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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2-24 05: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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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雷蒙德·钱德勒著,董丽雯,高千云译

出版社:现代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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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湾城蓝调

海湾城蓝调试读:

芳心难测

那个大个头男子从来与我毫无关联,当时如此,后来亦然,但在当时最是毫无瓜葛。

那天我待在中心区,也就是洛杉矶街区上的哈莱姆区。这个街区鱼龙混杂,居住着白种人和有色人种。我要寻找一个来自希腊,名叫汤姆·阿雷迪斯的年轻理发师,他的妻子愿意花一点钱雇我,希望我能找到他,让他回家。汤姆·阿雷迪斯不是坏人,所以这个任务不会费太大事儿。

我看一个壮汉正站在沙眉酒吧门口。这个酒吧二楼供应各色饮品,还能赌博玩色子,但格局欠缺品位。他抬头看亮灯招牌上破掉的钢板,脸上的表情好像来自中欧的移民长途跋涉到达美国后,仰望自由女神像一样专注。

他不光体形健硕,个头也足足有七英尺高,简直算个巨人。他是我有史以来见过穿着最浮夸的男人:栗色打褶裤,灰色粗呢子,呢子上的纽扣由台球大小的白色小球做成,棕色麂皮鞋的鞋头是白色小羊皮,黄色领带搭配褐色衬衫,胸前佩戴一朵硕大的红色康乃馨,康乃馨下压着一条爱尔兰国旗花色的手帕,整整齐齐地叠成三角形。在中央大道,这条奇装异服并不鲜见的街道上,这位体形健硕,如此装扮的男人四周环视,好像垂涎于一片白蛋糕,时刻待命的狼蛛一样,无法掩人耳目。

他来回走动,关上沙眉酒吧的门,但旋转门一直转动不停,直到再次推开才停止摆动。有个人从门里飞出来,掉在臭水沟里,声音高亢地恸哭,仿佛一只受伤的老鼠。这个人毛发光泽,是个穿皱背西装的有色小年轻。颜色是“棕色”的,咖啡加点奶精后的颜色。当然了,我说的是他的肤色,这仍与我一点关系都没有。我看到这个棕色男孩沿墙爬走了,除此之外没别的事发生,于是我犯了个错,沿人行道走,走到旋转门后停下来,想看看门里是什么样的,谁知道我推得太用力,把门给推开了。

一只强壮到我可以坐上去的手抓住了我的肩膀,在我感到疼痛后便把我扔进门,接着又把我提上三层台阶。

耳边轻轻传来一阵深邃温柔的声音,“朋友,这里的人都吸大麻,你能忍吗?”

我往旁边挪了挪,想恢复气力。可惜我没带枪,以为寻找希腊理发师的小茬儿花不了什么工夫。

他再次抓住我的肩膀。“这里不就是那种地方吗?”我迅速说。“你可别这么说,伙计。比尤莱以前在这里工作。小比尤莱。”“不信你自己上去看。”

他把我又往上扔了三层台阶。“我心情很好。”他说,“不想任何人打扰我。我们上楼吧,可以的话一起喝一杯。”“他们不会招待你的。”我说。“我有八年没见到比尤莱了,兄弟。”他轻轻说道,快要捏碎我的肩膀,却浑然不觉,“她甚至有六年没有跟我写信了,但她至少得有不联系的理由吧。她以前在这里工作,我们俩一块儿上去看看。”“行吧。”我说,“我陪你上去,但你得让我自己走,别提我起来,我自己能走。我叫卡麦迪,不折不扣的成年人,一个人洗澡,所有事都能自己做,千万不要拎我起来。”“小比尤莱以前在这里工作。”他温柔地说道,并没有听我说话。

我们上了楼,他也没有再把我提起来。

酒吧里较远的一个角落中有一个掷色子的赌桌,其余的桌子和顾客都散落分布,随处可见。围绕赌桌的牢骚声在一瞬间停止了,所有人都看向我们这两个其他种族的人,陷入死一样的沉寂。

一个大个头黑人倚靠吧台,衬衣袖子上缠绕粉色吊袜带。他曾经是个拳击手,经历过风风雨雨,就差没有被混凝土桥砸过了。他离开吧台边走向我们,好像进入斗争状态一样蹲伏身体。

黑人把自己棕色的大手掌贴在男人花哨的胸前,看上去好像一个大头钉。“兄弟,这里不招待白种人,只招待我们这些有色人种,不好意思了。”“比尤莱在哪里?”男人面孔白皙,眼神深邃,与他低沉轻柔的声音很配。

黑人没什么笑容,“没有比尤莱,兄弟,这儿没有烈酒,没有女人,你想滚的话,快滚吧。”“把你的脏手拿开。”大个子男人说。

黑人也犯了个错误——他要打大个子。我看大个子肩膀向下,身体随拳头向后倾倒,甚至完全没有挡这一拳。一拳之后,毫发无伤。

他晃晃脑袋,一把掐住黑人的喉咙,这一动作相较于他的体形来说足够敏捷。黑人努力想用膝盖撞他,但大个头把黑人身子一转,他就这样屈服倒地,被大个子从后背用腰带擒住了。腰带断了,于是大个子用厚实的大手掌贴紧黑人脊椎,一把抓来后又用力往外扔。黑人就这样穿过一个狭窄的房间,撞到远处的墙,发出一声巨响后才缓缓落地,躺在地上一动不动。那声巨响恐怕在丹佛都能听见。“好了。”大个子说,“我们俩去喝一杯吧。”

我们又走向酒吧,店主满面慌张地拖地,顾客们接二连三地仓皇逃脱,踮脚安静地穿过空荡的房间,又安静地走下没有铺地毯的潮湿楼梯,努力克制自己离开的脚步声。“威士忌酸酒。”大个子说。

说完,酒就上桌了。“你知道比尤莱在哪儿吗?”大个子冷淡地问店主,从厚玻璃杯边缘抿酒。“您是说,比尤莱?”店主略带哭腔,“我最近都没有见到她,没有看到。”“你在这儿工作多久了?”“我算算,差不多一年。”他说,“是的,差不多一年。差不多……”“这儿什么时候成黑人窝了?”“你说什么?”

大个子握紧水桶一样大小的拳头,用力捶桌子。“不管怎样有五年了。”我插了一句话,“这个伙计不会知道比尤莱,这个白人女孩的任何事儿的。”

大个子看着我,好像我刚出现一样。他的脾气倒没有因为喝了威士忌酸酒缓和下来。“谁他妈让你觍着脸插话了?”

我夸张又友好地笑了笑,“我可是跟你一起进来的兄弟,你忘了?”

他咧开嘴,回了一个平淡的笑容,露出洁白的牙齿。“威士忌酸酒。”大个子说,“快去倒酒,快滚,别磨磨蹭蹭的。”

店主慌忙逃离,翻了个白眼以示对我们的厌恶。

此刻店里很清净,只有我们俩,店主,还有远处墙边的那个黑人。

黑人拳手一边呻吟一边移动,翻了个身子后,轻轻沿护壁板匍匐向前,好似少了一只翅膀的蚊子。大个子并没有注意他。“那里没剩下一点大麻。”大个子抱怨,“以前,那里有一个舞台,一支乐队,还有一些袖珍的房间给你们娱乐。比尤莱以前就在那儿唱歌,她一头红发,可爱极了。那时我们都快结婚了,却有人要陷害我。”

我们面前又多了两杯威士忌酸酒。“怎么陷害?”我问。“你觉得,我说的那八年里,我去了哪儿?”“坐牢吗?”我问。“是的。”他用棒球拍大小的拇指戳了一下自己的胸口,“我是史蒂夫·斯卡拉,独自一人在堪萨斯州的大本德工作,薪酬四万美元。就是在这里,我被抓进监狱,我就是——喂!”

黑人拳手打开后面的一扇门,从门后摔了进来。门锁咔嗒响了一声。“这扇门通往哪里?”大个子问。“这、这是米斯塔赫·蒙哥马利的办公室。他是老板,这是、这是他的办公室后门。”“他应该知道。”大个子用爱尔兰国旗花色的手帕擦干净自己的嘴,又把它叠好放入自己的口袋,说,“他最好别说什么俏皮话。再来两杯威士忌酸酒。”

他穿过房间,走到赌桌后的大门,准备进门却发现打不开;又捣鼓了一下门锁,没过多久,一块嵌板就掉落在地。他走进房间,关紧大门。

此刻的沙眉酒吧寂静无比,我看向店主。“这个男人很强硬。”我迅速说,“他容易走极端,这你能看出来。他现在在找一个曾在这里工作的白色甜心,那时这家店还是供白人娱乐的。后面有大炮什么的吗?”“我还以为你们是一伙的。”店主满面狐疑地说。“我控制不了,是他拽我上来的,我可不想被他扔到任何屋子里。”“也是,我有一把散弹猎枪。”店主说,依旧一脸不信任。

他顿住身子,开始弯腰在吧台后寻觅,眼珠随着转动。

一大声闷响从关上的大门后传来,听上去应该是摔门的声音,也有可能是枪声。这一声后,再无下文。

我和店主等了很久,想知道刚才听到的是什么声音,却又不敢想太多。

后门打开,大个头飞速穿过,口径0.45英寸的柯尔特军用枪在他手里像个玩具一样。他快速扫视,彻查房间,笑容紧绷,的确有单枪匹马从大本德银行拿过四万美元的风采。

他快步走向我们,尽管体形魁梧,却几乎没有脚步声。“起立,黑鬼!”

店主缓缓起身,高举空空的双手,一脸阴郁。

大个头搜遍我全身,然后离开了我们。“蒙哥马利先生也不知道比尤莱在哪里。”他语气柔和,“他还想告诉我——用这个告诉我。”他摇摇手里的手枪,“再见了,年轻人。别忘了你的保险套。”

他离开了,步履矫健,悄然无声。

我跳上吧台,拿起躺在架子上,断掉的散弹枪。我不会把它用在史蒂夫·斯卡拉身上,这并不是我的工作;所以,店主也不会把它用在我身上。我原路返回,穿过房间,走过那扇门。

黑人拳手躺在大厅地板上,手握一把匕首。

他已不省人事,我把刀从他手中攥出来,跨过他的身子,走进标有“办公室”的门。

蒙哥马利先生就在房间里。他在那张伤痕累累的小桌子后面,离那个用木条半封的窗户很近,身体呈折叠状,像一块折叠的手帕和铰链。他右手边的抽屉是打开的,枪应该是从那里面拿出来的,抽屉里的纸上遗留着手枪的油迹。

这可真不是个好主意。不过现在,他再也无法想出更好的主意了。

在我等警察来的过程中,没有发生其他事情。

警察来后,黑人拳手和店主都离开了。我把自己和蒙哥马利先生,还有那把枪一起锁在房间里,以免万一。

海纳负责这个案子。他是副刑警,下巴瘦削,爱抱怨,进度缓慢。他在警局总部的一个小隔间里同我说话,说话时把他两只黄色的长手撑在自己的膝盖上。他古板老旧的衬衫领下面有缝补过的痕迹,看上去真是既穷又酸臭,还老实巴交的。

经过约一小时的记录后,他们完全了解了史蒂夫·斯卡拉的情况,甚至找到一张有十年历史的照片。照片上的他眉毛稀疏,看上去好像法式面包一样。所有人都不知道的是,他现在身在何方。“6.65英尺。”海纳说,“264磅。这个男人穿的衣服这么复杂,还如此体形,不可能走远了;他这么匆忙,也没可能买东西。你为什么不抓住他?”

我把照片还回去,笑了笑。

海纳伸出自己的一根黄色手指,怨恨地指着我说:“卡麦迪,你堂堂一个硬汉侦探,六尺个头,下巴硬得可以击破岩石。你为什么不抓住他?”“我现在两鬓斑白。”我说,“并且他有枪,我没枪,我在那儿的工作也没有持枪这一要求。斯卡拉还把我拎起来了,想想我当时还是挺可爱的。”

海纳向我怒视。“好啦。”我说,“吵什么呢?反正我见到他了,他强壮到可以把一只大象装进自己的口袋。我也不知道他杀人没有,总之你们会找到他的。”“是啊。”海纳说,“这很简单。但我不喜欢把时间浪费在这种直观的凶杀案上,没有照片刊登,占不了多大版面,能在广告板块占三行字都不错了——见鬼,夕阳西下,在哈莱姆区的东八十四街上,五个大麻瘾君子大打出手,全死了,尸肉已寒。这样的新闻,就连记者都懒得去现场。”“把他客客气气地接回来。”我说,“不然到时候他杀的人太多了,有的是版面给你上。”“我当然不会让事情发展成这样。”他揶揄道,“好吧,去他妈的。我在广播上发了寻人启事,现在也没别的事能做了,只能坐等。”“可以从这个女孩下手。”我说,“比尤莱,斯卡拉会注意到的。这个女孩就是他要找的人,也是一切事情的开端。你试试看。”“你去试试。”海纳说,“我有二十年没有去过妓院了。”“我倒觉得自己能在妓院里头如鱼得水,你愿意花多少钱雇我?”“哎呀,小伙子,警察可不雇私家侦探,侦探能干吗呢?”他从烟草罐里捏出一些烟草,卷成一根烟。可惜没卷好,燃起烟边缘的一瞬间,好像起了一场森林火灾。男人生气地朝另一个房间里的电话吼了几句,小心翼翼地又卷了一根,叼在嘴边并点燃。他再次把自己嶙峋的双手撑在膝盖上。“想想你的版面吧。”我说,“我跟你赌二十五块,我能在你找到斯卡拉之前找到比尤莱。”

他吞云吐雾,思考片刻,好像在算自己的银行存款。“至多十块。”他说,“并且她将完全任我处置——侦探先生。”

我凝视着他。“我不为了钱做这种事。”我说,“但如果你不打扰我,我一天内就能找到她的话,那我,不要分文。只为了证明给你看,为什么屈屈一个副官你都当了二十年。”

他不喜欢我这样直白的言论,一如我不喜欢他对妓院的鄙夷,但我们还是就这件事达成了共识。

我把自己的老式克莱斯勒敞篷车开出停车场,开回中央大道街区。

不出所料,沙眉酒吧打烊了。酒吧前停着一辆车,一个人坐在车里,假装在用一只眼睛读报纸,一看就是便衣警察。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来这里,这里没人知道斯卡拉的任何事。

我把车停在角落处,走进斜角处的酒店大厅。这家黑人酒店名叫桑苏西酒店,大厅里,两排空荡的硬座椅子相对摆放在纤维地毯上。一个秃头男人坐在椅子后边,双眼紧闭,双手紧扣放在桌子上。他在打瞌睡,胸前的领巾状领带约是1880年的产品,领带夹上的绿石和垃圾桶差不多大小。他松垮的大脸轻轻垂到领带上,棕色的双手柔软干净,看上去很安宁。

他肘部有一个金属浮雕标志——国际联合机构有限公司保护此酒店安全。男人睁开一只眼,我指着标志说:“H.P.D.正在检查,这里有什么麻烦事吗?”

H.P.D是酒店保安部门,这个大机构的一个组成部分,负责查获开空头支票者,还有不给房费就从楼梯后面逃走,留下装满砖头的二手行李箱的人。“是有麻烦,兄弟。”他声音高昂亢奋,“麻烦就是我们刚把钱用完了。”他声音低了几个度,又说,“不是支票,我们不收。”

他双手交叉放置在柜台上,我倚靠柜台另一边,在空无一物,痕迹斑斑的木柜台上旋转手中的二十五美分硬币。“你听说今早发生在沙眉酒吧的事儿了吗?”“兄弟,我不记得了。”此刻,他睁开双眼,盯着对面跳动的硬币投来的模糊光斑。“老板被干掉了。”我说,“蒙哥马利死了,有人掐断了他的脖子。”“哦,兄弟,愿上帝保他安宁。”他又压低声音说,“你是警察?”“我是私家侦探,这件事需要保密。而且我只用看一眼,就知道谁能保守秘密。”

他上下打量我,再次闭上双眼。我一直旋转手中的硬币,他忍不住看过来。“谁干的?”他轻声问道,“谁修理的山姆?”“一个从监狱里放出来的硬汉。这里不再是白人窝了,让他很恼火;这儿以前很多白人的,记得吗?”

他一言不发。硬币旋转,发出微弱的呼呼声,接着落到桌子上,一动不动。“你选吧,”我说,“要听我给你朗读一章《圣经》吗?还是要我请你喝一杯?”“兄弟,”他声音响亮,“我更喜欢身旁只有家人时读《圣经》。”说罢,他又赶紧用工作的口吻说道,“到桌子这边来。”

我走过去,从后裤口袋拿出一品脱保税波本威士忌,从桌子底下传给他。他匆忙倒了两小杯酒,鼻子凑到自己的酒杯边嗅,动作娴熟,一气呵成,颇有品酒师风采;接着拿起酒杯,一饮而尽。“你想知道些什么?”他说,“除了人行道上的裂痕,其他的我都知道。尽管我刚没有跟你说,这时候我必须告诉你,这酒可真好喝。”“有色人种来之前,是谁在经营沙眉酒吧?”

他惊讶地盯着我,说:“老兄,当然是那可怜的家伙,沙眉啊。”

我埋怨自己:“真是的,我怎么不长脑子?”“兄弟,他听从上帝的召唤,死了。死于1923年,饮酒过度;生意也从此没落了。”他提高音量,“而且兄弟,在同一年里,富人都没了生活用品和动产。”说罢声音再次变轻,“但我分文没少。”“我相信你一分钱都没少,再倒一点酒。他还有亲朋好友在附近吗?”

他只倒了一小杯酒,就把酒瓶塞紧了。“午餐前只喝两杯。”他说,“谢谢你,兄弟,你的处世之道让人感觉很自在。”他清了清嗓子,“他有一个老婆,你在电话簿上找找看。”

他不肯拿走这瓶酒,我便把酒拿回来放进裤子口袋。他与我握手,握完便收回,交叉放置在桌上,再次闭上双眼。

对他而言,这件事再无下文。

电话簿里只有一个“沙眉”——维奥莱·卢·沙眉,住在西54区,1644号。我站在电话厅里,投了五美分硬币。

经过漫长的等待,终于听到一声迟钝的回答:“啊,嗯。谁,谁啊?”“您是沙眉夫人吗?您的丈夫以前在中央大道经营一家娱乐场所,是吗?”“什——什么?天哪!我的丈夫七年前就去世了。你刚说你是谁?”“我是卡麦迪侦探。我就来找你,有重要的事情需要告诉你。”“你——你是谁?”她的声音厚重低沉,好像嗓子堵住了一样。

没过多久,我便找到了沙眉夫人的家。在这所棕色的脏房子前,是一块同样肮脏并已荒芜了的草坪。一块硕大贫瘠的土地围绕着一棵狰狞的棕榈树,门廊上仅有的一把摇椅略显孤独。

午后微风习习,吹过一品红未修剪的枝丫,一阵阵地拍打前门,好似留下敲门声。侧院里,一列僵硬发黄的衣服半干不干地晾在生了锈的电线上,上下抖动。

我继续往前开了一点,把车子停在街对面,然后朝房子走去。

门铃坏了,所以我敲了敲门。一位女士擤着鼻涕打开大门,她如杂草般的头发搭在自己黄色的长脸两边,身上套着松松垮垮的法兰绒浴袍,很不显身材,颜色和设计都十分过时。她脚上穿着一双坏掉的男士拖鞋,露出自己肥大的脚趾。

我问她:“您是沙眉夫人?”“你是——?”“是我,我刚给你打过电话。”

她虚弱地示意我进门。“我刚才没有时间打扫。”她发了一下牢骚。

我们坐在两把脏兮兮的摇椅上望着彼此,对面的客厅里四处堆满废物,唯有一台小收音机有点用处,在亮起微暗灯光的嵌板后低吟。“这些是我所拥有的一切。”她嗤笑着说道,“伯特还算做了点事儿吧?平日没什么警察来拜访我。”“伯特?”“伯特·沙眉,我的丈夫。先生。”

她又窃笑起来,抬起自己的腿又扑通一声放下。她的笑声里藏着一丝闲散的醉意,看来今天我是逃不过了。“先生,我说个玩笑话。”她说,“他死了,我希望他在天堂被一大堆廉价的金发女郎包围,反正他永远吃不腻。”“我想得更多的是一个红发女郎。”我说。“我猜他以前也试过。”她双眼看向我,眼神不再那么散漫,“我记不起来了,她有什么特别的吗?”“是的,她叫比尤莱。我不知道她姓什么,只知道她在中央大街的俱乐部工作。我正替她的亲人朋友找她。可惜现在俱乐部成了有色人种聚集地,里面的人自然都没有听说过她。”“我从没去过那里。”女人的声音出乎意料地暴躁,“我不会知道她的!”“她是一个艺人,”我说,“一个歌手,你的确没机会认识她,嗯?”

她又擤了擤鼻涕,拿出一块我有史以来见过的最脏的手帕,说:“我感冒了。”“你知道怎样好得快。”我说。

她飞快地瞟了我一眼,“酒喝完了。”“我没喝完。”“上帝。”她说,“你不是警察,警察才不会带酒。”

我拿出我的波本威士忌放在膝盖上。酒瓶看上去还是满的,桑苏西酒店里的店员几乎没怎么喝。女人瞪着海藻色的眼珠看酒瓶,用舌头舔了一圈自己的嘴唇。“先生,这是烈酒。”她叹了口气,“我不在意你是谁,但是,控制一下。”

她起身,蹒跚走出房间,带回两个污迹斑斑的厚玻璃杯。“没有配菜,”她说,“只有你带来的酒。”她伸手把杯子递给我。

我给她倒了一大杯,就连我喝了都会晕糊糊的;给自己只倒了一小杯。她一饮而尽,好像在吞阿司匹林。喝罢,她看了一眼酒瓶,于是我又给她倒了一杯。她拿着酒杯坐回自己的座位,瞳孔颜色稍微变深了一点。“每次喝完酒,我都会感觉身体舒服一点。”她说,“我也不知道它有什么特殊成分。我们刚说到哪儿了?”“说到一个名叫比尤莱的红发女孩,她以前在酒吧工作,记起一些了吗?”“嗯。”她开始饮第二杯酒。我走过去把酒瓶放在她身旁,她又往杯子里倒了一些。“坐好,别慌,”她说,“我有办法了。”

她站起来打了个喷嚏,浴袍差点松了,于是她赶紧用浴袍裹住自己,护好自己的胃,冷冷地瞟了我一眼。“别偷看。”她对我摇了摇手指说道,接着又走出房间,走时不小心撞到了门框。屋后传来频率不一的吵声:打翻椅子的声音,拉衣柜抽屉太用力而抽屉掉落地板的声音;女人支支吾吾却骂骂咧咧的言语。没过多久,又传来缓慢的开锁声,拖箱子发出的尖锐声响,翻箱倒柜声和东西掉落摔碎的声音,听上去应该是一个盘子掉在地上了。

女人满足地咯咯笑。

她回到房间,手拿一个包裹,褪了色的粉色胶带包装着外面。她把包裹丢到我腿上。“看看这些照片,还有报纸。她们不光上过警局记事簿,报纸上都常能看到她们的影子。她们都是那个地方的女人,哦天啊,她们是——我想想该怎么形容。哦,她们是他穿过的旧衣服!”

她坐下了,又要伸手拿威士忌。

我解开粉色胶带,眼前是一摞反着光的照片,照片上的男人女人摆着专业的造型。其中男人脸上施着妆容,面容狡黠,身穿骑马装。大多数舞蹈家和喜剧演员来自汽车加油站巡演团,他们中没有几个在主街西边表演过。女人则露出自己性感的美腿,尺度之大,应该过不了威尔·海斯的审查;不过,她们的脸和簿记员的外套一样褴褛,沧桑。

所有人都是如此,除了那个女人。

那个女人的上半身穿着哑剧戏服,高高的圆锥形白帽下露出毛绒绒的头发,看上去好像是红色的。她的眼睛里盈满了笑意。我不擅长描述,不想承认她的脸看上去很纯净,但她的确和其他人不一样。她的脸看上去没有受过摧残,而是受过某人精致的照顾,这个人可能就是和史蒂夫·斯卡拉一样的硬汉,他以前也是个温和的人吧。女孩笑盈盈的眼里蕴含着无尽的希望。

女人面无表情地躺在椅子上舒展四肢,我丢开其他照片,挑出这一张凑到女人眼前,指着照片给她看。“这一位。”我问,“她是谁?她遭遇了什么事?”

她眯着眼,认真看了一眼后便轻声笑起来。“她是史蒂夫·斯卡拉的女人。见鬼,我不记得她名字了。”“比尤莱,”我说,“她叫比尤莱。”

她看着我,皱了一下黄褐色的、断了节的眉毛。她并没有太醉。“是吗?”她又说,“是这样吗?”“史蒂夫·斯卡拉是谁?”我马上问道。“酒吧里的保镖。”她哧哧地笑,“他现在在监狱里待着呢。”“哦,不,他不在监狱。”我说,“他就在镇上,我认识他。他以前在监狱待过一段时间,现在放出来了。”

她看上去好像被我捉弄了似的,表情近乎崩溃。我顿时懂了,就是她把斯卡拉送入监狱的。我笑了笑,自己的猜想一定没错。因为她知道内幕。她如果不知道这一切,就不会如此大费周章,对比尤莱的事儿闪烁其词。她不可能不记得比尤莱,任何人都不可能忘了比尤莱。她回过神来,我们就这样盯着彼此的脸。接着她夺过那张照片。

我又走回座位,把照片藏进内荷包。“再来一杯。”我把酒瓶递给她说道。

她接过酒瓶,犹豫片刻后便咕噜咕噜地吞下,眼睛望着褪了色的地毯。“没错,”她轻声说,“是我告发的他,但他不知道。而且我就是因为银行里的钱告发他的。”“说点女孩的事儿给我听。”我说,“这样我就对斯卡拉只字不提。”“她还在这里。”女人说,“她现在在电台工作,我有一次在KLBL频道听到她说话了。她改名字了,不过我不知道她现在叫什么。”

我突然灵光乍现。“你明明知道,”我说,“你还是在压榨她。沙眉什么都没留给你,你靠什么生活?就因为她现在自力更生了,因为她和你,还有斯卡拉这样的人不是一个阶层的了,你就要榨干她。是这样没错吧?”“银行里有钱,”她发牢骚,“一个月有一百美元的租金。”

她又把酒瓶放在地上。没人碰酒瓶,但它突然倒了,酒就这样汩汩地流出来。她看到了,却没有起身捡酒瓶。“她在哪里?”我穷追不舍,“她叫什么名字?”“我不知道。作为交易,你得拿支票去找出纳员,拿些现金给我。我真的不知道她名字,这是实话。”“他妈的,你不可能不知道!”我咆哮道,“斯卡拉——!”

她噌的一声站起来,朝我尖叫:“滚出去!你给我滚出去!不然我叫警察了!滚吧,你这个……”“好,好。”我镇静地伸出一只手,“放轻松,我不会告诉斯卡拉的,放轻松一点。”

她缓缓坐下,拾回几乎空了的酒瓶。

毕竟,此刻我没必要同别人大吵大闹,大可以想想别的法子。

我离开的时候,她都没有看我一眼。我漫步在细碎的秋日阳光下,走上自己的车。我是个好男孩,想与人为善。是的,我还是个帅小伙。我很喜欢认识自我,我就是这样一个小伙子,愿意为了十美元的赌,挖掘一个失去健康的老妪的生活,探寻她不为人知的秘密。

我将车开到临近的药店,走进电话亭给海纳打电话。“听着。”我说,“以前斯卡拉工作的地方是沙眉酒吧,酒吧老板的寡妇还活着。如果他不怕,他可以打电话给她,约着见一面。”

我告诉他沙眉夫人的地址,他酸溜溜地说:“我们就要抓到斯卡拉了。警车刚经过第七大道尾端,和管理人说过话了。管理人提到了一个差不多体形和着装的男人,说他在第三大道和亚历山德里亚市大道之间下了车。管理人还说了,接下来他应该会闯进无人的大房子,知道这些,我们就可以大获全胜了。”

我跟他说这个方法不错。

城市西边的边缘处与比弗利山庄相融合,KLBL电台就在这个融合的区域里。电台就坐落在朴实无华的灰泥平房中,角落处还有一个加油站。加油站有着荷兰风车的外形,呼号在风车扇叶上发着光。

我走进一家地下接待室,房间里有一面玻璃,透过玻璃可以看到空荡的演播室里有一个舞台,和供观众坐的几列椅子。很多人围坐在接待室里,努力表现得让自己看上去更有吸引力。一个金发女接待手拿大盒子分发巧克力,她的手指涂满了高贵的紫色指甲油。等了半小时后,我见到了演播室经理——戴夫·马里诺先生。站长和日间节目经理都太忙了,没时间见我。接待室后面是马里诺先生的小型隔音办公室,办公室的墙上贴了一些签名照。

马里诺先生高大英俊,有几分地中海东部的气息:过于饱满的红唇,柔滑的小胡子,清澈的棕色大眼睛,富有光泽的黑发好像烫过,又好像没有烫过,还有他修长苍白,略带烟草味道的手指。

我看向贴有照片的墙,想找出那个穿哑剧戏服的女孩,但没有找到。他趁这个空当看了我的名片。“私家侦探。嗯?有什么能为您效劳的吗?”

我拿出那张女孩穿戏服的照片,放在他精美的棕色记事簿上。他盯着照片看的样子可真有趣,他的脸上涌现出所有微表情,拼命想隐藏却欲盖弥彰。看着他如此丰富的表情,我就知道了,他认识这张脸,而且这张脸对他而言有特殊的意义。他抬起头,讨价还价地看着我。“这张照片不太新,”他说,“不过拍得不错。我不知道我们会不会用这张图。但能看美腿嘛,是吧?”“这照片至少有八个年头了。”我说,“你会用作什么用途?”“当然是宣传了,我们差不多每两个月都会从这些女孩中挑一个做电台专栏。现在我们依旧只是一家小电台。”“为什么?”“你是说你不知道她是谁?”“我只知道她曾经是谁。”我说。“她是薇薇安·巴兰啊,我们‘大糖果棒’节目的头号甜心。你难道不知道这个节目?一周三期,每期半小时。”“从没听说过,”我说,“我觉得电台节目归根结底没什么意义。”

他背靠着椅子,又点燃一根香烟,尽管有一根还没有抽完就被他扔进涂瓷釉的烟灰缸里。“好吧,”他挖苦道,“别在这里讨人厌了,言归正传,你想干什么?”“我想要她的地址。”“这我肯定不能给你。而且抱歉,你在电话簿、姓名地址录里,都找不到的。”他开始整理文件,一眼又瞥见一根香烟,顿时来了精神,再次背靠椅子坐下。“我现在遇到麻烦了。”我说,“我一定要找到这个女孩,速度要快,而且我不希望自己看上去像个勒索犯。”

他舔了舔自己饱满的红唇。很奇怪,我能感觉到他正在因为某件事儿心花怒放。

他温和地说道:“你的意思是,你知道一些可能会伤害巴兰小姐,顺便还会影响这个节目的事儿?”“电台里的任何明星你都可以随时换掉,你说对吗?”

他舔了几下嘴唇,努力把语气变强硬了些。“我好像嗅到了一丝阴险的味道。”他说道。“是你胡子烧了的味道。”我说。

这并不是最能调节气氛的话,但总算是打破僵局。他面带笑意,身体前倾,双手撑在桌子上,活像一个情报贩子一般神秘。“我们这样做是不对的。”他说,“你看上去很可靠,很明显,你可能本身就是个可靠的人。那么,让我出马吧。”他抓过皮革包边的便笺簿,潦草写上一行字后便撕下来传给我。

上面写着:弗洛雷斯北街1737号。“这是她的住址,”他说道,“不经过她同意,我是不会给你她的电话号码的。现在可以对我绅士些了吧,毕竟事关电台利益,马虎不得。”

我卷起他写的字条放进口袋,仔细思考,才发现他刚才为了照顾我些许残存的面子,小小地骗了我一把。我犯了个错误。“节目进展得如何?”“我们的节目已通过审核。节目氛围很轻松,讲的是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不过制作精良,名字叫‘我们镇上的街道’。过不了多久,它就会在全国大红大紫的。”他用手蹭了蹭自己精致的白色眉毛,“而且碰巧,巴兰小姐都是自己写的剧本。”“哈,”我说,“好吧,说个丑闻给你听。她以前有个男朋友,坐过一段时间的牢,不过现在给放出来了。他们是在她工作的地方,中央大街的一个酒吧里认识的。现在他出了监狱,正四处找寻她。他已经杀了一个男人了——”“等等——”他的脸色虽然没有变得惨白如纸,毕竟他不是白种人。但不得不说,他的脸色看上去糟透了。“你听我说完,”我继续说,“他杀人的事儿当然与这个女孩无关,这你应该明白。你看看她的脸就知道,她不是什么坏女孩。如果这事儿弄得人尽皆知了,多少要采取公关措施。不过这只是小事一桩,看看好莱坞的人都是怎么粉饰太平的。”“这需要花钱,”他说,“我们只是个穷酸的电台,说不定还要因为这件事停掉节目。”他看上去好像对我有所欺骗和隐瞒,这令我困惑不已。“胡说!”我身体靠前,重重敲了几下桌子,“真正要重视的问题是怎么保护她。那个硬汉——史蒂夫·斯卡拉深爱着她,他徒手就能干掉别人。虽然他不会伤害她,但如果她现在有了男朋友,或者已经结婚了——”“她没有结婚。”马里诺看着我上下捶动的手,迅速插了一句。“如果她结婚了,他会拧断那个男人的脖子,到时候巴兰可吃不了兜着走。斯卡拉现在不知道她在哪里,居无定所地逃离大家的注意力,这种状态下,他很难找到她。如果报社的人拼命想报道这些事儿,你最好去找警察。”“尼克斯,”他说,“尼克斯是警察。你想当警察,对吧?”“你什么时候要巴兰回来?”“明天晚上,她今晚没有节目。”“如果你需要的话,明晚之前,我会把她藏起来。”我说,“毕竟我也只能帮你这么多了。”

他再次拿起我的名片,看了一眼后,扔进抽屉里。“出去吧,快去解救她。”他厉声喝道,“要是她不在家,就守在家门口等她回来。我先上楼开个会,其他的以后再说。你快走吧。”

我起身要走,他又喝道:“要预付定金吗?”“这个不用慌。”

他点头,挥手示意我离开后便拿起电话。

从门牌号的数字来看,她的家在弗洛雷斯北街,应该离日落塔很近,我需要穿过一个镇才能到达。交通十分拥堵,才经过不到十二个街区我就发现,那辆紧随我一同离开电台停车场的蓝色轿车,依旧开在我的车后。

我不慌不忙地转了个弯,十分确定这辆车在跟踪我。车里有一个男人,但并不是斯卡拉,他的头只高过方向盘一英尺左右。

我又飞快地转了个更大的弯,让它追不上我。我不知道谁在那辆车上,当时也懒得去弄清楚。

到达弗洛雷斯大道后,我把车停在路边。

青铜色大门敞开,映入眼帘的是一个美丽的平房庭院和两排平房,平房屋顶由块块木瓦砌成,造型陡峭,与老式英国体育版画里的茅草屋有些神似,不过也只是一点点罢了。

草地是精心修剪过的,沿着草地有一条宽阔的走道,两旁还有用彩色瓷砖堆砌的椭圆形水池和石凳。晚霞洒在草坪上,留下令人玩味的影子。若不是摩托车的喇叭声太刺耳,落日林荫大道上,车来人往的声音,和蜜蜂的低声嗡叫没什么两样。

我跟着纸片上的数字,找到最左边的平房。我按了门铃,但无人应门。门铃处在大门正中间,样式十分可爱,令我不禁好奇声音会怎么传进去。我不厌其烦地按门铃,却依旧没人开门,无奈之下走回池子旁边的石凳,边坐边等。

一个女人从我身边走过,她走得很快,但看上去并不匆忙,可能平时就是这样的速度。她身形瘦削,肤色较深,身穿土黄色花呢服装,头戴一顶黑帽,很像男花童会戴的帽子。这身打扮让她看上去好像一个穿土黄色毛呢的恶魔。她的鼻子很尖,双唇紧闭,钥匙环拿在手里转来转去。

她走到我去过的那扇门前,打开门便进去了。她看上去不像比尤莱。

我走上前,再次按响门铃,门立马打开了。这位深色皮肤,轮廓锋利的女士上下打量了我一番,说道:“什么事?”“巴兰小姐?你是薇薇安·巴兰小姐吗?”“谁?”她用尖厉的声音问道。“KLBL电台的——薇薇安·巴兰小姐,”我说,“我听说——”

她的脸唰地一下就红了,嘴唇紧闭,咬紧牙关。她说:“如果你想插科打诨,我并不喜欢这样。”说完就准备关门。

我赶紧解释:“马里诺先生派我来的。”

听到这句话,她停下了关门的动作,又把门大敞开。她的嘴唇很薄,薄过卷烟纸。“我,”她一字一顿地说,“恰好是马里诺先生的妻子,这儿又正好是马里诺先生的家,我不知道……”“薇薇安·巴兰小姐。”我说道。但她不再说话,并不是因为对这个名字不确定,而是因为潜伏心底的愤怒。“我不知道这个巴兰小姐,”她继续说道,全然不顾我说过的话,“搬到这里住了,马里诺先生肯定觉得今天有趣极了。”“听着,女士。这不是——”

她用力把门关上,恐怕连走道边的池塘都要溅起水花来。我站在门口看了一会儿,然后又看了看其他的平房。如果刚才有人目睹了这一切,应该已经躲得远远的了。我再次按响门铃。

门突然打开,女人面色铁青。“滚出我的走廊!”她大喊大叫,“在我把你扔出去之前,赶紧滚!”“您听我说,”我咆哮道,“他或许觉得有趣,但警察不会觉得有趣的。”

这句话明显吸引了她的注意力。她的神情突然柔和了下来,饶有兴致地看着我。“警察?”她轻轻地问。“对,这是件严肃的事,牵扯到谋杀案。我必须找到巴兰小姐,找不到的话,你懂的——”

女人把我拖进屋子里,关紧大门,气喘吁吁地靠在门背后。

我用手捂住她的嘴巴。“放轻松!”我向她请求,“和你的戴夫无关,这不关戴夫的事,女士。”“噢。”她挣脱我的手,长吁一口气,看上去很滑稽。“当然不关他的事了。那么……是谁杀了人?”“你不认识,这件事我不能随便说。不管怎样,我需要巴兰小姐的住址,你有吗?”

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觉得她会有巴兰的地址。更确切地说,我可能要使劲转动大脑,才会想出相应的理由。“有。”她说,“没错,我确实有她的住址。自作聪明的先生并不知道我有她的地址,他总以为自己知道得多,但实际上他知道得并不多,难道不是这样吗?他——”“我现在能用到的只有她的住址,”我大喊,“而且我现在有点赶时间。马里诺夫人,稍后——”我意味深长地看了她一眼,“我肯定会与你交谈的。”“她住希瑟街,”女人说道,“我不知道门牌号码,但我去过那儿,曾经路过那里。那只是一条很短的街道,路边有四五个房子,其中只有一个在山脚下。”她停了片刻,继续说,“我想那个房子没有门牌号码。希瑟街在卑池伍德道的最顶端。”“她有电话吗?”“当然了,不过她的号码应该会限制使用,她们都是这样的。像那些人——我不知道怎么形容。”“是的,”我说,“他们会跟她打电话,唠唠叨叨个没完。好的,非常感谢您,马里诺夫人。当然,我们的谈话内容都是机密,请务必保密。”“噢,当然可以!”

她还想再和我聊会儿,但我从她身边挤过,走出屋门,又踏上了石板路。我能感觉到她一直盯着我,所以我憋住了笑容。

那饱满红唇、焦躁不安地摆动双手的家伙可真能耐,给了我他脑海中蹦出的第一个地址,他自己的地址。可能他以为自己的妻子不在家吧。我也不清楚。无论我怎么想,都觉得这主意真是傻透了——除非他是在争取时间。

等等,他为什么要争取时间?思考这个问题时,我疏忽了,没有注意到那辆和我的车并排停放在大门前的蓝色轿车,直到我看到一个男人从后面走出来。

他手里有一把枪。

他身材魁梧,但和斯卡拉比相形见绌。他吹了一声口哨,伸出自己的左手,手掌里有东西发着光,可能是一片锡,也有可能是警察徽章。

弗洛雷斯街两侧停着一些车,按理说应该可以看到一些人,但这里除了我和这个手拿一把枪的男人,再无其他人。

他向我靠近,嘴里的口哨声婉转温柔。“站好了,”他说,“上我的车,开车,规矩一点。”他的声音轻柔沙哑,好像一只劳累过度的公鸡在咕咕叫。“你一个人?”“是的,不过我有枪。”他叹了口气,“好好表现,这样你就能像退伍大军里那些长胡子的女人们一样安全。还可以比她们更安全。”

他缓缓地,小心翼翼地围着我转了一圈,露出了那个金属物品。“这徽章很特别,”我说,“你没有权利折磨我,我也没有必要折磨你。”“快上车。老实点,不然你就等着惨死街头吧。我是奉命行事。”他开始轻拍我的身子,“该死,你怎么没有带枪?”“闭嘴!”我咆哮道,“你觉得我带枪了你就能逮捕我了吗?”

我往他的蓝色轿车走去,坐到驾驶座上,车子的发动机还在运行。他上车后坐在我身旁,举起手中的枪抵住我的身子,我们就这样开下山了。“沿圣塔莫尼卡大道上向西行驶,”他嘶哑着嗓子说道,“再往上开,到峡谷车道了再往日落塔走,骑马专用道就在那里。”

我把车开上圣塔莫尼卡大道,穿过霍洛威谷底,一排垃圾场和商铺映入眼帘。驶过黑尼大道,街道变宽。我放慢车速,想用心感受逐渐进入的林荫大道,但他要我加快速度。我摇摇摆摆地开车,一会儿往北开向日落塔,一会儿往西边开。斜坡上的大房子亮起盏盏明灯,夜幕将至,满耳都是电台音乐声。我放松身心,趁着天没有太黑,端详了他片刻。在弗洛雷斯大道上时,尽管男人的帽檐压得很低,我还是看见了他的眉毛;但我想更确定一点,于是又看了看他。没错,是同一个人的眉毛,眉毛漆黑浓密,差不多左右平直,好像半英寸黑色毛绒地毯一样嵌在那张大脸的眼睛和鼻子上方。眉毛中间没有间隙,鼻子大而粗糙,可能是因为他以前喝了太多啤酒吧。“巴德·麦克德,”我说道,“你以前是警察,怎么现在干起绑架这一行了?这次你要进的可是福尔松监狱,宝贝儿。”“噢!怎么可能。”他看上去像受了伤似的,往车窗边的角落倒去。巴德·麦克德曾因贪污罪在昆廷监狱待了三年,他要是再犯罪,就要待惯犯监狱,我们州的福尔松监狱了。他把枪别在左大腿上,用自己强壮的后背抵住车门。我任车漂移,他也并不在意。这时候正好处于过渡时间段,下班的人已经回到家里,夜晚散步娱乐的人还未出门。“这不是绑架,”他抱怨道,“我们只是不想惹麻烦。你想耍点小手段后全身而退?这种方式对抗KLBL这样的组织,根本行不通。”他往窗外吐了一口痰,头也不回地说,“继续开车,呵!”“你们想要什么?”“你不会知道的,对吗?你只知道把头贴在钥匙孔偷窥别人,哈?你就是这副模样,和他说的一样天真。”“所以你是马里诺的手下呗?我只想知道这件事。当然,在街上时,我甩掉你后没多久,你又出现在我眼前,那个时候我就已经知道答案了。”“干得漂亮,呵——继续开车。我得打电话,告诉他逮到你了。”“我们这时候是要去哪儿?”“九点半之前由我看管你,之后我们一起去一个地方。”“什么地方?”“这时候还不到九点半。嘿,我说,别开着开着睡着了。”“觉得我开得不好,那你自己来开。”

他用枪使劲抵着我,真痛。我使劲踩了一把油门,他因此摔到了车子的角落处,然而依旧握紧手中的枪。有人见此场景,在草坪前戏弄地大声叫唤。

紧接着,我看见前方红灯亮了,一辆轿车正好开到红灯下。透过后车窗,我看见车里并排坐着两个戴平檐帽的人。“拿这把枪,你一定累坏了,”我对麦克德说,“反正你也不敢用。你是个心软的警察,谁会比一个被炒的警察更心软?你不过是个子大,胆子小。”

我们离那辆车不近,但我想吸引车里的人的注意力,于是想出一个法子。他大手一挥打到我的头顶,抓住方向盘,猛拉了一把手刹。车轮摩擦地面,碾动停到一个车站前。我昏沉无力地摇了摇自己的脑袋。等到我下车的时候,发现他还待在车角落里,和我之间的距离又变远了些。“下次你再这样,”他的声音很嘶哑,但还是勉强地说着,“我会让你醒不过来。不信你试试,再试试啊,呵,有胆量你再试试。现在,滚回来——把你的俏皮话吞进肚子里。”

我继续往前开车,车子一侧是骑马道边的篱笆,一侧是边石外的驾车专用道。前方轿车里的警察昏昏欲睡地开着车子,漫不经心地听收音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我几乎可以听到他们的谈话内容。“而且,”麦克德怒吼道,“我就算不用枪也能处置你。我还没遇到过谁能赢过徒手搏斗的我。”“我今天早上就见到了一个,”说罢,我开始和他聊起史蒂夫·斯卡拉。

红灯又亮了,前方轿车里的人看上去并不想离开。麦克德左手点燃一根香烟,略微低了低头。

我一直同他说斯卡拉和沙眉酒吧的拳手的事儿。

然后,时机正好,我猛踩了一把油门。

车子飞速向前,没有一点颠簸。麦克德朝我挥舞手中的枪,我握紧方向盘往右转,大声喊道:“抓紧了!车祸!”

我们差不多撞到了巡逻车的左后方挡泥板。巡逻车以其中一个车轮为中心旋转,引得车里的人爆了几句粗口。车子猛地转弯,车轮摩擦地面发出尖锐的声响,还有金属零件碰撞的刺耳声音。巡逻车左侧尾灯碎裂了,油箱也可能撞变了形。

我们的车翘了起来,重心落到后面两个轮子上,好像受了伤的兔子似的瑟瑟发抖。

麦克德本可以干掉我,他的枪口离我的肋骨仅有数英寸的距离,但他没有。他真的不是一个冷酷无情的人。他只是一个坐过牢,破了产的警察;出狱后找了一份便宜活儿干干,也不知道自己的任务到底是什么。

他推开右边车门后跳出了车。

这时,其中一个警察向我身旁走来。我俯下身子躲到方向盘下,感受到帽子顶部飞快掠过一道寒光。

但他还是发现了我。脚步声渐渐逼近,那道寒光直逼我的脸。“出来啊,”我听到一声怒吼,“你他妈把这儿当成什么地方了?赛车场?”

我怯怯走下车。麦克德蹲在轿车后,某个脱离大众视野范围的地方。

他说:“哈口气,给我闻闻。”

我便吐了一口气。“威士忌,我觉得是威士忌的味道。宝贝儿,走几步,走。”他一边用手电筒戳我,一边对我说。

我便走了几步。

另一个警察用力拉他们的车,试图和我们的车分开。尽管他咒骂不断,却还是忙着推车。“你看上去不像醉了的样子,”警察问道,“那是出了什么问题?没有刹车?”另一个警察已经把保险杠弄松,爬进车子坐上了驾驶座。

我脱下帽子,鞠躬说道:“只是吵架而已,他打了我一下,被打后我头晕了一会儿。”

麦克德犯了个错。他听我这么一说,马上就跑了起来,跨过车道,跳过围墙后蜷伏身子,又继续在骑马场上狂奔,落下重重的脚步声。

我开始暗示。“抢劫!”我朝审问我的警察大喊道,“我必须告诉你,那边!有人抢劫!”“哎呀!见鬼——”他大叫着,将手枪从皮套里扯出来,“你怎么不早说?”他跳上墙,向警车上的人说道,“围住那辆破车!我们要把那小子捉拿归案!”

他咕哝着越过围墙,一群人跟着他一起狂奔在草坪上。半街区外停着一辆车,有一个男人从车上下来,站在跑道上。车头灯太暗,我看不清他的脸。

警察坐在警车里,猛地冲向马道边的篱笆,车子猛地向后反冲后,又转了个圈。最终,车里传来一阵警报声。

我跳上麦克德的车发动车子。远处传来一声枪响、两声枪响和一声尖叫。角落处的警笛声停止了一会儿又继续叫嚣起来。

我把油门踩到底,离开了这块住房区。在遥远的北方,警笛声不知疲倦地叫唤,一声声,寂寞地回荡在山间。

车子被我遗弃在距威尔夏路半个街区的地方。在比弗利-威尔夏酒店前,我搭上一辆出租车。我知道他们可能跟得上我,但是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在这之前,我还剩多少时间。

我去了一家好莱坞的鸡尾酒酒吧,给海纳打了电话。他还在工作,说话的语气依旧让人厌恶。“斯卡拉那边有什么新进展吗?”“听着,”他不耐烦地说,“你去找沙眉酒吧那娘儿们说话了?你现在在哪儿?”“我的确去了,”我说,“我现在在芝加哥。”“你最好回来。你去那儿干什么?”“我想她可能认识比尤莱,当然,她的确认识她。要不要加赌注?”“开什么玩笑。她死了。”“斯卡拉——”我开始说我想说的话。“可真有趣。”他咕哝着,“他在现场。一些好管闲事的老家伙——隔壁邻居看到他了。不过她身上没有受伤的痕迹,看上去是自然死亡。我那时候脱不了身,就没有去看她。”“我知道你很忙,”我用自认为冷漠的语气对他说。“嗯,是的。见鬼,医生目前还不知道她死因是什么。”“恐惧。”我说,“八年前,是她把斯卡拉送进监狱的。她喝了些威士忌后,说了一些秘密。”“真的是这样?”海纳说道,“好,好。无论如何我们现在知道他在哪里了。我们把他逼到吉拉德后,他坐上一辆出租车向北逃了。我们已经通知了州局和郡局要彻查此人。如果他下车逃到里奇去了,我们会在卡斯泰科逮捕他。是那个女人让他入狱的,对吧?你最好来警局一趟,卡麦迪。”“别。”我对他说,“在贝弗利山庄时,我肇事逃逸了。现在我是一个犯人。”

我匆匆吃了几口快餐,喝了几口咖啡,然后乘计程车去拉斯莫尔斯和圣塔莫尼卡,找到了我停车的地方。周围没有什么事儿发生,只有一个小孩在车后座随意地弹乌克丽丽。

我把车开到希瑟街。

希瑟街在卑池伍德道顶部,深深嵌进陡峭的山坡里。大道回环曲折,哪怕白天在这条路上行驶,你看到的也不过是半个街区。

我要找的那个房子低调地依偎在山坡下方。房子的前门在街平面以下,房顶有窗台,地下室里有一两个卧室,还有个车库,像在橄榄油瓶里一样通畅无阻,可以自由地开进开出。

车库很空,但一辆光滑明亮的大轿车停在路边,车的右半部分架在路肩上,两个轮子呈悬空状态。

我沿路开车,停车后走回那条平滑、少人经过的水泥路,按下钢笔手电筒的开关,灯光照进大轿车里。车主是戴夫·马里诺,登记于加利福尼亚州好莱坞,弗洛雷斯北街1737号。看到这,我回到自己的破车里,从锁好的口袋里掏出一把枪。

我再次经过大轿车,走下三层糙石阶。眼前狭窄的门上方是拱形尖顶状,门旁有一个门铃。

我只是盯着门铃看,但并没有按它。门没有完全关紧。

昏暗的光线从大敞开的门缝里溢出来。我先将门推开一英寸,接着继续推门,直至我能看清屋内。

然后,我张着耳朵聆听,不由跟随屋内的声音往里面走。

那是一场爆炸后遗留下的无法言喻的,死一般的沉静。也可能是因为我没怎么吃晚饭,幻听了吧。不管怎样,我都走进去了。

客厅很长,一直往房子里延伸。不过这是个小房子,客厅算不上太大。客厅后面有几扇落地窗,透过窗玻璃可以看到外边阳台上的金属扶手。阳台的位置高出山坡一大截,整个房子也一样建在高处。

屋子里的灯具桌椅都很别致,椅子有高高的扶手;地上铺着杏色的厚地毯;还有两张小而舒适的沙发床,一张正对着我,另一张与壁炉垂直。象牙色的壁炉上方还摆放着一个胜利女神像的小模型,青铜网后有一个火炉,不过没有点燃。

屋子里寂静而温暖,好像有人刻意营造出如此舒适的氛围。低矮的桌子上放着一瓶VAT69苏格兰威士忌,旁边还有几个玻璃杯,钳子,还有一个铜制的桶。

我把门带上,恢复它之前的样子,静静伫立着。

落地式收音机上的电钟发出无力的呼呼声;行驶于半里之外的卑池伍德道上的汽车,从远方发出阵阵鸣笛;远处飞机滑过夜空的轰鸣声,好似大黄蜂在嗡嗡叫;房子下,蟋蟀一刻不停地呼哧作响。时间就在这些声音的陪伴下,缓缓流逝。

然后,我便不再是一个人了。

马里诺夫人从房间另一端,落地窗旁边的门溜进屋子里。她动作轻盈,没有发出任何声响,还是穿的那件土黄色呢子,戴的那顶黑帽子,看上去很违和。她手里有一只小手套,用它包围枪头。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这样做,之后也完全没弄明白。

她没有立马发现我。等到她发现我时,也没太大意义了。她微微举起手枪,沿着地毯滑到我身前,紧闭嘴唇,牙关紧锁。

然而我也拿出一把枪。我们俩一人一把枪,就这样对峙着。她可能认出了我,但我读不懂她的神情。

我说:“你见到他们了,嗯?”

她微微点头说道:“只有他。”“把枪放下,你已经顺利到这里了。”

她好像没有注意到我那把柯尔特手枪还指着她,于是把枪放低了一点。我也跟着放低了一些。

她说:“她不在这里。”声音干涩,平淡,没有激情,没有人情味。“巴兰小姐不在这里?”我问。“不在。”“还记得我吗?”

她认真看了我一眼,依旧没有笑容。“我就是要找巴兰小姐的那个人,”我说,“你告诉我去哪里找她的,还记得吗?只是戴夫派了一个木头脑袋来找我,他一出现就带着我到处跑,还惹了些事。我也弄不明白。”

这个深色皮肤的女人说:“你不是警察。戴夫说你是个冒牌货。”

我做了一个热情又夸张的姿势,悄悄朝她靠近了一点点。“我不是都市刑警,”我承认,“但我的确是一个警察,尽管这是很多年前的事了。在那之后发生了一些事,这也正常,不是吗?”“是的。”她说,“戴夫的变化更多,呵呵。”

那并不是笑声,更像是一丝蒸气飘出安全阀的声音。她也无心发笑。“呵呵。”我说道。我们看着彼此,好像拿破仑和约瑟芬在一起的状态,疯癫可笑。

我离她还有一些距离,心想着要再靠近她一点,才能拿走她的枪。“除了你之外,还有人和你一起吗?”我问。“只有戴夫。”“我也料到他会在这里。”我这样说或许不够精明,但很容易伺机而动。“哦,戴夫在这里。”她说道,“是的,你要见见他吗?”“可以——如果不是太麻烦的话。”“呵呵。一点儿也不麻烦的,就像这样。”

她蓦地举起手枪指着我,扣动扳机,面部没有一点表情变化。

然而枪没有任何动静,这令她很困惑。她的动作呆滞迟缓,好像没发现此刻情况紧急一样。趁着她没注意我,我逃离了现场。她举起枪,依然小心翼翼地用儿童手套包裹枪头,眼睛盯着枪口看,不过还是没得出什么结论。她又摇了摇枪,突然意识到还有我在屋子里。我一动不动地站着,此刻的确也没有动的必要。“我猜枪里面没有装子弹。”她说。“可能是用完了。”我说道,“真遗憾,这把小枪只能装七颗子弹,我的子弹又放不进去。把枪给我,让我看看能不能帮上忙?”

她把枪放在我手上,拂去自己手上的灰尘。我看不清她的瞳孔,不确定她是怎样的表情。

枪没有上膛,弹仓空空如也。我嗅了嗅枪口,发现它自从上次清理干净后就再没有开过火。

这可难倒我了。在这一刻之前,只要我不再见到其他血案,一切事情会简单地发展。但如此一来,我不知道此刻我们俩分别在说什么。

我将她的枪扔进我裤子的侧边口袋,又把自己的枪丢进后侧口袋,若有所思地沉默了几分钟。想看看会发生什么事,但什么都没有发生。

轮廓锋利的马里诺夫人只是静静伫立在我身前,神色恍惚地看着我两眼间,好像一个游客见到惠特尼山上美妙绝伦的夕阳时流露出的神情,有些不省人事。“好吧,”我最后说道,“我们来仔细看看这间房子里有些什么。”“你是说戴夫吗?”“对,也可以算上他。”“他在卧室里。”她嗤笑着说道,“他在这房子的卧室里。”

我扶住她的手臂把她转了一圈。她一脸的不情愿,像一个叛逆的小孩。“不过卧室要成为他在这个家待的最后一个地方了,呵呵。”她说道。“哦,当然。”我轻言轻语地回答她。

戴夫·马里诺已经死了,似乎已成定局。

大床边的白色碗状灯上有图案凸起,它洒下的灯光给卧室镀上了一层银绿色。这是房间里的唯一一盏灯,灯光穿过这一片肃杀,在马里诺先生脸上留下掠影。他才死亡不久,看上去不像一具尸体。

他随意地瘫在床上,手脚张开,身体略微侧躺着。一只手如一缕海藻向外伸出,另一只手放在身后,好像他被枪击的时候正站在床前一样。他明亮的眼睛直直地看着前面,脸上的表情近乎自鸣得意;嘴唇微张,在这盏灯的映照下,微微露出的上排牙齿边缘反着亮光。

起初我没有看到他的伤口。伤口位置很高,在他头部右侧,太阳穴往后的后脑勺处。枪伤颇深,仿佛要透过坚硬的头骨,穿过他的大脑。伤口是被火药灼伤的痕迹,暗红色的血液晕染在周围,一股血液从其中流淌过他的脸庞,越到底下血迹越细,颜色也越深。“该死,那是接触枪创,”我厉声说道,“他是自杀。”

她站在床头,双眼凝视他头朝向的墙壁。可能她对墙边的什么东西感兴趣,但她没有表现出来。

我抬起他软弱无力的右手,嗅了嗅他大拇指根部和手掌交合的地方,似乎闻到线状无烟火药的味道,但过了一会儿味道好像消失了似的。到最后,我也不确定这种味道是否存在。无所谓了,石蜡测试可以测出结果,不管怎样总会有办法解决的。

我拖起他的手,小心翼翼放回原处,好像在对待一个易碎又贵重的宝物。我趴在床上观察他身体四周,又走下床半跪着看,咒骂几句后又站起来,把尸体滚到一边,这才看清楚他身下的东西——一颗明亮的黄铜弹壳,但旁边没有枪。

这样看来,倒又像是一起谋杀案了。我兴趣大增。就是嘛,他不是那种会自杀的类型。“你看到枪没有?”我问道。“没有。”她的表情空洞茫然。“那个叫巴兰的女孩呢?你来这里是准备干什么的?”

她咬了一口自己左手小拇指的末端:“我还是坦白吧,我来这儿是要杀了他们俩的。”“你继续说。”我说道。“这里没人。我跟他打电话时,他告诉我你其实不是警察,没有发生你所说的谋杀案,你只是一个勒索犯罢了,吓唬我就为了套出她的地址——”她说着说着停下了,小小地啜泣了一瞬间,轻轻吸了口气,然后将目光转移到天花板的某个角落。

她轻描淡写地说着自己未能得逞的计划:“我来这里就是想杀了他们俩,这点我不否认。”“就凭一把没有子弹的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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