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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1-26 23:5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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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弗兰克·鲍姆

出版社:长江少年儿童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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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野仙踪――比尔船长

绿野仙踪――比尔船长试读:

绿野仙踪――比尔船长

美国最伟大的儿童文学作品之一,被称为美国版的《西游记》

[美]弗兰克 ·鲍姆 着

喻璐 译

本文忠实地记录了多萝西、特洛特、奥兹巫师与胆小狮、饥饿虎和比尔船长精彩的冒险经历,他们最后成功地为奥兹国公主奥兹玛找到了美丽而神奇的生日礼物。

奥兹国皇家史学家:L·弗兰克·鲍姆

目录

莱曼·弗兰克·鲍姆和他的着名童话……刘荣跃编译

致读者

1. 芒奇山

2. 鹰

3. 两个坏蛋

4. 同谋者

5. 奥兹国乐土

6. 奥兹玛的生日礼物

7. 咕咕森林

8. 四不像捣乱

9. 魔花岛

10. 紧紧粘住了

11. 咕咕森林的野兽

12.基基施魔法

13.黑袋子丢了

14. 巫师学会了魔咒

15.孤独的鸭子

16.玻璃猫找到了黑袋子

17.不同寻常的旅程

18.巫师的魔法

19.多萝西和大黄蜂

20.猴子们有麻烦了

21.体育学院

22.奥兹玛的生日宴会

23.遗忘泉

主编简介致读者

太神奇啦!我们“奇妙的世外桃源”近年来又发生了一些新故事,有的看上去妙不可言、激动人心,可我真不希望它们能与奥兹国的故事相媲美。

不过,《奥兹国的魔法》的确比我所读到或听到的“要让‘奥兹国’黯然失色的‘大沙漠’的故事”更奇妙、更神奇,甚至在过去那段令人兴奋的岁月里依然出色,因此我希望它能满足你们的好奇心。

由于长期卧病,我无法回复大家寄给我的所有信件——除非随附邮票的信件——不过从今天开始,我希望自己能及时关注喜欢自己的读者寄来的每一封信。

我敢保证,我对你们的爱从来没有动摇过,也希望“奥兹国”系列作品能源源不断地给你们带来快乐——只要我还能写下去。

您诚挚的奥兹国皇家史学家:L·弗兰克· 鲍姆

1919年于加利佛利亚,好莱坞,奥兹小屋

莱曼·弗兰克·鲍姆和他的着名童话(之一)

刘荣跃 编译

本书作者鲍姆是一位着名的美国儿童文学作家,生于纽约州。父亲是个桶匠,后来到宾夕法尼亚州开采石油并发了财。鲍姆的童年是在父亲的大庄园里度过的,从小喜欢写作。他做了父亲以后,常常回忆自己童年时代所听过的故事。他觉得那些故事枯燥沉闷,讲的尽是些令人讨厌的道德和训诫的内容。他自己构想出一些听了使人愉快的故事,同时把儿歌改编成故事。1897年,他编了一本《鹅妈妈的故事》,出版后获得成功,后又出版一本小诗集和一本儿歌《鹅爸爸的书》。这本书附有精美的插图,全由他的朋友艺术家W·W·邓斯洛绘制。此后又出了3本韵文诗和短篇小说。

1900年,鲍姆45岁时写成《绿野仙踪》(即《奥兹国的魔术师》),其印刷之精致可与《鹅爸爸的书》媲美。《绿野仙踪》是美国儿童文学史上20世纪的第一部受到赞赏的童话,从出版一直行销至今。

鲍姆写《绿野仙踪》时,并没有想到要把它写成多卷集,可是这部书的成功在读者中引起越来越大的反响,人们要求把它写下去的呼声也越来越高。在这种情况下,鲍姆又写了《奥兹国的地方》、《多萝西与奥兹国的巫师》、《去奥兹国的道路》、《奥兹国的装翠城》、《奥兹国的奥茨玛》、《奥兹国的补丁姑娘》、《奥兹国的梯克——托克》、《奥兹国的稻草人》、《奥兹国失踪的公主》、《奥兹国的锡樵夫》等。他去世后,其最后一部着作《奥兹国的格林达》也得以出版。

1939年,《绿野仙踪》由美国米高梅公司改编拍制成电影。也许你在一生中的某个时刻曾经看过米高梅公司1939年的电影《绿野仙踪》;也许读者根本不会把作者莱曼·弗兰克·鲍姆与这部电影联系起来,尽管它正是根据这位作家的同名小说改编的。实际上,除非读者读过他的小说,或者正好出生在他正走红的年代,要不然可能对他的名字闻所未闻。无论是每年在电视进行播放,或是在当地的影碟出租店里出租,《绿野仙踪》都成了美国时尚文化的发源地。无论长幼,我们知道那些耳熟能详、过目不忘的台词;我们像了解自家院子一样了解多萝西、托托、锡樵夫、稻草人、胆小的狮子、芒奇金人……

虽然电影和书有所不同,但是故事的情节和大部分人物是相似的。对于孩子甚至成人而言,唯一明显的区别在于:电影里多萝西的仙境游只是个梦,纯粹的想象中的梦,换句话说是假的;而在书中却没有任何这种理性的推理,相反,书里邀请孩子们用自己的想象来作为创造、变革之力,去接受这个漫游,而仙境在书里也是一个真正存在的、充满希望的彩虹之地,在这儿孩子们可以摆脱日常枯燥的生活。鲍姆笃信孩子们身上的创造力是无限的,只有我们深信不疑,仙境才真正存在。《绿野仙踪》为什么这么特别?为什么这么引人入胜?米高梅公司为我们提供了最好的答案:“与人为善的人生观是永远不会过时的,时间在它面前也无能为力。”

我们听说过莱曼·弗兰克·鲍姆和他的生平吗?正如人们想象的那样,莱曼·弗兰克·鲍姆是个迷人的人,过着趣味横生的日子;有着险象环生的经历,时而欢歌笑语,时而痛哭流涕,一如故事中漫游仙境的人物。毫无疑问,《绿野仙踪》已经成为很多人心中最喜爱的影片之一。在这种动力的驱使下,我们不妨探询一下这个神秘的幕后者,让读者了解这位曾经被自己作品改编成的电影的光环遮住了的人。

莱曼·弗兰克·鲍姆生于1856年纽约西瑞克斯东区的西特南高。因为喜欢弗兰克(直率)这个名字,他从来不使用过莱曼这个名字。他生来身体孱弱,胆小而害羞。由于心脏问题,他不能参加任何体力运动,于是他常常生活在自己想象的世界里,与梦中的玩伴们嬉戏。在他的一生里,健康问题一直困扰着他,成为伴随他生平的重要因素,尽管如此,他的创造力,他的动力和才能却丝毫没受影响。

弗兰克5岁时,父亲本杰明·鲍姆因石油生意发财,举家搬往西特南高附近的罗斯劳山庄。对于童年的弗兰克,罗斯劳是他赖以成长的田园诗般的乐园,除了时时袭来的心脏病外,那里留给他的,只有欢乐。由于弗兰克不能从事体力运动,所以他不能像其他孩子一样玩耍,这可能正好培养了他的创造力;可以设想,他讲故事的天性就是在这一时期产生并不断发展成熟的。他如饥似渴地阅读童话故事和英国作家的作品,狄更斯是他的最爱。即使在他很小的时候,他就批评那些恐怖的童话故事。“我很小的时候就喜欢童话故事……我还是一个挑剔的读者。那时我最讨厌的就是故事里的巫婆和小妖精;我不喜欢树林里那些小矮人不断制造恐惧。”也许由于他的过度想象,这些童话故事成了他梦魇的一部分。他于是决定要写另一种童话故事。

弗兰克充满了白日梦似的幻想,为了使他克服掉这些不切实际的举止,他的父母决定把他送到一所严格的军事学校。这一决定很不明智,弗兰克异想天开的本质不但没有改变,他的心脏病反而因此而发作,或者可以说他的精神因此而崩溃(谁也说不清到底是哪一种病)。在此之前,弗兰克总是在家自学。他一点儿也不喜欢匹克斯格尔军事学校,因为他不能适应军团式的作息表和残酷的体罚。当父母意识到上军校对他和他的身体的负面影响如此大时,他们同意他从匹克斯格尔军事学校肄业,并从此培养他的创造力。

弗兰克很早就展示出他的非凡才华和创造力。在一生的有限时间里,他充分发挥利用自己的时间和能量,不断创作,从不懈怠。他爱好广泛,其中之一是养鸡。在父亲和弟弟的帮助下,他养起了当时很流行的彩色红冠青脚鸡,不久就因此获利:弗兰克又创办了一本新杂志《家禽档案》;他的第一本书于1886年问世,名叫《红冠青脚鸡:有关不同种类的红冠鸡的交配、饲养和管理》。

弗兰克一生爱好广泛,他尝试做的事情几乎件件成功。他最有影响力的爱好是戏剧,这是他少年时期就培养起来的爱好,一生钟爱不已。他认真对待表演,认为表演是艺术。“当他观看演出时,他仔细研究演员的演技。他背诵莎士比亚的剧本,在父亲的资助下,他组建了‘莎士比亚剧社’”。年轻时的他总是以想象自己是个演员为乐。在与纽约的阿尔伯特·M·帕尔马联盟广场剧社的合作中,他体会到了舞台的滋味,并取了笔名路易斯·F ·鲍姆和乔治·布鲁克斯。他的父亲本杰明·鲍姆,这位拥有纽约和宾西法尼亚成片剧院的人,也许看出了儿子对戏剧的激情和热爱,于1880年任命自己的儿子为所有剧社的经理。在他证明自己的确能够胜任之后,父亲把剧社交给了他。弗兰克对戏剧的渴望被激起,在了解了观众喜爱什么样的戏剧之后,他决定亲自创作剧本。他的《阿伦的女仆》大获成功,“剧本、音乐和台词都出自这个名字——这个专为舞台表演而取的名字。这部戏剧取材于苏格兰小说家威廉·布莱克的小说《舒勒公主》。”弗兰克不仅担当领衔主演,而且是该剧演出公司的经理。这是他的第一部文学作品。总的来说,这部戏剧的评价是积极的,弗兰克对戏剧的激情火焰被这火花点燃了。

在阿伯丁,弗兰克租房开了一个杂货店,取名“鲍姆商店”。1888年10月1日开店,经营从桌具、家庭日用品、洋铁制品、灯具到玩具和糖果等各种物品。店门口经常围着一群孩子,他们喜欢听弗兰克讲远方之地和神奇国度的故事。“小店总是挤满了放学的孩子,有的来买糖果或冰淇淋……大部分是来听故事的。弗兰克总是经不起哀求”。

弗兰克一生喜爱孩子,孩子们也特别崇拜他,他一直坚信想象的创造力。写作时,他总是去了解他那些忠实的听众“当他走在阿伯丁大街上搜集新闻和广告业务时,他常常被孩子们拦住要故事听。这时的他,总是坐在满是尘埃的人行道上开始编织一个梦幻王国的世界。”孩子们预知了他的未来,他们看出了他的说书天才。

当时看来,鲍姆家的希望应该在中西部,他于是决定再做一次搬迁……事实证明这个决定是明智的。在多年的经济拮据的日子里,弗兰克一直保持着难能可贵的乐观向上。1893年,芝加哥举办“世界哥伦比亚博览会”,这是个谋职的好去处。弗兰克先找了个晚报记者的职务,但是薪水太少,他又谋了一份为匹特金-布鲁克斯瓷器公司做推销员的工作。在茂德和弗兰克分开的几周里,茂德的母亲马蒂达会来帮忙。马蒂达有几次听到女婿给孩子们讲故事,虽然她并不看好弗兰克这个女婿,但她敬重并鼓励他的讲故事的禀赋。她告诉弗兰克把这些故事写下来,拿去出版。每当弗兰克回家后,“他总会向孩子们吟诵他们最喜欢的鹅妈妈歌谣……比如,孩子们会问烙在饼里的画眉鸟怎么会跑出来唱歌?他总是能给他们一个满意的答案。连孩子们的邻家朋友都会在讲故事的时候跑来听”。鲍姆生来就有讲故事的天分,他能抓住孩子的想象力,在自己的故事中创造一个永恒的的世界。鲍姆在介绍《绿野仙踪》时说:“是想象力使我们有了蒸汽机、电话和汽车,因为这些东西只有先被想象出来才会变成现实。所以,我相信梦想,白日梦般的梦想会把这个世界带到一个更美好的境地。富有想象力的孩子会成为富有想象力的大人,这些大人最有潜力从事创造和发明,从而促进文明的发展。一位卓越的教育家告诉我,童话故事对于启发年轻人的想象力有着难以估量的价值,我坚信这一点。”旅行时,弗兰克从不让灵感溜走,相反,他会在旅馆找张碎纸片或别的什么东西把它们记下来。

在芝加哥期间,弗兰克与自己早年的报业生涯中加盟的芝加哥媒体俱乐部保持联系,向当时的着名小说家欧佩·雷德谈到自己正在写《鹅妈妈的故事》,想找一个出版商。通过欧佩·雷德,他认识了威-威廉姆斯出版社的C·L·威廉姆斯。1897年,鲍姆和插画家M·帕雷什合作出版了《鹅妈妈的故事》。也就是在这一时期,弗兰克的身体健康每况愈下,他经常流鼻血,胸痛。一位心脏病专家劝他找个相对稳定的差使,别再做游动性的工作了。他吸烟的恶习对他虚弱的身体恐怕没什么好处,但他从没因此而放弃过。

鲍姆曾与威廉·W·邓斯洛经常合作,邓斯洛总是到他家,两人一起为诗歌配画。他们的第一次正式合作是1899年出版的《鹅爸爸的书》,这本书一出版就大获成功,成为该年度最畅销的儿童书。《芝加哥论坛报》于1900年六月报道说:“全年的《鹅爸爸的书》创下了全美青少年书目销售之最。”鲍姆终于走对了路子,对比以前各行各业的尝试,这次的成功更加甜蜜。最好的消息要数鲍姆曾经为之效力的匹特金所说的一句话:“为我们效力的鲍姆就是热销中那本书的作者”。这本书非常畅销,书里的一些诗句被谱了曲,制成了《鹅爸爸之歌》。鲍姆的故事和邓斯洛的插图成了孩子们最喜欢的搭配,鲍姆的初衷得以实现。《鹅爸爸的书》的收益使鲍姆一家有了好几次到密歇根湖畔的马卡塔瓦公园度夏的机会;他们在那里买了度假别墅,鲍姆用作品中的角色为其命名“鹅之迹”。屋里的一切家具都是弗兰克亲自做的:大摇椅、老爷钟、小书橱等等。弗兰克和自己的作品如此水乳交融,他在自己家的木器和玻璃器皿上都雕刻印制了鹅的图案。自打他的面瘫恢复后,命名成了他的一大爱好:他的狗叫做“托托”,加利福尼亚的家叫做“绿踪”,都取自他的最着名的作品《绿野仙踪》。

童年脑海里的恐怖记忆促使鲍姆早期想写一种别样的童话。“在鲍姆之前,几乎没有美国人自己写的童话……美国儿童只好指望不列颠的童话故事……”鲍姆似乎从未真正创造过一个“纯粹”的美国童话,因为他借鉴了欧洲童话的传统观念,刻画了女巫、仙境、魔鞋等等。有趣的是,曾经不断在噩梦里追逐他的稻草人成了《绿野仙踪》里多萝西最友好的伙伴。

由于《绿野仙踪》的极度畅销,鲍姆着手写续集,共写了17集。第1集就是《绿野仙踪》。孩子们经常写信给他,告诉他《奥兹国的巫师》有多棒,他写的故事他们有多喜欢并恳求他再写些这样的故事;但是痴迷奥兹国故事的不光是孩子,也有大人,他经常收到不同年龄读者的来信。鲍姆说:“我的书是为那些心灵永远年轻的人写的,无论他们年纪有多大。”鲍姆似乎并不想写那么多的续集,他想写其它的儿童书籍,但是孩子们的要求络绎不绝。他希望人们把他作为一个美国童话作家而记住,于是他用几个不同的笔名去写其它的书籍,这样他也就可以尝试其它方面的写作而不用担心成败与否,就可以探索别的主题而不仅仅是快乐的奥兹国仙境。这些作品大多也被誉为成功的优秀之作。他以E·V戴恩为笔名写的《简婶婶的侄女》在青少年女生中广为流行。

鲍姆生前一直以“奥兹国皇家史学家”着称,他去世后,R·P汤普森被冠以此衔继续写作。1905年,人们觉得奥兹国的不是还不够多,于是创刊了一份小报纸《奥兹都市报》。《奥兹国的格琳达》是最后一部续集,在他去世后的1920年出版。1919年5月5日他停止了呼吸。虽然鲍姆简陋的墓碑上只刻了“L ·弗兰克·鲍姆 1856-1919”,但是对于那个年代的儿童和成年人来说,他却非同寻常。当他们在曾经引导了鲍姆的神奇的想象力面前敞开心扉时,他们的探索和发现却无穷无尽。怀着复杂的情感,我又一遍欣赏了《绿野仙踪》,但愿鲍姆了解他的书对于这个世界有多么大的影响。

2013年7月于天府雄州·四川简阳

莱曼·弗兰克·鲍姆和他的着名童话(之二,压缩版)

刘荣跃 编译

本书作者鲍姆是一位着名的美国儿童文学作家。1897年,他编了一本《鹅妈妈的故事》,出版后获得成功。此后出版了一系列优秀的儿童文学作品。1900年,鲍姆45岁时写成《绿野仙踪》(即《奥兹国的魔术师》),其印刷之精致可与《鹅爸爸的书》媲美。《绿野仙踪》是美国儿童文学史上20世纪的第一部受到赞赏的童话,从出版一直行销至今。

鲍姆写《绿野仙踪》时,并没有想到要把它写成多卷集,可是这部书的成功在读者中引起越来越大的反响,人们要求把它写下去的呼声也越来越高。在这种情况下,鲍姆又写了《奥兹国的地方》、《多萝西与奥兹国的巫师》、《去奥兹国的道路》、《奥兹国的装翠城》、《奥兹国的奥茨玛》、《奥兹国的补丁姑娘》、《奥兹国的梯克——托克》、《奥兹国的稻草人》、《奥兹国失踪的公主》、《奥兹国的锡樵夫》等。他去世后,其最后一部着作《奥兹国的格林达》也得以出版。

1939年,《绿野仙踪》由美国米高梅公司改编拍制成电影。也许你在一生中的某个时刻曾经看过米高梅公司1939年的电影《绿野仙踪》;也许读者根本不会把作者莱曼·弗兰克·鲍姆与这部电影联系起来,尽管它正是根据这位作家的同名小说改编的。实际上,除非读者读过他的小说,或者正好出生在他正走红的年代,要不然可能对他的名字闻所未闻。无论是每年在电视进行播放,或是在当地的影碟出租店里出租,《绿野仙踪》都成了美国时尚文化的发源地。无论长幼,我们知道那些耳熟能详、过目不忘的台词;我们像了解自家院子一样了解多萝西、托托、锡樵夫、稻草人、胆小的狮子、芒奇金人……

虽然电影和书有所不同,但是故事的情节和大部分人物是相似的。对于孩子甚至成人而言,唯一明显的区别在于:电影里多萝西的仙境游只是个梦,纯粹的想象中的梦,换句话说是假的;而在书中却没有任何这种理性的推理,相反,书里邀请孩子们用自己的想象来作为创造、变革之力,去接受这个漫游,而仙境在书里也是一个真正存在的、充满希望的彩虹之地,在这儿孩子们可以摆脱日常枯燥的生活。鲍姆笃信孩子们身上的创造力是无限的,只有我们深信不疑,仙境才真正存在。《绿野仙踪》为什么这么特别?为什么这么引人入胜?米高梅公司为我们提供了最好的答案:“与人为善的人生观是永远不会过时的,时间在它面前也无能为力。”

莱曼·弗兰克·鲍姆生于1856年纽约西瑞克斯东区的西特南高。弗兰克5岁时,父亲本杰明·鲍姆因石油生意发财,举家搬往西特南高附近的罗斯劳山庄。对于童年的弗兰克,罗斯劳是他赖以成长的田园诗般的乐园,除了时时袭来的心脏病外,那里留给他的,只有欢乐。由于弗兰克不能从事体力运动,所以他不能像其他孩子一样玩耍,这可能正好培养了他的创造力;可以设想,他讲故事的天性就是在这一时期产生并不断发展成熟的。他如饥似渴地阅读童话故事和英国作家的作品,狄更斯是他最喜爱的作家。即使在他很小的时候,他就批评那些恐怖的童话故事。“我很小的时候就喜欢童话故事……我还是一个挑剔的读者。那时我最讨厌的就是故事里的巫婆和小妖精;我不喜欢树林里那些小矮人不断制造恐惧。”也许由于他的过度想象,这些童话故事成了他梦魇的一部分。他于是决定要写另一种童话故事。弗兰克很早就展示出他的非凡才华和创造力。在一生的有限时间里,他充分发挥利用自己的时间和能量,不断创作,从不懈怠。

在阿伯丁,弗兰克租房开了一个杂货店,取名“鲍姆商店”。1888年10月1日开店,经营从桌具、家庭日用品、洋铁制品、灯具到玩具和糖果等各种物品。店门口经常围着一群孩子,他们喜欢听弗兰克讲远方之地和神奇国度的故事。“小店总是挤满了放学的孩子,有的来买糖果或冰淇淋……大部分是来听故事的。弗兰克总是经不起哀求”。

弗兰克一生喜爱孩子,孩子们也特别崇拜他,他一直坚信想象的创造力。写作时,他总是去了解他那些忠实的听众“当他走在阿伯丁大街上搜集新闻和广告业务时,他常常被孩子们拦住要故事听。这时的他,总是坐在满是尘埃的人行道上开始编织一个梦幻王国的世界。”孩子们预知了他的未来,他们看出了他的说书天才。每当弗兰克回家后,“他总会向孩子们吟诵他们最喜欢的鹅妈妈歌谣……比如,孩子们会问烙在饼里的画眉鸟怎么会跑出来唱歌?他总是能给他们一个满意的答案。连孩子们的邻家朋友都会在讲故事的时候跑来听”。鲍姆生来就有讲故事的天分,他能抓住孩子的想象力,在自己的故事中创造一个永恒的的世界。

童年脑海里的恐怖记忆促使鲍姆早期想写一种别样的童话。“在鲍姆之前,几乎没有美国人自己写的童话……美国儿童只好指望不列颠的童话故事……”鲍姆似乎从未真正创造过一个“纯粹”的美国童话,因为他借鉴了欧洲童话的传统观念,刻画了女巫、仙境、魔鞋等等。有趣的是,曾经不断在噩梦里追逐他的稻草人成了《绿野仙踪》里多萝西最友好的伙伴。

由于《绿野仙踪》的极度畅销,鲍姆着手写续集,共写了17集。第1集就是《绿野仙踪》。孩子们经常写信给他,告诉他《奥兹国的巫师》有多棒,他写的故事他们有多喜欢并恳求他再写些这样的故事;但是痴迷奥兹国故事的不光是孩子,也有大人,他经常收到不同年龄读者的来信。鲍姆说:“我的书是为那些心灵永远年轻的人写的,无论他们年纪有多大。”鲍姆似乎并不想写那么多的续集,他想写其它的儿童书籍,但是孩子们的要求络绎不绝。他希望人们把他作为一个美国童话作家而记住,于是他用几个不同的笔名去写其它的书籍,这样他也就可以尝试其它方面的写作而不用担心成败与否,就可以探索别的主题而不仅仅是快乐的奥兹国仙境。这些作品大多也被誉为成功的优秀之作。《奥兹国的格琳达》是最后一部续集,在他去世后的1920年出版。1919年5月5日他停止了呼吸。虽然鲍姆简陋的墓碑上只刻了“L ·弗兰克·鲍姆 1856-1919”,但是对于那个年代的儿童和成年人来说,他却非同寻常。当他们在曾经引导了鲍姆的神奇的想象力面前敞开心扉时,他们的探索和发现却无穷无尽。

2013年7月于天府雄州·四川简阳

第一章 芒奇山

在奥兹国东部的邻国芒奇金邦内,有一座又高又大的山,叫做芒奇山。在山的一面,山脚恰好触及“死亡沙漠”,这座沙漠将奥兹仙境与外界隔绝开来,而山的另一面则与美丽富饶的芒奇金邦相接。

然而,芒奇金人却只是远远地看着这座山,对它几乎一无所知;因为从山脚往上大约三分之一高度时,山坡陡峭得无法攀登,在芒奇金人看来,高耸入云的山顶根本不会有人居住。

不过,还真有人住在那儿。芒奇山的山顶活像一个茶碟,又广又深,在这个“茶碟”里,土地上长着粮食和蔬菜,牲畜成群,溪流潺潺,树上硕果累累。在四处分布的房子里,住着自称为“高山族”的人。高山族人很少下山,原因和芒奇山人从来不上山一样:山势太险峻了。

在山上的一座房子里,住着一位年老的高山族智者,名叫比尼·阿鲁,他曾是一位聪明的魔法师。但是,奥兹国的统治者奥兹玛早已下令,除了好女巫格林达和奥兹巫师以外,禁止其他人在她的领地里施行魔法。格林达让一只壮翅鹰向高山族人传达这则国王的命令,老比尼·阿鲁马上照办了。他毁掉了许多魔法药粉和工具,从此以后老老实实地遵守法令。他从没见过奥兹玛,但知道她是自己的主子,必须从命。

只有一件事让他很苦恼。他发现了一种全新的、不为人知的变形法术,好女巫格林达不知道,小个子奥兹巫师不知道,皮普特博士和老姆比也不知道,其他研究魔法的人都不知道。这是比尼·阿鲁一个人的秘密。用这个魔法,可以轻而易举地把任何人变成野兽、鸟、鱼或者别的什么,还能再变回来,只要你知道“Pyrzqxgl”这个神秘词汇的念法。

比尼·阿鲁曾多次使用这个秘密的魔法,但从没用它做过什么坏事,也没伤害过谁。当他离家远游而饿肚子时,就念道:“我想变成一头母牛——Pyrzqxgl!”于是立刻就变成了一头母牛,开始吃草充饥。在奥兹国,所有鸟兽都能说话,于是当母牛吃饱以后,它会说:“我想变回比尼·阿鲁,Pyrzqxgl!”准确地念出这个神奇的词语之后,母牛立刻变回了比尼·阿鲁本人。

要是想到读者们也许能正确地念出这个词,把自己和别人变成鸟兽,我就不敢忍痛把这个词写出来了,但事实上,世界上除了比尼·阿鲁,没人(早在这个故事开始时)能正确念出“Pyrzqxgl”,因此,我觉得把它告诉你们也没什么关系。不过大家在大声朗读这个故事时,最好留神着别把“Pyrzqxgal”念对了,以免这个秘密给大家带来任何不幸。

比尼·阿鲁发现了这个快速变形魔法的秘密,它无需工具、药粉或者别的什么化学物质和草药,而且总是很灵验,他不希望这个了不起的发现完全无人知晓。自从奥兹玛禁止他使用魔法以后,他决定再也不用它了,但他想了想:奥兹玛是个小姑娘,说不定什么时候会改变主意,又允许自己的臣民使用魔法了,这样一来,比尼·阿鲁就能随心所欲地把自己和别人变成鸟兽,除非忘记了Pyrzqxgl的念法。

经过一番仔细考虑,他决定把这个魔咒和它的正确念法写在一个隐秘的地方,这样的话,多年以后自己还能找到它,而那儿除了自己谁都找不到。

这真是一个绝妙的主意,可上哪儿去找这个隐秘的地方,却让老魔法师头痛不已。他走遍了芒奇山顶的盆地,却找不到一处别人不会去踩的地方来写魔咒。最后他决定把它写在自己家里的某个地方。

比尼·阿鲁的妻子名叫莫普西·阿鲁,她因越橘馅饼做得好而出名,他有个儿子叫基基·阿鲁,是个一事无成的家伙。他脾气暴躁,因为他总是不高兴,而不高兴的原因是他想下山闯荡一番,看看山下的大世界,可父亲又不让他去。没人在意基基·阿鲁,因为他什么也不是。

芒奇山上每年都有一个节日,所有高山族人都会参加,他们聚集到盆地中央,在那儿吃喝玩乐一整天。年轻人又唱又跳,女人们摆开桌子、端上好菜,男人们则奏奏乐、讲讲童话。

基基·阿鲁常常会跟父母一起去参加节日活动,然后闷闷不乐地坐到一边,既不去唱歌也不去跳舞,更不会跟别的年轻人说话。因此,这个节日并不会让他觉得比平时更快乐。这一次,他对比尼·阿鲁和莫普西·阿鲁说,他不想去了。他说,他宁愿呆在家里,自己生闷气,于是父母欣然答应了他。

等到家里只剩他一个人的时候,基基决定到他父亲房间里转转,因为父亲一直不许他进去,他想看看能不能找到父亲过去施魔法的工具。走进父亲的房间时,他被一块地板绊了一下。他把房间里到处都搜遍了,可是没有找到一点儿蛛丝马迹,因为那些工具早已被销毁了。

多么失望啊!他只好离开房间,可又被同一块地板绊了一下。这引起了他的注意。仔细检查了这块地板后,他发现这块地板被人撬过,然后又重新照原样钉上,因此它比别的地板稍稍高了一点儿。可是,父亲为什么要把这块地板撬起来呢?他是不是在地板下藏了什么魔法工具呢?

基基找来一把凿子,撬开了地板,可什么也没有发现。正打算把地板装回去的时候,地板从他手里滑落在地,还翻了个面,他发现它背面写了些什么。屋里光线很暗,于是他把它拿到窗边仔细观察,发现这些文字详细描述了怎样念“Pyrzqxgl”这个魔咒,念了它就能马上把任何人变成任何东西,再念一遍就能变回原样。

一开始,基基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发现了一个多么神奇的秘密,他只觉得它可能会派上什么用场,于是他找了一张纸,把“Pyrzqxgl”的念法一五一十地抄下来。然后把纸叠好放进兜里,再把地板装回原处,这样就没人能注意到它曾被动过。

做完这些以后,基基走进花园,坐在一棵树下,把这张纸上的内容仔细研究了一番。他一直想离开芒奇山,去见识见识外面的世界——特别是奥兹国——这时他想到一个主意:如果把自己变成一只鸟,就能飞到自己想去的地方,而且随时可以再飞回来。不过,他必须先把这个魔咒的念法牢记在心,因为变成一只鸟以后,就不能随身带上纸条了,要是忘了怎么念咒语,自己就无法变回原形。

于是,他花了很长时间来学习怎么念咒语,并在心里默念了百遍,直到确信自己不会忘记为止。不过为了以往万一,他把这张纸装进一个锡盒,藏在花园里一处隐蔽的地方,然后用小石子掩盖起来。

这时天色已晚,基基打算在父母从聚会回来之前小试身手,于是他站在前廊那儿说:“我想变成一只像雄鹰一般强壮的大鸟——Pyrzqxgl!”

发音很正确,于是刹那间他就发现自己完全改变了形状。他扑腾着翅膀,跳到门廊的栏杆上,“呱呱,呱呱”地叫着。

他哈哈大笑,压住嗓音说:“ 这鸟的叫声真好玩儿。接下来得试试翅膀了,看看它们够不够强壮,是不是有飞跃沙漠的能耐。”

他之所以这么想,是因为他打算实施走出奥兹国的首次旅行。他偷走了变形的秘密,也知道施魔法违反了奥兹国法律。格林达或者奥兹巫师也许会发现并惩罚他,所以,最好离奥兹国远点儿。

基基慢慢地升到空中,凭着宽大的翅膀在芒奇山顶的盆地上空悠悠盘旋。在这样的高度,他能远远地望到灼热的死亡沙漠那边的另一个国家,去那儿探险也许很有意思。于是他平稳有力地挥动翅膀,朝那个方向开始了长途飞行。

第二章 鹰

毒气在死亡沙漠里不断升腾,即使是一只鹰,想要飞越沙漠,也不得不飞得很高。由于不能完全避免毒气的影响,到达安全地带时,基基·阿鲁已经感到很难受、很虚弱了。不过,新鲜空气很快让他恢复了精神,他停在一处名叫“高地”的广阔高原上。“高地”的一边恰恰是一处洼地,人们叫它“低地”,这两处都由姜饼人约翰·豆统治着,小鸡切尔布是他的宰相。鹰在这里没有停多久,休息够了以后,就向北飞去,越过了一个叫做“快乐国”的美丽国度,这个国度由一个可爱的蜡人统治。接着,他沿着沙漠的曲线再转向北面,最后停在“荒芜国”境内的一棵树顶上。

这时已是夕阳西下的时候,基基也累了,于是决定在这儿歇一晚。他从树顶上望见附近有一所房子,看上去还挺舒适。一个男人正在庭院里挤牛奶,一个容貌俊俏的女人走到门口招呼他吃晚饭。

这使得基基思忖着老鹰该吃什么。他觉得很饿,又不知道该吃什么,上哪儿去找吃的。再想到睡在床上比睡在树顶舒服,于是跳下地,念道:“我想变回基基·阿鲁——Pyrzqxgl!”

话音刚落,他就变回了原样。他走到房子跟前,敲门找主人讨口饭吃。“谁啊?”男主人问。“我是从奥兹国来的。”基基答道。“哦,欢迎你啊!”男主人说。

基基享用了一顿丰盛的晚餐,还在一张舒适的床上睡了一觉,他表现得很有礼貌,只是拒绝回答“荒芜国”的好心人提出的所有问题。逃离了自己的家,找到了大开眼界的办法,这个年轻人不再闷闷不乐,脾气也不再暴躁和讨厌。主人觉得他是个十分正派的人,第二天一早还为他准备了早餐,吃完以后,他便心满意足地上路了。

在这个由巴德国王统治的美丽国度赶了一两个小时路后,基基·阿鲁决定变成一只鸟,这样的话,赶路才能更快,也能看到更多,于是他把自己变成一只白鸽,参观了大城市诺尔,游览了国王的宫殿、花园和许多名胜。然后他向西飞去,进入了伊克斯国,在这个由丽茜女王统治的国家逗留了一天后,他继续往西,进入了伊芙国。他觉得自己游览过的每个地方,都比高山族那个盆地国家有趣得多,于是他决定,当他到了最好的国家,就要在那儿安顿下来,好好享受以后的生活。

在伊芙国,他恢复了本来面目,因为这里的城市和村庄一个挨着一个,他能轻松地从一个走到下一个。

傍晚时分,他来到一个不错的旅馆,问掌柜是否能让他吃点儿东西,再住上一宿。“你给钱就行啊,”掌柜答道,“否则你就得另找住处了。”

基基感到很意外,因为在奥兹国里,人们根本不用钱,每个人都能想拿什么拿什么,用不着给钱。他没有钱,只好转身离开,到别处寻找住处。经过这个旅馆的某个房间时,他从打开的窗户看到,里面有个老人正数着桌上的一大堆金币,基基想,这应该就是“钱”吧,只要一块金币,就能买来一顿晚饭,在一张床上睡一晚了,于是他变成一只喜鹊,从窗户飞进去,趁老人不备,叼了一块金币飞走了。被抢的老人多么无助啊,因为他不敢丢下一堆金币去追赶喜鹊!等他将金币装进口袋时,那只偷东西的喜鹊已经不见踪影,再也追不上了。

基基·阿鲁飞过几棵树,把金币吐在地上,然后恢复了原形,把钱捡起来装进口袋。“这么做,你会后悔的!”一个细小的声音在他头顶响起来。

基基抬起头,看见树枝上停着一只麻雀,正盯着他。“后悔什么?”他问。“哦,我全看见了,”麻雀定定地说,“我看见你从窗户里瞧见了金币,然后把自己变成一只喜鹊,从可怜的老人那儿抢了一块,再飞到这里,变回了原形。那是魔法,使用魔法既缺德又违法,更何况你还偷了人家的钱,这可是罪上加罪。总有一天你会后悔的。”“我可不在乎!”基基·阿鲁一脸愤怒地说。“你就不怕恶有恶报吗?”麻雀问。“我可不觉得我是个坏蛋,”基基说,“就算我的确是个坏蛋,那也好啊,我才不喜欢好人呢。我一直就想变成坏蛋,只不过从前不知道该怎么变。”“哈,哈,哈!”有人在他身后大声笑着,“有志气,伙计!很高兴认识你,来,握个手吧!”

麻雀吓得尖叫一声,飞走了。

第三章 两个坏蛋

基基转过身来,发现不远处站着个怪老头。他是个驼背,站不直,身子胖胖的,四肢细细的。他的脸又大又圆,长着浓密的白色络腮胡,一直垂到腰际下面,白色的头发在头顶高高竖起。他身上紧裹着深灰色的衣服,鼓鼓囊囊的口袋里好像塞满了东西。“我不知道你在这儿。”基基说。“我是在你之后才来这儿的。”怪老头说。“你是谁?”基基问。“我叫卢基多,曾是诺姆国国王,可后来被赶了出来,现在是个流浪者。”“他们为什么要赶你走呢?”高山族男孩问。“呵呵,这年头,赶走国王的事情多了去了。我自认为是个挺好的国王,但那些该死的奥兹人却不让我太平,搞得我不得不放弃王位。“放弃王位是什么意思啊?”“就是被扫地出门的意思。还是让我们来说说高兴的事儿吧。你是谁?打哪儿来?”“我叫基基·阿鲁,从前一直住在奥兹国的芒奇山上,现在和你一样,是个流浪者。”

诺姆国王狡猾地瞧了瞧这个男孩。“我听那鸟儿说,你把自己变成一只喜鹊,然后又变了回来,是真的吗?”

基基犹豫着怎么回答,但又觉得没有必要否定这个事实,因为这样能使自己显得更有分量。“嗯——没错。”他答道。“这么说你是个巫师?”“算不上,我只懂变形术而已。”他说。“好啦,不管怎么说,那可是个非常厉害的魔法呢,”老卢基多说,“以前我也会几个厉害的魔法,但我的仇人却把它们都夺走了。对了,现在你打算上哪儿去?”“我打算找个旅馆,弄顿饭吃,再睡一觉。”基基说。“你有钱付账吗?”诺姆人问。“我有一块金币。”“就是偷来的那块吧?很好,你对自己做了缺德事还感到高兴,这就更好了。我挺喜欢你的,年轻人。我想和你一起去旅馆,只要你答应晚饭不吃蛋就行。”“你讨厌蛋吗?”基基问。“我害怕蛋,它们很危险!”卢基多颤抖着说。“好吧,”基基同意了,“我不会要蛋吃的。”“那咱们走吧。”矮子说。

他们两人走进旅馆时,老板沉着脸对基基说:“我已经说过了,没钱就不接待。”

基基拿出那块金币给他看。“你呢?”老板转向卢基多,“你有钱吗?”“我有比钱更好的东西。”矮子一边回答,一边从口袋里掏出一个袋子,从里面倒出一堆闪闪发光的珠宝,摊在桌上——钻石、红宝石和绿宝石。

老板的态度立刻变得毕恭毕敬,还为他们准备了丰盛的晚餐。吃饭时,基基问他的同伴:“你从哪儿弄来这么多珠宝?”“嗯,你可听好了,”矮子说,“当那些奥兹人从我手里夺走我的王国时——那可是我的王国,我想随心所欲地统治它——他们说我想带走多少珠宝就带走多少,只要我能拿得走。于是我就在衣服上缝了许多口袋,往里面塞满了宝石。出门在外的时候,宝石可真是好东西啊,你可以用它买到任何东西。”“它们比金币更好吗?”基基问。“这些宝石中最小的一块,也要值一百块你从老头那儿偷来的金币。”“小声点儿,”基基提心吊胆地请求道,“会被别人听到的。”

晚饭后,他们一块儿散步,这位前任诺姆国王说,“你认识邋遢人、稻草人、锡樵夫、多萝西、奥兹玛和别的奥兹人吗?”“不认识,”基基答道,“变成老鹰飞越死亡沙漠前,我从没下过芒奇山。”“那么你也从没去过奥兹国的翡翠城啦?”“从来没有。”“哦,”矮子说,“那些奥兹人我都认识,你也可以猜出我讨厌他们。在四处流浪的日子里,我一直在思索怎么报复他们。今天遇上你,让我想到一个征服和统治奥兹国的办法。当奥兹国王肯定比当诺姆国王要好得多。”“什么办法?”基基好奇地问。“别管什么办法。我们先做个交易吧,你把变形术的秘密告诉我,我就把最大最好的一袋珠宝给你。”“不行!”基基答道,他知道,把秘密告诉别人,对自己来说是很危险的。“那我给你两袋珠宝。”矮子说。“不!”基基答道。“那我把全部珠宝都给你。”“不,不,不!”基基说,他开始害怕了。“那么,”矮子目露凶光,对基基说,“我就向旅馆老板告发你,说你那块金币是偷来的,他会把你送进监狱。”

基基听了这些恐吓,大笑起来。“在他做这些之前,”他说,“我会变成一只狮子,把他撕个粉碎,或者变成一只熊把他吃掉,要么变只苍蝇逃之夭夭。”“你真的会这么神奇的变形术?”老矮子好奇地盯着基基。“当然,”基基答道,“我可以在一眨眼之间就把你变成一根木头或一块石头,扔到路边。”

听了这话,邪恶的矮子颤抖了一下,但这也使他对厉害的变形术更加渴望了。过了一会儿,他说:“我要跟你说说我的打算。如果你能帮我征服奥兹国,并且告诉我变形术的秘诀,我就会把我的敌人——那些奥兹国人——都变成棍子或石头,我会拥护你做奥兹国国王,而我做你的宰相,让子民们服从你的命令。”“我可以帮你,”基基说,“但不会把我的秘密告诉你。”

发现自己被拒绝,矮子不禁怒火中烧,气得双脚直跳、破口大骂,直到嗓子发干说不出话,过了好长时间才平静下来。不过基基一点儿也没被他唬住,他还嘲弄起老矮子来,惹得矮子更加气急败坏。

等卢基多平静下来,基基对他说:“那我们就别打那些主意了吧。你说的那些奥兹人我根本不认识,所以他们跟我无冤无仇。你说他们把你赶出了你的王国,那是你的事,跟我没关系。”“奥兹国可是个美妙的仙境啊,难道你不想弄个国王当当?”卢基多问。“当然想啰,”基基答道,“可你也对王位垂涎欲滴,我们肯定会起冲突的。”“不会不会,”矮子企图蒙蒙他,“其实仔细想想,我并不在乎当不当这个国王,我也不稀罕在奥兹国住,我只想报复他们。如果我们能征服奥兹国,那时我就有足够的魔力来征服我自己的王国——诺姆国,我会回到地洞里生活,比起地上,那儿更像我的家。所以,我建议你还是帮我去征服奥兹国,替我报仇,帮我破解格林达和奥兹巫师的魔力,我就会让你永远当奥兹国王。”“让我再考虑考虑。”奇奇答道,那天晚上他再也没说什么。

当天夜里,当所有人都进入梦乡后,卢基多悄悄从床上爬起来,摸进基基的房间,四处搜寻施行变形术的工具。他掏遍了基基的所有口袋,却一无所获,因为这样的工具根本就不存在。他只好回到自己床上,开始怀疑基基是否真有变形的本事。

第二天早上,他问基基:“今天你打算去哪儿?”“我想去玫瑰国看看。”基基回答说。“玫瑰国离这儿可远啦!”矮子说。“我要把自己变成一只鸟,”基基说,“一个钟头就能飞到那儿。”“那把我也变成鸟吧,我想跟你一起去,”卢基多建议道,“不过,如果我们两个都变成鸟,不如一起去奥兹国看看。”

基基想了想,觉得尽管之前到过一些不错的国家,但到处都听说奥兹国更美丽更宜人;况且,奥兹国是自己的祖国,自己还可能成为那儿的国王,所以,他必须对其有所了解。

基基思考时,卢基多也盘算着。他想,这个男孩掌握着不可思议的魔法,尽管从某方面看,它十分简单,但基基决定保守这个秘密;不过,如果我能让他把自己弄到奥兹国——只有通过变形术才能到达那儿,也许就能劝他听从自己的建议,帮我实施蓄谋已久的复仇计划。“奥兹国里有女巫和巫师,”基基过了半晌才说,“就算我们变了形,他们可能也会发现我们。”“只要我们小心点儿,他们就发现不了,”卢基多宽慰他说,“奥兹玛有一张魔法图,通过它,她想看到什么就能看到什么。但是她不会知道我们去奥兹国的事儿,所以不会命令魔法图显示我们在哪儿或者在干吗。不过,好女巫格林达有一本了不起的魔法书,叫做“记事书”,那上面神奇地记录了奥兹国里的人所做的每一件事——人们一做事就被记录下来了。”“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就别指望征服奥兹国了,”基基说,“因为格林达会在魔法书里读到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她的法力比我们大,很快就会阻止我们。”“我刚才说的可是‘人们’啊,不是吗?”卢基多反驳道,“魔法书并不记录鸟儿或野兽做的事,只记录人们所做的事。所以,要是我们变成鸟儿飞进奥兹国,格林达根本不会知道。”“两只鸟是不可能征服奥兹国的。”基基挖苦道。“不能,当然不能。”卢基多表示同意,他擦擦额头,捋捋长胡须,又想起歪点子来。“啊,有法子了!”他叫道,“你能把我们变成鸟兽,对吧?”“当然啦!”“那你能不能把一只鸟直接变成野兽,再把野兽直接变成鸟,而不需要在中途先把鸟或野兽变成人?”“当然能啦,”基基说,“我能把自己或别人变成任何会说话的东西。在变形之前,必须先念一个魔咒,而在奥兹国,野兽、鸟、龙或鱼都能说话,所以我们可以把自己变成这些动物中的任何一种。但是,如果我把自己变成一棵树,就没法变回来了,因为我没法再念那个魔咒去变形。”“我明白了,我明白了。”卢基多一边说,一边点着那颗长着浓密白发的头,耸起的那撮头发来回晃动,活像一个钟摆。“这正合我意。听着,现在我把我的计划告诉你:我俩先变成鸟飞往奥兹国,在吉利金邦的某个茂密的丛林里稍作停留,然后你把咱俩变成猛兽。既然格林达不会注意到野兽们的事,那我们的行动也不会被发现。”“可是,两只野兽怎能组织起一支队伍,去征服强大的奥兹人呢?”基基问。“那很容易。要知道,这支队伍不是由人类组成的,人类组成的队伍很快就会被发现。所以当我们在奥兹国境内时,你我绝不能以真面目示人,直到我们征服那个国家,消灭格林达、奥兹玛、奥兹巫师、多萝西和剩下的奥兹人,那时我们就不必再怕他们了。”“在奥兹国里,你是杀不了人的。”基基说。“没有必要杀人。”卢基多答道。“我恐怕没明白你的意思,”基基反对道,“既然没法杀人,我们又能拿奥兹人如何呢?除了人以外,我们还能召集一支什么样的队伍呢?”“告诉你吧,奥兹国的森林里有许多野兽,而在偏远地带,有一些凶残的猛兽,它们很乐意服从同样凶残的首领。它们从没招惹过奥兹人,因为没有首领叫它们这么做,可我们可以叫它们帮我们征服奥兹国,作为报答,我们可以把它们都变成人,给它们房子住,让它们享受荣华富贵;我们再把奥兹人统统变成各种飞禽走兽,全都赶进森林。这可是个绝妙的主意,你一定会赞成的,而且,我们轻而易举就能成功!”“你认为那些野兽会同意吗?”基基问。“他们肯定会同意。我们可以让奥兹国的野兽都站到我们这一边——除了奥兹玛王宫的那几只,它们根本算不上什么。”

第四章 同谋者

基基·阿鲁对奥兹国和生活在那儿的野兽知之甚少,不过他觉得老卢基多的计划听起来还挺有道理。但他还是有些怀疑卢基多是想利用自己,所以他打算对这个同谋者多留个心眼儿。只要能保守变形术的秘密,卢基多就不敢把他怎样。他还暗下决心,一旦他们征服了奥兹国,他就把老卢基多永远变成一尊大理石像。

而卢基多认为,只要竖起耳朵听,就能出其不意地把基基的秘密弄到手,到时候就把基基·阿鲁变成一捆柴火,然后一烧了之就得了。

坏人之间总是经常这样自相残杀,因为他们不可能互相信任。卢基多认为自己玩弄了基基,而基基认为自己玩弄了卢基多,所以两人都觉得很开心。“穿越沙漠的路很长,”基基说,“沙漠里很热,还有翻腾的毒气。我们不妨等到天黑,夜里飞过去比较凉快。”

卢基多表示同意,于是两人接着讨论他们的计划。到了晚上,他们结清了住宿费,来到附近的一个小树林里。“你在这儿等几分钟,我去去就来。”基基一边说,一边快步走开,把卢基多留在原处。卢基多静静地站着,心里还在纳闷基基到底去了哪儿。忽然,卢基多变成了一只大鹰,一边发出尖厉的叫声,一边惊慌地拍打着翅膀。小树林那边的一只老鹰回应了它的叫声,这只更大更壮的鹰划过树林,飞落在它身旁。“现在我们准备好了,可以出发了。”老鹰嘴里发出基基的声音。

卢基多意识到,这一回他失算了。他本以为基基会当着他的面念出魔咒,这样他就能偷听到,可这男孩精明过人,不会干那样的傻事。

两只老鹰升上了天空,开始飞越那个把奥兹国与外部世界隔开的死亡沙漠。这时,卢基多说:“我当诺姆国王的时候,也会一种变形术,我以为那魔法很了不起,不过和你的魔法比起来,它真算不上什么!施这种变形术之前,我不得不使用某种魔法工具,要经过许多道程序,还要念一大串魔咒。”“那你的魔法工具呢?”基基问。“那些奥兹人——讨厌的姑娘多萝西和可怕的仙女、奥兹国的统治者奥兹玛——夺走了我一切,我的地下王国,还把我赶到地面上那个冰冷无情的世界。”“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对你啊?”基基问。“唉,”卢基多说,“我是迫不得已啊。他们把蛋滚向我,蛋——可怕的蛋!一个诺姆人要是被蛋碰上了,他这辈子就完啦!”“是不是任何一种蛋对诺姆人来说都是危险的?”“是的,每一种都很危险。我什么都不怕,就怕蛋。”

第五章 奥兹国里的快乐角

没有哪个国家像奥兹国那样美丽,也没有哪个国家的百姓像奥兹国人那样幸福和富足;他们拥有人们想要的一切,他们热爱和崇拜他们的统治者——美丽的奥兹玛女王;他们把工作和娱乐如此恰到好处地结合,让这两者都能带给自己快乐和满足,没有人找得到理由怨天尤人。不过,时不时也有这样那样的事在奥兹国发生,暂时搅扰了奥兹人的幸福生活,因为如此富饶而诱人的仙境,必然会让一些自私而贪婪的外来者心生嫉妒,某些心怀不轨的家伙就想用阴谋诡计来征服奥兹国,奴役这儿的人民,霸占王位,夺走财富。但是,在凶残狡猾的诺姆人卢基多和高山族人基基·阿鲁狼狈为奸之前,所有的此类阴谋都失败了。奥兹人并不怀疑自己会有什么危险,他们幸福快乐地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最美好的仙境中。

在奥兹国首都翡翠城的中央,有一个美丽的大花园,花园的围墙上,镶嵌着闪闪发光的绿宝石,奥兹玛的王宫就坐落在花园中心,那是世界上最富丽堂皇的宫殿。在全国一百座塔楼和屋顶上,都飘扬着奥兹国各地的旗帜,包括奥兹麦、芒奇金、吉利金、温基和奎德林。芒奇金的旗帜是蓝色的,吉利金的是紫色,温基的是黄色,奎德林的是红色,而翡翠城的旗帜当然是绿色的。奥兹玛女王自己的旗帜中间是绿色,四周分成四块,分别是蓝色、紫色、黄色和红色,表示女王统治着奥兹国里的所有城邦。

奥兹国面积非常大,就连奥兹玛也没有了解它的全部。据说在一些偏远地区、人迹罕至的森林和山脉,以及深山老林的村落中,人们和野兽同样对奥兹玛知之甚少,不过,奥兹玛不了解的只是少数,大多数野兽和百姓占据了翡翠城边的所有城邦。我确信,过不了多久,奥兹玛的全部国土都将得到开发,到那时,所有的臣民都能熟识自己的国王,因为在奥兹玛的王宫里,有几个女王的好友,他们都有强烈的好奇心,不断地开拓新的、不寻常的疆土和臣民。

这些经常去奥兹仙境人迹罕至之处寻找新发现的人当中,有一位名叫多萝西的堪萨斯小女孩。她是奥兹玛最亲密的朋友,住在王宫里的一间华丽的房间里。多萝西实际上也是奥兹国的一位公主,但她不喜欢别人这么称呼她。她天性淳朴、和蔼可亲,丝毫不摆架子,只是以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女孩示人,所以大伙儿都直接叫她“多萝西”。在奥兹国,除了奥兹玛以外,最受欢迎的就数她了。

一天早上,多萝西穿过王宫大厅,去敲另一位小女孩的门。这女孩名叫特洛特,也是奥兹玛的客人和朋友。得到允许后,多萝西进了她的房间,只见特洛特身边多了一个朋友,那是一位老水手,他只有一条腿,另一条则是木头假腿。他正坐在打开的窗户旁,用一根玉米棒子芯做成的烟斗抽烟。这位老水手被人们称为比尔船长,之前就是他陪特洛特来奥兹国的,他是特洛特最年长、最忠实的伙伴。多萝西也很喜欢比尔船长。和他打过招呼以后,多萝西对特洛特说:“你知道吧,下个月奥兹玛就要过生日了,我正在考虑送她什么生日礼物。她对我们这么好,我们可不能忘了她的生日。”“说得对,”特洛特表示同意,“我也正想这事呢,太伤脑筋啦!她已经拥有了想要的一切。再说,她是个仙女,懂许多魔法,想要什么就能得到什么。”“我知道,”多萝西说,“可那并不重要。我们送礼不是为了满足奥兹玛的需要,而是要让她知道,我们记得她的生日。可是,到底送什么好呢?”

特洛特垂头丧气地摇摇头说:“我怎么想也想不出来!”“我也想不出来。”多萝西说。“我知道有一样东西会让她高兴。”比尔船长一边说,一边转过他那长着络腮胡的圆脸,瞪着一双浅蓝色的大眼睛看着她们。“到底是什么呢,比尔船长?”“一株神奇的花,”比尔说,“那株漂亮的花生长在一只金色的花盆里,花枝上会一朵接一朵地开出各种花儿,先是玫瑰,接着是郁金香,然后是菊——菊”“菊花。”多萝西提示他。“对啦!接下来是大丽花,再是水仙花,整个花枝都开得满满的。一种花刚谢,另一种花接着开放,它们一年又一年地日夜开放,花香四溢。”“太棒了!”多萝西叫道,“我觉得奥兹玛会喜欢的。”“可是,上哪儿去找这种魔花呢?”特洛特问。“我也不知道,”比尔船长慢悠悠地说,“我也是昨天听玻璃猫说了才知道有这种花,她说在东北方一个偏远的地方。你们知道,玻璃猫到过奥兹国的每一个角落,这小家伙知道许多不为人知的东西。”“对啊!”多萝西若有所思地说,“东北方向,那应该是在芒奇金邦吧,也许要走好长一段路呢!我们去问问玻璃猫,让它讲讲怎么走。”

于是,两个女孩便走出房间,来到花园,比尔船长拖着一条木腿蹒跚地跟在后面。他们找了好一阵儿,才发现玻璃猫缩成一团,躺在一个灌木丛边,正晒着太阳打瞌睡呢。

玻璃猫是奥兹国里好奇心最强的动物之一,它是一位着名的巫师皮普特博士在奥兹玛禁止施行魔法之前制造出来的。博士造它就是为了抓老鼠,但这只猫却并不愿意,大伙儿都觉得玻璃猫毫无用处,好奇心又太强。

这只惊人的猫是玻璃制成的,通体透明,你可以轻易地透过它的身体看清它身后的东西,就像透过一块玻璃窗一样。在它头顶,有许多精巧的粉红色珠子,看上去就像宝石一样,那是它的大脑。它的心是用血红色的红宝石做的,眼睛则由两颗硕大的绿宝石组成,除了这些颜色就全是透明的玻璃了,此外还有一条漂亮的玻璃纤维尾巴。“喂,醒醒”,比尔 船长说,“我们有话想跟你说”。

玻璃猫慢吞吞地站起身来,打了个哈欠,瞅了瞅站在她面前的三个人说:“你们怎敢打扰我的美梦?”它怒气冲冲地说,“你们应该为自己感到羞耻!”“别介意啊!”老水手说,“还记不记得昨天你跟我说过,有一株长在金色花盆里的魔花?”“你以为我是笨蛋呐?瞧瞧我的脑子——它还在工作呢,我怎么可能忘了呢?”玻璃猫说。“那么,我们去哪儿找它呢?”“你们找不到的,这花跟你们无关。走开走开,让我睡会儿。”这猫对他们说。“呵呵,是这样的,”多萝西解释道,“我们想找到那株花,并在奥兹玛生日那天送给她。你也希望奥兹玛开心,不是吗?”“这可说不准,”小家伙答道,“我干吗要去取悦别人呢?”“我看到你的身体里有一颗心。”特洛特说。“是啊,有一颗漂亮的心,我喜欢它。”玻璃猫一边扭动身子,一边自我欣赏,“不过它是红宝石做的,比钉子还硬。”“你有什么用呢?”特洛特问。“我看起来很漂亮,比你强。”小东西反驳道。

特洛特对这句话很不屑。熟知玻璃猫脾气的多萝西哄它说:“你的确很漂亮,要是你能告诉比尔船长,上哪儿能找到那株魔花的话,奥兹国的所有人都会夸你聪明。奥兹玛得到那株花以后,所有人都会知道,是你找到了它。”

这种赞美的话正是玻璃猫爱听的。“好吧,”玻璃猫转动着粉红色的大脑说,“我是在芒奇金邦北部很远的地方找到这株魔花的,那地方几乎没有人烟。那儿有条河,它穿过一片森林,金花盆就在森林中央的一个小岛上,花盆里长着奇异之花。““你是怎么跑到岛上去的?”多萝西问,“玻璃做的猫儿没法游泳啊!”“是的,可我不怕水,”小家伙回答,“我是沿着河床走过去的。”“在水下走?”特洛特惊叫道。

玻璃猫轻蔑地瞟了她一眼。“你问我是怎样沿着河床过河的?要是你是透明的,大家都会看到你没动脑子。不过,我敢肯定,要是就你们几个去找的话,肯定找不到这个岛,奥兹人从没发现过它。”“但你有一 个不错的粉色脑子,我想你肯定能再次找到它。”多萝西说。“是的,要是你们想把那株魔花送给奥兹玛,那我就和你们一起去一趟,给你们带路。”“你真是太好啦!”多萝西叫道,“特洛特和比尔船长会和你一起去,因为他俩会拿魔花作为献给奥兹玛的生日礼物。你们走了之后,我得另找一份生日礼物送她。”“好吧。一起去吧,船长!玻璃猫说着就要动身。“等一等,”特洛特问,“我们要离开多久?”“哦,大约一个礼拜吧。”“那我要带个篮子,装上一些东西。”小女孩说着跑进王宫,开始为这次旅行打点行装。

第六章 奥兹玛的生日礼物

比尔船长、特洛特和玻璃猫动身了,他们要前往远方那条河中无人知道的小岛,去寻找魔花。他们走后,多萝西再次伤起了脑筋:奥兹玛生日那天送什么礼物好呢?她遇上了碎布姑娘,于是就问:“你打算送什么生日礼物给奥兹玛呢?”“我为她写了一首歌。”碎布姑娘回答。大伙儿都管这奇怪的姑娘叫“碎碎”,她的身体虽然塞满了棉花,却有个很好用的脑袋瓜。她说,“这首歌很棒,它的合唱部分是这样的:

亲爱的奥兹玛,

你的非凡,

令我疯狂;

我心潮澎湃;

亲爱的奥兹玛,

你心满意足;

我是个活泼快乐的碎布姑娘;

你是个甜美可爱的天仙;

亲爱的奥兹玛,愿你每年的生日都过得快快乐乐!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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