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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2-17 07:5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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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居延安

出版社:复旦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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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问乡关

莫问乡关试读:

话语,生命原始节律的搏动

宋怀强

早在二〇〇七年夏季,坐在耶鲁大学图书馆庭院的椅子上与居延安教授探讨“跨语沟通”话题时,曾约定我来诵读他的长篇小说《白兰地》。没想到《白兰地》还没开读,他就给我传来了《莫问乡关》散文集的书稿。开卷是他的一篇解题序文,题为“

潇潇雨落写散文

”,我当即诵读起来,读到最后一句“莫问乡关何处是,听任潇潇雨落声”,我不禁泪流满面。

是他话语推助的生命原始节律的搏动让我感动了!我再读,眼前展现了唐代诗人崔颢与宋朝词人柳永的无声对歌。作为唐诗七绝之首的崔颢的《黄鹤楼》有句:“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落魄词人柳永三百年后写了一曲《凤凰阁》,吟出“相思成病,那更潇潇雨落”的哀怨。居延安合着唐宋两大家,唱出“莫问乡关何处是,听任潇潇雨落声”绝句,一字一声,字字钻心,声声镇魂,唱出了生命的原始节律。

我忍不住又读了他的“苍茫大地”一文,边读边感应着他在天上飞、飞向黄土地的潇潇声,听着他一次又一次的“俄狄浦斯恋地情结”的无奈诉吐。一时间,我分不清究竟是他在吟唱,还是我在诵读,辨不出到底是他在寻觅灵魂的牵引轨迹,还是我在搜索生命原始搏动的节律。我不知道,话语的魔力为何如此神奇,可以这般跨越时空、穿透心界、引起共鸣?

产生于殷商时代的甲骨文,距今已有三千多年的历史。自从有了文字,就有了记载历史的散文,但我们的祖先,早就开始用口语来讲述远古的故事了,早就用口语来传授生命的原始体验了。人类的文明史,先有口语,后有文字;口语走一步,文字跟一步;唇齿相依,相依为命,用声音和图画编织着人类生命的美妙节律。

甲骨文记史散文之后的古代散文有经、传、史,包括了先秦、两汉、唐宋、明清各代散文,题材无所不包。它们尽管区别于韵文、骈文、诗词,不重押韵,不重排偶,但都是可以诵读的,都是朗朗上口的,其美也恰恰在它们的诵读性、音乐感,它们的美学价值从来不亚于唐诗宋词的。

现代散文,通指不注重韵律的所有散体文章,与戏剧、小说、诗歌一样,是一种包括随笔、杂文、日记以至当今博客在内的“散而不乱”的文学体裁。令人欣喜的是,散文家们依然注重话语的音乐感和诵读性。

古往今来,散文之美,不仅在其立意,而且在其话语的洒脱、随意和上口。好散文,大凡都是诵读上品。居延安的《莫问乡关》正是这种诵读上品之中的上品,集子中收录的长短不一的文章,以其极具诵读性和音乐感的话语,记载了一个默默学人对生命原始节律搏动的理解和演绎。

我捧着朋友的《莫问乡关》,诵读着“莫问乡关何处是,听任潇潇雨落声”绝句,与一个海外游子同唱一首远在天边、近在耳旁的生命之歌!潇潇雨落写散文(代序)居延安

清晨醒来,雨声不断,淅淅沥沥,滴滴答答。匆匆起身,向外望去,晨色苍茫,宛如暮影,似真似梦。恍惚之间,来了宋代词人柳永的“对潇潇暮雨洒江天”的佳句,借“潇潇暮雨”来欣赏晨雨飘洒之淅沥、落地之滴答,莫非晨梦未醒之故?转而柳永又送来“相思成病,那更潇潇雨落”的缠绵句式。“潇潇雨落”,这正是我在寻找的四字,没有什么词语搭配比这四字更贴切更美丽的了!我顿然悟觉,散文之美全在“潇潇雨落”四字。

忽而又想,潇字单用,即谓江之深、水之清,湘江支流潇水之谓潇水,大约就是这个意思。“独立寒秋,湘江北去”,但长江,黄河,中华九江,都是向东流的,人问为何唯独潇水的母亲湘江偏偏要向北流呢?这是不是她的不顺东流的个性?难道写散文,还要讲文清笔傲、个性之不顺东流?应该是的。进而再想,潇水的母亲湘江,最终还是涌入洞庭湖归顺长江的。是不是散文再有个性、再具傲骨、再怎么散法,总要讲究归顺、顺应天意的?

屋外,晨雨潇潇,滴滴答答、淅淅沥沥地落着。这雨落得多从容多随意,多像生命原始脉动的节律。潇潇雨落,难道果真隐藏着写散文的大法?写散文难道果真要一如潇潇雨落,写出自然,写出生命的脉动来?

再想开去,过日子不也是这样,怎能太过强求呢?寄居海外二十年,慢慢地也学会了消解乡愁的好办法。每当下雨时,总要听那滴答声、那潇潇声,听着听着,那雨就像落在了我心里,一点一滴地渗入,把我乡愁的焦躁稍稍地抚平了些。这真是:莫问乡关何处是,听任潇潇雨落声。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七日

一 苍茫大地

苍茫大地

我真正开始魂飘“海洋文明”的那年,正是曾轰动一时的电视政论片《河殇》在中国大陆播放的一年。离开黄土地并非受到《河殇》鼓舞后的举动——我是出了国门之后才读到《河殇》一片的解说词的。说真正开始魂飘,是因为之前已有过多次“近乎魂飘”的体验。

我的所有“魂飘”体验都是飞上天空之时,又必须是远离黄土地的。生命第一次魂飘体验,是从上海虹桥飞往非洲,那是有生以来第一次坐飞机。记得那天夜里,飞机从跑道上腾空的那一刹那,有一种“壮士一去不复还”的悲切感觉。向上看天,星辰点点、混混沌沌;向下看地,孤灯闪烁、故土远去。飞飞停停,停停飞飞,向西飞了五天五夜,越飞越远,终于飞到了大西洋的西海岸。当飞机贴着海面降落于那个陌生的国度的时候,在我的脚跟还未踩在人家的国土上,一种近乎魂飘的感觉油然从心中升起。我竟然开始回头望了,盼着早日回到地球的东头,回到那贫穷的黄土地。

近乎魂飘的第二次体验是飞向太平洋的一次跨国旅行,第三次又飞大西洋,然后是南太平洋。从太平洋到大西洋再到太平洋,从亚洲到非洲,到欧洲,到北美,到澳洲,再回亚洲,我多少次从天上向下看,总看到地球上的土地与大海是连在一起的,大地尽处总是海,海洋穷时总有地,大地与海洋永远是拥抱一起的。中国与亚细亚的“土地文明”,与西方的“海洋文明”,尽管隔着千山万水,但从来就是连着的。不仅在地理上相互连接,而且文明形成的过程也有异曲同工之妙:都夹杂着掠夺和杀戮的。谁人不知“文明”——海洋文明也好,土地文明也好,既是对“野蛮”的反动,又是对“野蛮”的升级?

二十年来我一直在飞,来回地飞翔于“海洋文明”与“土地文明”之间,越飞越觉得魂飘天地之间,越飞越觉得神难守心难安。

多少次从北美东海岸腾空,朝着西北方向飞,边飞边在心里唱:“我在天上飞,飞向黄土地!”

快要临近北极时,我会不时地从机窗向下望,看那覆盖着北国大地的冰川,看寒光闪闪、寂寞空旷的地貌,总猜想着生命的原始密码是否就隐藏在苍茫的太虚之中。

在天上飞翔,会给人一种离神近了些的感觉。上帝不就在天上吗?不然为何要说“天堂”呢?不然为何要说“地狱”呢?活着的人都没见过上帝的模样——除了虚幻以外,也没有体验过天堂的美好日子——除了想象以外。但是人,大多知道“地狱”是什么,包括那些只在地狱门口徘徊过的男男女女。

坐在温暖舒适的机舱座位上,我常想此生此时,若逼我作出“天堂”与“地狱”的选择,我选上天呢还是入地?我想我都不要。若二者必取其一,那么还是让我下地(狱)吧。我不是不要信上帝,更不是不要信天堂——尽管它们太高太远太虚。我选下地,是因为我原本是从地上来的。人,都是只知地而不知天的。要知天为何物,只有到了死后。

说到死,人在天上飞翔,还真会想象长卧北极冰川的死亡感觉——这种死法也比“死了上天”来得实在。“人生自古谁无死?”死这个话题,五岁小孩就开始想了,会一直想到百年之日。死亡话题若在北极上空思考,是最能达到浪漫境界的。但浪漫常常是暂时的,一旦飞机受气流影响颠簸起来,我,与所有乘客一样,会立即从梦幻中惊醒,在意志层面上清醒地对自己说,这飞机是不可掉到北极的冰床上去的,那里太冷、太寂寞了,哪比去黄泉来得温暖、来得热闹!

此时我心里又会唱起那“我在天上飞,飞向黄土地”的自编歌词,整个身心再次荡漾在“俄狄浦斯恋地情结”的温馨之中。我会自得起来:关于死亡的浪漫遐想,怎能与“俄狄浦斯恋地情结”的美丽相比呢?

我总挂念着两个故事里的人。一个故事是山西作家郑义讲的,说八十年代时候,黄河边上有个村子,村子的农民是靠着黄河水维持生计的。因为航运衰败,又没有耕地,国家把他们迁移到了别的地方,给他们分了地,盖了房。但过了几年后,这些人又一个一个地回到了黄河边上,住进了过去的窑洞里。郑义说,他开始时怎么都不能理解,这是出于一种什么样的心理?后来经过长时期的思索后,体会到这是“人与土地的一种永远说不清楚的感情上的联系,血肉般的联系”。郑义是对的,这就是我生造借用的那个心理学名词:“俄狄浦斯恋地情结”。

另一个故事是山东作家张炜讲的,说有两个老头,十几岁时闯东北,七八十岁时,又回到了自己的出生地——一个离黄河入海口二十多里的村庄。再回东北的时候,他们是每人从地里包了一包土走的。走的前一天晚上,两个老人搂抱着,在炕上滚动着,整整哭了一夜。张炜说,他“一直到现在也搞不明白,这包泥土里边有什么东西?”作家是谦虚了,他一定知道,这泥土里包的是两位老人的母亲黄河的骨血。

我仍在天上飞,从北极向南飞。一旦飞机过了冰川带,太阳就把飞翔的影子照在了苍苍茫茫的黄土地上。我心里仍在唱:“我在天上飞,飞向黄土地!”我已经看到了家,看到了家门口坐着晒太阳等着儿子归来的老母亲。“大禹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的故事读小学就念了,传说大禹治水,娶妻涂山女四天后就离开了家,一走就是十三年,没有回过一次家。我以为这是一种最了不得的品格、最了不得的毅力。我二十年飞了地球五十圈,为的就是回一次家看老母一面,再闻闻家乡泥土的清香气。为的只是见一面,为的只是闻一闻。想到大禹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所展现的品格和毅力,再想到毛泽东写的那首将留香千古的《沁园春·长沙》,词中呼出的“苍茫大地,谁主沉浮”的绝唱,我的“魂飘”,我的“俄狄浦斯恋地情结”,就很有点无病呻吟了。

无病呻吟也罢,我心里继续唱着:“我在天上飞,飞向黄土地!”心里的歌总夹杂着魂飘天地之间的迷茫,伴着“俄狄浦斯恋地情结”的背景低吟。

山西行小记

从我踏上承载着五千年历史的山西土地的那一刻起,我就觉得那里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一砖一瓦、一牛一羊,都给人一种沉甸甸的感觉。我曾与山西朋友约定,回去后一定写一篇“山西行小记”,把我那沉甸甸的感觉记录下来。回美国后,曾几次提笔,但都未能写下一字半句。心里着急,想现在不写,以后更难写了,但越急笔越重。我想大概是山西厚重的历史和文化把我压住了,让我的直观经验难以用话语表述出来。

我知道,假如不把压着我的那无形的经验重物推开,我就无法写出我经历的那种沉甸甸的感觉。我决心暂时忘却山西和她的五千年,暂时忘却我在千年古道上掠过的阵阵心颤。我让自己走向与山西根本无关的一个地方和一个人物,那就是维也纳和十九世纪作曲家贝多芬。紧接着我又横跨大西洋快步走向与三晋也毫不相干的美国新英格兰,走向近代哲人爱默生。我料定,贝多芬和爱默生握着开解我沉重心结的钥匙。

现在是九月二十七日的早晨,康涅狄格州已届初秋,屋外雨声滴答,屋内灯光昏暗。我伏在西哈特福德家里的书桌上,专心地听着贝多芬的升C小调钢琴奏鸣曲《月光》,像早年欧洲那些音乐评论家们一样,猜想着这位传奇作曲家心里唱出的旋律:初听真像瑞士琉森湖上月光随波而动的美丽夜色,再听又像已失聪但仍在热恋中的贝多芬正为失去黛莉冉而“忧郁、哀诉和痛哭不止”,再细听又像“从望不见的灵魂深处,忽然升起的静穆的声音。有一些声音是忧郁的,充满了无限的愁思,另一些是沉思的,纷至沓来的回忆和阴暗的预兆”。

在贝多芬送来的《月光》照耀下,我带回美国的常家庄园和晋祠,五台山扛了几百年的菩萨顶、南山寺和老爷庙,五台山至大同的公路两旁的群山峻岭、牛马猪羊和让我目瞪口呆的悬空寺,傲视塞外达千年之久的应县木塔,还有那看不完的云冈石窟中的佛像菩萨们,从我心底慢慢地浮起。恍惚之间,《月光》中的琉森湖,在我眼前突然地变成了穿越晋陕大峡谷的黄河壶口瀑布,浪漫而飘忽的瑞士琉森湖上的悲凉月光,瞬间在我眼前变成了呼啸而过、吼声大作的壶口瀑布的豪迈奇观。壶口瀑布位于陕西省宜川县之西和山西省吉县之东,其奇妙就在于跨在了中国两个文化大省之间。人说,中华文化地下五千年在陕西,地上五千年在山西。当全世界异口同声地赞美华夏文化五千年的时候,当所有中国人津津乐道于地下、地上五千年文化的深厚积淀的时候,没有人会提到目击了人间沧桑五千年的壶口瀑布的撕裂心肺的吼叫。壶口瀑布上空两侧,是否从未荡漾过飘忽于瑞士琉森湖上月光的浪漫和闲情逸致?是不是因为她目睹了太多的兵荒马乱和朝代更替、太多的家破人亡和民不聊生?

我从未去过壶口瀑布,但她在我心中超验地升起了,《月光》曲让我超验地听到了她的呐喊和痛苦挣扎。我在《月光》的引照下,在屋外淅淅沥沥的雨声中,重新翻开了历史案卷,一条既模糊又清晰的远古文明轨迹呈现在我的眼前。山西北有长城一线阻挡,东有太行横卧雄踞,西和南有黄河汹涌护托,再借来五台、恒山、太岳、中条、吕梁众山,纵横于地,进能攻,退能守,引敌入瓮能全歼于三晋之地。仗着这样的地势,山西自古以来就是兵家必争之地。五千年之前,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战争就是在山西爆发的,黄帝族是在灭杀了别族之后,才创造了既灿烂又带着血腥味的华夏文化的。山西古代的名将故事,如战国时期的廉颇和李牧,汉代的卫青、李广和霍去病,三国的关羽和张辽,唐代的尉迟恭和薛仁贵,宋代的威震四海的杨家将,人们总是津津乐道于他们的传奇色彩,而很少去想这些故事背后的尸横遍野的血泪代价。我问自己:一个精彩的文明故事,由一万颗人头来换,值得吗?我不禁毛骨悚然,觉得心里有话要说,要对承载了华夏文化重中之重的山西大地说,要对那些为创造精彩文明故事而奉献了血和生命的历代山西先辈说。

贝多芬的《月光》能给我些许心灵上的启迪,但我渴望超验、渴望跨越理性、渴望与神直接交流。我知道我必须从爱默生那里获得帮助。爱默生这位领导过美国超验主义思想运动的哲人,在西方出现第一部《道德经》译本之前九年就逝世了,但他的思想、话语风格以至神秘主义的内核,与老子有着极其相似之处。新英格兰是爱默生的故乡,我的居住地,离这位“美国老子”就两个小时的车程。

从五台山、悬空寺、应县木塔和云冈石窟回来之后,我被山西佛教文物的厚重压着喘不过气来,佛教香火仪式的炙热进一步把我推向了爱默生的超验主义。

去云冈石窟是离开山西的那天,天高云淡,烈日炎炎。看石窟洞里一动不动地端坐了六百年的菩萨们,他(她)们的身子都是那么高大和挺拔,他(她)们的面庞都是那么清丽和慈祥,都在静静地保佑着芸芸众生的福祉。我一边默默地走、虔诚地看,一边听朋友介绍石窟佛像的历史。回到美国后,我总忘不了从北魏开始就在云冈石窟里坐着的、坐了六百年的菩萨们,一直感悟着他们的象征意义和神力。我越想越感到,石窟里一直弥漫着的并不是菩萨的神力,而是宗教组织和仪式化的宗教信仰的经验和理性。山西各地寺庙里的千百尊佛像,其神态之逼真、色彩之鲜丽、制作工艺之精到,还让我感触到宗教组织和组织化的宗教仪式背后的历代政治之手。

爱默生领导的超验主义思想解放运动,早在十九世纪中期就提出超越经验和理性的可能性,与神进行直接交流的可能性。记得我们是在七月二十九日下午到达五台山的,在旅店稍作安顿后,就直奔大名鼎鼎的南山寺。不巧一位前副总理在山上,山下的警察要我们稍等勿躁。我们赶紧掉头,去了菩萨顶,在气喘吁吁中拜了诸菩萨。折回南山寺时,已是夕阳西下。在暮色苍茫中,读慈禧书赐南山寺普济和尚御匾上“真如自在”四字,懵懵然倒真有“真如自在”之感。回到美国之后,我总忘不了南山寺沉落在暮色中的端庄和美丽,我在想,这种端庄和美丽,是神授的还是自然的?如果是神授的,那么一定是自然的,而自然描绘的图画必定又是神笔所为。但这神,不一定是佛教的菩萨,也不一定是基督教、天主教中的上帝。这神,我以为就在人自己的身上,在人自己的眼中、自己的心里。我开始劝导自己,要信佛,但不必去五台山,不必削发为僧,不必进庙念经,不必磕头拜佛。信佛,就信在心里,信在善心的日常修炼上。我突然悟觉,步入云冈石窟,亲登五台山,去了那些庄严肃穆的寺庙,第一次让我超越直接经验,第一次让我抵抗顺应了千百年的理性,让我大不恭地用自己的步伐,捧着自己心中的虔诚,走向自己的慈祥、博爱、美丽的佛。

我踩着贝多芬的《月光》,搭着爱默生的肩,温习着山西行逗留的每一站、走过的每一步,在屋外催眠般的滴答雨声中,半梦半醒之间,又回到了那天,看到那位穿着打了褶的西装、戴着褪了色的鸭舌帽、挥着歪歪长鞭的牧羊人,赶着一群温顺的羊,在公路正中慢步向我们走来。那是此次山西行最让我感动的一个场景。我一直惦记着山西的那群羊和他们的主人,后悔未能向那山西牧羊人敬根烟、送去一个问候,因为我知道,下次再去山西,那群美丽善良的羊或许早已成了餐桌上的美肴,那位举着羊鞭但从未舍得甩一下的牧羊人或许仍在怀念着他的羊群们。

山西文化的厚重和这种厚重给我造成的心理压力,想到那群善良可爱的羊,也顿时释然了。

新英格兰的雪

从分子结构上说,雪,就是水,全世界都一样。新英格兰的雪,与美国其他地方的雪一样,与长年覆盖着珠穆朗玛峰的雪也一样。但雪的下法不一样。大凡有四个不一样:一是下雪的日期 (Date),二是雪下的厚度 (Depth),三是雪的密度(Density,即水的含量),四是雪落到地面之后能延续的时间 (Duration)。这四个英文单词都是以D起首的,所以有“四个D”的说法。来新英格兰二十年,我对这“四个D”感受颇深,感受最深的是内心对雪的喜爱和对雪的美学价值的思索。雪,就像自然界赐给人类的其他母题一样,对社会、对这个地球村、对整整一个时代乃至一个国家的国民性都会产生巨大的影响。

我写新英格兰的雪,不是因为美国的雪都下到了这里,尽管美国历史上曾有过一场特大暴风雪,席卷过包括新英格兰等六个州在内的整个东海岸。其实新英格兰的降雪量并不总是很大的。美国有四大雪城,都在纽约州,它们是水牛城 (Buffalo),罗彻斯特 (Rochester),“雪里过市”(我的特殊译法,英文名叫Syracuse),和纽约市 (New York),每年冬天的降雪量据资料介绍在一点八三至二点七四米左右。我以为麻省的波士顿也该在雪城之列,但事实上波士顿下的降雪量还不如科罗拉多州的丹佛市。到美国之前,我从未想到这个国家下的雪竟然可以影响到它的国民性。雪对美国人,特别是东部、东北部、北部、中西部的美国人竟然会这么重要。位于东北部的新英格兰和新英格兰最有名的城市波士顿,和习惯上不包括在新英格兰区域内、离康州仅咫尺之遥的纽约市,拥有丰富的历史、文化和说不完的故事。在美国建国头半个世纪,对新英格兰人、纽约人乃至居住在其他地区的美国人来说,白雪是道德的象征,因为人们认为雪是最纯洁的。一八八八年,美国东部,包括新英格兰和大纽约地区,经历过一场前所未有的暴风雪。这场暴风雪影响了几代人对雪、对大自然的认识,之后美国人对雪的浪漫追求大大地减少。上世纪二十年代开始,由于汽车业的兴起,人们对道路条件的要求上升到空前的位置,雪很自然地成了对驾驶者的挑战。从那时开始,人们更是对雪的浪漫主义转向对它的“警惕”和“商业化”利用,滑雪渐渐成为一种时尚。近三十年来,由于对地球气温上升的普遍担忧,美国人又开始怀念雪,对雪产生了新的罗曼蒂克。雪成了当今美国人甚至整个人类的“已经失去了的天真无邪”的象征。

雪到底是什么?我到底为何对新英格兰的雪惜爱有加呢?

要为自己找到注解,可以到梦中去寻找雪的与神共舞的朦胧画面,但是不必,因为现实中的新英格兰的雪更加美丽更加富有诗情。就像年年看枫叶一样,每年秋去冬来,我总把每场落雪看作是洗礼自己灵魂的一次机会。

晚来天欲雪,有朋自天降,不亦乐乎!我就等着,不时地向天上看,这是从天上来的客人啊!它来时总是轻轻地、慢慢地,没有丝毫招摇,没有前呼后拥,总是一声不响地来的。它是那样的平静、低调,那样的随意、自然。看到雪的飘落,我总联想到“从容”的含义。雪的从容的飘落,总让我回到孩童时候无忧无虑的生活节奏。现代人,特别是现代的美国人,样样都有,独缺从容。我在美国,吃饭吃不从容,走路走不从容,读书读不从容,整日感到自己是辆在高速公路上跑的车,天天处于匆匆奔忙之中。从容已是现代人永远失去的昔日的梦。新英格兰落雪的从容实在是当今世界少有的美丽景观。

看着新英格兰的飘落的白雪,我会缓缓走进天降的从容氛围,仰面张口,让雪花落在我的嘴里、我的脸上,让阵阵清凉进入我的体内。我意识到,雪是冷的。我喜爱雪,就爱它的清冷的气质。为人在世,过于清高不好,但也不必把过多的热情、过多的鲜花去献给高官、献给富豪、献给名人。对这些命运的幸运者,应该像雪对世界一样,还是冷一点的为好。锦上添花常像画蛇添足一样多余和难看,雪中送炭却是我们这个文明世界所要的、所缺的。常把关爱送给穷人、弱者和无权无势的平民,送给那些最需要关爱的人有多好!

都说美国是个法制国家,都说美国生意人老实,都说在美国有民主,有嘴就可说话。我在美国二十年,很有点进入了圈内,学界、商界、政界各色人等,以至社会上的三教九流,都有所接触,我既看到了美国强盛的原因,也看到了一个民主国家内里的龌龊。我看到过美国的官商勾结,看到过美国政客的穷凶极恶,看到过美国生意人跟在政客后面转的巴儿像。见多了,就感到眼皮变得很沉很累。我就会盼雪的到来,盼新英格兰的雪的到来,盼着白色的、纯洁的雪来洗刷眼前的污垢。

雪是最要面子的。雪总是要把世上的肮脏和丑陋都包裹起来。新英格兰多美景,有它连绵起伏的山峦,有它平静如镜的湖水,有它童话般的小镇,还有我最爱的红叶。但新英格兰毕竟老了,它的曾叫希特勒胆寒的枪炮兵舰制造业、它的曾经红极一时的五金业,俱往矣!昔日的红砖厂房已成新英格兰的一个一个的工业哈莱姆。冬天一来,人去楼空的景象更显得满目苍凉。新英格兰的雪,像新英格兰人一样,默默地念着昔日的辉煌,不忍让我们这些外族人耻笑,所以冬天一到,就早早地用它的白色的身体把当年的骄傲之躯,如今的衰败之象包裹起来了。雪的这种个性让人喜欢。我想,个人也好,国家也好,要面子没有什么不对。美国人骨子里与中国人是一样的,不是吗,连新英格兰的雪也是通家丑不可外扬的道理的。其实,这也算不上是家丑。这不过是工业文明时期遗留下来的一点痕迹而已。

雪的心肠最软了。你稍稍给它一点温暖,就化了。雪的冷峻只是一时。你稍稍揉揉它,它就会融化你的手里;你稍稍哄哄它,它就融化在你的嘴里。我最怜惜心肠软的人。但心软的人常让人欺负,总是失去总要吃亏。心软之人也不能成为将才、帅才,狼性不够的人据说是做不了大生意的。社会达尔文主义认为,人类与兽类一样,也是弱肉强食的,心软的人只能让狼活吃。世上历来赞美成功的英雄,耻笑失败的将军,总是成者为王,败者为寇。在美国,无论在大鱼吃小鱼的商界,还是在大狼吃小狼的政坛,还是在到最后一秒还要叫杀的体育竞赛场上,还是在作为民主自由思想摇篮的高等学府里,心慈手软者必定是死是伤是败是退。久而久之,美国南北东西滋养了一种所谓竞争的文化。国人也总在说,没有竞争性的人别去美国。这话既对又错。既然进了美国的商界、政界、学界或体育界,或其他什么领域,那么就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一定要有点狼性。但美国人与中国人一样,大部分并不是狼。作为个人,他们与我们一样,也是善良的人,其中不乏心软的人。新英格兰的雪也常常在告诫美国人:少点狼性,多点善良。当我看着手中的雪迅速融化的时候,我总会想,心软的人常礼让常吃亏,但也常多一份心里的宁静和温馨。

雪不具狼性,但是倘若谁以为雪过于柔弱而只能被人踩在脚下,那就大错特错了。不信?那就来看雪的飘落和飞舞:悠悠忽忽,时上时下,时稀时密,迷迷茫茫,混混沌沌,常无定形,不可捉摸。这是雪悟出了“什么是力量”的真谛。说到“常无定形”,我想起了我不久前写的小文“权术四十八法的读法”。美国作家罗波特·格林写的《权术游戏四十八法》之最后一章,亦即最后一法,就叫“常无定形”(英文是Assume Formlessness)。是否新英格兰的雪也懂这一法?是的,不仅懂,而且能身体力行。雪的最美之处就在于它的飘忽不定,其最有力之处也在它的不定飘忽。你要抓抓不住,你要止也止不住,你恨不得要砍又砍不到,你要扔炸弹把它炸了,但硝烟一散,它又是飘飘忽忽的了,依然轻轻的,软软的,不恨也不怨。雪与冰虽属一家,但雪比冰厉害,比冰有力。冰块虽坚硬,但一击就碎。雪好比水,常无定形,是最能防身、最能随机应变的。最有效的现代管理理念,就是关于水的理念、雪的理念。既然市场常无定形,那么组织对市场的应对也该常无定形,你飘我也飘,你隐我也隐,你露我仍然是隐。有了主动出击的灵活机动,能不胜吗?我的经验是,谁能审时度势顺乎雪的“常无定形”,谁就能得雪之保佑、雪之神助。是的,新英格兰的雪,一如所有其他地方的雪,并不具狼性,但切勿忘了它内在隐含的无限力度。

雪不具狼性,新英格兰的雪也不具狼性,那么一八八八年的那场暴风雪怎么说呢?是的,那次特大暴风雪对美国东部地区造成的瘫痪性打击、特别是对后来几代美国人造成的对大自然的心理恐惧,可以与以后发生的泰坦尼克号沉船灾难相提并论。但我对一八八八年那场暴风雪有人文新解。英文的blizzard,中文叫“暴风雪”,其中有个“风”字。习惯上我们说大雪、中雪或小雪,但不说“暴雪”的,只有“暴风雪”。雪的美丽、纯洁、从容、善良常会引起同类或异族的嫉妒。飘飘忽忽、从容不迫的雪突然之间变成了狼性十足、穷凶极恶的暴风雪,这一定是“风”的嫉妒作怪造成的。嫉妒是世上最具破坏性的一种本能,说它是本能是因为人人都有点嫉妒心理,只要控制住了就好。一旦嫉妒心理失控或被引向极端,它就可以把整个世界摧毁。嫉妒病可以轻易地转化,轻者得眼红病,重者得精神病,能变疯,能毁人容、杀人命,会像一八八八年的暴风雪一样,要整个世界向它下跪方能罢休。有些人遭了嫉妒会反击报复,有的人受了伤害则一笑了之,更有大度者不记仇不记恨,不声不响继续前行。看新英格兰的雪,暴风退后,只是静静地躺着,一动不动,一声不响,心中抑或充满了对人间的愧疚,即便它自己也是嫉妒的暴风的受害者。

新英格兰的雪永远在追求完美。世上无完美之人,无完美之物,无完美之事,但追求完美是一种可贵的品格。暴风雪过了,暴风退了,天下又太平了,新英格兰的白雪厚厚地覆盖着大地,它要向大地奉献自己的全部能量,鞠躬尽瘁。它来自大地,回归大地。它用它的厚厚的软软的身体,把大地的庄稼与冰冷的大气隔绝开来,让它底下的接触部分渐渐地化成水,涓涓地流入土内,渗入庄稼根部,滋润它的大地母亲。一切都在低调的默默之中完成。雪从大地生,雪回大地死。原来生死是如此自然,能这样顺利,没有叹息,更没有哭泣。原来生死只不过是一个从地上到天上再到地下的循环,而不是从地上到天上一去不返了。几千年来,都说人死了会上天,人在世时积了阴德会进天堂,犯了罪作了孽则会被判下地狱。我从小就问自己,天在哪里?“天上”是何方?我一直怀疑至今。亲眼看了新英格兰的雪的极其平常极其自然的死的过程,我终于明白死了是不必非去天上不可的。不是吗?雪上了天,仍然要回归大地,死在大地的怀抱里,可以永得安详。原来死不过是从无到有再从有到无走了一圈,赤条条地来,赤条条地去。

说到生死,我突然感觉我要去一个地方,一个我曾经去过许多次的地方。我要去一块墓地,去看覆盖着那块墓地的雪,新英格兰的白雪。我曾早早地给这块墓地取了名,叫“新不列颠中央墓地”,理由是它就在我任教的新不列颠市的中央康州大学附近。美国人不忌讳墓地,去墓地常是去献花,而不是去哭泣,就是落葬时也很少有号啕的场面。我平时去新不列颠中央墓地,不是去哭,也不是去献花。我是去散步,去廓清我的思绪,去追念过去的人和事。

我真的很快开车来到了中央墓地,偌大一块地方都被白皑皑的雪包裹了,高低不一的墓碑静静地躺在白雪的怀抱里。墓地里弥漫着的寂静让我觉得,白雪怀里躺着的是死者的亡灵,与我毫无关系的人的亡灵。我断定此处安眠着的作古者不少来自意大利和波兰,因为新不列颠市曾经是来自这两个国家的移民的聚集地。他们之间在世时或许为了一块宅基地而曾经上过法庭,或许为了女人的石榴裙而双双惨死于决斗场。如今他们都是那样的安静,那样的与世无争。他们只知静静地躺在新英格兰的白雪的怀里,尽情享受在世时未能享受的安宁。他们相安无事,并为昔日的恩恩怨怨、你死我活而自叹枉然。我对亡灵们肃然起敬,而对仍然活着的芸芸众生、不禁自嘲起来:活着的真不如死了的潇洒和大度。每次来到新不列颠中央墓地,我总是先把车停在一棵大枫树底下,然后就静静地坐在车里,渐渐地融入墓地的死寂氛围,去寻找已去的昔日的梦,感到一种别处无法体验到的孤独的神圣和美丽。我睁开眼,四周都是被白雪包裹着的墓碑,一动不动地、一声不响地看着我,我也一动不动地、一声不响地看着它们。此时此刻生与死之间、有与无之间、光明与黑夜之间变得融合和协调起来。原来它们只有一步之遥,全在一瞬的意念之中。我闭上眼睛,让自己的灵魂与古人的鬼魂在这方白色净土上作一次平等的交流。在这个说是平等实际也有诸多不平等的美国社会,与活人对话真不如与死人对话来得轻松、随意和平等。此时此刻,我感到解脱的痛快,感到在异国做人的尊严又回到了我的心里。

在墓地反思做人的疲劳和沉重,想想生与死的终极话题,吐一吐在异乡的艰辛和难熬,真是好!在纯洁的新英格兰白雪的包裹下躲避一下,真是好!

我喜欢新英格兰的雪,不仅仅在于它的品格,更在于它给了我许多躲避的机会。雪送我去墓地是一种躲避,雪把我关进自成一统的书室更是一种great escape!我终于可以与这个格格不入的现实世界暂时地分离了。雪变成了一垛墙,雪变成了一把保护伞,雪给了我一个可以自由思想、自由笑骂、自由地去爱自由地去恨自由地去写的天地。常常是屋外下着大雪,屋里烫着来自绍兴的黄酒,慢慢地啜上一口,一直暖到心里,学着老夫子的腔调自言道:“好酒,好酒!”喝上一小杯,脸上已经觉得滚烫哄热,书桌上早已铺好宣纸,晕乎乎地挥起毛笔来。手上臂上肩上的血管借着酒精扩张,笔力自然苍劲流畅。此时此刻写的每个方块字都在帮我营造一个独特的母文化气氛,书室成了我的天堂。我把桌上所有带英文字样的书籍统统推开,我要把眼前所见变成一律属于母文化的。就像在宴会上要品上每道佳肴一样,我对母文化的各种精华样式也要逐个地体味。在异国雪天读唐宋诗词,读名家写的关于雪的作品,那滋味就浓了。我会摇头摆尾地、用略带乡音的国语颂起李白的“五月天山雪,无花只有寒”,杜甫的“乱云低薄暮,急雪舞回风”,岑参的“北风卷地白草折,胡天八月即飞雪。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味道实在是浓。就这样练着书法咏着唐宋绝句,我的神思,披着新英格兰的雪花,早已飞去到了太平洋的西岸。

新英格兰的雪依然在下,飘打在窗户上,像是在说,回去吧,带着你的那颗飘荡的心。

新英格兰的红叶

早期英国殖民者和后到的英伦移民群,大约是为了表示对征服北美大陆的自豪,或者是为了慰藉自己对故土的眷念,在北美留下了许多英国的老地名,如曼彻斯特Manchester,或者在老地名前加个“新”字,如新伦敦New London,新泰晤士河New Thames等等。新英格兰 (New England) 也就是这样得名的。这实在是一块宝地,上帝真宽大,忍容了盎格鲁-撒克逊人用暴力将土地从印第安人手里抢了过去。我客居的康涅狄格州地处新英格兰地区的南端,北界麻省和麻省以北的缅因州,南有纽约和新泽西州。从我执教的中央康州大学开车上九号公路行驶四十分钟,接九十五号州际公路北上,一路开去,左边是山丘,右边也大多是山丘。如保持六十五英里的时速,大约十小时便可到加拿大。这一路经过的全是新英格兰地区。位于新英格兰里侧的Vermont州,满州是山林,州名就是“青山”的意思。临海的康州、麻省、缅因州大多为小山起伏的丘陵地带。

到新英格兰看什么呢?如想看文化,可以去座落在康州中部的耶鲁大学,去波士顿查尔斯河西边的剑桥看哈佛大学和麻省理工学院,也可去参观依然保存完好的早期移民的村落民居。其实去耶鲁、哈佛或MIT,不过摄两三个影,留个纪念,走马看花而已,去也可以,不去也可以。我以为,到新英格兰,就要来看它秋天的枫叶。世界七大奇观固然奇,但新英格兰的枫叶有尼亚加拉大瀑布和大峡谷所没有的独特魅力。我对新英格兰的枫叶,情有独钟,只是因为它与我默契相伴已整整二十个春秋。我们每年相聚一次,不迟不早,总在十月与十一月之间,年年如此,从未间断。我看新英格兰的枫叶,看出过不少遐想和慰藉。

看枫叶,不仅是看色彩,更重要的是看它的气势、风韵,看它的包容、大度,看它的宁静、虚怀,看它的奉献,看它对风雨摧残的冰清应对,看它的坚韧不舍。今年黄了、枯了、死了,明年再来,一定更红、更亮、更丽。

我会静静地等上一年。熬过了冬天的茫茫长夜,送走了春天的匆匆的、颇带礼节性的安抚,然后有点不耐烦地推开了夏日的热闹纠缠,我知道,就要迎来久违的新英格兰的枫叶了。我不慌不忙,慢慢地、默默地准备起来。首先是把相机准备好。进入十月,我首先想到的是相机,总要重新温习诸如red eye reduction之类的术语,即便此类术语与枫叶少有关系。我突然地像中了邪似的要做摄影师了!

新英格兰的枫叶,地暖晚来,天冷早到。有人心急,会开车北上,先睹为快。我看惯了康州的枫叶,以为是最美最好的,尽管有时会晚些,但总会来的。当它以特有的烂漫风姿向我走来的时候,我会想起小时吃月饼的情景。父母为了让孩子知道什么叫分享,常把每种月饼切开,让几个儿子分着吃。我分到四分之一后,总会把它包起来,会包上一天、两天,不舍得把美好的东西早早用完,更不忍一口吞下肚里,图一时痛快。我总是会慢慢地品,一小口一小口地吃,细细地品它的甜味。看枫叶就像小时吃那甜到心里的月饼,也要慢慢地,慢慢地看,慢慢地品,让无声的与色彩的对话在无意悠闲中慢慢地开始。

看新英格兰枫叶,我总先要看“大”,就是先看森林,后看树木。这也是借用了读书的经验。大凡读书,总是先玩味书名,再读内容目录框架,然后读《前言》或《序》,对书有了粗略的、哪怕是粗浅的宏观把握后,再开始深入章节。登高能看远,此时我看到的不再是康州山峦丘陵的起伏,而是色彩层次的渐升渐降。这真是“只见森林,不见树木”,只见在宽广背景下的色彩的混杂组合,真可谓豪泽尔所说的“杂色斑驳,混混沌沌”。我似乎看到了生命的原始状态,在突然之间领悟到了万物万事的真谛。此时此刻,我只有感觉,没有理念。我感到一种莫名的自由,一种从每日的苦思冥索的原理、原则、道德规范、观念、概念生活中解放出来的自由。我不去盘问自己到底看到了什么,更不去求索背后隐藏着的“深刻内涵”。此时,我无需概念,更不要对概念的理性思辨。我甚至希望我的脑子突然地停止了思索,让它留出些许空白,装入一些色彩、装入一些生命的涌动,装入混混沌沌、杂色斑驳的生命的原始因子,让生命获得片刻的原始回归,变成一个不为概念、思辨所累的孩童。人的日常活动在各个方面显示了抽象、概括、概念的痕迹;然而,尽管存在着这些外加给生活的原则,生活仍然保持着它杂色斑驳、混混沌沌的形式,始终抵制着规则化和系统化。看枫叶,让我回到了原色的生活之中。生命的原始回归可以在顷刻之间发生,也似乎必须在顷刻之间结束。杂色斑驳、混混沌沌是人的梦幻状态,清醒时总是有着玩不完的“抽象、概括、概念”的游戏。

新英格兰枫叶的第二种看法,是看“中”。这时看到的不再是杂色斑驳、混混沌沌,而是“万紫千红”了。加进黄的颜色,新英格兰枫叶的基色就能比较真实地反映出来了。“黄”、“红”、“紫”也不必分主次,更不必去评判谁最美丽,尽管我对“红叶”有一种偏爱。新英格兰的枫叶和加拿大的枫叶连成一片,上帝想是有意地把它们编织在一起的。既然加拿大的枫叶早已闻名世界,那么就为新英格兰的枫叶说几句偏爱的话吧!用“红叶”有两个用意,一是为了克服“枫叶”不能概括新英格兰的秋叶品种全貌的缺点,二是对“红色”的偏爱。

我把眼光渐渐地移到眼前的这一片:不多不少,正是红、黄、紫,三种颜色,正好披在三棵不同的树上,都是“倾国颜色”,但相安无事,不争艳,不斗奇,一排下来,只等着相知相识与她对话。我的相机早已对好焦距,就等着太阳的光芒。看新英格兰红叶,最重要的是,一定要在太阳的光芒下看。有了太阳的光芒的照射,红、黄、紫才会鲜活起来,亮丽起来,才会勃发出生命来。我拍摄新英格兰红叶的经验是,只要有太阳光芒的照射,顺光、逆光都能摄住生命的一闪间。不必用太好的相机,照出的色彩一定令你百赏不厌。出奇的是,每次照枫叶,每次都有新活感、亮丽感、生命感。每次都像第一次,都是最好的。条件只有一个:一定要有太阳光芒的照射。三色入一照好看,单色成影也好看。对我来说,鲜活才好看,亮丽才好看,有生命感才好看,各种色彩的秋叶都好看,红叶更好看。红不必艳,我对“艳”有本能的偏见,以为“艳”会破坏红的美丽。我要说,红叶红得美,在其“鲜”“亮”,在其“丽”,并不在其“艳”。我爱新英格兰的红叶是因为它红得鲜而亮丽,红得真切,红得素朴、红得端庄。红而不艳,红而不媚,红而不俗,得红之真也。

新英格兰的红叶之红,我看久了,看呆了,会把我引入梦幻、推回过去、送回故土。恍恍然,我会觉得回到了文化大革命的年代,我又看到了那么多红旗,那么多红袖章,那么多红色的革命喜报。我感到在红色的海洋中飘荡,在幻觉中看到了天安门广场,在中南海的红色围墙外。我想起了我和班上的一位同学正在长安街上行走,因为不是红五类出身,我们没敢偷戴当时的护身符:红卫兵袖章。不久我们被吆喝住了。“哪儿来的?报成分!”这突如其来的一“喝”,让我变得结巴起来。我同学比我更是胆小,竟怯生生地背起毛主席语录来。大约看我们老实,挡我们路的几位首都红卫兵摆摆手,示意我们可以走了。结果往哪里走了,以后又发生了什么,已记不起了。若问这与眼前的新英格兰的红叶何干?我会跟三十多年前在北京街头被首都红卫兵挡路问话一样,说不全道理。我想到那一段历史,抑或是怀念信仰生活的一种暗示。毛泽东时代,少有思想自由,多的是信仰灌输。大凡信仰,包括宗教信仰,都要靠灌输。Propaganda(“宣传”)这一单词原本就是宗教信仰灌输的意思。但宣传不必是灌输,我曾多次向国内的朋友建议,为了更有效地“宣传”,就别用Propaganda这一单词。灌输不好但信仰好啊!一个人无信仰,其苦无穷,就像活在无边的苦海里。被灌输的也好,自愿接受的也好,有了信仰,生活才能充实,人才能有精神,才不会堕入行尸走肉、醉生梦死。来美国这么多年,得了,失了,最缺的是信仰,最苦的是信仰失落导致的思维失重状态。看着眼前的这一片新英格兰的红叶,回忆到红色的文化大革命时代,绝不是留恋那一个让我失去过亲人,让我亲人受尽羞辱的恐怖年代。我想这可能是一个暗示,即便是一个扭曲的暗示:红色与信仰常常相联一起。

随着新英格兰红叶的生命的涌动,我那沉睡了整整一年的思绪又复苏了。我会干脆闭上眼想一会梦一会,让思绪和情绪的翅膀伸展开,飞一会。这时我会飞回上海邯郸路,飞回我学习、生活、工作过的校园。原来我不喜欢用红砖砌成的红门楼,突然变得亲切起来。我在校时,有老教学楼、新教学楼,我喜欢老教学楼胜于新教学楼。但此时此刻,我对以红砖砌成的新教学楼更眷眷然了。我依稀记得我在那楼里上过赴美之前的最后一堂课。

慢慢地,我又飞回了上海的一家医院。这与血有关,血不是红的吗?他已经不在人世了,但他仍在那家医院,我认定他仍然在,安详地躺着。他仍在低声地、吃力地唤着要见我一面再走。我终于未能见他最后一面。他是二年元月二日走的,而我元月六日才赶回上海。我走出浦东国际机场海关后才知道他已经永远地走了,我涌着眼泪,一声不响。他走前立下遗嘱把遗体捐给未能治他病救他命的这家医院所属的上海某医科大学,愿作出他最后的贡献。他是那样地热爱生活,那样地友善待人,那样地不愿意匆匆离去,又是那样地视死如归地走了。我后来获悉,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午夜时分,他在生命奄奄一息之际,吃力地示意让电视机开着,要与家人、国人共同踏入新世纪、新一轮千年。这一刻终于等到了,他要求被扶起,以水代酒,庄重而艰难地举行了进入新世纪的仪式。二年元旦次日,他安然辞世。我猛然睁开眼,眼前的新英格兰的红叶,早已变成一片血红,血红化成了一个人影,我要去扶他,要对他说,我来看你了。我再定睛看,手里捧着的是一片血红血红的红叶。他已经死了。

我感到手心里的这片红叶好重好沉。我久久让红叶躺在我的手心里,我要好好地端详和抚爱红叶的美丽和安详。“多好看的一片红叶啊!”我心里在说。

这“片”字会产生歧义。新英格兰枫叶的第二种看法,不是看“一片”吗?这个“片”,指的是一片树林、一片庄稼的片。看远至天际的漫山遍野的枫叶,是看“大”。“看一片”树林,那是看“中”。

放在手心中看的这一“片”,指的是一个单片,即从地上拾起或从树上摘下的单片叶子。这是第三种看法,是看“小”。单片的红叶,可以同样看得入神,看得入迷,看得如入仙境如入迷宫。二一年九月九日,“九·一一”之前两日,康州最重要的日报Hartford Courant在旅游版的首页发了记者Mark Mirko在新英格兰北部拍摄的一单片红叶照,占据了整个版面三分之二,血红血红的。我顿时感动起来。更让我目瞪口呆的是这一单片红叶显示的千百条泾渭分明的纹路,真是千百条啊!这比纽约市的交通图要复杂十倍,但又齐整十倍。我敢说:这单片红叶上蕴藏着生命的原始密码。这绝对是我已看到的最美最奇的枫叶照片。这篇摄影杰作附有作者的拍摄小记,标题是“An Autumn Epiphany”。妙,妙啊!Epiphany一词原指元月六日耶稣显灵这一基督教节日,这儿应泛指“神灵显示”。我把标题译为“秋之神示”。九月十一日纽约贸易中心南、北姐妹摩天大楼从地平线上消失后,我再回头来看这幅非同寻常的照片,再读这一条内涵深刻的标题,心中不觉一怔。这时我已经把红叶的经纬纹路看作纽约市的地图。那画面上的血红色成了滩滩鲜血。谁能预料,两天之后,灾难降临纽约市。

单片地看红叶,我更多的是看到了差异,看到了个性,看到了先天条件的不同,如“先天”向阳的或“先天”背阳的。我同时也看到了它们的群体的优秀品格:宁静低调、无私奉献、不争艳不争宠,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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