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套装共3册)(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1-01-28 11:2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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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亚瑟·柯南·道尔(Arthur Coman Doyle)

出版社:中国华侨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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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套装共3册)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套装共3册)试读:

前言

福尔摩斯的名字,早已为全世界家喻户晓,很多人甚至认为他是现实世界中的侦探,而不知道他只是作品中的人物。也不知道英国伦敦虽然有贝克街,却没有221号B座,更不会有一位福尔摩斯先生住在里面。后来,由于这部小说太畅销,产生的影响太大,伦敦市政当局才打造了这处住所,并使之成为伦敦著名的观光旅游景点之一。今天,很多人到伦敦旅行,都会慕名来到这处寓所参观,以至于那里每天都川流不息。

众所周知,在早期的欧洲侦探小说中,出现了两位杰出作家,同时也由他们塑造出了两个脱颖而出的角色。其中一个,是法国小说界元老莫里斯·卢布朗,他创造的人物叫亚森·罗苹,是一个神出鬼没的大盗,也被很多人看作反面角色。而亚瑟·柯南·道尔爵士笔下的福尔摩斯,不仅是绝对的正面角色,而且知名度显然要高出不少。后来,日本动漫界还以福尔摩斯为原型,打造了深入千家万户的卡通形象——柯南。

实际上,福尔摩斯从民国初年就已经“来到”中国,最早由中华书局翻译成书,当时还是文言文版本。随后一经刊印发行,这本小说立即引起强烈反响,不仅几度脱销,甚至一度出现了以福尔摩斯为招牌的“赝品”著作,并且在最疯狂时可达数十种之多。这一情况,虽然在质量上使福尔摩斯的形象打了折扣,但是在知名度上,无疑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从而使福尔摩斯一度成为我国知名度最高的“外国人”。在无数人眼中,福尔摩斯就是智慧和侦探的代名词,甚至被视为法律和正义的守护者,很快到了妇孺皆知的程度。

如今我们都已经知道,福尔摩斯不过是一个虚构的小说人物,他的写作者是亚瑟·柯南·道尔爵士。但福尔摩斯的形象,已经深深印在了我们的脑海里——他形容消瘦,目光犀利,鹰钩一样的鼻子下面,总是衔着一支烟斗。思考问题的时候,他眉宇紧锁,不愿搭理人,口中却不停地喷云吐雾。他思考或工作起来夜以继日,直到思路豁然开朗,又开心得像个小孩子。在第一次见到作者在作品中的虚拟身份华生时,福尔摩斯一语道破天机,说出了华生是从阿富汗归来的事实,之后的解释更是缜密非常,丝丝入扣。

对此,我们不得不感谢作者建立在推断法则上的故事情节,我们从中不仅能够看到侦探小说的玄妙,同时也能够看到一些现实的社会问题。比如,福尔摩斯的侦探身份属于半警察性质,形势使然,他总会受理一些警察无法处理的案件,不管是他们不屑处理,还是不能处理,这些案子最终都交到了福尔摩斯手上,并且由他处理得很好。为此,福尔摩斯和警察之间存在着一种天然的矛盾,以至于他们相互鄙视,又不得不相互依赖。虽然双方最终有和解的趋势,但这种矛盾关系始终贯穿着全文,表达了作者对于当时英国警察制度甚至英国社会的不满。

在行文方面,作者是极为严谨的,似平淡无奇,实则暗潮涌动。阅遍全文,不禁让人感到意犹未尽,回味无穷,并且没有一处不合理的地方。而缺乏逻辑性,也正是很多推理侦探小说的硬伤,它们往往情节曲折离奇,回想起来却没有基本的逻辑思维,如同影视剧“穿帮”一样令读者难以接受。本书中的所有案件,不仅逻辑缜密,而且伏笔不断,最终的分析推理过程,更是常常让人拍案叫绝。比如福尔摩斯和他的哥哥在窗子里分析过路人时,几乎说出了陌生人的私密问题,但随后的分析又完全可以支撑他们的结论。以至于书中提到的很多识人技巧,被人们广泛运用到了现实生活当中。

总而言之,《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不仅是一部完美的剧集,也是一座知识的宝库,更是一把开启智慧大门的钥匙。读完这本书,我们会意识到知识和智慧的关系,以及它们的重要性,借此深刻体会到学习的伟大意义,从而最终成为一个独具智慧的人。接下来,就让我们翻开这本书卷,来领略这位“英国侦探”的超凡本领和传奇人生吧。我们能够从中领略到的,将不仅是引人入胜的精彩故事情节,还有智慧、勇气和正义碰撞出来的璀璨火花。福尔摩斯档案表

福尔摩斯是英国小说家亚瑟·柯南·道尔所创造出的侦探,现在已成为世界通用的名侦探最佳代名词。福尔摩斯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而且,他的剑术、拳术和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Part1 血字的研究《血字的研究》是亚瑟·柯南·道尔第一本以福尔摩斯为主角的作品,最早发表于1887年11月的《1887年比顿圣诞年刊》(《Beeton's Christmasannual》)。它的推出以及一系列传奇的开始奠定了一个在世界文学史上颇受争议,也颇为有名的人物的地位。约翰·华生回忆录一 福尔摩斯先生

1878年,我在伦敦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随后便到内特黎去进修军医课程。在那里读完所有课程以后,我立刻被派往诺桑伯兰第五明火枪团,担任军医助理。这个团当时驻扎在印度,在我还没有赶到以前,第二次阿富汗战役爆发了。这样一来,我在孟买上岸的时候,便听说自己所属的那个部队已经穿过山隘,向前挺进到敌境腹地了。虽然如此,我还是跟着一群掉队的军官追赶而去,最终平安抵达了阿富汗首都坎达哈。在那里,我找到了自己所属的部队,并马上投入到新的工作当中。

这次战役给许多人带来了升迁和荣誉,但带给我的却只有不幸,甚至灾难。被转到巴克州旅任职后,我和这支部队一起参加了迈旺德激战。此役当中,我的肩部中了一粒捷则尔枪弹,打碎了肩骨,擦伤了锁骨下面的动脉。若不是忠勇的勤务兵莫瑞把我扔到马背上,并安全地把我带回驻地,我就要落到那些残忍的士兵手中了。

这伤痛使我形销骨立,再加上长期的辗转劳顿,更使我疲弱不堪。很快,我和一大批伤员被送到了波舒尔的后方医院。在那里,我的健康状况大幅好转,可是当我能够在病房中稍稍走动,甚至可以到走廊上晒一会儿太阳的时候,我又病倒了,因为染上了印度属地那种倒霉的疫症——伤寒。有好几个月,我都昏迷不醒,精神恍惚。庆幸的是,我最终恢复了神智,并逐渐痊愈起来。但是病后的我身体十分虚弱,医生经会诊后,最终决定将我送回英国,一天也不能耽搁。就这样,我乘坐运兵船“奥仑梯兹号”被运送回国。一个月后,我便在朴次茅斯码头登岸了。那时,我的健康状况糟糕透顶,几乎达到难以恢复的地步。但是,好心的政府给了我九个月假期,使我渐渐养好了身体。

我在英国无亲无友,因而得以像空气一样自由,或者说像一个每天收入十一先令六便士的人那样逍遥自在。在这种情况下,我很自然地被伦敦吸引,进而陷入了这个大污水坑,大英帝国所有的游民懒汉都汇集在这里。我当时住在伦敦河边的一家公寓,每天的生活既难受又无聊,钱一到手就花光了,远远不够支付我的日常开支。因此,我的经济状况越来越糟,这让我渐渐恐慌起来。不久之后我就意识到,必须尽快离开这个大城市,移居到乡下去。或者另找一个花费不大的住处,并且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以确保生活能够继续。最终,我选择了后一种方法。

几天之后,我去克莱梯利安酒吧喝酒,走到门口的时候,忽然有人拍了我的肩膀,回头一看,居然是斯坦弗,我在巴茨医学院工作时的一个助手。在这茫茫人海中,居然能碰到熟人,对于一个孤独的人来说,的确是一件非常愉快的事。当初,斯坦弗和我并非特别要好,但现在他乡而遇,彼此都热情地打起招呼。狂喜之余,我邀他到侯本餐厅吃午饭,然后同车前往。

车子辚辚穿过伦敦闹市街头的时候,斯坦弗很惊异地问我:“华生,你近年来都在做什么?看上去面容可真憔悴。”

我把自己的危险经历简单叙述了一遍,话还没有讲完,车子已经到达了目的地。

他听完以后,不无怜悯地说:“可怜的家伙!你现在有什么打算呢?”

我回答说:“先找个住处,租几间价钱不高而又舒适一些的房子,不知道这个问题能不能够解决?”

我的伙伴说:“这真是怪事,今天你是第二个对我说这话的人了。”

我不禁问道:“前一个是谁?”“一个在医院化验室工作的人。他今天早晨还在唉声叹气,因为找到了几间好房子,租金却很贵,他一个人住不起,又找不到合租人。”

我说:“太好了,如果是这样的话,我正是他要找的人。我觉得有个伴儿很好,比独自一个人住强多了。”

斯坦弗举起酒杯,又是惊异地对我说:“你还不知道歇洛克·福尔摩斯吧?否则你就不会这样想啦。”“为什么?难道他有什么不好的地方吗?”“哦,也不是这个意思,他只是在思想上有些古怪——老是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据我所知,他倒是个很正派的人。”

我说:“也许因为他是一个学医的人吧?”“不是,我一点也摸不清他在钻研些什么。我相信他精于解剖学,又是个第一流的药剂师。但是,据我了解,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他所研究的东西非常杂乱,不成系统,并且也很难懂。但是他也积累了很多稀奇古怪的知识,这些足以让他的教授感到惊讶。”

我问道:“你从来没问过他在钻研些什么吗?”“没有,他是不轻易说出心里话的,虽然在他高兴的时候,也会滔滔不绝地说话。”

我说:“我倒愿意见见他。如果要与别人合住,我宁愿对方是一个好学而又沉静的人。我现在身体还不大结实,受不了吵闹和刺激。我在阿富汗已经尝够了那种滋味,这一辈子再也不想受了。我怎样才能见到你的这位朋友呢?”

我的同伴回答说:“他现在一定是在化验室里。他要么就几个星期不去,要么就从早到晚在那里工作。如果你愿意的话,咱们吃完饭就坐车一块儿去。”“当然愿意啦!”我说,于是我们又转到别的话题上去。

在我们前往医院的路上,斯坦弗又给我讲了一些关于那位先生的详细情况。

他说:“如果你和他处不来可不要怪我。我只是在化验室里偶然碰到他,略微知道他的一些事情。既然你自己愿意这么办,那么,就不要叫我负责了。”

我回答说:“如果我们处不来,散伙也很容易。”然后又盯着他问道,“斯坦弗,我看,你对这件事似乎要缩手不管了,其中一定有缘故。是不是这个人的事迹真的那样可怕,还是有别的原因?不要这样吞吞吐吐的。”

他笑了一笑说:“要把难以形容的事用言语表达出来可真不容易。我看福尔摩斯这个人有点太科学化了,几近于冷血的程度。记得有一次,他拿一小撮植物碱给他的朋友吃。你要知道,这并不是出于什么恶意,只不过是出于一种钻研的动机,想要正确地了解这种药物的不同效果。平心而论,我认为他自己也会一口把它吞下去的。看来他对于知识有着强烈的爱好。”“这种精神也是对的呀。”“是的,不过也未免太过分了。后来他甚至在解剖室里用棍子抽打尸体,这毕竟是一件怪事吧。”“抽打尸体?”“是啊,他是为了证明人死以后还能造成什么样的伤痕。我亲眼看见过他抽打尸体。”“你不是说他不是学医的吗?”“是呀。天晓得他在研究些什么东西。现在咱们到了,他到底是怎么样一个人,你自己瞧吧。”他说着,我们就下了车,走进一条狭窄的胡同,从一个小小的旁门进去,来到一座大医院的侧楼。这是他所熟悉的地方,不用人领路我们就上了白石台阶,进入一条长长的走廊。走廊两壁刷得雪白,两旁有许多暗褐色的小门。靠着走廊尽头上有一个低低的拱形过道,从这里一直通往化验室。

化验室是一间高大的屋子,四面杂乱地摆着无数的椅子。几张又矮又大的桌子纵横排列着,上边放着许多蒸馏瓶、试管和一些闪动着蓝色火焰的酒精灯。屋子里只有一个人,他坐在较远的一张桌子前,伏在案上聚精会神地工作着。他听到我们的脚步声,回过头来瞧了一眼,接着就跳了起来,高兴地欢呼着:“我发现了!我发现了!”他对我的同伴大声说着,一面手里拿着一个试管向我们跑来,“我发现了一种试剂,只能用血色蛋白质来沉淀,别的都不行。”我想,即使发现了金矿,他也不见得会比现在更高兴。

斯坦弗给我们介绍说:“这位是华生医生,这位是福尔摩斯先生。”“您好。”福尔摩斯热诚地说,一边使劲儿握住我的手。我简直不能相信他会有这样大的力气。“我看得出来,您到过阿富汗。”

我吃惊地问道:“您怎么知道的?”“这没有什么,”他咯咯地笑了笑说,“现在要谈的是血色蛋白质的问题。没有问题,您一定会看出我这发现的重要性了吧?”

我回答说:“从化学上来说,这无疑是很有意思的,但是在实用方面……”“怎么?先生,这是近年来实用法医学上最重大的发现了。难道您还看不出来,这种试剂能使我们在鉴别血迹上百无一失吗?请到这边来!”他急忙拉住我的袖口,把我拖到他刚刚工作的那张桌子前。“咱们弄点鲜血,”他说着,用一根长针刺破自己的手指,再用一支吸管吸了那滴血,说:“现在把这一滴鲜血放到一公升的水里去。您看,这种混合液与清水无异。血在这种溶液中所占的成分还不到百万分之一。虽然如此,我确信咱们还是能够得到一种特定的反应。”说着,他就把几粒白色结晶放进溶液中,然后又加上几滴透明的液体。不一会儿,这溶液就现出暗红色了,一些棕色颗粒渐渐沉淀到容器底上。“哈哈!”他拍着手,像小孩子拿到新玩具似的,兴高采烈地问我,“您看怎么样?”

我说:“看来这倒是一种非常精密的实验。”“妙极了!简直妙极了!过去用原创木液的方法,既难做又不准确。用显微镜检验血球的方法也同样不好,因为血迹在干了几个钟头以后,显微镜就不起作用了。现在,不论血迹新旧,这种新试剂看来都一样会发生作用。假如这个试验方法能早些发现,那么,现在世界上数以百计的逍遥法外的罪人,早就受到法律的制裁了。”

我喃喃地说道:“的确是这样!”

他像是得到鼓励似的继续说:“许多刑事案件往往取决于这一点。如果罪行发生几个月后才查出一个嫌疑犯,检查他的衬衣或其他衣物,发现上面有褐色斑点。这些斑点究竟是血迹还是泥迹?是铁锈还是果汁的痕迹呢?或者是其他什么东西?这是一个使许多专家都感到为难的问题,可是为什么呢?就是因为没有可靠的检验方法。现在,我们有了歇洛克·福尔摩斯检验法,以后就不会有任何困难了。”

他说话的时候,两眼显得炯炯有神。说完之后,一只手按在胸前,鞠了一躬,好像是在对许多想象之中正在鼓掌的观众致谢似的。

我看到他那兴奋的样子,很惊异地说:“我向你祝贺。”

福尔摩斯说:“去年在法兰克福发生‘冯·彼少夫’一案,如果当时就有这个检验方法,那么他早就被绞死了。此外,还有布莱德弗地方的梅森;臭名昭著的摩勒;茂姆培利耶的洛菲沃;以及新奥尔良的赛姆森。我可以举出二十多个案件,在这些案件里,用这个方法都会起决定性的作用。”

斯坦弗不禁大笑起来,他说:“你好像是犯罪案件的活字典。你真可以创办一份报纸,起名叫作‘警务新闻旧录报’。”“读这样的报纸一定很有趣。”福尔摩斯一面把一小块橡皮膏贴在手指破口上,一面说,“我不得不小心一点,”他转过脸来对我笑了一笑,接着又说,“因为我常和毒气接触。”说着他就伸出手来给我看。只见他的手上几乎贴满了同样大小的橡皮膏,并且由于受到强酸的侵蚀,手也变了颜色。“我们到你这儿来有点事情,”斯坦弗说着就坐在一只三脚高凳上,并且用脚把另一只凳子向我这边推了一推,接着又说,“我这位朋友要找个住处,因为你正抱怨找不着人跟你合住,所以我想正好给你们两人介绍一下。”

福尔摩斯听了我要跟他合住,似乎感到很高兴,他说:“我看中了贝克街的一所公寓房,对咱们两个人完全合适,但愿您不讨厌强烈的烟草气味。”

我回答说:“我自己总是抽‘船’牌烟的。”“那好极了。我常常搞一些化学药品,偶尔也做做试验,你不讨厌吗?”“决不会。”“让我想想——我还有什么别的缺点呢?有时我心情不好,一连几天不开口。在这种情形下,您不要以为我是生气了,但凭我自然发展,不久就会好的。您也有什么缺点要说一说吗?两个人在同住以前,最好能彼此了解对方的缺点。”

听到他这样追根究底,我不禁笑了起来,说:“我养了一条小虎头狗。我的神经受过刺激,最怕吵闹。每天不定什么时候起床,并且非常懒。在我身体健壮的时候,我还有其他一些坏习惯,但是目前主要就是这些了。”

他又急切地问道:“您把拉提琴也算在吵闹范围以内吗?”

我回答说:“那要看拉提琴的人了。提琴拉得好,那真是像天籁一般地动听,要是拉得不好的话……”

福尔摩斯高兴地笑着说:“啊,那就好了。如果您对那所房子还满意的话,我想咱们可以认为这件事就算谈妥了。”“咱们什么时候去看看房子?”

他回答说:“明天中午您先到这儿来找我,咱们再一起去,把一切事情都决定下来。”

我握着他的手说:“好吧,明天中午准时见。”

我们走的时候,他还在忙着做化学试验。我和斯坦弗便一起向我所住的公寓走去。“顺便问你一句,”我突然站住,转过脸来向斯坦弗说,“真见鬼,他怎么会知道我是从阿富汗回来的呢?”

我的同伴意味深长地笑了笑,他说:“这就是他特别的地方。许多人都想要知道他究竟是怎么看出问题来的。”“咳,这不是很神秘吗?”我搓着两手说,“真是有趣极了。我很感谢你把我们两人拉在一起。要知道,真是‘研究人类最恰当的途径,还是要从具体的人着手’。”“嗯,你一定得研究研究他,”斯坦弗在和我告别的时候说,“但是你会发现,他真是个难以研究的人物。我敢担保,他了解你要比你了解他高明得多。再见吧!”

我答了一声:“再见!”然后就漫步向着我的公寓走去,我觉得我新结识的这个朋友非常有趣。二 推断法则

按照福尔摩斯的安排,我们第二天又见了面,并且到上次见面时谈到的贝克街221号B座看了房子。这所房子共有两间舒适的卧室和一间通透的起居室,室内陈设也让人感到愉悦。无论从哪方面来说,这些房间都很令人满意。我们分租以后,租金便更合适了。因此我们立即成交,租下了这房子。当晚,我就收拾行囊搬了进去。第二天早晨,福尔摩斯也跟着把几只箱子和旅行包搬了进来。我们打开行囊,布置陈设,一直忙了两天。尽可能安排妥善以后,我们便逐渐安定下来,对这个新环境也慢慢地熟悉起来。

说实在的,福尔摩斯并不是一个难以相处的人。他为人沉静,生活作息很有规律。每晚很少在十点以后还不睡觉。早晨,他总是在我起床之前就吃完早饭出去了。有时,他把整天时间都消磨在化验室或解剖室里。偶尔也步行到很远的地方去,具体的地方好像是伦敦城的贫民窟一带。在他工作起劲儿的时候,绝没有人能比得上他那份旺盛的精力。可是常常也会上来一股相反的劲头,他会整天地躺在起居室的沙发里,从早到晚,几乎一言不发,甚至一动不动。每逢这个时候,我总看到他的眼睛里有着那么一种茫然若失的神色。若不是他平日生活严谨而有节制,我真要疑心他有服麻醉剂的嗜好了。

几个星期过去了,我对于福尔摩斯的兴趣,不但没有减轻,反而日益加深。他的相貌和外表,乍见之下就足以引人注意。他有六英尺多高,身体异常瘦削,因此显得格外颀长;目光锐利(他茫然若失的时候除外);细长的鹰钩鼻子使他的相貌显得格外机警、果断;下颚方正而突出,说明他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他的两手虽然斑斑点点沾满了墨水和化学药剂,但动作却异常娴熟、精细。因为他摆弄那些精致易碎的化验仪器时,我常常在一旁看得叹为观止。

如果我承认福尔摩斯极大地引起了我的好奇心,并时刻设法攻破他绝口不谈自己的缄默壁垒。那么,读者也许要认为我是个不可救药的多事鬼吧?但是,在您下这样的结论以前,不妨想一想,我的生活是多么空虚无聊。在这样的生活中,能够吸引我注意力的事物又是多么匮乏。而且除非天气特别晴和,否则我的健康情况不会允许我到外面去。同时,我也没有什么好友来访,来打破我单调的日常生活。在这种情况下,我自然就对围绕在福尔摩斯身上的秘密产生了极大兴趣,并且把大部分时间用在设法解开这个秘密上。

福尔摩斯并不是在研究医学,在回答我的一个问题时,他自己证实了这一点,同时也验证了斯坦弗的说法。他既不是为了获得学位而在研究这些东西,也不想采用任何一种途径,来使自己进入学术界。然而,他对某些研究工作的热忱却是惊人的,在一些稀奇古怪的知识领域中,他的学识也确实异常渊博,因而他往往语出惊人。肯定地说,如果不是为了某种确切的目的,一个人决不会如此辛勤地工作,以便获得一些确切的知识。因为对于那些漫无目的、无书不读的人而言,知识的建立很难精益求精,因为他们根本不愿在许多细节上花费过多精力。

而福尔摩斯在某些方面的知识匮乏,也正如他某些方面知识丰富一样令人惊讶。比如在现代文学、哲学和政治等方面,他几乎一无所知。当我引用托马斯·卡莱尔的文章时,他傻里傻气地问我,卡莱尔究竟是什么人?他干过哪些事情?最让人惊讶不已的是,我无意中发现,他竟然对哥白尼的太阳系构成学说全然不解。在这19世纪,对于一个有文化的人来说,居然不知道地球绕着太阳运行,这样的怪事简直令人难以理解。

他看到我吃惊的样子,不觉微笑着说:“你似乎感到吃惊吧。即使我懂得这些,我也要尽力把它忘掉。”“把它忘掉?”

他解释说:“你要知道,人的脑子本来就像一间空着的小阁楼,应该有选择地把一些家具装进去,只有傻瓜才会把他碰到的各种破烂一股脑儿装进去。这样一来,那些对他有用的知识,反而会被挤出来,或者和许多无用信息掺杂在一起,取用的时候,必定会感到困难。因此,一个会工作的人,在选择把哪些东西装进他的小阁楼时,总会非常小心。基本上,除了工作中有用的内容外,什么都不会装进去,并且对于那些有用的内容,也会非常有条理。如果你认为这间小阁楼的墙壁富有弹性,可以任意伸缩,那就错了。请相信我,总有一天,当你增加新知识时,就会把以前所熟悉的东西忘了。所以,你要记住,不要让一些无用的知识把有用的知识挤出去。”

我分辩说:“可是,那是太阳系的问题啊!”

他不耐烦地打断我说:“这与我有什么相干?你说咱们是绕着太阳走的,可是,即使咱们绕着月亮走,这对于我或者对于我的工作而言,又有什么关系呢?”

我还想问他具体的工作是什么,但从他的神态中可以看出,这个问题也会引起他的不满。于是,我便把刚刚的谈话梳理了一遍,想从中得出一些可供推论的线索。福尔摩斯说他不愿追求那些与自己无关的知识,那么他所具有的一切知识,当然都是对他有用的了。我就在心中把他所了解的学科一一思索出来,而且用铅笔把它列举下来。写完了一看,我忍不住笑了。原来是这样:

歇洛克·福尔摩斯的学识范围包括:● 文学知识——无。● 哲学知识——无。● 天文学知识——无。● 政治学知识——浅薄。● 植物学知识——不全面,但对于莨菪制剂和鸦片却知之甚详。

对毒剂有一般的了解,对于实用园艺学却一无所知。● 地质学知识——比较有限,但偏重于实用,比如他能一眼分辨

出不同的土质(在散步回来后,他曾把溅在裤子上的泥点给我

看,并且根据泥点的颜色和坚实程度说明是在伦敦什么地方溅上

的)。● 化学知识——精深。● 解剖学知识——准确,但无系统。● 惊险文学——很广博,他似乎对近一个世纪中发生的一切恐怖

事件都深知底细。● 提琴拉得很好。● 善使棍棒,也精于刀剑拳术。● 关于英国法律方面,他具有充分实用的知识。

写完这张纸条,我觉得很失望,随手把它扔在火炉里,自言自语地说:“如果我把这些本领全部结合起来,以便找到一种对口的职业,那我还不如马上放弃为妙,因而始终不能弄清这位老兄在搞些什么。”

我记得在前面曾提到过他拉提琴的本事,那的确很出色,但也像他的其他本领一样,有些古怪的出奇之处。我深知他能拉出一些曲子,而且还是一些很难拉的曲子。因为在我的请求之下,他曾为我拉过几首门德尔松的短歌,以及一些他个人所喜爱的曲子。可是在他独处的时候,就难得拉出什么像样的乐曲,哪怕是大家所熟悉的调子。黄昏时,他靠在扶手椅上,闭上眼睛,信手弹弄着平放在膝上的提琴。有时琴声高亢而忧郁,有时又古怪而欢畅。显然,这些琴声反映了当时支配着他的某种思潮,但是否助长了他的这种思潮,或者仅仅是一时兴致使然,我就无从判断了。对于这些刺耳的独奏,我感到十分厌烦,如果他不是常常在这些曲子之后,拉上几支我喜爱的曲子,作为小小的补偿,我真要暴跳起来。

在头一两个星期中,没有人来拜访我们。我曾以为福尔摩斯也像我一样,孤零零的没有朋友。可是,不久我就发现,他有许多相识,而且来自社会各个迥然不同的阶层。其中有个人面色发黄,獐头鼠目,生着一双黑色的眼睛。经福尔摩斯介绍,我知道他叫雷斯瑞德先生。这个人每星期要来三四次。一天早上,有个时髦的年轻姑娘来了,坐了半个多钟头才走。当天下午,又来了一个头发灰白、衣衫褴褛的客人,模样很像个犹太小贩,他的神情似乎非常紧张,身后还紧跟着一个邋邋遢遢的老妇人。还有一次,一个白发绅士拜访了我的伙伴。另外一回,有个穿着棉绒制服的火车乘务员来找他。每当这些奇特的客人出现时,歇洛克·福尔摩斯总是请求我允许他使用起居室招待客人,我也只好回到自己的卧室去。因为给我带来这样的不便,他常常向我道歉,说:“我不得不利用这间起居室作为办公的地方,这些人都是我的顾客。”这一次,我又找到了一个直接向他提出问题的好机会,但是谨慎起见,我又没有勉强他对我吐露真情。我当时想,他不谈自己的职业,必定是出于某种重大理由。但是他不久就主动向我谈到了这个问题,从而打破了我的这一想法。

我记得很清楚,那是3月4日,我比平时起得早了一些,出屋发现福尔摩斯还没有吃完早餐。房东太太一向知道我有晚起的习惯,因此餐桌上没有安排我的座位,一份咖啡也没有预备好。我一时没有道理地发起火来,立刻按铃,简洁地告诉房东太太,我已准备好用早餐。于是,我从桌上拿起一本杂志翻翻,借此消磨等待的时间,而福尔摩斯却一声不响地只管嚼着他的面包。杂志上有一篇文章,标题下面有人画了铅笔道,我自然而然地就先看了这一篇。

文章的标题似乎有些夸大,叫作什么“生活宝鉴”,内容中企图说明:一个善于观察的人,如果对他所接触的事物加以精确而系统的观察,他将有多么大的收获。我觉得这篇文章很突出,虽有其精明独到之处,但也未免荒唐可笑。在论理上,它严密而紧凑,但是在论断上,却未免牵强附会,并夸大其词。作者声称,从一个人瞬息之间的表情,肌肉的每一次牵动,以及眼睛的每一转动,都可以推测出他内心深处的想法。根据作者的说法,对于一个在观察和分析上素有锻炼的人来说,“欺骗”是不可能的事,他所作出的结论,就像欧几里得的定理一样准确。而这些结论,在一些门外汉看来,确实惊人,在他们弄明白他所以得到这个结论的各个步骤以前,他们真会把他当作一个未卜先知的神人。

作者说:“一个逻辑学家,不需亲自见闻过大西洋或尼加拉契布,就能从一滴水上推测出它的存在,整个生活就像一条巨大的链条,只要见到其中的一环,整个链条的情况就可推想出来。这类科学也像其他技艺一样,只有经过长期的耐心钻研才能掌握,而且很多人即使穷尽毕生精力,也未必能达到理想的高度。至于初学的人,在着手研究极其困难(比如有关事物的精神和心理方面)的问题以前,不妨先从掌握较浅显的问题入手。比如遇到一个陌生人,一看之下就能辨识出他的历史和职业。这样的锻炼,看起来好像幼稚无聊,但是,它却能够使一个人的观察能力变得敏锐起来,并且教导人们应该从哪里观察,以及具体观察些什么。像是一个人的指甲、衣袖、靴子和裤子的膝盖部分,大拇指与食指之间的茧子、表情、袖口,等等,不论从哪一点来看,都可能获得有价值的信息。如果把得到的信息全部联系起来,还不能使案件的调查者恍然大悟,普通人是难以想象的。”

我读到这里,不禁把杂志往桌上一丢,大声说道:“真是废话连篇!我一辈子也没有见过这样无聊的文章。”“哪篇文章?”福尔摩斯问道。“唔,就是这篇文章。”我一面坐下来吃早餐,一面用小匙子指着那篇文章说,“我想你已经读过了,因为你在下边还画有铅笔道。我并不否认这篇文章写得很漂亮,但是读了之后,还是不免要生气。显然,这是哪一位饱食终日、无所事事的懒汉,坐在他的书房里空想出来的一套似是而非的谬论,一点都不切合实际。我倒愿意试一试把他关进地下火车的三等车厢里,叫他把同车人的职业一个个都说出来。我愿跟他打个赌,一千对一的赌注都行。”“那你就输了,”福尔摩斯安详地说,“那篇是我写的。”“是你?”“对啦,我在观察和推理两方面都具有特殊的才能,文章里所提出的那些理论,在你看来荒谬绝伦,其实非常实际,因为我就是靠着它们,才挣得这份干酪和面包的。”“你怎样靠它生活呢?”我不禁问道。“啊,我有自己的职业。我想全世界上干这行的人恐怕只有我一个。我是一个‘咨询侦探’,也许你能够理解这是一个什么行业吧?在这伦敦城中,有许多官方侦探和私人侦探。这些人遇到困难的时候就来找我,我就设法把他们引入正轨。他们把所有的证据提供给我,一般说来,我都能凭着对犯罪史的知识,把他们的错误纠正过来。你也许不知道,犯罪行为都有它非常类似的地方,如果你对一千个案子的细节都了如指掌,却对一千零一个案子不能解释,那才是怪事呢。雷斯瑞德是一位著名的侦探,最近在一桩伪造案里坠入迷雾,所以才来找我求助。”“还有另外那些人呢?”“他们多半是由私人侦探介绍来的,都是遇到些麻烦,需要别人加以指引的人。我仔细听取他们的事实经过,他们则听取我的意见。这样,费用就装进我的口袋里了。”

我说:“你的意思是说,别人虽然亲眼看见各种细节,但都无法解决,而你足不出户,却能解释某些疑难问题吗?”“正是如此。因为我有那么一种利用直觉分析事物的能力。间或也会遇到一件稍微复杂的案件,那么,我就得奔波一番,亲自出马侦查。你知道,我有许多特殊的知识,把这些知识应用到案件上去,就能使问题迎刃而解。那篇文章里所提到的几点推断法则,虽然让你觉得好笑,但在实际工作中,对我却有着无比宝贵的价值。观察能力是我的第二天性。咱们初次会面时,我就对你说过,你是从阿富汗来的,你当时好像还很惊讶呢。”“没问题,一定有人告诉过你。”“没有那回事。我当时一看就知道你是从阿富汗来的。由于长久以来养成的习惯,一系列的思索会在我的脑海中瞬间掠过,因而在我得出结论时,看似未加思索,中间却有着科学的推断步骤。在你这件事上,我的推理过程是这样的:‘这位先生,具有医务工作者的风度,却是一副军人气概。那么,显见他是个军医。他脸色黝黑,但是从手腕的白色皮肤来看,这并不是他原来的肤色,因而他很可能刚从热带回来。他面容憔悴,这就清楚地说明他久病初愈,而又历尽了艰苦。他左臂受过伤,因为现在动作起来还有些僵硬。试问,一个英国的军医,在热带地区历尽艰苦,并且臂部负过伤,这能在什么地方呢?自然只有阿富汗。’这一连串的思想,历时不到一秒钟,因此我便脱口说出你是从阿富汗来的。”

我微笑着说:“听你这样一解释,这件事倒是非常简单,这不禁让我想起埃德加·爱伦·坡作品中的侦探人物杜班。我真想不到,除了小说以外,世界上真有这样的人物存在。”

福尔摩斯站了起来,点燃他的烟斗,说:“你一定以为这是在称赞我了,但是在我看来,杜班根本是个微不足道的家伙。他先静默一刻钟,然后才道破大家的疑问,这种伎俩未免过于做作和肤浅了。不可否认,他的确有些分析问题的天赋,但绝不是爱伦·坡想象中的非凡人物。”

我问道:“你读过爱弥尔·加波利奥的作品吗?你对勒高克这个人物作何评价,他可算得上一个侦探吗?”

福尔摩斯轻蔑地哼了一声,恶声恶气地说道:“勒高克是个不中用的笨蛋。他只有一件事还值得提一提,就是他的精力。那本书简直使我腻烦透了,主题只是怎样去辨识不知名的罪犯。我能在24小时之内解决的问题,勒高克却费了六个月的工夫。有这么长的时间,真可以给‘侦探们’写出一本教科书了,教导教导他们应当避免些什么。”

听到他把我钦佩的两个人物说得一文不值,我心中自然恼怒,便起身走到窗口。望着热闹的街道,我自言自语地说:“这个人也许非常聪明,但是他却太骄傲自负了。”

他不满地抱怨说:“这些天来,一直没有罪案发生,也没有发现什么罪犯,干我们这行的人,头脑真是没用了。我深知我的才能足以使我成名。从古到今,从来没有像我这样的人,在侦查案件上既有天赋又有技艺。可是结果怎样呢?竟没有案件可以侦查,顶多也不过是些简单幼稚的罪犯,动机浅显易见,就连苏格兰场的人也能一眼识破。”

对于他的大言不惭,我余怒未息,但也只好换个话题,同时也想打击一下他的自视甚高,于是指着体格魁梧、衣着朴素的人说,“不知道他在找什么?”这个人正在街那边慢慢地走着,焦急地寻找着门牌号码。他的手中拿着一个蓝色大信封,分明是个送信的人。

福尔摩斯说:“你是说那个退伍的海军陆战队中士吗?”

我心中暗暗想道:“又在吹牛说大话了,他明知我没法证实他的猜测,所以才敢信口胡诌。”

这个念头还没有从我的脑中消逝,只见我们所观察的那个人在看到我们的门牌号码以后,从街对面飞快地跑了过来。随后只听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楼下有人用低沉的声音讲着话,接着楼梯上便响起了沉重的脚步声。

这个人一走进房来,便把那封信交给了福尔摩斯。他说:“这是给福尔摩斯先生的信。”

这正是把福尔摩斯的傲气挫一下的好机会,他方才信口胡诌,绝没想到对方正是来找自己的。我尽量用温和的声音说道:“小伙子,请问你的职业是什么?”“我是当差的,先生,”那人粗声粗气地回答说,“我的制服修补去了。”“你过去是干什么的?”我一面问他,一面略带恶意地瞟了福尔摩斯一眼。“中士,先生,我在皇家海军陆战轻步兵队中服役过。先生,没有回信吗?好吧,先生。”他碰了一下脚跟,举手敬礼,然后走了出去。三 一起惨案

福尔摩斯的推断法又一次得到了证明,这的确使我大吃一惊,因此我对他的分析能力也就坚信不疑了。但是在我心中仍然潜藏着某些疑问,唯恐这是他事先布置好的圈套,打算捉弄我一下。至于他这样做的目的何在,我就不能理解了。当我瞧着他的时候,他已读完来信,两眼茫然出神,若有所思。

我问道:“你怎么推断出来的呢?”

他粗声粗气地问道:“推断什么?”“嗯,你怎么知道他是个退伍的海军陆战队中士?”“我没有工夫谈这些琐碎的事,”他粗鲁地回答说,然后又微笑着说,“请原谅我的无礼。你把我的思路打断了,但这不要紧。那么说,你真的看不出他曾是个海军陆战队的中士吗?”“真的看不出。”“了解这件事是比较容易的,可是要说明我怎样了解它的,却不是那么简单。如果要你证明二加二等于四,你不免要觉得有些困难了,然而你却知道这是无可怀疑的事实。我隔着一条街,就看见这个人手背上刺着一只蓝色大锚,这是海员的特征。况且他的举止又颇有军人气概,留着军人式的络腮胡子,因而我便可以推断出,他是个海军陆战队员。他的态度有些自高自大,而且带有一些发号施令的神气,你一定也看到他那副昂首挥杖的姿态了吧。从他的外表看来,他又是一个既稳健而又庄重的中年人,根据这些情况,我就可以进一步推断出他当过中士。”

我情不自禁地喊道:“妙极了!”“这太平淡无奇了,”福尔摩斯说,“但是,从他脸上的表情看来,我认为他见到我十分惊讶,并且流露出钦佩的神情,同时也感到很高兴。哎呀,我刚才还说没有罪犯,看来我说错了,看看这个!”他说着就把送来的那封短信扔到我的面前。“哎呀,”我草草地看了一下,不由得叫了起来,“这真可怕!”

他很镇静地说:“这件事看来确实不寻常。请你大声地把信给我念一念好吗?”

下面就是我念给他听的那封信——

亲爱的福尔摩斯先生:

昨夜,在布瑞克斯顿路的尽头,劳伦斯丹花园街3号发生了一件凶杀案。今晨两点钟左右,巡逻警察忽见该处有灯光,因该房向来无人居住,故而怀疑出了问题。该巡警发现房门大开,前室空无一物,里面有男尸一具。该尸衣着齐整,袋中装有名片,上有“艾诺克·杰·德瑞博尔,克利夫兰”等字样。既无被抢劫迹象,亦未发现任何能说明致死原因之证据。屋中虽有几处血迹,但死者身上并无伤痕。死者如何进入空屋,我们百思莫解,深感此案棘手之至。希望你在十二时以前惠临该处,我将在此恭候。在得到您的回示前,现场一切均保持原状。如果不能莅临,亦必将详情奉告,倘蒙指教,则不胜感激之至。特白厄斯·葛莱森上

听我读完后,福尔摩斯说:“葛莱森不愧是伦敦警察厅中首屈一指的人物,他和雷斯瑞德都算是那一群蠢货中的佼佼者。他们两人也称得上眼明手快和机警干练了,但都因循守旧,而且非常厉害。而且他们彼此明枪暗箭、勾心斗角,就像两个卖笑妇人似的多猜善妒。如果这两个人都插手这件案子,一定会闹出笑话来的。”

看到福尔摩斯还在不慌不忙地侃侃而谈,我非常惊讶。因此大声叫道:“真是一分钟也不能耽误了,要我给你雇辆马车来吗?”“连去不去我还没有肯定呢。我确实是世界上少有的懒鬼,可是,那只是在我懒劲儿上来的时候,有时我也是非常敏捷呢。”“什么?这不正是你一直盼望着的机会吗?”“亲爱的朋友,这和我有什么关系呢?我如果把这件案子全盘解决了,肯定地说,葛莱森和雷斯瑞德这一帮人,会把全部功劳据为己有的。这是因为我是个非官方人士的缘故。”“但是他现在是求助于你呀。”“是的。他知道我胜他一筹,当我的面他也会承认。但是,他宁愿割掉他的舌头,也决不愿在任何第三者的面前承认这一点。虽然如此,咱们还是可以瞧瞧去。我可以自己单干,一个人破案。即使我得不到什么,也可以嘲笑他们一番。走吧!”

他披上大衣,那种匆忙的样子说明他跃跃欲试的心情已经压倒了无动于衷和消极冷淡的一面。

他说:“戴上你的帽子。”“你希望我也去吗?”“是的,如果你没有别的事情要做的话。”一分钟以后,我们就坐上了一辆马车,急急忙忙地向布瑞克斯顿路驶去。

这是一个阴霾多雾的早晨,屋顶上笼罩着一层灰褐色的帷幔,恰似下面泥泞街道的反映。我同伴的兴致很高,大谈意大利克里莫纳出产的提琴,以及斯特莱迪瓦利提琴,还有阿玛蒂提琴之间的区别。而我却一言不发,静悄悄地听着,因为沉闷的天气和这种令人伤感的任务使我情绪非常消沉。

最后,我终于打断了福尔摩斯在音乐方面的议论,说:“你似乎不大考虑眼前的这件案子。”

他回答说:“还没有材料哪。没有掌握全部证据之前,先作出假设来,这是绝大的错误。那样就会使判断产生偏差。”“你很快就可以得到材料了。”我一面说,一面用手指着前面,“若是我没弄错的话,这就是布瑞克斯顿路,那里就是出事所在的房子。”“正是。停下,车夫,快停车!”我们离那所房子还有一百码左右,他就坚持要下车,剩下的一段路,我们就步行。

劳伦斯丹花园街3号,从外表看上去就像一座凶宅。这里一连有四幢房子,离街稍远,两幢有人居住,两幢空着,3号就是空着的一座。空房的临街一面有三排窗子,因为无人居住,境况极为凄凉。尘封的玻璃上,到处贴着“招租”的帖子,好像眼睛上的白翳。每座房前都有一个草木丛生的小花园,把这几所房子和街道隔开。小花园中有一条用黏土和石子铺成的黄色小径,一夜大雨,到处泥泞不堪。花园围有矮墙,高约3英尺,墙头上装有木栅。一个身材高大的警察倚墙站着,周围有几个闲人,引颈翘首地往里张望,大概是希望能瞧一眼屋中的情景,但实际上他们什么都瞧不见。

我当时猜想,福尔摩斯一定会立刻奔进屋去,马上动手研究这个神秘的案件。可是他似乎并不着急,始终都是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在目前这种情况下,我认为这未免有点儿装腔作势。他在人行道上走来走去,茫然地注视着地面,不一会儿又开始凝视天空和对面的房子,以及墙头上的木栅。他这样仔细地察看以后,就慢慢地走上小径,或者应该说,他是从路边的草地上走过去的,目不转睛地观察着小径的地面。其间,他两次停下脚步,有一次我看见他还露出笑容,并且满意地欢呼了一声。在这潮湿而泥泞的黏土地面上,有许多脚印,但由于警察来来往往地从上面踩过,我真不明白福尔摩斯怎能指望从这上面辨认出什么。然而,至今我也没有忘记,那次他如何出奇地证明了他的敏锐观察力,因而我相信他必能看出许多我所看不出来的东西。

在这所房子的门口,有一个头发浅黄、脸色白皙的高个子,他是过来迎接我们的人,我看到他手里拿着笔记本。他跑上前来,热情地握住福尔摩斯的手说:“你来了,实在太好了。我把一切都保持原状未动。”“可是那个除外!”福尔摩斯指着那条小路说,“即使有一群水牛从这里走过,也不会弄得比这更糟了。不过没问题,葛莱森,你肯定自以为已得出了结论,所以才允许别人这样做的吧。”

这个侦探躲躲闪闪地说:“我在屋里忙着,我的同事雷斯瑞德先生也在这儿,我把外边的事都托付他了。”

福尔摩斯看了我一眼,嘲弄似的把眉毛扬了一扬,说:“有了你和雷斯瑞德这样的两位人物在场,第三个人当然就不会再发现什么了。”

葛莱森搓着两只手,很得意地说:“我认为我们已经竭尽全力了。这个案子的确很离奇,我知道这正适合你的胃口。”“你没有坐马车来吗?”福尔摩斯问道。“没有,先生。”“雷斯瑞德也没有吗?”“他也没有,先生。”“那么,咱们到屋子里去瞧瞧。”

福尔摩斯问完这些前后不连贯的话以后,便大踏步走进房中。葛莱森跟在后面,脸上露出惊讶的神色。

有一条短短的过道通向厨房,过道的地上没有铺地毯,灰尘满地。过道左右各有一门。其中一扇分明已经有很长时间没开过了。另一扇是餐厅的门,惨案就发生在这个餐厅里面。福尔摩斯走了进去,我跟在他后面,心情异常沉重,这是因为死尸所引起的。

这是一间方形大屋,由于没有家具,显得格外宽大。墙壁上糊着廉价的花纸,有些地方已经斑斑点点地有了霉迹,有些地方还大片大片地剥落下来,露出里面黄色的粉墙。门对面有一个漂亮的壁炉,壁炉框是用白色假大理石做的,炉台上放着一段红色蜡烛头。屋里只有一个窗子,空气异常污浊,室内光线因此非常昏暗,到处都蒙上了一层暗淡的颜色。屋内积了很厚的一层尘土,更加深了这种暗淡的色调。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景象都是我后来才看到的。当我刚进去的时候,注意力全部集中在那具万分可怕的尸体上。他僵卧在地板上,一双茫然无光的眼睛凝视着褪了色的天花板。年龄大约有四十三四岁,中等身材,宽宽的肩膀,一头黑黑的鬈发,并且留着短硬的胡子。身上穿着厚厚的黑呢礼服上衣,有着洁白的硬领和袖口,里面是背心,下面是浅色裤子。身旁地板上有一顶整洁的礼帽。另外,死者紧握双拳、两臂伸张、双腿交叠,看来在他临死的时候,曾经有过一番痛苦的挣扎。他那僵硬的脸上露出恐怖神色,据我看来,这是一种愤恨的表情,是我生平所没有见过的。可想而知,凶恶的面貌,加上龇牙咧嘴的怪状,再配上那副低削的前额,扁平的鼻子和突出的下巴,看起来像怪兽一样恐怖。此外,那种极不自然的痛苦姿态,使他的面貌变得越发恐怖。我曾经见过各式各样的死人,但是这个伦敦市郊大道旁的黑暗污浊房屋中的恐怖景象,还没有见过。

一向瘦削而具有侦探家风度的雷斯瑞德,这时正站在门口,他向福尔摩斯和我打过招呼说:“这件案子一定会轰动全城的,先生。我也不是一个没有经验的新手,可是我还没有见过这样离奇的事。”

葛莱森问道:“没有什么线索?”

雷斯瑞德随声附和说:“一点也没有。”

福尔摩斯走到尸体跟前,跪下来全神贯注地检查着。“你们肯定没有伤痕吗?”他一面问,一面指着四周的血迹。

两个侦探异口同声回答说:“确实没有。”“那么,这些血迹一定是另一个人的喽,也许是凶手的。如果这是一件凶杀案的话,便使我想起了1834年死在乌特勒克市的范·简森,他当时就是这种死状。葛莱森,你还记得那个案件吗?”“不记得了,先生。”“你真应该把这个旧案重读一下。世界上本来就没有什么新鲜事,都是前人做过的。”福尔摩斯说话的时候,灵敏的手指这里摸摸,那里按按,一会儿又解开死人的衣扣检查一番,那种茫然的神情又出现在他的眼中。应该说,福尔摩斯检查得非常迅速,而且出乎意料地细致入微。最后,他嗅了嗅死者的嘴唇,又瞧了一眼死者起了皮的靴子底部。忽然问道:“尸体一直没有动过吗?”“除了进行必要的检查以外,再没有动过。”“现在可以把他送去埋葬,再没有什么需要检查的了。”

葛莱森已经准备好,一声招呼后,四个人用担架把死者抬了出去。然而,在他们抬起死尸时,一枚戒指忽然滚落在地板上了。雷斯瑞德连忙拾了起来,莫名其妙地瞧着。

他叫道:“一定有个女人来过。这是一只女人的结婚戒指。”

他一边说着,一边把戒指拿给大家看。我们围上去看了。这只朴素的金戒指无疑是新娘戴用的。

葛莱森说:“这样一来,案件更加复杂化了,天晓得,这个案子本来就够复杂了。”

福尔摩斯说:“你怎么就知道这只戒指不能使案子更清楚呢?这样呆呆地瞧着它是没有用处的,你在死者的衣袋里检查出什么了吗?”“都在这儿,”葛莱森指着楼梯最后一级上的一小堆东西说,“一只金表,编号97163,伦敦巴罗德公司制。一根又重又结实的爱尔伯特金链。一枚金戒指,上面刻着共济会的会徽。一枚金别针,上边有个虎头狗的脑袋,狗眼是两颗红宝石。俄国制的名片夹,里面有一张印着‘克利夫兰,艾诺克·杰·德瑞博尔’的名片,这和衬衣上的EJD三个缩写字母相符。没有钱包,只有些零钱,一共七英镑十三先令。一本袖珍版的薄伽丘《十日谈》,扉页上写着约瑟夫·斯坦格森。还有两封信,一封是给德瑞博尔的,另一封是给约瑟夫·斯坦格森的。”“寄到什么地方?”“河滨路美国交易所,留交本人自取。两封信都是从盖恩轮船公司寄来的,内容是通知轮船从利物浦出发的日期。可见这个倒霉的家伙正要回纽约去。”“你们调查过这个斯坦格森吗?”“先生,我当时立刻就调查了。”葛莱森说,“我已经把广告稿送到各家报馆去刊登,另外又派人到美国交易所去打听,现在还没有回来呢。”“你们跟克利夫兰方面联系了吗?”“今天早晨我们就拍出电报去了。”“我们把这件事详细说明了一下,并且对他们说,希望告诉我们任何有帮助的信息。”“你没有提到你认为是关键性问题的细节吗?”“我问到了斯坦格森这个人。”“没有问到别的?难道整个案子里就没有一个关键性的问题?你不能再拍个电报吗?”

葛莱森生气地说:“我在电报上把我要说的都说了。”

福尔摩斯暗自笑了一笑,正要说些什么,雷斯瑞德又来了,扬扬得意地搓着双手(我们和葛莱森在屋里谈话的时候,他是在前屋里)。“葛莱森先生,”他说,“我刚才发现了一件至为重要的事情。要不是我仔细检查了墙壁,就把它漏过了。”这小个子说话时,眼睛闪闪有光,显然是因为他胜过了同僚一招而自鸣得意。“到这里来,”他一边说着,一边迅速回到前屋。由于这里的尸体已经抬走,空气似乎清新了许多。“好,请站在那里!”他在靴子上划燃了一根火柴,举起来照着墙壁。“瞧瞧那个!”他得意地说。

我前面说过,墙上的花纸已经有许多地方剥落了下来。就在这个墙角上,在有一大片花纸剥落了的地方,露出一块粗糙的黄色粉墙。在这处没有花纸的墙上,有一个用鲜血潦草写成的字——瑞琪(RACHE)。“你对这个字有什么看法?”这个侦探像马戏班的老板夸耀自己的把戏一样,大声说道,“这个字之所以被人忽略,是因为它在屋中最黑暗的角落里,谁也没有想起到这里来看看。这是凶手蘸着自己的血写的。瞧,还有血顺着墙壁往下流的痕迹呢!从这点就可以看出,无论如何这绝不是自杀。为什么要选择这个角落写呢?我可以告诉你,因为壁炉上的那段蜡烛,当时它是点着的,这样一来,这个墙角就是最亮而不是最黑暗的地方了。”

葛莱森轻蔑地说:“可是,你就是发现了这个字迹,又有什么意义呢?”“什么意义?这说明写字的人是要写一个女人的名字,但是有什么事打搅了他,因此他没来得及写完。你记住我的话,等到全案弄清楚以后,你一定能够发现一个名叫‘瑞琪’的女人,以及她和这个案子的关系。你现在尽可以笑话我,福尔摩斯先生,你也许是非常聪明能干的,但归根结底,姜还是老的辣。”

福尔摩斯听了他的推断后,不禁纵声大笑起来,此举显然激怒了这个小个子。福尔摩斯说:“实在对不起!你的确是我们三个人中第一个发现这个字迹的,自然应当归功于你。而且如你所说,由此可以充分看出,这字是昨夜惨案中另一个人写的。我还没来得及检查这间屋子,你如允许,我现在就要进行检查。”

他说着,很快地就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卷尺和一个很大的圆形放大镜。他拿着这两样工具,在屋里默默地走来走去,有时站住,有时跪下,有一次竟趴在地上了。他全神贯注地工作着,似乎把我们全都忘掉了。同时,他一直自言自语地低声嘀咕着,一会儿惊呼,一会儿叹息,有时吹起口哨,有时又像充满希望和受到鼓舞似的小声叫起来。我在一旁观察他的时候,不禁想起了训练有素的纯种猎犬,在丛林中跑来跑去,狺狺吠叫,一直到它嗅出猎物的踪迹才肯甘休。福尔摩斯一直检查了20分钟,小心翼翼地测量了一些痕迹之间的距离。至于这些痕迹,我是一点也看不出什么玄妙的。偶尔他也令人不可思议地用卷尺测量墙壁。后来,他小心翼翼地从地板上捏起一小撮灰土,并且把它放在一个信封里。接着,他用放大镜检查了墙壁上的血字,非常仔细地观察了每个字母。最后,他似乎很满意了,就把卷尺和放大镜装进衣袋中去,微笑着说:“有人说,‘天才’就是无止境地吃苦耐劳,这个定义下得很不恰当,但是在侦探工作上倒还适用。”

葛莱森和雷斯瑞德始终带着好奇和轻蔑的目光,持续关注着这位私家同行的举动,但他们分明还没有看明白。我现在已经渐渐明白,福尔摩斯的每个最细微动作,都具有他实际而又明确的目的。

他们两人同声问道:“先生,你的看法怎么样?”

福尔摩斯说:“如果要我帮忙的话,不免会夺取两位在这个案件上所要建树的功劳,既然你们现在进行得很顺利,我不便从中插手。”这话中满含讥讽意味,他接着又说:“如果你们能把侦查的进展随时相告,我也愿意协助。现在,我要和发现这个尸体的警察谈一谈,你们可以把他的姓名、住址告诉我吗?”

雷斯瑞德看了看他的记事本说:“他叫约翰·伦斯,现在下班了。你可以到克灵顿花园路奥德利大院46号去找他。”

福尔摩斯把地址记了下来,说:“医生,走吧,咱们去找他。”转而又对两个侦探说:“我告诉你们一个已经确认的信息,这是一起谋杀案。凶手是个男人,身高六英尺以上,正值壮年。照他的身材来说,脚小了一点,穿着一双粗平方头皮靴,抽的是印度雪茄烟。他是和被害者一同乘坐四轮马车来的,这个马车用一匹马拉着,那匹马有三只蹄铁是旧的,右前蹄则是新的。这个凶手可能脸色赤红,右手指甲很长。虽然仅仅是几点迹象,但是这些对于你们两位也许有点帮助。”

雷斯瑞德和葛莱森彼此面面相觑,露出一种表示怀疑的微笑。

雷斯瑞德问道:“如果这个人是被杀死的,那么又是怎样被谋杀的呢?”“毒死的。”福尔摩斯简单地说,然后就大踏步地向外走了,“还有一点,雷斯瑞德,”他走到门口时又回过头来说,“在德文中,‘瑞琪’是复仇的意思,所以别再浪费时间去寻找那位‘瑞琪小姐’了。”

讲完这几句临别赠言以后,福尔摩斯便转身离开了,剩下这两位敌手目瞪口呆地站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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