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暴岛(《巨人的陨落》作者经典之作!)(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1-02-20 13: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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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肯•福莱特KenFollett(著)胡允桓(译)

出版社:江苏凤凰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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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暴岛(《巨人的陨落》作者经典之作!)

风暴岛(《巨人的陨落》作者经典之作!)试读:

序 言

一九四四年初,德国情报机构搜集到的情报表明:在英格兰东南部正在集结一支大军。侦察机拍回的照片显示出营房、机场和沃什湾中停泊着的舰队;有人看见巴顿将军穿着他那双别无分号的粉色马靴溜他的白色哈巴狗;那一地带无线电活动频繁,团队间联络的信号此起彼伏;潜伏在英国境内的德国间谍发回的情报也证实了有大军集结这一回事。

其实那里根本没有军队。军舰是用橡胶和木头伪造的,营房则与电影中的布景没两样;巴顿手下也没有一兵一卒;无线电信号拼凑不出有意思的词句;向德国发回报告的间谍全都是些双料间谍。

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欺敌,让敌人误以为盟军要在加来登陆,这[1]样,定于D日进行的诺曼底大反攻,将可令德国人措手不及。

有成千上万的人投入了布置骗局的行动。一个规模如此庞大的骗局竟然能够不走漏一丝风声,着实令人难以置信。如果说希特勒的间谍竟然全被蒙在鼓里,那真是不可思议。

当时有没有德国间谍事先洞悉盟军的这个骗局呢?战后流传着一个说法,说是英国军情五处早在一九三九年圣诞节前就将所有的德国间谍掌握在手掌心里。但更接近事实的情况似乎应该是:军情五处只掌握了潜伏在英国境内绝大部分德国间谍的动向。

但是只要还有漏网之鱼,哪怕只有一个,那么……

我们知道,德国人看到了在东英吉利亚摆给他们看的假象。我们还知道,他们曾竭尽全力试图弄清真相。

这都是史实。下面的故事纯属杜撰。

尽管如此,我还是相信,当时确实曾发生过与本书情节相近的故事……肯・福莱特一九七七年六月于萨里之坎伯利

第一章

1

这是四十五年以来最严寒的冬天。英格兰的乡村被大雪阻隔在外,泰晤士河也封冻了起来。有一天,从格拉斯哥到伦敦的火车足足晚了二十四小时才抵达。积雪再加上灯火管制,使开车变成一件分外危险的事。车祸倍增,人们开玩笑说,夜间在皮卡迪利大街开车,比开坦[

2

]克越过齐格飞防线还要危险。

后来,春天到来了,天气晴朗了。防空气球在蔚蓝的晴空里随风飘动,威风凛凛;休假的士兵和身着无袖衬衫的姑娘,在伦敦的街头打情骂俏。

伦敦看上去一点也不像一个处于战争状态的国家的首都。迹象自然还是有的,亨利・费伯骑着自行车从滑铁卢车站向海格特返回时,就注意到了那些战时迹象:重要的公共建筑外面都堆放着沙袋;郊区[

3

]住宅的庭院中修起了安德森式掩体;到处都是劝导民众疏散到乡间和空袭须知一类的大型告示牌。费伯细心观察着这类迹象——比一个一般的铁路职员要留心和仔细得多。他看到公园中成群的孩子,就得出结论:疏散宣传没有成功。他默数着街上行驶的汽车的数量,暗读着汽车制造商宣布的新型号。他深知夜班工人鱼贯涌进工厂的现象意味着什么,仅仅数月之前,工厂里连白天班都没有足够的工作可干。但更令费伯全神贯注的是,军队沿英国铁路网调动的情形,全部铁路动向的报表都要经过他的办公室,他从这些报表中可以获得相当多的讯息。就拿今天来说,一大堆须经由他加盖橡皮印章的报表使他确信,一支新的远征军正在集结。他敢肯定,那支大军不下十万人马,去向是芬兰。

不错,在伦敦,战争的迹象是有的;但这里也同时存在着一些似乎是在开战争玩笑的景象:广播电台对战时规定的繁文缛节冷嘲热讽;人们在防空洞里举行合唱;时髦女郎把防毒面具放在名牌服饰公司的手提袋里逛街。人们在谈论这场令人生厌的战争时,既夸大其词,又轻描淡写,仿佛在讨论一场电影。所有的空袭警报,毫无例外全是虚惊一场。

费伯对这场战争持不同观点——不过那是当然,因为他是个不同类型的人。

他把自行车骑进了阿奇威路,因为是上坡,他把身体稍向前倾,两条腿不知疲乏地蹬踏着,如同火车头的活塞。就一个三十九岁的人来说,他算是相当健壮。只不过这个年龄是虚报的:为了小心起见,他在大多数事情上都不说实话。

他爬上斜坡,到达海格特时,已经大汗淋漓。他住的房子是伦敦地势最高的建筑物之一,也正是因为这一点,他才选择住在这里。他住的是一栋维多利亚式的砖房,位于一排六栋最后面的一栋。每一栋楼都是三层,外加地下室,那儿有一道专供仆人出入的门——十九世纪英国的中产阶级坚持要开这样一道门,尽管他们并没有仆人。费伯对英国人装腔作势的那一套嗤之以鼻。

六号楼的主人原先是哈罗德・加顿,但他开的那家小公司——加顿茶叶暨咖啡公司——在经济大萧条的年代破了产。以加顿先生的做人准则来说,欠债不还钱乃是一条十恶不赦的大罪,所以他破产后别无选择,只有自杀一途。这栋房子是他留给他太太的唯一遗产,加顿太太也只能靠着收房租度日。她虽然乐于当房东,但按照她所处的社会地位的要求,还是不得不装出一副引以为耻的样子。费伯租下了位于顶层的房间,屋顶有扇天窗。周一至周五他都会住在这里。他告诉加顿太太,周末他要去厄立特陪伴母亲。其实,他在布莱克希斯另外租了个住处。在那儿的女房东的认知里,他叫做贝克先生,是一家文具制造商的流动推销员,一周五天都要在路上奔波。

他蹬车骑上花园的小径,高大的前窗似是在不痛快地皱着眉。他把车子推进木棚,锁到剪草机上——不锁车是违法的。木棚周围箱子里做种子用的马铃薯块正在发芽。加顿太太把她的花园都种了蔬菜,算作为战争出了一份力。

费伯走进房子,把帽子挂到门厅的架子上,洗了洗手,坐下喝茶。

另外三位房客已经在那里进餐了:一个脸上长着粉刺的小伙子来自约克郡,正在设法参军;一个糖果推销员,头发已经花白;还有一个是退休的海军军官,费伯认为他已不啻是个废人。费伯跟他们点头打招呼,然后就座。

推销员正在讲笑话:“那名中队长开口说:‘你回来得可真早啊!’那位飞行员转过身来说:‘是啊,我把那些传单成捆地投了下去,难道不对吗?’于是中队长说:‘我的天!那也许会砸伤人的!’”

海军军官咯咯地笑起来,费伯也赔起笑脸。加顿太太端着茶壶走了进来:“晚安,费伯先生。我们未能恭候你,希望你别介意。”

费伯在一片全麦面包上涂上薄薄的人造牛油,一时盼着能有一块肥肠。“你种的那些马铃薯可以移植了。”他对她说。

费伯匆匆用过了餐。其他人还在争论着,张伯伦是否该下台而由丘吉尔取代的问题。加顿太太不断发表宏论,并时时瞥着费伯,看他有什么反应,不过费伯却始终置身在争论之外。加顿太太是个脸色红润的女人,稍微有点发福。她跟费伯年纪相仿,却穿了件适合三十岁妇女穿的衣裙,他猜测她想再嫁。

加顿太太打开了收音机。嗡嗡响了一阵之后,便是一个播音员的声音:“这是英国广播公司的国内节目《又是那个人》!”

费伯听过这个节目,是讲述一名叫做范夫的德国间谍的广播连续剧。他托故告辞,起身上楼回房间去了。《又是那个人》节目之后,餐厅里只剩下了加顿太太独自一人:海军军官随推销商去了小酒馆,约克郡来的小伙子本是个虔诚的教徒,去出席一个祈祷会了。她坐在餐厅里,眼前放着一小杯杜松子酒,眼睛望着灯火管制用的窗帘,心里想着费伯先生。她真希望他别老待在自己的房间里。她需要有人陪伴,而他正是她所需要的那种伴侣。

这种念头使她有一种罪恶感。为了平息这种感觉,她便去想加顿先生。种种记忆熟悉而模糊,如同一部老旧的电影,画面有点磨损,声音不清了。是啊,虽然她能轻易想起他在这房间里陪伴她的情况,但要记起他的面貌、他的穿着,或者想象他会在战争爆发当日发表什么样的见解,却实在太难了。他身材矮小,手脚利落,在别人面前他不苟言笑,床笫之间却情意缠绵。她那时是多么爱他啊。这场战争照这样打下去,会有许多女人像她一样单身守寡的。她又给自己斟了一杯酒。

费伯先生是个安静的人——麻烦也就出在这里。看不出他有什么恶习劣迹。他不吸烟,她也从未由他嘴里嗅到过酒气,每天晚上他都关在自己的房间里,听收音机里的古典音乐。他阅读大量的报纸,进行长距离的散步。她推测他相当机灵,虽然位卑职微:他在餐厅中参与谈话时,往往比任何人都显得深思熟虑。要是他想办法,一定能找到一个更好的职位的。他看起来并不想争取机会,去给自己谋个相称的差事。

他的外貌也给人同样的感觉。他是个身材健美的男人:高高的个子、厚实的肩颈,并不算胖,还有一双长长的腿。他有一副坚毅的面孔,高额头、长下巴,明亮湛蓝的眼睛;他称不上帅,不像电影明星,但那张脸对女性颇具魅力。只是那张嘴长得太小,嘴唇也薄,她可以想象他性格冷酷。加顿先生可不是个冷酷的人。

他那条旧西装裤子从来不烫(她倒情愿帮他这个忙,而且会兴致勃勃地去做,可惜他从来没要求过),还老穿一件不像样的雨衣,戴着码头工的平顶帽。他不留胡子,头发两周剪一次,理得短短的。似乎他就想摆出一副不引人注目的样子。

他需要一个女人,这一点是没有疑问的。他需要一个妻子来打扮他、振奋他。而她也需要一个男人来陪伴她和——唉,爱抚她。

然而他却毫无行动。有时她简直沮丧得想放声尖叫。她自信风韵犹存。她又倒了一杯酒,同时照起镜子。她有一张漂亮的脸蛋,满头卷曲的金发,还有引动男人想“掌握”的东西……想到这里,她咯咯地笑了起来。

她啜着酒,考虑着是不是该采取主动。费伯先生有点羞赧,显然是生性如此而并非没有情欲——从那两次他瞅着她身穿睡衣时的眼神,可以看出这一点。或许她可以用自己的大胆放纵来克服他的羞怯。她会有什么损失呢?就假设他拒绝吧。是啊,那会很尴尬——甚至很丢人。那对她的自尊心将是一个打击。但谁又晓得发生过这件事?不过,他倒是不得不搬出去了。

想到可能会遭到拒绝,她就打消了整个念头。她一边慢慢地站起身,一边想,自己根本就不是那种厚脸皮的人。该睡了。如果她在床上再喝上一杯杜松子酒,就会安然入睡了。她拿着酒瓶走上楼去。

她的卧室在费伯先生房间的下面,她脱衣服时听得见他的收音机中播放的小提琴乐曲。她穿上了一件新睡衣——粉红色的,领口绣着花边,可惜没人来欣赏!——倒了最后一杯酒。她想不出费伯先生脱掉衣服会是什么样子。他大概没有小腹,乳头上长着毛,大概还能看得见他的根根肋骨,因为他很瘦。他的屁股可能也很小。她又咯咯笑了起来,心想自己真不要脸。

她端着酒杯上了床,拿起她的书,可是实在难以把注意力集中到白纸上的黑字。何况,她对阅读别人的风流韵事也厌烦了。她啜饮着她的杜松子酒,巴不得费伯先生能关掉他的收音机。现在简直像想在茶会跳舞时入睡一样难。

她当然可以请他关掉收音机。她看了一眼床头的钟:已经十点多了。她可以套上那件和睡衣相衬的晨衣,稍稍梳理一下头发,然后穿上拖鞋——式样十分精巧,上面还有玫瑰图案呢——然后就三步并作两步地爬上那一段楼梯,然后嘛,只是轻轻敲一下他的门。他会打开门,大概穿着裤子和背心,这时候他会用看她身穿睡衣走进浴室的那种目光打量她……“蠢货。”她出声地自言自语。“你不过是找借口到楼上去罢了。”

这时她纳闷自己为什么还需要找借口。她是个成年人,这里又是她的房子,而且整整十年她都没遇到过第二个适合她的男人;她渴望有个强壮、硬朗和多毛的男人压在她的身上,揉搓她的乳房,对着她的耳朵吁吁喘气,用他那双宽大的手掌,分开她的大腿。而且,说不定明天就会有个从德国飞来的毒气炸弹,把他们俩都先毒死,要是今天不有所行动,她可就失去最后一次机会了。

于是她喝光了杯中酒,下了床,穿上她的睡裙,稍稍梳理了一下头发。她拿起备份钥匙,以防他收音机声音太大,听不见她的敲门声,可以自己开门进去。

楼道里没有人。她摸着黑找到了楼梯,正想跨上那级会吱嘎作响的楼梯时,一不小心绊到了松动的地毯边缘,重重地一步踩到了楼梯级上;幸好,似乎没人听见,于是她一路爬上去,轻轻敲响上面的房门。她敲得很轻柔。房门锁着。

收音机声音关小了,费伯先生问道:“谁?”

他字正腔圆:既没有伦敦腔,也不带外省腔——真的,什么口音也没有,就只是一种悦耳的中性的声音。

她说:“我能和你说句话吗?”

他像是迟疑了一会儿,然后说:“我已经脱衣服了。”“我也是。”她咯咯笑着,用她的备份钥匙打开了房门。他正站在收音机前面,手中握着一把螺丝起子之类的东西。他下身穿着裤子,上身却什么都没穿,面色苍白,一副吓得要死的表情。

她迈进房间,并在身后关上了门,一时不知说什么才好。突然想起一部美国电影中的一句台词,便说:“你肯不肯赏光给一个孤独的女郎买一杯酒?”这么说很蠢,真的,因为她清楚,他房间里没有酒,而她这身打扮也不像是要上街的样子;不过那勾引的意味昭然若揭。

看,出现了她期望之中的效果。他默不作声地向她慢慢走来。他的乳头上果真长着毛。她向前跨了一步,随后他就把她揽在了怀里,她阖上了眼睛,仰起了脸。他吻了她,她在他的搂抱中轻轻扭动着,之后,她便感到背上一下可怕的、难以忍受的刺痛,她张开嘴想叫喊出声音。

他之前就听到了她在楼梯上绊的那一下。如果她再等上一分钟,他就来得及把无线电发报机装回箱子,把密码本放进抽屉,也就不必要置她于死地了。但是没等他藏好证据,已经听到她在用钥匙开锁了,到她打开房门时,那把锥形匕首已经握在了他的手中。

因为她在他怀里轻轻扭动,费伯没能一下子就刺中她的心脏,只好用手指扼住她的喉咙,制止她叫出声来。他又刺了一下,可是她又动了,刀锋扎到了一根肋骨,只在她皮肉上划了一道口子。随后血便涌了出来,他明白干得不够干净利落,只要一刺不中,就会这样的。

现在她挣扎得很厉害,一刀是杀不死了。他还用手封住她的嘴,同时用拇指抠住她的下巴,倒推着她向门撞去。她的头碰到木板门上,发出很响的声音,要是没把收音机的音量关小就好了,可是他又怎么会料到这一步呢?

他在杀她之前犹豫过,因为最好是让她死在床上——这样便于遮掩,他本来已经想妥了——但是他没把握不出声响地做到那一步。他扣紧了她的下巴,把她的头死死抵在门上,抡起锥形匕首,在她的喉咙上扯开了一个大口子。切口不规则,因为那匕首不是把利刃,而且喉咙也不是费伯最熟悉的目标。

他向后一跳,避开喷出的第一股鲜血,然后立即又跨上前去,抓住了她,以免她倒在地板上。他把她拖向床,尽量不看她的脖子,把她放倒了。

他以前杀过人,因此他知道自己杀人后会有什么生理反应。他走到屋角水槽前,等待着。他可以在刮脸用的小镜子里看到自己的脸。他面色苍白,两眼发直,他看着自己,心里想:杀手。随后他就呕吐起来。

吐完之后,他觉得好受了些。现在他可以去工作了。他清楚必须做些什么,甚至在他动手杀她的时候,就已经盘算清楚了。

他洗了脸,刷了牙,清洗了盥洗盆。然后坐到桌前,靠着他的无线电。他看了看笔记本,找到了地方,开始敲击发报键。电文很长,报告的是有关一支军队集结起来开赴芬兰的消息,刚才被打断时,他刚发了一半。电文是用密码写在拍纸簿上的。他把全文发完后,用了“向威廉致意”来代替签名。

他把发报机按部就班地装进一个特制的皮箱里,然后把其余的东西放进另一只箱子里,脱下裤子,用海绵擦去血迹,随后便洗了个澡。

最后他又看了看死尸。

他现在已经能够冷静地看待她了。这是在战时;他与她是敌我双方:如果他没杀死她,她会送了他的命。她始终是个威胁,如今,因为威胁已经解除,他唯一的感觉就只有轻松。她不应该来这里惊吓他的。

不过,最后一件任务实在叫他感到厌恶。他解开她的晨衣,撩起她的睡衣。她穿的是半短内裤。他撕开她的内裤,露出了阴毛。可怜的女人,她不过是想勾引他。但是他没办法做到让她在离开房间之前不看到发报机,而英国政府的宣传又已经使人人都警惕着间谍这回事了。不过说起来,英国人对间谍的疑神疑鬼也着实是荒唐可笑:如果德国情报机构拥有像报纸上推测的那么多间谍,英国早就战败了。

他退后一步,歪着头,看着她。有点什么不大对劲。他设想自己是个色情狂:如果我对尤娜・加顿这样的女人急不可待地要发泄性欲,而且杀了她才得以上手,我下一步该做什么呢?

对!这种色情狂要看她的乳房!费伯俯向尸体,抓住睡衣的吊带,把睡衣一直捋到腰部。加顿太太那对丰乳登时裸露了出来。

法医很快就会发现,她并没有遭到奸污,但费伯认为这无关紧要。他在海德堡听过犯罪学的课程,他清楚,许多强奸都以未遂告终。何况,他并不想作假到那种地步,即使为了祖国,也不想那么过分。他并不是党卫军,有些党卫军会排着队去奸尸的……他不让自己再想下去。

他又洗了次手,然后穿起衣服。已经快半夜了,他要再等上一个小时才离开:晚点走更安全。

他坐下来,静静地思考是怎么出的差错。

毫无疑问是他犯了错误。如果他的伪装完美无缺,他就会绝对安全。如果他绝对完全,就不会有人发现他的秘密。加顿太太发现了他的秘密——或者确切地说,她再多活上几秒钟就会发现了——这就说明他并非绝对安全,就是说他的伪装不够完美,所以说他犯了错误。

他应该在门上装一个插销。宁可让人以为他生性腼腆,也胜过由身穿睡袍的房东太太在夜间用备用钥匙打开房门,悄悄溜进来。

这是表面上的错误。深层的毛病出在他根本不适合扮作单身汉。他深知自己是个颇有魅力的男人,实在找不出理由来说明自己为什么会是单身。他把思路转到设想一种伪装足以解释这点,以断绝加顿太太一类的女人想入非非的念头。

他想从自己的真实身份上获得启发。他自己为什么选择单身呢?答案很简单。那是因为出于职业需要。至于是不是还有更深层的理由,他不想去弄清楚。

今天后半夜他要在露天里度过了,海格特丛林就蛮好。天一亮,他就把箱子寄存到火车站的行李寄存处,明天晚上他就到布莱克希斯的住处去。

他要换成他的第二种身份。他不大担心会被警察抓去,周末在布莱克希斯下榻的那个流动推销员跟杀死这位房东太太的铁路职员判若两人:住在布莱克希斯的推销员奢侈、庸俗、浮华,打着花哨的领带,梳着不同的发型,在酒吧里请人喝酒也毫不吝啬;警察要找的是一名小职员,按照描述,他邋邋遢遢,对呆鹅都不肯呸上一声,后来只因为一时欲火中烧而杀了人。谁也不会对一个身穿条纹毛料西装的帅气推销员怀疑地多看上一眼,他显然属于那种时时都充满了欲望的色鬼,而要女人在他面前裸露出乳房,是用不着他下手去杀她们的。

他需要再准备一种身份——他总是同时保持两种身份。他需要一个新工作,一套新证件——护照、身份证、配给证、出生证明。这要大冒其险了。该死的加顿太太。她干吗不跟往常一样喝完酒就睡觉呢?

午夜一点了。费伯最后看了一圈这间卧室。他不在乎留下什么痕迹——这房子里到处都有他的指纹,但谁都知道,凶手正是一个叫费伯的铁路职员。他也不会因为从此要离开住了两年的住所而伤感,他从没有把这里当成是家。其实,他从来不把任何地方当作家。

他将永远记住这个地方,只因为在这里他学会了要在门上装插销。

他关掉灯,提起箱子,爬下楼梯,走出大门,消失在黑夜中。2

亨利二世是位卓越的国王。在飞机还没有发明出来的年代,他就已经有办法神出鬼没地飞速往返于英法两地,人们认为他自有神助。在一一七三年——至于是在六月抑或九月,这取决于人们接受的是哪一种第二手资料——他抵达英格兰,旋即再次驰往法兰西,其速度之快,当年的作家均无一人弄清真相。后来,历史学家从收支档案上发现了他的开销记录。当时,他的王国正受到他的儿子们在北南两面国界——英格兰边境与法兰西南部上的进攻。但是,他当时出访的目的何在?他去会晤的又是什么人?为什么要神神秘秘的?他又达成了什么目的呢?

一九四〇年夏天,这些问题沉重地压在珀西瓦尔・高德里曼的心头。当时,希特勒的军队正如一把大镰刀似的横扫法国的玉米田,而英国人则溃不成军地从敦刻尔克仓皇撤退。

高德里曼教授比所有在世的人都更熟谙中世纪。他那本论述黑死病的专著,冲破了中世纪研究的陈规,成了畅销书,在此基础上,他把研究转向时代更早也更加棘手的历史时期。

伦敦六月里阳光和煦的一天,中午十二点半,秘书看到高德里曼正俯身在一份有插画的手稿上,吃力地翻译着中世纪的拉丁文,并用他那比手稿还难辨认的字体加着注解。秘书不喜欢这间死气沉沉的手稿室,要进这间屋子,得用许多把钥匙,这里简直像座坟墓。

高德里曼站在放手稿的小台架前,单腿而立,活像一只栖息在枝头上的鸟。在头上一盏聚光灯的照射下,他的脸色苍白,看起来仿佛就是当年在清冷的夜晚埋头编写这部年史的那位修道士的幽灵。女秘书清了清喉咙,希望引起他的注意。她眼睛里看到的,是个五十多岁的小个子男人,肩头浑圆,视力微弱,穿着一套花格呢的西装。她知道,只要把他从中世纪中拖出来,他就又会变回一个十分敏锐的人。她又咳嗽了一声,说:“高德里曼教授。”

他抬起眼睛看到了她,微微一笑,这时他不再像是幽灵,倒更像什么人的书呆子父亲。“你好!”他用吃惊的口气说,犹如在撒哈拉大沙漠中跟邻居不期而遇。“之前您让我提醒您,中午您约了特里上校在萨伏伊酒店用餐。”“噢,对。”他从背心口袋里取出怀表,看了一眼。“我要是走路去,最好现在就出发。”

她点点头:“我已经给您拿来了防毒面具。”“你想得真周到!”他又笑了笑,她觉得他和蔼可亲。他从她手中接过面具,说:“我要穿大衣吗?”“今天早晨您没有穿大衣来,天气也挺暖和。要我在您走后把门锁上吗?”“谢谢,谢谢。”他把笔记本往外套口袋里一塞,就走了出去。

女秘书四下打量了一周,打了个冷战,跟在他身后离开了。

安德鲁・特里上校是个红脸膛的苏格兰人,由于成年累月大量吸烟,身材干瘦,稀疏的金棕色头发上涂着厚厚的发蜡。高德里曼看到他身穿便服,坐在萨伏伊酒店一张靠角落的餐桌旁,面前的烟灰缸里已经有了三个烟蒂。他站起身来跟他握手。

高德里曼说:“午安,安德鲁舅舅。”特里是他母亲的小弟弟。“你好吗,珀西?”[

4

]“我正在写一部有关普兰塔日内家族的书。”高德里曼坐了下去。“你的手稿还放在伦敦吗?真令我吃惊。”“为什么?”

特里又点燃了一支香烟:“为防空袭起见,还是把手稿转移到乡下去吧。”“非这样做不可吗?”“国家美术馆的一半藏品都疏散到威尔斯不知什么地方的一个大[

5

]地洞里去了,年轻的肯尼斯・克拉克动作可比你要快得多。别犹豫了,赶快出发吧。我想,你的学生留下来的也没几个了。”“这倒是真的,”高德里曼从侍者手中接过菜单,说,“我没什么想喝的。”

特里没有看菜单:“说真的,珀西,你还待在城里干吗?”

高德里曼的眼睛似乎明亮了,如同放映机调好焦距后银幕上的形象清晰了,仿佛从他走进来才第一次动脑筋。“疏散儿童是必要的,[

6

]还有像勃・罗素那样的国家精英。至于我嘛——咳,我走的话,就有点临阵脱逃,让别人代你战斗的味道了。我认为,这并非严格的逻辑之争,而是个情感问题,不是逻辑问题。”

特里因为高德里曼的回答一如他所预期,不禁微微一笑。但他没有继续这个话题,而是看起了菜单来。一会他惊叫:“天哪,有伍尔顿老爷派!”高德里曼咧嘴笑道:“我敢保证,不过是些土豆加蔬菜。”

他们点好菜之后,特里说:“你对我们的新首相有什么看法?”“那家伙是个蠢驴。不过,照这么说,希特勒更是个笨蛋,只要看看他干了什么就够了。你说呢?”[7]“我们可以指望温斯顿。他起码是个主战派。”

高德里曼扬起了眉毛。“‘我们’?你又重操旧业了吗?”“你知道,我从来就没有当真洗手不干。”“可是你说过——”“珀西。要是一整个部门的人员都众口一词,说不再为军队工作,你想过后果会是怎样?”“咳,我真是该死。这一问……”

第一道菜来了。他们打开了一瓶波尔多白葡萄酒。高德里曼吃起焖鲑鱼,陷入忧郁的沉思。

特里终于说:“在想上一次玩命的经历吗?”

高德里曼点点头:“那时候年轻啊,你知道。那日子真可怕。”不过他的口气是怀念的。“这次战争可一点也不一样喽。我的小伙子们再也用不着像你当年那样跑到敌后去数军营帐篷了。想知道他们什么,只要截听无线电就行了。”“他们不用密码的吗?”

特里耸耸肩:“密码可以破译的啊。坦白讲,这年头,我们想要知道什么,就可以知道什么。”

高德里曼向四周打量了一下,附近没有人能偷听到他们的谈话。其实,用不着他提醒,特里也知道,漫不经心的谈话可以要他们的命。

特里继续说:“事实上,我的工作重点是确保他们得不到我方的情报。”

他们的下一道菜都是鸡肉馅饼,菜单上没有牛肉。高德里曼缄口不言,而特里却滔滔不绝。“卡纳里斯是个挺有意思的家伙,你知道。威廉・卡纳里斯海军上校是德国军事情报局的头目。在这次战争开始前,我见过他。他喜欢英国。依我看,他对希特勒没多大好感。我们获悉,他奉命发动一场针对我们的情报战,以便对入侵作好准备——但他没有多少动作。我们在战争爆发的第二天就逮捕了他派驻在英国最出色的间谍,那人现在还关在旺兹沃思监狱。卡纳里斯手下的间谍都是些废物——”

高德里曼说:“我说,老小子,这太过分了!”他又气愤又不解地稍稍有些发抖。“这些全是机密,我不想知道!”

特里安之若素。“你还要点别的吗?”他问道,“我要吃巧克力冰淇淋。”

高德里曼站起身:“我不想吃了。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要回去工作了。”

特里冷冷地抬头看着他:“这个世界等得起你的大作,珀西。亲爱的孩子,外面正在打着一场战争呢。我想要你为我工作。”

高德里曼低头盯了他好长时间:“到底要我做什么呢?”

特里贪婪地一笑:“抓间谍。”

高德里曼一路走着,返回学校,尽管天气晴朗,他却感到郁闷。他将接受特里上校的提议,这是毋庸置疑的。他的国家正处于战争中,这是一场正义之战,如果说上前线,他也许年纪嫌太大,但说到尽一份力,他还不算太老。

但一想到要离开他的工作——要多少年呢?——他就难免感到压抑。他热爱历史,自从十年前妻子去世以后,他就全心投入了中世纪英格兰史的研究。他喜欢揭示奥秘,戳穿谎言、谣言和鬼话。他的新作将是近百年来就此题目所写的最佳论述,即使再过一世纪,恐怕仍将不会有别的作品能望其项背。这件事占据了他的生活已经有那么长的一段时间,要抛弃它,简直难以想象,犹如一个人突然发现自己的父母原来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一样匪夷所思。

尖利的空袭警报打断了他的思维。他想不去管它,现在很多人都是这样的,何况,离学校只剩下十分钟的路程了。但他知道这一天即使再回到书房也不可能做什么了,便改变心意,匆匆走下一个地铁站去躲空袭。他和成群的伦敦人一起爬下楼梯,踏向污黑的站台。他靠墙站着,盯着一副牛肉汁广告,心想:放弃研究可不是令我闷闷不乐的唯一原因。

重操旧业是让他郁郁寡欢的另一个理由。谍报工作有他喜欢的方面:这是一种重视细枝末节的工作,可以考验人的机智、仔细和推理能力。但他厌倦讹诈、出卖、欺骗和亡命的生涯,以及那种总要在背后捅人的勾当。

站台上益发拥挤了。高德里曼趁着自己还有空地就坐了下去,发现自己挨着一个身穿公车司机制服的人。那人笑了笑,说:“‘夏天已到,赶赴英格兰吧!’知道这是谁说的吗?”[8]“是‘四月已到’才对。”高德里曼纠正他说。“是勃朗宁。”“我听说是阿道夫・希特勒讲的。”司机回答说,逗得身旁另一位妇女放声大笑起来。司机转过身去问她:“你知道疏散人员对农妇是怎么说的吗?”

高德里曼没有注意听他们在聊什么,只自顾自回想起来,在很多年前的一个四月份,自己有多么思念英国。当时他人在德国战线的后方,蹲伏在一株梧桐树上,透过一道法国峡谷的冷雾,向前眺望。即使靠望远镜,依旧只能看到一些模模糊糊的暗影,其余一切都看不见。当他正要从树上下来,再往前走上个一英里左右的时候,不知打从哪儿跑出来三个德国士兵,坐到大树底下,抽起烟来。过了一会儿,他们又取出一副纸牌,打起了扑克。年轻的珀西瓦尔・高德里曼明白,他们是开溜出来摸鱼的。他躲在树上,一动也不敢动。慢慢地,他开始感到肌肉麻木,痉挛得发抖,膀胱也憋得要破了。他掏出左轮枪,对准那三颗凑在一起的头,连开了三枪。三个本来还在笑笑骂骂的人就此一命呜呼。那是高德里曼第一次杀人,而他当时唯一的念头只是:我要撒尿。

高德里曼在冰冷的水泥站台上挪动了一下,让往事从记忆中消逝。隧道中吹来一股暖风:一列车进站了。下车的人也各找空位待着,等候警报解除。高德里曼聆听着人们的闲聊。“你听了丘吉尔那一次的无线电广播吗?我们是在威灵顿公爵府听到的。当时老杰克・桑顿哭了……”“从我听到的来看,凯茜的儿子待在一个挺像样的家里,还有他自己的仆人呢!我的艾尔菲挤牛奶……”“菜单上好久没有肉片了,我简直都忘了那是什么滋味啦……幸好葡萄酒委员会赶在战争爆发之前进了两万打的葡萄酒,谢天谢地……”“唉,婚礼一点不热闹,可是,既然不知道明天会怎么样,又何必等呢?”“你知道吗,她又怀孕了……是啊,从上次到现在已经十三年了……我想我已经弄清是什么原因造成的了!”“彼得一直没从敦刻尔克回来……”

那位公车司机给了他一支香烟。高德里曼谢绝了,取出了自己的烟斗。有人唱起歌。

灯火管制员走进来叫嚷“大妈,放下窗帘——

看看你暴露了目标!”

我们喊道:“没关系。”

噢!布朗妈妈站起身来……

歌声在人群中传开,后来大家都跟着唱了起来,高德里曼也加入了合唱。他心里明白,这只是一个打了败仗的国家,在用歌声掩饰内心的恐惧,如同一个人夜间走过墓地要吹口哨给自己壮胆;他心里也明白,他对伦敦和伦敦人这种突发的钟情不过是一时冲动。他明白,但他并不去管这些,因为这是他那么多年来,第一次感受到同仇敌忾的震撼。他喜欢这一点。

警报解除后,人们仍一路唱着走上台阶,踏上街道。高德里曼找到一个电话亭,给特里上校打了通电话,问他最快什么时候可以开始工作。3

费伯……高德里曼……这两人只是三角关系中的两个角,而最后那一角,则将在未来的某一天,由大卫和露西来完成。但此时,他俩还在乡间的小教堂进行婚礼。这座乡村小教堂古老而优美。石头堆起的围墙围绕着长满野花的墓地。这座教堂从不列颠最后一次遭入侵时就已存在了,差不多已有上千年的历史。中殿的北墙有好几英尺厚,上面只留了两个小窗口。小小的圆拱窗,与其说是为了让上帝的灵光照射进来,不如说是为了让人把箭从里面往外射出去。事实上,当时的地方自卫队早有打算:要是欧洲大陆上那帮匪类越过英伦海峡,入侵英国,他们就要利用这座教堂进行抵抗。

不过,在一九四〇年的八月份,这里还只有戴着高礼帽的唱诗班的歌唱声,未闻长筒军靴的踏步声——德国人还没有来。阳光透过彩色玻璃射进来,屋顶下回荡着从未被蛀坏的风琴中奏出的乐声。

这是一场欢乐的婚礼。新娘露西一身白婚纱,而她的五个当女傧相的妹妹,都清一色是杏黄色衣裙。新郎大卫身上那套皇家空军飞官的晚礼服崭新笔挺。大家随着《克里蒙德颂》的曲调唱起《诗篇》第二十三篇《耶和华是我的牧者》。

露西的父亲面带得色,任何一个父亲在把自己最美貌的长女嫁给穿军装的英俊小伙子时,都免不了会有这种表情。他是个农场主,但驾驶拖拉机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如今可把耕地都租出去,用租金豢养赛马。不过,这一年的冬天,他的牧场准备要翻土,播种马铃薯。尽管他确实更像绅士而不像农夫,却依然有着农民那样饱经风吹日晒的皮肤、宽厚的胸脯和粗大的双手。聚在教堂中他这一侧的男人,外形大多与他相仿,人人穿的都是花格呢西服和厚皮靴,没有人穿燕尾服。

几位女傧相也有些相仿的外貌,她们都是村姑。但新娘像她母亲。她的头发是深棕红色,又长又密,润泽光亮,鹅蛋脸上长着一双隔得很开的琥珀色眼睛;当她用清澈的目光直视着牧师,用坚定而嘹亮的嗓音回答“我愿意”的时候,牧师一惊,想到:“上帝,她倒是蛮认真的!”做牧师的在婚礼进行中间居然这么想,实在有点古怪。

中殿另一侧的那家人也自有自己的仪表。大卫的父亲是位律师,出于职业的影响,时常紧锁双眉,掩盖着他那开朗的秉性(在上次大战中他是一名陆军少校,当时他认为什么皇家空军啦、空战啦,统统是些转瞬即逝的时髦玩意儿)。不过他家的人都长得不像他,连他的儿子也不像,这位新郎此时正站在圣坛前承诺要爱他的妻子,至死不渝。上帝保佑,可不要让死期来得太早。那一家人全都像大卫的母亲,她现在坐在她丈夫旁边,满头乌发,有着黝黑的肤色和修长的四肢。

大卫是人群中最高的。去年他在剑桥大学打破了跳高纪录。就一个男人来说,他长得太漂亮了一点,若不是那一脸浓密的黑胡须,他的脸孔简直像女孩。他一天要刮两次脸,长着长睫毛,人看起来又聪明(的确如此)又善感(他可不是如此)。

这一切都如诗一般地美好:一对幸福、漂亮的青年,都出身于殷实的英格兰家庭,在不列颠最晴朗的夏季,在一座乡村教堂中结为终生伴侣。

当牧师宣布新郎新娘成为夫妻时,双方的母亲都没有哭,而两位父亲却落了泪。

亲吻新娘是个野蛮的习俗,露西这样想着,又是一张被香槟酒沾湿的中年人的嘴唇凑到她的面颊上。这种习俗可能是从黑暗的中世纪更野蛮的风俗演变而来的,那年代,部落中的所有男人都可以对新娘……

露西早就知道她不会喜欢婚礼的这一部分。她喜欢香槟,但不那么热衷鸡腿和鱼子酱;至于神话、拍照和蜜月玩笑,她也兴趣缺缺。不过现在的情形还算是好的了,要是在和平时期,父亲准要把阿尔伯特会堂租下来办婚礼呢。

到目前为止,已经有九个人说了“但愿你们的一切烦恼都是些小问题”这样了无新意的祝福话。露西握了无数次手,假装没有听到“今晚我可不介意穿上大卫的睡袍”这类粗鄙话。大卫讲了话,感谢露西的父母把女儿给了他,仿佛她是个无生命的物件,被包在白色礼品缎内,送给最值得领受的申请人。露西的父亲讲的话更是俗套得不能再俗套:“我不是失去一个女儿,而是得到了一个儿子。”

一个远房叔叔从酒吧那边摇摇晃晃地冒出来,她把他介绍给她丈夫:“大卫,这是诺曼叔叔。”

诺曼拍打着大卫的瘦手。“喂,我的孩子,你什么时候去执行任务啊?”“明天,先生。”“什么,不度蜜月啦?”“我只有二十四小时的休假。”“可是,据我猜,你应该是才刚刚结束训练啊。”“是的,不过我原先就能飞了。我在剑桥学会的。再说,战事这么吃紧,飞行员不敷使用,我期待着明天就上天呢。”

露西悄悄说:“大卫,不要。”但他没理她。“你飞什么机型?”诺曼叔叔带着小学生的热情说。“喷火式。我昨天就见到它了。可真是个漂亮的‘风筝’呢。”大卫不出两小时就自觉地学会了皇家空军的全部俚语:“风筝”啦、“柳条筐”啦、“饮料”啦、“匪徒”啦。“它装有八支枪,时速三百五十海里,能在一只鞋盒里转弯呢。”“了不起,了不起。你们一定打下过德国空军的飞机了,是吧?”“昨天我们击落了六十架,我们自己损失了十一架。”大卫骄傲地说,如同那些敌机全是他一个人打下来的。“前天,他们跑到了约克郡,我们把他们打得夹着尾巴跑到了挪威——我们自己连一只‘风筝’都没损失!”诺曼带着微醺的激动,抓住了大卫的肩头。他脱口引用说:“‘从来还没有这么多的人对这么少的人欠那么多过。’这是丘吉尔那天说的。”

大卫作出谦虚的微笑:“他大概是在讲伙食方面的问题吧。”

露西不喜欢他们对流血和破坏如此轻描淡写。她说:“大卫,我们现在得去换衣服了。”

他们分乘两辆车到露西家中去。她母亲帮她脱下结婚礼服,说:“亲爱的,我不太清楚你今天晚上会期待什么,不过有些事情你应该要知道——”“噢,母亲,”露西打断她的话,“你要对我说的事情,足足晚了十年呢。要知道,现在是一九四〇年啦!”

她母亲脸微微地红了。“好极了,亲爱的,”她温和地说,“不过,如果你有什么话想谈,以后……”

在露西看来,说这类事情费了她母亲不少力气,她为自己顶撞式的回答感到懊悔。“谢谢你。”她碰了碰她母亲的手,说:“我会的。”“那我就听凭你决定了。你要是需要什么,告诉我好了。”母亲吻了露西的面颊,走了出去。

露西坐在梳妆台前,抬手梳头发。她对今天夜里会发生什么事情一清二楚。她回想起来她和大卫的第一次,感到一种昏昏然的兴奋。

那是一次计划周密的引诱,不过在当时,露西并没想到大卫已事先设计好了每一步骤。

那是他俩在舞会上相识一周年后的六月份。那时,他俩已经是每周都见面了,而大卫正和露西的家人一起过他复活节的部分假期。露西的父母对他首肯了:他英俊、聪明,风度翩翩,而且出身于和他们完全相同的社会阶层。父亲认为他有点自以为是,但母亲说,乡绅对大学生这种偏见有了六百年了,她觉得,大卫会好好对他的妻子,而从长远来看,这才是最重要的。于是,露西在六月份到大卫家去度一次周末。

大卫家的住宅是一座维多利亚风格的十八世纪农庄,宅邸呈方形,里面有九间卧室,外面有一个景色优美的平台。让露西印象颇深的是,她意识到规划花园的人十分清楚要在他们死后很久园林才能具有规模。那天气氛相当轻松,他俩在午后斜阳中坐在平台上啜饮着啤酒。就在这时,大卫告诉她,他和大学飞行社其他四个老友已被皇家空军录取,将接受军官训练。他想成为一名战斗机驾驶员。“我会飞得很好的。”他说,“这场战争一旦打起来,他们会需要人手的。他们说,这次战争的胜败取决于空中。”“很怕吗?”她悄声说。“一点不怕。”他说。随后他用一只手遮住双眼,说:“是的,我怕。”

她觉得他很勇敢,并握住了他的手。

过了不久,他们穿上泳衣,下到湖里。湖水清冷,但太阳仍然强烈,空气温和。他们欢快地拍打着水,仿佛已预感到这是他们孩提时代的结束。“你是游泳好手吗?”他问她。“比你强。”“好吧,和你比赛,游到岛上去。”

小岛在三百码开外的湖中心,是一片高高矮矮的树木构成的葱绿。

大卫臂腿颀长,当然是胜利者。露西用自由式游到距小岛还有五十码处,便感到没了力气。她改成了蛙泳,可是已经精疲力竭,连蛙泳也游不动了,只好转过身来,面朝上漂着,大卫早已坐在岸上,海象似的喷着气,这时又溜回水里,游着去迎她。他游到她身后,用正确的救护方式,拢住她腋下,把她慢慢抱上岸。他的一只手就在她乳房下面。“我喜欢这样。”他说。她上气不接下气,还是咯咯地笑了。

过了一下,他说:“我想我还是告诉你好了。”“什么事?”她喘着气。“这湖只有四英尺深。”“坏蛋!”她从他怀里挣脱出来,喷着水,哈哈笑着,站住了脚。

他握住她的手,领她走出水,穿过树丛。他指着一株山楂树下面一条翻了过来、已经朽坏的木筏。“我小时候喜欢划这条小船到这里来,身上带着爸爸的烟斗、火柴和纸包着的烟丝,到这儿来抽烟。”

他俩站在被灌木丛密密实实围绕着的一块空地上,脚下的草地干净而松软。露西一屁股坐到了地上。“咱们慢慢地游回去吧。”大卫说。“先不忙说那个吧。”她回答。

他坐到她身旁,吻着她,随后轻轻向后推着她,直到她仰卧在地。他抚摸着她的臀部,吻着她的脖子,不久她就不再颤抖了。他把一只手轻柔地、紧张地放到她两腿间柔软的隆起部位,她向上拱起下身,愿意他压得更有力些。她把他的脸拉向自己,张开嘴唇,湿湿地吻他。他的双手伸到她泳装的吊带上,从她肩上拉下来。她说:“不要。”

他把脸埋到她的双乳中间。“露西,拜托。”“不行。”

他看着她:“这可能是我最后一次机会了。”

她从他怀里滚开,并站起身。随后,由于这场战争,由于他那张涨得红红的年轻面孔上苦苦请求的神色,也由于她内心里不肯褪去的激情,她以一个迅疾的动作脱下了她的泳衣,摘下泳帽,让她那头深棕红色的秀发披到肩上,然后跪到他面前,用双手捧起他的脸,引导着他的双唇到她的胸前。

她失去了她的童贞,毫无痛苦而且充满热情,只是稍显太快。

犯罪的滋味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这些事情在回忆中的快感。假如那真是一次计划周详的引诱,那么她就可以被称为心甘情愿的牺牲了——尤其是在最后阶段。

那天下午在岛上,她让他吃惊了两次:一次是她要他亲吻她的乳房,之后是她用双手引导着他进入她体内。很显然,看来这种情况在他读过的书里没有出现。而露西则像她的大多数朋友一样,是从劳伦[9]斯的小说中获得性知识的。她相信劳伦斯的铺陈,但不相信他的渲染:他笔下人物之间所做的那回事,看起来挺美的,但应该没有美好到那种地步;她也并不预期在自己第一次的性经验中,会有电闪雷鸣似的震撼。

大卫比起她来对性要更无知一些;但他很绅士,而且能从她的愉快中感受到愉快,她相信这一点很重要。

自从那一次之后,他俩只又有过一次。就在他们举行婚礼刚好一星期之前,他们又做了一次爱,而且由此引起了他们之间第一次口角。

这次是在她父母的家中,在早晨大家都离开之后。他身穿晨衣来到她的卧室,上床躺倒她身边。这一次,大卫的表现差点改变了她对劳伦斯的看法,但完事之后,大卫却立刻起身下了床。“别走。”她说。“可能会有人进来的。”“我宁可冒这个险。回到床上来吧。”她觉得暖暖和和、昏昏沉沉的挺舒服,她想要他躺在她身边,可他却穿上了晨衣。“我感到紧张。”“五分钟以前你可没紧张。”她伸手去拉他,“和我躺躺。我想熟悉一下你的身体。”“我的天,你脸皮可真厚。”

她瞧着他,想弄清楚他是不是在开玩笑,等她明白过来他是当真的,就生气了。”你这话到底是什么意思?”“你根本不像是……淑女!”“你居然说这种蠢话——”“你的行为像是个——个——妓女。”

她气呼呼地赤裸着身体猛地跳下床,那对可爱的乳房上下直颤:“你对妓女到底了解到什么程度?”“一无所知。”“你对女人又了解到什么程度?”“我知道一个处女应该有什么举止!”“我是……我原先是……直到我遇到你……”她坐到床边,一下子哭了起来。

口角当然到此就结束了。大卫伸出双臂拦住她,说:“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你也是我的第一个,但我却不像你懂那么多,我感到有点困惑……我是说,没人给你讲这方面的任何事情,是吧?”

她抽泣着点点头,表示同意,她突然想到,真正让他心烦的是八天之后就要驾飞机去云层上拼命这件事;于是她便原谅了他,他也擦干了她的眼泪,重新回到床上,紧紧搂抱着互相鼓励。

露西告诉她的朋友乔安娜这次口角,但却把原因说成是大卫嫌她一件衣裙太过暴露。乔安娜说,婚礼前,通常在前一天夜里,小两口总会口角:这是考验他们爱情力量的最后一次机会。

她就要打扮好了,便在穿衣镜中检查了一下自己。她的裙装稍微有点像军装:肩头方方的,还带有着肩章条,不过下面的衬衫是女式的,以便协调。她在绺绺卷发上搭配了一顶扁圆无边的平顶女帽。在这年头,穿得太花枝招展是不恰当的;不过她觉得现在的装束已达到了活泼实用兼具动人的效果。目前,这种朝气蓬勃的样式正在迅速成为时尚。

大卫在大厅里等候着她。他亲吻了她,然后说:“你的样子棒极了,罗斯太太。”

他们登车返回招待会,向大家告别,之后要去伦敦,在克拉雷奇旅馆过夜;然后大卫将驱车前往比金山,而露西则回到家中,她将和她父母一起住。

又是半小时的握手和亲吻,然后他俩出门上了汽车。大卫的表兄弟已经把那辆MG敞篷小汽车打点妥当:他们在保险杠绑上了一堆空罐头和一只旧皮靴,在脚踏板上洒满了五彩纸屑,用鲜红的唇膏在车身上涂满了“新婚”字样。

他俩面带微笑,启动了汽车,向车后挤满街道的宾客频频挥手。等开出了一英里后,他们停了下来擦拭车身。

他们重新上路时,天已经暗了下来。大卫的车头灯装上了防控遮光罩,但他依然开得飞快。露西感到十分快乐。

大卫说:“手套箱里有一瓶香槟。”

露西打开箱盒,看到了那瓶香槟和用餐纸仔细包好的两只玻璃杯。天气还很冷,瓶塞随着“砰”的一响,射进夜空。露西倒着酒,大卫点燃了一支香烟。“我们要赶不上晚饭了。”他说。“管它呢!”她递给了他一杯酒。

她太累了,不想喝酒,真的。她有点困了。车子开得快得吓人。她让大卫喝了大半瓶香槟。他开始用口哨吹起《圣路易慢四步爵士舞曲》。

在灯光管制下在英格兰驰骋,实在不可思议。人们怀念战前的灯光:村舍前廊和农舍窗口的灯光,大教堂尖顶和小客店招牌上的闪光,以及——最大量的——附近城镇万盏灯火在远处低低的天际闪闪发光。即使一个人能够看得见路,他也瞧不见路标:它们早已全部被拆掉,好让跳伞而至的德国间谍不辨东西(仅仅几天之前,在米德兰,农民们发现了降落伞、无线电和地图;但由于这些东西四周有脚印,所以当局认定,并没有人真的在此降落,整个事件不过是纳粹故布疑阵,试图在居民中间造成恐慌罢了)。不过没有路标也没关系,反正大卫认得去伦敦的路。

他们爬上一道长山坡。小巧的汽车轻捷地上着坡。露西半睁着眼睛,盯着前面的漆黑一片。山的下坡陡峭曲折。露西听到远处一辆车正在接近的轰鸣声。

大卫快速弯来转去,敞篷车的轮胎在地上擦着,吱吱作响。“我看,你开得太快了。”露西温和地说。

车尾向左打滑。大卫换成低挡,却有些担心如果刹车,会造成再次打滑。避着光的车头灯勉强照出了两侧的隔离墩。前方的道路出现了向右的急转弯,大卫又控制不住后轮了。那条弯道似乎无穷无尽。小汽车滑向一边,转了个一百八十度,往回走了,然后在这个方向上继续打转。

露西尖叫:“大卫!”

月亮突然露出了头,他们看见了那辆卡车,正在蜗牛似的吃力爬上山坡,从鼻子状的引擎罩处喷出浓烟,在月色中一团银白。露西可以看得见司机的面孔,甚至他的布便帽和胡子;还能看到他踏住刹车,吓得大张着嘴。

这时,小车又向前走了。要是大卫能够重新控制住车子,刚好可以擦过卡车。但他猛打方向盘,踩下了油门,这就铸成了大错。

小车和卡车迎面撞在了一起。4

外国有间谍,所以英国也要有个军事情报局。但似乎军事情报局[10]这个名称太直接,所以人们都喜欢用它的简称MI。一九四〇年,MI是陆军部的一部分。当年,这个机构的编制如杂草一样蔓延,变得愈来愈大——这是不足为奇的。MI的各单位以不同的序数来称呼:军情九处经营从战俘营通过欧洲沦陷区抵达中立国的逃亡路线;军情八处监听敌人电台的讯号,其价值抵得上六个团的兵力有余;军情六处则负责向法国派遣特工。

一九四〇年秋,珀西瓦尔・高德里曼教授加入的是军情五处。在一个寒冷的九月的上午,他来到了设在白厅内的陆军部。

在和平时期,军事情报局的人员清一色是军职人员,但这时高德里曼却发现,军事情报局里增加了许多非军职人员,而在军情五处,有一半人都是他的旧识,这使他感到很高兴。他第一天到那里就遇到了好几个熟人:和他同一个俱乐部的律师、和他是大学同学的历史学家、和他在同一所大学里工作的档案管理员以及他最喜爱的侦探小说家。

上午十时,他被带到特里上校的办公室。特里显然已经工作了好几小时:从他字纸篓里扔的两个香烟盒就可以知道。

高德里曼说:“现在我该叫你‘长官’了吧?”“这里没那么多啰唆,珀西,叫‘安德鲁舅舅’就蛮好。坐下吧。”

特里身上那种精悍利落的劲头,是他们在萨伏伊进午餐时所没有的。高德里曼注意到,他毫无笑容,眼睛总是在办公桌上一叠没读过的电文上瞟来瞟去。

特里看了下他的表,说:“我要把情况简单地向你说明一遍,把那天午饭我开了头却没有讲完的事给讲完。”

高德里曼微微一笑:“这回我不会再那么趾高气昂了。”

特里又点燃了一支烟。接着,就滔滔不绝地讲了起来:卡纳里斯派到英国的间谍都是些废物(特里讲起这话来的样子,就像他上次跟高德里曼的谈话只是中断了五分钟而不是三个月),多萝西・奥格拉迪就是个例子:她在怀特岛上窃听军用电话时被我们抓住了,她往葡萄牙写信所用的隐形药水在玩具店里都买得到。

九月份卡纳里斯又派出了一批新间谍。他们的任务是侦查英国,为入侵作准备:把适于登陆的海滩、可供运载军队的滑翔机降落的机场,还有道路、坦克陷坑、路障和铁丝网设施等,一一标在地图上。

这批间谍是一些随便挑选、训练欠佳而又装备不良的无用之辈。最典型的例子是九月二、三日两夜到达的那四个人:迈尔、基布姆、庞斯和沃尔德伯格。基布姆和庞斯是黎明时分在海思附近着陆的,他们还在沙丘中拔不出腿、越陷越深时,就被萨玛赛特轻步兵团的二等兵托勒维抓住了。

沃尔德伯格倒是向汉堡发出过一份电文:

安全抵达。文件已毁。距海岸两百公尺处有英军巡逻。海岸上有褐色铁丝网,五十公尺外有铁路枕木。没有地雷。士兵很少。未完成的碉堡。新修的公路。沃尔德伯格。

显然,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甚至连代号也没有一个。他这份情报质量之差,可以从他对英国法律规定的一无所知上得到佐[11]证:他竟然在早上九点走进一家酒馆,要一夸脱的苹果酒。(高德里曼听到这里,不禁哈哈大笑,而特里却说:“等一等——更可笑的还在后边呢。”)

酒店老板叫他十点再来,还建议他利用这一小时去看看村里的教堂。令人不敢相信的是,他竟然真的在十点整的时候回来了,当场就被两名骑自行车的警察一下子给逮住了。(“这简直像《又是那个人》的情节了。”高德里曼说。)

迈尔是几小时后被发现的。随后几周里,又有十一名间谍落网。他们大多是踏上英国的土地没出几小时就被捕的,几乎全部被处以绞刑。(“几乎全部?”高德里曼问。特里说:“不错,有两个人被解送到我们的B-I(a)科。一会儿我还要谈到这件事。”)

剩下的在埃里着陆,其中一个是厄恩斯特・韦伯-德罗尔,是个知名的杂技演员,在爱尔兰有两个私生子(他曾以“世界最强壮的人”的称号在爱尔兰巡回演出过)。他被警备队逮捕,罚款三英镑,然后移交给了我们的B-I(a)科。

另一个叫赫尔曼・戈茨,他跳伞误入北爱尔兰,而没有落到埃里。他遭爱尔兰共和军劫掠之后,身穿皮内衣泅渡了博伊恩河,最后吞服[12]了自杀药片而死。他有一个手电筒,上面标着“德勒斯登制造”。(“既然抓住这帮笨蛋这么易如反掌,”特里说,“我们又何必请像你这样足智多谋的人来抓他们呢?有两个原因:第一,我们无法知道还有多少间谍我们没抓到;第二,这和我们不处绞刑的那些人有关。B-I(a)科负责的就是这码事。但是为了解清楚,我得回到一九三六年。”)

阿尔弗雷德・乔治・欧文斯是个电子工程师,他任职的公司和政府有几项合约。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他曾数次出访德国,并把在那里搜集的零零散散的技术情报自愿提供给海军部,后来,海军情报处把他介绍给军情六处,军情六处遂把他发展成一名特工。但后来,军情六处截获了他发给一个已知的德国伪装地址的一封信,发现他差不多在同一时间也被德国情报机构吸收。显然,他是毫无气节的人,一心想当间谍。我们给他的代号是“雪”,德方则叫他“约翰尼”。

一九三九年一月,“雪”收到了德方的一封信,内容有:(1)一台无线电发报机的使用说明;(2)一张维多利亚火车站行李寄存处的存单。

战争爆发的第二天,我们就逮捕了他,他和他的发报机(装在一只皮箱里,他向寄存处出示了存单,便取了出来)被扣在旺兹沃思监狱。我们要他继续用发报机和汉堡方面联系,但他发出的全部情报都是由B-I(a)科拟就的。

德国情报机构要他与潜伏在英国的两名德国间谍联系,我们立即逮捕了那两个人。他们还给了他一套密码和无线电通讯的详细程序,这些都是无价之宝。

继“雪”之后,德国又派遣了“查理”“彩虹”“夏天”“饼干”等一批间谍,他们都与卡纳里斯保持经常联系,并显然得到他的信赖,其实他们都在英国反谍报机构的完全掌握之下。

这时,军情五处依稀瞥见一个可畏又诱人的前景:如果走运的话,他们可以控制并操作德国人在英国的整个间谍网。“把间谍变成双重间谍而不绞死他们,有两大好处,”特里回到要点上,“由于敌方认为他们的间谍还在活动,就不会派其他间谍来取代他们。透过他们向德方发回的假情报,我们就能蒙骗敌方并误导他们的战略家。”“恐怕不那么容易。”高德里曼说。“当然不容易。”特里打开一扇窗子,让房间里香烟和烟斗的雾散出去。”要干,就要干得彻底,这儿要是真的留下几个没被发现的间谍,他们的情报就会与双重间谍送出的假情报相抵触,德国情报机构就会嗅出味道来。”“听起来很激动人心。”高德里曼说。他的烟斗熄灭了。

特里笑了,这还是他在那天早上第一次露出笑脸。“这儿的人会对你说,这差事很苦——工作时间长,高度紧张,经常受挫——不过,却肯定是激动人心的。”他看了看手表。“现在我要你见见我的一个十分机灵的年轻部下。我陪你到他的办公室去吧。”

他们走出房间,上了几级台阶,穿过好几道走廊。“他叫弗雷德[13]里克・布劳格斯,你要是拿他的姓氏开玩笑,他会恼火的。”特里[14]继续说,“我们是从苏格兰场把他挖过来的——他原是那里的一名特警。如果你需要助手,就用他好了。你的官阶比他高,不过,我们这儿不太讲究这一套。我想这一点你用不着我来提醒。”

他们进了一间光秃秃的小屋子,窗外面对着一面空白的墙。房间里没铺地毯。墙上挂着一帧美女的玉照,帽架上吊着一副手铐。

特里介绍说:“这位是弗雷德里克・布劳格斯,这位是珀西瓦尔・高德里曼。剩下的你们自己谈吧。”

办公桌后面坐着的那个人金发碧眼,矮小结实——高德里曼心想,他的身高大概勉强刚够当警察的资格。他的领带十分刺眼,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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