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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2-18 14: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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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杰克·凯鲁亚克

出版社:湖南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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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上

在路上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在路上作者:【美】杰克·凯鲁亚克译者:何颖怡出版社:湖南文艺出版社出版时间:2020-01-01ISBN:9787540493899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第一部1948 春1

初识迪安是在我跟妻子分手不久后。那时我大病初愈。关于那场病,我不想多说,只能说跟痛苦疲惫的离婚以及万念俱灰的心境有关。迪安·莫里亚蒂的出现,开启了我生命中可以称之为“在路上”的篇章。在此之前,我虽然常梦想前往西部,看看这个国家,但都只是些空泛的计划,从未真正成行。迪安是浪迹公路的最佳伙伴,因为他就诞生在路上——那是1926年,他的父母正开着辆破旧的汽车途经盐湖城前往洛杉矶。有关迪安此号人物,最早是查德·吉恩告诉我的,他让我看几封迪安从新墨西哥州管教所写给他的信。那些信引起了我浓厚的兴趣,因为信中迪安语气天真甜蜜,请求查德把他所知道的关于尼采和各种有趣知识教给他。有一次,我和卡罗尔两人聊到那些信,还在想不知道有没有机会认识这个奇怪的迪安·莫里亚蒂。那是多年前的事了,那时的迪安不是现在的模样,还只是监狱里某个神秘的毛头小子。接着消息传来,迪安出了管教所,将首度前来纽约;还听说他跟一个叫玛丽露的女孩结婚了。

我在校园闲逛,查德与蒂姆·格雷说迪安住进哈莱姆区东边西班[1]牙裔区的一栋冷水公寓,前一晚到的,这是他第一次来纽约,带着漂亮泼辣的小妞玛丽露。他俩搭灰狗长途公共汽车,在五十街下车,转过街角找地方吃东西时,一眼就瞧见赫克托自助餐馆。此后它就成为迪安心目中纽约的一大象征。两人在那儿买了奶油泡芙跟漂亮的糖霜大蛋糕。

迪安总跟玛丽露说:“亲爱的,我们总算到了纽约。虽然当初我们途经密苏里时,我没能跟你详述我心中的诸种想法,尤其是路过布恩维尔管教所时,我想起自己进出牢狱的麻烦事。但是眼下我们有必要把那些个人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暂搁一旁,好好考虑一下今后的谋生之计……”如此滔滔不绝,便是早年迪安的说话方式。

我跟哥们儿前往冷水公寓,迪安只穿着短裤前来应门,玛丽露连忙从沙发上弹起。迪安打发公寓主人去厨房,也许是让她去煮咖啡,而他则开始谈他的性爱问题,因为性是他生命里唯一神圣且重要的事,虽然他还得骂骂咧咧地卖力讨生活,等等。从他站在那儿的模样,你可揣摩他打拼生活不易,他总是边听话边点头,目光下垂,好像年轻拳击手在听训,并且不断附和“对,对”与“明白,明白”,令你[2]觉得他句句入耳。他给我的第一印象像年轻时代的吉恩·奥特里——细瘦、窄臀、蓝眼,操一口道地的俄克拉何马州的口音——是个留着大鬓角、奔驰于覆雪西部的英雄。其实,迪安在跟玛丽露结婚,来到东部之前,才在科罗拉多州的埃德·沃尔牧场打过工。玛丽露是漂亮的金发妞,满头鬈发像一大片金色海浪。她坐在沙发一角,双手搁在大腿上,乡气未脱的迷蒙蓝色眼睛瞪得大大的,因为她在西部家乡时就听闻过纽约有一种条件极差的灰暗公寓,现在她就像莫迪里阿[3]尼画笔下那些超现实主义的女人,体态颀长,神色憔悴,置身于一个庄重的房间。玛丽露看上去是个甜美的女孩,但其实相当愚蠢,颇能干些骇人听闻的事。那晚我们喝啤酒、比腕力,清谈到天亮。早上我们在灰暗的天光中呆坐着,抽烟灰缸里的烟蒂。迪安突然起身,不安地踱着步,若有所思,然后决定是该玛丽露做早饭和扫地的时间了。“换言之,亲爱的,我们得行动起来。我的意思是,否则我们会意志动摇,得不到真正的知识,或者无法落实计划。”之后,我就走了。

接下来那个星期,迪安向查德吐露,他绝对得跟查德学习如何写作;查德说我是作家,迪安应该来跟我请教。那时,迪安刚找到一份停车场的工作,跟玛丽露在他们的霍博肯公寓大吵了一架——天晓得他们为何住到那里去——玛丽露气得抓狂,心底决计要报复,于是她报了警,歇斯底里地捏造了一个罪名,迪安只好逃出霍博肯。他没地方落脚,奔来新泽西州帕特森我姑妈的住处找我。那晚,我正在看书,听到敲门声,开门只见迪安就站在黑暗的门厅里,弯着腰,卑屈地蹭着脚,对我说:“嘿,还记得我吗——迪安·莫里亚蒂?我是来向你请教如何写作的。”“玛丽露呢?”我问道。迪安说她接客赚了点钱,回丹佛去了——“那个婊子!”我姑妈在客厅看报纸,有她在,不方便敞开来谈,因此我们出门喝了几杯。我姑妈只瞅了迪安一眼,便判定他是个疯子。

在酒吧里,我跟迪安说:“老兄,我很清楚,你来找我不纯粹是为了成为作家,毕竟,我对写作又懂什么?所知道的不过是,要成功需持之以恒,得有毒鬼们对安非他明的劲头才行。”他说:“你说得没错,我明白你的意思,这些问题我都碰到过,我真正想要的是那些[4]因素得以实现,假如一个人要按照叔本华的二分论来实现任何内在的……”他滔滔不绝起来,我一点也听不懂,估计他自己也不明白。那时,他总讲些他自己根本不懂的话;换句话说,他只是个刚出狱的小伙子,满脑子认定自己有绝妙机会成为真正的知识分子,他喜欢套用知识分子的语言与腔调,只是把他从“真正的知识分子”那里学来的东西胡乱堆砌起来——不过我得老实说,他在其他事情上并非如此天真无知,他和卡罗尔·马克斯只待了几个月,就学会了整套术语和行话,成了行家里手。尽管如此,在其他一些疯狂的事情上,我们仍然理解彼此。我答应他可以住在我家,直到他找到工作,并说好改天一起到西部闯闯。那是1947年冬天。

一晚,迪安在我家吃完晚饭后——他已经在纽约停车场工作了——站在我身后看我飞快地打字,他说:“来吧,老兄,那些妞儿不等人的,快点。”

我说:“再等一下,我写完这章就来。”那是全书最棒的一章。更衣之后,我们火速前往纽约跟那些女孩碰头。公共汽车穿过闪着磷光、空洞诡异的林肯隧道时,我们紧紧相靠,手舞足蹈,兴奋地大声聊天,我开始像迪安一样狂热了。他只是一个对生命怀着极大热情的年轻人,虽说他是个骗子,这也是因为他渴望生活,想和那些原本不可能理会他的人交往。我知道他从我这儿骗吃骗住,骗取“写作技巧”,他也清楚我知道(这是我俩关系的基础),但是我不在乎,我们相处得不错——不纠缠,不迎合;我们就像两个生怕伤对方心的新朋友互相察言观色。我开始从他身上学东西,收获可能跟他一样多。提到我的写作,迪安总是说:“放开去写,你的东西都很棒。”他站在我身后看着我写作,嘴里大喊:“棒!就是这样!哇,真有你的!”或者“哟!”,然后拿手帕抹脸,“天哪,真是有一大堆东西要尝试,一大堆东西要写!该如何开始把这些东西统统记录下来,才能既不顾[5]种种修改和限制,又不担心语法错误与各种文学禁忌……”“你讲得没错,终于入门了。”我看到他的脸庞因为兴奋与憧憬而闪现神圣光彩,他滔滔不绝如急流瀑布,公共汽车乘客忍不住转头瞧这个“过于兴奋的疯子”。他在西部的三分之一的岁月待在台球房,三分之一在服刑,剩下的三分之一耗在图书馆。冬日,人们常看到迪安帽子也未戴,捧着书急奔台球房,或者攀入好友家的阁楼,一待就是数天,在那里读书或者躲避警察的追捕。

我们前往纽约——我忘了具体情况为何,只记得有两个黑人女孩——没有别的女孩。她们约好在便餐店等他,他却没现身。我们转而前往他工作的停车场,他还有几件事要办,到停车场后面的小棚屋换衣裳,在有裂纹的镜子前整理仪容,如此这般,我们出发了。迪安就是在那晚认识了卡罗尔·马克斯。那是电光火石的一刻。两颗敏锐的心瞬间就接纳了彼此。一双灼灼的眼睛穿透另一双灼灼的眼睛——迪安是心地光明的神圣骗徒,卡罗尔则是心灵黑暗、充满惆怅诗意的骗子。那次之后,我便极少看到迪安,不免有点遗憾。这两人的充沛精力迎面相撞,相形之下,我则笨拙迟缓,跟不上他们。

一股吞没一切的疯狂旋风即将卷起,我所有的朋友与仅存的家人都将卷入这场遮蔽美国夜空的大烟尘。卡罗尔跟迪安提到老布尔·李、埃尔默·哈斯尔,还有简的事情:老布尔曾在得克萨斯州种大麻,[6]哈斯尔在赖克斯岛蹲监狱,简则嗑安非他明,抱着女婴在时代广场茫然游走,后来还被扔进贝尔维尤精神病院。迪安也跟卡罗尔提及西部一些不知名人物,譬如汤米·斯纳克,此人有内翻足,却是轮番台球的高手,扑克能手,一个酷儿圣人。他也提到罗伊·约翰逊与大埃德·东克尔,也提到了他儿时的玩伴、混街头的伙伴、他数不清的女友、参加过的性派对、春宫图片、男女英雄偶像,以及诸种冒险。他跟卡罗尔每日在街头晃荡,探索一切,初时样样新鲜,后来却变得哀伤,一切了然,却也愈发空茫无措了。不过,他们像两个亢奋的疯子[7]在街头起舞,而我在后面蹒跚相随。我这辈子老爱跟着有趣的人跑,真正能让我感兴趣的人物只有疯子,他们渴望生活、渴望畅谈、渴望得到救赎的人,渴望同时拥有一切。他们从不感到倦怠,从不说些平淡之语,像美妙的黄色焰火筒般燃烧、燃烧、燃烧,爆炸,如蜘蛛爬行于星空,然后你瞧见正中央的蓝色火焰砰的一声,众人跟着哗然,“哇”!在歌德时代的德国,人们是怎么称呼这类年轻人的?迪安迫切希望学习卡罗尔的写作技巧,拿出唯有骗子才有的“深情灵魂”对卡罗尔发起进攻。“现在,卡罗尔,让我先说……我要说的是……”我大约两星期没见到他们,这段时间,他们没日没夜地谈心,简直像中了邪似的,关系已经亲密无间了。

接着春天来了,适合旅行的季节,我们这帮散居各处的人都在计划去这里或那里旅游。我忙着写小说,写到计划中的一半时,我先跟姑妈到南方拜访我哥哥罗科,回来后,也打算展开生平第一次的西部之旅。

迪安已经走了。卡罗尔跟我到三十四街的灰狗长途汽车站给他送[8]行。汽车站楼上有个摄影间,花两毛五就可以拍照。卡罗尔拍照时摘下眼镜,看起来有点邪恶。迪安拍了一张腼腆的侧身照。我则拍了一张严肃的照片,看起来像年约三十的意大利人,是那种谁说他妈坏话,就会捅谁一刀的家伙。卡罗尔与迪安把他俩的合照用剃须刀从中直直切开,各自保留一半,收在皮夹里。迪安为了这次回丹佛的盛大之旅,特地穿了一套体面的西装,他已经结束他在纽约的第一次冒险。说是冒险,其实是在停车场做牛做马。迪安称得上全世界最棒的泊车[9]小弟,他能以四十英里的时速倒车挤入狭小的车位,在墙脚前停稳,跳出车子,在挡泥板间奔跑,跳进另一辆车,在狭小的空间以五十英里的时速转个圈,流畅地停进另一个车位。砰,他火速关上车门,他跳出来时车身都为之晃动;然后他以短跑健将的速度跑到收费亭,开出停车票,又跳进新开进来的一辆车,车主的身体一半还在车内,他就几乎从对方身体下面穿过,上去发动引擎,车门还半开着,便驶向最近的停车位,弧形转弯就位,刹车,跳出,奔跑。他一整晚就如此工作八小时,包括下班高峰时间与影院散场的拥挤时段,毫无停歇。他穿着油污的酒鬼裤、破损的毛皮衬里夹克,以及一双走起路来鞋底会啪嗒响的旧鞋。现在他买了一套新衣服准备返乡:蓝色细条纹西装配马甲——在第三大道买的,十一元,还搭配怀表与表链。他带了一台手提打字机,打算回到丹佛后一找到工作,就马上住进合租公寓开始写作。我们在第七大道的赖克餐厅吃了一顿有德国香肠与豆子的饯别饭,然后迪安坐上了开往芝加哥的汽车,消失于夜色里。我们的牛仔走了。我暗自发誓一旦春暖花开、大地复苏,我也要跟他一样上路。

这就是我在路上的经历的开始,中间发生了许多精彩的事情,不讲实在可惜。

是的,我想进一步了解迪安,不光因为我是作家,需要新的人生经验,也不光是我在大学校园晃荡的日子接近尾声,再待下去已经毫无意义,而是因为我与迪安尽管个性迥异,他却像我失散已久的兄弟;我只要一看到他瘦削的愁苦脸蛋,长长的鬓角,青筋凸起、汗津津的脖子,就联想到自己的童年,我在帕特森与帕塞伊克的染料废弃坑、水潭与河边玩耍的日子。肮脏的工作服套在他身上十分优雅,找裁缝定制的也做不到,唯有从“自然裁缝”那里取得“自然乐趣”的人才能穿出这种感觉,迪安就是这样的人,即便身处艰难的条件。他说话时兴奋的语气也让我想起昔日玩伴以及兄弟们的声音,他们在桥梁涵洞下,在摩托车中,在居民小区的晒衣绳下,在昏昏欲睡的午后的台阶上,男孩们弹吉他,兄长在工厂做工。我目前的朋友都是“知识分子”——查德是尼采派人类学家,卡罗尔是喜欢严肃地瞪着你低声谈话的超现实主义疯子,而老布尔·李总是拖着长音批判并反对一切——而其他一些人则一副鬼鬼祟祟的罪犯模样,哈斯尔喜欢摆出时髦的讽刺态度,简则瘫在铺着东方毯子的沙发上边看《纽约客》杂志边对其嗤之以鼻。迪安有着同样合乎逻辑、夺目且完整的智慧,而且没有那令人乏味的“知识分子腔调”。至于他的“邪性”,不是愤世嫉俗或者极尽嘲蔑挖苦之能事,而是肯定生命的美国式欢乐的热烈迸发;具有西部风格,犹如西部吹来的一阵风,是来自大平原的颂歌,令人耳目一新,是先知早已预言过,而众人企盼已久的。(至于他偷车,也不过是为了兜风而已。)此外,我所有纽约的朋友总是一副消极的恐怖态度,把我们的社会贬得一文不值,搬出的不是了无新意的掉书袋理由,就是政治学或者精神分析派的逻辑,迪安则在社会中横冲直撞,饥渴地寻找他的面包与爱情;他不会担心这个或那个,他会说:“老兄,只要我能逮住那个小妞,靠在她的双腿间,一切没事。”或者说:“兄弟,只要我不愁没饭吃就好,你听懂没?我饿极了,饿扁了,咱们现在就吃东西去!”——通常,我们也真的冲出去吃东西。[10]正如《传道书》所言:“在日光之下劳碌的事上所得的份。”

迪安是来自西部的“阳光族人”。虽然姑妈警告我跟他混会惹麻烦,我却听到了新的召唤,看到了新的视野,当时我年纪轻轻,对此深信不疑。何况,一点麻烦算什么,就算迪安最后不再拿我当好友,让我失望,弃我于病榻或者听任我在路边活活饿死(他后来的确如此)——又有什么关系?我是个年轻作家,我想要上路。

我知道,在旅途某处,我会遇见女孩,会有幻象,会发生所有一切。在这条路上走下去,智慧明珠将会送到我手中。2

1947年7月,我从退役军人福利金里存下了大约五十元,准备前往西海岸。我的朋友雷米·邦克尔从旧金山来信,让我去他那里,跟他一起搭乘客轮环游世界。他保证有办法帮我弄到机房的差使。我回信说,只要跑几趟太平洋远洋船,能存够钱,回姑妈家后可以养活自己,让我可以完成写作,就算是老货轮,我也愿意跑。他在米尔市有个木屋,我办理烦琐费时的登船手续的过程中,有的是时间,可以在那里写作。他跟一个叫李·安的女孩同居;她厨艺很好,届时一切都会很热闹刺激。雷米是我在预备学校认识的老友,在巴黎长大的法国人,疯疯癫癫的——我不确定这次他会疯到什么程度。他要我十天内抵达。姑妈非常支持我这次西海岸之行;她说我整个冬天辛苦伏案,窝在屋内太久了,此行对我有好处;甚至我说沿路可能要搭便车,她也没有异议。她唯一的要求就是我能平安归来。因此某日清晨,我将写到一半的大部头书稿扔在案头,最后一次折好舒适的被褥,背上只装了一点必需品的帆布包,口袋里揣着五十元,朝太平洋方向出发了。

在帕特森时,我曾花数月时间钻研美国地图,甚至还阅读过拓荒者的书,细细品味普拉特河、锡马龙河等名字。公路图上有一条名为六号公路的长长的红线,起自科德角,一路切过内华达州的伊利,往下探入洛杉矶。我告诉自己只要循着六号公路到伊利即可,满怀信心出发了。要到六号公路,我得先往北到贝尔山。我遐想着自己到了芝加哥、丹佛、旧金山,要干些什么。我在第七大道上了地铁,在二四二街的终点站下车,搭电车进入扬克斯市;在市中心改搭出城的电车,到达该市边界的哈得孙河东岸。如果你在阿第伦达克山哈得孙河神秘的源头丢下一朵玫瑰,想象它一入大海,永不复回,想象一下它会漂过哪些地方——想象那迷人的哈得孙河谷。我开始拦便车上路。换了五趟便车,才抵达我想去的贝尔山桥,从新英格兰延伸过来的六号公路在这里拐入。车主放我下来时,正下着倾盆大雨。举目望去都是山。六号公路跨河而过,绕过圆环,之后没入旷野。眼前不仅没有任何车辆,雨还像瓢泼似的浇下,我找不到任何庇护的地方,不得不跑到大松树下躲雨,但没什么用;我开始叫喊、咒骂,猛捶自己的脑袋,责怪自己真是个大傻瓜。我当时已身在纽约北边四十英里,一路上就一直耿耿于怀:在我启程旅行的重大日子,我仅仅是往北移动,竟不是朝渴望已久的西部前进。现在,我困陷于最北边的滞留地。我跑了四分之一英里,到了一个废弃的小型英式加油站,站在滴水的屋檐下。高远处,树木森然的贝尔山连续劈下巨雷,让我对上帝心生畏惧。眼前只见烟雾迷蒙的树木以及惨淡的荒野绵延至天际。我咒骂道:“见鬼,我来这里干什么?”

我呐喊,我要去芝加哥。“此刻,他们正玩得痛快,我却不在,我何时才能到那儿!”——我如此咒骂不绝。终于有辆车在空空的加油站停下来;两女一男正在研究地图。我连忙走向前,在雨中挥动双臂。他们商量了一下。当然,此刻的我一头湿发,鞋子浸满水,看起来完全像疯子。我真是大笨蛋,穿了这双鞋上路,一双墨西哥平底网眼凉鞋,完全不适合在美洲雨夜里行走,也不适合走崎岖夜路。不过,他们还是让我上车了,说可以捎我到北边的纽堡,比起整晚困在贝尔山的荒野,这自然是较好的选择,于是我同意了。男子说:“何况这里没路到六号公路,如果你想去芝加哥,你最好走纽约的荷兰隧道,朝匹兹堡的方向开过去。”他讲得没错。是我自己异想天开,把事情搞砸了,当初坐在火炉边想出这样的笨主意,妄想沿着地图上的红线而行,就可以穿越美国,以为不必尝试不同的路径。

到了纽堡,雨停了,我朝哈得孙河方向走,搭上往纽约去的公共汽车,车上全是从山区度完周末回来的老师,一路上人声聒噪,我不断咒骂自己浪费了时间与金钱。我自言自语,本想向西行,结果从白天到晚上,来来去去,往北又往南,折腾了一整天还没有出发。我发誓明日就得抵达芝加哥,一定要做到,虽然乘公共汽车去芝加哥,会花掉我大部分的钱,可我一点也不在乎,只要明天能到芝加哥。3

这是一次寻常的公共汽车之旅,太阳炙热,车上娃儿啼哭,沿途在宾夕法尼亚州各镇都有乡下人陆续上车,直到进入俄亥俄州平原,车子才真正开始奔驰,攀上阿什特比拉山,夜间穿过印第安纳州。清[11]晨抵达芝加哥,我在基督教青年会弄到一个房间,口袋里的钱所剩无几,之后便上床睡觉。我好好睡了一天后,晚上才去探索芝加哥。[12][13]

从密歇根湖吹来阵阵微风,卢普区飘来博普爵士乐。我在南霍尔斯特德路和北克拉克路闲逛许久,半夜过后,还到丛林走了很长一段路,一辆巡逻车觉得我很可疑,慢慢尾随。那是1947年,博普爵士乐风靡全美,卢普区乐手的确能玩博普,却是一股没精打采的[14]气息,因为当时博普还处于查理·帕克《鸟类学》阶段和迈尔斯·戴[15]维斯所开启的新时代的交替时期。我坐下聆听这个代表我们此代人物的夜之声,想起我分散在东西两岸的朋友,想到他们同在美国的广大腹地疯狂作乐、四处乱闯。第二天下午,我生平第一次进入西部。美丽暖和的天气,非常适合搭便车旅行。芝加哥城内交通太复杂,因此我先搭公共汽车到伊利诺伊州的乔利埃特,途经该地的监狱,走过监狱后面一段飘满落叶、凹凸不平的道路,来到城外拦车。从纽约一路到乔利埃特,我都是搭坐公共汽车,手上的钱已花了大半。

我拦到的第一辆便车是载满火药的卡车,车上插了警示红旗,进入绿色广袤的伊利诺伊州行驶了三十英里后,司机指出,我们现在走的六号公路会在前面与六十六号公路交会,过了那个点,两条路将一起向西延伸到无限远处。下午三点,我在路边小店吃了苹果派与冰激凌,一个开着小汽车的女人停下来让我搭便车。我朝她的车子跑去,感到一阵狂喜。这女人约莫中年,儿子跟我差不多大,她想要找个搭车客跟她轮流开车到艾奥瓦州。好得很。艾奥瓦!离丹佛不远了,到了丹佛,我就可以休息。前几个小时,这位女士负责开车,坚持半路停下来参访一座老教堂,好像我们是游客。之后由我接手,虽然我称不上好司机,倒也平安驶过罗克艾兰,穿越伊利诺伊州,到达艾奥瓦州的达文波特。生平第一次,我看到挚爱的密西西比河,夏日薄雾氤氲,河床干涸,散发着腥臭味,仿佛是因为冲刷过美国大陆而沾上了它的粗野气息。罗克艾兰——铁轨、棚屋、小商区;跨桥至达文波特,亦复如此,在温暖的中西部阳光下,整个城镇散发着锯末味。中年女士在此要转另一条路前往艾奥瓦的家乡,于是我下车了。

太阳开始下山了。喝了几杯冰啤酒后,我走了很长一段路到小镇边界。男人们下班开车回家,有戴铁路工人帽的,有戴棒球帽的,不一而是,跟其他城镇下班的情形并无二致。其中一人载我一程上山,放我在草原边上一个偏僻的十字路口下车。这个地方很美,但往来的只有农用车;车主们对我投来狐疑的目光,然后把车子哐啷哐啷地开走了,牛只紧随其后。这里看不到一辆卡车,只偶尔有几辆汽车飞驰而过。一个小伙子开着改装车从我面前驶过,领巾飞扬。这时太阳已经完全落下山,我只身站在紫黑的暮色里,开始感到有些害怕。艾奥瓦乡间几乎没有路灯;再过一会儿,往来的车辆谁也瞧不见我。幸好这时有个要返回达文波特的男人载我回市区。但这样,我就又回到了原点。

我坐在公共汽车站,仔细思索。又吃了一个苹果派与冰激凌;这一路我几乎只吃这个,营养好,味道也不错。我还是决定去冒一下险。在车站咖啡馆盯了女侍者半小时后,我从达文波特市区搭乘公共汽车,到了市郊,不过,这次是在加油站下车。这里总有大卡车轰隆而过,两分钟内,就有卡车停下载我。我奔过去,在心底欢呼。哇,这司机真是个怪人,高大威猛,双眼暴突,声音嘶哑,又是摔门,又是猛踩,车子上路后,他也根本不理会我。这样,我疲惫的灵魂可以好好喘息一下,搭便车最大的麻烦就是得跟各式人物谈话,要让他们觉得让你搭车不是个错误,甚至还得逗他们开心。假如你一路都要搭便车,不找旅馆睡觉,这会十分累人。由于这个司机不得不扯开嗓门说话,以压过引擎的轰鸣,而我也要高声回应,于是,我们都觉得自在了。他一路疾驶到艾奥瓦市,大声跟我说一些他的趣事,比如经过限速规定不合理的城市时,他如何逃过法律的处罚,他一遍又一遍地说:“那些该死的警察可别想找我的碴儿!”车子进入艾奥瓦市时,他看见后面有辆卡车,由于他在艾奥瓦市得改道行驶,所以闪起车灯向后面的卡车示意,之后他减速,我带着背包下车,后面的卡车司机明白我要换车,就停了下来。眨眼间,我又登上后面这辆高大的卡车,准备今晚赶几百英里,快乐至极!这位司机跟刚刚那位一样疯狂,也喜欢大嚷,我要做的只是往座椅上一靠,上路喽。现在,在星空下,越过艾奥瓦大草原与内布拉斯加平原,我可以看到丹佛市隐隐浮现于前方,有如《圣经》中的应许之地,还可以看到远处更为辽阔的旧金山,有如暗夜明珠般熠熠生辉。司机一面把车开得飞快,一面滔滔不绝地讲了数小时故事,然后在某个艾奥瓦小镇停车。就是在这个城镇,几年后,我跟迪安被警察拦下,因为我们的凯迪拉克很像赃车。卡车司机在座椅上休息了几个小时,我也睡了。醒来后,我沿着一堵只有一盏孤灯照耀的孤独砖墙散步。每条小街的尽头,都是默默沉思的草原,玉米散发出夜露的香气。

破晓时,司机猛然惊醒。我们再度隆隆出发,一小时后,绿油油的玉米地上空已可看见得梅因的烟尘。司机要在此吃早饭,不想太赶,所以我独自继续前往得梅因,搭上了两个艾奥瓦大学的男生的便车,走了约莫四英里;坐在崭新舒适的汽车里,平顺迅速地直奔进城,沿途听他们讲些考试的事,这经验真的很奇特。现在我想大睡一天,于是到基督教青年会找房间。没有空房,我本能地沿着铁道而行——得梅因铁道有很多——在机车库附近找到一家昏暗的平原客栈,拉上老旧的黄色百叶窗,将烟尘滚滚的调车场隔绝在外,房间内有张干净的大硬床,枕边的墙壁上则刻着一些下流的字句,我整个白天都在呼呼大睡。醒来时,太阳已经血红。这真是我一生中最特殊、最奇怪的时刻,不知自己置身何处——离家已远,旅行的疲惫将我蚀透,待在一间从未见过的便宜旅馆的房间里,听着外面蒸汽的咝咝声、里面老旧木板的嘎吱响、楼上的脚步声,以及一切凄凉的声音。抬头看到开裂的天花板,整整十五秒,我不知道自己是谁。我不害怕;只觉自己变成另一个人,一个陌生人,有如鬼魂附身的幽灵人。我已经跨越半个美国,站在人生的分水岭,身后是我在东部的年轻岁月,前方是我在西部的未来时光,或许正因此,这种陌生的感觉才会产生,产生于这个血红黄昏的奇妙午后。

但是我必须停止抱怨,继续上路,于是我拿起背包,跟坐在痰盂旁年迈的旅馆前台告别,出去吃东西。仍是苹果派与冰激凌——越深入艾奥瓦州,苹果派就越大,冰激凌就越浓郁。那天下午,我在得梅因到处都可以看到一群群漂亮的女孩——是刚放学返家的高中生。但是我没时间遐想,告诉自己到了丹佛一定要狂欢一番。卡罗尔已在丹佛;迪安也在;蒂姆·格雷与查德·吉恩都在那里,那是他们的故乡;玛丽露也在那里;有人提到还有另一大帮人,包括雷·罗林斯跟他漂亮的金发妹妹巴贝·罗林斯;迪安认识的两个女侍者——贝当古姐妹;连我大学写作班的老友罗兰·梅杰也在那里。我满怀愉悦地期盼着跟他们碰面。因此我与漂亮女孩匆匆擦身而过,全世界最美丽的女孩都在得梅因。

一个家伙开着一辆里面都是工具的货车,仿佛是安装了轮子的工具棚,他站着开车,好像现代送奶工。我坐他的车爬上长长的山坡,然后又马上搭上另一个农夫的便车,他跟儿子要去艾奥瓦的埃德尔。到了埃德尔,我在镇上加油站旁的大榆树下认识了另一个搭车客。他是典型的纽约人,爱尔兰裔,大半职业生涯都是替邮局开卡车,现在要去丹佛找个女人,展开新生活。我猜他大概是因为出了什么事才逃离纽约的,极有可能是犯了事。此人年约三十,有着通红的酒糟鼻,要在平常,我对这种年轻酒鬼很快就会厌倦,只是此刻我渴望任何人类间的友谊。他身穿破旧的毛衣、松垮的裤子,连个旅行袋都没有,随身只有牙刷与手帕。他说我们该一起搭便车。我本该推拒,因为他这模样上路,实在不宜。不过,我们还是共乘一辆便车到艾奥瓦的斯图尔特,车主沉默寡言。到了斯图尔特,我们才是真的被困住了。我们站在售票处前,等待西行的车辆,可一等就是五小时,直到太阳都下山了。为了打发时间,我们先是讲各自的经历,然后他开始讲黄色笑话,接着我们踢小石头,发出各式怪声。后来我们乏味了。我打算花一元喝点啤酒;于是我们走进斯图尔特的一家老酒馆,喝了几杯。结果这家伙大醉,活像回到了醉倒在纽约第九大道的生活,他兴致盎然,凑近我耳边大嚷他的各式下流的梦想。我开始有点喜欢这个人了;倒不是因他是好人(后来发现他的确是),而是因为他对事物热情的态度。我们摸黑回到车站,当然,没有车辆停下,也没有多少人来往。我们一直等到凌晨三点。我们想在售票处的长板凳上睡觉,电报声却整晚嘀嗒响,外面的货运车也一直砰砰地撞个没完,无法入眠。我们不懂如何跳上一辆遮得严严实实的货运列车,以前从没扒过,不清楚它们是东行还是往西,也不知该挑选货车厢、平台车,还是除过冻的冷藏车。诸如此类的事情,我们都不懂。因此天快亮时,往内布拉斯加的奥马哈线公共汽车一抵达,我们便跳上去,加入睡得东倒西歪的乘客——他的车费,我也帮他付了。他叫埃迪,让我想起住在纽约布朗克斯的姻亲表兄,总是一脸笑容好脾气的家伙,所以我才答应结伴,这有点像跟老友旅行,可以沿路胡扯。

天亮时,我们抵达康瑟尔布拉夫斯。我探头观望。去年冬天,我读了许多关于拓荒的书,一拨拨赶着大篷车的移民在这里开完会后,分道前往俄勒冈或者圣菲;现在眺望过去,灰色沉郁的晨曦中只剩下各式小巧可爱的郊区木屋。然后我们到了奥马哈,天哪,我生平第一次看到牛仔,那人头戴宽边高顶帽,足蹬得克萨斯皮靴,沿着肉品批发仓库凄凉单调的墙壁前行,跟东部清晨沿着砖墙行走的惨淡人物并无不同,只是打扮有异。我们下了公共汽车,步行爬上山丘,这片漫长的丘陵是由浩荡的密苏里河历经无数岁月冲刷而成的,奥马哈市就沿着丘陵而建。我们走入旷野,在路边伸出拇指。一个戴宽边高顶帽的有钱牧场主捎了我们短短一程,他说,普拉特河谷就跟埃及的尼罗河谷一样宏伟,当他如是说时,我望着远处沿着河床蜿蜒的高大树丛和周遭郁郁葱葱的绿色田地,几乎就要同意此君的说法了。我们站在[16]另一个十字路口拦车,天色变得阴暗,一个帽顶不太高的六尺壮汉招呼我们过去,问我们是否会开车。埃迪当然会,他还有驾照,我没有。这位牛仔有两辆车要开回蒙大拿州。他要我们开其中一辆到格兰德艾兰找他妻子,她会接手。当时他正往北走,因此这趟便车到那儿就得下车,不过也深入内布拉斯加州足足一百英里,我们当然马上答应。埃迪一人开车在前,我和牛仔跟在后面,出城没多久,埃迪就兴高采烈,狂飙到时速九十英里。牛仔大嚷:“该死的,这家伙在干吗?!”只好开足马力紧追,两人好像赛车一样。我一度以为埃迪要开车逃跑——可能他本意真是如此。但是牛仔跟得很紧,追上后就猛按喇叭。埃迪减缓车速,牛仔按喇叭示意他停车。“见鬼,你开这么快会爆胎的。能不能开慢点?”“该死,我真的开到九十了吗?”埃迪说,“路况很好,我根本没注意。”“你开慢点,我们还想完好无损地抵达格兰德艾兰。”“当然。”我们继续前行。埃迪已经没那么兴奋,甚至可能开始昏昏欲睡。我们沿着蜿蜒于绿野间的普拉特河,穿越了内布拉斯加州一百英里。

牛仔说:“大萧条时代,我每个月至少扒一次火车。那个年代,你常看到数百人共同搭乘平台车厢或者货车厢,他们不全是流浪汉,东西奔波的各色失业的人都有,不过有人真的只是流浪。整个西部都是这种光景。那个年代,司闸员不会刁难你。现在就不知道了。我不喜欢内布拉斯加。30年代中期,这里啥都没有,放眼望过去,都是巨大的沙尘团。你简直喘不上气。连土地都是黑色的。那时我就在这里。照我说,他们大可将内布拉斯加还给印第安人。全世界我最恨这个鬼地方。我现在住在蒙大拿的米苏拉,那是我的家,你改天有空该来看看这个上帝的国度。”到了下午,他也讲累了,我便沉沉睡去——不过,这家伙讲话真是有趣。

我们在路边停下来填饱肚皮。牛仔去找地方补备胎,我跟埃迪走进一间家常小餐馆,刚坐下便听见一阵笑声,这样响亮的笑声我从未听过。只见一个粗鲁的内布拉斯加老农夫跟一群男子走进餐馆;那天,他粗犷的笑声可说是响彻平原,响彻他们整个灰色的世界。众人跟着笑。他这人才不为任何事烦心,但是他对每个人都极其关心。我心想,哇,听听这人的笑声。这就是西部。我已经置身西部了。他龙卷风一样走入餐馆,大声呼唤“毛儿”,说她做的樱桃派是全内布拉斯加州最甜的。我点了一块,上面还堆了一大勺小山一样的冰激凌。他说:“毛儿,你赶快弄点东西给我吃,否则,我蠢起来,要活活吞了我自个儿。”他一屁股坐在柜台高脚凳上,呵呵地笑着。“哦,丢点豆子进去。”西部精神的化身就坐在我旁边。我真希望能够了解他的粗犷人生,除了大笑大嚷,他还做些什么。真带劲,我心想。牛仔回来了,我们继续往格兰德艾兰进发。

没多久我们就到了。牛仔去接妻子,奔向等待他的命运,埃迪跟我继续上路。几个年轻牛仔——全是不到二十岁的乡村小伙子,一路吵吵嚷嚷——开着一辆拼装起来的破车,载了我们一程。我们在公路旁下车,天上飘起了细雨。一个一言不发的老人——天知道他为什么要让我们上车——载我们到谢尔顿镇。在谢尔顿,埃迪绝望地站在公路边,一群矮壮的奥马哈印第安人盯着他,他们无处可去,无事可做。公路对面是铁轨,巨大的水塔上面漆着“谢尔顿”几个字。埃迪惊奇地说:“该死,我来过这个镇了。是好几年前的事,还是战时。那天深夜,大家都在睡觉。我跑到月台抽烟,在这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四周一片漆黑,我抬头就瞅见水塔上漆着的‘谢尔顿’三个字。我们坐的是往西海岸的火车,全车每个乌龟王八蛋都在呼呼大睡,我们在这站只停留几分钟,大概是为了补充燃料之类的,接着继续走。该死,就是这个谢尔顿!从那时起,我就恨透了这地方!”我们就这样卡在谢尔顿。跟我们当时在艾奥瓦州的达文波特一样,不知怎的,只有农用车往来,偶尔才看见一辆游客的车子,但这种情况往往更糟,因为都是老先生开车,老太太要么埋首在研究地图,要么对着外面的景致指指点点,有时还会靠在座椅上打量着一切,神情疑神疑鬼。

毛毛雨变大了,埃迪觉得冷;他穿得不多。我从帆布背袋摸出一件羊毛格子衬衫给他穿上。他觉得好些了。我呢,感冒了。在一家破旧的印第安小店买了止咳糖浆,又前往一个小得要命的邮局给姑妈寄一张明信片。回到灰蒙蒙的公路上。有“谢尔顿”三个字的水塔又出现眼前。开往罗克艾兰的火车飞驰而过,普尔曼卧铺车厢乘客的模糊脸庞也闪了过去。列车呼啸着奔过平原,前往我们憧憬的方向。雨下大了。

一个戴牛仔帽的瘦高家伙逆向停车,朝我们走过来,他看起来像个治安官。我们开始暗中编造说辞对付他。他缓步走来。“你们两位要去哪里吗?还是只是随便走走?”我们不明白他的意思。不过,这是个好问题。“有什么事?”我说。“是这样的。我在几英里外摆了一个露天游乐场,正在找几个愿意赚外快的大小伙子。我有特许证,可以玩轮盘赌和套木环,就是那种用木环套玩具娃娃的游戏,全凭手气。两位小兄弟如果愿意帮忙,可以抽三成。”“包食宿?”“有床位住,但不包餐。你们得进城填饱肚子。我们这是巡回的。”我们想了一下。他说:“机会难得哦。”他说道,耐心等待我们的决定。这有点莫名其妙,不知该怎么回答,我呢,绝对不要困在游乐场。我得赶去丹佛跟哥们儿相聚呢。

我说:“不知道呢,我必须赶路,可能没时间。”埃迪也这么回答。那老家伙就挥挥手,闲散地走回车子,开走了。那件事就这样结束。我跟埃迪拿这件事开玩笑,不知道跟游乐场巡回会是什么滋味。我想象风尘滚滚的平原暗夜,内布拉斯加人携老扶幼打我面前经过,脸颊红扑扑的小朋友崇拜地张望着,我则拿些不值钱的游乐场玩意儿诈骗他们的钞票,铁定觉得自己就是魔鬼本尊。摩天轮在平原地区的黑夜里转圈,还有,老天,旋转木马的悲伤音乐不断在耳边回荡——我则睡在镀金篷车的粗麻布的垫子上,心里想着何时可以赶赴自己的目的地。

我发现,作为旅伴,埃迪总是心不在焉。一个老人驾着一台古怪的旧装置缓缓驶来,那是铝板做的,四四方方像个盒子——是辆拖车,毫无疑问,只不过是内布拉斯加居民自制的怪模怪样的旅行拖车。他开得非常慢,在我们面前停下来。我们冲上前;老人说他只能载一人;埃迪二话不说就跳上去,咔嗒咔嗒地缓慢消失在我的视线中,身上还穿着我的羊毛格子衬衫。呜呼,我就此跟衬衫告别吧;反正它也只有纪念价值。我在这个令人憎恶的谢尔顿等了许久,好几个小时吧,我一直以为要入夜了,其实才下午而已,只是天色很黑。丹佛,丹佛,我要怎样才能到达丹佛?正当我打算放弃,喝杯咖啡坐坐,一个年轻人开着一辆崭新的汽车停了下来。我狂奔过去。“上哪里?”“丹佛。”“我大约可以载你一百英里。”“太好了,真的太好了。你救了我一命。”“我以前也搭便车,因此我乐意停下来载人。”“如果我有车,我也会。”我们聊天,他诉说生平故事,不算太有趣。我开始打瞌睡,醒来时,正在戈森堡外,他让我下了车。4

我这辈子最精彩的搭车之旅就要开始了。一辆卡车后面拖着平板拖车,上面横躺了六七个男子,司机是明尼苏达州的两名年轻金发农夫,只要有人拦车,他们都乐意带上——他们就是你最想遇见的那种满脸笑容、乐和帅气的乡巴佬,两人都穿棉衬衫、工装裤,再没别的什么;他们手腕粗大,态度诚恳,遇见任何人、任何事都笑脸相迎。我追上去问:“还有空位吗?”他们说:“当然有,上来,大家都有位置。”

我还没攀上平板拖车,卡车便轰隆出发;我摇摇晃晃,有人拉住我,让我可以坐下。有人递了一瓶快要见底的劣质威士忌给我。迎着狂野又抒情、夹杂着绵绵细雨的内布拉斯加空气,我大饮一口。戴棒球帽的男孩大吼:“哈哈,出发喽!”卡车加速至七十英里,超越了所有车子。“我从得梅因就搭上这辆鬼玩意儿。这两个家伙从不停车。你想撒尿,得大叫‘小便暂停’,否则就得往车外面撒。扶稳了,老兄,扶稳。”

我瞧瞧同车的人。有两个是北达科他州的年轻农家男孩,戴红色棒球帽,这是那里农村青年的标准帽子。这个暑期,父亲让他们出去跑跑,他们要去打工帮忙收割。还有两个搭车客是俄亥俄州哥伦布的城市青年,他们是高中橄榄球队员,嘴里嚼着口香糖,眨着眼睛,迎着微风唱歌。他们说整个暑假都在搭便车环游美国。“我们要去洛杉矶!”他们大嚷道。“到了那儿要干吗?”“干吗?我们也不知道。谁在乎啊?”

还有一个高瘦的家伙,表情鬼鬼祟祟的。我问:“你是哪里人?”我就躺在他旁边;平板拖车没有扶手,得躺着,否则随时可能摔出去。他缓缓转头看着我说:“蒙——大——拿。”

剩下的两个搭车客是密西西比的吉恩跟他的徒弟。吉恩是个皮肤黝黑的小个子,经常扒货运车流浪各地,这个流浪汉三十岁,脸庞却显年轻,看不出确切年纪。他双腿盘坐在平板拖车上,望着田野,连续数百英里不发一语,终于他转身问我:“你要去哪里?”“丹佛。”“我有个妹妹在丹佛,不过已经好几年没瞅过她。”他的声音缓慢悦耳。他很有耐心。他照看的那个男孩十六岁,金发,高个子,也是一身流浪汉的褴褛打扮。换言之,由于火车上的煤灰、平板拖车上的污泥,再加上他还常常在地上过夜,他的破旧衣服已经被弄得又黑又脏。金发男孩也很沉默,好像在逃避什么,从他直视前方、不时忧虑地舔舔嘴唇的模样来看,不难猜出他可能惹了事犯了法。蒙大拿瘦子偶尔会端出谄媚或者讽刺的笑容跟他们说话。他们毫不理会。蒙大拿瘦子一副阿谀奉承的模样。当他直对着你的脸,脸上长时间挂着傻笑,僵硬而愚蠢,我就感到非常害怕。

他问我:“你有钱吗?”[17]“见鬼,哪里有,到丹佛之前,大概只够我买一品脱的啤酒。你呢?”“我知道哪里能弄到钱。”“哪里?”“到处都可以。你在暗巷里总能骗到一两个呆瓜的钱,不是吗?”“我想也是。”“我真需要钱时,不见得干不出来这样的事。我要到蒙大拿去瞧我爸,到了夏延就得下车,再想别的办法去那儿。这些疯狂小子要直奔洛杉矶呢。”“直奔?”“一路直奔,你如果也要去洛杉矶,就赚到了。”

我仔细思考了一会儿;整夜奔驰在内布拉斯加、怀俄明,清晨抵达犹他州的沙漠,下午就可能到内华达州的沙漠,光是想到能在可预知的时间里抵达洛杉矶,我差点就想变更计划了。但是我得去丹佛,也一样得在夏延下车,再搭九十英里便车往南到丹佛。

那对明尼苏达州农家小子决定在北普拉特停车吃饭,我真是开心;终于可以好好瞧瞧他们。下车后他们冲我们大家笑笑。一个喊:“小便暂停。”另一个喊:“吃饭时间。”不过,我们这伙人中只有他们有钱吃一顿真正的饭,因此,我们蹒跚着跟随其后,进入一家全是女人经营的餐馆。我们坐下来吃汉堡包、喝咖啡,等待这对兄弟大吃大喝风卷残云,活像回到他们老妈的厨房一样。他们是兄弟,从洛杉矶运农用机械回明尼苏达,十分赚钱。从明尼苏达往洛杉矶这一段,平板拖车是空的,所以他们沿途收搭车客。这是他们第五次去洛杉矶运货,享受得很。他们什么都喜欢,脸上永远挂着笑容。我试着跟他们攀谈——对我来说,这就像搭船的人去笨拙地讨好船长,我得到的唯一反应是露出健康大白牙的灿烂笑容。

同车客人都挤进这家餐馆,只有那对流浪汉,吉恩跟金发少年没有。我们回来时他们还坐在板车上,凄凉无依。天色渐暗,司机抽起烟来,我想趁机去买威士忌,抵御夜间的寒风。我跟司机讲这件事,他们又笑了。“快去快回。”

我向他们保证:“你们也可以喝几口。”“哦,不用,我们不喝酒的,快点去。”

蒙大拿瘦子跟那两个高中生随着我在北普拉特街头乱逛,终于找到一家卖威士忌的酒铺。瘦子跟他们都凑了点钱,我买了一瓶五分之[18]一加仑装的酒。主街两旁的建筑都像盒子似的,方方正正的,面容严肃的高大男人站在装饰着门面的房子前,看着我们这群人走过;每条凄凉的街道后面则是广袤的平原风景。北普拉特的空气与他地略有不同,具体是如何不同,我一时说不上来。五分钟后我才恍然大悟。我们回到车上,卡车轰鸣着上路。天色快速变暗,我们都喝了一点酒,猛一抬头,普拉特翠绿的田野逐渐消失,紧接着的是一望无际、艾草丛生的平坦荒地。我为之震慑。

我对蒙大拿瘦子大喊:“这是什么鬼地方啊?”“从现在开始,沿途都是放牧地。孩子,再给我喝一口。”

两个高中生高喊:“哈哈,再见,哥伦布市。要是斯帕基跟那些哥们儿也在这里,会说什么?真是的!”

两位卡车车主轮流开车;现在这个开车的把油门加大到了极限。路况也变了;路面中间凸起,路肩松软,两旁都有四英尺深的水沟,因此卡车摇摇晃晃从路的一侧颠簸到另一侧——对面并无来车,真是奇迹——我还以为我们都会空翻摔出去。不过这对兄弟的开车技术的确高明,你瞧瞧这卡车如何闪避内布拉斯加道路上的突起物——科罗拉多州的公路到处是突起物,这时我才想到我们虽没真正进入科罗拉多州,但的确从它北面经过,丹佛就在西南方数百英里之外。我欢欣地大叫。大家传递酒瓶。夜空中繁星耀眼,渐行渐远的沙丘淹没在暮色之中。我觉得自己像一支飞驰的箭,离弦而出。

一路上,密西西比的吉恩都盘腿而坐,沉心冥思,突然间,他侧过身来跟我说:“这些平原让我想起得克萨斯州。”“你是从得克萨斯州来的?”[19]“先生,不是,我是米西西壁的葛兰威尔人。”这就是他说话的方式。“那男孩是哪里来的?”“他在密西西比闯了祸,我主动提出帮他一把。他从未独自旅行,还是个孩子,我只是尽力照应他。”吉恩是白人,言谈之间却有一股饱经沧桑的黑人老者的智慧,让我想起纽约的瘾君子埃尔默·哈斯尔;不过,相比于哈斯尔,他扒火车、是个浪游的传奇人物,年复一年地横穿美国,冬日朝南行,夏日往北走,因为他找不到一个可以久待而不腻的地方,也因为他无处可去,四海为家,总是在星光下(经常是西部星光)前行复前行。“我去过奥格登几次,如果你要搭便车到奥格登,我有几个朋友,可以让你待一阵子。”“我要从夏延去丹佛。”“哎,从夏延直接到奥格登,不是天天都能搭上这样的便车。”

很诱人的提议,不过,奥格登有什么?“奥格登是什么地方?”我问道。“多数哥们儿都会选择经过那里,在那里碰头;保证可以见到你要见的人。”

早年跑船时,我曾遇见一个大骨架的瘦高个子,路易斯安那人,叫作“大瘦个儿哈泽德”,本名威廉·霍姆斯·哈泽德,他是自愿当流浪汉。小时候,他看到一个流浪汉跟他妈妈乞讨一块馅饼,他妈妈给了,流浪汉走开后,小威廉问道:“妈,那人是干什么的?”“怎么了?那人是流浪汉。”“妈,我长大后也要当流浪汉。”“闭嘴,我们哈泽德家可不出流浪汉。”他始终没忘记那天。长大后,他曾在路易斯安那大学踢过一阵子橄榄球,最后还是变成流浪汉。大瘦个儿跟我经常一面彻夜漫谈,一面嚼烟叶,往纸杯里吐烟草渣。他与密西西比的吉恩毫无疑问有许多神似之处,我问:“你会不会凑巧认识一个叫大瘦个儿哈泽德的人啊?”

他说:“是那个笑声很响亮的高个子?”“嗯,听起来有点像。他是路易斯安那拉斯顿人。”“没错。有时大家叫他路易斯安那瘦子。先生,没错,我还真见过大瘦个儿。”“他在得克萨斯州东部的油田工作过?”“得克萨斯州东部,没错。现在他帮人赶牛。”

一点没错;我还是不敢相信吉恩真的认识大瘦个儿,我找他好多年了。“他在纽约的拖船工作过?”“这个嘛,我就不知道了。”“我想你是在西部认识他的。”“应该是。纽约,没去过。”“我的妈呀,你还真的认识他,太吃惊了。这个国家这么大,我却知道你肯定认识他。”“是的,先生,我跟大瘦个儿熟得很。他手头只要有钱,都愿意慷慨分享。不过,他也是个硬汉子,手下不留情的;我见过他在夏延一拳就把警察打翻在地。”听起来的确是大瘦个儿,他总是对着空气[20]练习挥拳;看起来像拳王杰克·登普西,不过是个爱喝酒的年轻登普西。“妈的!”我迎风嚷道,又喝了一大口,现在感觉好得不得了。风灌进敞篷的车厢,刮走了每一口酒的苦涩,只留下痛快舒畅的感觉沉淀在我的胃里。“夏延,我来了!”我大叫,“丹佛,你的孩子要来了。”

蒙大拿瘦子转身面对我,指着我的鞋子发表了一番评论:“把那玩意儿栽到土里,八成会长出东西来?”他的脸上没有一丝笑容,但其他人都笑得前仰后合。没错,这真是全美国模样最蠢的一双鞋;我特意穿它上路,是因为不想在炎热的长途跋涉中,两脚泡在汗水里,除了贝尔山那场大雨,它堪称旅途可能有的最佳良伴。所以,我跟着他们一起笑。这双鞋现在已经破旧不堪,染色的皮革竖了起来,活像脚上长了新鲜的菠萝切片,我的脚趾露在鞋外。我又喝了一大口,放声大笑。仿佛梦境,我们在暗夜里穿过许多位于十字路口的小镇,看到不少在镇上闲荡的收割短工与牛仔。他们齐刷刷地转过脑袋看我们,当我们驶往城镇的另一头,还可以看到他们在绵延的夜色中拍腿而笑——我们这群人看起来还真可笑。

每年的收割季节,此处男人颇多。达科他州男孩蠢蠢欲动,他们说:“下一次小便暂停,我们就要闪人了,这里看起来有很多活可干。”“你们结束这边的活后,继续往北走就行了,”蒙大拿瘦子建议道,“顺着收割的地区一直走到加拿大边境。”两个男孩轻描淡写地点头。他们对蒙大拿瘦子的建议不太重视。

一路上,那个年轻的金发逃亡者始终维持同一坐姿;偶尔吉恩会从入定状态中醒过来,瞧着黑暗原野在车旁飞驰,弯身对着男孩耳朵轻语。男孩点点头。吉恩的确很照顾他,照顾他的情绪,也安抚他的恐惧。想象不出他们要去什么鬼地方,做什么事。他们没烟,我几乎把整盒给他们了,我很喜欢这两个人。他们总是万分感谢,十分有礼。从不开口要烟,我都是主动给他们。蒙大拿瘦子也有烟,却吝于分享。车子奔驰经过另一个十字路口的小镇,经过另一群穿牛仔裤的瘦高男子,他们有如沙漠里的飞蛾群聚于街灯下,然后我们的车子再度没入墨黑的夜色,天上的星星分外晶亮,因为我们已经攀上西部高原的山丘,空气越来越稀薄,他们说现在我们每前进一英里,地势就高了一英尺,四周没有树木遮挡,星星闪烁,仿佛触手可及。车子飞奔,我看到路边鼠尾草丛里站着一头面色沉郁的白脸乳牛。这一路跟搭火车差不多,车行平稳,路线笔直。

不久,我们到了一个小镇,车速减缓,蒙大拿瘦子喊:“啊,小便暂停!”明尼苏达小子并未停车,直直穿过城镇。蒙大拿瘦子说:“该死,我憋不住了。”

有人说:“到边上去撒。”“好吧。”他慢慢移动,在众目睽睽之下他蹲着一点点地往后部移,努力维持平衡,直到两条腿挂到车外。有人敲前面的窗子提醒开车的两兄弟。他们转过脸来看,绽放出灿烂的笑容。正当蒙大拿瘦子打算撒尿时,姿势本来就已经不稳,那对兄弟还故意以七十英里的时速左摇右晃地猛开过去。瘦子往后一倒;我们瞧见一泡尿像鲸鱼喷水,跃入空中;他挣扎着恢复坐姿。卡车又突然一歪,蒙大拿瘦子倒到一边,尿全落在身上。众人哄笑中,我们听到他低声咒骂,像是远处山边传来的哀鸣:“该死……该死……”他不知道我们故意整他,像《圣[21]经》里的约伯那样苦苦挣扎。他如此这般完事后,衣服湿得都可以拧出水来了,还得小心翼翼地回到原来的位置,表情无比愁苦,惹得大家都大笑,只有那个金发男孩没笑,明尼苏达兄弟在驾驶座上哈哈大笑。作为补偿,我把酒瓶递给蒙大拿瘦子。“见鬼,”他说,“他们是故意的?”“肯定是的。”“该死,我没看出来。我在内布拉斯加时,也干过这种事,根本不像现在这样难堪。”

突然间,我们驶进了奥加拉拉,这时驾驶座的兄弟才回头喊:“小便暂停!”语气里高兴得要命。蒙大拿瘦子站在车边生着闷气,为自己错过了机会而懊恼不已。达科他州的两个小伙子跟众人道别,打算在此地找份收割短工的工作。我们看着他们没入夜色,走向城镇另一头亮着灯光的棚屋,一个穿牛仔裤的守夜者说负责招工的头儿都在那里。我得买烟;吉恩与金发男孩跟我下车舒展腿脚。我走进一个完全出乎意料的所在,那是供当地青少年男女流连的冷饮小店,孤零零地立在平原上。几个年轻人正伴着点唱机的音乐跳舞,看见我们进来,便停止舞步。吉恩与金发男孩站在那里,没看任何人。他们只想买香烟。店里有几个漂亮女孩。其中一人朝金发男孩抛媚眼,他没看见,不过,就算他看见,也不会在乎。他看起来十分哀伤,魂不守舍。

我替他们一人买了一包烟,他们道了谢。卡车要开了。时近半夜,外面很冷。吉恩流浪全美的次数,十根手指与十根脚趾都数不过来。他说,此刻最好是紧紧相靠,躲在防水油布下,否则我们全会冻僵。于是,我们就以这种方式,配上剩下的威士忌,尽管温度降到冰点,耳朵冻得生疼,还算保持了暖和。车子在高原上越爬越高,星星就越来越明亮。我们已进入怀俄明州。平躺在板车上,凝视着美妙的苍穹,我为自己在能短短的时间内从悲惨的贝尔山来到此处而感到自豪,想到丹佛市就在前方,我激动不已——无论等在前面的是什么。密西西比的吉恩开始唱歌,歌声悠扬静谧,有浓浓的密西西比口音,歌词很简单:“我爱上一个美丽女孩,她年方二八,甜蜜无比,谁都不如她美丽。”他重复吟唱,偶尔插进几句不同的歌词,都在怀念那个与他已经走散的女孩,他是多么渴望回到她的身边,可是为时已晚。

我说:“吉恩,这是我听过最美的歌。”“也是我所知道的最甜蜜的歌。”他微笑着说。“我希望你平安抵达想去的地方,而且顺心愉快。”“我一向到处流浪,从不待在一个地方。”

蒙大拿瘦子睡着了,醒来后对我说:“嘿,老黑,在你去丹佛前,今晚要不要跟我一起探探夏延啊?”“好啊!”我醉得不行,什么事都愿意干。

卡车行至夏延市的郊区,我看到当地电台高耸的天线上的红灯,突然间,车子驶入一条拥挤的街道,两边人行道上行人摩肩接踵。蒙大拿瘦子说:“活见鬼啦,正好碰上‘西部原野周’。”到处都是穿皮靴、戴宽边高顶帽的肥胖生意人,伴着他们打扮得像牛仔女郎的健壮妻子,在夏延老城的木板人行道上熙来攘往,欢闹不已。远处,是夏延新市区灯光绵延的细长公路,不过,庆典集中在夏延旧城区。有人朝天开空枪。酒吧沙龙里的顾客多得挤到了街上。我真是眼界大开,另一方面,又觉得荒唐:我第一次到西部,就看到他们居然沦落到得用这种荒谬的手法来维系昔日的傲人传统。在此,我们不得不下车告别;那对明尼苏达州兄弟对流连此地毫无兴致。看着他们离去,我感到难受,因为我意识到此后我们可能不会再相见,不过,世事就是如此。“今晚你们可会冻坏屁股,”我警告他们,“明天下午呢,又会在沙漠里被太阳烤焦。”

吉恩说:“只要熬过这个冰冷的晚上,我们就没事了。”然后卡车穿过拥挤的人群离去了,没人注意到缩在防水布下的那两个男孩的怪模样,他们像婴儿一样在棉被下张目看着这座城市。我看着卡车消失于夜色里。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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