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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2-21 15:4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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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奥)阿德勒 著,刘丽 译

出版社:南海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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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教育心理学

儿童教育心理学试读:

序言

阿尔弗雷德·阿德勒(Alfred Adler)是现代著名的奥地利心理学家、精神分析学家、社会教育家和人本主义心理学的先驱,同时他也是精神分析学派内部第一个反对弗洛伊德的心理学体系的人。他所开创的“个别心理学”,在心理学界独树一帜,对后来西方心理学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包括荣格、霍妮、弗洛姆、沙利文、罗洛·梅、罗杰斯等在内的著名心理学家都受到其不同程度的影响。直到今天,在心理学领域和神经精神症领域,仍有不少人沿用阿德勒的理论和方法进行研究和治疗。至于他所提出的“自卑情绪”“补偿机制”“权力追求”等概念,更是深深渗透到现代西方文化和一般人的科学常识之中。

1870年2月17日,阿尔弗雷德·阿德勒出生于奥地利维也纳郊区的一个富裕家庭,但是他却认为他的童年生活并不快乐,因为他天生体弱多病,直到4岁才会走路。他的父亲鼓励他说:“阿德勒,你必须不相信任何事。”就是告诉他,不能让困境束缚自己,不能相信当下的困难就是人的一生,而要勇于突破,大胆地去创造自己的生活。这种坚强的信念造就了阿德勒的一生。

1907年,阿德勒发表了有关由缺陷引起的自卑感及其补偿的论文,使其名声大噪。1912年,阿德勒在其《神经病的形成》一书中提出他的新心理学。新心理学包含了他的大多数主要概念。1918年,他引进了“社会兴趣”这一概念。社会兴趣同“克服自卑感”一起,成为阿德勒最重要的概念——心理健康的标准。在心理病理学的个案里,阿德勒多次访问美国,为大量的听众讲课。1932年,他成为长岛医学院心理教授。1934年他定居纽约。1937年5月28日,阿德勒因心脏病逝世于苏格兰的阿伯丁。

阿德勒终其一生都在关注着人的成长和社会教育,并以此作为他工作的动力。1919年,他在维也纳的学校系统中创办了第一所儿童指导诊所,不久在他的倡导下又建立了30多所。他和他的学生们为此作出了巨大的牺牲,他们不计任何报酬地从事儿童的心理指导和实验观测,在帮助儿童健康成长的同时,取得了大量第一手资料和心理治疗的成果。《儿童教育心理学》是阿德勒的一部重要著作,本书围绕如何帮助儿童形成一个正常、健康的人格这一问题,提出了一个全新的教育理念,着重强调要用正确的方法帮助培养孩子的独立、自信、勇敢、不畏困难的品质,以及与他人合作的意识和能力。一句话,培养孩子健全的人格——这才是教育孩子的首要目的。

阿德勒指出,这本书是为家长和教师而作的,他们可以从书中对儿童教育的新的洞见中获益。阿德勒的这本儿童教育书出版70多年来,在欧洲特别是在美国产生了巨大影响。在当今的中国,对于为人父母者或者教师,或者所有关心或从事儿童教育工作的人们,它也具有振聋发聩的作用。本书的出版有益于从深层次提高我们对儿童教育的方法,培养更多有健全人格的人,更好地挽救问题儿童。第一章引言

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教育问题可以归结为一种自我认识和自我指导的过程。成人教育与儿童的教育相类似,但是也存在一定的差异。相比成人而言,儿童的自我认识和自我指导能力非常薄弱。若要儿童自行培养这一能力,所需过程会十分漫长。因此,成人必须对儿童进行教育,关注并引导他们的成长。

然而,这里最大的困难莫过于对儿童的无知。因为成年人正确认识自我已属不易,更何况是全面地了解儿童,要在此基础上去指导和引导就更加困难了。

个体心理学是专门研究儿童心理的重要科学,这不仅因为这个领域本身很重要,同时还因为它可以让人认识到成年人的性格特征和行为方式。与其他的心理学不同,个体心理学不允许出现理论和实践的脱节。个体心理学着重研究整体人格,并将自己的科学目光投向整体人格对其发展和可能表现的充满活力的追求。站在这一立场考虑,个体心理学的科学知识就是实践知识,因为所谓的知识也就是源于对错误和谬误的认识;不管是心理学家、父母、朋友还是个体本身,只要他拥有这样的知识,就会懂得如何运用这些知识来指导人格的发展。

因为个体心理学采用这种研究方法,所以它的所有论述形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根据个体心理学的理论,个体的行为是由个体的整体人格发动和指引的,因此,个体的行为反映了个体的心理活动。在引言部分,我试图对个体心理学的观点作一个总体性的论述,并在后面的章节里进行更进一步的详细探讨。

关于人的发展有一个根本事实,那就是人的心理总是充满着有活力的、有目的的追求。自出生起,人就不断地追求发展,追求伟大、完善和优越的美好图景。这种图景无时不在,但却是无意识形成的。正是这种有目的的追求主宰了人一生的具体行为,甚至决定了他的思想。因为人的思想绝不是客观事实,而是与他的生活目标和生活方式相一致。

整体人格内在于每个人的存在之中。每一个体代表了人格的整体性和统一性,同时每一个体又是其整体人格所塑造的。每一个体都是一幅精美的人格画作,画作的作者就是个体本身。不过,他不是完美的画作者,因为他对自己的灵魂和肉体没有完全的认识。

在考察人格的构建时,有一点需要特别注意,即人格的整体性及其独特的生活目标和生活风格并不是建立在客观现实的基础之上,而是建立在个体对客观事实的主观看法的基础之上。也就是说,个体对客观事实的看法绝不是事实本身。所以,尽管人类生活在同样的现实世界之中,但却各自以不同的方式来塑造自己。每个人都根据他自己对事物的看法来塑造自己。有些看法在心理上是健康的,也是正确的;但有些则是不健康的,也是错误的。我们要全面观察个体的成长过程,时刻关注他在成长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心理问题和障碍,特别是关注他童年时的心理问题和障碍,因为这些心理问题和障碍会影响他以后的人生轨迹。

此处用一个具体的例子来加以说明。有一个52岁的女人,她总是不停地贬损比她年长的女性。回顾她的童年,我们发现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被她的一个姐姐所吸引,而她这个时候就产生了一种屈辱感和无价值感。若用个体心理学的“纵向”观察方法来分析这一案例,可以发现在这个女人从童年到生命的最后都存在同样的心理机制,同样的心理动力:她总是怀疑别人看不起她;当她注意到别人更受人喜爱,或是处于更为有利的地位时,她就愤愤不平。因此,尽管我们对这个女人的生活或她的整体人格一无所知,但是,我们完全可以根据所了解的事实来理解她。在这方面,心理学家与小说作者类似,运用一个确定的行为主线、一种生活风格或一种行为模式来构建人物的生活,以确保人物的整体人格不会被破坏。一个优秀的心理学家甚至能够预测这个女人在特定环境下的行为,并能够清晰地描绘出她独特的“生命主线”所附带的人格特征。

个体的追求或有目的的活动是以人的自卑感为前提的。所有的儿童都有一种天生的自卑感,它会激发儿童的想象力,激励他们尝试通过改善自己的处境来缓和或者消除自己的心理自卑感。心理学把这种现象称为心理补偿。

自卑感和心理补偿机制有着共同的一点,即它开启了人们犯错误的极大的可能性。自卑感可能在客观上有助于个体的完善,虽然这种补偿性心理特征的形成是必要的,也是必然的,但是它也可能导致单纯的心理调适,从而会扩大个体和客观现实之间的差距。如果自卑感过于严重,那么当事人最终只能在心理上而不能在行为上加以克服。

在这里,我们把那些明显表现出补偿性的性格特征的儿童分为三类:生来就衰弱或有器官缺陷的儿童,从小受到严厉教育或没有受到父母关爱的儿童和从小被宠坏的儿童。

这三种类型代表了问题儿童三种基本的处境。通过研究第一类儿童中的极端例子,我们发现,尽管不是每个儿童都是天生残疾的,但令人诧异的是,很多孩子都表现出某些由身体缺陷所引发的心理特征。而通过研究另外两类被严厉教育或被娇宠过甚的儿童,我们发现,在实践上,几乎所有的儿童都在不同程度上属于其中一类,或者两者兼而有之。

上述三种基本处境都会使儿童产生欠缺感和自卑感,从而刺激儿童形成超越其自己潜力的野心。在病理学上,我们很难判断对于个体而言,过度的自卑感和膨胀的野心这两者到底哪一个的伤害力更大。两者通常按照一定的规律依次再现。过度的自卑感会激起儿童膨胀的野心,而这种野心有时又会毒害他的心灵,使他永不安分。由于受到了野心的过分浇灌,这种不安分不会结出任何果实,因此,它并不会导致有意义的行为。这种野心又与个体的性格怪癖相互纠缠,从而不断地刺激儿童自身,使他变得更加敏感,很容易动怒或实施伤害行为,并最终走向过度的自卑。

这种人(《个体心理学杂志》中有这类人的案例)虽然在生理上长大成人,但是他们的才智仍然在沉睡之中。他们要么变得“神经兮兮”,要么性格古怪。如果发展到极端状态,这种人最终会成为不负责任的人,甚至走向犯罪,因为他们头脑里只想着他们自己,而从来不考虑别人。他们绝对是道德上和心理上的自我主义者。他们中的一些人逃避现实,为自己构筑了一个全新的幻想世界。他们整天做白日梦,沉溺于幻想世界之中,似乎把幻想世界当成现实世界。虽然他们最终成功地获得了心灵的安宁,但实际上,他们只是虚构出另一种现实,借以达到心灵和现实的妥协。

心理学家和为人父母者需要关注的是儿童在成长中所表现出来的社会情感的发展程度。因为社会情感是儿童发展的晴雨表,在儿童心理的正常发展中起着决定性和指导性作用。社会情感的任何障碍都会严重危害儿童的心理发展。

个体心理学就是围绕社会情感的根本原则来发展相应的教育方法。为了让孩子能更好地为将来的生活做好准备,孩子的家长和教育者不应该让孩子只和一个人建立密切联系。

了解儿童的社会情感发展的一个好方法,就是仔细观察他入学时的表现。学校对儿童来说,是一个全新的环境。刚进校门,儿童就会表现出他们对适应新环境一事是否准备充分,特别是对如何与人相处是否准备充分。

普遍来说,人们都缺乏如何帮助孩子做好入学准备的知识,因而,许多成年人在回想起自己初入学时的情景,总觉得那就是一场噩梦。但是如果教育得法,学校自然也能弥补儿童早期教育的缺失。理想的学校可以更好地充当家庭和现实世界之间的媒介;学校不仅仅是一个传授书本知识的地方,也是传授生活知识和生活艺术的场所。不过,在等待理想学校出现以弥补家庭教育缺陷的同时,我们首先应该关注家庭教育。

因为学校还不是一个十全十美的环境,对于家庭教育的弊端,学校只能起显示器的作用。例如,如果父母事前没有教育好自己的孩子如何与他人相处,那么,孩子在入学的时候就会感到孤立无援。他们会因此被视为孤僻的怪孩子。这反过来又会使孩子初始的孤僻倾向更加严重。长此以往,他们将发展成为问题儿童。人们常把这种情况的源头归咎于学校,殊不知学校只不过是让家庭教育的潜在问题显现出来而已。

问题儿童能否在学校取得进步,个体心理学还没有定论。不过,能肯定的一点是,儿童在入学时遭遇失败是一个危险的信号。这与其说是学习的失败,还不如说是心理上的失败。在实践中,我们发现这些儿童逐渐对自己丧失信心,气馁情绪也在慢慢扩散。渐渐地,他们开始回避有意义的行动和任务,转而去寻求自由自在之道和成功的便捷途径。他们抛弃社会所认可的康庄大道,而是选择以某种优越来补偿其自卑感的私人小道。对于这些丧失信心的儿童来说,选择最为便捷的成功之道,最具吸引力。在他们看来,比起走社会所认可的大道,甩开社会的道德责任要容易得多。这会给他们一种毫不费力的征服感。这种人只肯做十拿九稳的事情,借以炫耀自己的优越。选择捷径显示了他们内在的怯懦和虚弱,尽管他们的行为表现得相当勇敢无畏。就像我们见过的那些作奸犯科之人,尽管表面上无所畏惧,骨子里却十分脆弱;同样,尽管迹象并不鲜明,那些表面上勇敢无畏的儿童,却在没有什么危险的环境中暴露出一定的脆弱感。比如,我们经常看到有些儿童在站立的时候总是要依靠其他物体才能挺直身体。传统的治疗方法和对这种现象的理解仅仅针对这种症状本身,而不是更为根本的环境问题。人们总是对这样的孩子说:“站直了!”但事实上,孩子依靠在什么上这一点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总希望得到帮助和支持的心理。通过惩罚或奖励,我们虽然可以很快使他们消除这种软弱的表现,但他们希望获得帮助的心理并没有得到满足,问题的根源依然存在。只有好教师才能读懂孩子的这些迹象,并以同情和理解去帮助孩子消除这种毛病的根源。

通常,我们能够从某个单一的迹象来推断出孩子所具有的心理素质和性格特征。例如,如果一个孩子表现出渴求依靠某种东西的行为,我们立刻就可以知道,这个孩子肯定有诸如焦虑、依赖等特征。把他的情况与我们所研究的案例作一个比较,我们就可以重建此类型儿童的人格,而且能够轻松确定,这个孩子属于被娇宠过甚的一类。

接下来,来探讨另一类从未受过关爱的孩子的性格特征。在那些罪大恶极的人的一生中,我们能够看到这样的事实,即他们在童年时代都受到过恶劣对待。因此,他们就形成了冷酷、满怀嫉妒和恨意的性格。他们无法容忍别人幸福。一旦他们拥有孩子,或对孩子负有教育责任,他们就会认为孩子不应该比他们自己的童年过得更幸福。这类人不仅会对自己的孩子持这样的态度,作为别人孩子的监护人时也会持这样的态度。

这样的观念和看法并不是贬义的,它们只是反映了那些在成长时期受到恶劣对待和严厉教育的人的精神状态。这类人还会用许多自我感觉正当的理由来为自己的行为辩解,例如“收起鞭子,害了孩子”。这些人不断拿出证据和例子来证明自己的行为,但都无法证明自己是对的。因为僵硬的、专横的教育只会使孩子离他们的教育者越来越远。这样的教育没有任何意义。

通过考察一系列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的不健康的症状并经过若干的实践之后,心理学家就可以构建出个体的人格系统。凭借这个系统,人们就可以揭示个体隐蔽的心理过程。虽然通过个体人格某一方面的考察能够揭示他整体人格的某种特征,但是,只有当所考察的每个方面都显示出相同的特征时我们才感到满意。因此,个体心理学既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在探讨个体心理时,我们不能把理论框架和概念系统呆板、机械地运用,这一点非常重要。个体才是所有研究的重点,我们不可能从一个人的一两个表现中就得出影响深远的结论,而应该尽可能全面考虑来支持我们的论点。只有当我们成功地证实最初的假设,只有当我们能够在一个人的行为的其他方面也能发现类似的气馁和顽固时,我们才可以确定地说,这个人的整体人格具有气馁和顽固的特征。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被研究的对象并不理解他自己的行为表现,因此,他没办法隐藏真正的自我。他的人格是通过他在环境中的行动表现出来的,而不是通过他对自己的看法和想法表现出来。这并不是说他在说谎,而是说,一个人的有意识的思想和无意识的动机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距。只有具备同情心但又保持客观的旁观者才能跨过这种距离。这个旁观者可以是心理学家、父母,也可以是教师。他应该在客观事实的基础上解释个体的人格,这种客观事实体现了即使个体本人——在一定程度上——也未曾意识到的、有目的的追求。

因此,相比对其他任何别的问题的态度,人们对个体生活和社会生活的三个基本问题的态度更能表现出真正的自我。第一个问题涉及社会关系,这在研究对现实的客观看法和主观看法的矛盾时已经论述过。另外有一点需要说明,社会关系的问题还具体表现为这样一个任务,即结交朋友和与人相处。个体如何面对这一问题?他又如何回应这一问题?如果一个人对交朋友和拥有社会关系完全是无所谓的态度,并认为通过这种态度他就可以回避在社会关系中可能遇到的问题,那么,“无所谓”就是他对这个问题的回应。从“无所谓”的态度中,我们就可以得出关于他人格方向和结构的结论。此外,我们还应注意,社会关系不仅仅局限于如何与人交往并结交朋友,还包括关于这些关系的抽象观念诸如友谊、合作、信任和忠诚等。对于社会关系问题的回答同样体现了个体对所有这些抽象观念的认识。

第二个基本问题涉及个体如何运用自己的一生,即他打算在普遍的社会分工中发挥什么样的作用。如果认为社会问题由一个以超越自我的你-我关系决定,那么,也可以认为第二个问题由人-世界(即地球)的基本关系决定。如果把世界所有的人都压缩成一个人,那么,这个人就总是与世界关联着。他希望从社会得到什么?就像第一个问题的本质一样,第二个基本问题即个体的职业问题也不是个体单方面的私人问题,而是一个涉及人和世界的关系问题。这种关系并非完全由个体的意志决定。因此,职业成就的取得并不取决于个体的个人意愿,而是来源于与客观现实的关系。基于这个原因,个体对职业活动问题的回答及其回答的方式就高度地反映了他的人格及其对生活的态度。

第三个基本问题源于人类分为两性的事实。这个问题同样也不是个体单方面的私人问题,它与两性关系的内在客观逻辑相一致。因此,如果把“如何和异性相处?”简单地看作一个典型的个人问题,同样也是错误的。只有仔细研究所有与两性关系相关的内容,才能正确解决这个问题。显而易见,与爱情和婚姻的正确解决方法的任何偏离都体现了人格的缺陷。因此,许多因为对这个问题处理不当而产生的不利后果,都可以归咎于更为根本的人格缺陷。

综上所述,个体大致的生活风格和独特目标,基本能从他对这三个基本问题(社会关系问题、职业问题和两性问题)的回答中找到蛛丝马迹。个体的生活目标具有决定意义,它决定了一个人的生活风格,并反映在这个人的行动上。因此,如果一个人的目标是指向生活中有建设性的一面,那么,他所有解决问题的方法都有建设性的一面。个体也会因此感受到幸福和快乐,并在这种建设性和有益的活动中感受到一种价值和力量。与此相反,如果一个人的目标是指向生活中消极的一面,那么,个体就无法解决这些基本问题,因此也就不能获得妥善解决这些问题所带来的欢乐。

这些基本问题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因为在社会生活中,这些基本问题还可能派生出一些特定的任务,而这些特定的任务又必须在社会感情的基础上才可以圆满完成。实际上,这些任务在儿童时期就开始出现了,一个人的感官发展与看、听和说等社会生活方面的刺激保持一致,人也是在与兄弟、姐妹、父母、亲戚、熟人、伙伴、朋友和老师的关系中不断成长。这些任务还以同样的方式与人一生相伴。如果脱离了与其同伴的社会接触,那么他就注定要失败。

因此,个体心理学有充分的理由证明,对社会有好处的事就是“正确的”。任何对社会规范的偏离都可看作是对“正确之道”的偏离,并必然会与客观的法律和现实发生冲突。这种与客观现实的冲突必然会使行为人产生明显的无价值感,这种冲突也将引起受害者同等甚至更为强烈的报复。最后,值得注意的是,对社会规范的偏离还违反了人们内在的社会理想,而每个人都有意识或无意识地怀有这种理想。

因为个体心理学积极强调把儿童对社会情感的态度看作其发展的检测器,所以,个体心理学很容易确定和评价儿童的生活风格。因为儿童一旦遭遇生活问题,就会在这种考验中(就像被测试时)表现出他是否对此准备充分。换句话说,我们可以从中看出他是否拥有社会情感,是否拥有勇气和理解力,是否追求对社会普遍有益的目标。随后,我们也会发现他向上努力的方式的节奏,发现他的自卑感的程度和社会意识的发展程度。所有这些相互交织,相互关联,最终形成一个有机的、不可分裂的统一体。在发现有缺陷之前,这个统一体是顽固的,随后,新的统一体才有可能被建立起来。第二章人格统一性

儿童的心理活动是非常奇妙的。儿童心理生活的任何一方面,都能引人入胜,让人着迷。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如果我们想要理解儿童的某一特定行为,就必须先了解其整体的生活史。儿童的所有活动都是他整体生活和整体人格的外显,不了解行为中隐含的生活背景就无法理解他所做的事。我们把这种现象称为人格的统一性。

人格统一性的发展就是行动及其手段相协调成为一个单一模式的过程。这种发展从童年就开始了。生活迫使儿童整合并统一自己的反应,而他对不同情境的统一的反应方式不仅构成了他的性格,也使他所有的行动个性化,从而与其他儿童区别开来。

绝大多数的心理学派通常都忽视了人格的统一性,即使没有全部忽视,也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因此,这些心理学理论或精神病学实践常常把一个特定的表达孤立起来,似乎它们是独立存在的。有时,这种表达或手势被称作一种情结,认为它们可以在与个体的其他活动中相互隔离。这样的做法就像从一个完整的旋律中抽出一个音符,然后试图抛开其他音符来理解这个音符的意义。这种做法很明显是不妥当的,但是却又普遍存在。

个体心理学认为自己应该站出来反对这种普遍的错误做法。特别是这种错误的做法一旦涉及儿童教育,将会产生不小的危害。这在关于儿童惩罚的理论中的表现更加突出,如果儿童做了招致惩罚的事情,人们常常会考虑儿童人格留给人们的总体印象。不过,惩罚对于儿童来说一般是弊大于利。因为如果这个儿童经常犯这种错误,教师或家长就会先入为主地认为他是屡教不改。如果这个儿童在其他方面表现良好,那么,人们通常会因为这种总体的好印象而不会那么严厉地惩罚他。但是,这两种情况都没有触及问题的根源,即没有在全面理解儿童人格统一性的基础上来探讨这种错误是怎样产生的。这点与脱离整个旋律来理解某个单一音符类似。

如果我们问一个儿童他为什么懒惰,那么就别期望他能够意识到我们想知道这个问题的根本原因;同样,我们也不要期望一个儿童会告诉我们他为什么撒谎。几千年来,深谙人性的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的话一直萦绕在耳边:“认识自己是多么地困难!”同样,我们如何能期望一个孩子能够回答如此复杂的问题呢?甚至对于心理学家来说,回答这些问题也是勉为其难。了解个体某一行为所表达的意义的前提是,我们要有某种方法来认识他的整体人格。这个方法不是要描述他做了什么或者如何去做,而是要理解他在面临任务时所采取的态度。

下面这个例子将会阐释儿童整体生活背景的重要性。

一个13岁的男孩有两个妹妹。5岁前,他的生活快乐美好,因为当时妹妹还没有出生,他是家里唯一的孩子,周围每一个人都乐于满足他的任何要求。他的爸爸是个军官,经常不在家。他的妈妈是一个聪明善良的女人,非常宠爱他,总是努力满足这个依赖性强又固执的儿子每一个心血来潮的要求。不过,当这个儿子表现出没有教养或者胁迫性的态度和动作时,妈妈也会很生气,母子关系就开始紧张。这首先表现在他的儿子总是试图支配他的母亲,对她发号施令,也就是说他总是随时随地以各种无礼的方式引起他人的注意。

虽然这个孩子给妈妈带来了很多麻烦,但他的本性并不坏。妈妈还是宽容他无礼的态度和行为,仍然帮他整理衣服,辅导功课。这个孩子相信妈妈总会帮他解决任何困难。显然,他是个聪明的孩子,也像其他儿童一样受到良好的教育。直到8岁,他在小学的成绩都相当不错。但这时候他发生了一些显著的变化,让他的父母难以忍受。他自暴自弃,毫不用心,懒散拖沓。一旦妈妈没有满足他的要求,他就揪妈妈的头发,拧她的耳朵,掰她的手指,不让她有片刻安宁。他拒绝改正自己的行为方式,随着妹妹的长大,他愈加固守自己的行为模式。小妹妹很快就成为他捉弄的目标。虽然他还不至于伤害妹妹,但是他的嫉妒心是非常明显的。他的种种恶劣行为缘于妹妹的出生,因为从那时起,妹妹成了家人新的关注焦点。家庭中,往往由于父母对自己孩子的不正确的教育管束,导致孩子养成了一种依赖,甚至说是病态的性格,他们总把自己凌驾于父母之上,对其发号施令。一旦要求得不到满足,或者不合乎他们的心意,他们就会开始对父母动手动脚,以便引起父母的注意或以此来强调自己的地位,虽然其本性并不坏,但这样的一种性格如果不及时纠正,很容易对其成长造成极大的影响。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当一个孩子的行为开始变坏,或出现了新的令人不快的现象时,我们不仅应当注意这种行为开始出现的时间,还应当注意它产生的原因。这里使用“原因”一词时应该小心,因为我们一般不会意识到是妹妹的出生而导致哥哥成为问题儿童,但这种情况却经常发生。原因在于这个哥哥对妹妹出生这件事所持有的态度不正确。当然,这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物理学因果关系,因为我们绝不能宣称,一个孩子的行为之所以变坏与另一个孩子的出生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但我们可以说,落向地面的石头必然会以一定的方向和速度下落。而个体心理学所做的研究使我们有权宣布,在心理“下落”方面,严格意义上的因果关系并不起作用,而那些不时产生的大大小小的错误却在发挥作用。这些错误还会影响个体的未来成长。

毫无疑问,人的心理发展过程中会犯错误,而且这些错误与其导致的结果密切相关,从而产生了个体错误的行为或错误的人生取向。这种错误的根源在于心理目标的确定——因为心理目标的确定和判断密切相关,一旦涉及到判断,就存在犯错误的可能性。目标的确定在童年早期就开始了。通常来说,儿童在2~3岁就为自己确定了一个目标。这个目标总是在指引着他,激励他以自己的方式去追求。错误目标的确定通常缘于错误的判断。目标一旦确定就不会轻易改变,它会在不同程度上约束或控制儿童。儿童会以自己的行动落实目标,也会调整其自身生活,竭尽全力地追求和实现这个目标。

因此,儿童对事物的个体性的理解决定着他的成长,认识到这一点非常重要;儿童陷入新的困境时,他的行为常常会受制于自己已经形成的错误观念,认识到这一点同样也非常重要。正如我们所知道的,儿童获得印象的强度和方式,并不取决于客观的事实或情况(比如另一个孩子的出生),而取决于儿童看待和判断事实或情境的方式。这是反驳严格因果论的充分依据——客观的事实及其绝对的含义之间存在着必然的联系,但是,客观事实和对事实的错误看法之间绝对不存在这种必然联系。

我们的心理最为奇妙的地方是,决定我们行为方向的是我们对事实的看法,而不是事实本身。这种心理非常重要,因为对事实的看法是我们行动的基础,也是我们人格构建的基础。有一个经典的例子可以说明人的主观看法影响行动,那就是恺撒刚登陆埃及时发生的一个小故事。

当时恺撒踏上海岸时被绊了一下,摔倒在地。这在罗马士兵眼里是不祥之兆。如果不是聪明的恺撒兴奋地张开双臂激动地喊道:“你属于我了,非洲”,英勇无畏的罗马士兵肯定会掉头返回。

从中我们不难看出,现实自身的结构对我们行动所起的作用是微不足道的,现实对人的影响又受到我们结构化的和整合良好的人格的制约。大众心理和理性的关系也是如此:如果在一个对大众心理有利的环境中出现了人的健康的理性常识,这并不是说环境本身决定了大众心理或理性,而是体现了两者对环境自发的看法是一致的。通常,只有当错误的或荒谬的观点受到批判时,才会出现理性常识。

让我们再回到那个小男孩的故事中吧。我们可以想象,这个小男孩很快就会陷入困境。没有人会再喜欢他,因为他在学校没什么进步,依然我行我素,不断地去干扰别人,这就是他人格的完整表现。接下来他会怎么样呢?每当他骚扰别人时,他必然会受到惩罚。他会被记录在案,学校会向他父母寄送投诉信。如果还是屡教不改,学校就会建议父母把这个孩子带回去,理由是他显然不适应学校的生活。

对于这种解决方法,小男孩可能比任何人都开心。别的方法他都不会喜欢。他的行动模式的逻辑连贯性再次体现了他的态度。虽然这是一个错误的态度,但是,这个态度一旦形成,就不会轻易改变。他总想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这是他所犯的根本性的错误。倘若说他应该因犯错误而被惩罚,那么,他应该是因为这个错误(即想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而受到惩罚。因为这个错误,他总是不断地尝试让母亲以他为中心;因为这个错误,他俨然如一位君王,拥有绝对的权力长达8年之久,直到他突然被黜夺了王位。在他丧失自己的王冠之前,他只为妈妈而存在,他的妈妈也只为他而存在。后来他妹妹出生了,占据了他在家庭中的位置,因此,他拼命地想夺回自己的王位。这又是一个错误。不过,我们不得不承认,他的本性并不坏。只有当儿童面临毫无准备、又没有人指导的情况下,只有他独自挣扎着去应付的时候,这种恶劣的行为才会出现。我们在这里可以举个例子。一个只习惯别人把注意力集中在他自己身上的小孩,突然面临一个完全相反的情境:这个孩子开始上学,而学校里的老师对所有学生一视同仁。如果这个小孩要求教师给予更多的关注,他自然会惹怒老师。对于一个娇惯但一开始还不那么恶劣、也不是无可救药的儿童来说,这种情境实在是太危险了。人类对于环境因素是无法改变的,我们能做的只是学会适应它。一个人内心是否强大,取决于对新事物的适应和判断力。图中我们不难看出,当凯撒摔倒在地的时候,想到的不是自身是否受伤,而是如何将军心稳定。不管环境怎样,我们如果能够将自身的性格随着环境的转变而转变,这样我们无疑将会变得更为强大。

因此,这个案例中的小男孩的个人生活方式与学校所要求和期待的生活方式之间所发生的冲突我们很容易理解和解释。我们可以用图示来描述这种冲突,即如果我们用图来标示儿童人格的方向、目的与学校所追求的目的,我们会发现它们之间是不一致,甚至是相反的。儿童生活中的所有活动,都由其自身的目的所决定,他的整体人格不会让他偏离原有的目的,另一方面,学校则期望每一个孩子都能有正常的生活方式。两者之间的冲突就无法避免地产生了。但是,学校方面却忽视了这种情境之下的儿童心理,既没有体现出管理上的大度,也没有采取措施设法消除冲突的根源。

我们知道,这个小男孩的行为受这样一个动机制约:他希望母亲只关心他一个人,为他一个人服务。他的心里期望能够独占母亲。而学校对他的培养目标则完全相反:他必须独立完成自己的事。人们形象地称这种现象好比给一匹烈马的脖子套上一辆马车。儿童在面对这种情形的时候,自然不能最好地表现自己。如果我们了解了他当时的真实处境,就能给他多一些理解和支持。惩罚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只能加剧孩子对学校的厌恶感。如果他被学校开除,那他会感到正中下怀。他把自己置于他错误的感知陷阱中,觉得自己获得了胜利,可以真正地控制母亲;母亲必须重新为他效劳,这正是他所期望的。

如果明白了真实的情形,我们就不得不承认,对孩子类似这样的错误给予惩罚,几乎没有任何意义。例如孩子上学忘记带书本,他知道无论什么时候忘记了什么,他母亲都会为他操心,给予他关注。因此,这绝不是一个孤立的行为,而是其总体人格图式的一部分。如果我们明白,一个人人格的所有表现都是密切相关并形成一个整体的,那么,我们就会认识到这个小男孩的行为完全是与其生活方式保持一致的。孩子的行为与其人格保持一致这一事实也同时在逻辑上反驳了这样一种假设,即孩子无法胜任学校的任务是因为他智力迟钝。一个智力迟钝的人是无法一直按照自己的生活方式行事的。

这一案例还告诉我们,在一定程度上,所有人都与这个小男孩的处境相似。我们自己的生活方式以及对生活的理解从来不曾与社会传统完全保持一致。以前,我们曾把社会传统看作神圣不可侵犯的,现在我们已认识到,人类的社会制度和风俗,并没有什么神圣之处,也并不是亘古不变的。相反,它们总是处于不断的斗争和对抗之中。社会制度和习俗为了个体而存在,而不是反过来的。确实,个体的救赎存在于他的社会意识之中,但是,这并不是说,我们就可以强迫个体接受千篇一律的社会模式。

对个体和社会之间关系的思考是个体心理学的基础,同时,对学校和学校中难以适应的学生的处理有着特殊的意义。学校必须学会把儿童看作一个具有整体人格的个体,一块尚待雕琢的璞玉。学校还必须学会运用心理学的知识来对特定的行为进行评价和判断。学校不能把特定的行为看作一个孤立的音符,而是要把它看作整个乐章的组成部分,即整体人格的组成部分。第三章追求优越及其对教育的意义

除了人格的统一性外,人性另一个重要的心理事实是人们对优越感和成功的追求。这种追求与人的自卑感有着直接的关联。如果我们不感到自卑或自我感觉处于『下游』状态,我们就不会有超越当下的愿望。

除了人格的统一性外,人性另一个重要的心理事实是人们对优越感和成功的追求。这种追求与人的自卑感有着直接的关联。如果我们不感到自卑或自我感觉处于“下游”状态,我们就不会有超越当下的愿望。优越感与自卑感是同一心理现象的两个方面。在本章我们将会讨论追求优越及其对教育发展的意义。

首先,人们可能会问,追求优越感是否和我们的本能一样是与生俱来的。我们对这一问题的回答是,这是一个不大可能的设想。我们的确不认为追求优越是与生俱来的,但是我们必须承认,追求优越是需要一定的生物基础的,这种基础存在于胚胎之中,并具有一定的发展的可能性。

当然,我们知道人的活动局限于一定范围之内。对于某些能力,人是不可能达到的。例如,我们不可能拥有狗的嗅觉,我们的肉眼也不可能看到紫外线。不过我们拥有某些可能继续发展和培养的功能性能力。我们可以从这些能力的进一步发展中看到追求优越的生物学前提,也可以从中看到个体人格心理形成的源泉。

正如我们所知道的那样,在任何环境下儿童和成人都有这样一种追求优越的强烈冲动,并且这些冲动是无法避免的。人的本性无法忍受长期的屈从,被轻视的感觉、不安全感和自卑感总是会唤醒人们登攀最高一级目标的愿望,从而获得补偿,然后臻于完美。

实验表明,儿童的某些特征是环境作用的结果。在某种环境下,儿童感受到了自卑、脆弱和不安全后,这些感觉反过来又对儿童的心理产生影响。于是儿童下决心摆脱这种状态,努力达到更高的水平,以便获得一种平等甚至更加优越的地位。孩子这种向上的愿望越强烈,他就会将自己的目标定的越高,从而证明自己的力量。不过,这些目标常常又超出了人本身的能力界限。由于儿童小时候能够获得来自不同方面的支持和帮助,这便刺激了他们设想自己未来有可能成为一种类似上帝的人物。我们发现,他们本身也会被一种成为类似上帝这样的人物的想法所控制,而那些自我感觉特别脆弱的儿童身上也常常会发生这种现象。

在这里我们以一个心理问题严重的14岁男孩为例来说明上述情况。在我们让他回忆童年时,他说,他在6岁的时候因不会吹口哨而非常难过。不过,有一天当他走出房间时,他突然会吹了。当时他非常震惊,并真心相信这是上帝附身的结果。这个案例也清楚地表明,脆弱感和想象自己是上帝式的大人物之间存在着某种内在联系。

追求优越与一些明显的性格特征联系在一起。我们可以通过观察一个孩子对优越感的渴望来发掘他的全部野心。如果这种自我肯定的愿望太过强烈,那么他总会表现出一定的嫉妒心。这种类型的儿童很容易有这样的心理,他总是希望其竞争对手遭受某种厄运。他不仅怀有这种阴暗心理(这通常会引起神经方面的疾病),而且还会付诸行动,给对手制造伤害,甚至带有明显的犯罪特征。这样的孩子会通过造谣中伤、泄露隐私来诋毁同伴,从而抬高自己的身价,特别是有他人在场的时候。如果这种权力欲望太过强烈,他甚至会有报复心理。他们总是摆出一副好斗和挑衅的姿态,然后眼露凶光,有时会突然发怒,随时准备和想象中的对手搏斗。对于这些追求优越的孩子们来说,参加考试也是一件相当痛苦的事情,因为这会轻而易举地暴露他们的“价值”。

这个事实也表明,考试必须适应学生的心理特点。它对于每个学生而言绝不意味着都是相同的。我们经常会发现,考试对于有些学生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他们的脸色一会儿发白,一会儿发红,还说话结巴,身体颤抖,大脑似乎也是一片空白。在回答问题时,有些学生也只愿意与别人一起而不想单独回答,因为他害怕别人看着他。儿童追求优越的心理在游戏之中也同样有所表现。例如,在玩马车的游戏里,那些具有追求优越心理的儿童不愿意扮演马匹,而是想扮演车夫,成为领导者,决定马车的前进方向。如果他们不能担当这个领导(车夫)角色,他们就试图扰乱其他人的游戏,并以此为乐。此外,如果他们接二连三地受挫,并因此丧失了勇气,那么他们在面临新的情况时就会退缩,而不是勇往直前。

那些雄心勃勃、尚未放弃的儿童,则乐于参与各种能参与的竞争性游戏。不过,他们在遭受挫折时也会表现出恐慌和无所适从。我们可以从孩子喜欢的游戏、故事和历史人物中看出他们自我肯定的方向和程度。

如果我们进一步考察这些儿童追求优越的不同方向,就可以把它们分为不同种类。当然,这种区分不可能非常精确,因为儿童在追求优越方面差异太大,而我们主要是凭借儿童表现出来的那些行为来进行区分。

那些心理健康的儿童会把自己对优越感的追求转变为前进的动力。他们试图去取悦教师,并且注重自身的整洁,同时也遵守秩序,最终成为了一个正常的学生。不过,经验告诉我们,这样的儿童只占其中的一小部分。另一些孩子则总是想优于别人,并把这作为首要目标,表现出一种令人诧异的执着。这种优越感夹杂的雄心过重,但是这点通常会被忽略。因为我们习惯把雄心视为一种美德,并激励孩子作更多的努力。但这是错误的,因为过分的雄心会给孩子带来紧张心理,妨碍孩子的正常成长。短时间内孩子尚能承受,时间一长这种压力就太大了。因为这样一来,孩子会花太多的时间在书本上而忽视了其他活动。通常由于受膨胀雄心的驱使,他们对其他问题会采取回避的态度,总想在学校名列前茅。对于孩子这种成长方式,我们很难感到满意,因为儿童的身心不可能获得健康发展。大多数孩子在追求优越感时,最直接的方式就是通过考试分出优劣。但这并不是唯一的指标,往往对于某些个别的孩子来说,考试将变得特别艰难。他们表现出来的一般是紧张、流汗,神情呆滞……所以,考虑到每个孩子的心理特点都不一样,对于每个孩子的意义也不一样,这就让我们必须制作一套完善的考试机制,以便符合每一个孩子的心理特点。

这类儿童把他们生命的目标仅仅局限于超越别人,甚至根据这个来安排他们的生活,这对他们的正常发展可以说十分不利。这个时候,我们需要时不时地提醒他们不要在书本上花费太多的时间,要经常出去走动,呼吸新鲜空气,多与同伴们玩耍。

此外,还会出现同一个班级里两个同学暗中较劲的情况。如果有机会对此进行仔细观察,我们就会发现,这两个相互较劲的儿童会形成一些令人不太喜欢的性格特征。他们会表现出妒忌的性格,而独立和谐的人格则不会有这种品质。他们看到别的孩子获得成功,会感到非常恼怒,甚至当其他人处于领先位置的时候他们就开始有头疼、胃疼之类的毛病;当其他的孩子受到表扬时,他们会愤怒地走开。当然,他们也从不会去称赞别人。这种妒忌充分反映出这类孩子的雄心过重。

这种类型的孩子和玩伴不能友好相处。因为在玩游戏时,他总想扮演领导者的角色,也不愿意去遵守相应的游戏规则。这样做的结果就是他们在集体活动中无法体会到乐趣。他们以高傲的态度对待同班同学,跟同学的任何接触都令他们感到不愉快。因为在他们看来,跟同学接触越多,他们的地位就越不安全。这种类型的儿童对自己从来没有信心。当他们感到自己处于不安全的环境中时,极易方寸大乱。信心越不足,雄心越重,压力就越大,以至于无法承受。在学校里,经常会发现同学之间互相竞争较劲,严重的甚至会引发妒忌的心理,这就对孩子的性格产生了不良的因素。因为嫉妒心理作用,常常会引发一些不和谐的现象,比如图中大家都在为某同学庆祝获得奖状,而此时却有一个同学闷声不响的向教室外走去。一旦嫉妒心加重,他将变得暴躁,与同学之间的相处变得艰难。

如果我们掌握了绝对真理,掌握了可以使儿童免遭困难的完美方法,也许就不会有问题儿童了。既然我们无法拥有这样的完美方法,我们也无法为儿童创建理想的学习环境,那么对这些孩子“有害的期望”就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这些孩子遇到困难的感受与那些拥有健康期望的儿童完全不同(我们这里所说的困难是指不可避免的困难。一方面是因为我们的教育方法并不适合每个儿童,需要不断地改进;另一方面是因为过分的雄心会使儿童丧失信心)。那些有雄心的孩子会丧失面对困难和解决问题的勇气,而勇气却是解决困难所必需的。

雄心过大的儿童只关心最终的结果,即人们承认他们的成绩。如果没有别人的承认,他们自己就没办法感到满足。众所周知,问题出现时,保持心理平衡要比认真着手解决问题更加重要。一个只关心结果、雄心过大的儿童是认识不到这一点的。他认为,没有别人的认可和崇拜,他就没法活下去。这种心理依赖和过于看重别人评价的儿童,不在少数。

我们可以从那些天生有器官缺陷的儿童身上看到,不对自身价值问题丧失平衡感是多么重要。许多儿童身体的左半部要比右半部发育得好,人们很少知道这一点。在我们这个右撇子的文化中,左撇子儿童遇到了很多困难。我们会发现,左撇子儿童在书写、阅读和绘画方面遇到特别多的困难,在双手的运用方面显得十分笨拙,他们似乎有“两只左手”。我们需要借助一定的方法来确定儿童是左撇子,还是右撇子。一个简单但不完全的办法是要求儿童双手交叉,左撇子儿童会把左大拇指放在右大拇指上面。我们会惊奇地发现,竟然有这么多人是天生的左撇子,而他们自己竟然完全不知道。

如果我们对大量左撇子儿童的生活史加以研究,就会发现这样一些事实:这些儿童常常都被视为笨拙(在我们这个以右手为主的世界中并不新奇)。要体会这其中的情形,我们只需想象一下习惯靠右道行驶的我们在一个左道行驶的城市(如在英国或阿根廷)试图开车穿越街道时内心的慌乱。如果家庭其他所有成员都是右撇子的话,他的左撇子不仅给他自己的生活带来麻烦,也干扰了家人的生活;在学校学习写字时,他在这方面的能力也比平均水平要低。因为没有人理解其中的真正原因,所以他经常被斥责、受惩罚、得分低。在这种情况下,左撇子儿童只能把这理解为他在某些方面比别人要差。他会感觉被贬损和蔑视,感到没能力与别人竞争。他在家里同样会因笨拙而受到斥责,这就更加重了他的自卑感。

当然,左撇子儿童不会因此一蹶不振。但是,我们会看到许多儿童在类似的情形下就不再努力。他们不清楚自己真实的处境,也没有人向他们解释如何去克服这些困难,因而这会使他继续尝试掌控自己处境的努力变得相当难。许多人字迹潦草甚至难以辨认,其实也可以归于上述原因,而他们也从未充分地训练过自己的右手。事实上,这方面的困难是可以克服的。在许多一流的艺术家、画家和雕塑家当中,很多人是天生的左撇子。他们通过强化训练,获得了善用右手的能力。

有一种迷信说法认为,天生的左撇子如果通过后天的训练来使用右手,就会说话结巴。其实,这可能是由于左撇子儿童有时面临的困难太大,以致于丧失了说话的勇气。这也是为什么心理有问题的人(如神经症患者、自杀者、罪犯、性变态者等)中有很多是左撇子。但另一方面,我们也经常会看到,那些克服了左撇子困难的人也可以取得成就,这种情况经常出现在艺术领域。

左撇子特征告诉我们,我们应该努力增加孩子面对困难的信心和勇气,否则我们就无法判断孩子的能力和潜力。如果我们鼓励他们,他们也许就会取得更多更大的成就。如果我们吓唬他们甚至夺走他们对美好未来的希望,即便他们能够继续生活下去,但也不是我们所期待的那种结果了。

怀有过度雄心的孩子之所以处境艰难,是因为人们常常以外在的成功来评判他们,而不是根据他们克服困难的能力来评价他们。在当前社会,人们关注更多的是可见的成就,而不看重全面彻底的教育。我们知道,那种不经努力获得的成功是很容易消逝的。因此,训练孩子野心勃勃并没有什么好处。相反,培养孩子的勇敢、坚忍和自信却尤为重要,要让他们认识到,面对挫折不能气馁,也不能丧失勇气,而是要把挫折当作一个新的问题去解决。当然,如果教师能够准确地判断孩子在某个领域的努力是否有希望,那么这对于孩子的成长和发展就更加有利了。左撇子的儿童大多数是天生的,在一些行为举止中体现得会格外明显。比如图中双手背后交叉的儿童,习惯性地将左手大拇指摆放在右手大拇指上。这种现象可能连他们自己都没有在意,而往往左撇子儿童中,出现这种现象的,基本可以断言此儿童乃天生的左撇子。

孩子对优越感的追求会体现在他的某一个性格方面。这些孩子对优越感的追求最初只是表现为争强好胜,不过,超越那些已经远远走在了前面的孩子似乎是不可能了,那些争强好胜的人最终会放弃尝试。

许多教师采取非常严厉的措施,或者给那些在他们看来没有表现出足够雄心的学生较低的分数,并希望以此来唤醒他们。如果这些孩子仍然还有勇气的话,这种方法倒也可能短期内奏效。不过,它不适宜普遍使用。那些学习成绩已经跌近警戒线的孩子会被这种方法弄得完全乱了方寸,甚至因此陷入明显的愚笨状态。

但是,要是我们能以关心和理解的态度来对待这些孩子,他们就会表现出一些我们意想不到的能力。以这种方式转变过来的孩子通常会表现出更大的雄心,其原因很简单:他们非常害怕再回到原来的状态。过去的无所作为成为他们的警示信号,不断地鞭策着他们继续前进。以至于在后来的生活中,他们中的许多人就如同着了魔似的,完全变了个样子;他们夜以继日,饱尝过度工作之苦,却还认为自己做得不够。

个体心理学的基本思想是个体的人格(包括成人和儿童)是一个统一体,这种人格的行为表现和个体逐渐形成的行为模式是保持一致的。以此为依据,上面的一切就变得清晰了。脱离行为者的人格来判断他的某一行为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因为每个行为都可以从不同方面来解释。如果我们把学生的一种特定行为——比如上学拖延——理解为他对学校布置的任务作出的难以避免的反应,那么,对这个具体行为进行判断的确定性就不存在了。孩子的这种反应只是意味着他不想上学,也不想努力完成学校的任务。实际上,他会想尽办法不遵从学校的要求。

从这种观点出发,我们就可以理解所谓的“坏”孩子了。他们之所以不想上学,是因为他们追求优越的心理非但没有成功地转化为学校的要求,反而对学校的要求有所抗拒。于是,他表现出一系列相应的行为特征,逐渐陷入不可救药的地步。他越来越乐于当一名小丑,捣蛋戏谑、引人发笑。甚至有时候还会招惹同学、旷课逃学、与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打成一片。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我们不仅掌控着学生的命运,还决定着他们未来的发展。学校教育对个体的未来生活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为学校教育处于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之间,它有可能矫正孩子在家庭教育中受到的不良影响,也有责任为他们适应社会生活提前作好准备,以确保他们在社会这个大乐队中和谐地演奏好自己的乐章。

从历史的角度来考察学校的作用,我们就会发现,学校总是试图按照各个时代的社会理想来教育和塑造个体。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学校曾经先后为贵族、教士、资产阶级(即中产阶级)和平民服务,也总是依照特定时代的标准来教育儿童。今天,为适应变化了的社会理想,学校也必须作出相应的改变。因此,如果当今社会里一个理想的人是独立、能够自我控制和勇敢的人,那么学校就必须作出相应调整,培养与这种理想相符合的人。

换句话说,学校不能把自身视为教育的目的。学校必须明白,它是在为社会而不是在为自己培育学生。因此学校不应该忽视任何一个学生。也许这些学生追求优越感的心理并不比那些正常的儿童弱,他们只不过把注意力转移到其他不需要太多努力的事情上去了。他们相信这些事情更容易获得成功(这可能是因为他们以前曾无意识地在这些领域进行过探索并获得过成功)。也许他们不能在数学上取得优异成绩,但他们可以成为运动场上的健将。因此,教师千万不要忽视这些孩子的成绩,而是要把这些成绩当作教育的突破口,鼓励学生在各个领域追求成功。如果教师一开始就从孩子的长处出发,鼓励并相信他们可以取得成绩,那么教师的任务就轻松很多。这就像是把孩子从一个硕果累累的果园引入到另一个硕果累累的果园。因此,既然所有孩子(智障儿童除外)都具备取得成功的能力,那么学校要做的仅仅是克服各种人为设置的障碍。而这些障碍的出现主要是因为学校把抽象的学业成绩作为评判标准。当然,从学生方面来看,这些障碍还反映出学生缺乏自信,因此他们对优越感的追求便偏离了对社会有益的活动。因为在这些对社会有益的活动中,他们无法获得他们孜孜以求的优越感。

在这种情况下,儿童会如何反应呢?他们会想到逃避。我们经常会发现,这些孩子会做出一些特别的行为(如顽固和无礼),这些行为自然不会赢得教师的赞扬,但是却可以吸引教师的注意力以及其他孩子的崇拜。因此他们会把自己视为了不起的英雄人物,从而获得他们的优越感。

这些心理表现和偏离规范的行为是在学校中暴露出来的。它们的根源其实并不全部在学校。从积极的方面来说,学校对这些问题负有教育的义务;从消极的方面来说,学校仅仅是孩子家庭教育弊端暴露的场所而已。

一个称职的教师会在小孩入学的第一天就敏锐地观察到很多东西。因为很多儿童会立马暴露出被溺爱的特征,他们觉得新环境(学校)带给他们的是痛苦。这种孩子没有与人打交道的经验,他们不愿或不能获得友谊。孩子在入学之前最好已经拥有一些如何与人交往的知识,比方说他不能只依赖一个人,而把其他人排斥在外。

对于这些在家中被过分溺爱的孩子,我们不能期望他们马上就能专心于学校的学习。事实上,他们心中没有“学校意识”,他们愿意待在家里而不愿上学。当然他们厌恶上学的迹象是很容易被发现的。例如,每天上学之前父母哄劝他们起床,催促他们吃早饭的时候,他们总是会磨磨蹭蹭。

这种情况的矫正同解决左撇子的问题一样:我们必须给他们足够的时间去学习和改正。如果他们上学迟到,我们不能惩罚他们,因为这只能使他们更加不喜欢学校,更加认定他们不属于学校。强迫他们上学,他们会寻找其他方法来应对,并且这些方法只是为了逃避困难,而不是面对和解决困难。我们可以从孩子的每个动作中看出他是否厌恶学习。如果我们看到一个孩子经常忘记或丢失书本,我们完全可以肯定,他在学校并不如意。

进一步考察我们会发现,这些孩子对获得最微小的学业成功都不抱希望。这种自我低估的责任并不只在他们自己,周围的环境对他们走入这条错误的道路也起着作用。家人在发怒的时候可能会预言他们前景暗淡,甚至骂他们愚笨。他们在学校的经历也似乎在证实这些“预言”,而他们自身也缺乏纠正这种错误看法的判断分析能力,以致于他们在作出努力之前就已经放弃了。他们把这看作不可跨越的障碍,并把它们视为自己无能的证据。

错误一旦发生,矫正的可能性就很小。虽然这些儿童作出了努力却还是落后,他们很快就会放弃努力,并转向寻找各种借口来解释他们旷课的原因。旷课,通常被视为一件非常严重和非常危险的劣行,是要受到严厉责罚的。于是,孩子会认为自己是被迫才使用计策来蒙骗父母和老师。他们会伪造家长签字,篡改成绩单,向家里编造一系列他们在校的谎言,而实际上他们已经逃学好长一段时间了。因为逃学,他们追求优越的心理也不可能得到满足。这就驱使他们采取更激烈的行动,如违法行动,来追求优越感。这样一来,他们一个错误接着一个错误地向前,最终走向了犯罪。

我们发现,一个有犯罪倾向的孩子同时也会极端地自负。这种自负和野心有着相同的根源,它迫使这种孩子不断以某种方式来凸显自己。当他们不能在生活中的积极方面寻得一席之地的时候,就会转向生活中的消极方面。

从事与教育有关的工作者都熟悉这样一个值得关注的事实,即我们经常会在教师、神父、医生和律师的家里发现败坏和任性的孩子。这种情况不仅在职业声望不高的教育者家庭中发生,也会在那些我们认为是重要人物的家庭中发生。尽管他们拥有较高的职业权威,不过,他们似乎没有能力为自己的家带来和平的秩序。对于这种现象的解释是,在所有类似家庭中,某些重要的观点不是被忽视了,就是完全没有被理解。其中部分的原因是这些作为教育者的父母借助他们自以为是的权威把一些严格的规定强加给他们的家庭。他们非常严厉地要求自己的孩子,威胁到孩子的独立,甚至剥夺了他们的独立。他们似乎唤起了孩子身上的反抗情绪,唤起了孩子对记忆中责罚的报复。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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