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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2-22 23:0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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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菲茨杰拉德

出版社:浙江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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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茨杰拉德作品全集:崩溃

菲茨杰拉德作品全集:崩溃试读:

对经典的呼唤——《菲茨杰拉德全集》总序

吴建国一 引言“经典”(canon)一词,源自希腊文kanon,原为用于丈量的芦苇秆,后来其意义延伸,表示尺度,并逐渐演化为专指经书、典籍和律法的术语。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经典开始进入文学、绘画、音乐等范畴,成为所有重要的著作和文艺作品的指称。如今人们所说的文学经典,一般指得到读者大众和批评家公认的重要作家和作品。

文学经典的形成(canonization),始于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提出的对文学原理以及史诗和悲剧的界定。由于文学经典边界模糊,不确定因素颇多,随着时代的发展,会不断有新的优秀作家和作品纳入其中,已被认定为经典的作家和作品则永远会受到时代的挑战,有些会逐渐销声匿迹,有些则会被重新发现并正名为经典。二十世纪后半叶以来,尤其在文化多元化的氛围下,人们对文学经典和对“入典”标准的质疑,已成为批评界热衷讨论的重要话题。事实上,文学经典的形成往往会经历一个复杂而又漫长的过程,会受到特定时代的意识形态、文化模式、读者情感诉求等诸多因素的介入和影响,“一部作品或一个作家能否真正成为经典,需要经历起码一个世纪的时间考验”[1]。美国小说家F.司各特·菲茨杰拉德(Francis Scott Key Fitzgerald,1896~1940)的批评接受史,便在一定程度上印证了这一界说。“在美国现代小说家中,司各特·菲茨杰拉德是排在福克纳和海明威之后的第三号人物。”[2]然而大半个世纪以来,菲茨杰拉德的文学声誉却经历了一个从当初蜚声文坛,到渐趋湮没,到东山再起,直至走向巅峰的演变过程。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美国文坛掀起的“菲茨杰拉德复兴”(Fitzgerald Revival),终于将他稳稳推上了经典作家的高位。他的长篇小说《人间天堂》(This Side of Paradise,1920)、《漂亮冤家》(The Beautiful and Damned,1922)、《了不起的盖茨比》(The Great Gatsby,1925)、《夜色温柔》(Tender Is the Night,1934)和《末代大亨》(The Last Tycoon,1941),以及他的四部短篇小说集:《新潮女郎与哲学家》(Flappers and Philosophers,1920)、《爵士乐时代的故事》(Tales of the Jazz Age,1922)、《所有悲伤的年轻人》(All the Sad Young Men,1926)和《清晨起床号》(Taps at Reveille,1935),已被列入文学经典之列。如今,人们已不再怀疑,菲茨杰拉德是二十世纪世界文坛上的一位杰出的社会编年史家和文学艺术家。

回望菲茨杰拉德在我国的批评接受史的发展走向,我们不难看出,这位在美国极负盛名的小说家,在我国却经历了一个从全盘否定,到谨慎接受,再到充分肯定的曲折过程,这其中所包含的诸多错综复杂的原因,值得我们认真分析和反思,从中找出经验或教训,供后人记取。二 被“误读、曲解”的一代文豪

如果我们以美国文学评论家M.H.艾布拉姆斯所提出的“文学四要素”,即世界、作家、作品、读者,及其所构成的关系作为参照,来考量文学作品的接受状况,即可看出,实用主义文学观在中外文学史上长期占据着主导地位。实用主义文学观强调的是作品与读者之间的效用关系,即作品应当是达到某种目的的手段,从事某种事情的工具,并以作品能否达到既定目的作为判断其价值的标准,即所谓文学的功能应当是“寓教于乐,既劝谕读者,又使他喜欢,才能符合众望”[3]。各文化群体对外族文学作品的取舍和译介也概莫能外。我国对美国现当代文学的译介已有百年历史。自“五四运动”以降,尤其在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就已有不少作品被翻译成中文出版,如杰克·伦敦、德莱塞、马尔兹、萨洛扬、刘易斯、海明威、斯坦贝克等作家,都是我国读者较熟悉的名字,他们的作品曾对我国新文化运动的开展和民族救亡斗争起过一定的促进作用。然而菲茨杰拉德却一直未能引起我国学人的注意,菲茨杰拉德的作品在那战火纷飞的岁月里也未能在中国找到合适的市场。从总体上说,在新中国成立以前,菲茨杰拉德的作品在我国几乎没有译介,这位作家的名字在我国读者中较为陌生。

五十年代初,刚刚摆脱了连年战祸的新中国百废待兴,恢复经济建设、重整社会秩序是这一年代的主调,对美国现代文学的译介和研究则相对较为迟缓。但是,在不少有识之士的努力下,我国在五十年代中、后期和六十年代初期在美国现代文学研究方面仍取得过突破性的成绩。然而受当时主流文化的影响和历史条件的制约,菲茨杰拉德在中国受到的依旧还是冷遇。虽有不少通晓美国文学的专家、教授开始关注这位作家,但尚无评介文章出现,他的作品也没有正式出版的中文译本,他的代表作《了不起的盖茨比》甚至被称为“下流的坏书”。著名学者巫宁坤由于将他从美国带回中国的英文版《了不起的盖茨比》借给学生,竟受到了严厉批判,并背上“腐蚀新中国青年”的黑锅近30年。菲茨杰拉德当年在我国的接受状况由此可见。

1966年至1977年这10余年间,我国对美国现代文学的译介和研究基本处于停顿状态。1978年后,美国文学中的一些重要作品开始重返我国学界。但及至七十年代末,菲茨杰拉德的作品在中国大陆仍无中文译本,他的文学声誉在我国仍很低迷。受“极左”思想的束缚,我国学术界对这位作家依然持批判、否定的态度,他的作品在一定程度上被误读、曲解了。例如,在一部颇具权威性的学术专著中,就有如下这段评述:

……二十年代文艺作品日趋商业化和市侩化,当时的畅销书有费茨杰拉德的小说《爵士乐时代的故事》(1922年出版),内容是宣扬资本家的嗜酒、狂赌和色情生活,他的另一作品《伟大的盖茨比》(1925年出版),把这个秘密酒贩投机商吹捧成英雄人物,加以颂扬。费茨杰拉德是二十年代垄断资本御用的文艺作者的典型代表,是美化美国“繁荣”时期大资本家罪恶勾当的吹鼓手。及至1929年严重经济危机爆发,使美国经济的“永久繁荣”落了空,也暴露了菲茨杰拉德的丑恶灵魂。[4]

这一评说在当时的中国学界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客观地说,在那个非常时期,人们或许也只能以这种方式来点明菲茨杰拉德“资产阶级文艺作者典型代表”的身份,姑且先简略介绍一下他的代表作和“畅销书”。至于这位作家本身以及他的作品所包含的思想性和艺术性,只好留待后人去分析和评说。这其中的缘由与苦衷是十分微妙的。在30多年以后的今天来看,这种现象自是荒诞无稽,但我们仍能感觉到当年意识形态领域里的“非常政治”对学术界的严重干预和影响。三 对经典的呼唤

法国启蒙主义思想家德尼·狄德罗曾说:“任何一个民族总有些偏见有待抛弃,有些弊病有待革除,有些可笑的事情有待排斥,并且需要适合于他们的戏剧。假使政府在准备修改某项法律或者取缔某项习俗的时候善于利用戏剧,那将是多么有效的移风易俗的手段啊!”[5]

1978年后,在“洋为中用”思想的指导下,我国文艺理论界卓有见识的学者们认真审视了过去几十年我国在外国文学批评领域的得失,详细制定了今后的研究计划、路径和方法,使我国的外国文学研究得以迅速而健康地开展起来。在此同时,我国学界对菲茨杰拉德的评价也已有所转变。一些学者撇开仍很敏感的政治话题和过去已形成的定论,以新的视角对菲茨杰拉德的创作思想和艺术特色进行了实事求是的讨论和分析,其中最值得关注的是董衡巽的观点和研究方法。早在学术研究刚刚开始复苏的1979年初,董衡巽就指出:“外国现代资产阶级文学,像外国古典文学一样,有它的价值,有它的思想意义。不过,我认为除了这两条,还应该承认它在艺术上的成就。我们所说的思想是通过一定的艺术形式表现出来的思想;我们所说的艺术是指包含一定思想内容的艺术。它们难能分家。”“评价外国文学,最好两头都能照顾到,既分析思想内容,又顾及艺术特征……”[6]董衡巽分析了菲茨杰拉德的创作思想和文体风格,第一次为这位美国作家在中国大陆恢复了他应有的声誉和地位:

一位作家之所以不会被读者忘记,是因为他有自己的特色。

如果说他在思想上没有告诉我们新的东西,艺术形式沿用老一套,那么他凭了什么活在读者的记忆中呢?菲茨杰拉德的作品不多,可是当代美国人喜欢读,他的代表作《了不起的盖茨比》已经成了一部现代文学名著。人们通过他的作品重温美国绚丽奢侈的二十年代,那种千金一掷的挥霍、半文不值的爱情,那种渴望富裕生活却又幻灭的心情,清醒了又无路可走的悲哀……引起读者的共鸣。今天的美国,贫富的鸿沟依然存在,凡是存在贫富悬殊的地方,“富裕梦”总是有人做的,但是,幻灭恰似梦的影子,永远伴随着做梦的人们。菲茨杰拉德去世将近40年,他的作品在美国还是那么走红,除了这个思想上的原因,他那优美而奇特的文体也是美国读者不能忘怀的一个因素。[7]

可以这样说,在菲茨杰拉德研究中,我国最具权威的学者当数董衡巽。他是中国大陆研究和介绍这位美国作家的第一人。他的观点、研究思路,以及他的若干专论,对我国的菲茨杰拉德研究具有重要而深刻的影响。

1983年,由巫宁坤翻译的《了不起的盖茨比》正式出版,与菲茨杰拉德的八篇短篇小说一同收录在《菲茨杰拉德小说选》里。这是中国大陆首次正式出版的这位美国小说家的中文译本,是上海译文出版社推出的“二十世纪外国文学丛书”的一种,为我国的美国现代文学研究填补了一项空白,使我国读者对这位“迷惘的一代”的代表作家有了直接的感性认识。巫宁坤在译本“前言”里高度评价了菲茨杰拉德的艺术成就和他的作品所包含的思想意义,称他是“二十世纪最重要的美国小说家之一”。[8]

1986年出版的《美国文学简史》,是一部具有开创意义的史学著作。董衡巽在这部专著中第一次向我国读者全面评述了菲茨杰拉德的文学生涯、创作思想和艺术特色,同时也阐明了对这位作家展开研究的意义所在。从此,我国对菲茨杰拉德的译介和研究正式拉开了序幕。

在整个八十年代期间,我国正式发表的专题评论菲茨杰拉德的文章并不多,且大都集中在《了不起的盖茨比》上,但我国学者已从他的作品中发现了远比他所描绘的那个年代更为重要的价值,认为他既是战后美国年轻一代的典型代表,又是“喧腾的二十年代”的批判者。他的创作标志着十九世纪浪漫主义传统向二十世纪现代主义文学的过渡,他的《了不起的盖茨比》是为“美国梦想”和“爵士乐时代”奏起的一首无尽的挽歌。“他是美国小说家中最精湛的艺术家。他的最佳作品在内容上体现了高度的精确性,在语言上表现了高度的简练性。”[9]在这一时期,我国出版的各类美国文学教材,也使菲茨杰拉德走进了高校课堂,并成为不少院校的学位课程。至八十年代后期,全国已有近10篇以菲茨杰拉德为研究对象的硕士学位论文,如刘欣的《菲茨杰拉德〈人间天堂〉及〈了不起的盖茨比〉中对幻想破失与灭败的社会批评》(1986)、左晓岚的《论〈了不起的盖茨比〉中象征手法的作用》(1989)等。这充分表明,这位作家开始已引起我国学人的高度关注。

及至九十年代末,菲茨杰拉德在我国的接受状况已大有改观。最为明显的例证是,《了不起的盖茨比》在中国大陆出版了8种中文译本和两种中文注释或中英文对照本;《夜色温柔》有5种中文译本。除此之外,还有3本“菲茨杰拉德短篇小说选”译本问世。我国学者在这10余年间发表的专论菲茨杰拉德的文章在数目上也有明显增加。我国在这一时期出版的美国文学专著,如王长荣的《现代美国小说史》(1992)、常耀信的《美国文学史》(1995)、史志康的《美国文学背景概观》(1998)等,也都对菲茨杰拉德予以了高度的肯定。杨仁敬在《二十世纪美国文学史》中指出:“菲茨杰拉德的作品,作为‘荒原时代’的历史记录,今天已显得越来越重要了。”[10]这是我国学界在沉寂多年之后对这位经典作家的呼唤。四 关于菲茨杰拉德作品的译介与研究

1.关于《了不起的盖茨比》。至七十年代初,台湾已有4种中文译本。由于种种原因,这些译本很少为大陆读者所知。1982年,我国首次出版了这部小说的注释本《灯绿梦渺》。注释者在此书“前言”中说:“书名有译《伟大的盖茨比》者,似乎失之平淡;有译《大亨小传》者,但实非传记体,盖茨比也算不得大亨。仔细读来,盖茨比的经历颇富传奇性,小说情节又类‘言情’,作者用意当在批判,注释者姑译为《灯绿梦渺》。”[11]注释者还指出了作者独具匠心的象征手法的运用:“绿色实为盖茨比毕生梦想的象征。绿色代表生机,绿色使人欢快,绿色又是万能的美元钞票的颜色。出身农家的盖茨比抵抗不住财富和美色的诱惑,走上了一条典型的美国式的奋斗道路。黛西则象征着财富和美色的结合。此种象征手法书中屡见不鲜……但其着力点不在机械地比附,而在气氛的烘托……书尾处的安慰激励之词亦不能稍减其渺茫之感。盖茨比凄凉的下场是美国生活的悲剧。”[12]在评价这部小说的语言特色时,注释者说:

作者遣词造句朴素真挚,极少十九世纪小说中的冗长繁缛,也没有当时已萌芽的现代主义的奇奥艰深。可是他行文并不单调平直。他时而后退三步,描绘中夹着若隐若出的讽刺和淡淡的幽默;他时而又置身其中,情不自禁地激昂动情;他时而又诗意盎然,不乏华丽之词,是浪漫气质的自然流露。[13]

注释者还将此书与中国古典名著《红楼梦》作了比较,认为:“这本书决不仅是‘负心女子痴情汉’的恋爱悲剧。从中读者可以触摸到美国社会生活的脉搏,可以看到美国一个历史阶段的文艺画卷。”[14]这些话语足见注释者的慧眼识金和对这部小说的喜爱。他的观点也代表着我国读者对这位美国作家的接受态度。

巫宁坤也在《了不起的盖茨比》“译后记”中指出:

菲氏并不是一个旁观的历史家。他纵情参与了“爵士乐时代”的酒食征逐,也完全融化在自己的作品之中。正因为如此,他才能栩栩如生地重现那个时代的社会风貌、生活气息和感情节奏。但更重要的是,在沉湎其中的同时,他又能冷眼旁观,体味“灯火阑珊,酒醒人散”的怅惘,用严峻的道德标准衡量一切,用凄婉的笔调抒写战后“迷惘的一代”对于“美国梦”感到幻灭的悲哀。不妨说,《了不起的盖茨比》是“爵士乐时代”的一曲挽歌,一个与德菜塞的代表作异曲同工的美国的悲剧。[15]

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我国学者对这部经典之作的叙事艺术和文本结构的挖掘也在深化。例如,程爱民认为:“从叙述的角度看,叙述者尼克的故事似乎是条主线,从头至尾时隐时现地贯穿于整个小说;而盖茨比的故事只是尼克的故事的一部分。但从故事的内容和重心来看,盖茨比的故事实际上才是小说的主体。如果采用‘红花绿叶’比喻的话,那盖茨比的故事毫无疑问是红花,尼克的故事只是扶衬的绿叶。因此,小说的叙述主线只是作为一个背景,一个舞台,实际上演的是盖茨比的‘戏’。这种叙述手法的安排及产生的艺术效果是颇具匠心的。”“这部作品并不局限在使用单一视角上……小说不时地变换叙述视角和叙述者,有时还采用视角越界等手段,使得叙述呈多元化展开。不同的侧面展示组合在一起,仿佛不同镜头的变换,构成了一幅反映盖茨比故事的立体图像。”[16]程爱民还分析了菲茨杰拉德与亨利·詹姆斯之间在叙述者和人物设计上的相同和不同之处:“菲茨杰拉德的独特或高明之处,就在于他创造了尼克这个‘一半在故事里、一半在故事外’的存在,并利用这一人物的特殊位置把(作者自己的)两种不同的看法统一在了《大人物盖茨比》这部作品之中……起到了传统的第一人称叙述或第三人称全知叙述均不能起到的作用,产生了独特的艺术效果。”[17]

时至今日,我国已出版50余种《了不起的盖茨比》的中译本(包括台湾地区)。我国研究者在各类学术刊物上发表的专论《了不起的盖茨比》的文章已达130余篇;以这部作品为研究对象的硕士和博士学位论文有40余篇。由此可见我国读书界对这部经典作品的接受程度和研究的深度。

2.关于《夜色温柔》。《夜色温柔》是一部“令人越读越感到趣味无穷的小说”(海明威语)[18],但中文译本1987年才在中国大陆首次出现,然而我国学者对这部曾经受到冷遇的作品的艺术构造和思想意义的解读却颇有独到之处。王宁等认为:“若是将小说的结构与福克纳的《喧哗与骚动》以及乔伊斯的《尤利西斯》的结构相比,我们便不难发现,《夜色温柔》仍是一部以现实主义传统手法为主的小说,远没有前两位意识流大师那样走极端。因此,若想从结构上来贬低这部小说的重大价值,看来是难以令人接受的。”[19]

陈正发等在论及这部作品错综复杂的叙事结构时也指出:“我们完全可以把它看作是作者颇具匠心的艺术处理……菲茨杰拉德善于在叙述中一而再、再而三地中断,或是场面骤然更替,而内中又有逻辑上的必然联系。这样读者便可渐渐不受作者的主观影响,化被动为主动,独自对作品做出自己的阐释。”[20]

不管这些评论是否准确,都足以表明,我国学者对这部作品已有自己的认识和理解,并在学术上开始逐渐走向了成熟。

继《了不起的盖茨比》后,《夜色温柔》也引起了我国读者浓厚的兴味。如今,《夜色温柔》在我国已有16种中文译本(包括台湾地区);从不同角度探讨这部作品的专题研究论文有30余篇,以这部作品为研究对象的硕士和博士学位论文近20篇。目前,我国学者对这部作品的研究仍在不断深入。

3.关于菲茨杰拉德的短篇小说。九十年代后期是我国菲茨杰拉德译介和研究规模空前的时期。在这一时期,我国出版了3部《菲茨杰拉德短篇小说选》的中文译本,他的160多篇短篇小说中,有23篇被翻译成中文正式出版。不少研究者认为,他的短篇小说“情节生动,用词遣句流畅舒展,字里行间充满诗情画意,艺术感极强……塑造和记录了生活在已逝去的那个特定时间和特定空间里的一批特定的人物……弥漫着一种梦幻色彩,充满敏感和颖悟,令读者不得不紧张地同他一起去品味和感受人生与世界。”[21]他“是美国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最具代表性的作家”,[22]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美国主要短篇小说家”,“他的作品在风格上与欧·亨利很接近”,“会使人想起克莱恩的嘲讽手法和藏而不露的用语技巧,”如“《重访巴比伦》的叙事技巧可说是天衣无缝,炉火纯青,思想上也很有深度。这使它成为传世之作。”[23]

时至今日,菲茨杰拉德的四部短篇小说集已有三部被译成中文,尽管受各种条件所限,目前的研究尚不够深入,评价的方法和观点仍可进一步商榷,我国学人对他的短篇小说的阅读和研究兴趣正在与日俱增。五 “回声嘹亮”“文学作品并不是对于每一个时代的每一个观察者都以同一种面貌出现的自在的客体,并不是一座自言自语地宣告其超时代性质的纪念碑,而像一部乐谱,时刻等待着阅读活动中产生的、不断变化的反映。只有阅读活动才能将作品从死的语言中拯救出来,并赋予它现实生命。”“文学作品的历史生命力没有接受者能动的参与是不能想象的。”[24]

纵观我国对菲茨杰拉德的批评接受史,我们可以看出,我国对这位美国小说家的译介和研究相对较晚,真正意义上的研究高潮期出现在本世纪以来这10余年间,以《菲茨杰拉德研究》(2002)为标志。据文献检索,仅在近10年来,《了不起的盖茨比》在我国就有42种风格各异的中译本,《夜色温柔》有15种中译本,《人间天堂》有4种中译本,《漂亮冤家》有4种中译本,各类短篇小说集有18种;我国学者发表的各类学术论文有241篇,硕士和博士学位论文72篇。在近10年出版的美国文学论著中,如王守仁等的《新编美国文学史》(2002)、虞建华等的《美国文学的第二次繁荣》(2004)等,都以较大篇幅评述了菲茨杰拉德的文学生涯,分析了他的创作思想和艺术成就,并肯定了“菲茨杰拉德和海明威作为青年文化的文化英雄的历史地位”[25]。这位小说家如今已受到我国越来越多的读者的喜爱和评论家的广泛重视。虽然现有的译文质量参差不齐,某些论文或论著也有拾人牙慧之嫌,但目前在我国读书界出现的“菲茨杰拉德研究热”却足以表明,我国对这位经典作家的研究正方兴未艾。

就总体而论,我国对菲茨杰拉德的译介和研究远不及对海明威等同时代作家的研究那样有深度和体系化,譬如,我国学界对《人间天堂》和《漂亮冤家》以及《巴兹尔系列小说》等作品的评论文章,目前仍不多见,对这位作家复杂的文学生涯、创作思想、语言艺术、文学性等方面的深层特征,以及对他何以成为经典作家的文化和社会历史背景的剖析,也有待从理论上进一步深化。

作为“爵士乐时代”杰出的代言人和忠实的“编年史家,”菲茨杰拉德对他所处的那个特定历史时期原生状态社会生活和精神风貌的主要特征的准确把握、他独具匠心的叙事艺术、他那富有隐喻和象征意义的优美的语言风格,以及他隐埋在作品话语结构中的真切的感受、真挚的情感和真诚的理念,最大限度地拉近了作者——文本——读者之间的时空距离,使他作品中的那些人格被异化了的男女主人公的形象和虚幻的故事情节呈现出真实的人生历练和历史的可感性,能激发起读者对现实生活的联想和对人生意义的思考,在人们的心灵上产生共鸣。他的作品中所表现出的高度的艺术真实、所传达的精神价值取向和道德判断要素,具有一种令评论家难以还原到概念上来的持久的艺术张力。在大半个世纪已经过去的今天,在中国这个特定的文化语境下,我们发现,当今这个时代所出现的许多事物,当今这个世界所存在的诸多问题,早已在他那些优秀的作品里被生动形象地记录和描绘过了,因此,我们在重读经典时,依然能感到他的作品十分清新,具有历史理性与人文关怀之间的张力。他的作品的生命力已在中国这片大地上得到了延伸。六 并未终结的结语

文学从来就是生活和时代的审美反映。一个作家以什么样的姿态来从事创作,他的作品究竟是否能真实地反映现实生活和时代精神,要看这位作家是否真正走进了现实生活,获得了真切的体会,发现了真正闪光的思想和真正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作家光凭着自己极高的天赋、满腔的热情、良好的愿望是远远不够的。他必须站在时代潮流的前列,以高度的使命感和强烈的忧患意识去贴近现实、观察社会、感受人生,以自己独特的写作姿态和艺术形式去如实反映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人与自我的关系,去揭示和描绘时代的变迁对社会道德、文化习俗和人的个性发展所产生的深刻影响。唯有这样,才能写出“像样的”、有深度的、经得起时代考验的经典之作来。这是菲茨杰拉德留给我们的启示。

锐意进取,不断创新,羞于重复,格外重视个人的文体风格和独特的创作个性,这是名作家们之所以名不虚传的一个重要原因。“文体风格如同作家的专有印记,刻下了他独特的创作个性。”[26]凡是严肃的、对艺术有所追求的作家,都会以十足的劲头去探索新的艺术表现形式和具有个性特点的写作风格,而决不会与他人雷同。菲茨杰拉德与海明威、福克纳、沃尔夫、多斯·帕索斯等作家生活在同一个历史时代,但菲茨杰拉德笔下的世界一眼望去,便知是菲茨杰拉德的,绝不会与其他作家所创造的世界相混淆。这是因为他一生都在执着地追求具有自己独特个性的写作技巧和文体风格,力求以自己的方式来描绘现实,表现人物的精神面貌和性格特征,“像奴隶一样对每句话都进行艰苦细致的推敲”,“在每一篇故事里都有一滴我在内——不是血,不是泪,不是精华,而是真实的自我,真正是挤出来的。”[27]正因如此,他笔下的人物才那样栩栩如生,他创造的那个艺术世界才那样富有魅力,感人至深。这是他的作品之所以会引起历代读者和评论家兴趣的原因之一。

菲茨杰拉德在我国的批评接受史,恰好是对二十世纪文学史上出现的“菲茨杰拉德现象”的有力补充。在当前世界各地出现的“菲茨杰拉德研究热”中,相信我国学者对这位经典作家的研究将会有自己的声音,将会与国外学者的研究同步,得出更加深入、更加令人信服的成果来。“菲茨杰拉德有福了,他将以他不朽的诗篇彪炳千秋。”[28]

菲茨杰拉德和海明威都是我非常喜爱的美国作家,而主编、翻译、出版《菲茨杰拉德全集》,则是我多年的心愿。这套“菲茨杰拉德全集”,从最初的立意,到最后的正式出版,始终得到了上海海事大学领导、上海九久读书人文化实业有限公司领导、浙江文艺出版社领导方方面面的关心、鼓励和支持,得到了董衡巽教授的指点和勉励,尤其得益于邱小群女士的鼎力相助和精心策划。我谨借此机会,向他们致以深深的谢意。我衷心希望,“菲茨杰拉德全集”能够帮助我国读者更深入地了解这位二十世纪文学史上具有传奇色彩的重要作家,也希望我国学人能够在菲茨杰拉德研究方面出更多、更新的成果。吴建国于上海维多利书斋2013年12月29日

献诗

司各特,今夜我整理着你最后的残稿,

修改着逗号,校正着重音,

如同当年在普林斯顿的那个春天——

对那二十多年该死岁月的记忆竟是那么朦胧!

你将大作《影子月桂》[29]放在我门前,让我添加句读,校对拼写,润色文饰。

那是一场由梦编织成的戏:场景是——

巴黎一家灯红酒绿、肮脏不堪的酒馆;

忧伤的主人公是一个酷爱赞美却孑然一身的英雄;

数周来他嗜酒如命,废寝忘食地“疯狂工作”,

虽屡经挫败,却斗志昂扬,

将热情奔放的豪言传递给酒馆里

所有哑口无言的小混混、酒鬼和文盲。

一天深夜他被一个酒友刺杀——

被背叛,被自己身上见不得人的罪过背叛——

在小提琴声中淡出舞台。

今夜,在这漫长黑暗的大西洋狂风中,

我写下这样一个故事:

阵阵狂风把世界当作战场,

摇撼着漆黑的大海,在那里,

强盗们在马萨诸塞州供人沐浴的蔚蓝海洋上寻找猎物;

海角在犹如深水炸弹掀起的沉鸣巨浪中摇晃;

隆隆的炮声打断我的思绪,

正是在这些房间里,我努力再次呼吸

来自流光溢彩的酒馆的浓郁芳香,

重寻那明亮的旅馆,重踏热切的步伐。

你曾说过……司各特,那明亮的旅馆业已荒凉,

步伐不是蹒跚便是踱步;酒已淡而无味;

今夜的号角和小提琴也已微弱难辨。

黑暗吞噬了光亮,

如同吞噬大地的火焰般肆虐,

鲜血、大脑和劳作倾入沙壤之中;

这里,在我们这一行的同仁中,

有人发出嘶哑的嗡嗡声;

有人诚惶诚恐得语无伦次;

有人犹如冲着弹跳的茴香袋狂吠的猎犬,

世故地狂吠着加入拘捕者的行列;

有人吞噬了黑暗,弓腰驼背、表情木讷地坐着,

犹如猴头中塞满了错愕野兽的木僵。

我耗费了二十多年,

爬上了大学的台阶,筋疲力尽地拨开门闩,

结果,在那儿找到了你,学院的异类;

苍白的肌肤,黄色的头发,冷酷坚毅的绿眼睛——

在一面镜子前聚精会神地挤捏

在拿骚[30]聚会上留下的几颗粉刺;

纵然我驻足注视着你,

你也没有窘迫地停手,而是瞪着眼睛又抠又挤。

今夜,在更加遥远的日子里,

比业已远去的法国度假更加遥远,

比毕业的春季距我们在市政厅下挥汗如雨的秋季更加遥远,

穿过暴风雨和黑暗,

我们发现,时光在倒流。

你那面镜子的光束令人欣喜地滑过——

让我看到静止不动、上了彩釉的镜中的你,

那双翡翠般的眼睛闪烁着坚毅的目光。

角膜坚韧,眼房冰冷,

那双剔透的眼球时而转动,时而凝视——

将自身的影像传递给它们创造的事物,

将自身的色泽与蓝冰或靓蕾调和,

留下我们在灼火中辗转反侧。

你渴望的不是里茨饭店的那颗大钻石,

而是一小把零散的珠宝:

有些瑕疵的紫晶石,乳蓝色的月光石;

半透明的冷蓝色电气石;

有些许诡异黄色和橄榄绿的猫眼石,

其中一道朱红色岩脉时隐时现——

装着清淡的混合烈酒的紧口小瓶;

些许俗丽的锆石,普通的绿松石;

还有两颗碧绿清澈的翡翠,一颗切割了一半,

另一颗加工至臻——

都在文学,这最昂贵的卡蒂耶宝盒中

找到了各自的位置。

在此,我将它们做最后的展示,

临近结尾时却忐忑深知,

那些被击中而失明的眼睛,正在一个崩溃的

黑暗世界里渐渐隐去,才智之光

渗入旋律、味道、香气、色彩,

以及活生生的语言组成的频谱里,

不见了,消失了。

我们必须在参差的树桩间活下去,

与我们相伴的是:

吞食老鼠以养肥自己忧郁肌肤和贱骨的猫头鹰,

被响雷吓蒙的猴子,还有

俯冲而下捕捉猎物的秃鹰。

而我,在甄选你残存的碎片,可是,

不论我看得多么仔细,

不论夜车开得多么晚,

都无力让一颗蓝宝石重焕本色,

只能是校对拼写,修正标点。埃德蒙·威尔逊1942年2月

自传体随笔

本文集中所选的随笔均选自F.S.菲茨杰拉德1931年至1937年间写的文章。这些随笔以自传体的顺序生动地记录了作者创作晚期的思想状态和观点。标注的日期是这些随笔第一次发表的日期,但《我逝去的城市》例外。它是第一次发表,所标注的日期是菲茨杰拉德的文学代理人哈罗德·欧贝尔先生收到文章的日期。

爵士乐时代的回声

1931年10月

现在要全面描写爵士乐时代还为时尚早,有“早老年动脉硬化”之嫌。很多人偶然听到富有那个时代特色的某些词汇时,仍然会忍不住恶心反胃,但那个时代的词语,就生动性而言,已经让位给黑社会创造的新词了。就像“九十年代黄皮书”[31]于1902年归于死寂一样,爵士乐时代已经死寂。而您眼前的这位作家已经开始感怀那个时代。那是一个让他厌倦的时代,一个向他献媚的时代,一个给他的钱多得他连做梦也想不到的时代,这一切仅仅是因为他告诉大家,他的感受和他们的一样,因而需要来做点什么,来释放那些在大战中积聚起来却没能释放出去的过剩能量。

爵士乐时代的十年——这段似乎不甘心躺在温床上被弃而终,于是便于1929年10月一跃而起、英勇赴死的岁月——大约始于1919年的“‘五一’骚乱”。当时,一些来自乡村的退伍军人凝神静气地聆听着麦迪逊广场上演说家的演说时,遭到警察冲撞,引发骚乱,此事便成了用来衡量更有聪明才智的年轻人是否应该疏远主流社会的标准。要不是门肯[32]大肆宣传,我们都不记得有《人权法案》了,但我们都知道,这样的暴政只会发生在南欧一些神经过敏的弹丸小国。如果加工鹅肝的工人能对政府施加如此大的影响,没准儿我们早就要为J·P·摩根的贷款开战了。但是,由于我们都已经厌倦那场“崇高事业”,所以这十年只不过是我们短暂地发泄以多斯·帕索斯[33]的《三个士兵》为代表的道德愤怒而已。现在,由于我们都能在国家这块大蛋糕上分一杯羹,所以只有当报章将“哈丁总统和俄亥俄帮”[34],“萨科和万泽提”[35]这样的大事炮制成情景闹剧时,我们的理想主义才会被点燃。尽管我们现在到处翻箱倒柜,琢磨着我们把自由帽——“我明明记得我有啊”——和农民衫放哪儿了,但1919年的那些重大事件,让我们变得愤世嫉俗,而不是去立志革新。爵士乐时代的一大特征就是:对政治没有丝毫的兴趣。

这是一个奇迹频出的时代,这是一个艺术绽放的时代,这是一个纵欲无度的时代,这是一个讽刺批判的时代。一个道貌岸然的家伙[36]坐在美国总统宝座上扭来扭去,人模狗样地敲诈勒索。另一位潇洒时髦的年轻人[37]匆匆跑来,向我们炫耀英国王室的荣光。满世界的女孩对这位年轻的英国人趋之若鹜,而那个老态龙钟的美国人却在梦中呻吟,对女版“拉斯普京[38]”决定国家大事言听计从,坐等老婆来毒死自己。不过,除此以外,我们终于有了自己的行为方式。由于美国人开始从伦敦成批成批地订购成品服装,邦德街的那些裁缝不得已改弦更张,一改他们的裁剪传统,来适应美国人长腰和追求宽松的品味。某种微妙的东西,即“男子做派”,也传到美国。文艺复兴时期,法国皇帝弗朗西斯一世效仿佛罗伦萨的习俗修剪自己的腿毛。十七世纪英格兰皇室极力模仿法国宫廷的做派,而五十年前,德国卫队的军官则跑到伦敦去买便装。绅士的装束成了“男人们不分种族都必须掌控的权力”的象征。

那时,我们是最强大的国家,还能有谁能告诉我们什么时髦,什么好玩?我们远离欧洲战场,开始在陌生的南方和西方搜罗有别于我们的民俗和消遣方式,至于信手拈来的玩法,那就更多了。

第一个社会启示所产生的轰动效应完全超出了其新鲜感所带来的效果。早在1915年,小城市里那些没有家长陪同参加社交活动的年轻男女就发现,父母为了让16岁的孩子“自食其力”而送给他们的汽车暗藏着“移动的私密”。早先,即便有这样的便利条件,男女间在车上亲热也是铤而走险,但现在,青年男女间的相互交流让他们信心倍增,传统的清规戒律终被打破。到了1917年,每一期《耶鲁档案》和《普

斯顿老虎》上,都能看到涉及此类甜蜜而随意调情的内容。

但更胆大妄为的亲热仅限于富人阶层。直到战争结束前,其他阶层的年轻人仍然恪守着传统的道德标准,一些异乡城市的年轻军官们沮丧地发现,有时候,一个吻就意味着接下来非得求婚不可。只有到了1920年,遮羞的面纱终于扯下,爵士乐时代便粉墨登场了。

合众国那些更加沉稳的公民还没来得及喘口气,我国历史上最狂野的一代,在一战的混乱中度过青春期的一代,粗暴地用肩膀撞开我们同时代的人,蹦蹦跳跳地来到聚光灯下。这一代人中,女孩们都将自己夸张地打扮成“飞女郎”[39]。这一代人中,年长者受到腐蚀,最后弄巧成拙。之所以会这样,与其说是因为道德的缺失,不如说是因为品味的匮乏。但愿他们到1922年还能拿出自己的货色来供人观赏!那一年是年轻一代的巅峰时代,因为,虽然此后爵士乐时代还在延续,但它已经不仅仅是年轻人的事了。

结局就像孩子们的一场派对被大人们接管,扔下孩子们一脸困惑,倍感冷落又惊讶不已。到1923年,年长者们带着掩饰不住的羡慕嫉妒恨,厌倦了对这场狂欢的观赏,发现年轻人的血性被酒精所取代。在一片尖叫声中,纵酒狂欢开始了。年轻一代已不再是这场狂欢的主角。

整个民族都开始寻欢作乐,追求享乐。不论有无禁令,年轻一代早尝禁果的事都将发生——他们悄悄地尝试着改变英国的传统风俗,以适应美国的国情。(比方说,美国的南方属热带气候,万物成熟的时间都要早——但南方人从没有学会法国人或西班牙人的一丁点儿智慧,让十六七岁的女孩子在没有成年女性的陪同下参加社交活动!)不过,从1921年鸡尾酒派对开始,人们普遍接受了“今日有酒今日醉”的娱乐观念,究其原因是错综复杂的。“爵士”一词,慢慢被人们接受并赢得尊重之前,最初意味着“性”,然后是“舞蹈”,再然后是“音乐”。与之相关联的是一种紧张焦虑的刺激状态,这和战争后方大城市差不多。对很多英国人来说,战争还在继续,因为所有威胁他们的力量依然存在——明天我们就会死去,所以才吃喝玩乐寻开心嘛。现在,诸多因素导致美国也出现了类似的状况——但有些阶层(比如五十多岁的人)在这整整十年中都不承认存在过这种状况。即便是那些不安分的脸凝视着他们的家人时,也不愿意承认。他们做梦也想不到,他们对这个时代还是有贡献的。每一个阶层中那些诚实的市民,尽管打心眼儿里认为应该恪守严格的社会公德,而且他们也有足够的能量去恪守,但他们不知道为他们服务的无疑都是些罪犯和江湖庸医,这一点他们至今也不会相信。一直以来,那些正派的有钱人总能买到既诚实又伶俐的用人,以便解放原有的奴隶或古巴人。但当这种尝试不再奏效时,我们的长辈们还在为诉讼案件中理亏的一方固执己见,宁愿失去孩子,也要坚持正义。那些满头银发、和蔼可亲的老年人一辈子没做过昧心事,现在纽约、波士顿和华盛顿的酒店式公寓里,人们彼此间仍然自豪地说:“现在还有那么一代人从小到大从来没尝过酒精的味道。”可是,此时此刻,他们的孙女们却在寄宿学校传阅已经翻旧了的《查泰莱夫人的情人》,而且这些孩子16岁时在自己的社交圈子中早就尝过杜松子酒或玉米酒的味道了。但在1875年到1895年间长大成人的那代人还抱定固有的信念。

就连中间的一代人也不相信。1920年,著名记者海伍德·布鲁恩理直气壮地说,所有这些喧嚷都是胡说八道,年轻人并没有接吻,只不过说说而已。但没多久,25岁以上的人就受到了强化教育。让我们一起回顾一下这十年来针对不同文化水平的群体而写作的十几部作品,看看它们带来了什么启发。最初,我们得到的启发是,唐璜式的日子过得有滋有味(《于尔根》,1919)。后来,我们得知,只要细心观察,我们身边到处都充满了性(《小镇畸人》,1920);年轻人都喜欢谈情说爱(《人间天堂》,1920);许多盎格鲁—撒克逊词汇已被废弃不用了(《尤利西斯》,1921);年龄大的人也不是总能抵御突如其来的诱惑(《赛西莉亚》,1922);有时候女孩子即便被诱奸,也未必就毁了一生(《燃烧的青春》,1922);即便是强奸,结果也未必都是坏的(《沙漠情酋》,1922);魅力四射的英国淑女常常都风流成性(《绿帽子》,1924);实际上英国女人大部分时间都醉心于风流(《漩涡》,1926);风流是件大快人心的美差(《查泰莱夫人的情人》,1928)。最后,我们得知,变态的风流可谓是不一而足(《孤独之井》,1928;《索多姆和戈摩尔》,1929)。[40]

我认为,这些作品中的性爱元素,哪怕是《沙漠情酋》用《彼得兔》(1902)的风格写给孩子们看,也没有什么害处。这些书中所描述的现象,时至今日,我们已经习以为常、司空见惯了。在这些方面,我们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这些作品的主题大部分既诚恳,又具阐释力,其效果在于恢复男性的尊严,以别于美国社会中的“男子汉”。(“什么是‘男子汉’?”有一天,格特鲁德·斯泰因问道。“不就是做一个足够大的订单,把过去‘男人’的所有内涵都填进去吗?这就是‘男子汉’!”)现在,已婚妇女已经能够发现自己是否上当受骗,或者性生活是否可以忍受,为了补偿,没准儿像她母亲曾经暗示过的那样,要建立一套精神暴政。没准儿,很多女人已经发现爱情就是找乐子。不管如何,异见者就连一点华而不实的理由也找不到,这也是我国文学在当前世界上最具活力的一个原因。

与普遍的看法相反,爵士乐时代的电影并没有对当时的伦理道德产生什么影响。制片人对社会问题的态度比较胆怯,落后于时代,而且陈腐平庸。比如说,1923年前,电影几乎没有什么画面真实地反映年轻的一代,而当时的杂志早就开始大唱青春赞歌,反映年轻一代的话题早就不是什么新闻了。在《燃烧的青春》里,我们听到了些许微弱的噼啪声,后来又蹦出来一个克拉拉·鲍[41]。很快,好莱坞的雇佣文人就将这个主题送进了电影艺术的坟墓。纵观整个爵士乐时代的电影,就其浅薄媚俗来说,能出“吉格斯夫人”其右者寥寥无几。毫无疑问,这一切都归咎为电影审查制度以及电影行业内在的实际情况。无论如何,此时此刻的爵士乐时代,在自我动力的推动下,在装载金钱的大型加油站的扶植下,飞速向前。

那些年过30的人,那些奔50的人,都加入到跳舞的行列。我们这些老人还记得,1912年,当四十多岁的奶奶们扔掉拐杖,开始学习探戈和城堡舞时所引起的哗然。12年后,当一个女子去欧洲或纽约时,可能会把《绿帽子》和她的风流事一起放入行囊,只不过,萨佛纳罗拉[42]正忙着在自己的奥吉亚斯牛棚[43]里鞭打死马,没有闲工夫注意到美国社会的这一变化。社交应酬的人,哪怕是小城市里社交应酬的人,现在都在包间里用餐,而清醒的那一桌,只能通过道听途说,了解隔壁放荡不羁的那一桌,不过,酒桌上清醒的人越来越少了。他们过去的荣耀之一,那些曾因少有人追求退而守善独身的女孩子,在寻求知识慰藉的道路上碰到了弗洛伊德和荣格,便拔腿往回跑,又回到尘世的喧闹中去了。

到1926年,人们普遍对性的执着到了令人厌恶的程度。(我记得一个家庭和睦、生活安逸的少妇问我夫人“怎样才能立马来一次艳遇”,不过,她说这话时,心里还没有具体目标,“因为,难道你不觉得,人过了30岁,日子过得平平淡淡,不是有点儿没面子吗?”)有那么一段时间,非法产销的黑人唱片,以及其中那些充斥着男性生殖崇拜的委婉歌词,让人对一切都产生性的联想。与此同时,色情戏也纷至沓来,甚嚣尘上,来自精修学校的女孩子们挤满过道,来聆听女同性恋的浪漫史,以至于著名戏剧评论家乔治·让·内森都提出了抗议。后来,一位年轻的制片人完全昏了头,喝下了一位美女用过的、充斥着酒味的洗澡水,最后被送往了监狱。不管怎么说,他那令人同情的浪漫尝试本来就属于爵士乐时代,而那位关在大牢里与他同时代的露丝·斯奈德则托低俗小报的福而名噪一时——就像《每日新闻》津津有味地向美食家暗示的那样,她将在电椅上“被烹煮、煎炒、油炸”。

社交场合中放荡不羁的那桌人已经分化为两大主流,一支流向棕榈海滩和多维尔海滩,另一支人数要少得多,流向夏日的里维埃拉。夏日的里维埃拉可以更加为所欲为,因为不管发生什么事都能和艺术扯上关系。从1926年到1929年,在昂蒂布[44]海角那些美好岁月里,占领这个法国海角的一群人与占领美国社会的欧洲人有很大的不同。

昂蒂布海角可谓是色彩缤纷——到1929年,在这个地中海上最令人享受的游泳天堂,除了中午有人习惯性地下水之外,已经没有人游泳了。海边有风景如画的梯级状陡峭岩石,大人物的贴身侍从和英国姑娘偶尔来这儿跳跳水,但美国人更热衷于在酒吧里谈天论地。由此可以看出美国本土的状况——美国人正变得越来越温柔。这种迹象随处可见:虽然我们在奥运会上仍然能拿奖牌,但是冠军名字里的元音几乎没几个了——参赛队伍由新鲜的海外血液构成,就像圣母大学英勇善战的爱尔兰人组合。倘若法国佬真正感起兴趣来,竞争激烈的戴维斯杯网球赛的天平自然而然会倾向他们一边。现在,中西部城市的空地上盖满了建筑物——毕竟,除了在学校的一小段时间以外,我们不像英国人那样爱好运动。好比龟兔赛跑。当然,只要我们想干,什么事都能很快干成。虽然我们依然拥有祖传的活力,但是,1926年的一天,我们往下一看,发现我们的胳膊肌肉松垂,肚子鼓鼓囊囊,已经不能再冲西西里岛人说“布—布—啊—杜[45]”。凡·比博[46]的幽灵!——上帝知道,乌托邦的理想已不复存在。就连曾被认为是缺乏男子汉味道的高尔夫球比赛,近来打起来也颇为费劲了,于是,美国人表现出一种被阉割的样子,而且事实证明,这一点是千真万确的。

到1927年,神经衰弱症明显地普遍蔓延起来,填字游戏广受欢迎便是这种现象的微弱信号,就像双脚的神经跳动一样。我记得,和我一样旅居海外的哥儿们打开我们共同的朋友发来的一封信,信中催促他回家,在故乡那坚韧而令人振奋的土地上获得新生。那是一封鼓舞人心的信,我们俩被深深打动了,可是到后来我们才发现这封信是从宾夕法尼亚的一个精神病院寄来的。

到此时,和我同时代的人开始跌入充满暴力而又黑暗的无底深渊。我的一个同学在长岛杀死自己的老婆后自杀了,另一个同学从费城的一座摩天大楼上“意外”跌下,还有一个同学从纽约的一座摩天大楼“故意”跌下;一个同学在芝加哥一家地下酒吧里被杀,另一个则在纽约地下酒吧里被打了个半死,一路往家爬,爬到普林斯顿俱乐部便呜呼哀哉了;还有一个同学被关进了疯人院,在那里,一个疯子用斧头敲碎了他的脑壳。此种人间惨剧并不是我千方百计找来的,他们都是我的朋友,而且,这些惨剧并不是发生在大萧条时期,而是发生在繁荣时期!

1927年春,一道既靓丽又别样的闪电划过天际。明尼苏达的一个小伙子,一个与这个时代似乎格格不入的人,他的一次英雄壮举[47],让乡村俱乐部和地下酒吧里的人们一度放下他们手中的酒杯,追忆起他们昔日的美梦。或许飞行可以帮助我们找到一条出路,或许澎湃的热血能让我们在无垠的天际找到未曾开发的疆界。不过,我们当时都满怀信心,爵士乐时代不会停滞不前,我们还会再次迎来这样一个时代!

然而,美国人漫游的范围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广了——朋友们似乎永远都在动身前往俄国、波斯、阿比西尼亚[48]和中非。到1928年,巴黎已经变得令人窒息。经济的大繁荣使一船船美国人走出国门,但这些人的品行越来越差,到最后,船上的这些疯狂乘客都变成危险分子了。这些乘客已经不再简单地是父母拖儿带女(他们善良的品行和对欧洲同等阶层的好奇都是无与伦比的),而是些异想天开、凶暴粗鲁的野蛮人,这些野蛮人信奉的都是一些模棱两可的东西,就是你在廉价小说中看到的东西。我记得在汽船上有一位身着美国预备军官制服的意大利人,在汽船的甲板上散步时,专挑那些在酒吧里用蹩脚的英语批评自己国家体制的美国人吵架。我记得,一个浑身珠光宝气的犹太胖女人,在观看俄国芭蕾舞演出时,坐在我们后面,当大幕升起时,用不标准的英语说:“真漂亮,他们应该将它画成一幅画。”[49]这些虽然都是一些滑稽场面,但很明显,与那些手握金钱和权力的人相比,苏联的一个村长都堪称富有判断力和文化的摇钱树了。1928年至1929年间,国人开始豪华出游,由于价值观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发生扭曲,所以他们的表现简直就像哈巴狗、双壳贝、白痴、色鬼。我记得,纽约某个区的法官带着自己的女儿去看贝叶挂毯[50],回来后便在报纸上撰文大肆抨击,说挂毯中的一个场景太伤风败俗,所以应该分层级参观。但在当时,生活就像《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中的比赛,参赛选手人人有奖。

爵士乐时代意味着一个狂野的青年时期和一个顽固的中年时期。第一个时期充斥着贴面舞会,发生了利奥波德—洛布谋杀案[51](我妻子在皇后区大桥因被怀疑是“蘑菇头土匪”而被捕的情景,我至今还记忆犹新),还有约翰·黑尔德[52]式服装。在第二个时期,性和谋杀等现象更加成熟,也更司空见惯了。中年人的需要也不得不考虑,于是,睡衣取代连体泳衣,出现在海滩上,以遮盖肥胖的大腿和肌肉松垂的腿肚子。后来,干脆连裙子也放下来了,这样一来什么都遮盖住了。现在,人人都整装待发了。那我们就一起出发——

然而,事与愿违。有人冒冒失失地铸成大错,于是,历史上最昂贵的狂欢结束了!

爵士乐时代在两年前[53]结束了,因为构成它主要支撑的绝对自信受到了巨大打击,没多久,支撑它的脆弱框架也就轰然倒塌了。两年后,爵士乐时代就像一战前的日子那样遥远了。不管怎么说,那是段靠透支得来的时光,占整个国家十分之一人口的上层社会像大公爵一样过着逍遥自在的生活,像合唱队的少女一样率性而为。现在,从道德的角度对爵士乐时代评头论足固然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不过,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如果能过上这么一段真实而无忧的日子,绝对是一件愉悦的事。即便是你一文不名,也不必担心钱的问题,因为你周围的人都在大肆挥霍。在这场派对结束的时候,要想为自己的消费埋单,就得和别人争抢,欣然接受陌生人的盛情款待,几乎算是帮别人的忙了。魅力四射、臭名昭著,或者仅仅懂点礼数,都是比金钱更重要的社交资本。这一点的确为众人所推崇,但当人类那些必备的、永恒的价值观试图延伸拓展的时候,事情就变得越来越浅薄了。作家凭借一本受人推崇的书或一部戏就可以成为天才,就好比在一战期间有4个月作战经验的军官指挥成百上千的士兵一样,所以,现在很多小鱼在巨大的碗里称王称霸。在戏剧界,承担大制作任务的都是些二流影星;政界也一样,那些最重要、最受人敬重的职位很难让好人感兴趣。就其重要性和承担的职责而言,这些职位远超企业主管,但是每年拿到的薪水却只有区区五六千元。

此时此刻,裤腰带再次勒紧。当回首那荒废的青春时,我们会恰如其分地摆出一副恐怖的表情。但有时候,在鼓声中会夹杂着一丝可怕的隆隆声,长号声中会夹杂着气喘的低语声,将我带回到二十年代早期。那时候,我们喝着木醇,日子过得一天比一天好,人们第一次尝试把裙子剪短,但这次的尝试最终夭折了,穿着针织衫的女孩子们看上去都一样,你不想认识的人会对你说:“哎呀,我们没有香蕉了![54]”再有几年的工夫,年长者就会退到一边,把世界交给那些洞察事物本源的人去打理——对当时年轻的我们这代人来说,所有的一切都显得如此美好,如此浪漫,因为周围的环境再也不会让我们拥有如此强烈的感受了。

我逝去的城市

1932年7月

黎明时分,渡船从泽西海岸轻轻驶来——这一刻已经深深印在我的脑海里,构成了纽约的第一个符号。5年后,我15岁时,从学校跑到这个城市,就是为了来看《贵格会少女》中的爱娜·克莱尔以及《彷徨少年之谜》中的格特鲁德·布莱恩。我对她们的爱既无望又充满忧伤,爱得让我迷失了自我,根本不知道该喜欢她们中的哪一个,所以她们朦朦胧胧地组合成一个可爱的整体——女孩,这是纽约的第二个符号。渡船代表成功,女孩代表浪漫,等到这两者我都有所收获时,第三个符号却不知在哪里给弄丢了,而且再也找不回来了。

又过了5年,4月某一天幽暗的下午,我找到了它!“喂,邦尼!”我大声叫道,“邦尼!”

他没有听见我的叫声,我搭乘的出租车把他给跟丢了,沿街开了半个街区才跟上他。人行道上有黑色的雨渍,我看见他步履轻盈地走在攒动的人群中,穿着永不离身的棕色衣服,外面罩着棕褐色雨衣。发现他拄着一根轻巧的手杖,我着实吃了一惊。“邦尼!”我又喊了一声,然后停了下来。我当时还在普林斯顿大学读本科,而他已经是纽约人了。他这是在午后例行散步,由于雨越下越大,他这才拄着手杖匆匆而行。既然我没有和他提前约好,那么,如果他在忙于私事,我碰巧遇上他,要和他扯上一小时,就有点打扰他了。出租车跟着他的步伐走了一会儿,我一路看着他,那情形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不再是厚尔德球场那个害羞的小学究了——他满怀信心地走着,全神贯注地想着心事,目光直视前方。很明显,他对自己的新环境心满意足。我知道他和另外3个人合租一套公寓,从所有在读大学生的禁锢中解放出来,但滋养他的还有其他东西。而我也是第一次对那种东西有了新的认识,那就是:大都会精神。

之前,我只见识过供人观瞻的纽约——当时的我就是看到驯养的熊都目瞪口呆的乡巴佬狄克·惠廷顿[55],吃惊得瞠目结舌,或者是来自法国南部米迪的毛头小子,被巴黎条条林荫大道搞得晕头转向。我以前只来纽约看过演出,但伍尔沃斯大楼和老爷车比赛会标的设计者,音乐喜剧和问题剧的制片人,都找不到比我更具鉴赏力的观众了,因为,在我眼里,纽约的风格和魅力已超越了其本身的价值。我从来没有接受过学生邮件中匿名邀请我参加初次社交舞会的邀请,这或许是因为,我认为没有任何社会现实能比得上我心目中纽约的流光溢彩。再说,那个被我愚昧地称为“我的女朋友”的人来自中西部——那个遥远的地方成了天地间的温暖中心,所以我觉得纽约本质上既愤世嫉俗又残酷无情。只有一个晚上除外,当时,她在一条短短的走廊上绘声绘色地向我讲述了里茨饭店的楼顶多么绚丽多姿。

但最近,我已经把她丢得一干二净了,我需要一个男人的世界,这次见到邦尼,让我觉得纽约就是这样的世界。一周前,费大人带我去拉斐特餐馆,我们面前摆满了赏心悦目的所谓“餐前小吃”,一边就着这些菜,一边喝着犹如邦尼充满自信的手杖一样神勇的红酒。但这毕竟只是一家餐馆而已,吃过饭,我们还得开车过桥,回到我们的穷乡僻壤。这个大学生寻欢作乐的纽约,这个云集了斯特诺比、珊勒、杰克等餐馆和夜总会的纽约,已经变成了恐怖的地方。尽管我时不时跑回纽约来喝杯烈性酒,但每次我都觉得这是对矢志不渝的理想主义的背叛。我之所以参与,与其说是为了放荡淫乱,不如说是出于某种躁动和渴望,但那段时光几乎没有给我留下什么愉快的回忆。如欧内斯特·海明威所说,光棍男到有余兴表演的餐馆去的唯一目的就是找柔顺女人的。至于其他的,只不过是在污浊的空气里浪费时间而已。

可是,那天晚上,在邦尼的公寓里,日子过得既温馨又安逸,可谓是我在普林斯顿慢慢爱上的所有东西的大荟萃。室外大街上的噪音艰难地穿过由书籍构成的屏障渗透到屋子里面来,与室内轻柔的双簧管乐声交织在一起。唯一的不和谐音是一个人撕开邀请函时发出的清脆声。在这里,我找到了纽约的第三个符号,于是,开始打听租这样一个公寓需要花多少钱,并在想到哪儿去找与我合租的朋友。

机会很渺茫——因为接下来的两年,我对自己命运的掌控力就好比一个罪犯对自己裁剪衣服的决定权。1919年,我回到纽约时,为生活所困,以至于对在华盛顿广场过上一段隐修生活连想都不敢想。现在的任务是要在广告业挣足够多的钱,在布朗克斯租一套不透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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