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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2-21 03: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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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达尔文

出版社:中信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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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终结的帝国

未终结的帝国试读:

序言

在史学界,帝国的构建问题引发的观点之强烈往往罕有匹敌。的确,一些帝国历史学家仍然不得不公开表明自己对此问题的道德排斥,以免任何涉及帝国的论著会被认为采取了赞同的态度。而其他学者则倾向于另一个极端,仿佛所有反对帝国的论著都是莫大勇气的体现—似乎它们是在伺机而动,向群情激动的“帝国主义”民众一边倒的舆论发起挑战。这些观点颇为逗趣,却无伤大雅。但是它们揭示了一个有趣的事实:尽管对于帝国的善举与罪行的论述向来颇丰,帝国仍然相当神秘,充满了传说与误解。

造成这种现象的部分原因是思维僵化。“帝国”是个宏大的词。然而在它之中(无论何时何地),包含着无数的成员、成群的游说团体、如山的众望—对职业、财富、宗教救赎或仅仅是身体安全的希望。帝国之构成,不是由于那些名不见经传的委员会的深思熟虑,也不是出于所谓“不可抵抗的”经济或意识形态的压力。正如那些统治我们的当政者一样,普通人的行为也受制于迷茫与迫切的动机及道德观念,正是这些男人(及女人)构成了帝国。这样的说法显然符合英国海外帝国的情况。英国的海外帝国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无数个人的进取心共同创建的—它并不仅仅是国王们和征服者们努力的结果,更是由商人、投资者、移民、传教士等合力造就的。随意的意愿或一时的头脑发热不是一个帝国建立的唯一倚仗,尽管这两者确实必不可少。帝国的建立需要进行繁多的俗务,如勘测目标,建立据点,筹集资金,招募水手、士兵、移民及冒险家,集结同盟(尤其是在宫廷或政府中),制定规则(特别是关于“新发现”大陆上的财产所属问题),规范在外的贸易及道德行为,建构政府等。不难想象这其中多少事务可能出错。最困难、同时也是最重大的任务之一,便是与原住民及首领达成一致,使其成为帝国的同盟、附庸或子民。人们经常忘记,在全世界范围来说,帝国不仅是由帝国主义者自身所构成,同时也是由“帝国缔造者们”在当地吸收的附庸所组成。由此产生的结果便是帝国内充斥着混合的组成成员、互相冲突的传统,以及种族和民族间悬而未决的界限;这是持续不安定的始作俑者,也是无限活力的源泉。

重要的是,这也是一个未完成的帝国。每当我们注视着那些陈旧的世界地图,看着大英帝国的粉红色覆盖的泱泱疆土,我们总是忘了这仍然是个发展中的帝国,事实上不仅远不能说它已经走到终点,甚至连中点都未达到。直到1914年(有时被认为是帝国的“全盛时期”),这种迹象无处不在:在某些被放弃了的不列颠旧属领土;在构成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的稀少移民聚居地;在热带非洲衰退(不久后在20世纪30年代的经济大萧条时期甚至更为衰退)的统治中;在长期的关于何种主权形式能够确保英国统治及平定印度动荡的疑问中;在一直持续到1945年的一方面不断声明帝国扩张不会继续而同时却在不断突破的局面中;在国内帝国主义者们认为公众的思想不够帝国主义化的愤怒和焦躁情绪里。的确,那些最狂热的爱德华七世时期的帝国主义者认为维多利亚时代的帝国缔造者们遗留给后代的仅仅是一个建筑工地和一些令人绝望的、千疮百孔的建筑设计图,而远不是一座固若金汤的、仅需定期维护的宏伟建筑。

倘若认真审视帝国,它确实背离了它那起初即兴的、临时的特质,但这不无理由。首先,帝国的建立者们对于帝国的理解并不统一。当时的英国国内社会出现了大量相互倾轧的利益诉求及追求不同扩张和帝国形式的说客。例如,对于英国移民来说,开拓殖民地是关键;对英国官员来说,开化当地居民是重点;对于英国传教士来说,使原住民皈依最为紧要;对于另一些人来说,通商才是目标(最好是与当地居民,而不是与英国移民、官员或传教士之间的通商)。林林总总的利益诉求共存,组成了各怀异心的合作关系,共同构成了帝国的“目的”。殖民地成了这些党派把控的当地领导人互相争夺主控权的政治战场。其次,这个帝国的“命令与控制”体系一直摇摇欲坠,往往相当混乱。伦敦发出的命令能让分散于世界各地的殖民总督们无条件地服从吗?这只是个历史白日梦罢了(做这个梦的人还不少)!这个帝国需要依靠当地精英的合作、移民的忠诚,以及那些早已厌烦了白厅命令的英国官员的(通常是勉强的)默许。而上述任何一点都经不起太多考验,因为它们都受当地各种各样的压力和问题所影响,而这些都是远在伦敦的政府无法预料的。帝国统治必须进行一系列的妥协,有些妥协是迫于不时爆发的叛乱—如在爱尔兰、美国、加拿大、印度及非洲各国。实际上帝国需要不断因地制宜地改良统治方法。“宪政改革”是个高雅词汇,为的只是将新玩家拉入政治阵营,以便扩大(或缩小)目标,或者改变游戏形式。它的目的并不在于达成“最后的解决方案”,而是为了确保帝国的延续—确保游戏继续进行。在许多殖民地,哪些人应该服从哪些法令一直充满不确定性。最后,这种帝国行为并不是局限于其本国国内。相较于其他多数帝国而言,大英帝国不得不面对更多的外部影响:外界那些吸引其子民的意识形态和宗教、经济竞争及经济危机的影响,以及(最危险的是)地缘战略挑战的出现。帝国所付出的代价是不得不密切关注不可预测的地缘政治格局的变更,并且根据新出现的危机或愿景不断地改变计划和优先事项。

在这个不稳定的世界,帝国的形式永远不可能达到最终版本,只有暂行形式而没有所谓的“最终形态”。除非到了那一天,否则没有人能够实际设想(更说不上筹划)帝国的终结。毫无疑问,直到最后时刻,英国人自己(起码他们的某些领导人)仍然对于他们的帝国能够以某种形式千秋万代地延续下去而深信不疑,无论这种形式较之于从前有多大程度的衰退。在去殖民化时代(1945~1965年)他们的政策大多是为了维持一个具有经济和政治影响力的隐形帝国而制定。当然现实对这个梦想是个残酷的挑战,可是它的影响如同帝国自身的影响一般,依然挥之不去。

本书旨在研究帝国的构建过程,就英国来说,即指它在三个多世纪里延伸至欧洲版图之外的扩张过程,并探究此过程的中世纪英国帝国主义根源。

在本书的写作过程中,我得到了无数学术上的支持,尽管在每个章节都列举出了参考书目,但那不足以表达我的感激。没有这些帮助,我几乎无法完成此书。牛津大学的同僚及其他的学者的学识和见地使我受益良多,对此我深表感激。我所教授的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求知欲指引我构建了一些问题,正是这些问题使得此书得以成形—再次验证了“教学相长。”的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已故的弗雷迪·玛顿(Freddie Madden)的巨著,它研究了大英帝国从中世纪直到帝国落幕期间的宪制实践,为理解大英帝国的拜占庭式扩张提供了重要依据。那是一部不朽的著作。

同时,在写作过程中,我直接或间接地利用了英国及海外无数图书馆和档案馆的资料,在此请允许我对他们的帮助和建议表示感激。我特别需要感谢新西兰新普利茅斯无可挑剔的博物馆和档案馆,那里的员工给予了我大量帮助。

如果没有牛津大学纳菲尔德学院为教职员工提供的支持和动力,本书以及之前两本书的写作将会困难得多。纳菲尔德学院是绝佳的研究及反思之所,极少有机构能够与之相比。我对此,以及对我家人的宽容感激不尽。

一如既往地,我要向企鹅出版集团的西蒙·怀德(Simon Winder)表示最衷心的感谢,他的激情、支持和睿智的建议给我提供了极大的裨益。我还要感谢为我编辑手稿的贝拉·库尼亚(Bela Cunha)、为我监督制作并提出宝贵建议的理查德·杜吉德(Richard Duguid),以及詹姆斯·普伦(James Pullen)。本书所配地图插图由杰夫·爱德华兹(Jeff Edwards)绘制。

第一章 构想帝国

历史的后窗

我们如今所处的世界是由诸多帝国共同缔造的。事实上,无论是在殖民地还是在曾经的殖民地,非洲、亚洲、欧洲还是美洲,这些帝国的遗迹在现代世界随处可见。现代世界的历史与文化充斥着这些帝国留下的记忆、抱负、制度和不满。在这些帝国中,英帝国即使不是最宏伟的,也是版图最大的。当今世界起码有1/4的主权国家是从英帝国的版图中分出去的。仅凭这一点,它的影响在历史上的诸多帝国里也是首屈一指的。

大英帝国的历史引起了深刻且激烈的争论,这是意料之中的事。一个世纪之前,大英帝国尚未终结,虽然前途未定,但历史学家对其评价大多是正面的。在他们看来,英帝国虽然犯下许多过错,造成了诸多不公和暴行,而改革来得太迟,内部的矛盾重重,但最终一切总会回到正轨,因为在帝国的中心有一台自我修正装置—自由主义制度。在这一制度下,政治权力的运作变得越来越文明。的确,这个“好事多磨”的结果为帝国历史中那些黑暗部分提供了最好的辩护。按照这种观点,帝国所进行的征服与殖民—当地民族被迫迁徙、反抗者被残酷镇压,这一切仅仅是野蛮和落后地区的人民为进步所付出的代价。这些人安于现状并且无力为自己谋求利益。要将一个民族从迷信和野蛮中拯救出来必定非常棘手且常常会十分血腥。

在帝国的历史中可以找到很多证据来支持这种观点。因为在帝国发展过程中,英国人自身的道德水平也在提高。受良心驱使,英国政府废除了使自己暴富的奴隶制度,还在全球范围内发起了轰轰烈烈的废奴运动。他们不再尝试由伦敦来直接控制殖民者建立的海外领地,而是授予这些领地自治权,以此赢得了它们的效忠。英国政府最明智的做法是依照自由派的观点,放弃了贸易保护并推动了自由贸易的发展。这样一来,他们名利双收。自由贸易是英国繁荣的秘诀,也是促进世界和平的最好杠杆。因此,H·E·马歇尔(H.E. Marshall)出版于1908年的历史类畅销书《帝国传奇》中充满乐观情绪就丝毫不让人感到惊讶了。

事实上,正面的观点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几乎和帝国本身的存在时间一样久。一个强大的游说团体宣扬,尽管有些瑕疵,但大英帝国仍是世界“正义的力量”。“白人自治领”成为主权国家(1931年其地位得到正式认可),但依旧是帝国的一部分。这种做法展现了多国联盟如何运作才最终成为国际合作的典范。这种观点在20世纪30年代的萧条时期开始出现变化。马克思主义者对资本主义缺陷的批叛变得异常有感染力,他们公然抨击帝国只是金融家和实业家的工具,这甚至成了学术界的研究热点。约翰·A·霍布森(John A. Hobson)那本引起巨大争议的著作《帝国主义》在1902年最初出版的时候影响甚微,此时却大受追捧。一位来自特立尼达拉岛的黑人历史学家(后来成为其总理)埃里克·威廉姆斯(Eric Williams)在牛津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所撰写的博士论文也持这一观点—工业革命作为英国财富和权力的主要来源,是建立在帝国的奴隶劳动制度的基础之上的。然而这些先声此时的影响还非常有限。塞西尔·罗兹(Cecil Rhodes)这位“伟大的帝国缔造者”的声誉便反映了当时对帝国的主流看法。罗兹卒于1902年,没能完全摆脱世人对他的批评,但他的英雄地位得到了王室的认可。威尔士亲王和乔治六世分别于1925年和1934年拜访了他在布拉瓦约附近的墓地(今津巴布韦)。1953年,王太后和女王的妹妹玛格丽特公主的亲自到访以及威斯敏斯特教堂纪念碑的揭幕标志着他的百年诞辰纪念活动的展开,众多名流出席了这一活动。通过观看《罗兹在非洲》这部电影,观众会认为罗兹是粗鲁而富有男子气概的,他善于掌控局势,是帝国缔造者的真正象征。

20世纪60年代之后,这类观点开始遭到了激烈的反对。早在1947年印度独立时,帝国的解体就已有预兆,现在正一步步地成为现实。即使是采取较为文明的托管形式,殖民统治也已失去了其道德正当性。反对所有形式的殖民主义、支持国家主权的普世价值观作为战后世界秩序的核心观点被列入了联合国宪章。英国国内的改革派认为,帝国的传统现在似乎成了沉重的负担,帝国的秩序观和等级观已过时,成为文化变迁和社会流动的极大阻力。为了维持殖民统治而耗费的大量资源不如花费在英国经济的现代化建设上。帝国市场的“疲软”迫使政府过度资助制造业,长期看来将引起灾难性的后果。人们很容易对帝国历史产生负面看法,最温和的观点是帝国对英国不再有意义;最强硬的观点则把那一段经历看作不堪的回忆,正是它使得英国在后帝国时代举步维艰。在那些新近独立的国家里,受到非殖民化运动支持的“民族主义”历史学对这种帝国理想幻灭的消极观点趋之若鹜。如同英国的帝国史学曾经为帝国的麾下疆土和缔造者的丰功伟绩而高歌,民族主义史学也为国家为了获得独立与自由而付出的艰苦卓绝的努力而鼓掌。来自宗主国和新兴独立国家的历史学家们愉快地达成共识,兴高采烈地对帝国的残骸进行鞭挞。

事实上,帝国越是回避这些评论,它受到的攻击就越强烈。在20世纪70年代,全球经济秩序的严重混乱使得马克思主义史学关于剥削和阶级斗争的观点越来越令人信服。就此细论,帝国的过往似乎是当时全球性动荡的极端版本。殖民主义强加给“第三世界”国家沉重的经济枷锁,迫使它们只能通过更低廉的价格出售原料以换取进口商品,因而进入了贫困加剧的恶性循环之中。革命和阶级斗争是唯一的出路。在殖民地中,本地劳工和土地被殖民者占领,剥削者与帝国狼狈为奸。对于南非和研究南非的历史学家而言,种族隔离等诸多不人道的政策和措施是白人殖民统治所带来的不可避免的后果。南非的惨痛历史还揭露了一个最重要的“教训”—殖民和帝国总是建立在种族特权和压迫的基础之上。在非殖民化进程完成之后的世界里,种族歧视和不平等仍然根深蒂固(尤其在西方最富裕和强大的社会里),种族主义作为帝国最重要的思想观念,驱动了一切帝国扩张行为,构建了帝国经济支柱,并成了帝国统治的指导原则。

从这个意义上说,帝国最为重要的作用就是种族压迫。由此帝国成为镇压“庶民阶层”[这个舶来词出自意大利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安东尼奥·葛兰西(Antonio Gramsci)]的制度化手段。庶民阶层的历史记录了在帝国统治下,那些享受不到政治权力的弱势群体—农民,社会边缘群体,例如“部落”人口、森林原住民和印度的贱民、非洲的流动劳工、游牧民、游客和暂住者、女工和妓女,或者更广义上的所有遭受社会及经济不公的女性。帝国的存在代表了当地统治阶级与帝国政体的合谋。这样的庶民分析模式同样被运用于帝国“本土”。广大民众被帝国精英愚弄,这些人付出血汗,为少数人享有的特权、利益和娱乐埋单。在这个男性主导的时代,女性没有权力,她们原本低人一等的地位随着拓荒者定居点的男性思潮、殖民战争和帝国统治变得更低。

对庶民历史的研究引出了另一个重要的问题,即帝国的权威主要来自于高压统治,其残酷程度远高于那些经过诸多粉饰之后的帝国历史著作所承认的。然而无论是在本土还是海外,帝国显然都不仅仅是靠强力来维系其统治。以英国在南亚的统治为例,除了1857~1858年本地人叛乱时期,欧洲人要比印度人少得多。而在英国本土,妇女以及其他从属地位群体的存在都证明单纯的高压统治是难以维系的。新理论应运而生—英国“文化帝国主义”。这一理论源自一个已有相当影响力的观点,即统治社会和政治的秘诀在于把控人民的思想。例如,什么是犯罪、发疯,什么是道德和不道德,什么是进步的和原始的,这些概念一旦被确定和接受,就能对人们的思想和行为进行潜移默化的控制。同时,文化精英集团可以操纵和捍卫他们的特权。显而易见,这种模式完全可以扩展至帝国统治。

文化帝国主义史将帝国描绘成对其子民及所有“东方”民族(对几乎所有的非西方社会的统称)的价值观、社会习俗和宗教信仰进行的轻视、压制系统。这种文化霸权显然是为了证明外来者统治的合法性,将其确立为真理、进步和自由对抗迷信、落后、专制、奴隶制和野蛮愚昧等因素的巨大胜利。文化帝国主义立足的基础是欧洲(在本书中即英国)相对于作为“他者”的非欧洲国家的显著优越性。在数代学者的足智多谋和实用至上思想的双重作用下,终于确保了一个殖民社会的方方面面都能被全盘否定,统统归于一种形容—落后。至少这是殖民地民族志及其官方编纂者、地图集及报告、调研、人口统计编著者们的任务。在印度的英国人尤其精于此道。他们天马行空地凭空进行了再创作,编写了大量的作品,在他们的笔下,落后的民族被帝国主义从无法避免的灾难中拯救出来,但因其太过落后无法独立自主,帝国只好无限期地统治他们。作为统治纲领(及强暴统治的借口),这已经够糟了。而更糟糕的是文化帝国主义对其治下的民族无所不在的影响。因为在摧毁本土文化的权威地位并强加自己文化的同时,本土精英的自信心和创造力也随之土崩瓦解。此外,这还引起了那些受舶来思想所诱惑的少数愿意配合帝国的人与社会其他人之间的不和。这才是帝国带来的最强大而持久的破坏力。帝国建立了一个虚假的“传统”社会概念,并且支持它的盟友抵抗社会和政治变革。更具破坏性的是,它一边培养出一批西化的“有教养的”精英充当走狗,一边谴责殖民地本土文化为顽固、不完整及劣等的存在,斥责其为故步自封、与时代格格不入的糟粕。

这一切都显示,在帝国史上,意识形态战场的斗争长期存在。我们不应有太多抱怨。毕竟历史是人书写的,而作者的目的必然是“修正”我们对于过去的看法,并将过去与作者眼中的现在联系起来,以及解释这个发展过程。在这样的“史学战争”中,就连最久远的过去也逃不过被编排、被重新征服的命运。对于许多书写过或是仍然在书写帝国历史的人而言,还有个传教士式的宣传目的。这是因为他们对帝国所造成的影响深感良心不安,也因为他们认为我们所处时代的最大弊病(尤其是种族歧视)可以一直向前追溯到帝国所造成的影响。在这种观点下,对帝国史必须采取严谨的研究方法,呈现清楚的信息。帝国主义者坚持的是他们种族和文化的优越性、坚持统治和控制的权力以及欧洲在世界史上作为文明和进步发源地的地位。而帝国主义者们遗留给我们的历史证据—官方文件、私人文件和记录、当时的学术著作、报纸、地图、绘画、相片等所有直观史料,都有可能受到这种企图的影响。对这一点,我们必须保持谨慎。帝国史应该着手证明这种帝国主义思维是有欺骗性的、错误的以及极不道德的。帝国史还应该将我们心中那一层在怀旧情绪遮掩下的帝国形象打回原形,揭露源自帝国主义的英国和西方对非西方民族居高临下的心态。真正的后殖民史应让我们看到客观的帝国历史:那是一段可耻的过去,充满了经济剥削、文化侵略、野蛮行径(和时有发生的暴行)和险恶离间。事实上,向某些西方历史学家强调这一点是十分必要的。

没有必要对各种各样主张(稍后我们会对其中的一部分进行讨论)的对错进行教条式的批判,这些批判对帝国尤其是英帝国的描述各有局限性。大多数主张立足的基础是:这个世界上帝国很罕见,所有帝国的出现都是对这个平和世界的反常规的、凶残的侵袭。这是个非常初级的错误,也反映了这些人潜意识中的欧洲中心主义。帝国由某个种族或种族的统治者通过影响或政治统治得以掌控其他人而建立,它长久以来一直是世界大多数地区在大多数时期政治统治的方式,是国家政治体制的默认模式。帝国并不一定导向现代世界。这表明,现代世界和帝国之间并无必然联系,也不是只有欧洲的行为、技术或价值观才能导致帝国的形成。这也表明,除非完全摒弃我们关于历史变迁的观点,否则帝国并不一定会阻止其统治地区内物质、文化进步。事实上,研究前现代或非欧洲帝国的历史学家大都倾向于认可尽管在这些帝国缺少政治自由,但通常它们在文化上都富于创造性,而且物质丰裕。奇怪的是这种较为公正的观点却没有被用来质疑关于欧洲帝国的教条认识(这肯定会带来相反的“认识”)。于是产生了对历史的思维定式(这又是个新问题),也导致了一成不变的论述: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利益总是毫无悬念地绝对对立,而没有考虑到人类行为中充满了不确定因素。这种观点认为,因为当事人被困于一个决定着他们动机、控制着他们行为的观念世界中(我们又何尝不是如此),他们并不能真正控制自己的行为。这种结论认为,帝国的子民缺少自主性,是命运的牺牲品,没有行动自由也没有文化发展空间,不能保留也不能发展自己的礼仪、信仰体系和风俗习惯。它臆断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关系仅仅是这两者之间的,全然不受地区、洲际乃至全球大形势的影响。最奇怪的是,据我们所知,该理论把英国自身说成了一个文化、政治的巨无霸—不仅执着于帝国,而且在帝国内部强制实行同一种运行模式:文化控制、经济压榨、强制管控。

无论这种历史理论多么“符合我们这个时代”,它也不能正确地帮我们理解过去,反而会误导我们对未来的展望。我们需要一部更具说服力的帝国史来解释大英帝国的建立过程。历史需要公正地对待为数众多、形态各异的殖民社会,并为它们在后殖民时代的继承者们讨回公道。巴巴多斯、乌干达、南非、新加坡、新西兰和印度曾经都是英国的殖民地,英国对埃及的占领维持了70余年。但我们并不能说这些国家共同的殖民史产生了相似的结果。英帝国史也需要承认英国社会的多元化和多样性。英国之所以能在1914年前漫长的19世纪占据全球霸主的地位,正是因为其在政权统治方面维持了社会和文化复杂性(这是内外因素的合力产物)。而英国人之所以如此善于缔造帝国,部分原因是向海外扩张的前景激发了他们的热情,全面调动了他们广泛的兴趣、技能和行动能力。正是由于英国人在语言、方法及目标上的多样性,“与英国之间的关系”(当时殖民者和被殖民者所用的词汇)一词才有了万花筒般的意义—有的人向往它,有的人排斥它。但大英帝国主义也因此不能维持意识形态的一致和政治上的团结,而根据过去关于帝国的观点,这些是“大英帝国”本应拥有的特性。

或许,一个被我们需要的帝国史应该重视的是,英国是在何种条件和环境下为了贸易或掌控权而进驻某个特定地区以获得利益或影响力的。如果不与当地结盟、不与当地人民及首领达成一致,殖民活动几乎不可能展开。当然,去个无人居住(或被认为是无人居住)的地方是没有意义的,最多用它来流放罪犯:一片荒无人烟的不毛之地,既然没有可以进行贸易往来的对象,那么肯定是不会带来收获的。英国人建立的一些桥头堡通常不会延伸到海岸1英里外,当地人可能会包围他们,极力阻止他们与内陆人民和市场进行贸易往来并把持商业命脉(很长一段时间里,在西非、印度、中国均是如此),有时当地人甚至诉诸武力。在这种情形下,英国人无足轻重,他们往往会给当地统治者和商人提供某种便利,偶尔也带来点小麻烦,但几乎从来不会上升到威胁的程度。为了改变这种地位,英国人就必须先煽风点火,破坏当地政权的稳定局面。这种破坏活动有时是因为伦敦政府决定实现英国的控制,于是出动武力扫平障碍。但是这种决定极少是单方面的意气用事,通常情节会很曲折,带来的影响也很复杂。

这是因为英国人永远只是巨大方程式中的一个元素。他们前往的地区并不是原始地区,这些地方必定也经历了时间的洗濯和沧桑的变化。在中国、印度以及中东、东南亚、东非、西非等地区的国家,英国人遭遇了极度组织化、充满活力的商品经济以及高度统一的国家体制—尤其在印度和中国。这些地区已然走上了商业之路,往往对贸易带来的影响反应迅速。它们和欧洲一样,一派欣欣向荣。在这些地区,经济活动的模式里出现的任何变化往往都可以扰乱政治秩序,效果就像今天“全球化”给我们带来的翻天覆地的变化一样。新财富造就了社会新贵,一方面扩大了新贵的权势,另一方面也削弱了旧利益集团的特权。掌握新技能(或许还有新价值标准)的人对掌握传统技能的人发起了挑战,威胁着他们的地位。新的权力中心和新的国家形式开始出现,有的建立在新贸易及其带来的收入之上,因而政权并不稳固。一旦哪里出了问题,例如经济萧条或贸易中断,支撑政权的收入便会受影响,大危机必随之而来。这还不是唯一的隐患。随着当地人参与海上贸易,“海上”危机的威胁也随之而来。此外在世界很多地方,“内陆”危机也同样可能发生。远在德里、北京、阿瓦(缅甸)和库马西(在今天的加纳阿散蒂部落)的内陆帝国统治者可能会想要获得沿海的控制权,并敌视新出现的重商主义国家;又或者他们可能身陷对外反侵略、对内镇压叛乱的政治斗争中,如18世纪印度莫卧儿王朝的命运。然而,这些英国人无从察觉社会和文化的紧张局势,以及在他们地界之外发生的事件,却可能改变所处的环境,从而使英国丧失自己的桥头堡或是滩头阵地。尽管只是第三方,英国商人们也可能会在叛乱和战争中受到伤害,他们可能会被视为新贵统治者的邪恶盟友,或是被怀疑为推翻新贵统治的密谋者。英国人在1740年后在印度地区就遭遇了这样的情况,导致他们不得不对之做出反应,或干脆就此离开。

在印度和其他地方,英国人还需要面对的另外一个复杂情况是,他们并不是唯一的殖民者。出于同样的商业目的,其他欧洲国家通常也以大型特许垄断公司的形式(如法国人和荷兰人的东印度公司)存在于英国殖民者所在的地区。他们与英国相互竞争,以获得影响力和商业优势。一旦殖民地当地出现危机,他们也跟英国人一样坚决地捍卫,并利用一切机会扩大和提升自己的地位。结果便是欧洲各国竞争带来的矛盾与当地统治者和领导人之间的冲突纠缠在一起。对于在当地的英国人而言,除非他们打算将自己的资源投入这场外交、军事角逐,而且能使远在伦敦的统治者相信这一切的付出都是值得的,否则欧洲各国谁能胜出则取决于他们当地的盟友谁能取得最后的胜利。伦敦方面对印度志在必得,尽管它对印度的帮助仅限于海军支持。然而英国之所以能成功扩大在印度的桥头堡和建立更大统治权的关键之处在于对当地权力系统持久顽强地进行渗透、积极在当地征募资源、努力改变自己的交流方式以适应印度社会环境。为了成为印度的统治者,被派往印度的英国人变成了“英裔印度人”—这个词一直用于指在印度生活的英国人,直到1900年左右。

因此,英国人在试图建立殖民地的时候,往往并不对当地社会采取强硬的方式。即使有时不得不发动暴力入侵(在美洲采用的模式),他们对殖民地的发展仍然主要依靠与“原住民”达成协议而成:原住民或作为土地卖家,或成为商贸伙伴,或成为战争盟友。移民们必须适应新地貌、新作物品种、新战争形式,他们带上岸的工具、设备、曾经习惯的制度、曾经信奉的价值观都必须根据当地条件做出调整,有时甚至需要做出彻底的改变。奴隶被大量从西非进口至加勒比海地区,造成了大规模的种族不平等,也形成了与英国本土社会环境大相径庭的压迫体制。但制约加勒比海地区种植园经济发展的严重劳力短缺问题却得到了解决。对移民社群而言,和其他殖民社会一样,帝国并不只是个统治与征服的英勇故事(尽管这两者可能确实存在),而是更为复杂的现实:需要创建新型或混合型社会,在这里,各自为政的统治观、经济准则、宗教价值观、道德观、财产观、公平观混在一起,等待被修正、改变、接受考验或被弃而不用。因为殖民社会并不是在领地被征服那一刻一蹴而就的。从本书中你能看到,它们的构建过程一直没有停止过,殖民地的政治、经济乃至社会结构或多或少都处于不断发生剧变的状态。

那么我们怎么样才能看清殖民化带来的一系列变化呢?大约50年前,两位敏锐的从事欧洲帝国主义研究的历史学家约翰·加拉赫(John Gallagher)和罗纳德·罗宾逊(Ronald Robinson)绘出了英国在1815年后向世界发展的“帝国扩张路线图”。他们的中心观点包括两个重要主张:英国人不断地寻求最省力的方式在全球范围内追逐利益,部分原因是出于他们的政治体系对财政支出的约束;这导致他们尽可能依赖与当地精英的合作(“勾结”)。勾结的逻辑在于找到双方都可以接受的可行方案。英国人精明地根据利益投入相应的资源,不愿多浪费一点儿人力或武力。而对本土精英而言,这种经过精心算计的勾结能限制英方的入侵规模,在保存权力的同时还可能会有所收获。这样的合作导致了一种复杂的历史模式。在有些地区,英国人能够通过积极的外交打开该地门户,或多或少地保持当地主权完整,如拉丁美洲;而在另一些不太合作的地区,英国采取了强制性手段:如果该地拒绝打开门户,那么英国就干脆使用暴力破门而入。1839~1842年间,英国对中国的做法就是如此。当时为了入侵中国市场,英国人开着汽船堵截了中国的大动脉—长江,逼迫北京让步。从那以后,英国人希望借助几个“通商口岸”(在那里外国商人不受中国政府管制)、一支炮艇舰队以及位于香港的大海港(当时已为英国属地),在无须亲自劳心劳力地在中国强加自己统治的前提下剥削这个“黄金国度”。但是有时候,武力干涉和通商口岸模式也无法确保英国获得预期的商业控制权,或者有时(通常在没有商机的地区)他们希望霸占那些可俯瞰航道的战略地点以守护将他们的势力范围联系起来的海上航线。这时候,英国人往往一不做二不休:他们对当地强加统治,废黜当地统治者,设立总督,在地图上将那块地区染为粉红色,彻底纳入英国版图。然而即使是在这样的“有形帝国”,勾结地方精英依然是非常必要的。明智之举是从当地挑选出权力代理人并获得他们的支持,依靠高压的统治既蠢笨又危险,再说千里迢迢从国内拉来英国人填充殖民地的政府机构实在是奢侈的徒劳。众所周知,英国只用了不到1000名行政人员就治理了人口多达2.5亿的印度。

加拉赫和罗宾逊对历史的洞见一直是大多数帝国史研究的出发点。我们能对之增加的只有强调从多角度出发以及英国的那些个体或利益集团之间时有冲突的活动。对商人、传教士、移民、士兵、水手、船主、外交官、人道主义者、投资者和充满希望的创业者来说,帝国代表了无尽的财富或者光明的前程。他们心中理想的“帝国”其实并不相同。“奴隶制的帝国”在19世纪早期被法律废除,富有的奴隶主势力被国内的改革派击垮。出口、就业、利润依赖于“自由贸易的帝国”,而它在贸易保护本能和强烈的自治性方面与“移民的帝国”的共同点寥寥无几。“基督的帝国”又是另外一番面貌,新教传教士们恨不得将全球都纳入基督信仰之下。还有人希望将帝国作为“煤炭的装卸地、基地和要塞”。互为竞争关系的帝国主义者争吵不休、摩擦不断,这意味着没有哪一种帝国意识形态能独自主宰维多利亚时代:他们都给被统治的民族送去资助,以期赢得当权者的友谊,同时不忘给他们虚幻的希望,让他们期盼某天能重获自由。

我们还可以加上一点,这也是本书的主题所在:英国的扩张史是英帝国与其他地区经历的一系列遭遇的历史,以接触交流为始,以建立殖民社会为终,这就是帝国的构建过程。但要追溯这段历史,我们需要细细地审视它,将它分解为各种成分和各个阶段,挖掘使帝国看起来“合理”的理念,追踪帝国统治者依赖的方法,解释导致反叛的仇恨,还原那些常用来镇压反叛的手段,跟随传教士的足迹(体会他们曾受的辛劳),根据地点和特点分析帝国造成的影响。初次接触、占领土地、发动战争、安营扎寨(或者试图安顿下来)、买入卖出(无论公平与否)、确立统治、遭遇反叛、镇压反叛、皈依信仰、重塑身份—正是所有这一切以及更多其他的行为成就了帝国。

帝国观

对帝国的各种设想在英国由来已久。起初,它混合了领地图谋、行政方式、法律程序和文化优越感等,因而极不稳定,有时还相互冲突。构成帝国组织框架的主要部分早在哥伦布横渡大西洋之前就已经定下。有一个基本的概念是应在单一君主制下统治英国的领土。统治权和属下的忠诚高度归于中央,王权不容挑战。可是,忠诚被另外一条原则弱化:除非特意规定,否则英国属地可以保留自己的法律和传统。依据习惯和先例,君主可以通过议会或“国王会同枢密院”两种方式为属地制定法律(立法)。事实上第二种方式更为普遍,因为它更具有灵活性。所谓的“枢密令”是由枢密院批准的行政法令,而枢密院原本是国王最亲近的顾问所组成的小团体,到近代则成了一个实体行政部门。除了财产问题外,国王有权听取属地“臣民”的所有法律上诉。它的影响一直持续到我们的后殖民时代,一些英联邦国家为了法律程序上的便利依然保留枢密院司法委员会。从始至终,对英国王室的共同效忠加上(实践中)立法权的分散共同塑造了英格兰人(后来的大不列颠人)的帝国观。

英国人在美洲和亚洲还发明了一些新管理模式。早在1363年,英格兰国王便给在加来的26名英国商人授予自治权,加来后来成了英格兰的重要属地(也是英国在欧洲大陆最后失去的属地)。在接下来的一个世纪里,1423年的《加来大宗物品法》将英国羊毛织品海外垄断权授予加来的一个商人联盟,为后来的东印度公司、黎凡特公司、哈得孙湾公司、皇家非洲公司以及塞西尔·罗兹的英属南非公司(又称“不列颠南非公司”)等多个垄断集团树立了先例。1381年的《航海条例》想要限制出入英格兰的贸易商船必须为英国人所有和管控—当然它并不是非常成功。横跨大西洋的商业专营系统的核心也在18世纪和19世纪尽可能地得到了完善。

中世纪的决策者给后来的帝国缔造者们不仅仅遗留了一系列法律和行政上的权宜之计。从900年(或许更早)开始,英格兰历代国王一直声称对不列颠群岛拥有“至高王权”。忏悔者爱德华自封“大不列颠之王”。“诺曼世纪”(公元1066~1154年)是个插曲,中断了英国的大一统,英格兰的海上势力也大为衰落。但从12世纪下半叶开始,英格兰先后强势地将爱尔兰(亨利二世于1172年自封为“爱尔兰大领主”)和威尔士纳入版图,爱德华一世攻城略地、大修城堡,苏格兰也差点落入英格兰囊中。英格兰人不仅在爱尔兰与强大的移民们以及爱尔兰本土居民斗争,还在东安格利亚招募移民安置到威尔士,并给予他们地方特权,我们可以从中看到后来殖民主义的困境和战术策略。这种英式扩张还反映了英式“文明”观,即社会应该有序而和平,与当时不列颠“外围”领地上通行的观点之间形成了强烈反差。英格兰人习惯的是分布紧凑、人口众多的乡村,庄园、农田、谷物共同构成的宜人风景,地主阶级与神职人员共同管理农民,密布的城镇、市场、集市,活跃的土地市场,以使社会具有一定灵活性。最重要的是要有君主制,以保证和平、建设城镇、征收税款、贸易繁荣。但在爱尔兰和威尔士,社会体系有所不同。在这里的人们以血缘关系为重,他们并不对国王尽忠,而是效忠于同族亲属或宗族首领。他们四处漂泊、以游牧为生,既不习惯定居,也不习惯种植农作物。他们对于财产的观念非常淡薄。宗族之间的冲突(据英格兰观察员称,这是畜牧经济的必然结果)促进了抢掠和奴隶制。它们的城镇稀少、相距甚远,且资金匮乏,更别提什么礼仪了,马背上的牧民根本都不在桌子上就餐,更别说讲究社会礼节。不像英格兰有牧师用严格的社会纪律教化教徒,这里的宗族文化鼓励试婚、离婚,还承认私生子。在英格兰人看来,这是个无法无天、乌烟瘴气、暴徒横行的社会,唯一的政治生活就是收保护费。因此必须依靠外人强行将秩序和进步带到这里来。为了避免生活在爱尔兰的英格兰人近墨者黑,1366年《基尔肯尼法令》规定了许多英格兰人不得为之的事项,其中包括不准留爱尔兰发型,其目的就是为了禁止英格兰人被同化。具有文化优势的国家有义务对落后的地区进行帝国统治,出于这个强势的逻辑,英格兰将身旁的爱尔兰纳入囊中。

中世纪英格兰的野心显然不仅限于不列颠群岛。诺曼王朝和金雀花王朝带来了对欧洲大陆领土的兴趣和主张。1204年英格兰的属地诺曼底被法国夺走。不过英格兰国王们索要位于现在法国西南部的普瓦图和阿基坦,他们从出口葡萄酒的加斯科涅地区及其首府波尔多获取了大笔收入—仅从加斯科涅葡萄酒业征收的税额就与英格兰海关税收总额一样多。英格兰卫戍部队进攻了布列塔尼岛。在海上航道,布列塔尼之于加斯科涅的战略意义正如五百年后的埃及之于印度。爱尔兰和威尔士的统治经验影响了英格兰人的帝国观,可是英国在欧洲大陆上的统治却没有那么大的影响力。其中的部分原因是当时的英格兰君主作为阿基坦公爵在形式上仍效忠于法国君主,难免束手束脚;另一部分原因则是在已拥有高度组织化的政府和活跃商品经济的富庶属地,坚持英格兰式文明的优越性实在说不过去。但最主要的原因还是由于到1453年英格兰势力已经被赶出了欧洲大陆,只有加来作为一块飞地。

所谓的时机虽然有些运气成分,但是顺应时势确实非常重要。在接下来那个世纪里,尽管英格兰的目标和野心大幅膨胀,但它的扩张行为都局限于岛上和海上而不是在大陆上。随着西班牙和法国王朝得以巩固、奥地利和西班牙联盟(两者在哈布斯堡家族统治之下),英格兰在欧洲只能明哲保身。这种弱势地位在后来英格兰一系列的宗教危机中变得更加明显:先是亨利八世为了婚姻与罗马教廷决裂,接着玛丽一世(1553~1558年在位)努力恢复罗马天主教在英格兰的统治地位,再有1558年后伊丽莎白一世支持新教,使英格兰站在了当时欧洲和海上霸主西班牙国王腓力二世的对立面。正是亨利坚定地要求宗教自主权,才促成1533年的《上诉法案》宣称英格兰为独立国家,不受任何其他统治者约束。英国新教徒长期忧思不断,一方面要担心被内部推翻,另一方面还要防范外部的入侵(例如1588年的西班牙无敌舰队)。为了防止天主教反扑,英格兰草木皆兵,导致了专制、迫害和对西班牙以及后来对法国的臣服,但这些也催生了英格兰的爱国主义和新教认同。1707年,《联合法案》出台之后,这一点帮助化解了英格兰人和苏格兰人之间的仇恨,共同塑造并分享了“英国性”。维多利亚时期,即使远在满布全球的英帝国势力的最边境,“英国性”都能使当地的英国人同仇敌忾,也能激发传教士们如火的热情。不过尽管它力量极大,在伊丽莎白王朝时期的帝国观里,这仍然只是一个要素而已。

同样重要的是公元1560年后人们逐渐拥有的地缘安全意识。出于对外国入侵的恐惧,控制英格兰与低地国家之间的英吉利海峡和爱尔兰海(这里极可能就是西班牙进攻的突破点)以及沟通大西洋与此处的“西方通道”显得非常重要。1560年皇家海军已经成立,并有一整套行政体系为之提供补给服务。1588年英格兰令西班牙无敌舰队铩羽而归,赢得了短暂的喘息时间。到了16世纪90年代,伊丽莎白政府派遣远征军赴荷兰和布列塔尼,先发制人阻止西班牙的再次进犯。苏格兰改革消除了英格兰北部地区的一大威胁,但是爱尔兰新教改革的失败、英属爱尔兰领地的危如累卵、都柏林周边看似安全的领地、爱尔兰成为绕后入侵英格兰跳板的可能,这一切使得伊丽莎白一世和她的大臣们戒心日益激增。16世纪60~80年代,英国卫戍部队从1500人稳步增长,超过了8000人。16世纪90年代,英国采取了铁腕举措,决定征战爱尔兰,将原本属于盖尔人的爱尔兰打上英国的烙印。然而和在欧洲一样,英国耗费巨大,胜利却只是昙花一现。但英格兰得到了宝贵的“经验”—英国的安全必须依赖于英国海军在欧洲西北部的积极管制和在爱尔兰全岛的有效统治。这给伦敦政府的战略规划造成了不可磨灭的影响,这种影响甚至一直持续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

第三个关键的影响来自于英格兰在海上的扩张。正如人们常说的,英国人在大西洋上进行的探索和征服晚于葡萄牙、西班牙和法国。实际上,英国是迫于商业危机不得不采取行动。加斯科涅酒业与波尔多的布料和粮食交易让布里斯托尔的商人们大发横财。然而随着1453年英国在法国大部分属地的统治垮台,贸易也大受影响,使得英国人不得不去打南方的葡萄牙和西班牙的主意。他们学会了葡萄牙和西班牙得以纵横于加勒比海与西非之间的航海知识。布里斯托尔水手开始在大西洋寻找虚无缥缈的“巴西岛”(或许那只是纽芬兰)。热那亚人约翰·卡伯特(John Cabot)是个跟哥伦布一样的人物,他受命在北大西洋搜寻一块“新发现的土地”,或许是为了替代布里斯托尔人在与汉萨同盟竞争中失去的冰岛渔业。起初收获寥寥,但从16世纪50年代开始,英国西南部水手和背后支持他们的商人运用新的航海知识动摇了葡萄牙和西班牙人在大西洋上的海上优势。1562年,约翰·霍金斯(John Hawkins)抵达西非海岸,在当地买入奴隶再转手卖至西班牙在美洲的属地。霍金斯的亲戚,也是他的徒弟弗朗西斯·德雷克(Francis Drake)在美洲西属港口沿袭了他夹枪带炮做生意的伎俩,捎带红利便是打劫。英国政府“并不赞成”他们的行为,但同时也不承认1494年教皇“赐予”西班牙和葡萄牙共同所有的大西洋专属权。反而,英国政府及其造势者坚持海洋自由论:“鉴于海洋及贸易由自然及所有国家共有,从前的教皇和现在的西班牙人无权禁止其他国家依据此法进行交流及贸易往来。”将自己定位为力图突破西班牙、葡萄牙、荷兰以及(后来的)中国贸易封锁的局外人,以“海洋自由”的主张为武器,英国的帝国主义一直奉行此道,它的影响一直持续到21世纪。

沃尔特·拉雷(Walter Ralegh)(1554~1618年)也许是那个时代致力于缔造帝国的人中最了不起的一个,人称“有进取心的局外人”。他的英俊外貌和出众文采让他成为伊丽莎白宫中的红人,甚至获封爵位,获赐俸禄和财产。拉雷出生于德文郡名门,西班牙与英国之间的海上之争以及伊丽莎白政府在爱尔兰遭遇的困境对他而言是个绝佳的契机。拉雷同父异母的兄弟汉弗莱·吉尔伯特(Humphrey Gilbert)凭借于16世纪70年代在爱尔兰野蛮残忍地镇压了叛乱的功绩而平步青云。吉尔伯特深信能找到通往中国的西北航道,并支持在美洲建立殖民地以解决英国的贫困问题。1583年,他航行至纽芬兰,奉伊丽莎白女王之命宣布当地海港和周边区域为英国所有,该地区也就是后来的圣约翰。之后吉尔伯特在航行中遇海难失踪,拉雷继承了他的遗志。在拉雷的鼓动下,理查德·哈克卢特(Richard Hakluyt)于1584年写下了《论西部的种植业》,第一次公开支持大英帝国向海外扩张。文章拒绝承认西班牙对北美洲的统治权,大力谴责西班牙对待美洲印第安人的暴行,敦促进行系统化的殖民以应对国内的失业、人口过多、商业萧条等问题。他声称“那些从前我们需要冒险在欧洲、非洲、亚洲从事商贸而得来的商品……不久之后就能从位于北纬30°~60°的美洲……不费吹灰之力获得”,殖民的目标在于进口原料并将成品出口给“……领地里雇用的众多穷苦子民……输出成品买入半成品的好处众多,其中之一就是不再会有可怜人盗窃、挨饿或行乞……”跟吉尔伯特一样,拉雷也参与过镇压爱尔兰起义,并在爱尔兰获得大块封地作为奖赏,他将自己从爱尔兰获得的经验运用于美洲探险。拉雷从伦敦的商人那里筹集资金、从当时顶尖的数学家和天文学家托马斯·哈里奥特(Thomas Hariot)那里寻求帮助,并于1585年和1587年先后两次向距北卡罗来纳海岸不远的罗阿诺克派遣探险队去建立商贸据点,并攻击每年都会经由佛罗里达海峡回程的西班牙珍宝船队。像当时的许多伊丽莎白宫廷的风云人物一样,他这么做的原因是相信截断西班牙的财富补给能大幅动摇其在欧洲的霸主地位以及减轻它对奉行清教的英格兰的威胁。“正是他在从印第安人手里抢来的金子危及和扰乱了欧洲的所有国家……”他如是评价腓力二世。

直到16世纪末,英国人仍然只能对着帝国梦望洋兴叹。他们在罗阿诺克建立殖民地的尝试遭到惨败。西班牙在墨西哥和秘鲁建立了白银帝国,葡属印度的首府设在“黄金州果阿”,而英国却乏善可陈。荷兰人已经把英国人赶到了东印度群岛的香料群岛(旧称摩鹿加群岛):荷兰人的联合东印度公司的收获远非他们的伦敦对手可比。但是对大西洋那边财富的渴望已经深深扎根于脑海,英国人的野心已经无法抑制,于是商业资源越来越多地被投入到海外去冒险。无敌舰队被击败的那年,理查德·哈克卢特(Richard Hakluyt)开始撰写《英吉利民族的关键航行》,并于次年出版。1598~1600年他接着又编著了《英吉利民族重大的航海、旅行、交通和发现》,这本著作将英格兰航海经历描绘得如同史诗一般。1588年西班牙无敌舰队的溃败证实了哈克卢特和拉雷的断言,即美洲的西班牙势力也不是不可战胜的。16世纪90年代的战争和掠夺刺激了更多的探险行为,其中包括拉雷本人1595年前往被他称为“广阔、富饶、美丽的圭亚那王国”的探险。这次同样没什么收获。但是1607年,一个总部在伦敦的财团成功地在罗阿诺克建立了一个桥头堡,尽管根基不稳,但至少能勉强挺过在此之前让英国人无功而返的那些灾难。这就是弗吉尼亚。

英格兰、苏格兰和爱尔兰在漫长的17世纪到1713年之间经历了无数的革命和战争。战火之后,英国转型成功,改变了自己在欧洲及其他地方的地位。在国内,他们初步确立的宪政制度扛过了安妮女王时期(1702~1714年)激烈的党派之争。英国在17世纪之后势如破竹,彻底拿下了伊丽莎白时期没能征服的爱尔兰。与苏格兰的联合(不久后便经历了1715年詹姆斯二世党人叛乱的考验)使得不列颠大陆不再有分而治之的危险。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1702~1713年)巩固了英国的海上势力和军事力量,英国在西地中海有了两个海军基地(直布罗陀和梅诺卡岛)。战后,英方从签订的和约(所谓的asiento,意为协定)中获得向西属美洲贩卖奴隶的权力,终于冲破了美洲的商业封锁。他们建立了自己的“种植园”和“商栈”帝国:英国将定居点散布在北美海岸和加勒比群岛,黎凡特公司和东印度公司的仓库和领土遍布伊兹密尔、阿勒颇、巴士拉、阿巴斯港、苏拉特、孟买、马德拉斯和加尔各答。英国人控制了纽芬兰大浅滩的大部分渔业,他们在哈得孙湾的皮草贸易能与法国人一较高下,同时,他们沉迷于贩卖奴隶,甚至开始从中国广东买入茶叶。

这种扩张背后的帝国观并不是单一的,但各种帝国观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扩张的意义在于使英国变得更加富强。前往近东和印度的商人可能发现新市场,而在美洲建立殖民地可以创造新市场,来自东方的外来商品可以转卖给欧洲客户赚取利润,在殖民地种植的原料可以拉回国进行再加工,既能解决国内就业问题,又能使其增值,还能用于出口再赚一笔,商人和运输业都能受益。为了更好地达到这个宏伟的目标,各方争论不休。黎凡特公司和东印度公司的商人们(其中有些人同时属于这两个公司)坚持认为,如果没有垄断权,那么贸易的成本和风险会让他们无利可图。而其他人则谴责这种自私的主张,并且公然提出国王不应该具有授予垄断权的权力。针对东印度公司的批评中有一条尤其具有震撼力,它认为东印度公司进口的货物只能依靠出口金银进行换购,因而势必减少国内的货币供给,随之而来的就是市场需求的降低,这是在损公肥私。最强有力的辩护则称,从印度购入的货物再转手出口至欧洲,从中获得利润足以抵消采购时运往东方的白银。到17世纪末,后面这种转口港理论被广为接受。

布里斯托尔商人约翰·卡里(John Cary)(1650?–1720?)的分析极有说服力。在他的《论英国现状与贸易、贫困人群以及税收的关系》(1695年)一文中,卡里强调了种植园对创造就业岗位与贸易的重要意义:我认为英国与它所有的种植园是一体的,无论是个人还是郡县都属于这个整体。因此,我们吃种植园的作物就等于吃自己土地上的果实。此外我们还可以将农作物销往邻国换取金银,或者换取必须用金银交易的商品,再次给国家带来利润……这本就是在海外开建种植园的目的所在,即英国人民之间能更好地开展商业和贸易,主要利润是为了帮助中央政府……

文章接着指出,为了保证主要收益归于政府,必须规范殖民地贸易,令其首先保证英国船运业的利益。这和当时大多数人的观点一致。1696年英国政权正面临革命后的金融和军事危机,此时《航海条例》的执行力度被再次加强。法案严格规定(尽管执行得相当马虎):无论最终市场在哪里,加勒比海和美洲殖民地产出的原料必须先运往英国,并且只能由英国所属的船只装载。作为大西洋世界的巨大转口港,英国将会发展得富有而强大。

从1688年光荣革命开始一直到18世纪70~80年代的美洲危机期间,这种“转口港帝国主义”是主流观点,掩盖了许多其他的帝国设想和殖民地的异议。它宣称—事实上也是这么操作的,唯一值得拥有的帝国形式就是属地一切产出的商品全部运往英国,再出口至其他国家,以给商人和国家带来利益。在这种观点下,殖民地经济被套上了“商业紧箍咒”。无论是信奉新教的英裔爱尔兰人还是巴巴多斯的种植园主,都认为自己的自由遭受了侵犯,自然对之深恶痛绝。巴巴多斯总督甚至公开反叛称:“自由贸易是所有殖民地的生命。”转口港帝国主义的国内支持者们渴望轰开西属美洲帝国的大门,却因需要在欧洲保持审慎态度而不能大动干戈。作为政治主张,它既正式认可移民和种植园主的自治权,又肯定了英国议会时常重申的立法权,即只要愿意,英国议会有权制定殖民地法律—对此殖民地议会激烈反对。而国内人民也并不把移民和种植园主们当作缔造帝国的英雄。1655年有个英国人去了趟巴巴多斯(当时英国最有价值的殖民地),他做出了这样的评价:“这个岛屿是英国用来扔垃圾的粪坑:恶棍、妓女,诸如此类的人……”可以想见,巴巴多斯人的观点定然不同,如一个当地爱国者曾说:“我们的血管里流淌着英国血液,我们的心里装着英国精神。”出于意识形态的考虑,英国人声称依靠海上贸易的商业帝国是自由的秘诀所在,“英国人绝不会成为奴隶”,但同时他们也承认非洲奴隶贸易是帝国发展的真正动力所在。“没有非洲贸易就没有黑奴,没有黑奴就没有糖、姜、染料,没有糖等作物就没有岛屿,没有岛屿就没有大陆,没有大陆就没有贸易。”这是丹尼尔·迪福(Daniel Defoe)1713年写下的评价。伦敦政府不仅没有阻止种植园主买入更多奴隶,相反它还否决了殖民地议会出于对奴隶起义的担忧而提出的控制进口奴隶数量的提议。

至于印度,当地的转口港帝国主义不关注征服或统治,因为觉得这些非常不切实际。1694年辉格党控制下的英国国会下议院决定取消东印度公司的特许垄断权(公司董事乔赛亚·蔡尔德对此不予理会,称这是“几个无知的乡绅在胡说八道,他们甚至不具备管理自己个人事务的智商”),东印度公司并没有因此一蹶不振,14年后还吞并了它的竞争对手—新公司。东印度公司在印度地区开展自由贸易受挫,意识到在亚洲的英国商业面临的情况有所“不同”:没有海军的保护,就无法抵御不友好的当地统治者,也没有法庭来做出仲裁。东印度公司必须自己保护自己并承担自己的开销,负担全副武装的“东印度商船”、设有碉堡的贸易站以及驻扎属地的各级商人的一切费用。合伙人持续地向东印度公司投入资金,对公司而言,付出的代价就是将往返于英国与印度之间的无特许状商人和投机者排除在生意圈之外。直到17世纪下半叶,人们才逐渐意识到东印度公司这个印度的“特例”已经有了自己的意识,建立起了令人咋舌的新利益关系,其规模大到既不能倒闭,也不可能被政府控制,它已经变成了一个强大的新帝国的核心。

为旧帝国而生的新帝国?

尽管内部有许多矛盾,当时的英属大西洋帝国仍然可以被当作一个统一的整体。它的(白种人)居民(作为“生而自由的英国人”)均享有参选自己所在的殖民地议会代议制政府职位的权利。他们全部效忠于英国君主,英国庇护他们不受外国威胁。他们也有义务遵守英国议会为帝国贸易制定的法律。至少从理论上来说,在那个商业垄断时代,殖民地居民在帝国经济中的地位能保证他们享受繁荣昌盛。尽管在这个“英国人的”世界里令人尴尬地存在着大量奴隶人口,但没关系,把奴隶当作财产而不算在人口内就行了。这就是那个被埃德蒙·伯克(Edmund Burke)称颂为“各个社群的伟大政治联合”的帝国,他高度崇尚这一帝国形式,反对伦敦政府对自治殖民地强加直接税(印花税)的做法。后来,在英国的欧洲竞争对手的大力帮助下,这个帝国基本被移民的叛乱所摧毁。虽然它终结了,但英国的“全球”帝国观从此逐渐成形,随之而来的是一系列新征服计划、新帝国主义和新统治机制。

的确,在美洲的失利不但不能宣告英帝国从内部开始的崩塌,反而揭开了英国版图与野心急剧膨胀的序幕。英帝国取得的最大收获是摧毁了西属美洲帝国和它的商业控制:因为原属于西班牙的盛产白银的殖民地仍然闪耀着希望的光芒。英国夺取了哈瓦那(对西班牙来说它等同于加勒比海的“直布罗陀”),但为了签署和约而不得不将其交还。库克船长始于1769年的太平洋探险显示了英国人挑战西班牙对太平洋地区垄断权和在传说中的“南方大陆”找寻新市场和贸易机会的决心。英国人最大的野心或许是打开中国的大门。至少1788年在博特尼湾建立监狱、开辟殖民地的部分原因是希望能打开一条通往中国的“澳大利亚”航线。4年后,1792年,资深外交官马嘎尔尼(Macartney)勋爵率领声势庞大的访问团前往北京,以期与中国政府建立外交关系并全面打开中国贸易市场。至少这一次,英国人遭到了拒绝。但从1793年与法国交战开始,英国人抓住了一切机会推进他们的全球化扩张。为了控制通往印度的航线,他们从荷兰人手里抢了开普和锡兰,接着又从法国人手里抢了毛里求斯。为了惩罚西班牙与法国联盟,1796年英国夺走了特立尼达岛。在从印度出发的一次远征中,英国人占领了荷兰海外帝国皇冠上的宝石—爪哇岛。后来葡萄牙国王因为惧怕法国人而将宫廷迁至巴西,英国答应对葡萄牙施以援手,条件是葡萄牙要向英国的商业大开国门。1807年,英国人甚至企图“解放”西班牙统治下的布宜诺斯艾利斯,但以惨败收场。尽管在1815年英国交还了部分领土(最重要的是将爪哇岛交还给新荷兰王国以支持其对抗法国人在欧洲范围内的侵略),然而战争促进了英国对帝国的重新构想。

其中最基本的重构(因为它几乎是其他一切的基础)是英国人意识到他们的转口港帝国主义现在可以扩展到全球,而且不需要再投入此前所需的大笔防御费用。这一构想的真正基础是英国取得了海上霸主地位。之前英国与欧洲对手们(主要是法国、西班牙和荷兰)之间的海上势力平衡局面被打破。1805年纳尔逊在特拉法尔加海战中取得的胜利意味着现在没有任何欧洲强国拥有将英国排除出欧洲以外地区市场的实力。各国各自为营发展自己重商主义的时代一去不返,原本封锁的贸易区对其他帝国打开了大门。曾经最强大的西属美洲帝国已经土崩瓦解。英国大可将自己视为转口港,而且现在不仅是自己帝国的转口港,甚至是全世界大部分地区的转口港。英国人很久之后才理解了这次庞大得惊人的领土和思想扩张所带来的影响。从此英国人拥有了无与伦比的自信(虽说还不至自大),斗志昂扬地从经济和政治上入侵亚洲和非洲。但是英国人也逐渐意识到危机丛生的18世纪70年代以来暴露的另一个问题。

1757年后,东印度公司攻占了孟加拉,罗伯特·克莱武(Robert Clive)称之为印度“革命”,这次革命带来了新的前景。公司出兵是由于害怕法国的阴谋诡计和当地领导人的敌对情绪会将他们赶出印度最富裕的市场:这是从1756年加尔各答遭袭的那次经历中得来的经验,在那次突袭中公司代理人们被扔进了臭名昭著的“黑洞”。在这次攻占中“纳波布”们(指那些在1750~1790年印度盗贼丛生时代迅速发家的公司雇员)大发横财,引起了英国国内的警惕和反感。后来东印度公司在战争中厄运连连,濒临破产(眼看就要导致伦敦金融危机),而且公司雇员在当地鲁莽的冒险主义也需要被约束,因此英国政府决定对东印度公司进行更强力的管控。伯克在对印度总督沃伦·黑斯廷斯(Warren Hastings)的抨击中突出了滥用职权的问题,正是由于这种权力腐败导致印度地区需要立刻进行行政改革,尤其是使东印度公司政府能够征收更多税款。于是伦敦(至少是在理论上)开始掌控东印度公司的“政治”权力,包括选择总督的权力。一批新官员被征召来管理东印度公司占领的那些地区,这些官员被明令禁止参与商业活动,且严禁印度人和欧亚混血儿夹杂其中。1793年之后,英国人忧心忡忡,时刻警惕法国人会给公司的印度敌人提供帮助(拿破仑1798年攻占埃及似乎预示了这个目的),在这种局势下,英国完成了对印度的“复兴”,曾经被视为可能成为道德和金融毒瘤的无法无天的“狂野东方”被改造成了帝国的财富源泉。面对法国在欧洲的统治,对于身处困境的伦敦政府来说,公司的军队和海军成了至关重要的资源。伦敦的战略思维变得全球化,即利用本地人参与到对印度的统治中来,这个习惯一直持续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在中产阶级(尤其是苏格兰中产阶级)看来,在印度从事行政工作是个体面的职业机会。商业上,英国人意识到印度向中国出口鸦片能使其贸易在东方大幅扩张,印度成了英国与那个给人以无限希望的地区的连接点。对印度人进行直接统治并收取税收以支付统治开支,成了由伦敦政府控制的新兴世界体系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到了19世纪早期,英国人已经开始实践三种不同的帝国观以及这三种观点指导下形成的三种不同的帝国形式。他们已经得到一个新的以征服为基础的帝国(特别是在印度),开明的改革和公正的领土托管的观念逐渐成形。它声称英国统治能将当地人民“从混乱中挽救出来”,能带着他们逃离迷信、掠夺和暴力,走向秩序的“阳光高地”。该理念最为杰出的倡导者是历史学家、政治家托马斯·马考莱(Thomas Macaulay)。他曾在印度任最高法院长官,他宣称,随着东印度公司开始在印度进行统治,“一个伟大的、惊人的进程—对腐朽社会的重新构建也随之启动”,这个社会早被“专制和混乱”蹂躏得千疮百孔,摇摇欲坠。还有一个敏锐的哲学家,即自由主义思想家约翰·斯图尔特·米尔(John Stuart Mill)也积极为英国在印度的专制开脱,声称那是为了促进印度社会文化进步的唯一可靠方法。他争辩说,在停滞不前或衰落倒退的社会里,要进步就必须注入来自外部的能量,因为只有外部能量才不受当地惯性做法的影响。很多论点大同小异,旨在为英国在1790年后占领的为数众多的与印度情形类似但领土面积较小的地区强加统治进行辩护。对于不具备英国自由民传统的民族而言,旧大西洋帝国模式的代议制政府显然不再合适;如果代议制政府掌握在(通常人数极少的)白人手里,他们很可能会滥用权力从而造成麻烦。相对而言,行政权力掌握在听命于伦敦政府的官员手里显然要好得多。

英国(不同于法国或德国)并没有官僚权威的传统,然而正是在这里产生了一个特别的想法,即建立以开明的官僚为基础的帝国,尽职尽责地为殖民地无知的民众提供服务。这个理念与杰里米·边沁(Jeremy Bentham)(1748–1832)发起的功利主义哲学出现在同一时期。功利主义哲学认为能通过系统地运用一个关键评判标准,即法律或制度是否为大多数人的幸福服务来构建一个理想社会。一批深受该理论影响的专家们将会是社会转变的中坚力量。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行政改革中能看到边沁思想的影子,但是它的真正影响还是体现在约1790年后印度“治安官制度”的建立。在这里,它与更为古老的、半军事化的贵族家长式传统既相互交融又时有对立,因为家长式传统思想守旧,往往对变革缺乏信心。不过,在那个世纪的大部分时间里,功利主义深深地烙在了英国统治下印度的官方意识形态中(以至于印度政府年度报告的标题都是“印度的道德与物质进步”)。通过坚称社会变革所需的时间无限长、对外来开明人士的需求更胜从前、当地人的不妥协导致不得不使用“粗鲁”的方法,功利主义战胜了人民的反抗和失败带来的挫折(1857年印度大起义明白无误地反映了这一点)。维多利亚后期这个帝国主义信条看上去多少有点前景黯淡,然而它却一直坚持到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非殖民化时代才消亡。

一个由在英国招募并训练的外派官员所管理的帝国,与18世纪70年代那个被杰斐逊及其伙伴们奋力反抗的第一大英帝国自然没有多少不同。然而那种老式半自治帝国的形式并没有彻底消失,它残存于加拿大,并在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移民社群再次出现。19世纪三四十年代,这种帝国形式遭受了巨大压力,特别是在政治摩擦被宗教和种族仇恨激化的魁北克(见第八章)。英国激进派提出一个解决方案:按照威斯敏斯特模式允许移民建立“自治政府”,行政权从总督转移到被选举的内阁政治家手中。到19世纪40年代后期,自治政府制作为没有办法的办法已经被位于伦敦的帝国政府所接纳,尽管人们普遍认为这种介于从属和分裂之间的过渡状态长久不了—大英帝国的殖民地很快便会走上美洲殖民地的老路,与大英帝国分道扬镳。事实上,不只在英国国内,在移民社会也萌发了值得注意的新帝国观。它赞扬了英国在对新土地进行殖民方面无与伦比的才能,称颂了英国作为进步推动者的在道德上的正当性。移民不应该被视为被抛弃之人或“垃圾”,相反,应该珍惜英国与移民者之间唇齿相依的紧密关系,将移民社会当作新“大英国”的组成部分。“1866~1867年我跟随英格兰环游了世界,”激进的政治家查尔斯·迪尔克(Charles Dilke)如此描述自己的世界之旅。历史学家、政论家詹姆斯·安东尼·弗劳德(James Anthony Froude)称,移民社会在“老英格兰”日趋喧嚣、工业化和堕落的时候,重现了早已消亡的稳定农耕时代英格兰自耕农们的美德。剑桥教授约翰·罗伯特·希利(John Robert Seeley)于1883年写下了影响深远的畅销书《英格兰的扩张》,在此书中,他将殖民国家描绘为英国的自然扩张。20年后约瑟夫·张伯伦大力号召建立“帝国联邦”,将所有殖民地国家与英国连成一体。就算是那些反对张伯伦政治主张的人也认同“大英国”才是英国的真正应该采取的帝国组织形式。大多数澳大利亚人、新西兰人和以英语为母语的加拿大人以及南非人也都认同这种观点,不过他们心中的理想帝国是各国互为身份平等的合作伙伴,而不是作为从属国和臣民组成的。

然而对于很多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人来说,第三种帝国形式对英国来说更为理想,在道德上也最为可取。亚当·斯密对自由贸易的赞歌—《国富论》(1776年)对这种帝国形式做出了概要说明。在“自由贸易帝国”(斯密并没有用这个称呼)中统治是(或者应该是)多余的。自由商贸关系有助于思想的自由交流。人们自然地认为互补的经济会形成互补的文化,而世界上最绚烂、最复杂、最多样的文化必然通过它的产品向外界传播它的风俗、制度和价值观。“离开我们口岸的并不只是一大包货物”,维多利亚时代的自由贸易倡导人理查德·科布登曾说,“而是种子,把承载着我们的智慧和成熟思想的种子散发给那些落后地区的人……我们的汽船……和我们令人惊叹的铁路就是我们文明制度的广告和凭证。”商业和文化吸引力使英国成了这个伟大合作联邦的中心,也使英国人和他们的外国合作伙伴们共享和平繁华。自由贸易者认为与之形成强烈对比的是靠高压统治来维系的帝国,这种形式既劳民伤财又暴力血腥,纯粹是那些日薄西山的贵族为了紧紧攥住权力而怀着莫名的敌意奴役别的民族—印度就是个很好的例子。这种具有诱惑性的说法并不是无的放矢,因为自由贸易需要自由劳动力,故而也必然反对奴隶贸易和奴隶制。这正是英国“软实力”意识形态的先锋,它鼓励英国人把自己看成解放者,一切作为都是为了打开“封闭”的社会和解放人们成为生产者和消费者。1839~1842年对中国的第一次鸦片战争背后就藏着这个道貌岸然的主张。也正是与中国的冲突表明理查德·科布登认为自由贸易的理想会被全世界欣然接受显然是太过乐观了。在科布登的政治对手帕默斯顿(Palmerston)爵士看来,如果自由贸易遭到拒绝,那么显而易见英国应该采取行动,为了大众的利益尤其是英国人自己的利益,强行迫使他人接受。“或许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自信地写道,“的确不应该用大炮推行贸易,但是从另一方面讲,没有安全就没有繁荣的贸易,而往往没有武力保护就保证不了安全。”

靠统治来维系的帝国对自由贸易的推动作用不容置疑,毕竟正是这个帝国打开了印度国门,将印度变成了兰开夏郡及其大批纺织品的最大市场。直到1914年,在英国人的观念里,自由贸易仍是英国繁荣的重要原因。但是此时自由贸易正在遭受攻击,英国人也已经无力在这个几乎被五大西方势力和日本军国势力所割据的世界里捍卫自己的利益。在吉卜林(Kipling)阴郁的《曲终人散》一诗中,日渐衰落的大不列颠前途一片黑暗。著名地理学家哈尔福德·麦金德的论断则更为理智,他说:世界已经变了。曾使英国崛起的海上霸权已经不再是世界权力的关键所在。现在的世界、资源和人力由铁路所连接。自哥伦布大航海时代以来,亚欧大陆“中心地区”第一次有了问鼎世界的能力,致使海军实力不再有举足轻重的地位。1905年日本打败俄罗斯似乎掩盖了即将到来的风险。但是在1918年,德国横扫俄国,并差点实现希特勒式的统治整个欧洲的梦想时,麦金德所预言的大英帝国的尽头令人恐惧地成真了—虽然只有短短的几个月。1940年6月,这个预言再一次以噩梦般的形式被验证了。

帝国的异议者

乔纳森·斯威夫特别不留情面地评价帝国:一伙海盗被暴风雨所驱,漫无目的地在海上漂泊。最后,其中一人在桅杆上看到了大陆,他们打算上岸抢掠,却发现了善良的当地人,并受到了热情的款待。他们给了这个国度一个新的名字,为国王占领了这块土地,然后竖起一块腐朽的木板或石头当作纪念碑,最后谋杀二三十个当地人,再用暴力带走两三个作为“样品”返回祖国并获得宽恕。他们就这样打着君权神授的旗帜取得了一块新领土。接下来无数的船只被派出……当地原住民们被驱赶出自己的家园或干脆被杀害;他们的头领被严刑拷打,以迫使他们去找金子;殖民者对殖民地贪婪地予取予夺,肆意进行各种暴行;原住民的血染遍了这片他们生长的土地:这群穷凶极恶的刽子手们就是现代殖民者,他们参与如此伪善的探险之旅,只为“改变”和“教化”那些盲目崇拜和野蛮粗俗的人民。

当然,几乎一直都有人拒绝接受帝国的财富观、权力观、声望观以及它们披着的道德外衣。在美洲殖民过程中的暴行引起了人们的良心不安,特别是因为英国人充分利用了令人发指的西班牙帝国主义的暴行,即所谓的“黑色传奇”,来为他们自己“较为温和”的行为做辩护。种植园—一个听起来毫无恶意的词却意味着暴力剥夺他人的土地。这让人们感到不安,导致殖民者忧心忡忡地寻找最完美道德理由来为自己开脱。殖民者的担忧一直没有消除,这部分是因为,无论多冠冕堂皇,道德理由总是模棱两可的,而且殖民地不时传来的令人不快的报道让它无法自圆其说。还有一些旷日持久的争论加剧了殖民者的忧虑:英国的扩张是应该通过安抚和同化吞并当地民族,还是应该把他们当作外族和无法同化的历史残余而排除在外?在确保各族能同化到平等共处之前,是不是需要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无限期地)把他们当作隶属民族对待?传教士们(我们稍后会谈到)尤其为这些问题所困。但是他们也相信,只要在欧洲扩张(和掠夺成性的白人)的领土上没有严格控制,那里的社会堕落(嗜酒和性压榨所致)和暴力行为就非常普遍。原住民们也不是“清白的”,这让基督教救渡的任务成倍剧增,同时这也是帝国背负的巨大道德债务,需要用极端的道德规范来挽回。

对绝大多数不受帝国光明未来诱惑的人来说,被征服民族的命运是个次要问题。他们对身处外国的英国人的不信任部分出于对后者的反感。国内的英国人总是怀疑殖民地的财富来路不正,在他们看来,纳波布们和西印度种植园主们一样可疑。高尚的英国舆论沸沸扬扬地猜忌种植园主能对奴隶的身体(尤其是女性奴隶的身体)做些什么。种植园主毫无约束的放纵,就跟纳波布一样,是道德败坏。而当种植园主和纳波布回国,这种腐败就会像病毒一样蔓延全国。其实,激烈的批判是出于担心在国内帝国会扭曲和搅乱英国内政。伯克攻击纳波布们在印度的陋习,体现了他对于回国的“东印度人”可能会用金钱铺路买入议会和权力中心的恐惧。理查德·科布登在政坛凭借攻击英国在印度统治起家,即认为贵族们利用帝国充当其他国家的保护人,从而紧紧握住手中权势。科布登称,通过将英国拖入扩张的无谓战争和过时的竞争中(在这里指与俄国),印度问题搅乱了欧洲和平,延迟了自由贸易和改革的胜利。科布登的同道者、激进分子戈得温·斯密斯(Goldwin Smith)是牛津大学的教授,他警告道,为了防止印度再次叛乱而派军驻守会迫使英国征兵,从而导致英国设置数量庞大的“常备军”,如此大的军事负担对哪个国家都是一种诅咒。J·A·霍布森的《帝国主义研究》是1914年以前最有说服力的反帝国著作,科布登受其影响修正了攻击对象,斥责金融家是帝国扩张背后的操纵力量,地方总督发动战争(例如南非战争)是他们的诡计,旨在通过沙文主义者分散注意力,暗中破坏社会改革的进程。帝国将英国的储蓄转移到了海外:它延迟了需要为国内严重消费不足(以及造成这种消费不足的不公平财富分配方式)埋单的日子。和科布登一样,霍布森对帝国最大的不满在于它被当作反动的工具,阻碍了国内政治和社会的进步。这种不满一直存在,以至到了20世纪50~60年代,在帝国的最后日子里,帝国被谴责为阻碍战后英国社会现代化的累赘。

要指出的是,帝国的批评家们仅仅赢得了极少数的支持。他们就像是一根刺,刺痛着人们的良知,但从未占据上风成为一种政策选择。而且,他们也很少反对英国扩张本身:他们反对的是他们认为的只为局部利益服务或者妨碍英国社会需求的扩张形式。理查德·科布登于1843年对国会下议院说:“我和其他任何人一样盼望英国人散布到世界各地。”霍布森也把英国的移民殖民地看作“有益的国家扩张”:殖民活动的民主制度和平等思想值得效仿。科布登主义者期待全球自由贸易的到来,期盼代议制政府随之而来。英国反帝国主义者希望他们的民族主义朋友能将自由主义英国当成典范和盟友。帝国的批评者们和最狂热的帝国主义者一样,都认为英国的必然命运就是走出欧洲,作为世界的解放者、保护者、改革者、福音传道者(有人这么认为),从中心领导全球。这才是林林总总的帝国构想中最宏伟的一个,也是延续时间最长、最不屈不挠的那个。

第二章 接触

构想帝国是一回事,而构建帝国是另一回事。当然,那些意图缔造帝国的人的说法会造成一种假象,仿佛在一片陌生的疆土站稳脚跟再简单不过了,只需要一些实用的技能和强大的意志就能办到。让人吃惊的是,事实上直到不久前,历史学家们都还普遍附和这种观点,似乎入侵者获得成功是预料之中的必然结果。回首过往,我们可以看到,只要帝国对现今乃至未来仍保持巨大影响,就必然给我们对于过去的理解投下阴影。这一观点或许应当称为“入侵者必胜论”,通常会假借“边疆史学”之名。不过该观点在美国这个历史上最富裕和强大的移民社会得到了最为广泛认可,持续的时间也最长。

建立“殖民地”意味着永久地占领一块别人的土地,同时与祖国或大都会保持联系。乍一看,这和那种与某个遥远的且缺少商业中介的地区进行贸易似乎有着本质区别。故而我们可能会将历史上两次几乎同时发生的事件区别对待:1607年弗吉尼亚殖民地的建立和东印度公司在印度西海岸努力建立仓库和住所为一体的“商栈”。但若我们仔细考量,会发现这两者之间其实不存在区别。其中部分原因是无论移民最初的定居形式是农业型还是贸易型,最后都可能发展为殖民地。到达某个地方的殖民者并不一定打算逗留很长时间。旅居者(而非殖民者)聚集在贸易站,与当地有势力、有组织的政府打交道的过程中,从一开始就被认定和殖民者并无根本区别。这些旅居者可能会认为有必要保存独特的“共同”特性,并保留内部制度和等级,如果地盘不大,可能还得用些防卫手段,来对抗掠夺和动乱。他们或许还会因为当地传统以及他们自己的喜好不和当地人住在一起,结果是商栈和当地人分隔开来。

不管目的如何,英国入侵者在开始接触殖民地之后都会经历相似的模式,面对相似的问题。他们必须提前准备好如何应对当地居民,并希望猜对当地的政治体系和商业需求。他们必须精心挑选最佳登陆地点、建立滩头堡。一旦登陆,他们需要尽快了解周边环境、控制可能的风险。除非携带了大批食物或者有充足的供给,否则在作物生产季结束之前,他们需要寻求当地帮助存储足够的粮食来预防饥荒(1788年博特尼湾成为罪犯流放地,20年后这里仍饱受饥荒之苦)。无论商业是不是他们的主要目的,入侵者们都不得不与当地居民进行非常棘手且结果极不可靠的谈判(我们之后会谈到)以确定交易条款。他们必须决定与相遇的民族建立何种类型的政治关系,以及如何将这种关系以富于象征意义的方式呈现出来。他们需要选择正确的方式与原住民达成协议、解决争端,这要求他们努力理解当地人的世界观、意识形态、政治结构和精神生活。哪怕只是为了了解成本、获得便利和保证健康,他们也必须适应所处的生活环境和物质文化。最典型的例子是滩头堡里女性很少,所以通常他们会为了寻求性伴侣走出滩头堡。他们不得不权衡利弊,决定是走出去,改变自己的饮食和服饰习惯、业余爱好、道德准则、接受新家庭成员,还是留下来继续与同伴们并肩作战,并在某天荣归故里。最后,除非可以寄希望于祖国派遣大批援军,否则他们必须小心翼翼地维持与当地的关系,祈祷不要发生任何威胁到他们利益或安全的骚乱。

尽管在初次接触殖民地后殖民者遇到的问题都是相似的,但是我们可以看到,由于应对方式不同,产生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模式。1600~1750年,英国人在大西洋和亚洲建立了一批桥头堡。到18世纪早期,他们已经成功完成了“英属大西洋”—一个建立在种植园和移民定居点基础上的帝国互联体系。与此同时,他们在亚洲仍然保持着海上商业民族的身份,只设置了为数不多的商栈。亚洲统治者的权力牢不可破,贸易的成功与否完全取决于他们的心情。印度的一场革命(在其中帝国只起了部分煽风点火的作用)给英国人在18世纪下半叶带来了一个次大陆帝国。这是个建立在征服和统治基础之上的帝国,相较于“英属大西洋”,它非常依赖当地代理人和盟友,对英国殖民者和移民的吸引力却小得多。由此可见,早期和当地的接触模式对后来的殖民活动影响深远。

称霸大西洋

从西非的冈比亚和“奴隶海岸”(现在的贝宁),经英属加勒比海的巴巴多斯和牙买加,到北美大陆的卡罗来纳、切萨皮克和新英格兰,北至拥有巨大鳕鱼渔场的纽芬兰,形成了一条巨大的弧线,17世纪后期,英国人(1707年《联合法案》之前苏格兰人基本被排除在外)的注意力主要集中在这些地区。加勒比海成了枢纽,一切活动都围绕着它进行,它就像一块磁铁,吸引英国人前来。英国人在大西洋上的扩张紧随西班牙,他们希望能像西班牙人那样在附近的岛屿或大陆上撞到金银宝藏—拉雷前往位于现委内瑞拉的奥里诺科探险也是抱着这个目的。不光想找到自己的宝藏,他们还打定主意打劫西班牙护航舰队,抢夺西班牙运往国内的财富。加勒比海的特殊地理位置使之成为可能。

航道是关键因素。哥伦布已经指了条明路,从欧洲出发抵达西印度群岛不再是难事,肯定比迎着西风横渡大西洋要容易得多。一旦进入亚速尔群岛或马德拉群岛区域,从欧洲驶来的船顺信风而行,只需要5~6星期就能抵达位于加勒比海东部的背风群岛和向风群岛(即小安的列斯群岛)。西班牙没把这些小岛屿和巴巴多斯看在眼里,而是继续向伊斯帕尼奥拉岛和古巴进军,继而入侵墨西哥。如果说墨西哥和西属秘鲁的白银(先运往巴拿马再运回欧洲)勾起了英国人的贪婪,那么加勒比海的地理位置则决定了英国的战略。西班牙的要塞网和强大的海军让英国人无法靠近美洲大陆中心地带建立基地。英国于1624年在圣基茨岛、1627年在巴巴多斯岛建立了第一批永久定居点,远在大陆边缘,表明了英国人此时尚处于弱势。这两个殖民点都不利于拦截金银舰队,因为西班牙人喜欢的返程路线经古巴和佛罗里达间的佛罗里达海峡(船只在这里可以搭上湾流),再向东北沿北美大陆航行,直至盛行西风带将他们送往欧洲方向。哈瓦那拱卫着佛罗里达湾,西班牙人谨慎地把大本营设在哈瓦那就是为了保证这段最宝贵又最易受攻击的返程航道万无一失。

这样一来,英国暂时就没办法打北美大陆的主意了。吉尔伯特和拉雷都曾梦想建立美洲殖民地,但拉雷选择位于现在北卡罗来纳的罗阿诺克岛作为殖民地显然更为明智。它的位置靠北,刚好在西班牙的佛罗里达岗哨范围之外,但又能作为抢夺西班牙船只的基地。英国1607年选择詹姆斯敦作为殖民地也是为了防止西班牙的攻击(因为它不在海岸线上),或许这也是为了打劫西班牙的返航舰队。英国人在大陆探险行动最终的着眼点都落在了加勒比之上。对于英国人来说,要建立哪种殖民地,希望遇到怎样的人,都受其影响。确实,第一次前往詹姆斯敦时,在继续驶往切萨皮克之前,英国船只在东加勒比海拖延了一个月之久。由于风系的原因,加勒比海一直是通往美洲的最可行入口。尽管英国在加勒比海地区的大多数殖民地都建立于弗吉尼亚和1620年清教徒前辈移民的普利茅斯种植园之后,但它们很快便迎头赶上,吸引了更多移民,也提供了获取更大财富的机会。17世纪,约有21万移民从不列颠群岛来到加勒比海地区,约17.5万人前往切萨皮克湾地区、“中部殖民地”和新英格兰。事实上,英国在北美东海岸卡罗来纳建立的第三个桥头堡(建立于切萨皮克和新英格兰之后)其实是“英属”岛屿巴巴多斯和背风群岛的衍生物。

英属加勒比海地区对殖民者来说是一块陌生的疆土。英国人在这里遇到了原住民—加勒比人。加勒比人的名声早已被西班牙人抹黑,按照17世纪早期英国人的说法,他们嗜好鸡奸、乱伦、通奸、食人,无恶不作。事实上,部分原因是加勒比人对殖民誓死抵抗,因为英国殖民地位于西班牙人未能征服的加勒比东部群岛。和其他新世界殖民地民族一样,加勒比人缺乏对欧亚和非洲疾病的免疫力,因而遭受了灭顶之灾:他们的人口在1492~1700年间骤降了约90%。但在圣卢西亚、圣文森特、巴布达和安提瓜这些岛屿上,加勒比人驱逐英国人、杀害种植园主,令英国人闻风丧胆。1675年英国侵袭加勒比人的主要据点多米尼加,并屠杀当地居民。但加勒比人仍然没有放弃抵抗,因为他们既不愿沦为奴隶也不愿离开家园。英国人应该觉得万幸,1655年占领牙买加之前他们最有价值的殖民地巴巴多斯岛上没有加勒比人,实际上他们登陆时,巴巴多斯荒无人烟。

加勒比人并不是英国人遭遇的唯一或者最激烈的抵抗者。英国人在加勒比海地区第一次体验了危险与新奇并存的热带环境,他们为之着迷。英国内科医生及植物学家汉斯·斯隆(Hans Sloane)爵士(1660–1753)担任牙买加总督的随行医疗顾问,开始了他的职业生涯(这个职位并没有持续多久,因为总督不久就去世了)。斯隆在加勒比海地区收集了大量植物及其他标本,并将其分门别类,因而名声大噪,他被视为当时最伟大的科学家及收藏家之一,同时也成了皇家学会的领袖人物。来到牙买加的其他英国人同样热衷于收集和记录这里的独特物种,可见当时英国国内对此兴趣之大。然而对来到牙买加的英国人来说,最先感受到的是对他们健康的威胁。对他们来说加勒比海是健康和生命的禁区:通过蚊虫传播的疟疾、黄热病、登革热与伤寒都可能危及他们的生命;“白痢”和“血痢”两种痢疾也同样致命。此外还有会导致瘫痪的“干腹痛”(铅中毒绞痛),这是饮用了用铅壶蒸馏的朗姆酒导致的。

英国人对这些疾病无能为力。博学的特莱伐姆(Trapham)医生1679年出版了《论牙买加岛的健康状况》。但是特莱伐姆和当时许多医生一样坚持体液论,认为一旦4种体液—黑胆汁、黏液、胆液和血液平衡失调,就会引发不同的疾病,因此当时的特效治疗法是用针扎破水疱、放血和通便。这些方法与其说是治病,倒不如说是让病人死得更快。英国人蜂拥而至,追逐发财的梦想,结果大批死去:1700~1750年到达牙买加的欧洲人多达5万,到了1752年,这些人里只有1万人活了下来。他们逐渐改良了房屋建筑以减少高温和潮湿带来的影响,有时候还要改变饮食和着装习惯。但是主要的适应手段(对那些有条件的人来说)是缩短居留时间:去欧洲度长假,去更北边的大陆疗养,或者干脆把生意扔给中介或亲戚,然后自己赶快回英国。

对英国人(苏格兰人、爱尔兰人和犹太人不久后也被包括在内)来说,加勒比海地区还是技术前沿地区。17世纪中期,英国人意识到蔗糖能带来巨大利益,为了财富,他们不得不学习工艺,据说通常是从在巴西的荷兰拓荒者那儿学来的。糖厂(或者能称为动力车间)是种植园的核心组成部分,需要大量甘蔗、劳力和燃料。糖使得英属加勒比海地区成了富人的专属地,因为蔗糖种植园的购买费和财政支出耗费惊人,那些财力不够的人无法承担。随着蔗糖成为诸多岛屿(尤其是巴巴多斯岛)的主要农作物,原本的白人契约劳工迅速为黑人奴隶所取代,这又导致了另一个重要后果。英属加勒比海地区成了文明的边缘地带,英格兰人(即后来的英国人)为了保证私利而冷血地改变了对种族和奴役的观念。非洲奴隶被界定为一种财产,奴隶主有权享受奴隶的劳动成果。这样一来,奴隶只要出现逃跑行为,就算是犯了盗窃罪,甚至按照法律规定,只要奴隶被认定拥有自主意识(这是对奴隶主的让步,因为奴隶造过反),这些都会被认为是潜在的违法行为。奴隶主对奴隶制以及为了维护它而采取的残暴高压手段振振有词,他们表示奴隶们的愚昧野蛮来自他们的非洲传统,根深蒂固无法改进。巴巴多斯1688年颁布的奴隶法将黑人描述为“天性野蛮、狂野、凶残……而且完全不受制于(白人)国家的法律、习俗和惯例”。奴隶引起了许多问题,尤其是是否应该管制奴隶主对女性奴隶及其身体的权利,以及他们后代的社会和法律地位的问题。人们认为对女性奴隶的性压榨(在一宗案件里涉及超过130个女奴)是白人在刻意显示他们对奴隶身体的控制权。

随着奴隶人数的上升(1660年的巴巴多斯、1670年的牙买加和17世纪80年代的背风群岛上,奴隶人数已经超过了白人人数),对奴隶动乱和反叛的恐惧与日俱增。在岛内社会造成了“内部”边界的分化局面,但这不是群岛局势紧张、动荡的唯一原因。此外还有变幻不定的气候、威胁生命的疾病、沉重的债务、对远方市场及价格的依赖、关于边界及土地权利的法律争端(突然和频繁的伤亡加剧了这个问题),这些因素使得群岛一直处于社会实验中所说的那种焦虑不安状态。当时来自英国的访客不屑地评价道,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发展,这里的白人社会从本质上来说仍然是粗鲁的物质享乐主义者。这从他们一有闲暇就跑到英格兰度假就可以淋漓尽致地体现出来—虽然我们并不完全相信来自英国本土的这种优越感十足的看法。英属牙买加除了内部边界所造成的身体和心理的不安全,外部边界外的逃逸奴隶和难民也使英国人如坐针毡。那些逃亡的黑奴被称为“Maroons”,是探险队和战争的目标。在此之上还有外国入侵的威胁。英属加勒比海地区位于地缘政治交汇点上,在这个区域,西班牙、法国、英国(还得加上荷兰和丹麦)各有所图,很少有安稳的时候。各方势力紧挨着,各国国内或者加勒比海属地发生的任何危机都可能带来海上侵袭,摧毁他们的商业或者干脆取而代之,殖民者们却无法提前预知。为了保持欧洲内部的权力平衡,英国的外交政策不鼓励对加勒比海地区的归属问题重新洗牌(故而虽然英国于1762年占取哈瓦那时伤亡惨重,后来还是不得已将它交还)。从16世纪60年代英国海盗踏足之日开始,一直到1815年,加勒比海地区便是欧洲人征服、掠夺和施展暴力的战场,这真是一段令人感到哀伤的历史。

英属加勒比海地区与大西洋的另一边—西非海岸紧密相连。英国人在西非也是后来者,葡萄牙人首先登陆,然后是荷兰人。英国船长霍金斯于16世纪60年代到达了海岸并带走了一些奴隶。霍金斯驾驶名字极为不敬的“耶稣”号抵达了西印度群岛,希望能将奴隶出售给西班牙人。不过当时的英国人还很少从事奴隶贸易:当1620年别人试图向冈比亚河上的英国商人理查德·乔布森出售奴隶时,他回答:“我们民族绝不交易这样的商品,我们也不会买卖彼此。”那时候以及稍后的一段时间里,英国人感兴趣的是黄金和其他热带产物,如象牙、蜂蜡、染料木材和胡椒等。真正的转变发生在巴巴多斯,商人开始对蔗糖和奴隶感兴趣。到了1672年,有着特许垄断权的皇家非洲公司建立了一系列商栈,处理来自西非海岸的奴隶出口业务。即使如此,该公司的主要业务仍然是其他产品,而它修建堡垒(如著名的位于加纳的海岸角奴隶堡)的主要目的也是为了保护它的黄金贸易不受其他欧洲海盗抢掠。

西非对于英国来说意味着商机和海上疆域:种种迹象表示它不会成为加勒比海模式的种植园或殖民地。造成这种形势的因素有好几个。第一,尽管西非的往返航道相对较为便利,但由于风系和西班牙建立的大陆白银帝国的原因,加勒比海仍然是大西洋航行和贸易的中枢。第二,尽管这里也出产热带产物,但由于它同时是臭名昭著的奴隶来源地,西非不具备能让英国人和其他欧洲人建立像加勒比海及其他美洲地区那样的种植园体系的条件。首先,那样的体系需要充足的耕地,而且要求耕地能方便地通往海边。其次,同样重要的是,欧洲人(这里主要指英国人)没能在这里推行他们所独有的关于产权的观念。只有产权才能让他们步入商业信用和债务的迷宫,因为它能让业主有资格借贷以买入或清理土地、买入或聘用劳动力,以及在粮食被运往远方市场时也能维持生活。它吸纳投资、促进扩张。在加勒比海地区,(尽管有加勒比人的抵抗)占领土地和引入财产制度还算比较容易,在西非则困难重重。

西非社会有着横跨撒哈拉沙漠与中东和北非(因此西非深受伊斯兰教和其他宗教影响)进行贸易的悠久历史。其结果之一就是来这里的欧洲人发现这里没有分散的原始部落,有着高度组织化的国家,包括(现位于加纳的)阿散蒂、阿拉达、达荷美、贝宁和(现尼日利亚的)奥约。当时的情况恰恰相反,他们不可能顺从地俯首于欧洲人的统治,也不可能对侵略者投降。加勒比海的种植园主或许曾经嘲笑他们的非洲奴隶野蛮落后,在西非的英国人则要客气得多。这是有原因的,因为他们商业活动的成功与否完全取决于当地统治者的心情,一旦“龙颜”不悦,他们的生意就可能告吹。

也就是说,在殖民者与西非进行接触的过程中,非洲本地势力是有话语权的。西非地理状况更让殖民者无可奈何。除了极少数情况外,西非海岸极不利于海上入侵。沙洲和海浪让欧洲船只止步于大海—因为船只需要当地船民的帮助才能到达陆地。就算欧洲人的堡垒和商栈位于近海,他们也没办法控制周边内陆地区或者对抗当地统治者,也没有动力去尝试。实际上,堡垒里的英国人寥寥无几:部分原因是气候恶劣、疾病肆虐,还有部分原因是西非给英国人带来的收益非常有限。曾经的奴隶贸易中心—现位于贝宁的威达港的情况很有代表性。威达远离海岸,处于沿海环礁湖之后。要到达那里,英国商人们必须先登上海岸,然后横越环礁湖。所以他们不得不从更远的黄金海岸请人划独木舟将他们送抵威达。而威达城本身的“堡垒”仅限于城市周边:包括泥巴墙、土木工程、大炮,甚至还有条护城河(蚊子显然能在这里安居乐业),但这些防御措施是为了抵抗他们的法国邻居和其他对手的,而不是对付当地的非洲人。事实上,因为控制不了登陆地(他们被禁止建筑海边据点),这20个白人和他们的100个黑奴帮手很容易因为扛不住饥饿而投降。这里其实也就是个临时棚屋,英国人从内陆城市萨维买入的奴隶只能先居住在这里,直到下一艘运奴船把他们运走:通常这里会住有600~800个黑奴。

直到18世纪晚期仍然没有任何迹象表明英国人有可能改变自己的恰当地位,从而不再需要向非洲当地势力表示顺从。1714年,在一场英国人与法国人之间的纷争之后,威达英国堡垒的负责人被当地统治者赶走了。对于当地人来说,他们之所以可以容忍英国人的存在,是因为他们既提供了商业便利又不构成政治威胁,不过最主要的原因大概还是奴隶贸易本身。其他的商业活动可能导致了当地商业阶级的崛起,这些人与英国的关系以及他们在商业上的收益可能迟早会引起统治精英们的愤恨。但是奴隶贸易却能够让那些有渠道通过战争或强权获取奴隶的人的权力更加稳固,换句话说,它有助于振兴西非强国,让它们更加具备对抗外来入侵的能力。一直到奴隶贸易被废除之后(英国在1807年废除奴隶贸易),英国人才找到在西非腹地扩大控制的策略;而在1750年,在寥寥无几的“近海贸易货船”眼里,这更像是一场最狂野的白日梦。

英格兰人(及后来的英国人)在北美大陆上与原住民和自然环境进行了艰难而漫长的斗争。1585年前往罗阿诺克的探险出师不利:当1590年救援船返回此地时发现留在这里的英国人全都消失了,他们的命运如何至今仍是个不解之谜。1607年英国人第二次前往詹姆斯敦进行探险,尽管计划周详,他们也有意识地吸取了之前在加勒比海和罗阿诺克的经验教训,而且经后来的发掘考察证明其装备异常完善(携带了大量工具和医疗器械),但他们仍然差点全军覆没。这次探险的领队是约翰·史密斯船长,他是一名经历丰富的战士。国内给他的指令也经过了缜密的考虑:占领上游以躲开西班牙的攻击,要在岸上设岗哨;既不要得罪当地居民,也千万不能让他们碰你们的武器、了解你们的病员人数。要确保新开辟的定居点街道笔直,以保证开火的时候没有阻碍,也要避开树木茂密的区域,挑选个好地方开展贸易。事实上,史密斯所接到的指令表明这次探险的大金主—弗吉尼亚公司并不希望新殖民地是个农业社会,他们希望史密斯能找到矿藏(金银美梦挥之不去)并与印第安人开展贸易。但同时他们还要求史密斯找寻一条“通往另一片大海”的航线。因为和那个时期的很多人一样,他们坚信“美洲”只是某个大陆的狭长地带(可能是根据他们对中美洲的理解而来),并相信只要驶过分水岭就能迅速下行至对面的海岸。弗吉尼亚只是他们通往更重要的目的地—印度群岛和中国的中途补给站。可能正是因为出于这个愿景,所以第一批詹姆斯敦分遣队里有一大部分人(差不多一半)既不是劳工也不是手艺人,而是温文尔雅的绅士。这或许也能解释为何没有妇女和他们一道。

然而尽管计划周详,此地前几十年的殖民活动一直进展不顺。詹姆斯敦的选址被定在靠近深水的地方(对船只很安全),很好防御,又有足够的饮用淡水。英国人从印第安人手中购买粮食,还希望能打到足够的鱼作为补贴。可结果詹姆斯敦成了死亡陷阱,登陆的那批人在短短几个月内死了一半。主要原因似乎是它坐落在淡水与海水交汇处,所以扔到水里的东西不会被冲走。英国人喝着混有自己的垃圾的水,后果当然是致命的。鱼也出奇的少,甚至连陆上的猎物都不好捕获。“弗吉尼亚”不仅经历了5年干旱(1607~1612年)—食物和淡水供给因此减少,还遭遇了1607~1608年酷寒的“小冰河期”,此外还有疟疾。到了1609~1610年粮食匮乏的冬天,殖民地几乎被彻底摧毁。

在这样的情况下显然很难与印第安人达成协议。对于跟印第安人的交往,英国人也缜密地计划过。他们原指望印第安人是具有高度组织化的群体,会渴望贸易。他们知道印第安人喜欢铜,所以随行带了大量的铜。他们预计到很快就会与周边的近邻闹翻,所以期望能与更远的社群培养感情、结成联盟。这一系列有关殖民地发展进程的预感并不是不切实际的。英国人在切萨皮克湾附近遇到的政治惯例是“威望物品首领制”。这里的部落首领通过分发威望物品给追随者而获得权力。史密斯送了保厄坦部落的酋长一套红布衣服、一条猎犬和一顶帽子。这个酋长或许原本打算利用他的英国关系来巩固自己作为中间人的地位:用英国人带来换取粮食的铜做交易,把铜卖到内地去。但谁都无法指望这种互利关系能稳定持久。

双方摩擦的一个起因是英国人对印第安人偷盗行为的反应。英国人的社会等级分明,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他们通过程式化的法律和法庭来解决所有权纠纷,就算是最小的偷窃行为也会受到严厉的惩罚。因为英国人生长于这样的社会中,而且还不时被(牧师等人)告诫这才是符合上帝意愿的有序社会的基础,所以他们不能接受周边印第安人淡薄的财产观念,也无法从印第安人的角度考虑问题,不会认为自己的行为在对方看来是在借故滋事,甚至很不道德。英国人没有回馈印第安人的赠礼,反而不时地需要依赖印第安人的粮食,这样一来矛盾就激化了。美洲地区大旱,粮食普遍短缺,在这个时候英国人还企图从保厄坦部落榨取粮食作为“礼物”,这必然导致矛盾。不仅如此,原本为了赢得好感的与印第安人之间的贸易不再那么管用,因为现在市场上已经充斥着他们带来的货品,在印第安人眼里,英国人的价值迅速地一跌再跌。史密斯抱怨道:“对那群野蛮人来说,殖民者的商品早已供大于求。”而且他们给印第安人提供了私人交易的机会,这样保厄坦部落首领失去了控制英国人提供的重要物品分配的权力。

上述矛盾一旦激化,英国人与当地东道主之间原本潜藏的敌意就浮出了水面。(我们可以认为)保厄坦部落酋长本指望英国人能一直依附于他,只要给他们粮食就好,而他们用来换粮食的商品又能巩固他的权力。也就是说他本意是让英国人成为有用的附属。但是英国人却打定主意让他成为他们的附庸。殖民者人数一直在增加,甚至开始有女性。英国人不打算与印第安人通婚(也许部分原因是通婚并不能使他们获得印第安人的劳动力或土地)。他们不再满足仅在自己的据点从事贸易活动,而是开始种植自己的作物。他们与周边的其他部落共谋对付保厄坦酋长。1622年,即詹姆斯敦建立15年后,保厄坦酋长决定消灭这群令人讨厌的家伙。于是保厄坦部落向英国殖民者开战,1200名移民中有超过1/4的人死于这场战争。后来这场战争被奇怪地记载为“起义”(仿佛是在反抗某个合法政权)。但是保厄坦采取行动太晚,英国人已经有足够的能力挺过这次暴动并发动血腥报复。这次战争事实上成为弗吉尼亚转变为移民殖民地的标志,原本因为与印第安人共有土地而造成的摩擦被就此完结。总督弗朗西斯·怀亚特不容置疑地宣布:“我们的首要任务是驱逐野蛮人并占据这片土地以畜养牛、猪等……把那群异教徒留在我方只会给我们添麻烦,与其跟他们和平相处、结成联盟,倒不如干脆把他们从我们身边清走。”隔离和驱逐是后来英国在美洲殖民地的主要行为特点。与此同时,殖民地开始开辟烟草种植园(用从特立尼达岛带来的幼苗),并于1614年卖出了第一批货。1619年,第一批黑奴抵达殖民地。从开始接触到建立殖民地,英国人只花了10年多一点的时间。

但这仍然只是一个滩头堡:前方还有大片内陆等着英国人。印第安人节节败退。但是北至最早一批英格兰人于1620年登陆的新英格兰,南至17世纪70年代建立的卡罗来纳殖民地,英国人的“印第安疆域”仅仅覆盖了距离海岸100英里的范围。1700年的南卡罗来纳只有5000名英国人,大多居住在首府查尔斯顿方圆几英里之内。尽管英国殖民者人口稳步上升,英国人[此时威尔士人、爱尔兰人和苏格兰人已经加入了英国人之列,此外还有德国人—所谓的宾夕法尼亚荷兰人和德国人(指17、18世纪由德国南部或瑞士迁至宾夕法尼亚州的居民的后裔)]仍然没有足够的力量将印第安人逼至阿巴拉契亚山脉的另外一边。而且印第安人的抵抗不再是单凭人多势众,17世纪晚期他们已经学会利用英国与法国之间逐渐加剧的地缘政治斗争:17世纪90年代法国人大规模抵达密西西比河下游,标志着法国人努力封闭内陆、对抗英国入侵关键阶段的开始。到1717年,法国军队的前哨驻扎在了亚拉巴马。有一位英国官员曾抱怨:“当下对印第安人政策的重要原则就是维持我们与法国人之间的平衡。”英国扩张的压力迫使印第安人按易洛魁族模式成立了更多联盟—例如克里克人,或许甚至导致了印第安人形成了民族同一性:1726年的一次印第安人集会宣称:“我们红种人在此聚首。”这些还不是他们的唯一防守方式。印第安人作为毛皮和鹿皮的供应者(萨瓦纳河的奥古斯塔位于佐治亚州,现在以高尔夫球“美国大师赛”闻名于世,是当时的鹿皮贸易中心),是非常有价值的合作伙伴。他们位于森林中的聚居地本身就是强有力的防御。美洲丛林听上去很浪漫,其实非常险恶。如果没有专业向导,旅行者很快就会迷失方向,丛林里不时出现的沼泽和溪流让人举步维艰,一年里的大多数时间里,旅行者都必须随身携带所有口粮,因为恶劣的天气总是拖延行进时间,将人置于生死边缘。1737年3月,经验丰富的边疆开拓者康拉德·韦泽(Conrad Weiser)历经千辛万苦走出美洲丛林后感叹道:“我们仿佛逃出了地狱。”图2–1 航海时代的风系与交通

结果在控制了靠近海岸的“滩涂地带”近一个世纪之后,移民们不得不接受印第安人及印第安领地将永远存在于他们的殖民生活中这个事实。移民定居点陆续地发展至所谓的“后方”:宾夕法尼亚发展得最快,1701年,这里的白人人口为两万,仅仅过了40年,人数就增至原来的5倍;纽约发展得最慢,因为河畔地区被强大的易洛魁联盟控制。边境战争蠢蠢欲动,突然爆发,又偃旗息鼓;其中最猛烈的战争发生在南卡罗来纳,为了俘获奴隶,白人几乎扫平了沿海部落。但是在边境线上的大多数地方,双方都竭力通过谈判或仲裁来消除不可避免的摩擦。殖民者们大力学习印第安人的物质文化,例如狩猎技巧,作物种植(尤其是玉米、豆子和南瓜),桦皮独木舟、雪鞋、鹿皮鞋、鹿皮裤和烟斗的制作。他们需要印第安人做向导在丛林中和贸易通道上安全往来。为了帮助双方语言交流,洋泾浜语发展起来了,例如“特拉华行话”。在与印第安人的交往中,英国人不得不采用历史悠久的印第安外交礼仪:会谈时有一大堆参会者(反映出在分权社会里对大多数人意见的重视)、交换礼物、冗长的发言、依靠贝壳串珠而不是纸和笔记录协议条款(因为印第安人不相信纸质协议)。

双方达成了某种平衡状态,但并不是稳定的平衡。欧洲人(西班牙人、荷兰人、法国人及英国人)入侵北美洲,给印第安人及殖民者创造了一个全新的世界。可交易的货品越来越多,仪式和典礼也发展得更为丰富,包括更多的殉葬品随逝者入土。最为重要的是铁质武器和工具涌入了北美洲,紧接着又有了火器。考古发现,到17世纪中期,印第安人使用的工具和材料有一半是通过与白种人交易获得的:他们坚持订制商品以满足他们的习惯和嗜好—例如超轻型火枪。但是他们不得不消耗资产,通常用鹿皮和毛皮来交换这些产品,一旦资源耗尽,他们就只剩下土地了。而且他们的战斗力大为缩减:据称,1738年,天花夺取了近一半切罗基人的生命。殖民者酗酒成性(据计算他们通常一天大约喝7杯烈酒),对印第安人来说,殖民者带来的酒也是个有害的舶来物:移民们的社会习惯、身体素质和饮食习惯降低了酒精对他们的影响,印第安人却没有这些条件。尽管双方不得已共处了很长一段时间,但事实上印第安人和移民社会的思想从来没有真正统一过。他们对于土地的观点(对一方意味着物产和利益,对另一方意味着灵魂和历史)一直大相径庭。移民们痛恨森林,恨不得将它付之一炬。在合作外衣下掩盖的是双方对彼此深入骨髓的恨意。在移民社会,无论贫富,他们都渴望获得更多的土地用来种植作物或者赚取投机利润;谁要是假装正直抵抗这种利己主义,他的政治生涯也就到了头。因此,印第安领地与殖民者之间的平衡归根结底是出于地缘政治的考虑,它取决于印第安人在北美大陆与英国竞争对手们周旋的能力。1759年9月英国人占领了魁北克,随后的《巴黎条约》将法国人赶出了内陆,然后他们就对印第安人发动了正面攻击(他们自己后来都觉得惊慌)。不到一个世纪,“大西洋和太平洋之间”的北美洲就变成了“白人的国度”。

向亚洲扩张

1700年左右,英国人对北大西洋多数地区已经非常了解,而亚洲海上世界的情况则截然不同。它覆盖的面积从莫桑比克一直延伸到日本,比大西洋世界的海域要大得多,而且离欧洲也远得多。船只从英格兰出发,乘风而行,只需六七个星期就能到达巴巴多斯;驶往印度的船只很少能在4个月内到达,往往需要6个月。这些船只一年四季都可以横跨大西洋,只是舒适和安全程度有点儿区别。如果要去印度,旅客必须及时从英格兰启程,赶上3~10月间的西南季风,将他从好望角送往东北方向;如果他想回程,又得等着东北季风:11~4月的季风能把他吹回好望角。这趟旅途费时费钱,很少有旅客能承担得起频繁的往返(有钱人和大人物除外),这更凸显了距离感和差异感。除了在西非,身处大西洋沿岸种植园的英国人能轻易找到由英国人构成的社群;在加勒比海奴隶殖民地的英国人可能主要是驻军,但起码制度、法律和财产是英式的;在美洲大陆和岛屿上,到1700年已经聚集了约25万英国人。但是亚洲海岸的英国人可能只有区区几十个,极少能以百计,而且几乎没有女性。绝不要想当然地认为1750年在印度的英国人会超过四五千甚至更多。美洲殖民者对迅速扩张的使命感使在印度狭小的据点里窝着的英国人看来简直荒唐可笑。他们不敢想象拥有足够的武力威慑身边的当地统治者们,因为事实刚好相反。在西方的大西洋世界,他们是移民或种植园主,是殖民者或大陆居民,可是在东方,他们只不过是微不足道的过客和无名小卒。

他们所涉足的土地上的政权强化了他们这种边缘化的地位。亚洲海域无垠,但是要在这里进行贸易必须获得当地宫廷或他们的代理人的许可(公开的或者默许):在红海和波斯湾需要奥斯曼帝国和波斯(现伊朗)萨非王朝统治者点头;在印度西部和孟加拉需得到德里的莫卧儿皇帝同意—虽然到17世纪末,和桀骜不驯的马拉塔联盟以较为宽松的条件达成协议也不失为一个变通的办法;在印度东南部要得到高康达苏丹国国王的许可,直到莫卧儿入侵推翻了他的统治为止;隔着孟加拉湾还有个暹罗(首都在大城府,今曼谷北边)从16世纪末到18世纪中期统治着东南亚地区—不巴结暹罗国国王显然是不行的;东亚的明清王朝更替导致长时间的动荡,华南地区尤其不太平,但是仍然没有哪个欧洲人胆敢不经过当地政府的许可就贸然在中国大陆上进行贸易活动;日本的“开放世纪”于17世纪60年代戛然而止,只有荷兰人获得了特许,得以在长崎出岛这个弹丸之地保留了一个商栈。

亚洲的君王、大臣们从来不掩饰对这些来自欧洲的长毛野人的鄙视(后来英国人在亚洲摆出的傲慢姿态与早期他们不得不卑躬屈节的那段尴尬回忆形成鲜明对比)。对英国人来说,不仅需要讨亚洲权贵们的欢心,还要面对当地商业对手的激烈竞争。英国人跟随葡萄牙人的脚步到了印度。原本指望靠印尼群岛的胡椒和香料发财,可是荷属东印度公司让他们从美梦中惊醒了:荷兰人武器更好、组织性更强、资金更雄厚。17世纪晚期,法国印度公司在布列塔尼岛的洛里昂建立基地,它从1673年开始在孟加拉的金德讷格尔及从1699年开始在印度南部的本地治里成了主要竞争力量。位于通往印度航道上的毛里求斯岛于1715年被法国占领。英国人口中的“港脚贸易”指的是亚洲境内的跨国贸易,早在欧洲船只到来的几个世纪前,本土商人们就开始辛勤地往返于商道上。东非的阿拉伯和斯瓦希里商人、来自于阿拉伯半岛南端的哈德迷思商人、从苏拉特来的印度商人、西里伯斯岛的武吉士商人,还有中国商人,他们包揽了印度洋、孟加拉湾和中国南海的大部分贸易。在所有商团中最让欧洲人眼红的是亚美尼亚人,他们的总部在萨非王朝伊斯法罕的新焦勒法,生意非常兴隆。我们将会看到在亚洲的英国人是如何急切地将自己的财富与这个庞大的商业网络联系在一起的。

为了成功打入这个商业世界分一杯羹,英国商人团结起来组成了一个共同商号。每次前往东方,他们都会“募资”用来购买商品和支付租赁货轮的费用。1600年冬,东印度公司获得英国政府特许的垄断权,独享英国与东方之间货物的直接贸易权。为了在现场管理交易,伦敦的董事们派遣了“商船押运员”和“代理人”,直接在船上、商栈或是他们在前景看好的地区设置的贸易站进行贸易。这些实地操作的人员不得不迅速学会大量新知识:他们必须熟知亚洲的航道和复杂的海岸地理、季节、洋流、风向等。为了避免冒犯当地人,想要讨好哪个统治者,他们就必须学会该地方的宫廷礼仪和外交程序。不能忽视那些可能影响到他们命运的亚洲各国国内及各国间的政治和地缘政治剧变。他们要了解自己所在国家的宗教信仰和世界观。如果做不到这些,就可能触怒当地统治者,遭到驱逐甚至更惨的下场。在此过程中,他们熟悉了源自波斯和中国之间丰富海上世界语言的混合词汇。18世纪前,一些混合词在印度的英国人之间广为使用,例如“topass”[指雇佣军,通常是基督徒,可能是土耳其语“top-chi”(炮兵)的讹误]、“bafta”(一种白棉布,源于波斯语中的“织物”一词)、“cooly”(指普通劳工,或许源自泰米尔语中的“koli”)、“cot”(指帆布床,是经由葡萄牙人传开的印地语)、“curry”(咖喱,最初源自葡萄牙语)、“godown”(仓库,源于泰米尔语)、“kedgeree”(奶油鱼蛋饭,源于印地语)、“shroff”(钱币兑换商,源自阿拉伯语中的“sarraf”)等。作为在其他伟大文明前微不足道的旁观者,亚洲国家那让人入迷的统治、各种各样的宗教和精妙的哲学深深地吸引了他们。

英国人眼中的亚洲是一系列海岸:波斯湾的阿拉伯和波斯沿岸地区、印度西部的古吉拉特、今位于泰米尔纳德邦的科罗曼德尔海岸、胡格利河三角洲(通往暹罗的捷径)、印尼群岛多不胜数的海岸、中国南海海岸以及日本西海岸。首先他们依赖于竞争对手们开拓的领域:他们紧随葡萄牙人和荷兰人的脚步出海开展贸易活动。东印度公司的首次航行是前往爪哇岛的万丹,意图插足荷兰人的香料贸易。1608年的第三次航行才将他们带到印度。1613年,英国人在暹罗和长崎附近的平户各创建了一个商栈,但这两者都没有成功:平户的事务所在坚持了10年后不得不关闭。英国人设置了一系列前哨开发香料群岛,特别是摩鹿加群岛。他们几次企图打开中国门户:英国人1637年第一次到达广东,结果与当地政府兵戎相见;直到1700年他们才被准许在厦门和广东开展一年一度的贸易活动。此时荷属联合东印度公司已经把他们轰出了印尼群岛,英国人死抱着苏门答腊西海岸的小据点不放。仿佛冥冥之中自有天定,东印度公司慢慢地又回到了印度。

东印度公司在古吉拉特邦苏拉特建立了第一个商栈。对北印度、莫卧儿王朝的首都阿格拉和德里以及前往麦加朝圣的印度伊斯兰教教徒来说,苏拉特是个重要港口。英国人从莫卧儿皇帝那里获得了允许他们进行贸易活动的敕令(即许可),但是有个条件,那就是英国人必须先击败驻扎在苏拉特深水锚地区苏瓦里村庄附近的葡萄牙舰队。英国人被允许开设商栈,他们可以在那里生活和做生意,但是有严格的限定条件。他们不能购买房产,商栈也不能设置在河流附近。部分原因是英国人最初看好的地点在一个清真寺附近。“我们冒犯了伊斯兰教教徒,尤其是我们的人粗俗地对着墙小便以及做其他肮脏的勾当。”或许还有个重要原因,那就是印度政府担心英国人会把商栈打造为船只能轻易进出的堡垒。英国商栈占地面积相当大(里面甚至有土耳其浴室),此外,和其他欧洲人一样,英国人也被允许拥有基础便利设施—公墓。在苏瓦里锚地有码头和仓库,但是一直到那个世纪中期,留在当地的英国人生活起居都一直在海滩上的帐篷里。短暂、忍耐和被监视是他们印度生活的特色总结。

在苏拉特安顿下来后,东印度代理人们的眼光迅速投向远方。1614年,他们派遣了两支队伍从陆地上经由坎大哈去往位于伊斯法罕的波斯大帝阿巴斯一世的宫廷。当时,强大的葡萄牙占据了霍尔木兹,建立了固若金汤的商业中心,并控制了波斯湾入口。阿巴斯大帝允许英国人自由贸易,这或许是出于与英国人结盟以对付葡萄牙的考虑。英国人知恩图报,于1622年与波斯合力发动战争,将霍尔木兹夷为平地。英国人获得的奖励是在新港城阿巴斯港(英国人称之为“冈布龙”)开设一家商栈以及被许诺分得阿巴斯海关税收的一半。波斯出口最多的是丝绸,对英国人诱惑巨大,但这里气候恶劣、水质糟糕、死亡率居高不下(1617~1652年间,每年约有25%的英国人魂断他乡)、娱乐缺乏,英国人的生活非常艰难。到过此地的约翰·傅兰雅(John Fryer)评价说:“冈布龙与地狱只有一线之差。”痢疾、肝炎、疟疾、霍乱甚至瘟疫时常肆虐。用东印度公司流行的话说是“烈酒、羊肉和女人”,酒和性是英国人主要的娱乐方式(镇上的妓女就在茅草屋里接客),在他们看来也是疾病的主要来源。公司有远离港口的乡间别墅和花园,那里条件相对较好。但是英国人与港口主管官员经常关系紧张,在一次暴力争斗中,6个英国人丧生。而且在东方世界,无处不在的荷兰人也经常出没,波斯湾的英国人需要努力与他们展开竞争。

东印度公司的员工和船只仔细梳理印度海岸线,找寻可以进行交易的市场和商品。17世纪40年代,他们到达了孟加拉。那时正对着孟加拉湾的科罗曼德尔海岸已经成了他们商业活动的主要阵地:东印度公司称这就是“那个海岸”和“那个海湾”。1617年他们在这里的商业中心默苏利珀德姆开设了商栈,1639年,为了进一步与统治者交好,他们把总部向南移了200英里,迁至马德拉斯帕塔姆(不久后改称“马德拉斯”,现称“金奈”)。从那时开始一直到18世纪50年代晚期克莱武踏足英国征服的孟加拉时,马德拉斯的圣乔治堡都是公司在印度次大陆上的大本营。

从英国起航,在海上航行4个月后(罗伯特·克莱武1743年的那次航行历时一年多是因为他的船在巴西搁浅,因而被迫停留了一段时间),首先映入旅行者眼帘的就是马德拉斯:“你将看到左边一线低地出现在波涛汹涌的蓝色海面上。”不久便能看到圣玛利亚教堂的尖顶。“然后你会看到圣乔治堡和它分布紧凑的房屋,以及靠近它北边那一大片昏暗混乱的建筑……”这里没有码头,船要停在距海岸两英里之外的海上,乘客和货物转乘一种特殊的冲浪艇乘风破浪到达海滩。从海岸往里走,左边有高墙团团围住的“白镇”,里面平顶砖房密集排列,外有护城河和吊桥—这就是圣乔治堡;前方是印度人聚集的“黑镇”,葡萄牙人和亚美尼亚人的地产和商栈(“休闲屋”)也在这里。东印度公司以每年400英镑的价钱租用沿海岸线5英里延伸至内陆1英里的地区,如果不再续租还得通过总督的许可。比邻而建的是葡萄牙的老定居点圣多美,号称是圣·托马斯的殉难地。马德拉斯“奠基人”弗朗西斯·戴(Francis Day)之所以被吸引至此,部分原因也是出于葡萄牙人的热情欢迎。

马德拉斯建成后50年内约有30万人蜂拥而至东印度公司领地。其中英国人人数很少,据估计约有114名平民:27名公司职员,29名经公司许可来此定居的“自由民”,39名水手,11名寡妇和8名“少女”。卫戍部队总人数增至约400人。无论内心多么排斥,公司成员(公司阶层划分精细,上至总督和理事会,中至“低级”和“高级”商栈,下至新人“书记员”)还是愉快地接受了英国私营散户的存在,只是在理论上限制他们只能涉及亚洲内部的港脚贸易。私营商们从伦敦带来的资金使东印度公司可动用的资本更为雄厚。由于他们有意定居下来,“白镇”的居民不再全都是暂时居住者,而是趋向稳定。的确,马德拉斯更像是个殖民地(尽管可能是规模最小的殖民地),而不是由漂泊海外归心似箭的过客组成的前哨,有些英国人在这里居住了好几代。但是(除印度人外),马德拉斯并不只有英国人,事实上英国人甚至算不上主要人口,这里最庞大的族群之一是从圣多美来的葡萄牙人,英国人与他们通婚。除此之外还有犹太人,他们为了与附近的高康达做钻石生意而从派瓦、罗得里格斯岛、波尔图、丰塞卡湾来到马德拉斯。这些人不但没有被排斥,反而享受颇高的社会地位:总督和理事会都会出席他们的葬礼。东印度公司还迫切希望将亚美尼亚人吸收进移民定居点,1688年的一份正式协议承诺亚美尼亚人可以在公司领土上享受与英国人同等的权利、使用公司船只以及担任民事公职,东印度公司甚至愿意自己掏腰包给他们盖教堂。公司董事乔赛亚·蔡尔德宣称:“他们(亚美尼亚人)本性单纯、没有恶意……头脑冷静、朴素节俭,对印度的所有地区和商品都非常了解。”

秉持世界主义的欧洲社群是如何适应印度南部的生活的?他们做出的最大努力之一便是保有英国生活方式。他们从英国带来火腿、牛舌、奶酪、黄油,可惜是用铅盒装的。他们要消耗大量英国服装和进口酒(从波斯经阿巴斯港进口“设拉子”酒)。宗教信仰仍是英国人的标志,圣公会牧师的存在、每天两次的祈祷和圣玛利亚教堂的修建更进一步强化了这个特征。但在其他方面,英国人对气候和当地环境做出了妥协。他们的窗户不用玻璃,而用藤条窗帘。比起国内,他们的洗澡次数要频繁得多,但不是为了干净,而是为了降温。尽管去教堂的时候仍必须身着欧洲服饰,但他们习惯了每天至少有部分时间穿着“穆斯林服装”—伊斯兰教教徒喜欢穿宽松短上衣、长裤和拖鞋(后来公司职员被禁止如此穿着)。由于缺少适宜结婚的女性对象,非法同居司空见惯。同时,生活的无趣、不安情绪和酷热高温培养了英国人的其他癖性。无论男女都大量吸烟(约1700年后,他们开始抽起了水烟袋,不再用烟斗)、嚼槟榔(所以牙齿变色,而且需要使用痰盂)、饮酒量惊人(官方规定不得一次饮用超过半品脱白兰地),不可避免地导致了不良后果:吵架是经常的,葬礼远远多于婚礼和生育。当时葬礼恐怕是最常见的社会活动之一。

英国人并没有忘记自己在南印度的据点是孤立和脆弱的。为了安抚附属于他们的葡萄牙人,英国人容忍了天主教,这在英国国内是不可想象的。他们不得不对涌入“黑镇”的大量印度人进行管理,这意味着要起用当地“执法官”维持公平与秩序。有时印度人犯下的罪行明明在英国可以判死刑,但考虑到当地信仰,要尽量避免死刑。马德拉斯的法庭准许印度式宣誓。1688年东印度公司采取了进一步措施。为了方便征收这里印度居民的赋税,公司设立了由13名市议员组成的市政议会,其中有3个英国人、3个葡萄牙人、7个伊斯兰教教徒和印度人。英国人最担心周边的印度统治者会对他们进行干涉或采取更糟糕的行动,所以他们小心翼翼地维持与内地高康达苏丹国的友好关系,尽力避开封锁威胁。1688年马拉塔对他们发动进攻的可能让英国人陷入恐慌。当莫卧儿皇帝奥朗则布攻陷高康达,英国人谄媚地在马德拉斯大肆庆祝,立刻改投明主,宣布自己效忠于对奥朗则布的封臣海得拉巴尼萨姆和尼萨姆的封臣卡那蒂克纳瓦布,甚至给后者建了个宫殿。然而17世纪末,连“黑镇”都建了防御工事,这暴露出长期以来英国人对周边邻居突然发难的恐惧。

或许正是出于这种恐惧心理,这里的英国人疯狂敛财。无论东印度公司规定如何严格,公司职员和私营商人还是将货品运回英国,并在亚洲内部开展贸易为自己谋私利。事实上公司对这种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是偶尔施以警戒。公司有两个主管恰恰是用这种方式在马德拉斯赚取了巨额财富。伊利胡·耶鲁(Elihu Yale)出生于马萨诸塞州的波士顿,他于1672年抵达马德拉斯,1687年当上了主管。他的情妇是犹太钻石商人达·派瓦的遗孀,他们俩一起做起了生意。耶鲁的私营贸易一直做到了菲律宾群岛,当1699年回国时,他已经拥有足够的财富能过奢华生活和搞慈善—慷慨资助福音宣传协会(英国国教传道团体,负责给马德拉斯派遣传道士)和康涅狄格州纽黑文一所当时籍籍无名的学院,现在这所大学以他的名字命名。另一位主管“钻石”托马斯·皮特(Thomas Pitt)的名声更加不堪。托马斯·皮特的父亲是多赛特郡布兰德福德的教区牧师,1673年皮特作为公然反抗东印度公司垄断经营权的“无许可证商人”来到印度。10年后回国时,他的财富已经足够他购买土地和成为议员。17世纪90年代中期,皮特与东印度公司言归于好,风光回归印度当了主管。他写信告诉国内朋友:“闲暇时间我一般搞园艺和种植。”1702年,他用高达2万英镑的价格买下了著名的皮特钻石,1717年以最终售价12.5万英镑卖给了法国摄政王,这笔钱为皮特的家族财富锦上添花。托马斯·皮特的孙子是伟大的国务大臣,查塔姆伯爵威廉·皮特(William Pitt),他在七年战争(1756~1763年)中带领英国取得胜利;其曾孙“小皮特”后来当了首相。

18世纪40年代,英国人在马德拉斯(及印度)的活动模式出乎意料地发生了剧烈变化。只用了短短十多年时间,东印度公司就从一个单纯的贸易公司转变成了参与战争、开展外交的机构。它征集和派遣军队。趁着德里的莫卧儿皇帝权力名存实亡,它在印度次大陆的统治者中争取盟友。它开始在广大地区获取税收权,有的时候作为奖赏分给它的军事伙伴。想要获取公司大权,要么得在战场上获得胜利(如克莱武),要么得善于筹措资金满足公司的军事和行政需求。是什么导致了这样惊人的变化?

导火索是欧洲冲突。当1744年英国和法国为了奥地利的未来(和欧洲的势力平衡)而开战时,仇恨迅速蔓延至美洲和印度。针对英国在孟加拉湾海军力量的弱点,法国人从据点本地治里向英军发起攻击,并于1746年攻占了马德拉斯。英国人死守着不远处的圣达维德堡,与此同时,英属马德拉斯的盟友和保护人阿尔科特纳瓦布的愤怒和仇恨牵制了法国总督迪普莱(Dupleix)。1748年硝烟散尽,英国人重获马德拉斯。然而在南印度,一场不曾宣战的战争仍在继续。双方都从国内征召了更多军队。东印度公司派出了近2000名士兵(其中包括500名瑞士雇佣兵),人数是战前马德拉斯卫戍部队的10倍。通过贿赂、威胁以及许诺给盟友提供军事援助,公司努力将法国在南印度最大邦海得拉巴邦的影响扼杀在萌芽状态。然而正当成效要达到巅峰时,公司在孟加拉遭遇了一场骇人的新危机。

1756年,孟加拉纳瓦布将公司赶出了它在加尔各答的堡垒和商栈,部分公司职员身亡,部分人被关押入狱,这场灾难威胁着英国在印度的地位。损失胡格利河上的贸易对公司来说是致命的。孟加拉早已成为公司最宝贵的棉织品来源地,公司依靠在欧洲转售这些棉织品获取大部分利润。东印度公司的反击显示出了自马德拉斯短暂失守后的10年间它所发生的惊人变化:现在它不仅有精兵,还有“强将”克莱武。克莱武是一名出色的将领,他不仅精通战术而且足智多谋,善于发现和维系印度盟友及其军队,这才是胜利的关键。马德拉斯重新归于英国的掌控之中,成了拥有军队、税收和外交能力的国家力量,为英国人回归孟加拉创造了条件。接下来发生的事更让人吃惊:克莱武处心积虑地利诱敌对将领,用了不到10年就将孟加拉纳瓦布在普拉西的军队驱散殆尽,公司顺理成章地控制了该地税收。随着这第二个大桥头堡的确立,印度最富饶的地区落入了英国手中。40年后,德里的主人变成了东印度公司。昔日这些商人如履薄冰地在海岸上做些生意,如今这片商人开辟的疆域已经变成了一个帝国。

从接触到占领

18世纪50~60年代,在北美和南亚发生的事件无疑只是移民帝国和东印度公司走向辉煌的开端。那时候没人能预见到后来那惊人的转折,命运和战争创造了美利坚合众国,接着美国在1803年获取了大片内陆土地(所谓的“路易斯安那购地案”),东印度公司在南亚的控制也终于在1818年达到了巅峰。与此同时,英方的桥头堡被广大的“接触区”—例如美洲“边疆”、东印度公司首府之外的印度“乡下”(严格地说,是除公司首府所在地之外的其他邦),团团围住。每当英国(或其他欧洲)商人、移民、传教士进驻某地(例如在南非、澳大利亚、新西兰,乃至19世纪40年代后在中国),接触区就随之而来。这些“中间地带”往往要么不受任何人统治(例如1840年前的新西兰),要么山高皇帝远,这里没有法律,只有传统,或通过暴力,或通过私下协议解决问题。无论哪个团体都没有力量(有时是没有动机)将其他人赶出去,一家独大。帝国的强硬面—武力征服、统治、排斥、隔离,暂时还没有暴露出来。

至少在有些外来移民看来,这是个会被后世缅怀的自由时代。“啊!我第一次到新西兰时的那些旧时光一去不复返了,”某个都柏林教授的孙子腓特烈·曼宁(Frederick Maning)1833年从塔斯马尼亚到北岛时这样写道,“那时候没有总督、法律和正义等诸如此类的东西。”在曼宁所钟爱的那个时代里,为数不多的几个白人商人受到毛利人的礼遇,因为白人商人能提供枪支弹药,他们能给毛利人带来高达“约他自身体重20倍的火枪”,吞并和白种人殖民给这里带来的变化让曼宁心痛不已。18世纪末期,在印度为当地统治者办事的欧洲人,例如海得拉巴的米歇尔·鲁瓦蒙德(Michel Raymond)和阿瓦德的克劳德·马丁(Claude Martin),都作为战士或“代理人”受到高度重视,而且也获得了丰厚的回报。中间地带的吞并过程缓慢(有时极度缓慢),这是因为帝国缔造者们需要从国内招兵买马、筹募资金,或者在当地征募资源和人力,一步步从桥头堡往外扩张,逐步进占中间地带。

这些接触区给后来的帝国时代留下了相当巨大的遗产—创造了混合文化和人口。它们的身影随处可见:殖民社会的土话、行话、方言夹杂着毛利语和英语;看到新西兰的地图上毛利地名与英国地名一样多,人们大概猜不到其实到1914年毛利人口只占当地总人口的5%;在殖民地种族隔离前,各民族交融产生了“白黑混血儿”“欧非混血儿”“欧亚混血儿”“开普有色人种”和“半血统混血儿”等。或许这个遗产也扎根在记忆中,记载着在接触带来的便利被殖民占领取代之前人们如何生活、如何获取财富。

第三章 占领

1851年8月6日,拉各斯岛(现为尼日利亚最大城市一部分)成了英国的属地。英国领事在汇报中写道:昨天,无数人云集到领事馆观礼,下午一点钟,停泊在附近的普罗米修斯号上的礼炮齐放7响之后,(拉各斯)国王上场了。在与他最重要的4位酋长一同签订完条约之后,他们被领至户外早已立好的旗杆下,然后宣读(割地)声明,大英帝国旗帜迎风飘展。接着又是21声礼炮,教会学校的孩子们合唱英国国歌……最后是在普罗米修斯号上聚餐,国王多西莫(Docemo)及其统辖的4位酋长,以及几乎所有在此地的欧洲人都被邀请赴宴。

割地条约中的第一条言简意赅:我,多西莫,经过与我国议会协商,确定献出、转让……拉各斯港及拉各斯岛的所有权、利益、领土和附属权利,将其永久赠予大英帝国女皇及其子嗣和继承人……作为大英帝国直接、完全、绝对的自治领和臣属……

多西莫本人仍然保有国王头衔并享有俸禄。但是显而易见,他在条约上的宣言并非本意,第二天他抱怨道:“(普罗米修斯号的)指挥官逼着我签字,如果我不签,他就会向拉各斯岛开火,只需眨眼工夫就能将拉各斯毁于一旦。”

大约90年前,澳大利亚东北部的约克角附近一个小岛上发生了截然不同的一幕。“小艇和双桅帆船来到这里,船长领着绅士们登陆。我们从山顶上俯瞰国土、检视海岸,”库克船长在1770年8月22日的航海日志中记录道,“到了6点钟,我们以国王的名义占据了这片土地,挂上了英国国旗,找了些小火器鸣了几响并三声欢呼权作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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