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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1-23 11:5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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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威廉·萨克雷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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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利场(上册)

名利场(上册)试读:

译本序

伦敦特拉法尔加广场之南有一条查令十字街,那儿的84号是一家有名的旧书店,一部名叫《查令十字街84号》的好莱坞低成本影片,演绎的是该书店经理、员工与大西洋彼岸一位并不富有的女读者之间数十年平凡的交往(双方从未谋面,全靠通信和邮寄)结下的深情厚谊。此片我仅从电视屏幕上看过一遍,觉得比那些耗资亿万的“大片”耐看得多。主演女读者的安妮·班克罗夫特在片头的排名,居于后来因演了《沉默的羔羊》加冕奥斯卡影帝的安东尼·霍普金斯之前。我当时一愣,旋即联想起同一位女演员还曾在获第四十届奥斯卡最佳导演奖的《毕业生》(也不是高投入的大制作,而是典型的独立制片)中领衔主演同样很不“出彩”的罗宾逊太太一角,而在该片中与她关系暧昧的小青年扮演者达斯汀·霍夫曼,彼时初出茅庐“屈居二牌”,却立马荣获最佳男演员奖提名并从此一骑绝尘。我之所以提这件事,是因为像安妮·班克罗夫特这样一位在演艺圈里苦干多年的“非著名”资深影星,无奈地眼瞅着后来者居上,把自己远远地抛在后面,被马蹄扬起的灰土裹得严严实实——这与本书作者萨克雷投身文艺界前段留下的轨迹何其相似乃耳。

威廉·梅克皮斯·萨克雷一八一一年七月十八日生于印度加尔各答一个东印度公司的英国官员家庭,比日后他的一位伟大同胞、同行和对手查尔斯·狄更斯(一八一二年二月七日出生)年长半岁零二十天。萨氏的父母亲在儿子小威廉六岁时便把他送往伦敦接受严格的斯巴达式教育,一八二二至一八二八年就读于贵族化的名牌男校之一查特豪斯公学。萨克雷一八二九年入剑桥大学三一学院,但次年便辍学赴欧陆游历,自一八三年夏至一八三一年初春在魏玛住了大半年,彼时曾前往拜谒长期担任萨克森-魏玛大公国枢密顾问的德国大文豪歌德(歌德于此后不久的一八三二年逝世)。一八三一年六月,萨克雷怀着在司法界谋求发展的意向进入伦敦中殿律师学院。按他的出身和学历来说,展现在这个刚满20岁的青年面前的几乎毫无疑问是直通维多利亚时代成功人士之途的一马平川,如果……如果他没有把相当一部分家产在赌博中输掉,并且在一八三三年因银行倒闭而损失了余下的钱财;如果他没有在大学里吊儿郎当,连个最起码的学位也未曾混到,此后又对法律感到厌烦;如果他一八三五年没有邂逅并于翌年[1]娶了伊莎贝拉·萧为妻,这段婚姻没见给他带来位居要津的亲戚或惊人丰厚的嫁妆,倒是多了一位令他完全无法容忍的爱尔兰岳母大人(萨克雷直至自己生命的尽头一直在小说中无情地对她大张挞伐,极尽揶揄、挖苦之能事)。然而这一切都实实在在地发生了。

从一八三二年七月起,大约有四年工夫萨克雷主要寓居巴黎学习绘画并开始向报刊投稿(包括写的和画的),经后人确认出自萨氏手笔的作品最早发表在一八三五年五月的《弗瑞瑟杂志》上。一八三五至一八四五的十年间,他一直为谋生而笔耕不辍。他的“文艺见习期”漫长而艰辛,涉及的体裁和领域极其广泛,在这一层面上,终成大器的作家中恐怕很少有堪与他相颉颃者。这一时期萨克雷十分多产,新闻报道、幽默小品、评论、随笔、游记、散文、短篇小说,不论关乎社会、政治、历史的哪个方面,几乎无所不写。19世纪30年代有一段时间,他还自己办过一张报纸。当年所有他写的文章,要么使用笔名,要么干脆不署名。他用过的笔名希奇古怪,多得不胜枚举。长期没没无闻却多才多艺的萨克雷,还曾毛遂自荐愿为与他同辈的小说家[2]安斯沃思和狄更斯作插图。那几位登上文坛比他顺溜得多、早早就声名大噪的作家,彼时倘若更欣赏、更愿意委约萨氏为他们的小说配[3][4]插图,而不是更看好菲梓和克鲁克显克,那么,一部19世纪的英国文学史就得重写。

截至一八四五年初为止,已经三十出头的萨克雷发表的作品虽则总量相当可观,然而就它们本身的价值而言却乏善足陈。他在文艺界打拼了这么多年,仍没有什么真正的建树,很可能就这样给垫在金字塔的底部庸庸碌碌地终其一生,不久便被人遗忘。幸而这样的结果也没有发生,因为从一八四七年一月至一八四八年七月分20册发表的长篇小说《名利场》,使萨克雷一举跃上与狄更斯齐名的金字塔之巅,而且是真正的名利双收:这一回作品署的是威廉·梅克皮斯·萨克雷的实名,而不是什么“势利鬼先生”或“咱们的胖子撰稿人”之类,此其一;他成了与狄更斯同属那个时代稿酬标准最高的小说家,此其二。诚然,出版商布拉德伯里与埃文斯付给萨氏的稿酬每月一期(不得少于两印张)最高为二百五十英镑,而付给狄氏的更达到天文数字的六百镑,但在许多颇具鉴赏力的读者心目中,更受到推崇的却是本书作者,甚至有“把狄更斯甩得老远”(“beats Dickens out of the world”)之说!译者本人先于此书十几年便翻译出版了狄氏代表作之一《雾都孤儿》。若论这两本书迄今为止以及在可以预见的未来所拥有的读者和产生的影响,显然是“狄更斯把萨克雷甩得老远”。这与二战以后人们生活节奏明显加快、电影和电视在文化传播中占主导地位有关。[5]自从一九四八年英国大导演大卫·里恩拍摄的经典黑白片《雾都孤儿》问世以来,不断有新的版本出现在舞台、银幕和荧屏上。即便孤陋寡闻之如我,看到或知道的就有改编成音乐剧并拍成电影的《奥立弗》(获第41届奥斯卡最佳影片、最佳导演等5项大奖)、BBC摄制的六集电视剧、波兰名导拍摄的21世纪新版电影以及最近来上海演出的英语话剧等好多种。反顾本书及其作者的知名度,简直不可同日而语。“名利场”这个词在报刊上出现的频率也不算太低,但多半纯粹被借来用作“物欲横流、纷乱扰攘的世界”之符号而已,即使加上了书名号,恐怕更多地指的是美国一本时尚杂志的刊名,而非本书,真正知道出处或读过这部名著的只是凤毛麟角。其实,尽管小说《雾都孤儿》的各种中译本合计应该已超过百万册,此数字在一个拥有十多亿人口的大国中所占的比例仍然微不足道。而篇幅将近前者两倍的《名利场》,如果影视等大众媒体的“东风不与周郎便”,几乎没有冲出冷宫的机会。

据研究者推算,萨氏写作《名利场》的起始时间应在一八四四与一八四五年之交。本书的登场人物众多,时空跨度很大,可是由于作者运用“平行蒙太奇”的手法叙事脉络清晰,层次分明,其故事梗概简述起来并不太难。它通过两个女性的命运变迁折射出一幅从摄政期(因英王乔治三世精神失常由其子摄政)至维多利亚时代前期英国上流社会生活、思想、风貌的宏伟全景。爱米莉亚·塞德立生于富裕的中产阶级家庭,心地善良,然而窝囊透顶,软弱可欺;瑞蓓卡·夏普出身微贱,少失怙恃,很小就得靠自己在人海中摸爬滚打才得以生存,偏偏绝顶聪明,而又自私至极,整个儿一满肚子坏水的人精。小说从两个妙龄少女同乘一辆马车离开寄宿女校写起,各自经历一波三折的两年后都与一名青年军官结婚。还在新婚燕尔的蜜月期内,就发生了惊天动地、波及全欧的大事件——滑铁卢战役。爱米的丈夫乔治·欧斯本上尉捐躯沙场,蓓姬的丈夫罗登·克劳利上尉却得以幸存并被擢升为校官。两位军官太太在一八一六年各举一男而且均随父名。此后的十年间,蓓姬一路春风得意,平步青云,直至进宫觐见国君王后,可谓登峰造极;年轻的孤孀由于娘家破产,又不容于公公,一直得不到夫家的承认,迭遭颠连,穷困潦倒,竟被逼到不得不与她活着全部意义所系的宝贝儿子生生分离。到了一八二七年,两位女主人公的命运又来了个风水轮流转:蓓姬乐极生悲,祸起萧墙;爱米则终于熬出了头,否极泰来。然而作者的生花妙笔犹如魔杖一挥,最终让她俩在跷跷板两端趋于平衡。全书结尾处,与我们初会摄政时期才离校门的俩姑娘已相隔四分之一世纪,我们告别的是维多利亚时代前期两位有身份的中年女士,虽然庙会上的慈善义卖行动把她俩挡在摊位的左右两侧,但在世人眼里,她们息息相通的社会责任心,引领着这姐妹花似的一对老同学最后还是殊途同归。

滑铁卢以前,本书演绎的是婚姻好事多磨、家族成员之间争宠夺利以及围绕遗产暗流汹涌的钩心斗角。滑铁卢之后,夫妻间的相互忠诚问题,包括双双健在以及阴阳阻隔的,成了作者着墨最多的主题。瑞蓓卡鄙弃有了儿子以后日益向善的丈夫罗登,与老色鬼斯坦因侯爵勾勾搭搭以便满足自己无限膨胀的虚荣欲望。爱米莉亚则走另一极端,撞了南墙仍不回头,铁了心为乔治守节,唯独她一个人无限夸大亡夫的千般好处,视而不见地把单恋数十年如一日的铎炳那份绝不逾矩的真爱拒诸千里之外。这两个女人以不同的方式在同一层面上都难辞其咎。作者以她俩的荣枯浮沉和婚后境遇为线索,创造了一种既包罗历史全景,又蕴含嘲讽效果的叙事方式。萨氏笔下的滑铁卢大战与托翁长卷中的鲍罗金诺之役,合为拿破仑·波拿巴在不到三年时间内先后遭遇的致命打击,尽管两部小说都是世界文学中早有定评的鸿篇巨制,风格上却显然各有千秋,《战争与和平》磅礴厚重的史诗气魄与《名利场》讥刺幽默的警世色彩使二者泾渭分明,一目了然。但必须强调指出,弥漫本书始终的轻松甚至滑稽的口吻,是作者吸引受众关注严肃主题的手段,而绝非纯粹为搞笑而大耍贫嘴之目的本身。按作者的设想,除了为掏钱的读者提供优质精神食粮,还旨在引起同行的认真思考,进一步提高十九世纪中叶英国小说的品位,从而提升小说家自身的地位,这样才担当得起据说此前一直为他们所规避的“上帝赋予的使命”。

萨克雷塑造人物的显著特点是其鲜活的漫画性(今天说“卡通性”也许更加贴切),这从他本人为《名利场》最初的逐月连载本所作的总共约40幅版画插图(包括装饰性图案)即可见一斑(尽管他以“第二十流画匠”自嘲)。但是,萨氏夹叙夹议的文风,特别是字里行间高度浓缩的信息量,一方面使小说阅读起来特别耐人咀嚼,回味无穷,另一方面也给任何其他艺术样式的改编者出了天大的难题,除非采用旁白,让角色背着其他人物向观众说话,或换成影视中的画外音,而这些手段的效果都远逊于阅读文本。据译者所知,一九三八年剧作家休·赫伯特与导演切斯特·弗兰克林推出过一部片长78分钟的好莱坞移植现代版黑白电影(曾在变成孤岛的上海租界放映,译名大概是《浮华世界》),那是一次艺术上比滑铁卢更糟的惨败。也许它的全军覆没令后人从此裹足不前,致使如此精彩的经典名著大半个世纪以来居然没有别的途径与大众亲密接触,所以有较高阅读能力的受众更应该细细品味原作可信的文本。

对我国读书界来说,万幸的是一九五七年有了杨绛先生胞妹杨必先生的优秀全译本,而且面世不久立即口碑载道。我记得在上世纪六十年代之初,曾与前辈翻译家韩侍桁谈起此书,韩先生还把他的一部英文藏书送给我,我怀着崇敬的心情,把杨译本全书对照原著认真学习并作过一些简单的笔记。研读过程中逢到某些地方产生疑问,还找来苏联五十年代出版的俄译本加以比对,从而发现若干处令人深感惋惜的疏漏与误译(其实都不难改正)。但瑕不掩瑜,杨译本行云流水的文采与我心仪已久的傅雷先生笔下诸多法国文学精品译本一样,为一个刚走上文学翻译之路的青年,提供了营养丰富的范本。

此后不久爆发了那场大革文化命的民族浩劫,外国文学艺术除来自屈指可数几个国家的若干作品外,统统被钉在封、资、修的“耻辱柱”上,大有永世不得翻身之势。说来也许令人难以置信,六十年代后期,我居然利用正面写过的旧稿纸,翻译了王尔德的《道连·葛雷的画像》、斯蒂文森的《金银岛》和《化身博士》等几部十九世纪英国小说。当时就像某些热爱京剧的票友有时会到郊外无人处去“喊一嗓子”那样,绝对没有任何功利目的,纯粹因为“技痒”难熬。其实,唯美主义旗手王尔德也罢,新浪漫主义健将斯蒂文森也罢,与我由衷倾心的萨克雷风格颇多异趣。虽然上述几部小说于八十年代初先后得以刊行,但比较起来更对得上号的还是我一九七八年着手翻译的狄更斯名作《奥立弗·退斯特》(即《雾都孤儿》)一书。狄氏好绕弯子,笔触风趣,但行文脉络纷繁,往往一个完整的句子要占上十几行篇幅,迻译过程中需要动“大手术”的例子比比皆是。这时,我强烈感到自己短缺的正是译界大师高手的那些可贵特质:理解上直窥幽微的深度;实战中对全局胸有成竹,不畏孤军深入,善于找准突破口一举奠定胜局的韬略;驾驭汉语的超凡能力赋予译文流畅如水银泻地一般的韵致……

尽管重译《名利场》一直是笔者“蓄谋已久”的心愿,而且真正付诸实施之时已年过花甲,我仍不敢认为自己已完全准备好了。二十世纪行将走到尽头的那几年,我差不多完全用于翻译本书以及俄国大文豪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绝唱《卡拉马佐夫兄弟》这两部重量级长篇小说。后者的篇幅还要多十万字左右,可我投入前者的时间和心力至少已有《兄弟》的两倍。但我更可以断言,此生我再也不可能翻译任何一本比《名利场》更吸引我的书了。

我第一次读完《名利场》全书时,年龄还不到如今的三分之一,昔日尽管注意力主要集中在故事情节上,但作者堪与外科医生的柳叶刀媲美的犀利词锋,很快便折服了我,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当推第31章焦斯·塞德立的比利时听差在伺候这位英国阔佬时的心态刻画,简直能令人喷饭。紧接着,萨克雷发了一小段议论,把那些自我感觉良好、殊不知早已被锁定为猎取目标的糊涂虫比作“明天的汤”。直到如今我还清楚地记得自己当初读到此处时的第一反应——只觉得有一股冰冷彻骨的细流顺着脊柱缓缓流动……附带提一下,书中多次述及的turtle soup,在别的译本中处处译作“甲鱼汤”,似乎很容易为中国读者接受。可是我自己迻译时一直怀疑那是海龟而不是鳖,但拿不出有力的证据。虽然我自己冒着出洋相的风险从一开始就译作海龟,却总是忐忑不安。直至二十一世纪之初(这个译本初版于一九九九年出书),从电视中看到我非常喜欢的名导演希区柯克赴好莱坞发展前一部早年作品The Sabotage,印象中似乎被译作《爆炸》,里边有活海龟在英国餐厅门口玻璃大水池内游泳的镜头,这才如释重负。而且,我还强烈地感到,萨克雷此段文字给二十世纪电影界公认的这位悬念大师也曾留下无比深刻的影响。

西欧文学史上素有流浪汉小说这样一种体裁,其中的佼佼者如法国勒萨日的《吉尔·布拉斯》、英国菲尔丁的《汤姆·琼斯》、西班牙佚名的《小癞子》等,都是脍炙人口的经典。而《名利场》中以美女面貌出现的流浪汉形象,则称得上此系列中最引人注目的一朵“飘零的落花”。在瑞蓓卡咄咄逼人的光芒下,书中其他女角只能处于陪衬地位,但个个有血有肉,跃然纸上。哪怕出场不多的奥多德团长太太也神完气足、丰满生动——可不要小觑这等特色鲜明、令人忍俊不禁的“小插碟”或“间奏曲”,那儿往往有英国式幽默的丰沛源泉。《名利场》有一个同样不可忽视的副题:一部没有英雄的小说。诚然,除了蓓姬·夏普,书中其他人物不论男女都属于“绿叶”一族。但作者塑造的威廉·铎炳、焦斯·塞德立、两个皮特·克劳利、两个乔治·欧斯本等等,无不人各有貌,形神兼备。即便投机失败的老约翰·塞德立这样一个“戏份”很少的角色,作者也专为他写了一段极有光彩的solo(独唱、独奏或独舞)。且看他破产后还天天煞有介事地上市中心去“办公”,逢人便出示某老友给他的信札;一会儿经营煤炭,一会儿销售酒类,不断地折腾(因为不甘心一蹶不振),总是干一行亏一行,竟至山穷水尽,把儿子定期汇来的活命之源也瞒着老妻和女儿预先卖了出去……这样可笑、可怜却又真实可信的典型,只能是作者凭其精细非凡的洞察力厚积薄发的结果。

这部小说没有英雄,指的是没有传统意义上那种风流倜傥、侠骨柔肠式的“男一号”。但这不等于书中没有一个好男人。我觉得,作者笔下的威廉·铎炳时不时被贴上“做假”、“伪善”之类的标签,仍掩饰不住萨氏自己对他倾注了很深的好感,为此不惜让英雄其外、败絮其中的乔治·欧斯本倒过来充当铎炳的“反光板”。一个其貌不扬、粗手大脚、动作笨拙的军人(儿时在小朋友家里打破调酒大碗的事,多年后仍是一大笑柄)……总之与潇洒二字怎么也不沾边,却一直把愚不可及的爱米莉亚视为天使,先是生怕她经受不住老欧斯本赖婚的打击,全力撮合她与乔治的婚姻。后来,铎炳看透瑞蓓卡心术不正,也明知乔治与之眉来眼去,何况乔治自己也曾怀着愧悔交加的心情向他承认自己险些铸成大错,但铎炳无论在乔治生前还是死后,始终守口如瓶,从不向爱米透露半点儿口风,甚至多年后他苦口规劝爱米不要接纳蓓姬未果,忿然离开忠言逆耳的心上人时,依然绝口不提此事。不难看出,作者对青少年时代憨态可掬、盛年以后忠厚至诚的威廉·铎炳这一人物的欣赏和崇仰,程度上恐怕不下于小乔吉对其教父(后来更是其继父)的敬爱。是不是可以说,萨氏在他用“文字工笔画”绘就的铎炳身上,寄托着自己心目中的“非英雄、真君子”理想?一位写过不少名人传记和侦探小说的英国作家切斯特顿(1874—1936),曾经颇为耐人寻味地指出:“我们可以用这样一句话来概括萨克雷的人生观:在所有的英雄和天才中,他认为只有一种人是值得做的——傻瓜。”《名利场》问世之初距离作为小说历史大背景的滑铁卢战役不过三十年稍多一点,这并不能质疑它名正言顺地被称为历史小说的资格。值得注意的是作者如何看待这场世纪之战。萨克雷直到着手撰写此书之前几个星期,才去凭吊这片战场。一八四五年一月号的《弗瑞瑟杂志》刊登过他写的一组杂文,题为《短途漫游与路边散记》。萨氏承认,走在这个地方他感到自豪——试问哪个英国人不作如是想?这里曾有千千万万普通士兵被砍死、炸死或失血过多而死,又有谁竖一块碑纪念他们?但萨氏也感到羞愧,因为这种自豪感是由别人作出牺牲为代价换来的。不仅如此,强烈而矛盾的心情使他确信,这里是一个应该保持肃静的场所,就像在教堂里那样。上述那一组杂文中有一篇写道:

让一个英国人去看看那片战场,他定将永志不忘。这样的参观是人生的一件大事。虽然已经有数以百万计的人前往参观,内有邦德街安分守己的生鲜蔬菜商、大理寺巷态度和蔼的代理律师、毕卡第里大街兢兢业业的裁缝。我敢打赌,只要他们看到那个地方,并且还记得自己也是英国人,没有一个不感到脸上有光。

这是一种错误、自私、野蛮、非基督徒的感受,真相便是如此。一个爱好和平的人没有权利被红色军服所象征的大英帝国之光荣蒙住自己的眼睛,没有权利让关于杀戮和胜利的记忆激发起自大狂来。有句格言告诉我们,地球上人与人之间应该和平友好相处,同一句格言也告诉我们,光荣是属于谁的。

这些文字出自“日不落帝国”一位大作家的手笔,实属难能可贵。一百年后,又一位英国大作家——这一回是反对帝国主义,主张人道主义社会主义,以《一九八四》和《动物农场》等寓言体政治讽刺小说赢得读书界尊敬的乔治·奥威尔(1903—1950)——痛苦地意识到,不列颠伟业与无数“可以被牺牲的”(expendable)世界各地“土著民”腐臭的尸体难分难解地纠缠在一起,是他们的血汗、苦难与饥饿奠定了帝国的真正基础。分属两个不同世纪的文化巨人之间尚且由伟大的人道主义精神力量维系着一脉相承的思想共识,那么,萨克雷的同时代人一致认为《名利场》是一部在道德上足以振聋发聩的力作,自然是顺理成章的了。就这一意义上说,最伟大的英国女作家之一夏洛蒂·勃朗特(1816—1855)表现出来的热情可谓无出其右。她不但把自己的杰作《简·爱》题献给萨氏,还在一八四七年底为《简·爱》第二版所写的序中模拟《圣经·旧约》中先知的口气大声疾呼:

在我们自己这个时代,有这么一个人,他的话不是说出来去取悦娇嫩的耳朵;我认为他应该站在社会上的大人物之前,就像音拉的儿[6]子应该站在犹大和以色列诸王之前一样;他说出的真理同音拉的儿子的一样深刻,他的力量同音拉的儿子的一样无畏和大胆。写《名利场》的那位讽刺家在崇高的地位中受到赞扬吗?我闹不清;不过,我认为,被他投射讽刺的燃烧剂、被他照射谴责的电光的那些人,如果其中有几个能及时接受他的警告,那他们和他们的子孙也许还可以逃[7]脱致命的基列的拉末。

萨克雷在《名利场》之后出版的作品还有长篇小说《潘登尼斯》、《纽可谟一家》、《亨利·艾斯芒德的历史》及其续篇《弗吉尼亚人》等。五十年代他在英美曾举办多个系列专题讲演,题目有《英国幽默家》、《四个乔治王》等,受到大西洋两岸广泛而热烈的欢迎。一八五七年七月,萨克雷作为独立自由党人竞选代表牛津市的国会议员失败(他的对手考德威尔以1085票对1018票胜出)。一八五八年,围绕着一名记者埃德蒙·叶茨该不该被开除出茄力克俱乐部(其成员多为文艺界名人)的问题,酿成茄力克俱乐部事件,导致萨克雷与狄更斯失和达五年之久。所幸的是一八六三年快到岁末时,维多利亚时代两位巨人级的大作家,在伦敦雅典娜俱乐部图书室门外的台阶上相遇,终于互相握手泯恩怨。此前一年健康状况就开始恶化的萨克雷,一周后突发脑溢血,于十二月二十四日凌晨逝世,终年仅五十二岁。

萨氏在本书结尾处用拉丁文发出了“名利场,名利场,万事无非虚空一场!”的慨叹。英国文艺学界研究其人其书的深度和广度,也许不让我国的红学界专美于前。比方说,爱米莉亚婚后才过了一个多星期,居然已开始被目为未来妈妈,享受“姑奶奶”待遇,莫非她与乔治举行婚礼前就“抢跑”了?有穷究不舍者甚至提出:铎炳会不会才是小乔吉的生父?至于焦斯到底是怎么死的,瑞蓓卡究竟有没有红杏出墙,等等,等等,都成了“达芬奇密码”。窃以为,中国读者目前更需要的是,先读文本。译者本人喜欢上这部小说已有半个世纪,最近十多年更是为它辛苦为它忙,但衷心无怨无悔,甚至多少有点儿乐此不疲,也就不必无病呻吟,跟着发“万事无非虚空一场”之感慨,因为我生性愚鲁,尚不能真正解读此书。还是一言以蔽之:路曼曼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荣如德二七年修订重版本出书之前

[1]婚后他们生有两个女儿。但伊莎贝拉自1840年即开始出现精神疾患的症状,尔后病情不断加重,至1845年已彻底疯狂,直到1894年去世,后于她的丈夫30多年。

[2]威廉·哈里森·安斯沃思(1805—1882),19世纪英国极其多产的历史小说家,如今已几乎无人阅读。

[3]菲梓,英国画家哈布洛特·奈特·布朗(1815—1882)的笔名,曾为狄更斯的很多作品绘制插图。

[4]乔治·克鲁克显克(1792—1878),英国漫画家,为狄更斯小说《雾都孤儿》所作插图为其代表作,此外还有政治宣传画等。

[5]大卫·里恩(1908—1991)执导的重要作品还有《桂河大桥》、《阿拉伯的劳伦斯》、《日瓦戈医生》、《莱恩的女儿》、《印度之旅》以及早期的黑白名片《孤星血泪》、《相见恨晚》等。

[6]即《圣经》中只说凶言、不说吉语的米该雅,见《旧约·列王记上》第22章第5—8节。

[7]基列的拉末,古代中东地名。以色列王亚哈欲夺回被阿拉姆王掠去的该地,听信了假先知报喜不报忧的预言贸然进攻,结果兵败身亡。此段译文引自上海译文出版社1980年版《简·爱·序》(祝庆英译)。

幕启之前

[1]

木偶戏班的班主坐在台上幕前,瞅着场内熙来攘往的景象,不由得深感悲哀。这里热闹非凡,有吃有喝,有哭有笑;有的在相爱,有的刚变心;有的在抽烟,有的在行骗,有的在打架;有跳舞的,有拉琴的;恶汉恃强凌弱,好色之徒冲女人挤眉弄眼;掏包的如鱼得水,巡警也不吃干饭;走江湖的(我是说其他走江湖的,这帮该死的东西!)在他们的帐篷前大声吆喝招揽看客;跳舞的女郎衣服上缀满发光的金属片,可怜的老小丑腮帮上搽了胭脂翻跟头,乡巴佬看得出神时,指端功夫了得的小偷正乘机对他们的口袋下手。

是啊,这便是名利场,当然不能说它是个劝人为善的地方,也说不上特别好玩,虽然喧闹得厉害。诸位不妨瞧瞧这些戏子和丑角下了台是什么面孔,瞧瞧傻瓜汤姆洗去两颊的油彩,在布幔后坐下来跟老婆以及一窝子小傻瓜一起用餐的情景。待会儿幕又要升起,他又得翻着跟头出场,向观众高喊:“你们好!”

善于思考的人在这种类型的博览会上走走逛逛,大概不至于因为自己或他人的那股高兴劲儿就感到不痛快。随处可见的幽默小插曲或爱心小火花,会使他忍俊不禁或为之动容:一个可爱的小孩在姜饼摊前直淌口水;一个挺水灵的姑娘红着脸听心上人在向她说些什么,而那个小伙子同时还在挑选准备送给姑娘的廉价小礼物;可怜的傻瓜汤姆在大篷车后面和靠他翻跟斗养活的一家子一起啃骨头。然而总的印象却是忧伤多于欢乐。回到家里坐下来,您会沉浸在冷静的深思中,不免有些悲天悯人,然后拿起书来读或做您的事。

我写这个关于名利场的故事并没有其他道德寓意。有些人干脆认为这等场所一概伤风败俗,非但自己绝不涉足,还禁止他们的家属、仆人前往。很可能他们是对的。但有些不作如是观的人,或懒得多想,或比较宽容,或倾向于挖苦,他们也许喜欢到那儿去转悠半个钟头看看表演。那儿什么样的场景都有:有惊心动魄的打斗,壮观精彩的马术;有上流社会的气派,也有寻常人家的生活;有缠绵悱恻的爱情,也有轻松滑稽的笑料——所有这一切都配有相应的布景和辉煌的烛光(蜡烛是作者自己掏钱买的)。

班主还有什么要说的呢?这出戏曾在英伦各大城市演出,多蒙各界人士厚爱,特别受到报界诸公以及各地贵族贤达的好评,班主在此谨表谢忱。想到他这出木偶戏能为大英帝国的精英所赏识,班主深感荣幸。著名的木偶小蓓姬被公认为关节异常活络,对牵线的反应灵敏得很;玩偶爱米莉亚拥有的崇拜者圈子虽小,可艺人在她的雕工和服装上还是费了不少心思的;铎炳的造型一看就笨拙得可以,不过他跳起舞来怪有趣的,而且十分自然,男童的群舞也为一些人所喜欢。请诸位留意那个服饰华丽的歹毒显贵,在他身上可谓不惜工本,在本剧的末尾,魔鬼将把他抓走。

说到这里,班主向捧场的看客们深深鞠了一躬,然后退下,于是幕启,戏随之开场。[2]一八四八年六月二十八日于伦敦

[1]庙会,或市集,原文Fair指的就是作为这部小说书名的Vanity Fair,即“浮华市集”,典出17世纪英国作家约翰·班扬(1628—1688)的寓言体小说《天路历程》。“有一个市镇,它名叫浮华,镇上有个市集叫浮华市集。那个市集终年不散……市集上卖的尽是这样的东西:房子、地皮、职业、位置、荣誉、升迁、爵位、国家、王国、欲望、快乐以及各种享受,如娼妓、鸨母、丈夫、儿女、主人、奴仆、生命、鲜血、肉体、灵魂、金银、珍珠、宝石等等。”萨克雷把汲汲于富贵荣华的19世纪英国“上流社会”比作这样一个市集,杨必先生曾译作“名利场”是有道理的。但是,萨克雷笔下的Vanity Fair一语涵义时有变化,范围大小不同,很难以一概全。译者相信,读者在阅读过程中会逐步准确把握,作者所强调的“虚”、“浮”、“假”、“空”,乃是这个市集的主要特色。

[2]这篇开场白写成于整部小说连载已近尾声之时,而并非一开始就有这一构架。第一章契绥克林荫道[1]

那时本世纪才十多岁,在六月份一个阳光灿烂的上午,一名戴三角帽和假发的胖车夫驾着一辆膘肥马壮、挽具锃亮、座位宽敞的双套私家车,以四英里的时速缓缓驶近契绥克林荫道上私立平克顿女子学校的铸铁大门。马车刚在平克顿女校闪闪发光的铜牌前停下,原先坐在驭者座上胖车夫身旁打盹儿的一名黑人听差,立即伸直他的两条罗圈腿,下车拉绳打铃;紧接着,这栋气派不小的老式砖楼里,至少有二十位姑娘探头朝狭小的窗外张望。要是有哪位旁观者眼尖,定会认出好性子的杰麦玛·平克顿小姐正从自己起居室窗台上几盆天竺葵后面露出她那红红的鼻子。“姐姐,那是塞德立太太的车,”杰麦玛小姐说。“那个叫桑波的黑人听差刚打过门铃;车夫还穿了件新的红背心。”“杰麦玛小姐,你是否把塞德立小姐离校前该准备的一切都已安排停当?”问话的是校长平克顿小姐本人。这位庄矜威严的女士称得[2][3][4]上汉默斯密思的塞米勒米斯,她是约翰生博士的朋友,还与夏[5]邦太太直接通信。“姑娘们清晨四点钟就起来帮她装箱打包了,姐姐,”杰麦玛小姐答道;“我们还为她采了一大扎花。”“应该说‘一束花’,杰麦玛妹妹,这样比较雅。”“好吧,一簇花,大得简直像个干草垛;我在塞德立小姐的箱子里放了两瓶石竹花露,而且把调制这种花露的仿单也给爱米莉亚放进去了。”“杰麦玛小姐,我相信你已经把塞德立小姐的费用开好账单。就[6]是这份,是不是?很好——九十三镑四先令。费神把它装在信封里,上写‘烦交约翰·塞德立先生’,同时把我写给他太太的简帖也放进去封蜡盖印。”

在杰麦玛小姐眼里,她姐姐平克顿小姐的一封亲笔信,简直和一位君主的手谕同样神圣。只有逢到她的学生结业离校或即将出阁,还有一次则是当可怜的伯奇小姐死于猩红热时,平克顿小姐才亲自给学生家长写信。杰麦玛认为,如果说有什么能安慰伯奇太太的丧女之痛,定是平克顿小姐通知此事的那件情词恳切、文采斐然的佳作无疑。

目下平克顿小姐的“简帖”上是这样写的:

一八——年六月十五日寄自契绥克林荫道夫人:

爱米莉亚·塞德立小姐在林荫道本校修业已满六年,我荣幸地把她交还给她的家长,今后这位小姐尽可在你们高雅的社交圈内占有一席恰当的地位。在可爱的塞德立小姐身上将不乏作为英国闺秀特征的大家风范,不乏与她的出身及地位相适应的教养,她的勤勉与温顺赢得了师长的赞誉,她和蔼可亲的性情使与她相处的人无论老幼都感到愉快。

在音乐、舞蹈、正字法、任何一种刺绣针黹方面,她都能满足朋友们最高品位的愿望。在地理方面仍有待多多努力;此外,建议今后三年认真使用脊骨矫正板,每天坚持四小时,方可练就每一位上流社会年轻淑女必不可少的高贵气质和仪态。

至于塞德立小姐的宗教道德观念,肯定无愧于曾有幸接待伟大的[7]词汇学家并深承卓越的夏邦夫人眷注的本校校风。爱米莉亚小姐在离开林荫道母校时,会带走同学们对她的挚爱,也会带走校长对她的深切关注。

夫人,我荣幸地自称为您最谦卑的仆人。芭芭拉·平克顿

附言 夏普小姐将随塞德立小姐同行。夏普小姐在拉塞尔广场逗留的时间务请不要超过十天。她已受雇于名门,那户人家希望她尽早到职任教。

写完了这封信,平克顿小姐着手在约翰生《词典》的扉页上题写她自己和塞德立小姐的姓名——凡是她的学生离开林荫道母校时,她照例都要赠送这本很有意思的著作。封面上镌有已故备受尊敬的塞缪尔·约翰生博士于某小姐离开林荫道平克顿女子学校时致该生的赠言。其实,这位词汇学家的大名总是挂在那位庄矜威严的女校长嘴上,博士曾到该校访问一事成了她名利双收的资本。

奉姐姐之命从柜子里取《词典》的杰麦玛小姐,从上述藏书的地方拿了两本出来。当平克顿小姐在第一本上写完题辞时,杰麦玛小姐带着疑虑和胆怯的神情把第二本递给她。“这本给谁,杰麦玛小姐?”平克顿小姐问,口气冷得可怕。“给蓓姬·夏普,”杰麦玛回答时背对姐姐侧过身去,可怜她哆嗦得厉害,她那枯槁的脸和脖子刷地涨得通红。“给蓓姬·夏普,她也要走了。”“杰麦玛小姐!!!”平克顿小姐这一声喊的语气只能用黑体标出,外加三个感叹号。“你的脑子有没有毛病?把这本《词典》放回到柜子里去,以后再也不许这样自作主张。”“可是,姐姐,这本书才两先令九便士;可怜的蓓姬要是得不到的话,一定非常伤心。”“叫塞德立小姐立刻来见我,”平克顿小姐说。

于是可怜的杰麦玛再也不敢进一言,犹如惊弓之鸟慌慌张张退了出去。

塞德立小姐的爸爸在伦敦经商,家道相当殷实,而夏普小姐是以教低年级作补偿的免费生,平克顿小姐认为自己够对得起她了,不必在临别时赠以《词典》过分抬举她。

尽管校长信中为学生写的评语恰如墓志铭一般只宜姑妄读之,不必信以为真;然而,间或有位死者确实当得起石匠在其埋骨处上方凿出来的所有赞辞:死者果真是个虔诚的基督徒,一位好父亲、好母亲、好儿女、好妻子或好丈夫,家里也端的为失去这样一名成员而哀恸欲绝——同样,在男子学校或女子学校,时不时地也有学生丝毫无愧于没有偏见的师长所下的赞语。眼下这位爱米莉亚·塞德立小姐便属此等凤毛麟角的姑娘,不唯当得平克顿小姐所有赞扬她的话,还具有那位不可一世的老智慧女神由于自己与学生在地位和年龄上的差异而看不到的许多优点。[8]

爱米莉亚非但唱歌不亚于百灵鸟或比林顿太太,跳舞直追希利[9]斯伯格或帕里索,非但刺绣手艺出色,拼写与《词典》一样准确,她还有一颗善良而又温柔的心,待人接物和蔼可亲,体贴入微,慷慨大方,凡是接近过她的人,从智慧女神一直到厨下洗盘子的苦命丫头、每周一次可以把苹果馅儿饼拿到林荫道女校来卖给姑娘们的独眼妇人的女儿,没有一个不喜欢她。在二十四位同窗姑娘中间,有十二人与爱米莉亚堪称知己。甚至妒忌心很重的布理格斯小姐也从不说她的坏[10]话;目空一切的索尔泰尔小姐(德克斯特勋爵的外孙女)承认她[11]的身段相当优美;至于来自圣基茨的那位鬈发如羊毛的黑白混血阔小姐斯沃尔茨,在爱米莉亚离校那天竟哭得死去活来,只得派人去请弗洛斯大夫,用嗅盐把她熏得迷迷糊糊才得安生。

平克顿小姐对爱米莉亚的好感比较克制和不失尊严,考虑到这位女士高高在上而又品德超群,这也在意料之中;然而,杰麦玛小姐想到爱米莉亚要走,已经偷偷啜泣了好几回,若不是因为害怕其姐,也会像双倍付费的圣基茨女财主那样歇斯底里大发作。不过,只有特别[12]寄宿生才能如此尽情宣泄心中的悲哀,而老实的杰麦玛却要负责所有的账目、换洗缝补、布丁、餐具,还得管理仆役。可是何必谈她呢?也许,从现在一直到时间的终极,我们再也听不到她的任何消息,但等镂花的铸铁大门关上,她和她那令人生畏的姐姐便永远不会从那边进入本书所叙故事的小天地了。

鉴于我们见到爱米莉亚的机会还很多,不妨在我们与她结识之初先提一下,她是个人见人爱的小妞;不论在生活中还是小说里,尤其在小说里,充斥着十恶不赦的坏蛋,因而能与如此纯洁无邪、脾气又好的人物经常相处,福气实在不小。因为她不是本书头号女主角,没有必要对她多作描述;诚然,我觉得她的鼻子稍短了些,要当主角她的两腮也嫌太圆太红;不过她的面色健康红润,唇角挂着极其醉人的倩笑,双眸反映出十分明朗和诚挚的愉悦心情,当然,除非里边饱含着泪水,而这种情况还真屡见不鲜;因为只要一只金丝雀死了,或者猫儿偶然逮住一只耗子,或者一本小说读到掩卷处,不管它写得有多么无聊,这个小傻瓜都会伤心落泪;至于有人倘若心肠硬得竟然说出伤害她的话来——这等人不遭报应才怪!就连威灵显赫之如平克顿小姐,在第一次责骂她之后便再也不敢造次,尽管对于这位女神来说敏感的心灵不比玄奥的代数容易理解,她还是给全体男女教师专门下令要以尽可能温和的方式对待塞德立小姐,因为态度粗暴会对她造成伤害。

所以,当分别之日来临时,塞德立小姐在笑与哭这两种爱好之间大大地陷入了不知如何是好的困境。她为即将回家而高兴,然而又万般舍不得离开学校。从三天前开始,失去怙恃的小劳拉·马丁就像条小狗到处跟着她。爱米莉亚必须赠送和收受至少十四份礼物,至少十四次庄严地承诺每周写信。“给我的信你可以寄到我外公那儿,写德克斯特伯爵收,”索尔泰尔小姐说(附带提一下,她这人很会打小算盘)。“别舍不得邮资,我亲爱的宝贝,你得每天写信,”鬈发像羊毛的斯沃尔茨小姐说,她很重感情,容易冲动,但手面极阔。“爱米莉亚,我给你写信的时候,就叫你妈妈,”孤儿小劳拉·马丁拉住好朋友的手,依依不舍地抬头瞧着她说(她还刚学会写字母之间不相连的圆体正楷)。

倘若某一位先生在他加入的俱乐部里读到这本书,我毫不怀疑他定将把所有这些细节描写斥为愚不可及、无聊之至、废话连篇而且肉麻得要命。是的,此刻我可以想见这位先生在享用了一大块羊肉和半[13]品脱葡萄酒之后,脸色红通通地取出铅笔,在“无聊”、“废话”等字样下面画了杠杠,再在页边添上他自己的评语“完全正确”。不消说,他是个才高志大的人,崇拜生活中和小说里的英雄伟业和豪迈壮举。在此奉劝这位先生还是走开为好。

现在言归正传。送给塞德立小姐的鲜花、礼物和她自己的箱子、帽盒已由桑波先生装上马车,同时装车的还有一只饱经风雨的老牛皮箱子,上面细心地钉着夏普小姐的名片,桑波把它递上去时扮了一个鬼脸,而车夫把它放好时也相应地嗤之以鼻。分手的时刻终于来到;不过,离别的哀愁让平克顿小姐向爱米莉亚宣讲的一通大道理冲淡了不少。倒不是这番临别赠言引起她深刻的思考,或者她听了富有说服力的论点情绪平静下来;不是这么回事。这篇讲话冠冕堂皇而又枯燥乏味,实在让人受不了,塞德立小姐见到校长向来怕得要命,哪敢当着她的面让心头的悲伤迸发出来。

就像逢到家长来校那样隆重的场合一般,客厅里摆上了一个葛缕子蛋糕和一瓶葡萄酒,点心过后,塞德立小姐可以走了。“蓓姬,你进去跟平克顿小姐告别一下吧,”杰麦玛小姐向一位没有人理会的姑娘说,那姑娘正带着她的手提包从楼上下来。“我认为这是应该的,”夏普小姐心平气和地说,这倒颇有些令杰麦玛小姐感到意外。

杰麦玛小姐敲了敲门,在获得准许以后,夏普小姐落落大方地走进去,用发音挑不出一点儿毛病的法语说:“小姐,我来向您道别。”

平克顿小姐不谙法语,她只指挥懂法语的人。她咬了咬嘴唇,昂[14]起她那长着罗马式鼻子、令人肃然起敬的脑袋(上面缠着一大块头巾,看上去威风凛凛),说道:“夏普小姐,早上好。”汉默斯密思的塞米勒米斯说时挥动一只手,又像是作别,又像是给夏普小姐一个机会握一下她特意伸出的一个指头。

夏普小姐只是淡然一笑,把自己的双手交叠起来鞠了一躬,表示压根儿不领校长这份情;塞米勒米斯作出的反应是再次高高扬起她的缠头,而且从来没有像这一回那样愤怒。其实,这是一老一少两位小姐之间的一次小小的交锋,吃败仗的是前者。“老天保佑你,我的孩子,”她抱住爱米莉亚说,与此同时隔着塞德立小姐的肩头悻悻然瞪了夏普小姐一眼。“走吧,蓓姬,”大惊失色的杰麦玛小姐说了一句,拽着那姑娘往外走。她们出去后,这间客厅的门在本书中就不再开了。

接着要在楼下告别,那里少不得引起一阵忙乱。此情此景很难用语言来表达。门厅里聚集了所有的仆役、所有的好友、所有的同窗,还有一位新来乍到的舞蹈教员。拥抱、吻别、眼泪加上特别寄宿生斯沃尔茨小姐从她屋里发出的歇斯底里的哽咽之声,简直乱做一团,非笔墨所能形容,感情脆弱的人还是把这场面绕过去为妙。

拥抱终于结束,她们分手了——说得确切些,是塞德立小姐和她的朋友们分手了。夏普小姐几分钟前已经满不在乎地上了车。没有人因为与她离别而哭泣。

等还在啜泣的东家小姐坐好后,罗圈腿桑波啪的一声关上车门,自己跳到车后照看行李。“等一下!”杰麦玛小姐拿着一包东西跑到大门口来。“这是几份三明治,亲爱的,”她对爱米莉亚说。“路上你们也许会饿的;还有,蓓姬,蓓姬·夏普,这本书给你,那是我姐姐——我是说,那是我——你知道,就是约翰生的《词典》;不能让你不带这份纪念品离开我们。车夫,现在走吧。上帝保佑你们!”

说完,这个忠厚善良的人抑制不住激动的心情回到大门内的花园里。

可是,她万万没有料到,马车刚刚起步,夏普小姐便从车窗里探出苍白的脸,居然把那本书朝花园里扔了回去!

杰麦玛吓得险些晕倒。“我还从来没有……”她自言自语,“这样狂妄的……”两个句子都只是开了个头,她气得连一句也没有说完。

马车走了,大门关上了,上跳舞课的铃声已经打响。两位姑娘从此开始走向大千世界。别了,契绥克林荫道!

[1]本书于1847年初开始在月刊上陆续发表,据书中情节推算,叙事起始的“那时”应为1813年。

[2]汉默斯密思与附近的契绥克当时均为伦敦郊区。

[3]塞米勒米斯,古代传说中的亚述王后,后为女王,以美艳、聪慧、放荡著称。相传曾建立巴比伦等许多城市,征服埃及、西亚大部及埃塞俄比亚。

[4]塞缪尔·约翰生(1709—1784),英国作家、文学批评家,曾编纂第一部《英语词典》。

[5]赫丝特·夏邦(1727—1801),英国作家,著作有以当时道德规范教育少女的《智育书简》等。

[6]旧时1英镑=20先令=240便士。

[7]即约翰生博士。

[8]伊丽莎白·比林顿(1768—1818),被誉为“英国最伟大的歌唱家”。

[9]希利斯伯格和帕里索,18世纪末19世纪初两位著名的法国舞蹈家。

[10]勋爵,在英国是对有侯爵、伯爵、子爵、男爵世袭爵位的贵族的尊称。准男爵以下(含准男爵)称爵士。

[11]圣基茨岛,即圣克里斯托夫岛,属西印度群岛中的背风群岛,位于加勒比海东南隅。

[12]特别寄宿生,指不住宿舍而与校长一家生活在一起并且拥有独用卧室的特殊学生。

[13]液量单位。英制1品脱=0.568升。

[14]高鼻梁鹰钩鼻。第二章夏普小姐与塞德立小姐准备上阵

夏普小姐做出前一章里提到的大胆举动之后,眼看《词典》飞越小花园的石径落在杰麦玛小姐脚下,把老好人吓了一大跳,蓓姬姑娘原先由于怀恨在心而近乎铁青的脸上露出了微笑,可这笑容恐怕也好不到哪儿去。她靠在车厢椅背上,如释重负地说:“《词典》解决了,谢天谢地,我总算离开了契绥克。”

塞德立小姐看到如此放肆的行为,几乎与杰麦玛小姐一样震惊。试想,她离校才一分钟,六年学业造成的影响岂能在这样短的时间内化为乌有?咳,有些人甚至一辈子也摆脱不了少年时代受到的惊吓。譬如我就知道有位六十八岁的老先生,一天上午进早餐时他神色紧张地对我说:“昨夜我梦见自己挨了雷恩博士一顿教鞭。”恐怖的幻觉一夜之间竟把他带回到五十五年以前。雷恩博士和他的教鞭在六十八岁的老先生心中仍与他十三岁时一样可怕。万一雷恩博士果真手执一大根桦树条活生生出现在已届高龄的学生面前,用令人生畏的声音说:“孩子,把你的裤子褪下来——”那可不是闹着玩儿的。所以,毋怪乎塞德立小姐看到这般以下犯上的行径,会惊恐万状。“瑞蓓卡,你怎么能这样?”过了半晌她才说出这么一句话。“难道你以为平克顿小姐会出来命我回到那座黑牢里去?”瑞蓓卡纵声笑道。“不会;可是……”“我恨整个这栋楼,”夏普小姐怒气冲冲地继续说。“但愿我永远别再看见它。我希望它沉到泰晤士河底去,真的;要是平克顿小姐沉了下去,我不会把她捞起来的,决不!哦,我巴不得能见到她漂在水面上,缠着头巾,后面拖着长长的裙裾,翘起的鼻子像划艇的船尖。”“嘘!”塞德立小姐急忙喝住她。“怎么,那黑人听差爱搬弄是非?”瑞蓓卡笑呵呵地大声说。“他尽可以回去告诉平克顿小姐,说我对她恨之入骨;我巴不得他去搬嘴,我还正愁没机会让她知道呢。两年来我在她那儿只有受辱和受气的份儿。她对待我连厨下任何一名佣人都不如。从来没有人把我当作朋友,除了你,没有人对我说过一句善意的话。我得照看低年级的小女孩,我得跟小姐们说法语,直到我对自己母亲的语言觉得腻味恶心。不过,跟平克顿小姐说法语实在妙不可言,可不是吗?她连一个法语单词也听不懂,可又死要面子,不肯承认。我相信正是这个原因促使她把我打发走;所以感谢上苍使我能说法语。”接着她用法语高呼:“法兰西万岁!皇帝万岁!波拿巴万岁!”“哦,瑞蓓卡,瑞蓓卡,这太不像话了!”塞德立小姐惊呼道。须知瑞蓓卡刚才的话简直是大逆不道;在当时的英国,喊“波拿巴万岁!”无异于喊“恶魔万岁!”。“你怎么能——你怎么敢有这种要不得的报复思想?”“报复也许要不得,但这是人之常情,”瑞蓓卡答道。“我不是天使。”说实在的,她当然不是。

这次简短的对话发生在马车沿着河岸缓缓而行的时候,不妨指出,虽然对话过程中瑞蓓卡小姐曾两次感谢苍天(第一次是因为她摆脱了自己痛恨的人,第二次是因为她得以让自己的冤家陷于难堪的境地),然而这两次都构不成十分充足的感恩理由,禀性厚道、心胸宽阔的人是不主张这样做的。而瑞蓓卡小姐在那时禀性断乎谈不上厚道,心胸决计算不得宽阔。这位几乎恨每一个人的姑娘说全世界都亏待她。笔者却有相当把握认为,抱怨全世界对不起他们的人完全是咎由自取。世界犹如一面镜子,照出的是每一个人自己的形相。你冲它皱眉头,它反过来也对你侧目而视;你冲它笑,和它一起开心,它就是你快乐的好伙伴;因此,所有的年轻人不妨自己作出选择。可以肯定,就算世界怠慢了夏普小姐,也无人知晓她什么时候对谁做过一件好事。同样,不能指望二十四位姑娘个个都像本书主角之一的塞德立小姐那样蔼然可亲(笔者选中她正是因为她脾气最好,要不然笔者何不让斯沃尔茨小姐、克伦普小姐或者霍普金斯小姐取而代之?);不能指望人人都有爱米莉亚·塞德立小姐那样温顺和善的性情,不放过任何机会去化解瑞蓓卡的硬心肠和坏脾气,通过苦口婆心的劝导和无微不至的关怀去消释——哪怕只是一次——她对人类的敌意。

夏普的父亲是个画家,曾经凭着这项技艺在平克顿小姐的学校里教绘画课。他人很聪明,在交谈共酌中相当讨人喜欢,惜乎才气有余而刻苦不够,偏偏喜欢泡在酒馆里,又染上举债告贷的癖好。喝醉后经常打妻子和女儿撒气;第二天早晨头疼得厉害,便抱怨世人不能赏识他的才华,然后大骂他的同行画家都是蠢材,这些批评显示他富于机智,有时还真有道理。由于他很难维持生计,加之他在所住的索霍[1]区方圆一英里债台高筑,他决定与一位在歌剧中跳芭蕾为业的法国女子结婚以改善经济状况。对于母亲卑微的行当,夏普小姐总是避而不谈,在以后却时常提到她母亲的姓氏昂特勒夏是法国西南部加斯科涅的名门望族,并把自己是这一家族的后裔引为莫大的骄傲。说来也怪,随着这位姑娘在生活中春风得意,她的祖先的门第和荣耀也将步步高升。

瑞蓓卡的母亲多少受过些教育,她的女儿才能说一口纯正的法语,还是地道的巴黎口音。在当时这是一项不可多得的才具,并导致她被正统派的平克顿小姐录用。事情是这样的:她母亲去世了,她父亲在酒精中毒引起的震颤性谵妄症第三次发作后自知康复无望,便给平克顿小姐写了一封坦率而又动情的信向她托孤,然后命归黄泉,还[2]造成两名奉各自上司之命前来的执达吏在他的遗体旁吵了一架。瑞蓓卡十七岁来到契绥克,作为一名半工半读的学生,她的职责是说法语(前文已经交代过了),享受的待遇则是免去膳宿费,每年可得若[3]干畿尼,还有就是从女校的教员那里学到一点可怜的知识。

瑞蓓卡长得瘦弱矮小,面容苍白,头发呈浅棕色,通常习惯于低首垂目;当她抬头看人时,一双眼睛显得非常大,很特别,颇有魅力,其魅力竟使刚从牛津毕业来给契绥克教区牧师弗劳尔丢先生当助理牧师的克立斯普先生对夏普小姐一见倾心,就因为被她的眼睛从学生座穿过契绥克教堂射向讲经台的那一瞥所击倒。这个给迷住了心窍的年轻人,经他妈妈的介绍不时到平克顿小姐那儿去喝茶,他写了封信托卖苹果馅饼的独眼女人转交,信中竟提出类似求婚的想法。不料那封信被截获了,于是克立斯普太太从布克斯登给叫来把她的宝贝儿子立刻带走。然而,只要一想到契绥克的鸽棚里竟钻进了这么一只黑老鹫,平克顿小姐便方寸大乱,坐立不安。若非受到合同的约束怕付违约金,她早就把夏普小姐打发走了。至于那姑娘一再辩称,除了当着校长的面在喝茶时遇见过克立斯普先生两次以外,自己从未与他说过一句话——对此,平克顿小姐始终无法完全置信。

学校里有许多欢蹦乱跳的高大姑娘,相形之下瑞蓓卡·夏普看上去像个小孩。但她拥有穷人家孩子的一项可悲的优势——早熟。她跟不知多少讨债人周旋过并把他们从父亲门前打发走,也不知给多少掌柜的说过好话,哄得他们心平气和,允许再赊一餐的账。父亲见她机灵,颇为得意;她也常跟父亲待在一起,听到过他和三朋四友酒酣耳热之际的不少野谭——往往是一个女孩儿家不该耳闻的。但她说自己从来就不是个女孩儿,打八岁起她便是个当家的女人。也真是的,平克顿小姐怎么会让这样一只危险的鸟进入她的鸽棚?

其实,那位老小姐是把瑞蓓卡当作了世上最最婉顺的姑娘,可见瑞蓓卡在父亲带她去契绥克的几次机会中扮演天真少女的角色功夫之精湛。仅仅在瑞蓓卡被女校录取之前一年,彼时她已十六岁,平克顿小姐曾经郑重其事地(还发表了一篇简短的演说)向她赠送一个玩具娃娃——附带提一下,这是从斯温德尔小姐那儿没收的,因为上课的时候她在偷偷地充当娃娃的保姆被发现了。那次瑞蓓卡随父亲参加的是女校的讲演晚会,所有的教员都受到邀请;会后父女俩在回家的路上笑得前俯后仰。瑞蓓卡年纪虽小,却有学啥像啥的天才,她借助玩偶摹仿校长的神态腔调,若是让平克顿小姐看到了自己的漫画形象,非气歪了鼻子不可。蓓姬在与娃娃一起表演时经常配以对白,在纽曼街、杰拉尔德街和画师坊一带大受欢迎。瑞蓓卡的父亲懒散成性,穷愁潦倒,然而不乏机智和幽默,青年画家们每每来找这位比他们年长的同行,一起喝对水杜松子酒,他们照例会向瑞蓓卡打听:平克顿小姐在家吗?可怜的女校长在他们中间的知名度竟不亚于劳伦斯先生[4][5]或威斯特院长。后来瑞蓓卡有幸去契绥克小住数日,这一次把杰麦玛小姐的形象也带回来了,于是又让另一个玩偶演这一新角色。尽管那个老好人准备了足够三个孩子吃的果子冻和糕点款待她,分手时还塞给她一枚七先令的硬币,然而这姑娘以挖苦他人为乐的癖好远远强过她的感激之情,杰麦玛小姐照样成了她的牺牲品,与姐姐一样得不到半点怜悯。

父母双亡的厄运把她带到了林荫道,这所学校就是她的家了。那里的清规戒律使她感到窒息;像修道院一般严格按时的祷告、进餐、上课、散步,压得她几乎忍无可忍。回首在索霍区破旧画室里那种虽然贫困、但是自由自在的生活,还真是懊悔得很,以致每一个人——包括她自己在内——都以为她是因失去父亲而哀不自胜。她被安置在顶楼上一个小房间里,女仆们常听见夜晚她在屋里走来走去,呜咽啜泣;但这并非由于伤心,而是出自怨愤。过去她并不算一个做假的老手,如今孤独教会了她装腔作势。她素来没有与女人为伍的习惯;她父亲虽然颓废沉沦,却是个有才气的人;与他交谈饶有兴味,而如今瑞蓓卡不得不跟自己进入的那个圈子里的女人对话,她觉得前后根本不可同日而语。老校长好摆臭架子,她妹妹则是傻瓜蛋一个,高班生说三道四惹是生非,女教师一丝不苟冷若冰霜,这些人同样都令她讨厌。这个不幸的姑娘偏又缺乏一颗慈母般的心,否则,她主要负责照看的低班女孩唧唧喳喳的天真话语,也许会给她带来一些慰藉和乐趣。然而她在她们中间生活了两年,却没有一个人舍不得她离去。善良仁慈的爱米莉亚是唯一赢得她那么点儿好感的人;可是谁能对爱米莉亚没有好感呢?

瑞蓓卡周围的姑娘们所拥有的优越条件是她们的福分,对瑞蓓卡造成的妒羡之痛苦却难以形容。“瞧那姑娘的神气劲儿,就因为她是伯爵的外孙女!”她如此评论一名同学。“瞧那些人一个劲儿地拍那个混血儿的马屁,无非因为她有十万英镑!我比她要聪明可爱一千倍,不管她多么富有。伯爵的外孙女门第虽然显赫,我的教养一点也不比她差;但是这儿的人谁也不用正眼瞧我。可当初我在父亲那儿,男人们为了和我一起度过愉快的晚上,不是宁可不去参加舞会和宴会吗?”她下定决心无论如何要冲出自己已陷入的这座牢狱,于是立即行动起来,一切依靠自己,并且第一次着手为未来制订一连串计划。

既然她已来到这里,那么索性利用环境本身向她提供的有利条件发奋学习。在音乐和语言方面她原本已有相当水准,短时间内她便修完了当时被认为上流社会女子必须掌握的一系列课程。她刻苦练琴不辍,一天,姑娘们都出去了,她留在校内弹了一曲,琴艺着实不错,智慧女神听到后,精明地认为她可以节省一名低班教师的支出,便向夏普小姐表示,今后低班的音乐课也由她来教。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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