表过《从国家法论中国人民在海外的产权》等论文,为新中国政府继承前政府在海外产权找到了充分的国际法依据。

当然,还需要说明的是,本书的写作背景很大程度上是与著者的生存现状有关。众所周知,我国大陆高校教师虽然名义上比较轻松,但其实不然。各个高校为了生存和发展都有一系列的考评机制约束教师,比如学历的要求从原来的本科到硕士到博士、博士后甚至有的高校对博士还区分“洋博士”和“土博士”;对职称的要求从讲师到副教授再到教授,现在开始又将其分为若干级,以实现考核的精细化;对科研的要求,从文章到著作再到课题项目、各种奖励,(文章数量)从无到有、(刊物级别)从普(通)到核(心)、(文章字数)从少到多、(转引摘率)从低到高等等,不一而足。显然,要想在高校中混出点名堂,有点作为,那是不容易的。2014年年底,湖北省首次在省内高校推行职称分类评审,开始构建多元化复合型评价体系,把教师分为教学为主、科研为主、教学科研并重、社会服务与推广四种类型,新评审标准对教师的评价不再“唯论文论”,潜心教学、科研推广做得好的,也同样可以评上教授。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外表看来,复合型评价体系打破了“唯论文论”的简单标准,但毕竟教学、社会服务与推广等标准是一个弹性的,容易被人操纵的东西,从“唯论文论”这个简单的、数字化的评价体系转变为“数字+评价”的弹性评价体系,对大多数教师来说,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暂时真的不好说。“那美好的仗我已经打过了,当跑的路我已经跑尽了,所信的道我已经守住了”(《提摩太后书》4:7)。颇有同感的是,笔者在40岁以前也把“美好的仗”打过了、“当跑的路”跑尽了。拿到博士学位证书、教授职称证书以后的最大好处,就是终于可以“不为五斗米而折腰”,可以不完全按照国家和学校那套僵硬死板的考评机制转,而是安安静静、平平淡淡地做点自己喜欢做的事情。本书就是在这个背景下产生的,完全是按照自己的本性和爱好来撰写,几乎没有任何功利色彩。虽然这种探究谈不上什么理论深度和学术层次,但还是很高兴、很乐意去做。百年前,美国《纽约时报》记者问英国登山家乔治·赫伯特·雷·马洛里(George Herbert Leigh Mallory,1886年6月18日-1924年6月8日):“你们为什么要登山(珠穆朗玛)?”“Becauseitis the re.”(因为山在那里),登山者马洛里说完这句话便消失在海拔8100米的山峰里,再也没有回来。其实这个世上很多事,本没有理由也不需要理由。成功的人生只有一个:按照自己的方式,做自己想做的事情!第一章宪政学视野下的金庸武侠小说1.1社会正义:江湖中的赏善罚恶使者情节

赏善罚恶令是金庸小说《侠客行》中创造出来的一种实现社会正义的方式。书中是这样描写的:

绕到船首,只见舱门正中钉着两块闪闪发光的白铜牌子,约有巴掌大小,一块牌上刻有一张笑脸,和蔼慈祥,另一牌上刻的却是一张狰狞的煞神凶脸。两块铜牌各以一根铁钉钉在舱门顶上,显得十分诡异。他向两块铜牌上注视片刻,见牌上人脸似乎活的一般,当下不敢多看,转过脸去,见众尸有的手握兵刃,有的腰插刀剑,显然都是武林中人。……

这时三艘船已纠缠在一起,过不多时,便听得有人跃上船来,惊呼之声,响成一片。有人尖声大叫:“是飞鱼帮的人!怎……怎么都死了。”又有人叫道:“连帮主……帮主成大洋也死在这里。”突然间船头有人叫道:“是……是赏善……罚恶令……令……令……”这人声音并不甚响,但语声颤抖,充满着恐惧之意。他一言未毕,船中人声登歇,霎时间一片寂静。石破天在舱底虽见不到各人神色,但众人惊惧已达极点,却是可想而知。

过了良久,才有人道:“算来原该是赏善罚恶令复出的时候了,料想是赏善罚恶两使出巡。这飞鱼帮嘛,过往劣迹太多……唉!”长长叹了口气,不再往下说。另一人问道:“胡大哥,听说这赏善罚恶令,乃是召人前往……前往侠客岛,到了岛上再加处分,并不是当场杀害的。”先说话的那人道:“若是乖乖地听命前去,原是如此。然而去也是死,不去也是死,早死迟死,也没什么分别。成大洋成帮主定是不肯奉令,率众抗拒,以致……以致落得这个下场。”一个嗓音尖细的人道:“那两位赏善罚恶使者,当真如此神通广大,武林中谁也抵敌不过?”那胡大哥反问:“你说呢?”那人默然,过了一会,低低地道:“赏善罚恶使者重入江湖,各帮各派都是难逃大劫。唉!”(见《侠客行》第11回“药酒”)问题

1.赏善罚恶令在江湖上可以实现什么样的社会目的?

2.司徒帮主、石中玉规避赏善罚恶使者的后果如何?解读“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个说法,在现实社会不是永远正确,更多时是好心得不到好报,坏人反而能恣意横行,势力日益扩张,因此,人们往往盼望有“包青天”那样的权威人物来分辨善恶、警恶扬好,而更进一步就是希望自己能够负起赏善罚恶的神圣任务。问题是,真正毫不错误地分辨善恶、完全公平地赏善罚恶有没有可能?

在《侠客行》里,金庸塑造了侠客岛和执行赏善罚恶的使者张三及李四。孤悬海外的侠客岛是个神秘的地方,俨然是一个黑社会,而且司法体系极其健全。外人不了解其中奥秘,单凭猜测,里面一定有一所巨大的监狱,而且看守森严,没准还备有酷刑,不然去的人个个都是武林高手,却怎么都不见回来。每过十年,侠客岛便会派人出来,强行与各大门派的首领订立合同,要求他们赴岛喝一碗腊八粥(呵呵!做法有点类似于今天香港地区被廉政公署请去喝咖啡)。这次,他们派出了张三、李四两名使者。这两人,身兼数职,平时是一方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在遇到对方当事人不守法的情况下,他们就成了法院送传票的书记员,强行履行法律文书的执行法官;遇到暴力抗法,他们还是执行死刑的法警。

张三、李四当然是假名,他们的真名一直没有透露。他们执行龙、木岛主十年一次的赏善罚恶及邀请中原武林各大帮派掌门到侠客岛喝腊八粥,已有二十年的历史(十年一次,那也就是说其实只实施过两次?)由于两项任务一同执行,武林人士皆误会掌门若接受邀请铜牌,帮众门人则生,掌门若不肯接受,帮众门人则被赏善罚恶使者杀得一个不留,根据龙、木岛主的解释则是,侠客岛原来是维护武林正义为己任,对武林人物一静一动都有着详细的考评,以此赏善罚恶。遭杀的都是经过他们详细调查,证明是大奸大恶的坏人或帮会,从来没有杀害好人,而世间认为张三、李四杀害好人,只不过因为世人不知道这些表面良善的人所做的坏事。

当然,这只是小说,因为要真正像万能的上帝那样赏善罚恶、奖惩分明,几乎是不可能之事,其中的破绽漏洞就太多了。如丁不三、丁不四无端杀了那么多无辜者,也没见着侠客岛把他们怎么了,而且丁不四还是腊八粥宴上的座上宾。这说明,法制再森严,也是后于违法犯罪行为产生,总是具有在时间上滞后的这一先天缺陷。人是万物之灵长,是最聪明的,总能找出法律上的漏洞,钻空子谋利益。

江湖上,长乐帮名声并不好,长乐帮的人也不是良民,司徒帮主和野心勃勃的贝海石更不是什么好东西。赏善罚恶令是铜制的,比起纸质的,很难进行涂改伪造。合同内容是定死的,时间也不能更改。但赏善罚恶令的漏洞还是被聪明的人所掌握:改不了的没关系,侠客岛请的都是帮派的负责人,找一个冒名顶替的法人代表,不就把这场灾难消解了吗?因此,在赏善罚恶令将要出现的前三年,司徒帮主和贝海石就开始商量如何变更合同、规避法律制裁。第一次的变更,单位法人由司徒变成了石中玉,不过石中玉也是懂法的人,他知道自己要承担的是什么法律后果,结果他采取了人间蒸发的办法,规避法律。第二次,贝海石运气极佳,找到了一个与石中玉一模一样的人,那就是石破天,他把石破天的活体进行改造,让他成为最佳仿真品。

结果,龙、木岛主邀请侠客去侠客岛,其主要用意却是想请各路高人来岛上共同参详岛上神奇的武功秘诀,集思广益,将武学之道发扬光大。石破天作为长乐帮法人代表去了侠客岛,大大捡了一个便宜,练就一身神功。

看来,守法还是有好果子吃。1.2择贤而立:成吉思汗民主立继承人情节

这日天高气爽。长空万里,一碧如洗,蒙古十五个万人队一列列的排在大草原之上。成吉思汗祭过天地,誓师出征,对诸王诸将道:“石头无皮,人命有尽。我头发胡子都白了,这次出征。未必能活着回来,我的妃子也于昨晚跟我提起,我想着不错,今日我要立一个儿子,在我死后高举我的大纛(dào)。”……

成吉思汗道:“术赤,你是我的长子,你说我该当立谁?”术赤心里一跳,他精明干练,立功最多,又是长子,向来便以为父王死后自然由他继位,这时大汗忽然相问,却不知如何回答才好。

成吉思汗的次子察合台性如烈火,与大哥向来不睦,听父王问他,叫了起来:“要术赤说话,要派他作甚?我们能让这蔑儿乞惕的杂种管辖么?”……两兄弟互扭衣襟,当场就要拼斗……

众将都责备察合台不该提起往事,伤了父母之心,成吉思汗道:“两人都放手。术赤是我长子,我向来爱他重他,以后谁也不许再说。”

察合台放开了术赤。说道:“术赤的本事高强,谁都知道,但他不及三弟窝阔台仁慈,我推举窝阔台。”成吉思汗道:“术赤。你怎么说?”术赤见此情形,心知汗位无望,他与三弟向来和好,又知他为人仁爱,日后不会相害,于是道:“很好,我也推举窝阔台。”四王子拖雷更无异言。(见《射雕英雄传》第36回“大军西征”)问题

1.术赤是否有可能成为成吉思汗的继承人?

2.窝阔台继承论证元朝什么样的继位制度?解读

估计很多同龄的金迷,对元朝的了解启蒙于《射雕英雄传》。从中我们可以看出,英雄人物的出身其实都很不容易,铁木真在成为成吉思汗之前也是历尽千辛万苦。早年铁木真兵力微弱,妻子曾被仇敌蔑儿乞惕人掳去,数年后夺回已然生了术赤,只是成吉思汗并不以此为嫌,对术赤向来视作亲人。虽然元朝妇女贞节观比较淡薄,但毕竟从血缘上讲,术赤不是成吉思汗的亲生骨肉,立术赤为继承人显然难以服众。因此,成吉思汗故意通过征求术赤的意见,激发察合台的怒气,使得二兄弟发生争执,从而为温顺仁义的三子窝阔台继位创造了条件。

元朝虽然在疆域领土上将中国扩充到极限,但其文化、制度、经济等方面却比较落后。蒙古族的文化落后于汉族文化,但元朝不像清朝,清朝吸收了相当部分先进的汉族文化,而元朝却强烈排斥汉族文化。所以,元朝皇位继承既没有承袭汉族传统的“嫡长子”继承(有嫡立嫡、无嫡立长);也没有像清朝有一个明确的制度(清初,继承人由八旗会议决定;后来,由皇帝在生前写密旨确定,以避免诸子夺储和后继无人的状况)。元朝在皇位继承上实行的是亲中选贤的大汗推举制和“幼子守灶”的财产继承制。亲中选贤的大汗推举制即:大汗死后,继位者必须经过宗亲、贵戚和勋臣参加的“库里尔台”大会推举,这是一种原始的军事民主制,由各部落代表团推举大汗。大汗与勋臣各自宣誓后,才能算正式即位,合法地行使汗权。“幼子守灶”的财产继承制即:大汗死后,大汗的幼子继承大汗统治的中心区域和主要军队,在汗位空缺时期,可以以大斡耳朵继承人身份监国(也可由先可汗大妃监国),同时负责筹备召开选举大汗的库里台事宜。这种制度的弊端则是:监国者掌握实权后可能不还政,这就容易造成争权的战争或动乱或谋杀。

正因这种继承制度,导致了蒙古汗国和元朝在汗位、皇位继承问题上的一系列冲突,导致蒙古汗国时期的汗位转移和元朝中后期的宫廷政变频繁。元朝许多皇帝都不是父传子一代代传下去的。窝阔台和拖雷关系甚好,甚至在1232年窝阔台染病时,拖雷自愿替哥哥去死,喝下巫师用来为窝阔台驱邪的水后死亡。窝阔台死后,儿子贵由即蒙古大汗位,贵由后有拖雷长子蒙哥称汗,其间还夹杂了昭慈皇后和钦淑皇后的称制(监国)。后宪宗蒙哥死于军中后,他弟弟忽必烈夺得汗位。忽必烈三子铁穆尔为帝后,又有其侄海山即位,海山又将皇位传予弟弟爱育黎拔力八达……正是这种皇权传位继承的无序,导致元朝宫廷政变的频繁发生。据考证,元朝是中国历史上宫廷政变最多的朝代。1.3恶法非法:袁承志仗义索闯王军饷情节《碧血剑》第5回“山幽花寂寂水秀草青青”中记载了一起劫夺公款事件。

袁承志忙道:“等一下,小慧,你怎么跟这位大哥打了起来?”安小慧道:“我和……和崔师兄……”袁承志抢着问:“崔师兄?是崔秋山叔叔吧?”安小慧道:“不,他是崔秋山叔叔的侄儿。我们护送闯王一笔军饷到浙东来,哪知这人真坏,半路上来却抢了去。”说着向温青一指。

袁承志心下恍然,原来温青所劫黄金是闯王的军饷,别说闯王对自己礼遇,师父又正全力辅佐于他,便冲着崔秋山、安大娘、安小慧这三人的故人之情,也无论如何要设法帮他找回来。何况闯王千里迢迢地送黄金到江南来,必定有重大用途。他所兴的是仁义之师,救民于水火之中,如何不伸手相助?当下心意已决,向温青道:“兄弟,瞧在我的脸上,你把金子还了这位姑娘吧!”温青哼了一声,道:“你先见过我两位爷爷再说。”……

袁承志道:“兄弟,咱们学武的以义气为重,这批金子既是闯王的,你取的时候不知,也就罢了。现下既知就里,若不交还,岂非对不起人?”

两个老者本不知这批黄金有如此重大的牵连,只道是哪一个富商之物,此时听安小慧、袁承志一说,心下也颇不安。他们知道闯王声势浩大,江湖豪杰闻风景从,这批黄金要是不还,来索讨的好手势必源源而至,实是后患无穷。温方山微微一笑,说道:“冲着袁世兄的面子,咱们就还了吧。”问题

1.如何看待温青劫取闯王军饷的行为?

2.对不法行为实施不法侵害是否合法?解读

历史上是否有袁承志这个人呢?根据《明史·列传一百四十七·袁崇焕》记载:“兄弟妻子流三千里,籍其家,崇焕无子,家亦无余赀,天下冤之。”可见,明朝末年的蓟辽督师袁崇焕没有儿子,袁承志是金庸在《碧血剑》中虚构的人物。不过,《清史稿·高宗本纪》中有“四十八年……戊子,予明辽东经略袁崇焕五世孙炳以八九品官选补”一句,《东华续录·乾隆》也载曰:“五世孙袁炳并未出仕”,似乎袁崇焕又应该有后人。清宫档案《清高宗实录》中记载,因袁系广东东莞人,乾隆为了查清袁崇焕的后人之谜,着地方详悉查明遇便覆奏。一年后,广东巡抚尚安回奏道:“遵旨访查,袁崇焕无嗣,系伊嫡堂弟文炳之子入继为嗣,现有五世孙袁炳,粗晓字义,人尚明白,应照熊廷弼裔孙之例,以佐杂等官选补。”如果这个记载属实的话,袁崇焕就确实应该是没有亲生儿子,至于过继堂兄弟的孩子为子的做法,在我国封建社会非常流行,应该比较可信。

当然,我们这里依据金庸先生的《碧血剑》的记载,假定袁承志是明朝末年蓟辽督师袁崇焕的儿子,取名“承志”,寓意“续承父亲的遗志”。袁崇焕枉死后,其旧部把只有七岁的袁承志救出。后来,朱安国等袁崇焕旧部成员教他读书写字,并打好武功根基,好让他为父亲袁崇焕报仇。后来机缘巧合下,拜了华山派的掌门“神剑仙猿”穆人清为师,并在华山上从铁剑门的“千变万劫”木桑道长和“金蛇郎君”夏雪宜的金蛇秘籍中学得一身惊人的武功。多年后,袁承志在七省豪杰的支持下成为武林盟主,协助闯王起义并帮助闯军攻破明王朝首都北京。后不满闯军的腐化,义兄李岩惨死,到渤泥国(今文莱)附近、荷兰所殖民的大岛屿隐居。

安小慧护送一批闯王的军饷到浙东,被温青劫了,袁承志现在要求温青归还。这个事情本身很简单,是一起窃盗案件。立法技术十分严谨的《大明律》在《刑律》部分规定了盗贼、人命、斗殴、骂詈、诉讼、受赃、诈伪、犯奸、杂犯、捕亡、断狱十一卷171条。明律较之唐律有一个特点:“轻其轻罪,重其重罪。”也就是对伦理罪处刑比唐律轻,而对反逆、强盗等罪则处刑明显比唐律重,如强盗罪,唐律不得财徒刑二年,得财者还要分等处刑,明律不得财仗一百流三千里,得财者首从皆斩。《明律》在公取窃取皆为盗条夹注解窃盗为“潜行隐面,私窃取其财”。掏摸既非潜行,又不隐面,因而不属窃盗范围。但若不另定罪名,便成于法无据,于是《明律》在窃盗条中明定“掏摸者罪同”的缘故。这样看来,这批闯王的军饷,不论温青是盗窃的,还是抢夺的,抑或抢劫的,在明朝的法律中没有太大的区别,罪名是相同的。从量刑上看,“得财者首从皆斩”,处罚还是非常严厉的。

不过,这里还涉及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被劫的财物属于闯王的军饷。从当时正统的观点来看,也就是叛贼的军饷,劫走叛贼的军饷无疑是有利于明朝军队的剿匪工作的。从理论上讲,崇祯皇帝不仅不应该追究温青的刑事责任,还应该给温青颁发一枚“剿匪功臣”的勋章。当然这是玩笑话,但也提出了一个需要思考的问题:对不法行为实施的不法侵害是否合法?我国当前也发生了不少类似的案例,如抢劫赌场的赌资、抢劫毒品贩子的非法所得、盗窃贪官贪污的财物、以威胁手段强奸失足妇女等,这些案例中针对不法行为(甚至可能是犯罪行为)实施的侵害,如何定罪存在争议。譬如对抢劫毒品的行为,有人认为,虽然从经济学角度看,毒品虽然是违禁品,但也是有价值的。但法律不认可毒品为财物并禁止交易,因此不能以抢劫等犯罪手段占有,毒品不是法律认可的财物,不是刑法保护的合法的公私财物。不过,我国司法解释中并未认可这种理论,仍然还是按照行为人的具体犯罪行为来定罪,并未因为受侵害对象的合法性问题而影响行为人的行为定性。

2005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条规定,以毒品、假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为对象,实施抢劫的,以抢劫罪定罪;抢劫的违禁品数量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抢劫违禁品后又以违禁品实施其他犯罪的,应以抢劫罪与具体实施的其他犯罪实行数罪并罚。抢劫赌资、犯罪所得的赃款赃物的,以抢劫罪定罪,但行为人仅以其所输赌资或所赢赌债为抢劫对象,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处罚。这样,按照我国现行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虽然温青针对的是为统治者所头疼的“闯贼”的财产,但其行为仍然构成犯罪。当然,如果温青是接受明朝统治者的委托,实施的劫夺行为,那性质就又不一样了。1.4人性丑陋:师徒兄弟父女情何以堪情节《连城诀》第1回“乡下人进城”:

狄云道:“甚么‘唐诗剑法’?师父说是‘躺尸剑法’,几剑出去,敌人便躺下变成了尸首。”

那老丐嘿嘿笑了几声,说道:“是‘唐诗,不是‘躺尸’!

你师父跟你说是‘躺尸’吗?可笑,可笑!这两招‘孤鸿海上来,池潢不敢顾’,是说一只孤孤单单的鸿鸟,从海上飞来,见到陆地上的小小池沼,并不栖息。这两句诗是唐朝的宰相张九龄作的,他比拟自己身份清高,不喜跟人争权夺利。将之化成剑法,顾盼之际要有一股飘逸自豪的气息。他所谓‘不敢顾’,是‘不屑瞧它一眼’的意思。你师父却教你读作甚么‘哥翁喊上来,是横不敢过’,结果前一句变成大声疾呼,后一句成为畏首畏尾。剑法的原意是荡然无存了。你师父当真了不起,‘铁锁横江’,教徒弟这样教法,嘿嘿,厉害,厉害!”说着连连冷笑。《连城诀》第2回“牢狱”:房中沉寂了半晌,只听戚长发嘶哑的声音道:“好,我交给你。”

门外众人一听到“好,我交给你”这五个字,都不由自主地全身一震。狄云和戚芳恨不得有个地洞可以钻将下去。鲁坤等八人向狄戚二人投以鄙夷之色。戚芳又是气恼,又感到万分屈辱,真想不到爹爹竟会做出这等不要脸的事来。

突然之间,房中传出万震山长声惨呼,极是凄厉。

万圭惊叫:“爹!”飞腿踢开房门,抢了进去。只见万震山倒在地下,胸口插着一柄明晃晃的匕首,身边都是鲜血。窗子大开,兀自摇晃,戚长发却已不知去向。《连城诀》第3回“人淡如菊”:

梅老先生向我苦笑着摇摇头,道:“我的第三徒儿最厉害,抢先冷不防地在我背上插了一剑,老头儿才逼得跳江逃命。”(狄云颤声道:“甚么?真是我师父先动手?”)我不知说些甚么话来安慰他才是,心想他师徒四人反目成仇,必有重大之极的原因,我是外人,虽是好奇,却也不便多问。梅老先生道:“我在这世上的亲人,就这么三个徒儿。他们想夺我一部剑谱,不惜行刺师父,嘿嘿,乖徒儿。这部剑谱是给他们夺去了,可是没有剑诀,那又有甚么用?连城剑法虽然神奇,又怎及得上神照功了?这部神照经,我送了给你,好好的练罢。此经若然练成,威力奇大,千万不可误传匪人。”我的神照经,就是这样来的。

……

凌知府道:“丁大侠,你不忙走,还是将那剑诀说了出来,我便给解药于你,免得枉自送了性命。”

丁典一惊,道:“甚么解药?”便在此时,只觉脸颊、嘴唇、手掌各处忽有轻微的麻痹之感,同时又闻到了一阵淡淡的花香,这花香,这花香……他又惊又怒,身子摇晃。

凌知府道:“我生怕有不肖之徒,开棺辱我女儿的清白遗体,因此……”

丁典登时省悟,怒道:“你在棺木上涂了毒药?凌退思,你好恶毒!”纵身而起,发掌便向他击去。不料那毒药当真厉害,霎时间消功蚀骨,神照功竟已使不出来。问题

1.如何看待《连城诀》中的师徒、兄弟、父女关系?

2.比较西方“人性本恶”与我国“人之初、性本善”。解读《连城诀》是金庸老先生撰写的一部短篇小说,在其所有小说中的名气不大。不过,也有读者认为,其中涉及的人物描写,可以和《基督山伯爵》中的人物描写媲美。《连城诀》是金庸唯一一部以人性之丑与恶为叙事中心的作品。在这部小说中,金庸做了一个大胆的尝试:在一部小说里,集中展示人性的阴暗一面,同时对侠的形象进行毫不留情的颠覆。表面的正与邪在小说中无不露出其可疑的本相。这种转变是如此的彻底,显示了金庸对人生与世界的反思达到了一个更高的层次。在读者看来,《连城诀》一本书提供的可以说是“坏人大本营”,整部小说90%都是坏人、反派,而且坏人的类型多种多样。

故事情节很简单,主要描写主角狄云从初次踏入社会时的天真,到最终远离人群时的成熟的全过程,也是这个社会对他不断加以诬蔑、迫害和围杀的过程。有人认为,金庸在《连城诀》中把人性之丑恶描绘得淋漓尽致,对人性的批判也显得异常的深邃,在对金钱的追逐中,人丧失了本性,人性之恶主要表现在伪善之恶和“变态”之恶。“血刀门”作为江湖上有名的歪门邪派,其头目“血刀老祖”可谓是坏得光明正大,坏得显而易见;“落花流水”之一花铁干花老英雄为了生存露出了他邪恶的本性;凌退思为了他自己的目的与个人利益做了某地知府,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亲生女儿;梅念笙的三个徒弟万震山、言达平、戚长发,杀师杀同门,尤其是戚长发,更坏得深藏不露;“万门八弟子”,什么万圭、吴坎什么的就更不用说了。狄云在亲眼目睹了挚友的惨死、恩师的奸险、名侠的堕落、爱人的逝去后,终于意识到一己对社会的无力,他不愿同流合污,又深感难以改变现实,剩下的就唯有选择逃避这个途径了。虽只是一部小说,《连城诀》却对现实进行了赤裸裸的讽刺。今天的社会,尤其是现在,很多时候很多地方不也是如此吗?为了金钱、名利、财富,自相残杀、骨肉相残,当贪念一起,会不择手段,什么都做得出来。可是到最后,生命消失了,会得到什么呢?《连城诀》还为我们提供了一个争论了上千年的话题:人性本善还是人性本恶?人性论是中国哲学一个重要的课题,第一个谈“性”的是孔子,在《论语·阳货》中提出“性相近,习相远也”,但孔子并未明言性为善或为恶。到孟子以善言性,指出仁、义、礼、智正是性善的端倪,就是四端心。《孟子·告子上》中,孟子提出:“水信无分于东西,无分于上下乎?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今夫水,搏而跃之,可使过颡(sǎng);激而行之,可使在山。是岂水之性哉?其势则然也。人之可使为不善,其性亦犹是也。”“乃若其情,则可以为善矣,乃所谓善也。若夫为不善,非才之罪也。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故曰,‘求则得之,舍则失之。’或相倍蓰而无算者,不能尽其才者也。”

性恶论是对人性的一种看法,主张人之本性趋向恶,作恶比向善要容易。荀子关于性恶的观点,是中国思想史中最早出现的论断,其观点主要出现于其《性恶篇》《正名篇》。性恶篇曰:“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顺是,故争夺生而辞让亡焉;生而有疾恶焉,顺是,故残贼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顺是,故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焉。然则从人之性,顺人之情,必出于争夺,合于犯分乱理,而归于暴,故必将有师法之化,礼义之道,然后出于辞让,合于文理,而归于治。用此观之,然则,人之性恶,明矣。其善者伪也。”荀子对善恶的定义是以后果界定善恶(治或乱),而非以人的动机界定。他的性恶论是后果论,由实际经验观察到的结果决定是性恶还是性善。

西方经济学家亚当·斯密认为人性善,天生关心别人的命运,具备同情心或怜悯心。他认为“无论人们会认为某人怎样自私,这个人的天赋中总是明显地存在着这样一些本性,这些本性使他关心别人的命运,把别人的幸福看成是自己的事情,虽然他除了看到别人幸福而感到高兴以外,一无所得”。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认为在原始时代,人性天性本是善良的,天生拥有自由、理性和良心,如果接受自然主义教育,顺性发展就可成为善良的人,实现善良的社会。

但西方主流观点并不认同人性本善论,而是根据个人主义与自由主义提出人性之恶,其以犹太教、基督教“生来有罪”作为思想基础,以承认个人“最初的基本过失”(原罪)出发,认为人类的最基本天性是“自存”,若任由其发展,会做出无限损人利己的事,因此在组织民主自由的政体时,首先就是限制个人自存企望的过度发展,而不鼓励各人自行其是。霍布斯认为,人就像是以自我为中心的野兽,人类的天性是反社会的、有破坏性的贪婪。若放任其不管,则最终必会以谋杀、强暴、抢劫等做结。“社会”则是拴住这个野兽的一个工具。叔本华说:“在新生的婴儿身上已带着原罪,不过要在他成长时才显出来。……亚当不幸,我们所有的人也在亚当中不幸——实际上原罪(意志的肯定)和解脱(意志的否定)之说就是构成基督教的内核的巨大真理,而其他的一切大半只是这内核的包皮和外壳或附件。”人性本恶论以霍布斯为代表,马基雅维利、叔本华、黑格尔都被认为是性恶论者。

金庸的小说里,《侠客行》和《连城诀》是相反的两部书,它们互为镜像。这两部书里的江湖很相似,都是魍魉横行、坏人当道,但从狄云的眼里看过去,江湖上全是坏人,他的眼睛像是照妖镜;从石破天的眼里看过去,江湖上全是好人,他的眼睛像是万花筒。其实,很难有几句话评价“人性本恶”与“人性本善”的优劣。但我国当前的群众素质和社会风气在一定程度上其实验证了“人类本恶”的论断。承认“人性本恶”其实就是勇于承认自己的过错,只有勇于承认自己的过错才可能改正自己的过错,只有改正自己的过错才能不断地提高自己和进步。这一点已经被西方多年的发展历程所验证,我们很有必要加强对其的学习与借鉴。1.5夫妻关系:床头打架床尾和的辩证情节《鸳鸯刀》是金庸老先生撰写的最短的一篇武侠小说。其中记载了这么一个故事:威名远震江湖的大侠萧半和的义女萧中慧,在试图拦截武林中失落多年的鸳鸯刀时,偶遇一壮汉抢了一女子的孩子,女子在后面边骂边追赶。于是萧中慧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冲向壮汉。结果壮汉和女子却一起围攻萧中慧。萧中慧大惑不解,于是有了下面的对话:“谁说假装打架?我们夫妻争闹,平常得紧,你多管什么闲事?”

萧中慧听得“夫妻争闹”四字,大吃了一惊,结结巴巴地道:“你们……你们是夫妻?”当即向后跃开,脑中一阵混乱。那壮汉道:“怎么啦?我们一男一女住在一房,又生下了孩子,难道不是夫妻么?”萧中慧奇道:“这孩子是你们的儿子?”那少妇道:“他是孩子爸爸,我是孩子妈妈,碍着你什么事了?他叫林玉龙,我叫任飞燕,你还要问什么?”说着气鼓鼓地举刀半空,又要抢上砍落。

萧中慧道:“你们既是夫妻,怎的又打又骂,又动刀子?”

任飞燕冷笑道:“哈哈,大姑娘,等你嫁了男人,那就明白啦。夫妻若是不打架,那还叫什么夫妻?有道是床头打架床尾和,你见过不吵嘴不打架的夫妻没有?”

萧中慧脱口而出,说道:“我爹爹妈妈就从来不吵嘴不打架。”

林玉龙抚着伤腿,骂道:“他妈的,这算什么夫妻?定然路道不正!啊唷,啊唷……”问题

1.如何正确认识夫妻间的吵闹、打斗?

2.从不吵嘴打架的夫妻是真的夫妻吗?解读

现在有种说法,说男女来自于不同的星球(男人来自火星,女人来自金星),所以男人和女人的思维方式是截然不同,男人和女人处理信息和传递信息的方式也不同。因为彼此不能了解背后的含义,很多时候,就如鸡同鸭讲,吵架就成了难免的事情。一般说来,男人注重逻辑,关注外部世界的变化;而女人则偏重感性,在乎人对自我的评价。男人外表强硬,但思维简单,属于线性思维,情感反应迟钝,面子观念重,喜欢在外人面前摆谱;女人外表柔弱,但思维呈网状、敏感,富有想象力,疑心重。有时分不清是做梦还是在现实中,高兴和哭泣的转换,是一眨眼间的事情。

中国有句老话,叫做夫妻吵架是“床头吵架床尾和”,还有句老话叫“夫妻没有隔夜仇”,意思是说夫妻之间的包容性远大于其他各类关系如同学、朋友等,主要原因是朋友吵翻了大家很容易选择逃避,谁也不见谁,夫妻就不行了,还要在一起生活的,所以更容易彼此宽容对方。夫妻之间没有哪个人不希望自己快乐地生活,而且能够走到一起,一般来说感情应该还是很不错甚至很深厚的,很少有人会计较那些小问题的。吵架只是夫妻生活的调味品,“天上下雨地下流,小两口打架不记仇”,白天吃一个锅里的饭,晚上睡一个花枕头!这就是夫妻床头吵架床尾和的原因!

夫妻之间吵架不同于社会上的一般人之间的吵架,应该“讲情”,而不是“讲理”。一般人之间的吵架的特征是争理,所以拼命地抓住对方的语病,找出对方逻辑的缺陷,集中火力而攻之,让对方没有招架的余地。问题是“争理”的过程中往往会“伤情”,赢了理往往使对方更对你没有感情而已。夫妻之间的争执用“交情”来处理,远比用分析、辩论的吵架要有建设性意义。有一种简单的方法,可以防止一些无谓的吵架。用中国的一句古话来说,就是:相敬如宾。事实也是如此:男人和女人经常发现,他们对于同事和朋友,比对爱人要宽容很多。朋友再好,也有距离。而爱人更好,是属于自己的。属于自己的东西,还不是想怎样就怎样。难道我说不得你了,不能批评你了?所以,爱人往往还不如朋友。不能宽容,不能倾诉,也不能原谅,这架是无论如何也避免不了。吵架,有很多不同的原因,但结果都差不多:破坏感情的基础,破坏人之间的基本信任。偶尔吵架是一种交流的仪式,但很多时候,是无法控制的,也是灾难性的。适当的沉默或妥协,并不是软弱,而是为了避开拔剑四顾心茫然的时刻。为了生活的快乐和幸福,需要更多的技巧和理性。

当然,婚姻虽然是平淡似细水长流,平淡才能长久,细水才能长流。但平淡不等于无味,细水不等于完全波澜不惊,否则就是走入婚姻的另一个极端,也是婚姻的另一个死角,淡而无味毫无新鲜感才是婚姻最大的致命伤。所以林玉龙听萧中慧说她爹爹妈妈从来不吵嘴、不打架时,骂道:“他妈的,这算什么夫妻?定然路道不正。”看看,在林玉龙看来,从来不吵架、不拌嘴的夫妻竟然“道路不正”。结果最后证明,林玉龙的判断是对的。本名萧义的萧半和(即萧中慧的爹爹)在十六岁上便净了身子,进宫服侍皇帝,为的是要刺死清朝皇帝,给先父报仇。后来混进天牢,杀了几名狱卒,将其父两个结义兄弟的夫人救出牢来。为了瞒过清廷的耳目,萧义改名萧半和,留起了胡子,又委屈袁、杨两位夫人做了他名义上的夫人。因此,萧中慧的爹爹妈妈都不是真的夫妻关系,只是为了逃避他人的追杀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而已。

类似的例子不仅仅出现在《鸳鸯刀》中,金庸其他武侠小说中也有这种吵吵闹闹的夫妻。《神雕侠侣》中的王重阳与林朝英,都是当世奇人,两人曾经行走江湖过了段神仙眷侣般的日子。但最后两人矛盾越积越深,由爱生怨,由怨生仇,所谓“爱之深恨之切”……终于相约在终南山比武……最后古墓派竟然创立了一个规矩:拜了祖师婆婆之后,须得向王重阳的画像吐唾液。《倚天屠龙记》中的胡青牛和王难姑更是一对“不是冤家不聚首”的例证:两人一个是“医仙”,一个是“毒仙”,惨烈地互掐了几十年,都想要压倒对方,一直闹到死才作罢。还有《笑傲江湖》中的不戒和尚和哑婆婆,均如此。世上女子如都如此,那男子可就有得受了。这几个例子也在一定程度上证明了这个论断:从不吵嘴打架的夫妻不是真正的夫妻,夫妻争吵不一定是坏事。两个人结合后彼此的生活习惯、性格,甚至一些小毛病都会有一个了解适应的过程,生活的烦恼也会接踵而至,看不惯气不顺的事,说出来可能让对方难堪,特别是夫妻闹别扭时都会有吃不下、睡不着、心烦意乱甚至是痛苦的感觉。这个阶段虽难受但有特殊的意义,明智的夫妻会利用这个阶段来思考,我们为什么争吵?然后对善意的指责和批评做出适当的调整,彼此就靠近了一步,感情也加深了一层。

相反,老把问题憋在心里,让对方永远蒙在鼓里,继续我行我素,长期压抑的结果终会导致火山爆发,后果往往不可收拾。从来都不吵架的夫妻,不能说明他们的婚姻就一定幸福。不吵架的原因,可能就是懒得吵架,或者心理距离已经很疏远,把对婚姻的期望降到最低了。美国EFT(情绪取向治疗技术)督导、美国普渡大学婚姻与家族治疗博士刘婷女士在上海主办婚姻情感沙龙时,曾经讲过这么一个最极端的一个例子,2007年一对夫妻做婚姻咨询时开门见山地告诉刘婷女士:他们的婚姻在1984年就死掉了!在过去的23年当中,他们生活在同一屋檐下,生了三个孩子,但彼此之间没有说过一句话。23年呀,这种忍耐精神真是令人佩服!1.6爱屋及乌:韦都统义释王屋山群雄情节《鹿鼎记》第22回“老衲山中移漏处佳人世外改妆时”中记载了这么一个情节,康熙派韦小宝带40名御前侍卫和2000名骁骑营官兵,去少林寺宣旨办事。出京城行了二十里,便即扎营,然后韦小宝和一帮官兵聚众赌博。结果被王屋山的群雄偷袭,韦小宝顺利反击并抓获王屋山群雄。但韦小宝并不愿意真的把这些人送官,于是准备用投骰子的方式“作弊”。

韦小宝道:“好,你很有义气。既然同生共死,那也不用一个个的分别赌了。小姑娘,你跟我赌一手。你赢了,一十九人一起拿了银子走路;倘若输了,一十九颗脑袋一齐砍下,爽不爽快?”那少女向青年望去,等候他示下。

那青年好生难以委决,倘若十九人分别和这小将军赌,势必有输有赢,如果他当真言而有信,那么十九人中当可有半数活命,日后尚可再设法报仇。但如由小师妹掷骰,赢则全师而退,输了全军覆没,未免太过凶险。他眼光向同门众人缓缓望去。

一名蓝衣大汉大声道:“小师妹说得不错,我们同生共死,请小师妹掷好了。否则就算是我赢了,也不能独活。”七八人随声附和。

……

一名蓝衫汉子突然叫道:“我的脑袋,由我自己来赌,别人掷的不算。”那道人怒道:“男子汉大丈夫,岂能如此贪生怕死?堕了我王屋派的威名。”韦小宝点头道:“众位都是王屋派的?”那道人道:“反正大伙是个死,跟你说了,也不打紧。”那蓝衣汉子大声道:“我是我爹娘生的,除了爹娘,谁也不能定我的生死。”那道人怒道:“你小师妹掷骰子之前,你又不说,待她掷了三点,这才开腔。我王屋派中,没你这号不成材的人物。”那汉子性命要紧,大声道:“五符师叔,我不做王屋派门下弟子,也没什么大不了。”另一名汉子冷冷地道:“你只求活命,其余的什么都不在乎,是不是?”那汉子道:“这位少年将军明明要我们一个个跟他赌。小师妹代掷骰子,你们答应了,我出声答应了没有?”问题

1.韦小宝义释王屋山群雄的做法是为了什么?

2.曾柔是否代表其他同门?如何看待蓝衫汉子的反悔?解读

在香港著名评论家倪匡眼中,创作时间最晚的这部《鹿鼎记》是金庸写得最好的一部武侠小说。倪匡认为,如果金庸以前的作品,是凌厉刚猛之剑,是软剑,是重剑,是草木竹石皆可为剑,虽然已足以横行天下,但到了《鹿鼎记》,才是真正到达“无剑胜有剑”的境地。在《鹿鼎记》中,金庸将虚构和历史人物混为一体,历史在金庸的笔下,要圆就圆、要方就方,随心所欲、无不如意。可以一本正经叙述史实,也可以随便开历史玩笑;可以史实俱在、不容置辩;也可以子虚乌有,纯属游戏。《鹿鼎记》是古今中外第一好小说,在金庸作品之中,排名第一。

出身于市井的韦小宝有着一种小市侩的形象,年幼的他是在一家妓院长大的。但是机遇巧合,误打误撞竟然从一个无名的小太监到一个高官厚禄的韦爵爷,这个过程中充斥着金钱与权力。韦小宝是一个凡人,更是一个小混混,他对美好的事物也是很向往的,他也懂得利用权力取得利益。所以他的价值观是市井的、平凡的。虽然他不是地道的大侠(如郭靖、杨过之辈),但他也懂得江湖道义,也知道孝顺长辈,还懂得知恩图报,待人接物中也存在着几分老道的意味。所以从另一个层面说,他的价值观又是伟大的。像这种存在着平凡而拥有伟大的人,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是可以找到的,所以他成为了一个活人,这正是金庸先生的高明之处,把死的变成了活的,塑造了一个鲜活的人物在观众面前,是值得称道的。

韦小宝在本回的情节中,不愿意直接把王屋山的众人送官或者直接处死,一个重要原因当然是“反清复明”的义气。虽然他并不真的认为“反清复明”有多大的意义,这在他和陈近南的几次交谈中可以看出,他觉得清朝皇帝管理国家也很不错,去刺杀皇帝是不对的。但是既然师傅陈近南要求他这么做,并且江湖上都将天地会的人视为英雄,他也就要保全这一干同样是在做“反清复明”工作的“同行”。从这里可以看出韦小宝这个人物,是一个好人,因为他比较正直,肯为朋友两肋插刀;当然也可以把他看成一个坏蛋,一个好色之徒,一个视赌如命的小人,因为他不杀王屋山群雄的另外一个原因,当然就是一见钟情的曾柔。

本来,韦小宝是准备和王屋山十九个人分别“赌一把”,然后直接放了曾柔。但是曾柔不愿意自己一个人独生,于是韦小宝让曾柔替王屋山十九个人来和他赌。曾柔用眼神征求大家的意见,一个蓝衣大汉表示同意,七八个人随身附和,其他人未明确表态,这里就涉及一个民事代理行为。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可见,曾柔代替其他人与韦小宝进行赌博的行为,虽然没有采取书面形式,但仍然是符合民事代理行为的构成要件,是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

至于在投出三点(很低的点数,失败的可能性很大)以后,蓝衫汉子元义方开始反悔,认为他在订立合同的时候没有出声,因此并不等同于他认可这个代理合同,这里涉及一个默示代理是否有效的问题。对此,我国《民法通则》第66条第1款第3句规定:“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从文义上看,《民法通则》第66条第1款第3句之规定既可以解释为容忍代理,也可以解释为默示授权。学者认为,容忍代理在性质上属于一种表见代理,在《合同法》第49条已经对表见代理作出专门规定的情况下,不宜再将《民法通则》第66条第1款第3句之规定解释为容忍代理,应该在《合同法》第49条的框架内构造容忍代理的要件。其实,不论是容忍代理还是表见代理,这里都可以说明行为人对代理行为的明知和不反对。如果行为人在代理过程中,不存在特定的客观影响因素,如不清楚代理行为或者因病无法预知等,则代理后果应当承担。1.7知人善用:不肯拍马屁的都有本事情节《鹿鼎记》第37回“辕门谁上平蛮策朝议先颁谕蜀文”:“……我凭了甚么本事加官进爵?最大的本事便是拍马屁,拍得小皇帝舒舒服服,除此之外,老子的本事实在他妈的平常得紧。看来凡是有本事之人,不肯拍马屁,喜欢拍马屁的,便是跟老子差不多。”

仰起了头思索,相识的武官之中,有那个是不肯拍马屁的?天地会的英雄豪杰当然不会随便拍人马屁,只是除了师父陈近南和吴六奇之外,大家只会内功外功,不会带兵打仗。师父的部将林兴珠是会打仗的,可惜去了台湾。

突然之间,想起了一件事:那日他带同施琅等人前赴天津,转去塘沽出海,水师总兵黄甫对自己奉承周到,天津卫有一个大胡子武官,却对自己皱眉扁嘴,一副瞧不起的模样,一句马屁也不肯拍。这家伙是谁哪?他当时没记住这军官的名字,这时候自然更加想不起来,心中只想:“拍马屁的,就没本事。这大胡子不肯拍马屁,一定有本事。”问题

1.韦小宝对大胡子赵良栋的评价是否准确?

2.韦小宝选人标准是否符合现代法制要求?解读

实践证明:韦小宝对大胡子赵良栋的评价是准确的。韦小宝是虚构的,赵良栋这个人物却是真实的。赵良栋(1621-1697年),清朝名将。汉族,字擎之,号西华,甘肃宁夏(今宁夏银川)人。1645年从军,隶孟乔芳部,从击贺珍、武大定,镇压米喇印、丁国栋起义,以功升游击。1657年经洪承畴推荐,从征云南,任督标中军副将。1662年擢云南广罗总兵,镇压马乃、陇纳、水西苗民起义。1670年任宁夏提督,平定驻军叛乱。三年后出兵攻吴三桂,授勇略将军。1680年进克成都,擢云贵总督。次年与彰泰等攻下云南城(昆明),平定三藩之乱。后受权贵排挤,乞病而归。康熙三十六年卒,谥襄忠。韦小宝虽然是赤裸裸的一副小人嘴脸,但小人自有小人的道理,最大的好处是不虚伪,同时用他明目张胆的“小人”行径,反衬了世人假仁义以作恶的现实。

韦小宝出生于妓院,混迹于市井,不读书,不识字,过着典型的底层生活。严酷的生存现实造就了他圆滑、顽劣、投机取巧的性格。而这一切,不仅适用于市井,在上层社会中也同样适用。从韦小宝的立场来说,自己本来不学无术,要混得好,就必然要在其他方面想办法。拍马屁升官发财虽上不了大雅之堂,但扭曲的社会,生存的压力也很难让人死要面子活受罪。从这个角度来讲,韦小宝却也是个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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