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的文化与伦理价值:网络改变中国(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1-01-27 05:3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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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云驰

出版社: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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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的文化与伦理价值:网络改变中国

互联网的文化与伦理价值:网络改变中国试读:

导论

毋庸置疑,网络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改变着人类社会的生活和文化,塑造着个性化的心理和人格,革新着我们认知世界的方式。显然,这样进行式的变革让我们无法预知它所能带来的最终结果和影响,但无论如何,网络对我们的影响是广泛、巨大、深刻且深远的。对中国社会来说,借助于网络公共空间,“新意见阶层”正在迅速崛起,构成影响社会和媒体的最主要和最重要的力量之一。2006年,美国《时代周刊》把年度人物定为“You”——每一个上网的个人,非常贴切。《时代周刊》总编理查德·施腾格尔说:“你们,而非我们,改变了信息时代,镜子中的You(这期《时代周刊》杂志的封面图案是一面镜子)恰如其分地反映了这一点。”《时代周刊》还说,正是千千万万个网民浏览网站、创建博客、视频共享,才使网络信息爆炸性增长,推动传媒进入大众唱主角的时代。

被誉为虚拟时代第一位哲学家的曼纽尔·卡斯特在其力作信息时代三部曲(《网络社会的崛起》、《认同的力量》、《千年终结》)中比较乐观地认为,借助于网络所形成的文化认同,正构成某种甚至可以超越国家和民族的力量,使得网络社会正在全球范围崛起。这样的描述的确令人振奋,尽管这并非不可商榷。然而网络带给我们的视野和空间,却足以承担起这样宏大的展望。显而易见,网络加快了全球化的进程,并从文化、价值等领域拓宽了全球化的内涵和深度。但是,这是一个真实的正在崛起中的网络社会,还是曼纽尔·卡斯特的错觉呢?他是否过于乐观或过高地估计了网络所形成的那股认同的力量呢?从技术的角度看,搭建起一个全球性的平台已经成为现实,散落于世界任何一个角落里的电脑都能连通互联网并融入世界之中,然而阻碍因素却也形影不离。因为政治原因尚有部分国家不愿意将本国网络完全接入国际互联网,融于每个人血脉之中的地域性文化、宗教、习俗的差异也本能地抗拒着“大一统”的形式。现实远远滞后于这个融合进程,于是这种全面的融合一方面似乎触手可及,但另一方面也使人觉得遥遥无期。网络是否会在一定程度上解构了国家和政府的力量,淡化人们原有的国家和民族的观念?基于网络所形成的文化认同和所构成的力量最终能否完全超越于国家和民族之上呢?这也是本书将要探讨并与读者分享的问题。

回顾网络发展的历史,可以发现,与以往对任何新事物一样,在事物产生和发展的初始,人们一般难以预见事物未来发展的后果和影响,要意料、认识到网络的神奇和其将对人类社会、生活带来的巨大影响和改变就愈发困难。1969年11月21日中午,当6名美国科学家在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的计算机实验室,观看并联结了远在千里之外的斯坦福大学研究所的另外一台计算机,揭开了网络时代的序幕,他们并没有意识到他们其实已经开启了人类网络新时代。可惜这一开启了人类网络新时代的历史性时刻没有被记录下来。推动网络发展的最初动力是美国军方的需要,五角大楼为了防止在受到外来袭击时通讯网络不能继续工作,要求计算机科学家研究并使用了ARPANET——网络的前身。而20年后,《时代周刊》评论说,这些研究者根本没有想到,他们不只是连接了两台计算机,而是宣告了网络世界的到来,网络时代的到来。由此,人类开始有了新的生存空间——网络空间。而本书也希望和读者一起展现并探讨在这一新的生存空间中人类的各种表现形态,揭示这一新的生存空间给我们带来的改变和希望,思考其中的问题并面对它给我们带来的困惑。

本书不是全涉性和系统性的研究,只戮力于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基于1999年以来对网络及网络相关问题的广泛研究和资料的收集,阐述在中国文化和社会背景下,网络已经和正在带来的方方面面的改变和影响。集中讨论了网络所构建的公共空间,网络的文化与道德意义等问题。

全书分为三大部分,在第一部分“网络与公共空间”的研究中认为,网络首先营造了沟通与交流的公共空间。人们在网络社区或论坛上的交流与沟通完全是自发自愿的,这样状况下所形成的公共空间确实符合哈贝马斯视公共空间为非强制性交谈的领域的界定。人们随时都可以在网络所造就的这个公共空间里自由地沟通与交流。其次,网络也营造了具有政治意义上的公共空间。我们知道,中国传统社会向来缺乏真正意义上的公共空间(特别是政治层面的),致使中国社会到了近代就如陈独秀所痛斥那般,“中国人简直是一盘散沙、一堆蠢物,人人怀着狭隘的个人主义,完全没有公共心,坏的更是贪贿卖国,盗公肥私。”这也是近代中国之所以落后和饱受西方列强凌辱的原因之一。当年思想界的许多先贤已经意识到并疾呼知识分子和国人应该从根本上转变“内圣”的封闭的思维方式,应该培养、形成适应现代社会需要的沟通与交流的公民观念和意识,即开放的公共观念。往后的近代中国社会虽几经周折但这一直成为国人努力的方向之一。所幸随着信息技术运用和普及,网络无意间为我们营造了前所未有的公共空间,正好弥补了我国社会相对比较缺乏公共空间的这一不足。在许多公共论坛上,我们可以发现,互不认识的人们就某一社会热点问题的讨论的激烈程度以及所达到的共鸣程度并不亚于面对面的讨论。即使是最普通的人也可以在网上发表自己的见解,人们对关乎个人、社会等公共事务的热情被有效地调动起来,使公共空间得到不断拓宽,公共观念继续生成。而且我们也已经看到网络讨论所形成的社会公共舆论也促成了现行政策与法规的改进,这正是“新意见阶层”的崛起及其作用。这的确是我们原来所没有料到的积极的结果。这一方面,以事实佐证了网络确实营造了公共空间,催生了我们所需要的公共观念,另一方面,传递出当今社会正在逐步向现代公民社会迈进的信息和信心。

在论述了网络构建了公共空间的问题之后,透过那些自2000年以来在网络公共空间引起广泛讨论并引发整个社会高度关注的具体事件的讨论,我们认为网络对实现公民民主权利和文化权利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本书主张,首先,网络促进了公民的民主权利的实现。网络在使人的文化权利由抽象变为具体;由理论到实际;由无形到有形;由理想到现实的转变过程中的作用的确不应该被低估。而且,这种作用将会随着时间的推移、网民和博客人数的增加而臻于显露。其次,网络对公民行使其权利特别是政治权利的作用也是有助益的而不是减损的。

与此同时,本书的第一部分还对网络所构建的具体公共空间,有代表性的论坛、QQ群和博客进行了具体的调查和研究。通过网络发帖、调查、网络聊天等社会学的实证研究方法展现形态各异的自发性QQ群,重点研究以慈善、帮助他人和献爱心为宗旨而建立起来的“阳光式QQ群”,记录并分析他们的言行和各种活动,并试图揭示其作为公共空间的价值和意义,探讨、阐述存在于网络虚拟空间的自发性民间组织对市民社会的形成和发展的意义。

毫无疑问,网络既作为技术又作为文化而存在。它为我们的生活、工作和学习带来方便、愉悦的同时也带来困惑。所以本书的第二部分希望和读者一起开始网络的文化之旅。在《千年终结》中曼纽尔·卡斯特说:“一个真实虚拟的文化,围绕着相互影响日益加强的视听宇宙被建构起来,渗透到每一处精神表征和沟通传播中,以电子超文本整合文化的丰富性。”的确,网络本身就是文化,而文化也以网络的方式而继续存在和发展,本部分试图对正在形成、发展、变化当中的网络文化的几个重要的方面进行深入分析。

语言是文化的载体,也是人类群体或社会共享的文化成果之一,社会学家把语言定义为人们所使用的口头和书面的言说方式,是最重要的符号系统。所以考查网络文化对语言带来的影响和改变既有意义又有意思。在本部分开始的第五章,首先从网络化语言开始探讨网络对汉语语言带来的改变和影响,搜罗和列举盛行于网络世界并已影响和运用到现实世界的网络语言并加以分析。我们认为其广为网民特别是年轻网民所喜爱的网络化语言对原有语言表达系统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对汉语进行了娱乐化的改造,给汉语带来了轻松愉快的元素,这种夹杂着数字、字母和流行元素的有特定含义的网络短语,更加快捷和便利地促进了网友之间交流,从而形成独特的语言沟通系统。而一些影响范围巨大的短语反作用于原有语言表达,引人关注,也间接促成了不同语言之间的交融,但目前尚不会对汉语带来根本性的冲击和改变,因此不必过分担忧。第六章,透过汶川特大地震事件,比较网络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对事件的报道,讨论网络媒体对传统媒体带来的冲击和影响,认为通过这次汶川特大地震的报道,使大部分中国人都察觉和感受到了网络媒体的存在和作用,使原来那种纸质媒体、电视媒体与网络媒体,三足鼎立的潜在格局转变为一种事实上的存在。开启了中国纸质媒体、电视媒体与网络媒体三足鼎立的新局面。作者认为通过此次网络媒体在汶川特大地震中的表现,可以看出,网络新媒体大大地改变了大众的媒体观,而且促使了中国人由传统媒体下的受众转变为新媒体语境下的公民这一有意义的转变,进一步讨论了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谁更主流的问题。第七章,探讨博客对社会的“纹”与“化”,即博客如何施加影响于社会。作者认为在网络时代,博客不仅加深和拓宽了网民的交流,而且对知识的积累和思想的迅速、有效传播具有前所未有的积极意义;对培养网民的理性与责任也具有促进作用,正如方东兴创建“博客中国”时写的博客宣言所说:“作为信息时代的麦哲伦,博客的出现使互联网世界第一次有了知识积累和文化指向。使人类由粗放的数字化生存,过渡为个人的精确的目录式生存。如同麦哲伦的航海日志一样,博客将工作、生活和学习融为一体,通过博客日志,将日常的思想精华及时记录并发布,萃取并连接全球最有价值、最相关、最有意思的信息与资源。使更多的知识工作者能够零距离、零壁垒地汲取这些最鲜活的思想。博客在中国不仅是航海者,还是盗火者。在汉语世界中的自娱自乐,最终将会使中国走向狭隘,而对新知的探索之旅越加充满荆棘。我们希望,博客文化能引领中国向知识社会转型,博客关怀能开启一个负责的时代。”方东兴的这段话深刻地表述了博客对社会的“纹”“化”功夫。

同时,博客对社会的“纹”“化”功夫,即博客的社会与文化意义体现在博客对社会和文化的解构与重构上,博客既从价值和文化上解构了社会,又对社会有建构作用。博客对社会的建构意义,首先体现在重建社会的价值主体上,博客推动了对普通个体价值的注重和发现,形成了整个社会对个体特别是草根阶层的关注和注重。这个可以称之为个体价值发现和个体价值重新确立的过程,这种价值的建构对我们社会的发展具有特别意义,也与市场经济以个人为本位的趋势和本质是相一致的。博客对社会的建构意义也会体现在对整体的社会道德秩序的形成的助益上。

到此为止,本书都一直是以正面和积极的态度讨论并揭示网络对人和社会的正面的和积极的意义,似乎欠缺了怀疑和批判的精神,所以在本部分的最后一章,我们试图提出网络文化的困惑与问题,比如,网络的去性别化特征会导致性别的淡化,并使人们在审美上更为趋向中性,但这同时会消解人们关于性别的文化差异么?网络的泛爱和博爱会对人类感情和婚姻制度带来影响么?同时,网络信息时代方便了人们的工作与生活,为人类带来了新的工作和生活体验,缩短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但同时又拉远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这很矛盾,但却是事实。另外网络使社会更加向价值多元化和个性化的方向发展,借助于网络的个性及个性化的表达已经快到极致了。个体虽然可以在这种极端的个性化的表达中获得某种意义上的价值实现,但这最终给个人和社会带来什么呢?在这种为了抢眼球的个性化表达中,个人真的实现了其价值么?抑或只是一种为了表达而表达的迷失。

本书的第三部分主要阐述并揭示网络技术的伦理意蕴。首先,对网络的匿名性与道德相关的问题进行研究,认为一般匿名,特别是网络的匿名性使得身份难以辨认,容易产生不道德行为。同时现代社会的流动性也使得原有的道德监督机制难以发挥作用,容易使人们产生偏离行为。所以匿名和流动性皆不会产生道德需求和形成道德秩序。但经深入分析与研究,可以发现现代社会不可避免的匿名与流动性同样能产生对道德的需求,因为在匿名的情况下人们只有转向寻求和遵守行为的一般规则,所以网络的匿名其实最终有利于整个社会道德秩序的形成。其次,本部分就“网络追查”即“人肉搜索”这一借助网络技术而产生的颇具影响力的现象展开深入研究,探讨传统道德在其中的表现,指出在看似暴力的网络“人肉搜索”或“网络追查令”的背后,其实暗含了网络虚拟世界对道德的某种诉求,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是传统道德的力量在现实社会面临挑战式微后在虚拟世界的再现。揭示了从网络虚拟世界所爆发出来的这种道德力量不仅发挥了应有的作用,而且对启发民智和形成社会的道德秩序具有积极意义。

第十一章主要讨论网络技术的道德意义。透过刚刚发生不久并轰动一时的“艳照门”事件分析网络世界中的隐私和相关的道德问题,认为鉴于网络技术的特征和自由开放的本质精神,人们必须重新界定和认识隐私和隐私权问题,因为网络技术本身似乎与隐私和知识产权保护并不兼容,不管是网络安全还是隐私问题,归根结底是人的道德自觉性的问题。如何看待中国传统道德及其现代转变一直是伦理学界所关注的重点问题,也是笔者一直以来关注和研究的领域之一,这也是第十三章所要讨论的重点问题。经多年的研究,笔者认为实现传统道德的现代转变的关键在于,在道德基本点上实现由家庭向个体的转变。而在这个转变过程中,网络意外地起到了作用,或者说网络更进一步地促成了这一转变的发生。这是因为,一方面,网络时代是个体单独面对计算机,每个人被迫回到自我的立场上,个人成为真正的道德与责任主体;另一方面,笔者认为这种情况只有在中国文化的背景下才会发生,只有在中国传统文化背景下,网络才具有这样功能。因为中国传统文化和价值向来缺乏个人主义的因素,传统文化与价值的生长点是家庭或家族而不是个人。而网络则第一次使个体单独面对自己和整个世界,真正确立了个体作为道德主体和责任主体的地位。因此,本书主张网络环境是类市场环境,有利也有助于个体自主性和道德的生长。对此,西方人可能并不了解,网络对中国社会具有特别的意义。网络属于的类市场环境,有助于个体道德的自发生长的观点,是本书研究也是本书首次提出的原创性观点,也是本书的主要观点之一。

出于写作的条理和全书结构的需要,本书分成了三个部分共十四章,但网络所蕴含的文化和道德意义之间是紧密联系、难以划分的,所以这样的划分可能并不十分合适。读者也不要跟随章节的划分而认为它们之间是可以分离和互相独立的部分,其实公共空间中也有文化和道德的问题,文化与道德本来就交缠在一起,并通过网络公共空间得以显现。所以,从历史和更为宏观的角度看,本书认为,其一,网络在中国社会构建了前所未有的公共空间并促成了公共观念的生成,并由此而推动了社会民主的发展,最终有助于公民社会的形成和发展。其二,网络对语言、价值观等文化的方方面面都带来了改变和影响,透过这种改变和影响我们可以看到网络对文化的进化与发展的积极作用,特别是作为知识、思想积累和交流平台的博客,不仅带来了某种意义上的知识和思想的革命,而且也开启了崇尚个人理性与责任的网络新时代,培育了现代社会所需要的公民素质,突出显示了网络技术所具有非凡的社会和文化意义。其三,表面上看,网络的匿名性对道德会有减损作用,但本书认为匿名与流动性也会产生自发的道德需求,并在与其他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最终有利于道德秩序的生成。传统道德和价值在现实社会式微却在网络世界得到再现(人肉搜索)给予了本观点最有力的支持和证明。所以,看似虚拟的网络其实很真实,它不仅创造了个体道德自发生长的环境,有助于个人的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实现,而且也从最广泛意义上对整体社会的道德秩序的进化与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而后面的附论,从内容上也完全可以顺理成章地看作是本书的一个部分,却难以归入其中某个具体的章节,但又是有关网络问题的重要方面,也是我们多年研究和思考所得,因此附其在章节的后面。

最后,自不敢诳称本书研究的理论价值与意义,但至少可以肯定的是,从文化与道德的视角对网络正在给人类的社会生活带来的影响和改变进行理论梳理是非常有意思的工作,就权当是对这一过程某些片段的记录和思考吧。总之,网络已然并正在改变中国,社会科学的研究必须对这种改变作出回应。中央电视台《新闻1+1》栏目主编王志安说,在这个时代,无须考试,无须走后门,无须持有什么记者证,每个人都可能成为时代发展的观察者和记录者。而我们也愿意借这本书与读者特别是网民(公民)们一起来分享这个过程与其中的乐趣,暗合了网络的共享精神。遂为本书之缘起与目的。第一部分网络与公共空间

近现代以降,因为客观的历史原因,中国社会缺乏真正意义上的公共空间,因此难以看到独立于政府和国家之外而存在和运转的社会。也就是学者所言说的,私民社会没有得到一种持续、有效和进化的发展,特别是因近现代中国社会的急剧变迁,乡绅和社会贤达阶层逐渐衰落,造成从思想上和自治上独立于政府之外的民间社会也迅速随之而萎缩,以至于陈独秀先生发出中国人是“一盘散沙”的痛斥。毫无疑问,现代公民社会的兴起要以私民社会为基础,正如秋风先生所言,没有私民社会,公民社会就是空中楼阁。而私民社会或民间社会的发展却需要其所相应的公共空间。新中国建立之后,我们也一直是循“强国家,弱社会”的发展模式,学者萧功秦在2008年《晶报》7周年的名人演讲周的演讲中如是说。不可否认中国社会处于急剧变革与快速发展当中,而网络技术不仅加速了这种发展与变革,而且有助于这种发展与变革。具体体现之一就在于,得益于网络信息技术的普及和发展,构建了前所未有的公共空间,使中国民间社会获得了某种意义上的公共空间,启发了公共意识和公共观念。“互联网初步具备了构建‘公共领域’的条件,它的发展强烈地影响着公共领域的概念。”几乎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近10年来,那些诸多蕴含公共意义的事件,那些已经触动政策改变、推动社会进步和改变人们观念的公共事件,几乎都是因网络才被有效放大,并借助网络而形成了波澜壮阔的社会舆论的,而这一强大的网络舆论的背后无疑是无数参与进来的公民。也就是说,因为有了网络这个公共空间,中国民间社会才可以发出自己的声音——平民具有了话语的空间和话语权——这种声音显然有别于原来受制之下的媒体所发出和所代表的声音,因为“网络这种独特的架构完全符合生机勃勃的自由言论权概念。如此设计的网络正是为了使任何人都能够不受任何干涉地发送任何形式的数字内容到世界任何地方。网络代码支持和保护把言说者个人放在首位的极端自由主义伦理精神”。草根和平民因网络公共空间而得到了话语的空间并实践了话语权利。也正是在这层意义上,本书主张网络在中国社会背景下构建了公共空间的观点。第一章网络与公共空间

自网络技术产生与普及以来,人们对它一直就谤誉不一。然而不可否认的是,不管是赞者还是谤者都无一例外地受到了网络所带来的影响和改变,在享受到了它带来的便利的同时也感受到了它的困扰。网络对社会与个人带来的利与弊几乎同样明显,因此引发了人们对网络及其影响的反思,某些反思的观点甚至到了怀疑、质疑和否认网络及其对社会的积极作用的地步。不可否认,网络对于人和社会进步的积极意义远远大于其所带来的消极影响。因为,网络不仅使普通人实践和行使了他们的文化权利和政治权利,而且也为他们展现更为丰富的人性提供了新的方便、快捷、低廉的平台,使人们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其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总之,网络对社会民主发展的促进作用主要体现在其所营造的公共空间和促成公共观念的生成上,而对自由特别是个人自由的助益,则在于使人们一定程度上获得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机会,在于个体可以借助于网络而展现其人性之多样性上。所有这些都是一个宽容、多元与和谐的社会所必须具备的要素。因此,无论如何我们都应该看到,更应当肯定网络对个人的进步与社会发展的积极影响与作用。有心者皆能看到并欣喜于这一过程正在继续展开当中。总之,网络为一个更为宽容、多元的社会提供了技术条件,创造了文化环境,凸显了网络技术的文化与道德意义,昭示着一个即将到来的更为自由、民主、宽容与和谐的未来中国社会的远景。一、公共空间概念综述

2009年3月18日,我们通过百度搜索可以搜到约710,000篇有关“公共空间”的网页,而通过Google则约有1,150,000项符合公共空间的查询结果。22个月后的2011年1月3日,我们重复进行检索,发现百度可显示的页面已经暴增至18,900,000篇,而Google则增为23,600,000篇。这个结果令人吃惊,中文世界对于认知这个词汇的热度,可见一斑。

只稍稍看看前面几页你就会发现,其中的大部分有关公共空间的内容都是在建筑学意义上的,这恰恰也反映了“公共空间”在大众的理解当中,首先是意味着城市居民建筑群或城市里的公共活动场的现实。这层意义上的公共空间主要是针对私人空间(家里的私有空间)而言的。即家里是私人活动的空间,而家以外的公共地域则属于大家公共活动的场所,这应该是最原生态的“公共空间”概念。它所揭示的公共空间的最基础性的含义在于,这是一个大家都可以进来的地方或空间,公共的、属于大家的。显然网络公共空间虽然不是物理意义上的空间,但可以无限容纳文本和图片的虚拟空间一样满足了大家可以自由进出的这一公共空间的基本条件。可以自由地进出的公共领地自然构成了公共空间的基本条件,但显然不是公共空间最主要的部分和内容。要不然,城市的公园、公共绿地等这些我们可以自由进出的公共场所等我们早就具备了,那是否可以说我们早就不缺公共空间了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毋庸置疑公共空间概念需要包含更进一步的内容。

上世纪60年代,哈贝马斯在《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一书中对公共空间概念和理论进行了最为系统和最为经典的研究。哈贝马斯在书中追溯了西方社会公共空间的历史与发展,分析指出了对应于西方社会的变迁,资产阶级公共空间发生的几次转型,并肯定了公共空间对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积极意义。哈贝马斯于1964年给公共空间下了定义:“所谓公共领域,我们首先意指我们的社会生活中的一个领域,某种接近于公众舆论的东西能够在其中形成。向所有公民开放这一点得到保障。在每一次私人聚会、形成公共团体的谈话中都有一部分公共领域生成。然后,他们既不像商人和专业人士那样处理私人事务,也不像某个合法的社会阶层的成员那样服从国家官僚机构的法律限制。当公民们以不受限制的方式进行协商时,他们作为一个公共团体行事——也就是说,对于涉及公众利益的事务有聚会、结社的自由和发表意见的自由。在一个大型公共团体中,这种交流需要特殊的手段来传递信息并影响信息接受者。今天,报纸、杂志、广播和电视就是公共领域的媒介。当公共讨论涉及与国务活动相关的对象时,我们称之为政治的公共领域,以相对于文学的公共领域。”哈贝马斯的定义的确经典,而且对公共空间的描述比较详尽,同时也颇有远见地揭示了媒体与公共空间的关系。此后公共空间的概念成为人们讨论公民社会和现代政治、民主时最常使用的概念之一。而且学界也一般认可并沿用哈贝马斯公共空间的概念,并视其为现代公民社会的基础和重要结构。本书基本认同并沿用哈贝马斯公共空间的概念。

下面将尝试对哈贝马斯的公共空间概念所包含的几点基本内容进行归结,并结合网络公共空间的特点,在哈贝马斯的公共空间概念的基础上对公共空间的概念作进一步的拓展和延伸:1.公共空间是属于大家的,是可以自由进出的公共领地;2.进入公共空间的人们可以进行自由的交谈和交流,且这种交谈和交流完全是自觉、自愿、自由的,而非强制性的;3.只有由那些自主和独立的具有个体意识的个人所发起或倡导而形成的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共空间;4.公共空间必须具备对社会的怀疑和批判精神,因为它是由那些具有怀疑和批判精神,而且关注个人与社会发展的独立的个体所组成,这种批判主要是思想和文化上的;5.在前面四点的基础上,公共空间必然具有政治性意义,即政治意义上的公共空间,因而必然构成一种对社会民主、对人们的政治生活和文化生活具有一定影响的力量;6.从网络作为崛起的新媒体的角度看,网络已然构成了一种以往主流媒体所不完全具备的对社会政治生活和公共生活领域进行审视与监督的力量,发挥了媒体所应该具备的对社会审视和监督的功能和作用,就这一层面上来说,网络所构建的公共空间既具备了哈贝马斯的公共空间的批判功能,又得益于网络技术和信息时代的特点,使得原有公共空间概念的内涵得到拓展,使得公共空间具有了新的内容和意义。可以看到自1999年5月8日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军队3枚导弹击中中国驻南斯拉夫大使馆,《人民日报》网络版的“强烈抗议北约暴行BBS论坛”推出以来,网络公共空间所形成的舆论不仅促进了社会的民主发展,而且已经构成了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之一。

结合哈贝马斯对公共空间概念的定义和理论的论述,并关注和研究网络在中国社会环境下给个人和整体社会带来的影响和改变,不难发现,网络的确在一定程度上构建了我们似乎也曾经拥有,而后又一度失去,但总体而言是一直比较缺乏的公共空间。

表面上看来,中国传统社会的确缺乏西方社会发展过程中所呈现出来的公共空间,特别是哈贝马斯所论述的资产阶级公共空间。然而,事物都有其多面性,最民主的国家可能也存在着专制成分,而最专制的国家当中也可能存在着民主因素。中国传统文化其实也包含有公共与民主的元素,公共空间在中国传统社会其实也以各种不为人们所熟知的形式存在,且有的不为正史所记载,因此下面我们将尝试发掘并阐述那些散落于各处的中国传统社会的公共空间,或者严格来说是发掘出那些存在于历史当中的类似于公共空间的社会结构,即那些具有传统中国特色的游离于主流社会之外的边缘的或民间的社会形态,人们爱称其为“江湖”。当然,以现代公共空间的概念为标,来称其为公共空间可能有点牵强附会,但发掘发掘却也无妨。二、“江湖”:若隐若现的公共空间

把哈贝马斯为“公共空间”下的定义看作是一把标尺,利用它便可以让我们找寻到那个在人类文明史上有着非凡意义的存在,一个启迪并开辟了现代公民社会至为关键的领域空间。

不过,哈氏曾对自己的研究有过极为清醒的判断,即他所谓的公共空间是存在于特定历史背景中的,如果真要按图索骥,那么这样的公共空间既不会再现于其他国家,也不会存在于诞生资产阶级公共空间的英法美等国自身的其他历史时段。因此,想从传统中国社会中寻找具备哈氏定义的社会空间,就需要较为灵活的视角,而这也不失为一项有趣的工作。

依照哈氏的定义,开放性议题尤其是政治话题的讨论是公共空间不可或缺的要素,而正是这一点通常被认为很难在传统中国社会背景下被充分实现。有人以老舍笔下的《茶馆》来比附咖啡馆这一西方公共空间的经典形象,但却必须要注意到一些问题,比如剧本中的裕泰茶馆,即便已身处在动荡的政治空隙之间,但仍不得不在柱子上广贴“免谈国事”的标语,这是提醒茶客也是自保之法。那么,如果茶馆存在的政治背景变得稳定且持久,这个被认作是公共空间的地方,还会是清晰和真实的么?

牟宗三先生认为,“历史根本是人的实践过程所形成的,不是摆在外面的一个既成物”,因此深入其间是观察历史成分的必要功课。而中国文明世界的构成,从整体来看,是无远弗届的,但同时它又集中于一些清晰而重要的事件和人物身上,并有赖于他们的行为和思想。

公元前221年——史学界一般把这个界点的前后两个时段明显区分开来。在此之前,中国处于封建社会之下,虽然有统一的中央,但中央的具体政策很难影响到地方诸侯的统治。中央与地方的联系依靠血缘和礼制来约束,随着时间推移,这种体制变得松散和脆弱。各国为谋求霸权,都在寻找着实现称霸的理论和学术。这段时间,与其他文明一道,被雅斯贝尔斯称作是轴心时代。具体到中国,出现了诸子争鸣的活泼景象,同时,类似稷下学宫这样的超大型学术讨论机构也随之繁荣起来。学者们可以轻松往来穿梭各国,宣讲学术,游说君王。如果说中国传统社会下,哈氏公共空间有其诞生的渊源,那么必定要追溯至先秦时代。

秦朝统一后,由于秦廷专任法家制度,改为郡县制,使得中央干预地方的能力大大增强。随着政治体制的变革,思想言论领域自然也被纳入了需要严格管制的渠道。从秦始皇开始,一直到汉宣帝,中央政府逐步实现了与思想界的联合,皇室学会了驾驭思想和学术行之有效的方法,先秦时代的学术传统开始妥协,百家争鸣的局面再也不可复现,帝国意志成为全国行动的唯一标准。公元79年,汉章帝建初四年,由政府出面召集国内一流的经师、大儒齐聚白虎观,辨章学术,讲议《五经》同异,这成为先秦学术风潮留在集权时代的最后一抹亮色。在此之前,学术辩论还表现得较为自由,比如公元前81年,汉昭帝始元六年的盐铁会议。但在白虎观会议之后,学术自由就不再成为官方愿意实践的理念,公元489年,梁武帝因不喜范缜对佛教的否定,不但以诏令方式禁绝范缜的研究,居然还召集僧俗六十余人对《神灭论》展开轮番批驳,这已完全不是单纯的学术讨论,而彻底沦为思想专制政策。与1400年后,全国批胡适颇有异曲同工之妙。

不过,此后中国的学术,仍未万马齐喑。套用句诗是,“国家不幸学者幸”。五胡乱华蛮族的铁蹄踏碎了帝国安享万代千秋的美梦,中国重新陷入战乱之中。魏晋南北朝时期,学术界抛弃儒学,推崇老庄,一时玄风大畅,加之佛教西来,让学术思想另开天地、大放异彩。然而这已不是先秦时风的余绪,只是“黑暗时代”(汤用彤语)下,无可奈何的畸变。

隋唐是中华帝国最后的古典时代。这个时期,政局保持了基本稳定,集权建设因此极富成果,加之佛教日盛,本土学术内外交困,几乎毫无建树。安史之乱后,唐朝中央控制力急剧减弱,各地藩镇肆意妄为,旧帝国体制存在基础的巨室门阀遭受致命打击,这样的境况仅持续了百余年后,古典王朝的旧制度便在五代十国的狂风暴雨中,以摧枯拉朽之势被彻底摧毁。

宋代之前,天下的所有权属于精英阶层,然而从此之后,平民社会不可阻挡地到来了。经济持续繁荣,社会自由度上升,庶族士大夫高喊着与帝王“共治天下”的口号进入庙堂。市民阶层兴起壮大,商业活动蓬勃浪涌。“自大街及诸坊巷,大小铺席,连门俱是,即无虚空之屋,每日清晨,两街巷门浮铺上行,百市买卖,热闹至饭前市罢而收。”城市也变得更加生活化了。

世俗社会越往纵深发展,普通民众自身的权利意识就越为清晰。即便经受了元朝政权严格的种族分治政策和颟预无知的施政挫折,世俗化成果仍然得到完整的保存和推进。经过近七百年的漫长发展,中国走到了近代世界的门口,如果不出意外,它将迎来一个伟大的时代。

明朝末年,商人群体开始挑战旧有的王朝权力结构,他们积极地向朝廷索要重商政策;市民阶层也愈发成熟稳定;王阳明的学说流行天下,他告诉人们要积极地关注自身权利,靠自己来实现自我价值。思想家重新检视着秦以来的天下秩序,他们把目光放到了先秦时代。自由学术的大门第一次被真正打开,不因政治角力所遗留下的空隙,也不因君主懒惰而忽于管制。坚实的经济基础,远古的一脉传承,当下的启蒙思潮,群体的聚合精神,涓涓之源穿过两千年的历史尘埃,在17世纪的前半叶,交汇在了东亚的这片土地上。哈氏公共空间在传统中国存在的可能性,露出尖尖荷角。

万历时期内阁首辅沈一贯在《请修明政事收拾人心》的揭帖中直陈,“往时私议朝政者不过街头巷尾,口喃耳语而已。今则通衢闹市唱词说书之辈,公然编成套数,抵掌剧谈,略无顾忌。所言皆朝廷种种失败,人无不乐听者,启奸雄之心,开叛逆之路。此非一人口舌便能耸动,盖缘众怀怨愤喜于听耳。”

这样的状况,似乎是在向我们说明,哈贝马斯式公共空间的核心部分和独特意义之所在,同时亦是皇权制度下最难以实现的那个条件:政治性和批判性话题的开放式讨论,已经不成为问题了。而它正是持续推动17、18、19世纪西方民主政治成型的关键因素。哈贝马斯曾道,“统治阶层最终从等级制度当中走了出来,发展成为公共权力,部分归立法机关(部分归司法机关);劳动阶层一旦在城市企业和某些乡村阶层中扎下根来,就会发展成为‘市民社会’;作为真正的私人自律领域,‘市民社会’和国家是对立的。”

不过,历史的结果让人难堪。清王朝的建立,让所有一切,顿成泡影。两百年后,当大炮轰开中国紧闭的大门,近代世界找到家门口时,我们与它却是对面相见不相识。

相当多的西方学者尤其是美国学者都曾关注过这一问题,比如冉枚烁(Mary B.Rankin)、罗威廉(William T.Roew)、史大卫(David Strand)、魏斐德(Frederic Wakeman, Jr.)、王国斌(R.Bin Wong)、孔飞力(Philip A.Kuhn)以及加拿大的卜正民等等。冉氏的代表作《中国的精英行动主义与政治转变》笔者遗憾未能寓目,手边只有她的《中国公共空间的起源》一文,因此只能粗浅地加以撮述。

冉氏认为,在明清之交,管理型公共空间(managerial public sphere)这种中国式的公共空间形态已经出现,之后绵延至清代。不过,它与资产阶级的公共空间有着许多不同的地方,不仅局限在地方范围而且对国家政策的影响也较为消极。直到晚清和民国,才开始与西方式的公共空间越来越相似。

冉氏身处异域,对当局者来说,参考意义尤其重大。她在著作中,也注意到清王朝严酷的政府管制,给她笔下的那个“公共空间”带来了极负面的作用。笔者本人对清代公共空间的存在,不抱有肯定态度。但毫无疑问,在明末这个时间点上,大家的意见较为一致。

此外,西方学者习惯把目光过多的集中于寺庙、道观这类宗教建筑上,因为教堂在西方文化中扮演了极其重要的位置。它既是人们定期会面的场所,也是人们交流意见的聚集地。比如卜正民《为权力而祈祷》一书完全围绕佛教与晚明士绅社会形成的联系来着墨,但宗教场所其实很难在中华文明中扮演起相同的角色,这与中国的知识分子对待宗教的态度有直接关系。不过,以特定思想教派的活动场地为探索方向的视角,当得到重视。

除上所述,台湾学者金观涛、刘青峰基于对词汇含义流变衍生及使用频次的研究,独辟蹊径地为传统中国公共空间的论述提供了极为有力的数据支撑,显得充满说服力。

所以,笔者有意将自己对中国史的认识与西方学者独特的观察角度和金、刘二位先生基于观念史的考察结合起来,希望可以勾勒一幅传统中国式公共空间实际存在的“路线图”。

先秦时代的自由学术风气甚至论辩习气,都是中国可能诞生公共空间的渊源所在。它表明中国人也喜欢讨论问题,并且是各式各样的问题,仅仅因为政治的不允许而导致了这样的热情被抑制。这种不允许在法家层面表现为集权体制对于帝国思潮的监管和审查,在儒家层面则是忠孝同构的伦理政治对于私人与公共领域的混淆和融合。金观涛先生和刘青峰先生在《观念史研究》一书中认为,“这就破坏了公共领域价值必须有别于私领域价值这一现代公共空间成立的必不可少的前提。”使得尽管中国存在着履行公共职能,超越个人与家族之上,并且区别于政府的社会空间,但它却不能被称为公共空间,只不过是一种特殊的第三领域。

因此,谈及中国传统社会下的公共空间,必须引入崭新的规范形式,《观念史研究》称之为,“儒学式公共空间”或“绅士公共空间”,区别于哈贝马斯式公共空间,又可以称为“黄宗羲式公共空间”。而通过西方学者的启发在中国史间按图索骥,实际上,也同样可以寻获相同的成果。

孔夫子创立的私学场所和墨子创建的秘密组织,一直游离于政治覆盖的边缘,与政府保持着若即若离的关系。这两份非常特异的先秦遗产都提供了不同的论述思路,支撑起了可以从中挖掘中国传统背景下公共空间存在的可能性。

政治气氛宽松时,书院往往影响巨大。从宋代开始,社会展开了更大规模的世俗化运动,书院体制随即出现了跨越式发展,一批著名的学者进入书院,创立自己的学说流派,理学的四大分支都诞生自书院。学者们就像现在的客座教授流连于各地书院讲学,并与当地学者论辩聚会。而许多官僚,甚至帝国的高级官僚也十分乐见书院的存在,他们支持鼓励,甚至自己开班授课。到了晚明,以东林书院为根据地的东林党开始主动介入王朝政治。他们对政治极为关心,还付诸行动,除去儒家的传统影响,更有自身的利益诉求,并且逐渐有发展成政党参政的趋势。之后,由于东林党执政失败,公共空间所发之政治势力遂为之一跌。明亡后,这种势力依旧存在,复社便是以书院为外包装,而行复辟党之职能。清朝全无制度,而诉诸以帝王个人喜怒。清季遭辱,明末黄、王、顾三大家著作竞起士人争读,康、梁遂以书院为基地,在全国到处设点,如广州万木草堂原即邱氏书院,遥控指挥光绪变法乃至网罗朝廷大员。《观念史研究》在考察了黄宗羲的观点后认为,“学校作为读书人和士大夫的公共场所,通过公议参与朝政。学校也成为有中国特色的某种政治公共领域。”

而在政治严酷的时段,地下组织更为活跃。良好的组织形式能带来强大的行动能力,早在先秦时期就有清晰的表现,墨子要求信徒不管身负何种职能均需实践墨家理念推行墨家制度。秦帝国建立后出于对此类组织形式的忌惮,开始有计划地展开清剿,墨家就此转入地下,这也为后来秘密结社滥觞于世始开先河。

这史书不载的另一面中国历史,在上世纪末被王学泰先生钩沉稽隐,著成数十万言皇皇大作《游民文化与中国社会》,李慎之先生赞为“发现另一个中国”,言“另一个中国”足见“空间”之广大了。书中不烦巨细自先秦至清末,将各种隐藏在正史背后的秘密组织提炼出来。只要不刻意回避,便能轻易发现原来这些组织盘根纠错居然已把中国的老百姓“一网打尽”,以此观之,反倒是那些洋洋正史成了少数派的历史。闻一多说,“在大部分中国人的灵魂里,斗争着一个儒家一个道家一个土匪。”所谓土匪其实就是“不听话”的游侠流民,他们的血液里有着墨家的基因。据王元化先生的介绍,杜亚泉在1919年论及此一意蕴时,将之归结为中国社会的财产阶级缺乏和知识阶级过剩。并由此,可以想见一个事实,即“往往同一人处拂逆则显游民性,顺利则显贵族性,或表面上属游民性,根底上属贵族性”。这很好地解释了所谓的“中国历史周期律”,不过更值得笔者关注的却是那些未能挤入贵族阶层的过剩知识阶级,他们去了哪里?很显然,他们流入了游民阶层。而由游民群体搭建起的生活空间和组织足可形成公共空间需要的前提性条件,加之过剩的知识阶层汇入,不满于现实的抱怨可以经由他们之手系统化,成为宣泄的口号或造反的纲领。这一部分人群与农民分离开可自己独立存在,与农民合流则往往成为起义的领导者。李零也曾有类似的看法,“欧洲的老百姓,一畏鬼神,二怕贵族,没有文化,没有武器,没有组织,不像我们的‘造反’,官、绅、士三位一体,上有领导,下有群众,要文有文,要武有武,政权的替代系统早就装在社会硬盘上,只要时机一到,随时可以启动。”他们存在于社会的底层,行动往往在政府监管之外,甚至有机会成为最基层的施政者。从钱穆到余英时,再到海外一些汉学家都很重视这个典型的乡绅阶级在社会功能上所起到的重要作用。

由于知识阶层的融入,中国的秘密组织不完全是宗教盲流或者反抗起义。它具备了一个在较长时段内稳定而持续的组织空间。相比起哈贝马斯的定义,在开放性上有所欠缺,出入的自由度看似亦大为减弱,但对于最底层的中国民众而言,却不存在参与的隔阂,这隐性的特征,尤其值得关注。可以举个例子,陈寅恪先生在《天师道与滨海地域之关系》中将“汉末黄巾米贼之起源,西晋赵王伦之废立,东晋孙恩之作乱,北魏太武之崇道,刘宋二凶之弑逆”这些魏晋间的大事悉数认定为与一种叫天师道的民间宗教有关,但若嫌这些事过于阔大无涯,那么有趣的是,寅恪先生认为时人取名用“之”也是这一教派的作用使然。魏晋时期,名字含“之”随处可见,为人著知的比如寇谦之、颜延之、祖冲之、顾恺之、陈庆之、郭攸之,最奇怪的是王羲之父子八人名字居然全都带有“之”字,彼时之士大夫“行事遵周孔之名教(如严避家讳等)”,那么这种现象怎么可能出现呢?原来,“六朝人最重家讳,而‘之’、‘道’等字则在不避之列,所以然之故,虽不能详知,要是与宗教信仰有关。”

秘密组织在后世势力愈发强大,明亡后极权政治峰回路转盛极一时,公开的书院已经不能满足新兴阶级对于更深入参与政治的诉求,于是文人们进一步介入地方武装和秘密系统。冉枚烁也支持这种观点,她认为,“正在兴起的公共空间的中心在于地方性事务的诸方面由官僚体系之外的地方精英来管理。”天地会、白莲教、天理教、理教等组织之所以能连绵不绝、此伏彼兴,贯穿清朝统治始末,正是有着广泛的社会支持和基础。以天地会为例,经过两百年演变,清季已分裂成数派,而孙中山创建反清的兴中会时,其成员有很多即来源于天地会的分支——洪门,1903年孙中山本人更是加入了洪门组织。可以说孙氏开创革命道路,建立民国,得洪门力甚多。王国斌对邓尔麟(Jerry Dennerline)的研究评论道,“地方政治逐渐为一些地方精英所支配,而这些精英的职位又依赖于他们的法人领袖地位。……以这些义庄为基础而形成的法人团体所具有的政治潜力仍是新事物。”《观念史研究》认为,“中国绅士公共空间由家族代表组成,家族属于私领域,因此当绅士组成公共领域时,却意味着由私合成公的机制可以实现,这一点恰恰与现代市民社会公共空间类似。”只不过,在清王朝统治的背景下,这一意义无疑甚为苦涩。又如朱元璋建立明朝,借助摩尼教众力量极多,而明朝国号的渊源,很有可能就是来自摩尼教的教义。此教在唐武宗会昌灭佛时便被取缔,可居然绵延六百余年之后,再掀巨浪,实在令人惊叹,也由此可见这些秘密组织对中国传统社会和政治的巨大影响与作用。

明末书院式公开的论政场所,与哈氏的定义距离不大。考虑到华夏文明固有的特质,我倾向于认为这应当符合公共空间的认定要求,《观念史研究》则冠之以“绅士公共空间”的叫法。至于受到严酷政治高压而不得不转入地下的秘密组织式的群体空间,是不是也能划归进来,恐怕只能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观念史研究》对“社会”这个词语进行了跟踪研究,他们认为,“‘社会’一词在中文里古已有之,原意是集会,后用于指涉人们根据某些目的自行形成之组织,如秘密结社。……是国家和家庭之外的某种公共领域,可以视为绅士公共空间的典型表现。换言之,和西方一样,‘社会’一词的普及,可以视为绅士公共空间兴起在语言学上留下的痕迹。”金、刘二位先生对“社会”一词意蕴的考察是将它置于公共空间已经兴起而导致其意义发生变迁之后,而我则更愿意审视“社会”还被当做“秘密结社”的历史阶段之时,所以本篇取一个较为谨慎的态度,称之为类公共空间。

传统中国社会的公共空间,在形式上与哈氏定义或有出入,然其表现出的对社会的推动之力和核心特征,与哈贝马斯所言的公共空间可谓殊途同归。此时,再回顾起西方历史上那些源自咖啡馆里或是教堂之中风起云涌的伟大事件,足可令人报以会心一笑。这些让你我参与其中的,都是江湖。三、网络构建了公共空间

种种迹象显示,网络对中国社会具有特别意义,而本书的研究也主要立足于揭示网络对中国社会的方方面面的改变和影响,特别是其中积极性的改变和影响。网络对中国社会的政治和民主的积极的改变和影响主要体现在其所营造的公共空间上,具体而言体现于借此公共空间公民得以实现并实践宪法所赋予的政治权利和文化权利上。虽然对此学界并未形成一致的看法,但本书将基于以下的各点论述,坚决主张网络构建了公共空间并催生的公共观念,而且发挥了人们意想不到的积极作用的观点。(一)网络营造了沟通与交流的公共空间。人们进入网络社区、论坛、博客等网络空间的交流与沟通完全是自发自愿的,这样状况下所形成的公共空间确实符合哈贝马斯视公共空间为非强制性交谈的领域的界定。人们随时都可以在网络所造就的这个公共空间里自由地沟通与交流,这对于身处像深圳这样的新的移民城市的人来说是最有体会的,而且这种体会还可能是直接或切身的。比如在深圳,几乎每一个新的社区(楼盘)都有自己的网页或论坛(或设在房地产网站或有自己小区的局域网),社区的居民都经常就社区的问题或一些社会热点问题进行网上讨论或交换意见,笔者也经常参与其中,发帖、回帖与邻居们交流和讨论或小区的问题、或个人问题、或社会治安问题,也不时会取得共识或认同,可以看到过后社区物业管理也采纳了我们在网上所提出的某些建议。我们这些楼上楼下的楼主们之间,虽然素未谋面,但却不时可以在网络所造就的这个公共空间里交流和沟通,好像我们就在一起相互认识一样。的确,网络就是这样为互不认识的人提供了沟通与交流的新平台,构建了以往所没有的公共空间,因为人们在这里所讨论的既有私人感情,更多的是事关大家的社区或社会的公共事务,这种沟通与交流是自觉自愿的非强迫的,从沟通与交流的内容上看也是公私兼具的。显然无数的人从中获得了一定的心理的满足和心灵的安慰。而且,社会公共观念也将借助于网络所提供的这个公共空间在逐步生成。毋庸置疑,公共观念是现代社会民主发展也是社会道德秩序的基础。就中国目前的情况来看,网络在营造公共空间和形成社会公共意识并推动社会的民主与法治的发展上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从孙志刚事件和乙肝患者周一超事件即可窥见一斑。(二)网络营造了具有政治意义上的公共空间。但笔者认为在这一点上,它所起的作用在西方社会和中国社会,却是完全不同的。因为在西方社会,具有公共空间意义的教堂、公共卖场、咖啡厅等一直存在,这也是西方社会传统意义上的地方性民主政治,即地方性民主自治。但现代以降,由于工业化与都市化的冲击,西方社会原有的公共空间日渐式微,对此哈贝马斯早在20世纪60年代撰写的《公共空间的结构转变》一书中就有论及。哈耶克在论及责任感在现代西方社会衰落的原因时也表达了近似的观点,“我们无须否认的是,现代社会的一系列发展,尤其是大都市的发展,摧毁了诸多对地方性事务的责任感,而正是这类责任感在过去曾催发了诸多极富助益的自生自发的共同行动。”哈耶克其实是从责任感的角度阐述了现代都市社会的兴起对原来西方社会传统的民主形式(公共空间)的冲击问题。而随着网络技术的应用与普及,无意间更进一步地消解了西方社会原有的民间社会的具有政治意义的公共空间及其作用。总之,比较而言,西方社会的民主传统因都市化更因网络技术的普及而被某种程度地消解了。因此,西方社会民主正处于重构过程当中。但我们知道,中国传统社会向来缺乏真正意义上的公共空间(特别是政治层面的,即哈贝马斯所言及的西方社会的公共空间),致使中国社会到了近代如陈独秀先生要痛斥中国人民简直是一盘散沙。这也是近代中国之所以落后和饱受西方列强的凌辱的原因之一。当年思想界的许多先贤已经意识到并疾呼知识分子和国人应该从根本上转变“内圣”的封闭的思维方式,适应现代社会的需要,培养沟通与交流的公民观念和意识,即开放的公共观念。往后的近代中国社会虽几经周折但这也成为国人一直努力的方向之一。所幸随着信息技术运用和普及,网络无意中为我们营造了前所未有的公共空间,正好弥补我国社会这一不足。在许多的网上公共论坛,我们常可以发现,互不认识的人们之间就某一社会热点问题的讨论的激烈程度以及所达到的共鸣程度并不亚于面对面的讨论。即使是最普通的人也可以在网上发表自己的见解,人们对关乎个人、社会等公共事务的热情被有效地调动起来,使公共空间得到不断拓宽,公共观念继续生成。而且我们也已经看到网络讨论所形成的社会公共舆论也促成了现行政策与法规的改进,这的确是我们原来所没有料到的积极性的结果。这一方面以事实佐证了网络确实营造了公共空间,催生了我们所需要的公共观念,另一方面也传递出我们社会正在逐步向现代公民社会迈进的信息和信心。2008年4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邀请奥一网19位积极建言献策的网友在广州二沙岛珠岛宾馆红棉厅见面,在最后发言时他说:“互联网在深刻地改变着我们的生存方式。谁掌握了网络,谁就掌握了未来。网络是一柄双刃剑,与其被动接受,不如主动介入,趋利避害,正确引导。党和政府一定要通过网络,推进民主,使网络成为互联网时代基层民主的新形式,新载体。”可见网络已然营造了具有政治意义的公共空间,并且也已经为执政者所认识。所以,不同于西方社会,网络技术的普及对中国社会的民主发展具有意想不到的建构意义,颇令人欣慰。(三)网络形成具有批判精神的公共空间。因为中国社会历史和社会现实等诸多原因,民间或坊间对政治、对社会、对政府等时弊的批评和批判向来缺少畅通的路径,基于报纸等媒体是党和政府的喉舌的传统指导原则,电视媒体和报纸等纸质媒体难于也不可能形成一种批判的氛围,导致社会缺乏应有的批判精神。据多年来的观察发现,一路走来唯有南方报业的《南方周末》对社会时弊略具批判精神,也形成了围绕它而产生的一些比较固定的读者群体,开创了《南方周末》自己的某种对社会审视和文化批判的传统,启发了社会和民间的批判意识,但因各种原因,特别是其读者的分散性,缺乏读者之间直接的沟通和交流,所以并没有在比较大的社会范围内围绕《南方周末》形成具有批判精神的公共空间。

而网络在中国兴起和普及之后,因为上网、发布信息、开博客、写博文、发表评论等,基本没有任何的门槛限制。长久以来民间一直积蓄起来的批判和不满似乎一下子找到了散发的渠道和地方,那些长期被排斥在主流社会之外而找不到地方说话的人,似乎一下子就找到了为他们解决这个问题的地方——网络。因为这种东西已经积蓄了很久,所以会让人感觉特别的猛烈,人们会感觉到网络公共空间特别具有批判精神(也就是在有些人眼里的网络暴力或网络暴民)。但我们已经看到,政府在这种批判当中进步了,社会也在这种批判中进步了,个人理性也在这种批判过程中得到培育和锻炼。

注意浏览各大网络论坛、博客中国等专业的博客网站,看到的大多是不同的言论和观点,随时可以感觉到来自民间的批判的声音,也就是说,有了博客,那些具有批判精神的个体在网络公共空间找到了他们的立足之地。无疑这对于个体和社会来说都是有积极意义的。(四)网络形成了文学和艺术批评的公共空间。在没有网络之前,一般公众无法对文学家及其文学作品展开评论和批评,因为根本就没有空间或载体来容纳这些批评,即根本不存在让广大读者来表达和说出自己对文学作品和作家的感觉的地方,对文学作品的批评掌握在仅有名望的少数文学和艺术批评家手中,少量的传统媒体是少数文学评论家和精英的领地。换言之,作家所受到的批评是非常有限的,他们并不真正了解读者大众的心声和对文学作品的真实看法,使得他们中有的一直沉浸在自己的世界和作品当中,自娱自乐,而这对作家们进一步的创作是非常不利的。但作家作为公共知识分子,必须接受社会和读者的批评,才能不断进步。这可能是网络时代给所有作家带来的挑战和机会。

记得2005年新浪网陈彤策划邀请名人在新浪落户开博客,开启了“名人博客”时代,所以2005年就成了名人博客元年,新浪网当初的策划邀请名人开博的目的之一,当然是为了借名人效应来增加新浪的点击进而增加网站的商业价值,而名作家当然也是想,他们在现实社会中已经比较有身份和地位,在网络中都用实名(即他们真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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